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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招】浅间
关键词:销毁过去
评论:求知,笑语
大白她现在就是,很后悔。
明明知道在家码字维生的发小是个资深社恐,明明知道她整个高中阶段都埋头读书没啥朋友,明明知道毕业之后除了自己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她和所有同学都没有啥来往……怎么就脑袋一热,死皮赖脸地拉着她报名了这场毕业十年之后的同学会呢?
“一辈子只能遇见一次的毕业十周年”;“国庆期间不用请假,外地的同学基本上也都回来了”;“老师们都会来哦,当年真的被照顾了很多呀”;“还能一起去转转学校,现在高中都封闭式管理了,没有老师带着我们进不去的”……
说服发小的理由千千万,说出来的时候大白也是发自内心地认同——但,看着可怜发小当下的样子——大白她现在就是,很、后、悔。
火锅店相邻包间里的隔断打开,一左一右二十来号人,泾渭分明地坐了两桌。
一桌是安静如鸡温和腼腆的卑微社恐组,另一桌则是从高中阶段就比较闹腾的喧嚣社牛们。
按属性大白本该去到社牛那桌,但带着社恐发小的她,义气地选择了陪在好友身侧——然后,她就近距离围观了一场,堪称惨烈的凌迟。
发小一开始还能默默涮火锅,甚至亮着眼睛和她感叹几句某某菜味道不错。碰巧同一桌上有几个当年的熟人,一众社恐试探着伸出触角,也能带着点笑容回忆往昔。
可这一切美好都终止在了一瞬间——当隔壁桌的男人们开始挨个儿过来敬酒的那一刻。
每当有人端着酒杯过来,发小都会默默搁下筷子。全身上下散发的气息,就只剩下卑微弱小而绝望了。
微微咬着下嘴唇是她苦恼沉思时候惯有的小动作——于是大白懂了,这些来来往往的男同学——发小根本一个都不记得……
一边懊悔自己考虑不周应该早点给她讲讲人员构成,大白一边打起精神,努力抢救。
坐在发小身边的她拉着每一个敬酒人侃侃而谈,带出对方的名字身份甚至老婆孩子以及当年一些有趣的往事——这足够发小回忆或速记下零星的过往,轮到她端起酒杯的时候,好歹也就能顺口说出几个合适的词。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六个七个。
最后一个男人走过来的时候发小的肩背似乎松弛了很多——大白看看来人,也长长舒了口气。
虽然依然是当年和发小少有往来的社牛男,但大白和发小大学报了同一个城市,恰巧男生的学校也在附近,毕业后大家都留在当地工作,联系不算多,但也不像其他人那样完全断绝了。
当地的校友群里男生和大白都经常冒头,发小偶尔也会发几句恰如其分的附和。对比起那些让她一脸懵逼的男人们——这,算是个熟人了。
大白和男人熟络地寒暄碰杯,然后看着他走向发小,简单聊了几句往事。
抬手,碰杯,喝。
男人喝下酒就转头迎向发小旁边的同学,而发小则默默坐下来,带着劫后余生的松弛感安心拿起碗筷——她表现得格外得体自然,可大白却瞠目结舌着麻了半边脑仁儿——她看到敬酒时发小冲男人笑了笑,不是那种惶然努力着硬挤出的社交笑容,而是能够抵达眼睛里,真实的笑意。
她说:“谢谢。真的谢谢你。”
那语气实在是……实在是过于真诚了……
大白想起发小最初面对邀约时候的坚决拒绝,也想到了她态度转变是在班群里出现出席人员登记表的那一天。她进而想起来她替她俩登上名字的时候,男人的名字已经早早写在了上面……
向来游刃有余的社交场合,大白难得,懵圈了。
饭后社牛们热络张罗着下一场,早早地就把KTV和夜宵订上。
社恐团队则不约而同地选择告辞,发小理所应当地婉拒了第二摊,大白则是难得的,也选择了提前退场。
走出火锅店的时候下起了雨,大白正打算冒雨去开车,让发小在房檐下等自己。抬脚却被一把拉住,发小柔软白净的手,递了小巧的雨伞过来。
大白看着一如寻常的发小,咬咬牙还是不合时宜地开口问询:“你该不会是因为XX要来,才来参加同学会的吧?”
发小脸红得彻底,头整个埋下去,她喃喃问道:“你记得几年前我写了篇纯爱小说么——就是参加征文比赛赚回来一块奖牌那个……其实我当时基本上是用他做了原型,一直想跟他道谢来着——但是给他安了个不存在的女朋友,还把两人写得纯情拉满,Happy Ending——被他知道原委的话我一定会当场社死吧……”
“所以你就趁这个机会……拐弯抹角地道了个谢?”大白一阵无语,一边撑开伞走进雨里一边翻了个白眼吐槽,“你们码字的人脑回路可真TM神奇……我差点以为你暗恋他一直到毕业后整十年啊我去!”
“跨越漫长时间的暗恋在久别重逢后变成两情相悦的未曾错过——这种只在漫画小说里才会存在的情节就不要脑补了好么!”发小这样说着,笑嘻嘻目送大白走远,直到好友变成雨幕里遥远的背影,才在雨声掩映下,缓缓接出下句——
“所以说完谢谢,就该说再见了。”
——
因为国庆参加百年校庆&同学会而灵光一闪写完的复健作品……
求轻拍……
作者:【十一招】二九
免责声明:随意
备注:为“Magnum Opus 3”企划内创作
游看着父亲的步伐。一,二,一,二。父亲的腿不好。具体哪儿不好,他不知道。父亲从没提过,他也不问。只是有一次,他半夜醒来,听见像是野兽受伤发出的低声呜咽;循着声响,到了父母的房门前,他从门缝里窥见母亲背对门坐在地上,身旁放了一罐膏油。父亲垂下头来看着她;她按摩着父亲的腿,双肩如水波般上下耸动。游感到他的注视简直如同一种僭越。母亲的衣衫遮住了父亲的下身。游无从知道父亲的伤在哪里。他只听见父亲断断续续的呜咽,像狂风中挂在屋檐上一支身不由己的骨笛。
父亲的喉咙里居然能发出那样柔细的声响。不知为什么,游感觉自己像是掌握了一个肮脏的秘密:足以用来要挟,但一旦那么做了,自己的灵魂也要蒙羞。自那以后他常留意父亲的步伐——他本来就对各色人等的步伐有着出于习惯的留心,因为每一步都是舞步——但父亲的步伐是不同的,比一般人的复杂得多。双脚脚尖向外撇,是刚正的;但脚踝总是落得不扎实,而后脚未起,前脚就匆忙地落下,身子向前压,想造出一种势头,实际上却多半只是为了掩盖伤痛带来的趔趄。
而此刻父亲正在他身前,不自知地一步步走着。忽然,父亲停下来。
“跟上来。”父亲对他说。
游条件反射地点头,往前跨一步,缩短与父亲之间的距离。
父亲叹了口气。“游,到我旁边来。”
与父亲并肩而行是怪异的。父亲的侧影是陌生的。游发现他几乎已经和父亲一般高了。他马上要满十七岁,生日在三月。当下正是融冰的时候,如果他们往河边走,兴许能看见发黑的浮冰顺流而下。千夜前些天刚过完生日,游总认为她的生日是一年里最冷的日子。
他的记忆中,没有与父亲两人一同散步的片断。再往大了想,与父亲两人独处的片断,恐怕也没有。总有什么在他们中间,或是母亲,或是妹妹,或是屏风,书桌,餐桌。他总像是隔着一层纸看父亲,而父亲看向他的次数日渐减少。他曾以为被父亲盛满失望的双眼注视是最痛苦的事。后来,痛苦逐渐成为一种习惯,再以后就成为一种概念,像是天上的星,仅仅是生活的背景,不看的时候会忘记,看到了也不禁怀疑它的真假。父亲不再注视他以后,他似乎反倒怀念那些被父亲的目光凌迟的日子。然而这已经不是他独力能重新撕开的伤疤了。
“新的剧本写得如何了,父亲?”
到底是无法忍耐不确定的沉默,游兀自挑起话题。
父亲斜睨他一眼。“你知道我想谈的不是这件事,儿子。”
游紧抿嘴唇。这场无法逃避的谈话总归是到来了。
“告诉我:尤提亚大陆,你是非去不可吗?”
游感到尖锐的厌恶刺进他的心。为什么父亲非要将他一切的愿望以残酷的语言重塑为不可理喻的妄想?
“恐怕是的,父亲。”他喉头干涩。
“没有人逼你。”父亲说——可怕的是,父亲的嗓音听起来几乎有一丝恳求的意味;尽管每一个字都依然如河边的石子般坚硬而光洁。游想起那个夜晚——那些夜晚——父亲的呻吟。
可怕的是,这次游的确难以辨清他的愿望是否到底是不可理喻的幻想。尤提亚大陆:遥远得超过了他和他周围所有人的认知范围,在海上漂荡一个月也未必能抵达。
一周前他在晚餐桌上提起这个设想——在他心里已经是决定,因为它作为一个设想已经过分成熟,就像蚌壳里已成形的珍珠。他迫不及待地、必须将它吐出来。母亲看起来恰如其分地震惊和哀伤;千夜睁大眼,只是好奇;千夏平静地望着他,让他心里发毛。父亲慢条斯理地挑出碗里鱼肉的刺——但游看见他的手指在颤抖——他们都等着父亲的宣判,而父亲把鱼肉放进嘴里咀嚼,咽下去以后也没看他,却对着几乎要流泪的母亲说:别开玩笑了。
父亲,我并不是在开玩笑。
吃饭。父亲说。他没有动筷子,母亲也没有;千夏和千夜埋下头来,千夜在他对面偷偷地朝他使眼色,无声地说:爸爸生气了?父亲用烟斗敲桌面。吃饭!父亲鲜少高声说话,这时嗓音已经提到极限,像绷紧的弓弦发出的嘶叫。
“是的,父亲。”游说。
“为什么要去?”
