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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凰
评论:笑语
许多许多年以前,在你祖母的祖母都还没出生的时候,从西边最远的海岸到东边最高的山脉,也就是我们的国家走出去差不多一千天的距离,其中有这么广阔的土地都被一个帝国统治着。帝国的皇宫里,用九百九十九块水晶打造的皇座上坐着他们的皇帝。
他是个非常好看的男人,一头金子似的卷发闪闪发光,据说就算是在黑夜里也能亮得让人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则是浅蓝色的,比在那遥远的北方的大海里漂了上万年的冰川还要蓝;他的嘴唇也像是春天刚开放的花那样柔软而红润,皮肤更是白皙得像个精灵;至于皇帝的身材,到现在你都还能从那些被砍掉脑袋的雕像上看见他高大的身体和宽阔的肩膀,只有这样健壮的身材才能将那把巨大的剑举起,好守护自己的国家。
在当时,帝国的人民都十分爱戴他们的皇帝。他们为有这样一位美丽又强大的皇帝感到高兴,都自发地走到街上,在酒馆里和教堂外赞美皇帝为他们所做的一切。你可能会问我,这位皇帝又到底做了些什么呢?这正是我接下来要讲的。
要知道,在我们故事里的皇帝成为皇帝之前,这个国家依然有上一位皇帝、上上位皇帝,而我们说的这位皇帝,从前也只是老皇帝连名字都记不清的儿子们中的一个。他有十个哥哥,老皇帝给他们都分了领地,按年纪从大到小依次往东边排开,最小的这个皇子,他的领地在最东边的山脚下,离老皇帝的皇宫非常远,只不过在成年之前,他和哥哥们一样都还留在皇宫里,陪在他父亲身边。
人民在他父亲的国家里生活,每一个都十分地不幸福,因为那些贵族们整日都在皇宫里与老皇帝一起寻欢作乐,而皇宫外每天都有人饿死。乐曲和大笑的声音从高高的皇宫里飘出来,很快就被地上的哭声盖住了。老皇帝听不见这些哭声,于是没有了办法的人们便聚到一起,在他外出狩猎时走到他面前,跪在马蹄踩出的泥印子间哭诉。老皇帝一言不发地听着,把自己的侍卫叫到身边对他说了几句话,然后就有好几个士兵走到正在哭诉的人身后,一个接一个割掉了他们的舌头。
有个当时在场的老仆人——她当时还是个没成年的女仆——曾经对自己的小女儿说过,那一天狩猎的队伍回到皇宫时,老皇帝的侍卫背包里装的舌头比所有人打到的猎物嘴里的加起来还要多。等到晚饭的时候,十一个皇子围坐在长长的餐桌边,坐在首位的老皇帝看他们都吃完了自己盘子里的点心,就叫人把那包舌头拿来倒在桌子上,让自己儿子们看看这是什么。
“这是违逆者罪孽的根源,父亲,”最年长的那个说道,“您替他们净化了罪,这些人都该感谢您。”
老皇帝笑着没有说话,继续让下一个皇子说出他的想法。十个皇子都低着头,恭敬又顺从地称赞父亲做的“好事”。但是当轮到年纪最小的那一个,也就是我们下面的故事要接着讲的那个皇子时,他在餐桌最末端直视着另一头自己尊贵的父亲,声音响亮地开口问道:“父亲,您杀死了这些人吗?还是只是割下了他们的舌头?”
“那些没有名字的人死了又如何,没死又如何?你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孩子,”老皇帝仍然笑着,但边上的十个皇子把头垂得更低了,“你看看这些是什么?”
第十一位皇子平静地看了一眼桌上那些堆成小山的、还带着血的肉块,又抬起头望向了老皇帝,然后回答说:“这是舌头,人类的舌头。和您的、我的、在座的哥哥们的舌头没什么不同。”
“那么你的意思是,假如我把你的舌头也割下来丢进这些东西里,你就根本找不出自己的舌头了吗?”老皇帝微笑着说道。
“的确如此,父亲。”
老皇帝点了点头,不再笑了。那么你就把自己的舌头也割下来吧,他说。一把匕首被交到了年纪最小的皇子手上,他没有拒绝,就这样拿起刀割掉了自己的舌头,把满是鲜血的舌头朝着父亲丢了过去。那块肉太小太轻了,被丢出去之后便掉进了桌上的舌头堆里,滑了一下滚进其他舌头下面,真的再也找不出来了。
老皇帝很满意,叫来宫里最好的医师为自己勇敢的小儿子治疗伤口,等血止住了,小皇子张开嘴,所有人都能看到他空荡荡的嘴里只剩下了一点点舌根,肿胀起来变成了深紫色。老皇帝点点头,就对他说,你去山的那一边学习如何在没有舌头的情况下也能说话,学会了再回来吧,在那之前别再让我看到你。
没有了舌头的小皇子对父亲鞠了一躬,回到房间收拾了行李,然后带着一个很小的包裹出发了。包裹里只装着对一个皇族来说最为朴素的几件衣服、一点儿金币、几块价值连城的水晶和几本书,还有半打干面包,以及一把镶嵌着皇室纹章的匕首:就是老皇帝丢过来让他割掉自己舌头的那把。小皇子就是靠着这点东西走出了皇宫所在的城市,来到了一个陌生的新城镇,这个地方仍然在他父亲的统治之下,但他和哥哥们都从没来过,自然也没有人认得他。
那个时候,火车和飞机都好没有被发明出来,小皇子的两个朋友骑着马送了他一段路,在新的城镇外挥手告别了。远离了皇城的小皇子雇不到马车,就只能背着包裹用自己两条腿继续走。他从早晨走到下午,只停下来休息过一次,吃了点干面包、喝了几口泉水就继续上路了。等到太阳要落山时,他已经完全走到了深山里,附近哪里都看不到人和动物,就连路也在草丛里消失了。
小皇子害怕起来,因为不管是什么时代,都会流传着各种怪物和幽灵的传说,现在他一个人在山里迷路了,却连大声呼喊都没有办法。天色慢慢黑了下来,月亮像一把镰刀勾在远处的山腰上。小皇子听见周围传来奇怪的声音,不觉跑了起来,但他没看清前面的路,于是没跑几步便一脚踩上了几颗滑溜溜的石头,从山坡上滚了下去,扭伤了左脚,手掌和额头也划破了,鲜血一直冒出来,一滴滴滚到了泥土里。
这时候,一个声音突然从小皇子的头顶传了过来,绝望的小皇子缩起脖子,以为一定是传说里的妖怪来趁机吃掉自己了。但是那个声音并不飘忽也不阴森,只是很清晰地问他需不需要帮助,于是小皇子鼓起勇气抬起头来,在月光的照耀下看见山坡顶端蹲着一个黑头发的少年。
“你伤到哪里了?站得起来吗?”那个少年说着,跪下来朝小皇子伸出了手,“让我拉你一把。”
「我的左脚扭伤了,哪里还能站起来。」小皇子想到,看着自己根本够不到的那只手,对头顶的少年露出了苦笑。
他没想到的是,少年仿佛听见了他的心声一样,只是愣了愣便飞快地从山坡上溜到小皇子身边,又对他说道:“来吧,让我看看你受伤的脚。”
小皇子还没反应过来,左腿就被少年拉了过去。沾满泥土的靴子被小心地脱下,少年看着他肿起的脚踝,轻轻碰了一下,就看到小皇子痛得龇牙咧嘴。于是他不再碰了,把自己随身带着的包裹垫在那只脚下面,让小皇子在这里一下,然后转眼间跳下了山坡。
这时候,小皇子觉得不那么害怕了,他试着探头去看,才能看见山坡下好像有一条河,那个少年就蹲在河边不知在做些什么。过了一会儿,他又几步爬上来,手里捧着一块浸透了河水的手帕,把它敷在小皇子肿胀的脚踝上,然后把靴子松松地套了回去。
“来,这样就好了,过上半个小时就能消肿了。”少年说道。
「好冰!」小皇子缩了缩腿。
“没事的,只是用魔法让手帕保持这个温度,不会冻伤的。”少年诚恳地看着小皇子。
「谢谢你……嗯?」小皇子在心里对他道谢,这时却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你……能听见我的心声?这也是魔法吗?」
少年点了点头,重新背好自己的包裹,又转身背对着小皇子蹲下了,对他说道:“上来吧,我被你去最近的镇上。”
「你还会什么魔法?你住在这附近吗?最近的镇子是哪里?」小皇子爬到少年背上,没忍住一下子问了很多问题。
少年没有回答他的疑问,只是背着他往山的另一边一直走,然后反问道:“那你呢,皇子殿下?你不会魔法吗?又为什么一个人跑到这里来了?你的骑士呢?”
小皇子有点惊讶,因为他从没告诉过这个人自己的身份,就连在脑子里想一下也没有。这大概也是魔法吧,他想,然后就在心里回答道:「我割掉了自己的舌头,父亲去学习如何在没有舌头的情况下也能说话。至于骑士……我还没有到可以选择自己的骑士的年纪。」
他想到这里,心情也变得有点沮丧起来。假如有一个骑士就好了——不,应该说假如我会魔法就好了,那样就不会害怕夜晚一个人在山里走路,也不会扭伤脚连站都站不起来了,说不定还能让自己的舌头长回来。
“可以的,殿下,”少年突然说道,显然是又听见了小皇子的想法,“我的老师就住在遥远的东边,也许他会愿意教你魔法。其实我并不擅长使用魔法,也不适合学习这些,老师一直都说想要一个有天赋的学生。”
「是真的吗!」小皇子听了这些话,又开心起来。但是突然,他又想到了什么,拽了拽少年的衣服,示意他把自己放下来。
“你的脚还没好呢。”少年不太赞同地回头看了他一眼。
「我的脚已经不痛了。」
少年只好把他放了下来,让他坐在路边的石头上脱下靴子看了看,原本高高肿起的脚踝已经几乎恢复了正常的模样。小皇子很高兴,觉得这又是魔法的力量,就想到:「你的老师在那么远的东方,为什么你会到跑西边的皇都附近来呢?」
“是老师让我来的,”少年说,“他告诉我会在这段路上遇见一个人,我们以后会成为最好的朋友。我猜他说的就是你。”
「既然如此,那么你就来做我的骑士吧。我正需要一个人陪在身边。」小皇子在心里说道。
黑头发的少年点点头,跪下来吻了小皇子的手。然后他们看着彼此笑了起来,一齐离开了这个地方,继续朝着东方前进。
他们没有去山的那一边,而是一路骑着马、坐着船来到了小皇子的领地。这座村庄一共只有两百户人家,都住在帝国最东边的山脚下,过着简单的生活,知道了皇子到来的消息,都赶到村口来迎接他了。小皇子和他的骑士被迎进村里,很快就在村长的帮助下住了下来,慢慢地学习该如何履行他作为领主的职责。
即使无法用嘴巴说话,小皇子也有办法让别人理解他的意思,他那双冰海一样湛蓝的眼睛就仿佛会说话似的,只消几个眼神就能将自己的想法传达出去。就这样,两年后,小皇子和骑士已经成为了形影不离的朋友,他们也在逐渐长大的同时成为了被整个村庄爱戴的人。
当小皇子将要在领地上度过第三个生日时,骑士对他说:“老师在等我们,我该带你去见他了。”
小皇子愣了一下,因为他几乎完全忘记了这件事,忘记了自己的舌头还一直肿胀着。在领地的生活既平稳又让人满足,学习魔法都已经成为了会被人抛在脑后的事。
「我知道了,」小皇子点点头,「我们这就出发吧。」
于是他们又重新启程,在所有人的目送下离开了村庄,攀越东方的高山,来到了老师的住处。他们在这里住了近一年,跟着老师学了一些也许能用得上的魔法,像什么生火啦、用闪电去打鱼啦、让湖面结冰啦,都是些不怎么复杂但却很有趣的魔法。老师想让小皇子成为自己的学生,但他只请求老师治好自己的舌头,老师同意了这个请求,让他们翻山越岭找来自己需要的草药和矿石,在一个晴朗的早晨为小皇子施了这个魔法。
伴随着一阵光芒与温暖的感觉,被割断的舌头不再肿胀,瞬间便恢复了原样。在时隔三年后,小皇子终于又能开口说话了。
“感激不尽!”小皇子对老师深深鞠躬,又转身面向一直陪伴着自己的骑士,“现在我们该回到皇宫里去,下一个生日就是我的成年礼了。”
就这样,在小皇子的成年礼到来前,他们又一次横穿整个帝国,回到了皇都。守在皇宫门口的人已经不认识这个比三年前高大强壮不少的皇子了,因此骑士打败了冲上来拦路的所有人,护卫着小皇子来到了他的父亲面前。老皇帝这时正在吃晚餐。他还坐在当年那张长餐桌的一头,但两边坐着的儿子只剩下了四个。
当小皇子带着他的骑士走进来时,老皇帝并没有什么反应。于是小皇子直接走到他面前,单膝跪下亲吻了父亲的手背。
“父亲,我回来了。”小皇子笑着说道,在老皇帝睁大的眼睛前站起身,从腰带上拔出那把镶嵌着皇室纹章的匕首,一下子割掉了他父亲的舌头。
老皇帝喷着满口鲜血倒在了地上,其他皇子有的吓得躲在了餐桌上,有的朝着餐厅外面跑去,但都被挡在门口的骑士抓住了。小皇子没去管他们,只是依然笑着,扶起父亲让他坐回椅子上,接着将割下来的舌头扔进了他面前那盘吃了一半的小牛舌汤羹里。带血的舌头掉进裹着酱汁的牛舌之间,很快就沉了下去,再也分辨不清了。
“您看,父亲,”小皇子最后说道,托着老皇帝的脑袋让他直直看向那盘牛舌。
“现在您也找不出自己的舌头了,不是吗?”
