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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旬夜
阿豆天生带着点毛病。
张嘴的时候天上会掉东西下来。
什么电子灯牌,窗户玻璃,谁家的衣服,电线杆子上的鸟,以及它们的鸟屎。
这事情比较玄学,最开始阿豆妈是不信的。直到某天郊游她看见路边芒果树上有芒果,阿豆仰着脑袋说:“妈我饿了。”
阿豆妈累的浑身冒汗,扇着手上的帽子说:“吃吃吃,那你个吃芒果哩!”
阿豆闻言,在芒果树下背起了他四年级老师要求全文背诵的《爬山虎的脚》,全文四百八十九个字。他把芒果树背秃了。
于是,阿豆妈看着拿围巾兜也兜不全的满地芒果,当时小声说了一句。“娃儿,咱以后少说话吧。”
-
阿豆说话天上掉东西这事儿在屋里比较少见。
毕竟天花板的钢筋比较坚固,当然除了那夏天大刀子转悠似的电风扇,半米长,转起来承轴都晃晃悠悠。
阿豆被老师叫起来发言的时候,盯着老师头顶的投影仪,又看了看不远的电风扇。
老师问。“宋豆豆,叫你起来还愣着?答题!”
阿豆沉默片刻,发出了一声。“呱。”
哄堂大笑。
-
宋豆豆是个小胖子,一个沉默寡言的小胖子。
他不太经常在户外说话。但这一切的理由都十分合理。
比如他喜欢上体育课,有次和隔壁班的一个新朋友打羽毛球,他和对方讲解了一下羽毛球的发球方式,球拍朝上一挥手中羽毛球一松,“pou!”白色的羽毛球高高飞起。
下一秒,隔壁篮球场的篮球,砸中了阿豆的脑袋。
阿豆心想:篮球不算天上的东西,怎么还能掉下来砸我脑袋上呢?
一时间,手中飞出去的羽毛球就稳稳击中了他隔壁班新朋友,张开的嘴,卡住。“新朋友”“哇——”得一下一声叫,天上“哗”得一下砸下豆大的雨。
那天,阿豆最喜欢的体育课没了,他新交的朋友也没了。
-
所以,阿豆就不爱说话了。
但阿豆说话天上掉东西这件事也说不准。
有时候他悄摸摸自言自语了半天,天上不见动静,有时候他张嘴说了声“你好”,隔壁家娃娃就险些从防护栏里漏下来。
所以天上掉东西,究竟和阿豆说话有没有关系也没个准数。
也许不过是阿豆正好张嘴了,运气不好。
当然,也可能是别人运气不好。
豆妈说:咱更要小心,要真是咱张了嘴砸到人,那良心可过不去咧。
于是,阿豆成了个沉默寡言的小哑巴并且在他豆生的十年里,总结了很多阿豆经验。
比如,在户外说话的时候可以尽量压低音量;在发现脑袋顶上有东西不稳的时候,话说的越含糊,东西越不容易掉。
比如,呱。
-
阿豆有个喜欢的小姑娘,小姑娘喜欢穿连衣裙,梳着干净清爽的马尾辫,笑起来声音也特别响亮。阿豆就特别喜欢她。
但是阿豆不能说话,只好去学校店里买大家都喜欢的小糖送给她。她的座位就靠窗户,阿豆就可以把装在铁罐子里的小糖放在对方的桌上。小姑娘的名字叫树树,所以她的小书皮上就会贴一个小树,他就每次看到靠窗户的位置上有贴着小树的书时,就把糖放上去。
就这样一天一天。
直到有一次被小姑娘看到了。体育课,走廊上没有人,她看着有点紧张的阿豆,树树穿着干净的运动服,抱着排球,那声音也是脆生生。“这是你给我的吗?”
阿豆点了点头,有些害羞地挠挠头。“哦。”
那天没有下雨,没有打雷,回家的路上,阿豆小声哼着歌,某某家的睡衣睡裤也没落下来掉在阿豆头上,夜里阿豆做了一个梦,梦到他和树树一起在操场打排球。
然后第二天,阿豆就被排球打了。
被树树的小男朋友和一堆人拿排球砸了几十下。树树说:“就是他。”
阿豆抱着脑袋想,以后可能不能送女孩子糖了。
他觉得疼,但也不敢喊出来,因为阿豆被打的地方也是个教室,头顶上的风扇咕噜噜地转,他把脑袋埋进手臂里,肉乎乎的肚子挤成一团,像只在茧里的小虫子。
-
阿豆的妈妈,也就是豆妈,经常和阿豆说一个道理。
她说,每个人生下来都会有点不一样。
阿豆是阿豆妈生的,就和阿豆妈不一样,因为每个人都不一样,所以经常会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这时候就要说话。但是阿豆因为张嘴会掉东西,说话的机会就少了。所以要对别人好,别人才能对你好。
阿豆就问:那怎么才是对别人好。
豆妈说:阿豆平时很少说话,就是对别人好。
阿豆是个好孩子。
直到豆妈走的那天,阿豆都做的很好。
阿豆妈是在买菜的路上被车撞倒的,车撞倒了路边,广告牌被撞坏砸了下来,砸到了豆妈。
送到医院的时候有些迟了。
在医院里,阿豆摸着阿豆的脑袋说,“好孩子不要哭,哭了天花板会掉下来。哭了妈妈要难过咧。”
阿豆妈身体渐渐凉掉了,阿豆都没有哭得大声。他圆滚滚地像是一颗大豆子,贴着他的妈妈。直到参加完葬礼,直到被家里的小姨领走,他也没有多说话。
后来,在小姨家里,他很小声很小声问了一句。“小姨,我想妈妈了。”
小姨摸着阿豆的脑袋说。“阿豆不要难过,妈妈去天上了。”
“天上。”
“是在天堂上。”
“那我能把妈妈喊下来吗?”
“什么?”
“我说话天上会掉东西。我能把妈妈喊下来吗?”
-
阿豆的城市刮过一场巨大的台风。
台风登陆那天,广告牌被海报吹飞。玻璃碎了,车辆在堵塞的街道上被满满的积水浸泡得只剩下车顶。
阿豆是在那天失踪的,他在一个晚上顺着小姨家往自己的家跑。
一路上,他喊着妈妈,喊着爸爸,喊着所有他知道的人的名字。
他的声音很好听,只是很多人不知道。黑黑的天想响雷鸣,下起瓢泼大雨,谁家的小孩被惊醒发出巨大的哭嚎声。
直到他累了跑不动了。
倒进湍急的河水里。
那一刻,阿豆觉得自己变成了一颗种子,顺流而下,耳边是大雨声和巨大又不吓人的雷鸣声。
他想他会顺流而下,直到雨停,直到他不能再移动,那他就停下。
然后把自己融进土地,到了春天,万物复苏,会长出新的阿豆。
那时候的阿豆也许就不用担心说话掉东西了,那时候阿豆会有妈妈,妈妈牵着阿豆的手经过芒果树,树上有鸟儿停下,啾啾地叫。
阿豆说:妈我饿了。
阿豆妈气得要打他。
他们抬头,是个万里无云的大晴天。
-END-
备注:笑语
作者:琳艾
1.
倪思婉坐在酒吧里,望着吧柜里五彩斑斓的酒瓶,有些恍若隔世的感觉。
自从与祁咏旻告别以来,她已经很久没有走出家门去向哪里了。向单位请了一周的年假,连着算好的法定假期,足足在家休息了十几天,什么地方都没有去。
她本就不是常与人来往的类型,因此她的蜗居行为并没有被谁发现,只有在假期的最后一天,倪思婉收到了汪岚的消息。当看到屏幕对面那个女人打出“你最近都在干嘛啊”的时候,倪思婉就知道自己该去洗头妆扮了。
事实证明她对对方足够了解,这也是她现在坐在吧台等人的原因。
汪岚没让她等太久。她进来的时候带着一阵好闻的东方香调,简单的T恤外面懒懒地搭着一件牛仔外套,染成深蓝的卷发蓬松的垂在一边,抬眉的时候如往常一般风情万种。
“今天没带人?”倪思婉意外地挑了挑眉毛,
“你也知道,我的人不方便经常往外带。”汪岚勾唇笑了,好像光是提起那个人就能让她愉快。
倪思婉顿了顿,迟疑地问她:“还是方宇杰?”
“暂时还是。”
倪思婉的迟疑多少有些痛心疾首的意思,汪岚所说的那个人她也见过,是汪岚喜欢的那种所谓长得肆意张扬的帅哥,撩起人来毫不客气,唯一有点问题的就是有女友。哪怕人家换得勤,但依然没改变非单身的情况。
就这样,汪岚仍然保持着和对方的关系,除了和倪思婉以外,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这件事。对倪思婉来说,她难以理解像汪岚这样的女人怎么就非得喜欢一个名草有主的男人。
很难解释像倪思婉这样对一个人专一不二的人怎么会和汪岚玩到一起,但某种意义上,又正是只有倪思婉这样只在乎某一个人的人才能不关心普世严格的道德观念。
“是他也行吧,只求你不要再惦记殷茵的老公了。”
“赫谦?赫谦还是算了吧,八百年前我就放弃了。这人对殷茵一心一意,没意思。”
“这是有没有意思的问题吗?”她忍不住吐槽她。“算了,和你说你也不会改。”
“有什么问题吗?人家喜欢他嘛。”汪岚把手指放在嘴唇上,做出矫揉造作的样子,“思婉你肯定懂我的呀。”
“别把我和祁咏旻跟你们那个情况比……”
提起祁咏旻,倪思婉的心往下沉了沉。她细微的变化没有被汪岚错过,那美艳的姑娘轻轻揽过她的臂膀,在她耳边问她发生了什么。
她简单的对她说了最近发生的事,说和祁咏旻开诚布公的对谈,说她终于与他告了别。末了,倪思婉叹了口气,仰头喝完了手中的玫瑰马天尼。
“宝贝,我说过很多次了。你在当下做出的选择永远不会错。”汪岚拍拍她的肩膀,肯定地答道。“自信点,不要回头看。”
“有时候我真的觉得你很厉害。”倪思婉斜靠在吧台上,半醉着对汪岚说,“你好像做什么都不会怀疑。”
“因为怀疑自己没什么意思啊。”
“就像你选择方宇杰?”
“就像我选择他。”女人轻轻笑了,抿了一口杯壁上的糖霜。
2.
初夏的夜风还是略带一丝凉意,汪岚从酒吧出来的时候紧了紧领口。
在夜晚的酒吧门口逡巡不像她的风格,大概只考虑了三秒,她便拿出手机按了几个键。
“在哪?”
“在酒店陪老婆吃饭。”方宇杰的消息回得很快。
“吃完直接住咯?”
“嗯,今晚不行。”
“你在说什么呀。”汪岚在灯光下笑了,“定位发我。”
对方到底也是熟门熟路的人,二话不说就发来了酒店的位置。
酒店是A市知名的湖景酒店,17楼临湖的房间视野很好,可以看到湖面桥上缀星的灯光。方宇杰也不愧他公子哥的人设,知道在情人节带女朋友来玩。
盘腿坐在飘窗上,汪岚笑眯眯地想着他。
相似的人有的是相识的方法,倪思婉总以为他们是在哪家夜店认识的,但实际上不过是一位有钱太太组织的普通的品餐会,汪岚记得自己那时闲得无聊,因为不是抱着社交的念头去的,甚至都没有像往常那样精心打扮。互不相识的男男女女各自入场,几个人拼成一个长桌享受法国美食,配合着发起人事前搭配好的葡萄酒。
就在汪岚独自喝到第三杯的时候,方宇杰带着他当时的女伴来了。他的目光在四周游弋了一圈,最后落到她身边唯二空着的位置上。
“小姐姐,我们坐这边可以吗?”