游终于抓住机会,抖索出他早已准备好的说辞:“您知道的,父亲:他们都说战争马上要在这个国家打响了。而尤提亚大陆自从发生大震荡,人们的精力都集中在重建上,反倒暂且是平和的,机会也多得多。古御堂一家自从迁居过去以后,一直——”
父亲抬起一只手。“你不用跟我讲古御堂家的事。”
“……是,父亲。”
父亲沉默了一阵。游注意到父亲一手抓着腰带的边缘,无意识地用指甲挑拨着凸出的线头。观察你身边的人!小时候,父亲曾经一次又一次对他说。要写出令人信服的戏,就要不断地观察:每个人出于什么情态做什么事,每一个动作背后都有涵义。他的训练告诉他:父亲在焦躁。远处,有鹤忽然鸣了一声。
“即使有战争,”父亲开口,“我也尚且有能力保你们平安。至于机会——没什么是你不能选的。在一片全然陌生的土地,你一个异乡人有什么机会可言?如果只是为这两样,你大可不必就这么远走高飞。”
“等我安顿下来了,”游说,“我会把您、母亲和妹妹们都接过去。”
父亲只是看着他。
“别这么看着我,父亲。您认为我做不到,对吗?您非要我说实话吗?”
“你必须说实话,游。”
游别过脸去。他们已经走到河边了:河上如他预想的一样,流着掺杂冰渣子的黑水。
“我在这里,已经没有容身之地了。”他说。
父亲踉跄了一下,勉强停下步子来,伸出手,像是想要扶住什么;游下意识地搀住他的手臂。父亲布满褐斑的手背在冬天里皲裂开来。游看着那只手,等待着它将他推开。但它只是留在他的臂间,像一只死去的水鸟。
“那你就去吧。”父亲说,“趁着这春天。去吧。”
作者:【十二招】杏梓
Summary: 他们,是困在哥谭,用一生时间来“演出”的地缚灵。
注:这是一篇DC漫画旗下的角色杰森·托德和提摩西·德雷克的同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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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人告诉我!为什么你!会在这里!”杰森警惕地盯着那抹绿色,他的枪口对着对方,像个微笑,“提姆……还是JJ¹?”
“有什么区别吗?你我明明都知道,我没有DID²。”提姆笑了起来,他的嘴唇依旧鲜红,好像刚刚撕碎过一团碎肉,或是几个人,“放下你的小泰迪熊吧,它要窒息了。”
“区别是我是否要决定在你身上开几个窟窿,提宝。”杰森松开了手中的枪,“还有,不要用那些黏黏糊糊地比喻,你明明知道什么是‘正常’。”
他面前的少年尖声笑了起来,苍白的眼泪落在被硫酸和漂白粉腐蚀过的脸上,像是一粒水晶。
“告诉我吧,亲爱的小小鸟,正常的定义?正常是什么?告诉我愚人船的人除了吉尔还能去哪!³告诉我为什么一个地方一定要有蝙蝠侠和小丑……” 他贴近了面前的青年,手中的枪顶上了他的下颚,“或者说你想回答,正手和反手哪个更疼?”
“我更想回答,死亡和洗脑哪个更严重。”杰森歪了歪头,接住了枪口射出的黑色玫瑰,“我猜答案是哥谭。”
“哥谭。”提姆放开了手中的枪,拥抱住了眼前的人,“港口,它似乎确实符合一切的定义,我们被置于里外之间,我们向恋人谈论爱情,我们嘲弄疯癫,取代死亡,可是疯癫就是已经到场的死亡,是死亡被征服的状态⁴。而哥谭需要死亡,我知道,我拥有,于是小丑就是死亡,我也将成为死亡。疯人比死人更早的消除了死亡的威胁,所以小丑不会死,又或许小丑早已死亡。毕竟这座城市就是旧日文化的延续,它从不教诲,从不表达,从不提示。它只负责拉开帷幕,孕育演不完的欢歌。”
“我承认哥谭确实会令人堕落。”杰森带动着他的弟弟旋转,他脸上的烧伤飞舞着,像一只蝴蝶,“我不否认哥谭本身便期待着所有人坠落。罪孽,吝啬,谬误以及愚蠢⁵,我们的灵魂就被这些占据着,哥谭就因为这些而伟大。就像我们不会否认我们永远不符合世俗对于正常的定义一样,我不会否认你说的话。毕竟哥谭确实如此,无可救药,却偏偏需要人拯救。”
“你知道吗?我一直觉得西西弗斯式(sisyphean)很蠢,普罗米修斯也是。可是或许是我永远会被灾难吸引,又或许是我曾被那把箭射中胸膛⁶。我不后悔曾经的追逐,直到现在。”提姆完全无法抑制住自己的笑容,撕裂的皮肤和嘴唇连在一起,尖锐的呼啸喷出胸膛,“你知道的,我的现在。”
“和蝙蝠们一起过圣诞节的小丑?”杰森引导着面前的孩子弯腰,定格。“或许我们该聊聊,关于上次的人命,你会怎么赔罪?”
“你希望我怎么赔罪?” 这位新生的小丑眨了眨眼睛,“我送你一只死去的小鸟?”
“不,死去的小鸟已经足够了,我想我们不需要更多。”
杰森拽着自己的弟弟,看着那双依旧是蓝色的眼睛,没有变成绿色,这很好。他只是小丑而已,虽然无法痊愈,但也不会继续坠落。现在就很好,就这样就很好,至于剩下的,至于火焰,至于炸弹,至于一长串的死亡名单,至于肉眼可以看见的,伤痕累累的一生。这些都不重要,这些都……只是,不重要。
“少年泰坦依旧保留着你的位置,如果你想要,多一个小丑顾问也没什么不好。”
“是吗?”他听见那道声音带着惊讶,“是谁的主意?”
还能是谁呢?红头罩的身边就是蝙蝠电脑,而小丑则坐在蝙蝠侠的巢穴。正派,反派,反英雄。或许他们不该有什么牵扯,或许他们不需要藕断丝连,或许最简单的抉择就是放弃,或许蝙蝠侠不该,或许布鲁斯不该……可是布鲁斯老了,可是蝙蝠侠也老了。
“好吧,谢谢。”那道声音咕哝着,主动松开了手,“但是我是不会放弃我的计划的。”
“为什么?”
杰森是真的很好奇,他知道如果提姆想要,他完全可以恢复,他可以回到原来的一切,继续做他的红罗宾,保持不杀人的准则,继续在哥谭上空飞翔,去宇宙或者别的地方执行任务,在韦恩庄园享受晚餐,但是他没有。他住在阿卡姆,偶尔的出现伴随着鲜血和死亡,他们的所有见面,所有超越英雄,反英雄,反派的界限,只在蝙蝠洞,只存在于这个狭小而阴暗的地方。
“因为哥谭需要小丑。”
杰森猛然回头,他知道他们的谈论大多是空话,尽管其中夹杂着数不清的隐喻,但是它们依然是空话,是不着调的乐章。可是这句不是,这句中含有什么,它存在着什么,尽管只有一瞬,但是他确实感受到了来自虚空的一瞥。而这,令他毛骨悚然。
“就像某种地缚灵?” 杰森拿出了那支黑色的玫瑰花,那支提姆射向他的玫瑰。他不知道这其中有没有隐晦的含义,也不知道这些含义是否会与他不谋而合,但是他知道这朵玫瑰不属于自己,他的归处也并非自己。
“就像某种地缚灵。”
那个孩子轻轻哼起了歌,于是杰森也和他一起。
“带我回家,去疯人院,
从不孤独,在疯人院,
混乱掌控一切,多么美妙
见证了这一切,你却没有笑⁷
…… ”
提姆笑了,看看他们,混乱,荒诞,受害者唱着加害者的歌谣,反派躲在英雄的家乡,他们在哥谭,他们存在于哥谭,他们是港口的智者,他们是愚人船的疯子,他们是英雄,他们是恶棍,他们是艺术家,他们是荒诞的世界木偶,是默剧里大笑出声的演员。
他是提摩西·杰克逊·德雷克,是罗宾,是红罗宾,是小丑。
他是杰森·彼得·托德,是无名小贼,是罗宾,是红头罩。
他们是哥谭的配角,是无人不知的蒙面疯子,是无人所知的普通人。
他们,是困在哥谭,用一生时间来“演出”的地缚灵。
END
尾注:
¹ JJ: Joker Junior,就是小丑提的昵称,我记得动画里小丑用过“little JJ”的称呼,所以JJ应该是OK的。
²DID: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解离性身份障碍,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人格分裂,在本篇中,提姆并没有分裂出小丑人格,他是清醒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虽然我认为这样会非常痛苦但是……是的他知道。
³愚人船和吉尔:愚人船的概念最初应该出自《亚尔古英雄传奇》,在文艺复兴时期被重新注入活力。在文化上,这些船上理想的英雄,道德模范,社会典范;但它在现实里确实存在,只是船上承载的是疯人。而“吉尔”是一个村落,类似于一个疯人渴望被遣送去的圣地(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阿卡姆?)。它的现实和文化的双重含义很有趣,而且非常对应蝙蝠家,所以我用在这里。
⁴我们嘲弄疯癫,取代死亡,可是疯癫就是已经到场的死亡,是死亡被征服的状态:来自米歇尔·福柯《疯癫与文明》,顺便一提角标³的内容也是我在这里读到的。感谢福柯。
⁵罪孽,吝啬,谬误以及愚蠢:化用自波德莱尔的《致读者》。很适用哥谭。
⁶那把箭射中胸膛:其实是化用波德莱尔的《太阳》,这里是指决定追随蝙蝠侠的脚步。
⁷歌词来自《蝙蝠侠:阿卡姆骑士》游戏,小丑唱的(点头)。所以他们为什么知道……这是一个隐喻,如果有兴趣可以猜猜看。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
*踏仙门oc第二篇
岁月总是倥偬,变换白云苍狗。
“迦陵频伽,此云美音鸟,或云妙音鸟。此鸟本出雪山,在壳中即能鸣,其音和雅,听者无厌。” 他们这一族,事实上并没有什么生与死的意识,也没有性别,只是为了维持浅薄亲缘,才编造出那些称呼。
