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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蜂銀
评论:随意
我要赢。
左键,A,D,鼠标向左,然后是左键。
这是一个1v3的赛点残局,我操作着角色轻松点掉双拉的对手,接下来是180°的转身,准星停在补枪位刚刚拉出半个身位的最后一个人头上。
左键。
击杀的音效响起,屏幕变成慢动作镜头,耳机里的胜利音效才开始播放就中断掉——大B已经站起身冲过来拥抱我了,200斤的壮汉扑在我身上,冲击力扯着我、椅子还有耳机线滑出好几步。
我左手轻轻拍了拍这个向来爱哭的胖子,右手艰难绕过他能走马的脊背摘掉隔音耳罩。接着又是不间断的三连冲击,四个队友抱在一起,把我胸腔里的空气一点点挤出去。我笑骂着挨个叫他们放开,最后是教练把我从椅子上拉起来。
吸气,呼气。
所有的光打在我的身上,我看向台下,场馆的黑色人潮缀着清一色鲜红的应援灯正在沸腾;我又向对面看去,垂头丧气的败者各有各的表情。教练已经站在舞台中央,正在招手叫我们过去。
我正在变得轻盈,重力也没能继续束缚我,我一点点上升,悬浮在场馆的上空,看着两支队伍蚂蚁结队一般排成两列碰拳,看着红色的那支围在一起,捧起奖杯。我听着一个单词,一个id,在空间里共振,回荡。
Aim,两个音节,嘴角咧开,嘴唇再合拢,这就是我的id的读法。
低声的,高声的呼喊将我拉下来,重新踩在大地上,转头看见Leo拿着我一直没有摘下的耳机跟大B笑我连耳机都忘记摘掉。女主持的声音通过无数次放大也没能盖过观众的声音,我看着大屏幕上映出的我的定妆照和我这场Bo5的数据,135/93/32。
短暂的沉默,紧接着撞入耳中的是更高的声浪,他们狂热着,一同呼喊MVP,一浪盖过一浪。
主持无奈地看了我一眼,把话筒递给我,沉默再次到来,每一个人都在屏住呼吸,局促地抬头等着国王发言。我思考着感谢的台词,台下却突然有个男孩吼出一句“A神!”空气随着大家善意的哄笑再次流动,我放弃了罗织更面面俱到的话语,只是举起话筒——
“我又赢了。”
坐在对面的黄毛小子赔着笑递过来一罐可乐,“大神,您这么厉害,不来打这次网吧比赛真是太可惜了。”
“我还要上课呢。”我边说,边从书包里开始往外掏校服外套。
“别啊,小神仙…亲哥!一周就见这么一两回,您那重点初中隔半个城远,要再找你真得跑断腿了。”
“我真要上课,下午补口语呢。”我站起身,黄毛急得就差扑过来了,半跪在地上抱着我的大腿就开始嚎:“小祖宗!我们三国真就差你一个枪这么硬的了,我们新找的指挥龙哥很吊的,前职业,加上你不得称霸这次城市赛啊,奖金一万五呢。”
“啥?”
“一万五啊,哥,你还小真不知道一万五什么概念…”黄毛抹上眼泪了都。
“谁问你钱了,真是前职业吗,那个龙哥?”我问。
黄毛咧嘴:“包的啊老弟,林龙,以前TL的,去过香港比赛呢。”
第二天周日,我食不知味地吃完午饭,坐了半个多小时公交晃到三国网吧,嚼着对面公交站旁边超市里买的口香糖打了林龙一个30杠25。
林龙脸上的胡茬从来没干净过,右耳上永远别着一根烟,笑眯眯地看着我说:“小子,还有得练。”
“我30你25我还得练?”我问。
“你当然还有得练,你能打我30杠0的,不骗你,还想赢下去吗?”林龙说完这一句,带着我打了两年城市赛。我俩前前后后组了四个队,坐着公交从南门打到北门,换成他的破桑塔纳又从城中打到场馆,四届赛事拿了两次冠军两次亚军。
最后一次是亚军,一队6个人凑一起吃完烧烤,林龙要酒驾送我回去,被我骂完拉着我去挤第一班夜间公交。公交上没别人,我俩安安稳稳一前一后占着爱心座位,我伸手把林龙旁边的车窗推开,“这四个还不如去年那四个,子涵这个奶菜得跟什么似的。”我说。
“又要踢人啊A皇。”林龙一开口,酒味就顺着风向我脸上扑,我轻轻扇了下他后脑勺。
“跟不上啊,打得又猪,枪全是我在顶…”我停住。
“接着说啊A皇,我俩你还留什么底。”
我转头看街边的店铺,两个暗的夹着一个还亮招牌的,跟着公交一顿一顿的节奏从窗户里慢悠悠路过。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安啊,我也老咯,别不好意思讲。”后脑勺讲完话,挠了挠那块疤,那是刚出道打比赛跟开挂的干架留下的,输了比赛林龙没急,那个开挂的队长指着我说我才是真没妈他抄着椅子就冲上去了,“这抢三打后面我手都在抖啊,安,就看着你一个C顶着对面,我们狗位还被防得死,那个车就这么一直推啊推…”
夜班公交还在晃,林龙睡着了,鼾声带着酒味被气流吸到城市的夜晚里。
中考完,我爸出国工作把我带上去美国读高中。最近的网吧离学校十公里远,去过一次虽说干净但人也少,只好自己在家里鼓捣PC。
原来的游戏没再开过,换了一个游戏,带着两个同校的福建双胞胎哥们天天打匹配,杀多了被对面打字问“cheater?”后面干脆id从aim改成aimbot,握着鼠标我就握住世界的中心,对面的人头只等着我点左键轻松收获。隐藏分打高了就换号,a1mbot,a2mbot…迭代到a7mbot时游戏处罚终于不是冻个一两天,来了个永久封禁。论坛被我炸鱼一年有余的败者们普天同庆知名外挂落网,一个帖子顶出三千多楼,福建哥俩连带着id都被挂出来,灰头土脸跑路换游戏。
学校考试简单,实验室里泡了一年有余的老爸看我呆在家里不顺眼,让我去参加化学奥赛,凑热闹拿完奖牌回到家里,发现自己房间里除开电脑键盘鼠标就只剩一张床。
能干啥呢,开始赢吧。
还是那个游戏,登上最开始注册的号,aimbot改回aim,左键从来没点过的排位。第一把匹配就等了五分钟,我开始风驰电掣,左键,A,D,鼠标轻挪,然后是左键,接着循环。
7:0对面就投了,公屏打出一句“pro?”
左键,下一把。
赢。
下一把。
赢。
左键。
赢。
下一把。
…
回过神来是我爸叫我吃早饭,我拉开窗帘,眼泪一下就被阳光刺出来,下楼吃完早饭直接在沙发上一觉睡到天黑,回房间刷论坛看见名字里带B的指挥被我连着狙击了五把排位掉段后崩溃的痛苦表情梗图。
登录游戏,好友申请被塞得满满当当,一眼不看全部否掉,打开权限再点开排位,等了十分钟才进房间。比画面先有反应的是耳机,一个声音直接喊着aim就开始鬼哭狼嚎,一看是那个指挥,我憋着笑没理他,锁完角色下楼去拿我的水杯。
未曾想这把是前所未有的超高强度,对面是俱乐部一队二队混编五排,一整盘打下来我一口水都没喝上,赛点是我们的,留给我的是1v3回防拆包残局。
炸弹倒计时越来越急,滴答滴答,我搜完常规位,点死直架的。左拉两步,原来还有站在非预瞄的,卖掉直架队友打心理差,但我反应比他快,而且快太多。
左键。
不用确认,我已经开始大幅度转起视角,这是我前一个游戏留下来的习惯,我要尽快搜集到信息,这极度依赖动态视力,而我有着顶级的眼睛。
包内死点箱后闪过一个异色的像素色块,这是枪管。
我已经在脑海里勾勒出箱后这个人蹲着的姿势了,瞄准他的头的位置,左键。
子弹穿过掩体有伤害衰减,所以需要三枪,我在第三颗子弹出膛前一点就已经开始移动,卡好时间的话地速不会快到弹道偏移,又能保证尽快去拆包。
拆包需要7s,滴答的提示音提速到最后一阶段意味着还剩12s爆炸,我点掉第二个人的时候刚好是这一阶段的开始,我找人用了接近2s,开三枪也是1s,我鼠标瞄着炸药包,一边靠近一边按下拆包键。
来得及。
我的右手已经离开鼠标去拿水杯了,左手摁死拆包,队友没有发言,拆弹进度条沉默上涨,在最极限的时间点顶满,屏幕中的一切进入慢动作。
赢了。
水杯在发抖,磕着我的牙齿,哒哒哒,像清脆的枪声。耳机里沉默只维持了1s,接着是四个人的狂欢,aim,aim,他们反复喊着我的id,说我开枪像锁头,说我是职业小号,向我要好友。
大B声音最大,狂呼我是他的宝贝,接着猛亲麦克风,然后一转语气说我打得蠢了,不然不会这么惊险。我看着战绩里我的1.2Rating发笑,终于开麦说这残局还打蠢了吗?大B嘿嘿笑,说你如果真听我的指挥换点前顶都不用打这残局,早赢了。
我没理他,把新的好友申请全部叉掉开始排下一把,等待期间打开靶场点着靶子放松,脑子里却开始复盘他的那个指挥。
我一直有个问题,瞄准的时候没法说话,或者说没法组织语言,林龙刚开始带我打比赛的时候就发现这个问题了,有段时间逼着我说话,结果我感觉连鼠标都陌生了,把把倒数,差点没爬出小组巡回。从那之后林龙没再强求我说话,认认真真观察我一整届比赛后说我其实玩游戏是除开指挥独一档的聪明,对比赛有自己的阅读,没用好我是他的问题。
那届比赛我们是亚军,那之后的两届我们决赛都是3-0夺冠。
但我没再遇到过林龙那样的指挥,所以我现在一般都完全执行自己的理解,赛点回合我其实读到对面的单人A点骚扰,不必多加思考就去把单人抓掉,那如果我照他说的去B前顶呢?
我把匹配中的队列叉掉,回头去看这一把的回放,直接跳到最后一回合,看着执行他的前顶的队友的视角,横拉的一号位敌人,刚给完道具的二号位,还在捏道具的三号位。
这个时间,这个身位,我能把这三个人全部点完,再把侧路的那一个补枪点掉。
我退出回放,点开好友申请列表,大B的账号静静躺在被拒绝那一栏,我点开账号资料,看着展示栏里并排放着的三个亚军奖杯,想起国内的平台调侃大B是大满亚指挥。
左键,我发去好友申请。
一秒通过,那边只发过来一句话:“还想赢吗?”
“今晚对你肯定又是一个里程碑,5个冠军,4个FMVP,Aim你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想?”主持问。
感谢在捧杯采访已经说完了,我摩挲着FMVP手链,话筒举到嘴边,声音却在身体里打转。我看向场馆的人群,他们等待着;我转头看队友,大B眼泪还在流个不停;我看着摄像头,信号或许越过大洋,越过大地,映在那个城市某个小区的某个客厅里的电视上。
也许,再远一点,我回过头,会有某个被表哥带着在网吧里一边流泪一边打游戏的小孩,嘴里嘟嘟囔囔——
“我要赢。”
我说。
文:旬夜
关键词:迁徙
文体:小说
CP:BL
1、
褚子鸣长智齿了。
这种人类进化史上,能和阑尾,扁桃体并驾齐驱的烦人利器,竟然有朝一日也能在他嘴里落地生根,褚子鸣也没想到。
上牙还好,左下一颗已经长出,右下还处于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状态。
本身,这种鸡肋一样的东西,若是不去在意倒也不重要。
关键是。
……它疼。真疼!
褚子鸣带着口罩到牙医诊所的时候,左边脸已经肿出了两倍的大小。,不知道以为他刚分手给前女友甩了一巴掌。
小护士看了他一眼,心下了然得问了一句。“办不办套餐,第二颗半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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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让褚子鸣来拔牙,他内心是拒绝的。
主要他不喜欢那种冰冰凉的器具。每次口腔检查,就算只是洗牙,一看到医生拿着牙龈刀刮过他的牙壁,那种咔哒咔哒的声音和嫉妒冰凉的触感,都能让他半个身子瘫痪。
可这次不行——这次他疼得睡不着了,毕竟人类在睡眠面前永远这么得脆弱。
“您先在这里躺一下,我去叫医生。”
褚子鸣生无可恋躺在了治疗仪上。
牙科门诊部设在二楼,四周都是落地的玻璃窗,中午太阳落在不远处的地面,映得一片明黄。
过了不久,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
“大致情况?”
褚子鸣抬头,正看到一个清瘦的背影背对着他,小护士把他牙部X光片情况调出在显示屏上。“左下,右上倾斜阻生,右下舌向阻生。”
医生手指扣了扣电脑桌,褚子鸣看清对方的瞬间,心里咯噔得凉了半截。
“那个……我约的是主任医师。”
说起来,褚子鸣之所以肯来看牙科,最主要的原因是自家老爹有个发小是当牙科主任的。说是技术高超,此生拔牙无数,对于褚子鸣这小智齿根本是药到病除。但真要能年轻成这样,他爹估计能给吓出病来。
“陈主任临时有事。”似乎是清楚褚子鸣心里那些小九九,年轻医生随手开了治疗椅上的无影灯,解释道。“你现在牙齿有炎症,这次先做清洁,再配合药物消炎,等过两天我再和陈主任交接。”
褚子鸣看对方这么直接了当,再说什么反倒显得自己小气。不尴不尬笑了笑,他回头一瞥见那医生手上拿了牙镜和牙龈刀,下意识就是个哆嗦。
“放松,现在先做个检查。”医生靠在他耳边的声音很轻,隔着那口罩安慰力小的可怜。牙龈刀在牙面刮着,冰冷的器具接触皮肤,褚子鸣下意识握紧拳头,却听那医生轻笑道。“有些炎症,但牙齿状态不错,看来平时刷牙挺认真。”
认真有什么用,这不还是要来看牙医。
褚子鸣在心里吐槽了一下。还没回过味来,嘴里就被替换进了一个磨砂质的东西。
“嗯?”
“别乱动,要不牙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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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消费是120元。”
半小时后,褚子鸣肿着半边脸,生无可恋地在前台付账。小护士在一旁笑得花枝乱颤。褚子鸣看了她一眼,觉得对方头顶上写着“帮凶”俩大字。
“还是第一次见到像你这样的,连洗牙都害怕。”
耳边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褚子鸣转过头,脚边多了一双浅色运动鞋,顺着向上可以看到一身整齐的白大褂。不用猜都知道肯定是那倒霉医生。
褚子鸣一肚子火气,他觉得他就是那句“找主任医师”把那人小医生给得罪了,要不怎么连洗牙前都不通知一声?
刚想给人一顿怼抬眼却瞧见那一声的样子。
大下午的太阳正好,小医生摘了口罩,五官十分耐看,嘴角扬着,给他看得一愣神。“这两天要注意饮食,智齿阻生最好就是尽快拔,要不对周边牙齿也会造成影响。”
褚子鸣懵懵地看了他几秒,片刻视线移向对方胸前的铭牌。——越千秋。他在心里把这三个字默念了一遍。
好狂的名字。
2、
当晚,褚子鸣嘴里的炎症就消了大半。大晚上他爹发小,他陈叔打了个电话给他。说是实在家里有事,抽不开身。安排着下次约个时间,认认真真解决一下褚子鸣的“终身大事”。
褚子鸣笑嘻嘻得晾着他那俩虎牙,说了声。“叔,没关系,真有事儿您忙。”
那句话他是走心的。毕竟褚子鸣真的是个不大计较的人。
主要从小家境不错。头顶顶梁的爹当年离职从商,混的风生水起,让褚子鸣啃老啃个百八十年是没什么问题。老娘又对他宠到没边。所以他对事对人都有种听之任之的态度。
然后几天后,他看着越千秋一身白大褂,拿着病情记录站在治疗椅边,忽然恨不得给自己两个大耳瓜子。
“陈……陈主任呢?”
“生孩子去了。”
“他一大男人生什么孩子!?”
“他家儿媳妇儿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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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顶无影灯晃得他脑袋疼。
越千秋和小护士在一旁器械皿里不知倒腾什么,金属碰撞咔嚓作响。“80cc利多卡因。”
注射器被伸进了张开的嘴里。下一秒是注射的刺痛,和液体推进的一点酸麻。
“麻醉后,之后过程中会有牙齿被牵拉的感觉,是正常的现象。”越千秋简单交代着注意事项。褚子鸣点点头,视线是天花板亮堂堂的光线,映着对方头上的几根小乱毛。他感觉心脏似乎跳到有点快,整张脸变得麻,手脚都冰了。
有人说,宁愿被车撞,不愿拔次牙。
主要前者你还能躲着跑,护着点你脑袋。但后者,你要眼睁睁看着人刮刀锤子,凿子,钳子一个劲往你脑袋上招呼,你特么还不能动。
“阻生就算了牙根还是弯的。”越千秋额头上冒了点汗,从小护士手里又接了把小号的骨凿。
因为牙根是弯的,越千秋拔牙的时间比平时长。
褚子鸣嘴巴被扩到最大,整个脑袋不自主得随着拔牙的力道转动,他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牙齿一下一下被抽拉的力道。他眼睁睁看到越千秋从他嘴里掏出一堆染血医用棉,还从隔壁隔间取来一把更大的拔牙钳。
忽然元神归位。
爸妈,我想你们了!
-
头顶无影灯被关上,褚子鸣慢慢转动眼睛,看见小护士给他递上了一个玻璃管子。被小心洗掉血液的智齿被泡在双氧水里,正冒着气泡。
“你的牙根几乎快弯了90度了。”越千秋电脑桌边整理器材。“智齿本身很容易挤压牙床。而像你这样的,但凡一次发炎,之后一定频发。不拔掉,差不多也就废了。”
褚子鸣半个脑子还发蒙,下意识要和医生讨论一下“废”是个宝盖头还是广字头。
脚下一软,几乎就给人扑过去了。
四周稀里哗啦响起文件落地的声音。
意识到的时候,抓着付款卡的年轻医生被他按在电脑桌上抱了个满怀。
褚子鸣怔了怔,鼻尖蹭过对方的脖颈。
下一秒,他听到一声极具警告意味的声音。“立刻从我身上起来。马上。”
3、
拔牙后24小时避免漱口和舔舐伤口。
避免牙龈内血块脱落,引发伤口感染或干槽症。
褚子鸣张着嘴,用手电筒的灯照着他牙龈上覆盖的那块血红色。想想干脆不煮饭直接上街溜达。还没走几步路,就接到了陈主任的电话。
人估计此刻还在婴儿房外看孙子,边和他道歉边笑得合不拢嘴。褚子鸣嘴里麻药没退,就尽听人在那唠他孙子长得多可爱。
可在他认知里,孩子刚出生不一个个瘦不拉几长得和猴似得?
当然,褚子鸣也不想多说什么。人赵主任还乐呵,笑了半天,忽然问了句。
“对了,我那小徒弟还不错吧。”
褚子鸣脑子没溜过弯来、心想我这是说好呢,还是不好呢。
抬起头,就看见一人特眼熟正在他眼前拿着勺子往嘴里塞抄手。
隔着一扇玻璃,店里的人感应到什么似得慢慢抬起头,四目相对,两人皆是一愣。
>>>>>>
【好巧啊。】拔完牙说话还不利索,褚子鸣干脆在手机屏幕上打字。
越千秋慢悠悠地吃了他最后一颗抄手,抬头问道。“饭吃了吗?”
褚子鸣指着脸颊,摇了摇头。
“那随便点,我请。”似乎因为吃饱了饭,越大医生心情不错,伸手把菜单一递。
褚子鸣老老实实接过菜单,还没看一眼,气的话都会说了。“……千秋医生。”
“哦,一时忘了,这家店的菜都是辣的。”
褚子鸣感觉这小医生特别小心眼,就因为之前推了他一下,竟然记仇到现在。
“你不觉得千秋,医生,无论是听着还是念着都很奇怪吗?”越千秋擦完嘴,闲着无聊又开始找茬。
褚子鸣愣了愣,竟笑了起来。“好,阿越。”
那模样特别地从善如流。
越千秋看了看他。自打嘴里磕巴出一个字之后,褚子鸣说话反而利落了起来,并迅速重拾了人类特有的寒暄技能。
“千秋,越千秋,你的名字寓意真不错,还好听。”只是换了个称呼,倒像被人冒犯了一样。
越千秋下意识皱了皱眉,不过一瞬间,却被褚子鸣注意到了。
就像猫抓到了毛衣上露出的小线头,褚子鸣撑着下巴,有点懒懒又喊了一遍。“阿——越——”微调缓慢,拉长。果不其然又看到了对方不适的表情。
懒洋洋的眼神忽然亮了起来。褚子鸣微微倾身,问道。“阿越,陈叔……主任平时都很忙吗?”
“还好。”越千秋不自在得理了理刘海。“最近添了个孙子所以经常请假,一周之后就没事了,下次就能交接。”
“哦,那就不麻烦他了。”
“什么?”越千秋一愣。
“阿越啊——”褚子鸣撑着下巴,眨巴着眼睛看着他。“我想,我剩下的三颗牙就拜托给你了。”
4、
有人说褚子鸣这个人,大约就是从小到盐吃多了。闲得慌。
大学毕业,不打算继承家业,找了家游戏公司,昼夜颠倒,领着工资,也不打算结婚,整天就得过且过得活。
有时候,物质生活太美满养不出富二代。养出的就是褚子鸣这种不上不下又没人生目标的人。
这种人最无聊,所以好不容易找到个好玩儿的,就和那猫见着老鼠似得,整个开始爬上爬下得上房揭瓦。
“……今天不是你复诊的日子吧。”
“没什么,就是闲着无聊来看看你。”褚子鸣手里抱着一束满天星,见着越千秋身边那小护士,随手就把花递上去了。
“褚先生又来复诊啊。”小护士接过花低头闻了闻。“隔三差五拿花回家,我妈还以为我交了男朋友呢。越哥,我可是沾了你的光啊。”
“那是,阿越救死扶伤,我本来还打算送他面锦旗的。他又不乐意,只能送花了。”
越千秋刚给一女大学生做完正畸,被那花粉味道熏得差点没过去。他就不懂了,这褚子鸣怎么看着他吃了顿饭天都变了。还有拔颗牙算哪门子的救死扶伤?
——阿越啊。之后那个褚子鸣客人之后就由你负责了。他爸和我是朋友,你照顾着点。
照顾?
越千秋看着眼前这个笑得一脸灿烂的人,简直巴不得对着人脸上给来一下。
“褚先生,你都不用上班的吗?”
“今天周末啊。”褚子鸣手肘靠在收银台边,晃悠着他的大长腿,整就是一个大写的“嘚瑟”。
“那小叶,你先到褚先生去做个检查。”越千秋准备抬脚走人,却给人一把拦下。
“什么时候下班,等你吃个饭呗。”
“……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嗯?……就,找你吃饭啊”褚子鸣一脸纯良。
“这世界上一般是不会有一个男的拿着花,去向另一个男的邀饭的。”被握住手腕有点难受,越千秋刚想挣开,褚子鸣松开了手。
“哦,懂了,看来阿越你更喜欢锦旗。早说嘛,我明天就定。”
他笑着退了一步,停在了一个并不算冒犯的位置,猫似得眯起眼睛。
>>>>>
有时候,渗透进某个人的生活并不算太难。
那段时间,褚子鸣几乎成了越千秋饭桌对面的常客。
越千秋不爱下厨,独居,平时吃饭几乎都在外面解决。
褚子鸣和他吃了两次,似乎摸清了他的门路,几乎次次吃饭都能遇到,和装了雷达似得。
于是等反应过来的时候,两人的相处竟然多了点习惯成自然的味道。
只不过,褚子鸣公司离他们吃饭的地方近,公司里的同事忽然发现,平日里插科打诨的队友不知为何,浑身散发出一种非我族类的味道。
心中的恋爱雷达发出了警报。
“你确定老褚进的是这家店吗?”一个鬼鬼祟祟的小青年整张脸几乎贴在了门店玻璃上,视线尽头是一个身着蓝白衬衫的人,因为距离太远看不清脸。
“肯定啊,我刚眼睁睁看着他进去的。”
“可怎么是个男的啊!”
“江哥,喂,江哥……”
“哎呀,小程你别吵,哥正看着呢。”青年摆了摆手,忽然觉得身后气氛有点不对,一抬头,眼前玻璃上反射他身后某个人和一张似笑非笑的脸。
“林江城……你干嘛呢?”
5、
所以,交友不慎是人生一大忌。
褚子鸣的朋友圈里除了当初年少轻狂的一圈“疯鬼”以外。最特别的莫过于大学同专业的某个专给他花样作死的家伙。
“噢噢噢噢,原来是越医生啊。我是林江城你好。”模样机灵的青年伸手挠着头发,笑得一脸祥和。
“这三个是我一办公室的同事。”褚子鸣有些丢人得叹了口气。
“你好,我是张跃。”跟在林江城后面的两个小辈也坐的端端正正地打了招呼。
“我是蒲松明,平日里都是跟着褚哥和江哥混的。”
“所以今天就跟着混到这儿来了。”俩小年轻双簧似得一唱一和。“都怪褚哥最近都不和我们吃饭,我们太好奇了,就偷偷跟来看看。”
“没想到是个男的。”
“对啊。”林江城伸手夹了口肉。“早知道是男的,我们就不这么好奇了。”
“还有脸说!”褚子鸣一巴掌呼了眼前那三个脑袋。“一群人鬼鬼祟祟穿着工作服站店门外,搞得和传销组织抓人似得,你们不丢人我还丢人呢。”
“还不是你老装神秘。”
“我装什么神秘,不就是认识个朋友也要和你们报备吗?”实在受不了他们,褚子鸣顺手勾住越千秋的肩膀想让人评理,结果话还没说,身边的人却站了起来。“我再去点两个菜。”越千秋拨开褚子鸣站了起来,看不出什么表情。
只是,走了两步忽然回头看他。“褚子鸣,还想吃点什么没有。”
“啊?”褚子鸣愣了愣。“那……那加个炒三丝,配料就前天那种。”
“哎,老褚,你这医生人还挺不错的嘛。还给我们加菜。”
人走了,林江成啃着虾坐了过来。
褚子鸣低头,有些疑惑地碰了碰鼻子。“……加什么菜啊?真见鬼了,第一次问我想要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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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因为最初是褚子鸣单方面的蹭饭,越千秋从来没有考虑过褚子鸣吃什么的问题。
甚至有段时间为了甩开他就尽是往辣的点。
搞得褚子鸣拔了牙只能在他面前喝小米粥,越千秋吃香的喝辣的,搞得他心情很是不美丽。
结果最近莫名其妙的——越千秋开始对他态度转好了。
发短信会回了,电话会接了。这两天竟然吃饭的时候还懂得给他点碗小面了。
这让褚子鸣倍感欣慰。
“如果你笑得再这么像个神经病,我下次就把你那两颗虎牙给拔了。”
越千秋翻着书,随手拿起黑麦茶喝了一口。某只猫科动物后脊背一凉,赶紧埋头吃他的午饭。
这家馆子是他们最开始遇见的那家。
店老板是个地地道道的重庆人,口味和他们俩的心意,褚子鸣趁着没拔下一颗智齿,、隔三差五就招呼越千秋来。
“对了,你这周末有空吗?”
