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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夜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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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少年打着伞站在校门口,自灰白色天空落下的雪花点缀在黑色的伞面上,远远看去,如同少年撑起了一片小小的夜空。他口中呼出的白气随着风上扬,却又在半路被雪花裹挟,一同落入夜空之中。此起彼伏的交谈声如同水流涌出校门,少年像伫立在河边的一块黑石,目送着水流远去,自己却始终巍然不动。
随着时间流逝,自他身侧而过的脚步声逐渐从稀疏变得密集。就在又一朵雪花点缀了他头顶的夜色时,一个声音如同自河流中飞溅出来的水花,落在他这块黑石的身上。
“咦,你不是早走了吗,怎么还在这里?”
他回头看向声源,来者是他的同学。身高与他接近的男孩儿大步流星走了过来,裹挟着雪花的寒风带不走独属于年轻人的朝气。男孩儿走到他身边,脸上的表情半是疑惑,半是好奇。
“你在这做什么呢?”男孩儿问道。
“稍微有点事。”他早已想好了回答,甚至巧妙地转移了话题,“比起这个,你今天不是要去兴趣班吗?还不出发?”
“哎哟,你别提了,我一点都不想去那什么数学兴趣班!”男孩儿立刻拉下了脸,愁云攀上了他的眼睛眉梢,“上次就不该让你帮我做兴趣班作业,这下好了,那个班只有我拿了满分,搞得我妈以为我是什么数学天才,非要让我精进一下!”
“是这样吗?”他弯起嘴角,声音平和沉静,“但课上老师也讲过那些题,你要是愿意,肯定也做得出来。”
“说得简单,我要能记住我早考满分了!”男孩儿撇了撇嘴,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表,发出一声哀嚎,“哎哎时间来不及了,我得走了!”
“嗯,拜拜。”他轻轻点点头作为回应,看着男孩儿跑入雪中,消失在街道的尽头。一度扰乱雪花路线的气流随着男孩儿的身影消失在拐角,留在原地的只有撑着伞的少年,以及再次飘扬在空气中的白色粒子。
呼。他轻轻叹了口气,白色的气团再次飘散到空气中,又被路过的雪花裹挟着落到别处。他的视线不由自主追着一颗雪粒向其他地方游移,但不等他看清那颗雪粒落脚的地方,又有一个声音自那交谈的洪流中溅出。
“啊,好巧啊!”
那是一个清亮活泼的声音,带着一种令人舒心的暖意。他再次顺着声源看去,一名扎着马尾的少女正笑盈盈地朝他招手。不等他开口,对方就已跑到他面前,朝他绽放出明媚的笑容。
“放学时去找你没找到,我还以为得明天才能见到你了呢!”少女笑着说道,“这下省事了。”
“找我有什么事吗?”他表情有些疑惑,但语气依旧温和。
“你们之前不是去参加了一个比赛,然后拿奖了吗?我打算报导这个事情,所以需要采访一下你们团队。”
“原来如此。”
“其他人我已经约好时间了,就差你了。”少女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摊开的页面上简要地写着人名与时间,“你这周什么时候有时间,我到时候去找你?”
他低头想了想,给出了答复:“后天午休的时候吧,我去你们班找你。”
“好,那我等你。”少女迅速在本子上写了什么,然后点点头,再次露出了笑容,“我一定会写出一篇好新闻的,敬请期待。”
或许是被那朝气感染,他也露出了一抹笑容:“好,那我就期待着了。”
收获了约定的少女撑起伞步入雪中,灵巧地穿梭在人流之中,不一会儿便看不到踪影。视线从人流的尽头收回时,他突然想起不久前视线所追随的那颗雪粒。他下意识地看向视线曾落脚的地方,但那里自然不会有他寻求的答案。
他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忽然发现脖子有些僵硬。不,僵硬的不仅是脖子,还有他的肩膀与双腿。他想自己或许是在雪中站太久了,于是稍微歪了歪身体,将伞从一只手换到另一只手。
“哇!”
伴随着一声轻呼,他的伞面似乎撞到了什么。落在夜空中的星光随着撞击泼洒出去,细细的碎粒在空中画出几道优美的痕迹,最终落到他的脚边。若是平时他或许会饶有兴致地观察这些雪粒的变化,只是现在他的注意力集中在了别的地方。
“抱歉,你没事吧?”他立住伞面,担忧地看向对方。
“没事没事,是我没看前面......”发出轻呼的人边说边抬起头,却在看清他的脸的瞬间愣了愣,“咦,学长?”
他挑了挑眉,这才发现与他雨伞相撞的是他的学弟。比他个头矮一些的男孩儿急急忙忙直起身,对着他露出了有些歉意的笑。
“抱歉学长,我刚才在想事情,所以没注意前面有人。”
他摇了摇头:“是我站的位置不太好。”
“没有没有,是我没注意......”学弟挠了挠头,在两人陷入诡异的沉默之前再次找到了话题,“对了,我好像还没有跟学长正式道谢来着。之前多亏你帮忙,我们班负责的活动才会举办得那么顺利。”
“我没做什么,你不需要道谢。”
“哪儿有,你不是给我们提了很多宝贵建议吗!多亏你的建议,我们省了一大笔钱呢,后来还用这笔钱去聚餐了......”学弟似乎回想起了什么开心的事情,脸上逐渐浮现出笑容:“总之,谢谢你,学长!”
他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但最终只是回以微笑,以及一句温和的“不客气”。
学弟嘿嘿一笑,抬起手挠了挠脸颊,表情看起来既高兴又有些不好意思。男孩儿的视线追着印在雪地上的脚印四处乱窜几秒后,他忽然想到什么,抬起头看向了撑着黑伞的少年。
“说起来学长,你在这里干什么?”学弟的问题是如此似曾相识,只是比起之前提问的男孩儿,他的话语多了一份猜测,“你在等人吗?”
“嗯。”他想了想,给予了准确的回复,“是的。”
“这样啊......”学弟点了点头,随即笑了起来,“希望学长等的人早点来,我就先走啦。”
“好,谢谢你。”
一度停留在他身边的声音再次汇入河流,流向了他视野所不能及的远方。而留在原地的他再一次握紧了伞,如同一块黑石,伫立在原地。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身旁一度紧凑而杂乱的脚步声,开始变得稀疏又平缓。头顶那片圆形的夜空快要被星粒吞噬,支撑着夜空的手与脚也快失去知觉。但他依旧站在原地,双眼盯着那依旧在飞舞的雪花,视线在雪花之间跳跃,节奏与他呼吸的频率不谋而合。
他吸气,呼气,吸气,呼气,看着白色的气团飘散在空气中,又随着雪花落到地面上。他追随着雪花的视线落到地面上,看到脚印一度打散了雪,但又开始被雪覆盖。手脚开始有些麻木,他的脸颊冰凉得足以让雪花惬意地停留一段时间。
但他依旧站在原地,直到一阵风穿过街道,吹散漫天飞舞的雪花,露出片刻铅灰色的天空。
他听到身后传来了一道脚步声,那个声音很轻,却足以触动他的神经。如同一块黑石伫立在原地的少年忽然就如同破土而出的芽,他第一次主动、甚至略显急切地转过身,视线不再追着雪花,而是追着声源望去。
视线穿过飞舞的白雪,穿过盘旋在空中的风,穿过建筑物边角的阴影,终于寻到了终点。当他的视线落入那双他追寻的眼眸时,他迈开脚步,朝那人飞奔而去。挤满夜空的星粒再一次被甩出夜空,飞舞在空中的痕迹让人联想到流星拖曳出的尾巴。
“学姐!”
就像流星会落在它寻找的地方,他也停在了那人面前。被他呼唤的少女没有露出惊讶的表情,她只是抬起手,拂去掉落在他肩头的雪粒。
“抱歉,等很久了吗?”她问道。
“没有,才到一会儿。”他摇了摇头,笑容满面。他能察觉到对方的视线落在他被冻得通红的鼻尖上,又落在他被融化了的雪沾湿的裤脚上。就在他有些紧张自己的谎言被拆破之际,对方却解下了围在脖子上的围巾,又将围巾套上了他的脖子。
温柔的温度顺着脖颈扩散到全身,在他怔愣的表情中,对方露出微笑,向他伸出了手。
“一起走吧?”
“啊,嗯——”
他下意识伸出手,却又在触碰之前忽然想起什么,急忙缩回手,用力搓了搓掌心,直到他觉得温度重新回到了指尖。这一次他信心满满地牵住那只手,却在感受到那温暖的温度时,意识到自己所满意的热量,根本不足以温暖对方的掌心。
他有些懊恼,忍不住努力思考该如何弥补。然而身旁却传来一声轻笑,他转过头,视线对上那双笑盈盈的眼眸。
“雪已经停了。”他听到她这么说,“所以,很快就会暖和起来了。”
他愣了愣,最终点了点头,将伞收起,与她双手交握。提出建议的少女率先迈开了步子,牵引着他向前走去,而他微微低着头,曾经追随雪花的视线落在两人相牵的手上。
现在他脸颊的温度,已足以融化任何一片雪花。
END
角色有改名,人还是同一个人,当陌生人看也行,不妨碍。
——
“上回说道——”
食客手中扇子一合,左手拂过扇骨,右手一抬,又迅速向下一敲,将这扇子当做了惊堂木使,只听清脆地一声响,周围喝着酒吃着菜的客人们纷纷侧目,一位刚落座的客人连笠帽和防风布都没来得及解。
“殷家雇了一个发如银丝,眼如金玉的女子做护卫,时常能看到那女子一身干练装束,与殷家主同席吃喝闲聊。
“且说这位女子,也是如得天赐:眉如白羽,肌如初雪,腰如束素,齿如编贝!那叫一个美若天仙,一颦一笑仿若春风拂柳枝,轻雨落溪流!
“那人虽为女身,银丝如瀑,相貌美丽,各位却不可轻视!只因那奇女子晓得十八般武义,会张弓会耍鞭,使刀也用剑;不仅踏雪无痕,出手也是处处杀机、毫无怜悯。
“据说,她出身山林,得了狼群抚养,又受仙人点化,这是入凡世修行来了……”
……
“你瞧他说的,居然大半都是真的。”
红发的青年比她晚一步入堂内,也比她晚一步落座,左耳上垂着的红符已是脱了颜色,符上的笔画却是用朱砂描了一遍又一遍,此时随着他的动作晃悠晃,险些落在面前的酒碗里。
他一身黑衣,胸口绣着一丛紫竹,细看却像是笔直的蛇骨。胸口不羁地敞开一大片,露出锁骨和苍白的皮肤,端起酒,青年饮了半碗,抹了把嘴,从喉咙里挤出几声笑:“话接上回,你还没和我说完你的故事。”
对面,那白衣红带的女子脱下笠帽,解开裹着长发的防风布,“美若天仙”的面孔上露出一个平淡地笑,仿佛已经历遍了悠久长流的岁月,她一身气质不似十几二十的姑娘,倒真像是来自深山老林里,修行千百年的妖仙精怪。
女子不紧不慢地开口,嗓音温软,像上一趟单子那车主的丝绸:“你喊跑堂的上两道菜,我慢慢讲与你听?”
青年立刻举手,腿也翘上长凳了,朗声道:“来两碟菜!”
“好嘞!”
……
故事要从数年前开始,女子无名无姓,自有记忆起便与狼群同食同住。
林中有仙否?否。
林中有妖否?是。
妖不止一只,她就是那其中一只妖,也不知人类如何称呼她,笼统点,狼妖。
饮血食肉、风餐露营是她的前半生。
但或许是因为几十年无成长的身体,一位猎人在猎犬的指引下,找到了正在河边吃水的秋旻,并将她当做了人类的小孩儿,带回了所在的村子。
猎人教她识字,因为猎人曾经去考功名;猎人教她工具,她一身强悍的本事如虎添翼;猎人没给她起名字,只管她叫孩儿,她现在还记得那人叫她小名时的音调,每每想起便心头一暖,就连冬雪都变得可爱起来。
好似接触到了同样样貌、身体的存在,她本无变化的身体,开始长大。猎人三天两头在屋墙上为她刻痕,欣喜地买盐猎肉庆祝。那块木头被她带在身边,托人做成了她束发的簪。
猎人在她成年的第六年死去,是寿终正寝。她守了她渐凉的身体整整一夜,第二天唤来狼群为他刨了坟,就葬在山林附近。
她照常打猎,只是去村中交易的次数少了,在山林里呆的时间也久了:山神派花鹿来召她,蛇身人首的神带她认识其他模样各异的神明。
祂们都问她的名字,她说不知道。祂们问:不为自己起一个?
蛇尾揽过她的脖颈,带着长辈的安抚,山神说那代表你的灵魂,修仙修道,灵魂是自己给的。
在白露那天,她给自己起了名字,跑遍了山上的每个地方,与飞禽走兽介绍自己:秋旻。
过去几年,天公似是要降罚,一场暴雨摧毁了麦田,山上的流石土沙惊走了鸟兽,那一天,她没有猎到任何鸟兽。
一场暴雨接着便是连月的干旱,饥荒开始后,村中人四处找食。树皮、草根、土石……秋旻看见他们炖的一锅汤里,浮着几根手指。她脑袋中好似有一片薄雾迸散——是啊,人也是肉、骨头做的。
兽性如梦初醒,人性冷眼旁观,她没去喝那锅汤,只是杀了烧汤的人,然后在一个晚上离开了这里。
应当是有六年的流浪,她遇上过拍花子,好奇想看戏法,结果被绑进车里,当做“奇人异物”博噱头、引人眼球。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在一处山林行路时,她杀了那些人,养了一阵被拐来的几个小孩,占山为匪。
这匪当得也算窝囊。不劫镖不劫钱,给点食水金银就放行,没有也能拿稀罕物品来,只是有多稀罕就看这人的口才和秋旻的判断。给不出来但特别惨的直接赶走,给的出来却不想给的杀了挂树枝做腊肉。一来二去,居然还和一伙行商的搭上线,偶尔做做菜人生意。
……
“我以为妖怪都吃人呢?你没吃过啊。”青年似乎也知道这事儿不能在太平地儿讲,一张俊脸却笑得蔫儿坏,压低了声音打量她的面容,见她毫无反应便撇嘴:“哎味道确实不好,吃了也犯恶心。”
秋旻拿起筷子,尝了一口下酒菜,手指没有留着尖细的指甲,而是修剪圆润、恰到好处地体现那双手的纤长干净。她将自己打理地很好,一身白衣却纤尘不染,即使坐在这嘈杂的堂中,也不会周围格格不入,但即使非常低调,也难以掩盖她身上的异质感。
青年一口喝完杯中的酒,给自己满了第二杯,举起酒杯和她碰了一下:“不过那会儿,你这也算是个好人了,干我们这行的就喜欢你这种匪…人。都要走硬来的,多少命都不够搭的!你瞧我们头儿,身上干干净净,还不是因为他会干事儿。欸,后来呢。”
“后来么,那群孩子自己想当头头,我便取了些金银食水继续走。”秋旻抬手,指尖从桌左到桌右,在空气中轻点:“穿过墨珏城,又去了银莲。”
“哦,没劲。我还以为你会把他们全杀了。”青年撇嘴,似是故意的:“都说妖怪残暴凶狠,是因为你不是一般的妖怪么?”
