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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语谖
邱季和贾辉两个人引来无数路人的侧目。两个身高都有一米八的帅气男子,身板挺得笔直,穿着同样的白卫衣和工装裤,面无表情地并肩走在海滨公园,无视了人们好奇的目光。
“上面这么不清不楚的,真是让人为难啊。”贾辉小声抱怨,他和邱季之前同是其他刑侦组的精英,被方礼慧眼识中,调入七组。和稳重的邱季不同,贾辉在私下里有着随和放纵的一面。
“多事之秋。”邱季压低声音,“不知道组长现在在哪。”
“恐怕在开心地看热闹吧,他那个人看着正经,其实有着鬼畜的一面呢。”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贾辉抖了一下。
邱季的表情柔和了一些:“那他可要做好惹怒思绮姐的准备了。”
两个人一起想到了什么,笑了起来。
“啊,好期待啊。”贾辉说。
离他们不过几米的地方,一个穿着墨蓝色长风衣,戴着灰色渔夫帽和深色墨镜的高个子男人不紧不慢地走着。他跟着这两个人有一段时间了,前面那两个人却一无所知。这个男人脚步一顿,似乎是察觉到了什么,嘴角露出笑容,快走几步走向最近的一个公共厕所。
“可恶,被发现了。”付鸣音小声骂了一声,抬头恶狠狠地盯着邱季和贾辉的背影。他本来是打算跟着过来,看看能不能尽早结束这件事,没想到却刚好看到有个男人在跟着他们。如果是其他情况,付鸣音铁定会选择直接手机联系那两个没及时察觉到的迟钝家伙,但是这个跟踪者穿着的这件衣服,付鸣音莫名眼熟,方礼上一次和他见面时就穿着同样的衣服。除了七组之外,方礼有自己的情报网和可信赖的人,付鸣音对此心知肚明。他的这位上司,一向有着自己的算盘,不然像他那么聪明的人,怎么会一头扎进这么个薪水微薄的地方来呢?
付鸣音不由自主地跟着那个蓝风衣走进洗手间。推开门,付鸣音一眼望去,发现小便斗前空无一人。是在隔间里吗?付鸣音全身的肌肉紧张起来,他小心翼翼地向前走。
第一间隔间,空的。
第二间隔间,空的。
第三间隔间,空的。
最后一间隔间,也是空的——完蛋,中计了!
付鸣音立刻转身,可是为时已晚,那个蓝风衣的高大男子一只手压着付鸣音的肩膀直接把他压在身后的瓷砖墙壁上,小臂狠狠卡着付鸣音的脖子:“好久不见,你现在跟着方礼干?”
“你是Firework的周炎!”付鸣音瞪大眼睛,“你怎么在这?”
“啊,被方礼那混蛋赖上了。”周炎摘下墨镜,放到上衣口袋里,“你身手比之前来店里偷东西的时候好了不少。但是你这么个大少爷,跟着方礼干图什么呢?”
“与你无关,放开我。”付鸣音生硬地说。
“与我无关?你还好意思说?那家伙的配枪,是你放到我房间的吧。”周炎没有放松压制,“到底怎么回事?方礼想找什么?你们在查什么案子?让七组的你们焦头烂额,一定挺麻烦的吧。”
“啧。你怎么不去直接问他?”付鸣音移开目光。
“啊,对着那张脸我不太问得出来。”周炎大方地回答。
付鸣音惊愕地移回目光,上上下下地打量他。良久,付鸣音开口,声音低了下来:“有一伙人,一直在杀人,前段时间还干掉了我们的一个组员。组长他一直追着这伙人,但是没什么头绪,这次是孤注一掷。”他沉默片刻,再开口语气里带上了几分同情,“方组长这个人,看着人模狗样的,其实是个混蛋,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
“啊……”周炎点点头,放开付鸣音,“我可是再清楚不过。他今天给我的任务就是跟踪之前那两位,然后把这个趁他们不注意塞到他们兜里。”周炎摸出一封信,“既然你来了,给你吧。你去交给他们。”
你俩倒都会支使人。付鸣音接过信,看也不看塞进口袋里。
“那我回去了。”周炎戴上墨镜,“你有空也可以回Firework看看,你之前打工时候的照片,史云波还留着呢。”
“那种照片不留下也可以!麻烦赶快毁了吧!”付鸣音激动地说。
与此同时。
“能请你喝杯咖啡吗?”
一头紫发的薛晴停下脚步,迟疑地打量面前这个高个子男人。她从小就在第九大道长大,这里人她都觉得眼熟,可面前这个人,她总觉得有哪里格格不入。
“请问,你是谁?”薛晴警惕地问。
作者:小矮(败)
投票统计:6狙(香无妄、贩卖机、白伯欢、舞舞纸、绿鲤、回音壁)
每年的四月一日,是属于我们这些愚蠢的人的节日。我们被给予能够实现妄想的一整天。这只是一个梦,梦中的一切只有我们自己知晓。
我醒来。前日连绵阴雨,今天却是个好晴天。我看着灿烂日光,第一反应是“可以晾晒衣服了”。
在大城市居住,我与另一个人合租两室一厅。早晨九点钟,我抱着脏衣服打开房门,闻到一股煎蛋的香气。热腾腾的,我浑身一振,肚子咕咕叫。
阿妮娅在开放式厨房做早餐。她穿着家居的米色长外套,下摆接近膝盖,在升温天气里裸露小腿。她转头看我,眼角带笑,“早呀。分你一份吗?”
“可以吗?”
“反正我做多了,正愁吃不完。做三明治的面包明天就过期了。”
经她提醒,我想起我的牛奶也快过期了。我打开冰箱,分她一瓶,作为回馈。
阿妮娅总自称只会点简单菜色而已,凑合能吃啦,别嫌弃!但我总觉得很香,让我想起远方的家。可能因为每次被分享面条、煎饼与水果时,我都正巧饿得发虚。可能因为——我瞥她放下牛奶瓶后嘴唇边沾的白色液滴——我看人时先入为主。
我得说明,我们当初成为合租的关系,绝不是因谁对谁有非分之想而开始。先住进来的是我。我对合租人的性别与职业都没有要求,只要对方没有太过分的保持卫生与制造噪音的习惯。我对她第一印象还不错,当时并不打算与她有更深交往。遇到一个“还不错”的室友就很不错了。
最主要的是,我那个时候还有女朋友。需要阿妮娅知晓的日常事项,我一开始就跟阿妮娅全说明白,包括我的女朋友偶尔会来过夜。“了解啦!”她回答,比个OK手势,蹲下去拆自己最后一个纸箱。要是和我交接工作的同事也能这么直爽该多好。
三个月后,我被甩了。
现在我记不起细节。我只记得心脏拔凉、浑身颤抖的感觉。她在微信上跟我说了很多,字里行间没有表情。还能有什么理由?我不够好;她不够好;我们不合适。第二天她在朋友圈发与别人牵手、欢笑与亲吻的照片,并屏蔽了我,这是另一回事了,那个男人我也不认识。现在我已经走出这段感情,认清她美好与糟糕的部分。每个季节我还梦见她一回。
那天日暮时分,手机沉默许久。我出了一身汗,看一切都在闪光。回家路上我走进商店,提着一大袋酒瓶离开。
阿妮娅这天很晚回来,见我坐在公共区域的餐桌边。她放下手机,回自己屋子。几分钟后换家居打扮走出来,一屁股坐在我身旁椅子上,伸手拿桌上一瓶还没开的酒。握住瓶颈,瞥我一眼。对视中我没出声,她笑了。
那天晚上,我完全不记得我说了什么。只记得听她咒骂时间安排一片混乱,害她连天加班到这么晚的各位领导,一句话用上三五个“他妈的”;呛咳一阵,继续大口灌酒。“主要这其实根本没必要!”她一甩头,头发泼散,像摇滚歌手。
第二天上午我们都请了假。她盯着煎锅小声道“我应得的,他们应得的!”然后看我。我还没照镜子,但她散乱着头发没收拾,开始抖着腿咯咯笑话我。直到煎火腿片差点焦掉为止。
她清清嗓子。“这酒我平常都不舍得买。我喝了个爽,也喷了个爽,欠你的有点多。但你现在还需要酒吗?”
阿妮娅比我大两岁。我总在偷偷看她,即使如此我也得说,她远不如我第一任女友漂亮。
在她的左脸上,从嘴角到脸颊有道疤。“很吓人吧?但真的只是意外,上小学的时候发生的。”她说,她有不时去摸它的习惯,确认它还在,仿佛是确认自己还存在。
“不明显,不仔细看看不见的。”我回答。
我每次都夸她做饭好吃。"真的不用客气。"她强调。"我是真诚地感叹。"躺在床上,我打字回复。
"我都问了你好几遍怎么做的。"我说。
"多练几把,这不难。这真就一般般。"
我夸她这一优点时,她会流露少许罕有的羞涩。
"以前就没人夸过吗?朋友,室友,还有——前任。"
"有,我收到过许多人的鼓励。"阿妮娅回答。
我们吃完面包边。她讲述她从高中到大学对一个男人爱得卑微的故事,结局是他不放她走,持刀舞向她的脸。
"我绝对不会那样对待你。"我说。
你还记得吧?今天是属于我们的特殊的节日。
她看我一会儿,然后笑了。有一会儿,她看起来很像我的第一任,像一位少女。
我想我最愚蠢之处在于,我甚至希望我爱的人聪明,聪明到能辨清一切的虚实。
我预订了餐厅、电影票与鲜花。"要是告白失败这些怎么办啊?"她问我。
"我自己去吃呗。我也需要一个地方躲藏,消磨羞愧难当。"
一切顺利,她挽住我胳膊,先是试探,几分钟后舒适自如。这时她的笑容最为明亮,我深深沉醉于此。直到入夜,我们躺在我的床上,被日晒后的温暖包裹,紧紧相拥。
"怎么了?"她摸着我的脸颊问我。
"这一天太顺利了,我反而莫名失落。"
"嗯哼。"她看我的眼睛里是柔和的爱意,闪烁一道锐利的光。她抓住我的手,带过去抚摸她的脸。一路沿着疤痕向下,最终,她咬住我的指甲。
我希望她比我更聪明,能辨清一切,同时享受这一切——我却难以做到。喜悦过了高潮开始流失,我竟感到愧疚。
我醒了。窗外天气晴朗。现实里的四月一日是个星期天,而我浑身没有干劲。我萎靡地打开房门,闻见香味。
我的合租室友阿尼亚,他看我这个鬼样子,撇撇嘴。"还吃早餐不?"
我不是性别歧视,我也自认取向多元,毕竟我自己就是个怪胎。但阿尼亚这个人,身上真没有一点值得喜欢的地方。就比方说,我们合租都有两年多了,这家伙还是记不住,"我他妈的不吃芝士!"
"唉哟。那我重做?"
"算了,凑合吃吧。操,我都他妈的习惯这味道了。"
坐在餐桌旁,他喝热咖啡,"你做的什么梦?"
"你不知道这属于人际交往中的禁忌话题吗?"
"知道了别这么凶。我就突然好奇,随口一说。"
"行,要问我的话,你自己先说。"我喝冷牛奶,"我也很好奇啊。"
他瞅我,我瞅他。我们各自瞅别处。
来年我们这些蠢货还得过节。
END
文:语谖
我就不该多事的。付鸣音心中地一百零一次这么想。
我就不该来,这样我就不会遇到周炎,也不会被迫检验集装箱,更不会面临现在这种情况。他看着脚边蹲着的缉毒犬,缉毒犬邀功一般地抬起头向他展示嘴里的帕丁顿熊布偶。
“我说,”付鸣音转头,看着面如死灰的码头管理和已经拿出小刀准备动手的集装箱搬运者,“你们就不会把这点东西藏得更好点吗?”他活动了一下手腕,“束手就擒还是让我动手?选一个吧。”
库房里传来了几声不祥的金属碰撞声,然后是重物坠地的声音,接着是男人们的惨叫声。邱季和贾辉听到声音,立刻转身奔了过去。贾辉一个回旋踢踹开大门,里面是三个晕倒在地上的彪形大汉,和一个哆哆嗦嗦的穿着管理员制服的秃顶男人。
“发生了什么事?”邱季问道。
“啊,没——什么。”付鸣音用袖口擦了擦眼镜上的血迹,“走私毒品而已。跟思绮姐说一声,这算是里通外合,坚守自盗。”他丢下被打得半死的码头管理,从目瞪口呆的两人中间挤过去,顺带把信放在邱季的工装裤口袋里,“我去找地方洗个澡,放心,血都是他们几个的。”
晚上七点半的时候,方礼准时出现在了楼下。他又多等了将近二十分钟,薛晴才珊珊来迟。她换了身黑色的长裙,紫色的长发被规规矩矩地收进一顶黑色的小卷边渔夫帽里,脚上也换了一双黑色的高跟皮靴,鞋的后跟磨损得有点严重。
“你就穿这?”薛晴夸张地问,伸出双手上下晃动,“去,回去换身好衣服,我知道你有!穿深颜色的!”
