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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旬夜
阿豆天生带着点毛病。
张嘴的时候天上会掉东西下来。
什么电子灯牌,窗户玻璃,谁家的衣服,电线杆子上的鸟,以及它们的鸟屎。
这事情比较玄学,最开始阿豆妈是不信的。直到某天郊游她看见路边芒果树上有芒果,阿豆仰着脑袋说:“妈我饿了。”
阿豆妈累的浑身冒汗,扇着手上的帽子说:“吃吃吃,那你个吃芒果哩!”
阿豆闻言,在芒果树下背起了他四年级老师要求全文背诵的《爬山虎的脚》,全文四百八十九个字。他把芒果树背秃了。
于是,阿豆妈看着拿围巾兜也兜不全的满地芒果,当时小声说了一句。“娃儿,咱以后少说话吧。”
-
阿豆说话天上掉东西这事儿在屋里比较少见。
毕竟天花板的钢筋比较坚固,当然除了那夏天大刀子转悠似的电风扇,半米长,转起来承轴都晃晃悠悠。
阿豆被老师叫起来发言的时候,盯着老师头顶的投影仪,又看了看不远的电风扇。
老师问。“宋豆豆,叫你起来还愣着?答题!”
阿豆沉默片刻,发出了一声。“呱。”
哄堂大笑。
-
宋豆豆是个小胖子,一个沉默寡言的小胖子。
他不太经常在户外说话。但这一切的理由都十分合理。
比如他喜欢上体育课,有次和隔壁班的一个新朋友打羽毛球,他和对方讲解了一下羽毛球的发球方式,球拍朝上一挥手中羽毛球一松,“pou!”白色的羽毛球高高飞起。
下一秒,隔壁篮球场的篮球,砸中了阿豆的脑袋。
阿豆心想:篮球不算天上的东西,怎么还能掉下来砸我脑袋上呢?
一时间,手中飞出去的羽毛球就稳稳击中了他隔壁班新朋友,张开的嘴,卡住。“新朋友”“哇——”得一下一声叫,天上“哗”得一下砸下豆大的雨。
那天,阿豆最喜欢的体育课没了,他新交的朋友也没了。
-
所以,阿豆就不爱说话了。
但阿豆说话天上掉东西这件事也说不准。
有时候他悄摸摸自言自语了半天,天上不见动静,有时候他张嘴说了声“你好”,隔壁家娃娃就险些从防护栏里漏下来。
所以天上掉东西,究竟和阿豆说话有没有关系也没个准数。
也许不过是阿豆正好张嘴了,运气不好。
当然,也可能是别人运气不好。
豆妈说:咱更要小心,要真是咱张了嘴砸到人,那良心可过不去咧。
于是,阿豆成了个沉默寡言的小哑巴并且在他豆生的十年里,总结了很多阿豆经验。
比如,在户外说话的时候可以尽量压低音量;在发现脑袋顶上有东西不稳的时候,话说的越含糊,东西越不容易掉。
比如,呱。
-
阿豆有个喜欢的小姑娘,小姑娘喜欢穿连衣裙,梳着干净清爽的马尾辫,笑起来声音也特别响亮。阿豆就特别喜欢她。
但是阿豆不能说话,只好去学校店里买大家都喜欢的小糖送给她。她的座位就靠窗户,阿豆就可以把装在铁罐子里的小糖放在对方的桌上。小姑娘的名字叫树树,所以她的小书皮上就会贴一个小树,他就每次看到靠窗户的位置上有贴着小树的书时,就把糖放上去。
就这样一天一天。
直到有一次被小姑娘看到了。体育课,走廊上没有人,她看着有点紧张的阿豆,树树穿着干净的运动服,抱着排球,那声音也是脆生生。“这是你给我的吗?”
阿豆点了点头,有些害羞地挠挠头。“哦。”
那天没有下雨,没有打雷,回家的路上,阿豆小声哼着歌,某某家的睡衣睡裤也没落下来掉在阿豆头上,夜里阿豆做了一个梦,梦到他和树树一起在操场打排球。
然后第二天,阿豆就被排球打了。
被树树的小男朋友和一堆人拿排球砸了几十下。树树说:“就是他。”
阿豆抱着脑袋想,以后可能不能送女孩子糖了。
他觉得疼,但也不敢喊出来,因为阿豆被打的地方也是个教室,头顶上的风扇咕噜噜地转,他把脑袋埋进手臂里,肉乎乎的肚子挤成一团,像只在茧里的小虫子。
-
阿豆的妈妈,也就是豆妈,经常和阿豆说一个道理。
她说,每个人生下来都会有点不一样。
阿豆是阿豆妈生的,就和阿豆妈不一样,因为每个人都不一样,所以经常会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这时候就要说话。但是阿豆因为张嘴会掉东西,说话的机会就少了。所以要对别人好,别人才能对你好。
阿豆就问:那怎么才是对别人好。
豆妈说:阿豆平时很少说话,就是对别人好。
阿豆是个好孩子。
直到豆妈走的那天,阿豆都做的很好。
阿豆妈是在买菜的路上被车撞倒的,车撞倒了路边,广告牌被撞坏砸了下来,砸到了豆妈。
送到医院的时候有些迟了。
在医院里,阿豆摸着阿豆的脑袋说,“好孩子不要哭,哭了天花板会掉下来。哭了妈妈要难过咧。”
阿豆妈身体渐渐凉掉了,阿豆都没有哭得大声。他圆滚滚地像是一颗大豆子,贴着他的妈妈。直到参加完葬礼,直到被家里的小姨领走,他也没有多说话。
后来,在小姨家里,他很小声很小声问了一句。“小姨,我想妈妈了。”
小姨摸着阿豆的脑袋说。“阿豆不要难过,妈妈去天上了。”
“天上。”
“是在天堂上。”
“那我能把妈妈喊下来吗?”
“什么?”
“我说话天上会掉东西。我能把妈妈喊下来吗?”
-
阿豆的城市刮过一场巨大的台风。
台风登陆那天,广告牌被海报吹飞。玻璃碎了,车辆在堵塞的街道上被满满的积水浸泡得只剩下车顶。
阿豆是在那天失踪的,他在一个晚上顺着小姨家往自己的家跑。
一路上,他喊着妈妈,喊着爸爸,喊着所有他知道的人的名字。
他的声音很好听,只是很多人不知道。黑黑的天想响雷鸣,下起瓢泼大雨,谁家的小孩被惊醒发出巨大的哭嚎声。
直到他累了跑不动了。
倒进湍急的河水里。
那一刻,阿豆觉得自己变成了一颗种子,顺流而下,耳边是大雨声和巨大又不吓人的雷鸣声。
他想他会顺流而下,直到雨停,直到他不能再移动,那他就停下。
然后把自己融进土地,到了春天,万物复苏,会长出新的阿豆。
那时候的阿豆也许就不用担心说话掉东西了,那时候阿豆会有妈妈,妈妈牵着阿豆的手经过芒果树,树上有鸟儿停下,啾啾地叫。
阿豆说:妈我饿了。
阿豆妈气得要打他。
他们抬头,是个万里无云的大晴天。
-END-
备注:笑语
作者:琳艾
1.
倪思婉坐在酒吧里,望着吧柜里五彩斑斓的酒瓶,有些恍若隔世的感觉。
自从与祁咏旻告别以来,她已经很久没有走出家门去向哪里了。向单位请了一周的年假,连着算好的法定假期,足足在家休息了十几天,什么地方都没有去。
她本就不是常与人来往的类型,因此她的蜗居行为并没有被谁发现,只有在假期的最后一天,倪思婉收到了汪岚的消息。当看到屏幕对面那个女人打出“你最近都在干嘛啊”的时候,倪思婉就知道自己该去洗头妆扮了。
事实证明她对对方足够了解,这也是她现在坐在吧台等人的原因。
汪岚没让她等太久。她进来的时候带着一阵好闻的东方香调,简单的T恤外面懒懒地搭着一件牛仔外套,染成深蓝的卷发蓬松的垂在一边,抬眉的时候如往常一般风情万种。
“今天没带人?”倪思婉意外地挑了挑眉毛,
“你也知道,我的人不方便经常往外带。”汪岚勾唇笑了,好像光是提起那个人就能让她愉快。
倪思婉顿了顿,迟疑地问她:“还是方宇杰?”
“暂时还是。”
倪思婉的迟疑多少有些痛心疾首的意思,汪岚所说的那个人她也见过,是汪岚喜欢的那种所谓长得肆意张扬的帅哥,撩起人来毫不客气,唯一有点问题的就是有女友。哪怕人家换得勤,但依然没改变非单身的情况。
就这样,汪岚仍然保持着和对方的关系,除了和倪思婉以外,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这件事。对倪思婉来说,她难以理解像汪岚这样的女人怎么就非得喜欢一个名草有主的男人。
很难解释像倪思婉这样对一个人专一不二的人怎么会和汪岚玩到一起,但某种意义上,又正是只有倪思婉这样只在乎某一个人的人才能不关心普世严格的道德观念。
“是他也行吧,只求你不要再惦记殷茵的老公了。”
“赫谦?赫谦还是算了吧,八百年前我就放弃了。这人对殷茵一心一意,没意思。”
“这是有没有意思的问题吗?”她忍不住吐槽她。“算了,和你说你也不会改。”
“有什么问题吗?人家喜欢他嘛。”汪岚把手指放在嘴唇上,做出矫揉造作的样子,“思婉你肯定懂我的呀。”
“别把我和祁咏旻跟你们那个情况比……”
提起祁咏旻,倪思婉的心往下沉了沉。她细微的变化没有被汪岚错过,那美艳的姑娘轻轻揽过她的臂膀,在她耳边问她发生了什么。
她简单的对她说了最近发生的事,说和祁咏旻开诚布公的对谈,说她终于与他告了别。末了,倪思婉叹了口气,仰头喝完了手中的玫瑰马天尼。
“宝贝,我说过很多次了。你在当下做出的选择永远不会错。”汪岚拍拍她的肩膀,肯定地答道。“自信点,不要回头看。”
“有时候我真的觉得你很厉害。”倪思婉斜靠在吧台上,半醉着对汪岚说,“你好像做什么都不会怀疑。”
“因为怀疑自己没什么意思啊。”
“就像你选择方宇杰?”
