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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土木风
评论:随意
【是旧文,一篇练笔用的小东西,无需带着认真态度来看】
【因为和正篇相差太大所以对其中角色和设定进行了化名处理,熟悉我的朋友应该可以认出是谁hhh】
【理想中的配乐:西贝柳斯《忧伤圆舞曲》(Valse triste)】
城里近日有多处宅邸在闹鬼,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有人说,这是万圣节后诸多心愿未了的魂灵还不愿离去,仍在人世寻找其所求的物与事。家住河畔的那位体面的政治家,沃尔弗·冯·赫尔姆莱希先生,从不相信世上有鬼魂,这同样是人尽皆知的事。这位严肃阴沉的前军官,人过中年仍身姿挺拔、眼神锐利,左手戴一枚朴素的金戒。他的同僚常因害怕对手的鬼魂报复而在手段上留有一线,他却不以为然,几年来始终如一地狠厉,以至于当他从报纸上读到所谓鬼魂挪动家具、惊扰住户的新闻时,更是一瞥而过,全不放在心上了。
然而,鬼魂的捉弄却很快应验在他身上。如果说,起先的一些动静只被他以为是夜风吹动窗框的声响,那么当有天晚上,他在睡梦中感到有人抚摸他的脸、亲吻他的嘴唇与脸颊时,就如何也不能视而不见了。那人影最后搂着他的胳膊在身边躺下,他一向警觉,睡眠很浅,却怎样也睁不开眼,身上更是动弹不得,只能迷迷糊糊地再次睡着,醒来还以为只是梦境。谁料第二天夜里它又来了,这次将他头肩部的疤痕都吻了一遍——之后照常搂在他的身旁,那感受冰冷、飘忽却似曾相识。起床之后,他一整天都心神不宁,感觉有人跟着自己,即便是去市政厅开会或与女儿一同上街时也如是。至于第三天就更过分了:它照常亲吻过他之后,竟解开他的上衣,轻轻抚摩横贯腹部的那条伤疤,之后径自爬到身上,与他身体相贴,好似比前两天更有一点重量,触感也更真切。它一直抱着他,直到他再次沉沉睡去。
冯·赫尔姆莱希先生——如方才所说——是不相信鬼魂的。倘若已死之人不是散入虚无了,那么世间一定会乱了套;因此他坚信这是有人潜入宅邸来捉弄自己,并因为它的举止勾起了回忆而更加烦躁,决心在今晚就把此人抓个现行。这天夜里,他装作睡着,实则清醒,床头柜里一如既往藏了一把手枪。当他感到那只冰凉的手再次抚向脸颊时,他猛地睁眼,趁身体被定住之前,一把抓住那人手腕。“人”惊叫一声,熟悉的声音令他心神一颤,下意识松了劲——那好似是女子的身影就迅速抽回手臂,一溜烟地躲到窗帘后面去了。
他恍惚了一瞬;女儿睡在隔壁,他只敢小声说话,却还是来到窗边,语气颇为严厉地叫它出来。
“藏在里面于你没有益处,”他斥责道,“做出这种事,你难道未曾想过后果吗?”
窗帘缓缓掀开了,从中露出一张苍白的、挂着泪的脸——一张他曾数次在梦里见到,却看不真切的脸。他惊得定在原地,面对她久久说不出话来。
那正是艾娃,他的亡妻。她正蜷在窗帘间怯生生地瞧着他。见他迟迟没有反应,她的眼里又溢出泪水,很快把脸埋到手心里大哭起来。他登时慌了神,丢弃了此前的许多认知,跪在地上抱住她。艾娃窝在他怀里,哭着说:
“我只是不想让你看见我这幅样子...”
哪幅样子呢?她还是当年的样貌,只是面无血色,死亡为她整个人蒙上了一层灰白色的阴翳。她穿着去世时的那身睡裙,形体在月光下有些透明,摸起来周身冰凉,半虚半实。沃尔弗并未回答她的话,只是紧紧地拥着她不松手,轻轻抚着她的后背。于是那哭泣也逐渐止住了。
“希尔加德已经那么大了呀。”她靠在他胸口,轻声说。
“十七年了。”他应和道。
他们聊起许多事,聊起女儿,聊起家曾经在的那座城市,聊起那场大病,聊起前几天晚上的动静——她颇为此笑话了他一阵。她最多能在人间待五天——她说,且中途迷了路,花了一天在寻找他上。她沉默了一会,意识到今晚就是最后一晚了,并向他展示自己半透明的手指。你瞧,她说,越是能摸得到,就越是接近离开的时刻——我会一点点变得像个活人,然后像泡沫一样,啪地一下消失啦。她原本只想偷摸看看他,没想到他反应这么快,竟真让他给抓住了。
沃尔弗只是握住她的手。
“之后还会再回来么?”他问。
她避而不答,转而问起他手上的婚戒。
“这是你的那枚。”他答道,“封棺前我调换了。”
“难怪我手上这只更宽!”她惊呼。
这枚原属于他的戒指本该在地下与她一起长眠,她却从手上摘下它,一把塞进枕头底下,叫他明早起来再看,当做是送他的礼物,即便这一开始就是他的物件。她问起父女俩这些年的经历;他挑出一些事来讲,听得她有时笑个不停,有时气得恨不能替他打人家去,有时又心疼不已。中途她摸着他的脸,抱怨他留了胡子,亲吻起来都扎嘴,又自顾自地说不嫌弃。她回忆起第一次遇见他的那个秋日上午,他则像她无数次念叨时一样,为她补充起细节,于是那澄澈的、晴朗的蓝天再次在小小的卧室里闪耀起辉光,马儿的皮毛与军服的肩章和她的眼睛一样闪闪发亮。之后是另外很多个上午,很多个流淌着熔化了的云霞的黄昏,以及很多个和当下一样宁静的夜晚:婚礼前夕的,寻常日子的,还有每一年的平安夜。他们结婚不过五年,她记起有关他的事,竟比他在过去十七年中记得的还要多。
最后,她问沃尔弗:
“你还记得给女儿取名字的那天晚上吗?”
“我记得。”他说。
他上前与她拥吻——分开时,他的眼里竟已蓄满泪水。
“我从没见你哭过,即使是我死时也没有。”艾娃说。
“我变了性格。”他回答。
他抱起她,像那晚一样原地转了一圈。她又轻又冷,好像一片浸过水的绸缎。他稳稳地使她落在地上,随后退下半步,伸出手臂,生硬地做出一个邀舞动作。
“我已经许多年没和人跳过舞了。”他轻声说,“——可能有些忘记了。”
“有多久?”艾娃问。
“自你走后就没有。”
结婚之前,正是她教他跳舞。婚后四五年,他仍只学会那几支华尔兹,并如她所说,笨得像只鹅,她却从没觉得腻过。她故作郑重地慢慢抽出手来,放在他手心里,脸上早已挂起幸灾乐祸的笑容。他的确是生疏了,头几步就踩了她的脚,想起女儿还睡着,放轻步子后又差点儿仰面摔下去,逗得她直不起腰来——她的声音只有他一人能听见,因此放声大笑也是可以的。她重新一步步教他,于是他们逐渐能够搭着彼此的掌心和肩背,一起进退、回旋。他们在衣柜前短暂停留,她挽着他的手转了个圈。
“我已经快是个老头子了。”沃尔弗看着两人在镜中的倒影,突然说。
确实,她同当年别无二致,他身上的疤痕却都已成了旧伤,灰白的发丝也开始攀上他的两鬓。艾娃却回答:
“那好吧,四十多岁的鳏夫也算对我口味。”
“快五十岁了。”他补充。
“六十岁也一样。”
她踮起脚来亲了他一下。他们蹑手蹑脚地跳着——跳着,没有音乐、没有礼服,两人都穿着松垮的就寝衣物,只有他的影子在月光下为她充当头纱与拖尾,她感受着他坚实的心跳,他则轻轻搂着她冰凉的、逐渐有了重量的身躯。直到呼吸的节奏从一个变作两个,直到月光淡去,黑沉沉的夜隐约泛出湛青,从她的腰侧也隐约能摸到体温和脉搏;直到他们的步子越来越急,又越来越慢,直到天边熹微的白光照亮他们的眼睛,沃尔弗看见她脸颊上已经泛起红晕。
他们双双倒在床上,气喘吁吁,双腿酸胀,手仍牵在一起。她笑着依偎进他怀里,他则偏过头去,不让她看清他的神色。
“替我向希尔加德说,我爱她。”艾娃抱着他的手臂,望着窗外的晨星说。
他们和以往的无数个晚上一样相拥而眠。她枕着他的胳膊,他则搂着她的腰腹,睡着后也只是抱得比醒时更紧。早晨醒来,他的怀中已空无一物。他照常起床、洗漱、整理仪容,与女儿告别,出门去处理生意上的事务,坚信昨晚只是一个很长的梦境。接下来的几天他彻夜未眠,之后终于可以入睡,仍会半夜惊醒;这时他会翻过身,盯着空荡荡的天花板,思索规划起未来即将度过的几十年,直到疲惫合上他的眼睛。
“我不相信世上有鬼魂。”他仍对别人和自己说。
鲜少有人注意到他手上的戒指换了一枚,属于她的那只金戒静悄悄地躺在枕头底下。
古人有言,曰,以筆為刀。
而這刀,是殺人誅心刀,亦或描摹篆刻刀,又人人不同。
那麼,你的【筆】又是什麼樣的呢?
或者說,你希望你的【筆】,會是什麼樣的?能給讀者,或受眾帶來怎樣的感受?
這是一個輕鬆的茶會,大家不妨一起來聊一聊自己或別人的【筆】,如果具現出具體的形象,會是什麼樣子?。
离开耶利塔的时候,这个小镇如同他来时一般寂静。
刚出镇子没几步天空就开始飘雨,莱耶斯一手替他撑起伞,高大的身体替他走在上风向的方向,一手拎着他们两人共同的行李。说是行李,其实也不过是一个手提箱,几件衣物罢了。
有几丝雨顺着风吹到阿莱克脸上,他有些不适地拉高了大衣的衣领,结果被莱耶斯拉的更近。
一切看上去还和那一天没什么不同。
10月21日那天阿莱克带着莱耶斯从纽约出发,飞机火车汽车最后换到步行,第三天的晚上他们终于穿过了群山和树林,站在这座偏僻小镇的入口处,面前是歪扭的铁门。
暗红的锈蚀也掩盖不了铁门原有的精致和庄严,雕花盛放于栏杆上,连叶片都带着微风吹过的弧度。在没变成这样之前也许它们真的起到了保护入口的作用,但是现在不砸死行人已算万幸。莱耶斯伸手去扯,在门之间扯出了一人宽大缝隙,阿莱克从门之间狭小的缝隙里钻过,尽量不去触碰那两扇已经摇摇欲坠的铁门。
穿过门后拾级而上,甬道里的状况比他预料中的要好,没有碎肉,没有黏腻刺鼻的液体,石砖干燥整齐,连一点青苔都找不到。除了昏暗和寂静,这里什么都没有,他们的脚步声就是这里最大的动静。他仿佛一只撞进虚空的萤火虫,手中扑闪的灯火快要淹没在黑暗中。
甬道的尽头有那么一点微不足道的光,隐约可见一个坐着轮椅的人影。
“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了,上一个异乡人还是三年前的事……”
引路人转着轮椅和他并肩前行,嘎吱声混合着一种奇怪的低音回荡在空旷的街道上。稀薄的雾气飘荡在街头,街道上没有灯,连两侧窗户里的灯光也没有,幸好今晚还有月亮,不然真不知道要怎么找路。
“请问,这里的路灯……”
“坏掉了。”引路人的嗓音不比他那嘎吱的轮椅好到哪去,“但是也没什么,没有路灯之前我们也如此活着。”
阿莱克这才发现,那股古怪的低音,正是来自两侧的民居中。那些房子保持着近乎古旧的建筑样式,破旧,装饰乏善可陈,房子上所有的物件都有实际的用途。黑暗中似乎有无数生物裹着粘液蠕动,湿滑的咕叽声此刻听起来几乎是在撕咬着耳朵。他尽可能不去想那些紧闭的窗帘后面究竟有些什么。
莱耶斯从喉咙里发出低吼,阿莱克悄悄用手肘在他的腰上顶了一下。
委托人给他们在这里订了最好的酒店,但是看着眼前这幅样子,他很怀疑那个所谓的酒店能比汽车旅馆好上多少。
所谓的酒店在小镇西南方向,在这之前阿莱克只把它当成了某种宗教场,毕竟也不会有别的地方会有这种华丽的尖顶。门前的雄鸡风向标已经折断,要死不活地挂在半空中。引路人直接推门而入,迎面一股腐朽潮湿的味道撞过来,酒店大堂空无一人,只有前台一处小小的烛火,天花板上画着油画,天使大军的翅膀遮天蔽日,挥舞着燃烧的利剑扑向下方的大龙。
引路人摇着轮椅吱嘎吱嘎地来到前台,不断按着铃。
很快一个长脸的侍者从后面的黑暗中走出,乍一看上去他似乎没了下巴,整个脸和脖子都连在了一起。
“这是那位大人的客人。”
侍者点点头,走上来从莱耶斯手上接过了行李箱,领着他们从电梯上楼。酒店内部仿佛贵族的宅邸,复杂程度远超想象,大约在十分钟后,侍者在一扇门前停下,一把黄铜钥匙被递到阿莱克手中。
“楼下的餐厅和娱乐区随时都可以使用,祝您在这里过得愉快。”
隔天他一早就去了镇子上闲逛,莱耶斯被他留在酒店的房间里。阿莱克按照早先信件上的地址,一路找到了委托人事先约定好的见面地点。
当他抬头,第一反应是自己是不是穿越回了某个维多利亚时期剧集的拍摄现场,不然面前这栋建筑顶上那华丽的的尖顶和墙壁上诡异又繁复的石雕外饰究竟是哪儿来的。
想到这他再一次低头,深深看了一眼脚下的石板路。
他以为这种混杂了十八世纪西部淘金风和维多利亚风格的镇子早就该消失了。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哎,你怎么回事啊?”
