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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注:本文一切内容纯属虚构创作,与真实存在无关。所有情节均为服务于艺术表达的必要设计,作者不主张、倡导、鼓励任何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一、透明
七月,盛夏。
一座被废弃的房屋,里面打扫的很干净。四名少年少女躺在床垫上,衣物在周围散落一地。
“透明?”阿眉有点不太理解。
“透明。”阿羽又说了一遍。
“为什么是透明,是指相互坦诚吗?”小云问阿羽。
阿羽摇了摇头,向空中伸出一只手,然后攒住手掌,像是在抓住什么。他说:“像空气一样,是自然而然的。因为什么杂质都没有,所以是透明的。”
“唔……不懂啦。”阿笛把头埋在小云的胸口。
阿羽翻了个身对阿笛说:“比如说阿笛,你为什么现在会在这里?”
“简单啊,和女孩子一起做快乐的事情好棒好棒,能和两个女孩子一起做快乐的事情,哇,有谁会拒绝啦。”
“哇,好色哦。”阿眉鄙夷地看着阿笛,一脸坏的笑。
“你滚啊,烂人!”小云一把推开阿笛。
“不是啦哎呀。我觉得这是很好的事,然后呢,我要是遇到什么好事,自然是希望分享给你们一起啦,毕竟咱们都是一起从孤儿院……哎等等,我现在好像有点明白阿羽的意思了。”
阿羽微微笑了笑,又问:“小云你呢?”
“我……”小云忽然有点害羞。“我想和大家在一起。”
阿眉俯身亲了亲小云的脖子,说:“我喜欢和小云在一起。我也一样喜欢阿羽和阿笛。”
阿羽说:“我不想和你们分开,我……害怕只有独自一个人……”
“那我们就不要分开啦,就像这样,一直在一起不就好了吗!”阿笛又钻进了小云的怀里,伸出手搂住了小云和阿眉。
阿羽一起亲吻着阿笛的手指和阿眉的背,四个人紧紧抱在一起。
“我们这样不对吧……”
“我不想分开,不对就不对吧。”
“小云不想和我在一起吗。”
“……才不会。”
“没事啦,如果谁来对我们说三道四,我和阿羽会一起揍跑他们的!”
天窗外,白云懒洋洋地飘过,毕竟对云朵而言,大地上发生的一切都与它无关,甚无所谓。
二、短发
九月,秋初。
“我来啦!”阿眉推门而入。
“哇,短发!是短发的阿眉!你和小云一个留了长发,一个剪了短发,嘿嘿嘿真是女大十八变呀,胸部也……唔咕唔咕!”
“阿笛你闭嘴啊,张口闭口胸部胸部你好烦啊!”小云抓起一把虾条塞进了阿笛的嘴里。
“抱歉空调坏了,用风扇将就一下吧。”阿羽帮阿眉拿过挎包放在一旁。“怎么想剪短发了?”
“短发比较方便呀,医院排班太忙了,长头发洗一遍太费时间。小云小云小云!”
“眉眉眉眉!”
阳光斜落,树影斑驳,空气中仍散发着夏日的余威。
“不管怎么想都还是阿羽最厉害,这么早就有了自己的房子。”阿笛靠在小沙发上,用手扇着风。
“这只是租来的房子,不是我的房子。”阿羽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可乐,放在阿眉前面的茶几上。
“那也很厉害啦。我们都还在住宿舍,而且晚上还断电,真是不自由……”
“以后我会买个大房子,到时候咱们四个再住在一起吧。”
“那算我一份啦,不能让你一个人出钱对不对?我现在开始跟着老师一起接活了,虽然现在只是些简单的后期,不过也算半只脚踏入电影行业啦,嘿嘿……”阿笛拿起面前的冰红茶,跟阿羽碰了碰手里的饮料。
这是个不大的开间,外间有简单的灶台和餐桌,内间紧凑地布置着一长两短三个沙发、茶几、电视柜、衣柜、落地扇,还有一张大大的床。仔细看,这些家具都略显陈旧,但是上面小心地盖着防尘布单,整洁而温馨。
落地扇吹动窗帘,院里的蝉透过帘隙看见这几个年轻人的欢聚,发出了羡慕的叫声。
小云靠在阿眉的怀里问:“等下晚上吃什么?”
阿羽说:“屋里太热,我们出去吃吧。旁边有一家韩国料理,他家冷面很好吃。”
“晚上去喝酒吧。”阿眉的手指卷起小云长长的发丝说。“我失恋啦。”
“啊?”
“哦?”
“哈?”
“今天晚上你们一个也别想跑,都得陪我喝个够。”
“啊??”
“哈哈哈……”
“喔,放马过来!”
三、散步
一月,隆冬。
“我们去那边散散步吧。”
“好。”
小云对着阿羽的墓碑鞠了一躬,跟着阿笛一起向远处走去。
“阿眉这两天一直忙着处理阿羽的后事,医院那边没法继续请假,昨天就先回去啦,她说很想你。”
“对不起,刚好卡在了课题收尾的时候,今天才能过来……”
“哦,不是要怪你。要怪也要怪阿羽啦,非得这个时间……”阿笛靠在景亭的栏杆上,点了一支烟。
“……”小云默默挽住了阿笛的手臂。
“阿眉收拾东西的时候告诉我,阿羽存了好大一笔钱。他说过要买一个大房子,到时候咱们四个人再住在一起。”
“嗯。”
积雪肃穆地覆盖住整个墓园,地上零星有几行踩过的脚印。
“死亡证明,保险理赔,银行手续,销户,殡仪……哎呀,这些乱七八糟的麻烦事我完全都没有打过交道,多亏有阿眉在啦。”
“嗯。”
微风悄悄吹过,柏树枝头的雪已经冻实,不愿落下。
“肇事司机查出来是酒驾……他妈的,我本来都想好了,一命偿一命,袖子里藏着钢管就过去了。结果呢,看到他老婆孩子在重症病房外面抱成一团哇哇大哭……”
“嗯。”
呼出的烟雾与呵气混成一团,飘向阴沉的天空,然后散开。
“老实说我现在还没有什么实感啦。总觉得如果去阿羽家敲敲门,他还是会挂着一脸傻笑给我们开门。”
“嗯。”
“回去吧。”
阿笛掐灭了烟头,带着小云往出口走去。
迎面走来两个人,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搀扶着一位老太太,两人时不时地伸手擦去脸上的眼泪。墓园里实在太安静了,二人克制的抽泣声传入了阿笛和小云的耳中,这声音渐近,交错,然后渐远。终于只剩下踩在积雪上的脚步声。在道路拐弯的地方,阿笛忽然停了下来。
“怎么了?”小云问。
“不对……不对不对。我怎么就忘了,阿眉……她……”
“阿眉怎么了?”
阿笛忽然开始浑身颤抖,眼泪猛地流了下来。
“阿眉……从头到尾都没有哭过啊……”
“啊?我、我知道阿眉一定也很难过,阿笛你不要这么想……”
阿笛摇了摇头,哭着说:“我知道啊……我知道啊……阿眉心里一定好难过,所以阿眉要是哭了……我怕没有人安慰她……”
小云的眼泪夺眶而出,一下子抱住阿笛,两个人的眼泪落在对方的衣领上。
“我好想你们,我好想阿羽……”
“嗯……”
四、融雪
三月,早春。
“曦曦乖,听妈妈的话,好好睡觉。啊,要爸爸亲?muuuuuuuuua!来跟阿眉阿姨说晚安。”
“曦曦晚安!”阿眉对着阿笛的手机屏幕笑着招了招手。
烟雾缭绕的韩国料理,店内食客嘈杂,窗外融雪无声。
“来,肉好了,快吃快吃。”阿笛给阿眉夹了一片烤好的五花肉。
“等一下我拍照发给小云。”阿眉拿出手机寻找合适的取景。
“你明天早上再发啦,咱们起床的时间,差不多就是小云那边的深夜。好吃的东西,哎!就是要在深夜分享给好姐妹才对啦!”
“就是,明天上闹铃定时发,馋死她。”阿眉咔嚓咔嚓对美食一顿猛拍。“你看她的朋友圈没,天天吃的那些资本主义白人饭,啧啧啧。”
“五月底我要去那边参加一个电影节,我打算顺便去看看小云。回来给你带化妆品?”
“好呀。方便的话你再帮我给莉莉带一瓶威士忌。”
“没问题,要什么牌子你问好,到时候发给我。莉莉今天没跟你一起呀?”
“哈哈,哈哈哈……”阿眉忽然放下筷子,用手背遮住嘴大笑起来。
“什么啦,瞧给你乐的……”阿笛夹了片五花肉放在了网篦上,烤肉冒出滋滋油香。
“我把……我把咱们以前……哈哈哈……搞在一起的事情跟莉莉说了……哈哈哈!然后她就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了……”
“哇……你吓到人家了吧。”
“哈哈哈……没有没有。其实还好啦,她对你印象还挺好的,她就是,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哈哈哈……”
“对嘛,正常人就是这种反应才对啦。我就说我老婆不正常……”
“你老婆什么反应?”
“她说‘你们好厉害!’”阿笛翻了个白眼,喝了一大口扎啤。
“哈哈哈哈哈!”
“我老婆好喜欢你的,你有空帮我看看她是不是弯的。”
“那我下次再见到她,可要好好跟她说说你从前的丑事喽。”
“不用,我的臭事她都知道。”
“那件事你也说了?鞭炮……”
“停!这事说好永远不提的!你闭嘴啦,今天你用鼻子吃肉!”
一盘猪五花,一盘牛舌,一份蔬菜拼,两碗冷面,两扎啤酒。一共116元。
“阿眉,亲我一下。”走在路上,阿笛忽然说到。
“啊?”
“来,亲我一下,深吻那种。”
阿眉眨了眨眼,亲吻了上去。一个长吻。
“嗯……果然感觉不对,不自然。”
“虽然不明白你抽什么风,但是你这个反应我有点生气哦。”
“哎哎不是你听我说啦……我昨天梦见阿羽了,我们四个都在。我们就开始跟他说自己的事,他就坐在那里笑着听我们说。轮到他的时候,前面忘了中间忘了,就记得他最后说,自然而然就好,因为我们是透明的。”
“然后?”
“然后嘛……这是个春梦。”
“啊……”
“我,唉……我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啦,有个大咪咪老婆,有个可爱的女儿。但是我始终担心,万一有一天我发现,哇,自己其实不是自己想象中那样的人,不是一个好老公,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阿笛耸了耸肩。
“阿笛,过来。”阿眉伸手拽下阿笛的领子,把他的头抱在胸口。“不管阿笛要我做什么,好呀,我会做。如果我叫阿笛做什么事,阿笛也一样会去做对不对,小云也一样。虽然我们现在都有各自的生活,有了不能割舍的人和事,但是我们一直都在一起,你的家庭就是我的家庭,你有多疼爱老婆和女儿,我们会和你一样珍视她们,阿笛也不会随便叫我和小云放弃珍视的东西的吧,对吗?”
“嗯。”
“阿羽说的没错啊,自然而然就好。如果你想和我亲亲,好啊,我们来亲亲,如果你不想,那就不亲亲。透明,对吧。”
“嗯。”
“当然啦,阿笛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那,不管阿笛做什么样的选择,也都是我和小云,还有阿羽的选择。所以阿笛不管是什么样的人都是阿笛,不许怀疑自己,好不好?”
“好。”
阿眉松开阿笛,理了理阿笛的头发,说:“好了没。”
“好了。”
“那就好,如果你不好,阿羽会伤心的。”
“你是不是胖了?”
