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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注:克苏鲁题材小说,含有必要剂量的不可名状与故弄玄虚
一
于是奥斯瓦尔德在星期日的下午终于见到了那位马戏团诗人:第一眼注意到的是他臃肿肥厚的啤酒肚,然后是光秃秃的头顶。虽然天灵盖油光锃亮,但从耳朵上沿往下又长着长而浓密的红发。他的面色惨白,皮肤粗糙,下巴和脖子间有一层褶子,这特征与阿姆哈特街上的老醉鬼如出一辙。最让奥斯瓦尔德印象深刻的还是他的那双眼睛,在帐篷外瞥见他时,眼皮耷拉着,双目无神。而当表演开始后,准确地说,当诗人戴上来自东方的神秘戒指(奥斯瓦尔德才不信这套)后,他的双眼目光如炬,神情激昂,仿佛即将踏上远征的伊阿宋。诗人的声音洪亮而清澈,如雄狮怒吼,又如泉水甘冽,吟唱声回荡在帐篷中——
稻草,稻草,稻草
水银拖鞋长出海藻
毛发只有二十二根的小矮人说
“往花瓣上钉钉子吧,
只有这样酒才能造得更好!”
后排的吉普赛人用打了孔洞的铁罩子遮住煤油灯并快速旋转,让斑驳的光点缀神秘的舞台。诗人一边吟诵一边狂舞,舞步捉摸不定而延绵不绝,仿佛穿上了被诅咒的红色舞鞋。观众们被神奇地感染了,台上独舞的诗人变成了璀璨的明星,可笑的领结似乎变成了华丽的装饰,臃肿的体型似乎变成了可靠的身姿,就连滑稽的发型也似乎变成了流行的风尚。舞过一阵,伴随着号角声与铃鼓声,舞台边缘喷出火焰与烟雾,如此明暗交替短暂地夺走了人们的视力,待眼睛恢复后,观众们发现诗人已退场,在舞台中央留下一张巨大的羊皮纸,上面用大字书写着刚才诗人吟诵的诗句,主持人兴奋地登台介绍说这是来自东方三博士的神秘口谕,现在抽选几位幸运观众上台,能完成游戏留到最后的人就能获得这张被赐福过的羊皮纸卷。奥斯瓦尔德的未婚妻踊跃地伸出了手,这正是他们这趟马戏团之旅最主要的目的,自从未婚妻在朋友那里看到了这个羊皮纸卷,就喜欢的不得了,一定要拉着奥斯瓦尔德来看一次这个表演。
“你知道吗亲爱的,纸上的那些文字在暗处会发光!”
“这可能是他们在颜料中加入了硫化锌或者镭……”
“你会陪我去的对么亲爱的,陪我去马戏团看这位神秘的东方诗人。”
“好吧宝贝儿,让我看看日程表……我们下周日去如何。”
然而主持人并没有点中奥斯瓦尔德或他的未婚妻,羊皮卷最后被一位褐发雀斑的男士得到,他把奖品交给自己的儿子,小男孩兴奋地在原地大喊大叫。
无论如何,这场演出给奥斯瓦尔德留下了太深的印象,以至于周一早上他在凶案现场一眼就认出来死者就是这位马戏团诗人。
二
案情相当简单:当晚演出结束后死者来到了酒馆,喝了几杯烈性啤酒,然后离开酒馆来到了案发现场附近。案发时小巷内除了死者和两名凶手之外没有其他人,两名凶手从小巷两头进行包夹,试图抢劫钱财,死者尝试反击,但打不过二人,于是被抢走了钱财。在凶手之一尝试抢夺死者胸口的戒指时,死者进行了强烈的反抗,争斗中凶手殴打到死者后脑,造成机械性损伤死亡。整个过程被三人目击,他们分别是小巷尽头的住户、在附近乞讨的乞丐以及偶然路过的马车夫,三人口供所描述的情况基本一致。
凶手初步判断是克劳舍兄弟,他们在本地臭名昭著,像这样打劫落单的醉汉也不是一次两次的事情,但像这样杀害了最近在城里小有名气的公众人物,这两个爱玩火的人总算点燃了谷仓。
有一点引起了奥斯瓦尔德的注意,在施耐德跟马戏团班主说明案情时,这位班主比起死者的安危,更在意警察有没有在他身上找到一枚骨质的戒指。施耐德和奥斯瓦尔德都没有发现这么一枚戒指,班主恳求再三,但他们确实没找到任何像是戒指的东西。
“真的没有吗?能不能再帮我找一找,灰白色,硬的,像是骨头雕刻的一样……”
“先生,我们已经找过三次了,没有的东西就是没有。请在这里签字吧。”
“可是……如果找不到的话……如果找不到的话……”
“冒昧问一句,那枚戒指有很高的价值吗?比如……是象牙做的?”
“是是是……哦不不不,事实上我不知道那枚戒指是拿什么雕刻出来的,它看着像是象牙,但似乎又不是象牙……”
“那它有什么纪念意义吗?”
“没有,没有。但没有那枚戒指的话,就没法表演了……你们能帮我再找一次吗?求你们了。”
“如果我们发现了的话会告诉你的!请在这里签字吧先生!”
奥斯瓦尔德知道班主说的就是诗人演出时戴在手上的那枚戒指,但他不太明白为什么班主对这个小玩意儿如此执着。而当奥斯瓦尔德一边想象神秘的东方力量,一边在警医办公室掏出三明治时,外面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奥斯瓦尔德知道应该有什么不妙的事情发生了。直到赶到克劳舍兄弟的家中后,眼前的一幕使他意识到“不妙”是个极为委婉的说法。
屋子里各种气味混杂在一起:独居男人的体臭味,陈腐家具的朽木味,烧炉子的煤烟味,劣质白兰地的酒味,还有挥之不去的血腥味。留胡须的那位克劳舍倒在地上,血泊和呕吐物流了一地,从脖子到前胸被手指挠了个稀烂,隐约露出森森白骨,十个手指上的指甲劈裂的乱七八糟,指尖上血肉模糊,看上去是自己把自己硬生生给挠成了这样。
奥斯瓦尔德出去扶着墙呕吐了两回。没人嘲笑他,所有人都吐了,他们只会同情还要近距离调查尸体的奥斯瓦尔德,这样惨烈的现场有的警察一辈子都不曾遇见一次。另一名克劳舍被施耐德带走了,他是目击者,报案人,也是最大的嫌疑人,因为现场只有他和死者两个人。回到警察局后,同事告诉他另一位克劳舍的指甲里没有检查到肉片之类的身体组织,这样一来只有可能是自杀。
施耐德负责了小克劳舍的审讯。这家伙看上去已经完全崩溃了,屎尿流了一裤子,沾的审讯室里到处都是。据小克劳舍说,他们并没有注意到昨晚居然打死了人,离开现场后直接当掉了抢来的赃物,买了白兰地回到家里,庆祝又可以半个月不去找活计。喝着喝着小克劳舍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他是被大克劳舍的叫声给吵醒的,他看到大克劳舍嗓子里发出嘶鸣,上衣被挣扎着用力扯开,两只手不断挠着自己的脖子和前胸,挠出了一道道血痕。他以为大克劳舍是被什么噎着了,尝试给他灌了碗水,但是大克劳舍全都喷了出来。小克劳舍做出各种尝试拦住大克劳舍自残,但被他一次又一次猛力甩开,最后只能看着自己的哥哥把自己的喉头挠了个稀巴烂,先是血,然后是带沫子的深色血,再然后是一下一下喷出来的血柱,最后大克劳舍倒在地上,呕吐物缓缓从创口流出。整个过程比想象中更快,因为平日二人的作风,邻居对他们房内的噪声敢怒不敢言,所以也没有人赶来帮忙,直到小克劳舍屁滚尿流地爬出房间求助,这才有人报了警。
“你觉得他说的是真的吗施耐德。”
“这个冷血败类的话我一句话都不相信,他绝对是害死他哥哥的凶手!”
“但是现场情况基本符合他的描述。”
“那也一定是因为这个混蛋在酒里下了毒!能帮我安排一下药物的检测吗?”
“我得去大学问问,顺利的话两天吧。”
“对了,你在案发房间里有没有发现字典、马蹄铁、羊皮或者门球?”
“没有,我只勘验了尸体附近。问这些干什么?”
“那个把屎拉在裤子里的混蛋说,死者最后扯着嘶哑的喉咙说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勉强记住了这几个词。”
从大学出来时太阳已经落山了。奥斯瓦尔德掉转了自行车的车头,来到了门可罗雀的马戏团帐篷前,他找到愁眉苦脸的班主,告诉他克劳舍兄弟曾去的当铺地址,然后才回家。
三
第二天奥斯瓦尔德赶到局里时发现已经炸开了锅,大克劳舍的尸体明明放在太平间里冷藏,结果今天早上准备移交给大学那边的时候,值班人员发现尸体被严重破坏,上面长满了菌类。太平间的冷藏设备没有任何问题,这些菌类像是从身体里从内而外长出来的,颜色古怪而斑斓,让整个太平间看上去有股不可名状的诡异。
虽然在此情况下,警方只能结案于自杀,但小克劳舍身上还有条马戏团诗人的命案,所以施耐德有机会逼着小克劳舍一句一句一遍一遍吐出事情前后的经纬,然而对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反复盘查后,施耐德仍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处。
“施耐德,你看这句供词,‘他亲吻了戒指,然后将它放入胸口的口袋’……”
“怎么了奥斯瓦尔德,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会不会是那枚戒指本身有毒,大克劳舍在亲吻时摄入了致幻物质?”
“这我到没想过!不过……有那种物质吗,会延迟几个小时后再让人陷入极度的痛苦或幻觉?”
“虽然我不知道,但也许有吧,总之我认为有必要对戒指表面进行化验。”
二人驱车来到马戏团。距离奥斯瓦尔德上一次来到这里已经过去了月余,这么长的时间,照理说要么马戏团觉得在本地已经赚不到钱了,要迁徙至其他城镇,要么在本地热火朝天准备新的演出剧目,但两人却只看到一片破败的帐篷,还有一位佝偻的看门老头。
老头说诗人死后的第二天班主就失踪了,到处都找不到人。马戏团一下子同时失去了班主与最受欢迎的艺人,其他成员陷入了无尽的相互指责与无意义的诋毁谩骂,最终作鸟兽散,留下了这一地残骸。
奥斯瓦尔德和施耐德进入了原本班主居住的帐篷,里面已经被翻的乱七八糟。二人快速地检视着帐篷里的物资,除了合理的物件之外,房间里散乱着异常多的纸张。奥斯瓦尔德随手抓起一页,上面写着:
秋叶打开网中三个人
迷路在水
忌日开始通风
往前走一双手
注视模糊的站务室
文字散发出淡淡的荧光,像是某种来自深渊的凝视。奥斯瓦尔德不太懂诗歌,他觉得这大概是胡乱写下的句子,因为每个名词前都带着中型冠词das,而非它们本来的冠词。施耐德对此也毫无头绪,至少他们都没有见过什么会刻意改变名词词性的德文诗歌。
看门老头说那天班主早早就出门了,遇见了正在从驴身上卸水桶的自己,两人打招呼时班主说要去当铺赎回诗人的戒指。之后没过多久班主就回来了,直接一头扎进了帐篷,合上了幕帘,这也是最后一次有人见到他。当天的午饭有人给他放在了帐篷门口,但第二天中午发现这些食物丝毫未动,于是人们走进了帐篷,发现里面空无一人。就这么又等了一天,班主仍然不见踪影,很多团员蠢蠢欲动,当晚直接偷了贵重东西悄悄跑掉了。
“为什么不报警呢。”
“哼,两位老爷们可不知道我们这里的情况有多混乱,有几个忘恩负义的王八蛋早想着跑了,哪还有谁想着报警。”
“那您为什么不跟他们一样离开呢?”
“瞧您说的,但凡我有个能去的地方,哼,现在还会留在这儿……”
“还有什么班主的线索吗?”
“对了,我把这个悄悄留下来了,省的被那群鬣狗给偷走。”
老头从怀里掏出一个东西,正是奥斯瓦尔德想要寻找的戒指。戒指表面的化验结果很快被送到了警局,遗憾的是并没有检测出毒药或者致幻类物质,只有一些类似于真菌的物质。说类似于真菌,是因为实际上谁也不知道那玩意儿到底是什么。
这天夜里,轮到奥斯瓦尔德和施耐德在警局值班,施耐德出去巡逻,奥斯瓦尔德脑子里一直在回想那天看到的表演。他越想越觉得奇怪,那场表演仔细想想其实没什么意思,甚至不如一些街头艺人的魔术,但为什么现场的观众的情绪都会那么高涨……
奥斯瓦尔德站起身来,去证物室的柜子里拿出了这枚戒指,对着光看了一会儿——
——然后将它戴在了手指上。
奥斯瓦尔德眼前出现一片幻境,好像左眼和右眼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他身处一片由蘑菇组成的密林里,一丝丝亵渎的月光从高耸的菌帽罅隙中透射在地上,像是芦苇一样到处嗅探着猎物。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要避开这些恐怖的月光,他要逃脱,要离开这菌海回到现世中。走啊,走吧,他发现自己无法移动,一股邪恶而冰冷的念头涌入他的脑海,写下文字,用文字去逃跑,那是自己唯一的生机。奥斯瓦尔德抓起笔来在证物室的笔记本上写到:
冬青叶跨过隐翅目大衣(绕开面前这道月光向前跑)
大象天赋下议院(跑进右侧的岔路口)
双黄蛋痛饮抛物线羽毛(减速,前面有月光,藏起来)
江户小提琴飞翔(现在跑到前面的空地)
雄鹿肱二头肌旁的马卡龙(走左边,似乎是安全的)
……
奥斯瓦尔德奋笔疾书,沾染到的孢子顺着笔尖洒在纸上,让文字在档案室昏暗的灯光中发出幽幽光芒。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也不知道要跑到哪里才是安全的,只有内心中不明的恐惧促使他快跑,快跑,快跑。奥斯瓦尔德把名词都用上了中型冠词,这会让他的脚步更加轻盈,他趟过流淌着粘液的河流,冰冷的月光让他感到窒息,就像在南极冰川中投入硝酸甘油,干涸的井底爆裂的土坯,酒精如尿液般烫脚。双曲线,仰泳北大西洋暖流抚摸油灯,七粒松香斩断脊椎的下划线,宾格灵长类乙酰水杨酸虚拟悖论!
终于,奥斯瓦尔德逃了出来,离开了理性的牢笼,摆脱了常世的桎梏,回归了群星中属于祂的国度。而在光年之外的警察局里,证物室内空无一人,只有散落一地的纸张,和一枚掉落在地上的灰白色戒指。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沐大班长,好久不见,最近在哪儿发财呢?”
老同学聚会,刚下班还背着电脑的沐壬一落座,桌上的同学便倒酒搭话。
“萧萧现在可是网红,月入几十万呢。”另外的同学拿出手机给沐壬看,“百万粉丝,大up!”
“哈哈,没什么技术含量,就是博人眼球而已。”给沐壬倒酒的萧萧笑着拢了拢耳边碎发,“不过我最近应粉丝要求,在做代购,大家有想要的东西可以发给我,顺路的话就给大家带着。”
“去哪儿啊这是?”
“缅甸,那边的玉镯成色很好。”萧萧刚坐回座位,似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从身后的小包中拿出一叠名片,“对了,这是我公司的名片,这不代购业务发展起来了,有些缺人。大家要是业余时间想赚外快,可以联系我同事。”
在座每个人都收下了名片,沐壬认真的将其放到空空如也的钱包中。他现在对金钱的需求并不迫切,但有赚钱机会总不会拒绝。
这顿饭大概吃了四个小时,临近深夜,该吹的牛逼都吹完了,众人打道回府。沐壬租住的房子离这儿比较近又是班长,打算送走所有同学后再漫步回家。
“班长,捎你回去吧。”萧萧今天喝的有点儿多,来着来的车叫代驾开走了,召唤助理开保姆车来接自己。
“不用麻烦,天很晚了,快回去吧。”沐壬礼貌回绝。
“那好吧,拜拜。”
送走最后一人,沐壬深呼一口气,放松心情,晃着手回家。
一夜无梦,第二天爬起来继续打工。忙到下午又快下班的时间,沐壬中午有时间去茶水间打杯水,喝咖啡看手机。
他点开昨天晚上一直到今天还热闹不停的老同学群,从999+开始爬楼。
白清露:谢谢萧萧,发财不忘好姐妹!
贾书记:萧萧给你发红包了?
白清露:嘿嘿,不但发红包了,还带我出国玩儿!
贾书记:缅甸?那可不是好玩的地方,最近国际形势严峻,没事儿别往外跑。
萧香:放心吧老贾,指定把你家白白完整的带回来。也不是就我俩去,公司整个采购团队一起的,我和白白只是做直播的小人物。
贾书记:反正你们心里有点儿数。
……
白清露:【照片】啦啦啦~上飞机喽~
……
贾书记:咦?白白去的这是哪儿?我看萧萧朋友圈不是直飞仰光国际机场吗,她怎么去了云南?
……
贾书记:@萧香看到消息回复。
沐壬看着白清露失联八小时后只剩下贾书记一个人刷屏的聊天记录,心里隐隐有些不安。
众所周知,缅甸是缅甸,缅北是缅北,去云南过境缅北,跟飞机直达缅甸区别还是挺大的。
但现在情况是发消息不回,电话也打不通,又不知道该不该报警找人。
沐壬皱着眉,给贾书记发了一条私聊,告诉他飞机到云南最快需要13小时,但是中间有9小时转机停留时间,再等几个小时,要是真的联系不上趁早报警。
贾书记没说什么,应了一声,说了谢谢。
沐壬也不好说什么,洗干净咖啡杯,返回工位收拾东西准备下班。
直到晚上入睡,再无新消息。
“沐大班长,好久不见,最近在哪儿发财呢?”
沐壬睁眼,发现自己正背着电脑包,坐在老同学聚餐酒店的桌边,身边是倒酒的同学,跟拿手机给自己看短视频的同学。
难不成自己是在做梦?
沐壬保持笑脸,做出一副在听的样子,实则脑子走了有一会儿了。
可是做梦也不应该这么真实啊?
他桌子下面的手悄悄拧了自己大腿一下,疼得龇牙咧嘴。
不对劲儿,这不是梦。
但是沐壬并未表现出异常,他仍旧跟昨天一样,听大伙儿吹牛逼,收下萧萧给的名片,送走所有人漫步回家。
然后第二天正常工作,直到临下班的时候再次打开群聊,一字一句的读着屏幕上的字。
晚上回到家,沐壬没有洗漱准备睡觉,而是买了咖啡和糖,打开了游戏机,准备通宵到第二天。
他就不信,不睡觉还能梦中穿越回前一天?
但事实证明,睡不睡觉跟穿越这事儿没关系。
凌晨三点多,差点儿熬不住的沐壬又补了一杯浓茶,仰头喝茶的功夫,自己又回到了酒店餐桌边。
这时他终于意识到不对劲儿了。
“时间循环?”
自己被困在这两天了?
“班长,你说什么?”面前,萧萧正在递给他名片。
“哦,没什么。”沐壬皮笑肉不笑的收下名片,“我说你这业务挺广的,都出国干代购了。除了缅甸买玉镯还去哪儿了?”
萧萧掩嘴轻笑,并未耽误给其他人发名片,“代购是新业务,还没去过别的地方呢。”
随后这个话题让萧萧三言两语带过,众人的关注点变成了如何看玉镯的品质。
沐壬也没插话,只是寻了个机会早退,不到九点便回家了。
到家后,他掏出打工人的神器——笔记本电脑——新建思维导图,开始捋时间循环的线索。
首先排除掉世界毁灭,其次排除掉自己猝死,最后排除掉自己遭人嫉恨被暗杀……他将目光放在了这些老同学身上。
早说这其中与日常唯一的不同,就只有老同学聚会后,萧萧邀请白清露一起出国这件事了。
出国其实没什么,有问题的时候,自白清露上飞机后,再无任何消息这件事。
“白清露爱显摆,白嫖了萧萧送的机票,出发前能水群几千条,没道理中途转机休息的时候不出来聊天。”
说得再直白点儿,停留的那九个小时,都够她去附近商场拍一圈发朋友圈了。
“那么变故应该出在中间转机停留的时候。”
沐壬点开12306,找到明天去云南的航班信息,对照记忆中白清露发的照片里机票的航班编号,查询到了中转地点。
“长沙。”
他点着笔记本键盘边缘,思考要不要提前去长沙蹲守。反正推理错了也不过是年假减两天,喜提长沙一日游。
想到就做,沐壬快速跟老板请假,买零点的机票,出门打车直奔机场。
飞行三个小时,再加延迟登机两个小时,落地时已经是清晨六点。沐壬顶着黑眼圈,爬到机场航站楼的金拱门内,点了一份十块钱的早餐。
挺好,机场店也能用月卡。
再加上眯了半个小时,沐壬觉得自己差不多能行了,这才点开群聊,潜水实时版。
贾书记:反正你们心里有点儿数。
白清露:放心吧,下飞机一定给你报平安。
沐班长:白白起得好早啊,现在已经在机场了吗?
