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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雪咲
正文:
小麦色皮肤的青年身手矫健,在树干间跳跃移动。他转动视角挑选着看上去承重不错的树干,从一棵树到另一棵树,动作行云流水,这大大加快了他穿越这片树林的速度。
当看到目的地的木屋出现在视野里的时候,他选择了一根位于前上方的粗壮树枝,脚下用力一跃,伸展手臂,手就扣到了那根树枝上。他由此借力向前一荡一跃,在空中画过一道漂亮的曲线,稳稳当当地落到地面上,露出比太阳更爽朗的笑容,向前方早已等候着他的年轻姑娘问好。
“好久不见,美丽的春花小姐,您的邮件到了。”他不知从哪里取出了一束鲜花,递到年轻姑娘的面前,“请查收,这是您的邮件,春天的时光。”
头戴一顶棕色圆顶毛毡帽,扎着一条长长的麻花辫,穿着朴素的印花裙子和棉衣的少女也绽开了甜美的笑。她收下鲜花,惊喜地看着还带着露珠的花瓣,闭眼享受了一番鲜花的清香,抬起头来向青年道谢:“谢谢!您每年都是那么准时呢,信使先生。”
“按时送达邮件,是我的本职工作。能给您带来笑容,这是我的荣幸。”
-
春花小姐第一次见到这位信使先生是大约十年前。那时候的信使先生也和现在一样,穿过树林,给她送来一束鲜花,告诉她,这是给她的邮件,邮件的内容是“春天的时光”。
从有记忆以来就生活在雪原上的春花小姐不太知道春天是什么样子,但是她很喜欢信使先生给她邮递来的那一束鲜花。信使先生送来的花特别新鲜,翠绿的茎秆伸展着,柔软的花瓣上还沾着清澈晶莹的露水,是这片白茫茫的雪原上绝对看不到的、充满生命力的鲜艳色彩。看在春花小姐的眼里,那简直就是奇迹般的色彩。
“请问,寄件人是谁呢?”
“是您的祖父,美丽的春花小姐。我在五年前接下了这一单生意,从今年开始,只要您还生活在这片雪原上,我就会每年为您邮递来一份春日的时光。”
信使先生自称是时光信使,邮递的物品都是不同的“时光”。从事时光信使这一工作的,都是信使先生的同族,他们长得和人类别无二致,但却不算是人类。时光信使甚至能够穿越时间送达邮件。
“如果按照人类对于时间流逝的理解,那我们这一族的寿命,确实很长很长。”信使先生说。
根据信使先生的转述,春花小姐出生的时候,这片大地还是有分明的四季的。春花小姐出生在百花盛开的春天,她自一出生就对鲜花充满了兴趣,于是她的祖父才为她取名“春花”。可惜在春花小姐两岁那年的冬天,毫无预警的气候变化袭来,整片大陆都沉入了永无止境的寒冬。春花小姐的祖父是一位博学的老人,他找到了时光信使,向他订下了这份长久的订单,希望时光信使每年能为春花小姐送来一束春天的时光。不过很可惜的是,在这份订单开始邮递前,春花小姐的祖父就已经去世了。
“谢谢您,爷爷。”春花小姐抱着手上的鲜花,抬头对着天空轻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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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信使大多时候都是承接一些一次性的订单,比如送向过去或是未来的人的信件,比如一些古老的信物。他们穿梭在时光的狭缝间,只有偶尔休假的时候才会回到自己原本所在的时代。像春花小姐这样的长期订单,在信使先生的工作经历里也不多见。于是虽然一年也只见到一次,信使先生却理所当然地和春花小姐熟络起来。
当然,这也托了春花小姐热情好客的福。当她发现信使先生每年总是在非常准确的时间送达邮件开始,就会算准时间,在信使先生到来前准备一些美味的食物,好来款待这位为她邮递来春日美好时光的好心信使。
每当信使先生以“我已经收过这一单生意的报酬了,不可再收”拒绝春花小姐的时候,春花小姐就会皱起细细的眉毛,苦着脸向信使先生抱怨:“可我也没有别的亲人了,您看,我一个人,要怎么吃下去特意做的这么多东西?”
信使先生就没法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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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花小姐第一次看见信使先生满身的伤痕,是在两年前。
信使先生一如往常给她递来鲜花的时候,她隐约从信使先生袖口下的手腕上,看到了许多条细细的伤痕。
“信使先生,您受伤了吗?”春花小姐指着信使先生的袖口问。
信使先生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似的缩了缩手,让棉衣的袖口盖住那几道伤痕,向春花小姐笑道:“是伤,不过不是受伤了。没事的,不用在意。”
“我可以……看看你的伤吗?”春花小姐小心翼翼地提出了请求,不自觉地,细细的眉毛又皱了起来。
信使先生对于春花小姐这样的表情最是没有办法,苦笑着同意了她的请求。
春花小姐屋子里的壁炉总是烤着火,把整个小屋子都烤得温馨又暖和。信使先生不着痕迹地后退一步,与春花小姐稍微拉开距离,脱下他为了穿越雪原而穿的厚外套。
信使先生的厚外套下边仅着一件紧身背心,没有多余的衣物。随着他脱下外套的动作,满是伤痕的两条手臂就露了出来。
“哎呀!”春花小姐惊呼出声。她只是以为信使先生受了伤,想瞒着她,却没有想见到一副如此触目惊心的光景。
那躯体上遍布着或深或浅、或新或旧的伤痕,仅她目所能见,就何止是数百道。甚至还有伤痕从信使先生所穿的背心底下延伸出来,可以想见,那被衣服布料覆盖住的地方是如何模样。那些伤痕交错斑驳,刻在皮肤上仿佛形成了一种古老又神秘的纹理。
春花小姐缓缓抬手伸向前方,似是想要轻轻触碰那些密密麻麻的伤痕,却在半空悬住,不敢去碰。一股浓烈的负罪感席卷了上来,她开始反省自己的请求是否太过任性和冒犯。
“对不起,信使先生。我不该提这么过分的要求。”春花小姐自责地低下头。
“哎,哎!不是,没事的。”信使先生慌张起来,他穿回外套,手足无措地安慰春花小姐,“看着恐怖而已,你别露出那么难过的表情啊。”
“信使先生,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伤……你疼吗?”
“春花小姐,你见过树桩上的年轮吗?”
信使先生微笑起来,就像透过窗玻璃照进屋子里的暖阳一样温暖。
-
“那么信使先生,请带上这些新鲜烤好的面包吧。明年见!”
春花小姐笑着把面包提篮递到信使先生的手里,向信使先生道别。
“谢谢您,美丽的春花小姐。那么就明年再见了。”
信使先生也已经不再推拒春花小姐的好意,收下了面包。
春花小姐看着信使先生远行的背影,唱起信使先生教给她的老调,当作是为信使先生送行。
一年过去,想必树木上的年轮又增加了一轮,就和信使先生身上又会新增加几道伤一样。
“每过一段时间,我们的身上,就会自然地形成伤痕。不过只有最新出现的几道伤痕会疼而已,淡了的,就不会疼了。”
那个时候,信使先生是这样告诉春花小姐的。他的眼神真挚,一点都没有说谎或者安慰的意思。
“时光信使可以穿越时间。对我们而言,时间的流逝不依托于天地昼夜,而仅发生在自己。这些伤痕的刻印,是时光信使的荣耀和勋章,也是警醒。”
“时刻疼痛的伤痕,提醒着拥有漫长生命、可以自由穿梭于过去和未来的时光信使,时间流逝不止。”
“我们把投递的邮件称作时光,试图借此连接过去和未来。但我们也清楚,没有任何逝去的时光可以被人为留下。”
那是春花小姐第一次看见信使先生露出这种遥望着远方的眼神,她忽然感受到信使先生已经走过的时间是多么漫长。
也正是那时候,信使先生唱了那一首时光信使一族的老调给春花小姐听,并且在春花小姐的请求下教会了她。
春花小姐一直把信使先生告诉她的、这首老调的含义记在心里:
“我们何以铭记时光,我们何以珍藏时光?
我们何以书写时光,我们何以记录时光?
逝去的时光早已远去,我们只得在记忆的碎片里窥视。
时光不在指尖,时光是刻满全身的伤痕。”
—End—
备注:这回不仅是个无聊的故事,可能还是个看不懂的故事。寻思了半天不知道怎么改,弃疗了。
评论Mode:笑语/求知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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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怎么是红色的?》
“为什么这个发是红的?”
看着这枚熟悉又陌生的牌,我凑近闻了闻,并没有辣油一类的味道。
“什么什么?你手里有发吗?”
东家把牌切好,从手里打了张南出来。
“什么红发,打出来看看?”
南家一个碰,把东家的南收进了手里,扔出一张九万。
“你们看,这张发是红的——”
我将那张发推到桌子中间,“碰!”南家迅速夺过我打出的红发,推倒两张手牌,将三张发扫到右手边的桌角。
“你们看你们看,只有我打出的那张发是红的,另外两张发还是绿的喂。”
“真的是红的耶,从冷冷的牌变成暖暖的牌了耶。”南家并没有为自己碰下的牌多做停留,打出了一张二条。
“但麻将牌的发不都是绿色的吗?又不是红宝牌,怎么会有红色的发啊?”
“对哦,红色的发按红宝算吗?我碰的这个算番吗?”
大家沉思片刻。
“不算。”
“算吧。”
“不算。”
只有南家想把它当红宝。于是三个人默契地手心手背,几轮平举后,南家的手背胜出,这张红色的发牌得到了一番的殊荣。
“你们都不知道这副牌里有个红色的发吗?上次来的时候有这个吗?”
“没吧。”
“没吧。”
“没……吧。如果有的话肯定有人问这玩意算不算红宝的。”
是了,如果只是牌上有块污渍的话,大家可能擦擦就过去了,但是如果是牌上的字变成了红色,那就可能涉及红宝牌的问题,会影响计分。这是非常敏感、几乎所有人都会问的问题。
我们这里打麻将的只有我们四个,但我们不一定能凑到一致的时间来打麻将,所以三人麻将、二人麻将的对局也偶有发生。虽然正常来说一副牌里只有两个五筒、一个五万、一个五条是红宝牌,但这毕竟是我们在社团里玩玩的麻将,基底是日本麻将的规则,但魔改规则的也不是没有。我本想着是不是有那么个桌的规则里有红发的宝牌,所以有人把一个绿发涂成了红色,但大家都说没见过这牌,那应该就不是我们之中的人做的。
“还有一个发呢?红的绿的?”我问。
没人回答。
“这个二条,你吃不吃?”南家问我。
“不吃。”
“那你打。”
“哦……”
我摸了一张红中,我突然好奇有没有中被涂成了绿色。我打出那张中,不过没人碰杠。
“这副牌是谁的?被画成这样都没关系吗?”
一套日本麻将并不便宜,如果是私人物品的话,一定会被细心保养,一张绿色的牌被涂成了红色这种事,如果牌的主人知道了,一定会勃然大怒的。
“这个嘛,我也不知道,我来这里的时候,这副牌就已经在这里了。”西家是大四的学姐,是我们这里最早入社的,“不过这个红色的发,以前应该是没有的。”
原来如此,这副麻将恐怕已经是所谓的无主物了,所以才会被人这样涂画。
我捡起那张被涂红的发,起身去了洗手间。
“喂,那是我的红宝牌,你要带它去哪里?”
我无视办公室里传出的声音,扑到了洗脸池前。我打开龙头,冲洗那枚被涂红的发。可惜这枚发的红色涂得非常深,光用水洗已经洗不掉了。
我凑近看那凹槽红色的涂色,虽然还红红的,但它多少洗掉了一点颜色,字色从红色变成了红中带绿。
“洗不掉。”我回到社团办公室,将麻将还给了南家,“你们上次……是什么时候打的麻将?”
“上次啊,是年前……吧,然后我就回家过年去了。”
“那不是上学期的事了吗?”
“然后社团也没其他活动了吧。”
“我也是,新年活动不是窗了吗?”
“唉,我们社什么时候能支棱起来?你看看隔壁,窗花对联,听说还摆摊给大家写福字和红包。”
“人家是古风社嘛,中国年搞点中国传统文化活动不是很正常吗?”
准确来说,古风社并不是隔壁,而是和我们共用一个办公室的仙女社团。虽然我们社团和她们风格迥异,但在人少、不配占有一个完整的办公室这点上,是一致的。
“我们就不能搞新年活动了吗?麻将不该是过年时候的传统活动吗?还是国粹。”
“但我们打的是日麻啊,国什么粹啊?”
“那不如去雀魂打段位咧。而且我们这里只有一副麻将啊,要搞活动的话,最多也只能坐四个人啊。隔壁的活动队伍都从社团楼排到教学楼了,他们还做了朋友圈和公众号。”
说着东家拿出手机找出了古风社新春活动的照片。
不愧是校内有名的仙女社团,照片里塞满了红色粉色的襦裙、马面裙,大红色的春联纸上是工整的对子,方形的红纸上写着各种字体的“福”字,还有漂亮小姐姐手持毛笔在书签硬纸上写下娟秀的吉祥话……
“啊,这个小姐姐是……李阳也在啊!”
李阳是我们社团稀有的男生,是不折不扣的中流砥柱,在需要苦力的场合,他是顶好的人选。而且他非常热心积极,不但会做我们的体力活,也会做隔壁古风社的体力活。
“等等!他手上的!”
“是发!”
啊,破案了。
在拿着漂亮书法书签的小姐姐边上,李阳举着一张发!
那张发上明显沾着印泥一样的红色涂料,连字的沟槽里都塞满了红色!
在他边上小姐姐拿着书签上,写着“恭喜发财”四个字,在书签的右下角,印着一个阴刻的“发”字。
“他把发当印章用啊!”
我咆哮道。
作者:语谖
方礼一直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晒太阳,直到下午两点多,薛晴才满面春色的回来。她穿着一双簇新的棕色坡跟皮靴,左耳上戴了个造型挺夸张的耳环,长长的金色流苏一直垂到肩膀,在她那一头紫色长发里显得分外惹眼。
“哟,薛晴!好久不见!”方礼伸展了一下身体,懒洋洋地打招呼,像极了一只刚刚睡醒的猫。
“好久不见,听说你昨天带了个新男人回来?419?”薛晴甩了下头发,将金色流苏特地露了出来,脸上露出得意而暧昧的笑。第九大道没有秘密,来来往往全都在别人的窥视之中。这里的人都知道方礼是个向男人出卖身体的小白脸,但总有那些大胆的女孩子不介意这些,打算偷个腥什么的。薛晴并非其中最有野心的,但她也不放过现成的机会。
“没,是个朋友,我俩没那种关系。”方礼解释道,脸上带着漫不经心的笑容,“你呢?听说你最近没少气你爸妈啊。”
“还能有什么,老样子。”薛晴翻了个白眼,“要是也有人愿意包养我就好了。”她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珠转了一下,“唉,你还别说,我可能不久就真要发达啦。”
“哦?”方礼挑起一侧眉毛,努力压抑自己的兴趣。
“你知道那个吗?就那个教。我不好说它的名字。”薛晴趁机凑了过去,挨着方礼坐下,一只手趁机扒在方礼的肩膀上,在方礼耳边吹气,“就是那个,你应该听说吧,能够让教徒进化的,那个。他们不让我们在会堂之外的地方说他们的名字,但是告诉你没关系。”她凑过去说了些什么,嘴唇几乎吻上方礼的耳郭,“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晚上带你过去看看,只带你一个。”
“不是周四吗?”方礼问道,“你还以为你这是什么秘密呐,来叔知道了,其他人都知道了。”
“嗨,我这不是,今天被看中,高升了吗。”薛晴抬起左脚,炫耀地晃了晃,“看,新鞋子!他们给买的。”
“一双鞋就给你骗走啦!”方礼嘴上开着玩笑,心里暗自回想自己刚刚的话有没有露馅的可能。在一双坡跟皮靴里藏窃听器,可有太多种办法了。
“那你呢?他给了你多少钱,让你跟着他。”薛晴问道,“那个包养你的老男人真的有钱的话,根本不会让你住在这里。”
方礼笑了一下:“别说我了,我有我的原因。你今天晚上带我过去呗,我也看看,你们到底被什么给迷上了。”
“好啦,那就说定啦。晚上七点半,咱们还在这里见。”薛晴高兴地站起来,向方礼甩了个飞吻,一蹦一跳地走了。
“不错啊,有男人包养,还和小姑娘勾勾搭搭。”周炎从不知哪个角落里走出来,揶揄地说。
“哦呀,你这是吃醋了?”方礼笑眯眯地问。
“怎么可能。”周炎坐到方礼旁边,和他隔了点距离,“怎么样,打听到你想要的了吗?”
方礼抬起头看着天空,这里的人都不富裕,能利用的都被利用了,空间也不例外。原本湛蓝的天空被晾衣绳和上面的旧衣服分割成了无数碎片。“算是吧。”方礼低声说,“那丫头说让我晚上和她出去,还不知道真是条线索,还是她约我的借口。”
“你的那封信,我给付鸣音了。”周炎从兜里掏出一盒烟,叼了一根在嘴里,“来一根?”见方礼摆手拒绝,他拿打火机给自己点上,“到晚上还有点时间,你打算干什么?”
“等着。”方礼眨眨眼睛,“现在上面盯得太紧,我不好动作。”他低下头,一双墨色的眼睛闪着明明灭灭的光,“我等得够久了,不差这点时间。”
下午的阳光亮得刺眼,街道上空无一人,人们不是在家里午休,就是已经开始了工作。即使偶尔有闲人,也都避开了灼热的阳光,寻一个阴凉处窝着休憩。只有周炎和方礼两个人,枯坐在阳光下,任由阳光炙烤他们的身体。
我就不该多事。付鸣音内心第一百次这么想。
他正站在今天的地37个集装箱面前,看着码头的管理员吆喝着让人打开它。
我就不该来,这样我就不会遇到周炎,也不会被卷进这个莫名其妙的事件被迫检验集装箱的货。付鸣音面无表情地看着装满了帕丁顿熊布偶的集装箱,他脚边的那只缉毒犬友好地蹭了蹭他的腿。付鸣音的心情更加恶劣了。
“您看,这箱货也是正常的。”码头管理以一种过分殷勤的语气说。
我当然知道。付鸣音叹了口气,象征性地拍了拍狗的头:“去,检查一番。”
写字楼开着灯的某个窗口里,正在加班的一个年轻人猝死了。
心梗的剧痛确实折磨了他一会儿,所以那个十几岁模样的小死神给了他一镰刀的时候他还是蛮感谢人家的。一刀下去干净利落,灵魂和身体的联结被斩断了,疼痛也就感觉不到了。
小死神把手放在他后心的位置,有凉丝丝的雾气从那里渗入,让他完全从刚才的挣扎中冷静下来。
"好点了吗?"死神问。
他长舒一口气,坐在同事工位上点了点头,像是在消化"我死了"这件事,对着窗外睡着的城市发了好久的呆。而那个小朋友就把刀刃搁在地上站在一边等着他。
他的台灯和屏幕还亮着,明天开会要用的材料还没做完,桌上的盆栽在他挣扎时被打翻了,半罐咖啡代替了整缸的烟头,垃圾桶里的外卖盒漏了油。手机捏在他的尸体手里,拨号界面上刚输入了一个1。各个群的聊天框都已经沉寂了很久,大概真的得等到天亮以后才会有人发现他了。
从尸体的姿势就能看出来他死得不安宁。他想过如果发现自己死了会不会歇斯底里想要复活,而此刻从灵魂深处涌出来的是铺天盖地的疲惫与平静。
他眼睛直直的,像是个全息投影,直到他再次吐了口气,终于又像一个人了。消化完了"我死了"这件事后,他问:
"你是死神吧?"
"嗯。"那个孩子乖巧地点头。
"今晚要死多少人?"
"今夜这座城市会有26个人死去。"
"听起来不少,得跑好几个地方吧?你不去继续忙吗?"