“就像我选择他。”女人轻轻笑了,抿了一口杯壁上的糖霜。
2.
初夏的夜风还是略带一丝凉意,汪岚从酒吧出来的时候紧了紧领口。
在夜晚的酒吧门口逡巡不像她的风格,大概只考虑了三秒,她便拿出手机按了几个键。
“在哪?”
“在酒店陪老婆吃饭。”方宇杰的消息回得很快。
“吃完直接住咯?”
“嗯,今晚不行。”
“你在说什么呀。”汪岚在灯光下笑了,“定位发我。”
对方到底也是熟门熟路的人,二话不说就发来了酒店的位置。
酒店是A市知名的湖景酒店,17楼临湖的房间视野很好,可以看到湖面桥上缀星的灯光。方宇杰也不愧他公子哥的人设,知道在情人节带女朋友来玩。
盘腿坐在飘窗上,汪岚笑眯眯地想着他。
相似的人有的是相识的方法,倪思婉总以为他们是在哪家夜店认识的,但实际上不过是一位有钱太太组织的普通的品餐会,汪岚记得自己那时闲得无聊,因为不是抱着社交的念头去的,甚至都没有像往常那样精心打扮。互不相识的男男女女各自入场,几个人拼成一个长桌享受法国美食,配合着发起人事前搭配好的葡萄酒。
就在汪岚独自喝到第三杯的时候,方宇杰带着他当时的女伴来了。他的目光在四周游弋了一圈,最后落到她身边唯二空着的位置上。
“小姐姐,我们坐这边可以吗?”
她对他的第一印象是——这个人很熟练。
其实很多人没有注意过,长相优越的人如果装酷耍帅反而会显得油腻,恰到好处的轻浮和有距离感的亲昵却会让人良好。毕竟越是自信的人越是自然,如果男人都喜欢女人的所谓素颜,那女人也该喜欢男人的不做作。
“可以啊。”汪岚微笑着做了个请便的手势,“看在你女朋友那么可爱的份上。”
“谢谢。”男人搂了搂身边的女孩,那个姑娘也小声地对她道谢,乖乖地坐在他的旁边。
虽然对方是情侣俩,但完全没有视她为空气的意思。男人大约是个情商很高的人,总在合适的时机向汪岚抛来话题,再用熟稔的方式和女朋友确认。总而言之,既没有让女友不快,也没有让汪岚尴尬。原本独自用餐的汪岚倒是因此吃的尽兴。
男人懂的不少,应该家境不错。虽然几人都对葡萄酒没有太深的了解,但好歹他能说出个酒种和配餐的原因,只见全程下来他的小女友都对他崇拜的不行,目光几乎没有从他身上移开过。汪岚心里笑笑,男人,多少都爱在女伴面前炫耀。这点无论何时都会让她觉得可爱。
酒过三巡,也到了甜点的环节,小女友在男人的耳边悄悄说了一句话以后离席了,餐桌短暂的陷入了沉默。汪岚摇着杯子里的甜葡萄酒,抬眼的时候,正看到男人正望着自己,像一个信号。
她换上了最熟悉的表情,勾起一边的嘴唇。
“重新介绍一下,我叫汪岚。”
“方宇杰。”他拿起酒杯对她致意,低头饮酒的时候轻声说了一句,“我猜你已经听厌了,不过我还是得说,你真好看。”
“谢谢,我也这么觉得。”她的笑意更深了,“你也是啊,小帅哥。”
男人噗嗤一声笑了,收起了那略带疏远的神色,对她扬了扬眉。飞扬跋扈得有几分同类的味道,她嗅的出来。
“甜点好慢啊。”
你的女朋友也很慢啊。
“不介意的话要不来一颗?”汪岚从包里摸出薄荷糖递给对方,连带着自己的联系方式。
方宇杰自然而然地收下了,就像他先前表现的一样。
“谢谢。”
薄荷糖经过他的唇舌,她看了一眼他上下滚动的喉结,低下头品尝起了刚上的甜点。
3.
方宇杰按门铃的时候,她都几乎有些困了。汪岚从松软的大床里直起身子,懒懒地整了整浴衣,出去开了门。
“她睡了?”
“这还用问。”男人眯起眼对她笑笑,伸手就把汪岚抱了个满怀。“想我了?”
“这还用问?”
她用他才说过的话顶他,鼻尖轻轻蹭着男人的脸颊,小鸟般的啄吻着他。方宇杰默默地接受着她的小小爱情,转而回应给她一个深入口腔的吻。
“我先说好,到了我这个年纪,可承受不住汪大小姐的第二场了。”
“看不出来啊方宇杰,这次换了个烈性的女友?”她嬉笑着去牵他的手,把他往飘窗边引,“没事,我只是想见见你。”
“真的只是想见见我?”他似乎略带遗憾。
“当然,我只要见到你就足够啦。”汪岚拍拍冰凉瓷砖上铺好的枕头,示意方宇杰坐上去,他依言靠上了窗框,伸展开腿把汪岚圈进了怀里。
“说什么可怜的地下情人台词呢。”
“难道我不是?”汪岚往后一靠,故意把对方往窗边上挤,他锻炼得刚好的胸口温温热热的,能听到规律的心跳声。
然后她就听见他在她的耳边悄声说道。
“你当然不是呀。”
她知道他的意思,她想,但她仍然甜甜地笑了。
人总该想办法保持自己心情愉快,有个很重要的方法就是把所有的话语都按照对自己有利的方式去理解。但讽刺的是自信的人对这块技巧熟练得很,而不容易感觉到快乐的人往往怎样都学不会。
汪岚显然熟悉其中的窍门,所以她可以顺利地把这句话解读成“她的地位从不是地下情人”。
哪怕方宇杰说出这句话时,只有半分缱绻的意思。还有半分不过是出于对她的了解,明白按照她的贪婪,绝不会把自己放在那样一个位置上。
她不去问他能在她身边待多久,只是像只放松的猫儿一样舒展开四肢,全身心地靠在男人的身上,任凭他一下下摸着自己的卷发。她知道方宇杰就是喜欢她这一点。
她也没说谎,她只要见到他就好了,他在自己身边这件事本身比很多定义都要重要。
比如去问他怎么轻浮到了可以接受这样的关系,比如去问他到底抱着什么心情来到她的身边,比如去问他什么时候才会和女友分开。这些都没有任何意义,她想他了,而他来了,这就是全部了。道德,规则,他人的感情,都是可以踩在脚下的东西。
像倪思婉那样的女性,容易深陷到一段感情中的定义里去。汪岚喜欢称她们为“爱情洁癖”,这些女孩子们在乎爱的定义,在乎自己的身份,在乎对方对自己的评价,在乎一切能帮助她们弄清边界线的部分。倒不是说那样有什么不好,但终归是和她的习性相反。
方宇杰曾在一次夜晚过后,笑她像女郎蜘蛛。一见钟情的好感,无所顾忌的狩猎,然后丝缠缕绕的陪伴。她的爱情是一种沛然霸道的存在。
“不在乎我有没有女友,还正儿八经的喜欢我的,你是头一个。”
“我很方便?”
“不,你很特别。”
她记不得他具体是几点钟离开的了,只记得两人扯了被子靠在飘窗上睡着,窗外的湖面映着月朗星稀的天空。醒来的时候,方宇杰问她讨要她总是带在身边的薄荷糖。
她迷迷糊糊地递给他,然后就收到了一份带着薄荷凉意的亲吻。
“明天见?”
“已经是今天啦。”她一头栽进床里,满脸困意的要他记得关门。“一会儿见。”
然后咔哒一声,他回到他的姑娘身边去了,留下汪岚一个人再次回到梦乡。
END
作者:【八招】巫念桃
我和介甫认识已是许多年前的事了。初见他,只觉得这人奇怪得很。大夏天,蝉热辣辣叫着,催命。他一身长袖长裤,额头闷出了汗,捏着一张名片递过来,短促地介绍自己。“李介甫。”便不再言。
太阳底下,他沉默着。
“笔名不错。”介甫,古直誳傲,颇有古意。我随口恭维。
“本名。”
“笔名是?”