她对他的第一印象是——这个人很熟练。
其实很多人没有注意过,长相优越的人如果装酷耍帅反而会显得油腻,恰到好处的轻浮和有距离感的亲昵却会让人良好。毕竟越是自信的人越是自然,如果男人都喜欢女人的所谓素颜,那女人也该喜欢男人的不做作。
“可以啊。”汪岚微笑着做了个请便的手势,“看在你女朋友那么可爱的份上。”
“谢谢。”男人搂了搂身边的女孩,那个姑娘也小声地对她道谢,乖乖地坐在他的旁边。
虽然对方是情侣俩,但完全没有视她为空气的意思。男人大约是个情商很高的人,总在合适的时机向汪岚抛来话题,再用熟稔的方式和女朋友确认。总而言之,既没有让女友不快,也没有让汪岚尴尬。原本独自用餐的汪岚倒是因此吃的尽兴。
男人懂的不少,应该家境不错。虽然几人都对葡萄酒没有太深的了解,但好歹他能说出个酒种和配餐的原因,只见全程下来他的小女友都对他崇拜的不行,目光几乎没有从他身上移开过。汪岚心里笑笑,男人,多少都爱在女伴面前炫耀。这点无论何时都会让她觉得可爱。
酒过三巡,也到了甜点的环节,小女友在男人的耳边悄悄说了一句话以后离席了,餐桌短暂的陷入了沉默。汪岚摇着杯子里的甜葡萄酒,抬眼的时候,正看到男人正望着自己,像一个信号。
她换上了最熟悉的表情,勾起一边的嘴唇。
“重新介绍一下,我叫汪岚。”
“方宇杰。”他拿起酒杯对她致意,低头饮酒的时候轻声说了一句,“我猜你已经听厌了,不过我还是得说,你真好看。”
“谢谢,我也这么觉得。”她的笑意更深了,“你也是啊,小帅哥。”
男人噗嗤一声笑了,收起了那略带疏远的神色,对她扬了扬眉。飞扬跋扈得有几分同类的味道,她嗅的出来。
“甜点好慢啊。”
你的女朋友也很慢啊。
“不介意的话要不来一颗?”汪岚从包里摸出薄荷糖递给对方,连带着自己的联系方式。
方宇杰自然而然地收下了,就像他先前表现的一样。
“谢谢。”
薄荷糖经过他的唇舌,她看了一眼他上下滚动的喉结,低下头品尝起了刚上的甜点。
3.
方宇杰按门铃的时候,她都几乎有些困了。汪岚从松软的大床里直起身子,懒懒地整了整浴衣,出去开了门。
“她睡了?”
“这还用问。”男人眯起眼对她笑笑,伸手就把汪岚抱了个满怀。“想我了?”
“这还用问?”
她用他才说过的话顶他,鼻尖轻轻蹭着男人的脸颊,小鸟般的啄吻着他。方宇杰默默地接受着她的小小爱情,转而回应给她一个深入口腔的吻。
“我先说好,到了我这个年纪,可承受不住汪大小姐的第二场了。”
“看不出来啊方宇杰,这次换了个烈性的女友?”她嬉笑着去牵他的手,把他往飘窗边引,“没事,我只是想见见你。”
“真的只是想见见我?”他似乎略带遗憾。
“当然,我只要见到你就足够啦。”汪岚拍拍冰凉瓷砖上铺好的枕头,示意方宇杰坐上去,他依言靠上了窗框,伸展开腿把汪岚圈进了怀里。
“说什么可怜的地下情人台词呢。”
“难道我不是?”汪岚往后一靠,故意把对方往窗边上挤,他锻炼得刚好的胸口温温热热的,能听到规律的心跳声。
然后她就听见他在她的耳边悄声说道。
“你当然不是呀。”
她知道他的意思,她想,但她仍然甜甜地笑了。
人总该想办法保持自己心情愉快,有个很重要的方法就是把所有的话语都按照对自己有利的方式去理解。但讽刺的是自信的人对这块技巧熟练得很,而不容易感觉到快乐的人往往怎样都学不会。
汪岚显然熟悉其中的窍门,所以她可以顺利地把这句话解读成“她的地位从不是地下情人”。
哪怕方宇杰说出这句话时,只有半分缱绻的意思。还有半分不过是出于对她的了解,明白按照她的贪婪,绝不会把自己放在那样一个位置上。
她不去问他能在她身边待多久,只是像只放松的猫儿一样舒展开四肢,全身心地靠在男人的身上,任凭他一下下摸着自己的卷发。她知道方宇杰就是喜欢她这一点。
她也没说谎,她只要见到他就好了,他在自己身边这件事本身比很多定义都要重要。
比如去问他怎么轻浮到了可以接受这样的关系,比如去问他到底抱着什么心情来到她的身边,比如去问他什么时候才会和女友分开。这些都没有任何意义,她想他了,而他来了,这就是全部了。道德,规则,他人的感情,都是可以踩在脚下的东西。
像倪思婉那样的女性,容易深陷到一段感情中的定义里去。汪岚喜欢称她们为“爱情洁癖”,这些女孩子们在乎爱的定义,在乎自己的身份,在乎对方对自己的评价,在乎一切能帮助她们弄清边界线的部分。倒不是说那样有什么不好,但终归是和她的习性相反。
方宇杰曾在一次夜晚过后,笑她像女郎蜘蛛。一见钟情的好感,无所顾忌的狩猎,然后丝缠缕绕的陪伴。她的爱情是一种沛然霸道的存在。
“不在乎我有没有女友,还正儿八经的喜欢我的,你是头一个。”
“我很方便?”
“不,你很特别。”
她记不得他具体是几点钟离开的了,只记得两人扯了被子靠在飘窗上睡着,窗外的湖面映着月朗星稀的天空。醒来的时候,方宇杰问她讨要她总是带在身边的薄荷糖。
她迷迷糊糊地递给他,然后就收到了一份带着薄荷凉意的亲吻。
“明天见?”
“已经是今天啦。”她一头栽进床里,满脸困意的要他记得关门。“一会儿见。”
然后咔哒一声,他回到他的姑娘身边去了,留下汪岚一个人再次回到梦乡。
END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求知
我穿越了,穿到一个和之前并无什么区别的世界。
唯一的区别是,有双休。
当时我坐在工位上,打眼看到排班表,立刻震惊地转头问旁边那个经常垮着脸的同事:“不是,我们什么时候有双休了?还是连着一个月都是双休?!”
“你在说什么,”同事和颜悦色道,“我们不是一直有双休吗。”
“现在哪家公司没有双休啊?”她翻着手上的文件,“别说双休了,上四天的岗位都不少,我们这还算是压力大的了。”讲完她对天翻了个白眼,频率和文件纸相同。
“哦……”我转回身子,抓过桌面的日历,哗啦啦往前翻着,还真是,我有把加班圈出来标记的习惯,省得月末核对加班费麻烦,那日历连翻四面白茫茫一片,连带我乍喜之后的心情一块恍惚。多方求证,我打开招聘软件,本来熟悉的双休标志被替换成上四休三——想起以前大家调侃说企业的双休就像相亲男的一八零身高,但凡有就恨不得昭告天下。
看来同事说的确实是真话。
礼拜六的早上我躺在床上,睁眼看着天花板,淡金的晨曦从窗帘缝隙里透入。
刚才我看眼闹钟准备弹射起来去上班,突然想到今天是休息。
以后每个礼拜的今天都是休息了,好不真实。
上了六天班得到的一天休息往往是躺在床上玩手机或者睡过去算了,有时候我饭都懒得煮,随便点份大点的外卖糊弄掉午餐,留一半热热还能糊弄晚餐。
但是以后除了有周六可以修整,甚至还有周末可以挥霍。
这多出来的一天多么来之不易,是只有穿越者才能明白的含金量。
可惜已经习惯周六上班,我闭上眼半天最后发现还是睡不着,遂坐起来,慢悠悠打开衣柜挑选——哎,夏天啊,这些漂亮的宝贝裙子,妈妈多久没有宠幸你们了。我伸开双手,从两边虚虚环住裙子,这是一个拥抱,干燥木块的气味从布料跳到鼻端,休息日啊,真是太想你咯。
洗漱换好便装,反正时间还早,我决定去公园走走,然后顺道吃个早饭。
清晨的气温还不至于过分炎热,晓风吹动绿化带,花草树木的枝叶芳蕊轻微晃动着,难得我有闲情逸致欣赏它们左右摇摆。对啊,我已经很久没注意外面的空气到底是怎么样的了。毕竟每天一早兵荒马乱就是冲进停车地库,从一个地库开到另一个地库,匆忙快步走到办公室,开打印机开电脑开空调一套行云流水,刚好坐在工位离开工时间三分钟,开手机检查一眼上班打卡成功,时钟跳到整点,于是长吁一口气。
等到下班,如果有幸不必“加餐”,等待的也是车里的冷气,还有让人焦灼的红灯。四合暮色,刹车灯远远一路亮到眼前,我是如此世界里渺小的一员,这样多的人啊,奔跑在这条不算宽也不算窄的路。深一脚浅一脚的油门,高一声低一声的喇叭,在嘈杂里颠颠簸簸……
飘远的思绪被食物香气拉回来,早餐店的顾客溢出到门口,我站到队尾向里张望,估计店内是没位置坐了,好在外面还有还空着几张桌子,又是感谢时候还早的瞬间。我点的煎饺,顶端有些发毛的木筷,摩擦在焦黄脆底上窸窸窣窣的,面皮凹陷下去沾满醋,咬一个小口子汤汁顺进嘴里,然后才是肉馅略带咸香的弹性。
我想起上次这么吃早餐,怕是可以追溯到好多年前了。失而复得的休息日和难以追回的旧时光面面相觑,竟一时不知该感慨还是怅然。终究还是食物的美味击败了所有,埋头苦吃完还打包一兜小笼带走。
晃悠回家,我埋到沙发里,寻思着还是懒得煮中饭,不过晚饭倒是可以考虑做点好的,就是储备粮估计空无一物。打开冰箱,我咋舌,这满满当当的到底是谁家的冰箱?
也对,我要是有双休,估计是有空也有闲情逸致买菜的。这菜啊肉啊的,真是挑花眼。
把该解冻的丢进冷藏室,我再次蹦回沙发,准备看个电影,让早饭悠闲消化。
……
就这样一路到晚上,我早早洗漱完躺在床上。
看上去是单休变双休,事实上可是实打实翻了一倍的休息日。
匆忙和疲惫在想到这点的时候都被消弭了,人是种多么需要休息的生物啊。
是的,今天是星期六,明天还有一天,以后还有无数个双休。
我侧过身一顿蹬腿,嘴里发出嘻嘻嘿哈的怪声,这真是太让人高兴了!
假如我不是穿越过来的就好了。
真希望你们也能拥有两天的休息日。
作者:【八招】巫念桃
我和介甫认识已是许多年前的事了。初见他,只觉得这人奇怪得很。大夏天,蝉热辣辣叫着,催命。他一身长袖长裤,额头闷出了汗,捏着一张名片递过来,短促地介绍自己。“李介甫。”便不再言。
太阳底下,他沉默着。
“笔名不错。”介甫,古直誳傲,颇有古意。我随口恭维。
“本名。”
“笔名是?”
