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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伊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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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村子里,这家住在最东头,靠近大河,离赶集的那条街远得很。门前种一棵阴森森的大梧桐树,开花时候,落下了满地紫苞也没人去理会,一地的零零落落,邋里邋遢。这家的男人叫王祥利,性子闷沉,最爱喝酒,喝起酒来不用配菜,不用人陪,常常呕吐。要问为什么村人知道这些,全因为他媳妇爱抱怨这些,偏偏她嘴头子也不怎么尖利,不过是把她男人的这些坏处翻来覆去而已。她男人和别人倒不常争执,谁肯管人家家务事,听她说这些话,总叫人觉得厌烦。
人都叫这女人三婶。三婶有三个孩子,大的是儿子,叫贵鹏,在外面念初中,第二的是女儿贵珍,不念书,在家里帮忙,第三的小女儿贵宝才七岁,还要家长带着。日子正逢七,三婶早早起身,带贵宝赶集去,贵珍留下看家。
两人到集上时,已是挨挨挤挤。贵宝个子矮小,拽着三婶的衣襟,身不由己地转来转去,妈妈买了一兜苹果,好不容易又站定了,原来是和个老头买芹菜。妈妈嫌老头出价太高,一定要削去五分。贵宝不耐听大人说话,一双小眼珠左转右转,忽然看见卖芹菜斜对面,有个妇女摆摊站着,手里执刀,案板上却不是肉,是方方正正、白白净净、半透明的一整块。贵宝从没见过这东西,身不由己,就走过去,站在妇女的摊前,目不转睛盯着那方块瞧。妇女切下一块,析成细丝,装在塑料袋中递给主顾,生意已了,这才看见贵宝,朝她一笑。
贵宝太过忸怩,愣在当地,背后三婶就叫骂过来:“王贵宝!就这么一会你就跑了哈!真能耍!你得死那去?”贵宝吓了一跳,不敢作声,任三婶在她背后肩膀锤了几下,锤得站也站不住,险些跌倒。女人说:“哎呀,小孩子么!给她称点回去吧,真好吃!加上点醋,酱油,切点黄瓜。”
三婶见女人应口,也不锤女儿了,只在她后脖颈狠狠掐了一下,道:“还不走?”女人满心兜揽生意,已经举刀欲切,贵宝眼睁睁看着那刀将落未落,被三婶硬生生拉走。后脖颈还痛得火辣,她一心只想着那没下刀的女人,连哭也忘了。
原来刚才三婶没买成芹菜,倒有她邻居也过来买菜,趁势告诉她王祥利正在联社,怕是要买酒。三婶又惊又怒,赶忙揪过女儿,往联社去。也是赶巧,王祥利刚买完酒,从联社出来,和三婶迎面撞见。他一声不吭,招呼也不打,绕开妻子女儿,就要往家去。三婶赶上他,要夺他的那一塑料瓶白酒,被王祥利一跤推翻,半天爬不起来,痛得掉泪,张口就骂王祥利“嫑二桿”,王祥利便又掉转身,不顾头脸,一顿猛踢,只把三婶踢得在泥地上打滚,仍是一声不做,掉头自去。
联社里人听见哭骂声,出来将三婶扶起,在台阶上坐下,掸去灰尘。三婶虽然跌倒被踢,倒始终护着苹果,一边呜呜咽咽,一边检视苹果,见好几个磕出碎裂,更是心疼得哭骂不休。一眼看见贵宝缩在一旁,想起刚刚这小杂种不知躲到哪里去了,恶狠狠瞪她一眼,把贵宝吓得不敢上前。因为身边还有人,只得暂时捺下这口气。
众人劝定三婶,让她带着贵宝回家。她被丈夫打了一顿,早已泄气,路上担忧回家又要挨揍,颇觉惴惴。回到家中,门上没锁,却是空无一人,不但丈夫不在家,连贵珍也不知道哪里去了。
三婶的气无处可发,正好贵宝的小手抠着那苹果,像是馋嘴样子,她就一巴掌打过去,骂道:“你是害了馋痨?这是留给你哥哥的!还碰,还碰?小白眼狼再碰我给你把爪子剁去!你还不给我去找你二姐来?滚!”贵宝给打得跌坐在地哭起来,三婶索性蹲下,哭一声,就拧一下她的脸颊,冷笑道:“再哭!再出声!”贵宝是给她打惯了的,不过几下,就止住了不哭,只是抽噎难忍,长长吸气,哽在喉咙里咕的一声,整个人像要翻过去。若是平常,三婶就连她这样忍哭也是要打,这次急着叫她出去找贵珍,就只叱骂她一句:“快滚!”
贵宝慢慢走出家门,两腮通红肿胀,痛得发昏,泪眼朦胧,看不清路,被路上石头绊了一跤,猛然跌倒,如梦初醒,赶忙擦去眼泪,看衣服跌没跌破。也真奇怪,她膝盖灼痛,一片油亮,整块皮都擦了下来,衣服倒是好好的一点没事。抬头一看,隔不多远就是前屋的红砖墙壁,不跌倒怕是要撞上去,骇然爬起,心有余悸。幸好是小孩子,念头转得快,不多时又只想二姐在哪里?她知道二姐和村里的王惠淑玩得好,就先去王惠淑家,怕羞不敢进门,在屋后窗户处张望,王惠淑坐在炕上,正叠衣服,不见二姐踪迹。
贵宝走到街上,惶惶然不知该去哪里。又想道:二姐到了晌午,当然就回家了,我不如在外面玩会,等晌午她回去了我再回家。要是她没回,那也到了饭点,妈妈总不会再撵我出去了。主意打定,她也高了兴,平日里没什么好朋友,这时候就想自己一个人去哪玩。走着走着,到了村北一户人家,只两间小小土屋,屋东头堆起新砍的苞米秸子,团团围成一个三角锥。住土屋的老头就在苞米秸前,人往屋里走,却眼看着贵宝,目光像集上见着肉渣的狗。贵宝听人说,见着脾气不好的狗,不要看它,只往前走,它就以为你尊敬它,就不咬了。于是对人她也用这法子,不敢看那老头,一步步往前挨。听到老头关了门,就站定,放轻脚步走到老头门前,悄悄往门上唾了口唾沫。
她拐到苞米秸前,想钻进去。这是贵宝的独家娱乐,苞米秸堆像个小山洞,虽然黑暗,但因为窄小,仿佛除了她便无别物可以容身。谁知苞米秸后另有个人,满脸泪痕,一身糟乱,直挺挺躺在那儿,见了贵宝才翻身坐起,正是二姐贵珍。
贵珍倒不怕主人听见,大声质问贵宝:“你来干什么?”一边叫喊一边起身,拍打身上的叶屑污泥。她本来比贵宝年长几岁,贵宝是黑瘦,她是黑胖,这几个月越见肥胖,拍打时动作很有些不灵便。贵宝回答:“妈妈叫你回去。”看见旁边地上还有半个吃剩的苹果,心想,怪不得妈妈说二姐胖了,原来二姐是偷吃胖了。虽然不知道二姐从哪里偷来,却很是笃定定是偷来的。
二姐往外走,那半个苹果也不理会。贵宝趁机上前,把半个苹果掖在衣服里,用裤腰带兜住,听到二姐叫她,连忙赶上。
回家时妈妈却欢天喜地的,对贵珍贵宝一句也没责问,原来是哥哥回来了。哥哥在镇上念初中,快升高中,住校读书,一个周坐公交车回来一次。妈妈正给哥哥下挂面吃,贵珍自己又跑去平房上了,贵宝蹑手蹑脚,把苹果用纸包了几层,放在镜子后面。挂面只有哥哥吃的份儿,妈妈端出苞米面干粮和一碗瓜齑,与贵宝贵珍一起吃。吃完午饭,留哥哥一人在家,自己推着小车,叫贵珍贵宝一同去掰苞米。路上不断置怨王祥利,说:“你爸整天喝酒整天喝酒,活是一点不干!你哥哥还得念书你爸也不管,整天就是灌他那黄汤,仰歪歪的炕上一躺,哎呀呀,真好事来!这熊嫑肏的东西……”切切抱怨不已。贵珍素来看不上三婶治不了丈夫,只会在儿女面前使劲耍威风,鼻子里哼哼几声。
三人在地里掰苞米,一人一行。贵珍不肯和三婶并行,非要到地那头去。一人手持一个蛇皮袋,往里面扔苞米。贵宝年小力单,蛇皮袋拖拽不动,看见三婶扛着满满一袋往回走,就拖着自己这袋,要去倒到二姐那袋里。到了那边,只见蛇皮袋放在地下,贵珍系着红围巾,两手掩耳,正在原地蹦高。蹦了几下,看见贵宝就立定,红涨了脸,低声骂道:“你看什么看?”
贵宝问:“你干什么呢?”贵珍骂她:“跟你什么事!”劈手夺过蛇皮袋,叫她快滚。
三人把所带蛇皮袋用尽,苞米才掰了三分之二,余下的就等明天三婶叫来丈夫,借别人的牛车,连剩下的一起载回家。日近崦嵫,推车回家。王祥利早躺在炕上,吃得醉醺醺,诸事不知。贵鹏坐在厨房马扎上看书。
贵宝见三婶已抱柴来家,烧火做饭,贵珍又跑到平房上不知做什么,就从镜子后偷出那半个苹果,跑到屋旁,狼吞虎咽。谁知三婶想起外面还晾着几件衣服,出门来拿,看见贵宝慌慌张张啃那半个苹果,以为是偷了自己买给儿子的,不由得勃然大怒,上前一手拧住女儿耳朵,另一只手照女儿脸上噼噼啪啪一顿耳光,两人倒好像陀螺,在地上滴溜溜转来转去。三婶唯恐贵宝哭起来被邻居听见,一路把她拖扯来家,这才喝骂她:“真个小贼吭!偷你哥哥的苹果吃!等我揍不死你!”一边四处张望,看见笤帚,抓过来在手,就要扒贵宝裤子抽她屁股。贵宝急得死命要往地下坐,哭得噜里噜苏,哀告道:“我没偷!我没拿!那是我去找二姐,看见二姐吃剩的!”
闹成这样,贵珍早已下了平房顶,此时听见妹妹攀上自己,顿了一顿,才骂道:“我吃剩的?我上哪去给你找苹果还等着我吃剩的?你偷东西还赖别人,等我不揍死你这个小贼!”
贵宝无论如何哭嚎也不中用,被三婶随手拎起,按在院子里水桶上,扒下裤子,恨得笤帚不分轻重往屁股上狠敲乱砸,并且勒令她不准哭出声来。贵宝收不住声,哭得喘不过气,几人闹腾得王祥利也醒了,先把着炕沿吐了个一塌糊涂,随后晕头转向下了地,鞋也不穿,趔趄着脚,来到院子里,不由分说先在三婶背上擂了几皮锤,倒像在打鼓。见女儿还在哭闹,一把把她推滚在地,还想上去踢几脚。三婶吃了丈夫的皮锤,不敢还手,只好哭骂起来,王祥利听不惯,又要揍她,被三婶几步跑到厨房里了。贵鹏早已出来,见机抱起妹妹,一溜烟到外面去了。贵珍坐在台阶上,双手抱膝,不知道在想什么。
贵宝哭个不停,贵鹏怕人听见,给她提上裤子,一直抱她走到河边。河上架了木桥,月亮将满未满,显出周遭阒无人迹。贵鹏放下她,好声好气哄道:“别哭了。你看看你哭的这样,眼都肿了,明天怎么起来?”
贵宝想到还有明天,明天又要看见妈妈,爸爸,还有二姐,怕得不行,哭得越发收不住。她脸上泪痕与指痕交织,月光下斑斓纵横,眼泪杀得两颊火辣辣的痛,流到嘴角,咸津津的。她用手抹了一把,连哥哥再说什么都不大清楚,仿佛头颅中只滚着自己的哭泣抽噎声。好痛,好难受,说不出,咽不下,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下去……贵宝终究是小孩子,一天天过下去,又怎样呢?她想不出来了,哭怔在当地。
贵鹏叹口气,索性放她去哭。见贵宝慢慢又止住了,只有胸腹肩头偶尔起伏一次,才轻轻拍拍她的背,要想些话来安慰她,却一时间不知道有何可以安慰。于是只低声道:“明天我就走了,到时候给你留两个苹果,放在屋后面。你到时候记得去拿,别叫谁偷了。”贵宝一边抽泣,一边点头,他还不放心,殷殷叮嘱:“好生掩着,可别叫妈妈再看见了,你在外面全部吃它。知道了?”
贵宝答应了。贵鹏见她能说出话来,也高兴了几分,问她要不要回去,她又摇头。贵鹏坐在桥栏上,怕贵宝屁股疼,拦膝弯抱住,叫她趴在自己身上。她的小身体干瘦得有些硌手,只有脸蛋肿胀,他心里一痛,只好笑道:“你也得当姐姐了,知不知道?以后长点眼势,少往……咱家人跟前凑。”
贵宝双手搂住贵鹏脖颈,问道:“怎么我得当姐姐了?”
