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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ikeye
原作:《催眠麦克风》
用途:假面舞会(二期)礼物
所以,这是在干什么?
虽然说,对于精神衰弱的人来说,睡眠是无比脆弱的,但是在这无比美好的三连休期间,没有秃顶上司突然打来的加班电话,在持续了至少长达俩三个小时的睡眠中,独步被房间外面传来的一阵刺耳高音给惊醒了。
一睁开眼,脑子仿佛被高铁嗡嗡碾过,连愤怒也不曾产生,独步的脑海里只剩下如同泥沼一般的深深绝望。
死,好想死,怎么就醒了,眼泪突然就落了下去。精神死亡的同时身体还很痛苦,毕竟之前才连续工作四个星期左右,日均睡眠时间不超过三个小时,躺在床上还没过平均时间就被吵醒了,就像久旱遇甘霖的时候喝到一半因为喉咙眼萎缩了然后又全部吐出来。
但这声音是从客厅那边传来的,想到自己的同居人的一些特殊情况,独步还是决定不得不起来去看一下情况。
独步艰难的抬起身子,走向门前,把门推开。
“一二三,你在干什……”
一出门就看到一二三和一个女人站在一起,只不过一二三捂着腹部而女人貌似还在歇斯底里的状态之中,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独步定睛一看,一二三穿着的那套西装的腹部面料一片暗红色,下摆也正在不断涌血。
这是在干什么。
正当那个女人转头过来看着独步的时候,
独步他,
吐了。
这状况对于一个连续工作快一个月以上的心力交瘁的社畜来说实在是太不友好了。独步虽然知道一二三有很多这种女人来当他的跟踪狂,但不管怎么说直接见血的场合还是不可能常见的吧。
这过于冲击的场面下他的反射性条件就是腮腺一阵酸涩然后胃里如同翻江倒海,在食道的剧烈抽搐之后,吐出来。
大概这也是人类的保护机制之一。
这下反而是那个女人看到独步如此激烈的反应而被吓到了,尖叫了一声而跑了出去。一二三因为捂着肚子也没有去阻拦她,但说实话为什么要阻拦呢,还嫌命不够多吗。
一二三虽然紧紧捂住肚子但血也并没有停下,刀柄依然还在那出不来,一二三逐渐感觉温度随着血液的减少而流失,疼痛逐渐变弱了甚至有一些晕乎乎,这让他虽然有所抵抗但还是逐渐蹲坐在了地上。
而另一边独步勉强止住了呕吐,大多都是一些混着消化液的速食产品,为了尽快睡觉而用来果腹的一些东西。
虽然但是,独步还是站起身来去看一二三的情况如何,他尝试着跑,但其实他的状态并不比一二三好太多。
“你没事吧一二三!”虽然是俩位现在就地躺在救护车上也毫无问题的人,但还是需要互相关怀的,虽然尝试独步的声音比起平时更加底气不足就是了。
一二三不清楚自己有没有听到独步在说些什么,或者听清楚但他也只是无法思考该怎么回答,他感觉到模糊的痛密密麻麻的粘在一切与外物接触的部分,比如空气比如刀什么的,就连他的呼吸期间,喉咙里也会干咳着冒出血味。
当脑袋转动起来的时候,肚子也开始疼了。
“独步啊……”他想说些什么,但两只眼睛顺着眼眶绕了一圈也没想出什么。
“啊啊啊一二三,我们还是先止血吧!”独步看着一二三好不容易有了反应,他的脑子里面装的也不比他吐出来的要好些,都是一片混乱。
他看着刀柄。
“……一二三这个玩意你能不能自己拔出来啊……”
说实话,独步虽然想着要止血但是现在能做到的压迫止血只要有这把刀在就不可能实现,但他实在是无法鼓起勇气把这玩意弄出来。
一二三尝试着松开手去握住刀柄,但手一松开就再也握不紧,尝试了好几次也没能握住,在要拔的瞬间总是滑脱开来。
“独步,我做不到啊……”尝试过但是做不到,想想也知道不能让现在的一二三做这种事情吧。
……
所以说有些人总是需要推一把的。
独步现在也非常害怕,虽然也有一些更可靠的选择,但现在这俩个人现在的清醒程度加起来还不如路边醉汉所以也是很合理的认为了不得不先把刀子给取出来然后再包扎。
他颤颤巍巍握着刀柄的样子没比一二三好多少但至少可以握紧,但他不敢去看那边。
“一二三……如果好了叫我一声……”他紧闭着双眼,握着刀柄的那只手开始往外收。
一点一点,很慢很慢的。独步移动着刀柄。
他有一些很怪的感觉,那刀柄上还残留这一二三的血,甚至还有一些温度,这让他感到恶心但是他还不能松手。
刀好像已经离一二三的腹部有一段距离,但还是很重,甚至传来了滴滴答答的声音。
独步感到有些不对劲,他想睁开眼睛,但他那越来越混乱的大脑里面想好了已经在发生什么,却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他睁开眼睛,只看到一二三的肠子缠这那把刀子跟着一起跑了出来。
“啊啊啊啊啊啊一二三!”
他们现在的体势有点像一个人在帮另外一个人切腹自杀一般,如果是其他人看到估计也会大叫。
独步想着赶快放开刀子,但幸好这突然的惊吓让他的手痉挛着握紧了刀柄,不然这把刀如果掉下来恐怕会撤出更多东西。
虽然他叫了一二三帮他留意,但一二三意识已经只能慢到看到肠子被抽出来也反应不过来了。
他脑子里面虽然都是必须要救一二三,但确实他并没有什么好办法。
但突然灵光闪现,他想到那个绝对会想出最好办法的人。
“来一二三你先躺着没事的……”他先扶着一二三让其原地躺在地板上然后他掏出手机,手不稳差一点把手机掉在了地上,牙齿打战手指发抖的敲着手机屏幕。
电话打了出去发出了正在等待接通着的等待音,但这声音的间隔仿佛隔了电车玻璃一样令人绝望的距离,明明近在咫尺,向前是死,向后也是死,让人脑海里面充斥这各种不好的想象。
如果这个人不接我电话怎么办,如果一二三撑不住怎么办,如果我做错了什么导致一二三加重了怎么办,各种可怕的后果交荡在等待音和独步的脑间。
但好消息是虽然也没等多久,但电话接通了!
“太好了寂雷医生!”总之起码第一个最坏的幻想没有成真,独步突然发出了略显欣喜的声音。
在电话另一端的寂雷医生听到是独步发来的电话,也很惊奇这是什么开头语。
“好啊独步是有什么好事发生了吗?”
这个时候独步突然发现寂雷医生接电话时的喜悦是完全不对劲的。
“不对!医生不好了救救一二三啊啊啊!”独步的声音再次调换到恐慌状态。
“等一下,独步,冷静一点,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二三的肠子流出来了救命啊!”独步也慌到不知道怎么来形容从一开始被捅然后到一二三肠子被自己拉出来的过程,所以只是说了最近发生的事情而已。
“啊?”寂雷医生一下子也觉得有些冲击,但不是指跟独步一样方面的冲击。
但不管怎么说寂雷医生也是身经百战的战场医生,他还是比较冷静的。
“别慌独步,我马上赶过去,你们那边情况如何。”寂雷医生马上站起来收拾东西准备赶往独步和一二三的住处。
“啊啊啊医生啊……一二三他……”独步脑子已经完全转不过来了他只能转过头去看一二三的状况打算直接口述给医生,然后看听听他的判断。
但是他却看到那把刀正随着重力慢慢滑进一二三的腹部。
“啊啊啊啊啊啊!!!”
“怎么了!独步!”
“东西!东西还在里面!”
“没事的别怕,你再等会看能不能把他取出来!”
“不行啊我不能啊!我不敢取!”
“那你们俩不要动,我马上过来处理!”
说着电话挂断了,而独步看着现场,再一次情不自禁的吐了,但起码他是背对着一二三吐的。但因为医生叫他不要动,所以他没有走开,但事实上他只能身体和精神上都完全脱力然后倒在原地而已。
独步,我的超人,今天真是辛苦你了。
———
当医生抵达的时候,现场十分混乱。
医生没有想过在结束战争之后还可以看到俩个人躺倒在血泊和呕吐物之中这种极致限制级的场景。
这是在干什么。
“……现在年轻人都玩这么大的吗?”
END
作者:琳艾(全胜)
投票统计:0狙
哔哔哔。是大雨。
哔哔哔。是车祸后的尖叫。
左肩传来碰撞的疼痛,手中攥着的氢气球散到了空中,沾了雨水,飞得一点都不快。
“啊。”
街边呆站的小丑只是从嗓子里发出了一个单音,任凭气球飞走,任凭撞了她的女人逃走,任凭追过来的赤身男人又撞了他一次。
哔哔哔。真是夸张呢,那个震动棒的声音。
二十四小时前。
“正所谓清明时节雨纷纷,本月的天气也像这首诗所言一样,会持续较长时间的降水天气。此外,根据航天局的最新消息,将会有重大发表在明天公开。……”
为什么会在天气预报的环节插播航天局的消息?而且还是在四月一日公开消息?
朱茗边擦着头发边用脚趾按下了电视机的遥控,虽然喜欢用电视的声音填充单身公寓的空间,但也常常会在节目上看到一些让人迷惑的事情。
“算了,反正明天一整天都会是骗人的消息,早点吹头发睡了吧。”
第二天的朱茗是被敲门的声音叫醒的,或者准确的说,砸门的声音。
她穿着睡衣走到门口时,听到门前是一个熟悉的声音。
“小朱?在家吧,开门呀!”好像是同事阿池,一个在明里暗里对朱茗表示过好感的同龄男人,上一次才被朱茗的出柜宣言堵住了嘴,怎么还要挑着今天的日子上门来找人?
不对,他是怎么知道自己家在哪里的?
“阿池?!你怎么会知道……呀啊!”从猫眼望出去,朱茗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
眼前的男人全身没有穿衣服,站立得像一只返祖的猿猴,瞳孔因为兴奋而放大,手中挥舞着各式只有在成人用品店能看到的器具,一边敲着她的门。
“小朱!我喜欢你很久了!你看新闻了吗!开门呀!”
鬼才会开门,鬼才会在这种时候看新闻啊!大脑一片混乱的朱茗条件反射的用椅子堵上了门,缩回床的旁边开始拨打110,但偏偏是这种时候,电话竟然完全打不通。
敲门的声音越来越大,再这么下去迟早会被阿池砸坏,朱茗哆哆嗦嗦地打开微博和朋友圈试图发求救信息,结果赫然看到的一片都是——
“末日到了。”
“#航空局公告##小行星坠向地球##人类最后的十小时##愚人节#。”
朱茗沉默。
什么?航空局要公布的就是这个?怎么不早点说?不对,为什么是四月一日?骗人的?阿池疯了?末日到了?因为这个?现在怎么办?怎么逃出去?逃,逃到哪里?末日?小行星?地球?
敲门的声音突然消失了,她小心翼翼地挪到门口,从猫眼往外看的时候——没有一个全白里有一个小黑点的画面,太好了。只有空荡荡的走廊和邻居家开着的门。
“小朱。”
“噫!”
谁都不想在这种场景下回头望到窗户里有个裸男站着,阿池带着神秘的笑容,手上拿着几根不可细看的古怪玩具,连想想怎么用它们都会脏了朱茗的脑子。
“嘿嘿嘿,我从邻居家的窗户爬过来了。反正都要死了,小朱,我一直想让你做我的母猪……”
身体比脑子的反应要快,为了避免被注射奇怪的液体,女人自己先注射肾上激素,一把握住把手夺门而出。穿着拖鞋跑到了楼梯里,她不敢转身看阿池有没有跟上来,只知道自己身后没有脚步声,但电梯跟着自己一层层往楼下降。
只能拼了!
赶在电梯到达一楼之前,朱茗拼尽了中考跑800米的力气逃出了公寓大楼,但街外尽是让她哑口无言的情景。
明明是大雨的天气,但街上挤满了人。广播轮播着行星撞击的通知,紧急避难已经毫无意义,但人们还是像蚂蚁一样爬满了城市。在网上对这个公告冷嘲热讽的人们,出门看到货真价实的车祸和尖叫又会露出怎样的笑容?
地狱绘图只让朱茗的脚步停下了几秒,她就立刻加入了其中,不是为了寻找能够躲避末日的避难所,而只是因为阿池挥舞着手中的和胯下的棒状物追了上来。
“小朱,你喜欢玩的时候被大家看着吗?我知道你说你喜欢女人是假的,丫头,眼神是不会骗人的!”
女人磕磕绊绊地被男人追着跑过了半条街,她开始怀疑自己还没被捉住的原因纯粹是因为身后的人边追边跳着奇怪的舞蹈——不止阿池一个人这么做,街上偶尔也能看到几个为了世界末日而肆意妄为的人,秩序被彻底摧毁以后引发的未必是犯罪,而是一种令人迷惑的醉狂,好像比起小行星,酒神的酒先行泼到了大地上。
她在路上好像撞到了一个小丑,氢气球一下子四散到了空中,没有道歉的时间,她又拔腿往前跑去。就在这时,各处的广播突然发出尖锐的声音。
“接航空局最新消息,不是愚人节玩笑,小行星偏离原本飞行轨道,地球安全了!”
同样的消息播放了三次,世界陷入了无声之中。原本拥吻的人放开了彼此,奔走逃命的人像是被下了定身咒一样停在原地。朱茗转过身的时候,正好看到阿池放下手中的皮鞭,起身整理了一下自己三七分的头发,他目光躲闪,清了清嗓子。
“咳咳,那啥,小朱,愚人节快乐!开个玩笑哈。”
END
被这场闹剧一弄,凌虚委实没有再逛摊市的想法,经过萧霆身边的时候,无意中听见了咕噜一声。
凌虚忍不住望向萧霆,见这少年没好气的瞪他一眼:“没见过人肚饿?”
凌虚淡淡一笑:“没见过这么凶的肚饿。”他拉住萧霆,道,“我也饿了,不如一起吃点东西。”
萧霆满是戒备地看着他:“你可怜我?”
凌虚温声:“我感谢你还我清白呀。”凌虚此人的温柔向来叫人无法拒绝,萧霆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说话,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坐在饭馆里,听见凌虚笑意满满地跟店家交谈什么好吃吃什么。
萧霆已经打定主意不论凌虚问他吃什么,他都不会回答,但是一直等到菜上了桌,凌虚也没有问他。
他忍不住咬牙切齿地开口:“难道你请人吃饭从来不问人家喜欢吃什么吗?”
凌虚又是一笑:“我以为你不打算跟我说话。”
萧霆被这句话噎住了,他确实是这样打算的,但是还没来得及实行。“既然是感谢我,就是这态度?”