"已经忙完了,你是今夜最后一个死去的人。"
"啊,哈哈……是吗。"
说完这些,他就又沉默了。像是为了打破这种并不尴尬的寂静,小死神弯下腰来看看他的表情:
"还有什么想做的事情吗?虽然不能离开这座城市的范围,但是在天亮前还可以悠闲地多待一会儿。"他的脸蛋十分可爱,双手背在身后一副天真的样子。上班族听了一笑:"可以把我老板也带走吗?压榨员工剩余价值的傻逼资本家。"
小家伙立刻摇起了头:"这个肯定是不行的哦。近一个月内的名单上都没有他的名字。"
"思来想去,想在这座城里做的事情不多啊。我只是过来打工,虽然一开始还有想参加的活动、想去的游乐园、想吃的东西……但是现在我只想休息了。"他自嘲地笑笑,躺进了椅子里。来到这座城市工作三年多,从踌躇满志到得过且过,最擅长的事情变成了接受现实,生活圈子越缩越小,他的生活也越缩越小。轮到死了他的可能性被完全铺开了,可以放肆去做想做的事了,他却不记得自己喜欢什么。
"以后可以一直休息,但是还有要在人间完成的心愿就只有趁现在了哦。"小死神补充了一下,像是很希望他想起什么事来开心一下似的。
"那……我想去看看这个城市里其他还醒着的人。"
无法再见面的家人远在故乡,在这里又没什么朋友,喜欢的女生早就结了婚,唯一的伙伴是那株土都摔了出来的文竹。他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去见的人。
而都市的夜色里,还有上百个窗口亮着灯。那些像他一样无法入睡的人又是因为什么而醒着呢?
"好的☆"小死神露出笑容,轻轻踏脚离开了地面,向他递出了手:"天亮之前可能看不完全部,但是我们可以有重点地参观。从市中心往海边去如何?"
"都听你的。"他握住那只小小的手,也笑着站了起来。
于是他们飞行在夜幕下,路过一个个窗口,看过了许许多多醒着的人。
这个城市里还有备考刷题的考研人;病床上有被刀口折磨的病人;写字楼有其他还在被资本家压榨的上班族们;商业街有会所里的老板和陪笑的服务者;网吧有通宵打游戏的大学生;居民区有等待回不来的人而习惯性失眠的未亡人;也有单纯因为生病了而没法正常入睡的患者……
他们站在一个因为图片渲染崩了而揉乱一头卷发哭起来的女孩子身后。她为这套图工作了48小时没有休息,而最后几张图怎么也渲染不出来,最后的PPT也被卡住没法完成。
他对她倍感同病相怜。
"她这样熬夜,也很容易像我那样猝死吧?"
"是的,人类虽然意志坚韧,但身体很脆弱。"小死神注视着面前的女孩子,语气里充满惋惜。
他有种不好的预感:"她不会明天就死吧?"
"会的,但不是因为熬夜。明天晚上,她会因为一个人走夜路回家而被歹徒侵害并杀死。"
"……"他被噎住了:"我还能跟她说话吗?"
"现在你的声音只有我能听到。"
"……"
"有什么想说的吗?"
"能不能……至少让她死得体面一点?"
"体面?你是指免遭侵害吗?"
"嗯。"
"我只能在歹徒下手的时候动手快一点,让她少痛苦一会儿。"清澈的绿眼睛可怜地望着他:"就像你一样。"
"没有人去救她吗?"
"有,但是来不及。"
警报按下去后她很快就被追上并拖走了,直到她死后两小时才有人找到她,而罪犯已经逃之夭夭。
死神拉着他的手飞过整个城市的上空,亮着的窗口越来越少了,直到天色开始变浅,一些窗子又零星亮起。慢慢地街道上有清洁工出现,早餐摊也冒起蒸汽来。
城市又要苏醒,生者们还将开启一天的生活。他们站在海边上,一起看着晨曦漫过天际。
"我这也算是看到了第二天的太阳吧。"
"嗯。这样死去也能安心了吗?"
"哈……说不上安心,但是确实没有什么别的事情可以做了。我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一事无成,也没有什么意义。"他感觉不到太阳光线的暖意,只是像活着时的某些时刻一样,感觉到自己于世界、于人类史来说,是怎样的沧海一粟。而那些在夜幕下不敢入睡的人们,包括迎着天光再次醒来的人们,也只是芸芸众生中尚且活着的一个,大多数人都会是咸鱼一条,而死亡终会将他们全部收割。
"每个人的死去都是有意义的。"小死神笃定地说:"你加班猝死的新闻会被发布出去,人们会因此更注重健康。有人会去调查你的公司是否有违反法律的行为,你的同事们接下来会轻松一些。也有人会因为听到了第三十个加班的坏结局而开除老板,决定换一种生活方式,因此脱离苦海,开启新人生。"
"这么说来,我也不算白死了。"他笑了笑,这个小朋友挺会安慰人。而小死神继续说下去:"嗯。刚才那个卷发的姐姐,即使今晚她就要死去,她留下的线索也会让警方快速地定位并抓到那个罪犯,将他绳之以法,让之前被害死的四个女孩瞑目。"
"卧槽!四个!人渣!"他激动了一下,对方则无奈地笑着拍着他的肩膀,示意他安心,那个罪犯很快也会死,到时候自己会使用一点小小的私刑,让这个坏蛋死个五倍的不体面。
"没有人是白白死去的,所以,把它当做一件好事情吧。"小死神的笑容被阳光照亮,回收死者的时间到了。
"好。至少有一个好结果我能看得到,"他也笑了笑,望向浮现在城市天际线上的太阳,"……再也不用上班啦。"
阳光照彻他的灵魂,发着光的轮廓飞散成许多金色的丝线收束于小小的手掌。
小死神把闭上眼睛的灵魂放进挎包的小瓶里,用摸头的手势摸了摸瓶盖,给昨日日期下的最后一个名字打上钩,然后重新整装,迈开了步子。
"接下来要去赶早高峰了!第一单,路怒连环追尾,3名死者。"
作者:无琴
K揭下悬赏的时候不假思索。
主要驱使他这样做的原因有两个,其一是他现在囊中羞涩,在上一个城镇,他卖掉了跟随他许久的老马,站在本城最廉价酒馆的吧台前时,他仅剩的钱只够租下狭窄的阁楼几日,再加一些赊账可以简单修理他的轻甲和剑,万幸的是酒馆老板愿意提供食宿,他就不用再为肚子发愁。
K是一个专业且专一的赏金猎人,意思是他有能力从高危的境况中替雇主完成任务且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按理说像他这样水平的赏金猎人不至于生活水平太差,卖命一回也够快活上不短的时日,如果再了解一下投资理财,更是可能发家致富(这一点对其他人同理)。但此人有个不大不小的坏习惯,他喜欢赌,各种赌桌上的把戏他称不上精通也可称略懂一二,剑影刀光生死一线间也喜欢同命运对赌,前者往往叫他倾家荡产,后者则让他卷入一次又一次危机,但用他的话来说,这是命运的选择。
而命运的选择正是K揭下悬赏的原因之二,他许久之前欠了人情的债主请他来此地寻人。
K接下的悬赏与他平日里常接的差别不大,无非是某地出了个怪物致人伤亡,请人杀了怪物提头领赏。像这样的悬赏其实不是一般赏金猎人会接的,K的同行更多选择传统的委托——抓捕逃犯,而K与他们的不同之处在于他同时是一个未受过系统魔法教育的野路子,懂一点摆不上台面的魔咒,虽然不能与其他正经巫师相比,却可在身手过人的同行间更胜一筹,成功开拓业务面,专业处理那些普通赏金猎人很难完成,而正经巫师不屑一顾的难题。
一下午的功夫,K已经调查走访过一遍,他这次的目标在城镇西郊,森林边上的荒屋里。居民反映有怪物杀人,第一个死者是猎人,三天前在森林中被发现,伤口在心脏处,一刀毙命;死的还有两个有案底的强盗,前天早晨被发现尸体整整齐齐摆在荒屋门口,身上伤口杂乱,致命伤一个在脖子,一个在眼睛;另外有个男孩,猎人的儿子,据说想为父亲报仇而去了荒屋,一夜未归,他的母亲召集邻里四处搜寻无果,回来时发现他昏倒在门口,这几日大雨,男孩浑身湿透发起了高烧,K前去拜访的时候还未醒来。
K随手在笔记上记下线索,眼看天色渐暗,落日西沉,红云一路烧过天边,路旁枯树鸦声一片,他心中无端升起一丝不安,这种不安在他被一个身披斗篷头戴兜帽的怪人拦在酒馆门口时达到了极限。K越过兜帽人从门口看进酒馆里,平日喧闹甚至吵闹的酒馆此刻十分安静,只有细细碎碎的低语声,凭借过人的听力,他听出不少针对门口这个怪人的讨论,酒馆旁的其他店铺也鸦雀无声,店主、顾客或路人都有意无意地瞥向兜帽人。
K认命地叹了口气,拍拍兜帽人的肩膀,“这位朋友,有什么事进去聊吧,你站在门口挡老板生意。”他意外地感到兜帽人僵硬了一瞬,下一刻兜帽人狠狠拽下了他的手,率先踏进了酒馆。K跟上他的脚步,经过吧台时,老板拉住他,恶狠狠地对他低声说道,“别找麻烦!”K满脸堆笑着应下。两人在最里面一张长桌边坐下,侍女微笑着给他们端上两杯酒,“老板请客。”兜帽人客客气气地道谢了,K还来不及调侃他两句,他率先问道:
“揭下悬赏的人是你?”
K不着急回答,反而端起酒杯先喝上了,余光注视着兜帽人,兜帽人没有任何动作,端正地坐着,像一尊蒙面圣像。他喝得很慢,在心里读秒,数到第十分钟,对面的兜帽人还是一动不动。
K一挑眉,终于接了话,“怎么个说法?”
“荒屋很危险,你,不要参与。”兜帽人生硬地说,K等着他继续说理由, 他却就此打住,无论K如何追问,他始终只有一个意思:别掺和。
“可我接了悬赏,就要给雇主办事,干我们这行的,就是冲着危险去的。”K指指自己,他看上去还很年轻,有一头浅得发白的金发和琥珀色眼睛,皮肤呈现出在烈日下曝晒的褐色,他裸露在外的脸和脖颈以及双手都有或大或小的伤疤,从左耳耳根到脸颊的一处划伤才刚刚愈合不久,新生的皮肉泛红,“没有危险就没有生意。再说了,也总要有人解决问题,你劝告我不要参与,那谁劝告怪物不要伤人呢?”
“我自会处理。”
“悬赏可是在我这儿,你是想来商业竞争还是怎么?”
“不要参与,我警告过你了。”兜帽人最后重复一遍,起身要走,K伸手拽住他的斗篷,兜帽人转头看向他,橄榄色的眼睛在阴影里隐隐发亮, K一字一顿地说道:“悬赏要求,提头来见。”他挂起一个笑,“你不介意我最后捡个头吧?”
兜帽人欲言又止,一丝愠怒浮上他面无表情的脸,他一把拍开K的手,大步离去了。望着兜帽人远去的背影,K顺手拿过兜帽人碰也没碰过的酒喝了起来。天彻底黑了。
第二天清晨,K按习惯早早地起床,他活动了一下肩膀,在阁楼老旧的沙发上睡觉并不是很舒适的体验,他不得不保持一动不动以防从沙发上滚落,背部的僵硬和酸痛让他忍不住在暗暗抱怨。楼下酒馆的人不多,多是要早起上工的居民,酒馆也供应牛奶、派和培根三明治等食物。吧台前的老板递给他一份早饭,“那个孩子醒了,昨天半夜的事。”
所以K在敲门。
没有人回应。
这样的场景持续了数分钟,屋里发出阵阵锅碗瓢盆叮当作响的声音伴随男孩恼怒的叫骂声。
“好了这也不算私闯民宅……”K自言自语道,“拜托,K,你不会想在门口耗上一整天吧?”他对门锁施加了一些非常实用的小魔法,很快只听咯哒一声,K顺利打开了门,大步流星地走进了屋里。
“你是谁!怎么进来的!”男孩看起来被吓到了,他的脸泛着不健康的潮红,声音沙哑,抱着弟弟一步步后退。“嘿,别害怕。”K举起空无一物的双手示意自己没有敌意,“我是揭下荒屋怪物悬赏的人,事实上我刚才一直在敲门,但你。”他取出挎包里的悬赏,同时避开向他滚来的一只皮球,“看,这是悬赏,似乎很忙,所以我就自己进来了。”他扫视过屋内,比昨天他来拜访时凌乱上许多,一些玩具散落着,K捡起滚落在地的空木碗摆在桌上,“你母亲不在吗?”
“她有工作要忙,好几份。”男孩闷闷地说,他怀里的婴儿依然大哭不止,男孩恼怒地冲弟弟低吼着,“安静!安静点小混蛋!”
K快步走上前,灵巧的穿过地板上的障碍物,从男孩手中把婴儿抱起轻轻摇晃着,婴儿很快变得安静——他睡着了。K把婴儿小心翼翼地放入摇篮里,婴儿在梦中翻了个身,一只手抓住了他的手指头,他动了动手指,婴儿抓得更紧了,K有些尴尬地笑起来,男孩把一个玩偶塞进弟弟的手里,让他顺利放开了K。
“谢谢。”K低声道,“借一步说话?”
两人在狭小的厨房里,以防吵醒隔壁安然入睡的婴儿,男孩忙着洗碗,有些不耐烦地问道:“你想问什么?”
“你看起来,还算不错?”K试着打开话题,但男孩并不配合。
“我好得很!”男孩仍然有些恼怒,但他撕心裂肺的咳嗽声破坏了他的说辞,他压低声音气冲冲地说,“我要照顾我的弟弟,他烦人得不行,我妈妈要做更多份工来养活我和他!还有她自己!我希望能出去工作减轻我妈妈的负担,但是他,天啊他为什么这么烦人!”
K并不擅长安慰人,言语上空洞的安慰也于现实无益,他皱起鼻子扭捏着挤出两句能听的, “我知道,呃,你弟弟还是个小婴儿,他需要照顾,照顾他也是在帮助你妈妈,不是吗?”
男孩还想说什么,被K急忙打断了,“我想知道你有没有去过那间屋子!”他很快地说完这句话,看着男孩紧紧抿起的嘴巴,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你没有受伤,又突然出现在家门前,发生了什么?”
男孩低下头,放下手里的碗盘,双手紧攥着衣摆,“我……你,你会保守秘密吗?不会把任何人送上火刑架?”
“火刑架?你是指,荒屋里的怪物,是个巫师吗?”K背靠着橱柜,将目光投向窗外一只立在窗沿上的乌鸦,他朝乌鸦挥了挥手,“没人教你偷听是不道德的吗?”他嘟囔道。
“不,你先答应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男孩认真地看着K,K点点头,“我发誓,不会告诉任何人,说吧。”
男孩深吸一口气,压低声音,“是,是一个朋友帮我逃离那里的。”他在衣摆上擦了擦手,小心翼翼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方形吊坠交给K,“她把这个东西塞到我手里,让我想着最安全的地方,然后,然后我就回到家了。”
K接过那枚吊坠仔细查看,“锡质,这镶的是……”他举起吊坠对着窗,眯起眼睛看了看,“蓝宝石?不,这里面……雕花里藏着庇护符文,一个护身符。 ”K把吊坠还给男孩, “这个符文相当于瞬移咒语,所以你才能被传送走,不过这可……造价不菲,你朋友是什么来路?”
男孩紧紧抓住那枚吊坠,“她是福利院的孤儿。”
“福利院的孤儿可不能承担请符文师篆刻符文的费用,和,这种宝石,作为一枚护身符来说太大费周章了,最简单的护身符只需要进行祈祷和祝福,一般的护身符会使用草药甚至魔药,或者像这样篆刻符文,但效果是一次性的。但你朋友给你的这个,应该说能重复使用。”
男孩吃了一惊,抓着吊坠的手像抓着烧红的烙铁,不知所措,“不,这我不能收下,我,我得去还给她……”
K按住男孩的肩膀,“慢着,先说说怎么回事?”
“那天夜里我带着我爸爸的十字弓去荒屋,我不相信那里有怪物。”他的眼睛看向桌面的碗盘,也许没有看向任何地方,“我看过我爸爸的……不是爪子或者牙齿造成的伤口,切口平整……是刀伤,后面死的那两个强盗,也一样是利器造成的伤口,剑或者匕首或者别的什么,但不论是妈妈还是其他人都一口咬定荒屋里的就是怪物。我想,给我爸爸报仇。”
“你分析得不错,我也怀疑那里可能不是什么怪物,那间荒屋之前发生过什么让你们这么避讳?”K拍拍男孩的脑袋,“另外,我得说,你去报仇,勇气可嘉,但纯粹找死。”
男孩沉默半晌,“是,我……那间小屋以前是老守林人的屋子,他死了之后就荒废了,几年前屋子里突然出现奇怪的声音和光亮,镇子上胆子最大的屠夫带着刀进去看过,气势汹汹地进去,鬼哭狼嚎地逃出来,也不肯说到底看见了什么,只告诉说千万别进去,大家就说是有鬼魂作祟。”
“这也不像是鬼魂作祟的样子。”
男孩用力地点点头,“那年福利院来了一个教书先生,镇上的孩子也会去跟着学读写认字,一开始没人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直到前几天,骑士团来抓人,在那间屋子里搞鬼的,就是,就是他,说他是巫师,意图谋反,应该上火刑架烧死……”
“怪不得,没人想扯上谋反的罪名,而且犯事的还是个巫师。”K一撇嘴,“不过现在骑士团抓人实在抓得很频繁……我没在暗示什么,你那个朋友呢?她去荒屋跟你一起犯傻?”
“嘿!”男孩气恼地叫了一声,“她没有,她是,她是想阻止我,但我一定要去,她就跟着我了……那天夜里下着大雨,天上看不见月亮和星星,到处都是黑漆漆的,我在屋子里看到一双,一双发亮的眼睛。”男孩咽了咽口水,“绿色的眼睛,人的眼睛,不是野兽的,我跟我爸爸打猎的时候见过发亮的狼眼睛,但那不是,是人的……我很害怕,但还是举起了十字弓。”
“你打中了。”K扶额,“你激怒它了。”
男孩畏缩地点点头,“我听见什么碎掉的声音,清脆的一声,然后是一阵低吼,那双绿眼睛在朝我们移动,我很害怕,C就把吊坠,给我了。”
“你真是,很有勇气。”
“我知道你想骂我蠢……”
K长叹一口气,“听着,你有想过你朋友现在怎么样了吗?她把护身符给了你,她面对那双绿眼睛,她会怎么样?“
“她,她是小女巫,她是那个巫师的学生,她不会有事的!”
“还记得她老师已经被逮捕了吗?荒屋现在可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在啊……别哭了,我会尽力找到她的,不论是,什么形式。”
男孩不断用袖子抹着眼泪,抽噎着把吊坠又交给K,“帮我把这个还给她吧,一命换一命什么,已经结束了,她不欠我什么。”
“什么?”K还想追问些什么,男孩却推搡着他离开,“去,去找她吧,找到她,求你了。”
K意识到自己还得去福利院一趟。
告别了男孩和他的弟弟,K前往城镇的最东面,他反复确认几遍,才能肯定福利院的所在。所谓福利院是一间破旧的,几乎摇摇欲坠的古堡,位于一片荒地之中,蔓生的杂草之间有一条鹅卵石铺就的小路,没有任何标识,只有从中传出的细微的低语声和笑声才增加了一点它作为福利院的可信度。
K叩响了门环,凭借他过人的听力,察觉到门后一阵衣裙摩梭发出的响动,有人靠近了大门,他退后一步,让门里的人能通过门上的小孔看清他的全貌,“我是揭下荒屋悬赏的赏金猎人。”
寂静无声。
“你们这儿那个叫C的女孩。”K取出男孩交给他的吊坠,“猎人的儿子拜托我把这个交还给她,她还好吗?”
门后又是一阵轻微的响动。一个男孩轻快的声音:“她很好!陌生人,把吊坠给我吧,从门上的小门里塞进来,我会转交!”
K露出一个狡黠的微笑,将吊坠攥在手中,“不,这可不是一般的护身符,我要亲自交到她手上。”
懊恼的声音,“你想知道什么?”
“荒屋。”
又是一阵古怪的沉默,一个神情冷淡的女人打开了半扇大门,在另一扇未开的门后,小个子男孩从板凳上一溜烟爬下来,冲K做了个鬼脸,女人拍拍男孩的肩膀,他会意地点点头,跑进内院没了踪影。
“我是这儿的院长,来吧,让我们找个地方谈谈。”女人带领K进入大厅,以古堡为载体的福利院内部不像外表那样破旧荒凉,反而浮现着淡淡的生机,孩子们在院子里玩闹,见到K的到来,都好奇地盯着他看,院长挥了挥手示意他们散开。两人来到一处小厅,先前在门后的男孩已经在桌上摆上了简单的茶点,K注意到他并没有真正离去,而是躲在屏风后,他的脚步声和呼吸声暴露了他,但K并不介意。
院长率先打破了沉默,“你不是第一个。”
“什么?”
“在你之前,有个红头发的年轻人来过。”院长呷了口茶,缓缓说道,“他认为C参与了某场谋反,想带走她。”
“因为她是那个巫师的学生?”
“因为他们认为W正在实行谋反。”
“那个巫师是W?他还没有死?” K暗自吃了一惊,“他可是上一任巫师会的十人之一……我明白了。他一直在这里吗?”