“念桥。”
念桥。我们搞创作的,谈起同行,颇有些文人相轻的意思。这人十六岁出书,跻身一跃成为畅销作家。说起那本书的出版发行,也有意思。当时负责该书的责编我也认识,在一次茶话中聊起念桥,他抖抖手里的烟调侃道:“他用的手稿……哈,你们也知道,这年头谁看手稿?”他指着自己的电脑继续:“这里,我粉碎了不知道多少妄想。”编辑的工作邮箱里未点开的邮件多到用鼠标点下一页都会卡顿几秒。我问他你什么时候会看,他说被甩的时候。你被甩过多少次?他伸出手指比划,三次。点一根烟,闭眼用鼠标一划,用他的话来说“就跟选妃一样”。“抽三口,抽完我也看完了。”鼠标熟练地将文档拖到回收站彻底删除。编辑初入行业时,也曾兢兢业业地看完邮箱里的每一封信,抽空联系他觉得有潜力的作家。“嘖。”比他早三年入职的前辈对此嗤之以鼻,“你在慢慢收紧脖子上的绳索。”前辈比了一个勒死自己的动作。后来的确他被文字处以灵魂绞刑,幸存下来的肉体成为工作机器。前辈看着他删掉邮件里的未读文件,请他去楼下的大排档,点了一打啤酒跟他碰杯:“恭喜你正式入职。”那晚他们笑得很开心。
“丢手稿的时候,他的照片掉了出来。我琢磨着,是个好苗子。”
该书首发量虽不多,但很快加印两千册,是很不错的成绩。现在已经绝版,一些旧书网站上价格炒的不低。当年我也收到出版社送来的一本,随手翻了翻,内容记不清,只有封面,少年的黑白硬照,目光挣脱纸页和塑膜,直视每一个走过它的人。这样的封面,在一众死气沉沉的书里是很吸引人的,至少心软的人会忍不住买下来。少年纤细的文字和敏感的心灵恰好能触动同年龄段的读者。只是读者逐渐长大,进入社会,被乌七八糟地一通蹂躏,而念桥却依旧困在十六岁的照片当中,迟迟没有长大。他的读者们在忙碌的工作中偶尔会想起他这个发霉的作者,在网上发帖,询问他的近况,得到零星的回复。大家都说他江郎才尽,空有一副好脸庞。只有我们知道,他编辑编闹掰了。那是一场闹剧。也是一个大热天,他站在出版社门口,像一个迷路的孩子。责编扔了一箱子东西出来。目击者称,李介甫一张一张捡起散落在地上的纸,编辑站在一旁冷眼看着,把烟头扔在地上。这件事后来在我们圈子里传开,隐晦的、暧昧的。后来李介甫也曾试图转型,没有成功,就此沉寂下去了,就像那些帖子。
我上下打量着他。皮肤偏白,清瘦,在太阳底下直愣愣站着,像一垂即将融化的冰棱。光看样貌,想不到这是一个年已三十有四的男人。他身上有种天真的特质,让他看上去永远像十六岁。
陈小姐今年二十八。经过笔试、试讲、面试、校长面谈,过五关斩六将,进入县十一中,成为高二十一班班主任兼任语文老师。上一个老师怀孕八个月依旧站在讲台上叱咤风云,底下的学生们战战兢兢,生怕讲台上突然滑落一个婴儿。到第九个月的时候,这位负责人的班主任不得不让出自己的位置。她把陈小姐叫到身边,拿着一张点名表,对着人名一个个介绍。“张政,班长兼语文课代表,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问他。谢子轩,刺头,尽量不要点他的明。刘若安,很乖的一个小姑娘,但就是学习习惯不太好,爱看小说,上课的时候留意一下……”陈小姐微微侧过身,将名单大致扫了个遍。“李介甫……”班主任停顿一下,似乎在思考措辞,“他有点神经质。家庭成分特殊,比较敏感。”李介甫。陈小姐,现在要叫陈老师了,记住了这个名字。神经质比刺头难搞定,刺头尚且有迹可循,能用教育循化,神经质就莫名其妙了,不受任何规矩束缚。如果他有一张精神鉴定表,那他简直是世界上最无敌的人。她拿着那张标记了每个同学性格特点的名单走进高二十一班一一点名。她原先素描了一个瘦小、懦弱、眼眶凹陷的中等个子男生,但本人站起来时,却是一个清俊瘦削的人,四肢细长,像一立青竹,在风中微微晃动。噢,这样一个人,神经质一些也成了一种奇特的风流与魅力。陈小姐的眼中多了几分怜悯。可怜的人。
李介甫对自己被界定为“神经质”一事不置可否,对于新来的女老师那若有若无的怜悯也视若无睹。他看看校门口滚动的电子屏,六点四十分。还有二十分钟晚自习就要开始。他回头看看淡紫色天空下的教学楼,稀稀拉拉的学生在走道晃动,他看见一个女孩靠在栏杆上,手里拿着书。几个刚刚打完篮球的男生跑过,女孩背过身,捂住鼻子。他静静地看着,接着,头也不回地离开学校。他入校就申请了走读,但每次离校还需要找班主任批假条。他就着晚风,掏出着两块旺旺雪饼啃,是刚来的陈老师塞给他的。
大约七点,他跟着短信来到一栋陈旧的、爬满爬山虎的居民楼下。出版社在居民楼二楼。李介甫按下呼叫铃。嘟嘟嘟三声过去,一道声音透过生锈的播音口传出来。
“谁?”
“李介甫……找王仁伟编辑。”李介甫有些犹豫。他想象中的出版社在CBD,深色的玻璃反射着白云蓝天,而非蜗居在居民楼三楼,看起来像是扫黄打非的地方。
“王哥……”对方的声音远了,过了一会儿,道,“行你上来吧。307。”遂挂断。
李介甫拉开铁门上的扶手,湿滑黏腻。无数个人握住它,留下白色的掌纹。李介甫看到那上面自己扭曲而惨白的脸。
楼梯窄而黑。靠左的角落塞了几辆电瓶车。
“你进去了?”我打断他。
他摇摇头。
“我站在一楼楼梯口,旁边的墙上的对联已经褪色。门口放了垃圾袋,一股酸隐隐发酵。我就停在那儿。”
“你失约了。”
“是。但他没说什么。”
“你后来在哪儿见的王哥?”
“他家里。”
王仁伟,不知名出版社编辑。零九年立秋,他因出轨被相处三年的男友发现,赶出出租屋,只能摊在出版社的椅子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抽烟。只是打个炮而已。他跟前男友解释,你也是男人,你应该懂的。回应他的是一个响亮的巴掌和歇斯底里的尖叫。看着全然不复往日温柔模样的男友,王仁伟突然觉得,没意思。男友没意思,炮友没意思,工作也什么没意思。他深吸了一口烟,吐出来,随手抽一张稿件弹灰,继而把尚未看一眼的稿件扔进垃圾桶。
就在这时,李介甫夹在稿件里的照片掉了出来。那是一张王仁伟不曾拥有过的年轻的、清俊的脸庞,带着这个年纪特有的不确定和脆弱,像鲜嫩、饱满、颤动的花骨朵,让人忍不住一把掐下来。本想约在出版社见,但李介甫失约了。他在上面等了半个小时,明白人不会上来。后来他约了第二次,是周末,在家里,这次李介甫上来了。开门,门口的那张脸比照片里的更加青春,充满了生命的活气。他承认自己嫉妒李介甫,看着他在床边,穿着校服,俊秀的脸庞沉浸在稿件被编辑看中的谨慎的雀跃中。他能看出他脑子里在期待什么,那是一个混沌的、万花筒一样的未来。相比之下,王仁伟暮气沉沉,多年饮食不当,缺乏运动,体力下降,跟男友的性生活和上班打卡一样,例行公事。只有在外面寻找刺激时,才勉强能支撑一会儿。王仁伟看着李介甫,像看着一个令人厌恶的可能。他抗拒,又不难以抗拒。
王仁伟絮絮叨叨说了许多,说到天色昏暗,直到李介甫显得有些疲惫。
李介甫所有的天赋,被切磋琢磨,消耗在那个简陋的单间公寓。第二天,王仁伟开车送他回校。他走进班级时,将陈老师吓了一跳。他身上神经质的气息消失了,变得平缓而迟钝。陈小姐一直想找机会跟李介甫单独聊聊,但很快李介甫出书的消息传了出来。李介甫被迫见缝插针接受各种采访,而与此同时,陈小姐要准备青年教师技能大赛,忙得焦头烂额恨不得变身为大蜘蛛。种种事情混杂一起,她没能找到和李介甫谈心的空档。等她闲下来,收到的是李介甫退学的消息。
“你告诉我这些事是?”
“我也不知道,只是听说王仁伟死了,死于高血压和心脏病。我想你和他认识,就来了。”他说道。他刚来时,脸上残存着十六岁的痕迹。随着叙述的推进,他像一根迟迟发育的枝条,缓慢地抽长、发叶、开花。此时此刻在我面前坐着的,是三十四岁的李介甫。
后来聊起死亡,李介甫问我,他我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死掉。我把熟知的现代病都列了个遍,若患上其他病倒还好,但我想,介甫死于肺结核是最合适不过的。一个神经质的天才死于肺结核,是一件再浪漫不过的事。
《Pysche》 第零章 闲聊
作者:阿千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正文:
卡尔被同学们的喧哗吵醒,教室的另一边一直很吵闹的那几个女生正在大喊着自己的教科书被剪碎了。
那不是更好吗?卡尔趴在桌上想,这真是个不上课的好理由,她倒是挺希望是自己的书被人下了毒手。她只是悻悻地抬头看了一眼,正和那个尖叫着的头发很卷的女孩子撞上了视线,那个女生便仿佛发现了什么似的冲了过来:“卡尔,是你干的吧!大家都去上体育课了不在教室里,只有你一个人逃课!你为什么要剪我的书——咦!”
那个女生立刻就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后悔了。卡尔瞪了她一眼,她立刻就收住了声音后退两步。周围的人都安静了下来,有些恐惧地看着卡尔。没人敢招惹卡尔,大家都见过她打人的样子,就像是疯狗撕扯着人一样凶狠,没人愿意跟她说话,她也不愿意跟其他人说话。卡尔离开了教室。她的身后,女生嘤嘤的哭声又响了起来。
米拉照例在天台找到了卡尔,卡尔依然是没怎么睡醒一副厌厌的样子。
“吃饭吗?”
“嗯。”
由旁人来看,两个人本该毫无联系,米拉总是戴着厚重的圆眼镜,扎着麻花辫,连校服扣子都扣到最上面,她甚至在岛上的研究所做实习研究生,是个十足的尖子生,而卡尔则是班上有名的逃课打架王,哪怕不逃课也是在课上睡觉,还好勇斗狠。有人问起来,米拉只是说是从小的孽缘。
两人坐在天台上吃着饭,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米拉,你有没有觉得最近人少了很多?少得有点异常……我们班也好多人请假。”卡尔吃饭总是三两口扒完,她收拾好垃圾,就开始闲扯。
“我以为你都不认识班上的人。”米拉慢慢地吞下了一口三明治。
“虽然我不认识,但是出没出席看一眼座位就知道了不需要认识人……而且之前那个……隔壁班的粉毛,总是叫我打架的那个很吵的人,也有一周没见到他了。”
“你还挺想和尹瑞恩打架?”
“也不是,只是他太吵了……消失了很容易被注意到。”
卡尔所在的学校是超能力研究所下属的高中,除了超能力者所在的超能科,普通科的学生毕业后多半是从事超能力相关的工作,录取的条件是根据超能力相关行业的适应程度确定,因此学生成分非常复杂。有米拉这种立志要进行超能力研究的优等学生,也有卡尔和总是找她打架的尹瑞恩那样成绩不佳,但是因为父母是相关从业者而被录取的学生。
米拉没有说话,只是一口一口地咬着她的午餐。楼下午休的操场上正爆发出一阵欢呼,米拉看了看楼下,学校的人确实少得有些明显了,原本中午的球场总是三四层地围满了人,今天只有稀稀拉拉围了一圈,学校的超能力科一共也只有三十来人,超能力者五颜六色的头发混入人群很快就不见了,但是今天她很容易就看到了操场上打球的一头蓝发的时零晓。
时零晓是学校超能科的名人,平时是独来独往的孤狼但是因为打得一手好球而很受欢迎,听说打架也很在行,尹瑞恩可以说是他的首席迷弟,整天绕在他的身边,恨不得立刻转到超能班去好天天看着时零晓,可惜超能力是天生的,就算尹瑞恩把头发染成粉色,也不会变成超能力者。通常来说,尹瑞恩不会离开时零晓50米。但是米拉看了一圈,怎么都没找到尹瑞恩。卡尔的想法也许是对的。
“最近我们实验室的仪器也检测出了剧烈的能量波动,而且就在岛附近。今天下午我还要去帮忙整理数据,说不定真的出事了。”
“会发生什么事情吗……?”
