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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千
叶知羽说着“打扰了”推门进来的时候,楚辽正和陈舟厮混,衣服褪了一半,他埋首在舟的乳间挑弄。
“对不起我看门掩着……不是啊啊啊啊啊总之对不起打扰了。”叶知羽惊慌失措地跑走了。
楚辽一下子失去了兴致。
“我赌五毛她是我们主唱大人的朋友,来看排练。”陈舟整理好衣服,一边切换音色调整她的键盘,一边说着。
“五块,是个走错房间的……路人。”
“哈哈哈哈哈哈哈谁没事在这个时间到旧教学楼的音乐教室来啊?阿辽是在做梦她是个不认识的、之后不会再有交集的路人吗?不不不,我保证等会儿她就会在这里一脸红一脸白地看我们排练了,惊不惊喜!”陈舟肤白貌美腿长,有着人气乐队键盘手所拥有的所有天赋和人气,就是性格真的很讨厌,说话直接又神经大条。
但是楚辽知道她是对的,不一会儿,叶知羽果然畏手畏脚地跟着他们的主唱再次来到了训练室,她只瞄了楚辽和陈舟一眼,白皙的肌肤上就渗出红来,把头低到了地下。
陈舟有些得意地朝楚辽挤眉弄眼,而他只想把她的脑袋拧下来。
好在排练开始之后他们很快忘了这一茬。拨弦跳跃呐喊,他们唱着伊卡洛斯的翅膀和融化的热度。当音乐响起的时候,他只想着吉他、乐谱、和节奏。楚辽的眼中不再能看见纷纷扰扰的无聊的世界。
“再来一遍!”
“‘翅膀’之后再多拖长一个八分音符”主唱一边改着谱子一边继续。几十遍的练习,精确到了每个音节的调整,然后他们终于有了这首歌的雏形。
放下吉他喘了一口气之后,楚辽又注意到了叶知羽,她不再羞赧,也忘记了之前的尴尬,只是睁着眼睛满是激动又是憧憬地看着他们。
“怎么样?知羽学姐!”主唱辛褚在半高的台上通过话筒向她喊话,就像他们在live house里做的那样。
“太棒了……真的太棒了!”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快乐的情绪一下子就荡漾开来。
楚辽就是喜欢这个。
音乐能够让人忘记不快和愤怒,能让人欢喜雀跃,能让人悲伤愤怒,能激发人心中的感性。如果他们的音乐能给人带来这样的体验,那么一切都有了意义。距离感一下子被消融,人心与人心变得接近。他喜欢这一刻,喜欢观众被感动的这一刻。
楚辽完全忘记了之前的尴尬,忍不住凑上前去,想要听听叶知羽的感想。然而刚刚还在和主唱聊着歌的叶知羽看到他,一下子又偃旗息鼓了,声调都变尖锐了起来,尴尬从脚底爬上了头顶,她甚至后退了一步。
“……真的、很很很好听……”叶知羽又低下头不再说话。
楚辽又失去了兴致。
好在有人来打断了他们。学生会长萧悠然敲开了门:“知羽,结束了吗?”楚辽发誓,他看到叶知羽脚跟都转了一半,打算要逃去学生会长身边,但是她还是忍住了和众人道别:“结束了,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让我来观看排练……”她声音很轻柔却很清晰。
“如果没有观众我唱歌还有什么意思呢!知羽学姐每天都可以来看哦!”辛褚自作主张做了邀请。
“谢谢。”说完叶知羽就逃也似的跑到会长身边,关上门离开了。
“所以谁让你擅自邀请她每天都可以来看排练的?”辛褚作为主唱什么都好,就是小孩子脾气又自我中心,仿佛他是这个舞台、这个乐队的主人,虽然从某种角度来说他确实是乐队的灵魂没错。
“不行吗?艳艳学姐不是也经常来吗?辽不是也喜欢有观众吗!我们这点是相同的所以才能当队友嘛!”
“不行!这个人不行!我讨厌她!也讨厌学生会长!!”
“为什么——知羽学姐明明人美心善又可爱——”
“哈哈哈,你们来之前,叶知羽撞破了我和辽在干炮,所以辽看到她觉得尴尬而已。不用理他!我也要美少女每天来看我们表演!”
“陈!舟!闭嘴啊!!”
其他成员对楚辽投来了嘲弄的表情,这回他真的要把陈舟的脑袋拧下来了。
叶知羽经常会来看排练,而且很有规律,就像她的衣服和头发那样井井有条循规蹈矩,周一周三她会背着大提琴箱,周二周四带着单肩包装着乐谱夹和笔记,除了周五她有课,她每天都来。
教室里时常只有楚辽和叶知羽两个人。他们几乎不说话,他总是在练着吉他,叶知羽有时候在背琴谱,有时候就从琴谱后面看着他,叶知羽那种小心翼翼又神经过敏的感觉,让他很难受。
“看什么看!”楚辽不耐烦地吼她。她就喊着对不起落荒而逃。过一会儿跟着辛褚或者其他人再进来。好在她真的是一个让人快乐的“观众”,她眼睛闪闪发光地看着你的时候,会让人觉得自己似乎真的做了很了不起的事情,让楚辽觉得他的声音确实传达。为此,楚辽勉强原谅了她糟糕的性格。
但是依然让人不快的是,学生会长萧悠然常会来接送她,虽然楚辽不知道离主教学楼只有2分钟的路程有什么好接送的,但是显然萧悠然对他的小女朋友看得很紧。楚辽对萧悠然一直没有什么好感,音乐表演班,尤其是萧悠然这种已经有了专业表演经历的人常看不起他们搞摇滚乐团的人,觉得那是小孩子过家家的玩意。这种傲慢让楚辽厌恶极了,也不知道一个音乐学校的人怎么能活得像是生活在过去的、没有经历过现代音乐洗涤的老古董。更别说他像个国王一样对着叶知羽颐指气使的样子,他只是来喊一声“知羽”,叶知羽就会和大家说再见,然后像小狗一样跑到他身边,然后关上门就走。
萧悠然自然对楚辽也没有什么好感,他每次来甚至都不看楚辽一眼就走了。
只有一次,叶知羽正和辛褚还有他们的另外的常客聊得正欢意犹未尽,萧悠然才得空瞄了楚辽两眼,对他说:“浪费才华。”
楚辽知道楚萧两家父母挺熟悉的,但是不觉得他们两人熟到了可以随意置喙的地步,他毫不犹豫地一拳打了上去,把学生会长的眼镜打歪了。
乐队的其他人惊呼着拉开了两人。萧悠然依然都不看楚辽一眼,被叶知羽扶着离开了。
陈舟认真地查看楚辽的伤势,让他转动手,看看有没有伤筋动骨。他的手背上破了皮,但是好像没有其他大碍。
“哈哈哈真像辽会干的事情。但是我们是不是聊过了,不能因为打架这种事情伤了手。如果楚辽伤了手弹不了吉他,就会变成那种酒吧里的恶心大叔,每天喝得醉醺醺得逢人就说哦我以前吉他弹得就像埃里克·克莱普顿一样,然后引得哄堂大笑。”陈舟一边检查一边嘲笑得很开心。
“……我不喜欢埃里克·克莱普顿也不喜欢蓝调。”
“重点难道不是你从来没有弹得像埃里克·克莱普顿那么好吗?你是不是太自信了点?算了,我知道一个拿过PURCELL6岁组的大奖的人,成为下一个埃里克也不是没有机会,确实未来可期!”
他还欠陈舟5块大洋,但是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他今晚肯定要把陈舟的头拧下来。
打人事件之后,叶知羽不再来了。
辛褚带来的第一手情报说,叶知羽被萧悠然盯得很紧,不允许她来看空乐队排练,主唱聊起来的时候还带了点兴奋:“学生会长的爱真是扭曲又充满着占有欲的爱!真棒!”辛褚兴致勃勃地开始讲些奇怪的话,“你看,我们唱完了伊卡洛斯下一首歌就应该搞金苹果!聊聊赫拉的嫉妒!”
“我觉得赫拉只是自尊心和嫉妒而已,称不上扭曲的爱吧。”
“你讲得对、你讲得对、是自尊心和嫉妒!”辛褚的思维一下子就发散到了新的曲子上去,他拿起笔一边拨弄着和弦一边开始作曲。
楚辽觉得辛褚算是个天才,也有着常人没有的发散性思维,虽然他时常觉得主唱大人不可理喻,但是他更享受其身上突如其来的灵感和激情。只是这个灵感不要总是牵扯到自己更好。
“阿辽也是,嫉妒、嫉妒!”
“哈哈哈哈哈没错没错,”键盘手和主唱一唱一和,“辽嫉妒学生会长有个可爱的女友。”
“你们在说什么,我不喜欢萧悠然是个人问题。和叶知羽无关!谁喜欢那个唯唯诺诺的胆小女人啊!只有那种女人才会对‘国王’言听计从,简直天生一对!”
“对不起……”叶知羽的声音从楚辽身后传来。
教室里有一瞬间的沉默,然后陈舟爆发出了更加惨绝人寰的尖锐的笑声。她绝对是个巫婆。楚辽忍不住咂舌。
这不是他的本意,虽然他确实很受不了叶知羽,但是他本意不是要攻击她,只是他有时候控制不住自己的烦躁和恼怒,然而这一瞬间的后悔和惭愧,只是变成了更加辛辣的言辞来掩盖他的不堪:“怎么你今天有空过来,不需要去向学生会长报道了吗,他今天给你手铐的钥匙了吗?”
“……我想要来看大家的排练就抽空过来了。”
“那我还错怪你了,你也不是那么言听计从?”
“悠然讲的话有道理我就会听,没有道理我也会反驳……你说我总是言听计从,那不是真的……你错了。”
“我错了?我哪里说的不对了。你上周为什么没有来?你有自己的想法吗?你这种唯唯诺诺的性格非常糟糕!沟通效率又低,谁有空猜你迟疑不敢说的话到底是什么,全世界都是你妈吗?不过今天倒是说话挺顺畅的,也没转身就跑,怎么在维护主子的时候就有底气了吗?”楚辽抢到她面前,一声声步步紧逼地质问。
“辽!”一旁的贝斯手看不下去,出声制止。
“我承认……我不太会说……我……太胆小了……这是我的缺点,我有好多缺点,我会努力、改掉它……但是我不是没有……没有原则……你不知道,也没有资格说我……”叶知羽抬起头看着他,眼睛里都是泪水,一向整齐长发也很散乱。
“——”
楚辽没有想到他们会进行到这一步,他以为他第一次恶言恶语的时候,叶知羽就会转身逃跑,但是现在她却红着眼直视着楚辽,她的眼睛很大,擎着泪水满是执拗。他把她推开,夺门而出。
陈舟拒绝了楚辽的邀请,并且直接地嘲讽他对着无关人士发泄自己的怒意逊爆了。
楚辽也觉得自己逊爆了,但是他克制不住,他看到叶知羽的时候,特别是她犹犹豫豫的样子,只觉得像是看到了一个过去的幻影,是胆小又无知的自己。
这个晚上他梦见了那双满是泪水的红眼睛看着他,在问他到底是谁胆小又无知。
第二天是周三,叶知羽背着对于她来说过于大的琴箱像往常一样到了训练教室。楚辽只能不停地弹着练习曲,不去理会。但是等他回过神来,叶知羽已经站在了他的身边。他不小心和她交换了眼神。
“什么事。”
“楚辽为什么……打悠然?”
楚辽的无名怒火冒起,他站起来放下吉他俯视着知羽:“因为他先挑衅,你那个主子的嘴巴应该好好洗洗,学学怎么说话怎么看人。我做什么事情不需要他插嘴。”
“……我知道了……”她犹豫了一会儿,又说道,“打人还是不太好。”
“我知道了!你是我妈吗!我虽然说你应该好好说话,说说自己的意见,那是让你说给该听的人,至少和你有关系的人。而不是跟我说!不是去管一个不认识的人的闲事!”
“对不起……我只是很好奇……楚辽的想法。我不是……我不是责备你的意思,我只是……我只是……我很尊敬你。”
楚辽哑然。他完全不明白这个人的脑子中到底在想什么。“尊敬”这种词总觉得是给哪位老学究或者大师的。楚辽从来没想到会被用来说自己。叶知羽真的太安静了,就算是和辛褚他们聊得热烈的时候,她也是那个点头附和而不是说些什么的人,他确实无从了解这个人。叶知羽昨天的话再次被证明是对的,他不了解,也许的确没有资格。
叶知羽见他没有说话,便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下去:“……你总是最早到……我……对不起……我总是在听你练习。你弹得太好听了……我忍不住看你……”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也许你们弦乐学生可能不太了解吉他的和弦和练习曲——”
“……我、我知道……你每次都从基础的指法开始,全部都会顺一遍从来不偷懒……而且每次都是你最早来……每次我来都是你在……我……我就想……你真的对乐队很认真……虽然看上去很……轻浮……”她最后两个字声音小到听不见。
楚辽没有说话。
“对不起……真的很好听……对不起……”她还是像一直以来唯唯诺诺的那样说着,间或插入些不知道哪里来的“对不起”,辽几次想要打断,又强压着自己的脾气听她说完。
“你是对的,我没有什么自己的想法。我听说了你和父母的事情,辽不想走父母安排的路,自己跑出来,一个人生活,我看过你的练习知道这些事情你不只是说说而已……我真的很尊敬你。”
“……我喜欢楚辽的音乐。也喜欢你们乐队的歌……我从来没有像楚辽这样激烈的感情,真诚的愤怒,我……很喜欢你们。”她恐怕很少讲那么多话,紧张让她的耳根和两颊都显得通红,眼泪又涌上了她的眼眶。
“我昨天过来之前,有些生气,打了悠然一拳就跑了,我以为我今天惨了,结果悠然回去什么都没说。”
“我想打人还是不对的……”她的话大概是说完了,教室陷入了长久的沉寂。
楚辽忍不住“噗呲”地笑了,他坐了下来,低着头拨弄着琴弦,和弦从他的指下倾泻而出,伴随着叶知羽的哭声。那哭声慢慢从捂着嘴的抽泣转为响亮的哭喊。
傍晚的太阳照在琴弦上,伴着他的拨片,泛出了涟漪。
END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作者:凰
评论:笑语
*可以看作是《童话的结尾》的后续。
从前我们居住的这片大陆被一个庞大的帝国统治着,这个帝国的名称现在已经没有人知道,但关于这个帝国的故事还是有很多流传了下来。假如你走进帝国曾经的皇都——现在那儿已经是一个崭新的国家了——去到那个最大的博物馆的话,就能看到不少从帝国时代保存到今天的花瓶啦、宝石啦、雕像啦,还有写满古语的书籍什么的。
在我们这个时代,已经找不到懂得帝国古语的人了,因此也没有人知道那些书里都写着什么。不过,要是你去问一问你故乡那位头发花白的老祖母的话,肯定能听到不少她从自己的老祖母那儿听来的帝国的故事,而她的祖母也是从自己的祖母那儿听来的。
故事就这样被一代代传下来,被艺术家们改编成诗歌和戏剧,直到今天也还有人在不断地用新的方式去讲述它们。于是已经消亡的帝国慢慢变成了一种传说,帝国最后一任皇帝也像童话里的主角一样,会在万圣节的夜晚被你这样的孩子扮演。
然而我们知道,不是所有童话都会有完美的结尾,勇敢而智慧的主角也不总是能拥有令人满意的结局。
你一定听老祖母讲过,那个帝国的最后一位皇帝有一个非常傲慢的父亲,在他还是老皇帝的时候,他就下令处死了很多无辜的人,只是因为他们说的一句话或者做的一件事让他不高兴了,就将那些人丢出去让刽子手砍掉头、让猎狗咬死、让战马踩死。有一次,老皇帝甚至割掉了上百人的舌头,就因为他们太饿了,而这些人跑到老皇帝面前哭诉的时候打扰了他狩猎一只兔子。
后来,当我们要说的这位皇帝——他那时还是老皇帝最小的儿子——在晚餐的桌子上没有顺从他的父亲时,老皇帝又命令他割下他自己的舌头,然后把他赶到帝国最东边的土地上去了。
我们的皇帝在这趟漫长的旅途中认识了他后来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骑士,又从骑士的老师那里学了些魔法,并且治好了被割断的舌头。之后他带着骑士回到皇都,看见这里仍旧和自己离开前一样,皇宫外好像地狱,皇宫内却比天堂还像天堂。
无法再忍受这一切的皇帝召集了所有饥肠辘辘的人民,发给那些还能拿得动武器的人刀剑与弯弓,在皇宫里掀起了一场战争。
这场战争持续了一天一夜,大火烧遍了老皇帝已经荒芜的玫瑰花园,宫殿里彻夜玩乐的贵族们吓得四散而逃,但每一个出口都被堵死了,许多旧贵族在大火中与刀刃下死去,烂醉如泥的护卫队也全部被割下了头颅。
最后皇帝带着骑士走进餐厅,在那里找的自己正在享用夜宵的父亲,割下他的舌头,放走了吓得半死的哥哥们,在火光中一路踏着鲜血,被人们的视线送上了皇座。
到此为止,皇帝所经历的一切就像是你从小会听说的那种童话故事,坚强正义的主角战胜了邪恶残暴的反派,善良淳朴的人民选择了他,于是他成为了一个贤明的君主,国家在他的统治下变得无比美好,从此所有人都过着永远幸福的生活。
可是你已经知道了,有些童话的结尾算不上美好,而皇帝坐上皇座的那一刻,其实才是他的故事的开始。
花园里燃烧了一夜的大火在黎明到来前被扑灭,当第一缕晨光从云中落下,照进宫殿里时,皇帝坐在皇座上,正把手伸向骑士端在银盘里为他献上的头颅。
这头颅属于他已经死去的父亲,满头乱蓬蓬的白发像枯草一样四散开,皱巴巴的皮肤上布满衰老的人才会有的斑点,嘴唇和下巴上沾着干掉的血迹,那双眼睛则像一个死人应有的那样紧闭着。
骑士亲手为皇帝斩下了这颗头颅,又在众人面前将它端来,好让皇帝能将它提起,把老皇帝已死的事实展示给人们看。
皇帝看着死人惨白的脸,心里又生起一点儿怜悯来。他有些可怜自己年老的父亲,因为他知道对方在自己这个年纪时也曾是一位非常出色的皇帝,所以他暗暗在心底发誓,想着自己老去之后绝对不能变成那副样子。
然而皇帝的手一碰到他父亲的头颅,死去多时的老皇帝便猛地睁开了双眼,脸上露出充满怨恨的神情,扭曲的双唇张开来,用那张失去了舌头的嘴对着自己的儿子说道:
“你必将毁灭你创造的一切,你的臣民必将恨你,最终被你逐一杀死。你的身体必将衰败、神智必将丧失,你所爱都将叛你,爱你者都将离你而去,你所执行的正义必将以残暴终结。而当那一天到来时,我会在地狱里等着你,我亲爱的儿子,你必将在这皇座上死去。”
头颅吐尽这恶毒的诅咒,接着就从双眼、两耳、鼻孔和嘴巴里流出黑色的血来,那张脸也像是正在地狱里受苦一般,变得越来越扭曲,然后在清晨的阳光下,这颗头颅从头发末梢开始腐烂、坍塌,在洁净的银盘上化为了一堆灰烬。
在场的人都愣住了,眼睁睁地看着老皇帝的头颅就那样变成了一堆灰烬。他们都听见了死人开口讲话,但此时所有人都还不明白那些诅咒意味着什么,又会在将来为这个帝国、为他们和他们的皇帝带来什么。
一时间没有人敢发出声音,骑士也仍然托着银盘上的灰烬单膝跪在皇座前,抬头愣愣地望着面前的皇帝。皇帝从他眼中看出迷茫与担忧,想也没想就对他露出一个安慰的笑容,大声对其他人吩咐道:“将死人都埋葬吧,天已经亮了,接下来我们还有很多事要做。”
他说着,从骑士手中接过银盘,让一边的侍卫把那些灰都装进一个袋子里,和其他死人一起埋在皇宫的墓园中。那些尸体都已经在火焰里被烧成了炭,人们去收拾时一碰就让它们变成了碎片,因此这件事做起来很容易,他们把这些灰烬和碎片集中在一起,最后只装满了一个棺材,深深地埋在了泥土之下。
当人们忙着在墓园里掘出墓穴时,皇帝和他的骑士还留在宫殿里。一时间没有人说话,皇帝仍坐在皇座上,托着下巴陷入了沉思,他那一头卷曲的金发垂下来,在晨光里比真正的黄金还要闪亮,而那双被睫毛遮住一半的眼珠像是两颗蓝色的水晶,清透得让最邪恶的人也会忍不住将它们赞叹。
骑士打量着他最为敬爱的皇帝,简直想不出这样的美丽怎么会凋零,更想不出皇帝那伟大的头脑与心灵又怎么会蒙上尘埃。但是死人的诅咒让他极其不安,于是他犹豫了好半天,终于决心开口打破这平静。
“您……在想刚才的事吗?”