“为什么?”方礼问道。
“因为只有宣讲的牧师才能穿白色,其他人都得穿深色。快!现在还有时间。”薛晴偷偷低下头看了眼手机上的时间。
“不会迟到吗?”方礼追问,薛晴这妮子表情有鬼。
“不会不会!快呀你!”薛晴有点着急了。
方礼用他最快的速度冲上去,脱了衣服扔在地上,换了他仅有的黑色衬衫和黑色西裤——这条西裤洗了一次后缩水了,穿着有点紧,但方礼没时间找另一条,他很担心错过这个机会。薛晴绝对对他有所隐瞒,最好不要节外生枝。方礼犹豫了一下,顺手扯下周炎的黑色机车外套拿在手里,飞奔下楼。
“不错哦。”薛晴看了下时间,“十分钟,你体力不错呀。”
“好了,现在可以走了吧?”方礼摸着机车外套里的小刀,他就知道周炎肯定会留一手防身。
“好呀!”薛晴自然地挽上方礼的手臂,像是在心里已经排练了一万次,“先说好,今晚的一切我请客。”
出租车载着二人穿过整座城市,最终停在一家看上去档次不错的意大利家庭餐厅面前。
“你们在这里,宣教?”方礼难以置信地问。
“当然不。”薛晴翻了个白眼,“活动晚上11点才开始,咱们先吃个晚饭。”
他们坐到餐厅的角落里。薛晴紧挨着方礼坐下,态度亲热得像是他们真的在交往。她快乐得像只小麻雀,飞速地点好了单,然后凑在方礼耳边说她是如何发现这家餐馆的。
方礼低着头,时不时附和一下,大方地让薛晴靠在自己的肩上。他时不时用余光扫过四周,餐厅里光线昏暗,来的大多都是情侣,彼此靠在一起卿卿我我。门外有个高大的男人正靠着墙抽烟,穿着墨蓝色长风衣,戴着灰色渔夫帽,隐约可见耳边褐色的碎发。那家伙跟过来了啊……方礼不禁笑了一下,略有点心安。
“你在看什么?”薛晴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什么啊,在看帅哥,这么说,你的确是gay。”
“啊,不是……我只是……”方礼急忙解释,自己的性向倒是无所谓,但是如果薛晴因此不带他去那个邪教会议就耽误事了。
“别,我理解。”薛晴打断了他,“我也就是试试。你都愿意被个老男人包养在这种地方了,没点真爱我是不信的。”她带着一副“我什么都懂”的表情点点头,“没事,你这样的,就算不是真的男朋友,挎在手臂上也有面子。”
“啊……面子不是这么来的……”方礼扶额,不知道该庆幸好还是先纠正小姑娘错误的价值观好。
“你不懂啦。”薛晴甩甩手,“你长得那么漂亮,自然不觉得这有什么。但是我,身为一个普通人,就是把头发染成亮紫色,也很少有人回头看我的。啊,要是我像刚进来那个沙金色头发的姐姐那样高挑白皙的话,我也不会觉得外貌有什么。”
方礼抬头看了一眼立刻低下头,走进来的那个沙金色美女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副手刘思绮。
作者:月溪明
早上六点三十,手机的闹钟把许伽从睡眠中吵醒,他熟练地伸手关掉闹钟,撑着疲惫地身体慢慢坐起来。让自己略微清醒一点后,他匆匆洗漱换衣,带上公文包,出门赶公交。离开出租屋之前,他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钟,上面显示六点四十九。
步行十分钟后,许伽到达公交站,坐上了公交。今天路上的车有点多,公交车在路上多堵了十多分钟,在这过程中,许伽一直不停地看着手机的时间。
下了公交,许伽脚步匆匆地跑着进了地铁站,这时已经有不少人在等地铁了。
地铁来的很快,但是上面的人很多。幸运的是,虽然过程十分艰难,许伽至少成功挤上了这一趟地铁,而那些不够幸运的同在一个地铁站等地铁的人,只能或无奈或急躁或低声咒骂地等待下一趟。
来不及庆幸的许伽又看了一眼时间,七点三十六。他烦躁地挠了挠发际线有些后移、发量有点稀少的脑袋,整个人肉眼可见的焦躁。只是也没有让他能够自由活动的空间,因为地铁上人实在太多,所有人几乎都是亲密无间地贴在一起。
大约一小时后,许伽的目的地到站了。奋力挣扎后,他勉强赶在地铁运行前下了地铁,顾不得整理凌乱的衣服,许伽小跑着出了地铁站,去附近的摊子上买了个煎饼果子,边走边吃地赶往公司。
公司所在大楼门口有好几个同事在等电梯,手上同样拿着各种简易早点吃着,许伽跟他们略微打了个招呼,也加入等电梯的行列中。
从电梯出来的时候,许伽刚好把早餐最后一口塞进口中。他把垃圾袋扔到旁边的垃圾桶里,边走边从包里掏出自己的员工卡,在走到门口时把手上的卡往打卡器上一贴,整个过程如行云流水,十分连贯顺畅。
伴随着“滴”的一声,打卡器上显示了八点五十八分时许伽打卡完成的消息。直到这时,许伽紧绷的身体才放松下来。
他脚步轻快地来到自己的办公桌,简单整理了一下桌面,刚把手机拿出来放桌上,就看到有消息提示,是上司布置的任务,以及九点半开会的通知。
许伽把手机桌上一扔,整个人重重地坐到位置上,用力抓了抓脑袋,不情不愿地先手机设了个闹钟提醒自己开会时间,然后打开电脑,开始做上司布置的任务。可还没做多少,闹钟响了,许伽只能放下手中的事,跟同事一起去会议室。
会议上,领导们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内容大到下一步公司的方向,小到某个员工上交的工作汇报的格式错误,无所不包。两个多小时后,会议结束,许伽拿着不知道记了些什么东西的会议记录本回到办公桌前,继续之前没干完的工作。
但很快,午餐时间到了。周围的同事有的拿出自带的饭菜,有的打开手机订外卖。许伽看了一眼自己的支付软件里所剩无几的余额,跟着其他情况类似的同事去了食堂。
速度极快地吃完味道糟糕午餐后,许伽又一次回到了自己的办公桌,他没有选择午休,而是继续开始完成上司交代的任务。
终于将上午的时候上司需要的文件做出来并发了过去,许伽长叹一口气,疲惫地趴在桌上小睡了一会。
许伽是被手机频繁的振动吵醒的,他揉了揉眼睛,看着再次被各种消息充斥的群聊,一边捏着太阳穴,一边给自己的的杯子倒了一包速溶咖啡,然后去饮水机接水冲泡。
坐在办公桌前,许伽还没来得及喝上一口,就被另一个突然的消息派去打印一份刚刚发过来的电子文件并交到某个领导的办公室。许伽放下咖啡杯,带着手机去了打印室打印文件。许伽把文件交到领导办公室,却被那个领导骂了个狗血淋头,并要求他赶快改正文件中的种种错误,重新打印文件交过来。
许伽步履匆匆赶回自己的办公室,调出那份电子文件,将领导指出的错误改正,然后又检查了两遍,这才再次赶到打印室将其印出来交到领导办公室。所幸这次领导没再挑出什么毛病。
接下来的时间,许伽一直在完成各种工作内容,偶尔指导一下新来的同事如何工作汇报或者别的东西,时不时去泡杯咖啡提提神。等到晚上九点,下班时间到了,许伽才简单收拾了自己的办公桌,带着公文包打卡下班。
重复一遍早上的行程,许伽回到家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了。他随手将公文包放在门口的桌子上,愣了好一会儿,觉得自己应该去洗个澡。
洗完澡刷完牙,衣服扔进洗衣机洗完晾好,准备好第二天要穿的衣服。做完这一切,许伽躺到床上,稍微玩了会手机,在凌晨一点左右沉沉睡去。
——————————
博物馆里,许多人围着一幅巨大的动态画作议论纷纷:
“这就是名叫社畜的物种吗,为什么从外形看上去跟我们像是同一种生物?”
“你是不是没看旁边的介绍,社畜是一种称呼,本质上他跟我们一样,都是人类。”
“人类活成他这样也太惨了,都没有时间去发展自我,这怎么能获得生命的完满?”
“这毕竟是三百四十六年前的人类生活方式,有所缺陷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那个时候社会发展的还不够完善,还需要人类做出巨大的牺牲来维持生活。”
……
“尊敬的观众朋友们,您好,我们将于二十分钟后清场闭馆,请您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有序离开,望汐博物馆非常感谢您的参观,欢迎您再次光临!谢谢!”
悦耳动听的女性广播声不断回响,游客们开始陆续离场,二十分钟后,博物馆灯光全部熄灭,大门关闭,只剩下画作中的人不断循环着自己的生活。
这张画叫做《社畜的一天》。
(备注:求知、笑语)
作者:源源汪
自给张东流起名之后,这孩子就像是刚破壳的雏鸟一般认准了魏蓉。刚开始没有得到准许时,他跟在魏蓉身后还是小心翼翼的,无论说什么都很是不安的样子,话总也是说一半留一半。直到魏蓉心软同意他来找自己玩耍,他这便日日放课后,像是来报道似的来到魏蓉的破草屋子等着她。
不过这孩子虽总来,但在魏蓉身边倒也从不催着缠着,更不拘着玩什么,反正只要魏蓉能理他,他就满脸写着高兴,笑得像个小傻子似的。她就算是讲一篇他听不懂的太白诗篇,他也能乐乎乎地听,但是瞧着他亮晶晶却又迷糊的眼神,就知他定是不懂的。
魏蓉觉得又是无奈又是好笑,但也着实不舍得将这孩子赶走。这一日日的,又是起名,又是陪玩,倒处出几分感情来了。况且那日起名后,给孩子好好拾掇了一番——人也不难看,就是有些干瘦,显得没什么精神气罢了。这段时日好吃好喝喂着,瞧着是长了几两肉来,竟是不知从何处冒出来几分英气了。
且在魏蓉处,张东流也从不遮掩他那一双异色的眼睛。许也是心情好,他的眼神也活起来。她心中并不介意这怪异,反倒觉得那蓝眼睛与黑眼睛互相辉映,煞是好看。
要知书塾的孩子虽也亲她,但是也极少跟到屋子缠着玩的。大多孩子放课后,还要去帮家人忙一忙农务,课后闲谈已经是奢侈了,哪里有闲还跟到家里来。也就张东流,无父无母的,又只敢与自己亲近。
因此这段时间,魏蓉的案头突然多了个小不点认真地趴在她书桌的一旁。有时又像是婴儿学语般,重复着她的话。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
“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
“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
魏蓉哑然失笑:“你怎么学我说话呢?”
“先生说什么,我就学。”张东流和魏蓉熟了之后,孩童天性自然流露,天真烂漫得很,“我也要和先生一样有学问。”
“呆子,先生才不叫有学问呢。”魏蓉给张东流的脑袋上敲了一下,“世上大家不知几何,我不过一个乡下穷教书的,实在算不得什么。”
张东流眨了眨眼睛,似懂非懂:“什么叫大家?我觉得先生就是很有学问。先生知道好多诗,还知道好多好多故事。”
“那也只是因你年少,往后你见多了,便知道先生浅薄了。”
“可是,可是……”张东流很久没这么着急想说什么了,一时有些口吃,“先生就是有学问!我就算见到再多人,先生也、也是第一个有学问的!”
魏蓉发笑,这孩子卸下了小心翼翼的面具之后什么都好,就是有些傻乎乎的。
但是罢了,也正是这样,才叫人放不下。
而越是好时光,越如指间沙,再长的日子也过得像霎那间。转眼,四五个月便过去了。
平日里若是有课,张东流总是一放课便去找魏蓉,听她讲诗说故事,直到书塾住所的宵禁时才会匆匆跑回屋子去。第二日更是一大早就守在门口,待魏蓉同去书塾。若是没课,则是要端坐到魏蓉打开大门才行,就这么乖巧地在魏蓉身边消磨一天才肯离开——这倒叫魏蓉自那之后,再也不敢睡懒觉了。
张东流的性子这段时间渐渐放开了些。虽在他人面前仍显得腼腆怯懦,但也能正常交流了。魏蓉也早习惯了这个小跟屁虫,倒是觉得日子分外多姿多彩了起来。
是日,魏蓉正赖在床上享受难得的睡眠时间。要知道张东流这几月越发养得好了,小孩子恢复力强,小胳膊小腿的居然也结实了不少,精力更是越发旺盛起来。每日不到宵禁必不肯走,第二天又早早来。
要说魏蓉虽也是年轻力壮的年纪,但是到底比不过小孩子那仿佛十二个时辰不用睡的精神劲儿。日日如此下来,她竟然开始觉得休息奢侈。
她还在梦境里吃着许久没吃过的美味,突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上吵醒了。
“谁啊?一大早的。”魏蓉揉了揉眼睛,眯开了一条缝。她看了看窗外天色青白,显然时辰早得不是一星半点,口气中便有些不耐烦:“招魂呐,这么急?你不睡别人也不睡啊!”
只听门外敲门声顿了一下,停住了。魏蓉心中正暗叹太好了,正好再回去睡一个回笼觉。这村子里能有什么催命的事儿需要她这个教书先生去帮忙的?真是不知道哪个傻子敲的这催命门。
话不可乱说,谁知也不可乱想。
魏蓉思绪刚断,只听“砰”的一声,她那个本来也就没什么大用的木门,就变得粉粉碎了。
“要命啊!”
魏蓉吓得立刻从床上坐了起来。瞌睡虫别说是没了,被这一吓,差不多是直接翘辫子了。还好昨晚她太累合衣而睡,不然现在岂非尴尬。她赶紧坐了起来,定睛看去。
门为何会破?那自然是被人击破。而那些击破了门的人,现下站在了魏蓉这破草屋子里了。这人身穿玄色衣袍,面容凶狠,看起来就不像是个好人,更何况他手里还拿着一柄长剑,正指着魏蓉的方向。
“这、这位侠士,我没给你开门,也不用、不用杀人吧?”
那人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对方会这么说。原本想说的话被噎住了,顿了片刻才道:“呸!什么玩意儿!我问你,那妖怪在哪儿?”
“什么?”魏蓉被这猛地一问,很是莫名其妙,“什么妖怪?”
“装蒜什么算!那姓锦的小子特意将妖怪送到你处,自然是你养着的,你会不知道?”
“大哥,您不能不讲道理啊!我真不知道您在说谁!”
“臭娘们儿!少说废话,快把那异瞳妖怪交出来!”
其实在那人说出妖怪二字时,魏蓉就意识到或许这人所指正是张东流那孩子。而瞧着此人来势汹汹的模样,想来将孩子交给他也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况且就是一条狗子养熟了也有三分情,更妄论张东流这个活生生的孩子了。因此只片刻间,魏蓉就打定了主意,人是必定不能交出去的。
——而且这些日子自己将这小傻子养得这么白白胖胖,可不是为了有朝一日给人宰的。
但这一时她也想不出什么有利的对策,只有先趁机装傻,以待后机。
她心中暗想着对策,面上却按捺着不动,只是装着害怕的样子。
那人见魏蓉不回答,即刻不耐烦了。但谁能料到这人竟也是个粗人傻子,不耐烦之下竟问也不问,二话不说几步上前,大刀阔斧地就举剑劈向魏蓉。
原本还在思考着对策的魏蓉顿时一骇,反射性地往旁边躲去,幸好是角度刚好堪堪躲过了这一剑,不然此刻她已然在黄泉路上喝孟婆汤了。她看着床上被劈出的剑痕,心里头直骂这该死的家伙,别人不说难道不知道先威逼利诱一番吗?二话不说就动手,还讲不讲道理?有没有脑子了?