“这么想死?信不信我明天就去把你老婆掰弯。”
路灯下,两个人影纠缠,像是正处热恋的爱人,像是血缘相同的兄妹,像是相互扶持的夫妻。人影在地上越拉越远,拉到难以分清谁是谁,看上去像是两个同一个人。
作者:鹦鹉螺
mode:笑语
备注:是斯普拉遁3世界观下的oc文,复健作品可能会出现一些漏洞,还请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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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仍有神话故事流传,“纸神”大人每隔几月就下发神秘旨意的蛮颓,有鬼怪在暗中随意出没似乎也不足为奇。在前往打工现场的直升机上,Zoe望着直升机窗外,绘声绘色地说着有关“熊商会地缚灵”的传闻。然而其他三个人显然不怎么感冒,最多也只是时不时抬眼看他两眼,至于反应最大的Chase,他头一点又一点,不是赞同,是纯打盹。
不过她讲起来也不是滔滔不绝,在讲到墨灵被困在商会某处时,故事戛然而止。伴着螺旋桨轰隆声一直静静听着的Quinton抬头看她,眼神暗示她赶紧往下讲。与此同时,Chase倒是一边揉着眼睛一边麻利地操作着舱门开关。哐当一下,舱门滑开,急风扑了四人个满怀,直升机引擎运作声没了阻挡,将机舱懒洋洋的气氛驱赶得一干二净。
“结束之后我再......诶!”她正侧头想卖个关子,身旁面无表情的Yuri这拍拍那理理,一身镭射工服干净利索,下一秒就将她一脚踹下飞机。舱内瞬间安静的一秒钟后,他本人也当刚刚无事发生一样纵身一跃。看见眼前这幕,剩下两人只得笑笑,也迅速降落就位。
在回程的飞机上,确认好所有人都上了直升机后,Yuri猛回头举起食指,对着他们,尤其是Zoe,皱着眉率先开口:“别,在我面前,讲鬼故事。”其他三人看他眼神这么认真,也知道他是真害怕,心里止不住偷笑,就着别的话题又聊开了。一路从停机坪聊到休息室,大家陆续换下工装,一身轻松地等着下波排班。而Yuri则离开商会,急着去街角的寿司店打工,他今天额外要打一份工。剩下三人占领了休息室的一角,吃着食堂窗口的三文鱼面,又聊起“地缚灵”的话题,而Quinton和Zoe聊到尤为起劲。
几年前确实有关乎人命的流言,据说是因为他弄坏熊先生特制武器背下天文数字债务所以想不开了,似乎在深夜仍能看到他坐在商会角落处抽烟,但从来没人看目击过,最后也逐渐变成闲聊时分吓唬打工新手的谈资。Zoe对此的评价是,不如说工地上存在真正的鲑鱼地缚灵,执念让无数打工仔止步于wave 3,没法康工。
Chase看着面前热气腾腾的三文鱼面,汤汁用酱油和骨汤调制,面条散发着小麦的谷物香味,铺陈在上面的厚切三文鱼在昏黄的吊顶灯下泛着油光,底层已经被蒸腾的热气闷熟三分,而顶上有青白葱花点缀调味。幸好有碗热面下肚,不然听着对面两人神神秘秘地讲话,不由得也有点脊背发凉。
挑起最后一根面,Chase看着油圈密密的汤底,眼神一闪,突然冒出一句:“鲑鱼有灵魂吗?”
Zoe和Quinton先是一顿,抬头看见他眼神中闪烁的好奇。自从上古时期的哺乳类灭绝,海洋生物不断进化,其中鱿鱼和章鱼最先上岸,逐步演化并占领陆地。而到现在的科技都市,虽然真格和涂地赛场上大多数都是鱿鱼章鱼的身影,鱼类、海胆和水母们同样建设、影响着尚兴和蛮颓以及其他城市。
鲑鱼们大多生活在海底,特定洄游时期便出现在各处,也就是工地所在之地,他们的文明同样也在发展着——从他们种类繁多的兵种就可以知晓了。
“我以前还在章鱼兵部队的时候,”Quinton回忆道,“地下的章鱼和鲑鱼们有密切的贸易关系。我们卖给他们先进科技和设备,包括一些曾经我研发出来的东西,他们提供以鲑鱼卵为基底的能源供地底使用。”隔着模糊昏黄的蒸汽,Zoe笑着问他:“有想过自己设计的设备居然有用在自己身上的一天?”
"他们还是根本没懂那些技术真正应该用在什么地方,否则现在商会也不可能天天收集到这么多金鲑鱼卵。"他抿了口热茶,挑了挑眉,把全身的重量压在椅背上又翘起了二郎腿。
“虽然没有灵魂,却像地缚灵一样居于海里未曾离开,”zoe无意用筷子搅动汤底,“像地缚灵一样,被没完成的心愿驱动的我们的祖先突破了束缚,如今行走在地上。”她似乎有所想法。
Quinton同样如此。他们战斗起来视死如归,以牺牲得‘好吃’为荣,却留不下一丝魂魄,永聚于海底,我们的灵魂因为救生圈和生成器得以保全,所以能用足迹丈量陆地吗......? Quinton不禁回想起第一次与鲑鱼们见面的那天。
理论上他作为技术人员是不应该参与外界资源贸易对接的,但研发到了瓶颈阶段,将军知道上个礼拜起他的实验室灯光不曾熄灭过,他也彻夜未眠,也就顺带给他放了几天假。实验室的助手们也跟着松一口气,就算他左脚已经踏进大门,众人还是七嘴八舌地劝他出门,不知道是哪个学生一脸担心地看着他的脸色,又开玩笑说他万一猝死了,可能会变成实验室里的地缚灵,晚上监督他们做实验。最终他们动用武力让保卫室人员把他强行“护送”到一楼大厅,还给门上了锁。
好吧,无所事事,他还没想到这词有用到他身上的时候,于是,仗着军衔高,他决定跑去看边关士兵们和鲑鱼的贸易去。
在瞭望塔上看到鱿鱼们和鲑鱼的搏斗是第一次肉眼观察,这次才算实打实的真正意义上的接触。他把帽檐压得很低,能看到对面头领圆润的胸脯,事实上这确实有些糟糕,他显然不太适应面对不具人形的高等智慧生物,他低着的头更低了。翻译官和分队长在前完成了货物的交易,他站在后排,仍能感受到鲑鱼们向他投射的炙热目光。
交易完后,闲来无事的他询问着小队长为鲑鱼交换武器的频率、种类等等等等。这个鲑鱼小分队的固定任务是与这个基地进行交易。最后谈话里他记得最清楚的是,小队长对他说:“看见鲑鱼分队长头发上那个小花发卡吗?她女儿做的。”
突然,商会监控显示屏下层层垒起的纸箱后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上方的纸箱摇摇欲坠,左摇右晃,果然最后还是砰地一下摔了一地,把众人的思绪拉了回来,奇怪的声响也吓了他们一跳。没有什么比灵异话题后的诡异声响更吓人的了,Zoe吓得快把汤汁撒了一桌,Chase倒是没那么狼狈,但也被Quinton看到他缩小的瞳孔和额头点点冷汗。
于是Quinton轻轻起身,蹑手蹑手地向那一小片阴影走去,然而暗处的某物似乎也没意识到某人正缓缓靠近,仍在纸箱里四处乱撞。直到他一点点挪步前进到合适的距离后,Quinton眼睛微眯,Chase看到他嘴角一勾,下一秒他便往角落里扑去。
在纸箱中,他的肢体旋即伴随Zoe的一声惊呼扭动几下,陡然膝盖发力背对着两人站了起来,手心里像是攥着什么。两人正担心时他猛地转身张开手心,Zoe和Chase瞪大双眼看着他的手掌。
是只,小鲑鱼?
END
(本回在自序後,第一回前)
蓋天下梨園莫有盛於京師者,而京師梨園又莫有盛於禾園者。〔拆禾字可得八、千二字。〕
話說此園正位於京師郊外,迄今已有二百多年。其名由來已不可考,傳此地本是一片稻田,後被人買下造園,故喚作禾園。
禾園代代擴建,最盛時竟有數萬畝之廣,如今已將外圍許多地界重墾為田,仍餘有數千。園內分為五方,號稱有三山六湖十二樓,併二十四坊三十六院,造七十二景。園東倚靠花神山,山上立花神廟,山下建萬花樓,正是前序所言京伶爭相郢雪獻藝之地;園西所傍大夢湖,其間雲嶼霧蒸,其畔帆花海樹,堪稱禾園第一盛景;園南坊巷錯立,乃是禾園門客所寓之處;園北另設內園,乃主人家之所居,便是園中僕從亦無有入內伺候過的,一切事宜皆由園內總管事的傳達。眾人不知這主人究竟何種身份,祗知定是京中一大富大貴之人,故皆稱其為禾老爺,便是有知道其中分曉的,也向不說破。
這位禾老爺自詡戲癡,平生所好,祗一「戲」字,倚仗著許多錢財,使個萬花樓晝夜笙歌不絕,又從不設門禁,欲觀藝尋色者,皆可任意進出,聽戲狹遊;賞賓眾眾,京中伶人自也願在此登台露臉,藉以廣傳名聲,抬高身價,所謂各取其圖者是也。
本書所道諸戲,皆於此禾園上演,而又以萬花樓為多,故以為題,眾位看官且當台上事般,付之一笑罷了。
正所謂:
嬉笑怒罵皆是戲,古今春秋盡為虛。
祗將書中人分為數種:
一曰夢中人,楊柳岸、林文清等諸子也;
一曰戲中人,賀喜官、朱鳳生、莫言琴等諸優伶也;
一曰畫中人,□□□、□□□等諸妓也;
一曰世中人,所謂芸芸眾生者也。
此書不附繡像,個中腳色之面貌,似真是幻,請諸屈尊賞讀者莫要深究。若有好事者為之,亦不與此書相關。
落筆人拜上
作者:【十二招】杏梓
Mode:随意
备注:这是一篇关于DC旗下角色杰森·陶德和提姆·德雷克的同人文,含有大量的隐喻,留白,误导,以及哲学的滥用。本篇发生在小丑被提射杀后,前情基本上基于《Batman beyond: Return of the Joker》,因为含有很多原著内容且关键词“规则”是蝙蝠侠系列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所以本篇其实就是一个关于“违反了规则后所发生的一切”的故事。
Summary: “我为你杀了小丑,杰森。”
————————————
【我为了你杀了小丑,杰森。】
杰森几乎是茫然地听着这通电话,劣质手机的电流声充斥着听筒,让那道本就微弱的年轻声音变得更加模糊。为谁?为他?可是他并不需要不是吗?而且他是怎么知道这部一次性电话的?杰森对这些问题毫无头绪,也不知道自己需要做什么反应,他只是一头雾水地开口。
“你是谁?”
【我?】
那道声音顿住了,他顿了很久很久,久到杰森似乎以为他就会这么挂掉电话,久到他感觉自己甚至能查到来电人的地址,然后打一个该死的精神病院热线,那道声音才缓缓开了口。
【我不知道我的自我镜像(imago)¹,而我的影响模型,我想你清楚我在说什么,我是指,它曾经有两个,一个父亲,一个爸爸,他们好像都很模糊,或许是我都杀了他们,或许我都没有,但是只有我杀了人是肯定的,我杀了我是肯定的,而且这不是第一次了。我是……是被告人吧,虽然我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让我念那段忏悔词,或许我是无意识²本身也说不定。】
“好吧,那我就叫你孩子好了。”杰森面前的屏幕发出幽蓝色的光线,或许是今晚的月光很漂亮,久违地,他想要当一次好人,当然,‘红头罩’式的好人,“你知道人们都有幻想杀死别人的想法吗?”
【当然,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做过实验,76%的男性,62%的女性都想过这件事³……哦,你是想问这是不是我的幻想?】
听筒里爆发出一阵尖锐的笑声,尖锐到似乎要穿透耳膜,只是下一瞬就被捂住了,尖锐的声音变得呜咽,沉闷,像是哽咽,又像是嘲弄。
那道声音让杰森的后背泛上一股冰凉,它太像了,像到他几乎又认为这是一个针对他的陷阱,又一个伪装成求救的阴谋。
但他不会半途而废。
“孩子,我不管你在模仿什么,但是你得知道,幻想杀死陌生人再正常不过了⁴,这没什么可怕的。现在和我一起呼吸,然后就站在那里,我去找你。”
杰森按下回车键,他会知道这个孩子在哪的,他已经定完到了地点,现在只需要放大地图——
【我想我在哥谭公墓】
他在哥谭公墓。
“SHIT!”
