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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惊鹊
原作:《哈利•波特》(乔治•韦斯莱x原创角色)
时间线位于双胞胎辍学后一年,女主的设定是第一次巫师战争时,被小矮星彼得杀死的凤凰社成员遗孤,家里和韦斯莱家关系很好,所以说和乔治弗雷德从小玩到大,在学生时代是个不大循规蹈矩的拉文克劳,在偶然发现邓布利多时日无多之后,被嘱托了一项卧底任务。
“你要去哪里,克里斯汀?”
乔治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带着我从未见过的沙哑,和难以压抑的哽咽。
我停住了脚步,却没有回头看他,或者说,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希望我回头看他——毕竟我们认识了整整十年,我轻而易举便能在脑海里勾勒出他的样子,也能料想到那双时常带着笑意的褐色眼睛,此时一定塞满了悲哀和仓皇。
我不自觉抿住唇,用舌尖刮过自己的上颚——这是个不引人注目的小动作,我手足无措,又不想被察觉时经常这样做——抵在牙齿和上颚之间,好像这样便能堵住某些情感不宣泄出来,以此来维持我摇摇欲坠的理性,我沉默着,把自己站成一块僵硬的顽石,却无端觉得手脚发冷。
我稍稍低下头,余光里就出现了被咒语割断的袍角,不规则的边角无力而狼狈地下垂。我强迫自己注视它,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清晰地认识到,自从加入凤凰社的一刻起,失去便成了我不可避免的宿命,也从未想过当分别真正到来的那一刻,我竟然会这么难过。
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就这样静默着又过了一会儿——这对双胞胎都是安静不下来的类型,以往就算他发烧生病,也总是顶着通红的脸,冒着被莫莉阿姨训斥的风险,拉着我说个不停。我们之间不是没有过沉默,只是细数过这些年的记忆,从来没有哪一次,会让人如此难堪。
“我尊重你的决定。”
乔治似乎用了很大的力气,才说出这句话,他的鼻音已经掩盖不住,声音却很轻很轻。
属于我的乔治•韦斯莱,应该骑着扫帚飞驰在阳光下,他的脸上应该永远带着灿烂的笑容,就算是战争的阴霾,也不能让那笑容的光芒减弱分毫。
他不该是这样的,不该在这座阴暗压抑的老宅里,对一个明知要走的人仓皇挽留,不该在生意最忙的时候,匆匆忙忙地幻影移形回来,只见到一个狠心的、不会对他回头的背影。
我觉得内疚——这种感情并不是忽然出现的,而是自从我看到邓布利多枯瘦的手指,答应他最后关头的嘱托,并且知道短时间内必须家人朋友之后,便在我心底油然而生的。因为我即将离去,甚至有极大的可能丢掉性命,连尸骨都无处可寻。
如果问我害不害怕,我的回答自然是肯定的——没有人想死在十九岁,但总有些嘱托不容拒绝,总有些事情必须去做,于是我用尽了我这一生所有的理智,和仅有的一丁点勇气,步伐平稳地向着门的方向走去,乔治似乎在我身后轻轻吸了一下鼻子,可我依旧没有回头看他。
因为只要看了他一眼,今天我就走不出这扇门。
我终究是个没出息的俗人,只是运气太好,或是太过糟糕,接下了一个将死之人的嘱托,不过克里斯汀•沃伦是个一根筋的硬骨头——这或许就是邓布利多挑中我的原因,因为当真正离开的时候,我会害怕会担心,会内疚也会不舍,但我唯独不会后悔。
但我还是不敢回头,只能由死死绷着的信念之弦,拖着这脆弱的凡人之躯往前走。
我打开了老宅的房门,从头到尾都不发一言,“不能回应”的念头是如此残忍而清晰,好像只要我说出一个单词,它就会被放大拉长,直到变成一个圆环,将世界圈在里面,之给我留下一片孤零零的虚空。乔治同样也没有再说些什么——尽管从情感上来讲,我确实希望他多说那么几句话,因为我爱他,而且舍不得他,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此情此景之下,沉默确实是最好的选择。
可就在我转身关门的那一瞬间,却听到了一声几不可闻的叹息。
所以最后我还是没忍住,悄悄用余光扫了一眼他的方向,却没有看见熟悉的人影——乔治整个人隐没在黑暗里,沉默地看着我走出这座凤凰社的临时总部,整个人都沐浴在路灯昏暗而细碎的光影下,孤身前去兑现一个有去无回的约定。他是我的爱人,也是我唯一的送别者。
我已经很久没有哭过,此时却无端鼻头一酸。
格里莫广场12号随着魔咒的生效,彻底消失在我背后的那一刻,我忽然便明白了为什么他要站在阴影里,不让我看到他的脸——事实上只要我有心细想,我母亲梅兰妮留给我的,足够的悟性和聪慧,便能让我洞察绝大部分的细节和人心。
可我从未如此痛恨过这与生俱来的天赋,和我对乔治这个人足够深刻的了解,因为我所解读出来的答案,如同附骨之蛆一般,缠绕住我的灵魂,川流不息、奔涌而过的思绪在耳边疯狂地叫嚣着,轻易便组成了滔天巨浪,而后淹没我的五脏六腑,直教我动弹不得,呼吸不得。
冷空气逐渐汇聚成澎湃的急流,在光线照不到的地方沉默地涌动,发出叹息似的呻吟,右边的路灯在坏掉的边缘游离不定,光线时有时无、忽明忽暗,像是人在长跑后断续的喘息。
他生来便属于阳光,却站在黑暗里送我离去。
他明明有很多话可以说出来挽留我,却紧咬牙关不发一言。
因为他可能是这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知道我一旦决定了什么便不容更改,也是因为他足够聪明,极大概率猜中了我收拾了几件衣服,便匆匆忙忙要走的原因,而这些理由都不足以支撑他放弃挽留我的权利——我的父母早已在战争中死去,所以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人拥有这样的权利,那个人无疑是陪伴我一路走来的乔治•韦斯莱——所以最为关键的理由,不过一个而已。
因为他爱我,他不想我难堪。
評論需求:求知/笑語
作者:贩卖机
今日酒馆也如往常一般吵闹。
这间酒馆正是建在海上主航路附近、来往船只的重要休息点之一,亚特兰蒂斯海上平台一隅,被诸多水手称赞的情报交换、委托接洽、人情交流场所——暗格酒馆。而承载它与其他建筑的亚特兰蒂斯海上平台则是整个海上最大的海上平台,甚至有传言说这座平台将会成为一个岛,即是极小世界的最初形态。但与岛不同的是,这里依旧是海上平台的固定坐标。这一点为水手们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包括犬山在内的大部分水手,都把它的坐标存储在地图中。
虽说如此,实际上犬山才是第三次来这个地方。而之前两次都是为了获取老爹托付于他人的龙——咩咩的情报。犬山还未做好接手老爹留下的船的打算,他还没准备好成为一名船长。
换句话说,他正在考虑着把船转个哪个可靠的船长,还有咩咩,对于火龙来说,海上可不算是好的成长环境。
然而咩咩可不知道这些,这位年龄是犬山两倍还有余的未成年龙正在为被单独留着船上不满。
犬山坐在吧台的位置,照例向老板娘要一杯普通啤酒——他目前也只喝得起这种。酒馆的老板娘延魅是位有着暗粉长发和兽类耳朵的女性,身兼招待、情报贩子、调酒师、中介人数职,在各色水手、航海者之间周旋,将这个小酒馆打理的井井有条。作为刚开始熟悉海上生活,还在犹豫是否接任船长的犬山,自然是对她充满敬意,“要接份委托吗?”延魅带着两杯啤酒和委托单从吧台后探出身来。“试试看吧。”不顾犬山的犹豫,将委托单拍在犬山与隔壁坐着的男子中间。
犬山转过头打量着他,那是个目测三十岁上下,工匠装扮的男人。当然也只是“看上去”,谁知道他实际在海上行走了多久呢。
“凡尼卡。”男子微微抬起酒杯,向犬山自我介绍。“我要找的人是我的搭档,苟富贵。”他指了指委托单,上面精细地印着一个长相随意的中年男人的头像,其他的特征则补充在其下。是一份标准的寻人启事。“就前一阵,我到暗格来等一个委托人。富贵说他要趁这时间开船去一个地方,很快就回来。结果都有一个月了。”凡尼卡摊开双手“他是一个……”他似乎是想补充点什么,却又因形容不出而中途放弃。“算了,总之你见到他就知道了。”
“那,委托费是……?”犬山边问边低头查看委托单。“预付一个金贝,找到他之后再加五个。”这是海上平台和常有水手往来的几个世界的通用货币。虽然在海上平台只能算是几个零钱,但拿到海之外的地方却还算是一小笔不错的收入。
犬山还在犹豫,“那如果……”凡尼卡苦笑了一下。“我走不了,没有船。”
犬山便安下心来。起码在老板娘这里,还没有赖账的先例。
这点犬山深有体会。
“至于期限嘛……”凡尼卡挠着头。“当然是越快越好。毕竟还得出海不是?”
“啊对了对了,富贵他可能去的地方是这里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以及这里。”
地图上几个坐标点连成的面积之大足够放下一大盘红烧鱼。
“这些地方都要去?”犬山皱起眉头。若是如此,就算人找回来,委托费也抵不过路途开销。委托自然是要放弃的。
“当然不是。呃让我想想……根据富贵的爱好,带的钱和现在还没回来的情况看……你只要去这里就行了?”
凡尼卡指着的,是一个没什么特色的地方。犬山对他的确定持怀疑态度。
这算是搭档间的默契吗?
总之找找看吧。
***
多亏了咩咩,一向与犬山相性不合的魔法导航仪这次总算工作正常。船顺利地进入浅滩,停靠在码头上。
仅靠一张寻人启事在一整个世界找人还是有相当难度的,并且对于寻人,咩咩除了龙族那庞大的图书馆里有的技巧之外,也是同样的毫无头绪。靠着一张好人脸向路人打听消息也完全没有结果。
到此为止,犬山似乎用光了他的好运,
犬山有些丧气,他知道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继承老爹的船出海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再加上他天生与魔法物品相性奇差问题,都让他对与咩咩一同出海的想法产生动摇——虽然这是老爹留下的嘱托——“那孩子和船就交给你了”。他不知道该不该与咩咩一同出海——彼此作为搭档。“火龙可不喜欢水多的地方,他们生来就该与火共存。”这是犬山从酒馆打听来的,与此一同得到的,是他勉强能到达的几个适合火龙成长的世界的情报。
“咩咩……”犬山试图提出他的想法,在委托结束之后送咩咩去一个适合火龙生活的地方。
“不行!”想法还没提出就被拒绝,咩咩少有地在话语中显露情绪,恐怕犬山这几日话少到意外的让他有所察觉。“我喜欢海,还有旅行。”他小声嘟囔着,不知是说给犬山还是自己听。
原来火龙也会喜欢水吗?若是有养龙指南,犬山一定得买一套。
至于寻人,犬山只能试试最后一个办法了。
他坐在通向码头的路中央,面朝镇子,迎着风,闭上眼睛一动不动。
“他就在这儿。”坐了好一阵之后,犬山手撑地突然地跳了起来。
“……”咩咩用沉默表达疑惑。
“你知道的咩咩,我嗅觉,呃……还算是比较灵敏。所以……”有了线索,犬山的心情稍稍好了一点,虽然说出口时还是谦虚了一下,眼神倒是毫无保留的写着“快夸我”。
“大狗。”换来的是咩咩毫无感情的吐槽。
“……”
两人跟随着气味一路前行,到达一个即将打烊的酒馆,墙上画着未成年人急需回避的招牌画作。即便不懂得本地文字的人也能理解此处的用途。他们决定在门口等待。
两人等了不大会,里面走出一个将近五十岁,挺着啤酒肚的人字拖大叔。他一手把着一个裸露出的皮肤上生长着鳞片的女子,不断地打着酒嗝,女子在他臂弯里扭动着蛇一样的纤细的腰。
还真是……不健康的爱好。
“你是苟富贵吗?”在得到确认之后,犬山向他交代了搭档的话。
“啊——完全给忘了哎。说起来——你们要不要跟我去海上嘛,我可爱的小蛇们——”这胖子扭着不合常理灵活的腰,拖着醉鬼特有的腔调。几个女孩自然了解他是喝醉说胡话,嬉笑推脱着把他往旅馆里搀。
“那个……”眼看大叔左拥右抱着歪歪斜斜的离开,犬山忍不住喊了一句。
“我知道了。”大叔随意地摆摆手,头也不回。“我拿上行李,这就回去。”
“不用担心,我就算是爬,也得爬回船上去。”苟富贵拍了拍肚皮“搭档嘛。”
这会子他倒是清醒的很。
该是领取酬劳的时候了。这次,在咩咩的要求下,犬山带他一同回到了暗格。凡尼卡请犬山喝一杯啤酒,连咩咩也顺带着要了一杯果汁。他大概想发发牢骚,犬山并不介意。
“其实我跟他基本算是同龄?”凡尼卡端起啤酒喝下一大口,“啊说不准他比我还要小上一些。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后来我弄了一艘好船,问他要不要去航海,他同意了。从那时候起我们一直搭档,直到现在。不过比起海上,他更习惯住在陆地上。而且他的喜好嘛…”凡尼卡摇了摇头。
“我再等他一个月也无所谓,但他还能再下几次船呢?”
“寻找新搭档的委托我们也接。”咩咩对凡尼卡的感叹毫无兴趣。
凡尼卡笑了起来。“那倒是不必。要是他哪天真的走不到船上来,我就去地面上找他。不然还能怎么样呢?