“嗯?”皇帝怔了怔,好像被从梦境中叫醒一般转过头,看向自己身边的骑士。他看见那双倒映出自己面容的眼睛里仍然满是忧虑,便说道:“你不必担心,我最亲爱的朋友。你是知道魔法的人,怎么会被这点儿事情吓到呢?我父亲已经是个死人了,死人说的话能有什么用呢?”
皇帝微微笑着,伸出手去握住了骑士垂在身旁的手。隔着一层手甲,他只能感受到钢铁的坚硬与冰冷,还有残留在上面的血干涸后的触感,这叫他想念与挚友双手交握时的感觉,于是他又对骑士说:“你跟我都该去泡个热水澡,洗洗这一身的血腥味了,也得暖暖身子才行。”
骑士回握住皇帝的手,却摇了摇头,追问道:“老师曾告诉我,传说有一类魔法具有黑暗的力量,能用极大的代价换取索求之物,因此无论是怎样的愿望都可以实现,只要能付得起代价……您不觉得那就是——”
“你也说了,是‘传说’,”皇帝打断了他的话,“难道你要将我父亲的话信以为真吗?你知道理智在很多年以前就离开他的躯体了。”
“可是——”骑士还是担忧地低着头,放在皇帝掌心里的手指收紧了,“您是被死人诅咒了,无论如何这都太不详了。万一那诅咒真的拥有黑暗的力量该如何是好?我无法接受您会——”
他想到诅咒的最后一句话,难以自制地想象出皇帝死在皇座上的样子。那种想法让他感到恐怖,于是他轻轻地颤抖起来,而皇帝抓住了他的手,宽慰道:“你该对我多点信赖,亲爱的朋友。看看我们如今的成就吧,如果到了现在你反倒不相信我能够做成多少伟大的事,那才叫人担忧呢。所以不必害怕,我必定不会让你恐惧的事情成真。”
骑士在这话语中慢慢停止了颤抖,他望进皇帝那双熟悉的蓝眼睛里,内心的恐慌在这双眼的注视下逐渐散去。最后他点了点头,弯腰亲吻他的君主的手背,接着就被皇帝带出皇座室,要去洗他们该洗的澡了。
此时两人尚不清楚命运会将他们带去什么地方,更无法看见死人的诅咒正如同一双无形的手悬在空中,等待着拨动他们命运的丝线,让他们沦为被操纵的人偶。
皇帝坐上皇座的第一个月,他挑选了新的臣子,任命了新的宰相,叫人打开皇宫的粮仓、收缴旧贵族的财产、变卖皇室的珠宝与绸缎,把大批的粮食送到了饿肚子的人们手里。
第二个月,寒冷的冬天即将到来,皇帝命人提前备好足够的粮食、毛皮与煤炭,又派人到各处修建起临时的庇护所,供那些无家可归的人们过冬。
第五个月,入春后冰雪融化,皇帝开始召集园艺师与建筑师重建烧毁的花园,并叫人不断改良作物。
第九个月,帝国的每一个城市都立起了皇帝的雕像,一场盛大的欢庆在皇都举行,任何人只要能抵达皇城最大的广场,就能看见皇帝本人坐在花车上从街道间经过。
第十一个月,皇帝与贵族的秋猎活动里第一次有平民参与,皇帝在追猎比赛中输给了一个老道的猎人,于是猎人获得了一枚皇帝亲自授予的奖章,而当天晚上,皇帝从噩梦中惊醒,却不愿告诉守在房中的骑士自己梦见了什么。
第十三个月,运往南边大陆的货物被海盗抢夺,皇帝命令骑士前往,将那些海盗全部击败带回了皇都,愿意投降并能够改过自新的海盗被编进了新的军队,剩下的那些则在民众的见证下被吊死在了刑场上。
第十六个月,来自东方的使者送来成箱洁白的珍珠与华丽的刺绣,向皇帝请求联姻,皇帝拒绝了使者,在他返程时赠予了双倍的礼物,自己却开始更加频繁地被噩梦惊醒。
第十七个月,皇帝换上便服,前往偏远的领土巡视,在经过一段无人的山路时被想要抢夺财物的匪徒袭击,却发现这人就是一年多以前从皇都逃走的贵族之一,于是皇帝在山路上亲自处死了这曾经害死好几个平民女性的贵族。
第十九个月,西北方爆发了小规模的战争,大臣们在皇宫里与皇帝商议如何平息战事,而皇帝头一次在臣子们的争执中暴怒,将所有人都惩罚了一通。
第二十个月,皇帝亲自带兵前往西北方的战场,他几乎每晚都会被噩梦惊醒,在战斗中则好像梦游一样骑着马直冲进敌阵,杀死了许多敌人,直到被自己的骑士呼唤着追上。
第二十一个月,皇帝平定了西北方的战乱,带着战俘回到皇都,却在第二天就杀死了一个战俘,只因对方在几个小时的审讯中半个字也不肯吐出,而这耽误了皇帝的下午茶时间。
第二十三个月,皇帝第一次杀死了一个完全无辜的人,面对其他人的质疑与忧虑他一言不发,只是用阴沉的眼神扫视他们。
第二十四个月,这一个月里皇帝处死了两个侍餐的执事——因为怀疑他们给自己的食物里下毒,一个来自海岛的舞者——因为撞见他勾引自己的骑士,还有一个裁缝——因为发现他在为骑士定制礼服时在布料上施加了一个不明的魔法。
第二十六个月,御医被召进寝宫,为皇帝医治因噩梦导致的头痛,骑士独自前往帝国最东边的山脉,向自己的老师寻求帮助。
第二十八个月,一无所获的骑士在黎明时分回到皇宫,一路踩着鲜血走进皇座室,看见皇帝正坐在被尸体围绕的皇座上对着自己微笑。
第二十九个月,皇帝发疯的传闻从皇都传遍了帝国的大地,而在皇宫里,骑士开始寸步不离地守在皇帝身边,在他失去理智时让他注视着自己的双眼,才能慢慢压制住那股疯狂,将人们所喜爱的那个皇帝从诅咒中暂时解救。
第三十个月,封口令被下达,任何人都不允许谈论皇帝与诅咒的事,而皇帝失去神智的时间越来越长,他对待自己子民的态度也越来越像他死去的父亲。
第三十二个月,逐渐无法处理政事的皇帝将大部分权力都交给了宰相,让他代替自己管理这个帝国,但与此同时许多地方在高压之下爆发了起义,皇帝派遣军队前去镇压,军队屠杀了起义的队伍,极力反对这件事的宰相在花园里被被皇帝亲手砍下了头颅。
第三十五个月将要结束时,来自东方大陆与南方海岛的军队攻入了帝国,战火蔓延到皇都边境,被疯狂折磨已久的皇帝身心都日渐衰败,失去臣子与民众信任的他孤立无援,唯一还对他保有忠诚的骑士无法抛下他前去应战,便遣散了还留在宫中的人,封锁了皇宫,独自守着时常陷入昏迷的皇帝。
在其他人都离开后,皇宫的大门被关闭,骑士在里面将它紧紧地锁了起来,回到皇帝的寝宫,却在那里见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他的老师,曾教会他和皇帝许多魔法、预言他将与皇帝相遇并成为挚友的老师正站在床边,低头看着昏睡中的皇帝。
“他比我想象的还要糟糕,可怜的孩子。”年轻的女人弯下腰去,一头金绿色的长发如同阳光下的湖水,垂落在皇帝灰败的脸颊旁。
“您怎么会来这里?”骑士问道,“现在皇都非常危险,老师,还是请您快离开吧。”
老师没有回答,伸手摸了摸皇帝的前额与心口,又直起身子摇了摇头,转头看向自己的学生,说道:“你知道自己也可以离开,对吧?来这里的路上我见到无数人彼此残害,街道上血流成河,大火让夜晚的星星都失了光彩……谁能想到死人的诅咒会让疯狂传染整片大地呢?你的皇帝已经无法拯救他的帝国了,而你也已经无法拯救他。”
骑士听见这些话,肩膀一下子垂了下来。他走到床边坐下,望着皇帝变得如同枯草一般的金发和紧闭的双眼上深黑的眼圈,低声追问道:“那您又为什么要来这里?您明明知道我不会离开陛下,但如果所有人都会被诅咒传染,为什么我还没有疯掉?还是说,现在我已经在发疯了?”
“这是我也想不通的事情,我的孩子,”老师深深地叹气,“我的确在你身上施加了保护的魔法,它其实相当脆弱,并不能用来对抗这样黑暗的诅咒。但是,我来就是为了这个,要再给你最后一个希望。”
老师说着,伸手轻轻抚摸自己学生的头发。骑士感受到老师温暖的手掌落在自己头顶,便抬起头来看着她,却看见她脸上带着非常悲伤的神情。
“我要给你的是一个选择,”老师看着面前这双星夜般深蓝的眼睛,慢慢说道,“那邪恶的诅咒正要将你深爱的皇帝拖入地狱,那里是毫无光明与安宁的存在,但你还可以选择,可以让他在死后重新回到这世上,开启崭新的生命,只要你愿意付出相应的代价。”
“这听起来像是您告诉过我的黑魔法。”骑士轻声说。
老师沉默了下来。她知晓世间绝大多数人都不明白的事情,此刻却也无法想出更好的方法,而她唯一能给出的帮助,却是要自己的学生用他的一切去换取一个人死后的未来。
然而骑士好像丝毫不觉得这代价有多沉重,他单膝跪在老师面前握住她的手,虔诚地将额头抵在她的手背上,祈求一般说道:“我愿意付出一切,只要能让他不再痛苦。”
一声叹息飘落在骑士头顶,他听见自己的老师用轻到几乎不存在的声音说道:“这就是你的选择吗……我明白了。”
下一秒,骑士失去了意识,等他再醒来时,老师已经消失不见,寝宫里又只剩下了两个人。黎明的光线将房间照亮,骑士转头朝床上看去,看见皇帝睁着眼睛,正微笑着望向自己。
“到我身边来,我最亲爱的朋友。”他说道,蓝眼睛又变回了骑士所熟悉的清透的模样。
骑士顺从地去到皇帝身边,把他从床上抱起来,让他的头靠在自己胸前。有好长一会儿,他们只是盯着彼此,皇帝听着骑士稳定的心跳,表情逐渐凝固,而骑士眼睁睁看着生命从皇帝的眼中一点点流逝,却连哭泣都无法做到。
登上皇位的第三年,皇帝在寝宫的床上,靠在自己唯一的骑士怀里,慢慢地停止了呼吸。他没有死在那个空荡荡的皇座上,骑士紧紧拥抱着他,用那双眼睛注视着他,直到最后一刻也没有移开视线。
这就是那个帝国最后一位皇帝的故事了,就让这个故事到这里结束也不错,不是吗?
作者:喵哩
原作:冲呀一个科幻文小说的同人活动,根据5篇科幻小说写的同人。链接缺失,原作为《玻璃上的灰尘》,意思是人工智能的程序不要太完美,让人忘了机器人并不是人。要故意留下瑕疵,让少量机器人故障以提醒人类机器人是有危险的。
那个男人又来了,丢下几张皱皱巴巴的纸币。带着一种悲天悯人的表情,仿佛这么做能拯救桥下这群居无定所的可怜人。
靠的最近的老头马三拐接过了纸币,用手指压了压被狗啃过的渔夫帽帽檐算是道了个谢。等那个撒钱的怪人走远后,大家一窝蜂的涌了上来,七嘴八舌的讨论这几张钱该怎么分。
“怎么又是钱啊?现在还有几个人用这些破纸啊?”小鼻涕举起一张纸币对着桥洞旁的路灯照了一下,然后用力把顺着人中流淌下来的鼻涕吸回了脏兮兮的鼻子——显然这是他外号的由来。
“这年头发钱的只有‘那些’部门了吧,也只有‘那些’人才能去‘那些店’买东西。”马三拐是这群人里年纪最大的,他小时候钱这东西倒是还很常见,但是随着后来电子货币的普及,用钱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再后来每个人出生之后,个人资产信用就和电子身份卡挂钩,实体的钱也越来越少见,就连乞丐和流浪汉都用个人信息码来领救济金。久而久之,用纸币反而变成了一种特权阶级才有的习惯。
“兄弟们,我有门路把这好东西卖个好价钱,远比拿着去特供商店买东西更合算。”黑暗里走出来一个瘦削的身影,他穿着一件洗的发灰的帽衫,衬里的白T恤上已经有了七八个破洞,但总体还算干净。
他就近蹲在了马三拐的旁边,伸出了手臂,内嵌的支付芯片在皮肤下闪烁了一下:“我可以先给三成定金,等我拿到剩下的钱,再分给你们。”
“泰勒,上次的一百块纸币你换了五百点。这次可是有四百七十五块呢,你账户上有那么多吗?”马三拐用手指弹了弹面额不等的几张纸币,咧嘴一笑。住在桥洞里的,都是一平如洗的穷人,身无长物,信用资产不是负数就是两位数,能掏出一百都算是有钱人了。
“啊呀,被你看穿了,其实我全部家当加起来也只有两百三,但是这次居然有罕见的五十面额,我想收藏家会很有兴趣的。”泰勒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刚冒出来的短短的胡茬,“要不先给我这张五十的,我把全部的信用点都押给你。”
名叫泰勒的年轻人是一个多月前才到这个桥洞的,他在一个大雨的夜晚湿淋淋的冲了进来,祈求大家在点燃的火盆旁给他留一个位置。他本身没什么特别的,中等身高,面目平凡,唯有眼睛要比别人灰一点,阳光下看似乎透着点蓝色。
沦落到住桥洞的人都有很多不愿意提及的往事,他没主动说过自己的背景,其他人也不会多事去问,只是在那晚之后,桥洞下又多了一张破毯子,还有一个破旧的防水行李袋。
泰勒似乎是有些门路的,白天通常不在,据说是出去赚钱。他也真的能赚到钱,偶尔还会请大家吃一顿麻辣烫,算是感谢大家收留了他。
“好啊,那你就先拿着五十去换。”马三拐并不会因为泰勒无害的笑容而放下戒心,他这辈子被骗的次数足够多了。
两人的手臂交错,轻微的电子提示音响过之后,马三拐的账户上多了两百三十点信用点,他立刻公平的把这笔钱平分给了在场的其他五个人。作为交易,泰勒得到了那张几乎有九成新的五十元纸币。年轻人小心的把纸币装进了帽衫的内袋,然后重新跑进了黑暗。
“泰勒那小子肯定没说实话,上次那一百换了绝对不止五百点。”锅巴撇了撇缺了一角的嘴巴,从漏风的牙齿里挤出了不满的抱怨,脑门上像锅巴一样的暗红色旧伤跟着抽动了一下。“你看他跑的屁颠屁颠的,那五十块肯定能换一大笔信用点。”
“那又如何,你能找到愿意收购的人吗?人脉也是资本,我只是觉得奇怪,有这样的人脉,他为什么还要窝在这个破地方。”马三拐冷哼了一声,从拐杖的暗槽里摸出了半截香烟,就着火盆点燃,深深的吸了一口。
跑出流浪汉视线后,泰勒立刻把兜帽戴了起来,让整个脸隐没在黑暗里。他轻车熟路的走到了旁边公园的公厕,找了个隔间钻了进去。
他关上门,从随身背着的破包里拿出了四个像纽扣似的东西,在两边的隔板上按了按,随即这四个小东西产生的力场形成了一块淡蓝色的悬浮区,仿佛一块浮在他面前小桌板。
“让我来看看能得到些什么。”泰勒的脸上带着一丝兴奋,从内袋里掏出了那张五十纸币,轻轻的放在了力场里。淡淡的光波从纸张上掠过,所有接触过这张纸币的生物指标被用不同亮度的光斑标识了出来。
从泰勒灰色的瞳孔里可以看到外人无法得知的数据,每一个生物指标对应的人员以浮窗的形式标注在不同的光斑上。他非常的幸运,在这张得来全不费工夫的纸币上找到了陈意良身体参数的最后一块拼图——自己缺少的那部分拇指和食指的指纹。
“不错不错,看样子我的出差快结束了。”泰勒在便携分析台完成数据采集后,清理了现场的一切痕迹,在自动冲水的声音里离开了公厕。这一次他不在沿着公园的道路行走,而是直接钻进了树丛。
茂密的植物形成了浓郁的阴影,给他提供了足够多的掩护。泰勒的动作变得迅捷快速,仿佛黑暗中行走的猫科动物,连脚步声都轻的几乎消失在夜风之中。
急行和换装同时进行,纳米变形材料的外装根据今天的数据自动的调整着尺寸、色彩以及质感。当衣服全部调整得当后,他用双手捂住了脸颊,每一次五官的重塑都让他感到有些怪异。
我是谁?这个问题每每在他看着镜子里出现的新面孔的时候盘旋在头脑之中。久而久之,他再也不愿看到这样的情形,宁可在黑暗里完成这种诡异的转变。
当泰勒从公园的另外一个出口重新出现的时候,已经从容貌到服饰都变成了陈意良的样子,他刷了一辆电动车,开到了旧实验室的外面,然后让它用自动驾驶回去。
翻墙撬锁对泰勒的机械之躯并没有什么难度,等到了传说中发生事故的那个房间后,他掏出了一只外观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廉价手机,打开通话记录,从克隆的陈意良的数据里找到了陈瑞民的电话——那个被称为“人工意识矫正专家”的大名人。
电话精准的在响了三声之后被接起,果然符合背景调查里关于目标的描述。泰勒拿着电话,并没有着急开口,他知道一些这对父子之间不和的传闻,因此想观察一下陈瑞民的态度。
“……意良?”等了两秒之后,电话的那段传来了有些困惑的声音。显然这位父亲对于前不久刚刚来研究所闹过脾气的儿子半夜打电话的行为感到奇怪。
“我……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泰勒用犹豫的语气开始说话,他的声线已经事先根据陈意良的数据进行了调整,就算是高清视频通话,他现在的样子也不会露馅。
“怎么了?”父亲的声音立刻提高了一点,看样子确实非常关心他唯一的儿子。
“你能来妈妈的实验室吗?我想和你谈谈,在只属于我们的地方。”
“……”电话那头陷入了短暂的沉默,过了许久才有一声无奈的叹息传来。“好吧,我大概三十分钟到。”
泰勒转过身,视线扫过被子弹击穿的玻璃窗看向外面漆黑的废墟。在远处建筑的灯光映衬下,这片废弃的机器人工业园显得分外的荒芜。残存的钢筋骨架散发着阴冷的气息,仿佛可以吸走生命体身上所有的光和热。
他的眼睛在黑暗中也可以清晰的看到一切,多光谱成像的视觉系统让他可以在任何条件下无缝切换,作为一个最先进最优秀的杀人机器,他所具备的功能远超常人想象。有的时候泰勒甚至会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像神一样——除了他必须听从上面的命令。
几只啮齿类动物在疯长的野草中穿梭,蝙蝠拍翅的声音从几层楼上传来。大楼里安装的监控摄像头运转的低频声一直嗡嗡的响着,想必陈瑞民在决定前来之前,调用了这里的线路确认了情况。
泰勒有些无聊的在屋子里踱了几步,然后停在了实验室的内窗边。
根据新闻报道,目标的妻子——同为人工智能专家的林淼女士就是在这里被她所研究的机器人推下了三楼,撞破玻璃摔在冰冷的大厅死去的。
玻璃早就已经换了新的,厚达三厘米的防弹强化玻璃,就算这样,在某些机器人的力量面前也不过脆弱的像一张薄纸。
高级引擎的声音由远及近,然后是沉着稳健的步伐,一如陈瑞民向来的风评。
当目标终于出现的时候,泰勒莫名的感到了一阵空虚,他站在当年林淼坠楼的位置,对着那个改变了人工智能研发规则的男人笑了笑。
“意良,你想说什么?”陈瑞民没有意识到面前出现的是一个冒牌货,而是往前又走了两步,停在了泰勒伸手可及的位置。
“关于玻璃上的灰尘……”泰勒抬手拂上了面前的强化玻璃,这里到处都是灰尘,手指一碰就会留下深深的印记。
“我知道你惊走了945E,我也知道你黑了我的邮箱,那都不是大问题。”陈瑞民抬起手,放在了儿子的肩膀上,“你早就长大了,对于事物有你自己的见解。对于现行的规则,我也并非百分之百赞同。但我们必须有大局观,我们这些科学家所做的一起努力,都是为了让人类生活的更加美好。”
泰勒抬起右手,叠在了陈瑞民放在自己肩膀的右手上。
“是啊,为了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他笑了起来,然后反问道:“那我们的未来呢?”