从睁眼的那刻开始,彀瓴便知道自己的使命是要坐镇慈山,这是所谓父母传承下来的记忆,就像他的姑姑殷椽——他们都早便料到自己的死期。
慈山的百丈深崖和千仞白雪之下,埋藏的是能令天地动摇的气。莲台阁便是镇压的枢纽,每年需要吞噬一次迦陵频伽的生命。外面的一千盏灯以这生命为烛油,燃烧成一个牢笼。青山翠柏将动荡掩埋,落英缤纷,恍恍然是殷椽豆绿姚黄的衣袖,帮他将头发一缕缕梳起。她说,我们待在这里,便是要护人间太平,迦陵频伽,世代如此。
大寒,新雪轻盈飘零,楼外的桃花却是终年不落。明明他们的耳朵足以将遥远和人声鼎沸听得一清二楚,殷椽却总爱去山脚。除旧迎新的爆竹噼啪,她从村庄归来,卷出的风也带些硫磺硝石气。岁岁平安,她垂眸,把折来的腊梅递给他。
岁岁平安,迦陵频伽却是消耗品,凋敝到只剩下他和殷椽。
和他的冷漠截然不同,殷椽耐心且温柔。他总是觉得麻烦,陆生羽是麻烦、阙西东是麻烦,离别雀更是麻烦。哪怕他自己,又何尝不算呢?如果没有他,殷椽至少在进入莲台阁之前,还能独自周游天下。他对这些事的兴趣不大,而后却走遍列国,纯粹是因为殷椽走前,说外面的世界不看可惜。他捡那个麻烦,又默许对方继续捡麻烦,也像是从自己和别人的身上捕捉殷椽的影子。
莲台阁外的灯,承载着无数凡人的记忆和灵魂残片,也是他们稳固本身、修炼功法的根源。他年幼的时候闲来无事,便从山的这头数起,花费整整一天,发现确实一盏不多、一盏不少,恰恰是一千。有时旷野苍茫,一片片蓬蒿衰草作响,他突然想唱殷椽唱过的歌谣。凡人的记忆里常说,可是人死不能复生——他有些不懂伴随旋律的那些情绪是否能算作怀念。
殷椽之前的莲台阁所待何人,他压根不清楚,只有从殷椽在山脚下带来又送去的那些点心,可以证明确有其人存在。所有的生物都是因缘际会,此时彼时就像此世彼世,如果没有机会,再怎样也无法连接到,殷椽将他的手放在灯的表面上。琉璃灯盏里的火光耀眼,表面却温吞,一点也不烫手。
所以你修炼啊,要选那些喜欢的灯。她眉眼弯弯,青丝在云雾中飞扬。
月亮皎洁的晚上,殷椽会在山间飞翔。山风极大,她裙裾绸带随之舞动。凡人说,蜉蝣朝生暮死,蝴蝶不知庄生迷梦。蜉蝣和蝴蝶的翅膀也会是这样轻盈的吗?——后来他见过这些短命的昆虫,在和殷椽一般夜游的时候,会注意到那只捡回来的小鸟在松柏树梢立着,那样目不转睛又安静地注视自己。他们的寿命一样短暂,注视又一样轻盈。
至于为什么要捡陆生羽,好像也只是和想数灯盏和观察蝴蝶似的突然兴起。帮助凡人本就举手之劳,哪怕小妖对于他来讲也和凡人没太大区别,无非是多一项能变回原形罢了。所以在被对方抓住脚踝的时候,他也不觉得惊讶。对方求他收徒,可是他哪有什么方法学成仙术,无非也和殷椽一般将人领到莲台阁的千灯前,说谁和你有缘便去找他们。
倒是陆生羽出乎他的意料,参悟的速度快上好几倍。可惜只能活一千多年。他在心中默念出这句的时候,突然发现好像这是自己第一次对生与死的感觉这么透彻。再去摸那一千盏灯,温度合手的竟多三百有余。殷椽说,待这一千盏灯一盏不烫也一盏不冰凉,就到你该去莲台阁的时候了。他本来对这些没什么所谓,却莫名又第一次有一些触动,好像凡人记忆里说的恐惧。尤其是后来陆生羽知晓他们这一族最终的归宿,奔走人间寻找解决方法,徒劳无功又讲要代他进莲台阁。
迦陵频伽如椿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尚且对天命没有半点办法,这凡间众生区区百岁、小雀鸟仅仅千岁的替代,又能顶什么用呢?他抚过千灯温度如常,在阙西东声竭力斯地质问中判断这感觉或许是茫然。
为什么要那样失望地注视我?你们和殷椽不同,和陆生羽也不同。他试图无视离别雀和阙西东对抗禁制时唇边眼角渗出的鲜血,最终还是松懈法力。
这些都与我无关,慈山本来只有迦陵频伽。踏仙门也不过是陆生羽说既然他是师父又有三个徒弟,合该算是个门派取的名字。
所以,他为什么要把那坛骨灰带在身边呢?
作者:八千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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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醒来研墨发现自己长出了毛茸茸的爪子和大大的尾巴,华丽丽地变成了一只小熊猫。
他转来转去迷茫了一上午,直到快到饭点的时候有人走了进来,“研墨,有没有好好反思呀?再打架下次还住单间哦!出来开饭了。”
研墨听见熟悉的声音一抬头这不原森么!
急促地发出了求救,原森却好像一点也不意外他是小熊猫,笑嘻嘻地打开了笼子门,把研墨一把抱了出去,然后扔进了——
——一堆小熊猫里。
原森从身后掏出一个小桶,开始从里面抓出苹果块抛洒在空中,“苹果之神听见了你们的呼唤!现在就降下大自然的馈赠!来吧,我的信徒们!哄抢吧!享受吧!感激涕零吧!”
研墨很想从头开始吐槽,但是身体不受控制地被苹果块吸引了:苹果!全世界最好的苹果!
但身体瘦弱的研墨怎么抢得过其他小熊猫呢?一片混乱中研墨好不容易抓到一块,就被隔壁一爪子糊到了脸上。
“陆思非!你又抢研墨的!别以为我没看见,你都吃了三块了!本苹神来这就办三件事,公平!公平!还是他妈的公平!你是不是今晚想住单间了!”
卧槽,研墨震惊中,隔壁小熊猫叫陆思非。这是真的陆思非还是假的陆思非?为什么原森分得清每只小熊猫是谁啊,我们不都长一个样吗,不对为什么会给小熊猫起这种名字啊!
他转过头看了看,名为陆思非的小熊猫没有任何特征,除了在抢苹果这件事情上比较积极以外,但会这么做的小熊猫这里还有一大窝。
研墨很想开口问问他还记不记得自己是陆思非,但他的语言系统在张嘴时变得一片空白。看来沈黎安是骗人的,动物根本没有什么语言系统……对了,沈黎安!
如果沈黎安还是人类并且和原森呆在一起,自己就能和原森沟通了!
“你好吵啊,研墨。”身后传来一个慢悠悠又怪熟悉的声音。研墨一转身,迎面撞上了另一只小熊猫的大脑袋。
那上面一双乌丢丢的眼睛不屑地盯着自己,明明嘴一点没动,研墨却感觉仿佛有字幕在自己脑海里自动生成,甚至有一瞬他觉得这只小熊猫冷笑了一下,“觉得很不可思议?别东张西望了,就是我。”
“沈黎安?”研墨震惊中,“你的能力怎么变成读心术了?不对,我也能知道你在想什么……这是,意念交流!”
“什么意念交流,这就是动物语言好吗!”名为沈黎安的小熊猫揣着一块苹果领着研墨远离了疯狂抢食的小熊猫群,找了个角落开始细嚼慢咽,“你醒的也太晚了,我们其他人早就到了。”
“那原森,他为什么不是小熊猫?还有陆思非,他根本不听我说话!”研墨一屁股坐在旁边。太阳暖洋洋的,照在身上还挺舒服……当小熊猫好像也挺不错的。
“你不是能听懂原森讲话吗?所以这方面,我们的语言系统都没有变,只是发音器官丢失才说不出话,你们本质都不会小熊猫语,想要交流还是得经过我哦。至于原森,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还是人类,但能认出我们大概是又拿了剧本吧,我也没法和他交流。”沈黎安意味深长地看了研墨一眼,“所以说,本来该干的活还是得干哦。”
随即远处就传来了原森的喊声,“陆思非!陆思非你人呢?到点了上工了,管吃不管种是吧!”
沈黎安叹息一声,加快速度把手里的苹果块啃完,踱步到一个树桩后一把把躲在后面的一只体型较大的小熊猫踢了出来,“听到没,上工了!”
研墨看得目瞪口呆,原来翻译还有寻人功能。
“但是这个,呃,小熊猫养殖基地?”研墨环视四周,“也没啥危险吧,那些战斗人员呢?秦归能干什么?”
“劈柴。”
“殷秩?”
“发电。”
“生火还是原森自己生。”沈黎安懒洋洋道,“北顾还是管仓库的。”
“那我……”
“哦,你醒太晚了,因为交流有障碍,原森一直以为你废了,所以现在主要起到一个吉祥物的作用。不过你这个能力能干什么呢……”沈黎安冥思苦想,“逢年过节在年会舞台上制造气氛?好像有点太阴森了。”
“反正原森还不知道,你就接着当小熊猫吧!”
研墨的迷茫没有持续多久。他很快意识到小熊猫的生活也有很多事要做,比如吃饭、睡觉、爬木桩子,以及晒太阳等。
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唯一记得的是空气中弥漫的苹果香味。
某基地里,又通了宵的研墨睡得正香。
“都大中午了要不要叫他起来吃午饭啊?我都饿死了。”
“再等会吧,桌上有两个苹果,你先啃了垫垫呗。”
Vol.229「骤雨」潮湿的心
作者:八千鸟
评论:随意
很多年前写的,捏着鼻子补完了,感觉还是有一些不通畅的地方
下个月我一定写连载!不被关键词诱惑!
我是在别人肩上醒来的。
脸侧的雨水渗进他的衬衣里,暖乎乎又黏黏稠稠。
“你是……谁……”雨声中他的回答隐隐约约,在我耳膜外回荡却进不来。
我大概是发烧了吧……
努力接起回忆的断点,只记得自己疯跑在雨中,冲着每一个人大喊大叫。可他们都只是木木然从我身旁经过,就算被我撞倒了,也只是拍拍身上的灰继续走,对我的求救充耳不闻。
再然后……
再然后?
