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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招】松清显
关键词:午睡
评论:随意
*已全篇修改
作者:浅间
发现彩虹的时间是周末的上午8点,不算早,也不晚。
三个室友里两个学渣还赖在床上,一个学霸早就去了图书馆,成绩中等的她含着一嘴的泡沫,站在旧旧的洗手池前洗漱。
咬着牙刷不经意看一眼窗台,室友种的薄荷后是雨后初晴的天空,一道七彩的虹光在窗棂里划出八分之一个圆,仿佛彩虹正从薄荷初发的新叶间生长出来。
她猛灌了一口水,“噗”一声吐掉,来不及换下拖鞋便急急从抽屉里翻出自己的破单反,出门一路向着天台跑——她想这会是她给他的,一成不变的蓝天或灰暗的云层之外难得的惊喜,她想得脚步急切、嘴角上挑,一口气爬完了平时要喘息很久才能跑完的楼梯——然后终于跑到顶楼却发现,通往天台的小门上挂了一把小小的锁。
她呼哧呼哧喘出一串粗气,背靠着锈迹斑斑的小门,缓缓蹲下身。
想笑自己像个傻瓜,嘴一咧,却忍不住先哭了。
她和他是同一个小区的邻居,但直到同乘上去同一所中学的校车,生活得如此接近的两个人才终于有了交集。
一开始是在等车的时候互相留意,然后发展到会笑着点点头打个招呼。后来某一天他发现她在看他挺喜欢的书,就此聊上了天。然后某一天她睡过头,拉着书包肩带一路狂冲,本来以为铁定赶不上了药丸药丸,到的时候却发现他扒着校车门,正拼命冲着她招手……
忘带钥匙或碰到没带伞的暴雨天,她会去他家小坐;寒暑假结束之前他总会到她的书房“赶工”;被放养的大小长假他们会约好在某一方的家里看碟拼饭赶作业;两家父母很快也互相熟识起来,变成了傍晚散步碰到都会打个招呼的朋友……
他是她的邻居和同好。
然后随着时光流逝,逐渐变成发小和挚交。
虽然同在一个中学但并不同班,高一下期分班他选理她选文,连教学楼都不再一样。
距离看似一步之遥,但总是触及不到,所以直到高二的校园十佳歌手大赛,被好朋友拉去大礼堂前排围观的她,才第一次见到他在人前的样子——
那只是小地方一所不知名高中的礼堂,舞台不大,灯光的颜色很俗,音响设备都很老旧了,报幕的时候杂音“滋滋”响个不停。
台下的观众多是学校初高中各班的女生,叽叽喳喳地边聊天边分享着一两块钱一袋的零食。可当台上穿着白体恤牛仔裤的男生,手拿着话筒唱出第一句歌词的时候,原本热闹散乱的礼堂,仿佛被人按下静音般一瞬间鸦雀无声。
温润的声线在讲年少的爱,无所寄托的恋慕被少年唱成了摇曳人心脏的歌,没有华丽的技巧或者夸张的动作,台上的人却仿佛汇聚了全世界的光。
她站在台下仰望着台上的他,耳畔是他清澈的声线,和自己心脏砰砰的搏动声。
然后,他成了她喜欢的人。
后来的生活和之前别无二致,他们依然只有每个清晨一起等车的固定交集。
唯一的不同只是她不再能很自然地拍他的肩膀,却开始小心翼翼装作理直气壮若无其事地拉他的袖口——
“哎你们语文课讲到哪里了?”
“哎你这次月考准备得怎么样?”
“哎你看了XXX的《XXXXXX》没?我昨天一口气看到X点根本停不下来啊!”
“哎你们家这次国庆要出去玩么?”
……
第1367个“哎”的尾音上扬,甚至有点夸张到变调。
发声之后她沉默了好几秒,才强颜欢笑着补上下句——“你居然去XX音乐学院么?我还以为……你肯定会去X大的艺术系呢……”
然后毕业季过去,她在高中开学那天早早去到校车站台。
车来了,车开走了。
车上不再有她的位置,已经去X市报道的他当然,也不会在这里。
她当然有他的QQ。
能看到他更新动态、整理相册,也能看到他和朋友在说说下插科打诨。
偶尔的,她也会假装不经意地说些什么。
他会回她的每一条留言,只要她找他聊天他就会立马出现。
但,他从来没有主动问过她一声“在么”。
明明从未拥有,她却时刻活在总有一天会永远完全失去他的恐惧中——直到有一天,他评论她拍下的一张晴空,说:“真美,我好喜欢你拍的天空。”
她断章取义地看着那四个字激动了一整夜,抱着自己便宜淘来的二手单反,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她开始每周给他发一次她拍的天空,然后,两个人就此打开话匣,仿佛又一次,有了固定、长久的交集。
直到蜷缩在小小的通往天台的门前。
面对那把明明只是小小一把、她却无可奈何的门锁。
又一次失败在最最接近胜利的地方,她忽然觉得,好累了。
她发现她可能已经厌倦了,每天望着天空,期待能找到一点不一样的亮点。
更厌倦了,那么卑微的,拼命想要和他保持着一点点联系,却根本连一句擦边的话也说不出口的自己。
手机铃声响起来的时候,她一开始以为是闹铃。
然后她想起来今天是周末,她的闹钟设置也不是这样的声音。
嗓子有点哑,她一边咳着一边拿出手机,却被显示屏上的名字震得头皮发麻。
手指先于脑子动作地按了接听键,男生温润的声音,带着点忐忑,又仿佛有点小开心。
“我现在,嗯……在你们寝室楼门口……嗯,今天有彩虹呢,你要出来,拍一拍么?”
- END -
关键词:假面舞会
CP:无
背景:公主喜欢跳舞,于是国王每年都会为她举办宫廷舞会。
属性:有恋童情节,但恋童者受到了惩罚
文体:小说
标题:《舞会》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热爱舞蹈的国家,这个国家的人各个手脚纤长,脚尖一掂,便能化身一只只翻飞的蝴蝶。
这个国家的人开始学舞蹈,是因为公主喜欢舞蹈。不过不要误会,公主喜欢舞蹈不代表她喜欢跳舞,她从来不下舞池,她喜欢的是看别人跳舞。
为了讨公主欢心,国王要求全国的人开始学跳舞,他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为了女儿他什么命令都能下。
全国的人都苦心学舞,只为能够在每年的宫廷舞会上得到公主青睐。宫廷舞会从公主六岁一直办到现在,已经办了十年。
前六年,得到公主赞誉的都是同一名青年。这名青年在有宫廷舞会前就是一名舞蹈家,据说他会走路的时候就开始学舞,出色的天赋和刻苦的练习让他在一群只会摆姿势的人里脱颖而出。国王也觉得他跳得很好,给了他很多钱,并经常让他进宫跳舞给公主看。国王一直认为他只是个生产舞蹈的工匠,和厨房的厨师、花园的园艺师一样,只是一个得到主人偏爱的佣人,直到公主长到适合婚嫁的年龄,他才发现这个舞蹈家,居然想勾引自己的女儿。
那是一个满月的夜晚,国王路过公主的房间,听到房里有声音。
“舞蹈家,为什么你是舞蹈家呢?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马上就要结婚,嫁到邻国,我们会再也见不了面的。”
“噢我的公主,你不要难过,你一落泪,我的心中就一阵痛楚。你放心,我会在你走之前得到这个国家,如果我成了国王,就能把你留在身边,你再也不会被嫁到国外了。”
国王听到这话,当然是气得半死。他立刻叫上卫兵,将舞蹈家抓了起来。国王抽出宝剑,就要砍掉舞蹈家的头,突然公主冲了出来,将国王死死抱住。
“舞蹈家死了的话,我也不活了!这样你就没有女儿可以嫁给邻国,会爆发战争的!”
公主哭着求国王,最后国王没有办法,只好放走了舞蹈家。但他在哄公主睡着后,马上又派人抓住了舞蹈家,将他的头砍了下来。
那之后,公主再也没有露出笑容,一句话都没有再对国王说过。
“还有两年,就可以把她嫁出去了。”王后远远地看着公主,无奈地对国王说,“还好她只是生闷气,没有要死要活。”
“邻国的关系有很多方法,我不能牺牲女儿的幸福。”国王摇了摇头,“我们国家,会跳舞的人不是还有很多吗?”
国王决定照常举行第七年的宫廷舞会。国王找到了一个人在窗边发呆的公主,也不管公主有没有在听:“今年的舞会,我允许你的舞蹈家参加。只要你找得到他,舞会时间你们可以在一起。”
国王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之后公主变快乐了很多,脸上渐渐有了笑容,她等着宫廷舞会的那天和舞蹈家重逢,时间转眼而去,很快就到了舞会的那天。
国王一声令下,舞者们排成阵列进入舞厅。公主伏上楼台的栏杆,想在人群中找到她的舞蹈家。
“天……”公主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这些舞者怎么变成了这样?”
所有的舞者全部戴上了厚厚的头罩,梳着一样的发型,穿着一样的衣服,他们手长脚长,看上去就像一块大小形状一模一样的巧克力砖。
“你的舞匠是跳得最好的那个?”国王轻笑一声,“过会他们跳起舞,你就会认出你的舞蹈家对吗?”
公主点点头。她的舞蹈家是跳得最好的,但随着舞者一个个上台起舞,公主的笑容再次凝固了。
为什么他们都跳得和舞蹈家一模一样?
“他们为了你刻苦训练了七年,每个人都按照你的喜好刻苦练习。不过你认得出你的舞蹈家对不对,他是独一无二的天才,任何人都无法模仿超越,对不对?”
公主焦急地看着每一个上台的舞者,他们都和她的舞蹈家一样优秀。她发现她丢失了最爱的舞蹈家,她的舞蹈家埋没在了人群中,被一群模仿者活埋了。
一滴眼泪顺着脸颊流下。公主发现了,她喜欢的不是跳舞,而是舞蹈家。但国王不允许舞者摘下他们的头罩,只允许公主靠舞姿找出她的舞蹈家。
那年公主没有选出她最喜欢的舞蹈家,国王也没有给任何舞蹈家奖赏。之后三年,也是一样,只是公主失去了对舞蹈的兴趣,开始只是提前离席,后来连面都不出了。
后来就没有宫廷舞会了,人们发现即使学习了跳舞也不能得到王家的重视,学舞蹈的人也少了。幸好他们被舞蹈训练出的肌肉和灵敏不会背叛他们。他们把舞蹈变成武术,和邻国一起推翻了这个腐朽的国家。
文:舞舞舞舞舞舞舞
备注:瞎写了一点东西,最后提到的舞蹈是巴西的卡波拉战舞,是一种伪装成舞蹈的武术,当时的奴隶想要反抗,但是不能公开练武,所以把武术伪装成舞蹈,积攒力量。
免责mode:随意
文:汉尼
关键词:柳暗花明
文体:小说
标题:《“我是你爸爸。”》
0、
父亲从他的宫殿中跌落,巨大的尸体倒在他的城市之上。
他的子民正踩着他的身体,要爬上他的王座。
1、
他不知道自己该称呼它作父亲,还是母亲,但是它看起来很不在乎这一点,只是懒趴趴地趴在自己的王座上,用漆黑的触手勾着一朵云在玩。
“要不你就叫我爸爸吧,听上去霸气一点。”它用触手小心捧着他,浑身深红色的眼睛一齐注视着他。他看着那些没有瞳仁的眼睛中自己的倒影——一小团没有形状的黑影,上面两只红色的小点应该是他的眼睛。
在它伟岸的身躯面前,他就仿佛一粒尘埃那般渺小。
“啊,你还应该有一个名字。”低沉浑厚的声音从父亲身体的各处发出来,震得他有些头晕,察觉到他不适的父亲用触手尖安抚着他,“‘加塔’,就叫加塔吧,我的孩子。”
“来,叫爸爸。”有几只眼睛弯了起来。
这是他的爸爸从人类那里染来的毛病,他的父亲,他们中最至高无上的存在,却和其他上位者不同,对地面上那些直立行走的生物充满了兴趣。父亲总是喜欢用触手捧着他,带他行走在地上,巨大的身躯之下是无数扭动的触手。人们看不见他们,父亲弯了长颈,垂下蛇一般长满眼睛的脑袋,几乎要贴到一个人的脸上。
“看,这是我们的同胞。”
父亲用人们听不见的低沉声音欢乐地宣布,触手四散开去,绕上每一个经过的人类,就像它们绕上他的身子一样。他看着那些人旋即面露苦色,脸色铁青,有一些甚至当场倒地不起。
2、
光之神把父亲教训了一顿,明亮的圆球在黑暗的宫殿里发出刺眼的白光,照亮了宫殿的每一个角落,这种情况下几乎所有的黑暗都会被驱逐,除了父亲。它就是黑暗本身,光似乎贴着它的身体绕开了,于是在铺满光明的大殿中,一滩黑暗与一团光明奇异地对峙着。
“#¥@%#¥……¥%……”尖锐刺耳的声音传过来,和父亲的低沉声音形成了鲜明对比,但是他依然能听出来其中的音节在飞速地切换。他缩在柱子后面,看着父亲垂下它高傲的头颅,满身的眼睛都闭了起来,只留下额头上那八只红色的,不住地点点点。
最后光之神似乎是骂累了,语速和音量都渐渐消下去,连刺目的白光也转为温和,相同的语句从父亲的身体里飘出,接着光之神的亮度和音调再一次冲破了宫殿大顶。他看着父亲几乎要在那光芒中化成一滩黑水。
光之神慢悠悠地飘走了,父亲哗啦又化成一滩水,挥舞着触手把自己拉上宽大的王座,顺手还从旁边捞了一只金杯抱着玩。他一点一点蹭过去,被父亲一把捞进怀里一起抱着。
“就是嫉妒我有崽,哼!”他被父亲团吧团吧圆了塞进金杯,万幸他也是没有形体的体质,不然按照地上生物那种非得骨折了。期间有眷族前来汇报,他连金杯一起被放到一旁的柜子上,接着父亲刷拉一下从一滩水变成一堆肉,蛇一般的脑袋上冒出一圈尖尖的像是王冠的东西,一条触手顺手卷起一直放在王座旁的长矛。
他扒着金杯边缘,探出个小脑袋悄悄看着。
“大祭司。”他们如此称呼父亲。
3、
自从出生开始,他便鲜少离开宫殿,多数时候是因为父亲不让。父亲在这里的时候他在宫殿里随意玩耍,反正只要他玩累了喊一句“爸爸”,漆黑的触手立即就会从四面八方蹿出裹着他,把他拉回王座上父亲的怀抱。
如果父亲不在,加塔多半是被放在王座上,身边堆满了父亲从人类那里搜刮来的小玩意儿。有时候这个时间他会听到父亲在唱歌,和光之神的歌声混杂在一起,还有无数细小的声音混杂在一起,更多时候则是在漫长的黑暗之后,他看着父亲抱着更多人类的小玩意儿回来,满身的眼睛都弯成月牙。
它对人类的爱,甚至多过对他的眷族的爱。加塔窝在父亲的触手中这么想着。
父亲停留在山丘间,尽管他的体型已经远超那些山丘的大小,加塔被他很好地护在怀里,只露出眼睛小心看出去。
远方的地面上传来混乱的声音,加塔从那中间辨别出很多:马的嘶鸣,人的惨叫,金属的撞击,肉体被撕裂的声音。他不再是当初懵懂无知的初生幼崽,他当然知道这是战争,每时每刻都会在地上上演的戏码,肉体带来的副作用之一。
“仔细看,加塔,看那些死去的人们。”父亲的触手捧着他,将他拉进战场。
加塔第一眼看见的是一个脖子断了一半的男人,瞪大的眼睛死死盯着加塔,吓得他哆嗦了一下,马上他又意识到那只是一具普通的尸体,脸瞳孔都涣散了。然后从那双涣散的眼睛中,加塔看见了和自己一模一样的黑影钻出来——不成型的红眼阴影。那个阴影发出小声的啜泣,接着加塔身后伸过一只触手,小心将那只哭泣的灵魂抱起。
它的哭声逐渐小下去,更多的哭嚎在战场上响起。加塔抬头,眼前是大片升腾而起的黑色和白色灵魂。
“这就是我们。”他听见父亲的嗓音在群山中回响。
4、
那天回去加塔就噩梦不断,梦里是那个男人涣散的双眼,以及自鲜血中诞生的同胞,然而更让他匪夷所思的是他竟然会做梦。
“很久以前我还会做梦。”睡不着的间隙,父亲抱着他四处行走,触手在地板上悄无声息地蠕动,如同人类的长袍那样拖在身后。他趴在父亲怀里小声哭,浑身针刺一般的疼痛让他颤抖。他说不准到底是什么让他哭泣,是疼痛还是难过,难过自己在父亲那里不是独特的。
“别哭,别哭,去看月亮好不好。”
父亲走出宫殿,游过它漆黑又寂静的千柱之城,浮上海面,无数触手虬结在一起化作巨大的翅膀。黑色的神明振翅,吹走了挡住月亮的云层。月光在顷刻间撒下,海浪打出一地碎银。鲸群在遥远地地方游过,高亢的鸣叫回响在海面上。
“光之神就住在那上面。”大祭司为加塔指了一个方向。
“月亮上?”
“不,在更高的地方。”大祭司抬头,鲜红的眼中倒映出月光,“他们称那里为千帆之城,每当集会的时候,你会在云上看见无数白色的风帆向着光之神的王座驶去,在它的光辉中熠熠闪光。”
“为什么我们不住在地上?”
“因为我们的同胞承受不起任何的光明。”
我们究竟是什么?”
这是他第一次对自己的存在产生了疑问。
“我一直在等你问这个问题。”大祭司叹了一口气,“苦难,泪水,绝望,愤怒……所有这些不怎么好的东西搅和在一起的外壳,还有一个被毒害的灵魂,多数时候他们喊我们恶魔,所有你知道的那些负面的东西,都是我们。”
“我也是如此?”
“你是独一无二的,加塔。”
大祭司回到王座上,搂着他的孩子,现在加塔已经不是最初那小小一团了,他已经到了一人高的大小,却还是习惯性趴成一团,赖在父亲的触手间。
大祭司身体蠕动了几下,几只眼睛稍稍挪开了些,从那块空隙中夸嚓吐出一柄长矛:“你从这里来。”
加塔歪头看他。
“我的力量滋养了你,让原本是死物的长矛有了灵魂。”大祭司卷起长矛,示意加塔接过,“实际上死物无法生出一个完整的灵魂,所以我将你取出,放进体内孕育。”
“妈妈?”
“叫爸爸。”大祭司一触手拍在加塔身上,团状的黑影液体般地晃了晃,伸出一根小触手揉揉被拍的地方,“抬头。”
加塔疑惑但是顺从地抬头,然而宫殿的穹顶依然是一片漆黑。
“仔细看,穿过黑暗,仔细看穹顶。”
加塔眯着眼睛,首先入眼的是无数颤抖的小红点,如同星辰一般密密麻麻布满了大顶,当他再仔细看去的时候,才惊觉那是无数紧密排布的茧,里面是那一天在人类身上升腾而起的黑色灵魂。
大祭司的触手拂过每一只哭喊的灵魂,些许黑雾从那些灵魂中飘荡到大祭司的身上,而那灵魂也不再颤动,“过多的黑暗会让灵魂痛苦,到了一定程度灵魂就会消散,无法再次回到肉体获得救赎,所以这就是我们的使命。”
“使命?”
“加塔,我的孩子,你生于我的神之矛中,注定带着弑神和净化同胞的使命。”
“不要!”他听见自己在尖叫,但是那声音太小了,如同幼猫的叫声,连面前的黑暗都穿不透,“有没有别的解决办法!”
“这是传统。”温暖的黑暗裹挟上来,“我们无法进入肉身,亦无法获得救赎,唯一的解脱只有死亡。审判日你将会成为新的大祭司,杀死旧神,迎接新神。”
6、
“听你爸跟你胡扯了?”
光之神架着巨大的风帆飘到他身边,示意他上来。加塔垂头丧气地拖着自己往上面一趴。
千帆之城和位于海底的千柱之城是完全不同的风景,更明亮,也更加热闹,洁白的灵魂们唱着歌晃晃悠悠地飘过。
“毕竟这种事情他也不是没干过。”光之神飘过来,光芒落在加塔身上,带着些许令人心安的重量,“他也杀死了他的父亲,才坐上了现在的位子。”
“没有别的解决办法?”
“这就是传统。”光之神伸出一道光柱去拥抱一只飘过来的灵魂,“没有什么是永恒的,除了死亡,审判日你要连我和你爸一起杀死,不然光和暗会摧毁一切。”
“会有别的办法。”
“很久以前他还不是大祭司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
7、
加塔已经长得很大了,有一头鲸鱼那么大。
如今父亲已经限制不了他的活动范围了,他可以肆意在地面和天空之间穿梭,夜晚睡不着时他浮上海面,看不见云也看不见月光,更没有鲸歌了。
父亲在海中沉睡,连同他的宫殿、他的城市、和他被苦痛折磨的同胞们一起,加塔能感受到来自体内那种针扎一般的疼痛。长久以来他对此习以为常,他已经开始接手部分的净化事物,然而黑色的同胞越来越多,获得救赎的却越来越少。
加塔察觉到“审判日”要到来了。
光之神也许久未曾出现过了。父亲大多数时间都在宫殿里沉睡,他不再外出,也不再唱歌,加塔每次见到他,都只看见他昏昏沉沉地趴在王座上,触手懒洋洋地铺开。
父亲在虚弱,而那些原本被它苦苦压制的黑暗正在蔓延,被它吸进体内的黑暗无时无刻不在摧残它的灵魂。偶尔父亲也会在宫殿中行走,驼着“背”,垂着脑袋,仿佛一个老人。加塔背着他穿过空无一物的绿色海水,带他去看人类的玻璃高塔,无数漆黑的灵魂哀嚎着从那里面升腾而起,加塔已经很久没见过白色的灵魂了。
大祭司抬头,发出喜悦的吼叫,如同群山震颤。
8、
变故发生的时候加塔正在宫殿里净化,光之神尖锐的鸣叫突然就穿透了海水直刺他的灵魂。身旁的大祭司痛苦地缩成一团,所有眼睛痛苦地紧闭,触手绞在一起。
加塔冲出海面,撞击黑色的天空,几乎和海岸边奇形怪状的圆形机器撞了个满怀,那后面是狂热的人群。机器发出刺耳的蜂鸣,加塔突然没了力气,又栽回水中。
海水中的隆隆声让他惊恐,他看见海底有一团漆黑的阴影正在上升,那是千柱之城,还有他父亲的宫殿。
蜂鸣声更大了,和大祭司的低吼混合在一起。
加塔想起一些事,那场战争,那个男人,还有那个和自己如出一辙的黑色灵魂。
某种程度上来说人类的灵魂和他并无两样。
那么是不是他们也被赋予了弑神的使命。
9、
加塔伏在父亲的尸体上,无力挣扎,他们还在染着海腥味的城市上。黑色宫殿之门已经打开,柔软温暖的白光从云层中撒下,在宫殿前的阶梯上撒下一地银白。疯癫的人们一拥而上,有人被踩下去,有人爬上去,更多的人在白光中惨叫着化作灰烬,没有灵魂从那些尸体中升起,惊惧的灵魂被困在肉体中,细小的哀嚎回荡在加塔耳边。
黑色的灵魂洪流从宫殿中涌出,被痛苦折磨许久却得不到救赎的灵魂终于陷入疯狂,黑色的洪水倾泻而出吞噬整个事件。
再过不久,这些黑色的灵魂将会遍布整个世界,所有的灵魂都将变质,陷入深渊与黑暗,最后无可挽回地变成怪物,或是永久地消散。
审判日降临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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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一)
作者:阿萦
2012年4月12日 周四 晴
出息了,我的哥。
乖哥乖了12年,老母亲从未想过会因为他打架、早恋被老师传唤。但是,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妈妈也只能感叹:孩子大了,思春期了。
但是乖哥说:“不是打架。没有早恋!”