大概是因为沐壬突然插话,群里安静了将近一分钟,白清露才回复消息。
白清露:刚收拾好东西准备出发呢~
沐班长:好的,路上注意安全。哪架航班啊?我现在也要上飞机了,今天出差。【照片】
沐壬挡住自己刚刚买的机场金拱门发票关键信息,刚刚好露出时间和机场两个字,不出意外收获了老同学的一溜羡慕和酸言酸语。
白清露:那咱俩可能碰不上了,我的航班比较晚。【照片】
这张照片只拍了机票,周围其他东西都裁剪掉了,甚至能看出矩形矫正的痕迹。
怕不是直接从那张拿着机票在机场拍的照片中截出来的。
那问题又来了,现在六点天还没亮透,她哪来的阳光明媚的照片?
“不对,错了!”
那张照片是假的!
不,确切说,照片中的机票信息是假的!
真的机场,真的机票,但是航班信息被p了!
沐壬一时没忍住,怒锤桌子,随时小声跟周围路人道歉。
他深呼吸五次,平复心情,又点了一杯咖啡,再次坐回到桌边,双眼紧盯屏幕,不过这次他没再说话。
八点十五分,白清露分毫不差的晒出照片,登机失联。
八点二十分,沐壬通过机场app追查到白清露的航班推迟了。但此时,白清露的电话已经打不通了。
意识到这一周目大概率失败后,沐壬离开机场,找了一家小旅馆办理入住。补足睡眠后,他凌晨起床,出门吃夜宵,并在夜宵摊上一直坐到凌晨三点。
他紧盯着手机,没有任何动静的过了几分钟,世界再次重启。
“沐大班长……”
“不喝酒。”沐壬刚坐下又站起来,走到萧萧面前。“萧萧,听说最近开始做代购了?要去缅甸啊,那可是买玉镯的好地方。”
“哦对了,还没问你是在哪个平台做直播的,我怎么从来没刷到过?百万up的流量推应该挺给力的……”
“班长。”贾书记出声打断,“慢点儿问。”
沐壬也意识到自己太急了,但是他真的不急不行。他后天还有个标书要开,再跳不过这两天,他都要忘记报价了。
“白白呢?怎么没见?”
“不知道啊。”萧萧找到机会岔开话题,“可能堵路上了,我给她打个电话。”说着,便离席。
“我也给她发条信息问问。”贾书记不愧是沐壬多年的团支书搭档,都不用问就知道班长现在心情不好。为了不被针对,他紧随其后也顺着台阶下了。
几分钟后,萧萧和贾书记先后返回,口径都是白白要加班,不来了。
沐壬没再多说什么,中间找借口去洗手间,直接给曾经的导员打电话,说白白借钱不还,还打不通电话,要她父母的电话追债。
导员先是追问情况,而后岔开话题做担保,没有给沐壬白清露父母的电话,而是转头自己先给对方父母打了电话。
白清露父母接到电话的时候一脸懵逼,他们寻思,自己家里条件也还行,白白虽然是爱显摆了一点儿,但是花钱有数,他们家完全负担得起,为啥要借钱呢?
又一听,打来电话要钱的是曾经的班长,直接就信了。沐壬这孩子他们都听过也见过,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家里条件一般,也没什么大钱,但同学有困难借钱他肯定二话不说直接给。
这一下对女儿借钱的疑惑变成了担忧。这傻孩子不会在外面遇上什么事儿了吧?
紧接着他们给白清露打去电话,不出意外没有接通。再然后,他们拨通了白清露公司hr的电话,得知今天白清露请假了,请假理由是同学聚会。
但沐壬收到贾书记的聚会通知是约的今晚吃饭,而是下班点以后的时间,完全没有请假需求。
最后导员拉着沐壬还有白清露父母开了视频会议,沐壬咬死白清露欠钱不还,还说有需要现在他就回家取借款单。
而白清露父母则根本不关心这些欠款,他们完全负担的起,他们只是担心孩子安全,要求沐壬证明白清露今天没去聚会。
沐壬调转摄像头,把手机对外插进上衣口袋,脸上露出意味不明的笑容。
“在没在,您二老自己看吧。”
沐壬离开洗手间回到包间,再次询问起白清露。
“今儿这聚会都提前好几天预约了,白白怎么都安排不好工作。”
“加班嘛。”萧萧搭话,“打工人谁控制的了。”
“都快十点了,加班也得休息不是。”沐壬说完,周围几个正在拍照的女生跟着附和。
“就是,合照又不全这算啥事儿啊。给白白打视频,让她在视频里出镜合照。”
沐壬鼓掌,“好主意。”好助攻。
众人开始催萧萧给白白打视频,萧萧推辞两回见推不掉,只得打这个视频,但是对面无人接听。
“看嘛,人家不接。”
“那之前你俩怎么联系到白白的?”沐壬并未就此放过她,“打电话能打通就打电话,我这儿电话都不接呢。”
萧萧不着痕迹的踩旁边贾书记一脚,贾书记连忙接过话茬,“可能那会儿还有空儿吧?”他掏出手机,给大家看他跟白清露的私聊记录。
八点钟的时候,白白确实给他回信息了,说自己在公司加班,今天聚会不参加了。
沐壬凑近,确认手机摄像头拍全后松口放过二人。
只是这饭又吃了没两口,他就借口早退了。离开酒店一段距离后,沐壬才拿出手机,转回摄像头戴上耳机。
“没骗你们吧,白清露确实没来,她在加班。”
白清露父母和导员都没说话,但眉头紧锁,越想越害怕。
“要不,去她公司看看?”沐壬故意引导,“谁知道你们说她失踪是真的假的。我同学可都说她在公司加班。”
那边白清露父母已经穿戴整齐准备出发,让沐壬等等他们一起去公司看看。
他们家离白清露公司不远,但也不近。差不多一个在市里,一个在城郊,开车要一个多小时,还得是一路绿灯的情况。
沐壬也不急,回家放下电脑,换一身方便行动的衣服,带上移动电源,再次出门,到约定地方等待。
晚上十点半,白清露父母抵达,捎上沐壬,三人驱车前往白清露公司。公司一片漆黑,根本没人加班。
沐壬拨通贾书记电话,打开外放。
“老贾,聚会结束了吗?”
“快了吧?我估计再又半小时差不多了。”
“那行,结束后你操心点儿,把大家都送回去。”
“我办事儿你放心。”
“哦对了,白白还在加班吗?”他露出略有些遗憾的语气,“如果她这会儿下班了,去酒店跟大家合个影也来得及,我看悦悦她们挺想室友的。”
“萧萧也想白白,但人家还在加班呢。”贾书记停顿了一下,“刚才萧萧发信息问白白了,说还在加班。今回就算了吧。”
“行,下次再说。”
挂上电话,沐壬双手一瘫,“最后,只能是白清露自己在家里加班了吧。”
白清露父母有带着他去了自家女儿的小公寓,开门进去,安静如鸡。
没有人,所有的一切都很正常,但是就没见人。
沐壬跟在白清露父母身后,打量着女生略有些凌乱的房间,望向床头还插着的充电器道,“报警吧。”
再后来,沐壬被送回家,虽然澄清了白白没有欠钱不还,所有的说辞都是因为担心白白,但白清露父母还是给了他一笔钱当做答谢。
警察介入,沐壬以为这次终于能度过第二天了,没想到白天快乐打工的时候,他再次回到了那个喧闹不已的夜晚。
“沐大班长?”萧萧穿着小视频里经常能刷到的大牌经典款小黑裙,弯腰递给自己名片。“怎么走神了?想什么呢?”
“没什么,”他收下名片,起身伸手去拿汤盆里的铁勺子,“在想杀了你结局会不会有什么不同。”
他反手击打萧萧太阳穴,还空出手抄凳子咋在对方头上,一切都奔着打死人去的。
不知道是谁报的警,警察来的很快,救护车也来的很快。沐壬被警方拷走的时候,他还回头问,“贾书记人呢?”
“早跑没影了!”
“啧,漏了一个。”
等坐在后悔椅上,沐壬已经完全收敛了刚才的疯狂,整个人非常平和。对警方的询问有问必答,非常配合,一度让警方产生他不是犯罪嫌疑人的错觉。
“为什么打人?”
“他们该打。”沐壬低垂眉眼,盯着自己的手指,“他们绑架了白清露。”
“你有证据吗?”
“你现在去问萧香或者贾书记,白清露为什么没来聚会,他们会说白白在公司加班。然后你们向白清露公司证实,公司会告诉你她今天休假了并没有上班。再然后你们去白清露公寓找人也找不到,只能寻找其他方法确定她的去向。”
“或许,你们还能在某人的手机里找到一张机场照片,上面拍的机票是明天上午飞云南的,中间在长沙停留九小时。”
“但是明天这架航班延迟起飞了。”
警察停下记录的笔,微微皱眉。不过他们没急着说话,而且发信息询问隔壁同事,让他们找机会问一下萧香,白清露的事儿;再通知人去把贾书记找回来。
半个小时后,去而复返好几次的警察再次回到审讯室,这次他给沐壬带了一杯水。
“白清露确实失踪了,萧香和贾书记是绑架团伙的外围成员。但你是怎么知道的?”
沐壬没有碰那个纸杯,“等明天上午八点二十分,机场通知航班延迟后,你或许能猜到,我为什么会知道了。”
说完,他闭上眼,头靠后背开始酝酿睡意。
警察没有再叫他,转身参与到紧张的案件侦破中。
第二天上午八点二十分,机场app通知飞云南的某航班延迟登机。
凌晨两点四十分,白清露被找到。她被塞在一个行李箱里,生命垂危。
凌晨三点整,警察回到审讯室,已经在拘留室睡好几觉的沐壬现在很清醒,像磕了两杯意式浓缩一样精神。
“白清露找到了,还活着。”
沐壬抬头,笑着问对方,“现在几点了?”
警察低头看腕表,“凌晨三点五分。”
“真好,循环结束……”
然而他话还没说完,眼前一黑,又回到了那被他盘爆浆的聚会酒店餐桌前。
“……草。”
抢救失败是吧?
他二话不说站起身,抢过同学手中的酒瓶,抡圆了胳膊砸到萧香头上,贾书记他也没放过,盆里的热汤全盖他头上了。
“这周目我打不死你俩,我就不姓沐!”
我日你老母!!
作者:言辙
评论:随意
*感谢读者的建议,这个故事暂以此结,如果将来有了更好的想法会写给此文后续。
那天我在魁北克的海岸上,看见一个蓝色的摇晃的小点。它像是——我不知道怎么说——一片蓝色的叶子,贴着地平线被风吹得翻动。除了叶子它还能是什么呢?它太显眼了,蓝色的动物走在白色的雪上,走不多远就该被吃掉了。尤其现在,现在是所有动物都饥肠辘辘的深秋。但那个点越来越大,我坐着,就那么看着它慢慢走近我,我发现它是一只两足行走的细长的动物,没有毛发,蓝皮肤鼓囊囊的,像一大团不透明的泡泡,上头顶着面苍白的脸颊。它背后有一条看起来像长树枝的东西,很亮,似乎是铁。
细长的蓝色动物打量我。“你是北极熊,北极熊为什么来魁北克?”它开口问,“这儿太南了,都没有浮冰。”它说起话来不急不缓的,一点儿也不惊慌,一点儿也不饥饿。它真的是一只很怪很怪的动物,但让我觉得蛮安心。
“我顺着海岸线来的。”于是我接话说,“北边的浮冰也快要化完了,你再往前走就会看见的。我是北极熊,我自己知道,你又是什么?赤条条走在雪上,不会被别的动物吃掉吗?”
“我是人。”人说,“没有什么动物吃人的。”
“凭什么?”真够新奇,我想了一会儿,“你看上去虽然不太好吃,但应该能吃。你说我可以吃你吗?”
“不可以。”人说,“我穿得很厚,而且我背了一杆枪。”
“那有什么用?”
“你不会想知道的。”人故作高深地说。我没再理它,因为这时我注意到一只海豹浮上水面,停在远处的岸边晒太阳。我想,比起这只古怪的动物,我还是更愿意继续捕食海豹。我滑进水里,逆流而上,水流和风从上游淌过来,海豹闻不见我的气味。我接近它,从背后咬住它,把它彻底拽到岸上,与它厮打起来。很快海豹就不动了。我舔了几下嘴唇,把刚才搏斗沾上的血都舔掉。进食前我抬起头,发现人再次接近了我,手上捏着一块什么东西。它举起那块东西,咬了一口。
“我不跟你抢吃的,你愿意陪我吃午饭吗?”人问。
“为什么?你没别的事做了吗?”我不情愿地说,“我习惯独处。”
“人喜欢有其他动物陪着。人很容易孤独的。”人解释道。
“那你干嘛不找其他的人呢,偏偏要来找一头北极熊?”
“虽然我很孤独,但我不喜欢其他的人,至少我不喜欢这里的人。”
“也就是说,你找动物陪你,还是有标准的咯?”
“没错。你愿意陪我吗?”
这下子我还怎么说得出不愿意呢?我趴在死去的海豹身上,人则在我的后脚掌旁边坐下,倚住我的腿,继续嚼那一小块东西。
“你吃的是什么?”我问。
“三明治。”人口齿不清、心不在焉地答道。
“那是什么?一种鸟?”
人停顿了一会儿才又出声:“不是鸟。面包、蔬菜、火腿,糖和盐……”我转过头,人正在看海水,但海里除了水之外什么也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我说。
人短暂地瞥了我一眼,又瞥了一眼自己手里的三明治。“对,什么乱七八糟的。”人也说,一边把剩下的东西都塞进嘴里,腮帮子撑得老高。这使我产生了些怜爱,人吃这么小块的东西都费劲,活得该有多累啊。
“你什么时候走?”我吃掉半只海豹时,人问道。
“我暂时不走,吃饱了再晒晒太阳。”我舔着血乎乎的鼻子。
“我的意思是,你什么时候会离开魁北克?你来这里,找点吃的,过段时间又会走吧,到别的城市去?你什么时候走?是明天呢,下星期呢,还是下个月?”
我嚼着海豹的脊骨。我仍然不太明白人是什么意思:“不好说。”
“没个打算吗?”
“没得吃就走,想走了就走呗。”
人又用那种故作高深的神态注视我了,我不喜欢它故作高深,便龇开沾满血液的牙齿吓唬它,它果真被吓了一跳。但它马上就明白了我并不想伤害它,它又开始说话了。
“我打算到北方去。”人看着我继续吃海豹。
“这里不就是北方吗,北极圈以内。”
“更北一点。”
我思考着。“哦,”我说,“你要过海湾,去冰山后面。但你不是怕孤独的吗?”
“也没有那么北。我只是想去拉布拉多。那座城市很繁华,人很多,而且不是魁北克。”
“那不是很近吗,也不比这里冷太多,去不去有什么区别呢?”
人垂着头,用前掌拨拉着地上的雪块玩。它可能不太想回答,也可能是答不上来。最后它只是重复说:“那里不是魁北克。”
我已经快吃完海豹了,我用余光看人坐在地上玩雪:“但我觉得魁北克还挺好的,我捕到海豹了。”
“人评价一个地方好不好,是不光靠能不能捕到海豹来说的。”
“那靠什么?”
人在捡雪里混进的小树枝和碎石头。它慢慢说:“看能不能觉得幸福。”
“捕到海豹不幸福吗?”
“才不是所有动物都觉得捕到海豹就幸福呢。”它看上去有点儿生闷气了。
“那怎么幸福?”
人把好些树枝和石头扔向海面——大部分没有扔进去,只是在冰块上滑行,它的力气太小了。“我不知道。”它小小声地说,“我觉得去北方说不定会知道的。”
“为什么去北方就知道了呢?”
它把前掌抬起来,托住下巴。“你看,”它又盯着海面了,“一个地方没有吃的,你就会到另一个地方去。我觉得在魁北克不幸福,我不应该到别的地方去吗?”
作者:【十二招】周雪之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伊林.车尔尼雪夫斯卡娅侧躺在一张沙发上,一只手抵着自己的下巴。她的一头卷发铺在红丝绒面料上,如果她自出生以来就不曾修剪过自己的头发,那么以车尔尼雪夫斯卡娅的年纪,她雪白的头发就会从沙发上垂下来,越过我双脚占据的地方,铺满整个地板,就像霉菌编织出的一层厚实的菌丝。
“您是位作家?”问这话时她把视线投向我,很多人都这样问过我,而他们的目的也各不相同。至于车尔尼雪夫斯卡娅,我能看出她的眼中有一段回忆正在交织成形,这让我兴奋起来——她要讲一个故事了,一个尘封已久又褪了色的,如今又重新焕发光彩的故事,我们通常称其为“历史”。
在得到我的确认后,她开始叙述她的故事:“我是一名校长,一位学者,更是帝国的首相。很多人都忽略了我其实还是一个家庭教师,当然,只为皇室服务的那种。我还记得他,弗朗茨.加西亚,即使如今已经很少有人再提起过他。我把他培养成了一个爱笑的孩子,但也仅此而已,弗朗茨身上的很多是我无法教出来的。但是他却不适合成为一位皇帝......所以我选择了他的弟弟尼可拉斯。”
她躺在长沙发上,就像坐在告解室的帘子后面。车尔尼雪夫斯卡娅首相活了很久,她所讲述的也仅仅是她生命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我问她为什么要向我坦白这些,她则说在我身上她看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神圣性。
我们如今的陛下尼可拉斯九世是第五位皇后的儿子,还是个男孩的时候他被打扮得像个陶瓷娃娃,由一层又一层的裙摆和雪一样轻柔的蕾丝花边所覆盖,皮肤由他父亲的骨灰烧制而成。而弗朗茨则是由第一位皇后与皇帝玛丽二世所生,没有人会质疑他被选为皇储一事的正当性。弗朗茨曾经亲眼目睹过他父亲的非自然死亡,但随着年纪的增长这件事被他压在了记忆的最深处。让我们看看二十岁的弗朗茨吧,这样一个身材挺拔、仪表堂堂的小伙子,脸上总是挂着笑容,眼神让人捉摸不透。当他静立不动的时候简直像一尊废墟中出土的雕像,而他走起路来,他与人交谈,他跨坐在滚着金边的鞍具上的模样又像一匹银白的骏马。
谈论这些并不是毫无意义,因为与此同时他仅有十二岁的弟弟便因为那光鲜的外在而对他萌发出了一种幼稚的仇恨。弗朗茨待尼可拉斯极尽了一位兄长所能够付出的关爱,却得不到他应有的回报。当尼可拉斯长到能够理解权力和不可避免的不公正的年纪时,这种地位悬殊的关爱反倒成了某种刺激。
但我们不能指望弗朗茨能够意识到这一点,他在不久之后在舞会上认识了罗萨瑞,一位来自华洛亚的贵族小姐,接下来便是坠入爱河。罗萨瑞成了太子妃,日后还会成为帝国的皇后,他们有了一个女儿,也就是未来七岁便夭折的罗莎蒙德皇储。皇宫内为此举行了一场宴会,我们的车尔尼雪夫斯卡娅此时还不是首相,作为皇太子的家庭教师,她在舞池的角落里目睹了一段不愉快的插曲——尼可拉斯打扮得比所有到场的女孩和夫人们都要美丽,长发有绸缎一般的光泽,海浪一般的卷曲,裸露的皮肤上珍珠和红宝石沉甸甸地往下坠,在他走动时发出细碎的声响和光线炫耀着自己。
但它们的主人此刻却没有这种心思,尽管他的华贵已经盖过了太子妃,他只是毫不留情地拽住弗朗茨的手腕,把他高大的哥哥从人群中拉走,远离能被光照到的地方。直到宴会结束,他们都没有再出现过。
“他亲了我的嘴唇,但这和罗萨瑞的吻不一样,从中并没有任何温情,而是一时冲动下的复仇。我认为他只是在发脾气,伊林。”弗朗茨回来以后对他的老师这么说,“或许我的确沉浸在爱情的喜悦中太深,以至于冷落了他。尼可已经十八岁了,但有些时候他还像是个孩子。”
“他只需要当个孩子就好。”
“不像我,对吗?”
