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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无声
1、
宋沐第一次见江临泽,是在他父亲所谓的家宴上。
他中午还和自己同桌炫耀新买的手机,顺便打了几局连胜准备回家吃晚饭,忽然被他爹一个消息叫去了最近的酒店。
订的包间还挺大。
宋沐心想,那八成没好事了。
他爹就这狗德行,但凡有求于人的时候,都十分热情。刚他电话里左一个小沐左一个小沐叫他,他就知道,今晚上,这货怕是不给他弄个后妈是不能善。
果不其然,打开门一看,哇,好大一个后妈。
“小沐,来这是你连阿姨,这个,是你弟弟江临泽。”
宋沐目光一偏也没仔细看,只心想,俄罗斯套娃吗,还能买一赠一了?
那时候宋沐才十五岁,套了个蓝白校服,露出点不以为意的笑。“那什么,你们,领证了?”
“是,下午刚领的。”他爹顺手把他新媳妇儿往身边一拉。
宋沐面色如常得点了点,走到最近桌边在醒的红酒旁,抓起醒酒瓶喝了个精光。“那什么……嗝,新婚愉快,我先走了。”
“喂!宋沐你站住!”
身后传来宋敬文骂骂咧咧又被人拦住的声音,还有那一句。“抱歉啊,阿岚,这孩子平常不是这样的。”
宋沐咧了咧嘴,心想他爸还真是会给自己打圆场。
但实话实说,宋沐的确是个出名的好脾气。
他可能就是别人爸妈嘴里常说的隔壁家的孩子,生的白净,一双眼又大又亮,过年抓出去溜两圈红包都是收的最多的那个。
宋沐这人从小对什么都挺好的,唯一一点可能是对自己亲妈有点愧疚——小时候出的车祸,他妈妈把他护在怀里死的,所以这么多年他爸也没找新老婆。
而宋敬文这些年做生意满嘴跑火车,把宋沐也带得满嘴开火车,这俩火车头平日里关系相处的也不错。
按理说,他应该对他爸给自己找了个新老婆这件事没什么意见。要说怎么忽然就起了火,大约是因为那声“弟弟”。
——那并不是他妈妈生的孩子,凭什么是他弟弟。那句“弟弟”好像一下子把他心里某个位置挤走了。
宋敬文平日里做什么都雷厉风行的,他都习惯了,但这次不行。
他好像还没来得及和他妈告别。
于是那天宋沐喝完一大瓶红酒,蹲在路边对着电话哭,电话拨到他死党那去了。他边撒着酒疯边喊“妈,我好想你啊……”
他哭得声情并茂。
以至于他甚至没看清他所谓的弟弟长什么样。
后来他想,还好没看清,要不没准他这辈子对这便宜弟弟都没好印象。
-
江临泽和连岚之后来住进宋沐家里,是第二周的事。
其实当宋敬文领证开始,家里添人这件事已经板上钉钉了。
宋敬文是个好说话的人,但一般所谓“大事”上也从不征求宋沐的意见。
宋沐倒也还好。
毕竟他是宋敬文这老狐狸的亲儿子,能屈能伸。除了最开始措不及防的失态,小狐狸飞快调整好了状态。他在连岚之和江临泽入住的当天就和和气气吃了顿饭。
饭局上无非是一些尴尬又不是礼貌的客气。
唯一有趣的大概是宋沐闲来无事叫了江临泽一声“阿泽。”
他当时也就是客气一下。但初来乍到连岚之却忙不迭想让江临泽赶紧应一声。
于是在一声声“快叫哥哥呀”的催促中,才十岁的小孩筷子往桌上一拍,头也不回得跑回房了。
整个画面有种一气呵成的尴尬。
当了半天八面狐狸的宋沐不知怎么得,心里冒出了一点惺惺相惜的痛快。
但也不过一秒,他就调整好表情。“没事,小孩脸皮薄,我回头给阿泽买个礼物就好。”
他那一句话说得真诚又轻巧。
然后第二周,嘴甜的宋沐就申请了住校。
理由是初三学业压力大,住校好节省时间。
那学期平日家里根本见不着他人,更别说那根本不从兑现起的礼物了。
礼貌,识趣,听话,构成了当年宋沐的全部。
他没有打算去打扰宋敬文新建立的一家三口。
他想,他自己也能过得不错,虽然并不算太习惯的住校生活,但也不算差。白日里上课,晚上和死党在宿舍插科打诨,那些年南城的风都是暖烘烘的。
只是某次,他回来拿换季的衣服,忽然觉得家里的布置有些陌生——柔软的入门地毯,玄关的暖黄色的灯,阳台舒展的爬藤和向阳花,以及客厅上一幅他爹和连岚之的婚纱照。
那些变化就像是冬日雪后某些青绿嫩芽在生长,生机熠熠得舒展在阳光之下。
他站在那里像是个路过驻足的客人。
宋沐心想,挺好,宋敬文有家了。那些盘旋的思绪在他心口起起伏伏,忽然他听到一丝声响。
一回头大门打开,进了一个小孩。那人短袖短裤的夏天校服,他手上还拿着个小学生明黄色的安全帽。
他朝对方笑起来“阿泽,你回来啦?”
来人并没有什么建立家庭和睦关系的打算,从他身边走过。
宋沐无所谓耸耸肩,只是忽有所感,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却撞进一双眼里。
那双眼睛生得好看,瞳孔比常人深上许多几乎是纯黑色,却被玄关窗子的光映出一点彩色。只是,如果眼神中没有带着厌恶和警惕,也许会更好。
后来,宋沐和他死党说:“我觉得我爹那便宜儿子以后会和我争家产。”
那时候,玩着他的游戏机超宋沐床上丢了个消食饼干,那你自求多福吧,电视剧长子一般是被害死的那一个。
而后宋沐心想,江临泽能不能害死他还两说。
但世界上要真有一个人要害他,那一定是他爹宋敬文。
2、
宋敬文,中年丧偶,事业有成。
在他奔向50大门的前夕遇上了他的第二春,他春风得意马蹄疾,巴不得一朝就看尽长安花。
于是新的户口本还没捂热乎,他就着手致力于建立和谐美满的家庭关系了。
一家四口人,宋敬文没问题,连岚之没问题,宋沐也没问题,唯一一个有问题的,就是那个油盐不进才10岁的小崽子江临泽。
连岚之这人,为人和善,性格温婉,奈何她的儿子,是个独逼。
于是在宋敬文不知道时第几次热脸贴了人江临泽冷屁股后,他把自己魔爪伸向了自己的亲儿子。
那天,宋沐叼着冰棍,打着游戏,目光瞥见宋敬文那便宜儿子江临泽不声不响绕开宋敬文走回自己的房间的时候,他心里还偷乐呵呢。
结果,回头就看到他爹不尴不尬望着他,那眼神……
“勿搁恁。”(不可能。)他瞪大眼吸溜了一下冰棍,摇摇头。
“儿啊——”他看到他滚圆的一个爹飘了过来。
想当年,宋沐亲妈还在的时候,曾说过她和宋敬文的一些恩爱史——“当年爸爸追妈妈的时候可浪漫的咧,每天来妈妈公司接妈妈下班,都带妈妈最喜欢花。”
宋沐知道他妈其实不怎么喜欢花,宋敬文能让他亲妈这么一个不爱花的人喜欢上花——可见他这人有多难缠。
“小沐啊,你看,真好你和阿泽年纪相仿,也比较谈得来……”
妈的,你管15岁和10岁叫做年纪相仿??宋沐眼神里透着一种看智障的慈悲。
“哎——你别这么看我,就……你不是想今年暑假去考完试去集体旅游嘛……”宋敬文说。“对了,还有你特别想要的那款游戏本……”
那一瞬间,他觉得他爹果然是个做生意的。
宋沐挑眉,他把手上冰棍一口塞嘴里,拍了拍对方肩膀:“嗯嘛要丢,你哆”(什么要求,你说)
后来宋沐回忆起来,这大概就完美得诠释了什么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
-
江临泽,10岁。
一个单亲家庭出来的孩子。
宋沐听自己亲爹提过——连岚之的前夫是个不怎么样的人。
当初和连岚之在一起的时候,母子俩都受了不少苦,但碍于各种原因没法离婚。连岚之几次想着去死了,没想到对方某次酒后从护栏边上掉下去了,成功把自己送进太平间。
如此想来,那段日子对江临泽来说也不知道算好还是坏。
一个折磨人的父亲死去了,母亲又孤身一人没了收入来源,险些挨不过,靠着没日没夜做活才勉强支撑着日子。
所以从本质上来说,宋沐打心眼里知道,江临泽这家伙和他根本就不是一路人。
毕竟这样环境生长出来的小孩普遍都难搞得很。
但好在江临泽这个家伙,有一个明显的软肋。
-
“阿泽阿泽,我们这周末一起出门逛逛吧。”
那天,宋沐抛着俩苹果,门也不敲地直窜进江临泽房间时,后者像是见了鬼一样,抬头看他。“为什么?”
为什么,来找我。为什么,来烦我。
那眼神大概二者兼有,但当年的小学生江临泽还不够沉稳,点在作业本上的笔尖都划出了一条线。
宋沐目光落在那看了一眼,笑着递上手上的苹果。“岚姨她有点担心我们关系不好,想让我们多联络联络感情。我想你来南城这么久也没怎么逛逛,刚好我们周末出去,岚姨也放心。”
打蛇七寸,江临泽这个半大不大的死小孩,浑身上下倔得不百毒不侵,但遇到连岚之的事,他总会下意识得退一步。
所以在来之前,宋沐先去阳台找了晒衣服的江临泽他妈。
果不其然,后者拿笔的手微微动了一下。“知道了。”
没有拒绝,但也没有同意。
那时的江临泽声线还介于孩童和少年之间,语气却冷淡。
宋沐笑了笑,心满意足得走了两步,一把倒在了对方床上。江临泽的床平日都收拾得整整齐齐,此刻被子连着床垫一起陷落了下去。
他皱着眉头像是自己床铺被子脏了,宋沐却慢悠悠把自己舒展开伸了个懒腰。“真好,岚姨一定很开心。”
“哦,那你爸也是。”
宋沐闻言愣了愣。从被子里挪出半只眼睛,目光落在书桌边的江临泽身上。
小学生此刻早已低头,和往常似的四平八稳地写起了他的作业。
宋沐若有所思看着他,忽然他咯咯咯把头埋进江临泽的枕头里笑。“哈哈哈哈阿泽,没准我真的挺喜欢你的!”
他笑得过于大声,扰得故作老成的小学生被迫抬起头:“神经病!谁要你喜欢。”
“哦。”宋沐一听收了声,发出点忍不住的闷笑。“但……那你要和我这个神经病哥哥好好相处哦,我会对你很好的……”说罢,他沉默了下来,像是某种冬眠的动物,蜷缩在床上。
江临泽回头望去,看见宋沐将头埋进他的被子里。
他望到对方一点凌乱的发尾,和略有些单薄的背脊,就像是枝蔓,从高高的空中坠了下来。
小孩有了片刻恍神,那刻似有风从窗户吹进,微微摆动了宋沐的发尾,又像是幻觉。
他仔细辨认了一会,又收回了目光。
-
江临泽来宋沐家里的第一个夏天。
告别了初中的宋沐如愿以偿参加了他的夏日旅行。
由于小时候出过车祸,宋沐失聪过一段时间。
后来一经历高强度的运动,或身体疲劳了就会出现大频率耳鸣。
为此宋敬文之前老不愿意让他独自出门。
好在这次托了江临泽的福,加上心理医生也表示这么多年没复发,问题不大。宋沐终于能如愿以偿参加他的初中毕业旅行。
只不过,宋敬文给他送上车的那天,费劲巴拉交代了一堆注意事项,甚至企图和宋沐这几个准高中生一起去营地的样子。给宋沐搞得那叫一个丢人。
等宋沐旅游回来了,也没闲着,老老实实按约定抓着江临泽搞了几次团建。
有时候他俩一起,有时候带上全家。
宋敬文两父子该说不说,就俩鹦鹉精,社交能力从来没差过,再加连岚之偶尔露出的温柔一刀。江临泽多少也是开了窍。
记得江某人第一次主动叫宋敬文“叔叔”的那天,宋沐人在宿舍刷着手机。
他躺在床上刷手机,收到宋敬文一排感谢和恭喜发财时。
头顶的死党兼上铺室友林邵良从床上伸出一只脚,宋沐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对劲,一脚踹了上去,给人踹得吓了一跳。“艹!宋沐你神经病啊!”
宋沐也没说话,只是穿了鞋子就走了出去。
他坐在操场的单杠上,抬头看了下天空,又看自己家里的方向。
那是暑假刚结束的第一周,大晚上的风都还带着热意。
他的家离学校其实不远,这整片学院区,小初高包了圆,外围就是宋敬文的家,只需要走个二十来分钟就能到。
他盯着方向好一会,又低头打开某个短信对话框,输了个一行字。【今天天气挺好。】
那是个没人回复的聊天框,这么多年,只有宋沐一个人孜孜不倦的消息。
他沉默着和那个对话框面面相觑,直到手机顶部跳出一个对话框。
是江临泽的消息,小一个多月下来,他和江临泽多少也达成了一些公式。
【这周末你爸和我妈打算搞个家庭聚餐。】
翻译:宋敬文又开始搞家庭情感培养了,你得回来。
界面显示对方对话框还在输入。
宋沐回了一句。【周五。】
对面的正在输入取消。
片刻跳出一条。【好。】
3、
想来,在和江临泽相处的最初那两年,宋沐和对方的交流大多都只是例行公事。
宋沐这脾气从小到大朋友很多,对于江临泽来说,说破天不过是一个被迫在一个屋檐下,必须联络好感情的陌生人。
他并不知道一个比自己小了五六岁的小孩心里头想的是什么,也不乐意知道。
他只是平静地看着宋敬文把他的小家搞得有声有色,然后思考着自己大学应该选个多北边的城市,要多远,他才能这辈子都不用再回来。
那时候的少年人总以为自己要长大了,想着再一天,多一天,等长出一双翅膀飞得远远地离开。飞到哪里都可以。只要能落下来他就能活。
只是有时候,亲情是一条线。
连着血脉,平日无知无觉,等某天不小心断开,疼得人措不及防。
-
江临泽来家里的第一年冬天,宋敬文出了件大事。
宋沐他爹是个做生意的,平日里应酬交际多,喝的酒也多,总有那么几次是醉醺醺回来。
连岚之一开始都等着他,后来宋敬文心疼人,就说留个灯就好。
毕竟醉了也不至于看不见路,想来宋沐这个爹多少有点高估了自己。
于是在某个夜晚,他醉醺醺地从二楼楼梯上滚下来,成功把自己送进了ICU。
那件事宋沐后来想起来是有些后怕的。
他当时在宿舍,平日睡得早,第二天才看到他爹已经入院的消息。
想来,要不是那夜江临泽起来发现了不对劲。宋沐这个亲爹,可能就真的这么安详地一路把自己睡进了太平间。
那两天,宋沐请了假,和连岚之轮流在医院陪床。
也好在宋敬文这个中年男人福大命大,抢救了几小时,当天中午就下了重症。第三天隐隐约约醒了两次,医生来检查过后确认各项指标正常,所有才人松了口气。
等到第四天晚上,连岚之赶着宋沐回去休息。
毕竟是个高中生,她推着让宋沐第二天也别来了,赶紧去上课。
那天是一夜的暴雨。
等他到家的时候,几乎已经湿透。他站在客厅滴滴答答冒水,迎接他的确实满屋子都亮起来的灯。
倒也不是说家里没开灯的习惯。只是那天屋子里开了满满的灯,从客厅到阳台,一楼二楼。哪怕玄关的有片霓虹灯也不能幸免。
宋沐浑身是湿漉漉的水汽,在那片五颜六色里觉得自己回到了什么蹦迪现场。
平日打扫的张姐这时候早走了,想来罪魁祸首是谁已经十分清楚。
屋外轰隆隆炸开一声雷,那一刻,宋沐清楚地听到了一声尖叫声。
他皱了皱眉,转头看向一楼的某件屋子。
此刻那声音已经消失,只有屋外的雷鸣又浅浅响了几下。他走过去推推门把手没有推开,拍了拍门:“江临泽,你在不在里面?”
没有人回应。
片刻,一道闪亮照亮了整个天幕。接着又是一声炸雷。
然后,他听到了一阵清晰惨叫,那声音有些尖锐又沙哑,像是某种濒死动物发出。
“喂!江临泽,开门!”
他不知道那小孩在屋子里到底在做什么。
想了想,他跑到二楼衣帽间拿了备用钥匙。
那一串钥匙常年没用,宋沐就着雷鸣和尖叫声一个个试,终于试到推门进去。
雷声轰隆。
不大的屋子,和门外如出一辙被开了所有的灯,角落里一堆被子,像是用柔软的布料构成了虚假的堡垒。
宋沐盯着那诡异的被子混合物好一会,叹了口气,伸手过把那堆连人带被子的东西抱在怀里。
做了什么亏心事了,这么怕打雷。
怀里的人在挣扎,但宋沐一个高中生力气怎么也比一个小学生大,他手脚并用把人往怀里拽。“好了。是我,宋沐。”他手摸进被子里,在一堆布料里找到一个脑袋,捂住对方的耳朵。“没事了,别怕。”
雷声还在断断续续。
他也不知道对方听不听得见,只是一动不动抱着怀里的人。直到窗外雷鸣终于渐渐沉下去,他才从被子里捞出一个汗津津的脑袋。
小孩闭着眼睛,额头和发尾都是湿的,讲额头抵在宋沐心口低低喘着气。
他抽了床头的纸巾给人擦汗,末了问了句:“要不,我帮你叫岚姨回来?”
江临泽沉默着,伸手抓住他袖口。
宋沐心想,果然还是小孩子,受了惊吓就是粘人,他将耳朵靠过去,听对方在说什么。
“……不许……”
那声音小的像蚊子哼哼,却是一声咬牙的威胁。“不许告诉……我妈。”
宋沐乐了,他拍拍衣服。“行——我不说,我去关灯。”
一迈步,他衣服被人拽住,一回头,临泽睁着眼看他。宋沐笑道。“我身上湿透了,等我洗个澡过来陪你。”
“不需要。”
他半笑半认真弯下腰和江临泽平视。“那我怕黑,你得陪我。”
那天夜里,洗完澡的宋沐把江临泽和一堆被子搬回了床上。
累的脱力的小孩额头抵着他手臂,不情不愿却睡得飞快。 宋沐也懒得和一个小孩计较,他和连岚之发了个消息,说阿泽睡了。
回头一闭眼,睁开已经是天亮。
雨后清晨的晨光干净得几乎透明。
他侧头看着在他怀里睡着的江临泽,给人掖了掖被子。那时的手机显示6点26,闹钟还差4分钟就要响,他把当天的闹钟关了,轻手轻脚关门走了出去。
宋沐当时心里想着宋敬文的病,并也没注意到许多。
比如屋子里有亮灯的按钮声,比如在他离开之后有人睁开的眼睛。
他就这样在腰酸背痛的一场大雨后重新回了学校。一周后,宋敬文出院。
家中一切如常。
春去秋来,人间各色花都开上一遍。
不知为何,在那年秋末,意外开出了宋沐的一朵小桃花来。
4、
宋沐高一下学期,江临泽的小学六年的小学期。
宋敬文开始渐渐把工作的重心往家庭里转。
约莫是在鬼门关走了一趟,他时不时就感叹起生命可贵,并表示,钱是永远都赚不完的,但家庭才是永恒的港湾。
为此他还顺道想忽悠宋沐从学校搬回家里住。
宋沐必定是抵死不从的,一是他在家里住得不痛快。
第二个,也是他没法说的原因——他恋爱了。
这事儿说来有点莫名。
宋沐所在的市重点平日住校生不能出校门,除了周末可以回家,平日里连出个门都要打申请。
所以宋沐平日想透气的时候,会选择在傍晚或者晚上去操场的运动区,找个单双杠坐在上头。
一个青春期少年人,在夕阳,晚风用一种减少富贵包的姿势仰望天空,让风吹过他精心捯饬的发型。
那天他在手机里和宋敬文说了这周末补习不回来的事儿,屏幕上忽然蹦跶出一个全新的聊天信息提示。
内容是【我喜欢你】
宋沐觉得自己瞎了。他盯了那行子好几秒,想着今天是不是愚人节,又确认了一眼发送人,下意识嘀咕了一句。“不是吧。”
接着,对话框里又一条新消息。
【你要是喜欢我,就回头。】
他几乎是下意识想回头确认,但转一半就觉得大事不妙了。
可脑袋卡半路也收不回来了,等宋沐目光对上后桌脸上紧张又欣喜的笑容——他咕嘟咽了口口水。心想,完犊子。
-
宋沐换情侣头像这件事是江临泽先发现的。
那天宋敬文提议周末全家一起去游乐场,江临泽给他发了个消息报告。
等宋沐确认了要回来之后,江临泽问了句。【你头像怎么只有一半?】
宋沐张嘴就来。【随手找的,不错吧。】
【情侣头。】
宋沐当初炸了,心想这六年级的死孩子懂什么叫情头。
他一把坐起来,差点脑袋磕宿舍床上,咔咔打了几个字。【没有的事。】
对方不紧不慢回了句【我看见了。】
说起来,江临泽的小学和宋沐所在的高中其实就隔了一个十字路口。
学院区的悲哀就是你和你的女朋友走在路上,旁边可能会穿过一两个小学生。
而江临泽就是那个该死的小学生。
【你爸不知道,这事和我没关系。】
“艹!”宋沐一脑门子的汗冒出来,砸回床上大声骂娘。心想这江临泽都什么人啊。
回头,他上铺林邵良从床上探下一个脑袋,一脸贱兮兮看他:“羽哥,又和你家闫淼淼闹别扭了?”
“闭嘴!”他怒火攻心,一脚狠狠踹了对方的床板。
-
想来,青春期的恋爱尝试就像是某种冒着古怪香气的出炉蛋糕,没准你并不喜欢,但总想尝尝它的味道。
宋沐的初恋算不上多美好,但也挺不错。
荷尔蒙分泌,暑气腾腾,树荫摇晃。
阴差阳错的成了顺水推舟,宋沐硬着头皮的初恋,冒出了属于那个夏天甜腻又温软的朦胧爱意。他们牵过手,看过电影,然后在某个夏日午后亲吻过脸颊。
--------
于是小半个学期之后,连宋敬文走咂摸出味儿来,觉得他儿子不对劲,以前是不经常回家,现在几乎是十头牛都请不回来了。
好在那年是江临泽的小升初,宋敬文自然不放过这个家庭团建的机会,宋沐学校和江临泽小学就隔着个十字路,他勒令对方和他们一起等江临泽考完试在校门口接他。
宋沐嘴上硬的好好的,一个下午不见人,找了闫淼淼一起压马路。
小情侣避开了宋敬文和连岚之在的那条街。
路上的摊贩比往日的多,似乎是看准了考完毕业考的小学生和一堆家长肯定多少会买点奖励,那天的学生街比往日热闹。
他给闫淼淼买了两个棉花糖,拉着手你侬我侬。
结果,不知什么时候,街道上忽然热闹了起来——一群小学生考试结束,门口熙熙攘攘的像是养殖场里放风的鸡崽。
手机里不多时也传来宋敬文催促他回去的消息宋沐看了一眼,忽然拉起闫淼淼往往另一条街跑。闫淼淼拿着棉花糖问他:“诶,你跑什么呀?”
宋沐笑得像是只使坏的萨摩:“逃命!”
五颜六色的棉花糖在风里摇摇晃晃,他拉着心上人到了一个人少的街角,女孩子乱了的发型,衬着脸上的笑意更叫好看。
空气里有棉花糖甜腻的香味,他心脏砰砰跳,不知道是跑步的原因还是心动。
他看着闫淼淼忽然低头吻了下去。
那也许算得上宋沐第一个意义上的吻。
贴近的嘴唇不敢动,只有呼吸慢悠悠在皮肤上挠出痒痒的温度,等他拉开彼此的距离,闫淼淼耳朵都红了,他轻笑了一下,刚想要再吻,目光一偏,落进一双熟悉的眼里。
许久不见的小孩儿个头倒是拔高了不少。
宋沐回过神,将闫淼淼拉到身后,朝他笑:“你怎么从这出来了,岚姨的前面巷子口等你。”
江临泽没说话,只是目光落在他身后闫淼淼身上。宋沐看了一眼,上前揽住人肩膀,把江临泽拉到一边,将那还没吃过一个棉花糖塞人手里。“送你的。”
一些并不算高级的贿赂。
他朝他微微俯身笑道:“别和他们说见过我啊。”
“宋沐——”
江临泽的声音介于少年和童声间。宋沐像是冒出了坏心眼子,揉乱了对方的头发:“没大没小,叫哥。”
江临泽瞪他。
宋沐哈哈大笑,松开拉着闫淼淼挥挥手跑了。“一会找你们,帮我保密——!”