“谁知道呢。”米拉细嚼慢咽地吃完了她的三明治。
米拉平静的态度让卡尔不知道作何反应。“剧烈的能量波动”这种事情听上去就像是仪器检测到了自然灾害似的,不应该很严重吗?但是米拉好像不以为意。
卡尔低声嘀咕起来:“……如果要出事了,不应该通知其他人准备避难吗?”
“我们现在对超能力的研究太少了,别说预测灾难了,很多事情都无法解释。”米拉咽下最后一口三明治,收拾好了东西。
“如果真的是有事情要发生了,你去岛上不会很危险吗?而且沿岸的居民要怎么办……”
米拉不知道为什么突然笑了起来:“我没事的,研究所关于能量防护的措施非常完善,反而是你们留在大陆上会比较危险。不过卡尔身手那么好,应该没事的。说不定还要当个滥好人到处管闲事。”
“什么嘛……我才不会去插手别人的事情。”
“是吗?那我把剪碎教科书的事情——”米拉打开天台的门,准备下楼。而楼梯上有一个美丽的女生正朝着他们走来。天台的光正照在她粉色的头发上,照出了柔美的容姿,她的脸就像是文艺复兴时期精心雕琢的女神神像,端庄又俏丽。美丽会让人愉悦,卡尔一看到她就忍不住心生好感,也立刻想到了传闻中有着天神容貌的副会长。卡尔也不得不承认传闻中的美貌并不夸张,眼前女生的生动的笑容甚至于远超卡尔听到传闻时候的想象。
“卡尔·索科洛娃和米拉·塞拉诺?”她歪着头确认了一下两人的名字。
卡尔忍不住点了点头回答她的问题。
下一刻,卡尔,失去了意识。
【第零章 完】
作者:尘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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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剥开世界外壳的时候,很难不想象最终结果如何。
是甜蜜、古怪,还是看上去毛茸茸却扎手,比如栗子球。
作为一个观察者,这些却和我无关。
地球上的生物(大概)都有灵魂,而我,是一个来自不知名星球的类似物。
——可以附体在任何无生命物上,不过只能决定“转移开始”,至于落脚何处全看运气。
而转移需要另外条件,即该物存在意义改变,比如毁坏,或者重构,或者不再被需要,等等。
听上去挺麻烦,但于我而言,不过就是“叮”一声条件满足,选“是”或“否”罢了。
因为待在这里太久,已经忘记来意如何,且不知道何时会蒙母星召回,基本上我也是见“叮”就“是”的随波逐流而已。
嗯,毕竟要达成条件还挺麻烦。
这样看,其实转移开始也并非由我控制。
一般性,我在特定统治地球生物人类的抱团单位——某一家中,并不会待过久。
因为这个星球上有那么多人类,根据概率来说,很难多次随机在同位置。
有件稀奇的事,我这届成为栗子球后,已经荣幸看着人类男性A和女性B结婚生子,并且婴儿C逐渐长大,完美演绎到处乱爬往直立行走进化,开始牙牙学语。
多年经验,我已经熟练掌握人类的称谓语言体系,尽管根本没什么用。
婴儿C本来该一直是婴儿C,直到它拿起装我的盒子。
虽然你可能期待我陷入危难或开启奇旅,很可惜我不得不提醒你,就算那样,也顶多就是另一声普通的“叮”和重复无数次的“是”。
而情况恰恰相反,很不幸,它被我扎得哇哇大哭,虽然是它先动的手……
于是人类B跑来,紧急安抚婴儿C,顺便把我重新收回盒子里,转头指责人类A:
“乔治,你为什么把我们的定情信物塞在这种简陋小盒子里?而且还让米歇尔拿到了!”
“我知道这很危险,”人类A一边喝咖啡,一边翻看报纸,无暇抬头,“但琳达,她早晚要面对这些不是吗?”
很显然,人类A直接避开第一个问题,也许这和它们的住所至今还是这间小破房有关。
但我喜欢这个盒子,因为它足够破烂,有很多孔洞方便我打量外面消磨时间。
“那也不是现在,此刻!”人类B放下婴儿C,大步跨过去抽走对方手里的报纸,“这种东西难道比米歇尔的安全更有吸引力吗?”看完标题它接着道,“哦又是经济,这并不能使你找到工作。”
“社会萧条我能怎么办?”人类A也有点生气了,“何况你嚷嚷的那个栗子球,说不定就是未来值得纪念的濒危珍品。”
“现在你又要开始念叨栗疫病菌,”人类B甩手不干,将炮火转向对方手中的瓷杯,“不如算算咖啡的价格怎么样?”
……
鸡同鸭讲的对话应该还会持续很久——它们隔三岔五都要争论些相差无几的话题。
虽然不懂,可能酷爱追责而不讨论如何解决,便是人类的生活乐趣吧。
我一半听得无聊,一半因为婴儿C又偷偷爬到附近,于是转而关注它的举动。
似乎弄明白栗子球不能直接摸,它这次只举起我的盒子摇晃,可能被骨碌骨碌咚的滚动声取悦了,婴儿C发出古怪旋转的笑声,然后对我叠声叫着“塔嗒!”。
接着它把我带回安睡的摇篮——这次人类B没有冲过来,当然,人类A也还是没空留神。
在无数次的骨碌骨碌咚和“塔嗒”中,我掌握了后者应该是对我的称呼。
某次人类B发现该情况,打算阻止,终于在婴儿C的大哭对策中败下阵来。
毕竟这也不是什么不能原谅的危险动作。
礼尚往来,我决定也将婴儿C的名字米歇尔记住作为回报。
尽管人类礼仪对我来说也没什么用,不过作为消遣我依旧如斯践行了。
我俩保持距离,互相很友好,这个家境况转好,米歇尔一日日普通地继续长大,加入当地称为学校的组织。
人类A和B终于还是没挺过那点生活乐趣,在第数不清次大战之后,它从差点导致离婚的诱因变成真实发生的导火索。可见此前记录的经济原因显然只是借口。
回家的米歇尔听闻这个消息,默默走到房间,问了桌上的我许多无法解答的问题。
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如果能开口,我会说人类是古怪的生物,它们有时做某事或某事其实没有什么确切的逻辑,只是无名沙砾在悬崖上堆积突然坍塌的顿悟而已。
就像“叮”声突如其来,问我点哪个。思索片刻,我选择了“否”。
于是米歇尔被判给人类A抚养,而我,则成了很久以后称为树洞的概念。
学校有好多种,米歇尔从这个转移到那个,又从那个转移到那那个。
此间我对人类的理解突飞猛进,毕竟这是第一个对我进行各种自我陈述的样本。
她毕业、工作、恋爱,对方给米歇尔一个戒指,我再次有幸当上定情信物;
婚礼上,我被盛在碟子里,搁置奶油大蛋糕的最高层,米歇尔和人类D在底下拥吻;
婴儿E出生,人类D欣喜地抱着那个外表古怪的小东西,米歇尔在一旁笑得无比甜蜜。
……
时间对我来说很快,也没有什么感觉。
米歇尔老了,也病了很久。
这天晴空万里,她醒来后,像初见时那样摇晃我的盒子,对我絮叨了许多不能理解的情绪。
她抱着我缓缓闭上眼睛。
已经长大为人类E的婴儿E和因为太多懒得编号的人类依次前来,围在床边开始痛哭。
但他最终擦干眼泪站起身。
我想起有次转移到某只死去的母刺猬身上,它的孩子在旁逡巡良久,最后转身离开。
久违的“叮”声如期而至。
世界“是”一场冒险。
所以别害怕。
PS.虽然栗子球毛茸茸又扎手,栗子却很甜蜜。
祝你好运。
塔嗒
文/白城
要求:无
他上前去靠近死者,看着法医在尸检的过程中将死者翻过身来,之前死者一直是背部朝上的,这么把人翻过来,也就露出了死者被划的面目全非的脸以及已经开膛破肚,腐烂发臭的胸腹部。究竟需要多大的仇恨,才会想要对方死无全尸,断其子孙,甚至毁其面貌,死不能亲人相认。
这样的仇恨仿若实质,刺穿了刑的身体,他忍不住想象那个杀人犯的样子。一个185左右的男子,他身材高大并且包含力量,他没有选择用乙醚迷昏死者,因为他信任自己的身体,信任自己的力量,他如此憎恨死者,他想从施虐中获得无上的快感,他绑架死者,冷漠且高高在上的看着死者在自己手里挣扎,看着他在挣扎中打翻家具,像一条脱水的鱼一样无力,看着他终于挣扎累了,看着他祈求,妄图用金钱玷污自己,看着他连气喘嘘嘘,最终无望的破口大骂大哭不止。现在,他厌倦了。已经看了太久,这幅嘴脸,沾满了肮脏的眼泪眼屎唾沫星子,还有那多年养成的纵横交错的横肉,他甚至忍不住缓缓抚摸那些横肉,这是他最后一次欣赏这些肉长在这个人脸上的样子,最后一次见到这张令人厌恶的脸,他冷漠的凝视着这个人,看着他咬上套在手上的手套垂死挣扎,然后狠狠的给了他一拳,接下来是一脚,又一脚,给他带来的快乐令他自己都不敢置信,听着他的咆哮,呻吟,求饶,恐惧,绝望,直到最后没了声音,关于他的人生就此告一段落。
这一系列的事件影响非常的大,又因为死者多有权贵,高层多有关注,可以说是“事件过于恶劣罪不可容”了,网上也有人开始爆出关于死者的种种黑料,有些帖子,公众群也开始引起警方的关注,认为犯罪者是“清道夫”,“制裁者”的呼声也日益走高,有人恶意引导群众的意图已然十分明显了,可以说是毫不忌讳,高调猖狂。计划性犯罪,甚至群体犯罪,这一可能性极大地判断紧迫的压在查案的人心头。
作案者清理了现场,化验,测痕结果只得出罪犯穿着棉麻衣料深蓝色的衣服,身高187,右利手,作案时带有白色手套,作案时间为发现尸体的前三天,根据夏天尸体的腐烂程度推测具体死亡时间为当晚的凌晨1点到4点之间,凶器是一把长约15厘米的刀具,死者死于颈部的贯穿伤口。
基于以上几点,刑跟几位同事查看了案发现场附近的几处监控录像,以及查看了根据计算得出的凶手最有可能出现的三处地区的所有监控,这无疑是最没有办法的办法,然而案情毫无进展,等待验查跟网络上帖子的发源处又需要时间,刑跟其他几位也只能先从视频寻找突破口,然而让他们出乎意外的是这次线索的查找异常的艰难,直到凶手又一次犯案,整件事情才终于有了一丝起色。
那是距上一起事件过后的第三天,晚上11点左右,刑还在一间充满烟味的封闭室内看着监控,周围是一群东倒西歪的同事,一声电话铃声几乎瞬间惊醒了在场的所有人,颓废的眼神中瞬间亮起了惊人的光芒,几乎是下一分钟警笛声就在街道上响了起来。
这一次的现场显得有些杂乱,相比起之前那一起案件,这一次案犯没有做到像上一次那样完全清理好现场,甚至可以说显得有一些杂乱无章。而之后陆续的查探也说明了这一点,距上一起事件只过去了两天,罪犯就已经如此迫不及待了,如果之前真的是组织性犯罪,那么这一次的作为明显就是出自个人犯罪,脱离组织计划的一次活动,这也使刑越来越相信他们是目的性犯罪,而抓到他们只是时间问题。
越是急切,越是杂乱,越是有目的的,刑他们就越是能够找到线索,发现他们的意图,他们飞快的行动起来,因为很有可能犯案者现在距离案发现场还不远!