“你喜欢吃什么?”凌虚却突然问道,“我只点了我自己的,你喜欢吃的我还没点。”
“萝卜糕!”萧霆硬邦邦丢出三个字,却自己没绷住忍不住笑了。
那时他的本意就不是为了替凌虚解围,只不过凌虚的武力压制住了那汉子,正是他萧霆拿回东西的最好时机。想必凌虚也清楚得很。可凌虚这‘假模假样’的感谢却让他敏感的自尊心生不起一丝反抗的念头。
这个人就好像是拂面的春风,谁也讨厌不起来。
默默吃了一会儿饭,凌虚又好似不经意地开口:“你的根骨很好,我瞧着似乎有人给你定过基。”
萧霆沉默了半晌,然后点点头。
凌虚又道:“你很适合修习道术,却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萧霆放下筷子,道:“愿意。”他看向凌虚,一字一顿道,“如果是你教我,我就愿意。”
凌虚一时间怔住了,却不知道如何开口。
萧霆扯出一丝笑意,那笑意显得那么勉强:“做不到对不对,你看出了我的窘迫,你只不过是想找个地方收留我,却弄得像你请我帮忙的样子。”
凌虚认真解释道:“你的根骨不错这是事实,我并没有敷衍你,我也不想你良珠蒙尘,只是你与我师弟一般大,我拿你当朋友,却无法做你师父……何况我还无权收徒,而我师尊,不会轻易收徒。”
萧霆望着凌虚,见他表情那样诚恳,好像夜空的星星揉碎了洒在他的眸子里,那样的夺目,移不开视线。
“清山观观主与我师尊是忘年之交,道法精深,你拿着我的令牌去找他,他一定会收你为徒。”凌虚递给萧霆一枚太玄派的令牌,“你相信我,我绝不会骗你。”
萧霆翻过手中的令牌,见令牌上面刻着‘凌虚’二字,他忍不住用手指轻轻拂过,他抬头注视着凌虚,道:“很少有人对我这么好。你放心,我一定会报答你的。”
凌虚扬唇一笑,道:“我只希望你不要辜负这一身好根骨,你若是不学道,我都觉得可惜。”说着,他又追问了一句,“你会去的,对吗?”
萧霆想了想,道:“你还会来清山观见我吗?”
凌虚说会。
萧霆闻言,将令牌收于怀中,道:“既然是这样,那我去清山观等你。我知晓你现在要去办事,但我希望你办完事回来,来清山观找我,你若依约来找我,我就拜师清山观。”
凌虚点头应允。
“我萧霆说话一向说到做到,我倒希望你也是这样。我不太相信人的,别教我失望。”萧霆的表情很认真,略略一停,又道,“我不稀罕什么道法,什么清山观。但是你我将你当朋友,也希望你拿我做朋友,万万不要失约。”
凌虚颔首轻笑。
后来,凌虚灭妖之后收到太玄派紧急召唤,赶回了太玄派,又牵涉后山禁地不稳,几个长老争权,师兄弟拔剑相向等事,竟忘记了与萧霆的约定,等到三年后再次下山,萧霆已不在清山观,一直到数年后他执掌太玄,重返江州,再次遇见萧霆。
“对不起。是我失约。”凌虚望着黑衣的萧霆,开口第一句话便是道歉。此番去清山观,他本想问老观主萧霆是否回来过,终究没有问出口。虽然与萧霆只见过那么一面,可他却清楚,萧霆绝不会再回清山观等他。只是料不到,萧霆会等在此处。
凌虚这句道歉,反教萧霆怔住了。好半天他才复杂地看了凌虚一眼,嘲讽地问道:“凌大掌门莫不是以为一句道歉就足够了?”
凌虚摇头道:“我从未这样想。”
萧霆看向凌虚,几年不见,凌虚变得更加沉稳。但看起来眉头也比以前皱得更紧,他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忍不住咬紧了牙槽。好半天才放松了情绪,笑道:“凌掌门不必道歉,你我原本也认识不久。失约便失约了。”
凌虚闻言深深看了他一眼,却没说话。
萧霆只觉得嘴里都是涩意,咬牙道:“凌掌门若是忙得很,那萧霆就不打扰了。”
凌虚依旧不说话,只是轻轻地叹了口气。
萧霆几乎要被凌虚气死了。他恼怒地从墙头跳下来,瞪着凌虚道:“你多说两句话怎么就这么难?难道还要我求着你说话吗!”
“对不起。”凌虚沉默了半天,还是说了这三个字。
萧霆张了张嘴,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他终于认识到凌虚是个认真得过分的人,这样一副要杀要剐随你处置的样子,教别人任有天大的火气,也撒不出来。他气得忍不住笑了,他道:“你错了?”
“是我错。”凌虚认认真真地道歉。
萧霆苦笑道:“可你这副表情让我总觉得是我做错。”
凌虚抬眼看他,显然没明白萧霆的意思。萧霆咬牙切齿地叹气,道:“你这苦巴巴的样子,就算我想骂你几句都会觉得自己万恶不赦,凌虚啊凌虚,你真是有本事!”
没等凌虚反应过来,已经叫萧霆一把勾住脖子:“不是要道歉吗,先请我吃饭再说。你莫不是要等把我饿死,干脆地逃了债?“
襄州城里若数酒水最好的地方,莫过于城北角巷那家不知名的酒铺。每日未时开张,申时便不再营业。萧霆拉着凌虚过来的时候,正是申时还差一刻,险险赶上最后一锅卤牛肉出炉,他一掀开布帘便闻到这浓郁的肉香,见猎心喜,一把将凌虚按在座位上,又高喝店家快快上酒上肉。
凌虚无可奈何地看着萧霆端着牛肉和酒兴致勃勃地朝他走来,忍不住摇了摇头。萧霆啪地将东西放下,扭头问凌虚:“你们修道之人,据说戒荤戒酒?”
凌虚点点头,慢慢道:“修道之人,忌荤腥,这样能维持体内真气纯净。若是辟谷,更能精进修炼。”
萧霆撇撇嘴,道:“这样也少了不少人间的乐趣。”他又指挥老板去拿了一盘煮花生,扔在凌虚面前,道,“喏,你的。”
凌虚忍不住笑,道:“大少爷可不可以多打发在下一碗茶水。”
萧霆也笑,道:“大少爷这个称呼不错,再叫两句与本少听听。”说着又叫店家上了一壶茶,就与凌虚你一杯茶我一杯酒地对饮起来。说些听来的趣事,盛传的怪谈。
有些事情凌虚忍住没问,比如说萧霆这些年去了哪里,比如说萧霆如今一身高深的武艺又是从何而来。而萧霆也没问凌虚为什么失约,这些年又经历了什么。表面和气融融,暗里却波澜汹涌。
酒至半酣,萧霆面上不见半分酒色,眼睛却亮的出奇。他拍了拍凌虚的手臂,道:“你这个人,真是太不讲理。”
凌虚闻言不由纳闷道:“我哪里不讲理?”
萧霆道:“我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不守信之人。但偏偏又舍不得怪你。”
“对不起。”凌虚又认认真真地说了一句。
萧霆挥了挥手,道:“我本想着算了,这世上又不止你一个爽约之人。我何必要惦记着你。可我就是不甘心,越想越不甘心。这么多年,我虽然不说大成,却也至少不是碌碌无为。可是一听到你的消息,却又巴巴地过来了。我想了好半天,该怎么样教训你,至少要让你觉得羞愧才是。可你一开口就是对不起,我什么怒气都发不出来。连指责你的理由都说不出来,你说你是不是不讲理!”
“对不起。”凌虚苦笑道,“是我不讲理。”
萧霆叹气:“本来想着要好好骂你一顿,现在骂不成,怎么想都遗憾得不得了。”
凌虚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得沉默着剥手里的花生。
萧霆见着凌虚不吭声,又是一杯酒,恨铁不成钢道:“凌掌门啊凌掌门,你何苦这么认真,玩笑也开不起来。“
凌虚只是抱歉地笑,道:“我实在不知道如何叫你不生气,所以只好少说话。”
萧霆忍不住道:“你这个人太过可恶,每次有理的人在你面前都变得无理起来。你是不是也是这么欺负你的师弟的?”
凌虚听见师弟两个字,笑容便断了。过了半天才挤出一丝笑意,道:“我从不欺负我师弟。”
萧霆见着凌虚神色变化,想起之前听闻的传闻,自知不好,忙转移话题道:“你什么时候回去?”
凌虚淡淡道:“此次清山观事已了,不出意外这两天便回太玄。
萧霆听见‘清山观’三字,眼角微微一跳,却手举酒杯挡住脸道:“如若不是很忙,倒请你陪我走潭州一趟。”
凌虚疑惑道:“什么事。”
萧霆沉声道:“此事说来话长,你若同意,我便在路上慢慢细说。”
凌虚看了萧霆一眼,点头道:“好,我答应你。”
作者:暮夜
我说,莉莉,莉莉,你醒醒呀
莉莉躺在我的怀里,她闭着眼微笑,白雪般的皮肤,如瀑布般的长发,鲜红的唇,我知道她已经很困了,可我还是想叫她看看我,她闭上眼已经很美,可睁开眼才叫鲜活,我想叫那双黑珍珠般的眼睛倒映出我的模样,那会让我想起世间一切美好的东西,春花,秋水,和风,落日,还有,还有什么呢……恍惚间脑海飘过一个影子,我未能抓住这一丁点不和谐的地方,只好继续喊我亲爱的莉莉
我说莉莉呀,你醒醒
莉莉还是没有醒来,我轻抚着她的脸,有些凉,我想她一定很累了,所以我开始讲故事
莉莉,你记得那一天吗?
我和你相遇在森林里,你就像小鸟一般落下来,明明动作很利落,可你抬头看我时却很快地低下了头,我没有告诉过你,其实我早就发现了你红透的耳朵,你害羞的样子叫我心里痒痒,我当时就想亲吻你,叫你又羞又不得不看着我,可我没有,我还是装作正经问,这位小姐,你叫什么名字?
你总算抬起头,脸脏得像花猫,过长的头发遮住了你的大半张脸,你的眼睛却亮晶晶的,像装满星星一样,我明明只问了个很平常的问题,你却笑得很开心,你笑起来可真好看,你笑着说,你叫莉莉。
莉莉,莉莉
我说,真像啊……
我不自觉地靠近你,摸着你的脸,为你擦掉那些脏污,你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摸着我的手,你的手凉得像冰块,你问我
你不怕我吗?
莉莉,我亲爱的莉莉,你可真可爱,我知道你其实害怕极了,你脸上是凝固的血,你的手在发抖,你当时其实知道我是谁,对不对?
可我也知道,你是传说中的魔女,危险又美丽的魔女,传闻中你黑发黑眼,是黑色的死亡妖精,美丽却致命的蔷薇,我是来杀你的,但这一刻我爱上了你,爱让我的剑失去锋芒,莉莉,你实在太像……
像谁呢?
我回忆中亲爱的莉莉挽着我的手问我,她抬头看我,那双黑珍珠般的眼睛满满都是好奇,她被我从森林带回,穿上华丽的礼服,她总说自己不喜欢,趁着我没注意的时候就丢掉高跟鞋赤脚在宫殿里跳舞,可我怕你被别人说没有礼仪,于是我说我更喜欢你穿得漂亮高贵的样子,后来你再也不这么做了,我很高兴,这才像是我的莉莉,端庄又漂亮的莉莉。
我拍了拍莉莉的手,我说,你就像神明赐给我的礼物。
莉莉,你永远都是我亲爱的莉莉。
你那时候在想什么呢,我觉得你那时候的手很冷,你低着头叫我看不清你的眼睛,这让我很难过,我低头吻你颤抖的睫毛,吻你柔软的面庞,吻你的唇,甜蜜而又有些许咸涩的味道,愈发叫我欲罢不能。
莉莉,你说说话呀莉莉,对了,你现在就像当年一样,你开始不与我说话,很长时间我都没有听过你的声音,这样的莉莉也让我觉得很好,莉莉怎样都很好。
我的莉莉,自从我带你回王宫已经有许多年,你是天真又残忍的魔女,即便你不愿与我说话,可每次我抱怨那些做尽坏事的奸臣,第二天我总能知晓他的死讯,你多爱我呀莉莉,就像我爱你一样,我沉溺于这样的爱情,我告诉你许多名字,你总能很好地完成我的愿望, 尽管你不说话,尽管我愈发衰老,尽管,你看见了那个孩子。
那个总被我锁在房间的孩子不知为何踏出她的房门,她常年未见阳光所以肤如白玉,眼睛似黑色的珍珠,乌黑的长发像黑色的绸缎一样柔软光滑,她在花园里和小动物说话,笑得像个天使,我下意识地喊出她的名字
白雪……
那一刻我的心开始激烈地跳动,莉莉,那时候的你太冷漠了,我开始怀念初次见面的你了,白雪长得像你又不太像你,可她的眼睛,她的笑容却颇有你的神韵,我在这一刻重拾了父爱,我决定要去爱这个孩子。
只是当我回头,看见了你,你站在阴影里让我瞧不见你的神情,我想你应当是很难过的,可莉莉,是你先与我置气的呀!
莉莉,我亲爱的莉莉,那时候的你有多愤怒又有多难过呢,告诉我吧莉莉,你的眼睛怎么会变成猩红的颜色呢,我多害怕你这双最好看的眼睛变成陌生的色彩啊!
唉,莉莉,我是不是吓到你了呢,可那时候我真的很伤心,我摸着我怀里的莉莉,她安静地闭着眼,我知道她在听,她只是与我置气,不愿睁开眼睛。
莉莉,那个时候我才觉得害怕,可我还是爱你,我的爱愈发深重,我的躯体愈发衰老,你仍不说话,陪我的时间却越来越多,我来不及给我的孩子爱,只好多看看你,可渐渐我也开始看不清你。
在昏暗的世界,你如血的双眸看起来犹如鬼神一般叫人害怕,这还是我的莉莉吗,我这么问你,你总算开了口,你说你的眼睛一直是红色,只是看我喜欢,便没有变回去。
那你现在是不爱我了吗,莉莉?
莉莉,我看不清你当时的表情,只看到你的影子在晃动,我感受到眼泪掉在我的脸上,可我也没有力气去为你擦掉眼泪,我太老了,莉莉。
我知道毒是你下的,我会死是因为你,但我以前害死过你,现在你回到我的身边杀了我,这样也很好,虽然仍然有三分不太像以前的你,但这样也很好……
我死前把王位给你,我亲爱的莉莉,我希望你好好活着。
你知道,你有多像她吗……
——这是我生前留给莉莉的最后一句话。
我摸着莉莉的脸,莉莉在我死后受了很多苦,她不懂得治理国家,只懂得魔法,她挖了我的眼睛装在魔镜上,撕扯我的灵魂塞进魔镜里,我并不怨恨她,或许是因为她只扯了爱她的那一部分灵魂,现在的我只记得莉莉了。
她还想囚禁白雪公主,因为这个我与她的孩子终究是有三分像我,莉莉近来常对我说,白雪公主的眼睛笑起来的弧度像我,可白雪公主终究是逃离了她的掌控。
我不恨我的莉莉,我只是爱她,病态地爱她,爱以前那个她,也爱现在这个魔女,我每天都在诉说爱语,我多希望她能靠近我一些,再近一些。
没错,走近我吧,靠近我吧!莉莉,你很思念我不是吗?
就像当年我邀请你一样接受我的手吧!我怎么会害你呢,我一直都是最爱你的人不是吗,莉莉?
莉莉穿着漂亮的礼服,踩着高跟,即便是这样的她依然如同当年一样朝我走来,只是她流着眼泪微笑
她说,原来缺少了部分的灵魂,即便再像也不是他。
我没有听懂她的话,我只是告诉她,我爱你呀,莉莉,我知道我们所有的一切,你怎么会觉得我不是我呢!