“妈妈怀孕了。”
贵鹏是家里第一个知道的。比王祥利更早。
他把贵宝往上提了提,想到王祥利在三婶背上擂的那几拳,却并不担心。贵鹏是家里长子,见事明白,再多一张嘴,家里更糟,再多一个贵宝,他也应付不来。
贵宝是小孩子,听说自己要有弟弟妹妹,却是又惊又喜,连忙问道:“那么样妈妈什么时候能生啊?”贵鹏说:“她三个月了,还得七个月吧。”七个月,听起来实在太长,贵宝又泄了气。贵鹏不由笑她:“你这么喜欢小孩子啊?为什么?”贵宝也答不出。贵鹏问:“就为了小孩子稀罕人?”她正窘迫,便连连点头。
贵鹏说:“你小时候也真稀罕人来,也不怎么哭。你还记不记得——早忘了吧,那时候我抱着你,和你二姐一块去上大姆家找妈妈?大姆家有个白鹦鹉,关笼子里面,你就拿根手指头去指,我说你好生的了唔,等它叨你!你也不听,真叫它叼了一下。我寻思着你得哭了,你还真没哭。我说,我这个小妹妹真好!不是个爱哭的孩子。”
他想起妹妹那时候,是个白嫩嫩的满抱孩子,不由得一阵心酸。怀里却半天没有声响,他抱起一点来看,才瞧见原来贵宝是睡着了。脸上泪痕已干,仰着脸儿,梦里还皱着眉头。
贵鹏快上高中了,不像妹妹那样,说不出,咽不下。他颇说得出,只是不肯说,都往肚里咽。贵宝睡着了,他也不往家走,只在桥栏上发愣。过了一会儿,摸了摸妹妹的短发,低声说道:“哎,宝贝,快睡吧。”
第二天一大早,贵鹏坐车走了。王祥利仍是灌得酩酊大醉,三婶早早坐起,叫贵珍贵宝起床,要把剩下的三分之一玉米掰完。三人吃的是贵鹏剩的挂面,吃完饭就推着小车,往地里赶。
三婶一路上思忖丈夫是靠不住,只好自己去厚着脸皮,试试赶赶牛车。她从没赶过牛车,难免有几分担心。两个女儿跟在一旁,她正眼也不看。早上虽然看出贵宝脸色潮红,总以为是自己的巴掌印。贵珍当然更不理会这些,低着头,拖着步子,慢慢跟随。
贵宝穿的还是昨天的衣服,今天却觉得浑身都发起热来。她小时候是个健壮孩子,很少感冒,从没有过这种感觉。头脑昏昏沉沉,身体上却兴奋,迈的步子又大又快,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依旧是一人一行地掰苞米。苞米地一眼看去,望不到头,贵宝嫌围巾热,扯下来挂在脖子上,脸被苞米叶子划了几道,并不觉痛,兴致勃勃,掰得麻利。深一脚浅一脚,她只顾往前走,蓝的是天,焦黄横斜的是玉米叶,袋子拖在地上,嘶啦嘶啦,她脑子里乱纷纷,想的是:
要有小妹妹了。还是小弟弟,小弟弟有牛牛,小妹妹什么都没有。小弟弟念书。哥哥也去念书。哥哥说,苹果在屋后头。热啊。爸爸躺在炕上,一股酒气。中秋节那天,哥哥把爸爸拖来家。哥哥说,爸爸躺在苞米地里。二姐躺在苞米堆后面。
(她为什么要冤枉我?)
(她为什么要冤枉我?)
贵宝突然站定,四周转了一圈,看不见妈妈,也看不见二姐。
她扒开苞米杆,寻觅二姐身影。她看到有个人躺在地下,一如那天躺在苞米秸堆后。裤子拉下,她只以为这人是挨揍了,吓了一跳,定睛细看,认出是二姐。
贵宝要走过去,把苞米棒倒在二姐袋子里,却不见了自己的苞米袋子。她空手走过去,二姐仍躺着不起来,黑脸都变白了,一声不吭地瞪着她。
二姐的两腿之间,是个粉红皱巴的大头胎儿,人形已足,眼睛不睁,在干泥地上蠕动。贵宝有一瞬疑心是梦,下一刻已忘了这份疑心,想起了哥哥说的,自己要做姐姐了。
不用七个月,已经在这里了。
她捧起那胎儿,只有她两个巴掌大小,和贵珍还有脐带相连。胎儿摸上去竟然是凉的,滑溜溜的,像条红鱼。贵宝不知道这是因为自己体温过热,只笑眯眯捧着那胎儿,看它起先还蠕动几下,后来就渐渐瘫下去,在手里凉下去。秋天的热风呼呼吹来,贵宝腾出一只手,抚摩它鱼皮似带着腥味的表肤。这么软,这么光溜,一动不动。
她想了一想,满怀期冀地咧嘴笑起来,低声喃喃:“宝贝,睡吧。”
fin.
备注:嫑,biao,这里我拿来指代方言里的“biang”字。唔,这里我拿来指代方言里的ang字(它有这个读音)。
方言写作get。做小孩子非常痛苦是事实,所以这么写了。结局不大好,但是先这么放着吧。
作者:筑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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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花从铅灰色的阴云里飘飘洒洒落下,公交站台上挤着十几名等车的乘客,都在雪里冻得不愿动弹,只在原地搓手跺脚。
强子站在最后都打量了一遍,没找到合适的目标。988靠站前,强子拽起帽子兜住半边脑袋,防止被车头的摄像头拍到全脸,他的脸也吹得和雪一样冰冷,但揣在羽绒服里的双手还很热。
刀片就在手上,只要一个不小心,指头上就得多道口子,虽然危险,却是多年养成的习惯,刀片与体温相同,越容易把控,一面也能在口袋里提前握刀,保持手感。
公交车紧贴着站台还没停稳,已经有人往里挤,按他的经验,最多再有两个站整辆车就会站满乘客,到时候就不太容易下车,但人太少也是不行的。
“往里面挪一下。”司机叫嚷道。
混在人群里,强子借着帽子遮挡视线快速筛选着目标,十几秒时间里就必须做出选择,很快抢过一个年轻男人,在靠近车门的双人座落下,余光瞥到在身后落座的同伴,放下心来。
落座时车门开启冷气灌进车厢时,同排座位上靠窗的乘客还在熟睡,没有要醒的意思。
强子确认了一下这人,是个老年女人,染了黄头发,衣服还很新,围巾挡住了脖子,只在左手戴了只老款金戒指,这说明不了什么,目光往下挪挪,一只手搭在随身的挎包上,一只手攥着包的挎带。
下车的乘客卷走了部分热气,随车公交启动,又补充回来,不多久,同伴在他肩上轻轻拍了两记,强子不动声色,眯眼打起瞌睡,趁着车辆摇摇晃晃,胳膊肘往老女人身上轻轻靠了靠,没醒。
这人要么警觉性确实不高,要么太累了,没空多想,提起手里的公文包放在腿上挡住左手,一面贴近挎包,手腕一翻,不费吹灰之力在挎包上拉开巴掌宽的豁口。
身后有人咳嗽了一声,强子不为所动,很快掏出一只老年手机,强子皱皱眉头,尝试着再探进去两根指头,摸到根硬邦邦棱角分明的纸包,夹紧了慢慢抽出来,心脏狂跳不止,还想再探,肩膀被轻轻拍了三下。
强子回过头,同伴已经站起身,正朝着身旁的一名年轻人撩开外套,露出怀里的匕首,强子眯起眼,冲那管闲事的年轻人歪嘴笑了笑,冷冰冰地戳了一眼,起身下车。
“还是我们强哥牛逼。”在搭档兴奋的眼神里,强子撕开纸包,露出一沓崭新的红色纸钞。又拿出老年机翻来覆去验了成色,按行情最多值300,或许200,蚊子再小也是肉,他想到。
压断两个手机主人女儿的电话,正要拔卡时震出来一条短信,强子冷笑一声,点开短信,却不是惯例要取回手机的内容。
“哎哟,这回又是发的什么,让我看看。”强子把手机递给搭档。
“女儿得了癌症,还治疗费。”搭档一目十行看完,嗤笑道,“老东西花样还不少,东街来了几个新货色,要不要去看看?”
强子向来不喜欢来医院,通常只要他出现在这里,一定是有谁受了伤,上一次是因为和人打架,有人被切掉了一截小指,更不消说大医院的警卫总是充足。
有些同行会喜欢这里的人,当一个人失去一切希望时,总是比较容易放下警惕心。这也是为什么大医院的等候大厅里总混迹着黄牛和神棍,某种意义上,他们和自己也是一个类型的人,相比被不知不觉地偷走钱财,从一无所知的人身上骗走所剩无几的钱财造成的伤害更为持久。
拔掉sim卡之前,强子浏览了主人的相册,也从那些病例照片上确认了事实。
“盗亦有道都是他妈的扯几把蛋,但老子真是个大好人。”强子点燃香烟,打量着住院部的走廊和安全通道格局,计划着待会还完钱的退路。
“欸!那谁!这里是住院区,要抽烟去走廊那头。”一名护士厉声呵斥。
“哦哦,不好意思,我是来看望病人的,请问赵欣和她妈妈在哪个病房?”
听到访客准确说出病人和家属的名字信息,护士放松下来,“她们刚出去,要等一会儿回来。”
“啊?”
“你是他们什么人?”
“她妈妈的朋友。”强子随口应付,“我联系不上他们,打不通电话才过来看看。”
“难怪,赵欣她妈妈前两天手机被人偷了,哭着来的医院,哎,不容易的。”护士似乎熟悉母女俩,“要不我帮你给赵欣打个电话?”护士指了指他的手机。
“那就……”
腹内的绞痛突如其来,强子向护士问了洗手间方向,四间男厕隔间竟然全满,瞥见走廊一扇半开的门里有个独立卫生间,也不管牌子上的医生休息室几个字,蹲了进去。
一两分钟就有两道脚步声进来,刚才的护士问道,“史医生,赵欣的化疗方案定下来了吗?”
“在等ngs的结果,她身体还可以,等一期化疗结束后再吃靶向药。”
翻书的声音,谈话暂停了几秒,护士的声音再次响起,迟疑问道“可是他们家的条件,这个方案负担有点大吧?”
打火机啪嗒响起,又是几秒钟的暂停,“杨娜,你调来肿瘤科也快半年了,你关心病人我们都看在眼里,但是涉及到具体的治疗,是个很系统的工程,虽然也有更便宜的方案,但不见得最终结果就是好的。你懂我意思吧?”
强子叼着烟,翻出老人机,搜出史医生的聊天记录,一页页翻着,往往赵欣母亲问了一大段,史医生才回复寥寥数语,提上裤子,一直等到叫杨娜的护士离开,转过身再次撤出几张厕纸巾。
史医生闻着烟味时,厕所门开了,从里面走出个陌生男人,背着手问道,“史医生是吧?”
“你是谁?这是医生休息室!病人和家属不能进来。”史军莫名问道
“你就是赵欣母女的主治医生?”
“我是,你和她们是什么关系?问这个做什么?”史军才想到刚才的对话只怕都被对方听了去,瞬间过了一遍,确定没有说太多不该说的,严厉地问道。
强子若有所思点点头,低头看了看地板,喝道,“找的就是你这种黑心医生!”
史军还没来得及反应,就看到一团黄影迎面劈来,暖烘烘溅了自己一脸,眼镜顿时被糊满,嘴巴没来得及关闭,粘稠的屎味顿时在舌头上晕开。
“啊!”他惨叫出声,听到对方的脚步声飞快远去,来不及追人,直接凑到水龙头上干呕。
强子一直跑出医院,才在条没有监控的巷子里停下,肺里灌满了冬日的冷风,甜丝丝地有些疼,一只手伸进口袋里,捏了捏梆硬的纸包,心里想到。
他妈的,医生要得,我也要得。
关机抽出老人机的sim卡,掰断了丢在雪里踩紧,口哨吹了首好汉歌,一路向东走去。
死·水
水铜萨克斯管的共振还没散尽,淼风临就着金属余音冷冰冰的暧昧,给了女伴面颊一个温热的吻,吻的不轻不重,恰到好处。
“再跳一曲?”饱经风月的女伴被这西洋温存浪漫做派逗得咯咯直笑,干枯玫瑰似的心被撒进了鸳鸯蝴蝶的池塘。
“累啦累啦,”淼风临挑着嘴角,那颗痣也俏皮,“下次万国饭店办舞会,咱去那跳,他们小提琴拉的好,不吵耳朵。”
女伴葱尖似的手指若有若无在他胸前划了划——“你要是没完没了跳下去,我还苦恼,”她惯于撩拨,知道什么时候该,怎么样说,才能让男人生出那一丝微牵肠挂肚的嫉妒来,“梨花楼今晚唱戏,有雨蔷薇的戏——他扮女人稍微逊色我一点,可他本人真是俊俏。”
淼风临皮笑肉不笑地打了个哈哈,女伴满意地看到了自己的成果。
淼风临就着春寒打着哈欠上了车,没来由感觉到些困意。那丫头片子是让他妒忌了没错,可完全搞错了方向。
“老郑,”他闷闷不乐地吩咐司机,“今晚不去梨花楼了。”
“少爷,今晚有雨老板的战宛城,当真不去啦?”司机有些诧异。
“算啦,不去啦,”淼风临意兴阑珊道,“老爷刚回来没多久,我不好天天往戏院跑,也不想再跟这女的碰上——小蔷薇戏那么好,能红个五六年没问题,我也去了后台送过不少赏,少看一场没什么,改天约他出来吃个饭得了,今儿个不去就不去吧。”
司机应承一声,载着少爷打道回府。晋城靠北,三月天看似平朗温和的日光里夹了毒似的寒意,一滴滴渗进骨子里,梁间乳燕出生的早了,冻死在了这片太平世界里,蔷薇花挂着化不去的寒霜,将痛苦绽开地惹人怜爱。可淼风临比这晋城的春寒更为料峭——他看似一杯西洋的汽水,入口甘甜,还有着二十啷当岁年轻人的活泛与生气,可这些都是潺潺春水上的浮冰——他面上吻着姑娘,心里却把她扔进阴沟里,签下让人血本无归的合同,面上也是笑着的。这看似卑鄙的特性加诸他的身份后却并不令人意外——他的养父是1919年清帝逊位后唯一把握晋城的实权的水老爷,他是水府的大公子,也是老爷的左右手。
可无论他的长袖再怎样善舞,心思再怎样深沉,乃至交出他所有的金钱、权利,他都换不回这个看似平常的午后,换不来那场他错过的《战宛城》。
三月十五,一顶红色花轿毫无预兆,像是被割下来的血淋淋头颅,在飞快,错乱的唢呐锣鼓声中滚进了水府。
路人在捡了喜钱之余又添了几句议论,水老爷娶这四姨太并不奇怪,可这敲敲打打为什么这么赶?谁都没风声,就又过门了个老婆。
谣言越飘越难以入耳,还有说轿里坐了个狐狸精窑姐的。
淼风临从厚厚的账簿里抬起头了,这小半个月他都是在帮水老爷理账中度过的,戏院也没去,甚至都没来的及打听新过门的小妈是谁——虽说是养父,但水老爷与他不过差个十几岁,如今刚过四十,喊声哥都不过分,他就不太爱打听老爷的罗曼史——水老爷对女人的品味他实在不敢恭维,前三房姨太太全都是心眼子比头发还密的花瓶,除了算计和扯头花,没一个真能操持起水家的,这次娶的仓促,怕不是会从轿子里下来个大肚子孕妇。
花轿吹吹打打进了门,淼风临揣着手站在门廊下面看热闹。出乎意料,媒婆从花轿里拽了好几把,拽出个乞丐似的黑泥球来。
饶是淼风临善于装蒜,这茬也把他吓得不清,难不成新娘子随便绑了个乞丐扔进轿子里逃婚了?可那媒婆却一点也不讶异,对着“四姨太”几乎是又掐又踢:“四姨太,正儿哥,您就别难为婆子我了,老实点,这堂不管你拜不拜,你生死都是水老爷的人了!”