女子终于抬头瞥了他一眼,筷尖轻敲碟子边缘,目光左挪一点,定在他左耳的符上:“会画聻符?你师傅倒是有点本事。
但有本事的人,总是早死。”
小心欠债,迟早要还。”
她这就知道了?
青年惊讶半晌,一个眨眼敛了心神,摆出吊儿郎当的样子:“好嘛,我错了。”
“姑娘辛苦,有些人就是没脑子的,天天就惦记着见血。”
毫无征兆地,又一个人坐了下来。此人眸子清亮,紫珠般的眼眸藏在睫毛下,一身正装整齐服帖,胸口也修了个紫竹。他坐下时手里已是端了一只空碗,只见他往桌上一放,给红发青年使了个眼色。
“头儿,怎么跑这来了?喝酒啊。”青年瞧瞧自己手里的酒,给人倒上了,接着默不作声地挪了挪屁股,离加入故事会的紫眸青年远了点。
“初次见面,白姑娘。我就是骨竹镖局的老板,姓伏名虺。”伏虺温和地介绍完自己,瞥了一眼红发青年,没好气道:“你管我作甚?我还没教训你上一趟镖多花了多少铜子儿银钱呢!”
“头儿,那老儿看我年轻欺人太甚,我杀他就算我积德了。”红发青年不在意地说道,似乎总算想起来还没介绍过自己,于是掐着酒壶拎起来,给秋旻酒碗里满上酒:“白姑娘好哇,我叫九日,名谣,除了‘红毛儿’,你怎么叫我都行哈!”
秋旻向两个人各点了点头,伏虺只是来打个招呼,喝完酒又急匆匆地走了。
秋旻似笑非笑地瞧了九日一眼,又端起酒碗,抿了一口,意味深长地道:“我叫你阿旭可好?”
九日谣看着她的笑,一愣,耳朵面孔皆攀上一抹红色,支吾了一下,又不好撤回前言,只好啄米般点头:“都行都行!”
……
大家长当腻了,孩子们也长大了,她便沿着时而泥泞,时而干裂的黄土路走。这次走得久了些,五年的流浪,饥荒、洪灾、山崩……都被她熬过去了。久违驻足在一个镇子上,她应了一处商会的邀请,做了门面与护卫。
商会生意一般,连带着秋旻也悠闲自在,拿着工钱在镇上闲逛,买些稀奇的吃食。时而随商会老板出席商谈,这时她便要遮起半边脸,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日子悠闲自在,久违在人类社会之中停留,精神也是越发慵懒起来。
变化发生在一年后。
上一任官员似是因病死去,接任的是个没本事的废物,每日不是听曲便是玩乐。恰逢上游飘尸,死人堵塞了半截河流,尸体就在水中腐烂发臭。
秋旻曾见人报官,却不见官兵出动处理,于是向商会主人发出提醒:瘟疫或要开始了。
事实证明,她的预言是对的。很快,第一例病患出现,然后是第二例、第三例……
平民哪有钱财买药治病,偏方土方没用,只能在家等死。
半夜常有人出走,去了河边的投水,去了对岸的上吊……没人葬他们,尸体就被冲走、被吊着,随着水流与风摇摇晃晃。
商会主人姓殷,前两天刚从别处重金求来一只剔透翠绿的翡翠,以红绳吊起,做成了一枚平安扣。他夫人前几日刚生下一名女婴,秋旻也帮着接生了,这平安扣便是给女儿的。
可瘟疫谁管你是殷家千金?女婴患上病后,不出三日便停了呼吸。殷夫人日日以泪洗面,患病加之失子悲痛,终于也垮在了床榻上。麻绳偏挑细处断,商会的渠道因瘟疫受到影响,不许殷家出入,入不敷出,殷老板也逐渐衰弱下来。
那月后,殷老板解了她的契约,握着夫人的手,一起将这没用上的平安扣给了秋旻。
秋旻的手腕被两只消瘦的手一同握住,出于怜悯与尊重,她没有挣扎,只是摊开五指,不肯去握那掌心的平安扣。
她最后还是收下了,连带一柄长剑一起。
那长剑并非用来砍杀,而是象征荣耀,殷家本想在上面雕天狗,辟邪祟,却不知从何处打听到自家这位护卫常去山中森林,和狼群说话,与飞鸟玩耍,竟在上面刻了一头白狼。
那枚剔透翠绿的翡翠平安扣就坠在剑柄上,被管家从合葬棺上取下,双手奉给她。
……
“我杀了官府的无能儿,开仓散财,能走的人都走了,一把火烧了所有东西。那讲故事的,嘴里说的也不一定都是假的。”秋旻端着酒碗,平静地好似在讲他人的故事,“平安扣以红绳坠挂,我怕它经不起风吹雨淋,这才挂在身上。”
哒。
酒碗被轻轻放下,秋旻抬眼看向九日谣,金眸明亮,嘴角微弯,整个人好似一轮明月,却透出一丝凌厉:“如何,满意这个故事吗?还想问些什么?阿、旭?”
他这辈子从未被人这么亲昵地叫过!耍我玩儿呢!
九日谣像被烫到,俊脸上满是不自在,红眸下意识闭上逃开视线,身子也后仰到一个夸张的弧度:“别玩儿我了姑奶奶,是我嘴欠,下次一定不在你面前嘴欠了!”
“乖小孩。”秋旻抿了口酒,悠然自得地模样也是养眼至极,叫人生不起脾气。
她初来乍到,不惯着这小混蛋的臭脾气,实力也在他之上,小混蛋只能吃哑巴亏,老实认错。
“可你不是有两个吗,还有一个呢?”
秋旻低头指尖拂过衣裳,红腰带上绑系着一枚质地不菲的白玉。也是在白日,看不出来,若是这小混蛋晓得它在夜中莹如白雪、亮如半月,想必是要借去把玩三日。
“?”她突然的沉默让九日谣倍感疑惑。
秋旻忽然狡黠地笑了,清清嗓子,学着台上的讲故事的食客道:“她出身山林,得了狼群抚养,又受仙人点化,这是入凡世修行来了。”
这时,九日谣听见那讲故事的食客恰好接话:
“只见那女子——
腰坠两枚平安扣,身怀武艺十八般。
金眸银剑行世间,白发素衣不染尘。”
本文为扭曲仙境jamikali同人文
一条土路,出发前记得用黑加仑灌满你的酒壶——【不期而遇】
在临近放学的时间突然下起了雨,jamil有点懊恼,因为他是没有带伞的。座位后面的女同学们在窸窸窣窣地讨论什么,随后她们当中的一个人像是被当成代表派了出来,大声喊jamil的名字。他只好转过头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刚开始下雨的时候。“那女生的手指着窗外,”你在捻窗外的花,结果被雨水打了。被吓了一跳的样子很帅呢。“
她们这样说着又开始聚着脑袋嬉笑,jamil完全没听懂她们到底在高兴什么。
他便在不解中挨到了下课,那群女生——jamil现在怀疑她们只是为了取乐子而说点胡话,她们追逐打闹着跑出去了,到最后都没有一个好心人来告诉jamil她们到底为什么说那些话,真是过分。jamil也收拾了书包往教室外走,外面的雨已经下得有一点规模了,倒没有大到能给人洗个澡的程度,如果要描述的话,正适合拿去煮汤,就是这样大的一场雨。
这样的天气适合打起一把水蓝色的伞,躲在下头忧郁的阴影里拿出随身听放潮湿的歌。不过jamil手上不仅没有伞也没有随身听,能起挡雨作用的只有卫衣自带的兜帽。兜帽是暗红色的,jamil拉上兜帽挤入打伞的学生之中,从上往下看,他就像一条有点呆板的鱼,在雨水拍打的池子中避开了路上所有的浮萍往前走。
他一路走到学校旁边的车站。jamil的书包里有一个硬币,他可以用这个硬币来坐公交车,也可以到附近的便利店借一下公用电话打给老爸说“我没带雨伞”。不过家里人不一定有空来接他,而且,咳,怎么看都是“下雨天戴着湿漉漉的兜帽沉默地回家”比较酷吧?有时候青春期的儿子一言不发地淋了场雨并不是因为他的心情不好,而是因为他觉得那样更加帅气哦。这样想jamil就有点想去便利店买泡泡糖来嚼着等车,可惜jamil只有一个硬币。
一个硬币可以用来乘车、打电话、买泡泡糖、和kalim玩猜正反游戏,两个硬币可以买一条水手巾、租公共雨伞、在网上下载一首喜欢的歌,三个硬币可以送潮湿的衣物去洗衣店,五个硬币可以进旁边的电玩店躲雨,十个硬币可以买一把雨伞,二十个硬币可以打车。
车站上方挂着的电视广播正在放今日新闻,jamil抬起头看向屏幕,男主持人神情严肃地念诵稿子,其后方则是在播放类似于现场播报的视频。
“……近日受到台风的影响,未来几日将多地连续数日出现中大降雨,居民出行前注意查看天气预报……“
jamil要坐的车是特快专线,从学校门口出发绕过大半个城镇直达居民区,其中会路过asim公园。这班车是几年前新增的,只有在初中放学的日子开放。它快速便捷的特性让jamil节省了不少回asim家的时间,听说这班车是某个大人物在背后推动建立的,其目的是让自己的儿子可以在休息日更早地见到他的朋友。至于这班车到底有多快呢——它还没有到站,来接jamil的专车就到车站了。
jamil并没有认出来那辆黑色长轿车是来接自己的,直到它在车站前停下,贴了防窥膜的车窗慢悠悠地降下来。在车窗被摇下的过程中jamil想里面坐着的人的发型有点像kalim,这个人的眉眼也像kalim,他的表情也像kalim,原来里面坐着的人就是kalim。
“下雨了。”kalim边说边从里面递出来一把伞,“我就坐车来接你了。”
周围的学生便一齐看过来,jamil在万众瞩目下放弃他原本斜倚的广告墙走向kalim坐着的车。雨天的阴郁心情突然就一扫而空了,jamil其实有点尴尬,毕竟有这么多人在看着他,kalim拿着雨伞的手还停留在半空中,jamil把那伞带手一起推回去:“你直接开门让我上车不就好了吗?”
“噢,我想你说不定会需要用伞——”
kalim从里面打开车门。然后,也许是习惯性的动作吧,jamil也不明白他是怎么想的,kalim在推开车门后从里面钻了出来,两个人面对面地站着。和jamil不同的是kalim可没有戴兜帽,这下真的需要打伞了,jamil只好又去拿kalim手中的那把伞。伞是新型的设计,打开时需要从顶端用力按一下,kalim生怕jamil不会似的,积极地伸手想帮助他打开雨伞。伞身上本来有有点湿,一通折腾后两个人都被雨水扫了一脸。
原来你这样着急地想见我。jamil忽然想。
我为什么要这样麻烦地打伞呢,直接教这家伙坐回去不就好了吗?jamil又想。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
(注:OC第二篇,前章《吉光片羽》。写得比较仓促,有逻辑问题的话感谢指出。)
岁月总是倥偬,变换白云苍狗。
“迦陵频伽,此云美音鸟,或云妙音鸟。此鸟本出雪山,在壳中即能鸣,其音和雅,听者无厌。” 他们这一族,事实上并没有什么生与死的意识,也没有性别,只是为了维持浅薄亲缘,才编造出那些称呼。
从睁眼的那刻开始,彀瓴便知道自己的使命是要坐镇慈山,这是所谓父母传承下来的记忆,就像他的姑姑殷椽——他们都早便料到自己的死期。
慈山的百丈深崖和千仞白雪之下,埋藏的是能令天地动摇的气。莲台阁便是镇压的枢纽,每年需要吞噬一次迦陵频伽的生命。外面的一千盏灯以这生命为烛油,燃烧成一个牢笼。青山翠柏将动荡掩埋,落英缤纷,恍恍然是殷椽豆绿姚黄的衣袖,帮他将头发一缕缕梳起。她说,我们待在这里,便是要护人间太平,迦陵频伽,世代如此。
大寒,新雪轻盈飘零,楼外的桃花却是终年不落。明明他们的耳朵足以将遥远和人声鼎沸听得一清二楚,殷椽却总爱去山脚。除旧迎新的爆竹噼啪,她从村庄归来,卷出的风也带些硫磺硝石气。岁岁平安,她垂眸,把折来的腊梅递给他。
岁岁平安,迦陵频伽却是消耗品,凋敝到只剩下他和殷椽。
和他的冷漠截然不同,殷椽耐心且温柔。他总是觉得麻烦,陆生羽是麻烦、阙西东是麻烦,离别雀更是麻烦。哪怕他自己,又何尝不算呢?如果没有他,殷椽至少在进入莲台阁之前,还能独自周游天下。他对这些事的兴趣不大,而后却走遍列国,纯粹是因为殷椽走前,说外面的世界不看可惜。他捡那个麻烦,又默许对方继续捡麻烦,也像是从自己和别人的身上捕捉殷椽的影子。
莲台阁外的灯,承载着无数凡人的记忆和灵魂残片,也是他们稳固本身、修炼功法的根源。他年幼的时候闲来无事,便从山的这头数起,花费整整一天,发现确实一盏不多、一盏不少,恰恰是一千。有时旷野苍茫,一片片蓬蒿衰草作响,他突然想唱殷椽唱过的歌谣。凡人的记忆里常说,可是人死不能复生——他有些不懂伴随旋律的那些情绪是否能算作怀念。
殷椽之前的莲台阁所待何人,他压根不清楚,只有从殷椽在山脚下带来又送去的那些点心,可以证明确有其人存在。所有的生物都是因缘际会,此时彼时就像此世彼世,如果没有机会,再怎样也无法连接到,殷椽将他的手放在灯的表面上。琉璃灯盏里的火光耀眼,表面却温吞,一点也不烫手。
所以你修炼啊,要选那些喜欢的灯。她眉眼弯弯,青丝在云雾中飞扬。
月亮皎洁的晚上,殷椽会在山间飞翔。山风极大,她裙裾绸带随之舞动。凡人说,蜉蝣朝生暮死,蝴蝶不知庄生迷梦。蜉蝣和蝴蝶的翅膀也会是这样轻盈的吗?——后来他见过这些短命的昆虫,在和殷椽一般夜游的时候,会注意到那只捡回来的小鸟在松柏树梢立着,那样目不转睛又安静地注视自己。他们的寿命一样短暂,注视又一样轻盈。
至于为什么要捡陆生羽,好像也只是和想数灯盏和观察蝴蝶似的突然兴起。帮助凡人本就举手之劳,哪怕小妖对于他来讲也和凡人没太大区别,无非是多一项能变回原形罢了。所以在被对方抓住脚踝的时候,他也不觉得惊讶。对方求他收徒,可是他哪有什么方法学成仙术,无非也和殷椽一般将人领到莲台阁的千灯前,说谁和你有缘便去找他们。
倒是陆生羽出乎他的意料,参悟的速度快上好几倍。可惜只能活一千多年。他在心中默念出这句的时候,突然发现好像这是自己第一次对生与死的感觉这么透彻。再去摸那一千盏灯,温度合手的竟多三百有余。殷椽说,待这一千盏灯一盏不烫也一盏不冰凉,就到你该去莲台阁的时候了。他本来对这些没什么所谓,却莫名又第一次有一些触动,好像凡人记忆里说的恐惧。尤其是后来陆生羽知晓他们这一族最终的归宿,奔走人间寻找解决方法,徒劳无功又讲要代他进莲台阁。
迦陵频伽如椿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尚且对天命没有半点办法,这凡间众生区区百岁、小雀鸟仅仅千岁的替代,又能顶什么用呢?他抚过千灯温度如常,在阙西东声竭力斯地质问中判断这感觉或许是茫然。
为什么要那样失望地注视我?你们和殷椽不同,和陆生羽也不同。他试图无视离别雀和阙西东对抗禁制时唇边眼角渗出的鲜血,最终还是松懈法力。
这些都与我无关,慈山本来只有迦陵频伽。踏仙门也不过是陆生羽说既然他是师父又有三个徒弟,合该算是个门派取的名字。
所以,他为什么要把那坛骨灰带在身边呢?