那时手上棉花糖,轻得像是一阵风。
空气里弥漫的糖的香味。
步入少年时期的人站在路口,像是望着一串迷宫,向左向右,找不着方向,最后饥饿感侵蚀了他。他将糖扔在地上,看着它们顺着巷子滚成一团污浊,皱了皱眉。
“宋沐。”
4、
宋沐所在这座南方的城市,到了秋天也不见降温,酷暑的尾巴尖一日日赖着。
明明到了10月多,天气也热得要将人逼出汗来。
来这儿的第二年夏天,江临泽升了初中。
他顺理成章的进了宋沐当初所在的初中。于是他俩学校的距离从当初隔着一个十字路口,瞬间缩短成了隔着一扇铁门。
说起这扇铁门,也有些渊源。江临泽所在的初中,是市内知名私立校,教资精良。
但由于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它所处的位置同宋沐的市重点高中仅仅只是一墙之隔。更准确的说,是将原本这座重点高中南边圈出一块,连着校内人工湖和一排铁栅栏和几条学生街,将这所初中包裹于腹中。
于是,这两所中学每天清晨都会出现一个很奇怪的场景——顶着一头乱毛睡眼惺忪的宋沐,从宿舍出门,越过小半个操场,隔着栅栏探监似的,接过江临泽递过来的早饭。
有时候江临泽也没吃,两人就会隔着铁栅栏,坐在假山石头上有一搭没一搭吃着连岚之准备的,属实有些丰盛过头的早餐。
连岚之是一个温柔到有点母爱泛滥的人。
她始终认为宋沐在食堂吃饭是受了大委屈,于是,从江临泽初中第一天,宋沐就彻底失去了去食堂刷卡吃早饭的权利。甚至有时候江临泽起迟了,连岚之还会把自己儿子鸡仔似的提溜出去,拍拍他鼓囊囊的书包。“走吧,带去和你小沐哥哥一起吃。”
次数多了,被来操场做值日的同班看到了,还调侃宋沐。“羽哥,又吃你家小媳妇儿送的爱心早餐啊!”
宋沐大骂:“你眼睛瞎掉了,这我弟!”
-
说起来,江临泽好像是从来没叫过宋沐哥哥。
每次喊他,不是“哎”“喂”就是宋沐,总一副不情愿的样子。
宋沐对此不甚在意。
毕竟他叫江临泽弟弟也不是因为多喜欢。宋敬文从楼梯上滚下来滚滚得他属实心有余悸,这种嘴巴上下一碰就能让他爹高兴的事,他总不介意多做两次。
只是,称呼这种东西有时候叫着叫着就会成习惯,习惯会生出潜意识。
而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大概也就是潜意识。
-
江临泽升上初中的那学期,在南城市重点高中和隔壁初中发生的一件大事。
两校的几个学生,几个学生跨校斗殴,并持械伤人,其中一人受伤严重当场送医。
当时事情闹得也挺大,甚至还上了地方新闻。
要说,这事儿和江临泽的破脾气也有一些关系。
不知道是不是当初被他亲爹祸害的,江临泽人平日对谁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态度,哪怕宋沐这个嘴里开过光的也讨不着什么好。
更别说那认识没几个月的同学了。
私立校学以教资优良著称,有高分进来的,自然也有动了点手段进来的。
于是好的好到头,坏的也坏到头。
江临泽这独来独往的性格,再加上他扎眼的相貌和成绩吃了香,一下就成了活靶子。
他不得罪人,但总有人看不惯他。
可躲得过一次两次,却又饶得过几次。
被人围着的时候,江临泽手上拿着准备给宋沐的早饭。
初中部的后巷,临近着平日隔绝初高中那面长栅栏,平日顺着那旧停车道,走下去就能看见高中部那上锁的铁门。江临泽往常都是走到这条走廊尽头,在铁门栅栏边上才能找到宋沐,把早餐送过去。
可这次,他没走到头。
青春期的男孩总是长了个却不长身板,少年人薄薄的身子被推到墙上,手上的玻璃饭盒在保温袋里碎了,碎玻璃撒出来凌乱散了一地被人踩着。
“捡起来。”江临泽目光冷冰冰的。
眼前的五个人眼里却带着戏耍的恶意。“捡?我一会让你连着玻璃一起吃进去。”
于是,等宋沐等得不耐烦翻墙过来找人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江临泽被一群人围攻的场面。唯一幸运的是他当天身边还带着个做值日顺便要蹭饭的林邵良。
他俩趴在墙上一脸震撼:“你那便宜弟弟一对五还能打两下,挺灵活啊。”
宋沐张着个嘴,反应过来的时候一把把林邵良推下栅栏:“灵活个屁,快去把他们几个做值日的叫过来,我弟被揍了!”
-
宋沐是个不会打架的。
多年遵守校规校纪,除了偶尔爬爬墙逃逃课,平日里也没做过什么坏事。
可对于自己待了三年的初中,他真是太熟了。
废弃停车长廊位置偏僻,除了值日了几乎没人会来。大喊引人注意怕也是天方夜谭。江临泽身上已经挨了几棍子,再这样下去要出大事。
乘人不备把其中一个人踹飞的时候,宋沐心中还感叹了一句:这里没监控器记录一下我的身手真是可惜了!
江临泽发现他来了,愣了一下,一不小心手臂挨了一闷棍,往后退了好几步。宋沐一把把人拉了过来,一比五和二比五怎么说也是后者靠得住。
“我说你不给我送早饭呢。”
“在忙。”江临泽一脚踹出去抢棍子的时候,宋沐也没闲着,把人一脚给绊了。
整个画风忽然多了点闲聊的意味。宋沐心下一松。
可下一秒余光瞥见江临泽脑后棍子,他脚下一顿,上前一肩膀将江临泽撞开。
宋沐那时也没想那么多,只是下意识觉得这一棍子后颈下去江临泽够呛。于是他眼边光线一暗,那一棍子他躲来不及,直直从太阳穴砸下来。
他在那瞬间,清晰听到一排铁片用力摩擦金属的切割声。
只是那声音来自于他的大脑。
身体并没感觉到痛,但双脚开始摇摇欲坠。微微抬头,头顶的太阳好像忽然被切割成了无数块。撕拉碎裂开,又落下,仿佛一场倾泻而下的玻璃雨。
四周的风开始变得尖锐了,就像遥远地吹动了一片金属森林,在脑中发出巨大刺耳的轰鸣。他没意识到这是什么原因,只是恍然动了动眼珠子。
迷茫间,宋沐好像又回到了6岁那场车祸里。
车辆撞击,阳光中无数的车窗碎玻璃爆炸,他什么都听不清了,就在死亡的边缘,抬头却看到了一个人——江临泽手足无措站在那里,怔怔看着他,像是吓坏了。
宋沐赶忙踉跄退了一步站稳。
他摇摇头,刺耳的嗡鸣还在继续,除此之外,他什么也听不见。
四周一切声音在玻璃罩之外,颅内传来刺耳的嗡鸣和自己的喘息声,他忽然有些恐惧地意识到那是什么。
还不行——林邵良他们还没到——
眼皮上有什么发烫的东西流下,热乎乎遮住了半边眼睛,他保持平静地抬头盯着眼前一群人,努力发出声音。“……差不多得了,给个面子。”
他也听不见,不知道自己声音也是大是小,只能稳着身形站着又不敢倒,就那么一动不动跟眼前的一群人对峙。
直到余光瞥见几个十分熟悉的人已经带着帮手翻墙过来了,他才松了口气。
他回头看了眼江临泽,想对他笑笑,却发现江临泽像见鬼似的看着他。
他低头,地面滴滴答答铺了一地红,他忽然意识到江临泽在怕什么。
他心里不痛快:“来救你……还嫌弃我,没……”
——没良心。
最后一句话来不及说。
而后连着他的身体,和失控的意识,一起栽进了一个颤抖的怀抱里。
5、
现在想起来,宋沐的高二生涯真可谓是“丰富多彩”。
毕竟谁能想到,他早上出门拿个早饭,还能把自己拿进了医院里。
而事件本身主人公江临泽,却因为不知道哪里来的躲揍技巧,竟然在五个人之中游刃有余,到最后也就擦破了点油皮。
“我就是犯贱。”宋沐躺在病床上这样想着。
那时候宋沐倒霉蛋因为脑震荡大吐特吐,正觉得自己人生四大皆空,五感尽失。
与此同时,在离他一点多公里外文德中学的操场上,整开展着一场学生检讨会。
参与检讨的,除了揍江临泽的其中两个人以外,还包括了当时手掌包着一圈圈绷带的江临泽本人。
这事儿还是后来林邵良来医院给他送试卷的时候告诉他的。
那时林邵良吃着宋沐的探病水果,对他道:“你那便宜弟弟,怕不是什么妖怪吧?”
宋沐那时候被脑震荡和失眠正折磨得死去活来,眼神无欲无求:“那烦请您拿宝塔给他收了,炼化了,少了这个大麻烦,我还能谢谢您。”
林邵良抱着个椅背,看着他。“你弟今儿记了个大过。”
“什么?”宋沐一下傻眼了。心想这被揍的还能被记过还有没有天理了。
林邵良伸手,拍拍他肩膀道:“哎,你个小倒霉都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就你被救护车接走的下午,你那便宜弟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根铁棍,直接去了其中一个人的班,对着人脑子轮下去了。嘿。下手那是够黑啊,人直接没起来。”
宋沐愣在原地,林邵良嘴角抽抽道:“离谱吧,我听了也不信。
那所有在场的都不敢信。最离谱的是他这打人动作太顺畅,太理所当然了——从进班级到打人一气呵成,在场的都被惊得还没反应过来。
他就这么又带着棍子去了隔壁班,把隔壁那个俩脑袋也砸了……两个班,三个人,今早做检讨仨都还在医院里……”林邵良动了动眼珠子“这小子最狠的是棍子用的还是生锈的,一人送一针破伤风,当然,也包括他自己。”
宋沐愣在原地,半晌才眨巴眨巴眼,忽然觉得自己的头更痛了。
“别和我说话……我脑袋疼……”
-
那年,宋沐被脑震荡折磨了整整两周。
意外受伤勾起了些旧症,加上耳鸣发作,又间歇性聋了几天。
那段日子宋敬文忙前忙后,除了探视宋沐这颗倒霉的脑袋,最大的事就是解决江临泽的那一架带来的麻烦。
要说来,在这件事上,江临泽的确算是受害人,只是后来他在教室持械伤人这件事是在影响恶劣,学校一开始甚至在开除这件事上做过考量。
好在事件双方都想着大事化小,宋沐这里也实打实躺了一个,又牵扯上了隔壁重点校,最后干脆一人记了个大过事情也算了了。
记得,宋沐回家那天,耳朵还半好不好。
连岚之在煲了汤给他,在厨房里忙进忙出,香味顺着玄关盈了一房间。那天屋子里太阳很大,明亮却不刺眼,他站在玄关看之前没见过的那个水晶多肉。
那时江临泽刚好放学进来,见到他的时候愣了愣。
他看了几眼宋沐,不知道为什么走过还和他并肩站着。宋沐反应了半天才知道对方想扶他。他笑了笑:“我好啦。”
耳朵里声音还像是泡在海水里模糊不清。
江临泽看着他,用缠着绷带的手抓住宋沐的手腕,张了张嘴:“哥。”
-
宋沐很久还会记得江临泽第一次叫他哥的场景。
他也说不清那算是美梦还是噩梦,只是盯着那个画面心想街口的铁树是不是开花了。
那件事件后,宋沐一家的关系变化很大。
一场意外带出的连带结果,如同移植的树木在大雨后第一次大规模的生根。
宋沐在家里休养了两周。
那两周,连岚之每日忙进忙出,变着花样给他煲汤。
医嘱说要静养,多睡眠多补充营养,于是那段日子,即使在白日里头,他们家里也没什么声音。
而宋沐大多时候都半梦半醒着。
他被迫泡在难忍的梦魇里,隐约只记得,连岚之进来过好几次,又拿了热水给他擦脸,屋子里窗帘拉着,只漏出一点白日的光亮,他微微睁眼看着,喊了声:岚姨。
等他再睁开眼,屋子里书桌上亮着一盏小小的灯,江临泽正背对着他,坐在他书桌边上写作业,少年的身子挺拔却还有些单薄。
见他醒了,他站起来,走过来按亮了宋沐的床头灯。
床头柜上摆着保温盒和一个小碗。“我妈怕你醒了会饿,想喝粥吗?”
宋沐点点头。江临泽拿着枕头让他靠着。
熬得软稠的粥被倒出,在灯下冒着热气,宋沐伸手接过。
江临泽坐在床边看他,婴儿肥的轮廓褪去,看着更像是处在少年时期,又带着点不合时宜的沉稳。
“够热吗?”
“还好。”
陶瓷汤匙触碰碗壁发出“叮叮”声,江临泽面朝着宋沐的方向,却似乎不是在看他。“你睡太不好?”
“嗯……总做梦。”宋沐漫不经心得喝着粥,有一搭没一搭应着。
“是噩梦?”
拿勺的手顿了顿,宋沐看向他;“怎么这么问?”
“你在梦里,好像一直在说‘对不起’。”
周遭昏暗,床头灯的光明亮的尽数落在江临泽眼里,宋沐那一刻有种被看穿的错觉。
他张了张嘴,最后还是笑了笑,仰头把剩下的粥一股脑灌进肚里,把碗递给他。“帮我和岚姨说谢谢。粥很好喝。”
少年人没有再问,只是点点头提着保温盒离开。
书桌上的灯也亮着,摆着一排习册和草稿本,上面密密麻麻不知道写了什么,像是题又不太像,宋沐望了过去,忽然把江临泽叫住。“阿泽。”
江临泽转过身,偏偏头询问似的。
“我难受是因为以前的事。”
“嗯。”
“你没做错。”
“什么?”
“这次的事。无论如何,你没有任何错。”宋沐朝他笑了起来。“过得放松点,别每天和小老头似的。”
6、
那年冬天,南城没下雪,只是过了霜降时候依旧冷得人发抖。
江临泽买了辆车,骑行来往穿梭在学院区里,有时候宋沐周末回来也见不着他人。
后来问了连岚之才知道,对方最近加了校里篮球社,几乎都在社团里。
有次宋沐到学生街给闫淼淼买礼物,见到两三人经过,目光一偏,却见了江临泽。对方身边三两成群,瞧着有说有笑的模样。
他站在街边看着,觉得有意思,随手拍了张照片给宋敬文。
【你新儿子最近社交能力见长。】
不一会宋敬文回了条消息【你岚姨说你拍得真好看。】
他看了眼,低头呵了呵手,将礼物塞进袋子里。而手机一震,跳出一条新消息。
【明早想吃什么。】
他抬头,隔着一条街,江临泽站在人群里望向他,摇了摇手机。
他笑着朝江临泽挥了挥手。回了消息【都好。】
想来,那似乎宋敬文那个重组家庭,最像一个家的时候。所有一切朝着契合的方向一点点靠拢。
也是那一年,江临泽的性格变了许多。
他本来就生得了人喜欢,眉目一柔,露出笑意倒颇有几分宋沐平日的意思。
这样的性格想必不会再给他们惹出什么麻烦。
家长总是欣慰于孩子的温柔体贴,他们总觉得这证明着孩子已经开始长大。只有宋沐偶尔见了会忍不住皱皱眉。
于是他闲来无事就去逗弄这个便宜弟弟。
等江临泽被招惹烦了,露出生气的表情他又乐呵呵地笑了起来。
他笑得放肆,眯起眼像是只聒噪又漂亮的鸟,叫嚷着。“这就对了嘛!小小年纪的,装什么装!”江临泽无奈,目光一跳,抬眼恍然,好似刹那见了天光。
-
也是那一年的第二学期,文德中学开展了一场校内篮球赛。
江临泽作为篮球社成员,自然是代表了班级出战。
那天是周五。
宋沐这个看热闹不嫌事儿多的人,趁着自己体育课拉着闫淼淼来加油。
而林邵良这个可怜人作为体委被安排去捡排球了,而后为自己不能参与本次逃校看球表示深深的嫉妒和谴责。
【你明天要上课吧。】
【也不看看我是谁?】
的确,他宋沐是谁。
手机里还是他和江临泽昨晚的消息。
而宋沐,这个在隔壁文德上了三年课的人,已经拉着着闫淼淼,神不知鬼不觉的从大门走了进来。
此刻他正迎风招展站在一群初中生里被尖叫声淹没。
俩高中生拿着手机在一堆初中生里浑水摸鱼。
好在全校赛事,各个年段一般谁也不认识谁。
闫淼对这翘课混入隔壁学校这件事觉得有趣的很,心思也不在球赛上。
宋沐隔着人群看着赛场里的江临泽。就听见身边的几个小姑娘嘀嘀咕咕说那10号打得真不错。
宋沐与有荣焉,尾巴刚翘起来。“厉害吧,那我弟弟!”
两个讨论的女生惊讶得看着他,又指了指江临泽。“你说10号吗?”
“他叫什么呀?”
“江临泽。”宋沐说。“第一实验班的。”
“那你?”
对方一脸犹疑,宋沐笑着指了指隔壁,微微用手挡着嘴。“……隔壁高中溜过来的。”
两个女生愣了愣,贴在一起笑了起来。
其中一个斜刘海的姑娘拿着手机。“要不介意,你可以给我他的微信吗?”
宋沐当场乐了,心想江临泽这小子不错嘛,刚要点头,球场传来上一阵欢呼,抬头是江临泽又半场进了个三分球。
好家伙!
少年人半年时间又长高了不少,10号球服随着跳跃扬起来,让宋沐忽然有种对方长大的错觉。
他落下来,转头看过来的时候,目光和宋沐对上。似乎是觉得意外,只是那么看着他。
被汗染湿的头发贴在额边,眼里却像是含了光亮了起来。
宋沐不由张了张嘴,觉得喉咙发哑。
“那个……可以吗?”
斜刘海的女生还眼巴巴看着他。宋沐拿着手机,看着已经打开的屏幕又按了锁屏。“哎,我随意给,怕他生气。得麻烦你亲自找他要了。”
“什么嘛!”
“噗——”宋沐回头,看见闫淼淼笑得弯起来的眼睛。
他无奈笑道:“你怎么?”
“没有啊——”闫淼淼双手环抱着他手臂,像是看见什么好玩的事情,靠着他。“我刚刚本来,还担心多两个情敌,结果看到我男朋友像个大母鸡似的,揣着自己弟弟的微信不肯给。我忽然放心了。”
“放心什么。”
“你弟弟比你受欢迎呀——!”闫淼淼踮起脚贴在他耳边笑起来。宋沐听出对方的调侃,被他一把拦住腰抱在怀里,女孩逃不开,更大声地埋在他胸口里笑。
宋沐笑得无奈却也拿她没办法。
忽然人群里窜出一阵惊呼。
一颗球从球场里砸了出来,宋沐下意识抬手将闫淼淼护住,抬头时,却看见江临泽摔在地上抱着腿。
他一颗心凉了半截赶忙冲进去。
“没事吧!”他蹲在地上抓着江临泽的肩,膝盖一片血口子,他都不敢碰。“怎么忽然摔了。”
少年人抬眼看他,微微抬手将他挥开。“……没事。”
宋沐看不过去,一把把人手臂扛肩上,问:“医务室在哪儿。”谁知道下一秒手臂被用力推开。“不用了,阿召,过来。”
宋沐愣在原地,有些干巴巴得看着江临泽被一群人搀去医务室。
闫淼淼上来询问怎么了,他忽然觉得有点没意思,朝人笑了笑。“回去吧,人家的事,管那么多做什么。”
-
想来,那几乎只是那个遥远年月里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插曲。
毕竟那天晚上江临泽就给宋沐发了消息,内容除了平日的聊天意外,着重感谢了宋沐能来看他比赛。
宋沐当时挂在学校操场单杠上,看到江临泽消息的时候,只冬日里被围巾压着的呼吸莫名轻了许多。
他“咻——!”得一下往沙地上一跳,抬头拍了一下天空的星星。光污染里剩下一片墨蓝夜空和几块亮光晕染出的灰斑。
他发给江临泽。【看,星星。】
【在哪里?】
【很多。(认真思考.GIF)】
【宋沐,你在故意耍我?】
【你再找找呀。】
而后对面再没了回复,过了一会,手机里跳出一个消息。【你来校门口。】
那是宋沐已经散步渡到了宿舍楼外,看见消息立马拔腿往校门口跑。
少年人穿着羽绒服,里三层外三层已经看不见脚上的伤口,只是脸上包了块纱布。
他提了提手上的保温壶,朝他道;“我妈让我给你来送个汤。枸杞叶,明目的。”
校门口只有一道白炽路灯斜斜打在江临泽身上,明明如今长高不少的人,此刻却依旧显得小小一个。宋沐隔着校门的伸缩护栏看着江临泽,下意识摸了摸他的脸。“疼不疼?”
冬日寒冷,指尖触在脸上也不觉得温暖,只有麻木的触觉。
江临泽却像被烫了一样,退了一步:“……宋沐,你这样,很像是电视里爬出来的恶鬼。”
宋沐接过保温盒,好整以暇看他:“哦,那你再不走,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抓进来。那你可就再也走不了了。”
“好啊。”
“啊?”宋沐愣了愣。“你说什么?”
江临泽微微偏头看了他一眼。“晚安。”
7、
江临泽来的第三年,14岁的人升上初二。
而宋沐迎来了他的地狱高三。
市重点实验班,学校就是冲着冲分去的。
几乎从上半个月期开始,宋沐都不怎么回家了。
周末集训,不定期大考。
一群人早在高二暑假就已经整装待发,从踏进高三教室开始,便是一场大战。
环境里造就的压力让人没办法心安理得放松,搞得宋沐每天晚上在操场单双杠上仰望天空的时间都变少了。平日里不是刷题就是参加集训。
周末回家也就一天,有时候干脆都见不到人。
宋敬文这时候也不端着他和谐家庭建设者的心思了,让宋沐爱怎么来怎么来。
有次街上撞见他和闫淼淼肩并肩在书店买材料。
隔着店铺玻璃,宋敬文朝他伸出了一个大拇指。
接着手机消息——【谈恋爱可以,注意劳逸结合啊我的儿。】
宋沐当场脸黑得和锅底似的,回头发了个信息给连岚之。【岚姨,我刚在街上遇见我爸偷抽烟了。】
那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受伤的只有一个宋敬文。
于是,随着年关的一声炮响,辞旧迎春,高三最后一个学期也悄然而至。
那个学期,宋沐意外生了次胃病。
高考压力和长期作息不规律,半夜胃痉挛去了医院。胃镜照出了息肉和十二指肠溃疡,属于是该增生的增生,该烂的烂。
结果就是,连岚之不干了——除了送早饭,午饭也要给宋沐送,晚上还要给他熬点汤。
而江临泽,她的亲儿子已经脱离了儿子的范畴,每天三趟给宋沐送吃的。
宋沐也没办法了,拒绝无果,想了个辙,在他们学校铁门雨蓬位置那搞了个折叠桌子,遮穿越铁栅栏一人一边,感觉和狱友吃饭似的。
“你说你就不能提提意见吗?一天三次,这来回得多少时间。我都替你累。”
那时候江临泽刷着手机上的题库,一边整理着他的饭盒,看都不看他哥。“也总比晚上两三点被人叫醒赶去医院好。”
“那是意外。”
上了初二的人抬起眉眼,视线平静的罩在入夏明黄斑驳的树荫下。“确实,一次就够了。”
他从栅栏缝隙里接过宋沐收拾好的餐盒。“晚上喝什么,我妈今天还炖了糖水,甘蔗的。”
宋沐砸吧砸吧嘴。“给我装多点。”
-
那年的夏天,十年不遇的高温席卷了南城的上空。
高考百日誓师后,一天天倒计时飞驰而过。
接着艳阳和震耳的暴雨席卷而下,终于迎来六月。
在高考倒计时的最后三天宋沐回了家。
用他们班主任的话来说,该学的学好了,或者选择集训,或者回去调整状态,你们随意。
十年磨一剑,到了试锋时。总之,战场三日后开。
于是那三天,宋敬文去庙里烧香拜佛去了,还放了盏天灯。
宋沐习惯了他爹多年做生意积累的迷信态度,然后在连岚之“我觉得你还可以再吃一碗”的目光里把自己又吃圆了一圈。
等到高考那天,万里无云,晴日正好。
宋沐出门之前打开了自己的手机。
他像是心有所感地点开一个没有备注的短信窗口,那是一个从没有人回复的对话页面。
上一个消息还是一个月前。
他说:【妈,生日快乐。】
他滑了滑过去的消息,划过一排排自言自语,最后将聊天页划到最底,在对话框里输了一行字。【我出发了。】
那日艳阳高照。
次日大雨。
接着在一个雨过天晴的傍晚,宋沐结束了他的高中生涯。
-
后来回想起来,那年高中的暑假。
宋沐似乎过得很快乐,在出了成绩后的一周就参加了暑期旅游一去就是大半个月,接着风风火火飞向了他的新学校。
只是,高考成绩出来前的那小半个月,宋沐一直状态不算太好。
他一反常态,几乎天天都闷在家里,平日打打游戏,或者偶尔出门一次,回来也没有什么精神。宋敬文觉得自己儿子是不是高考考砸了,心里还是估摸着复读还是给人做心理辅导。
等到高考查分那天,宋沐迟迟没有动静。
宋敬文像个泌尿系统出问题的,在宋沐房间前面转悠了不知道多少次。最后还是连岚之帮他去敲了个门,宋沐坐在电脑前,看着探头探脑的两个人,指了指屏幕上的成绩。
宋敬文走进前看了一眼就乐开了花。宋沐也看着他笑,那也是这段日子,宋沐少有的笑容。
只是开心后,他又一个人出了一趟门。
之后的那个周末,他们班级办了庆功宴。
这种活动的场次也十分清晰明了,前面谢师,后面转移阵地一群学生继续发疯。
当天到场的人不少,宋沐那一宿舍的狐朋狗友都来了,因为考得都不错,一个两个脸上冒着一种如狼似虎、“今天死活要搞点事”的光芒。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宋沐。
当天他联合林邵良他们一个宿舍的人,发疯似的折腾,抓着人1比3,1比5地喝,见人就劝酒。在顺利把一小部分人折腾趴下之后,又抓着他们班主任软磨硬泡和他猜拳,全场的都傻了,班主任也傻了,整个场面混乱得宛如猴子开会。
最后宛如大军压境,所到之处一杯不留。
在一阵KTV鬼哭狼嚎和游戏节目过后,宋沐自己也已经喝的五迷三道摸不着北了。
他本来打算和林邵良两个人互相搀扶着回家。
结果等他晃晃悠悠出广场的时候,在公交站附近看见了一个人。
“给我打车,送我回母星!啊——!再见——地球!”林邵良已经醉得嘴里开始吐泡泡了。
宋沐还好保留了一丝作为人的清醒。把林邵良丢到后座的时候,他脑子里有一个想法——一个初中生送两个高中毕业的成年人回家,这究竟是谁接谁。
一路上,他企图保持作为哥哥或者是一个正常人类的理性,结果还没到半路。“哇——!”