越千秋问了他一句,褚子鸣抬头看了一眼,对方手上那本《诗歌集》又被翻了一页。他点点头继续认真吃他的菜。“没事儿,怎么了。”
越千秋手指在书封的位置来回划了两下。“那给我带点东西。”
“带什么。”
“生日礼物。”越千秋没看他。
“谁的?”
“我的。”
很久,越千秋在诡异的沉默里抬头。
褚子鸣笑得像个店铺门口的招财佛像。“生日啊,那太好了!”他此刻笑得比刚才还像神经病。“阿越阿越,我们打个商量成不,我给你准备生日礼物,你到时候答应我件事儿行吗?”
“什么事?”
“不是大事,你就说你答不答应嘛。”
“随便。”越千秋翻了一页书,视线落在一行文字上。“但你得先把礼物带来再说。”
“没问题!”
玻璃透进明亮的光线,映着他们的侧脸几乎透明。
褚子鸣撑着脑袋在对面嘀嘀咕咕着选什么礼物好。
越千秋在书页遮挡的角落里,一点点低下头,他不自觉扬起嘴角,露出一个少见的笑。
6、
“啊!褚哥!你如此精心为一个男人的挑选生日礼物这是为哪般?!究竟是人性的泯灭还是道德的沦丧!”
“没事献殷勤啊……”蒲松明从隔壁办公桌冒出头来,还顺带带了同排的张跃。“……非奸即盗。”
“你们仨说啥?!”褚大官人抬了抬眼皮,一个眼神猛地吓得俩小年轻瞬间缩了回去,剩下林江城探着脑袋企图抢夺褚子鸣桌上的礼物。
“褚子鸣我去年生日,你整整隔三天才请我吃了顿串串!你现在可好,将我这个糟糠之妻抛弃在公司,去给外面的小情人买这么贵的礼物,你是人吗?不!你是狗!”
“别扯别扯。”褚子鸣举着礼物抬手躲过了攻击,顺带抽了本书把人脸挡了回去。“我这办正事呢。”
“正事儿?”林江城把脸上的书薅下了来,伸手锤了锤礼盒。“褚子鸣,我还不知道你?成天死人似的混日子,你对什么东西上过心?还会平白无故地对人好?”
他沉下脸来。“就你这人,四个字——其心可诛。”
然后三个小时后,褚子鸣觉得他和越千秋该诛诛心了。
“内什么,阿越……这家店,不错的哈?”
古色古香的包间,檀木桌上还放着堆花木。
第二道菜端上来的时候,店家有心得将香炉撤了下去,上了一壶普洱。
“这家店老板是个大闲人,一年到晚没事就折腾着这点东西。平时四处玩,尝了什么好的就搬到店里来。所以菜都很有特色。”
越千秋夹了点鱼片放进碗里,抬头对上褚子鸣幽怨的目光。“哦……我都忘了,你刚拔的牙。”
两小时前,褚子鸣早早下班打算和越千秋商量着今晚生日怎么过。
一进诊所就又被他和小护士按治疗椅上了,褚子鸣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嘴巴一张一颗牙特么的又没了。
“我们这里预约没及时完成扣奖金的。”越千秋慢条斯理得吃着他的小鱼片,抬手把刚刚放凉的一杯水给褚子鸣推了过去。“主要是我临时忘了……”
“我又(就)知道!可你又不拉(差)这点甜(钱)!”
褚子鸣嘴里麻药还没腿,一气之下,蹦跶出了一句大舌头。
“你从哪里看出我不缺钱的样子。”
“啊?……哦。”褚子鸣从小不缺钱惯了,一时间觉得自己有点以己度人,瞬间没再说话。
往日里都是他俩交流几乎都是碎嘴子褚子鸣没事扯话题,一时间他关了话匣子,包间里猛地安静的只有越千秋勺子碰撞碗壁的声音。
“要不,过两天好了我们再来……”许久,越千秋轻声开口。
一抬眼,褚子鸣正拿着杯子,歪着半边脸喝水,差点没把越千秋呛死。“……不漱口就没有大问题。你干嘛喝的和偏瘫似得。”
餐桌那头的褚子鸣明显顿了顿。“不是你和我说的,第一天伤口不能喷水,要不血块脱落干槽症要疼一周的吗?”
“哦,我说的吗?那我刚刚记错了。”
褚子鸣愣了愣,看着越千秋错开的视线,忽然意识到什么,脸上各色表情走马灯似得滚了一遍,最后将竟然笑出声来。“算了你!”
他从身边的袋子里拿出包好的盒子。
他们今天没买蜡烛也没买蛋糕,褚子鸣将盒子递了过来,朝越千秋扬扬下巴。“谁叫今天是某人生日哦。喏,说好了的礼物。生日快乐,阿越。”
越千秋一愣,有点不自在得将礼物接了过来。
他低下头看了看盒子的包装。看着像是店里包的,不过包装得很精细。
“谢谢。其实我还挺久没有收到生日礼物了。”
“不是吧?”褚子鸣一副你逗我的表情。“你们家里人这么懒,都不给你送礼物的。”
“我一个人住的。我家在A省。”
“那么远?”褚子鸣皱眉。“所以你是在这儿读的大学所以留下来的?”
“我大学在更远C省。”
“那你这也一个天南一个地北也差太多了。怎么,是打算在地图上用坐标画个直角三角形啊?”褚子鸣调侃他。
“毛病!”越千秋低笑了一声。“真要这么说,我毕业后工作的城市能在地图上画个北斗七星。很多城市我都去过,也是前两年才来的这儿,陈老师退休了想回自己的家乡开个诊所,所以把我叫来了。”
“那你家里人呢?独生子女父母可不希望家里小孩离太远啊。”
“我不是独生子女。”越千秋道。“我有个弟弟的。比我小了快十岁,当初成天哥哥哥哥跟在我屁股后面跑。”
“还真意外。”褚子鸣撑着下巴看他。“我一直以为你不会喜欢兄弟姐妹。”
“为什么?”
“感觉,就觉得你好像和谁都不太亲近的样子。”
“是吗?”越千秋似乎心情不错,在捣鼓礼物盒上的蝴蝶结。
“对了,阿越,你说过,我送你礼物,你答应我件事儿,你记得吧?”
“说。”越千秋看他。“不过别乱提,过分了我就当我没听见。”
“怎么会!”褚子鸣笑道。“我就想问你个问题。”
“你说。”
褚子鸣摸着茶盏边缘,隔着汤锅朦胧的雾气看他。“其实从我遇到你的第一天,我就很好奇。我一直很想问问你,阿越,你是不是有什么病,我是说……心理障碍之类的。”
“……怎么会忽然问我这个。”
“只是有一点好奇而已。”像蛰伏在黑暗中的某些因子慢慢扩散开。
他嘴角上扬的弧度一点没变
“我只是觉得,你好像不大和人接触。我问过陈叔,听说你和大学的朋友似乎都断了联系。换过很多个城市,也是最近两年才稳定下来。虽然你对身边的人都还算不错,但似乎没有一个是深交的。”
“有些人就是天生对人冷淡,这很正常。”
褚子鸣动了动手指。“的确。只是似乎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切断自己的人际关系。当然也许过去是有一些不好的回忆,会想疏远一两个人,但是全盘否定的并不多。其实引发我好奇的不是这些,是我第一次不小心撞到你,你的反应。
那时候你明明可以选择推开我,可你却没有,只是浑身僵硬几乎在发抖。而且……”
他顿了顿。“而且,我在那之后发现你对陌生人的接触特别抗拒,哪怕别人是不经意的,只要触碰你就会避开。
你似乎也不喜欢一切表示亲近的物品,不喜欢他人亲昵的语气,或者所有代表关系密切的东西你都不喜欢。我就在想,你过去是不是面对过什么不好的事。或者说……阿越,你是不是有接触障碍?”
“褚子鸣,你在以什么身份和我说这些话?”越千秋轻声问道。
“朋友,我在关心你。”
“是吗?”他看着褚子鸣,眼神却里没太多情绪。“可你现在的表情,并不是关心朋友该有的表情,需要给你一面镜子吗?”
“褚子鸣,你现在在笑啊。”
7、
林江城第一次遇到褚子鸣的时候,就觉得这人有病。
无所事事插着口袋,一个人靠在柱子边上,看着新生大堂里来来往往的人群。好像只有他不属于这里一样。
好相处,这是大多数人对褚子鸣的评价。
从小家境殷实,但却没有什么有钱人的架子,反而为人仗义,朋友有难,从来不吝相助。林江城最开始的时候,也是这么认为的。那时候他们同一个宿舍,几乎整天都混在一起,几个人插科打诨,除了一点,褚子鸣似乎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
直到在第二学期。
那半学期,褚子鸣忽然对一个女生产生了兴趣。那是个平凡地丢进人堆就找不到的女孩。
褚子鸣要了对方的电话,并展开了猛烈的追求,几乎闹得整个学院沸沸扬扬。就在所有人都认为要出现一段王子和灰姑娘佳话的时候,褚子鸣却和人分手了。
林江城还记得,他问褚子鸣原因。
那天晚上,后者伸手指了指耳朵,对他说。“你记不记得,我们新生大会遇到过她。那时候她摔在地上,我上前扶她她和见鬼似得就跑了。”
褚子鸣转过来一双虎牙露出来,笑得很是愉快。“林江城,原来李晓楠不是胆小而是听不见,她半边耳朵是聋的。”
那时候,对方一双眼睛亮着,闪着平时少有的光彩。
也许就连褚子鸣自己都没意识到,他本质上是个多么恶劣的人。他不歧视贫穷,与人为善。是只因为在本质上,他没有把“人”放在眼里。
只要他需要,他可以毫不犹豫地去践踏一个人的感情和人格。甚至不惜与人交好,只为了借记撕开对方藏匿的伤口,获取他想要的答案。
目的简单,却残忍地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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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说,你为什么会忽然对我死缠不休。”褚子鸣被越千秋压在墙上,对方的脸近在咫尺的,却因为背着光,看不清神情。“怎么,一个小少爷闲着无聊,所以跑来我这玩的探秘游戏了?”
“那我猜对了吗?除此之外我想不到别的理由。”褚子鸣静静地看着他。
身前的人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个解释确实不错。”他顿了顿,道。“不过褚子鸣……你可真幼稚。”
褚子鸣皱了皱眉。
“其实我觉得我这句话说的不对。你只不过是日子过得太顺利了。顺利到不知道这世界上又多少人在为了活着,要把某些过去藏起来,装出另一幅样子,然后缄口不言地往前走。
可你只不过是无聊所以想看看。也许对于你来说就像是解公式,一点点剖开展开,没准就会有意料之外的答案。”
越千秋慢慢恢复了往日的语气。
“但大多时候只有成为亲近的人,人们才愿意把伤口暴露给对方,所以,你只能不停了解我,靠近我,明明心里不屑一顾却依旧要和我打好关系。但是怎么办啊,你还是猜错了。”
“什么意思?”
“你忘了。”越千秋讽刺地笑。“我和小叶共撑过一把伞,我甚至送她回过家,开着我那便宜的两轮车让她抱着我的腰。你还是观察地不仔细啊,侦探先生。”
褚子鸣若有所思地移开视线。
越千秋的声音骤然冷了下来。“褚子鸣。像这种靠父母活着的蛀虫,没有追求没有目标,整日靠撕开他人伤口取乐的人。如果我不告诉你真正的原因,你一定会很痛苦吧。
毕竟你那无意义的人生从内部开始已经烂透了。”
“是,你说的很对。所以,你会告诉我答案吧,阿越。”
“当然。”越千秋笑了起来。
褚子鸣嘴里还残留着浓重的血腥味,越千秋撬开了紧闭的牙关,拔牙后24小时避免漱口舔舐创口,可惜这医生似乎不大称职。
唇上一阵刺痛,温热的液体伴随着一股浓重的铁锈味流入口腔。牙龈剧烈疼痛让褚子鸣掐住了越千秋的脖颈。
直到越千秋将两人的唇齿分开,他听到对方沙哑的声音和低低的喘息。“从小到大我就知道自己的性向不同,在交了第一个男朋友之后就被家里赶出来了,而那个人却背叛了我。从那以后我就没有朋友,我不相信任何人,所以每个城市我都不能久留,因为没有值得我留恋的人和物,直到我大学的老师找到了我。
这儿风景好,冬天冷的要命夏天热得烦人,但这个地方离我的过去很远,远到我想试着重新开始。
而我原本以为你是那一个开始。可惜我猜错了。所以褚子鸣,我只是个同性恋,就这么简单。”
越千秋转身离开时,褚子鸣嘴唇和牙龈的疼痛依旧难以停止。包间透进大门外吹进的凉风。
他慢慢抬起手,在脸颊轻轻碰了碰。冰凉的水渍在脸上湿漉了一片。
触感陌生,倒像是谁的眼泪。
8、
那天晚上,褚子鸣牙龈大出血,从包间走了出来的时候,险些把店主吓得直接打了120。
好在褚子鸣一个电话给了陈主任。只不过等到褚子鸣冰敷了半天,取出无菌棉确认凝血成功的时候,他那一身衬衫都被血毁地七七八八了。
那血刺呼啦的样子,看着不知道以为刚经历了什么生离死别。
不过也因为这样,褚子鸣打那天就没有去过诊所。
理由很简单,大出血太可怕了给吓得。
也自然而然的,他整整一周多都没有见过越千秋。
为此林江城心下了然,某天问了句。“知道答案了?”
褚子鸣肿着半边脸,看着他啥也没说。然后第一次发脾气,在人前把电脑给掀了。
褚子鸣从小到大几乎没怎么发过脾气。都说他脾气好,归根结底,主要是他没多少在乎的东西。人的愤怒一般来源于对现实的无能为力。他很没什么好追求的,没什么好在乎的,更没什么值得生气的。
只不过,那天褚子鸣被老总勒令去修电脑的时候,他是真的一股无名火往上冒。
心想,我忙着难过,就不能等他忙完了再说吗?
等等我到底在忙什么?
在维修点修电脑的褚子鸣下意识愣了愣。
然后,等他反应过来,人已经拿着越千秋家里的钥匙,开了对方家的大门。
越千秋的家里是一件单身公寓。整个屋子简洁而且干净。
只是大厅靠窗台的位置被做了一个隔断,上面摆了三排的各色植物。
——越医生啊,他已经好几天没来上班了。
——子鸣你来了正好,帮我去看看我那徒弟。病了几天了,我今天忙着要带孙子,抽不开身。
“行行行,一切都是为了内孙子。”褚子鸣低头拨弄了一下小吊兰的叶子。
鼻尖嗅到了一股熟悉的香气。他伸手碰了碰植物的泥土,轻触鼻尖,那是属于越千秋身上的草木香。他待了一会,转身打开不远处的卧室门。
屋子里很暗,带着空气不流通产生的闷热。床上的人熟睡着,听到响动的瞬间微微皱了皱眉,额角的头发被汗染湿,他半眯着睁开眼睛。
“是我。”
“褚子鸣?”未醒的声音还带着点沙哑,他像是还处于半梦半醒间,整个人慢慢蜷缩起来,一手攥着被子,微微打着颤。
“越千秋……”褚子鸣喊了他,抬手量了下体温,额头的温度不算烫,顶多算是低烧。不过连续几天没去上班,应该是体温反复的原因。
瞥见床头摆了散落的药,褚子鸣起身准备烧水,手却被人握住了。
略高的体温,虚虚地挂在手腕的位置,几乎一挣就能挣掉。
褚子鸣愣了愣,俯下身刚将想对方的手塞进被子里,却感觉手上握着他的力道跟更紧了些。
他能确定越千秋醒了。
“……从我家里滚出去!”从手腕颤抖的力道可以感觉对方用了能用上的所有的力气,只可惜,作为病人无论是声音还是力道都弱得可怜。
褚子鸣侧过头,看着越千秋近在咫尺的脸,笑了笑。“偏不。”
还好越千秋不是病危,要不能给直接给褚子鸣气的背过去。
可褚子鸣就和他赌气似得大眼瞪小眼,屋子里的光线很昏暗,他也分不清越千秋是醒着还是睡着,只是感觉手上的力道渐渐松了,耳边传来的呼吸终于渐渐趋于平稳。他才慢慢站了起来。
床头放着一本书,书页的某一张被轻轻折了起来。褚子鸣记得那是越千秋曾经看过的那本诗集。伸手将书拿了起来,褚子鸣翻开被折的那一页。
作者高杉晋作,文体标注为三味线诗歌。
——说起来我这徒弟,脾气也是倔,和家里了矛盾,从大学后就不相往来了。他有个弟弟,从小就宠,现在只能每次都偷着寄东西过去。
——这孩子重感情,平日里却逼着自己一个人,也不和人往来。
——一个人过日子当然是苦的。
【褚子鸣,替我带点东西。】
【什么?】
——可还好你来了。
【生日礼物。】
【我的。】
9、
越千秋做了一个梦。
梦境里,他看见褚子鸣来了他家。
不过尺寸有点不一样,类似于七个小矮人。不过褚子鸣有八个,和疯了一样在他家载歌载舞。其中有一只跳在他床上和他比大小眼,越千秋那叫一个恼火,刚想给人一巴掌,剩下那七个褚子鸣小人和叠罗汉似得在他脑袋上叠了七个饼。然后集体唱起了“happy tree friend”的主题曲。
“滴哩哩哩,哩哩哩。滴哩哩哩,哩哩哩……”
“滴哩哩哩,哩哩哩。滴哩哩哩,哩哩哩……”
桌上的手机正嗡嗡嗡地震动,越千秋生不如死地撑起身子,按下了接听键。“喂——”退烧后的嗓子和磨刀石似得,他听到电话那头传来陈主任的声音。
“小越,好些了吗?”
“好多了。”他晃晃脑袋靠在了床头。屋子窗帘缝隙透进一点白色的光。
早上了吗?
他眨了眨眼,视线瞥见床头摆的整齐的药。“主任,麻烦您了,还让您过来帮我整理屋子。”
“没事儿,不就是送几次饭吗?我儿媳妇儿坐月子,我顺便给你送点顺路嘛。”
越千秋干笑了两声。忽然一嗓子卡喉咙里。“……主任,您,您来的时候,没,没给我带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吧?”
“奇怪的东西,没啊?”
越千秋浑身一片细汗,盯着床头那个黑色的巨型不明人形物,歪七扭八靠在床位,额头中间还隐约贴着一个类似僵尸封条。
“啊……说起来前两天我没空,派的小鸣去看的你。没准是他带的吧。”
一把把床头灯打开。
越千秋用力握着电话,一脸见鬼似得看清了床位那玩样儿。——几乎等人高的毛绒玩具熊,靠在他的床头,一双眼睛乌溜溜地看着他。眉心贴的那不是僵尸条,而是个便签。
一个人住养什么花花草草,给你养只熊,kuma哦,抱起来可舒服了~~结尾还是一个诡异的童子头脸红简笔画。
“主任,我有事先挂了!”手上的青筋一个个冒了出来,越千秋连鞋都没来得及套。勾着那只熊的脖子走到大厅。果不其然,极目望去一排的小便笺。全都是褚子鸣对他家里内容的评头论足,简直就是那梦境里八个褚子鸣的现实版。
——这桌垫颜色不好,换蓝的。
——电视柜边应该加一个盆栽,吊篮挂钩旧了该换了。
——我给你加的金鱼为了两包饲料。
金鱼个个都是傻子!喂多少吃多少是会撑死的你个蠢货!!!
越千秋自恃为人淡定,就连被他父母赶出家门的时候都没大吵大闹,但他保证现在褚子鸣要是在他面前他能把那家伙给手撕了!
他下意识抓起手上的熊脸,正准备当成褚子鸣给一巴掌,可俩眼睛盯着熊,他沉默了片刻。
忽然把脑袋往熊脸上一埋——完蛋,抱起来真的很舒服。
越千秋深吸了口气。抬头的瞬间却红了半个眼圈。“王八蛋。”
心口有什么东西隐隐作痛,像是被人锤了一下,痛恨着又无可奈何。可是抡锤子的人走了,留下一个被搅得一团乱的屋子给他收拾。
他把那只大轻松熊放下,走过屋子的每个角落,不去看上面的字,把便签纸逐张逐张把纸撕了下来。
心脏像有什么东西沉甸甸压着,他走过花架,抬头看见窗台上摆着一本书。——那是他往日看的那本诗集。
伸手将书取下,当初被折起的书页上贴了一张便签。和别的便签不同,上面写的不是褚子鸣的废话。
而是一行小诗。
“三千世界鸦杀尽,与君……”
隐匿的心思被暴露在空气里,心脏都猛地开始震动。越千秋低头,一滴水珠忽然落在了书页上。
像是落叶归根,又想雨后晴空下的泥土地里生出了新芽。
“褚子鸣,高杉晋作要是还活着,第一件事就是杀了你灭口。”
他抬手挡住自己的眼睛,慢慢蹲了下来。
窗外阳光映着花架。花架上青绿色的植物肆意生长着。
风吹过,夹杂着草木的香气。
随着书页一卷卷翻过。
10、
“那个……阿越啊。”
“褚先生你如果没有事能不打扰我的工作吗?”
小医生拿着手上的记录板,大步流星地从褚子鸣身边走过。“不是啊,阿越,我都和他们说了。”
小医生瞥了他一眼,顺便瞥了一眼,远处前台冒着头的三个脑袋。嘴角一勾露出标志性的笑容。回头眄了褚子鸣一眼。“我什么时候让你住我家了。”
“不是,牙刷买了两套,杯子买了一双。你拖鞋都给我添了。”
“我多买一个备用不行?”越千秋把陈主任办公室的东西整理好,扭头看了一眼屋外探头探脑大三人,一把把办公室门关了起来。因为已经是下班时间,整个诊所几乎没有人,关门的声音央央央得回荡了好一阵。“而且我可从来没听说我,我什么时候就成了你……你那什么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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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吧。”
“就是说啊。”
“我还第一次看到褚哥在人面前这么地……”
前台上一排脑袋提溜着围着那两人左右晃悠。“……狗腿。”
“你们说褚哥今天让我们去越医生家吃饭这事儿能成吗?”
“我看没准。”两个实习生表示有些担心。
吃瓜群众林江城随手抓了一个购物袋里的苹果就啃了起来。“你们别小看你们褚哥,要知道,那可是褚子鸣啊……”他顿了顿,认真道。“那可是个脸皮比铜墙还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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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了没?外面都夸我呢。”
褚子鸣把越千秋压在墙上,笑得要多不要脸就多不要脸。他贴着越千秋的耳朵,刻意地压低了音量。“你们诊所隔音效果真差。”
“……知道你就从我身上起来。”越千秋尴尬地偏着头,大型猫科生物靠太近,贴的越千秋整个耳朵都红了。
褚子鸣手还不老实,往他腰上掐了一把。“我不,就喜欢贴着你。”
“你要脸吗?”越千秋刚想推人,手腕却被人一握也按在了墙上。
“我不要脸是公认的。”褚子鸣晾着他的两颗虎牙,就差个尾巴在身后甩了。“特别现在遇到一个上心的,脸要能把他哄回来,我能把它丢地上踩。”
“你上心的东西可多了,隔三差五就来一个,谁信。”
“这就是你耍赖了。”褚子鸣松了手上的力道,低头抵住越千秋的额头。“我上次写给你的东西你又不是看不到。”
像是被戳中了死穴,越千秋瞬间僵着身子不再说话。后者得寸进尺,不安分地贴在他耳边笑道。“说起来,你明明早就对我有非分之想,还说和我做朋友。丑流氓。”
“那句话又不是那个意思……你……”嘴角一凉,越千秋愣了愣,看着某个猫科动物把头抵在他肩上。“……你这是在道歉?”
“才没打算道歉。”
越千秋叹了口气,放任身边某人吃完他豆腐后,不要脸地蹭着他的脖子。
那人在他耳边的声音很轻。“因为对于带着目的接近你这件事,我没后悔。越千秋,我知道我这人真的很糟糕,我从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所以也一直认为,我这辈子可能都不会找到我想要的东西了。可你是第一个,我想也会是最后一个。”
他深吸一口气,将越千秋的身体抱紧。“我想窥视你的秘密,想了解你这个人,我想让你所有的一切变成我的。想陪你吃饭,睡觉,聊天,我想你所有的时间不再是一个人。至于干一些少儿不宜的,如果你愿意的话,我肯定不介意。”
“褚子鸣——”肚子被不轻不重捶了一拳,越千秋的声音却闷闷的带着点鼻音。
某人乘机偏头吻了吻他的耳垂。“……阿越,我这辈子活了二十六年,很长的一段时间看不到头看不到尾。可我想把你放进来,让你变成我生命中的一个起点。如果说这就是喜欢的话,越千秋,我想着是的。”
温热的水珠顺着紧贴的脸颊,落在脖颈里。
褚子鸣拍了拍对方的脑袋轻声道。“所以,不用怕了,以后也不用走了。如果你想离开这座城市我们就一起,如果你想留下来我们也一起,如果想见你弟,我就陪你一起回去。喜欢男人还是女人是老天的事,你就只要负责爱。只不过,你要爱我,要不你就亏大发了。”
“……少废话。”越千秋的声音闷闷的带着点鼻音。手指却一点点攀上他的肩膀。
“所以,我现在可以带人去我男朋友家吃火锅了吗?”