玻璃杯中的香槟还剩下一点,弗朗茨平日里的笑容也溶解进去了一点,后来车尔尼雪夫斯卡娅把剩下的酒液倒掉了,因为不知怎的,它突然变得很苦,而每个气泡里都包裹着无奈的酸涩。
那一年夏天车尔尼雪夫斯卡娅便听到了尼可拉斯溺水的消息,他被发现在一片刚解冻的海岸边上,头发和身上层叠的服饰已经成了纠缠着他的一张渔网,他身上的薄冰还没来得及融化,在夏季的阳光下比珠宝更加耀眼。有人说他是自己跳下去的,出于十八年里积攒的怨恨,但上流人士更愿意相信皇子只是不慎跌落进了海中。那个短暂的夏天里他脱下了身上的裙装,狠心剪下那头长发,车尔尼雪夫斯卡娅说她在皇宫的花园里闻到过刺鼻的焦味,它和银灰色的烟雾一起飘散出来,顺着方向她一路走过荒废的石子路,看到的便是尼可拉斯在空地上焚烧他被剪下来的头发的一幕。
现在他身上的衣服换成了一套普通的军官制服,腰收得很紧,下摆不到膝盖的长度,钉着闪亮的黄铜纽扣。或许他焚烧的远远不止那头长发,在皇城的天幕下一阵疯狂的冲动让火焰点燃了他的眼睛,从此以后这火焰便没有熄灭过。他直起身来,擦了擦被熏得发红的眼角,像沾着泪水擦去多余的腮红。车尔尼雪夫斯卡娅意识到她见证了一场政变的诞生,被折下的果树枝条开出了花,你还能怎么办呢?
后来她抛弃了弗朗茨——命中注定的——转而投身尼可拉斯的势力,王朝复辟前为共和国效力的经验这时派上了用场,她又回到了最熟悉的政坛上,自共和国覆灭起车尔尼雪夫斯卡娅已经等待了这一天许久,她成了尼可拉斯的参谋和军师。玛丽二世的去世并没有掀起多大的浪花,至少没有尼可拉斯坠入海中时溅起的要高,弗朗茨接过母亲的皇冠成为了皇帝弗朗茨十世并拥有了第二个女儿。尼可拉斯没有依照传统在皇太子继位时离开帝国本土前往自己的封地,他仍然是博斯普鲁斯大公,更是四处征战的将领。
在弗朗茨十世在位的短暂七年中这位小皇子已经镇压了数次殖民地的叛乱,最后他带着两手鲜血与车尔尼雪夫斯卡娅一起回到了皇城,生硬地拥抱了自己的哥哥,将血迹印上对方雪白的外套。在此期间他们的视线没有对上过一次,尼可拉斯也没有刻意看过弗朗茨的孩子们一眼,仿佛他们之间的血缘随着他的长发被一起烧毁了一样。
宫变发生在一个明亮得有些亵渎的正午,车尔尼雪夫斯卡娅带着一支军队突入宫殿,一切都很顺利,个中原因或许是弗朗茨从未想到过尼可拉斯会背叛自己,背叛神圣的皇室血缘和兄弟情谊。他甚至杀了弗朗茨刚出生的儿子——
“他是被罗萨瑞亲手捂死的,这个蠢女人听到一点声响就抱着那孩子躲进了衣帽间里,她听到老鼠跑过也会这样吗?”他说道这时忍不住笑了起来,眼睛里燃烧着当初那团疯狂的火焰,“最后我找到她时你的儿子一声都没有哭,因为他早就死了......表示些什么,哥哥,咒骂我或是落泪,你的儿子死了!”
说实话弗朗茨当时也没法表示些什么,他受了重伤,脸色白得像纸,握剑的手只能按住伤口的一部分,仍然有鲜血从指缝之间涌出,浸湿了厚重的衣料。如此高大的一个人,他的崩塌也像被砍倒的一颗树,是坚韧而沉重的。即使弗朗茨谨慎得小口喘着气以免牵动伤口,即使他的眼皮带着睫毛颤动着,他依然维持着皇帝的体面和威严。这是如何也无法被剥夺的,哪怕他如今一无所有,有些人要是当了一天的皇帝,那么他注定一生乃至死后都会是一个皇帝。从地上被抬走时他的大衣下摆在地上拖出一道鲜红色的痕迹,弗朗茨艰难地睁开眼朝自己的弟弟苦笑了一下,这就是他全部的回应。
一位皇帝的陨落通常伴随着其他诸多不幸,例如他受牵连的家人和子民。弗朗茨没有立刻被处死,虽然他知道这一天是必然的而且每一刻都在朝他迫近,时间对于狱中的他仅仅是一种精神上的磨难,其痛苦不亚于在他的心脏上划开一道口子,再一滴一滴放干他的血。在已经确定的死亡下等待也只是刑罚的一部分。或许他可以在狱中自杀,这样也能免去一点尼可拉斯日后漫长的执政生涯中受到的指责,可他从皇宫里离开得太匆忙了,现在又困于牢中,像一只铁丝笼子里的兔子,碰巧这铁丝还生锈了。
有很多事情他放心不下,他的儿子是死了,在这样年轻的时候死去是一种幸运。但是皇后——前皇后和他们的两个女儿又怎么样了呢?最糟糕的情境不外乎死亡,他可以试着去接受这个事实,然后带着悲痛在每天夜里合上眼睛。弗朗茨在从伤监狱里没有时间的概念,但是从伤口愈合的情况来看,这一切都没有过去太久。他的血虽然止住了,但不止一处的疼痛提醒着他尼可拉斯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牢房里的水管有时候会被冻裂,让他不能及时把黏在伤口上的衣服分开,所以他只好一点点把沾满污渍的布料从自己敞开的血肉上撕下来。车尔尼雪夫斯卡娅说弗朗茨腐烂时散发出一股樱桃酒的味道,所以我们假设他本人也从自己身上闻到过,边闻着这种从坟墓里来的气味,弗朗茨边惦记着监狱之外的事情,突然有一天他不再动每天送过来的面包和水,而是将他们原封不动地又从栅栏的缝隙之间递了出去。直到面包落了灰,杯子里淹死几只飞虫,被看守收走为止。
“要是您有什么要求,我们直说就好,陛下。”门外的看守提着灯,一直都是同一个人,弗朗茨问出过她的名字,索菲亚。一位年纪不大的上等兵,或许不超过二十岁。此时她正把身子蹲下来,以便听清楚弗朗茨的话,“我可以让我的母亲缝一条被子过来,我哥哥虽然没有您那么高大,但他也会愿意给您一件衣服的。陛下,您不能这样......唉,我还有一点军队里发的果酱,您想要也拿走好了。听我哥哥说您继位以前是发不到这些东西的。”
看守还想再说点什么,却被弗朗茨制止了。他靠坐在墙角,连抬起一只手臂捂住看守的嘴都显得有点费力,“小心点,别这么叫我,我已经不是你们的陛下了。”
此时连他的声音都好像被提灯的光扭曲了,那沉静摇曳的火光映在他的脸上,将他惨白而干瘦的脸划分成明暗两部分,像新派画家笔下的人像。他有一段时间陷入了难耐的沉默,思索着要怎么开口,最终还是用因为缺水而又干又哑的嗓音开口说道,声音像两个人同时在角落里低语:“我想见你们真正的陛下,他的名字是尼可拉斯。”
“那个恶棍——”
“我说过小心点。”弗朗茨把自己的头支起来,脸上的表情让人分不清是生气还是劝告,“......你之前提到你的家人,他们还好过吗?”
“托您的福,我和哥哥每个月挣一点,还能有剩下的。”索菲亚,那小个子的看守此时面色放松了很多,“攒下的钱还能让哥哥在今年夏天办一场婚礼——等等,陛下!”
一枚戒指此刻被塞进了索菲亚手心里,它的缝隙里嵌着顽固的血污,却也不能掩盖被打造成它的银子的光辉。金丝掐出细致的纹案,而小粒红宝石点缀其中。弗朗茨向她解释说这是石榴的象征,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像爱人也更像家人。
“就当是过路人的祝福,反正我也不想让它跟着我进到坟墓里去。”他说,“去找尼可拉斯吧,如果找不到他,就去找你的长官。”
车尔尼雪夫斯卡娅是和尼可拉斯一起来的,手里牵着一个七岁的孩子,她希望这孩子最好对最近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尼可拉斯的队伍并没有很浩荡,最根本的原因或许是狭小的走廊里挤不下那么多人。他身上的军装换了一套,崭新而笔挺,别着七年以来他征战换来的勋章,而尼可拉斯本人则变成了一个会走路的展示架,鞋跟敲击地板的声音清脆得像海上的浮冰破裂。
“不错的派头,尼可。但还不够像一位皇帝,你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只可惜我没有时间来教你这些了。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念我的家人们,包括你,我想起你的时候最多。”
“我敬爱的哥哥,请把话说清楚一些。这些废话让我耳朵发疼,或许我会转身就走,留您一个人自己饿死自己。”尼可拉斯没有弯下腰,甚至没有低头朝弗朗茨的方向看一眼,“看在我们都是母亲儿子的份上——这是我找得出唯一来见您的理由。”
“为什么我们从来没有好好讲话的机会呢......好吧,我只是想问你,皇城有没有在那次动乱中遭到破坏?”
“我和您一样爱着这个国家。更何况您投降得还算迅速,没有扩大整次事件的规模。您要问的难道就只有这个?亏您还说想念您的家人。”
听到这话时弗朗茨刻意藏起了自己的左手,那上面的婚戒已经不见了,只留下一圈发红的勒痕。上文中车尔尼雪夫斯卡娅牵着的孩子不是别人,正是罗莎蒙德皇储,和所有孩子一样只能意识到眼前的事物。所以久违的父亲的脸足以使她高兴起来,让她想要冲破那一道铁栅栏的隔阂回到父亲的怀中。尼可拉斯也打开铁门让她这样做了,随后便用力把它关上,冲着暗处的弗朗茨瞥了一眼,就像用眼睛踩了他一脚:“我们只找到了这么一个活着的孩子,但您也应该满足了。更好的消息是罗萨瑞同样活着,而且今晚就要结婚。”
“和谁?”弗朗茨紧紧抱着他的女儿,问道。
“我。”
直到尼可拉斯走后很久,弗朗茨才摸索着拿起墙角的那杯水,将它连着表面的灰尘和里面淹死的虫子,或许还有罗莎蒙德的泪水一起喝了下去。他不能挑剔什么,如果说从前他还有自我了结的自由,那么罗莎蒙德的到来让他必须活下去直到最后的日子到来。没有孩子会想要看见父亲冰冷的尸体,而他童年时死去的父亲似乎仍然挂在天花板上,自上而下地透过朦胧的眼睛凝视着他,那双晃荡的脚尖几乎都要蹭到他的肩膀,差一点就可以直接踩上去。没人会想要在童年时亲眼看见父亲的尸体,被他咽下去的那只虫子似乎在他的胸口舒展翅膀四处飞了起来。
索菲亚在此后的几天里经常会带来她所承诺的果酱,有时候还会带过来一瓶被体温捂得温热的牛奶。如果弗朗茨还是一个人被关在这牢房里,他一定会拒绝这些。但如今他需要把果酱涂抹在干涩的面包上去亲手喂养自己的女儿,也需要比冷水更可口的东西去让女儿入睡。有时候索菲亚会把一颗糖悄悄塞进孩子的手里,而弗朗茨则希望那里面藏着毒药。因为这种倒数着自己死期的日子毫无意义。但每次那里面都是蜜糖。不止一次他想过在熟睡时掐死罗莎蒙德,这样她就没有机会去面临日后的灾难,但他又怎么能杀死自己的女儿呢?
他不清楚外面正在发生些什么,但庞大帝国的根基不会因为一次宫变而动摇。尼可拉斯会成为什么样的皇帝,这点他也一无所知,自童年起尼可拉斯就有一张漂亮但难以揣测的脸。当尼可拉斯的父亲死去时,弗朗茨没有从五岁男孩那张洒着雀斑的脸上看出任何变化,比起迟钝和麻木更像是对此毫不在意。他好像从来都没有真正理解过自己的弟弟......深宫中摆弄鲜花的,战场上临阵指挥的,他们是真正的尼可拉斯吗?或许他从小付出的关爱仅仅是浮于表面,远不如身上正在愈合的伤口深刻。
这一天来得不算太迟,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离夏天也还很远。是枝条开始泛绿却还没来得及抽出花苞和叶芽的时候。那时弗朗茨在正教女儿用糖纸叠一只白鹤,因此没有注意到牢房外面站着的人不是索菲亚,而是尼可拉斯。没人知道他就这样站在外面看了多久,但是当弗朗茨注意到他时,他正以一种介于平静和恼怒之间的表情盯着被自己监禁于牢笼中的一对父女,即使这平静是假的,弗朗茨能够从中看出尼可拉斯与十八岁那天无异的,幼稚的妒忌。
于是他放下手里已经折好的纸鹤,站起来走到铁栅栏前。尼可拉斯却往后退了一步,以逃离弗朗茨投下的影子。他们一直维持着这个姿势没有动过,直到走廊里又进来一些人,都穿着一身军装,背着枪,林立的身影让人想起寒冬的夜晚那些笔直矗立着的白桦树。尼可拉斯退回到这些人身后,眼神仍然没有离开栅栏之后的弗朗茨,他渴望在自己的哥哥身上看到一丝畏惧,或者单纯的惊慌,但是一层栏杆仿佛已经成为了浓雾般的面纱,将弗朗茨的脸罩住。对于弗朗茨来说那平静是一副盔甲,将所有让他显得脆弱的情绪都包裹进去,从童年起尼可拉斯就憎恨皇太子的虚伪,因此也不愿意在他面前流露出任何真实的自我。车尔尼雪夫斯卡娅在一旁看着,只觉得这一天的早晨来得太迟了。
夏天时监狱里穿堂而过的风会带来一股温热的恶臭,而现在腐败的源头依旧存在,却被冷空气压下了大半。这是弗朗茨这些天来第一次离开这间狭小的牢房,也是第一次从浑浊静置的空气里抽离出来。但可惜的是手铐是怎样都无法被他的皮肤捂热的,天气和他的身体都太冷了,罗莎蒙德跟在他的身后像一只羊羔,只知道踢踏自己的蹄子。
“通往自由之路,哥哥。”尼可拉斯笑了吗?还是说他的笑与不笑其实没什么区别。这句俏皮话是他在心里盘算已久的还是临时起意?这也不太重要。重要的是他自己都认为自己接下来的话是一场愚蠢的诈骗,“我决定放您自由,换言之就是流放,让您继续留在这皇城里我会很不舒服的。”
“谢谢。”没有一个多余的字,弗朗茨说这话时目视前方,语气像敷衍一个端茶送饭的仆人。他肯定是知道了些什么,却欣然接受了自己的死亡和随之而来的他孩子的死亡。像农民没有一句怨言便扛起了肩上的包袱,士兵捡起地上的枪爬出战壕。这样殉道圣徒般的态度让尼可拉斯觉得自己的任何话都是徒劳,似乎他的嘴唇被弗朗茨一针一线慎密地缝了起来,这样他这屠夫就不能虚情假意地再亲吻牲畜的额头了。
这或许是一条通往屠宰场的苦路,光荣的皇帝还未被宰杀,就已经有人咀嚼他的血肉了。监狱高墙之外灰色的风怒吼着,犹如一位叛乱的将军携他的士兵——那些锋利的六角形雪花席卷而来。罗莎蒙德几乎在那一瞬间就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只有在这种时候弗朗茨的神色才会沉重起来,在这驱逐了皇帝的皇城之外。
弗朗茨紧紧握住罗莎蒙德的手,而女孩的手里则攥着那只用糖纸折成的纸鹤,只是那稚嫩手不停地发抖,弗朗茨终于无法忍受这一点,开口恳求道:“尼可,这种天气根本不是一个孩子可以忍受的。她穿得很单薄,给她再穿点衣服吧。”
“可是我的哥哥,这里怎么会有多余的衣服呢?多一件衣服就意味着有人要受冻。”
“唉......那么我的大衣给她穿,松开我的镣铐让我脱掉它吧,我保证我不会逃跑。”
“您那件沾满血迹的脏大衣吗?我都看不出它原来是白色的了。”
好像脖子需要上一道润滑油似的,弗朗茨缓慢点了点头,他的弟弟却没有再回应他,只是继续驱赶着他往前走。这里的前方并不是指火车站——犯人流放前的集中地——的方向,而是正好相反,它通往郊区的一片农田,在冬季农田和荒原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弗朗茨对这条路感到熟悉是因为他和尼可拉斯曾经来过这里,但不是最近几年,而是非常遥远的童年,在一个夏天。两个孩子曾经坐在这里,而弗朗茨就是在那时教会自己的弟弟如何避开玫瑰的刺,取下盛开的鲜花的。
“尼可......”在走出很长一段路,不知道多少次这样的呼唤过后,尼可拉斯才终于不耐烦地下令解开弗朗茨手上的镣铐。高大的皇帝脱下那身厚重而有些发硬的外套,仿佛剥下了自己的一层皮。这时尼可拉斯才头一次看清楚在这大衣的遮掩下他哥哥的身体究竟有多么破碎,他最初甚至不敢去看那副身体,那无异于被刨开悬挂在肉铺的半空中,毫无保留的身体。等他忍耐住恐怖逼迫自己把视线移回去的时候,那女孩已经像个婴儿一样被一件成年男人的大衣裹了起来,安稳地待在她父亲的怀中。弗朗茨再次被铐上镣铐,这也意味着接下来寒冷与漫长并存的路途中他要一直用自己伤痕累累的手臂抱着自己的女儿行走,不允许休息和松手,那女孩此时成了一个十字架,却比十字架更沉重,因为她承载的不是仅仅罪恶,更满载了忍耐与柔软的慈爱。
父亲的臂弯如同一个摇篮,很快孩子就睡着了,她不知道的是自己的父亲正被他的亲生兄弟用枪指着脑袋,在冰冷的风的利刃中被割出一道道新的伤口。他的脸裂开了,却没有血从冻结的伤口中流出来,于是这伤口就像荣誉一样挂在他的脸上,一位皇帝为了保护人民在与暴风雪的搏斗中挂了彩,这就是他所得到的勋章,除此之外吝啬的风再也不会给他什么了,连疼痛都不愿意给予他。他能感受到的只有自己的生命正在干涸,从他心头割出的血终于要流尽了。弗朗茨感觉不到自己的脚,也感觉不到沉重的胳膊,四处只有白色的雪是铺天盖地的,时而柔软时而坚硬的雪,像他们的母亲,给予乳汁或一根上吊的绳索,一切全凭她的兴趣。
只有怀里均匀的呼吸才能让他捕获到一丝现实,在这灰色的早晨天幕下和送葬一般的队伍中。于是他压低声音,凑近尼可拉斯耳边,向对方提了最后一个要求:“到时候请你先......杀死她,发发怜悯之心吧,我的女儿同时也是你的侄女。我不想抛下她哪怕只有几秒钟,也不忍心让她被枪声和父亲的鲜血吓到。她什么都不知道,不要吵醒她。”
最后尼可拉斯履行了这个承诺,这只不过是举手之劳。但是当亲生女儿的鲜血溅到脸上时,之前恳求他这样做的弗朗茨依旧瞪大了眼睛,不知道是有雪花还是灰尘吹进那双眼里,尼可拉斯看到就在一瞬间,泪水便涌出来占据弗朗茨的脸颊。那张脸上并无悲痛,只有不自然的眼泪流淌下来。也是在很短的一段时间里,他记忆里的哥哥又回来了,仍然像童年时一样朝他微笑,尽管那张微笑的脸庞上印着结冰的泪痕,睫毛上挂着凇,可弗朗茨却仿佛了却一件心事般的,深呼吸了一口干燥而寒冷的空气,显得轻松了很多。
“我会给您十分钟的时间诅咒我,或许三十分钟,全看您什么时候骂完。”尼可拉斯并没有立刻开出第二枪,而是这样说道。
暴风雪模糊了弗朗茨.加西亚的轮廓,在这灰暗的早晨他似乎重新戴上皇帝的冠冕,他的脊背挺直如初,落魄与威严同时在他身上显现。在苦路的终点他仍然是那样无法捉摸,只是端详了尼可拉斯的面容很久,然后抬起戴着镣铐的一只手——这个动作带出一阵铃铛般清脆的声音,同时也让他怀里女孩的尸体离尼可拉斯更近了一些——抚摸过那带着雀斑的脸颊,十分从容且郑重地说了一句话:“我把国家托付于你。”
这次尼可拉斯没有信守他的诺言,而是在对方话音刚落时便冲他开了枪。直到血流干了,冻结在地上,弗朗茨的尸体仍然拥抱着他胜似在襁褓中的女儿。尼可拉斯任由他们的尸体留在雪地里,转身带着自己这支规模不大的送葬队伍离开了,这其中就包括伊林.车尔尼雪夫斯卡娅。
我问车尔尼雪夫斯卡娅这个故事是否还有下文,她却说这就是全部了。于是在几个被好奇心教唆的白天与夜晚之后,我打算自己去寻找故事的结尾,关于弗朗茨十世皇帝人生最后的一段路途。我清楚皇城的火车站在什么地方,只要往它相反的方向走,穿过城市,就能踏上那片被称作农田或是荒原的地方,介于现在是夏季,所以应该叫它农田更为妥当。
幸运的是,当我在田间漫步时,忽然就看见了一位妇人手指间闪烁的红光。她此时正把成捆的荆棘扎起来,我问她是否需要我的帮忙,可她却抬头看了一眼我的脸和装束,似乎认定了我这个城里来的人干不动活似的,拒绝了。那细碎的红色随着她的动作闪烁着,来自她手上的一枚戒指,有着石榴的形状和颜色。
就在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时,那妇人也从手上的活计中抬起了头,问了一个大家都会提的问题:“您是位作家?”