莉莉摇摇头,没关系,我仍然爱你,就像你爱我一样。
有那么一刻我感到惊惶不已,但她还是扑了过来,她跌入了镜中,跌入了我为她准备好的美梦,在那里她还是初见的魔女,我还是那个与她初次相遇的国王,我们将永远待在那座森林里。
就像现在一样……
我亲爱的莉莉,她始终没有睁开她的眼睛,她穿着最开始见我时简单的白裙,她干净而整洁,我轻轻地吻去她嘴角的血,我知道她要死了,就像她知道没有她的我也将很快死去一样。
莉莉,为什么你不睁开你的眼睛呢?
莉莉,你真的爱我吗?
你是不是和以前的我一样,只是在寻求某个替代品呢,莉莉?
没关系,莉莉…即便我只是某个人灵魂爱你的一部分,但爱你就是我灵魂的全部。
晚安,我亲爱的莉莉。
备注:求知
作者:路人
上次到沙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记得那时候沙城的市中心挖出了一口泉水。方圆几百里的居民都来这挑水。后来水位突然变低了,市长出钱修了水泵抽水。又过了两年水泵能抽上的水也开始变少了,市长干脆就在泵的位置修了个碉楼,按量供给。这两天市长突然写信给我,让我去看看那个泵,说是已经抽不上水来了,再晚些日子居民就该渴死了。
我和我的朋友一起去的沙城,在离沙城不到十里的地方,马累死了。我们只能徒步走到了沙城。沙城的路边看不见别的羊,只有在巷尾胡同的阴影里,能瞥见几个晃动的眼睛。
在快到市中心的碉楼时,一个不同于其他羊死气成成的家伙出现了。他急驰过我身边,我朋友手上的水壶不小心被撞掉了。后面的官兵穿着铁衣也从我们身边冲了过去,嘴里念叨着什么。大概是在咒骂那个远远把他们甩开的家伙。我朋友的水壶被士兵踩扁了。水从裂缝中涌出来,那些阴影中的羊疯了似的也冲了过来。我们才看到那些羊嘴上套了笼头。他们没法说话,甚至没法伸出舌头舔舐地上快要干掉的水。其中几只羊不停的用嘴上的笼头撞击地上的水痕。不停的撞,直到笼头变形,血肉模糊,伸出舌头舔舐那还有湿度的沙土。几滴血滴到地上,其他的羊也开始疯狂了,重复着撞击,舔舐,失血倒下。几十只羊,就因为那壶里几百毫升的水,永恒的离开了。
我和朋友不知道该怎么办,甚至有些恶心,甚至开始自责。
“一定要修好那个泵。”我朋友看着那圈癫狂的羊,嘴里嘀咕着,声音不大,却像是咬着牙说出的话。
又走了会,我们终于是进到了碉堡内,走过一条走廊,我们看见了一个环形的楼梯。也看见了碉堡最下方一个泵的活塞在不停的上下运动。水源源不断的涌出,但始终没法在地面留下痕迹。
泵的动力来自于一套精密的系统,泵的最底部是一个巨大的绞盘,绞盘的转动带动一系列的齿轮运动,最终让活塞动起来。绞盘上带着几根链子,另一头拴着几只披着马皮的羊。
高些的位置有个神官的打扮的家伙,嘴里不知道在念叨什么。我们在碉堡里绕了半天终于在一个拐角处的房间里找到了市长。他躺在一个冰雕的浴缸里,下半身已经变成了鱼。
我说:“市长,这泵不是好好的吗?”
市长说:“是,也不是,它没有之前那么雄伟了。”
市长坐在浴缸里,身后是几个推着他的佣人,他给我指了指那个泵原本能升到的位置。大概能到先前看到神官在的位置。
市长说:“那神官是泵的新娘,她对着神圣的活塞发誓永远侍奉。”
他又领着我们走了些路,到了一个升降梯。它可以直达最早的井口。我们一路下降,看到了泵所在的平台。继续下降,看不到头的海,地下的海。
泵不停的冲击海面,浪花打到岸边,时不时还能听到欢快的尖叫声,似在欢呼,似在宣泄。更多下半身变成鱼的羊在浪中起舞,扭曲着自己的肢体。但是浪散去后,那短短几秒的间隙,比死亡还要寂静。
我们停了下来,在又一个令人惊愕的高潮中停了下来。我们降到了岸边。一只扭曲舞蹈着的羊被浪打到了岸上,似是出了水的鱼,不停的挣扎,几片鳞片被甩倒了我的跟前。我在那鳞片上看到了我,看见了我在浪尖舞蹈,我在浪尖抽泣。但浪花消失后,就是死亡。
我被爆炸声拉出了幻境,又被拉到了不愉快的现实,虽然他们都同样扭曲。
我看见天花板被炸开了,泵也随着落进了水里。那是最大,最疯狂的一个浪花。我看见了更多的舞蹈,更多的癫狂,还有无数的残肢。那浪把我卷进了海里。我是只没学会游泳的羊,我下半身还是蹄子,还有引以为豪的骄傲。
我几乎溺死水中,市长摆动着他的鱼尾巴游到我面前,他手上有个咒语,一个可以让我在水里活下去的咒语。
我被浪带到了碉堡外,我看见了那些一辈子没见过这么多水的羊。他们带着笼头也快溺死在水里了。他们有的跪在地上,嘴里虔诚的念叨着什么,是市长的咒语吗?他们的下半身终于变成了鱼。放弃了蹄子,放弃了骄傲。
我快死了,为了活下去,终于是要跪下,是要说出抛弃骄傲的咒语。
我看见那只被官兵追捕的羊,他在水底行走。他看见了我,向我招手。嘴里喊着什么。
他好像在喊:“站起来!不许跪!”
他向那些快溺死的羊在喊:“站起来!不许跪!”
浪打到了地上,终究没留下痕迹。那些下半身变成鱼的,干死在了大地上。
我活了下来。看着那个泵的巨大残骸,神官坐在上面,似乎又要开始许诺什么了。她也直起身子,露出了鱼的尾巴,却还留住了蹄子。在水底行走的羊,告诉我不能跪下的羊,死了。我在城外给他挖了坟,起身,看见他被装进了市长的冰浴缸。
许多年后,风吹过了沙城。我躺在为挚友挖的坑里,突然又听到了欢快的尖叫声,坐起身子,他们又挖了口泉水。一切都变了,一切又好像都没变,只是不知道会不会再装个泵,再修个碉楼。风吹过耳边,匡次匡次,是机器强奸了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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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巫念桃
*大杂烩
一轮黄而圆的月亮冷冷地挂着,腥且凉的月光贴在砖墙上。偃师走过来时的路,回想起十二束垂旒后面,老皇帝隐隐绰绰的面孔。与老皇帝对话时,偃师始终低垂眼眸,以示对天子威严的敬意。仅仅在最后躬身退去的一瞬间,他用余光瞥见静止的玉珠后面一张暮气沉沉的脸。
偃师在二十三年前见过皇帝一次。彼时,他站在宫墙之上遥望中轴线尽头的佛寺,身后是一片狼藉的宫宴。素色月光垂下来,恍若天地间的挽联。他曾经的政治同盟、令他头疼不已的姐姐在那里自戕而亡,血溅了佛像一身。与此同时,疆域内所有的芍药感应而开,平壤、吐火、骠州、结骨……近千万平方公里,每一寸土地的芍药都在一瞬间绽放,开足三个月,天地之间弥漫着馥郁的花香,时人啧啧称奇。三个月后,是夜,一位赤贫的妇人饥苦难眠,扑鼻的芍药花香引诱着她。妇人不管不顾、赤脚踩着湿润的泥土到花丛中狼吞虎咽。不久后,妇人怀孕了,诞下一位女婴。这位女婴在出落得宛若一朵丰腴的白芍药,被老皇帝采入宫中,成为如今的贵妃。她的母亲,那位几近饿死、被迫食花的妇人,依旧保持着以花、露为食的风雅爱好,引得他人争相模仿,一时间都城花贵。
皇帝召见偃师,不为其他,他想让偃师制作一个木人。活的。他要永远地纪念这一天、这一刻,他负手立在宫墙之上,而他曾经的政治同盟、令他头疼不已的姐姐及其同党在诡谲的政治斗争中被一网打尽。哀嚎与血液浸透了他的靴子。他的姐姐以极其惨烈的方式在寺院自戕,这位素有“月下芍药”美名的卓越政治家,死在一个芍药盛开的月夜。满城的花香冲散了宫墙内的血腥,偃师在墙角,一颗人头滚落在他脚边。几刻前,这颗头还好好得长在尚书右仆射身上,舌头还在口腔里上下搅动,唾沫横飞得说着恶心皇帝的话。
那颗头显然还没搞懂自己已经死了,它叫住偃师:“刚刚发生了什么?”
偃师手里拿着画布,正紧张地捕捉皇帝英勇的神情样貌。宫墙高四丈八,偃师不得不眯着眼睛仔细看,他维持了太久仰头的姿势,脖子酸疼不已。夜色渐浓,乌云遮月,他什么也没看清。
“你死了。皇帝先动的手。你逃跑时,摔了一跤,自己把头跌折了。”
头颅倒是很轻易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偃师还挺意外。他指着旁边那滩红色的肉泥:“哝,那是你的心脏,它知道皇帝发动政变的消息,把自己给气爆了。”
“这是什么味道?”
“芍药花开了。”
“安阳最喜芍药。”头颅感叹道。
“你在做什么?”
“画像,准备替皇帝制作木人。”
偃师把自己画好的画像递给头颅,那两颗浑浊的眼珠子艰难地转动着。
“不错,有三分像。”
“剩下的像谁?”
“安阳公主可还活着?”
“在寺院自戕,死了。”
头颅久久沉默。它是看着安阳公主长大的老人,后来也成为她最坚定的支持者之一。这位老人,早就做好了为她而死、先她而亡的准备。它无法流泪,只能枯瞪着双眼。
“安阳与皇帝最像。你的画,三分像安阳,恐有后患。”说完,这颗头阖上眼,永久地死去了。
偃师来都城的路上弥漫着呛人的花香。属于这个季节的、不属于这个季节的,都开地热热闹闹、轰轰烈烈。偃师把认识的、不认识的花都瞧了个遍,唯独不见芍药。贵妃喜月下赏花。老皇帝早已命令花冠催开百花,只待鉴月宴,千百仕女对月击鉴,以鼓传花,博贵妃一笑。唯有芍药不肯。全城的芍药被连根拔起。焚毁之日,都城的每一个人都听到了烈火中尖锐的哭泣,芍药尸体的气味久久盘旋,不肯散去。唯一幸存的一株芍药在御花园,那日内侍前来斩花,适逢贵妃于花前小憩。那芍药见了内侍,花瓣源源不断涌出露水。贵妃怜爱地捻着花瓣:“你哭,我又能帮你什么呢?”
这位仁慈又柔美的贵妃使用了宠妃的特权,打发走内侍。作为回礼,芍药开得无比艳丽。那位美人颦促的双眉难得舒展,对芍药笑道:“你开给我看有什么用呢?”
原本画像里的三分像,做成了木人,反倒变成五分像,这让偃师惊出一身冷汗。或许先皇到死也没能分清这对相似的兄妹,据传,先皇立太子之事一拖再拖,是因为他意属安阳公主——一个在政治上有着绝伦的天赋,却生错性别的人。一直到先皇病重,太子之位始终悬空。有流言称,先皇死去之前,召见的本是安阳公主,却被近侍传成皇帝。出来时,皇帝宣布先皇病逝。那次会谈涉及的所有人,在皇帝登基不久后都以各种方式死去。或许连皇帝自己也没能分清他和姐姐。这个与自己五分相似的姐姐,拥有过人的容貌、先皇的偏爱、老臣的支持与卓绝的政治天赋,还险些当上皇帝。面对这张脸庞,他终日惶惶不安,好像自己是安阳的影子。在安阳死去的那一天,他终于成为他自己。
偃师用了二十三年接受自己即将死亡的事实,在接到皇帝召令之时,他显得格外平静。皇帝已经没有耐心继续等待,他已经老了,半只脚跨入坟墓,即将和自己的姐姐会面。中年时,他尚且精力充沛、体格健壮,能回忆起当时英勇的自己,现在,他年老体衰、身体孱弱,私下里只能依靠着贵妃柔软的身躯,从她年轻的肌肤里榨取养分与生机。适逢鉴月宴,他召来偃师,打算向贵妃展示他当年的荣光。
偃师躬身聆听老皇帝的话——他照例回忆了一次安阳的死。这些年来,他的叙述能力与日俱增,从一开始简单的的“她死了”,到现在把当时的每一处细节都拿出来反复品味琢磨,一讲就是三四个时辰。他招招手,侍从递来润喉的茶。老皇帝抿一口,呛着了,不停地咳嗽,像生锈的铜,一碰就簌簌掉落大块的锈屑。
“见笑了。”他一边咳嗽,一边揉着自己头疼不已的脑袋,“安阳……昨夜朕又梦到安阳了,她还是怨朕。梦里她用玉箸敲朕的脑袋……小的时候,朕顽皮,气走太傅,她也是如此对朕……近些年,朕的头被她敲得越发疼了……”老皇帝不知道的是,我们现代医学一般把这个病症称为偏头痛,由纵欲、多疑和作息不规律引起。他固执地给自己的病赋予诡异的想象和难以言喻的愧疚,尽管对听者而言,拿更近乎一种炫耀。安阳公主在他衰老的舌头里反复死去,鲜血一遍又一遍溅满佛像。真是死了也不得安宁。
皇宫的另一边,木人在偏殿等待偃师归来之时,被一股细微的香气吸引。它在皇宫内兜兜转转,在御花园找到一株它从未见过的白色的、层叠的花。
“一路上我见过各种各样的花,却从未见过你。”
“这是芍药。”身后响起一个柔和的声音。
木人回头,两人彼此都被吓了一跳。
“我想你一定是偃师带过来的木人。”
“我很像他吗?”木人很早就知道自己的使命是纪念皇帝年轻的容颜,但它从未见过皇帝。
“你比他更年轻、更英俊,也更像安阳公主,这可不是一件好事。我虽未曾过他年轻时的样子,但我可以肯定,皇帝年轻时的神情一定不像你一样柔和。”贵妃上前摘下芍药递与木人,“方才你端详它时的样子很是温和,我想你一定很喜欢它。”
“可我将它放在哪儿呢?”