作者:诸子百
备注:评论随意 是工业糖精
郑岭西盯着屏幕,刷着近日的罪案进展,看来看去总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条证据链缺水了一节东西。这是不专业的他不假思索下下出的定论,可缺什么...他也不太清楚。
郑岭西抬起头望着川流不息的马路,深深地陷入了沉思。
自从那件令人倒霉的杀人案之后,他碰到了更多的怪事。昨天做完笔录后出了办公室,拐角遮掩住向上的漆红色扶手,本就平平无奇的事物却吸引得他不由得向前走去,二楼好似有什么东西等着他去熟知。
郑岭西刚要迈出一步,二楼传来脚步声响,明显的自上而下的几串脚步。交叠的频率各有不同,郑岭西没忍住多想直接猜论,是三人下楼,他清晰听到其中皮鞋在踩踏时产生的脆音,这富有规律的下楼声不断逼近,这个步伐打断了郑岭西想要上楼的欲望,反倒逼迫他不假思索转头就走,离开了这座他不想二进宫的晦气之地。
而郑岭西不知的是,在他前脚踏出大门的那一刻,楼上确实下来三个人,其中一人手拿文件,西装革履,脚上正是小牛皮皮鞋。他翻开文件,露出其中整页的记录信息,“刚刚放的证人叫什么名字?”
“魏检,证人名为郑岭西,男,xx市xx县渔村出..”他旁边的人话说一半被魏检打住,文件上露出那张证件照,让他盯着看了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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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发什么呆呢小哥!”
一位门卫小哥拍了拍郑岭西的肩膀,不为了别的,只是因为郑岭西盯着马路出神,全然忘记自己还有活要干。
“哦哦!”这下他才反应回来,急忙亮出自己的手机屏幕露出其中的电话号码并指了指,“小余请假我替他等人,等一位姓魏的客户。”
门卫小哥听后将郑岭西的视线引向大门口。他道:“喏,人已经出来了。”
郑岭西打眼一瞧才惊觉门卫小哥这话算说晚了,三四辆高级车刚从身旁疾驰而去,哪怕是剩下几辆没走的,司机也早早打开车门走后。他又看见有两三个西装模样的中年男人与其中一年轻模样的男子打了招呼。
等到其余人走的差不多了,郑岭西才敢靠近,远远看去仅剩那位男子。他将才勉强挺拔的身姿逐渐变得瘫软,他正无力的倚靠在门柱上,正不断不断不断不断向前倾倒....
郑岭西意识到了什么,脸色大变!揣着车钥匙连忙跑了过去。
不好,这是我的客户!!!!
他内心狂叫着,千钧一发之际郑岭西接住自己宝贵的魏姓客户。
“我是代驾小郑,魏先生?”郑岭西轻喊一声后不死心,想起刚才门卫小哥的话,又沉下声音试探性再来一遍:“魏检察官?”
年轻男子似乎有了反应,抬起了头与郑岭西简单对视,男子刚要想要扶住墙,可墙面离他还差半臂之远,这人差点摔了个趔趄。好在代驾小郑眼疾手快,立马拦住对方的腰,让整个人靠在自己的肩上。
得,真的喝大了。
郑岭西决定不在这里浪费时间,拖着魏检慢慢悠悠向车的放走挪动。此刻安静的出奇,只剩冷风萧瑟吹着。
郑岭西左顾右盼,前瞟后瞥的发现以他为中心的一公里内没有第三个人在场后,他决定做个违背职业操守的决定,于是冷不丁的问道:“魏检,昨日早上九点左右于巷口发现的袭击事件进展如何?”
这句询问的声音不大不小,距魏检的耳畔距离刚刚好,郑岭西尽量放缓声调,如同他曾在老家钓鱼时栓鱼钩后不经意的甩出鱼竿,而后夹饵的钩子好似蜻蜓点水般落如湖面那般———波澜不惊。
郑岭西如此富有技术力的操作过后,他的鱼线有了明显的起伏,钓中物立刻上钩了。
“缺少实质性证据,没有进展。”魏检醉醺醺的垂着头,发丝间能看见魏检有些冻红的鼻头,魏检似乎没有思考的空挡,跟在郑岭西的话尾这般给出答案。
郑岭西听到回复,眼睛立刻亮了起来,话跟炮仗突突突的放了出来,“我相信这个人还会再次行凶,这不是他的第一次作案,我建议你们查阅..”
话语中魏检抬眼看到郑岭西,语气中同刚才那样没了起伏,没有情绪又夹带着冷淡道:“无关人员无可奉告。”
“喂...”这句话让郑岭西立刻哑了炮。
转念又想,嘶,他到底醉没醉?
然而,郑岭西早已腾不出第二个脑子想对方装不装醉这件大事,因为他第一个脑袋瓜差点碰到了车门上。
郑岭西打开车门,没由头的安心气味扑面而来,大幅度增强了他的自信心,他相信自己一套行云流水的五星级服务后,即可将这位尊贵的官老爷伺候到家门口。
不过,貌似郑岭西对自己没什么了解,至少对这辆车的后座结构不太明白。
他将人搀到后座,魏检迷迷糊糊顺着引导进入车内,“对了先生,到时候你别忘了给个好——”乒!乓!咚!
代驾小郑刚想扬起脑门,谁知后座狭窄低矮,郑岭西脑袋瓜被车顶反弹,剧烈的疼痛惹得他向前倾倒,一个趔趄扑进了魏检的身上。
郑岭西成功宕机了,他的身体逐渐像魏检身上靠拢,而他的死手却无意识的缓缓攀到对方的腰间,正不断靠近对方的脸庞。
郑岭西有些恍惚脑子空空,这10秒像时间停滞,自己究竟在干些什么?他立即松开手掌,从客户怀里弹射起飞。
没有职业操守!没有、没有节操!
当然,他没那么大的胆子喊出声来,只是硬着头皮关上后门坐到了驾驶位上,心虚的他通过后视镜偷偷瞥向对方的睡脸。他的客人睡的过于安详反倒让他有了劫后余生的错觉。今晚真是倒霉中的倒霉,郑岭西不乐。看了看屏幕上单子的金额,郑岭西乐。
依照客单要求,需要将客户送回家才算圆满完成。而魏检的小区为高级小区,外来人员全都要登记,可奇怪的是郑岭西刚摇下车窗,保安看见他的脸,就这么简单对视三秒,他跟保安面面相觑,保安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始终没有开口的意思,郑岭西觉得尴尬。刚想开口问登记,没想到就这么爽快的放行。
这个小插曲并没引起郑岭西的注意,兴许高级小区安保措施得当,角角落落布有监控探头,陌生人员入内也不用十分警惕也说不定?
而真正令他格外注意的是,眼前因喝的伶仃大醉而睡死过去的钻石vip客户魏先生。
其实这对郑岭西来说不算难事。因为他老家是个犄角旮旯的小渔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自他生了大病有了意识后,除了每天钓钓鱼外,就是跟着村民越过山路十八弯运货。被村里人养壮了十斤不止,他肩扛八九十斤都没带喘的,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还是险些差点翻了车。
他将人揽在怀里,对方本就屈着,他只要一勾半抬对方大腿就能抱起。郑岭西掂量怀里人的重量,确实不轻!他刚站稳转身后才发觉对方浑身的酒气散的大差不差,于是他闻到那附着在脖颈处尚且残存的香水味。若即若离的清淡气味令郑岭西有点恍惚。
脑海中浮现出站于门外的身影,同样的深夜却只有那间办公室通明,身影问着:“车在下面我们走。”
“慢着,我用MD计量法算出了嫌疑人具体活动的方位。”面前的黑板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数字,不远处的身影又道“这群老家伙酒量很大,我替你备了法莫替丁。”
法莫替丁,郑岭西的脑海中闪烁出了这四个字眼。
想到这里的他,不知不觉中加快了脚步,很快将魏检抱回家中,踏入家门后他无暇顾及这座干净如样板房的简约装饰,他穿过摆满绿植的阳台,拐进了卧室门。
郑岭西动作飞快,他甚至没有注意到当他靠近电子锁时,竟能安全通行。对方的卧室与门外倒像另一个空间,铺面而来缕缕淡然兰香 ,这个味道令郑岭西停下了急忙的脚步,轻手轻脚的将人放到床上。
他左顾右盼后,手跟不听使唤那样毫不客气的拉开床边的抽屉,那盒药果然就在其中。没想到自己的直觉还能这么准。
“魏先生我去倒水。”
郑岭西自顾自的说着,他没办法判断脑子里的画面从何而来,却莫名笃信着对方需要这个,吃下药才会有好转。他背过身却丝毫没有感受到不远处直勾勾的视线。
滴滴!
睡觉人的手机发出了振动,全然吸引了郑岭西的注意,他看到手机亮起屏幕忍不住探过脑袋,是一位名为老梁的人发的消息。锁屏上方迅速闪出消息,“魏沂,警方递交了新证据正在发送。”
短短一句话让郑岭西挪不开视线,熟悉又怪异的名字直接噎住了他的喉咙,半句话也说不出来。他的呼吸却因为这两个字眼变得有些急促,喘气的空隙间他瞥见眼前人从床上翻过身,并没带半点犹豫的拿起手机。
他想要的全部信息全都锁在这小小的手机之内,对于郑岭西来说有这莫大的吸引力。在巨大的欲望中他的脑子里冒出了画面,魏检的指尖在屏幕间滑行,根据数字九宫格的排列方式可以得出7018四个数字。
“七月十八号,后天是我的生日。”
稚嫩的声音闪回进郑岭西脑海之中,,小小的身影正带着书包掩在图书馆的门口。见有人上前凑了上去塞了一张邀请函,语气平淡中透着期待,他问道:“你会来的对吧?”
“嗯,我会去。”记忆中的小主人接过了邀请函。二人一同进了图书馆。
原来手机的密码,是魏沂的生日。
郑岭西愣了很久,强行剥离记忆的闪回片段可一点不好受,就差扇自己一耳光。他不知不觉中正偷看面前这位名魏沂,检察官身份的睡脸。
一晚上不知道自己脑子抽风了多少次,这种情况他先前也没有遇到个,如此频繁还是前所未有。他甚至怀疑眼前这客户是不是克他,,真该找个算命先生问了说法。
这些小九九想想就作罢,最为重要的就是抓起魏沂的手机输入密码!密码通过!对话框很合时宜的映入眼帘!
面前老梁发送的文件才是他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呢?验尸报告!解刨记录!讯问笔录!任何事情都拦不住他。
“你有新的来电请及时接通~”
郑岭西屁股口袋里传出阵阵响铃,催人命的铃声迫使他拿起手机,一阵操作后他又撇下魏沂的手机,见人没有要醒的意思,偷偷摸摸走出房门后方才接通电话。
“哎姐,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郑岭西的声音传进屋内,殷勤而又细语的语气可是从未听过。
“啊,明天早上七点接送小孩..”他偷听到话语间门外人无意瘪了瘪嘴,“行好,姐睡个好觉啊!”