好的,采信乖哥的说法。不是打架,没有早恋。
复盘一下吧。
下午四点不到,我接到了乖哥班主任汪老师的电话,说他跟别的班同学打架了。没人受伤,但是情况有点复杂,汪老师叫我最好去一趟学校。
手上没有紧急工作,我果断调休,打车赶往学校。
到校已是半个多小时之后,学生们正在教室里上下午的最后一节课,校园里秩序井然。我直奔汪老师办公室。
汪老师灵魂拷问三连:许廷在家有没有反常的表现?许廷有没有跟你说过一个叫李敬的同学?你认不认识一个叫李敬的同学?
三个否定的答案让我答自闭了……搞的我“老妈失格”一样。
汪老师像是更加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告诉我下午许廷和隔壁吴老师班一个叫李敬的女同学打起来了。
女生?!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好在汪老师告诉我孩子们自己解释说是切磋跆拳道。
嗨,多大事儿啊。
汪老师不这么想。她说李敬已经在考黑带了,比许廷厉害很多,许廷几乎是单方面挨打。
可是可是,许廷也没受伤啊,没受伤有啥要紧的呢?弱者不能挑战强者了吗?男生不能挑战女生吗?
汪老师的重磅炸弹来了。她说:这学期有传言说许廷在“追”李敬。
啊这……我脑子里当时弹幕一样飘过“思春期”。
我是不反对早恋啦,但是乖哥被打说明女生不愿意啊。可以早恋不可以伤害女生啊哥哥!
跟汪老师又聊了两句期中考试和跆拳道啥的就放学了,我去教室接许廷。
乖哥月底也要13周岁了,但是还没发育的他身高刚刚一米五,在妈妈眼里还是个宝宝啊!竟然思春期了,妈妈竟然有些失落。
乖哥见到我就是一个肯定句:“汪红霞给你打电话了。”
乖哥叹了口气:“回家再说。”
OK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有个很漂亮的短发女生过来,当着我的面跟乖哥说:“你还差的远呢。”然后看着我点了下头(很有我们总经理的范儿),很随意地说了句“阿姨好”,转身走掉了。
太帅了吧也!
而且有点面善?
她就是那个痛打乖哥的女侠吗?!妈妈好喜欢她哦!
幸好教学楼两边都有楼梯,乖哥拽着我袖子扭头就往另一边走去了。
我还以为乖哥会跟我分享一下少男心事啥的,结果他只是跟我问了汪老师说了啥。没劲。
乖哥说:“不是打架。没有早恋!”
我去支持早恋派哦。
乖:跟你支不支持没关系,就是没早恋!
啧。
对了,放学时候那个まだまだだね的女生就是李敬吗?
乖:嗯。
我是不是见过她?
乖:见过也不奇怪,她也在少年宫学跆拳道。
!!!
这才是真的炸弹!我想起来了,乖哥就是因为李敬才去学跆拳道的!!!
而且!而且我想起来了更加不得了的事情!需要求证!等我翻一下早年日记和相簿!!!
2007年8月15日 周三 早上下过暴雨但是下午晴
气死我了!!!许植木你踏马的想离婚就直说!!!
绝了,这个傻逼居然自己去买菜让乖哥一个人在儿童乐园里玩了两个多小时???
妈的,你儿子才8岁你心里没数啊?!
男人带孩子怎么这么不负责任?!
乖哥也是绝了,竟然跟我说:也有别的小朋友自己在儿童乐园玩啊。
妈妈气疯了!!!
冷静多了。记一下乖哥口述的“奇遇”吧。
下午三点,乖哥书法班下课,提出想去儿童乐园玩,爸爸同意了。傻逼爸爸觉得开学三年级的小朋友了,去自己去儿童乐园玩点免费设施没啥问题,就让乖哥自己去了。并且父子俩约定,玩一会儿就出来,爸爸在门口等你。
约莫半小时后,乖哥和一个个头差不多的小孩一起出来,站在门口跟爸爸说找到了小伙伴,想多玩一会儿。
爸爸同意了,爸爸说:“行,那你们注意安全好好相处,爸爸买完菜来接你。”然后爸爸就把乖哥自己丢在儿童乐园了。(男人带孩子真是太不负责任了!!!)爸爸买完菜再回儿童乐园,在门口喊了两嗓子,乖哥就满头大汗满脸通红地跑出来跟爸爸回家了。
乖哥说,他今天交到一个新朋友,一小的,跟他同年级,在学跆拳道,叫李敬,木子李,尊敬的敬。他不想写大字了,他也想学跆拳道。
要不下学期让他两个都学着吧,哪个更感兴趣再坚持学哪个。
最后再骂一句“傻逼许植木”!
TBC
作者:遠夜
1.
活了近三十年,我从未想过这种天马行空的事竟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2.
鸟儿啼叫的清晨,将我从美梦中唤醒的不是手机闹铃,而是妈妈的叫喊……简直令人怀念得仿佛重回十年前。
自正式踏入社会以来,我很久没再享受过曾经永不缺席的‘专属晨起服务’,只得每晚睡前检查一遍闹铃是否开着,以免第二天呼呼睡到日上三竿。社会的毒打让喜欢埋进被窝继续睡的我逐渐学会了强迫自己挣扎着起身,到底一时的痛苦总比尴尬地向领导请假来得好。
伴随着妈妈声音的还有房间陡然变亮的光线——她喜欢用开灯的方式来阻止我赖床,简单而有效的手段。
穿透眼皮的亮度令人生厌,我依靠身体的肌肉记忆从床铺上爬起来,迷迷糊糊地刷牙洗脸。凉凉的洗脸水和毛巾的擦拭让困顿飞走大半,清醒过来已经再次坐在床边准备穿衣上班,流程和往常没什么区别。
……是吗?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唔……上班?’
眼前的景象和大脑发出的指令产生微妙的违和,令我的动作迟疑半晌。
躺在椅背上的服装由大片的蓝色和小块的白色组成,上衣和长裤还是款式相同的套装,作为私服而言十分罕见。椅子上摆着的并非平时为避免地铁安检用的斜挎小包,竟是塞在壁橱里好久没碰过的大容量双肩背包。
扎实的体积和重视功能性的纯黑款式使其有如一块陨石,突兀地落在我房间的凳子上。陨石降落的余波似乎让近在咫尺的我遭受了不可想象的冲击,一时不知该如何反应,愣在原地大脑一片空白。
“小青?小青?动作快点,别迟到。”
妈妈的催促如遥远的呼喊将我漂游的魂灵唤回,然而回魂之后则是彻彻底底的脑浆炸裂。
我非常确信自己迄今为止的人生平平无奇,关于昨天的记忆也不过日日相同的一整天疲劳工作。没见过鬼、没碰过脏东西,更没吃过来路不明的食物,就连点的外卖都是大品牌连锁炸鸡。除了错估胃口买得有点多之外,找不出任何能导致当下情况的特殊事件。
但现实就摆在面前,不管多么荒谬,它就是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我这?我……?’
难以置信的情感在脑海里盘旋刮起十几级台风,‘呼——呼——’地将里头吹得风雨飘零。我唰地站起来跑去照衣橱门上的镜子,镜中模样倒映入眼中的一刹那,顿时天旋地转。
短发一夜之间留成能扎起马尾辫的长度,面容稚嫩得我油然升起一股错乱的陌生感。朝房间周围仔细一打量,尽管大致上仍旧是床、衣橱、书桌的搭配,摆放位置和书桌的款式却有所不同。去年春节刚换的电脑不翼而飞,早就卖掉的过时笔记本倒还摆在桌面。
被淘汰掉的指针闹钟滴答滴答地向前迈进,而在我眼中,它却切切实实地后退了无数日月。
“小青?”妈妈应该是没听到我的回复,所以不放心地过来瞧了瞧情况,“都几点了,快换衣服。”
“呃,去、初中……?”
高中的校服是黑色,而小学的校服则是红色,所以我判断这套蓝白制服是初中的春季校服。虽然答案正确,妈妈还是朝我翻了个白眼,望向我的眼神十分诡异:“不然你想去哪里,睡糊涂了吧。真没发烧?”
尴尬地躲过要来摸我额头的手,定睛一看,果不其然妈妈的样貌也变得年轻了一些。这显然不是我们娘俩擦了什么神仙水,也不是有人趁着我们睡觉的时候偷偷摸摸地给整容拉皮。
默默脱下睡衣,换上阔别数年的初中校服,我心想:‘这哪是睡糊涂,我整个人生都糊涂了啊妈。’
近乎崩溃地背上塞进十几本书的沉重双肩包,走出小区的我赶鸭子上架般地迎着春风上了路,整个人都还处于极度混乱的状态。我可能是傻了,也可能只是在做一个极度真实的清醒梦。
尽管脑海里各种猜测不断,脚下却一步也没停地往外走,眼睛胡乱地打量周围的景致,不知该用熟悉还是陌生来形容这些原本应当只存在于记忆中的街道。两边的商铺均倒退回十几年前的模样,那时的商家招牌还各具特色,不像改造后宛如丧葬一条龙的黑白相间统一款式。
堵塞的排水口倒一如既往地堵着,饭店的厨余用水一日日地倾倒在它上面,凝结出一层黑色的油腻质地。每天两次经过时我都会刻意避开,从小到大都没怎么变过。习惯远离饭店门口的脚步让我在这个世界中找到一些可贵的真实与归属感,蹦起来的心脏也踏实一些。
走到路口,左边是通向公司的地铁,右边是前往学校的方向。往左走还是往右走?面对此景,脚扭向了右边,事情逐渐脱出控制,但又合情合理地发展着。
抬头望天,无限感慨——天还是那片天,我却好像不是我了。
‘这真是……爷青回。’
重返青春年代。
许多人长大后都会想再一次回到年少时期,或是完成回忆中的遗憾,或是再次体验年少轻狂的快乐时光。不管它实际上快不快乐,反正大多数都在滤镜的加持下显得无忧无虑、阳光明媚。
大把的文字作品都喜欢用重生来作为题材,再加上时不时会听到有人感叹‘想回到过去’,回到年轻时仿佛变成所有成年人共通的渴望。这样说来,回到少年时期是一块从天而降的馅饼咯?
或许吧,可前提是我得不被这重力加速度的馅饼给砸个头破血流才行。
“唉。”
3.
又有谁能想到,我竟用迟到来开启了重回少年期的第一天。
虽说出门的时间并没有特别晚,然而问题在于我,一名已有数年工作经验的社畜,一下子真的想不出当初就读的初中在哪儿了!尽管隐隐约约记得个方向,可路口那么多,短时间还真不确定要往哪儿拐。
最后豁出脸皮逮住几个人问路,不敢去想他们被一名学生询问学校怎么走时的心理活动,我攥住背包带子闭起眼睛道个谢就匆匆走人。问着问着也渐渐回忆起了路线,总算是平安到达了校门口。
正当我松一口气,要走进教学楼时,门口值日的老师把我叫住:“哎,你是哪个班级的学生,红领巾怎么没带?”
“啊?”我顿时愣了,“红领巾?”
这么一提,我终于想起来低年级的学生确实还有要带红领巾的规定。离开校园太多年,这种细节我早就想不起来了,也不能指望一个刚变回初中生的社畜慌忙之间还要记得随手拿走桌上不起眼的红色‘咸菜干’。
在模糊的记忆中,学生时代的我应该没有因为忘带红领巾而被记下名字。
‘莫非这项成就要在今天被打破?别吧……’
成就不成就的暂且不提,首先没有任何一名正常的学生会喜欢在学校的大门口被老师抓住。而且我在短短几秒内又想到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时候的我读初几?在哪个班?
别说初中,我连高中就读的几班都不太记得了。
还能有比现在更尴尬的时刻吗?
我一点也不怀疑,假如我说忘了自己是哪个班,百分百会被值日的老师判断为不服管教、态度恶劣的坏学生。莫名其妙的大锅就这样扣在头上还百口莫辩,万万没想到我‘重生’回来做的第一件事竟是给从前的自己降低风评,简直无话可说。
为了避免姑且算作优点的品德优良被降级,我顶着值日老师逐渐不和善的眼神开始头脑风暴。逮个同学借一根?然而周围并没有其他迟到的学生,校门前空荡荡,只剩老师、我和门卫大叔。去学校旁边的小卖部买一根?可以是可以,但我不确定书包里有没有钱,而且一来一去岂不得迟到更久。
“我、我看下有没有备用的……”
讪讪地安抚老师的情绪,我决定先走一步绝不会出错的棋,它叫做翻书包。
书包是个好东西,即使没找到备用红领巾,也能从作业本封面的信息中得出我的学年和班级。好在‘我’一向喜欢有备无患,果然在书包的侧边袋子里发现了一根咸菜干。惊喜地将它系到领子下——令人讶异的是,许多年没碰到过这玩意的我居然一次性成功系了上去,真是有够刻骨铭心的打结手法。
得到值日老师的口头警告一次,我一边鞠着躬一边往教学楼逃跑,希望她别在我溜走之前想起来迟到的学生也要记录班级。
踏进教学楼……不,窥见教学楼内部的瞬间,油然而生的怀念感占据了大脑。
原本的记忆里,初中学校的样子已经非常模糊。毕竟小初高都长得差不太多,占地面积、规模和整体设施布局这几块,只要不是学费昂贵的私立学校,基本没太大区别。我就读的一直是普通的公办学校,仅看建筑本身着实不具备独特的记忆点。偶尔回想起来,还经常把它们混作一团。
但当初中的教学楼重新出现在眼前时,我才惊觉其实一切都没有被忘记,它一直就在那里等待着被翻找出来的时刻。
进来以前,我以为我会对初中的一切都很陌生,进来以后我却发觉自己对这里的所有位置都暗记在心。我的班级、饮水机、厕所、班主任和其他任何老师的办公室,甚至音乐课和美术课的专用教室都能靠着记忆大致找到,连地面的碎石纹路都那么熟悉。
原来我从来没有忘记过这些日子,它们一直在梦中出现,像现在这般引我走入回味。
踏进班级的我毫无意外地被已经到场的班主任数落几句,低头挨训的同时也默默在想:‘幸好今天迟到了,不然我还不知道坐哪个座位。’
满当当的座位中只有一个空缺,那必然是‘我’该去的位置。
放下书包的第一时间确认了书本上写着的名字和其他人的反应,没有人用疑惑的眼神打量我,封面歪歪扭扭的字体瞧着也分外熟悉。书肚里塞满了各科课本和作业,课本靠左边,作业靠右边,中间留出来的缝隙放其他零碎杂物。
桌面上也不能一干二净,得堆叠至少四五本书,再横一只笔袋在前头。一瞧儿我就记起来,这摆放结构是为了默写的时候方便打小抄。不经意地扫一眼,木桌上还留着些没擦干净的铅笔印子,隐隐能看出是一串英文单词。
每一处都勾起回忆,每一处都充满了‘我’的气息。我还记得那个时候迷上了当时热播的动画片,最喜欢在上课时开小差,用铅笔在木头桌上画画。和纸上不同的质感以及怎么擦都不会破的便捷叫我分外喜爱,每画满一次都要偷偷用手机拍下留存再‘清空画板’。
手摸上冰凉的桌面,还没有动笔,笔尖点在上头,又传回指尖的反馈便已在脑海中清晰地模拟出来。好几年没有画过画了,更别提是在木头桌子上画画。我很想念,非常地想念它。
拙劣的画作背后,是无可比拟的快乐和小小的自得。
‘能回来真好。’我想着。
回忆了一会儿,老师的视线落在我身上,所有人都立着书朗读,就我一个还慢吞吞。迟到的本社会人赶忙从书包里找出语文书,翻了好半天才找到早读的页数跟着其他人念起古诗。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
朗诵声。
称不上整齐,但对我而言已经久违到竟觉得新鲜的程度,更遑论我自身还是这集体中的一个。当年的‘我’怎么对待每日的早读,已然忘却。但现在的我非常投入,连印刷在纸上的墨、文字的字体、诗文页面所选的配图都散发着不一般的吸引力。
大学以前的班级是极其特殊的集团,特殊到这之后的人生再不会有相似的经历。
早操的铃声响起,到走廊排列整齐的队伍一同出发去操场。我一反常态急匆匆地抢在前头,因为只要早点站在大致的位置,其他人就会自然而然地找准各自的前后顺序,无需我再拼命猜测自己当时的站位。
宽阔的操场、褐色的泥土,还有数以千计穿着相同制服的学生。广播体操的动作我着实不记得,不过跟着周围的同学,倒也把整套体操做完了——虽然从头到尾都慢上几拍。
众所周知,大半的学生在做操的时候都和刚睡醒时一般懒洋洋,绝不会把动作做到位,放眼望去能在跳跃运动时真的小跳一下的都没几个。前排一些同学的手还缩在袖子管里,把好好的广播操给弄成了甩水袖。
就是这样一幅不具观赏性的早操场景,令身处其中的我尤为怀念。过去的珍贵回忆以此为基在脑海中扩散荡漾,一些尘封的卷轴也随之浮出水面。
我沉浸在梦回往昔的飘然体验中,一些都那么真实,又那么不真实。
如果这真的只是梦,希望它能晚些醒来。
4.
然而赤裸裸的现实很快就将我的自以为是击碎,让我彻底明白就算从成年人回到少年时代,我也不是故事的主角。
过去的回忆究竟加了几层滤镜?居然直接将苦的酸的变没了味,只留下一层糖霜和甜蜜香气欺骗众人。
“拿出默写本,开始默写。”
当语文老师打开她的课本说出这句话时,坐在第四排的我顿时头皮发麻。
默写?默什么写?什么默写?
昨天还在兢兢业业搬砖的我当然不知道今天默写的主题是什么,也理所当然地没有背诵过任何东西。
老师已经报了好几个古文中的字词,而我才刚刚在一堆长得一模一样的练习簿里找到语文专用默写本。空出好几格的位置,匆匆提起笔准备从下一个字词开始默写。可当台上传来的声音已重复完两遍,准备继续报接下来的内容时,我的本子上还只有一个个序号,字是半个都没填。
‘完了’二字深深刻在脑袋里,最后交了大半内容都空着的默写本上去。
如果是耳熟能详的古诗,那我大概还能勉强背个几句。但古文字词解释这项能力在离开高中之后根本没再使用过,当年倒背如流的古文字词解释附录……不说百分百,至少百分之九十还给了老师,差不多都被遗忘得一干二净了。
与此同时,退化成小学生都不如的水平的,还有我的数理化。
面积公式、物理定理、化学反应式,和黑洞似的,除了一片混沌外什么都没能在我脑中留下痕迹。
学生时代的我曾不知人间疾苦地嘲笑过一些大学生、上班族的知识之浅薄,为他们竟连高中数学题都解不出、耳熟能详的古诗都背错的事实感到极端不解,却没想到终有一天自己也成了他们的一员,甚至还得以上班族的脑子来应对义务教育的学业。
这真是噩梦。
文科至少还能凭借母语能力,和到了大学也依然要学所以退步稍微缓慢一些的英语撑住,一到数理化课程,我直接全程低头翻看课本,根本不敢和任课老师有任何视线接触,生怕被叫起来回答问题。
重返青春的乐趣还没享受多少,先体验了一波被老师盯住的恐惧……不愧是‘美好’的初中生活。
到底曾经学过一遍,尽管大多忘却,依然还有点可怜的底子在。
这底子体现在听老师讲课的时候可以快速地理解,对新的名词和定义也比其他人熟悉一点,约等于花费十几年做了充足的预习工作,是一般人消耗不起的时间和精力。趁着课间将理科教科书从头翻到今天讲课的页数大致瞧了一会儿,我不由得发自内心地庆幸起回到的是初中而不是高中。各科的知识点相较而言都比较简单,只要稍微用心复习就能赶上进度,没有想象中阅读天书的恐怖感觉。
‘谢天谢地,作业和考试有救了!’
或许家长担心孩子的成绩就如同此时的我担心‘我自己’的学业一样,心情从满满的恨铁不成钢与喜出望外中来回切换——当然,前者占据的比重显然更多。
长期的忧虑暂时消除,可短期的困难还和一块大石头似的堵在面前。
刚放松没多久,英文单词的默写又立刻把我打回原形。不经历一番就不会知道英语水平到底退化成了什么样,提交完默写簿的我又和霜打茄子一般萎靡下去。
“我的妈呀……要补的东西也太多了……”
带着一堆作业回家的我不禁哀嚎几句以发泄内心郁结,同时也忍不住感叹人类的大脑真的太会对过去的记忆进行美化,效果比未来的各种美颜相机还可怕。
走上社会后看着在街上来来往往的学生们,时常会怀念自己明媚忧伤的青春期,然而事实上又有多少人年少时真会像小说里描写的那样丰富多彩,大部分不都还得被按头学习。
当年的‘我’心心念念的可不是让人生永远停留在学生时代,每天都盘算着什么时候放假、什么时候才能脱离学习的苦海去传说中的大学摸鱼划水……到底在哪一天、哪一分钟开始,我竟然把这茬都给忘了?
‘……唉。’
稍微一思索便明白,造成不同时期的我自己互相羡慕的原因,就只有那一个,恐怕对所有存在类似情况的人而言,都一样。
痛苦时想逃避是人的本性。
遇到坎坷就想当个缩头乌龟,缩在厚厚的壳里,用不真实的美梦麻痹神经。那时的我是这样,现在的我也这样,所以才在学生时期梦想着根本轻松不到哪里去的成年人生活,又在步入社会碰壁以后怀念其实也没想象中那么快乐的少年时代。
不管如何,堆积在前路的大石头都不会因此消失,到最后还是要靠自身的力量把它推到边上。
“不想了不想了,还是赶紧写作业吧我。”
敲敲脑袋,唉声叹气地重温起学生时候的独有体验,心中一片郁闷。
5.
重返学生时代的第二天,我果不其然因为糟糕的默写成绩被两位任课老师点名批评了一番。分数倒不是最差的,但老师们的批评对象多数不是成绩一贯差劲的学生,而是状态下滑得厉害的那群人。
虽然十分想反驳‘你们都不知道我的苦衷,能默成这样算很不错了’,顾虑到说出来绝对会被建议去接受心理治疗,我只好默默把这口锅背上。
由于缺失了许多,我不得不把课间休息的几分钟也拿来翻课本。
我敢发誓,过去整整十几年的学校生活中本人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用功过,奇异得连初中时的好友都投以疑惑的目光。好友小佳过来找我一起上厕所时见我竟在念书,十分震惊地问:“你怎么突然这么努力?”
“没办法,最近被爸妈盯得紧。”
真实情况说不得,我抛了个万能的借口给好友。她理解地应了一声,我们挽着胳膊去卫生间进行释放活动。
和别人约好一起如厕也是许久都不曾再有过的经历了,这可能算是学生时代的特产?不管男女,上厕所总喜欢成群结队一块儿去,老师也喜欢调侃我们这些人是连体婴儿,缺了哪方就不能自由行动。
说起小佳,因紧张的学习进度而消退的怀念感再度涌出。
我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初中……也就是我现在所处的时期,几乎每个周末我们都会一起玩。我、小佳、小月三个人,或是去其中一人的家里做客,或是在学校附近逛街等等。其实地点就那些,却总也不厌倦。
那时候我以为这就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就像电视里常见到的铁杆兄弟、知心姐妹。
初中毕业,各自进入不同的学校不久,小佳和小月断了联系。我虽然还和小佳有来往,但明显已不如初中时频繁且亲密。等念了大学,我们两个的聊天框再无动静。她发布在朋友圈的动态我都能看到,却从来没有点赞或评论过。
有时是一些化妆技术越来越好的自拍,有时是和她另外的朋友们出去玩,有时……是结婚证的图片。当看到这本鲜红到刺眼的小册子,看到照片中不认识的男性,我忽然意识到我和她的生活或许再也不会有重合的地方。
拿一个非主流年代十分流行的比喻,那就是两条不平行的直线,相交过后只会渐行渐远。她没有搬家,我也没有,通讯号码依然留在双方的列表中,如果想要联络,每一个当下都可以轻松做到。
但……仿佛是最后的默契,我们像约好了似的,在某一天之后如劳燕般散去,专注于各自的生活,和曾经的好友无声地说了再见。
略显稚嫩的圆圆脸蛋再度出现在眼前时,恍如隔世都无法形容我的心情。
张口想说点什么,可又什么都说不出来。确实如此,我应当说些什么的对象并不是此刻站在身侧的小佳,而是遥远未来中的她。
6.