杰森骂骂咧咧地带上头罩,他要去找这个小兔崽子,他一定要吓唬他一顿,然后把这个胡思乱想的青春期小孩拽回他自己家。
他打开了门。
门外站着一个孩子,瘦弱,矮小,化学物品侵蚀过他的脸,锋利的刀片在他的嘴边画出永不褪去的笑容。
他是小丑,毫无疑问。
……
提姆从来没有感觉这么好过。
他当然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知道自己手上现在还有洗不去的鲜血,他知道他的大脑在尖叫着胜利,他知道他在忏悔,他知道他想开一个玩笑,他知道临阵逃脱是懦弱,但他也知道他不想死去……或者是,他不能。
他几乎要控制不住笑声。
“我很抱歉我真的是不小心的,我很抱歉我真的学到了教训,我很抱歉我是个坏孩子,我很抱歉我杀死了他,我很抱歉……我很抱歉……下一次我会做得更好!”
他站在墓园中央,在尖锐的十字架前鞠躬,对圣母玛利亚谢幕。
“他会饶恕我的,他当然会,他是蝙蝠,蝙蝠会饶恕我,圣人会饶恕我,妓女会饶恕我,所有人都会饶恕我的,因为我又做错了什么呢?因为我又做了什么呢?”
提姆顿了顿,展开一个疯狂的笑容。
“对了,我是为他做的,他会饶恕我的。”
他拨通了那通电话,用一部旧手机,放在他的墓前。
‘ 晚上好,杰森。’
提姆转身离去,躲过那支飞来的蝙蝠镖,再次回到他们的舞台,回到那座生养他的城市,然后飞奔。
他熟悉这座城市,他在这里长大,他曾追逐过空中的蝙蝠,也曾经历过无数次的坠落。他是这个城市的一部分,是一个细胞,一个组织,一个骄傲自大的孩子,一只振翅翱翔的飞鸟,也是……一个打破规则的人。
但是提姆现在不需要规则了。或者说,他已经成为哥谭规则的一部分了。他所有的,他能看到的未来,只不过是一场悲哀的血色罢了。蝙蝠们总在上演着悲剧,而自己也不过是恰好成为了这份悲剧的一部分,这没什么可怕的,甚至都不怎么值得可惜,只是……有点可悲罢了。他的家人会一次次、一遍遍地企图拯救他,他们或许能成功,又或许不会,他们永远不会放弃他,但是他想要被放弃。这绝对不是出于什么英雄的自毁情节,只是他想让他的家人们轻松一点的祈祷,一点,不太可能实现的妄想。
可是他现在就在伤害着他们。
这很有趣。提姆是指,伤害他们本身很有趣,蝙蝠是某种象征,但是如果你尝试撕裂这份象征,你会得到一个活生生的人,这太有趣了不是吗?蝙蝠,蝙蝠只是凡人,是可以被撕裂的,流出鲜血与脑浆的凡人。他们受伤,绝望,一无所获;他们中的一员追逐着自己,另一位却在电话里温声安慰,一位因为力竭而在空中坠落,另一位则和自己谈论着谋杀幻想。这一切……这一切都只是,太好笑了!
他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
终于,那些蝙蝠放弃了,今晚发生了太多事,多到他们没有额外的精力去抓住自己,又或许,他们知道他要去哪里。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提姆绽开一抹笑容,向摄像头招招手,敲响那间安全屋的门。
‘Surprise, 小鸟。’
……
“It's me.(是我。)”
提姆抬头看向杰森,他知道他的兄长可能并没有认出来自己,他被旧日的噩梦困扰了,这其中有部分甚至是他的杰作。毕竟,“第三任罗宾擅长合作”不是吗?即使他成了反派,他也会有其他人的馈赠,或遗物。是他想让杰森暂时安静,于是他就将恐惧毒气播入他的胸腔。恐惧会让人失声,而没有声音,就是安静。
“我在逃跑,我需要一个地方躲藏。”提姆指了指屋子,他知道杰森会让自己进去的,所以他只是等待着,“我会给你解释的,所以能让我进门吗?”
杰森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提姆看不太懂,可能是电流会烧坏脑子?不过他好像也不太需要懂,因为杰森下一秒便揽住了他的肩膀,将他带进这个‘家’中。
“当然。”杰森端上一杯热可可,放在面前的桌子上。
这看起来很不错,提姆缩在沙发中,有一瞬间,他好像忘记了自己的目的,那些彩色的布做成的毯子看上去非常柔软,沙发上绣有一朵小花,茶几上还有毛茸茸的毛毡小猫,可能是别人送的,史蒂芬妮之前好像喜欢过毛毡板,而她被挂在卡珊的手机上⁵,自己真的要毁了它们吗?
可是他已经在这里了。
“说吧,孩子。” 杰森坐在他对面,他看着提姆,就好像他什么都没变,可是有什么变了,可是他们一定变了。
“审讯不是这样的,先生(sir)。” 不……我不应该这么说。“你应该问更有效的问题。”比如为什么是‘为了你’。
“好吧……”
面前的人似乎依旧很困惑,只是在困惑中又多了一些,很平和的东西。哦,我喜欢平和。提姆想要闭上眼睛,但是他还有承诺,他的‘工作’还没有完成。
“那你要试试,下次不把鲜血溅到手上吗?我是指,比如带手套之类的?”
这是什么问题?这……有什么意义?提姆想要尝试分析这句话背后究竟藏着什么,可是好像,没有,就只是,没有。
“我会的,谢谢。”
最终,他这么回答。
“好啦,那我就没什么问题啦!”杰森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好久没有见到这么配合的犯人了,你想要什么奖励?”
“睡个好觉?”
抱歉,他好像想不出别的了。
“如你所愿。”
他沉沉地睡了过去,不再思考明天。
【END】
尾注:
¹ 一点点拉康的镜像理论,很混乱我不好解释,总之你们就知道提姆这里是在说他已经迷失自我就好了。
²出自卡尔·荣格的《分析心理学的理论和实践》,这里其实是指一种没有自我(ego)的意识, 当他们回顾过去,可以记住过去发生的事情,但却不记得自己身在其中。这里提姆就是这么一个状态
³ ⁴ 论点摘自《性,谋杀,生命的意义》,作者道格拉斯·肯里克,实验数据和结论都是他的,
⁵ 《猛禽小队》的第19话漫画封面曾出现过拿手机自拍的卡斯,手机上挂了个芬(指指点点)。这里提的思维很发散,有点像“解离”的状态。
作者:鱼簌漆
评论:随意
备注:写不完了下次见。我写不好短篇啊啊收不住,感谢理解TT
“亲人的离去不是骤雨,而是此生漫长的潮湿。”
小玉终于能消解这句话了。
今天是又一年的4月15日,碑前的花束已摆放好,她静静地跪坐着,沉默良久,她嘴角淡淡地带出一丝笑意。
前两年,她为这位老太太亲自出钱修了墓,也时常来看一看她。
第一年来时,她泪流不止。她将没来得及带她去喝的青岛鲜果啤撒在墓前,说妈妈,你知道这个老好喝了吧?就是可惜,没有机会亲自领你去喝。是呀,她曾筹划了那么多次,带她去吹青岛的海风,领着这位一辈子没有出过平原、一生都在种地的老人,见见奔涌的海浪,和海边的鲜花。
这墓碑修得极好,让她想起年少时,第一次读着《第二性》,被当中的内容所震撼。后来她终于去了法国巴黎,来到波伏瓦的墓前。石砖上堆着鲜花,碑上用各国的语言写着我爱你,中间挤着、堆簇着红色的和粉色的爱心,她被这景象所冲击,掉了眼泪。
小玉被生下来时,差点被偷偷掐死。她的亲妈已连续打了两次胎,不能再打了,“否则以后会生不出来哩。”
一声啼哭将小玉带出来,一屋子人围着,见是个姑娘,虽没挂脸,但气氛已经凝重起来,都偷偷瞄着她爸的脸色。沉默良久,她爸爸去门外抽了两个小时烟,回屋一看亲属们零零星星的,都走差不多了。
第二天小玉她妈就死了。有人说是难产,有人说她吊死了,说什么的都有。她爸给她放在门口,任由哭喊。隔壁的老宋媳妇见孩子可怜,便给她悄悄抱走,独自抚养。
在村子里,老宋媳妇算是一位常被讲究的对象。十多年前嫁到这里,没等怀上孩子,就克死了老公,你说说,这样的女人谁还敢娶?更别提后来她还带着别人家的拖油瓶。于是,逃离这里、隐姓埋名成了她的目标。
本来这种被议论的人生,过久了也就这样算了,凑合过呗,大家似乎都这样凑合着。可当小玉一天天长大,会用水灵灵的大眼睛望着她笑时,逃离这片土地的种子已在心里发芽。
在小玉三岁那年,她靠着种苞谷和麦子、做针织用品攒下来的钱,准备了一大包行囊,带着小玉租了老邹头家的毛驴车。
“老宋媳妇,你这领孩子干什么去?”
“领她上城里添点衣服玩具嘞,再玩一玩。”
后来老宋媳妇很久都没回来,村里人才想到,她这是跑了。
宋姨带着小玉在城里安了家,先租了一间小平房,带压水井,出来的水清冽又凉快。她想办法给小玉安排上了小学,每天早上骑房东借的自行车送她上学。后来她自己也攒钱买了一辆。
小玉古灵精怪的,到处蹦蹦跳跳,总是让她操心。但宋姨手巧又勤快,还找了个给人家当做饭阿姨的工作,独自过了那么多年,有个孩子添添活力,日子也算一天天地过好了。
直到有一天,到了小玉开家长会的日子。
她刚忙完活计,急急地赶到学校,总算是没错过。家长会结束后,老师把这位穿着朴素的妇女拉到一旁,问她,雷玉最近跟一些不太好的孩子在玩,你知道不?
“啊?”
见她显然吓了一跳,老师叹了口气说,她跟一些混混走得很近,你要不问问她?
“知道了,谢谢你啊老师。”
回去的路上,宋姨心情复杂,人也沉默着。等小玉回家,她叫住她:“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没跟我说?”
“……我数学考了86。”
“不是问这个。”
“那好像没有,妈妈我想吃土豆——”
“你最近在跟什么孩子一块玩?”