这时也顾不上狼狈不狼狈了,她再一侧翻,直接整个人从床上翻跌下来。口中还不忘装被吓得没了神智一般啊呀啊呀地叫着往外跑,期望这能叫那人放松警惕。能逃出去自然最好,虽然这人瞧着蠢,但想来也不至于蠢到要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罢。
那人自然也怕魏蓉跑走,见状不好,便一剑劈向门口。他虽脑子不灵光,武功也稀松平常,看来只会不过几招,且都是大开大合的路数,但是他之所以被派来就是在于一个好处——手上动作极快。
这追来的剑锋甚快,比魏蓉更早一步砍在了门框上,将逃路斩断。她如何能知道这人的底细?心中忍不住又暗骂,这家伙看着脑子不太灵光,反应倒很灵光,真是气煞人了。魏蓉被这一阻,就算是想从剑下钻过也晚了一步。
逃路已断,此时无路可走,魏蓉瞥了一眼旁边的窗户。在与跳窗逃跑同一时间跳入脑海的竟是,门已坏,再弄坏了窗就真没钱修了。这想法在脑中一闪而过,完了又在心中骂了自己一声,真是穷疯了。她暗道,若是这次能活着,必定要找那锦云乐好好讨一笔钱。
这一多想,那人身形即刻逼近,魏蓉是真的没了退路,眼见那人手中的刀剑就追着来了。
“你、你这坏人!……放了先生!!!”
这稚嫩的暴喝声响起,叫那人和魏蓉都一下停住了。
那人扭头看去,已是一脸狂喜,魏蓉的心里却咯噔了一下。
这孩子今日怎的来得这样早!
只见张东流小小的身子举着一把和他身形相差极大的扫帚,一双小手不知道是因为举不起这大家伙还是因为害怕,在微微地颤抖着。他也不敢向前来,但是也不愿意离开,只能强撑着气势,用自己知道的最凶狠的口气呵道。
可这又能吓到谁呢?
见自己前来寻找的人已经出现在了面前,那人此时哪还会在意魏蓉?她这种小人物,是死是活本就不打紧。于是他立下抛开了魏蓉,伸手便去抓张东流。
糟了!不能让他过去!
电光火石之间,魏蓉脑子里转过了好几个想法。
但是在她的脑子反应过来之前,身体就先行动了。
“东流快跑!!!”
她伸手去拽那人,只希望自己的拉扯能暂缓那人的身形。她的草屋前面就是林子,只要张东流能跑入林子,以他这几日天天来往这林子的熟悉程度,未必就能被这外人给抓住。
魏蓉这手伸出去够,但是那人自然也没当回事,身形不停地向前奔去。他身法也不慢,衣料擦着魏蓉的指缝漏了过去,竟没抓住!而她全心都放在拽住那人这事上,一身的力气都使了上去,谁料没能抓住,反倒让整个人都因惯性向前扑去。
她心道不好,双手挣扎着希望减缓这力道。
结果她的指尖还真的勾到了什么。不由得她多想,手掌紧握,就当抓住了根救命稻草似的死死不撒手。只可惜这根稻草最终还是没能让魏蓉减缓自己的身形,她扯着这东西就直直地扑倒在地。
就在她跌倒的瞬间,三人同时都听见了什么东西崩断撕裂的声音,然后才是魏蓉整个人扑倒在地的闷响。
原本喊打喊杀的人顿时都安静了下来,周围瞬间变得静悄悄的。
嗯?
魏蓉直觉,哪里不对,但一时又说不上来。她心知自己的拉扯明明是没有抓住那人的,但是这静悄悄的样子似乎又像是确实拦住了——甚至不仅仅是拦住了人,似是让那人的攻击都消解了。
这下她像是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似的。人还趴在地上,只是抬起头看向自己的双手:一条黑金色的腰带此刻正躺在她的掌心里。魏蓉突然意识到这静悄悄的情形是如何来的,顿时即庆幸又尴尬。
她庆幸着不论如何,这杀人的攻势算是停住了,在这片刻之间,张东流尚无性命之忧;至于她尴尬的内容,这握在手中的黑金腰带还不能阐明她此时的心情吗?
这该死的腰带,怎的这么差?
魏蓉缓缓抬起头来。此时面前那个家伙手中拿着剑,保持着向前冲的模样,却整个人停在了原处,仿佛被人点了穴似的动也不动。魏蓉除了从她倒地的角度看不见他的面色之外,别的倒还瞧得清楚——那人上身的姿势还摆得好好的,只是他的下半身……
正大剌剌、光溜溜地展示了个精光。
魏蓉心如死灰地闭上眼睛。
这要命的家伙怎么衣裤质量这样差!!!
作者:无琴
塔玛拉不安地绞着手指。
天已经很暗了,夏末秋初闷热无风的空气严密地包裹着她,仿佛存在柔软又教人窒息的实体,让她想到母亲的子宫和绕颈的脐带。一只乌鸦从银白杨树林中猛然飞出,快速地掠过泛红的天际,凄厉的叫声洒落在林间,掀起一阵参差不齐的回声。
厄兆。
塔玛拉把头低得更深了,她模模糊糊地盯着试图爬上靴面的黄甲虫,余光瞥见自己毛糙的裙边,一点暗色的血迹像一只红甲虫攀附其上。这是早晨她缝补磨损的边缘时留下的,针刺破了她的食指,豆大的血珠涌出来,渗进灰白的裙边,她头脑不清的祖母怪叫了一声,枯瘦的大手用力抓住她的肩膀。
这是厄兆!
塔玛拉小心翼翼地关上木屋的门,铰链不可避免地发出吱呀声,祖母的鼾声被关在门后,她在门口的石阶上磕了磕鞋跟,挺直了脊背,缓步向林中走去。
这是厄兆——
祖母的声音和乌鸦的叫声在她脑海中盘旋,有人拍拍她的肩膀——
“安托万!”塔玛拉小声惊叫起来,她金棕色的长辫子随着她转身的动作扫在少年苍白的脸上,被称作安托万的少年捂着脸退后了一步。
“塔米。”他的声音通过手掌与脸孔的围成的空间嗡嗡作响。塔玛拉注视着他,用她温柔的蜜色眼睛,安托万不再说话,也并不放下手,她伸手去拉他的手,感到一丝冷意,于是握得更紧。没有手的遮挡,她观察到安托万的脸孔古怪地痉挛了一下,转瞬即逝,她的眼睛缓慢地眨了眨。
“安托万。”塔玛拉轻轻地说,“我们走吧。”
安托万点点头,两人并肩向白杨林深处走去,晦暗而尖锐的月亮在枝头生长,变得滚圆,变得更亮,高高地升起来,闷热的空气被撕开一道口子,风钻进来,吹动他们的发丝和衣裙,塔玛拉悄悄转头看向安托万,他的紫色眼睛像宝石一样闪闪发亮。
“你知道我们要去哪里吗?”
“我知道,你说了一百遍了。”塔玛拉在行进之中磕了磕鞋跟,“去能实现愿望的地方。”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带你来吗?”安托万目不斜视,他散漫的目光洒向前方无尽的银白杨树。他心不在焉,塔玛拉想道,他什么也不在看。
“为什么要强调这一点呢?”塔玛拉看着高而远的月亮,“你说了无数遍了,因为我送了你一只花环。可是那又如何呢?”
“因为你相信我。”安托万蓦地停步,塔玛拉走过他身边,伸手拉住了他的手,继续向前,“看见这样的月亮,没有人会不相信的,安。”
塔玛拉感到丝丝缕缕潮湿气息,随着风散开的水腥味,安托万慢她一步跟在她身后,他们还拉着手,她没有回头。
“应该是我来带路的。”
“我有,”他们之间的距离并不远,塔玛拉的声音却突然变得飘忽,“不好的预感。”她没有回头,“你的手搭上我的肩膀的时候,我想要走、跑或者逃……这是厄兆,所有的银白杨都在告诉我离开。”
“但是你相信我。”安托万再次停下脚步,“如果你害怕,我们可以……”
塔玛拉用力握住安托万试图松开的手,“你也害怕。”
“我不害怕。”
“你害怕。”
“我不害怕。”
“你害怕。”
“我不害怕。”
塔玛拉空着的手指向远处隐约闪着光的小路尽头,“你不害怕那个。”她转头,再次磕了磕鞋跟,“你害怕我。”
“我不害怕。”安托万冷着脸,确切来说,他的神情介于冷漠和愤怒之间,脸色是不变的苍白,“我什么也不害怕。”
“我不要你承认。”塔玛拉低下头,“你要实现你的愿望,我就是你的愿望。”
安托万的嘴唇无声地翕动着,半晌古怪地吐出一句,“我不喜欢你。”
“但我喜欢你。”塔玛拉缓慢地眨了眨眼睛,“我喜欢你,我相信你,我希望你实现你的愿望。”
“你喜欢所有人。”安托万的脸孔短暂的扭曲了,他转过脸去,月光在他脸上投下半明半暗的阴影,“但不应该相信所有人。”
“所有人都是可信的。”塔玛拉笑起来,她拉住安托万,背着月光一步步后退,水花在他们脚边飞溅,“见到了这样的月亮,还有谁会不相信呢?”
塔玛拉不会跳舞,甚至不懂得任何一种最简单的步伐,她只是拉着安托万,拉着明亮的月光下,在随着月亮的升起而突然出现在白杨林中的潮水上转圈,向着更深处去,风声、树林和闷热的空气都离他们远去了。塔玛拉的蜜色眼睛一眨不眨,她的声音又变得飘忽,更变得难以辨析,弥散在天上和地下互相映射的光中。
“塔米……塔玛拉!”惊恐从安托万冷漠神情的裂隙中爬出,他大声呼喊着,但在光中,在溶解一切的光中,声音近似于无。他尽力站定了,通过与塔玛拉握紧的手,将她拉向自己,打破了原本圆融的步伐,塔玛拉的力量是如此轻微,她双唇紧闭,模糊的声音却无处不在,她走向他。
天旋地转。
安托万从冥想盆中抬头,他急促的呼吸在几次调息后重归平稳,他已经习惯了一次又一次失败的记忆检测,不再为此而失望。记忆断裂的巨大冲击让他感到一阵眩晕,他最后见到的画面是在深水之下,少女塔米的金色眼睛的凝望,再不能更进一步。
安托万面无表情的脸孔又露出一些裂隙,像多年前那个迷茫惊惶的少年。
塔玛拉的金色眼睛烙印在他的脑海里。
“辨别真和假是没有意义的。”塔玛拉说,“不管你相信什么,真或者假,导向的结局只有一个,我们的命运。”
“结局是由人选择的。”安托万说,“如果我们没有做错某一件事,也许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局面。”
“这样的局面是指什么?”塔玛拉说,“你和我的对立?你被通缉,被追杀,无处可去?这是我第四次救你了,在你因为你的预言而牺牲了刻斯的平民之后。”她缓慢地眨了眨眼睛,“然后你仍然坚信我是会推动末日降临的魔鬼?”
安托万转过头去看窗外,银白杨在风中瑟瑟作响,雀鸟在树枝间跳跃,鲜艳的绿叶和蓝天构成饱和度过高的风景画,“这样的局面是你在堕落。”他说,“我为我导致的牺牲而负愧,你却认为那是救赎,结局,或者命运……至少不该是你的那一个。”
“你是预言家,却不相信命运?”塔玛拉轻笑起来,“你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机会,我曾经愿意为你实现愿望,你拒绝了,这就是命运,你的命运,和我的。”
“当我拥有了更多的力量,”她轻声说,“我要为更多人,为所有人实现愿望……”
让我们回到最初吧,在你与我与万物都没有分开的时候,在凶手和受害者,在狮子和羚羊,在善与恶、光与暗、喜悦与悲伤还没有分开的时候,所有人同做一个梦境,一切都可以被实现,不再失去也不再收获,死与生各自的半圆再次闭合,在一切的终点和起点……
“不,你不能替所有人回答,让我们自己做选择。”安托万说,“我宁可在现世承受折磨。
“安托万,安,你已经替他人做出了选择,你同我没有什么两样。”塔玛拉扳过他的脸,让他正视她的眼睛,“你与我,都将自己的意志凌驾于他人之上,否则你怎么会在这里听我说话呢?我的大预言家,你还认不清命运吗?真与假,对与错,一切都是无意义的,这是命中注定。”
“这就是我的选择。”安托万最后说。我正在承受折磨。
“那么你相信什么?”
“一切!”塔玛拉缓缓躺下,在洒满阳光的山坡上,草叶扫过她红润的脸颊,引起一阵瘙痒,她欢快地笑起来,手指间绞着一枝紫罗兰。
“它很配你的眼睛。”塔玛拉举起那枝花,凑近安托万,少年坐在她身边,暖洋洋的风卷过花香。他想,这样的少女会是预言中毁灭世界的魔鬼吗?