“念桥。”
念桥。我们搞创作的,谈起同行,颇有些文人相轻的意思。这人十六岁出书,跻身一跃成为畅销作家。说起那本书的出版发行,也有意思。当时负责该书的责编我也认识,在一次茶话中聊起念桥,他抖抖手里的烟调侃道:“他用的手稿……哈,你们也知道,这年头谁看手稿?”他指着自己的电脑继续:“这里,我粉碎了不知道多少妄想。”编辑的工作邮箱里未点开的邮件多到用鼠标点下一页都会卡顿几秒。我问他你什么时候会看,他说被甩的时候。你被甩过多少次?他伸出手指比划,三次。点一根烟,闭眼用鼠标一划,用他的话来说“就跟选妃一样”。“抽三口,抽完我也看完了。”鼠标熟练地将文档拖到回收站彻底删除。编辑初入行业时,也曾兢兢业业地看完邮箱里的每一封信,抽空联系他觉得有潜力的作家。“嘖。”比他早三年入职的前辈对此嗤之以鼻,“你在慢慢收紧脖子上的绳索。”前辈比了一个勒死自己的动作。后来的确他被文字处以灵魂绞刑,幸存下来的肉体成为工作机器。前辈看着他删掉邮件里的未读文件,请他去楼下的大排档,点了一打啤酒跟他碰杯:“恭喜你正式入职。”那晚他们笑得很开心。
“丢手稿的时候,他的照片掉了出来。我琢磨着,是个好苗子。”
该书首发量虽不多,但很快加印两千册,是很不错的成绩。现在已经绝版,一些旧书网站上价格炒的不低。当年我也收到出版社送来的一本,随手翻了翻,内容记不清,只有封面,少年的黑白硬照,目光挣脱纸页和塑膜,直视每一个走过它的人。这样的封面,在一众死气沉沉的书里是很吸引人的,至少心软的人会忍不住买下来。少年纤细的文字和敏感的心灵恰好能触动同年龄段的读者。只是读者逐渐长大,进入社会,被乌七八糟地一通蹂躏,而念桥却依旧困在十六岁的照片当中,迟迟没有长大。他的读者们在忙碌的工作中偶尔会想起他这个发霉的作者,在网上发帖,询问他的近况,得到零星的回复。大家都说他江郎才尽,空有一副好脸庞。只有我们知道,他编辑编闹掰了。那是一场闹剧。也是一个大热天,他站在出版社门口,像一个迷路的孩子。责编扔了一箱子东西出来。目击者称,李介甫一张一张捡起散落在地上的纸,编辑站在一旁冷眼看着,把烟头扔在地上。这件事后来在我们圈子里传开,隐晦的、暧昧的。后来李介甫也曾试图转型,没有成功,就此沉寂下去了,就像那些帖子。
我上下打量着他。皮肤偏白,清瘦,在太阳底下直愣愣站着,像一垂即将融化的冰棱。光看样貌,想不到这是一个年已三十有四的男人。他身上有种天真的特质,让他看上去永远像十六岁。
陈小姐今年二十八。经过笔试、试讲、面试、校长面谈,过五关斩六将,进入县十一中,成为高二十一班班主任兼任语文老师。上一个老师怀孕八个月依旧站在讲台上叱咤风云,底下的学生们战战兢兢,生怕讲台上突然滑落一个婴儿。到第九个月的时候,这位负责人的班主任不得不让出自己的位置。她把陈小姐叫到身边,拿着一张点名表,对着人名一个个介绍。“张政,班长兼语文课代表,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问他。谢子轩,刺头,尽量不要点他的明。刘若安,很乖的一个小姑娘,但就是学习习惯不太好,爱看小说,上课的时候留意一下……”陈小姐微微侧过身,将名单大致扫了个遍。“李介甫……”班主任停顿一下,似乎在思考措辞,“他有点神经质。家庭成分特殊,比较敏感。”李介甫。陈小姐,现在要叫陈老师了,记住了这个名字。神经质比刺头难搞定,刺头尚且有迹可循,能用教育循化,神经质就莫名其妙了,不受任何规矩束缚。如果他有一张精神鉴定表,那他简直是世界上最无敌的人。她拿着那张标记了每个同学性格特点的名单走进高二十一班一一点名。她原先素描了一个瘦小、懦弱、眼眶凹陷的中等个子男生,但本人站起来时,却是一个清俊瘦削的人,四肢细长,像一立青竹,在风中微微晃动。噢,这样一个人,神经质一些也成了一种奇特的风流与魅力。陈小姐的眼中多了几分怜悯。可怜的人。
李介甫对自己被界定为“神经质”一事不置可否,对于新来的女老师那若有若无的怜悯也视若无睹。他看看校门口滚动的电子屏,六点四十分。还有二十分钟晚自习就要开始。他回头看看淡紫色天空下的教学楼,稀稀拉拉的学生在走道晃动,他看见一个女孩靠在栏杆上,手里拿着书。几个刚刚打完篮球的男生跑过,女孩背过身,捂住鼻子。他静静地看着,接着,头也不回地离开学校。他入校就申请了走读,但每次离校还需要找班主任批假条。他就着晚风,掏出着两块旺旺雪饼啃,是刚来的陈老师塞给他的。
大约七点,他跟着短信来到一栋陈旧的、爬满爬山虎的居民楼下。出版社在居民楼二楼。李介甫按下呼叫铃。嘟嘟嘟三声过去,一道声音透过生锈的播音口传出来。
“谁?”
“李介甫……找王仁伟编辑。”李介甫有些犹豫。他想象中的出版社在CBD,深色的玻璃反射着白云蓝天,而非蜗居在居民楼三楼,看起来像是扫黄打非的地方。
“王哥……”对方的声音远了,过了一会儿,道,“行你上来吧。307。”遂挂断。
李介甫拉开铁门上的扶手,湿滑黏腻。无数个人握住它,留下白色的掌纹。李介甫看到那上面自己扭曲而惨白的脸。
楼梯窄而黑。靠左的角落塞了几辆电瓶车。
“你进去了?”我打断他。
他摇摇头。
“我站在一楼楼梯口,旁边的墙上的对联已经褪色。门口放了垃圾袋,一股酸隐隐发酵。我就停在那儿。”
“你失约了。”
“是。但他没说什么。”
“你后来在哪儿见的王哥?”
“他家里。”
王仁伟,不知名出版社编辑。零九年立秋,他因出轨被相处三年的男友发现,赶出出租屋,只能摊在出版社的椅子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抽烟。只是打个炮而已。他跟前男友解释,你也是男人,你应该懂的。回应他的是一个响亮的巴掌和歇斯底里的尖叫。看着全然不复往日温柔模样的男友,王仁伟突然觉得,没意思。男友没意思,炮友没意思,工作也什么没意思。他深吸了一口烟,吐出来,随手抽一张稿件弹灰,继而把尚未看一眼的稿件扔进垃圾桶。
就在这时,李介甫夹在稿件里的照片掉了出来。那是一张王仁伟不曾拥有过的年轻的、清俊的脸庞,带着这个年纪特有的不确定和脆弱,像鲜嫩、饱满、颤动的花骨朵,让人忍不住一把掐下来。本想约在出版社见,但李介甫失约了。他在上面等了半个小时,明白人不会上来。后来他约了第二次,是周末,在家里,这次李介甫上来了。开门,门口的那张脸比照片里的更加青春,充满了生命的活气。他承认自己嫉妒李介甫,看着他在床边,穿着校服,俊秀的脸庞沉浸在稿件被编辑看中的谨慎的雀跃中。他能看出他脑子里在期待什么,那是一个混沌的、万花筒一样的未来。相比之下,王仁伟暮气沉沉,多年饮食不当,缺乏运动,体力下降,跟男友的性生活和上班打卡一样,例行公事。只有在外面寻找刺激时,才勉强能支撑一会儿。王仁伟看着李介甫,像看着一个令人厌恶的可能。他抗拒,又不难以抗拒。
王仁伟絮絮叨叨说了许多,说到天色昏暗,直到李介甫显得有些疲惫。
李介甫所有的天赋,被切磋琢磨,消耗在那个简陋的单间公寓。第二天,王仁伟开车送他回校。他走进班级时,将陈老师吓了一跳。他身上神经质的气息消失了,变得平缓而迟钝。陈小姐一直想找机会跟李介甫单独聊聊,但很快李介甫出书的消息传了出来。李介甫被迫见缝插针接受各种采访,而与此同时,陈小姐要准备青年教师技能大赛,忙得焦头烂额恨不得变身为大蜘蛛。种种事情混杂一起,她没能找到和李介甫谈心的空档。等她闲下来,收到的是李介甫退学的消息。
“你告诉我这些事是?”
“我也不知道,只是听说王仁伟死了,死于高血压和心脏病。我想你和他认识,就来了。”他说道。他刚来时,脸上残存着十六岁的痕迹。随着叙述的推进,他像一根迟迟发育的枝条,缓慢地抽长、发叶、开花。此时此刻在我面前坐着的,是三十四岁的李介甫。
后来聊起死亡,李介甫问我,他我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死掉。我把熟知的现代病都列了个遍,若患上其他病倒还好,但我想,介甫死于肺结核是最合适不过的。一个神经质的天才死于肺结核,是一件再浪漫不过的事。
作者:凰
评论:笑语
许多许多年以前,在你祖母的祖母都还没出生的时候,从西边最远的海岸到东边最高的山脉,也就是我们的国家走出去差不多一千天的距离,其中有这么广阔的土地都被一个帝国统治着。帝国的皇宫里,用九百九十九块水晶打造的皇座上坐着他们的皇帝。
他是个非常好看的男人,一头金子似的卷发闪闪发光,据说就算是在黑夜里也能亮得让人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则是浅蓝色的,比在那遥远的北方的大海里漂了上万年的冰川还要蓝;他的嘴唇也像是春天刚开放的花那样柔软而红润,皮肤更是白皙得像个精灵;至于皇帝的身材,到现在你都还能从那些被砍掉脑袋的雕像上看见他高大的身体和宽阔的肩膀,只有这样健壮的身材才能将那把巨大的剑举起,好守护自己的国家。
在当时,帝国的人民都十分爱戴他们的皇帝。他们为有这样一位美丽又强大的皇帝感到高兴,都自发地走到街上,在酒馆里和教堂外赞美皇帝为他们所做的一切。你可能会问我,这位皇帝又到底做了些什么呢?这正是我接下来要讲的。
要知道,在我们故事里的皇帝成为皇帝之前,这个国家依然有上一位皇帝、上上位皇帝,而我们说的这位皇帝,从前也只是老皇帝连名字都记不清的儿子们中的一个。他有十个哥哥,老皇帝给他们都分了领地,按年纪从大到小依次往东边排开,最小的这个皇子,他的领地在最东边的山脚下,离老皇帝的皇宫非常远,只不过在成年之前,他和哥哥们一样都还留在皇宫里,陪在他父亲身边。
人民在他父亲的国家里生活,每一个都十分地不幸福,因为那些贵族们整日都在皇宫里与老皇帝一起寻欢作乐,而皇宫外每天都有人饿死。乐曲和大笑的声音从高高的皇宫里飘出来,很快就被地上的哭声盖住了。老皇帝听不见这些哭声,于是没有了办法的人们便聚到一起,在他外出狩猎时走到他面前,跪在马蹄踩出的泥印子间哭诉。老皇帝一言不发地听着,把自己的侍卫叫到身边对他说了几句话,然后就有好几个士兵走到正在哭诉的人身后,一个接一个割掉了他们的舌头。
有个当时在场的老仆人——她当时还是个没成年的女仆——曾经对自己的小女儿说过,那一天狩猎的队伍回到皇宫时,老皇帝的侍卫背包里装的舌头比所有人打到的猎物嘴里的加起来还要多。等到晚饭的时候,十一个皇子围坐在长长的餐桌边,坐在首位的老皇帝看他们都吃完了自己盘子里的点心,就叫人把那包舌头拿来倒在桌子上,让自己儿子们看看这是什么。
“这是违逆者罪孽的根源,父亲,”最年长的那个说道,“您替他们净化了罪,这些人都该感谢您。”
老皇帝笑着没有说话,继续让下一个皇子说出他的想法。十个皇子都低着头,恭敬又顺从地称赞父亲做的“好事”。但是当轮到年纪最小的那一个,也就是我们下面的故事要接着讲的那个皇子时,他在餐桌最末端直视着另一头自己尊贵的父亲,声音响亮地开口问道:“父亲,您杀死了这些人吗?还是只是割下了他们的舌头?”
“那些没有名字的人死了又如何,没死又如何?你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孩子,”老皇帝仍然笑着,但边上的十个皇子把头垂得更低了,“你看看这些是什么?”