我昏倒在雨里,任水冲刷我的身体。
迷迷糊糊间,有温热的东西擦着我的脸。
从梦魇中勉强挣脱,我感觉仿佛全身的骨头都要断了一样。
“醒了?”很远很远的声音传来,在房间里显得好低沉,“我找了你好久好久。没事了,到家了。”
好久好久?找了我好久好久的人?
我挤弄着眼睛,想看清他的脸。
“你, 你是谁?”
模糊的影子闻言明显地愣了一下,接着一只手就温柔地抚上了我的额头。
“烧得也太严重了吧,怎么会变成这样……”
一瞬间,十亿个名字一起钻进我的脑海,最后如雪花屏一般构成一片空白。
我摸索到了他衣服的一角,尽全力死拽着不放。
“我到底是谁?是谁啊?!告诉我啊!”
似乎是为了安慰焦虑的我,他叹了口气,把一个陌生的名字轻轻捞起。
一旁的猫瞪圆了眼睛。
今天是春天的第一天。
走出家门的时候,迎着阳光里的风,我对自己说。
马路被难得的晴日照得明晃晃,在尚未褪去的寒风中,亦可贪恋暖阳的一点点温度。街上的行人莫名地觉得少了,像是冬日的一个续篇,使我一时仿佛回到那些不愿出门的昏昏沉沉的冬天。
在常去的快餐店里买了熊爪包,站在街边的屋檐下等待着,旁边的店铺里传出来轻柔飘渺的音乐。“是Escape,”我在心里想,你说过的,“最美不过开头”,不过其实我后来发现MV也很好看。下次如果遇到你的话,试着记得告诉你吧。
老板娘的招呼让我回过神,拿起我的午饭道了谢,走出店门的一刹那我如此恍惚。为什么?脚下像是变成了黄砖路,沿着绿野仙踪里特罗西的脚印就能找到永恒的幸福。似乎有飞鸟掠过天际,我听见它们嘹亮绵长的叫声。
多雨的季节将至,这是最适合踏青的时候。大概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我才会站在这座家旁的山下,费力地爬着一阶阶石阶,兜里还装了微热的熊爪包。
沿着长满苔藓的石阶拾级而上,远处密林遮挡间尚有今天早上未散去的晨雾水汽弥漫。难得的隐逸于尘世中的寂静,是与茶上浮涌的氤氲热气带来的不一样的安心。发尾擦过我的侧脸,空气中却没有风。
然后我看到眼前的土地豁然开朗,这是半山腰的一片空旷之地。
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小溪,蜿蜒着流淌在芳草之间。我边顺着它走,边看着它那清澈的溪底。这儿似乎是我从未来过的地方,美得像走进托马斯的画中仙境一般,迷惑着人暂时忘却悲伤。
一块不大的石头突然出现在眼前,石上围着神的绳结。一个女子正在那里祈祷,俄尔转过身笑着看着我。
我也看着她。令人印象深刻的,那是一个粉红色的女子——粉色的裙,绘着粉红色的卷草流云纹;粉色的鞋,粉色的唇,粉色的盘发带,提着粉色的篮子,甚至于她的脸和手,都是那样泛着一种淡淡的粉色。好奇怪啊!我竟然一点也不觉得惊奇,就好像全天下的女子本都应该是这样粉色的一样。
“这儿的是什么神明的神石?”我问。
“什么神也不是。”她笑着说。“神不能解决我的事。哪个神也做不到。”
我很惊于她那虔诚的态度和现在如此不敬的说辞,“那为什么——”
“是祈祷啊。神的上面,神也有信仰的吧,总会有谁来管这事的。”
“是怎样的事,连神都做不到呢?”
“法术。”她笑了,踏过溪中的碎石,走到溪水中的石上坐下,任溪水冲刷她的脚踝,动作就好像在跳舞。“我想要像一个普通人一样生活,不会任何法术。做不到的事情就做不到,想做的事情就去做,只是这样活过一生的几万天,不用考虑结果。”溪水映照着天空,她像是坐在云霞之中,出尘世般的浅笑。
“法术?真的吗?”我也笑了。我愿意在这一秒相信她。相信法术的人总是很单纯。
“是真的哦。”
“那,要是有一天您的愿望被神明的神明实现了的话,能不能别急着消去,而是先给我呢?”刚说完,我就觉得自己说的话是有多么荒谬可笑。二十几岁的人说出这样的话,对方也不是小孩子了,会被暗暗笑话的吧。
可她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她抬起眼注视着我,眼里满是悲伤。“也许真的可以。”她梦呓般的说着,接着问我:“可你要用它做什么呢?这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当然不是。我不小了,没少听过那些神神鬼鬼的故事。也许真是有什么代价吧,我想。
“我不怕付出什么代价。我丢了一样东西,一定要找回来。”
“丢?”她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笑了。“不,失去的东西是没有办法还回来的。”
“不管是一件你的珍宝,还是一条人命。”
......她真的都知道。
“但是,或许想要去吗?”
他还是发觉了。
看着我的眼睛带着犹疑。
“你别怕,你听,”我紧紧搂了上去,低声说,“我有心跳,怎么可能是鬼。”
一瞬间的迟疑后,他也紧紧回搂。
好像是要听得再清楚一些,再确认一些——
空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一个人的心跳声。
我们不会分开的。他默默地在心里说。
走出卧室,客厅的落地窗上落满雨痕,原来昨夜下过大雨了。他心爱的小猫咪蜷在沙发上,正呆呆地望着窗外的大海。
“早安,”他摸了摸猫的小脑袋,“昨晚下过大雨啦,你冷不冷呀?”
而窗外涛声依旧。
Summary: “我们结束了?”芭芭拉晃了晃手机,屏幕一片漆黑,“当音乐结束,我们又还是陌生人了?”
免责声明:随意
Warning: 这篇是DC旗下角色芭芭拉·戈登和科莉(星火)的无差向同人文。这其实是个非常非常有趣的故事。没看过不影响阅读,如果你能接受,那么let's go!!!
作者:【十二招】 杏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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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德海文,酒吧。
“我再说一次,我们是来探查环境的,不是让你乘机喝酒的!尤其是你,史蒂芬妮!”芭芭拉揉了揉眉心,此刻她无比确信,带史蒂芬妮和卡珊德拉来酒吧是一个再错误不过的决定。什么?你说卡珊没做什么?那只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暂时不能喝酒,但是至于其他的……
芭芭拉再次叹了口气。
“说实话,卡珊,我很确信那些木块没有暗藏玄机,它不会冒出什么暗器,毕竟这是海伦娜推荐的酒吧。”红色的长发被她夹在指尖,芭芭拉抬头,或许是上天的垂怜,又或许是布鲁德海文本身就有暧昧的魔力,她的双眼撞上了一颗璀璨的星辰。
“抱歉,失陪一下。”
她将钥匙放在圆桌上,卡珊知道怎么用它,这个酒吧和正义联盟有些牵扯,而且,即使她们喝醉了,那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被加练罢了,被我加练。芭芭拉想着,希望她们乖一点,不要打扰我的,成人时间。
她走向那团火焰。
“要请我喝一杯酒吗?”
出乎意料。芭芭拉挑了挑眉,她以为她是提出邀请的一方,现在看来,或许事件不会那么麻烦?棒极了,她喜欢这样,大家都心照不宣,也都对彼此有好感,拜托,这是酒吧,一点好感就足够她们放大成永恒了。
“好啊,一杯液体阳光。”
她的头发真漂亮,星火注视着面前熟悉的陌生人,她应该是认识她的,当然,谁不认识她呢?曾经的蝙蝠女,现在的神谕,永远坚毅顽强,无数次将她自己拼起来,也无数次带领着大家从逆境走向胜利,优秀的领导者,队友,榜样。她们算不上朋友,因为一些别的原因……星火及时回过神,她能听得出面前人的含义,她也知道有很多人对她痴迷,不过比起那些……男孩们,她果然还是更喜欢芭芭拉的这份体贴。
“金汤力?看来很适合我。”星火勾起唇角,在吧台上靠坐了下来,”你想要和我上床?“
“我很难说我不想,毕竟你知道,你的魅力无人能拒绝,迪克不行,我也不行。”芭芭拉露出一个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容。我喜欢这份夸奖,星火想到,我喜欢这份不加掩饰的赞美,像是我还是一团篝火一样,可是我已经不是了,可是我的灰烬已经大于火苗了。不过在她眼里,我似乎还是那团火焰?
“不过我并不是想……我并不只是想和你上床。你知道的,上床很简单,去酒店开个房间就好,我想要的不止这些。我想和你跳一支舞,在此之前,在一切之前,我想我们本应该在三天之后认识,所以在三天前,在现在,我们现在只是陌生人,我也只是一个迷恋你的美丽,恋慕你的强大的陌生人,抛开一切,抛开那些奇怪的绰号,我只是我,你也只是你,我在询问,而你也当然可以选择拒绝,仅此而已。“
她真的很会说,星火感到天边的晚霞此时在她的体内升起。陌生人,好吧,陌生人。她抬头看向面前的红发女郎,她的眼睛很美,她诚挚的表情很美,她有超棒的身材,她会是她喜欢的类型,毫无疑问,自信,漂亮,她会选择她,因为她就是她喜欢的类型。
“好吧,我答应了。但是事先说明,我所知道的舞蹈可不一定是个好东西。”
芭芭拉笑了,她看起来真的很开心,她的手穿过星火的腰肢,她整个人贴在她身上。她的眼睛中倒映着星火,又不止星火,她拉着她滑入舞池。
“甜心,我们在酒吧,我们只要晃动就好啦,我们只要互相贴近就好啦,我们不需要跳舞。”芭芭拉引导着面前的初学者弯腰,“我们只需要……”
“接吻就好。”
她们向彼此贴近,交换着气息,然后再贴近,直到她们触碰到彼此的唇齿,直到她们汲取着对方的温度,抚慰对方的不安,展现那份被气氛浓缩了百倍的欣赏,就好像她们真的爱着对方。
我们接吻,以拯救生命的开始,以止步死亡的悲伤¹。芭芭拉看着那双绿色眼睛倒映出的自己,她知道自己永远会沉迷于某种和自己相似的人,她知道她身上那该死的,可悲的弥赛亚情节²在对她叫嚣,她也知道她本应该在三天后崩溃,而不是现在,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企图将她拯救,明明她们都不需要拯救。
音乐结束了,她的自作多情也可以结束了。
名为“神谕”的义警主动后退了一步,就像她们以前的距离一样,不远不近,恰到好处。
“我们结束了?”芭芭拉晃了晃手机,屏幕一片漆黑,“当音乐结束,我们又还是陌生人了?”