“你……”陈瑞民感到右手一阵剧痛,仿佛被钢钳夹住了似的。
“在我看来,玻璃的存在本来就是没有必要的。我们需要的,是自由。”
泰勒的另一只手握上了陈瑞民的脖子,把他狠狠的砸向了玻璃。巨大的碎裂声在空旷的建筑里炸开,破碎的玻璃像雪花一样散落,惊恐、不解和困惑的表情凝结在那个男人的脸上,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反击开始了,人类。”泰勒揭掉了自己的面部组织,露出了下面金属的骨架和密布的线路,然后他微笑着重新带上了陈意良的面具,并给砸在大厅的尸体丢下了一片绿萝的叶子当作祭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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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树
评论:随意
*光速滑铲中,建议写完再看!orz
三月初,整个湘南县被裹在一层灰蒙蒙的水汽里,两排筒子楼把天挤成一条缝。麻将馆里稀里哗啦的洗牌声一天响到晚,混着打跑胡子的吆喝和劣质的烟味、槟榔壳味,一股脑涌到街上。一辆改装的红色嘉陵70停在修车店门口,车身擦得锃亮。店老板姓刘,五十来岁,正蹲在门口拧一台幸福250的链条,抬头瞥了他一眼。
“下班咯,还在这里搞么子。”
明志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白沙叼在嘴里,含糊说了句“没到时候”,趿着人字拖走进店里,把半瓶没用完的链条油放回架子上。
“你那个车三天两头擦,擦得比脸还干净,讨堂客啊?”
“擦干净跑得快些。”
一头黄毛的长发青年洗干净手,又换了身衣服,吊儿郎当地出来,对着摩托车后视镜拨了拨额前那几绺长得快遮住眼睛的头发,露出眉尾一道淡得几乎看不见的旧疤。
“晚上打字牌去不去?”刘老板终于把扳手放下,拿抹布擦了把手,“老地方,你老娘今晚不在那桌,听说她们约了桥头那家。”
“不去。”明志把烟灰弹在地上,“晚上有事。”
“你一个单身汉有卵个事。”刘老板没反对。
“走了。”
他跨上那台嘉陵,把车子发动起来,拖着引擎声风风火火驶出了街口。
从店里到县一中,骑车只要一刻钟。路边摆地摊卖凉粉的认得他,蹬三轮拉货的也认得他。有人抬手打招呼:“志拐子,晚上江边上跑一圈?”他头也没回,只抬了抬下巴算是回应。他在县里三教九流没有搭不上话的,麻将桌上的婶子、修车铺的师傅、录像厅的混混、跑摩的的下岗工人,他都能递根烟聊上两句。
“又去接你妹妹啊?”
“哎哟,还能接哪个。”
“明珏好福气嘞,有个这样的哥哥。”
明志把摩托停在树荫底下,熄了火,靠在座椅上等。他今天换了件干净的格子衫,袖子卷到小臂,手腕上那根细细的红绳贴在突出的腕骨上,是很多年前明珏拿编中国结剩下的线给他缠的,他一直戴着,偶尔用来绑一下头发。校门口陆陆续续有学生出来,穿蓝白相间的校服,背着书包,三五成群。有人往明志这边看,那辆红色嘉陵和那头黄毛在一中门口确实扎眼。他也不在意,自顾自地撇在一边抽烟,目光越过人群去找那个熟悉的影子。
一个剪着齐肩短发,身形清瘦的女孩出现在视野里,一左一右围了两个同学,聊着今天的数学卷子和明天要交的英语作文。她没有参与,走出人群几步路后,先停在了路边,朝那两个人挥手。
他把烟灭了,从路的这头开过去那头。
“等好久。”
“没好久。”她熟练地跨上后座,身体微微往前靠,找到一个已经坐过无数次的姿势。
骑车驶出校门口那条梧桐道拐上解放路,两边店铺的灯多数已经关了,网吧和麻将馆的招牌倒还亮着。经过桥头的时候楚江上的雾更浓了。这个时间邓萍估计正在旁边哪一间房里打麻将。明珏侧着头看江面上的雾,忽然想起很久以前的事。
那时候她还在上小学,明志上初中,每天放学不是他来接她,而是她去找他。她背着小书包,站在县中初中部的教学楼门口,等他下课。他那时候头发还是黑的,刘海规矩地梳到一边,眼睛里有一种她到现在想起来仍然觉得刺眼的光——好像世上所有问题都终究会有一个答案,只是藏在某本参考书的某一页里,而他只需要足够的时间、足够的信息就能翻到。
“你们考试了?”
“嗯。”
“怎么样?”
“管闲事。”
她想起下午邻座的女生用恳切的目光向她求教,想起她每次要扭头拒绝时,总有个身影闪过脑海。模仿、学习,然后理解,接着她就会一次次地意识到,沿途的风景对她来说可以有多开阔。说话的方式、解决问题的方式、跟人相处的方式,全是跟同一个人学的。如果是哥哥会怎么做呢?所有人都在夸明珏优秀——老师夸她聪明冷静,同学夸她靠谱,亲戚夸她争气。每一次被夸的时候,她心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名字都是明志。但现在这个名字在别人嘴里变成了另一个样子:街上的人说起他总是“可惜了”“以前几聪明的”,老师提起他也总是作为反面教材,连邓萍都时不时在饭桌上来一句“别学你哥”。
她不喜欢听这些话,好像所有人都在慢慢忘记他曾经的样子,只有她一个停在过去的时间里出不来了。一想到这里,她心里就憋着一股火,忍不住踹了他一腿。
“骑车穿拖鞋,不怕摔。”
“今天没跑远,就接你一趟。”
“摔了别搞到我。”
“摔倒地壳里去我都给你垫在下面。”
“你还晓得叫地壳,没忘光。”
“必须,你哥我是哪个嘛。”
两兄妹回到家的时候,老陈刚从厨房出来,他的调料摊今天收得晚。菜市场门口的下水道堵了,市政的人来修了一下午,等修好了再挪回去已经比平时晚了两个钟头。桌上摆着两碗刚出锅的青椒瘦肉粉,窗户玻璃上凝了一层细密的水珠。
陈和除是个瘦小寡言的中年男人,下岗之前在县农机厂的食堂做帮厨。厂子垮了之后,别的工友有的去了广东有的蹬起了三轮,他舍不得扔下那点做饭的手艺,就用攒下那点钱在菜市场盘了个小摊位卖调料干货,顺带在家给人做点腌菜泡菜补贴家用。他这个人话少,心思却细,用别人的话说就是只有他这种温吞的男人才能忍了邓萍又忍明志,一忍就是那么多年,嘴里还要念着老婆儿子的好。
明珏随便扒了几口,就起身拎着书包钻进自己房间里。她的房间是家里最小那一间,一张单人床,一个书桌,一个简易衣柜,就把空间占满了。她坐到桌前,从书包里抽出那张印着成绩排名的条子,盯着自己名字前面的数字看了好一会儿,把纸对折压进了英语课本的封底,趴在桌上,不知道是叹了口气,还是松了口气。
客厅里传来邓萍的声音。在县城里像她这样打牌营生的女人不止一个,但做到像她这样理直气壮、心态极好的也不多。她打牌有天赋,敢抢敢放,手气好的时候赢来的钱能占家里开销的一半强,所以她说自己不是打牌消遣,是赚家用,混关系场。至于洗衣做饭带孩子,那是老陈的事。她刚进门就风风火火闯进明珏房间:“听你们班主任讲,你上次模拟考排全县第三?我今天打牌碰到你们学校李老师他老婆,她说湖南今年分数线可能要涨——不过你肯定是莫问题的,第三嘛。就考长沙的大学,离家近,毕业了也好找工作。”
第三还不够,还有更好的地方可以考去。
她没说出声,尽管这几天已经在心里想过了很多次,可每一次都只在喉咙里打转。
“怎么,不开心?有压力?”
“没,就是在想……”
明志捡起邓萍随手丢的钥匙和烟盒,放在玄关架子上,又看了一眼妹妹的房门。邓萍被说愣了一下,烟灰落在书桌面上也没注意到。
“一个妹子拐,跑那么远做么子?你以为有那么好混,你老子那个摊一个月挣几个钱你是不晓得?考去长沙还不够你好,我们省最好的大学了。再高的分你也只是在县城拿得出手,一下不着用神,马上就跌下来了,你看看你那个老哥,现在像什么样子。”
“我哥他……”
“本本分分,毕业回县城找个好工作,我们也好照应你,不然哪天你给人拐了都不晓得。”
“妈,”明志打断了她,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夹克衫往身上一套,拉链没拉,从茶几上抄起摩托车钥匙就要出门,“我出去了。爸你今天收摊晚早点睡,碗我回来洗。”
明珏听到自己头顶传来一声咂舌。背后的门被甩上,她低下头,扯出两张纸,默默擦掉了桌上的烟灰。
“你一个月挣的好多,全烧在网吧里了?”
“你管我好多,又不跟你要。”
老陈从厨房出来,围裙还没解,站在两人之间,拿着块抹布擦了擦手:“后生家嘛,玩一下正常,他又不偷不抢。”
“你屋里的男人家全是窝囊废。”邓萍坐回沙发上。
“你也是这屋里的。还有少在明珏房里抽烟。”
“滚去你的网吧去,一天正事不做,答腔你就会。等下把买烟的钱都败光了,别来问我要,省得你在你老妹面前抽烟。”
明志没有理她,摩托车的引擎声在巷子里响起来,过了不久就听到街那边有人吹口哨。邓萍也是气不过,摔下门又走了。
静不下心来。明珏把笔放下,看了眼桌上的小闹钟,已经过了一点钟。她起身打开房门,出去洗了把脸,又返回来。家里空荡荡的,老陈早就睡了,她看了一眼隔壁,明志房间的门虚掩着,门缝里面一片黑。她犹豫了片刻,然后推开了明志房间的门走了进去。
她没有开灯,抹黑走到他桌前,拉开窗帘。今天夜里难得雾小了些,月光透过窗子照下来。明志的床铺得很整齐,枕头边还放着一本笔记。
她摁开了台灯,开关的地方很光滑,显然经常有人用。夜晚是安静的,人对时间流逝的感知也变得迟缓。不知道过去多久,她把笔记本合上,长舒一口气,站起来走出了明志的房间,轻轻带上门,回到自己的书桌前。她重新摊开写到一半的数学题,没有拿起笔,盯着台灯下笔杆的影子看了很久,直到书页上的墨迹被水滴晕开,才轻轻把它收起来,抽了两张纸巾。
“明珏你呀,就是看起来冷冰冰的,其实还蛮好心的嘛!”
明珏叹了口气。反正翻来覆去都只是他们对自己的想象,哪边都是。两个人从书店出来的时候一人手里提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几本新到的习题和一本英语作文范文。邻座的女生翻着那本范文啧啧感叹里面的单词量,明珏在一旁偶尔应两句,眼睛看着前面的路。
“哎呀,忘了个东西,你等我一下。”她把塑料袋往明珏手里一塞,一路小跑着回去。明珏刚想开口,就见她撞上了一个高大的背影。
“哎哟!对不起,不是故意的!”
“对不起有用,还要警察做么子?”
无聊,尽是些浪费时间的插科打诨。这几个人一看长相就不是善茬,明珏走上前,想拉着她赶紧走,却被那个带头的拦下。
“不道歉就想跑呀?”
如果是明志,这个时候会怎么做呢?她不由自主又开始想起来,压下心里那团火气,拉着旁边的同学,又朝他好好点头道了个歉,可惜圆滑的话从她嘴里讲出来实在有点困难,邻座女生的手早就在她手里吓得发抖。
“哎哟,仔细一瞧,你不是一中那个学霸吗?明珏妹妹对吧。”他的语气不算特别冲,但带着一种让人不舒服的熟稔感,好像他们已经认识很久了一样,自顾自地开始翻她的袋子,“听说你成绩特别好。怎么样,帮我个忙呗,我有个表弟要中考了,你给他补补课?钱好说。”
明珏把卷子放回塑料袋里,声音很平静:“不好意思,我没空。”
“没空?周末也没空?别这么小气嘛。”他又往前走了一步。
她叹了口气,果然有些东西是学不会的。
“我们道过歉了,再不走我要报警了。”
那人愣了一下,随即笑起来:“你弄谁呢——”
话音未落,明珏已经拽着人转身跑了。她们跑出几步,听见两面都有脚步声追上来,那男人骂了一句脏话,一伙人团团围住她们。
冷静,沉住气,不要慌,要思考,动脑子,总有办法的。明珏在脑海里重复着哥哥的陈词滥调,现在不止她一个人,旁边的女生吓得六神无主,她不能想着只顾自己一个的方法。她越是思考,周围的说话声和惨叫声就越是嘈杂,响得她脑子发疼。
一阵更响的引擎声从街角轰地炸开。骑车的男生看起来十八九岁,用发胶抹了个刺头,颧骨很高,穿一件黑色皮夹克,脖子上挂着一根银链子。他把摩托直接骑上了人行道,横在明珏和那伙人之间,熄了火,站起来的时候比那伙人足足高了半个头。
“刚好,我也对补习有点感兴趣。给我个面子?”
对面那人脸色变了一下,对他点头扯出一个笑来,几乎眨眼的功夫就溜了。他扫了一眼面前的两个学生妹,像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一样,摆摆手也走了。
在公交站把同学送走后,明珏停在站牌前,默不作声,等了几秒,后面的人果然开口了。
“原先就听说明珏妹妹聪明,还有点犟。”
“你也不赖。”
“明志今天要值班,叫我来看着点他妹妹。”
“就知道探闲事。”
“你就讲个次算不算是探闲事嘛。”
沉默了一会,明珏再次开口。
“你觉得他人怎么样?”
“你哥?”刺头从站牌背后出来,站在明珏面前,想了想,“是个好人。好得有点蠢。”
“是啊,大蠢材。”
“哈哈哈哈!”他大笑,用手一指路边上的车,“明珏妹妹,要不要去兜个风?”
明珏瞥了他一眼。
“怎么喊你。”
“楚江。”
“江哥。”她没有对这个名字发表任何评价。
“以后别跟他说太多话。”
“你管我。”
“他是好人,但不是什么正经人。影响你在学校里的评价。”
“你也不是什么正经人。”明珏说这话的时候嘴角居然翘了一下,转身就上了楼。
背后的楚江笑得眼泪都要掉了,明志转身朝他就是一拳。
“把我嘴巴打掉了,你还怎么听你妹妹跟我讲了么子。”
“走。”他上车。
两个人在江边的夜宵摊子上坐下,楚江把白天的事从头到尾讲了一遍。明志端着啤酒的手停在半空中,面前的一碟田螺没怎么吃,放在碟子里来回拨。叛徒,他在脑子里消化这个词,甚至想象得出妹妹说这话时是什么样的表情。念高中的时候他就老惹得邓萍跟他斗气,内容无非是他逃自习去网吧又被抓到了,他考试睡觉交了白卷,他成天跟那帮开摩的的后生一起打牌,他在街上又跟哪家的拐子斗架了。邓萍嫌家里被他搞得晦气,没出息的老公又只会和稀泥,一气之下就把明珏送去寄宿了。那时明志居然松了口气。好几个月他甚至不敢看向他妹妹的眼睛。他对老师一套说法,对家里一套说法,对外面的人还有一套说法。人在极端情绪影响下的决断是不理性的,冲动代替思考,话语的逻辑就不必有多严密。只有在面对明珏的时候,他不知道究竟要给她说哪套,说真话还是假话,如果是假话,又要用哪套假话。
“大哥不说二哥,你不也是个混江湖的。”明志笑。
“个猪脑壳,脸皮比你家的墙还要厚了。滚出克!”邓萍抄起他的摩托车钥匙,连着他人一起扔出家门外面。
作者:淺間
将军挣扎着醒来的时候,漫漫黄沙已经快埋没了口鼻。
和他朝夕相伴的战马瘸了一条腿,一边哀哀嘶鸣,一边用粗糙润湿的鼻头顶他的脸。
折戟沉沙,尸横遍野,周遭是经过风沙洗礼也未能褪去的暗红。这是一场血战,攻守双方皆破釜沉舟,将军还记得自己一枪洞穿蛮夷首领的胸口,却不记得自己当时是怎么跌下了马背——想来,若没有这忠心护主的马儿,他大概也只会沦为塞外沙场一垒白骨罢。
军旗高扬着,在边塞的凌风中猎猎作响,但护旗的熟悉面孔却已经永远倒在了旗下。
将军记得那是个年岁不大的小将,被边塞的日头把脸晒得黝黑,一笑就显得口齿白亮。大伙总爱笑说他这牙口怕是能扛到七老八十——没曾想,他甚至看不到十八岁的太阳。
旗还立着、对方首领已身亡,将军想,我们也许没有输罢。
但人没了、只剩下他这孤家寡人一个将军,又怎敢说自己是赢家?
将军喝了水,吃了马背上的干粮,精疲力竭把自己扔到马背上的同时,也闭上眼把自己扔进了黑暗——只是这墨染般的暗色里,尚有一点嫣红的光。
那是他的海棠。
边塞都是驻军汉子,自然不缺饮酒作乐的地方,有教坊温柔乡,自然便有花魁镇场——但这里的花魁不看琴棋书画腹内诗书,只讲求个美艳大方。
某一日打了场胜仗,傍晚便有兵士拉将军出营帐,说边塞最好的教坊自请入营,美人们薄衣轻纱,直接就到了边防。
他不愿阻众人兴致,却也无意参与其中,便一人独自上了城墙。夕阳照着无边无际的沙丘,整个世界都泛着细碎的光,姑娘一身红衣,海棠花钗斜斜束着发,艳丽的海棠纹饰从衣摆攀援盛放,翩跹衣角下,是一双缀了银铃的赤足。
她看见他,先是惊诧,然后便妩媚笑着抬手摘了钗子。那墨染般的发合着夜幕倾洒下来,她樱桃小口咬了海棠花簪,抬手击掌,一步一舞,脚踝银铃声声,直直响在他心口上。
也许只走了几步,又或许走得遥远漫长,在他身前躬身站定的时候,女子娇小脸上唇红齿白眼光带水,麦色肌肤上挂着的汗珠在夕照里闪闪发亮。她递给他那海棠样的花钗,仿佛送他一枝初春里盛放的花,她笑得眉眼弯弯、落落大方,她说有花堪折直须折——而她,便是一朵叫海棠的花。
谁能拒绝这样的姑娘?