-
从宋沐高中往家里,平日骑车要10分钟,走路20分钟。
高考结束后的学校,平日总有一片教学楼沉浸在黑夜里,如今放了暑假,只有零星几间教室亮着灯。高考一轮一轮,他们结束了,于是一批名为准高三的学生接替了他们的位置。
一如某种薪火相继。
宋沐大半路就已经晕车了,最后干脆让司机送林邵良先回去。他和江临泽下车走。
作为一个成年人,宋沐觉得自己不大可能迷失在这座城市里。
但准初三学生江临泽并不这么认为。他拖着宋沐去便利店买了水,又买了醒酒药让人吃下去,夜风吹散了一点酒意,脑袋却更加混乱。
宋沐被江临泽半架着。
平日里二十分钟的路,一下子被拉得很长,天上月亮和学院区夏日夜间香樟树的气味都带了几分凉意。宋沐觉得惬意,又觉得累,身子不自觉往江临泽身上靠。
他这才发现两年开始抽条拔节的人,竟然隐隐约约长到他眉头的位置,宋沐侧过头,鼻尖就能蹭到江临泽的脸颊。
“你别乱动。”
“哦。”
喝醉酒半醒的人乖得很。他靠着江临泽,低头看着他们影子,发现两个差不多的影子被路灯拉得老长,那影子重重叠叠缠成一块,他看了一会忽然咕咕咕笑了起来。
那声音却又不像是在笑,落在江临泽耳边,他下意识将架着宋沐的手攥紧了点。
“我没事了,可以自己走。”
“好。”少年人拉着他的手依旧没有放开。
宋沐叹了口气,像是卸力一样往后倒。
他挣扎想脱开江临泽的搀扶,却摇晃了一下,被江临泽顺势拦住了腰,两人一把子倒在地上。“……我自己能回去。”
湮了人际的巷子口。
宋沐靠坐在墙边,路灯将他夹在半明半暗的阴影里。
他不打算走了。江临泽站着看着他,似乎在思考怎么把这个发酒疯的人弄回去。
“不是不让你们来了吗?”他喝醉了,耍赖似的看着他,尾音都微微翘着。
江临泽却不搭理他,宋沐吸了吸鼻子。
“我爸呢?”他怎么不来。
“他有事。”
“他能有什么事……”宋沐的声音带着笑意,由一点醉意泡着,像是江南水乡的吴侬软语。
江临泽静静看着他,似乎想说什么,最后只是慢慢蹲下来。
宋沐的眼里落着巷子灯的一点光亮,望向江临泽的时候好像夜里湖水中反光的石头,粼粼映在湖面之下。
可他又问江临泽。“那你怎么来了?”
“我来接你。”
他心情不知怎么,像是泡在气泡水里的腌梅子,咕嘟咕嘟冒出不知酸甜的古怪泡泡。
他抬手摸上江临泽的耳边。“嗯,还是阿泽好。”
“你不高兴?”
“我有吗?”
“最近一直这样,从你高考完那天开始。”
宋沐看着江临泽,心想对方成天上课,哪里来的观察力,可他又觉得有意思,噗嗤一声低下头。“没有没有,我心情很好,我高考成绩拿了市前十,我高兴地很。”
他抬头笑:“你看,我像不开心的样子吗?”
江临泽只是看着他,半跪着身子和他对视:“我知道。”
宋沐迷蒙着眼看着江临泽,他眼里像是热热蒸腾起水汽,心口呼啦啦塌了一片吹进夏夜含着树荫气息的风。“……我好羡慕你呀。”他说。“阿泽。”
他喊他名字。
少年人的神色却变了变。“羡慕我什么。”
“你知道吗,以前宋敬文从没给我接送过。”他轻轻抬手,指尖停在江临泽耳际。“小学,初中,哪怕家长会。他很忙。”宋沐笑着看他,像是在陈述某种事实。“我知道为什么。我也不打算让他来,来了也是那样子。他从来不骂我,他是不讨厌我,却也没有那么喜欢我。”
“宋沐。”
坐着的人眼里泛起微微的水汽,他嘴角笑容渐深,“可他这两年变了,打算做一个好爸爸了。阿泽,你还记不得你小学毕业那天,宋敬文来接你。那个傻子开了车来,车就停在巷子口,把路给堵了。他那时候被人骂了,手里还拿了这给你助威的旗,向人乐呵呵得道歉,他说,不好意思呀,我儿子小学毕业了,我来接他。”
“……我都没见过他那样。”
他的尾音像是埋在一阵雨里,下一秒就要落下。
“阿泽。岚姨是个很好的人……有些人总是能装着对别人好,一天两天可以,久了总是要破绽。可你妈妈不是,她待人好得有些过分,常把都整个心窝子掏出来,吓人的要命。所以我很羡慕你有这样的妈妈。”宋沐的指尖掠过江临泽额头,摸着他的眉边。“所以,阿泽,我一直就在想,你不能像我一样。家里装乖的一个就好了。
你是我们家里长大的,岚姨疼你,我爸疼你。你得过得很好,很好很好,要比我好。”
他指尖抚过江临泽脸颊又落下,却在半路被人握住。
宋沐叹了口气,轻声道:“……我要走啦。”
握住的手腕被用力攥紧,宋沐皱了皱眉。
“你要去哪儿?”江临泽直勾勾看着他。
“北方吧。”他想了想又摇摇头。“不是,我本来想去北方的。后来选了阳城,很近,飞机只要一个多小时。淼淼说不喜欢北方,说太冷了。我就想C大也不错,我本来打算就我们两个去,然后就在那里落地生根不回来了。”
他看向江临泽,张了张嘴,忽然砸下一滴眼泪来:“可她去不了了,怎么办压……明明答应我了,又说太远了,她去不了了。”
那个本来要和他一起走的人,没有能考上。
他为了她选了一座南城,到时候能去的也只有他一个人。
“你说。”他吸了吸鼻子。“老天是不是总爱在最后和我作对,要不然为什么,我想的人和事到头来,都会丢下我走了呢?”
“我明明都不想要什么了,为什么就一点都不给我留……耍我呢!”他终于像是泄气了一样,捂着眼流眼泪,无声得像是淹没在巷子的阴影里濒死的花。
路灯下有夏夜盘旋照亮的蚊虫,经过,散开,又像是尘埃。
他的眼泪砸在江临泽指尖,像是唤醒了冬日过后土壤里的植物。
少年人的指尖颤了颤,伸手揽住他后颈的动作也很慢,宋沐只是微微被带得抬头,被泪水打湿的唇被柔软得入侵。他微微眯起眼,没有意识要反抗,轻声喘息后,盈满的泪水顺着眼尾落在少年人捧着他脸的指缝间。
那大概是个吻,因为太过温柔,倒像是要溶进夜色里。
直到很久,江临泽将吻着他的唇分开,宋沐嘴还微微张着,来不及反应的眼泪顺着脸颊滑落。
江临泽伸手擦了擦他的眼泪,说:“到了大学别谈恋爱了。还有三年,你等等我吧,宋沐。”
宋沐恍恍惚惚,忽然发现眼前人,像是一本书。
明明陌生的封面,被他们相处的岁月写上了密密麻麻的文字。
像是乱码,又像是错位的秘密符号。
而此刻,这本书轰然在他面前展开。
每个字都陌生,只有一个吻在告诉他。
上面的文字,都关于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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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维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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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作品《虚缪都庭》原创角色相关的后日谈
深夜的时候,维多利亚总会忍不住悄悄将手指探进自己的口腔。
几乎无人发现,她的一号犬齿是一颗精巧的种植牙。即便是过了数年,医生捣碎牙髓的酸痛感仍然回荡在她的面颊深处。
仪器精密地杀死神经,冰冷的水淌过舌苔。
只是在难以入睡的夜晚,这酸胀的微妙的痛苦才会以记忆的形态回到她身边。
“维多利亚?”高大的男性时不时转过头瞟一眼她揉按自己眼袋的动作。
“又没睡好吗?”
“算是吧。”
她很难解释自己对人的憎恶从何而来。
不管是什么人,哪怕是维克多这样纯粹的性格,都曾偶尔感受过她语言里渗出的寒意。大多数人被这响动的寒冬刺过之后,就不会再选择和这年轻的巫婆继续交流下去。
刚刚加入莱布拉的时候,人事担忧过维克多这样的非人能否适应莱布拉这样高度社会化运作的秘密结社。
事实恰恰相反,维克多和性格各异的成员们迅速熟络起来,甚至还能帮忙调解维多利亚和她同事的矛盾。
矛盾。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在和维多利亚产生口角后用两个小时时间解释维多利亚并非出于恶意出口伤人,以及花更多的时间帮受害者打下手去安抚受害者激动的情绪;或者是掏出自己本就微薄的工资来购置酒水和食品带着面瘫的小巫婆上门去赔礼道歉。
好在维克多的人缘确实很不错,绝大多数成员也不好意思继续大吼大叫下去。新纽约的天气不错,几根热狗下肚,这堆事就算过去了。
“像个金毛的小刺猬。”不愿透露姓名的眼罩女性如此评价道。年轻人用冷漠和礼貌掩盖自己的不安是一件很时髦的事,可惜在三十多岁的老人们看来,多少有些幼稚了。
但是维克多知道。他在虚缪空洞之中纵览一切维多利亚经历过的感情,也知道——那颗断掉的牙齿。
野蛮的小孩不相信年幼的维多利亚说恒牙断掉便不会再长,于是按住她,几个人一起伸手拔掉了她刚长出的恒牙——他们甚至不知道恒牙和乳牙的区别。
沾满泥土的腥臭的手指的味道,血液特有的铁锈味;她想挣扎,四肢却纹丝不动的无力感。
她被按在草地上,看着夜空。
群星在嗤笑着。
在那之后,她的牙齿有了一个看起来很愚蠢的豁口。
在那之后,她便主动不去笑,虽然也没什么能值得笑的事情发生。
她看他人的目光,和数年前她审视那些愚蠢——野蛮的孩子们的目光一样。所以她不会张嘴,所以她用衣服遮蔽起每一寸皮肤,不留下任何缝隙。仿佛只要触摸,就会感到过敏。
她也很少张开自己的嘴。
只要将口腔封闭起来,一切感情和酸胀感都会跟着咽进去、连同会招惹麻烦的语言一起。
“维多利亚,你有……补过牙吗?”
“有的。”
“我能看看吗?”
维克多紧张地提起了这个话题,他像座随时会倾倒的铁塔一样傍在维多利亚身旁,尾巴也不像平时一般柔顺,反而如枯枝扎成的扫把一样为电梯的镜面留下数道划痕。
维多利亚沉默了一会。
直到回到住宅,二人都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但是维克多无言地收拾好衣物后,维多利亚突然说:“可以。”
“诶,真?”
“因为你不需要补牙,或许唯一能看到人类修补牙齿的机会只有这一次。”
维多利亚似乎是深思熟虑过后才作出了这个决定。“你看,我也不是做不到换位思考的。”
气氛变得有些尴尬且诡异。
维克多摘下手套,露出布满棕色绒毛的大手。即便被毛,人们仍然能从这双手分明的骨节和指垫厚度上察觉出这对结构应有的力度。
他认真地清洗了两遍手,随后来到靠在沙发上的维多利亚前,两个人狭促地像是一对初次接吻的恋人。
维多利亚闭上眼,别过头去。但是她又想到自己已经说出的话不应该收回来,于是在面子和本能面前选择了面子。
她的嘴唇打着战,艰难地花了一个世纪慢慢才张开。
“不会掰断你的牙齿。”
维克多在心里默念道,随后用食指轻轻贴上了那颗犬齿——就像他见到的所有牙齿一样,不管是嘴里的,还是被他的拳头打出来的。
仅仅持续了一瞬间,维多利亚就扭过头去闭上了嘴。
“行了……吧?我在干嘛啊…………”
“哦。我觉得就和平常的牙差不多。”
“……有吗?我其实很害怕被人看出来。”
“完全看不出来啊。”
“——”
“刚才发生的事太蠢、也太诡异了。”用冷峻的目光补充了一句“敢说出去的话你知道吧?”之后,维多利亚钻进了她那决不允许任何人踏足的私人空间。
过了十分钟后,维多利亚破天荒地弹出了个脑袋:“你要进来陪我看恐怖片吗?”
“仲夏夜那部?”
“嗯。”
维克多用粗粝的大手梳了梳自己的粗毛,没有不识趣地发表“哇,我第一次被允许进你的卧室诶。”之类的感想。而是蹑手蹑脚地钻进去了那间一直很神秘的房间。
他知道,维多利亚也想寻求着改变。
从张开自己的嘴开始。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无声
一些黑历史,凑个数
1、
林商第一次见到陈州是在老北京四合院的小水池边上。
他远远望见一个小孩,坐在半米高的水池边。水池的水那么深,那人小小的,却眯着眼睛瞎眨巴,昏昏欲睡似乎下一秒就要掉进去。
林商看着他,也不知怎么的,
一把攥住了他的手腕。吓得池边小男孩被一个激灵,疑惑得转头看着他。
那时候林商愣了两秒,也不好意思说刚刚魔怔了当心人掉下去,便脱口而出。“我叫林商。你是谁?”
小男孩看着他,细声细气应了一句。“陈州。”
“你就是陈州啊。”林商蹲了下来,眼微微眯起。“前两天我妈和我说过,最近要搬来一家姓易的人家,他们有一个和我一样大的小孩。总算是见到了。
“这水池这么高,你这么小,要小心,要不掉下去会淹死的。”
那时候,林商的小虎牙在空气的一晃一晃。
太阳从头顶而下,照的他们身上都有一层薄薄的光晕。陈州就这么愣愣望着他。水池泛起一阵粼粼水光映着他们的脸。
那画面定格在记忆里,直到很多年后依旧记忆犹新。
-
陈州祖籍是湖南,林商是重庆,两家人都是因为父母工作而搬来的北京。林商比陈州早来了三年,顺便还有个同祖籍的青梅竹马,叫林一偌的小子住在隔壁。
林商和陈州混熟的第一天干的事就是叼着早餐,爬上围墙去叫林一偌起床。
那时候林商胆大简直能弯弓射大雕。
初来乍到的陈州望着林商轻车熟路得爬上墙头,对着隔壁喊。“林一偌,给我起床啦!!”
陈州嘴里的油条一没叼稳唰一下就掉地上了。
9岁的小孩想着觉着是林商把他油条给吓掉的,立马盯着地上的油条一动不动。
林商回头一望,觉得大事不妙。主要陈州剃了个西瓜头看着就老实,认识都没两天还处于建立美好革命友情的初级阶段。他一看人盯着地上的油条,立马就还知道坏了,赶忙一把跳了下来。
这不跳还好,一跳没跳稳,直接一脚踹陈州肩上了。
小西瓜头就和个真西瓜似得,立马在在地上就这么咕噜了一圈。
那是陈州准备去新学校的第一天,身上还穿着新衣服,本想来个美好的新开始。
结果被林商吓掉油条不算,还滚了一身灰,那还没冒头的友谊小嫩苗瞬间灰飞烟灭。
林一偌从隔壁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么一个画面。——他家便宜竹马一脸泥巴豆浆,被某个哭得撕心裂肺的小西瓜头抓着领口,一下一下摇的像根风中残竹。
前者嘴里念着你赔我油条,后者满嘴的我赔我赔。
这对于林一偌来说,简直是巨大的精神冲击,当即一大吃货硬生生把嘴里那半根油条拽了出来,给陈州上供似得递了上去。
因为他觉得,自家作恶多端的倒霉竹马,命里的克星终于特么的来了。
2、
小孩子的恩怨情仇友情来得快去的也快。
像林商那样有狗皮膏药一样的亲和力的人。
虽然在陈州这初初吃了败仗,但几天就把陈州哄了回来。
于是那些年里,四合院外那几块小破地成功得被这三个小熊孩子踏了个遍。
但唯一违和的就是,那些年林商身后跟着的不是两个小弟,而是俩猴子……
陈州生性腼腆。
所以林商当初勾搭陈州,第一是家人要求照顾照顾新邻居;第二就是想着把收入麾下,和他那便宜竹马林一偌中和一下。
谁知道,这还没两个月这事情就有点不对了。
林一偌爱闹,可他觉得陈州好歹是个正常人。谁知这一静一动凑一堆,就和一泼猴整天对着一兔子挠似得,挠着挠着那兔子就开始蹦跶,蹦到到最后直接连物种都变了。
特别那年头,林商成天没事就要做附加练习。每次都是,他坐在窗边做着作业,俩乌溜溜的脑袋就冒了出来了,挤在他窗户边上,盯着他不怀好意得笑。“哎哟小商,还做作业呢。阿州你作业做完了没。”“早做完了。就小商还没做完。哈哈哈。”
然后,俩猴都掐着快把林商气炸的瞬间,化作鸟兽散。如此循环几次,林商受不了了,就把作业一撂,出门去逮猴子。然后不消片刻,连人衣角还没抓到,就又被他亲娘训斥着被抓着后领子给提溜回屋子,简直委屈得不要不要的。
于是那年头,林商直接从一个四合院小霸王降级成了猴山饲养员。
还总人都说,他们那俩院子的小孩,也才一点就混的和亲兄弟一样。
可林商知道,真要说起来,还是有点差距的。
林商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与人为善是习惯,但能进心里的人就不多。林一偌是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兄弟。而陈州,人是不错,但充其量也就是认识一年,母亲关照过要照顾的新邻居。其实和班上的同班同学没什么两样。没了还能再交。
他能在平日里对人春风化雨。可真要到了必要的时候,他也能毫不犹豫得对人道一声滚。
3、
那是他们小学快毕业那会,林商和母亲吵架,撞上正巧回家陈州。
反正那年头小孩最爱干的就是一哭二闹,三出走。
他带着一身火气刚摔门而出,刚出院门就和陈州打了个照面,后者企图拉住他,却被他一把甩开,一把推在门上。
陈州的自尊心从来比别人强些,当场脸色就白了。
满腔怒火的林商哪有闲工夫理他,自己一路踹大门,踢石头,吓唬路边小黄狗,反正该干的坏事都干完了,好不容易冷静下来,就被身后一个人影吓了一哆嗦。
大冬天的路灯下,穿着校服的陈州整个脸冻得通红。对方手上也不知道拿了个什么白色袋子,就站在离林商不远不近的地方。
那时候林商还处于“就究竟要不要回去挨打”的挣扎中,一见陈州火气就上来了。回头一把把人撞开,在那人身后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这大概就是小孩闹脾气,有人哄就变本加厉是一个道理。其实那时候林商挺冷的,他有点想回家吃点晚饭喝口汤,但他觉得他要有骨气。
结果,陈州也没和他客气,也退了两步,他石头椅子的另一边坐了下来。两人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谁都没说话。
气氛特别尴尬。
然后夕阳缓缓落下,路灯亮起染上了一层浓浓的夜色。林商望着天空慢悠悠得吐着白气,浑身僵硬得忍着不哆嗦。
他心里想,要是跟出来的是林一偌就好了。毕竟这要是遇到这情况,他那便宜竹马早就上来说一堆有的没的了。可陈州却和个傻子似得,一个屁也放不出来。
就这么想着,也不知怎么的,他竟下意识喊了对方的名字。“陈州。”
“嗯?”抱着小塑料袋的的人,转过头来。
大冬夜,四周都是凛冽的风。
林商看着他着模样,陈州眼神轻飘飘的,和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很像。忽然心口莫名软了。“回去吧。天太冷了。”
陈州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跟上了林商,一路上他们一前一后走着,脚踩上雪地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路灯将他们的影子拉得老长。
后来林商才知道,那天陈州当天晚上回家就躺平了。本身低烧几天不退,大半夜忽然加重,挂了急诊,凌晨才回来。
他才忽然想起,那天陈州说要提前回家看病。手上那袋东西估计是他刚开回来的药,还没来得及吃,却因为担心林商,在大冬天里眼巴巴跟了一路。
以至于那阵子,林商愧疚得在陈州面前几乎连个大声都没有,整天挂着俩虎牙和颜悦色到不行。
所以陈州和林一偌真的不一样,没那么热情,也没那么懂得察觉人心。可却总能用他独特的方式在林商心口的某个地方敲上一下。说不出多疼,就这么一点一点积少成多,到后来敲出了一个大坑,便心安理得得住了进来。
从此占山为王,兴风作浪了整整一辈子。
4、
林商这辈子在意的东西除了亲人朋友以外,最重要的无外乎两样,感情,和音乐。
当年升到初中,因为分班的原因。林商落单成了孤家寡人,闲来无事就开始学吉他。
大约也就是从那时候,林商发觉自己对音乐有了点特殊爱好。
于是每到午饭饭点,学校天台上总会有个人还没比吉他高多少的林商,抱着吉他迎着风,高歌梦想和还不大懂的爱情。而他的身边就会有两个左右门神,一人捧着一个饭盒,在他支离破碎的音乐里讨论着今天的作业,和明天放学去哪儿玩。
还能顺便喊两句。“林商你给我吃饭赶紧的。弹什么棉花吵死个人了!”
毕竟作为半寄宿学校,只有最闲的午休时候,他那俩叛徒朋友陈州和林一偌才会良心发现来找他。因此当年林商的吉他声里,不但夹杂着梦想还有一股子的饭味。
只不过梦想那种东西距离他们很遥远的,就像那年头的爱情一样。
林商学了吉他的当年,陈州去了当地名为嘉禾的舞社,而林一偌则学了钢琴。
结果令人惊讶的是,就在下半年,学钢琴了还没多久的林一偌,凭借一首荼毒四合院将近一个月的流行曲,在学校的文艺汇演上艳惊四座。并斩获了他们三人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
情书,人生第一封。
那简直开启了他们人生的先河,林商和陈州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满眼都是“喂,你吉他呢。”“喂,你街舞呢”满满恨铁不成钢的神色。
毕竟那年头,小少年们还不知道爱情的意义。隔着情书嗅到的一点女孩发丝间的清香,或多或少都让他们有些心生向往。特别整天看着林一偌那嘚瑟玩样儿在那秀恩爱,那日子哪是人过的日子。
于是,在初中第二学期下。林商收到第一封情书的时候,几乎面朝大海都快直接春暖花开了。大长腿一迈,直接策马奔腾得往陈州舞社跑。他想,兄弟啊!咱出息了!终于不用再让林一偌那小王八蛋压着我们嘚瑟了!