作者:猫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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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风和日丽的初春晴天,父亲带上兄长和我前去拜访莱雷斯家。
在莱雷斯家绿意盎然的庭院里,我看见一名少女,背对着这边,分辨不清容貌。阳光洒在她璀璨的金发上,熠熠生辉,洁白长裙笼着光晕,圣洁而纯净。
或许是察觉到了我的目光,她转身,裙角飞扬。视线相接的那个瞬间,我落入一汪清澈的湖水,湖面倒映出天空的湛蓝,那干净的眉眼稍稍弯下来,流转起闪烁的波光。
只片刻的停顿,我撤离视线。莱雷斯家主正从大门内迎来,阴影笼罩下的金发略显黯淡,而一对莱雷斯家标志性的灰瞳更是如同终年被冰雪覆盖的极寒冻土,就连盛夏的烈日也照不进那层晦暗的阴云。
这么一看,蓝眸少女的五官轮廓与这位莱雷斯先生倒颇有些相似。
透过会客室的窗户,能够一眼望到庭院,那孩子自始至终都蹲在角落,似乎在数着灌木墙上的玫瑰,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而我也随着她的手指,从左清点到右,从右清点到左,重复着,重复着。偶有仆人视若不见地路过她身旁,仿佛角落里的只是一团空气。
“……利,梅利,梅里安,你在看什么?”
兄长的声音,我恍然回神。父亲与莱雷斯先生畅谈正欢,而兄长微微侧头,投来询问的眼神。我晃了晃脑袋,视线却仍不由自主地往庭院里飘。兄长循着看过去,眯起眼,忽然就浮现一个了然的笑容。
“梅里安也差不多到这个年纪了。”
我明白他指的是什么,本想辩解,思考片刻后决定放弃解释,仅仅是轻声地说:“她和其他莱雷斯们不一样,有一双美丽的蓝色眼睛。”
兄长的笑容僵住了。我仰头看着他。
“……是她啊…”他复杂的神色证明他正在绞尽脑汁忖度接下来的台词,我心下有些好笑,继续补充到:“为什么只有她的眼睛是那么清澈的湖蓝呢,看穿着,她的身份应该并非仆人吧?”
“嗯,这个……”
欣赏了一会兄长纠结的表情,我再度看向庭院的少女。她没有再数那些玫瑰了,而是四下张望着。忽然间她转过头,明朗的笑脸当中嵌着水波荡漾的蓝湖,透过玻璃窗和春日温暖的空气,就这样直直地迎上我的目光。
她在阳光下向我挥手,笑意满盈。如果冻土上的乌云终有散去的那天,想必那里的天空也会如同这笑脸一样,是万里无云的晴朗吧。这笑容所散发的温度,连同阳光与她身后灌木墙上含苞待放的玫瑰,一齐深深烙印在了我的眼底。
第二次拜访莱雷斯家的时候,我得到父亲的允许,不用再和兄长一起旁听。恐怕他也终于理解了,无论带我参加多少次这种交际,我始终不会受到一丝一毫的熏陶。
然而今天她不在庭院里了,那些玫瑰似乎也失去了动力,花苞闭得紧紧的,没有一点要绽放的迹象。我在宅邸里四处溜达,推开每一扇未上锁的房门探头搜寻——如果父亲在这里恐怕又要训斥我不讲礼数。
最后我在书斋找到了她。壁炉边的靠椅上,她手捧一本厚实的精装书,眼瞳中那些飘摇的波纹都收敛了,湖面风平浪静,但依然透澈见底。她的神色沉静而专注,连我特意踩出的脚步声都未能察觉。
走近了,书的封面映入视野——竟是一本《炼金术入门》。我感到讶异,不禁开了口:“你对炼金术感兴趣?”
她的反应比我想象中激烈,只见她动作迅猛地将书塞进身下的坐垫,跳下靠椅,紧张得像只受惊的幼兽,就差逃跑了。一番闹腾之后,她总算注意到是我在向她搭话。
“是……你是那天的……”
我回忆着礼仪课上的知识,试图向她行礼。可无奈从来都是左耳进右耳出,那些繁杂的礼节没能在脑海里留下一点痕迹。
“梅里安·格兰德。”我报上名姓,点头致意。
“我叫爱丽丝——你的眼睛真漂亮啊,比珠宝店的翡翠还好看。”
那些欢快的浪花重新在神情中漾开,她试探性朝我伸出手,我一时走神,就这么呆呆地看着她的手接近双眼,直到指尖触及睫毛时才条件反射地退了两步。她似乎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动作不太妥当,迅速收回,表情却全然不显尴尬,依旧是那副欢快的样子。
“对不起,我总是忘记家里的规矩,以前和妈……阿姨住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用在意这些。”
她改口很快,但我还是听清了那个音节。那么事情就顺理成章地串联起来了,只是我依然想不通莱雷斯夫人为何会放任爱丽丝住进庄园。从贵族们茶余饭后的闲谈中能够得知,像爱丽丝这样的存在是被贵族们极力排斥的。
他们说她是不洁的,是背德的产物,然而这双纯净的湖蓝双眸比起雾霭似的灰瞳,难道不更衬那耀眼金发?莱雷斯家族谱上的名字,有哪一个能够比爱丽丝更加干净通透?——我永远无法理解贵族之间的繁文缛节,它们比高等炼金术更复杂难懂。
高贵血脉与低贱血脉交合所诞下的“劣等”生命,却是最为美丽的,何等讽刺。
“不用介意,我也讨厌那些条条框框,它们麻烦透了。”
这是我除了对兄长之外,第一次向谁正大光明地说出这些话,并完全不用介意后果。
那之后我们聊了很多,比如魔法,比如炼金术,比如恼人的长辈,比如整个国境内学习炼金术的最佳去处:皇家学院。她也想要去学院进修魔法。而通过和她的交谈,我认为她的实力确实足以进入皇家学院——如果不是被这糟糕的身世所束缚的话。
“父亲一定会答应我。”她的语气满是希望,“虽然夫人……母亲不怎么待见我,但父亲对我很好。”
莱雷斯先生对自己亲生女儿“好”的方式就是不给她冠上任何姓氏,成为一个空有名字的尴尬存在吗?我冷漠地想着,却并未给爱丽丝的热情泼冷水。我喜欢她充满朝气和对未来憧憬的神情,喜欢她干净的笑脸,喜欢她鲜活的生命,哪怕她所憧憬的不过是一场幻景。
第三次拜访莱雷斯家,爱丽丝告诉了我一个好消息:
“父亲同意我去学院修学了!”
说着这话的爱丽丝,语气里奔流的快乐如洪水将我席卷淹没。面对她的喜悦,我感到窒息,不知该作何反应。就在几天前,我提出学习魔法的请求被父亲一口拒绝了。
应该嫉妒,还是为她祝贺?我不知道。父亲严肃的话语在耳边重复回放,把脑子里的东西都搅和得一团糟。
“……那,恭喜你。”
“明年就能入学了,到时候我们都要选炼金术!”
“嗯。”
“梅利你那么聪明,在课业上一定得教教我呀!”
“当然。”
啊,果然爱丽丝就是爱丽丝,她沉浸在自己的喜悦之中,丝毫没察觉到我的情绪。并非刻意的无视或是转移话题,单纯没有意识到而已。我也喜欢她这一点,放任情绪掌控感官的时候对外界迟钝得要命,在思维宫殿里独自一人尽情起舞。
或许是受她影响,我的心情稍微轻松了一些。父亲的禁令早在预料之中,亲耳听到确实让人倍受打击,可我也不是完全没有后备计划。
重整旗鼓,我转而思考起爱丽丝的事情,莱雷斯家居然真的允许她进入学院,莱雷斯先生是真心实意地宠爱着爱丽丝?难以置信,看来我对这些贵族的看法要稍作改观了。
突然扑过来的重量让思路徒然中断,爱丽丝抱住我的脖子,整个人几乎挂在我身上,我听见她的声音从后方传来:“梅利,我真的好开心啊,爸爸是爱着我的,他也是爱着妈妈的,太好了……太好了!”
喜悦之下隐藏着一点点哭腔,还有一点点终于安下心来的放松,所有曾小心翼翼揣在怀里的试探与防备,现在全都放手了,任由它们被河流冲走,再也不见踪影。
梦也有成为现实的一天啊……我感叹着,回以拥抱。
不幸的是这之后我被禁止和父亲一起去莱雷斯家拜访了,家庭教师的礼仪课还专门增添了几节有关私生子女和他们肮脏下贱血脉的专题课。而兄长正忙于暗中让我入学的事项,所以爱莫能助。我只得日复一日在家教平板的声调中或是昏昏欲睡,或是默背炼金材料与咒文,熬过每一堂枯燥的课程。
终于,一切都处理妥当,第二年学院开学,我拎着为数不多的行李,总算得以将那个沉闷刻板的宅邸甩在身后,前往我的理想乡。
然而我没有等到爱丽丝。
开学仪式的入学名单上没有她。
炼金课上没有她。
学院里到处都找不到她。
写信询问兄长,他也不知道爱丽丝的去向,甚至于在莱雷斯庄园里都不再见过她的身影。
就这样一年两年过去了,三年四年过去了。灌木墙上的玫瑰盛放又凋零,爱丽丝再也没有出现。
直到我发现了学院的小秘密,直到我也成为那秘密中的一员。爱丽丝再也没有出现。
几年后某个风和日丽的初春晴天,我被派去收拾标本室。
这个房间常年拉着窗帘,阴影几乎与整个空间共生,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室内,我甚至恍惚听见这些影子尖叫着消散的声音。
然后是塞在橱柜底下的标本,将不需要或是损坏的整理出来扔掉。我讨厌极了这些琐事,但也只能耐着性子和呛人的灰尘作斗争,捞出最里面的箱子,一件件检查。
忽然,我看见一个标本瓶,里面漂浮着一对蓝色的眼球。
「视线相接的那个瞬间,我落入一汪清澈的湖水,湖面倒映出天空的湛蓝,那干净的眉眼稍稍弯下来,流转起闪烁的波光。」
在阳光下,标本瓶笼着一圈光晕,竟让人看出了几分圣洁。
「你的眼睛真漂亮啊,比珠宝店的翡翠还好看。」
温柔的金色阳光抚摸着标本瓶,防腐液折射出彩色虹光。
「爸爸是爱着我的,他也是爱着妈妈的,太好了……太好了!」
我的手好像在颤抖,眼球旋转着,浑浊不堪的虹膜以沉默回应我的视线。
——那是我再熟悉不过的、烙刻于回忆中的湖蓝。
结果这些贵族到头来还是没有一个能超出我的预料。从被带进莱雷斯家的那一刻起,那个少女的所有道路都已封死。在上了锁的贵族庄园里徒劳地起舞,被贵族的假面所欺骗。
我不知道直至最后,她是仍然做着醒不来的美梦,于梦中安眠;还是终究从梦中惊醒,不得不被残酷的现实撕碎。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唯一确信的事情是,浑浊最不该出现在这对眼睛上,它们本应永远澄澈,无论什么都不能将它们污染;那个本应自由的灵魂,无论什么都无权将其禁锢。
所以我松了手,让标本瓶落在地上。防腐液携碎片四散飞溅,从标本瓶中解脱的眼球顺着液体的流向翻滚至脚边。
最后,我抬脚,将眼球碾碎。
FIN
作者:香无妄
永与清溪别,蒙将玉馔俱。
无才逐仙隐,不敢恨庖厨。
乱世轻全物,微声及祸枢。
衣冠兼盗贼,饕餮用斯须。
—————————《麂》杜甫
七月。
夏日炎炎,暑气蒸腾。
岳州城地处西南,三面环山。这些山险峻挺拔,山顶常年积雪。每当最炎热的季节,积雪便会有所消融,化作无数条山溪从山谷中奔流而下,汇聚至岳州城北面的萃河之中。岳州城内街道以红色角砾岩铺就,旱不飞灰,雨不泥泞,萃河从北面被引进城内,一分为三,三分为九,最后分作一百零六条水渠贯穿整个岳州城。这些山顶下来的雪水流淌奔走在岳州城内,穿街过巷,入墙绕户,使得整个岳州城都带着一股清凉明朗的生机。
岳州人好酒且善酿酒,酒名为西岳,酒水清冽甘醇,若是此时踱步城中,必可以看到各家各户门前的水渠中飘飘荡荡着大大小小的酒瓶,由青色的麻绳制成的网兜搂住。待客时只需去家门前水渠里捞出一瓶,倒出来的酒碧翠莹莹剔透如玉,浸泡过雪水后更是冰凉沁人。
燕隼最是喜爱夏季的岳州。若是识得燕隼之人,就算平日里寻不着,这个月里,总能在岳州城内找到他——燕隼不是醉倒在流云楼里,就是叫流云楼的老板娘丢在了酒楼门口大街上。
连宏岳派的悟禅大师都说,若是不确定燕隼是不是死了,只需看在七月岳州城里寻不寻得见燕隼。
此时的燕隼醉了。
他正躺在流云楼老板娘的大腿上,老板娘正慢条斯理地给他剥葡萄。这西域葡萄甘甜甜多汁,再加上媚眼如丝的老板娘,醇厚浓郁的西岳酒。即使燕隼不想醉,他也必然是醉了的。
流云楼既然有老板娘,那必然也有老板。而流云楼的老板此时正在一楼埋头算账,好像那个大腿上枕着别的男人的老板娘不是自己老婆一样。
花欻欻来的时候就是见到这番景象。他咚咚咚地从二楼又跑回一楼,瞪着老板道:“你居然不生气?"