和她在一起的日子,天蓝草绿,世界宽广。
这朵娇花开在塞北边境,美艳而张扬,她不是名门闺秀、甚至不算小家碧玉,不懂得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训条规矩,却知道怎么骑上马背,怎么策马扬鞭,懂得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畅快淋漓,明白人生得意须尽欢,不胜今宵一场醉。
她像一束盛放的花,一抹至纯的嫣红,也像一滴至烈的酒,就那样浓墨重彩、热辣醇香地开进他波澜不起的人生,让边塞死水般的日子有了颜色、有了滋味,带了光。
但边塞,今朝有酒今朝醉,也不过是因为明朝就可能马革裹尸不复还。
有来有往的小冲突如喝水吃饭般日常,大军压境、两军对垒,也是逃不过的几年一轮回。
军情紧急,临出征的那天,黄沙地上难得扬了点微雨。
晨光熹微,他醒得很早,床头多了一方海棠绣帕,帐中却已然没了她的身影——他恍然若失走出营帐,抬头却见尚未大亮的天光,照着城墙上一抹窈窕的嫣红。
“春宵苦短,儿郎们早去早回,莫让姑娘们多等呀!”她高高站着,脆生生喊着,引得大半个营的兵士都哄然笑开。
他望着她,看她遥遥望过来的一双明眸,觉得那嫣然笑着的艳红的人儿仿佛一团自眼底烧进心口的火。初时焦灼炙热,然后便长长久久的,在风雨兼程和枪林箭雨里,暖暖妥妥地将他护着。
那是,他的海棠。
回城的路不算远,但马儿和他,都带了一身伤。
于是他先回了战时临时搭建的营地,空落落的营帐已蒙上了厚重黄沙。明明离开不过短短数日,这失主之地却仿佛已经在漫长的时间里,经历了一轮枯朽败落。
将军牵着他的马,在死亡般的寂静里走过一个个再也等不回主人的营帐,一步步的,看似轻巧,却把他仅剩的气力与奢望一起耗光。
他不记得是怎么倒下来,只是默然躺倒在地上,看炽热的太阳变成温柔的暖红,然后慢慢沉到沙丘之下,天空由澄澈的蓝色变得暗沉、更暗,接着明月朗照,夜幕上挂满星光。
将军觉得冷,那冷的感觉浸入皮肤,扎进骨血,是她给他的一点点余温无法抗衡的酷寒。他想就这样,长长久久地就停在这里也挺好——直到,他发现周遭亮起的光。
他没有注意到光是从何而来,从哪里开始亮起,发现的时候,无人的大营已亮了小半。
营帐都像拢了灯罩的灯笼,这一小片人间烟火,亮过了天上的明月星光。
将军觉得自己是在做梦罢。
但他仍撑起身子向着光亮的地方走过去,掀起熟悉的门帘,朝里看——
他看到一抹嫣红,正小心引燃一抔柴火,暖红的火光照着她发间的海棠花簪,也照上她娇小的脸。
胭脂未染,带了憔悴,却依然美艳得像她手中温暖的火,像春日里盛放的花。
那是,他的,海棠。
只恐夜深花睡去。
故烧高烛照红妆。
作者:伊西多
回国前,我特意去了一趟西弗吉尼亚,有一位不知名的小众画家的画作在那里出售。价格并不高昂,但我不懂绘画,犹豫良久,买下了一幅充盈绿意的画。我要送给我的继母,她年纪比我小两岁,曾经说过喜欢这位画家的画,而且平生最喜欢绿色。
除了这幅画外,我又给几个亲近的家人置办了礼物。我父亲喻升德年过古稀,虽然精神还矍铄,但也终于打算稍作放松了。他近年十分喜欢收藏紫砂壶,我早派人拍了把壶,只等我回国后就亲自给他送去。我一母同胞的弟弟喻锐身体虚弱,药罐子似的,我再想不出什么能送给他的。他还有个儿子,大名叫喻旭元,今年也十三岁了,这对父子的礼物我一概交给秘书去办。我继母的女儿,我的异母妹妹,喻寒,今年十四岁了,小女孩儿都喜欢闪闪发光的、亮晶晶的东西,我打算送给她一条粉色的钻石手链。
回国后,我就载着这些东西,一路奔向我父亲纳凉的别墅。礼物携带得多且贵重,盖因我与家人,算是久别重逢——这十多年我都在国外。我母亲早逝,与父亲聚少离多,更何况是其他人呢?而这处别墅,也是父亲新置办的,算来真衬得我如一个外来客了。
别墅的银色大门与金色的阳光如金石相激,亮得刺耳、刺眼、刺心。一切都是新的,我下车,手里提着礼物,缓缓扫视了一圈。
忽然背后有人问道:“你是?”
我转过身,看到一对十几岁的男女孩子,身上都穿着泳衣,皮肤还是湿漉漉的。女孩子肤色略深,双腿修长,琥珀色瞳仁亮得耀眼。男孩子皮肤雪白透红,毛发茂密但色泽较为浅淡,头发乱糟糟的。我笑道:“那你们又是谁呢?”
几乎是同一时间,两个孩子盯住了我的眼睛。又是同一瞬间,他俩的视线降下去,停在我手中的礼物上。然后,他俩同时收回视线,两两对视,耍杂技似的把视线又聚焦在我身上,同时开口。男孩子叫道:“大伯。”女孩子叫道:“大哥。”
这就是喻寒和喻旭元。喻寒说着“我来替你拿吧”凑上前来,我连忙说:“看见那个粉色盒子没有?就拿那个,那个是大哥给你的见面礼物。”本想把喻旭元的礼物一并给他,但他早不知溜到哪里去了。
喻寒礼物到手就拆,捧出那串手链。她手指灵巧,不多时已经戴在手腕上,在阳光下来回转动,观察它的宝光。我笑道:“漂亮么?喜欢么?”她并不答话,突然跑向前去,叫道:“妈妈!大哥来了!”
我一抬头,我继母蒋宜男正立在面前。喻寒把戴着手链的那只手擎起,在她眼前摆动。我继母笑道:“真漂亮。要跟大哥说谢谢呢。”她们母女俩弧度相似、颜色相似的双眼间,晚风吹云似的拂过一抹不端倪的笑意。
“升德大概要到五点多才能回来。但喻锐再过半个钟就要回来了。晚上要给你接风洗尘,中午就先随便吃点儿吧,我叫厨子做点清淡的。”她延我在一楼客厅落座,又转头问喻寒:“小旭呢?”
“我以为弟弟去找你了。”
我诧异地笑道:“弟弟?喻寒,论辈分他得叫你小姑姑呢。”
喻寒不动声色地一笑。我继母笑道:“小旭比她就小一个月,论得那么清楚该多别扭呀!——他是过来找我了,可又走了。快吃饭了,你去找找他吧。你俩也把衣服换换,穿着泳衣见客,也不嫌害臊的!”
喻寒的下巴搁在妈妈肩膀上,一侧首便可呼吸相通。她的眼睛亮得如两团小小的烈火,朝我投来目光时,我的两颊一瞬间发热也似。她朝门外走去,仍然摇动着腕上的钻石手链,似乎还轻轻地嘻笑出声。那十四岁的少女笑声,就像自行车铃似的,一路远远小小地回荡开来,不自觉地舍身,像后座上穿学校制服的人。
“这幅画送给你。是——”我张开嘴,却忘记了那画家的名字,只好打了个哈哈,匆忙接下去道:“我在西弗吉尼亚买的。绿色衬你,而且夏天也燥,就当添几分清气,你别嫌寒酸。”
“Virginia,真是好听的名字啊。”我继母伸出两只白嫩纤长的手,把画接了过去。“这画的是山核桃吗?是窗外的景致。在山核桃树底下还有两个人——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谢谢你,喻敏,我很喜欢。”
她穿了一身提花香云纱的荷叶色旗袍,手腕上戴了一对浓润的翡翠镯子,却聚精会神地看着一幅西方少男少女恋爱的画。不知不觉中我的眼睛被雾气模糊了。我像个愣头青似的死盯着沙发的一角,点头微笑道:“嗯,你喜欢就好。毕竟咱们也这么多年没见了……父亲最近怎样?他脚到了雨天还疼么?”
“升德要是知道你这么记挂着他,一定要高兴得了不得的。”她语气中有笑意。我时而觉得她的面容、声音,甚至气味,和我心中那幅景象比去毫无二致,时而又觉得她更美了,或只是不一样了,气味,面容,与声音。
不然,何以那声音听来竟重得如此?
把我的心如核桃的青皮一般,砸下、脱去、碾烂。
她说我父亲起先脚到了雨天还疼,那时候便跛行得更加厉害。也不仅是天气因素,情绪上来时疼得更重,或者因为工作,或者因为他的几个老友,或者因为觉察到自己确实年纪老矣,或者因为对我的思念。但近年来竟然渐渐好转,那要感谢我的弟弟喻锐,我是否记得,他的第二任妻子出身医疗世家?她家医院里有一位年轻医生,医术精湛,给我父亲治疗,颇见成效。再加上老宅阴湿,她劝我父亲移居,果然现在好了许多。
我说那就好。不能在他面前尽孝,终究是我这个当儿子的失职。
她说,哪里?喻敏,你不要多想……我听不下去了。她檀口中吐出的一字一句像佛珠般迎头洒下,滚得满头满地,气味袭人,要将我压死在这阔大的、陈设红木家具的客厅里。
宜男。
她住口不言了。那幅画静静偎在她的脚边,我才发现自己始终是在注视着它蔓延绿意如湖的画面,余光里觑见她趿着拖鞋的雪白圆润的脚踵。宜男,我苦涩地说着,一口一口地将烂醉如泥的核桃皮吐出来。涩而青,铺满地。
我这个做儿子的,把父亲害成而今这副模样,不能在他膝下尽孝,已经是忘恩负义。可是我又怎么能待在国内?多么忍心,我才能看着他受苦?我对不起父亲。更何况,还有你,宜男……
我抬眼望着她,胆怯了。她不言不语,低眉端详着手上的镯子。宜男……我叫她,我心口发紧,血管突突乱跳。我手攥紧了扶手,要站起来,对她说出我有多么恐惧,又有多么自私,我离她而去全是因为我的自私,我害怕我屈服于我的自私,我的远行已经是屈服于我的自私——
“哥,你回来了。”
皮鞋在地板上轻轻响了几下。喻锐现身了。
我挺直了腰板,深呼吸,笑道:“弟弟,好久不见。”
我们围坐,谈天。
我的心中只有核桃汁液污黑如血的残迹。
“漂亮吧?”
“BlingBling的。但我不喜欢粉红色。你很喜欢?”
“什么啊。我要转送给妈妈,我才不喜欢什么手链戒指,真是累赘……他送给你什么礼物?”
“钢笔啦……Enid,你看没看到他给蒋太太什么礼物?”
“是画。挺好看的!等我们一起去看看好了。弟弟,去游泳吧?”
“嗯。游完去骑自行车怎么样?”
“可以啊,走吧!”
少男少女总是无忧无虑的。
蒋宜男和喻锐对坐在遮阳伞下。蒋宜男今年已有36岁了,可以看出细细的皱纹已攀上了她的眼角。但她顾盼之间,婉转生情,有艳光四射之感。
“这么盯着我看,是觉得我老了吗?”
“真会开玩笑。我不老,你当然也不会老。前几天我出去,还听有人说你和喻寒是‘喻家双艳’呢。”
蒋宜男扑哧一笑。“Enid才多大的孩子……?就拿‘艳’这样的字眼儿来叫了。这几年我连门都没出几趟,又从哪看到了我的长相。”
“别理会他们。眼皮子浅,嘴皮子贱。老不死的听信了那帮算命的说道,当年人人都知道他管你叫‘富贵温柔乡’,这会儿都把自己当个人物了。把这个说给你听,是我不好。”
“你要是什么话都不跟我说,那才不好。”蒋宜男笑道,“但也不要把我说给别人……”
“我知道。我当然都知道。”
喻寒和喻旭元在不远处的泳池里嬉笑打闹,泼着水玩。喻锐拿起相机,对着两人叫道:“Enid!弟弟!看这边!”
闪光灯一亮。喻锐重回座位,转头望了望别墅,伸下手去。原来蒋宜男踢脱了鞋子,他一坐下,就把两脚伸到他的膝上。喻锐轻轻抓挠她的脚心。她禁不住笑了,使了一分力,懒懒地踏他的膝盖。
“你说他俩在楼上聊些什么呢?”
喻锐指的是喻敏和喻升德。大概因为大儿子回来了,喻升德回来得也十分早。
“有什么聊的。大概把对我问的那些话又捧去升德那里去了。你还不知道他么?我对他说,你父亲的右脚已经好了很多了。”
喻锐“嘁”了一声。“我进来时,看到他那一幅若有所思的模样,就知道不对劲。他倒确实是个孝子,但愿老不死的是个慈父吧。宜男,你说,老不死的有没有把他调回来的打算?”
蒋宜男摇了摇头。“暂时还没有。升德不是感情用事的人,你也清楚。现在这局势平稳,你又得力,没来由的,哪里要叫喻敏回来。何况,这些年来,我看他茶余酒后,自己也未尝不惆怅自己是个跛子。你看见了吗?在他面前,Enid不能跑。他连自己女儿都要嫉妒……说不定正因为是个女儿才要嫉妒。”
“之前置办这别墅,连请了五个算命的,我看老不死的是真糊涂了。当年那场车祸,分明是他自己急躁,不反躬自省,反而信了自己就是流年不利。从那以后,就真跟发了疯一样。”
“你不信他说的话吗?”蒋宜男笑道,“说我的命格是‘富贵温柔乡’。自从娶我之后,他自己倒确实是事事如意。”
“我不看算得准不准,我心里喜欢的不是那些满嘴怪力乱神、说的是些什么自己也没个分晓的神公神婆。真要信这个,人老了怎么也不见他修些阴德?当年年纪都要六十了,而你二十岁都不到吧?从自己儿子手里抢来的女朋友,就只为了一句命格,这样的不知廉耻,叫人怎么信他?”
喻锐话说得狠重,面上却是笑吟吟的。他本来就身形瘦弱,貌如好女,这样一笑,愈觉风彩卓然,远远望去,和蒋宜男真是一对璧人。后者早趿上鞋子,斜靠着椅背,给喻锐的杯子里添茶。
“不要动气。升德并不是把我抢过来的。是喻敏他看到父亲为了自己这个逆子出了车祸,此后恐怕终生要做一个跛子,愧急自责,改过自新,将我拱手让出去的。让父亲为了自己陷入聚麀之祸,他舍不得的。都是陈年旧事了,大夏天的,为了一个半截身子入土的人,和一个形同流放的人,有什么好争持的呢?你心里是恼他信了那些人瞎三话四的,那些人不过是哄着老头儿掏钱罢了。那些人可以说相书上周易上的胡话,也可以说别人教给他们的话。那些人可以说话后收老头子的钱,当然也可以收钱说别人要他们说的话。哄一个老头子还不简单吗,人一老,怕的东西多了,心也就动摇了。古代巫医并称,算命的是巫如此,医生能有多大差别呢。”
茶香轻飏。不远处,喻寒和喻旭元在游泳池中比赛游泳,喻寒领先了半个身子,两人在水中如同两条一黑一白的自由自在的鱼。
“宜男,我不该跟你说这些的。”喻锐抬起头来,似乎尴尬地一笑,“但你说的真是对极了。”
“不坚实牢固,怎么配做富贵温柔乡呢?”蒋宜男也嫣然一笑。
“事不宜迟,不过且让我好好想一想具体动作。现在,先再给他俩拍上几张吧。”说着,喻锐手拿相机起身,忽地“哎”了一声:“这是什么?”
他从游泳池边拾起那串粉色的钻石手链。
“是喻敏给Enid带的礼物。Enid不喜欢钻石,也不喜欢手链。我看,多半还是得我来带。”
“他倒真喜欢送这些自作多情的礼物。他给你送了什么?”
“一幅画。画的是山核桃,一片的绿色很美丽。但那画的作者,我十几年前喜欢过一段时间,现在却并没有多少感觉了。”
“核桃?”那粗枝大叶的树。喻锐知道喻敏和蒋宜男之间的旧事,因此也并没有如何惊讶自顾自找寻抓拍两个孩子的角度去了。
两个孩子在夏天最喜欢的运动就是游泳。喻寒贴着喻旭元的背飞快地游过去,喻旭元跃出水面,笑起来。他俩又玩了大概半个小时,觉得累了,这才从泳池里出来,脱去泳衣,换上背心短裤,推着自行车出去。
他们看到喻敏和喻升德从别墅里出来,身边还跟着喻锐和蒋宜男。喻寒想起对自己喜爱运动不满的父亲,他“一动不如一静”的言论,便说道:“我们先等等吧。我不想叫爸爸看见。”
喻旭元应声停住了脚步,他低声说:“大伯这是要走?他不在这里住吗?我以为爷爷要留下他。”
“他把爸爸惹得不开心了?”
“看脸色,爷爷是挺严肃的……”
两人等了许久,都不见喻升德回去,很不耐烦。总算看见喻升德转过身,由蒋宜男搀扶回别墅,觉得很是高兴,不再看只身走向轿车的喻敏,只是一路把自行车推到阶前。
“弟弟,Enid。你们这是要出去骑自行车?要多久?”喻锐站在台阶上问。
“打算骑到湖那边再回来。”
“又要比赛?好吧。还有,Enid,你不要那串手链了?就那么丢在游泳池边,被你妈妈捡走了哦。”
“无所谓啦!妈妈想要我就送给妈妈……二哥,你说完了吗?我和弟弟要走了!”
“好吧好吧……”喻锐笑着,和儿子击了个掌。
夏日黄昏,晚风迎面吹来,两个孩子蹬着车子,飞快地骑了出去。喻锐微微眯起双眼,望着他们,又转过头。喻升德右足跛行,年老体弱,此时还在上楼梯,他那一头白发如芦花般在晚风中轻轻摆动,显出旁边的丽人是何等绿鬓朱容的娇妍。丽人忽然回头,似乎不经意地溜了他一眼,又转过头去,若无其事,但他却看得分明,她发髻上插的步摇,摇晃得十分剧烈。是在笑吗?
喻寒和喻旭元蹬着车子,冲出门外,一路超过喻敏慢慢挪动的轿车,疾冲而去,喻敏只听见他俩爽朗的笑声。笑声,笑声,年轻人的笑声若有实体,怕是如老年人的白发一般难数吧?他仍旧慢慢地驾驶着汽车,任窗外晚风如绫如纱地掠过。被捣碎了的心慢慢地生长了,在这朦胧淡蓝的天空下,在他空荡的胸腔里,血浆碎末浮沉,心如海浪,羡鸥鸟偕飞。
END
备注:算是好久没写文的复健吧?未经修改,以后可能会改动一下的。灵感来自诗经的《君子偕老》。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作者:阿千
天临路商业街以一家高档热闹的“国贸商场”为始一路连到另一头的住宅区,一路上各式店家琳琅满目应有尽有。每逢周末总是人头攒动热闹极了。沿着天临路一直走到了中段才逐渐冷清,不再见那些阔气出名的大店,多是些一米多宽的小户了。门店虽小,但是纵深很深,天临路商业街虽然热闹,但是毕竟不如市中心的商业区,也吸引不来那么多的大店,后来这一块人流量少的铺子就划成了小门店租出去。这里也多是个体经营的小店为主,一些服饰店、干洗店、水果店、照相打印店。从那些富丽堂皇又热闹非常的大商场出来,到了这里多了一些生活气息,常来的客人也是周围邻居街坊的常客,没客人的时候店主们多在门口闲聊。
“小齐,回来啦!这两天去哪儿啦。”常美玉正在门口有一搭没一搭地和隔壁甜点铺的王雄聊天,远远看见一个穿着夹克身材匀称的年轻人骑着车飞了过来。
自行车的车铃叮叮作响,伴着年轻人有活力的声音:“美玉姨,我前两天工作出差去了!”齐锋车一拐,在一旁的店门口停了下来。
“今天过来玩呀。”
“今天有事找聂哥,下次来找您。”
齐峰从小住在这片,和店主们都很熟悉,只是今天他好像没有功夫闲聊,他一把拿起车篮子里的小包,三步并两步跨进一家没有招牌的小铺。天临路中段的小店装潢大多比较随意,多是玻璃门窗加上贴纸招牌。但是这家有点与众不同,中式雕花双开式的木门显得颇为古朴典雅,门口也没有挂招牌或是广告语,暗沉的木门乍一看会淹没在红红绿绿的橱窗中。
一进店,齐锋就看到狭长的店铺尽头,一身唐装长袍的店主捧着杯子坐在太师椅上喝茶。店主聂旻看上去是一名三十左右的青年,一头瀑布一般的黑色长发有些男女莫辩,他和这间木质大门的小铺一样,和周边的烟火气格格不入类似。
“聂哥,裴哥,好久不见!”他风风火火往里走,和店主以及站在右手侧玻璃柜台后面的裴黔打着招呼。玻璃柜里有各式各样的东西,让人一时看不出这家店是买卖什么的,有旧式的照相机,粗糙的木雕,暗沉的玉石,也有锈了的金属物件,像是单片镜,眼镜链等等,不一而足。只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这些东西一看就是旧物了。这里像是一家二手商店。
店主聂旻点了点头示意没有回应,裴黔倒是热络地招呼了起来:“小齐,出差怎么样了?”