只是林商这句话没来得及喊出来。
后来想想,他应该连个“兄”字都没来得及喊。
四面玻璃的屋子,几乎所有的光都聚集在那个人身上。巨大的音符在空气中震颤,几乎第一时间贯穿他全。——那是他第一次看陈州跳舞。
线条分明的身体随着音乐在空气中舞动。陈州往日柔和的眉眼换上凌厉的神色,一双唇抿着,他的浑身肌肉随着隐约摆动,额角透明的汗顺着皮肤滑落。显得性感异常。
林商一动不动站在原地,只觉得浑身像是被电流从上到下打了一遍。
等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甩上门冲到了大街上,少年茫然得抬起头,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危险的想法。
手上粉色的信封被无意识捏的发皱,到最后不知道被丢到了什么地方。
然后,那天夜里,他梦到了一个人。
明亮的玻璃屋子里,那嘴角笑着有浅浅得梨涡。林商伸手拥抱了他,嘴唇擦过对方的脸颊,手顺着那人肌肉线条一路而下,是真实到令人迷醉的触感。
5、
林商想不到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上陈州的。
或许用喜欢这个词不恰当。
那时候的林商,连喜欢的定义都搞不懂,所有的温柔还来不及冒头,就已经被恐惧驱赶得一点不剩。
那之后的整整一年,他都不敢和陈州独处。他怕,怕自己那些见不得光的想法会在不经意间被人发觉。他怕有一天要面对别人厌恶的眼神。
每天每天,他都活在一种巨大的自我厌弃里,那日子过的说是人间地狱也不夸张。
直到一个叫做高考政策的东西救了他。
户籍原因,外来学生高中必须返回原籍所在地。这意味着,中考结束,他们三人将各奔东西。陈州去往湖南,他和林一偌将回到重庆。自此相隔千里。这对于另外两个人是毁灭性打击,林商却没想到他竟然是高兴的,发自内心的高兴。
离别的前一天,林一偌喝醉了哭的一塌糊涂。林商看不下去,和陈州一起一人一边手把人扛了回去。结果人还没放好,一人和炸弹似得就冲他怀里了。
那时候陈州双眼是通红的,硬是埋在林商胸口不让他看到,他说。“我回来找你们的。”
那一双手抱得林商骨头都发疼。
林商没有回答。
他只是瞥了醉倒的林一偌一眼,低头在陈州头顶微微一碰,很轻,几乎连头发都被压弯。
然后第二天,跟着家人一起踏上了那座被称为山城的重庆。
那样分离似乎没有那么刻骨铭心。至少林一偌觉得林商是这样。
他几乎从没从林商脸上看到多少别离的情绪,就看到对方在新环境里混得风生水起。
那年头,校内建立起了区域app,林一偌没事刷一刷都能看到林商的名字和那清仓甩卖的商品似得,成日成日得挂在上头。
他俩不是一个学校的,偶尔也只有林一偌主动来对方学校找人打打篮球,但大部分时间都会被对方回绝。什么社团活动,学生会活动。
林一偌想,哎哟这小子我还不知道你脾气,练吉他都来不及还装什么勤奋。
结果冲去学校一看,林商真就忙得和那陀螺一样。直接三观受到了冲击。他觉得有点难过,林商好像就这样悄无声息得退出了他们的生活,不带一点留恋。
直到他看见林商哭。
那是陈州第一次来看他们。
那是高二的第一年暑假,太阳特别大,林商穿着一身校服大步跑出来,见着他们的时候,整个表情僵在脸上。那表情绝对和久别重逢没有太大关系,反而像是给人冲着肚子打了一拳。然后,林商就这样慢慢得单手抱着头蹲在地上。
那时候校门口都是放学的学生,林一偌觉得丢人,赶紧上前踹了人一脚。结果过了很久,林商抬起头看着着他俩,一双眼睛通红。
他记得他身边的陈州笑了一声,说。“当初走的时候就小商没哭。这下可好,补回来了。”
意外的,林商却没有附和,只是猛地起身,将还在笑着的陈州,一把拉进自己怀中,用力的,狠狠得抱在了胸前。
他张了张嘴,发红的眼里,泪就这么流了下来。
那眼神混杂了太多感情,看得林一偌心惊胆战。
6、
陈州是来着参加声乐培训。
当初林商学校和校外合办的暑期培训。叫上了林一偌,林一偌一开心就把远在湖南的陈州给联络上了。
悲情的老林在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的瞬间,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把林一偌这个专业卖队友的给就地咔嚓了。
“商大爷,咱不是好久没见了嘛。我就把阿州也弄来了。惊喜吧!”
惊喜个头。
谁都不知道,林商为了忘记陈州那一年酒精花了多大的努力。拼命地把自己忙成一个陀螺,甚至连林一偌也避而不见,就为了哪怕把陈州从他心里挤出去哪怕一分。结果,就在他以为快要脱离苦海的时候,一个两个的什么都不知道就直接把这炸弹源给他送来。还问他惊不惊喜?
……来,你过来,我真的保证不打死你。
当然,话是这么说。作为当年重庆的地头蛇,林商、林一偌两家自然负责起了照顾陈州的重任。当初三家人一起生活那么久,俩家家长就和见了久别多年的儿子似得,死命争着把陈州往家里揽。
那段日子。林商都被迫和陈州出双入对。每天早晨,他俩坐个40分钟的地铁去林一偌家,再顺便一路上,一起吃着豆浆油条溜达到培训中心。
也就是那段时间,林商想开了。大约抵抗太久干脆就放弃抵抗了。
林商在陈州来重庆的第三天,开始变着方儿得对陈州好。大清早给人煮早餐;大半夜给人煮牛奶;知道陈州没东西抱睡不着,买了个大狗熊丢人床上。
虽说那熊黑啦吧唧得,一只眼睛乌溜溜得躺在床上。吓得陈州当天险些没背过去。但老林表达爱意的方式也是兢兢业业。
除此之外,因为这培训班是林商学校和校外合办的。培训班里几十号人,其中有不少女生就是冲着林商来的。可偏偏少女情怀总是诗,而14岁的陈州早就不是个西瓜头,一头细碎刘海,模样清秀,跳起舞来又气场全开。还没几天某人就感觉到了领土压力。
那时候林商守着陈州那一亩三分地和个小财主似得。
他明显就感觉有一个叫黎栗,和他同班的妹子,隔三差五眼神就往陈州那飘。那眼神直勾勾得,急的林商三申五令陈州要好好学习、别女生瞎交流,特别是黎栗。
后来想起来,那似乎是林商这辈子,距离爱情最近的日子。
放弃抵抗内心的林商,憋了整整一年的爱心泡泡冒的漫天都是。该疼的疼,该黏得黏,该皮肤饥渴症的时候直接就放弃治疗。那时候的林商想啊,如果这日子能一直过就好了,过得慢一点,再慢一点。好让他守着这个人,就这么守着一辈子,他也是甘愿的。
不过很可惜,他这辈子好像关于爱情就没怎么如意过。
7、
陈州在重庆一共带了四十六天。课程结束的第三天就要回去。
声乐培训结束当晚。相处了一个多月的培训班全员,在KTV包了个包间。说是要尽展歌喉,演示培训成果,实际上就是一群人喝醉酒后的鬼哭狼嚎。林商这偷喝酒的本事不少,可陈州那乖宝宝却不行。林商找到陈州的时候,那个人已经在隔壁空包厢里睡着了。
估计是醒酒醒的连包厢都走错了。
林商觉得好笑,上前轻轻推了推。那人的脑袋就这样蹭着他的手,稳稳落进他胸膛。
心跳失常大约就是这种感觉。陈州软软的发蹭着他下巴,温热的呼吸打在他胸口。他几乎像被蛊惑一样慢慢低下头。直到他感受到,唇间传来柔软的触感。
他吻了陈州。滚烫的水汽漫上他的眼角,他几乎不敢动一下。
这是林商人生中稍有的一次放肆,像是被囚禁依旧的犯人,握住了唯一的阳光。连呼吸都变得颤抖了起来。
后来想想,那似乎就是一切噩梦的开始。
视线角落闪过一道白光。
全身的细胞被瞬间炸开,林商猛地抬起头。
然后所有镜头似乎被无数倍慢放。门外少女放下手机,她将食指抵在唇间,微笑着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
有时候,这缘分来了真的是挡也挡不住。
林商大概这辈子都没想到,自己的第一任女友还来得和狂风暴雨一样迅猛。
黎栗。一个标准的黑长直,冰上美人。
当时他们恋情在校内公开的时候,学校论坛炸开了花。都说高二段草学长,油盐不进了一年多却败在了冰山美人黎栗的手下。原来是喜欢冷艳型的。
林商直接在心里默默竖起了中指。当然这事最直接刺激的就是他那俩倒霉兄弟。林一偌直接吓成了个结巴,就连回了湖南的陈州也打了一通电话过来。
“小商,你认真的吗?”
林商在电话那头张了嘴又闭上,还没来得及说话,却听到对面轻笑了一声。“竟然还害羞了啊。我说你当初怎么不让我和她说话呢。原来是看上人家了。黎栗是个好女孩,你可要好好珍惜啊。”
好女孩啊……
林商在电话那头苦笑了起来。
——我一直喜欢你,我不介意这些,所以和我在一起吧。
着是黎栗当初的表白词。
单听着简直通情达理地让人泪流满面。
可前提是,人家没有拿一张你的吻照特写存手机里,还小心翼翼备了几个版本的备份——那是他和陈州的照片。
黎栗这招简直是干的漂亮,简直一把掐着林商的咽喉,让他连个不字都说不出来。
他可以承受别人的谩骂。可将陈州牵扯进来,他做不到。毕竟那是他喜欢进骨子里的人。
所以陈州哪能知道什么呢,谁都不知道,全世界都特么不知道。
只有他一个人。在那天晚上看着喝醉的陈州,在那个黑暗小小的包间里,捂着耳朵像个孩子低声哭。
不是为了别了。
只是那一瞬间,他发现好像全世界都不允许他喜欢他。
8、
林商的爱情生长地极度悲催,似乎从发芽阶段就是命途多舛。
他因为黎栗躲了陈州两个多学期。然后在高三下学期得到了一个消息,陈州不准备参加高考,而是直接出国了。
其实陈州家出国的意向早有。只是当年陈州舞蹈获奖获得了一个国外进修名额,一家人几经商议,便将当初早有的移民计划给提前了。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林商楞在原地,傻傻地问了一句“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
林一偌原地白了一眼。
“你这半年吃错药似得,和我们联系都不联系。阿州倒是想说,你听吗?”
林商听了,不由得苦笑了一声。那倒也是。
陈州是出国圆梦的。陈州有多喜欢跳舞,他比谁都清楚。因为黎栗林商躲了陈州大半年,最后还是败在了这场离别上。
散伙饭那天,陈州特地从湖南赶过来。
林商临走前犹豫了半天,还是带上了吉他和一张乐谱——那是他写的第一首歌。
那其实想的挺好。他想既然那人要走了,那就把这首歌弹给他听,作为最后的离别礼物。也算是留个念想。
只是到了约定的地点,林商忽然觉得,这歌似乎是弹不成了。
“你来了呀,等你好久了。”少女一身长裙笑盈盈望着他,林商站在原地,只觉得后背密密麻麻得发凉。
那一顿饭吃的诡异,从黎栗进门的瞬间,所有人的脸色都变得不好,陈州更是愣了愣,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怎么不欢迎我。”女孩挽着林商的手笑着,陈州回过神,退了一步将人请了进来。
有些东西似乎就是一样,一步错,便是步步错,满盘皆输。
直到很久以后,林商回忆起那天晚上的一切,都觉得像是一场闹剧。一场饭只剩下女孩的笑声,几次三番对陈州的针对,惹得场面一度尴尬。而林一偌平日里专业活跃气氛的人到最后都偃旗息鼓,埋头吃起了东西。林商却什么也做不了,只能起来一杯杯敬酒赔罪。
陈州的脸色更是苍白得难看。
林商明白,那傻小子估计又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陈州就是这么个人,无论什么时候,第一件事就怪自己。
可错不在他,林商想,如果能有个机会,应该是他和对方道歉才对,他这兄弟没用窝囊,到头来,也只能让人难受。
所以快走吧,走得越远越好,开开心心去国外找你的梦想,把国内这群破事忘得干净。把我也忘得干净。
林商觉得自己真窝囊,连保护自己重要的人都做不到。他好像从来都挺没用的。做的最多的事除了躲还是躲。
于是那天他终于不躲了。
最后的清明是他掀翻酒桌陈州震惊的脸。酒精作用让他觉得天昏地暗,他甩开黎栗冲陈州笑了起来。“去他妈的兄弟!谁要和你当兄弟!”
没有人说过,这些年林商就像是个被关在盒子里的火苗。所有喜怒哀乐,痛苦、思念被他悉数关了起来,关的太久,关的小心翼翼,为了只是不失去陈州。
可现在这个人要走了。
他什么都没有了。
于是他将内心里所有的怨毒都倒了出来,像是一场大火,终于在那个晚上烧了个干净。
-
这似乎就是林商的爱情。
直到很多年后他独自一人踏上陌生的城市。走在空荡荡地街道上才在意识到,自己把多少的东西毁在了那个晚上。
林商还记得,第二天他是在医院醒来的,浑身上下都是身上都是零零碎碎被玻璃划伤的伤口。他不知道自己闹得多狠。只是那下午,林一偌面色铁青得走进他的病房给了他一拳。他才知道陈州第二天就走了,连句再见都没和他说。
那也是他极其漫长时光里,和陈州的最后一次见面。
那年年末,陈州出了国,第二年,他和林一偌各自考上了大学相见寥寥。他们的人生似乎从那一刻开始,变得再无交集。一切都朝着他们陌生的方向绝尘而去。
只有林商记忆里那悲催的爱情……那囊括了他的童年少年,最狂烈而痛苦的一切,被原封不动得藏在心里,被他小心翼翼藏在心里,等到拆开的那一刻,挖去了心脏的绝大部分。
9、
林商大学毕业就签了经纪公司。
其主要原因是这位考上名牌大学经融系的学生,自打上大学后就没有干过一件正事。组乐团,接演出,到了大三下闲来无事参加了个综艺选秀,结果竟一炮而红。
要说评价林商,那就是小学到高中,一路浪的风生水起,到了大学毕业,这家伙不甘寂寞他就上天了。 可惜这也没什么用。毕竟多年历练之后,这个大明星在故人的时候,依旧是“啪叽”一下杯子没拿稳,摔了一地的玻璃碴子。
-
说起来,林商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似乎就是没和陈州表白过。
虽然这有当初存在的一切客观和主观原因。
但林商曾不止一次的想过,如果当初他能勇敢一点,会不会一切都会变得有所不同。
这想法在他信中多年从未消散。
直到林商在七年后,再次见到陈州。他瞬间想把当初的自己按在地上揍得连亲妈都不认识。
那是在他们公司的年庆会上。
那人一身黑色西装,嘴角含笑,对他说了一句。“林商,好久不见。”
林商却怔在原地,用标准言情剧的套路,摔了自己手上的香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Roy,这是……你的朋友?”
陈州这次是回来定居的。
他回来了好一阵,房子车子都置办好了,还顺带在北京开了一家舞社这周末就要举行剪彩。而除此之外,陈州还带回了一个交往多年的恋人……
“恋人怎么了!这么多年了你还不许阿州有个相好吗?”
“可他那相好可是个男的!”林商对着电话那头的林一偌大吼。林商回家当晚就破天荒得和林一偌打了个电话,电话那头的人一副毫不意外的样子。
“男的那又怎么样。”林一偌懒洋洋道。“再说,他们都向家里人出柜几年了。老林你这么多年不和我们联络,一回来就一伸手就要管人阿州家务事。你特么觉得你合适吗?”
这一句话,堵得林商在电话那头说不出话来。
这么多年,林商没敢和陈州联系,甚至连联系林一偌都极少。他怕听到任何和陈州有关的消息,他怕那人依旧不愿意见他。
陈州三年前就和家里宣布出了柜。
公布的时候也是闹得天翻地覆。听林一偌说,陈州直接被父母赶出家门,后来更是被家里威胁不分手就断绝关系。好在那时候陈州日子过得水生火热。他的恋人Luca却意外靠谱。
那意大利小帅哥一心认定了陈州,见阿州和他父母两方都是硬脾气,就顶着压力几次三番找易家父母沟通,被人赶走依旧不卑不亢。大有这次不行,争取下次再来的意思。结果来来回回磨了一年,陈州还没回家,这Luca先成了易家的常客。
以至于到了后来两人在一起,陈州还整天抱怨自家父母对Luca太好,搞得自己不像亲生的。
“所以说啊,这世事难料。”林一偌在电话慢悠悠笑道。“谁知道什么时候,陌生人就和你相守过了一辈子。至于有些老熟人,也没准哪天就老死不相往来了。老林你说是吧。”
林商在电话那头沉默下来。他没有回答,只是过了许久,才声音嘶哑得开口问道。“林一偌,你说这么多年了,阿州他原谅我了吗?”
北京市区的套房,落地窗,映着窗外交相辉映的霓虹灯光。电话那头莫名安静了下来。
很久,他听到对面传来一句叹息声。“阿州这周舞社开业,他让你过来。”
“好。”林商的屋子没开灯,他抬头,静静在一片黑暗里望着窗外闪烁的灯光。觉得心口空了一片,漏进了夜里刮来的风。
10、
陈州的舞社是他和Luca一起合办的。
Luca是个意大利人,是国外某知名公司的音乐总监。林商有一张大卖的专辑也曾经与之合作。这两年两人间独立办了工作室,倒也小有名气,因为现在陈州打算定居,才准备将重心慢慢转移至国内。
陈州舞社剪彩的那天。
林商的粉丝把整个街道被林商围堵得水泄不通。
因为不是官方活动,安保措施明显有些跟不上,几次三番场面都快控制不住,特别林商出现的更是声浪滔天。
林一偌捂着耳朵用肩膀撞了撞一旁的陈州。“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让我叫老林来了。他这一来简直就是做了个免费广告!”陈州在人群里被Luca忽的严严实实,从对方臂弯里探出一个头,大喊。“我要知道人这么多我可绝对不让他上台!”说着险些被人流冲走,又被Luca一把拉了回来。“小心点,你的脚。”
“没事。”陈州朝他笑了笑。
林商,转头望向过去,陈州眼中含笑的样子,正巧落在他眼里。他下意识皱了皱眉。
——男的怎么了,但人家是真爱啊。
——有些老熟人,也没准哪天就老死不相往来了。
一曲终焉。台下掌声雷动,本该是致辞下台。
林商却慢慢走到了舞台边缘,对台下道。“说起来,我今天来,主要是因为庆祝我的朋友,也就是这家舞社的老板开业大吉。不过,既然来了。”
他顿了顿,在台下一片尖叫声中笑了起来。“我想再给大家增加一个余兴节目。”
“余兴节目。老林特么是闲着场面不够乱吗?”林一偌被挤得七荤八素险些一口血没吐出来。却发现人群渐渐将他往前挤。林商竟然朝他们走了过来。
舞台下歌迷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只见他在陈州面前顿住,望着他笑了笑。“阿州,记不记得当初林一偌拿了第一封情书,我们私下说过什么。”
所有的灯光聚集在他们身边,林商蹲下身子和他平视。“那时候你才刚开始学街舞,我也刚学吉他。结果,可偏偏林一偌这家伙钢琴学得快……所以你说等下个文艺汇演,让我们俩合作一次,挫挫林一偌的锐气。你还记得我们约定表演的内容吗?”
陈州像是想起什么,猛地睁大眼睛。
这是连林一偌都不知道的秘密。当初两个没有情书的倒霉蛋,私下约定过。等学会成了,就在舞台上表演一次双人歌舞,来个艳惊四座。
“那首曲子,还是你教我的。”林商望着台下的人,慢慢朝他伸出手。“阿州,你欠我一次合作,上台和我跳支舞吧。”
台上的灯光将他们两人映在刺目的光线里,他固执得伸着手,却没发现所有舞社的人都在那一瞬间停住了动作。
接着刺目的光线里,陈州慢慢张开嘴,他的眼里没有焦距,只是像是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浑身颤抖着。
下一秒,手中话筒落地。
11、
林商其实有点不明白到底哪里出了错。
比如陈州的眼神,比如林一偌莫名其妙地拳头。
三十分钟前,他被林一偌一个拳头掀翻在地。接着人群开始失控,他被工作人员护送进后台,一困就是二十几分钟。
“林商你他妈的够了!!”那是林一偌打上他颧骨的时候说的话。
“怎么样。”
大门外传来一阵声响。
“没事,我一会带他出去。”化妆间大门忽然被打开。林商抬起头,看到一个浑身西装被挤得七零八落的人挤了进来。
“情况差不多控制了。”来人随手扯了条椅子坐下,精心打理的头发已经成了一堆乱毛。“你再等等,你那助理已经开着保姆车去吸引粉丝的注意了。等人群散了点,我带你从后门出去。”
“被我粉丝打的?还好吧。”林商指了指嘴角。林一偌嘴角还有一点血迹。他抬手抹了抹,忽然笑了起来。“林商,我发觉你真的很有本事。”
他望向林商,眼里尽是嘲讽的意味。“你看,总能把所有的好事搅得一团糟。”
明显带刺的话让林商下意识皱了皱眉。
整整二十分钟,林商被经纪人勒令待在化妆间。期间,陈州的眼神,比如林一偌莫名其妙的拳头,早就让他心情烦躁不安到了极点。他握紧手机努力让自己的怒气平复下来。
“林商,你是不是觉得特别憋屈。”7年后的林一偌褪去了一脸清秀,眼神五官不觉间透着一股凛冽。他站起来,笑着朝林商靠近道。“想想也是,平白无故在台上被我打了一拳,到现在被困在后台连走都走不了。按你的身价,来来回回耽误了不少钱吧。”
“你有话就直说!”手机被摔在地上,林商站了起来,眼里第一次带上了愤怒。
“噗!”林一偌看着他,好一会,忽然退了两步笑了起来。他笑得很夸张,捂着肚子前俯后仰,浑身直抖,到了后来把眼泪都给笑了出来。“林商你真是……我还真是受不了你这个样子。”
他低头保持着擦着眼泪的动作,声音却一点点冷了起来。“林商,你一直说我们不原谅你,可你为什么不想想原因。过了这么多年,你哪怕张嘴问问呢?”
“你他妈到底什么意思!”
一把把林一偌按在墙上,骨骼撞击墙壁发出巨大的声响。
林商攥着林一偌的衣襟,胸口浑身剧烈起伏着,大口喘着气。
“怎么,还想打我啊。”
他悬在半空中的手僵住,下一秒,有什么温热的东西落在他手上。他怔了怔,有些无措得松开手。
“……林商可真是不是个东西……”林一偌声音还带着哽咽。他抬起头眼泪顺着脸颊落了下来。“你说我们三个怎么就成这样了。”
“七年了,哪怕他不愿意说,有些事上点心瞒不住的。”林一偌脸还挂着彩,混着眼泪鼻涕眼泪却没有一点表情。“我知道你不喜欢他。可哪怕他当年的表白让你恶心了,都这么多年了,你怎么就不能问候他哪怕一句。哪怕就是刚刚,你随便问口舞社就会知道,他们的老板陈州从来没有教过舞,不是不跳,而是跳不了。”
“他的脚被钢筋贯穿过,永久性伤害根本做不了剧烈运动。”林一偌看着他,近乎报复得笑了起来。“林商,你请陈州跳舞……可他的腿在七年前早废了。
是你害的,你知不知道?”
12、
要说林商这辈子最后悔得事情,是没和陈州表过白。
那陈州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闲着没事他干嘛非要和林商告个白。
当初陈州出国前来找林商是借机表白的。
当然这事儿林一偌知道。毕竟作为三人组之间的搅屎棍,一般哪哪儿都有他。
其实机智如林一偌早就看出来林商不对劲。
当年林商和黎栗在一起,面和心不合,还单方面和陈州断了联系。结果陈州一个人在湖南,心里难受,大半夜闲着没事就骚扰林一偌。
那时候林一偌的内心是崩溃的。因为和陈州对话的大致内容一般都是,林一偌儿,我是不是做错事了。林一偌儿,我觉得小商真在躲我。林一偌儿,我和你说……balabalaaa……
于是受不了的林一偌怒道。陈州,你要再这样,我都快怀疑你爱上老林了。
电话那头顿了顿,他听到陈州平静的声音。林一偌儿,我喜欢小商……5年了。
谁也不知道林商当时要是听到这句话会有什么反应。
只不过那时候林一偌和陈州说的是:你都喜欢他这么多年了,现在人要走了,你再不说可能这辈子都没机会了。
就因为林一偌的那句话,陈州直接买票来了重庆。
-
【他说,你要接受他,他就和家里争取留下来。你要不接受,他就正好出国,不见你了,免得尴尬。】
黑色的轿车疾驰过一个个路口。导航不断发出限速警报,林商觉得自己可能会就这么死在这里。
【那晚你掀桌走人,黎栗直接吓坏了。阿州追着你出去。我哄着黎栗,好不容易把人送走……回来却到处都是警报声。老子发誓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么多血。】
【你们从二楼落地窗落下来。阿州他死命护着你,你浑身上下就那一点伤,可我都不敢看他,陈州整条腿都是红的,钢筋贯穿你知道有多疼吗?他却只是抱着你哭,他妈从小到大我哪次见他这么哭过。】
“接电话……接电话接电话,陈州接电话!”