>>>>>>
“哎哟我去,他俩究竟干了什么怎么还不出来啊!”
“林江城前辈,我觉得我快要羽化成仙了。”
蒲松明手上抱着一本诗集,脑袋抵着一旁的张跃,一脸下一秒就要坐化的样子。大太阳从落地玻璃窗投了进来。林江城啃着苹果,视线瞥见蒲松明手上的东西。“小淇,你这手上是个什么?”
“哦,诗集,刚褚子鸣前辈拉办公室,特地让我带来的。”
“他什么时候也开始看着酸溜溜的东西了。”林江城好奇地抽过书翻了一页,一张浅蓝色的便签落了下来。
“我去,看着字还确实是褚子鸣写的。哎哟~小情诗哟。”
“我看看!”
“我也看看!等等……这啥?”
“唔……”
“这个……算情诗吗?”
大太阳底下一张浅蓝的便签被映地几乎透明。
只用黑笔端端正正写了一行字。
三个脑袋叠在了一起,将上面的文字一字一字地念了出来。
“三千世界鸦杀尽……”
与君互怼到天明。
-END-
备注:就是个记录拔智齿餐具的脑洞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作者:凰
评论:笑语
*报假jing不可取,请不要学习!!!
二〇〇八年十月的第一天,在距离万圣节还有整整一个月时,有人在早晨醒来的那一刻便做出了某个重大的决定,并迅速从穿上坐起,在洗漱换衣的同时于脑内梳理好了计划的每一步,接着就出门开车前往要去的第一站了。
在路上他经过了一家几乎每天都会去的早餐店,但他没停下,甚至都没注意从降下的车窗里飘进来的包子香气;然后是一家便利店,去年春天他常来光顾,但很快就再也不来了;然后又是一家西餐厅,他不是很喜欢这家店的音乐品味,但也来过好几次,因为这里的餐点都足够量大管饱……这之后的路途乏善可陈,也没有多少可以说的,因为他很快就抵达了目的地,在公寓楼下停好车走进了电梯。
以上,就是自四月不情不愿地打着哈欠来为十一月开门,然后被他从玄关一路跟到厨房时,在这一段不到十米的路程中所听到的一切。
“今天是周三,”四月趿拉着拖鞋走向咖啡机,“我真不知道为什么我得在酒吧里嗨了一晚上之后回来才睡了不到三个小时就被你吵醒。”她说着,已经懒得去管自己混乱的语序,用力夹了夹眼睛好让视线清晰起来,踮起脚去厨房灶台上面的橱柜里找咖啡粉,心里想着自己果然应该在开门看见十一月那张笑吟吟得让人不爽的脸的时候、在听他说出“我要为黑办一个万圣夜派对”之前就把门摔回去。
但是显然,她的搭档比想象中更了解她。在四月能够把那袋不知过期了没有的咖啡粉翻找出来之前,一杯外带的咖啡便伴随着冰块与液体的碰撞声放到了她的眼前,她直起腰顺着十一月拿咖啡的那只手将视线上移,看见他一如既往的白西装和紫色衬衣,以及一如既往完美无缺的微笑。
四月叹了口气,伸手接过那杯咖啡:“糖和奶?”
“两块糖,不加奶,对吧?”十一月顺势朝四月的方向靠了靠,笑得眯起了眼睛,一瞬间竟然让她有了种应该夸奖一下对方的冲动。四月警觉地退后半步,抬头灌了两大口冰得沁透骨髓的咖啡,不知怎么地意识到了自己刚刚的冲动是因何而产生,于是微妙地打了个寒颤,转移了话题:“好吧,谢谢——但万圣夜派对是怎么回事?今天才十月几号啊?”
“一号。但那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要让黑对这个派对永生难忘,所以必须要从现在就开始准备,按照计划我需要你……”
“停停停!”四月在十一月即将开始长篇大论前及时叫停,免去了自己的耳朵差点要经历的苦难。她又喝了口咖啡,感觉到自己的思绪终于清明了一些,于是才又开口说道:“我再说一遍,今天才一号。你为什么非要在一号的早晨跑来跟我说这个?黑呢?他在哪儿?我现在就要给他打电话让他来把你捡回去。”
在她说出这句话后,十一月脸上的笑容瞬间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某种失落又委屈的神情,看上去竟然真的像只被主人冷落后离家出走的大型犬。
大型犬垂头丧气地转身走到客厅,一屁股坐进四月最喜欢的那个懒人沙发里,撇了撇嘴说道:“黑才不会管你的电话,他连我的电话都不管了。说好每天都会发消息的,结果还不是只会在我给未咲打电话找他时才跟我说手机被敌人打碎了。我说你买个新的,他说他们在郊外潜伏,我说那你借未咲的手机用一下,他居然说没事少烦他,要是因为我打电话让他们暴露了位置回来有我好看——”
“所以他又跟未咲跑去抓人了?”四月停下了到处找手机的动作,捧着咖啡坐到十一月旁边,“你怎么没去?这不像你啊。”
然而她的问题却让十一月的脸色更加难看了,他不知什么时候掏出了手机,正在翻看上面的消息。四月凑过去看了几眼,看见一连十几条消息全部都是十一月在十分钟之内发过去的,内容从“亲爱的我好想你”到“什么时候回来呀我很担心你”再到“一个人在家好孤单你快回来陪我好不好”最后再到一整行的哭脸表情符号,而十一月还在往下翻着,显然后面还有数不清的消息在黑忙着工作时从十一月这里发送到了他几乎从来不会看的手机上。
四月把目光移回到十一月脸上,看着他的眼神带上了一丝怜悯,便随口问道:“照这个架势他万圣节能在家吗?”
“这就是重点,你还没意识到吗?我亲爱的四月,”十一月以一种人们能想象出来的作为深沉凝重的样子缓慢地摇着头,“什么时候大家都变成工作狂了?他们已经这样为了到处抓人奔波一年多了,如果每个人都这样,谁还会去在意早餐店的早点每天都换了什么花样、搭档的咖啡加糖还是加奶、即将到来的节日会有什么活动?这可不行,人生应当是用来享受的才对,不是吗?”
好吧,这话说得有道理,四月想到。作为曾经并肩作战,为十一月降下无数场骤雨——包括他一定要体验跟黑一起冒着雨跑回家的那一次——并且从开头开始见证他的爱情故事的搭档,四月想不出自己有什么理由不去帮他实现这个小小的愿望,尤其是在他已经很久没能跟恋人一起度过本应拥有的美好时光之后。
于是她没再说什么,只是拍了拍十一月的肩膀,对他说“包在我身上”。之后过了很久,她都还会时不时想起当她说出那句承诺时十一月看自己的眼神,那种惊喜中带着一点崇拜的眼神,简直就像在看一个救命恩人。四月就是被这样的眼神迷惑了,才会在之后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忙得想要直接插上万圣夜变装才会用到的蝙蝠翅膀飞起来,而等她终于准备好了派对的一切,准备好了场所、装饰、音乐、成员和成员们的服装与食物等等一切,只等着这场派对唯一的主角出场时又一次会想起十一月的那个眼神,才惊觉那不过是一个深陷恋情的家伙在得知自己终于可以如愿和恋人在一起时已经忍不住开始畅想的眼神。
因此在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晚上十一点十一分,当派对正进行得火热,除去仍在等待黑出现的十一月之外所有人都兴奋得想要将狂欢彻夜进行时,四月特意租下的这间废弃公寓的大门突然被敲响了,在她艰难地穿过人群打算去开门之前,一个连她自己也叫不出名字的某个朋友的朋友打开了门,紧接着忽然猛地向一边侧身,将一个穿着制服的警察让了进来。
“我们接到举报,这里有人非法聚集,举报人在这——”黑头发的警察掏出警徽出示,一边环视着往里走一边说道。四月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和警察对上目光后发现彼此都同样震惊,然而在他们能说出下一句话之前,有个身影飞快地从不知哪个角落里窜出来,扑到了警察身上。
“黑!”十一月整个人挂在黑肩膀上,笑容灿烂地把他往怀里搂,“总算见到你了,我好想你!你都不知道我这段时间是怎么过来的……”
在他用几乎是撒娇的语气对黑抱怨着独自一人的生活时,黑越过十一月的肩膀和四月交换了几个眼神,接着无奈地叹了口气,压低了声音开口:“别告诉我你就为了这个打的举报电话。”
“你在说什么呀?”十一月一副不明所以的样子,放开黑转头对四月挤了挤眼睛,接着牵起恋人的手,拉着他继续往公寓里面走。他见到黑之后的反应和现在若无其事的样子让在场的其他人就这样放下了心来,带着一丝好奇看了他俩一会儿,便又开始了狂欢。而四月翻了个白眼,在心底骂起自己过河拆桥的混蛋搭档,却还是自觉地去调低了音响的音量,免得又被什么人找上门来说收到了扰民举报。
快节奏的摇滚乐盖住了许多声响,而在某一刻,她还是能听见不远处十一月带着笑意的声音,正在对黑说能不能在万圣节到来时的那一秒在南瓜灯下吻他。同样的,她也能听见黑故作冷淡的声音对着十一月说道,那是圣诞节才应该做的事。
文:多财
关键词:柳暗花明
原作:《银河英雄传说》
CP:莱茵哈特 X 吉尔菲艾斯
文体:小说
备注:很雷 很雷 很雷 女装情节有 另有两毛钱先罗、缪毕
正文:
“……以上,关于校园祭本社营业类型,大家有什么提案?”咖啡社社长安妮罗杰柔声发问。
她是个金发大美人,会做美味蛋糕,泡美味咖啡,当社长实属众望所归。安妮罗杰三个月后毕业,曾见证咖啡社连胜红茶社拿下两年度的校园祭人气冠军的她,打算将蝉联冠位的任务交给预备社长,这是对新上任社长莱茵哈特的第一个考验。
安妮左手边坐着的莱茵哈特心不在焉地拨了下金色刘海,除了奥贝斯坦,在座众人无不自觉视网膜被镀上金光。
“我来说明。前两年我社均以执事主题在祭典上获得高人气,去年红茶社效仿此法将人气分流,因此今年需要另辟蹊径。“奥贝斯坦面色苍白,靠喝热咖啡补充血色。”况且时代不同了,学生乏味的生活需要一些新鲜主题的刺激。”
“这题我会,”罗严塔尔双瞳异色,黑瞳冷静,蓝瞳能够蛊惑人心。他伸出三根手指。“提案有三:人兽、搞基、泥塑。这三种都是破受女生喜爱的主题,无论哪种,沾一即可收获高人气。”
“确实不错,绝非走亲民路线的红茶社会会考虑的主题。”蜂蜜色短发的米达麦亚扶额。
“倒也不一定。红茶社新晋社长杨威利,被称为“魔术师杨”。“梅克林格端起咖啡,仪态优雅。”拥有这种外号的人,想来是位敢于创新的艺术家。”
“或许美女贴贴亦不失为一种宣传手段。”缪拉红着脸说。
这时莱茵哈特回过神来,冰青色眼瞳紧盯发声的社团骨干。
“厚,缪拉学长,“莱茵哈特修长的手指叩击桌面。”本社只有两位女性,你的言下之意是希望姐姐和希尔德配对营业吗?”
安妮罗杰柔声道:“有何不可?今年红茶社新晋社长“魔术的杨”人气颇高,只要能给本社人气增添一个百分点,什么事我都能做。”
莱茵哈特眼中似有泪光闪动。此时缺席已久的吉尔艾菲斯走进屋,转移了他的注意力。
“吉尔菲艾斯,我等你好久!”莱茵哈特抱怨道。
“莱茵哈特,人有三急。“安妮罗杰略带责怪地看了他一眼。”即使是吉尔也需要一点上厕所的时间。”
“可我们平时都是一起上的!吉尔菲艾斯,你最近怎么了,为什么频频上洗手间?”莱茵哈特神情关切,“你的前列腺出问题了吗?”
正喝咖啡的毕典菲尔德喷了,他频频咳嗽,缪拉递给他一张纸巾。
”莱茵哈特大人,我没事。”红发少年镇定自若,拉开手提袋将焦糖布丁取出,“只是路过餐厅停留了一会,买了莱茵哈特大人和安妮罗杰大人想吃的限量布丁。”
安妮罗杰微笑:“三天后每人总结一份具体流提案,主题不限,不超过预算即可。”
众人纷纷点头,随后安妮罗杰提起布丁先行离座。
”莱茵哈特,提案就交给你审查了。”她摸摸弟弟豪奢的金发,看着吉尔菲艾斯关切地问。“吉尔,莱茵哈特烦你照顾,但你也要注意身体,前列腺兹事体大,有问题一定要及时就医。”
吉尔菲艾斯苦笑着答应了。
如果可以,他也不想频繁离开莱茵哈特大人,只是临近毕业,众多学姐抱着一试的心态向他投掷告白信,信中约定告白地点。吉尔艾菲斯为人诚恳,无论多忙都要拔冗正面婉拒,这毕竟是她们高中时代最后的浪漫了!
“又不是我想让前列腺出问题的。”吉尔艾菲斯喃喃道。但是他看着莱茵哈特眯着眼睛吃布丁的样子,胸中得委屈旋即被幸福感取代了。
三天后课间,莱茵哈特从教师办公室出来,门外等待他的吉尔菲艾斯正和一位学姐对话。
“谢谢学姐的好意,只……抱歉,我早已心有所属。”
“骗人!”美人学姐哭得梨花带雨,“莱茵哈特成天占着吉尔艾菲斯的时间,怎么可能有机会和女孩子恋爱呢!”
吉尔菲艾斯脸红得发烫,“学姐说的没错。”
学姐一边擦眼泪,一边狐疑地看着他,妆容糊成一片。接着她看到朝这边走来的金发少年。
“真晦气!”学姐突然扔掉擦泪纸巾,拉下吉尔艾菲斯的衣领试图亲吻。吉尔菲艾斯有些惊讶,他侧身躲闪,试图降低推搡间可能会有的伤害。
他本可以避开的,只因偏头看到莱茵哈特的脸,动作迟滞了一瞬,美人的唇印落在他喉结上。
莱茵哈特看着吉尔菲艾斯快步朝自己走来。
“吉尔菲艾斯,“他睁大冰蓝眼睛,”你喜欢这种类型的吗?”
“不是的,莱茵哈特大人!”吉尔菲艾斯头摇得飞快,头上如果有耳朵。此时必定沮丧得紧贴脸颊。
“不……莱茵哈特大人,我们走吧。”
“等等,吉尔艾菲斯。”
莱茵哈特没有动。他掏出姐姐给他绣的手帕——这年头也只有他仍随身携带手帕。莱茵哈特为吉尔菲艾斯擦拭唇印。
“太下流了,求而不得的感情竟会对人产生这样低级的影响!”他擦拭吉尔艾菲斯的脖颈,气得双颊生粉,“明明只要对我和姐姐好就行了,都怪吉尔艾菲斯太温柔,让她们对不该肖想的东西起了心思!”
“莱茵哈特大人说得对,我会注意的。”
“但你没能躲开她。吉尔菲艾斯,是什么麻痹了你的反应能力,难道是她那美丽的脸蛋吗?”
“或许在遇到莱茵哈特大人之前,我会因此困扰,”吉尔菲艾斯低头任由莱茵哈特抚弄他的刘海,“然而即使每天都要直面莱茵哈特大人的脸,十年过去我依旧无法免疫莱茵哈特大人的美丽。请原谅,刚才看到您时,我不由自主地又走神了。”
拥有豪奢金发的少年看着他,神情古怪,像是想抱怨他,又觉得他是什么惹人怜爱的可以捧在手心的小东西。
莱茵哈特抑制住心头澎湃,“原来如此,吉尔菲艾斯。”
“?”
“我知道了,是美丽!美丽果然是第一生产力。”
“!”
“光是采用执事主题,学生们是不会一直买账的。而纵观上交的提案,人兽的服化对于咖啡推销的过程而言不够轻便;男性配对营业虽好,却只能吸引特定的的客户群,且男性配对营业与咖啡推广的目的或将有本末倒置之嫌,也不利于干部之间真实友谊的发展。那么就只剩下……”
不愧是莱茵哈特大人!吉尔菲艾斯用爱怜的目光注视眼前闪耀的少年。思路清晰,决断分明,实在是令人敬畏的反应速度。以这么多年对莱茵哈特的了解,吉尔菲艾斯已预料到莱茵哈特紧接的发言。
“吉尔菲艾斯!”金发少年几乎要贴到吉尔菲艾斯的鼻尖上,像一只扑扇薄翼的金粉蝴蝶。“你懂的吧?为了我,你可以做到的吧!”
“莱茵哈特大人,你是说?”
“男性性转与美女贴贴都是美丽的事物。罗严塔尔调察过了,红茶社的社员不乏英俊之流,但作为社长的‘魔术师的杨’拥有普通英俊的相貌,穿上女装不会比奥贝斯坦高出太多人气。杨行事风格虽灵活却缺乏魄力。何况是令全员穿上女装的魄力?“
金发美人朝吉尔菲艾斯露出令人目眩神迷的天真笑容。时间想到了什么,莱茵哈特感到雀跃。
“一起穿裙子吧,吉尔菲艾斯!我会让姐姐和希尔德“他夹住红发少年红宝石溶液染就的刘海轻微拉扯,”我想看吉尔菲艾斯穿裙子的样子,一定很可爱。真奇怪,这么多年,我们竟都没见过对方穿裙子的样子。”
吉尔菲艾斯赞许地点头。
看着哈特大人意气风发的样子,他总是情不自禁地点头,有时候把自己卖了都没有察觉,这一卖就过了十年,吉尔菲艾斯却还在为对方数钱,实在是两相情愿,令人争相艳羡。
当天下午,莱茵哈特召集社团干部举行了紧急会议,当干部们走进会议室,他们由衷感叹任何一间放置着莱茵哈特的屋子都会蓬荜生辉。
“一个停电的夜晚,年幼的我因为处于黑暗中而感到不安。”莱茵哈特端起吉尔菲艾斯研磨冲泡的猫屎咖啡,沉吟道:“姐姐循着哭声找来,告诉我,不要害怕黑暗,因为——”
米达麦亚抢答,“爱是一道光,如此美妙?我懂那种感觉,就像我和艾芳——”
“倒也不必。“莱茵哈特戳一口咖啡,”姐姐说,不要害怕黑暗,我——”
“黑暗之中我睁开了眼,混沌之中我彻夜难眠。”异瞳的罗严塔尔搅动着咖啡,将平静水面倒印的俊美脸庞搅碎去,“自由对我来说太遥远——”
“劳驾,停停。”莱茵哈特突然站起,旋即坐下。“我好像永远地遗忘了什么。哦对了,希尔德学姐,请你公布此次学园祭最终确定的主题。”
在莱茵哈特的示意下,浅栗发的干练丽人将资料本分发给众社员。
“这世上有谁不爱欣赏美人呢?”她面带微笑,胸有成竹,“既然没有,也就没有人不爱欣赏两位美人的互动。这一次,我们的主题是:‘女仆咖啡厅’
,请各位干部穿上漂亮女仆装,尽情发挥魅力进行揽客。”
毕典菲尔德心神巨震:“怎么会有这种事!”
希尔德以外的一屋俊男都朝他投以怜悯目光,仿佛他是个不懂风雅的黄口小儿。
“本次活动,需要以两位干部为一组,在摊位客座充当机动服务生,剩下的社员负责前台,后勤,运输。相关服化交由我与安妮罗杰社长负责,请各位在调察表上填写详细的身高与三围。”
毕典菲尔德站起来:“我拒绝。”
“没事的,毕典菲尔德。”缪拉温柔地将他拉下,“不过是女装罢了!想想红茶社的情况,他们绝不会放飞至此,我们稳赢!”
“我宁可和红茶社先寇布打一架来争取胜利。”毕典菲尔德嘟囔道。
“那我们输定了。”罗严塔尔的异瞳闪动着异样的光辉,“他练过——”
这时隔间的门打开了,安妮罗杰走出来。
“好了,请大家看看我的手艺。”安妮罗杰满面春风。她从身后拉出一位高挑美人,美人拥有红宝石溶液染就的卷发,脸上靓丽淡妆,配色得当的短款女仆裙衬得双腿修长。
她镇定地提起裙摆,口吐吉尔艾菲斯的声音:“莱茵哈特大人,你觉得怎么样?”
莱茵哈特抚掌而笑,“不错,吉尔菲艾斯果然很可爱!但这种事我是不会输的,姐姐穿不下的旧裙子,小时候我已穿习惯了!”
穿上女装之后,吉尔菲艾斯身上那种温和稳重的气质更为明显。顷刻间,屋中的心中无不憧憬自己拥有一个像吉尔艾菲斯这样的姐姐。
“不错!”激动得站起的毕典菲尔德立刻扭头坐下,“缪拉!你说得对,不过是女装罢了。”
“太好了,毕典菲尔德。你会和我一组吧?”
“当然,我可不想留到最后和奥贝斯坦一组!”
“仅仅是因为这样吗?”
缪拉把手放到毕典菲尔德的大腿上。
毕典菲尔德惊得几乎又想站起。可是他没有,反应过来时他已经握住那只手,因为站起来会使那只手滑走,那时候毕典菲尔德再想握住缪拉的手,将会困难得多。
在紧锣密鼓的准备之中,学园祭如期而至,活动前夕,罗严塔尔和米达麦亚布置好场地,回家前一同在外解决晚饭。
进入餐馆前,一对情侣手挽手迎面走来。米达麦亚认出男生是红茶社的先寇布,他们曾一起打过篮球。
“先寇布!这么巧,你们也来吃饭?”
“原来是你,米达麦亚。刚才没看到,还以为你躲在罗严塔尔背后唱双簧!”
先寇布身边的女孩脸色苍白,罗严塔尔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俊朗的红茶社员像是明白了什么。他松开女孩的手,看向罗严塔尔。
“罗严塔尔,又一次?”
“又一次。算来已是本学年五例了。”
米达麦亚感到困惑,“你们在说什么?”
“罗严塔尔,我怀疑有人将脚踏你我两条船设为传统赌博冒险项目。”先寇布不怒反笑,“算了,明天学园祭营业,你有空吗?”
“我和米达麦亚在咖啡社摊位营业。”
“有空来红茶社的摊位玩,请你们喝红茶。”
米达麦亚点头。他看到先寇布压低身音,对异瞳的好友又说了些什么,然后他们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笑容。
“你们说了什么?”
回家路上。米达麦亚发问。好奇心环绕着他,此前他从未想过罗严塔尔和先寇布不仅认识,相处的气氛也很融洽。
“他说如果我单独去,就给我上红茶加白兰地。”罗严塔尔毫不隐瞒。“味道还不错,但我想你应该不喜欢——”
果不其然,米达麦亚给了他一拳。“罗严塔尔大混蛋!喝什么酒,你还未成年啊!”
“你不觉得高中生喝酒至少比咖啡社、红茶社的存在靠谱多了吗?”
异瞳的好友反问。米达麦亚摇摇头,难得罗严塔尔心情高涨,也就不啰嗦些什么了。
次日上午,学生结束课业后涌入场地,学园祭的较量正式拉开序幕。
“妈耶,红茶社今年的摊位好远!”
“为什么啊?红茶社一贯走的亲民路线,场地都在进门即可见到的地方,今年是打算避开咖啡社的锋芒吗?”
“我晕了,咖啡社根本挤不进去!外面排了超吓人的一条龙。”
一个路过的雀斑小帅哥接口:“不是吧,红茶社才没在怕的!他们摊位有好多猫可以撸,选在僻静的场地,估计是怕猫被嘈杂的环境惊扰吧?”
“什么,居然有猫可以撸?”
“我丢,我去了,什么都不能阻挡我吸猫的脚步,就算是帅哥也不可以——”
这么说着,走来两位身着窈窕的美女,皆着荷叶边裙装,头戴纯白喀秋莎。
两人紧紧地挨着,有些明亮红卷的女孩更为高挑,她面庞标致立体,那海蓝色的眼睛在阳光下弥漫出一种温柔,她抱着兜满草莓的纸袋,隔一段时间便捻起一颗,哺进金发女孩口中。
“啊!大美女!”
“我校何时有这么高的漂亮姐姐噫呜呜噫,毕业狗完全错过……”
人群沸腾起来,甚至有人吹起口哨。
听闻声响,侧身玩弄赤色卷发的金发女孩转过头,碧眼湿润明亮,红唇咬着半颗红果,白瓷娃娃般的细腻脸蛋完美无瑕。在场的学生无不感觉身镀金光,一时间鸦雀无声。
这是他们总结出的制胜法门:紧紧挨着的美丽女孩们,至少是一副老少皆宜、动人心弦的风景画。
吉尔菲艾斯见状,拉起莱茵哈特的手,朝众人点头。
分明是男性的声音,却从可爱的美女口中传出:“咖啡社女仆咖啡厅,欢迎您的光临!”
两人返回咖啡社摊位,身后缀着一群晕乎乎的客人。
吉尔菲艾斯悄声问:“人数够了吗?”
“暂时足够了!”莱茵哈特靠在他耳边回答,“想不到姐姐临时规定指名率最低的组合明天要站在门口揽客。揽客倒没什么,只是不能因为懈怠之心,就让自己成为最后一名。”
吉尔菲艾斯紧紧拉住他的手。
回到摊位时,莱茵哈特睁大了眼睛。原因是毕典菲尔德再一次把客人的饮料弄洒了,而莱茵哈特意外踩到,滑倒在地。
“莱茵哈特大人!没事吧!”