我们三人礼拜五放学后要去快餐店写作业。
具体究竟是写作业还是吃喝玩乐有待商榷,反正我们聚在一起才是重点。
上一次的三人齐聚是什么时候?我记不得了,也许是高一,也许是高二,但不会是高三,这是我的记忆。对‘我’而言,根本不需要回忆,因为我们几乎每天都待在一块儿。
升学的压力还未完全压在肩头,也暂时没有对人生另一半的需求。话题大多为最近电视里播放的影视和明星,又或者是明星的八卦,以及学校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你们吃什么?我去买。”
“下午茶A套餐。”
“……全家桶?”
当我说出那三个字时,小佳和小月纷纷对我投以惊疑的目光。后者更是叫道:“小青你疯了?一个人吃全家桶?”
“嘿嘿,开个玩笑。我也A套餐好了,加个圣代。”
“我就说,全家桶也太夸张了。”小佳附和道,两人的神情态度极其一致,都认真地觉得我的玩笑太夸大。
可非常冤枉的是,其实我没有开玩笑。
青春期的我确实可以一个人吃完全家桶,但这能力随着年纪的增加永远失落在了过去。恍然见到看板菜单上比未来便宜几十块的炸鸡全家桶,想到少年时自己的大胃口,我不由得动起心思,想再体验一回一人一桶的快乐。
但这念头很快打消了,毕竟我才刚吃完午饭没多久,还是将机会留到下次更好。
小月收集完我和小佳的菜单便去柜台点单。星期五的下午快餐店里的食客比工作日更多,其中不乏穿着同样制服的学生,这家店就在初中旁边不远,学生组成了一部分的固定客源。
等待小月回来的时间里,我和小佳一起拿出作业——虽然今天的主题到后面可能完全变味,至少开头得做点正事。几页的数学题目听上去很多,去掉空白的答题部分后剩下的部分并不算什么,在经历过高三的我的眼中只能算小意思。
经过几天的‘复习’,我大体掌握了目前为止的数学内容。做起题目来尽管不如当年的‘我’流畅迅速,总算达到了平均水平。不过快餐店这样的环境天生对做题存在干扰,所以我的速度有减慢。即便如此,我也在小月拿着托盘回来之前做完了一整道大题。往右边一瞥,小佳却已经咬着笔杆对着作业本皱眉发呆了。
至于为什么我清楚她是发呆而不是尚在思索,那是因为我十分了解小佳……特指初中时期的她。
“做不出来了?那就先空着吧。”
我善意地提醒她继续往下,小佳松开笔杆回应一声,接受了她的数学能力极其有限的事实。侧过身往点单处瞄了一眼,小月前头还有两三个人排着,估摸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于是干脆沉下心思专注做题,现在我多完成一点,周末就能更轻松些。
我的学生时代一直秉持这套理念,喜欢早点把作业做完,剩下的时间就能放肆玩耍。工作后患上的拖延症,仿佛随着重返青春也一并消失了。多亏教科书配套的练习册里题目都比较简单,在视线被端上来的快餐吸引住以前,一半的空白已经被黑色的笔迹填满。
“来了来了!这份你的,这份给你。”
当食物被呈上来,作业的优先级就下降了数个档次。刚出炉的薯条被倒在铺开的餐巾纸上方供所有人分享,旁边挤出的番茄酱增加了鲜艳的色泽和酸甜的滋味。这时的她们还不知道一种邪道食谱叫做薯条沾圣代,经典的红黄搭配总那么美味。
“我们下礼拜是不是有单元小测验啊?还有八百米练习。”小佳随口的问题令她对面的小月露出痛苦的表情,后者一脸拒绝,极度不想聊这两件事。
“别提小测验。”
“别提八百米。”
我们俩不约而同地要求提出倒胃口话题的小佳切换频道——尤其是我,特别是我。
一道惊天霹雳在脑中炸开。
以为把课本复习一遍就能安全度过初中的我天真得像个傻子,竟然把学生生涯中折磨我最久伤我最深的体育测验给完全丢在脑后。不是小佳无心提及,我根本没想起来重回过去同时也意味着又要经历无数遍比死更痛苦的长跑。
“卧槽啊,你不提我还能度过一个愉快的周末……我要死了。”
当然,哭天抢地并不影响进食,我抓起三根薯条一股脑塞进嘴里以表达欲哭无泪和悲愤。郁闷需要通过垃圾食品来缓解,直到若干年后我都还保存着这习惯。此刻真情实感的流露或许令我与少年时期的我贴近了不少,小佳的笑声于耳边自然地响起。
她成绩不好,但体育不错。这时候便反过来安慰我:“哈哈哈,反正不是正式的测验,慢慢吊在后面,没问题的。”
“道理我都懂。”整个人往后靠在椅背,将后脑勺瘫软地枕于软垫,我找不到词汇来形容此时近乎崩溃的心情,“赶紧换个话题,我不想听到那三个字,求求。”
“好吧。那我们待会儿去旁边逛街还是直接回家呀?”
她近乎理所当然地忽略了留在这里做作业的选项,可能对小佳来说‘做作业’这三个字就是会导致胃口下降的恶心词汇。我很配合地没去问她‘作业怎么办’,而是根据话题提出自己的意见:“逛街。”
“现在回家太早了吧,再逛一会儿。”
讨厌学习的小月意见和我一致,我们愉快地忽略了来快餐店原本的目的,兴高采烈地聊着和学习无关的行程。同学兼好友之间的聊天内容事后回想起来大多都很无趣,有时候甚至想不明白为什么这种东西可以说上几小时。
来自未来的我现在终于可以给出回答,那只是因为面对面的闲聊与通过网路的文字对话具备了根本性的不同。网络上的对话受限于形式,内容几乎占了所有比重,但如果真人见面,那可衡量方面的不知要翻几倍。
她们的声音、她们的动作、她们的笑脸、环境营造的氛围、食物的香气……聊天的内容在这些因素下反倒成了点缀,因为只要和她们在一起,总是开心的。当时的喜悦快乐会在脑中储存起来,慢慢转变成对她们本人的喜欢与三人之间的友情。
越是频繁的聚会见面,越是会促成这一点。学生时代的感情培养就是如此单纯且没有干扰,即使爱好不同也能成为无话不说的密友。放到我所生活的未来这基本不可能,毕竟我懒得和没有相同兴趣爱好的人多说一个字。
‘……啊。’
我察觉了一件事情,这令我忽然感到悲伤,但在目前的场景下又不得不压抑住不合气氛的情绪继续说说笑笑。
几年后、十几年后,我和小佳的渐行渐远原来是人生中无可改变的进程。无法和从前那样时常碰面积累起‘喜欢’,于是深厚的感情在一次又一次枯燥无趣的文字对话中消融成雪水,蒸发成气体,消失得无影无踪。
面对聊天框的茫然与不知所措最终如那快乐一般,变成僵硬的灰色融进了我对小佳的‘喜欢’,将缤纷的色彩化为黑白,让脑海中关于她的印象逐渐失真——又或者,失真的印象才是真正的‘真实’。
我和她们现在的亲密是现实,而我们未来的离散也是现实。
“你居然不知道他们两个分手了?我和你说,上个礼拜……”
小佳谈起同学间的分分合合时更适合站在讲台上,有头有尾的故事及各种‘业内人士’才能获知的细节显得她十分专业。这些可有可无的消息,不说现在的我,估计当时的我听完没多久就被其他事情迭代覆盖不再记得,但是处于当下,我非常乐意去关注小佳言语间的激动和丰富的神情变化,乐意跟着她的思路将话中主角们的关系梳理成线串联起来。
不知不觉间,我的心理年龄也仿佛重返青春,就像那时的自己一样当了回优秀的观众。不仅在合适处给予恰到好处的反应,时不时还会追问,使得讲述者的热情高涨。两名初中生和一名伪初中生,有说有笑地在谈话中将买来的食物消灭干净,连番茄酱都没剩下。
我们背起书包到附近的文具店、精品店逛街消食,有别于网上购物的久违乐趣令我的心情异常高兴,傍晚分别时竟觉不舍。
至于作业——这就不提了,影响氛围。
放学后和关系近的同学们一起玩耍的快乐比记忆中更加美好,我不由自主地沉溺其中,却同时清醒地知晓这份快乐终有尽头。
回家的路上,我忽然想到:‘我从未来回来了,我可以不遵循原有的轨迹,做些事情来改变我们的结局。’
就像许多小说作品和影视作品描绘的内容一般,通过我凭空多出的十几年人生谋求变革。不需要夸张的日入斗金,也不需要一下子飞越小康,只要一点极小的、相比起来完全微不足道的事情,一切都会大变样。
我们三个会一直保持联络,不落下任何一个。小佳结婚的消息,我和小月会是第一个知道的,说不定还要给她当伴娘。等她过几年生了孩子,我和小月会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般爱护他。
只要现在我能去做些事情,这就不再仅仅是回味过去时脑海中浮现的幻想。
“可是……我要做什么呢。”
我站在原地对自己发问。
我的思维为此转动,但如同生锈的机械般咔咔地运作了几下,动静不小,却没有得出像样的结果。翻来覆去的无非是毕业以后也要保持联系、多关心她们两个之间的争吵,之类的拢总念头。
空洞、虚无,并且最关键的是——‘我做不到’。
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我做不到。
就像相较于成年人的见识和学习能力而言并不困难的课业,即使做不到门门满分,只要用心,理论上可以取得比‘我’更好的成绩。我没有投入进去,直接放弃了为自己挣个好成绩以就读更优秀的学校这一条路。
假如我有重返青春的同伴,他可能会难以理解我的选择。
他不会明白,也不会有其他人明白我的怠惰和忧虑。
即使在初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得以考上更好的高中和大学,我的学习能力就摆在这里。成年人的优势会随着自身的长大而消失,我知晓自己不是多么热爱学习的人,也没有特别好用的头脑,现在跑得越快,将来摔得越惨。
而小佳和小月……我不可能有那种耐心,也不可能有那种精力去维护我们毕业后的关系。
“啊,我是做不到的,哈哈。”
想通的我笑了出来,满含嘲讽。
7.
我本来以为,成年以后的自己早就改掉了一进文具店就喜欢胡乱买些好看文具的癖好,结果根本不是这样。
仔细一想,我会产生错觉的原因大约只是成年以后不再像从前那般频繁地去街边文具店里到处看看,而网购又没有现场购物发现宝藏、感受商家陈列商品技术的惊喜,所以导致在文具上的不必要开支大幅度缩减。
和小佳、小月她们逛文具店时,我没忍住买了几样内页设计花里胡哨、实际功能难以言喻的本子,以及一套小星星的折纸素材。并非未来的我还对折纸抱有多大的兴趣,而是它给我留下过非常深刻的记忆,直到现在都历历在目。
那时的我因不常去探望老人而产生的愧疚感突然发作,便打算送外婆一个礼物,但又出于某种原因不好意思直接开口,于是偷偷将礼物放在外婆家里,不想却在临走时被外婆发现,只好再亲手带回来。
自始至终外婆都没有发现它其实是装载着孙辈不可言说的感情的礼物,在那之后也没得到过任何出自我手的礼物。外婆她没做错什么,但是我单方面地对孝顺长辈这件事复又生出浓重的阴影,不愿多说一句好话,不愿给老人一个惊喜。
这份礼物的原材料是一个一手可握的厚层玻璃瓶和几板不同颜色的长纸条。
叠完这瓶星星大约只花了我三十分钟的时间,将它们按照颜色有层次地放入玻璃瓶中,底层垫一束浅棕色的细线纸团,上边展开彩虹的色彩。呈现出来的作品不说有多么精致,至少具备了一定程度的观赏性,并且‘手工制作’这层要素会让它的价值更加特殊。
于是我将装满星星的玻璃瓶放在包里,带到了外婆家,做出了和当年的我一模一样的行动。
或许它可以成为契机,我能借此试着去改变一些事情,弥补曾经的遗憾。
由于两家离得很近,身为小辈的我偶尔会被妈妈使唤去外婆家跑腿。
我不擅长对长辈表达内心的情绪,看着外婆一年年花白的头发和下滑的身体状态,心中理所当然地会产生一些想法,但这些话从来不会说出来。在与长辈的相处中,我更多作为倾听者而存在。
听他们怀念过去,说起我的双亲年轻时的故事,或者从他们的口中了解到幼儿时期的自己。外婆不止一次地提到过,小时候的我曾对某些人大声说过‘不要说我妈妈坏话’,并以此来感叹妈妈生下我这个孩子真的很幸运。
但我不这么觉得。
尤其今天,重返少年时期的我再次被妈妈叫去外婆家,碍于场面不得不留下来多坐一会儿听外婆说话。又不知第几次地听到这件事时,内心依然充满陌生感。她口中的主角,那位勇敢的、直率的孩子形象生动地在我眼前出现,但却和我本人极度割裂。我几乎无法将外婆描绘的孝顺孩子与自己等同,听着关于我的童年琐碎,却像别人的故事。
有时候我想过是不是应该至少在亲人面前开朗体贴一些,时不时地过来探望,送点瓜果蔬菜,再在适时的机会讲几句大家都喜欢的吉祥话。可这些念头终究也只是念头,二十年间从未付诸过行动。
如果外婆口中的‘我’真的是我,那为什么我会失去了这种能力呢?
嘴唇张了又闭合,我找不到合适的时机去告诉外公外婆,说我有件礼物想送给你们。它应当是件极为简单的小事,可在我面前却比升学考试更困难百倍。我甚至感觉气都要从头顶冒出来了,但就是没能顺利发出声音。
等到外婆把旧事都念叨完,我都没能出声,就像哑了似的。
‘来不及了,还是偷偷拿出来放着吧。’我想着,打算重复当年的做法。
藏在背包里的折纸瓶趁着他们没注意的时候放在了门口的架子上,我装作无事的样子,聆听完最后几句闲聊便打算离开,就和那时一样。在玄关穿好运动鞋,正要关上房门走人,出来送我的外婆却没让我舒舒服服回家,也和那时一样。
她说:“哎,这是不是你的落下的?别忘了带走。”
外婆好心拿起瓶子递给我,我接过玻璃瓶,强作微笑:“啊,对。外婆拜拜。”
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忘却的羞耻和难堪顿时鲜明地涌上面颊,这感觉糟透了。我落荒而逃,心脏跳个不停,生怕被外婆看到羞红至极的面色。
老房子陡峭的楼梯和时有时无的扶手没能阻挡我急速下楼的步伐,仿佛身后有洪水猛兽追赶。我冲出摇摇欲坠的老楼房,在地砖时有缺失翘起的路面快步行走,这速度快得异常,几乎要赶上奔跑。两旁的路人肯定会对我报以奇怪的目光,说不定还在心里琢磨这小孩子急急忙忙地要干什么。
约会迟到?赶红绿灯?他们或许会如此猜测,但绝对想不到真正的原因,痴傻到极致、愚蠢到极致的原因。
心中有一团鼓胀的气到处乱窜叫人难受极了,我想大喊,对着车水马龙的街大喊,对着无人识得我的世界大喊。可是我喊不出来,甚至连闷着嗓音无声地朝空气挥舞拳头,把没用的脑袋晃成稻草堆也做不到。
那一句‘这是送你们的礼物’,从过去到未来都不曾改变闷死在肚子里的命运,它注定了无法被我道出,而这瓶折纸星星也注定了要被退回。
开头、过程和结尾都和记忆中发生的这件事完全一致,找不到任何不同之处——或许唯一能找到的细微差别,就是成年后的我折星星的手艺生疏许多,瓶中星星一定没有当时来得好看。
幸好我家和外婆家很近,彻底控制不住自己之前,我先一步回到家里。
过去二三十年的人生中从未做过卧倒在被子里,把全部声音都塞到棉花里的动作,以至于我一度以为这是电视剧里常用的夸张手法。如今才知道,苦于没方法发泄时,只能这样。
无处可去的玻璃瓶被寂寞地立在我房间的窗台上,等待着未来的某一天因沾满灰尘又占地方而丢弃。
我不想要这罐星星折纸和幼儿时的我一样成为外婆以后频繁提起的事迹,摆放在那里供人观赏。我无法从她的夸奖中得到高兴、喜悦等一切正面情绪,甚至会因此充满厌烦。对别人大喊着‘别说我妈妈坏话’的孩子会长成怯于袒露真情的乌龟,我也无法保证自己一直都是外婆想象中孝顺懂事的小辈。
害怕于达不到他们提高后的期望,于是选择了逃避。
少年时的我做不到的事,成年后的我依然做不到。那时候远去的朋友还是会远去,我能替那时的我办到的,似乎只有更加珍惜现在的相聚。
原来我从来都没有改变。
原来我根本无法去改变。
8.
“坐着我的摩托车,载你缓缓地离开,考不上的好学校,可以不微笑就走……”
《分裂》。
一遍又一遍地听着这首歌,只承载了音乐播放功能的MP3或许在手机面前显得鸡肋,我却很喜欢。不被任何其他信息干扰,塞上耳机,按下播放键,音乐流出,而我闭眼。
少年时的我什么都不懂,以为这就是一首有些悲伤的情歌。直到后来无意中看见其他人对这首歌的点评,才知晓它竟是一首自己和过去自己的谈话,讲述长大后的自己带着那年考试失利的自己离开,脱离束缚走出阴影。
略带忧愁的气氛在加上歌词之后变得异常温柔,又充盈着释然和解脱感。
令我极端羡慕。
重返少年时代,我不得不再次认识到自己是名一事无成的普通人,或许连普通人都比不上。只顾着享受青春的美好,却一点也不愿花费更多的精力,鼓足勇气踏出那一步。高不成低不就的学业成绩,我帮不上忙;未来将离散的好友,我留不住;只剩十余年不到寿命的长辈,我无法挽回,也未尽到应有的孝道。
走上社会的我是我,埋头学习的我也是我。我的内核不曾改变,总在改变前瑟缩,总自顾自地把自己关起来。有时我觉得这像诅咒,可下一秒又不由得思索起这是否仍旧是找来糊弄内心的崭新借口。
纠结到后来,我也不知道自己真正的欲求是什么,究竟想做什么,就只呆立在那儿望着周围的人和事一次次擦肩而过,被时间的长河不断推着走。尽管所有人在它面前都是无力的,但我似乎更加羸弱几分。
结果我没有改变任何事情,带着十几年的多余记忆,如同少年时的我一般生活着。
和好友嬉笑打闹,拿着差不多的分数,当个长辈的沉默树洞。一切都没有改变,按部就班地向原本的轨迹骨碌骨碌地行驶。现在的我究竟是什么时候的我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我的‘重返’也同样如此,就像是把两个大致相同的球调换位置,既没用,又多此一举。
或许只有让不知世事时,什么都不惧怕的幼儿的我降临附身到之后的我身上,一团糟的当下才能出现新的方向。
可是我知道,她只活在那个时候。
如同朝生暮死的蜉蝣,在我意识到的时候早已没了声息,仿佛不曾存在过。
9.
手机铃声将我从被窝里拖出来,开启新一天的劳动。
“我出门了。”
难得向还躺在床上睡觉的妈妈打了声招呼,我离开家中。她没有回音,毕竟还在梦乡之中,房门也关着。
走出小区,路边的店铺有几间因无法在特殊时期里经营周转而倒闭,贴了好久的招租广告似乎无人理睬,仍旧是荒废的样子。这条街过去的模样虽不热闹,但也不像现在这样荒凉。街口不知换了几次东家的菜馆还在苦苦支撑,到了饭点才能见着几桌客人。
以为一成不变的景色其实潜移默化地换了几副面孔,真正驻足的只有日日走过这条街,从少时走到成人的我。
只有我,懦弱的我,以及一事无成的我。
END
免责:笑语
作者:舞舞舞舞舞舞舞
3. 齐安托托与无价之宝
梅莉唤醒齐安托托的动作非常讲究。首先,要敞开齐安托托的房门,让烤面包和煎培根的香气,充满他的房间;其次,要用轻柔的声音在齐安托托的耳边呼唤,告诉他早餐已经做好,趁热享用味道最好,切记嗓音不能太尖锐,语气不能太强硬,要用棉花糖一样的嗓音让少爷产生食欲,让食欲推动少爷起床,千万不能让少爷觉得女仆在催促、命令他;拉窗帘必须在少爷动身之后,动作必须缓慢,先拉起厚窗帘,让被薄窗帘过滤过的阳光,轻轻洒在少爷的床上,如果少爷把头缩进被子里,再干净利落地扯开薄窗帘吗,用窗帘挂扣的“唰啦”声给少爷提个醒的同时,让阳光穿透被褥;如果少爷仍不起来,才可以伸手去摇,要根据被子凸起的形状准确找到少爷的肩部,四指并拢扶在肩上,轻轻地摇,一边摇一边恳求少爷享用早餐,直到少爷起床为止。
恩就不一样了,他直接大刺刺地摇晃齐安托托,让齐安托托的骨骼和坚硬的石板床充分摩擦,让齐安托托因为无法忍受的疼痛暴跳如雷,“咣”的一声,满口袋宝石的齐安托托抱着一袋宝石从床上滚下,震天响地的哀嚎在洞穴中响起,叫醒少爷的任务便顺利完成了。
齐安托托醒是醒了,但他全身没有一块不疼的地方,动一下下就大喊大叫。恩看着满地打滚的托托,没忍住笑出了声。
“你笑什么!快拉我起来!”
“没,没什么,就是托托你打滚的样子好好笑哦。”
恩拉着托托的手,想把他拉起来,但他只拉了托托的手,没有管托托的脚下,托托脚一滑,一屁股扎在了一块刚刚从口袋里溜出的大宝石上,哀嚎再次响彻在洞窟里。
托托终于坐稳在石板床上,他生气地质问恩为何如此待他,恩一点歉意都没有,反而让托托练习从地上爬起来的方法。为了防止语言描述的匮乏,恩还亲自做了示范,他模仿托托的样子,躺倒在地上,然后腿一缩,腰一使劲,连手都没用就从地上站了起来。
齐安托托烦躁地摆了摆手,让恩说重点,他已经被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托托,收煤的来了,你不是说想见他们吗?”