老板噼里啪啦地打着算盘珠子,嘟嘟囔囔:“我有什么好生气的。”
花欻欻指了指楼上又指了指自己:“我要是你,我非得把他丢出门外去!”
老板闻言抬起头来看了花欻欻一眼,复又低下头继续盯着账本,不紧不慢道:”昨日酉时,前日午时,大前日申时,大大前日......我自然都将他丢了出去。“
花欻欻跳了起来:”你为何丢他!“
老板慢条斯理道:”因为他钱不够,付不起帐。不仅我丢他,就算是我老婆也是要将他丢出来的。”说完这句话,老板突然看向了花欻欻的背面,道:"你瞧。"
花欻欻回过身来,就见两个九尺来高的壮汉一人提手一人拉脚,将燕隼从二楼架了下来。不等花欻欻反应过来,燕隼已经划出一条完美的弧线落在了酒楼门外。
老板瞧了瞧日头,将账本往后翻了几页,工工整整写下些什么,花欻欻依稀望见未时二字。
花欻欻愣了半天,方才喃喃自语:”我不仅想不到有不怕戴绿帽子的老板,还想不到老板娘的闺房里还藏得下两个这么大的男人。“
老板微微一笑,随即他挥了挥手,叫来一个伙计,问花欻欻道:”客官您是要酒还是要板凳?“
花欻欻奇道:”要酒我倒是懂,要板凳又是什么意思?“
伙计伶俐道:”客官想必是要等燕大爷,但燕大爷不到太阳落下,月亮升起是醒不来的。若是在小店内喝酒饮茶等燕大爷是再好不过,若是即不饮酒也不喝茶,小店也会提供一条板凳,给客官您坐坐。“
花欻欻摆摆手:”已经醉了一个,难道我也要喝醉不成?至于茶那劳什子,喝起来最是没味。”话虽是这么说,花欻欻往前走了两步忍不住退了回来,“既然跟着燕隼都到了这里,尝上一坛也不会醉。还是给老子上酒!”
话音刚落,就见着美丽的老板娘手里拎着一小坛子酒过来,风姿绰约,袅袅婷婷,那举手投足的风情连花欻欻见了也忍不住发呆。谁料这老板娘把酒坛往桌上一顿,原本笑靥如花的神情一收,并狠狠瞪了花欻欻一眼,鼻孔里哼了一声,扭身就走,活似看到了一个采花大盗!
“直他娘!我未必不比燕隼那花花小子看起来纯良得多?”花欻欻气得直哼哼。身边的伙计则一边麻利地替花欻欻倒酒一边笑道:“小店酒水管够,客官还需要什么随时吩咐小的!”
店里的伙计够热情,西岳酒又是香醇诱人,花欻欻叫酒香一引,一时之间顿时将老板娘忽喜忽怒的坏脾气抛之脑后。
等到花欻欻醒来的时候,睁眼看到一双黑亮亮的眼睛。这眼睛正带着笑意,朝他眨了又眨。花欻欻一个受惊从地上坐起,才发现是燕隼正坐在一条竹制矮椅上,右手撑着膝盖托着下巴瞧着他。见他醒了,才笑道:“怎么样,西岳酒是不是名不虚传。”
花欻欻一时不知道身在何方,茫然四顾,才发觉自己也正躺在西岳酒楼门口的石地上。
“这西岳酒后劲也太足了!"花欻欻指着天边微亮的月亮道,”我这一醉竟是睡到了夜里。“
燕隼抬眼瞧了一眼天上,微微笑道:”那是太阳。“燕隼解释道,”我醒来的时候见你正巧被丢出来,我便去北城的赌坊里赌了一个时辰,赢够了酒钱,又去酒楼里喝了一宿,直到老板要关店,我见你还未醒,只得讨了一条椅子,坐在这里等你。”
花欻欻大怒道:“难道你就不能给我开个房间,扶我去躺一躺?“
燕隼微微笑道:”第一我不喜欢背男人,第二付完了酒钱,我也没有钱去开房间。“
花欻欻道:“你赢了多少银子?”
燕隼道:“六百两。”
花欻欻从地上跳了起来:“这流云楼的酒莫不是金子做的,你我一共也不过喝了十来坛。”
燕隼慢条斯理道:“流云楼的酒虽然贵,但也就一两左右一坛罢了。”
花欻欻道:“那剩下的钱呢。”
燕隼盯着花欻欻笑:“你喝醉了酒,砸碎了老板最心爱的一盏琉璃灯树,两台玉盆景,七十六坛西岳酒,还有老板娘最喜欢的红木雕花床。你还拎着老板的衣领大骂人家是个窝囊废。若不是我拦着他们,你怕是叫酒楼的人用菜刀砍作了花泥。“
花欻欻大惊失色,望着燕隼只觉得他面上的笑意背后不怀好意。他那嚣张的气焰呲地一下就灭了,只得垂头丧气地跟着燕隼,半点声都不敢作。清晨的岳州城很安静,偶有几个豆花面摊正在架摊子。燕隼指挥着花欻欻跑腿买单,很是威风凛凛。
吃过早餐,燕隼又带着花欻欻到了一家药堂,取了几大包药,花欻欻虽不懂医术,也认得出这些药材专治外伤,心下更是以为自己将那老板揍得不轻,当下噤口不言,如一只待宰的鹌鹑。燕隼叫他给钱他给钱,叫他提药他提药。燕隼还拿了一支百年的老山参,价钱贵得花欻欻牙疼心梗。
两人拿了药往回走的路上,花欻欻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老板他,还活得成吗?“
燕隼微微笑着也不答话,只是停下了步子瞅着花欻欻。花欻欻背脊一凉,再次老实闭上了嘴巴。
原本以为燕隼提着药必然是去流云楼找那老板替他治伤,谁知燕隼领着花欻欻过流云楼而不入,却又沿着门前的水渠连续翻过了五六座石桥,七弯八拐地进了一条暗窄的巷子里,又走了一阵才到一户人家门口停住。花欻欻瞧着那摇摇欲坠的木板门,裂纹都快交织成蛛网的围墙,心中叹道这流云楼定是叫燕隼这种喝酒不给钱的客人祸祸多了,才连个像样的住宅都住不起。
花欻欻朝门内探头望去,地面倒是洒扫地干净,整个院子一共才三间屋子,狭小的很。许是那破门声响够大,正前方的屋子便有婆子闻声挑了帘子出来,见是燕隼,老皱的面上带了点喜色。燕隼和气地问道:"醒了没?"
那婆子摇摇手,又比划了几下,竟是个哑的。
燕隼将手里的药递给了婆子,又迈步朝那屋子走去。
此时天已大亮,这小屋内却仍是昏暗的很,但花歘欻毕竟是习武之人,一眼便瞧见床上躺的是一个面色苍白的少年。这少年面如金纸,气息微弱,也难怪燕隼诈了花欻欻一根老山参来吊命。
燕隼边替那少年把着脉,边问花欻欻:"听说你在锦州城过得逍遥自在,为何又在着西岳城冒出头来了。"正说话间却听得叮当一声,见着一个圆滚滚的玩意从床上滚了下来。
"确实有事找你。"花欻欻下意识地去瞧地上那玩意,下一句话就给噎在了喉咙上。
燕隼见着花欻欻那眼睛一下瞪得老大,瞧了瞧自己,又去瞧了瞧床上那个少年,喃喃道:"我不是找你,我是找他。"
见燕隼面上疑惑,花欻欻又忙忙改口:"不不不,我是来找你。"
似是越说越乱,花欻欻忙伸手抹了一把脸,试图捋清道:“我是来找你,但是我是受人之托,找到你来去找他!”
见燕隼还是不明所以,花欻欻忍不住抓起地上那玩意扑到燕隼面前,一边扬着一边大声道:"阳城的乌家,就、就那个号称蜀中第一世家的,灭门了!"
燕隼总算把目光移到了那个东西上———是一个黑铁造的牌子,牌子上刻着些繁复的花纹,正中心有个大大的乌字。
- TBC -
作者:多财
凌晨一点,深夜电台如常运营。
这是一个情感类的电台节目,主播O先生是一位很懂倾听艺术的男性。他的话并不多,转场之外的时段,他愿意把时间交给来电倾诉的客人们。
“在某个深晚,你是否会辗转反侧?“
“因为一件事?因为一场雨?还是因为一个人?”
话音刚落,O先生听到了来电的铃声。他朝工作人员点头,示意他将来电接入电台。
“观众朋友您好,这里是O先生的深夜电台。“
“你好,O先生。我是琳。”对面迟疑了一下,“我,我直接说吗?”
”当然可以。各位观众朋友,有请今晚第一位致电本台的琳小姐,为我们讲述她的故事。”
琳小姐开始叙说。她讲得很慢,似乎说话这个动作已使她感到吃力。她的发音也有些古怪,平腔野调,喑哑虚弱,像异国的非母语语言初学者。
“三年前,我有被诊断为抑郁症。随后两年的复诊,我的情况一直在重度和中度抑郁的标准徘徊,最后辞掉工作,在家里修养。“
一阵短暂的沉默,O先生听到她发出极轻极轻的呼气声。因为紧张,琳做了几次深呼吸,而O先生适时出声,引导琳继续叙述。
”修养的时间,是大段大段的空白。药物的影响,身体机能的失调,导致我的感官变得极其迟钝。“
”以前觉得好吃的东西,全都失去了滋味;人们交谈的声音,仿佛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我听得到,却无法理解对话的意义。“琳轻声说,“有时候,我在某一个地方站着惊醒,浑然不知自己何时走到此地。”
”于是我开始明白,我从世界这条轨道上脱轨,驶向了未知的恐惧中。“
”即使如此。“她说,”他。我的丈夫,他始终对我很好。”
“ 每次听O先生的电台节目,我都会想:你们的声音很像。我的丈夫脾气好,然而在家静养我总忘记吃饭,而他下班回来看到冰箱里原封不动的熟食,偶尔会冲我发脾气。”
“可我并不是故意的。“琳小姐苦笑一声。”那些日子冷暖不知,浑浑噩噩,一不留神便忘记了自己需要吃饭。”“嗯嗯。这其实是一种病理性的症状。”O先生说。
”是的,O先生。那之后,随着天气好转和疗程结束,我的病情渐渐有了起色。惊醒不知身在何处的频率减轻许多,噩梦也不怎么吓人了,我开始出门……“
”出门散步,出门扔垃圾,最后,甚至可以做到独自去集市买菜。“
在琳小姐看不到的地方,O先生微笑起来。
”那之后的一天,我买菜回家。我看到自己掏钥匙开门。进门后,我看到我放下菜篮,之后又去阳台收衣服。我这样表达或许有些奇怪,但在那时,我并不在我的身体之中,而是停留在那之上的某片空间,像是自己的上帝。”
“整个过程中,家里非常安静,穿堂风在阳台和客厅之间流动。恰逢春时雨后,风很凉快,如同吸饱了雨的湿润,柔柔地吹着我的脸。“
”那一瞬间,我突然发起怔愣。眼前景象,似乎透露着一种陌生感。风一吹,家里的纱布帷幔飘起来,好一会过去,我仍想不出原因。”
”我放弃了。返回卧室,上床睡觉。没想到一觉醒来,天已经黑了。但没有人叫醒我。“
”家里暗而安静,我躺在床上,楼下行人散步和买卖东西的声音是从好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
O先生屏气凝神。他有些不好的预感。
”然后,我。“琳小姐的声音哽咽。”我想起来了。我的丈夫,在半个月之前,因为一场致命的车祸。他已经去世了……”
“……”
“我下了床。这家里,都是他留下的东西。我发病的时候,他不厌其烦地叮嘱我物件和工具的使用事项,但我听不懂。他的声音与这个世界一样遥远模糊,无法清晰地传进我心里。”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好好地看一遍家里的布置。我从门口往里走,越走,我越是觉得我们的家很大,原来不只是从门口到卧室的距离。”
“在它们之间,有一个铺上地毯的隔间,地上放着用篮子装好的玩具。我慢慢想起来,这是为亲戚的小孩准备的玩具。有一些是我和他小时候的玩具,青梅竹马,去他家里,不是玩玩具,就是玩捉迷藏。“
”原来他与我一起,已有许多年。”
“之后我走回客厅,看到通往阳台的那个门,两边的帘幔被风吹起。我走过去掀起帘幔,以为进去就是阳台了。出乎意料的是,到阳台之前,还有两个开阔的大厅,没有门,东西都安置在地上。“
“第一个大厅布置着柔软的沙发座椅,角落里堆放着一些日用品。那些东西触手可及,像是为了我而放置成极易抓取的样子。“
“嗯?“O先生忍不住发问。他的声音像是浸湿了,每一句后带着情感的水痕。”琳小姐,我想请教你。那些日用品为什么要这样放置呢?”