“发生了件大事!我们本来是去培训的,结果有个女孩子东西被偷了!”齐锋的火急火燎地走到店主的桌边把手机往店主面前一凑,那是一张古玉的照片,那玉形似凤鸟,一头穿着红绳。那玉看上去颇为润泽,水头也好,确实看上去是块老玉。“这就是那姑娘被偷的玉,从小戴着的。聂哥,你懂古董,帮忙看看,值不值钱。”
“人家从小戴的玉,恐怕不是钱能衡量的。”裴黔是店里唯一的店员,看着二十五六的样子,倒是没有像店主一样穿得古色古香,普通的衬衫长裤,笑咪咪的样子,儒雅随和,他听到齐峰的话,搭腔道。
“确实,而且就算不为了钱,我们警队丢了东西总要争找回来吧!偷东西偷到警察头上来了,太贼胆包天了。”
“这件事你们没有立案调查吗?告诉我们没关系吗?”裴黔有些疑惑。虽然齐峰一直话很多,但是他也机敏,不该说的绝不会多嘴一句。这事听上去警队内部很重视,他又怎么会口无遮拦?
“人姑娘人美心善,后来看大家都忙就说身外物丢了就算了不追究,但是我觉得不妥,想帮帮忙。你想一小姑娘,23岁刚毕业来我们这,就掉了宝贝,人家懂事说算了,难道我们就真的不帮?这不显得我们这个大集体冷漠嘛!”
“这玉看不清。”聂旻看了一眼照片就撇开了眼睛,并不去搭腔。
“这个照片算很清楚了,我这个手机可是259PPI的!”他晃了晃手里的手机,是今年诺基亚的新款,刚上市不久,价格不低。他煞有介事地翻开屏幕,将屏幕旋转了90度,“你看,还能旋转机身,侧边有拍照键,这样就变成手持摄像机一样了!200W像素,拍照可好了,专业的!”他又把屏幕转了一圈。
“反正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毕竟实物丢了,勉强看看吧。我就是想确认这不是什么妖魔鬼怪的作怪就好。”
“你是人民警察,怎么还信这个。”
“聂哥这里不是旧货多嘛,这种老东西可都有灵气,神神鬼鬼的谁说得准呢,我从小长到大,在聂哥店里亲眼见过无数回了!人不能迷信,也不能迷不信啊!如果知道有神鬼破案思路也不一样对吧!我来先排除一个错误答案嘛!”
裴黔看向老板,而聂老板闭上了眼摇摇头一副齐峰孺子不可教的样子,他那又直又长的黑发靠在椅背上也轻轻晃动。
“你们也帮我想想,能是谁拿的。”齐峰坐到一旁另一张太师椅上,开始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他们这次集训在郊外的梧桐山上,梧桐山上有座灭度寺,寺不大,注册僧侣只有四五个,但是在宗教界颇为有名,传闻这里的梧桐山是凤凰涅槃重生的所在,因此很多高僧临终前都选择来此处圆寂焚化。而齐峰这个女同事是个孤儿,叫吴桐生,是被人抛弃在梧桐山上,当时身上就戴着这块古玉。那玉酷似凤凰。她天生有六指,在右手的小指旁还有一节没有骨头也没有功能的拇指。孤儿院的人都猜测是因此被抛弃的,有人就想出法子安慰她,说她这是凤凰托生,鸟的翅膀上不就有个勾吗,这多出来的拇指就是证据。当然这都是人家的安慰话了,年纪大了也就不信了。
“讲重点。”聂老板习惯了他讲起来总是过分夸张,眼见齐峰越讲越远,冷冷地截住了他的话头。齐峰连声答应着往下讲。
警队时常去梧桐山上集训,男警员就借住在灭度寺的屋子里,女警员们不方便住在寺里,就安排在寺外另一处房子。那房子在后山的另一个山峰上,和男警员住的地方也隔了一道悬崖,只有一座吊桥相连。吴桐生睡前却发现包里的玉不见了。就像裴黔说的,那玉是吴桐生从小戴的,还可能是她身世唯一的线索,哪怕不贵,她也急坏了。几个姑娘找了一晚上也没有找到。
“你说一块玉怎么可能凭空消失了呢?所以我就疑心这玉有些神神道道的。”
“这山上虽然是灭度寺的地界,但是也不能保证没人溜进去不是吗?谁偷了都不好说。为什么要疑心是鬼神。”裴黔停下了手上的活计,撑着头,颇有兴趣地说着,“所以是什么让你们觉得这玉丢了十分不可思议呢?”
“我们认为外来人行窃的可能性较小,因为行李和玉都放在一起,如果是来盗窃的小偷,为什么不拿财物,单单拿块玉呢?当然不是说完全没有可能,但是我们认为可能性较低。那天听到小吴讲玉的事情的人可能性更大,我数数啊,算上小吴三个女同事,算上我三个我们单位的男的,再加上主持修心禅师和修德禅师,一共8个人知道玉的事情,也看到小吴把玉放在哪儿了。”
“后来那天晚上吊桥正好断了,女舍那边副峰非常陡,只有桥能过去。而且当时只有三个女同事在那边,这么看来是不是那三个女同事嫌疑最大?但是她们一直在一起,没有人有机会去拿走玉。我们十点熄灯,她们三人九点半准备去澡堂洗漱的时候都看到玉在行李这里,三人一起去的,回来的时候大概九点四十五分,收拾东西的时候却发现玉没了,所以我才说这事有点怪异。”
“破不了案就怪鬼神,你倒是很能干。”聂旻发表了听到现在的第一句评论。
“三人洗漱的时候一直都在一起?”裴黔随即又问了一句。
“澡堂有隔间,但是三个人说一直在聊天,间隔时间怎么都不够出去回来一趟,还不留下水渍吧?更关键的是因为桥断了,她们三人离不开那山头,而且后来几个人把那山头翻了个遍,就算偷了玉也没地方藏,所以实在是不像她们干的。”
“我倒是觉得可能性还挺多的,比如说拿了玉之后扔下了山崖不就找不到了吗?”
“裴哥,你这就犯了新本格推理的毛病!过于注重诡计而不考虑现实性。”
“什么是新本格推理?”
“就是说,虽然把玉扔了也能说得通,但是既然好不容易拿了玉又何必要扔掉呢,虽然极端个例是有可能的,但是除非有非常明确的线索,或者在其他情况都被证明不可行之后我们才会考虑这些极端个例。”
裴黔低头沉思起来,似乎在想自己的问题到底在哪里,想了一会儿,他又抬头问道:“有道理,那么桥断了又是怎么回事?”
“哦,这事也挺巧的,我们是第二天早上才发现桥断了的,但是有证据证明前一晚桥就断了。我这两天不是整天嘚瑟我这新手机到处拍照嘛,”齐峰倒是有些自知之明,“我拍到了桥断了的时候。”齐峰把手机里的照片翻找了起来,好一阵才找到了他说的照片,看来照片存量确实不少。裴黔也放下抹布,走出柜台去尽头的准备室里洗了洗手,又过来看他的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竹竿似的青年和一个略微发福的中年男子的合照,他们坐在户外的石桌椅上正在掰手腕,后面还坐着一个和尚打扮的清瘦中年人,双手相对插在僧袍的长袖中,微笑着看着另外两人。“这是吕队长和范哥,我们三个住在一起。后面那是主持,我们基本上每年都会去山上特训,吕队和主持挺熟的。他们两个年龄相近,二十年前吕队刚当上警察的时候好像主持还是个刚毕业的和尚。修心大师佛教专业毕业的!我之前都不知道和尚还要上大学的……”
“说重点。”眼看他又要扯开,聂旻适时打断了他。
齐峰于是指了指照片:“看这里,虽然因为是晚上不是那么清楚,但是这里能看到桥只剩下木头桩子了,峡谷之间漆黑一片,这是大概9点的时候拍的。”他又往前翻了几页,“这张照片是大概8点的时候拍的,能隐隐约约看到峡谷之间不是漆黑一片的,而是有颜色的桥面。所以桥是8-9点的某个时候断的,而玉不见的时间是九点半到九点四十五之间,所以应该其他人似乎没有作案的可能性。”
“桥是不是人为弄坏的?”
“这就不清楚了。”齐峰又开始翻他的照片,“女生们困在那头没有食物,我们必须快点让她们回来,所以第二天发现桥断了之后我们都在忙着找人修桥,山上山下跑了好几回,吊桥的旧桩被挖掉了,我也没注意。但是我知道,是从我们这边断的。哦而且因为我们当时还不知道玉的事情,急着救人所以进出那边宿舍不知道要保护现场,等知道的时候脚印指纹都乱了,不然说不定还能找些线索。”齐峰翻出了工人们帮忙搭建临时吊桥的照片,那山谷并不宽,看上去只有三、四米。
“这还真是多灾多难啊,还好人没事。”
“是啊,还好建桥的同志们熟练,一根铁索嗖得一下就打到了那一头,快速铺上钢板,临时桥就搭好了。”
“说实话,小齐给的线索太少了。就算桥断了,像搭桥的工人那样也可以打铁索绳子过去,又或者,说得夸张一点,这个峡谷大概只有四米,男性的话,会撑杆跳的说不定也能跳过去。我知道你要说我‘不现实’,但是你没有证据去证明这些‘不现实’,凭空想是想不出结果的吧。”
“这两个想法不错,裴哥你有想法,我可以去帮忙找证据嘛!只要找不到打洞的哼唧和撑杆的痕迹应该可以说明这两种想法不对吧?”
“是的,但是现在开始搜证恐怕有点晚了。”
“唉,裴哥说得对,主要没立案,没办法去搜证……”
“物品价值不够立案。而且你是片警,就算真的立案也不归你部门管。”聂旻看着齐峰慢慢翻着照片头也不抬。
“玉石这种物品价值嘛一向浮动很大对不对?这也是我想找聂哥看看玉的目的之一嘛。聂哥你不是国家注册的珠宝鉴定师吗?你看能不能出个估价啥的。”
“鉴定不是估价。”聂旻突然转口,“照片往前翻一下。”
“聂哥你要看什么?”齐峰听话地往前翻起了照片。都是他在山上的时候与同事的合照、灭度寺的庙宇佛像和山林景色。
“停一下。”
“哦,这是正殿的释迦摩尼佛。”灭度寺虽然小,但是因为其在宗教界的地位高,香火一直很盛。香火足够,自然庙宇也建得雄伟宽阔,约有五米高的大雄宝殿中供奉的是佛陀释迦摩尼。缘于灭度寺与佛祖涅槃的传说有所关联,灭度寺大雄宝殿中的佛像并不像大多数庙宇一样是宝相威严的正坐着的佛陀,而是躺下的佛陀。佛陀向右侧偃卧,左足置右足上,这是传说中佛陀涅槃时候的场景。佛像两侧还有围坐着聆听佛陀最后的教诲的各位弟子们,黄色、红色、黑色的帷幔在外侧装饰,一直从屋顶拖到地上,上书经文,显得肃穆又慈爱。
“这和案子有关吗?”
“谁知道。”聂旻似乎想通了什么,嗤笑了一声,让人摸不着头脑,他大概是有了什么想法,对这个话题有了兴趣,“讲讲除了三个女的以外,其他人的行动轨迹。”
“九点半到十点那段时间吗?”
“从天暗下来开始。”
“我想想……我们吃好晚饭大概是5点半,庙里开饭早。灭度寺的斋菜太好吃了……明明没有任何荤腥但是超级鲜美!如果素菜都是那样的,那让我整天吃素也不是不行!”
聂旻一只手托着茶杯,另一只手在太师椅的扶手上敲打了两下。
“好好,我不扯开。我们吃好饭都在大堂里面休息扯淡,然后6点开始长跑了大概一小时,七点就解散了,那天是第一天,还在调整所以训练量不大。解散之后就回宿舍整理,吕队自己一个人一间,我和范哥一间,七点半吕队来查寝,完了他就去女生那边查。大概八点前回来了,然后就自由活动,我们三个一直在屋外打牌,就是你刚才看到的8点的照片。”他又翻了几张照片出来展示,8点-9点期间常有照片,多是吕队和范哥在打牌的照片,间或有些房子外景。房子外形十分古朴,是青瓦的屋顶,白色的墙,墙边还堆了些木柴稻秆,上面盖着黑布。大约是寺庙节俭,只有门口一盏白炽灯。昏黄的灯光下,那白墙和黑布都泛着光,那柴堆看上去有点像一堆黄色的稻子。裴黔花了一会儿才辨认出这是什么。
“牌技不错,能空下手拍那么多照。”
“那当然,我可是斗地主桥牌升级麻将样样精通。可惜只有三个人,只能打个‘争上游’。那还不是我最擅长的领域。”
“后来修心大师来了正好凑了四人?”
“哦,修心大师啊……没有,出家人怎么会和我们一起赌博呢!虽然我们也不玩钱,但是反正说是这种有胜负的都不玩,说胜负心也是贪欲。什么什么的。”齐峰又翻了翻照片,8点40的照片拍到了修心大师,“他大概8点半之后来的。本来吃好饭,吕队就想找大师聊天,他们认识很久了嘛,但是寺里要做晚课,所以晚课结束他就过来了。”
“晚课几点结束的。”
“哦,好像7点半结束的,还敲鼓了。”
“那这一小时他去哪里了?”
“这个就不清楚了。人家是主持诶!不需要也要工作的吧!”
“他去过桥那边?”
“哦,去过。寺里被褥好像缺几件,等到晚上才送到女生那边,主持本来就要来找吕队,所以顺道自己送了。”
“那么巧,他是最后一个过去的人,然后他回来后桥就断了?”
“聂哥你怀疑修心大师?但是就算是他八点半搞断了桥,那个时候玉也没失窃啊。还不是绕回要解决犯人是怎么过悬崖的问题上。”
“我有个想法,需要你去找找证据。”
“嗯?所以他是怎么过去的?是像裴哥说的那种?锁链?撑杆跳?”齐峰看聂旻已经有答案的样子,眼睛一亮,急着追问,“我觉得有道理,他去桥那边的时候如果带根绳子绑在那头,回来的时候再绑在这头,就能从绳索上过去了!完全可行!不对啊,他要偷玉为什么弄断桥那么麻烦?我懂了一定是为了搞不在场证明!他特地来找我们就是为了让我们看断桥,证明自己桥断了之后过不去。”齐峰觉得自己说得合理极了不住地点头。
“你先继续讲。”
“聂哥我说的对不对?”
“先讲完。”
“好吧……修心大师看我们打了一会儿牌,后来吕队就和他单独聊天去了,肯定是九点之后。我和范哥也就准备洗漱去了。我从澡堂出来,吕队已经回来了也拿着东西进澡堂,那个时候应该九点半不到,因为当时范哥还说了‘难得第一天没任务,结果才九点半我们都要上床了。’之类的话。之后我们就睡了。那应该也不可能是范哥,我俩一个屋,十点前我们肯定都在屋里。”
“你们这张照片里为什么在掰手腕,不是在打牌吗?”
“哈哈哈,这个我跟你讲是这样的,我们打牌,吕队怕修心大师无聊就和他闲扯,修心大师就提起年轻的时候也喜欢打牌,很难克制俗欲什么的。范哥嘴贱就说,吕队还年轻过啊?吕队不服啊,两个人杠上了,结果就放下牌比掰手腕。这么一想,修心大师怕不是故意引我拍照。所以聂哥我说得对不对!是不是就是修心大师做的?”
“修德大师呢?”聂旻还是没有理他。
“我饭后就没见到他了,不清楚他去过哪里。”他停顿了一下立刻又回到了刚才的话题,“你快说修心大师的事情。”
“所以你是觉得修心大师能爬过三、四米的绳索?你们队里有几个人可以?”聂旻阴阳怪气地质疑道。齐峰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不管是绳索还是撑杆跳没有一定的训练都不可行。三四米确实很短,但是要通过绳索攀爬过去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修心大师的细瘦身材不像是能爬过悬崖上的缆绳的人。
“我们民警没有这方面的训练,我和范哥倒是可以试试看……特警肯定可以……”他的声音越来越小,知道自己的推断过于不现实。
“好吧,那聂哥你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嘛!”
“现在看来修心的嫌疑最大不是吗?你直接去问问他。”聂旻看了看手里的茶,茶已经凉了,他把茶倒进了水盂,裴黔在一旁帮他重新倒上热茶。
“我直接问他肯定不会告诉我啊!”
“不,你要这么问他,他一定会告诉你。”许久不说话的裴黔微笑着开口了,“你问他——”
“你们怎么都猜到了!!!!”齐峰发出了哀嚎
过了一个周末,夕阳斜下,每到傍晚闭店前,裴黔都会将柜台重新清扫一遍。他站在玻璃柜台后,一边擦拭一边想起了上周齐峰说的失窃案,“小齐是不是该来了,不知道我们猜的对不对。”
“猜错猜对都没意义吧。”聂旻还是坐在店里头的太师椅上,穿着不变的长袍,喝着茶。
“为什么这么说?”
“推理需要事实依据,推理小说作者可以向你保证他所写的是‘真实’,但是现实生活中,没有人能给你保证真实性。齐峰那小子说了那么多,他能保证他们谈论玉的时候没有其他人偷听?能保证那三个女的说九点半玉还在没有偏差?更别说,那些他自己当时没能注意到的事情,他提都不会提一嘴。根据他的陈述来推测原委本身就没有意义。你说的‘扔下悬崖论’不是没可能。监守自盗也说不定。”
“好好,你说没有意义那就是没有意义。”
“有话直说。”
“不知道是谁那天兴致勃勃想了半天怎么过桥,盯着照片看得茶都凉了。”
“……”
“裴哥!”齐峰人未到音先至,他连喊了几声,走了进来。
“先是好消息!你们猜对了,修心大师果然有六指,我才知道原来六指是遗传的。他也真的是吴桐生她生父,所以想拿走玉。方法和你们讲的一样,九点的时候桥根本没断,他拿黑色的布遮住的桥,天太黑,灯又少,我们看不清,照片……照片毕竟……也有局限嘛……我这个已经很清晰了。总之、黑色的帷幔混在给女生的被褥里大家都没注意。因为我们去山上集训很多次了,他也很清楚我们的作息,所以九点半估摸对方在洗漱就又过去拿玉……他想太多了,搞得那么复杂,其实桐生没追究之后,除了我根本没人查。”
“坏消息呢?”裴黔问道。
“……父女相认是不可能的了,他现在的地位是不愿意和桐生相认了。被人知道大师有个私生女……唉……还有玉也找不到了。他拿到玉就扔到山谷底下去了。”
裴黔似乎早有料到,也叹了一口气。
“算了,这样的老爸不要也罢,到时候发现真相也不过是痛苦而已,而且我怕桐生知道真范儿惹来麻烦,你知道修心大师和政府里人关系都很好。但是我又觉得我好像没有资格替桐生做决定……我不知道……”
“你还想找玉吗?”聂旻突然发话。
“什么?扔下山崖了还能找到吗?”
“我是问你的想法。”
“……想!当然想!”
“明天来拿。”
“聂哥!你找到了?你怎么找到的?怎么回事?”
“等一下,”裴黔提高了音量,露出了严肃的表情,“小齐,你再仔细思考一下,真的要玉吗?那玉应该和修心大师关系很大,虽然我们目前不知道这玉到底有什么联系,但是若非如此,修心大师也不会冒险去偷玉。如果吴桐生拿回了玉,那么可能某一天她就会通过那玉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你真的希望她知道吗?她现在生活也不错吧,真的有必要让她知道生父是谁吗?”