郑岭西半带上卧室房门,随着电话音越走越远,虚掩的门缝内魏沂悄然睁开双眼,望着郑岭西离开的方向想了很多,又盯了很久。
—end—(这篇文章end,他俩的故事才刚开始)
mode::笑语/求知(下为正文)
声明:为了行文便利,所有出场的生物都会被称作“人”即使他们可能不属于智人科
案:坟墓为高尚之人所怕,当生命陨落时,身体将变冷,并长眠于黑暗大地的怀抱,繁荣衰退,幸福消逝,条约被撕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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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终于找到了一处合适的落脚地,并在此地迎来了新生。他们的首领寻到了新的爱侣,诞育生命,这极大地鼓舞了众人。
然而欢愉过后,他们又再次被悲伤追上了脚步。
死亡。对常人来说很熟悉,对这些人来说却十分的陌生。他们并非没有经历过毁灭与分离,但疾病与衰老却长久地没有降临到这些人头上。人群中的一半从未经历这些,另一半则对此记忆遥远——正如他们曾经居住的仙境,早已被灰烬掩埋。然而一切随着那被焚烧的灰烬离去后,阴影终于再次笼罩众人。
他们不得不再次面对一个即将离去的生命。不过这次,没有锐器,没有火焰,只有缓慢流走的生机。
五月的屋子里静悄悄的。离开了丰饶之地,众人不得不终日忙碌来寻求温饱,只有她在这次生产后无法下地,有幸豁免于这样的辛劳。这样的生活注定没有什么色彩,但好在有人干的活与她的生活一样地无聊。埃文娜在五月的屋子里磨药,五月躺在床上看着滚动的药轮,又不那么无聊了。因为她想起了一件事:“男人们说,比起姜平,星期三更属意你一些。”
磨药声音停了。五月转过头,正对上埃文娜的视线,却没有见她露出什么表情。“男人们的想法与我有什么关系。”埃文娜如此回答。她说完倒出石臼里的药材,又开始往里面换上新的。“这些天总是见你更多一些,我还以为你...”五月看着埃文娜的动作的声音弱了下去,她换了一个说辞:“毕竟以前我们从不说话。”埃文娜弯腰重新将石轮放回槽中,这个动作让她的声音有些沉闷:“我并不是第一次配这种药。你不知道这件事,连姜平都不怎么记得,那个时候她还没有开始受训。”说着,她停下了磨药的动作:“课程也不是你见到的那样,只需要学习如何穿过那片树林。你已经亲自去过了。”
女人并未因为聊天而停止工作,她又离开了去舀水。屋内氛围顿时沉寂下去,五月转过了脸。神庙还在时,她听说过这件事。曾经那些富有学识的成年祭司都在一次远征中死了,只有那个疯狂的老女人活了下来,就是边上这个人曾经的导师。那个女人只传授了一半的学识,另一半中的一半只有她边上的这个人听过。她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再讲述新的智慧。几乎每个人向她提起的人都这样说,言语间带着些许的不忿。
当时她是怎么想的来着,有些不记得了,大概也和所有人一样,觉得这样自私的人不配领导别人。她想起自己为数不多几次见到那人时的眼神。总是让她无所适从,又十分难忘。
屋内升起了火焰的亮光和水雾。五月听见埃文娜坐下再次出声,但这次她没有挪动自己对着她。五月看着那些漂浮的烟雾说:“听说你本被授意继任主祭司,不过后来姜平的老师上任,所以她就更被看好一些。”这次却没人接话,回答她的只有石磨碾药的声音,那人停顿了一下,表示她听见了。
五月有些失望。她仍由自己躺着,直到眼皮沉重起来。这时的埃文娜却好像没有看出五月的困意,又掀起五月的被窝,把人扶了起来。这个动作打断了五月的睡意让她又清醒了一些。
文娜坐到床头和五月面对着面。她说:“如果只是为了换个地方控制别人,实在没有必要跑到那片林子边上去做这件事。”说完她仿佛没有期待什么回应,又径直走下床沿调配药粉去了。五月看着她再次远离自己,低下头对着被褥半是自言自语地小声说:“那你还这么关心我们是为什么呢?”
“因为不论如何,那里也是我居住的地方,你们都是我的家人。”埃文娜端着药回来,好像背后长了耳朵似的接上了这句话。
“我还会好吗?”五月接过药,看着对面的人。然而刚刚还在积极回答她的人却沉默了。埃文娜终究还是没有按照五月希望的隐瞒她:“我不知道。”
“我想给姜平留些东西,你能替我照看她吗?还有我的孩子。”五月喝着碗里的药终于还是这样说。但接下来她就迟疑了,毕竟她要说的事与屋子的另一个主人有关,她不想被听到。她这样想着,盯着埃文娜的脸。但对方好像什么都没看出来一样,直接结束了这段对话。埃文娜说:“我知道了。”
她是不是知道。这个想法闪过五月的脑海,她对着药碗皱起了眉头。“我知道这很苦。”仿佛为了确认五月的想法,埃文娜将手指贴到了她的碗边,然后她又补了一句:“但你需要这些。”五月顺着她的意思,啜了一口碗里的药。当在她从药碗里抬头时,正巧见到这间屋子的男主人奈登推门而入。
此时屋外太阳即将沉入地平线,埃文娜起身离开,这一天结束了。
作者:巫念桃
mode:随意
我这辈子都没想过能收俏俏的订婚请帖。订婚仪式在宜城的隆盛酒店举行。我一时间不知该惊讶闻俏要结婚,还是惊讶她居然回宜城了。
当初她追随汪晓莉前往深圳,闹得惊天动地,那一回几乎算是跟家里决裂。她没钱买去深圳的火车票,跑来找我,我又跑去找乌鸦借钱,乌鸦问我是不是睡大了谁的肚子。就这样,我献祭自己的道德,换了一张通往深圳的长途汽车票。出发那天是阴天。宜城客运站塞满了人、动物和包裹,乌里哇啦的说话声、小孩的哭闹声和咳痰声。空气中混合着香辣牛肉面的气味、皮革味、厕所熏来的骚味和烟臭味。就像演电影似的,周围来来往往的人大包小包提着挂着抱着拖着,两个主角一身轻松。我一直想要离开宜城。可是我的脚违背我的心,它们在这里生根。我只能看着我身边重要的人出走。我送走了汪晓莉,紧接着是闻俏。不知道什么时候,我能送走我自己。
闻俏要离开宜城这个充满着流氓、混混与化工废弃的城市,我为她感到由衷的高兴。但又生出一种离愁别绪来。这样轻盈又复杂的情绪很难在宜城这个粗狂又野蛮的地方滋生。哪怕在长途汽车站,这里也没有依依惜别的泪水,只有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对骂和干脆利落的逃票。可我的确担心她。宜城虽然偏僻老土、蛮横无理,可它到底是一种温良的暴力——只有一群无所事事的技校生抢劫中学生,有的只是一群非主流少年对古惑仔拙劣而幼稚的模仿。而与此同时,在这个时间节点的其他城市,无疑都疯狂滋生着钢筋混凝土般的血腥:光天化日的飞车党、街头巷落的瘾君子、修车摊上光明正大的黄色广告、半夜聚落在发廊接客的楼凤、走在路上会被人冷不丁瞧一记闷棍抢钱、下夜班路上突然出现的白晃晃的刀……那时候死人根本不算事。这些是城市飞速发展时扬起的飞沙,呛死一批又一批倒霉鬼。而闻俏还那么年轻、那么漂亮、那么充满活力。
但我到底没有开口挽留她。她年轻、漂亮、充满活力,总能想到办法活下去。
一路顺风。我说。
闻俏笑了,在这阴沉的天、乱哄哄的广场上笑得张扬又美丽,跟记忆里那个下午突然闯进我的视野里,要我做她男朋友时一样。只是她和汪晓莉都不属于这里。她们从出生起,就坚定地走在离开宜城的路上。
在她即将消失在人流中时,我突然叫住她。
汪晓莉从抛下孩子离开宜城那天起,就和我们所有人切断了联系,用一种近乎绝情的方式和宜城的一切说再见。她走的时候悄没声儿,像一滴水汇入汪洋大海。她去了哪,我不知道。她过得怎么样,我不知道。她说她要去深圳,可这究竟是否是一种托辞?我不知道。我偶尔会碰见被她遗落在这儿的她的前夫和她的孩子。那是个儿子,长得跟前夫很像。前夫看了我,就想起汪晓莉,对孩子说,你妈死外面了。我说,你妈在外面活得好好的。孩子不明所以,骤然听到母亲的名字,哇的哭了出来。不出意外我差点被打了一顿。
冷风吹起闻俏的头发。她说,我知道。我不后悔。
她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说实话,我很羡慕汪晓莉和闻俏。她们是一类人,她们只是短暂地对生活妥协。一旦知道自己要什么后,她们便从不低头,只管昂扬着去追寻。
再次听到闻俏的消息,就是收到她的订婚请帖。我把那张请贴翻来覆去看了七八遍,新郎是个我不认识的人。我摸出手机,下意识给闻俏打了个电话。
她离开的这段日子里,我们很默契地没有再联系。
电话里她的声音有些失真。
“被绑架了你就眨眨眼。”
“眨眼的话又怎样?你要带我逃吗?”
“这回我能给你买卧票。”
她似乎是笑了。
“你找到晓莉姐了吗?”
“……没有。”
“死心了?”
“……没想好。汪洋,你说汪晓莉当年离开宜城时在想什么呢?我真想知道。她总跟我说,俏俏,在这里的生活是一团死水。她说在这个年龄段爱上一个人是爱上虚幻的死水中的倒影。谁都会为了逃避死水一样的生活去爱上某个人。与其说是爱上人,不说是想要活着。可是外面的生活不是这样的。一到外面,倒影就显露其丑恶。那时候我会明白,什么是更重要的事情——大家拍着手唱着歌走向一个崭新的未来,谁还会在意宜城那片灰云在心中投下的倒影呢?
“我离开宜城这么些年,找了她这么些年,一路找我一路想,如果我是汪晓莉,我会想什么、会做什么。可我始终没能想明白。”
“因为你是闻俏。”
“是,我是闻俏。可我想离汪晓莉近一些。我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这些年我一直在问我自己,我爱她吗?十八岁时我为一个人怦然心动,这是爱吗?这么多年,我追逐一个倒影,这是爱吗?汪洋,你觉得我爱她吗?越问,我越得不到答案。因为汪晓莉离开我太久,久到我分不清对她究竟是爱、是遗憾、是向往、是依恋还是其他种种。
“或许汪晓莉是对的。那时我、我们都太年轻。可是我想告诉她,没有哪一个十八岁是孤立的十八岁,没有哪一个未来可以彻底跟过去斩断。所以我回来了。”
“你想好了吗?”我问。
许久之后,很轻的、似叹息的一声“我不知道”传来。我的眼睛痒痒的。
“你会后悔吗?”
闻俏没再说话。
我拨弄着那张请柬,说回我拨打电话的目的:“订婚那天我要上班,请不了假。”
“挺好的,你找着工作了。”
“混日子罢了。”
订婚宴那天我还是去了,去得比想象中晚一些。我以为怎么找都能捞到一两口剩饭,没想到那里空空荡荡,想象中的热闹并没有出现。席上摆着没动筷子的菜肴。我愣了一下,看了一会让,才发现闻俏一身洁白婚纱坐在其中一张桌子上,婚纱与桌布几乎融为一体。我走近一看,她的脸上有一道通红的巴掌印。
“不是说请不了假吗?”
“所以我辞职了。”
她笑了一下,似乎是扯到嘴角,“嘶”了一声。
“你挺大胆。”
“你也不逞多让。怎么回事?”
“我后悔了。人扇我。”她不在意地往嘴里塞了两口菜,“你早来一点就好了,能帮我拦着点人,闹腾死了。”
“疼吗?”
“还行。她本来还要再打,我只好大声说她儿子阳痿。”
我很不厚道地笑了。闻俏也笑。大厅回荡着我们此起彼伏的笑音。笑着笑着,一切又归于沉寂。
闻俏应该是喝醉了。没一会儿她就把头埋在臂弯里,背弓出一个姣好的弧度。我以为她在哭,没想到是睡着了。
闻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说没找到汪晓莉,是骗汪洋的。
闻俏至今还记得第一次见汪晓莉的场景。
那时汪晓莉拉着汪洋在一中门口堵她。放学时是一中最热闹的是时候。一中门口鲜少有生面孔,更少有长得高还帅的男生。大家的眼睛,尽管面上目不斜视,但都刻意放慢脚步,用余光瞟汪洋。瞟到了,就掐掐好友,示意好友也看,接着互相咬耳朵。所有人都把注意力放在汪洋身上。只有闻俏第一眼看见了汪晓莉。
汪洋对这种瞩目习以为常,汪晓莉还有些不自在,拽着汪洋的手都紧了几分。闻俏第一次见汪晓莉这种类型的女生,穿着土的要死的黑白格子衫,戴粗黑框眼镜,说话时一双明亮而坚定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你,声音里被流水浸泡过的像鹅卵石。闻俏后来就汪晓莉的声音和汪洋展开讨论。汪洋对此嗤之以鼻,什么质感?闻俏说不上来,总而言之就是你很愿意听她说话。她说话时很魅力,一种不属于宜城的魅力。汪洋说,那是她每天听英语听力,跟读英语新闻读出来的。
那天汪晓莉照着汪洋的脸来了一巴掌,勒令汪洋就意淫闻俏母亲一事道歉。闻俏觉得汪晓莉有意思极了。
那天傍晚,粉色的夕阳铺满天空。几颗浅白的星星点缀其中。汪晓莉一本正经地跟闻俏道歉。走的时候,风吹乱了闻俏的头发,汪晓莉顺手将它们捋到闻俏耳朵后面。
或许是那天的晚霞太漂亮,漂亮得令每一个看到的人目眩神迷、心驰神往。而汪晓莉又身处这样的晚霞当中,连带着连她本人也令人目眩神迷起来。在汪晓莉的手伸出来的那一刹那,闻俏似乎感受到了漫天晚霞扑面而来,她要迷失在这温柔的桃粉色的云朵里了。
我到底是爱那天的晚霞,还是爱晚霞里的那个人?