第十一位皇子平静地看了一眼桌上那些堆成小山的、还带着血的肉块,又抬起头望向了老皇帝,然后回答说:“这是舌头,人类的舌头。和您的、我的、在座的哥哥们的舌头没什么不同。”
“那么你的意思是,假如我把你的舌头也割下来丢进这些东西里,你就根本找不出自己的舌头了吗?”老皇帝微笑着说道。
“的确如此,父亲。”
老皇帝点了点头,不再笑了。那么你就把自己的舌头也割下来吧,他说。一把匕首被交到了年纪最小的皇子手上,他没有拒绝,就这样拿起刀割掉了自己的舌头,把满是鲜血的舌头朝着父亲丢了过去。那块肉太小太轻了,被丢出去之后便掉进了桌上的舌头堆里,滑了一下滚进其他舌头下面,真的再也找不出来了。
老皇帝很满意,叫来宫里最好的医师为自己勇敢的小儿子治疗伤口,等血止住了,小皇子张开嘴,所有人都能看到他空荡荡的嘴里只剩下了一点点舌根,肿胀起来变成了深紫色。老皇帝点点头,就对他说,你去山的那一边学习如何在没有舌头的情况下也能说话,学会了再回来吧,在那之前别再让我看到你。
没有了舌头的小皇子对父亲鞠了一躬,回到房间收拾了行李,然后带着一个很小的包裹出发了。包裹里只装着对一个皇族来说最为朴素的几件衣服、一点儿金币、几块价值连城的水晶和几本书,还有半打干面包,以及一把镶嵌着皇室纹章的匕首:就是老皇帝丢过来让他割掉自己舌头的那把。小皇子就是靠着这点东西走出了皇宫所在的城市,来到了一个陌生的新城镇,这个地方仍然在他父亲的统治之下,但他和哥哥们都从没来过,自然也没有人认得他。
那个时候,火车和飞机都好没有被发明出来,小皇子的两个朋友骑着马送了他一段路,在新的城镇外挥手告别了。远离了皇城的小皇子雇不到马车,就只能背着包裹用自己两条腿继续走。他从早晨走到下午,只停下来休息过一次,吃了点干面包、喝了几口泉水就继续上路了。等到太阳要落山时,他已经完全走到了深山里,附近哪里都看不到人和动物,就连路也在草丛里消失了。
小皇子害怕起来,因为不管是什么时代,都会流传着各种怪物和幽灵的传说,现在他一个人在山里迷路了,却连大声呼喊都没有办法。天色慢慢黑了下来,月亮像一把镰刀勾在远处的山腰上。小皇子听见周围传来奇怪的声音,不觉跑了起来,但他没看清前面的路,于是没跑几步便一脚踩上了几颗滑溜溜的石头,从山坡上滚了下去,扭伤了左脚,手掌和额头也划破了,鲜血一直冒出来,一滴滴滚到了泥土里。
这时候,一个声音突然从小皇子的头顶传了过来,绝望的小皇子缩起脖子,以为一定是传说里的妖怪来趁机吃掉自己了。但是那个声音并不飘忽也不阴森,只是很清晰地问他需不需要帮助,于是小皇子鼓起勇气抬起头来,在月光的照耀下看见山坡顶端蹲着一个黑头发的少年。
“你伤到哪里了?站得起来吗?”那个少年说着,跪下来朝小皇子伸出了手,“让我拉你一把。”
「我的左脚扭伤了,哪里还能站起来。」小皇子想到,看着自己根本够不到的那只手,对头顶的少年露出了苦笑。
他没想到的是,少年仿佛听见了他的心声一样,只是愣了愣便飞快地从山坡上溜到小皇子身边,又对他说道:“来吧,让我看看你受伤的脚。”
小皇子还没反应过来,左腿就被少年拉了过去。沾满泥土的靴子被小心地脱下,少年看着他肿起的脚踝,轻轻碰了一下,就看到小皇子痛得龇牙咧嘴。于是他不再碰了,把自己随身带着的包裹垫在那只脚下面,让小皇子在这里一下,然后转眼间跳下了山坡。
这时候,小皇子觉得不那么害怕了,他试着探头去看,才能看见山坡下好像有一条河,那个少年就蹲在河边不知在做些什么。过了一会儿,他又几步爬上来,手里捧着一块浸透了河水的手帕,把它敷在小皇子肿胀的脚踝上,然后把靴子松松地套了回去。
“来,这样就好了,过上半个小时就能消肿了。”少年说道。
「好冰!」小皇子缩了缩腿。
“没事的,只是用魔法让手帕保持这个温度,不会冻伤的。”少年诚恳地看着小皇子。
「谢谢你……嗯?」小皇子在心里对他道谢,这时却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你……能听见我的心声?这也是魔法吗?」
少年点了点头,重新背好自己的包裹,又转身背对着小皇子蹲下了,对他说道:“上来吧,我被你去最近的镇上。”
「你还会什么魔法?你住在这附近吗?最近的镇子是哪里?」小皇子爬到少年背上,没忍住一下子问了很多问题。
少年没有回答他的疑问,只是背着他往山的另一边一直走,然后反问道:“那你呢,皇子殿下?你不会魔法吗?又为什么一个人跑到这里来了?你的骑士呢?”
小皇子有点惊讶,因为他从没告诉过这个人自己的身份,就连在脑子里想一下也没有。这大概也是魔法吧,他想,然后就在心里回答道:「我割掉了自己的舌头,父亲去学习如何在没有舌头的情况下也能说话。至于骑士……我还没有到可以选择自己的骑士的年纪。」
他想到这里,心情也变得有点沮丧起来。假如有一个骑士就好了——不,应该说假如我会魔法就好了,那样就不会害怕夜晚一个人在山里走路,也不会扭伤脚连站都站不起来了,说不定还能让自己的舌头长回来。
“可以的,殿下,”少年突然说道,显然是又听见了小皇子的想法,“我的老师就住在遥远的东边,也许他会愿意教你魔法。其实我并不擅长使用魔法,也不适合学习这些,老师一直都说想要一个有天赋的学生。”
「是真的吗!」小皇子听了这些话,又开心起来。但是突然,他又想到了什么,拽了拽少年的衣服,示意他把自己放下来。
“你的脚还没好呢。”少年不太赞同地回头看了他一眼。
「我的脚已经不痛了。」
少年只好把他放了下来,让他坐在路边的石头上脱下靴子看了看,原本高高肿起的脚踝已经几乎恢复了正常的模样。小皇子很高兴,觉得这又是魔法的力量,就想到:「你的老师在那么远的东方,为什么你会到跑西边的皇都附近来呢?」
“是老师让我来的,”少年说,“他告诉我会在这段路上遇见一个人,我们以后会成为最好的朋友。我猜他说的就是你。”
「既然如此,那么你就来做我的骑士吧。我正需要一个人陪在身边。」小皇子在心里说道。
黑头发的少年点点头,跪下来吻了小皇子的手。然后他们看着彼此笑了起来,一齐离开了这个地方,继续朝着东方前进。
他们没有去山的那一边,而是一路骑着马、坐着船来到了小皇子的领地。这座村庄一共只有两百户人家,都住在帝国最东边的山脚下,过着简单的生活,知道了皇子到来的消息,都赶到村口来迎接他了。小皇子和他的骑士被迎进村里,很快就在村长的帮助下住了下来,慢慢地学习该如何履行他作为领主的职责。
即使无法用嘴巴说话,小皇子也有办法让别人理解他的意思,他那双冰海一样湛蓝的眼睛就仿佛会说话似的,只消几个眼神就能将自己的想法传达出去。就这样,两年后,小皇子和骑士已经成为了形影不离的朋友,他们也在逐渐长大的同时成为了被整个村庄爱戴的人。
当小皇子将要在领地上度过第三个生日时,骑士对他说:“老师在等我们,我该带你去见他了。”
小皇子愣了一下,因为他几乎完全忘记了这件事,忘记了自己的舌头还一直肿胀着。在领地的生活既平稳又让人满足,学习魔法都已经成为了会被人抛在脑后的事。
「我知道了,」小皇子点点头,「我们这就出发吧。」
于是他们又重新启程,在所有人的目送下离开了村庄,攀越东方的高山,来到了老师的住处。他们在这里住了近一年,跟着老师学了一些也许能用得上的魔法,像什么生火啦、用闪电去打鱼啦、让湖面结冰啦,都是些不怎么复杂但却很有趣的魔法。老师想让小皇子成为自己的学生,但他只请求老师治好自己的舌头,老师同意了这个请求,让他们翻山越岭找来自己需要的草药和矿石,在一个晴朗的早晨为小皇子施了这个魔法。
伴随着一阵光芒与温暖的感觉,被割断的舌头不再肿胀,瞬间便恢复了原样。在时隔三年后,小皇子终于又能开口说话了。
“感激不尽!”小皇子对老师深深鞠躬,又转身面向一直陪伴着自己的骑士,“现在我们该回到皇宫里去,下一个生日就是我的成年礼了。”
就这样,在小皇子的成年礼到来前,他们又一次横穿整个帝国,回到了皇都。守在皇宫门口的人已经不认识这个比三年前高大强壮不少的皇子了,因此骑士打败了冲上来拦路的所有人,护卫着小皇子来到了他的父亲面前。老皇帝这时正在吃晚餐。他还坐在当年那张长餐桌的一头,但两边坐着的儿子只剩下了四个。
当小皇子带着他的骑士走进来时,老皇帝并没有什么反应。于是小皇子直接走到他面前,单膝跪下亲吻了父亲的手背。
“父亲,我回来了。”小皇子笑着说道,在老皇帝睁大的眼睛前站起身,从腰带上拔出那把镶嵌着皇室纹章的匕首,一下子割掉了他父亲的舌头。
老皇帝喷着满口鲜血倒在了地上,其他皇子有的吓得躲在了餐桌上,有的朝着餐厅外面跑去,但都被挡在门口的骑士抓住了。小皇子没去管他们,只是依然笑着,扶起父亲让他坐回椅子上,接着将割下来的舌头扔进了他面前那盘吃了一半的小牛舌汤羹里。带血的舌头掉进裹着酱汁的牛舌之间,很快就沉了下去,再也分辨不清了。
“您看,父亲,”小皇子最后说道,托着老皇帝的脑袋让他直直看向那盘牛舌。
“现在您也找不出自己的舌头了,不是吗?”
作者:诸子百
备注:评论随意 是工业糖精
郑岭西盯着屏幕,刷着近日的罪案进展,看来看去总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条证据链缺水了一节东西。这是不专业的他不假思索下下出的定论,可缺什么...他也不太清楚。
郑岭西抬起头望着川流不息的马路,深深地陷入了沉思。
自从那件令人倒霉的杀人案之后,他碰到了更多的怪事。昨天做完笔录后出了办公室,拐角遮掩住向上的漆红色扶手,本就平平无奇的事物却吸引得他不由得向前走去,二楼好似有什么东西等着他去熟知。
郑岭西刚要迈出一步,二楼传来脚步声响,明显的自上而下的几串脚步。交叠的频率各有不同,郑岭西没忍住多想直接猜论,是三人下楼,他清晰听到其中皮鞋在踩踏时产生的脆音,这富有规律的下楼声不断逼近,这个步伐打断了郑岭西想要上楼的欲望,反倒逼迫他不假思索转头就走,离开了这座他不想二进宫的晦气之地。
而郑岭西不知的是,在他前脚踏出大门的那一刻,楼上确实下来三个人,其中一人手拿文件,西装革履,脚上正是小牛皮皮鞋。他翻开文件,露出其中整页的记录信息,“刚刚放的证人叫什么名字?”
“魏检,证人名为郑岭西,男,xx市xx县渔村出..”他旁边的人话说一半被魏检打住,文件上露出那张证件照,让他盯着看了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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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发什么呆呢小哥!”
一位门卫小哥拍了拍郑岭西的肩膀,不为了别的,只是因为郑岭西盯着马路出神,全然忘记自己还有活要干。
“哦哦!”这下他才反应回来,急忙亮出自己的手机屏幕露出其中的电话号码并指了指,“小余请假我替他等人,等一位姓魏的客户。”
门卫小哥听后将郑岭西的视线引向大门口。他道:“喏,人已经出来了。”
郑岭西打眼一瞧才惊觉门卫小哥这话算说晚了,三四辆高级车刚从身旁疾驰而去,哪怕是剩下几辆没走的,司机也早早打开车门走后。他又看见有两三个西装模样的中年男人与其中一年轻模样的男子打了招呼。
等到其余人走的差不多了,郑岭西才敢靠近,远远看去仅剩那位男子。他将才勉强挺拔的身姿逐渐变得瘫软,他正无力的倚靠在门柱上,正不断不断不断不断向前倾倒....
郑岭西意识到了什么,脸色大变!揣着车钥匙连忙跑了过去。
不好,这是我的客户!!!!
他内心狂叫着,千钧一发之际郑岭西接住自己宝贵的魏姓客户。
“我是代驾小郑,魏先生?”郑岭西轻喊一声后不死心,想起刚才门卫小哥的话,又沉下声音试探性再来一遍:“魏检察官?”