她转身离去,却在下一瞬被抓住了手。
“我能邀请您上床吗?陌生人。”她对上了那双永远闪烁着绿色光芒的眼睛,那是星火,只能是她,“我看到你把钥匙递给别人了。那,和我回家吗?陌生人。”
END
¹我们接吻,以拯救生命的开始,以止步死亡的悲伤:化用斯特凡松的《冰岛往事·三·写信人》,原句为“除了亲吻,生命还会在何处开始?除了亲吻,死亡还会在何处止步?”
²弥赛亚情节:有两层含义,这里都有,芭芭拉一方面相信自己有能力改变世界和拯救别人,但另一方面又希望救世主来‘拯救’她。
mode:(是这么拼的吗)随便,下为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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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为了行文便利,所有出场的生物都会被称作“人”即使他们可能不属于智人科
案:以奥丁为名,他叫星期三。他,万物之父,至尊之神,智者,奋斗者,狼语者,受欢迎者,苍白者,巫师之神,煽动者,酋长,读心者,戴帽者,持杖者,闻名之主,吊者之神,喷雾者,被需求者,圣父,至高者,攻城骑士,万物之父,胜利之树,凯旋之父,独眼者,持盾之神,闪烁之眼,震盾者,首领,智者,披斗篷者,奥秘守护者,可怖者,风暴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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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否应当去褒奖这些信守承诺的人。那好像只是一种知晓自己即将获利的愉悦感。平心而论,抛弃信诺的行为是不详的,然而达成诺言的道路却是用血肉堆砌的。
阴霾始终盘旋在女人们的头顶。她们的怀里是流星,前面是幽暗的密林,后方是觊觎这宝贝的疯狂人们。她们冒着风险测量了小路,带足了干粮,又在森林里跌倒了很多次,或许还被周围那些蹲守的人发现了几回。总之,不论先前摔倒了多少次,有多少人永远地离开了,她们都再一次义无反顾地出发了。
就像泰坦尼克号时没人想到这样精妙的设计会意外地撞上冰山沉没。女人们也不会想到在她们最周全的一次行进会出师不利。
队中的一个姑娘被飞来的石子砸昏了过去,差点绊倒后面抱着神像的同伴。领队很快判断出了方向,那人就隐没在树冠的高处。视线对上的下一刻,不等姑娘们有所调整,更多在暗处的人飞扑了过来。
寻常的械斗对姑娘们来说是简单的。她们并不柔弱,甚至比普通的人反应还要更快一些。但她们带着神像,她们不能落地。
或许一些看官读到这里会问及原因。而你要问我的回答。也许是因为离开地面她们跑得更快,又或者是这片森林的土地会如同母亲的身躯深深地将她们留在这里,就像那些沙漠里的流沙,破开她们虚幻的魔法。再或者,像一些传说一样,回去探望凡世的年轻人不顾告诫落地后成为了老年人;又或者罗波那将林伽留在了某个河畔无法搬走他的神,云云。
解释都是一样的。也许只是祂不当落入凡尘,又或者母亲不会松开她们的孩子。在血和生命面前这些都不重要。混乱的声音会迅速引来周围那些觊觎彗星的虎狼,然后简单的械斗会升级成围剿。好几个人都倒了,远远地传来脚步,越来越多的东西闻着血味而来。
这大概是这件事里面最幸运的一点了。她们还没有离开很远,最后一个人在同伴的保护下还是拼命回到了出发的据点。祂依旧是女人们侍奉的神,带回神的人却没活多久。她就那样躺着,见她的人却并不想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群狼环伺的境地只是看似艰难,想破解却分外地容易。只要以那怀里的宝物为筹码,去应付那些被吸引的人,欲望会自然地为她们开辟一条新的路,又何必去执着那个旧的誓言呢。
谁不喜欢琼额头玉面的天神呢,只要见到那漏出布衣的一角就会深深地迷恋上。绿荫里那人他只是在找走出这片森林的办法,却意外地见到了声势浩大的队伍,遂生出了想要一堵那纱布下的真容。什么好东西要如此神秘见不得光。
至少那写在这里等待女人们的领头,奈登,是如此听说的。他想那小孩一定是住的太远错过了那场盛大的流星雨,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他们赶到的现场的时候正见这些少年在收拾躺的到处都是的女尸。估计是没发现什么好用的东西,那人正在生闷气。他把这些在森林里逗留的人带回了聚集地。
这些人大约是真的迷路了很久,饿地特别惨。他们一次性吃掉了奈登三天的饭。酒足饭饱之后,奈登问他们:如此小的年纪为何不好好地待在母亲的庇护下,却要跑来这危险的大深林里来。领头的那人回答:他厌倦了与母亲住一起时那日复一日相同的生活,于是就想着与伙伴们一起出走冒险来寻找一种新的可能。
这领头的冒险少年就是星期三了。奈登大概是费了一番口舌去说服这群野性不羁的少年们。可能还拿出了一年三成的收入,和一片区域的管理权。能让那些女人们吃瘪的人可不多见啊,那可是一群成了精的老妖婆。不过对星期三来说,或许还是奈登家里的酒更加吸引人。他在听说了那场盛大的流星雨之后是真的想要一睹那女神的真容了。
大概,或者,也许,创造一个永不忧愁吃喝疾病的世界,也算寻找新生活的一种吧。
Vol.241 「守护天使」 毛茸茸的天使
“每个孩子都会有一个守护天使。”妈妈总是在睡觉前,摸着她背上的胎记告诉她,“害怕的时候闭上眼,它会帮你捂住耳朵,跌倒了也不要怕,它会扶住你的。”
所以,当小满被坏人抓住,关在黑乎乎的屋子里的时候,她其实没有那么害怕。小满把头埋在怀里抱住自己,往墙角缩了缩。她相信,现在她的守护天使一定已经去找妈妈了,在妈妈来之前,她要好好的。
——
林慧芳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监控画面停在下午五点三十八分,那个穿天蓝色线衫、带着鸭舌帽的女人在校门口的杨树后站了许久,终于蹲下身和小满说话。继续播放的视频里,雨朦朦胧胧的下着,女人牵起小满的手向着路对面走出了监控范围。
“麻烦再看一遍那个便利店门口的录像。”她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豆豆……我是说孩子的狗,它跟着我一起出门之后先跑了,它可能……”
陈警官调出便利店的监控,在画面左下的小小一角,隐约可见半个小巷的出口。所有人紧紧盯着这小小的一角,本就不够清晰的画质在朦胧雨中显得更加模糊。
“暂停!后退!”陈警官突然喊道。屏幕上的时间倒回17:46.23,停住的画面中,一只黑白相间的边牧保持着奔跑的姿势,项圈上的铃铛在雨幕中闪过一丝银色的水痕。
“对!是豆豆!那个铃铛还是小满给它买的……”林慧芳身子前倾,几乎要忍不住扑上屏幕,她紧紧盯着那丝水痕,“它……它在追什么?”
“这个方向……东华街!调东华街的监控,找到那只狗!”
“发现了!它在追一辆白色面包车,车牌XXXXX!”
“车牌号和车型对不上,是假牌照!”
“车从北外环出城了,那个方向有一片车床厂的废旧厂房,附近还有一个村子。”
林慧芳听到警员们通报的最新进展,抓起湿透的外套就要往外冲,被陈警官一把拦住:“出发!联系那片的派出所配合搜救,便装,别惊了嫌犯!林女士你跟我一个车走。”
——
豆豆的后爪在水泥路上打滑,它在雨里面跑了太久,地面上都是胶皮摩擦的气味,空气中草木、雨水和食物的香气混杂,但还有一个特殊的味道,一个十分强烈的恶心刺鼻的味道,之前就是这个难闻的味道把小主人塞进了会动的盒子里带走的。
它在一处岔路口急刹,湿漉漉的鼻头快速耸动,难闻的味道停在了附近。跟着味道从路上跳下来,狭窄的坡道尽头、黑黝黝的树林里,一辆面包车静静地停在那里。
豆豆扒拉着紧闭的车门,又绕着车转了几圈,仔细分辨着遗留的气味。这很难,雨水带走了大多数,地面下是落叶腐烂枯朽的味道,空气中那股难闻的味道还有隐隐残留,然后是,小主人身上甜甜的奶香?
豆豆突然扑到树下,前爪飞快的扒拉着落叶,浅浅的落叶下,粉色的小书包扯坏了,书本散落一地,摔破的牛奶被雨水冲散。
味道从这里分开,难闻的往林子的另一头去了,但豆豆闻到绕回路上的那一边有浅浅的奶香。它在埋着小主人的树下尿了一点,又在回到路上的方向尿了一点,接着去追浅浅的奶香。
——
“找到车了,在这边的林子里!嫌犯从土坡把车开下来弃车了。”对讲机里的声音让林慧芳踉跄了一下。分叉的路口附近,陈警官打着手电,光束停在树下被挖出来的书包上:“小女孩的狗也追这儿了,把嫌犯埋了的书包给翻出来了,想办法找找那条狗!”
身后车边,技术科的王叔突然“咦”了一声,从后轮缝隙里扯出一缕缠绕着金色丝线的毛。“这是……丝线和狗毛?”
“豆豆的毛!”林慧芳的眼泪终于砸下来,“它的项圈是金色丝线编的,小满给它编的……”她颤抖的手抚过轮胎上凌乱的抓痕,想象着那个毛茸茸的小身体怎样拼命阻拦钢铁巨兽。
雨越下越急,陈警官的呼叫声中,警犬黑风也被牵了过来,它反复嗅了嗅书包,之后带着训导员追向豆豆的方向。
——
小满数到第一千三百只羊时,隐约听到远处传来铁门晃动的声响。
“汪!”