后来闻俏看了许多场“世纪晚霞”。橘色的霞光铺满整片天空。在其他人激动地拍照、拥吻、许愿的时候,闻俏无动于衷。她冷眼看着晚霞渐渐寥落,黑暗吞噬天空,看四周人群散去,自己与冷风相对。最好的那场晚霞,她在十八岁那年就已经看过了。
后来闻俏缠着汪晓莉玩。正如汪洋所说,汪晓莉身上带着一股母性。她几乎可以算是汪洋半个妈。闻俏拒绝不了这种母性。闻俏的母亲是一个漂亮到脆弱的人,身上总是带着无法抹去的伤痕。闻俏的父亲是一个冷漠的人面畜生,他酗酒、家暴,但对外总是一幅乐呵呵的样子。而母亲也乐于在外人面前维护父亲的威严。闻俏劝母亲离婚,无果,她从劝“妈你会被打死的”,到心里冷漠地想“你被打死吧,你死了我是不是也能好受一些”——连她自己都会被这样的想法吓一跳。
汪晓莉满足了她对母亲的幻想。母亲应当是这样的:坚定、温柔、有力量,能挡在闻俏面前,而不是被打得面目全非。
这些她都对汪晓莉坦白。她希望汪晓莉那一双充满力量的眼睛能时时刻刻看着自己,被那双眼睛看着的闻俏,总会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以至于某一刻她开始嫉妒汪洋。这一点她从来没跟汪洋说过,但是汪晓莉知道。汪晓莉因为闻俏复杂的身世与情感对她格外偏爱。她很难拒绝这个骄矜又张扬的女孩的眼睛——当她虔诚地望向你时,你知道原来普通人也能成为上帝。
在闻俏的母亲差点被打死的那个晚上,汪晓莉握着闻俏的手,陪她熬过了漫长的八个小时。没事的,不会有事的……汪晓莉的额头靠着闻俏的额头,她的头发纠缠着她的头发,她的低语挨着她的啜泣。她们彼此紧紧倚靠在一起。
自那以后她们更加亲密。闻俏常常会盯着汪晓莉的嘴唇走神,意识到这一点时,她会垂下眼眸。她会借着女性的优势撒娇、拥抱、拉手,却永远不敢看她的嘴唇。突然地,闻俏会在汪晓莉说话时伸手捂住她的嘴巴,似乎这样就可以逃避某些蠢蠢欲动的情愫。她们维持着诡异又亲密的平衡,直到汪晓莉结婚。
闻俏一度以为就这样了。后来汪晓莉离婚了,一个人离开了宜城。
闻俏想,那就去吧。
到了深圳,闻俏尝试着拨打汪晓莉的电话。没想到汪晓莉的手机号一直没变。
汪晓莉到深圳站接她。许久不见,她褪去了结婚那几时的臃肿,重新变得干练而知性。闻俏的眼泪一下子涌出来了。看见她过得很好,她很高兴。
汪晓莉用手帕擦干净她的眼泪。两个人打了一辆的士,没有回家,而是去了地王大厦的深港之窗。
“你看。”汪晓莉的声音很轻,像是自言自语,“宜城最高的酒楼才二十米。站在上面,还能看清街道,看见行人,听见他们说话的声音。可在这里,什么都没了。在宜城,你看到再高的天,也总觉得只有那么点高,好像伸伸手就能碰到。可在这里,天无限高,哪怕我们身处三百米高空,地面离我们三百米远,我还是觉得天真高、真远啊。所以,每当我想不通的时候,我会来这里看看。在这里我看不到、听不到任何东西。地面有人哭泣、有人欢笑、有人吵架、有人被抢劫、有人被杀……可这些与我何干?你瞧,那些地方,一栋又一栋楼即将出现。我们处在一个复杂的地方,这里每天都有人一夜暴富,也有人一夜家破人亡。这里的角落藏污纳垢,也藏着数不尽的机遇。这里的一切发展得太快,生或者死都是一瞬间的事情,你根本来不及去感受你当下的情绪,你只能拼命往前跑。那些刻骨铭心的事,在这里微不足道。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俏俏。”
闻俏摇摇头,又点点头。“可是……”
夜晚降临,华灯初上。深圳与香港的繁荣由于隔得太遥远,而显出一种温和来,不那么咄咄逼人了。连带着汪晓莉的神情也柔和了不少。
“俏俏,对不起。我一直都没有对你说,你的眼睛很好看,好看到任何人看到你的眼睛,都会不自觉想要成为你的上帝。而称为某个人的上帝是很累的一件事情,它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和强大的责任心。这不是一个仅凭着好奇、冲动与虚荣就能完成的事情。这是我后来才慢慢意识到的。我借用你完成了我自己少女时代对英雄主义的幻想,却无法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对不起。那个时候,在那死水一样的宜城,为了逃离麻木而爱上某个人简直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那是一种错觉,一种对活着的虚幻的追逐。一旦逃离那种环境,你很快就会意识到,你爱上的不过是扭曲的、丑陋的倒影罢了。而我现在才承认这件事情,是我的卑鄙。我不过是一片偶然停留在你心湖上的云,投下过一片阴晴。那时你的天很低,我便错位成了天空。但很快,你要走向更广阔的世界,俏俏,你永远值得最好的。。”
“不是这样的。”
闻俏在汪晓莉家待了一周。一周后,闻俏说她想走了。走之前,闻俏又一次对汪晓莉说:“不是你说的那样。水里的倒影摇曳而美丽。它是我真实的十八岁。如果我走过更多的地方、看过更多的事情,如果我们那个时候还能再见面,我会肯定地告诉你,你爱我。”
汪晓莉很温柔地笑了。
那一天,深圳引来了有史以来的气温骤降。闻俏在冷风中挥挥手,消失在火车站进站口。她来时两手空空,去时满满当当。
闻俏又走了。她再次离开了宜城。我不知道她去哪,但我祝她一切都好。或许某一天,我能再次收到她和汪晓莉的来电。
作者:柳絮
mode:笑语/求知
前言:我写了一个月的其他各种文章然后想起来哦草我不是刚加了LP吗那个文章我还没写。于是我赶工出了这么一坨。
下次我写短文章也该列大纲的……
有个人世设+oc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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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先生。”
一个浑身湿透的人站在酒馆门口,声音小的可怜,怯怯懦懦的。
“我能在您这里借宿一晚吗。”
门外漆黑一片,风雨大作。我点了点头,让他进了我的酒馆。那小子挺有礼貌,对我点头哈腰的,还特意找了个角落的位置放他湿漉漉的雨披。他还想找我要墩布,被我给否了,反正也不碍事。但这么一个会来事的小伙子确实让我感觉不错,我看他坐下了,就给他上了一杯热茶,他还连连道谢,整的我怪不好意思的。
我坐到他对面,问他为什么要在这么个日子走这条路。这附近不算很太平的地方,土匪啊魔物啊都不少,尤其最近说是虚空哭号又要来了,所以我怀疑这小子要去寻死。小孩倒是实在,就差没把自己住址告诉我了。
塞勒恩特这名字我好像听房客说过,他似乎还挺有名的。我本来以为会是什么资深的吟游诗人,结果没想到是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小伙。他说他借宿一晚还要继续往前,一直走到虚空边上。我说不行,毕竟毛头小子就这样,没见过那种灾害的可怕,老认为自己无所不能。不过他看起来心意已决,我只能把我自己用的那种耳塞分他一包。希望他别死在路上。
结果他又表现出那种没被世俗污染的非常质朴的谢意,搞得我都挺不自在的。我看他都要掏钱了,就说让他给我弹两曲,反正今晚挺无聊的,也没别的客人,他在这里的话也算是有点意思。
小伙子弹得确实不错,给我弹了几首,确实让我耳目一新。年轻人确实是年轻人,之前在我们这儿驻唱的诗人都没有他这么有激情,他的曲子也很特别。我本来还想让他再给我弹一次他弹的第二首歌,但他只是低头羞涩的笑了笑,一脸为难的摆了摆手,跟我说他实在是做不到。
我挺好奇的,明明是他自己的曲子,为什么才过了五分钟不到,他就跟我说他不会弹了?所以我追着他问,问得这小子看起来有点不自在。他寻思了一会,后来才跟我说那些歌都是他即兴创作的,是不会被记住的歌。
这话……说实话,我不太爱听。
我从年轻时候就开始在风谷这片游荡,忘了很多东西,也见过很多失魂落魄的人跳进虚空。我尝试过记住他们的脸……但我能记起来的只有一片虚无。
所以从某一天开始,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我要记住那些美好的事物,不让它们成为随风飘散的破碎回忆……虽然到最后我也不太清楚我究竟记下来了什么,但是至少当我回忆起那些事物的时候,我心里还是会感觉很幸福。那些美景,那些有趣的人,还有这小子弹的这几首歌……我希望我能把它们都记下来。
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该被记住的,尤其是像你的歌这样,美好的东西。我是这么跟塞勒恩特说的。
后来……后来我看气氛有点尴尬,就随便找了个话题接着聊。我看他虽然还是聊得挺开心的,但明显局促了很多。唉,看来我确实是不太会说话,本来小伙子即兴弹两曲挺开心的,我听得也挺享受的,结果我问那一嘴搞的现在的气氛这么诡异。
但我确实想不明白,就,忘得太快了。有的时候我都会害怕我把家人的样子忘干净,虚空的影响还是太可怕了。可能他们吟游诗人就是这样的,脑子里总是能有新的灵感蹦出来,永远不会担心美好的事物稍纵即逝……
怪不得这些吟游诗人总是乐乐呵呵的,假如我总能用新的想法填满那些被遗忘的空缺,我也会很开心的。
后来我们又聊了一会,我就先去睡了。那小子说他之后就去睡,但我洗漱完之后,他还在那里弹琴,不知道在弹些什么。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看塞勒恩特就已经准备要出发了。他说他要早点上路,争取在虚空哭号爆发之前赶到风车谷去。我让他留了五分钟,匆匆给他做了个三明治,又给他多塞了几包耳塞。毕竟昨晚的事搞的我也挺愧疚的,我只能这样祝福他一路顺风了。
他走了之后,我在桌子上看到一份乐谱,写得很匆忙,但是很完整。可惜我不太懂乐理,自己看不懂……不过乐谱后面是塞勒恩特给我留的信。他说在这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把自己的作品记录下来,他觉得自己的技巧还不够成熟,也不该这么早考虑把作品流传在世界上……但是他觉得我说的有道理,这些美好的东西应该让所有人都去欣赏。
不该有什么不会被记住的东西,这些想法总有一天会闪闪发光。
“……所以我的故事也讲完了,这乐谱你读好了没?”老板看向台上那个诗人。
诗人把琴捧起来:“老早之前就读完了,但我看你讲的太投入了,没敢打扰你。”
“说实话,这份谱子现在应该很值钱了,毕竟是塞勒恩特未发布过的一首歌,应该很抢手。”
“哎,没那么多有的没的,我只是单纯好奇这是什么歌而已。”
“行吧,都听你的老板。嗯……”
乐曲在酒馆内回响。
“……怎么样,老板,是你想的那个味道吗?”
“哈啊……是,就是它。这个旋律……我记得很好。”
其实他也记不太清了,但那也无所谓,这片刻的美好与幸福与那一刻是相同的,这便已经足够了。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那女人实在丰肥。本就是白腻如脂的一段肚皮,软弹光润,随动作而折出深痕,再衬上红得照眼的诃子与褌裤,更显得那皮肉是活泼泼的,几乎能看到娇嫩肌肤下的鲜血在流动。
阿谨在她深深凹陷的肚脐里塞了一枚葡萄。葡萄是已经剥去皮的,在塞进去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渗出了许多汁水,女人的肚脐周围濡染了一圈淡紫色。他低下头去,灵活的舌头探进女人的肚脐,女人便娇笑连连,伸出一双同样粗胖而粉嫩、指根是一个个肉窝窝的小手,推拒着年轻帝王的头颅。这头颅黑亮而固执,她固然不是真心要推开他,但即使是真心,也是奈何不得的,他虔诚如婴儿衔乳。在童宝殊的角度,只能看到他圆圆的颅顶。他出生时就有着一头乌黑的好头发。童宝殊不能很确定这是来自于谁……有三个男人可以作阿谨的父亲,对于他们的肚脐之下,她是可以品评一番的,对于他们出生时头发如何,乃至于自己,她统统是茫然。无论如何,看到了这颗头颅,他出生时夹在她两腿之间的模样,虽然她自己并没有亲自看到,总可以说如在目前了。
童宝殊手指一颤,金杯滚下地去,呛啷一声,满杯的酒泼在地上。
殿中顿时一片寂静,讴者停吹,舞姬罢足。阿谨一脸疑惑。童宝殊下意识地安慰他道:“没事。”她瞧了身后一眼,一个着绯衣的青年男子便跪行至她跟前,手中捧了杯酒,她就他手中喝了一口。酒很纯,味道和色泽都像血。执杯的手纤细而长,骨节凸出,这是她喜欢这个男子的一点。他是阿谨送给她的五十位男侍中的一位,五十人中她最喜欢的那个,正坐在她身后,充当她的靠枕。
“我只是想起了杨氏贱妇。”童宝殊信口说道。她当然知道杨氏有个俗气而美丽的名字:妙真。不过阿谨没必要知道这个,没得玷辱了他的耳朵。“昔年我在京时,贱人一心要做贤后,耳提面命,不知对我狺狺狂吠了多少妇德士行。”阿谨的鼻翼翕张,两片嘴唇之间隐隐可见白色的牙齿与粉色的舌尖,他也警惕且紧张了起来,这不意外,他的大哥,也就是杨妙真的长子死时,他不幸没赶上,等到杨妙真的二子死时,他作为凶手,正好在场,从这个二哥的腿上片下一块肉条,加以调制,烤熟吃掉,所以杨妙真于他,多多少少与吃关联。童宝殊没问过他好吃与否,但从那天之后他再也没吃过谁人的肉,想来是连一个锦衣玉食的健壮青年的大腿肉味道都平平,其他人更无足论了。好奇是好事,如果不是童宝殊对当太后一事好奇,培养了独子对当皇帝一事的好奇,他俩而今都不会坐在这里。但话又说回来,杨妙真二子的肉只是充当了他大哥的替代品,而他大哥数度想杀了阿谨,因此阿谨对他大哥肉的贪婪不能纯归于好奇。“不知贱人若是坐在这里,又要发表些什么高论了。”
“这事不难。只要姐姐一句话,我就拿到杨氏贱妇来——贱妇幽居,说不定也闷了。”
阿谨将女人推下案去。女人不是酒器,摔在地上咕咚一声,顿时满脸的泫然欲泣。在他旁边埋头而眠的皇后蓦地坐起,惊问道:“怎了?”