太阳已经升起,吊诡的月亮和潮水退去了,年轻的魔鬼不知所踪。她金色的眼睛将恒久地凝望,可以相信一切,当一切必然成真。
他闭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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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知
作者:阿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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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奎因兴致勃勃地说,打算试着做看看那种他去巴黎出差时吃过的,叫做栗子球的甜品的时候,布鲁诺一开始并没有太放在心上。奎因是这样的人,他总有层出不穷的新点子:比如刷成紫色的屋顶,或者玫瑰花架旁边的鸽子屋……可是奎因一年里待在这幢屋子的时间太少了,很多点子也就只停留在了点子。
直到奎因真的从集市上带回来新鲜的栗子、牛奶、鸡蛋、砂糖和黄油,卷起袖子开始在水槽边翻弄碗碟,布鲁诺才意识到他是真的打算干了。
“糖在碗橱底下的罐子里还有。”他站在厨房门口提醒奎因。
奎因头也没回地摆摆手:“我知道,那还是上次我来的时候买的。已经结块了,所以我买了新的。”
他回过头来,冲布鲁诺笑了笑,笑容里带着一点无奈的意思:“我走了之后你就几乎没动过它,对吧?我说什么来着,我不在的时候你吃得像个苦行僧。”
布鲁诺没回答,有些心虚地移开了视线。他在想怎么委婉地向奎因解释他并没有刻意虐待自己,只是八年的牢狱生涯让他的肠胃习惯了清汤寡水和短缺的分量,多吃几口肉就容易让它们因为不堪重负而隐隐作痛,好像它们不配受到这样的优待,和他本人一样。但是他知道直接说的话只会让奎因觉得伤感,而他不愿意毁掉奎因来之不易的诸圣节假期,所以他闭上了嘴。
好在奎因看起来也没太在意他的沉默,只是轻松地哼着歌,把新剥的栗子放进糖水里煮。布鲁诺想找些活儿来帮忙,奎因刚开始说着不用不用你在一边等着吃就好,停了停之后,也许是看见他因为无所事事而有些无措地握在一起的手指,奎因就笑着使唤他坐在和厨房连通的餐桌边,去把煮熟的栗仁仔细地碾成栗蓉。
“陪我说说话。”奎因温柔地命令道。他自己在奶锅里放进牛奶、黄油、糖和一小撮盐,点上小火让它们微微沸腾起来。
布鲁诺从来就不是一个擅长聊天的人,但这难不倒奎因。当然了,作为一位南法知名的刑诉律师,谈话本身就是他的一项职业技能,不过布鲁诺知道奎因不是因为成为律师才拥有了这项技巧。奎因喜欢和人打交道,这一点从布鲁诺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就知道。那时候他还不满十三岁,牵着他妈妈的手从布鲁诺家的门廊里好奇地往里看,接触到屋主人的目光时一点也没有退缩的意思,甜甜地笑出几颗白牙,说“Bonjour, Monsieur.”,那是布鲁诺当时仅听得懂的几句法语之一。
奎因轻轻咳嗽了一声,布鲁诺这才意识到自己一不小心走神了,他喃喃地道了个歉。按理来说他还没有到那种会沉湎于往昔的回忆而忽略现在的年纪,布鲁诺还不到四十岁,尽管过于瘦削的体型和整洁却单调的打扮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更苍老许多。奎因闲下来的时候会端详他,说一些仔细看还是能找到年轻时候英气轮廓的话,但布鲁诺总觉得只是他的一厢情愿——他很清楚停留在奎因记忆滤镜里那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军官不可能再回来了。
但奎因显然并不在意这个,正如他并不在意所谓的“说说话”基本上大多只是布鲁诺安静又认真地听他絮叨些没多大用处的琐事:院子里的玫瑰枝条需要修剪了,买菜时遇到布鲁诺之前租住的房东大娘塞来几个自家种的小南瓜,今年带回来的巴黎糖果比去年多了一倍,应该够给上门来讨的孩子们分。一面说一面小心地把面粉筛进温热的黄油和牛奶混合物里,用一把刮刀耐心地搅拌均匀,好像说话完全不会影响他手里的工作似的。
布鲁诺时常觉得比起长居于此的自己,奎因看起来还更像是个本地人。他一年在这个北意边缘的小村子里待的时间还不到四个星期,可村里人对待他的热情程度看上去仿佛他并不是住在法国偶尔才来,而是住在村子里常年出差似的。
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并非全无道理,毕竟布鲁诺现在住的这幢屋子在产权上其实属于奎因,他只是借住在奎因的房子里。这情形有些讽刺地和当年正好截然相反:当年是奎因和他的一家借住在他的房子里,政治避难,一开始是这样的。后来情况越来越糟,奎因的父亲有犹太血统,这一点在那个疯狂的年代里就像是烙在皮肤上无法消除的罪恶印记。然而布鲁诺只是个普通的中级军官,用尽所有的努力也只能勉强护住当时尚未成年的奎因,没能留住他的父母。
“今年你还需要到教堂去帮忙吗?”奎因问他,把面糊盆子从灶台边端下来放到餐桌边,往面糊里磕进一个鸡蛋。浅黄色的面糊散发出甜蜜的,糖和油脂的富足香气。
“要的。”布鲁诺低声说,“不过你打了电报说要回来,所以我请牧师只安排了半天。我可以先送你去火车站然后再……”
“我后天才走。”奎因说,接到布鲁诺有些诧异地抬起来看他的眼神,并回以一个得意的微笑,“我不在一天他们总不至于把办公室给烧了——我可以跟你一块儿去教堂吗?”
布鲁诺把一些关于工作更重要和不用担心他完全可以照顾好自己的劝说咽了下去,他知道这对于奎因来说没有用处。所以他最后只是叹了口气:“……你没有必要这样。”
奎因真的没有必要这样。布鲁诺知道他一直对于自己在监狱里待的那八年耿耿于怀。44年那个疯狂的夏天,为了藏住他的父母,布鲁诺做了许多后来被证明是徒劳的努力,而其中的一些,在当时混乱的时局下,被年少的奎因错认成了背叛。出于一些模糊的、他自己也很难用言语描述清楚的理由,布鲁诺纵容甚至是鼓励了奎因的误解。直到战后审判的法庭上,奎因站上证人席坚定地指控他对自己父母的死负有首要责任的时候,布鲁诺其实感受到的是从未有过的释然。
他从来没有想到奎因会在八年后来监狱找他,带着一些他以为早就该埋葬在历史尘埃里的细枝末节。“那不是你,对吗?”奎因红着眼睛用已经生疏的意大利语咄咄逼人地向他索要真相,但真相从来就是他在法庭上所承认的那一些:他对奎因父母的死负有责任,他对许多犹太人的死负有责任,他的手上沾满了战争的血,这么多人的命从他的指间流过而他没能牵挽住,下过或者没有下过一两条命令只是无关紧要的细节。十五年的刑期是他罪有应得,奎因没有必要搭上自己的职业声誉和民族感情来为他翻这个案子。
但奎因打从他认识起就是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孩子。
“我当然有必要。”奎因一本正经地说。他正在把调好的面糊均匀地挤在烤盘上,有一团挤得稍微有点多,他挑剔地用刮刀挑走了一部分,然后抬起眼睛微笑着看一眼布鲁诺。布鲁诺总觉得他想说的要比实际更多一点,然而事实上,他只是轻描淡写地移开视线,继续在烤盘上挤着面糊,用几乎像是在撒娇似的口吻说:“我想多和你待一会儿。”
布鲁诺无法回答。事实上,他隐约地害怕奎因会借着这个开头往下讲一些别的内容,一些他曾经提过但布鲁诺无法回应的内容。但奎因什么也没说,他只是平常地把烤盘塞进预热好的烤箱,拿出打蛋刷,开始准备馅料里的蛋奶糊,顺便轻松地抱怨几句最近不下雨的古怪天气。
他说奎因可能弄混了对他的感情。在奎因小心翼翼、几乎像是试探般地向他提出告白的时候,布鲁诺是这样说的。他确信奎因是出于对过去错误证言的歉疚、对少年时光的怀念,甚至是对逝去亲情的渴望,才会在他身上寄托了多余的关注,但不会是爱情。不应该是爱情。奎因那样年轻,有一份收入可观的体面工作,他的爱情应当属于一位聪慧而美丽的妻子,一个融洽而和睦的家庭。就算退一万步,假使他真的天生对女性没有兴趣——愿主垂怜他的灵魂——那么仅凭他英俊的相貌,他都应当有更多更好的选择。在里昂,在巴黎,在他居住和频繁往来的那些大城市里,而不是在北意边缘只通慢车的小村庄,寻求一个只想藉藉无名地在乡村教会里终老一生的疲惫灵魂。
当然了,当时他的措辞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冷静而有条理——他着实有些慌乱。自己的回绝还是伤了奎因的心,布鲁诺很清楚这一点,这是他所不愿意看到的。然而令他不知该松一口气,还是更加纠结的是,自从那次之后,奎因也默契地没再直白地提起他的追求。他表现得像是和往常一样——不,布鲁诺其实并不确定这到底算不算“一样”。他们维持着通信的习惯,这最初是因为布鲁诺想用一封报平安的书信礼貌地结束奎因对他的法律援助。只是一封信不知怎么就变成了另一封回信的开始,然后是下一封,然后又是再下一封。后来奎因趁圣诞假期的时候来看他,没打招呼就出现在他工作的教堂里;然后是复活节假期,一年里别的什么假期,直到奎因的所有假期消耗在意大利已经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他买下离教堂不算太远的一幢小房子时候没和布鲁诺说,等翻修完了才一本正经地宣称自己计划尽早退休然后在“宁静的乡村”里养老,问布鲁诺能不能在这之前先住进来帮他看着房子。
“够了,够了。”奎因伸手过来轻轻地敲了敲碗沿,示意他停下来,“我觉得这么多用在馅料里应该足够,剩下的几颗可以用来做装饰——或者你愿意把它们当做零食吃掉也行。不吃?好吧,那就先留在那儿。”
他端走了布鲁诺用金属汤勺慢慢压碎的一小碗栗蓉,倒进做好的蛋奶糊里搅拌均匀。烤箱里的泡芙正在丝丝作响地膨胀,散发出诱人的、热烘烘的奶油甜香。布鲁诺的手闲了下来,一时也不知道做什么别的好,只好腰背笔挺地坐在那里看奎因忙活。奎因穿走了布鲁诺洗得半旧的蓝色围裙,法式衬衫的袖口没有用袖扣固定而是一直挽到上臂,然而相对于他的职业和习惯来说略显草率的打扮并不影响那张年轻脸庞的赏心悦目。奎因低着头把调好的栗子蛋奶糊舀进他特意从法国带过来的裱花布袋里,细而浓密的睫毛在笔挺的鼻梁上投下阴影,好看得叫人移不开眼睛。
有一些秘密,布鲁诺会把它们带进坟墓里。或者至少他祈祷自己能够顺利地把它们带进坟墓里,而不是被他所不希望发现的人发现。比如非要从程序上而不是从其所代表的象征意义上来说,他确实没有做下当年他在法庭上承认过的一大部分战争罪行;比如在那单调而匮乏的八年里,用来维持他的精神不至于彻底崩溃的支柱,是法庭上擦肩而过的,十六岁奎因的脸。
那时他已经有小半年没有见过奎因,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像充了气似的见风就长,他在证人席上看见的时候又比上次高了许多。奎因垂着眼睛回答法官大人的问话,用他听不懂的法语而不是曾经热情高涨地向他学来的意大利语,其间只非常短暂地抬起过几秒钟的睫毛,撞进布鲁诺凝视他的目光里,漂亮的海蓝色眼睛红红的,有一点轻微的肿,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前一天晚上没有睡好。布鲁诺想这大概就是他余生里最后一次见到奎因了,然后他驯顺地,为了避免奎因直视自己父母的凶手而不适,埋下了头。
他在这场审判上向法庭上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向自己承认了他对奎因的感情——后者和前者其实是同一件事。奎因的父母是他的朋友,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觉得自己算是奎因的长辈,至少也是长兄。直到法庭剥夺了,或者说除去了他对奎因的监护义务,在绝无任何实现可能的安全绳索之外,他终于可以如释重负地承认,或许他是爱着奎因的。
泡芙烤得很成功,个个涨得比拳头还大。奎因把它们从烤箱里取出来放凉,试图掰一小块下来尝尝味道,结果不留神被烤盘边缘烫了手指,大呼小叫地把手塞到冰凉的水龙头底下去降温。布鲁诺忙忙地站起来想看他伤得怎样,奎因甩掉手上的水,大方地伸给他看:就是轻微的一点红印子,几乎看不出来。布鲁诺这才放下心来。
“味道还不错。”奎因关上水龙头,随意地往受伤的手指上吹两口气,折回餐桌前拿起餐刀,“你真的不先尝一口吗?”
布鲁诺摇了摇头。
在牢里的时候他经常梦见奎因。然而即便在最为放纵的美梦里,他也从未梦见过难以启齿的内容。他梦见十五岁的奎因把他喜欢的一个中国花瓶恶狠狠地砸到他脚边,愤怒地指责他出卖了自己的父母;梦见十三岁的奎因拿着他送的圣诞礼物,一台新款的家用照相机,当成玩具一样兴奋地满世界浪费胶卷。可他梦中最为亲密的画面,也不过只是那个金发碧眼的活泼少年一屁股坐到他膝盖上,用手臂亲亲热热地抱住他脖子,拖着长音喊他,布鲁诺你怎么不答应我,你不应我我就多叫你几声,布鲁诺布鲁诺布鲁诺布鲁诺布鲁诺你理理我呀。
有一天他也像这样从浅眠的昏睡中醒来,发着低烧,因为在前一天中午发生的监狱常见的“轻微冲突”中被弄伤的地方或许有些感染。他躺着,感受薄薄一层床单底下坚硬的床板,伤口附近的血管突突地跳动,鼻腔和喉咙在争相向空气释放多余的热量。但是他做了一个好梦,他梦见奎因,十六岁,在法庭上穿着正装,长得快要和他一样高,连面容都有了些成熟模样的奎因,在梦里对他展开一个温和的微笑。只是微笑,可他突然就觉得那些床板、伤口和热量不再那么难以忍受,好像只要他曾经见过、曾经成功护住了这样美好的事物,这个意义就足以支撑他渡过一切的艰难困苦。
他爱奎因就像爱朋友的孩子,爱一个晚辈,爱他存留在这方狭窄牢房之外唯一的牵挂;像爱清新的空气、鸟鸣与花香,爱一切珍贵美好,而他不配触及的东西。他爱奎因像是爱着一个精神寄托,或许是爱情,但并不仅仅只是爱情。
奎因切开泡芙的顶端,在蓬松的内部挤上满满的栗子蛋奶糊。高耸的馅料把扣回去的小“盖子”顶高了半寸,在奎因把一颗完整的栗子用蛋奶糊粘在最顶上当做装饰的时候被挤得沿着边缘淌出来了一点,像是从火山口边缘漫出来的熔岩,或是夏天雪峰尖顶上残留的雪。
他把这颗圆滚滚、胖乎乎的栗子球推到布鲁诺面前,雀跃地催他尝一口。布鲁诺迟疑地拿起餐刀,想着怎么下刀才不容易损坏奎因特意摆出来的造型。他听见奎因笑起来,随手拣起那块被他试吃过,有些歪歪扭扭的泡芙,撕下一角,用餐刀挖出一抹蛋奶糊涂在面上,直接递到布鲁诺嘴边:“喏。”
在脑子反应过来之前,布鲁诺顺从地张嘴从奎因手上吃掉了那口泡芙。奎因的手指碰到了他的嘴唇,然后收回去,撕下另一块泡芙,把餐刀上剩余的蛋奶糊抹在上面,送进自己嘴里。
“怎样?”奎因问,笑眯眯地看他。
布鲁诺后知后觉地把嘴里的食物咀嚼几口,咽了下去。
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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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战后意大利战犯几乎完全没有审判过,请不要在意那些史实,因为根本并不存在史实,只是借背景磕个cp罢辽(尖叫——)
作者:不落虚
免责:无声
北纬78°、东经25°
夜晚的斯匹次卑尔根群岛北部海域上,一艘巨大的破冰船灯火通明,它不似做科研考察的模样,更像是……一艘豪华客轮。
来来往往的男女们身上的装束很好地道出了他们的身份非富即贵。他们纵声欢笑,大厅里是一张张的赌桌,时不时人群中有人发出一声暴吓——这里就是个小拉斯维加斯。
现在是十一月底,这艘客轮十一月初在冰岛港口起航,一个月内带着这些早早预定上船票的人游过各个海域。最后,来到终点站,在北极光下迎来十二月的第一天。
广播室里,船长大马金刀地把腿架在操纵杆旁边,手里提着一瓶已经见了底的白兰地,他满脸通红抓住麦克风,像个尽职尽责的“广播员”卖力地冲麦克风喊道:“漂亮的女士们和尊贵的先生们!我是你们的船长沙力克!我们已经度过了美好而短暂的二十九天。就在刚才,我们已经迎来了这趟美妙旅程的终点,尽情享受吧!”说罢他也大喇喇地离开了座位,准备也去大厅里放肆一把。
而沙力克刚刚走出操作室的门,就看见了个奇怪的人。这个人沉默不语地靠在走廊背对着他,似乎已经等待了许久。沙力克不以为意,他一把勾住那人的肩膀,力气之大甚至让那人踉跄了一下。
他开口就是冲天的酒气:“老兄!一个人在这干嘛呢?走啊去大厅赌几把看看手气啊!”