小玉沉默了。她低头扒拉着手指,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她们就这样僵持着,小玉时不时抬头瞥一眼宋姨。
“你不说是吧?明天我跟你去学校问老师。”说完去厨房切菜做饭了。
作者:【十二招】柏志榮
Summary:
然後,錦山君在晨光灑在臉上之時就落下淚,眼淚掉在寶石上,晃著,順著鏈心慢慢地滑下來去,掉在花瓣之間,鑽進土地裡,就消失不見。
免責聲明:隨意
Notes/備註:
本文是基於→龍が如く | Ryuu ga Gotoku | Yakuza (Video Games)創作的Fan Fic(不過並不很考驗對原作的了解度就是,請隨意閱讀)
像平時一樣,麗奈用一塊浸過水的檯布在吧檯面上來回拖動,一下一下把桌板上面水反射的光澤撫平擦開。店裡現在過了營業時間,所以沒有客人,空氣裡面有香煙燒過的味道,還有酒的味道。她把杯子收好洗掉,把椅子擺好擺好都歸位,等一下還要把垃圾拖去後巷,明天一早會有人來收的。離開店裡以前這些事情她都要做得好好的,因為她是這家酒吧的媽媽桑,店長,老闆娘——在夜裡的吧檯後面看守杯子和酒瓶的女人。
今天是麗奈的生日,她自己記得,但沒跟其他人說。很久以前,好像有十年了吧,那個時候,店裡面做招待的另一個女孩子,叫由美——還會問她幾歲了啊,她就笑一下,伸手輕輕刮一下對面女孩子的鼻尖,講:“這個啊,是秘密。”後來,連問她這個的人也沒有了。她沒有那麼在意,日曆上翻過也就算了,跟昨天、前一天、前兩天、前一年的今天都是一樣的吧。不過麗奈自覺自己心態還是年輕的,所以對生日還是有著期待。她在吧檯邊下面的櫃子裡放了一隻精心包裝的禮盒,是她前幾天就買給自己的禮物。特意選了一張閃閃亮亮的銀白色包裝紙,還係上漂亮的紅緞帶,好像別人送給她的一樣。至於裡面是什麼,她有點記不清了。可能是Le Marche櫥窗盒子裡的絲巾,可能是一隻漂亮的茶杯,或者還可能是別的什麼也說不定!麗奈前幾天老是提醒自己別去想那個盒子了,好好工作!可是有時候就是會想上好幾分鐘呢,等到回去的時候,那天是生日,拆開禮物的瞬間才知道那是什麼——就好像神明給她的一點小恩惠,一點溫暖的小驚喜。
真不錯哪。
麗奈想到這裡就輕輕地笑,站起來。把架子上的瓶裝好酒扶正擺好位置。玻璃瓶碰到彼此輕輕地響了叮叮噹噹的幾聲,好像是裡面的酒在互相講什麼話題。
事情都已經做完,現在的時間是凌晨兩點十三分,應該閉店了。麗奈鎖好前門,從後巷的那扇門走出瑟蕾娜酒吧,打包好的垃圾和空瓶都拿到回收點的垃圾箱裡去。這個時間自然沒有電車,出租車的起跳價也不劃算,住得並不遠,為了能顧到店面,從天下一番大街出去踩自行車一段距離就是居民區公寓一帶了。
她走前有記得拿上那隻漂亮的盒子,放在手包裡。然後踩上腳踏車穿過街道,輪胎碾過街上的幾片垃圾廢紙,有一點點細微的沙沙聲。現在是九月底,晚上還不算冷,但風卻不小,麗奈的頭髮被吹得四散亂翻,估計下午時精心梳好的髮型早就亂得不行了。麗奈瞇起眼睛,讓晚上的風呼呼掠過臉頰,她想反正回到家後也要洗頭再吹乾來,吃過生日蛋糕就可以收拾一下鑽到被窩裡好好休息,頭髮的事情就沒什麼好在意的了。
洗過頭之後的麗奈全身都帶著熟悉的洗髮香波味,濕濕的一把頭髮貼在脖子上有點癢癢的,像一條滑滑的魚擱了淺。她把電風扇拉近自己這邊,對準自己,按下出風按鈕,風流慢慢地吹著,把頭髮吹飛起來,然後乾透。麗奈習慣這樣子吹頭髮,她不喜歡電風筒的熱風,那樣的熱浪會讓她想起初到東京都打拼那個夏天的柏油路,還有早年交不出租金,耳邊的那些恐嚇、污言穢語——因而煩悶。風扇是不一樣的,風扇的風是涼涼的,溫柔緩慢的,不動聲色的。像是晚間街道上吹著風的長街,還有清晨偶爾下的細雨。她身上穿著棉質的長袖薄睡衣,還有睡褲。舒舒服服地靠在軟軟的沙發上,手臂隨便搭在沙發布面上,舒展身體,好像一隻曬整天太陽曬睏了的貓。風還在繼續吹,房間裡很安靜,似乎時間也停止了。只是她的頭髮絲還動著。躺得稍微有點睏了,她伸了個懶腰坐起來,踏著拖鞋到冰箱那邊去把蛋糕端來。
那一塊奶油蛋糕靜靜趴在盤子上,細軟的奶油上面有草莓點綴。麗奈沒有訂下一塊大蛋糕,份量恰到好處,不多不少,這只是為她自己一個人靜靜享用幾天的甜蜜。接下來的日子仍然會匆忙的,但是在午後醒來的柔軟中能吃上一口甜香的奶油蛋糕,那麼就很教她開心了。吃過蛋糕以後,她想起來要為自己拆開那隻禮物盒子,她從盒子的絨布襯墊上拈起一條項鏈輕輕放在掌心上。細長的金鏈上有分明的紋理,一環環緊湊編織在一起。鏈心有一顆寶石,是淡粉色的,在燈光下面透亮著。很像是晨光裡櫻花會有的美好顏色,寶石四周還圍繞有碎碎閃閃的鑽石群。
麗奈抬起手腕把那項鏈對上眼前再看,再到鏡子前去為自己戴上它。她看著鏡子裡的自己,輕輕地笑。這樣的項鏈在泡沫經濟過去後就沒人會戴,還有從前顏色艷麗的衣服裙子,好像也隨著輪船船槳切著海浪落下的泡沫一樣慢慢又變成海面下的東西,她不再拿出那些衣服來穿——好像從沒買過。水面上被燈塔和瞭望燈光照得耀眼的泡沫,就像是曾經那個璀璨的時代。已經決心要在新的時代努力活下去的話,那麼總要捨得一些東西。像是越來越長的頭髮現在應該盤起來束上去,過時了的衣服和妝容都應該換新的了。麗奈把項鏈小心地擺進盒子裡,莊重地為它再包裝一次收進床邊放珠寶首飾的小抽屜。然後鑽進被子裡,把自己包裹好好的。第二天醒來該去店裡開張的時候,就整理好頭髮,化上平時的妝容,穿上端莊大方的衣服,戴一條簡單的項鏈(不至於讓脖子看著光禿禿的)——把自己包裝成一個得體穩妥的成年人,這才能走進店裡,微笑著開始今天的生意。
麗奈就微笑著經營她的店,後來,那個已經不在店裡做招待的女孩子的妹妹,叫作美月,拜到她門下來學習如何做一個好的招待。那時候百合上了市,麗奈就每天都託人送新鮮的花到店裡來,然後她就教美月如何在鮮花下面藏好濕潤的花泥,又如何在漂亮的花瓶外面係上一隻優雅的緞帶蝴蝶結。一隻白瓷花瓶,配上亮紅色的絲帶會非常棒的。
美月說,客人在店裡看見這樣漂亮的花,想必連喝到嘴裡的酒也會變得味道更好些吧。對啊,是這樣的啊。麗奈說,而美麗的東西,還需要一點更好的包裝工作,這就是錦上添花了。美月點點頭,努力地練習蝴蝶結,一遍兩遍,直到熟練到不需要低頭看手指如何去動。美月說,這時候,手指是跟著心動的呢。麗奈點點頭。
後來,美月送來一盒喫茶店的手作點心給她。說承蒙您照顧,我將要自己去闖蕩,自己去開一家店了。麗奈笑著跟她道別,還說,有空就來我這裡再坐坐吧。
再後來,麗奈的一個老相識,大名是叫作桐生一馬(過去麗奈總是叫他小桐生,桐生“醬”)終於熬過十年的獄中苦役,回到這裡來了,這裡是,日本東京都新宿區東口的神室町天下一番大街。她驚喜地笑著,迎接桐生,要給他倒一杯酒。仿佛一個值得信賴的老朋友一樣還溫柔可靠。麗奈對自己說,她從來就是這樣的人,本來也並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
可是後來她就把桐生出賣給他之前道上的兄弟(畢竟後來桐生已經不能再被叫做是黑道),他的兄弟叫錦山彰(她叫他錦山“君”)。桐生當年是為了錦山君和錦山君病重的妹妹才頂下殺人罪名去坐牢的。如今,錦山君恨桐生一馬,也許早就恨,也許從桐生入獄那一天就已經是這樣子在恨。麗奈不知道,多的事情她不會知道。她只知道她很愛錦山君,只是很愛他,無論怎麼樣也只是愛。
麗奈死的那天跟瑟蕾娜躺在一起,穿著平時一樣端莊大方的衣服,戴著那條素雅的項鏈。她向前舉起了槍,帶著決絕的氣勢,可沒能一槍打中她愛的那人。大概因為手抖,大概還因為別的什麼。然後,她倒在地上,然後仰面過來,對著天花板。眼睛像是在看著什麼,又像是什麼都沒在看。
如今是二〇〇六的一個新春天,當春風撕開新宿地方冬日的沉默,吉野櫻花開的時節到了。蓓蕾綻開,鋪天蓋地的淡粉色燦爛成灰石磚之上的櫻色星河。今天桐生起早到花店親自包了一束最好的白色花,輕輕擺下供在麗奈的墓碑之前。她愛的錦山君也在呢,站在那裡。指縫握著條項鏈,它靜好地臥在他手心,那顆淡粉色的寶石在晨光下面透出清亮的微光。
然後,錦山君在晨光灑在臉上之時就落下淚,眼淚掉在寶石上,晃著,順著鏈心慢慢地滑下來去,掉在花瓣之間,鑽進土裡,就消失不見。
Vol.239「珠宝」《倘若死亡为你戴上黄金假面》
作者:维克
*神之亵渎同人,克兰莎X忏悔者无差
Mode:随意
七,九,十,十一,十四……束红绸的剑忠诚地服从主人的号令,扑向每一段活肉。灰铁兜鍪下苍白的脖子,气管里流出粘稠的腥气,大动脉一经割破,血立刻飞到高墙上;布甲下胸腔起伏不定,沉重的铁撞断十三根肋骨,深紫色的上衣凹陷下去,肺被完全扎穿,喉管里涌出笨重的嗬嗬声;一条大腿在近膝关节处截断,断面利落而平整,髓腔暴露,珍珠白的骨密质包裹牛胶质地的红褐色的骨髓,外面是一圈层叠的红肉,粗壮的动、静脉喷出淅淅沥沥的血。直到计数抵达一百整,克兰莎停住挥剑的手,摘下黄金兜鍪,空气中圣膏的馨香与人的腥气沆瀣,极其浓郁,不能嗅闻,只能开口吞饮*。她问用炭块奋笔疾书的书记官:“现在共是多少个?”
“二百一十和六个半,我的大人。”
“那六半个是什么由来?”
“四头公牛,两只羔羊和一个已犯下亵渎之事的当死的婴儿。请当心您的身后,我的大人。”
她扣下兜鍪,转过身,以一种极其精准的剑技挥退迅猛的斩击,那一瞬仿佛不来源于骑士长无冠的武艺,而是红绸剑牵引着她,指挥着她,劈向神母之敌。偷袭的忏悔者身形矮小,并不超出阿尔贝罗饥荒居民的平均值,那柄大剑在他手中显得过于笨重了,几乎是一块只经过简易加工的巨石。他身体一歪,靴子碾过地上堆叠的肠子与内脏,留下一连串石榴破裂般的爆响,剑身划过还未被摧毁的灯台,很勉强地稳住身形,他没有思索的余地,抓着剑便冲向高大敌人的左侧,使出至下而上的挥击。在克兰莎受奇迹赐福的眼珠里那些动作仿佛浸在泥沼中,破空的呼啸被延长、打薄,解剖为无数个反击的瞬间。她向前一步,将剑沉下去,随后是石材崩裂的声音,忏悔者没及时停下,差点直直撞到剑上被裁成两段,铁兜鍪尖在属于克兰莎的金兜鍪上磕了一下,刺耳得像雪山老修女使用的铜钟。她举起剑再次追击,忏悔者像一只残疾的隼类,跌跌撞撞地往一边退,右手虎口处血潺潺,湿润滑腻,断剑差点脱手。克兰莎的剑敏锐地咬住肩胛骨,切掉忏悔者的左手臂并不比分一块黄油困难多少,她伸出手捉住那条晃荡的红腰绳,将这不自量力的家伙拽到面前。默哀同道会的教义实在强大,即使血流如注,没有克兰莎的掌握就要跪到地上,他依旧没有发出半点声音,仿佛自顾自地形成一片亵渎的真空。克兰莎调整了一下剑的角度,手上软弱的肉段拼尽全力地挣扎着,她很确信自己听见踝关节的损伤,这甚至无法让人感到痛楚。骑士长黄金的盔甲像无尽的黄昏压到他身上。
真理神龛修会的钟响了起来。
忏悔者的胸腔被完全贯穿了,先前风箱一般不安的颤动彻底平息,克兰莎拔出剑时仍有一点陷在泥里的滞涩,她试图将淋漓的死肉从上边甩掉,却因为过大的力道弯下腰,腹部有很微妙的空虚的感知,她低下头,断剑从她的肚子里跌到地上。
没写完(惭愧的表情
Vol.240「器械」《【并非攻略】神圣黄金手术刀与米凯拉相关支线》
作者:维克
*艾尔登法环同人,伪攻略,大量捏造
Mode:随意
前置条件:在获得米凯拉的针之前,未到达鲜血王朝(获得纯血骑士勋章后不要立即使用)且王城未变灰城。另外请不要杀掉梵雷,他与任务后期物品神圣黄金手术刀强相关。
获得金针后,在祈祷室隔壁小房间(即获取旅行女巫套装的房间)一楼巨大腐败花朵处交互,选择“奉上米凯拉的针”,坐火,上二楼,左边墙壁附近会出现大量艾奥尼亚蝶,敲击墙壁,出现隐藏房间。
注:米凯拉的针在此处为钥匙作用,并不会消失,请放心大胆的癫火吧!