“总有地方能放,找个花瓶,或者土堆,什么都好。这里不是你能久呆的地方,你快回去吧。”
木人别过贵妃。离开前,它忍不住回头,月色之下,贵妃站在原地,像一纸剪影。她周围的环绕着衰老的、腐朽的气息,贪婪地吞噬着她的生气。
鉴月宴开,皇帝与贵妃坐在最高处,百千仕女对月击鉴,声震云霄,衣袖翻滚间,大团大团的花束在鼓面舞动。仕女中间,立着一个八丈高的灯树,上缀金银珠玉,随声而动,叮当作响,与月争辉。鼓声渐急渐促,恍若金戈铁马、虎啸龙吟,有吞月破云、翻天倒海之势。天上的云退避三尺,月光倾泻而下,一片清明朗润。娇艳的花束承受不住激烈的鼓点爆裂而亡,皇帝望着漫天飞舞的花瓣,拉着贵妃的手起身观赏。他拍拍手,鼓声急停,仕女训练有素地分列两边,偃师带着木人从中间走过,走向皇帝。老皇帝起身,年老的脸庞与年轻的脸庞在月光下对望,所有人都屏息等待。
许久。
“像,真像。”老皇帝领着贵妃走到木人身边,仔细端详,其神态形状,与活人无异。老皇帝伸出手,放在木人的鼻子下面,没有呼吸。偃师看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心情涌上心头,他不禁感叹,皇帝是真的老了。
木人也在打量老皇帝。他们距离太近,老皇帝身上衰老的气息似乎找到了新的去处,攀附上木人的身体。它有些失望,移开目光,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一旁贵妃,它前一晚上得到了贵妃赠予的芍药,还没来得及对她说声谢谢。只是它的目光过于诚挚,绝非死物所能拥有。老皇帝疑心病起,勃然大怒,当即命人捉拿木人,斩下头颅、手足,截断面只是普通的木头。又命人破开其胸腔,试图找出一颗鲜红的心脏。原本填充了锦绣罗绢的地方,只躺着一朵盛开的、鲜美的芍药,带着熟睡的芬芳与安宁。老皇帝大笑,称赞偃师手艺奇绝,又取下芍药,别在贵妃鬓边,笑道:“此花能助娇态也。”
这只是宴会的一个小插曲,歌舞还在继续,木人散落的躯体被焚烧殆尽,偃师得到了皇帝数不清的赏赐踏上回乡的路途。
作者:夜雨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乌漆墨黑的天下,坚固寒冷的门下,北极基地依然明亮。
西冷磨着他的指甲。虽然这个时代已经不太看重指甲的成色了,但对于他这样的老者来说,保持指甲的状态简直是最重要的事。
他对着不平的地面不断研磨着。其架势简直要让人相信,他其实是要把地面磨平。
菲力靠在墙上玩着手机。他为了划动屏幕的方便,对指甲的要求一直是圆润。
西冷持续着他劳苦的作业,只是偶尔抬头看一眼菲力,眼中充满了愤怒。再一看到菲力指尖的红光,更是由怒转妒,再由妒转怒。
不知道有多精彩。
只是不管这两人有多不对付。这个冬天他们都要在一起过了。
将冻干的蔬菜泡发后顺势煮开,适量加些味精盐调味,再把处理好的牛排一煎,香味顿时传遍了整个北极基地。
菲力喊着西冷的名字。弓着背的西冷头也不抬,走进来坐下。
牛排蔬菜汤配上一大碗米饭。
西冷在刀叉与筷子间犹豫着。
“前辈,这伙食多少也有点我的功劳。你能不能别这副样子了。”菲力无奈地说到。他倒是非常想和这位老人打好关系。
老头子抬起头瞟了一眼他红色的指甲。
“为什么把指甲弄成这个样子?”
“我们咬合力远远弱于其他物种,只有指甲是我们的武器,只有指甲是我们的骄傲。你把指甲弄成这副样子!你对得起你的先祖吗!你对得起你指甲的颜色吗!”
西冷头也不抬,吸嗦了一口汤,配着下了一大口饭。
菲力手持刀叉,将牛肉分成几个小块,又换持筷子,夹了块牛肉放进饭碗里,开始扒饭。
“爷爷啊,不是我说您。我们的指甲当时是带毒才足以御敌。但早八百年,毒腺就已经因为卫生法被切除了。早就没用了,就你的也是没有毒的。没毒的指甲真不如削圆了玩手机。”
菲力嚼着牛肉说话了。
西冷撇过头,拿起刀叉。
西冷把牛肉分成三大块,一口吃下。他满口都是肉,一时间看来是不想和菲力说话了。
碗筷碰撞的声音,咀嚼的声音,吸汤的声音,基地陷入了安静。
北极基地很冷。西冷和菲力都裹了十层衣服。
他们在寝室前互相点头示意,然后走向自己的房间。
菲力躺在床上,寒风呼啸的声音听得格外明显。
可能只是心理作用。基地在地底,隔音效果很好。
菲力把心放到外面去了。他想象他飞在暴雪的上空。西面三千米有另一个基地,从这里可以看到那里温暖的灯光。南边的冰盖下,鱼群正聚在一起一刻不停地游动着。
在这被深寒与狂风隔离的世界,愈发能感到人与人的联系是那么温暖。
菲力紧了紧被子,进入了梦境。
西冷率先走进了盥洗室。菲力松开肌肉又缩紧,以抵御清晨从被窝爬出来的寒冷感。
冬天北极基地的一天很无聊,只需要收集一些数据上传,剩下的就是刷牙洗脸吃饭睡觉,大多数的活动是菲力与西冷间的干瞪眼。
西冷两百五十岁,而菲力只有五十岁。年轻人叛逆激进,而老年人保守陈旧。西冷多活的两百年让他与菲力间多了一条深不见底的沟壑。
时间就是这么神奇的东西。西冷在擦脸的时候,突然想起距今一百五十年前,皇室们所使用的洗脸方法。那时候好看的指甲还是人人追捧的象征。皇室为了展示自己镶满珠宝钻石的指甲,会将毛巾戳破几个洞,然后只用掌前部擦脸。
这么麻烦没有效率的行为居然能成为当时人竞相模仿的潮流。
时代还真是无厘头。
西冷洗完脸走出门去。那个指甲圆圆的后辈正顶着一张睡眠不足的脸靠着墙等着。
他朝他点点头,然后离开了。
人或许是会停止生长的动物,可我们不是。回忆杂七杂八地涌进来,像双面胶贴在身上,让西冷手脚都不自在。
听说有人会在时代变迁时自杀,我或许有些理解了。
“风雪有些停了!”菲力喜气洋洋地说道。
星星想必明亮无比。只是现在出去,积雪会砸进来,清理起来很麻烦啊。
西冷托着下巴,一动不动。
菲力也不气馁,反而更加喜气洋洋地把今天的数据上传了上去。
“风力,气温,含氧度...都很美啊。西冷前辈,你不觉得很美吗?!”
“看到这些数据,感觉就像漫天星河横在眼前一样。”
“那可能是我见过的最美的...”
这人原来是这种属性吗?真是看不出来啊。
“你觉得我们干着崇高的工作吗?”西冷问着。
“当然。”
“也是呢,你那么崇拜地下的文明...但要我来说,真不如不发现好。”
“在我小的时候,一切都很普通的,没有那么多主义,没有那么多思想。大家就像一杆进洞的台球,就只是掉下去。”
西冷抓住自己的袖子,低下头看着地板。他被漫长的记忆包裹。
“哪个国家成功了,哪个国家失败了。哪个国家发现了新东西,哪个国家挖出了新技术。整个世界被翻弄着,被这帮地下的尸体,腐烂透了的肥料颠来倒去。”
“不觉得很奇怪吗?”
前辈的气息灰暗沉重,有种自己不知道的奇怪的东西。
“也没有吧,大家都很开心,都在说地下的科技带来了光明的未来。”
“你是为了不做地下发掘才来到的北极基地吗?这里确实遗迹最少,而且也比较封闭,不会有消息传进来。”菲力问道。
“我的牢骚就听到这吧。”
西冷站起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往后的几天,两人过得十分惬意。首先是食材的补给趁着风雪的停止来了。
满满一车的食材。当晚他们狠狠地搓了一顿。前辈没再说一切奇怪的话,好像几天前的对话已经吹散了他心里的烦闷。
菲力拉着他一起喝酒的时候,真的像最亲密的朋友一样。
这里是北极基地,再冷漠的人也会被逼迫着亲近别人。
之后便是突然的一天早上,他们被一则通信吵醒了。
“正北4千米处,高概率发现人类遗迹。请两位务必前往一探究竟。”
通讯里的家伙张着口器。菲力就想着有点完蛋,他偷偷看向西冷。
西冷没什么特殊的表情,一直在点头。
之后他也没什么特殊的行动。两个人一如既往地商量出行要带的行李、装备与出行的时间。
当天两人都穿上了厚重的衣服,带上了相机和干粮热水。
基地门“嗡——”的一声打开,雪层垮塌下来落到基地里。
“总而言之回来之后再收拾吧。”西冷如是说道。
星空下,他们在雪地前行,四对附肢在雪地划出深深的痕迹。风很轻微。今天是北极难得的好天气。对两位来说都是难得的一趟出门,菲力甚至想探出触角去感受一下北极的“味道”。
西冷用足点了下通讯器。
沙沙声传来过来,但西冷并未说话。稍微等了一下,传来的是西冷振动鼓膜器发出的歌声。
“和你听的那些人类歌曲相比如何?发掘出了人类的‘音乐’后,我们种族也开始考虑如何处理我们的发声器官。这或许是人类发现后,我最喜欢的一项发明。”
“没有音乐的话,我们以前用什么方式表达了呢。”菲力问道。
“看着你的侧腹的短足,你小时候也会拿它来吓朋友吧。”
“就是这个?”
“高兴的时候张开,紧张的时候交缠在一起,如果敲击腹部,也会发出类似敲空心石头的声音。”
“我好像记得我也做过这事...”
“吃没吃饱声音还会变化。”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风把雪洒向平原,也将雪洒下深谷。
两人站立在悬崖的边缘,下方漆黑一片。西冷发现了一些诡异的反光,于是两人决定下去一看。
桩子在雪地里立不住,菲力在地上扔下一个光源。这光源会隔15秒发出一次强光,即使在深谷里也看得见。
两人都立起了平时折叠的腿,发力往山谷一跃而下。携带的光源照亮了周围。倾斜的城市,建筑斜着插出来。整个城市像要滑进一个无底的深渊。两人踩着建筑的侧面往下跳,足尖点碎建筑表面的灰壳,露出银白色的外皮。
底下并不是个深渊。两人很快就落到了底部。
惨白的光照到的是一丛低矮的灌木。它的绿色已经很稀疏了,枝上都是即将掉落的黄叶,只有底部还有些苔藓还带有点绿色。
可这里分明是北极的山谷,光照温度全无,土壤都要打个问号。
西冷向前走了几步。欢快的鼓声突然响了起来,接着是贝斯和吉他,手风琴。一个人类的歌声响了起来。他在不同的音域不停变化,无论是高音还是低音,掌握都纯熟自然。
“相当欢乐的曲子呢。”菲力说道。
曲子自体就变化万千,歌手的歌声背靠着曲子,就像猛男身后的爆炸,帆船边上的巨浪。
“有点想跳舞...”菲力点评道。
接下来是一串密集的音节,只是音程没什么变化,听起来就像普通的说话,只是话里一直反复着几个音节,很有节奏感。
“更想跳舞了。”
“用法像打击乐呢。”
两个人站在各自的光圈里,一前一后像两个大灯泡。
音乐在高潮后停下。世界重回宁静。
“你听懂他们在唱什么吗?”
“世界上没人听得懂吧。”
“要把那株草拿走吗?”
“还不如就地埋了。”
更往前走,两人见到了一块黑色的石碑。
靠近后,石碑便被灯光照亮,显露出了其上的刻痕。文字数有上万字。对于人类古文字,社会上的研究与认知远高于发音。即便是这两位也能看清楚其上的几个词语。
菲力拿起相机,把石碑拍了下来。
西冷绕着石碑,指认着上面的字眼:“生态、傲慢、石油?”
“石油是什么?”
“传说的燃料。古人类的书上写了很多,基本是他们文明的基础。”
“哪来的?”
“研究说是古代的古代的海洋生物变成的。”菲力抬着镜头说道,“我们现在也有开采,不过量不多。”
“指甲!他们也写了指甲。”西冷笑了出来,“你说指甲在他们的文明里也是重要的东西吗?”
“多半不是吧,人类的指甲又短又薄,至多用来挠痒。”
“35亿年,11亿年,5000万年?什么东西这是。”
“人类历史节点吧。地球形成距今47亿年。”
菲力的摄影工作完毕。两人继续往前走去。
不知道走了多久,前方已是尽头。
“第一次侦察就到这吧。地图收集也已经完成了。后面就等专业的来。”西冷松了一口气。他的肩上一直背着个监视器,要是一路上不小心碰坏了什么东西可能会被问责。
幸运的是这地下什么也没有。
菲力肩上也有个监视器,但他依然忠诚完成任务上交照片。
西冷相当尊重这种人,会连带着他一起获得好评价,真是不错。
爬回悬崖,星星依旧在天上闪耀着。
“再过两个月就能看见太阳了吧。”
“是的。再过两个月就能见到了。”
回到基地,落的雪还是雪。他们上传了监视器录像和自己照的照片,然后沉沉地睡去了。
第二天,风雪重来。昨天的停歇好像只是神灵为他们拉起了帘子,等一切结束又把北极的风雪重新放下。
北极基地的生活依旧很无聊。西冷前辈的心情似乎好了很多,对肉的咀嚼更有耐性了。
“我不再害怕人类的文明了。他们也崇敬指甲,和我们没什么不一样。”他红光满面地说道。
菲力在心里嘀咕:西冷前辈又看不懂人类文字,怎么就说得出那是崇敬呢?说不定那是我们种族的制作手册。
不过看到前辈喝醉乐呵乐呵的样子,菲力也没有那么不知趣去反驳。
时间过得很快。两人在北极基地一同工作到西冷的287岁的生日。然后西冷退休,在326岁去世。
此时菲力126岁。世道在这几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各国开始宣传复古优生,把曾经大块的土地都变回了荒地,草木开始生长,一些种族占领回他们的栖息地。这些事并不温和,可以说是血腥的。皇室再次开始炫耀他们的红色指甲。曾在广袤世界上奔驰的汽车轮船依旧存在,数量却大大减少了。人类的产品也成为了皇室尊贵的一部分。
菲力原来便是皇室,在结束北极基地的工作后,他的指甲也变得又尖又利。这不是他观点出现了变化,是世界变了。
少量的皇室成员进入了“大学”,他也是其中之一。
在世界上唯一一座大学的正门广场,他看到了他与西冷前辈在北极发现的石碑的还原物。
他没作声,在学习中逐渐明白了那些文字的意思。
“35亿年地球出现生命,11亿年后出现人类,5000年后还会出现别的智慧生命吧。谈论地外生命时,人们会想象有历史已有几亿年的生物存在,会想象他们已有了穿梭银河的技术。最后会讨论他们为什么没有发来信息,讨论他们的善恶与文明。”
“但如果认为星球形成的宇宙的几十亿年是必要的,生命形成的几十亿年是必要的,生命转化太阳能的数亿年是必要的。我们人类在宇宙中或许还是早产的存在。”
“生命是时间的指甲。记于人类之末。”
菲力读完石碑上的话,漠然地离开了。他们果然很崇敬指甲。
菲力,年寿273岁。
在他死后一千年,大学依旧矗立在大地上,但在逐渐脱离人类遗物与实验后,逐渐沦为科学幻想爱好者的聚集地。
他们所记录下的人类遗迹的技术,与他们自己所发明的技术,与他们信笔写的科学幻想一起,被两亿年后的新文明发现。
Vol.197「偕老」《距离》
作者:暮夜
cp:与君盟 晨风x姬滕玉
1.