“搭档嘛。”
凡尼卡又喝下一口酒。
搭档……啊。
“我们走吧,咩咩。”犬山把属于他们的六个金贝小心翼翼的放进口袋。
“去哪。”咩咩问。
“当然是去海上,话说回来,今天天气可真不错。”犬山抛开缆绳,伸了个懒腰。在咩咩听来,他只是说了一句毫无意义的废话罢了。
END
备注:大概是要活了。呱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文:魇
今天凌晨五点,我接到了老家打来的电话。父亲告诉我,三伯于前天去世,我得赶紧请假回家参加三伯的婚礼。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们是要给三伯配阴婚。
请了假,上飞机,下了飞机换火车,下了火车换汽车。汽车坐到终点站,下车看到小伟骑在摩托上对我招手。这个年纪的孩子长得真快,两年不见,块头已经跟我差不太多,只是晒得黝黑的脸上还挂着未褪的稚气。若不是他先跟我打招呼,我几乎认不出他来。我们没多寒暄,沉默着驶向家的方向。
母亲在村口等我们,我下了车,小伟先行离开。我跟着母亲往家走,听她念叨父亲的腰痛病总是反复发作,听她抱怨小伟“不务正业只知道乱耍没个样子也不出去打工”,我把预备好的钱塞给她,告诉她自己收好,我也准备了给父亲的。母亲瞪着眼睛听着,最终解开外套,顺着领子把钱塞到内衣口袋里。
父亲在家门等着我们,我把背包放在院里,跟着父亲一起去了不远处的三伯家。阴婚需要的物品已经布置完毕,我站在三伯家的堂屋里,看着桌上并排放着的两张黑白照片。“那女人——”我说,看着父亲。“是个呆子,脑子不好的。”父亲说,“正经的女子咱们买不起呀。不过手脚是灵便的,配你三伯足够了。而且是尸体不是骨灰,这个价钱合适的呀。”我点点头,三伯是个残疾人,生下来便没有腿,所以他虽然勤劳善良,但永远不可能有女人肯嫁给他,而他也不可能攒够买女人的钱。
“三伯是怎么走的?”我问父亲。“他去给你爷爷上香,结果从高凳子上跌下来,摔断了脖子。”父亲说,“你去大城市工作,没人肯陪他,他就更不喜欢出去走动,骨头都酥了。之前这样摔也不会出事,但这次就不行了。”我有点无奈,明明是爷爷的灵位摆得太高,除了三伯又没有其他人肯花时间照顾,现在反而成了出去工作的我的错。而我要是不出去,肯定又要被说“读了那么多书花了那么多钱结果有什么用”。父亲当然不会注意我的脸色,只是在屋子里踱步,我觉得他马上就要问我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幸好小伟及时赶过来,算是提前替我解了围。
小伟带我去给爷爷的排位上香,还问我要不要去再看三伯一眼,我婉拒了。阴婚要在晚上办,中间这段时间我们实在不知道做什么,就坐在村后的空地上看山。山上那一片地据说风水极佳,只要夫妻合葬,家中亲人就能蒙受荫庇,从此福寿绵长。想来三伯和那个不知名的女子也会被一起葬在这里,保佑着我们一家人吧。若这份庇护生效,父母肯定健康长寿,我也会工作顺利,小伟……我想到这里,问小伟最近在做些什么,还有没有继续读书。小伟抓了抓头脑勺,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他已经不再上学了,最近在和几个同村的朋友一起拍视频,虽然不算火,但也能赚到一些小钱。我问他是什么平台,账号名称,他却再也不肯继续说下去。
小伟真的长大了,我却还记得他小时候的样子。他的母亲是二伯家的闺女,父亲是一个外村人。当时二伯家里人觉得男人老实本分,虽然是外地的不清楚家里底细,但一个农民能有什么问题呢?女子本来就是图得太平日子,嫁过去不吃亏就很好。之后两个人结婚生子,小伟七岁时,村里来了警察,抓走了那个外村男人。警察告诉我们,那男人是个通缉犯,杀过人。小伟眼睛红红的,看着警察的背影,扭头跟他母亲说,他长大以后要杀警察,因为警察是坏人,抓走了他的爸爸。堂姐给了小伟一巴掌,坐在地上放声大哭,第二天就进城去打工了。小伟从此跟着两位老人生活,堂姐只在过年过节回家,往往是待上两天就走。我们家和二伯家说亲不亲,说不亲倒也经常照顾,我和小伟虽然有辈分差距但一般都直呼其名。大家仿佛都不记得小伟有一个杀人犯父亲,但显然都把这件事深深地刻在心底,又要表面上显现出出毫不在意的样子。而这种拧拧巴巴的状态持续了很久,大家居然都习以为常了。
太阳落山,我和小伟起身往家走,想着吃过晚饭之后就要给去世的三伯办婚礼。但还没到家门口,便看到家门口围了一群人,嗡嗡嘤嘤的不停说着什么。我和小伟分开人群走进去,看到了几个警察。父亲正在结结巴巴地边比划边说话,母亲瑟缩在屋角,领头的警察显然有些不耐烦了。
我走过去挡在父亲面前,似乎听到父亲在心底松了口气,他不会觉得在大城市打工的我就是万能的吧。为首的警察看到我,又无奈地解释他们需要把那个女死者的尸体带走,因为涉及一桩命案,必须要带走解剖调查。
“我们花了钱的呀……”父亲在我身后低低地说着,“那女子我们花钱买的呀……”
有个警察笑出了声,“大伯,买了赃物也是不作数的呀。”他模仿着父亲的口气,“你们不打听好尸体来源就买,我们还得要求你们不能随便离开,方便随时——”
为首的警察拦住了他的同事,转头跟我解释,希望我能够理解。我能说什么呢,只能点头同意。我看着警察们把女子尸体带走,转头又去做父亲母亲的工作,说不如让三伯先入土为安,阴婚的事情之后再考虑。小伟自告奋勇去通知主持冥婚的人先不用过来,母亲则嘟嘟囔囔地去厨房端菜上桌。一家人围着餐桌却都没有胃口,只能勉强吃下一点。我和父亲商量了半天也没有结果,最终父亲不耐烦地表态:我们已经为了三伯付出够多了,如果三伯直到死了也不能为家里做出点什么,这么多年来的照顾和花销岂不是都打了水漂?这冥婚必须要结,若没有这份庇佑,他们的损失又有谁来承担?
我见说不通,只能压着火气说出去走走。村里早就通了电,但因为年轻人大多已经去城里打工,所以入住率并不是很高,本来宽敞的道路也在夜色中多少显得有些寂寥。我去三伯家转了一圈,想着他真是惨,照顾了爷爷这么多年,爷爷却连结个婚都不保佑,还是说爷爷不同意这门婚事所以搅黄了?我想着,又出门继续溜达,不知不觉走到村后的空地上。小伟居然也在那里,我们打了招呼,一起坐着看山。
夜渐渐深了,不时有一点绿色的光从山上飘起来,不知是萤火虫还是鬼火。我看着,想着这里仿佛就是一个无形的泵,本来平静如水的情绪在这里突然被压缩,然后唰地冲出去,带着摧毁一切的气势,但其实又无法真的摧毁什么。我斟酌了一下,把这想法描述给小伟,小伟似懂非懂地点头,想了想,扭头问我:“可是,水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
作者:阿千
正文:
自人类征服了月球以来,由各个大国牵头的月球产业发展蓬勃,月球上培育的动植物也逐渐变成了各国的商品,虽然由于其昂贵的造价,月球产品目前还只是富人们的奢侈品。在这其中最为奢侈昂贵的是使用了被称为月轮特牛的MM品级牛肉。虽然所有在月球上培育的牛都被称为月牛,但是,不是所有的月牛都可以被称为月轮特牛。月轮特牛是由专业月球牧农在月球上的人工牧场里精心培育放牧,自小生长于低重力环境下,每日严格控制饲料营养注重体质控制,拥有最佳的肉质,最妙的肥廋比,精确到0.01%的偏差值,培育员们无情地筛选,万头牛中才能入选一头,一年中只有约十头合格品。只有人类中最有地位权势的人才有机会尝一尝。
而以月轮特牛为主要食材的月牛全宴多年来一直是为各个控制月球的大国最高领导人,在每年的MG10会议上供应的、象征着国家实力与权力巅峰的晚宴。
如今,这样的月牛全宴,普通民众也有机会一尝了——如果能支付三千万美金的人能算是普通民众的话。
罗瓦赛穿着燕尾服跟随着晚宴的宾客们一起走在宴会厅长长的走廊上,小声地哼着曲,这引来了身旁一位先生的注意,他有些局促地笑了笑,不再出声。引路的管家正在介绍这座公馆的历史,但是罗瓦赛对此并没有兴趣,只能百无聊赖地左右张望。
这座公馆是强尼·D·洛克菲尔——A国的大企业家——注资建造的。在上一次金融危机、A国经济低迷的时候,他斥巨资设计建造了这座占了一整个山头的公馆,提供了约一万个工作岗位,拉动了内需,还为这座名不见经传的山城带来了一个著名的旅游景点,可以说他是在金融危机的时候拯救A国经济的大英雄。管家带着自豪介绍起整个公馆的占地面积、建筑数量和历史意义。
这次月牛全宴的主办方正是洛克菲尔集团,洛克菲尔集团以地产起家,自上次金融危机以来,逐渐占据了把握着A经济命脉的重要地位,月牛全宴也是洛克菲尔公司承办的。
虽然月轮特牛一年十头的产量并不算多,但是为一年一次,规模在20人左右的宴会提供食材已经绰绰有余。洛克菲尔先生看着剩下用不完的月轮特牛,大发善心,愿意“与民同乐”,搞了这次月牛宴——他们把“全”字去了,以显示这次宴会远不及原本的“月牛全宴”——这才让罗瓦塞,一个普普通通的亿万富豪,有机会一尝全世界独一无二的顶尖美味。
管家引领着这次宴会的参与者们绕着场馆走了一圈,也许这次的宾客太过于尊贵,公馆的每一道门都有两名西装革履的保安看管着,除此之外,罗瓦塞还能看到三人一组在巡逻的警卫。可能这就是“月牛全宴”一样的待遇!罗瓦塞不由得觉得自己的三千万美金颇为值得。
他们欣赏完了仿古希腊经典风格的建筑,终于来到了宴会厅。打开沉重的金色大门,罗瓦塞看到了长长的宴会桌,左右各有十个的坐席,每个坐席之后都站立着两位衣着得体的侍从。侍从们整齐划一地向客人们行礼,随着客人们逐渐落座,他们一一为客人们拉开座椅。
负责罗瓦塞的是一个金发高个帅气男侍从和一个将头发盘到脑后的干练女侍从,男侍从小心翼翼地从罗瓦塞左侧伸出手,整理他的餐具,又从右侧拿起餐巾,为他铺到腿上。罗瓦塞被夹在中间有些紧张。说实话,罗瓦塞作为F国的石油大亨,他出席过不少正式餐会,但是他是穷苦出身白手起家,时常由于因为对礼仪方面不够了解而遭到一些所谓的历史悠久的“上流人士”笑话。这次的月牛宴,周围更是全世界各地的财阀富豪。这让他有些不安。这些都是他可以拓展的人脉和合作伙伴,他可不想给这些人留下一个不好的第一印象。
罗瓦塞友善地向他的邻座们笑了笑,他左手的黑发女士微微颔首回应,脸上带着客套的微笑,感觉难以接近,而右手边正是刚才在参观的时候注意到他在哼歌的绅士。这位绅士头发半白梳得一丝不苟,白色的领结干净精致绣着白色的暗纹。
他向那位绅士自报家门,绅士也礼貌地告诉他自己被称为格里高里公爵,是北欧哪个国家的皇室旁支。罗瓦塞经常和皇室打交道,F国的皇室掌握着大部分石油资源的开采权,罗瓦塞已经习惯了与那些懒惰贪婪的皇室合作,伏低做小又谨小慎微,从他们那儿分一杯羹,说实话如果不是法律保护,皇室的权势早已式微,罗瓦塞虽然对皇室有些不屑,但是他也知道自己该讨好什么人。他显示了十二万分的尊敬以及对自己的鄙陋的惭愧。公爵显得颇为满意。周围的宾客们也多在低声交谈,只有他右手边的那位女士,似乎颇为高傲,丝毫没有要和别人多聊的意思。
他们寒暄完,管家就前来介绍今天的菜品,今天一共有六道菜。管家一会儿蹦出法文单词一会儿蹦出东亚语言,罗瓦塞只知道今天有道牛排有道色拉有个鹅肝酱其他的没太听懂。然而他最擅长的就是“社交应和”,就像他其实从来没听说过公爵出身的那个北欧国家却依然要装作自己有所耳闻一样,他听着管家介绍菜品频频点头,显得颇为满意。
等管家祝他们用餐愉快转身离开,服务员为他们端上了一只石盆,大概有他的脑袋那么大,里面装着柠檬片和清水。罗瓦塞不知道这是做什么的,以柠檬水来说似乎过于多了?他偷偷瞟了瞟邻座,黑发的女士用这柠檬水洗了洗手,然后用一旁的毛巾擦干。罗瓦塞连忙依葫芦画瓢镇定地也洗了洗手。侍从们为他收走了毛巾和石盆。
在一整段参观之后,罗瓦塞确实已经饿了,客人们陆续开始品尝餐前面包。
“罗瓦塞先生,我听闻月牛全宴上一共是十二道菜。不过我们这次只能算是一次品菜,所以只提供了六道佳肴。月牛全宴每年的菜品都不一样,这次的品菜会也是为了明年的月牛全宴试菜。可以说,我们是第一批品尝波尔谢大厨新菜品的人了。要知道波尔谢大厨首屈一指,目前只为洛克斐尔集团工作,除此以外谁都无法请他出山。”
这倒是罗瓦塞第一次听说的事情,他以为这次的月牛宴就是商人的废物利用,将多出来的食材再次贩卖。不过确实,那么高的价格也许该有一些新东西,这才让他感受心理舒适一些。罗瓦塞白手起家,平时日子过得有些抠门,他日常用的眼镜断了脚他都不会轻易扔掉,平时的衣服也总是重复穿——当然为了这次的月牛宴,他搞了一整套新行头。这可是三千万美元的月牛宴,他绝对不会否认这种让这份花销更加“值得”的事实。一想到自己马上品尝到的将是最新的、最高级的料理,而且他甚至比全世界权势最盛的领导人们都要更早吃到,他忍不住又想哼起歌来。
公爵朝他看来,他清了清嗓子,冷静了一下。
很快第一道菜就来了,管家又报了一遍菜名,但是罗瓦塞还是听不懂,不过罗瓦塞也吃过不少世界顶级的菜品,他一看盘子就知道这是道典型的韃靼牛肉料理。这道中规中矩的开盘菜,通常还会配上面包。果然,身后的侍从,又为他端上来了亮片白面包切片,烤得外皮脆黄,但是内部白净松软。
这道菜十分漂亮,鲜红的生牛肉被整齐地压成一个扁平的圆饼,就像是天上的血月,上面叠着如同黑珍珠一样饱满靓丽的鲟鱼子酱,而这轮红月的周围,有着白、黄、绿、红,八种指甲盖大小的配菜围成一圈,摆放在深蓝色闪着星光的圆盘上,就像是夜空中的群星拱月。
这实在是太美了!罗瓦塞没有吃就已经发自真心赞叹起这道菜的精巧。周围也有众人啧啧称奇的声音。
管家一一介绍这盘子上的八种配菜,有来自澳大利亚的奶酪,佛罗里达的热带水果,波尔谢大厨特制的白汤酱——特选了母鸡高汤分成五步共炖煮8小时作为原料。波尔谢大厨的白汤酱加了自己的独特配方,含有他家乡的椰浆作为配料,椰浆清香,为油腻的白汤带来了更多层次——还有酸甜的梅子酱、蟹肉泥、脆瓜、鲑鱼子酱、酸菜汁。
管家的话实在是有点长,特别是他谈起波尔谢的家乡的时候讲了太多逸闻,罗瓦塞只能面带微笑,管家时不时讲些俏皮话,他就“哈哈”地笑出来捧场。终于,管家请大家用餐。罗瓦塞迫不及待地拿起刀叉,小心翼翼地将这轮满月一切为二,稳住因为他的切工而摇摇晃晃的鱼子酱,然后一一沾上八种配菜。他又拿起一片白面包,这白面包只有他小半个手掌大,将牛肉和配料叠到面包上,已经显得空间不足,繁重的配料叠在上面摇摇欲坠,顺着罗瓦塞的胖手就要倒下来。他赶紧用叉子稳住配料,一口将那面包全部塞进嘴里。
毫无疑问的美味!