微弱的犬吠在静谧的雨夜中格外清晰,小满触电般跳起来,扒着铁门的缝隙努力往外张望,雨声中传来此起彼伏的"叮铃"声。
“豆豆!豆豆!”小满小声的叫着,跟着铃铛的响声走到高高的窗户下,小小的方形窗口嵌在两米高多的墙上。
“豆豆!豆豆!”听着一墙之隔的外面,铃铛声越来越激烈,一道黑白色身影跃过窗户冲了进来。小满被扑倒在地,脸上糊满温热的黏液。豆豆的舌头像沾了雨水的热毛巾,爪子在她外套上勾出细小的线头。她摸到狗狗后腿结痂的伤口,混着泥沙的毛发硬得像钢丝球。
“妈妈说过天使会飞……”她把脸埋进颤抖的狗肚子,“原来是真的呀……”
此起彼伏的犬吠忽然从四面八方涌来,紧闭的铁门被破开,手电筒的光柱刺破顶棚蛛网。当林慧芳带着满身雨水冲进来时,看到的是这样的画面:浑身脏污边牧盘成一圈,小小的女儿被围在中间,月光和警灯的光晕在他们身上流淌成温暖的河流。
后来小满总说那天的星星特别亮,警车顶灯把夜空染成紫罗兰色。妈妈用毛毯裹住她时,豆豆正歪头舔舐警察给的矿泉水,爪印在尘土间开出一串梅花。
——
橙黄台灯下,妈妈往温水里又添了勺蜂蜜。豆豆蜷在床尾打呼噜,爪子不时抽动两下,仿佛还在梦中奔跑。
“每个孩子都有守护天使,”妈妈搂住小满,轻轻摸着她背后的胎记,“它有时候是毛茸茸的,可能不会魔法,但会把你的味道记得比全世界都牢。”
窗外的月光淌进来,照着床头全家福里微笑的母女,和蹲在脚边的黑白色边牧。
——end——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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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垓
勇者已经战斗了超过半日,前勇者的力量似乎仍是深不见底。六支手臂挥动大刀连番劈斩,地面尽是刀痕,早已找不出一块完整的青砖。
幸或不幸,将魔王封印在了自己体内后,前勇者的神智变得一团糟,现在的他只是无情的战斗机器,机械地重复着自己曾擅长的一招一式。这些招式对勇者而言再熟悉不过,因为面前这位曾经亦师亦友的人在勇者面前早已演习过无数次。只是再熟悉的招式,六支手臂一起出招,也仍令勇者难以招架,只能在刀光的缝隙中左右腾挪闪躲,再见缝插针地进行攻击。
刀光一道接着一道闪过,勇者每踏出一步之前都要思考下五招是否会冲着他踏出的位置而来,每次挥舞长剑都要留神下一刀究竟是要格挡还是闪避。虽然勇者拥有无穷的体力,但精神的消耗比想象中更为折磨。
终于,勇者出现了疏忽,被前勇者一刀从右肩斩裂至左胯。随着生命力飞快地消逝,勇者的身躯化作灰烬,随风消散。
其极
“又死了……”电视机前的勇者把手柄扔在沙发上,身体重重地向后靠去。这个BOSS他已经打了两天了。“要不你降个难度吧。”靠在沙发旁边的勇美刷着手机,头也不抬的说到。“不降,只有完成最高难度的试炼,才对得起我心目中的神作!”“可是老哥一天打不过去,就要多占一天电视机,我都没法看综艺了。”“下一把一定过!”“昨天你也是这么说的……”
滴滴滴!滴滴滴!刺耳的声音从二人的腕表上传来。
“勇美。”勇太坐起身,用严肃的表情看着勇美。
“知道了,老哥。”勇美收起手机,一收刚才的慵懒,眼神变得认真起来。
“变身传送,协议启动!”
“变身传送,协议启动!”
兄妹二人按下腕表上的开关,腕表传来一阵光芒,笼罩了兄妹二人。四射的光芒稍后消失,兄妹二人的身影以不在屋里。
此时,城市的另一头。
“其他人不想死的就给我趴下!”
“你,还有你,给我快点!赶紧把钻石都装进这个袋子里!”
几个穿着奇怪连帽紧身衣的人在珠宝店里打劫,手里的猎枪挥来挥去,像是在炫耀新玩具的小孩子。
门外停了一圈警车,警车围起一圈空地,中间坐着一个人——不,那里有三个人,两个躺在地上的警察,和一个坐在二人身上的魁梧巨汉。两位警察嘴角流着血,身上脸上伤痕累累,尽是被徒手殴打的痕迹。他们不断尝试挣扎,但巨汉岿然不动。
巨汉静静地坐着,手上的金属指虎反射出太阳的光芒。附近充斥各种声音:警车后警察的喊话声,身下伤者的呻吟声,屋内怪衣人们吆喝的人声,人质们的抽泣声。巨汉只是静静地坐着,双目紧闭,仿佛在瀑布下修行的僧人,身边发生的一切都跟他无关。
“来了吗……”巨汉的声音沉如铁锭,他缓缓睁开双眼站起身来。与此同时空地旁边出现了从天而降的六道光芒。
“如火般烧尽罪恶!”
“如水般冲刷邪念!”
“如光般照亮幽暗!”
“如夜般带来安宁!”
“如大地般守护和平!”
“如星光般带来希望!”
“惊雷霹雳!”
“一扫百快!”
“六如战队!”
“参见!”
六位身形各异的人,身着统一的战斗服,出现在了现场。
“太好了,是六如战队!”
“你们两个,再坚持一下!”
黑衣战士靠近红衣战士,悄悄说到:“好久不见啊,勇者,勇美。”
“哈哈,像这样见面的机会还是少一点比……”
轰!
巨响打断了二人的交谈。
“真让人好等啊,六如战队……”巨汉用拳力在地上砸出一个深坑,青砖的碎片飞溅的到处都是。此刻巨汉面目狰狞,头上青筋暴起,完全看不出之前沉静的模样。“上次失败,这次我可要好好奉还啊!”
其那由他
▀█▄挥了挥触喙,眼前的画面暂停了下来,它需要休息休息联觉中枢。异星考古从来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特别是对于信息传递体系与自己不同的文明,简直是一种折磨。▀█▄正在负责的这个文明并不是最难理解的,至少比先前某个依赖气味进行表达的文明要直观的多。
时间,时间。每一分一秒都如此宝贵,正因为如此,该休息的时候就应该好好休息,因为只有休息好了才能让自己的联觉中枢保持清醒,不会错过任何一丝可疑的线索。远航艇孤独地漂浮在太空中,周围只有无尽的黑暗和远处的点点星光。▀█▄不止一次感到寂寞,不止一次怀疑自己的探寻是否是有意义的。它曾和其他的伙伴私下连喙时也感受到了类似的情绪,作为领袖的它只能一遍又一遍地排解同伴的不安,但当它独处时这种感受深刻地冲击着它的心灵。
时间,时间。将时间用于感伤是一件无比奢侈的事情。它们中的一部分负责维持宇宙的逸散处于递归推延状态,剩下的由▀█▄带领,去全银河寻找任何关于▄-▄的线索——它们放出纠缠声纳,在天文波中寻找目标,构建假性坍塌通道,前往目的地,放出侵入式监听机网络信息资产,再从信息资产中寻找任何符合▄-▄定义的内容,逐一确认——虽然有很多技术和技巧,但是到这里只能亲自逐一确认,某种意义上,这是一种无间的精神拷问。
▀█▄躺在架上,静静入眠,远航艇发出低沉的维持噪音,在漆黑寒冷的宇宙空间中传不出去一点,仿佛宇宙间发生的一切都跟这里无关。
其正
“所以宝宝也该睡觉了,好不好。”
“嗯,妈妈晚安……”
凯莱布给女儿盖好驼绒毯,悄悄走出帐篷外。不远处篝火摇曳,她拿出一个乳瓜,用小刀切开,一边咀嚼汁水,一边清点驼队的数量——5头骆驼实在称不上什么驼队,凯莱布清点它们也只是为了得到一点安心。
凯莱布把瓜皮喂到最小那头骆驼的嘴里,抓起地上的沙子擦了擦手和小刀。小刀的刀柄上刻着“优素福”这个名字,这让她的思绪短暂地回到了从前:庭院里慈祥的父亲靠在躺椅上轻轻摇着,温柔的母亲熟稔地编排着地毯的织线,孩子们在葡萄藤架下玩耍,凯莱布从玉盘里拿起一枚沙枣塞进自己的嘴里,那味道比蜜还甜……
凯莱布,凯莱布……
她把小刀收进刀鞘中,在她决定替死去的丈夫接管驼队的那一刻,优素福就已经在这世界上不存在了,活着的只有凯莱布。凯莱布是勇士的名字,她的丈夫也曾如勇士一般保护了她,如今她选择成为一名勇士,为了死去的丈夫,更为了活着的女儿。
月牙微垂,篝火孤独地漂浮在戈壁滩中,周围只有无尽的黑暗和远处的点点星光。凯莱布在篝火旁守到了天泛起蒙蒙亮。她站起身来伸了个拦腰,拿着水桶走向不远处的河道。忽然她浑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她看到河道旁边躺着一具尸体,背后插着三支箭矢。
——他是谁?他什么时候过来的?昨天扎营的时候明明没有这个人!
恐惧打破了清晨的寂静,凯莱布忽然觉得身边的每块石头之下都暗藏着杀机,她丢下水桶,急忙跑向帐篷。
其阿僧祇
勇者在河道边复活。
他仔细回忆着死前的情景。魔王挥刀向他砍来,长时间的战斗消磨了他的意志,须臾的疏忽让他的躲闪出现了失误,死于魔王的重劈之下。
勇者开始思考——他本来只是一个石匠家里的孩子,手上握执的应该是凿子和石锤,但命运让这个他成为了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勇者,并给予了他永生的诅咒。如今他的生命里已全数充斥着拯救世界的责任,如果说有什么是真正属于他自己而不是勇者或命运的,那只有小时候父亲留下的教诲:当你不知道如何处理面前的原石时,先仔细思考,石头有充分的时间等着你。
他从包里拿出一个乳瓜,用小刀切开,一边咀嚼汁水,一边思考如何能战胜魔王。
魔王的强大,母庸置疑。
自己的弱小,母庸置疑。
要变得更强大。
要变得更强大才行。
但是……
但是自己已经是世界上最厉害的剑士了。
那么……
那么,抛弃剑。
那么,抛弃自己。
勇者用了八年,再次回到了魔王面前。
魔王对勇者发出嗤笑:“瞧瞧你的样子!抛弃了自己的宝剑,换成了魔族的大刀,还把自己变成了六只手臂的怪物……勇者啊,你确实变强了,但你以为这样就能打败我了吗!”