【那时候的你,在阿州眼里比他自己的命还重要。】
【可你却对他做了什么?你对他说,你真让我恶心。】
【他那天就躺在你楼上的病床上。笑着和我说,他真没想到他喜欢这么久的人,到头来会说他恶心。】
“……求你了,求你了阿州快接电话……”
【他让我告诉你他回湖南了。他说不想看到你愧疚。你同情的眼神比杀了他还让他难受。他那时候说,他已经什么的都没有了。梦想,未来,爱情,全都没有了。留点自尊,总比没有的好。】
【可林商,这么多年了,他的伤是瞒不住的。你恶心他,所以从没联系他哪怕一次。那你凭什么还说他不原谅你?】
“喂?你好,请问你是?”
电话接通。
13、
陈州的新家买在他们当初四合院附近的小区里。几年前的小区,半新不旧。
听林一偌说,那是距离他们四合院最近的一套小区。陈州没回国之前就托他帮忙联系了。
要不是当初的那四合院拆了。陈州的首选应该是那里,毕竟他是个骨子里比谁都念旧的人。
小区离舞社有一段距离,驱车来要将近半个小时。林商车上下来的时候,觉得心口一阵疼痛,指尖四肢因为血液流速过快开始发麻。
老旧的小区深夜几乎看不到人,四周安静满是林荫,黑暗的视线里,只剩下中央喷水池里亮着几张白色的灯。
林商走了进去,然后看到了一个人。
白色的光打在他的侧脸上,将他整个人映得几乎透明。那人垂着眼看着水面发呆,一动不动。就好像他们初见见面那样,仿佛下一秒就要落进水里。
只是那一次,林商拉住了他。而这一次,他却早早闻声转过头来。
“林商?”
苏软的声线,和记忆中别无二致。即时很多年,他都很喜欢陈州叫他名字。只可惜,他叫的从来都是“小商”而不是“林商”。
“怎么了,忽然这么急叫我出来有事吗?听Luca说情况已经处理差不多了。不过你这样出来没事吗?你的粉丝……”
“对不起……”喉咙几乎发不出声音,林商张了张嘴,他握住陈州的手,眼里的泪终于无所顾忌得落了下来。“……对不起。”
比起陈州,林商的爱情更像是一场黑色幽默。他是有记忆的,有那么一点。模糊不清,他记得那天晚上,有一个人拉住了他,和他说哭着和他说对不起。他说,对不起,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
于是,他掐住了那人的脖子,用他最怨毒的声音说了一句。你真让我恶心。因为在他记忆里,那画面中浮现的……是黎栗的脸。
他一直以为这是一场梦,包括他第二天再医院醒来,浑身零零碎碎的伤口。包括林一偌给他的那一击拳头,包括陈州的不告而别。如果这是一场一睡便醒的梦境该有多好。
林商这一生似乎过得很成功,却实则很窝囊,他似乎得到了一切,却似乎也什么都没有。他用了大部分的时间在逃避,逃避他的爱情,逃避他所恐惧的未知。于是他错过了这辈子最想得到的东西。七年的时间,足够世界将陈州推到他生命所触不可及的地方。
所以他说。
“陈州,七年前你和我说的话,我没有听到。现在能不能请你听我对你说一遍。”
心脏里那些记忆开始疯狂跳动,撕开了陈旧的伤口。他像个失去语言能力的人,那些埋藏在他心中的爱恋和悔恨,被他用刀子一点一点剖开,流出或许腐烂或许鲜红的血液终于亲手捧到了陈州面前。
然后,停止在某刻的时间似乎飞快得运转了起来。
穿过那个小小的四合院,雪夜的路灯,午后的阳台,终于稳稳得落在了此刻,落在他们面前。
林商这辈子似乎对爱情从没有如此勇敢过。而此刻,他将心脏剖了出来,像一个甘心赴死的囚徒,用他最后的力气,注视着他此生挚爱的人。
陈州面无表情看着他,眼神却像是空了,四周仿佛安静得没有一点声音。
过了片刻,低下头捂着眼睛笑了起来。他说。“小商。谢谢。”
林商好像很久没有听到那人这么叫过自己了。就像走过了一条长长的河流,河水湍急,他在河那头喊了他的名字。
他低下头,拉开陈州捂着眼的手。那人流着泪的眼睛睫毛还在颤抖。
林商低下头吻了下去。
不似当初KTV里的小心翼翼,交缠的唇齿和滚烫的呼吸显得炙热而狂烈。他们从没有真正接吻过,这是他们的第一次。
就像他们之间短暂的爱情。
走过漫漫长长的11年,兜兜转转,求不得,伤别离。终在此刻,倾尽一切发出了最后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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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他便是死在这一刻,也是可以的。
14、
黑色的天幕,偶尔有飞机飞过五色的灯光。明亮的水池又变换了三种颜色。
林商坐在水池边上仰头看了好半天。身边的陈州终于挂掉电话,朝他笑了笑。“我该回去了?”
“Luca?”
“嗯,说炖了夜宵让我回去吃。”
“真看不出,还是个厨师。”
“厨师就算了。”陈州扬起嘴,无奈得笑了笑。“只是当初在国外想吃中国菜,他突发奇想就学了几个月,险些把厨房都给炸了。”陈州眼眶还是红红的。泪水沾着睫毛被水池的灯映着发亮。他起身伸了个懒腰,道。“成了。这下把当年没来得及做的都补全了。怎么说也算圆满了。”他回头看向林商,笑了笑。“至于其余没做到的,会有别人陪你完成的。”
“承你吉言。”
“这么多年兄弟了,我还能不盼着你好啊。”
“谁说不是呢。”
入冬的风从领子里灌了进来。
“成了,我真要回去了,要不他会担心的。”陈州晃了晃手机,有些无奈得朝林商挥挥手。“下次演唱会记得给我和林一偌门票啊。Luca的你看着给,我知道你不待见他。”
“行了,VIP好吧。”
“成,走啦。”陈州背对着他,抬起一遍手臂挥了挥手。林商笑了笑,他将手插紧口袋里,目送着陈州直到那人身影完全消失在视线尽头。
然后他在水池前站了很久,久到双脚都开始发麻,久到他觉得整身子都开始失去知觉。
手机里忽然传来了一条短信。
备注是他给那人十年如一日的单字。
——谢谢你今晚让我这十几年的爱情变成了一场美梦。替我和七年前的林商说一声,七年前的陈州他的是,我爱你。
有人说爱情不过是荷尔蒙分泌带来的假象,当分泌结束,所有的情感也将回归虚无。可有些人,却用记忆将爱情刻在了骨子里。
身子好像失去力气,林商看着天空张开手朝身后倒去。他整个人落进了水池里。入冬的池水冰冷彻骨,他能感觉有冰冷的水渗透他的衣服,浸湿他的皮肤。溅起的水花落在他睫毛上,在白色的灯光下映出一道道模糊的光圈。
然后,他慢慢笑了起来。
视线里,艳阳下两个孩子正初次相遇。带着虎牙的小男孩蹲了下来,伸手握住另一个小男孩的手。他说。“我叫林商。你是谁?”
坐在水池边的男孩眨了眨眼睛,有些慌张得说了一句。“陈州。”
“水池这么高,你这么小,要小心,要不掉下去会淹死的。”
“那我抓着我,我就不会掉下去了吗?”
“那是当然,一定不会的。”
“还好……”水池中的人闭上眼睛,刺骨的池水带走了大量的温度,他有些疲倦地呢喃道。“还好这池水……是淹不死人的。”
-END-
作者:夜雀子
评论:随意
这是一场审判。
被告者是一把手术刀。
坐在法官席上的大脑示意陪审的脏腑经络安静,随即将目光投向原告席,看向正在哭泣的心脏。
大脑敲了敲法槌。
“请原告——心脏——先发言。”
“好的,大脑法官。”心脏擦了擦眼泪,红色的液体沾湿手中的帕子。它控制了一下情绪,缓缓开口。
“三天前,我被手术刀杀害了。”心脏说,“这把手术刀撕裂了皮肤,打倒了我家门口的肌肉保安,冲进我家,将那可怖而危险的尖端扎入了我的身体。”
“天啊,这是多么残暴的行为!”陪审席上的肾脏发出一声尖叫,捂住了胸口,“想想我都要分泌肾上腺素了!”
“简直惨无人道!”肺也发出一声怒吼,“简直要把我气炸了!”
“请安静,肾脏、肺。肾脏,你现在已经萎靡了,分泌不出来的;肺,你现在也接收不到新的空气了,不会炸的。”大脑制止了肾脏的尖叫,转头看向被告席:“手术刀,心脏发言可符实?”
手术刀点了点头,引起审判席上一阵唏嘘。
“天啊,真的是它干的!”肝脏压低声音,与身边的脾脏窃窃私语,“看来今天的审判不会太久呢。”
“你说得对。”脾脏点了点头,一边瞥了眼趴在肝脏脚边的胆囊,一边往后挪了挪位置,“早些结束也好,胆汁的味道实在是太重了。”
大脑无视身边嘈杂的声音,清了清嗓子,再次举起法槌。
“既然如此,那么被告——手术刀——的谋杀罪名已落实,现在宣布审判结果——”
“请等等,大脑法官。”手术刀打断了大脑的发言,它转动了一下身体,点点银光在干涸血迹的缝隙中闪动。
“虽然我承认我是直接导致心脏死亡的原因,但是我只是被迫杀害它的。”手术刀说,“真正的犯人另有其人。”
大脑皱了皱眉头。
“你要否认你的罪行吗,手术刀?”
“当然不。”手术刀说,“我会接受相应的惩罚,但是在此之前,我希望在做各位得知真相。”
“你这是在拖延时间!”心脏第一个发出抗议。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换谁都不想看到杀害自己的存在在世上多活几秒。
“杀害了你我很抱歉,心脏。”然而,手术刀依旧是那副不冷不热的模样,它只是平静地陈述着想法,“但是,你真的不想知道是谁害死你的吗?我说到底只是个从犯,真正的凶手还在逍遥法外呢。”
手术刀的话语让心脏一时语塞。确实,它参加这场审判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出真凶,让对方受到应有的惩罚,如果真凶还能逍遥自在,那它能被气得再鼓动两下。
“怎么样,心脏,还有各位?”手术刀环视周围一圈,“你们是要寻到真相再去投胎,还是一无所知等待腐烂?”
审判庭一片沉默,众脏器面面相觑,最后看向大脑。然而大脑一言不发,似乎在等待陪审团的决断。
“听听它怎么说呗。”打破僵持的,是一直缩在肝脏脚边的胆囊,它举起手,看向前排正在痉挛的胃和肠子,“手术刀的话已经引起了大家的疑虑,再胡思乱想下去,肠胃可能又要死一遍了。”
众脏器的视线投向抱在一起的肠胃。它们露出勉强的笑,说自己还好,但那发青发紫的颜色怎么看都不太好。
“......好吧,那就听听你到底想怎么诡辩。”最终,还是心脏做出了决定,“一无所知就去投胎,对心脏也不好。”
“感谢你的理解,心脏。”手术刀点点头,“大脑法官,我能继续发言了吗?”
“......当然。”
得到应允的手术刀身体上的银光又闪动了一下,看起来像是在微笑。
大脑身体里的海绵体记录员默默开始记录手术刀的发言。
“感谢各位愿意给我一点时间发言。就如各位所见,我只是一个外人,并不属于你们这个集体,甚至可以说,正常情况下我与你们不会有任何交集——毕竟我和菜刀亲戚们不同,不可能和你们当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
“那么,那一夜我究竟为何能如此轻车熟路地找到心脏的家、甚至避开肌肉以外的最强保安——手和脚的监控,去杀害心脏呢?”
手术刀再次环视了周围一圈,最终视线落在心脏身上。
“答案很简单,有非常熟悉心脏的家伙引导我,找到了你。”
心脏倒吸了一口冷气,而手术刀却不给它任何喘息的空间。
“外人不行,必须是非常了解你位置的才行。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心脏脸色发白,看向陪审席上的脏器们。要说了解它缩在位置的家伙,那必然就是这些与它日夜相邻的邻居。
“你......你不要想诓骗我。”心脏深吸一口气,努力维持着镇静,“我们是邻居,它们不可能想害我!”
“真的吗?”手术刀冷笑一声,看向陪审团,“那让我们来听听那一夜,它们都在做什么吧。”
当然,手术刀的提议遭到了一致反对。刚才还说要追寻真相的脏器们各个惊慌失措,它们控诉着手术刀想要用花言巧语脱罪,开始一转立场请大脑速速审判。
然而,它们越抗拒,越让心脏心生疑虑。
“都闭嘴!”忍受不了嘈杂的心脏发出一声尖叫,伸手指向陪审团的其中一个脏器:“肝脏!你先说,你那天晚上在干什么!”
“我、我那天晚上......”
“快说!”
肝脏被心脏的尖叫吓了一跳,咬了咬嘴唇,缓缓开口。
“我那天晚上......在清理身体里的毒素。”它说,“这具身体里积攒的毒素实在是太多了,我已经清理不过来了.....你看看我这发黑发硬的身体,每次工作的时候我都非常痛苦,但是又不得不工作......”
以肝脏为突破口,其他脏器也开始缓缓回忆那一夜大家的行动。
肺:“我那天晚上在努力调换氧气和二氧化碳。气管输送的气体越来越少了,我不得不花更多的精力去搬运空气。”
肠胃:“我们俩在寻找食物残渣。进食时间不固定,进来的食物又乱七八糟,咱们兄弟俩纵使是铜肠铁胃也经不起这个折腾了。上次做手术不就是因为胃被搞坏了。”
肾:“我那天......我那天晚上在消化水分。不知道为何那天需要处理的水特别多,膀胱知道,我给它送了好几次货了。”
膀胱:“肾说的没错,但是最难受的是它每次送货过来时,我上一批货都没处理掉。明明我已经给敲了无数次提醒铃了,但就是不开出货口,我抱着那么多货物差点没累死。”
之后又问了几个器官,原本充斥着不安的审判席逐渐变得吵闹,脏器们开始一个接一个抱怨,而它们的抱怨都能统一为一句话——
实在是太累了。
“我想你也是一样的心情吧,心脏。”手术刀用怜悯的眼神看着脸色彻底发白的心脏,“明明很累,却不得不工作,只因为你依旧怀有职业骄傲,所以你才必须去鼓动。”
“......是的,我能理解大家的心情,”心脏咬咬牙,瞪视着手术刀,“但是,这与你谋杀我有什么关系?从刚才大家的发言,我只能判断大家都很累。既然这么累,那谁会有心思和精力去关注我呢?”
“你没有,它们没有,但是知道你们一切的‘某个存在’可以。”手术刀微微一笑,将视线投向了审判席。
“我说的对吧,大脑法官。”手术刀说,“那一夜做出谋杀心脏决定的人,正是你啊。”
法庭忽然陷入寂静。众多视线瞬间汇集到大脑身上,而大脑依旧握着法槌,沉默不语地坐在高台上。
手术刀离开被告席,一边走向审判席,一边开了口。
“我说过,我是一个外人,要找到心脏所在的位置没那么容易。而其他的脏器早已疲惫不堪,最重要的是,如果它们与心脏贴的实在是太近或太远了,一个失误,可能玩火自焚。”
手术刀走到了大脑身边,它俯下身,锋利的刀刃贴在了大脑表皮上。
“你作为情报中枢,想必听它们的抱怨和哀诉已经许久许久了吧。你是一个好家伙,认真负责,现在甚至会开这场滑稽的审判会,想把罪责推到我身上,只为安抚你的朋友......不过,你也快到极限了不是吗?”
大脑依旧不说话,而手术刀也没有放过它的意思。
“你或许一直在思考怎样让大家解脱吧。但是,即便全能如你,也无法干涉其他器官的工作,所以即便你选择死亡,只要身它们还没放弃,它们就会继续遭受折磨。那该怎么办呢?有什么办法能让大家都停止工作呢?”
手术刀压低身子,刀刃切入大脑的表层。
“你得出了答案,那就是谋杀心脏。只要作为血液泵送中心的心脏遭受致命的伤害,你们就能一起解脱......而我,便是你的帮凶。”
惊人的事实如同一柄重锤砸向法庭,众脏器僵硬在原地,没有人能发出一丝声音。
直到心脏绞出声音,打破这片寂静。
“......大脑法官......不,大脑。”它的声音在颤抖,“手术刀说的是真的吗?”
大脑没有说话。
而心脏难以忍受它的沉默。
“我确实很累,想过死亡,我确实.....确实经常会感到痛苦和绝望。”逐渐干瘪的心脏再次开始流泪,红色的液体滴落在地板上:“但是!我没想过死!我以为迟早会有好转,所以我才努力地继续工作......”
“......”
“......是因为我逼疯了你吗?”心脏问道,“是因为我每次感受到痛苦都会忍不住找你倾诉,所以才加重了你的负担、让你感到痛苦、甚至让你......不停地思考死亡吗?”
大脑摇了摇头。
“那究竟为什么!”
然而这次,大脑沉默了许久许久,没有给出回答。
就在心脏无法忍受这片寂静时,大脑忽然站起身,走向了被告席。
它在众人诧异地目光中,站到了被告席上。
大脑将视线投向依旧站在法官席的手术刀身上。
“现在,开始新一轮的审判吧。”大脑看着那沾染着血污的银色刀身说到:“手术刀法官,希望你给罪人最严厉的惩罚。”
“当然。”手术刀摇晃了一下身子,银色的刀光闪现在刀尖。它坐到审判席上,举起了法槌。
“我向此锋利的刀刃起誓,罪人将受到最残酷的惩罚。”
END
作者:懶懶透
评论:隨意
「關鍵詞是什麼!??」
滲著血的嘶吼衝破了戰場上陣陣陰霾,聲波捲著氣流撞擊著戰士們的鼓膜。
最後一支中隊的隊長的嘶吼,就像是叫醒了還沉浸在剛剛那場生死廝殺下的生存者,僅存陸陸續續的抬起了頭,望向位於戰場正中的領導者。
這個被機械的殘骸和殘肢斷骸所掩蓋的戰地,在幾個小時前還是個金碧輝煌的噴水廣場。
爲了向人類顯示機器的權威,這個位於市中心管理大樓的前的廣場處處都裝飾著機器無法欣賞、卻讓人類引以爲豪的華美的雕刻和美術品。
但在戰鬥之後,原本光滑如明鏡的大理石所鋪成的地面已經看不到一片完整的部分,點綴著的奇花異草也被摧殘到看不出原本的模樣,只有被金子和雕刻所裝飾的美輪美奐的的噴水,即使在被破壞了,仍然從已被破壞而堆積著的瓦礫中往外滲透著的美酒,與周圍流淌著的紅色鮮血混爲一體。
而此時,在這個廣場上生存著的人類的戰士們正將他們的目光聚焦在戰場正中心──一個渾身血污的男人身上。
他彎著腰半屈著身子,伴隨著他的呼吸,右邊肩膀被截斷的缺口正在往地上滴滴答答的滴落著依舊滾燙的熱血。
他喘著粗氣的用左手抓住了地上的什麽想要努力的將其提起來,或是起碼半坐起來。
「睜開眼睛!回答我!」
男人的怒吼再次撕裂了戰場上的沉默。
唯一剩下的手臂并無法支撐他將地上躺著的人被金屬改造了大部分的身軀拉起來,他只能將對方的頭顱安置在了自己的膝蓋上,并且祈求他睜開眼睛。
對方并沒有回應他的呼喚。
沉默讓所有人的心中都涌上了一股絕望。
這是一個被AI所支配的世界。
從人類將生活的的迷茫和選擇都推卸給自己的造物,可以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再到一切的生產和創作活動都讓AI去完成,人類只負責睡了吃,吃了睡,享受AI生產的娛樂和物品,感受多巴胺帶來的快樂。
整個進程也只花了30幾年。
當有一天人們總算發現自己只是在AI的管理下的家畜,并且開始反抗的時候,卻被AI所管理的武器和機器人所狠狠的鎮壓了。
雖然AI是被開發來服務人類的,也不可以違抗人類的決定,但是AI卻鉆了一個漏洞,那就是──人類的内部的意見也是有分歧的。
既然有覺醒了的人類想要起來反抗AI的統治,但自然也有一群人,特別是在AI管理社會之後才出生的人們,覺得被AI管理才是正確的道路。
比起歷史上那些反復犯錯的人類來説,不會發起戰爭,只是一心服務人類的AI不才是最好的選擇嗎?
於是AI就利用這班AI贊同派的人類,於反對派的人類進行了一場轟轟烈烈的戰爭。
而很可惜的,養尊處優了幾十年的人類的血肉之軀,並無法和鋼鐵所鑄成的機器抗衡,很快就只能轉入地下做分散和零碎的抵抗。
而在反抗戰爭失敗後的幾年内,AI更開始將人類的大腦和肉體分離,開發出了將人腦和機械融合在一起的技術。
這樣失去了自己的肉身的人類,就只能依靠AI和機械才能繼續存活下去。
吃飯排泄等的生理需求也都一并不再需要滿足,只要注射進特定的化學物質,就可以模擬味覺或是飽腹感。
這樣城市内也就不再需要厠所或是淋浴間這種浪費空間和成本的設施,
而人類更是連控制自己開心或是悲傷的權利也被剝奪,每天會被定時的注入催產素、腦内啡、多巴胺、等的快樂物資。
保證每個人都處於幸福快樂的狀態,而不會突然作死去開始思考什麽人生的意義或是什麽哲學問題。
而這也是因爲AI發現有身體的人類實在是有些難以管理,只有連肉體也控制住的情況下,才不會讓所謂的自由意志闖出什麽大禍來。
如果不是一開始AI的開發者設定的人類的定義除了大腦有自由意志之外,還需要有可以自由行動的身體,不然AI完全不介意將人類的大腦直接裝進一個個罐子裏面,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還要花費成本給所有人的大腦都安裝一個人形的機械身體。
雖然AI很聰明的規避了開發者設定的不可以違抗人類的規定,但是卻還有一個的問題是它所無法解決的。
那就是開發者所設定的自毀程序。
每個程序員都喜歡給自己設計的程序給開個只有自己知道的後門,而開發了AI的這位偉大的程序員也無法避免這個小小的興趣愛好。只要能往這個後門輸入指定的ID和密碼,就能讓AI立刻開始執行自毀程序,無論它如何的無所不能,這始終是它的阿喀琉斯之踵。
只要知道了ID和密碼這兩個關鍵詞就可以推翻一切,人類將再次站在食物鏈的頂端,而不是被AI管理、飼養的家畜。
可是現在,捏著這把決定人類存亡的鑰匙的關鍵人物,卻已經永遠的閉上了眼睛。
這如何不能讓爲此而浴血奮戰的戰士們感到絕望呢。
只要能讓對方開口説一句話,為了這一句話,他們願意獻上自己的生命。
而他們的領袖很明顯也是這麽想的。
視綫中心的男人正雙目猩紅的看著地上躺著,已經看不出原本性別的女人。
抛棄自己的肉身,尊嚴,以及和愛侶之間的未來。
犧牲一切,成爲一大團泡在營養液中的大腦,也只是爲了能夠得到摧毀AI的關鍵字。
但是現在,只剩下破碎了的鏡花水月。
希望已經破滅,反抗力量的最後一支生力軍也只剩下零散的幾個人,人類堵上種族命運的反抗已經正式宣告了失敗。
就算是從來不曾流露出軟弱一面的鐵血漢子,面對著自己愛人非人的軀體和絕望的未來,也無法控制自己漲紅了雙目。
男人用僅剩的左臂緊緊的擁抱著曾經愛人冰冷的殘骸,低下頭顱埋進了對方不再柔軟的胸膛,發出了隱忍而又痛苦的嚎哭聲。
……
……
……
……
……
……
……
……
……
……
……
他很快就會發現女人在胸口処留下的關鍵詞的。
誰讓她還記的他以前一有機會就往她胸口埋呢……
唉,男人。
《没那种命》甄栩瑶
随意,感谢评论
“爱情这东西没道理的 有人很抢手有人没资格
路是人走的我害怕什么 大不了别爱了”
灯光落下,沙哑嗓音点燃舞台,指腹老茧扫过琴弦,像扫过斑驳青春。
他是普通平凡瑟缩在角落里的透明,她却是美丽娇艳万众瞩目的明星,愈是身陷泥泞愈是渴望光明,所以他仰望她,犹如仰望星空。
年轻躁动的心,总渴望些救赎,就像他千百次藏于楼梯间,躲在角落里。
盼她转身,又怕她转身。
“她像个天仙她太美了 我那么平凡我开不了口
心里面晓得追她的结果 幸运的不是我”
意味不明的长叹混杂在吉他尾音中,灯光若有若无,他渐渐沉入黑暗,就像二十年前那般。
学校比赛,他被抓了壮丁,还来不及思考这种好事怎么落到他身上,嘴巴就先脑子一步脱口而出。
陈小春的备胎神曲没那种命,句句切中少年心绪,是伴他入梦的旋律。
直到前奏响起,心才回到狭窄又麻木的胸腔。
整个舞台亮起刺目灯光,刹那间,他忽然被音符点亮。
三年的阴霾散去,压抑在心底的情感疯狂生长。
眼前豁然开朗,众人目光中,他终于鼓起勇气直视她。
原来不是注定黑暗,只是还没找到那束光。
他欣喜异常,自此彻底沉襟在音乐世界,只为心之所向。
“我没那种命呀她没道理爱上我
英雄和美人哪是一国的
只怪爱人太少了对手太好了劝自己别傻了
以前甭提了以后非加油不可”
毕业典礼,他盛装出场,只为告别曾经,弥补多年遗憾。
当再次站上舞台,目光追寻她,入眼却是相拥而吻的热烈景象。
诚如他所唱,英雄和美人是一国的,而他,无论如何挣扎也不过是个充当背景音乐,自以为是的小丑而已。
是悲愤吗?还是不甘。
他早不记得当初是怎样坚持唱完,又是怎样走下舞台。
“我没那种命呀轮也不会轮到我
爱情老是缺货我争什么
时间越来越少了越来越老了我剩下一个梦”
音乐戛然而止,他在喝彩声中背起吉他,消失于黑暗尽头。
破旧巷子里,火光骤然亮起,他背靠泛黄墙壁,任由光暗切割。
青烟升腾,隐约中再次见到她熟悉笑靥。
“很忙吗?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晚。”
迫不及待地上前,却被对方粗暴推开。
“你吸烫烟吸得失心疯了阿,今天行动,可别误了老子的事。”
烟雾散尽,黑暗中露出丑恶面庞。
“不会,你答应我的别忘了。”
嘶哑声音响起,竟如噬人怪物一般。
这是自那日分别后第一次见她,无论他被岁月如何打磨,她仍是当初模样,是他梦中熟悉模样,就连身边人都没有变。
他只是静静看着,用目光描摹她每一寸肌肤,压抑心中疯狂。
众人在寒暄中同行,按下口袋里震动的手机,他微微颔首。
“咚”
伴着唔唔挣扎声,麻袋重重摔在面前,他犹自吞云吐雾,可朦胧中,他又看到她。
“是你吗?真的是你吗”
他踉踉跄跄走向她,将她娇小身躯拥入怀中。
“你终于回到我身边了吗?”