年轻男子似乎有了反应,抬起了头与郑岭西简单对视,男子刚要想要扶住墙,可墙面离他还差半臂之远,这人差点摔了个趔趄。好在代驾小郑眼疾手快,立马拦住对方的腰,让整个人靠在自己的肩上。
得,真的喝大了。
郑岭西决定不在这里浪费时间,拖着魏检慢慢悠悠向车的放走挪动。此刻安静的出奇,只剩冷风萧瑟吹着。
郑岭西左顾右盼,前瞟后瞥的发现以他为中心的一公里内没有第三个人在场后,他决定做个违背职业操守的决定,于是冷不丁的问道:“魏检,昨日早上九点左右于巷口发现的袭击事件进展如何?”
这句询问的声音不大不小,距魏检的耳畔距离刚刚好,郑岭西尽量放缓声调,如同他曾在老家钓鱼时栓鱼钩后不经意的甩出鱼竿,而后夹饵的钩子好似蜻蜓点水般落如湖面那般———波澜不惊。
郑岭西如此富有技术力的操作过后,他的鱼线有了明显的起伏,钓中物立刻上钩了。
“缺少实质性证据,没有进展。”魏检醉醺醺的垂着头,发丝间能看见魏检有些冻红的鼻头,魏检似乎没有思考的空挡,跟在郑岭西的话尾这般给出答案。
郑岭西听到回复,眼睛立刻亮了起来,话跟炮仗突突突的放了出来,“我相信这个人还会再次行凶,这不是他的第一次作案,我建议你们查阅..”
话语中魏检抬眼看到郑岭西,语气中同刚才那样没了起伏,没有情绪又夹带着冷淡道:“无关人员无可奉告。”
“喂...”这句话让郑岭西立刻哑了炮。
转念又想,嘶,他到底醉没醉?
然而,郑岭西早已腾不出第二个脑子想对方装不装醉这件大事,因为他第一个脑袋瓜差点碰到了车门上。
郑岭西打开车门,没由头的安心气味扑面而来,大幅度增强了他的自信心,他相信自己一套行云流水的五星级服务后,即可将这位尊贵的官老爷伺候到家门口。
不过,貌似郑岭西对自己没什么了解,至少对这辆车的后座结构不太明白。
他将人搀到后座,魏检迷迷糊糊顺着引导进入车内,“对了先生,到时候你别忘了给个好——”乒!乓!咚!
代驾小郑刚想扬起脑门,谁知后座狭窄低矮,郑岭西脑袋瓜被车顶反弹,剧烈的疼痛惹得他向前倾倒,一个趔趄扑进了魏检的身上。
郑岭西成功宕机了,他的身体逐渐像魏检身上靠拢,而他的死手却无意识的缓缓攀到对方的腰间,正不断靠近对方的脸庞。
郑岭西有些恍惚脑子空空,这10秒像时间停滞,自己究竟在干些什么?他立即松开手掌,从客户怀里弹射起飞。
没有职业操守!没有、没有节操!
当然,他没那么大的胆子喊出声来,只是硬着头皮关上后门坐到了驾驶位上,心虚的他通过后视镜偷偷瞥向对方的睡脸。他的客人睡的过于安详反倒让他有了劫后余生的错觉。今晚真是倒霉中的倒霉,郑岭西不乐。看了看屏幕上单子的金额,郑岭西乐。
依照客单要求,需要将客户送回家才算圆满完成。而魏检的小区为高级小区,外来人员全都要登记,可奇怪的是郑岭西刚摇下车窗,保安看见他的脸,就这么简单对视三秒,他跟保安面面相觑,保安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始终没有开口的意思,郑岭西觉得尴尬。刚想开口问登记,没想到就这么爽快的放行。
这个小插曲并没引起郑岭西的注意,兴许高级小区安保措施得当,角角落落布有监控探头,陌生人员入内也不用十分警惕也说不定?
而真正令他格外注意的是,眼前因喝的伶仃大醉而睡死过去的钻石vip客户魏先生。
其实这对郑岭西来说不算难事。因为他老家是个犄角旮旯的小渔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自他生了大病有了意识后,除了每天钓钓鱼外,就是跟着村民越过山路十八弯运货。被村里人养壮了十斤不止,他肩扛八九十斤都没带喘的,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还是险些差点翻了车。
他将人揽在怀里,对方本就屈着,他只要一勾半抬对方大腿就能抱起。郑岭西掂量怀里人的重量,确实不轻!他刚站稳转身后才发觉对方浑身的酒气散的大差不差,于是他闻到那附着在脖颈处尚且残存的香水味。若即若离的清淡气味令郑岭西有点恍惚。
脑海中浮现出站于门外的身影,同样的深夜却只有那间办公室通明,身影问着:“车在下面我们走。”
“慢着,我用MD计量法算出了嫌疑人具体活动的方位。”面前的黑板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数字,不远处的身影又道“这群老家伙酒量很大,我替你备了法莫替丁。”
法莫替丁,郑岭西的脑海中闪烁出了这四个字眼。
想到这里的他,不知不觉中加快了脚步,很快将魏检抱回家中,踏入家门后他无暇顾及这座干净如样板房的简约装饰,他穿过摆满绿植的阳台,拐进了卧室门。
郑岭西动作飞快,他甚至没有注意到当他靠近电子锁时,竟能安全通行。对方的卧室与门外倒像另一个空间,铺面而来缕缕淡然兰香 ,这个味道令郑岭西停下了急忙的脚步,轻手轻脚的将人放到床上。
他左顾右盼后,手跟不听使唤那样毫不客气的拉开床边的抽屉,那盒药果然就在其中。没想到自己的直觉还能这么准。
“魏先生我去倒水。”
郑岭西自顾自的说着,他没办法判断脑子里的画面从何而来,却莫名笃信着对方需要这个,吃下药才会有好转。他背过身却丝毫没有感受到不远处直勾勾的视线。
滴滴!
睡觉人的手机发出了振动,全然吸引了郑岭西的注意,他看到手机亮起屏幕忍不住探过脑袋,是一位名为老梁的人发的消息。锁屏上方迅速闪出消息,“魏沂,警方递交了新证据正在发送。”
短短一句话让郑岭西挪不开视线,熟悉又怪异的名字直接噎住了他的喉咙,半句话也说不出来。他的呼吸却因为这两个字眼变得有些急促,喘气的空隙间他瞥见眼前人从床上翻过身,并没带半点犹豫的拿起手机。
他想要的全部信息全都锁在这小小的手机之内,对于郑岭西来说有这莫大的吸引力。在巨大的欲望中他的脑子里冒出了画面,魏检的指尖在屏幕间滑行,根据数字九宫格的排列方式可以得出7018四个数字。
“七月十八号,后天是我的生日。”
稚嫩的声音闪回进郑岭西脑海之中,,小小的身影正带着书包掩在图书馆的门口。见有人上前凑了上去塞了一张邀请函,语气平淡中透着期待,他问道:“你会来的对吧?”
“嗯,我会去。”记忆中的小主人接过了邀请函。二人一同进了图书馆。
原来手机的密码,是魏沂的生日。
郑岭西愣了很久,强行剥离记忆的闪回片段可一点不好受,就差扇自己一耳光。他不知不觉中正偷看面前这位名魏沂,检察官身份的睡脸。
一晚上不知道自己脑子抽风了多少次,这种情况他先前也没有遇到个,如此频繁还是前所未有。他甚至怀疑眼前这客户是不是克他,,真该找个算命先生问了说法。
这些小九九想想就作罢,最为重要的就是抓起魏沂的手机输入密码!密码通过!对话框很合时宜的映入眼帘!
面前老梁发送的文件才是他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呢?验尸报告!解刨记录!讯问笔录!任何事情都拦不住他。
“你有新的来电请及时接通~”
郑岭西屁股口袋里传出阵阵响铃,催人命的铃声迫使他拿起手机,一阵操作后他又撇下魏沂的手机,见人没有要醒的意思,偷偷摸摸走出房门后方才接通电话。
“哎姐,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郑岭西的声音传进屋内,殷勤而又细语的语气可是从未听过。
“啊,明天早上七点接送小孩..”他偷听到话语间门外人无意瘪了瘪嘴,“行好,姐睡个好觉啊!”
郑岭西半带上卧室房门,随着电话音越走越远,虚掩的门缝内魏沂悄然睁开双眼,望着郑岭西离开的方向想了很多,又盯了很久。
—end—(这篇文章end,他俩的故事才刚开始)
《Pysche》 第零章 闲聊
作者:阿千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正文:
卡尔被同学们的喧哗吵醒,教室的另一边一直很吵闹的那几个女生正在大喊着自己的教科书被剪碎了。
那不是更好吗?卡尔趴在桌上想,这真是个不上课的好理由,她倒是挺希望是自己的书被人下了毒手。她只是悻悻地抬头看了一眼,正和那个尖叫着的头发很卷的女孩子撞上了视线,那个女生便仿佛发现了什么似的冲了过来:“卡尔,是你干的吧!大家都去上体育课了不在教室里,只有你一个人逃课!你为什么要剪我的书——咦!”
那个女生立刻就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后悔了。卡尔瞪了她一眼,她立刻就收住了声音后退两步。周围的人都安静了下来,有些恐惧地看着卡尔。没人敢招惹卡尔,大家都见过她打人的样子,就像是疯狗撕扯着人一样凶狠,没人愿意跟她说话,她也不愿意跟其他人说话。卡尔离开了教室。她的身后,女生嘤嘤的哭声又响了起来。
米拉照例在天台找到了卡尔,卡尔依然是没怎么睡醒一副厌厌的样子。
“吃饭吗?”
“嗯。”
由旁人来看,两个人本该毫无联系,米拉总是戴着厚重的圆眼镜,扎着麻花辫,连校服扣子都扣到最上面,她甚至在岛上的研究所做实习研究生,是个十足的尖子生,而卡尔则是班上有名的逃课打架王,哪怕不逃课也是在课上睡觉,还好勇斗狠。有人问起来,米拉只是说是从小的孽缘。
两人坐在天台上吃着饭,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米拉,你有没有觉得最近人少了很多?少得有点异常……我们班也好多人请假。”卡尔吃饭总是三两口扒完,她收拾好垃圾,就开始闲扯。
“我以为你都不认识班上的人。”米拉慢慢地吞下了一口三明治。
“虽然我不认识,但是出没出席看一眼座位就知道了不需要认识人……而且之前那个……隔壁班的粉毛,总是叫我打架的那个很吵的人,也有一周没见到他了。”
“你还挺想和尹瑞恩打架?”
“也不是,只是他太吵了……消失了很容易被注意到。”
卡尔所在的学校是超能力研究所下属的高中,除了超能力者所在的超能科,普通科的学生毕业后多半是从事超能力相关的工作,录取的条件是根据超能力相关行业的适应程度确定,因此学生成分非常复杂。有米拉这种立志要进行超能力研究的优等学生,也有卡尔和总是找她打架的尹瑞恩那样成绩不佳,但是因为父母是相关从业者而被录取的学生。
米拉没有说话,只是一口一口地咬着她的午餐。楼下午休的操场上正爆发出一阵欢呼,米拉看了看楼下,学校的人确实少得有些明显了,原本中午的球场总是三四层地围满了人,今天只有稀稀拉拉围了一圈,学校的超能力科一共也只有三十来人,超能力者五颜六色的头发混入人群很快就不见了,但是今天她很容易就看到了操场上打球的一头蓝发的时零晓。
时零晓是学校超能科的名人,平时是独来独往的孤狼但是因为打得一手好球而很受欢迎,听说打架也很在行,尹瑞恩可以说是他的首席迷弟,整天绕在他的身边,恨不得立刻转到超能班去好天天看着时零晓,可惜超能力是天生的,就算尹瑞恩把头发染成粉色,也不会变成超能力者。通常来说,尹瑞恩不会离开时零晓50米。但是米拉看了一圈,怎么都没找到尹瑞恩。卡尔的想法也许是对的。
“最近我们实验室的仪器也检测出了剧烈的能量波动,而且就在岛附近。今天下午我还要去帮忙整理数据,说不定真的出事了。”
“会发生什么事情吗……?”
“谁知道呢。”米拉细嚼慢咽地吃完了她的三明治。
米拉平静的态度让卡尔不知道作何反应。“剧烈的能量波动”这种事情听上去就像是仪器检测到了自然灾害似的,不应该很严重吗?但是米拉好像不以为意。
卡尔低声嘀咕起来:“……如果要出事了,不应该通知其他人准备避难吗?”