“这是减轻挫折感的一种小技巧。如果这些东西放在我伸手不能触及的货架上,或者放在我看不到的角落,我会无端地感受到压力”琳说。“我的丈夫,通过这种笨拙的办法,帮助我一点一滴地积累成就感。”“谢谢你的解答,请继续吧。”O小声说。
“即使放置了沙发与日用品,大厅还是很大,我甚至可以在中央呈大字型睡觉。从阳台吹来的风很舒服,我继续走,追着阳台发光美丽的紫蓝色帷幔往前。”
“在夜风的抚弄下,紫蓝色的帷幔发出幽幽柔光。它……“
”我觉得它很美。春气如兰的季节,微弱的感觉从我心中破土而出。我终于想起来,这是家里我最喜欢的一个帷幔。我也想起来,这是他挑选的款式。”
“我进入第二个大厅。这个大厅规模较小,没有沙发,只在左手边的地毯上摆放着大屏幕的电视及配套音响。”
“电视旁有个看着眼熟的物件。捡起来一看,我才发现那是一个老旧的游戏机,红蓝键已有半边破损,露出里面的电线。“
”游戏机连着一条数据线,线的末端是电视。它有些年头了,是那种需要连着线才能在电视上使用的旧款式。”“我知道你说的是哪种,我家的储物室里也有一台。”O先生说。
琳小姐说:“对。游戏里是很久以前他给我添置的。他其实不懂这些,因为我想玩,他就给我买了。”琳小姐吸吸鼻子。“当时不知道为什么,想到这些,我突然开始淌眼泪。真的是淌,我的眼睛像两口井,无声无息地涌出眼泪。泪眼模糊中,我看到窗台上需要他一周浇两次水的花,看到风大时总由他束起来的帘幔,看到角落里东倒西歪、无人整理的清扫工具。这些以往无法感知到的东西,像凭空出现的奇迹一样,开始出现在这个房子里。”
”大概是感到世界并没有离我很远,我走进阳台。因为激动,一看到围栏上加固的刚条,我立刻回想起从这里翻出去,幸运地掉到下层的事情。“
”啊!“O先生着实吓了一跳。”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那时,我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掉下去的。突然之间惊醒,我已在下层阳台的边缘。附近的邻居都吓坏了,他们通知我丈夫赶来。最后,他们在楼下呼唤我。我看不懂他们在楼下的举动,脑子昏昏沉沉的,不知过了多久,我感到疲倦,才慢慢地往屋内走……”
琳小姐的声音颤抖起来。
“………而这些事情,直到今天我才想起来。他在半个月已经死了,但直到现在,我才理解他已经死亡的事实。
“琳小姐……”O先生捏了捏鼻根。“琳小姐,节哀顺变。”
“今天,我在阳台想起所有事情。我晕倒了,醒来喉咙发紧,我想大哭,可是声音嘶哑。就像现在一样,从我用力的喉咙里发出一声拉锯垟的刺耳抽泣。接着又一声,声音越来越响,我的眼泪也越来越多。我倒在地上的瞬间,感到声带被有意义地重新启用了,眼泪富含感情。“琳呜咽着,”我知道……自己终于又回到了现实世界!我曾被珍爱的,这个惨痛、又无比真实的世界。”
O先生的眼眶湿润了。他看向周围的工作人员,所有人的眼中泪光闪动。一段舒缓情绪的轻音乐缓缓播放,安抚着琳小姐的情绪。
琳的抽泣声渐渐平息。
“谢谢你,O先生。我能感觉到,说出来让我好多了。”
“谢谢你,琳小姐,感谢你为我们用心讲述的动人故事。连线的时间短暂,千言万语,我想祝福你,希望你早日恢复健康,万事平安顺遂。”
“谢谢你……我会一直听你的电台……”琳小姐笑了一声。那笑声带着鼻音。“再见。”
“再见,琳小姐。”
- END -
第一百八十六次作业 【索多玛】原创
《The Transparent and Forbidden Color》
文:不落秋
关键词:索多玛
文体:小说
标题:The Transparent and Forbidden Color
当我走进他的办公室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会和他会发生一些事情。
他坐在我的对面,抱怨着窗外的阳光刺眼,他融入到了窗外的景色里,仿佛是太阳的信使,送、邮递给我生命里久违的亮色。我这回和他预约见面,是想和他咨询一下下学期选课的事情。我看到了他下学期要教两节课,本来想咨询他想教什么内容,再决定上不上,然而我又不自觉地绕开了这个话题,仿佛心里已经知道了答案。就借着话题发挥,继续聊了下去。
聊得投机,竟然足足聊了两个小时。于是到了下个学期,我报了两节他教的课。按理说上了有好感的老师的课,更应该好好表现自己。然而我却做不到,每每翻开课本,我都会将自己全部的心思去勾勒他的音容笑貌,意淫着我与他未来的无限可能,却完全将他讲的东西抛在脑后。这时我发现我的理性不起作用了,这虚假的希望竟鸠占鹊巢,让我完全不能摆脱。两次考试的成绩并不理想,这让我无比焦虑,甚至到了流泪的程度。因为是自己喜欢的人讲的课,所以更想上好,然而越是喜欢,却越会精力分散。这让我产生了一种无力感,仿佛自己什么都做不好,出生就不具备成功的素质。
他另外一节课,是一节实验课。我们每次要去农田采集样本,他把这些教给助教去干,自己在稻田外修自己老旧的自行车。我每次飞快地干完,就偷偷溜到他身边,找他说话。毕竟在稻田中,少一个人也很难被助教发现。
他和我聊天,说之前和我聊天的时候,问我想干什么,我和他说想继续读研究生。但是父母年事已高,不想再花他们的钱继续读书。比起要自己教学费的硕士,更像直接读每个月有工资的博士。虽然薪水微薄,但是节省一些,倒可以自给自足。他以为我是做事一丝不苟的好学生,没想到也这么不在意课业,又偷偷溜走,又逃课(考不好最后甚至不去上了),又不好好考试,让他想起他上大学的时候。
一想到他是大学生的时候也不是认真学习的学生,这让我内心暗喜。嘴上却说我的成绩单您也看到了,我像是不好的学生吗?只可惜让我分心的因素和你的课撞在了一起,让我没办法好好学习。他问,什么分心的因素,申请研究生吗?我也不纠正他,点头称是。他说,你放心,我会帮你找实验室,帮你写推荐信。我问到,你实验室还缺人吗。他摇了摇头,说他实验室岂止不缺人,反倒太多人了,顾都顾不过来,不会再招人了。我说你误会了,我说你的实验室还缺本科生吗?我现在的实习结束了,没事想做下一个实习。他说,这个可以,我有一个博士生缺帮手,你正好来帮她。
我们三个人见了面,我看到了她,一头红色的头发,浅蓝色的眼睛,皮肤苍白,应该是有爱尔兰人的血统。如果是在别的地方见面的话,我也许会因为她的美貌很喜欢她,可是现在的我,嫉妒着每一个有着更多和老师接触的机会的女性。
我就在他的实验室里继续做湿实验,看着拟南芥一次又一次地发芽,生长,枯萎,死亡。之后提取DNA,借着上一个实习的经验,我很快又在这个实验室混得很好。可以不用博士生的监督,自己独立完成工作。然而我发现我独立以后,很少再见到之前的博士生了,甚至也不再回我邮件。我不以为意,因为我也不是很需要她的帮助,一面又因为嫉妒心作崇。
老师很给力,我收到了第一封录取通知书,但是我并没有告诉他。每当他问起我,我都装得很焦虑的样子,他问我是不是又没有好好写文书,像上他课那样不走心,我说没有,这种大事怎么可能不认真呢,可能就是运气不太好。直到收到拒信,我和他说没有别的学校录取我,你看这学校又给我拒了。我像只流浪小狗一样看着他,等着他的收留。他长叹一口气,说着好吧。
他说他是不想要我的,因为他没有闲钱了,但是就是很难拒绝我。他赞赏着我聪明,聪明得可以改变世界,不应该怀才不遇。又说我好奇怪,奇怪得让他喜欢。我并不好交际,在初中高中老师面前并不讨喜,我一边傲慢地拒绝着服从学校所教导,成为标准的好人,却又渴望着世俗标准的认可。我对聪明之类的夸奖向来嗤之以鼻,却没有听过有人可以说我改变世界。而“奇怪得让人喜欢”这样的夸奖,却也是我拒绝不了的。我表面客套地惊喜,而内心早已拥抱了他。
有一天,我又走进了实验室,看到了之前带我的博士生。她将红色的头发剪短了,更适合她的圆脸。我问着她怎么好久没看到你,她说她转实验室了。我惊奇道,你不已经快毕业了吗,怎么突然转实验室了。她脸上洋溢着笑容,和我说,因为她正在和老师约会,为了避嫌,才不得不转实验室的。我表现得十分惊奇,说我竟然不知道。她说,因为才刚刚开始,对其他的博士生也都是新闻。 我一边恭喜着她,一边找理由退出了实验室,关上门之后越走越快,最后冲了出去,在田野里发呆。
可我已经要留下来的,我要忘了这段感情。我的理性突然恢复了,竟然在他的课上期末考了全班第二名,他更加赞美我比别的学生聪明,我并不谦虚,笑着说老师不用再夸了,这是事实。他说以后你在我的实验室当博士,我也会把最重要的项目给你的,因为你出名了,我才会更出名。他说他对我抱着信心,一看到我就会想到以前的他。我笑一笑,心里想那以后我和你并肩合照的话,会不会想起现在的自己。会不会像现在这样笑着,内心却已窒息。
我看着手机里他的照片,这是我在他课上偷拍的,却是最近最常浏览的照片。我选出最喜欢的一张,把它缩小成一像素,打印下来,贴在了自己学士帽的帽檐下。除了自己,别的人看不出来。我的毕业典礼我并没有邀请他,只有这一像素的照片。我看不清他的原貌,却知道我经历过他,只有我知道。我把我对他的爱沉没到海底,但他只在我生命中有一像素的位置。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备注:取了索多玛沉默和禁忌的意思
文:(黑亦)小矮
关键词:大雨
文体:小说
标题:《骤坠一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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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从人感到困倦想去休息的时刻开始发声。偶尔抬头看窗外,并没感到有闪电。分辨不出风,可能没有,可能与雨混在了一起。所有窗户都关得严实,室内亮着一盏微黄台灯,被照亮的一小片空间是温暖安全的港湾。
暂时。这雨让人不敢随意去睡。太暴戾了,隔着窗玻璃看不清浸湿的黑夜,雨丝密集得仿佛其间已不留空气,水本身无限泼落,如同不息的雷鸣,循环放射的烟花。还好室内只有他一个人,不然旁人的脚步与话语声他都没法自然察觉。从该入睡的时间到此刻深夜,几小时过去了,一点没歇。K不安地下去了几回,查看一楼的情形,目前还没有被淹的迹象。但再继续就很难说了。
他在自己房间里,看会儿书,看会儿电脑屏幕,雨声太吵没法欣赏音像打发时间,也没法集中注意力在文字上。他看了一眼手机时间,收到了又一条新信息,大概就是重复着暴雨的警报。即使狠命又持续的雨可能是某种大型灾害降临此地的预兆,住民撤离也得等天亮以后。
而他自己并非在等那样的天亮。也许邻居都开始不眠不休收拾行李了,但不到某种极端恶境他是不会离开的。就算到了,也只是让他从毫不考虑,转至稍稍考虑一番。
他再次走下楼梯,是因为夜熬到一半,胃里抗议。在厨房拿了点面包,站在没开灯的客厅里咀嚼,眼睛望着不远处的窗外。在吃东西,雨声又吵得能掩盖一切,但冥冥之中,他的表层意识也许都未感知到,只见自己迈步走向门口,在自己家里如同潜行探索般,轻手拉开门板。
门外应该还有一截宽敞门檐,但一直面室外,即使还站在屋内,感受就像一点遮蔽都没有,径直掉下激流,水浪嘲笑着拍上正面。那雨水就像密集的火力网,他不禁这么想,就算天亮以后,只要还以这个强度下着,那么谁都不该走入其中;伞面与车顶一定都会被击穿,连着冒险者一同被张开膨胀的洞眼消灭,雨水如机械一样快速沉重、不容拒绝,被吞食者都来不及思考叫喊。他不禁延伸这么想,感到了本能深处溢出对大自然怒容的恐惧。
有人靠坐在没开启的那半扇门下,自然抬起头看他。见到久违的脸,K一时心中并没什么好的坏的激动情绪,只是单单地"认出",与之关联的丰富记忆都没发出什么躁动声响,仿佛蜷缩起来想被当作无色彩。可他见久违的朋友,对着他也一样没什么表情,这么久以来似乎也没变化:只是衣着单薄,而开门时他自己马上就因风打了个哆嗦,现在也有些潜在的寒颤;身边没有伞具,L每一根头发一寸皮肤都湿透了,他看着像是这人即使来到了避雨处,也还在从自身源源不断往外涌泉,也许从眼光、从耳廓、让人不好察觉地从几处发尖无断滴落,身下地面上的一滩水还在缓缓扩散。
看起来他并不为水与风的冷所困,短袖下露出的手臂并非半透明,不显血色又如冰。即使如此,"快进来吧,这鬼天气。"K说,扫开自己被吹得胡乱挡眼睛的头发,将门完全拉开,接着就转身,开了灯、往里走去。某些需要用到的东西放在什么地方,他已经去想那些事了。
而L蹲在屋门口,停驻着看了一阵他的背影,才起身走入。一点点可控范围内的倾斜,他合上了门,但不往里走太深。雨水从鞋底脚印延伸,与从上方滴落的那些连起聚集。
"不用管那么多。"拿着毛巾赶回来的K说,旧毛巾已经放太久了,他拆了新的包装。"你和以前一样随意就行了。"他伸手用毛巾抹了抹人头发上的水,匆匆忙忙用力过度,让人歪头皱眉,于是他回过神来、松开手,让人自己拿到毛巾处理,转过身去。"去冲个澡吧,我这就去翻你的旧衣服。"
他走了两步,"不用了,"身后传来声音。很久没再听到,像每天都有在听般熟悉,像从来就没听过般陌生,"我马上就走。"
"……"他停了停,转了个方向,"那我去倒杯热水。你至少坐下吧。"
他自己打开大门将雨水放进来的,一有漏洞被钻就再也保不住干燥,但淋湿了哪里现在他都不在意。片刻他回来客厅,L坐在了沙发上,他倾身将水杯伸过去,但对方只是用让人读不懂的眼睛看看他。“就放这里吧。”他能怎么办,一些悬崖般切断的记忆让他不自觉态度小心翼翼。他将冒白气的水杯搁在茶几上,坐在了L身旁。手一放在沙发座上,就又摸到了四处残留的液滴。
攥紧它,绝不可能攥住它,只能感受它有多么冰冷。他有许多话想问,最近如何,长久如何,发生了什么,曾经的争吵决裂算是无疾而终了么,语言在脑海显现半透明的模样,没有一个字能实体化。该怎样破冰,只想到人坐在那正如一块冰。
“谢谢。”L放好毛巾站起身,说话如同接受好意的陌生路人。“我该走了。”
他还没走出两步,背后的屋主骤然起身,“这么大雨你怎么走?”
他没有答话,走到窗旁,向人示意去感受窗外。K惊奇发觉雨停了。在你想大概不会停了的时候它就踩了急刹。黑夜像突然翻转了模式,此时一片寂静,一点滴落与流动的声音都听不见。
不必多言语说明,L向着大门走去,踩过有些蒸发的水脚印。K愣了愣,又接着去追。“你都回来了然后就这么走么?”
“我只是偶然路过。”L编造道,不回头,“哦,我该提醒你的。赶紧从这里搬走,越远越好。”
“那又为什么?”莫非你已认为这座城堡毫无价值,可轻易舍弃了么。
“你不必知道。”
他的态度让人又开始生气了。“你还在生气么?”