阿谨道:“姐姐想起杨氏贱妇了,我正与姐姐说,不如拿来那贱妇,让她也看看咱们。”
皇后招手叫来那女人,与她拭泪,给了她一杯酒,一边给自己也倒了一杯,漫不经心地道:“怎么不继续奏乐呢?”乐声续下去,她才道:“贱妇若是臊眉耷眼,多么扫兴,没得叫她出来讨厌!”
童宝殊道:“正是。假如她闭眼不看,你我不也无可奈何——她儿子可是死光了。”
皇后效仿童宝殊,叫那女人坐在自己的背后,自己靠在女人怀里。这可比童宝殊舒服多了,那女人浑身上下无处不柔软。皇后显然也舒服得很,转头对阿谨道:“姐姐说得很是哪,贱妇而今无子无孙,官家若是弄死她呢,岂不是正中她的下怀?”
阿谨一笑,“我干嘛弄死她?我只是让她看一看——阿荑,你昨天钓到几尾鱼?”
皇后又连喝数杯。她出身高门,一头浓发便如乌云一般,高高堆成鸦髻;又性爱华彩,以是满头插戴着宝石金花,金红青绿,目不暇接。既喝了如许多的酒,浑身发软,脖子歪在那女人肩上,一时抬不起来,只冲着阿谨嫣然一笑,摆了摆手,意思是宫里的鱼都聪明得很。阿谨道:“何妨把鱼钩借我一用?若那贱妇当真不识抬举,我拿鱼钩请她就是了,反正鱼钩穿眼皮是不会出人命的。”
皇后放声大笑,连声赞好。童宝殊叹气道:“皇后醉了。扶她下去。”皇后道:“醉了?哪里!这还没……”她回嘴是快,两个宫女一左一右扶掖她起来时,她几乎挣挫不起来。
阿谨随手点了两个纤细舞姬,叫她们坐在自己面前的桌案上,互相殴斗,先跌下去的得喝一杯酒。童宝殊见儿子忘了胖女人,招手叫她过来,让那个绯衣男子过去搂她亲她摸她。看了半晌,童宝殊也无聊了,男侍不可谓不卖力,女人的娇喘也是万种风情,但这些事情,千篇一律——要是杨妙真果然在此,那才是真妙。
杨妙真是真的老了,童宝殊遗憾地想。当朝太后的腹部松松垮垮,如一个瘪了的皮袋。寡妇贴身一件抹胸,其下曾经掩盖着多么饱满的雪肌,在少年的童宝殊心里那就是妇人的象征,她满以为这是男人或者说萧碛的滋润带来的成果,却遗憾地发现这不过又是男人的自夸,而今雪肌也已萎缩下垂,简直如被吸干了的老母牛。杨妙真的脸,曾经圆润恬适,如今瘦得双颊都凹陷了进去,昔日莹莹注目萧碛的明眸是干了的湖。望见童宝殊时,她整个人一激灵,眼中打过一道闪电。杨妙真并没对童宝殊行礼,童宝殊也不需要。童宝殊胜了杨妙真,这就够了。
童宝殊还未开口,杨妙真倒率先发难:“你还要什么?”她苦笑一声,“我没有什么好给你的。”
童宝殊道:“你说得好像给过我什么似的。贱人。”她咬出这两个字,一时间胸中大畅,“我在你手底下的时候,被你磋磨得还不够么?”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杨妙真慢慢地道。“你入宫时,年岁尚小,就得先帝宠爱,我不过是奉先帝之命,教导你后妃之德——”
“一同侍奉先帝也算是后妃之德?”童宝殊骤然打断她,又改口道:“什么先帝,我看是比贱人你更下贱的老狗!可惜他已被你的好儿子挫骨扬灰,否则不鞭烂这老狗的腐尸难消我心头之恨!”
她真想再喝一杯酒。她仔细盯着杨妙真的脸色。那张干枯萎落的脸,被怒火与哀痛一灼,倒添了几分活气。那怒火一直蔓延到诃子下,她一时好奇起来,不知杨妙真的胸口,是否与这贱妇的心一般,是红色的。
杨妙真颤声道:“当年逐你出京,全是我一人之意。先帝他惦念你至极。是我没有教养好儿子,负了先帝。是我嫉妒,不贤,”她艰难地吐出这两个字,如吐出心肝肠肺,血丝犹在喉中勾连不断似的。童宝殊微笑了,“我对先帝进了谗言……”
这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杨妙真毕竟还是想活的。杨家毕竟没有死绝。虽然如此,童宝殊周身仍然一阵痛快作热,恰如二十年前,和萧碛一同服食五石散的辰光。
她笑道:“但是你没有进谗言哪。妙真阿姊,”这四个字令她一阵甜蜜蜜的恶心,只有怀娠可堪与之比拟,“五石散的确是我进献给萧碛,叫他服食的。”
殿外阶上飞来一只金黄的黄莺儿,歪着头,两只小眼睛朝幽深的殿中望了一望,啾的一声飞去。它前脚刚飞,后脚便有一只鹞子扑击直下,扑了个空,转瞬便也飞去。阶上只剩空空的一片绿影,摇晃着,一阵凉风吹来,直入殿上。好凉快的一阵风。连杨妙真满面的泪水那淡淡的咸腥味,童宝殊都能闻见。
“贱人!淫妇!”杨妙真突然叱骂。她站起身,直向童宝殊扑来,早被旁边两个小黄门架住,“是你!是你害死了先帝……你害得我以为……你害得我……”
“我害得你?”童宝殊莞尔一笑,“我可没有装什么贤后。我可没有人前一套、背后一套。贱人,我真想知道你舌头是什么做的,”见杨妙真仍然詈骂不休,她转头对一个男侍道:“过去给我狠狠掌那个贱妇的嘴!”男侍依言而行,一巴掌下去,杨妙真委顿于地,不闹了,童宝殊才接着说道:“你骗我骗得好呀!你自己要做贤后,就把萧碛说成是什么圣君,他配么?那条老狗什么都不配!你的好夫君把自己毒死,你的好儿子要杀弟弟,我这个嫔御狐媚惑主!就只你一个人顶顶贤淑,我们都负了你,是么?贱人,要怪就怪你自己瞎了眼睛!”
杨妙真不哭了。多么无趣。她又回到那副槁木死灰的模样,害得童宝殊也无趣起来。二十年前多么美妙,那时候杨妙真比童宝殊足足高出了一个脑袋。杨妙真的这套贤后把戏,童宝殊还没看清,满以为萧碛确是什么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圣君,至于他带给自己的疼痛、羞辱、不堪,都是必要的,是童宝殊蜕变为一位合格帝妃路上所必需的而已。而实际上,杨妙真要做贤后,没有其他待教化的嫔御,怎能衬托出这位皇后之贤德、之不可或缺呢?不过杨妙真总算是不光自欺,而且欺人。二十年前童宝殊还怕黑,杨妙真陪她睡了半年的时间。本来就算为了这个,童宝殊也可以原谅杨妙真,原谅她跟自己说的都是些谎话。
没看见萧碛的死状真是遗憾。已经有那么多年没有见过他,从他之后,童宝殊决不允许任何一个男人把自己的身体视作可以拿来取乐的东西。她的头发不是缰绳,面容不是名画,胸脯不是玩器,腰肢不是路柳,总而言之,她不愿意任何一个人看到她,会觉得她肯把自己整个人,作为供对方喜乐的一件物事。这就是杨妙真对她教诲的中心,萧碛使她明白,使她益发无法原谅。
而况那些夜晚已经给毁掉了。不知多少个夜晚,她依偎在杨妙真怀里,哪怕是杨妙真儿子出生后也不例外。她闻见杨妙真身上的乳香味,听到杨妙真轻轻地、亲昵地唤她……只有她母亲那么叫过她。这又是一个无法原谅的女人,养大了她,却把她交给了这世上其余肮脏的人,怎么可以?童宝殊爱着阿谨,所以她越发地恨:母亲原本应该搂抱着她,一辈子也不要放开。
“贱人。”她挥退宫人,朝杨妙真走去。童宝殊不担心杨妙真会对她做什么,像这样的贤德人,是不可能不顾忌周围人的眼光的。她坐在杨妙真膝上,手臂绕过杨妙真的肩膀,依依挽住这位太后,怕自己被风吹去似的。“你怎么可以让那个老狗那么叫我?你把我跟你说的那些话,都告诉给那老狗了,是也不是?……所以我说,要怪,就只能怪你自己,我是不可能不让那老狗死的。”她半嗔半怪地说。
她的手伸进杨妙真的诃子底下。完全干瘪了,这是自然的。如果萧碛活着,他不会多么眷恋这对胸脯……虽然他从来没怎么眷恋过。他喜欢瘦子,如童宝殊一般的人。天底下没有能够赏识这对胸脯的男人。宝殊,你何必将自己的心时时熬煎呢?
他们不懂,这干瘪的、垂坠的胸脯,是如何的柔软、可亲。无论你怎样地揉捏,都不必怕它爆开,或是怕它过分的娇嫩。面团是没有它这么的温热的。棉花是没有它触手实在的。少女有弹性而充盈的肌肤,是没有它依托在手心中,随掌心而改变形状的可爱的。这简直是有魔力的一对胸脯,天底下无物可以比拟——更不必说男人肚脐下,藉以自雄的那一团蠢物了。
杨妙真颤抖着。这人恨我,童宝殊想。她用力往下一扯,随着布帛清脆的撕裂声响起,她埋首在杨妙真胸前。恨我,也没什么关系。童宝殊有足够的恨,与对方的恨相抗衡。
“再那么叫我。”她嘴里含着东西,恨恨地说。
杨妙真的身体瘫软下来,如同奶猫被揪着后脖颈的皮提了起来,四脚离地。她抬起手,抚摸上了童宝殊的头发。童宝殊知道,她必能看到自己耳后那一缕银丝。都怪你。你这背叛了我的人。
“宝宝。”
这一声极细微,几乎如蛛丝一般,将断不断。杨妙真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童宝殊的头发。
“你错怪我了。没有人不会那么叫你的。”
备注:本文中“姐姐”为对母亲的称呼。
作者:尘聆
评论:求知、笑语
秋关年来,山外有山。
恬颦挑灯到船前,准备剪一束枯荷。
莹莹绿火浮动而起,映着她略显苍白的脸。
这枯荷对别人或许无用,却是她施法的媒介,可以活死人、肉白骨。
其实说到底,只是一场幻象罢了,却总是有人花千金万两孜孜而求,仅仅为见一面此生难再遇的人。
上个来的是一位死了丈夫的姑娘,在渡口啜泣良久,说是自己如何备受宠爱。恬颦听来汗毛直立,因为多半自欺欺人,可是姑娘却笃信情深。
显然她当时的境遇实在不好,于是便用一个梦覆盖了更加残酷的现实,粉饰得那冰凉过去也稍微温情几许。
姑娘掏出荷包的银钱是变卖钗裙苦心攒下的一点。
恬颦施法的价格,不取决于施法的难度,而从来是取决于来求的人。
对乞丐来说,一文钱也是巨款;于豪奢而言,万钱亦不过杯水车薪。
但她从不拒绝任何一个给价合理的求者。
她跟随姑娘到那坟前,将枯荷栽至石碑旁,手指轻点,焦褐色的花枝莲蓬一瞬间姿容卓绝,重回翠绿藕粉。
风移影动,馨香扑鼻,根茎舒展,将那腐朽一半的棺木挖掘出来。
其他另说,发霉虫蛀倒是如春风化雪倏忽消弭,生锈铜钉重回银光闪闪。
姑娘目不转睛,只见菡萏花瓣盈盈成芙蕖,又簌簌落在猩红木板上,发出“啪嗒”轻响。
绿衣白裙的少女上前,屈指在耦合处几敲,棺材便也如花似的散落一堆,而她心心念念的夫君合眼平躺,神色平静如刚入睡。
……
恬颦蹲到一旁的山石上,看姑娘泪流满面诉衷情,那都是些无用的词汇,幽火燐燐见证,明日黄粱转瞬。
人类,当真乐情爱。
她在戏文里窥过太多跌宕起伏、柔肠百转,神妃仙子君王书生,粉墨登场锣鼓振声。可说穿了,都是演的,收场都是清冷。
戏子无情,也遇过痴心。
天大雪,恬颦难得偷闲,一觉睡去三天三夜。
醒来时那人撑着油纸伞已等过两个时辰,雪堆到脚踝,见她出来,手腕一斜,伞上的雪从中边儿断裂,飘飘然跌进更厚的同胞里。
你要活谁?恬颦见他眼角面庞耳轮一并通红,也不知是冻得还是哭过,让进暖烘烘的房内。
我不活谁,您这儿不是也能见那些天各一方的人。他笑眯眯地,把好沉一袋银元搁到桌上。
师父待我如弟如子,今我退出班子,已经十年未见了。
恬颦一听便知这哪是退出,不过决裂老死不相往来而已。
无根水入白玉盘,枯荷横断小青苔。
她用两手虚捂在两侧,雾气顿时弥漫而上,浸润枝条和残蓬,竟重新长出花来。
就在绽开的那瞬间,来者的眼神变得空洞渺远,仿佛见到另外光景。
师父,徒弟心悦您,万死不辞。他哂然一笑。可是您终究也没舍得我死,只是娶了师娘好叫我心死。
……
寻寻觅觅,到底为追逐着什么呢?