“别叫我四姨太!”黑泥球乞丐一张不忍卒睹的脏脸上只有一张红润润的猫唇略微吸引人,此刻吐出中气十足的扯嗓子大吼,也教人怜爱不起来了。
淼风临揉了揉眉心,觉得老爷疯了,不仅要娶个男妾,还从街边搞了个乞丐来。
他在德国留学的时候见识不少,知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有些人会有些令人难堪的癖好,爱恋尸体的,爱恋残疾的,特别是那些压力大的人,更是如此,可是老爷是个体面人,怎么会……怎么会……找个又脏又丑的……他颇为看不起这个“四姨太”,冲他大大的翻了个白眼,不去看小乞丐脸上的愤怒和这一院子鸡飞狗跳,回屋理账本去了。
座钟响了三下,院里也早就平静了,看来这乞丐被摆平了。淼风临舒展了一下,起身往后园走,大家都在前厅忙前忙后,后园安静。
花园寒气未去,里只有腊梅开的满枝,淼风临穿过寂寥的花色,蓦然看见一个穿着长衫的身影鬼鬼祟祟的试着翻墙。
淼风临自忖有三两下功夫,一般毛贼伤不了他,放轻脚步,走到上下跳脚的那人背后,一把掐住了那人纤长的后颈,一手捉住那人腕子别到身后。那人猝不及防被偷袭,却很快反应过来,灵巧地翻身,拳头携风砸向淼风临鼻梁,又堪堪停住。
“是你,”那人似乎认识他,收了拳头,一张周正柔美的面孔带着嗔怒,口吻带着些恨恨的意味。
淼风临上上下下打量这少年半天,终于看着那瓣红润润粉糯糯的猫唇反应过来,这如美玉似的少年公子,是这水府新晋的四姨太,也是那个泥地里捞出来的小黑煤球洗干净的样子。
怪不得老爷要娶他进门。
四姨太胸口剧烈地起伏着,看起来恨不得跟他打一架似的,圆溜溜的眼眸甚至闪了些水光,指着他鼻子就连珠似炮地骂了出来。
“淼风临可是好些时日没见了啊!你三番五次往我后台跑,指天画地跟我表忠心,说什么仰慕说什么天地日月,甜言蜜语我都快信了,还以为淼风临是个看得起我的体己人!谁知道啊————搁今你们水家强取豪夺,你倒是热闹看的快活!我是猪油蒙心了,以为,以为……”说道这,他竟哽咽了,“我还以为,你会把我当个人看……”
淼风临的身体从头顶开始一寸一寸凉了下去,手也抖了起来,最终抓不住那人的衣袖,无力地落了下来。
每次戏一唱完,他就急不可耐地钻进后台来说那些甜蜜屁话,可他从没见过卸了妆的雨蔷薇。
雨蔷薇被他那一个凉薄的白眼伤到了何处?他说不出一句为自己辩解的话,像条被摔在岸上的鱼,徒劳张嘴,却发不出一点声音来。
“你要是还念那么一点情,”雨蔷薇咬牙切齿地说,“你就当没看见我!”说罢,他狠狠回头,又去爬那堵院墙了。
“你干嘛,要去哪?”淼风临反应过来,一把拉住了雨蔷薇。
“我跑!”雨蔷薇像个愤怒的小狮子低低怒吼,“他娘老子的,我们班主二百大洋把我卖了,可我不认这个命,我是唱戏的,我要唱戏,我马上就能唱出来了——我不能呆在这!”
“不行,你不能跑!”向来巧舌如簧的淼风临此时竟也词不达意起来,“很——”
他该说什么呢?水府外护院有三层?街上巡逻当差的都是水老爷的人?他逃不出晋城,逃不出水老爷的手掌心?
可他的阻拦却是最后一根悠悠飘落的稻草,雨蔷薇响遏行云珠圆玉润的嗓子如今因为情绪太过激动嘶哑尖锐了起来,他压抑不住地喊:“你放开我啊啊啊——”
这一闹腾,终于惊动了前院的人,媒婆和家丁颠三倒四地冲了进院来,七手八脚把雨蔷薇摁到了地上。
淼风临这才看到,雨蔷薇长衫袖下,手腕上触目惊心的粗糙红痕和利刃划过的血痕。他是用尖锐的瓷片擦断绑缚的麻绳,试图逃跑的。
雨蔷薇恨地心里滴血,被压在地上头发散乱,仍是冲着淼风临骂声不绝,媒婆揪住雨蔷薇的头发,唯恐得罪少爷,咬牙切齿地像扇牲口一样狠狠给了新娘子两个打耳刮,让一下他失了声,吩咐家丁用铁丝把四姨太绑上,把脸擦了扔进房里,等待吉时拜堂。
淼风临站在原地,感觉离这场鸡飞狗跳很远,远的像一场噩梦。
天色向晚,水老爷早早换了吉服,春风满面拱着手在前厅与来客寒暄。在晋城,能登水府门的,无不是达官显贵,甚至还有外地商旅官绅,为了巴结这位晋城王,专门赶来喝这杯喜酒的。厅堂里红烛高照,随礼流水价地泄进来,泼天的富贵镶金鑚玉,幌昏了来客的眼,男人女人老的少的,都恨不得能从这尊水府金佛上刮一片金箔下来。此时,这位晋城的无冕之王刚握上市长的手,不经意递给侍立一旁的管家成大一个眼神,成大心领神会,悄悄退了出去,不一会,带了淼风临进了堂,淼风临在踏进喜堂那一刻便一扫阴霾,眉梢一扬,神采奕奕地与众来宾寒暄,像只花蝴蝶似地穿堂而过,十分自然地从水老爷手里接过了市长夫人的手腕,父子二人一唱一和地将市长夫妇请进席里,再各自去应酬旁人——错身时水老爷多看了淼风临一眼,便已是对他迟迟不上场的责罚——旁的没有了。
淼风临面上风轻云淡,乃是跟了水老爷在政商两届打拼多年的修为,此情此景堪称极乐,对他却正如冰炭置肠。当时他眼睁睁看着雨蔷薇被绑进了屋子,拉着媒婆问了个清楚。
原来这雨蔷薇,虽然在前台一时唱出了个名堂,可卖身契还在梨花楼班主手里,俗话说教会徒弟饿死师父,班主唱了大半辈子戏,抵不上开蒙不过三年的雨蔷薇轻飘飘几下魂步,这梨花楼的麻雀窝便容不得雨蔷薇这只金凤凰。雨蔷薇台上做杨妃,台下做紫姑——朔九寒冬被赶去挑大粪洗衣裳,蓬头垢面没个人样,只有要他上台才能光鲜片刻,不仅如此,班主还不让他吊嗓子,不让他练身段——人嫉妒起来,连捧到眼前的金银都能不要,当真可叹。
便是此等情况下,雨蔷薇还是被水老爷看中了,水老也跑了三趟戏楼,第四次,也就是前天一大早,拿了三百大洋,跟梨花楼班主买下了雨蔷薇,班主对这事又恨又怕——他不舍得卖了会下金蛋的鸡,又不敢得罪水老爷,可转念一想,戏班子里出去做姨太太的女戏子命好的生个一儿半女,命不好的被赶出门去,只能做妓。做男妾的命更糟,男人皮实耐操,常常被夜里玩个半死,玩的多了屁眼松了,往往熬不过三年五载就不明不白的死在高墙大院里,想到这里,班主阴暗的心得到极大的满足,欲拒还迎地应了,还多敲了几个子。可雨蔷薇是这么好命,有正值壮年,一表人才的“晋城王”来娶他,自己却梨园空老,于是班主更嫉妒了,把一切能作践雨蔷薇的手段都用上,让他一身污秽地嫁了出去。
雨蔷薇本人生活如何,淼风临虽然在意,但并不多。如若平常日子听闻他的雨蔷薇原来没过过一天人过的日子,他必定加倍怜爱。可此时水老爷横刀夺爱的恨梗在心头,梨花楼里的惨事便像蜻蜓涟漪。说来这憾事竟是淼风临自己造成的,水老爷上次行商回来,淼风临在早饭闲聊时提了一嘴雨蔷薇,水老爷便想他要了一张票,过后再没提过——怎就忽地一下暗度陈仓,把人娶进门了呢?自尊心与占有欲在不断灼烧着淼风临,让他还没开宴,便一杯一杯地灌起酒来。
血红的夕阳无力坠入阒黑的地平线,喜烛便燃了起来。来宾纷纷入席,翘首以盼,想看能让水老爷猴急忙慌娶回家的到底是何等天香国色。水老爷站在红烛前,轻松写意地与有幸坐在首席的来宾调笑,烛火和洋灯映明他城府与俊朗和合的面容,他正当壮年,保养的像是三十出头的年轻人,可他油锅里炼出来的眼睛和舌头,却衬得他像个妖精。三个姨太太里只有大太太出来“意思意思”,屁股只沾了椅子边,艳丽但没什么辨识度地坐在那里,看来是打算喝一杯喜酒就溜号——过门的居然是个男妾,真是她们三人莫大的耻辱,永恒的敌人。
新娘子入喜堂的那一刻婚礼达到高潮,唢呐锣鼓敲敲打打,一身艳彩的冲天辫小童涂了白地红颊的一张脸,炸哄哄地冲进门来,挎着篮子扔了一路喜糖与粘了金箔的花生,身后跟着两个老妈子,半拖半拽着一个带着花花绿绿手枷口“苏三”进来,苏三嘴上还衔了朵金牡丹,看着又艳丽,又色情,仔细一看,原来是个戴了个口枷,花茎插在里面的——水老爷只管娶人,婚事操办都由内眷着手,可这男妾进门该穿什么婚服,大太太就想了个主意,这雨蔷薇不是唱戏吗?男人进门全家面子上不好看,那就让他扮成台上那样,穿着大红戏服拜堂,即便是宾客知道这是个男人,水老爷的行径也并不荒诞——专扮女人的戏子,算不得男人。大太太很为自己的手法击节赞叹,特别是听见下午那小男旦被押着换喜服时撕心裂肺的大喊、咒骂、摔缸砸盆,再到被老妈子打的巨响时。
“给他找个手枷来,他们戏台子怎么涂的,跟着涂涂画画给他戴上,又能让他老实,又能凑成一套,”她嗑着瓜子嘱咐下人,“还有,这拜堂了可不兴大喊大叫的,找个东西让他闭会嘴——我看沈老爷送的那朵些金花很合适。”
宾客们都为这样的别出心裁沸腾了,知情人向大太太拱了拱手,以表敬佩,大太太含笑举杯照单全收了。水老爷面上也没看出任何不妥来,任由老妈子强压着雨蔷薇走到他面前。
席里有人起哄:“雨老板,给咱唱一嗓子,过了今儿就再也听不着了!”有人闻言回敬他,“你也忒不长眼了,没看雨老板嘴里已经含上水老爷的东西了吗?”“嘿!这还没到晚上呢!”堂内一阵哄笑,连水老爷都很给面子地笑了两声,只有雨蔷薇一个人怒目而视,不顾仆从压制地挣扎。
“诸位老爷太太,这从今往后,咱可不能再喊雨蔷薇或者雨老板了。”台上的司仪看时候差不多了,一扬声把场面拉回正轨。
“鸿鹄游鸳池,今喜佳偶成!燕尔新婚聚,缘起日月恒!今天作良辰,地赐吉日,有尹家公子飘零日久,水府悯其孤苦,特纳府内。从今往后……”
台下人不明地细的人窃窃私语起来,雨老板原来姓殷,就是不知道叫什么。
旁人嘿嘿笑着摇了摇头,道是这殷老板昙花一现,流星过眼,芳名为何,如今都是水氏,我等旁人再不可知了。
台上司仪喊拜天地,就见那“新娘子”抵死不肯屈膝,水老爷垂眼看着他,背着手掐了三个数,立时有几个大力的家仆上来,七手八脚地给他摁跪下,水老爷这才扥扥长衫,体面地跪地下拜。喜堂三拜,来客均听闻“新娘子”硬头壳往地上砸的三下闷响。
淼风临碰倒了酒杯,对身边被酒溅到的市长夫人发出的惊叫声充耳不闻。
作者:暑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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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星,是宇宙中一颗渺小的星球。
这里山清水秀,物产丰饶,气候宜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孕育出了拥有高等智慧的物种,物种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雾星人。
雾星人的思想不仅简单直接,而且非常地外化。他们脑子里的想法就像这颗星球上的雾气一样,会从脑子里蒸腾不断地往外溢,落下来时掷地有声,但保存不过3秒,就又挥发得彻底。
因为要说的东西和潜意识里的东西都不分场所无谓前后的往外冒,雾星人的沟通虽然不会拐外抹角,但也存在一定困难。
部分雾星人躺平了,反正如果有重要的事情,多说几遍就好了,总有一天能听懂。但部分对秩序有需求的雾星人无法忍受这样混乱低效率的生活,他们日夜捣腾,终于在某一天深夜里,成功发明出了雾筛机,可以通过连接雾星人的大脑,区分表层意识和潜意识里的东西,粉碎不重要的想法,只输出自己想说的东西。
他们很快把雾筛机推广到了整个雾星,每个雾星人的脑袋上都挂上了一个这样能提高效率的机器。体验到科技进步可以使自己的生活更加有序美好,这部分捣腾雾筛机的雾星人内心沸腾了。很快,他们从能迅速看懂别人想法的喜悦中拔起身来,开始着手整理这颗星球上的一切东西。
物品的摆放需要条理分明,他们发明了高高低低的架子,把目之所及所有需要收拾的东西都摆上了架子,按照长短排序,躺平星人不需要记得东西放在哪个架子上,只要回忆一下东西有多长,就能很快找到。
交通需要井然有序,他们发明了交通管道,所有的交通工具必须由管道进出,管道里有多个入口出口,入口和出口又分别连接了别的管道。躺平的雾星人看不懂管道,于是他们又发明了管道导航仪,让AI一步步指导这些躺平的雾星人怎么走。
资源需要分门别类,他们发明了五花八门的收纳罐,把雾星上的所有资源分类整理,并且贴上标签,指示每个罐子里的资源什么时候用,怎么用能最大化。
对秩序有需求的雾星人看着雾星越来越整齐,越来越有序,内心充满了喜悦,又接连发明了一系列提升生活品质的东西,日子越过越高级了。
美好惬意的生活使雾星上的繁殖欲望空前高涨,雾星上的居民越来越多,传统随意的部落群居已经拥挤得不能再拥挤,躺平的雾星人抠抠鼻孔,使劲腾挪一下身边的位置,好让新的雾星人一起挤挤。
但那些维护秩序的雾星人可无法容忍这样拥挤混乱的生活,他们休息了没几天,又开始整理大家的住所,把大家住的房子层层叠起来,每个人都住在山一样高的层叠房里。可雾星人的繁殖速度仿佛失了控,层叠房也渐渐满足不了雾星人的需求。层叠房开始出现间隔距离过短,高度过高的问题。
对秩序有需求的雾星人无法忍受不能整齐美好排列的房屋,他们整理了雾星身边几亿颗红黄蓝白的行星,终于找到了一颗能使用的,赶紧派出了数字结构优美的飞船过去,想要征服那颗行星上的原始居民,进行新一轮的秩序整理……
“这他妈谁家的飞船,上面一水的全是AI人,跑来我管的星球上打仗了!”查阅资料的唰啦声涌动了好一会儿后,那个声音骂骂咧咧地大喊道,“我靠啊,上帝α,控制一下你自己星球上的人人比例好吗?”