一听收煤的,托托一个激灵,急忙起身,踉踉跄跄一瘸一拐又一鼓作气地往窟外冲去。但没冲几步,托托便想起自己不曾认路,只能回头,向恩勾了勾指头,好不容易笑停的恩又哈哈大笑起来。
托托抱着宝石趴着恩的背上,试图记下来去的道路。恩是一个好用的向导和驼具,但是他实在太无礼了,和他在一起托托总要被气得血压升高,如果能记下道路,托托就可以自己指路,不再需要恩开口了。
洞窟的道路羊肠九曲,恩背着托托健步如飞,开始托托还能记得岔路是走左还是右,但岔路一多,托托便记不清了,他的眼里只有左边上萤石、右边石壁上的萤石一块块向身后飞去,但其他的他一点都不记得了,只有身上的乌青隐隐作痛。
“托托,我们要到了。”
托托当然知道他们要到了,从某块萤石开始,空气里就充满了油腻的臭味。这就是老师说的污染,由于人类的贪婪,不断挖取煤矿导致的环境破坏。托托一直以为这些污染是他经营煤矿的父亲造成的,现在他才知道这都是地底人干的。托托想起自己对父亲不合理的顶撞,羞愧万分,如果他回到地上,一定要和父亲说对不起,然后做一个好儿子,继承父亲的事业,把这些地底的人全部开除,换成讲文明、懂礼貌的人来生产煤炭,比方说梅莉和梅莉的妈妈。
突然,托托的眼前明亮了起来,这是一个真正的大洞窟,洞窟的墙上地上天花板上都镶满了萤石,把洞窟里每一个角落照得亮亮的。
整个洞窟就好像一只大蜘蛛一样,洞窟的圆周上有七八条隧道,每条都伸向不同的方向,洞里时不时有地底人背着大框,将一筐筐煤送到洞的中央。
洞中央趴着一个锥形的大篮,背着煤的地底人将煤倒进锥里,扫进锥的最里面,然后捡起锥边堆砌的厨房垃圾里的一根面包、一块炸鸡腿,大口大口咀嚼起来。然后又把几条面包几块肉,还有几个烂苹果丢进自己的背筐里,背着背筐往他来的洞窟回去。
他走开后,托托才发现锥框边上站了一头戴带面罩手持铃铛的人,虽然他穿得臃肿,包住了自己身上每一寸皮肤,但托托认识放毒面罩,那是地上人才能拥有的文明利器。
托托从恩身上一跃而下,跑到那面罩人前,面罩人就看到个小孩,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示意他到别处玩去。
“我是齐安托托,你们齐安大老板的独生子!你让我回去地上,我就让我爸爸给你很多钱!”
说完托托摘下自己的蒙面布,给这个面罩人看他的脸。但面罩人根本不认识托托,只是迷惑地摇了摇头。
“我现在就可以给你钱,把我送到地上。”说完托托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宝石,从里面挑出一枚形状大小最不好看的,拿给面罩人。
面罩人看到宝石,才有了兴致。
“你觉得这块宝石值得我送你上去?我不送你上去,你只能一辈子呆在下面。但是我放地底的人上去,就会丢饭碗,还会赔一大笔钱。”
“我会和爸爸说,不会让你赔钱的。”
“我要怎么相信你是齐安老爷的儿子呢?你看起来很穷,明明手里这么大把宝石,却只给我一小块,这么小气的人,可不像齐安老爷的儿子。”
“小气?我小气?”齐安家大少爷,居然被人说小气,托托气得头上冒烟,但他又想上去,不能太得罪这个面罩人,“我要给你多少才能算我不小气?”
“你觉得要给多少?”
“一颗宝石不够,两颗总行了吧?”
“哈哈哈,你给我几颗都一样,和你家的钱比起来几颗宝石算什么?”
“那,那……”托托急得把口袋里的宝石全拿了出来,“这些可以吗?”
“不行。”
被面罩人干脆地拒绝,齐安托托急得跺脚,跺着跺着,就哭了。
见托托被人欺负,恩瞪了这面罩人一眼,平时这面罩人对他们发号施令就算了,现在居然连地上来的新朋友都欺负,“不许欺负托托!托托昨天才掉到地下,身上什么都没有,这些破石头还是从我家捡的,你觉得是垃圾,对托托来说是他最宝贵的东西了!如果你要煤,托托上去以后我给你挖煤,要多少都给你,如果你只想为难托托,那你太烂了!”
骂完了面罩人,他伸出双手将托托轻轻抱住:“托托,不要哭,就算他不让你上去,你还是可以留在这的,你可以把这里当成你的新家,我们都会把你当成真正的家人的。”
恩说得诚恳,但是却被托托反手推开。托托只想回家,他才不想留在这里!
“让我上去,你可以把我拿去卖给我爸,他有钱,你要多少他就给你多少!”
歇斯底里的少爷、不知所措的霉工,终于,面罩人忍不住了。他“噗”地一声笑了起来,因为太好笑,他笑了好久。
其实托托掏出那枚小宝石的时候,面罩人就笃定他是齐安老爷的儿子了。毕竟齐安老爷是有名的铁公鸡,有其父必有其子。对这种铁公鸡,如果绑了他儿子换钱,不要说钱了,他有命活就不错了。
“你有比宝石更珍贵的东西,但你不知道。”面罩人朝托托哼笑了一声,随后转向恩,“你说的这些破石头,是和他手上一样的?我说的不是萤石,是这种不会发光的彩色石头。”
“对,都是托托从我家拿的,是我们挖煤挖出的破石头,你们不要,我们都堆在家里,如果你要我都可以给你!”
“好,看在你情义的面上,我可以收下你家里的‘破石头’,送这少爷上去。”说完,面罩人叫住往来的煤工,招呼他们全部去恩家里搬石头,“如果你们家里也有,你们家的我也要。搬来这样石头的人今天可以不挖煤,面包鸡块可以随便吃,烟也随便抽!”
说完,面罩人坐进锥形的篮子,挥了挥手里的铃,篮子缓缓上升,彻底没了踪影。过了许久,面罩人乘着篮子回到了大家面前,和他一起装来篮子里放下来的,还有半篮子的白面包和烤肉块,它们冒着烘热的香气,酥软松脆,是地底人从未尝过的新鲜食物。
人们一窝蜂地去搬家里的“破石头”,换到食物就狼吞虎咽地吞下,抽烟的人每交一篮石头,就能换一根烟,再交一篮石头,就能得到一个火。
这天洞窟里就像过节一样,用一筐垃圾就能换好吃得要死的食物,还能换成烟,过去可从来没有这样的好事。
宝石一筐筐地往地上送,托托几次想爬进锥形筐,和宝石一起上去,但面罩人晃了晃手里的铃,告诉他在铃声不对的时候上去会被送进碎石机,变成一堆碎肉以后被人做成炸肉饼。
托托一听,忙打消了念头,乖乖干等。等面罩人同意送他上去时,地底人已经吃饱喝足惬意踩在萤石地板上跳着即兴的舞蹈。托托估摸了一下送到地上的宝石数量,要堆满这个洞窟应该没问题。
托托有点心疼,恩他们居然把这些宝石拱手让人!现在他口袋里的碎宝石无论是尺寸、形状、大小、色泽,都比不过地底人送来的新宝石。宝石只是副产物,宝石矿才是无价之宝,难怪面罩人说自己不知道什么东西珍贵,现在他现在已经彻底明白了。
作者:浅间(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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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虽然诗词歌赋里都把它和阳春挂在一起,但实际体感温度也就约大于0。
但和冬天的不同倒是非常明显,比如傍晚时候忽然暗下来的天空,呼吸间水汽渐渐变得浓重,一晃神,不知不觉地就落下来细密的雨,雨声微弱、细碎、绵长,很快便成为难以被意识察觉的白噪音。
放学的下课铃已经响过了很久很久,讲台上的英语老师却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E中高三学生独占的志远楼,林檎正坐在三楼靠窗的位置,无聊地撑着手肘看向对面的志远楼。
那个小个子的女生,依然抱着膝盖坐在青石垒的台阶上。
E中高一高二的学生放学很少拖堂,下课铃刚响,志远楼大门里就有男生弹射而出,之后就是人潮汹涌的大部队,再然后是负责打扫的值日生们三两个打闹着往外走——女生出来的时候连这波人都已经散了挺久,也因此在拖堂时间里心不在焉的林檎,飘忽的视线一下子就落在了她身上。
是个纤细的小姑娘,连红白的运动校服都撑不起来的小骨架,背着个粉白花的新书包,脑后高高束了个单马尾。
她出来的时候雨还只是零星一两点,结果踟蹰间,就落成了细细密密的雨帘——擦在脸上觉着只是些微的凉,却不知不觉的,就会把整个人都沾湿。
这种情势下就应该果断开跑、到家洗澡,是在犹豫什么呢?
林檎一边疑惑想着,一边身子微微往后躺倒,脊背贴上椅背,那里挂着书包,而书包里除了高三必备的厚重资料外,还有一把折叠伞。
并不是会特意关注天气的那种人,但即将迎来高考的毕业生,万万不能和感冒发烧沾上关系,于是无论季节天气,林檎的包里永远背着这把伞——虽然很少用上,但毕竟只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重量。
看着台阶上的女生,再看看台上的英语老师,林檎近乎玩笑地想着:如果下课了她还在那里,我就把伞给她好了。
然后鬼使神差的,台上的英语老师抬手看了看表,随后突如其来地就放了学。
同学们三三两两的,利落起身往外走,林檎却下意识走得有些磨蹭。等到拖着脚走出教学楼,青石的台阶已经空荡荡,先是下意识松了口气,再抬头看看细密的雨帘,却又莫名焦躁起来。
雨比之前竟又大了一些,这可真是个、不会选时机的家伙。
伞撑开不过只是个暗色的圆,雨天顶在头上,就成了一片安适的天。
伞面上传来的声响渐大渐急,林檎撑着伞走在路上,脚步间的水声也渐渐变得急切。直到眼里一晃而过,校内花坛凉亭里眼熟的粉白花书包,林檎才身形一顿,停下脚步。
草木掩映的间隙里能看到红白运动服包裹的小小身子,运动服的质地不太能看出干湿,但高高的单马尾已经湿成了紧扎的一束。
唉,都已经下决心淋了雨跑到这里,又何必停下来呢?
E中算市内条件不错的高中,学校里有敞阔的塑胶操场,也有安静的图书馆阅览室。花坛常年只作为道旁装点,聊胜于无的凉亭自然也少有人来。小径日常就苔痕遍布,被雨一淋更湿滑不稳,林檎隔着花叶看向少女,半晌还是叹着气,一步步小心挪过去——走进凉亭飞檐下的那一瞬,世间仿佛只剩相对而立的两个人。
在雨天里代表安适的大伞被收拢起来,林檎甩甩水,单手把它递给娇小的少女:“你用这个吧,有伞,就不怕淋雨了。”
小小的女生埋着头,不说话,也不动。
“都是同学,不用客气,用完你明天还我就行。也不用担心我啊,我没问题的,我比你可结实多了。”林檎笑着,仿佛是想和少女对比那样走近一步,面前一直低垂着脑袋的女生,却猛地抬起了头——细碎的刘海,远山眉带着柔软的弧度,双瞳透亮,下面是小巧的鼻和唇。
熟悉的脸孔让被雨沾湿的世界渐渐沉入朦胧,林檎看着对面的女生,她眉眼弯弯地笑着。
有声音,没有经过耳郭却响在脑中:
“要再勇敢一点吧。”
“就算错过最好的时机也没关系呀。”
“已经到了这一步,就不要再停下来了。”
“你已经是,能够去保护什么,也可以勇敢去面对什么的人了,对吧?”
林檎睁开眼睛。
细密的雨声隔窗响在耳间。
她起身洗漱,细碎的刘海用夹子别在头顶。
镜子里的少女一双远山眉带着柔软的弧度,双瞳透亮,下面是小巧的鼻和唇。
吃过早饭她背起粉白花的书包准备出门,包里厚重如砖块的教辅资料间,夹着一封昨晚写好的,告白的信。
封面上的名字,是她喜欢了整整两年,却还有两个月就要迎来分别的人。
出门之前女生伸手撕掉桌上的台历,代表3月31日的纸片被揉成小小一团扔进垃圾桶。
今天是,四月一日。
是她能想到的,告白最好的时机。
END
潭州是一个有趣的地方。
有趣在于这是一个有名的放逐之地。
却不知道萧霆为何来此。
与萧霆相见的第六日,凌虚与萧霆坐在临湘城的一家铺子里。铺子的老板一边翻着账本,一边小心地用眼神瞟着他们两个。
这么几年过去了,萧霆越来越像凌虚,尤其是皱眉的样子。但与凌虚不同的是,凌虚让人觉得平和可亲,而萧霆却让人有些寒意。
即使那样相似的样貌 ,但熟知他们的人绝不会将两人认错。甚至会生出一种错觉,这两人长得一点都不像。
凌虚端着茶,瞥了一眼装模作样擦剑的萧霆,开口道:“你来之前,说路上与我说,路上说到此处再说,如今到了此处,你可想好了准备到何处说?”
萧霆闻言笑嘻嘻地将剑放下,道:“我倒并不是有心要瞒你,只不过想了半天,也不知道如何开口。索性就不开口了。”
凌虚叹气道:“你至少要告诉我,我们来此处是要做什么?”
萧霆神色微收,却道:“我也不知道。”
凌虚哑然,半晌才道:“若我现在扭身就走,还来不来得及。”
萧霆摇头道:“不行不行,有人说要道歉,自然要有些诚意。”
凌虚皱眉道:“但你这般不明不白地将我拖来,总得给我一个说法才是。”
萧霆竖起两只手指,赌咒立誓:“我保证,明天之前,一定让你知道为何来此处。”
凌虚皱眉苦笑,道:“我总觉得我应该生气,但是却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不好意思生气。”
萧霆一本正经地解释道:“因为我叫你来,自然是正事。只不过,我们到的早了些。”
凌虚扬眉道:“早了些?”
萧霆道:“叫我来的人只说六月二十一到临湘城肖字铺子来,却未曾说明何事。”他解释道,“既然受人之托,自然忠人之事。”
凌虚心中觉得奇怪,隐隐觉得不详,却又找不到头绪。他张了张口,却又没说出什么。
萧霆知晓凌虚想问自己的事情,但凌虚不问,自然乐得装聋作哑。却开口道:“你此次去清山观,莫不是想要找我?”
凌虚摇头。
“我就知道你不会是善心大发想起我。”萧霆生出些好奇神色,道,“你的事情我也听闻过一些,所以更是好奇,什么事情竟叫你下山来。”
“清山观继任大典。”凌虚道,他顿了顿,又解释道,“我知道你不会回去,虽然也曾叫人打听过,但,他们找不到你。”
萧霆微微一怔,道:“你叫人找过我?”
凌虚点点头,道:“他们说你去了锦州,后来便找不到了。”
萧霆眼底浮现些复杂的神情,却又装作低头喝茶,避过了凌虚的视线。过了一会儿他又问道,“新观主是个什么样的人?”
凌虚道:“似乎是老观主新收的弟子,我原先不曾见过。”
萧霆笑道:“你觉得新观主怎么样?”
凌虚仔细思索了一会儿,道:“风度怡然,谦和有礼,据说道法也极为精深。倒也当得起清山观的新观主。”
“竟然可以得你这般称赞,有机会可要好好见识一番。”萧霆含笑注视了凌虚一眼,道:“那么,你觉得我是什么样的?”
凌虚迟疑了一会儿,沉声道:“我不知道。”
萧霆惊异道:“为何。”
凌虚正准备开口,却听见门外一阵骚乱,就见着有好几个人连滚带爬进来。那几个人都穿着黑色的武士短打,腰上扎一条红巾,像是什么帮派的成员。
只听见他们几个边惨叫着“妖怪”“妖怪”边在地上翻滚,不一会儿身上竟冒出白烟,整个人迅速干瘪下去,化作一堆白灰。一时间铺子里惊声大作,老板伙计都跑了个干净。
萧霆从椅子上一跃而去,便欲朝着那几堆尘灰而去,凌虚却一把扯住他,右手掐诀,一道青光击中其中一堆残灰,只见一道黑芒飞速窜出,便朝着凌虚面门袭来。凌虚面色沉着,左掌提于面门轻挡,就见着那道黑芒停于凌虚掌心前一寸之处。
“小心!”只听见凌虚一声低喝,那剩余的残灰之中又暴起几道黑芒直击凌虚萧霆两人而去。
萧霆右手一震,抬手抽出长剑,只见剑芒一闪,那几道黑芒均被斩落在地,瞬间化为埜粉,消逝不见。凌虚瞥见萧霆这剑招,瞳孔微缩,却扬手一抓,将面前那黑芒禁锢于掌心真气球之中。
萧霆凝神一看,却是一只黑色的蝴蝶,全身墨黑,不掺一点杂色。若是在夜色之中,恐怕无人能够分辨。他惊疑道:“这,这是什么东西。”
凌虚看了萧霆一眼,道:“这是妖气所化。”说着右手微微用力,便将蝴蝶掐灭于手心.
萧霆闻言眯起眼道:“妖气,这地方怎么会有妖气所化的蝴蝶呢?”
凌虚目光扫过萧霆的右手,却又将目光移回那几堆残灰上,开口道:“你来此处,是否与此事有关?”
萧霆张了张口,却不知道如何说起。若说有关,但他仍旧未曾得到任何消息,若说无关,这刚刚到了肖字铺子,便发现了妖蝶杀人。
凌虚见萧霆不说话,也不再追问,只是皱眉道:“既然这家铺子的人都跑光了,多呆无益,倒不如去查查这几个人是在哪里招惹的妖气。”说罢便朝着门外走去。
萧霆警觉地环视铺子一周,未曾发觉异样的迹象,只得提剑跟上凌虚。
“我见闯进来的那几个人穿着一致,恐怕是什么门派之人,你可曾知道些讯息?“凌虚边走边侧头问萧霆。
萧霆知道凌虚生出些疑虑出来,却咬紧牙关不松口。摇头道:“我也不知道。”
凌虚闻言眼中闪过一丝失望,却没有再问什么。
两人在临湘城中转了几个时辰,也不曾发现什么有用的讯息,只知道这几个人从城东郊外而来,并不是临湘本地之人。
凌虚见天色已晚,便提议先休息,第二天再往郊外查探。
等各自回房,萧霆才从怀中掏出一封密笺。密笺在两人到达肖字铺子的时候,他已经从桌面下方的暗格中摸到了,只不过实在未曾料到会出现妖蝶。
他打开密笺,见上面道:七月初七,华灯之会。
潭州地处中南,气候潮湿。雨下起来总是细细密密的。天气若是凉爽,倒也别有一番滋味,可若炎热,浇上这要大不大的水汽,闷热得令人烦燥。
萧霆与凌虚在临湘东郊走了几个时辰,只觉得口腔肺部全是这潮湿闷热得水汽,凌虚还好,萧霆却有些心烦起来。他从腰间抽出水囊,一口气灌了大半,然后寻了棵树,便欲席地而坐。
凌虚微微皱眉,阻拦道:“这草地太湿,湿热侵身,却容易生病。”
萧霆满不在乎道:“淋几天雨都没事,怎么会怕这一点湿?”
凌虚见萧霆坚持,便不再阻拦。他见萧霆情绪有些不稳,也不多打扰,提剑四处走动,找寻其他线索痕迹。
那几名被妖气侵蚀的人,在进城之前毫无异色,但城中并无妖气,只有可能在城外沾染,而在城内被什么引发。
凌虚仔细回想昨日被自己禁锢的那一缕黑色妖气,恶而不凶,不曾沾染血煞之气,至少在那几个人之前,这妖气的主人不曾杀过人。但黑色妖气又为极恶,什么样的妖才会如此邪恶却又不靠血气滋养成型。
凌虚忽然想起清山观主曾经跟他提过的一件事。
人死若不气散,若地处阴煞,则易成僵尸。但僵尸成型极难,而若地势极凶极恶,则数十年便可出黑僵。黑僵之上为飞僵,飞僵可成旱魃。
旱魃若出,赤地千里。
但僵尸虽凶恶却只会散发尸气,不会有妖气。
凌虚心中一紧,直觉此事古怪,一时之间难以想象个中真相。正想得出神,突然感觉有人靠近,一回身却是萧霆。
萧霆见着凌虚回身,道:“我在那边等了许久,也见不到你回来。难道,你有发现?”
凌虚摇摇头,道:“此事透着蹊跷,我一时也想不明白。”
“不明白什么?”
“什么样的妖才会极恶而不凶。”凌虚见萧霆不是很明白的样子,开口解释道,“这世间万物有灵,若开了神智便能成精。甚至有些无意识的东西,若是沾染过久的人气,也会生出意识故而生怪。”
凌虚道:“妖修炼比人更难,人百年求道,而妖千年化人就是这个意思。修炼一事本就靠机缘,而也有夺取生灵的邪恶之法。邪恶之法修炼的速度极快,修为一日千里。但有灵智的被剥夺了生命则会生出怨气,附着于修炼者身上,这怨气日积月累便聚成煞气。越邪恶则越凶煞,血气也越盛。一般来说,极邪恶的东西一定伴随着凶煞之气。”
“你的意思是这妖气极为邪恶,但又没有杀过人?”萧霆道。
“至少不是靠剥夺生灵来修炼。”凌虚点头道:“这就是奇怪之处,不过有位前辈曾跟我提过僵尸一事,此事给了我启发。”
“僵尸?怎么说?”萧霆不由大奇。
凌虚解释道:“僵尸一般是因为人胸腔中有气未散,又遭遇刺激导致尸变。但地势越阴,则生成僵尸的可能性越大。若地处极阴极恶的凶险之地,甚至能孕出千年飞僵。”
萧霆似有所悟:“你的意思是,此妖很可能是吸收了阴厉之气,所以妖气邪恶而不凶。”
凌虚闻言奇怪地看了一眼萧霆,却道:“的确如此,只不过这种极阴极凶的地方,照理说不可能在潭州。”
萧霆不解道:“为何?”
凌虚思索了一会儿,解释道:“虽然我不擅长于观山望水,也知晓一点,能酝酿这般邪恶妖气的地方,地脉已经被彻底污染,方圆千里当一片穷山恶水,而此处,没有任何异常。”
萧霆道:“既然此妖原先不曾伤人,此次说不定是那几人不小心沾染到。我倒觉得不必担心。”
凌虚苦笑道:“这妖气太过邪恶,身具此种妖气之物,早已没有清晰明辨的能力,而且它所过之处,将会污染所经过的任何东西,水,兽,草木,引得那一片生灵发狂入恶,你觉得我是否应该担心?”
萧霆脸色微微发白:“怎么会有这么恐怖的东西。”
凌虚摇头:“不过这一切都只是猜测,临湘东郊没有被污染的生灵,所以我还不能确定。而且你我两人在此处转了几个时辰,没有找到丝毫妖气,要么此妖已经离去,要么它能够收敛自如。”
若是收放自如,只表示这妖更为可怕。一时间两人陷入了沉默。
“多想也是无益,只不过我奇怪的是这几个人为何会在临湘城中发作。”半晌,凌虚又道。
“这样想来就更奇怪了。”萧霆道,“你我寻出城来,只因为这几人从东郊而来,城中又没有异样之处。若这妖气收发自如,那几人岂不更有可能是在城中沾染的妖气?”
凌虚闻言又看了萧霆一眼,沉吟了一会儿,才慢慢道:“你忘了,昨日你我打听到的却是这几人一路从东城门直往肖字铺子,在铺门口突然发作的。”
萧霆先是不解,突然脸色难看起来,道:“凌虚,你有什么事自可以直说,又何必说不痛快!”
凌虚沉默了一会儿,才道:“我没有怀疑你的意思!”
萧霆怒极反笑:“这几人一路直往肖字铺子而来,正好我又对你说有人叫我等在肖字铺子,你便联想到这几人说不定是来寻我,而昨日你便问我我是否认识这几人,我却否认了。你既然怀疑我,又何必梗在心中,不愿痛痛快快说出来!”
凌虚见着萧霆发怒,却也不急,只是慢慢解释道:“我并无如此想法。你既然叫我来帮忙,又拖我来肖字铺子,便是不怕我知晓你与何人见面。所以你若与这几人认识,自不必瞒我。你说不认识,我信你。”
萧霆怒气未解,道:“那你这番话又是什么意思!“
凌虚淡淡一笑:“你既然教我坦然那我便问了,你拉我来潭州,是有事求助,还是找理由拖住我。”
萧霆闻言身子一震,脸色微微一白,忍不住将视线移开,语气也变得微弱起来:“你为何这么问?”