“我们现在对超能力的研究太少了,别说预测灾难了,很多事情都无法解释。”米拉咽下最后一口三明治,收拾好了东西。
“如果真的是有事情要发生了,你去岛上不会很危险吗?而且沿岸的居民要怎么办……”
米拉不知道为什么突然笑了起来:“我没事的,研究所关于能量防护的措施非常完善,反而是你们留在大陆上会比较危险。不过卡尔身手那么好,应该没事的。说不定还要当个滥好人到处管闲事。”
“什么嘛……我才不会去插手别人的事情。”
“是吗?那我把剪碎教科书的事情——”米拉打开天台的门,准备下楼。而楼梯上有一个美丽的女生正朝着他们走来。天台的光正照在她粉色的头发上,照出了柔美的容姿,她的脸就像是文艺复兴时期精心雕琢的女神神像,端庄又俏丽。美丽会让人愉悦,卡尔一看到她就忍不住心生好感,也立刻想到了传闻中有着天神容貌的副会长。卡尔也不得不承认传闻中的美貌并不夸张,眼前女生的生动的笑容甚至于远超卡尔听到传闻时候的想象。
“卡尔·索科洛娃和米拉·塞拉诺?”她歪着头确认了一下两人的名字。
卡尔忍不住点了点头回答她的问题。
下一刻,卡尔,失去了意识。
【第零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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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为了行文便利,所有出场的生物都会被称作“人”即使他们可能不属于智人科
案:坟墓为高尚之人所怕,当生命陨落时,身体将变冷,并长眠于黑暗大地的怀抱,繁荣衰退,幸福消逝,条约被撕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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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终于找到了一处合适的落脚地,并在此地迎来了新生。他们的首领寻到了新的爱侣,诞育生命,这极大地鼓舞了众人。
然而欢愉过后,他们又再次被悲伤追上了脚步。
死亡。对常人来说很熟悉,对这些人来说却十分的陌生。他们并非没有经历过毁灭与分离,但疾病与衰老却长久地没有降临到这些人头上。人群中的一半从未经历这些,另一半则对此记忆遥远——正如他们曾经居住的仙境,早已被灰烬掩埋。然而一切随着那被焚烧的灰烬离去后,阴影终于再次笼罩众人。
他们不得不再次面对一个即将离去的生命。不过这次,没有锐器,没有火焰,只有缓慢流走的生机。
五月的屋子里静悄悄的。离开了丰饶之地,众人不得不终日忙碌来寻求温饱,只有她在这次生产后无法下地,有幸豁免于这样的辛劳。这样的生活注定没有什么色彩,但好在有人干的活与她的生活一样地无聊。埃文娜在五月的屋子里磨药,五月躺在床上看着滚动的药轮,又不那么无聊了。因为她想起了一件事:“男人们说,比起姜平,星期三更属意你一些。”
磨药声音停了。五月转过头,正对上埃文娜的视线,却没有见她露出什么表情。“男人们的想法与我有什么关系。”埃文娜如此回答。她说完倒出石臼里的药材,又开始往里面换上新的。“这些天总是见你更多一些,我还以为你...”五月看着埃文娜的动作的声音弱了下去,她换了一个说辞:“毕竟以前我们从不说话。”埃文娜弯腰重新将石轮放回槽中,这个动作让她的声音有些沉闷:“我并不是第一次配这种药。你不知道这件事,连姜平都不怎么记得,那个时候她还没有开始受训。”说着,她停下了磨药的动作:“课程也不是你见到的那样,只需要学习如何穿过那片树林。你已经亲自去过了。”
女人并未因为聊天而停止工作,她又离开了去舀水。屋内氛围顿时沉寂下去,五月转过了脸。神庙还在时,她听说过这件事。曾经那些富有学识的成年祭司都在一次远征中死了,只有那个疯狂的老女人活了下来,就是边上这个人曾经的导师。那个女人只传授了一半的学识,另一半中的一半只有她边上的这个人听过。她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再讲述新的智慧。几乎每个人向她提起的人都这样说,言语间带着些许的不忿。
当时她是怎么想的来着,有些不记得了,大概也和所有人一样,觉得这样自私的人不配领导别人。她想起自己为数不多几次见到那人时的眼神。总是让她无所适从,又十分难忘。
屋内升起了火焰的亮光和水雾。五月听见埃文娜坐下再次出声,但这次她没有挪动自己对着她。五月看着那些漂浮的烟雾说:“听说你本被授意继任主祭司,不过后来姜平的老师上任,所以她就更被看好一些。”这次却没人接话,回答她的只有石磨碾药的声音,那人停顿了一下,表示她听见了。
五月有些失望。她仍由自己躺着,直到眼皮沉重起来。这时的埃文娜却好像没有看出五月的困意,又掀起五月的被窝,把人扶了起来。这个动作打断了五月的睡意让她又清醒了一些。
文娜坐到床头和五月面对着面。她说:“如果只是为了换个地方控制别人,实在没有必要跑到那片林子边上去做这件事。”说完她仿佛没有期待什么回应,又径直走下床沿调配药粉去了。五月看着她再次远离自己,低下头对着被褥半是自言自语地小声说:“那你还这么关心我们是为什么呢?”
“因为不论如何,那里也是我居住的地方,你们都是我的家人。”埃文娜端着药回来,好像背后长了耳朵似的接上了这句话。
“我还会好吗?”五月接过药,看着对面的人。然而刚刚还在积极回答她的人却沉默了。埃文娜终究还是没有按照五月希望的隐瞒她:“我不知道。”
“我想给姜平留些东西,你能替我照看她吗?还有我的孩子。”五月喝着碗里的药终于还是这样说。但接下来她就迟疑了,毕竟她要说的事与屋子的另一个主人有关,她不想被听到。她这样想着,盯着埃文娜的脸。但对方好像什么都没看出来一样,直接结束了这段对话。埃文娜说:“我知道了。”
她是不是知道。这个想法闪过五月的脑海,她对着药碗皱起了眉头。“我知道这很苦。”仿佛为了确认五月的想法,埃文娜将手指贴到了她的碗边,然后她又补了一句:“但你需要这些。”五月顺着她的意思,啜了一口碗里的药。当在她从药碗里抬头时,正巧见到这间屋子的男主人奈登推门而入。
此时屋外太阳即将沉入地平线,埃文娜起身离开,这一天结束了。
作者:尘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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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剥开世界外壳的时候,很难不想象最终结果如何。
是甜蜜、古怪,还是看上去毛茸茸却扎手,比如栗子球。
作为一个观察者,这些却和我无关。
地球上的生物(大概)都有灵魂,而我,是一个来自不知名星球的类似物。
——可以附体在任何无生命物上,不过只能决定“转移开始”,至于落脚何处全看运气。
而转移需要另外条件,即该物存在意义改变,比如毁坏,或者重构,或者不再被需要,等等。
听上去挺麻烦,但于我而言,不过就是“叮”一声条件满足,选“是”或“否”罢了。
因为待在这里太久,已经忘记来意如何,且不知道何时会蒙母星召回,基本上我也是见“叮”就“是”的随波逐流而已。
嗯,毕竟要达成条件还挺麻烦。
这样看,其实转移开始也并非由我控制。
一般性,我在特定统治地球生物人类的抱团单位——某一家中,并不会待过久。
因为这个星球上有那么多人类,根据概率来说,很难多次随机在同位置。
有件稀奇的事,我这届成为栗子球后,已经荣幸看着人类男性A和女性B结婚生子,并且婴儿C逐渐长大,完美演绎到处乱爬往直立行走进化,开始牙牙学语。
多年经验,我已经熟练掌握人类的称谓语言体系,尽管根本没什么用。
婴儿C本来该一直是婴儿C,直到它拿起装我的盒子。
虽然你可能期待我陷入危难或开启奇旅,很可惜我不得不提醒你,就算那样,也顶多就是另一声普通的“叮”和重复无数次的“是”。
而情况恰恰相反,很不幸,它被我扎得哇哇大哭,虽然是它先动的手……
于是人类B跑来,紧急安抚婴儿C,顺便把我重新收回盒子里,转头指责人类A:
“乔治,你为什么把我们的定情信物塞在这种简陋小盒子里?而且还让米歇尔拿到了!”
“我知道这很危险,”人类A一边喝咖啡,一边翻看报纸,无暇抬头,“但琳达,她早晚要面对这些不是吗?”
很显然,人类A直接避开第一个问题,也许这和它们的住所至今还是这间小破房有关。
但我喜欢这个盒子,因为它足够破烂,有很多孔洞方便我打量外面消磨时间。
“那也不是现在,此刻!”人类B放下婴儿C,大步跨过去抽走对方手里的报纸,“这种东西难道比米歇尔的安全更有吸引力吗?”看完标题它接着道,“哦又是经济,这并不能使你找到工作。”
“社会萧条我能怎么办?”人类A也有点生气了,“何况你嚷嚷的那个栗子球,说不定就是未来值得纪念的濒危珍品。”
“现在你又要开始念叨栗疫病菌,”人类B甩手不干,将炮火转向对方手中的瓷杯,“不如算算咖啡的价格怎么样?”