“我想和你赌。”他转过身来,沙力克这才开始打量起眼前的这个男人。
邋遢,不起眼,一身泛白的皮夹克和发灰的裤脚充分说明了这个人的情况。他是怎么混上来的?还呆了这么久?沙力克后退了几步,他拉着这个人往楼下走:“老兄!别这么死气沉沉的,你想和我赌?”说罢他哈哈大笑:“这有的是比我技术高超的赌客,你可以尽情挑战!”
大厅里欢声笑语,切牌声和骰子互相碰击的声音不绝于耳,偶尔人群中爆发出唉声或欢呼声,侍者们端着香槟在人群灵活地穿梭。
格格不入。
沙力克热情洋溢地和各位客人举杯示意,他那特有的大嗓门在没有喇叭加持的情况下还是那么的洪亮:“来!”他拉住一名路过的侍者:“腾张桌子出来!我和旁边这位……先生玩几把!”
很快,荷官和带着几个监督员就来了,她巧笑嫣然地站在了桌前,微笑道:“先生们想进行些什么项目呢?”沙力克扭头看向那个阴郁的年轻人,还不等他问出口,那人先开了口:“……轮盘吧?”
荷官见沙力克没什么意见便点了点头,她示意后面的人打开箱子,端出一个轮盘:“我们这艘船统一使用的是美式轮盘噢。”
“嗯。”
筹码……沙力克看着这个人的衣着就知道并不能付起什么代价,他转头看向荷官从内衬掏出了一本支票簿:“一万美金开盘吧,我只有这个了。”说罢他作担忧状看向对桌的人:“你……”他挥手示意旁边的侍者,“给他端一盘‘红色’。”
侍者眼中只是闪过一丝惊讶,他知道沙力克船长的身份,但良好的素养让他只是点了点头快步离开后去而复返时手上端了一盘正红色的筹码一摞一摞整齐摆放在盘中。
“老兄,这里有一百枚红色的筹码,一个代表的是一百……”说到这他故意停顿了一下观察对面的表情,但结果并不是那么让人满意:“一百万美元。”
围绕着这桌的人们都欢呼起来,这里虽然都是非富即贵的人,但是一盘单局有可能超过一千万美元的赌局可不常见。沙力克享受着客人们对他的赞叹,他神情陶醉地又闷了一口酒,两条腿架在了桌上,等这这个人放弃。
“唉——”出乎意料地,那人叹了口气,但接下来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对着荷官点头示意她赌局成立。
轮盘转动,钢珠滑入。
那互相敲击的声音从未如此悦耳过,让人的多巴胺疯狂分泌。沙力克只觉得自己全身都暖洋洋的——也许是他喝了许多酒的原因,他清醒着又好像看见了幻象,那声音自然而然奏成了一篇美妙绝伦的交响曲。
忽然,人群外传来一声惊呼。
是北极光。
那人在这北极光出现后好像变了一个人,他之前浑身上下的颓废样荡然无存,像是某种东西降临在这个人身上一般。
他在黑暗的深海中漂流,记忆的碎片发出微弱的光芒,但并没有带来一丝暖意。
“……对于挑战死亡的复活计划来说,■■■是一个完美的试验品。”
刚刚成型的意识尚未拾起过去的记忆,就连自己的名字听上去也无比陌生。但一个声音凭空出现在他的脑海。那人做什么都好,做什么都无所谓。
是的,因为这样的事情,早就发生过一次了。
他向下坠落,眼前闪过玫瑰的花瓣、泛着油墨味的文书和一个人的背影。
“你好。”一道声音把沙力克拉回了神,“我想取消赌局,因为……根本就是无意义的,对吧?”他站起来抚过一枚红色的筹码,“你只是想再次陷入那美好欢愉的感觉罢了。一百万美元……”他将筹码高高抛起又抓回手中:“你不是很清楚吗?”他往窗外看去。
一个古老的传说,看见北极光的人,是上天钦定的幸福之人。多彩多状的北极光,短暂犹如烟花,像人的宿命般。
而现在,传说降临了。那璀璨壮丽、千变万化的美丽光带滑过夜空。北极光神秘、梦幻,它是北极一道奇异的风景,吸引了无数人渴慕的目光。他们争相用肉眼捕捉那千变万化的光带,时而呈现艳丽的洪紫色,又曼妙多姿又神秘难测。
“北极光……”他踱步走向大厅外的走廊,也不在乎沙力克惊异的目光,他只是自顾自说道:“昼夜消失的地方无边无际,是海角,也是天涯,你很清楚——”
“范德……先生。”他停下来转过身,正对他的是沙力克黑洞洞的枪口。
“你是谁?这是我最后问你的,你不说我就只能让我的‘老朋友’出场了。”沙力克听着大厅里人们一浪高过一浪的惊呼,走廊上一个人都没有——除了他和他。
“我知道很多。”他没有理会沙力克的话语,他握紧双拳对着他递出:“你喝酒……从来都是为了克制自己,我现在有一个秘密可以让你变得‘正常’起来。”
沙力克不正常,他自己知道。他也知道如果无所谓的“医院”只会被关起来进行电击和莫名其妙的药物治疗,那几乎让他发疯。
于是他逃了,来到这里,来到公海,来这里做一个“酒鬼船长”。
“现在,我们只需要一个小小的赌博。来吧,你最爱也最擅长的。”
他不见了。
这让沙力克感到没来由地慌乱,他面前的走廊无限延长了起来,原本还在耳边的喧闹变得干干净净,这里只有——
他自己。
他手中只有一玫红色的筹码和一把手枪,他克制着自己。但是那些话诱得他几乎发疯,他不相信又想相信,因为太多东西无法解释了……
“有人落海了!!”有人大叫!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他们看见一个人影在海中奋力挣扎,他们大喊着侍者、船员。女士们在尖叫着……甲板上一片混乱。
“你们看!北极光!”人群中这突兀的一句被某些人低低地嘲笑。但接下来,这些人脸上快乐的笑容僵住了。
此时此刻,他们头顶的美丽光带已经不是他们所熟知的,那是属于光谱仪显示的光带完全不同于任何正常的频谱上的已知颜色,那像是一种来自外层空间的色彩。来自超越一切事物之外的遥远宇宙,危险又令人着迷。
没有人注意到船上少了什么,他们一边嚷嚷着“有人落海”,又有人在惊呼“美丽的奇迹”,还有人……
他们只知道这艘船会把他们送到目的地的。
而沙力克的下落,无人知晓。
“你得到你想要的了吗?”他问道。
沙……不,应该是范德比尔抹了一把脸上的海水,他从裤兜里拿出一枚红色的筹码递给他,“我赌赢了。”
一声枪响。
碎碎念:很多没有解释的,所以这是一个类似于幕后花絮的环节,过多想说的不在此赘述。本文灵感来源于《阴阳魔界》,很喜欢“阴阳魔界”这个概念就进行了一些奇妙的尝试,结果是我所满意的但是我知道一定有很多对外来说没有解释的地方,这一点还不是很成熟所以在努力改变现状。
谈点有趣(?)的,这篇文是和《覆》、《秘密》共用的世界观,他们是在同一个世界观下以不同时间线和不同的人物展开的故事。因为每个月的关键词总是有触到这个点的就动笔了(笑)。由于笔力不足有很多东西不能以一个完美的姿态展现,有时候写着写着都会逗笑自己www
碎碎念有点多了,最后补一句我还会继续润色这篇文,完成的话会进行替换。
作者:巫念桃
mode:随意
一、
诗人是个潦倒的诗人。
他当掉身上最后一块宝玉——那是他生下来就含在嘴里的。
“这玉成色好。”
“含着口水,要打折扣。”
他用当来的钱买了一个仿生人,给它取名叫甄。
他本可以用钱去做些别的。
一大块猪油护手。
一双厚实的鞋子。
你为何不穿草鞋?他偶遇一位好心人。
草鞋阻碍我的脚步。诗人赤脚走过太多地方,翻过山、蹚过河、追过北冥之鲲、骑过南海之鲸,当他疲倦时,他会把双手双脚插进泥土里,温暖的土壤令他心安。偶尔,他会从里面揪出一些蚯蚓加餐。
停下来歇一下吧,你流的血浸满了路。
那是我的灵感。诗人解释道。诗人并不是天赋型诗人,并不能张口就来,他的记性不好,也没有纸笔,只能将突发的灵感塞进伤口里,有需要时再取出来换些吃食。
好心人送了诗人三只老鼠,临别前吹起他的笛子,赠予诗人一首歌。
一个拐杖。前些年诗人爬墙摘人家的梨,院内狗一吠,他一脚踩空摔了下来,跌坏了腿。他歪在墙下,就着狗吠写了一首诗,叫死去的狗,去肉铺换了一碗熟狗肉。他自此瘸了一条腿。横渡南海的时候,他勉强用瘸掉的腿紧紧贴着巨鲸滑溜溜的背部,才不至于被甩进海里。
或是一剂号称治百病的药。近些年他头疼得厉害,疼得噼里啪啦。或许是之前因为喝掉的黄河水中存在螺丝钉和塑料袋。夸父是不是也是因此而死亡呢,但诗人不是夸父,他也没有追逐太阳的梦想。他只是一位穷困潦倒、忘记来路、即将死亡的诗人。他越发地渴望土壤——不满足于双手双脚。
恰逢寒冬,他把自己深埋土壤之下,只露出一颗头,准备就着土壤睡一个冬季。但很快,他发现自己的脑袋已经成了麻雀的家。他艰难地爬起来,摇头晃脑间,摇晃出了一个两个三个四个蛋,诗人不客气地收下——这是麻雀的房租。
他意识到,他需要一个伙伴把自己深埋于土壤之下——在自己死后。诗人并非吝啬于自己的躯体,只是他贪恋土地的温暖——啊,这一个小小的要求不过分吧。
诗人决定买一个仿生人。
很久很久以前,牛郎还没有偷走织女的衣服,诗人也只是一个普通的青年人。他路过墙垣,看见一株刺破春光的红杏。每一瓣叶子上都长了一个字,诗人眯起眼,一字字念出来,满园春色关不住。一个跛足道人恰巧路过,赞叹道“好诗好诗,请问兄台尊姓大名?”“诗人。”“我问你的名字。”“我就叫诗人。”“好名字!”青年人觉得这是冥冥之中的暗示,他注定要成为一个伟大的诗人,写出流传千古的诗篇。青年人的母亲叹气,加紧了纺织的节奏。
诗人的父亲死于战乱。母亲死前把他叫到床边,伸手比划一个二。“二两银子?”母亲摇头。“两颗灯芯?”母亲气得从白无常手里抢回一点时间。“两个人。你大概真的是一位诗人,只有诗人才不会老。只是像你这样,两个人在一起始终不能长久。我担心你。”
母亲的话在二十年后应验。晨起的妻子发现枕头上掉落的一丝白发,她将白发捻起,吞掉,穿衣、下床、研墨、将写好的信放在诗人枕边、离开。
诗人起床,打开信封——早安。我无法和一个不能陪我老去的人共度余生,所以我走了。每念一个字,就有一朵老去的花瓣轻轻飘落在诗人的眼角。
诗人想起从前。
你在做什么?
我在写诗。
你的诗呢?
我在等灵感。
你写好了能给我看吗?
我写好了第一个给你看。
诗人烧掉信,收拾好行囊,离开家。
在诗人漫长的旅途里,他见过数不清的、各式各样的花朵,他见过满城盛开的芍药,馥郁的花香久久不散,见过漫山遍野的红梅,见过星星点点的雏菊,它们娇妍美丽、汁液饱满。偶尔,他会想起那个下午,那些飘来的老去的花瓣。他把花瓣一片片晒干、叠好,收在靠近心房的地方。他会定期拿起一片花瓣贴在面颊上,让眼泪赋予老去的花瓣新的生命力,继而衰老、继而重生,如此循环。但如今,诗人已经老到流不出眼泪(尽管他外表上依旧年轻),那些花瓣也变得脆弱不堪。
诗人决定买一个仿生人。
二、
甄是仿生人里的劣品,年久失修,生锈的关节里长出花草,动起来咯吱咯吱。或许是脑神经接错了,甄喜欢重复诗人说的话。
“我买你还不如买一个鹦鹉。”
“我买你还不如买一个鹦鹉。”
诗人有些后悔,这是什么破习惯啊。他花了好些力气,纠正了甄的坏习惯。
它是一个仿生人,不是鹦鹉。
甄很安静地跟在诗人后面。它除了外表看上去像人,其余的完全和人不一样,这让诗人感到轻松。只是甄太安静了,安静到有时候休息结束诗人会忘记它,径直离开。等诗人弯弯绕绕找回来时,甄还坐在原处,头上落满了雪和枯叶。
“嘘。会吓跑它。”诗人头一次看到甄不张口就发出声音,为了让仿生人更像人类,甄尽量每次说话都张开嘴唇,尽管只是简单的上下开合。
诗人看见甄左心房被打开,一只夜莺躺在里面。
“它死掉了。”诗人凑近一看,夜莺的胸脯残留的着一截玫瑰刺。
“它从哪里飞来?”