上帝α在瞌睡中猛然被惊醒,看到上帝β正站在隔壁,愤怒地瞪着他。他手忙脚乱地打开星球管理页面一看,AI人和肉身人已经由原来1:99的合法比例失控成了20:80的比例,雾星已经超进化发展了几百万年,成为了宇宙中最尖端的存在。
“对不起对不起。”上帝α向愤怒痛骂的上帝β道歉,“我这就想办法修正数据。”
可是怎么修正,对上帝α来说真是个超新星级别的难题。
上帝α苦思冥想了好一会儿,终于发现了一个完美而没有逻辑破绽的方法。去上帝β所管辖的星球的飞船上,正好清一水的全部都是雾星的精英AI人,数量庞大,而星际旅行中出点什么意外,简直太正常不过了。
于是上帝α加速了飞船航线上一颗超级恒星的死亡,将爆炸时间设置在了雾星飞船经过的瞬间……
作者: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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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一伸进去,就看见AR投影像花一样从指尖到手臂依次开放,隐隐约约能听见界限对面传来的机械语音声。那是由指尖的传感器接收并放大,传入脑海的东西。仅仅只是一只手进入的话,听到的声音就像临睡前的雨声。
似乎是看着AR投影的心理作用,那只手臂传来阵阵暖意。划动手臂,他仿佛在热带的海洋里游泳。
“原来这就是我的祈求。”他笑着。
为了适应立体机动的需求,人类为自己添置了几对耳朵与眼睛。它们在手上,脚上,躯干上,随着使用者的意识,调节在大脑中待处理信息的占比。使用者能够直观地获得他需要的信息,不需要的则会流入辅脑处理。尽管如此,不同传感器混合的视角还是会让几百年前的古人感到直面真理般的恐惧。
这项技术当时掀起了不少波澜,但现在仅仅是人理改造中众多手术的一样罢了。
雪花落在他另一只手上。白天就如钢铁一般灰白沉重的云层,在入夜后终于开始落下纷纷扬扬的雪。
入夜后光线全无,看不见雪。云层厚得遮住了月光,只剩下远方城市大厦的霓虹。这里离城市中心已经太远,只要背过身不去看,眼前就只有能吞噬黑夜的黑。
第一片雪花刚在他手上融化,一道风卷来,雪花的大军便飞起,撞在他的身上碎裂。寒意走遍全身。
“冷”几乎只是一瞬的感觉。古老的皮肤忠实地反应了它获得的感受,然后根植在皮下的新的能量脉络开始流动散热,寒冷便被驱散在黑暗里。
在城中心时,雪花常常尚未降到地面就融化为水。从各种设施与众人身上散出的热量混乱了现实的四季。但经过人理改造的人类可以从实际体温与精神认知得到称心如意的季节变化。
一场城市中的雪,在不同人眼中看起来可能是完全不一样的。它也也许是糖果,也许是青蛙,也许是鞭炮。天气能决定一天的心情,从这条俗语开始,供应商开发了各式各样的“雪”的样子,即使雪从来没真正降下过。
他收回手。开放的AR投影从手臂开始依次消失。应用关闭的声音听起来像从遥远的深渊响起,而不是在脑海里直接生成。
在脑里最后一声“再见”后,荒原终于降临大地。
“城市”是个距离概念。在身体离开电波约束的范围后,你就离开了城市。来自城市的信息业务已经结束,眼前显示“悬崖”的黄色平行线闪过危险的红光,在他的眼中消失。
没有贴骨的寒冷,也没有刀削似的狂风,这大雪似乎只是把世界变暗。他抓了抓头,脑海里,视野里,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清净过。
他绕着这处悬崖来回踱步。
电磁波到达的界限就在他抬起手的地方,因此他刚才可以让一只手探入那充满了数据,信息,金钱,故事的地方。
虽然肉眼无法看见,但他如果把头探进去,他就能“看见”城市的吉祥物,被打扮美丽的垂直跳台,以及无休无止的大数据认为你喜欢的广告。
即使用马的视野,也会觉得混乱烦躁,这就是城市的魅力,又或者影响。
有时他会思考:后来的人应该如何形容我们这个时代呢?
一个被数据温存着,被人文主义的余光照耀着,最后的美好时代?
还是被数据征服,人文主义的彻底失败,人类纪元的末期?
但或许两者都不是,因为从今往后,将再不存在时代。
等了太久的轰鸣响了起来。那不是从脑海里响起,而是带着暴风与融化的雪冲到他的身前。
“好一个罪徒!有生路不走,偏要留此送死!”
“吃我一刀吧!”
长九尺的关刀舞在空中。比他的声音仅慢几毫秒,长须赤面的将军已迫至身前。
落!
关刀斩落。若是他还在“城市”之内,或许他能看见这一斩夹杂着云气的青色刀光。赤面大将浑身的甲胄闪闪发光。
可惜他已走出了城外。他只看到一柄看起来就很重的关刀向他砍下。
“可我记得我不曾杀人?”他轻巧地躲过攻击。
“把人从正心瓮中叫醒,与杀人又有何差别?”
“受死!”
一刀一刀劈得悬崖好像一块要被切掉的牛油。而他却没甚影响。
“千斤刀可杀不掉我,唐朝人。”他微笑着问到,“不对,你是唐朝人吗?”
“我...”盛怒带来更重的刀。
他两腿一蹬,落入悬崖。
空中无处借力,赤面大将心中生喜,正要一刀劈下。
在那大将身后,城市的霓虹停顿了一下。于是大将的刀也顿了一瞬。
他如尸体向下落去。
作者:不落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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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很快到来,分局的人动作迅速高效,仅是一夜便把他的表面身份做好了。覃在拿到资料的时候不过扫了几眼便些惊讶,甚至小小了一下怀疑他们是不是在做这层天衣无缝的身份过往时,向总局申请调取了自己的档案——这是一个暴发户的跋扈儿子。这简直……简直是他的本色出演!
上午十点,一队人马在青歌大剧院的侧门停下了车,一车人先下了车把周围给围得严严实实,打着把厚重的黑伞开了车门。一位挂表戴帽少爷做派的人落了地,带着人背手走了进去。
今天是吴家三少出来和彪爷约定好面谈的日子,两边商量着把位置定在了青歌大剧院——他们那一出《雪车》可是相当经典。吴少爷跟着来接的人入了最上层的包厢,这可是绝佳的好位置。旁边有一厚帘隔绝了他的视线,吴少爷这下可有些恼了,指着旁边擦汗的老板问道:“这帘可挡着我了!你们怎么做的事?存心和我过不去是吧!我看你生意也别做了,趁早滚蛋!”
老板差点给这位爷跪下,他哆哆嗦嗦走近少爷想说些什么,却给旁边凶神恶煞的打手给拦下了,只得大声了点:“吴大少爷,其实这……”
“这戏还没开场呢,吴少爷就要离场不成?”一道声音从厚帘那传来出来,给在场的人都打一愣儿。还是跟在吴少爷身边的人反应过来,他赶忙伸手拉了一下少爷的袖口然后对着那帘拱手道:“可是……彪老板?”
对方没应,只是那手中摆弄着的两大珠子一响一响的。吴少爷拽着剧院老板领口的手,就那么一松一推,理着袖口又坐下了。
“让彪老板看笑话了,惭愧。”吴少爷在一旁放着的果盘里捞了个葡萄丢进了嘴,陷在软椅里没个正形。
“哪里。”对面客客气气的听不出什么毛病,此外就无更多交流了。
包厢下,买票赶来的人们正在陆续进场入座,台上那厚重的幕帘还拉着,偶尔抖动几下还有踏在木板上的响声。吴少爷好歹也是被他老爹塞去国外沾了点洋墨水的人,学业倒是请别人完成得漂漂亮亮,但那外国戏吴少爷可是不假他人,他可亲力亲为地“苦心钻研”——说白了就是这戏他可看不上,甚至也隐隐有点看不起隔壁约着他来这谈生意的彪爷。想到这,他不由地轻嗤了一声。
观众落座完毕,幕帘拉开,好戏开场。借着台上慷慨激昂的台词,彪老板终于说话了:“说实话,我看不懂。不过久闻吴大公子对此颇有研究,可否为我这个老人家讲解讲解啊?”
“吴大公子”——覃抬起了头,这颗被塞万提斯熏陶过的“外国戏”脑袋终于有了它的用武之处,覃模仿着塞万提斯平常和他聊天的调调开始侃侃而谈:“那您这可就问对人了,我虽然没承到我爹的商业头脑,这点不入眼的小玩意还是略知一二的。”
覃呷了口茶,开始了他的“表演”:“雪车的故事很简单,一出复仇记。故事只是讲雪夜列车上发生的惨剧……喏,彪老板看现在,”覃伸出手指了下台上,“现在就是刚刚开始行驶了。
覃还在脑子回忆着,他边摇头边道:“不过这剧的最后倒显得莫名其妙,像是幅画最后收尾草草划拉了两笔,一个搞机械动力的还是别来这行业混饭罢。但话说回来……”这时的“吴大少爷”终于沉不住气了,他迫切想进入正题:“这……”
“欸,这正头上呢,不急那一时。”彪老板打断了他,搓了下左手上的翠绿扳指,一挥手示意属下:“可以先看看货咯!”
下一秒,“吴少爷”的包厢便响起了敲门声,开门便是两人一前一后,为首的中年人一袭黑色长衫,脸上挂着微笑。见人来开门立刻拱手道:“我是老板差来带样货给少爷验验的,规矩咱可都懂,也就不多说了。”
吴少爷听见后面响动,也不扭头,就等着人上前来再看,后头的人跟着验货的人走了过来。那人见吴大少爷一副不爱搭理人的模样也没落了笑,一侧头示意后面端着盒子的人上前来。
“吴少爷,这就是这次要做的生意了。”那人已经从兜里掏出了——一副手套戴上,轻轻拉开了锁扣。
吴少爷颌首示意:“那就有劳……”
“我姓宋,吴少爷。”
“哦,那就有劳宋先生了。”
平平无奇的木匣拉开锁扣后露出了一漆黑的小盒,那盒泛着光,但总感觉有层浮灰。吴少爷离得近,随着那盒子的开启,他忽然闻见一丝若有若无的香气,像百花盛开时聚集在一起的芳香,却在其中含了一分苦意。那一刻他感觉世界都安静了,没有台下观众的窃窃私语和掌声,没有台上人枯燥无聊的台词,也没有那些怪模怪样的西洋乐器发出的嘈杂声响。他好像回到了多年以前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没有嬉闹,只有一个人坐在书房里安静地看书,还有那时不时才会响起的翻页声。阳光透着绢布蒙着的窗格溜了进来,落在那宽大漆红的书桌上,照在了小小的发顶上。
书房里的人,不是他。
那会是谁?
回忆还在继续,下一刻,一个稚嫩但熟悉的声音由远而近,伴随着书房大门被推开的吱呀声,那个声音说道:“……”
吴少爷……不,是覃听不到了。
这段“虚假”的记忆,是什么时候植入他脑内的?
作者:舞舞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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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水
我死掉后,领到了一只装着木瓢的桶。我不知道给我桶的是鬼还是神,它只让我去河边把桶打满,说水满时自然会有差来接我。
我想这就是孟婆熬汤的用水吧。接我的人会把我打的水给孟婆熬汤,喝下那汤我就能去投胎了。
我接过桶,那是一只古装剧里才见得到的,四壁由几片木板围成的桶。我特意看了看木板有没有特别短的,毕竟在电视剧里,鬼神总喜欢在人死后用不同的花样折磨他们。
我桶的木板每根都一样长,底也很结实,就不知道木板缝间漏不漏水。我的一生平平无奇,没有什么丰功伟绩,当然也没有什么杀人放火的罪行。唯一让我不安的,是我生前不敬鬼神,开过不少损阴德的地狱笑话。以前老说阴间阴间的,真到了阴间反倒怕被穿小鞋了。
我按鬼神指的方向来到了河边。河上雾气很重,我看不到河的对岸,也看不到哪里有桥。阴间很暗,所有的东西都雾蒙蒙的,除了手里的桶和岸边的河水,就连我自己都模糊不清了起来。
我拾起桶里的木瓢,哗哗地给桶里舀了几大勺水。看起来很大的桶里一下就装了一半,我看着我辛勤劳动的成果,不由地想歇一下。这里是阴间,不能玩手机。但我浑水摸鱼的经验可是从小学算起的,那时候可没有手机这种高科技,不是照样剥指甲、做小动作、和人交头接耳吗?
我东看看西瞧瞧,在我边上找到了一个同在打水的人。我看不清它的样子,我看了看我,才发现我也一样。
死后的人似乎会失去生前的样貌,变成雾一样的模糊不清的形态。这是好的,不是所有人都能在死的时候有全尸,哪怕这里是阴间,我也不想身边出现一堆碎肉,或者身边出现一些面目全非、高度腐烂的尸体。
那团雾拿着和我一样的桶,手里的瓢也和我的一样大。它也哗哗地打水,但不知为何,它桶里的水怎么都装不满。
“喂,你看看你的桶,是不是漏了。”
我叫住它,凑近看它的桶底,却发现它的桶完好如新,但不管舀多少,水都只有一指节高。
“你的水怎么只有这么点?”