蜂蝶爱花,鱼雁慕水。
有一搭没一搭喂着贴近船的锦鲤,光滑斑斓的鳞片浮过丝绸般流波,摆尾溅起白岑岑细珠跳跃在恬颦微垂的小臂。
她靠在舷上,等昨日来过的老妪。
对方的牙都掉光了,一路漏风吁气可算说完自己的三子二女,各个有出息,各个死得早,最后又像来时一样,剩她赤条条去。
再见一面,再见一面要多少呢?老妪的拐杖是木头削制的,歪七扭八却很牢靠,这么料峭山脉都没能阻止她一步一歇行到恬颦的小屋门口。
我也不贪心,远远地看会就够了,不用讲话的。她小心翼翼补充。
就是老身,实在是没什么钱。她这么说着,有些惴惴不安。
恬颦看着她刀削斧凿般的蜡黄双颊,上面满是纵横交错的干纹皱纹皴裂,最后叹口气道,老人家,这单便不收你钱吧。
真的吗?!谢谢仙子、谢谢仙子!老妪当即便要跪拜。
不收钱,但要收物的,恬颦指那拐杖,就拿这个抵扣好了。
啊……这拐杖吗,嗯,也不值钱。就是一会还要下山……老妪硬是收回眼中不舍,抚摸良久终于递给她。
不怕,我会送您回去的。恬颦道。
枯荷绽放,四周静悄悄的,只有风刮过松林的窸窣声。
恬颦合上老妪的眼睛。
那根老妪孩子们制作的拐杖被她一点,自己就开始掘起坑来,半晌挖出个四四方方的小小墓穴,又驮了尚温热的躯体进去,安心埋好。
她把枯荷插在这墓碑也无的小坟包上,开始唱曲。
明月来,明月来,人间万事入我怀。
不见天地不见怪。
诚心化如海。
作者:阿氪
评论mode:随意
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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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落霞感觉有点关键词诈骗了(土下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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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驱赶着呼啸的哨音烧尽了这个世界,将整个小城覆盖在灰尘一样的冷酷里,这寒冬的爪牙凌虐地巡视着它的领地。
这路上的每一个人,都裹紧了衣服,连面容都不愿露出来,免得直面那个不通人性而又无处不在的畜牲。但吵闹的寒风毫不在乎这一切,它只是无目的地徘徊着,从街头走到了街尾,所有人松了口气的时候,它又偏偏从街尾转回街头了。它把地上所有的东西捡起来,胡乱地拍到了走在这路上的一切人身上,而这默默忍受着这“所有的东西”的拍打的人,心中只有对这游荡的空气崇高的咒骂——你这玩意,跑一边去!
而这游荡的空气,它处在这里却并不是出于某种恶意,它也并不是为了享受伤害他人的乐趣而待在这里的。它只是无处可去,伴随着不可阻挡的时节而被迫地困在了这里,环绕着无数和它无关的愠怒和和它无关的欣喜。是呀,不完全是愠怒的,你看,不是所有的学生都享受着因为这大风而带来的假日和短暂的休息吗?而在这一切都休息了的时候,你这不长了眼的东西居然还留在这结了冰的路上,不骂你骂谁!
这一切指责都是情有可原的,只是徘徊在这路上的还有一个心乱如麻的栗童。他那所有的咒骂都不敢说是针对他自己的,他只能像写作文一样尽量挤出几个文雅的词汇针对一下那个甚至没说话,和他一起在因为反复冻了又化开而发灰的路面上的冬天,顺带着测试一下自己还能剩了多少组织语言的能力,反正它并不像其它他能骂的东西一样还会还嘴。
他重又来到周楼生的高中附近,做贼一样。你看看他吧——他裹着棉袄,尽力地将自己撑大起来,显得自己在秋天的捶打下健壮了起来似的,但那个棉袄终究是不怎么合身,猴马褂一样搭在身上,灰黑的毛衣从下缘蹦了出来。他并不把毛衣拉回去,与此同时他也没有多余的心力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只是弯腰弓背地向前坎坎坷坷地迈着步子,他的腿早就和手一样的麻木了。他太自作多情了——他一边走着一边笑着自己——他太自作多情了。在老秀才走后的那一段混乱里,他没有想到去见自己的楼儿姐;在他离开了大坝子村,回到,或者说来到了城里后,他想着要去找父亲,没有想到去见自己的楼儿姐;在经受了磨难的那一个月里,他不敢去见他的楼儿姐,他想不出她要是看了自己这幅样子会有什么反应。现在,他终于得以从永无休止的太阳升起月亮落下的滚动中脱离了出来,却忘记了时间,这才反应过来已经又要到了年关,赶得早的商家,连灯笼都挂上了。
“小同志,”在他终于鼓起了勇气,准备对着高中的校门来一个英勇冲锋时,捧着玻璃杯的老门房颤颤巍巍地说着,“这都放假了,找不到人嘞。”
栗童无话可说,只能怪这个“小同志”叫得不好。你管什么闲事呢!
可是,他这么走下去,也确实是谁也见不着了。这不是能不能见着楼儿姐的问题——连骑着三轮车卖栗子的摊贩都不做生意了,这时节,确乎是全世界人都能够回到家中,安享幸福美满的时候了。栗童并不在意这种幸福美满,他也甚而希望楼儿姐没了他仍然幸福且美满。但是想着楼儿姐,或者只是说周楼生,她的幸福美满里却未必要有他一个,他就感到一阵恶寒,再一次怪起今天冷且结了冰的天气来。他已经在这里晃荡了一整天了,栗童觉得自己或许确实应当回到大坝子村去了。
……可他怎么到地上去了?
从脑后传来一阵清晰的痛楚。栗童一定是胡思乱想里一脚踏上人行道的边缘了,整个人在地上咚地拍出一声响。这并不是多么难以接受的痛苦,栗童当时甚至想着,也许老大把他扔到地上也只是这么一种感觉。
但他听见这咚的一声响好像把他的什么东西撞了一下,他就这么在路边哭了起来。但是没有人管他,他情愿这路过的所有人都不要来管他。但他一边哭着,一边在泪眼朦胧里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他怀疑是楼儿姐,一转眼又觉得看起来像老秀才,他走到了栗童的身旁俯下身来,栗童清晰地感到一个声音问着自己。
“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再想下去,栗童或许还觉得,这句话应该是“你怎么又变成这样了”。但是他没有想下去,面前的这人既不是老秀才也不是楼儿姐。他周围围起来一群人,大多或许只是围绕着他指指点点,他不在乎这些人,不要他们管。但是,这群人里面不少人,分明地向他伸出手来了。他差点也就要分明地伸出手来握住了——
可正也或许是天气太冷了,每一个人的手都显得那么的冰冷,没有一只像是楼儿姐的手。于是他伸出的手,左右摇晃着,将这些手都推回去了。然后,他自己支承着身体,翻过身爬了起来,继续地向前走了下去。
栗童仍然讨厌学校,他仍然讨厌着从老王到小巷所列举的一切东西。可他还是重回到这条或许他应该叫做熟悉的街道上来了。他来这里并不为了上学,当然了,这个时候也没学给他去上。他只是想着,天色已经晚了,他也确实应该回到大坝子村里过个久违的好年了。他已经可以满不在乎地从原先那条小巷里穿过,而不必担忧是否能和老大来一个不期而遇,他知道老大既然已经从初中毕业而成为了高中中的老小,他也就不再是老大了。
与此同时,他也想到,老大既然已经到了从初中毕业的阶段,那栗童恐怕也再不是他了。
可他还是看到一样的景象,听到一样的声音,老大仍然在那里收着意外险。
栗童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突然就生气了,在他搞明白一切之前,他已经从背后向老大砸了一拳。老大吃痛地躲开后,似乎仍然还记得栗童这么一号人物,他就肆无忌惮地冲了过来,可是栗童,他却全然忘记了害怕,和老大竟在这小巷里斗打起来。
老大手里总炫耀地拿着一把美工刀,于是他当然就本着充沛的武德而捅刺下来,老大总是知道他对面的人面对着这一招总是要躲的。老大当然也总是知道他对面的人这一躲就显得怯弱,他也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向他们索取住任何东西。这一切总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只是——
栗童一把握住了美工刀的刀刃,甚至忍着疼痛扭转着它,硬生生地从手软的老大手里把刀绞了下来。从栗童的手掌里,汩汩地流出鲜红的血液来。老大见攻守易势,倒也很识相地退却了。栗童也就和那个倒在地上的小孩面面相觑,这才惊讶地发现,他竟也到了能够把对方叫做小孩的年龄了。
但他毕竟不是老大,他决心不再做出趁火打劫的事情。他转身走出小巷,四处搜寻着。他竟不记得初中的周围有过任何一家药店。他或许走得有点远了,远的连自己都疑心那个小孩是不是早就跑了。可他还是回去了,见到那个小孩仍然躺在那里,只是勉勉强强支起身来。于是,他向小孩伸出了拿着药水和绷带的手。
但,仿佛是因为被打到地上是一件值得羞愧的事情,那个小孩一巴掌将他的那只手拍掉了。被刀刃划开的伤口因此而一阵刺痛。
栗童终于在这一阵刺痛里知晓了一些或许他早就应该知道的事情,那关于尊严的对话又一次地在他的脑海里浮现出来了。而在那一阵狂喜而带来的迷醉里,他听见似乎有人疑惑地叫着自己的名字。于是他转过头去,看见他的楼儿姐站在巷子的另一边。他持续了一天的游荡,正如他之后才知晓的,他的楼儿姐每天的寻找,终于在这里再会了。
而此时,正渐渐入山的太阳,正尽了全力地向天空投射出一片又一片的落霞来,昭示着一个晴朗的,光明的明日。正随着栗童跑向周楼生,一头扎进她的怀抱里,一群麻雀从巷子中穿梭而过,在快要撞上了墙时猛地拉高了,升向了铺满了万丈霞光,显得辽阔而高远的天空。
作者:语谖
方礼亲手为袁刚系上领口上的最后一颗扣子,然后将领子整理好。
深蓝色的制服上金色的扣子在灯光的照射下格外醒目,躺在白色床单上的袁刚双手交叠在胸前,棕色的短发支棱着,就像平时一样。他看上去就像是睡着了,仿佛下一秒钟就会睁开眼睛,边笑着边敬礼,然后用欢快的语调说:“组长,您有什么吩咐?”然而这已经是不可能的,光是把他的身体拼凑起来,就花了法医七个小时的时间。尸体碎得太厉害,又有一些被城市里的野生动物啃食掉了,修修补补也让法医伤透了脑筋。但这是第七行动组组长方礼的意思,法医也只好照办。
方礼退后两步,最后看了袁刚一眼,面无表情地转身走出停尸房。付鸣音跟在他身后,手里拿着袁刚的验尸报告:有穿刺伤,烧伤和性侵的痕迹,死于溺水,死前被割下部分肢体,享年21岁。
太年轻了。付鸣音在心里暗自叹息。他和自己同岁,自己入职的前一天他刚刚去卧底、。组长刘思琦在做介绍的时候曾经提到过自己有一个室友,不过去执行任务了,等他回来就能见到,付鸣音没想到自己和这位未曾谋面的室友第一次见面,竟然是这种情况。
前面的方组长后背挺得笔直,留给付鸣音一个干脆利落的背影。他穿着一件考究的卡其色长风衣,脚踩着深棕色的皮靴,每一步都稳稳地踩在白色的地砖上,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走廊里回荡着。
组长可能会有点内疚,毕竟是他决定让袁刚去执行卧底任务的……付鸣音暗自想道。
“哦呀,鸣音,你是觉得我在内疚吗?”方礼头也不回地问。
付鸣音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这让他差点把自己绊倒。
“你理解错了,鸣音。”方礼没有等他回答,就继续说下去,“我不是会后悔的人。更何况,袁刚也不是第一个为此献身的。他的牺牲,为我们带来了珍贵的情报,这就够了。与其用眼泪哀悼,不如用胜利告慰。现在不是退缩的时刻,就算是整个小组包括我在内通通牺牲,只要能揪出对方的狐狸尾巴,我也是不会回头的。”
眼前这个男人该说是心志坚毅呢,还是执迷不悟呢,付鸣音并不知道。付鸣音和袁刚没有任何私交,但是看到本该成为室友的人惨死,说是完全无动于衷,付鸣音做不到。有那么一瞬间,他也的确在迷惘这样的坚持是不是有意义,这起案子到目前为止已经牵扯到了太多人的死亡,连环杀人狂“狐狸”的手法残忍至极,每具尸体都突破了常人所能承受的底线,而且手法成迷。付鸣音不是科班出身,半途加入刑警队伍,还是进入了专门负责重大刑事案件的第七组,全仰仗于前面这个人的慧眼识人,他以前的职业并不光彩,是方礼和他说,他可以有更好的选择。而现在,付鸣音开始重新审视他当初的决定是不是一个更好的选择了。
付鸣音深吸了一口气:“在袁刚先生胃部找到的芯片里面的内容已经被破译完毕。袁刚前辈是……为了保护线人才被抓住的。线人的具体情况并不知道,但是袁刚先生提供了一个联络用的电话号码。所有的内容全部以录音形式被记录,我推断最可能的情况是,袁刚前辈用语音记录完这些后,立刻吞掉芯片,然后就被抓住……杀害。”付鸣音提到袁刚时,下意识使用了敬称。
“那么,电话号码是?”方礼停住脚步。
“啧,组长,您真的要亲自出面吗?您之前从来没有出过外勤了。”付鸣音鼓起勇气说道,“而且你和我一样,并不是科班出身。我,”他咽了口吐沫,“我调查过您,您是因为一桩黑客相关案件才被调到这里的,并没有进行过专业训练。您亲自出马,这风险太高了。如果真的遭遇不测,整个第七组,还有目前所有的努力都会付诸东流的。”
“我知道了。”方礼打断了付鸣音的话,“然后,电话号码是?”