这里是郊外!没有快速的交通工具案犯需要时间才能走远,最重要的是,这次发现事故现场的时间,距离死者的死亡时间只有一个小时!
按照当时验尸的法医的说法,他仿佛都觉得这个人的身体还是温热的!
作者:四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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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咚”
“叮咚”
唔,不是吧这个点会有谁?
A正躺在床上,此时已近正午。A并没有早起的习惯,哪怕是醒着也愿意摊在一些柔软的东西上面,这样全身放松,不用用力,也不用借什么力。就仿佛是可以自由地漂浮在海面,随便着去什么地方。
A起身,A下床,打开门。门外有人,穿着工作服,手捧箱子,除此之外,A想不出还有什么会被记住的东西。
“您好,请....”
“您好,我是新BC公司的成员,恭喜您成为我司特选人员,我司有一份大礼送给您。这是我司的新产品泥型机器人,字面意思,打开包装您会得到我们公司新研发的经特殊处理的泥,而您可以根据个人喜好捏出您想要的泥人外表,更为重要的是,当您对泥进行个人操作时,您期望他内在是什么样的他就会变成什么样,虽然这需要时间,但他最终确实会长成您希望的模样。最后记得放入生成装置,成品机器人会表现出人的特征人的模样,会像人一样能‘存在’。为避免不必要毁坏,请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来进行操作。”
“听起来不错,不过为什么会是我?”A伸手接下箱子。
“产品适用装嘛,随机上门,当然也要感谢您碰巧在家。”
“我是指为什么会...算了,好,谢谢了。”
“不客气不客气,不要忘记上官网填写产品的使用心得哦,您要是觉得我们产品还不错记得给个好评!预祝您使用愉快!”
“嗯,嗯。”
A送走了人,抱着箱子坐在沙发上,利落地拆开包装,读起操作指南:“哦,这样,恩这样,大概懂了,看上去操作不难。”对大多数人来说,假如收到了这么个陌生东西,又被告知会有一个可以被实践出来的有意思的结果,会很期待或是好奇结果是什么样的,也因为这个原因尝试着开始使用。A倒没去想遥远又飘渺的未来,只是知道要这么做因为自己更好奇这个捏泥人的过程。
泥人会长成自己希望的模样...那自己想要什么样呢,毫无思绪便无从下手。A在屋内踱步,妄图抓住什么一晃而过的灵感。当他经过镜面,通过反射看到些什么的时候,突然就明白了。
不喜欢镜里所有被吐槽过的东西,来个新的吧。
镜里的脸,没有温柔也不够锐利,没有辨识度。那就把泥人往夸张了捏。面部结构要立体,眼睛放大,眉形要干净,眼神凶一...算了,还是捏个温柔乖顺一些的。加点上睫毛,打上层次,再放点散落的下睫毛。这样不错,够出彩了吧,够夺目了吧。不会再有人说“你的存在可算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做不存在的人。”
到了身子,废话,要壮啊。要能打架,要捏得没有人打得过,最好是捏成那种看一眼就知道不好惹的,惹不起的人。要是再壮一点,再壮一点就不会被人欺负了。就像家人说的,如果壮一点就不会发生那种事了。要对得起别人的期待。
走路的姿势,他们背后评论过,摇摇晃晃的好像重心不稳,僵尸似的,样子很丑又滑稽,只会惹过路人发笑。那个时候A多想大声辩解,那只是因为我高啊,突然间长高数十厘米谁适应得了啊,我也不想这样。一瞬间,A用左手抓起右手手腕,再用右手捂住自己的嘴,一巴掌拍在那些将要蹦出的字词上,看着它们缩回去。就是说要正常一点的话,腿可以捏短一点再粗一点才比较稳。最好是打开互联网,按照现下流行的腿,分毫不差的捏。
对了还有泥人的内在,说到内在没想到这有什么标准。得了,上数据,具体事件下优先选择90%的人群会给出的反应与举动,优先度与人群百分比始终成正比,以此来计算出最正确的动作。
大概就是这些了。这样子看上去像是一个正常的泥人了吗。正常...哦,可是这一点都不正常啊,谁会是这样的。A将泥人立起,准备放入生成装置内,这是一次性操作。突然,A摇晃着将泥人推倒。它背离了“我”,又学不到成为别人的样子成为别人期待的样子,一堆拼接的破烂,鬼样,鬼样。不该是这样的,不能是这样的。这又是什么?我想的不可能是这样。
打烂他,砸碎他,加水,让他和液体随机混合至均匀,让他重新的,自由生长,野蛮发展,变成自己想长的样子就好了。什么样都可以的。
于是A决定改变主意,让一切重新来过。
作者:江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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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首先我得澄清一下。”
我理了理垂落耳边的珠花,莫让其刮花了丫鬟替我上的妆。
“我的真的长生不老。”
坐在身边的小娃娃似懂非懂地点着头,压根儿没听懂什么叫长生不老,反倒是在我对面的媒婆们一个个噎住了,半晌不吱声。
“大姑娘不想成亲,倒也不用说这些胡话……”
我也不知道这群婆娘哪个是王家,哪个是黄家,但我清楚,她们都是冲着我攒了百多年的家产来的。
“夫人走得早,后院里全靠大姑娘把持,十里八乡谁不夸句好!”媒婆们眼珠子咕噜一转,又找到了新的切入点,“可如今老爷身体不好,想操心大姑娘婚事也力不从心,要是日后去了,大姑娘一个人可咋个办哩!”
说着说着,这群婆娘就拿手绢点眼角,一个个哭得跟狼嚎似的惹人心烦。
我这暴脾气,一下子没忍住,当场翻了个白眼出来。
什么叫夫人走得早?那“夫人”也是我好吧?
那“老爷”他娘也是我!
就怀里这孩子她姐、她娘、她姥姥、她奶奶都是我!
“行了,可闭嘴吧。”我抬手招呼丫鬟小厮,让他们赶紧把人扔出去。“说不嫁就不嫁,说不招赘就不招赘,是听不懂人话?”
我一边骂着,一边抱起小娃娃往屋里去,无论身后如何污秽言语全都当做没听见。但隔绝了外人,隔不了家人。屋子里,青布长褂的中年男子坐在太师椅上,怀里揣着杯冒着药香的茶。
他听见脚步声也没睁眼,开口非常沙哑低沉,“阿娘不该如此。”
“不该什么?”我逗着娃娃权当年纪大了耳背。
“应是找个人帮衬才是。”
他本是弃婴,丢在那逃荒路上的乱葬岗里,被从坟墓里再次爬出的我碰上了。大概是辛苦奋斗了百多年,最后落得被当成不详之人乱刀砍死的结局让心理有了扭曲,我盯着那襁褓中奄奄一息的小娃娃登时移不开眼。
“从小养大的狗,总不会再咬人了吧?”
我寻思倒可以试试。大不了就是再死一次。
反正被枕边人踹下马车、赐死皇陵、五马分尸、烧死鹿台……又不是没经历过,不过是再体会一次被儿子背刺罢了。
当然,如果有得选,我倒是宁愿自己死一次就全都结束了。
这不,养了四十六年,我演了他娘、他姐姐、他妻子、他闺女,现下因着“年事已高”,错过了出嫁的最好时候,又凑巧儿子病倒,据说马上咽气了,就引来了一群闻着味儿的虫子。
“那你说,招赘可是好选择?”我从回忆中拔出,接上了他的话。
“……”但他却又迟疑,给不出好答案。
我知道,他不想我再重蹈覆辙。只可惜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女子当不得家,请了女户也只能一辈,要是自己“死了”,剩下的小娃娃可就落贱籍了。
我可舍不得她受苦。
“招吧。”我把小娃娃哄睡了,走到他身边,像小时候一样轻拍着他的背,“招个傻的,活到娃娃成亲就够了。”
那时候,就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
“首先我得澄清一下。”
我理了理绿色军装上根本不存在的褶皱,戴正了帽子。
“我是真的长生不老。”
人被杀就会死,只不过十月之后,我又会再次复活——顺便说,我觉得这长生不老的日子可能快要到头了。
因为主席提倡火葬。
我还没试过化成灰了能不能复活,毕竟之前都是就地掩埋,复活我也是憋口气从土里爬出来,可要是烧了……
总不能从小盒子里爬出来吧?