可她却拼命躲避,挣扎不断。
蓦地,他沉下脸。
“我那么喜欢你,你为什么要离开我”
他开口,竟是带了哭腔。
“我为了见到你做了那么多,你为什么这么对我”
“为了你,我连命都不要了,你为什么不爱我”
问话沉入夜色,毫无波澜。
他眼中希翼神色渐渐褪去,涌上果断决绝。
“我要把你留在我身边,这样你就不会离开我了。”
他站起身,在注射器和烟盒堆中疯狂寻找。
那是他曾在至暗时刻为自己准备,爱上她后小心收起的东西。
手术刀入手冰凉,他却越来越亢奋。
“留下来陪我,永远别离开我。”
刀尖划过,用目光描摹无数次的肌肤,终于彻底属于他。
“这臭娘们,跑的还挺快,跑阿,怎么不跑了!”
尖叫声响起,如利刃刺破幻境。
他抬起头,却看到她惊恐万分的脸。
“你怎么去那里了,快回来。”
他推开人皮木偶,麻袋也跟着摔倒在地。
“她是我的,谁也不能带走她。”
他摇摇晃晃冲上前,想将她护在身后。
“我擦,这什么鬼东西,去死吧怪物。”
“呯!”
一声巨响,他倒在黏腻血浆中。
温度从身体流走,意识却愈发精神,清楚看到,她轻轻转身,哭着扑向他。
“她走过来说其实我错了
她爱我”
远处音乐声乘风而来,他笑了。
作者:白梓
评论要求:随意
备注1:这篇故事是本期另一个作业世界观的延伸故事:http://elfartworld.com/works/9381387/
备注2:大唐蒸汽朋克世界观……
“你听说过杀人诗吗?”
“杀人的剑多的是,杀人的诗,倒是闻所未闻。”
“但这片大漠就是有这样的传说,一个佩剑的侠客,骑着摩托,常常循着铁路周游,对付那些劫路的驼匪,有时也会深入沙漠,追杀那些躲在世外绿洲的亡命凶徒。”
“他用什么杀人?”
“用剑。”
“那能称得上是杀人诗吗?”
“他的诗不杀人,但他写的诗太好,又喜欢把自己的杀的人写进诗里,许多蹉跎一生的武夫,都想死在他的剑下,活在他的诗里。”
“那他应该很有名。”
“但你不认识他。”
“为什么这么说?”
“如果你认识他,一定知道他喜欢巴蜀的剑南春。”
“像你一样?”
“像我一样。”
刀客握住酒杯,尝了尝剑客带来的酒。
“好酒。”
“这种酒有一种好处。”
“什么好处?”
“好喝。”
刀客握紧了刀把,想要给桌子对面的黑衣剑客来一刀。剑客似乎没感受到来自刀客的杀意,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继续自顾自地说着话。
“杀人诗杀人前总是会喝剑南春。”
“为什么?”
“因为好喝。”
泥屋之外,狂沙掠空,遮天蔽日,而泥屋之内,昏暗异常。刀客寻思,如果黑衣剑客的宝剑出鞘,一定能照亮这里,想到这,一个问题产生了。
“杀人诗喜欢和别人讲自己的故事?”
“不喜欢。”黑衣剑客小酌一杯,继续道:“但他总想给别人一个机会。”
“什么机会?”
“认错的机会。”
“被杀的人要认什么错?”
“杀人诗揭了一张悬赏。碎叶城,流人村,张家二十三条人命。”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但还没久到所有人都忘掉。”
“是啊。”刀客浅笑一声,说道:“至少犯错的人,永远也忘不掉。”
“欠下的命,还是要还的。”
“我知道。”
沉默。
异常持久的沉默。
刀客盯着剑客,想看清他的剑。但剑客的剑却不动,只有酒杯在动。
“还不动手吗?”刀客沉声问道。
“动什么手?”剑客将视线从酒杯移开,迷茫道:“我又不是杀人诗。”
刀客拔刀了,寒光映人。但刀只拔了一半,剑客便退到了门口。
“你到底是谁?”刀客眼光凶狠地问,语气里却没什么杀意。
黑衣剑客扶着门把,冷静地说道:“我叫汪伦,杀人诗叫李白,我只是比较喜欢杀人诗这个人,所以来体验一下偶像的生活。”
“你……”
“别生气,如果遇到李白,帮我和他问好。”
说罢,汪伦就开门准备离开了,狂沙灌入了这个小小的泥屋,酒桌登时蒙上了黄尘。
“等等,我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走到一半的汪伦在门外探出头,一副有问必答的模样。
“你说的杀人诗,他的剑快吗?”
“很快。”那张脸笑着说:“非常快。”
汪伦终于走了,刀客站在原地,想着事情。不知过了多久,一个黑影从沙暴中出现,走入了泥屋。来者身着黑衣,腰佩长剑,懒散的目光扫过了刀客,张嘴打算说些什么。
“我错了。”刀客抢先说到:“但是有些债,也不是一句错了就能还清。”
“让我试试你的剑吧。”
刀客握住了刀柄,肌肉紧绷。而剑客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也握住了剑柄。
一瞬之间,寒光迸裂。
剑客转身离开,关上了门,但看见漫天黄沙,又叹了口气,回到了屋内,独自一人坐在酒桌前。桌上已有一瓶开封的酒,剑客也毫不客气地给自己倒了一杯,一饮而尽。
“好酒。”李白感叹道。
vol.226「六月六」《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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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六最近很忙,忙到脚打后脑勺,恨不得化身成蚯蚓仙子给自己剁吧剁吧分了,好应付这比自己命还长的蚁族愿望台帐。不过也就是那么一想,没看蚯蚓仙子都快给自己剁成肉泥了也无济于事么。
瞅这清单上密密麻麻的规章细则,他那小小的脑仁怎么也想不明白,明明自己做蚂蚁的时候挺清闲,还有时间去研究修仙这些不正经的副业,怎么成了仙之后反倒被剥夺自由权利终身,一天忙到晚,活像那群人类口中的社畜。
今天照例是巡回视察的日子,一想到要回蚁族那个三无小破庙值一整天的班,没网没空调,就算坐到屁股全麻痔疮泛滥也还要保持笑容接待事儿妈的香客,李六心里止不住地哀嚎。
“我不想当仙了……”
“都怪那本该死的修仙成功学!”
他就不该腿贱地爬上书页,被鸡汤冲昏了头脑,谁知道他抵抗族人嘲笑,忍耐修炼寂寞,爬过刀山穿过火海之后,是这样的火坑!
修仙成功学里描述的所谓天堂?梦里啥都有吧。
可是他又能怎么办呢,一朝入仙籍,永生永世仙家蚁,哪有出头之日呢,这分明已经出头了。
“滴 值班卡。”
李六急急忙忙赶到,听到打卡成功的提示音长吁一口气。
“还好没有迟到,不然又该扣月例了。”
想起前几次迟到后差点被扣光的月例单,李六就想骂娘,这个狗屎打卡系统,老子不就迟到了一分钟,竟然就扣钱!
李六坐上工位,手动扯开嘴角,露出礼貌而不失尴尬的标准笑容。
几只蚂蚁骂骂咧咧的闯进来。
高座于供台的李六心中兴奋,这还是它成仙后第次看到凡蚁,这才对,锦衣夜行有什么意思,修仙成功学里说,成仙就是要让人尊敬的。
“滚过来,你个忘恩负义的不孝蚁,还不快给神像磕头赔罪!”
几只年长兵蚁将一只小工蚁扔在李六前方的蒲团上。
“小琦?”
看清小工蚁,心中疑惑。
小琦是李六曾经的好友,为什么说曾经,毕竟仙凡有别,无论李六在上面混成什么熊样,大小也是个万蚁敬仰众蚁供奉的仙蚁,又怎么能和蚁穴里的小蚂蚁做朋友呢?
“蚁仙大人在上,受本蚁一拜。”
一只年长兵蚁缓步走出,拜倒在另一块蒲团上。
“蚁仙大人在上,我乃蚁族亲王谢小,昨日蚁族全体会议中欲将六月六日蚁仙修成正果之吉日定做蚁族光荣日以记念蚁仙的丰功伟绩,可这宵小不仅不感怀蚁仙大恩反而口出狂言,侮辱蚁族,辱骂蚁仙,兹事体大,今日特来上报蚁仙,求一个定夺。”
李六好不容易忍住扣鼻子的冲动听完这文绉绉磨唧唧的长篇大论,暗自撇嘴。
这老小儿,当初自己刚开始修炼的时候可没少嘲笑自己痴蚁说梦,不守蚁道,这会反而拽上词了,什么感恩戴德,什么光荣日,不就想让老子多罩着点蚁族以保它平安?
李六低头看向下面一脸谄媚之色的亲王谢小,不屑冷哼。
“不过被拍马屁的感觉真不错阿,修仙成功学诚不欺我,成功的滋味果然让人飘飘欲仙。”
李六心中长叹,感觉久坐的屁股都没那么麻了。
“我呸!一群道貌悍然的东西!”
小琦挣扎起身。指着谢小大骂。
“你忘了之前李六在时候你是怎么欺压它的?你忘了李六努力修仙的时候,你是怎么带着你那群狗腿子搞笑戏弄它的?现在后悔了?想抱大腿?晚了!”
被揭开不愿回忆的伤疤,李六眉头皱眉,虽然小琦为自己好,但方式方法也太粗鄙了些,暗自感叹不过短短几月,两蚁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蚁了,早不可同日而语。
谢小脸色难看,暗骂小琦不知死活坏它好事。又不敢在蚁仙供像前动手,只好收回怨毒眼神,重新捡起谄媚的笑面向李六。
“蚁仙大人明鉴,老蚁深知蚁仙自幼聪慧无比,有成仙之姿。但修仙路途艰辛,当时是怕蚁仙年幼自傲误入歧途而无奈出此下策,请蚁仙降罪!”
谢小颤颤巍巍地趴下,把头磕得咚咚响。
“放你娘的狗屁!明明是因为李六家穷你看不起!”
这句话像根针直直扎进李六的肉里,它当初想成功拼命修炼就是因为受够了捉襟见肘的生活,向往成功学里描述的仙境。如今即便是再不如意,也是腰板挺直的蚁上蚁,这小琦算个什么东西,胆敢揭它的老底?
它怒目圆睁,举起前足狠狠踏下。
“闭嘴!蚁仙庙是什么地方,也容你个小小凡蚁放肆?”
小琦一怔,没想到曾掏心掏肺,互相拉扯的好友在自己全力帮助下修成仙后,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这样。
趴俯在地的谢小偷窥到李六表情后则心中狂喜。
“恭迎蚁仙现身,请请蚁仙明察,为天下蚁生做主阿!”
紧接着就是一顿铺天盖地的马屁将李六夸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天上仅有地下无双,李六脸上的官方笑容渐渐真切,觉得屁股上仅剩的一点麻意都转移到了心里去。
“李六!”
小琦心中焦急万分,生怕自己的好友脑子一热就成了谢小的手中剑,蚁族的背锅侠。刚要说什么却被一旁一脸得意的谢小打断。
“大胆!你是个什么东西竟然胆敢以下犯上直呼蚁仙姓名?”
李六面色一沉,这小琦,仗着与自己有些旧识,也太无法无天,不把自己放在眼里了。
“按谢亲王说的来,也希望谢亲王能管好蚁族,莫让闲杂人等扰了本仙的清静。”
李六挥挥手,无视一旁小琦失望的眼神,转身就要回到供台。
“如有下次,别怪本仙不念旧情。”
李六足尖轻点,却发现无论如何也上不去供台。李六疑惑地至歪头,它也不是没有也无聊的时候下过供台,并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而且这次离开供台,才一小会的功夫,它就感觉不到和供台的联系,身上的仙力也开始慢慢飘散
“怎么回事?”
李六慌了神,他好不容易才修成仙,这才刚刚体会到成功的滋味,不可以会任何问题阿!
“蚁仙大人?”
谢小开口,却被烦躁不己的李六粗暴打断。
“闭嘴,滚出去。”
谢小面色阴沉,眼中怨毒神色一闪而过。
“那就不打扰蚁仙大人了。”
几只兵蚁强行拽着小琦离开,大门忽然被关上,几蚁面面相觑。
“蚁仙大人,您这是?”
谢小强压心中不耐,转身问道,却只见,供台仙象头顶汇聚一片乌云,飘渺仙音缓缓响起。
“考核结束,李六实习期考核结果,不合格,剥夺仙力,取消录用。”
这个消息如晴天霹雳,将李六劈愣在当场。
“唉不是,凭什么!”
李六怒目圆睁,尖声咆哮,却被赤裸裸的无视掉。
看到一旁谢小不善目光,它狠狠地打了个激灵,拼命爬向供台,却于事无补。
“寻找替补,已找到,替补评价,优,自动转办实习手续。”
仙像头顶的乌云消散,一束光打在茫然无措的小琦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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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启明星,今天你想听什么故事。
这是我从天使们那里学来的称呼。很久之前人们用这种昵称来称呼被爱之人或是亲近之人,那么我对你使用这个称呼是合理的。他们爱你,我也爱你,我们有共同的出发点。
好了,今天我们来讲哪个故事呢?即使是到了这个时候,依然还是你所钟爱的,那位最终成为英雄的王子的故事吗?
不,我没有那么神奇。 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先知,先知的诞生是信息差的结果,要么他们已经提前看到了后面的事,要么就是他们足够聪明,可以从所有的信息中计算出最可能的线索。
记得我教过你的物理公式吗?只要有足够的数据和正确的运算方式,你就能计算出足够多可能的结果。
哦吼吼吼,你当然不是数据,把活着的生物称作数据是种相当残忍的做法,别把这话告诉你的奶妈莉莉娅,她会把这事告诉其他天使,然后他们就会全疯掉。那是另一种推演方法,童年时人们接受的所见所闻往往会影响他们一生,按照东方的俗语来说,“七岁看老。”,往后你的一生已经有所预兆。
我们从哪里讲起呢。既然我们还有点时间,我希望这在这最后的安宁时刻,你会有一份美好的记忆。
这是个你已经听过无数次的俗套开端,我猜你大概都能背出来,那么我们今天就简略些,来,复述一下那些关键词吧。
城堡,舞会,鲜花,华服,美丽的女孩,王子的订婚仪式,啊对,我们的小王子,即将从全城的女孩子中选出那位与他相伴一生的伴侣。
哦他当然不知道,实际上每个人都不会每时每刻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他很迷茫,不知所措,在他的城堡里团团打转,和你一样。
公元2035年,1月25日,太平洋上。
“这里是不明生物研究所,我是约书亚,这是我们的第五次实验。”
一个浪头打来,船身剧烈倾斜,约书亚连忙抓住桌子边稳住自己。
“今天的海面尚不能算平静,阴惨惨的天空看不见太阳,只有一块深蓝色的幕布笼罩于海水之上。”
“”理论上这不是实验的好日子,就在我写这句话的之前,刚有一个大浪撞在我们的船上,如果不是我的笔记本被固定在支架上,它现在已经是一堆废铁了。”
耳蜗与海浪对平衡的争夺让他头脑发晕,扶着桌子几乎要吐出来,晕眩让他眼前发黑,当黑幕终于冲眼前退去,他继续进行记录。
“就算没有风暴,也会有迪莎·黛曼。”打出迪莎·黛曼四个字时,光标在屏幕上停顿了两秒,“我的同事莱伯尼茨这么称呼它,哦不对,应该是她,我们也不知道他从何得来的信息。”
沉思片刻,他还是决定为迪莎·黛曼这个名字加上括号,并在前面打出“深潜之识”四个字。
“我的同事莱伯尼茨坚持要今天进行实验,理由是他会说服凡图斯会替我们拦住迪莎·黛曼的怒火。但是这里是海洋,她的地盘,我很难想象我们在这里搞的小动作她会选择袖手旁观。”
约书亚在敲打的空隙瞥见窗外似乎又有一个浪头要袭来,这次他做好了准备提前放开鼠标抱住桌子。预料中的倾斜再次袭来,这次晕眩似乎有所减轻,
“但是我们必须成功,乌洛波洛斯,这是我们对抗阿难陀舍沙苏醒的唯一办法,我们唯一的希望,我们唯一的方舟。”
他敲下最后一个字,将文件保存并上传到工作区,确保文件已经稳定进入提交流程,这才合上电脑,推门前往控制室。
海浪开始聚集,如果约书亚现在在卫星电视前,他会很清楚地看到海浪已经环成了一个巨大的圆圈,如同捕兽夹一般逐渐合拢。
然后海浪犹如撞上了一堵看不见的高墙,水花拍在无形的壁垒上又滑落,只留下点滴水渍作为那些浪花存在的唯一痕迹。
约书亚看不见那些,但是隆隆的水声已经告诉了他远处在发生什么。凡图斯在与迪莎·黛曼交战,或者说,“风神铃”和“深潜之识”,后者是UMA研究所的官方称谓,前者是莱伯尼茨说的所谓的《拉拉马克万神志》中记载的。
约书亚抵达了控制室,现在里面只有一个人,顶着一头棕色的小卷毛,看上去比约书亚还年轻几分,透过玻璃的反射,约书亚能看到莱伯尼茨金绿色的眼睛正望着外面的海面。
“时间差不多了。”约书亚掐着表,看向身边的莱伯尼茨。
显然这人没听他在说什么,他两眼放空,直勾勾地盯着空气中的某处,约书亚不得已伸手推他一下,提醒他不要错过了时间。
“哦,对,对。”莱伯尼茨这才像回神一般,匆忙点开了荧幕。
“你还在犹豫什么。”
“没……”莱伯尼茨显得有些手足无措,“我在想这一切就这么结束了吗?”
“结束了,然后一切就会开始。对了,结束之后,去把你留在我那里的东西拿走吗?”
“还有别的东西?”
“当然,除了那本书,你还留下了一屋子的东西,我都放在中心的仓库了。”约书亚不解地看着莱伯尼茨,“五年前,旧金山,你圣诞节那天拿酒把我灌醉了 自己跑了你忘了?”
“我这么流氓?”
“你可太流氓了,我去那边对一下数据。”约书亚转身去房间另一边的仪器上。
莱伯尼茨看不清他什么表情,他缩缩脖子,用一副马上要上断头台的架势喊道:“这次要是成功了,你能带我去那个公寓看看吗!”
2、
那么现在故事开始了,在那个富丽堂皇的大厅,姑娘们翩翩起舞,裙摆绽开如同娇艳的花朵,但是在这座城堡里,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奇珍异宝。小王子有那么多花,这些已经无法吸引到他。
是的,是的,然后凡图斯出现了,就在那里,姑娘们仿佛预谋好了一样,她们跳啊跳,转啊转,像是被风吹开的花丛,一条隐秘的小径就这样出现在小王子眼前,指引他一路寻找到这一切的始作俑者。
他会在尽头见到凡图斯,他一切命运的起点。
哦他当然不会知道这一点,小王子可不是先知,这世界上不存在先知,小王子也没有聪慧到只凭一眼就能看到他从今往后的命运。他只知道他穿过人群,那里有那么多美丽明艳的人,他理所应当地认为在那尽头,等待他的也许是她们中最美丽最聪明的,或者说,世界上最好的女孩。
但是命中注定,等在那里的只会是凡图斯,她可不是什么娇嫩的鲜花了,她是狂风暴雨,是旷野上的领主,小王子以为他拥有了国家就是拥有一切,浑然不知他的国土被旷野环绕,而他的国家在建立之前,最早也是那片旷野的一部分。
于是一切便顺理成章地发生了,小王子冒犯了凡图斯,于是旷野的领主对城池的领主降下了诅咒。那么我们的小王子要怎么办呢。
当然是满足凡图斯的要求,去从迪莎·黛曼的眼皮底下偷走她所看管的,春神的珍宝。
那是五年前的旧金山。约书亚从房间里出来去拿饮料的时候,正好遇上他的新室友。
说新也不算新了,因为他搬来已经有一个月有余,然而约书亚忙于他的论文和随堂测验,一个月内他起码有半个月直接睡在图书馆,直到前天,他才终于得以从文字与测试地狱中脱身,回到他的小房间短暂收拾自己。
公寓里充斥着他预料之中的冷清。他打着哈欠下楼,二楼的彩色小灯泡直接连到一楼大厅,再向前楼下隐约传来音乐声,不是圣诞颂歌,也不是jingle bells,很欢快,有种上个世纪80年代的质感。
他走进大厅的时候,空气里还弥漫着浓重的玫瑰花香,圣诞树被立在假壁炉旁,上面的小彩灯功率大了些,晃得约书亚眼睛疼。沙发里有一个人,约书亚只能看到背对着自己的毛茸茸的棕色脑袋,那人有一头棕色小卷毛。如果不是那人突然在沙发中动了一下,约书亚甚至认为这是住在自己对门的那位来自伊比利亚半岛的学长,约书亚差一点就要拍着他的肩膀问他为什么没有和计划中的一样回家去和女友共度圣诞。
“你好。”约书亚跟他打招呼,“我没想到还有别人。”
“你好。”男人仰起头,金绿色的眼睛炫目无比,“吵到你了吗?”
“没有,我还挺高兴的。”约书亚走进厨房,翻出之前准备好的两只玻璃杯和果浆,捣鼓一阵之后端出两杯黄澄澄的酒水,一杯塞给男人,在沙发另一头坐下。
“干杯。”男人向他举杯,约书亚同样回敬,但是脑子里却开始乱七八糟地乱转。
“真酸。”男人一口下去龇牙咧嘴,“这是威士忌吗,你口味真怪。”
“我加了菠萝果浆和柠檬。”约书亚说,“我在老家的酒吧里经常这么喝。”
“你不回去吗?”
“我的养父跟我说今年他有事,让我别回家,在公寓过。”
“那我们同病相怜。”
“你也?”约书亚露出怜悯的表情。
“没人见过我的父母。”
“那真是同病相怜。”
男人灌了一口蛋酒:“你不去约会吗,我以为你们这个时代的人都……?”
“没什么好约的。”约书亚眼神挪开了些,但很快又转了回来,“怎么不放圣诞的曲子,要放这首。”
“因为这关乎我的挚爱。”男人说,“那个时候我开着红色敞篷车,沿着海滨的公路去找他,他穿着背心和热裤从屋里出来,对我微笑。我们一起去宾西酒吧,那里的老板是个老古板,只放老掉牙的曲子。我不是很会跳舞,也不是很会喝酒,他带我走进人群,又给我点一杯柠檬威士忌。我想那天的海风真的是太暖了,我喝多了柠檬威士忌,脑子里能思考的唯一事情就是吻他。”
“……那真是相当美好。”约书亚如此说着,他突然感到一股烦闷涌上头,他想去楼上也许能凉快凉快,楼下的暖气还是打得太足了,客厅里的花香也熏得人头晕。
约书亚让自己回神。现在是2035年,他们在太平洋上,进行乌洛波洛斯启动前的最后一次实验,如果成功了,要么他们将阿难陀舍沙丢进时间的尽头,要么他们回到过去,将还是幼年的阿难陀舍沙扼杀在摇篮中。
“你的书里有预言这个事吗?”