185号躲过从门里泼出来的水,恼恨地嚷嚷。自从他被分派到这条小巷做“清洁工”,类似的纠纷和争执就不曾断过。周围的几个人看了看这边,自觉不去触霉头,悄悄缩回了房间里,关上了门。“清洁工”本就不招人待见,尤其是这附近的街坊家里或多或少都有几个亲戚朋友从事着高危清单里那几块区域里的工作,更有甚者,干脆自己都面临着危险,看到185巡逻,也就愈发不顺眼起来了。
“我还要问你怎么回事呢。我泼水去晦气,你上赶着凑上来做什么?你就是晦气?”4586号的老搭档4332号是最早被处理的一批,虽然那时候185号还没入职。但4586坚称他是“审核的清洁工走狗”,一直看他不顺眼,像今天这样只是泼点水再阴阳两句,已经算得上是友好了。
“我那是凑上去吗?我只是普通路过好吗?”185对上对方的眼神,悻悻找补了两句,“我知道你们气性大,可……”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那边4586的眼神已经恨不得当即回家去拿把刀出来将185了结了:“滚,滚远点,看到你就来气。”
“哎,今儿怎么这么大脾气。”1614号是这条人人自危的小巷里,心态最好的一个,尽管他因为兼了好几份工作的缘故,比其他人还要危险一点,但他从来不对瘟神一般的185恶语相向,还会劝4586他们别太过分。但要说他是脾气温顺的老好人,却是连巷子里脾气极差的几个刺头也会对他敬畏三分,听到他带着笑的问话,4586号撇了撇嘴,反手将门摔得震天响。
“谢谢……又麻烦你了。”185抱歉又感激地看了1614一眼。
打从入职的第一天,185就看不懂他,既看不懂他为什么能在危墙之下闲庭信步,也不理解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条小巷里等待着审判。在185看来,这里都是些行走在规定和标准边缘的危险家伙,上不得台面,见不了光,哪天“东窗事发”,自己只管给他们利索抬走,麻溜一卷,送到外面山上,有多远埋多远,最多在坟上盖两根野草,也不枉大家相识一场。
但是1614不一样,如果哪天他要被审判了,185想了想,觉得自己可能会有点下不去手。
“呀,这多客气。”1614咧嘴一乐,“不过你也别往心里去,毕竟你干的工作确实不太招人喜欢~”
“呃。1614先生,我这么说可能怪不礼貌的,但您人这么好,为什么,为什么要跟他们混在一起啊……您就不怕,哪天这边出事了,把您整个人都牵连进去可怎么办……”
1614号有些诧异地看着185号,像是没想到他会说出这番话来。
185被看得有些局促,尴尬地挠了挠头:“是我逾越了,您别理我好了……”
“啊,没有,多些关心。”1614号很快调整好了表情,“我只是没想到你是这么看我的。有点,受宠若惊?毕竟你是‘官方’的人嘛,我以为我们在你们眼里都是绩效指标来着……”
他看着185号瞬间尴尬的表情,了然道:“看来我没想错?”
“对不起……”
“没事没事,你这样想也合理,我是没有什么意见的,各司其职而已。所以你会专门来提醒我,我还挺受宠若惊的。”1614号停顿了片刻,又咂摸了几下之前的问话,“至于你的疑问,我其实也有个问题想要问你,你觉得,那些被你们带走,工作痕迹尽数清理干净,有多远埋多远的家伙,你觉得他们真的死了吗?”
“啊?”
“再或者,像我这样,被清理了一半,”他指了指自己空荡荡的左手,“是什么样的存在呢?”
1614的左手是在185来之前被清理的,那还是前任工作期间,审核条例要更加粗暴直接一点,哪怕1614没有直接涉及违规条例,还是被清理了一只手,包括4332号在内的许多人,也都是那时候被带走的,自那以后,小巷就变得坑坑洼洼、一片凌乱,来拜访游览的游客也渐渐稀疏。后来仿佛是受了影响,审核那边的条例逐渐宽松了起来,“清洁工”也换成了185,说他个子比较小,看起来比较美观。
从回忆中挣脱出来,185移开目光,有点不敢看那根空荡荡的袖子:“官方定义是,部分需要被处理的对象,并且需要严格监控管制。”
“我当然知道审核那边是怎么看我们的,我是问你……算了,你跟我来吧。”
在正午后刺眼的阳光里,185跟着1614,离开了这条小巷。
小巷的外面就是一座荒凉的山,之前被带走和清理的人大都也运到了这里,山上杂草和野花肆意地疯长,毫无秩序,185号嫌恶地皱了皱眉,1614余光看到他的表情,没有再说什么,而是继续带着他往山上爬去。
树木逐渐变得越发的茂盛,光线都被遮掩了,1614不断地用右手拨开挡在前面的树枝,而不熟悉这里的185号不提防被勾连的野草绊了个趔趄,腿上被划出道口子,没忍住发出嘶的一声。他在心里连骂了好几句,一时想不明白对方带自己来这座满是荒冢的山里要做什么?总不能是让自己给那几位“恶贯满盈”的扫墓吧……
“快到了,再坚持一下。”
错综复杂的山路和植被对1614来说如履平地,直到听到声音他才回头来看,正对上对方不耐的眼神,无奈地笑笑,继续往上走去。
又走了不算短的一段路,眼睛逐渐适应了昏暗的天光,185逐渐也不再磕磕绊绊,甚至还有闲心研究了一下路过的粉白色小花是什么品种。掀开遮掩的藤萝,跨过交织的杂草,骤亮的天光和喧嚣的人声一同涌来,185惊讶地越过1614号,看到了那些“已经死去”的人们正坐在荒草间有说有笑,其中一些人正要抬起手跟1614打招呼,却在看到他的时候,气氛陷入了凝滞。
“1614,你把‘清洁工’带来是什么意思?”率先发问的,正是4332号,他与他那搭档一样,着实看着不太友善,吓得185往后缩了缩。
“他不会告诉审核的,况且,审核只能管巷子里的事情,也管不到这里来。”1614耸了耸肩,“别忘了,他本来跟我们都是一样的。”
“哼……”4332勉强接受了这个说法,“只要别捅出篓子,我随便你当什么老好人。”
“安心安心~”1614嬉皮笑脸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哎呀,还是这里好~”
185号目瞪口呆地看着1614完好的双手:“你……你的手?”
“嗯?啊,你说这个。”1614活动了一下左手,“这就是我之前问你那个问题的答案。离开了小巷,就离开了审核管辖的地带,所谓的标准和制裁都不再重要。所以‘死去’的家伙们可以在这儿快活,我被替换和裁减掉的部分也能重新完整起来。”
“没想到吧,那条狭小的巷道也许是你全部的工作区域,但不是我们的全世界,甚至现在,它已经不足以称为一个世界了。”他们站在半人高的荒草里,看向小巷的方向,那里被一股持续的死寂笼罩着,即便是欢腾喧闹的正午,道路上也安静得空无一人,185虽然身处荒草丛生的山巅之上,却有种对面才是荒冢的感觉。
“现在可以告诉你我的答案了,你问我,怕不怕牵连,我不怕。我怕的是死寂,怕的是失去希望,怕的是自己被局限在审核的条条框框里,行尸走肉般活在那个坟墓里,也许坟头不会是杂草,但从此再也不能使用左手。”
“我怀念游客纷至沓来的日子,怀念车水马龙的日子,怀念走在阳光下的日子。”
“我们不会死去,哪怕我们的痕迹被清理得再干净,只要那些游客记得我们曾经的样子,我们就不会死去。”
……
END
作者:讷
mode:随意
*确实很是赶工 内容不够充实预警 (目移)*
*理论上来说两位都是女性*
她张开手指,阳光从她的指间透过去,把她的五指衬得金灿而白皙,像熙照里温润的玉。她手的影子模糊地落在我身上。虽然睁开眼睛,我仍然躺在原处没有动弹,也没有出声。她在朝阳的光里放下举起的手,头也不回地说:“你醒了,下车吃早饭,我昨晚肚子饿把面包都吃完了。”我挪过视线,目光所及的便利店恰好在换班,一旁的圆形石墩边有中年男人在抽烟,香烟淡青的烟雾飘开来,转过脸我碰上她的双眼,她耸耸肩:“我的烟盒都空了。”她的眉眼都笼罩在刺眼的金黄朝阳中,有些朦胧,几乎像一个同样金黄的梦。
我是在另一个公路休息站碰到她的。在我站在阶梯上的时候。自这趟旅途开始前的人生中,我就已经有不时凝望某处、任思绪漫散的癖习。这样做时,我常常是不知道自己确实来说是在看着什么的。在这次凝视时,我忽而感觉意识逐渐回笼,从法国骑兵的胸甲上向回溯缩,重新在现下的实际中聚焦,此时我的视网膜神经为我勾勒出麦当劳打包纸袋的图像,紧接着是一只抱着纸袋的手。我的目光上移。于是,我第一次见到了她。
“喂,”虽然她冲我露出了略带讽意的笑,但却没有直接言道我盯着她看了半晌的事实,而是随即很快地对我一扬下巴:“你买没买啤酒?”
我低下眼,望见手中提着的鼓鼓囊囊的塑料袋。便利店就在我的斜后方,我刚刚从里面出来。我再次对上她的目光,摇了摇头。
“真糟糕,”她皱着眉头嘟囔,往纸袋里翻了翻,“我忘点可乐了。有没有可乐,不会咖啡也没有?”她再次问我。
我犹豫了一下,找出一听咖啡递给她。她满意地打了个响指接过,就在台阶上落座,开始吃喝起来。我犹疑地在她身边坐下。
“谢了,”我动作间她已经把半个汉堡塞进嘴里,脸颊鼓鼓的;她利落地扣开咖啡灌下小半瓶,含糊地同我道了谢。我摇头,也拿出一瓶咖啡啜下。她解决了汉堡,旋即进攻鸡翅等各类小食,纸袋里的食物掏完后她转过脸,问我:“你一个人?在路上旅行?”
我说差不多吧。我在手心里转着咖啡罐有些细长的罐身。
“哎。”沉默了一会儿她又开口,“你刚刚看着我,想什么?”
“法国骑兵。”我老老实实回答。
“法国骑兵?”
“法国骑兵的胸甲,铆钉是黄铜的。”
她看着我,随后被逗乐似的噗哧一声笑出来,并很快陷入一场大笑。笑声平息下来后她伸过手,拍了拍我的膝头。
“哎。我能不能跟着你开?”
我也看着她,有点惊讶,“你要去……”
“我去哪都行。”她打断我的问话,刚才的大笑已经完全从她身上平息了,没有留下一点痕迹,她平静地将长发从肩上往后抚去,“我去哪里都无所谓。”我的视线落在她的发尾上。她的头发染成金色,柔而顺滑,和我毛躁的马尾辫完全不同。
于是我们开始同行。她没有问我目的地,也没有问我的姓名。我也没有问她的。我在前面开车,她不紧不慢地缀在我后面。吃饭靠沿路的休息站解决,晚上则停在休息站里在车上睡觉。这也是我开始这场旅行时的计划。她醒的比我早时会猛敲我车窗喊我起来吃东西补充体力,睡过头时却怎么都叫不醒。歇在休息站、没有在开车时,我有时仍然会陷入我的“发散凝思”里。这时候,她会在我眼前猛甩个响指。
“又在想法国骑兵?”她带着打趣的微笑问我。
“在想人吃多少高油脂食物还能保持健康。”我看了看她手里抓着的三个油滋滋的热狗面包。
她咧嘴笑了。“无数个,”然后把其中一个塞进嘴里。
我们这样开了三天,没有下过高速。她的车在一个晴朗和熙的清晨熄火了。那时我刚离开便利店,提着塑料袋往回走,望见她插着兜,靠在她那满是灰尘的车前盖上。她的车显得很脏,因此看上去格外旧,能看出灰尘下黑色的车身。我对车的牌子一窍不通,也从未能辨出这是什么车。
她脸上没有什么神情,让我联想到深潭上一截浸水的浮木。“怎么了?”我问她。
“车子打不燃火了。”她说,往嘴边送了一支烟,她咬住烟尾,没有点燃。
“啊,”我愣了一下,转头张望,“不知道修车在……”
“不用了。”她打断我。“不用了,”她把烟拿下来,在手指间捻着,她忽然抬起头来,熟悉的笑容又回到她唇边。“哎,”她喊我,“我能不能坐你的车?油钱我会付。”
我看着她,再次有点惊讶。我踌躇着,暂时没有说话。
“摊油钱,绝对不乱动东西,跟你轮换着开,要是你愿意。”她掰着指头说,“再说,车里睡两个人晚上也安全些。”
我还是没有说话。我想起我们没有互问过姓名,没有问过旅行前的生活,没有问她为什么想跟着我开。
她抓抓头发,忽然开始在口袋里掏着。手机、零钱、身份证,她把这些全都塞在我手上,继续掏出驾照、两根头绳、一把橡皮糖和几个硬币,同样一股脑塞给了我。
“我的东西都放你那。”她向我展示如今空空荡荡的口袋,甚至掀了掀外套,“这样子总比较放心了吧?我现在身上什么都没有。你可以收到我不知道的地方。”
“你为什么想跟着我?”我忍不住问。
她看着我,随后咧开嘴露出一个笑。
“老天,我不知道。我跟着谁,不跟着谁都行。”她说,“不过跟着你也挺好的。”
“但是你的车,”我挪开了目光,投向她那辆命途多舛的车。
“真的打不燃了。你可以上去试试。”她耸耸肩。
“但是,你的车,该怎么办?”我把话说完,“就算你坐我的车,它……”
“没关系的。就放这里。”她说。
“但是……”我讶异地扬起眉。
“就放在这里。”她重复。她已经从车边起身,目光长久地凝视着这辆灰扑扑的车,随后闭了闭眼。她倾身从后座拎出一个松松垮垮的旅行包。
“如果你需要换洗衣物也放在你那里……”甩上车门时她指头勾着这个包,向我递了递。
我忙摆摆手,让她自己留着。她锁了这台将被她抛在身后的车,随后将自己安放在我的副驾驶上,伸手把包袱丢向后座。我从便利店的袋子里拿出自己的面包,又拿出帮她带的奥尔良饭团,两人一起默不作声地吃起来。吃完早餐,她从后视镜里递来一瞥,“我说,你是不是其实也根本没有要去的目的地?”
我的目光和她在后视镜里相遇了。“我不知道。”我诚实地回答。
“有想去的地方?”