“不。当时的事早已过去了。但现在一切都不同了。我也么不可能强迫你,我只是建议。”L打开了门,“希望你能好过。”请你无知而幸福地,在安全规律的领域继续生活下去。
可是怎样的生活才算好过?K追到门前,没法再迈步,见人走入浅埋鞋底的漫街水泊,不道再见或永别,不散发任何体温气味,在人愣一愣的瞬间后,就消失在了残留了雨雾夜幕之中。
还能抓住一个残存方向,长久以来都不存在的朦胧线索,但就在他下决心这次再也不放开时,雨又恢复如几分钟前,毫无空隙的覆盖火力封锁了所有前进道路。
能够杀灭一切的暴雨,不触及也感到过度低温的存在体。他站在门前,望着远处,被雨无限活跃地遮蔽视线,其实什么都看不到。可能早已不在那里,可能就算往前去追也只是白白送命。他得做出选择。
得快些做出选择,寒冷雨水已如藤蔓,从脚旁往上生长侵略,穿过头发沿着脸颊往下划伤。
·
备注:
免责mode:笑语
作者:源源汪
我的苹果手表自杀了。
就在我把它安安全全地放在床头柜上的时候自杀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等我洗完澡回来它就已经在地上了,从外屏的边角开始碎裂,一直蔓延到整个屏幕。每一道细纹都像是蜘蛛网一样细密,从表面一直延生到内里,如同一幅白骨附在了它的显示屏上,看着让人觉得又心痛又恐怖。
第二天,我将破碎的它交给了第三方维修的机构。师傅说,这手表碎得太彻底了,外屏碎得很深,内屏也一起伤到了。能够提供的选择就那么几个,要么还是送回苹果专门店交1800换个新的,要么就他来修,不过最好的情况也是把外屏轻轻剥离,换一个新的,但是接触永远也不会有那么好了。师傅叹了口气继续说,最坏的情况就是在剥离外屏的时候,内屏也一起被损坏了,这个手表就直接报废了。
我震惊,天呐,这个手表怎么这么脆?为什么我可以这么惨?
这个手表我买来一个月都还没有到呢。
我花了大价钱将它买回家,一个月都还没有用满,它居然就自杀了,太让人生气了。老实说,本来我是有机会选择性价比更加好的手表,但是还是屈服于它的外貌,谁让我是个外貌协会的呢?况且一个戴在手腕上的手表,就是要让大家都看见的,不好看我要它干什么呢?
当然了,我承认它的功能很不错,确实也值这么多价,但是同样功能的别的牌子功能不也差不多吗?人家价格便宜了不止一倍,虽然难看了一点,功能也不那么流畅,但是胜在续航强啊。老老实实地工作可以持续一周,也不需要管它,多么任劳任怨啊,哪像苹果这个手表又贵又那么娇贵?
买来回家就是来服务我的,怎么反而还是我伺候上它了呢?
唉,你们说说,伺候也就罢了,它居然还给我自杀。
我买回来也知道它娇贵,所以官网上说什么可以下水啊,不怕冲击啊,我都不信。又是买保护屏,又是买保护壳的。而且坚持不带它下水,洗澡也不带着它,稍微危险点的活动都不带着它去,就生怕它一时想不开坏了。这不都是为了它好?为它着想吗?
所以晚上洗澡就把它放在了床头,谁想到回来它就自杀了呢?
我对它那么好,真不知道为什么会想不开。我难道还没有做到一个主人该做的事情吗?
于是我开始和维修师傅开始讨价还价。
五百多的维修价我是肯定不能接受的,三百最多了,而且要保证给我修好了。我看就是外屏碎得厉害了一点,但是这种摔碎的手表多得是,怎么到我这里就修不好了?是不是师傅你想要讹我的钱?我跟你说,我是不会那么简单就上当的,我又不傻。
师傅一脸无奈地看着我,继续耐心地和我解释着这个手表的问题。确实是很难调整到买时的状态了,而且确实不好维修。你看起来只是外屏碎了,但是实际上你看边角最深的地方,实际上外屏的碎片已经扎进了内屏里,就算来修也不一定能修好。这个破坏是一个既定事实。
我还是不信,这个苹果手表官网上说得那么好,防水防摔,怎么可能就是从柜子上掉到了地上就碎得这么不可修复了呢?要么就是师傅你想骗我钱,要么就是苹果骗人。
师傅叹了口气,将手表递还给我说,要是不信也没有办法,在他手里确实没办法修成原来的样子了。
他甚至看了我一眼,摇了摇头。
我接过手表,正好对上他的眼神,那可真是气死我了。不过就是一个维修师傅,怎么一点服务精神都没有?被我识破想讹我的套路后,居然还敢给我这样的眼神,是不是看不起我?果然无奸不商。
我揣着我的手表离开了第三方维修店,思考着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来来回回地踱着步,想着师傅的话。想了半天,还是没敢交给师傅去维修,毕竟都说了很有可能直接报废。我花了那么大的价钱买的东西,不到一个月就报废了,我可不乐意。
犹豫了许久,最后还是走进了苹果专门店。
一千八就一千八吧,毕竟还是换了个新的。我这么想着,毫不留恋地把破碎的手表交到了苹果店员手里。
不一会儿,店员拿出来了一个包装崭新的手表,交给了我。
我喜滋滋地点了点头。
走出门,看着手里的手表,心里想道。
原价加上这换新的价格,可真是太贵了。这块手表可真是花了大价钱买来的,但是怎么看怎么是个赔钱货。毕竟是换来了,谁知道是不是别人用剩下的东西?麻烦的电子产品,这次它可一定要争气。
绝对不许再自杀了。
-fin-
备注:
1. 文里的手表确实意有所指。
2. 笑语/求知
一、柳永生平相關
(一)柳永家世相關研究及其考證
目前世面上流傳的關於柳永生平之說,多有穿鑿附會,以訛傳訛之弊,這裡僅就通行版本及已有學者做出的考證進行梳理,另列出有確切年份可供對照者,方便參考。
1, 柳永之家世,有確切記載者,先簡錄如下。
祖父:柳崇
“既冠,屬王審知據福建,以公為沙縣丞。時審知殘民自奉,人多衣紙……(崇)因自誓終身為布衣,稱處士而已。”(王禹偁(954-1001年)《小畜集》卷三十《建谿處士贈大理評事柳府君墓碣銘併序》)
“以儒學著名,終身御布衣,稱處士。天德帝……召補沙縣丞力謝不往。後諸子仕宋,法當推恩,崇戒之曰:「不可奏請以奪吾志。」未幾,卒。宋累贈工部侍郎。子宜(柳永父)、宣、寘(音同志)、宏、宷(音同沈)(密)、察,俱為顯官。”(吳任臣《十國春秋》)
【存疑】王審知卒於後周同光三年(925年),按考證時年柳崇才八歲,王審知不可能召他補沙縣丞。按《建寧府志》、《崇安縣志》及《十國春秋》,非王審知而為王延政。
(註:
王審知(862-925年),被譽為開閩王,在福建向以美名傳世,福州至今仍存閩王祠以為紀念,與王禹偁《墓碣銘》所言“殘民自奉”全不相符。
王延政(?-951年),王審知之子,閩末帝,據傳其在位時,軍事活動不斷,橫征暴斂,致使百姓生活困苦,後敗於南唐李璟,敗後被俘。
據此,《墓碣銘》所稱王審知當為王延政才文實相符,至於是王禹偁之誤,亦或後世流傳中出現誤差,無法得知。王審知在閩至今傳名,而王延政之名早已被遺忘,許是導致此訛誤的原因之一。王禹偁與王審知年代相差不遠,想來不應出此謬誤。)
父親:柳宜(其餘叔父略,名見上)
生於南唐升元二年(938年),南唐時官至監察御史。
“雍熙二年乙酉梁灝榜:崇安縣柳宜,工部侍郎。”(乾隆修《福建通志》)
“雍熙二年乙酉梁灝榜:柳宜,五夫人,戶部侍郎。”(民國修《崇安縣新志》)(註:五夫為地名,今福建省武夷山市東南部,有“鄒魯淵源”之稱。崇安縣即今武夷山市前身。)
【存疑】薛瑞生先生認為此二書記載皆有誤,按宋代官職考證,柳宜景德四年(1007年)年七十歲,已致仕(即交還官職,退休),終官中行員外郎,絕非工部或戶部侍郎這樣的顯宦。(詳見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增訂本前言》一章,〈一、柳永的家世〉部分。中華書局出版。)僅列此處以供參考。
長兄:柳三復,生卒年未查,天禧二年(1018年)進士。
次兄:柳三接,生卒年未查,景祐元年(1034年)進士,與柳永同年。
子:柳涗,嘉祐八年(1063)進士。
“柳涗,丹徒人。擢(音同卓)慶曆六年進士第,為陝州司理參軍,以政績聞,特改大理寺丞。鄭獬當制,其詞云(略)。”([宋]劉宰《京口耆舊傳》卷一)(丹徒,即今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
“慶曆六年賈黯榜:柳涗,三變子,著作郎。”(《建寧府志》)
“柳永有子名涗,字溫之,慶曆六年賈黯榜。官至著作郎。”(康熙《崇安縣志》卷七)
【存疑】薛瑞生先生認為若按劉宰所言,柳涗改官之制文為鄭獬所寫,然鄭獬為皇佑五年(1053年)狀元,按時間推算不可能給柳涗寫制文,因此薛先生認為該說法中的時間可能有誤。(詳見同上)此條僅列於此以供參考。
侄:柳淇,皇佑元年或五年進士。
記載中於鎮江發現的柳永墓碑殘存墓志銘《宋故郎中柳公墓誌》為其所撰。
孫:柳彥輔(據[宋]黃庭堅《豫章黃先生文集》卷十載《書贈日者柳彥輔》曰:“柳彥輔是耆卿之孫,決王公貴人生死禍福。(後略)”)
(另附)
王禹偁(954-1001年),白(居易)體詩的代表詩人之一,根據其《小畜集》中收錄的詩文判斷,他與柳永之父柳宜應是相交多年的友人。
2,柳永其人
初名三變,字景莊,後更名永,字耆卿。生卒年不詳,正史無傳,宋人筆記多載其軼事,然真假難辨,出處存疑;其間以訛傳訛,相互駁斥者亦多,若以嚴肅態度議論,不應作歷史宣揚。
A,關於柳永更名之傳說有二:
① 為擺脫(朝廷對)“柳三變”之“(風流)惡名”的印象而改名:此說全不符邏輯,因即便改名,入仕途也要查證出身家世,不可能隱瞞,且若真能隱瞞,柳三變=柳永之事也不可能盡人皆知,故此說純屬小說家言,實不可信。
② 因病而更名,乞壽之意:永、耆二字,皆有長壽之意,此說較為可信。
生平相關梳理見後文。
B,確切生卒年不詳,作為詞家主要活躍於北宋真宗和仁宗年間。
關於柳永生卒年,目前學界較常引用的是唐圭璋先生的【約生於宋太宗雍熙四年(987年)】說(參見唐圭璋《柳永事跡新證》),此說主要根據為羅大經《鶴林玉露》卷十三所載的,柳永與孫何相交說,即柳永作《望海潮》投贈孫何(公元961-1004年)之事。
【疑點】若按雍熙四年說,結合《宋史•孫何傳》的記載,柳永投贈《望海潮》一詞時,最多不過十幾歲,以《望海潮》一詞所達到的藝術完整度,至少當是柳永的創作水平已達到一定高度時的作品,絕非是少年所為。有柳永少年時期所作七律詩《題中峰寺》留存可對比,此詩“對仗工整,格律謹嚴。然語乏新意,意境平平,顯然是一個少年的試筆之作”(曾大興《柳永和他的詞》語)。(按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中之考證,柳永僅在淳化元年至淳化三年,即990-992年間在故里崇安,此詩當作於此時。另,按書中所引明嘉靖《建寧府志》所云,中峰寺位於武夷山中峰山麓,為當地名勝。)
而關於所謂的投贈孫何說,吳熊和先生在他的《柳永與孫沔(miǎn)的郊遊與柳永卒年新證》一文中做出了較詳盡的考證以證其偽。考證內容簡錄如下,詳見吳熊和先生本文。
① 孫何一生仕歷相當清楚,其並無“知杭州”,“帥錢塘”之事;
② 孫何為兩浙轉運使時治所在蘇州而非杭州,且轉運使之官職,與詞中“千騎擁高牙”語並不相配,“千騎”一詞向來專用於太守、知州一類官職;
③ 柳永有《早梅芳》一詞上孫資政,該孫資政即孫沔,“致和元年(1054)二月壬戌,孫沔自樞密副使以資政殿學士出知杭州。”(《宋史》卷二一一《宰輔表第二》)按吳熊和先生考證,柳永《早梅芳》一詞所述,與孫沔經歷正相符(可證柳永卻曾有寫詞投贈孫沔之舉)。
④ 孫何文名久著,“篤學嗜古,為文必本經義,在貢籍中甚有聲”,且與柳永家族似有世誼;而孫沔雖有平叛之功,然史謂其“跌蕩自放,不守士節”,且文名不稱。又,草書與行書中,“何”與“沔”字型相似,或是因此而導致傳抄之訛誤亦未可知。
由此可見,唐先生根據“投贈孫何”而推斷出的柳永生年似並不可靠。若根據吳熊和先生的這份考據,柳永卒年1053年說也當推翻,因其至少1054年時還在創作。(又見薛瑞生言,“直至嘉佑三年(1058)春柳永尚在汴京寫《臨江仙》詞贈劉敞。”)
而薛瑞生先生認為,唐先生“雖誤用材料,但推斷柳永生年卻大致不差,因此時柳永之父柳宜五十歲,已為晚年得子。”然而此言只能證明柳永生年不當在987年之後,而並非不能提前。
C, 流連坊曲,應樂工歌妓之請為詞,換取金物。
D, 與貴族士大夫階級的割裂。
關於柳永與貴族士大夫,甚至當朝皇帝(仁宗)之間產生矛盾的故事甚多,如為改官事求見晏殊,或是因寫詞忤仁廟,或是被仁宗貶斥,或是被蘇東坡所鄙薄等等,不一而足。其事雖不同,但其中心卻都相同,便是突出柳永【被貴族士大夫和政治中心所厭惡和排斥】的形象。
(柳永為磨堪改官之事拜見晏殊卻被嘲諷而退之事,出自張舜民《畫墁錄》。張舜民,生卒年不詳,北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進士,他究竟如何得知數十年前發生在晏殊府中之事,甚至連二人之對話都一清二楚?存疑。)
這些故事到底有幾分真實,如今恐怕早已無法查證,但無論是真是假,其實都反應出了那個時代的士大夫階級對柳永及他身後平民化文學的排斥和厭惡。
(*關於蘇東坡之言是否有鄙薄柳詞之意,學界也是兩說,讀者自由心證吧,誰知道呢?)