这就有点不唯物主义了。
身后替我拿着包的丫头没忍住笑出了声,“是是是,娘是神仙,长生不老的神仙!”可马屁拍完,丫头又露出那副担忧的神情,“但就算你能复活,也要小心点。战场上枪子不长眼,你可得躲着点哟!”
“那肯定啊,”我套上红十字袖章,接过包往外走,“中枪多疼啊,我可不傻不愣登往上撞。”
“行了,走了。”
“回见。”
大概是小女儿的祈祷生效了,我在枪林弹雨中幸运的活了下来,战争结束后又安稳活了七十多年。
如今正推着轮椅,漫步街头,望着那漫天红旗。
“娘,你说,我会复活吗?”昔日俏皮的丫头,此时已是佝偻老太,她围着红围巾,盖着毛毯,像小时候一样高举五彩风车。
我停下脚步,从背后轻轻地拥抱她。
“会的。你可是我的女儿啊。”
这是谎话,她是我用两袋细面从农家换来的娃娃。
不过这不重要。
哄孩子嘛,我已经晋升大师级了。
在小闺女去世后第三年,我死了。
这晚我正在医院值大夜,寻思下班之前去儿科转转,有没有没人要的弃婴捡一个回去。结果在值班室被人捅了心窝子。
说实话,死我是不怕的,这捅一刀的痛感还没凌迟的十分之一强烈,简直是毛毛雨,但后续的抢救是真的让我痛不欲生。
终于在开膛破肚一个小时后,我失去了意识。
我寻思,这次火葬我总能够结束诅咒了吧?
拜托,现代社会一个成年人搞身份证明很难的好不好!我总不能跑户籍窗口去跟人家说,我是长生不老的怪物,麻烦给我续个身份证吧,出生日期是公元前……
——当然,至于我到底能不能再次复活,还得等十个月后才能知晓。
——行吧,那这次闲谈就先到这儿,拜拜!
内容恶搞
评论随意
我是徐鑫,我很平凡,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
只是在过3个小时,我的人生即将面临一次抉择。
20xx年的5.20日,我在经历了一天繁忙的工作后,回到了自己狭窄逼仄的出住屋。
我瘫坐在床上休息,打开红米手机刷了一会朋友圈。
越看越气!到处都是在炫耀显摆,秀恩爱。
其中有一个高中女同学上一个月还在和一个男人唧唧歪歪,卿卿我我,什么你是我这辈子的福气,这个月就分手外加无缝衔接。
大概这就是爱情吧!
嗨嗨嗨!我恢复了点体力,从家里拿出了我的肥宅大礼包。
乡巴佬的五香卤鸡蛋+酒鬼青豆牛板筋+百事无糖蓝莓可乐。
一顿胡吃海喝,肚皮发涨后。照惯例我打开了我的百度贴吧。
啪啪!一顿输入法,我发了一个帖子。
如果你们有我这样的女朋友,你们几点回家?配图几张黑丝,高挑性感,诱惑至极。
仔细一看发帖名婉欣,头像是和帖子里发的美图一样的美女。
只是再看看正在用手机发帖的我,168cm,150斤,厚厚的镜片,呆呆的眼睛,老土的穿搭。
投过手机的反光,看出现在的我十分的幸灾乐祸。
嗡嗡!
手机传来震动的声音,哈哈上钩了。
迫不及待的打开手机,想看看老哥们的精彩发言。
八级大狂风说:不好意思 今晚和丈母娘有点事处理 不回了
emo人说:我连夜出家
……
情况我早已料到,看来要出真功夫了。
哼哼!我清了清嗓子,拉低喉咙,用我练了3年的伪音说了一句话。
“八级大狂风你个臭sb”
声音富有磁性和魅力,骂人的那几句话又无端的生出了几分高冷、狂野,让人又恨又爱!欲罢不能。
这下评论区一下子炸开了花!
你的小迷弟:跟本不离开家
汤姆猫:宝,你在哪里,我一个人带着狗链迷路了!大哭表情。
不一会儿我的帖子下面就充满了发言评论,他们就像提前说好的一样,不知不觉就分出了两派,互相乱喷,在网上用键盘为武器,唉!可能他们都和我一样,有着相同的目的。
我看着吧友的发言陷入了快乐,有一种愚弄别人的快感,这是一种带有罪恶感的事,但正因为如此带给我的快乐远远不是其他事能比拟的。
网络的力量太奇妙了,它让素未谋面的人在网上刚刚相遇就表现出内心深处的东西。
那种东西和表面上干净整洁的衣服,漂亮精致的头发相比,根本不堪入目。
就像外表正常的艾滋病人一样,其实从细胞里都是坏死的。
得到满足的我继续在贴吧上浏览着其他的帖子,一言不合就开喷。
真可谓是,意气风发,睥睨天下,辱骂网友,唯我独尊!
天不生我键盘侠,键道万古入长夜。
键来!
此时我看到了这样的一个帖子。
给你1个亿,必须选三个
1:30年不洗澡
2:30年不网购
3:30年不打王者
4:30年不吃肉
5:30年不理发
有人说:我上次看这个东西的时候不是3个亿吗?楼主你是不是吃回扣了。
有暴躁老哥说:选选,选nm,我选lz吃30斤shi
面对这种事情我早已看透,表示这已经是小儿科了。
于是我发了一张蓝色药丸的图片,上面写着一行字。
刚把这张图片给发出去我就发现了不对,电脑屏幕上出现了,YES OR NO这两个选项。
这让我想起了我看过的一本小说,在哪里主角在按下这个按钮后经历了说不尽的危险和恐怖。
我的手指瞬间僵硬了下来,整个人一动不动,呆呆的想了一会。
下一刻我点了YES,唉,怕啥,应该是贴吧的游戏广告吧!
突然间桌子上就出现了一瓶装满了蓝色药丸的瓶子。
我不能理解,但大受震惊。
“这个东西是真的蓝色药丸吗?”
“要不试试?”
我发现我现在脑子里面都是这个东西,如果今天不处理了那我今天晚上都睡不着觉。
在这里有人可能会觉得我有点冲动了,毕竟这是什么东西还不能确定呢。
但是一想到如果它真的是蓝色药丸的话,真的是太刺激了。
在这里我就要解释一下蓝色药丸了。
在贴吧上经常会有一些要你选择的问题,但实际上这类问题在现实中发生概率极低,而且经常弄一些很刁钻无意义的角度,这时就会有选择蓝色药丸的说法了。
蓝色药丸的图片上写着这么一行字:通过网线给楼主一个大嘴吧子。
我尝试着吃了一颗
下一秒,我就发现我出现了一个陌生的房间里。
我发现这好像是真的蓝色药丸!
我细思极恐,要知道我许的愿实现了,那其他人的愿望呢!
我无法想象,刚吃完垃圾食品的我现在有点反胃。
可我不知道该怎样返回家了,难到真的要打楼主一个大嘴巴子才行吗?
我想着想着,突然有了异响。
我顺着声音跟了过去,发现有个男人在厕所里,正在那个那个啥,太恶心了。
c,居然是真的!愿望都实现了。
这时我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脑袋里只想着回家。
使出了一记传说中的腿法,一脚给他踹个狗吃那个啥。
下一刻我回到了家
但是我发现我目所能及之处全部换为了黑色的废墟。
四
沉沉的夜幕被从天而降的蓝色光柱打破,在这深山幽境,只有几只倦禽受到惊扰拍翅而起,引发一连串枝叶碰撞摩擦的声音。
风似乎也睡了,从蓝色的光柱之中现身的人掸了掸身上银粉色鳞片,细细的粉末没有飘散,而像沉重的金沙一样直直的坠入尘土,和正在隐去的法阵辉光一同消散。
晴明的手上拿着一把伞,细长的竹柄还带着青葱的绿色,仿佛刚从林中采撷一般。月白的伞面上流动着银粉色的光辉,亮紫色的蝴蝶从伞骨间游弋穿梭,不时激烈的撞在纸面,激发一圈圈涟漪般的波纹。
“不要着急,我们马上就要到家了。”青年用手指轻轻的敲了敲伞面,安抚里面暴躁的新伙伴。他往前走了两步,绕过一人高的灌木,一座庭院豁然出现在了眼前。
松散的原木围成简单的围栏,一座圆形的小门半掩着,聊胜于无的分割着四周毫无人烟的幽谷和被圈起的小小庭院。
过了木门便是一座小桥,三四步就可跨过。桥下是潺潺的清泉,在层层叠叠的顽石上流淌,从右侧高高的青山而来,往左边浓郁无法看穿的密林而去。
“主人。”一位窈窕的粉衣女子推门而出,透过半人高的栏杆,庭院里面一览无遗,她就那么凭空的出现,带着盈盈的笑意迎了上来。
“桃花,这么晚了还在等我。”晴明笑了笑,把手里的竹伞递给了小院的第一位住客。“小心点,她正在气头上。”
“是个有个性的孩子呢。”桃花微笑着把伞抱在怀里,在前面为主人引路。“我们的庭院越来越热闹了。”
跨过小桥,便是一片平地。上面落满了粉色的花瓣,几乎笼罩了半个庭院的巨大桃树在月光下散发着幽幽的光芒,半透明的花瓣如同雪花无风而动,簌簌的飘落,让整个庭院都浸在优雅迷人的花香中。
她在树下撑开了伞,一大群艳紫色的蝴蝶汹涌而出,仿佛一小场浓郁的旋风。蝴蝶在桃花雨中盘旋了几圈,最终似乎被花瓣所迷醉,逐渐放缓了拍翅的速度,最后轻轻的聚集在了一根盘旋下探的纸条上,凝成了小女孩的模样。
氤氲的黑气遮挡了女孩娇俏的五官,现在那股黑气如同漩涡不停的滚动,偶尔试探着向四周伸出一点触须,但随即就被无处不在的花瓣逼了回去,懊恼的继续盘旋。
“告诉我你的故事吧。”晴明不知何时坐到了那根树枝上,仿佛没什么重量似的。他的手里多了一把雨后青空颜色的酒壶,还有一只浅浅的酒盏,仿佛打算把听到的故事当作下酒的小菜似的。
“你是什么?”蝴蝶妖歪了歪脑袋,发出了疑问。
青年没有立刻开口,而是给自己倒了一杯,抿了一口才回答:“算是你的同类吧。”
“撒谎!你明明就是个阴阳师,你用的那些法术,我听说过。自从人妖两界分开,你们这群人就以抓捕我们为生计。”小女孩的声音高亢了起来,听着隐约有金属摩擦之音。
“哦,你倒是很了解。那么久远的故事了,你这样一只小妖怪从哪里得知的呢?”晴明唇角弯出一个浅浅的弧度,又抿了一口。
“……”蝴蝶妖沉默了一会,反击道:“我知道了,有一个传说,阴阳寮叛逃了一个怪胎,一个有着妖怪血统的杂种。他用人类皮囊混进了那个机构,然后偷学了属于阴阳师的法术,并且在几年前大开杀戒,逃了出来。”
四周温柔的花瓣突然急速的盘旋了起来,连香气也突然带着几分冷冽。
“桃花,无妨。”晴明拿着酒壶的手微微抬起,仿佛在阻拦什么。那刚要凝聚成型的花刃停顿了片刻,又四散开来。
“就算如你所说……”青年的笑意森冷了起来,“你打算何去何从呢?”