“对,是我,您可能会在电视或者报纸上看见我的脸......您结婚了?像您这样年轻的一个姑娘。”
哪怕在说话的功夫上,她都没有停下手头的农活,“可别急着叫警察来把我抓走,作家先生。您一定是看到了这枚戒指,但它既不是偷的也不是抢来的。”
“难不成是御赐的吗?”我承认这句看似玩笑的话中有明显的诱导意图。但它带来的效果也是显著的,很快她就同意让我帮她干完田里的活,好尽早回家去见索菲亚——她丈夫的妹妹,最近几天刚休了假从军队里回来。索菲亚并没有对我这个陌生人的造访表示不满,而是为我在壁炉旁边腾出了一个位置,似乎我只是他们家一个从远方归来的亲人。在谈及弗朗茨的时候索菲亚毫不避讳地落下了几滴眼泪,我想我终于来到了这个故事的最后一站。
分别时索菲亚穿着一身军装送我离开,玫瑰色的黄昏底下大地被染得血红,她将田间的一小堆隆起的土壤指给我看,说她实在不忍心看到曾经的皇帝落得如此下场,便把那对父女埋葬在了那里。到此为止这故事才算完满,但请不要试着像我一样去寻找弗朗茨的长眠之地,因为这毫无意义,你也不可能再找到他。
Vol.241「盲点」《迷失》
作者: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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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承诺的最长驾驶期限是三十八个月。我盯着顶盖上的上千道划痕沉默地想着。具体有多少划痕,我早就放弃计数了。
从木卫二启航以来,这些划痕最初是充满希望的,由我自己一道道刻在上面,每一次从冬眠舱苏醒,就添上一道痕。不知是哪一次苏醒开始,我厌倦了记录,也就放弃了记录。
现在,在液压装置哮喘病人般的嘶鸣中,我坐直身子,应急灯在头顶投下蛛网状阴影,我相信我仍在我的预定航线上,距离抵达目的地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汤姆伸长手从上层甲板递来盘子,这小伙子向来工作敬业,每天都会准时送上餐点。餐盘里的合成蛋白块摆成规整的正方体,边缘被烤出焦褐色的网格纹路,旁边的瓶装汤饮外盒皱巴巴的。
对于餐食,我向来是不挑剔的,我更愿意把精力放在其他方面。一边吃饭我就一边穿戴衣服,借着从光滑明亮的木头的反射中确定自己的穿着。我是否仍是拓林航运光荣的一份子呢?我是否仍然维持着体面的装束呢?我理正衣袖,将徽章摆正。从反射出来影像上看来,不赖。
我满意地点点头,长时间的单人航行是非常磨人的,但我想我还撑得住,距离到达极限临界点,还有好长好长的一段时间才对
用餐完毕,我屈指弹飞包装袋,汤姆迅捷的窜出来抓起包装袋、盘子和吃剩的食物,带着它们缩回甲板里。
“干得好汤姆,我会让米尔那个坏主管给你涨工资的。”
角落里休眠的换气扇突然嗡鸣着启动,我走出舱室,招呼站在走廊上的大副,示意他和我一起前往舰桥。
"今天有东北象限的离子风暴。"大副吐字清晰,说话一板一眼,他的喉结振动发出发条拧紧的声响
“这句话你上次已经说过了。”
“离子风暴将会持续三十一个自然日。”
“对,这句话你也已经说过了,没必要每次都跟我重复。”
离子风暴还没结束,距离我的上一次休眠,难道连三十天都没有过去吗?常设航道上哪里来的这么多离子风暴,频繁的结束休眠不是一个好兆头。
穿过三道气密门,能听到船员们在通风系统里边移动便喷洒消毒剂的声音。这些卫生工作似乎永无止境地重复了一遍又一遍,反正浪费的是公司的财产,我才不在意呢。
舰桥内也是一如既往的安静,充满了纪律性。我习惯性敲了敲压力表,就像小时候修理祖父的收音机。表盘指针逆时针转了半圈。“很好!这样就正常多了。”我大声地对周围宣布,想要向周围船员分享船长对这艘船的又一次贡献,可惜船员们毫无回应。
“工作这么认真专注,公司会为你们感到自豪的。但其实也没必要这么努力,这儿也没人盯着你们。”
“除了我。哦,是因为我在你们才显得这么冷漠吗?好吧,有这么一群敬业的员工实在是老板的福气”
我的船员什么都好,就是太敬业又未免有点太害羞,总是用辛勤的工作而不是语言来回报我。
我清了清嗓子,决定来一段振奋人心的演讲。
“我小时候可喜欢看航海冒险故事了,那时候写作文就写‘我长大以后要当船长’,可惜地球的海洋都被探索完了,我还能去哪儿冒险呢?后来我就想,星海也是海嘛!我以后要是当个太空船船长就好了。”
“可大人却批评说,”我努力装出一副蛮横地样子吼道,“‘那都是有钱人才能当太空船长,你不好好学习哪来的机会?!’,后来我就只能去为大公司开送货舰,唔……可我还是当上了船长。”
我的声音在空荡的舱室回响,说不定连宇宙外都能传递出去。我满意地点点头,“我想说得是,有大家在这艘船才能航向正确的方向,感谢大家大的付出!”
“现在,我要回休眠仓了。”我转身对大副道,“你知道的,单人航行真的很无聊,女神转生录我都通了三十遍了,只希望下次被唤醒时我们能到达空间站。”
大副平静地将我送回休眠仓,从另一边的墙上裂开一道缝隙,胡安博士从里面深处胳膊,胳膊手里夹着一支针管。
“哦对了,精神维持剂。”我拨开头发露出后颈,短暂的针刺痛感后,一股柔和温暖的感觉从后脑蔓延开来,“没有这个真不知道我该怎么撑下去。”
注射器沉默地远去了。“晚安,胡安医生,希望我下次醒来我们能抵达目的地。”
“你也晚安,大副。你知道,在所有人力我最信任你了。”我相信在下一次醒来时,大副依然会守在门口,等待着奉献它的忠诚。
休眠仓将我封存,在最后清醒的时刻,那些划痕提醒了我,上次船检的时候被告知船上的维生系统可正常运作的时限不超过五年了,哈哈,我当然不可能持续航线五年,一般三年就能到岸,但……
我的思维停滞在这一刻,休眠仓像抚平水面的波纹一般拂去了我的思维。
我又一次睡着了。
END
写于25.4.27
(疯癫之作,每次想不到好点子我就会开始胡言乱语)
作者:土木风
免责声明:随意
*叙事结构与部分叙述方式灵感来自凯勒《自身幸福的锻造者》
*建议现役社畜或曾当过社畜的老师观看,有愚蠢老板的观看体验更佳
盖瑞·查普曼是城中新来的聪慧人士,一颗冉冉升起的商业新星。此人青年才俊、仪表堂堂,浑身上下环绕着一圈盎格鲁-撒克逊的灵光,又生着一张伶俐的好嘴,来到这群普鲁士佬中间不消两月,就已风风光光地把一间家具商行开起来,房租都不需交。
企业家同僚们——按他的叫法——更惯用的称呼是各行各业的小店老板、小作坊主、小东家们——听他发表完那雄伟而不失条理的小小演说,没有不上赶着把自家生产的好东西给他过目,期盼与他强强联手、赚个盆满钵满的。在他们看来,那敏捷的才思与洋气的举止无一不是成功人士的证明,何况他说曾在伦敦开过商行,那地方没点能耐可立不住脚啊。如此他很快混得风生水起,狭小的会客室里常爆发出一阵阵爽朗的哄笑,前几位企业家刚红光满面地出门去,下一拨宾客又来了。他回旋于这些人脉之间,过了几个月才猛然发觉:自己的店里还一件家具未曾卖出去呢。
说起城中这些家具店:早在查普曼来之前,这里曾掀起过一阵新式家具风潮,有的在桌面上饰一块波斯毛毯,有的照模照样地做出拿破仑一世皇宫里的沙发和圈椅,却绷上中国画样式的丝绸;另一些店主更有志向,干脆造出些鸡脚椅子、狮口床头之类彻头彻尾的新潮玩意。可惜大众的审美仍是粗鄙的,这些店接二连三地倒闭了,剩下的不过三家:一家在城东,一家在城西,所出售的家具价格亲民、样式朴素,两家商品如出一辙,来自同一工厂;另有一家在城中心,已有近两百年历史。他们用料名贵、款式考究,桌椅边几无不镶珠嵌玉、典雅无比,无论是寻常人家还是小有富裕者,路过橱窗时都低头急步而过,生怕多看一眼就要收钱。如果有人胆敢细瞧底下的标价,那更是要吓一跟头了。这家店的主顾大多是城中巨富或贵族人家,另有一辆大厢马车,专门送货给几城之隔的宫廷。查普曼调查这些对手时,曾见那车停在他家门口,马儿的皮毛油光锃亮,鼻孔喷出的气都好似掺了金粉在里头。他当即下定决心,要以城中心这家为榜样,且要做得比他们还要新、还要好,独具特色,绝不做与另两家相同的模板货。城里人一定早已厌倦了一成不变的桌椅板凳;而先前的新式家具,他指出,太注重外表上的创新,忽略了实用性。倘若谁能研制出外形美观之余,价格实惠、用途也便利的新式家具,定能引得市民争相抢购,其研发者成为本城家具行业的龙头企业家也是指日可待的事。
房东听了他这席话,连连称是,当即免去他铺面的租金,答应待他生意兴隆再来分成,喜笑颜开地走了。话虽如此,对于这新式家具该怎么做,他也只算是稍有头绪。光是装修店面,他从英国带来的那笔薄财就已用去一半;为了尽快开业,还不得不从城外唯一那家工厂订了一批便宜家具过来,款式自然是与城东城西卖的一模一样。此时此刻,他看着那满当当的人脉记录本,再瞅一眼空旷得能赛马的售出入账册,愈发觉得当下就是该大干一番的时候。于是,趁家具厂的厂主前来拜访这位新主顾时,他先将工厂生产的桌椅沙发都大夸一通,又绘声绘色、慷慨激昂地把对房东说过的话再陈述一遍,接着摆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儿睨着人家,实则心里打鼓,瞅着人家的反应。
“好啊,好啊!”那年轻人一拍大腿叫道,“我看这事儿能成!你有什么想法?要什么样的桌子,椅子,还是柜子?怎样我都给你搞来——咱俩一块儿漂漂亮亮地把这事儿干起来,准叫我爸爸那老木头脑袋大吃一惊!”
这位青年企业家——与查普曼约摸一样年纪的——原来是厂主的独子。老厂主生了急病,临时把厂子交托给他来管,顺便叫这位公子哥提前熟悉生意上的事务。查普曼强压着心中的喜悦,神秘兮兮地关上门,向他讲起自己的构想。“这主意还需完善,”他说,“但请您听后一定保密:它价值非凡,可不是人人都能来瓜分一笔的。”
您看——他讲,当今这世道对人的区分,没有比男女更鲜明的了。男人和女人不仅长得不一样、穿得不一样、想得不一样,每日的行程也都不一样。以读书为例,只有男人在劳碌一天之后,还有回家读书的意趣;妇女则是脑子空空,大字不识一个哟。而白天男人外出拼搏时,女人就端坐在家里,用丈夫赚钱买来的胭脂香粉往脸上涂抹,接着就悠哉游哉地对别的男子送起秋波来,或是出门与女伴一起游玩逛街去了。如此,书桌只有男人在晚上用,梳妆台则只有女人在白天用;无论是一天的什么时候,必有一张桌子是空着的。倘若能将二者合二为一,既腾出一张桌子的空位,价格也会比两张桌子要实惠得多。毕竟,以贵厂的产能,控制成本是不成问题的——单以上这些,就已使得青年厂主瞪大了双眼;待查普曼说到:等商行靠桌子有了名气,还能以同样的思路在沙发、座椅等一应家具上都搞上一通时,那双眼里已放出光来,一双手激动地搭上查普曼的肩膀。就这样,两位青年企业家一拍即合,约定之后再见一次面,正式把这事商谈一番。他们怀着相互的敬意,又闲谈了一两个钟头,临别时查普曼再三叮嘱对方别把事情讲出去,生怕这绝妙的主意传到竞争对手的耳朵里。他怀着激动又忐忑的心情回屋歇下,不断回味起方才的谈话,感到疲倦、满足又充实,仿佛已经干成一件大事。夜里睡觉时,还梦见有金子铸成的小精灵在会客室里跳舞呢。
过了三天光景,他新雇的打杂小伙卡尔终于捎来一张信笺,邀他去工厂一聚。为此他穿上最好的行头,专雇了一辆马车去城外,到那儿却吓了一跳:会客室里除那年轻厂主外,竟还坐了一个陌生人,已在很热烈地讨论他那想法了。
见他进门,两人一齐起身迎接,看上去互相十分熟悉,更是令他心中警铃大作。小厂主介绍说,这是他家合作十余年的木材场老板,此番前来是为商议桌子的用料种类和价格。那原木似粗壮的中年人连忙起来与查普曼握手,连声夸赞他年轻有为、视野广大,竟能构想出这样前途无量的企划;落座之后,又不顾他推拒,执意要为他倒上酒、点上雪茄,热情得好像这是自个儿家的客厅,查普曼则已跟他认识了十几年似的。真比本地这些蠢老板们厉害多喽——木材厂老板说,同时沉思似的吐烟凝视着天花板——唉,真好,年轻人!大地方来的年轻人!你们这生意可千万要带上我啊!我这人不善言辞、实诚、讲义气,这是出了名的;手中的木料又好又实惠,这也是出了名的。唉,真是见了面才知道世上竟有这么聪明的人!您别当这是恭维,要知道,我这人从不说假话,我们这些中年人脑子当真没有你们活络——先供料还是先结款,不过是说一声的事儿;千万要带上我啊!
听见最后这句话,查普曼终于确信:这是一位朴实的正人君子,值得结交的合作伙伴。三个新朋友当即凑在一块,商讨起这门生意的方方面面。他们首先就这读书化妆桌——或化妆书桌——的名称进行了一番辩论,对于两项功能谁前谁后,三人各执一词。年轻厂主认为其用于化妆的时间更长,应当放在主位;查普曼则认为读书才是真正高贵的功能,更浅薄的那一项无论如何都该是次要的。最后还是木材场老板一拍脑袋,定下“书妆桌”这一新词,既组合词义,又顺应谐音。三人为这天才的决定畅饮几杯,天就快黑了。他们醉醺醺、笑眯眯地出门去,约好明天老地方见。第二天,卡尔在城外奔波一趟,带着两份推迟会面的口信来到他的雇主屋前,发现查普曼自己也没起来床。他们直到这周末才再次聚在一起,决心要敲定桌子的设计。对此查普曼已有了些想法:首先,既然这一产品需要同时讨好男人与女人的审美,那么在外形上,是时候抛弃世纪初那些宫廷味儿的曲线,转而采用优雅的直角;每一条边都要无比地直,轮廓上不能有一点圆滑和坑洼在。这大胆新潮的设计应当成为后续本店所有家具的标杆。当顾客凑近端详那平直的桌腿与桌面,首先会闻见典雅的木头香气,其次惊叹于那不加涂饰的漂亮原木色泽;为此,出于对木材场所提供木料的认可,查普曼讲——他这周里可拒绝了一家油漆厂的邀请呢。瞧,不是什么人都能加入合作的!
对此另外两人点头称是。而在用途上,他接着说:它应当兼具置物和收纳的功能,尤以后一点为重要。鉴于它身兼二职,需要装下的东西自然是常规桌子的两倍,且取出时一定要方便,不能有任何阻碍。为实现这一需求,年轻厂主连忙说,可以打造两个立柜,辅以能够折叠的镜子,以及厂里独创的双桌面工艺,即:两层桌面用机械构造相连接,通过摇动手柄,能够灵活调整哪个在上头,哪个在下头。谁要用属于自己的那层,只要摇上摇下就可以了,不需费心去收纳桌上的陈设。另两位企业家对这技术啧啧称奇,当即敲定就这么办。他们很快请人画好设计图,传了几轮,看了几番,这个提提意见、那个来点儿灵感,改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干脆把绘图的工人叫来会客室坐了一下午,才终于敲定下来。
三位老板把手握了又握,各自深吸一口气,终于面对最重要的时刻,那心情比起等候妻子分娩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在过去半个月的相处里,查普曼已经用自身的才华与人品,充分获得了另外两人的敬意;因此,他们说定,木材与加工都不结费用,而是同店面的房租一样,待合作成功后一起分成,并签了合同。老实说,若不是查普曼有合作的决心,这便宜可轮不上他俩占呢!货款是死的,成品能卖出的钱可是无穷无尽的呀。三人对这结果颇为满意,暗自都觉得占了好处,高兴得痛饮了一整瓶威士忌,又去城中的饭馆大吃一顿,喝了不少啤酒。席间兴致最高涨的时候,查普曼突然问两位本地企业家:
“先生们,我刚来这座城市不久,还不甚熟悉——我想知道,咱们城里大概有多少户人家呢?”
“四百户。”年轻厂主说。
“四百户?哎呦,我刚搬来那年可没这么多人!”木料场老板惊叹道。
他马上又要扯起自己那些闲经历来,天知道这两周里因他这张嘴,一行人浪费了多少时间!查普曼赶紧为他续上一杯啤酒,接着说:
“四百户!——先生们,我提议:”
他举杯站起来,脸上容光焕发:
“我提议——我们该有这样的自信,即只要是看到我们产品的家庭,没有不买的道理——伦敦的商界流行这样一句谚语,一个人的财产与其野心是匹配的;有多大野心,就开拓多大的疆土——当然,谨慎仍是一种好品质;我就此建议,先生们,第一批‘书妆桌’的生产数量应当提升到两百张!”
桌上沉寂了半晌;之后,年轻厂主猛地一拍桌子,叫道:
“四百张!就这么定了!谁家若是不买,那是他们的损失。”
“我看你们就是胆子太小。为什么不把隔壁镇也算上?八百张正合适!”木料场老板打了个酒嗝,也喊道。
全饭店的人都扭头望过来,他们却丝毫不觉得尴尬或者丢脸什么的;要知道这些可不是路人,是未来的主顾,是要把金币银币高高兴兴地送到他们手里的人啊。查普曼却突然退缩了,好说歹说,终于劝动他们先定两百张为止。三位企业家酒足饭饱、心满意足,东倒西歪地分别由人送回家去了,不断感叹:多好的一桩合作,还有两个知己!这门生意可千万要好好干;要是如此的好机会和好友谊能被当作寻常事物来看待,世上就再没有所谓的幸运了。
不幸的是,命运常常先使人稍尝甜头,趁人飘飘然之际,就要抬起它的尖头皮鞋来踹你了。两百张桌子生产了一半时,三位伙伴像平常一样,约好在家具厂小聚。他们边喝边聊,开怀大笑,气氛比以往都热烈,因为书妆桌的巨幅海报刚贴出不到两周,就已来了两位顾客。要知道,按照查普曼在伦敦的经验,新产品的头三件往往是最难卖的;待到口碑三传三十,三十传三百,订单就要滚滚而来了。这任务转眼间可完成了三分之二呐!在这项成就上,三个人都有功劳,三位企业家缺一不可,这足值得碰十几次杯,互相恭维一个半钟头来庆祝。酒瓶很快见底了,年轻厂主站起身,暂别两位同样满面红光的朋友,要去拿他父亲珍藏的佳酿来。回来时,他竟空着双手,脸色煞白,方才的神气劲儿不见踪影。他畏畏缩缩地来桌边坐下,马上又弹起来,双手垂在身前互相捏着,眼神不安地瞟向门外,好似马上就要大祸临头,或者要让刽子手拉出去砍头了似的。
“怎么啦?”查普曼问,”坐下呀!”