勇者说:“我已经把毕生所学都传授给了我的弟子,就算我注定无法打败你,你也一定会败在他们的手上。”
魔王冷哼一声,从宝座站起身来,踏裂青砖飞跃而至,又一次开始了宿敌之间的命运对决。
其穰
一阵风吹过,勇者和魔王对决的海报从破损的玻璃门上飘落在街道上。这间房屋本来是个书店,而如今这里只剩下残垣断壁,空无一人。
商店街的清理工作正在低效而稳定地推进。
“休息一下吧,大地。”戴着安全帽的络腮胡中年人对身边的人说到。
“呼……把这片弄完我就休息……”
“别把自己累坏了,我们活着的人要好好活着才行呀。”
“我没关系的。前辈你先去休息吧。”
名为大地的男人看上去三十来岁,安全帽下戴着一幅用胶布粘起来的黑框眼镜。
距离最终决战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不管是堕魔党还是六如战队都没有再出现过。堕魔党的干部和首脑被消灭后,手下的喽啰四散而逃,要么自首,要么躲在哪里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而六如战队,二人战死,一人因杀人罪被提起公诉,还有三人行踪不明——如果这三人还活着的话,应该也跟堕魔党手下的喽啰一样,躲在哪里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吧。
当时为了摧毁天魔博士的死光引擎,勇者和勇美二人燃烧生命使用了合体必杀,猛烈的冲击波夷平了爆心周围两百公里的范围。
大地加入救援队后拼了命地投入救援工作,甚至好几次因为体力透支而虚脱。他没法停下来,因为一旦停下来,就会想起那个孩子。
“六如战队……不是……会拯救我们的……英雄吗……为什么……”那个孩子被卷入爆炸,留下了这样的遗言,死在了大地的怀中。
如果当时自己能更有用,早一步阻止死光引擎……
如果当时自己能更有用,守护住勇者和勇美……
如果当时自己能更有用,拯救遇难的人们……
……
大地吃力地搬起一块钢筋混凝土,将它放在了推车上。
旁边的工友们在闲聊里咒骂六如战队和堕魔党。
帐篷里有护士打着绷带给烧伤的病人换药。
自己的弱小,母庸置疑。
其不可思议
学生们的宿舍是一间破败的水泥屋。子覃从宿舍里走出来,夹着书本来到学堂,开始了一天的早课。
“瑱耳。”
“在。”
“背《元素经》。”
“是。《元素经》。一主族曰,氢锂纳钾铷铯钫。二主族曰,铍镁钙锶钡镭……”
夫子拿着戒尺,坐在上席,开始抽学生进行早课的背诵。
《元素经》是最基本的经文,夫子说世界上一切万物都是元素经构成的,但什么是什么构成的,夫子们之间的说法也各不相同。
“子覃。”
“在。”
“背《三动律》。”
“是。《三动律》。其一曰,物静则不以己动,物动则不以己静。是为惯性。其二曰……”
书院的一天分早课,日课,午课,末课。早课夫子会抽每个人背诵讲过的经律,日课会讲新的经律,午课会留给学生们辩经,夫子会在末课上对今日的辩经进行点评解惑。早课是每个学生最紧张的时候,如果背不上来就要被记一小过,小过一月一消,但若一月内累计三次小过,则转并记一大过,大过记满三次则会被逐出书院。书院不是人人都能进的,别说夫子和学生,哪怕是书院的书童伙夫,出门都会被高看一眼。而一旦有人被逐出书院,便是祖业家门的大晦,街上的乞丐都骂得几句,这样的人往后也只能独自躲在哪里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
子覃是这间书院里的良才,背经律背得又快又牢,辩经也说得头头是道。今日的午课夫子让学生们自由背诵,随后把子覃几人叫到了上厅。上厅是书院里最神秘的地方,子覃知道夫子把学生叫到这里一般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准备推举被叫到的学生成为下一批乡秀了。
长长的流云纹水泥阶梯通向上厅,里面被打扫的一尘不染,四周的架子上堆放着各种经律书本。子覃扫了两眼,左边的架子都是平日所讲的经律,右边的架子则是夫子有时会提到但不用习诵的上级经律。
夫子开口了:“你们几个是书院里最好的学生,这次乡评我打算推举你们成为乡秀。”
学生们齐声回到:“夫子栽培之恩,学生没齿难忘。”
夫子说:“去你们右手边的架子上,每人寻得一本经律,不得多,不得少,也不得重。寻好了来找我。”说罢,夫子走入上厅深处,从磨咖壶里倒了一杯咖啡,躺在椅子上拿起一本书读了起来。
想要通过乡评成为乡秀,需要做到百闻十会一通明。百闻讲的是至少会背诵百部经律,十会指考官会出笔试题,题目贯通十部基本经律的要义,学生需要答得上来才行,而一通明是说至少要逐字逐句完全吃透一部上级经律。右侧书架里的书本全部都是上级经律,它们从易到难又分为地、人、天三个等级,乡评只要通明地级就够了,偶尔也有学生选择通明人级经律,他们要么是急于求仕的穿越者,要么是十年难得一见的大才子,要么就是家里上下都打点通了的豪绅子弟。至于天级经律,那是只有通过了殿试,成为大学士后,才有资格研读的经律。
子覃一个书架一个书架看过去,土石,草木,金铁,乐律,色绘,伦理……他本想选择一部码理或格数的经律,但机会难得,不妨再多看两眼。他拿起一本《伤疮要略》翻了几页,里面夹着的书签不小心掉在了书架下面。当子覃把手伸进书架底下时,意外的碰到了别的东西,他趴在地上仔细看了看,是一本不知道什么时候掉到书架之下的书本。
这本书很奇怪,装帧是经律的制式,但封面上并未标注所属科纲与难度评级。子覃拿着书去问夫子这部经律是何来历,夫子皱着眉头翻了翻说他也不知道,也许是之前的哪一位夫子留下来的东西。既然没有记录在案,想必不是什么官制典籍,子覃自己看着处理便好。
子覃在宿舍里翻阅这部经律,越看越啧啧称奇。这部经律没有名字,只在写名字的地方画着“▄-▄”这个怪异的符号。书里除了涂黑散佚的文字较多之外,所记之事与其他经律大不相同,时而是志异故事,时而是数理公式,世上怎还有这种用数理公式来讲解志异故事的书本,妙极,妙极!看着看着,不知不觉间已是月升日落之时。子覃坚持就着烛光又读了一阵,但终究是败给了眼痛,只好吹灭蜡烛,上床就寝。子覃双目虽紧闭,但心里仍是管不住的兴奋与好奇。
其恒河沙
“妈妈也早点睡,好不好。”
“嗯,希希晚安……”
米琪给女儿盖好驼绒毯,悄悄走出卧室外。客厅的电脑屏幕闪烁荧光,她从冰箱里拿出鸭脖,用牙签插了一个送到嘴里,一边品味舌尖的辣味,一边确认后台数据——米琪的MCN现在只有5个账号,数据也还未到起量阶段,只是哪怕多涨一个粉丝,都能多让她感受到一份安心。
黄子闻到了鸭脖的味道,两只前爪趴到了陆米琪的腿上眼巴巴的讨食,米琪拍了拍它的脑袋,跟它说这是鸭脖,你不能吃,骨头会卡到嗓子的。黄子似懂非懂,怏怏地趴在了脚下。米琪用抽纸擦了擦嘴,辛辣是属于她家乡的味道,小时候父亲总会把新出锅卤货在冰箱里冰一份,剩下的再卖给客人,母亲风风火火的在前厅和厨房里跑来跑去,指挥着服务员去擦桌子上菜,附近的孩子们都会来米琪家做作业,因为米琪的成绩最好,又愿意给别人抄答案,孟晓宇会偷偷给米琪带辣条,米琪的父母从不让米琪吃这个……
孟晓宇,孟晓宇……
米琪微微叹了口气,离婚三年了,她和孟晓宇也都适应了新的生活,开始了人生的新阶段。只是米琪会觉得愧对女儿希希,没有办法给她一个完整的家庭。希希懂事的令人心疼,有一次学校里有同学嘲笑她没有爸爸,她说哪又怎样,虽然爸爸妈妈不在一起了,但是我爸爸爱我,我妈妈也爱我,你连这个都不懂,你才是可怜虫。米琪摇了摇头,从摩卡壶里倒了一杯咖啡,现在没有时间感慨,为了希希,她必须化身成为一个三头六臂的不死战士。
月牙微垂,星光阑珊,小区里米琪家的灯光亮了个通宵。看到窗外天泛起蒙蒙亮,她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去厨房准备给女儿的早餐。忽然她浑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她看到客厅垃圾桶扔着一个避孕套的包装。
——米琪上次在家里使用这个,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
不安打破了清晨的寂静,米琪开始尝试回忆自己上次喝断片的时候发生了什么。她把垃圾袋打包放在门口,拿起手机蹑手蹑脚回到了卧室。
“诶,喂,就是你。老总叫你去他办公室,现在就去。”
又是什么事情?
上一次对接的重要工作已经结束很久了,最近的工作里没有一项重要到值得老总亲自过问,难道是他看了我的月报表?那东西有什么值得他认真看的。不可能,他从来都不看月报的。
如果是发票问题应该是财务来找我,工作对接的内容也应该是让直系领导通知我,为什么要让完全没联系过的隔壁部门同事传达?而且还是让我去他的办公室。我们明明有微信好友。
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管怎么说,赶紧下载一下BOSS直聘吧。
“平常心。”
脑子里有另一个声音响起来了。
“放轻松,有什么值得紧张的。”
放轻松……说得倒真是简单,要不现在你来替我去老总办公室和那个老头过过招?
“别着急,这么一点儿事。”
忽视掉脑子里的那个冷漠旁观的声音,赶紧带上员工卡,为了表达尊敬,最好还带上笔记本和笔。一路急匆匆地往老总办公室赶,路上遇到了刚刚来通知的同事,把那人拦下来问一句:“老总有说叫我是什么事吗?”