同样的动作,我的水已经打了半桶了。为什么他的水满不起来?我开始担心我的桶,我打的这半桶水会不会只是个甜头?到后半桶时这个桶会不会突然裂开,或者偷偷地在底下漏水?
我摸了摸水桶的外壁,因为我打水的动作有点大,水桶的外壁算不上有多干燥。我把桶放平,桶里的水还是那半桶,也没见水面落得有多厉害。
看来我的桶没事。
这个打不起水的鬼,八成是在哪得罪了阴间的话事人,或者是在阳间时做了十恶不赦的事才要遭这罪。我有点怕,想远离这个是非之地,但又怕跑的时候激怒这个鬼——万一它发起火来砸烂我的桶,那我不也要在这陪它了吗?
这团雾见我在捣鼓我的桶,也把头伸了过来。我不敢躲,只好让它看个痛快。它看了我的桶,看到我桶里的半桶水,点了点头。它比我想象中的友善,它说我的桶没问题,让我不用担心,还说很快就会有人来接我了。
它可能是个好人,我错怪了它。但如果它是个好人,为什么桶里的水装不满呢?
“你得罪了什么人,所以水装不满?”
它摇头。
“那为什么?你桶接不满,不是要一直在这?”
它说没事,有些人的水打得快,有些人的水打得慢,它就是打得慢的那些。
它是打得慢的,那我是打得快的了?我用我的勺子往它的桶里舀了几勺水,但无论我舀多少,它桶里的水都涨不起来。
它说打得快还是慢看的是桶,就算打得快的人往打得慢的人的桶里打水,打得慢的桶也涨不起水来。
原来是这样。我又用瓢往自己的水桶里打了一瓢,水涨得很顺利。
它说我这样最近来的人,水都满得很快。而它来得比较早,桶里的水就满得很慢。
“这些人也是和你一起来的吗?”
我指了指河边其他打水的雾,如果最近的人打水都像我这样快的话,那该走的人早该走了。
它摇头,说这些人都是他之后来的,虽然比我早一点,但没有他早。
不远处的另一团雾似乎打完了水。它站起身,向河上走去。我跑到他打水的地方,往那人离去的方向看去。那人踩过的水面上依旧漫着浓雾,沿岸是漆黑的河水,而那人已经不见踪影。
我回到了我的桶边。那团雾说那人刚刚是打完了水,被接走了。
“他是去投胎了吗?”
它不确定,它只知道打完水的人能离开这岸边,“投胎”这个词也是听其他打水的人说的。
“你以前不知道人死了会投胎吗?”
它说它不知道,它只知道打完水的人离开时都非常高兴,应该就是所谓的“投胎”吧。
中国人应该都知道投胎这个词,这个人会是外国人吗?到了阴间以后我们的样子模糊了,说不定语言也不再分汉语英语,变成了一种大家都能听懂的阴间语言。
我向他解释了什么叫投胎,还告诉他面前的这条河八成是忘川。刚才离开的那个人应该是走上了奈何桥,他会把水桶交给孟婆,让孟婆拿桶里的水熬一种会让人失忆的汤。
“失了忆以后就能投胎了,我们会作为新的生命降生到世界上,开启全新的人生。”
它点头,若有所思。接着问我是不是很想马上投胎,还有没有想见的家人。
我摇头,我不知道它怎么突然问这样的问题。
它说我现在的水没满,还可以在河边逗留。它在河边见过很多水涨得和它一样慢的人,它们打不满水,便常在河边聊天。它发现这些打水很慢的人多有家人或爱人,它们的言语中充满了对现世的留恋,无时不刻地记挂着在世的家人、朋友,直到它们在河边重聚——关系近的人很容易在河边重聚,重聚以后一起打水就很快了——当然,也有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人的,它们会不停地问新来的人时间,估摸着故人都已逝去后,它们的水也会满上。
“你水满得这么慢,你是在等人吗?”
它摇头,它说它没有家人友人要等——那些人早就来过,早早便打完水投胎去了。
我点头,说我也没有。我没有要等的人,我不相信爱情,也不想花精力社交,工作枯燥乏味也不想和同事套近乎,每次见家里人他们也只会催婚问工作,尽说些让人血压飙升的玩意。
如果一直留在这里,不会碰到我那些还没死掉的亲戚吧?想到这,这鬼地方我是一刻都不想待下去了。我往桶里砸了好些水,桶里的水一下高了一大截,眼看就要满了。
“我要早点离开这里,投个好胎。”
它点头,祝我投个好胎。
“你也是,早日投胎。”
我为我的桶里舀上了最后一瓢水。
周围明亮起来,这是一种拨云见日、非常畅快的感觉。眼前的浓雾散开,一座通往对岸的桥在水上清晰地显现。桥的那头有人向我走来,这应该就是来接我的差了。
我看了一眼刚才还在祝我投个好胎的它,它仍在阴森、幽暗的河边,几乎与河上灰蒙蒙的水雾融为一体。也不知它什么时候才能见到这明亮的景色。
我向它道别。它感谢我,感谢我给它讲故事。它一直没有投胎,在这里听我、听其他死人讲故事就是它最开心的事。
我可怜起它来。
“你到底在这里多久了?不会……有一百多年吧?”
它摇摇头,让我往前猜。
“古代人?一千年?”
它又摇摇头,让我再往前猜。
“两千年?”
它继续摇头。
我还想再问下去,但对岸来的差架住了我,将我往河对岸送。
我要投胎了,但我没得到答案,像心里有根刺一样难受。
我回头,那团雾已经消失在河面的光晕中。
要是打完水前把问题问完就好了,那样就能毫无遗憾地上路了。
我在差人护送下平安过了桥,桥对面果然有一个熬着一大锅汤的婆婆。
她将我的水熬成汤递给我。
喝了这汤,我就会把那团雾,还有生前所有的烦心事忘得一干二净吧,然后我会一干二净地重获新生。
忍受不了那根刺的折磨,我将汤一饮而尽。
作者:蜂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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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京城。
本该是赏花的好时节——京城的桃花向来开得比寻常地方的要早些,每年早春都是粉白交映,从山腰的皇宫里一路缀到山脚的街道。文人雅士约在此时聚会做客,做些诗赋;商贾之流也纷纷乘船沿江入城找些买卖;乡试高中的读书子弟乘车或骑马,匆匆忙忙入京来会试;游人外使也踏着初青的草芽来见识见识天下第一城。
每个人都行在春风里,每个人都有事情要做。人多,自然纷纷扰扰的事也就多,每年三月衙门都要多排三人一班巡街,南北镇抚司十四所也忙得不可开交,提上来的人在诏狱里一轮接一轮。
“除开今年。”高川坐在司里的木椅上看着外面豪雨滂沱,接着转头对新进来的犯人道:“今年撞上百年没见过的大雨,桃花刚开就被这雨打没了,你说可惜不可惜。”
犯人是个小和尚,负着枷站得笔直,没有理高川。
高川啧了一声,从椅子上站起来,理了下身上的飞鱼服,提刀绕着小和尚走了大半圈,停在小和尚的侧身。
这一站就是一炷香的时间,两人皆一句话不讲,也一点不动作,司内只听得见外面雨声作响。
雷光一闪,在这时,高川出刀了。
这是极快的一刀,若是换成寻常练家子来定然半点反应也不会有便被斩下首级,哪怕是江湖上有名有姓的高手来,也一定是手忙脚乱难以应对。出这一刀时,连窗外的雨声都似乎停了半息。
如此快的一刀,被半路伸出的一只女人样的手拈花一般轻轻停住。
雷声在此时才姗姗而来,沉闷地轰隆了一半就被一副尖细嗓子打断:“高百户这段日子功夫见长啊。”
高川收刀作揖,道:“见过曹公公。”
“你这功夫,但凡多懂些做人也早就千户了吧。”曹元从门外缓缓行进来,笑盈盈地对高川道。
高川没有抬头,也没有应话。
曹元也不在意,走到小和尚背后轻轻一抚,那重枷便解开来落在地上,一点声响也没有。
“这位小和尚你拿得好,那四个一同的人杀得也利落,倒免了我之后四处去辛苦寻,太子还有两个时辰弱冠礼,你就去街上赏花吧。”
高川又把头往低埋了埋,等到门外雨声重新响起才抬头,而曹元跟那小和尚早就不见了踪影。他舒一口气,走到窗边把闸着的木钮起开,冷风合着雨点拍进来,驱散了曹元身上带着的那股幽香和血腥味。高川重新坐在椅子上思索了一会儿,戴上斗笠便出门去。
雨很大,沟渠都已难发挥作用,水在青石铺的街道上积了一寸多,偶尔有细碎的桃花瓣在水面上打着旋漂流。高川踩着水眯眼辨认路途,拐来拐去在一个巷角截住了两个和他同样穿戴的人。
“高川,你不是抓了人在审?这时来找我们干什么?”二人其中一位问。
“杨七,我先问你,太子弱冠礼,千户是不是点了我们去?”
“你怎么知道?你回去之后我们在街上被千户交代的,还准备这里事办完回去叫上你。”
“夜里我抓的那小和尚后面跟了人。”高川把抓着刀的手换了换。
杨七顿了顿,奇怪地问:“那四个不是被你杀了吗?”
“是,但我审出来还有一个,扮作行商住在他们楼上的,三号房。千户人呢?往东边去了?”
“你问千户干什么?往西边巡过去了,现在估摸快到东门后。”
“好——”高川应了句,却被另外一人打断了:“高川你问这么多干什么,太子弱冠礼怎么了?”
“没什么,刘奕,现在得先去把那人找出来杀掉。”高川说着,转身想走,又被刘奕拉了一下,一个踉跄,也正在这时,高川用左手出刀了。
如果说先前的一刀是极快的,高川换手斩出的这一刀则是快中之快,连刃锋掠过的雨滴都似没有反应,这刀便已收回鞘中。而应着刀收进鞘中的铮鸣,另两人也出刀了,一刀斩向巷中的门后,另一刀则斩向高川的背脊。
刀锋入肉声和金铁相击声一同响起。
门后跌出一个被斩得半死的黑衣人来,高川的背后刺出的一剑也被荡开,那剑客抽身正欲退后,高川已是又斩出一刀。
直刀入鞘,人头落地。
高川稍等了一下,听到侧边房顶有一声闷响,才走到被斩下头的剑客尸旁,一边蹲下身搜尸一边道:“这人从我出门就一直跟着我了,想到你们两个应该跟我一个待遇,才过来找你们。”
刘奕这时侯开口道:“我们早就想动手了,就是屋顶那个不好处理。”
“可惜事关重大不能留手,”高川把尸体搜了遍,“跟我的这个什么东西都没带,脸应该是蒙过皮。”他捡起一旁的剑,打量了一下又道:“私铁打的剑,手艺不糙。”
“所以…太子弱冠礼真有问题?”杨七问。
“曹元把那练了黄氏心经的小和尚提走了,叫我去街上赏花。”高川道,“先散吧,各自去地方窝着,到时候我来找你们。”
杨七和刘奕没再讲话,各自找了个方向,消失在雨幕中。高川看着两人离开,又在原地等了盏茶功夫,才走出巷口。
雨更大了,厚重的雨幕笼着京城,街道上流水不断,携着碎花和鲜血绕着高川的脚脖淌过。
高川现在正在主街的尽头,往前是一百零八阶汉白玉的阶梯,再往上是皇宫朱红的大门。当值的巡街也怕了这大雨,不知道去哪里偷闲了,大约也是想着等闲不会有人顶着这大雨出门。
又或说,这个时段,这般天气,还呆在外面的人,都有问题。
有问题的高川站在京城繁华的尽头,面前的雨幕里逐渐行来一个有问题的黑衣刀客。
说是刀客,自然是为着来人身上的刀。黑衣刀客带了三把刀在腰间,两把佩在右侧,一把在左侧,都是环首刀,不长不短。刀鞘也和那人衣着一般漆黑,像蓄着必定刺眼的锋芒。
黑衣刀客在高川身前三尺站定,他上下打量了眼前的这身飞鱼服,道:“练得不错。”
一声铮鸣,水波荡漾,两人仍旧站在原地,只是都已经拔刀出鞘,皆是右手持刀,左侧身半步向前,一个模子里印出来似的。
“你是何人,来此何事。”高川开口,像是在盘问,语句间却没有半点问意。
“你还很聪明。”那男人回答。
又是一声铮鸣,但若是叫那八云寺练过耳的瞎住持来听,他一定会说这是三次交击,一切只因为太快了。
太快了,所以一般人听不出,也是太快了,所以一般人看不清。
黑衣刀客还站在原地,高川的右脚跟已经抵住了第一级台阶。
“早听闻我有一位未曾谋面的师弟进了镇抚司当狗,当时有几个师兄弟还说清理门户,看来他们确实都死了。”黑衣刀客收了刀,又道:“死得不冤。”
高川没有反应,他低着头,像是在数水面被斩成碎屑的花瓣。
“师弟你这么聪明,想必也知道你身后的那宫殿里在发生什么事,我又是来做什么的。”
“你是来杀黄家人的。”高川收刀入鞘,“你叫叶常,练的是慢刀,慢刀才能杀黄家人。”
叶常笑了笑,看着高川换手拿刀,再看着高川出刀,接着双手拔刀把高川的刀斩了回去。
“不够快,师弟,你的刀不够快,甚至没有师父的快。”
高川再收刀,他还是低着头,静静地看着淡红的流水。水面突然平静下来,像明镜,高川透过镜子看见叶常藏在黑纱之后那张平平无奇的脸。
一刀。
这一定是高川此生巅峰的一刀,在斩出这一刀的时候高川就如此确信。他从未斩出过这么快的一刀,快成一轮在此时的水面中倒映的明月,他此后也一定无法斩出这么快的一刀。
水流,雨幕,风,呼吸,时间…这一刀斩开了一切。
却没有斩开叶常的第三把刀。
高川的左手断了。
没有人能理解叶常的慢刀,那刀是如此缓慢而均匀,在轨迹上像天上的日轮一般速度地挪动,却恰好斩开了高川巅峰的快刀,顺带斩断了高川的手。
不,刀没有意图,刀只是坚决而缓慢地运动着,高川的刀和手只是恰好挡了它的道。
高川的左手握着刀落入水中,激起不大不小的水花。
雨接着下。
“所以你就是这么杀掉师父的。”
“师父也是黄家人,黄家的心经是无敌的功法,在它之前的功法都被它克制,在它之后的功法都是它的衍生。”
“但你的慢刀可以。”
“师父是奇才,他自创的快慢刀都是绝无仅有的能胜心经的功法,但他老了。我也是奇才,而我还年轻,所以他死了,我是这世上唯一会慢刀,且用到如此境界的人了。”叶常道:“你也不错,你刚才的那一刀也到这个境界了,奈何你遇上的是我。”
高川低下身,把自己左手的手指一根根掰开,捡起半折的刀。
“师父只收孤儿,不论资质,对谁都倾囊相授,前后救了你我还有三十来人的命,只求最后能有人斩他,更有人能斩昏君。”高川道。
“我这不是斩了吗?”叶常微微笑着,“要不是你挡着路,现在大家事都办完了,你没准还能捡个千户当当。”
“我其实没什么天分,当年跟野狗抢食的时候被师父捡回去,师父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就不用想学武功了。’,我一直记得很清楚。”高川说。
“我的快刀都是照猫画虎学的,同门有人笑我刀太慢,我就练挥刀,一遍之后是两遍,之后是三遍,练得越多,我的刀就越快。第三十二万六千四百五十二遍的挥刀,是我把最后一个笑我刀慢的同门的刀斩断的那次挥刀。”
“后来师父教了他们修内的心法,我又打不过他们了,于是我接着挥刀,第一百六十七万三千九百七十七遍的挥刀,是我再一次把他们打服的那次挥刀。”
“再后来他们又学了双刀,学了三刀,出了山还有其他的门派,其他的武功,其他的心法,我还是只有挥刀,右手累了就换左手,都挥不动了就在心里挥刀,我是挥着刀活到现在的。”
“我在心里对着师父挥过刀,对着曹元挥过刀——是他叫你来的吧,我还对皇上挥过刀。”
“只有你,叶常,只有你我没有看过,但现在我看过了,也挥过刀了。”
“你也是黄家人吧,你的慢刀我见识了,只有黄家的心经能支持这么霸道的刀法。”
“不就是黄家心经吗,我对黄家人挥过的刀——算上就今天对着那扮和尚的不知道几皇子挥的刀和对你的三刀,一共是九千四百六十七万八千五百四十三刀。”
“师父要的是能斩昏君的刀,那我就要是能斩昏君的刀,现在的皇上跟太子,我看还不错。”
“至于你,叶常,你是个好刀客,但你不是把好刀。”
“请看着吧,这把刀的第一刀。”
高川收刀。
他出刀了吗?谁也不知道,看起来他确实没出刀,他只是把刀收回鞘里,没有别的动作,也没有任何东西被斩开。哪怕是在他对面的叶常看来,高川也没有出刀,没有声音,没有轨迹,没有任何痛楚和伤口。
但雨停了,而叶常死了。
叶常死得很突然,也很自然,没有什么征兆,也没什么表现,他还站着,还顶着那张平平无奇的脸,但他确实死了,闭着双眼,安详如一尊圆寂的活佛。
曹元看着放晴的天,又看了看眼前正在受礼的太子,再缓缓地退,退出大殿,退出宫门,退下阶梯,他看见那台阶前裹着飞鱼服袖子的断手。
雨水静静流淌,带着落花,带着血,流入京城的沟渠,汇进江,也许还会回到海。
作者:喵哩
速度与激情十 cross 海王 但丁x奥姆
但丁·雷耶斯知道自己的兴趣爱好有些特别——在父母和家庭医生特别指出来之前就知道。举例来说,他喜欢粉色、紫色,光滑的丝绸和漂亮柔软的一切东西。他还喜欢迪士尼,并且一直相信在浩瀚的大洋深处真的有小美人鱼!