我从小就知道,晨风总觉得我和他不一样。
可以前我心大,从不觉得这又什么,再说看着爱烦恼又总皱着眉头的晨风那副小小年纪又苦大仇深的模样,我总是忍不住咯咯笑,笑着笑着我就倒晨风身上,晨风也从不推开我,只会似恼非恼地叫小姐。
那语气是很宠溺的,饶是我从来不喜欢他叫我小姐,我也不在这时与他闹脾气,我还要继续挂他身上,假作生气地让他喊我小名,晨风明明是个倔性子,却总在我这很容易松口,我现在还记得年幼的我圈着他的脖子靠在他的背后,听他心跳如雷却又假装平静地喊我阿玉。
那时我没有戳穿他,只是看着晨风红透的耳朵偷偷地笑。
年少时的我也像普通女孩子一样喜欢看些情爱小说,那时我总觉得这就是小说照进现实后爱情的模样,晨风就会是相伴我一生的人。
2.
所以我从来没想过,或许晨风不这么想。
3.
其实晨风是我父亲带回来的孩子,但这个家里没有人拿他当仆人,毕竟也没什么活人,偌大的房子里只有晨风,我,一些我总也认不住脸的来来往往的仆人。
我母亲早亡,家里兄长早已独立不在家住,宠爱我的父亲又忙,为了让我有个伴,父亲带来了晨风。
其实最开始我没那么喜欢晨风,那时我总感觉,怎么,我的阿黄死了,难道一个晨风就能代替它了吗?
所以我和晨风赌气,我躲在树上叫他找不着我,这方圆百里我没什么玩伴,就只有脑子很好使的夷光陪我,他总能找到我在哪,久而久之我虽样样不行,但唯独上蹿下跳的能力堪称一绝。
然后我就看着晨风到处跑,到处跑,他真是个死心眼儿,抬个头就能看到的事他偏一点也不抬头,就硬着头皮找,还找了一下午,叫我下去不是,不下去又不是,我又不是真存心要耍他!
或许是心有灵犀,晨风真抬了头,一眼就望见了我,我也远远地回望他,看着他那澄澈的眼睛,没有一点埋怨和愤怒,晨风找我时一直喊我的名字,此时却突然安静下来。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那双眼睛忽地就掉下眼泪。
那是我第一次看晨风哭。
4.
后来的事提了好像还让人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我赶快就跳下树了,晨风还想接住我,他其实不必操这没必要的心,我小时候可野着呢!
结果他还没接好,最后我俩一个左手骨折一个右脚扭伤。
5.
事后我被父亲禁足在家,夷光只打了电话嘘寒问暖,末了还告诉我他要搬家,但那时我无瑕顾及此事,晨风和我都受了伤,但晨风每天待在我床前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像个小媳妇,看得我又气又觉得担心。
我当时真是又坏又淘气,我跟晨风说“晨风,你害惨我啦,你可要对我负责呀。”
晨风自然不敢不应,他就从来不对我往坏了想,后来我也想过或许不是他真觉得我好,只是他不敢。
然后我继续说“晨风,晨风,以后你做我老婆吧,小说里的负责都是这么一回事。”
晨风说,“我不行。”
“我要你行你就得行!”
晨风没有说话,他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就默默红了脸,直到他好半晌才嗯了一声我才想到放手,但我也没马上放,我突然发现晨风长得很好看,是越看越顺眼的好看,他又红着脸,我便凑近了瞧,越凑越近,越凑越近,近到我差点要亲到他,结果晨风害羞地跳起来跑掉了
后来我一度觉得很遗憾,再大点羞耻心远大于好奇心,便再也没这么干过,但一些简单的肢体接触也还是有的,所以我至今一厢情愿地以为我们两情相悦。
6.
后来我们长大了,我才发现晨风或许不喜欢我,又或许应该说,是不敢喜欢我。
我高中的时候家里出了变故,我有些自暴自弃,那时晨风已经比我高一截,但我揪着晨风的领子质问他,“你到底是不是因为同情我才和我在一起?”
晨风没说话,我以往就喜欢他这副乖巧样,现在恨死他这不作为,我往下拽着他的领子逼他与我对视,“怎么,你是心虚不敢说话吗?是因为这该死的千金大小姐现在没了爸,被赶出家门连条狗都不如,你很喜欢看我这落魄的模样吗?”
“我没有……阿玉”晨风看着我,那澄澈的眼睛叫我有些刺痛,我下意识地想撇过头,但我没有。
“那你为什么不说话?!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究竟是不是真的喜欢我?”
“阿玉,我………”
“晨风,你是在害怕吗?”
我明明本来很生气,那一刻心却忽然冷了下来,我感到失望透顶,但看着他那张我无数次幻想未来相伴的脸,我又觉得有一丝丝不忍,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手开始颤抖,但我也感到害怕,就连现在这亲密的距离都是被我强逼,我怕我松了手,从今往后我再也走不近他了。
晨风,我的好晨风,此时此刻他终于主动地把自己的手搭在我的手上,真是奇怪,这一刻本该是我难过心碎,他却率先流了眼泪,他哽咽着说
“阿玉,我也喜欢你,可我怕……”
我一向是个心急的人,这一句喜欢已经足够,剩下的话我再也不想听,我用尽全力补足了儿时遗憾的距离,用吻堵住了他退却的话语,他的眼泪掉在我的脸上,滚烫滚烫的。
我突然想,原来听到这句话真的已经足够了。
7.
那一刻我好像才突然能体会一些他的害怕,那些我过去的,其实没有跟他说过却擅自觉得他懂的幻想,我从未想过我们究竟要依靠什么去维系乃至实现这些梦,就凭两个什么也没有又什么也不会的小男孩和小女孩吗?
但就算如此,我也依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有困难我便迎难而上,有晨风我便有勇气与希望。
但晨风会思虑更多,他会在意他只不过是寄人篱下又有什么资格与我一起,他会在意我是那样骄傲快活的女孩,怎么愿意陪他去一同吃苦,他会在意他可能永远也不能给予我他所希望给予我的幸福。
晨风,我亲爱的晨风,我与你一同长大,我还曾想过要与你一同变老,我怎么会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呢?
可那时的我还是会好像恍然大悟一样想到,晨风,你原来和我真的不一样。
8.
再后来的事我已经有些模糊了,我记不清我们究竟是如何分别,也记不清我们后来又是怎样相处,只是我不再闹脾气,他也不必再被逼迫。
高中毕业不久我收拾行李准备出国,临走时想了很久还是给他发了短信,只有三个词,对不起,谢谢,再见。
至于晨风回了吗,又回的是什么呢,我也不太清楚,因为我终究还是耍了最后一次性子,我站在机场回头望,手里握着都是我以前的电话卡,我知道我在期待什么。
还好,晨风,终究是没有辜负我的期待。
备注:【求知】
与君盟是个乙游,原著这条线对比其他线的各方面描写就稍显薄弱,再加上背景也完全不一样了,所以当个原创看应该也没啥事,结尾怕误会说一下,阿玉的期待就是晨风不会来。
解脱
凌晨两点,焕真打开门,门厅里漆黑一片。合租的室友没有给他留灯。他在黑暗中摸索着走回房间,瘫倒在床上,打算就这样睡下。脑子烧得像是火一般热,他感觉嗡嗡的,胀痛,白天思考得太多,他现在感觉脑子像是结住了,一动也不能动。
就这样大概过了两分钟,焕真觉得自己即将睡着的时候,他听见些微风声。一开始以为是窗外在刮风,过了一会儿,他朦胧地意识到那风声是从隔壁传来的。不是电风扇——十月份了,哪有开电风扇的——而是像是巨大的事物在斗室内旋转。
他莫名地无法入睡,于是去敲室友罗成的门。
敲过两下后,罗成无声无息地打开门,在黑夜里,罗成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他,像是猫。焕真越过他的肩膀,看见房间里似乎空无一物。
“什么事?”
“……睡不着。”焕真叹了口气,疑心自己听错了,“我觉得你好像还没睡。怎么过了凌晨2点还醒着?”
灯亮了,罗成伸手,把焕真邀入屋内。
罗成成为焕真的合租室友已有四个月。在这四个月里两人照面不超过十五次,每次见面的时候会点头。两人在同样一个合租的微信群里,偶尔会提出倾倒垃圾的事情。焕真并不关心罗成的工作,但他心里大概有数。罗成是个瑜伽教练,有时会在客厅里做瑜伽,当罗成在客厅里读书的时候,焕真瞥见过他手边的书,不仅是瑜伽,道家、佛门的书都有,有时还有些英文资料。
“所以,那不是我的错觉。”焕真坐在罗成的床上,看着他摆弄看起来很专业的录音设备和监听耳机,他问了罗成这东西的价格,数字让他有些咋舌,“刚才确实是你发出的声音。”
“很抱歉。我没想到会打扰到你。”罗成有些腼腆地笑,“我进行了一个礼拜的测试。今天晚上才刚找到一些门道。如果打扰到了你……我会想些办法。”
根据罗成的自述,他是一个实修家。而焕真问他具体修炼的是什么时,罗成露出困扰的表情,最后告诉他,自己修行的是“蜕变和解脱”。罗成说,古今中外各种修行,目的大都是超越形骸,将生命晋化去更高的层面。为此,他已有十几年的实修经验,并采集拜访了国内外多种修验传承。
“现在是网络时代,信息传播比以前要方便很多。”罗成打开笔记本电脑,给焕真看他在国外时曾经参与的研究,“我们在脑科学研究的实践中检验了托马斯·梅青格倒向佛教修行的理念,以及荣格对吕祖《太乙金华宗旨》的研究,那本有名的《金花的秘密》。在德国时我们检查了不同流派的功法在进入深度冥想、禅定和观想时的脑区活动和身体机能,而我后来结合自己的实修经验,想要摸索出一条新颖、可靠、快速出功的实证修行道路。”
“而这就是我找到的道路。”罗成让焕真看他的音频文件夹,“这是‘我外真我’的意识调节音频。我这些天就在录这个。”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焕真一直在思考罗成给他讲述的那些东西。他在公司的新媒体营销部门做内容策划,上班时间找他的人不多。在填表之余,他搜索了一些冥想、修行的神秘学内容,内容大部分指向正念冥想、心理治疗、调节精神和身体等内容。他想起昨晚罗成教了他一些快速入眠的小技巧。
午休时焕真在工位上进行了一次短暂的“深思”,下午工作时,他觉得自己精神很好。
下班回家后,焕真开始向罗成学习“蜕变和解脱”。
罗成自研的“蜕变和解脱”,其最特殊的关要是借助现代录音设备。罗成说古人得需要内部的精神修行到很高层次后,才能深入集体无意识;但现代的脑科学和认知科学已经有了一些方法,可以让一个没有基础的人非常快速地进入那种精神状态。
“关键是一种浑然的忘我。而这种忘我,则可以通过一种直觉性的‘我非我’的认知,去剥开‘我执’。然后这种错位,就可以激活你的灵性。”罗成让焕真录下自己的声音,“而直觉性的‘我非我’,其捷径就是‘听见自己的声音’。我总结了最有效率的自我催眠、把握修行秘奥的台本,而这需要此刻的你、修行的你共同完成。”
焕真随罗成录下三种声音:自己低声诵读秘本的声音、自己在修行时的呼吸声和自己按照一定节奏吹动一个金属铃的声音,然后罗成把三条音轨合成了一个音频文件,传给焕真。让他在自己修行时用耳机听。效果显著,当晚焕真就有了微微的感应。罗成给他制定了一个时间表,大概一个月,罗成说,他就可以进入下一个阶段了。
在遇到罗成前,焕真觉得自己是个等待着裁员的公司边缘人。公司很大,是做保健品的。焕真的工作主要是观察市场数据和思考怎么去做广告投放方案。产品本身的功能很暧昧,罗成的工作很多时候是挑选受众群体喜欢的词,减肥、美容、健康、调理、打倒亚健康、原生态天然材料等等。领导认为产品确实是有好处的,因为它们让客户感觉到“自己正在做出行动”。
“他们放松了,精神和身体就会变好。”领导对每个新来的雇员解释,并提供了详实的调查数据,表明服用了这种天然无害的保健品后,顾客的身心幸福指数有了明显的上升,“效果其实取决于他们花了钱之后很安心。而我们就是为他们制造这种安心感的人。我们通过让他们感觉良好,而让他们真的状态良好。”
焕真认为自己的才能主要在于理解和贴近消费者的内心,他制作的文案总是最好、最有趣也最令人舒适的。焕真很擅长细致地为每一款子产品去做客户调研,他有着极高的耐心去一个个打电话,询问服用后的疗效,他认同领导的观点,并把这种回访也当做是一种自己提供的产品。在跟随罗成修行之后,罗成告诉他,焕真其实已经进入了亚健康状态。
“你上班的时候需要付出太多的精神能量。”某晚罗成指导他进一步修行的时候说,“消耗了神意,却又不能快速补充,就会变得像漏水的桶一样。等水漏到底了,人也就垮了。古时候的人对心神消耗不大,所以修行起来积累也快;现代人心神消耗多,也没有很多靠自然休息来补充的时间,所以修行有成的人很少。”
一个月后,焕真进入了下一个阶段,他重新变得神采奕奕,工作效率有了很大提高。某天午休的时候,领导拍醒正在探索心外之境的焕真,把他带去小会议室,跟他说他已经是小组长了,会有一次提前半年的调薪。
夜里,焕真问了罗成一个问题:罗成现在修炼到了什么水平?