“我虽与你不过见过两次,但我看你一向好强,能解决之事绝不会求我帮忙,解决不了的事,恐怕也不会求我帮忙。”凌虚淡淡道:“何况你若非请我不可,那自然是逼不得已,但看你一路怡然自得,倒也不像什么麻烦事。”
萧霆越发不自在,咬牙切齿道:“你既然知道,又为何不说不问?”
凌虚微微一笑,道:“我并不确定。但是你说此事要到肖字铺子等消息,可发生了妖化一事,你一是震惊,说明这妖化之事不在你预料之中,二来我出去寻线索,你头也不回跟与我,之后也不曾再提肖字铺子,若是真等消息,怎么会消息也不等便离开那处。要么你已经拿到消息,要么就是原本就没有消息。”
萧霆闻言脸色越发难看,半晌才道:“我是不是还要谢谢你明辨是非,不将我与那妖怪看作一伙!”
凌虚忍不住叹气:“我不是这个意思。”
萧霆闻言抬头注视凌虚:“是,我是故意拖着你!现在你可以回你的太玄派去了!”
凌虚道:“妖化一事还不清楚,我还不能回去。”顿了一顿,又道,“其实……”凌虚还是没说下去。他不知道如何用语言去安抚一个人。
萧霆闻言颓然地叹了口气,道:“真滑稽,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
凌虚道:“我从未这样认为。”
萧霆道:“你真不会安慰人。我几乎觉得,你当年说请客谢我替你解释这一番话是你说的最好的谎言了。”他见凌虚似乎要开口,却打断道:“我人生前二十多年,对我不好的人太多,对我好的人又太少。你算一个,她也算一个。”
凌虚不知道为什么便想起了当年那个小姑娘。
“她比我大一两岁,是个性格有点坏的大家小姐,虽然凶巴巴的,却很善良,也不会因为我穷而看轻我。她为我画像,还偶尔资助我,又顾及我的面子绞尽脑汁撒谎。在此之前,很少有人对我这么好。后来她找我要我带她离开,我知道她不过是一时之气,她只不过是对她父亲的反抗,她其实比我想的更明白。所以我给她留言,让她放弃,她也知道我的意思。”萧霆缓缓道,“但我舍不得那幅画,那是唯一证明这个世上曾经有人在乎过我对我好的证明。我以为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像她那样对我好了。可是,突然有一个人说拿我当朋友,还细心替我考虑。”
凌虚闻言心微微一紧。
“可是那个人失约了。”萧霆定定地看着凌虚,“从那时起,我就当他死了!我下定决心,既然他如此惘顾一个人的信任,那我一定要他后悔!”
“可是…”萧霆忽然淡淡一笑,笑意里夹杂些痛苦与无奈,“我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下定了决心,可是那人一说对不起,我就怎么都不忍心责怪,怎么样都怪不起来了。你说,那个人是不是很可恶!”
“我不甘心,真不甘心,明明想好要这个人也尝尝被人欺骗的滋味,结果就是不忍心看到他失望的样子。”萧霆叹气道,“你听见我一句话便愿意与我去潭州,那一刻,我突然为欺骗你感到后悔。我知道你不确定我对你是怨恨还是什么,可你却愿意信我。”
“你明明疑惑我的修为,疑惑我为何知道你是太玄掌门,疑惑我如何得知你在江州,但你一句都不问。”萧霆道,“凌虚啊凌虚,明明错的人是你,你却让我觉得我错。”
“我真想讨厌你!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萧霆轻轻舒出一口气,道,“算了。”
良久,凌虚才道:“这么多地方,你为何偏偏选中潭州?”
萧霆淡淡一笑,透着淡淡的落寞:“潭州,是我娘的家乡。她曾在七月的集会上与我爹相识,她希望我有机会一定要来一次。我只是,不想自己一个人来罢了。”
凌虚闻言忍不住笑道:“今日才二十二,你准备用什么理由将我拖到七月?”
萧霆一惊,看向凌虚似乎不明白他的意思。
“妖化之事比较麻烦,看来我不得不在此多停留数日了。”凌虚说得认真,眼神却有点游离不定,“这妖物极为厉害,恐怕还得你留下帮忙不可。”
“你手下几百太玄弟子,又何须我来帮忙。”萧霆心中微喜,却故作推脱。
凌虚看了一眼萧霆,仍是一脸诚恳:“此处离太玄太远,他们赶过来也需要一些时日,只得劳烦大侠多多担待了。”
“勉强,勉强勉强吧。”萧霆沉吟了一会儿,才‘斟酌’着同意了。
夜色幽深,乌云蔽月。
街道上隐隐传来更夫敲更的声音。
一下,两下,三下。
萧霆缓缓坐起身来,眼睛在夜色之中亮得吓人。
他床前单膝跪着一名黑衣男子,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
萧霆轻轻开口:“你倒是很准时。”
“属下不敢迟到。不知尊上计划可还顺利?”黑衣人的声音很哑,似乎极力隐藏着自己的身份。
“凌虚?”萧霆缓缓勾起一抹恶意的笑容,“我想,他应该是信了吧。”九分真一分假,将自己最深处的情绪都扒出来给人看,怎么不信呢?
可是真疼啊。将隐秘的恨重新翻出来,还要装作放弃的样子。真疼。
黑衣人道,“他若是信了,此事便成了一半。”
“我倒希望襄州不要坏事,否则教主可就又要不高兴了。”萧霆冷冷道,“教主是不是已经出关了?”
“是!”黑衣人道。
“那你也替我给教主带个消息吧。有些事还是未雨绸缪得好。”说着萧霆将一样东西扔给了黑衣人。
黑衣人将东西往怀中一放,行了一礼,整个人往后一退,便消失在黑暗之中。
过了许久,萧霆起身下床,伸手给自己倒了一杯冷水。那股冷意从喉头一直在贯彻到胸腔。
“凌虚……”
月亮缓缓从云雾后探出身来,月华倾泻,映出萧霆赤着的上身。一条张牙舞爪的恶龙从腰间一直盘至右肩,青黑色的纹身透着浓重的死气,显得狰狞而邪恶。
作者:江橼
“命石”——这个世界的核心。
所有人出生时他们的额头都会浮现一颗独一无二的石头,有的人是天蓝色钻石,有的人是石英色和田玉,还有的人是翠绿色翡翠。
虽然神明没有给世界魔法,但祂赋予了另一项馈赠——命运。
是的,这颗石头之所以叫“命石”,正是因为它代表着每个人的命运,代表着世界的命运。
“我觉得吧,这本书纯粹扯淡。”R躺在柔软却陈旧的沙发上,晃着腿点着脚,眼神从那本刚拆封的八卦杂志上挪开。
D坐在桌边,处理着白日里没做完的工作,不走心的抽空捧场。“讲了什么?”
“说,命石之间是存在联系的,天蓝色钻石会吸引石英色和田玉,但和田玉必须要远离钻石,不然会有可怕的事情发生。”
D听完后敷衍的嗯了一声,并没有把这种命石匹配的娱乐文章放在心里。
“那我可得离你远点儿。”她说着,合上了笔记本。
“搞完了?”R爬起来,走向冰箱。
“搞完了。”D搜了搜眉心,接过对方递来的饮料,并没有看是什么便一口闷了。
下一秒——“噗!”
“卧槽,你拿的什么?”低头一看,蛇草水。
“你的最爱?”R无声地笑着,一点点把自己手中的冰糖雪梨喝个一干二净。
“屁。”
“看样子,你的确得离我远点儿。”
不然下场会非常凄惨。
R和D相识有十年了,从中二少年到犯二青年,两人相伴走过了人生最轻狂的时代。
但如今,却不可遏制地走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
正如她们的命石那般,钻石和玉,天差地别。
但两人其实没有什么感觉,即使是现在命运的岔路上,对分别这件事,她们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采购进度如何?”D穿着工装,从办公室里出来,手上还拿着一把巨大无比的扳手。
R顺手抄起桌上的文件,盯着电脑头也不回地把东西递给对方,并没有察觉那扳手距离自己狗头只有不到两公分。
“目前有2家公司报价,但价格还是偏高,我想办法压一压吧。”她眼睛里闪着算计的光芒,嘴边挂上笑容,“真当我们都是傻子吗,什么都敢漫天要价?”
D是相信对方本事的,从小她就深有体会,R那张嘴,能把死的说成活的。
“别太过分了。”她拿走文件的同时不忘提醒对方,别忘了自己的目的。
R不耐烦地赶人,嘴上敷衍应承。
“放心,我有数。”
D心想,你有个屁数。
事实证明,她们不愧是认识了十年的老朋友,R心里想干什么,D用脚趾头都能想到。
解决供应商虚高报价的办法就是抬出了一家虚构的第三方,用极低的价格不断给供应商施压,迫使他们改变报价。
办公室里,R翘着二郎腿,靠在椅背上,左手拿着手机右手举着座机话筒。
“高总,真不是我唬你,人家报价只要3,你们都报到5了,这怎么想都不可能买您家的东西啊!”
“哎不好意思王总,刚才跟其他供应商通话来着。哦哦,您问那个单子啊,现在最低价是3,公司急着采购,不压价了,八成就从那买了……”
“啊?改报价?这不合规矩吧高总?”
“不是我不帮您王总,您也知道,咱都是二轮报价出结果的,您二轮给了几,不用我多说吧。”
“那行吧,就这一次啊,改好了赶紧把报价单发给我,邮件别抄送采购了啊。”
“哎哟,太客气了您也,也不是互惠互利的事儿吗,用不着这么大的包。”
……
“搞定了?”D正好从茶水间回来,手里拿了两瓶酸奶,隔着隔板扔给R。
放下电话,R嗦一口酸奶,感觉人都活过来了。
“搞定了。”
她是谁?这点小事都搞不好那不如从桥上跳下去死了算了。
“今晚,就都结束了。”
明明应该是如释重负的场面,但二人却露出了更加慎重的神色。越是最后关头,越不能放松警惕。
商场如此,生活也是如此。
你永远不知道意外会不会比你更加积极。
深夜,空荡的公司里只有D的办公室亮着灯,她翻阅着此前从R哪里拿到的资料,电脑屏幕停留在采购批准的页面。
零点一过,采购合同正式生效。
价值2千万的生产线将在半个月后进驻生产车间。
但也正是同一天,R正式从公司离职,连这单采购的奖金都没有要,拿着半个月工资潇洒走人。
D的指尖划过那写满了笔记的文件。
“我大概,就是被这样的你所吸引的。”
有本事又干脆,不为无所谓的事情留恋,像是一台精密机器,但却又充满了惊喜,你永远也不知道她的内里有什么,永远也看不透猜不透。
她喜欢这种纯粹的理性,喜欢一切合乎逻辑的东西,但不喜欢意外。
“石英色和田玉会被天蓝色钻石所吸引……这东西写的也不算全然胡扯。”起码,她中了。
就在她胡思乱想庆祝计划成功的时候,冷不丁收到了来自R的转账。
“这是讲好的回扣。”
五百万。
这便是D允许R离开公司的条件。如果她能在一单采购中吃到五百万的回扣,那么她就允许对方离开。
离开自己,去往更加精彩的世界。
截止目前,一切都如她所想。
只花一千五百万就拿下了市场价三千万的设备,虽然失去了自己的老朋友,但某种意义上来说并不算什么损失。
目的达到了。
R的目的也达到了。
她没有问客户要回自己的私人手机,也没有说话,只是用眼神询问对方,自己是否可以离开。
客户点头摆手,放任已经失去价值的工具人离开。
随后,R坐上了回市里的出租车。
“不好意思师傅,能麻烦先去趟公安局吗?我手机丢了。”
昏暗的车厢里,她手中捏着一闪烁红点的纽扣,脸上没有丝毫丢了东西的窘迫。
“你是得离我远点儿。”
因为这会连累你——即便你并非完全无辜。
商场如战场,任何一家做大做强的企业背后都会有无数觊觎者。他们有的伺机而动,想要一口吞下大象;有的细心谋划,想要一举翻身成功。
R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只不过她的目的,是摆脱那吸血的黑心公司,远走高飞,去往那精彩纷呈的世界。
“不要把钻石放在盒子里,它应当成为饰品。因为光能让它更加绚烂多彩。”
“你囚禁她太久了。”
“是的。所以,现在换我被囚禁了。”
D面对穿制服的人没有丝毫意外,她从容不迫地伸出双手,任由他们为自己佩戴玫瑰金镣铐。
“我是该远离她。”
不靠近就不会被吸引,不相识就不会受伤。可是她无法拒绝命运的指引。
“命石”是这个世界的核心,它是神明替生灵书写的,名为命运的剧本。
前往高原的飞机上,一名旅客突兀地出现在R的身边。
“hi美女,我感受到了命运的召唤,请问我能坐在你旁边吗?”
R闻言抬头,问他,“你什么命石?”
翠绿色翡翠。
R快速低头看一眼手中的最新八卦杂志。
“天蓝色钻石最应该远离的是翠绿色翡翠。”
“卧槽……”
“你不要过来啊!!!!!!!!”
作者:遠夜
燕子啊
让我唱个我心爱的燕子歌
亲爱的听我对你说一说,燕子啊……
*
没想到,与她再见的日子竟如此突然地来了。
荧幕里的她有些陌生。
无论是一身华贵如公主般的盛装,还是那一张抹了浓妆的脸,都和他记忆中的姑娘不像同一人物。他坐在电视前仔细地寻找,总算从微笑时的习惯和没有彻底消除的细微口音中寻到了一丝丝从前的记忆。
那时他们只是这座小城里极为普通的少年少女,因为就读同个班级和相同的爱好玩到了一起。不过男生有男生的话题,女生有女生的小团体,即使是朋友,他们俩大多时候也都是和同性朋友一块儿行动。
放学后的集体活动,男生们跨班级、跨年级集齐十多个人,不是去踢球就是去拍球。而女生的活动就文静得多,一边逛街一边聊天,三两地在学校周边区域游走。明明都是逛过几十几百遍的地方了也依然兴致勃勃,总能在同一家店内差不多的商品里挑拣出有些喜欢的小物件买回去。
刚熟悉起来的那会儿,他们的交流仅限于学校内,仅限于同桌在下课、开小差时的只言片语。他在纸条上告诉她最近优秀的流行音乐作品,而她则保证回家之后会找来听听看。
他可能不是一个合格的推销员,可她一定是一名优秀的听众。每一次推荐的歌曲,她都如约在当天听完,并在第二天将感想说给他。有时是旋律很动听,有时是歌词写得动人,也有时候她会率直地表明这首歌可能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虽然最后这种情况会让他稍有失落,自己喜欢的东西不被别人喜欢总是叫人难受。但情绪经过沉淀,脱离最开始的状态之后他反而觉得欣喜,因为她每回的评价都不是简单地敷衍两句,她确实认真地去了解过,然后选择实话实说。
数次之后,他逐渐从这些足够真实的评论里感知到了她的偏好,从此再没推荐过被她评为不合心意的歌曲。抒情的、温柔的,他发现这类歌曲总会得到不错的评价,一如他对她的印象,一名毫不起眼的安静女孩。
如果不是同桌,他们可能根本不会有一周超过五句话的交流。如果不是同桌,他完全不会想把刚省吃俭用买下的磁带借给她。同桌真的是非常特别的存在不是吗?它将两名原本毫无交集的同龄人凑到一起,诞生出别样的情谊。
他不知道她是怎么看待自己的,但他得承认,她和其他的女同学……有一点点不一样,一点点。
*
“上个学期尽让你推荐歌,我这里也有不少歌想分享给你。但是你要保证不能因此嘲笑我的品味,不然我就再也不听你给的歌了,知道不?”
看到她在纸条上写的话,他暗自点头,决定不管收到的是多土的广场舞曲目或者口水歌也不嘲笑她——但不嘲笑归不嘲笑,要是真的不好听,他仍会如实将感受传达给她。他对此很有自信,她绝对能分辨出于内心的真实评价与恶劣嘲笑之间的区别,这是花费了一整个学期建立起来的信任关系。
随后,他便在纸条上见到了她钟爱的歌曲……《拾彩贝》。
此时此刻,他十分庆幸他们俩的对话不是即时的面对面交谈,而是麻烦的纸条聊天室。不然的话,她大概要见到他莫名、不解、迷惑、尴尬的无言蠢样。
算得是爱听音乐的他被标题整得很纳闷,虽然这似乎与他对她的印象十分符合,但又好像哪里不太对劲。流行曲目喜欢取的歌名无非就是那些东西,六七成和爱情有关。拾彩贝这样的题目,尽管不能说和恋爱完全没关系,但怎么看都更像是一首儿歌。
与小学午休时悬在教室左上角落的电视机里放映的动画歌曲异曲同工,他的脑海里已然顺理成章地将采蘑菇的小姑娘换上适合赶海的服饰,弯腰去捡被潮水留在沙滩上的贝壳。欢快的前奏过后是红色加粗楷体的大号标题坐落于屏幕中央,紧接着清脆的儿童女声与简单易懂且段落重复率极高的歌词组合在一起,这首儿歌便完成了。
他不否认有部分儿歌是挺好听的……但,有特意推荐的必要么?
“这是首儿歌?”
“唔……你回去听了就知道啦。”
问题被打了回来。瞧她眼睛都笑没了的模样,他极其肯定这歌有点猫腻。
他会购买喜爱的歌手制作的专辑磁带,不过迫于经济原因和便捷程度,更多地还是在网上搜索在线试听。然而在盗版音源遍地走的如今,他居然没能搜索到多少关于《拾彩贝》的条目,它作为国语歌实在冷门。
于是,他点开搜索出来的几乎唯一的试听链接,开始聆听她的喜好。
*
第二天,他看向她的眼神都不对了。
“你昨天给我听的那是什么?”
刚放下书包还没拿出课本抄作业,他就忍不住直接开口询问。着实等不到打响上课铃再传纸条了,天知道昨天晚上听那首歌的四分钟有多煎熬,演唱者极具穿透力的嗓音借由音响在他家里回荡……他永远忘不了爸妈投向自己的古怪视线。
“什么是什么,就是首歌呗。”她纤细的手上转着一只花里胡哨的笔,课本平摊在桌面,内容正是待会儿要默写的诗文。做完的作业叠放在书桌的右上角,方便每天都要抄作业的同桌随意借取。“你听完了?”
“谢谢,我宁愿没听完。现在我家那两位都觉得自己孩子被怪东西附身了,你说要怎么解决吧。”
“哈哈你也太夸张,哪有这么严重。虽然小孩子听美声作品不常见,但你撇开那种在整个班级面前声情并茂朗读课文的尴尬,带好耳机仔细品味品味呢。《拾彩贝》是首好歌,我可喜欢听了,真不是作弄你。”
他当然知道她没在开玩笑,他这是在质疑她的品味!
“不是,你多大年纪,怎么听起美声了?我爷奶估计都不爱听,春晚一播这类歌唱节目直接调成静音唠家常。”说起这首歌的不好,他可有太多能讲,“不说这歌手唱得听着费劲,像一口大气吸不上来似的,那歌词哎哟……还‘围着红兜兜’,儿歌都没这么直白,没把我臊死。”
其实这会儿的他尽管看似是个老乐迷,却根本没有多少乐理知识,对歌的评价全都出自完全主观的感受。美声唱法的科学性、演唱家声乐技巧的好坏、共鸣如何,甚至连高音质量的优劣都听不出来。再加上对美声多多少少存在一些的偏见,以及这年龄段的少年一开闸就愈演愈烈的嘴炮行为,等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对着她数落了好久她喜欢的东西。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结果。若非系统学习过声乐,一般人很难对美声作品进行有内容的点评,欣赏也是同理。绝大多数人都知道《今夜无人入眠》,但是这首歌的难度、各位男高音歌唱家不同版本的优缺点,了解的人凤毛麟角……不敏锐的听众甚至连某些歌手的倒嗓期都察觉不到,‘听个热闹’正是最恰当的形容。
从头到尾她都没有插过一句话,只偏着头听,手上的笔在指间转过了二三十个来回,笔帽上垂下的挂饰随着笔身摇晃,发出汀汀的轻响。班主任进来主持早会之前的班级格外吵闹,但在叽叽喳喳的麻雀群里,她是特别的一只,安静不多嘴的姿态正如他对她的印象无二。
看上去她像是虚心听取了他的种种点评,可不知为何,他倒心虚起来了。
但这时期的少年,还有一个十分共同的特点——嘴硬又爱面子。
兄弟之间暂且不提,在异性面前承认自己错了,那可是天大的事,是涉及到‘尊严’的严肃抉择。尽管隐约察觉到自己说得有些过分,却不愿让对方发觉,想维持住自己的形象。
一顿过火的批评结束,她没讲话,他也没讲话。她没看他,也似乎没在看桌上的课本,视线不知道停留在哪里,像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头。前一秒还心虚着的他顿时有一点小情绪,因为她看起来没有认真听他的评价,竟然在开小差。
怀着所谓‘虽然我不想你太在意我说的这些,但我也不愿意你真的没有在意’的矛盾心情,他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喂,想什么呢?我刚才说的话听见了吗?”
这时,她的眼神里才有了他的影子、一些遗憾与少许失望。那神情仿佛比张口道歉还能折损他的腰杆子,只一眼就将他强撑起的气势击垮。
“叮铃铃——”
班主任准时地踩着震耳欲聋的打铃声走到教室的讲台前,而这位老资历的中年女教师,每天早晨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清点作业,统计缺交人数。
“……糟了!”
大难当头的他无暇去细细体会她的心情,因为今天早上光顾着数落那首歌的不是,他东缺西漏的作业还一个空都没填……交与不交,早死与晚死的区别。
抄作业大王的滑铁卢十分彻底。班主任教授的语文课一结束,他就被通知去办公室报到,接受其他勤奋批改作业的任课老师一顿批评了。
在她面前能说上一早晨不停,到了老师跟头和闷葫芦似的一句话也说不出。像根木头一样杵在那儿一动不动,眼睛直愣愣地盯着桌角。不敢看老师,也不敢看自己那本被写了‘空白’加两个大大问号的作业本,心里充满悔恨。
而这还远不是结束,这一天上交了几门课的作业,类似的场景就复刻了几次,甚至还被班主任在午会中当着全班的面通报批评,可谓颜面扫地。忧心于是否会发展到通知家长的他,这下着实是没心思再和同桌的她传纸条。平时玩得不错的哥们一到课间休息就来他旁边,锤了一记他的肩膀,玩笑地问他今天怎么马失前蹄。
几人说着说着,其中一个便促狭道:“还不是和同、学聊得太开心——”
话中揶揄之意尤为醒目,显然是注意到了他和她较为频繁的互动与‘热烈’的聊天情况。其余的青涩面孔上也露出如出一辙的暧昧笑容,并未因话中的另一位主人公就坐在边上而有所收敛。
“喔——那是应该忘了抄作业。没事没事,哥几个都懂,这波一换一不亏!”
男生打趣起男生来可不比燃起了八卦之心的女孩子弱,而且他们的言语中更有性别原因产生的优越与攻击性。如果有最起码的良知和羞耻心,处于这样的漩涡之中必然叫人非常不适……即使他们是‘好哥们’。
他都难受得不行,她又能舒服到哪儿去?
“行了行了,赶紧去放水,要憋死了。”
推搡着一众哥们走出离开位子走出教室,虽然调侃依然不停歇,但至少在上课之前肯定波及不到她。不在她跟前,他心里好受不止一星半点,那些过火言论的威力顿时下降大半,传到耳朵里根本不痛不痒。
——这是为什么?