“从远方飞来。”
“它嘴里唱着什么歌?”
“唱着我听不懂的歌。”
“一定是一首悲伤的情歌。”
“你可曾看见一朵红玫瑰?”
“我把它丢掉了。甄回答。”
“你杀死玫瑰,丢掉了它的生命。”
“玫瑰没有生命体征。”玫瑰对甄而言,和路边的废纸没有区别。
“是啊。你是这么认为的。”诗人没法跟甄解释,夜莺的玫瑰在染上血液的那一刻已经活了,它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玫瑰。
“而且它衔着玫瑰飞不了多久。玫瑰对它而言太重了,我把它丢掉了。”甄解释道。
“是啊,玫瑰对它来说太重了。”诗人来回踱步,在雪地留下一个又一个脚印。
对话结束。甄因为无法理解诗人的话,大脑cpu温度过高,烧断了保险丝陷入休眠。但没关系,过了这个冬天,它就会格式化掉雪天里躺进心房的夜莺和玫瑰。
诗人剪下一绺麻雀毛,塞进脚趾缝里。给麻雀做了一个小坟墓。他尝试在雪天找到一朵差不多的玫瑰,未果,用落叶拼合成玫瑰的样子,将它们埋在一起。
诗人看着雪。他很少有这样安静地坐下来的时候。他无时无刻不走在路上,注视着远方的远方,那些雾蒙蒙的一片。远方对诗人来说一个时间上的概念,而非地理上的概念。这是他头一次坐下来看天。在一个雪天。他身上套着一件单薄的麻衣,还是母亲在世时亲手缝制的。他从落下的雪里看出自己命不久矣。他捧着融化的雪水,雪水里倒映着他依旧年轻的面孔。
三、
甄醒来时,诗人已经老去。他是在雪落完的一瞬间老去的。
你不是仿生人。甄看上去有些讶异(事实上他并没有这种情绪,它只知道讶异的表情,却无法准确理解意思)。他一直以为诗人和他一样,是仿生人,因为他看起来永远年轻。仿生人最容易和人去别的一个点,就在于仿生人不会变老。其次,是仿生人不会写诗。它分辨不出诗和句子的区别,也不晓得如何评价诗的好坏。对于诗人的作品,它一向夸赞“不错”。这是程序设定使然——人类喜爱赞美。
“我不是。所以我老了。”
一阵沉默。
诗人老去,身上的陈年旧伤却像婴儿一样张开眼睛、肆意挥舞手脚、发出尖锐的哭声。诗人不得不将伤口里存放的东西一一取出来,放进甄的左心房。那真是一个好地方,空空荡荡,正适合放东西。
“感觉怎么样?”
“有些奇怪。”
这些本来就是奇奇怪怪的东西啊。像是几片腐烂的花瓣、鲲的羽毛、人鱼的眼珠、一段枯树枝、一些灰尘、五只死掉的蚂蚁、一小块鲸鱼的骨头、一瓶子月光和一瓶子日光(遇到漆黑无比的地方诗人会拿出来用)等等。
幸好是仿生人,没有什么排异反应。诗人一边取出东西一边感叹。伤口的疼痛减轻了不少,只是每取出一些,诗人就会更老一点,头也疼得更厉害了。一直老到手抖个不停的时候,诗人停了下来,艰难地喘息着。还剩下最后一点,是一封烧掉一半、模糊到看不清字迹的信纸。
“要放进来吗?”
“不了,先留着。”等把信纸拿出去时,自己就会死亡,诗人的直觉一向很准。
四、
甄花了一些时间消化身体里的新东西。
一向空荡荡的心房突然塞满了物品,这让他有些不习惯。
“这就是心脏的重量吗?”甄指着胸口问诗人。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不叫心脏。这叫……”诗人一时想不出一个合适的名字。对他来说,只有生物胸口里的鲜红色的、跳动的、由无数血管组成的红色肉球才叫“心脏”。仿生人胸口里的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倒也不能这么说,诗人犹豫,毕竟这都是他的灵感,听起来骂自己……总而言之,仿生人和“心脏”搅和在一起就是一场混乱,仿生人和“电子芯片”倒是和谐一致。
“这是我的心脏。它们很重。”甄一锤定音,给胸口的东西下了定义。
“你高兴就好。”诗人不认为甄理解心脏的含义。人没了心脏会死亡,仿生人不会,他们可以拥有无数个“心脏”,只要他们想。
拥有心脏后,甄开始间接性休眠。
他梦见自己——或者说诗人——走在海边,海面零零碎碎散落着白冷冷的人鱼的眼珠。他捡起一颗,上面还残留着未流尽的泪水。
海边的居民走过来,道:“你可以带走,做纪念品,但要交五十朗克。”
这片海域经常有人鱼死亡。一条又一条人鱼,在风暴中被一个又一个王子救下。她们的鱼尾变成人腿,身体变成泡沫,眼珠则留下来,落在海里,日复一日地流泪。阴天的夜晚,甚至能看见她们沉默的灵魂在海面徘徊。
“我能看看眼珠吗?”甄醒来,问诗人。
诗人讶异于仿生人会做梦。
这对于仿生人来说可不是一个好兆头。这会加重他的处理器的负担。甄的处理器是诗人用两壶烧酒和四首诗换来的,那时他尚还富余。此时他已经没有东西可以替甄换一个更好的处理器。
他下意识摸了摸脚趾缝,只抠出一指甲泥:“好像被我拿去换馄饨了。”
甄又陷入了休眠。他断断续续做了不少梦,都是以诗人的视角,这让他有种和诗人连为一体的错觉。
梦里他捧着夜莺的尸体,雪很大,夜莺的胸脯残留着微弱的热气。他能感受到一种奇怪的电流从手心沿着掌纹钻进心里这太奇怪了。
醒来后,他问诗人:“我坏掉了吗?”
他不知道如何回答。仿生人无法进行情感上的辨析,他们不知道软硬、热冷,触感对他们来说毫无意义。甄却开始模糊仿生人和人的界限。
“你能教我写诗吗?”
甄走在路上,他开始捡起一些小东西,像诗人之前做过的一样。
诗人用它们写诗,它能用来做什么呢?
啊,仿生人想要写诗。诗人啃着指甲,被里面爬出来的小虫子吓了一跳。
也不是不可以试试。
“你看到了什么?”
诗人点了一盏灯,指着墙壁上的影子问甄。
“影子。”
“还有呢?”
“光。”
“还有呢?”
“墙壁。很久没有粉刷的墙壁。”
还有呢?
……
甄沉默。它不能理解诗人想要从这里得到怎样的答案。
“我看到花,风,鱼鳞,绒毛,海洋,无声的告别。我看到影子、光和墙壁。”
诗人顿了一下,他不该对仿生人太过苛刻,这非常现实主义,倒也不失为一种风格。只是诗人不擅长也不喜欢罢了。
“玫瑰的尸体。”甄道。
“模仿地很快啊。”诗人愣了一下,仿生人没有清理掉麻雀和玫瑰。
甄似乎掌握了诗的技巧。它能将任意事物组合在一起,形成一段跳跃的、无逻辑却又充满机械魅力的句子。
诗人此时正躺在坟墓里面。他请求甄帮他取出纸片。他活得已经太久了。
“就像你当初取下夜莺胸脯里的玫瑰一样,取下我伤口里的纸片吧。”
甄沉默许久。这有些违反仿生人不能拒绝主人的设定。他的处理器对他发出警告。但甄依旧磕磕绊绊地坚持,这让他的声音听起来滋滋啦啦,断断续续:“你……会像夜莺一样……死去……我……回到以前……不会取出玫瑰……。”
他的眼角与胸口闪出火星。甄不肯采取行动。他被强制休眠。
诗人长叹一口气,他不应该教甄写诗。或许再往前推一点儿,他不应该往甄的心口放东西。或许再往前推一点儿,他不应该买一个仿生人。
他用最后一点力气,将纸片塞进甄心房器械的缝隙处,以确保纸片不会掉出来。
五、
甄醒来后的第一件事,把诗人埋进土壤里。他沿着诗人来的方向继续向前走。他一天比一天走得慢。心房里装了东西,会使我走得慢。这是一个新颖的体验。甄每走一步,都细细地感受来自心房的动静。他偶尔写诗,写在树叶上、花瓣上、甲壳虫壳上,并把它们放进心房。这些东西加重了它的负担。种子在甄的体内生根发芽,旺盛的藤蔓寻着零件的缝隙甄体内生长,野蛮地破坏了里面精致的线路布局。甄在一个海边永久地停下。
一个海边生长的小姑娘发现沙滩上生了锈的甄。
她停下来,扒开甄身上的湿漉漉的海藻,扫去他身上的泥沙和寄居蟹,打开甄的左心房。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啊。杂草和花朵长满了内驱,还有一些奇怪的玻璃瓶和骨头。她将里面的物品取出来,除掉杂草和野花,打扫了沾上灰尘的处理器,给生锈的关节润滑。小姑娘在缝隙里找到一张烧过的信纸,里面塞了几片花瓣。时间太久,纸与花都太脆弱,一碰就碎了。
*很久之前写过的,翻出来修修补补。(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x)
作者:铸堡人
要求:求知/笑语
泷放下腕表,决定放弃三小时前订下的逃跑计划。
“你这位朋友也太慢了。”酒保冲他笑笑,荒川泷咽下一口威士忌,开始怀疑‘朋友’是不是迷了路。
他在等人。
一位被下达了命令,必须亲手杀了自己的卡巴拉杀手。
两个人必须死掉一个,否则追杀永远也无法结束,而自己也无法带着数年来卧底的情报离开。
“快点结束这一切吧。”泷轻握住胸口的挂坠盒项链,不耐的想到。
……
天桥上站着一个男人,相比脑袋四肢显得粗壮异常,身上是不合时宜的灰色连体衣。
比这个星球上的多数人都更强壮,因此感到他的目标确实已不是人类。
比野牛还巨大的发光臀部在乔的眼前跳着摇摆舞,似是发现了他,凑近微笑着,乔伸出手,整条小臂流畅地没入女巨人的左眼。
眨眼,天使无形的睫毛扫过乔的身体,光影在他皮衣的表面流淌。
乔觉得自己是条不离不弃的狗,追逐着他的目标。
女巨人是最大的一家酒吧的广告牌,全息投影散发的粉色辉光照亮了街道。
枪伤附近的肌肉和血管都已经做了处理,但失去的血液无法在短时间内再生。乔挪动软塌塌的胯子,走下天桥。
过去的三天,他睡了不到4小时。几分钟前,他在走路时醒来,发现自己站在街道的另一端,中间的一小段记忆消失了。
乔觉得那东西不能称之为睡意,而是几百升塞入脑腔的冰块,仅仅是动用这个比喻,都脑子发出玻璃被碾压的嘎吱声。
“跟紧目标,必要时杀死对方。”乔再次想起老板的命令。
在老家,每当有人逃跑,老板就会派他出动。这名男人是未经老板允许,唯一从工厂成功逃离的人。
目标比过去的其它敌人更狡猾,追击持续到三天,乔失去了两个伙伴,老板许诺的增援却迟迟未到。
继续追下去,你当然会死。他想到。
但脑子的速度比乔的反应更快,熟练地将恐惧捻灭在萌芽阶段,乔再次获得了平静。
女巨人高跟鞋的践踏下,乔跟随人群走入酒吧,一个橘发女孩,正抬头看着女巨人空无一物的裙底咯咯大笑。透明外套下,她的奶头像贴在玻璃上一样平整圆润。
乔搓了搓脸部,紧绷的面庞软化下来,令他看起来更像一个急需寻欢作乐的普通老哥。
执行这趟任务之前,乔在虚拟机上学习了所有的城市生活常识,但真的见到这么多各式各样的人,还是第一次。
此时的场景令他感到困惑。
空气中能品尝到浓郁的信息素,这里的男男女女都像这座城市夜晚的探照灯,喷射着求偶信息,仿佛随时会和身边的舞伴大干一场,这与他从虚拟机里学到的知识有所不同。
乔觉得这里更像是家乡的大型育种基地,而不是放松身心的娱乐场所。
利用人群的气味干扰自己的嗅觉?乔猜测。但他记得对方的味道,只要两处断点距离不是太远都能续上。
“第一次来哈?”打量到不知所措的客人,人群中分出一名酒保,冲乔问道。
乔回忆起在虚拟机上学习的成果,展露笑容:“我来找女人跳舞。”
……
这真是个错误的决定,泷不耐烦地想到。
打从五年前,子弹射穿左脸,他的一对招子就搬了家。新眼镜的虹膜周围,是一圈纤细金线绣成的商标,在黑暗中泛着光。
盈满了拜金主义的乌烟瘴气里,眼睛主人有钱人的身份活像是中央大街脱光的婊子那样吸人眼球。拒绝掉三名美女,推开怀中软若无骨的男妓后,泷艰抵达了洗手间。
几名披着彩虹色光纤假发,难辨性别的酒客刚刚走进来,成团的绿色大麻烟雾从隔间底下淌出,泷切换到热成像视界,看到每个厕所隔间里都站了人,甚至不止一位。
主人不动声色的命令下,埋藏在心管内壁的胶囊破裂,最后一支肾上腺素欢呼着与血液融为一体。
血压缓慢攀升,来自白舟的军事级义体消耗着所剩不多的糖分,肌肉开始预热。
不健康地血色从脖颈根部向上蔓延,荒川泷感到心脏在腔室中丑陋地搏动,澎湃的动力充盈全身。
杀手超出常人的新陈代谢,意味着更高的体温,即使隔着薄门板也能看到。不假思索地,泷飞快拔出手枪,向一处隔间打出两梭短扫射。
飙飞的门板碎屑里,一只灼热的大手伸出,五根指头握住泷的面孔,往水泥墙板上猛磕。白舟生产的优质合金脑壳没有令他失望,在大力撞击中维持着清醒。
路人的哀嚎与尖叫声中,泷看清了敌人的模样,短硬的白色发茬,与热成像中一样奇怪的粗壮身材。
“你们能不能长得有新意一些?!”泷咆哮道,
泷提起手肘,不需要瞄准,小臂花朵一样在复制人脸上炸开,带出一膨紫色血雾。
嘭!