鱼子酱腥气被酸甜的配料盖住,只剩下海风的鲜味,鲑鱼子在口中爆裂开来,多汁而清爽。
酸味彻底打开了罗瓦塞的味蕾,他的饥渴更胜。他急忙拿起另一片面包,将另一半牛肉挞刮过餐盘上所有的酱汁,将餐盘舔舐得干干净净,然后叠到了面包上。椰汁与热带水果混合鲟鱼子的咸腥撵过舌尖,让罗瓦塞想起美女的肌肤。以及最重要的必然是这道菜中的月牛肉,生牛肉被处理得丝毫不带血气,肥瘦恰到好处的口感就像是与刚才的美女来了一场新鲜多汁的舌吻。这白面包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中和了过于浓郁香醇的酱汁。就如同有了光才有阴影,有了酸才显得甜,整道菜缺一不可。
罗瓦塞将整道菜肴下肚,侍从立刻从他身后递来了擦手的毛巾和柠檬水。罗瓦塞悠然地洗了洗手,口中还回味着刚才的牛肉挞。他原本就已经饿了,面包虽然垫了垫他的肚子,但是这还远远不够!他忍不住笑了起来,张望着等下一道菜。
他看到邻座的公爵还在慢悠悠地处理第二片面包,不像罗瓦塞简单地将牛肉一切为二,公爵将牛肉、鱼子酱均匀地平铺在面包之上,他用餐刀一点点将牛肉和鱼子酱整齐地铺了上去,腰背挺直优雅极了。罗瓦塞一下子觉得有点脸红,公爵不愧是皇室,礼仪得当。而自己进食的姿态确实不怎么好看,他下意识地挺直了腰背。
等客人们都用餐完毕交谈一阵,管家又款款走上前来开始介绍第二道菜。侍从们随着他的讲解端上了佳肴,这道菜也十分的好懂,蜗牛壳配着经典的欧芹酱,是一道经典又美味的法式蜗牛,侍从还配上了餐酒。这让罗瓦塞有些失望,蜗牛确实很不错,但是这不是月轮特牛,他也不是为了蜗牛付的这三千万的。他忍不住嘀咕了出来:“又不是名字里面有牛就算是月轮特牛。”好在这道菜也足够赏心悦目——须说,赏心悦目,审美极佳是这种级别的菜品最基本的要求——黑沉沉的石盘中,明亮的黄油在碗底铺了一圈,被黄油围住的三只蜗牛大小、形状都一摸一样,三只蜗牛首尾相连围成了一个等边三角形,绿色的欧芹酱点缀在蜗牛上,就像是三角的三个顶点。一副典型的现代几何画呈现在罗瓦塞眼前。
管家终于完成了冗长的介绍,罗瓦塞开动了起来。这道菜味道确实是不错,这道菜与刚才的牛肉挞肥瘦得当的口感完全不同,蜗牛紧致的蛋白质在牙齿间弹开筋道极了,香浓的黄油和松露溢满了鼻腔,颇为享受。虽然心里有些不满,但是他还是很快吃完了盘子中的三只蜗牛,侍从为他收走了餐具,他看了看周围,其他人还在用餐,他也许应该吃慢一点,不然只有他一个人东张西望实在是有些愚蠢!
过了一会儿公爵也吃完了,他放下刀叉,慢慢地擦了擦嘴,等他收拾停当终于开口与罗瓦塞搭话:“罗瓦塞先生,您刚才说的‘又不是名字里面有牛就算是月轮特牛’有些偏颇了。”
罗瓦塞赶紧礼貌地回应道:“是我失言了。”
“您可能没注意塞巴斯蒂安的介绍,这道菜并不是蜗牛,蜗牛壳中所放的也是月轮特牛的牛肉。我们今天的六道菜品包括甜点的主要材料全都是取自月轮特牛。”
罗瓦塞有些吃惊,他吃过的法式蜗牛数不胜数,刚才的菜品怎么看都是典型的蜗牛的口感与香味,他有些半信半疑。
“波尔谢大厨对于当前流行的分子料理自然也很擅长,刚才塞巴斯蒂安提到,这些蜗牛都是用俗称‘牡蛎肉’,也就是牛的板腱肉烹调制作,因为口感充满韧劲,而后将蜗牛肉完全打散蒸馏成了气体,注入蜗牛壳再用欧芹酱封住,这才让牛肉充满了蜗牛的味道。”公爵样了扬眉毛似乎颇为得意,就像是他亲眼看着波尔谢大厨做的菜一样。
罗瓦塞真是吃惊极了,但是他一下子就明白了,要知道分子料理就擅长于将食材打乱甚至到分子层面,改变物理性质来制作与原材料完全不同的口感的菜品。他曾经尝过有名阿德里亚大厨用蔬菜制作的鱼子酱——那鱼子酱不但有鱼子酱的口感还有更多鱼子酱所不能给与的新鲜味觉,实在是太过于美妙。但是即使如此,阿德里亚大厨的鱼子酱从味道上也能分辨出些许维和,而这盘蜗牛,罗瓦塞完全没有任何怀疑!能做到口味口感如此相似实在是颇为难得。当他知道了这道菜的秘密,如果让他再尝一次一定会有全新的体验!这三千万才不算亏本!后悔就像是油井漫出的黑漆漆的油溢满了他的心头,如果给他机会再吃一次就好了!他不应该那么囫囵吞枣的!
他向侍从招了招手,低声询问是否可以再来一碟。
“请稍等,我需要请教一下塞巴斯蒂安先生。”说完他的侍从就去寻找管家了,管家看来很忙碌。
罗瓦塞一边品着餐酒一边与公爵闲聊,公爵不愧是皇室,见多识广,还平易近人。他给罗瓦塞讲起了不少著名厨师的轶事。说实话,这些名厨,阿德里亚、杜卡斯、卢布松等他都见过,他雇佣过他们为自己做菜,也请客人们尝过名厨的手艺,但是不像公爵这样与这些名厨都能交好。
“保罗他很害羞,有一次有人想要见他,他便躲在后厨不肯出来。对方太钟情于他的厨艺,偏要来厨房见他,那人见到保罗站在柜台后面,激动地夸了保罗好久,然而其实保罗早就溜了,留下一身衣服挂在那边当作替身。事后保罗觉得不好意思,就答应再为他准备一次晚宴,那人还是执意要见他,眼见那人要进厨房了,保罗做菜做到一半,拿着汤勺赶紧从后门跑了,那位客人追了他半天只好放弃。”
罗瓦塞听得哈哈大笑,只盼着自己也能和保罗·卢布松有这样能聊聊趣事的关系就好了,罗瓦塞虽然尝过卢布松的菜,但是害羞的卢布松当然不可能见他一个普通客人。
过了一会儿,侍从回到了他的身边,“非常抱歉,因为月轮牛肉的食材非常有限,并没有足够的食材为您再制作一道月轮蜗牛。塞巴斯蒂安先生对此感到非常抱歉,他现在有些琐事缠身,他说过一会儿一定亲自过来向您致歉。”
罗瓦塞点了点头打发了侍从,这倒是他意料之中的结果。他只后悔自己太过无知,吃得太快,下一道菜一定得先好好听听管家说了些什么——倒不是他不想听,但是他的A国语并不流利,管家的话又总是掺杂别的国家的语言,他时常听不明白,原本随行有个能干的秘书也是他的翻译,但是随行人员均不得进入公馆,他倒是没注意条款上面怎么写,但是为了参加这次的月牛宴,不管写的是什么他也闭着眼睛签上了字,最后只能让秘书在公馆外等着——他看了看公爵,虽然没人给他翻译,但是他也不会完全不懂A国语,也许他应该多和公爵聊聊,公爵说话优雅又发音清晰,知识渊博,和他交流很愉快。罗瓦塞虽然因为没有尝到蜗牛有些失望,但是公爵说的这些已经够让他在其他朋友面前显摆起来了,想到这里这三千万更加香甜。说实话,他认识的上流人士王公贵族也不少,愿意付这三千万的也不罕见,但是月牛宴因为食材有限,最终采取的是抽签制,交付了三千万的定金才有机会参与抽签,如果没有抽中会返还参与费——洛克菲尔以自己的公信力担保抽奖绝不会作假也不会有裙带关系——毕竟如果作假被发现,他也没办法应付那么多上流贵族的征讨。从结果来说这次的名单上大部分都是“名不见经传”的角色,比如罗瓦塞,他不过是赚点开采石油的辛苦钱,但是和掌握权力以及世界经济命脉的真正名流相比,他不值一提,他虽然对洛克菲尔一直崇拜有加,但是从来没有机会结识洛克菲尔更别说走走后门了,可见抽签的公平性。他一边笑着和公爵聊天,心想着一定要记住公爵告诉他的种种逸闻,然后开始幻想回去之后的风光无限。罗瓦塞能被抽中这事,他便已经觉得“高人一等”“上天眷顾”,再想着他回去后描述起月牛宴时众人倾羡的目光,他已然是飘飘然。由其是那个自以为是的大皇子,明明是罗瓦塞这样的商人养着他们,他却总是狗眼看人低,把罗瓦塞当作仆人一样呼来喝去。有一次罗瓦塞还要为他做上马用的踏脚凳!大皇子羡慕又恼怒的颜色肯定很好看。罗瓦塞笑得更开心了。
很快一位五十岁左右、发鬓有些白的侍从走上前开始为客人们开始介绍第三道菜。那位塞巴斯蒂安管家看来确实很忙,好一会儿了还不见他回来。
第三道菜是一道菜茸汤,侍从从罗瓦塞身后将盘子端上来的时候,罗瓦塞认真地观察了一下,绿色清新蔬菜泥之上点缀着各色的豆子,就像是绿叶从中的各色小花争奇斗艳,但是他唯独没有发现牛肉的踪影。他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要知道公爵刚才说所有的菜肴都是月轮特牛作为食材制作的,这道菜不应该没有牛肉的踪迹!那么极有可能的是这些蔬菜也是分子料理的奇迹!这些蔬菜也是用月轮特牛制成的蔬菜!这次他一定要好好品尝一下。
等这位鬓角花白的侍从讲完了,罗瓦塞便学着公爵的样子,新换上来的汤勺盛起了半勺蔬菜泥又加上一些豆子,豆子多了,他便抖下一些,豆子少了他就又加一些,调整到和公爵差不多的比例,才一口放进嘴里。
与刚才的鲜美紧致的“蜗牛”不同,菜茸汤的做法是蔬菜泥伴着奶酪和各种香料,口感浓郁,蔬菜泥的颗粒在罗瓦塞的舌上翻滚而过,他慢慢地品味,确实是有着一些牛肉的味道!这次的牛肉被彻底打碎成了糊状,但是不需要多说,他都能想象这必然是牛肉中最嫩滑的肩胛肉。他舔了舔唇,又挖了一勺,这次他品味到了软软的香甜的云豆,再一勺他吃到了糯糯的沙沙的鹰嘴豆,下一勺他似乎闻到了菠菜带着一些苦涩的清香,就像是他幼时田野雨后的泥土味。
他心满意足地品完了这一道菜,这次他吃得比公爵还慢,他擦拭嘴巴的时候,公爵面前的餐具已经被收拾干净,开始喝杯中的红酒了。
“分子料理实在是太厉害了!”
“确实如此。”公爵微笑着,“没想到牛肉能做成偏硬的豆类的口感,实在是太厉害了。我曾经听说过僧侣们因为不能吃肉制品而发明了素食料理,其中就有用豆制品模仿肉类的口感和味道,如此想来肉类模仿豆制品的口感和味道也是相似的做法吧。”
罗瓦塞正要夸赞蔬菜泥的话被噎了回去,要知道他以为那个绿色的蔬菜泥才是月轮特牛所制成的,没想到竟然是那些大小不一的豆子才是牛肉制品!要知道那些如花朵般色彩各异的豆子品类粗算也有5种以上,波尔谢大厨要用牛肉模仿五六种不同类型的豆的口感和味道!
这顿宴会真是时刻都能给罗瓦塞惊喜!
正在这时,管家塞巴斯蒂安彬彬有礼地向罗瓦塞问好,他是来为蜗牛的缺失道歉的,看来他已经忙完了别的工作。罗瓦塞自然已经不介意了,毕竟这道菜茸汤更加精妙。公爵也向管家打了一声招呼,开始询问是否能见一见波尔谢大厨,他想当面感谢一下美味的菜肴。可惜的是波尔谢大厨为了今天的晚宴十分忙碌,今晚恐怕没有时间出面。
管家很快就开始介绍第四道菜肴。终于轮到主菜了,这道菜是最能体现牛肉肉质的菲力牛排,牛排上面叠上了一块鹅肝,黄色的酱汁在牛排上画出了富有艺术感的图案。这黄色酱汁又是波尔谢主厨家乡的热带水果,波尔谢大厨热衷于将自己的家乡的味道融入料理,他出生在与法国很远的赤道附近,后来去了法国求学,因此他的菜肴总是带有强烈的个人印迹又充满新奇感。但是除此之外这道菜没有别的任何配料了。
罗瓦塞满怀期待地开始品尝。最顶级的食材不需要任何配料。香嫩的牛肉被煎得恰到好处,鲜嫩多汁,菲力不愧是整头牛身上最精华的部位,罗瓦塞竟然感受不到一点点牛肉的韧劲,牛肉进入他的口中自然而然地与他化为一体。他也吃过顶级的月牛,那牛肉也是入口即化,唇齿留香,但是他感觉到月轮特牛更胜一筹!他原本想保持一些体面,但是他实在忍不住又切下了一大块塞进嘴里。
变故就在这个时候发生的,罗瓦塞的嘴里还咬着刚切下来的牛肉,宴会厅猛然响起了巨大的爆炸声,冲击力震碎了餐盘,将用餐的宾客冲得无法保持平衡。靠近墙一侧的侍从们更是被爆炸波及,躺倒在地不停地哀嚎,宴会厅中充斥着宾客们的尖叫。烟雾过后罗瓦塞背后的墙露出了残壁断垣,被开了一个大口子。
一个皮肤黝黑的人冲了进来,手中拿着一叠东西大喊了起来:“这是骗局!你们被洛克菲尔骗了,这根本不是月轮特牛,这是普通的月牛!我们根本没有那么多月轮特牛!每头牛只有我是波尔谢,今天的晚宴也根本不是我做的!根本不是我!我这里有证据,请你们看一看这些照片。”波尔谢说着带着强烈口音的A国语冲到卓前,将自己手中的照片和一些文件撒给在场的人们,“这是洛克菲尔欺骗你们的骗局!这根本不是月轮特牛!”然而惊恐的宾客们只是一个劲地远离他!