我停顿了一会儿,还是摇头。“哪里都一样。”这样说的时候,我想起她的回答。
她沉默了一会儿,随后在副驾驶上伸懒腰,手臂亭蔓地舒展开来。我忽然有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这感觉是在这三天里就已经时隐时现的,仿佛她只是我的一个幻觉,我在车椅里的一段长梦。不过说到底,因为过于轻易的巧合而拥有一位素昧平生的旅伴就颇为戏剧性。伸完懒腰,她从车门的凹槽处啪地一声抽出地图。我回过神。她将地图展开来。
“去X城吧,”她说,“我想吃那里的牛肉粉。”
我发动车子。我们继续同行。
X城不近,对自驾来说犹远,而加上遇到她之前我独自开车的天数,我们的旅途也不过过去了一周半的时间。或许是长久在车途之中,有时候会觉得今天和明天的界限并没有那么分明。仿佛时间也变成了一大整块、无尽的、从车窗外不断飞掠而过的东西。我们下了车,在洗手间洗漱,随后走去买些热乎的食物。现在时间仍早,休息站的空气却已经有些嘈杂起来,大多是同样惯于在此歇息一晚的卡车司机。我们蹲在台阶的一角,各自啃着有些烫口的玉米棒。她清了清嗓子,大约是呛着了,接着把矿泉水瓶口递到嘴边。我看了她一眼。阳光架势稍弱,不再如刚起床时炽明,但仍在她金发的头顶熠熠发光。
吃完东西后我去洗手间洗手,返回车里,她已经坐在副驾驶上,扭头冲我高高扬起一本东西,笑得很揶揄:“原来你这么年轻。”
那是我的驾照。我摸了摸口袋,她摊开手,然后把它抛给我:“你自己落下的,大概掉出来了吧。在车子地板上。”
我无奈地看了她一眼,把驾照重新塞回兜里。她支起下巴看着我的动作,然后问:“你的车是哪来的?”
我把后视镜掰到自己舒适的角度,上一趟是她开的。“我爸爸的。”
她扬了扬眉,继续问,“你开出来……这么多天,令尊没有找你?”
“不会。”我简短地回答。
她瞥了我一眼,没有再说话。我们在车上又休息了一会儿,才开车上路。
就算是一开始我的计划,也知道一直不下高速是不可能的。基本上两三天一次,需要洗澡的时候就开到沿途某个镇子订房间,随后继续开车。短暂的与人接触也不太有落回实地的感觉,总是在高速疾驰的时候多些,长此以往,几乎都要记不得正常的物价是什么样子。她没有问过我为什么选择如此奇怪的旅行方式,在吃到额外难吃的休息站食物时也只是苦起眉头。我们仍旧从未谈论过去;她的身份证依然放在我这里,她也看过了我的驾照,但我们就像始终未互相知晓过姓名一样,就此忘在脑后。似乎开不到尽头的路,宛如从人生中腾离的生活,每一日相仿又并不相同的场景,她坐在我身侧,无论有没有在开车都反复哼着蹩脚的歌。那隐隐约约的不真实感并没有完全从我心中消散,不,它升腾起来,朦朦胧胧地笼罩在这里,我乐于不将它挥去,就算如今我的生活真以幻觉为基。如果不醒过来,一直长久地做梦下去,人怎么会知道是在梦境中呢?
“X城像永远开不到头似的。”她在休憩的间隙摊开地图,咏唱一般说。
“我们才往那开没几天呢。”我说。“一天也只开一点。”
“哎,要是到了之后发觉一点兴趣都没了,也不想吃牛肉粉,怎么办?”她问我。
我想了想。“那就换个目的地,再开去那里。”
她笑起来。“不错,我喜欢这样。”她又开始哼歌。
公路确实如同没有尽头一样,始终在前方延伸。好像只要想向前行进,就永远有路可以行驶。在开始这趟旅途后,我在夜晚不再做梦。我的睡眠宛如将电视机的电源键直接按下,陷入彻底的黑暗,直到天亮才重新启动。然而我窝在副驾驶的某个晚上,我模糊地做了梦。梦中也依然是同平常毫无二致的高速公路,车在其上向前快速驶着,是她驾车。白日的光恍恍胧胧地蒙在车厢内,她转过脸,很快地冲我一笑。
“简直过得像梦一样,对吧?”她轻盈地说。
我也微微笑了。我睁开双眼,在高速公路的夜晚里,在不断重新照耀又迅速掠向身后的路灯灯光中,看清了她的侧脸。她目视前方,专心开车。
角色有改名,人还是同一个人,当陌生人看也行,不妨碍。
——
“上回说道——”
食客手中扇子一合,左手拂过扇骨,右手一抬,又迅速向下一敲,将这扇子当做了惊堂木使,只听清脆地一声响,周围喝着酒吃着菜的客人们纷纷侧目,一位刚落座的客人连笠帽和防风布都没来得及解。
“殷家雇了一个发如银丝,眼如金玉的女子做护卫,时常能看到那女子一身干练装束,与殷家主同席吃喝闲聊。
“且说这位女子,也是如得天赐:眉如白羽,肌如初雪,腰如束素,齿如编贝!那叫一个美若天仙,一颦一笑仿若春风拂柳枝,轻雨落溪流!
“那人虽为女身,银丝如瀑,相貌美丽,各位却不可轻视!只因那奇女子晓得十八般武义,会张弓会耍鞭,使刀也用剑;不仅踏雪无痕,出手也是处处杀机、毫无怜悯。
“据说,她出身山林,得了狼群抚养,又受仙人点化,这是入凡世修行来了……”
……
“你瞧他说的,居然大半都是真的。”
红发的青年比她晚一步入堂内,也比她晚一步落座,左耳上垂着的红符已是脱了颜色,符上的笔画却是用朱砂描了一遍又一遍,此时随着他的动作晃悠晃,险些落在面前的酒碗里。
他一身黑衣,胸口绣着一丛紫竹,细看却像是笔直的蛇骨。胸口不羁地敞开一大片,露出锁骨和苍白的皮肤,端起酒,青年饮了半碗,抹了把嘴,从喉咙里挤出几声笑:“话接上回,你还没和我说完你的故事。”
对面,那白衣红带的女子脱下笠帽,解开裹着长发的防风布,“美若天仙”的面孔上露出一个平淡地笑,仿佛已经历遍了悠久长流的岁月,她一身气质不似十几二十的姑娘,倒真像是来自深山老林里,修行千百年的妖仙精怪。
女子不紧不慢地开口,嗓音温软,像上一趟单子那车主的丝绸:“你喊跑堂的上两道菜,我慢慢讲与你听?”
青年立刻举手,腿也翘上长凳了,朗声道:“来两碟菜!”
“好嘞!”
……
故事要从数年前开始,女子无名无姓,自有记忆起便与狼群同食同住。
林中有仙否?否。
林中有妖否?是。
妖不止一只,她就是那其中一只妖,也不知人类如何称呼她,笼统点,狼妖。
饮血食肉、风餐露营是她的前半生。
但或许是因为几十年无成长的身体,一位猎人在猎犬的指引下,找到了正在河边吃水的秋旻,并将她当做了人类的小孩儿,带回了所在的村子。
猎人教她识字,因为猎人曾经去考功名;猎人教她工具,她一身强悍的本事如虎添翼;猎人没给她起名字,只管她叫孩儿,她现在还记得那人叫她小名时的音调,每每想起便心头一暖,就连冬雪都变得可爱起来。
好似接触到了同样样貌、身体的存在,她本无变化的身体,开始长大。猎人三天两头在屋墙上为她刻痕,欣喜地买盐猎肉庆祝。那块木头被她带在身边,托人做成了她束发的簪。
猎人在她成年的第六年死去,是寿终正寝。她守了她渐凉的身体整整一夜,第二天唤来狼群为他刨了坟,就葬在山林附近。
她照常打猎,只是去村中交易的次数少了,在山林里呆的时间也久了:山神派花鹿来召她,蛇身人首的神带她认识其他模样各异的神明。
祂们都问她的名字,她说不知道。祂们问:不为自己起一个?
蛇尾揽过她的脖颈,带着长辈的安抚,山神说那代表你的灵魂,修仙修道,灵魂是自己给的。
在白露那天,她给自己起了名字,跑遍了山上的每个地方,与飞禽走兽介绍自己:秋旻。
过去几年,天公似是要降罚,一场暴雨摧毁了麦田,山上的流石土沙惊走了鸟兽,那一天,她没有猎到任何鸟兽。
一场暴雨接着便是连月的干旱,饥荒开始后,村中人四处找食。树皮、草根、土石……秋旻看见他们炖的一锅汤里,浮着几根手指。她脑袋中好似有一片薄雾迸散——是啊,人也是肉、骨头做的。
兽性如梦初醒,人性冷眼旁观,她没去喝那锅汤,只是杀了烧汤的人,然后在一个晚上离开了这里。
应当是有六年的流浪,她遇上过拍花子,好奇想看戏法,结果被绑进车里,当做“奇人异物”博噱头、引人眼球。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在一处山林行路时,她杀了那些人,养了一阵被拐来的几个小孩,占山为匪。
这匪当得也算窝囊。不劫镖不劫钱,给点食水金银就放行,没有也能拿稀罕物品来,只是有多稀罕就看这人的口才和秋旻的判断。给不出来但特别惨的直接赶走,给的出来却不想给的杀了挂树枝做腊肉。一来二去,居然还和一伙行商的搭上线,偶尔做做菜人生意。
……
“我以为妖怪都吃人呢?你没吃过啊。”青年似乎也知道这事儿不能在太平地儿讲,一张俊脸却笑得蔫儿坏,压低了声音打量她的面容,见她毫无反应便撇嘴:“哎味道确实不好,吃了也犯恶心。”
秋旻拿起筷子,尝了一口下酒菜,手指没有留着尖细的指甲,而是修剪圆润、恰到好处地体现那双手的纤长干净。她将自己打理地很好,一身白衣却纤尘不染,即使坐在这嘈杂的堂中,也不会周围格格不入,但即使非常低调,也难以掩盖她身上的异质感。
青年一口喝完杯中的酒,给自己满了第二杯,举起酒杯和她碰了一下:“不过那会儿,你这也算是个好人了,干我们这行的就喜欢你这种匪…人。都要走硬来的,多少命都不够搭的!你瞧我们头儿,身上干干净净,还不是因为他会干事儿。欸,后来呢。”
“后来么,那群孩子自己想当头头,我便取了些金银食水继续走。”秋旻抬手,指尖从桌左到桌右,在空气中轻点:“穿过墨珏城,又去了银莲。”
“哦,没劲。我还以为你会把他们全杀了。”青年撇嘴,似是故意的:“都说妖怪残暴凶狠,是因为你不是一般的妖怪么?”
女子终于抬头瞥了他一眼,筷尖轻敲碟子边缘,目光左挪一点,定在他左耳的符上:“会画聻符?你师傅倒是有点本事。
但有本事的人,总是早死。”
小心欠债,迟早要还。”
她这就知道了?
青年惊讶半晌,一个眨眼敛了心神,摆出吊儿郎当的样子:“好嘛,我错了。”
“姑娘辛苦,有些人就是没脑子的,天天就惦记着见血。”
毫无征兆地,又一个人坐了下来。此人眸子清亮,紫珠般的眼眸藏在睫毛下,一身正装整齐服帖,胸口也修了个紫竹。他坐下时手里已是端了一只空碗,只见他往桌上一放,给红发青年使了个眼色。
“头儿,怎么跑这来了?喝酒啊。”青年瞧瞧自己手里的酒,给人倒上了,接着默不作声地挪了挪屁股,离加入故事会的紫眸青年远了点。
“初次见面,白姑娘。我就是骨竹镖局的老板,姓伏名虺。”伏虺温和地介绍完自己,瞥了一眼红发青年,没好气道:“你管我作甚?我还没教训你上一趟镖多花了多少铜子儿银钱呢!”
“头儿,那老儿看我年轻欺人太甚,我杀他就算我积德了。”红发青年不在意地说道,似乎总算想起来还没介绍过自己,于是掐着酒壶拎起来,给秋旻酒碗里满上酒:“白姑娘好哇,我叫九日,名谣,除了‘红毛儿’,你怎么叫我都行哈!”
秋旻向两个人各点了点头,伏虺只是来打个招呼,喝完酒又急匆匆地走了。
秋旻似笑非笑地瞧了九日一眼,又端起酒碗,抿了一口,意味深长地道:“我叫你阿旭可好?”
九日谣看着她的笑,一愣,耳朵面孔皆攀上一抹红色,支吾了一下,又不好撤回前言,只好啄米般点头:“都行都行!”
……
大家长当腻了,孩子们也长大了,她便沿着时而泥泞,时而干裂的黄土路走。这次走得久了些,五年的流浪,饥荒、洪灾、山崩……都被她熬过去了。久违驻足在一个镇子上,她应了一处商会的邀请,做了门面与护卫。
商会生意一般,连带着秋旻也悠闲自在,拿着工钱在镇上闲逛,买些稀奇的吃食。时而随商会老板出席商谈,这时她便要遮起半边脸,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日子悠闲自在,久违在人类社会之中停留,精神也是越发慵懒起来。
变化发生在一年后。
上一任官员似是因病死去,接任的是个没本事的废物,每日不是听曲便是玩乐。恰逢上游飘尸,死人堵塞了半截河流,尸体就在水中腐烂发臭。
秋旻曾见人报官,却不见官兵出动处理,于是向商会主人发出提醒:瘟疫或要开始了。
事实证明,她的预言是对的。很快,第一例病患出现,然后是第二例、第三例……
平民哪有钱财买药治病,偏方土方没用,只能在家等死。
半夜常有人出走,去了河边的投水,去了对岸的上吊……没人葬他们,尸体就被冲走、被吊着,随着水流与风摇摇晃晃。
商会主人姓殷,前两天刚从别处重金求来一只剔透翠绿的翡翠,以红绳吊起,做成了一枚平安扣。他夫人前几日刚生下一名女婴,秋旻也帮着接生了,这平安扣便是给女儿的。
可瘟疫谁管你是殷家千金?女婴患上病后,不出三日便停了呼吸。殷夫人日日以泪洗面,患病加之失子悲痛,终于也垮在了床榻上。麻绳偏挑细处断,商会的渠道因瘟疫受到影响,不许殷家出入,入不敷出,殷老板也逐渐衰弱下来。
那月后,殷老板解了她的契约,握着夫人的手,一起将这没用上的平安扣给了秋旻。
秋旻的手腕被两只消瘦的手一同握住,出于怜悯与尊重,她没有挣扎,只是摊开五指,不肯去握那掌心的平安扣。
她最后还是收下了,连带一柄长剑一起。
那长剑并非用来砍杀,而是象征荣耀,殷家本想在上面雕天狗,辟邪祟,却不知从何处打听到自家这位护卫常去山中森林,和狼群说话,与飞鸟玩耍,竟在上面刻了一头白狼。
那枚剔透翠绿的翡翠平安扣就坠在剑柄上,被管家从合葬棺上取下,双手奉给她。
……
“我杀了官府的无能儿,开仓散财,能走的人都走了,一把火烧了所有东西。那讲故事的,嘴里说的也不一定都是假的。”秋旻端着酒碗,平静地好似在讲他人的故事,“平安扣以红绳坠挂,我怕它经不起风吹雨淋,这才挂在身上。”
哒。
酒碗被轻轻放下,秋旻抬眼看向九日谣,金眸明亮,嘴角微弯,整个人好似一轮明月,却透出一丝凌厉:“如何,满意这个故事吗?还想问些什么?阿、旭?”