当他的车被十吨重的金库拍飞出去的时候,世界重重的砸在了但丁的头上,仿佛一些桎梏随着破裂的皮肤一起碎了。他跳出了车外,眩晕着,看着南大西洋明媚的蓝天和碧海以尼特罗伊跨海大桥为界,在眼前旋转,然后被炽热又冰冷的海水紧紧拥抱。在疼痛和窒息双重夹击中,他失去了意识,唯一有印象的是水中那一抹逐渐靠近的身影。
苍白的皮肤,淡金色的长发,人的轮廓。
是美人鱼吗?
***
奥姆·马瑞斯被流放了——在上一次大战之后。他的流放地在南大西洋,靠着涅柔斯的领土。对于他这样一位被推翻的废王,各国头领可是争执了很久才做出一致的决定。
既不能关在亚特兰蒂斯,那里有太多的旧部,说不定哪天奥姆就造反了。也不能关在人鱼或者螃蟹国,毕竟都有着血仇,说不定哪天就被人暗杀了。海沟国和失落之国就更别提了,毕竟只是流放又不是死刑。政治拉扯了一番,最后还是听从了看似中立并且在大战中又站对了方向的涅柔斯的建议。
罪人被安置在靠近南美洲的一个无人小岛上,没有宫殿没有仆人没有任何他从出生就开始理所当然享有的东西。放逐……一个看似宽大的处置,留下了奥姆的生命,似乎那就足够了。
奥姆本人对于这个结果倒是接受良好,一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守了那么久的亚特兰蒂斯要交给那个半血的野种就难受,看不到反而落得一个清净。而且说是放逐,也并没有人看着他,其实他是自由的,可以去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除了亚特兰蒂斯——他的家。
***
但丁躺在沙滩上,被太阳晒的热乎乎的沙子一点都不冷,他抬起手摸了摸一直突突突跳动的脑袋,那里疼的要命,仿佛有十个雅典娜等着锯开脑袋跳出来。他没敢贸然睁开双眼,而是先感知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空气没有那么灼热了,太阳透过眼皮也只有黯淡的红色,海风轻柔的卷过自己的头发和衬衣,四周似乎什么人都没有,只有海浪的声音有节奏的拍打着沙滩。
于是他睁开双眼,并试图坐起来,这个尝试不太容易,毕竟谁在那种情况下落海都不会舒服到那里去。他一定大声的呻吟了,不过反正也没人,喊两句疼又怎样?
然后他就看到了坐在旁边岩石上的那个人,对上了一双北冰洋一样冷淡的碧蓝眼睛。倒不是他不想看清对方的长相,但那人留了一头比自己还要长的头发,眉毛胡子堆在一起,几乎完全遮掩了五官。
“你救了我吗?”但丁捂着脑袋,缓缓的起身,他发现自己的衬衣破了,现在就像是布条一样可笑的挂在肩膀上,不过显然坐在他面前的人也没好到哪里去,全身上下就穿了一条灰不溜秋的宽松长裤,而且老旧的仿佛下一秒就会风化。
他手下摸到滑滑腻腻的东西,抠了一下,那玩意直接啪嗒掉在了大腿上,看着像是一块暗红色的海带。热乎乎的血立刻又淌了出来,滴滴答答落了半边脸都是的。
“你果然不是他……”但丁听到了陌生的救命恩人的第一句话,十分的清冷好听,有歌唱家的潜质,就是语气里那种失望和鄙视简直溢于言表,仿佛在评价一条流浪狗似的。
不过那人还是站了起来,走近了,伸出手,递过来一条新的红色海带。
“贴上,止血的。”
奥姆翻了个白眼,忍不住暗自叹气,中午一时好奇捡回来的人类看上去傻傻的——这点和他那个半血哥哥倒也差不多,但是体质就差多了。一个纯种的人类,脆弱的肉体,这么点皮外伤,要是换做自己或者亚瑟,贴了愈合海带早就该长好了。
原本中午他只是听到了噪音好奇的去看看发生了什么——这并不表示他越来越关心人类了,也不表示他会经常偷窥人类的生活。
可他万万没想到,居然捡到了一个长着和亚瑟一模一样脸蛋的家伙,除了没有纹身,两个人身材都差不多。
从眼下的情况看,这个人类和亚瑟相差太远了,他已经决定明天一早就把人送回岸上去。
“我叫但丁,你是?”但丁听话的接过了海带,老老实实的贴到了伤口上。
奥姆推了他一把,命令道:“躺下。”
“是你救了我吗?这里是哪里?现在什么时候了?你有没有看到别的人?”但丁配合的倒了下去,嘴上却没闲着,问了一大堆的问题。
“我对你们的事情不太了解,但你要问桥上的情况,在你掉下来后不久战斗就停了,应该有一方被完全的歼灭了吧。”
但丁沉默了一会,他心中翻滚着不好的预感:“那你能帮我打个电话吗?我可以叫人来接我。”
奥姆垂眼看着他,怜悯的摇了摇头:“这里什么都没有,你要离开得等头上的伤口不再流血才行。等你好点,我会把你送回岸上,现在你再下水会死的。”
毕竟救人回来的时候,他完全没有意识到捞的是个人类,差点就把但丁淹死了。要不是感受到人类因为窒息而产生的抽搐,及时的浮上水面换气,等他游回家,大概手里只会有一具溺毙的尸体。
“你是这里的渔民?巴西人?”但丁没纠结电话,毕竟这东西也不是什么地方都有的。但是眼前的人,一副标准北欧白人的皮囊,虽然造型邋遢了一点,但是言行举止怎么看都不是普通人。
“……”奥姆沉默了,他想不出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他是谁,他又算什么?
“……啊,算了算了,谁都有不想提及的过去,不提就不提了。”但丁看他愣在晚风里,半响都没反应,赶紧换了话题。“我饿了,有吃的吗?我也很渴。”
他努力的露出讨喜的笑容,据说这种阳光大男孩的表情很容易得到好感,虽然他的父亲一直不喜欢自己这么轻佻。
“……你喜欢吃什么?”奥姆对他的笑容攻击没什么反应,转身看向了大海。
“牛排,三分熟。鱼子酱,芝士焗龙虾,熔岩巧克力,牛油果冰激凌……”但丁立刻开始报菜单。
“鱼!”奥姆打断了他的自说自话,简明扼要的划定了范围。
“蓝旗金枪鱼刺身?”但丁发誓自己不是故意的,但是他真的很好奇如果自己提出一些小小的不合理的要求会得到什么反应。
“等着……”没想到冷淡的救命恩人居然没太大反应,丢下了一句话就噗通跳进了大西洋。
“……”这下轮到但丁无语了,他借着夕阳观察了一下所处的环境,触目所及都是乱石荒滩,十分低矮狭小的岛屿,四周看不到任何陆地的轮廓,这里不管是什么岛,都肯定距离里约十海里以上。
救命恩人跳进大海已经过去了十分钟,但丁越等越慌,捂着脑门上的海带站了起来,沿着一样的方向往海里走去,没两步脚下就有一个明显的断层,水深一下子就踩不到底了。他赶紧退了回来,面对着逐渐黑暗的大海,忍不住开口喊道:“喂!你在哪里?我不要吃鱼了,回来吧。”
没有人回应他,只有海浪和海风撕扯着他的头发和一缕缕的衬衣。
“哦,天呢,求你了,回来吧,经历了这一切我已经不想再失去什么了。”他不顾形象的祈求着,以前在父亲的要求下强撑的各种硬汉标准被海水冲刷揉碎,声音里甚至带上了哭腔。
“哭什么!”哗啦一声水响,他的身后突然冒出了一个人,淡色的眉毛因为困惑和不耐烦拧在一起,刚才挡住了面孔的头发现在全部甩到了身后,露出了光洁的额头俊朗的罗马雕塑一样的轮廓。
神秘的海岛居民全身上下散发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冷冽,哪怕他才是比较矮的那个,哪怕他手里正提着一条半米长的金枪鱼。
“哦,我还以为你淹死了。”但丁破涕为笑,伸出手想要拥抱一下对方,却立刻被嫌弃的推到了一边,怀里还塞进了那条鱼。
“你叫什么啊?我总不能一直叫你‘喂’吧?”但丁讨好的又贴了回去,“而且一整条鱼怎么吃啊?你平时都直接啃吗?”
奥姆翻了一个巨大的白眼,从腰后抽出了一把用贝壳打磨的刀,啪的一下甩给了捡回来的这个大麻烦。“你怎么废话那么多?”
但丁立刻委屈的哭丧起脸:“我今天被仇人害的家破人亡,损失惨重,现在受着伤,流落在这个不知道什么地方的荒岛。唯一的救星,不愿意告诉我名字和地方,还嫌弃我问题多。我真是太……太伤心了。”
他一边嘀咕,一边提着鱼走到了一块相对比较平坦的岩石上,开始试图切鱼。天晓得从出生开始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他可从来没有处理过活鱼,这一刀下去,挣扎的鱼把满肚子的内脏和鲜血甩了他一身的。
火气上来,但丁也不切了,直接抓起了鱼身子,大口的咬了下去,像野兽那样撕咬吞咽。新鲜的鱼肉带着独特的鲜美甘甜,但也混合着浓烈的海水腥咸,他逼着自己一口一口的咽下去,仿佛那是自己仇人的血肉。
手里的鱼突然被人抢走了,那个沉默寡言的神秘人若有所思的看了看鱼,捡起了刚才被但丁丢下的贝壳刀,利落的分割了起来,很快被切的干净漂亮的两块鱼肉堆放在了石头上,剩余的则被那人直接丢尽了大海。
“刚到这里的时候,我也不会切鱼。”那人切完了鱼,选了一个高一点的岩石,背对着但丁坐了下来,看着大海缓缓的开口。“小的就直接吞了,大的就随便啃啃,像你那样。”
但丁拿着鱼肉,走了过去,在旁边坐了下来,讨好的递了一半鱼肉过去。
“你为什么会一个人在这里?海难吗?等我联系上手下,会把我们都救回去的。”他承诺着,“你救了我,我不会亏待你的。”
“我是被流放到这里的,除了这里我没有地方去。”奥姆接过鱼肉,今天还没吃饭,但有的时候似乎也不饿,吃不吃无所谓。
“在这种地方?就你一个人?谁干的?”但丁大大的咬了一口鲜美的鱼肉,气愤的质问。“我要帮你报仇,干掉他,或者他们。”
虽然看不到神秘人的表情,但丁可以感觉到对方一定冷笑一下。
“你没那个本事。”
“你肯定不知道我是谁。”但丁并不气馁,眼下自己一副落魄的模样,确实没什么说服力。
“你也不知道我是谁。”奥姆淡淡的回答。他可以看出捡到的这个人身上蕴含的巨大力量,在人类里,这人也许确实有权有势背景深厚。
但,那又如何呢?