“从三年前开始,像你知道的一样,在这样的荒郊野外教孩子们读书,连我都很诧异,他那样养尊处优的人居然能呆得住。”
K喝了一口茶,意识到价格不菲,出现在这样僻远的地方,他心下有了猜测,“我猜这是你们巫师的优良品德。你很熟悉他?”
“我也很熟悉你。”院长第一次露出微笑,这个微笑十分标准,不张扬也不含蓄,恰到好处得像是用标尺数格子画出的宣传画,“我可没巫师那么神通广大,不过是个普通人,只是爱交朋友。K,有人跟我常常提起你。”
“我却不认得你。”K笑得眯起眼睛,“你说爱交朋友,不知道愿不愿意交我这个朋友?”
“你应该吸取教训。”院长古怪地说道,“不要与命运对赌,这是你踏错的第一步,也会是最后一步。”
“猜谜我可猜不过你,老实说,我只想搞清楚荒屋究竟怎么一回事,至少也得给悬赏一个交代。”
“你觉得是怎么一回事?”
“说是怪物伤人,但从死者身上的伤口上是人为的,联系上W的落网,我还是不敢相信他居然沦落至此。”K忍不住嗤笑出声,“时间很接近,有可能是W的同党。你说的红头发小子,应该跟昨天找上我的是同一个,反反复复让我别插手,是要活捉那人复命吧。”
“还不止。”院长敲敲桌面,小个子男孩从屏风后灰溜溜地钻出来,“到此为止吧,这次不行。把门带上,别让其他兄弟姐妹打扰我们谈话。”男孩悻悻地点头,又一溜烟跑了出去。
“先问一声,我知道你一向不愿惹麻烦,不过……”院长一挑眉,“你自己惹的麻烦也不少。接下来的话,你愿不愿意听?知道了就没有反悔的路可走。”
“我答应了人处理这事,不管如何也是要弄清楚的,不妨直说。”
“你倒仗义。那天夜里,我的女孩稍带回来一点小东西。”
“红头发的小子是为这个来的吗?”
“这倒不是,他是为W来的。不过真要搜查,把这间城堡翻个底朝天也得耗上许多时日,恐怕他没有这个闲情。“院长眯了眯眼睛,“跟我去见C吧。”
C其人,有着一头苍灰色微蜷的长发和一双大而温柔的蓝眼睛,看上去不过十一二岁的年纪,活像一个瓷质人偶,美中不足的是,左侧额头到眼角有一道伤疤,缝线还没有拆,黑色的针脚像蜈蚣一样盘踞在女孩的脸上,让她原本恬静的神情多了一丝可怖。
K知趣地没有当面发问。女孩怯生生地向他问好,他在进行正式谈话前把护身符交还给了她,并得知那是她的老师W赠与她的礼物。她原本正在读书,K瞥了一眼封面,是一长串古代魔文写就的复杂标题,关于魔力驱使机械运作的理论研究,他看了就头疼。院长简单地向女孩表明了来意,女孩点点头,从床下拖出一个有她手肘那么宽的方匣子,要搬上桌面,K抢先一步代劳了。匣子是金属质地,表面刻有密密麻麻的符文,无法辨认明确材质,K借着搬运的机会仓促读了几段符文,这是一个隔离魔法追踪的保险箱。女孩抬头看了看院长和K,院长点了点头,女孩浅蓝色的魔力顺着匣子顶端的雕花纹理蔓延到六面,匣子应声而开。
“心脏?”K凑近了匣子,清楚地看到形似心脏但结构复杂得多的物体,半金属半透明材质,替代血液流淌其中的是隐隐发着亮的未知液体,混杂着红蓝紫三色的混沌,他看着那隐隐幽光觉得有些眼熟,但还没等他细想究竟在哪里见过那样古怪的光华,院长就阖上了匣子。
“类似心脏的构造,这是一个制造魔力的泵。”院长的双手负在背后,“C从一个傀儡上得到它,在荒屋。”
“人形的?”女孩点点头。
“能动?”女孩点头。
“能说话?”女孩还是点头。
“那和机械玩偶也没什么区别?”K皱皱鼻子,“那个傀儡就是荒屋怪物吗?”
女孩用力地摇摇头,“不是的,N没有杀那些人。”
院长冷冷地出声,“那能思考呢?C告诉我,那个傀儡的言行举止和人类一模一样,如果不是受损露出机械内核,根本无法看出区别。”
“这样的技术,现在还不可能存在,没有人能制造全新的意识存在,连W也不……难道这是W的作品?”
“我不知道。”女孩垂下眼睛,“至少我没有见过她。她,受伤了,闪电亮起的时候,荒屋全都是她的血,我是说,那种含有魔力的液体。她没有攻击我,只是……”她顿了顿,“她希望我把她的能源泵带走。”
“现在那个傀儡还在荒屋?”
“她叫N……”C小声地抗议道,“她还在那里。这是她的心脏,那些古怪的血液里含有魔力,泵通过内循环产生魔力供她行动,没有了这个,她就……”女孩思考着描述的词语,“她就死去了,没有意识、不能动弹,彻底的……宁静。”
“那她为什么让你带走,她的心?”K不安地皱起眉头,“这对她可没什么好处,更何况你是一个,素昧平生的人类。”
C注视着那个匣子,“N是抓捕我老师的主力,她没有打败老师,被他扔进了荒屋的密室。她受了很严重的损坏,没法联系其他人,那些人也没能找到她,他们只带走了老师,N一直留在那里……她说会有人来回收她,她的运算装置和能源泵,缺一不可,她要拖延时间,她还有事想要验证……因为我是老师的学生。 ”
“不,如果她没有能源泵,她就什么都做不了,在拖延谁的时间?”
女孩抬起头,盯着K的眼睛,缓缓开口:“你的时间。”
K踉跄着退后一步。
K从马厩牵来一匹灰马,他有些不解,“福利院还有马?”
“这是拉车用的,福利院会进货,记得全须全尾地还回来,还有,保护好C。”院长在门口叮嘱道,C在K的帮助下上了马,抱着匣子,K坐在她身后,“我会的。”他认认真真应下,“不过你……”想要看到这一幕吧。后面的话,K没有说出口,转而一勒灰马,在马鞍上俯下身,策马向前冲去。他们的目的地是荒屋。
“你还真是聪明,怎么猜到我跟那个红发小子是一路的?那小子估计还不知道我。”
C面无表情地抱紧了匣子,K知道她有些害怕,但她也很勇敢,他不准备揭穿任何事,让命运决定下一步棋该走到哪里吧,毕竟这是他的处世之道。
“你们的目标都是荒屋。”女孩闷闷地说,“N告诉我,可能会有两个人来找她,她的上司做事向来滴水不漏,她是个……很特殊的,傀儡,她的上司不能大费周章地派人来找她,只可能是知情人,或者……其他傀儡。”
“你觉得我是知情人吗?”
“你现在是了……而且你并不惊讶,好像还很了解我的老师……”
乌云聚集得越发厚重,云中传来隆隆雷声,K狠狠踢了灰马的肚子,让马跑得更快一些,风声擦过耳边的声音越发凄厉,空气愈发沉闷,“这鬼天气!”
伴着一道闪电划破天际,雨落得猝不及防,K仓促间解下自己的披风盖在C身上。雨下得越来越大,他们赶到荒屋的时候,雨更是倾盆而下,几乎把K浇透了,C在披风的庇护下只淋湿了裙摆和鞋袜,C下马的时候K搭了把手,把女孩稳稳当当地放下来后,在门栏旁系好了马。
荒屋一片死寂,从破窗看去,只能见到隐隐飘动的窗帘和布满灰尘蛛网的家具,K察觉到一丝魔力的流动,是幻术。他保护着C小心地进入屋内,门没有上锁,轻易被推开了,铰链发出令人牙酸的吱呀声,屋内的陈设出人意料地凌乱,不是从破窗中窥见的陈旧样子,而是经历过一场混战后的狼藉,血迹飞溅得到处都是。C在他背后瑟缩了一下,他拍拍女孩的肩膀,低声安慰道,“别担心。”
K试图点燃火把,但雨将火把淋得湿透,他愤愤地扔掉火把,又是一道明亮灼眼的闪电划过,一个人影赫然他们对面,隔着一张断面焦黑翻到在地的长桌,惨白的脸在来自背后的刹那亮光中如鬼魅般骇人。C紧紧抓住了K的袍脚。
K打了个响指用他的实用小魔法点亮了屋内的所有蜡烛,在烛火的映照下,两人看清了人影的真容,一个红褐色头发的青年,面无表情,闭目端坐,抱着一具身上有多处破损的傀儡,俨然一尊圣母怜子像。傀儡红橙色的长发凌乱地披散着,双眼紧闭,眉心处有一个流血——宝蓝色??——的孔洞,裂纹蛛网般向外扩散,躯体被一件黑色斗篷罩住,裸露在外的手臂被刮去大半的外皮显出灰蒙蒙的金属本色,以及各处沾染的大片干涸蓝色血迹。
正襟危坐的青年猛地睁开双眼,K意识到能源泵中令他熟悉的幽光正是来源于此,青年隐隐发亮的绿色眼睛锐利地注视着他们,他小心地将傀儡抱起放在一旁的沙发上,转而向K与C走来。还没等K有所反应,青年闪电般抓住C的手腕,女孩吃痛轻轻叫唤了一声,K注意到她的小臂被纱布严严实实包扎了起来。
“C你……!”K帮助女孩挣开青年紧紧抓住的手,低头神情复杂地看着她,女孩微微转头避开K的目光。青年也古怪地看着C,不再显示任何攻击意图,反而一撩衣摆,在C面前单膝跪下,他垂下头,低声缓缓道:“……你不该带走她的心,请你交还!”
K见状,左手握住身侧佩着的长剑,右手按上C的肩膀。他转过头去看C的状况,在此刻,女孩却毫无畏惧的神色,她的声音最开始有些颤抖,但很快归于平静,“这就是拯救她的办法,她的结局,她远比你清楚,这是她的授意。”C打开了匣子,她将匣子送到青年眼前,混沌迷蒙的紫色幽光映在青年的脸上,他突然多了一丝惧色。
“又见面了这位朋友。” K面色不善,“不过现在不是叙旧的时候,先让这位睡美人苏醒吧。”他上前几步,靠近疑似不敢动作的青年,压低声音在他耳边说道:“如果你心有所惧,我可以代劳。”
青年的眼睛对上K,他认真地摇摇头,小心地取出匣中流转着紫色幽光的心脏,走到N身边,掀开他盖在她身上的斗篷,傀儡心口处一个边缘尖利的空洞暴露在眼前,是被暴力破坏的痕迹,青年有一瞬转过眼去,他不愿看,也不敢看,但他仍然要完成将眼前的空壳重启的任务。
屋后森林间被雷声惊起的飞鸟扑腾翅膀的响声和野兽的吠叫,像噩梦中的呓语。雨还在下,猛烈的风敲击窗门,不断炸响的雷声, 诸多天地间的杂音滤过房屋,在荒屋内的几人只能感到一片寂静。
青年很专业,他熟悉傀儡的身体就像熟悉他自己的,将能源泵连接上相应不同粗细的管道,紫色的血液流入四肢百骸,随着一阵齿轮运转的细微声响,傀儡终于也睁开了双眼。
K忍不住紧张起来,但傀儡,或者N却不似他想象的那么危险,女人挣扎着起身,像一条搁浅的鱼,她一手按住她的能源泵,一手撑住沙发坐了起来,然后向C招招手。
C小跑着跑到N身边,N温柔地拍拍女孩的脑袋,亲昵地用脸颊蹭蹭对方,“谢谢……嘿,当心,我有很多锋利的伤口。”C虚虚环住对方,给了女人一个软软的拥抱,“要不是现在这时候,我也想好好给你一个拥抱,之后……之后再说吧。”
N转向K,她的动作很缓慢,“你,我知道你,那个K,感谢我吧,帮你把她的人情还了……不过说不定她就是想要你看到。”她对K笑了笑,转向青年,语气与神色都变得冷硬起来,“至于你,你是……”
青年低下头,低声答道:“10……不,我是M。”
N点点头,“她给你选择了吧,一向的传统,你决定怎么做?”她小心翼翼地躺下去,调整了一下姿势,舒舒服服地躺在沙发上,“你慢慢决定,我不着急。”
M沉默良久,“她没有给我选择,档案上对你的记录只会是因工负伤,失联,即使你有想要做的任何事,或者做了任何事,也只会如此。”
“你想要追问吗?”N看着M,青年站在她身侧,两双闪着幽光的绿色眼睛正对上,M慌忙移开视线,N笑起来,“因为你和我,我会对你绝对坦诚,你是否想要知道……”
N绿宝石一般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M,像魔鬼的低语,一个她亲手打造的魔盒,在将开未开的缝隙中伸出利爪,“我什么也不想知道。”M打断了她的问题,他仍然不敢看她,“也许到以后……”
“不是现在,也不会有以后。”N眨了眨眼睛,即使在斑驳剥落的脸孔上,这样的神情都十分俏皮可爱。“你现在的打算呢?”
“我会联系B,会有人带你回去,维修。”
“嗯,嗯。”N应道,“维修,该死的这次我一定要让她加薪!”她顺手拉住了C的手,女孩疑惑地看着她,她轻轻在女孩耳边说,“不要忘记……告诉我,C。”
“不要忘记。”女孩轻轻地复述道。
“好,我们,有缘再见吧。”
闭上眼睛,N的眼前又浮现起当年的那个下午,黑发灰眼的女人把她从无数一模一样的傀儡之间拉出,赠给她一枚绿珍珠。她绷不住笑,嘴角咧开一个讽刺的弧度,说:“为您服务。”
“M,小子,你知道如果你启动那个开关会发生什么吗?”N眯着眼睛躺在马车里,M坐在她身边,他停滞了两秒又缓缓开始运作,“你会,被炸成碎片?”
“从头开始,双臂、胸腹、双腿,轰地一声,全都化为齑粉。”N坏笑着,“你见过吗?”
M迟疑着,低声答道:“我……见过,消失了,漫天的蓝血……”
N点点头,她笑得更开心了,但在那样一张破碎的脸上只令人恐惧,“你想试试吗?看看被炸掉的是你的脑袋,还是我的脑袋。”
马车在雨夜里飞驰而过,碾过泥泞的水洼,风声穿过他们耳边。
M说:“也许日后……”
求知。
一些感想:
设想很丰满,下笔很凄惨,构思没能全写出来,关键词相关度不够高(。
比较大的疑问是,为了描述剧情而不自觉使用大量的对白,但为了对白不枯燥而使用了重复频率很高的细节动作描写,写的时候觉得相当腻味(。
场景的转换也不顺畅(。
作者:格子
众神之父,米尔斯陨落了。
连同座下的十二天使,金色的灵一同消散在天堂,纯白的羽翼化为万物。
神爱世人,纵使世人背弃了神,叛离了神,从高耸的通天塔上将最后一尊契约的神像砸个粉碎,神依旧爱着世人,为此,神甘愿陨落,与十二天使一同化为融入万物的圣灵,换种方式守护人类。
反叛的人类欣喜若狂,他们不费一兵一卒,就逼得父神与天使齐齐陨落,他们未使一矛一盾,就斩获了只属于人类的未来。
他们在天堂欢呼胜利,这欢呼声借着高耸的通天塔,传了好远。
人们应和着,发出狂欢。
在圣座前,在高塔上,在广袤的平原,在富饶的田野。
在圣树旁,在垂帷下,在拥挤的工厂,在颠簸的汪洋。
“神陨落了!属于人类自己的时代来临了!”
“这是时代的浪潮,这是必然的终点!”
这欢呼声是那么热烈,是那么欣喜,是那么浩大。
以至于,惊醒了最后的天使——从米尔斯大脑中诞生的,沉睡的天使安卡。
她不爱世人,亦没有神像。米尔斯知万物,却不能知她,于是从诞生起,她就被流放在星海里漂泊。
直到这欢呼声吵醒了她。
神锁断,而天使醒,天使生,而知万物。
胜利的号角还未尽,远处的狂欢还未停,巨大的血镰从星海降临。灵对她低语,父神陨落了,圣天使不见了,天使燃尽了,圣灵成就了万物,却唯独避过了人类。因为这是父神的仁慈和偏爱。父神坚信,人类有无尽的可能。
但她不肯信。
“我最后问一次,你们不悔改吗?”血镰之刃指着首领的咽喉,属于天使的威压铺面而来,人类的首领缓缓流下一滴汗。
“不,神的时代已经过去,世界终将只属于人类。”但他依旧坚定地直视对方血红的双眼,“米尔斯都死去了,你能阻止滚滚的时代浪潮吗?”
“我能。”
手起刀落,她伸展双翼凌空飞起,注视着这片土地的眼神没有空灵,没有超脱,没有父神的释然和仁慈,而是满是杀意。这时,其他人才意识到,她与其他天使截然不同——这位从米尔斯的大脑里诞生的,不可言说,不可塑像,不可冒犯的沉眠者安卡,拥有一对嗜杀的血翼。
“现在,是时候做选择了。”
神的声音再次响彻大地。已经过了太久了,人类遗忘了神谕,放弃了约定,挑战神的底线,平山、填海、污圣水、吞圣物,最终妄图弑神。
今天,神谕终于再一次在卡罗伊莫斯大陆上响起。
“选择生,还是死。生要赎罪,甚苦,死不能解脱,甚苦。”
神谕响了三遍,没有人回答。
血翼快速伸展,扩大,猩红的羽毛遮蔽了整个天空, 淋漓的血雨覆盖了整片大陆。被丢弃的契约神像残片上染上了血,如同两行薄泪,通天塔外铺满了红,如同一席红毯。
她从88层的通天塔顶,一路向下。
人们拖延着不肯选择,还在希冀她会留下一条活路。
人们恐惧得腿脚发软,眼见她毫无怜意地收割生命。
“你怎么敢屠杀人类!人类是万物之灵,是大陆的希望!”
“你怎么会屠杀人类!没有了人类,大陆将归于死寂!”
“你怎么能屠杀人类!人类是父神唯一眷顾的种族!”
我敢,我会,我能。
安卡的血瞳毫无波澜,曳地的长发沾染了血,巨镰无情而快速地收割一切拒绝自己的力量。
87、86、85……到66层的时候,已经有人开始退缩。
“我选,我要活着。”安卡停手,越过他继续向下。
……
“我也选活着!”
“我赎罪!我愿意赎罪!”
“我选活着!活着赎罪也比死了好!”
……
到44层的时候,安卡踩着楼梯向下,已经可以看到平台上跪着黑茫茫的一片人。
他们低头,向此刻唯一的神,祈求她。
“安卡大人,我愿向您献上灵魂。”
“安卡大人,感激您的仁慈,祈求您的宽恕!”
“尊敬的安卡大人!活着,求求您,无论如何我想要活着……”
安卡继续向下,到22层,人们纷纷在痛哭流涕,向她忏悔自己的罪孽,有人试图来抱她的袍脚,又被冷漠的眼神逼退。
待她杀尽塔中拒绝的反叛者,来到通天塔的正门外时,所有门外的人都已跪伏在地上,齐声称颂安卡天使。
只有一个倔强的少年站在原地,任凭周围的人拉拽,也不肯屈膝。
安卡提着血镰走过去:“你不怕我?”