柳永被貴族士大夫階級幾乎眾口一詞的排斥可說是事實,但他是否如傳言一般也被仁宗所厭棄,卻似有該檢討之處。
首先宋仁宗乾興元年(1022年)至1067年在位,繼位時年僅13歲,其實是劉太后垂簾聽政。若柳永確實在這段時間被朝廷貶斥,也當是太后之意,而非仁宗本人。(薛瑞生先生認為,這可能與柳詞中有對真宗佞道,演出“天書”鬧劇之事的腹誹有關。薛先生認為柳永《玉樓春》「昭華」「鳳樓」等詞有暗諷之意,但也有很多學者認為這些詞祗是單純的應製聖頌,並無諷刺之意。吳熊和先生考證《宋史•禮志》,對照柳詞中內容,認為“柳永可以說是‘忠實地’根據真宗‘佈告天下’的御撰《聖祖臨降記》來寫這兩首詞的。”(見吳熊和《柳永與宋真宗“天書”事件》一文)
(*我個人更認同吳熊和先生的說法,因為縱觀柳永詞,實在見不到他流露出什麼“諷刺”“尖銳”的情感,就連被錢鐘書先生評價為“(跟王冕的《傷亭戶》)可以算宋元兩代裡描寫鹽民生活最痛切的兩首詩”之一的《煮海歌》,其情感中心也是圍繞著“為民請命以求上達天聽”,而並不帶諷刺之意。)
1033年(明道二年)劉太后去世,仁宗親政,改元景祐,柳永便是在景祐元年登第,授陸州團練推官,為初等幕職官。
景祐元年的開科取士,不但擴大了進士及諸科名額,而且特開“恩科”,因此這一次取士特多。有學者便因此認為,柳永可能是以恩科而登第。但吳熊和,薛瑞生等先生根據宋代官制考證,柳永的科第名次乃是第三甲,而非作為“恩科”的特奏名。
柳永之侄柳淇所作《宋故郎中柳公墓誌》(明萬曆《鎮江府志》卷三六引)殘文有言:
“叔父諱永,博學,善屬文,尤精於音律。為泗州判官,改著作郎。既至闋下,召見仁廟,寵進於庭,授西京靈台令*,為太常博士。”
按此說,柳永似乎並不,至少在一開始並不為仁宗所不喜。
(*按薛瑞生先生之考證,此靈台令應為【陵台令】。其考證曰:“宋之西京即今之洛陽,屬京西北路;而靈台縣在涇州,屬秦鳳路,豈能連稱「西京靈台令」乎?”又曰:“……(宋)宣祖、太祖、太宗之陵寢在鞏縣永安鎮(今河南鞏縣南),合稱「三陵」。其後北宋各朝帝王除徽、欽二帝外皆葬於此……至真宗時,為尊崇祖宗,始置陵台令,兼管永安縣事(後略)”。而明代修《鎮江府志》,去宋已遠,修編者不知宋之典章制度,誤將「陵台」以為地名,而以為只有「靈台」而無「陵台」,遂成此誤。)
而《墓誌》中所稱“柳郎中”“寵進於庭”之言,羅大經認為此不過“諛墓之詞”,但薛瑞生先生根據宋代官制,以及對比柳永同年其他進士的升遷情況,證明了柳淇此言並非阿諛之詞,而是實說。具體例證請參看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中華書局)中《增訂本前言〈二、柳永生平行實〉》一章,此不贅述。
按薛先生的相關考證,柳永終官並非屯田員外郎,而當是前行郎中(從六品)的可能性為大,至少也當是中行郎中(從六品)。
3,柳永卒年
按前引吳熊和先生和薛瑞生先生所言,柳永至少在至和元年(1054),甚至嘉佑三年(1058)還在創作。
而又據:
“范蜀公少與柳耆卿同年,愛其才美,聞作樂章,歎曰:「謬其用心。」謝事之後,親舊間盛唱柳詞,復歎曰:「仁廟四十二年太平,吾身為史官二十年,不能贊述,而耆卿能盡形容之。」”(謝維新《古今合璧事類備要》)
(註:范鎮,寶元元年(1038年)進士)
“予觀柳氏樂章,喜其能到熹(嘉)佑中太平景象。(中略)是時予方為兒,尤想見其風俗(後略)。”([宋]黃裳《演山集》卷三十五《書〈樂章集〉後》)
(註:黃裳,字冕仲,福建南平人……建炎中,年八十七,卒。據《福建通志》卷四十六「人物」門載。)
按此二者所載之“仁廟四十二年太平……能盡形容之”,“熹(嘉)佑中太平景象”,理解為柳永應當在仁宗朝之後才去世,方與其文本相符。
薛瑞生先生嘗試通過柳涗的仕履來推測柳永的卒年,排除了嘉祐八年至治平四年之間的時段,因為這段時間內,柳涗參加應試,經歷改官,按宋制,守喪期間不得應試和出官等,故柳永不可能卒於此期間。因此薛先生推測,柳永之卒年的可能區間,應在嘉佑三年(1058)夏秋至嘉佑五年(1060)四月之間(算上守喪期27個月,否則柳涗趕不上嘉佑七年秋試),或在柳涗剛剛改官之後的治平四年(1067)。
4,柳永卒地
柳永葬地歷來有四種說法,除潤州(今江蘇鎮江)說外,其餘三種皆已被學界證偽,此不再表。
關於卒葬潤州一說,流傳最廣的為據葉夢得《避暑錄話》所載“王安禮葬柳”一事,先將事摘錄如下。
“永終屯田員外郎,死旅,殯潤州僧寺。王和甫為守時,求其後不得,乃為出錢葬之。”([宋]葉夢得《避暑錄話》卷下)
“文康葛勝仲《丹陽集•陳朝請墓志銘》云:王安禮守潤,欲葬之槁殯無歸者。(中略)。三變始就窀(zhūn)穸(xī)。近歲,水軍統制羊滋,命軍士鑿土,得柳《墓志銘》並一玉篦。乃搜訪摹本,銘乃其侄所作(後略)。”(明萬曆《鎮江府志》)
【註】葛勝仲,1072~1144,丹陽郡(今屬江蘇)人。葉夢得,1077~1148年,蘇州長洲人。二人皆宋代詞人。王安禮於神宗熙寧八年(1075)時守潤州。
【疑點】“求其後不得”一語,前文已列出柳永家世,其有子柳涗,有孫柳彥輔,有侄柳淇,何言“求其後不得”?且按明萬曆《鎮江府志》所載,柳永之墓志銘乃其侄子所撰,既有侄子撰寫墓志銘,又何須王安禮來出資為柳永安葬?
按薛瑞生先生考證,“葛勝仲《陳朝請墓志銘》中語,經查今存四庫本與常州先哲遺書本《丹陽集》均無此文,亦無以與《鎮江府志》核對。”其考證又引例,舉出宋皇朝標榜“以孝治天下”,官員隱匿父母之喪或不安葬父母都會受到懲罰(包括降職、編管甚至勒停)(詳例見同上)。因此柳永死後絕不可能因“槁殯無歸”,而不得不待二十年後由王安禮出於同情而為他安葬。
【引申】關於為何柳淇於柳永卒後二十年方撰其墓志銘。
可能性:
① 古人喪葬習俗:寄葬、歸葬。(詳見薛瑞生相關考證)
i. 寄葬:先簡單埋葬,待子孫發達(比如當上大官)之後再正式以相應的規格安葬。(如周邦彥安葬其父,柳宜安葬其父柳崇。)
ii. 歸葬:在外鄉去世,之後由子孫帶回故鄉安葬,所謂落葉歸根者是也。
也就是說,先人在外鄉去世,由於一些原因,其家人無法將遺體盡快送回故土,因而只能向現實妥協,先將遺體在當地先簡單埋葬,待日後有機會了,再運回故鄉正式安葬。
*參見前文【柳涗】條,柳永雖為福建崇安人,但其子柳涗在地方方志中,已被認為是丹徒人,也就是說,最晚至柳涗時,柳永一脈已定居丹徒,應是無疑。按前文,若(關於柳永墓志銘的)記載屬實,其墓便在今鎮江,而丹徒便屬今鎮江市。也就是說,若此說成立,則很可能柳永去世後,因一些原因,其後代已遷居鎮江,不再回崇安,因此將柳永之墓遷往鎮江安葬,方便後代祭祀。至於究竟是為何選擇鎮江定居,而不返回崇安,便不得而知了。
關於我國古代喪葬習俗,主要是“寄葬”一說,筆者手頭無資料可查以相對證,若有相關資料書籍,煩請推薦。
另,關於所謂 “眾妓女出資葬柳七”之說,如前所說,不過小說家言,不可作史實論。然“吊柳七”之風俗,倒也未必純為虛構之言。柳永生前長年與樂工歌妓來往,與她們共同創作,(在藝術以及作品的傳播上)相互成就,其聲名遠播,“凡有井水飲處,皆能歌柳詞”,其去世之後,歌妓們自發為其追悼並非不可能事,一如現今有著名藝術家離世,許多同行或觀眾自發前往追悼紀念一般,實乃人之常情。只不過柳永名聲太大,所交遊者凡有名者又多為社會底層之歌妓,正符合當時民間喜愛之傳播題材(時至今日亦未曾改變),經各種傳播和文人之添筆,方成了如今所傳的“妓葬柳”說,也未可知。
此故事傳播甚廣,也是柳永諸傳說中最為人津津樂道之一,於其將其當做真實柳永的歷史,不如當做是一個柳永的藝術化(甚可說是娛樂化)了的形象,或是一個“雖因科場失意而落魄,卻意外在科場以外得以一展長材之文人”的文學意象來看待。
(關於作為文學形象的柳永之流變,可以參考程榮女士《從筆記小說“吊柳七”到雜劇〈風流冢〉——論古代作家筆下柳永形象的演變》(武夷學院學報第35卷第5期 2016年5月)一文。)
無論是“王安禮出資葬柳”,亦或“眾名妓出資葬柳”,雖然故事本身並不可信,然從其流傳之廣(尤其在宋代,流傳廣可以一定程度上反證出,它符合人們對其人其事的既定印象,或是當時人們的八卦喜好)即可證明,在當時人們(尤其與柳永同一社會階級的文人)的心目中,柳永【貧困潦倒】的形象是根深蒂固的。
這兩個故事的源頭到底自何而出,記載、抄錄並傳播(甚至加油添醋)的人們,是自何處而聞得此事,又是出於哪一種心態而將其書寫下來,如今都再難查證,然而無論他們如何更易其事(如王葬和妓葬之別),其不變的是對柳永【貧困潦倒】之形象的強調,無一例外。
那麼問題來了,出身官宦人家,父親和五個叔父,兩個哥哥都是進士(二哥與永同榜),明明連自己兒子柳涗也是進士,為朝廷命官;這樣的一個家族,即便不會說大富大貴(事實上按與柳宜相熟的王禹偁之記載,至少柳宜家在經濟上並不寬裕。),卻也絕不至於給人“貧困潦倒”的印象,可為何單單只有柳永被烙上了這種根深蒂固的印記?這到底是他本人真實生活的寫照,亦或是旁人將自己的身世,投射在了這個“一生坎坷,沉淪下僚”的“同命人”身上?甚或是敵視他的士大夫階級故意為之,借以貶低譏諷之?可惜筆者實在沒有這種能力,將那些記錄者的身份身世一一探知,若能,或許能解開一點謎團?
(*一如王灼在其《碧雞漫志》中,引用前輩(不知何人)評價柳永《戚氏(晚秋天)》曰“《離騷》寂寞前年後,《戚氏》淒涼一曲終”一語,在其後評此語道:“柳(永)何敢知世間有《離騷》?”其對柳永之鄙視貶損可見一斑。
王灼此人是宋代推崇詩詞復雅,堅持“詩詞一家”論的代表人物之一,其論點與以柳永為代表的平民化詞風,以及詞“別是一家”(李清照《詞論》)論,天然互斥,水火不容。他在其作中更說:“若從柳氏家法,(詞與詩)正自不得不分異耳。”由此可見,他對於柳詞甚至柳永其人的強烈鄙薄,早已超出了評論作品本身,而是一種創作陣營之戰了。)
另外,曾大興先生對此曾提出一種猜想,即柳永出身“動修禮法”的官宦世家,他本人的“浪漫性格”(所謂留戀坊曲者是也),和對市民文學的喜好,對【詞】這一娛樂文學的偏愛(*詞源自民間,在當時的文人士大夫中是被鄙薄的,所謂“小詞”、“詩餘”者是也,這從詞早期發展中的內容題材選擇上也可見一斑),都是一個傳統的、嚴格的士大夫家族所無法容忍的。因此即便他的叔父們在京為官,卻也不願意出資接濟這個侄子,以至於柳永需要靠給歌妓樂工們填詞換取生活物資(所謂“妓者愛其有詞名,能移宮換羽……多以金物資給之。”羅燁《醉翁談錄》)
(*《醉翁談錄》本質是話本小說集,柳永的很多“事跡”實際都是出自這一類話本性質的書,實在不可當做真實歷史看待。讀者們若有意研究柳永真實之歷史生平,務必要細究其原始出處。本人才疏學淺,實在無能為力。)
柳永與其家族的關係究竟如何,從他留存的詞作中幾乎看不出端倪。前期為樂工歌妓創作的詞自不必說,帶有仕途渴望的投贈之作亦可不論,縱觀其後期羈旅行役之作品,作為文學主人公的那位遠方遊子所思念的,也往往是一個遠方的“佳人”,而非家庭中的父兄妻兒;就連“友人”這類對象,都極少出現。若單從他的作品去推斷他的社交情況,似乎很容易便會得出他的交往對象全是妓女的結論,甚至還有專業書籍因此得出“(柳永)一生沒有結婚”這種明顯與其所處時代風氣不符的結論。(按古人結婚甚早,外加所謂“父母之命”,就算柳永自己真的不想結婚,這婚姻又豈是他自己能左右的?)就連他“開宋詞悼亡之風氣”(曾大興語)的《秋蕊香引》等詞,所悼念者,也不是歷代悼念詩中的主角【詩人之妻】,而是一位歌妓(按詞中“尊前歌笑”一句,此詞悼念之對象必然是、或曾是歌妓的一名女性)。
這究竟是因為他真的割裂了與家族的關係,還是僅僅因為他的“眾多詩文”都已失傳,使得我們只能通過他僅存三卷的《樂章集》而誤得出此結論?
無論如何,柳永自少年離開崇安後便再不曾回去,當是事實;而他詞中所謂的“吾鄉我里”,究竟是他生活不過短短數年便再不曾回轉的福建崇安,還是那個寄託了他身為文人的志向和個人快樂生活的帝里汴京,或許只有千年前的他自己知道了。
千年已過,如今的柳永早已成為古代文人——尤其是鬱鬱不得志之文人的——或是自我投射的影子,或是借“白衣卿相”自我開解的“精神領袖”,或是同病相憐的異代知音。
曾有前輩歎曰:“……寫我輩落魄時悵悵靡托,借一個紅粉佳人作知己,將白日消磨,哭不得,笑不得。”([明]沈際飛《草堂詩餘別集》中評柳永《戚氏(晚秋天)》語)此語雖為一詞評,卻何嘗不是語者真心之歎息?