“咱们喝得太多,你家那抠门老头不乐意啦?”木材场老板眯着眼打趣道。
“比那还差,”年轻厂主慌慌张张地说,“比那还差。”
话音未落,一旁的屋门上就传来嗵、嗵、嗵三声沉重的叩响;年轻人当即浑身一哆嗦,顶着一张视死如归的、解脱般的小脸跑去开门了。一个干巴巴的矮瘦老头儿跨进门来,先瞪了他儿子一眼;目光扫到木料场老板处时,老脸上绽出一个露齿微笑,点了点头;之后嘴角就撇下去,那刻薄的、傲慢的眼神死死地钉在查普曼身上,将他上上下下打量个透。
这不是大病初愈的老厂主是谁?查普曼连忙站起身来,先恭喜他康复,又赞美起他家厂房之大、产品之好、他本人之精神矍铄、他儿子之年轻有为,话里话外不忘透露出这合作关系的成功与亲密。老厂主却只盯得他脊背发毛,待他说完才开口:
“看样子,就是您与我儿子签了合同咯?”
“那当然是。”查普曼回答。
“那我就有话直说了。这批桌子的成本太高,我们负担不起。这桩合作呢,就只好到此为止喽。您回头找见证人来把合同销了吧。”
这话在查普曼听来,真无异于五雷轰顶!他呆愣愣地瞪着老爷子,老半天才说:“可是,可是——您的担忧我可以理解,可无论是我们还是您儿子,在这件事上都已付出了许多...”
“我知道。哼,可不是许多!都记在工厂的账面上呢。”
“您不用担心成本的事;我们已渡过最难的一关,接下来涌来的订单必会让您大吃一惊的。”
“那么,我问您,这桌子开始售卖多久了呢?”
“令郎给出的样品半个月前到达店里。”
“卖出几张了呢?”
“一位客户在刚上架时便一眼看上,当即买走了,非常喜欢;另一位是颇有名望的议员,是为自家儿子购买的,临走还说要向邻里、同僚推荐一番呢...”
“两张!两张!您信不信,我抡动这老胳膊老腿,打一批白面儿桌子拉到集市上叫卖,都能卖个三五张出去?我的老天!半个月,两张!这生意我干不了,您找别人去吧。”
“您说的这是什么话?您经营这么多年,总该明白做生意急不得的道理吧。”
“是我讲得还不够清楚么?我说不干就是不干,您还赖在这干吗呢?若是好处不够,已经生产的那一百张破烂儿就当送您了,忙您的去吧!午安!”
老头不耐烦地摆摆手,活像打发叫花子,他儿子像个鹌鹑似的窝在一旁,不敢吭声。查普曼只好扭过身,不情不愿地梗着脖儿向外走去,心想之后再从长计议。他已打算好了:这点屈辱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别把老头儿惹毛了,合作泡不泡汤可不是一句话能说了算的。这种人半辈子都生产一样的东西,自然排斥新事物;只要把书妆桌的优越前景讲解明白,对方的态度定会大变样,谁讨好谁还不一定呢。
第二天他就再次来到家具厂,说是来解除合同,实则拎着精致的礼物,是直奔着老厂主去的哩。他围着人家绕来又转去,老头儿的烟斗还没拿出来,他火柴已经划着了;一句句漂亮话中间不时地提一提他这桌子的设计理念。每过一个钟头,他就掏出怀表发发牢骚,抱怨那见证人怎么还没到,天知道他压根还没联系人家呢!老厂主余怒未消,对他这一张笑脸却不好发火,只好任他跟着。这给了他很大的鼓舞,认定是他所讲的起了作用。第二天他故技重施,趁热打铁,又足足在工厂献了半天殷勤,老头的脸色却不及前一天好了,不到下午就撵他赶紧离开,别在这碍事。他提出继续合作这码事,老头只是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趾高气昂地走了。他心神不宁地在大街上瞎逛了一下午,感觉事态无可挽回,自己将要坠下万丈深渊似的。当晚他愣没睡着,翻来覆去地想着,很快调整好心态,决定放手一搏。第三天他不得不带见证人去,因为同样的伎俩使不了第三次了。他到工厂时,老厂主、小厂主与木料场老板已在会客室里聊开了。他听见里面觥筹交错、笑声连连,稍稍有了些信心;敲门,说明来意,向老厂主介绍见证人——老头儿只是点了点头,让他们落座。
纸笔都已摆在桌面上了。查普曼却慢吞吞地拿起笔又放下,清了清嗓子,再次问老厂主:
“我得向您确认一下,毕竟此事关乎我们两家的未来发展——您当真没有继续合作的意愿了么?”
“我说得还不够明白么?您死了这条心吧。”老头子不耐烦地回答。
“那么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查普曼深吸一口气,支支吾吾地说:
“照您这样做,应当算随意毁约,按约定俗成的规矩,您该给些补偿...”
“你说什么?”
“我说,您得给点补偿——不是指那一百张书妆桌,当然,那是您分内的,而是最起码应该把约定的第一批生产完...也就是说您至少应该做足两百张桌子,再加上运送的费用,以及因毁约产生的仓储租金...否则,对您这种行径,我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向我结识的企业家同僚广而告之...”
话还未说完,老头已暴怒地跳起来:
“你给我滚!你这个蠢货!你这头驴!还规矩呢,不知羞耻的东西!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玩意,你还想威胁我吗?一百张桌子喂不饱你的!我偏就把这合同撕了,你能怎么地吧!有把我烦透了的这两天功夫,不如上木匠铺自己学学打钉子,眼高手低的混帐蛋!圆白菜脑袋!脑壳里塞了刨花的东西,还自称企业家咧!给我滚!”
他抬起脚来去踹查普曼的屁股,后者一扭身躲开了,老头子气得弯着腰大喘起气来,把另外两人吓得够呛。查普曼也上前去扶,立刻又遭了一脚,不得不拔腿就跑,老头子咒骂着在后面追,嘴里仍喊着:“滚,给我滚!”
“爸爸,爸爸!”小厂主大叫着去拉他爹,头上当即挨了一巴掌,立马把嘴闭上了。木料场老板也上来拉人,可惜他早喝得东倒西歪,压根儿使不上力。查普曼就这样给踹出了会客室,愣是一路赶出工厂大门才算完,老厂主还故意当着他的面儿,把那铁栅栏门给锁上了。
“再让我看见你,非叫人来把你打个臭死,”老头警告说,“谁还不认得几个朋友似的!”
说完,他就气哼哼地上楼了。年轻厂主见状,立刻凑到栅栏门一侧,一脸歉疚地对查普曼说:
“真是对不住,我爸爸他就是这脾气,您别往心里去——这事儿怎能闹得这么让人难过呀。不管怎么样,那一百张桌子我都得雇车给你运过去,只是后面的恐怕无能为力啦。唉,可惜这门好生意,恐怕我是没办法跟你们一块走下去了——你们有需要的,一定要找我,我能帮就帮;千万别忘了我这个朋友啊。”
年轻人说着,几乎要抹泪了;查普曼也深受感动,两人隔着栅栏拥抱一下,又聊了几句,楼上就传来老头喊他儿子的声音,查普曼也拍拍方才追逐途中蹭的一身墙灰,怅然若失地回住处去了。
合同的见证人站在一旁,默默地看完这场闹剧,摇了摇头。
“说是圆白菜脑袋,真是有失偏颇啊。”
“怎么讲?”木料场老板迷迷瞪瞪地问。
“起码圆白菜不觉着自己聪明呀。”
话虽如此说着,这年轻英国脑瓜中的聪明才智,可是货真价实的。刚消沉了不到半天,查普曼就已想明白:只要货物与另一位伙伴还在,事情总归会有办法;再过两天,就遣卡尔把木料场老板请来,又在自己的小会客室里谈笑风生了。有此一遭,他们决定先按兵不动,待手中的一百张书妆桌很快售卖出去,再寻找新的厂商,凭销量来谈价格。谁料一周、半个月、一个月过去了,愣是没等来第三个顾客,连先前卖的两件也退了一个。
退货的妇人来势汹汹,连珠炮似地讲:首先,这双层桌面中间的空隙过窄,每次换桌面时,新摇上来的桌板总会将下层的东西推落个干干净净,不知打翻了多少瓶瓶罐罐。她将两层之间的距离调宽,桌下便又没地方放腿,只好抻直了胳膊够着去用。谁知不到两周,桌面之间的连轴又松脱了,上层桌面嘎吱作响、摇摇晃晃,只得靠墙安放;偏那摇杆又需要空间才能转动,因此每切换桌面时,又不得不将桌子搬出来些,换好再推回去。至于立柜太累赘、折叠镜子太沉重等小毛病,更是多得懒得说了。简而言之,单这一张桌子,竟使她折腾来折腾去,天天遭丈夫数落。倘若他们不肯把这玩意退了,她非要在店里闹起来不可。
查普曼赔着笑退给她钱,连声道歉,待人家走后却嗤之以鼻,只觉是她脑子愚笨,使用不周。他围着样桌左看右看,心里仍不踏实,改日便带上礼物前去拜访第二个买桌子的议员,询问使用体验。那位绅士和蔼又热情地引他进屋,来到他儿子的卧房——方方正正的书妆桌摆在地上的一众玩具中央,像被一群矮人拥簇着一样,那小孩正将两层桌面摇得上下翻飞,风车似的呼呼作响呢。
查普曼瞠目结舌地愣在原地,议员笑眯眯地对他讲:这孩子一向喜新厌旧,他曾买过许多昂贵的玩具,最终都在库房里落灰;像这样能使他连玩一个月而不减兴趣的,实在是很久没见过了。即使查普曼不来找他,他也要差人去家具行一趟,再订一张回来存着呢。他当场问查普曼要来记事本,约好送货时间,付了定钱;后者则全程瞪着俩傻眼,直到出门去才回过劲来。
他午饭都没吃,当即马不停蹄地回到店里,派遣卡尔出门进行调研——所谓调研,就是站在店门口拦下些有闲工夫说话的人——问问大众的购买意愿。结果是:卡尔问过的三十个人里,没有一人乐意买台书妆桌回家。其中二十个是种地的、给人做工的,或是拿微薄薪水的小职员,他们只要家里有张桌子就可以,不必将功能分那么讲究;另有两个穿金戴银,家中富裕,有专门的书房甚至化妆间,不需要这两张并作一张的抠搜玩意。剩下八个不穷也不富,单纯认为这设计蠢。查普曼瘫在椅子上,头晕眼花,缓了好一会才爬起来,急忙叫木料场老板前来议事。这位可靠伙伴很快到了,手里还拎了两瓶红酒,兴冲冲地叫他尝尝,对眼前的危机还半点都没觉察呢。
“出毛病啦,”查普曼叫道,“出大毛病啦!”
两人先凑在样桌前研究半天,搬着椅子来回试验——说起来,这还是他俩头一回坐在自己造的桌子跟前呢——得出结论:书妆桌的设计确实从最开始就有大问题。他们怪起家具厂这所谓新技术,怪生产工艺太差,又怪年轻厂主对工人的设计成果未加筛选,毕竟他干这一行,对不合理的图纸理应能够甄别——所有人中,只有他们俩自个儿没有问题。至于市场定位上的失误,两人苦闷地喝起酒来,期间大眼瞪小眼、谁也不说话。查普曼的手指不住地敲起桌面,嘴里不时发出烦恼的啧啧声,像是陷入沉思;木料场老板则一口一口抿着酒,期望他在迷糊之前想出什么来。这使查普曼不禁生出些不满,毕竟除去“书妆桌”这无关紧要的名字外,那颗愚钝的木料脑袋可再没出过能用的主意。红酒喝完,很快到了晚餐时间,他们出门吃饭,又去了签合同那天的饭店。这天是休息日,周围用餐的客人多是一对对夫妇与订婚情侣,街上也有许多男女一起出游,有的亲密无比、腻腻歪歪,有的缺乏激情,看着像是两个异性熟人碰巧搭在一块儿了似的。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闲天,查普曼望着这些成双成对的人们,突然一激灵,两眼放光,将刀叉往桌上一撂,拿起外衣就叫侍者结账。
“什么事儿呀?着什么急?”木料场老板惊诧地问。
“您慢慢吃吧!”查普曼激动地穿上外套,转眼已快走到门口了,“我知道这困局该怎样解了——真是天才的主意——您等着吧!明天您就会知道,我们面对的是怎样微不足道的小问题!”
他一路急走回店里,交代卡尔今日不用锁门,紧接着把自己关进办公室,点起煤气灯,在屋里不住地转着圈,时而写写画画,完善起自己的构思。卡尔第二天一早来到店里,惊讶地发现雇主一夜未睡,却比前一天还容光焕发、精神抖擞,态度比以往和善许多,嘴角挂着压不下的微笑。他再次差遣卡尔叫木料场老板过来,他自己则搬来记账用的小黑板,搁在会客室里。他的合作伙伴刚踏进门,他就一跃而起,迫不及待地问他:
“您还记得城中心那家家具店吗?”
“当然记得,他们的高档木材也是从我这拿的货呐。”
“那正好!”他清了清嗓子:“您看——”
“昨天晚餐时,不知您有没有注意到一件事:饭店里用餐的,以及街上路过的夫妻里,往往是穿着朴素的更亲密;凡是丈夫挂着金表链、妻子撑着丝缎阳伞的,反而生分得像陌生人似的。这是上流社会长久以来的一大弊病,即:权力与地位越是高涨,丈夫回家的时间就越少,也越不乐意看见妻子的脸。上到乔治四世与布伦瑞克的卡罗琳——当然,这在我们英国更知名——下到昨天坐我们邻桌的夫妻,都不过是这么回事儿。从古至今,贵族女子都在哀怨丈夫与自己生分,我却从中看到:那生疏了的距离刚刚好能摆一张桌子在里头!”
他在黑板上画起小草图来。首先,要舍弃掉鸡肋的双层桌面,拆下其中一张桌板,并为一张能供两人同时阅读的书桌;折叠镜仍保留在女人那侧,于此同时,增加专门的书箱与化妆品收纳柜。只要在丈夫阅读的时间里,妻子也能够加入其中,他说,对于男人来讲,将会感到一种被理解、被陪伴的温情与自豪,对女人而言也创造了共处的机会;对我们而言,则解决了定价不上不下的问题:改版之后,不卖泥腿子,只卖有钱人。如能加入足够多的高档设计,辅以书妆桌优雅、方正的外观,再将“男女主人共处”这一概念全力推向上流社会,能够创造的效益简直不可想象。
木料场老板先是听得目瞪口呆,又直拍大腿,连声称妙,就差蹦起来了。两人信心高涨,再次觉得超过城中心的家具店、成为本行业的龙头企业家是指日可待的事。就这么干,他们说,我有直觉,这事儿一定能成!唉,多天才的想法!可惜那老头子,什么时候才能知道他拒之门外的可是真金白银呐!两位伙伴就这新方案详尽讨论一下午,决定改变策略,按俗话说:“不要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不该把合作的希望都牵在一家工厂上,而应当广泛地拉人入伙,你出一点、我出一点,更高效也更保险。说干就干,他们回去各自准备礼物,翻阅自己的人脉联系册去了。
一周后,他们如约碰面,展示自己取得的成果。木料场老板带查普曼来到城中心,就在那家奢侈家具行的后身儿,竟藏了一家小小的木匠铺,铺面看起来已有年头,满地满桌都是工具、零件和锯下来的木屑。两个学徒穿着旧围裙,忙得热火朝天,细看却也井然有序,一个刨桌面、一个修椅腿,没人搞错什么东西。木料场老板讲:这位木匠虽不太有名,手艺却是一等一的好;外面那家店的家具,每被客人送回来修的时候,店老板收着高昂的维修费用,实际上扭头就把那些鎏着金、浮雕着飞禽走兽的沙发啊床头啊送到这家小店来,只需拿出比寻常修理多一点的钱,就能修得妥妥当当,珠子都不会掉一颗。
两人说话的当儿,木匠本人也从屋里出来了。他拍一拍满手的木屑,又在围裙上擦了擦,才走上前来,和查普曼实实在在地握了一下手。
“您好,”他问候道,“霍兹科普夫先生已向我介绍过您,呃...”之后却不知该说什么,眼神一个劲儿地往木料场老板那边撇。
“他一向话少,人却是一等一的靠谱。要不是我俩的父亲交好,我可请不动他呢。”木料场老板说,一边拍着木匠的肩膀,吓得后者浑身一震。
他们一块儿参观了木匠铺——一到这些工艺啊、样品啊,木匠就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讲解起来。这件儿是哪位巨富委托制造的仿品,那件儿是新学来的榫卯样式,适宜平价家具,又轻又牢固——两人边听边看,为其精巧而啧啧称奇,又坐下谈了些具体事项,很快敲定:一百张书妆桌都拉来由木匠改造,仍是不收费用,待销售之后分成——最后这点自然是看在木料场老板的面子上谈成的。两人拉着木匠吃了午饭,各自回去歇息了一中午,很快就到查普曼露一手的时候了。
他带着木料场老板来到店里,刚跨过家具行的门槛,就已听见楼上的喧哗大笑声。待他打开会客室的门——嗬!里头竟已满当当地全是人,个个儿穿着体面、面色红润,见他们来了,纷纷起来迎接。查普曼来到他们中间,跟这个握手,向那个寒暄,跟条鱼扎进水里似的,游刃有余地一头扎进这笑声和问候声的湖泊里去了。
屋内的先生们,自然各个都有响亮的大名;可惜查普曼先生这脑子,唉,哪儿都灵光,唯独记不住这许多又长又怪的德语姓氏,只好照旧按行业来称呼。在场的有:皮革厂老板;珠宝店老板;绸布行老板;微缩陶瓷画老板;灯具老板以及各行各业的其他若干企业家们。他们应查普曼的邀请齐聚一堂,要听听这到底是怎样一门生意。
查普曼早已把之前的构思整理成文,打磨出一套激昂又流畅的说辞。他使唤卡尔搬来小黑板,滔滔不绝地讲起来:“上流社会自古以来的一大弊病——...有钱丈夫与哀怨妻子...乔治四世与布伦瑞克的卡罗琳...要向上流社会贩卖这一概念:男女主人共处——顺便向各位初次前来的企业家介绍一下书妆桌沿用至今的设计理念:优雅新潮的直角、漂亮的原木色泽...超越城中心家具店,成为本行业的龙头企业家是指日可待的事...”
台下鸦雀无声;许多人都皱起眉头沉思着,这不由得使两个伙伴心中忐忑。屋那头却突然传来一声喝彩:
“好啊,讲得太好了!先生们,我可以确信这是一个脚踏实地的企划,因为查普曼先生所说的确是上流社会的一大事实——以我为例,我自己就常遭到妻子这种抱怨——观察如此细致的人,我认为,想出的点子也是不会差的。”
说话的是绸布行老板,他鼓掌时,有意把戴着宝石戒指的那只手放在上头,这使得坐在一旁的珠宝店老板瞥了它一眼,圆脸上露出轻蔑的神色。屋里因那发言而爆发出一阵哄笑,气氛热络起来,于是他也跟着鼓起掌,问查普曼是否打算在桌上镶嵌珠宝。
“是的,那正是我邀请您过来的原因。谁不知道您对珍珠宝石的卓越品味呢?”查普曼说。他骄傲地向人介绍起这位朋友:这是省内最好的珠宝商,供应的珠宝品质极高、光彩熠熠,有那么几颗甚至镶在普鲁士国王的冠冕上呢。坐在周围的几位老板连忙起来和人家握手,称赞起他胸前那枚闪烁着火彩的欧珀胸针。珠宝店老板一一恭维回去,这样你夸夸我、我夸夸你,再有查普曼回旋其中,会客室里很快掀起一波波夸赞的浪潮,企业家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和自己共处一室的竟是如此显赫的行业先锋们,虽从刚到时的闲聊就可窥见一点,但还是要详细了解后才知晓各自的厉害啊。
他们终于等到一个十足配得上自己身份的聚会,感到弥足珍贵,连带着对攒局的人和他的企划也多了些敬意,一边喝着木料场老板带来的酒,一边七嘴八舌地讨论起书妆桌各个部分的设计。灯具老板认为,桌上可以固定两只煤油灯用于照明,外观设计成与桌子配套的样式,直接由他供货。查普曼刚把这主意记在本上,卖软垫和各类儿童用品的老板又提出,既然要创造夫妻空间,自然也该有孩子的位置——建议在桌旁安装一套可替换的儿童桌椅,分为从婴儿到半大小孩的各个型号,每一年龄段搭配不同文具配件。查普曼一拍大腿,认为这是个绝妙的点子,并补充:应当按男孩女孩分不同款式,男孩大气、女孩精致,那些有一男一女两个小孩的家庭就会购买两张,带来双倍利润。大家点头称是;皮革厂老板,此前一直坐在会客室那头冷眼旁观,这会儿突然开口道:
“各位的思路都是对的,很有创意——但是,在我看来,当下的设计仍有一个点可以提升。”
“您请讲。”查普曼连忙说。
这位精明体面的中年人慢悠悠地吐出一口烟雾,问他:
“就说与桌子配套的座椅吧。如果单卖的话,一把打算卖多少钱呢?”