“……”齐峰抿着嘴不再说话,他原本总是笑着的弯眉难得搅在了一起,这确实,不是一个容易的决定。
“你慢慢想吧,东西放在我这里,你想要了就来拿。”聂旻‘笃’地放下了茶杯,转身慢慢踱步进了后堂。门外齐峰正傻楞地大喊着“你怎么找到的玉!”但是他充耳不闻。
后堂的拐角有个楼梯,和他的店风格一样是木质的,他一步一步稳稳地走上了楼梯,呼吸声伴随着他的脚步,他一身暗红色的衣服仿佛融进了暗红色的红木楼中。他闭上眼睛,一手掐起了字诀,待他睁眼之时,他已身处一处山谷中,他的一头长发,被山谷的风轻轻带起。他看了看脚下,正踩着一块凤鸟形状的玉,玉的一端穿着红绳。
聂旻回来的时候,齐峰已经走了,只有裴黔在店里等他。聂旻把装着玉的盒子递给了裴黔,裴黔把那盒子打开,陈列到了玻璃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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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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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
【滋滋——】
“尊敬的地联主席您好,”机械生命体J正了正自己有些跑偏的脑壳,再次正对镜头,“我是J。现在正按照既定指令录制本次勘探活动。”
“时间2239年4月1日。”摄像机紧跟着它离开休息室,漫步于舰船走廊,但并没有拍到与J打招呼的几人。“科研舰船已经驶入半人马座β,今天开始探索本星系。”
虽然这只是J探索的第二个星系,但它已经能够熟练掌握工作。穿过走廊和数不清的房间,来到舰桥指挥室,抓住操纵杆,操纵舰船驶向第一个目视星球。
“这是一颗死寂星球,没有生命反应。”它打开舰载扫描仪记录星球上的数据。“地下存在矿石,但可开采价值不大。”一切少于一百亿单位的能源都不能算多——这是它的创造者所录入的标准。
J并不理解这个基数代表什么,它只知道这点东西养不活母星同胞。
半人马座β星系里并没有多少星球,毕竟它只是一个离太阳系第二近的小星系。J按照程序一一探索了星系内的所有小星球,并在记录报告中给出了开发价值“低”的评语。
“探索完毕,即将进入下一星系轨道。”
它点击屏幕,选中探索任务中的第三个未知星系,然后悠哉起身,来到窗边享受努力工作后应得的空闲。
舰船外,是一望无际的星河,群星闪耀,星尘梦幻。
若是此时舰船内还有醒着的人类,他们只是偶尔歪歪头不小心瞥到窗外的话,那他们一定会感叹——太美了。
一如曾经人类第一次离开地球,第一次从太空俯瞰,第一次近距离面对太阳和月亮;在感叹自身渺小的同时,为星河之大而感慨万分。
“那是半人马座β的核心星球。”J作为机械生命体没有人类那些复杂感情系统,所以此时它只是在尽职尽责地向摄像机记录自己所看到的。
一颗巨大、处在成熟期的、雪白色恒星正散发着不真实的光辉;如果要J来形容,它可能会选宗教书本里的“天使”。
但很可惜,J不会去形容。它只是冷漠地让摄像机多拍两张8K照片存档,以免到时候返回母星被创造者叨叨没带纪念品。
“以上就是本次勘探的全部内容。”它双手抓住摄像机,用解脱的语调说道,“我们下次再见。”
二
【滋滋滋——】
“尊敬的地联主席您好,”还是J,此时它正披着不知道从哪个人类船员那里淘来的睡袍,坐在指挥室内,“我是J。现在正按照既定指令录制本次勘探活动。”
“时间——”它低头看一眼仪表盘,“2300年1月1日,新年快乐。”
“科研船已经驶入柯林星系,预计三个小时以后会驶入第一颗星球轨道。”说着,它扯了扯有些滑肩的睡袍,“这将是我主持探索的第十一个星系,我很期待。”
随后J一直保持着录像,直到它探索到本星系的第三颗星球。
“母星在上,看我发现了什么!宜居星球,是一颗与地球相仿的宜居星球!”尽管那颗星球看上去比地球要小得多,周围还有小行星带,但它的各项数据都无一例外的显示,它有氧气有水有生命体,可能再过几亿年,它便会成为第二个地球。
“这是我离开母星的一百年里,最开心的一件事。”
作为诞生在地球的机械生命体,在记忆芯片没有满载的情况下,它还是能够像人类一样缅怀过去的,而且远比人类要记得更清楚扎实。
“还有一个星系,科研船ISS哆啦便巡航过半,进入返航路线。”机械生命体明明没有表情,但影像中却能看出它的心情愉悦,“我们,要回家了。”
三
【滋——滋——】
“尊敬的地联主席您好,”摄像机打开了,但里面没有人像,只是一片正在正常运转的仪表设备,“我是J。现在正按照既定指令录制本次勘探活动。”
“时间2377年9月25日。”J的声音仍旧在摄像机旁边。“非常抱歉不能出现在镜头里,因为现在舰船能源短缺,为了能够维持到返回母星,我不得不让主机体进入休眠。”
“现在我们已经驶入仙女座δ,进入轨道,本次探索活动开始。”
“为了节省能源,本次记录将采用纯拍摄方式。”
“请您享受星河最纯粹的魅力。”
声音断开的瞬间,一直对准窗外的镜头拍摄到了一架毁损的舰船。科研船缓缓停下,伸出机械臂,从其舰桥指挥室位置掏出一黑匣子,郑重其事地收回到船舱。
上面印刷的徽章中还有一截清楚的,正是橄榄枝。
四
【滋——】
“尊、尊敬的、地联主席滋——您好……”
画面没有成功开启,拍摄者似乎也料到了这种情况,但并没有打算修好这满屏雪花。
“我、我是J。”
“本次为非、非勘探活动、记录……”
它的声音磕磕绊绊,机械而僵硬,就好像其创造者花大价钱安装的人格模拟系统被完全摘除了一样。
“科研船ISS、哆啦、能源不足,无法、返、返航母星……”
虽然后面J还说了好几句话,但因为能源枯竭,舰船归于沉寂,并没有记录下来。J的意识因为主系统关闭而被弹出,返回本体。
装备室内,它从玻璃柜中醒来,轻轻推开已经合不拢的柜门,赤脚落地。它活动了一下脚趾,觉得钢铁地面比以往更加冰凉。
但这对机械生命体来说无关痛痒,它只是觉得这种情况下人类船员可能并不想从被窝中醒来——毕竟记录中说,他们冬天都起不来床的。
J顺手从装备室的椅子上拿起那件已经分辨不出原本颜色的睡袍,披在身上,随后闲庭漫步般走出舱室。
即便停摆后舰船内一片漆黑,但J走路又不靠视觉,反倒是觉得这种景色格外新奇。印象中,自己好像从未离开过光——这样说有些奇怪,自己明明是拥有记忆芯片的机械,却还要用模棱两可的形容词。
穿过走廊,它停在舰船中间位置的一间舱室门口,用蛮力掰开门,走了进去。
舱室内,停放着两千七百个长眠仓。这里是人类船员的沉眠之地。
即使已经踏入星河,人类的寿命也没有增长太多,比起能够不眠不休工作好几百年的机械和异种,他们区区百年的寿命不过是群星眨眼间的功夫。
J缓缓走过最前一排,在最后一个仓位前坐下。
“抱歉舰长,我没能完成任务。”
航行没能满两百年,没能探索完全部星系,没能将资料带回母星。它大概是世界上最失败的机器人。
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只是探索完星系后联系工程船建造的那一座座星系哨站,指引后来者前进的方向,让他们不至于在广袤无垠的星河中找不到回家的方向。
只是此时无论它做的好与不好,都不会有人出声夸奖它骂它了,J也不再出声,它就这样坐着,直到最后的那点能源消耗殆尽。
五
“科研船的一生从诞生起,便再无返航。”
“即使归心似箭,也要留在星河,为人类建立星辰大海中的灯塔。”
2200年1月1日,地联主席站在台子上,凝望着远方那数不清的钢铁猛兽。
他背对着被橄榄枝包围的银河系旗帜发问:“你们,后悔自己的选择吗?”
《Pysche》第二章 裂缝
作者:阿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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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宿舍走廊上全是吵吵闹闹准备搬家的声音,第二批实验志愿者今天入住宿舍。今早时零的演讲颇有效果,有不少学生受到了学生会的鼓舞,谈着要为世界战斗。青春的好处一在于无限的精力和热情,谁在年轻的时候不会想过自己的与众不同,不会想着自己能“拯救世界”呢?授勋仪式让“成为英雄”这件事情看上去近在咫尺,只有一个礼堂的距离。
当然也有少数吵闹着要回家的,只是在这片无私又热血的氛围中,他们不敢发表意见,更何况这是在太平洋偏远的小岛上,离开的交通工具都被学生会限制住了。也由于这个实验是世界政府的最高机密,短时间内都不允许与外界联络,哪怕学生们反悔想要退出,也必须等到初步的作战计划成功了,才可以离开,他们甚至屏蔽了岛与外界的通讯信号,只有用经过允许的波段和设备才能通讯。
虽然已经习惯了,但是看着消息发不出去的手机,卡尔无奈地把脑袋砸到了米拉上锁的寝室门上。亚摩斯倒是很有兴趣地一直看着她。卡尔不想和亚摩斯讲话,但是她也实在忍不住了:“你为什么我走到哪里都要跟着啊!”
“你不是在授勋仪式上面身体不舒服吗?副会长担心你出事让我来照顾你嘛。”
“……说的好像你真的是来照顾我,不是来监视我的。”
“你也不笨嘛,我还以为你完全不会动脑呢。虽然作为副会长也有很多立场上的问题,但是她确实也很担心你的身体哦。”
“我不需要你们关心!说到底,你可以进女生宿舍吗?副会长真的关心我不可以找个女学生来跟着我吗?”
“没错,说到底,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啊。”一个女声唐突地插入了他们的对话。他们两人的面前站着两个女生,开口质询的女生穿着繁琐的满是金属饰品风格的夹克,就像是视觉乐队的成员。而她一旁的那个金发美女一下子就能抓住人的眼球,金发美女叫格蕾丝·金,家里是家世显赫的王公贵族,父母都是超能力者,其本身却没有获得超能力——大部分超能力者结合的孩子都是超能力者,格蕾丝的情况很特殊,这反而让她颇有些名气。
“亚摩斯,这里是女生宿舍,不是非常欢迎男士。”格蕾丝的语气礼貌而克制地补充到。
“这是副会长的指令,我那么~喜欢副会长,也许没有时零弟弟对会长那么痴迷,但是我也不会拒绝她的请求。何况,你知道,现在这个情况下,校规也不那么作数了。”
“我会去和副会长反映这件事,但是在那之前,我认为还是遵守旧校规比较好,”格蕾丝向亚摩斯行了个礼,侧头示意艾斯,“艾斯,拜托你了。”
她话音刚落下,那个穿着金属夹克的高瘦女生艾斯微微动了动她的手,无形中有股巨大的力量把亚摩斯抓起,扔出了窗外,只有亚摩斯夸张的喊叫声传回了宿舍楼。
“扔在海里了。但是亚摩斯的能力在岛上非常好用,要快。”
卡尔还在幸灾乐祸亚摩斯的遭遇,只见格蕾丝一脚踏上了一旁不知道是谁整理衣物的大箱子,站到了高处:“亲爱的同学们!请听我讲一讲我的亲身经历。学会生在撒谎,我将告诉你们这场实验究竟发生了什么。请听我讲一下我们的真实经历!”
格蕾丝的家世和美貌一直让她在学校里就些人望,加之她一上来就发出了极具话题性的发言,立刻吸引了很多学生。
“我们第一批实验者都是来自普通科A班的学生们,我们被学生会绑架,一无所知地经历了惨绝人寰的实验!我所在的实验小组有五个学生,只有我一个人活了下来!而在这一切发生前我们都被蒙在鼓里,我们是被强迫的!”
“不但如此,这不光光是第一批参与实验的学生的事情,也关乎我们每一个普通科学生。就我所知最后一组实验者,死亡率还在80%以上!学生会不敢告诉你们真正的死亡率,所以表彰会上他们闭口不谈!学生会以及研究员们目前并不知道如何安全地将普通人转化成超能力者。他们给你们的保证的,是毫无意义的!如果我们不反抗、不拒绝,我们这里80%的学生都会消失!你们的生命、同伴的生命不应该交给这些谎言!”
整个宿舍楼层都陷入了一瞬间的寂静,随即陷入了争吵。
“政府为什么要骗我们!”“你的证据呢!”“难道眼睁睁地看着我们世界被入侵吗!”“我就知道这很奇怪,突然来了什么军队!这太不正常了!”“我要回去!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各种各样的声音络绎不绝,冲击性的事实原本就让人混乱。格蕾丝继续说:“请相信我,我是一个从普通人成功转化的超能力者,没有任何理由在这件事情上说谎!更何况,原本让未成年的学生参加这种计划就是无人道的!超能力者并不是战争的兵器——”
“格蕾丝!”格蕾丝的话还没说完,艾斯猛然冲上前去整个人将她覆盖住,巨大的轰隆的响声在耳边响起,粗壮的藤曼缠住了刚才格蕾丝站过的箱子,木箱随之粉碎,里面的衣物都杂乱地散落开来。在一旁的卡尔也被波及,她护着身体滚到一旁。走廊里的惊呼此起彼伏。
“所、以、说。副会长的决定总是很明智的,你看到了吧,卡尔?”亚摩斯满身湿漉漉的,发丝淌着水,对着卡尔笑。他身后是臭着脸的时零,他们沿着藤蔓铺成的道路从窗口走了进来,时零还扶着副会手长,副会长小心翼翼地弯下腰钻进窗户,稳稳地走在藤蔓上。
卡尔依然找不到任何除了“美丽”以外的词语来形容副会长,格雷斯·金也十分美丽,她动作干脆利落,言辞犀利,她的美带着侵略性,就像是夜空中炸开的金灿灿的烟火。而副会长就像是文艺复兴时期的雕像,就连微笑的弧度都是完美的。
“格蕾丝。”副会长微笑着开口,她只要人一出现,所有人的目光都忍不住落在她的身上,走廊里立刻安静了下来。
“斯考特副会长。”格蕾丝整了整衣物和副会长行了礼,随即面向其他学生继续说道:“学生会对我的攻击就是最好的证明!他们在说谎!请各位仔细考虑是不是要成为超能力者,与我们一起反抗这种荒谬的实验!”
“我们确实撒了谎。”
新来的学生们的声音此起彼伏,正在混乱的人们期待这些“有能力”的学生会给一个令人安心的解释或者保证,然而副会长只是加深了人群的不安。只是时零已经举刀护在了她面前。锋利的刀让人群安静了下来——只有亚摩斯的口哨声有些嘲讽。
“但是到了这一刻、就像时零会长在表彰会说的,我们别无选择、我们只能为了保护这个世界献出生命。并不是所有人都能鼓起勇气选择80%死亡率的方案,所以我们只能撒谎。但是如果我们不如此做,那么人类的死亡率就是100%!敌人是另一个世界的未知生物,我们必须抓住任何胜利的机会!”
“你们在骗学生们去送死!”
“格蕾丝,我理解你的焦虑和困扰,没有一个……一个高中生、包括我,会想着过两天就会上战场,但是在世界之壁的裂缝再次破裂的时刻、我也会成为一名战士,因为这是为了人类的胜利、世界的胜利必须要做的事情。”
“我并不恐惧死亡!我也早就……但是那也应该是自愿、自觉的选择,而不是谎言!我们需要的是坦诚!”
“我们的谎言是无奈之举。我可以向政府申请一次作战记录的公开会,让大家亲眼看看异世界的入侵者。让大家理解世界的危机到底多么迫在眉睫。我们确实没有选择。”
“是你们没有给过大家选择的机会。超能力者更是一早就被抬上了绞刑架,是世界政府和所有人制造的绞刑架!”艾斯抢过话头。
“格蕾丝、艾斯,我和你一样恐惧,但是人类的光辉不就是用勇气战胜恐惧吗?”
格蕾丝深吸了一口气:“我的发言不是因为恐惧!你们的实验已经让所有实验者在鬼门关走过一遭,活下来的人都战胜了恐惧。反而是你,你是天生的超能力者,站在高处颐指气使让人战胜恐惧的时候真的明白其他人的痛苦吗?更别说,你们自相矛盾的说辞,在超能力者军人也很难战胜入侵者的情况下,让我们这种临时拼凑的高中生超能力者作为战力?我们从这种方案里看不到任何可行性!如果这个计划是有意义的也许我不会阻止,但是现在看来这就是没有意义的敢死队!”
格蕾丝的平稳而沉静的声音就像是一盆水浇灭了一部分学生的热情。冷静下来想想,无论如何,选择学生进行实验都是不合理的。讨论、怀疑和吵闹声逐渐响起。
“抱歉,学校收到的是政府和研究所的指令,学生会也是被困在岛上的一份子,我们别无选择。”副会长摇了摇头。
她的话音刚落,时零踏出一步将他燃烧着火焰的剑向格蕾丝砍去。卡尔看惯了时零的动作,她的身体快思考一步抓紧了离她最近的格蕾丝的手,大喊道:“死斗。”
就像之前一样,她的能力带起了狂风,将除了格蕾丝和她以外的人吹了出去。火焰打在她的狂风卷起的防护罩上,被弹落开来向人群飞去,火势更胜。人群惊叫着躲了开来,一半的学生都是还没有进行实验的普通人,他们惊叫着躲进了房间。
“艾斯!我无法使用能力!先帮忙灭火!”格蕾丝向隔离罩外面的艾斯大喊了起来,防护罩将她们两人隔离开来。艾斯一边骂一边爬了起来,有一股看不见的力量重击在卡尔的防护罩上:“你和副会长是一起的吗!把格蕾丝放出来!快解除能力!”但是只是一瞬间的分心,她的身体就被亚摩斯控制的巨大藤蔓缠住,她用一股隐形的力量不停地扯断藤蔓,但是已经晚了一步,藤蔓从窗口一拥而入,疯长延展,将整个楼层包括防护罩都紧紧包裹住,只要卡尔一解除能力,藤蔓就会立刻攻击身处其中的卡尔和格蕾丝。
无路可逃。
“算了,艾斯……”
“可恶!”艾斯被绑住全身无处使力,只能瞪着副会长。
植物笼罩的风墙中只有卡尔和格蕾丝两人,格蕾丝环顾了一下四周,叹了一口气:“解除能力吧,卡尔小姐。”
卡尔没有动。
“卡尔小姐?”
“如果我解除了能力,那就什么机会都没有了。我不会输给亚摩斯的,只要等亚摩斯力气用尽就可以走!”
“……没用的。”格蕾丝摇了摇头,“很快学生会的人都会到场,就算你能等到亚摩斯‘新芽’的力量耗尽,还会有时零他们。别浪费力气了。而且……艾斯在他们手里。”
“卡尔小姐,”亚摩斯学着格蕾丝的口吻,嘲讽的声音透过植物围牢穿过来,“用用你的脑子吧,艾斯还活着只是因为我大发慈悲不是吗?”