“父神说,不可杀幼子。你不会杀我。”
“但你不想活着。”
“我只愿意在属于人类的时代存……”
话音未落,少年的头便飞离了身躯。
“父神说,不可杀幼子。”安卡复述了一边这句话,转身向人群笑了,这笑容人间难得,一如神迹,伏地的人也能看到其中的神光。她嘴唇轻启。
“我可。”
众人纳头再拜,齐声再颂安卡女神。
神不如神像般慈祥,不如圣水般洁净,不如圣树般慈祥,但神力强而无人可胜,神目明而无人可逃。
连绵血雨下了三个月,所有不肯做出选择的人,所有心存侥幸的人,都在血雨中化为灰烬,事实上这里的数目并不算多,千里之堤的溃散,从第一个人做出选择开始,就注定了。
七天之后,安卡在大陆的中央,神之岛上,举办了父神米尔斯的生日宴会,宴请一百位做出选择的人类代表。
据回来的人说,安卡在宴会上展现了神迹,实现了每个人的愿望。一部分人为了更靠近神,虔诚地留下来成为了神的仆人,而他们回来的,被委以重新统领人类的任务。
没有人怀疑他们的愿望实现了,他们更聪明,更强壮,更敏捷,他们仿佛能倾听万物的声音,做出最佳的决策,当人们问,是否要为安卡女神塑像时,他们回答也出奇地统一:“不可念诵她的名,不可忆她的声音。父神米尔斯的灵在万物,他与我们同在。”
人类的反抗联盟被屠戮殆尽,可达天听的通天塔被草草推倒,连绵的工厂遭到限制、涸泽的岸边露出春色,万物皆有父神和天使的灵,因此,神谕说“不可伤害万物”。
万物皆有圣灵,只有人类例外,人类是唯独的不完美。
于是选着活着的人被打下了烙印,世世代代要寻找成为完美的途径。
时光流逝,土地长出了新芽,鲤鱼越出水面,那段失败的史诗与所谓的时代浪潮一同消失在人们的闭口不言和敬畏之心里,唯一不变的,是每过四年,米尔斯大人的生日宴会上,会选择一百个幸运儿实现他们的愿望。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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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鱼离她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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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姐,全名陈为玉,每逢她介绍名字,总有人喜欢点评一番——“为玉取得好啊,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这让陈小姐不知所措,她深知自己离坚毅果敢相去甚远,相反,她本人显得局促而无措。上一个这么做的,还是县十二中的校长,一个谢了顶的男人,微胖,笑眼:“为玉,啊那句话怎么说的……”他的笑容和眼睛看上去是那么真诚,所以我不能让他尴尬……尽管陈小姐并不是很想听到那句话,但她还是深吸一口气,小声地提醒:“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好名字,坚毅果敢,我们语文老师的名字,能做到有意蕴、有味道,是最好的……”校长借着名字的话头讲了大半个小时的学校文化和教师素质。
陈小姐坐在一把黑色皮质裂开、露出黄色海绵的扶手椅上,双手放在膝头,左手无意识用拇指扣右手的指甲盖。她前几天做的天蓝色美甲已经被扣下一大片,裸露出来的甲板泛着干燥的、毛绒的白。一种没来由的焦躁与烦闷啃噬着她。她既不想听校长讲话,又不好意思打断。“您能直接告诉我面试结果吗?”一直到美甲被扣完、校长端起保温杯润口,这句话还在陈小姐的舌头里辗转徘徊,像被咀嚼到没有味道却不舍得吐出去的口香糖,黏在上牙齿。
从A市某部署师范大学毕业时,陈小姐已经找好了学校,签了两方,是当地的重点市高中,承诺解决户口问题,配34平米的教师公寓,带空调、书柜和单人床。就在递三方的当天,她走在人潮涌动的大街上,看见无数漂亮的人头迎面而来,想躲,贴着亮堂的橱窗低头走,眼角是一闪而过的纤细脚踝,陈小姐玉想起挂在窗檐下叮当作响的瓷风铃,用手握住,温润细腻。一瞥眼,玻璃墙里立着美丽的无脸模特,穿着剪裁得体的的毛呢大衣。身后一双双黑色短靴、裸色高跟哒哒而过,她下意识往里让了让,慌乱间抬起眼,玻璃墙上显着一身灰黑色短袖、蓝色高筒牛仔裤、白色的短袜与黄绿色运动鞋,并不搭调的颜色配上陈小姐中分的直发与平淡的鹅卵石脸,反倒和谐起来。就在那一个瞬间,什么东西慑住她的心神,她掏出手机,打给学校人事辞职。
等陈为玉清醒过来,她已经在这所县中呆了四年。她坐在校长面前时,尚能清楚地回忆起打电话的瞬间,并以“如果”开头,编织一个翔实的未来,自己在34平米的公寓里摆上蝴蝶兰和仙人球,挂克林姆特仿画。周末去市中心图书馆,或者练瑜伽、拳击或者书法,什么都好。当她坐在县十二中校长面前,听他昏昏沉沉地讲话,却始终没有打断时,那个幻想中的未来开始扭曲、模糊,变成指甲盖上的美甲残骸,只有尚存的一点蓝色能瞥见曾经的光泽。现在陈小姐偶尔会想起那个瞬间,但随即摇摇头。没有如果。
这四年来陈小姐过着清晰可见的规律生活,六点半起床梳洗,四十分到食堂吃早餐,七点钟进教室看早读。每天平均三节课,十二点零五分打铃,去食堂吃午餐,三菜一汤,油麦菜、炸(干瘪)鱼块(陈小姐因为脸嫩经常被分到鱼尾巴)、西红柿炒鸡蛋和一碗清水萝卜汤。十二点三十五回办公室趴着午休。下午批改作业、联系家长、开会、出周练试卷以及处理学校一些乱七八糟的行政杂事。五点半学生去操场跑操,陈小姐作为班主任也得跟在后面。六点到七点是晚餐时间,学生们回宿舍、去食堂,或者在操场上打球,或者摘下发圈披着长发三三两两走操场。陈小姐坐在办公室里,看着窗外的夕阳,从烟粉色到深蓝,镀着冷橘色的边儿,这是一天中难得的休息时刻,陈小姐想到自己还要再看四十多年的夕阳,顿时觉得一切没意思透了。随后七点零五分,晚自习开始。唯有第一年稍有波澜,她教的一个学生出了书,成为当地较为知名的少年作家,随后那位学生退学,在校内引起不小的轰动。之后三年陈小姐教着普通的学生,过着普通的生活。
“但你发现了我。”一直安静倾听的人鱼突然插嘴。
“是的,我看见你,带你回家,我不知道这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
陈为玉蹲坐在浴缸旁边,手里捧着海藻一般茂密柔顺的金发。很小的时候,她看童话里描述人鱼有一头漂亮的头发。有多漂亮?她捧起自己棕黑的头发,想象不出来。现在,她切实地捧着一捧金色卷发,好像捧着一水月光照耀下的海洋,泛着粼粼的浅光。她挤三泵洗发乳,抹在发中和发尾,揉出白色的泡泡。人鱼抹了一手泡泡涂到脸上,朝她扮鬼脸。“别动。”陈小姐打开淋浴喷头,试了试水温。随着她的动作,人鱼轻轻哼着歌,鱼尾一起一浮,水哗啦啦漫出浴缸。恍惚间,陈小姐觉得自己在无垠的海岸边,柔软的海浪拍打在乳白色的沙粒上,留下深色的痕迹。月光下的大海浮动着温柔的光。人鱼坐在远处的礁石上,海浪打湿祂金色的卷发,祂在歌唱。
陈为玉远远地看见人鱼,那时她以为是乞丐,或者街头艺人。在人来人往的人行天桥下,一堆蓝色共享单车旁边,披着一条不合时宜的灰色毯子。十九年前,陈小姐还是小小陈的时候,她离开生活了六年的小县城,跟着在A市务工的父母来到A市。一下火车,热浪扑面而来,小小陈被挤挤挨挨的人头弄昏了眼。陈小姐的父亲一把捞起小小陈,这个辛劳、黝黑的老男人指着远处拔地而起的高楼用一种孩子似的雀跃语气对小小陈说:“看,这里的楼房多高!”在摩肩擦踵的人海中,陈小姐看见天桥底下,堆起的废品旁边,一个精瘦的老人赤膊躺在纸皮上。小小陈瞪着眼睛看了许久,趴在父亲肩窝里放声大哭。在陈小姐的老家,每个小孩满周岁时都会“抓周”,大红布上堆满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儿,小孩第一眼看到、动身抓到的东西在冥冥之中会与她之后的命运职业联系起来。大红布上的小玩意儿经过父母的挑选,象征着吉祥如意,多少都是人为赋予的美好祝愿。陈小姐周岁那天高烧,错过了“抓周”仪式,六年后,陈小姐猝不及防地完成了她迟来的抓周。很多年后,当陈小姐回顾自己庸郁无成的四分之一人生,总会想起自己第一天到A市时,在人浪中酣睡的纸皮老人。
陈为玉看见天桥底下的人鱼,恍惚觉得熟悉。她假装在玩手机,放慢脚步,努力用余光看清那团毯子下的人——一张苍白的脸冷不丁地望向自己。陈小姐想起那个早已退学的学生,那个叫李介甫的学生也有着同样苍白的脸和纤弱的目光,他曾多次、冷不丁地望着自己,在教室里、座位上,在走廊相逢时,从作文的字句里。彼时的陈小姐忙于各种青年教师竞赛,拂去蛛网一般地掠去这些目光。在李介甫退学之后,陈小姐偶尔会从梦中惊醒——一朵玉兰被肥硕的蜜蜂吸食掉所有的汁液,在花瓶中枯萎、凋落,每掉下来一瓣,就会变成李介甫和Z的眼睛,铺满一地。
“噢,你是出于补偿,所以你走过去,又折回来。”
陈为玉没有说话,她用毛巾轻柔地挤压多余的水滴。手指偶尔碰到人鱼的后颈,与人类温热的提问不同,人鱼的皮肤冰冷而黏腻甲。在浴室呆了近一个小时,陈小姐已经适应了冷水的温度,甚至觉得有些温和。但碰到人鱼的皮肤时,陈小姐还是会忍不住打一个冷战,好像沉郁的海浪闷头而来,压得人喘不过气。
“那个学生后来怎么样了?”
“不清楚。可能去工地搬砖,可能去快餐店打工,可能去网吧酗酒成瘾,也许会自考成人大学,也许读到一半退学,去流浪,写一些不会被出版的东西。”
有一次月考的题目是俗套的《我的老师》,有人写道:“她喜欢涂指甲油。难得见她素甲时,食指指甲盖上有一个黑点,像团扇上的蚊蝇。”陈小姐批改试卷的红笔一顿,墨水在灰色的试卷上晕出一点儿痕迹。她偷偷撬开一点缝,模糊看见装订线内的姓名栏上清秀的“李介甫”三个字。
那是陈小姐高中时。就和所有青春期的小孩一样,陈为玉坠入懵懂的性启蒙与情感的漩涡。距离高考还有108天的一个晚自习,陈为玉和Z写完模拟卷,Z靠过来,长长的头发披着。高中仪容仪表查的紧,要求女生们上课时必须扎起头发,额前鬓边不能有碎发。到了高三后期,这个要求松了许多,晚自习不少人借着洗头发的缘由光明正大地披头发,一时间教室里弥漫着浓郁的香气。陈为玉不知道Z用的什么牌子的洗发水,香气挠痒痒似得往陈为玉这边飘。她写函数时,被香味熏了脑袋,好像被人温柔的托着。Z托起陈为玉的手,翻了个面,掌心朝上:“生命线好长,为玉,你能活到一百岁……财富线有点短,以后会很辛苦。感情线……”Z拖长了声音:“感情戏线毛茸茸的,好多小分叉,陈为玉,你心里会想很多弯弯绕绕的事,很迷茫,不知道情感该去往何方,既渴望又害怕,到最后逃避现实。你在害怕什么?”Z用指甲间顺着陈为玉掌纹的纹路划,讲到哪里,指尖就停下来点一点。Z涂了透明指甲油,带闪粉,平时看不出来,有光照就变得亮晶晶的,它点到哪儿,陈为玉的心就跟到哪儿。“陈为玉,你眼睛看哪儿呢,看看我。”Z的手覆上陈为玉的手,两人的手虚拢着,似乎要十指相扣。陈为玉抬眼,Z半湿的长发贴在额角,微卷,乍眼好像从海里探出头的人鱼,用不自知的美貌迷惑航行的海员。她心一跳,甩开Z的手,却被Z一下子抓住——“你食指这里有一个黑点。”——陈为玉抽回手,不自然地回嘴:“你看得太细了,别人都没这么说过。”“我是第一个知道的,”Z笑了,“陈为玉,你要不要涂指甲油?我帮你,老师看不出来。”陈为玉不再接话,她垂下头,只觉得自己的脸很烫。
陈为玉终究没让Z帮忙涂指甲油。她找班主任申请调座位,为此,她磨了班主任许久。“为什么?我看你和Z一直以来关系都很好啊。”陈为玉支支吾吾不知如何解释,只能说自己和Z坐在一起没办法专注写试卷。“确实,你们关系太好,容易讲话。这段时间的确不能分神,你有这个意识,很好……”班主任嘀哩咕噜讲了一通当下时间的重要性,陈为玉松了一口气。她没直接告诉Z,直接找了新同桌,让她跟Z说换座位的事。收拾东西时,陈为玉一直没看Z的眼睛。
高考结束。毕业展演那天,女生们聚在厕所换演出服。陈为玉穿上黑色的吊带礼服,腰背后是一条两指宽的黑绒缎带,她想绑成蝴蝶结,怎么也绑不好。“要我帮忙吗?”陈为玉听见熟悉的声音,Z就站在离她两三步的地方。不等陈为玉拒绝,Z已经走过来,她停在陈为玉面前,上前一步,手拿起缎带往身后绑。Z微微倾身,头发垂下来,碰到陈为玉的耳朵和侧脸。两人的距离很近,陈为玉屏住呼吸,直到蝴蝶结绑好,Z后退一步,她一直低着头,匆匆说了声谢谢。
“要我帮忙涂指甲吗?”她听见Z问。
“不了,谢谢你。”陈为玉悄悄掐了自己一把,抬起头。
“毕业快乐。”
“也祝你快乐。”
放榜那天,同学聚餐,陈为玉没去。她听说Z去了D市的一所大学,两个人一个南一个北,陈为玉偶尔通过朋友圈了解Z的动态。后来的后来,陈为玉回到县十二中,彼时她已经很少会想起Z,直到李介甫出现,那个男生有着和Z差不多的眼神,令陈小姐想要逃避。
现在,她在浴室里帮一条人鱼清理身体。或许是一个人太久,她对着人鱼讲了很多事情,讲自己繁忙的工作,傻逼的领导,偶尔很可爱的学生,也讲Z,说她有一个很好的朋友,毕业了就分开了。
得到清洁的人鱼变回人身,祂穿上陈小姐准备好的衣服道:“谢谢你收留我过夜,作为回报,你可以许一个愿望,什么都可以。”紧接着人鱼细数了祂曾经遇到的愿望,什么中彩票啦,暴富啦,变得像人鱼一样好看啦,要吃不完的巧克力啦,变成小孩子啦,拯救病重的父母啦等等。
“帮我涂指甲油吧。”陈为玉想了想道。
美丽的人鱼帮陈小姐涂完指甲油后就会离她而去,这是陈小姐早已知晓的结局,像她的学生,像Z。陈小姐回想起自己初到A市那天,周围人潮汹涌,来去匆匆,没有一个为她停留。大家人海中相逢,匆匆打一个照面,转眼就不再相见。只有那个精瘦的老人,无谓地躺在纸皮上,一无所有,无可失去,便觉心安。
Vol.200「地底」《四十八根肋骨》
作者: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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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斯科特站在裘巴罗宫殿的大门前,想起十二年以前,自己也是这样站在这座四百年历史的建筑物前,和兰度一起拜访库拉雷德教授。
有轨电车的打铃声远远地从街道另一头传来,斯科特眯起眼睛确定天色,昏黄的太阳只剩下一小个半圆,如同贴在地平线上的一张纸片。这次斯科特独自一人来拜访昔日的老师,教授的回信十分亲切,并且表示“裘巴罗的大门永远向你敞开”——信上就是这么写的。斯科特走近门前,敲了三下。短暂的平静后,大门缓缓拉开,门后无人,只有昏暗的长长走廊。
“进来吧。”黑暗中有声音传来,如同遥远的回声。
三百余根蜡烛逐次亮起,伴随着玻璃装饰品熠熠生辉,照亮整条长廊。走廊尽头站着一位西装老者,拄着手杖,和斯科特记忆里的样子分毫不差。
“老师。”斯科特侧身行礼,“感谢您给我回信。”
“去读书厅谈吧。”
库拉雷德教授摆摆手,不等回话就转身走开。斯科特连忙快步跟上,身后的大门随之关闭,等斯科特穿过走廊赶到老者身边,身后燃烧着的蜡烛也一齐熄灭,只留老者周围还有烛火摇曳。那些精美的装饰品和杰出的雕塑再次回到黑暗的怀抱。
“听说老师已经不再教民俗传说相关的课了?”
“真心学的没有,一个个别有用心,不教也罢。”教授外表虽有老态,其实健步如飞,斯科特落后一步紧紧跟住,“不过毕业多年的学生,突然又好学起来。还愿意特地回来看望我这个老头子,我也不介意重新翻翻档案。”
两人走到大厅门前停住,库拉雷德教授用手杖一拍门槛,大厅内顿时明亮起来:“你先进去,随意找个位置,无聊翻翻里面的书,我马上过来。”
说罢教授转身就走,斯科特熟悉教授性格,也不奇怪,抬脚进了读书厅。
裘巴罗宫作为前代王国的遗产,几乎可以算得上国宝。按库拉雷德教授所说,他花费了极大的价码换来了这座宫殿一百年的租期,当代政府财政拮据,似乎也没有拒绝这份交易的底气。教授在宫殿至少居住了二十年,对原来的王家宫殿随心改换配置,比如宴会厅就被改成了读书厅。
读书厅原本是足以宴请百人的大厅,如今则如同图书馆一样摆放了大量书架,书架中各式书籍排布,与图书馆的差别在于这座私人图书馆全凭主人的心意摆放,因此哪本书籍放在何处,恐怕只有教授自己知道。
与斯科特记忆里不同的是,读书厅里的书架似乎少了,正中改为放置一张长桌,周围许多书籍宗卷堆放。不难想见当读书厅的主人坐在桌子前办公时,就会如同置身于书籍的海洋,无论望向何处,所见的都只会是一样东西。显然教授在这些年又想到了一种新的更合自己心意的摆设。
长桌上同样也摆放了许多书籍,此外还有数件小雕饰雕塑之类的物件,以及一副版画。
那副版画吸引了斯科特的注意。一颗浩瀚的深色圆球几乎占据了版画的全部,圆形正中以明亮颜色还画着一个小球,是整幅画最吸引人的一点,自小球处四散开来无数线条,如同圆球中的管道。其余空余部分只画一种小人,通体黑色,也没有丝毫装饰,只有类似的明亮线条串联起他们。黑色小人全员做出俯拜姿势,尽管画得抽象,但仍能和斯科特记忆中的那个姿态重合。
“像不像你在信中提及的那个生物。”教授的声音从背后响起,不等斯科特回头,他已经穿过书海,走到了自己的书桌前。
斯科特急于提问,老人却好整以暇,示意斯科特随意坐,自己先一步坐进了那把大椅子上,把揣在怀里的文件夹放到桌子上。
斯科特环顾四周,终于在一丛《光明和谐》和另一丛《虔诚:九十五条改革》书籍之间找到了一把小凳子。斯科特理正衣襟坐下,盯着自己的老师。
“这是尼格什人的画,记录了他们的一些传说故事。”
斯科特在脑海里翻找记忆,庆幸自己没有把学过的东西全部还给老师,“北洲的落后民族,也能画出这样的版画吗?”
“这是鲁克教士临摹下来的,原画在北洲荒原的某处,被画在一座巨石上。尼格什人在巨石上记录,画出的画只会比你看到的这副更宏大。”
“尼格什人,想必就是画上的这些小人。”
“不,这些黑色小人被尼格什人称作‘暗者’,是他们崇拜的对象。尼格什人认为暗者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早的生命。”
“唯有第一束光是一切的初始,万物都在祂之下诞生。”斯科特几乎是下意识地说出口,毕竟相似的话他已经说了无数遍了。
库拉雷德教授连正眼都没看斯科特,只是翻开文件夹,翻检里面的纸张,一时间读书厅里安静得可怕,末了教授抬头说道:“神学学得不错。”
“抱歉,老师。”斯科特感觉此时尴尬得要命,但他该问的还是得问,“先不论尼格什人的那些传说,所谓暗者,真的在这个世界上存在吗?还是说不过是土著的臆想?”
“根据鲁克教士的记录,暗者永远生活在地底之下,尼格什人通过寻找大地上的洞口与暗者交流,只有那些可以直通地下万里的地洞才能做到。”
“地下万里?何其荒谬。”
“不过尼格什人记录的暗者形象确实和你在信中描述的相像。漆黑身躯,体表不时流淌而过的光,以及洞穴深处的闪烁。你最近跑去北洲了吗,斯科特?”
“不,我一直随军队驻扎在中洲。”斯科特也不确定自己的老师会不会相信自己接下来说的话,“事实上,我就是在城里见到那个生物。”
“城里?在这里?”