罗成笑了笑,邀请他一起入静。这一次,罗成让焕真戴上他的耳机。
在甚深定境中,罗成(他在意识界里是一个炽热的符号/一团光聚成的人)告诉焕真,自己之前有积累,进境快,现在比焕真高了大概四到五个境界。他带领焕真来到的是集体无意识的甚深部,这里可以看到的是流动聚散的意识形态符号和世界的更稀薄(或者更真实)的边界,罗成讲了很多关于语言边界、纯粹灵性的解构和建构、许多只能通过他心通来传达的概念而无法落于文字。
焕真看到的甚深部是弥漫着迷雾的树林,和罗成游荡在这片树林里的时候他感受到了纯粹的喜悦,但离开罗成时则又感觉到迷失于其中的惶恐。罗成告诉他,在天顶之外有着诸多的星体,那些是历史上的大修行者,或者说他们在无意识的世界里留下的痕迹。“那些是洞”,罗成幽密地低语嗡鸣,“那是他们离开世界时留下的洞”。
与罗成深入意识界后,焕真时常感觉到他已经不再认识自己曾经感觉到亲密的罗成了。他为自己的好友感觉到高兴的同时,也有些失落地意识到罗成离他越来越远。他要上班,所以很难关注到罗成的近况。罗成似乎吃得越来越少,也不睡觉,只是整天整夜地戴着耳机冥想。现在焕真去请教他问题,罗成也会解答,但话越来越少。很多时候,焕真感觉自己的好友的目光越过自己,在看一个很遥远的,不属于这里的地方。
有天下午,领导又把焕真叫进办公室,问他最近是不是在回访电话里问了很多奇怪的问题。焕真才发现自己因为过度思念着罗成和修行,把很多客户也当作了自己的朋友。他听了一会儿自己的回访录音,在电话里,自己深长地呼吸,和客户聊着最近的梦境,和万事万物的表象下所流动的符号、符号下涌动的无明。
“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喜欢你。”领导缓缓地说,“有不少人打电话到我们部门来咨询你。”
“这是到了这个阶段的自然现象。”焕真说,“他们会自然地被我吸引。”
领导盯着焕真,有好一会儿没说话,最后道:“你很适合销售部门,有领导对你很感兴趣,想让你去主导一个新的品牌。”
那天晚上,焕真自己独力进入了那片树林,罗成已经在那里等待许久。
“祝贺你。”焕真对自己的朋友传达发自内心的,淡淡的喜悦,“我见证这一切。”
你可以和我一起走。曾经名为罗成的事物对他说。我有预感,天空上很冷。
“我也一起吗?”焕真问。
曾经名为罗成的事物点了点头。
在这个时刻,焕真想起了一切过去。他的家庭,正在老去的父亲母亲,曾经等待和被等待着的许多人。他的爱和被遗弃的爱。他已成就的一切和尚未成就的一切。所有观念符号赠与他的重量,他低头看见自己的双脚沉重地踏在地上。
曾经名为罗成的事物轻轻地震动,温柔地飞向天空。树林中的雾气短暂地退开,让焕真看见了晴朗、明亮的语言的边界,那寒冷的世界之外。一轮新的灵光越过天壳,前往时间、存在、被认知之外的未知地。
那晚过后,罗成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再留下任何痕迹,他的身体凭空消失了。没有人再提起过他,也没有人问过是否这里曾有一个名叫罗成的人。有人说那天夜里夜空裂开了几分钟,幽暗的星空里有一张通向世界深处的巨口。
四个月后,公司的产品线上推出了一款新颖的产品:“蜕变与解脱”音波瑜伽课程。
焕真从罗成的笔记本电脑里找到了足够多的资料,在整理后推出了这一款为商务人士定制的高端保健产品。它从人类古老的修验智慧中起源,并结合了现代心理研究、认知科学和脑神经科学的尖端技术,再度发现了荣格、瑜伽、超心理学的诸多秘奥,重新阐述和吸收了四禅八定、脉轮理论和中国内丹术的最精华部分,一对一地为你量身打造训练学习课程。最不能错过的是,现在购买不仅有五折优惠,还可以分期十四个月付款。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不会吧,不会吧,不会有人放假还上e站吧()
正文:
“他们都是忠厚诚实的人……”
家乡的中学请安德鲁回那儿做演讲的时候,恰逢初春,天气还带几分寒意,皮草卖得非常好。过去的这个冬天里安德鲁的皮草被一个女明星穿上了身,同款在各大网站被哄抢一空,当然,他的生意不仰仗这一次广告,六年前,他的产品就已有很好的口碑了。当时他三十四岁,正值壮年,而且单身。
现在他写演讲稿的时候,能听到菲欧娜在客厅里对Bucky柔声说话的声音。它叫Bucky因为菲欧娜喜欢《野性的呼唤》,而她却不像约翰·桑顿。她金发碧眼,竞选过啦啦队长,除此之外,只不过是最普通的那类女孩,他俩的订婚让所有安德鲁的朋友都有几分意外。他们了解这个来自小镇的男人,刚刚来到大城市时,怀揣一点可能是祖母留下的妆奁,疯了似的搜寻一切报纸,直到今天他的书房里还堆有它们的遗迹。后来他渐渐安定下来,也开始做工、泡妞,东一榔头西一锤,慢慢显露出头角和本性:原来也有打算,有报负;原来竟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他随身携带圣经,有一次被临时退订,一个朋友去接他,就看到安德鲁在翻那本卷边的书,像只歪着头看东西的狗。
也因此他们拿这个劝他:太年轻的女孩儿怎么会理解你的信仰?她就缺乏那个注意力。她那个灵巧的小鼻子,充其量是想嗅一嗅纸币的芳香,名牌衣服鞋子,包包,手表,不过如此。安德鲁带菲欧娜去朋友聚会,一桌四十上下的男人和他们三十、四十不等的女眷,唯独菲欧娜夹在中间,安德鲁的朋友们面面相觑,有性子直的脸上已经带了尴尬之色。女眷们和她聊着天,询问她两人的初见。菲欧娜不在乎地把这些都说出来:她当时在餐馆做兼职,贪财的老板克扣她的加班费,她还病着,发着烧,最重的一次感冒,眼睛是红的,嗓子哑了,和老板大吵大闹。吵完了,还是没有要到钱,她哭了,泪眼朦胧地,一步撞到一个男人的怀里——也就是他。安德鲁,穿西装,头发剃得很短,将近四十的男人。
女眷们听着,微笑着,瞅瞅安德鲁,拿眼神彼此交流一通,心想,他多半确实是认真的。
他俩如今已经要结婚了。回家乡,不仅为了演讲,也为了看一看安德鲁的家,尽管它只是一具空壳。安德鲁母亲产后不久即离世,父亲大约是在他离开家乡几年后得病的,安德鲁没见过他最后一面,而且并不悔恨。
菲欧娜进来了,把手搭在他的肩上。她的手上戴着两枚戒指,一枚是白金钻戒,另一枚是黄金镶红宝石,样子古朴,色泽如血。当他的手放在她的手上,就感到一阵凉意,飔飔如雨。
“你不去睡觉吗,这么晚了?”她望一望他电脑上的稿子,眼睛落到末尾:感谢我的家乡,感谢父亲,感谢在我生命中偶遇的人。“最近好忙,要早点起床不是吗?”
“好。你先去睡吧,我去……”
“我知道你又要去夜祷。”她抢先说,“我不理解!我真的不理解!你一去祷告,又要花那么长的时间——”
“菲欧娜。”安德鲁刚叫了一声,她忽然跳了起来:“简直是受罪!”
喊出这句话后她平静了一瞬间,站着,注视着安德鲁。他倒是处之泰然,连一点无奈也没表现出来,充其量有点困惑。他合上电脑,起身,眼神交汇间,菲欧娜又说:“我们快结婚了,安德鲁!我是跟你结的婚,我不是……”
她深呼吸:“随便吧!”她的心里已经在后悔自己发了这一次火,因为青少年的脾气来得快,去得更快。她丢下他走向卧室,脱掉鹅黄色的家居服,倒在床上,不禁眼中泛泪。
有人从她后面贴过来。那人搂抱着她,低声说:“哦。对不起,菲欧娜。”
“你不是去夜祷了吗?”她听到对不起,眼泪流得更凶了,波动的液体模糊了一切,但却立刻回身抱住了他。
“不去了。”他说,“不会去了。”
“我只是不想……我只是觉得我们两个之间不应该有别的。”她啜泣着说,而他紧紧抱着她的双肩,用一种如梦似幻的语气说:
“不,不会有别的了。”
入睡前安德鲁想到了父亲。想到了让父亲没几个月就撒手人寰的病。他并不悲伤,相反,在过去的岁月里他还痛恨这个男人,他小小的心灵里不解这个男人何以能表现出如此的老辣同时又兼具如此的冷漠。父亲和安德鲁一样信仰基督教,从没有落下过一次晚祷。安德鲁七岁那年,晚上贪玩错过了晚祷,父亲扯着安德鲁的耳朵,把他像个小兔子似的提溜了回去,一脚踹在他屁股上。安德鲁跪倒在地,父亲蹲下身,劈头甩了他一耳光,让他对着基督反省自己的过错。那时候安德鲁脑袋嗡嗡作响,整个人只想蜷缩起来。他想:为什么只有我没有母亲?
第二天一早父亲又带他去打猎。他的手在雪里冻得通红,半边脸还肿着,理所当然地没打中什么。但父亲对此不发一言。父亲只是干脆利落地一枪,打中了一个什么,安德鲁吓了一跳,他的角度只能瞧见父亲端枪的手与那柄猎枪。父亲在看他,过了好一会安德鲁才意识到他是叫自己跑过去。他在前面跑,父亲在后面,他发现那是一头小鹿。父亲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刀,敏捷地剖开鹿的肚子,血一下子流了出来,在雪地上冒着热气。父亲叫安德鲁把手伸进去。安德鲁头皮发麻。鹿的腹腔中暖和得难以置信,挨挨挤挤的器官又软又滑,但他能感觉到血液正在一点点地冷下去,一点点变得黏涩,就像……机器停摆了。他一抬头,看到父亲的眼睛发亮,嘴角带着一丝笑意。父亲低声说:怎么样?可以这样来取暖。
就在此刻,入睡前的安德鲁想到一个可能:父亲是在向安德鲁示好,或者说,表达无声的歉意。这个想法让他浑身发冷。而小安德鲁看着父亲的笑,突然感到他是那么陌生。他抽出手,把两只血手塞进雪中,默默忍住喉咙里的叫喊。
父亲是个鳏夫。如果安德鲁结婚了,那毫无疑问,形式上就又靠近了他一步。
但是,当安德鲁初次想到自己将会结婚的时候,他并没想到这个不祥的预示。他心旷神怡,好像偷吃糖果,而又知道主人绝不会在意。
他关上车门,彷徨四顾。他首先看见灰白的天空,灰得就像简妮的围巾穗子。随后他看见一家旅店,就在森林边上,突兀矗立。
简妮从另一边下来,红色玛丽珍鞋顿时陷进泥里。“别动!”说着,他就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将她打横抱起。他听到她的笑声,像泡泡一样,轻飘飘,晃悠悠,荡到天上去。这个穿着红裙子的女孩,裸露两条象牙雕就的细瘦手臂,躺在他的怀里,皮肉不能饰骨。
上帝保佑我,安德鲁在心里说道。他的靴子踩进雨后的烂泥里,每一步都像碾着青蛙,呱唧呱唧,惨叫不断。这里是村镇的边缘,或许曾经有不少旅行者自驾游经过?但如今这个季节,这个天气,也只有他们两个。他自己的选择。好逸恶劳是人类的恶习。
简妮的双眼比晴天还蓝。她的头发原先也像太阳,但如今剃光了,她从安德鲁的怀中跳下,就像一捆柴火,让人担心她会跌得七零八落:“谢谢。”
“别跟我说谢谢,简妮。”
她笑笑,踉跄一下站住。
在坡下,房屋鳞次栉比,看起来似乎都比这栋房子更光鲜些。他们两个牵着手走过去,发觉旅店内空空荡荡,只有柜台处站着一个妇人,在往手上涂蓝色的指甲油,看到他们来了,把小瓶子随手往旁边一放,问道:“要一间房吗?”
“对。”简妮说。她挎着个小黑皮包,此时就低着头在里面翻钱,一边又问:“多少一晚上?”
妇人的手放在柜台上,那是一双皮粗肉垮的红手,指甲油没涂好,更加不像个样子。她微微前俯,盯着简妮的皮包,于是恰好和简妮目光相撞。妇人偏头说:“你们什么时候走?”
“到早上。”
“到中午好了!”她提醒,“晚上下大雨,早起估计还不能干,你去哪里?”她说了钱数,简妮抽出几张钱币。蓝指甲把它们拈起来,放进抽屉里。
“我们不去哪里。在国内,随便走走。”跟在简妮背后的安德鲁这才说。他们两个上楼去,在楼梯上,他回转身,俯视老板娘。而光着头的女孩继续走,登登,登登,步子踩在步子上。
“她没问你的头发,这个女人倒还可以。”安德鲁有心要找点话说,他把箱子打开,里面只是简妮的东西。几瓶药,一把瑞士军刀,四件不同的衣服,两双鞋。他把其中一瓶药拿给简妮,看着她吃下去。
他直觉她身体不够好。
简妮吞进药,脸色并没有变好。她立刻拉开腰侧的拉链,深呼吸着仰躺在床上。过了几分钟,她问:“你为什么不上来?”
安德鲁立刻脱掉衣服——因为简妮不喜欢他衣服粗糙的质感——爬上了床,搂抱住她。她的皮肤白得像纸。她简直像在他怀里挣扎似的,调整了一会儿姿势。他贴着她的额头,闻见一股不知名的幽香,她仿佛变成了他的一部分,于是可以渐渐暖和起来,他就是如此地爱怜她。
她躺着,忽然说:“安德鲁,我可能真的怀孕了。”
他一下把她抱得更紧,然后立刻又松开。
“不。”他用气声说,“简妮,你太累太累了,你搞错自己的感觉了。”
“不可能是我们的第一次。”她平静地说,“那是四个月前,我听说四个月肚子就会隆起。但,可能是之后的哪次。”
“但……我觉得不大可能。你在吃药啊。”
她握住他的手,将它引到她的裙子里。她的皮肤又滑又冷,在凸起的胯骨间,小腹平坦得可以毫无停顿地摩下掌去。
“不。”
“感觉到了吗?”
他俩同时说。她仰头看他,她的肌体是冰冷的火,在他手指上痛楚地灼烧。
他下楼去问老板娘要晚饭的时候,她仍然在那儿涂指甲油。晚饭是面包和烧茄子,还有一碟子冷火腿。简妮基本什么都没吃。她非常艰难地吞下了一小块茄子,剩下的半点没动。他说:“简妮,你不是说你有可能怀孕了吗?那就吃一口吧,好吗——”
她说:“别管我。”她躺在红裙子里,两手交叠搁在小腹上,一动不动。安德鲁又尝试了一次:“简妮……”
她背过身去。
安德鲁把这些饭菜全都吃了。他下楼去还碟子,老板娘正支着两只手等待指甲油晾干。楼上的空气似乎与这里隔绝了,那里自成一体,凝固如糖块。而一到楼下他就听到雨声,老板娘说得没错,外面在下大雨,雨势滂沱,凉气从敞开的门一直冲到柜台边。
“要关上吗?”他问,老板娘摇摇头:“不必了,那就是风吹开的。”她低下头瞧瞧指甲,自言自语道:“晚上干得成吗……我该怎么称呼你?”
“叫我安德鲁就行。”
“好巧啊,我叫安德瑞娅。你有姐妹吗?如果我有个兄弟,我就希望他叫安德鲁。”她吹吹指甲。
他笑了,打量她的脸。她又接着说:“是,要是我有个兄弟,今晚他就会像你一样,守在这里,这就会是我们的店,不会是别人甩给我的负担。”
“负担?我以为这是你的店!不是吗?”
“是我丈夫的。”老板娘说,“然而他经常出门。也是像你们一样,在国内,随便走走,那么久才回来一次。”
“他是做什么的?”
“什么也不做。”
两人都默然了。
安德鲁听到雨声,它混浊的、密密砸在地上的声音。雨冲刷一切,雨凌厉肆虐。他猜想楼上只有简妮一个人,只有她,卧在那片黑暗中。没有别人。她没有怀孕。
好像知道他在想什么,安德瑞娅开口了:“你们两个是怎么认识的?”
“她开车来我们那个镇,就这样。”
“我们是……从小时候就认识。可不像现在这样,连他的死活都不知道。”老板娘笑了笑。“但是那辆车是她的,这我倒没猜错。安德鲁,你愿意听我的告诫吗?”
“什么?”