根据房间内的拘束带、钢架病床、蒸馏瓶与大量白破布可推断这是一间病房。在敞开的柜子里获得【净腐医官的服装】。
【净腐医官的头巾】
不可避免沾染上猩红腐败的头巾,其上永不干涸神人之血涌动。为袚除污染的医官们穿戴的防具。
“纯净黄金”米凯拉曾以鲜血浸泡白色亚麻布,以此对抗腐败女神的恶毒吐息。
屏风后还有一个蜷缩在地的白灵,与其交互获得提示。
白灵:玛莲妮亚大人,您还在痛苦吗……啊啊……血一直流,我感受不到我的皮肤了……救赎我吧,黄金树之根……
然后传送到黄金树大教堂,坐电梯下楼,途经拉达冈就是玛莉卡雕像与两个调香师,建议击杀路上的熔炉骑士。在获取古兰桑克斯雷电的围栏处,继续往前三个房间可见右侧一扇小门,门框上悬挂一束草药,穿戴全套【净腐医官的服装】与其交互可以开门,里面是一个布置与圣树病房几乎完全对称的房间,在操作台上可以获得道具【神圣黄金手术刀】。
注:如果找不到悬挂的草药,可以联系白灵所说“黄金树之根”寻找门上壁龛是否被树根缠满。
【神圣黄金手术刀】
为了剐去腐败皮肉,米凯拉以最纯净的黄金打造的手术刀。
其上有独特的医师纹样。
在腐败环绕的泥沼里,米凯拉曾轻柔地合上妹妹的双眼———
亲爱的玛莲妮亚,不要害怕,所有痛苦会消失在梦中。
接下来去找白面具梵雷,如果这时候支线没有断掉他应该在蔷薇教堂,与其交互,选择“出示神圣黄金手术刀”,出现以下对话:
梵雷:……噢,这精巧的器械,精巧的武器,是为了消化何物呢?
选择:问他关于纹样的事
梵雷:你所好奇的是这个?……好吧,我确实见识过———这是我某位慈悲同僚的印记,不愿追随尊贵之血,却寻求那位大人的爱与安慰……
梵雷:真是难以理解啊,宵小之辈的心思。
选择:问他同僚的下落
梵雷:我可不是百依百顺的侍从,亲爱的………唉,算了,就告诉你吧,作为鲜血王朝的骑士,你要记得这是蒙格大人给你的赐福。
获得【圣树医师的下落】
【圣树医师的下落】
白面具梵雷的写下的文件,其中记录着扼要的情报:
我的同僚曾言———他将随那位大人的脚步,在螺旋上升的某处获得永不止息的爱。
完成这段对话后就要卸磨杀驴了,使用纯血骑士勋章进入鲜血王朝,击杀半神“鲜血君王蒙格”,坐火,与米凯拉的干枯手臂交互,进入幽影地。如果不能交互可以检查自己是否购入dlc或者是否击杀半神“碎星将军拉塔恩”,完成后再传回神人坠眠之茧就能够继续流程了。
进入幽影地后传送到艾尼尔·伊利姆地区的螺旋塔赐福点,顺着阶梯上楼,最顶上有三个拷问官,建议击杀。坐电梯往下,在中途可见内侧墙壁上有一个隐藏门,多敲几下,趁机溜进去,里面是一个大房间,装潢类似塔之镇贝瑞特角人老婆婆的仓库,强烈建议把房间内的架子桌子全破坏掉,以免干扰视线。房间左侧有一个祭坛,靠近祭坛触发战斗“被绝望的看守者入侵了!”,击败红灵后获得武器【绝罚之刺】
【绝罚之刺】
缀有编制纹路的刺剑,其上的倒钩以明亮黄金制成。
追随米凯拉的骑士,奉命看守发狂医官的看守者使用的武器。
具有圣属性攻击。
绝望或许存在,但在下一个千年中一切都将化为爱。
在祭坛下的干尸处获得动作【救赎祈祷】
这就是神圣黄金手术刀支线的全部内容,感谢您的观看。
作者:【五招】漢尼
中靶:格子
勝負結果:大勝
1
曾经这片大地上有一个国家,位处于地下于地上世界的交界处。每一年,春神都要从这里回到大地上,而王国则会举行盛大的欢迎仪式。
但是这一年的仪式有些特殊。国王的独子即将成年,于是早在这一年仪式前一个月,国王就放出消息,在伴随仪式的舞会上,那位英俊又漂亮的小王子将从全国的姑娘们当中选出他最心仪的那一位并与她相伴终生。
当天城里的礼服店与珠宝店预约爆满,老板们不得不紧急扩招了一批学徒来赶上这些爆炸般激增的订单。听起来这就像是商人用来哄骗乡下穷女孩花一年的收入买一件华而不实的礼服的噱头,城里的姑娘们对此身经百战。然而这一次,既有童话,也有真金白银。
宴会当晚,城堡前的广场已经挤不下马车。王公贵族的女儿尚可坐着马车从他们专属的贵族通道进入王宫,而中产阶级的女儿们,只能抱着笨重的裙摆,踩着摇晃的高跟鞋,挤过人群,穿过石砖铺就的广场,一路不忘将簪子般的鞋跟从砖缝中拔出,最后等她们进入城堡时,等待她们的是层层的阶梯,落满了女孩们脚上落下的鲜血。
能落下鲜血的都是幸运儿,更多的女孩,被她们的鲸骨裙撑和人群困在更远的地方,只能抬起头,遥遥看向城堡中炫目的灯火,如同璀璨的星光,又如同绚烂的火焰。
小王子坐在他的宝座上,卫分隔而开的人海。那里花团紧蹙,脂粉甜软的气息与女孩们奶白色的肌肤交错在一起,然而他只看到花丛,孔雀的羽屏,他听见群鸟环绕着他歌唱,却无法看清她们的眼睛。但是这里都将是他的,他将要拥有一片森林,未来直到他死亡,他都将享有这里的每一粒尘土。他湛蓝色的眼睛犹如深海,又如同王国最璀璨的宝石,盛满最绚烂的烟火与最华丽的风景,那里已经无处为一粒尘土容身。
然而很不巧地,舞池中并不只有人类的女孩。庆典的规模过于盛大,以至于连荒野之上的那些东西也被吸引,但是进了城就要守城里的规矩,于是这些东西变为人类少女的模样混迹其中,肆意玩耍。
天真又无知的小王子,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选中了他不该选中的人。那是来自荒野的狂风,远非城堡寝室窗前的微风可比。
事到如今我们已经不知道小王子做了什么,但是我们只知道,那狂风被激怒了,于是狂风从天而 降,彻底封住了城市,也封住了抵达那里的春神。
头顶鹿角的牧神第一个发现了这件事,试图撞破风神的屏障,但是他哪里是风神的对手,只能不甘心地逃走。直到现在,如果有人去到这座城市的边上,还能看到牧神在树林中,哀怨地奔跑嚎叫,寻找着释放出春神的办法。
2、
这是一个从没见过春天的女孩的故事。
相传自从百年前的一场大雪之后,春天彻底不再降临大地,寒冬会消失,大地依然会回暖,植物却不再发芽,怪物伴随着酷降临。原本安居乐业的人们,为了生存只好躲进角落中苟延残喘,寄希望于春日能再次降临大地。
后来的人们称呼这场骤变为冬灾。为了能唤回春天,荒野上的各部落之间开始频繁地进行祈春仪式,用尽全力地祈祷,讨好神明,只希望春天能再次回归。
然而有些部落选择了战争。
那是一个受月神庇护的部落,就和往年一样,在冬日最冷的季节,他们拿出了一年来积攒的全部食物,用石头磨成的粉末和枯枝装点自己, 开始举行一年一度的祈春仪式,然而就在祈春仪式期间,他们遭遇了袭击。
部落里最小的女孩被大人们推进了摆放有月神神像的山洞,接着大人们消失在夜色中。女孩在山洞里躲了三天三夜,直到第四天的黎明前,她醒来时,只发现洞外风雪交加,但洞里并不止她一人。有个披着黑色斗篷的高大黑影在洞内升起了火。
“我在那堆废墟里找到你。”黑影低下头,兜帽下看不清脸庞。
“你是谁?”
“我是死神,来这里做点我该做的事情。”
女孩闻言低下头不断看着自己的身体,但是一切就和她昏过去之前一样。死神耐心地等她结束了观察自己的转圈。
“你没有死。你身上还有命运女神的丝线,连向北方某个我看不到的地方,我虽然可以切断那些线,但是我想那些线一定有存在的理由。”
死神背上镰刀,拖起庞大的包裹,女孩看到那里面装着密密麻麻的灵魂。死神离开了火堆,风雪已经开始模糊他的身影。
“等一下!那我应该怎么办!”女孩慌忙对着洞口大喊。
“你自己决定。”死神转过身,“或许那里就是你命运的尽头,你可以去看看,或者就留在这里,你的生命走到终点那天我们会再见面。”
死神的身影只是晃动了一下就消失在风雪和夜色编织的帷幕中,女孩刚要追上去就被寒风吹了满头雪花。她无法离开,于是只好在山洞中摸索,很快她就走入了山洞深处,大山的核心。在这里她听不到风雪的呼啸,也听不到敌对部落的呼号、亲人的惨叫,只有不知从何而来的微弱光线打在岩洞正中的一把白色弓箭上。
她握上那张弓时,一个黑影从那张弓上冒出,女孩被惊得踉跄地退回墙角。黑影很快凝聚成一个看不清面貌的人形。
“就是你想动我的弓吗?”影子的脖颈蛇一般伸过来,直贴女孩的脸庞,”哦……你身上还有我的印记。“
“您……您是月神吗?求求您救救我的家人!”
“当然可以,不过你得付出代价。”
“要什么都可以,求求您!“
“那拿上这张弓,从那条路出去吧。”黑影抬手指向山洞的另一端,一群萤火虫顺着黑影的指尖飞出,照亮了山洞中的另一条路,“你要带回更多的祭品给我。”
女孩拿起了弓,跟随着萤火虫,沿着那条路跑去。洞中道路狭窄,潮湿的空气扑打在女孩脸颊上,很快这份潮湿就变成了刺骨的寒冷。
“所以这就是你一路流浪到这里的原因?”
塔比接过约书亚递过来的汤,咕嘟咕嘟灌下去。
“是的……我答应了月神,我得给她带来更多的祭品。”
“有个地方还有些食物。”他说,“我带你过去吧。”
“不,我得去带回春天。”塔比反驳,“只有带回春天,我才能给月神足够的祭品。”
约书亚盯着她,兜帽下面是一张布满伤痕的脸,只有一双蓝眼睛看起来还像人。
“你打算去哪里找。”
“永春城。”
“早就没有春天了,那里也没有春神。”他慢慢地说,喉咙里呼呼的声音活像野兽受伤时的喘息。
“但是妈妈说有,我还有月神的弓箭。”塔比对他举起背后的弓箭,“妈妈说我是月神眷顾的人,我有她的印记,天生就该去寻找春天。”
约书亚并没有看那把长弓一眼,只是盯着塔比的脸,视线从塔比的脸上滑到她的领口,月神的印记有些许从领口露出。
“你不该去那地方,太危险了。” 塔比看着约书亚只是挥了挥手,炉火就突然燃起。
“你是魔法师吗?可以陪我去永春城吗!”
“我不会去的。”
3、
但是女孩和不怎么乐意寻找春天的魔法师就这样出发了。因为那把弓对准了魔法师。
永春城在遥远的北方,而要抵达那里,需要越过平原,翻过高山,最后穿越森林,才能抵达城市的外围。
穿越平原时,他们遇见了横冲直撞的羊群。羊群中全都是公羊,顶着歪歪扭扭的羊角,头羊是一只头顶长满了角的瘦小公羊,羊角在他头顶层层堆叠,绽放,甚至挡住了他的眼睛。他向两人介绍自己以不怕死的劲头博得了头羊之位,虽然他不知道那所谓的永春城在哪,但他乐意带着女孩和魔法师一起前往北方,只要女孩愿意交出月神的弓箭。
“那可太好了,赶紧把这个破东西拿走吧!”