管家指挥着其他侍从将这个“波尔谢大厨”制服。这个闯入者的眼里有着愤怒的泪水,他似乎知道自己的命运,但是还是一声声地喊着:“他们是骗子!你们被骗了!”声音逐渐远去。
罗瓦塞还没回过神来,一切都发生得太突然了,他刚才还在品味美妙的牛排,突然却有了这样一幕。在他愣神的时候,身边其他宾客已经愤怒地喊了出来:“这是怎么回事!先不说到底是不是骗局,这就是你们的安保系统吗?如果我们受到了伤害你们该怎么负责!”
“抱歉,让各位有了不好的体验,我们一定会对此负责的。”管家立刻干练地安抚起了大家,“请各位随我到休息室休息一会儿,更换衣服,检查伤口,我们将很快给出一个结论。”管家一边说着一边已经有侍从将闯入者散落在地上的照片和文件全收拾了起来。
“不许收!他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把照片给我们看!”另一位宾客已经踏前一步。想要夺过照片,却立刻被侍从制止了。
“这些都是谣言,请相信我们,我们花费了巨大的心血准备了这次的月牛宴,绝对不会有允许以次充好的事情发生的!”
显然,侍从的人数太多了,那位言辞激烈的宾客也只能不悦地站了回去。
在休息室里的等待总是漫长的,医生们为各位宾客检查了身体确认众人安好之后就离开了。而罗瓦塞脑中不断地开始回想起那些菜肴,第一道的牛肉确实很鲜美,但是也许普通的月牛也能做到,第二道第三道真的是分子料理吗?不不,他确实从菜茸汤里吃出了牛肉的味道,这可是他的亲身体验!但是公爵说豆子是牛肉做的,他却是从菜泥中品出的牛肉味的,这到底是是怎么回事?
他看向公爵,只见公爵脸色铁青地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罗瓦塞不敢再去看公爵,他又看了看坐在他左手边那位冷漠的女士。那位女士还是冷着脸,紧张地左右观望,手都绞在了一起。罗瓦塞赶紧移开了视线,防止与她对上。
罗瓦塞是一个典型的商人,如果有机会让他省钱,他绝对不会手软,他的石油卖起来也掺了不少水分。如果说洛克菲尔为了赚钱以次充好,他觉得这实在是太无可厚非了!他甚至要暗暗生出钦佩,他几乎已经坚信了他被骗了。然而原本该是“春风得意”“衣锦还乡”,现在他却要变成一个笑话。恐怕他的那些朋友都会更加肆无忌惮地鄙视他了!他好不容易获得的“尊重”都会成空!一下子罗瓦塞如坠冰窟,浑浑噩噩几乎失去了知觉。
直到休息室的大门再次被打开,随着侍从们的簇拥进入休息室的是大名鼎鼎的洛克菲尔,他穿着优雅的燕尾服,系着白色的领结,开始他的声明。
“非常抱歉为各位带来了这样不好的体验。”
“洛克斐尔先生,久仰大名了。”客人中立刻有人恭维了上去。
“您好,我也很荣幸与各位行业翘楚、尊敬的皇室宗亲见面。我必须再次为今晚的不愉快致歉。请容我解释一下刚才的事由。”他的笑容诚恳自信,就像罗瓦塞常在海报上见到的一摸一样,洛克斐尔身后的侍从拿出了一台投影机器,很快空地上投出了刚才那位闯入者的三维投影照片,“这就是刚才的闯入者——再次为我们的安保欠缺道歉——可以看到他与波尔谢先生非常相似,这位艾伦·波尔谢先生是波尔谢大厨的胞弟,艾伦一直在怂恿波尔谢先生从我们这里独立出去,创建新的餐馆品牌好让艾伦拿到分红更好地控制波尔谢先生,然而波尔谢先生早就看穿了他的阴谋并且求助我们,艾伦见这事不成,便转而威胁我们集团。这次的袭击也是他想让我们身败名裂的阴谋。实际上塞巴斯蒂安,中途有离开便是发现了入侵者,去处理这件事情,但是最终还是造成了这样的结果,我非常抱歉。”
洛克斐尔深深地向在座的嘉宾致意,以示歉意。
“而他所说的我们使用的食材是假货根本是无中生有的事情,请各位放心。洛克斐尔集团一直很重视行业口碑,断然不会做这种事情。要知道,提供月轮特牛给月球开发国以外的民众,我们已经是顶着各个国家的压力,我们没必要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退一步说,我们是随机抽签的,如果宾客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我们洛克斐尔集团又怎么敢欺骗各位呢。”
“照片呢?证据呢?”刚才那位怒火冲冲的想要抢夺照片的客人又站了出来,这次罗瓦塞仔细地观察了一下他,他有着棕色的皮肤,乌黑微卷的头发。
“阿努先生,那些作假的照片和文件没有什么意义。当然,我们还是会展示给各位看。”洛克斐尔一边说着,一旁的投影上快速地展示起了刚才的照片和文件。
“不知道各位还有没有什么别的疑问。”
那位客人显然其实并不满意,但是,罗瓦塞看着侍从们腰间的配枪,觉得客人们也不会有什么异议。
“太好了,我知道无论我们做些什么都没办法补偿各位,如果可以的话我真希望能为你们再举办一次月牛宴。遗憾的是我们的食材实在是有限。为了不浪费珍贵的月轮特牛的食材,我们已经重新布置了宴会厅,请各位继续用餐。”
“你们不应该对此做出金钱补偿吗?”格里高里公爵发问,他的声音阴沉,完全听不出刚才在晚宴上的耐心。
“那是当然,我们将返回1/3的费用给各位。由于月牛宴的成本实在是高昂,我们无法全部返还。我相信各位比起钱财更加希望的是品尝到月轮特牛的料理,请别忘了,各位是地球上为数不多的品尝到月轮特牛的人这个事实。”
公爵似乎对这份“折扣”没有意见,罗瓦塞自然也没有意见。
“这真是太慷慨了!洛克斐尔先生!”从洛克斐尔一进门就开始套近乎的那位客人再次惊叹了起来。
由洛克斐尔领头,他们回到了另一个宴会厅,音乐重新响起,接下来的菜是寿司,宴会厅的长桌的中间部分突然降了下去,重新升上来的时候,中间变成了一个环绕的寿司台以及有名的日料名厨MAYA先生,他现场为每一位宾客切下肉块、炙烤、手捏了寿司,最后完美地退场。
最后的一道菜是嫩生牛肉,牛肉上覆盖着一层海盐片,有些咸又有种若有似无的鲜味,口感非常有趣。
正餐结束后,洛克斐尔还提供了咖啡。说实话,罗瓦塞并不喜欢咖啡。但是管家这时介绍道,咖啡并不是关键,这里的咖啡的配奶正是月轮特牛的牛奶,才是精华,于是罗瓦塞便也尝了尝,他从来不喜欢咖啡,不管是不是月轮特牛的奶作为配料,这都不重要。
之后他和公爵倒是没有再多聊什么。最后宾客们纷纷离场的时候,他与公爵道别:“今天的牛肉真的太美味了,公爵,我们可真幸运不是吗?祝你有一个美好的夜晚!”
公爵讪笑了一下与他道别:“确实如此,你也是,祝你有个美好的夜晚。”
只有阿努先生听到他们的谈话后不屑一顾地哼了一声:“你们不会相信洛克斐尔的鬼话吧。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他。”
不论如何今晚恐怕不会太美好,罗瓦塞想。
第二天,罗瓦塞那位能干的秘书来到他的房间递给了他最新的报纸。报纸上的一个几乎找不到的小板块写着“阿奴集团破产,麦克·阿奴被发现猝死在宾馆。医生判断是由于破产刺激带来的血管爆裂。”
秘书继续报告着昨晚的工作:“阿利克斯把钱退了回来,说不是他完成的工作。关于格里高里公爵,他是B国的皇族远支,是现任王的表舅公的第三子的第二子,公爵的头衔名副其实。不过听说财政状况并不好。”
“我知道了。”
“今天国内有什么消息传来吗?”
“国王和皇子都发了信息来问昨晚宴会的情况,他们希望与您视频通话。”
“混蛋,怎么不早点接过来!”
“我现在就为您联系。”
罗瓦塞又收拾了收拾头发,理了理领子,通信很快就接通了。
“尊敬的陛下!真是好久不见了!”
“哦,罗瓦塞,给我讲讲昨晚的事情。”
“那可真是独一无二美妙的月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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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讽刺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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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色的桌布上堆着小山一样大的蛋糕,这是李如松花了好大的劲才从当地有名的蛋糕店定到的,女儿欣喜地说不出话来,在插生日蜡烛的时候都小心翼翼地,生怕蹭到装饰的奶油。妻子看到女儿笨拙的动作,捂住偷笑的嘴摆出家长的样子,说着姑娘家要注意形象的话。在妻子和女儿找好位置插上蜡烛后,两人回头看向李如松,笑靥如花。
咚咚咚
老城区木门被敲击的声音,总是让李如松感觉耳朵里夹着东西。他暂停了电视上播放的录像,跨过摊满垃圾和空酒瓶的地板,打开了门。扑面而来的焦臭味让李如松的鼻腔感到刺痛。
大麻,或者其他提纯过的东西。
多年刑警的经验让李如松下意识断定了焦臭的产生原因,眼前的男人双眼无神,不修边幅,衣服上满是污渍。乍一看好像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不过我也好不到哪去,李如松摸着自己的扎手的胡渣。
男人抬头看见李如松,呆滞地目光变得闪躲起来。转身走向了楼梯的方向。
“难道我记错了......”低语随着身影的远去而消失。
李如松也没有跟他想有什么交流,今天他很忙。李如松关上了门,艰难的找寻垃圾间的落脚点,他来到了两副黑框相片旁边。抚摸着框中的照片。黑框里的人像跟电视机里的母女如出一辙。今天是中秋节,是团圆的日子,今晚他准备跟自己的家人团聚。
李如松对着镜子仔细的用发胶打理着头发。镜子里的男人刮去了胡须,铁青的下巴修饰着硬朗的面容。这让他又想起了那个意气风发的李如松警官。李如松无意间嫖到了身后不远处的浴缸。
给妻子带回来的红烧肉洒落一地,女人浸没在浴缸中身周满是鲜红。没有血色的手耷拉在浴缸边。染血的美工刀掉在瓷砖上,洗漱台上是女人仔细叠好的遗书。
发胶触碰到头皮的冰冷触感让他打了个寒颤,李如松看向镜子。头发被抹成了第一次与妻子约会的三七分。只要是人生大事他都会梳三七分,与妻子的婚礼,女儿的出生,又或是现在。他顺便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西装。与警服款式不同的装扮才不会让他想起自己的无力。他又看了一眼镜子。满意地点了点头。
关掉洗漱池的灯,电视机的昏暗的光照着了被收拾干净的客厅。自从女儿去世后,他从来不会让客厅太亮堂,这样他便不会再想起和妻子一起回家后,看到的那个噩梦般的客厅。
李如松小心翼翼的将客厅里所有妻子和女儿的照片倒扣起来,然后关掉了电视,他不想让妻女看到自己狼狈的样子。在准备好一切后,李如松从收拾好的垃圾里,摸黑找出了自己的配枪。在检查完弹夹里还有子弹后,他把枪握在手里,靠在了沙发上。随着周围逐渐安静下来,隔壁悠扬的钢琴声飘了过来。
隔壁是最近才搬来的一对母女,母亲看着年轻,女儿也才上小学。不知道父亲去了哪里。每晚这个时间,都会传来小女孩练琴的声音,青涩、生疏的琴音却流露着欢快的节奏。聆听小女孩练琴的曲子。这也是李如松除了回忆妻女录像外唯一的休憩。
听着曲子,李如松的眼皮开始发沉,昏昏沉沉的过了一段时间。悠扬的琴声不知何时被男女声的争吵代替,还伴随着东西摔碎的声音。
在一声像是玻璃的碎裂声后,李如松睁开了眼睛。
也许是女人的老公回来了,又或是来谈离婚的事。李如松没有兴趣掺和别人的家务事,但他不想死在这种令人烦躁的环境里。
李如松把枪别在了西装里。准备去跟隔壁的夫妻提些意见。走到门口时,他犹豫了一下,回去从制服里翻出了以前的警官证皮套。之前想送给女儿当礼物的,可惜她没收到。李如松晃了晃脑袋,打开了门。
来到隔壁门前,里面的吵闹声越来越大,并且伴随着孩童的哭喊声。李如松敲了几下门也没有人回应。他苦恼的挠了挠头,正准备打道回府时。
“求求你,谁都好,来救救我。”小女孩稚嫩的嗓音在杂乱中愈发清晰。
“爸爸,你在哪,救救我······”
李如松呆了一下,而后拔枪,上弹行云流水。李如松踹开了门。
“警察,不许动。”
“警察,不许动!”