“三个金路易。”
“太便宜。”
“太便宜?”
“据我所知,城中心那家家具店里最普通的皮面座椅,都要七个金路易一把。下面说的这些都是我多年以来的经验,最好认真听:只要是卖给有钱人的东西,就应该把派头和面子搞起来——三个金路易,啧啧。年轻人有创立家业的勇气,还是值得嘉奖的;只是要学习的还很多呐。以这桌子的尺寸,我看只能搁在客厅——如此,就更要无比气派,贵族人家才乐意买。我供给出这么多优质皮革,往往是最昂贵的那些卖得比中等价格的要好,同样的道理。记住了:要贵就该贵得彻彻底底才对。”
这一席话真令人茅塞顿开!查普曼眼前一亮,立刻邀请人家合伙,皮革厂老板却摆了摆手,说要再考虑考虑。他生性多疑,对这门生意的效益还有待观察。方才因担心成本而没能开口的老板们却一窝蜂地涌上来了,这个说自家能供应最美、最精细的陶瓷微雕画,那个说能为座椅与桌头绷上从中国海运而来的昂贵丝绸。不过两个钟头,这世上最庞大、最气派的桌子就已初具雏形,配备下午茶小边桌和镶金茶具,甚至附赠一瓶香水,用以增添优雅的檀香气味。一群人将酒杯碰了又碰,木料场老板又提出要带各位看看木匠铺,见一见本城最踏实的手艺人,金点子未来的实现者。一群人浩浩荡荡地从家具行出发,个个挺着胸脯、腆着肚皮,像一片满面红光的云似的飘到木匠铺去了,把狭小的店面挤得立不下一根桌腿,给木匠吓了个够呛。这可怜人局促地让人拍着肩膀,听着一句又一句的称赞与玩笑话,介绍样品时声音都哆嗦。最后一位老板的身影刚消失在拐角处,他就叫学徒闭店谢客,连今天剩下的几件活儿都不干了。
可怜的木匠尚不知道,他的清静日子已经到头了。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查普曼只忙三件事:拎着礼物到其他企业家的会客室里去;派卡尔邀请其他企业家到他的会客室里来;去木匠铺。他拜访的那些人,凡是初次认识的,他就把那套构思再讲一遍:贵族的弊病——贩卖概念给上流社会——优雅的直角——简而言之:成为龙头企业家指日可待。书妆桌的企划很快名震全城,企业家们口耳相传,查普曼的大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只有即将花钱的顾客不知道。对于那些已经认识的企业家,他则以联络感情为主,今天送点茶叶,明天带一盒昂贵点心,几颗脑瓜凑在一起互相吹捧一番,离开时彼此都对这桩合作更满意。就连谨慎的皮革厂老板,在这样的攻势下也渐渐改变了主意——毕竟查普曼总是一副求知好学的态度,使他终于能履行梦寐以求的、教育年轻人的职责;并且脑子灵活,两人常常想到一块儿去。他终于同意入伙,只先出几块皮料用于打样,查普曼便照常马不停蹄地带着皮子往木匠铺去了。
这段时间,他的记录本上每多出一个新伙伴,木匠铺就要接待至少三次来访:一次是查普曼带新认识的老板来参观;一次是卡尔送来清单,告知需要添加的新功能、新配饰;一次是查普曼亲自过来验收成果。除此之外,每隔几天,查普曼又会带一众老板前来游览一通,对已经改好的书妆桌指手画脚地提些新意见。每一处改动都将要复刻到一百张桌子上去,他们说,因此必须格外审慎,严加筛选。有时,刚造好的马上又要拆掉;过上几天,补钉孔的木膏都干透了,又通知要重新装上。木匠被烦扰得苦不堪言,原先的工作全部抛下,一天到晚除折腾书妆桌外再干不了别的事。他曾就若干不合理的结构提过意见,却都被查普曼委婉地拒绝,要么就是表面上尊重他的意见,过了三天又来问他能不能做。后者打心眼里觉得,一个敲钉子、切木板的人懂什么生意呢?他对结构啊、工艺啊虽不太了解,但他知道:这桌上无论砍掉哪一部分,都代表一位合作伙伴的退出,这当然是不能接受的。而当木匠终于鼓起勇气向他请辞,说自己干不了这活儿——第二天,木料场老板便敲起他的店门。这大老粗回来前正拉着绸布行老板、珠宝店老板四处游玩,到铺子里时还穿着乡下度假时的衣服,一见到木匠就热情地上前拥抱,又是回想两人小时候,又是抹着眼泪追忆木匠的父亲——当天下午,查普曼就又遣卡尔送来修改清单,这事自然也就不了了之了。
很快,新版书妆桌就已初具规模,体量庞大,足以占据任何一家贵族客厅的正中央。它也十足配得那位置,处处都是最好的用料,贝母拉手、描金浮雕,奢侈的皮革软垫与丝绸饰面,方方正正的桌面、书箱、桌腿、化妆品收纳柜与旁边的下午茶桌、儿童边桌都饰以镶嵌珍珠的真金包角,在那化妆镜的最顶端还嵌着一幅无比精巧、栩栩如生的陶瓷微雕画,可以按客户需求来定制。自从有了它,查普曼每次来木匠门前,都有一套固定的程序:先在城中心家具店门口驻足一阵,细细端详橱窗里的陈设;再来到木匠铺的院子里,把书妆桌仔细看上一看;脸上挂起轻蔑又自豪的微笑,然后才进屋找木匠议事。这天,他照常走进院来,却猛地跳起,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草草冲屋里招呼一声,就一溜烟地跑回去了。
第二天,他再次来到木匠铺,身后的卡尔搬着一箱茶叶。“这说来话长,”他神秘兮兮地对木匠说,“您只要把箱子改成能塞进立柜的尺寸就可以了。”
原来,托查普曼这张嘴的福,除去部分必要的零件与工艺是由他自己垫钱外,参与合伙的老板大多是与先前一样,只供货不结款,后面再来分成。他昨日动笔一算,这才发现:留给他与木料场老板的竟已所剩不多了。为此他火速联系了一位熟识的茶叶商,凭他那套理论拿下优惠的价格,将一箱茶叶作为桌子的附加品——反正桌上本就有下午茶的全套装备。凭这一点,价格还能够再往上调动不少,与茶叶成本之间的差额自然是由两人净赚。并且,有了这一招后,再拉多少人来合伙也不怕了。
如此,万事大吉;这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新产品,定要让人们啧啧惊叹,称奇道绝。新的巨幅海报与传单很快由人画好、印好,交由卡尔进行宣传工作。这小伙近几个月总被他差遣来、差遣去,来来回回地喊人传信,每天要为店铺开门、锁门、清点、算账,做日常打扫,有时还要随他拜访客户撑场面;现在又多了一桩差事:出门去贴海报、发传单。从此,每到烈阳正盛的中午时分,桥边、路灯下总能看见他递给人单子的身影。这样发了一星期,新款书妆桌的第一张订单仍未到来。查普曼于是气势汹汹地责问他:为什么不在人最多的下午出门?
“因为下午您会给我别的活儿。”卡尔回答。查普曼哑口无言,从此只好专门空出他的下午,让他带着传单到最繁华的街道去。又过了一周,销量仍是可怜的零蛋;查普曼路过中央大街的时候,看见卡尔在屋檐底下傻站着,只一个劲儿地往外伸出捏着传单的手,连推销语都不会说。他耐着性子教他,说了几句漂亮话做示范——第二天推销语是有了,来回来去不过他昨天讲的那几句,且记得颠三倒四的。查普曼勃然大怒,当即着手要招伶俐的伙计,看见人家要的工资,又心疼地捂紧了钱袋,只好摆摆手让卡尔接着干去了。
“都是宣发不力,可惜,唉,这年头机灵点的伙计可真难招啊!”他展示第一个月的销量时,唉声叹气地对企业家们说。
在座的老板们顿了一顿;随后,其中几位带头表示谅解。毕竟,谁手底下没几个笨员工呢?做事既要合老板心意,又要能为老板赚到钱,这两点要同时做到,不知有什么难的。大家纷纷附和,屋里的气氛却还是沉闷无比,仿佛已投入的所有成本正化作一块巨石悬在他们头上。直到绸布行老板说:要知道,城中心家具店都要半个月才开张一次——如此高贵而富有品味的大家伙,起初顾客少也是难免的事——并举杯吹嘘起自己的经历,关于高端客户如何难缠,一旦走了运,订单又是怎样如流水——查普曼又立刻接上:正是如此,新产品的头三件可是最难卖的啊!皮革厂老板之前说得对,只要品质过硬,销路一定是不用愁的;紧张的空气这才缓和下来。刚一个月呢,老板们一边碰杯一边说,一个月能看得出什么!做生意急不得呀。
话虽如此,当第二个没有销量的月份到来时,企业家们还是决心不再坐以待毙,焦急地寻思起办法来。既然有城中心家具店这一奢侈家具的典范,那么书妆桌所遇见的挫折就不能归于太贵、太上流,只可能是不够贴心、不够新颖。于是,这个说要给座椅增加多种可替换的垫子,因为城中心家具店有一款椅子就是如此,很受上流社会欢迎;那个说要增加一台留声机,附带用于安放它的小几;这种精巧机械刚在大洋彼岸发明出来,迟早走进千家万户,深受富有音乐品味的贵族喜爱...这两样都加上后,查普曼侧的利润再次变得微薄,他于是故技重施,谈来一位肉铺老板,为书妆桌附带上每月定额的香肠配送服务——毕竟在普鲁士,即便是富贵人家也要吃香肠的。这会儿室内养猫渐成潮流,他们又在桌旁增加了猫窝、猫食盆与猫水盆。对此,查普曼甚至想按公猫与母猫分不同款;可惜生产养猫用具的老板不愿与他赊账,便只好作罢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设计上的新点子也像蘑菇似的一个个往外冒;有趣的是,卖不出货的时间越长,老板们提出的主意就越天马行空,一个赛一个有创意,一个比一个有野心,好像他们正在规划的已不是什么凡间事物,而是影响地球运转的伟大构想;好像所有人都在为同一个玩意儿出主意,却不想看见它真正上市的那一天似的。到后来,点子的价值已由谈论它时所带来的乐趣与满足来决定了,即:能够换来多少吹捧;聊起它时大家怎样亢奋,脸有多红,喝了几杯酒。只可怜了两位干活的人,每冒出一个新点子,木匠就又少不了一通敲敲打打;待他改完,卡尔又要抽空把这一新卖点仔细抄写在几百张传单上,拿去大街上分发。每次卡尔来木匠铺传信,两人对上眼神,都要吓上一跳:好一双憔悴无神的眼睛,已经要被日复一日无意义的、不适合的劳作磨灭掉生活的希望啦。
“您得告诉我,这什么时候是个头儿。”有天,木匠终于忍不住了,拉住查普曼说。
“您为什么这样问?”查普曼诧异地说,“我们不是在做合伙生意吗?再说了,最近要改动的不是比先前少很多了吗?”
木匠一下子给问的支支吾吾,不知怎么回答。他是个手艺人,可也隐隐觉察出来:这样一款桌子是无论如何也卖不出去的。许多愚蠢的设计,他制作之前就已告知他们不可行,仍要装了又拆、拆了又装,专业的建议却一律不采纳。对他来说,这些才是真正的折磨;它们就像摩擦麻绳的岩石一样,快要把他磨断了。他已经难以休息,连做梦都是在拆拆改改。可惜他这张笨嘴,半天也不知道怎么讲,只好涨红了脸,挤出些身体不适、要回乡修养之类的借口来。简而言之,他说,我就是想知道什么时候能不干,以及能不能先结出工钱...
查普曼板起脸来,先教给他做生意不能半途而废、随意毁约的道理,并搬出老厂主来当负面例子——见木匠不敢抬头了,又缓和下来,说等这一批修改告一段落再说。
“我们也不是强求的人,不会让您白干活的,”他说,“但是您要理解,这年头大家都不好过;您现在走呢,也给我们带来很大麻烦。——没准等您改完了,我们的资金流动起来,还能照说定的给您分成呢。”
木匠只能点头答应,回到拆拆装装的日常里去。过了两个月,查普曼终于宣称:书妆桌的改版已取得阶段性成就,邀请大家前去观摩。当企业家们再次像片云一样,腆着肚皮、说说笑笑地飘到木匠铺时,眼前的景象真叫所有人大吃一惊!一张庞然巨物矗立在院里,堪比一座金碧辉煌的奥林匹斯山,宙斯带着他的所有孩子住在上面都嫌宽敞;其上设施包罗万象、应有尽有,可以说,包揽了一家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只可惜缺了恭桶和厨房。在这张桌子容纳之下的两个大人和一两个小孩,能读书、能化妆、能玩耍、能抚摸爱猫,天黑了可以点起煤油灯,累了可以将座椅放倒休息,饿了可以使用镶金餐具吃蛋糕,渴了可以为自己泡上一壶红茶,连烧水用的小茶炉都已配齐了。拉开立柜,里面更是琳琅满目:香水、茶叶、香肠、书籍、蜡烛、灯油,折叠镜子,替换用的坐垫、备用零件,随时能够拆装的隔板、拉杆以及一干各种事物,整整齐齐地列在柜子里向它们的主人问好呢。是的,这一产品不仅功能繁多,其自身也解决了自己的许多问题:例如,那过于繁杂的配件和赠品刚刚好装满其自身的收纳,不必占用主人家的库房;桌边的猫食如果散发出腥气,刚好能用上附送的香水...
眼前这座壮丽的景观,就概念而言,已完美无缺了。若使用得当,它不仅能使它的男女主人共处,还能使丈夫在一整天里都找不到离开的理由。木匠紧张兮兮地站在一旁,见老板们对它叹为观止,啧啧称奇,暗暗松了口气。两个月来,他还能继续活着,全凭对自由的向往;这会儿,他已一天都忍不了了。他捏着手里的榔头柄,眼睛一个劲地瞟查普曼,意思是:既然大家都满意,那我可以撤了吧。
谁料查普曼却转过身向老板们那边,说:
“诸位先生——我们应当有精益求精的精神,因此,我想请大家看看还有什么可以修改的地方。请畅所欲言;毕竟,像诸位这样的人物,现场听取您们意见的机会可不是每天都有啊。”
话音刚落,场上顿时一片寂静,老板们当真摸着下巴思考起来,这使木匠感到一阵绝望。
“我觉得,”灯具老板说,“我就是觉得——桌子底下还有点单调。”
“我懂您的意思!”绸布行老板一跃而起:“若是在桌面底下绷上绸布,那么当主人弯下身去捡东西时,一抬头也能赏心悦目——这样改不需要拆桌腿吧?”他问木匠。
木匠的喉咙滚了滚,回答:
“要拆。”
“这么麻烦!那能改吗?”
他真想说不能;可他这手艺人的本能快过脑子,“能改”两个字稍不留神就脱口而出了。
“啊,既然如此,”木料场老板说,“我早看这桌腿有点长;这能顺带锯一锯吧。”
“...能...”
“那不如一起把包角换了。”珠宝店老板说,“从我的审美来看,包角用的金材略有一点——一点点——金黄了;当然,纯金是档次的体现,但过度的金黄色已经掩盖了珍珠的色泽...”
“这么说的话,陶瓷微雕画的镶边我倒嫌不够金黄呢。”
“那么就辛苦您换一下吧,施莱纳先生——过几天我叫人把重新打好的金材给您送来。”
木匠没有回话。他呆若木鸡地站在那,半天才缓过劲来,求助似地看向查普曼。
“查普曼先生...”他哆哆嗦嗦地小声说,“您说好...”
“我曾说好待桌子销售出去,给施莱纳先生高于一般比例的分成;现在看来,先生们,确实是值得的。他是我们当中最辛苦的,虽不太跟得上时代,可就以方才那些好想法为例,若不是有他,还有谁能如此及时地让我们看到成果呢?”查普曼凑过来,一把搭上木匠的肩膀,“还有哪位藏着宝贵的建议,不愿让我们知道呀?”
“我有一个,”一直没说话的皮革厂老板突然开口道,“但它太新潮,只怕在座的各位难以接受。”
“瞧您说的——您虽然比我们更有经验,可创意也一点没少;您的新潮点子,我们都已受教过许多了。您直说吧。”
“这是一个概念上的想法。”皮革厂老板说。查普曼感到手臂底下木匠的身子一震。
“您起初的概念,叫什么来着?男女主人共处——在我看来——其实有点小了。不敢构想,这也是年轻人的通病之一——在现在这一场合来看,更适合的概念不如叫:构建舒适温馨的家庭空间...”
“您的意思是,将感情价值扩大化,而把全家人都囊括在概念之中?真不愧是您啊,这图景真比原先大多了!”
“那是当然;产品上的改动我看不用太大,大家可以集思广益,好好商讨一番。首先,整体形状上需要变化...”
“啊...啊...”木匠瞪大了眼睛。
“哈!我有想法!”绸布行老板说,“既然是舒适空间,那么现在的长条形桌面可没半点空间的样子,要我看,应该改成更能将人围在里面的...”
“圆形或U形,我看合适。”珠宝行老板说。
“那岂不是相当于重做么?”
“送您一句老话,我们共勉:推翻重来才是通往成功的道路啊,霍兹科普夫先生。”
“我觉得方才两位说的有道理;在我看来,这样的形状与原先的直角设计也不冲突,甚至能营造更加新潮的效果;但是,我还有一个新想法——”
“啊!”木匠大叫一声。
“配合新的桌面设计,将立柜改为圆弧形...”
“这样看,我有些玫瑰切割的宝石,大概正搭配;改天和金材一起送来吧。”
“...还有座椅...”
“...属于儿童的空间应当做得更宽敞,大多数富贵人家可不止一个孩子呢!至于猫窝...”
“我看要在游戏空间上做一些革新...”
“大人的娱乐设施还一件没有呢!”
“都很好,都很好,先生们——我全都记下了;虽然已说过许多遍,我还是要感叹:与诸位合作实在是荣幸啊!改日我就遣人把新的设计图送到各位府上,很快可以打造新的样品...”
“...您觉得怎么样?”查普曼这才想起这些好主意的实施者就站在他身边,扭过头来问道。
木匠——他把手中的榔头猛地往桌上一撂,发出一声惊人的巨响;往上看,那张脸已皱缩在一起,像一只干瘪了的酸橘子。他痛苦地双手捂脸,发出些尖锐的嘶嘶声,又突然松开,脚嗵嗵地跺了几下地,终于伸开双臂,大叫着奔出门去。老板们呆愣愣地看着他沿着中央大街奔跑,奔向城门外的旷野,身影在金色的麦田中越来越小,最终消失在地平线上。再也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这人!他就这脾气,大家别往心里去。”约摸过了半分钟,木料场老板终于开口道。
老板们哄笑起来。
“说起来,有家新来的木匠与我是故交,改天向诸位介绍一下啊。”珠宝店老板说。
他们再次聊得火热,又像云一样成群结队地飘出木匠铺,说说笑笑地去订好的饭店了。
一个星期后,企业家们挤在查普曼的会客室里,一个个面色凝重、一言不发,沙发前的茶几上摆着一张小小的单据。
施莱纳木匠铺——抬头上写着。那是木匠的学徒刚送来的。既然他们的师傅已经发疯失踪了,合约自然也失效——那小伙说——那么,先前那么多工时应当按正常工钱来算。这账单一式两份,且已移交市政盖过章,无论如何是抵赖不了的。他将纸撂在桌上就走了,留老板们望着那一长串数字发呆,谁也不说话。屋里静寂了十分钟光景,又有人来敲门了。查普曼强颜欢笑,引进来一位戴着袖章、留八字胡的体面先生。
那人昂首阔步地走进来,一屁股坐在主位上。“上午好——都是老熟人呀。”他面带微笑环顾四周,说。
“想必在场诸位都认得我,那么我便有话直说了——我们城里近日有项生意企划很出名;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尤其要做奢侈家具,说白一点,多赚富人的钱,这更是有利于我们市的整体商业发展...市长很重视...政策也支持...诸位都是有经验的生意人了,我想问问诸位,对奢侈品相关的税收条例,可曾有所了解吗?”
“我有了解。”珠宝店老板说。
“您不了解。”那人说。
他洋洋洒洒地解释了很多——本市法律规定,奢侈品的价格一旦超过某一限度,就要收取高额税款,其比例高得令人咋舌,无论是多好的一门生意,恐怕都要赔上全部利润——从未有人见过这一法条,也没有人听说过,但它确实存在,其效用的唯一证明是那只袖章,或者市长的私人印章也可以——简而言之,只需要一盖、一划,它也可以不存在,不过嘛,那就需要一点额外的东西...