“我是在给兰度扫墓的时候,在墓地里见到的。”斯科特站起身来,两只手无意识的绞在一起。头顶熔石灯打下阴影,耳边似乎又听见了那一晚夜枭暗哑的嘶叫。
兰度是斯科特同学院的好友,也曾是学院最优秀的学员之一,所有人都相信他会成为最优秀的民俗学家。斯科特不止一次和兰度一起策划他们的环球之旅,尽管专业不同,二人都对各地神话研究有着极大兴趣,进而建立起了深厚的友情。
如果不是兰度英年早逝——斯科特尽量不让自己想起那个雨天。斯科特为友人送上最后的悼词,将一枚遥远东方国度云国的镜子放在死者的胸口,兰度对东方的文化尤为着迷,这件小手工艺品作为最后的纪念正合适。
自那以后,斯科特就时不时来看望兰度,直到毕业,直到斯科特参军也没有改变。每次从殖民地回国,斯科特都会去。殖民地并不总是一帆风顺,在枪林弹雨中,在异族邪异的法术和那些可怖的怪物面前,斯科特从不退缩,他相信自己的勇气有一份属于兰度,他们过去研究中的一部分活生生的出现在面前时,斯科特确信自己的热情不会因那骇人的杀戮而熄灭。每次斯科特带给兰度的礼物,就是他在世界各地的所见所闻。当然,斯科特下意识地不去谈及战争,只有战争,从来千篇一律,不值一提。
上个月,斯科特坐在墓地的草丛间,背靠着兰度的墓碑,正在描述阿袄利的青群,曾经他们以为青群是指阿袄利人的战士,因为阿袄利人藏于林中,故而得名青群。现在斯科特知道了青群也指一种小体型的亚龙种,不过巴掌大的小龙成群的在林间无声飞舞,比飞鸟飞虫更为灵活,犹如翠绿叶片起伏不落,聚如潮升,散若花开。
就在斯科特正讲到兴头上时,突然意识到除了自己和吵闹的夜枭外,还有第三种声音。那是一种有节奏的叩击声,但没有门板受到敲击的那种清脆声,更像是落在泥土上的沉闷声响。斯科特俯身贴耳到地上,声音果然变得更为清晰,还伴随泥土滑落的声音。此时就连夜枭也停了声,斯科特明白自己该去把守墓人喊来,他不想逞无谓之勇。然而当斯科特起身迈步,却一脚踏空。不知何时在平整的地上出现了一个地洞,斯科特正巧一脚踏入。尽管这个洞不大,宽度正好卡住了斯科特的大腿,深度却不知多少,斯科特只觉得自己的腿探入一个似乎没有尽头的虚空中,连周围本该存在的泥土都感受不到。斯科特奋力挣扎,才板正姿势,将自己的腿从地洞中慢慢拖出。
遥远的东方有一个词叫“盛情难却”,就在斯科特的腿彻底离开地洞的时候,地下突然窜出一只手臂,紧紧地握住了斯科特的腿。伴随着惨叫斯科特扑倒在地,尽管那个洞口不像是能塞下一个人,但当那只手坚定,不容置疑地拉动着斯科特一百六十斤的躯体时,斯科特不受控制地想象到自己被强行拉进那个洞穴的场景,他从枪套里拔出手枪,不顾会伤到自己的风险,朝着洞穴开枪。两枪之后又是两枪,一切都平静了下来。那只手像从没有出现过那样消失了,却在斯科特脑中留下了挥之不去的映像。那只漆黑的手——不是那种吸收一切颜色的黑色,其上流淌着光的粒子。
“我对守墓人和警察说了个谎,跟他们说可能是个亡灵法师在打墓地里尸体的主意。”斯科特脸色惨白,没有意识到自己快把袖口拧成一团抹布,“说实话他们也不会相信。”
“我在家里做了三天噩梦,慢慢缓了过来,以为一切都已经过去,就返回了部队。两天后我们接到命令,去布坦平叛。我正好想远离一切,求之不得早点离开。”
一旦回忆起来,过去的恐惧就挥之不去,斯科特死死盯着大厅角落那片昏暗的阴影,好像从中会跳出什么东西一样。
“那东西一直跟着我,那个地洞跟着我,我们在布坦平叛,之后赶到希德,这一个月我到哪里地洞就出现在哪里。在没有人注意得到的地方,只有我注意得到的地方。”
斯科特两手撑住脸,深深的吸气。此前的镇定不过是伪装,这位年轻的学者,资深的战士所承受的,远远超过常人第一次见到异怪时的那种恐惧,更像是从很久以前就追赶着的幽灵抓住了他。
“斯科特,你要撑住。不要逃避,去面对。”老人的声音将斯科特从幻觉中拉回了现实。
“这就是我为什么回来见您,老师。子弹对那个东西没有,法术也一样。我需要更多的资料,想办法摆脱那个东西。”
“遗憾的是,我手上的资料恐怕不能帮你更多。”库拉雷多教授把文件夹转向斯科特这边,递了过去。
果然,除了那幅版画和对暗者的描述,剩下的都是那位鲁克教士对尼格什人落后生活和祭祀方式的批判。这位骄傲的教士显然也没有俯下身子和落后民族交流的打算。
“任何有关的资料都好,教授。任何资料都会有帮助的。”斯科特有种预感,那个地洞不会就这么沉默下去,暗者迟早会有动作的。
“好吧,年轻人。你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我也讲一个故事作为回报吧。这个故事绝不能有任何书面的记录,因为故事讲述的和人们所知的真相相差太过遥远,只会被视作疯言疯语。你坚持要听吗?”
故事本就是过去经验的结合,无论其环境和内容如何变化,总能帮人们窥见过去的只鳞片羽。斯科特点点头,渴望能从中抓住救命的稻草。
教授敲敲桌子,整座大厅的灯缓缓熄灭,一切都沉入黑暗之中。当库拉雷多再次开口时,语调与之前大不一样,庄严而肃穆:“这个故事只能在黑暗中讲述,因为这个故事里的主角们最初就是生活在这样的黑暗里。”
暗者是世上最古老的种族,比暗者更古老的是最初的星球,包裹一切的巨星。而这世上只有一样事物比巨星更加古老,那就是万物之母,最初的光,一切光与热都出自她。此外一切都是虚无。
光蕴藏在巨星深处,散发出的热量使暗者得以诞生。那时的暗者甚至不能算作生命,他们在巨星的土壤中显现,很快又变回泥土。暗者生来就有万物之母的供给,他们不知道什么是生存,不知道生死,不知道光。
万物自然变化,光也有暗淡的一天。随着热量渐渐退去,巨星变得寒冷,仍然停驻不动的暗者连变回泥土的机会都没有,他们的身躯越发寒冷,也就越发坚硬,最后变成了不用大量热量就无法使其发生变化的硬块。少数的暗者终于迈出了生命的第一步,向着巨星深处挖掘,越向着巨星深处前进,就越是温暖。第一次,暗者靠着自己的力量有了收获,甚至收获更多。
暗者挖掘不停,抵达尽头,与光不过一墙之隔,光芒照进他挖掘出来的隧道,随后流动开来。更多的暗者为之吸引,就像第一位暗者所做,光也开始在其他隧道中流动。很快,所有的暗者,所有的道路都沐浴着光明,待到光芒重新闪耀,暗者的文明就此开花结果。
暗者们在巨星内部不断扩张,播撒光明,不知辛劳的挖掘,只有两个阻碍着他们。那些完全冷却的暗者尸体——金属和离光最远的地方——外壁。暗灵拿金属毫无办法,对外壁之外的世界则充满了未知的恐惧,还有好奇心。
好奇心是动力,改变一切。一名暗者鼓起勇气打通外壁,就像从前一样,光芒流淌而出,暗者看清了外面的世界——什么都没有。尖叫声中暗者重新封闭了外壁,把一束光留在了外面。
对虚空而言,那是第一束光。光溶解在庞大的空间中,最纯净的部分中诞生带翼的新生命,不受巨星引力的自由之灵,第一位天使。
天使环顾四周,看到剩余的光照在巨星的地表上,最温暖的土地上抽枝发芽,长出一株树木。天使细心照料,树木茁壮成长,待到大树长成,结出的果实压弯了枝桠,果香四溢,天使听到了地下传来声响。那是一种有节奏的叩击声,但不是大树受到敲击时发出的那种清脆声,更像是落在泥土上的沉闷声响。天使俯身贴耳到地上,声音果然变得更为清晰,还伴随泥土滑落的声音。天使自然明白该如何做,她摘下甜美果实,掰成两半果香更浓,挤出果汁香甜可口。天使任由果实落地,大地裂开尽数接纳。外壁一旦打开,自然有光芒四溢。天使引导光芒照耀大地,很快大地上新绿点点,天使挥洒光点,草原上又诞出牛崽羊羔。可惜外壁一开既合,光芒重新熄灭。
天使环顾四周,并不气馁。牛羊成群,自当细心照料。待到牛羊长成,肉质肥美鲜嫩,奶香四溢,果然听到地下传来声响。天使自然明白该如何做,她摆上牛羊牲畜,挤出乳奶丝滑顺口,炙烤牛羊肉香四溢。祭品献上,大地裂开尽数接纳。这次涌出光芒更胜前次,天使挥洒光芒,于是飞禽走兽,鳞介虫豸自光中生出,奔向四方。
天使环顾四周,似已十分满意。低头却看见大地裂口并未愈合,光芒源源不绝。
好奇心是动力,改变一切。天使飞到地上,向下望去。双方都是第一次见到如此与自己相像又如此不同的生命。暗者盯着天使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光辉,那是他们的光!尖叫声中天使试图飞起,却被地下伸出的黑色手臂一把握住脚踝。手臂坚定地拉动天使的躯体,然而天使奋力挣扎,几乎要将手臂甩开。更多的暗者伸出手臂,终于天使抵挡不住,被拖入地底之中。
外壁重新闭合,一切似乎都恢复平静。
那时的地下不像现在那样阴暗潮湿,越向下就越感觉温暖。天使在光的通道中移动,越向下就越接近光明,力量也就越发强大。当天使再次挣扎起来,暗者亿万年的坚实隧道也随之晃动。震动越传越大,暗者们纷纷松开自己的手臂,光芒突然变得如此陌生,流淌的光和热充满了攻击性。光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意志,第一次发出怒吼。巨星外层的土地早已经被植物的根须渗透,松软的土壤被无匹的意志翻动。大地裂开无数口子,迸射出无数的光芒,虚空中从未如此充实,大片大片的光芒,大片大片的土地被喷洒出来。天使也无法控制仍在不断膨胀的能量,果树与草地被炙烤成灰,再次化为尘土,天使的造物们四散而逃,远远避开这片毁灭之光。
整颗巨星四分五裂,天使削去了其中九成的土地,这些土地和光聚在一起,变成了虚空中的无数星辰。随后那光芒的身躯爆散开来,从光芒中诞生了成群的天使,成群的人类,成群的异兽和其他智慧生命。
暗者们灰溜溜地逃回巨星的残余部分,并永远躲在地底之下,和他们残存下来的最后的光芒一起,发誓永远不与地上的生物再有任何联系。
斯科特在恢复的光明中目瞪口呆,怀疑老教授是不是打着什么“以毒攻毒”的想法,他在一片恐惧中动弹不得,老教授还抛出另一个可怕的故事吓唬他。
库拉雷多讲完故事后就一直保持着沉默,他起身向大厅门外走去——这意味着这次会面已经结束了。在迈步走出大厅前,库拉雷多教授转身看向斯科特,问道:“天使把果肉,血肉,最后连自己也投入地下。斯科特,你又把什么投入其中呢?”
老教授的眼睛盯着斯科特,仿佛看穿一切。
斯科特记不清自己是怎么离开的。他满脑子想的都是那些想不出答案的问题——教授的提问、古怪的创世神话、暗者和他们的光。斯克特回来是为了获得答案,现在他只是收获了更多的疑问。
上一次扫墓时,斯科特终于忍不住心中的痛苦,向兰度讲述了战争,讲述他们在世界各地的掠夺。所有斯科特向兰度讲述的那些民俗传说,孕育那些故事的土地,都被付之一炬。四风河上飘过的河灯、与青群共舞的阿袄利人、倚靠玟山建起的宏伟山城,如今一切都不过是宗卷里记录的故事。一切都是历史的尘埃。斯科特任由泪水在自己脸上流淌、滴落,在死者面前他羞愧得无地自容,直到从地下传来的声响将他惊醒。或许是斯科特悲伤的泪水落尽洞中,引来了暗者的关注。
等斯科特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又一次站在兰度的坟前,清冷月光照亮墓碑和斯科特,还有那个洞。
那个洞还在那里,难道守墓人就没有发现吗?斯科特的怒火来得那么突然,他俯身向那个洞怒吼,把一切疑虑和恐惧抛在脑后。我走到哪里你跟到哪里?为了什么这样纠缠着我?你们不是再也不和地上来往了吗?
空洞沉默不语,毕竟那只是一个洞。斯科特也被自己不经大脑的行动逗笑,现在大喊大叫又有什么用处?不如把这个洞填上,斯科特在心里琢磨,自己怎么就没早点想到这么做呢?
就在斯科特打算起身离开的时候,一条从地下窜出的黑色手臂握住了他的胳膊。他发出一声嘶哑的惨叫,慌乱间试图去取自己的配枪,结果被地下传来的力量带偏了平衡,手枪从枪套滑出落在地上,远远地摔了出去。斯科特奋力挣扎,然而从洞中伸出的手坚定,不容置疑地拉动着一百六十斤的躯体,斯科特身经百战锻炼出来的力量也毫无抵抗能力。首先是那只胳膊,接着斯科特头部和肩膀的部分奋力抵抗,勉强拖延了几秒钟的时间,很快地下的那个东西不耐烦起来,更大力的拉扯下,连同另一只手和躯干也没入洞中。最后,幸存的两条腿在空中晃动了两下,彻底消失在洞里。
墓园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在地底经历的一切让斯科特头晕目眩。地下那野蛮的力量毫无疑问扭断了斯科特的脖子,在那样不讲道理的拉扯下,斯科特震惊于自己仍能够保持意识,甚至还能感受到周围的一切。一开始只有黑暗,和斯科特记忆中的泥土一样,潮湿又厚重,很快一切物质的形态都变得模糊,从地底深处能感受到某种庞大的存在。斯科特在地底中被拉动,向下——在不明方位的情况下斯科特如此猜测——越向下就越温暖,泥土潮湿阴冷的气息渐渐远去,只有那么一瞬间,斯科特想起了暗者的故事,感受到了它们的世界里的光明,这份光经过亿万年的休养,再次有力的流动起来。随后,斯科特感觉到自己开始远离一切,将要重返那个昏暗的地底。
“不!”斯科特的声音在泥土中传递,大地吸收了一切震动,仍然沉默不语。
在恢复对身体的知觉前,斯科特就彻底失去了他在地底中移动时的那种特殊的感知能力。当他开始尝试性地活动身体时,斯科特意识到自己此时平躺在一个狭小的空间中,那个将他拉入地下的生物已经不在了,把他留在了寂静的地底。斯科特抬手向上,撑起一块板盖,他发觉阻力比想象中的大,那上面想必是无比沉重的泥土。然而更超乎他想象的是,他竟然有着如此力量,土壤被这份无匹的力量翻动,斯科特推开了盖子。
光芒照射进来,斯科特不等眼睛适应就直起上半身,试图弄清楚自己的位置。拂晓的阳光已经将一切事物的边缘染上一层薄薄的亮白,斯科特看到了熟悉的墓碑一块块排列在地上,他就在墓园里,刚刚从某人的棺材中起身。他摇晃地站起身来,差点因为重心不稳倒下,这具身躯前所未有的沉重,陌生得令他害怕。
一个东西随着斯科特身体的晃动落到地上,斯科特惊讶的发现那是一枚云国的手工艺品,一面镜子。在镜子反射的晨光中,斯科特看到了自己那张从未如此陌生的,苍白的脸。
(END)
写于2021.11.18
(这篇文一半是月初写的,一半是18号写的,自我感觉有些地方不能很好的连成一体。库拉雷多教授讲的那个故事是我拿以前做的世界观设定练习改的,结果越写越神棍。。。和我原本想写的风格也不够搭,好头疼。。以后找机会改吧。希望各位不吝赐教。)
作者:绿鲤
评论要求:笑语 求知
BGM:《また明日》by JUJU
备注:CP为我的OC歌纳·瑰琉斯&亲友的OC弗赛特 HPparo。
在企划期间有少年时代的故事,可以先看也可以不看。
其一《门外》 http://elfartworld.com/works/9107476/
其二《小爪子》http://elfartworld.com/works/9107477/
穿过晨雾弥漫的森林,到达小时候作为秘密基地的树屋的时候,弗赛特出乎意料地看到了一个人影在树屋下仰望着那里。这地方向来人迹罕至,自己也是冲着这一点,偶然心血来潮过来修缮,好在里面开辟一间自己的魔法工作室。过去他连儿时的伙伴都不曾带来过这间树屋,那个人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看来不能立刻开始树屋的修缮了,弗赛特把魔杖往袖子深处藏了藏,但是并不打算离开。不管是谁,打个招呼应该不久就会走的,这深山老林里对手无寸铁的麻瓜来说太危险。他走上前去,对那个背影打了个招呼:“您好,林子里这么潮,请问您是来这儿干什么呢?”
树屋下的人转过身来,看到他的一瞬似乎怔了一怔,随后喃喃道出了他的名字:
“……弗赛特?”
弗赛特发誓自己从没有听过这个人的声音。
这是一位身量高挑而体态优美的陌生来客,长着棱角分明的脸,和母亲爱看的时尚杂志封面上的男模特有的一拼。弗赛特拼命在脑海里搜索这样一个形象,可是无论是在家乡还是在学校,他都不记得见过这样一张脸。隔着淡淡的雾气站立在那里的男人还在直直地注视着他,忽而轻轻咬了自己的下唇又立刻放开了。因着这个小动作,在嘴唇里的血色被挤掉而泛出苍白的一瞬,弗赛特认出了这个人:
“……歌……纳?”
他有着卷曲的黑发,长及肩胛,深海一样的蓝眼睛里点着清清的光。
他的蓝眼睛里,有自己。
记起了对方之后,两人反而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弗赛特想起来了,十年前,他们还在上学,刚刚相恋的时候。他曾经在第一年的暑假邀请歌纳一起回家,带他来过这里。他怎么会忘了那个夏天?他牵着他的手偷偷念了荧光闪烁走进这片森林,和他一起看萤火虫在空气中飞舞成一片海,看着他的眼睛在黑暗的森林里熠熠生辉,然后偷偷亲了他的脸颊。还没来得及害羞,就在他的短暂注视之后得到了一个点于唇间的吻。那么凉,那么小的一对嘴唇,生涩而勇敢地点亮了他的爱怜。就那一瞬间,想守护他一辈子。那天晚上他们没有回家,就在这间树屋里和衣而睡。他卷着毯子,就那么彻夜地抱着他,低一些的体温,好像是有生命的宝石,稍微松一松手,就会失去一般。他睡不着,看着他长长的睫毛微微翕动,心里想着他是不是在做梦,会不会梦到自己。那时候那么年轻,他觉得自己可以就这样看着他,幸福快乐天荒地老。
他怎么会忘了?
原因才是弗赛特一直没有忘记的事情,在尴尬的沉默后,他开口了:
“好久不见,差点没认出你来。你不一样了……从前那么小。”
那么脆弱那么美,让人害怕轻轻吹口气都会破碎。
对方轻轻微笑了一下,垂下眼解释道:“十九岁的时候我突然开始长高,身体也好起来了。一开始父母还有点担心,直到我跟父亲回了一趟老家见了祖母,她听说之后笑得可开心了……她说轮到我这一辈特异血统比父亲的显现程度更高。因为成熟期比较迟,我也发育比较晚。”
之后又是沉默了,弗赛特只好再挑起话题:“你来这里干什么呢?”
对方也是顿了一顿才回答:
“我来道歉……另外还有一件事要请你帮忙。”
道歉。这是弗赛特能想到的最不想听的答案,藏在袖子里的手下意识地捏紧了魔杖。
当年他们毕业的时候,早就没有了那片萤火虫海里的温存,从五年级纠缠到毕业,两个人已经是两败俱伤的局面,连站在彼此身边都好像不能呼吸。曾经那样怜爱对方的他提出了分手,而不知何时变得浑身是刺的对方也点了头,两个人都红着眼圈。他的眼睛失去了往日明亮的光彩,也失去了笑容,身上的创可贴比以往都多。而他的黑眼圈尤其重,眼睛里面什么都没有,枯槁得像个瘾君子。转身各自离开的时候,感觉竟然像是得到大赦的囚徒离开阿兹卡班,谁知道自己这一年是怎么过来的?
他们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分开之后两人至今都没有联系,弗赛特回到故乡找了一份工作努力过得安宁愉快,偶尔去做一些不太危险的悬赏,刻意忘记了那些事。包括两个人之间歇斯底里的争吵、疯狂的彼此伤害,也包括那个被萤火虫照亮的夏天,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歌纳了,这个人会成为日后一段不痛不痒的回忆。或许等自己老了,还会说给和自己白头的老伴儿听,然后被她倒一缸五十年的老陈醋。啊,说不定会是“他”,但是别纠结那些了,会不会有这么一个人都还说不定呢,自毕业以来的这些年,自己不也是一直单身吗?