“左踝,扭到了。吉尔菲艾斯,扶我起来。”
金发女仆痛苦地咬住下唇,柔软金发沮丧地贴于脸侧,模样楚楚可怜。几位客人已经站起来,想抢上来扶她。
在他们眼前,红发女仆将莱茵哈特打横抱起,大步行至墙角沙发。
红发女仆神色隐忍而担忧,美丽面容流转母性柔光。“请等一等,莱茵哈特大人,我去找些冰块来……”
在外排队,看到这一幕的人无不以重拳捣心。“这种心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即有美女贴贴,本质又是男性配对营业,细想还有男性性转,啊,难道这就是一菜三吃!”
而毕典菲尔德的这边的表现也颇为不俗。
“客人,对不起!”
毕典菲尔德身穿女仆围裙,胸肌将衣物撑得紧紧的,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用桌布擦抹地板。
毕典菲尔德的短裙翘得很高,跑来帮忙的缪拉穿着束腰款式,更显腰肢纤侬合度。米达麦亚组的客人直勾勾地朝那边望去,手中咖啡浇在裤子上才回过神。
罗严塔尔感到荒唐:“呵呵,男人。”
“你竟然涂了指甲油。”蜂蜜色短发的女仆岔开双腿,“不用拿搭配服装的的理由搪塞我,罗严塔尔。你是不是想这么干很久了?”
“米达麦亚,米达麦亚。”异瞳友人用咏叹调回话,“你知道得太多了!”
米达麦亚一惊,“你去哪?”
“我想喝红茶加白兰地。你来吗?”
“我——”蜂蜜色短发的女仆突然坐直身体,合拢双腿。
原来是艾芳来了。真稀奇,直男也会因为害羞合拢双腿。
罗严塔尔微笑着走开。
“罗严塔尔,明天你到门口揽客。”安妮罗杰觉得好笑,“你们知道谁是指名清单第一名吗?”
休息时间,所有人累得趴在桌上。除了罗严塔尔,他刚从红茶社的场地回来,略有些衣衫不整。
“莱茵哈特?”罗严塔尔将几兜零食堆在桌面,“还是吉尔艾菲斯?总不会是奥贝斯坦。”
奥贝斯坦抬头,“是我。”
桌上众人跟着猛抬头。
“没错。”安妮罗杰兴致盎然,“你用了什么方法?”
“没什么办法。”奥贝斯坦的义眼红光闪烁,他将一侧眼取下。“当时我正将眼球取出调整,客人投诉我不讲卫生,于是便离开了。”
“?”
“接着,有个客人在我身旁停驻。等我调整好眼球,放入眼眶之后,我看到那位客人跪在脚边,他满面通红,声称他在我机械眼的注视下,他竟感到自己的性冷淡被治好了。”
毕典菲尔德呆若木鸡。
“于是我打开菜单打开,让他进行消费活动,他倒是不吝啬。”奥贝斯坦将机械眼推入眼中,“接着,他提出要求,希望我将他当做人桥踩踏。”
吉尔艾菲斯捂住莱茵哈特的耳朵。
“?????”
“就是这样。之后又来了几波要求古怪的人。“奥贝斯坦重新趴下,”我觉得只要不越线,给钱就可以。”
“吉尔艾菲斯,这实在太下流了!”莱茵哈特靠着吉尔艾菲斯感叹。
灯光在他脸上留出一部分阴影,仿佛那里流淌着灰色的平静。吉尔艾菲斯于是明白他兴致不高,他卸下妆容,与莱茵哈特先行回家。
公交车上,吉尔菲艾斯贴着莱茵哈特坐,路灯转啊转,在他们身旁一遍又一遍地亮起。
在新的光亮中,吉尔菲艾斯听见莱因哈特在喊他,但他没有听清。
“什么错了——莱因哈特大人?”
“没什么。”莱因哈特别过脸,“吉尔艾菲斯,今天我看到许多人和你相谈甚欢。他们喜欢你。”
“莱因哈特大人,社交是技巧性的东西。人们喜欢我,或许只是因为我在这项事务上得心应手,“赤卷发的少年语带笑意。”但我很清楚,这项技能是为谁而精进的,莱因哈特大人因此需要我,我很开心。”
“或许是我多想。”金发少年仍将脸朝向窗外。“但意识到自己不如吉尔菲艾斯的时候,有时我会感到快乐,因为我有吉尔菲艾斯可以依靠;有时却感到痛苦,因为我不够格。被优秀的吉尔菲艾斯追随着,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能做到何等层面的完美……而这些不安的心情统统会被吉尔菲艾斯包容。恐怕我有时未免会有一些卑劣!吉尔菲艾斯,有时我认为这是爱,有时却利用它,将它视为嫉妒和妄自菲薄的理由。”
吉尔菲艾斯有些着急,他张开嘴,突然感到他的手握住了他的。暖和、熟悉的手。
“吉尔菲艾斯,对不起。”莱茵哈特转过头,却没有直视红发少年。“我知道我不好,但其他人甚至远没有我这么好!哼,那天发生的事我知道,学姐在对你表白,而今天又几个男生找你要联系方式。”
“莱茵哈特大人……”
“我认为不行。”
因为手心抵着手心,吉尔菲艾斯感到莱茵哈特躁动的心情。他镇定下来,甚至做好了微笑的准备。
“什么不行,莱因哈特大人?”
“非要我讲得这么清楚吗,吉尔菲艾斯!”金发少年抬头,脸上的神情像是在忍受什么奇耻大辱,脸上却不自禁地泛起羞窘的红。
“当然是不行的!下流的事情。“莱茵哈特闭上眼睛,终于将真心话宣之于口:”我不想看到别人对吉尔菲艾斯做下流的事情!但是——我想对吉尔菲艾斯做下流的事情,对不起——”
吉尔菲艾斯不看镜子也知道自己脸红得像刚掠过窗外的人行道红灯。他吞了吞口水,感觉自己热得快要晕过去,眩晕之中,他贴在拥有豪奢金发的、聪慧美丽又可爱的莱茵哈特大人耳边低语:“只有莱茵哈特大人一个人能对我做下流的事情……请对我做下流的事情吧,莱茵哈特大人……”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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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真的好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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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们游戏公会的团建,作为会长,我很早就到了约好的KTV。说实话,以我个人喜好来说我不喜欢这里的环境。年纪大了,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喝茶,也不想吸二手烟,但是公会里的成员都是年轻人,我自然从善如流。
就如同我刻板印象中“不正经的KTV”一样,门口有个长相英俊的男人正在抽烟,青烟从他的指尖飘起来。我皱了皱眉,赶紧走进大厅。
我从大学时期开始玩这个游戏,玩了有十年了。我们拉起了一个公会,一起开荒,一起打本,一起刷成就。然而游戏只是游戏,人来人往,渐渐的朋友们都回到了现实生活,只是我舍不得,心里总想着只要我不走,公会还在,朋友们如果回来还能有个重聚的机会。
可能是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前几个月,真的有以前认识的人回来玩了。
那天在游戏里突然有个人密聊问我要不要收徒弟。我一看角色,是个回归玩家,和我同职业,说话挺有礼貌的,我就收了她。加她好友的时候才发现,她竟然已经在好友列表里了。说实话,我对于这个ID已经毫无印象,我心里有些愧疚,又感叹人生奇妙,竟然真的会有十年后重聚的缘分。
徒弟很快就满级了,第二天我们游戏里没遇到,她还给我在游戏里发邮件问我职业手法之类的。
我们职业有两个分支,A分支打单体爆发PVP强势,B分支打群体伤害PVE强势,我一直玩B分支打PVE,对A不太了解。
我分别给徒弟介绍了分支,教她手法和打法,让她自己看看喜欢哪个。A是这个版本的版本之子,我虽然对多年玩的B分支有情怀,自然还是给徒弟推荐了A。
徒弟蛮健谈的,聊起来穿插着讲起她以前玩这个游戏的经历,以前她主玩的是分支A,只打PVP,和我完全不同。“啊呀,我以前每天都在野外打架,修装备把钱都花光了。有时候上线只能先做个日常任务奖励给了钱才够修了装备继续去打。”
可惜我对PVP一无所知没什么好教她的,但是PVP的日常做了也能拿到一些素材,我就推荐她去做PVP的日常任务,对于她来说应该也是舒适区。
但是她刚还说得很开心,提到让她去做PVP任务她就疯狂拒绝,虽然我反复保证PVP日常其实很安全,一般也没人在你做日常的时候打你,她也说自己不敢玩PVP模式。实在是不像是一个以前只打PVP的。
当然应该也不是说谎,她偶尔会聊起一些十年前的名人,还会问些PVP八卦,看得出确实对此很了解,她也没必要在这种事情上说谎。她说的那些当时的名人,现在也多半变成了“传说”,这个游戏很多年了,物是人非,但是也有一些一直在这里的人,她似乎有种很怀念的样子。
她游戏经验十分丰富,会自己去找攻略,我和她聊的时候她已经知道一些基本了,还会拿着攻略问我,技能和玩法都很快就能上手,水平很高。她自己也说是十年游戏玩家,只是很长时间没打这个游戏了。
她好像对以前玩过的A分支也没什么情怀,最后因为B分支装备先成型了,就选了专精B分支,专心和我打蘑菇。
因为游戏时间不一样,我和她碰到的不多,她每天倒是给我汇报进度,今天干了什么,有什么提升,有什么问题,我一一回答之后,她还会“师父你人真好”“好有耐心”“人太好了”这样的彩虹P。这么说有些不好意思,但是这让我很有当师父的成就感。
虽然我说这个游戏pvp相对安全,但是肯定也有毒瘤。所谓毒瘤就是以杀人为乐,甚至故意用各种方式影响其他玩家的游戏体验的人。虽然常说对PVP玩家来说,野外红名都是怪,但是大部分玩家还是会对正在做任务的休闲玩家或者对新人抱有一些善意。毒瘤从不会在乎这些。
说实话,我挺看不起毒瘤的,如果他们是喜欢竞技对抗那还好说,然而事实上大部分毒瘤只会欺负不设防备的新人或者装备差的玩家,做一些没难度事情来证明自己的存在感。
当然我不否认其中也有因为我不会PVP,打不过别人的怨念。
我有次没关闭pvp模式,被毒瘤杀了。我在公会里抱怨两句,结果徒弟立刻说要来帮我报仇。
我让她别在意,毕竟她刚开始玩装备差人家一大截,过来也是送死。
结果徒弟真的很犀利,给对方减速放风筝,躲技能跑位,配合其他人把对方杀了。虽然不是徒弟一个人的功劳,也有很多路人同仇敌忾一起围殴那个毒瘤,但是还是看得出徒弟真的很厉害。
我正觉得高兴,突然看到世界上开始有人刷:漠XX回来了。
漠XX就是徒弟id。
随后更多人是在问漠XX是谁。
有人跟他们解释是十年前的PVP毒瘤,还冒出一些对漠XX恨之入骨,要杀人偿命的留言。
这实在是和平时乖巧说话又好听的徒弟联系不起来。
我正迷茫的时候,徒弟密聊我:师啊,游戏送的免费改名我还没用,你说我改什么名字好#可爱。
我的大脑开始头脑风暴,我实在是没法把这位装可爱的徒弟——不得不说这之前确实我觉得她确实很可爱——和那个被人恨之入骨的毒瘤联系在一起。我也忍不住开始思考我当年为什么会加她好友,我一向只打蘑菇,怎么会认识她呢?说起来原来她不玩PVP是怕被仇家追杀吗?
脑子里的问题实在太多,我想了一会儿又觉得算了,谁没有年轻的时候呢?
我想了想,回复她道:“别问我啊,我文盲。要不问问豆包呢?”
徒弟的ID,改成了文盲。
文盲徒弟依然认真打本,也舍得花钱拍装备,很快就成为了团队里前几的支柱。她虽然改名了,但是还是有人通过她角色的内置ID找到她寻仇,她就一直躲在安全区,上线除了打本就是和公会的人聊天。
然而因为抓不到她,这种寻仇行为逐渐扩散到了我们公会的其他人身上。她的仇人会盯着我们公会的人打。每天上线大家都在说谁又打人了,怎么组织起来一起保护公会的新人们。
她话多又开朗,输出打得又高,公会的人多有回护她。当然还是有些人受不了骚扰离开了。
她想了想,于是离开了安全区,每天在野外晃悠,被打得“抱头鼠窜”,还装可怜地跟人说:“啊呀,卖号了,不是本人。求求你们别打我啦,我刚开始玩这个游戏QvQQQ连走路都走不好呜呜呜#大哭#可爱#卖萌”
然后又不要脸地转头偷偷跟我讲些烂梗:“蚂蚁竞走十年了!他们怎么还能追着我跑,是不是暗恋我啊!”
我忍不住吐槽她:“你十年前也这样傻逼。”
她毫不介意,还很开心地回复我:“嘿嘿,对,我也这样!#欣喜”
过了一段时间,终于没人找她了,也没人找公会的麻烦。经历了这个事情,公会里留下来的人倒是反而有了种共患难的情谊,最终搞了这次线下团建。
服务员把我领到房间,我检查了设备,点了酒水果盘,把房间号发到了公会群里。
考虑到我们人多,我想去喊服务员多拿几个话筒,却正和开门进来的人撞了个满怀,是之前在门口抽烟的男人。
男人那张英俊的脸正怼在我眼前,一双桃花眼眯了起来,笑起来有两个酒窝,连我都忍不住觉得对方真的长得很好看。
“师父,终于见到你啦。”
作者:落水
关键字:剪影
文体:小说
正文:
赖江润是一个只在夜间活动的人,同时也是一个神圣的自由职业者,疯狂的游戏区主播,犀利的电影评论家,以及暴怒的外卖差评师和谨慎的快递解封员。
他住在一个老旧但地处市中心的小区里,房租处于不高不低的区间,享受着几步路就能走到最繁华区域的便利,但是从不走出小区周边一百米的范围。
留着一年多不理发养出的及肩长发,多数时候也不扎,随便拿个发箍卡起来就算处理完了发型。
有一个长年不活动加作息饮食不规律带来的肚子和眼袋,一双备受失眠与嗜睡双重折磨的无神双眼,总是靠耳机里凶狠暴躁的音乐来盖过阴魂不散的耳鸣,叼着低档烟的嘴角也不再像初入社会时的高傲。
总之,赖江润是一个相当普通,相当单纯且相当无聊的人。
如同一串1234567的数列,你在任何时候看他一眼,你都会知道下一个数应该是什么状态,这种预测毫无难度,几乎不存在观察和试验的必要。
当然,他本人不会有这种感觉,也不会想到这个方面,他会坚实且圆满地顺着数列所规定的方向继续生活下去。
现在已经到了深夜了,千千万万像赖江润一样的人已经起床了一段时间,现在正是他们活跃的时候,赖江润吃完了外卖,悠闲地靠在椅子上刷着最新的番剧,偶尔挪动一下屁股,喉咙随着椅子不堪的呻吟而发出了满足的声音。
这一集远比他预期的要难看得多,但他已经习惯了,他已经预期了自己的失望,因此还是他赢了,但一时间也就没什么东西好看了,他决定下楼买些零食,为后半夜的战斗做足准备。
这就是住在市中心的好处,24小时便利店随处可见。
随意地换上宽松的衣服,拿好积攒了几天的垃圾,赖江润只花了几分钟的时间就再提着大袋的零食和冷饮回到了这个房间,这是他多年来机械地重复这一活动所带来的效率。
直到他做到椅子上猛灌了一口可乐并打开了游戏才回想起了刚刚的情景和以往有些许不同。
在他半夜出门买东西的时候,他对门的门口时常会放着一个黑色的垃圾袋,由于打包得很整齐,他还特意留意并猜测过里面放的是什么东西。
这显然是在晚上不想去扔的垃圾,先放在门口,第二天出门时顺便就带出去了。
在他刚刚出去的时候他也看到了这一袋垃圾,而在他回来的时候,这袋垃圾已经不见了。
这并不是一个奇怪的情形,也许在他下楼的时候人家也把垃圾带走了,可是……今天的电梯因为检修只有一个是可以用的,他买零食的小卖部就在楼道边上,而他没有看到任何人下楼。
除非那人为了丢垃圾,特意从十一楼走楼梯下楼,而这并不比离奇消失的垃圾袋要显得正常多少。
一袋垃圾能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他如此安慰自己,却还是忍不住在脑海中想象一个人在深夜的楼道里,偷偷拿走了别人门口的垃圾袋的画面。
越想,就越是难以摆脱对这袋垃圾去向的好奇,他看向自己的房门,由于他没开房间的灯,只有电脑屏幕的光笼罩在他周围的区域,他的房门隐藏在一片模糊的暗光中。
感觉上,好像是门外的黑暗透过门缝钻了进来。
也许那袋垃圾并没有被人拿走,他只是记岔了,自己吓自己而已,只需要打开门再看一眼就可以确认这一点。
但是大半夜的突然打开自己家门,去看对面的门口是否有一袋垃圾的行为,着实还是让他有些莫名的羞耻感,即使并不会有人看见这一幕。
他决定从猫眼上瞟一眼。
可是还没靠上去,他就后悔了,此时的他站在门边,周围是一片暗淡的黑,他的身影在屏幕侧光的映照下在门上投出了一片模糊而宽大的投影,猫眼位于投影的头部,仿佛在门上浮现出了一个有着深邃黑色独眼的巨人,他正在和这个巨人对视着。
他从不是一个善于和别人对视的人,而现在他就站在这里,想要移开自己的目光,却又隐隐感觉,如果这么做的话会产生某种不好的后果。
他也不想把灯打开,或者说他想,却不想因为这种奇怪的原因打开灯,这种感觉同样出自于他并不会被人发现的羞耻感。
僵持没有意义,他最终还是硬着头皮往猫眼上凑了过去,当他把眼睛贴近猫眼的时候,那种和某人对视的感觉再次强烈了起来。
此时他紧闭着左眼,右眼从猫眼中接收到的就是他整个世界的光,这阵光晦暗且不停晃动着,他没有察觉到自己的呼吸已经变得急促了起来,匆匆往对面门下的阴影处扫了一眼就把头缩了回来。
没有,那袋垃圾确实不在那里。
只是……现在他又无法判断是否有人在他进入家门以后才把垃圾拿走了,这无疑令他陷入了另一个困境之中。
多年来第一次的,他在深夜时分失去了所有的活力,躺在床上反复回想着刚刚所看到及感受到的画面。
光!
有一道光,他猛地坐了起来。
他在猫眼里看到了一道光,那道光就扒伏在那道门旁边的窗框上。
这是一个L型的楼道,他家在短的这一边上,他对门的那一家在靠着走廊的这一面有着一道窗户,这道窗户同样朝向着他家,事实上,从他的房间看出去,穿过客厅和厨房延伸出去的玻璃,恰好能够看到那扇窗。
而在他从猫眼上往外看的时候,有一双眼睛也贴在那扇窗上,看着自己家的方向。
他慢慢地转过头,客厅里和刚才一样黑,他屏幕的光芒几乎只在厨房里映出了一小片轮廓,再往外看出去,一切都融入了一片漆黑之中。
但他还是感觉得到,就在这片漆黑中,有一个稍暗了些许的人影被禁锢在了一个窗框上,人影的头部有着两个闪烁着些许微光的眼睛,静静地,一动不动地,朝自己看着。
如果我打开门的话,确实会有人看到。
赖江润忍不住这么想到。
那间房里住的是一个如自己一般孤单的老头,这老头很少出门,他如果要丢垃圾,绝不会把它放在门边,因为那是每天固定出门的上班族才会选择的方式。
如果这个老头如同赖江润一般的话,他也会把垃圾积存到了一定的程度再拿去丢掉。
那么,这个垃圾袋到底是为什么要放在那里?难道这不是要丢弃掉的东西,一开始就是被人放在了这里,就在他出门去买零食的这几分钟里,老头打开了门,把袋子拿了进去?
搬走吧,明天就搬,这个念头从他的脑海中一闪而过,然后被他迅速地否决了。
他从不是一个善于或习惯于做改变的人,他可以用同样的麻木的机械的方式生活多年,已经准备好了自己的余生就如此度过,更希望自己就是这么过完这一辈子。
或许,在他内心深处,这片地处市中心附近却又老旧的小区,这个虽然就在繁华喧闹边缘,他却从不踏足而出的家,就是他与尘世最贴近的方式。
在之后的日子里,赖江润再也没有见到过那个老头,但是每当他经过那扇窗,没当他在夜里用视线扫过任何他没看到的地方,他都会感觉到一个双眼发着微光的剪影贴在窗框上。
该死,那个老头到底在不在那里?那袋垃圾到底又去了哪里?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年轻的女孩搬进了对面的屋子。
每当她从走廊里走过,每当她离开,每当她回家,她都会觉得,自己的每一个动作似乎都会有一种奇怪的,似乎被人盯着一般的羞耻感。
但她也说不上为什么。
免责mode:笑语
作者:蓝天
评论要求:求知
你醒来,发现自己穿越了。
没有什么神明或者系统蹦出来讲解闻所未闻的术语,你这样想只是因为记忆和现实间清晰可见的偏差。你还记得自己阖眼前正在读白天收到的拒信。那是第十五家公司,委婉地称赞了你简历中的闪光点,又话锋一转摆出毫无新意的借口。你本没有太气馁,除了这十五家已经没戏的以外,你还投了不少简历。睡前你想,回头再投几封吧。找到点赚钱的活干,至少能在过年时把家里那关应付过去,不至于被贬成啃老废人。
但现在你正站在一条极具异域风情的陌生街道中央。天色阴沉,旁边也没几个行人赶路。他们行色匆匆,并不向你投来目光。你低头,才知自己也穿着与他们相同的粗麻布衣、头上还裹着斗篷。
这宛如小说般的展开让你不免头晕目眩。往日里你对网文的兴趣不深,也不清楚这是无限流副本还是异世界种田流开局。你掏掏口袋,里头只有一枚崭新的金币。财不可外露,趁着四下无人,你将金币收进怀里。
没得散钱,金币又不好轻易分开。你想起《百万英镑》的情节,但那则故事发生的时代里,人们看到大面额支票只会产生敬畏心,很少动歪心思。要是这个世界的人道德低下,谋财害命也算家常便饭,这枚金币不仅帮不上忙,还会留下祸根。
你开始观察这个世界。首先,街道两侧的木制房屋建得低矮,脚下也是泥泞的道路,将此处称为“城镇”都是高估了它的繁华程度。这儿的科技水平并不发达,还能闻到隐隐的臭味,想必是没有完善的排水系统。其次,你捏捏身上的衣物,估计它的厚度大约与原本世界的一件秋衣加薄毛衣相当。这片地区气候温和,空气不算湿润,远方能看到云雾中的山峦,对应原本地球,可能是欧洲中部地带。你的地理和历史知识在高考后就全还了回去,能识别出这些已经是极限。早知道无业在家的日子里玩点图寻游戏了,你脑袋里闪出这个想法。
头顶阴云密布,看不到太阳的方位,但你确信接下来不久就会进入夜晚。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找个安全的留宿处,理想情况下还要获得食物。不知这里的语言文字是否是你所掌握的,贸然敲响路边人家的门也有失妥当。你低头观察泥道上的脚印,根据其疏密顺着走到了一处类似广场的区域。古怪的是,这种本该白天人来人往的场所,此时却空荡荡的,了无生机。你回想起初入这个世界时看到的行人,自那之后就再也没见到过其他本地居民。
这可不是个好迹象。暴政或疫病都能导致街上冷清,你没打算不明不白地掉脑袋。天黑得没有想象中快,你决定再四处走走,寻找更多线索。
你把自己的脚印作为标记,沿着几条宽敞的路走下来,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一趟下来没与谁打过照面,但至少遇到了一口井。井水不一定干净,你想起已经被鼻子习惯的臭味,决定忍住口渴,内心的焦灼却难以克制。黑夜降临,满天乌云此时散去了大半,露出现代都市少有的璀璨繁星。你抬头辨识,却找不见熟悉的北斗七星。
坏了,网文里的异世界好歹也是换了个皮的地球。这儿该不会真是数不清多少光年外的另一颗星球吧?虽然房屋的结构、衣物的质感都与地球上存在的物品如出一辙,但你也没仔细看过这边居民的脸,要是这儿的人都长三颗眼睛,你可怎么生存啊!
你心一横。要真如此,还是早点面对为妙。反正最坏的打算已经做好了,不如主动出击。兴许民风淳朴,对异世界来客也乐善好施呢?你回到广场,对着其一角亮着灯光的窗户走去。窗上嵌着玻璃,据此你推定这个世界的科技水平大约与欧洲中世纪持平。隔着窗,你可以看见里面的陈设,也能看到墙上的人影。是这个世界的居民!你紧张起来,深呼吸,然后侧身几步走到屋子的门前,敲响它。
门“嘎吱”一声开了。谢天谢地,里面探出的面孔具备人类的一切特征。你不明白为什么和你一样的东亚面孔生活在欧风的村庄,可能是异世界的特性吧。他上下打量着你,戒备地开口问:
“你是哪里来的?”
喜上加喜,他说的是一口标准的普通话。你却犯了难:该如实回答“我是异世界来客”吗?
他见你沉默,把你拉进屋。关上门,劈头盖脸就是一句:
“你该不会也信了穿越公司的广告吧?”
你被说中,慌了神。他心领神会,拿出一枚金币:
“他们在你签完合同之后把这枚金币寄给你,说是作为穿越异世界的道具,也是来异世界的第一桶金。但我在这待了五个月了,异世界根本不缺金矿,金币完全不像地球上那样值钱。穿越公司发现了这个物产丰富又荒无人烟的世界,但直接把黄金带到现实世界会导致经济动荡,他们才想出这个法子,即不让黄金大范围流通,也能赚到我们这些穿越者的钱!”