那人说完,笑眯眯地走了,临走颇有礼貌地向屋里的人告别,却没人有心思回应他。老板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片刻之后,皮革厂老板突然拍案而起,骂道:
“有件事我思量已久,还是决定向诸位讲一讲——那就是:你们这些人里,没一个人给我应有的尊重——今天我实在是忍不了了!首先是霍兹科普夫先生,每次倒酒您都将我的杯子倒满,没有人教过您那是不合礼仪的吗?再以及,查普曼先生——毋庸置疑的是,我是在场的企业家中最年长,最有经验的——您每次都安排我坐在现在这座位,让太阳晃着眼睛,是何居心呢?更别说坐在我旁边这两位,一直是挤来挤去——我再也受不了了;我不愿和一群没有礼貌的人合作——再见!我再也不愿呼吸这里的空气了,我要到懂得尊重人的地方去。”
他大发一通脾气,垮着脸走了。其他老板见状,也纷纷找起借口来,这个突然想起有约要赴,那个托辞说腰疼。到最后,屋里只剩下查普曼与木料场老板。两人大眼瞪着小眼,查普曼颇为感动地去拍好朋友的肩膀,却没有回应,只听见一阵鼾声。原来这人是喝得太多,睁着眼睛睡着了。
查普曼愣在原地,一时竟不知该做什么;卡尔冷不丁地出现在身后,把一张纸递给他。那是又一张账单——他从英国带来的财产早已花完,送礼物、垫付材料与工艺的钱财都是从银行贷的,人家正催他还钱哩。
他突然怒上心头,一把将账单撕成两半,连着小伙一起推出门去。“滚!”他骂道,“蠢货,瘟东西,别再让我看见你!”
他这才发现,卡尔身上已背着行囊了。小伙子麻利地下楼,一溜烟地关门离开,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你就是这样从他那儿辞职的?哈!可惜这蠢货,还做着发财梦呢!”
“就是这样。反正他现在跟我没关系了。”
“说起来,我父亲从事家具行业,倒知道一点后面的事。”
“怎么讲?”
“他们这生意,据说是继续做了;毕竟还有那么多张桌子搁在木匠那,不用可惜...起初是单拆出立柜来卖,只是既不好看,也没特色,干脆全部拆光,重新利用木料。钱是一点也没有了,成本也一缩再缩;他们老板来拜访我父亲时,说是一个铜币也出不来,还仍然把那设计理念挂在嘴边,什么优雅的直角,什么收纳...”
“最后做成了什么呢?”
“抽屉。”
“抽屉?”
“最普通的抽屉,原木色的。仍卖不出去,谁家还缺抽屉啊。据说后来很快倒闭,回伦敦去了。”
“就这么完了?”
“就这么完了。”
作者:【十一招】林樹
中靶:德蔚
勝負結果:大勝
崔维斯此刻心情糟透了:他不得不承认停在这样喧闹的城区找酒喝并不是什么好选择。毕竟刚过圣诞夜没几天,再过几个小时,日历就要翻到新的一年。一路上,但凡有人烟的地方,装饰灯带都亮得晃眼,刺得他眼睛生疼。真该死,这个节日是何时开始变得如此甜腻的?西部公路上正午的太阳都没那么叫人难受。反正他如今有的是闲暇,便咽下嘴里嚼得发皱的薄荷叶,拧掉不断传出加州佬口音播报的车载电台旋钮,穿梭在花花绿绿的霓虹灯牌里,随便迈进了一家酒馆。说实在的,与其称它为酒馆,倒不如说是夜总会,电子合成的低音震得墙壁和地板都躁动不安,DJ搓碟的摩擦声激起一层鸡皮疙瘩,那颗巨大的旋转灯球更是叫他看得发怵。追猎的人总是下意识避免身上带反光的物件,这东西的弧形的表面却裂成一个又一个极小的反光镜子,以一种鱼眼镜头的视角倒映出千千万万个自己。
他找了个角落坐下,点了一杯黑杰克,只加冰块的。雌雄莫辨的酒保像打马蹄铁一样敲来敲去,推上来一个宽口玻璃杯,褐色的液体里面落着一个圆润得跟那该死的灯一样的冰球。崔维斯撇了撇嘴,他不知道,也压根不关心现在的年轻人是不是都追捧这种华而不实的玩意儿。他摘下宽檐帽,扣在台上,自顾自地肩靠着墙,闭目养神。像崔维斯·麦考这样的老德州人,向来质朴、狂放又粗粝,习惯让视线在广袤原野上尽情驰骋,而不是被困在狭小精致的室内。在这种地方想要静下心来,简直是天方夜谭。没过几分钟,他就开始怀念电台里的乡村音乐了。
他挠了挠被帽子压得乱糟糟的稻草色头发,没有干脆地理顺,因为发尾编上的麻花辫还没有拆——是的,他蓄着刚过胸口的半长的头发,绕着脖子的一侧垂下来,刚好遮住肩上的一道疤。其实他身上有许多疤痕,深深浅浅,这对一个农场里干活的劳力来说没什么稀奇,遮与不遮也不是必要的,碰巧挡在这里罢了。大家都是做体力活的,从各方面考虑,男人把头发剪短显然更省事。在农场,理发就跟剪羊毛一样简单,抚摸过这条辫子的墨西哥裔青年——那时还是青年的驯马人赫克托,赫克托·伊格纳西奥·加西亚,早在二十年前就一去不回了,早到那之前辫子下小麦色的皮肤上还没有这道疤。那是个健壮的汉子,一头微卷的棕色头发,褐色的皮肤下埋着结实的肌肉和凸起青筋。每次看他的眼睛,崔维斯就会想到琥珀。在他们的青年时代,德克萨斯已经不再需要长途赶牛的伙计,他却仍旧过着他们幼时男人们的那一套生活,不过性质变成了表演,一种新的生计,就像展出的琥珀。他们认识得很早。赫克托在这边没什么亲人,父亲,赶牛队里的厨师——他的出身能做到的最高的位子——死在了路上;母亲更是从崔维斯记事起就没有见过,听他说是因为生下他难产死的。赫克托并不是一个优秀的表演者,他总把自己的全部都写在眼睛里,不懂得隐藏。崔维斯很难说清他们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只是有时会在他那被白蚁蛀断补过几回房梁的房子里喝上一点,威士忌、苦艾酒,或者各种私酿,什么都有,然后故作糊涂地睡下,在衣服的遮蔽处留下隐秘的、野兽啃咬的痕迹;或是装上他亲手打的马蹄铁,又或在圣诞夜收到一枚磨得光亮的铁质戒指——他从没戴过,也没有挂过,锁在床头柜的最深处。
外面下着小雨。周围人的眼神像看1900年走出来的老古董一样扫过他,就赶着继续狂欢。意料之中,他想,没人会对不可能成为猎物的来访者感兴趣。冷泉一样清脆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他转头看向边上坐下的女孩,她把手臂撑在帽子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就在了。好吧,也许他想错了,自己这样格格不入的打扮,被搭话也是理所当然。那女孩剪着不规则形状短发,跟用羊毛剪刀修出来那样粗放,染成和身上的廉价亮片裙一样的银白色,看得他简直想把这特立独行的羊羔的毛发重新修剪一遍。
“您这帽子想必没怎么沾过水吧,是要被淋坏还是刚好解了渴,您不好奇吗?”
“你这话真有意思。如果我要说,这也是变装的一环呢?”
“老天,它都晒得褪色了,”她用涂着银灰色指甲油的双手捏起帽檐打量,反光的甲面晃来晃去,又摁着帽身扣下,“我敢说,您就是个如假包换的牛仔。”
“莱娜,别乱招呼客人!”
莱娜对着柜台后不知道抹了几磅发胶的老板翻了个白眼,又坐近了些,开始打量起崔维斯的辫子来。
“干你们这一行的都这样绑头发?我还以为大家都是短发,为了生活方便。”
崔维斯正准备开口问是否从未有人说过她不礼貌,回想起几秒前的插曲,又把话咽了回去:“你想错了,小妞,我不过是个在农场帮工的。”
“那您没准是个赏金猎人,哪个农场帮工会在这时候来这儿?噢,您可别跟我说,您年轻时从没动过利用自己这副标致长相的念头。”她伸手勾住崔维斯的辫子,露出他的肩膀。这女孩并不像他见过的许多人,看到那条纵贯肩膀的疤痕,就像偷了奶酪的老鼠一样放回他的颈侧,而是缠在手指上开始玩起来,像找到了什么好玩的玩具。台上随她而来的玻璃杯里装着混了柠檬片和糖浆的苏打水——在崔维斯眼里那种浓度的和苏打水没有区别,像这个房间里扭动起舞的人潮一样,躁动、燃烧,最后极速迈向虚无,涂抹掉人正常生发的苦涩,一切都甜得发腻。他越来越搞不懂这个奇怪小妞的心思了。杯里的酒空了又空,他只把聒噪的言语当作下酒菜,莱娜面前却已经摆了一排形状五花八门的空杯子。她眨着自己似醉似醒的蓝眼睛,以一种他听不清目的的口吻,发出那句俗套的邀请:“也许您能赏个脸,送我回家?”
“你最好还记得现在是什么时候,莱娜,”尽管香水和烟草味刺鼻,崔维斯还是能嗅到愈发浓重的发胶味,“还有三刻钟就是1978年的1月1日,没有谁会比我更清楚,整间店最爱凑热闹的家伙为什么在这个时候离开,”与他几乎年纪相仿的老板斜睨了他一眼,难看的脸色被灯球反射过来的绿照得更加铁青,“别告诉我说你带这德州人走是找到了失散多年的父亲。”
“听着,我对这个年纪的小妞没有兴趣。”崔维斯把钱压在杯下,扣上那顶已经由湿软重新变得干硬的帽子,在一个所有人看来都不合时宜的时间适时地起身,踏出大门。他刮掉车窗前的水雾,重新发动那辆老旧的越野皮卡——本该是这样,可那毛发剪得乱七八糟的羊羔却挡在他的车前,边拍车盖边挥手,怎么摁喇叭也轰不走。
珍妮——他的老东家,农场主的女儿,在修剪羊毛时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不去‘公路旅行’呢,崔维斯叔叔?”抱着枪杆靠在墙边打盹的崔维斯愣了一下,因为自己从来没想过,那时也不觉得自己以后会去琢磨。她说崔维斯的眼睛里装着比她和她身边所有人更广阔的地方,如果有什么无法了却的心愿,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大可以不用像牛羊一样被栓在这里。命运像要验证这句羊毛一样轻的话,一把火烧了他的老东家,迫使他思考自我放逐旅行的可能性。车子疾驰在公路上,两侧风声呼啸,他想起那孩子后半段话。她悄悄凑到他跟前,用轻柔如羊毛的声音问:“还是说,您是被赫克托叔叔拴住的马?可现在老麦考不在了,赫克托也不在了,还有什么在拴着您呢?”
好吧,也许他真该自认倒霉,可多年养成的习惯,让他没法把一头牛、一只羊羔,或是一个孩子扔在路边不管。他骂骂咧咧地让莱娜上了车,一路上对她的话置若罔闻,恨不得立刻揪着她的领子,把这个麻烦的小妞扔进她的窝里。她的公寓确实与他想象的别无二致,到处扔着的亮片、皮草或是流苏服饰,磁带机和电子合成器,三个架子也挂不满廉价的亮晶晶的饰品,五瓶散落着都拆了没吃几片的安眠药——她以一种不容抗拒的架势把他拉进来,笑弯了的眼睛就像小时候的珍妮,轻声对他说:“别担心,我知道您没有那种兴致,对女人。噢不,别把脸黑着——我是说,谁关心那种事呢?其实我也没有。”
老天,如果不是命运在捉弄他,那一定是面前这羊羔和自己的脑子都出了问题,才会发展到现在这一步。他坐在只有一隅能够落座的沙发上,看着她翻箱倒柜,把原本就乱糟糟的房子弄得更像鸡窝,最后摆出来一个略微变形的大铁壶,一袋纸袋装的粗磨咖啡粉。她拎起那只笨重的咖啡壶,说这是家里留下的,不知道是父亲还是祖父的东西。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带着她逃来了这里,就像与过去斩断联系那样决绝,那时莱娜才开始叫莱娜。她不想留着这种壶,莱娜就拿来,里面还有她随意收捡着,忘记掏出来扔掉的弹壳。他摊开手心接住丁零当啷掉下来的金属片,自己早已无比熟悉,正是同时适配左轮与杠杆步枪的.44-40温彻斯特枪弹,换而言之就是他车座上插的那杆步枪枪膛里的家伙。铁壶里的咖啡垢已经被仔细刷干净,家里留下弹壳也不可能会被这小妞拿来给一个持枪人,他放下弹壳,听见莱娜说,喝点咖啡吗?一声短促的嗯过后,他看见小姑娘转身拿出牛奶和方糖。
真该死,不管是该死的新潮、该死的融合文化还是现在这该死的境地!他揉了揉自己皱起来的眉心,夺去她手里的壶,看似胡乱地把粗磨咖啡洋洋洒洒倒进去,加上水就架起来大火熬煮。莱娜又说要做玉米饼,不知道是从哪里打听来的,他真该感谢那位好心人没有回答做起来更麻烦的营地面包。他返回车里,掏出几罐豆子罐头回来,让端着煎锅的莱娜放下把这个炖了,再加点面粉勾芡。她的眼睛和身上夸张的服饰一样亮闪闪,把自我暴露得令人烦躁不已。她说她看见了崔维斯眼里的厌倦,无穷无尽的厌倦像她空虚的心,就算过着追求刺激的生活方式,也无法不对追求刺激厌倦。日复一日的新鲜潮流变得索然无味,酸辛苦涩的粗粝古板就勾走她三分钟热度的心魂。隐隐的水汽在寒冷的空间中冒起来,外面响起烟花声和人群狂热的欢呼声,零点就在水和油沸腾的咕嘟咕嘟声中悄然来临。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驱赶外面人群的狂欢下衬托的寂寞。莱娜提出可以用牛仔咖啡煮牛排,崔维斯一口回绝了冷藏牛排,那股工业冰柜的味道简直能让他想起运尸车。黏糊的豆子炖得半甜不甜,玉米饼煎得两面焦黄,方糖和牛奶被莱娜放回柜子,煮咖啡的铁壶里咕嘟咕嘟冒着泡。他记得老麦考以前常喝这种咖啡,就算已经不需要长途跋涉,圈养在农场里的人也用不上这玩意提神,他却总说自己喝惯了它浓、烫、苦的味道。崔维斯下意识想要摸一根手卷烟出来,却摸了个空。他瞧了瞧被莱娜打开的柜子,索性伸手拿出辣椒粉,往豆子上撒了一把。莱娜丢给他一盒万宝路,帮他打发时间,他朝堆着香烟盒的桌子望去,上面大多是那类细的随手就能捏断的女士香烟,旁边放着一把干燥鼠尾草,一个宣称自己能通灵性的墨西哥女人送她的礼物。
“咖啡要煮到什么时候?”莱娜凑近,闻着壶里飘出的浓酸气味。
“还得一会儿。以前为了让这种粗磨咖啡快点沉底,老人们甚至会往里面丢块马蹄铁。”
“真的?这起作用吗?”
一般小姑娘震惊是理所当然,可崔维斯忘了,这是只标新立异的羊羔。转眼间莱娜就用清水冲干净自己脖子上摘下来的项链,哐当一声扔了进去。上帝,这小姑娘真是疯了,崔维斯腹诽,就跟她那穿着鱼嘴高跟鞋还要套松垮长袜的该死的打扮一样,他实在理解不了这该死的做派。
“你没必要非得扔块东西进去。”
“它是铁的,不是别的什么材料做的。一切都好!”