回忆不会占用太多时间,那么久远的事情也不至于让他像分手前那样难以面对他,弗赛特站在原地开口:“什么样的事情?”
几乎已经完全变了样子的歌纳牵了牵嘴角,似笑非笑地说:“请你帮忙,解除一个魔法。”
弗赛特轻轻应了一声:“只要我能做到。”
歌纳看着现在反而比自己矮半个头的弗赛特,还是缺一些真实感。毕业的时候他也曾想过,这一生都不会再见他了,无论转身的时候他怎样清楚地知道自己一生都会藕断丝连。
他知道他们走到那一步几乎都是自己的错。记忆回到霍格沃茨一个温暖的春夏夜,那天歌纳给自己施下了与他有关的魔法。那个魔法在那时候是他爱情浪漫的证明,因为那时候他坚信着自己会就这样,牵着这只手,慢悠悠走完一生的时光。
在最幼稚狂妄的年纪,歌纳曾经把自己当做一只鸟,追逐着某个不切实际的目标,做好了永不落地,飞翔直到坠亡的觉悟。所以当他在地上发现这样明亮温暖的光的时候,他最直接的反应是“危险”。那是美好得让他无法拒绝,会让他偏离航道,可能永远飞不到目的地的光啊……他是抱着折断双翅从高崖跳下的决心准备那个魔法的,那个夜晚之后,甘愿从此再也回不到天空的鸟终于落了地。
他没想到从高崖跳下并不只是意味着无法再起飞,还有粉身碎骨。
抱着太过浪漫的想法投入其中,歌纳确实也幸福了一段时间。可是不安和不信任很快像瘟疫一样降临了,不过多久就让他病入膏肓。他不能接受任何距离和拒绝,任性地要求着近乎毫无间隙的陪伴,草木皆兵得毫无道理。即使被弗赛特温柔地抱在怀里,也会突然胡思乱想着委屈得哭出来。那个时候幼稚地以为是自己为了对方放弃了一切,而理所当然地无理取闹着。可是长大后回想起来,那不过是他在单方面地折磨着世界上最好的恋人而已。
没错,对歌纳来说,弗赛特就是世界上最好的恋人,过去和现在都是。
因为那个魔法。
尽量语调平稳地向攥着魔杖的弗赛特说明了来意之后,他提出了自己的请求:
“我已经拿到了解药,现在还差一个吻。”他当然明白对现在的他们来说这是一个多尴尬的要求,但是他已经在悔恨里生活了太久了。毕业以来,歌纳·瑰琉斯始终对弗赛特恋恋不舍,念念不忘。是他太过分了,连时间都不肯救他。分别那一天的痛楚丝毫没有削弱,反而愈加锋利。为了重新开始生活,他只有自己救自己,赌一把解除了魔法一切就会好起来。
一个月前他乘船来到加拿大,一周前到达了这个镇子,在这片弗赛特曾经带他来过的森林徘徊了一个星期。
原本离开瑞典的时候他是横了心要解开这个魔法的,可是越靠近越意识到——魔法解除了,这十年来所有的一往情深,包括让他煎熬的爱和悔恨,就都会消失了。就像,海水冲上满是划痕的沙滩,等潮水退去,那里就什么都没有了。如果不是今天弗赛特自己来了这个地方,他也许就会在徘徊之后离开。但是好歹他们相见了,他也提出这个请求了,就到此为止了:“就当是……告别吻,可以吗?”
歌纳的目光始终在弗赛特身上,这一刻他甚至有点希望他能拒绝。
“好。”弗赛特垂下眼,答应了。
他没料到歌纳会来找他,更没料到毕业那年的分别对对方来说还不算结束。虽然自己好像也没好多少……但是对当初的那段并不美满的恋情,他已经选择让它成为一个故事了。
他看着歌纳走近了些,从口袋里掏出了当年他体弱多病的时候喝水果茶常用的那只保温瓶。他的记忆里握着那只杯子取暖的手瘦瘦的,像一对小爪子,很苍白很修长,要两只才能抱住瓶身。现在他看着一样修长,指甲里却有了血色,骨节也分明好看的手轻轻拧开了杯盖,一股木香花的气味混着一点酸涩弥漫开来。弗赛特毫不回避地看进他瞳孔深处,他看到那里面有自己,歌纳的眼睛亮亮的,点着星星一样的光,就像十年前自己曾经点亮过这双眼睛一样。虽然并不是个敏感的人,弗赛特觉得那光里是透着绝望的,这让他有点手足无措。歌纳深深看了他一眼,仰首喝下了药剂。弗赛特想起一个词。
视死如归。
歌纳有些困难地咽下药剂。苦。苦得他差一点想吐出来。稍微红了眼圈,他深吸一口气,询问地望了弗赛特一眼。弗赛特点了点头,闭上了眼睛。
过去这么多年,弗赛特的面容也成熟了起来。但是被晒成小麦色的皮肤、注满阳光一般的金发、还有身边氤氲的太阳味,始终没有变过,依然令他心动不已,就像十五岁那年,霍格沃茨那个温暖的春夏夜。
其他人都已经回到宿舍去,而弗赛特在休息室的沙发上等他回来,没有撑住而靠着扶手睡着了。他在沙发边半跪下来,深深看着睡梦中的恋人,呼吸着他身上暖暖的太阳味,想着:“这辈子,就是他了。” 他知道从前高翔天宇的歌纳·瑰琉斯就要死了,并含笑向着重生坠落,视死如归。然后他取出了那瓶能够让人一生一世不回头一往情深的魔药,喝下,向着弗赛特的睡颜低下头。
而现在,已经长得比弗赛特还高的歌纳向着他的脸低下头,就像要把自己一生的爱都许诺给他的那天一样,那么虔诚。心脏沉重地跳着像是想要阻止他。
要结束了,要结束了,一切都。
不要,不要……求你。
可是,没有别的办法了……
饶过自己吧。
饶过自己吧!!
歌纳终于吻了弗赛特,刺骨的寒冷从嘴唇碰触的地方向着全身疯长,像是在身体里刮起了一场风暴,连心脏都被抽走了温度,虚弱地鼓动着,挣扎着。
魔法解除了。风暴停止,凉意从骨骼里沁出来,歌纳微微睁开眼,看见弗赛特的眼睛还闭着。带着一点点金色的睫毛微微翕动,似乎在等他结束这个吻,也像是睡着了。
梅林啊……
弗赛特感觉脸上有什么凉凉的东西滚过,睁开眼对上一双湿漓漓的蓝眼睛,不断朝着自己的方向掉落的小小的冰珠。歌纳很快移开了唇,有些吃力地呼吸着,从他口中呼出的都是冰冷的白气。“你还好吧?”弗赛特好像看到了十年前因为怕冷而站在室外课的人群里瑟瑟发抖的少年,忍不住拍了拍他的肩膀。歌纳抹掉结在眼角的冰粒,嘴角描上淡笑:“我没事……这是魔药的作用。”这么说着,冰珠还是不断从眼中滚落下来。
弗赛特已经没有心情在树屋开辟他的魔法工作室了,无论是在这里遇到他也好,还是被拜托的这件事情也好,连同现在说不清是不是在流泪的歌纳,都让他原本愉快的心情消失得一点不剩了。
“我准备回去了,你如果想在这附近多转几天的话……”并不是很希望对方来找自己:“森林南部的小溪附近经常可以看到鹿。”
“嗯,再见。”
“再见。”
歌纳目送弗赛特转身走上回家的路,觉得他不会回头看,于是终于放任了在心里结成冰的泪水。
在魔法解除的那一瞬他几乎绝望了。
他本来期望解除了魔法,心里的热情也好悔恨也好都会像真的经历了十年时光一样变得淡薄,至少能像对方一样可以平静地面对。可是睁开眼睛看到弗赛特的时候,比寒冷更加铺天盖地而来的是挣扎似的心跳。
“我爱他。”
这一生都。
他已经无可救药了。
歌纳回身看着弗赛特在他的视野里一步步越走越远,知道,现在他从这里走出去,就会从自己的生命里走出去了。毕竟,告别吻是他自己说的啊。
弗赛特,再见了弗赛特。
弗赛特……
“——弗赛特!”
-END-
本篇为BE线,OC属于我和我亲友,OOC属于我。
不知道应该算原创还是同人总之用了世界观就当做同人吧。
爱情美学非常个人,引起不适请海涵。歌纳是我家的第一个“不落之鸟”,视爱为求索之路的绊脚石,是陷阱,投身其中与死等同。无趣的孩子,只做该做的事,但他拒绝不了弗赛特。
少年们从备受羡慕的甜蜜一对到相爱却互相折磨,一人退出疗伤终身不愈,一人爱入膏肓求死不能。不知道有没有表达出那种感情。
在HE的世界线里,歌纳没有这么敏感,也获得了足够的安全感,会被弗赛特的温暖和温柔感染而改变。他们会像所有纸片小情侣一样幸福的白头偕老。但我觉得BE香。
附:BE线歌纳的沉溺情书 https://t.zsxq.com/MVnE6AA
作者:旬夜
CP:楚路
要求:无声
备注:待修改
1、
他在这条河上走了很久,溯流而上,鞋面却丝毫没有被沾湿。远方雾霭沉沉的天幕似乎永远定格在阴天的黄昏。
他早就忘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来了多久,为什么而来。
一切概念在脑子里变得模糊,他只知道自己要顺着这条河道走下去,条路的尽头会有一间屋子,屋子里有什么他不知道,可他知道自己应该找到它。
然后,打开那扇门。
-
“靠!”
路明非从床上滚下来的时候,尾巴骨撞到了脚凳,疼得龇牙咧嘴。
手机充电线缠绕着他的手腕,让他像是当季上市的大闸蟹。而他的同居人兼大学学长从另一张床上抬起一张睡意惺忪的脸。“你怎么又在地上了?”
“别提了。”路明非一边和充电线搏斗一边站起身。“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老觉得自己睡觉在赶路,白天通勤都要人命,晚上做梦还在走路,见了鬼了。”
床头手机晨起闹钟刚巧一响。
“你先还我先。”路明非指了指洗手间。
“我上午外勤。不急。”
“得嘞!”路明非如蒙大赦一把窜进浴室,头也不回。
这是路明非和他师兄成为舍友的第二年,他们大学不是同一专业却在一个系,本来算不上什么朋友,结果实习期进了一家公司。两人不尴不尬下班,却发觉连地铁站都是一个站台下的,干脆互惠互利合租了一套房。
说来也奇怪,楚子航,他的舍友,一个在大学里的风云人物,据说家境殷实,父亲楚天骄还曾经上过某经济杂志封面,他妈苏小妍也是个貌美如花的大美人,两个人中龙凤生出一个楚子航人模人样的天之骄子,结果大学毕业了跑来和他实习同租一套房子。
路明非当初问楚子航为什么,楚子航细碎刘海下一双眼冷冷道。“我想靠自己。”
一句话,让路明非当场摇头给他鼓掌,他心里他家师兄什么都好,果然就是脑子有点病。
要换成他,巴不得现在爬回自己的家族企业,坐在什么总经理,执行官的位置上摇曳生姿。
但话说回来,谁会不羡慕楚子航呢。
路明非叼着他的隔夜吐司,死命在大厅全身镜前折磨他的领带。
不远处传来“铛铛铛”几声钟声。
他下意识吐槽,嘴一松,一口吐司连着番茄酱沙拉酱一起红红白白摔在瓷砖地上,像炸裂的脑浆。
连着钟声一起的还有他的手机最新来电。
上面跳跃着两个大字“诺诺”。
-
等路明非把自己捯饬得人模人样的时候,他家女朋友的敞篷车已经在楼下等了。
路明非这人说来也挺牛逼,实习的是国内百强企业,楚子航是靠着自己过硬的本事进去的。他呢,是靠“美色”进去的。
当初在校招的时候路明非广撒网,撒到的某家正巧是他花了大学四年刚刚才追上的女神,陈墨瞳他爹一手创办的公司。
路明非当初投简历,每家说的场面话都一样,都是前天晚上死命背了,到临了了复制黏贴,贴到陈墨瞳他爹家的时候,嘴皮都快说干了,大热天连企业名字都没看清。
要不说,路明非的确是个运气非常好的人。
比如,当年他妈快生了,没来由夜里心慌,半夜杀去医院做检查,直接脐带绕颈两圈半,提前给他剖了出来,捡了一条命;
后来上学了,一路成绩平平,什么都平平,高三那年稳定发挥,本来和名校无缘,奈何他报的专业招不满人,补档调剂把他给收了;
到了女朋友这里,陈墨瞳,陈董事长老来子,掌上明珠,自小一举一动人都在人保护之下,掌上明珠交的男朋友别说投简历了,家底都给摸清了。
路明非这个上门女婿就像个菜似的给自家女朋友亲爹夹盘子里。
可他无所谓。
冬日太阳暖柔得照在脸上,路明非跑下楼的时候,陈墨瞳站在小区外的雪地上,一袭红发被光线照的越发耀眼。
他的小仙女美得像是雪山上盛开的红莲花。
“上车吧。”诺诺扬了扬头发,在路明非在沾着吐司屑的脸上送上一枚早安吻。
路明非甜的飘飘欲仙,他坐在驾驶座上调后视镜,殷勤地问。“你这周末想去哪儿?”
少女扬起明艳的笑。“出国。”阳光照进车子里,将他们并肩的影子拉长。“这周你项目结束有假,我们去东京,去看天空树。”
2、
全公司都知道陈墨瞳想对路明非求婚。
这消息如果早两年,他们公司人听到一定觉得是见鬼了。
虽然现在也一样,只不过是见鬼两年已经习惯了而已。
毕竟陈墨瞳这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大美人会看上路明非,还爱得走了心打算嫁给他。一般人都觉得这大小姐多半是被路明非下了降头夺了舍。
但这大概就是霸道总裁爱上小白花的故事,不过路明非是棵小白草,给陈墨瞳这个未来大企业掌门人看上了罢了。
“喂,买刀吗?”
路明非提着超市买回来的两斤菜,盯着眼前的人,觉得对方是不是有病。
拦路的是个路边小贩,摆着个摊,摊主的脸似乎受过伤,整个一般是歪的,看着就是那种摆着摊在古董一条街哄外国佬的骗子。
大哥,这是刀。刀诶。路明非看着满脑子的官司。
一会我买了被警察当管制刀具收了,我还找谁要去啊。
“这刀没开刃。”那人似乎看出他的想法,露出一种巴结的笑。“我保证你肯定喜欢。”
还强买强卖了这不是?
路明非退了两步,却看那人从脏兮兮的大包里抽出了一个包着黑色布料的长条。“你看看,这个东西你肯定喜欢。”下一秒,黑色的纱布从那人手中滑落。露出黑色如墨的刀鞘。边角有银色暗纹如同流光一闪而过。
-
他咕嘟咕嘟落进那场梦里。
倒坠进星辰。
沉溺于不死的海。
-
“所以,你就买了这把刀回来了啊?”
楚子航大晚上回家看着路明非对着一把约四尺的长刀愁眉苦脸,简直无奈得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刀没开刃,但是,挺……挺漂亮的。”路明非抽了抽嘴角。今晚诺诺要陪自家老爹吃饭,他只不过想着楚子航没回来去超市买点东西自给自足。谁能想到……
“没开刃?”楚子航利落得抽出刀,刀面反射着明黄色的光线映在他的眼中竟一瞬如同金色火焰在眼底燃烧。
“怎么了?”楚子航看着他皱眉,路明非低头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握住了对方的手腕,力道极大皮肉都已凹陷了下去。
他觉得自己这样子特小气,不尴不尬得挠挠头。“我……我担心那家伙骗我,我刚也没拉开看过,要是开了刃伤到你就不好了……”
“没事,这刀还不错。”楚子航没有在意,把剑收回剑鞘中。
“我去洗个澡。”楚子航似乎对他失礼的行为并不在意。
“好。”
楚子航是个好人,天塌了都不生气。至少在路明非的记忆里,是这样。
路明非想了想,还是把那把刀到了杂物间里。 他心里有点冒泡,酸溜溜的,不知道在酸什么,还是在难过什么。
天上的月亮又圆又大。
晚风吹进阳台,凉爽又带着树木泥土的气味,像是把人包进不知名的小森林里。
等楚子航洗完澡,路明非已经开了两罐啤酒在小阳台上上头了。
“都tm什么安逸日子。”
路明非小酒喝进肚子像是在骂人。
说来这要是在夏天,夜色星空小啤酒,倒也不错。
不过碰巧现在入冬。屋外没有暖气,路明非冻得就像只得了癫痫的狗。
楚子航渡步走过来,对方身上还冒着刚洗完澡的热气。接过路明非哆哆嗦嗦递上的冰啤酒,自然地问了句。 “你心情不好?”
路明非觉得楚子航真牛逼,总能发现他心情不好。他在大冬天的风里和人贴近了一点,楚子航的暖意很快会被风吹散,就那一点,他觉得热乎着也没意思,还不如进屋。
可他又开始出毛病了,脚下不想动,人也不想动。于是,他又喝了口啤酒,仰头看着天空,吐出几口四不像的忧郁。“诺诺可能打算向我求婚了。”
这要是换别人八成要把路明非打死,说他在凡尔赛。
但楚子航没有,他低头开了啤酒,仰头喝了一口,没说话。
他等路明非接着说。
“我今天上班,小郑偷偷告诉我说诺诺让他连蜜月的地方都提前订好了。”
小郑是他们陈董的左右手。多好,恋爱自由和包办婚姻完美融合,他要登上人生巅峰了。
楚子航转头问。“你不想和她结婚?”
“想!”路明非脱口而出。“做梦都想!”
谁都不能抹除陈墨瞳在路明非心中的地位,那是他大学里最狼狈的时候,从天儿降的一团明艳的火,烧亮了他半边天。
“可我总觉得会遭报应。”
路明非伸手用啤酒罐和楚子航的碰了一下。“遭报应懂吗?”
他看向楚子航,对方目光平静,和冬日的月亮一样冷冰冰的。
“算了。”路明非自嘲地笑了起来。“我知道,是个人都会觉得我不知好歹,师兄你别骂我了。”
“别怕。”
“什么?”他转头对上楚子航的眼睛。对方坚定地朝他轻轻点头。“不用怕。有麻烦,我帮你解决它。”
“师兄。”路明非一阵爆笑。“你当演黑帮电影呢!”
3、
诺诺和路明非的出行这次搞得是风风火火,就连他去人事部请假的时候,人事主管都对他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
因为这次的旅行全程由路明非负责,于是他们做的是经济舱。
饶是环境恶劣,但跟着路明非这个五十音都没背全,连地标都看不清的男朋友,诺诺全程表现得很心大。
诺诺想去的天空树是日本的标示性建筑之一。路明非为了证明自己是个男人,决定先下手为强。占了旅游的主动权,并把求婚地点定在了东京天空塔350米的瞭望台上。准备在那和小巫女俯瞰整个东京的夜景,然后单膝跪地来个浪漫的求婚仪式。
可惜首先路明非资金不允许,其次还是个语言盲。从羽田机场下飞机之后,身材高挑一头红发的美女站在人来人往的机场出口,看着全程和无脑苍蝇似得,还强装镇定的路明非。显得格外惬意。“机场大巴去哪儿走啊。”
路明非这下正打着电话和楚子航求助,下一秒手机差点没飞了出去。
于是十分钟后,大发慈悲的小巫女终于用流利的英文拯救了这个迷失在十字路口的小羔羊。这其实并不是诺诺第一次救路明非了。当年他大一在陌生城市冻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也是这个红发少女把那辆鲜红的法拉利往他面前一停,救他于水火之中。
也是那次,路明非感受到了什么叫做一见钟情。
苦巴巴提着行李坐上车,小巫女光明正大得倒在路明非肩膀上打起了盹。其实在路明非觉得诺诺是一个很奇特的女孩。这个女孩,拥有一个美女该有的张扬跋扈,却有时候小鸟依人得能无条件的信任他。
这种矛盾的感觉,就好像他所爱之人,和爱他之人被同时装进了一个漂亮的小盒子里。让他有种难以名状的难过,却又不知这种感觉从何而来。当然,一个多小时后,当路明非带着到达预定好的酒店楼下,他脑子里已经没有空余去思考这些事了。
“什么情况?!”
“哟,缘分呐。”人模狗样的芬格尔道。
“那你……”路明非肩上背着诺诺的包一下垮到手腕上。他看着芬格尔身边衣冠楚楚的楚子航,颤颤巍巍。“师兄……”
“我前两天和你说过,我最近出差。”
你可没说你出差是来东京啊!