乔没能扭开,被藏在泷小臂中的独头弹撕下一只耳朵与小半片脑袋。
一声闷哼,乔身体再也无法动弹,黏腻的紫色自上而下覆盖了一切。
泷顺时针甩动开花的左臂,暴露在空气中的肌肉、骨骼,啪嗒闭合,严丝合缝变回肉手。
蹩脚杀手脸朝下,趴在积水的瓦砾垃圾中,向出口爬去。
紫色的墨在垃圾堆里晕开,义体人垂臂立在积水中,被战斗波及的路人蜷缩在墙角发抖,泷左右看看,哑然失笑,“第一次见到知道要跑的,还挺能打,新型号?”
“杀了我。”乔呼噜喘气道。
“不,我改主意了。”泷握着枪蹲下,将复制人的脸掰向自己一侧,“说真的,我对你们没太多了解。”
“如果你们不是总想着杀我,我确实活该被你杀,死在我手上的那几位兄弟姐妹……”泷迟疑道,“你们是亲戚关系?对吧?你们长得可有点儿像,我看你挺喜欢那孩子的,那就有点儿恶心了。”
“可是你不该怪我,卡巴拉的杂种们把你们造出来,杂种造杂种,完美!”
“杀人让你感到慰藉不是吗,尽管你怕我怕得要死,还是乖乖上来送命,不明白为什么是吧?杂种们在你的脑子里烧下命令,大概就是这样。”
泷念叨着,忽然意识到了什么,拿枪管在乔的脸上戳了戳。复制人一动不动,死了。
唯一留下的女孩呆坐原地,满头橘发被血浸润,一身碎肉。
泷对那女人说“是这样的,这是我们公司生产的机器人,人血是红色的,这就是区别。”
伸手摇了摇她,女孩缓缓转过头,泪光在她的眼眶里凝聚。
“醒着就好……”
空气在她的指尖融化,光线纠缠扭曲,仿佛握有一颗无形的太阳。
泷软倒在地,用还有力气的那只手掏出枪,向不远处的墙壁射了一发。
弹头带出纳米级碳管线,微型马达在线枪里吱吱怪叫,泷抓紧枪柄,任由线枪带着身体撞翻酒柜,尽可能远离橘发女孩。
热成像视界没有显现出任何异常,复制人杀手刚刚死去,墙壁上散落的脑浆还未冷却,尸体维持着成年男性的体温,红色热源从脑袋上的开放性伤口流出。
扭曲空气的能力?
一股热流涌出鼻子,泷确信脑袋里那些脆弱的器官必然已在这一击下受伤,而他还未能搞清楚状况。
泷靠着墙壁停下,试着撑起,却发现失去了对下半身的操控能力,方才激活的体能用比来时快千百倍的速度流逝。
女孩站起身,一只手捂住正在流血的腹部,紫色的,来自她体内的血。
“你们成功了。”泷轻声说道,受伤的地方已经不再毫无知觉,电子脑切断了交感神经,成吨的疼痛被阻隔在突触另一端,从身体各处涌出的警告像Windows7系统的弹窗一样无穷无尽,提醒主人将要死去。
“他们还是给了你紫色的血。”男人怜悯地说道。
女孩读懂了这个眼神,仿佛她既是珍宝,又是毒药。
义体人的胸口处,白色灰烬是骨头,暗红滴落的是金属,复合骨骼被千度高温所摧毁,干燥的空气像是火葬场。
五色光酒在泷的身边汇聚,装有女儿照片的挂坠盒已经打开,翩翩起舞,糜烂的光酒湖泊黑暗中蜿蜒,像人类的泪痕。
“你误会了。”女孩抬起握拳的手臂,没什么力气,却傲然挺立,目光炯炯仿佛攥着一枚勋章,“这是荣耀。”
作者:巫念桃
评论:随意
备注:抱歉滑铲,后续可能会修
零几年——具体是几年不重要,零三年,亦或者零八年,没有什么根本的区别。二零二一年,我照旧会写成二零一四年或者一七年,好像我的时间就停止在那里,所有的事情交错着发生,上一秒刚刚跟房东磨了三小时签完短租合同,下一秒又重新回到铺满银杏叶的大学,脚下占满了银杏叶尸体的臭味——诸如此类。所以零几年,无所谓。夏天,和平街——亦或是什么别的地点。记得我第一次离开和平街,好像婴儿被迫离开母体,哐当哐当的火车卧铺是母亲在宫缩,到站下车的一刹那,坠地的婴儿开始哇哇大哭。后来我到过很多个地方,走过上百条和平街,每条和平街上都有一个和我差不多的人,无所事事吊儿郎当,我才恍然惊觉,和平街可以复制,孩子可以再生,只有我过去的十几年就像破掉的羊水,狼狈地撒了一地。
零几年,夏天,我尚待在和平街的羊水里。那天热得要死。白晃晃的大街上,少的是人,多的是鬼。我死掉的好友在和平路转三阳柳路的交点处朝我招手。我拎着两大袋快化了的冰棍走过去,挑挑拣拣,分给她一根比较完好的老冰棒。
这座城市向来热,天地熔炉似的,人在其中熬煮。和平路没几个人,偶有几个熬化了的、扭曲的背影,像口袋里捂久了的玉米软糖。只是那天格外热。我躺在凉席上,后背湿剌剌的。蓝白的塑料电扇嘎达嘎哒转,扇页许久没洗过,吹出来的风腻着一层油灰,呛人。厂里的收音机放着天气预报,说城市即将迎来千禧年以来的最高温。翻身,凉席嘬着皮肤,啵啵啵,撕下粘在墙上的口香糖似的,拉出长长的线条又断掉。细刺扎进胳膊,懒得拔出来,微弱的刺痛。
“格老子的,又他妈躲在这里偷懒。”厂长,也是我大伯,“啪”一下踢掉电风扇的线。常年在厂里,他嗓门不是一般的大。
他绷着一条皮带,肚子上面勒得鼓鼓的,看着很滑稽,很像我吃过的老寿星葱油饼干纸上印着的老寿星的额头——前额突出来一大块。葱油饼干很好吃,四块五块钱能买一包,里面有扎实的三长条。
“去,买点冰棍。”
“冰柜里的呢?”
“早没了。还不快起来!”他叼着烟,嘴巴张得大,烟掉下来,又被几脚踩灭。
我捏着手里软啪啪的纸币,两张二十。外面太阳大得很,劈头盖脸得抽下来,我不想在这个天出门,但也不想回去打包纸碗。我撬了辆自行车——妈的,座垫烧腚。
“我不想要吃老冰棍,有没有四个圈?”好友很自然地用两根指头捻着老冰棍的封口晃啊晃,“你听,里面都化了。”
“爱吃不吃,不吃拉到。”我拎出另一根老冰棍,在我应当尖叫、跑开或者做出什么巨大反应之前,身体快于脑袋坐回她旁边。撕开一个口子,嘬里面划掉的糖水,后扯掉剩下的包装,把冰棍塞进嘴里。我嚼着碎冰,牙齿传来的冷感逐渐使我平静,混沌到当机的大脑开始缓缓转动,我开始思考很多问题,我是谁,我在哪,她是谁,是鬼吗,今天是几月几号……碎冰从牙齿这端搅到那端,化成温糖水。我并不十分害怕,只觉得恍惚,见到好久不见的人,我该说点什么、能说点什么呢。我原以为我再也见不到她——毕竟我死后她肯定早就投胎去了,况且未来八十多年(假使我活到一百岁,那时间就更长了),发生的事情太多,我未必能像现在这样记得她……最后我的思绪落到——她到底能吃冰棍吗?
“我知道你有很多问题,但现在不要问好不好?
“为玉姐和若瑜姐现在怎么样了?”
“陈姐去了部属师范,念汉语言文学。张姐我只知道去了D市,念什么专业不知道。她们考出去后就没怎么回来过,过得怎么样我也不清楚。但……她俩闹掰了。”我终于偏过头瞄她的神情。
“啊……真是没想到呢。”
“确实,没想过。”我拆开第二根老冰棒。
“你听上去不怎么惊讶。”
“我没想过的事情太多了,这是其中最微不足道的一件。”譬如我从未设想一种在工厂打零工的生活,每天装配七八百条纸碗——传送带哐哐吐出纸碗,我哐哐叠起来,刷拉一下用袋子套好封口码进纸箱,熟练到闭着眼睛就能摸出纸碗少没少,其实少了也没事儿,但我有工艺精神——纸碗上面印着阖家欢乐、身体健康以及一个倒着的福。江汉大道每十个人里有八个人用着我装配的纸碗,嗦完热干面或者蛋酒就连碗带剩下的残汁一把子丢进路边垃圾堆——我的12个小时,就这么被扔进垃圾堆。我曾往碗里面抹口水以示小小抵抗,我被自己恶心到了——上街过早时总觉得碗里除了塑胶味还有一股子馊口水味——遂不再干,老老实实装配纸碗。
总有那么几个孩子天生会给其他同类带来压力,我(活着时)的好友、我的堂姐陈为玉、我堂姐的好友张若瑜都是。如果我是烂泥塘,她们就是天上漂浮的白云,肆无忌惮地把阴影投射到我的身体上、心灵里。因为陈为玉的存在,我爹妈坚信我们家的血液里刻着学习的DNA,只是我还不够用心。操,用心,多么蒹葭的一个词,无论如何我都够不着碰不到,它就是水中央水中坻水中沚的伊人,让我魂牵梦萦饱受折磨。为此他们对我进行了一系列惨无人道的身心打击,并隆重邀请陈为玉赏脸给我补课。彼时我只在爹妈口里听过陈为玉,知道她在一中的尖子班,成绩很好,跟我这种考不上高中就要去读技校的人完全不一样。我对好友说,我要给她一个下马威。
可你甚至还没见她一面。
那又怎样?我会给她一个下马威,让她知道我的厉害。
好友咬着四个圈含含糊糊地开口,可拉倒吧,我不知道你这样做有什好。你在掩饰你嫉妒她,她完完全全打击到你了。我讨厌好友的口无遮拦,她刚刚还用了我的零用钱买冰激凌,现在却不肯站在我这边。她无法理解我对即将到来的陈为玉的敌意,她对一切女性都抱有天然的好感,私底下管她遇到的每一个女性都叫sweetie。嘿。她戳我的胳膊。你看到了吗?今天找零的sweetie,她递给我硬币的时候对我笑了,她有两个梨涡!你到底有多少个“sweetie”?她撅起嘴,很多,而且会有更多。你从来不这么叫我。嘿,你很怪诶。她抱起胳膊,夸张地发抖。
你会后悔的。
好友坚定地咬掉后一口四个圈。
我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当我再一次找到好友,翻白眼大笑的变成她。
“你还记得你前几天那个样子吗——像这样——”她翻着白眼,“然后眼睛抽了——哈哈哈哈哈”不知道是不是用力太猛,她猛地捂住眼睛蹲坐下去,却依旧笑到不能自已,哗啦啦啦啦像拉风箱一样。
我蹲下去,掰开她捂着眼睛的手,她还在笑,头一晃一晃的。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别动。”摁住她的脑袋,仔细检查她的眼睛——除了笑出来的眼泪之外屁事没有。我颓丧地垂下头,深吸一口气:“你说的没错,我后悔了。”
我准备了几个劣质的恶作剧,什么在凳子上涂胶水啦,在桌子上放红墨水等会儿假装不小心碰倒洒她一身啦,甚至还斥资买纹身贴——对方保证贼逼真——贴在胳膊上,打算不经意露出来。我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然后呢?”
“然后她进来了, 我放弃了。”
“你搁这儿演电视剧呢?”她捧着我的脸左看右看,“这张脸也当不了主角啊。”
“滚滚滚。”我向后仰,甩开她的手。
陈为玉进来的那一刻我就意识到,我不应该这么对一个她。她穿着一条白底碎花裙——看着比好友大不了多少。我再没品也不能让穿着裙子的女孩被胶水粘在板凳上,白裙子上撒红墨水。多傻逼多贱啊。结果就是我抢在她坐下前一屁股坐在本属于她的涂满胶水的凳子上,凉不拉几的胶水噗叽湿了裤子。我听见我的屁股在流泪。我听她讲卷子,讲得真好,可我听不懂。可她的声音真好听。她带了一些书,说适合我这个年纪看,可以积累一些语文材料。我不爱看书,但我想跟她说上话,所以我故意把书页翻得很响,然后随手指一段问她什么意思。她靠过来,肩膀不小心碰到我的肩膀。
有一次我家里有人来打麻将,一桌一桌停不下来。堂姐便叫我去她家补习。在她家我见到张若瑜——她一手举着吹风机,一手捧着湿漉漉的黑色长发。见陈为玉回来了,便放下吹风机,很亲昵地将脸搭在她肩膀上。湿漉漉的长发在堂姐衣服上留下一串水渍。“这是若瑜,我最好的朋友。”她们一起给我讲题,讲得我飘飘乎乎云里雾里。我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好友叫出来,很严肃地问,一颗心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吗?“你下流,你去死。”
后来补习变成我、好友、堂姐、堂姐的好友四个人。我和好友准备中考,好友冲一中,我在纠结去哪所技校。纺织技工学校女生一定会很多,但我并不想当一个男纺织工。机械化工技校听上去不错,但这也意味着我可能成为一个男和尚。陈姐和张姐约定好去Q大分别念中文和英文。再后来好友死于车祸,对方刹车失灵,在交叉口撞上路灯。堂姐留在本地,张姐去了D市。张姐离开的那天,我跑去她门口蹲她,看着她们一家忙里忙外,我没好意思上前打招呼。倒是张若瑜眼尖,看见我,第一句话问,你堂姐呢。我摇头,说她没来。她又问,是她让你来的吗。我摇头。风吹起她长长的黑发,她冷酷地点点头,跟我说再见。此后十几年,我再未见过她。
“你都不问问我吗?”