“所以,你是要招兵买马?”盘旋在女孩面孔上的黑雾更加浓密了,隐约包裹着一个物体的轮廓。“我听说的那个怪物,很有能力,就算是鬼市的妖怪们也要敬他三分。但平时独来独往,似乎没有什么占山为王的打算。”
晴明没有开口,而是捏着酒杯,微微侧头,用狭长的眼梢给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黑雾突然暴涨,从女孩的五官里涌出,凝聚成了一个台灯的模样。红漆的底座,斑驳的青铜笼罩,一只泛红的鬼眼在提手出咕噜咕噜的转动,看上去颇有几分激动。
“天呢!等了这么久,终于遇到一个有能力的领袖了。我们这些散落在人间的妖怪,天天躲躲藏藏,这只蝴蝶妖刚出生不久,能力不足,只能靠坑蒙拐骗去抓人吃。几个月才能有一两个猎物,而我又要等几个月才能消化完一个,没有实体的日子太难熬了。”
“所以狩猎都是你的主意?”晴明转动酒杯,让清冽的液体在光滑的瓷杯上留下晶莹的水痕,透过薄薄的水幕,反射出黑雾笼罩下哀伤的女孩的面孔。
“哼,她啊,只想找人玩。这些脆弱的蝴蝶妖,就喜欢餐风饮露,仿佛嗅嗅花香就够了。不过这算是一个双赢的交易吧,她帮我带来那些孩子,我吃血肉,她留下灵魂。不亏……”
“我倒是挺好奇,你们当初是怎么成为搭档的。”晴明喝掉了杯中的残酒,手一翻,酒壶和酒杯都凭空消失,仿佛被纳入什么未知的空间去了。
“要怪就怪她的茧为什么正好结在了我的残躯之上,我原本以为被打散之后,要经过千年才能重新得到躯壳,这送上门的鲜活肉体,大概是上天给我的礼物吧。”
“原来如此,如果你重新获得了身体,打算做什么呢?”
“当然是大开杀戒啊,你知道我有多久没吃饱了吗?当年我可是能够一口气吞掉整个村子的活人,让他们在我的罩子里面慢慢的被消化殆尽。你要帮帮我,把这青铜鬼眼灯修好,我可以当你的马前卒,帮你杀很多很多的人类。”
晴明伸出手,探进那团黑雾,微一用力,从中摘出了那盏古灯。萦绕在蝴蝶妖脸上的黑雾完全的散去,小姑娘失神的往后仰倒,摔了下去。但温柔的桃花接住了女孩的身体,把她盖在了一片花瓣组成的薄毯之下。
“我的屋里正好缺一盏灯,从今天开始,你就留在这里吧。”晴明提着灯从树上飘落,走向院子中间的那座小屋。铜灯的斑驳在他手中逐渐的消失,仿佛时光倒流了一样。灯罩上的怪眼激动的溜溜转,大声的赞美道:“天呢,这是什么样的力量啊。我感觉有源源不断的力量涌入我的身体,我马上就会回到自己的全盛时期。”
但很快,它就发现了不对劲,那股冲刷着它的力量,正在把它的意识从灯具上剥离。或者说,那股力量正在吞噬它的意识,仿佛一个巨大的漩涡把周遭的所有妖力都吞噬了进去。
“你……你在做什么……?”在意识完全消弭之前,它挣扎着问出了最后一句话。
晴明把灯放在了矮榻边,调整了一下角度,确保点上灯后,光线洒落在一个恰当的地方。
“我只是想要一盏灯啊。”他微微的笑了笑,点了点灯罩上的鬼眼,确保它永远不会再睁开。“一盏普通的,不会吃人的灯而已。”
第二卷完
作者:【五招】販賣機
中靶:0/9 全勝
①
凌霜月逃婚了。
这是她出嫁的前一日,对象是打小时候就定下,未曾谋过面的娃娃亲。而逃婚的原因嘛,倒也不是叛逆对亲事早有不满,更不是心已许他人志难改。
只因着那长她一年,生自书香门第的未婚夫自幼身体孱弱,患有顽疾,看遍名医试遍验方也无济于事,随着年龄渐长,这病也是愈加沉重。而这成婚的准备也是匆忙的紧,都传言说是公子的病突然加重,家里一时间没有好的法子,病急乱投医,竟想出了个提早几年结婚冲喜昏招。而凌霜月家里居然也点头同意。
而作为四时镖局大掌柜幺女,自幼习武的凌霜月可容不得这个,她哪儿能乐意嫁给个不知还能活个几天的病秧子兼书呆子?自然是一听得消息,便谋划起逃婚的事宜来。
至于如何逃,凌霜月想的也是格外简单。只要找个家里人一时半会不会想到的地方,待个十天半月,等事儿乱过去,仗着爹爹和和哥哥们心疼,多撒撒娇自然也就无事了。
而她看中的中转地,便是附近无人居住的一处山间小屋。那本是一家空置多年的农户,偶尔有猎户樵夫在其中过夜,倒也是个不错的暂居点。
无论如何,凌霜月的出逃计划都算是格外顺利,只是为成婚特意剪裁的华丽衣裙着实不便于行动,凌霜月小小地可惜了一下,便干脆地将它脱下来,往腰间一系,大大咧咧地往半山腰走去。
远远地,她就看到有烟自小屋的方向飘出。有人在那边?凌霜月决定先观察一下附近情况的再过去。
她攀援着树枝逐渐接近小屋,见一片灌木正适合隐蔽观察,便直接脚尖一蹬树干,一个借力便轻松跳了过去,却不想灌木后正有一人被树影全然遮蔽,她这一跳,倒是不巧正撞到他怀里。
“哎呀!”
“哎呀!”
两声惊叫几乎同时发出。树下书生装扮的少年正专心侍弄一株花,猛地被隔壁树上飞来一人砸中,自也是吓了一跳,口张了几次也没能说出句来。
而凌霜月细细打量这书生,只觉得他样貌倒是耐看,又想不通这里怎么会出现这么个书生,一时间竟也忘记起身。直到树上有鸟“嘎”地叫了一声,书生才反应过来,急忙扶了凌霜月一把。
“姑、姑娘还是害怕点的好,毕、毕竟小生也、也不是什么好人。”虽是些小说里纨绔公子哥儿的常见台词,他却说的磕磕巴巴,语气也像是背诵台本一般。
凌霜月决定戏弄这老实书生一把。
“那可真巧,俺也一样!”
凌霜月轻巧一侧身,便躲过了他伸出的手,再借力轻轻一推,那书生只觉得站立不稳,一下跌坐在地。
凌霜月噗呲一笑,“怎么,这么不经摔的?”那书生坐在地上,脸急的通红。方才一推,凌霜月便看出这书生手无缚鸡之力,若不是她收了五分力气,只怕骨头都要给他摔折。
“小生……”刚刚的话果然不知是背的那本闲书上的台词,书生这次再开口,方才是平日里的模样。
“小生什么小生?说话倒是个文绉绉的。我,凌霜月,逃婚来此宝地。请问先生尊姓大名呀?”凌霜月大大方方地行了个礼。
“小……鄙、鄙人白清和这厢有礼了。”书生慌忙还礼。
凌霜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又不会吃人。你还是好好说话吧。瞧你这手无缚鸡之力的,还学什么风流公子哥儿说话。
你这地方,借我住个两天呗。”
说完,也不等白清和回话,便自顾自翻过篱笆,进了小院。
一只鸟不知从哪棵树上飞下来,拍拍翅膀停在书生的肩上。
“这鸟儿是你养的?”凌霜月好奇地看着这只浑身漆黑的小鸟,试着用手去捋鸟头顶的羽毛。那鸟要躲开她,却被她手箍住逃脱不得,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任她一通乱揉。
“啊这……且,且算是吧。”
“这是老鸹还是喜鹊。”凌霜月边说边揉着鸟的羽毛。
“嘎哦!”不情愿被捋毛的小鸟发出一声颇似人模仿乌鸦啼叫的奇怪叫声。
“它有名字吗?