他在心里疯狂吐槽了一声,视线却不由落在楚子航绑着绷带的手腕上。
-
“所以你都打算求婚了还定两间房啊!你个没用的。”芬格尔滚在路明非的床上,颇有打算雀占鸠巢的嫌疑。“顺便都因为你这个不靠谱的把陈董家宝贝闺女带东京来。人一听你个日语盲加路痴,险些没把我们给手撕了。”
芬格尔是路明非同公司财务部的员工,只不过大学和路明非是同寝室的舍友,相处起来极度没皮没脸。
“还真是苦了你了……”懒得理他,路明非扭头看了楚子航。“手怎么了?”
“没事,出门不小心划了。”
从手心到手腕的绷带,还隐约渗出一点血迹。楚子航淡淡看了一眼,一张沉在阴影里,搞得路明非有些尴尬。印象里,楚子航极少生气,待人处事都一副春风和煦的态度。他也是极少看见对方沉着脸的模样。心下虽然有些疑问,他也不好多问,三个人贼头贼脑得打开PAD,帮路明非计划起了明天的行程。
芬格尔和楚子航两个人美名其曰出差,其实就是陈董事担心自己女儿受委屈,又不想让女儿生气觉得自己乱插手,拐弯抹角给路明非塞得两个救星。求婚时间计划在明天晚上,三个人折腾到大半夜,大致订好了整个求婚计划,还在芬格尔的帮助下模拟实施了几遍。
等人走了,路明非整个人脱力似得陷在床上。
4、
“咕噜——!”
视线里是一幢如同遗迹般沉与海底的木屋。
无数水流穿过他的身体,慢慢带去身子里仅剩无多的温度。他头朝下悬浮在其中。
四周都是安静的,静的只有他自己沉重的心跳声。
水底幽暗无光,四周的黑暗像是一张血盆大口,吞噬着那间长着礁石和浮动水草的屋子。这里是哪儿?他转了转脑袋里
屋里亮着灯,透过模糊的窗子能隐约看到里面做了一个人。他垂着脑袋一动不动,如同死了一样。
一瞬间,气泡从肺里吐了出来,遮住了眼前的视线……
“明非!路明非!”
“……”视线由模糊变得清晰。看到芬格尔那张放大特写的脸。“搞什么啊,这么重要的时候你也能睡?”四周都是来来往往的人群,天空树无论何时都是来往的游客。“票买好了。”芬格尔摇了摇他。
因为天空树的票要当天买,芬格尔这个标准助攻直接帮忙排队买了票。拍了下还在晃神的路明非的脑袋道。“精神点啊大哥!你是来求婚的!”
像是忽然意识到正事,路明非整个人跳了起来。“对对对对,我是来求婚的!”
-
东京晴空塔展望台——TEMBO DECK。距离地面是350米的高度。
朝脚下玻璃望去,整个东京景色仿佛俯于身下。路明非曾经无数次想过他想诺诺求婚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场景。对方会不会拒绝,会不会笑话他的笨口拙舌,会不会呆滞得说不出话,会不会……
脚底踩着玻璃,他整个人像是悬浮于空中下一秒就要跌落下去。
他一步步走向诺诺,手里握着那枚戒指,就好像揣着一颗心脏。
他喜欢这个女孩,如果说有一天世界问他愿不愿意用自己的命去换诺诺的命,路明非都会大义凛然得说一句。“有何不可,要就拿去。”他觉得那样的自己一定就像屠龙的勇士。用一把长剑,或者用他的身躯挡在泪流满面的公主面前,然后扬起嘴角对那个人说道。不用还害怕。这毕竟是他喜欢的女孩儿啊。
张扬的小巫女摘下了他的墨镜。琉璃似得眼睛带着她独有的火热的红色,一瞬不瞬得注视着他。他知道四周一定都是人们望着脚底玻璃地面惊叹的声音,而那一瞬间,路明非觉得一切的声音都消失了。
——如果你喜欢的人要嫁人了。就跟她表白一下,就算为此要把她婚车的车胎打爆也没什么。
终于,路明非张开嘴,在离地450米的位置,看着那个红发飘飘的女孩,说出了他心中埋藏很久的话。就好像已经经过了好几年,久到足够让他从一个懵懂无知的男孩成长为一个独当一面的男人。他终于让心口那句掩藏依旧的话破土而出。他闭上眼睛,忽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喂……我说出口了啊。你看啊……
我都不用打爆他新郎的车胎……
“喂!路明非,你是高兴傻了吗?”
后背被人用力一踹。天空树玻璃窗透过午后的阳光。红发少女熟悉的眼正居高临下看着他,橙色的光线映着她红色的发尾。美好的不真实。
“还不快给人戴戒指啊。”芬格尔带着善意的调笑传来。他怔怔回头望了一眼四周鼓掌的路人,每个人脸上都是善意的微笑。他成功了吗?路明非努力回过神来。——脚下是离地百米的透明玻璃。
他单膝跪在地上,诺诺纤长白皙的无名指正被他握在手中,手中的戒指悬在指尖。
我……成功了吗?路明非再次质问自己,于是他抬起头,对上少女漂亮的枚红色眼睛。问道。
“你愿意嫁给我吗?”
红色长发的少女如同飞翔的鸟儿朝落下,下一秒,路明非丝绸般的长发掠过他的脸颊。诺诺拥抱了他,银色的指环顺势套入白皙的手指中。
“我愿意。”他听少女如是说。
那一瞬间,他似乎听见遥远的属于不知名野兽尖唳声响起,心口用力一震。
-
之后几天,路明非不断得接到的都是同事的道贺电话。朋友同事,七大姑八大姨,街坊四里,能知道全知道了。可路明非还来不及和人解释自己成为金龟婿的喜悦心情,就听说,陈墨瞳早在决定在日本办婚礼,所以陈董事早就场地酒店都选好。他都不用回国,再在日本待几天,他亲妈亲爹都能被一起运过来,参加婚礼。这感觉大约就像整个世界走了几个过山车,最后砰得一下把路明非撞进了鲜花堆里。——被幸福撞昏头,和被撞得头昏,二者皆有。
5、
婚礼由陈大老板亲自操刀,诺诺成了整个婚礼的第一意见来源,每天在婚礼现场和酒店来来回回提供意见。
可怜作为准新郎,路明非不但被剥夺了话语权,连干苦力的权利都没有。小驸马爷整天百无聊赖得抱着一本东京旅游指南,在犄角旮旯里瞎转悠。
接到路鸣泽电话的时候,路明非刚好不小心就拐到了不知哪里的居民区,一时半会竟然不知道怎么出来。
“放心,虽然我签证办不下来不能出国,不过老师这份份子钱可是不会少的。”
“老师,你就别玩我了好吗?”路明非整个哭笑不得。拐到一个出口发觉还是住宅区,干脆靠着电线杆子专心致志聊起天来。“老师最近过的还不错吧。”
“能差吗?今年负责高二,不用面对你这种榆木脑袋的学生,觉得命可长了不少。”路鸣泽比路明非大不了几岁,语气间尽是善意的调侃。路明非眯起眼睛,想着当初在高中时候的场景,虽然有些模糊,不过想想似乎应该是一段很快乐的时光。
“真好啊。”不远处长长的水泥路被夕阳渲染,他抬起眼睛看着湛蓝色的天空。
“说起来,明非,你在国外还是少出门吧。”路鸣泽忽然说道。
“恩?”
“在不属于自己的地方瞎逛,容易丢东西啊。”耳边传来的一阵凉意,路明非忽然浑身僵硬扭过头
。视线的尽头是一条阴暗的小巷。一个人正一瞬不瞬身后背着一把长刀,脏兮兮的破烂衣服,回头看着路明非勾起嘴角意味不明得笑了起来。那个人长得太具特点。几乎一半歪掉的脸,背上背着的一把长刀……分明是当初路明非在街上买的那一把。
——手怎么了?
——没事,出门不小心划了。
视线相接的瞬间,歪脸人快速闪身进巷子间。
“站住——!”路明非顾不得许多飞速得冲了上去。
“明非?怎么了?”耳机里传来嘶嘶的电流声。“老师,我遇到一个怪人,先不说了!”艰难侧身穿过巷子,他脚下生风,几乎是用尽全力追着那家伙的背影。
这卖假刀的有一模一样的刀并不稀奇,没开刃的刀具飘洋度海也五不可能。但是结合起楚子航手上的伤口,路明非就觉得分外诡异。
究竟是哪里有问题……
这种奇怪的违和感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心脏跳的飞快,好像下一秒就要从胸腔炸开一下。
“明非!”电话里路鸣泽声音严厉,却让路明非瞬间回过神。“老师,怎么了?”
脚下的速度却丝毫未停。那人似乎很熟悉这里的道路,路明非跟着那人好几条街,每次都只能看到他的一个背影或者衣角。““别……追……”手机那头传来滋滋啦啦的电流声。
“什么?”
“别……”那噪声越来越大。“喂……老师?”巨大的噪声像是被瞬间切断。
路明非忽然感觉哪里不对,慢慢停住脚步。潮湿阴暗的巷子冷的可怕,只有前方和后方冒出一点微弱的光线,身体像是浸在了寒冷的水里。
傍晚的街安静得诡异。
他像意识到什么,慢慢抬起头。不过几尺的距离,头顶屋檐上,歪脸人蹲在上面以一种诡异的姿势探出头来。他们几乎脸贴着脸,他清楚得看到,那人一张脸歪着。就像融化的蜡像。
“啪嗒!”
鲜红的血液落在路明非脸颊上,落下一张腐烂的脸皮。
露出一张他极其熟悉的脸、
——婚礼开始了。那人张嘴吐出一句难以辨认的话。“……”
咕嘟,像是水底慢慢升起的气泡。
6、
“陈墨瞳小姐,我在此郑重提问,你愿真心诚意与路明非先生结为夫妇,无论安乐困苦、富贵贫穷、或顺或逆、或健康或病弱,你都尊重他,帮助他,关怀他,一心爱他吗?”
高高的穹顶,用七彩琉璃雕刻这耶稣受难重生的彩绘。
路明非重新获得呼吸的瞬间,教堂斑斓的光芒映在他深黑色的瞳孔里。
这是你们的婚礼。
路明非一瞬不瞬眼前站着他喜欢的女孩,对方的白色裙摆,边缘上面有着精致的暗纹。美丽的女孩肤如凝脂,她低垂着眼,脸颊微微发红,在阳光下被照的透明。
祷告席一排排长椅上坐着他熟悉的人。他一眼认出了自己的父母,两位老人眼里闪了熠熠泪光,似乎在为儿子找到幸福而欢欣雀跃。
神父念起了结婚十次。
少女一双漂亮的双眼琉璃似得瞳孔只映着路明非一个人的样子。她说。“我愿意。”
接着,牧师穿着白色绣着十字架的牧师服朝他转过身。抱着圣经的手朝他伸出。“路明非先生,我在此郑重提问……”
“咕噜——!”耳边忽然响起密密麻麻的气泡声。
我愿意……
我愿意……
我愿意……
“你愿真心诚意与陈墨瞳小姐结为夫妇,无论安乐困苦、富贵贫穷、或顺或逆、或健康或病弱,你都尊重他,帮助他,关怀他,一心爱他吗?”
视线瞥过高高的神父台,在一切人群背后,站着一个人,那张脸让路明非瞳孔骤缩。
——你抓住你的机会。
他视线扫过深情注视他的诺诺,又看向台下充满祝福的人群。忽然弯下腰笑了起来,他像是个胃痉挛患者,边捂着肚子,边伸手看着自己的手指。“我的天,这戒指可真漂亮啊……”
他仔细端详着,笑着抹了把眼泪。“真的是漂亮啊……”
下一秒,他高高举起手中的戒指朝神父台上砸了过去,“去你妈的婚礼——!”
金属戒指擦过神父台上的人的脸。那人一动不动看着他,对方身后背着一把长刀,脏兮兮的脸上被金属边缘割除一道鲜红色的伤口。
戒指划破他的脸,伤口扩大,像一面倾塌的墙。接着,腐烂的人脸落了下来,露出血淋淋却完整的新面孔,那是,路明非的脸。
“你要参加婚礼吗?”神父台上的‘路明非’朝他勾起嘴角。下一秒,他像充爆的气球从中破开一样,在空中碎成无数火苗。
尖叫声在瞬间肆虐,圣洁明亮的教堂在瞬间宛如炼狱。教堂上坐着的一群人,一张张脸像是蜡像一样融化,流在地上变成滚烫的蜡油,从地下冒出气泡。祷告台下,路明非‘父母’‘亲人’扭曲的身体朝他冲了过来。他们按住了路明非的四肢,滚烫的蜡油浇头了他白色的西服,顺着皮肤烫出一个一个血泡。他像是一个异教徒接受着所有人的审判。路明非被迫单膝跪下仰起头。诺诺面色森然得走了过来,朝他伸出了手。
“我们该交换戒指了。”漂亮的少女如是说。
“戒指?”他看着她笑道。“没了,况且本来就不是给你的。”少女的脸开始变化,白色的婚纱慢慢燃起小小的火焰。她伸手掐住路明非的脖子,重复道。“我们该交换戒指了!”
神父台,上面有一本《马太福音》。
火苗在满地的蜡油上蔓延开,从它开始一点点点燃周边的一切,最早的是被橙红色的火焰一点点烧的边缘卷起,最后变成黑色的灰烬。路明非听到身边人的咒骂声,’诺诺‘扭曲着脸用力掐着他的脖颈。那个像极了诺诺的女孩在咒骂她——她的生命就快要消失了。她进入了一种对死亡恐惧的疯狂,火舌一点点舐上他白皙的皮肤。“戒指——!我们该交换戒指了!快啊!!快——!!”
身后禁锢的力量在一点点减小,无数囚禁他的无数躯体,此刻变成密密麻麻的蜡油淋在他身上,还未融化完全的头颅,下巴,甚至不知何人的脊柱从他手背上塌了下来。
——你抓住你的机会,喜欢的女孩总是会慢慢长大…然后离开你…有一天再也不回来。
可是……白痴师兄,我已经没有机会了。
他望着头顶那一幅幅七彩的耶稣受难图,自嘲得笑了起来。“路鸣泽——!”巨大气流瞬间爆开,震碎了整个教堂里所有的玻璃,头顶无数玻璃碎片落入沸腾的火海中。
那个恼人的声音在他脑内响起。“怎么?哥哥,售后服务不满意吗?”
7、
熊熊烈焰中的婚礼美丽而盛大。
路明非伸手将眼前燃烧的“诺诺”拥入怀里,面无表情得看着从教堂穹顶缓缓落下的身影。路鸣泽今天穿了一件纯白的小西装。刘海梳的油亮,叠在脑后。他胸前别了朵白罂粟,在熊熊烈火中显得娇艳欲滴。
小恶魔缓缓走了过来,眼中带着一种怜悯的笑意。“说起来,我在玫瑰和白罂粟之间选了很久。明明玫瑰比较适合今天的气氛,哥哥硬逼着我选了后者。抱得美人归有什么不好,难得的一份贴心客户回馈,哥哥好好收着不就好了。”
他将白罂粟伸在路明非眼前,一片片花瓣被诺诺身上的火焰引燃,开始慢慢萎缩,掉落。“哥哥,据说被誉为罂粟的男人,结局都是一步步走向毁灭。看来也是有理有据。”
干枯焦黑的花梗被捏在对方手中,白皙的五指穿过“诺诺”被火焰烧得焦黑的皮肤。美丽的女孩瞬间在路明非手中如黑木炭般一块块崩坏跌落。
“我要真和诺诺结婚凯撒会杀了我的。”路明非神色平静得说道。“我师姐的性格可不这样,盗版女神,画风崩坏,你这小鬼,做戏也不不给我来个全套。”
路鸣泽的身体也开始随着火焰的温度变得扭曲。盛大浪漫的婚宴,纯白色被焦黑和巨大的惨叫声取代。
小恶魔忽然像鸟一样摊开手,轻快得在熊熊烈火中转了一圈,定格,最后慢慢扭头看着他。“梦境这种东西,本来就是将潜意识藏进粉碎重组的记忆里。她不是诺诺,可有很大一部分却是。这里的一切都源于你的记忆,粉碎重组,换上一层新的外衣。”
路鸣泽扭曲的脸勾起一抹笑意。“喜欢你的绘梨衣,你喜欢的诺诺合二为一成了最爱你的人。你那不存在的父母从你出生开始就一心一意得爱着你,就连永远不可能幸福的楚子航也如你所愿成了个幸福平凡的普通人。你还有什么好不满意的,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会有人拉你一把。在这个世界里,你有爱你的人,你爱的人,一切全都是完美的。
可你又偏偏要放一个“自己”,在你最幸福的时候来提醒你这一切都是假的。”
手中焦黑的罂粟花梗刺穿路明非的心脏,鲜红血液迸溅。“呐,哥哥,有趣吗?亲手把自己的美梦撕破的感觉愉快吗?我真是没有见过比你更贪心的人了。”
“梦境也要。”
“现实也要。”
路明非捂住胸口痛苦得跪了下来,他嘴里呛出大量的血液。
路鸣泽跪下来抱住他的头。
“他在哪……”路明非努力睁开眼睛。
无数水流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浇灭了狂烈的火舌,冲碎了焦黑的残垣断壁。整个世界被无数的水流冲毁,路明非一头在进水中,如同无数次梦境中的一样。他看着剧烈的水纹掠过眼前,形成巨大的漩涡。水流的尽头,有一盏亮着暖黄灯笼的屋子。
那瞬间,一双永燃的黄金瞳在水底缓缓睁开。
8、
路明非其实一直很诧异,为什么自己会记得那么多关于楚子航的细节。比如第一次见到对方那人遥不可及的模样,比如在某个深夜闲来无事数下的一根根睫毛……
在他心中的楚子航比起现实中究竟多了几分不同,他不得而知。他并不足够了解这个人的一切。以至于他的喜欢在所有的孤独和恐惧面前显得那么孤木难支、摇摇欲坠。那个曾经说帮他抢新娘,帮他打爆车轴的人正静静坐在这间屋子里。
外面的河水被大门切割成两个空间。
空荡老旧的屋子,自身下头顶一张摇摇晃晃的白炽灯。细小的尘埃和小蚊虫顺着光线慢慢晃动。
老屋子里一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楚子航坐在屋子里唯一一张椅子上。他双手双脚被巨大铁链困在扶手和椅脚上。唯一不同的是,那双墨色的眼睛被金色取代,眼中暗涌的情绪翻滚不息。
“你来了?”楚子航开口,血之哀带来的巨大孤独感。连着路明非的双眼一起燃烧起来,瞳孔如蛇类瞬间收缩。他们平视着,路明非听到身上滴答滴答落下的水声,他伸出冰凉的指尖触碰对方的脸颊。毫无温度,像两具冰冷的尸体。
“师兄。”路明非慢慢蹲下身,半跪在楚子航面前。冷冰冰的人双眼微阖低头看着他,竟露出一种温柔的神情。
“师兄,你在哪儿呢?”
路明非笑了起来。楚子航看着他,也轻轻扬起嘴角。金色的瞳孔如同永不熄灭的灼热火苗,两个怪物之间的心心相惜,让孤独交织在一起,像是一场悲伤的盛宴。“我要杀了你。”
“……”‘楚子航’点了点头。
刀面反射出的金属光芒晃过两人的脸。——“村雨”楚子航曾经的武器。
比起当初那个上战场不开挂都能死伤万次的废材,路明非早已对各色武器用得顺手纯熟。但他不想用枪杀死对方。即使眼前的人并不是真正的楚子航,但比起梦境中那个温和的人,眼前的楚子航却是完完整整的,属于路明非所有记忆所平凑出的人。
“打破这个梦境,我也不知道会面对什么。我要去找你了。”
最后的四分之一生命已经被作为交换。小魔鬼的最后客服给他织了一个人间美梦,本来好好沉睡让世界毁灭个干净就好了。
可是路明非如果死了。这个世界上,还有谁能记得楚子航。
他渺小得可怕,又觉得自己也许是个披荆斩棘的勇士。他也许能够颠覆整个世界,也许他还有力量能让所有人顶礼膜拜
。就像那个被全世界遗忘的人,只有自己能找得到他。
长刀贯穿楚子航的心脏,鲜红冰冷的血液溅上两人的脸颊。眼前的身影开始慢慢消散,他抬头看着他。放佛整个世界都只剩下他们彼此的目光。
梦境开始倾塌,从屋子疯狂掉落的碎屑和震动的空气开始一点点瓦解。
衰小孩伸出手来,像无措的野兽拥抱着将死的,唯一的同伴。低低得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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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会真的拥有一个世界,平凡无味,装着那些细枝末节的幸福。
我在某日醒来,与你擦肩而过。
我遇见我挚爱的女孩,让你来参与我的婚礼。
我站在教堂上,看你坐在祷告台上神情温和。真诚祝福。那是我一个渺小而真心的祈愿。
可惜梦境终会死去,幸福也将死去。
而我将带着痛苦,踏上真实,寻找你的足迹。
请稍作等待,我不日便至。
-END-
作者:月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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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姜元梓,是光华中学高二44班的学生,我的班主任是魏乐。
俗话说,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可为什么我没有看到呢?魏老师那么好的人,讲课有趣,平时虽然严厉,但是有时候也很温情,为什么他的家人会遇到车祸?魏老师的女儿我见过一次,很可爱的小女孩,周末有时候会到魏老师办公室找他,她会甜甜地叫我们哥哥姐姐,给我们唱歌听。魏老师的老婆很温柔,笑起来很漂亮。这么好的人为什么会遇到车祸啊?