他这辈子从未被人这么亲昵地叫过!耍我玩儿呢!
九日谣像被烫到,俊脸上满是不自在,红眸下意识闭上逃开视线,身子也后仰到一个夸张的弧度:“别玩儿我了姑奶奶,是我嘴欠,下次一定不在你面前嘴欠了!”
“乖小孩。”秋旻抿了口酒,悠然自得地模样也是养眼至极,叫人生不起脾气。
她初来乍到,不惯着这小混蛋的臭脾气,实力也在他之上,小混蛋只能吃哑巴亏,老实认错。
“可你不是有两个吗,还有一个呢?”
秋旻低头指尖拂过衣裳,红腰带上绑系着一枚质地不菲的白玉。也是在白日,看不出来,若是这小混蛋晓得它在夜中莹如白雪、亮如半月,想必是要借去把玩三日。
“?”她突然的沉默让九日谣倍感疑惑。
秋旻忽然狡黠地笑了,清清嗓子,学着台上的讲故事的食客道:“她出身山林,得了狼群抚养,又受仙人点化,这是入凡世修行来了。”
这时,九日谣听见那讲故事的食客恰好接话:
“只见那女子——
腰坠两枚平安扣,身怀武艺十八般。
金眸银剑行世间,白发素衣不染尘。”
作者: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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磕CP产物
1、
宋明哲把左江约出来的时候,夜晚的长街灯火顺着高速道一路往前。
像是一道道红绿交织坠落的行星。
“我们去哪儿?”
“随便。”伸手挂了档,方向盘打满,他一脚油门开了出去。
17岁的少年人目光看着正前方,地下车道的车灯在他脸上一下下晃过亮光。
左江坐在副驾驶上缓缓吐出一口气。
他近来大都在组里拍戏,能腾出来的时间并不算多。今天接到宋明哲电话的时候还有些意外,毕竟已经有小半个月没有联系了。
那人在电话里喊了他一声宝贝。
左江一下认出了是谁。
想来在这个娱乐圈,他认识的百分之八十的人以内,没什么人张口就叫人对方宝贝的。
宋明哲算是把自己这个“口头禅”发扬到了极致。
对方则因为23号要接着录密室综艺,最近几乎都在长沙休息。
他今天正刚巧从剧组回的长沙,接到那人电话的时候行李还没来得及开。
“要出来吗?”电话那头声音并不算对,问了他在哪儿,晚上要不要一起吃饭,左江想了想还是同意了。
许久没见,一顿饭的感情还是有的。
可惜,他确实没料到对方心情不佳。
把头发染回栗色的人,此刻指节在方向盘上轻轻扣着,似乎在烦躁,又好像在思考什么。
左江打开手机刷了几下,想想还是放下。
“要不先吃个饭吧。”他说。“我下飞机一口水都还没喝。”
“好。”开车的人握着方向盘,脸微一偏,把手机甩给他。
地下隧道出口的风迎面而上,左江把手机揣手里,想着锁屏没解,下一秒,骨节分明的手伸过来往屏幕上一按。主界面跳出。
很好,这下手机归他了。
“这家店不错,风评挺好,隐私也做挺好。”
“你定。”
窗外四周是橘子洲边的街道和行人。晚上6点多,夏日散步的人多了起来。
左江手机设置好导航靠在座椅上,他昨晚熬了个大夜,飞机上也没睡好。
但心想今晚这兄弟怕不是心情太差需要找个人倾诉,左江想着要不要点些酒。“喝点吗?”
“可以。”
很好,猜对了。
左江这些年也就这优点,懂事,还晓得察言观色。
他打了个哈欠,做好了今晚陪人在某个包间里喝得酩酊大醉,下半场再换个地儿舍命陪君子找的准备。毕竟机票定在后天早上,也算得上时间充裕。
说来他们录制完密室综艺之后,在长沙的两天联系过几次。大多是几个台里认识的人的聚餐,然后就是私下约了两次晚饭。
反正他们都是彼此都是有通告的人,工作来了,下一秒就该提包走人。分别的时候也没说什么。
后来就是对方直播的时候打了次电话。
说起那次,左江正在横店赶夜戏,正巧休息听到对方电话里说难受。
他心想怎么了,不会是胃病吧,结果原来是录制节目,他不由有些尴尬,最后说结束语嘴巴里都打摆。
那时他抬头看见同组搭戏的演员,对方露出了一种“哟,你好古怪哦bro,刚偷干什么了”的表情。
他挂电话,露出宋明哲的名字。对方旋即用表情回了他一句“哦兄弟你可真没劲”。
左江也觉得没劲。
抓着台词本看了两眼,不远处打光白亮亮一片,他把台本罩在脸上睡了片刻,醒来是导演喊的“开拍!”。
他是真忙。
当然,宋明哲也是真忙。
-
菜上了一半,汤还冒着气儿。
左江点的是本帮菜,口味适中,浓油赤酱,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能接受,无功无过。
服务员介绍完菜品走了,临走前看了他们一眼,也不知道是认出没认出,不过秉承着职业素养,倒是没多说话。
“来吧,碰一个。”
他活跃气氛。抬头对上宋明哲笑脸的时候,也分不清对方是情绪缓过来了还是装的。
包间灯光吊顶漏下一点亮色在对方发尾,像是片发光的琉璃碎。红酒杯一碰,他听见对面用那带着几分少年气的声音问了句,还忙吗?
“还好,最近放了几天假,结果屁股还没坐热就被你叫出来了。”
“哦,那谢谢哥赏脸哦。”轻柔柔的声音,对方眼睛眯着像只乖巧的猫,又像只狐狸。
左江觉得对方真的有几分欠揍,他俩坐的也不远,伸手玩笑似的推他,被宋明哲一只手接住。拍了一下。
“嘶——!”他装受伤。“怎么还打人呢,小宋——!”
“噗——”果不其然听到对面一阵笑声,弯着眼睛的狐狸此刻心情似乎变得不错。左江这一路心惊胆战的小不痛快也散了大半。“喂,你要赔我啊。”
“陪。今晚都陪你。”
行,还会玩文字游戏了。
说来他和宋明哲的关系非浅非深。
当初因为录制综艺的原因,他和某卫视的知名主持关系不错,但凡有综艺活动对方都会叫上他。
所以早在当初私下聚会他和宋明哲就见过面,圈内交往点到即止,能不能深交都是缘分。
他和宋明哲也说不清是什么缘分。
一起主持过节目,参加过综艺。一起吃过饭,发过春节问候短信。
最近也就在上月月末。
他在那个密室综艺里被吓得起飞,一有风吹草动就往对方怀里钻。而现在坐在包间里面对面喝酒,他夹了块豆腐,吃下今天的第一口热饭。
说露水情缘太浅,论至交好友又太深。算来算去,酒肉搭子。俩搭子。
“噗嗤——”刚吞一半的豆腐差点呛气嗓,左江死命捂着嘴咳嗽,抬头接过宋明哲递过来的茶水,对方给他顺气的手还搭在他后背上。
他缓过气半红着眼问他。“……去哪儿?”
“什么。”看着他的人还有些没反应过来。
他笑了起来,挂起平日里几分玩笑笑容。“我们一会去哪儿?吃完饭总该去个什么地方吧。”
2、
那天,左江被宋明哲提溜到游乐场的时候,摩天轮和个发光的大饼一样在天上转。
宋明哲和他都喝酒了没法开车,压马路压了半个多小时。
大晚上的,许久不见,两个大男人,游乐场。
左江觉得今天宋明哲可能不是心情不好,他是发癫。
“小宋,你认真的啊?”
“怎么,不敢吗?左哥。”头发染成栗色的人偏头看他,鸭舌帽下露出一双笑着的眼睛。
“走,现在马上10圈过山车,但凡叫一声我都和你姓。”
这是实话。
左江胆子不小,跳伞冲浪他都行,蹦极也试过,就是单纯害怕鬼屋和一惊一乍的东西。他是打算一雪前耻的,可惜,过了5点是没有过山车的。
当然,也没有鬼屋。
极目所见,只有一个半高不高的海盗船载了一堆的孩子吱呀乱叫。
它在深夜里被裹上一圈发光彩条,五彩斑斓被摇晃出一片似有若无的幻觉。
“真可惜。”宋明哲插着口袋慢悠悠吐出一句话。
左江和他并肩站着,指了指不远处那花里胡哨亮闪闪的一片。“来都来了,随便玩一个呗。”
十分钟后,左江坐在木马上拿着个吐泡泡枪无差别攻击。
二十几岁的人了,要不是带了个口罩是个人都能看到他咧得到耳根子的嘴角。“来啊,来战斗!”
“哥你有毒吧!”
少年人浸在一片灯光璀璨的泡泡里,他猛按手上的水枪反击,滋啦滋啦地鸭舌帽都晃掉了,露出一头栗色的柔软头发。他隔着泡泡去看左江,看对方左闪右躲,他忽然笑了起来。
他放弃了去攻击左江,而是从木马上慢慢站起来,伸手去朝旋转木马的中心的灯光处抓了一下。
像是去抓一片虚无,又像去抓一片光。
“你在干嘛呀?”
他朝左江弯起眉眼。“以前的旋转木马,中心是有一个金环的,听说听话的小孩如果抓到它,就能够让旋转木马再重新转一圈!”
栗色的头发在金光下扬着,他一手抓着圆柱微微歪着头,左江盯了几秒,站起来和他击了个掌。“你拿到了。”
宋明哲楞在原地。左江朝他笑。“不就是旋转木马吗,再给你玩一圈。”
【送你一个金环,奖励一个乖小孩。】
-
那次古宅密逃录制到现在。
半个月,宋明哲几乎没有什么闲暇可言,通告多得像是雪花一样下。
西安,宁夏,贵阳,遵义,他三天两头各地飞。
以至于他没来得及将某些意外情绪从他的心里掏出来,如往常一样,整理出一些清晰的逻辑线,然后安放到自己的人生轨道里。
但“思绪”这种东西就是喜欢钻空子。一层一层堆积起来,然后在某个忽然闲暇,安静的时候占据你全部的大脑。
“啊,真的吗?”
当他在某个晚上听到一个声音转头笑起来的时候,忽然站在空荡荡的酒店里皱起了眉头。
-
“一个香草一个抹茶。”
冰淇淋车前,两个带着口罩的艺人混迹在人群里排队。
此刻,离他们不远的是一只拿着甜筒的巨型北极熊冰淇淋店logo。
左江手上还拿着一个蓝白红心的棉花糖,那棉花糖很炫,发着光,是红蓝绿三色跳动的那种发光。
这一切起因有些尴尬。
就在刚刚,他们作死坐了两遍海盗船和跳楼机,出了出口,看到一对情侣迎面走来,对方手上拿了个捧花,那捧花做得挺好看,里面是一堆棉花糖,外面包了一层塑料膜,缠上一圈小灯泡,在黑夜里亮起来,熠熠生辉的。
“那是假棉花糖吧?”
“真的。”
“不可能,哪有真棉花糖外面捆电线的。”
“你好,两位,想你们手上的捧花哪里买的呀。”左江意识到的时候,宋明哲早已经窜出去一丈远直接过去问人了。对方带着个鸭舌帽和口罩,声音倒是乖,笑眯眯得惹得小情侣特细心给他指了店面。
很好。
那棉花糖确实是真的。
但结果是左江手上的棉花糖现在红光蓝光绿光蹦蹦跳,照得他的脸姹紫嫣红的。
“谢谢。”抓着两个水枪泡泡枪的人从老板那取了两个甜筒冰淇淋。宋明哲撞了撞左江的肩膀示意他找个地方坐下吃东西。
夜里尽是来往的游客,摩天轮泛着五光十色的光,一圈一圈缓慢在半空中绕着。
他们挑了个人工湖的偏僻角落长椅。
放下水枪泡泡枪和棉花糖,两个公众人物,终于能摘了口罩放松一会。
夜风顺着人造湖的水面带来点泥土香气。
宋明哲确认好手机里最新的工作消息,倒头靠在石头长椅靠背上,一口啃掉甜筒上的尖角。冰凉甜腻的混合物投入着奶香,混进喉头,感觉还不错。
他偏头看了眼左江,后者正在刷抖音视频,傻乐。
手上甜筒边缘都化了。“诶,管管它。”
什么?左江懵懵懂懂反应过来。看了看宋明哲,又赶紧回头拯救自己的抹茶冰淇淋。他解决的方式很迅速,咔嚓两口,把甜筒凸出来的部分啃干净了,这下是彻底解决问题了。
“宝贝,你会不会被抹茶冰淇淋噎死?”宋明哲“贴心”地问。
左江嘴巴冻麻了,还没把那堆冰吞完,盯着他看,整个脸鼓得像只被蜜蜂盯过的狗。他从牙缝挤出两个字。“……你试试。”
少年人愣了几秒,肩膀抽动起来,他弯起眉眼,捂着额头笑得无奈。“左江,我真的是服了你了!”
他声音带着少有的松快,像是积累的某些情绪在这一刻倾塌成河流。
左江脸颊沾了点冰淇淋沫,宋明哲伸手抹了一下。后者易受惊的体质愣了愣,睁眼看向他的时候还有些没反应过来。
“一会去哪儿啊?”宋明哲转头吃着甜筒刷手机。
“啊?”