是因为在其他人面前被嘲笑太丢面子吧,他想。
最后班主任止步于口头批评,并未将这件事捅给他的爸妈,直叫他松了口气。可要说高兴,也着实高兴不起来。一面略有些怨怼她竟不提醒自己补作业,一面又担心她还在介意哥们的玩笑……和他的恶评。
对这两件事,他有心道歉。然而第二天一到学校看到一如既往在温书的她,这份心思又沉了下去。
一度闭上的嘴,想要再次张开可不容易。他内心挣扎数秒,终是吸取昨日的教训,先默默地从她的桌角伸手拿走一沓本册,按照顺序抄写起来。手上奋笔疾书,脑袋里想的却是该怎么打破尴尬沉默的氛围,顺利地将那句对不起说出口。
应该先为无偿借他作业的善举道谢吗?可是这么长时间的借阅行为下来,除了第一次有过几句感恩外,接下去每一天都拿得顺理成章。双方对此早就形成默契,现在再口头道谢也太古怪。
再用推荐歌的话题……?不,暂时别提歌曲。一天过去了,说不定她已经忘记那些令人不快的评语,没必要让她回忆起他咄咄逼人的模样。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直到顺手把作业还回去的那一刻,他都没想到合适的开场白——还是传纸条算了。
纸上聊天室永远不会背叛他,不管是多尴尬的话题,一落到无声的纸上就完全不用担心。虽然只在纸条上道歉好像不太正式,但……本来也不需要多郑重,他觉得让她知晓自己的态度更加重要。
早读和早操的间隙,他反反复复地打了一遍又一遍腹稿。从和她传小纸条开始,他还是第一次这么认真地思考该如何写好笔下的句子,仔细到连一个标点符号都想做到无可挑剔。
终于他觉得简单直白的开场最有效,并急急忙忙冲到座位,在第一节课的铃声刚响起的时候就撕下一页纸沙沙地将精炼出的语言写好,抖着脚等待任课老师在开始讲课,这样他就能趁着老师转侧身的不注意将纸团丢出轻巧的弧线,稳稳落到隔壁的桌上。类似的动作已在过去的学期里上演无数次,即使不去细想,行云流水般的投掷场景仍会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他已经预备好把攥在手中的小纸团扔出去,手臂肌肉紧绷,蓄势待发。
然后他看见了班主任抱着课本进来,然后他又看见两三名不认识的中年男女跟着走进来,直接走到教室的最后方,在紧靠墙壁的空椅子上坐下。
当学生当了近十年,如果他还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那这些年可能是白活的。他再不把老师放在眼里也不会挑这种时机发作,更何况除了爱抄作业外他自诩也不算坏学生。
“最近几天会有人随机到班级里听课,大家知道一下,和平时一样表现就好。”
听到班主任说出这话后,他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怎么偏偏凑在这时候来视察。但他没办法推迟领导们的到来,只得无言地将手中的小纸团放进有些掉漆的金属笔盒里,继续等待下一个时机。
这一等,时间就毫不留情地溜过他们之间的走道,把笔盒的盖子扣得严实,不可说的心绪被封存在内,不知要等到何时才能重见天日。
*
如果可以预知到未来,他或许会放弃当初缩头乌龟似的窝囊决定,鼓起勇气把那句该说的话用自己的嘴清清楚楚地讲出来。
可是没有人能预知未来,至少他不能。
一念之差,现实就会变得如此不同,有些事就会变得如此难以挽回,谁能知道呢?世事无常,迁徙的候鸟难道就一定会再飞回来么?旅途中存在太多的变数,多得能将习以为常的轨迹转变至另一个方向。
叫他陌生,令他手足无措的另一种轨迹。
*
炎热的夏天来了。
天气再热,也挡不住青春少年们对户外运动的渴求。不用上学的漫长暑假,他和哥们一起踢了不少场足球。和他们一起踢球的都是附近初高中无所事事的男生,尽管挑了太阳没那么烈的下午,几场结束也都和淋过暴雨似的全身湿透。
带了女朋友来的人生赢家会和妹子再去其他地方约会,而他这样的,和哥们打完招呼就干脆地各回各家。踢球的场地离他家有点距离,要搭二十分钟一班的公交才能到。骑单车倒也可以,不过实在是懒得自己蹬回家。最近没有特别中意的磁带要买,他没必要费这些功夫省丁点儿钱。
每到雨季和酷暑,他总要觉得公交站的遮雨棚真是个良心的公共设施。躲在阴影下的时候尽管仍旧很热,心理上还是凉快不少。偶尔有一辆私家车从路上驶过,也有大热天依旧坚持蹬二轮三轮的人,甩着汗让轮子动起来。
还没有公交车的影子。
二十分钟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说不定有些急性子的人就是不愿意在这儿浪费无谓的等待时间,于是选择了其他不省力出行方式。他愿意等,倒不是他有耐心,而是对他来说等车的时间可算不上无谓。
上蹿下跳好说歹说才从爹妈手里拿到的随身听,这不就用上了?路途中挤出来的‘闲暇’,最适合用音乐填补。甚至可以说他接受在热浪里踢球的邀约,其中极为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就是他能在路上听音乐。
公交车的班次间隔长并不是问题,就算它迟到也没关系,因为他有享受等候时光的绝妙办法。
随着歌曲切换,候车的人也多了一点。
最早到的他站起来,将候车座位让给一名老人,得到她一句感谢,不错的心情变得更好了。正巧耳机里播放的歌是气势高扬的类型,激昂的行进仿佛成了他的角色曲,下巴抬起的角度让汗水顺着颈部笔直地流下去,红彤彤的天际和厚重的云彩像是在给他的英雄事迹降下充满喝彩的帷幕——他平时绝不是容易想入非非的人,只不过音乐在烘托氛围上实在有不少加成。
歌曲进入高潮,鼓点节奏愈发激烈,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随着音乐微微晃动,等待着人声加入之后的爆发。
“哟,刚踢球回来?”
浑身一激灵,他条件反射地按下暂停键,生生将音乐停留在切入副歌的前一秒。侧头看去,这熟悉的声音果然是她。惊讶之余,还有几分被突发意外袭击的不知所措。
“哦,嗯。”他顿了半晌,“你也出去玩?”
“没,出来上课的。”她回答,“真是巧了,你坐哪个车?”
他报上车号,她点点头:“果然和我不是一班,怪不得之前没遇到过。”
“那你是哪个车?”他接着回问,听到答复后心道确实是巧了。她那辆车的班次间隔短一点,再加上比赛结束的时间每次都不固定,兴致来了踢到晚饭饭点也不罕见,两人要碰上可不容易。
耳机还在挂在耳朵里没来得及拿下来,等他想到应该取下耳机和同学说话的时候,两人已经都没有话了。取或不取好像都不正确,手僵在裤兜里动弹不得。他不想过早结束和她难得的偶遇,即使这气氛尴尬到让他呼吸困难。
可是他们之间还有什么可以聊?……音乐?
——算了。
放弃曾经兴致勃勃谈论过的话题,只需要脑海中闪过一些幻灯片记忆的区区一瞬,他就像被下了封口咒,不得在她面前主动吐露任何有关音乐的只言片语。要知道,英雄也并不十全十美。被捏住弱点,英雄和狗熊的身份转变往往不会很复杂。
暂停的音乐暗示故事进行到尾声时的重要转折,巨大的红幕布之下,正做着告别动作的主角被债主找上门,以极不符合英雄的姿势灰溜溜地逃遁远方。当然、当然,他不是什劳子英雄,他欠她的东西大概也没那么价值连城。只不过欠了太久,利滚利后逐渐变成了他无法面对的一座大山。
不知该看哪儿的眼睛偷偷往边上飞快地瞧了一下,她正注视着公交车将会驶来的方向,根本没有关注他,仿佛之前的几句寒暄仅仅是最起码的礼貌,她根本没想和他聊些什么,也没真的关心他家住哪个方向。
心重重地落下,落到水平以下。
他看见候鸟掠过海面,他看见雨滴打湿羽翼。他看见候鸟逐渐靠近,他看见自己和雨滴一起坠入大海。
“我说你、”
“对不起。”
他是后开口的,却抢在她前头把话说完了。快速但清晰的三个字堵得她一愣,脸上浮现出明晃晃的疑惑:“……什么?”
“对不起。”鼓起所有勇气说出第一遍后,接下去的无数遍就异常容易了,“你推荐的那首歌,我说得有点过分。其实它没我当初评价的那么糟糕,真的。”
“啊……”她显然很惊讶同桌了大半年的同学竟然一直对那件事耿耿于怀,也没意料到会在这里听到一句道歉,顿时不晓得要如何反应。但是被他的郑重所感染,她也不由得思索起较为正式的回答:“其实我在一定程度上预计到了你的评价,选那首歌当作推荐的第一首曲子也有点缺少考量,应该先让你接触更通俗一点的曲子才对……不过你竟然提高了《拾彩贝》的评价,我还以为你不会想再听它的。”
“后来偷偷听过。演唱我还是不喜欢,但曲子其实不错,有些像带点忧郁的儿歌。”
承认它的好,对现在的他来说简单得信手拈来。
她笑了笑,却不像他听到自己喜欢的歌被夸赞时一般表现,没有就这首曲目继续深入讲述创作的背景、喜欢它的理由等等,她与他的不同如此明显,脸上收不住的笑容引他的视线无限停留。
公交车开走了。他先到的车站,却是她先上车离去。
二十分钟一班的公车今天也没有遵守时间,按照自己的步调不紧不慢地迟到了五分钟。虽然他一般不在意多等几分钟,但今天他得好好感谢它至少没在他们俩谈话之际不合时宜地出现。
车内冷气很足,吹得他头脑恍惚。
终于把那句话说了出来……光是这点,今天的收获就已盆满钵满。然而看似完美的偶遇中仍有一点让他遗憾——竟没有和她聊除此以外的东西。现在就好像他们之间的死结被疏通,留下两根毫无瓜葛的线头。
作为过错方的他应该主动再拾起线,打成漂亮的蝴蝶结。可他被解开死结的激动冲昏脑筋,完全没能让他们俩的关系延续下去。自座位重排后,‘同桌’关系不复存在,他和她随之没了大半说话的机会,更被抹杀了传纸条的空间。
这下他便发觉,原来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里上课的同学,居然能毫无交集到这种地步。一周五个白天的共同生活,甚至连一句话、一个眼神的对视都没有。他从未如此清晰地意识到这种情况的普遍存在,因为他从未如此渴望过与一名同龄的女孩子回到有说有笑的时光。
*
头脑简单的他最近总是在琢磨。
之前琢磨该怎么向她道歉,现在琢磨该怎么继续和她说上话。他们还是领座的时候,他可没想过有一天自己还要为这种顺手为之的小事而烦恼。简单的脑子得出的方案也是简单的,就像他近半个学期的失落煎熬得靠偶然际会解决,他为当下的困局冥思苦想出的办法……是傻等。
他没有她的联系方式,也不知道她究竟哪几天上课,只好尽可能多往外跑,从球场早退一段时间,又多在车站等一段时间,切切期盼着能重复上一回的偶然。
偶然不可复制,但执着的努力或许能有回报。
等待的时间对他来说并不痛苦,毕竟他还有随身听里的音乐陪伴。他买了新的磁带,要是碰见了,又能推荐她去听一听这张横扫排行榜的专辑里都有些什么样的歌曲。如果她感兴趣,他肚子里也存了不少从网上收集来的消息与自己的听后感分享。
关于流行乐的话题,她不是唯一能一起讨论的人选。他哥们大都听点儿,真聊起来也挺热火朝天的。但她就是特别,他就是更想告诉她现在又多了哪几首好听有趣的歌。
很想告诉她,非常想告诉她。
所以当十几次的等候终有结果时,他摘下耳机,主动向她打招呼:“唷,刚下课?”
“对。你又去踢球了?这么热的天,你们兴致真高。要不是要上课,我都不想出门。”有了第一回,再在车站碰面的时候她并不惊讶,瞧了眼前同桌满身的汗,她自然地走到他旁边说起话来。比起他一会儿局促一会儿自来熟的模式切换,她一直都如现在这般从容,同学间的交际聊天也本应如此。
“还行吧。一个人待在家里没意思,不如出来踢几场。”他不打算就踢球的话题多加赘述,吸取上次的经验,趁着公交车还没到赶紧把随身听拿给她看,“这张专辑你听了没?很不错的。”
她伸头一瞧,果然摇了摇头。
之前也是这样,尽管她对他的推荐曲来者不拒,自己却不怎么了解当下最流行的音乐。考虑到那仅有的一首由她推荐的歌是什么样的风格,他顿时理解了她的脱节。回首远眺,长长的马路尽头没有公交车冒头的迹象,她稍微想了想便接过随身听当场听了起来。
他颇为紧张地看她使用自己的物件,不由自主地忐忑。心里痒得厉害,可是没法子抓挠。紧紧盯着似乎太奇怪,于是他控制住视线,只时不时地往那边瞥去一眼——她的身体跟随音乐打着节拍,面上神情瞧不出多大波澜,但至少不像是极讨厌正在播放的音乐。
就在她闭上眼听曲子的时候,巴士缓缓停靠在车站,车门打开,走下来几个人又走进去几个人。他一咯噔,马上去看公交的号……还真就是她要乘的那一辆!
眼珠不停地在她和公车之间转动,还没等他下定决心将她从他的音乐世界中带离,巴士便又载着乘客开走了。关上车门的声音、车辆发动的声音……它们被耳机内传出的音乐完全遮盖过去,直到那长方形都瞧不见影儿了,她都没发觉自己错过了一班车。
“这名歌手的作品以前你是不是也推荐过?风格完全不一样了,不过咬字方面还是很有特色,很新奇。”
听完一曲的她摘下耳机,又回头瞧了眼没有公车身影的马路,确定还得等一会儿之后继续谈论起对这首歌的种种想法,甚至还准备切到下一曲目继续听。时隔许久再体验到她认真的评论,怀念与庆幸涌上心扉的同时,他为方才的不作为感到一丝慌乱心虚。
如果不说,她大约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件事。可就像那句哽在喉间足足半个学期的道歉,他始终会记得他为了她能听完这首歌,‘故意’没提醒她去赶车的自私。莫名地,他不愿将如此污点留在他们的交往中。
但道出自身的卑劣行径总需要莫大的勇气,他心不在焉地听她讲了好些时候,直至她把随身听塞到他手里,她在夏天依然泛凉的手指碰到他灼热的手掌时,陷入内心挣扎中的他才因这过大的温度差异而回过神。
“车来了,你快走吧。”
没戴耳机的她这回听见了公车的响动,一瞧是前同桌要坐的那部,她善意地提醒貌似还没发觉的等车人,像是比他还担心会赶不上。然而他却抬头瞧了瞧正在上人的公交,竟无动于衷地又将视线转回来,丁点挪动位置的意思都没有。
于是她纳闷了,不解地轻推前同桌的后肩:“这位同学,你再不扯开步子,车可要开走了。”
正如她所说,公车真的在话音刚落没过三秒的时点关门走人,此刻整个车站只剩下他俩还在等车。面面相觑的情况没有发生,因为做贼心虚的他根本不敢直视对方的眼睛,汗津津的手死死捏住平时宝贝不已的随身听,他……他其实无从回避。
“我,呃,我等下一班车。”
首先要张开嘴,首先起码要将声音发出来。他知道她一定会问‘为什么’,但他并不打算回答,因为听了接下去的道歉,凭她的聪敏必然能顺势解开疑惑。这会直接将他的小心思赤裸裸地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任她观赏,羞耻心又在极力阻止他,可是相比起来,他更不想再度回到半个学期前的状态。
“那个啊,我和你说一件事你别生气哦。”不自觉地吞咽口水,方才一直在做听众的他反倒感到十分口渴。她微微侧头,黝黑的眼睛里染上好奇。
“其实刚才你等的公交来过一班……但是我想让你把歌完整听完,所以没提醒你。”
“啊……”她发出明悟的感叹,随即又问,“就这件事吗?”
观她神情,像是觉得他有些小题大做。事实也的确如此,不过没去提醒而已,在绝大多数人看来或许连过失都算不上。她听完后并不觉得有多生气恼火,无所谓道:“没关系,我也等下一班车好了。”
车站变得很安静。
最能打发时间的随身听无人使用,她探头望向道路远处,他期盼着那里空无一物。载她离开的车一定会先到,但他只祈求它能来得晚一些。
“随身听你现在用么?不用的话我再听一首?”仿佛觉得单纯的等待颇为无趣,她主动将他的物件要了过来,面朝公路继续听他喜欢的歌曲。他有任何不给的理由么?显然没有。
他不知道她现在听的是哪一首。从余光瞥见的肢体有规律地摇晃,少女纤细的食指随着音乐轻轻敲打随身听的外壳,像是他心跳的节奏,又好像比那慢一些。在学校里见不到的画面,第二次在他眼前展现。
尽管想多看一些,可要是车来了,他这次一定不会再故意让她错过。一半注意分给她,一半注意分给车,倒也不算无趣。
可惜……十分钟的短暂超乎他想象。
不过眨眼功夫,她要等的车就来了。时间就像被不知名的怪物吃掉了似的,两班公交仿佛是列车上相连的两节车厢,一节才从他们眼前开走,后一节马上便到。
“车来了。”
怕她因为音乐听不到他讲话,他还蜻蜓点水地拍了她一下。然而她却好似在表演模仿秀,像他前几分钟一样抬眼一瞧,确认来的公交是自己等的车之后又没了动静。他还想再提醒几句,但是被她摆手的动作制止,眼睁睁地望着那辆巴士第二次远去。
——她在做什么?她为什么这样做?
各种各样的猜测一下子涌现,搅得大脑快要停止运转。平时话多又不爱动脑的男生正朝着完全相反的方向疾驰,两片嘴唇和缝上了似的一个小口子也打不开,倒是空空如也的脑袋里散乱地飞舞着千奇百怪的念头。
他没有问,她也没有回答。
两部班次不同的公车不知来了多少辆又走了多少,即使在白昼更长的夏天,天也已经快要彻底变黑。他自己倒还好,但她比平常晚这么久回家,不会被家里人责备吗?抱着这样的担忧,起初不愿她离开的他这会儿反而成了催促她早点回家的角色。
“你……还不准备回家吗?”
“等一下,马上就听完了。”
果真,大约三分钟左右,她就自己摘下耳机,把东西还给它的主人。她看上去并不怎么担心时间的问题,神色依旧显得从容。
“它快没电了,不知道能不能撑到你回家……这张专辑的确很不错,不少编曲都十分有趣。更多的内容现在大概来不及说,我们下次碰见的时候再细聊吧。”她从候车的座位上站起,街边的路灯已然微亮,等候的公车适时地乘着夜风停在她面前。
他握住随身听,着急地向她喊道:“那你下一次是什么时候上课?”
她已握住公车门旁的扶手,听到他的询问,转头微笑:“明天。”
*
明天,在还未结束的暑假里,他们尚有几十个明天。
她本来就几乎每天都会出去上课,而他的父母则对自家孩子日日出去野的行为早已习惯,男孩子多出去玩总比一直闷在家里好,仅在差点没赶上晚饭的个别日子说教两句,其余时间都放得很宽松。
当然,他并不是天天都出去踢球。有球踢的时候那是正好,没有人邀约的时候他也会装成和同学一块儿踢球的模样,其实是去车站等她下课。
他们俩仿佛重新回到了还是同桌的时刻,他向她推荐喜欢的歌,她听完告诉他自己的感受。偶尔也会说两句音乐之外的话题,但并不多。
几次下来,他终于觉得他们的关系回暖到可以聊一些他原本不太敢聊的话题时,他第一个便问:“你很喜欢那样的歌吗,就你推荐给我的那种。我周围……都没什么人听那一类的歌,你是怎么接触上的?”
“哦,没什么,因为我家里有人是学声乐的,我姑且也算半个。”
“半个?”
“半个。真正决定以后就走声乐这条路的孩子现在都已经在上音乐学院附中了,我只不过在课外学,读的还是普通高中。虽然比半路出家的好一点……但我现在还不确定要不要参加艺考。”
这话题他很陌生,是完全不了解的领域。对于像他这样的普通学生来说,艺考是极其遥远的东西。他们这小地方,大家几乎都牟足了劲儿念书,完全没想过要额外付出金钱和精力去走不一样的路。
“那你喜欢吗?喜欢的话就去呗。反正你功课也很好,不管怎样都不会差。”他对此的观念与父母的教育方针如出一辙。尽管家庭并未富裕到哪里去,可他自幼生活的环境却异常宽松,说是整天闲散度日也不为过。他对未来的打算也很简单,随大流读书,随大流工作。尽管并不清楚究竟要从事什么行业,但他从未操心过这件事,觉得往后总归能找到份活儿干。
面对鼓励的话语,她摇摇头:“我还要再想想。”
“哦。”
以单字结束话题,他有点不得劲。
他们俩并不是无话不谈的绝交,至少他认为不是这样的。他们之间存在太多没法聊的事情,关于她未来的进路似乎就是其中之一。他深知这一点,但在真正面对戛然而止的对话时仍旧心有不甘——为什么他不能是倾诉的对象?是因为他不懂什么声乐,还是他看起来不可靠?他承认,这些事或许更容易和闺蜜一类的同性好友或者见多识广的长辈深入探讨,但……
转折之后的念想,他打住了。
“那下次,你也推荐点你喜欢的歌给我吧,就和上回一样。”他故作轻松道,“多给我听一点,说不得哪天我就开窍,懂得欣赏高雅艺术了呢?”
“这可不是高雅。不过……好吧,我再想想挑什么给你听。”
中间的停顿着实让他心惊了一回,差点以为她要因为上回的失败结果而彻底放弃向他推荐歌曲。瞧她上挑的细眉,他总觉得自己这是被小小捉弄了一番,但印象中的前同桌又不大像是会这样做的人,搞得他一时有些糊涂。
但是——算了!小细节略过不提,最重要的是她答应了!
“那还用想,当然要先挑你最喜欢的。”
这对他来说是根本不需要多想的结论,但她始终有一层顾虑。她从不轻易给同学推荐自己喜欢的歌,也几乎没告诉过他们自己其实在学声乐。校内的大小才艺汇演上,她绝不主动提出参加表演,即使规定了每个人都得准备节目,她都会避过唱歌去和其他人一块儿表演小品。
他是她第一个不太成功的尝试。
“……既然你这样说的话,那我现在就可以推荐给你。”她说道,“歌名叫《燕子》,有很多个版本。”
“我要听哪一版?”