他又叹了口气:“最初这里只是一片丰饶的平原。第一批被骗过来的穿越者发现仅凭自己回不去,只好就地取材,用跑路的穿越公司向导们留下的工具进行原始的钻木取火。花费不少年月才建成现在这般规模的聚居地。”
你气得浑身发抖,推开这名穿越者前辈,冲出房门。我正伏在窗边偷听,还没来得及发动离开异世界的程式,就被你一把抓住衣领。
我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更没法再给你的行动配上一个符合主人公形象的旁白了。你阴沉着脸,向我问出了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句话:
“不是你说在异世界创业前途好吗?人又少,科技又落后,我怎么建立商业帝国?”
文体:小说
关键字:梦游记
作者:浅间
正文:
亲爱的Maria,
看看窗外吧。
太阳的金辉正消失在红松林的另一边,
维纳斯的光芒已璀璨可见。
夜幕降下,连鸟儿都不再鸣叫,
是好孩子应该睡觉的时间了。
“可是奶奶,
我们还没有讲今天的睡前故事呢!”
啊,当然,当然,
Maria的睡前故事从不缺席。
闭上眼睛,
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今天,《夢遊日記里的瑪麗娜》要去哪里?
《时钟之国的瑪麗娜》
滴答,滴答,滴答,滴答。
是……下雨了吗?
穿着蓝色蕾丝蓬裙的小小女孩仰起头,碧蓝的眼瞳里映入万里无云的蔚蓝晴空。高远的天穹上没有乌云的痕迹,只翩跹飞舞着她的燕子朋友。
“你好呀,瑪麗娜。你在找什么?”燕子扑扇着翅膀落下,收起如剪的尾羽,停在女孩圆润的肩头。
“你好呀,燕子先生。”女孩用红苹果般的侧颊贴贴燕子柔软的羽毛,眉眼弯弯地笑问道,“你知道这是什么声音吗?”
燕子腾空而起。
穿过碧绿的道旁树荫,掠过洁净的街道,经过蓝色站台旁停着的红色巴士,再在人家的窗户上投下暗影……它一圈圈绕行攀升,直到以一个小墨点的姿态抵达一座高耸大楼的尖顶,那里立着一座无比巨大的时钟——连本该微渺的秒针转动声,也因为它的巨大,而变得远近可闻。
“这钟可……真大啊!”瑪麗娜看着那巨大的钟面,发现新鲜事物的惊喜飞快地冲散了最初的惊愕,她一路小跑着奔上陌生的街头,却被人一把拉住了兜帽。
“你是谁家的孩子?”穿着学生制服的金发少女,背上背着棕色的琴盒。她微微躬身,让小小的瑪麗娜不用仰头也能看到她的脸,“你今天的时间表呢?已经完成了吗?”
“时间表?那是什么?”瑪麗娜只思考了几秒,便放弃了这个听不懂的词,她闪亮着眼睛挥舞小手,极力想表现出时钟的巨大,“你们为什么,要修这——么大的钟呀?”
“你是外来的人?旅行者的孩子?”金发的少女皱起眉头,丝毫没有感染到瑪麗娜如火的热情,“时间是最宝贵的东西,流逝的时间就是流逝的生命。为了珍惜时间和生命,我们修建了这座大钟。它时时刻刻提醒我们要按计划好的时间表过好每一分钟——而你现在已经耽搁了我三分钟的时间,浪费了我三分钟的生命——快、点、说、话,小不点,你的父母在哪里?”
“我没有父母呀。”娇小的女孩子扬起脸,眼瞳清澈明亮,“但有燕子先生陪我旅行哦。”
从高塔之上返回的燕子悠然落在女孩肩头,金发的少女看着面前小小的女孩子和小小的鸟儿,一时竟不知该说些什么。
而在她回神之前,面前小小的女孩已经抱住了自己咕咕叫的肚子,她瞪着溜圆的大眼睛,脸庞微红:“姐姐,你们这里有什么便宜又好吃的东西么?”
“真的可以请我吃吗……”小巷里的快餐店内,小小的女孩子手里捧着便捷的快餐汉堡,担忧地看向对面紧皱眉头的金发少女,“莉雅姐姐你看起来,好像并不是很情愿……”
“我不是因为这个不开心!”被称为莉雅的金发少女怀抱着手臂哀叹,“都是因为你,我今天的时间表已经一塌糊涂了……”
“时间表……到底是什么呀?”一天内连续听到两次陌生的词汇,小小的瑪麗娜好奇地偏了偏脑袋。
“在时钟之国,每个人每年都会拿到属于自己的时间表。”莉雅从背包里取出一个小小的册子,封面上印着“16”的字样,“每天、每周、每月,父母和老师为孩子制定时间表,上层给下层制定时间表,独身的人自己给自己制定时间表……整个国家的人都按照自己的时间表,跟随大钟的秒针生活——这让我们的国家井井有条又高效。”
“可是如果遇到意外的情况怎么办呢?”吃完汉堡的小女孩端起可乐吸了一口,然后便将手伸向添加了嫣红草莓酱的圣代。
“大冬天的,小孩子吃什么冰淇淋!”金发的莉雅抢先夺过冰淇淋,舀一勺塞进嘴里,“因为每个人都按照时间表行事,意外在这个国家是少之又少的事情,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们也会给每个人每月一天的‘自由时间’,虽然很多人并不会使用就是了——就像现在,我虽然丢开了我的时间表来应对你这个意外,但比起安排小孩子,我还是更想按我的时间表进行啊……”
瑪麗娜看着对面的少女一勺勺不停嘴,直到最后一口草莓圣代消失在莉雅嘴里,才死心地收回了目光:“既然今天是‘自由时间’,那莉雅姐姐你接下来准备做什么呢?”
小巧的甜点勺子支在少女小巧的下巴上,面对娇小孩子的疑问,莉雅发现,自己竟无法作答。
“如果没有别的计划,不如带我参观一下你的国家吧!”没有察觉到少女一瞬的失神,瑪麗娜捧着可乐杯,笑得甜美。
“这样……,也好吧。”
说是参观,其实也没有什么值得一看的景致,除了那座巨大的时钟,这只是一座很普通的城。
金发的少女带着女孩信步前行,一步步用双脚丈量自己出生成长的土地——高大巍峨的钟楼、镶嵌着彩色玻璃的教堂、弥漫着香甜气息的面包店……然后两人抵达了城中心,一个竖立着喷泉雕塑的小广场。
小小的瑪麗娜一走进广场,便被中心的雕塑吸引了目光。
那是个长发及地的歌唱的少女,穿着绮丽的裙装。长笛、竖琴、手风琴……各式各样的乐器和着跳跃的音符环绕在她身畔。明显是年代久远的造物,但时光沉淀的沧桑感却更突显了少女的恬静与沉醉。
“她……好美啊……”年幼的瑪麗娜不懂如何表达内心的震撼,只能说出这样直白的一句赞叹。
——但这样的反应,却让莉雅开心地笑弯了眉眼。
“当然美了。”金发的少女看着雕像,仿佛在看一抹柔软甜美的光,“这是,我们的女神呀。”
谁都知道光阴可贵,时间就是生命。
但没有多少人能像时钟之国的人们那样,用近乎严苛的时间表来规划每个人的一生。
促使这里的人们做出这样决定的并不是那座巨大的钟表,而是他们的“女神”。
那是一个美丽的少女,也是音乐之神的宠儿——或者说,她就是音乐之神本身。
精通几乎所有乐器的她,能够独自从日出演奏到月升,那美妙的音乐,让天地万物都为之失色,也让每一个听到乐律的人,都为之沉醉倾倒。
她是这座城池所有美好的源泉,所有人的光与向往——所以当她病倒的时候,对于这里的人们来说,便是倾城之灾。
“去演奏与歌唱吧,让我的乐律永远在这座城内回响,它将带你们再次展露欢颜。”
少女临终的呓语成为人们的信仰——于是大钟被建起,时间表被谱写,每个人都将时间规划成最高效的样子——这样,他们便有了更多的时间去完成女神的嘱咐——去亲手创造自己的光。
当。当。当。
大地仿佛震颤了三次,巨大的声响盖过了每分每秒都回荡在耳畔的钟表行进声,而等到喧嚣停歇,仿佛永不停歇的“滴答”声,竟没有再次响起。
脚步匆匆的行人们停下脚步,打开随身携带的背包、口袋,取出口琴、吉他、手风琴……紧闭的窗户被推开,露出窗前的钢琴、大提琴、架子鼓……
“接下来,是时钟之国所有人每天共同的时间表规划。”
名为莉雅的金发少女打开背上的琴盒,将小提琴搁上肩膀。
乐声奏响。
世界沉入音乐的海洋,仿佛有磅礴的海浪与温软的涓涓细流,缠绕着温柔包裹住孩子小小的心脏。
小小的瑪麗娜歪歪脸颊,轻贴上燕子温软的胸脯,在美妙的音乐里陶醉地闭上了眼睛。
亲爱的Maria,
看看窗外吧。
月亮的银辉正隐没在刺莓丛的背面,
赫利俄斯的马匹已架好鞍绳。
日光初升,鸟儿已跃上树梢,
是好孩子应该起床的时间了。
“早安奶奶,
我好喜欢昨晚的故事!”
啊,当然,当然,
Maria的睡前故事总是精彩。
睁开眼睛,
让我们一起来想一想——
昨晚,《夢遊日記里的瑪麗娜》要去哪里?
《封刀》
作者:???
我的魔法在十八岁生日那天失效了。仿佛人过了二十岁就活该找个工作而三十岁就活该结个婚。
无声无息,没有通关音效。葵花宝典没了,我的内力也一并清空。早上出门时习惯性地飞身上剑,却只能听到钢铁碰撞地面发生的叮当声响。从家里去文字狱的路途本就不近,如今更是困难重重。即使三年服刑期将近结束,也丝毫不能带来一点解放的快感,反倒让人觉得缠绕在文学上的枷锁越加沉重,坚不可摧。这下好了,连飙剑的可能性都消除了。好吧,那还说啥了,算你赢了。
物理定律一比零。
“莫弃文。”班主任从办公桌的另一边看过来,手捧用保温杯泡着的枸杞,蒸汽升腾,掩盖了他的眼镜,配合出他故意展现的严肃神态,显现出一副动漫反派的神色,活像是我刚从背后捅了他一刀。“这么重要的时期,你怎么能迟到呢?”
正如每个武侠世界的大侠都一定要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号,你若是不姓个萧、白、柳之类的姓氏,难免被认为太“土”,没点超然世外的侠气。我运气倒是相当好,碰上一个“莫”姓,于是叫什么都好听,更是被家父摁上一个“莫弃文”的名号,真真名实两相符,文体两开花。难怪班主任要拿这说事。
“我御剑飞行没了。”
“啥玩意?”
“字面意思啊,我御剑飞行没了。”
“你咋不说你有轻功?!”
“轻功也没了。”
班主任在办公桌的另一边揉捏着他的山根穴。
“莫弃文,多好的名字,锲而不舍嘛!你顶着这么好的名字,怎么能在最关键的时刻掉链子呢?”
那不是因为我姓莫嘛,我在心里念叨。我要一个不小心姓个老,成了老弃文,听起来就成悼词了。不过我不敢说,老姓的同胞们承受太多了。
相比起来,老师的姓也说不上好。好好的一个功勋教师,到头来却成了校里的“老翁”,说起来还多少算得上是一种双关。不过,老翁在校内过着双面间谍一般的两张皮的人生,功勋教师之外,还兼任文字狱狱卒,我们的写作直接性地和他的绩效相关,因此,老翁自然不能容忍他底下的学生冒天下之大不韪,在临近出狱时搞什么小动作。
“我也不是掉链子了,这不是意外情况嘛……”
“那你下回迟到是不是因为宗门寻仇?”
“宗门也没了。”
老翁在对面被狠狠哽了一下。
“那我是不是应该给你批个假,让你回去好好哀悼哀悼?”
“您要真批那我可就勉为其难地接受了。”
“我可去你的吧。”
竟然不许!
就这么样。我看着对面被我模仿“竟然不许”笑得前仰后合的同桌,不由得升起一阵悲哀。
“笑这么开心,你就一点不可怜我?”
“得了吧,你都被翁背驼‘召进皇宫’了,还不知道自己身上要发生什么吗?”
“你该可怜我这个吗?我真啥都没了,早上起来我还找了的,什么痕迹都不剩下了。”
“你十八岁了嘛,这很正常。”
“哦,你意思是你那会也随随便便就接受了?你那个朝夕相处的,身着白裙的白月光没了的时候,你也一点不难过?难怪,我早知道你是一个负心汉。”
他的大笑立马就变成了捂着脑袋的哀嚎。
“君子协定,不能拿对面的痛处说事!”他一边叫着一边擂了一下我的肩膀,“丧妻之痛,岂是随便可以言说!”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是吧,啊对对对。”
他反而不接我的话,只是突然凑近了我。
“老翁给你下什么任务了?”
“快车道加塞两篇作文。‘有人说,坚持就是胜利’……”
“也有人认为并非如此。你怎么看?”
“别接我的话!依此要求写作作文,不少于八百字,题目自拟。”
“祝你生日快乐……”
他还活着真是我大发仁慈。
我该怎么把那个世界找回来呢?我看着作文纸,脑中却没有半点关于作文的思绪,无端地想起过去来。当初初次拿起剑,是我童稚时期,随同爷爷在白酒和花生米的气味里看过了整部《天龙x部》后,在纸上涂涂画画,第二天笔下的师父却无端出现在家中,带着我御剑飞行,越过了田野,越过了平房,直到荒山顶上,教我学着他挥剑,从日头东升到太阳西沉,实在是叫人快哉快哉。师父像所有武侠小说里会出现的师父一样,宽仁敦厚却又严肃认真,颇有仙风道骨。我呢,自然也像他手下最出息的徒弟,极快地就学会了所有的技术。师父于是很快消失了,只剩我一个人闯荡江湖。其他小孩在路上花费大把时间,唯我一个可以睡到自然醒,再一个御剑飞行直达学校。除了藏一把管制刀具多少有点困难,这种生活竟也轻松自在。
谁知道仅仅是一天,我就来到这么个境地呢?
我打开作文纸。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曾经问过,‘从一个人的头上拔去一根头发,重复如此,到什么时候会成为一个秃子呢?’诚然,由此及彼的界限,从来不像我们所想这么清晰……”
对啊,难不成我就在走进十八岁的那一秒失去这一切吗?我要是此时正在御剑飞行,或与仇人争斗,岂不是第二天就要作为事故死者登上报纸的社会版头条?
哦对,我只能登上今日x条。报纸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所谓坚持就是胜利,总是意味着一种‘未来无限光明’的意味。却并没有追问,坚持本身到底是为了什么。就拿‘无功而返’来说,若是坚持就是胜利,岂不是无功而返的这个人物,只要多试几次,就可以‘有功而返’?”
“……可见,坚持并不必然意味着胜利,不坚持有的时候也未必不是一个选择。”
老翁把作文纸叠了三叠,摔在办公桌上。当然,作文纸是学校印出来的,薄如蝉翼,不仅没有真的砸在办公桌上,反而绕着老翁的手飞了几圈。
“你这写的什么玩意。”
“它要我‘带有自己的思考’的。”
“人家是要你正能量地思考。正能量!你懂不懂什么叫正能量的思考?”
“我为啥要懂?我坚持写作文都六年了,照样一点起色也没有。”
“所以你要练啊,你懂不懂?”
“得了吧翁……老师。我作文随便写一下拿个基本分就行了,靠前面的东西我也能考上前一百,够了。”
吓死了,差点就直接在他面前叫他翁背驼了。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老翁苦口婆心地对着我说,“高考你是要和其他人一起考的。”
“高考也不会因为它是高考就故意给我阅读扣十分啊。”
“那你阅读要是发挥失常了呢?”
我无话可说。我的脑海中无端闪过一个声音,说我考不上心仪的学校也无所谓。
“莫弃文,你的语文是强项,这老师是知道的。但是你总得防患于未然吧?都这么大人了,学学你隔壁胡镜白,对自己负责一些,未雨绸缪,行不行啊?”
都这么大人了。
是啊,我怎么突然就这么大个人了?
结果当然是毫无疑问,快车道加塞的作文越来越多。坚持的题目一次次出现,和理想车主一样不停地在我的作业列表上进进出出。我也就忘记了去验证自己还是否能写出那些飞檐走壁的神功。原因无他,实在是没有时间。
“这叫自指。”胡镜白在我旁边一边推眼镜一边说,自从我伴随着他跨过了十八岁的门槛,他终于像是解放了潜能,嘴真不是一般的碎。“坚持地写作本身就构成了坚持的论点,你干脆把这个写进去吧。”
“管好你自己,老白男。”
“我姓胡!”
“坚持,是一切事物得以登峰造极的根基。君不见,为了使出最好的剑法,剑士需要苦心修炼,挥剑数万次,方能成就一次完美的打击。剑走偏锋,恐怕只能走火入魔,最后反而得不偿失……”
语言过分干瘪,事例缺乏说服力。
“坚持是生命的甘泉,赋予我们前进的力量。君不见,爱迪生苦心研究数十载,使用了上千种材料,最终终于研发出可用的灯芯……”
陈词滥调,需要创新。
“坚持是我等青年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自然选择,更是总书记的殷切期盼。征途漫漫,唯有奋斗……”
大词过多,论证空洞。
我的作文和老翁的评语交替出现。在我和老白的插科打诨之中,日子也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也不知是我天生禀赋过人还是老翁真有什么锦囊妙计,我的作文成绩居然一点点提高了。某一次考试结束,甚至少见地以5开了个头。
但我不是很高兴,我长舒一口气。
我这么坚持到底是为了啥?
一晃眼,高考居然真的快到了。楼下的标示牌的数字一天天减小,一个不小心就到了67。再一个不小心,就到了个位数。再然后,就只剩下个疯狂星期“四”,再然后……
就只剩下了一个1。
我的面前仍然只有一张写着“论坚持”的作文纸。
白驹过隙,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十八岁以来,居然已经过了百来天了。我那因为御剑飞行而不食人间烟火,因此白得发亮的鞋子,就这么变得灰扑扑的,我也逐渐变成和其他人一样的,灰扑扑的学生,每日睁着惺忪的睡眼,走着路进入学校的大门。
我的文学似乎就这么死了。
已经是晚自习了,考虑到明天就高考,想休息的同学们早就偷偷溜了,连翁背驼都光荣撤退了。老白在教室里面讨论翁背驼的声音,也就前所未有的大起来。我写了两句,写不下去了,在校园里游荡。
我已经失去我的魔法百来天了。以后,可能也要永远地失去下去。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明知我在学校却见不着我的人,老白从门口探出头去,鬼头鬼脑地搜索着,向我这边的大致方向喊了一声。
“莫弃文,你可千万别想不开啊!”
这下好了,所有主任都以为我真在最后一刻被“论坚持”逼疯了,搞到天台去了,全校乱成一锅粥。
那就好啊,趁乱喝了吧。趁这时候,我就偷偷溜出去……
不对,我不是已经没有魔法了吗?
我又想到,我毕竟十八岁了。
可是,转念一想,我真的需要它吗?
我跑起来了,呼啸的风儿从我过分肥大的校服之下卷过。我的内力仿佛又无穷无尽地涌现出来。学校的围墙就在小树林的那一边,并不是特别的高,如果我能御剑飞行,或者我有了轻功,这一切都轻轻松松。
好,那我就当自己真的有轻功。
我的膝盖狠狠碰在围墙砖上,磕得我生疼。不知什么时候,我的铁布衫也被我忘却了。可我毕竟还是翻了过去,并不是很稳地落在围墙另一边,很是狼狈地在地上躺了半天。
嗯,好!我就这么自由了!
再往后,我该去哪呢?若是老白男,恐怕要和他的白月光找一个河岸,看着夕阳慢慢地落下。你看,这就是高考前的最后一个夜晚,爷的青春结束了!
可老白男最后也没留下他的白月光,爷的青春也没有在这里结束。
夕阳点染着半边天空,伴随着云朵将天空切成一片一片的,就像一片用刀切开后血淋淋的肉。
好,去吃烧烤。
我的身上有三十八元五,买掉二十串肉串和两串淀粉肠,剩下的钱看起来都不够高考时期买瓶热带风味冰红茶。烧烤老板穿着油乎乎的围裙,一阵孜然味道缓缓升腾,面板上的肉块泛着亮光。不算很多,但正如大侠在酒店里总是两斤熟牛肉,二十串肉串对我来说就是正正好好。
我想到,在我的故事里面,我是一个侠。
侠胆柔肠。
我向老板要来几张油纸袋子,将这一切都装了进去,又要来几个塑料袋,细细缠绕过了,像大刀包在匣子里。我用校服包住它,向着反方向跑去。红色的油在蓝色的校服上渗出点点深色的印记,我猜想我一定受了很重的伤。
但我还是发动了轻功,翻过了院墙。虚惊一场之后,校园显得安静异常。我回到班上,灯仍然亮着,同学们仍然坐在桌旁,只是有几个不怎么专注的同学抬头看了看我。
“老白男!”我故意提高了声调,“我有好东西给你!”
“我姓胡!”这话都快成口头禅了。“还有,我在练作文呢,把好这一项我才能超过你,你给我等着!”
我在班门口拉开了校服拉链,把外套打开了。满满当当的“大刀”挂在校服内侧,我那一刻看起来一定很像玉面手雷王。
“坚持固然好,不坚持也没错,但重要的事情,在于界限。正如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曾经问过,‘从一个人的头上拔去一根头发,重复如此,到什么时候会成为一个秃子呢?’诚然,由此及彼的界限,从来不像我们所想这么清晰……”
“……但,即使这一界限从来没有清晰地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也要知道张弛有度的道理。所谓坚持,如果过度,就陷入佛家所谓的‘我执’,反而落了俗套……”
然后,一切就这么结束了。我出狱了。在此之后,天下第一的大侠就封刀了。正如领悟了无形的剑之后就不再需要有形的剑。
可我仍然不知道那个界限在哪里,这不重要了。全部考完之后,又是一个火红的,像是肉片一样的傍晚,我仍打算去吃烧烤,只是打算叫上老白一起。听说翁背驼退休了。老白对我说,他说要去欧洲旅游。我觉得这实属正常,国王返乡当然天经地义。我们走到走廊尽头,他顺势向下,我却向上了。
“莫弃文!”他在楼下向我喊道,“千万别想不开啊!”