李嘉欣抱头坐在沙发旁一动也不敢动。今晚妈妈回来的时候脸色就阴沉的吓人。于是她就向往常一样开始练琴。希望这能让妈妈开心一些。但没多久很久没有见过的爸爸就进来了。他的脸黄的像今天朋友送给自己的姜饼人。然后他们就开始吵架,说着自己听不懂的词汇,什么毒什么钱之类的。到最后爸爸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了一把刀,声音也变得尖锐。妈妈则拿起了手边的东西向爸爸扔过去,从记事起这种事情就一直发生,但是这次好像爸爸妈妈更吓人。没有人在意他,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她躲在沙发后面,努力哭的大声一点,也许这样爸爸妈妈就能够发现自己,也许这样就会有人来救救自己。
然后,门开了。可能是眼泪没有擦干的关系。在李嘉欣的眼里,那个人好像是闪着光的。
两人?不对是三人。李如松确认了沙发后呆滞的影子。他转头看向了面前有些癫狂的男女。
男人面容憔悴,手里拿着刀,脸上还残留着凶恶。扑面而来的焦臭味让李如松皱了一下眉。是之前那个来敲门的男人。李如松想着。
女人头发杂乱地像是没有梳理好的棕榈,脸上的妆容夹杂着眼泪和鼻涕乱成一片,在李如松闯进来的时候,她还没放下手里的花瓶。
“警察先生,救救我,他要抢我的钱。”女人一下摊在了地上,哭着向李如松求救。
“你放屁,你妈了个逼的狗女人,那钱本来就是你从我这里他妈逼拿走的,你别不要那个逼脸。”男人的嘴里不停的喷出带着俚语的病句。
李如松略微思索了一下。把枪指向了喋喋不休的男人。男人还没有意识到自己被枪指着,并且越说越带劲。李如松的脑子里已经预想出了被子弹贯穿的男人,倒在血泊中喃喃自语。正当他准备开枪时,他的腿似乎被什么抓住了,李如松低头看去,小姑娘抓着他的腿,眨巴着没有擦干眼泪的眼睛看着他。
李如松叹了口气,蹲下来笑着摸了摸小女孩的头,说:“可以在沙发上坐一会么,你爸爸做了错事,我现在要去让他停下。”他把枪收进了衣服里。
小女孩点了点头。松开了抓着李如松的手。
李如松看着面前,面前的男人,明明拥有着最宝贵的东西,却毫不珍惜。
他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身子,密密麻麻嘎吱声好像几年没有清理的机械。于是他冲了上去。
END
作者:花生阁
要求:笑语/求知
娘葬礼的时候,正是寒冬腊月,元谦跪在灵前哭了三天三夜,直哭得嗓子嘶哑,眼睛肿痛得闭不上也睁不开。郁家人都说,好好一个虎头虎脑的孩子,却哭成个猪头,实在不得体。
他们劝他节哀,可元谦十二岁的脑袋想不通,他的娘都没了,还不能尽情哭一场?
元孝则一滴眼泪都没有流,他帮父亲协理治丧忙得脚不沾地,哪有空哭,也只有小孩子才能如此放声嚎哭,他已成年,要脸。
何况元孝幼时便被交给不能生育的大夫人教养,此时躺在棺木里与他血脉相连的女人,他只能叫她一句姨娘,平时连话都说不上几句。
郁家人私下议论过他们兄弟俩,说元孝虽知书达礼,谦和有度,但冷口冷心,难以接近,而元谦目无尊长,顽劣不堪,却赤子之心,至情至孝,总之,这两兄弟名字大约是起反了。
元孝听了并不以为意,葬礼一结束,就拎着元谦的衣领往自己房里一丢,冷冰冰道:“从今日起,你就住我这屋子,跟我过。”
元谦本还抽抽噎噎不肯停,闻言瞪起一大一小的肿眼睛,哑着嗓子怒道:“我不要!我讨厌你!”对着哥哥就是一通乱踢乱蹬,手边抓到什么物件就往他身上砸。
这样毫无章法的攻击,对元孝自然毫无杀伤力,他轻而易举闪过,居高临下睨着眼前的小不点。
他一直都不喜欢这个弟弟,不学无术,乖张任性,姨娘却还顶偏心他,什么都依着他,结果惯成这么一副骄横的性子。
“我要娘!我不要你!”元谦声嘶力竭,他才不要他的假惺惺。
人人都当他是小孩什么都不明白,其实他心里明镜似的,大家嘴上说他天可怜见,实则都觉得他是个累赘,大家面上夸他多么纯孝,实则眼神里都是避之唯恐不及。
因为没人会在葬礼上哭得像他这般“不知体统”,即便他只是个十二岁的小孩。
像大哥这样,温良恭俭让,才是对的。
可这个人人眼中的完美大哥,在娘病重的时候不闻不问,现在却说什么要和他一起过?
呸!
元谦狠狠地推了一把元孝,但他人小力弱没有推动,元孝眉梢一扬,耐心耗尽,手掌按住小孩脆弱的肩膀,眯起凤眼凉薄地道:“你要娘?你要的哪门子的娘?大夫人好端端在正房坐着,你倒是要去啊?”
元谦小脸瞬间煞白,气得举起爪子猛地抓向元孝清秀的脸。
“嘶——”元孝雪白的脸顿时留下几道血痕。
元孝暗叹自己失智,竟然和一个孩子计较起来,小兔崽子爪子这么厉害,只一下就把他脸皮挠破了。
元谦也吓了一跳,刚才还混世魔王一般,现下却有些懵了,眼见哥哥脸上渗出艳丽的血珠,心里突突的,不知道要受怎样的责罚。
元孝抓起元谦的手一看,他的指甲竟足有两三寸长,难怪挠人一挠一个准,不由得笑了:“你这是想学姑娘涂蔻丹?留这么长做什么?”
元谦却一反刚才折腾的样子,默然想把手缩回去,元孝心中纳罕,扯出弟弟的手细看,发现他的指甲已经裂开,边缘粗糙不平,像是嘴咬出来的,甲盖苍白无血色,手指却冻得通红,还有不少小伤口。
再看他身上的孝服,不是这里长了一截,就是那里大了一圈,也不知从哪个犄角旮旯里拿来给他套上的。
兄弟俩相对无言,末了,元孝将元谦紧紧按在怀里,他才发现弟弟原来这样瘦。
“以后,哥哥给你绞指甲。”
从那以后,元谦便在元孝的小院住下了,伺候过他的丫鬟仆妇全被元孝发落了出去,长指甲也被元孝齐根剪下,又用修刀修得圆润齐整。
跟着元孝,元谦没再穿过不合身的衣裳,也不用自己咬指甲磨指甲,饭也吃得饱了,人也壮实了。
只有一点困扰,他认床。
元孝在自己床边安置了一张小床给元谦,那床其实比元谦以前睡的软和多了,可他仍睡不踏实,他总是做很多梦,梦里都是娘。
梦境里他比现在还小,娘抱着他哼着坊间小调哄他入睡,元谦紧紧抱着她,娘的肌肤总是香香滑滑,黑发像缎子一样柔顺。
元谦问她,为何父亲每次来只是骑在娘身上欺负人,弄得一身臭汗,真脏,娘听了咯咯笑,说他尽说孩子话。
那时候元孝在哪儿?元谦的梦里没有他。
元谦翻了个身,突兀地醒了,他从小床上摔了下来,周遭都是他讨厌的书画古董陈设,雅致精巧,一如元孝其人,住了小半月,还是亲近不起来。
虽然不再对元孝喊打喊杀,但元谦并没有想通元孝为何执意留自己在身边,只是他也懒得琢磨了。
元谦从地上爬起来,冷得直哆嗦,本能地钻进了哥哥的被窝。
被窝里很暖,还有股和娘身上相似的香味。元孝睡得很沉,只是被元谦掀起的冷风冻得背过身去,没有醒。
溶溶月光下,元谦侧身压住元孝铺散在床上的乌发,沿着黑发看去,是元孝一截冷白的后颈。
元孝身上有娘的味道,皮肤和她一样白,头发跟她一般黑,连手也如娘一样秾纤得中,修短合度。不同的是,娘喜欢留三寸长的指甲,涂上最艳的凤仙花,哥哥却总是把指甲剪得很短,甲盖像玉一般,澄明透彻,什么也没有。
而元谦自己还是孩童的粗胖手指,其实留长指甲并不好看。他也不喜欢用牛乳洗澡,所以肤色不像娘玉白,更像父亲?
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他蜷成一团依偎在元孝身边,手里攥着光滑的发丝,终于睡着了。
此后元孝便撤了小床,让弟弟和自己一床睡一床吃,直到那张床挤不下抽条的元谦。
元谦的个头蹿得很快,等到了冠礼的年纪,说一句玉树临风也不过分,曾经粗胖手指也变成男子骨节分明的手,但他自觉到底是比不上元孝。
不过令元孝奇怪的是,元谦的指甲总比别人长得快,不管剪得多勤快,很快又会变成两三寸长,只是甲盖不像小时候那样苍白,而是嫣红透骨——元谦亲手染的。元孝还问过元谦长指甲难道还有什么秘法不成,元谦大笑说,不足道也。
冠礼那天,元谦一身织金红衣,已经惹人侧目,再看他的长指甲,便有宾客勾起冷笑,窃窃私语,说郁家四爷离经叛道,学女人染指甲,果然姨娘养的就是上不了台面。
元谦哈地一笑,砰的一声,当着所有人面砸了父亲加给他的玉冠,散开一把黑发,踩在一地碎玉之上,取来一把螺钿琵琶,十指殷红,眉眼飞扬,叮叮咚咚放肆急弹,似下了一场暴雨,开口是《长恨歌 宫怨》的词:
“想正宫,有甚花容貌,竟把奴奴撇半旁。衾儿冷,枕儿凉,见一轮明月上宫墙……不如嫁一个风流子,朝欢暮乐度时光,紫薇花相对紫薇郎……”
一曲愁肠百结的弹词,硬被元谦唱出铿锵杀气,最后嘣的一声,长长的指甲崩断了。
这一出闹得父亲大失脸面,当下不能发作,事后再叫人去绑元谦来,这小子却早已逃之夭夭,也不知躲去哪个相好的烟花女子那里。
于是元孝因管教不力,代替元谦受过,被父亲痛打了二十板子。晚上,元孝趴在床上望着窗外的月亮发呆,一张素脸倒比月亮还白几分。忽听窗子异响,却是元谦爬窗溜了进来,手里拎着一个小药瓶,讨好似的挪到他床边,主动请缨要给元孝上药,说家里的药保管没他这药好使。
元孝并不领情,冷然道:“是帮我上眼药吧。”
元谦嘿嘿一笑,不顾元孝的阻拦,脱下他的裤子正想往上抹药膏,却发现元孝的屁股此前并没上过药,裤子也因为忍痛浸透了冷汗。
“……那老不死的是想疼死你吗?”看着哥哥臀上不成样子的伤,元谦浓眉一皱,“疼死了你,谁替他继承衣钵,把郁家这泼天富贵和权势继续下去?”
“那不还有你吗?”元孝脸上挂着难以捉摸的微笑,“泼天富贵和权势,谁不喜欢?”
“我?”元谦哈哈大笑,似乎觉得哥哥此话特别荒唐,“你看那老不死愿不愿意我继承?”
他用手舀起一抹药膏,涂在元孝的伤处,又道:“富贵和权势是不错,可要做了这一家之主,四处被拘着,还是做个废物好,随心所欲,逍遥自在。”
元孝被药膏冰得浑身一颤,抬眼瞥了一下元谦,瞧不出他说那些话是真是假。
人人都说元谦是个纨绔废物,元谦也确如他们所说不务正业,整天流连花街柳巷,沉迷琵琶舞乐,日日跟着那些贱籍学艺,有时还把人请到家里表演,气得父亲每天都心绞痛。
可元孝却觉得自己看不懂元谦了,也许是因为兄弟俩早已分房住,元谦不再需要抓着他的头发才能睡着,也不再需要他给他绞指甲,春去秋来,人心易变。
而元谦喜欢的市井小调、琵琶鼓乐,元孝听来只觉得吵闹,他只喜雅乐,一手古琴在士人之间颇负盛名,记得有一次他在家中举办琴会,元谦得知后非要给他助兴,元孝知道他准没好事,断然拒绝,根本不让他进自己院子。
谁知元谦还是找了一帮人在隔壁院子大肆演奏,那些乐器声调激昂,吵得元孝头疼,琴会也办不下去。
果然他和元谦还是合不来,元孝心想。
不过这药膏冰冰凉凉确实舒服,元谦揉的力度也恰到好处,但当他断了半截的指甲划过元孝的尊臀时,元孝嘶的一声,立刻厉声令元谦去取剪子锉刀修指甲。
不料元谦弹琵琶、上药手指都很灵巧,可轮到修自己的指甲,手却突然变得蠢笨起来,刃口横在指间这也不对,那也不是,反看得元孝心惊肉跳,他索性夺过剪子,一边修一面埋怨:“这样的断甲,亏你也忍受得了。”
元谦嘴角噙着笑道:“这样的家,也亏你忍受得了。”
元孝手上动作一顿,好半天才道:“你也别老那样气父亲,他近来身子越发不济了,朝中情形也不大好,太子和四皇子……”
“朝中不好,他还纳那么多姨娘小妾,哪里不济了?老当益壮得很啊,”元谦冷笑道,“再说家里、朝中,不都是你在操持吗?他不过坐享其成而已。哥,就是被孝这个字压了大半辈子——真是取了个坏名字。”
坏名字吗?元孝恍惚了一瞬,手上力气没收住,一下把元谦养的指甲剪过头了,指尖光秃秃的,倒和他自己一样。
元谦看着自己好久没这么短过的指甲,哑然失笑:“你看你,剪个指甲也这么规矩平整,何时能见你纵情肆意一回啊?”
“要都像你,郁家就完了”,元孝心里转过这个念头,到底没有说出口。
他虽庶出却是长子,大夫人抚养他长大不曾亏待过,读的是圣贤书,学的是君子道,虽不如亲生母子亲昵,却恩重如山。前几年大夫人弥留之际把元孝叫到身边,说他父亲终不能指望,以后郁家便托付给元孝了,元孝不敢忘她的嘱托 ,对自己也越发严苛起来。
有时候,也不是不羡慕元谦,但……
“是,你多好,你纵情肆意地活,”元孝把头迈进枕头里,声音闷闷的,“我不行,道不同不相为谋,不劳四爷指点,请回吧。”
元谦最不喜被人叫“四爷”,当即药也涂不下去了,呲了一声,发狠在元孝的屁股上打了一掌,清脆响亮。他手劲并不大,但元孝此时正是紧要时候,哪里受得住这个,痛得脸色骤变,张口咬住自己手腕才没有叫出声。
元谦看他还这般隐忍,心下越发不悦,伸手把他腕子从嘴里抽了出来,腕口赫然一排齿痕,不由得皱了眉:“何苦来的?这是你的地盘,叫一两句又有什么?”
元谦粗暴地揉了揉元孝的手腕,又嘱咐他药要及时擦,起身要走,却是又去爬窗,倒惹得元孝忍俊不禁:“既是我的地盘,你为何偷偷摸摸从窗子进出?”