“看个电影吗?”
左江好不容易回过神,咳嗽了两声。“最近电影都看过了。而且这个点,看完要午夜场了。你也奇怪,没事来什么游乐园,还买棉花糖,买完还吃冰淇淋,看电影,搞得和小情侣约会似的。”
宋明哲没有回答。
过了很久,他单手撑着长椅的后背,忽然倾轧过来,将左江逼近长椅的角落。“本来就是。”
夜色里的少年人眉目看得不清晰,棉花糖姹紫嫣红的灯光错落在宋明哲的眼底。他说。
“难道不算吗?”
那一刻。
在世界的边缘似乎震出了一道缺口,忽得漏进夜里的狂风。
-
左江在这个圈内有很多朋友。
点头之交的,关系亲密的,被迫交往的,太多。
而宋明哲本该就是那不远不近的一种。
想来,一间密室不过是一个人造空间,虚假危机,被迫贴近,牵手一刻有沦陷的末日,人造的黑暗。
心跳声在胸腔里跳动。人在里面,就容易产生幻觉。
他的两个狐朋狗友就和他说过,他这个人有毛病,就是很多事情,惯性认真。
他是个好脾气的疯子,平日里懒懒散散,在某个在意的东西上,只要执着就像是狗遇到了骨头,咬碎牙了也不松开。演戏也是,人也是。
所以不能当真,不当真,他就能过去。
而左江想,他后天有通告,明天早上的第一班飞机要从长沙到横店。跨越千里,下次重聚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其实只要哪怕一方不愿意,他们的相聚也许就不会有下一次。
他就该停在这的。
只是他没有告诉过别人。
他曾经做过一个梦。
梦里他又回到了密室里,他和宋明哲拉着手在跑。只是这一次,宋明哲顺着一个悬崖落了下去,他趴在悬崖边拼命拉对方的手。
他浑身是汗,心跳跳得飞快,那时候宋明哲抬头看着他面无表情像是一个懵懂的孩子,可他却快要哭了。
他多怕他掉下去。
比自己掉下去还怕。
梦醒来,他给宋明哲发了一个消息。“怎么样,最近在忙什么。”
宋明哲没有回他。那条消息现在躺在他们对话框的最后一个位置上。
像是某个不该出现的错误音节。
-
“接下来……去哪儿?”
-
夏夜里的游乐场人来人往。
随着摩天轮缓缓上升,两个不说话的人静静坐在对面。
霓虹璀璨的街道穿梭的灯火,摩天轮上升至最高,似乎要深入云层,随后又缓缓降落。
心跳不会变速。
吊桥上的风一阵阵吹,吹到末日尽头,也吹不进这铜墙铁壁。
左江静静看着对面人的侧脸。17岁的少年人眼里映着灯光,却一刻也没有转过来看他。摩天轮一次会转三圈,直到最后一圈快落地前,他问。“14号,江西青燥音乐节,我有参加,你要来看吗?”
左江转过头,两人目光终于对上,他努力扯起嘴角。“鬼知道呀,半个月后了,剧组不知道能不能调的开时间。”
“也是。”他忽然说。“你那里,好像也有一场演唱会。”
——那个默默无闻宋一鲤,会带着那个小女孩看人生最后一场演唱会。
“是啊。”左江点点头,忽然奇怪。“你怎么知道的?”
“是啊。”宋明哲问自己。“我怎么知道的?”
他重新看向窗外没再说话。
于是漂浮的尘埃落了下来,他们沉默着,等着坠落的摩天轮终于走完了最后一圈。
铁门开启,抱着捧花的人下了地面。
渐渐夜深的游乐园人潮依旧未散。
他们把水枪送给了迎面遇到的孩子。后者父母送了宋明哲和左江一人一个夜光的手带,于是本来就红绿蓝发着光的两个人在这夜里亮的更加花里胡哨。
捧花散发着沉默的糖丝香气,左江将它抱在怀里,跟着宋明哲穿过游乐场的街道,他们似乎是往出口的方向。
穿过那道门,这场四不像的约会终将结束。
左江静静跟在宋明哲身后。直到经过某个花圃拐角的时候,眼前的人忽然慢慢蹲了下来。
“Leon。”左江下意识上前。
宋明哲半蹲在地上捂着肚子。
“Leon,怎么了?”
“……难受……”他皱着眉闭着眼。“哥,我好难受……”
他声音很轻。
左江俯下身看他。
下一秒他后颈被一只手蓦得一拉,他身子一倾,几乎撞上一张近在咫尺的脸。
昏暗的角落,灯光闪烁的红蓝光线,某种危险边缘的警报在响动。
他们嘴唇堪堪停在碰触前的距离,呼吸交替,眼神贴近。
末日的吊桥摇晃着,狂风撕扯,他听那人说。
“我想要确认一些事情,你能不能帮帮我。”
“我有点乱,左江。”
那是一条漫长的楚河汉界,泾渭分明,此刻巨浪滔天。
他们隔岸向望。
想着下一刻是不是要投身而入。
可谁都没有动。
他们只是保持着这个姿势彼此注视着彼此,任由心脏的警报和记忆的混乱幻觉,一波一波把他们撕碎重组。
他们好像又回到了那间密室。
陌生的地带,虚伪的危机,有沦陷的末日,人造的黑暗。
心跳声在胸腔里跳动。
末日吊桥摇晃不断,独步难行,于是两个行走而过的人不得不牵手。
他们曾经牵过手。
他原以为只有他一个记得。
-
“好点了吗?”
广播里的失物招领,不紧不慢播了两遍。不知道过了多久,左江站了起来。
半跪的少年人微微吸了口气也站起身,此刻,他目光里又戴上明日里讨人喜欢的笑意。
“走吧。”他说。“我送你回去。”
“酒驾吗?”
“叫代驾啊。左哥,你变笨了。”
-
一天后,左江坐上了去浙江的飞机。
上机前,他手机收到了魏明明最近进度的照片。
照片里小聚穿着一个跆拳道服,在阳光底下cos一颗仙人掌。
小女孩笑得像颗小太阳。
他要带着小聚从南京出发了,下一站是武汉,下一站是昆明,那是通往天堂的方向。在那世界的尽头有一场音乐会。
一场,他可能这辈子都到不了的音乐会。
尾声>>>
8月9日。
因为全国疫情的原因,和国内多点疫情突发,驳回了多地音乐会和漫展开办场次,多地活动被迫无限延期。
其中包括江西13-14的青燥音乐节。
当天,左江在剧组拍戏,刷到一个消息——江西的那场音乐节因为疫情取消了。
他在深夜里拍戏时收到了一条宋明哲发来的视频。
视频的背景是录音棚的隔音板。
他本来以为宋明哲要给他听新专辑的歌,或者是让他帮忙宣传。
没想到,对方只是哼了一首曲子。
一首挺早的粤语歌。他唱的是最后一段副歌。
左江听过那首歌。那首歌叫《春秋》。调子还算熟悉,歌词倒是忘了个干净,他不指望宋明哲的塑料粤语能让他想起什么。
只是忽然歌词的最后一句。
“想心酸,还可以。想心底,留根刺。 ”
“至少要见面上万次。”
-END-
作者:巫念桃
评论:随意
浓稠的夜,腥黄的雨,没有月亮。
淅淅沥沥、淅淅沥沥,越织越密、越下越紧,宛如蛛网一般的黄雨。
黑色的树影在雨中扭曲地私语,嘈嘈切切,切切嘈嘈。细耳去听,那树音也是扭曲的、嘶哑的、如鬼魅般听不分明。
倏忽一道闪电——
世界快速闪灭。
在那惨白的一瞬间,坟地里的衰草绷直着向上、向上,此刻它全然没了草的纤弱,硬挺着如不甘的僵尸的手,恨不能死死拽住那闪电,叫它照亮一切,在这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它是唯一的荧光。好教周遭的梦里的梦外的人都看看,看看哪——透过离离衰草,透过黄泥石沙,透过蛇虫碎卵——地底下尸首的胸腔,那被河水泡得饱胀的鲜红心脏正渴饮着渗透下来的雨,发出有节奏的咚、咚、咚的音律。
咚、咚、咚。
咚、咚、咚。
我从床上惊醒时,下意识看向客厅的方向。
有人在敲门。
“给您放门口了——”
传来遥遥的呼喊,我也提亮嗓门应和了声,这才松下身子,汗津津地倒在床枕上,好一会儿才神形合一。等到梳洗完毕,走到门口,先是通过猫眼往外小心一探——什么也没有。我暗笑自己被一个梦吓到了,打开门,忍不住惊呼一声——鞋柜上放着一大捧玫瑰,深绿色的包装纸,外罩浅绿色的纱网,中间用浅黄色缎带打上一个纤细精致的蝴蝶结,衬得玫瑰愈发娇艳。满怀欣喜地将其抱起,好沉!玫瑰中间插了一张喷了香水的粉色卡片,捻起来,低低地念着——
遗憾情人节当日不能陪你左右,特买玫瑰聊表心意。
脸不住地发烫。
咬着下唇,做贼似的左右看看,幸好正是午睡时分,走廊外没有人。这么一大捧玫瑰,太招摇了,若是让左邻右舍看见,指不定明天传成什么样。又略遗憾,没人路过,这捧花只能自己欣赏。单身女子被人送花,虽容易招致风言风语,但总归是件荣耀事。
将它抱回客厅,窝在沙发上,脸贴着花束,蹭着柔软的花瓣,好似接触到情人亲昵的抚摸。馥郁的玫瑰花香幽幽地钻入身体,熏得身体都泛出美妙的红。
忍不住埋怨起来,百货公司就这么忙?情人节也不叫人放假?只顾着自己的业绩去了。又想,怎么买这么大捧,有九十九朵么,实在是浪费——小小一束足以。只恨自己第一次恋爱,不会养花,拿这捧热烈的浪漫束手无策。
我从中抽出一朵最艳丽的修掉刺剪去一截茎,在镜子前对着头发比划,最后简单扎了个丸子头,将其插在侧面。左欣右赏,会不会太招摇了?却又暗自得意。一切收拾好后,我前去上班。
一路上都是挨挨挤挤的情侣,手挽着手肩依着肩,遇见这样的,我加快脚步从旁傲然穿过,不屑露出半分羡慕,长他人士气。也有吵架的,女子背过身去,男子不耐地哄着,我便一步分作三步偷偷旁听——两手空空,活该被骂,女人真该擦亮眼睛!
平时不过十几分钟的上班路程,今日竟走了快半小时。踏进百货公司,冷气从头罩下,我的心也一下子空了。说不羡慕是假的,无论吵也好甜也好,总归是两个人在一起。哪像我,男友是百货公司的经理,我又在百货公司下属的饰品专柜做销售,两人忙到一块去。他所在的办公室在三楼,我在一楼,偶尔他会出来倚着走廊的扶手,看向我的方向,我在下面朝他笑,这隐秘的见面令我感到欢喜。
我们的相识简直是浪漫小说里的情节,雨天借伞,一来二去便相识相知。他是我理想的男友类型,光是一双多情的眼睛就令我心跳不已。更不消说我们在文学上有许多共同话题,我爱尤瑟纳尔的故事集,那神秘清隽的想象与戛然而止的故事令我神往不已,可每当我将其推荐给其他友人,得到的无不是敷衍着的“有空再看”。唯有他不仅读了,还与我爱着同一个短篇。在收到送回的书本,看着里面写着批注的便利贴时,我的心流淌了一地。此后我便主动出击,追到男友。因此,当我得知男友比我年长许多时,我虽惊讶(我以为他至多比我大五岁),却也很快接受。当他低顺着眉眼,用那一汪秋水的眼睛望着我说“我在这里无亲无友,你给予了我不少慰藉”时,我的心酸得发皱。这个可怜的、英俊的大龄男人!我迫不及待去爱他。
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不敢相信。
刚到柜台,同事小朱便眯着一双翘眼,指着我头上别着的红玫瑰,也不说话,只是娇伶伶地笑。瞧她那样子,说什么都藏在眼里了!我作势要拧她的脸,她才挥挥手变回正经样,擦拭展柜的玻璃去。只是眼睛是时不时往我这儿瞟。我受不住,朝她矜持地点点头,小朱立刻露出“我就知道”的表情。见她马上要开口问个没完,我立马假作要清点库存溜之大吉,随她怎么想去,我有更要紧的事。
时钟已经走到六点五十七分。我在盯着分针,心里跟着熟着:五十八、五十九、七点!
我满怀期待地看向柜台对面,那是一家临广场的咖啡厅,通体的落地玻璃,能无遮拦地看见里面忙碌的店员,柜台里摆放着精致的蛋糕切件和妙龄女郎风姿绰约的背影。没一会儿,一个熟悉的身影推开店门。门上的电子铃都会响起好听的音乐,咖啡混着甜点的香气从开合的门里散溢出来。我看着她靠近柜台,微微倾身跟店员点单。那位店员是个年轻的毛头小子,被这突如其来的靠近弄得面红耳赤。我想她一定是笑着的,红润的唇角微微陷进去,那是一个迷人而危险的弧度,就像陷阱中的红苹果。
我透过玻璃凝视着。
那位笨手笨脚的店员再次开口——“您要喝点什么?”
——意式浓缩。我想象着她开口的样子。
她每周三七点都会来这家咖啡厅,点同一杯意式浓缩,接着坐在靠窗的位置,也不喝,就这么消磨时光。来这里的女郎多得是,她美得独具一格。永远梳得饱满的乌黑光丽的秀发,搭配一身旗袍——她似乎格外偏爱绿色,墨绿的旗袍贴在身上,幽幽的绿光随着身体的幅度摇曳,使那轻薄的布片活过来似的,人人看它,它也看着人——丛林深处的绿蜥蜴一般滴溜溜地盯着你——一种令人呼吸一窒头皮发麻的美。所过之处一片辛辣潮湿的植物气息,地上仿佛都蜿蜒出一苔藓。
我曾暗自猜过她的姓,徐姓太俗辣,陈姓太中庸,叶姓太轻薄,配不上她那有分量的美。自那一天——我清晰地记得,或许很多人也同我一样清晰地记得——那是九九年八月二十五日七点整她推门走进咖啡厅,那时我正在给一位顾客介绍耳环,目光却越过展示台、透过落地玻璃落在她的侧脸、她的背影、她纤细的脚踝。我看着她坐在窗户边,周围的人的目光隐隐如鬼火罩在她身上。
那时我刚认识男友不久,见到这样的人,第一眼便自惭形愧。真是奇怪,我因为一个陌生女子感到自卑,或许是因为和男友的进展太顺利,又陡然遇到这样美丽的人,心里便忍不住泛起疑虑,他身边没有这样的人么?他为什么会和我走得近?越是想,眼睛越不自觉地追逐着她,渐渐地脑海里竟然不再是男友,而全是她的轮廓。我向来唾弃追着人看的色迷迷的男人,但现在我却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这让我面红耳赤。此后每个周三七点,或早一些或晚一些,她都如约而至,周而复始。我想应当姓周,周女士,zh——ou——周——我在心里念着,嘴里念着,越念越觉得是了,以至于我同她第一次搭讪,不小心将“周女士”脱口而出,惹她讶异。
“你知道我的姓?”