好友站起身,踮着脚比了比身高,我顺从地低下头,尽管如此,她的手还是只能勉强够到我的额头。
“你长高了好多。”
“那可不,你不看看你都走多久了。青春期窜个儿可快。”
“你现在在念什么?”
我沉默。
“你得考个大学啊。”
“你烦不烦,还管这个。”
她很怜悯地望着我,欲言又止。
“希望我下次见到你,你能成为一个大学生。”
我沉默,我不知道是否真的能再见,未知和等待都让我感到痛苦。我想起张姐头也不回地走掉,迅速地踹破羊水出市。当时我不理解,现在我隐约碰到羊水温暖且脆弱的薄膜,犹豫着是否要撕开,却开始羡慕她的勇气。
那天,我一个人吃完了两大袋冰棍。近黄昏,太阳混沌如鸡子,热气渐渐散去,我肚子胀痛如临盆的妇人。
作者:轻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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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狮是未名镇的捕快,但他觉得自己很快便会升任捕头。
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一定要说的话,大概是因为自己聪明懂分寸、又嗅觉敏锐,简直是天生的捕头。他坐在街脚的茶棚里,吸了一口茶水,摇头晃脑,有些得意地想。楚狮每日午后照例要在这条街走上两圈,以作巡逻。可清明已过,天气逐渐热起来了,他才走了一趟,就觉烈日难耐,躲进阴凉地要了壶最便宜的碎茶。
最近镇上热闹了不少,从外面来了几个耍把戏的,几条街轮流演。虽然镇民过客都有自己的事要做,但表演时候也总能围上两三圈人。这次也一样,路口处人头攒动,不时传出惊呼与喝彩。
正要续水,他向外面望了望,忽然瞧见个男人。
那人三十来岁,个子矮小,一张脸晒得黢黑。他从看热闹的人群里钻出,刚好向茶棚走来。这人是镇上的泼皮,一个月前跟酒店伙计发生口角,仗着背后有人撑腰,居然动了手。伙计要去告官,是楚狮把事情平了,借了他人情。茶棚里暗,那人走得近了,才看见楚狮坐在里面,笑嘻嘻盯着他,只好也堆出一副笑脸,满是褶子。
“这么开心,碰见什么好事了?”楚狮做出一副很熟的样子,勾了勾手,让他坐下。
“没有没有,”男人把手伸进衣襟,又立刻抽出来,“好事没有,好玩的事倒真有一桩。昨天李赖皮半夜起夜,听见厨房有动静,过去一看,嚯,一只大猴子跳窗就跑,可真稀罕……我还有急事,要不您去查查这事儿?”
“这可真是个怪事,是该查查……”楚狮随口应话,想着下次见面不知哪年哪月,人情早都忘光,干脆让他今天还了,“要不跟我在这儿坐着慢慢讲,我请你喝茶。”楚狮用食指敲了敲茶壶。
“这哪儿行,是该我请您呢!”男人恍然大悟,站起来结了茶水钱。
楚狮故作遗憾,“既然你有事,先去忙,下回再说猴子的事。”
男人连连点头,快步离开茶摊。这时看把戏的人群中忽然传出妇人呼喊:“我的钱袋,我钱袋哪去了?” 楚狮起身走向人群,叹了口气,你指着钱袋子吃饭,小偷也指着钱袋子吃饭——他猛然转头望向男人离开的方向,可那人早就没了影。这下糟了,如果真是他做的,被自己盘问过,肯定已经把东西转交同伙了,楚狮懊恼起来。
看客们大多怕沾是非,退到街角路边,只剩受害者沿街来回搜索,但徒劳无功。卖把戏的是一个男人加一个小孩,也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孩子又瘦又小,头发略有些长,但称不上脏。可能是见路人走光了,男人撩起上衣扇风取凉,小孩也有学有样。楚狮经过他们,正要去询受害者口供,忽然瞧见小孩露出的后背满是红印子。他正要细察,男人走过去将小孩衣服一把拉下,又在小孩脑袋上拍了一巴掌。小孩趔趄一步,楚狮眯了眯眼睛,摇摇头,只觉得这人对孩子太过粗鲁。
妇人一口咬定要报案,楚狮只好领她回衙门,可这多半又是一桩悬案。
“八成是找不回来了,别抱太大希望。”楚狮好心劝解。
“你怎么知道找不回来?你们根本没想认真找吧?一帮酒囊饭袋,狗腿子!”妇人出了衙门,大概是离开了庄严禁地,声势逐渐壮起来。
楚狮一阵气闷,明明是在宽慰你,怎么又骂起自己来?跟你说什么丐帮、团伙作案、保护伞你又能懂么?他烦躁地摆摆手,躲进衙门不再理会,又被人拉去整理卷宗,等到再出衙门,已经是深夜。他望着月亮伸了个懒腰,往家走去。
路边住宅或店铺的院子里传来虫鸣,等到走近又噤声。小镇整个睡着了,偶尔才能看见两盏亮着的灯笼,像一团团模糊的梦。在这里活一辈子好像也不错,楚狮想,他是隔壁村子的人,可他不想再回村子,觉得那里人少,没意思。在这里娶一个媳妇,生两个孩子,平平安安……他的心情平静下来,遗弃了白日里被无故指责的烦闷与翻查卷宗的焦躁,捡起一点天真的浪漫想法。
楚狮忽然想从镇北绕个路。李赖皮那帮人都住镇北,最好别在惹事被自己抓到……说不定真的能见到大猴子。他笑了一下,觉得自己又真正像个捕快了。他发现深夜里的街巷与白天是那样不同,几乎是全然陌生的,只有将全部的注意力集中在一块砖、一棵树、一间铺子时,才能看出些端倪,与习以为常的印象重叠起来。于是,那些印象变得立体,仿佛是窥见了他们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他故意找些小路、岔路,找自己没经过的路,跨过小桥、钻过灌木掩映的巷口门。他觉得自己很久没有这样快活过,他雀跃着,几乎要笑出声来。
啊哈,大猴子,自己真像只大猴子。他故意伏起身体,弯着腰一路小跑。在下一个街口,他藏在转角后面,先把脑袋探出去。
这条巷子很深,一盏灯笼也没亮。月光洒下来,楚狮看见有扇门前闪出来一个人影。人影左右张望,低着头朝巷子另一边跑去。楚狮目不转睛地盯着他,难怪是只大猴子,他想,这人影还不到一米半,分明是个孩子。楚狮一路悄悄踩着墙角的阴影跟过去,路过那扇门时停了一下,是镇上郎中的房子。他记得郎中没有孩子,莫非是小偷?他的心脏砰砰跳了起来。
孩子极少回头,只顾一路向前跑。楚狮跟了他足有小半个时辰,离开镇子,看见孩子钻进西北边的菩萨庙。庙里没有灯火,只剩一片黑色的影子。他小心翼翼地靠过去,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他没敢拔刀,怕刀身反射的月光警醒里面的人,但手已经牢牢握在刀柄上。
听市坊传,外面来卖把戏的经常住在北边庙里,菩萨能遮风挡雨,还不收钱。他想起白天巡逻时候看见的小孩,掀起上衣,背后是一条条红印子,愈发觉得身形相仿。莫非只是明面卖艺,那暗里呢?这些三教九流,什么都做得出来。
菩萨庙很小,连个院子也没有,就单一间屋子,他印象中供个菩萨像。楚狮悄悄靠到墙根,从破损的砖头缝向里张望,心里打定主意,要是他们人多,听几句就逃跑。可屋里没半点光,窗户又小,一时间眼前只有漆黑。
这时候,楚狮忽然听见屋里一个男人的声音,“把裤子脱了,”声音不大,大约在接近右侧墙的位置,不是冲自己的。可等了一会儿,并没什么其他动静。楚狮疑惑,眼睛渐渐适应了微弱光线,能看见点轮廓。
“让你脱裤子,听见没!”又是那个男人的声音,大了不少。楚狮看见一个人影从右侧地上唰地站起来,向左走了两步。他这才发现左边还有一个影子蜷缩在地上,铺着一片阴影,可能是稻草。“让你拿点值钱的东西,又给我拿破烂回来。装哑巴?不脱是吧,我给你脱!”男人的影子在激烈的动作中压倒下去,发出喘息声。楚狮瞪大了眼睛,稻草窸窸簌簌。
人影纠缠处传出压抑的哭声,又像呻吟。“哭,哭个屁,养你有个屁用,”男人一边喘着粗气,一边骂道,“每次都跟你说,拿点值钱的回来,值钱的懂吗?你他妈拿个碗回来干什么?”男人的喘息带有某种节奏,几乎将楚狮的呼吸也同化了。他的位置只能看见菩萨像的背面,油彩暗淡无光,地上放着一只白瓷碗,亮晶晶的,是整个屋子里最干净的东西。旁边有一条胳膊,又瘦又小,死死抓着地面,可还是晃阿晃的。他最后扫视一遍屋子,确定没有第三个人,从地面捡起半截砖头,悄悄推开门。楚狮觉得门开的声音已经足够刺耳,几乎要盖过他的心跳声了,可男人趴着只顾做自己的事,居然毫无反应。他见状懒得弓身,径直走过去,刚好遇上一双噙泪的眼睛。他屏着一口气,直到把砖头挥到男人脑袋上,男人应声瘫软,他才慢慢呼出来。把男人拖到一边,正是白天在街口的卖艺人,接着拿出绳子捆紧男人手脚,坐到一边的地上。
清明刚过,地上还是凉飕飕的。
孩子从稻草上爬起来,没有去穿衣服,看了昏迷的男人一眼,又看了楚狮一眼,顾不上擦眼泪,眼光停留在楚狮腰间的刀上,不再动了。
楚狮不知道如何开口。他想了想,先是低声骂道:“这混球。”声音不大,但也足够孩子听见。孩子眼睛眨了眨,又流下两串泪来。
“你叫什么名字,这人跟你是什么关系?”孩子没有反应,楚狮无奈,盘算了一阵,自己拖不动这男人,得等他醒了自己走,“你先把衣服穿好,别着凉。我是镇上的捕快,天一亮就带你们回衙门。”他拍拍腰上的刀,发出的是刀柄和鞘碰撞的摇晃木匣般的声音。孩子这才开始穿衣服。楚狮觉得这孩子大概是吓傻了,更觉得她可怜。他打量了孩子两眼,脏兮兮的,几乎还未发育,难怪自己先前以为是个男孩。
想到这里,他又握紧了拳头。
又过了几个时辰,天边隐隐出现亮光。孩子仍然一句话也不说,楚狮倚靠着屋里的圆柱,差点睡着。他看见男人动了动,无声地挣扎了两下,顿时清醒。
“别费力气了,说吧,你是做什么的,跟这孩子什么关系?”
捆着手脚的男人停止挣扎,转过头来,试了好几次才坐起来。他看了一眼楚狮腰上的刀,“卖把式的,这是我媳妇,咋啦?”
“你媳妇?她看着也就十五岁!”楚狮怒道。
“十五岁怎么了,十五岁都能生娃了,是吧,媳妇?”男人目光扫过孩子,孩子肉眼可见地颤抖了一下。
楚狮的睡意被愤怒冲了个精光。他站起来,左手拎着男人的衣领走出屋子。男人脚上也捆着绳子,走路磕磕绊绊的。
“奸淫妇女,指使偷窃,人证物证都有,你想怎么抵赖?等进了衙门,不想说也得说!”楚狮把他带到屋后的野地上,右手按着刀,每说一句话就用左手手指戳一下男人的胸口。
“嗤,”男人无所谓地笑了一声,“我说她是我媳妇,就是我媳妇,我养了她三年,谁来问都一样。你说偷窃,我可没下手,媳妇手脚不干净,欠收拾。”
“你!”楚狮气极了,双手抓住男人衣襟,几乎将他提起。他做了三年捕快,自认不是初出茅庐的小子,不论上司同事还是流氓地痞,统统交好不得罪,大家面子上都过得去。他也听说过一些龌龊事,总觉得那些事离他很远,于是不闻不问,可今天终于面对面碰见一桩。
等进了衙门,有你好受,楚狮恨恨地想,呼了口气,用力把男人推开。“你以后肯定是见不着她了,等她出了管教,就要分给大户人家当奴婢,”楚狮手放回刀柄上,带着几分痛快,好像这样就能打乱他的算盘,胜他一筹。
“那傻子我早都用腻了,爱谁拿谁拿,再找牙婆买一个就是,买不着,临走拐一个也成。这年头,丢个把人还算事吗?”男人嬉皮笑脸。晨光亮了起来。这片地没垦过,满是石头,野草疯长,可一棵树也没有。远处有几个土堆,有个还插着木牌。
楚狮看着男人的脸,怎么看怎么觉得嫌恶,好像对着天底下最恶心的东西,比阴沟里的泥巴还臭。
他的右手在刀柄上不住摩挲,一个强烈血腥的念头从指尖传入他的意识,把他吓了一跳。这里没有第三个人,楚狮听见他自己的声音,又像是从手上的刀传过来的。不行,若是被查出来,若是他背后还有什么大人物……这样的人,全天下不知道还有多少,楚狮右手手指僵硬地稍稍抬起。他睁大眼睛四下望去,也不知道自己想望什么,最终目光却停留在那间小庙。庙缺乏修缮,孤零零地立在野地里,像一块石头。他的右手又紧了两分。得快点,如果回到衙门,自己就做不了主了。他不自觉咬紧了牙,太阳的光狂风一样涌入,鸟鸣声不断回荡,几乎要将他吞没了。
“喂,什么时候回衙门啊?” 男人见他不说话,开口问道。
楚狮野兽受惊般后跳了一步,同时抽出刀来,飞快插进眼前男人的胸口。这个动作他们每周都会操练,但这是他第一次用。
这人拒捕,男人倒下的同时,楚狮如此告诉自己,随后蹲下来解尸体手上的绳子,却怎么也解不开。血从男人伤口洇了出来,他才发现自己右手还握着刀子,连忙把刀子扔掉。不能用刀割绳子,得解开,捆着手没法拒捕。他的手颤抖着,咒骂了两句,眼泪也掉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