天台的风比想象中要更大,我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来到这里。考完试后,我重又拿到那个笔记本,我试着又写了一个故事,在那个故事里,我在天台上,骑着剑飞向远方。只是什么也没有发生。
但我想,在这世界的其他地方,还会有人继续他们的故事的。我拿出藏在校服里面的笔记本。我珍藏它已经九年了,年代久远的纸张在我的手边哗啦哗啦地响着,第一页记着师父第一次跨过我家门槛的场景。我把它撕了下来——我把所有记着故事的纸张都撕了下来。在另一个我那里,它会成为新的葵花宝典的。我把第一页折成一个纸飞机,剩下的折成小人,把这小人放在了纸飞机上,然后挨着天台的边放了出去。
九岁的纸人骑着纸飞机飞走了,就像九岁的我骑在剑上一样。
作者:眠春山
原作:综艺《创造营4》 rps 于洋X赞多
凌晨,水声浙沥的洗手间里,赞多在洗手台水盆的倒影中看见了于洋。
当时赞多把脸埋进一盆冷水里。冰寒刺骨,激得他太阳穴酸涨作响。炽白灯光粼粼,被他撞散成一水晃荡泡影。银箔满目熠闪,像反复练习到后来眼冒金星。他靠这盆苍白的水,冷冻自己残余的激情和不甘,脱离水后,也长久地注视那汪碎月。而当视野里,突然渗进了一片五彩斑斓,有一瞬令他产生了过曝相片重新上色的错觉。
在这个时间点遇到于洋,他有些讶异,更多是好笑。于洋身上的花花睡衣,第一次看时他就很喜欢,烂漫夸张的色彩,披在这个外表沉稳的人身上,像他丰沛有趣心灵的具现。花花于洋睡眼惺松,头发飞逸,看他还要微低头,离了背背佳就有些猫背,破坏着自己白天的笔挺形象。赞多觉得自己该是对他笑了的,像尝试做无事发生的笑闹。可于洋看了他的笑,扁了扁嘴,一把环住他肩背,拍了拍,轻轻带他往外走。
于洋有什么想要别人做的事,从来不会勉强,通常是一本正经,用三寸巧舌和亲切方言,缠磨到对方妥协,没脾气耐他如何。不过对上语言不通的赞多,他惯常的忽悠大法不灵光,舌头打了结,只能连比带划。出乎意料,赞多顺从地跟着他,松懒疲乏。或许他对于洋这类性子的人,一向容易迁就,又像他刚被浊潮拍打过,抓住他这根浮木,顺水漂流。能在舞台上跳惊艳全球的House的大神,仿佛新生的腿还没组装好,往于洋肩背上猛挂,于洋夸张地做了个吃力的嘴型,赞多憋笑得乱颤,脸颊挨蹭在于洋肩窝,传染得于洋胸膛发烫。
走廊拐角里的琴房相对森冷,空间不多,平日往来人少。但于洋还挺喜欢这里。被月光晕开的夜色,眷顾此地,不是彻底而密不透风的黑,像一箱夜晚的海浪,泼在房间里。光自玻璃窗始,透入空间,从月白到深蓝,再过度到朦胧的阴翳。窗外偶有橙黄灯茫晃悠移过,稍微映亮房间,像屋子在间隔许久地舒缓呼吸。于洋从宿舍取了东西,蹑手蹑脚折返,进来这里时,看见他示意先进来等他的赞多,缩着无处安放的长腿,背对他蜷坐在椅上,看向窗外灯束,软耷湿发上水珠泛现幽光。一瞬间那个宽阔背影,看去恍惚几分单薄。
于洋涌起看隔壁家小孩的大爷式心软。他拿着软毛巾,往赞多湿漉漉的脑袋上搭,顺着毛,从额头薅到后脑勺底,惊异于赞多头发的细软。他犹记初舞台时,赞多伴着满身光芒与全场喝彩,向A区他的方向走来,矜持而浑身压迫,而于洋是渴望同他握手的人潮的一份子。握完手,他一时紧张,手脚都不知往哪摆。
而当下,吃吃的笑和细声细气的“痒”声从手底下传来,赞多的脑袋全然放松,跟着他手左摇右晃,仰抵在于洋扶托住他的掌心里。于洋想,如果不是机缘巧合,他们在一个宿舍相遇,他对赞多的印象,可能就只停留在那日庞然而单一的锋芒了,而不是这热烫、鲜亮的,脆弱的人。
他示意赞多拿着毛巾,在他带过来的袋子里翻找,他上岛时特意带了一大箱零食,为抚慰深夜饥饿时容易悲从中来的心。他摇晃一款日式风味的零食,颇有点献宝之意。赞多笑起来,却摇了摇头。此刻相比零食,他神迷于缥缈投射他们的光影,想问于洋,窗外那束会平柔晃过的光是什么,过往车灯、跑道上照射灯,还是海岛边际穿风而来的灯塔?但他想了半天,区分这三种表达的中文,被混沌脑海蒸发。他看着带他来这个安宁好似遗世之所,费力搜刮他听得懂的词汇,用他故乡风格零食哄他的于洋,当下那一刻,他觉得那光是什么都不重要了。他一手握住于洋在跟前晃的手腕,一手捂住心口,点头磕绊道:“谢谢于洋,我很高兴。”
赞多居然不吃东西,于洋觉得事情严重了。赞多弓腰坐着,抓着那条毛巾,像那条毛巾就是所有他需求之物,得以远离了白日人心各异的练习室,抓紧他能且仅能掌握的,己身的一小部分。于洋想,他想让他更开心,不是为感谢他心意的高兴,而是更贪心的,不能知足的快乐,像他独自起舞时,自由肆意。
“我能帮你。”他拍拍赞多因长时间加练,肌肉紧绷的腿,掏出那瓶他为了练舞地狱,准备给自己老胳膊腿的活络油,开始语言障碍也无法阻止他的忽悠,给他灌输老中医配方神器,即使功力不到一成,也给赞多听得一愣一愣,并自告奋勇,要帮手跃跃欲试的赞多。那撸袖的阵仗,就差没往手上吐两口以表郑重了。
赞多褪下运动长袜,他的肌肉随时为爆发预备着,摸去满手兴奋与战栗的热度。他坐在比于洋高一截的桌上,裸露的膝盖和小腿,像一截暖白光晕,不像光照在他肌肤上,而像光融入了他周身盈散的淡辉。
他托着赞多的小腿。他的腿像野豹般劲瘦,一阵不由自主地痉挛。他按揉他紧张的肌群,听见赞多在他头顶哼了一声。他纤长十指沿皮肤按掐,手下活络油渗润肌肤,滑腻一片,指腹揉陷进他绵软膝窝,赞多又乐不可支起来,叠声嚷不要,又嘶声说冷,身体却前倾向他,交付且依赖。赞多是把心灵写在肢体上的人,毫不掩饰对接触的人的喜恋与否。
于洋手上轻快,拍打敲摁他双腿,像弹琴那样,无需多言,认真和一腔热烫,都在他指尖。他的手指像在他身上游走,赞多想起初见到于洋时,他一人端坐舞台,琴声砸落,沉吟高歌,全场都被卷入他不容抗拒的漩涡,所有听得懂他饱满声音中感情者,都因他落泪。全场动人的嗓音比比皆是,但像风中洪流汹涌撞来,令他瘫软在座椅,绵长发颤地吐息,令他饥渴且惋惜,为他无从理解的词意的歌者,属实凤毛麟角。
他低头,看见这个比自己还高的青年的发旋,于洋的前发垂落在他小腿胫骨上,鼻息拂在他膝盖骨,他猛地一震。于洋抬起头来,他紧张地瞪大眼睛看于洋,但没有抗拒,而是敞开,他的紧张只是调动全身心感知的承接。他的表情,让于洋想起了将一只大型犬推倒,翻开,暴露温腻内里,薅他肚子软肉的模样。
看他没有不适,于洋顺沿他肌理,圈捋刮揉,像要把他所有无法通过流汗挥发的高亢难平纾解,把不甘又疲累的蠢动,化作一滩舒缓的温吞水。他用于洋听不懂的语言,细声呢喃什么。日语和他很相称,唇吐出平薄轻巧的单音,到了末,像某种绵软的哼唧。
于洋暗暗想,幸好是夜晚。夜晚让脱轨的事情显得自然无匹,让忍不住泛红的脸得以隐蔽。顺着他膝盖往上,牵拉坚实得令人咂舌的腿部里侧,赞多愈发明显地颤抖,顶级舞者的身体开发与敏感,通常会在赞多意想不到的地方,猛烈扑他一跟头。于洋不动声色地移开。他借着额发遮挡,暗暗看一眼赞多,在赞多上挑的笑眼笑唇里,才突然意识到,赞多比他年长两岁的事实。
他笑起来的模样,不像平时那样毫无保留,大大咧咧,倒有几分像他舞台上那般。于洋迷迷糊糊想,虽然自己看上去比他年长,但赞多终究拥有年长一方的余裕。他为何时常会忘记,关于赞多的性别年龄种种。只有在这种时候,赞多衣襟松敞,以极放松的姿态,双手后撑,身型高大,优美而柔韧,向后懒散斜倚在桌上,薄唇向他勾起渗了月色的笑,于洋才会一一想起他的外在带来的魅力,他的强健,蓬勃,危险,想起他是令世人如何为他神魂颠倒。那双如刀锋凌厉,蕴含无数赛场厮杀的腿,坦诚而乖顺地抵着他。那如美神倾力雕琢的躯体与四肢,在他双臂一伸便能圈拢住的领地里,纵情舒展。
因而他的一切,都像是敞亮的,可触的。他眼角那抹突兀的红,便成了房间里刺眼的异色。于洋的手指轻轻比过他眼睑上方,赞多极缓慢地向他眨眼,看上去懵懂,却安定。
他们注视彼此,就像看来自那个不同的国家,关于美好事物与幻想的凝结,像看一段陌生而吸引人的,没有自己的历史。他们远隔重洋,只是恰巧做出了同一个航向的更改,他的睫毛,虚虚撩过他的指尖,两段人生便在这一刻交汇。窗外灯光平缓滑过,像梦中舞台的打光,无人弹奏的钢琴似有音乐缓缓流泻。那些让赞多红肿着眼,暗自流过泪的不公、酸苦,仿佛被赤裸相近的心消融。
窗外微光,像黑暗隧道里唯一的壁灯,恍惚令于洋想起爵士里琴键敲落的回响,风带来海水的咸气,他过往在河畔抱着吉他弹唱,也有江风温柔如斯。他的歌声,歌词里的故事,都像溶解浸润在这光芒与徐风中。赞多也同他一道,安静看着。从遥远的故乡,他一路走来,是否也有过画面光影相似的,不愿忘却的夜晚。
语言可以粉饰争端,扭曲本意,替虚伪丑陋的内心遮羞。像玫瑰的棘,他想拉落后的组员一把,反扎得他好意伸出的手心面目全非。他倾尽肺腑献上的歌与词,到头来成了在戏谑里消解的老派,不受娱乐一眼待见。它们是大声的,漂浮的,像拥挤气泡,往繁荣水面上升,蒸发。他们留在原地,慢慢消化被现实扎伤的血肉。过往在黑暗里跳舞,在无人应声的晚风里唱歌的日夜,他们就像在无垠大海里,漂泊不定。只能做一只锚,深深下沉,将自己扎到深不见底的泥地里,沉到繁华喧嚣、嘈杂声色都透不进的海底。
他手上一硌,才反应过来,他手里还抓着赞多的脚踝,那条纤细脚链被托在他指间。于洋看着赞多因暗红显出艳意的眼角,他自持较为收敛的那一个,也自觉有必要赶在气氛失速前把控下,尤其当那双上挑的眼睛多情地看着你时。他的比喻,是指低调笃定地沉下去,不是指在面对无可违抗的欲望时认命地下沉呀……他思绪乱飞的当儿,不料一番天旋地转的震荡。赞多扑过来,给了他一个巨大结实的拥抱。
于洋感到自己虽高却瘦的可怜骨架,在赞多的肌肉力量下嘎嘎作响。他抱住于洋,像在异国他乡抱住一个不够熟稔,却同样温沉的锚,他有着来自同个纯然彻透的世界相似的底质,共他在黑夜里宁静下沉,得以在最灿烂的年纪在海洋相遇。不论哪方国籍,内敛都刻进了他们基因,可他们的手足跨越沟壑,像热烈、而互相围裹护佑的火,灼烫着彼此后背。心跳逐渐趋同,像砰然烟火,忘却了过去未来,无声浓缩了千言万语,只存在于这空间,这怀里。
于洋想自己一生中有过、又还能有几次这样奋不顾身的费力拥抱。
……或许,很多。
他总算勉强可以在赞多的重量扎过来前稳住身形,觉得自己看上去,应该很像萌宠短视频里面养了只不清楚自己体型的巨怪的那些人,狼狈不堪。
赞多抱着他送的生日礼物手舞足蹈,开心得语言系统紊乱,又突然像反应过来什么似的,近距离扒住他,舌头磕绊打架:“我很久前就想跟你说,很想。”他脸颊通红,羞赧又兴奋,堂堂舞蹈大神,手脚居然有了点无措的劲。于洋不知为何联想起那天晚上的事,莫名其妙地,他也自乱阵脚了起来。在听到赞多那句话前,他就已经涌起了某个奇妙的预感——
但赞多抓着他手不放,慰烫热度滚滚传来,一字一字,认真说着:“你是一个,非常,非常温柔的人。”
果然吧,有赞多在,他就该去买一副更大,更厚,更能挡脸的眼镜的……
完
作者:遠夜
这是一艘船,一艘华美的大船。
这是一艘船,一艘即将倾覆的遇难船。
一名少女,心怀憧憬登上了这艘船……这艘即使神明也无法挽回,注定要在随着夕阳倒影一起没入海面的巨轮。
而甚至,根本不存在什么神明。
——
在穷乡僻壤,小病小灾能依靠祖上流传下来的粗浅知识和偏方解决问题,可一旦病情稍微加重,村里人就束手无策了。到了这年头还想成为医师的人实在太少,他们大都分布在各个大城镇,和乡下小村扯不上关系。
首先能寻到个正儿八经的医师就很困难,其次就是治病需要的大量金钱,村落里的人可凑不出来。路费、进城费、问诊费、治疗费……要是后续还要持续使用药物,那开销就更加不得了,一村子的积蓄有时都不够填补一个人的医疗费用。
但是没有关系,只要撑到圣徒到来,他们就有希望得救。
不管是下地时扭到的脚踝,还是身体里的某处病变,从轻轻的擦伤到高明的医师都无能为力的不治之症,没有圣徒大人无法祛除的病魔。每一次的布施之行,圣徒大人都会尽其所能拯救沿路病患,并为村庄、城镇祈祷来年的丰收与繁荣。
某一处无人问津的偏远村落里,生活着一群贫困,但能自给自足勉强过日子的民众。他们信奉圣教已有好些年头,为了给两三年来一回的圣徒大人足够的供奉,平时竭尽所能地节省下每一份本该用于补充体力的食物,想方设法地留下最新最干净的粮食,以待日后交付给圣教中人。
按照惯例,第三次见到雪的时候便是圣徒殿下到来的日子。如今田地被纯白的棉被覆盖,气温一下子冷得人发颤。若非必要,青壮年以外的人群基本不出自家的院落,免得因为刺骨的寒冷得病。
虽说在圣徒大人即将到来的时刻得病似乎不怎么要紧,但劳烦圣徒大人出手这件事对村民而言总抱着诚惶诚恐的心情,生怕圣教因看不上这点塞牙缝都不够的供奉而不再眷顾他们。毕竟全村献上的供奉假使换算成等价的金钱,大约还不够在医师那儿治好一个人的病。
尤其是那些真的生了病,急需要圣徒大人降下祝福的村民们。内心迫切地渴望着尊者的光临,又因明确地知晓这份恩情终其一生都无法回报而窘迫。
“圣徒大人……!”
少女阿莱如今正是这般心情。
母亲早亡,父亲一年前染了病卧床不起。
家中唯一的顶梁柱倒下之后,本就清贫的生活更加捉襟见肘,全靠他人的接济才得以生活到现在。而一到各家都靠储藏食物过活的冬天,显然没几户有余裕再来管她家的情况。假如不是正巧碰上圣徒要来的日子,这对父女无论老的还是小的恐怕都挨不过去。
阿莱比村里的任何人都期盼着再见到尊者的容颜。
照顾父亲之余的时间,她蹲守在窗边直直地注视着雪地的尽头。带着怦怦跳动的心脏,安静地等待远方的白色中出现希望的黑点。眼睛一直盯着雪地看会感到疼痛,所以每当产生泪意时她就会闭上双目。连这段休息的片刻阿莱都不想放过,她学着从小就被教授的动作,双手于胸前紧握,下颚抵在拇指指盖,默默地在心中祈祷。
如果足够虔诚,说不定这声音就能传达给圣殿内的圣徒大人,让她听到这里有一名幼小的、无力的信者正每日每日焦渴地等候她的救赎,祈求着尊贵的殿下能够稍微、只要稍微提前一些时日来降下神明的祝福就足够了——尽管对拿不出像样回报的小村姑来说,对圣徒大人的类似请求无疑是极其失礼的行为。
尊者迟来一天,她和父亲的状况就糟糕一天,之后的每一日都将是一道难以跨过的坎。阿莱只能一边抱着惶惶不安的心情一边祈求,随着雪越来越大,这份心情也愈发强烈。
可照顾卧床的父亲的同时打理自己的生活并不简单,阿莱虽然平时也经常干活,但心理和生理的双重压力让她分外劳累……而且这样的状态已经持续了几乎一整年。在食物不充沛的情况下,少女也快要迎来自身的极限了。
仿佛是在考验少女的信仰到底有多坚定,圣徒在她自觉将要撑不下去的时刻依旧没有到来。
即使如此,她也没有放弃等待的希望。
大约两天没正经地吃过一顿饭,饥饿的同时还不能落下每天必须要干的活儿。原本就苗条的身形眨眼间消瘦下去,几乎快变得比染病的父亲更憔悴。清秀的面容也被糟糕的气色所掩埋,唯有充血红肿的眼睛里那份虔诚的信仰仍不曾改变。
她知道圣徒大人一定会来,随着时间不断推移,少女反倒开始对此坚信不疑。
那代表圣殿马车的黑点就算今天没有出现,明天、后天,它总会在冬天的某一日里,带着不可侵犯的神圣光辉,照亮所有等待者的心。
阿莱垂首,让疲惫的眼睛休息一会儿……然后她同样疲惫的身躯和精神,支撑不住地陷入短暂的‘休息’中。这几天经常发生类似的事,少女常常在祈祷中失去意识。每回惊醒后她都告诫自己不能再睡,要强打精神、睁大眼睛继续等候。可积累已久的疲倦得不到释放,濒临崩溃的躯干为了让自身多活几日老是不听使唤。
“圣徒大人来了——快!”
外头,村长召集了几名村民一起去把全村的病人都集中起来,这里面就有阿莱的父亲。激动的喊声在门外响起,震落屋檐上一层雪,也顺利地把不知不觉坐在窗边,额头抵着窗框睡去的少女唤醒。
‘……圣徒……’
“圣徒大人!”
还没睡饱就被踢出美梦的嗓音是少女平时没有的沙哑,这声惊叫毫无美感,只有仿佛不是从她口中发出的鸭嗓和破音。
被‘圣徒’一词的发音惊醒的阿莱瞬间站起来,又因对比身体情况而言过于迅猛的动作头晕目眩。她扶着冰冷的墙壁,模糊地望见窗外来来往往的人影,心脏快要跳到喉咙口般激动得失声——出动那么多人员,一定是为了即将到达的圣徒大人做准备。
紧接着阿莱又听到敲门声和喊着她名字的催促声,顾及不了脑袋还昏昏沉沉,她沿着墙壁歪歪扭扭地走到门前为叔叔伯伯们打开紧闭的房门。进来的三名青年毫不迟疑,其中两人直奔阿莱父亲的位置,动作利索地将病患连同被褥一起抬出去,另一人则蹲下身让少女攀上他的脊背。
自知力乏又情绪亢奋的阿莱不敢推辞,纸薄的身体也并不能给常年劳作的叔叔增添多大的负担,他起身的动作一如既往地麻利,脚步也轻盈得不像背了个人。出门前不忘随手捎一件外套给阿莱盖着,免得一出去就冻成冰块。
村头不知何时被迅速清理出一块地面,等到阿莱父女抵达时,已经有好几个病患或躺或跪在冬天难见的褐色土地上了。她父亲自然起不了身,只能被层层的被子包裹着,像个大号的柴捆似的摆在边上。而阿莱,她没有为自己竟然在等待圣徒大人的过程中再次睡着而忏悔的时间,远处圣殿马车越来越接近,少女从叔叔背上下来后赶忙待在父亲边上,朝马车的方向伏地叩首,不敢有其他杂念。
全村人扣扣索索攒下来的供奉被放在最前头,做完搬运工作的村民们也都在病患旁边跪下俯首,无人缺席。
阿莱和全村人日思夜盼的圣殿马车还在路上,穿梭于再度飘起的雪花中。
它快到了。但究竟什么时候到,村民们却不知晓,因为没有一个人抬头观望。从小孩到老者,每个年龄段的人都维持着相同的姿势,即使感受到冰冷的雪花落到身上不愿离去,齐整的全村拜伏场面也没有变过,都像是被冻僵了一般一动不动。
马车前并没有马,也没有人,甚至没有任何在前方牵拉车厢的动物。黑色的框架托住了形制规整的车厢,连接起车轮,并代替了真实奔跑在大地上的马儿,在前头组成一匹黑马的半身像。
在村民的认知中,两侧的轮子像是有魔力般自己就能快速地滚动起来,将车内的尊者从圣殿第四宫运载至此蛮荒地。骨碌骨碌的滚动声渐渐穿过风雪传入村民们的耳内,像是碾在他们心上,留下两道重重的辙痕。他们的头颅更加低垂,恨不得磕到泥土里面,将整个脑袋都埋起来以示崇敬。
由轻到响,随后由疾至缓。
当车轮滚动的声音停下时,村民们内心的紧张与激动之情抵达了最高峰——圣殿马车,终于跨越过雪地来到了他们的村庄。
为首的村长,这名趴伏在众人之首的老者以枯朽的嗓子喊道:“恭迎……恭迎圣徒大人、各位白衣侍从大人、各位黑骑士大人,大驾光临!”
声音因埋头的姿势而闷进地里,又被风雪冲散了一部分,但仍旧十分响亮。阿莱和其余人在村长之后一齐复喊:“恭迎圣徒大人、各位白衣侍从大人、各位黑骑士大人,大驾光临!”
白色为底,较普通马车而言更长一些的车厢上布满精密的浅金色纹路,反射出刺眼的光线。侧边的门在两次喊声后开启,两名身穿黑色铠甲的男性率先走下马车。他们分别背负一柄巨大的剑,每一次动作都有清脆扎实的金属碰撞声,看也不看村民们一眼,直接在马车左右站定。
随后下来的是四名穿着白袍的人物,有男有女、有年长有年轻,紧跟着他们后面出现的是一位同样身披白袍,上了年纪的女性。银白色的发丝被一冠高帽束起,白袍的正反面和衣袖用幽蓝色的丝线精细地绣上神秘的花纹。白袍衣角在恰好不会沾到地面的位置停住,她向前走了几步,衣服并未被雪染上——毫无疑问,她就是圣徒。
四名白衣侍从首先看到的是村民们献上的供奉,其中那位年轻的男性似乎还没能学好如何百分百地控制自己的神态,嘴角和眉眼、以及面部肌肉一些极其微小的动作组合在一起,形成了‘嫌弃’的表情。但供奉到底是供奉,他与另三人将这些粮食搬上马车,前后没花多少功夫就把可怜的粮食运完了。
另外三人倒没多大的情绪表露。
看这男性白衣侍从的神情,不难猜出他正想着‘这些玩意塞牙缝都不如,到底为什么还不放弃这一座破村子’……之类的。
“这些就是需要救赎的全部信者么。”
四名侍从中最年长的一位以颇具威严的语调询问下方的村长,他的视线一直望着天际,不曾落下过。
“是、是的,白衣大人!”
村长连回答的时候都不敢抬起头,他还不是村长的时候就在前任村长的带领下定期迎接圣教来人,然而直到现在他都没见过任何一位圣教使者的面容——但是村长认得圣徒大人的声音。
“开始吧。”
历经岁月的女性声音飘过上空。
从他年轻时听到的小女孩嗓音,到如今年老时听到的具备时光沉淀的沧桑,尽管一面也未能瞥见,她的声音却牢牢地铭记在老者心中。
圣徒大人为他们驱除病痛的过程是静谧的,纷飞的雪花将呼吸声盖过,令垂头的村民们无从得知具体情况。染病的患者倒是能由身体的变化感觉到祝福的降临,比任何人都深刻地感知到‘神明’的眷顾。
阿莱虚弱的身体被寒风摧残了许久,她很难受,浑身上下都是。被冻得发抖也不能坐起来缩成一团,更不能跑回屋子里生火取暖。一片混沌的脑子并未因寒冷而清醒,反倒更加迷糊,除了强迫自己默念祈祷的话语、机械性地跟随其余人大喊每回都不变的恭迎话语,阿莱失去了思考其他事情的能力……直到圣徒大人终于开始祝福的仪式。
就像身体里忽然被注入一股暖流,它在四肢、脏器,在身体的里里外外游走,将‘温暖’的触觉带到每一寸去过的地方。神明的光辉借由圣徒大人的祈祷降临于阿莱的体内,让所有不适与病痛在白光的照耀下消失,让少女贫弱的身躯重新充满活力。
这一切发生地十分短暂,可能还没有超过一分钟。阿莱本身并未患上多么严重的病症,所以对她的赐福很快就结束了。但她的父亲和其他一些重病之人的赐福还未结束,他们需要的‘祝福’比阿莱更多,也更加消耗圣徒大人的精神。
五倍,约五分钟左右,阿莱才听到圣徒大人说道:“仪式结束,所有不净之物都已被祛除。接受了我主馈赠之人,感激祂的神圣与伟大,献出你们最真挚、最恳切的祈祷!”
重病痊愈的村民,其中包括阿莱的父亲,在短短五分钟内就恢复了曾经健康的身躯。陷入昏迷神志不清的人也纷纷转醒,还不等有任何反应,感受到从天而降的雪花并听到熟悉又陌生的嗓音时,都下意识地摆出与周围人一样的姿势,混合着劫后余生的庆幸和感恩,参差不齐地说出那句沿用数十年的感谢词:“神圣伟大的真神尤金,我等感恩您赐下的光辉。祝愿您的名字在天地云海回响,祝愿您的信者遍布所有角落。请庇佑您虔诚的信者,从此得享平安幸福。”
“……平安幸福。”
阿莱因为没找准时机,慢一拍才结束祷告。
少女稍轻的声音在人群中并不显眼,况且错拍的不止她一人,本次接受了祝福的青少年也不止她一人。不过阿莱不在意这些事情,如今她心中满溢出来的是对于圣徒大人以及神明恩赐毫无动摇的信仰。
旁观和亲身参与的感觉实在太不一样了。
而且上几回圣徒大人到来的时候她还太小,无法很好地理解数年发生一次的集体叩拜究竟有什么意义。直到现在,当阿莱真切地感受到身体乃至精神状态的复原,在人群中准确地抓捕到身旁父亲许久未见的说话声,少女终于被神明和圣徒的慷慨与无所不能打动,本就真诚的祷告中包含了更多更多的感激与坚定——就算现在要她奉献出自己的一切,好像都能心甘情愿地答应。
她甚至非常庆幸自己得了病,打心底感激着这份困扰她许多时日的‘不适’能够帮她得到被尊者祝福的机会。
然后……
少女脸庞被一只手托起,她感受到这只手在寒冷气候中散发的热度,也感受到它柔滑的皮肤,比自己的脸更显娇嫩。而阿莱顺着力道抬起头,入目的是中年女性的面容。眼角有细纹,仔细观察的话可以发现代表年龄的浅浅褶皱,如同树木的年轮一般充满时间留下的痕迹。
阿莱陷入了无法思考的境地。
理智上她能明白这位一定是圣徒大人,但从前,至少她有记忆的几次祝福仪式中从未发生过这种情况。当大病得愈的村民们诵完对唯一神的赞美,也就是圣徒大人乘上圣殿马车离去的时刻,始终如此,无一例外。
可是、可是现在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圣徒大人非但没有离开,还近在咫尺——?
对阿莱而言如天上的太阳般遥远而高贵的存在,如今竟切实地接触着她的身体,那双仿佛包容万物的眼眸正端详着她的脸庞。这股认知与对方身上传来的干净香气一同冲击着少女的意识,她像个傻子般愣在那里,连心里默念的祈祷都忘了继续。
“你有成为圣女的资质。”
天上来的大人说道,握住了少女纤细臂膀的手微微用力,示意后者站起来。
阿莱无所适从地成为村民中唯一站着的人,人生首次直视圣徒大人,她一时竟不知该将视线落在哪里。内心深处觉得卑微的自己不应当做出这类冒渎的行为,然而阿莱又无法反抗抬起她脸庞、使她不得不与对方视线相接的那只手。
陡然变大的风雪使得少女有些看不清圣徒大人的容颜,感到无比寒冷的同时阿莱又忍不住庆幸,她天真地觉得有这层雪花阻挡,直视尊者的举动或许能少一层冒犯的意思。也是这层风雪,令圣徒大人的声音显得不那么真切,像少女幸福的美梦中都难以出现的幻觉。
下一秒,幻觉说话了。
“旁边的人是你生父?圣教可以提供足够他平安活到百岁的财富,也可以免除这座村子的供奉。相应的,你和你的父亲、出生村落的关系也到此为止。进入圣教之后,信仰就是你的全部,信仰会赐予你我主的力量,这力量将令你获得践行我主意志的资格……”
周围异常安静。
面对出乎意料的展开,纵使内心闪过无数疑问、惊叫,也没有任何村民敢抬头张望。这不仅是因为所谓的虔诚信仰,更加因为他们这样的偏远贫困的村落,全靠圣教的‘无私’才得以存活。如今能有近百名村民伏地叩拜,也都是倚仗了圣徒大人的祝福。
“……愿意来,现在就启程。不用收拾行李,圣殿会准备好所有需要的东西。”
圣徒的邀请清晰地被风裹挟至每个人耳边,老迈的村长激动得快要晕厥过去,恨不得跳起来替阿莱答应,马上出发、即刻出发。可叫他焦急万分的是,当事人阿莱却久久没有反应,仿佛在村里人不知道的时候成了哑巴。
但圣徒清楚地听到过少女刚才的祈祷,根本不担心看中的苗子会不跟自己走,心中明白这不过是紧张过了头……又或者,还留有顾虑。
“你,还有你。”
圣徒并未如优待少女一般也让那两人站起来,但村长和阿莱的父亲却感应得到,这是在说他们俩。
“假使她同意,你们不会有意见吧?”