“从她身边走开。离她远远的。安德鲁,你不是那种配得上她的人。”
老板娘没听到他的回应。但她听到了他的呼吸声,在雨中也突然变得清晰可闻。呼、吸、呼、吸、呼、吸。安德鲁张开嘴,有几秒钟都不知道说什么,只好笑,不表示喜悦,只是为了不冷场。他说。但是她没让他说。他给了她信心,尽管是悲观的信心。“你不要怪我这么说,可她远非一个什么中产商人的女儿。”她快速吐出这句话,感受到一种捅破窗户纸的微小释然。
安德瑞娅懂得这些。她懂得皮包,裙装,鞋履,箱子。她懂得它们在商业上的价值,也懂得要培养或支持这种品味,乃至本身就是这种品味的发言者所代表的价值。事情不是那么简单。中产阶级,那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可是那种出身的女孩子总归谨守规矩。然而简妮,她身上全无优裕生活熏陶而就的懒与闲。而这要坏得多了。
她越说,越觉得自己正确。所有人都不能原谅逃避,虽然它最大的可怕之处在于你无可逃避的时候,那巨大的痛苦会把人给压倒。道德审判,这些话就不要说了,始乱终弃,固其宜也,自己就违反了道德规范,哪还有什么要求别人的道德规范的权利呢?但不只是道德。如果说是为了欲望,为了别的什么,那说不定反而可以得到原谅。她说得眉飞色舞,挥动着两只手,蓝幽幽的十点在黄灯下翻转腾挪。雨始终未停,它们,落在这一片星球表面,宇宙中是没有雨的,更加没有蓝色。
回去后他上了床。简妮脱得浑身光溜溜,像一摊丝线。安德鲁凑过去,热烘烘地抱住她。
他提心吊胆,预备她开口再提怀孕,但是她什么都没说。反而是他忍耐不住,开口了:“明天,我们去医院吧,检查一下看你是不是真怀孕了。”
“不。”
“简妮,为什么?”
“我要死了。”
他半晌不能开言。她说:“我是认真的。”
然后,她莞尔一笑,说:“信上帝没用。我不想上天堂。”
“为什么要提上帝,这事情和他没半点关系。”
“我怀孕了。我要死了。安德鲁,我想把孩子生下来……如果能生下来,那也无所谓了。安德鲁,你想要它吗?”
安德鲁回答不出任何话。简妮说:“雨还在下。安德鲁,你会想我吗?”
他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来。他摁亮一盏台灯,于是,窗外不息的暗雨,和床上睁大双眼的简妮都不见了。但他大脑却轰隆隆的,一团乱麻,根本想不到自己能做些什么。
为了简妮他已经跟父亲闹翻了。说是闹翻,更准确一点的说法或许会是单方面的断绝关系,出走。我要忘记这个人,安德鲁没说过类似的话,但他潜意识中是认同的。
但此刻他还能做什么呢?他把能做的都做尽了。
上帝保佑我。他想。这不是父亲的那个上帝。哦,父亲的上帝甚至不会让妈妈上天堂。父亲的上帝不会宽恕任何人。这是一个新的上帝。随后他又想道,我是个怯懦的人,因为,没有上帝,我似乎就做不成任何事情。
为此,上帝啊,请你怜悯我吧。
他两手交握,回忆起家中的小基督。他嘴里喃喃了一些祝祷,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究竟在祈求些什么。
简妮就在他身后。她把手放在眼睛上,看不出她究竟有没有睡着。
第二天早上,安德鲁很晚才醒。他有点分不清这是早上还是中午,看了看钟,心里一惊,原来已经十点了。简妮躺在他身边,他推推她,发觉她身体是热的,心定了几分,又叫道:“简妮?简妮?起床了。”
她没动。窗外天色仍是灰白的,从二楼看下去,底下的地照旧一派泥泞。安德鲁坐起来,找出那把瑞士军刀,开始修指甲。
他一直迁延到十二点钟才下楼去吃饭。但楼下没有人,老板娘不在那里。他喊了几声“安德瑞娅”,也没有人回应。
他心一慌,隐隐觉得出了什么事,立刻就去翻柜台。钱都在那里,简妮昨天给的。甚至指甲油也在那里,原来还有一瓶粉红色的。
“安德瑞娅!”他大喊。他又安慰自己,她可能是出去了。他去开门,门摇动不开,从外面锁住了。
安德鲁静下心,暗想:可能她突然有什么事情。她不久就会回来的。好像即使为了那几瓶指甲油她也会回来。
可是他上楼去,仍然忍不住对简妮说:“那个老板娘不见了,门也锁了!”为了安抚,又加上:“不过我想,她大概是突然有什么事情……”
简妮没理他。她没穿内裤和胸罩,披着红裙子,两条腿岔开,坐在床边,转头看着窗外。她的小腹折叠着凹进去,底下两边是凸起的骨头。安德鲁惊觉她竟然瘦成这样。
“简妮……”
“我想走了。”
“简妮,我们现在没法走。门锁上了。”
“不。我不是说这个。我要走了,安德鲁。”
她蹲下身,在箱子里翻衣服,挑出一件黑色男装,直接套在身上。安德鲁反应过来,问道:“为什么?简妮……简妮!你不是说你怀孕了吗?”
“我们可以去医院。她大概很快就会回来。我们可以去检查……我们可以结婚。”
他的脸腾地涨红了,他说:“简妮,你现在怎么能走?”
简妮没回答。
“简妮!你以前都是骗我的吗?”他想起安德瑞娅的话。她说他不是那种配得上她的人。
简妮穿上内裤,套上一条西装短裤,趿上鞋子。安德鲁站起来把住她的手腕说:“不要去……底下锁住了!简妮,你为什么不听我说话?”
“我不是上帝。”简妮说,“而且,信上帝也没用。”
她提起箱子,往外走去。安德鲁只呆了一秒钟就跳起来,拦住她夺下箱子。他拉开箱子拉链在里面翻找,手不停发颤,抖抖索索地握住了那把瑞士军刀,刀刃出鞘,指向简妮:“你不能下去。底下没有人。待在这儿!”
简妮望望刀刃,又望望他。安德鲁咬紧了牙,她苍白的脸上突然扫过一丝微弱的笑意:“拜……”
他刺了下去。他听到大吼的回音——是男声。好像,是他自己的。他的心疾速搏动,他胸口作痛,胃里烧起了一把火。
她低下头,不知道在看什么,后退一步,从刀刃上滑了下去,软绵绵地倒地。黑西装上洇湿一片黏腻的光。
安德鲁眼前黑了一瞬。他蹲下身,张开嘴,想说些什么。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发出声音。他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以及这个囚徒又是谁。这个囚徒向墙壁挥拳。
他解开她的西装。鲜血仍在涌流,从她白而平的胸脯上,一股,一股,歪斜着,汇入地板。
也许他是完全凭着习惯用刀剖开她的腹腔的。刀切开肉的感觉竟是如此顺滑,如此轻松。他大口呼吸,然后把手塞进她的肚子里。那里温热得像晚饭的汤。他的手摸到了一团圆而韧的肉块,抽搐一下,缩回了手,倒在地上痛哭、哽咽,像即将断气。
他泪眼朦胧,把她塞进箱子里,提着她下楼。闪烁的泪光里他一脚踩空,连人带箱子砸在地上,艰难地爬起来检查箱子。它很结实并没坏,他又擦了两把泪,起身去推门。门推不开,当然,因为它被锁上了。他又把箱子拖上了楼。那把瑞士军刀在箱子里面,咣啷作响。
他不再哭了。他浑身无力。他把箱子勉强推进床底,浑身像发疟疾一样打摆子。他重重呼吸,推开窗子,爬到了窗台上。
这些事情有其时间顺序,但更像是倒着发生的。这就是安德鲁醒来时的感觉,他在倒着做梦,这个梦在将他带回过去,带回三十分钟前。
他们忘记关灯。没有下雨。红光映着白惨惨悬吊的窗帘。安德鲁没有夜祷。他的胸口发胀,喉咙作痛。他永远不会再有哪个人了。他永远不会……
简妮的声音说:“安德鲁,怎么啦?”安德鲁浑身一震。
菲欧娜睡眼迷蒙地看着他。是她……是她这迷茫的、缥缈的、把握不住的声音。
也许他看她的眼神过于惊诧,菲欧娜似乎要坐起来。他赶忙按住她。“没事儿,只是做了个梦。突然醒了而已。睡吧。”
她不疑有他,点点头,侧身睡去了。
他躺下来,大口喘着气。他的眼角溢流出泪水,内心又感到那压抑不住的饥饿和恐惧。
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他只担心那必将发生的事。他只担心它不来。尽管它一定会来的,睡眠一定会来的,在钟表嚓嚓、嚓嚓的蠕动中,他总会这样,就像以前那样,睡下去。
fin.
备注:我怎么总是写杀人,可能我是愤青(你也配)
作者:筑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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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克的心情非常好。
今天是他退休的日子,两个月前,他把店面租了出去;邮政总局下发的许可证在下个月到期;五天后,新租客就会搬进这块他工作了十几年的小店。
这座城市里,沙子无处不在,这些高硬度的石英颗粒经年累月的打磨后,货架上的蓝色油漆早已剥落,露出底下亮晶晶的钢坯。
货架上空无一物,最后一批包裹很早就被送出,仓库的角落里,油布盖着那辆劳苦功高的快递车,曾载着他生龙活虎地越过沙丘,穿梭在这个星球的各条大街小巷上。
尽管没人告诉他,但查克知道,几名关系熟络,提前知道他要退休的邻居们,为他准备了一场小型欢送会,以感谢他数十年如一日的辛劳服务。
老实说,科技这样发达,人们却还是离不开邮递员,查克多少有些吃惊。为此,他觉得邮递员不仅是一种送包裹的职业,同时也传递了人们的生活。
卷闸门嘎吱滑落的声音里,夕阳穿过窗户斜射在地板上,绵细的沙子浮在地板上,被黄昏拉长影子,像蒲公英的种子那样要往空中飘去。
这时他看到,当阳光紧贴着地面时,货架的底部出现了一块此前他没注意过的阴影,像是凸出海平面的礁石那样显眼。
查克取来古老的但管用的扫帚,慢吞吞俯低身体,在货架与地面的缝隙之间轻轻一勾,一个纸箱顺从地滑了出来,奶黄色的快递面单正对着老邮递员。
这是一个漏送的包裹。
查克看了眼面单上的日期和收件地址:哈德镇。按正常进度,两个星期前它就该被签收了。
或许是某个人从货架上取东西时不小心将这件包裹踢到了货架底下, 而自己凑巧没有认真检查,巧合有很多种可能,然而,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好心情像是落日一般沉入谷地,退休生活的幻想瞬间消逝,查克的脸皮开始抽动。
按理说,收件地址所在的线路所有权已经转给其它的快递网点,那地方又是出了名的偏僻,查克只需要把包裹转交给新的快递员,一切就结束了。
查克熟悉他的同行,了解他们的做事方法,不管那个小伙子是谁,都必然稳妥地把这份快递带到收件人手中,同时附上万分诚挚的道歉。查克低头看了眼快递单上的名字,没错,带给这位叫诺伯蒂的客户。
但是,查克又想到,在他的职业生涯中,还没有搞丢过任何一个快递。
“当然,我不会搞丢的。”查克站起身,走到仓库角落,掀开盖住快递车的油布,“理查德,醒醒,出发了。”
今晚有难得一见的大满月,两颗月亮一前一后,大圆串小圆挂在阴沉沉的夜空里,快递车蒸发的空气扭曲了查克的视线。
“理查德,怎么样了?”查克在震动中吼道。
‘自检完成,两个消息,一好一坏,先听哪个?’快递车的表情面板闪烁,做出一个微笑。
“再给我来这套,就把你烧掉。”查克斩钉截铁地说道,衣襟敞开,胸毛在风沙中摆动。
‘动力系统正常,但空调坏了。’快递车毕恭毕敬地回应,表情面板失去笑容,狂飙的风噪吞没了查克的脏话。
哈德镇在沙漠的对面,如果早上两个星期,查克会开着他那辆全地形越野飞艇,悠哉地飞过去,然而现在,他只能驾驶这辆颇有年头的二手蜘蛛快递车在沙漠中跋涉。
快递车有四个轮子,还有6对机械下肢,专门应对沙漠丘陵和各种难搞的地形。头顶两百米的空中漂浮着一粒光点,那是弹射在空中的领航员。
查克从领航员传来的画面里看到两条活动的车灯,喷出的光柱像蜥蜴的眼睛一样上下扫动,他当然也在车里,大满月的晚上,月光亮极了,淡紫色的纤细烟痕向沙漠深处延伸,像扩散的航空器尾迹。
沙漠中没有什么地标是固定的,卫星地图更新太慢。结合头顶的导航机器人拍摄下传的地形信号,在蜿蜒的沙丘和各种陷坑中寻找最近的路。
薄薄的砂砾下是深入地层的紫晶苏纪石,挖空周围的沙子高达几百米,与其说是在沙漠中行走,更像是在覆盖了沙子的‘雪山’上跋涉。紫晶在暴晒与寒夜的交替下风化为紫色粉末,有些比尘埃还要细微,查克看向窗外,机械腿拔出来时带起朵朵紫色沙雾,灯光也被染成紫色。
查克戴着过滤口罩,感到头发丝里硬邦邦的,紫晶粉末本身没有毒性,但吸入过多会让肺结晶,他很庆幸年轻时足够小心谨慎,他的同行们许多都换上了人工肺,只要抽烟它们就会自动背诵质保条款,当然,也可以加点钱禁用这项功能。
出发前,查克告诉自己,只要迈出第一步总会有办法,的确如此,上次跑这条路线,还是2年前,可一旦踩到沙子上,查克立即发现自己的旅行经验一点也没忘记,接下来他只需要跟紧导航员,不断前进就可以了。
查克想到包裹的主人,哈德镇的诺伯蒂,很难通过这个名字判断对方是男是女,地址也没有任何与收件人相关的信息。
通常来说,邮递员们不会拆开包裹,但他们也是一般人,对包裹中的物品多少有些好奇心。
经手的包裹多了,查克和同行们就逐渐摸索出了一些窍门,包裹的气味,重心分布,包装材质,寄出和收件的地址,大小,特殊标志,运输时间,能帮助他们大致判断包裹里是什么东西。
纸箱老老实实坐在副驾驶上,查克摇晃了两下,没有填充物摇晃的沙沙声或是物体滚动的声音。实际上他什么也没听到。
“看来我是别想知道了。”查克没来得及想完,巨大的震动席卷了全身,仿佛有根比他还粗上几倍的骨头在体内断裂,几乎同时,蜘蛛车六条桨一般的腿停了下来。
查克确认了一下胶皮面罩,从车里爬了出来,快递车趴在地上,六条腿四仰八叉向外岔开,像是一个米字形的劈叉,查克爬到车底下检查车况时,光团从天而降,嗡嗡鸣叫。
‘坏消息,主轴断了。’理查德说道。
“闭嘴吧,臭虫。”车底传来老快递员的声音。
距离天亮还有六个小时,查克从车厢里爬出来,他很庆幸自己还记得不少有用的知识,睡觉之前,勉强挪动车辆,让一侧的门迎风,这样他醒来时,才能推开没被沙子淹没的另一侧门。
虽然他很老了,但今天的体力还不错,并且知道自己刚刚用掉了未来两天里唯一能睡觉的机会。
这片沙漠景色优美,但说到底它也是沙漠,和其它的沙漠一样,白天热得要死,晚上冷得要命。
包裹的大小和重量,如果拿在手里,或是背着它,都会让他的腰不舒服,出发之前,他掀下车顶的一块曲形塑料板做了个不错的滑板,用绳子系在腰上,活像拖着一条船,滑板船里是引发一切的包裹和一罐水。
尽管快递车抛弃了他,但在它报废之前,已经走了很远的距离,理查德提醒他,还有二十里路要走。
‘查克,继续下去您会脱水的,需要我帮您联系救援吗?’光球漂浮在他身旁,理查德问道,语气换上了少有的恭敬。
虽然车坏了,但领航员没有,查克需要它带路。它毕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当然可以打个电话叫人来接自己,附近随便哪个快递员都不会介意捎上一脚,但那算什么事?