“都可以。它是首民歌,有学院派的唱法,也有流行、民谣的唱法,或许会比《拾彩贝》更容易入耳。”
点点头,将这件事记在心中。
《燕子》作为歌曲的名称可比《拾彩贝》正常多了,只听名字,说是流行歌他也不会有怀疑。
于是回家吃完饭,他马上上网搜索,跳出来的版本果真如她所言非常多。上下翻了半天,好不容易选出一个点开听,结果竟恰好选中一首纯音乐——但左右不过四分钟,听了便听了。
他记得前次的教训,戴上耳机后才敢点击播放。
钢琴和像是箫的音色一开头便演奏出忧伤孤独的气氛,而这也是整首歌曲基调。之后加入的各种配器并未显得拥挤嘈杂,始终让这首旋律伤感的曲子保持着它本来的样子。
说是民歌,他还以为会是热火朝天的喜庆氛围。就像偶尔在电视里见到的那些不管布景还是着装都红艳艳的表演,演唱者穿着一身红红的地方服饰,满面笑容地用足以穿透屏幕的明亮尖嗓唱着朴实无华的歌词。
但这份宁静又忧愁的氛围,确实与他对她的印象十分符合。往常推荐歌曲时,她也偏爱这一卦的。
收拾好心情,他找了个确定有演唱的版本……因为填在歌手一栏的名字连他都瞧着熟悉,显然是哪位经常出现在荧幕中的大佬级人物。
前奏响起,那比纯音乐版本更寂寥的星点音符配合着似带有眷恋之情的清幽女声,一首名为《燕子》,而在讲述所爱之人的追忆歌曲展现在他面前。歌词果真极为简单,但却莫名让他心绪浮动。
“眉毛弯弯眼睛亮,脖子匀匀头发长,是我的姑娘燕子啊……”
他坐在电脑桌前,耳朵挂着耳机。听着伤感的民歌,看着描绘恋人模样的歌词,脑海里无端地浮现她的模样。眉毛弯弯,眼睛亮。脖子匀匀,头发长……这就是在写她的样子吧?一定是这样的,他想,不然怎么能解释偏偏只有她笑起来的画像既快又准地出现。
一定是这样没错。
像是发现天大的秘密,他的心跳陡然加速。幸好反复在耳边播放的歌曲它淡淡的冷清和忧愁缓和了躁动的内心,恢复正常后的他摘下耳机,决定保守好这份秘密不让她知晓。
忘了按下暂停,歌声仍从耳机内传出细微的声音。
“是我的姑娘,燕子啊……”
*
燕子,燕子。
他梦见燕子飞进家中,在窗台的屋檐下停留。
于是他日日趴在窗台边看着那只燕子,期待她能在这里筑起巢与他一块儿生活,让他知晓即使会飞去遥远的地方,她也不会忘记家在哪里,不会忘记这儿还有他在等她回来。
睁开眼时,她坐在旁边等候他对《燕子》的评价。
周围十分僻静,这里是距离车站不远的一处少有人经过的儿童游乐处。因为设施都已陈旧生锈,平时也没多少孩子喜欢在近处就有小公园的情况下来这里玩耍。阵地从车站换到这块儿还是前几回的事,主要公交车站总有人来来往往,作为聊天听音乐的地方不太合适。
在石头长椅上垫了几张纸,她倒也不介意地坐下了。他没带这些,正想着要不要随手掸掸灰尘将就时,她就在旁边的座位也铺上纸,铺完了还朝他笑。
“燕子、”
他其实想说谢谢,可不知为何是这两个字脱口而出。观她明亮的眼珠里还有期盼,他便索性直奔主题:“燕子很好听,我也很喜欢。”
首先让她知晓他的心意,其次再将他的念想细细道来。
所幸他当年推荐歌曲时长篇大论的功力犹在,即便不懂专业性的东西,倒也被他掰扯出好长一串感想。他这回点评的时候没有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直在偷摸地瞧看她的反应。
总归都是夸赞,不可能再叫她难堪。但假使有机会,他还是想让自己在她的眼中可以更有品味、更值得讨论更深的东西一点儿。
“你还听了纯音乐版的呀,真没想到。”最喜欢的歌得到同样的认可,她肉眼可见地轻松许多,“其实我本来也没指望你会喜欢它,你看,你听的歌都比较前卫。像《燕子》这样的歌,不像是你们钟意的类型。”
他可听不得这种话,立马反驳道:“怎么会?它本质不还是首情歌么,情歌现在多流行,大家都会喜欢的。”
这时他倒忘了,前一首《拾彩贝》硬要说,也有点情歌的色彩。况且她推荐的两首歌曲在特定的领域也完全不冷门,只不过在周围都和声乐无关的普通高中里,几乎找不到能放下成见欣赏的同好罢了。
她的成熟远胜于他,很多时候不愿与他计较,只附和着:“是啊,至少你很喜欢。我第一次从别人那里得到这样认真的回馈,有些理解你以前为什么老喜欢让我写感想了,这真的很令人高兴。”
被夸得忽然词穷的他不自在地摸着后脑勺,有点自得但又不敢表现出来,怕她觉得他是个得了点夸就飘飘然的轻骨头。于是僵硬地清清嗓子,为转移心思说起别的事:“说起来,你暑假里一直在念的课外班是不是就是去学唱歌?什么女高音之类的,经常在春晚里见到的那种。”
要说刻板,这还就是教科书般的刻板印象,然而他又没说错,大众接触美声最常见的途径就是每年的春节联欢晚会。她心里无奈地自嘲,面上不嫌麻烦地解释:“差不多,我也学美声,只不过将来继续学的话可能更想要学民族美声。”
“有什么区别……?”不懂行的他迷惑地发问。
“简单来说,就是更本土化、更容易被接受的唱法吧。我也解释不清楚,你去听对应的作品可能会比干巴巴地听我解释有用。”她又是一笑,带着些害羞,也带着些失意,“虽然我是这样想的,但将来的事谁也说不准。可能我还是会继续走正统的美声道路,也可能我会直接放弃声乐。”
——聊起未来这等人生大事,他可不迷糊了。
记得上回的戛然而止,他紧接着提出自己的想法,打算牢牢抓住这次机会:“为什么?我看你不像是不喜欢学声乐,难道是一边念书一边学太辛苦了吗?”
“辛苦……也谈不上吧。”放眼远眺,她的眼神里仿若有深深的叹息,“我就是有点迷茫。不知道唱歌是我真心喜欢的事情,还是单单只因为家庭渊源才迷迷糊糊地学到现在……最近老师也总说我没找到感觉。”
虽然神情依然平平淡淡的,但他眼中的她有一张写满了难过与惆怅的面容。作为前同桌、作为朋友、作为……抱有某种秘而不宣的心思之人,他见不得她这样。
然而实在对这方面的事一窍不通,他努力地想办法,最终迟疑了一会儿建议道:“要不你唱歌给我听听?像《燕子》,既然已经有这么多版本,那你也可以有自己的版本吧!唱自己喜欢的歌总比枯燥的上课练歌开心点,正好也给不太懂的我演示一下那两种风格的区别……你觉得呢?”
她惊讶地瞧了他一眼,似是没想到他竟然对她的歌声有兴趣。
这一眼,叫他无端紧张起来。心里又是忧她拒绝,又是怕她曲解了自己的意思,赶忙补充几句:“就在这里唱,就唱给我听。反正我也听不懂那些专业的东西,你唱得再差劲也不用担心。”
讲完这句,他发现自己这怎么越描越黑,还没开唱呢就好像认定了她的表现会有点糟糕似的。还打算再找点好听的话亡羊补牢一番,然而宕机的大脑实在运转不起来,只得在她的沉默中讪讪道:“不愿意没事,我就是给你提供个思路。这歌你也不必非得唱给我听对不,你平时聊得来的朋友,或者直接唱给自己听也很好。”
“唱给自己听?”
“对,难道你没有情不自禁地哼起歌过吗?”他顿时有股哼几首的冲动,但一想起身边这位是专业学音乐的大佬,便立刻歇了心思,不搞那种班门弄斧的笑话。得到她的回应,又是自己了解一二的领域,合上的话匣子再次被打开:“你家里有没有复读机?有的话就更好了,还能把自己唱的歌录下来听,很好玩的。因为音质差,就算唱得不好也会被杂音掩盖过去,一不小心就会产生‘原来我唱得挺有水平’的错觉……啊,对你来说可能不是错觉。”
大约是真心觉得复读机在这方面十分好用,他滔滔不绝地继续讲了很长时间,到后来根本都没在聊她的烦恼,完全变成了单方面的复读机使用感受讲座。
她也如往常一样安静地听着,同时暗暗叹息——他真的只是个喜欢听歌的普通人,并不知道自己说的消遣其实都是她用来练习的法子。录下歌声,一遍遍地听,一遍遍地纠正其中的错误与不足。录音设备早就被深深刻上了勤学苦练的印记,再难用它来放松心情。
……但可能也只有像他这样的普通人,才能不在意她演唱的瑕疵,不在意她在专业领域里拙劣的技术。
日渐西山,距离他们惯常分别的时刻很近了。
他说了半天的话,她只可有可无地嗯了几声,像是对此并没有多大兴趣。略感挫败的同时,他暗中责怪自己又没控制好度。
“……要不,今天就到这为止?”
寄希望于日期变更来刷新自身的状态和当下不怎么热络的气氛,他提出了回家。
“回去之前,你听我唱几句。”她拉住刚要起身的他,“要是觉得不好听就直说,我不想强迫你听自己不喜欢的玩意。”
极度惊喜之下,他倒没察觉她对自身演唱的贬低,只顾着掩盖快要咧到嘴角的兴奋,伪装平静道:“好啊,那唱什么?”
“就唱《燕子》。”
*
燕子啊
听我唱个我心爱的燕子歌
亲爱的听我对你说一说,燕子啊
燕子啊
不要忘了你的诺言变了心
我是你的,你是我的燕子啊……
*
他忘了自己是怎么回去的。
只记得听完那几句轻声哼唱的自己和着了魔似的,脑海中再也想不起其他旋律。什么新专辑,什么流行乐都忘得一干二净,耳朵里、脑袋里、心里只剩下她不加修饰的低吟。
那几句歌词来来回回地飘荡,却总也飘不出去,留在他的魂里。像只燕子,像极了他梦里的燕子。
“我真是……不中用!”他狠狠地骂自己。
因为在盖上毯子准备睡觉之后,他终于回忆起临别时发生的事。像是害羞又像是试探,草草哼唱几句,从第一个音出来到结束连一分钟都没到。他在发愣,而她静默了几秒没有等到他的评价,便主动道了一句再见,自己离开了。
不应当是这样的。
他们俩都要在那车站里等公交,有什么必要在这里分别呢?可是等傻不拉几的他总算舍得拔起腿的时候,车站早就没了她的身影。
——二十分钟一班的巴士,和十分钟一班的巴士。仅仅十分钟的间隔,却足够把两人分开。当然,他还没傻到要和电视剧里的男生一样用两条肉做的腿去追钢筋铁骨的交通工具。
所以他只是让那一分钟不到的歌声回响了一遍又一遍,百遍千遍地重复。
可他这样喜欢她的歌声,结果竟没能让她知道。
一人躺在床上睁着眼,夏夜的蝉鸣穿过紧闭的玻璃窗侵入他的房间,但到底没有成功侵入早已被某样东西占满的他。脑子里不自觉地回味和她同坐一张长椅时的每一秒,而不够仔细的他马后炮地从自己揉碎嚼烂的行为中,读出了她的动摇不安。
是的,是的,她本来就不爱在人前展示才艺也不是自来熟的性格,那段浅尝辄止的歌唱必然包含了诸多勇气与思索。他就该立马鼓掌,把手掌心都拍得通红,大声叫出好听二字,最好响得能把路过的鸟震个趔趄——然而他的表现却是无言,却是沉默。
她那时是怎样的心情?她是不是对他彻底失望了?
一想到后者的可能性,他就恨不得叉死记忆中的那只傻狍子。
整宿没合上眼,大考前一天他都没这样过。
草草地吃过饭,戴上耳机点开各式版本的《燕子》继续听起来,但左听右听,没寻到比她更入耳的。百无聊赖地盯着桌上的闹钟,看最长的那根细针慢悠悠地转一圈,再慢悠悠地转一圈。
一秒像一小时,一分钟像一个世纪。
坐不住,等不及。实在等不到时间恰好流逝到平时出门的那会儿,他换好衣服,给老爸留了句话就匆匆地出门了。一开始是快走,渐渐地小跑起来,最后竟直接拔腿狂奔。
他跑到车站,大汗淋漓地乘到两人碰头的那一站下车,又换乘了平时根本不会坐的公交。这是她回家时坐的车,她曾说过要坐七站,于是他便坐了七站。下车之后的地方是他不曾探索过的板块,砖缝里的一根杂草都长着陌生的脸庞。
粗粗望去,几个方向都有民居,他顿时迷失方向,困在原地动弹不得。
这一站的候车亭没有座位,他只好站着。出门时心急,没把随身听也带上,现在只好傻不愣登地站着。
“……我到底在干嘛?”
下车了也不走,等在车站却不是等车。很难说今天的他和昨天的他比起来哪个更傻一点,还是恋爱中的人都像这样,本就不聪明的脑瓜要变得更笨几分。分明不知道她住哪儿,就敢一个人往陌生的地方跑。分明也清楚她今天没课,就和懵圈了似的往外面冲——他这是要干嘛呢,自个儿都看不下去了。
回去吧,回去算了,不回去还要在这做什么?尽管心里充满回家的念头,身体却十分老实地一点儿没动。他搞不懂自己到底在期待着什么,没有随身听相伴的等候极其无聊,而且根本看不到尽头。
她又不是到点就会来的巴士,哪有杵在这儿干等就能把她等来的道理。他心里门儿清,可就是不愿意走。
夜里刚下过雨,现在非但没半点凉爽,还闷得他喘不过气。
像是被许多层棉被压着的感受,以及莫名的心焦让他的呼吸变得异常艰难。
“你怎么在这?”
他被吓了一大跳,甚至以为自己在高温天气里狂奔的傻子行为让他中暑,然后产生了幻觉。不然要怎么解释,他竟然听到了她的声音呢?就像第一次在车站偶遇时那般,她又从他旁边窜了出来。
那么突然,他没做好任何心理准备。
“怎么不说话?”她疑惑地上下打量忽然跑到她家附近的前同桌,瞧他闭口不言的模样和满身的汗,又想到前一会儿在马路对面就瞥见到了这具熟悉的身影,福至心灵道:“……难道是特意来找我的?不会吧?”
被她这样一说,承认成了件困难的事。无论如何,一声招呼也不打就冲过来确实不好,但他真的没有坏心思。想来想去,他还是决定将最重要的话先说完:“你昨天唱得很好听,真的,我觉得很好听。他们都没你唱得好,你可以多唱一点,我愿意听。”
“就这件事?我看得出来,你不必特地跑过来。况且你应该也不知道我住哪儿吧,真是……不晓得该说你什么好。”她瞬间失笑,“但是谢谢了,下次我会准备完整一点的歌。”
“好!”
他眼睛顿时亮了,决口不提自己的蠢事,只激动地高喊:“就要《燕子》,我觉得这首就可以!”
明明是她最喜欢的歌,这番发言弄得《燕子》是他一生挚爱似的。
也没追根溯源,她笑着答应了唯一听众的请求,挥别这位意外的访客,提着购物袋走了。
等她彻底离开,他才反应过来她这是出门买东西经过了车站。和外出上课时不同,她的衣着更加居家休闲,简简单单的短袖和中裤和清清爽爽的黑辫子——又见着了不一样的她。
什么自责,什么自嘲早就没个踪影,回家路上他窃喜到不能自已,车窗上映出的大男孩一脸碰着大喜事似的满面红光。
回家之后老爸瞧见他这模样,直打趣道:“哟,这是赢球赢爽了。”
他也不反驳,就趾高气昂地走来走去让老爸误解。平日里老爱凑在电脑前的小伙子,今天出去一趟和中邪了似的在不大的房子里来来回回地踱步。老爸正纳闷好好一小伙子怎么成这样了,细心的老妈两眼一扫,呵呵一笑:“平时踢球你见他这样?分明是处对象了。”
这一句话可踩着了猫尾巴,他顿时收起嬉皮笑脸的模样,正经辩解:“处什么对象,妈你别乱讲。”
老妈提了提嘴角,没和从自己肚皮里出来的小崽子一般计较,转头继续看电视剧。
两人都没就此追问,惊吓总算平息。
脱离炸毛状态的他偷偷深呼吸了几口平心静气,只觉得家里这空气吃进去也格外甜蜜。
*
她唱了《燕子》。
他特意下载了伴奏,在她要唱的时候外放。
随身听原本的用途是接耳机听,额外附赠的外放功能实在不怎么样,音质杂得和信号不好的广播频道似的。但他没觉得不满,因为越是杂乱的伴奏,越承托出她歌声的清澈。
他从她的歌声里看见了蔚蓝的天空,看见了飞过的燕子,看见了望着燕子的自己。
后来她唱了许多其他的歌,也唱过真正用上了美声唱法的歌曲——事实证明,他的确不会鉴赏这样的作品,只不过因为是她唱的,所以无论是怎么样的声音都极为悦耳。
美声和民族美声的区别,她仔细给他讲过,也分别给他唱过。当时他像是懂了,可回去后便又忘了个干净,还糊里糊涂的。不过反正她唱什么歌都好听,她用什么腔唱歌都好听,也就没必要去计较这么多。
仿佛看透了他对这些的不上心,她后来也不再赘述,甚至不提这些名词,只一味地唱自己喜欢的和他喜欢的歌。
*
暑假的最后几日,天天跑到外头和她聊天的他没了平时听歌的放松心情。毕竟直到她关心起他的作业情况时,他才想起竟还有暑假作业这种东西存在。
他还什么都没说,她就已经从他尴尬和茫然交错的神情上看出了答案。
“我就知道。”她毫不意外,“之后几天我们就不要再见面了,免得你作业都写不完,又要挨老师批评。”
“这不行!”一听到不见面,他条件反射地先张嘴拒绝。怎么能不见面呢?这可不行,他思索着。但作业也确实不能不写,不说正确率,至少得全都糊上装样子。要如何才能既和她见了面,又能把作业写完呢?
没过多久,他恍然大悟,跳起来恳求身边的好学生:“作业你一定写完了对吧?拜托借我抄抄,拜托拜托!”
——果然是这样的展开。
她无奈地应下,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借他抄,倒没什么可犹豫的。
“知道了,明天还是这里,我把作业带给你。开学还给我就行,别弄丢。”知晓他算不得心细,她着重强调了后半句。他恳求的模样实在逗趣,她得费好大工夫才摆出正经神色不破功。
得到肯定回复的他喜笑颜开,颇有些得寸进尺地说道:“那为了防止我把你的作业弄丢,我们就每天在这抄吧。我不带回家,这下你该放心了。反正找你借的只有做题的那些,其他的作文和抄写我自个儿解决。”
记得初中学过篇古文,里头有句话叫作醉翁之意不在酒,她觉得非常符合他当下的表现。
“别过分,真当我不知道你那点心思吗?你在这里写作业,但我在这里做什么呢,发呆么?乖乖拿作业去抄,别耽误我的时间,知道不。”
他真想回一句不知道,而他们俩日渐交好的关系也促使他逾越的调侃:“我哪点心思,你说给我听听?”
空气忽然凝滞,她抿紧嘴唇一语不发。他暗道糟糕,不该脑子一热回了那句话。不说他们还不是那种关系,言辞间也有点不太正经。只是看朋友和他妹子的亲密举动看得多了,他们的对话总不由自主地闯进他的脑海,然后将其中主角换个脸庞。
但他与她,和他们并不一样。
“你……刚才的话就当没听到。我明天来拿作业,保证不给你弄丢。”他信誓旦旦地保证,自信能将她的东西保存得当,却因为挂记着前一句错误发言显得尤为气短。
她低低嗯了一声,这天他们不欢而散。他真想再多说几句来弥补过失,可是一接触到她垂首思索的模样就惧怕了起来。他怕她思索出来的答案,不是自己想听的那个,害怕这段不算长的暑期时光会成为幻梦般的体验,一到上学便又回到之前毫无相干的状态。
他心里藏了那么多想问的,都因为惶恐而无法道出。
第三天,惴惴不安的他一早就到了两人的秘密基地等待。
有课要上的她自然不可能提早抵达,即使他提前来了也只是一个人待着而已。但他现在焦躁不安的样子到哪里都没法安定下来,与其在家被爹妈发觉不对劲刨根问底,倒不如来这儿清净点。
他想了很多与她有关的事。
比如开学之后他们就没法再和暑假一样频繁见面,座位没在附近的他们俩要是在学校里的接触变多,肯定会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和碎嘴。她绝对不喜欢这样,所以他得忍耐。如此一合计,或许一周也没法和她好好说上话——毕竟他还不清楚她愿不愿意将两人的奇怪关系继续维持下去。
或许他真的很笨,绞尽脑汁地思考到她出现的时候都没能把其中关节想明白。
她来之后什么都没说,从包里将一叠作业交给他,人也还站着,竟像是交付完这些就打算离开的样子。一股什么东西将要从身体里离去的恐惧倏地袭上心头,他急切地说道:“昨天的事,你别生气。以后不会再这样了,我保证。”
她瞧了他好半晌,才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我没生气。”
——骗人。他心想,她分明是生气了的。看她的眉眼,就是生气的样子,但他不敢拆穿。
“你没生气。”于是他昧着良心附和,小心试探道,“那我们还是好好的。”
一群鸽子飞过,落下一片阴影。他听见了许多双翅膀的拍击声叠加在一起,却没听到她的回答。他甚至觉得有点儿委屈,难道只因为一句话的不当,他们就要变成如此岌岌可危的关系么?难道他在她的眼中,就是这样不值一提的角色吗?
他会这么想也无可厚非,他确实琢磨不透她的心思,也读不懂她的眼神里包含了什么。在分别的时间里,她也想了很多,并且想得比他更多。可这些事他不会知道,毕竟她从未提起过,也不舍得提起。
“我不问了,你别不理我。”终归还是他在对峙中先认输,落寞的模样与近乎祈求的姿态令她于心不忍,毕竟从头到尾他非但没做过对不起她的事,还帮助了她许多。对这样一位益友,她本不该用如此态度对待……可谁让他的身份并不仅仅只是位益友呢。
他们俩看似单纯的复杂关系苦恼了她不少日子,终于,她还是做下了决定。
“我们……”她停顿下来,克制地瞧他一眼。那人满脸的紧张惊惧,像是对她将要说的话有所预测,怕极了她当面将事情说清楚。
“我们……还是现在这样。上学的日子不行,周末我偶尔会有空,你愿意的话还能找我。但一周最多只有一次,具体得到时候再商量。”
不在预期捏的峰回路转让他顿时没能将神情转变过来,他呆愣了一会儿,像是给自己做足缓冲,不敢置信地发问:“真的?”
“真的。”她终于又笑起来,恢复成他熟悉的样子,“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况且没你在旁边,我唱歌给谁听呢。我不喜欢没有观众的舞台,你可要负责给我热场鼓劲。每回我都认真地准备我的表演,所以你也不能偷懒,知道不。”
“那肯定的!你看我什么时候偷过懒,放一百个心吧!”唯有这点他敢打十足的包票。
“以后看你表现。”
极难得说了句俏皮话,差点让他健康的心脏瞬间患上跳动不规律的病。她本人显然也不常对别人这样,稍有些害臊地微红了脸颊。多此一举地将好好背在身后的双肩包提了提,见今日要办的事情已办完,她颇不自在地说:“那我们就回家吧,你得快点回去把作业补起来,不然来不及的。”
他应了一声,尽管心里还高兴着,本来也说好今个儿只拿作业,却觉得缺了什么似的浑身难受。小心地投去一个眼神,见她正要转身,他连忙叫停:“唉,等等!”
“还有什么事?”
“我说你,反正都来了……不如唱首歌再走吧。”他强迫自己咧开嘴笑,使劲地傻笑,好在她瞧过来的时候能维持住不动摇。
“我以为今天只是来借你作业的?”
听到要求她倒没有多生气,无可奈何的心情中未尝没几分被喜爱的欢欣。只是——该怎么说呢?以前她并不在意向他表露出喜怒哀乐,不喜欢的曲子会直接说不喜欢,喜欢的也不会吝惜夸奖之词。但最近一段时间,她总想把这些情绪藏起来不让他发觉,包括刚才的挣扎,包括刚才的喜悦。
不愿展露任何,只想他将她唱歌的样子牢牢记住。
“唱一首歌也就几分钟,我保证就听一首歌,听完就走。毕竟这么多天过来我都养成习惯了,不听你唱几句总觉得难受。”
既然如此,她也没必要故作扭捏:“要听哪首?从以前唱过的那些里头挑一个吧。”
这还需要考虑么?他毫不犹豫将那首歌的名字道出,甚至脑子里还未想好,嘴巴就已经张开。
“我要听你的《燕子》!”