“偷才有意思啊。”元谦一笑,掀起衣摆正要钻出,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回头道,“既然朝中形势不好,你就别跟着瞎掺和了。神仙打架,我们离远点就好了。”
元孝没有回答,元谦也没有等他的回应,自顾自翻窗走了,回到隔壁自己的院落,洗净了手,药味没了,但元孝身上的体香却仍萦绕在指间。
很久没有闻到了。
他捻了捻指尖,笑着扬起指甲光秃秃的手,对着月光照了照,心想,指甲很快会长回来的。
不负元谦所望,被剪秃的指甲果然长得很快,到郁家被抄家那天,元谦的指甲又长到两三寸,甲盖上溅上了郁家人的血,比往日更鲜艳好看了。
他带着四皇子的兵马出现在郁府正厅时,众人的表情也很好看,只除了元孝。
那又是一年寒冬,皇帝病危,太子意图谋反,被四皇子以清君侧之名斩杀,郁家等一批太子党下狱的下狱,杀头的杀头。那段日子菜市口流的血太多,沁入青石板,怎么洗也洗不干净,元谦的指甲也不必用蔻丹染色了,他因此得了个“红甲琵琶鬼”的诨号。
元孝没赶上抄家,也无缘得见元谦一身红衣红甲,在菜市口边奏琵琶边监斩,因为他在被抄家之前,就因谏言太子而被左迁至岭南,京中轰轰烈烈的血洗,离岭南有万里之遥,曾经的继承人竟因此躲过一劫,像被人刻意遗忘了一般。
四皇子顺利登基,元谦则成了新皇跟前的红人。
元孝奋笔疾书,写了许多信诘问元谦,但终究石沉大海。而客居岭南之后,元孝惊讶地发现自己的指甲忽然也长得快了,心中一片惘然。
多年之后,元孝已经习惯了长甲,不知不觉学着元谦的样子精心养护起来,岭南的生活不比京城繁华,他倒是落得一身清闲。
此地的冬季也很温暖,恰逢姨娘的忌日,元孝准备好香烛正要祭拜,却接到了元谦触怒新帝被判斩刑的消息,和他临行前托人送来的锦盒。
盒子里装着一把琵琶和红色的断甲,以及一封信。
信上是元谦龙飞凤舞的笔迹,却只有几个字——“长甲之法,你可知了?”
作者:烤鱼
要求:求知/笑语
当,当,当,当!
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十一点整。时光荏苒,岁月穿梭,转眼间,我们来到了今天的最后一个环节,本人将在这里,为马年梁先生,第四十八届脱口秀大赛冠军得主,同时也是我最好的兄弟,做葬礼致辞。
我和马先生是高中同学,在那个千军万马走独木桥的艰难时期,马先生就已经展现出了自己的天赋,他得天独厚的接下茬儿本领让老师无语,让同学膜拜,我和他坐前后排,天天听他在我前面耍宝,所以我从小就特别崇拜他。
我不太习惯叫他“马先生”,一般我都叫他“屁哥”。我们上高二那会儿,有一次老师叫他回答问题,他站起来,还没说话,就只听他“噗——”的一声,放了个清晰无比的屁。当时全班同学都乐疯了,老师气坏了,问他:“马年梁,你什么意思?”马年梁哈哈一乐:“您老说我说话像放屁,这不就给您听个真的吗?”
后来老师罚他站了两节课,从此人送外号“屁哥”。屁哥不仅说话有意思,还老爱出馊主意,有一年冬天他骗我堂弟,外面的铁栏杆是甜的,我俩后来往他舌头上浇了一壶温水才给人弄下来。还有一次,他让我装成他爷爷给他开家长会,到最后我俩都挨了一顿毒打。今天这场葬礼,虽然我是主持人,但馊主意可全是他出的,您各位要是觉得这葬礼太过荒唐,坏了规矩,没个正形,可别找我,下去跟他说去!
我记得那会儿是我们上大学的时候,放寒假回家,我和屁哥一起喝酒吃饭,我看他没精打采的,问他咋回事,他说他姥姥去世,刚参加完葬礼不久,烦得很,他以后要是死了,肯定不搞成这样,他想让每个来参加他葬礼的人,都开开心心吊唁来,快快乐乐回家去。
屁哥说,葬礼不能奏哀乐,也绝对不请人念经,要放音乐,也得放点欢快的,比如金蛇狂舞,春节序曲之类的。然后他要请两个歌手,一个唱死了都要爱,一个唱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接着找两个相声演员来讲《白事会》,再找个魔术师来给大家表演一个大变活人,把他从棺材里变没,只留下一坨活人大便,到时候,就让我来当这个主持人。
我一听觉得太有意思了,这场葬礼如果真能举行,必定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要是我能主持这么一场牛逼的葬礼,简直是想都不敢想的大好事。屁哥又说,虽然他这么想,但他怕到时候家里人不同意,他又死了,说不上话,不好办啊。我立刻跳起来拍着胸脯保证,甭管到时候谁反对,我都要好好地帮屁哥把葬礼给办了,让屁哥的葬礼充满欢声笑语。我向来说一不二,言出必行,今天大家也看到了,歌手我请来了,魔术也变了,相声没说成,我请来了全国第二优秀的脱口秀演员给大家讲段子,因为第一的已经变成黑白照片儿了。
这些年来,我一直没有忘记和屁哥的约定。我们后来长大成人了,屁哥也成家了,有了老婆,还有两个可爱的孩子,我呢,和女朋友分手之后就没找到合适的,到现在还是光棍儿。屁哥一直是我的好朋友,好兄弟,他一直非常照顾我,我们经常一起喝酒,打牌,逢年过节还请我去家里做客。我能够回报给他的,就是这一场宾主尽欢,阖家欢乐的葬礼。屁哥生前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太多欢乐,死后也想让大家开开心心,快快乐乐。感谢在坐的诸位,因为有你们,屁哥度过了他充满欢声笑语的一生,所以他也不希望你们为他的死而难过。
本来在这些年里,我们还想了更多主意,几乎每年我们都会聚在一起,给屁哥的葬礼想点新鲜玩意,但屁哥走得仓促,太多东西没来得及准备,属实可惜。比如我们本想给屁哥录上一段草裙舞,再请一些舞蹈演员,演员在前面跳的时候,让屁哥在大屏幕上跟他们一起跳,或者请一些演员扮演外星人,把屁哥的棺材抬上飞船飞走,这个计划也作废了,因为没来得及准备像样的飞船,最终呈现给各位的就是这样一场葬礼,看到大家笑得如此开心,我想屁哥也能够含笑九泉了!
为屁哥主持葬礼是我今生最荣幸的事,在这一天,我和屁哥多年来的心愿也达成了。前段时间我确诊了癌症,原本以为自己时日无多,可能实现不了诺言,但今日之后,我已经没有遗憾。
我为了这场荒唐的葬礼,约了屁哥,把他灌醉,开了煤气,伪造了现场和不在场证明,为了让他走在我前头,为了我的诺言,为了能主持这场全世界最好笑的葬礼,我做了全天下最荒唐的事!现在,各位亲朋,各位好友,请拿起你们的手机,拨打警方热线110,揭发我的罪行吧!第一个拨打热线的朋友,还能获得“英勇热心好市民”锦旗一面!
呃!啊!别打了,别打了!还有最后一个环节!我不会跑的,请你们安静,屁哥还有最后一句话要说!
狼狈的主持人倒在地上,奋力将话筒伸向棺材。在那里,早已准备多时的录音机播放了死者留下的最后遗言:
“噗——————”
那是一个铿锵有力,荡气回肠,令人久久不能忘怀的响屁。
作者:烤鱼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我收到一个奇怪的快递。
盒子是最小的那种,分量很轻,晃一晃会哗啦哗啦地响,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
我最近没有买过东西,它的出现实属意料之外。更奇怪的是,本该写着信息的快递单上,发件人的地址模糊不清,只有我的姓名和地址明明白白,清晰可见。
我对着这个小小的盒子陷入沉思。它会是什么呢?恶作剧?犯罪预告?我想起读过的恐怖故事,不明原因送来的快递通常是受害者悲惨的开端,也许里面就装着谁的手指,眼球,或者死亡预告函,想到这里我就觉得一阵恶寒。
但是晃动盒子的时候听到的响声,听起来好像是装在小瓶子里的糖果或者药片,而且数量很少,可能只有一两片,似乎与刚刚设想过的恐怖物体扯不上关系。我想,最坏的可能性不过是一瓶毒药,因此最终还是好奇心占了上风,我决定打开这个盒子。
我用美工刀尽量小心地划开胶带,生怕触发盒子里的机关。盒子打开了,气泡纸包裹着一个小瓶子,与我的猜测一致。不过还不能放松警惕。我取下气泡纸,把小瓶子拿出来仔细查看,只见瓶子的标签上写着三个字——“消失药”。
这是什么东西?我疑惑地阅读瓶身上的说明。
“功效:服用该药品后,服用者的一切将从世界上消失,包括身体,意识,生活痕迹,他人关于服用者的记忆。服用后立刻生效。”
开玩笑的吧。我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东西?这是违反科学的,就算我吃下药片,它也只会作用于我自身,其他人的记忆怎么会随之消失呢?
这是个恶劣的骗局!瓶子里装的肯定是毒药,寄这个东西给我的人,想要骗我吃下它,然后杀掉我!我突然感到一阵恶寒,捡起瓶子,打算把它扔进垃圾桶里。
可是……万一是真的呢?
在把瓶子扔进垃圾桶前,我的动作停住了。这不就是我一直想要的东西吗?从这个世界上彻底地,完全地消失,这不就是我一直以来希望的吗?
我的生活一团糟,工作很忙很累,工资却只够糊口,没有上升空间,也没希望晋升领导层,更不要提三十五岁以后。虽然网络上朋友很多,但现实里的朋友却少得可怜,与同事关系也不热络,每天独自一人形单影只,孤独和寂寞整日缠绕着我。生活充满了无趣的一地鸡毛,一想到还要在其中挣扎几十年,我就觉得快要窒息。
我的同学不是在读研,就是已经进入了大厂工作,与他们相比,我是如此无能。我让爱我的人失望透顶,他们曾在我身上寄予厚望,却没想到我会像今天这样没出息。看到他们失望的眼神,想到他们为我的付出,我无数次地想,如果我没有出生就好了。
我和网络上认识的朋友经常讨论这些话题,像我一样,有这样念头的人似乎不少,曾经有一段时间我还加入了一个讨论组,里面都是像我一样想要消失的人。我们并不是想去死,仅仅是死亡的话,并不能算得上是一了百了。我死了,结束的只有我一个人的痛苦,父母会为我的死去悲痛欲绝,他们这么多年来的付出全部变成泡影,为数不多的朋友也会为我难过,我不想让事情变成这样,所以才仍然挣扎着继续生活。我甚至想过,等到父母都去世了,就找个地方结束自己的生命,也好过自己孤零零地度过余下的人生。
如果我消失的时候,能够不留下任何曾经来过的痕迹,就不会给任何人带来痛苦,我也能够得到解脱。“消失药”不就是最完美的解决方案吗?
我忍不住握紧了瓶子。世界上真的存在这样的东西吗?它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它从哪里来,又为什么会被送到我的手里?把它送给我的人,知道我想要以这种形式消失吗?还是说,这药片是一场蓄意谋杀的道具,可是谁会如此恨我,恨到设下如此匪夷所思的骗局?
我打开药瓶,里面只有一粒白色药片。光是用眼睛去看,我没看出有什么蹊跷。报警,让警察送去做药物鉴定?也许我应该这样做,可是万一它是真的,我是否就错失了这唯一的机会?
我把药片倒出来放在手心,却突然感到一丝恐惧从脚底爬到头顶,赶忙把它塞回瓶子里。
为什么我会觉得这么害怕?我真的那么想要消失吗?这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情我没能体验,未来也许会有好事发生,我才二十几岁,现在就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否显得草率了一些?
也许我可以保留这个机会,如果未来仍旧充满痛苦,我再吃下这片药也来得及。
思前想后,我决定把小瓶子放进柜子的最里面,留待以后再做决定。
做完这一切,我打开QQ,想和朋友们分享一下今天的奇妙经历。但看到消息界面的那一刻我愣住了,那个名为“好想消失”的讨论组里,群成员只有我一个人。
奇怪,这一切真是太奇怪了。
我思前想后,怎么也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一个人的讨论组啊?如果只有我一个人,那还能叫讨论组吗?
我想了一下,把讨论组解散了。
作者:四戎
评论: 无声
清晨的阳光轻柔地唤醒了我,我睁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爱丽丝那平静而美丽的睡颜。我梦想过很多次,如今就在眼前,我想上前,但是我没有上前。她的头发轻轻散落在枕头上,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她像是走了很多很多的地方,见了太多太多的人,终于在漂泊与无序间寻找到了安静的彼岸。她像是在梦中仍然感受到幸福,也许我骄傲地认为那是我给予她的。我轻轻地吻了吻她的额头,不愿打扰她的美梦。在这个遥远的小岛的酒店里,与她共度的每一个清晨都是我一生中最珍贵的时刻。我起身,想为她做一份能称得上惊喜的早餐。
我们的蜜月充满了无尽的浪漫和探险。有一天,我们驾驶着一艘租来的小船,在无边的蓝色海洋上航行,风大浪大,小船一晃一晃的,还有是不是溅起的水汽增添趣味。阳光在水面上闪烁,海风又时而渐弱仿佛轻拂着我们的脸庞。靠岸了,在一个偏僻的小洞口,我们铺开野餐毯,享受着美味的食物和清新的海风。我们相视而笑,没有言语也能感受到彼此的爱意。
那个夜晚,我们在星空下漫步。海浪轻轻拍打着岸边,星光在天空中熠熠生辉。我紧握着爱丽丝的手,感受着她的温暖,不急不缓地慢慢去游走着,从我们相互接触的部位开始,浸润整个心灵。她是一个多温柔的人,与温柔的人相处,我也平和了下来。我学会了更加优雅地表达,会照顾到她敏感的情绪。我们分享着彼此的梦想和希望,对自己,对未来,对不曾相互认识的过往的遗憾,和对在一起攻克难关的坚定。星星一闪一闪,仿佛那些星星在悄悄谜语,偷偷在为我们的爱情作证。那一刻,我觉得我们的心灵深深相连,我们的爱情如此纯净和真挚,风吹走了所有杂念,心中既有冷静的清醒又有荒诞的难以克制的欲望。
但在这所有美好的时光中,我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我们总是沉浸在这片刻的快乐和浪漫中,却似乎忽略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方。我们的谈话不够深刻。并不像我们在网上聊天那般。感觉不对劲,也许我或是她身上缺少了什么。
直到后来那个震惊的早晨,当我们意识到自己并非对方的所以为的人,所有的浪漫和甜蜜瞬间化为泡影。我迷惑地接过护照,这才发现了令人震惊的事实。那不是我的护照,也不是我的名字。我看向爱丽丝,她的脸上也露出了同样的惊讶。我们交换了一下护照,顿时明白了一切。
原来,我们不是彼此这次蜜月之旅的对象。
我和原本我计划见面的人相识于互联网,这是一个艰辛的过程。网络交友本身就比现实交友少了那点真诚,多了维持关系的困难。因此我非常感动于有这样一个女孩愿意陪伴我聊了这么多年的天。我们在网络上确认的关系,但直到这次计划旅行我们都从未见过面。
在机场,由于一场荒唐的巧合,我和爱丽丝误以为对方就是自己的网恋的对象,而我们双方真正的旅行和蜜月对象,此时可能还在某个地方焦急地等待着我们。本以为因为所有的异地的时刻都承受了太多的思念的痛苦,因此见上面的那一刻就决定放下手机,好好陪伴现实中的人。谁知所有的快乐、探险、甚至是每一次深情的眼神交流,都发生在错误的人身上。这是件遗憾的事情。也许非常值得后悔,也许不该后悔,每一种相遇,以什么方式相遇都有意义不是吗?