“理查德,帮我找条好走些的路。”查克嘱咐道,领航员需要返回车辆才能充电,为了节省电量,查克关闭了理查德的光源,现在它漂浮在身边,看起来是一团黑球。
理查德他身边绕了一圈,查克的眼睛跟不上,黑球发出呼呼风声,伴随类似烟花弹丸发射的啾鸣,再次升上天空。
查克抬头,伸出舌头润了润嘴唇,舌头和皮肤摩擦发出干枯的沙沙声,无垠的天幕中,第三颗月亮出现了,百米的高空里,理查德点亮自己,顶着烈风画出一个指向东方的箭头。
查克至少上百次经过这片沙漠,但从未认真研究过它的大小,也通常不离开飞艇或是车辆下到地面上,直到他自己的脚陷在沙子里时,或许他才第一次看清它的全貌,快递车引擎声让所有的动物都不敢靠近,此时却被人类行走时的动静吸引,要么逃离,要么远远跟随着他。查克甚至看到有几条沙蛇在沙子下崎岖蠕动,只要一口,再快的车也来不及送他去最近的医院。
如果说今晚有什么最值得感谢,那必然是头顶的月亮们,尽管没有了车灯引路,却亮堂得像是走在客厅里。
呼吸带出的水汽在眼罩外凝结成霜,查克不断地擦拭镜片。
绳索勒得他呼吸困难,查克把绳子捏在手里,大口喘气,喝下出发后的第一口水,想起上一顿饭还是十个小时之前,如果车子不抛锚,这时他准在返程的路上,欢送会大概会给他留些吃的。此外哈德镇有家酒馆,啤酒难喝极了,但返程时带在路上喝也不赖。这些都不是什么大问题,查克想,只靠双腿,他也可以送完这个快递。
注销许可证时,邮局告诉他一共送了大约三十万个快递,是最高记录,加上正在送的,就是三十万零一个,他比记录还多一个,查克愉快地想到。
查克觉得自己至少走了四个小时,因为天边有些红色的云,但那或许是某个城市的灯光,距离日出还有段时间。
他的心跳成了最清晰的音源,如果他还年轻,最多五分钟就能翻过这座沙丘,被踩松的沙壳碎成沙壤,服从地向坡下流淌,在山腰回望,整座沙丘都在向他倾倒。
他又想起自己的快递车,虽然偶尔也把他抛在路上,但的确是辆好车。车身换过几次,中控却一直是原来的那个,现在已经看不到头顶移动的光球,查克临走时把车门和进气孔都赌住了,等他送完这个包裹,第一件事就是把车找回来。
那虽然不是一辆好车,毕竟还是很舒适的,查克把绳套缠在肩膀上,手臂和腰大为轻松,背上右侧的那条肌肉终于停止跳动,让他有余力想些别的事情。
他当上快递时,还很稀罕,白天他忙着像牛仔一样驾车四处穿梭,用磁性吸盘粘在车上,在鱼群般的车流中穿梭。
他和第一个女人的约会也是在快递车里,在他们正式面对面之前,先一步认识了那辆粉色的跑车,查克第三次粘上它时,跑车拐弯驶入一条小路,他没有被甩下,但也没能跑掉。
天亮时,理查德最后一次指示方向,落了下来,查克把它一起放到船里。
“好好睡吧。”查克想到,它至少为自己的错误付了责任。
两个小时后,查克爬上箭头所指的山丘,哈德镇的球形防风屏障从山后升起。
“诺伯蒂先生,我带来了你的快递。”
要求:笑语/求知
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叫石英的国家里,有一位水晶公主,她拥有比全世界的水晶加起来都要多的美貌,她的心就像水晶一样剔透无暇,国家里的所有生灵都很爱她。
石英国中有一位太阳骑士,他像天上的太阳一样,温暖而正直。世界上最好的占卜师在他的出生的时刻说,他会成为最优秀的骑士,所有见过他的人都这样认为。
水晶公主在十五岁的时候,一位骑士要成为她的守护者,太阳骑士理所应当地成为了这个人,成为了她的守护骑士。
他们在册封仪式上第一次见面,但在目光交汇的那一刻就得到了对方至高的信任,从他们在王座前许下承诺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将永远纠缠在一起,什么也不能分开。
“公主,您要去哪里?”已经开始熟悉起来的声音从水晶公主身后传来,她知道那是她的骑士,没有回头,轻快地招手:“你来啦,来看看这个!”
太阳骑士笑起来,走上前来,落在水晶公主的侧后方,正身看向公主面前的东西,那是一卷地图册,他疑惑:“公主怎么突然看起了地图?”
这不仅是石英国的地图,还有石英国濒临的三处地域,水晶公主在羊皮卷上点了点,说道:“你忘了吗?快到我的试炼开启的时间了,不知道命运女神会指引我去往何方。”
“可……按照传统,您的试炼时间不应该是举行了成年礼后吗?”太阳骑士看着地图册,石英国与外界只有一处通路,另外三面都是不同的险地,传统规定所有的王室继承人都要跟随神之指引,去往三处险地之一得到属于他们的命运之馈赠,水晶公主今年不过十五岁,按理而言,她还有五年的时间可以同自己的守护骑士一同成长,直到得到月亮的启示,走向她的道路。
“兄长也并非是成年之后才得到的启示的。”水晶公主顿了顿,看了一眼想要打断她的太阳骑士,继续说了下去,“我得到了启示,就在昨夜。”
太阳骑士咽下要说的话,正色向水晶公主行礼:“向您献上我的忠诚,无论是哪我都将与您同行。”
“谢谢你。”水晶公主微笑,“如果我要去三个地方呢?”
太阳骑士明显一惊,很快反应过来,再宣誓:“我会为您付出一切。”
这场提前了接近五年的试炼有太多不寻常之处,水晶公主并不是笨蛋,她清晰地感知到了来自未知的危险,但自从兄长踏上试炼之路一去不回后,她便已经没有可以后退的道路了。更何况,早在小时候,在兄长还在给她讲睡前故事的时候,她就已经期待着属于她的试炼了,那些故事里的主角和属于她的伙伴要跨越千辛万苦,才能得到属于她的宝藏。因着兄长的缘故,她的试炼注定与所记载的所有记录不同,但她从来不曾想过要后退。
没有告知父母、甚至没有告诉任何人,水晶公主和太阳骑士在王宫中消失了。
水晶公主要去的第一个地方是玛瑙山。传说中,登上玛瑙山能得到神界遗留的武器,成为最强大的战士,但无数人都止步于平滑如镜的山壁,更无法找到登山的道路。
太阳骑士站在山壁下,抬头往上看去,山壁高耸入云,甚至像截断了天空,他用剑劈砍山壁,却连一道浅浅的印子都没有留下。但他没有气馁,站在原地劈砍了十天,在第十一天的早上第一缕阳光照耀到他的那一刻,山壁无声倾颓,出现了一条一人可过的小道,他转身对水晶公主说:“公主,请。”
水晶公主点了点头,拿出自己的手帕,打湿后走上前来,将他的脸从尘土之中拯救了出来。她抿嘴笑了起来,说道:“这样才是我的骑士,走吧,我们还得继续登山呢。”
太阳骑士怔住,他慌忙退了一步,低下头跟在水晶公主身后,也走进了小道之中。在他走进小道之后,背后的光突然暗了下来,他往后一模,发现后路已经被封死了,只有不远处的一线光,他顾不得其他,慌忙看向水晶公主:“公主,要不让我在前面探路吧?”
水晶公主没有回头,她向前走去:“不必,我想这一段路途应该是没有危险的。更何况这里这么狭窄,你怎么上前?”
太阳骑士呼吸错乱了一瞬,抬起头看了看远处的光,又收回来看向近处的道路,这条小道很平整,甚至连土石沙砾都不见影子,看起来出口并不遥远,但他们却走了很久,久到时间和距离都已经被模糊,太阳骑士无法再判断已经过去了多久,只有一直在远处的出口沉默地发出光亮等着两人上前。
“叮。”落下一滴水的声音打破了不变的一切,水晶公主加快了脚步向前,走了出去,太阳骑士跟在她身后,也上前去。
出口正对着一块立石,写着“推石上山”,不远处则是两颗大小不一的圆石,太阳骑士走过去试着推了推更大的那颗,石头微微震动了一下,但并没有推动。水晶公主和太阳骑士各自选择了一块,背对着对方,开始全力推动它们。
坡道越来越陡,面前的石头也越来越沉重,再向前一步都困难,而前路的终点却仿佛遥遥无期,下一刻两人突然扑空,面前的大石消失不见,他们有些茫然地回头,却发现石头又重归了原处。
记不得他们到底尝试了多少遍,石头一次次地回到原点,一切努力都没有在山路上留下痕迹。太阳骑士按住想要再一次尝试的水晶公主的手,说道:“公主,停下来吧。”
看到水晶公主不再尝试,太阳骑士继续说道:“推石上山是我们不可能完成的挑战,但公主您不能再停留在这里了,您还有新的目的地要去。”
水晶公主再看了看刻着字的立石,坚定了眼神,点点头:“你说得对,我们不能在此停留了。”她的话刚说完,眼前画面变幻,她和太阳骑士又回到了山壁之下,她看向太阳骑士,感激地说道:“谢谢你,我的骑士,如果没有你,也许我会一直停留在这里。”
“公主,我们走吧。”太阳骑士轻轻点头,向前走去。
玫瑰海美丽而危险,传说中海洋的深处有一座岛屿,女性上岛后便会成为海妖,去往深海中就会得到世间第一等的智慧,但成为海妖的人类几乎都迷失在了海妖的生命之中,再也不愿上岸。
太阳骑士看着成为了海妖的水晶公主,有些担心地递给她一个小封好口的小口袋,说道:“公主,接下来我无法与您同行,但我会在这等着您,当您感到危险时,请打开它,我相信您会回到岸上、回到您的国度的。”
水晶公主无法再吐出人类的语言,她接过小袋,轻轻地唱起歌,天空暗下来,夜晚被海妖的歌声唤醒,星光落在她的身上,与她一同潜进水中。
海洋是另一个世界,水晶公主顷刻间被海洋俘虏,几乎都要忘记自己的目的,她定了定神,握紧手中的布袋,向下潜去。
水晶公主看到了所有的历史,看到所有可能的未来,看到现在世界上发生的所有的事情,她已经忘记自己来自什么地方是什么样的人,祂同海妖们唱和,星星占据了所有的天空,太阳再也不用升起。
然后祂发现手中有一个小袋,似乎是从天地开始之初就在祂手中一样,不曾和祂分离过。祂打开小袋,在镜中看到了自己。祂突然明白,她是水晶公主。
“公主,您回来了。”太阳升起,站在海岸旁的太阳骑士向她行礼。
水晶公主笑了起来,走上海岸,再说出久违的人类的话语:“接下来会有什么样的考验在前方呢?”
所有人都知道琥珀沼的危险,此地有吞没无数生灵的传说,除了被引诱的那些存在,几乎没有任何活着的生命再敢踏入这里一步。
太阳骑士卸下盔甲放下大剑,换了一身布衣,同水晶公主一起踏入了这片沼泽之中。两人轮换寻找安全道路,一人被吞没下一刻又被同伴拉回坚实的安全地,他们并肩走进了这片不容生命踏入的沼泽的深处。
越向内行走,光线越被遮挡得严严实实,此地像禁止光明一样,太阳骑士点燃一支火把,顷刻火苗便熄灭,两人更小心地向前,直到无论哪个方向都无法再向前一步时,他们已然身处于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之中。
“公主,接下来该怎么走?已经没有前路了。”太阳骑士并不慌乱,他沉声说道,虽然面前一片漆黑,但他还是下意识地低头看向水晶公主所处的方位。
“与其说没有前路……”水晶公主没有继续说下去,她伸手抱住太阳骑士,下令,“跳,不管是什么方向,向前跳。”
“公主!这……!”太阳骑士惊呼,但水晶公主迅速按住他的喉咙,他终于不再说话,抱紧怀里的公主,向前一跃。
湿泥迅速吃掉了两人,黑暗中什么波动都没有传出来,就像之前的在这发生过的所有故事一样。水晶公主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拼命地挤进两人之中,想要将她们分开,她用尽全力抱紧了自己的骑士,直到她终于能睁开双眼。
是水下,和玫瑰海的颜色又大有不同,周遭的环境呈幽青之色,水晶公主向上看去,越向上青色越深,最上面似乎根本就是黑色的,她看了一会便感觉头昏脑胀,再难以坚持下去,就连站都有些站不稳,太阳骑士自然地扶住她,看向周围。这是一道向下的阶梯,他们向下走去,幽青的水中印照出金色的光辉,两人仔细看才发现阶梯的两侧是散落的珍宝黄金,而水中的金色便来自于这。水晶公主摇摇头向下走,太阳骑士再仔细看,一下有些毛骨悚然,在这些黄金更远处,是已经快要辨认不出的骨架,他更接近水晶公主,隐隐摆出保护的姿态。
但阶梯上似乎真的没有危险,水晶公主和太阳骑士很快走到这条道路的最底端,在阶梯顶端常见的尸骸却根本见不到影子,周围堆满的是触手可及的不同的珍稀宝石,但两人眼中只看到尽头的小台上的东西——那是一个王冠。
水晶公主双手端起王冠放到眼前平视它,它很美,不论什么人都不能否认它的美丽,这样的美丽甚至可以说得上价值连城,她几乎要控制不住自己将它戴上,太阳骑士轻轻遮住她的眼,牵扯她的手臂将王冠又放回台上。
在王冠再次和小台接触的一瞬,他们突然感受到向下的巨大的吸引力,太阳骑士用尽全力稳住自己和水晶公主,等到吸引力消失,他们已经站在树林之中,光线零散地穿过树叶洒在路上,这是琥珀沼的边缘。
“谢谢你,我差点就拿不到最重要的宝物了。”水晶公主笑着对太阳骑士说道。
“我什么都没做……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太阳骑士沉默了一下,又开口问,“公主,您得到了什么吗?我们不是什么都没有得到吗?”
“我得到了真正的王冠。”水晶公主轻轻笑起来,她举起手,太阳骑士这才看到,她手掌上举着的一顶澄澈透明的水晶王冠,她踏出琥珀沼,站在光下,王冠闪烁,流光溢彩,仿佛有千变万化之能。
“好美。”太阳骑士忍不住赞叹,这顶王冠是那么契合水晶公主,像是神灵为她专门打造的一样,是属于她的一部分。
“现在的我拥有了足够的能力能统治这个国家了,我的骑士,请你一直在我的身边,守护我、陪伴我,与我共享这样的荣耀,你可愿意?”水晶公主戴上王冠,凝视着太阳骑士。
太阳骑士微微躬身,和她平视,笑起来:“我的公主,我属于您,无论前路将往何方,我都将与您同在,与您并行,这便是我的愿望。”
水晶公主回国后很快继承了王位,成为了石英国的新王,她见过所有过去和未来,得到超越一切黄金的智慧,拥有所有人的忠诚。她在星空之誓中得到的一切都让石英国越发繁荣起来,后来者在史书中记下了她的名字,也从来不曾忘记一直在她身边与她同行的那位骑士,他们一生相敬相爱,带领石英国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