……
鸡同鸭讲的对话应该还会持续很久——它们隔三岔五都要争论些相差无几的话题。
虽然不懂,可能酷爱追责而不讨论如何解决,便是人类的生活乐趣吧。
我一半听得无聊,一半因为婴儿C又偷偷爬到附近,于是转而关注它的举动。
似乎弄明白栗子球不能直接摸,它这次只举起我的盒子摇晃,可能被骨碌骨碌咚的滚动声取悦了,婴儿C发出古怪旋转的笑声,然后对我叠声叫着“塔嗒!”。
接着它把我带回安睡的摇篮——这次人类B没有冲过来,当然,人类A也还是没空留神。
在无数次的骨碌骨碌咚和“塔嗒”中,我掌握了后者应该是对我的称呼。
某次人类B发现该情况,打算阻止,终于在婴儿C的大哭对策中败下阵来。
毕竟这也不是什么不能原谅的危险动作。
礼尚往来,我决定也将婴儿C的名字米歇尔记住作为回报。
尽管人类礼仪对我来说也没什么用,不过作为消遣我依旧如斯践行了。
我俩保持距离,互相很友好,这个家境况转好,米歇尔一日日普通地继续长大,加入当地称为学校的组织。
人类A和B终于还是没挺过那点生活乐趣,在第数不清次大战之后,它从差点导致离婚的诱因变成真实发生的导火索。可见此前记录的经济原因显然只是借口。
回家的米歇尔听闻这个消息,默默走到房间,问了桌上的我许多无法解答的问题。
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如果能开口,我会说人类是古怪的生物,它们有时做某事或某事其实没有什么确切的逻辑,只是无名沙砾在悬崖上堆积突然坍塌的顿悟而已。
就像“叮”声突如其来,问我点哪个。思索片刻,我选择了“否”。
于是米歇尔被判给人类A抚养,而我,则成了很久以后称为树洞的概念。
学校有好多种,米歇尔从这个转移到那个,又从那个转移到那那个。
此间我对人类的理解突飞猛进,毕竟这是第一个对我进行各种自我陈述的样本。
她毕业、工作、恋爱,对方给米歇尔一个戒指,我再次有幸当上定情信物;
婚礼上,我被盛在碟子里,搁置奶油大蛋糕的最高层,米歇尔和人类D在底下拥吻;
婴儿E出生,人类D欣喜地抱着那个外表古怪的小东西,米歇尔在一旁笑得无比甜蜜。
……
时间对我来说很快,也没有什么感觉。
米歇尔老了,也病了很久。
这天晴空万里,她醒来后,像初见时那样摇晃我的盒子,对我絮叨了许多不能理解的情绪。
她抱着我缓缓闭上眼睛。
已经长大为人类E的婴儿E和因为太多懒得编号的人类依次前来,围在床边开始痛哭。
但他最终擦干眼泪站起身。
我想起有次转移到某只死去的母刺猬身上,它的孩子在旁逡巡良久,最后转身离开。
久违的“叮”声如期而至。
世界“是”一场冒险。
所以别害怕。
PS.虽然栗子球毛茸茸又扎手,栗子却很甜蜜。
祝你好运。
塔嗒
作者:巫念桃
mode:随意
我这辈子都没想过能收俏俏的订婚请帖。订婚仪式在宜城的隆盛酒店举行。我一时间不知该惊讶闻俏要结婚,还是惊讶她居然回宜城了。
当初她追随汪晓莉前往深圳,闹得惊天动地,那一回几乎算是跟家里决裂。她没钱买去深圳的火车票,跑来找我,我又跑去找乌鸦借钱,乌鸦问我是不是睡大了谁的肚子。就这样,我献祭自己的道德,换了一张通往深圳的长途汽车票。出发那天是阴天。宜城客运站塞满了人、动物和包裹,乌里哇啦的说话声、小孩的哭闹声和咳痰声。空气中混合着香辣牛肉面的气味、皮革味、厕所熏来的骚味和烟臭味。就像演电影似的,周围来来往往的人大包小包提着挂着抱着拖着,两个主角一身轻松。我一直想要离开宜城。可是我的脚违背我的心,它们在这里生根。我只能看着我身边重要的人出走。我送走了汪晓莉,紧接着是闻俏。不知道什么时候,我能送走我自己。
闻俏要离开宜城这个充满着流氓、混混与化工废弃的城市,我为她感到由衷的高兴。但又生出一种离愁别绪来。这样轻盈又复杂的情绪很难在宜城这个粗狂又野蛮的地方滋生。哪怕在长途汽车站,这里也没有依依惜别的泪水,只有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对骂和干脆利落的逃票。可我的确担心她。宜城虽然偏僻老土、蛮横无理,可它到底是一种温良的暴力——只有一群无所事事的技校生抢劫中学生,有的只是一群非主流少年对古惑仔拙劣而幼稚的模仿。而与此同时,在这个时间节点的其他城市,无疑都疯狂滋生着钢筋混凝土般的血腥:光天化日的飞车党、街头巷落的瘾君子、修车摊上光明正大的黄色广告、半夜聚落在发廊接客的楼凤、走在路上会被人冷不丁瞧一记闷棍抢钱、下夜班路上突然出现的白晃晃的刀……那时候死人根本不算事。这些是城市飞速发展时扬起的飞沙,呛死一批又一批倒霉鬼。而闻俏还那么年轻、那么漂亮、那么充满活力。
但我到底没有开口挽留她。她年轻、漂亮、充满活力,总能想到办法活下去。
一路顺风。我说。
闻俏笑了,在这阴沉的天、乱哄哄的广场上笑得张扬又美丽,跟记忆里那个下午突然闯进我的视野里,要我做她男朋友时一样。只是她和汪晓莉都不属于这里。她们从出生起,就坚定地走在离开宜城的路上。
在她即将消失在人流中时,我突然叫住她。
汪晓莉从抛下孩子离开宜城那天起,就和我们所有人切断了联系,用一种近乎绝情的方式和宜城的一切说再见。她走的时候悄没声儿,像一滴水汇入汪洋大海。她去了哪,我不知道。她过得怎么样,我不知道。她说她要去深圳,可这究竟是否是一种托辞?我不知道。我偶尔会碰见被她遗落在这儿的她的前夫和她的孩子。那是个儿子,长得跟前夫很像。前夫看了我,就想起汪晓莉,对孩子说,你妈死外面了。我说,你妈在外面活得好好的。孩子不明所以,骤然听到母亲的名字,哇的哭了出来。不出意外我差点被打了一顿。
冷风吹起闻俏的头发。她说,我知道。我不后悔。
她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说实话,我很羡慕汪晓莉和闻俏。她们是一类人,她们只是短暂地对生活妥协。一旦知道自己要什么后,她们便从不低头,只管昂扬着去追寻。
再次听到闻俏的消息,就是收到她的订婚请帖。我把那张请贴翻来覆去看了七八遍,新郎是个我不认识的人。我摸出手机,下意识给闻俏打了个电话。
她离开的这段日子里,我们很默契地没有再联系。
电话里她的声音有些失真。
“被绑架了你就眨眨眼。”
“眨眼的话又怎样?你要带我逃吗?”
“这回我能给你买卧票。”
她似乎是笑了。
“你找到晓莉姐了吗?”
“……没有。”
“死心了?”
“……没想好。汪洋,你说汪晓莉当年离开宜城时在想什么呢?我真想知道。她总跟我说,俏俏,在这里的生活是一团死水。她说在这个年龄段爱上一个人是爱上虚幻的死水中的倒影。谁都会为了逃避死水一样的生活去爱上某个人。与其说是爱上人,不说是想要活着。可是外面的生活不是这样的。一到外面,倒影就显露其丑恶。那时候我会明白,什么是更重要的事情——大家拍着手唱着歌走向一个崭新的未来,谁还会在意宜城那片灰云在心中投下的倒影呢?
“我离开宜城这么些年,找了她这么些年,一路找我一路想,如果我是汪晓莉,我会想什么、会做什么。可我始终没能想明白。”
“因为你是闻俏。”
“是,我是闻俏。可我想离汪晓莉近一些。我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这些年我一直在问我自己,我爱她吗?十八岁时我为一个人怦然心动,这是爱吗?这么多年,我追逐一个倒影,这是爱吗?汪洋,你觉得我爱她吗?越问,我越得不到答案。因为汪晓莉离开我太久,久到我分不清对她究竟是爱、是遗憾、是向往、是依恋还是其他种种。
“或许汪晓莉是对的。那时我、我们都太年轻。可是我想告诉她,没有哪一个十八岁是孤立的十八岁,没有哪一个未来可以彻底跟过去斩断。所以我回来了。”
“你想好了吗?”我问。
许久之后,很轻的、似叹息的一声“我不知道”传来。我的眼睛痒痒的。
“你会后悔吗?”
闻俏没再说话。
我拨弄着那张请柬,说回我拨打电话的目的:“订婚那天我要上班,请不了假。”
“挺好的,你找着工作了。”
“混日子罢了。”
订婚宴那天我还是去了,去得比想象中晚一些。我以为怎么找都能捞到一两口剩饭,没想到那里空空荡荡,想象中的热闹并没有出现。席上摆着没动筷子的菜肴。我愣了一下,看了一会让,才发现闻俏一身洁白婚纱坐在其中一张桌子上,婚纱与桌布几乎融为一体。我走近一看,她的脸上有一道通红的巴掌印。
“不是说请不了假吗?”
“所以我辞职了。”
她笑了一下,似乎是扯到嘴角,“嘶”了一声。
“你挺大胆。”
“你也不逞多让。怎么回事?”
“我后悔了。人扇我。”她不在意地往嘴里塞了两口菜,“你早来一点就好了,能帮我拦着点人,闹腾死了。”
“疼吗?”
“还行。她本来还要再打,我只好大声说她儿子阳痿。”
我很不厚道地笑了。闻俏也笑。大厅回荡着我们此起彼伏的笑音。笑着笑着,一切又归于沉寂。
闻俏应该是喝醉了。没一会儿她就把头埋在臂弯里,背弓出一个姣好的弧度。我以为她在哭,没想到是睡着了。
闻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说没找到汪晓莉,是骗汪洋的。
闻俏至今还记得第一次见汪晓莉的场景。
那时汪晓莉拉着汪洋在一中门口堵她。放学时是一中最热闹的是时候。一中门口鲜少有生面孔,更少有长得高还帅的男生。大家的眼睛,尽管面上目不斜视,但都刻意放慢脚步,用余光瞟汪洋。瞟到了,就掐掐好友,示意好友也看,接着互相咬耳朵。所有人都把注意力放在汪洋身上。只有闻俏第一眼看见了汪晓莉。
汪洋对这种瞩目习以为常,汪晓莉还有些不自在,拽着汪洋的手都紧了几分。闻俏第一次见汪晓莉这种类型的女生,穿着土的要死的黑白格子衫,戴粗黑框眼镜,说话时一双明亮而坚定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你,声音里被流水浸泡过的像鹅卵石。闻俏后来就汪晓莉的声音和汪洋展开讨论。汪洋对此嗤之以鼻,什么质感?闻俏说不上来,总而言之就是你很愿意听她说话。她说话时很魅力,一种不属于宜城的魅力。汪洋说,那是她每天听英语听力,跟读英语新闻读出来的。
那天汪晓莉照着汪洋的脸来了一巴掌,勒令汪洋就意淫闻俏母亲一事道歉。闻俏觉得汪晓莉有意思极了。
那天傍晚,粉色的夕阳铺满天空。几颗浅白的星星点缀其中。汪晓莉一本正经地跟闻俏道歉。走的时候,风吹乱了闻俏的头发,汪晓莉顺手将它们捋到闻俏耳朵后面。
或许是那天的晚霞太漂亮,漂亮得令每一个看到的人目眩神迷、心驰神往。而汪晓莉又身处这样的晚霞当中,连带着连她本人也令人目眩神迷起来。在汪晓莉的手伸出来的那一刹那,闻俏似乎感受到了漫天晚霞扑面而来,她要迷失在这温柔的桃粉色的云朵里了。
我到底是爱那天的晚霞,还是爱晚霞里的那个人?