“我是说你的项链会脏。”
“你知道的,我的项链多得几个架子也放不下——就像,如果我不往里丢一块什么,它在我心里就会变得不再是牛仔咖啡了。”
该死的,他怎么就忘了跟羊在一起待久了也能听懂羊羔语。他们就着烟熏风干肉条开始吃这一桌东西。莱娜问,你为什么出来?崔维斯答说公路旅行。沿着这个方向是要去看太平洋了吧,她接着他的话往下说,你很想看看太平洋吗?他没有说去看海水是怎样蓝并非他的心愿,只想起自己装手卷烟的袋子里也夹着干燥的鼠尾草,铁质的戒指出门时被他带在胸前的口袋上。他说想去太平洋边上煮一壶黑咖啡,再扔一块珍藏多年的马蹄铁,现在还不是时候,也许再过一年时间,刚好足够让往事滚着车轮转上一周。
铁壶里的液体翻滚沸腾,咕嘟咕嘟的声音给略显寂寥的圣诞夜添了些温度。一年来他沿着洲际公路走遍了这片国境内的绝大部分地方,辗转一周,像那时随口说的一样,穿过挂满灯带的城区、热闹异常的边陲小镇,再回到了太平洋海岸。等到夕阳西沉,他把手摸向内衬胸口的口袋,掏出那枚粗粝、朴素的铁质戒指,听到它落水时咚的一声,又听到它碰撞壶底时铛的一响。
作者:【十一招】松清显
关键词:无名指
评论:随意
*边狱巴士同人作品
*修改中
你认不认识“化为标本的天才”?反正天才是一个再大不过的谎言,这个词造出来的唯一用处就是让人在它之中迷失。我曾经听说的故事是:镜中每一个世界的李箱都拥有才能,但现在我已经知道了镜子里的都是我自己;所以,这只是在拐弯抹角地说我拥有所谓才能而已。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看待这种头衔的,有时候我像念魔咒一样对着自己念它,感觉似乎被赋予了什么力量,可我又明白这除了一个空洞能指以外什么都不是,而这个空洞的重量已经足够压垮东朗。说到底,我也没有办法阻止别人这么看我。
大概只有浮士德女士那样的人对头顶上皇冠的材料无所谓吧。今天她破天荒地来敲我和鸿璐合租的这间小公寓的门,告诉我她有个猜想需要我帮忙去验证。是关于鸿璐的,关于我们离开那辆巴士公司以后他到底干什么去了。你看,她从不耻于告诉我她需要帮助。我以为他去开了家收尾人事务所,我说,但他不跟我多说工作上的事。
他对外的说法是这样的,浮士德女士的表情看不出什么变化,但我查过协会的记录,完全不存在他作为收尾人接取工作的记录。她伸出右手给我看,我有这么几个猜想,李箱。大拇指代表他入职了什么H公司之外的世界之翼,食指代表他已经离不开J巢的赌场了,中指代表他悄悄回了鸿园,不管是什么原因,小指代表他突然发现猎杀血魔才是他命定的战场,至于无名指,浮士德不认为这个概率很大,但还是不应当忽略:他确实经营着事务所,但用收尾人的名义做着什么其他的事。
在前往句点事务所(鸿璐是给它取了这么个名字)的路上,我回想着和鸿璐住在一起的这段时间。虽说是室友,他也非常热情友善,但我平时和他说的话还没有和浮士德来往的消息多。我试图回想他在这里留下的生活痕迹,他回来睡觉的时间很不规律,但每次回来都会打扫卫生。比起生活空间,这里对他来说似乎更像是个仓库。他在这里存放了一柜子漂亮的替换衣服以及各式各样的手枪,我是说,被雕刻得颇为华美的那种。我曾经帮他整理过这些东西,抚摸过那些镂花,显然鸿璐最喜欢的主题是鸟类,有站在树枝上的、低头梳理羽毛的、抬头仰望的、振翅高飞的、只留下几根羽毛的,在金属和红木的夹缝中熠熠生辉。我不认为鸿璐真的用它们来开枪,首脑对枪械功能的限制本就严格,如果真的希望它们有战斗力,为什么不把更多金钱和精力花在装饰以外的事上呢。
后巷的街道让我想起我见过的那些巢。它们惊人地没有本质区别,黑色的立方体和无数个细小的浅色矩形鳞次栉比地排列着,光线照不进来,它们倒是孜孜不倦地向外放射五光十色的线条。只是后巷更加陈旧,更加摇摇欲坠,更加污迹斑斑。这毕竟是住在巷子里的人导致的,我见过鸿璐在卫生间里对着镜子反复整理衣服,把他脖子上那些深深浅浅的伤痕遮住,他说都是处理委托的时候不小心弄的。句点事务所却被收拾得很体面,大门被漆成了赏心悦目的淡蓝色,金属门牌也被擦得铮亮。遗憾的是浮士德女士和我并没有找到登门拜访的机会,一整天都有源源不断的委托人上门来,鸿璐每次都只请一位进去——那笑容大概是永久性地挂在他脸上了——然后把门反锁起来,直到一两小时之后这个委托人离开,他才会开门请下一位进去。他的工作似乎只是在事务所里接待这些人,至少一天下来我们我们都没见到他离开事务所。
对于下班之后在事务所门口见到我们,鸿璐并没有怎么惊诧。他不会主动把自己现在在做的事情昭告天下,但在我们已经找上门的情况下,他似乎很乐意跟我们聊一聊。在用料十分可疑的便宜咖啡馆里,他摇晃着汽水说,就像我以前说过的那样,鸿园最需要的是善良,这个想法放之整个都市都不无道理。那么善良可以从哪里生发出来?在我们出生的时候,我们都拥有一样的心脏,善良的心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现在每天都和各种各样的人做的事情是在制造善良。我本来想指出他的委托人似乎以男性客群为主,他做的事并不一定在制造人类,但我看了看浮士德女士的脸,把疑问又咽了下去。鸿璐继续他的论证:就像我们都能感觉到的那样,都市人对这件事的兴趣实在是太低了,那缺乏善良也不奇怪了。
那我呢?在回去的路上,我开始反思自己是否拥有所谓的善良。显然我也是都市人的一员,可我对其他人到底抱有什么样的感觉呢,我从不以提出问题的方式思考这件事。我只能漫无目的地作出一些判断,比如,如果把鸿璐眼里的事物放给别的什么东西看,一定会生产更多的泪水吧。但是,那眼睛是为了给长生不老之人观看而存在的,那里传出来的只有笑声。所以说我适应不了都市人这种生物啊。总有一天我的脸庞也会变得柔软,就像总有一天我可以展翅高飞;可是那一天仍然在很远的地方。我所能做的只有一如既往地和浮士德女士——擅长提出和回答问题的浮士德女士,今天带我去拜访句点事务所的浮士德女士——一起回到我的房间,注视着她从裙摆下面掏出她的器官,那不起眼的无名指勾起衣料的边缘。我顺从地凑上去。
*显然地,部分内容致敬李箱《翅膀》
作者:谢绽
免责mod:求知
林亦芳死后,仍然对于打招呼这件事情感觉不自然。
她若是在路上远远地瞥见熟人,宁愿尽可能地绕点远路避过去;要是与人同路,在后就保持距离地随着,或者假装不留意地超过去,快速离开。若是到了非面对不可的情况,她会低下头看路,或是用力地缓慢地眨一下眼睛,将这相遇的一瞬在恍惚间糊弄过去。现在人们看不见鬼魂,自然地无视她,林亦芳又自恼起来了。
林亦芳生前也是这样。令人惊奇地是,她却不缺朋友。大家都喜爱和她打招呼。
这得益于她的一种极其精妙的分寸感。她知道在交流时,内容应以多少比例谈论自己,以多少比例烘托他人的自白。烘托也不是单纯的附和与谄媚,林亦芳是发自内心生出的好奇心,她确实对几乎任何人存在着一种几乎实验性质的观察的兴趣。至于她谈论自己的部分,她个人倒是在分享这件事上秉持着没所谓的态度,只是为赢得他人的信任,这才谈论自己的爱好,家庭,退休前的工作,种植花草的心得。如此不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在当下属实少见,这也是她吸引我的原因。
值得说的另一点是,林亦芳她非常注意不与两个密友同时交流。曾经我和她说话时,另一人插进来,她很不知所措,就像一支同时要接受两个频道的收音机一样,变得迟钝笨拙起来了。面对不同的人,她会自觉地调整:对直率者粗鲁地亲昵,对敏感者礼貌地体贴。让人们在谈话中愉快地同调,这近乎变成了她的第二本能,或者是责任了。
喜爱谈话的人为什么会不习惯打招呼呢?林亦芳特别告诉我说,她自己也困惑着。她说这话的时候脸颊微红,带有抱歉意味的不好意思。
她认为是自己的肢体语言不能像运用真正的语言一样自如。她能够把握字词的语气,说话的音调,情绪的节奏,但是操纵老僵的面部肌肉进行微笑,放松地举手招呼是怎么努力也不对劲的。所以,她更愿意在黑夜里并排着散步细喁,而不是在咖啡店里面对面,因为这样不用见到对方的脸孔。周围的一切都沐浴在黑色的乳液中,隐去了表情,声带振动的频率听得更加细腻丰富,如夏夜中晶晶点点的萤火虫鸣。
是的,每当日暮西山,淡牡丹色的云层深处浸染上厚厚的灰蓝,像扯被子一样缓缓盖住了太阳的时候,林亦芳也会出现。第一次遇到她的鬼魂,我还没有得知她去世的消息,星期天,我晚餐后刚买了一支甜筒冰激凌,自顾自舔着融化的奶油出商场门,在自动的玻璃门上映出了林亦芳的身影。我一边回头一边叫她的名字,却没有看到她的人,耳朵边倒是响起了熟悉的声音。
她的声音向我问好。近得仿佛就离我只有一拳距离,然而我的身边仅有人流来去。我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手里冰激凌的奶油缓慢地流淌到我的手指上。她继续说,最近有一部韩国犯罪片在大陆上映,不知我看了没有。她又猜对了,我确实看了,于是自然地顺着接茬聊下去。我单手掏出了未开机的蓝牙耳机挂在耳朵上,好让我的自言自语不这么突兀。
我们走出商场,一边走一边说话。就像无数个之前的黄昏。天色一点点变蓝,又变暗,最终只有零星的街灯伫立在浓黑里面,隐约照亮眼前的一小片落脚地。周围除了我们的交谈声,还有悉悉索索的虫声,偶尔划过的低空飞机的轰鸣声。以前林亦芳走路,就习惯用她的后脚掌触地,静静悄悄地像一只猫。我低头看着眼前熟悉的路,心想,这下完全和以往一模一样了。
我嘴里说过了那部电影的剧情改编,演员花絮,导演情人的花边新闻,对主题的解读,某个片段运镜的可能目的,嘴巴干干的。我咽了咽口水,终于下定决心开口询问:为什么我现在看不见你了?她没所谓地轻声笑了一下,说,因为我昨天死了。
因为她昨天死了。我一下毛骨悚然。
她见过不说话了,就继续对我说:我以为关于你的事情是老一辈人胡说的,从小,他们就说你是我的幻想出来的,却又这么害怕你,真是古怪,对不对?我看不见你,却能和你聊天,搞得我多少也有些神经质了。好了,这下,你也看不见我了,我们扯平了。
緣山二夫人傳
某館妓多恙,鴇吝,不許醫,開張依舊。時有遊醫至,言以長生牌換藥,鴇允,遂診諸妓脈,各留方藥,又取長生符,曰以保命,不可擅用。有妓名玉,幼體弱,自劫入煙花,繼夜取客,病更沉,將死,以符煮水飲,而病愈。後他妓有病,鴇皆令服之以續財,惟一名金者以未病藏一符。
玉姬有才貌,得客贖出,行前,金恐客不良,以己符相贈,玉欲辭,對曰:若客賢,且作姊妹身同,若否,則保命以尋安處,若實無安身所,則歸來同伴。乃收。
客果非良,嗜虐好辱,玉以符假死逃出,入山,遇仙人收徒,修身養病,體漸佳。時聞城遭匪患,少壯婦孺多劫去,玉持劍往救,師不允,曰:汝病雖愈,未成大器,此去恐凶多吉少。答曰:姊妹遭難,焉忍觀望,況有恩在前,若不得救,寧同死。師乃放。
群賊挾妓走,玉至,劍劈風刃,賊以妖至,不敢近。群妓走逃,入緣山,賊不忿,取弓射之,玉持劍斷其後。金姬攜諸妓遁山,見岩間有隙,窄可容人,遂循序而進,內有洞天,先安傷者,領餘數人再出,至玉姬處,見賊退身死,哭數聲,扶其屍歸洞天。金姬亦能文,撰玉姬墓誌,樹碑祭禱,以弟子禮拜之。
眾姬自居洞中,不復出,食野果飲甘泉,以修世外。有姬壽終,金姬皆撰其誌,同入玉墓祭拜。後金姬去,有徒一人記傳,與玉併葬。
百年後有山嘯,窄岩崩碎,洞天大開,有膽大者入,見二主碑伴十餘小碑,皆有誌,惟一棺裸露無碑,探之,雖蓋未釘,當為後死者,遂喚眾鄉人,入土立碑,出洞,封其口。
後此地有傳,山中隱仙居,一持劍,一執符,隨侍仙婢數名,遇入山不得出者,引其路,遇逃難入山者,退其賊,民以緣山二夫人祀之。
作者:夜雨
要求:笑语/求知
早上出门的时候,路上正在播放叫做“沉没”的药片的广告。
我急匆匆地走着,只听到了几个单词。
在我的肩膀往左十米的地方,一具人体冲碎了红红绿绿的AR广告,掉到下面去了。一时间,制作精美的AR广告全部换成了鲜红的警告标志,一直连到天的尽头。
我不想付通勤费,只能更注意自己的落脚。我离开那个坠落现场,身边的广告逐渐回复正常,只是其中夹了一小条“XX市xx地最新发生坠落事件,请注意修改行进路线”的告示。
然后我的广告一半都变成了心理诊所的广告。
我自然不需要心理诊所的治疗,但是办公楼的保安系统认为我需要呆在外面一段时间平复心情。所以我靠着大楼,玩起了数独。
游玩的途中,我也听清楚了那个“沉没”药片的广告。
简单地说,沉没是种毒药,能够让你体验死亡的感觉。我想起早上在我旁边掉下去的那个人。他是想知道死亡的感觉才跳下去的吗?
我靠在玻璃建筑的墙上玩着数独,看着自己的心理指数慢慢由红变黄。云雾铺面而来,与我一样的上班人,也在赶着时间。不赶着时间的太阳走得比谁都慢,只是把阳光从缝隙间透进来。
体验构成了人类,当然这是活着的人才能说的。经历过“死亡”,这还不是一般时候说的“濒死”。有了这种体验,人会变成什么呢?
我混乱地想着。
进入公司的时间到了。
工作是上帝的惩罚。我看到工友们的脸后想到了这句话。但那真的是上帝吗?我们的工作是为了达成一项事业,也就是为了使投出得到产出。那是不是还未产出的巨大财富为了它自己的诞生操纵了我们呢?巨大的财富,和我一样歪歪扭扭地倚在人类的建筑上期盼着自己的诞生。
而他也给了我一份工作。
我选了一个不显眼的位置坐下,偷偷把脑机接口接上,开始了今天的工作。
梦境的主人在影响着宇宙,他在舰队交战的时候喊了暂停,然后对光线、炮弹、飞溅的碎片都做了些调整。他要保证那个舰队群最边缘的,舰船的维修成员中的一位老年人的死亡。
他本来是最不容易死亡的,但在梦境的主人的影响下一步步地靠近死亡。
我在旁边记录着一切,然后在弹出的文档里填写多达三百问的问卷。
那位神一般的人物,正兴奋地排列着多米诺骨牌,并和友人谈论着幽默感的话题。
第二个梦境的主人在一片混沌里翻滚着。他好像已经失去了对梦境的掌控权。我查询了他的生命维持装置,并无异常。他的算力余额也远没有清零。
他才需要心理治疗的广告吧!我暗暗吐槽一句。
虚假的天空上渗出汁来,我凑近一看,才发现是他初中二年级写的情书。情书就像被水泡烂的纸张几乎变成液体,只有字还完完整整地浮在上面。
这种初中二年级的事情还放在心里的人在这个世界可能不太适合活下去。但这是我的工作内容姑且也帮他打了120。
我感到有人在摇我。切断了数据链接,摇着我的是在公司里与我颇为亲密的小李。
“你听说了吗?同个部门的小张吃了‘沉没’要辞职了。”
“沉没不是死亡体验吗?和辞职有什么关系?我们部门有禁止神经药物吗?”我奇怪地反问道。
小李怪笑一声,把一个小册子递给了我:“你只看过广告吧。”
我低头看向册子。册子上写了食用“沉没”后的功能。简单来说,人会丧失一切记忆,仅存知识经验。
知识经验不会凭空出现在“死”后的人脑里。它只是保证在你重新搭建自己人生的过程中,会适时地从你脑子里蹦出来。吃了这枚“沉没”后,使用者其实保证了自己今后20年的人生。他自己的安排自不用说,售卖“沉没”的公司也会提供辅助。比如如果没有给自己安排监护人的情况下,公司会给你安排进入他们的培育苑。
脑海里被纳米机器人堵住的神经突触会在确认使用者变为“新人”的时候,作为废品排出体外。那家公司甚至会在那时回收你的粪便。
“那都二十年了这公司还在不在啊。”
小李白了我一眼,作为我玩笑的回应。
“这家公司前景很大哦。这时代前进太快了,再过几年我们都要被看成是跟不上时代的老头。”
小李嘴上嘟囔着新兴事物带给人三观的冲击。
“十年前的哲学,十年后就是废物。只要这一片药!我一吃,我就又成新人了。多好。”
“那小张要辞职是为什么?他赚完钱可以去做梦了?”
“那倒不是。”小李的脸凝固了。
“那是什么?”我没看他的脸随口问道。
“小张前几天去24小时性用品贩卖机买新款A&B的润滑液。结果那个润滑液掉下来又弹回架子上去了。”
“所以呢?”我有些不明其妙。
“因为是新款好像有个促销活动。小张中奖了。A&B牌它的壳不是能显示动画加唱歌的嘛。就在那一直唱‘恭喜小张,性福美满’~”
“小张有女朋友了?”
“还没呢。”
“嗨呀!”
作者:【十二招】洛瑶
备注: oc属性,一个人在重走他朋友走过的路上发生的小事。
mode:求知
Summary:清晨的光从窗外照进来,有点冰凉,也有点温和。安格对这样的好天气照单全收。他收拾行装,推开门去,就此走入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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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醒了。有一个声音说。
我醒了,但我之前睡过了吗?我不记得了。说实话,我来到这里不是为了在什么地方醒过来的,但这个声音太熟悉了。
所以我醒过来了。睁开眼睛,我在自己的出租屋里,他坐在旁边安静地看着我。他看上去已经有些陌生了,皮肤晒得有些黑,眉眼很明显得成熟了好几岁。他留了长发,似乎没有在特别认真地打理,卷曲的头发垂落在胸口和额前,微微挡住了那双更加陌生的灰色眼睛。
我说你是真实的吗,还是说我在做梦?
他说,你觉得呢。
我觉得,我觉得我在做梦。但我没法把这句话说出来。如果是梦的话,那这个梦也太真实了;如果不是梦,那我希望是。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心态。我其实很清楚他不可能还活着,而我拒绝去找推定一切的证据——这样的话,他可以在我心里一直流浪下去。但与此同时,我希望他真的在哪里流浪,最好在我不知道的地方,这样我就永远有一个可以追下去的目标了。
这是不是最开始我来到这里的原因?
这是梦。我说道。我其实有点惊讶自己如此平静地接受了这个判断,但是——也用不着歇斯底里,是吗?真相一直在我的胸口呼之欲出,我只是说服自己没必要去理会。不管他在哪里,他真实存在或不存在,都不影响我现在在做的事情和即将要做的事情。这是很多人教给我的,包括他。
我现在要做的事就是,坐起来,然后轻轻给他一个拥抱。当我决定做这些时,我感到一丝由衷的放松。这是梦,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但是我很高兴能见到你。我说道。
然后他的笑声就和记忆里一样畅快,这点一直没有变。他说,我也很高兴见到你。这样吧,我们出去走走,你觉得怎么样?
可以听你的。我摸了摸他留下来的长发,还有那身看上去很轻便,但也风尘仆仆的便装袍子。来到这里的他是什么时候的他呢?我设想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蓄着一个大多数时候会被简单扎成一个低马尾的、微卷的长发。他寻找一家又一家便宜的旅店,向冒险队推荐自己的经验。没有地方住的时候,他也许会随便找个地方就躺下去,然后在黎明到来时拍拍他的灰袍子,继续去找一个愿意让流浪者接手的工作。
可是这些我都没有问,我只是说,你的眼睛怎么变成灰色的了?
这个吗?也许因为这一切都是不真实的吧。他一眨不眨地看着我说道。然后他拉住了我的手,我几乎没有感受到一丝重力,就这样轻飘飘地被他牵着,我不由自主地跟着他的方向,他像飞一般把我带离到床下。
走吧,走吧。他说。
走吧,那就走吧。这间出租屋的确是我记忆中最后租住的地方,但他带我来到门前,轻轻一推,我发现门外的景象不是。门外是一片辽阔的原野,绿色在其中散漫地疯长,自由而清新的风毫无阻拦地扑上面颊,我能看到远处波光凌凌的湖水,和湖面上那些插入云层间的绵延山脉。
这是哪儿?我问他。
你不喜欢去的地方!他轻松地说道,随后他毫无预兆地跑动起来。我很难控制自己不学着他的步伐,于是跌跌撞撞地跟在后面。他的长发被温柔的风托起,我从没见过这个景象,如果不算这次,就算在梦里也没有过。我都有点后悔自己不留个长发试试了。
他一直跑,直到带我来到了一处小山坡。我回过头,之前出来的那间屋子已经几乎要看不见了,而向下看,叫不出名字的羊类矫健地从湖边飞驰而去。
我说,你就告诉我吧,这里是那儿呀?
苍劲的风声模糊了他的模样,他在我身边大声说: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想让你看看,我去过最好的地方!
我看不出这里为什么是最好的地方,在我去过的所有地方中这里远谈不上最好,虽然对我来说哪里都差不多。但是算了,也许他有自己的标准,而且我确实不会怎么往无人区走——他为什么这么喜欢?
可是鬼使神差得,我说出口的话是,我想去湖边看看。
他吃吃地笑了一声,灰色眼睛看上去无比明亮。他回答说好啊,我带你去,语气绝对很开心。我们拉着手往湖边走去,没有一个人对此提出异议,我感受到他微凉的温度,就和每一个擦肩而过的人一样,但是身体却如此轻盈,像一只羽毛,稍微不注意就随风飞走了。我不由自主地抓得很紧,有那么一瞬间,我不太理解眼前发生的事情。
你不是真实的,这里也不是,对吧。我问他。
他反过头,脚步放缓,但他的声音一如既往。他说,你觉得呢?
我来不及回答,因为似乎就这一瞬间,我们已经到湖边了。那些羊——我想应该是羚羊——并不害怕我们。它们的小眼睛好奇地朝这里试探,而有几只的确非常勇敢,走过来用脑袋拱了拱我空着的那只手,短而粗粝的毛发摸上去像小狗。
没有人打扰你们,真好。我喃喃着说。
羚羊抬起头看我,黑色的眼睛里闪烁着认同的赞许和狡黠的神色。狡黠的…神色?
我没有反应过来,它突然发力向前,脑袋戳中我的腹部。我是不是应该庆幸它们的角是往脑袋后面长的?但总之,我就这样被推入湖中,软泥溅在身侧,冰凉的湖水漫过耳畔,我的思绪被水的流动所包裹,来自宇宙的空响在脑海中回荡,我着急地想站起来,却只是抓到一把湿软的水草。他呢?我只听到一串朗声的大笑。他会为没有救我后悔的。
但遗憾的是,就算这样也没有随我的愿。他突然也跪下来,将自己浸入湖中,我从水里抬起头的第一刻看到的是他清亮的灰色眼睛。他从湖泥里找到我无知无措的双手,握住,坚定不移地看着我。我很不巧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这里也挺不错的吧?他说。
我没有回答,作为替代的是另一个缀满淤泥和湖水的拥抱。我真的不想承认自己做过这么蠢的事,但是好吧,反正他说是在梦里。我没有特别想你。我说。
他终于不笑了,静静地看着我。
但是如果这一切都是个梦,我希望美梦成真。就像我知道你已经不在了,但我希望你活着。我说道,这里真的很漂亮,我不想忘记。
遗忘也不代表未曾经历过。他说道,天黑之前,我都在这里。
遗忘本身也并不是非常可怕的事情,在这个世界,总有些人要陆陆续续忘掉一些东西,所以会有人将旅途记录下来,然后才有人循着记录将那些被忘掉的事情重新刻进记忆体。我来到这里的原因就是如此,所以他进入了我的梦里。
时间的感知就此变得非常微弱,也许是主观上做所有事都变得漫长。在那个似梦非梦的世界里我们去了很多地方,都是文字记录不下来的、他所见的过去。就像我说的,我没有特别想他,但是跟着他的旅途所走的每一步,都是我足以珍藏的经历。
然后安格醒了。睁开眼睛,他在自己的出租屋里。屋外人声鼎沸,是清晨的市井巷里。草原、雪山、羚羊、湖水……有什么东西在他脑海中逐渐消退,连同一双陌生的、也熟悉的灰色眼睛。那是什么?
他无从判断自己究竟遗忘了什么东西,但是没有关系。安格向来不在意住在脑子里的住户们,如果有需要的那天,他们会自动跑出来向他邀功的。而现在,他决定要去做自己的事情。
清晨的光从窗外照进来,有点冰凉,也有点温和。安格对这样的好天气照单全收。他收拾行装,推开门去,就此走入人海。
f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