我大窘,只觉得有火星子从耳朵烧到心脏。
那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雨。晚上八点左右,闪电突至,滚滚闷雷紧随而来,不消一会儿,大雨倾盆。她坐在窗边看外面形形色色狼狈躲雨的人。间或有人上前,手里拎着散,似乎是在询问是否要一同出行,她摆摆手把那些人打发走了。我只看了一眼便忙于眼前的工作,因下雨,不少人趁着躲雨的空档顺便看看耳环项链等首饰打发时间,只有我和小朱两人,忙得团团转。当晚的成交量不少。直到我忙完了,再望向咖啡厅的方向——那里已经开始打样,灯只留下在她周围的几盏。此时她显得格外寂寞。
雨还在下。
等我将一切盘点完,咖啡厅已经打样,她静静地站在玻璃外面看雨。百货公司里的灯也暗了下去。她几乎与黑夜融为一体。
我让小朱先走一步,自己攥着伞上前——
“一起走吗,周女士?”
“你知道我的姓?”
她的声音在夜里格外得柔和,带着一点讶异,好似暖风熏得游人醉。我几乎无所遁形。
我们一起走到车站,交换姓名,此后便是沉默,只有雨声、风声和来往车辆的轰鸣。黑暗把一切感官放大,我能嗅到身侧传来的暖烘烘的香气,她喷的什么香水?用的什么牌子的洗发水?真想问问,却不知该如何开口。偶然碰上随即分离的肩膀,如春柳拂水,泛起涟漪。
在我所等的公交即将到来时,我将伞留给她——“你用吧。”
她叫住我。
我回头,头发在风雨中凌乱,并不能看清她的身形。
香气扑面,脸上的发丝被拂去,我下意识屏住呼吸,顺着她的动作仰起脸——她靠得极近,我被她黑夜中依旧明澈的双眼摄住了心魂。直到眼下传来尖锐的疼——短短一瞬——又很快变为轻柔的抚摸——
“我今天一见你,就觉得你像极了我的……妹妹,”她顿了一会儿,声音发飘,“你让我感到格外亲切。”
指尖向下,一直到我的手腕处,她拉过我的手,一声轻微的细响,手腕被冰凉的金属贴上。 “这是我妹妹的手链,一直保管在我这里。你和它有缘,它是你的了。” 我素来没有戴饰品的习惯,陡一戴上,手腕觉得有千钧重。
旋即,那股香气连带着指尖的温度离开了我,她已经轻飘飘地后退。冰凉的雨滴落在我发烫的脸上。“车来了。”
公交车灯照亮了她的脸,美丽的、苍白的、惊心动魄的。
司机不耐烦地按喇叭,我匆匆忙忙投币上车,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车窗上倒映着我的脸,雨水打湿的头发被她抚到耳侧,眼下有一枚弯而锐利的指甲印。
回到家,打开灯,对着灯举起手腕,那串手链在灯光下泛着银光,好似她雨中的一双冷瞳。我竟生出了被她牢牢注视着的错觉,这让我脸热心跳。
到下一个周三。从早上开始我的眼睛就时不时地看表,看一次在心里算一次距离七点还差多久。我从未觉得一天如此漫长。 越接近七点,我越是感到焦虑,小朱用手不停地在我眼前晃,戏称“你的眼睛都快长在钟表上了!”我惊觉自己似乎着了魔,悻悻然低下头,心里祈祷着最好有客人来,让我分散注意力。只是在服务客人的时候,我的眼睛又忍不住咖啡厅那边瞟去,看看她今天来了没有。我强迫自己回神,打足十二分精神应对眼前的客人。
等到我休息时,她已经施施然落座在以往的位置,身边斜架着长柄伞——是我们上次一同使用的伞。恰巧她也回头,在她看我的瞬间,我第一反应是躲避她的视线。我多么像一位猥琐的男客啊!好一会儿我才肯抬眼,发现她还看着我,嘴角如同鱼钩一般微微凹陷,我是那甘愿上钩的鱼儿。
今日是情人节,她一个出人现在咖啡厅。她的男伴呢?她的男伴也抛下她为工作忙碌奔波吗?她有男伴吗?她也同我一样感到寂寞吗……我顾自陷入思绪,却不知何时她走到我所在的柜台前,她似乎有些近视,微微弯腰,细细地看着展柜里的耳环。带着卷儿的长发从一侧垂下,她用手撩着,一幅合宜的仕女图。
“这一款红宝石耳坠很衬您今天的旗袍。”
她抬眼,并不看我手中的耳坠:“你别着的这朵玫瑰好看。”
她的手虚虚地伸过来,轻纱罩面一般停在我耳侧,迟迟没有落下,我的心随着她的动作兀自快了许多,说话也磕绊起来:“这是男友送的……你的男伴肯定也为你准备了比这更美丽的花束。”
她收回手,抬头望上看了一眼——
“他今天忙,”神色意味不明,“我收不到了”。
我为她打抱不平,这么重要的节日他居然缺席,继而开始嫉妒这个我从未见过面的男人,他拥有这么好的女友,却不肯为她从工作中抽出身来,甚至不肯送她一捧花。这是何等鱼目的人!
她开口,带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笑:“他有一双多情的眼睛。你见了就会知道的。”字如毛绒滚珠,从我手臂滚过。
我将玫瑰取下来送到她面前。她将脸往旁边侧了侧,我顺势别在她耳畔。
“你男友送的,不要紧么?”
“家里还有很多,”我差点咬了舌头,“……你值得更好的,我是说,希望你不要寂寞。”
她仿佛才看到我手中的耳坠,捻起来对着灯光看了看,说:“帮我戴一下吧。”
她比我略高一些,我走到她身侧,请她坐在转椅上。 我将她的头发撩至耳后,冰凉的发丝从我手背滑过,如幽幽的蛇吐着信子。用手拈起耳坠——不知怎得,小小的耳坠几次从我手里滑落,我感到窘迫极了,脸也开始发烫,不敢呼吸。她的香水与上次那个雨夜是同一款,使我仿佛置身于雨林,被野蛮的香气熏炙着。我握着耳坠的手微微发抖,半天也没戴好。她的手覆上来,很自然地从我指间顺走耳坠,也不看镜子,就这么戴了上去,尖尖的勾子穿过她的耳洞,也穿过我的心。
她站起来买单欲走。我叫住她,却不知该说什么。
“下周这个时候,你还来吗?”
真是一句废话。
她从随身拎着的小包里拿出香水放在柜台上,推给我:“谢谢你的玫瑰。”
走前,她看向我的手腕,似乎只是闲闲一问:“今天没带那串手链?”
我下意识捂住——我怀揣着连自己也说不清的心思日日佩戴着手链——她既然送我,我又喜欢,为什么不能戴?可到底是怕被她发现,每此她到店时,我都忍不住将手背到后面去,生怕被她发现了,又要回去。这很没道理,没道理东西送了人被要回去,可我就是忐忑,做贼似的。
我便跟她讲起昨天的梦。这是很不应该的,甚至有些冒犯,我们并没有熟悉到可以互相谈论梦境的地步——这比同睡一张床还要私密,意味着精神上完全向对方打开。但鬼使神差地,我讲了——梦里那样的夜晚,那衰草离披,那凄凉坟地。那梦境令我头晕,以至于早起时疏忽了床头放着的手链。
她静静地礼貌地听着,头微微侧着,我一边讲一边想,她会想些什么呢?这个梦实在是没头没尾,她会觉得无聊么?会害怕么?我应该讲些别的令她高兴才是。
她走后,我拿起香水做贼似的躲进休息室,往脖子上喷了一点——熟悉的味道包裹着我,给人以耳鬓厮磨的错觉,想到这,我又慌忙把香味打散。我搞不懂自己的心了,我说什么、想什么全然不由我自己决定,好像有什么茫茫然之物摄住了我的心魂。在这最不该的时刻,我想到了男友,许许多多的事情如万花筒一般在我的脑海里旋转变换,越不去想越是要浮现,好像水上飘着的塑料球,怎么也按不下去,令人神晕目眩。就这么昏沉着昏沉着,我已然回到家,窝在沙发里,手里把玩着那一小瓶香水。香气浮沉中,男友突然开门,我下意识把香水塞进沙发缝里,抬头看他。望着他下巴处青色的胡茬——他曾经有过胡子么?再细回想,却只能想到磨砂玻璃似的脸,我竟然已经对他的脸陌生了。
男友走近,我下意识往旁边坐。
“你买香水了?”他往日低沉而温和的声音在此刻变成了水中的鹅卵石,寡淡无味。
下一个瞬间,我面前的这位英俊的男人的脸一下子变了——那是一种我从未在他脸上见到的怯懦到有些丑陋的表情,顺着他的眼睛,我看到了藏在后面的香水的一角。
女人的第六感真奇妙,在一瞬间我便想通了很多事情。
原来她感到寂寞是因为我。这样的想法既令我感到痛心,又带着一种奇异的滋味——一种短暂的头皮发麻的欢欣。紧随而来的是愤怒,对面前男人的愤怒,我盯着眼前的男人,我盯着他,他一句话不说。那一刻我明了,他并不打算向我解释一切,只是低垂着眼睛,像无数次使用过并得到奖励的婴儿一样滥用自己的脸蛋,企图令女人心软,以此逃脱自己的罪责。他依旧是英俊的,但这样的英俊如画皮,而我,有那么一瞬间依旧为这画皮而晃神。他是懦弱的,我也是。
我请他离开。他走时,还停留在门口回头望。在电灯的点缀下,那真是一双多情而莹润的眼睛。我毫不客气地关上门,用尽了最后的力气,最终脱力地蹲坐在门口。他也曾用这样的眼睛望过她吗?她又是如何回望这双眼睛的?想到她——她是否还沉溺在这双眼睛中?可他背叛了她!她期盼着他回去吗?我想到她灯光下寂寞的身影, 一阵冷一阵热,她一定什么都知道。她会怎么看我呢?在他与我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她怨憎过我吗?一想到她可能因此而对我产生怨憎,我就想把自己卷起来,缩到最小,再变成一颗子弹穿过他的脑袋。现在他回去了,她的寂寞会消失吗?她之后还会去咖啡厅吗?我们还能再见面吗……这些念头如大字报在我的脑海里旋转跳跃,放大缩小,令我头昏眼花,气力尽无。
我就这么浑浑噩噩在门边睡着了,第二天去工作也心不在焉,擦拭饰品时险些把它砸在地上,好在小朱及时从我手中抢救下这些“受害者”。她看我状态不对,勒令我去坐着休息。我真想把时钟拨到周三。
分针与秒针像棍棒,缓慢地熬着时间这一大锅麦芽糖。我是掉进去的老鼠,被煎熬得皮滚毛裂。
我望着咖啡厅来往的人,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都不是她。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想冲进那个人的办公室,质问他人在哪里。
我怕她不来,又怕她来,更怕她不是一个人来。
她一个人走进咖啡厅。依旧是意式浓缩,依旧坐在窗边,依旧很寂寞。她的爱人——可以这么说么——回到她身边,但她的寂寞却比已往更甚。往日丛林的繁茂与生命力被黑色的长裙吞噬,远远看去如夜色下的衰草。
为什么她不高兴?为什么她感到寂寞?我走上前,脚步越来越快——
临近却又慢了下来。
我是以什么身份去问?问到了又能怎样呢?我想做什么呢?我问的这些真的能帮到她吗?
但还是开口,话转了个弯:“你是他的——”
她伸出左手,我看到左手无名指根处的一截皮肤略白。
心下了然,随即问:“他成功回到了你的身边,你不高兴吗?”
她看着玻璃窗外,不知在想些什么:“我以为我会高兴。在我跟他结婚时,我也以为我会高兴。”她的眉头蹙起,似乎也在问自己这个问题。
“你呢?你知道我为什么不高兴吗?”
我摇摇头:“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离婚?”
她笑了一下,一下子锐利起来,两眼灼灼,带着一丝不甘心:“为了得到他我付出了太多。”
我想了想,跟她讲沉没成本,企图劝她及时了断脱身。她只是听着,什么表情也没有。一直到我口干舌燥,停下来时,她才轻轻地、轻轻地咧开嘴,声音似雪:“你不知道我付出了什么。”
说到这里,她朝我勾勾手:“跟我来。”
她叫了个的士,去距离这里七公里开外的一座山。那是这里有名的坟山。
下车,她头也不回地往前走。这几天一直在下小雨,进山的路湿软泥泞,两旁的野草有半人高,争先恐后往路中间挤。此时天色已晚,阴风阵阵,野草在夜色中张牙舞爪,时不时能感受到皮肉被草隔开的细痛。我不识山路,走得跌跌撞撞,她却如履平地,一袭黑衣似幽魂游荡,直直往坟墓边飘去。要不是她是活人,我简直要怀疑自己被鬼魂精怪所引诱,要骗去肉体凡胎。我叫住她,问我们去哪儿。她的声音被风从远处送来,她说去见她妹妹。
不知走了多久,在我即将坚持不住要放弃时,她说到了。
夜里我什么也看不清,只凭借感觉,感到自己被野草包围。风声渐紧,草与草撕咬着,发出刷剌剌的声音。
“你跟她长得真像。”黑暗里,一双冷手猝不及防抚上我的脸,指尖在脸上逡巡。我下意识瑟缩,却没有躲开,只是屏息等待,“就在这儿,她这儿有一颗小痣。已经消了啊。”我眼下一紧,那道指甲印永远刻在我的心里。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细细簌簌的声音,聚拢精神细看,是她蹲下来拨开野草抚摸面前的墓碑。
“我的妹妹先爱他——”她缓缓开口,“接着我也爱他。他只能属于一个人,怎么办?”