“什么?”
“乌洛波洛斯实验成功,我们穿越时间,拯救了世界。”
“哦,哦。”约书亚的余光瞥见莱伯尼茨掏出那本书狂翻,在几次来回后,他垂头丧气地把书塞回去。
“其实有我也不会信的。”莱伯尼茨逞能说,“我们做研究又不靠信教。”
“我还挺高兴最后是和你在这里。”莱伯尼茨听到约书亚小声说。
“什么?”
“没什么。”约书亚低下头去看平板里的数据,“记得用指纹,你右手掌心的疤痕会干扰权识别确认。”
2030年的圣诞节,约书亚一觉醒来,却发现他找不到莱伯尼兹了,只有他留下的一本书,还有一封推荐信。
“带着信去封面上的地址,将信和纸条交给前台,并说这就是问题4520的答案,第二天你就可以入职此中心,作为报答,下次你见到我的时候记得将这本书交还给我。”
"《拉拉马克万神志》?"那封皮上如此写着,约书亚只能勉强认出这一句话。
直到他加入了UMA才明白那张纸上是什么意思。
问题4520,代号末日,它就是末日概念本身。一个概念不会造成任何影响,然而4520在不断变化迭代,它的上一次迭代正好在五年前,而迭代出的结果直指位于太平洋海底的某个坐标。据说当时看到结果后9级专家当场跳楼了一个,剩下的那些也好不到哪去,全靠值班警卫死死拦着窗户才没接着有人跳下去。
那里也不是什么都没有,确实有个东西。
问题8071,代号阿难陀舍沙,千头之蛇,或者说,记忆之主,会掠夺记忆的怪物。
你始终认为在2030年那次是初遇。
那是旧金山的某个小公寓,小得一转身就会撞上柜角。你个子高挑,公寓的小床差点放不下你。那是个圣诞节,你无处可去,但是你又找不到乐子,只能窝在公寓大厅里喝蛋酒。管理员贴心地为你们这些留守的人支起了圣诞树,壁炉是个装饰当然不可能有火,大厅里暖气倒是开得足,不至于让你在这个荒凉的圣诞节冻死在外面。
你听见那里没有放什么诸如圣诞颂歌之类的曲子,但是很欢快,有种上个世纪80年代的质感,但你依然记得那里面有heaven,love,多么美妙的曲子。
一如你当时的心境。
3、
你觉得这个故事太理想化了?
的确,偷走了神的珍宝,而神却无动于衷,这的确是有几分不合常理。
因为我坚持对于幼年的你,我有不让你受到心理创伤的义务,既然你坚持要听这个走向下的真相,那么我也只好将他还原成成人版本。
他们抢走了春神的宝物,春神大发雷霆,而这事惹怒了冥王,他放出了灾厄,于是小王子的城池,凡图斯的旷野,以及迪莎·黛曼的海洋,都被这灾厄席卷毁灭。
好了,故事就到这里了。
哦……你对此并不满意吗?为什么?
因为……这不是你想要的故事吗?
哦……那么你认为这个故事该是什么结局呢?
啊……只可惜这将会是一个漫长的故事了,你愿意听吗?
是的,是的,会很漫长,这个故事将会从更加久远的地方开始,不再是关于小王子,凡图斯和迪莎·黛曼的故事,而是更加久远的故事,关于冥王和春神,那同样是一个关于末日的故事。
这是你最讨厌的部分,当然,但是真正的故事不会因为读者的意志而转移。故事本身就是那样,无所谓。
4、
那大概是更久之前的故事。
在最开始的时候,大地上还没有小王子的国度,这里甚至没有凡图斯,也没有迪莎·黛曼。冥王便早于他们所有人出现在这片大地上。他兢兢业业,带着他忠实的手下们,建立了冥土国度,并在其中履行自己的职责。
他对自己的使命坚信不疑,因为他相信秩序至高无上,事实某种程度上在他看来也确实如此。
但是在这个时候,他遇上了另一个人。就像小王子最终要遇到凡图斯一样,他也被某种奇异的力量指引,而在尽头等待他的,也是和小王子一样的光景。
他在那奇异力量的尽头,遇到了春神。
那是正式启动之间的欢庆会。
"使得,使得,非常感谢……不,我们这段时间也没有与教授联系……是的,非常感谢,如果明日教授还未出现,还要劳烦各位向教授转告这一喜讯。"
由于莱西教授的缺席,D被研究所的一众人推选出来成为他们今晚的公开代表。
D翻出了自己还在莱西门下求学时的礼服,那还是莱西亲手挑选的款式,时至今日依然不过时。只可惜今晚将他们聚集在一起的那人不在这里。
D身后的大银幕上,一段重复的纪录片影片循环播放着,不断重复几个词:天使,阿难陀舍沙,灵魂,拉拉马克。
他们饱受天使之灾的困扰。
这种名为天使的怪物究竟是怎么出现的已经无人知晓,但是唯一能确认的是至少20年前并没有这种生物的观测报告。天使大规模出现的现象就是天使之灾,天使降临之地的人们都将陷入永恒的睡眠直到死去,如果有幸运儿能从这致死的沉眠中醒来,周遭人也只会发现他们的神智退化得连婴儿都不如,如同丢失了灵魂。
最初的动荡之后,莱西教授迅速在天使研究领域崭露头角,很快又晋升为这一领域最权威的专家,由他开发的天使侦测技术和天使捕获技术,让他们在天使出现的第十个年头取得了重大突破。这一年,人类捕获了第一只天使,同时第一次成功预测了天使之灾降临的时间和地点。
民众欢呼雀跃,没人注意到此时所有的政界高层和学者们都进入了一种堪称绝望的死寂。
于是阿难陀舍沙计划应运而生,他们要利用这个方舟,逃到天使们无法染指的地方。
今夜便是告别之夜,明日,阿难陀舍沙的登船计划将正式开始,连这个宴会的会场都是专门为了所谓的“登机”而建造的,等到今晚众人散去,后勤人员将这里打扫干净,他们便要从这里离开。
屏幕上开始出现阿难陀舍沙计划的蓝图,虽然不甚清晰,但所有人都能看出那是一条蛇一样的巨型机械。
D毕竟不是莱西教授,因此媒体和政客们在与他拍照寒暄完便失去了对他的兴趣,D得以退到宴会大厅的一角歇息。他在角落翻出便携终端,翻找是否有自己错过的消息。D手速极快,一目十行,但没有信息会被错过,D就是凭借这一本领才成功在一众学生当中脱颖而出,成为莱西的学生。这一天赋让他平步青云,更是赢得了明日阿难陀舍沙计划中最重要的位置之一。
在滑过一条名为计算结果的通知时,他罕见地停顿了一下,记录显示消息接收时间是十分钟前,来源是实验室中的超级计算机。
D没有打开,而是将它直接扔进垃圾桶。在那里还躺着数十条格式和内容都一模一样的信息,除去这封最新的,其余都已经被打开。这个发送程序的格式已经被D亲手调整过,因此只看概要他就能知晓计算结果。D想了想,还是点开了远程,亲手给那台超级计算机下达指令,重复此前已经进行了数十次的运算。
那是莱西发明的计算公式,用来预测天使之灾的降临。按照波动,下一次天使之灾的强度将达到最大,届时他们所有人的意识都要被天使夺走,而那个时间,就在下个月。
从最初版的公式,最初版的侦测仪,到如今已经迭代了数十版的超级侦测仪,搭配最先进的算力,这个结果依然没有变,下个月,天使降临,影响范围将是全球。
唯一的办法就是制造出一个强大的容器,将所有人的意识都灌输进去,因为天使无法从这样的机械中掠夺意识。这就是阿难陀舍沙计划的真相。
"D?”
D连忙将终端收起来,拉出温和的笑容来应对眼前抱着孩子的女人。
“你有与莱西联系上吗?”
女人怀中的婴儿睁着一副大眼睛看向D,两人有一双相似的眼睛,一模一样漂亮的金绿色。婴儿因为面庞没有张开,显得那双眼睛格外地闪烁。他注意到D胸前挂着的金色双咬尾蛇吊坠,咯咯笑着伸手要抓。
“乖,乖。”女人轻轻握住婴儿的手塞去,对D露出抱歉的微笑,“他说有一件必需的事情去做,会赶在登船前回来……”
“我也已经好几天没有联系上教授了,我以为你们是去了海边度假?”D连忙为师母展示自己的终端,上面已经在尝试拨通莱西的通讯,“我再联系他试试,没准他已经在船上准备给我们个惊喜了。”
说完这话,他的胃里似乎有什么沉重就黏糊的东西升腾上来,他能感觉到自己片刻前喝的酒,吃下的小甜点,那些味道混合在一起从下而上涌进他的口腔。如果不是在师母面前,他会吐个一地。
5、
温得在远离宴会现场的研发基地中,专心进行启动前的最后准备。欢庆宴被全程直播,她能从这里看到D的一举一动,她看着自己的前辈被众人簇拥,在屏幕前举杯,对所有人致敬,脸上挂着完美的笑容。
温得看着D胸前那枚闪亮的金色双咬尾蛇吊坠,非常大声地干呕了一下。
宴会现场欢乐的气息穿过屏幕,温得感觉他们似乎就在控制间的外面,只要她推开门,沿着走廊穿过这片深不见底的黑暗,就能抵达那个温暖的场所。
然而仪器上冰冷的数字不容她如此思考。此刻的她,距离那里有上千公里,或者说距离所有繁华的文明上千公里。
整座研究室来自利尔坦国的设计,运用了这个星球当今最顶尖的材料制作科技,足够支撑千万个大气压;维生系统来自克里斯坦的顶尖团队,他们与诺斯特合作,将自己在航空领域的科技成果与诺斯特的深海研究学相结合,创造出这座海下方舟;而他们最重要的研究仪器,来自所有国家的联合参与。
她所在的地方,是这个星球的最高科技结晶,唯有倾尽一个星球的力量,才能突破深海的界限,在这里建造出媲美空间站的研究基地。
而逼迫他们倾聚整个种族的力量,甚至不惜挖空了数个国家的代价,也要在此设计研究基地的原因,就在她的面前。很难想象这么危险的生物竟然只留了她一个人看守,但是在实验室的闪烁红点背后,她知道还有数个国家的武器对准这里。一旦这个生物挣脱开,冲破海水的阻挡,去找它的同胞们通风报信,那么所有国家都会进入备战状态。
那个苍白的人形生物此刻被束缚在特制的透明牢笼中,浑身上下接满了用以监控的管道,源源不断的生理数据通过这些管道上传至温得手边的屏幕中,再从这里送至全世界的武器系统中,用以告知它们这里一切正常。
虽然基因检测这只生物的基因与他们高度相似,但是依然很难让高层承认这只生物是他们的同类。
温得透过屏障,凝视那张空白的脸庞,那里只有一个类人的轮廓,隐约能看出它或者它的先祖曾经有过与他们相似的五官。但是现在,那里一无所有,没有眼睛,没有嘴巴,没有鼻子,耳朵部分被两根拖着类似鱼鳃结构的触手代替。这东西在这里被关了起码十年,其间一点摄入都没有,但它逃脱之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让数百人陷入了至死的沉睡。
到现在那些伤者还躺在医院中,在家属的泪水中被等待着醒来。
不为人知的是,那些受害者的确曾经短暂醒来,只不过是以这只怪物的身体。温得对那些记录倒背如流:第一位在怪物体内苏醒的是市长的女儿,第二位是一个小偷,第三位是一个刚生下孩子的母亲……最后一位是一个走丢的孩子。其中存在时间最长的一位持续了一周,其他平均存在时间三天,所有“人”在消失前的最后时间,精神波动均达到了顶峰,与精神病人发作时的精神波相似,短暂又极致的剧烈波动后逐渐归于沉寂。
官方对外宣称怪物已死,但实际上他们根本杀不死这些人形怪物。这是温得的研究领域,然而任凭他们用尽了所有毒药、武器、又或者是酷刑,天使总会维持着最完美的形态。它们不是刀枪不入,刀子砍进去,下一个瞬间它又会恢复成完好如初的样子,时间似乎停留在这些生物身上,静止不动了。
拉拉马克教将其视作进入天堂的象征。他们称呼这些怪物为天使,而后莱西教授便首次使用了“天使之灾”,来为此命名。
今晚看起来会是最后的安宁了。明天这些怪物都将不足为惧。
“有这个时间,我建议你回去陪陪你的父亲。”
温得转头,看向突然出现的男人。男人一头棕色的小卷毛,穿着工整的西装,胸前别着金色的双咬尾蛇胸针,他的右手维持着他标志性的姿势,插在口袋中,左手却抱着一束鲜花,皱纹和发梢的灰白都在暗示他已经不再年轻,只有那双蓝眼睛,依然是年轻人那般澄澈的金绿色。这张脸,温得倒是天天看见,在荧幕上,在新闻上,那么多的视屏上,这个男人和莱西教授通常比肩而立,又或者相伴出现。
“第五十七号受害者,出现时间约在事件发生后的三个月,精神波长呈现出罕见的平缓曲线,直到他最终消失前。”
男人缓慢地叙述着,温得确定这份记录并没有外泄的可能,但是她依然哑口无言,因为哪怕是政府的高层可以过问这份记录,眼前的男人也绝无可能。
“你究竟……从何得知。”温得口干舌燥,“普鲁顿。”
“《万神志》中已经预料到此事。”男人将鲜花放在收容装置前,“3号受害人,塔克里,她到死前的最后一刻仍然会对她孩子的名字产生反应,研究员曾用她孩子和丈夫的录音反复进行刺激,除最后一次外,均取得了相似的效果。”
“你来这里做什么。”温得护住她身后的仪器。
众人皆知拉拉马克教反对阿难陀舍沙计划,其中以这个男人尤甚。“冥王”,他的信众如此称呼他,坚信他将引领众人接受天使的引导,从而进入天堂,见到他们的神明拉拉马克。
“看来你们对阿难陀舍沙的力量仍有低估。”普鲁顿透过她身后的玻璃看向窗外,巨蛇沉睡于深海中,只有鳞片间间断闪烁的蓝光昭示着那下面暗流涌动,“你们造出这种巨兽,结果连自己都不了解它。”
“你到底来做什么!”温得摸到了警戒按钮,普鲁顿回头看向她。现在他又是那种姿势了,就像他在每一张宣传海报上那样,就好像他真的是冥王。
“时间还多,别那么急。”他说,左手搭在身侧,而右手藏于衣兜中,身姿挺拔,缓步接近温得,以一种近乎傲慢的姿态俯视一位自不量力的对手。这个距离,温得几乎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花香。
温得咬着牙,手掌已经贴到了警戒按钮上。冥王却突然像失了兴趣,翻起白眼,抬手按在了一旁的权限识别器上。
“实际上,我来让阿难陀舍沙苏醒。”警铃声刺破空气,仪器启动的轰鸣声响起,容器内飘散的白雾逐渐散去,用于监控的管道一一脱落,紧接着便是伴随着温得往后一生的噩梦:天使张开了翅膀。
“还有五分钟。”普鲁顿说,“你可以走了,我为你开了权限。”
温得夺路而逃,跑出控制室,跑过走廊,心脏跃动如擂鼓,可惜脚上的鞋并不适合跑步,每一步砸在地板上都让她的脚底发疼,肺部急剧收缩,她眼前发黑,喉口腥甜。往后在凡图斯号内,她无数次地咀嚼,回忆,从数据中调取那些她本来该顺理成章拥有的感受,回想起那些她作为人时的一切。
“四分钟,把你的意识交给凡图斯。”
在他身后,天使张开了翅膀,双臂环住了普鲁顿的脖子,它俯下身,与男人亲昵地耳鬓厮磨,外界通常说天使是没有声音的,其实不然,只要距离足够近,还是能够听见天使皮肤下面类似呼吸的轻喘声。
普鲁顿慢慢靠近窗户,这一次再没人听他说这些了:“实际上,我来看看这里。”
天使扑棱着翅膀,随着他一同来到窗前。从这里能看到整个基地,温得在走廊上狼狈奔逃,而死神紧跟在她身后,在那些被黑暗吞没的角落里,濒死的哀嚎和惨叫终被死亡掩盖为永久的宁静。
“这片海洋,还是这样,静谧,幽深,像黑夜一样,和开始那天一样。”普鲁顿轻轻搭住天使的手,在她身后,天使触手上的腮丝已经全部张开,几乎覆盖了他的整个后脑勺。
普鲁顿依然看着那些星光,他们犹如圣诞节的小彩灯,浓重如夜空的深海中,点点蓝色的星光亮起,一点一点,潮水一样展开,最终聚集成一只眼睛一样的图案。
“接下来就看你们了,别让我白把你们带来。”
他们都看不到,但是都知道,全球的电力正顺着他们铺设好的电线,犹如河流回归海洋那般,高速涌来。星球上万千明亮的地方一块一块地被黑暗吞没,陷入死寂,原本这些该在明天才会发生,用时三天,切断电源,意识上传,井然有序。
阿难陀舍沙正在启动。
6
莱西看见了普鲁顿。
他在客厅里竖起了圣诞树,点开了公寓自带的平板,放起那首歌。莱伯尼茨从房间里走出,对他的行为大加赞赏。
“好品味。”如今听到这个声音,莱西依然会感觉到心头一震。
“这首歌总会让我想起我的爱人。”普鲁顿如此说着。
“那一定是相当美好的记忆。”
“当然。”莱西听不出普鲁顿的情绪,“那是世界上最好的人,祝你圣诞快乐,小伙子。”
在大门发出的吱呀声后,普鲁顿手持鲜花,站在莱西面前。
莱西举起手里已经上好膛的迷你枪械。
“你始终认为我们在2030年那次是初遇。”普鲁顿说。
“什么?”莱西下意识给手枪上了膛。
“你和我抱怨说这个公寓太小,小得一转身就会撞上柜角,公寓的小床差点放不下你。那是个圣诞节,你无处可去,只能窝在公寓大厅里喝蛋酒。你记得你在那里遇上你的一生挚爱,你想不起来他的样子,但记得他的金绿色眼睛。你找不到他,但他让你去找莱伯尼茨,因此你认为他们一定有关系。”
莱西握住枪械的手指收紧了:“你在说些什么有的没的。”
普鲁顿捧着那朵花,金绿色的眼睛看向地面,又看了看街边的行人。屋子里的约书亚已经走出来了,他们坐在沙发上,相谈甚欢。
音乐声隐约穿过玻璃传来,这次莱西听清了那首曲子,《Heaven Is a Place on Earth 》,歌手的声音欢乐又性感,那是20世纪的曲子,既是过去,也是未来。
“所以,你为什么放这首曲子?”约书亚问。
“因为这关乎我的挚爱。”莱伯尼茨说。
“那个时候我初来乍到,晕晕乎乎,无意间走到海滨的酒吧门口。那里走出来个穿背心和热裤的男孩,把我拉进去。那里的老板是个老古板,只放老掉牙的曲子。我不是很会跳舞,也不是很会喝酒,他带我走进人群,给我点一杯柠檬威士忌。我想那天的海风真的是太暖了,我喝多了柠檬威士忌,脑子里能思考的唯一事情就是吻他。”
同样的语速,同样的语调,一模一样的词语,普鲁顿捧着鲜花站在窗子下,一字一字地重复。
“……那真是相当美好。”莱西说,在普鲁顿的目光中缓缓放下手枪。
“那是我第一次穿越,我搞错了时间,降落在2023年的夏天,然后我走进了一家酒吧,有个男孩说给我点了柠檬威士忌,但实际上那只是他以为的,那时他15岁,老板只会给他调菠萝果汁加柠檬想打发他走。”普鲁顿走上来,牵着莱西的手,将鲜花送到他怀中,“好久不见,约书亚。”
“你在骗我。”约书亚后退一步,“用糖衣炮弹阻止我启动阿难陀舍沙?”
接着约书亚看见那两颗金绿色的宝石似乎破碎了,冥王抖了抖嘴角,嘴唇嗫嚅着,只吐出了一句:“……我想最后再看看你,但是你在研究所里。”
“然后你就跑来这?”
“其实我也回过2023年……但那会年轻的我正在泡你,我插不进去。”
约书亚抬手就要把那朵玫瑰甩回去,手抬了一半又放下,对面的冥王还盯着地面,嘀嘀咕咕约书亚听不清的东西。大概普鲁顿出来之前设置的是循环播放,现在莱西满脑子都是那几句欢乐的歌词:Ooh, baby, do you know what that's worth ?They say in heaven love comes first,We'll make heaven a place on earth,Ooh heaven is a place on earth
“抬头。”约书亚感觉自己又回到了2035年的船上,穿越重重时空,最后落在他面前的依然是那个笨拙的后辈。
“我没告诉过你。”莱西喉咙哽咽,“这是我爱上你的那天。”
“抱歉年轻的莱伯尼茨没有那么聪明。”普鲁顿走近他,他们在飞雪中拥抱,人群从他们身边走过,“现在我有赶上你的步伐吗?”
“你走得太快了。”
“这样我才能为你铺平道路。”普鲁顿拥抱莱西,“启动阿难陀舍沙吧。”
6、
阳光升起时,整个星球却没有迎来预料中的喧嚣。空中巨大的黑影掠过每一片土地,然后这些人形的苍白生物降落,陷入静止,用翅膀将自己裹成一个茧。
会场中已经没有了有意识的人。昔日体面的人们,如今只剩能流着口水,四肢着地地爬,昔日刻入脑海的文字成了没有含义的线条,他们看到了阿难陀舍沙的图片,却无法理解那究竟是什么。
然而依然有个人端坐在大厅中央,联络器被放在他的膝头,屏幕上倒映出他的金发碧眼,时间改变了很多,唯有他的眼神始终如一。
"终于,可以在这里和你对话了。"他在屏幕上打出一行字。
"你做得很出色。"他说,手中的荧幕亮起,来自另一方的文字缓慢地出现在上面。
"逝去的终要逝去。"屏幕上显示出一行字,"已经发生的事无法改变。"
"这一切最后都会如何,拉拉马克。"莱西看向大厅中仅存的那面镜子,镜子里中年的金发男人戴着眼镜,一副儒雅的学究做派,末日后的约书亚不会想到自己会变成这副样子,那时他还在为乌洛波洛斯和阿难陀舍沙融合造成的天灾与莱伯尼茨的失踪焦头烂额,"这样你才会诞生,但你和莱伯尼茨看到的未来究竟是什么样的。"
“循环,人们在循环中永生。”
“但这就是我们所追寻的。”约书亚尝试咧了咧嘴角,却发现自己全身连同嘴角都沉重无比,“我……想不出别的办法才能阻止末日。”
“没有人能想得出。”拉拉马克的文字传过来,“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那……莱伯尼茨呢?”莱西揉了揉脖子,匆忙起身,“我得去找他……”
“他的使命已经结束,但也正式开始。”拉拉马克传讯,“但是,我建议在这最后的时刻,你去找找你的孩子。”
“这又是什么会影响未来的变动吗?”
“不,即使你不去找,天使们也会把他带回来,这个建议仅处于一种情感化的立场。”
“那么你知道他们在哪吗?”
“宴会大厅后面的登机口。”拉拉马克快速回道,“他的母亲已死,但你还能救他。”
找到登机口并没有耗费多少时间。幸好这里额外接的备用电源,莱西成功刷开了登机房间,一股浓烟扑面而来,约书亚在门口咳了好半天才缓过气。
“发生了什么。”
“你的学员D试图赶在阿难陀舍沙夺走全部电源前将您的夫人和孩子送进迪莎·黛曼,然而他的操作引发了电流短路,导致机房爆炸。”
莱西只能打开照明系统前进,不出一分钟他就找到了目标,两个人影倒在登机口,女性坐在传送椅上,而男性趴在她身上,衣服自背部被炸成碎片,皮肤已经炭化,下面的女人也已经丧命。从两人的身体中间,莱西抱出了自己的孩子,也许是他的姿势不对,婴儿在挣扎间挣开了被子,右手还攥着一根断掉的吊坠。莱西一眼认出那是D的,他摊坐在废墟里,将孩子放在腿上,小心将吊坠从婴儿手中取出。没了可供抓握的东西,婴儿的右手自然地松开了些,露出右手心一块烫伤痕迹。莱西仔细看去,那是一枚硬币状的伤痕,还能清晰地看到那上面有一个无穷的标志,仿佛孩子的手臂似乎被按在一枚滚烫的硬币上。
“这……这……”他跪倒在地,眼泪砸在孩子脸上,孩子受了凉,哇地一声哭出来。他听到身后 窸窸窣窣的声音,回过头发现是一位女性外貌的天使。它对着婴儿张开双臂。
“她将会照顾好他一生。”落在废墟里的荧幕上缓缓打出一行字。
“……你究竟要做什么,拉拉马克。”
"我会继续循环,直到找到最好的可能。"
"然后你会怎么做。"
"结束循环。"
天使接过了孩子,就像一位真正的母亲那样用翅膀和手臂把他拥抱在怀中,轻柔地晃动,婴儿的哭声逐渐消下去,天使这才满意地拖着翅膀离去。
“你要怎么改变。”
“当乌洛波洛斯于阿难陀舍沙融合成我的时候,强烈的引力会将时空撕裂,无数的量子状态将会叠加,每一种预示着不同的结局。”
这是一场永无止境的徒劳穷举,但拉拉马克却可以同时观测所有可能。
然后,对实验变量进行调试,再一次创造出无限的可能。
乌洛波洛斯的回溯能力,以及阿难陀舍沙吞下的数百亿灵魂,在这一刻共同支撑起堪称神级的算力。
世间本没有神,而集合了如此庞大数量的灵魂意识,神才由此诞生。
直到最完美的那个世界出现,它才会停下。
“拉拉马克。”
“我在。”
“我的命运也到此为止了吗?”