“那就告诉我么!我们还要这么面对面好久呢,我总不能叫你小美人鱼吧?”但丁转了转眼珠,突然冒出了一个大胆的念头。
“美人鱼?”奥姆忍不住皱眉,这个愚蠢的人类脑子里到底都是些啥?
“你在海里救了我,带着我这么大个人,游了那么远。”但丁张开双臂,比划了一下。“你住在大海中心的一个小岛上,这里什么都没有。你用几分钟就抓到一条深海鱼类,游的很快的鱼。”
奥姆抬起眉毛,有点诧异这个傻瓜居然真的推理出了一些东西。
“……所以,你一定是……”但丁坐直了身体,加重了语气,宣布自己的结论。“被坏女巫囚禁在小岛上的美人鱼!”
“噗。”奥姆忍不住笑了出来,随即立刻拉下了脸。“我是男的。”
“没有公人鱼怎么会有小美人鱼呢?你们也要繁殖的吧?你如果不告诉我名字,我就叫你美男鱼。”但丁皮厚的很,见救命恩人口气有了松动,立刻顺竿上,直接喊起了外号。
“奥姆。”奥姆轻轻的叹了口气,抬手揉了揉自己的眉心。
这个人类无耻的很,胆子又大,人又呱噪,自己又不能把好不容易救回来的人丢回大西洋,为了接下来几个小时少听一些噪音,还不如说了名字算了。反正把人送回岸上以后,就再也不会往来了。
“奥姆。”但丁重复了一下这个不常见的名字,意识到对方并没有否认人鱼这个身份,心中渐渐的激动了起来。
“你真的是人鱼?”
“不是。”
“但你住在海里?”
“是。”
“你还说你不是人鱼?”
“我没有鱼尾巴!”
“你下水就会有的!女巫的药水把尾巴变没了。”
“也没有女巫……”奥姆觉得头更疼了,眼前仿佛是一个长着成年人外壳的三岁小孩,用一些童话书的知识点来反驳自己的人生。“童话里说的都是假的。”
“但你是真的。”但丁伸出手,小心的碰触了一下奥姆的手臂。很冰,比海水的温度还要低。“你很冷。”
奥姆看了看刚才人类摸到的地方,确实很烫。亚特兰蒂斯人体温比陆地人低,但眼前这家伙的体温明显高过头了,考虑到对方受了伤,他猜测到一种可能。
“你发烧了吗?”
但丁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并不比手的温度高到哪里去。“没有吧,我感觉还挺好的。”
“你需要电话是吗?”奥姆站了起来,他在观察人类世界的时候,看过那种东西,很多游艇上都有。
“对,要卫星电话,不然这里没有信号。”但丁开心了起来,遇到人鱼虽好,但是眼下离开这里,去查看一下父亲和仇人的情况才是最重要的,而且既然孤独的人鱼没有地方去,不如跟着自己一起回意大利好了。
“你等着。”奥姆吩咐了一句,就重新跳回了海里。那白色的身影一下子就没入了漆黑的海水,眨眼间就看不到了。
但丁捧着手里的鱼肉,想吃又觉得有些犯恶心,头渐渐的晕了起来,呼吸也似乎带着热气。他恍惚了一阵,突然被脸颊上的刺痛给惊醒。
奥姆拎着他的衣服,正在抽他的脸。见他醒了过来,奥姆脸上担忧的神情才褪去。
“你晕过去了。”他把一个长方形的东西放在了但丁的怀里。“这是电话。”
“嘿,我不会死的。我还要报仇,不会那么死的,你知道我的名字什么意思吗?就算穿越重重地狱我也会爬回来的。”但丁嘀咕着,打开了盒子,拨通了加密的号码。
“他们过来还要几个小时……”和手下确定好行程后,但丁脱力的摊在了石头上。他刚刚听到了父亲的死讯,那些人抢走了钱不够,还杀了他。
他捂着脸,旁若无人的哭泣了起来。
奥姆原本还担心他伤势恶化,结果那么大个壮汉,下一秒就哭的像个三岁的小孩。搞得从来没有安抚他人经验的他手足无措,亚特兰蒂斯人不流泪,因为海水会带走眼泪。但这并不表示亚特兰蒂斯人都是冷血的。在整个的成长环境中,他被要求克己奉公,严于律己,像这么放肆的表达自己的情绪是绝对不允许的。
哭泣,一种软弱的表现。
他第一次看到一个成年男性如此直率的表达着他的痛苦和哀伤,心中居然升起了淡淡的羡慕。
但丁嚎哭了很久,最后都打嗝了,他不得不抽噎着停下哭泣,免得被呛死。一大瓶运动饮料砰的一下落在了他的身旁,默默守在旁边的奥姆,黑着脸指了指瓶子说:“水。”
“谢谢。”但丁抽了抽鼻子,用袖子擦了一把脸,打开塑料瓶,一口气把里面的饮料喝了个干净。
“瓶子。”他刚喝完,奥姆就伸出手要回了瓶子。然后当着他的面把塑料瓶捏成了小小的一团,塞进了装卫星电话的箱子。“你走的时候一起带走,不要丢在海里,会污染我们的世界。”
“好。”但丁乖乖的点头,海洋保护什么的他虽然曾今听过,但是面对一个真正的海底生物提及,却让他感到有点超现实。
他们就这么安静的坐了一会,直到听到远处螺旋桨轰鸣的声音。天色渐渐的变亮了,东方的天空隐现淡淡的紫晕,新的一天即将到来。
“和我一起走。”但丁伸出手,说出了心中决定的邀请。
“不。我是属于海洋的,你有你的世界,我有我的世界。”奥姆看着他的手,轻轻的摇了摇头。
“我可以帮你,至少让你离开这个鬼地方。”但丁不想放弃,“你还是可以住在海里,我在世界各地都有房产,很多就在海边。如果你喜欢什么岛,我也可以为你买下来。”
奥姆轻轻的笑了:“我可是海洋领主,整个海洋都是我的。人类,不要太狂妄了,下一次你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他站了起来,轻轻的跃入了海洋,头也不回的融入了靛蓝的海水。
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沙漠中的一座城市,一把长矛立在地上,被几名士兵围了起来。长矛的尖头穿过一个人后背,绳子绑住人手人腿,前胸与脸朝着太阳。
那长矛非常长,可能只有巨人才能挥动。它与城市里最高的建筑齐高,比城墙还要高出一个城墙。
人们要使劲仰起头才能看见他——那个被穿胸挂在长矛上的人,要更仔细地去看,才能看到他头顶戴的帽子。
人们只顾交流。他们几人几人分开,聚在街头巷尾,吵闹、调笑、尖叫、怒骂。人声鼎沸,旅人额头有些出汗。
太阳在偏西的位置,但离地平线又太远。地面的每粒沙子都在发射细小的光柱。旅人觉得自己仿佛也被万矛穿身。
几米开外的地上有一盆热水。张开大腿的女人嘶吼着想要把孩子挤下来。接生妇拍手大喊,比女人更要大声。
旅人抚摸墙壁,沙粒淅淅索索滑落。那盆水或许也漂了一层沙子。孩子会在降生之初,就接触到沙子,然后放生大哭。接生婆会使劲拍打他,让他哭得更大声,最后累了,回到母亲的怀里。
这墙似乎就是由沙捏成的。旅人怎么搓,也只是把一层一层的沙粒搓落地面。
旅人捻指将黏在指纹里的沙粒去除。
裹着白布,掩盖着金甲的金面男性朝他走来。
“愚地四,战况如何?”厚重的声音从高台上落下。
被称为“愚地四”的旅人背朝高台。从他的视野望出去,被穿胸而过的人体正对着他。微微隆起的乳房被太阳照着,透着金色。顺着平整的小腹往下看,一根硕物垂在两腿之间。
光从门外洒进来。愚地四背朝高台,描述了其余世界的状态。
其他世界都在一一沦陷。不知从何处出现的不戴帽的蛮族,领导着他的机械军队,攻城拔寨,俨然是一副要统一人类世界的模样。
愚地四说完,高台处久久没有传回声音。
“我......听另一处说,那人会拘押所有的帽子是吗?”
“我也是这么见到的。”愚地四迅速回复。
“你可以离开了。”白袍金甲卫士说。
愚地四走到殿堂外的平台。此时已经入夜,地面对比白天变得格外安静。从高处俯视,地面就像一座迷宫。白天穿街过巷的人们现在各自融入了这座黑暗中的沙城。他们有各自的手段,这或许显现了他们的阶级高低。
白天没有和那位古城之王说的是,那位蛮族有时候打的根本不是一场战争。他精通各个帽子之国的弱点。随着他手握资源的增多,帽子之国的沦陷数量几乎是指数上升。
一颗金色的眼珠从长矛上身体的肚脐处长出来。肚皮翻折,盖在眼珠上而又睁开。肚脐眼真的长出了眼。
它注视着愚地四,代表着帽子的意志。一束金光射向愚地四的额头。他伸手挡住,握在手中。细沙似的光点沉入掌心。
“谢过。”他点点头。
回到地面,愚地四心情愉悦。
四处望去,平民歪着身子睡在墙根下。愚地四绕着圈子朝城外走去。没走几米或者绕过一个墙角就能看见几个人躺在地面上睡眠。白天的时候,他看见很多人后脑的头发和颈子都混着沙子,想来就是因为这个。
睡在墙根的人没有白天见过的穿着华贵的人。愚地四在绕着圈闲逛,也是想看看到底有谁在这个城市里。
快到城门了,黑黢黢的城门口像是魔域的入口。而他正待的地方则是座千年的死城。
他卧在沙城外一座稍高的沙丘上。沙丘躺起来很柔软,也被愚地四怀疑,它是否下一秒就要塌陷。他手里浮起刚从长矛上的帽子人得到的金色星点。它的光芒与其说是发出的,倒像是从几公里范围内吸引过来的。
因为愚地四看见了,几公里外沙城的情景。
沙城在坍塌。低矮的,似乎仅仅是为了构建迷宫的墙壁崩溃,沙粒倾泻而出,吞没了地面睡眠的人民。高耸的神庙也塌陷,沙粒瀑布一般流向地面。
城市,城市化为一锅浓汤。长矛似乎因为地基不稳开始摇晃,但又像一支搅拌棒,搅动沙与人。
在长矛摇晃的过程中,愚布四终于看到了它的脸。它只剩下一颗金色的眼球仍在发光。
沙涌沙起,沙浪此起彼伏,好像热汤上的气泡。起起落落的沙浪彼此交缠,逐渐像钢铁一样坚硬。钢筑似的绳索在空中陡然被一阵巨力扳弯,一支支编织起来。
沙城,从前也叫骆驼城。
一只骆驼卧在了沙漠中央。它迟缓地立起蹄子,站立。流动的沙粒做成它的皮,人类在其中流淌。
它迈开蹄子。天空星辰密布,银河横天流过。它正往银河下方走去。
没有里,也没有外,骆驼城正是这样一座城市。愚步四收回飘浮的金色星点,想到:这就是那顶帽子为所有人讲述的故事。
(有想要參與【逃離文字獄】活動的成員們請務必仔細閱讀該世界觀介紹)
活動世界觀》》
世界觀:
這是一個拖稿犯罪的世界。
文學法院,受理一切與文學和文字有關的案件。因長期拖稿被甲方控告的、因挖坑太多不填而被讀者聯名指控的、聲稱要寫某題材結果一直寫不出來跑路的、因為快速更新導致錯別字連篇被大量投訴的……祗要是文學類別的創作者,似乎沒有人能夠肯定自己永遠不會登上文學法院的被告席。
而在遙遠的某處公海之上,有一個名為文字獄的地方。這裡關壓著那些被文學法院判定有罪的文字創作者。文字獄為被囚禁的作者們提供一切出網絡外的生活必需品和各種娛樂設施,還有著據說是世界最大的圖書資料數據庫,但是犯人們沒有自由,他們接觸不到監獄以外的任何東西。這裡囚禁的作者們每天在固定的時間來到監獄中特定的區域放風,其餘時間都必須呆在自己的牢房中努力創作,據說如果一直交不出作品,甚至有被處死的可能……
於是,有這樣一群作者,他們不堪忍受,決意聯合起來——逃離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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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觀專有名詞:
文學法院:十年前建立的,受理一切與文字類創作相關的案件和投訴的法院,一同被設立的還有《文學創作法》和文學監獄。所有文學聯合國成員國境內均有至少一座文學法院。(文學聯合國成員國範圍可以參照現實聯合國成員)
也叫文學法庭。
《文學創作法》:被頒布施行的一部針對文字類創作者的世界性法律。其管轄範圍包括所有與文字相關的媒介、體裁及其相關從業人員個體或組織等(包括作品的創作者、編輯、出品人、平台等等,但主要針對的是創作者)在內所需要遵守的各類條款。
該法律所限制的除專業從業人員以外,也包括所有以文字類創作為興趣愛好的人員。而被該法所管理的作品,既包括一切公開發表的作品,也包括一切不進行任何形式發表的作品(也就是說即便是寫在本子上,沒有對作者之外任意第二人進行過任何形式的發表的作品,理論上也被該法所管轄)。
該法最為人所詬病的,是一部作品如果被大量投訴,無論投訴理由為何,其作者也會被送上文學法院甚至被判處有罪。
故事發生三年前,國際上曾對該法案是否應該繼續推行進行過一次全民投票,結果該法案以壓倒性的支持率得以繼續推行,且當初不少公開號召抵制和反對該法案的人被以“反文學”的罪名送上文學法院,並被關押進文學監獄。
文學監獄:這個世界裡負責關押被文學法院審判定罪的文學罪犯的監獄,全世界一共有七座,民間習慣稱其為“文字獄”,本企劃故事就發生在其中的“文學一所”內。
文學一所,官方名稱【文學類罪犯第一勞動改造監獄】,簡稱“文學一所”,是位於公海上的全封閉式監獄。因為體量如一座小島,因此也被外界稱為監獄島,全島祗有一個出入口,僅一艘監獄船可以通行。
文學監獄關押著的全部都是被文學法院所判罰有罪的犯人,但不是所有關押在這裡的犯人都是某類文學的創作者。被關押在此的犯人分為作者類和非作者類,其中作者類囚犯,需要按照其被判罰的期限創作相關文學作品,而非作者類囚犯則被強制要求在監獄裡的相應區域(主要是農場)進行勞動。
因為可以使被關押的創作者定期定量地產出作品,文字獄系統被全世界的一般民眾所推崇,這也是《文學創作法》投票之所以能夠獲得高比例支持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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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一所(本活動故事發生地)相關》》