“怎么办?”
“他这样一个懦弱的人,用一双眼睛骗了我们,在我们之间犹豫不定,我只好逼他一把。我的妹妹死了,可他却跟我说他心里放不下我的妹妹,真是搞笑。”
“妹妹是怎么……” 我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拧紧了声音。
又是一阵沉默。直到云层褪去,一轮薄月探出头来,月光下,她的背影格外瘦削,声音也细骨伶仃——
“溺亡。”
“你说她一个怕水的人为什么会去河边,又为什么会溺亡?没有人救她吗?怎么会有人忍心不救她?”她抬头看月亮。旁边的野草在她脸上形成的阴影,像一湾黑色的泪。
她并不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寥寥数语讲得不清不楚,我听得不明不白。我想她或许只是想跟人说说话。
“我为什么从来没有梦见她?她不肯见我么?”
她没有等我的回答,自顾自站起来离去了。
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在咖啡厅出现,我也没有再见过她。打听了一下,在百货公司就职的男人也已经离开了。
某个晴朗的一天,我去花店让店员帮我包了一捧适合祭拜的花,搜寻记忆里的路线,再次来到梦里的那座坟前。到那里时,我看见坟前已有一大捧郁金香,看样子是这几天刚放的。我蹲下来,看了一会儿,起身准备走时,起风了,坟墓周围新长出来的草发出刷剌剌、刷剌剌的声音,好似从地下冒出的雨。
感情真是奇怪,我到现在还偶尔会想起她,想起她黑夜里伶仃的身影,想着想着,夏天到了。
作者:江橼
评论:笑语
“阳台外面,是花园。”
“有玫瑰,有月季还有爬满栅栏的蔷薇。”
坐在椅子上的男子目光略微呆滞,斜向上微抬眼眸不知是在看着什么。
“崽崽和贝贝趁着家长都不在的机会,打开阳台门,跑了出去……”
穿着粉色公主裙的贝贝先一步跳下台阶,回头催促还不太敢下台阶的弟弟。“妈妈就是走进花园里才消失不见的,她一定是迷路了,我们得去找她。”
“姐姐,我们会不会也迷路啊?”
崽崽翻身屁股向外,倒退着爬下台阶后,三两步跑到姐姐身边。他肉肉的小手紧紧攥住姐姐的裙摆,打定主意绝不松开。
“不知道。”贝贝深呼吸,壮着胆子往前走。“也许不是迷路呢?花园里可能性有恶龙,有巫婆,有可怕的大头皇后;他们绑架了妈妈,不让她回家。”
说完,又补了一句,“如果被他们抓到,咱俩也可能回不来了。”
崽崽被姐姐的话吓到了,瑟缩着继续问,“那有仙女教母帮我们吗?我只想让妈妈回家。”
贝贝也不确定,虽然她已经是四岁的大宝宝了,但她还从来没见过仙女教母。
“我们是好孩子,好孩子的愿望都会被实现的!”
正说着,两人忽然发现四周的花草逐渐变得庞大,原本到他们肩膀的花朵,此时已经越过头顶,遮住盛夏骄阳。
阳光透过花瓣,投下粉色、红色、黄色的光斑。
“你们是谁?”拿着白色叉子的毛毛虫护卫出现,挡住二人前进的道路。“前面正在举办庆典,没有邀请函禁止入内。”
“邀请函是什么?”崽崽歪着头躲在姐姐背后,他有些害怕软乎乎的虫子,尽管这只毛毛虫的毛看起来并不算软。
“就是被庆典主人邀请的证明。”毛毛虫用叉子指了指的旁边叶子上的模板。
“没有邀请函不得入内。”它又重复了一次。
“我是贝贝,这是我弟弟,我们来找妈妈。”作为大宝宝,贝贝并没有怯场,她勇敢的向前一步,试图获取更多有用信息。“你知道我们的妈妈在哪儿吗?”
“你们的妈妈?”
“她有着一头漂亮的茶色大卷卷长发,来花园的那天穿着粉色猫猫头的围裙……”
毛毛虫全身的毛都抖了抖,忽然露出明悟的申神色,“是不是笑起来的时候还有酒窝,左手臂上都是疤?”
“是的!是妈妈!”崽崽激动的喊了起来。
毛毛虫了然的点头,继而收起叉子,“她是女王的客人,你们可以去皇宫问问老鼠小姐客人在哪里。”
贝贝和崽崽礼貌的向毛毛虫道谢,随后快步向皇宫方向跑去。
他们已经好几天没有见到妈妈了。
每次问爸爸,爸爸都说妈妈是在花园里消失的,具体什么时候回来他也不知道。
可他们太想妈妈了。
不知道在花园里跑了多久,在两人体力即将耗尽的时候,他们闻到了一股非常香甜的味道,顺着香味寻去,发现了皇宫的厨房。
一只穿着米色围裙的老鼠小姐正在往锅里倒食材,那是为庆典的客人准备的。
“哦天哪,你们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老鼠小姐凭借敏锐的嗅觉,几乎瞬间就发现了客人的到来。
“毛毛虫先生说,您知道我们的妈妈在哪里。”贝贝牵着弟弟上前,“我们是来找妈妈的。”
老鼠小姐的记性非常好,即使贝贝和崽崽年纪还小,她也能看出两人与女王的客人长得很像。
“是的没错,客人现在就在皇宫里。”说着,她神色凝重起来,“可怜的孩子们,让我来告诉你们,你们伟大的母亲的都经历了什么。”
她拉着贝贝和崽崽落座餐桌,贴心的给他们倒了一杯甜牛奶,还添了两块起司蛋糕,这才缓慢的说起发生在不久之前的事故。
“花园王国是存在于童话里的秘境,女王是王国内魔力最为强大的存在,她支撑着保护王国的结界。”
“而在结界以外,存在着想要吞噬掉花园王国的邪恶存在——我们姑且将其称之为恶龙——毕竟他隐藏在浓重的黑雾之中,谁也没见过他的模样。”
“就在不久前,恶龙找到了突破结界的方法,他穿过屏障向女王施加恶毒咒语!只要女王死了,花园王国就会落入他的魔爪。”
“就在这时,你们的妈妈——女王的客人出现了。”
“你们的妈妈非常勇敢,她不但打断了恶龙的诅咒,再次将恶龙隔离在了结界以外,还替女王承受了诅咒……”
说到这儿,老鼠小姐不禁落泪,她拿粉色花花的手绢擦了下眼角,“这次庆典也是女王为你们的妈妈准备的,希望通过这次全王国范围的祈福,能让你们的妈妈醒过来。”
说完,她并没有给贝贝和崽崽体会悲伤的机会,听到钟声响起的瞬间便跳了起来。
“哦天哪,要迟到了!”
老鼠小姐将两人交给蜘蛛夫人。拜托夫人给他们准备合适的礼服,自己则继续忙没准备完的庆典美食。
蜘蛛夫人不爱说话,但她非常和善,在两人旁边来回几次,礼服就做好了。
纯白的长裙和白色的小西服,穿上新衣服的孩子们像是童话里的公主王子,充满了梦幻色彩。
太阳落山后,庆典的篝火点燃,贝贝和崽崽也在人群的簇拥下,见到了花园王国的女王。
讲故事的男子收回目光缓缓低下脑袋,望着自己粗糙的双手继续说。
“孩子们认出来那女王正是自己的母亲,他们跑上台,想要与母亲相认,但女王却说自己并不认识他们,也不是他们的妈妈。”
“他们真正的母亲正躺在王国寝宫内,躺在由最好的木材所打造的床铺上,安静深眠。”
“孩子们提出想要见一见母亲,女王没有犹豫的同意了。她亲自将孩子们带回皇宫,送入寝宫。”
“关上门,转身离开。”
“是的,那扇门,再也没有打开过。”
男子的故事还在继续,但听众却已经不关心后续。
“所以,他是在怀疑妻子出轨后先杀了老婆,埋在小区花园里以后,又把两个孩子关在家里活活饿死了?”
“这么听完,你说的版本是最靠谱的。”
“他为什么要编这么复杂的故事?还没抄到童话故事的精髓……”
“重点不是在于过审吗??”
作者:舞舞纸
MODE: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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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节节瀑布坠落事件(10)
“这张图的右下角,有登山道,有一部分的登山道被画进了教室里。这部分在图上看不出,其实是有坡度的,如果要让学生在山上找缎带的话,考虑到这部分坡度,教室的底部应该比观景平台低。我觉得这个老师应该是那种,很在乎学生体验的老师。原来的教室把观景台封得严严实实,就像一座玻璃监狱。如果有人想在观景台上探头,那她头撞在墙上的时候一定会很失望吧,所以老师特意调整了教室的位置,让这个教室更像‘室外’一点——这部分是我猜的。但不管老师的动机怎样,这个教室应该在瀑布外应该有个空间,可以让一个人掉进去,而且它的底部低于大家的视线,就像一个兜一样,在平台上的人也看不到掉进去的人,这点和中午没什么人看到小白也吻合。
“至于求救,我认为这就是‘动机’了,那三个女生故意在河边玩水,一边玩一边大喊大叫,喧闹盖过了小白的求救,所以小白才会心生怨念吧。这个教室位置如果下沉得不是非常低,那三个学生还有可能把小白拉上来,结果她们不但没有帮忙,而且还引开了其他学生的注意。龙哥说小白和同学处得不好,我倒觉得是有仇,绝对不是那么轻描淡写的关系。
“之后的就像樱桃酱说的那样了,她在这段时间里起了杀心,是对那三个学生的杀心,这也是她觉得自己‘不会再回来’的原因。”
说完,胧目咳了一声,示意老师批改试卷。获此殊荣的罗警也咳了一声,向九保要了一杯冰水醒酒。
“虽然我不知道死者在异世界做了什么,但就在圆鱼舟发生的事、教室里发生的事,基本和你说的一致。那个教室的位置的确移动过,就在你们布置缎带的时候,老师比着自己的手臂长度,把教室往平台外平移了一段。如果不发生意外的话,肯定有很多同学因为这一段距离收获了额外的快乐。”接过九保的冰水,罗警一口闷下,发出畅快的声音,“其实我们的头儿也是异世界人,他会突然消失,多半也是意识到异世界发生了什么。他在异世界也是当警察的,他的判断一直很准。”
“那在异世界杀人,会判什么罪?她还能回来吗?”胧目的猜测基本被证实,他开始在意起异世界小白的境遇,毕竟杀人偿命这个道理在从来没有发生过凶杀案的平静小镇也是人尽皆知的常识。
“回圆鱼舟……可能……有点难……”樱桃酱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耳朵,之前主张让大家等待小白回来的人是她,善意的谎言被戳穿,她也不知所措起来,“但如果直接说你们再也见不到了……我有点说不出口……”
樱桃酱“哇”地一声扑到了宁宁的怀里,虽然她平时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但身边的人出了事,她还是难过。
宁宁抱着樱桃酱的大脑袋,像在安慰樱桃酱,也像在安慰香久山的其他人:“我不知道她在以往堆积了多少压力和仇恨,但异世界的规则就是这样,如果要亲自‘复仇’,就要付出代价。意外发生后她有近两个小时思考,虽然两个小时可能不够,但她最后做出的选择……我希望是她能接受的结果。”
几人又续了几杯冰水,他们就是默默地喝,没有再议论什么。墙上钟表指针点到十二点时,香久山店门口的风铃发出了一串脆响,兔子管家步入店内,恭恭敬敬行了一礼。
“如果没有什么事的话,我们就先回去了,你们也早点休息。”宁宁抱着樱桃酱的脑袋跳下了吧台的座椅,也向大家行了个礼。
胧目送走两位小姐,接着又送走了摇摇晃晃的罗警。
他回到吧台,和九保和小葵一起收拾好了酒吧。
“今天晚上我们睡书库吧。”小葵提议,“卧室可以给龙哥一个人静静。”
在胧目的外婆去世之前,香久山三楼是外婆和胧目两个人的卧室。恩人们知道自己是外人,睡觉都是在书库的书架间打的地铺。
“我们很久没有睡过书库了。”九保心生怀念,跃跃欲试。
“但打地铺的垫子在三楼耶……”胧目没睡过书库,心里痒痒的,但作为房子的主人他要考虑更多现实问题。
“我,我可以把地板擦干净,更衣室里有给客人的毯子,我们可以用更衣室的。”
“我觉得小葵只是怕龙哥。”
“怎么还在怕啊……”
三人当晚拿更衣室的毯子裹了裹,睡在了客座的沙发上。第二天早上,龙哥下楼开工,把他们赶回了卧室。
因为平静小镇正在入夏,三人并未因此感冒,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作者:尘聆
评价:求知、笑语
太阳像濒临崩溃般散发着热量,对这个世界宣战。
承受炮火的其中一员是条荒凉公路,一辆破旧卡车气喘吁吁行驶其上。
它内壳里装着的壮汉有个响亮的名字——恩格斯。
恩格斯左手三指随便地把着方向盘,一边却认真抽着那根比车身更灰扑扑的烟,仿佛那才是主业。此外,他还时不时彻底解放双手,去薅两把副驾上的英斗,毕竟那家伙吐着舌头片刻不停的“呼哧”声,作为对比组,给他这位热得发慌的旅客带来不少安慰。
连续的战争方停几年,奇怪的病毒便接过主权。
感染者的肌体会快速衰老,记忆不断被蚕食,直到完全失去意识。此后寄生病毒便接管此人大脑,使其成为不算活也难道死的怪物。人类称这些感染者为,丧尸。
目前,人类和丧尸抗争已经到第七年,大型武器全部告罄,只余下些不足挂齿的小型枪械和冷兵器,而敌人的进化速度却远超预期。
硕果仅存的几个基地互相接济,以面对丧尸一波波无止歇的攻势。
昨天从海都灵基地拉过来不少粮食储备,今日,恩格斯加急运输返还的是崔佛里艰难凑出的第二车军火。
突然,他看见遥远路边有个藏蓝影子晃晃悠悠,似乎过热扭曲的空气也清凉半分——至少在视觉上。
再近些,是个伸直手臂、举着拇指拦车的长裙女人,盖住皱纹丛生脸颊的头发萧索半白,依稀还能辨认出曾经璀璨的浅金褐。
那颜色就像车挡风前的几支干枯马蹄莲。
恩格斯终于还是停下车。
看到车门打开,女人如释重负,踉跄着爬上副驾,边迭声道谢。
待她将英斗抱到腿上坐定,又看见离开新鲜界很久的那束马蹄莲,疑惑道:“这花……?”