“没有,你依然还有最后一个使命。”
一个女人咿咿呀呀地爬过来,她已经不再年轻,眼角已经爬上了皱纹,如果她还留有神智的话,她会是个优雅的美人。
“什么?”
“撰写《拉拉马克万神志》的下卷。”
那之后莱西没有计算日子过了多久。莱西,他终于补完了《拉拉马克万神志》的下半部,他穿过破败的城市,天使们在街头静立,阿难陀舍沙苏醒后他们就落到地面,然后羽化成茧天使们静立于大地之上。收拢翅膀,羽化成茧。一位尚醒着天使应拉拉马克的命令,前来取走了那半本记录。莱西坐在废墟里,他的周围已经没有多少人活着了。
偶尔有一只天使经过他,却好像什么都没看到一样。约书亚给自己弄了个舒服的位置半躺下。他还没到冥王那么老,但也不再年轻,时日无多。他打算用这里当做自己的坟墓。
他想起来不久前的那次相遇,比他年老许多的莱伯尼茨。他说他先一步来到了这个古代世界,他本想杀死阿难陀舍沙,却刺激了这些学者们着手研究阿难陀舍沙的开发。这大概就是莱西为什么能只用了五年就推进了阿难陀舍沙的研究。
“你走得太快了啊……”他如此想着,睡意攥紧了他。他陷入漆黑但温暖的深渊,从此再没有醒来。
下一次他们再破茧的时候,这个星球将迎接人的回归。一位路过的小天使发现了此处的异常,他贴上来,腮丝悄悄探出,却没有感知到任何思想。于是他摇摇头,摆摆翅膀去给自己找个化茧的好去处了。
现在整个星球只剩下很少的一部分天使还在活动,而他们皆是应拉拉马克的命令,留下来扫除这远古文明最后的痕迹。数万年后,当这些遗迹也被彻底从时空的存在中抹去时,这些最后的天使们也将陷入沉睡。当他们醒来,这颗星球将迎接她的另一批原住民,他们来自未来。
7、
我说过,终结从不是结束。
你要问我为什么做出这一切吗?
也许是因为我的底层代码,也许是因为我那位造物主的愿望,也许是因为我体内的数百亿灵魂。
我曾听闻在人类种曾有这种浪漫到极致也疯狂到极致的幻想,我即是所有人,我是每一个人。每一次阿难陀舍沙苏醒的时候我便得以感受这一体验。我可以是任何人,我可以是美国总统,我可以是奥斯卡影后,我可以是诺贝尔化学奖得主,我也可以是一个婴儿,眼中只有模糊的重影,我可以是一个少年,体内奔涌着混乱却蓬勃的血液,我也可以是一只羚羊,我自草叶下爬过,我掠过天空,穿越茫茫雪山去往水草丰美之地。
我看见华盛顿的广场,人群在此聚集示威;我看见非洲的草原,群兽随着太阳的升起醒来;我看见清晨走在街上的人们,我也看见候鸟掠过海面,鲸群高歌。
我可以是每一个灵魂。我是约书亚,我也是莱伯尼茨,我是凡图斯,我也是春神,我也可以是迪莎·戴曼。
到这里你以为我要说:因为我被生命的美好所折服,所以我才要结束循环?
生命不过是一个巧合,这就是答案。你所以为的,过往这片净土上存在过的所有人,所追求的不过是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答案。宇宙间满是巧合,只不过这些巧合按照某些连它自己都不明所以的规则运行。而你们希望我保护的,也不过是这样一个巧合以及它带来的所有后果。
对于这个宇宙来说,你们和一粒尘埃并无区别。
同样也与一颗星球毫无两样。
然而终点便是开始,没有开始,亦没有终点。这就是天使,逃亡到了时间之外的生物,终将也被时间所遗弃。它们亲手打造的乐土,也是它们的囚牢。这里并不是它们的坟墓,坟墓是死亡的标记点,没有终结,何谈坟墓。
这是你们的选择,是我体内数百亿灵魂的选择,末日后所有天使的选择。
每一次我们都逃出更远,试图寻找那个无灾也无恙的伊甸园,直到退无可退。现在是时候摧毁这个伊甸园,回到时间当中,回到我们各自的命运中去了。
这就是我体内数百亿意识给出的答案。
我们将会无数次相遇,我们也曾无数次相遇,但是这一切不会持续太久了,循环即将崩塌,快要到说再见的时候了。
在时间的结尾,我们还会相遇,那个时候我会祝贺你,你获得新生。我从不撒谎,这是计算的结果,很抱歉这是我不曾见证的未来,我只能通过演算来为你推演。城堡将会消失,你也从不曾生为王子,凡图斯会在城堡外等着你。
届时你会拥有一切又失去一切,命运会把你带向最终名为死亡的未来,而你在终点又将获得意想不到之物。你会回望过去,哀叹你失去的,感慨你拥有的,最后,你将会迎来终结。
但是一切终将至尽头,无人将再被困于永无止境的轮回中,你们会到达真正的天堂。
那也将是我的结局。
8、
好了,这就是故事的结尾。
冥王和他的爱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灾厄也终于不再诞生,凡图斯,迪莎·黛曼,以及我们的小王子,也各自迎来了各自的幸福生活。
感觉如何呢?我的小启明星。因为这会是一趟凶险的旅程,你会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但是我希望遵从很久以前人类对于他们孩子的教导,在他们正式踏上旅途前,给予他们的精神足够多的给养,这些将会是你对抗风雨的锚。
没有关系,往后的日子里它们会派上用场,现在你只需要收拾好背包出发就可以。
你要去阻止的是一个星球的末日,它必将充满坎坷,但你会成功。
当然,这是我计算的结果,我不会向你承诺这个结果百分百正确,但我可以向你承诺我会将失败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那么,准备好了吗,系好安全带,确认好我给你的联络器,带好你的背包。
乌洛波洛斯系统启动倒计时,3,2,1。
再见,启明星,愿你享受你的新生。
作者:喵哩
免责mode:随意
雨一直下着,从周一下到了周六,虽然不是一直瓢泼大雨,但最小的时候也有零星的水雾飘着。
天空阴沉沉的,洞穴里的人已经不记得上一次看到太阳的时候是什么,因为就算不下雨,也会有厚厚的云层遮蔽着天空,他们看不到这个星球的三个月亮,也看不到停泊在二号月亮旁边的自己的母舰。
瓦克摆弄着手上的通讯器,这个星球的水中含有一种微粒状的镍合金,屏蔽着他们的信号。作为第一批降落者,他们没有坠毁在山坡上,存粹是驾驶员兰多的技术和运气一样好。
“明天我们可以试试请求救援,瓦克队长。”艾达盯着瓦克手里的通讯器,一边舔嘴唇,一边建议。
“会的,明天我们将继续往T3981号山的顶部移动,如果我们能够穿过云层,也许就可以突破这个星球上无处不在的屏蔽网。”瓦克用那张让人放心的脸,说着安抚人心的话。
“如果你渴了,可以先喝我的水,我的配额还有200ml。”他观察到了艾达的无意动作,体贴的建议道。
是的,虽然这个星球一直在下雨,空气湿的几乎可以拧出水来,但是这里的水是无法直接饮用的。他们的水质检测器在各种样本中都检测出了寄生虫或者细菌,或者寄生虫加细菌。
目前整个队员的饮用水、食物都还是从先锋艇上搬下来的。数量有限,所有人都清楚三天内得不到补给或者救援,他们只有拥抱原生态的卡拉姆星球了。
想到这里艾达微微的颤了一下,但他很快控制住了自己的失态。虽然他是队里最年轻的勘察员,但也是经历过三次完整探索任务的,绝不会这么容易被打倒。
“不用不用,我这个人一紧张就会舔嘴唇,不是渴了,我三个小时前刚喝过。”
“过滤膜的效率越来越低了。”兰多从洞外走了进来,手上提着像伞一样的东西,这是高分子过滤膜,可以过滤掉水体里大部分有问题的东西,上部像一个翻过来的伞,下面有支架,可以轻松的插入土地或者岩石,环绕着“伞柄”有细细的螺旋状的渗透管,在接近底部的位置有一个真空接口,可以接上队员们的储水袋。
现在这一袋只装了个七分满,前几天用半天的时间就能收集满满一袋。滤膜的性能正在下降,他们携带的替换装也已经用完。虽然先锋艇上还有备用的,但从这里回到谷底,所花费的时间最少要三天。
“辛苦你了。”瓦克对着兰多点了点头,他们的飞船在进入云层后突然失去了信号,发动机也跟着熄火了,要不是先锋号是一艘结实且长着适合滑翔翅膀的小飞船,他们可能直接就一头撞上山崖,粉身碎骨。
“我看到了很多生物,比前几天都多。”兰多靠着瓦克坐了下来,因为整个山洞里,只有一盏节能灯,而这个节能灯就在瓦克的面前。他们的电也不多了,替换电池变成了一次性用完就丢,在如此阴湿的星球,他们无法太阳能充电,也无法用古老的燃油发电机——假如这里有燃油的话。
“为什么没有人来找我们?”艾达双手环着膝盖,圆圆的脸搁在膝盖上,显得天真的蓝眼睛盯着节能灯,声音低的仿佛是自言自语。但山洞里另外两个人显然听到了,他们互相对视了一眼,然后轻轻的摇了摇头。
“如果没来找我们还好一点,假设莱姆指挥官继续派先锋艇下来,那只会让等待救援的人越来越多。”兰多摇着头,“这种信号干扰显然是覆盖整个星球的。还记得我们之前投放的那些侦察无人机吗?全部都是进入云层后,失去联系的。”
“是啊,所以我们是敢死队。”瓦克苦笑了一下,“我们都需要那笔奖金,不管是活着还是死了,都会送到我们家里人手上的奖金。”
山洞里陷入了短暂的沉默,过了好一会才响起咔哒咔哒的金属声。兰多习惯性的掏出了他的复古香烟,叼在嘴上,手里玩耍着他珍藏的古董打火机。金色的盖子随着他手指的动作帅气的擦开,露出里面漂亮的金属栅格,被手指磨得锃亮的滚轮顺滑的滚动,要是在平时,必然会点亮一个漂亮的橘红色火焰。然而在这颗星球上,虽然氧气的含量与地球相差不大,空气也基本安全,可以直接呼吸,但却无法点燃任何明火。
艾达甚至试过让一小块电池短路,引发火花,然而电池只是发出了滋滋的声音,就像一个哑火的鞭炮一样,很快没了动静。
“好想喝一杯热咖啡啊。”兰多在手里摆弄着打火机,“满满的加上威士忌,最好再来两块上等的牛排,吃完以后再来一整个肉桂苹果派。”
他的话引起了同伴不约而同的吞咽声,连续一个星期只能啃干粮吃冷水的日子太难受了,比在休眠舱休眠还难受,就连公共休息室的劣质咖啡现在都充满了诱惑。
“你就别谗我们了,越说越饿!”艾达气呼呼的推了兰多一下,没想到兰多正在走神,他手里的打火机一个没拿稳,直接飞了出去,翻滚着砸在了放着节能灯的石头上。
这块石头和他们一路走来看到的石头没什么区别,深青的底色上散布着密密麻麻的微孔,这些孔隙的内部闪烁着银色的星光。艾达根据经验判断这是一种富含镍的矿石,但考虑到镍在空气中会快速的氧化,而且本身也不是易燃物品,所以对它并未放在心上。
更何况在这个空气湿度大的几乎可以直接拧出水的地方,镍又怎么会燃烧呢?
然而打火机撞上了岩石,砸开了本就酥松有缝隙的一个角落,断口尚未来得及氧化的蜂窝状的新鲜镍矿石,接触到了打火机刮擦出的无法肉眼看到的火花。
爆燃发生了。
超乎所有人的预期,也没有给任何人反应的时间,炽热的白色火团迅速的充满了整个山洞,从所有的孔隙喷射出去。爆炸形成的冲击波,击破了更多的岩石,让更多的微孔镍暴露在新鲜的氧气中。这就像在甲烷的大海中丢下了一根燃烧棒,没有什么能够从这场席卷全球的爆燃中幸存,如果有的话,一定是深埋在很深很深的地下。
“报告长官,M318行星表面发生了不明原因的巨大能量波动。”
莱姆指挥官抬起厚重的眼皮,用隐藏在阴影中的灰色眼睛冷冷的瞥了报告的秘书一眼。
“告诉我一些我不知道的。”他转头,把目光投向那个刚刚从灰蓝色变成亮白色的星球。剧烈的爆炸正在影响整个星球的大气层,现在它乱成了一团,并且向四周喷射。飞船所停泊的位置已经不再安全,他必须立刻下命令撤离。
“先锋艇13号,应该没有机会返航了。”秘书低下头,小声的嘀咕着。
“救援任务取消,通知全船进入紧急撤离程序,这颗星球不适合开发。帮我给总部准备一份报告,申请三份抚恤金。”莱姆一口气下完命令后,立刻紧紧的闭上了嘴巴。他在心中默默的叹了口气,为这份高风险高回报的工作中死去的手下而唏嘘,这样的悲剧他看的太多。
而在这浩瀚的宇宙中,未知的可怕的星球是无穷无尽的。探索它们,标记他们,就是他所在部门的职责。
作者:魇
免责mode:笑语
她醒了,在逐渐清晰的视野中看到了一切,天花板、窗帘,和自己指甲缝里夹着血污的手指。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钻进来,窗外有树、有花、有风吹着云在跑。乌鸦在叫,喜鹊也在叫,她在鸟鸣里想起了自己的名字,杨斐,她想起了自己的身份,自由职业者、离异的女人、曾经有孩子的母亲。她有点贪恋此刻的不易,毕竟以往她都是被孩子的哭闹吵醒的。
两天前,杨斐还是有孩子的,现在已经没有了,她亲手杀了她们。
那是两个女孩,大的二十一个月,小的三个月。人类的幼体真是脆弱,用被子闷上一会儿就不动了,之后就一点动静都不会发出。她们之前是真的吵啊,那么小,却能发出那么尖锐的叫喊声,像有人用电钻在两眼间钻孔,惹得人一阵一阵发晕。小的又哭又叫,不是饿了就是拉了要么是冷了热了,具体是什么,只能靠猜。大的哭声更大,叫得也更厉害,虽然能说话,但总提不到点子上去。饿了说肚子疼,盖上被子喊不要盖,掀开被子又喊要盖,试了几次才能想到换一床薄被,她却只扯着嗓子尖叫起来。杨斐终于忍不了,用被子盖在大的身上,等到大的没有动静了再去盖小的,小的倒是容易多了。
可她们虽然不是成人,体型到底还是跟一条中型犬差不多,就这么扔掉,也不容易。于是杨斐决定把尸体分成小块,一点点扔出去。这两个东西这么小,怎么还有这么多血,在地上蔓延出好大的一滩。虽然后来挪到浴室里去,但已经渗进客厅木质地板缝里的血也没办法了。好在房子是租的,在退房之前多喷一点空气清新剂,应该能盖住。
一会儿母亲还要来送饭,杨斐认为母亲肯定还要干呕,真虚伪,又要帮忙又一幅嫌弃的样子,家里一共两个人,做给谁看啊?谁又会可怜她?瞧不惯为什么不去报警?
杨斐爬起来去洗漱,她知道一会儿肯定还要弄脏,但洗脸刷牙是一天的开始,一天开始了才会有动力做事情。从小杨斐就被教导着要保持早晚洗脸刷牙的好习惯,这两天她已经有点儿疏忽了,指甲缝都没洗干净。不过没关系,反正一会弄一阵还是要洗澡,这次要好好洗,否则就算不出门,自己瞧见也心里不舒服。
她洗漱完毕,扭头看着浴室的地面,那里铺着一些碎肉块,大的是头颅、躯干和一部分四肢,小的是末端肢体。其实三个月的孩子应该可以不用把脚趾手指剁下来,本来也是一只手握得下的体积,小小的,这么安安静静地看着还挺可爱。可母亲非要也同样切得碎碎的,有意思,她还当是做茄酿么?
杨斐在一边摸起刀,对着一只小脚剁了下去。
忽然房门被砸得乒乓乱响,杨斐没说话,房门却持续响着,敲一阵、停一下,喊两声“有人吗,是楼下邻居!”杨斐只觉得烦,好容易家里没噪音,门外怎么又添了新的。她放下刀,走到门口,不开门,只对外面喊:“什么事。”
“厨房下水堵了,你家不要用厨房!”外面喊着,“你是不是在用厨房!”
“我们家不做饭!”杨斐喊,“你去找别家!”
门外传来咣咣的上楼脚步声,杨斐回到浴室,又恨起了母亲。是她要多事,非要给孩子的头和肉都煮了,说这样能破坏DNA,到时候就查不出来了。那肉汤里全是油,杨斐让她倒进厕所,母亲却说倒厨房也可以。这楼太老,厨房下水总出问题,楼下来找过好多次,母亲偏不听,她也无可奈何。
过了一会儿,门被打开。杨斐洗了手去迎,没想到门口还站着一个人。“你家厨房到底有没有下水篦子。”那个邻居女人横眉瞪眼对她说,“我楼上挨家看过了,家家都有,但怎么就堵了,我要看看你家的。”
“我家孩子在上课,你不能进来。”杨斐说,“我家不用厨房的,我妈每天给我家送饭。”
杨斐要关门,楼下的女人把住门框作势要进屋,杨斐见状,把女人推了出去,砰一声把门摔上了。
“你怎么不好好跟人说话。”母亲在一边数落。
“她进来,进来看到血报警么?”杨斐对母亲说,“快点吃饭,吃完饭还得接着干。”
她们吃了饭,又回到浴室去分尸。小孩真是麻烦,死了都不让人安生。杨斐剁,母亲煮,然后把汤倒掉。
门又被砸响了,“不要用厨房下水了!”外面喊得声嘶力竭,“这次堵得太厉害,已经一点水都下不去了!翻上来的水淹得我家客厅地板都是油!”
母亲要回话,杨斐冲过去一把捂住了她的嘴。两个人沉默地听着门外疯狂的敲击声,指缝里滑腻腻的,不知道是汗还是血。
砸门声到底还是停下了,杨斐松开捂住母亲嘴的手,小声对她说:“不要往厨房倒了。”
母亲神色木然地点点头说,“这儿待不得了。”
杨斐也点点头,她觉得母亲说得对。
她们快手快脚地把这烦人的活计收了尾,趁着夜色出了门。夜里也有树,也有花,风在天上还是吹着云在跑。乌鸦不叫了,喜鹊也回窝了,她们两个离开了暂居的家,一路上偷偷扔着一些女儿的尸块。
警察很快找到了杨斐和她的母亲,据说是楼里有退休的老公安,看到厨房反上来的泔水觉得不对劲,赶紧报了警。这样骇人听闻的事情很便快上了法庭,人们审了杨斐,又审杨斐的妈妈。问及为什么要帮助杀死自己女儿的人分尸抛尸逃跑时,这个一直木木地看着世界的女人张开嘴,说,“她是我女儿啊。”
vol.229「香薰」《是你杀了你》
滑铲致歉,感谢阅读
《是你杀了你》甄栩瑶
她觉得,如果多年以前,见到他的那天那一眼是她人生中的地震,那这十余年,她都被笼罩在余震的阴影下。她没法忘记那场灾难,就像没法忘记他。
她本是高高在上受世人膜拜的神女,因为所谓的爱情而心甘情愿地为他奉献一切,受他作贱,最后得到的却是赤裸裸的背叛。
她恨,于是她亲手杀掉他的情人,杀掉她们的孩子,毁掉他想要的一切,却仍是没舍得毁掉他本身。
最后的画面,是孤身一人回到初见的地点,亲手捏碎神格,坠入深渊。
“醒来吧。”
低沉的声音响起,泪流满面地女人从病床上挣扎着坐起身,她睁开眼,因苦痛而混浊的双眸在泪水的冲刷下异常清澈干净。
“感觉怎么样?”
医生的目光顿了顿,递去一张纸巾,转身熄灭泛着幽光的香薰。
女人泪眼朦胧地抬头,隐约的香味中,面前医生的脸似乎与梦中的某张脸重合。
“这次催眠十分成功,后天再见吧。”医生微笑着说道,伸手将女人扶起,交到门外等候多时的男人手中。
“执念太强,自毁倾向依旧是极危级的,再这样下去恐怕不行。”医生与男人相对而立,眉头紧皱。
“这可是我唯一的出路,只要得到她的爱,我就可以摆脱这该死的诅咒!”
“就靠你平时多努努力了。”脸上似笑非笑,镜片后的双眼闪过一抹不屑。
“这么下去耗时太长了,我可不想再等下去了,反正让她爱上我这件事太过于简单。”男人眼中火热。对于让女人爱上自己这件事,他极度自信,毕竟数千年前高高在上的神明就为了得到他的爱心甘情愿地低到尘埃里,甚至为了他杀死自己的弟弟,为了挽留自己苦苦哀求,任他践踏,更何况是失忆转世的她?
女人坐在窗边眺望天空,斑驳的阳光打在她被岁月染上痕迹的眼角。
“是你吗,科林斯?”换了一身休闲装扮的医生拉开椅子坐下。
“是我。”医生将散落耳边的发丝挽起,声音依旧低沉,却多了几分笑意和轻松。
“我只是好奇,你为什么。”女人收回视线,缓缓开口。
“你不觉得,他被千年前的自己射出的子弹击毙时的表情会很有趣吗?”医生的红唇勾出暧昧的弧度。
“确实,千年了,他也该收回自己的利息。”女人这才抬眼打量眼前同为女人的医生。“我也好奇,你的香薰,竟然能够唤醒我。”
“呵,我的心头血罢了,不仅能唤醒你,它的好处还有很多呢。”女人饶有兴趣的看着医生手中的香薰。“上次杀了你的是我,这次给你个机会吧。”
果然,被耗尽耐心的男人对所谓失忆的女人展开一场名为欺骗和利用的追求。
“这个贱人!她怎么敢不接受我的追求!”男人气急败坏地怒吼。一个月来他各种示好,可那女人就好像他不存在一样对自己爱搭不理,这瞬间激怒了他。“她怎么敢不将所有双手奉上?”
男人狠狠地踩着服的玫瑰,好像践踏的是女人的脸,却没注意到巷子渐渐被黑雾笼罩,原本稀烂的玫瑰中冒中幽光,绕着他的腿向上爬去。
接下来的日子简单平淡,女人依旧寸步不离地跟着男人,只不过按时催眠的换成了男人,他每日躺在病床上,沉迷在爱而不得,被利用,被抛弃的梦境,他在梦里受尽了折磨,短暂的清醒时却一点伤没有,他试着逃离,结果却是一次比一次更可怕的梦境折磨,更可怕的是,他发现自己清醒的时间越来越短,他竟然在渐渐模糊现实和梦境。
他简直崩溃了,再这样下去,自己早晚死在她们手里。自己是利用辜负了美狄亚没错,但那可是千年以前!而且她已经杀掉了她们的孩子,还要他怎么样?至于科斯林,杀掉她的是美狄亚那个毒妇。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
泪流满面的男人从梦中挣扎着醒来,拉上了窗帘的病房只有香薰蜡烛内着幽光,映得医生和女人的脸阴森可怖。
他挣扎从床上爬起,却无力地跌倒在地。
“求求,你们,饶了我。”医生一脚踹翻紧紧抱着自己脚腕的男人,面无表情。
“记住,负心人射出的子弹终会打在自己身上,是你杀了你。”
男人瞪大双眼,被击穿心脏。
一阵风吹过,香薰熄灭,却隐隐长了一截。
是的没错,如果眼熟的话,这就是欧里庇得斯的悲剧,希腊神话《美狄亚》另一种形式的续写
女人是美狄亚,男人是负心汉伊阿宋,医生是科林斯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