(本設定僅為統一世界觀,日常創作中請不要直接描寫監獄管理層,請把他們當做背景道具,囚犯們平時是見不到他們的。)
D獄長:文學一所所長,也是文學監獄系統的創建者,《文學創作法》和文學法院的積極推動者和功臣。神秘莫測,從不在人前現身,據說居住在一所的七重塔頂層,一直有傳言說其早已死亡。
F船長:掌握著監獄島唯一一艘船的船長,該監獄犯人被送進監獄時乘坐的正是這艘船。對囚犯們而言,F船長是監獄島與外界之聯繫的一個象征。
七號監察:掌握著監獄島整個監控系統的獄官,七重塔的守衛,D獄長遇害傳言中的嫌疑者。
L-A行刑官:文字獄中負責行刑的獄官,在囚犯們心裡,看到L-A行刑官就意味著自己的死期,因此即便是希望留在文字獄的囚犯,也對TA的存在諱莫如深。
LP系統:文字獄所使用的人工智能系統的簡稱,主要應用於囚犯們的生產生活,性能包括報時、計劃、通知、數據查找、智能聊天等等,語音被設置為少女聲線,無法更改。事實上是監獄島整個運行系統的表層應用(監控系統則是裡層應用)。有的囚犯會把它簡稱為“老婆”系統。
文字獄內所有與囚犯們日常接觸的獄卒、工作人員(比如餐廳服務員等)皆為智能機器人。
獄中有一條馬犬(真的狗),會在監獄內到處散步,囚犯們可以挼牠,不會咬人,身材健碩帥氣,皮毛油光發亮,眼神犀利,戴著紅色項圈,項圈上掛著一個鑰匙型裝飾,喜歡吐著舌頭跟人玩。沒有名字,囚犯們給牠起了一個“狗獄卒”的暱稱(當然本意可能祗是想罵獄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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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獄(文學一所)獄規(簡易版):
A,文字獄所有囚犯在入獄時都會被戴上一個監視器,監視器為手環或腳環,使用LP系統。其作用一是監控囚犯身體機能(心率脈搏等等);二是與LP系統連接,接收通知和語音,能展開光線屏(單色,且祗能顯示文字和符號);三是當囚犯沒有及時交稿,或是出現違規行為(比如未及時回到自己牢房中)時,對囚犯進行電擊。
B,囚犯不能進入其他囚犯的牢房中。
C,除了手環/腳環有電擊功能,監獄中隨處都安裝有電擊等對囚犯進行懲戒的設施,主要作用是警告,因此一般來說不會致命。
D,不能浪費食物,否則會被懲罰,懲罰包括限制飲食和電擊。
E,不得使用任何暴力。施暴者會被監禁,監禁室內祗有一張固定椅和一個蹲坑,沒有其它任何設施,配飯祗有白粥咸菜和饅頭,將無法進行創作。
F,作者類囚犯的稿件(特指判罪要求必須在獄中定期完成的作品稿件),上交之後會有一個審核的流程,審核包括內容(比較寬鬆,不含有反人類、宣揚戰爭和種族主義等嚴重違反人類世界通行道德準則的內容即可)和質量(不低於作者入獄之前的作品平均水準,判定有罪時文學法院會對作者的水準做一個判定),質量不達標的作者會被登記扣分,扣分達到一定數額會被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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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獄囚犯日常生活:
作者類囚犯》》
①囚犯們主要生活在牢房中,週一至週五每日有3個小時的放風時限,週六和週日每日有5個小時,放風時間以外的時間必須呆在自己的牢房中,房門為自動鎖,無法手動開啟。放風時間可以自行選擇,可以一次性用完也可以分次數使用,當日沒有使用完成的放風時間無法累積到次日。法定節假日放風時間為24小時。
囚犯們需要定期上交合格的作品,具體截稿期限根據每名囚犯的罪名而有不同(最長月更,最短日更),不同的罪名也會對應不同的交稿要求。拖稿會受到懲罰,輕者為減少或取消一定期限的放風和通話時間,重者據說會被判處死刑(但沒人能證實這點)。
*截稿日期截止後仍未交稿的囚犯,將會進入倒計時(最長72小時,最短3小時),倒計時結束時仍未交稿,將會直接受到懲罰,如果倒計時結束前交稿,則會記過,一定時期內記過達到三次(最長一年內,最短二週內),將會受到懲罰。
②一名囚犯配一個單人牢房,牢房統一為4x4平方米的正方形,設施包括書桌、電腦(LP系統)(帶音響)、書架、床鋪、空調、單人按摩沙發、小圓桌、抽水馬桶、浴缸+噴頭、固定電話、等。牢房沒有窗戶,使用投屏技術模擬窗景,囚犯可以根據個人喜好更換。
*電腦除用於創作外,還要用於點餐、查閱資料、提交各類申請等事務。牢房內可以通過電腦查閱到各種報刊、書籍、多媒體等的資料,但如果是被歸類於娛樂類的(比如電影、小說、遊戲等,則需要提交特別申請,特別申請需要寫明需要這些娛樂類作品作為資料的理由,在獲得批准之後才能打開相關文件,且如果頻繁申請,將會被系統限制使用申請功能。建議如非必要,請在放風時間前往放風區觀看和閱讀此類作品。)
*固定電話主要用於囚犯在每週限制2個小時的【通話時限】中撥打或接聽其他囚犯的電話,無論是撥打還是接聽都會消耗通話時限,當周沒有使用完的時間無法累積至下週。
③文字獄提供各類餐點,在牢房中可通過LP系統點餐,放風時可以在放風區中的餐廳用餐。獄中全天提供飲食供應,且不限用量,但是不允許浪費,否則會被限制點餐,嚴重者會受到額外懲罰。獄中囚犯們的飲食全部由機器人負責製作和送餐。
*飲食水平大約是質量不錯的預製菜水準,基本上世界各地不太偏門的小吃、家常菜、點心等等都可以吃到。因為文學一所在海上,所以海鮮類的菜品特別豐富,質量也更好一些。
④文字獄的放風區非常大,其中包含餐廳、遊戲廳、運動場、泳池、圖書館、展覽館、放映室、植物園、動物園、海洋館等各類區域。
LP系統有裸眼仿真功能,遊戲廳、運動場等都會使用這種技術來搭建環境效果,因此可以在這裡享受到模擬出的海灘,以及參與滑雪、攀登等運動項目。
動物園主要是寵物互動,海洋館其實是玻璃室,看的是真·海底景象(但囚犯們大都以為是造景)。
*文字獄另有包括菜園、果園、耕地、養殖區在內的勞動農場。
⑤面對囚犯們的LP系統主要用於協助和管理囚犯們的創作和生活。作為人工智能形象時以安靜的少女形象出現,囚犯的作品在外界如果獲得大量好評,在監獄內可以記功,功勞達到一定點數可以獲得獎勵,獎品之一就是可以定制屬於自己的LP人工智能形象和聲線(當然都是LP智能合成的)。
*LP系統的智能真的很智能,不是人工智障,不少囚犯都願意相信LP背後其實是一個真人在跟自己交流。
*在正常情況下,LP系統對囚犯們表現出的態度都是友善的,但當囚犯們出現嚴重違紀行為時,其【監控系統】的一面就會替代【友善系統】對囚犯進行警告甚至訓誡。
⑥囚犯們在監獄內祗能使用獄中的局域網,局域網有網遊和社交軟件,但網遊祗能在放風區的遊戲廳遊玩,社交軟件可以在牢房內與其他囚犯交流,但是不能聊太過娛樂和與創作無關的話題,否則話題參與者都會被警告記過,警告記過達到一定點數也會受到懲罰。
局域網也是由LP系統進行管理和監督的。
放風區內有電話亭可以給外界打電話,但祗能給自己的直系親屬打電話,在放風時間打電話沒有特別限制時長,但如果長時間霸佔電話亭可能會被其他囚犯打。
⑦除非重病否則不能請假。文字獄有醫院,醫生護士都是智能機器人。
囚犯們平時能接觸到的所有獄卒也都是智能機器人。
非作者類囚犯》》
非作者類囚犯,是指違反《文學創作法》,被文學法院判定有罪,但認為其並無文學創作能力的囚犯。
如果一名作者類囚犯在獄中時,被判定為失去文學創作能力,也會被改編為非作者類囚犯。
施行8小時睡眠制,晚上10:00~第二日早上6:00是固定睡覺時間,住集體宿舍,有8人間和12人間,每間宿舍都有廁所,但浴室為集體浴室,浴室祗有淋雨。
主要在農場勞動,所以吃飯休息時間根據具體工作來。每天有2小時放風時間,固定在每日晚上7:30~9:30,週日下午增加3小時。獄中作者類囚犯吃到的新鮮蔬菜和雞蛋鴨蛋、牛奶等,大部分來自監獄農場。
在集體食堂吃飯,跟作者類囚犯幾乎無法見面,能見到的的情況基本上是作者類囚犯因為被懲罰來到農場勞動,或是自願申請到農場勞動的時候。
每名非作者類的囚犯,入獄時都會獲得一個閱讀器,可以在不影響勞動的情況下隨時閱讀各類文學類作品,包括獄中作者所創作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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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的呼吸
作者:魇
免责mode:笑语
我叫坎哈,在我们的语言中,这个名字的含义是“风的呼吸”。我的祖母为我起了这个名字,据她说,我出生的时候,她听到了风的呼吸声。
风眷恋着我,如同我眷恋她一样,在我打猎时,风帮我掩藏我的行踪和气味,在我回家时,风推着我让我走得更轻松。我喜欢站在山顶,和风一起扩张和收缩胸膛,风带着我的视线,让我的心升得又远又高。
那一天,就是事情发生的那一天,我也在山顶和风在一起。忽然风带给我一些草木烧焦的味道,我看过去,有几头鹿从那边窜出来,接着是几头奇形怪状的四轮怪兽,通身闪着金属光泽,有伴着黑烟的闪光从怪兽上爆发,鹿倒在了地上。我嗅到风中越发浓郁的血腥味道,决定从另一边下山,去通知聚落里的人们,小心森林里的新怪物。
聚落外停了更多奇怪的金属野兽,我想回到山里去,却被金属野兽边上的人围住。我看到了祖母和母亲,她们被绑住了双手,只能大喊着让我快走。我张弓搭箭,接着后脑一痛。
我被冷水浇醒,一个穿着奇怪的人——他的肤色倒和我们很像——用生疏的语言跟我说,我从今天开始,要时时刻刻侍奉小姐。我侍奉天空、树林和海洋,我不侍奉任何人,我想,然后对那个人吐口水。
他给了我一巴掌,我身后的母亲哭了出来,她让我听他们的话,好免于受皮肉之苦。
“小姐”是一个皮肤苍白的女孩,比我高一点,但瘦得可怜。她教我念她的名字,艾丽莎,感觉轻飘飘的。我教她念我的名字,被旁边的“老师”打了一巴掌。我记下了“老师”对我咆哮的发音,很久以后,我才明白那句话的含义是“住口,野蛮人。”
我从此开始住在毁掉我居住的聚落的人们的聚落里,成为了艾丽莎的仆人。
平心而论,艾丽莎对我不错,甚至会央求她的父亲也给我做一些同样的衣服,当然了,她被拒绝了。她叫我“贝妮”,因为她一直想要一个叫贝妮的朋友。贝妮白天会陪她玩耍,在她无聊的时候会跳舞给她看,晚上会给她讲睡前故事,她睡着后则会施展魔法,把白天弄乱的东西都放好。我这样做了,但我没有魔法,艾丽莎睡着后,我会被派到厨房去,准备第二天的食物,有时天蒙蒙亮才能回去睡觉。我的祖母和母亲也在厨房忙碌,所以我还算喜欢去那里。
我睡在艾丽莎的储物间,那里有很多东西,但我一件都不能动。艾丽莎会给我东西,但我不能私藏,只能先收好,再上交。
月亮再次圆起来的时候,祖母死了。母亲没有哭,只是偷偷塞给我一把切土豆用的小刀。当晚人们要她把祖母拖出去埋掉,母亲把祖母放在一领草席上,拖着走了。天亮了,母亲没有回来,之后又过了好久,我确定母亲不会回来了。
我并不是很想去找母亲,虽然现在她和祖母的活儿都要我来做,我不得不每天都忙碌到很晚,但“老师”开始允许我保留一点艾丽莎给我的东西了,甚至还允许我把艾丽莎剩下的食物吃光。我长高了,还胖了一些,老师给了我一套新衣服,跟她们一样,裙子很长,穿起来很费力,但转起来时像花朵一样。虽然我不被允许随便转圈,可我在深夜时偷偷在镜子里瞧见过,真的很漂亮。
艾丽莎也长高了,我们现在每天都要上课。有时为了刺激艾丽莎,老师甚至会夸我的发音标准。艾丽莎不会生气,因为她的家庭作业是我在做。我学习他们的说话方式,学习他们小步前进,学习他们挽起裙子但不能露出脚踝。所有人都说我做得很好,艾丽莎都很佩服我。
又来了好几个孩子,我成了“贝妮主管”。我每天忙得团团转,好几次都忘了把母亲给我的小刀藏好,好在已经没有人会找贝妮的麻烦了,所有人要么无视我,要么巴结我。
艾丽莎十四岁了,我们为她准备了盛大的宴会,蛋糕有六层,我在上面精心装饰了糖霜。 艾丽莎很高兴,她吃了蛋糕,跳了舞,临睡前她告诉我,第二天她的父亲会带她去树林里打猎。我求她带上我,毕竟我已经很久都没去过外面了。她拒绝了我,如果野蛮人贝妮跑掉了,谁来服侍她呢? 谁在她无聊的时候给她跳舞,帮她做家庭作业呢?
我给艾丽莎讲了睡前故事,在她睡着后去了厨房。我吃了很多剩下的蛋糕,把复杂的衣裙内衬割成适合奔跑的长度,用切下来的布料包了不少食物,又把它们都紧紧地缠在身上。我将会让人睡着的草药粉掺在宴会剩下的食物中,给守卫送去,看着他们吃掉后睡着,然后绕过睡成一团的人们,跑进了树林中,甩掉了转圈时像花朵一样绽开的长裙。
我跑到山顶,展开双臂,再一次听到了风的呼吸。我没有停留太久,我会继续跑下去,直至找到母亲,我不孤独,风在陪着我呼吸。
我叫坎哈,我没有别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