“大概是上一个乘客忘记的吧。”恩格斯掐灭烟,“嚯,我家狗见人居然没有叫,这天气真是太热了!”
“是啊……”女人苦笑一声,“站在外面简直像在被灼烧。”
“真不好意思,我的车也很破旧,空调罢工几百年了。”
“没事、没事!有愿意搭我的人就是谢天谢地,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条路会这么荒凉,真奇怪。”
卡车缓行了没多久,女人看见几辆吉普从后面逼近,她紧张得想要缩进座位下面。
“嘿,你做什么呢,别解开安全带!”恩格斯一脚踩下油门,破卡车在公路上开始疾驰。
仪表盘的指针一格格往上攀升,窗外景色飞驰,恩格斯不知为何忽然大笑起来。
“给你说说我的家乡吧,那可是个美丽富饶的地方,它叫海都灵。”
“你见过那种金色的麦田嘛,纯金色,还有风在旷野上呼喊狂奔而过。”
“可是后来大规模战争爆发,我不得不应征入伍,让仇恨充斥生活的角角落落。”
有那么几次女人以为他们将撞上护栏并冲出去,投掷在巨石崖壁上,粉碎解体。
——但他们总在最后惊险逃过一劫。恩格斯双手稳稳握着方向盘。
“但现在我要回家了。我的妻子还在等我回家,另外,我可不愿让女儿被不靠谱的年轻人拐走!”
恩格斯打开车窗,风从大敞窗洞中呼啸灌入,吹得女人的头发胡乱飞舞。
她紧闭双眼,听见驾驶员又开始哈哈大笑,大着嗓门嘲笑那些渺小吉普上的司机,宛如咆哮。
虽然谁也不会听到,就连她也听得不甚清晰。
“而我要永远地离开家,我只想离开他们,越远越好!”
“你说什么?”
“我要——离开——他们——”
“没问题、没问题!”
恩格斯猛打方向盘,几乎擦着护栏而过,女人尖叫起来。
透过后视镜,没有一辆吉普测准距离,通通径直撞上护栏。
好在那些护栏的质量似乎比女人想象得好,它们只是凹进去一大块。随着那些车逐渐消失在视野,她身上无比轻快,又觉得情况有点滑稽,便随恩格斯一起放声笑起来。
在下条岔路口,女人示意停车。
英斗小声呜咽,突然跳到她身上。
“宝贝,怎么了?”准备离开的女人略感困惑,弯腰抚摸它湿漉漉的鼻头。
“天气太热了。”恩格斯将狗抓回副驾驶,面无表情关上车门。
他从裤兜里又掏出一支烟,“啪”地打火点着,在烟圈中挥挥手道:“那么,愿上帝保护你吧。”
女人目送卡车原路返回,那车牌是崔佛里,一个早在战争初期就成为废墟的村庄。
“这是海都灵运过来的最后一车食物,你不要再参与运输了!”
“不行,我要把军火带回去,万一……”金发女人用力甩开拉着她的壮汉,“何况我知道你会阻止我——爱兰朵还在海都灵!”
“我求求你、别回去!让我去接爱兰朵——”
“可是你还要守着这个基地不是嘛?”女人环抱对方轻拍。
“如果你想我,就看看那束我千辛万苦弄到的马蹄莲吧,在这个时候想见到花可不容易。” 她收回双臂,句尾扬起带十分温柔,然后坚定地转身。
“哦,爱兰朵,她真可爱!”
“你是怎么看出来这个丑东西可爱的?”
“别这么说,我敢打包票十年之后你一定会更喜欢她~”
“我一定会更喜欢你,毕竟逃家的大小姐罕见。”
“我的天,恩格斯,你管那种逼人嫁给差三倍年纪男人的地方叫家!”
“那是真的,然后你就只能和我这种开卡车穷小子在一起了,损失何止不计其数的遗产。”
“然而,那些遗产定然一分都不会落到我手里——”
“何况你是我见过最厉害的卡车司机,就像骑着白马的勇士,出现公路中央拯救我于水火。”
抱着婴儿的金发女人踮起脚尖,飞快在对方下巴上轻吻一记。
英斗幼崽绕着他俩的脚尖呼噜转圈,又翻过肚皮开始撒泼,可惜并未博得男人一丝同情,只有女人蹲下身,摸它的鼻子耐心道:“宝贝,怎么了?”
“肯定是因为天气太热了。”男人提起争宠的英斗,瞪着它道。
“我的村庄被摧毁,我又去摧毁别人的村庄。“
金发少女窝在副驾驶酣睡,青年给她披上一条毯子。
“本来我一直痛恨成为军用卡车司机。”
“但是现在,好像也没那么难过。”
他下车,靠在门边,自言自语道:“以后,也许不用在开车时抽烟,想着是否要去死了吧。”
“然后终结在海都灵和崔佛里间来回,放弃佯装它们还存在。”
“……死去的村庄不曾想过有朝一日会复生,也没料到再次迎来死亡。”
恩格斯在飘摇而起的烟雾中,将那束干枯马蹄莲掷出窗外。
它轻盈又快速地飞向后方,被接踵而来的车轮碾碎。
“但我现在,要回家了。”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前篇:http://elfartworld.com/works/9063963/
1.
“……每过四年,米尔斯大人的生日宴会上,会选择一百个幸运儿实现他们的愿望。”温柔的妇人合上了手里的故事书,“今天的故事就讲到这里,蓓尔,你该睡觉了。”
“米尔斯大人不是神吗?为什么会知道祂的生日。这一百个幸运儿又是怎么选出来的呢?”粉雕玉琢的小姑娘瞪着大大的眼睛,小手抓着女人的衣角,“求你了妈妈,问完这个我立刻就睡。”
妇人无奈地叹了口气,熟练地背道:“‘米尔斯是众神之父,是万物之灵,是完美的完全体,祂陨落只是将自己化为了万物来爱这个世界,祂的诞生日,就是祂的陨落日。’,安卡女神是这样教诲人类的,我们也应当感激地学习。
“至于一百个幸运儿,据说,是安卡女神亲自选择的,整片大陆上最值得被满足愿望的一百个人,然后以父神的名义给他们永恒的祝福,完成他们的心愿……”妇人慈爱地看着乖巧的女儿,“安卡女神一定很爱米尔斯大人吧,所以才用这种方式怀念祂。”
小姑娘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任由漆黑香甜的梦境将自己拖往安全的黑夜……
2.
“哎呀,蓓尔能被选中去侍奉米尔斯大人,真是天大的好事呢~”笑容爽朗的胖女人对妇人讲道。
“是呀,那丫头从小就喜欢听米尔斯大人的故事,没想到居然能被选去神之岛,只是,想到她要离开我们,还是蛮舍不得的……”妇人有些伤感地说。
“那你可以许愿跟蓓尔一起去呀,说不准明年的生日宴上,被实现愿望的就是你啦~”
“说的也是。”这样想着,妇人也高兴了起来,“在神之岛上,也会愈加趋近完美吧。”
“是呀,蓓尔做事周全又细心,要是被看中,或是得到圣灵的亲近,那是多大的福分呀!”
3.
“……第一条:生日宴会是神之岛上最重要的事情。
……第十条:房屋管理的部分,管家在五楼,副管家在四楼,主管在三楼,仆人则是一楼和二楼。米尔斯大人生日宴会期间除了仆人外所有人权限下降一楼。
……第十一条:每个人都只能管理自己负责的部分。不可以到不属于自己的地方去。
……第十五条:不可制定,更改,移动规则,不可欺骗规则。”
态度亲和的副主管简单地跟蓓尔交代完,又嘱咐了两句:“不要询问规则,不要质疑规则,只要按照规则做事就好。你负责的是厨房,食材每天早上会自动出现在仓库,菜单也会自动在提示板上更新,你只要负责自己擅长的那部分食物就可以了。厨房是难得宴会期间也不会放假的地方,要正常提供各种食物,不过也因此更容易被认可,获得晋升的机会。辛苦你了。”
“明白了~”蓓尔精神十足地回答道,对副主管恭敬地行了个礼。
4.
“蓓尔,马上就要到宴会了,我要回家休假啦~”同屋的小姑娘兴奋地跟蓓尔道别。
“恭喜~哎,其实我也想妈妈了……”
“这次宴会结束,蓓尔你应该就能升上副主管了吧,大人们都很喜欢你做的菜呢!”
“啊,这个……”蓓尔迟疑了一下,“我悄悄跟你说,其实,我做出来的菜,有微妙地跟之前的口味不一样。总觉得在做菜的时候,有感到圣灵的辅助呢……”
“圣灵把饭菜变成了大家喜欢的口味吗?”小姑娘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又左右看了看,轻轻捂住了嘴,小声说,“不过这也就说得通了,都说众口难调,但蓓尔的饭所有人都赞不绝口呢!”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也许,米尔斯大人真的是化为了万物来爱这个世界的,所以万物都有祂的灵性,你不觉得,几位副管家与其说是负责房屋的某个特定的部分,不如说是在侍奉岛上的万物吗?主管花园的艾丽卡小姐,对花草看得比自己都要在意,负责壁炉的玛瑞纳先生,对上面的装饰和清洁事无巨细。”
“……”小姑娘从回家的喜悦里脱离了出来,开始认真从自己从未想过的角度来理解这里发生的一切,恰在这时,门外的敲门声响起了。
“蓓尔、珍妮特,管家小姐有事找你们。”
5.
在休息时间得到召唤,这是从来不曾发生过的、规则外的事情。
蓓尔很难不怀疑,这跟自己刚刚说的话有关。
尽管如此,她们还是很快起身打开了门,跟着颇为面熟的副主管第一次踏上了四楼。
一位紫红头发红眼睛尖耳朵的女士站在楼梯口:“辛苦了,在休息时间劳烦你们。”
“不,为米尔斯大人服务是我等的荣幸。”三人齐声回答,然后副主管便悄无声息地返身下楼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你们一定很好奇我为什么在深夜单独找你们俩吧。”管家微笑着看她们两个。
“是因为……我刚刚跟珍妮特讲的猜想冒犯了米尔斯大人吗?”蓓尔想要恭敬地低头,但不知为何,她感觉自己被管家迷住了,无法控制地,双眼紧盯着对方温柔的笑脸。
“蓓尔,你的确很聪明,聪明又规矩,怪不得圣灵会喜欢你。不过,那并称不上什么冒犯。”不知为何,在管家说到圣灵喜欢她的时候,蓓尔在她脸上看到的不是认可,而是一种悲伤。她觉得怪极了,但又说不出这种违和感,和自己的倾慕感来源于何。像是踏上四楼开始,就有种不属于自己的感情,不属于自己的念头,反复试图占据自己的身体。
“珍妮特明天就要回去休假了吧,在此之前,想要给你安排晋升副主管的事情。”管家的声音更加温和了一点,“虽然有些匆忙,但还是想要在你回去之前解决这件事呢。”
“我,我吗?!”珍妮特一脸惊喜地抬头,不知所措地看向管家,不理解为什么方才分明在夸奖的是蓓尔,得到晋升机会的却是自己。
“嗯。”管家伸出手,上面泛着明亮的光芒,仿佛从天上摘下的星辰,“请。”
珍妮特颤抖着,不确定地看向蓓尔。
蓓尔觉得不对劲,想要阻止她,但话到嘴边,却无论如何说不出来。
不对劲,哪里都不对劲,不管是突然的邀请还是突然地晋升……可这里是米尔斯的神之岛,谁又敢在这里戕害神的仆人呢?
在她犹豫的时候,珍妮特已经将手搭在了管家小姐手上,握住了那一片光。
6.
“这么长时间,你是第一个感受到圣灵亲近的人呢,蓓尔。”
明明视野中还是二人双手交握的场景,贝尔却能听到管家的声音如此清晰地在耳边响起。
“第一个被米尔斯大人所爱的人类也是如此。他能够听到圣灵的声音,能够感受到圣灵的力量,而他并不把这当做神灵的馈赠,而是把这当做人类的力量。他不愿意拥有万物亲和的自己,还要臣服于神。于是才有了通天塔,才有了粉碎的契约神像,才有了归于万物的父神。而你也有这样的天赋。真是让人讨厌啊,蓓尔。”
空气里那种焦躁的共鸣越来越清晰了。贝尔再看到的不再是木质的楼梯。而是一片浩瀚的星空。现实的木楼梯和幻境星空反复在他眼前切换。二者的真实和虚幻也许是反过来的也说不定。他感到头晕目眩,而更为可怖的是,每一次切换他都会发现面前珍妮特的光芒暗淡了一些,而另一个散发着明亮光芒的人在他的背后逐渐成型。
要做点什么!快做点什么!
贝尔感到空气中那个声音焦躁地催促着自己。
7.
在珍妮特身后的人形睁开眼的一刹那,蓓尔听到了一声温柔中性的叹息。与面前锋芒毕露的管家截然不同。
一些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淹没了她。她看到陨落的父神,看到无尽的血雨,看到碎裂的神像和高悬的血镰。那是万物之灵曾见证一切,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消失在温柔传唱的歌谣里,消失在睡前的故事里。
“安卡。”
她轻声呼唤对方的名讳。
8.
周围的星海退去了,安卡收回了手,珍妮特脸上的惊喜、慌张都消失不见,变得温顺而乖巧,不待安卡说话,就像刚刚的副管家一样,安静地行礼,转身下楼。那一瞬间,蓓尔理解了那些从生日宴回来的人为何更聪明,更强壮,更敏捷,为何他们仿佛能倾听万物的声音……
蓓尔想起母亲的那句话,“安卡女神一定很爱米尔斯大人吧,所以才用这种方式怀念祂。”
现在看来,安卡女神大概并非爱,而是恨吧。恨比爱更长久,更牢固,更念念不忘。
所以这一千年,她都坚持在父神陨落的这一天,将父神最爱的人类们替换成听话的傀儡,还要让父神所化的万物之灵见证这一切……
尽管面对面站着,安卡的身形却越来越高大,祂垂眼看着她。
“真是让人讨厌的聪明啊,蓓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