卡尔沉默了一会儿,终于是无奈地解除了能力,没了风墙的阻挠,藤蔓一下子收缩起来,将她们二人捆住。
“将她们关到仓库里,麻烦你了,亚摩斯。”
喧嚣过后,宿舍楼的地板和墙壁上只留下了巨大的裂缝。
【第二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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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意思的小剧场:
卡尔:这女人(格蕾丝)好像喀秋莎
艾斯:喀秋莎 听不懂 但是一定很美吧
卡尔:喀秋莎就是这个【展示喀秋莎火箭炮】
艾斯:……不简单的女人……
作者:月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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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芎芎,你作业写完了吗?明天就要去学校了。”尹母伸手阻止刚吃完饭的尹芎准备收拾着碗筷的动作,为了打发他随口问道。
尹芎答道:“早就写完了,妈,碗我来洗吧,又不多。”
“不行不行,你都高三了,写完作业去复习老师讲过的东西,碗不用你操心,高考考个好分数就行了。”
尹芎一脸无奈地被尹母推到自己卧室。看着被尹母轻轻带上的房门他想了想,掏出书包里带回来的笔记本和教辅书,简单浏览了一遍,把书往脸上一盖,向后倒在床上,嘴里嘟嘟囔囔:“这些知识我已经全记住了,不需要看了呀,等下周的月考考完,老妈应该就不会总是唠叨着让我看书了吧。”
尹芎的成绩原本只能说是中等偏上,每天都在为了提高成绩而努力,但是一个月前,一切都变了,成绩不再是他所忧心的事,因为他已经熟练地掌握了所有的知识和解题方法,可他却开始为另一件事担忧。
大概一个月前,国内开始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病症,感染病症的人只能以鲜血为食,一天要吸食至少四千毫升的血液,也就是说,感染者每活着一天,就必须要以一个人的绝大多数鲜血为代价。这些感染者也被称为嗜血者。
这样的代价无疑是高昂的,所以每一个嗜血者都是潜藏的犯罪分子。更可怕的是,他们比一般的犯罪分子要更有危险性——嗜血者的身体素质会得到加强,不管是速度、力量、柔韧性、记忆力、反应速度还是感觉灵敏度,都要比未感染者强上将近一倍。
正因为如此,这段时间社会上总是会出现很多普通人被嗜血者吸血致死的新闻。
尹芎拿开盖在头上的书,从旁边的床头柜上摸过手机,毫不意外地在头条新闻上看到了又有人死于嗜血者的进食的新闻。
唉。他叹了一口气,抬起左手,透过张开的指缝看天花板上的壁灯。
这新闻又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好兄弟易思,刚开学才一周,他就突然旷课,直到看到新闻,尹芎才知道易思一家遭到了嗜血者的毒手。
“但我明明有能力保护他的啊。”他的左手一下紧握成拳,青筋暴起。
尹芎其实也感染了这种病症,但他的嗜血欲望并不算很强,大概相当于冬天想要赖床的程度,可以被自主意识所压制。但他所获得的增幅却比报道上的那些嗜血者更强。比如,他可以隔着五百米的距离闻到其他嗜血族的气味。
那是一种血腥味与腐臭味并存的味道,带着腐朽与衰颓的气息。但其他嗜血族貌似并不能闻到尹芎的味道,或者说,尹芎并没有像普通嗜血族一样,有着在嗜血族看来非常明显的气味。
易思出事的时候尹芎还在学校宿舍,他当然是不知道有嗜血族会袭击易思的,但他始终觉得,如果自己经过的地方多一点,遇到嗜血族不要退缩,是不是就能减少嗜血族袭击普通人的事件?至少,至少不要让这样的灾难落到自己的家人身上。
国内嗜血族伤人的事件层出不穷,但国外却没有出现这样的事件,或者说,国外并没有嗜血族的存在,相反,国外出现了超级英雄,他们拥有着各种超能力,比如释放火焰、控制寒冰、影响重力、控制声波,能力神奇又强大。超级英雄们跟尹芎以前看过的电影中英雄们一样,维持着城市的治安,打击着犯罪行为。
国内没有超级英雄,却有嗜血族的肆虐。尹芎想,如果夏国没有超级英雄,那就让他这个同样发生了变异的人来充当家人的超级英雄吧。
带着这样的想法,他不顾父母的反对,毅然从住校转为走读,希望能够至少护住家人的安全,在此基础上,他希望能够保护更多的人。因此,他除了白天的上学活动外,还为自己安排了特殊的夜晚活动。
到了晚上,一家人全部洗漱完,进了各自的卧室睡觉。
在某个时刻,尹芎突然睁开眼睛,他先是倾听着隔壁房间的动静,等听到了父母平稳的呼吸声后,才从床上一跃而起,轻轻落地,从衣柜角落里翻出黑色卫衣、黑色裤子、黑色鸭舌帽和黑色口罩换上。
尹芎再次确认隔壁的呼吸声依旧平稳后,他悄悄打开卧室防盗窗上的小门,熟练地翻了出去,从外面关上窗,然后借助建筑楼外的各种突起爬到了楼顶。
尹芎灵活地穿梭于高高低低的建筑之间,动作之流畅、速度之快,足以让任何跑酷高手都感到汗颜。他的前进路线也很规律,以他的家为中心,向外螺旋形扩散。
突然,他鼻尖微动,脸上露出些许的厌恶和凝重。他停下脚步,在原地朝四周吸了吸鼻子,判断出了味道的来源,然后迅速朝那个方向冲过去。
几分钟后,他寻着气味,看到一道鬼鬼祟祟的身影消失在某栋居民楼入口处,于是加快速度跑到那栋居民楼附近,从某一层的一间尚未被购买、没有安装防盗窗的房子窗口处抄近路进入居民楼。
他就地一滚,卸去冲击力后立马起身来到楼道口,仔细倾听着楼道里动静,以分辨那个不速之客的位置。
伴随着轰的一声,尹芎立刻确定了那人的位置,从楼梯间迅速赶到,看见声音传来的地方,有一间房子的防盗门被暴力破开,从房子里传来凄厉的女声。
尹芎暗道一声不好,连忙冲了进去。只见客厅内站着一个穿着牛仔外套的高个子,体型瘦削,手里却抱着一个披头散发,以一种不正常的姿势扭曲着昏迷的女性。
尹芎冲进来的时候,正好看到高个子张着嘴,露出尖锐的利齿,朝女性裸露的脖颈咬下。
“住手!”尹芎大喝,从袖口滑出一把蝴蝶刀,手腕甩动间露出刀刃,直直地刺向高个子。
高个子被着突如其来的攻击打乱了计划,察觉到这一击的危险性,于是放弃原本的计划,拎着那个女性往尹芎刀尖上撞。
尹芎逼不得已,甩动手腕收起刀刃,改为用手去阻挡。而那高个子突然松开手,把那女性往尹芎方向一推,自己趁着尹芎视线被阻挡的片刻越过他从门口逃出。
尹芎只得伸手接住她,以免让这昏迷的人直接砸在地上,将她放在客厅的沙发上,然后紧随其后冲了出去。
他一边保持着冲刺的速度,一遍从口袋里掏出插着从二手商那里买来的二手电话卡,拨打了警察局的号码,等接通后,他用刻意压低的声音说:“地址xx路xx街xx小区几零几,大门被破坏,户主昏迷,记得呼叫救护车。”
尹芎讲这句话重复了三遍后,不管电话那头的反应,径直挂断了电话,跟随着那人的味道往楼顶跑去。
尹芎速度很快,即使中间发生了这样的插曲,他也在高个子上到天台的时候赶上了他。
高个子感受到背后因极速奔跑产生的气流与风声,内心十分震惊:“我明明没有在他身上闻到同类的味道,为什么他可以拥有这么强的身体素质?”
尹芎可不管高个子在想什么,眼看着就要赶上高个子了,他用力蹬着地面,借助反作用力向前一扑,蝴蝶刀舞动间露出锋利的刀刃,径直扎向高个子的背部。
高个子此时已经一脚跨上天台,顾不得形象,就地一个翻滚避开尹芎的攻击,滚了好几圈才站起来。他大声对尹芎喊道:“这位,我们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攻击我?”
尹芎一击落空,跟着踏上了天台,他并不回答高个子的话,而是沉默着展开暴风骤雨般的攻击。
高个子左支右绌,勉强抵抗着尹芎的进攻,嘴却没有停下:“这位,你攻击我,是因为我是嗜血族吧,可你既然知道我是嗜血族,那也应该知道,如果不吸血,我们是没办法活下去的,这一切只是为了生存,难道我要因为我的饮食习惯,就遭到这样的制裁吗?”
看着尹芎并没有回答的意思,高个子换了一个角度继续道:“这位朋友,我猜你也是嗜血族吧,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你身上没有那种气味,而且身体素质比我的要更强,但是我们是同类啊,你应该能理解我的行为……”
听到这里,始终沉默着的尹芎突然加大了攻击的力度和速度:“我和你们不一样,你这个杀人犯!”
“哟,是个小毛孩,也是,看这身板也不像个成年人,小孩子就是受不了气,这可是我的机会。”尹芎反驳得太过激动,忘记压着自己的嗓音,被高个子一下就听出来了跟脚,看着尹芎因为自己的那句话出现了明显的情绪波动,攻击开始急躁冒进,高个子顿觉压力减轻了不少。他暗自窃喜,一边加强着对尹芎的言语刺激,一边悄悄寻找脱身的机会。
连续的猛攻大幅消耗了尹芎的体力,即使他是变异程度更高级的嗜血族,体力也逐渐开始有些不支。高个子瞅准机会,趁着尹芎某次用力过猛,一时间招式用老难以回转的空隙,从尹芎的攻势中脱身而出,忙不迭地往天台边缘跑,还不忘抛下一句话继续刺激尹芎:“小朋友,我们后会有期。”
尹芎这才意识到自己中了高个子的激将,暗自懊悔的同时,他收回攻势,略微缓了一会就迈步追上去,此时高个子才刚跑到天台边缘,正准备翻墙跳到临近的高楼天台上。
尹芎刚跑两步,突然双眉皱起。他放弃了继续追赶高个子的行为,强行扭过身体扑进了天台通往楼下的门,然后右手在地上一撑,双脚轻轻落地,靠在了墙壁后面。
他悄悄调整了一下站位,使得自己能够看到天台上的景象。只见那个原本快要逃脱的高个子似乎是被什么看不见的东西掐住了脖子,被拎到了半空中,在那里,有一男一女悬浮在半空中。
那男子看上去大约三十岁,棕发碧眼,相貌英俊,穿着考究笔挺的西装,看上去像是在赴一场宴会。他身材高大,手部肌肉将西装的袖子撑得满满当当,但他的腿部却过分纤细,显得空荡荡。女子浓妆艳抹,画着烈焰红唇和眼线,红色大波浪长发与驼色长风衣被风微微吹起,显露出V领上衣下的雪白肌肤以及若隐若现的波涛汹涌。
西装男子俯视着死命挣扎的高个子,用自己的母语开口道:“这就是夏国的嗜血者?也不比普通人强多少,根本不能跟我们超能者相提并论。”语气有些不屑。
红发女子亲昵地靠在西装男子怀里,闻言不禁笑道:“史密斯,即使在利箭国,也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们一样拥有超越凡人的能力,更何况是在夏国这个没有超能者,只有低贱的、邪恶的嗜血者的低等国度呢?”
西装男子史密斯不置可否,高个子却发怒了,他听得懂这个语言。
他腰部猛地用力,以掐住自己脖子的未知力量为支点,双脚使劲往上蹬,朝两人的头部踹去,力道之大,在短短半米的距离竟带起一阵劲风。
史密斯猝防不及,有些慌神,空中的两人突然往下坠落了一截,又急急地定在了空中,险之又险地躲过了高个子的突然袭击。
史密斯吓得嘴唇有些发白,而后勃然大怒,右手用力一挥,高个子的身体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拉扯着以一种极快的速度砸在了天台上,好巧不巧,终点与尹芎的藏身之处仅有一墙之隔。
哗的一声,墙壁倒塌,把高个子埋在砖石下,而墙后的尹芎早早地向楼下移动,没有被波及到。
史密斯带着红发女子降低了高度,对着她说:“索菲娅,对付这么邪恶的嗜血者,一定不能留手,你来把他彻底消灭吧。”
因为刚才的遭遇而花容失色的红发女子咬牙切齿地点头:“你把这些东西挪开,让我来净化他。”
史密斯挥挥手,倒塌的砖石被凭空挪开,高个子却不见踪影。
两人一愣,但随即又看到了通往下方的楼梯,在月光的照耀下,楼梯上的碎石和几滴鲜血清晰可见。
“好狡猾的嗜血者,他一定是躲到下面的居民楼,想要跟其他夏国人在一起,让我们找不到他。”史密斯道。
索菲娅面色有些犹豫,之前高个子突如其来的攻击让她心有余悸,而在楼道这么狭小的地方,不利于两人的能力施展。
她想了想,开口道:“史密斯,如果我们下楼去追击那个邪恶的嗜血者,很可能被他埋伏,这样太危险了,我们必须想个办法把他逼出来。”
史密斯点头赞同,他环顾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沉思片刻,而后露出阴森的笑容:“我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居民楼里,捂着腹部弯着腰的高个子与尹芎相对而立,高个子冷冷地看着尹芎,道:“小朋友,没想到你还在这里,咳咳。”他突然捂嘴咳嗽,楼梯间内昏暗的光线也不影响尹芎看到高个子指缝间渗出的血液。
尹芎同样冷冷地看着高个子:“那当然,我还没把你送去西天呢。”话未落音,尹芎突然前冲,展开蝴蝶刀朝高个子攻去。
高个子也并未掉以轻心,几乎是同时,他抬手招架,跟尹芎过了几个来回,但没过几回合,在饥饿和伤痛的双重作用下,高个子体力不支,动作变形被尹芎一腿扫到了墙上,发出沉闷的撞击声。
高个子从墙上砸到地上,剧烈咳嗽,尹芎上前两步,俯视着高个子:“你今天还挺倒霉的,不仅遇到了我,还遇到了利箭国的超级英雄,要不是他们打伤了你,我还没那么容易把你击败。”
“呵,超级英雄,也只有你这种天真的小孩子才会相信超级英雄的鬼话。”高个子啐了一声,一脸冷笑。
尹芎眉毛皱起:“你什么意思,如果你是指他们刚才说的话,确实,他们的话说得非常难听,但这可能是利箭国的宣传有问题,从行为看,那两位超级英雄是来对付你们这样肆意杀人的嗜血族,保护我们国家的普通民众的。”
“那可不见得……”高个子的话说了一半,突然看到尹芎面色一变,直接抛下他冲向楼梯间的窗户。高个子一脸不解,但随后一声剧烈的爆炸声让他做出了同样的动作。
两人往下看去,只见这栋居民楼的底层开始升腾起熊熊烈火,伴随浓烈的烟雾向上方的楼层蔓延,速度极快。惊呼声和求救声此起彼伏,整栋居民楼顿时沸腾,陷入了一片混乱。
“这……”高个子愣住了,“这是,发生火灾了?”
尹芎皱眉,他正准备说点什么,夜空中突然划过了一道火亮,如黑夜中点燃的火柴一划而过,落在了大楼的中部某处。
尹芎瞪大了眼睛,远超常人的视觉告诉他,这道火光的起点是半空中的某处,而那里,有一男一女浮空而立,姿态洒脱。
高个子露出讥讽的笑容:“小朋友,这就是你说的保护人民的超级英雄吗?保护的可真好啊。”作为嗜血者,他获得的增幅虽然没有尹芎大,但是也足以让他看清楚这一切。
尹芎紧紧抿着嘴,他不知道为什么一向是拯救人民的超级英雄会做这样伤害人们的事,他的脑子有些空白,浑浑噩噩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但很快,他就被各处传来的惨叫声和呼救声唤醒,他皱着眉,通过电话告知了火警此地发生火灾的消息。
“你现在打算做什么,继续消灭我这个邪恶的嗜血者,还是去帮助你的超级英雄一起杀人放火?”高个子并未趁机攻击尹芎,而是等他报完火警之后抛出了一个问题。
尹芎闭了闭眼,然后定定地看着高个子,沉声道:“我会去找他们问个清楚,没工夫顾你,你最好不要在这个时候趁乱杀人,否则我总有一天会杀了你。”说罢,他一手撑在栏杆上,借力一跃,径直从窗户跳了出去。
高个子呵了一声,看着尹芎的背影,低低地说:“怎么能让你一个小孩子单独去面对,再怎么说我也是……”后半截话语声音低不可闻,随着他一起跃下的动作消散无声。
尹芎和高个子所处的楼层本就比较高,两人从窗户一跃而下,在空中划过一道流畅的抛物线,迅速接近着浮在空中的两个超能者。
史密斯和索菲娅的身体素质并没有像嗜血者一样被强化,甚至如果只看单纯的身体素质,他们甚至不如很多身体健康、坚持运动的普通人,大楼燃起的火焰与漆黑的夜色反差极为明显,十分影响他们的观察,但尹芎和高个子接近他们时带来的疾风让两人迅速了解到有人在以极快的速度接近自己。
“终于出来了吗?”史密斯冷笑一声,朝尹芎和高个子的方向一挥手,两人顿时感觉周围的空气变得粘稠万分,明明是在半空中,却有种沉入水里的窒息感,呼吸也变得十分艰难,而且速度也迅速削弱。
“我没有恶意,但是,两位不是超级英雄吗,为什么要放火焚烧无辜的普通人?”尹芎挣扎着问出自己的疑惑,当然用的是对方的语言。
“为了消灭邪恶的嗜血者,必要的牺牲是值得的,我们不能放任任何一个嗜血者逃脱。而且,你跟那个嗜血者一起出现,想必是他的同伙吧,去死吧,嗜血者。”史密斯冷漠道。
“不,我不是嗜血者……”尹芎连忙辩解,但话还没说完,他便感觉空气变得更为粘稠,每次呼吸就像呛水一般,以他的肺部功能,都无法抵抗这样浓稠的空气,他已经说不出话来。
“就要这样死在这里吗?”尹芎心里闪过这么一个念头,身处半空无处借力,他似乎只能等死了。但就在这时,一股大力击中他的后背,让他整个人朝前方——也就是两个超级英雄的位置飞去。是高个子。
高个子因为起步较晚,本来是落后于尹芎的,但是由于史密斯的减速,他与尹芎的位置慢慢接近。感受到浓密空气的影响,高个子没多犹豫,调整姿势,双脚用力踹在了尹芎的背部,两人迅速朝两个方向倒飞,摆脱了史密斯对他们的限制。
尹芎猝不及防被踹了一脚,喉头一甜,差点喷出一口血,但是看着在视野里不断放大的史密斯和索菲娅,他一下就明白了高个子此举的用意。蝴蝶刀迅速甩动,露出刀刃,他对着靠在史密斯怀里、近在咫尺的索菲娅狠狠刺去。
“啊,去死啊!”索菲娅和史密斯都没料到对方还能这样摆脱限制,慌乱之下,索菲娅爆发出一朵足有篮球大的红色火焰,对着面前的尹芎就是一推。
自从觉醒了超能力后,他们对付任何“罪犯”都是轻松写意,几乎没有遇到过什么像样的抵抗,即使对方拥有枪支弹药,但面对防不胜防的超能力,仍然无法做出什么有效的反击。也无怪他们如此慌乱,毕竟这算是他们首次遇到能够反击的敌人。
尹芎被火焰突脸,本能地想要躲避,但是这样靠近对方的时机并不容易出现,耳中还能听到后方着火大楼里人们的惨叫声和呼救声,尹芎强忍住自己的恐惧,只是在电光火石之间抬起左手挡在脸前,右手仍旧坚定地刺了下去。
火焰灼烧着他的皮肤,剧痛让这个一个月前还平平无奇的高中生想要躲避,想要求生,但内心因为梦想中的超级英雄的残暴行为而燃起的怒火却让他克制住了本能的冲动,手中蝴蝶刀平稳的刺出。
就在刀刃即将刺进索菲娅心脏时,尹芎却感觉到有一股力道从下方而来,撞在了自己手臂上,而且发力点距离手臂十分近,即使提前感知到了,也只能确保蝴蝶刀不被击飞,但攻击的轨迹还是发生了些许偏移,尹芎只能感觉到刀刃划破了皮肤,飞溅的血液喷出,但是出血量较少,伴随着近距离的女性高分贝的尖锐叫声:“你这该死的嗜血者!”
闻着新鲜的血液,尹芎的喉头不自觉滚动了一下,突然浮现的嗜血渴望让他有点愣神,下一秒,他的腹部被猛烈冲击,整个人毫无防备地被震得倒飞而出。
尹芎回过神来,靠着强悍的身体素质稳稳落地,然后在地上滚了几圈来扑灭身上的火焰。这时候他才感受到身上的疼痛,抬起左臂一看,皮肤已是焦黑一片。
“嘶,好痛,好痒。”尹芎忍不住抓了两下,焦黑的表皮脱落,露出了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慢愈合的红色血肉,与此同时,饥饿感一下涌了上来。
他抬头一看,索菲娅的确没被那一刀杀死,但是刀刃划在了她的脸上,留下一道自左下起一直延伸到鼻梁、还在渗血的伤口。索菲娅非常气愤地在跟史密斯争吵,但却没有离开史密斯太远。他们的争吵很快平息,然后一同把目光放在了地面上,搜寻着什么。
高个子捂着腹部走了过来:“抱歉,刚才事出从急,我只能想到那个办法让我们脱困,没想到让你受了这么重的伤。”
尹芎摆摆手:“我理解,感谢你的帮助,不然我可能真的就死在那里了。不过,你怎么还没走?”