“没、没有。”“没有意见。”
他们哪里敢有意见。村长暂且不提,就连平时疼爱女儿的父亲,在这一刻都说不出‘我不同意’这四个字。不管出于理性还是感性,阿莱的父亲都不会有异议。即使与女儿分离会让他的心空落落,但比这份寂寥更庞大的兴奋与惊喜先一步占据他的大脑,让他不用思考便可得出答案。
“他们都同意了,那么你呢。你要一辈子留在这里,还是去信仰的源头日日瞻仰我主的雕像,时刻感受我主的伟大,并代替我主把这份对于世人的怜悯散播到每一名信者的身上?”
女圣徒抚摸着少女脸庞的手收了回来,拢在长长的袖子里。
这时阿莱才突然发现……矗立在风雪中的圣徒大人,这名从头到尾都高不可攀的尊者身穿的白色衣袍洁白如新,根本没有沾上任何吹过的雪花。对比之下,少女的衣服表面都已经积了一层薄薄的冰晶。
‘神明的力量’这一念头再次出现在阿莱的脑海,她眼中作为神明使者、代行者的圣徒大人此刻已然有些脱离了‘人类’的概念。
如果不是超脱于他们普通的人类,圣徒大人又怎么能让空中密布的白色晶体全都绕过她飞走,怎么能短短几分钟就让病入膏肓的人们找回健康的体魄?阿莱想着,清澈的眼神中流露出无与伦比的向往。
她从来没有怀疑过唯一神的存在,只是此时此刻最为真切地感受到了这股力量、这股意志,并对祂产生了比往日更加强烈的敬仰与崇拜。
“我,我愿意去!”
她说道,不顾口中吃进了几片冰凉的白雪。少女微踮脚尖,两手交握于胸前,并非想刻意突出自身的虔诚,她只是不由自主地这么做了。
达成目标的圣徒微微颔首,简单而优雅地转身,让回旋掀起的衣角指引少女上前。一道声音穿越呼呼大作的寒冷,没有附带任何神圣的力量,却让少女的血液都滚烫——“跟我走。”
圣徒要将阿莱带走,阿莱竟被尊者看中了。
许多村民满心不解。他们知晓阿莱算是个不错的孩子,懂事听话又能代替死去的母亲打理家事,在父亲也倒下的时刻艰难却也确实以自身的力量扛起了一个家。可仅仅这些平凡的优点就能得到圣徒大人的青睐吗?
村民们无法理解,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们为阿莱荣光一片的未来和村子即将拥有的馈赠而暗喜。
其中有一人,有一名紧紧贴着父亲母亲弯腰跪地的孩童。
尽管他的年纪和身量是在场村民里最小的,可胆子却异常的大。双亲告诫过他无数次尊者到来时的规矩,千叮咛万嘱咐,好奇心重的孩子仍是违背了教诲,在阿莱走过身边的时候抬起头。
他不解地看到最近不怎么和自己玩耍的邻居姐姐从身侧走了过去,十分疑惑地问出声:“阿莱姐姐,你去哪里?”
……这名孩童或许是没注意到圣徒所说的内容,又或许是听到了却没能理解。清脆的童声在寂静的氛围中极为突出,他的父母立刻面露惊恐地把自家不听话的孩子揽进怀里捂住嘴巴。
“非、非常抱歉!请原谅这孩子的冒犯!”
孩童父亲的声音颤抖得比他受冻的身体还厉害,埋下去的脸上全是惊恐的神情,和旁边的妻子如出一辙。
圣徒并不在意,维持着镇定的步伐,头也不回地丢下一句话:“她要去她该去的地方。”
生于村落长于村落的少女,除了这村子外哪里有所谓‘该去的地方’?
这样简单的事情,竟只有大胆开口说话的孩童感到疑惑,连阿莱本人都没存质疑。即使一瞬间觉得不对,也会马上想出千百种理由去解释尊者的异常行为。
不,圣徒本就没有异常,她的一言一行都存在某种意义,只是蠢笨的他们无法看透。
回头短暂地望了一眼被父母护起来的孩童,阿莱看不真切。
为父亲的病,阿莱冷落了很久曾经疼爱有加的弟弟。他们异父异母,却是生活在相邻屋檐下的家人。想起今后再也见不到父亲、见不到弟弟,见不到村长和其他好心关照过她的,疼爱她的,帮助过她的村人们……被膨胀的信仰挤占的空间中,难免留有缝隙,且是不小的缝隙给予这些和她一同生活至今的亲人。
坚定想跟去圣殿的阿莱,产生了犹豫。她的视线从弟弟的位置移到父亲身上,大病初愈的男人趴伏在那里,就和周围的其他村民一模一样,但唯一的血亲在她的眼中自然是不同的。
她想起刚才听到的声音,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没不曾听过的父亲健康时候的嗓音,有些低,有些沙,也有些闷。想着想着,踩在薄雪地面的脚步慢了下来,像是不舍得离开这片贫瘠的土地。
‘我要走了。’阿莱心想,速度却越来越缓慢。
少女转过头,看到了趴伏在最前面的村长爷爷。大家都很尊敬喜欢村长爷爷,阿莱也是。对单亲的家庭,村长爷爷会格外关照,他就像阿莱真正的爷爷一样对她极好,时不时就会送点吃的用的,还会特别地招待阿莱去家里玩。
前不久,村长爷爷的老伴,总爱帮她梳头发的安奶奶去世了,没能坚持到冬天,没能坚持到圣徒大人到来的这一刻。
‘……我该走了。’
阿莱心想。
她抬起头,发现圣徒大人的身影快要在风雪中消失,于是急忙加快速度,亦步亦趋地跟在后头,穿过仍趴伏着的同村人,穿过白衣侍从与黑骑士,来到过去可望而不可及的圣殿马车。
前所未有地在如此近的距离下观察圣徒大人的乘具,从每一条纹路中透露出的尊贵与崇高令少女望而却步。向来只敢远远眺望的圣教象征,如今竟要亲自踏入其中。这虚幻感叫她眩晕,叫她的脚尖颤抖,令她忘却了控制肢体,傻站在踏板前不敢动作。
“请上车。”
不知何时,阿莱的身边被白衣侍从们包围。位于左侧的白衣听声音是名年轻的女性,她在对阿莱说话时甚至加了‘请’字,使得少女霎时无法确定她是否在对自己说话。可是……‘上车’,她得上车,在身后六人的注视下上车。
少女握住踏板边异常温暖的把手,依靠着对前往圣殿的渴望战胜内心的胆怯。第一步落下,之后的步子便简单多了。尊敬的圣徒大人并未落座,她就立于门边,在不够机灵的小姑娘终于走入车内时搭住慌乱的小手,领她在自己的身边坐下。
白衣侍从和黑骑士们没有和她坐在一起,但阿莱无暇去思考这些事情。圣殿马车内部的宽阔与豪华远超乡村姑娘的想象,它的外表竟不及它内部十分之一精美。
又大,又亮。比她家里大好几番,比夜里点燃的油灯更亮无数倍。车内与车外仿佛被分隔成两个世界,外头的冰天雪地根本无法影响内部一分一毫,空气温暖得叫少女异常陌生。知识的贫瘠致使阿莱想不出美好的词汇来形容所见、所感受到的一切,以前坐在板凳上偶尔想象过的马车内部景象简直是对它的极大侮辱。
……或许她坐在这里这件事本身,就是对圣殿马车最大的不尊重。
假如真的有马儿、真的有赶车人,阿莱觉得她应该去那边才对。尽管她也不会赶车,但她总觉得自己不应该是坐在车厢里享受的一方,更不应该坐在尊者的旁边。
圣殿马车悄然无息地启动了。
坐在车厢里的阿莱没有感受到任何震动,就像坐在普通的,建在地面的豪华建筑里面,只有不断变换的窗外世界提醒着无知的少女,告诉她这是一辆货真价实的乘具。黑色的眼珠悄悄地转向旁边,窗外的景色随着马车的行驶飞驰而过,把她出生长大的村落,把她唯一的亲人丢在后头。
将要失去什么的恐慌和空虚一下子朝少女袭来,她倾斜身体靠近窗户,极力地往车后望去,却只有白茫茫的大地,什么都没有留下。
“他们……他们以后会过得很幸福吗?”
阿莱第一次主动朝圣徒说话,她感到惶恐,但揪心的痛苦令少女无法默不作声。
“……幸福?”
圣徒的目光悠远,她望着少女头顶的发旋,仿佛看到了幼苗未来的模样。她的语气与刚才没有变化,不冰冷,却也不温柔:“当然,他们会幸福。比以前,比现在幸福得多。十年后的你,必然不会后悔今日的选择。”
“我明白,圣徒大人。即使现在,我也不后悔。”
少女不再说话,视线却始终不能从窗户上移开。
马车静悄悄地驶过雪地,速度快得让泪水在半空飘零成冻结的水滴,伴随着呼啸的风和风里裹挟的大雪一起消失进白色的海。
TBC
作者:旬夜
1、
秦宵手持一剑劈开周家寨山门时,徐家大少爷正手拿着一册街头画本。
风卷过山寨烈烈寨旗,也扬起少年发后束着的白色发带,长衣广袖于风中而立。
他手拿一卷书册,朝他笑。“你是我爹派来救我的?”
-
江南徐家,早些年揽下各方要道,做的水上生意,运的是丝绸瓷器,古玩字画。
在苏杭一带,若是徐家说第二自没有敢认第一。
只可惜,徐家老爷命苦,膝下有一个小少爷,皋月生人,长得是粉雕玉彻,但不爱家业,成日要做那江湖上的侠客的,平日里总爱与那三教九流的厮混。
这可不,这一年不知和哪个姓周的野侠客看对了眼,混迹了大半年,结果人是山匪装扮,觉得小少爷生的好看,硬生生给掳上山去了。
徐家虽然财大气粗。
可周家寨却是个龙潭虎穴。近年官匪勾结,一起霸占了这附近商道上的必经之路,收取往来商贾的“路费”。以至徐家就算再多钱,官府也不会轻易动那周家寨。
秦宵听到这消息的时候,入秋的风正将他斗笠吹了个旋儿。
他一袭黑底银边袍,抱着剑看着那张榜半月有余没人揭的告示,浑身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寒气。
“徐府在哪儿?”
随手抓住一个路过的人,抬头,那人被他那一身杀气吓得脚下一软。“就这街头!街头那门面最气派的一家便是!”
秦宵是个剑客,还是个顶尖的剑客。
他师傅说他自小六亲缘薄,在他这辈分里胜在无心无我,修出了个在他平辈中无出其右的剑术。但要再精进,还差一点机缘。
毕竟剑由心生,心源万物。
而要知万物,便要入世。
于是年纪轻轻的剑客在修剑道十八年之后,下了山,成了个侠士。
“多谢大侠肯出手相救,若是能救出小儿,我徐家十年内水上生意的五成尽归大侠!”
“不必。”秦大侠神情淡淡道。“路见不平出手相助是学武之人的本分,只是我处缺一张公子画像……”
“……这,实不相瞒。”徐老爷面露难色。“小儿是个闲不住的,自记事起就没有画像,倒是有个满月时画的满月图。”
“……”秦大侠此刻脸色黑的像个锅底。
“无妨无妨!大侠进了山寨,那个长的最好看的便是!”
-
说起来,秦宵下山前曾做了个梦,梦里有一人于马上,手持玉笛白衣随风如烟波浩渺。
第二日他将这梦境告诉了自家师傅,庞眉鹤发的老人家一脚就将他踹出了上门。
并送了他四个字。“机缘将至。”
而这机缘究竟是什么,他师傅也一个字没说。
-
“你没事吧?”
头顶传来一阵软糯的声音。秦宵在黑暗中一把抓住那人手腕时,听到一声急促地吸气声。
“这是哪里?”秦宵浑身都透着警惕,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和草药混合的气味,双目不能视物,他下意识禁锢住了身边最近的人。“你是谁!”
那人被攥得生疼,小声吸气道。“……你身上还有伤不要乱动。”
“是我将你带回来的。你眼睛进了灰,只是暂时瞧不见东西,莫要担心。”
秦宵心中还带着防备,但身边人的声音不过少年模样,攥住人手腕的力气松了些。“……是你救的我?”
秦宵回忆脑海里失去意识前的画面。
四周都是一片火光。
都说这周家寨是个天生易守难攻。
一方深山还临近悬崖峭壁,四面形成了个天然屏障。而早年江南暴乱,府衙为了不惊动上级,借调了周家寨的兵力还暗中送了一份连弩设计图作为交换。
于是,这周家寨更成了个坚不可破的应敌盔甲。
秦宵不莽撞,上山的时候以为自己是做了十足准备的。用他师傅的话来说,这世间万物自有其规律,寻其源,得起法,才可破其根本。所以他打听了周家寨的兵力,人员,想着自己一人杀进去成功的可能性。
只可惜,他没打探到这个能以一敌百的连弩阵。
毕竟由于府衙的暗中方便,没人敢来惹这周家寨,多年来这秘密兵器至今也未露过面。
于是待他一人破敌直通匪寨腹地时,被这连弩阵杀了个措手不及。
无数连弩朝他齐射时,他被迫挑断了崖寨的寨旗和帆布,放了火,他本想趁大火逃走,岂料被偷袭的人伤了眼睛……
“……所以,我逃出来了?”
“出?没呢,你还在周家寨里。”
“什……?!”秦宵猛地抬头,想抓住身边人质问,却被躲开了。
“你你你别动手!你抓人可疼得很!”少年声音在离他几步远的位置。“莫慌莫慌,之前你可闹了好大一场,烧了我们寨里的寨旗,搞得全寨都鸡飞狗跳。当时,我本想出去帮忙,可你就这么大个人砸我屋前了,我便把你拖进来了……”
“你……”秦宵皱眉。“……为什么要救我?”
“这问得倒有趣,你都这么一大活人血淋淋地在我门口了。我能如何?”少年渡了两步,似乎把一个瓷器似的东西放在不远处的桌上,有一搭没一搭道。“你那时候都快死了……啊,烫,我总不能见死不救吧,再说了,当时场面那么乱,把你交出去,那我不就成半个刽子手了?”
“可我若掉在别人门前呢……”
“那我可得废不少功夫了。”一阵哗啦啦的倒水声,不久秦宵嗅到一阵药味儿。“这是我上山前带的草药,也就这么点儿了,你赶紧喝。”
“哦,对了,我叫顾长宁,你是谁?”
-
秦宵回想起初遇顾长宁的情境,总觉得荒唐。
漆黑陌生的环境里,四周都只有自己身上的血腥味和顾长宁身上的药香。
他伤了筋骨,双眼被石灰烧伤,不能视物,更可笑的是他竟然置身于匪寨腹地,四周都是动辄要命的敌人,而他唯一的屏障是一个非敌非友的少年人。
顾长宁不是这匪寨的人,用他的话来说,他是自愿来寨子里的,而来这蹭吃蹭喝,至为钓到周家寨的少当家的。
“哦?你是来救人的?那你可要失望了,徐家少爷我听说过,来了好半月,好吃好喝照料着,没半点回去的意思。而且说起方溯……啊不是,你们都爱叫他周朔风,他人其实不坏。
当初见面时候他还救过我呢,还说和我闯江湖。谁知道临了了又反悔了。那我哪儿能甘心呢,就跟他回来了。结果还没过上几天,他爹就几次三番想弄死我,好在我命大,活到现在。”
“那他还给你屋子住。”秦宵喝着顾长宁喂的药,不禁问。
“这寨子里上百口人呢,这么大的地方有山有水有鸡有鸭,养我一个吃不了多少饭的活人怎么了!”少年人语气嚷嚷着,还带着几分不满。
秦宵不由失笑。
他是没见过顾长宁这样的,这脑子里想的东西和常人约莫有些不同,什么都明白,又似什么都不明白。听他说来,当初被周家少当家爽约时,心里伤心难过是有的,若换作别人必然要落寞好一阵,他却转眼又能跟着人到这暗无天日的匪寨来。
秦宵忽觉得这少年人有几分可怜。怜他心无城府,又怜他不知窝藏了自己一个外来贼人被发现会招多大的罪。可对方恍若不觉,成日就给他换药,熬药,别的话也不说,只是曾问过一个问题。
他说。“秦宵,你说你是个大侠,是真的吗?”
-
假的。
秦宵不是个大侠,准确的说。
他有大侠的本事,却没成为侠客的心。
小时候师傅给了秦宵第一把木剑。
那时候他家中遭难孤身一人,师傅的教导他总是无条件遵从。于是他小小一人在云山雾绕的清晨里重复着师傅给他的招式,那时候他不知剑为何物,更不知为何用剑,只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那些招式刻进了他的骨里,剑气造就了他的一身凉薄。
而剑,成为了他本身。
他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御剑高手。
他师傅说,物我两忘是修剑道的最高境界,秦宵有着百年难得的根骨,却只差一点——是一个“悟”字——他不知自己为何指尖。
所以他成为一介游侠,不过是为了寻找这一个答案。
至于救人助人也不过是顺手,就如同顾长宁顺手救了他一样,二者之间,其实并不太多温情可言。
“你和方溯……啊不是,周朔风简直就是水火两端。”
在顾长宁屋子里的第三日,秦宵身上的伤口都好了些,一双眼换了药能隐约看到一些光亮,但却要尽量闭着。“你这话怎么说?”
“你和他呢,是一个有心无力,一个有力无心。你俩要是互相匀一匀,没准日子都能过得快活些。”
“你怎知我有力。”我的剑术可没在你面前使过。秦宵心里想。
“我在这个把月了,寨里的大大小小可是清楚得很。我们这儿易守难攻,多年累积兵力能敌上半个府衙。将周家寨搅得天翻地覆的,你是第一人。若是换了旁人来,只身入寨,不是给人瓮中捉鳖了去,就是被卡在营寨大门外。而你倒好,来了个火烧连营。”
顾长宁的语气里带了几分看热闹的笑味,咕噜噜地藏在喉咙里,猫似的。 不知怎的,秦宵心里忽然一动。
顾长宁比秦宵矮些,正扶着他一步步在屋里走,他们彼此身子都贴着,对方脖颈边的香气清晰可闻,与往日的草药味不同,是一种独特的气味。
他几乎是下意识朝顾长宁身上靠了靠,鼻尖香气幽幽,他心下有些恍神,却忽听有人淡淡的声音。
“秦哥,我若是个女子,是要将捉去见官的。”
“什……!?”
秦宵愣了片刻才意识到自己逾矩。刚想退开,偏脚下一绊,竟将人一把按在了一旁的小桌上。两道微热的呼吸交织在一起,秦宵整个人僵在原地。
噗嗤——
他听怀里顾长宁的笑声,那声音闷闷的。似乎动静不敢太大怕惊扰了外头,捂着嘴。他笑了好半晌才微喘着气道。“……秦哥,你,也太不禁闹了。”
那三分笑意敛在话尾,侠士脸上不由一红。不知怎么的,他心头忽然冒出一种想法,他想瞧瞧顾长宁笑起来是什么样的。
那是秦宵第一次,开始好奇顾长宁的模样。
2、
梦中风烟翠绿,四月春寒凉意拂面。
竹林风动沙沙作响,秦宵牵一匹马走在林间,而他身边正站着一人,那人手持玉笛去接那入春的细雨。晨雾迷蒙,宛若一直纯白振翅的蝶。
“!”猛然惊醒时已是深夜,窗外是入夏的蝉鸣声绵长不断。
秦宵指尖下意识往身边探去,立刻从床上坐起。他将身边床塌都拍了拍才确认——顾长宁不见了。
他下意识去扯自己眼上的纱布,手又微微顿住。
秦宵如今已经在周家寨养伤六日有余,身上窗口大部分已经复原,除了胸前不慎被长戟刺入的伤口外,几乎已经无碍。
只是这一双眼……
——你这两日是关键,尽量不能见光,否则就算视力恢复也不能如常人一般。
——别让我见着你偷偷拆纱带,否则就算你是个大侠,我也将你绑床上去!
他放下手,扶着床边起身,慢慢吸了口气。
夜里的空气微凉,他想着也许那人不过是出去了而已。
顾长宁半个寨中人,来这近半月了,自然能照顾好自己,不可能出事。
他还是坐于床边,听周遭的动静。
屋外往来寂静,只剩他浅浅的那一点呼吸声。
秦宵忽然觉得他是不是信任这个陌生少年有些过头了,那人说的徐家大少爷无事,他便信了,可如今他却连那大少爷的脸都不曾见过,是死是活,真都凭着顾长宁那一张嘴。
可他忽又觉得自己卑鄙,若是顾长宁心怀不轨,他早该见了阎王爷,更莫说对方还替他治了这双眼。
他正想着,屋外忽然传来一阵惊响。“快来人!那小子逃跑了!”
一时间安静的周家寨像是平日被炸起的一池水,鸣敌的号角声由远到近,秦宵隔着厚厚的纱布感觉到外面亮起的一片火光,人声攒动,宛如他那日杀进周家寨的气势。
秦宵猛地站起身——出事了。
-
周家寨地处山脉边,各个分寨都嵌在自然形成的山岩之中,远远望去像是隐藏在峰峦中的野兽洞穴。而在野兽环绕的中心有一块巨大的演武场。此刻演武场中心几米高的烽火架已经被点燃,冒着熊熊火光。
周家寨能抵得上半个府衙。
上下训练有素,能让人出这么大的动静。看来是出了大事。
秦宵视线尚未清明,只能忍着不适,依稀辨别出有大批兵力正往后山一条栈道而去。
他脚下一踏,趁着夜色从崖寨边缘的山岩一路洛进了栈道边缘,长长的栈道都是点起的火把。
他抓住末尾一人,扣住人脖颈,将人拖至栈道边的石缝里。
“不要你的命,老实回答两个问题。”他声音低沉,像是淬了霜。
怀里的人只顾发抖,半晌才用力点了头。
“今夜出了何事,要抓的人是谁?!”
“是……是个揭了徐家榜来救徐家少爷的侠士,白日里被擒住,本来想今夜杀了,谁知道给人偷偷放走了,现在那人挟持了人质去了后山……”
秦宵只觉得眼前一阵黑白,错手将人掐晕了也不自知。
他自然不担心顾长宁会逃走,但他就是怕这小傻子夜里出去遭了什么意外。
徐家贴出的告示,请的是江湖中人,要的只是徐少爷的安全,更何况此刻顾长宁是匪寨中的一员,若是那人被逼上绝路……
胸口的伤口忽然一阵剧烈的痛,眼中像是有什么滚烫的带着腥气的液体流下。
若是他全盛时期,越过栈道上着连绵的人群,杀至最前头并不算难,但如今他带上,而深夜那些火把可能会废了他这一双眼睛。
秦宵默了默,他手握剑鞘,常年冷若冰霜的人周身竟然冒出了阵阵杀意。
他想,那就和他一起死了也无妨,这条命也是欠他的。
腰间长剑出鞘,铮铮一声,一双手从身后捂住了他的眼。
“这废了多少心思才治好你的眼睛,你真是一句话也没听进去啊。秦大侠!”
熟悉的草药香,语气里还带着三分责备。
也就那一声,秦大侠手中的剑险些落了地。
-
“你是去救人的?”
“那可不。”顾长宁靠在床边,给他整理眼上的纱布。
空气里是对方熟悉的气息,秦宵半盏茶前几乎错跳的心才缓缓平静下来。
顾长宁的确是去救人的。
他白日里听说有个侠士被擒,想着夜间将人放了。
本想着偷偷将人送出就好,谁知道大当家的三夫人醒了,引来守卫,顾长宁只好暗地里帮着对方挟持了那位姬妾,带人入了后山后,自己又混进了人群里。
“我给他指了路,让他逃走后把人留在山腰边的凉亭上,本来想混进人群神不知鬼不觉。谁知道回头就遇见你了。”
“你倒是心善。”秦宵语气里带着几分自己都察觉不到的火气。“是人便救,难不成以后是个人被抓,你都救一回?再者,你为何不与我说一声。”
“因为,你,是个瞎子——”顾长宁重新给人缠好了眼上的纱布,泄愤似的拍了一下秦宵的脑袋。“都说了不能见光,就没看你一会,差点眼睛都给我不要了。”
“……”秦宵长这么大除了他师傅,可没人拍过他脑门。
他一时不知做什么反应,无措得僵着背脊,瞬间就懵了。
顾长宁轻轻在他身边坐下。“……说来,我这辈子的梦想就是要当个大侠,有人落难我哪儿能坐视不理……”
似乎是刚刚那一闹困了,顾长宁此刻声音都倦倦的。
秦宵闭着眼顺着声音,任由对方靠在自己肩上,只听那半睡半醒的人慢悠悠道。“说来倒可笑,你瞧,我这大侠当着当着,竟当到土匪窝里了………真是……明明说好要陪我……说好一起去大江南北,去行侠仗义,去看苍山白雪……他若没剑……我便替他,寻一把……”
后来的话敛在了细细的呼吸里,顾长宁身上还带着一点外头的碳火味。
秦宵不自觉地将人抱住。那人身上暖烘烘地,像是入冬入浴前的水,让人忍不住浸在里头。
他小心将鼻尖蹭过对方额边,轻声道。“先睡吧。”
-
秦宵那双眼是在第八日好的。
拆布的时候,顾长宁给他折腾了好半晌。
晨曦入眼时,顾长宁正朝他笑。
逆着光,那人模样都有些模糊。可秦宵却看清了那人弯着的眉眼,一双眼明亮得揉着水色,像是三月映着光的粼粼湖面——他并不意外那是顾长宁。
“瞧得见吗?”