一如戰國時的宋玉成了宋代柳永的異代知音那般,柳永自己也成了後世如關漢卿(元),馮夢龍(明)等平民文人的異代知音。也許,作為文學意象的柳永,早已替代了真實歷史中的柳永,成為凝固在【柳永】這個外殼中難再改變的靈魂。
作者:阿千
叶知羽说着“打扰了”推门进来的时候,楚辽正和陈舟厮混,衣服褪了一半,他埋首在舟的乳间挑弄。
“对不起我看门掩着……不是啊啊啊啊啊总之对不起打扰了。”叶知羽惊慌失措地跑走了。
楚辽一下子失去了兴致。
“我赌五毛她是我们主唱大人的朋友,来看排练。”陈舟整理好衣服,一边切换音色调整她的键盘,一边说着。
“五块,是个走错房间的……路人。”
“哈哈哈哈哈哈哈谁没事在这个时间到旧教学楼的音乐教室来啊?阿辽是在做梦她是个不认识的、之后不会再有交集的路人吗?不不不,我保证等会儿她就会在这里一脸红一脸白地看我们排练了,惊不惊喜!”陈舟肤白貌美腿长,有着人气乐队键盘手所拥有的所有天赋和人气,就是性格真的很讨厌,说话直接又神经大条。
但是楚辽知道她是对的,不一会儿,叶知羽果然畏手畏脚地跟着他们的主唱再次来到了训练室,她只瞄了楚辽和陈舟一眼,白皙的肌肤上就渗出红来,把头低到了地下。
陈舟有些得意地朝楚辽挤眉弄眼,而他只想把她的脑袋拧下来。
好在排练开始之后他们很快忘了这一茬。拨弦跳跃呐喊,他们唱着伊卡洛斯的翅膀和融化的热度。当音乐响起的时候,他只想着吉他、乐谱、和节奏。楚辽的眼中不再能看见纷纷扰扰的无聊的世界。
“再来一遍!”
“‘翅膀’之后再多拖长一个八分音符”主唱一边改着谱子一边继续。几十遍的练习,精确到了每个音节的调整,然后他们终于有了这首歌的雏形。
放下吉他喘了一口气之后,楚辽又注意到了叶知羽,她不再羞赧,也忘记了之前的尴尬,只是睁着眼睛满是激动又是憧憬地看着他们。
“怎么样?知羽学姐!”主唱辛褚在半高的台上通过话筒向她喊话,就像他们在live house里做的那样。
“太棒了……真的太棒了!”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快乐的情绪一下子就荡漾开来。
楚辽就是喜欢这个。
音乐能够让人忘记不快和愤怒,能让人欢喜雀跃,能让人悲伤愤怒,能激发人心中的感性。如果他们的音乐能给人带来这样的体验,那么一切都有了意义。距离感一下子被消融,人心与人心变得接近。他喜欢这一刻,喜欢观众被感动的这一刻。
楚辽完全忘记了之前的尴尬,忍不住凑上前去,想要听听叶知羽的感想。然而刚刚还在和主唱聊着歌的叶知羽看到他,一下子又偃旗息鼓了,声调都变尖锐了起来,尴尬从脚底爬上了头顶,她甚至后退了一步。
“……真的、很很很好听……”叶知羽又低下头不再说话。
楚辽又失去了兴致。
好在有人来打断了他们。学生会长萧悠然敲开了门:“知羽,结束了吗?”楚辽发誓,他看到叶知羽脚跟都转了一半,打算要逃去学生会长身边,但是她还是忍住了和众人道别:“结束了,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让我来观看排练……”她声音很轻柔却很清晰。
“如果没有观众我唱歌还有什么意思呢!知羽学姐每天都可以来看哦!”辛褚自作主张做了邀请。
“谢谢。”说完叶知羽就逃也似的跑到会长身边,关上门离开了。
“所以谁让你擅自邀请她每天都可以来看排练的?”辛褚作为主唱什么都好,就是小孩子脾气又自我中心,仿佛他是这个舞台、这个乐队的主人,虽然从某种角度来说他确实是乐队的灵魂没错。
“不行吗?艳艳学姐不是也经常来吗?辽不是也喜欢有观众吗!我们这点是相同的所以才能当队友嘛!”
“不行!这个人不行!我讨厌她!也讨厌学生会长!!”
“为什么——知羽学姐明明人美心善又可爱——”
“哈哈哈,你们来之前,叶知羽撞破了我和辽在干炮,所以辽看到她觉得尴尬而已。不用理他!我也要美少女每天来看我们表演!”
“陈!舟!闭嘴啊!!”
其他成员对楚辽投来了嘲弄的表情,这回他真的要把陈舟的脑袋拧下来了。
叶知羽经常会来看排练,而且很有规律,就像她的衣服和头发那样井井有条循规蹈矩,周一周三她会背着大提琴箱,周二周四带着单肩包装着乐谱夹和笔记,除了周五她有课,她每天都来。
教室里时常只有楚辽和叶知羽两个人。他们几乎不说话,他总是在练着吉他,叶知羽有时候在背琴谱,有时候就从琴谱后面看着他,叶知羽那种小心翼翼又神经过敏的感觉,让他很难受。
“看什么看!”楚辽不耐烦地吼她。她就喊着对不起落荒而逃。过一会儿跟着辛褚或者其他人再进来。好在她真的是一个让人快乐的“观众”,她眼睛闪闪发光地看着你的时候,会让人觉得自己似乎真的做了很了不起的事情,让楚辽觉得他的声音确实传达。为此,楚辽勉强原谅了她糟糕的性格。
但是依然让人不快的是,学生会长萧悠然常会来接送她,虽然楚辽不知道离主教学楼只有2分钟的路程有什么好接送的,但是显然萧悠然对他的小女朋友看得很紧。楚辽对萧悠然一直没有什么好感,音乐表演班,尤其是萧悠然这种已经有了专业表演经历的人常看不起他们搞摇滚乐团的人,觉得那是小孩子过家家的玩意。这种傲慢让楚辽厌恶极了,也不知道一个音乐学校的人怎么能活得像是生活在过去的、没有经历过现代音乐洗涤的老古董。更别说他像个国王一样对着叶知羽颐指气使的样子,他只是来喊一声“知羽”,叶知羽就会和大家说再见,然后像小狗一样跑到他身边,然后关上门就走。
萧悠然自然对楚辽也没有什么好感,他每次来甚至都不看楚辽一眼就走了。
只有一次,叶知羽正和辛褚还有他们的另外的常客聊得正欢意犹未尽,萧悠然才得空瞄了楚辽两眼,对他说:“浪费才华。”
楚辽知道楚萧两家父母挺熟悉的,但是不觉得他们两人熟到了可以随意置喙的地步,他毫不犹豫地一拳打了上去,把学生会长的眼镜打歪了。
乐队的其他人惊呼着拉开了两人。萧悠然依然都不看楚辽一眼,被叶知羽扶着离开了。
陈舟认真地查看楚辽的伤势,让他转动手,看看有没有伤筋动骨。他的手背上破了皮,但是好像没有其他大碍。
“哈哈哈真像辽会干的事情。但是我们是不是聊过了,不能因为打架这种事情伤了手。如果楚辽伤了手弹不了吉他,就会变成那种酒吧里的恶心大叔,每天喝得醉醺醺得逢人就说哦我以前吉他弹得就像埃里克·克莱普顿一样,然后引得哄堂大笑。”陈舟一边检查一边嘲笑得很开心。
“……我不喜欢埃里克·克莱普顿也不喜欢蓝调。”
“重点难道不是你从来没有弹得像埃里克·克莱普顿那么好吗?你是不是太自信了点?算了,我知道一个拿过PURCELL6岁组的大奖的人,成为下一个埃里克也不是没有机会,确实未来可期!”
他还欠陈舟5块大洋,但是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他今晚肯定要把陈舟的头拧下来。
打人事件之后,叶知羽不再来了。
辛褚带来的第一手情报说,叶知羽被萧悠然盯得很紧,不允许她来看空乐队排练,主唱聊起来的时候还带了点兴奋:“学生会长的爱真是扭曲又充满着占有欲的爱!真棒!”辛褚兴致勃勃地开始讲些奇怪的话,“你看,我们唱完了伊卡洛斯下一首歌就应该搞金苹果!聊聊赫拉的嫉妒!”
“我觉得赫拉只是自尊心和嫉妒而已,称不上扭曲的爱吧。”
“你讲得对、你讲得对、是自尊心和嫉妒!”辛褚的思维一下子就发散到了新的曲子上去,他拿起笔一边拨弄着和弦一边开始作曲。
楚辽觉得辛褚算是个天才,也有着常人没有的发散性思维,虽然他时常觉得主唱大人不可理喻,但是他更享受其身上突如其来的灵感和激情。只是这个灵感不要总是牵扯到自己更好。
“阿辽也是,嫉妒、嫉妒!”
“哈哈哈哈哈没错没错,”键盘手和主唱一唱一和,“辽嫉妒学生会长有个可爱的女友。”
“你们在说什么,我不喜欢萧悠然是个人问题。和叶知羽无关!谁喜欢那个唯唯诺诺的胆小女人啊!只有那种女人才会对‘国王’言听计从,简直天生一对!”
“对不起……”叶知羽的声音从楚辽身后传来。
教室里有一瞬间的沉默,然后陈舟爆发出了更加惨绝人寰的尖锐的笑声。她绝对是个巫婆。楚辽忍不住咂舌。
这不是他的本意,虽然他确实很受不了叶知羽,但是他本意不是要攻击她,只是他有时候控制不住自己的烦躁和恼怒,然而这一瞬间的后悔和惭愧,只是变成了更加辛辣的言辞来掩盖他的不堪:“怎么你今天有空过来,不需要去向学生会长报道了吗,他今天给你手铐的钥匙了吗?”
“……我想要来看大家的排练就抽空过来了。”
“那我还错怪你了,你也不是那么言听计从?”
“悠然讲的话有道理我就会听,没有道理我也会反驳……你说我总是言听计从,那不是真的……你错了。”
“我错了?我哪里说的不对了。你上周为什么没有来?你有自己的想法吗?你这种唯唯诺诺的性格非常糟糕!沟通效率又低,谁有空猜你迟疑不敢说的话到底是什么,全世界都是你妈吗?不过今天倒是说话挺顺畅的,也没转身就跑,怎么在维护主子的时候就有底气了吗?”楚辽抢到她面前,一声声步步紧逼地质问。
“辽!”一旁的贝斯手看不下去,出声制止。
“我承认……我不太会说……我……太胆小了……这是我的缺点,我有好多缺点,我会努力、改掉它……但是我不是没有……没有原则……你不知道,也没有资格说我……”叶知羽抬起头看着他,眼睛里都是泪水,一向整齐长发也很散乱。
“——”
楚辽没有想到他们会进行到这一步,他以为他第一次恶言恶语的时候,叶知羽就会转身逃跑,但是现在她却红着眼直视着楚辽,她的眼睛很大,擎着泪水满是执拗。他把她推开,夺门而出。
陈舟拒绝了楚辽的邀请,并且直接地嘲讽他对着无关人士发泄自己的怒意逊爆了。
楚辽也觉得自己逊爆了,但是他克制不住,他看到叶知羽的时候,特别是她犹犹豫豫的样子,只觉得像是看到了一个过去的幻影,是胆小又无知的自己。
这个晚上他梦见了那双满是泪水的红眼睛看着他,在问他到底是谁胆小又无知。
第二天是周三,叶知羽背着对于她来说过于大的琴箱像往常一样到了训练教室。楚辽只能不停地弹着练习曲,不去理会。但是等他回过神来,叶知羽已经站在了他的身边。他不小心和她交换了眼神。
“什么事。”
“楚辽为什么……打悠然?”
楚辽的无名怒火冒起,他站起来放下吉他俯视着知羽:“因为他先挑衅,你那个主子的嘴巴应该好好洗洗,学学怎么说话怎么看人。我做什么事情不需要他插嘴。”
“……我知道了……”她犹豫了一会儿,又说道,“打人还是不太好。”
“我知道了!你是我妈吗!我虽然说你应该好好说话,说说自己的意见,那是让你说给该听的人,至少和你有关系的人。而不是跟我说!不是去管一个不认识的人的闲事!”
“对不起……我只是很好奇……楚辽的想法。我不是……我不是责备你的意思,我只是……我只是……我很尊敬你。”
楚辽哑然。他完全不明白这个人的脑子中到底在想什么。“尊敬”这种词总觉得是给哪位老学究或者大师的。楚辽从来没想到会被用来说自己。叶知羽真的太安静了,就算是和辛褚他们聊得热烈的时候,她也是那个点头附和而不是说些什么的人,他确实无从了解这个人。叶知羽昨天的话再次被证明是对的,他不了解,也许的确没有资格。
叶知羽见他没有说话,便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下去:“……你总是最早到……我……对不起……我总是在听你练习。你弹得太好听了……我忍不住看你……”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也许你们弦乐学生可能不太了解吉他的和弦和练习曲——”
“……我、我知道……你每次都从基础的指法开始,全部都会顺一遍从来不偷懒……而且每次都是你最早来……每次我来都是你在……我……我就想……你真的对乐队很认真……虽然看上去很……轻浮……”她最后两个字声音小到听不见。
楚辽没有说话。
“对不起……真的很好听……对不起……”她还是像一直以来唯唯诺诺的那样说着,间或插入些不知道哪里来的“对不起”,辽几次想要打断,又强压着自己的脾气听她说完。
“你是对的,我没有什么自己的想法。我听说了你和父母的事情,辽不想走父母安排的路,自己跑出来,一个人生活,我看过你的练习知道这些事情你不只是说说而已……我真的很尊敬你。”
“……我喜欢楚辽的音乐。也喜欢你们乐队的歌……我从来没有像楚辽这样激烈的感情,真诚的愤怒,我……很喜欢你们。”她恐怕很少讲那么多话,紧张让她的耳根和两颊都显得通红,眼泪又涌上了她的眼眶。
“我昨天过来之前,有些生气,打了悠然一拳就跑了,我以为我今天惨了,结果悠然回去什么都没说。”
“我想打人还是不对的……”她的话大概是说完了,教室陷入了长久的沉寂。
楚辽忍不住“噗呲”地笑了,他坐了下来,低着头拨弄着琴弦,和弦从他的指下倾泻而出,伴随着叶知羽的哭声。那哭声慢慢从捂着嘴的抽泣转为响亮的哭喊。
傍晚的太阳照在琴弦上,伴着他的拨片,泛出了涟漪。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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