后来闻俏看了许多场“世纪晚霞”。橘色的霞光铺满整片天空。在其他人激动地拍照、拥吻、许愿的时候,闻俏无动于衷。她冷眼看着晚霞渐渐寥落,黑暗吞噬天空,看四周人群散去,自己与冷风相对。最好的那场晚霞,她在十八岁那年就已经看过了。
后来闻俏缠着汪晓莉玩。正如汪洋所说,汪晓莉身上带着一股母性。她几乎可以算是汪洋半个妈。闻俏拒绝不了这种母性。闻俏的母亲是一个漂亮到脆弱的人,身上总是带着无法抹去的伤痕。闻俏的父亲是一个冷漠的人面畜生,他酗酒、家暴,但对外总是一幅乐呵呵的样子。而母亲也乐于在外人面前维护父亲的威严。闻俏劝母亲离婚,无果,她从劝“妈你会被打死的”,到心里冷漠地想“你被打死吧,你死了我是不是也能好受一些”——连她自己都会被这样的想法吓一跳。
汪晓莉满足了她对母亲的幻想。母亲应当是这样的:坚定、温柔、有力量,能挡在闻俏面前,而不是被打得面目全非。
这些她都对汪晓莉坦白。她希望汪晓莉那一双充满力量的眼睛能时时刻刻看着自己,被那双眼睛看着的闻俏,总会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以至于某一刻她开始嫉妒汪洋。这一点她从来没跟汪洋说过,但是汪晓莉知道。汪晓莉因为闻俏复杂的身世与情感对她格外偏爱。她很难拒绝这个骄矜又张扬的女孩的眼睛——当她虔诚地望向你时,你知道原来普通人也能成为上帝。
在闻俏的母亲差点被打死的那个晚上,汪晓莉握着闻俏的手,陪她熬过了漫长的八个小时。没事的,不会有事的……汪晓莉的额头靠着闻俏的额头,她的头发纠缠着她的头发,她的低语挨着她的啜泣。她们彼此紧紧倚靠在一起。
自那以后她们更加亲密。闻俏常常会盯着汪晓莉的嘴唇走神,意识到这一点时,她会垂下眼眸。她会借着女性的优势撒娇、拥抱、拉手,却永远不敢看她的嘴唇。突然地,闻俏会在汪晓莉说话时伸手捂住她的嘴巴,似乎这样就可以逃避某些蠢蠢欲动的情愫。她们维持着诡异又亲密的平衡,直到汪晓莉结婚。
闻俏一度以为就这样了。后来汪晓莉离婚了,一个人离开了宜城。
闻俏想,那就去吧。
到了深圳,闻俏尝试着拨打汪晓莉的电话。没想到汪晓莉的手机号一直没变。
汪晓莉到深圳站接她。许久不见,她褪去了结婚那几时的臃肿,重新变得干练而知性。闻俏的眼泪一下子涌出来了。看见她过得很好,她很高兴。
汪晓莉用手帕擦干净她的眼泪。两个人打了一辆的士,没有回家,而是去了地王大厦的深港之窗。
“你看。”汪晓莉的声音很轻,像是自言自语,“宜城最高的酒楼才二十米。站在上面,还能看清街道,看见行人,听见他们说话的声音。可在这里,什么都没了。在宜城,你看到再高的天,也总觉得只有那么点高,好像伸伸手就能碰到。可在这里,天无限高,哪怕我们身处三百米高空,地面离我们三百米远,我还是觉得天真高、真远啊。所以,每当我想不通的时候,我会来这里看看。在这里我看不到、听不到任何东西。地面有人哭泣、有人欢笑、有人吵架、有人被抢劫、有人被杀……可这些与我何干?你瞧,那些地方,一栋又一栋楼即将出现。我们处在一个复杂的地方,这里每天都有人一夜暴富,也有人一夜家破人亡。这里的角落藏污纳垢,也藏着数不尽的机遇。这里的一切发展得太快,生或者死都是一瞬间的事情,你根本来不及去感受你当下的情绪,你只能拼命往前跑。那些刻骨铭心的事,在这里微不足道。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俏俏。”
闻俏摇摇头,又点点头。“可是……”
夜晚降临,华灯初上。深圳与香港的繁荣由于隔得太遥远,而显出一种温和来,不那么咄咄逼人了。连带着汪晓莉的神情也柔和了不少。
“俏俏,对不起。我一直都没有对你说,你的眼睛很好看,好看到任何人看到你的眼睛,都会不自觉想要成为你的上帝。而称为某个人的上帝是很累的一件事情,它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和强大的责任心。这不是一个仅凭着好奇、冲动与虚荣就能完成的事情。这是我后来才慢慢意识到的。我借用你完成了我自己少女时代对英雄主义的幻想,却无法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对不起。那个时候,在那死水一样的宜城,为了逃离麻木而爱上某个人简直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那是一种错觉,一种对活着的虚幻的追逐。一旦逃离那种环境,你很快就会意识到,你爱上的不过是扭曲的、丑陋的倒影罢了。而我现在才承认这件事情,是我的卑鄙。我不过是一片偶然停留在你心湖上的云,投下过一片阴晴。那时你的天很低,我便错位成了天空。但很快,你要走向更广阔的世界,俏俏,你永远值得最好的。。”
“不是这样的。”
闻俏在汪晓莉家待了一周。一周后,闻俏说她想走了。走之前,闻俏又一次对汪晓莉说:“不是你说的那样。水里的倒影摇曳而美丽。它是我真实的十八岁。如果我走过更多的地方、看过更多的事情,如果我们那个时候还能再见面,我会肯定地告诉你,你爱我。”
汪晓莉很温柔地笑了。
那一天,深圳引来了有史以来的气温骤降。闻俏在冷风中挥挥手,消失在火车站进站口。她来时两手空空,去时满满当当。
闻俏又走了。她再次离开了宜城。我不知道她去哪,但我祝她一切都好。或许某一天,我能再次收到她和汪晓莉的来电。
文/白城
要求:无
他上前去靠近死者,看着法医在尸检的过程中将死者翻过身来,之前死者一直是背部朝上的,这么把人翻过来,也就露出了死者被划的面目全非的脸以及已经开膛破肚,腐烂发臭的胸腹部。究竟需要多大的仇恨,才会想要对方死无全尸,断其子孙,甚至毁其面貌,死不能亲人相认。
这样的仇恨仿若实质,刺穿了刑的身体,他忍不住想象那个杀人犯的样子。一个185左右的男子,他身材高大并且包含力量,他没有选择用乙醚迷昏死者,因为他信任自己的身体,信任自己的力量,他如此憎恨死者,他想从施虐中获得无上的快感,他绑架死者,冷漠且高高在上的看着死者在自己手里挣扎,看着他在挣扎中打翻家具,像一条脱水的鱼一样无力,看着他终于挣扎累了,看着他祈求,妄图用金钱玷污自己,看着他连气喘嘘嘘,最终无望的破口大骂大哭不止。现在,他厌倦了。已经看了太久,这幅嘴脸,沾满了肮脏的眼泪眼屎唾沫星子,还有那多年养成的纵横交错的横肉,他甚至忍不住缓缓抚摸那些横肉,这是他最后一次欣赏这些肉长在这个人脸上的样子,最后一次见到这张令人厌恶的脸,他冷漠的凝视着这个人,看着他咬上套在手上的手套垂死挣扎,然后狠狠的给了他一拳,接下来是一脚,又一脚,给他带来的快乐令他自己都不敢置信,听着他的咆哮,呻吟,求饶,恐惧,绝望,直到最后没了声音,关于他的人生就此告一段落。
这一系列的事件影响非常的大,又因为死者多有权贵,高层多有关注,可以说是“事件过于恶劣罪不可容”了,网上也有人开始爆出关于死者的种种黑料,有些帖子,公众群也开始引起警方的关注,认为犯罪者是“清道夫”,“制裁者”的呼声也日益走高,有人恶意引导群众的意图已然十分明显了,可以说是毫不忌讳,高调猖狂。计划性犯罪,甚至群体犯罪,这一可能性极大地判断紧迫的压在查案的人心头。
作案者清理了现场,化验,测痕结果只得出罪犯穿着棉麻衣料深蓝色的衣服,身高187,右利手,作案时带有白色手套,作案时间为发现尸体的前三天,根据夏天尸体的腐烂程度推测具体死亡时间为当晚的凌晨1点到4点之间,凶器是一把长约15厘米的刀具,死者死于颈部的贯穿伤口。
基于以上几点,刑跟几位同事查看了案发现场附近的几处监控录像,以及查看了根据计算得出的凶手最有可能出现的三处地区的所有监控,这无疑是最没有办法的办法,然而案情毫无进展,等待验查跟网络上帖子的发源处又需要时间,刑跟其他几位也只能先从视频寻找突破口,然而让他们出乎意外的是这次线索的查找异常的艰难,直到凶手又一次犯案,整件事情才终于有了一丝起色。
那是距上一起事件过后的第三天,晚上11点左右,刑还在一间充满烟味的封闭室内看着监控,周围是一群东倒西歪的同事,一声电话铃声几乎瞬间惊醒了在场的所有人,颓废的眼神中瞬间亮起了惊人的光芒,几乎是下一分钟警笛声就在街道上响了起来。
这一次的现场显得有些杂乱,相比起之前那一起案件,这一次案犯没有做到像上一次那样完全清理好现场,甚至可以说显得有一些杂乱无章。而之后陆续的查探也说明了这一点,距上一起事件只过去了两天,罪犯就已经如此迫不及待了,如果之前真的是组织性犯罪,那么这一次的作为明显就是出自个人犯罪,脱离组织计划的一次活动,这也使刑越来越相信他们是目的性犯罪,而抓到他们只是时间问题。
越是急切,越是杂乱,越是有目的的,刑他们就越是能够找到线索,发现他们的意图,他们飞快的行动起来,因为很有可能犯案者现在距离案发现场还不远!
这里是郊外!没有快速的交通工具案犯需要时间才能走远,最重要的是,这次发现事故现场的时间,距离死者的死亡时间只有一个小时!
按照当时验尸的法医的说法,他仿佛都觉得这个人的身体还是温热的!
作者:柳絮
mode:笑语/求知
前言:我写了一个月的其他各种文章然后想起来哦草我不是刚加了LP吗那个文章我还没写。于是我赶工出了这么一坨。
下次我写短文章也该列大纲的……
有个人世设+oc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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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先生。”
一个浑身湿透的人站在酒馆门口,声音小的可怜,怯怯懦懦的。
“我能在您这里借宿一晚吗。”
门外漆黑一片,风雨大作。我点了点头,让他进了我的酒馆。那小子挺有礼貌,对我点头哈腰的,还特意找了个角落的位置放他湿漉漉的雨披。他还想找我要墩布,被我给否了,反正也不碍事。但这么一个会来事的小伙子确实让我感觉不错,我看他坐下了,就给他上了一杯热茶,他还连连道谢,整的我怪不好意思的。
我坐到他对面,问他为什么要在这么个日子走这条路。这附近不算很太平的地方,土匪啊魔物啊都不少,尤其最近说是虚空哭号又要来了,所以我怀疑这小子要去寻死。小孩倒是实在,就差没把自己住址告诉我了。
塞勒恩特这名字我好像听房客说过,他似乎还挺有名的。我本来以为会是什么资深的吟游诗人,结果没想到是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小伙。他说他借宿一晚还要继续往前,一直走到虚空边上。我说不行,毕竟毛头小子就这样,没见过那种灾害的可怕,老认为自己无所不能。不过他看起来心意已决,我只能把我自己用的那种耳塞分他一包。希望他别死在路上。
结果他又表现出那种没被世俗污染的非常质朴的谢意,搞得我都挺不自在的。我看他都要掏钱了,就说让他给我弹两曲,反正今晚挺无聊的,也没别的客人,他在这里的话也算是有点意思。
小伙子弹得确实不错,给我弹了几首,确实让我耳目一新。年轻人确实是年轻人,之前在我们这儿驻唱的诗人都没有他这么有激情,他的曲子也很特别。我本来还想让他再给我弹一次他弹的第二首歌,但他只是低头羞涩的笑了笑,一脸为难的摆了摆手,跟我说他实在是做不到。
我挺好奇的,明明是他自己的曲子,为什么才过了五分钟不到,他就跟我说他不会弹了?所以我追着他问,问得这小子看起来有点不自在。他寻思了一会,后来才跟我说那些歌都是他即兴创作的,是不会被记住的歌。
这话……说实话,我不太爱听。
我从年轻时候就开始在风谷这片游荡,忘了很多东西,也见过很多失魂落魄的人跳进虚空。我尝试过记住他们的脸……但我能记起来的只有一片虚无。
所以从某一天开始,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我要记住那些美好的事物,不让它们成为随风飘散的破碎回忆……虽然到最后我也不太清楚我究竟记下来了什么,但是至少当我回忆起那些事物的时候,我心里还是会感觉很幸福。那些美景,那些有趣的人,还有这小子弹的这几首歌……我希望我能把它们都记下来。
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该被记住的,尤其是像你的歌这样,美好的东西。我是这么跟塞勒恩特说的。
后来……后来我看气氛有点尴尬,就随便找了个话题接着聊。我看他虽然还是聊得挺开心的,但明显局促了很多。唉,看来我确实是不太会说话,本来小伙子即兴弹两曲挺开心的,我听得也挺享受的,结果我问那一嘴搞的现在的气氛这么诡异。
但我确实想不明白,就,忘得太快了。有的时候我都会害怕我把家人的样子忘干净,虚空的影响还是太可怕了。可能他们吟游诗人就是这样的,脑子里总是能有新的灵感蹦出来,永远不会担心美好的事物稍纵即逝……
怪不得这些吟游诗人总是乐乐呵呵的,假如我总能用新的想法填满那些被遗忘的空缺,我也会很开心的。
后来我们又聊了一会,我就先去睡了。那小子说他之后就去睡,但我洗漱完之后,他还在那里弹琴,不知道在弹些什么。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看塞勒恩特就已经准备要出发了。他说他要早点上路,争取在虚空哭号爆发之前赶到风车谷去。我让他留了五分钟,匆匆给他做了个三明治,又给他多塞了几包耳塞。毕竟昨晚的事搞的我也挺愧疚的,我只能这样祝福他一路顺风了。
他走了之后,我在桌子上看到一份乐谱,写得很匆忙,但是很完整。可惜我不太懂乐理,自己看不懂……不过乐谱后面是塞勒恩特给我留的信。他说在这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把自己的作品记录下来,他觉得自己的技巧还不够成熟,也不该这么早考虑把作品流传在世界上……但是他觉得我说的有道理,这些美好的东西应该让所有人都去欣赏。
不该有什么不会被记住的东西,这些想法总有一天会闪闪发光。
“……所以我的故事也讲完了,这乐谱你读好了没?”老板看向台上那个诗人。
诗人把琴捧起来:“老早之前就读完了,但我看你讲的太投入了,没敢打扰你。”
“说实话,这份谱子现在应该很值钱了,毕竟是塞勒恩特未发布过的一首歌,应该很抢手。”
“哎,没那么多有的没的,我只是单纯好奇这是什么歌而已。”
“行吧,都听你的老板。嗯……”
乐曲在酒馆内回响。
“……怎么样,老板,是你想的那个味道吗?”
“哈啊……是,就是它。这个旋律……我记得很好。”
其实他也记不太清了,但那也无所谓,这片刻的美好与幸福与那一刻是相同的,这便已经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