没有啊,那不如……就叫鸦鸦吧。”
被强行叫成鸦鸦的鸟扑腾着翅膀,啄她的手表达抗议。
“那就是同意咯~鸦鸦!”凌霜月伸手又是一通乱揉。鸟瞥了她一眼,侧过头去。凌霜月竟在其中看出了“这小女孩精力也太旺盛了,真让人心累”的复杂含义。
是自己看错了,还是说——
“鸦鸦你是不是会讲话呀?鸦鸦,说‘你好’……”
鸦鸦白了凌霜月一眼,挣开她,径直飞回到树最高的枝上去。
②
又经过几番胡闹过后,便到了吃饭时间。
房内没有空间,两人便将桌子架在了小院中央的凉棚底下,
白清和下厨,做了几个简单小菜。口味虽说十分普通,好在凌霜月也不是挑食的人,甚至趁兴不知从哪翻出一瓶酒来,给自己和白清和各满上一杯,就着山间风景,倒也算是绝配。欲与白清和碰杯,对方却说身体不好,不可多喝,一大杯酒只是浅浅抿了一口。鸦鸦也跳上桌子,啄些菜和米粒来吃。吃不过几口,便把头凑向酒杯,一副想要喝酒解渴的样子。凌霜月忙拍了下它的脑袋。“那个可不是给你这样的小鸟儿喝的。”鸦鸦甩甩头,一副不屑与她争论的样子,又啄起米粒来。
除却白清和偶尔咬文嚼字,说些掉书袋发言的习好,凌霜月倒是意外地与他聊的来。她脑内一切关于书生都是书呆子的刻板印象早已全无。
说着说着话,凌霜月像是发现了什么似的,越过桌子,就往白清和衣服上凑,像小狗一般地伸着鼻子嗅来嗅去。“你这衣服味道倒是好闻,不像爹爹和我那几个哥哥,天天价一身的汗臭。要是白家那小子也跟你一样可就好了。”
白清和往回缩了缩身子。凌霜月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口,接着说道:
“你这姓氏,倒是跟我那未来的夫家一个样。要是他模样长得也像你这样俊俏,能文会画的,虽说是有那么一些个学问,又不至于迂腐穷酸,性情也算是不错,即便是身体弱些,我指不定也就嫁了。”
“那你可曾见过他么?”
“哪里曾见过。我也只是听家里人说,他打小就体弱多病,拿药汤当水喝,药丸当饭吃的主儿,怕不是浑身上下一股子药味儿。脸色定也是病恹恹、惨白兮兮,等到了夜里,连鬼也得让他的脸色给吓住。况且像他这种世代读书人的家世,天天的泡在故纸堆里边,耳朵眼里进出的都是些科举功名啊,四书五经啊的,保管的是一副老秀才相,迂腐可憎。”说到这里,她用鼻子哼了一声,来表达她的不屑与气恼。
“谁要嫁给他啊。我也不过二八年华,万一过门儿不两天,他再……呸呸呸!反正啊,他可嫁不得!若不是小时候爹爹找来的道士给算了一卦,说我跟他有命里注定的缘分,还说那红线早就在月老那儿牵好了,我也不至于逃婚出来。但要不是逃婚,又遇不到你了。可真是两难。”
凌霜月说着,叹了一大口气。白清和放下筷子,搜肠刮肚地打算要掏出些“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一类的说辞来劝慰她。
“……话说回来,明儿个我们去山下溪水里捉虫子怎么样。我今天来时,看到那里很多蜉蝣,在太阳底下飞着,可好看了。”凌霜月转移话题的速度倒是一绝,白清和搜肠刮肚才想好的词一个字也没能用上。凌霜月手指比划着蜉蝣的大小,鸦鸦则只是别过头啄菜吃,权装作没听见。
“……心之忧矣,于我归息。”白清和冷不丁冒出一句诗。
“那,蜉蝣岂不也可以算做是朝闻道夕可死了?”凌霜月不知又想到哪里去,突然开口,把白清和听的一愣。
“啊?”
③
第二天午后,为了不被凌霜月“骚扰”,鸦鸦早早地回到白清和的房间,瘫在桌上眯着眼睛晒太阳打盹,一副老头子的姿态。一听到有人推门的声音,“嘎!”地一声扑棱着翅膀跳起来,飞上架子装作在玩砚台的样子,偷偷地瞥向门口。看只有白清和一人进来,便懒洋洋地飞回去,又张开翅膀重新瘫作一滩,甚至打了个带着酒味的饱嗝。
白清和见它这样,不由得“噗”的一声笑出声来。
鸦鸦抖抖羽毛,发出哼的一声。
白清和忙敛起笑容来,“仙君勿怒。”嘴上说着,语气里的笑意却是藏不住的溢出来。
鸦鸦撇撇嘴,“孤不与小儿置气。”从声音到语气,都与上年纪的老头子别无二致。
对于鸦鸦说话这事,白清和似乎习以为常。只捡下首的椅子坐了,翻起书来。
鸦鸦叹了口气“这女娃儿甚是吵闹,孤不得安歇。”
“她呀,是活泼了些。”白清和嘴角溢出笑意。
鸦鸦似乎嗅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酸臭味,摇头道“汝悔否?”
“不悔。”白清和看着书,目光却像是穿过书看向远处。
这恋爱的酸臭味可越来越浓烈了。
“三年换三日共处,足矣。”
鸦鸦又叹了口气。
“若非如此,霜月将三年,甚至更久的耽误在我这个将死之人上。那才是……”
“清和——”
凌霜月的声音与敲门声传入一人一鸟耳中的同时,她的身影便已出现在了门口,甚至手中还抓着一只兔子。
鸦鸦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起,作出一直在梳理羽毛的样子。好在凌霜月注意力完全放在白清和那儿,没看到鸦鸦一脸慌乱,也没闻到它身上传来的酒味。
“这兔子不是你养的吧?”凌霜月摆摆手,手里的兔子随着摇晃了几下。“我在凉棚底下晒太阳,正巧看见它吃你种的花,我随手这么一捞,就给它抓住了。你若是乐意,我就等晚上生了火把它烤来吃怎么样?昨天尝了你的厨艺,晚上就来尝尝我的。虽说我别的菜不怎么会做,烤肉可是一绝,就连嘴最刁的林叔都夸我野兔烤得好。
怎么样?”
凌霜月眼睛直直地看着白清和,既是询问又是恳求,这白清和哪里拒绝的了,自然是同意了她。
凌霜月熟练地处理着兔肉,白清和自觉插不上手,只好回去侍弄花草。这凌霜月手底下忙碌,嘴也是不闲着,从天气到园艺,与白清和聊了个遍。处理到一半,又拿着些碎肉跑去要喂鸦鸦吃。鸦鸦干脆懒得理她,又怕她一手的油污凑上来又要弄脏羽毛,索性飞到树上躲清净。
④
天已全黑,鸦鸦早就扔下这二人去房间内瘫着,只剩下白清和与凌霜月还守着篝火闲聊天不肯离开。
“不如,我们一同走罢。找个深山里的村子住下来,教书打猎。也不至于饿着。”也不知是触了哪根弦,又或者是没忍住喝空了酒坛的缘故,凌霜月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说完,更是不顾妄图转移话题的白清和,凑上去热切地等着他的回答。
白清和眼看着凌霜月的脸越凑越近,她唇上沾着的油光越来越贴近白清和的鼻尖,烤肉的香气让他不由得吞了口口水。凌霜月的眼里映着跳跃的火光,闪闪发亮。大约是太靠近篝火的缘故,白清和的脸一直红到脖子根。
白清和的鼻尖快要触到凌霜月的唇上。后脑已经触到篱笆,再也无后退余地。嘴唇蠕动几次也讲不出拒绝的话来,反而将脸憋得更红。
“孤男寡女,授受……授受不亲。”白清和强行闭上眼,才躲开她的逼问。最后更是闭着眼,用手支撑着,往后挪动着离开。
凌霜月愣在原地看他坐在地上倒退着离开,又好气又好笑。只想给他一拳,却又怕这一拳下去打出事故来,无处发泄的气力最终只得挥给空气。
⑤
直到傍晚,白清和都故意躲着凌霜月走。
而凌霜月把他堵住,则是在听到动静,发现白清和收拾好房间,带着鸦鸦打算悄悄离开的时候。
“你要到哪里去。”凌霜月抱着胳膊,斜靠在树上,铁了心的要拦下白清和来。
“我……”
“你是不是……嫌我烦了?”
白清和不知怎么回答她,只好低头不语。过了一会儿,听到凌霜月努力忍着的抽泣声,慌乱的抬起头来,正对上她咬住嘴唇忍住抽泣却藏不下泪珠的脸。
“你、你可不要哭呀,你一哭,我也要哭了。”白清和手忙脚乱,哪里顾得上其他,便将他如何用三年寿命与鸦鸦换得在此处的三日相见细细说了。
“其实,我的本意与你一样,也是逃婚。毕竟我自幼体弱,自记事来几乎不曾出过家门;从去年无法行走起,更是连房门都无法出得。已病至如此,却还要娶一未曾谋面的女子为妻,我自是不愿的。能用三年寿命换得三日自由,自是极好。”
白清和用尽一生演技,装出轻松满不在乎的语气来。
“且我原以为,你生在镖局,自幼习武,见多识广,与我这等坐井观天只知书本的呆子,是截然不同的人。
现今想来,是我狭隘,妄加揣测了。
如今得三日共处,不枉此生。”
凌霜月哭得泪水糊了一脸。白清和本想伸手去擦,却又怕这手一旦伸出去就再不可能收的回,只得强忍着转过身去。
“走罢。”夕阳即将被远处山头吞没,鸦鸦出声提醒白清和,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鸦鸦你,你会说话的?我要是早知道,我就……”凌霜月抹一把满脸的鼻涕和眼泪,嘴里还不停地讲些话。
白清和强忍住不去看她,道别的话无论如何也无法说出口。
“你不要走!”凌霜月伸手阻拦,却被鸦鸦挡下。
“此乃定数,汝莫阻拦,拦亦无用。”
“那我,我用三年换他,三年不够的话,三十年也行。”凌霜月依旧不肯罢休。
“今汝换他,明他换汝,无穷尽矣。归去罢!
汝缘已尽矣!”
鸦鸦说罢,拍打翅膀飞回白清和的肩上。
凌霜月靠在树上,看着白清和一步步往山中走去。一袭素衣如蜉蝣之翼,随风飘飞。直至再也不见。
_(:3」∠)_写于高中时代
_(:3」∠)_属于是年轻时候写的一堆玩意里边唯一一个到现在还挺中意的倒霉玩意
_(:3」∠)_不全而且顺序错乱的原因是完成版随着百度空间一同消失了。
_(:3」∠)_其实还是很中二病而且矫情的。最终放上来的原因是。。。再不找个目前应该会长期留着的地方存一下就真的再也找不到了。
_(:3」∠)_为什么特别烂的那些还都在各种地方存着唯独不错的几个没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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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又得了谁的天下
谁的江山 谁的王 谁的繁华
繁华落尽 谁带走 谁的牵挂
一部史书 天下兴亡 谁的天下
谁又亡了谁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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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_翻遍了就翻出这点来。那么现在的问题是。我确认我写不出这样的玩意来了已经。
_(:3」∠)_妈的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