她最喜欢的歌,也是最近唱得最多的歌。
熟练到无需准备便能直接进入歌曲的情绪,将一种思念浸入音节,唱起他们二人都为之沉迷的歌谣。
按照约定,她只唱了这一首歌。他也遵守诺言,听完后惯例地拍手,拍完手便是和她一块儿去车站等车。那么多次的《燕子》,那么多次的感想,她有时也真佩服他,居然能对同一个人在差不多时间内演唱的同一首作品做出十数次不同内容的评价。要说每回他对她讲的那些话其实也都不短,平常也没见他语文拿过多高的分数。
不解与惊讶之余,留给她最多的自然还是欢喜。
自己是喜欢唱歌的,她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
假如不喜欢,她不会回家仔细斟酌每个词的唱法,气口开在哪里更合适。假如不喜欢,她不会在他面前提起对未来的迷茫,不会犹豫着是否该放弃声乐的路。
她是喜欢的,她自然是喜欢的。
见他捧着一摞作业回家,她不由失笑。明明是来拿作业的,可他竟连个包都忘记带了。
这样粗心的人,居然能无数次对她的歌声说出细腻至极的评语,直说进她的心里,挠出浅的,可又消不去的痕迹。
*
谢天谢地,经过他连日挑灯夜读,暑假作业总算在开学前补完了。
抄写的过程中有多少次因见到她的字,耳边就响起她的歌声暂且不论,因为这计较起来可能花一天也数不清。
她的作业,完璧归赵;开学后的第一次约见,十分顺利。
没能和她聚在一块儿的这十多天里始终悬着的心,成功在真切地听见她唱歌时安稳落下。作为‘许久’未见的纪念,他又点了《燕子》。他听不腻,她倒也唱不腻。都这么多次了,她从没拒绝过演唱这首歌的请求,仿佛只要他想听,她就能一直唱到海枯石烂似的。
“燕子啊……”
每当她唱出开头的这句词时,他也在心中念叨:燕子啊……你是我的,我是你的,燕子啊。
开学后他们见面的次数不再和放假时一般多了,但唱下来的歌林林总总至少得有几十首,有他本来就熟悉的,也有他完全陌生的,其中他最喜欢的还是第一次唱的那首《燕子》。他也一直不吝惜言辞,将自己对这首歌、对她所演唱的这首歌的喜爱反复表达,不管再听几次都还是会有一腔热意用上心头,更有表达不完的言语要诉说。
她每次听了都会笑,眉毛弯起,充盈着笑意的眼亮得惊人。
他能感觉到她的演唱从一开始的好,到后来的越来越自如。全身心地投入进去,素来安静的模样都变得活泼许多。作为捧场的听众,他乐于见到她的改变,也更加注意要在每一次的夸赞中给出不同的感想,免得像是在敷衍。
和专业教授声乐的老师相比,他的那点感想与评价实在外行,但她每回都听得认真,亮晶晶的眼眸专注地盯着他,叫他都快不好意思开口说话。
大家都说高中学习紧张,有时候很痛苦,可他倒不这么觉得。甚至要是接下来的人生能一直都在念书也挺好,他很喜欢这样的日子。
可他到底也不是真的傻狍子。高中只有三年,他心里明白他们或许总会迎来个结束,只不过关于未来改变的话题他不愿过早提起。这期间他们几乎没怎么聊过其他事,只是一个人唱,一个人听,再说说关于演唱和歌曲的很多事,对学校里的生活都聊得极少。
不过有一回,她曾问过他的进路。她问:“你以后会做什么?会想学音乐么?还是和其他班的许多人一样准备考上外边的大学,念出来后到大地方闯荡?”
“我……”他根本没考虑过太多,怕实话实说让自己的形象变低,但想了想更不愿说谎,于是换了种说法道,“我虽然喜欢听歌,也买了很多专辑,但是真的学音乐那肯定不可能。去外边么……说不好,可能还是会因为放不下家里选择留在本地。”
她没笑话他没志气,也没表露出多少认同,只像随口问了一句,并不在意答案。他当时还暗暗松了口气,再说话时已将话题岔到别的地方去。如今想来或许追问下去才好,至少能让自己好好冷静下来,不留遗憾地道别。
就在这次问话之后一年,他们如期毕业了。
*
“你要去国外?”他惊得一下子起立,“什么时候决定的?为什么之前都没听你说过?”
“一年前决定的,大概就在给你唱歌后不久。”她望着天空,有一群鸟儿飞过的痕迹,“我父母现在也在国外,我要去和他们生活,然后在国外学习声乐……专业地,不像以前只在课外学。”
终于想到该问问她未来的打算时,他们的高中生活已经不剩下多少尾巴了。他理所当然地以为他们俩之间的相处会延续到大学,再延续到那以后的很多年。他眼中的未来并不清晰,但总体的感觉与过往差不离。假如他和她能认识得更早些,也一定会如现在这般相处,差别大约只在时间的早晚。
一尘不变的生活给了他贫瘠的想象力,再也预测不出别人跳脱于随波逐流的日常中的特别行为。是,她本就在放弃与继续学之间犹豫。这些日子里,他亲身见证了她的变化与进步,最该察觉到她的心意。但沉浸在快乐中的男孩疏漏了,将他们终将分别的可能性抛在脑后,只看着眼前的幸福。
隐约中,他模糊地感觉到她会在声乐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毕竟她是这样喜欢唱歌。可他没想到的是,他们的路就要在她起飞时宣告终结。
学音乐也不必非要去遥远的外地,不必非要去国外——他的内心自欺欺人了短短一秒,便败下阵来。因为他也清楚地明白,如果要追求更好,那绝对不能留在这块小地方。
他如此舍不得她离开,但他又如此无法开口留她下来。
消息来得太突然,他失去言语,坐在他身边的女孩也沉默了。他们之间明明只有一步的距离,却显得如此遥远。
“你……”
几次张口都不知该说什么,好半晌他才拼凑出正常的语句:“你什么时候走,还回来吗?”
问得仿若祈求,如果她转头,就能看见他眼中的不舍与哀求。可是她没有转头,视线也没在他身上,远远地望着没有他的方向,她留下残忍的现实:“一周后吧。太远的未来我也说不清,但要是没有意外,除了偶尔探亲,我可能不会回来了……你应该知道的,咱们这里没有让我工作的土壤。”
她又与他聊起了人生未来的话题,可这回,他并不想听。
找不到可再说的言语,他消沉着、惶恐着、痛苦着……他离开了这里,先她一步。在他背身离去的同时,她终于也站起来,让他的背影填满湿润的双眼。
谁都没有一句挽留,谁都没有一句祝福。就像是他们俩一直以来的相处,平平淡淡地开始了,然后又平平淡淡地结束了。她不会再回来,她也知道根在此心无大志的他不会背井离乡。
其实他真的应该说点什么,比如以后要永远记得他,永远记得有一位她的听众在小地方等待她回来唱歌。
但话到嘴边却又吞了回去。和她三年的相处里大多扮演着妥协弱势方的他终于在最后硬气了一回,尽管他本人并不想要这种机会。他有少年的自尊,也晓得事理。何苦回来?何必回来?
既然选了这条路,那就好好地走下去。要只瞧着前头,别老是回头张望——离开之后,他在心里对她说出这番话。
最终,他仍是不知道她究竟要乘那天的哪一班飞机,也仍是不知道她家的具体位置。他的身体好几次想冲出去,再冲到她家附近的车站,等待一个偶遇的奇迹,然后将心里未言明的情思与不舍全都道尽。
即便这些言语无法将她挽留,至少也能留下深深怀念的回忆,让他们之间有个忧伤但完整的故事。
然而他的理智难得发挥了作用,把自己强行绑在家里,拒绝所有邀约,一步也不出门,就连给父母代跑腿的要求都被以各种理由推拒。他怕家里的那扇门一打开,他就忍不住想冲出去,怕自己一踩到外面的地,两脚就不由自主地将他带到那里。
他怕,他怕,他怕了无数东西,这会儿倒唯独不那么怕缺憾永存。也许更深处的内心还天真地想着她以后能为了这份缺憾回来,以为可以在很远的未来中,像奇迹似的将缺憾补成圆满。也许他什么都没想,只是被折磨得无力动作、心生逃避。
一周之后,载她离去的飞机也留下了痕迹,就如这日从他们上方掠过的鸟儿一般,悄无声息地远去。
他没见到她第二面,也没去机场。但是他见到那一长条的云,见到那远看就和只小白鸟一样的载具,就知道只唱歌给他一人听的小歌唱家前去寻找更广阔的舞台了。
被丢下的听众趴在阳台窗口,晴朗的天气里天空如粉刷般蔚蓝,更显得那条白线突出醒目。他呆呆地仰头,仰得脖子酸,望到两眼生疼。
燕子……燕子在哪儿?你要去哪儿?
问了无数遍,可没有人能回答。他知道答案,不愿去想,因为一想就难受得厉害。但无论他想不想,事实总摆在那里。两人常聚的那方舞台回归它萧条儿童游乐设施的原本模样,即使他再去那垫着纸的长椅一端坐上一下午,也只不过徒增伤感。
抬起头望着天,不管晴朗阴雨,总有鸟儿飞过。有时他希望那是燕子,有时他希望不是。无论如何,看得多了,他便逐渐明白……明白他追不上。
他的身体追不上,他的心也追不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燕子飞走了,飞回自己远方的巢。
*
荧幕里的画面还在动,她的身姿和声音如此鲜明。
已经忘了有几年不见,因为在记忆里她总是和他一块儿的。
可长大后的她和他记忆里的她太不一样,只有那笑脸,让他捡回一点儿熟悉。
他握着遥控器,继续看了下去。
屏幕里,主持人问她参赛选曲和用意,她接过麦克风,眉毛弯弯,双眼明亮:“我选了一首我非常喜欢,也对我非常有意义的歌曲……”
她又讲了些关于这首歌的琐事,是他完全没听过的内容,十分陌生。
“那么,让我们揭晓这首歌的名字!”
主持人和她纷纷望向镜头,就像是在与电视机前的他,以及其他许多观众对视。他不自觉地前倾身体,调大了音量,要将接下去的内容听个真切。
“——《我心永爱》”
铿锵的前奏响起,又陡然没了声音。
他把电视静声,将遥控器丢在一边,取下了倚在墙边的木吉他抱在怀里。回忆着时至今日依然熟悉的歌词与旋律,他拨动琴弦,自己轻轻地唱了起来。
低沉的男性嗓音与忧郁的旋律很相配,但却与电视里正播放的画面充满违和。她在那一头就着管弦乐队现场演奏的伴奏放声歌唱,一举一动都与他所知的极为不同。想必歌声……也不会是他熟悉的模样。
可他不想忘了她的歌声。
于是就着自己弹拨的简单伴奏,和着记忆中她坐在他身边时的低吟,继续唱,继续唱。
“燕子啊,不要忘了你的诺言变了心。
我是你的,你是我的——
燕子啊……”
*
评论:随意
备注:其实是燕子这首歌的印象文,但不知为何写到最后脑子里全是我心永爱的调调……
作者:阿列
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个中秋夜。
那时候的皇帝是那个很有名的唐明皇,不过这个故事跟杨贵妃没有什么关系——至少关系不大。众所周知,除了喜欢美人这个绝大多数皇帝都具有的爱好之外,唐明皇也很喜欢道士。今天的故事里就有这么一位术法精妙的道长,他的名字,或许你也曾经听说过,叫做叶净能。
举凡帝王的身边,自然少不了辅佐他的臣子。有安邦济世的能吏,当然也有那种不怎么能安邦济世,却偏巧有别的能投帝王欢心法子的人。倘若称他们为弄臣,未免太不礼貌了些:毕竟当朝圣上总是,或者说在他们还活着的时候多半总认为自己应该是,贤明正确的,必不可能被区区臣下愚弄;然而他们除了帝王的喜爱之外,好像又确乎没有什么值得史官大书特书的功绩。如此说来,称他们为宠臣,大概算不得过分失礼。
闲话不提,言归正传。故事的开场恰巧是在八月十五那一天的晚上,那时候虽然还没有月饼可吃,不过登高赏月已经是一项在不愁吃喝的人们之间风靡的活动了。整个国家里最不需要忧愁吃喝的那个人带着他大约也不怎么需要忧愁吃喝的宠臣和随从,热热闹闹前呼后拥地在皇宫附近选了一个风景正好的山头,月亮饱满而又明净地洒下银光,样子好看极了。于是皇帝指着月亮问叶净能:“你瞧这月亮,离着那般远。道长素来能掐会算,算得出月亮上是怎样的光景不能?”
净能本来笼着手站在一边看他们的热闹,离皇帝有那么不近不远的两尺,衬着背后的一棵松树,极有那种方外高人的气质。闻言他慢吞吞地开口。
“哎,哎,陛下。”他说,摇了摇头,“月亮好看,看看就算了,莫拿手指去指它。民间有说法,拿手指点着月亮,明天是要掉耳朵的。”
皇帝讪讪地把手指收了回来,但看上去好像不大高兴的样子。
“哪里来的这些胡说。”他清了清嗓子,“朕可是一国之君,真龙天子,普通小民指不得,如何朕指不得?——莫要岔开话题,方才说的是月亮上的光景,道长到底能不能算出个所以然来?”
净能站直身子,瞥皇帝一眼,把笼在袖子里的两手拿出来摆了摆。
“莫急,莫急。能自然是能的,只不过嘛……”他把话音拖长,皇帝便一时忘了刚才的不大高兴,一门心思只想听他讲下去,“只不过我说了也没什么劲,不如带陛下去月宫一游,您亲自看看如何?”
皇帝瞪大了眼睛:“怎么去?”
“陛下自己自然去不了,和臣一块儿去,又有什么难的呢?”
皇帝喜出望外:“当真?”
“当真。真得不能再真了,陛下可是九五至尊,只要开口,哪怕是假的也能给您翻成真的。”
皇帝大略是没听见净能咕哝的后半句话,又或是他实在太高兴了,听了也没放在心上。但他毕竟是个皇帝,总要有些皇帝的架势,于是他假装庄重地思考了一下,问:“那我能带上侍从吗?”
净能甩了甩拂尘,也假装慎重地答复他:“这个就不能了。陛下您想啊,登山赏月,这还算是凡人的地界;倘若要到月宫去赏看,那可算是仙人的地盘。陛下在凡人的地界是最尊贵的,因此才能得了仙缘。侍从不过一介凡人,他们要也能有这资格,那可不掉……咳,那可不乱套了嘛?”
皇帝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想了想,又问了一句:“那该穿什么样的衣服去见仙人呢?”
“衣服?”净能愣了愣,“那就……穿白锦绵衣吧。”
“为什么是白锦绵衣?”
“因为月宫里都是水晶楼殿,寒气逼人,恐怕陛下受凉。”
“非得是白锦?”
净能便笑答:“陛下怎么还和臣杠上了?白锦也行,赤锦也行,青黄白黑都行。陛下要什么给什么,可不就是我们这些臣下的活儿呗。”
一面说着,他一面漫不经心地挥了一下拂尘。只见漫天的银光仿佛在拂尘的指引下瞬间聚拢,众人眼前一花,再睁眼时就看见一道仿佛白光砌就的台阶从面前一路伸向天空,一直伸到了遥远的月亮上。
侍从们纷纷发出惊叹的声音,皇帝则飞快地在侍从的帮助下换上白锦绵衣,胡乱挥了挥手,便急匆匆地跟着净能踏上了登月的阶梯。
皇帝刚在那发光的阶梯上才走了几步,四顾左右,却已经到了一处陌生的楼殿面前。回头看时,已经找不到来时的阶梯,只见地面一片云雾缭绕,仿佛真的身在云端似的。净能施施然朝面前的大门走去,向站在那里的白衣白甲,仿佛卫兵样貌的人行了一礼,说:“大唐的君王到访仙宫,还请放行。”
那卫兵觑着眼把净能自上而下打量了一番,随后让出一道路来:“人间帝王,准许入内。”
皇帝便点点头,抬脚正打算往门里去,卫兵猛地大喝一声,把他拦住:“你是何人!不许擅闯仙宫!”
皇帝吓了一跳,指着自己说:“方才不是说过了吗,朕是大唐的君王。”
卫兵把手中持着的长戟往地上用力一顿:“大唐的君王是方才那位报的名号,你却是什么东西!”
皇帝从他生下来开始还从来没被这么呵斥过,一时说不出话来。净能连忙赶过来替他打圆场:“哎仙君,仙君,他才是大唐的君王,在下乃会稽山修道人叶净能,不过是陛下的马前卒而已……”
卫兵狐疑地把目光在净能与皇帝之间来回移动,最终还是不情不愿地移开长戟,放他们二人进门。进门之后还能听见卫兵在身后用他们能听见的声音嘟囔:“人间的帝王可是愈来愈没用了,连报个名号这样的事,都还要雇个人来做。”
皇帝正打算回过身去发脾气,却被净能着急忙慌地拖走了:“陛下,陛下,莫和他置气。仙人自有仙人的法度,和凡间毕竟是不同的……权当他脑子不清瞎胡说,您先来瞧这殿阁,这可比他好看多了。”
那楼殿台阁确实好看。不愧是仙境,一应梁架檐柱、门窗户帘,处处的布置都与皇帝看惯了的人间建筑不同。皇帝顿时就忘了那个卫兵对他的冒犯,好奇地四处张望起来。
只见这月中的宫阁巍峨,高楼林立,竟是全用水晶雕成,饰以玛瑙、琉璃等七宝珍石。透过剔透的水晶墙面和窗门,楼中行走坐卧的神人仙娥一应清晰可见。皇帝啧啧称奇,走到近处细看,用手摸了摸精雕细琢、镶嵌宝石的栏杆,叹道:“这样华丽的水晶楼宇,美则美矣,只是都这般无遮无拦的,仙人们住着竟不觉着别扭吗?”
净能站在台阶高处笑了笑:“仙人么,本就是七窍玲珑心,看得透一切,原也没有必要藏着掖着。只有凡人的百般心思总要避着人,这里遮掩一句,那里私藏一念,总以为旁人窥探不见,故而安全无虞。其实缩头乌龟与水晶楼宇,到底是哪个更安全一些呢?”
皇帝觉得他在打机锋,随口道:“我猜是乌龟。”
净能也不问他理由,也不作答,只笑着伸手指了指殿内,说:“陛下来看,殿中正开宴呐。”
水晶铺地、玛瑙为砖的大殿之中确实正在举办一场宴会。正殿四周摆满几案,诸多仙人觥筹交错、笑语如潮,虽然陈设与人间迥异,这个热闹的气氛瞧起来倒像是与凡人无差的样子。殿中丝竹萦耳,有许多身着白色华裳的仙女在正中蹁跹起舞。皇帝素来是喜好乐舞的,这仙乐听了一耳朵便走不动路,站在那里如痴如醉地听,两手轻轻地打着节拍。
净能觉得有些好笑似的拽了拽皇帝的袖子:“陛下可以坐下听曲,不妨的。不过仙馔寒性大,凡人耐受不住,还是不吃为宜。”
皇帝分了一半的心思嗯嗯几声,随净能在殿侧的一张空席上落座。周围的仙人对于旁边忽然来了个陌生人毫不惊异,却也并不打招呼,只照旧饮酒喧笑,观望殿中舞蹈。却有另外几个衣饰华丽的仙娥捧着水晶盘,盘中盛着各色见所未见的果菜,前来殷勤布让。
净能道了谢,将果菜留在面前盘中只看不吃,皇帝也依他的样子行事。仙娥也不多劝,含笑为他俩面前的酒杯中斟满乳白色的酒液,便告辞离去。皇帝便悄悄伏在净能耳边,低语道:“果然传闻广寒仙子个个花容月貌,殿中舞蹈的女仙且不论,连斟酒布菜的侍女都这般容色,也不知道……”
他还没来得及把这句话说完,忽然就见整座大殿的笑语和乐声忽然停滞,所有仙人和仙娥的目光都向他投了过来,神态里从鄙夷到怒目而视,有些甚至已经直接骂了起来。皇帝不知所措地看向净能,只见净能面露无奈地把皇帝拉起来,低着头从满堂的骂声里灰溜溜地窜了出去。
好在似乎也并没有仙人追出来。大殿外有一棵高大得凡间无法想象的巨木,样子似乎是桂树,然而树叶是发光的银色,花则是云朵般的纯白。两人便在这棵巨木底下喘口气,皇帝向净能抱怨道:“这些仙人是怎么回事?好生无礼!”
净能叹口气:“可不是陛下您先对仙娥动了些,咳,心思……”
“我只夸了她们美貌!”
“陛下呀,这水晶宫殿,可是藏不住人心的……”
皇帝一时语塞,半晌之后,泄愤似地捶了一下树干,震落一阵素白的花雨。大概是这一茬插曲败坏了他游玩的心思,皇帝推说在月宫待得有些冷了,要净能摆驾回宫。净能也不推辞,拂尘一抖,化出两朵彩云,托着他与皇帝从月宫返回人间。
来时的路却比去时要稍远几分,皇帝乘着祥云叫金秋的夜风一吹,倒是恢复了一点好心情。他问净能祥云行到了哪里,净能便把云慢下来,指着下方夜深人静的街巷说,这是潞州城。皇帝瞧了几眼自己治下的国土,城垣规整,秩序井然,顿时又志得意满,觉得在人间做帝王好过在天上受气。
“只不过那仙乐的确是好的。”皇帝带了些遗憾说道,“倘能经常听到就好了,旁的也没什么有意思的。”
净能袖着手,不怎么上心地说:“既然如此,陛下不如自己试演一曲,随后教习乐工,那也不是不能经常听到。”
皇帝兴奋地拍了一下手:“妙啊!只不过我没带常用的玉笛来……”
净能挑挑眉毛,把手向云里指了指,那只帝王平日常用的,缀了块玉牌的笛子便落进了皇帝手中。
“不愧是仙师。”皇帝心满意足地接过笛子,回想着方才在月宫里听见的旋律,就这么吹了起来。一曲终了,他哈哈大笑地停下来,问净能:“如何?比那仙乐也分毫不差吧?”
净能拱了拱手:“以陛下的音律修养,自然是分毫不差。”
皇帝却把眼睛一瞪:“哎,错了。朕把第二节还有第四节改了改,还有最后那一段可没听上,明明是朕依着这曲调自编的。”
净能仍是泰然自若,丝毫不乱:“臣只是个修道人,于音律只是听个囫囵,囫囵算来,那确实是分毫不差的。”
皇帝心情正好,也懒得和他计较对错。“我打算给这支曲子起名叫‘霓裳羽衣曲’,对,就像那跳舞的仙娥穿的羽衣一样!”他兴冲冲地说着。一时兴起,他从袖子里摸出几个金钱,望空就往下方的潞州城里撒个精光,随后支使净能架云回宫去了不提。
故事本该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不是因为它还有一个小小的尾声:大概十来天之后,皇帝的属下喜出望外地前来报告,说中秋节那一天,在潞州城发生了祥瑞,半夜里有祥云绕空,天乐临城,半夜醒来听着的人在街上拾到了金钱,此必国运昌隆之吉兆。
皇帝听着那小官伏在地上欢喜得声音都在打颤地汇报,控制不住地大笑起来,群臣便面面相觑,推让了一个最德高望重的老宰相战战兢兢地上去问原因。皇帝笑得直打嗝,一五一十地把中秋节那天他与叶净能前往月宫一游的事讲给了群臣听——当然省去了因为肖想仙娥而被赶出来的部分。群臣大松了一口气,齐声高赞陛下得神仙眷顾,自三皇五帝周秦以来世所未见,总之就是天上有地下无的意思。皇帝听着山呼万岁的声音很是受用,得意洋洋地让太史官把这一段写进《唐录》里。
也就成为了今天我们看到的这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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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材来源,主要是敦煌变文《叶净能诗》和《天宝遗事诸宫调》,再糅(改)和(编)了一些香艳(?)民间传说的细节在里面,所以我也不清楚这个算不算二创……写得很仓促并且已经大幅偏离我的原计划,但出于各种个人原因已经来不及改了,就,就当普通地听了个不太好听的故事吧……_(:з」∠)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