我们默默地收拾了行李,心中充满了难以言说的情感。我们彼此对望了最后一次,知道这段意外的旅程将成为我们各自记忆中最奇异、最美好的一页。这段蜜月,虽充满了浪漫,却最终只是一场美丽的误会。就让美丽这样静静地待着吧,去掩盖所有愚蠢的尴尬。
我会离去,她会离去,离去去寻找那个在往后的岁月里会一直坚守在我们身边的人,但这场插曲的记忆也不想抹去。等老来讲讲故事,让朋友们一起笑笑。我奔向机场,与此同时打开手机重新搜索着聊天记录,心想那个真正的她或许已经愤怒,难过,又或是失望。她或许还在等,也或许走了。谁知道呢?请在等一等,我在来的路上了。
投稿需要,暂时隐去
作者:懶懶透
评论:隨意
「你回來了,這次怎麽樣?」
坐在辦公桌對面的女人一副陰沉的表情,但他還是按照流程問了這麽一句。
女人沒有開口,眼框内卻逐漸濕潤起來。
男人在心中嘆了口氣,伸手整理了下自己系的有些過於緊了的黑色領帶。
雖然自從幾十年前那次最近的著裝改革之後,地府的所有工作人員都脫下了長衫換上了西裝。
但這麽久了,他依然沒能習慣脖子上挂著的布條,每天動手繫領帶的時候,都會讓他聯想起那些吊死鬼。
穿著黑色西裝的黑無常──工號666,再一次開口溫聲説道。
「你整理下自己的想法再回答吧,不急的。」
就像是等著這句話一般,女子的淚水終於決堤般從眼框内大顆大顆的涌了出來。
她斷斷續續、磕磕碰碰的説起了這輩子的經歷,還伴著抽泣聲。
敘述有些顛三倒四的,女人還常常想起了什麽就突然插進來一些和正在説的無關的事情,但是已經習慣了聆聽的黑無常,還是從話中大概理解了女人想要表達的是什麽。
大致上來説,這就一個女子追求愛情,最後卻被現實無情的抛棄了的故事。
從青春期的學園戀愛,青年期爲了愛情下嫁,她愛的灑脫張揚、無怨無悔。
卻在婚後就像是突然發現了夢想在抹去了化妝了之後的現實到底有多麽的殘酷。
首先是結婚頭幾年想要孩子卻要不上,在受盡了婆家的冷眼之後,小兩口終於下定決心去了醫院檢查。
結果丈夫是弱精症,但是她堅持不離不棄,爲了兩人的愛情結晶而去做試管。
最後折騰了幾年孩子總算出生了,孩子他爸也出軌了。
要說這是最慘的?這倒不至於,更慘的總是在後面。
男人出軌,背叛了和她的愛情,相信愛情的純潔性的她又怎麽忍的下去,當場提出離婚。
可這時候男方卻説,她可以走,孩子要給他留下。
兩人爲了爭孩子的撫養權鬧上法庭,她以爲孩子還小,撫養權基本上都會判給母親。
誰知道前夫居然放下面子說自己生育困難,這輩子很難再有孩子,女方生育沒問題,再次結婚就能再有個孩子,希望法庭考慮這點。
最後就是她千辛萬苦生下來的孩子,居然被法官就這麽給判給了男方。
「那個取卵針……有這麽長……。」她筆了個有一個成年男人的手臂左右的長度。
「從這裏插進去、」她指了指自己的大腿,「到這裏。」她又指了指自己的下腹部。
「我吃了這麽多苦才來的孩子!居然就這麽便宜了那個沒良心的!!!」她大聲的哭了出來,惹得周圍桌的黑白無常們都一陣側目。
她就像是將身體内的液體都通過眼睛排出去了,這才又是一陣的嗚咽。
看對方又開始沉浸在發泄情緒裏,黑無常有些好奇的搜了搜什麽是取卵針。
在被先端又粗又長的先進醫學器具嚇到之後,他也確實對女子的遭遇產生了些同情以及不平的情緒。
要知道靈魂外觀的年齡一般就是當事人在現世去世時的年齡,所以在這個辦公室内進進出出的,除了黑白無常們,一般都是些上了年紀的老人家。
可是這個女人的外形卻看起來很年輕,面容憔悴之下卻難掩她年輕的顔色,應該最多也就三十出頭的樣子。
但是黑無常知道,除了這次,在之前的幾次見面,女人的年齡也沒有一次是能超過40歲的。
「那……下輩子你還要繼續嗎?」
看到女人總算停下了嗚咽,只是時不時的打個哭嗝。
他才不太確定的問到。
如果可以的話,他也是希望女人不要這樣了,每個輪回都不能壽終正寢,實在就算是黑無常這種看慣人間生死的,也無法贊同她這樣輕賤自己的生命。
但是女子卻抹了抹眼淚,然後斬釘截鐵的説到:「要。」
「確定?」黑無常垂下了眉毛:「如果這次還是不喝孟婆湯,直接輪回的話……你就只剩下這一次輪回了。」
他警告到。
這已經是女人第四次輪回后的面談了,就算是她的靈魂强度,不喝孟婆湯的話也就只能撐的住最後一次。
那這也將是他和她之間最後一次的會面。
「你知道,無論你活得開不開心,你就只剩下最後一輩子了,但如果喝下孟婆湯的話,沒有記憶的負擔,你依然可以有十世輪回。」
他忍不住又勸了一句。
「……我知道……但沒有了記憶的我,就不是現在這個我了呀。」女人垂下了頭。
她的聲音有些沉重:「不是說記憶形成人格嗎?就下一個我一輩子如何的快樂、如何的成功,那和現在的我又有什麽關係呢?」
「而且我都活了這麽久,那麽多個輪回,卻還是沒能找到能和自己相伴一生的真愛、我不甘心!」
「我累積了這麽多輩子的經驗,下次一定能找到那個對的人的!」
她擡起了頭,眼睛内又開始閃爍著希冀的光芒。
男人沉默了,他記得每次她在出發去下一個輪回前,眼睛都和現在一樣閃著對真愛的渴望。
雖然他被并沒有給與過,也沒有被賦予過所謂的愛,也不知道那到底是什麽滋味,能讓人追求幾個輪回也絕不放棄和後悔。
但是女人的真摯的目光總是讓他原本想要説到的話卡在喉嚨裏,到最後都沒法吐出來。
於是他只好點了點頭,然後開始往電腦内輸入需要的資料,并且讓女人拿著對應的號碼牌去孟婆橋。
最近地府又有了新規,所以黑無常按照流程和她説明了下到了孟婆橋那邊要怎麽做。
到了之後先將號碼牌給招待她的孟婆,對方會根據她的號碼來搜尋她的資料,之後讓她喝下普通的熱湯,而不是孟婆湯。
這新規完全也是因爲孟婆湯這東西的功效實在是太有名,而時代也進步了。
以前就算是看到了也會忍著什麽也不説的鬼魂,到了最近看到鬼魂不需要喝孟婆湯,直接就會大鬧孟婆科投訴有人走後門。
甚至會集結大量鬼魂閙起來,所以才會多了這麽條新規。
女人的腦子也不是笨,點了點頭表示明白了,自己絕對不會在喝湯的時候表現的和其他的鬼魂不一樣。
在確定細節之後,她這才淚眼朦朧、依依不捨的和黑無常告了別──女人也知道這是和他的最後一面了。
送走了女人,黑無常仍然沉浸在剛剛送別了女人的感慨裏,無論結果如何,他都沒有機會在知道女人下一輩子能否得到想要的真愛了。
「哎,你剛送走那個女的,應該是選了不喝湯吧?」
毫無顧忌的打破了他的憂思的是隔壁工位的白無常,她一邊八卦,一邊正在打開放在桌面上的飯盒。
原來送走女子之後剛好是午休時間,其他的黑白無常們要麽三兩成群的出去吃飯,要麽就是帶了便當已經在桌位上吃了起來。
和黑無常工號666不同,白無常穿著件白色的襯衫,衣服的下擺被收進了褲子裏面,就顯得腰部特別細,胸部又特別波濤洶湧。
可能是因爲是最近幾年才從鬼魂轉職成白無常的關係吧,她的工號的長度直接突破了五位數,就連貼在胸前的工號卡上的數字也都印的特別小,就更顯得衣服下面的部分更大了。
她似乎也知道這點而且擅於利用,不僅在她手上的男性靈魂都會變得非常好説話,就連簽下作爲勞工在十八層地獄工作50年的不平等條約的時候也特別的爽快。
當然期限超過了50年的話,美貌和好身材就不太頂用了,聰明的頭腦和見好就收的性格讓這幾年的年度最佳員工都成爲了她的囊中之物。
和這些豐功偉績一比較,黑無常就只是個工號好看但實力非常普通的一般員工了。
而且對方還能言善辯長袖善舞,在整個科室内混的風生水起,所有人都在議論等組長升了之後,接班人就是她了。
科室内混了千年都升不到組長的都大有人在,而她成爲白無常也才幾年,這讓有點呆板又寡默的他從來都不敢搭話這個隔壁桌的同事。
想不到自己會突然被科内的希望之星搭話,黑無常怔了一怔,才回答道:「是的。」
「一單就賺這麼多,看來你這個季度一定業績很好了。」
白無常笑著說到,手上的筷子正夾著由靈魂碎片所製成的米飯。
地府所謂的業務成績就是靈魂每次轉生時所造成的損耗。
作爲一個管著輪回轉世,還有十八層地獄的大型組織,養著一堆孟婆,黑白無常,閻羅王等等的公務員,地府又怎麽會不需要運作的成本?
不僅他們這些地府人員需要,一些大型設施,孟婆橋,陰司七十五司,運作起來哪個不需要成本。
曾經的時代,時不時就發生一些屠殺,戰爭。
曾經人與人之間的傾軋比比皆是,罪惡的事情在眼皮底下發生就和喝水一般平常,那些惡人生前不受懲罰,死後卻會直接下十八層地獄,靈魂接受懲罰,填補了一大部分的地府的運作成本。
但是近年陽間發展的太快,不僅科技進步,法制的完善和將惡人懲之于法的技術都是一日千里的進步。
這麽一來一些原本會犯罪的大惡人,就因爲怕被懲罰而不敢犯罪了。雖然還是有些人會賭上自己的運氣犯下中重罪,但早已不是百年前那種光景。
最近最下層的無間地獄,基本就那麽幾個孤零零的鬼魂,上面都在考慮要不要將無間地獄的範圍縮小成十分之一了。
連靈魂輪迴轉世時所造成的損耗的能量,也大部分都會被吸收再造,用來補填因爲地獄收入減少而增加的缺口。
只是被消除了記憶的鬼魂轉生時,靈魂的損耗非常的低,就像是人每天新陳代謝而造成的皮屑那樣,灑落在地面上,不累積個幾個月基本看不到。
但是像是先前那位女子那樣保有著記憶就完全不是一回事了,帶著原本的記憶走在輪迴路上就像是用豆腐在沙地上死命磨那樣,就算是原本可以經過幾十世輪迴的靈魂強度,也可以在區區幾次內損耗殆盡。
很明顯女子就是這樣的靈魂。
「不過那種強度的靈魂也是少見,而且還真的就這麼被你遇到了。」
白無常又說道。
「唉,我的客戶也多點那種蠢貨就好了。這樣就不需要一天接待那麼多人了。」
聽到這句,黑無常有些不快的説到:「她不蠢,她只是想要尋找真愛罷了。」
「啊?你認真的?」白無常瞪大了眼睛,嘴裏還叼著夾著米飯的筷子。
「……什麼認不認真的?」黑無常皺起了眉頭。
「原來是誤打誤撞啊?」她撇了撇嘴,吞下了米粒:「還以為是啥幕後大佬呢。」
「哈哈哈蠢貨配蠢貨,我也是白擔心了。」她翻了個白眼,就轉回去繼續專心吃飯盒了。
「你什麼意思?什麼蠢貨配蠢貨?」
這次倒是輪到黑無常不放過對方了。
他捏緊了拳頭。
「我不否定自己沒你聰明,但請不要這麼說她。」
想起女子望著自己的眼神,他還是開口反駁道。
「喔。她不蠢?她不蠢會為了所謂的真愛,就讓自己那種强度的靈魂就這麼5世而亡?」
「你?你的話簡直就是蠢貨中的蠢貨,廢物中的廢物。」她一臉鄙夷用著手上的筷子指向他:「看自己的客戶每次都為了所謂的愛情早逝,卻一個屁也放不出來。」
「不僅一點建議也提不出來,還沒次都被她對所謂真愛的憧憬給感動了。」
她輕蔑的笑了一聲。
「我還以為你為了賺她的損耗,才故意放任她每次都選擇絕路,結果居然還真的是被她給感動到了啊。」
「可是她也說了,沒了記憶了就不是自己了,那就算輪迴很多次不也只是不同人在過不同的人生嗎?」
他搖了搖頭。
「那當個戀愛腦,過五次被自己的戀愛腦害死的人生就是好事情嗎?」
「難道不是丟掉過去的記憶,再不同的環境内得到不同的教育,重新塑造三觀會更有機會得到她所謂的真愛?」
「怎麽了?都掉在在同一個坑裏四次了,你們就是認準了這個坑了還是怎麽了。」
白無常臉上的鄙視之情就快要溢出來了。
「就算不肯放棄自己記憶,如果你好好的開導她,讓她在新的人生裡面不要再光顧著追求所謂的男女的情愛,她也不至於每一次都早死吧?」
被對方這麼連珠炮的說了一堆,不善言辭的黑無常都不知道如何反駁才好。
他又在心中回想起和女子相處時的情景。
對方對真情的渴求、爲此所作出的風險和犧牲也都不是假的。
「可是……可是這是她的心願……。」
但是這樣放任她、直到她撞死在南墻上,真的是正確的嗎?黑無常不禁想到。
誰知道最後一次那堵墻到底能不能被撞開呢?只是他是再沒有機會知道結果了。
「我。。。難道我應該反對她那麼做才是正確的選擇。。。?」他喃喃的說到。
「唉,算了吧。」白無常也嘆了口氣。
「你以為你有的選,其實沒有,她以為她選了自己想走的路,誰知道這路早就給她鋪好了,就等著她一路走到底呢。」
「你什麼意思?」黑無常感覺他已經足夠混亂了,但是隔壁的女人就像是要將他的人生觀弄成碎渣那樣不肯放過他。
她轉了轉眼球看了看周圍沒人,才輕聲說到:「你第一次按照指示和她說因為她靈魂的強度足夠,可以選擇帶著記憶轉世的那一輩子,並不是她的第一世,而是第七世。」
此時她挂在臉上的各種表情早就消失了,只剩下了一張雪白而又面無表情的臉龐。
「而且之前負責她的黑白無常也是其他人,她是那次才被調給你負責的。」
「我之前去查了查資料,那輩子她出生在一個管教很嚴,男尊女卑的家庭,社會風氣也很崇尚愛情,真愛無罪。」
「當時她的興趣愛好就是看那種戀愛小説,啊……以前那個時代是叫話本子吧。」
「你的意思是?」黑無常有些疑惑的問到。
「還不明白?」
她無奈的聳了聳肩:「也就是說其實從第一世結束,就可以讓她選擇要不要帶著記憶轉世了,但是多半直到第七世為止,上面都判斷那幾世的她的性格,都不太適合帶著記憶轉世。」
這倒是連黑無常也聽説過。
雖然高强度的靈魂不多,但也大概有百萬分之一的機率。
但是就算他們選擇了帶著記憶轉世,在陽間也從來沒有造成什麽特別大的問題。
有傳言說上層每次在挑選靈魂的時候,都會一早調查清楚靈魂在那一世受到的教育,家庭社會環境,以及性格和生平的經歷,專門找那些就算轉世了,也不會有啥想法報復社會的那種人。
但這和男尊女卑和崇尚愛情又有什麽關係呢。
「只有第七世的她,被教育成了一個真愛致上的戀愛腦,肯為了愛情簡單的就付出自己的生命。」
「最適合用來快速的磨損靈魂。」
而實際上她確實這幾輩子就沒有一次是壽終正寢的,被真愛背叛了,就輕率的選擇離開人世。
最後這四輩子活著的日子加起來,居然連200年都沒能超過。
「而且她下次的轉世投胎去哪裏,可也是地府在管的。」
説到這裏她露出了一個無感情的笑容。
「他們會不會想要繼續鞏固她那種爲了愛情可以不要命的思想?」
黑無常已經被她的話弄的找不到左右了,沒想她對他的批判現在才剛來。
「倒是你。」白無常望著黑無常:「基本就是個說什麼信什麼的蠢貨。」
「現在是不是被我一頓說,你就心裏想著我說的確實沒錯?」
她笑了笑:「我是不是真的為了她好,還是看不得你好先別説,但是你就是最適合用來送她上絕路的人選。」
他只能從喉嚨中擠出了一聲沒有意義的喃喃聲。
無法,也不想打斷她。
「你現在覺得之前應該選擇勸說她去喝孟婆湯,但你不會做出這個選擇啊?你就是個對方只要意志足夠強硬,就只能被拖著走的人。」
「指哪打哪的。」
她又笑了笑。
「不然你以為為什麼上面將她特地轉給你啊?」
説完了這麽一大堆,白無常總算放過了他,又轉回頭去專注與自己的午餐了。
比起平時和自己完全沒有交集的人突然對他一大頓發泄的迷茫感,黑無常更加無法不在意的是白無常的那段話的内容。
如果周圍環境和教育都在洗腦她追求至死不渝的愛才是她生存的意義的話……那讓她做出選擇又有什麽意義?