“080-8528-0080.”付鸣音叹了口气,报出了一串数字。他早该想到,凭借自己的几句话让方组长回心转意,简直是痴心妄想。这个男人一意孤行惯了。
“好的,那么之后的一段时间,第七组就拜托你和思绮了。”方礼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关上了门,拿出卧底用手机,拨通了电话。
- TBC -
第一百八十五次作业【审判官】原创《永恒流浪者之歌》
文:橙子
关键词:审判官
文体:小说
写的时候有放BGM:《旅人》陈致逸
正文:
事情还要从很多年前说起。我与我的家人们并非一直居无定所。曾经我们有自己的国家,有自己的土地,有自己的稻田和收获时该庆祝的节日。后来,远方来了几支军队,他们踏破我们的城墙——很多人屈服了,跪下来吻侵略者的脚背,成为异乡人的子民。
但仍有一小撮人不认同这种征服,这其中就包括我。我们的民族历史悠久,传说中不缺被人侵犯的例子,而我们的先祖从未萌生过退却的念头,最后关头他们总会带着守护神一路披荆斩棘,回归故土。一朵玫瑰困于荆棘丛中,若花朵原本属于我们,先祖宁愿自己遍体鳞伤,也不愿放任牢笼中的玫瑰萎谢。于是我们找出剩余的剑与枪,在一个没有星星的夜晚离开家乡,去寻找战无不胜的守护神。刚踏上征程,篷车里的女人们就搂着孩子开始唱古老的凯歌,我们每一个人都精神抖擞。
一开始我们以为不消一年便能够找到神祗回乡,再晚一点认为不会超过五年,再后来,再没有人想要去计算我们流亡的时间。
有一天晚上,我们正围坐在火边讨论回城的事。少部分人认为我们应当乘着兵器尚未生锈冲回故乡,但更多人顾虑消耗与实力,决定继续等待。
起初我们并未注意到火焰的光芒之外有不速之客造访,是它们中的其中一个主动从阴影中现身让我们察觉的。那生灵看上去和泥塑没什么两样,身上甚至爬满了各种植物、不知是谁刻下的古怪花纹,行进的速度却异常迅捷。我们操起火把恐吓它,它却在营地中坐下了。我们听见一个声音从泥塑内部发出:“小心火把,这种帐篷很容易点着。”
“你是什么东西?来这里干什么?”我抽出猎刀指着它问。
那具躯壳的主人摇晃起来,它似乎在笑,然而本应该是脸庞的部位却没有丝毫变化。“我们是以太团,和你们一样,也是过路的旅人。”它用平和的语调说,“我们已经走了很久,我们没有意愿去掠夺什么你们认为贵重的东西,以后也会像这样一直走下去。我只是想来看看和我们邂逅的客人。”
“你们不要食物?”
“我们不需要食用五谷与牛羊。”
“你们不要酒水?”
“我们只饮用朝露。”
“你们不要钱财?”
“我们不曾交易。”
“——那你来做什么?”
“我来听你们的歌。”以太团说,“记录所有旅途中能被记录的东西,这是我们毕生使命。只不过,如果非要交易不可,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来换。”
我收了刀,对它说:“那你讲一个故事给我们听吧,讲一个和所有被世俗放逐的旅人有关的故事。”
以太团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并不情愿,不过它信守诺言。以下是以太团在那个晚上所讲述的故事:
“我们是记录者,记录和传承是我们的天职——我们保存传说,传说也将会铭记我们每个人。往昔自当下一步步走向日落,此刻我可以透过先人的眼远望过去,竭力为各位勾画它的影子。
“我知道在各位的饮食文化里,食物有前菜和正餐之分,先得让肠胃适应了,才能大快朵颐。我们有许许多多小故事,如果不嫌弃的话,就先由我挑一朵小花来装点餐盘吧。
“也许是沼泽泥漫过树根的那一年,也许是灰野猪锐减的那一年,我们曾在一座小村短暂地歇过脚。登上山脊,我们看见巨岩将林峰自中部劈开,向上整理出一方青空;而你的视线要随游鸟坠入谷底,才能找见那点针脚般的村落。
“小村的路酷似羊肠——绳结上如此记载,但我还未见过羊肠——跌跌撞撞穿过围栏与泥墙,朝着山腰爬去,最终消隐于密林。我们抵达时恰逢群鸟归巢,家家户户门扉紧闭,乡道上却有短促而低沉的叩击声:笃、笃、笃,笃、笃、笃。寻声望去,我们看到一名男子:身形魁梧、衣衫褴褛,满把长须遮掩了他的面容与胸膛;他手里捏着一柄荆棘杖,杖头的荆刺缠着一只乌鸦的脚爪与羽毛——这男子便是故事的主角,我们称其为榆木斯通。榆木斯通和他杖上的乌鸦,那时正试探着别人的屋门。(讲到这允许我稍作调整,略去原作者对“漂亮胡子”连篇累牍的赞美)
“乌鸦是聒噪的乌鸦,男子是寡言的男子。每逢好心人家应门,榆木斯通才会开口,彬彬有礼地说明他的来意:他是虔诚的信徒,正在苦修途中。他的神授予他考验,要他敲过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扇门,饮下九百九十九十九户人家的井水,方能修成正果——取回他失落的心脏,成为一个完美的人,届时,神将招他去,做神永久的侍从。
“而他杖上的乌鸦常常打断榆木斯通的话,扯着嗓门嘲笑:斯通,斯通,你个傻瓜!忘了狗屁考验吧,你敲门是为了饕足、为了博得他人的欢心以填满自己的虚荣心,瞧瞧你那落魄又执拗的样子吧,斯通,人家笑话你呢!现在最要紧的是洗干净你指甲缝里的泥巴,好好儿解我下来,我要把你的眼睛啄出来,我要带着它们飞去充满金银脂粉的地方,在那儿我要寻一个如我的旧巢一般温暖的新家,我要把你的眼珠挂在视野最好的地方——啊,这样你才能看清人该是什么样!
“听罢乌鸦的絮叨,榆木斯通面不改色——如若不然,他就不是榆木斯通了。他替乌鸦向主人家道歉,接着,为了不给主家带来不必要的困扰,也为了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烦恼,他只得拄着荆棘杖离开。
“第一位开门的是一个孩子。榆木斯通用野草编了只项圈给男孩的狗儿,乌鸦则大叫着孩子比狗好斗,注定活不长。
“第二位开门的是一位姑娘。榆木斯通祝福姑娘快乐幸福,乌鸦却反问他为何不折下初绽的野蔷薇。
“第三位开门的一名老者。榆木斯通协助他读神书,而乌鸦晃着脑袋点评老人的一口烂牙。
“再后来,两位旅人过了村子尽头,沿着小路走上了山岗。乌鸦从未停过嘴,男人也不再说话。他们穿过密林、趟过小溪、越过碎石,朝寸草不生的岩顶进发。榆木斯通到底是老了,他吃力地趴在岩壁上,蹒跚如负伤的老羊,他的无力自然而然引得乌鸦嗤笑。榆木斯通体力不支,终于松开了手,他与乌鸦随后落在顶峰下方的石块上。
“乌鸦顿时没了声息。山谷间独剩风声呼啸。
“榆木斯通长叹一声,山风掀开他的长须,露出他空洞的胸膛:原先心脏跳动的地方,只剩下一处游走着稻草与绒羽的凹陷——那是一只鸟巢。榆木斯通用颤抖的手举起荆棘拐杖,将奄奄一息的乌鸦送入胸中,接着他开始剧烈地呼吸与咳嗽,再接着他开始打喷嚏,荆棘刺入他的血肉,他一边微笑一边流泪。他们大概会在那儿撑过黎明,也许在那之后,他们会踏上一模一样的旅程,重复昨日的故事,但我们无从考证。
“我们走过很多路,自不知何方的山那头跋涉而来,又艰难地迈向不知何途的前方。我们见证过无数生命的悲喜,也与无数生灵擦肩而过——是这样,很多事情我们深深烙在身上,却已然抛诸脑后……但我们还记得,半个脚印里盛着那迢远的画面,我们对之投以的最后一瞥——在青苍的天空下,半哭半笑地,坐着那男子和乌鸦。”
我们礼貌性地保持着静默,也许以太团还想要告诉我们点什么,但是没有。营地中只剩下一点焰火雀跃的声响。一时间我以为这个故事的结局恰好戳中了吟游者的软肋,可当我抬眼时我看见的只是一张用刻刀划出的脸,连眼睑的纹路都未曾移动分毫。“记录到这里已经结束了。”那只以太团轻轻地说。
“这个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吗?那两名旅人之后又去了哪?难道不能有其他的结局吗?”
“记录本来如此。”
“可是传说故事总会有个好结局。主角不会永远流离失所,他总会找到归宿或方向。如果没有,那它绝不是一个完整的传说。”
“那是你想要的吗?”
“至少得让榆木斯通重新拿到一颗心啊。哪怕是木头做的,放在他身上也能发芽。”
以太团的躯壳中传出了悉索的笑声。“那么,我们祝愿你们如愿以偿。”
我不知道该如何接下它的话。“那现在,你想从这儿获得什么报酬吗?这世上理应没免费的,呃,劳动。一晚上的炉火?一把新的雕刻刀?还是简单地来口暖和的?”