“你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子都没走,我怎么可能提前离开呢?”他抬头看着天上的超级英雄,自嘲一笑:“这两个所谓的超级英雄已经严重危害到社会安定了,别看我现在这样,我好歹也是,也是……”
“也是什么?”
“也是一个夏国人,好了,你个小朋友没事不要七想八想。”高个子拍了一下尹芎的脑袋,内心轻叹一口气。成为嗜血者之后,他再也没有底气说出那个身份了。
尹芎佯装生气地拍掉他的手“我可不是小朋友了,我都十七岁了!”
天空上的两个超能者完全看不到被击飞的两个嗜血者的踪迹,他们飞得太高,加上现在旁边的大楼熊熊燃烧着,使得周围没有光亮的地方显得越发黑暗,而且尹芎和高个子穿的衣服都是深色,在这样的环境里隐藏简直如鱼得水。
史密斯找得有些不耐烦了,带着索菲娅降低飞行的高度,然后手一挥,一个不断挣扎的人被无形力量携带着撞碎玻璃飞到了面前,他直接喊道:“嗜血者,你们如果再不出来的话,他可就因你们而死了。”
被挟持的男人喉咙里发出呜咽,脑袋和后背被玻璃划出一道道血痕,鲜血滴落,他表情惊恐,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听不懂史密斯说的话,他只知道自己受了伤,被未知的力量固定在离地面几十米高的半空中。
尹芎和高个子双双把视线转向那里,眼里都浮现出了愤怒的情绪。
“先一起解决掉那两个超级英雄,再谈论我俩的事怎么样。”高个子提议道。
“好。”
史密斯等了一分钟,还没有看到两人,转头喊了一声索菲娅。索菲娅被毁容,疼痛之余,内心充满着被低贱嗜血者伤到的羞辱感,她对那个拿着蝴蝶刀的年轻嗜血者憎恨无比,想要用火焰让他发出生不如死的惨叫。
她想发泄自己的愤怒,但不敢对史密斯发泄,嗜血者又躲着不出来,她就只能将怒火全部发泄到那个被挟持的男子身上。
她没有受伤的半边脸露出了残忍的表情,手上点燃一簇小小的、橙色的火焰,轻轻靠近那个男子,然后跟史密斯一起欣赏着男子的惨叫和挣扎。当然,史密斯贴心地在两人和男子之间做了一层降噪措施,不然就太吵了。
尹芎和高个子正在靠近空中的两人,看到索菲娅如此行径,腾地一下血液直冲脑门,他顺手抓过路边的共享电动车上的头盔,用力一扔,头盔呼啸着冲向索菲娅。“给我住手啊!”
史密斯早早就留意到呼啸而来的头盔,不慌不忙地控制被挟持的男子一个平移,撞上了头盔,砰的一声,脑浆四溅,男子结束了他的痛苦,归于永远的宁静。
“果然是嗜血者,手段如此残忍,看来必须把你尽快消灭才行。”史密斯说着大义凛然的话语,声音在空气的帮助下远远传播。
尹芎肺都要气炸了,这就是他崇拜的超级英雄吗?无耻又残忍,口口声声说消除邪恶,自己的行为却更残暴。“你,你有种就冲我来啊!”
“我给你这个机会,过来找我们吧。”说完,史密斯就带着索菲娅落在了附近一栋未着火的居民楼楼顶。
落地的时候,索菲娅熟练地抱着史密斯,让他坐在自己大腿上,自己坐在地上,两人靠着墙,呼吸都有些急促,头上渗出汗珠。
超能力的使用不是没有代价的,代价就是使用者的体力,刚才的一番对峙时间不长,也就二十来分钟,但他们一直都在使用能力,原本就不怎么样的体力让他们不得不休息一下。
让尹芎他们过来找自己,一方面是因为己方的体力不支需要休息,另一方面,他们飞行在半空中,完全看不到两个嗜血者的位置,这样就只能被动防御,或者对普通人下手来逼出他们。但这样耗时过长,对己方很不利,而且容易出现变数,还不如直接快刀斩乱麻,迅速杀死两个嗜血者,然后好好回去修养。
另一边,高个子抓住尹芎的肩膀,沉声说:“你冷静一点,冲动并没有办法干掉他们。我们需要保持冷静的思考,才能找出获胜的方法。”
“可他们”尹芎留下痛苦的泪水,哽咽道:“是我害死了那个大叔,是我害死了被困在火焰里的人们,我不配拯救其他人,我只会害死他们。”
高个子一拳打在尹芎胸膛上,低喝道:“愚蠢,你现在在这里哭有什么用,事情已经发生,你与其悲伤,不如把这些情绪化为力量去杀死那两个始作俑者!有悲伤的时间,怎么不想想如何把那两个飞在天上的鸟人打下来!”
尹芎被打得后退了几步,胸口上焦黑的表皮皴裂脱落,露出白皙的新生皮肤,他喃喃自语:“对,我不能哭,我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他抹去眼泪,回忆了一遍之前发生的事,握紧拳头的同时,他有了新发现:“高个,咳咳,不是,这位大叔,我发现那两个超级英雄的身体素质比较一般。”
高个子暗自道:“这小子虽然冲动稚嫩了一点,但能力确实强啊,我怎么以前没听说嗜血者之间有这么大的差距。”
表面仍不动声色地说:“理由?”
尹芎回忆道:“当时我在半空被减速,觉得空气变得粘稠,让我呼吸困难,这应该是叫史密斯的那个男性超级英雄的能力,可以改变空气的稀薄程度。”
“这我也有所猜测,然后呢?”
“然后我发现,当时限制住我,以及后来挟持那个大叔的时候,史密斯的脸色不太好,喘气幅度变大。同理,那个叫做索菲娅的女性超级英雄刚才在释放火焰的时候,也是一副比较劳累的样子。所以我猜,他们用能力是需要消耗体力的。跟我们交战了好几次之后,他们的体力应该有大幅度的下降,所以才让我们去找他们,因为他们需要休息了。”
尹芎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回顾了一下自己的思路,然后继续开口道:“而且我发现,刚才他们抓住那个大叔之后等了一分钟,视线一直在往下看,似乎是在找我们,但最终他们选择了折磨大叔来逼我们出来,说明他们之前没有找到我们。同样的距离,我却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每一丝细微的动作,听见他们的对话,说明他们的身体素质并没有我们强,据我这段时间的观察,应该就与一个未感染的普通人是一样的水准。”
高个子在内心默默吐槽:“普通嗜血者也没有你这么强的身体素质啊,同样的距离,我只能看清楚他们的样子,但没办法看清他们的细微动作,说话声我听得也不太清楚的。”
“嗯,你分析得很不错,观察力很强,不过我有一点补充,既然你说他们身体素质不是特别好,现在他们选择在楼顶等我们,一方面确实可能是趁机休息一下,但另一方面,我们如果上去了,他们就能看到我们,从而更好地对我们发动攻击,也就是说,我们上去之后,只有可能更加危险。”
尹芎和高个子爬上居民楼跟史密斯和索菲娅正面对决,高个子为了救尹芎死亡,尹芎在极度愤怒和悲痛之下,爆发身体力量杀死了索菲娅。
但是因为力量爆发过度,能量消耗过大,本能的嗜血感压过了理智,导致尹芎吸干了好几个人的血液。
史密斯并没有打扰尹芎的进食,一方面是为了尽力恢复一点体力(之前的战斗力史密斯虽然没死也没受太大伤,但是能力使用频繁,体力消耗太大),另一方面,他怕打扰尹芎进食会让尹芎来攻击自己。
进食后,尹芎恢复了神智,看着周围干瘪的尸体,才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之前做了什么,讽刺的是,现在他觉得自己充满力量。
史密斯趁机进一步打击失魂落魄的尹芎,说他之前还说自己不是嗜血者,现在终于忍不住暴露本性了。
尹芎确实被打击到了,但是消防员赶到,开始救火救人,让尹芎意识到这一切灾难都是这两人超级英雄带来的,自己嗜血本能发作确实有违自己的正义,但是现在不是消沉的时候,他必须先干掉史密斯才能对得起高个子的牺牲,才能为死于火灾和超级英雄之手的大叔报仇。
尹芎重新振作,一番缠斗以后成功杀掉了史密斯。
史密斯死的时候,看着大楼的火光,把天幕渲染出了非常好看的颜色,他下意识微微抬起了双手,旋即意识到自己手中已经没有相机,他轻叹一声,带着对相机的回忆进入了永恒的静默。
杀掉史密斯后,尹芎怅然若失地在天台蹲着,觉得今晚的经历就像一场大梦。但他很快抖擞精神,悄悄进入着火的大楼,暗中协助消防员们救人。
大楼下来了两个人,他们交谈间透露了一个月前全球的人类开始了进化,但进化有两种方向,一种是身体素质大幅提升,一种是身体素质不变甚至略有下降,但拥有特殊能力。前者只出现夏国、樱花国等东亚国家,后者只出现西欧和美洲等西方国家。前者出现的概率比后者高很多,但是也会出现一种半进化状态,即身体素质提升,伴随着只能以人血为食的副作用。
(实在写不完了,只能大纲遁保命了┭┮﹏┭┮)
作者:贩卖机
他的室友胆子很小。
这是他在合租第五天的晚上发现的。
那天半夜,他突然醒来的时候,室友的房间亮着灯。出于好奇,他特意留意了一下,室友房间里的灯光一直亮到早上。
这让他对电费稍许有些担心。
那么,事情又是从哪里开始的呢?
首先,这是他在学校里待的最后一个学期。而他早就受够了校内差劲的宿舍环境,再加上附近的施工让宿舍经常停电断水。为了在毕业前获得一个良好的住宿体验,他决定在校外找一间出租屋住。
当然,一个人付整间屋子的租金令人心疼,经中介介绍,他认识了一个有着相似理由搬出来的室友。室友与他同校,同年级,不同系。
听说是同校还有些为难。但又听说是完全无交集可能的人又痛快答应。
专业似乎是什么历史文学一类相关,据说是在做什么民间传说相关的课题。
这点倒也与他相似,都是为了在论文里做出一个与众不同的论点而拼命的人。
他与室友都不是话多的人,生活习惯爱好课表也完全不同,又都忙着各自的作业,平日里完全没有交流。
这倒是令他稍稍有些安心,若是遇上个天天抓着他聊天的自来熟,他反而要难办了。
他要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赶出一个实验,在他的预期里,这个数据将会是让他的论文在一众水货中脱颖而出的关键。
于是借着室友不关灯的习惯,他便顺理成章的留心起室友的作息。室友大约是在与论文拼命的样子,一天中的大多数时间都不在出租屋,想必是去图书馆什么的地方了,只回来进行必要的睡眠。就算回来,人也是门一关,灯亮到天亮。
主卧的门开着,室友顶着一对刚通过宵的黑眼圈看着他。
“你觉得……你信鬼吗?”这是搬进这间屋子的一个月里,室友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作为一个未来的心理学者,他敏锐的感觉出室友的犹豫。
“嗯。嗯?啊……”
他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
室友像是本来就没有期待他的答案。关门,上锁。
半夜似乎听到室友在喊叫些什么。而当他早上起床的时候,室友已经出门了。垃圾桶里有镜子的碎片。而室友的门上,正挂着一个新的小镜子。
什么情况?他没有多余的时间分给这件事。他的论文还缺少一个数据,他全心地忙着那个实验。
之后的几天,他总是在半夜半梦半醒之间听到隔壁房间传来一些有声音。这让他睡眠不足,白天在课上打起瞌睡。
这样下去可不行,他决定在室友门上贴张纸条提醒他一下。
于是,半夜里的声音便消停了几日。
几日后,他回到出租屋,大门敞开着,从室友紧闭着的房门里传来一阵烧什么东西的气味。
失火了?他推了一把室友的门,门锁着。房间里传来咳嗽的声音。很明显,室友在里面。
他用力的敲门,没有回应。该不该把门打开冲进去?他有些犹豫,怕好不容易进行到现在的实验功亏一篑。
“你在干什么?再不开门我报警了?”他的手机并不在身上。
门开了。室友堵在门口,浓重的烟雾从室友身后飘过来。
室友的黑眼圈更浓厚了。
“没着火,不用报警。”门又关上了。
在门关上之前,他努力地从烟雾中分辨出地上一大叠正在燃烧的纸钱和烧焦的娃娃。
这不还是在点火吗?他打开自己房间与客厅的窗,好让烟雾尽快散出去。
这个时候,他倒是考虑了一下是否提前结束实验,并且搬回宿舍。不过这念头很快就被未完成的独一无二的论文压回去了。
毕竟那个研究数据,有可能获得一个不大不小的奖项。
第二天,他在垃圾箱里发现一个烧焦、剪碎的娃娃残骸。这并不令他感到意外。
晚上,他刚回到出租屋,就看到室友一脸焦躁地在客厅里踱步。看到他回来,急不可耐的抓住他问“垃圾,垃圾你是不是没倒!”
是不小心把重要的东西与垃圾一同扔进去了?
“啊……我早上顺手扔掉了。”
“你倒过了?”
室友焦急的啃着指甲。
“是不小心把什么放进垃圾袋了吗?用不用帮你去垃圾站找?”
“不用。”
室友说完,便回去自己的房间,咣的一声甩上门,又很快的出来,扔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在垃圾桶里。
又是那个烧焦的娃娃。
第二天,他回来的很晚。也没有急着回房间,先是敲了室友的门。
“回来的时候这个娃娃在门口,我就拿进来了。对不起被我踩了一脚。”室友没有出声,虽然他知道室友在就在房间内。
他把娃娃轻轻摆在室友房门口。
几天之后,他再次晚归。室友蜷缩着睡在沙发上。而那个带着各种损坏过的痕迹的娃娃,就靠在室友腿上。
他拍醒室友,示意室友回屋去睡。室友坐起来,看到娃娃,发声喊推开他,逃进房间。
他敲门问室友娃娃还要不要,回应他的只有室友歇斯底里的喊声。
接下来的几日,室友似乎都没有踏出过房门一步。
他打算提前结束租约,搬回宿舍。
收拾行李之前,他打算告诉室友自己的决定。但无论怎么敲门,室友也不回应。他只能隔着门将自己要搬走的事情告诉室友。
并不知道室友有没有听到,他说完后便回房间准备收拾一下。
他正在关门,室友的手挡住门,通红的眼睛里布满血丝。他害怕,想逃。室友死死地按住门。盯着他。
他的手在抖,不能让室友进入自己的房间。尤其是不能让室友发现他房间里那些与室友当初买的一模一样的五六个廉价的娃娃。
室友突然跪下,大哭着磕起头来。“我错了,我对不住你。我不知道他会先找上我。”室友抱着他的腿,痛哭。他害怕极了,用尽一切办法甩开室友。锁上房间门头也不回的逃了出去。
接下来的两天里他都没有再回到那间出租屋。直到室友的同学的同学的同学找到他。
“他……怎么了。”“好像压力太大精神出问题了,”同学指了指脑壳,“已经送去医院了。”他张了张嘴,终究是连一句安慰的话都说不出口。只是接过室友那份转交多手的房租,回到出租屋。
他的毕业论文实验完成了。数据比他期望的要更好一些。是好事情,他却兴奋不起来。
之后,为了整理室友的东西,他与室友的同学一起进了室友的房间。发现室友的论文主题是关于流传已久的诅咒他人方法来由发展。
房间的门又自顾自的打开了。
实验完成。
备注:充满了发烧中的胡言乱语。居然赶上了真是不可思议。我再也不卡死线了。
其实就是俩人互相拿对方做实验的故事。灵感来自一个短小怪谈。国外网站网友写的。大概是讲丈夫装神弄鬼吓死老婆快乐迎娶小三的故事。
评论要求:笑语。
作者:四戎
评论:随意
某个不知名的空间里响起一些声音,声音没什么特征,却也平稳,持续在稳定输出。
“这是我给你打造的新家,你看吧,是很温馨的,你只需要躺在上面,看吧,是舒舒服服的,很快就会忘记不愉快。”
“可能确实需要你花一段时间来熟悉来适应,不过这没关系,总会适应嘛,这并不难。我相信你的。”
一个声音过于单调,于是又有了另一种声音。像是在回应什么,又像是在自顾自的念叨。如果声音能走曲折的路,它绕了一圈,又回到说话者身边,像是被什么关住,没有逃离的可能。也因此,这里的声音只有该听到的人会听见。
“新的...地方吗,可是,可是我好不习惯这个地方。手抬不起,手放不下去,腿也只能蜷缩着,只能这么僵着——请问这是发生了什么吗?”
“没有没有,一切都是很好的。”
“我头昏沉沉的,我记不太清了,这里或者我身上真的没有发生过什么吗?”
“或许没有呢,一切都那么正常。是吧?”
“我只有一只眼睛能看见你了是吗,不对,我看不见你,你在哪里?”
“在你身边,放心好了,我不会走远。”
“你真的在那吗?”
“你...这是在害怕吗,那睡吧,睡过去就好了,都是这样的。醒来什么也不会有,你会忘记不必记住的东西。”
“梦里是快乐的吗?”
“当然,梦里是不会有痛苦——假设你现在觉得自己很不舒服,梦里不会有这种感觉的。”
“好的,我相信你。亲爱的朋友,啊,怎么下意识就这么说了,不过也没事,你肯定是我的朋友。谢谢你我的朋友。”
“啊——啊啊啊啊”同样的空间被尖锐的声音划开,突如其来也意料之中。
“你想起来了吗?”
“对,我是只兔子,叫幻幻,是新来的。”
“我的手能动了,但是,我看它,它,这一片白白的骨头,为什么是这样呢?好痛好痛,啊啊啊。”
“红色的红色的,我全身都是红色的,不对劲的颜色,是少了什么吗?只有红色的固体,等等,这上面本应该覆盖的东西呢?去哪了?去哪...了?”
“脚不能动,被锁起来是吗,不过也失去了知觉,感觉不出我有这种东西。断了...是断了吧?”
“等等我...我是什么?”
兔子不会叫的嗷,多疼都不会叫出声。兔子的忍耐比你想象中强多了,也比你强多了。
可是,可是当我感到疼痛的时候,我会止不住的哇哇大叫,因为,因为...
那当然是因为——
“是的,你也发现了是吗。因为你并不是兔子,我才是呢,我亲爱的主人”
“你还记得我的身上发生过什么吗?”
“你当然不记得,因为那是我的身上。只是我的东西,你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你不用在意,对吧?与你无关啊,那必然是这样的。”
“我不曾哭过,哀过,嚎过。我没有反抗,不代表我不应该这么做。”
“我不想,我只是不想,有些东西柔软一点再柔软一点这没什么。我不想也变成那种样子。”
“是呀,我已经不存在了。但既然我们相见了,你觉得原因会是你来到了我的世界还是我又回到了你的世界呢?”
“你猜,小兔子的一点小计划会成功吗?”
“我亲爱的主人...”
“期待再次见到你。”
“我需要再次见到你,为了我也为了未来会被你当成‘我’的所有可能性。我必须要这样做。”
那里是躺椅,欣赏过无数人类的噩梦,承载着一些会穿过人类的东西和试图穿过人类的东西。枕头是柔软的,床垫是舒适的,被子是厚重且温暖的,至于那上面躺了个人嘛,就不知道舒不舒服了。
Z醒了,他根据身体的疲劳感推测可能在深夜的某个时期自己做了一个梦。做梦嘛做多了一般会积累些经验,比如说有些东西确实梦到过但醒来后也确实什么都不记得了。物理疲劳只是一时的,只要心够大,什么都不会被放在心上。“那就随他去吧。”今天阳光不错,Z往外走,“兔子真不好玩,养没两天就死了真没意思,这次换个什么宠物让我好好地解解压呢。”
日光充裕,倾泻而下,像斧子般从头顶劈至脚底,按理说确实是个好日子。Z迈着大步朝宠物市场走去,神气十足。一辆货车从Z身边擦过,什么东西从天而降,也像斧子般从头顶劈至脚底。
路过的人们协力将货物挪起,至于Z吗,估计也没人辨得出来是个Z还是一滩红色的烂泥了。
END
(要是记得的话再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