女孩很不乐意这样, 魔法师虽不同意留下,但是却乐意交出弓箭。
“有了这个我们就能很轻易地狩猎。”
“还能留下母羊!我们已经很久没见过母羊了!”
羊群过于兴奋,开始不断顶撞二人。但是很快这些快乐的顶撞就变成了极富攻击性的撞击,羊群开始叫嚣着必须把弓箭留下,不然不会放他们走。
魔法师抓着女孩跑出羊群,试图远离这群疯狂的羊,但是羊群却紧追不舍,头羊也一下跃到一处土坡高处发号施令,似乎已经假设那张弓属于他们。
“那就来吧!”魔法师向身后的羊群喊道,“谁抢到这把弓就归谁!”
羊群依然朝他们狂奔而来,但是很快出现了异状,一只强壮的公羊将羊角对准了身边的另一只公羊横冲过去,伴随着一声闷响,被撞倒的羊倒在羊群中,再也没站起来。
羊群迅速起了波澜,公羊们开始将羊角转向身边的每一只羊。头羊在高处声嘶力竭地吼叫,但没有一只羊听从他的命令停下来。
魔法师拉着女孩转身想跑,却只见头羊一跃而起落在他们前方。
“把弓留下。”他低下头,尖锐的羊角指着两人,然后将角对准魔法师,“那个女孩也是。”
“她不是羊。”魔法师将女孩拦在身后。
“她迟早会是。”头羊阴冷地笑着,“我以前也不是羊,但只要进了羊群,大家都会变成羊,她将会成为优秀的母羊。”
他咆哮起来:“变成羊有什么不好!看谁不爽我们就能用角杀了他!我们就是这里的王——”
他还没来得及喊完最后一句话,突然就被一个巨大的黑影撞进风雪中。暴风雪阻碍了所有人的视线,但是女孩和魔法师清晰地听到了风雪中传来骨头被咬碎的声音,以及呛水般的呜咽。很快他们就知道那是什么了,黑色皮毛的巨兽从风雪中走出,嘴里还叼着被咬断喉咙的头羊。巨兽走过来时头羊还没有死,那种溺水之人般混杂着水声的呜咽就是从他口中发出。
“狼!狼来了——”
第一只羊发出尖叫,羊群慌乱起来,顾不上内斗,羊群试图四散逃命,然而敌人的速度比他跟更快,第一匹狼撞进羊群,将羊群一分为二,紧接着是第二匹,第三匹……羊群的惨叫很快在狼群的嚎叫中消散。
黑色的狼并没有参与狼群的狩猎,只是盯着二人,额头上的三只眼睛咕噜噜地转着。她的体格在狼群中尤其巨大。魔法师谨慎地将女孩拦在身后。
“你们也是羊吗?”狼群中最年轻最活泼的小狼围着魔法师和女孩蹦跶。听到动静的狼群围上来,在两人身边围成密不透风的一圈。
“显然不是,他们没有角。”他的同伴说,“没准他们是我们的同胞。”
“但他们也没有皮毛。”
“我以前也没有皮毛,我前不久才长好。”小狼竖起一只前爪。
“把他们带回去问问妈妈吧。”领头的黑狼发话,“妈妈总会知道。”
4
狼群簇拥着他们向北方区,去到山脚下,钻进一处裂隙。在裂隙深处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是狼王,一头苍老的巨大母狼,她从皮毛和稻草堆积成的床铺上抬起头来,额头上缓缓睁开五只眼睛。据说冬灾降临的时候她就活着,她并不美丽,遍布全身的伤疤使她的皮毛斑驳,一道伤疤贯穿了她的整张脸。
三只眼的女统领向她描述外面发生的一切,狼王将目光转向两人。
“孩子们没见过除了羊以外的生物,如有冒犯算在我的头上。”狼王邀请他们在火堆前坐下。狼群在外面处理猎物,皮肉撕裂的声音传来。很快狼群就带着成堆的肉进来。
“他们都是你的孩子吗?”约书亚询问狼王,他刚为狼群重新升起火堆,眼下狼群正欢天喜地地烤着肉。
“不是。我没有孩子。”狼王惬意地趴着,“我亲眼看着冬灾降临。那会我原本是打算去死的,但是我捡到了第一个孩子,然后孩子越捡越多,没个头。我反应过来时,他们已经壮大成了狼群。”
“那你的伴侣是……?”
“我没有伴侣。”她趴回皮毛中。
“这不对,每个人都该有伴侣,不然要怎么活……”
“如果你拿伴侣当饭吃,那的确。”她发出一声冷笑,“不过我确实杀过不少公狼。”
狼群这时把刚烤好的肉送来,于是他们没能继续聊下去。晚饭后的狼群逐渐安静下去。
“如果你想留下,那就留下。”女统领说,“只是多两张嘴我们供得起,等你长大之后就加入狼群,我们一起狩猎。”
“但是我还得去永春城寻找春天。”
“什么春天?什么永春城?”母狼卧在石头上,漆黑的眼睛盯着塔比。
“北方的一个城市,据说那里永远温暖,植物永不枯萎。”
“小孩子的幻想,你别当真。”约书亚在一旁插嘴。
“ 我没有听说那里有什么永春城。”狼王回忆着,“很抱歉这些年来能够老去的狼只有我一个。”狼王回忆着,“传染病悄悄在狼群里流行,孩子们长大到一定年纪就会急剧衰弱,等不来老去就回归大地,他们只见过群山和平原。”
“但是春神被封在那座城里,我必须打破风神的屏障把它放出来。”
“那里根本就没有春天!”母狼跳起来对她咆哮,“那根本就不是春天!那里全都是诅咒!”
洞穴里一片死寂,狼群全都看过来,又在狼王的眼神中伏下头颅。
接着她转向约书亚:“她是你的女儿?你就这么放任她去那种地方?”
约书亚叹气:“她都拿那东西对着我了,我放不下心。”
第二天早上,塔比和约书亚走出山洞时,狼王正等在那里。狼群一阵骚动,他们已经很久没见过这位老祖母走出洞穴了。
“很抱歉我不能留下你们,你们会害死整个狼群。”狼王说,“我会陪你们往前走一段,是时候离开狼群去做我早该做的事情了。”
狼群的女统领发出一声哀嚎, 哀切地绕着狼王呜咽,她的举措没有换回狼王的回头,狼王低下身背起塔比和约书亚,向着无边无际的树林中走去了。
5
于是他们继续上路。翻过群山之后就是树林,绵延的树林从群山蔓延到天际。狼王顶着暴风雪,背着他们一路跑进森林。他们不知道在风雪中走了多久,但是狼王很快就到达了极限。她找了一处空地将两人放下,眼神却依然看向北方某个方向。
“看来我只能到这里为止了。”狼王慢慢伏下身子,“我还以为有生之年还能回家看看。”
“你的家……是永春城吗?”
“不知道。但是从这里走出去就是。”狼王用鼻尖示意方向,“从这里往北确实有个废弃的城市,周围还有农场,你可以去那里找点食物,别去城市里,那里太危险了。”
“那你要怎么办?”约书亚问。
狼王还没有回答,几人身后的树林中便有动静响动,从森林里走出来的是一个顶着鹿角的大个子。
“好久不见,按照时间,应该说晚上好了,约书亚先生。”大个子说。
“我就知道!你是牧神的信徒吧!只有信徒才会被神明这样亲近!”塔比尖叫起来。
“很抱歉,我不知道什么是牧神,但是如果你想这么称呼我的话,请便。”那对硕大的鹿角发出浅蓝色的光芒,“你们的同伴需要帮助,她的状态不好,需要治疗。”
“早就没救啦。”狼王抬起头,“你能不能帮我找个安静的地方,暴风雪的声音太吵了。”
“如果您希望如此,我倒有个地方供您度过最后的时间。”牧神说着,数根触手从他的背上伸出,“从这里往西北方向一百米是我的居所,您可以在那里休息,你们二位也是。”
“但我得去永春城。”
“请不要去那里。”牧神的左手突然化作一把弓箭,更多的触手从他背上伸向塔比,“请不要靠近那里。”
遮天蔽日的触手几乎笼罩住了塔比,惊恐之下她拉开了弓箭,在那些触手上打出了一个洞,灵巧地从那个洞里跳出去向北方逃走了。
永春城近在眼前。厚重的屏障将整座城市裹入其中,女孩只能隐约看到其中茂密的树木。空中有一个巨大的影子徘徊。约书亚跟着她一起跑出了树林。
“那应该就是你说的风神。”约书亚看着那个影子,“走吧,你打败了它屏障也不会打开,去牧场吧。”
没有等塔比回答他便转身离开。虽然那个影子飞得很高,几乎只有指头那般大小,但是塔比还是拉开了弓箭。影子在空中停滞了一瞬,接着便一头栽下,重重砸在屏障之上,巨大的声响惊得约书亚回头。屏障高速闪烁着,几下闪烁后笼罩整个城市的屏障终于消散。
他们打开了屏障。绚丽的城市出现在女孩眼中,黑色的巨鸟躺在城市的中央大道上。但是喜悦还没来得及持续,一声咆哮就打断了她的思绪。一头黑色的怪物向她冲来,但她却脚下一软。塔比低头,看见自己的脚上生出了树根。
还没等她有进一步的动作,魔法师拦在她身前,就像他点燃篝火那样举起双手。塔比没有看清他手上拿着什么,也许那是他的法杖,但是怪物看到那东西便哀嚎一声,转头沿着城市的主干道逃走。
“我得带你去找牧神。”他抱起女孩,向着城外狂奔。
7
塔比醒来时在牧神的小屋,只是稍微一动就感觉到腿上火辣辣地疼。牧神背对着她,手里捧着一个红色的东西。狼王躺在不远处的地上没有睡着,约书亚坐在塔比窗前,一有动作他就敏锐地发现,牧神也紧随其后转过身来。
“你现在感觉如何?”约书亚扶起塔比,约书亚留意到塔比盯着他手上的红色果实,“我给你吃了些冥石榴,那是冥王的标记,可以抵消你体内的一部分诅咒。”
“诅咒?什么诅咒?”
“打开屏障的时候你就中了春神的诅咒,那些树根就是诅咒的证明。”约书亚把石榴籽还给牧神,“已经帮你切掉了。”
塔比掀开被子,看到自己双腿上都缠着厚厚的绷带。
你想听真相吗?