少年试探地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
秦宵回神,点了点头。“……瞧见了。”
-
在秦宵双眼能视物时,其实他身上其余的伤也已经好了七八。
但胸口的刺伤因为太深,顾长宁建议是他还是早些下山为妙。
毕竟想愈合得快些还是需要个正经的大夫。
秦宵心下了然,但想在下山前先探探徐家少爷屋子的位置。
顾长宁却耸肩。“行是行,但这徐大少爷,未必想和你走。”
这话,换做如今秦宵倒真信七八分。
其实早在来周家寨之前,他就听说过一些关于那徐大少爷的传闻。
说徐家虽非名门望族,但中在家底殷实,又手握运河水路。早年间,甚至不少高门大户都打算让自家姑娘和徐家结上一桩亲。
只可惜徐家小少爷自己“争气”得很,一年年的将家里的金银都给他拿去接济了那些所谓“落魄”的朋友。
特别前几年,说是遇见了一位世外高人,便悄悄拿着家中好些金银珠宝,跟人出去“历练”了一年有余,回来时给人在城门外的难民堆里发现了。
徐大老爷带人来时,一年不见的小少爷蓬头垢面,灰头土脸地正在和一群乞丐围成一圈烤鸡吃。那一张惊为天人的脸上糊了一层又一层的灰。
给人认出的瞬间一通好打。
所以,对于那徐家小少爷,要解决他,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探好虚实,待之后养好伤,再杀上崖寨将人直接打晕带走。
最为干脆利落。
3、
周家寨秋夜。
虫鸣残喘,风干物燥,只有来回巡逻的火把影影绰绰。
忽得,一个人影如落叶似的飘然而下。寻至一方屋前。
角楼上的屋里还亮着灯,秦宵朝屋内看去,屋里点了檀香,家具摆设便是个标准读书人的屋子。他在窗边藏着,不一会大门开启,施施然走进一人,但隔着屏风,只能看见对方素白色的衣摆。
来人本还想看清些,却听见不远处传来杯盏落地的声音。
他默了默,飞身踏着房檐寻了过去,半跪在房檐边,他听见了周家寨寨主的声音。当时火烧城寨的时候,秦宵和对方打过照面,记得对方一手长枪使得倒是精妙。
只不过他没来得及感叹,却见着了另一个人——周朔风。
说来周家寨少当家模样端正,和顾长宁年岁相仿,却与顾长宁无害又清秀的模样不同,眉目间多了几分少年英气。
这惹人喜欢的模样。
秦宵在心里想着,忽听那人一声轻笑。“爹,您多虑了,无论是谁,进了寨子里就是个奴才,我能多上心,您要是实在看不惯,派人杀了不就得了,和我这置什么气。”
兵器库大火漫天的时候,秦宵才匆匆打开了顾长宁的房门。
他模样和往日没什么不同,只是伸手把人往怀里一带。“你和我一起下山,我今晚带你走。”
顾长宁嗅到对方身上火石硝烟的气味,皱了皱眉。“你,你刚出去做什么了?”
秦宵还未回答。
顾长宁却听一阵脚步声逼近,像意识到了什么,立马将秦宵拉回了屋子。
几乎是飞快地吹了灯,他将秦宵按在被子里。“一会无论发生什么,都别动。”他双目灼灼看着秦宵,沉默了一会说。“哎……算我求你了成么?”
-
顾长宁和周家少当家相遇那年,江南梨花开得正盛。
纷纷扬扬一片,擦过人肩头像是落雪一般。
当年的周家少当家还叫方溯明,是个化名。手上一把九节鞭耍的似模似样,闯江湖日子过得潇洒。
他们在人贩子那儿遇到时,顾长宁还穿着个乞丐服。灰头土脸的小乞丐对上一身玄色劲装来救人的方溯明,被人一脖子按在了墙上,差点没背过气去。当初的顾长宁还没现在这么高,脚给人拎着悬在地上,脸都憋红了。
“你是什么人!”
“松,松手……救……救人的!”“小乞丐”死命拍着不速之客的手,方溯明回神,才见那些被掳来的少女绳子已经被解了大半。
约莫算是大水冲了龙王庙的情谊,偏偏方溯明瞧见那些绑匪都四仰八叉晕在地上,回头瞧顾长宁的眼神就更怪了。“你干的?”
那时候顾长宁头发乱糟糟的,脸上还都是泥巴,脖子给人掐的满是红印,满不在乎笑了笑。“那可不,我可厉害了。”
作为一个混迹江湖的少年人,顾长宁算是有些本事。——他会点医术,只不过连他自己也不知师承何人。可偏偏他迷晕了绑匪,和大刀阔斧杀进来的方溯明撞了个正面。
倒也算是缘分。
于是这缘分源远流长,把两个本该不相干的人成对儿得绑到了一块。
顾长宁江湖经验多,带着方溯明四处闯荡,他们一起睡过破庙,闯过府衙,最惨的时候,方溯明出门的那匹马给顾长宁当了,那一星半点儿的银子全给他接济了一堆落难的老夫妻。
他俩大半夜地睡在街头,啃着馒头四目相对。夜风吹着,月光晒着,方溯明低头骂道。“顾长宁你真是我的灾星!”
顾长宁咕咕咕地低着头笑。“阿溯,是你说要当大侠的。”
方溯明死命盯着他,怒气腾腾好半日,忽然低头噗嗤一笑,露出两个梨涡来。“真是败给你了顾长宁!”
那时候的他们一心做着那成为大侠的梦,想着除恶扬善,想着救济四方。
想着一路向北,去到那昆仑雪山,拜访那传说中玄冥道人的绝妙剑法;再一路南下,去苗疆塔寨,见识那所谓的苗寨蛊毒,机关奇巧。
那时他们的梦,可真是又美又长。
-
“顾长宁——!”
周家少当家一脚踹开顾长宁房门的时候,顾长宁才刚把秦宵塞被子里。
外头卷进了大火后的硝烟味,稀碎的黑色灰烬在夜色中模糊不清。
周朔风是来闹事的,火气不是一般的大。“兵器库的火是不是你干的?!前日那人逃走我便觉得古怪,没想到你竟然把位置都说了?”
身后护卫们都吓得一哆嗦。听到这消息顾长宁也是一惊。他是真没想到秦宵竟然这么狠,看个徐家少爷自己摸索着路,还把人兵器库给烧了。
天可怜见——
顾长宁是个平日里会演戏的,笑起来和个无害的小白狗似的。
但今天这招可不好用。一把被按在床上的时候,他差点没喘过气。他脖子被周朔风掐着直翻白眼。
“冷……冷静——!”
他这话是对秦宵说的,被子里秦宵的手都快把剑拔出来了,他死命把人给按了回去。
大半夜兵器库给人烧了,连弩阵和图纸在大火里没救回来,周家寨这两日鸡飞狗跳搞得人心惶惶,周朔风知道顾长宁的脾气,思来想去也只能是顾长宁的锅了。
“还不和我说实话!”
“说,说……要,要死了……”片刻,空气里传来剧烈的咳嗽声。
呼吸回归身体,顾长宁喘着气缓了半日才抬眼看他。
少年人几乎下意识露出了笑。“我不可能把寨子兵器库的位置告诉任何人。”他看着周朔风。“阿溯,我放人只不过不想寨子里死人。自打和你上山那天我就说过,我不会给你惹麻烦,况且我若想毁了这寨子了的任何东西,自己动手就可以,毕竟这种事我可比他们熟多了……”
“果然你还是巴不得它毁了——”那语气中带着满满的愤恨,顾长宁却摇摇头。“是,我是挺想的,毁了它你不就能和我走了。可阿溯,这不是你的家吗?我怎么会做让你不痛快的事?”
他弯着眼瞧着周朔风,那模样和几年前他们在一块夜里闲聊时一般。那一瞬整间屋子像是人被生生掐掉了脉搏,只剩下暗夜里风吹过窗柩发出嘎嘎的声响。
许久,屋子里传来周朔风的叹气。“罢了……顾长宁,既然来了你就老实些,否则我爹起手我也保不住你。”
“你还是想想怎么解决被你掳上山的徐家少爷吧。”
“……我会解决的。”说罢,周家寨少当家看了他一眼,扭头打开大门,临走前,他回头留了一句话。“顾长宁,你答应我的事,可别食言。”
4、
入秋的夜里,一点月色从窗外照进来。
大火灭了,风里吹进焦黑的,柳絮一样的灰烬残骸。
顾长宁蹲在地上收拾刚刚乱局中被打碎的杯盏。
屋子没点灯,他昏暗间扎了手,血液滴滴答答往地上掉。
“别捡了……”
秦宵站在他身前,顾长宁像没听到似的,要去拿另外一片瓷片。
秦宵蹲下身,将他攥紧的手指掰开,染了血的茶盏碎片被一片一片往外拿。“不是怕疼么,顾长宁,抓这么紧做什么?”
顾长宁手还在发抖,血渍呼啦得看着怪渗人。
他没说话,一低头一滴温热的水珠砸在秦宵手上。
“有这么疼吗?”
“……嗯。”顾长宁声音闷闷的。
秦宵低头没有再说话,他俯身将对方抱起来放在床边。屋子里狼藉又一片宁静,他半跪在床边,给顾长宁处理伤口。
“跟个孩子似的……”秦宵低头轻轻吹了吹顾长宁掌心,小心一层层纱布被细细缠绕在手上。
他不经意似地道。“顾长宁,我带你走吧。”
“你不是来带走徐家少爷的吗?”顾长宁眼泪还往下掉,一滴滴砸在秦宵手背上。
“可我想带你走。”
“为什么?”
“我师傅说我六亲缘薄。”
“……什么?”
“我这一辈子,没感受过太多温情,父母,家人于我是一片空白。这人生匆匆二十多年,至始至终陪着我的只有一把剑罢了。”
秦宵没有抬头,继续包扎着顾长宁的手,动作仔细又认真。“说来,我当初下山也不过是我师傅的要求,下山做什么呢?剑客,我做不成魔头自然要做个侠客,救人济世,锄强扶弱,但于我而言,毫无意义。毕竟我连自己的生死都不在乎,更遑论他人。”
他抬起头,顾长宁正低头瞧着他。
秦宵抬手替他擦了眼泪。
“过去,师傅常骂我活的不像个人,和块冷冰冰的铁疙瘩似的。他总让我去想,想此刻为何执剑,问我心中所求……但我这辈子从未想要求过任何东西,毕竟三千世界,声色犬马,匆匆百年一晃而过,又有什么可求?”
他顿了顿。“可我如今好像找着了……”秦宵忽然扬起嘴角,他此生极少的露出这样的笑容,他望着顾长宁道。“不知怎么的,我想看你笑。”
少年瞳孔微颤,身子被人小心圈进怀里,他听到对方可算温柔的声音。“跟我走吧,你要去哪儿我陪你。我都带着你。”
许久,少年的手攀上青年的背脊,他轻声问。“可我有什么好的,你偏要选我呢?”
年轻的剑客认真道。“心之所向。”
-
身体倒地时。
空气中弥漫着让秦宵最熟悉的香气。
过去他总能隐约在顾长宁身上闻到,只是这一次浓烈了许多。
顾长宁俯下身,从怀里取出一个香包,朝他笑。“秦哥,你知道,我平日如何在这周家寨自由来去却不被察觉吗?”
倒在地上的侠客发不出声音,只能眼睁睁看着少年人俯身为他理着头发。“你放心,我会将你安置在前几日那侠士逃走的凉亭处,那很安全,等你恢复了,顺着山路一直往下便能出去了。想来你是个连兵器库都能自己摸索出来的人,必是不会迷路了。”
顾长宁低头细细看他,神情里带着几分难懂的神色。
“秦哥,你是个好人。特别好,若能和你一起下山,倒是不坏。可惜,我欠了一份情,也给了人一样东西,所以怕是不能和你一起走了。”
说罢,他看了会窗外,又从腰间一对玉佩,将玉佩系在了秦宵的腰上。“只是,那徐家的小少爷,你可想办法带走。虽说按他的脾气,估计会死活从,你就听我的,将他敲晕扛走便是。”
“去将他抢来吧。”
5、
秦宵获得人生第一把剑的那年,刚满十九岁。
师傅从老友那儿坑来了玄铁铸的长剑,说是一对,只可惜另一把被那“抠门”的友人扣下了。
秦宵拿到剑时,恍惚间一个趔趄跪倒在地上。
迷蒙中,他眼前浮现出森罗万象,好似在云山雾绕间听见一阵震耳欲聋的兽鸣,将他压制得整个脊柱都在颤动。
等他抬起头,师傅正拈须看着他,他道。“剑中有灵,他在问你剑意。”
-
昏迷侠客醒来时,天将明未明,雾色弥漫着半山腰的景色。
入秋少有的大雨,将视线都变得迷蒙,山腰凉亭的边缘滴滴答答落着雨水。远远望去,周家寨像一道关隘横亘山崖之上,遥不可及。
他身上披了件衣服,上面还带着顾长宁身上独有的气息。——他果然被对方送出来了。
雾霭沉沉里,雨水已经将路上所有脚印鹅痕迹冲散,一点痕迹都不剩。
秦宵靠在亭子边,面无表情地看着远处的周家寨,屋檐的雨水落在他剑柄上。
直到半边衣服都被打湿,头也不回地下了山。
秦宵不是个爱强求的人。此生若不是遇上顾长宁怕是半点爱憎也无。
只可惜,这无情人头一遭便出师不利。
一颗百年难得的木头疙瘩正伤情得很,也指望不得他再去做行侠仗义的事儿。
于是下了山,秦宵在原先的客栈里住了半月有余,中间虽听闻徐家又加大了酬金,派几位高手上山都无功而返,也没有再去理会。
他听了顾长宁的话找了,医馆养伤,成日闲的像个王八精。
好在胸口的伤不深,加之顾长宁也照顾得当,半月过去已经恢复了七八成。
入秋时节,万物凋零,最适分别。
伤心的剑客亦不打算在此地多做停留,即将痊愈那日,他便收拾东西离城。
临走当天,秦宵将自己全部家当都丢给了掌柜,除了几件衣服和一把剑,走得孤家寡人。
他一路东行。正巧是重阳日,路上人潮熙攘,登高出游放纸鸢的人不计其数。
他带着斗笠,逆着人潮一路往前。路过大门紧闭的徐府时,空中升起一对纸鸢,他抬头瞧,那是一对雏鹿,正似模似样地游于林间。
脚步忽然一顿。
几乎下意识地,秦宵看向自己腰间。——那有一对玉佩,那是顾长宁下山前给他系上的。
玉质色泽是难得的上品,上面也精雕细刻了两只活灵活现的雏鹿,四周云纹环绕水光浮面。
他心中微动,若有所感地将玉佩翻了过来,小心沿着玉石的纹理将它们拼在一处。
上面铭文阴刻了一个字——是个“元”字。
-
后来有人听闻。江南徐家独子徐元清,在被周家寨意外掳上山三月后。
有一位不知名的剑客,于重阳当日,劈开了周家寨的天罗地网。孤身一人,犹如战神披甲般,在一片血光中,生生将那徐家小少爷救了出去。
江湖传闻或真或假,只是那日,徐家大少爷瞧见秦大侠时,他正立于崖寨之上。
风扬起小少爷一身锦衣华服,他眉目含笑,望着来人,倒像是在迎接一位远道而来的贵客。
崖寨深秋狂风猎猎,血腥味顺着风沙席卷整个山崖上空。
都说徐家少爷徐元清是个爱惹事的,常年混迹江湖,不过怕招惹事端,就如同当年的方溯明一般,也给自己起了个化名。而那名字便是顾长宁。
年轻的剑客化作一道剑光剖开了这只盘踞山野的野兽腹腔,靠近顾长宁的瞬间,一把箭射中了他脚前的地面。
顾长宁回头,瞧见手执九节鞭的周朔风正双目通红地看着他。“顾长宁你敢走——!”
一身纯白的少年人回头看他,轻声问。“我不该走吗?”
四周是刺耳的兵戈之声,顾长宁眉目间没有太多情绪,他像是第一次将他被掏空的壳子露出来给人看。
他这话像是在问周朔风,又像是在问自己,宛如隔着时光,将一切都吹到了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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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长宁和周朔风闯荡江湖的那些年,走过无数的地方。
像场隔年的梦,美美地被记忆刷上一层层蜜,甜的醉人。
行侠仗义,济世救人。可只唯独一次,周家少当家险些丧了命。
一桩冤假错案。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人触怒了府衙。
逃跑时顾长宁受了伤,眼见追兵越来越紧,周朔风急的满头是汗,慌乱间,他拿了马厩的干草将顾长宁藏了起来,几近昏迷的人拉着他不肯他走。
那年头的周朔风还只是方溯明,满脸是血地朝他笑道。“你乖,先在这等着,我一会就来找你。”
顾长宁知道他想做什么,还要闹,下一秒,嘴却被人堵住了。那时候周少当家的两手脏兮兮的,用的也是自己的嘴。只是微微一碰,他说。“你再闹,我就不要你了。”
整整两日他没了周朔风的消息。
等顾长宁牢营将人救出来时,几乎都认不出那半身血淋淋的是谁,周朔风胸口被上了烙刑,那烙印这辈子都消不掉。顾长宁边救人边掉眼泪。
周朔风醒了,却对他道。“顾长宁,这回可欠我欠多了,这辈子都要跟着我了。”
顾长宁只哭着,任眼泪咋在自己攥紧的拳头上。
——那是他们曾经做过的约定,无论今后彼此生在何处,哪怕是刀山火海,总要不离不弃。
只是,当年记忆中和他约定的人终究是变了模样。
“阿溯,可能我这次,真的要失约了。”
少年的目光越过层层台阶,像是隔着时间看着那个曾经与他比肩而笑的人。
顾长宁可以陪着周朔风回崖寨,可以为了他去任何他不愿意去的地方,但终就有一日他会被这崖寨的高墙杀死。那个曾经陪伴这方溯明仗剑策马的少年人,终究不属于这个地方。
只是顾长宁走不得,徐元清却可以。
周家寨寨主留不得他,放出徐家大少爷被周家寨劫持的消息,要的就是徐家将人从山寨中带走。
被秦宵拦腰抱起的瞬间,顾长宁身后响起一阵九节鞭划过的风声。
年轻的剑客稳稳挑起脚边的一把弯刀踢了过去,身后瞬间传来利器刺破血肉的声音。
顾长宁心中一惊,正要回头却被秦宵按住了肩膀。
“他不会死,想走就别回头。”
顾长宁咬住牙,像扯破血肉一样,他将头埋进秦宵胸口。
耳边风声阵阵,只是这一次,终究没有再回头。
-
周家寨后山有一座小庙,庙中简陋,大雨后淅淅沥沥的雨水渗着地面。
秦宵将顾长宁带进庙里的时候,一滴雨水正划过破败神仙的眼眶,像是神明垂泪。
地上的干草是潮湿的,似乎是哪日乞丐经过铺设的。
上面结了一层薄薄的尘埃,又被雨水划开。徐家少爷白色的衣裳被按在上面的时候,蹭了一点点粘稠又薄的泥灰,粘腻得,好似沾上就好似去不掉。
秦宵双手按住顾长宁,少年已经办法动弹。
他像只白羽的鹤,被一只野兽扑在地上,羽翼扑展,却被一片片扯开,野兽宽而厚重的躯体倾轧而上,几乎要将他拆的支离破碎。
“秦……哥,秦宵!”
顾长宁挣扎地想要逃,秦宵手上的力道却更甚,他在周家寨就觉得秦宵不对劲,而现在他下意识觉得秦宵可能会在这里杀了他。
忽然,秦宵将顾长宁脖颈上挂着的香包扯掉,丢在一旁,对着他的脖颈用力咬了上去。
疼——
顾长宁长着嘴,感觉呼吸都被人切断。他下意识伸手贴上秦宵的脖颈,几乎一秒他的手腕被人紧紧扣住!只那一刻,他停止了反抗——因为有些温热的水珠正顺着他脖颈往里流。
年轻的剑客有着英挺的眉眼,足够让无数姑娘一件难忘,顾长宁见了许久,早知道秦宵的脸出奇的好看。
可他没见过秦宵哭过,一次也没有。
“我险些走了……顾长宁——”年轻的侠客恨恨地看着他,呼吸慢又压抑。“顾长宁……我就差一点……”
我差一点错过你留给我的消息,差一点就将你一辈子留在这杀机四伏的寨子里,差一点这辈子真再也碰不到你。
一身无所求的人,险些错过了自己唯一的命脉,这个人六亲无缘的剑客此生无所求,唯一一次求不得,却险些要悔恨终身。
他像是一夜间生出了七情六欲,又浓烈地被一场大火烧出成片的悔恨来。
那些悔恨和疼此刻顺着眼泪流进顾长宁的身体里。
“你……”
顾长宁慢慢转动眼睛看着破庙的屋顶,看着残旧的神像,又落在秦宵身上。
他只是不敢走,也不能走,那道牢笼太高,他跨不过,所以,便将所有的赌注都落在了秦宵身上。他想着对方发现,又想若是发现不了,也好。
“可你还是来了……”
他抬起秦宵的脸和他对视,未来得及擦干的眼泪落在他脸上,少年人笑了起来。
那笑不似纯真无害,倒像是扯出了几分算计,和蛊惑。“是你将我抢来了。”
他贴近秦宵耳畔。“秦哥,所以现在,你得闭眼。”
那一夜是未断绵绵的细雨。
直到第二日天空放晴,朝阳透过屋顶的破口落在神像的脸上,祂无悲无喜地看着自己破败的庙宇。地上年轻的剑慢慢睁开眼睛,而他身边,早已空无一人。
佛说人间八苦。
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
最苦,便是求不得。
一个人终究不能太伤心。
直到年轻的剑客再有力气拾起剑,脸上的悲戚已经被吞咽干净。
他看了眼残破的神像,正要离开,却忽然瞥见远处周家寨的一阵火光。
-
都说那徐家小少爷是个奇人。
自小是在金银堆里出生的,锦衣华服,小时候拿着珍珠当弹珠子完,砸碎了他爹的古董花瓶也不怕,当天就上房揭瓦,不小心扭了脚嗷嗷哭。谁都拿他没法子。
那是个粉雕玉砌的小祖宗,自小都吃不得半点苦,早起了闹脾气,干活了嫌手酸。
谁都没想到,某日见着一个点着屋檐儿飞过的侠客就心驰神往了。
可到最后,他还真成了个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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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那徐家小少爷是个奇人。
自小是在金银堆里出生的,锦衣华服,小时候拿着珍珠当弹珠子完,砸碎了他爹的古董花瓶也不怕,当天就上房揭瓦,不小心扭了脚嗷嗷哭。谁都拿他没法子。
那是个粉雕玉砌的小祖宗,自小都吃不得半点苦,早起了闹脾气,干活了嫌手酸。
谁都没想到,某日见着一个点着屋檐儿飞过的侠客就心驰神往了。
可到最后,他还真成了个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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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耸山间的周家寨门户被人从里面破开,少年一身白衣染着血一步步朝他走来时,脸上还带着笑。
他赤脚踩在染血的地上,像是地狱来的罗刹鬼怪。周朔风脱力似的跪在他身后的地上。
顾长宁手上拿了一把剑,秦宵一眼便认出,与自己手上的长剑相差无几。
秦宵这才记起他师傅说过,他手上这把剑本身就是一对,不过他师傅老人家从老友那骗了一把,而另一把,被交给了那位友人的关门弟子。
徐家少爷当年失踪了一年半,在乞丐堆里被徐家老爷拎着耳朵抓回府的时候,腰间就别着这一把剑。
徐元清会医术,却从没说自己不会用剑。
否则,九州官府大牢戒备森严,如何任由一个不会武功的少年,随意就带走大牢中的囚犯。
周家寨杀机四伏,手无缚鸡之力的外来人又如何一次次在暗杀里活下来,至始至终。周朔风都不是顾长宁的保护伞,徐元清自己才是。
那人像是一片羽翼一样落了下来。
秦宵接住顾长宁的时候,听到他疲倦的声音。他说“秦哥,我去讨了样东西,别生气。”
身后传来箭矢的声响,秦宵拔剑将它们悉数挡下。
顾长宁没回头,只是轻声道。“我把那东西留在那,便没法和你走,所以我只能来取。”
秦宵声音沙哑。“你回来……拿剑了?”
少年摇了摇头,他瞧着他笑着,一双眼含着光,像是将自己的镣铐生生砸开,留下了一个血肉模糊却鲜活的躯壳。摸索着,颤颤悠悠地交给了眼前的人。
“那比剑可重要多了。”少年人贴上了年轻剑客的耳畔,轻声道。“我把我的心拿回来了。
现在给你,你要吗?”
-
许多年后,秦宵牵着马陪着顾长宁走过千山万水时,忽然记起他师傅曾说过的。
——机缘将至。
人一生漫漫,生死百年,不过白云苍狗。到头来能留住的不过一丝真心罢了。
满山烟雨里,徐家少爷举起一只玉笛,轻轻接住林间枝头落下的水珠。
他笛子吹得奇差,夜里能将身边年轻的剑客吓醒。
可小少爷爱吹地不行。
眼见那人又要将笛子贴嘴上,秦宵低头笑了起来。“饶了我吧,顾长宁。”
“那不成,我得练着,练好了,你要听一辈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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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生,你为何执剑。
——仗剑天涯,救济四方。
——你呢?
——与他天涯策马,执一剑,护一人,此生足矣。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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