我是后来才听人说的,之前只是有点奇怪,为什么魏老师会在开学没多久的时候好几天没来学校,来学校之后变得和以前有点不一样了。也不是说比以前变得更坏或者更好,只是,比以前更关心我们了,他会跟我们说天气冷了要加衣服,跟我们说不要总是吃零食,要去食堂吃饭,这样对身体好,有时候会发呆地看着我们,王欣雅说魏老师就像她妈一样唠叨。原来这就是家长对孩子的关心啊,魏老师这是在我们身上寄托了对孩子的关爱吗?
我的同学似乎觉得这样的魏老师不够威严了吧,他们渐渐开始不把魏老师的话放在心上,我们的班级评分往下掉了好多,课堂纪律也没有以前好了,以前上课捣乱的人会由魏老师来处理,但现在魏老师的话他们也可以不听了,其他任课老师也不怎么会管。
放假的时候,其他人都会兴高采烈地回家,因为回家对他们来说相当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相当于可以躺在温暖的被窝里自由自在地玩手机,真的很羡慕他们。我不想回家,回家就意味着酒瓶、大吼和被打,在我的记忆里,基本上都是姜大强用各种东西打我的画面,我有时候在想,这样也能成为父母吗?
或许家庭给我唯一的温暖,就是小时候妈妈会温柔的给我讲故事,会给我买好吃的,那时候姜大强虽然也喝酒,也会骂人,但是没有后来那样打我,而且那时候他工作很忙,回家的时候我都睡了,我醒的时候他已经走了。可是,妈妈她不在了,我有点想妈妈,可我已经不太记得清她的样子了,只记得一个模糊的温暖的身影。
我不想回家,特别是有一次姜大强因为我饭煮多了一点就用凳子把我右手打骨折之后,我就再也不想回去了,这样差点活活被打死的经历我再也不想经历了。骨折还是下午去学校的时候被魏老师看见,他把我送到医院去的。姜大强根本不会管我,他恨不得把所有的钱都用来买酒买烟。
学校放月假的时候是不允许我们留在学校的,但我不想回家,也没其他地方可以去,所以就先假装离校,然后偷偷溜到教室藏在桌子下面,避免被之后巡视的保安叔叔发现赶走。月假只有两天,我在放假的前几天攒了一些馒头和饼干,准备就着教室的水凑合着挨过去。
第一天还是很顺利的,结果第二天的时候我在教室写作业,正好被路过教学楼的魏老师看到了,他问我为什么不回去,我跟他说了我家里的情况,说我不想回去。我知道一般老师都会跟家长谈心,让双方相互理解的,我初中班主任就是这么做的。我不想给魏老师添麻烦,看魏老师很为难的样子,我就说我马上离开教室,但魏老师阻止了我,他问清楚我并没有地方去之后,纠结了一会,把我带到了他的教师公寓里,给我做了饭菜,自己却回到离学校很远的家里。
我真的特别特别感谢魏老师,我好想以后能够报答他,但是我却给他带来了灾难,真的很对不起,如果世界上没有我,或许魏老师就不会有这样的经历吧,对不起。
之后的月假,我也是在魏老师的教师公寓里度过的,那应该是我这辈子最轻松的假期,不用面对暴虐的姜大强,可以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写作业、看书、听歌,我对给我提供这一切的魏老师产生感激的情绪有什么不对,为什么她们要那么说?我确实更加亲近魏老师,魏老师也更加亲近我了,可我没有仗着魏老师的亲近来欺负其他同学啊,为什么她们要那么说,说我就算了,还说魏老师的坏话,说魏老师偏心,说姜大强让我做魏老师的干女儿,给魏老师送了好多礼物,让魏老师多照顾我,呵呵,我如果真是魏老师的干女儿就好了,我巴不得永远不见到姜大强。
可我万万没想到,我的同学因为魏老师的态度排挤我只是悲剧的开场。
快期末的时候,姜大强突然来学校找我,魏老师通知我的时候我甚至还没反应过来,以为还在梦里。姜大强要我去办退学手续,回去结婚。
结婚!我才十六岁,结什么婚!我什么都不知道,就被告知突然要结婚,这里面要说没点猫腻,谁信,谁信啊?
我不肯,姜大强就想强闯校门把我带走,我拼命挣扎,大喊救命,才在保安叔叔和魏老师的帮助下挣脱,我不知道魏老师什么时候来校门口的,但我深深记得,魏老师把我挡在身后,对姜大强说,我是他的学生,他有义务保护每一个学生。
我当时哭得昏天黑地,哭得脑子嗡嗡的,魏老师就把我带到了办公室,让我坐在里面先休息休息再去上课。
我以为暂时应该没事了,至少月假之前不会再出什么事了吧,可我真的太天真了,月假可能只对我们学生很重要吧,对其他人一点意义都没有。
仅仅过了一周,姜大强再次找上门来,这次他带着一群人堵在了校门口,要魏老师给他一个说法,要学校给他一个说法。姜大强造谣说魏老师软禁我,不让我回家,还强暴我,说我被迫几个月不回家,不仅如此,他还找到了魏老师当时看病的证明,说魏老师精神有问题,学校不能留着这样不正常的老师,这是对其他学生不负责任。
我真的要气笑了,魏老师如果真的有精神问题,那他的问题一定是对我们太好了,比以前、比任何人都要好!
可偏偏,学校和其他家长听了姜大强的话,短短两天,魏老师就被迫辞职,离开了学校,而几乎所有的学生和家长都在指责魏老师,凭什么啊,他们凭什么啊!
呵,魏老师走了,当然也没人敢拦着姜大强带我回去,姜大强以父亲的身份给我办了退学手续,把我带回家里。这次他倒没打我,可能是怕打坏了不好嫁人吧,呵呵。
他把我关在卧室,把手机抢走,饭通过卧室门上开的小口子递给我。他在客厅里跟别人说准备好了,问什么时候来这里娶我,我怎么会如他们的愿。我本来想用碗的碎片割腕的,但转念一下这样死的太平静了,我要给他们一个惊吓,正好,我的卧室有个窗户,从十四楼跳下去是个不错的选择。
遗书写到这里,当你们看到的时候,应该是从我的尸体里捡到的吧,很抱歉给无关的人造成了惊吓。
最后,我真的很想知道,像魏老师这样把我们当成孩子对待的好人没有好报,姜大强那样的人却能仗着父亲的身份决定我的人生,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这样的世界,难道不荒唐吗?
姜元梓,绝笔。
Vol.204「动力」回眸
作者:暮夜
评论要求:随意
1.
青从来没有想过那个家伙会死,还是因为自己而死,这个笨蛋愚蠢至极的死法让他感觉就像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一样,即便已经咽下乃至消化,但恶心的味道却藏在舌底一般时不时地就冒出来。
太糟糕了,青心想,青从来没有想过他会为这样一个笨蛋郁闷到这个地步。
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就接受了来自时之女巫的帮助,他要再度回到过去改变这个事情。
任何事情必然是有代价的,然而那个以奇怪出了名的老巫婆只是说,你的代价已经有人支付过了,不相信的话,也可以亲自体验一下。
然后青被送回了那家伙死去的前一晚,他只有十秒,好好利用的话本应该就这样完美落幕。
但一看到那种傻兮兮笑着的脸,那个家伙在大决战来临之前还饶有兴致地不知道从哪变出一块蛋糕来,还说既然不知道你什么时候生日那就定为今天之类的傻话,在微弱烛光的照耀下那个人的脸庞也镀上一层温暖金辉,青近乎贪婪地盯着这张脸。
然后呢?
他几乎难以抑制自己的愤怒,下意识地就拍掉那蠢得令人发笑的甜腻产物,狠狠地朝这个毫无防备的大傻蛋的脸上来了一拳。
“安德尔你个白痴!!”
在这短暂的十秒结束前,这是青对他的好伙伴最后说的一句话。
2.
结果就是当青再度醒来,一切什么也没有变化,在青的记忆里他的搭档依然死去,时之女巫像是早就看穿了一切一般笑眯眯地看着他,这个明明已经活了几百年脸还年轻得像十几岁少女的怪人拍了拍他的脸让他回神,然后说
“想要在过去存在更久的话就算是我也有点吃力呢,所以你只有三次机会哦”
“不过也不是不可以第四次啦~只是到时候的话——”
“你肯定会死的。”时之女巫轻快的声音忽而变得严肃起来,青未能来得及看清这个女人的神情,便被漩涡吸了进去
3.
青回到了他和安德尔相遇的前一天。
此时的安德尔刚杀掉占领村庄的魔军将领,却很没有英雄样地边哼着不知道什么奇奇怪怪调的小曲边在河边赤裸着上半身洗衣服,而他还将在这里待上一整天,直到过去的自己跑过来硬是找他搭伙,而就像以前一样,作为勇者的安德尔感官敏锐,一下子就意识到了青的存在,于是他笑着朝青的方向挥了挥手。
“你好啊,朋友”
安德尔金色的头发还沾染着凝固的血迹,但那张脸上的笑容实在太过耀眼,以致于青都有霎那的恍神,就好像他此刻身在梦中,就好像这个家伙从来没有离开……
青下意识地想要如同以往一样呛回去,却很难得地只是点点头,不情不愿地嗯了一声,于是那个白痴就招了招手让他过来,这个家伙一向在自来熟的地方惊人的愚蠢。
“喂,笨蛋,你不怕我是坏人吗?”
安德尔听到这个问题似乎觉得很有意思,温和的蓝眼睛朝青眨了眨,而后笑着说“我知道的,你不是坏家伙。”
这种感觉实在太过熟悉,记忆中他的朋友曾经成百上千次说过这样毫无根据的傻话,所以青也和以往一样毫不客气地回答道
“莫名其妙!”
而后青起身一脚并把人踹入水中,最后在安德尔诧异的目光里,青冷不丁地抛下一句话
“喂,明天见到我的话,不管我说什么都不要答应!”
4.
青没有听对方的回答就走了。
青隐隐察觉出他并没有改变历史,但这样也不错,当他再度见到他的朋友,又得以重温过去熟悉的对话,至少现在青觉得,果然,至少他们的相遇这件事是不应该改变的。
5
在下一次的穿越里,他来到了刚与安德尔认识一个月的时间点,上一回的穿越果然失败了。
过去的历史和他记忆中的一致,安德尔仍然停留在了村庄里直到第二天,过去的自己以自己作为魔王军干部想谋反希望拉个强力助手找上了安德尔,这个以自身的强大与性格温和出名的家伙,只是眉眼弯弯地点头接受了自己听起来怎么也不靠谱的意见。
奇怪得要死。
青再度站在了安德尔的面前,他不能与过去的自己相见,好在时之女巫也总能让他恰到好处地让他出现在落单的安德尔面前。
“喜欢我、不喜欢我、喜欢我、不喜欢……”
昔日的伙伴蹲在地上扯花瓣,一瓣一瓣又一瓣,一个体型健硕的成年男子干这样小家子气的事情,青不无恶毒地心想,难怪这个家伙会死,想来也不一定全是他的原因。
“……青喜欢我!”
还得出了相当恶心人的结论。
“喂!你在干什么?”
“啊!……什么啊,原来是青啊,吓我一跳”被看见了在干奇怪的事情的过去拍档被吓得坐在地上,转头看见青时却露出了无比安心的表情,青盯着他手里那支只剩下花芯的野花,顿觉一个头两个大
“因为每次找你说话总是要被你骂,我总觉得被你讨厌了呢……不过现在看来完全不是这样,太好啦!”安德尔边说着边炫耀似地晃了晃手里的花
但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你搞错了。”
“嗯?”
“我说,你搞错了。”
“我讨厌你,现在也只是装作要和你做朋友而已。”
“是吗,看起来不像啊?”
“闭嘴!我说是就是!”
“这样啊,那看来你经历了相当多的事情呢……”
安德尔好像知道一切一样说着,青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安德尔虽然是个笨蛋,但也不完全是个笨蛋,他一定知道自己并不完全是他所认知的存在,但在提前得到警告的情况下却还是选择了和过去的自己同行。
究竟为什么呢,青好像能想到答案
【既然你都那么说的话,我就更应该看看了嘛】
一定会这么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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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想到这样的回答实在太生气,青和安德尔打了一架。
按理来说应该打得昏天暗地,地动山摇,结果实际上青很快被制服了压倒在地上,不得不正对着安德尔的脸,安德尔气喘吁吁,但并不愤怒,甚至有点开心,这家伙就跟个狗一样把日常斗殴当成了友好交流,青偶尔也会怀疑这种家伙到底是在什么荒山野岭长大的。
“喂,白痴,明明听过意见了,为什么还要跟我一起走?”
姑且还是问了。
“这个……既然听到了那样的说法,就实在更想看看你了嘛”
青觉得更生气了。
7.
穿越时间是有限且飘忽不定的,青感到他在这个时空没有办法继续停留很久了,但就和上一回一样,他似乎什么也没有改变,只是见了这个人一面。
“喂,白痴,你会想死吗?”
“不会的,我还有目标想要完成。”
青躺在地上,安德尔也躺在他的身旁,青仍然觉得不明白,也觉得有些无可奈何,在空虚的愤怒之后,他的再来一次就像是再度见证安德尔踏向死亡的过程。
没有什么办法吗?
“安德尔。”青似乎想到了什么,深吸了一口气,转过头来看着他的同伴。
“这种话我只说一次,不要问我为什么,未来我会死,而只有你一直好好活着,你才能够救我。”
这是谎话。
“白痴,记住了,你要活着才能救我。”
完完全全的谎话,但青满意地看到安德尔的表情终于有了波动,于是他丢下最后一句话
“说讨厌你,其实是假的。”
掉入漩涡的青临走前只看到安德尔伸出的手,与他无声的嘴型
【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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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这总该是最后一回了吧的青,结果又再度穿越了时空,他的记忆似乎就像停滞在过去一般没有改变的痕迹,反倒是第二次穿越结束后他才恍然大悟一样想起,怪不得有那么一天安德尔灰头土脸又表情沮丧地带着晚餐回来,看起来就像是跟熊大战了一场一样。
结果,就好像命运一样,他最后一次来到的是最开始揍了人一拳后就走掉的时间点,安德尔身上还有一半的蛋糕,另一半掉在地上,而青表情扭曲地凭空出现在安德尔的面前。
两个人的表情说不出谁比谁更尴尬。
9.
沉默了半晌,青说出了第一句话
“安德尔,你果然是白痴吧?”
“怎么这样说呢,你不是还说过喜欢我吗……”安德尔似乎能跟分辨出这是不同的青,也似乎隐约察觉了真相,但他一点也不生气,只是很可惜地看着蛋糕。
“好友,你是想阻止我死是吗?”
安德尔仍然看着蛋糕,却冷不丁地冒出这样一句话,青的手下意识地握紧,而后松开,但很快他就又觉得愤怒,或许是因为他是魔物,又或许是因为面前这个人,他无论如何压抑本性,似乎都很容易被这家伙轻易勾起怒火。
“你…为什么非得是你死?就因为、因为你能阻止魔王吗?”青几乎是咬牙切齿地问道,他拽着安德尔的衣领怒吼道
“你凭什么不经过我允许就死!”
安德尔既不挣扎,也不反抗,只是有些错愕,而后却又有种答案被肯定了的坦然
“因为我喜欢你啊,就算你和我的喜欢并不一样,我也想要满足你的愿望”安德尔再度笑了起来,他长得就让人觉得和善,一笑更是眉眼弯弯,只是和以往的温和不同,他脸上是坚毅而不可改变的决心。
“你不是想要做魔王么,现在的魔王如果没有死的话,你是做不了魔王的吧。”
“去他的魔王!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我得杀了你才能杀了那个玩意!”
“毕竟是寄存了所有魔力的分身,虽然有了自己的意识没办法控制了,不过本体死掉的话是最快的解决方法不是吗?”
“……你有病吧!”
10.
结果他们又打了一架。
青压着安德尔打得手痛,这个家伙就跟个粗壮的麻袋一样一声不吭,直到青收手了坐在一旁,安德尔才小心翼翼地也坐起来,但又格外大胆地摸了摸他的脑袋。
这个笨蛋明天就要死掉了。想到这里,青想要拍掉那双脏兮兮的手的心情就消失了。
“我很快就走了。”
“嗯。”
“喂,没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我喜欢你。”
“……白痴!”
青并不觉得不好意思,也无法感受到心动,喜欢这种情绪对他来说本来就是陌生的,安德尔通过他的朝夕相处与牺牲变得特别,而魔物占有欲的天性使他无法忍受被剥夺特别的存在。
失败了。青心想。
他好像用尽了所有的机会,只是证明了无论如何这个人都要死去,且这种死去是不可逆转而命中注定的。
但很快,他又想到了唯一的可能性。
“姑且问一句,你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大概……是和你旅行的过程中吧。”
“你是因为喜欢我才想自杀的是吗?”
“嗯。”
青叹了口气,他很少有这样消极的动作,他觉得自己多半是被这个大傻蛋传染了,以至于明明他们两个细究起来都不是人类,却获得了独属于人类才有的愚蠢,但这样似乎也并没有不好,他大力地给了朋友一个拥抱,而后转身离去。
安德尔没有阻止他,他只是温柔地闭上眼轻声说道
“再见了,好友。”
再见了,安德尔,我要前往那个唯一能跟救你的可能性。
11
青终于来到了最后一个他所能前往的时空,不是在他们相遇之时,亦不在结束之前,而是在更久远的,魔王还未强行使自己变成人类踏上旅途之前。
而这一次也不同以往,青几乎一来到这里就感到莫大的痛苦,挤碎内脏一般,难以呼吸的疼痛让他顷刻间就吐了一口血,鲜血洒在魔王漆黑的斗篷上很快就看不见了,当青吃力地抬起头来,对上的是魔王无波无澜的一双眼。
“你是谁?”魔王问道。
“我是你的朋友。”青回答道。
这个回答让魔王皱了眉头,但他对这个突然出现在自己房间的不速之客十分警惕,即便这个家伙怎么看都已经要死了,却也没有一点放松的样子。
“来自未来的朋友,是吗?”安德尔很聪明,一下子就猜了出来,念到朋友的时候似乎停顿了一下。
但青已经没有时间再获取这个还未相识的朋友的信任了。
“喂,笨蛋魔王……”青抓着魔王的肩膀,这个称呼让魔王感到很不愉快,但这种前所未有的经历带来的新鲜感很快压过了他的不悦,所以魔王只是继续听着这个将死之人的话。
“绝对,不要因为你那狗屁好奇心变成人类踏出城堡…………”
只是短短的不到两分钟的时间, 青就已经无法在支撑自己了,他一边说着一边无力地向后倒下,但魔王接住了他。
“未来的我,没有救到你吗?”
“闭嘴!”青因为这句话又吐了一口血,但这样的力气反而让他费神,所以他喘了许久才接上下一句话
“…我的事情,与你无关。”
“活下去。”
“一定,要活下去……”
12
这是这个不知道姓名的朋友最后留给魔王的话,他来得突然,死得也干脆,魔王垂眸不语,内心却若有所感。
“哎呀呀~如何,不想再度考虑一下我的提案吗,尊贵的魔王陛下?”白发白衣的女人不知从何处微笑着走来,和刚刚的态度截然相反,魔王几乎是立刻就发动了攻击,但这样的举动也并未伤到时之女巫分毫。
魔王只是看着这位朋友的尸体。
“我可以让你变成人类,这样您就能从无趣的魔王生涯里解放了。”
“我有一个要求。”魔王终于回过头来看着女巫,这个充满着怪异气息的女人似乎能跟明白他要说什么,但他还是说道
“如果未来,他有什么愿望的话,帮他一回吧。”
这样的话,他的朋友就不会死了吧。魔王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