魔法师如此询问女孩。
数百年前这里的确曾经有过一个强盛的国家,举国信仰春神,每一年他们都能举办大地上最盛大的祈春仪式,久而久之,他们打动了春神。每一年春神重回大地时,总要从这里开始。
于是这个国家生出了整片大地最为硕大的庄稼,养出了最为肥硕的牲畜,发展出了最为强大的军队。依靠着几乎源源不断的物产,国土扩张到了空前的规模。
只是春天依然会离去,冬日依然会降临,季节的更替拖慢了国王征战的脚步,贪心的国王萌生了大逆不道的念头:如果将春神永远留在他的国土上,那他的土地岂不是能永远不间断地生产出食物,而他的军队也可以永不停歇地征战,直到征服整个大地。
这个念头一旦升起,就如同野火一般,烧光了国王的全部理智。
在那一年末的祈春仪式上,当春神降临时,国王欺骗了春神,诱惑春神吃下了毒药。但是凡人的把戏无法骗过春神的眼睛,毒药对他毫无作用,却激怒了神明。接着春神的怒火席卷了整片大地,他发下诅咒,所有人和动物的身体都开始无限生长,生长,直到涨破,然后继续生长。
但是王国的小王子始终不赞成父亲的想法。持续的战争已经耗尽了民众的精力,这一切他都看在眼中,然而他却无力阻止父亲的想法。祈春仪式当天,他溜出城堡来到荒野上,向徘徊在荒野之上的风恳求,希望她能阻止这一切。
风神当然无法战胜春神,她只能徒劳地看着春神发下诅咒,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伙同牧神,尽量让更多的人逃走,然后用风封锁整个城市,延缓诅咒扩散的速度。
狂风吞噬整个城市的时候狼王就在城外的山峰上看着,但是即使她被牧神送出了足够遥远,她也无法逃脱那场诅咒。
"我的五只眼睛,就是诅咒在我身上的烙印。"狼王说,"正常的狼怎么会有五只眼睛。"
“所以回去吧。”魔法师说,“在春神的诅咒杀死你之前,去过点好的生活。”
塔比缩在毯子里,牧神借口去找食物和水,稍加收拾便离开了房子。房子里一时没了动静,狼王左看右看,很快就在温暖的地毯上睡了过去。
“山那边的狼群给了我一点肉和水,应该是安全的……”当太阳再一次升起时,牧神走进房间。约书亚还睡在火堆旁,狼王睡在他不远处,于是他决定去看看塔比的状态。
“塔比?”他掀开毯子。
然而那下面空无一物。
塔比朝着永春城的方向奔去。很快那座城市出现在她的视线里,没有屏障,黑色巨鸟的遗体还躺在废墟中,然而它的腹部似乎被什么东西破开了,漆黑的肋骨大敞着,偶尔那上面还会有几丝奇怪的光线闪烁。街道上多出了很多野兽在漫无目的地徘徊。她躲在花坛的后面,等待野兽们走开。腿上被切掉树根的地方又开始瘙痒了,塔比低头,只看到细小的肉芽从痂口处钻出。
她悄悄探出头去,看到野兽们像人一样站起来,手中握着弓箭,在巨鸟落下时砸出的废墟中游荡。顺着那里看去,主干道一路延伸,尽头就是连绵的城堡,如同山脉一样伫立在大地上,城堡的外壁倒映着天空的倒影。彩色的虹光从城市深处蔓延出来,整个街道都显得梦幻万分。
然而兽群总是不散去。一只走开,另一只就会走来。它们用酷似人的前肢在废墟里忙碌着,扒开瓦砾,挑拣出一些亮晶晶的东西,或是直接将瓦砾带走。
她腿上的伤口越来越痒了。树根似乎在她的皮肤下游动,微小的酸胀感游走在皮肤下面。她没有多少时间了。
她再一次举起弓箭。
8、
塔比小小的身子躺在废墟中,约书亚的角度看不到她的正面,但他知道那不会好,守卫机器人的武器是连发弹,她身子没有被打成肉泥已经算是温柔。牧神x835号医疗机器人跟在他身后,扫描仪对着塔比的方向打开了一下便关闭。
约书亚在她身边坐下,虽然眼前的废墟看上去和其他地方毫无区别,但是他知道春神的诅咒,或是说污染,已经蔓延了出去,打开屏障的那一刻所有人都被判了死刑。
其实冬灾并没有百年,至少连约书亚这样的当事人都还苟延残喘地活着。
约书亚给自己点了根烟,一个黑影悄然来到他身边。
“先生,请穿上防护服。 ”如果塔比活着,她就会认出那是死神。
“我会的,但我想先坐一会。”约书亚摇头,指了指身后的牧神机器人,然后看向塔比尸体的方向,“那孩子你们会怎么安葬?”
“她是你的亲人吗?很抱歉她身上的辐射浓度太高,我们只能将她连同所有携带物品去集中点进行焚化。”
机器人伸出机械臂,钳住塔比小小的身躯,但是机械臂刚抬起,塔比的身子就从钳中滑了出来,她太瘦小了,机械臂握到最紧依然无法紧贴她的躯干。她的衣服滑开,露出下面遍布整个躯干的增生肉瘤,每一颗都饱满圆滑形似满月。于是它又补上一根, 一只机械臂圈着她的腰,一只圈着她的膝盖,如此将她放进收尸袋中,接着捡起她手边的电磁弓,放进回收袋中。
“先生,请您离开,一小时后防扩散护罩将再次升起。”机器人再次警告约书亚。
约书亚摇摇手,这幅影像被摄像头录下,芯片判断出这是拒绝的含义,指挥机器人离开。
天空中有白色的雪花飘下,那些雪花落到手背上时约书亚感到一阵温暖。阳光洒在他面前的废墟上,机器人们在废墟里忙碌,带走死去的生物,回收尚可使用的物资,然后把它们分类,清理,运送到专门的地方存储起来,等待着不会再来的调用指令。明天,后天,大后天,一切仍旧如此。
作者:【十二招】洛瑶
本期关键词:【盲点 人格面具 落日夕阳 守护天使】
备注:同人属性,开心超人联盟的芬奇x莉莎
mode:无声
这片海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站在岸上眺望与天空相连的海平面,一眼望不到边。乘船到远处被浓重的雾笼罩着,隐隐约约看不太清楚的一座大型岛屿,需要两个多小时的时间。
海里有鱼,有虾,海面上也有鸟,时不时就俯冲下来叼走一条可怜的鱼。有些鱼有翅膀,开船时总能看到这些小家伙学习海豚跃出水面,透明的翅膀在阳光的照射下呈现七彩的光辉。也有海豚。每至黄昏,海平面上的巨大夕阳便剪影出一道道优美的弧线,像是海豚群在迁徙。
海上总是风平浪静。莉莎的船总是比别人更快更稳。因此客人也都喜欢坐她的船,去往陆上可能距离几十公里,而海上却只需数小时行程的村庄,去游历,去做生意,或是去探望他们的友人,亲人,甚至异地恋的爱人。
到底是做了多久的水手,才会让性格大大咧咧的她,都能记住这些小事呢。
有时没有什么客人,莉莎会用浆用力一推海岸,使船离开浅滩。她则坐在船里看着捕食的海鸟忽上忽下,被阳光染成金色的潮水起起落落,任凭风带着她的的船朝未知的方向漂浮,最后总能漂到这片水域的中央。
这时她便翻了个身,双手扶住船的边缘,俯身看着海面,看着深邃而不可见底的海底。船随着她的重力摇摇晃晃,几乎快与平面呈六十度倾斜,却从来没有翻过。莉莎在平静的,泛着一点儿波光的水面上看到自己的脸,水底的一条鱼因为受到惊吓而摆尾溜走,她的脸就如同张被揉成一团的纸,在涟漪中显得皱巴巴的,将她一惯的微笑扭曲得不成样子。
莉莎总是没来由得,对着水面上自己的倒影说:“芬奇,我知道你在。”
风平浪静的海面是你,又快又稳的船只是你,就连夕阳下海豚迁徙的剪影,都是你的杰作。
可我却看不见你。
唯独几个你存在的证明,只有绕着自己马尾的风,只有开船时忽然加速的一瞬,只有渔夫出海时不再掀起的巨浪,还有一座深深埋藏在海底的宫殿。
有次莉莎照例呈危险角度对着水面自言自语,船却突然翻了,她毫无防备地跌进海中。莉莎并不怕水,她水性很好,不一会儿便找回方向浮出水面。深吸了一大口空气,她忽然想起小心超人与伽罗和她说过的话,他们说芬奇自愿代替星河石守护地星。他们见到芬奇的最后一面,就是芬奇带着不甘却坚决的背影,一步一步走向贮藏星河石的雕塑。此后上升的海底宫殿沉回原处,淹没村庄的海水又退入海洋,海的中心卷起一股水龙卷,电闪雷鸣。而一切终归平静之后,就再没有见过芬奇。
莉莎确定自己用了毕生最大的力气将空气吸入肺中,然后下定决心又钻进了海底。她决定要去看看那海底宫殿,即使触不到芬奇,也想驻足在他最后停留过的地方。
但莉莎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她不是小心超人也不是伽罗,她只是一名普通的人类,做不到长时间地不摄入空气。莉莎甚至还没有看到那座宫殿的影子,就已经憋不住了。她涨得满脸通红,像一条卡在夹缝中的鱼,进退两难。而时间毫不留情地流逝,每分每秒。莉莎只觉得自己的力气正在被包裹她的海水一丝丝抽走,再没有能力重新浮出水面。
她想起芬奇误伤她的那件事。
可恶,我还没有见到你啊……
……
当莉莎再次醒来时,她睁眼就看到被夕阳染红的云,层层叠叠地向东飘去。她的船还是好好地浮在水面,载着她摇摇晃晃,向岸边飘荡。但她的衣服却是湿的,凌乱的头发一缕一缕向外淌着水。她呈大字躺在船里,就像海面上一片树叶中的一只蚂蚁,居无定所,前路迷茫,这辈子都靠不了岸。
她呆呆地望着天空展翅回程的海鸟。它们倦了,在海上自由地乘风破浪一整天,最终总要疲倦归巢。莉莎没来由地哭了。
她现在经常这样无意识地流下眼泪。陷入困境的时候哭,伤心难过的时候哭,就连对着无边无际的大海微笑时,眼泪也会不自觉的淌出来。莉莎原来不是这样,开朗爱笑的她天不怕地不怕,最怕的就是没有人陪她一起冒险一起欢笑。
可她最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那个她想要陪着的人永远留在了这片大海。芬奇变得虚无缥缈而又无处不在,莉莎知道他就在那儿,沉在海底的宫殿之中,但她碰不到也看不清,就连那座宫殿的影子都离她越来越远,就像是一场捉不住的梦。
莉莎感到一阵颠簸,她从甲板上爬起来,探头望向船外,原来是靠岸了。欧文站在岸上焦急地等她,见她探头,便急忙跑过去担心地问:“怎么在海上漂了这么久,是遇上什么危险了吗?”
“哪有,你要相信我,我的船可是这片海上最安全的。”莉莎向欧文露出一丝微笑好让他放心,欧文却是看出她落水了,依旧指着她的安全问题喋喋不休地大做文章。莉莎倒也不反驳,一边说着“下次一定一定会注意的啦”一边赔笑道。曾几何时,芬奇也和她说过类似的话。
“冒险的话,当然不能带你去。女孩子家家的,遇到危险怎么办。”芬奇坐在一颗果树下,将他的笔记本合上,对请求跟着他一起去冒险的莉莎正色道。
莉莎却不甘心,她不接受芬奇的说辞:“女孩子怎么了,我可厉害了,遇到危险也可以自保的,绝不会拖你后腿。况且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还是我救了你呢。”说着她有些赌气地拍了拍自己别在腰间的弓箭,好像在为她射死攻击芬奇的毒蛇邀功似的。
“莉莎,我知道你很有冒险精神,我也不怕你拖我后腿。”芬奇的脸色柔和了许多,带着无奈的神情说道,“但接下来我要去做的事太危险了,而且只关系到我的个人恩怨,我不愿把你卷进来。
“带上我吧带上我吧,哎呀芬奇,我们不是好朋友吗,有什么事情不能告诉我的呢……”
回到自己居住的小屋时天已转黑,暗蓝的天幕星星点点。莉莎洗了个澡便迅速跳上床钻进被子,很多客人选择在天刚刚转亮时就上船去到很远的地方,她得比那些人起的更早才行。莉莎伸手拿了床头柜上的笔记本想写些什么,自从当了水手,她就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把那些见识颇广的客人在坐船时与她的聊天记录下来,偶尔翻翻,生活才不至于那么无趣。
她打开日记本的时候才想起,今天她在海上飘了一整日,几乎什么都没有干。
莉莎想了想,提笔写道:“今天,我遇到了芬奇……”
下意识地写下了这行字,莉莎顿了顿笔,看着这本熟悉的笔记本,她抿了抿唇:“我想去芬奇在的那个海底宫殿,但是,我没能看到……”
“……他救了我一次又一次,他在守护地星。而我……只能陪着他,这是我唯一能做到、可以做到的事情。”
已近深夜,床头的烛火燃尽了最后一丝生命,火光剧烈地晃动了几下,便无可奈何地熄灭了。床上的少女靠着枕头早已入睡,枕边摊开的笔记本上有笔滑落。月光直射入窗棂,刚好照亮日记最后几行歪歪扭扭的字迹——
“从海的中央随风漂回岸边的时间,需要一整天。”
“像拉弓射箭一样当好一名优秀的水手,需要一辈子。”
fin.