可是擅自幫她做出選擇的話,自己又和上層部那群人有什麽不同呢?
離女子離開,已經過了一小會了。
按照黑無常的經驗,她多半現在正在排著隊等著被叫號。
現在就是修改資料的最後機會了。
黑無常沈默了一小會,最終將手放在了鍵盤上。
Vol.206「黄金」《炼金症》
作者:舞舞纸
免责mode:无声
*
被拒之门外的少年没有善罢甘休,他一咬牙,绕着红色的砖房跑了一圈,找到了几扇颜色浑浊的玻璃窗。他运气不错,有一扇一头高的玻璃窗没有关,只用百叶窗草草挡住了外面的视线。少年后退几步,助跑冲刺攀上了高窗的窗台。他撩了撩这道百叶窗,发现它颇具分量,但再重的百叶窗也只能遮挡视线而已。少年轻轻一推,百叶窗和窗框间出现了一道空隙,他在窗台上坐下,放下一只脚,再放下另一只脚,然后双手一撑,让自己的臀部离开支撑。但预料中的坚硬地面没有落在他的脚尖,倒是一股粘稠又湿冷的液体一瞬间没到了他的小腿。他心中暗想不妙,下意识地抬脚,但使了吃奶的劲,也没有挪动一毫。他双腿并着黏在了液体里,脸面上盖着一扇不轻的百叶窗,他什么都看不到,手忙脚不乱中一把扯下了整扇窗子。失去重心的少年重重摔在地上,他运气不错,口鼻着地的地方没有那种液体。
少年双手反剪,被捆了起来,他的双腿还被那种液体黏在一起,到了灯下他才知道,那虚掩的高窗下端端正正地摆着一桶胶水,粘的就是他这样不走正门的访客。
砖房的主人端着一杆上了膛的猎枪,黑洞洞的枪口抵着少年的脑壳。
“莫,莫医生,我不是坏人,我只是想让你看看我父亲……”
少年几近哀求的声音丝毫没有唤起对方的同情,只换回了一声上保险的声音。
“镇上有医生,你也不是镇上的人,你是谁,谁派你来的?”
“我,我不是坏人,我爸爸他染了恶病,只有你能治了。”
“笑死,治恶病还要找我?我还没听说过有病是我能治别人不能治的。”
“医生,但你是医生吧?”
少年想抬头,想一睹这位自己找寻已久的医生的尊容,也想让这位医生看看自己眼中真挚的情感。
发现少年想动,握着猎枪的手腕使力,毫不客气地将他的脑袋戳在地上。
“我已经不是医生了。”
端枪的房主毫不客气地说道。
*
少年来自山城齐安镇,齐安镇有很多矿山,盛产煤炭,偶尔也产黄金和宝石。
少年的父亲是镇上一家中上水平的矿产公司的会计,他们家不能和矿主比,但也过着比矿工优渥太多的生活。少年在当地的学校读书,学习数学和拉丁语。他成绩很好,任何一个老师都能为他开出“品学兼优”的介绍信。如果学业顺利,毕业后至少能成为一名不错的会计,如果再学点额外的技能,就可以进入更好的公司,获得更高的收入。
少年那哪怕不算飞黄腾达但也算岁月静好的人生计划在三个月前被一场工人暴动打断了。
那天暴动的矿工冲入了少年父亲就职的公司,用矿镐砸坏了公司的保险箱。保险箱里的钱不多,毕竟公司的钱都存在银行里,保险箱里放的都是合同和印章。这些连存款都没有的工人不知道银行是什么,固执地认为公司的钱是被当日当班的会计藏了起来,他们软硬兼施,然后发展成了殴打拷问,最后那名当班的会计被打断了一条手,腰部以下都失去了知觉,那些工人觉得这个会计没有理由这样为老板卖命,留下一句“搞错了”就走了,他们下一个目的地是老板的大宅,不过这些都和少年没有关系了。
少年的父亲就是那名当班的会计,除了已经彻底断掉的手骨和腰椎,他还被不间断的剧烈疼痛缠身。他失去了工作的能力,理所当然地被公司解雇了。他记不得是哪一个工人打的他,就算记得也不可能向那些一无所有的工人讨要赔偿。少年的家一下子垮了,家里的积蓄像流水一样流进了医药费这个黑洞,母亲要看护父亲不能出去工作,少年在密密麻麻的算式里算出了自己不可能读完大学,便拿自己攒的零用钱去咨询律师,“弃养父亲是犯罪。”得到了这样的警告,他只好含着泪向学校递出了退学申请。
他到医院找了一份与数学无缘的体力活,这份工作的地位和收入都不如他力所能及其他文职,但他希望通过这份工作认识一些医生,给他们留下好的印象,以便父亲得到更上心更优惠的治疗。
终于一名同情心泛滥外科年轻医生在闲暇时听说了少年的家事,他愿意在下班以后为少年的父亲免费出诊。结果这一诊,诊出了少年更大的烦恼。
医生在少年父亲折断的手臂里发现了一块黄金。
一开始医生以为这块黄金是在那次暴动中扎进父亲手里的,他做了简单的手术,将那块金子取了出来。结果在一周后的复查中,在相同的位置又发现了一块较小的黄金。之后的几周,医生都在相同的位置发现了金块,将金块一一取出后,父亲是手臂也发生了萎缩。
“说萎缩不太准确,令尊父亲手臂塌陷是因为少了一段骨头,在手术的过程中,我已经尽量不伤害他的骨骼血管和肌肉,但是,现在的样子就像我这一个月来取出的异物不是金子是骨头一样。”
年轻的医生不敢再对父亲动刀,找来了更有经验的老医生。老医生看了父亲的病历后,怀疑他患了恶病。
所谓恶病,是无法用经典医学理论和物理药理解释的病症。这类病症,除了患者被恶魔诅咒外没有其他解释,只能通过神秘学、炼金术和魔法进行诊断和治疗。
医生是治不了恶病的,老医生专程找来了诊疗恶病的怪医,这个怪医穿着破旧的黑色长袍,看起来不像医生倒像巫师或者死神,浑身上下充满了不祥的气息。
“怪医就是这样的。”老医生见少年和他母亲脸上充满狐疑和不安,于是小声解释,“他们看上去很怪,但是是恶病的专家。”
狭小的卧室中躺着少年的父亲,少年、少年的母亲、年轻医生、老医生在墙边缩成一堆,屏气凝神地看着怪医把病人手臂举起来又放下。这位专家不负众望,很快就认出了少年父亲的病。
这是一种在矿工中流行的病症,患者身体的某个部位会产生性状与黄金相同的结块,随着时间推移,结块会越来越大,最后会把整个患者都变成金子。与经典医学中的骨质感染不同,这种病症无法通过切除病灶的方式治愈,即使截肢,病灶也会重新出现在患者其他部位。这种结块不但不能根除,在侵蚀患者的过程中也不会杀死患者,它们只会让患者身体剧烈疼痛,除此之外,不会为患者造成其他生活障碍。
“这种病被人叫作‘炼金症’,是黑窑矿主们发明的,他们把这样的矿工当成宝,只要发现这样的矿工,他们就会用几枚金币的价格把他们雇来,让他们被‘意外’困在矿里。等他们彻底变成金子,炼出的价值就会远超看起来很高的雇佣金。”怪医说,“这是一种绝症,但相对‘善良’,因为病人死后能留下大块的黄金。所以一些家属在发现家人患病以后会放弃治疗,因为就算再怎么努力,医生能做的只有给病人开些减轻痛苦的麻药而已。麻药治不了病,而且减轻病人痛苦会延缓结块扩散,为了尽快得到大块的金块,连止痛都不给吃的家属也是有的……”
两位医生听得认真,但少年和他的母亲对怪医的掉书袋没有兴趣,他只在乎自己的父亲。
“绝症是无法治愈的。”怪医见家属对病的讲解没有兴趣,便直接下了结论,“你们现在有两条路可以走:如果放弃治疗,病人剩下的寿命大概还有十年,这十年间的每一刻都会遭受刺骨的疼痛,加上他的瘫痪,会活得非常辛苦。如果坚持用最好的麻药,可以,嗯,可以让病痛减轻个一半吧,病人的结块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延缓扩散,也许你爸会比较轻松,但是,但是!”怪医用重音打断了少年和年轻医生之间的关于麻药价格的讨论,“炼金症不是不死症,金块不会杀掉宿主不代表宿主不会死于其他原因。麻药的副作用很大,假设每天都吸有效剂量的药,不出两年病人就会死于药物中毒。”
生不如死地活十年还是稍微轻松地活两年,少年无法判断,他只能将选择的权利交给母亲。
“呵呵呵,还没完呢。”怪医见少年和他母亲露出犹豫不决的神情,脸上浮现出足以称之为邪恶的笑容,“如果放弃治疗的话,病人去世时能变成整块金子;如果用麻药的话,结块侵蚀的速度会减缓一半,加上侵蚀的时间只有自然死的五分之一,恶病是和病人共存亡的,病人去世的时候就是恶病消失的时候,那样的话——嗯?我听说小家属在学校学过数学?”
听到怪医点自己的名,少年一怔,回过头来反刍怪医刚才的话,“一半”“五分之一”“病人去世的时候”“恶病消失”……当他理解了怪医的言外之意后,气得一跃而起,一把揪起了怪医的领子。
“啊,我可什么都没说,诊查就到这里结束了,麻药你找那两位医生就可以开,剩下的我也做不了什么。两位家属节哀吧,恶病就是这样的。当然你也可以找找其他的恶病医生,毕竟恶病学学无止境,其他医生有其他处方。”
怪医拨开少年的手,大笑着走了,他也没有收诊查费,似乎少年的愤怒和少年母亲的绝望就是最好的报酬。
*
“我要听的不是这些,你怎么找的我这的,谁告诉你我,还有我在这的?”
房主把少年拖到了砖房的地下室,把他吊在了梁上,少年的腿被风干的黏液紧紧粘在一起,他不敢动,绑住他双手的绳子连着枪架上猎枪的扳机,一点轻举妄动就会让那对准自己的枪口喷出火舌。解放了双手的房主在少年正对面的工作台上磨刀,他故意把刀磨得锃锃响,每一声尖锐的刮擦都在少年的身上激起一层又一层的鸡皮疙瘩。
“我的父亲得了炼金病,我找了所有能找到的恶病医生,他们都说我爸没救了。”
“然后有人说我能治?谁说的?”房主的双眼中露出凶恶的光。
“不,不,没有说你能治,我是不想让父亲再痛苦下去了,所以想请您为我父亲安乐死。”
“安乐死?”房主加快了磨刀的动作——这刀会被磨得锋利无比,是不是一刀砍断猎物的脖子全看心情,“我已经退休了,比起医生我更想做一个杀手。”
“但,但我听说你是一个很善良的人,您曾经是一名保家卫国的军医,在战场学会了安乐死术,让很多人免于了病痛的折磨,安详地——”
“安详个屁。”
枪口喷出火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