“为什么要用这些交换呢?记忆是不会被人取走的,它只会变得更多。听到了,它就是你的,它也一直会是我们的——只要它还活着。”
“但是,难道你不想要……”我本想借着话头问清它接近流亡者们的目的,可刚打开酒塞,帐篷里的男人们立即寻声而来。
有急性子的年轻人将帽子折成酒斗的形状讨酒喝,仓促间帽檐缝隙里躲藏着的欧石楠不慎跌落,失主惊呼一声,赶忙扑向花儿,他十根指头胡乱地交拢,企图靠一张漏洞百出的粗网将宝石色的花朵再次隐匿起来,这引出一片窃笑与口哨。赠予那人信物的姑娘登时涨红了双颊,她劈手夺走酒壶,一股脑用这闯祸的液体泼了闯祸的爱人一头一身。小伙子狼狈地抹过脸,大叫着,捏紧拳头做出一副要捶打的假样子,跳起来追逐那鲁莽的女孩儿。他们一前一后团团绕着营地,分离时像鹿一样欢快地奔驰,相碰时却像狼一般相互撕咬。人群中有人哄笑,劈里啪啦地朝孩子们鼓掌,笑着笑着眼泪便从眼角滚到了嘴角,于是他们顺势将呛在唇边的烟草末吐出去,说,呸,这烟苦得发咸。
在湍急的笑闹中,以太团——这名被放逐者的陌客——只是静静端坐着,脸上挂着一成不变的表情和一双说不清停泊在何处的眼睛,面对时间之河这短短一瞬里所有的旅人,摩挲、编制它手上弯弯绕绕的绳结——仿佛一尊亘古的泥像。
你想要什么呢?——它并未回答我,我也没能杜撰出答案回答我自己。
也许它其实已经揭晓了谜底,然而这谜底因为风声而失落——毕竟若是不通过声音猜想,以太团的灵魂几乎无处可觅。
这晚过后,我再也没见过任何一只以太团。
我们听说故土新成立的王国倾颓了,但又有别的什么人爬上废墟顶端,把自己的旗帜插在那儿。这样的传言,我不知听了多少轮。可从未听说有人邀请我们带着剑回去——仿佛那片土地与我们从无半点瓜葛——这也许只是兵甲在劳顿中渐渐生锈了的缘故。每个夜晚当我闭上眼时,我都会想起那只躯壳愚钝的生灵,想起它飘渺的祝福。每当这时我都会爬出睡袋,去听篝火边的女人教孩子们唱家乡的歌,唱先祖如何披着光织就的斗篷凯旋而归,如何扫除家中的一切污秽,如何用双手重铸一座纯净的石头城池。有些音节随着车马碾过的尘埃一起嬗变或遗失了,但大多数曲子还保留着原先的样子。这样一来,我干枯的心便从中汲取了些许新的养分。
我和四十顶帐篷里的流浪者们继续走那条磕磕绊绊的路,有时候向左,有时候向右,有时候前进,有时候又朝来时的方向溃逃……最终,仅剩下我落在人群之后蹒跚。我甚至遇见了传说里时常被提及的灾厄预言者,他说他必须尽早赶上队伍的步伐,好替星斗传达他们命运的轨迹。我从泥地上爬起来,问他:“是我们的旅途要结束了吗?”他回答说,他也不清楚,他只是追随自然隐秘的感召前来,予流浪者们一个模糊的天机。
我告诉他,旅途只有结束和进行时两种状态,而跋涉仅仅是过渡态,它总会结束。预言者摇了摇头,他大笑道:“我倒是知道点别的事:有些家伙会踏上永恒的旅程,一代一代无穷尽地在路上徘徊。”
这个答案不能算作答案,正如没有好结局的传说那样。我把以太团和它的故事讲给他听。预言者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对我说,他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至少是讲述故事的以太团所认为的结局。他问:“你做好准备听了吗?”
我说好。
于是预言者靠着我僵硬的肩与肘,面对漫天星光躺下。以下是那个夜晚里故事真正的结局:
“……从此我们再没有见过他们。
“然而在我看来,自此之后,他们再未离开过我们。”
文:aikeye
关键词:【瘟疫】
文体:小说
标题:没想
备注:其实就真的是没想罢了,而且有很强烈的既视感,但就这样吧【】
“医生,你可以决定了吗?”
亲爱的,你要做的决定也太多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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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朦胧的一片黑暗,我睁开眼,眼前没有辽阔的天花板,只有逼近眼前的桌面,被我枕着的手已经麻了,想要起身却又好像被昏昏沉沉的胃袋吊着,只要再激烈一些那么就会徒增恶心感,使那些翻搅着的岩浆即将涌出。
缓缓的慎重的我尝试着起身,但仍避免不了左摇右晃的身姿,让我想起了企鹅。它们现在一定也在极地的某个地方好好活着吧,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了一样。
不,确实,对于它们,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我一起身,四周的灰尘就开始扬起,明明之前大家都忙的不可开交没时间整卫生的时候都没什么灰尘的说,并且我记得我睡前应该也有稍微打扫过的吧,怎么会变成这样?这样下去可过不了卫生审核。
果然灰尘这东西跟忙碌一点都不相配啊。
“呃——”把双手向天上伸去,把疲惫感尝试着喊了出来,整了个大大的懒腰。
满足了之后拍了拍自己的白大褂换看着四周“那么,该去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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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的第一件事情是去停尸间数清楚有没有遗漏,虽然停尸间已经满了,但搬运尸体的灵车还没过来,有时候会在想那个不守时的司机是不是也躺在这里的某处,但就算一个个这样看过去也看不出来什么,那张脸从一开始就没认真看过,稍微有点后悔,幸好的是尸体不会再增加了。
大家的环上面写着不同的名字,但死因却是一模一样的。奇怪的美感增加了。
刚进来的时候打了一抖嗦,毕竟大量的电力都是为了维持这里的冷气,如果哪天停电的话可就头疼了,那个时候就把这里锁起来吧。
希望不会炸开。
第二件事,检查医院里的所有房间。不是什么必要的事情,因为昨天也检查过了,但是如果哪里突然冒出一具尸体的话还是要想办法解决,毕竟常温下不仅会发臭还会吸引大量苍蝇,液体也很难清理,不快点处理的话不行。
而且说不定,还能见到活人。
末日的这种感觉应该会有幸存者来医院寻找物资的吧,虽然不起眼但药品怎么说也算是生活必需品,尤其是现在。
偶尔也会期待这种展开,所以检查会进行三次,因为很重要。
医院很大很安静,这种理所应当的事实是我职业生涯以来第一次感受到。
想要跟别人交流,但只要张开嘴就感觉自己像是在自言自语。
到中午了,虽然太阳被云遮盖了起来,但恰如其时的明亮告诉我应该要吃午饭了,虽然没有什么烹饪手法,但是能优哉游哉的开罐头来吃也不错。
以前就算可以吃午饭也是吃那些随便做做的外卖,虽然是热的却没有时间来品尝味道,不过说不定细细品尝会更糟,毕竟那些玩意都粗糙得跟猪食差不多。
然后人逐渐减少,时间也变得充裕,但并没有人变得开心,食物变得寡淡淡漠了起来,当收音机接收不到其他信号的时候,伴随着重物从楼顶落下的声音来作配料。
最后下午,该怎么过去才好。
–
对我来说这世界上应该已经没有工作了才对。
那为什么还要继续这样无意义的劳动?
可以的话,在医院里面裸奔也没有关系的,更疯狂一点我也可以去天台当鸟。
但我非常的害怕啊。
害怕切身的痛苦,害怕死后的毫无意义,害怕收音机里的白噪音,害怕尘埃落下。
曾经催促着我快下决定的声音消失了,一切的一切都变得如此寂静。贪生怕死的我也变得豁达了起来。
想起窗外的天空,想起极地上甩着羽翅的企鹅,想起过往的事。
我有好好的检查所有人,做好了每一件事,带好口罩,消毒,以及护理病人,该做的事情都已经做好了为什么还会变成这样。
我睡的时间越来越长了,从我主观意识上的下午一直睡到第二天白天,远处的钟楼也不响。我不是住院医师所以只能睡在桌子上,很难受,但是毫无办法。
没有人来更换清洁被单,所有床位都有一股汗味以及尿味,我只能全部扯下来直接睡在床板上,这不比睡在桌子上好多少,找一间没有异味的病房也变得很难。还不如睡在工作间,虽然全都是灰尘,不过今天就特别例外吧。
生命真是有够平等的,人类的意义也就这样罢了。
那么接下来我的工作也结束吧。
停尸间的大家也一定在某处等着我。
我躺在那铁块床上,冰凉的铁柱咯着我的腰,让我庆幸我一直睡在桌子上。
难得一遇的晚饭就决定是柜子里剩下的所有药,不会有人再需要它们了。
我会成为这世界上的最后一具尸体,躺在属于活人的病床上,逐渐变得腐烂不堪,滋养其他生命以及蛆虫,重新回归于自然之中。
end
评论要求:都可
文:拾阶
关键词:磷
原作:《摩登三国》
CP:曹操×陈宫
标题:《白磷》
徐州陷入战乱已有些时日,曹军杀伐不休,大有摧枯拉朽之势。有能力远离这是非之地的,早已拖家带口,收拾行囊奔逃出城,剩下些心存侥幸与有心无力的,听着一日日的坏消息,过得愈发麻木惶恐。
城一日未破,便多一日苟延残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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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颗“焰火”炸裂于城头时,所有人仰望半空,心下皆是茫然。
军中联络焰火,多是一颗光焰直上云端,光芒于至高处最盛,然后猝然熄灭,几十里外也能看清。这一颗,看这光芒四散的样貌,更应出现在新年时的花街。
这倒霉年岁里,谁会有闲心搞来花街焰火呢?
眼看火星渐近,不见有熄灭之意,倒愈发耀眼,反常近似妖异,随着一阵大风纷纷向街上吹拂而去。
接着,凄厉的惨叫声便再也不曾休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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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平四年,无论日夜,时有焰火于高空洒落,望之璨然如光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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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见过白磷的人都不可能忘记那副地狱一般的惨烈光景。
耀眼的火星从天而降仿佛神罚,在烧尽一切之前,绝不止息。烧伤财物林木已是万幸,一旦落在人体之上,立刻灼穿肌肤,穿肉刺骨。被灼伤者每每蜷缩在地,哀叫不已,水土无济,直至白磷彻底燃尽,在身上留下一块块烧穿骨头的焦黄创口。伤者不出几日便会要于溃烂感染。更有意志薄弱者,当场被活活痛死过去。唯有那眼疾手快又坚忍甚于常人的,白磷甫一刚沾上,便拔刀将皮肉剜除,才能捡回一条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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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公台坐在桌前,展开最新战报时,葡萄味戒烟棒摇了摇,最后啪地一声掉在了纸上。他抖着手将它塞回齿间深深吸了一口,沉默良久,直到听见廊外喧哗,方才披上外套出去查看。
血腥味混着杀伐气从敞开的大门涌入,正是刚从徐州赶回的自家主公一行。
所有人具是风尘仆仆,即便是为首的也没体面到哪去。曹孟德脚步虚浮,身披红色外套,被染成暗红色的衣摆一步一摇,头发散乱,嘴唇干裂,满脸憔悴之相,唯有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满是精光,仿佛是骇人的修罗杀神一般。
显然,这人的肉身已熬到极限,只靠着一股心劲撑着才不曾倒下。
“不必担心,我略作休整之后便回徐州去。”曹孟德嘶着喉咙,声音不大,在场者听清后俱是一惊。
陈公台闻言愕然,心念流转之间,皆是前方战报中白字黑字的种种惨象。
鸡犬无余,泗水不流。曹孟德已经杀红了眼,要拿整个徐州给曹父陪葬。
这世上还剩什么是能够阻止这个疯子的吗?陈公台在心中狠狠骂了一句,脚步却不曾停下:“主公!”
曹孟德闻声转身,脸上浮起一丝欣喜之意,眉头也舒展了些,又在看到他动作后顷刻冷了下来。
“主公!”陈公台跪在地上,与曹孟德四目相对。后者眼中浮起的恼怒之意并没能阻止他,陈公台深深地向地面俯下身去:“求您放过徐州的百姓吧。”
两人相识以来,陈公台第一次行此大礼,却是为了……忤逆。
曹孟德眼前一阵发黑。这一路昼夜兼程,几乎数天未曾合眼。如今终于赶回,却不想倾心托付的自家人们,一个个全站在外人那边!
他一言不发,只盯着陈公台的后脑,看这人还有什么话好说。
却不想陈公台竟一心长跪不起,俨然无声的示威。
好。曹孟德气急攻心,怒极反笑,他踉跄一步,挥袖甩开身旁赶来搀扶的几双手,冲上前揪着陈公台的领子,将他从地上拽了起来。
嘶哑的嗓子吼得堪称凄厉。陈公台任由他摇晃着自己的衣领,闭眼垂泪,分不清是因为不忍看那张伤心欲绝的脸,还是自己从此彻底心如死灰。
这个疯子已经不可能停下来了,除非烧尽一切,或是烧尽他自己。既如此,便只能提刀剜肉,方能及时止损,为这一方百姓,为这天下留一线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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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信念支撑着他,直至白门楼之上。曹孟德恩威并施,他陈公台却油盐不进。盖因当年已下了决心,便不会回头。
这大概是他同这个疯子唯一的共同之处了吧!陈公台笑了笑,闭眼等待着刽子手闪着寒光的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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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孟德跌坐在地,呆愣愣地看着前方,轻轻打了个寒噤。
他感到有些冷,唯有脸颊溅上的血滴此刻烫得要命,仿佛白磷灼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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