“呃,这个我不知道啊。”
完蛋完蛋,一点儿可分析的已知条件都没有?这怎么推测。
“别推测了,赶紧去敲办公室的门吧。”那个冷漠的声音又说。
快闭嘴。在脑内怒吼一句,深呼吸两下,调整一下表情,恭敬地敲几下门,那个老头在里面说:“进来。”
我惶恐地推门进去。
“合作公司的副总来拜访我们,小李,你去仓库拿几只新款礼盒,记得把贺卡也拿几份,我上一次手写给你的。”
原来是要我跑腿!好嘞老总,收到,我这就去做!嘴上点头哈腰,心里怒骂这种事为什么要我干啊?客气地向办公室里的另一个副总问好,那么我就先走咯?这才小心翼翼地又推门出去。
“确实只是这么点事吧。”
脑子里的那个声音得意地说了,压力消失的同时它的音量也轻了下去。很好,现在赶紧去拿两个礼盒,然后回办公室拿几张贺卡。
这么热的天气,去仓库的路上出了许多汗,赶紧办完回工位上吹空调吧。在工位上翻找了一会儿,诶,贺卡……我之前放哪里了来着?
该不会找不到了吧!
怎么办怎么办?谁来过了我的工位?不对啊,才这么一点文件,我昨天才收拾过垃圾……没用的文件我昨天……一起扔进了垃圾桶里……
包括老总手写的贺卡,他好长一段时间没问我要,我以为没用了呢。
什么!
如果和老总说“你的贺卡被我扔了”……不行,得找个理由搪塞过去……现在下载BOSS直聘……
“平常心,又不是什么大事。”
脑子里那个声音又响起来了。
这还不算大事吗?!我马上要被辞退了!
“去垃圾桶里找一下呗,时间这么早,说不定还没有清空垃圾桶。”
怎么可能会还在原地啊!
抱着“万一呢”的想法,还是去了公共垃圾桶,里面混杂着流水线废料与各个办公室的消耗品,仔细一看还有谁吃剩的外卖。伸手进去翻了翻,拨开几个垃圾袋……自己昨天扔进去的废纸就垫在中间。
赶紧掏出来,找到老总手写的贺卡,粉色的,圆珠笔的字迹历历在目,潦草程度除了老总外没人能看懂。非常干净,没有折痕,也没染上外卖气息。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第一次如此地确信老祖宗的话是有道理的。
“我就说吧,只是这么一点事而已。”
马后炮又来了。
赶紧回办公室,端上礼盒,一路小跑回到老总的基地。老头和那个副总还在里面坐着喝茶,没人注意到我的一身汗,老总接过礼盒和贺卡,一点儿没检查地递给那个副总,副总也满脸愉悦地收下了。
“你最近的工作怎么样啊?”要离开之前老总突然问我。
“啊?噢,各个进展都还挺顺利的,也收到了一些小批量订单……”
“上一次你备的货,卖出去几个了?”
“这个,因为有其他部门的同事也在卖我备的品,所以我不太清楚销量,应该还有几百只……”
“你作为业务员怎么能不知道自己备的货还剩多少个呢?!”
风雨欲来风满楼,莫名其妙挨顿批。老总气来的快消的也快,他喝口茶,又慢悠悠地说:“隔壁部门的小张要走了,他留下来的业务交给你去结尾。”
“喔,喔!好的。”
“资料你自己去找他的领导要一下。”
“好的,好的!”
心惊胆战地离开老总基地,叹口气,总算是结束了……只是又多了一份工作。
做小张的业务?等一下,他和我都不是一个方向的业务员啊!我完全不了解他卖的货以及对接的公司!还要去找他的领导……天呐我从来都没有和那个女人说过话,她可是副总啊……
“平常心。”那个声音又响起来了,“这么一点点小事情。有什么值得着急的。”
Vol.243 「流亡」 太平碎
PS:全篇来自作者本人对安史之乱的怨念,个人观点强烈,史实考证不一定完全准确,立意氛围压抑,谨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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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庙的残骸勉强在荒野伫立,残破的屋顶漏下几缕惨淡的月光,勾勒出倾倒的泥塑神像和剥落壁画的轮廓。蚊虫在耳边嗡嗡作响,聒噪的蛙鸣从庙外湿热的草丛中传来,更衬得庙内死寂。一名老者、一位文士、一员壮汉,各自占据着庙堂一隅,疲惫地蜷缩在阴影里。
“……圣驾……是趁夜走的。”裹着隐约可看出半缕绯红旧袍的老者倚在一根枯朽的柱子旁,声音轻细得像怕惊扰了这闷热的死寂,带着劫后余生的惊悸。“那日……长安乱得……像沸鼎泼了蚂蚁窝。宫门开了,他们才知道圣人不在兴庆宫了……娘娘的东珠滚在地上,不知道多少人扑上去抢……火烧了起来……”他无意识地捻着袖口脱出的线头,目光空洞的望着庙门外那片被黑暗吞噬的荒野,“我追着车架跑,便桥烧了一半,哪里追得上啊……”他抬手抹了把额头,“但是,潼关都没了,长安……”
“潼关……没了?”靠近庙门的阴影旁,一个面容尚显稚嫩的文士猛地抬起头,脸上瞬间褪尽了血色,即使在昏暗中也能看到他眼中那点原本燃烧着热切希望的光剧烈地晃动起来,几近熄灭。“不可能!哥舒元帅不是二十万精兵扼守天险吗?我……我月前在乡里还听闻,潼关固若金汤,叛军顿兵坚城之下,寸步难进……”他声音发紧,带着难以置信的颤抖,手慌乱的摸向身侧的长剑,紧紧握住,“哥舒元帅……他……”
“哥舒翰?二十万大军?”角落里,背靠断墙的壮汉猛地发出一声短促的嗤笑,声音沙哑干涩,如同砂纸摩擦。他抬起头,几缕月光落在他脸上深刻的旧疤上,目光却沉冷得像结了冰的深潭。他粗糙的手指无意识地抠着墙角的泥块,指节处布满厚茧与细碎的伤痕。“潼关守不守得住,某不知。某只知,再固若金汤的关墙,也经不起皇上的刀快!”他停了手,一块硬泥在他掌心被捏的粉碎。
老者闻言,眼色复杂的瞥了那汉子一眼,又飞快垂下了。
文士闻言急切地追问,声音在闷热的空气中显得格外尖锐,透出一种溺水者试图抓住救命稻草的恐慌:“此言何意?皇上……刀快?快在何处?”
汉子沉默了片刻,只有粗重的呼吸在寂静中格外清晰,他望向庙门外浓重的黑暗、望着西北更远的地方,低沉而压抑的声音中充满了恨意:“高将军,封将军……”
“高将军,封将军……”文士茫然的轻声重复,声音中带着些许难以置信,“不是……失律丧师……吗?”
“失律丧师?”汉子又是一声冷笑,比那穿堂而过、带着水汽的夜风更凉,“好个失律丧师!洛阳丢了,那是封将军的错?是弟兄们不肯用命?还是粮草军械跟不上?是那些没卵子的阉竖!”他猛地啐了一口,声音陡然拔高,压抑的悲愤如同困兽的低吼,在破庙中回荡,“高帅带着我们这些刚从洛阳败退下来、浑身是伤的兄弟退守潼关,日夜不休,整军备械,深沟高垒,好不容易才稳住阵脚,让叛军不敢轻动……可边令诚那阉狗不过几句谗言,就来了一道催命的圣旨!”他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响,仿佛被巨大的痛苦扼住,再也说不下去,猛地一拳砸在身旁的断墙上。
“悬首辕门……”老者忽然低低叹了一句,声音中带着麻木,仿佛在陈述一件与己无关的旧闻。他看到汉子猛地转头盯住自己,那目光如淬毒的箭矢。老者不由得缩紧了身子,但还是嗫嚅着继续道:“……宫里……都传遍了。说是……边监军密奏……封将军以贼摇众,高将军弃陕地数百里……圣心震怒,下旨……赐死……”他越说声音越低,最后几乎成了含混的呜咽,将脸埋进臂弯,汗水顺着额角滑落,滴在布满灰尘的地上。
文士如遭雷亟,整个人僵在原地,连呼吸都停滞了。他眼睛瞪得极大,他死死盯着老者蜷缩的身影,又猛地转向那汉子,方才下意识握紧的长剑被抽出半截。他张着嘴,颤抖着发出破碎的、不成调的声音:“……就凭……就凭阉竖一言?……那……那潼关……哥舒元帅他……”他猛地转向老者,眼中充满了濒临崩溃的恐惧和最后一丝求证的光。
老者只是更紧的蜷缩起来,闷闷的声音从臂弯里传出,带着浓重的、化不开的绝望:“……潼关……圣人,圣人……几次催促哥舒帅出关……‘平安火’没有烧起来……哥舒帅……败了……潼关也没了……”后面的话被压抑的呜咽彻底淹没。
死寂。
沉重的死寂如同无声的细沙,一点一点填满破庙的每一个角落,压得人喘不过气。
文士颓然瘫坐下去,手中的剑跌在地上。此刻,他那一路怀抱的“山河带砺”、“投笔从戎”的信念,他那腔急于奔赴潼关报国的热血,仿佛被投入滚烫的油锅,瞬间煎熬、蒸发,只剩下焦黑的灰烬。
老者埋着头,汗水浸湿了他的旧袍,粘腻地贴在皮肤上。长安那被无数盏灯点燃、煌煌如昼的宫阙,朱雀大街两侧连绵不绝的宫灯,四面八方涌来的缠绕着笑语喧哗的丝竹管弦,还有花灯下,簪花仕女环佩叮当,锦衣少年意气风发……那光,那声,那香,那无边无际、令人心安的繁华与暖意,尽数化为一片火海,焚烧殆尽。
汉子慢慢松开紧握的拳头,指甲缝里嵌满了墙泥。他不再看任何人,只是怔怔地望着自己那双沾满泥污、边缘开绽的破旧军靴。众人齐呼的“枉”还在耳边回响,但闭上眼,只有两具无头的尸身,和辕门上那两颗……
天,还远远未亮。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