oc文
林六是一个普通的女高中生。她目前就读于一所叫“小城桥”的高中,之所以叫“小城桥”,是因为这所学校就在小城桥的旁边,至于为什么不用正式的大名,如“市中心第三中学”之类的名字,则是因为这所学校是一所职高,不入流的东西在人们的嘴里会逐渐失去原本的名字,比方说学校里最招人讨厌的那个老师在学生口中只有难听的绰号,比方说某个没人喜欢的男明星在网上更多出现的方式是姓名缩写,比方说三升市城北职业教育专业学校更被广为人知的名字是“小城桥”。
要好好学习!不然就会去小城桥!你考成这个样子,不如去读小城桥算了!你知道吗,小时候和你一起玩过的那个谁,竟然去读小城桥了!……这些是在学生与家长之间关于小城桥最常见的谈资,不过林六没听过这些话,她也未曾因为自己读的是职高而自卑。因为她的妈妈是从小城桥出来的,她爸爸也是,她的舅舅也是,再往上走她的祖辈连字都不认识。当她收到小城桥的录取邮件时,她妈妈的反应是:“呀——不知道我和你爸爸经常约会的那棵树还在不在。”
林六的父母是开明又落伍的两人,开明表现在他们并不关心林六的成绩,只关心宝贝女儿今天开不开心,落伍表现在他俩年轻时一个是精神小妹,另一个是黄毛。如果只是年轻时如此也就罢了,但他俩现在仍然推崇这类社会文化。
“今天晚上要去奶奶家吃饭,早点回来,下午的课如果没意思直接翘课回来就行了。”这天早上,林六出发去上学时,她的母亲照例关照她说。
她便骑着小电驴出发去学校。对于小城桥的学生而言,有一辆自己的电瓶车就和有一辆自己的法拉利一样,如果你的电瓶车是那种大屁股载人的老式电瓶车,那你完全可以在这所学校里横着走了。但林六不喜欢那种笨重的车,首先那种车很占地方不好停车,其次她也没什么需要经常载人的场合,最后这么丑陋的外表有碍她出门潇洒。忘记告诉你了,林六是一个亚比,亚比一般只会骑小巧但挂满了各种各样挂件的电驴,看起来就像一只被打扮过度的吉娃娃。
骑电瓶去学校是很快的,只需要十五分钟就能从她位于农村的家开到市区,但林六没那么想去学校,能拖延时间为什么要提早到学校?她就每一次上学都要走点歪门邪道,呃不是,野门瞎道,总之就是之前没去过的地方。正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只需要最后能抵达学校,走什么路线又有什么关系?她就和以往一样专挑陌生的路走。
骑到一半她注意到路边有个老太太蹲坐在路边,林六是一个富有爱心的姑娘,而且很愿意在乱七八糟的事情上浪费时间。她立即停车,询问那个老太太:“你身体不舒服吗?需不需要我打120?”
那个老太太抬起头来,看到林六后,她诧异地大叫——
“是红发妹!”
没错,林六是一个红发妹,准确来说她的体型不算妹的那一类,但从年龄上来讲她确实是妥妥的妹子。她的红发不是染的,而是天生如此。
“传说中的红发妹出现了!”
一时间,无数的路人从马路边、草丛里、汽车里、水井里、电视机里,骑着电瓶车、摩托车、自行车、汽车、UFO,齐齐地跑出来,每个人都喜出望外地喊着“红发妹出现了!”“是红发妹!”“红发妹终于来了!”
传闻,这个世界被邪恶的魔王所占领,人们民不聊生,遍地白骨,只有真正的勇者出现,打败魔王,世界才能恢复到原本的和平之中。真正的勇者有这样的特征:她长了一头红发,而且是一个妹子,简称红发妹。为了生活的平静,人们每一天都在祈祷“快来吧,红发妹”“快出现吧红发妹”“请拯救我们吧,红发妹”……终于,在这一天,红发妹骑着正义的电瓶车出现了!
“原来是这样。”听完他们的话后,林六说,“魔王在哪里?现在就带我过去吧。”
她从新手村出发,一路南下,拯救了一个又一个被魔王占领的村庄,经历了亲眼见证村民的死、被众人拥簇着前进、被剥夺了原有的力量被迫转职,她娴熟地掌握了各类冒险技能,攻击、防御、魔法、速度、蓝量、血条都达到了最高值。终于,她站到了魔王的城堡之前。
“哈哈哈哈哈哈哈!传闻中的勇者,就你这样的小女孩,也想要打败我吗?!”魔王放肆地嘲笑道。
“我是不可能输的。”林六冷淡地从剑鞘里拔出她的剑,“因为,我是高中生。”
传闻中的勇者终于打败了魔王!人们无不欢呼雀跃。林六告别了被她拯救的村民们,骑上电驴,骑了十五分钟,来到小城桥门口。走进教室,第一堂课已经结束了。
作者:蜂銀
评论:随意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日下午的五点三十左右,哈尔滨某钢厂的工人杜思源下班回到家中,发现家里的供暖停了。没有弄清情况的他问了住在隔壁的朱清,得知是员工家属院的供暖锅炉停了,“原因不明”。哈尔滨当时夜间的温度能低到零下三十,杜思源先是到市场从卖杂货的刘国强处搬了一箱蜂窝煤回家,随后又问了问隔壁院的表亲王红,得知这次是全厂的停供暖。
杜思源的妻子何晓在单位附属的小学当老师,班主任的她等到所有孩子都被家长接走后才回家,在路上遇到了放学回家的女儿杜若娟,带着女儿在市场买了她初二期中考试年级第一的奖励——一小罐水果硬糖。
妻子和女儿回家时,杜思源已经找出旧的取暖炉把煤烧上,何晓做一家子的晚饭,杜思源在炉子旁看着女儿写作业。温度有些太低,杜若娟写作业时写一段就把手贴近炉子取一会儿暖。一家人吃完晚饭,杜思源把煤拨出来一些放在钢盆里,把盆挪到女儿房间。叮嘱女儿看会儿课外书早睡,把窗户开半条缝后,杜思源回到客厅倒了些酒喝,何晓和他聊起最近厂里谈改制的事,杜思源和何晓“小吵了一架”,随后直接回到房间睡觉。何晓看了看女儿的状况,随后也休息了。
之后又过了快一周,供暖一直没有恢复,厂里已经闹过两次,领导也没有给什么回应。直到十二月十三日,供暖锅炉重新开动了,与此同时,钢厂开始给员工办下岗证。办了下岗证的工人还是上班,一天八元,但单位不再交养老保险,一个月有一百三十元的补贴。很快,杜思源也被办了下岗证,那天是十二月十五日,回到家的杜思源心情不是很好,和何晓又吵了一架。
到了十二月三十一日,世纪之交的时候,厂里办了大会,张灯结彩,马副厂长讲完话后下台时被年轻一些的几个办了下岗证的工人打了一顿,打人的被抓到派出所关了两周,马副厂长给送到医院,回来时杵着拐杖。
家里紧紧巴巴地过了一个年,到了六月,厂越来越艰难,办了下岗证的工人们也不让去上班了,全家只剩何晓当老师的一点收入。杜思源听说下岗本该有工龄买断的钱拿,跟着以前的一帮工友商量着去找厂里讨钱,和厂里起了冲突,激情之下有人失手杀了人,一众人都被抓走。那天是六月十六日,杜若娟放学回家看到母亲在哭,躲回自己房间里,晚上何晓没有做饭,杜若娟饿得不行,吃掉了那罐水果硬糖里的最后一颗糖。
杜思源一直没回来,家里逐渐揭不开锅,何晓的老师也快当不下去,最后经王红的介绍去了澡堂给人搓澡,赚的钱勉强够两人吃饭。到了十月五日,杜思源才回来,据他讲差点被判成杀人案从犯,审来审去还是放了出来。一家人抱在一起哭了一场,第二天杜思源出去在工地找了份搬砖的活,家里又渐渐好起来。
到了快年关,杜思源晚下班,结了一个月的工钱回家,路上被人一刀捅在腹部,抢了钱,人没能走到家。家里人一晚上没见到人,第二天早上去寻,是帮忙的朱清找到的尸体,报了案后警察里的熟人对何晓说最近案件频发,希望很小。何晓没什么反应,娘俩挨到过年,何晓办了一桌丰盛的年夜饭,晚上在家里烧了煤。
大年初一,上门的王红敲门无人应答,强行开门后见何晓躺在客厅地上,连忙打电话叫了急救车。母女两人只救回来杜若娟,女孩最后跟着王红一家生活,十九岁的时候独自离家去到长春,在一家舞厅打工时遇到了陈阳。
陈阳时年十七,跟着大哥来到舞厅。陈阳长得好看,一行人给钱大方,杜若娟跟陈阳见面没几次就上了床。床上,陈阳说他跟着大哥卖一些货,杜若娟说我懂,不用这么谨慎,你还年轻,不碰不闻就好。
杜若娟跟陈阳过了不少日子,陈阳那边的生意越做越大,人员也几经更迭。过了几年,陈阳最终当了大哥,杜若娟跟着陈阳出入各种场合。那时大家谈生意一般不爱带自己女人,总有别的新鲜妞会贴上来,但陈阳一直带着杜若娟。也因此,杜若娟多少懂得一些操作,陈阳也放心把部分事情交给她办,两人在零九年结了婚,结婚时场面不大,两边都没家人,朋友小弟加起来坐了七八桌。
后来,碰上中央严打,陈阳进去判了死,杜若娟判了五年,再出来物是人非,杜若娟到了长春,找了一家酒吧坐台,就这样到了现在。
——你还记得你父亲下岗那天吗?
说实话,下岗的日子我反而是记不清的。一定要说的话,我记得他被抓走那天,六月十六日,下岗应该是在那之前几天吧。我父亲某天回来就阴沉着脸,一般他这种脸色就没什么好事,我和我妈总有一个要挨打,但那天他没有碰我们俩,只是坐着喝酒。再后来过几天他听到说有钱被吞了,就跟着一帮人去厂里,上午出的门,到了晚上还没回来,王妈跑过来敲门说被抓了,我妈就开始哭,一直哭到很晚。我躲在房间里,饿得头晕了,就把最后一颗糖含在嘴里喝水一口口咽下去,这么喝了一整杯水,接着睡觉了。我很喜欢糖,到现在也爱吃,上学的时候收了不少糖纸,带到王妈家后走的时候没带,后面就没再这么干了。
——你觉得下岗怎么影响了你?
我以前是很恨下岗的,要不是下岗,我也不会没了爹妈,但下岗也让我遇见了陈阳。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呵,可能下岗就是风雨,只是来得太猛了,你知道吗?太猛了,太突然。
——聊聊陈阳吧。
陈阳是我男人,虽然不是我第一个男人,但他说我是他第一个女人,我信他。我遇到陈阳时他还是个小孩,一眼就看得出来的那种小孩,见过些市面,但没见过女人。看他进舞厅那个孬样就知道了——这孩子还干净,我就和他讲,你还年轻,卖货就卖货,别碰别闻,他也听我的。我们俩感情很好,别的大哥谈事都不带女人,他带我去,还让我管一些账。我不算笨的,跟他一起把生意做得红火,只是我们也都知道迟早的事,所以也没要孩子。陈阳爱说一句话,叫今朝有酒今朝醉,我不爱听,但他说得挺对的。
——你的故事会被我写出来,给很多人看,你介意吗?
你个小姑娘,跨了半个中国都找到我这里来了,你问了那么多人,你觉得呢?
——...我觉得你不介意。
对嘛,我现在就是个坐台的,说得文明点我还卖身,我还坐过牢,我不是什么干净的人。我的故事、我的这个狗屁人生,像我一样的人很多,比你能想到的多得多,我介意什么?我只是个普通女人。
——我只是觉得...有点像在你伤口上撒盐。
这算什么伤口撒盐,你看来可能觉得我这一路太不幸,太惨,我身上全是伤疤,但还是那句话,像我一样的人多,人人都怕痛,但痛这么久早该习惯了,你就算把我这些伤撕开,我也顶多给你哭一场看,哭完我还得活,大家都得活。
——你觉得我有资格写这些吗?
什么资格不资格,你想写就写,哪用想这么多,我确实就是这么一路活过来的,你骂我、看不起我、同情我,对我来说没有区别。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吧,你要是不爱写了就不写。我跟陈阳去过一个旧钢厂,他在那里搞生产,我穿着大衣陪他啃馒头,有小孩过来问我们讨饭吃,陈阳问他们爸妈在哪里,他有资格问吗?我有资格讲吗?只是大家各有各的活法。有人死了,有人得活,活不下去就逃,逃,逃下去,然后接着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