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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一)
作者:阿萦
2012年4月12日 周四 晴
出息了,我的哥。
乖哥乖了12年,老母亲从未想过会因为他打架、早恋被老师传唤。但是,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妈妈也只能感叹:孩子大了,思春期了。
但是乖哥说:“不是打架。没有早恋!”
好的,采信乖哥的说法。不是打架,没有早恋。
复盘一下吧。
下午四点不到,我接到了乖哥班主任汪老师的电话,说他跟别的班同学打架了。没人受伤,但是情况有点复杂,汪老师叫我最好去一趟学校。
手上没有紧急工作,我果断调休,打车赶往学校。
到校已是半个多小时之后,学生们正在教室里上下午的最后一节课,校园里秩序井然。我直奔汪老师办公室。
汪老师灵魂拷问三连:许廷在家有没有反常的表现?许廷有没有跟你说过一个叫李敬的同学?你认不认识一个叫李敬的同学?
三个否定的答案让我答自闭了……搞的我“老妈失格”一样。
汪老师像是更加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告诉我下午许廷和隔壁吴老师班一个叫李敬的女同学打起来了。
女生?!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好在汪老师告诉我孩子们自己解释说是切磋跆拳道。
嗨,多大事儿啊。
汪老师不这么想。她说李敬已经在考黑带了,比许廷厉害很多,许廷几乎是单方面挨打。
可是可是,许廷也没受伤啊,没受伤有啥要紧的呢?弱者不能挑战强者了吗?男生不能挑战女生吗?
汪老师的重磅炸弹来了。她说:这学期有传言说许廷在“追”李敬。
啊这……我脑子里当时弹幕一样飘过“思春期”。
我是不反对早恋啦,但是乖哥被打说明女生不愿意啊。可以早恋不可以伤害女生啊哥哥!
跟汪老师又聊了两句期中考试和跆拳道啥的就放学了,我去教室接许廷。
乖哥月底也要13周岁了,但是还没发育的他身高刚刚一米五,在妈妈眼里还是个宝宝啊!竟然思春期了,妈妈竟然有些失落。
乖哥见到我就是一个肯定句:“汪红霞给你打电话了。”
乖哥叹了口气:“回家再说。”
OK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有个很漂亮的短发女生过来,当着我的面跟乖哥说:“你还差的远呢。”然后看着我点了下头(很有我们总经理的范儿),很随意地说了句“阿姨好”,转身走掉了。
太帅了吧也!
而且有点面善?
她就是那个痛打乖哥的女侠吗?!妈妈好喜欢她哦!
幸好教学楼两边都有楼梯,乖哥拽着我袖子扭头就往另一边走去了。
我还以为乖哥会跟我分享一下少男心事啥的,结果他只是跟我问了汪老师说了啥。没劲。
乖哥说:“不是打架。没有早恋!”
我去支持早恋派哦。
乖:跟你支不支持没关系,就是没早恋!
啧。
对了,放学时候那个まだまだだね的女生就是李敬吗?
乖:嗯。
我是不是见过她?
乖:见过也不奇怪,她也在少年宫学跆拳道。
!!!
这才是真的炸弹!我想起来了,乖哥就是因为李敬才去学跆拳道的!!!
而且!而且我想起来了更加不得了的事情!需要求证!等我翻一下早年日记和相簿!!!
2007年8月15日 周三 早上下过暴雨但是下午晴
气死我了!!!许植木你踏马的想离婚就直说!!!
绝了,这个傻逼居然自己去买菜让乖哥一个人在儿童乐园里玩了两个多小时???
妈的,你儿子才8岁你心里没数啊?!
男人带孩子怎么这么不负责任?!
乖哥也是绝了,竟然跟我说:也有别的小朋友自己在儿童乐园玩啊。
妈妈气疯了!!!
冷静多了。记一下乖哥口述的“奇遇”吧。
下午三点,乖哥书法班下课,提出想去儿童乐园玩,爸爸同意了。傻逼爸爸觉得开学三年级的小朋友了,去自己去儿童乐园玩点免费设施没啥问题,就让乖哥自己去了。并且父子俩约定,玩一会儿就出来,爸爸在门口等你。
约莫半小时后,乖哥和一个个头差不多的小孩一起出来,站在门口跟爸爸说找到了小伙伴,想多玩一会儿。
爸爸同意了,爸爸说:“行,那你们注意安全好好相处,爸爸买完菜来接你。”然后爸爸就把乖哥自己丢在儿童乐园了。(男人带孩子真是太不负责任了!!!)爸爸买完菜再回儿童乐园,在门口喊了两嗓子,乖哥就满头大汗满脸通红地跑出来跟爸爸回家了。
乖哥说,他今天交到一个新朋友,一小的,跟他同年级,在学跆拳道,叫李敬,木子李,尊敬的敬。他不想写大字了,他也想学跆拳道。
要不下学期让他两个都学着吧,哪个更感兴趣再坚持学哪个。
最后再骂一句“傻逼许植木”!
TBC
作者:遠夜
1.
活了近三十年,我从未想过这种天马行空的事竟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2.
鸟儿啼叫的清晨,将我从美梦中唤醒的不是手机闹铃,而是妈妈的叫喊……简直令人怀念得仿佛重回十年前。
自正式踏入社会以来,我很久没再享受过曾经永不缺席的‘专属晨起服务’,只得每晚睡前检查一遍闹铃是否开着,以免第二天呼呼睡到日上三竿。社会的毒打让喜欢埋进被窝继续睡的我逐渐学会了强迫自己挣扎着起身,到底一时的痛苦总比尴尬地向领导请假来得好。
伴随着妈妈声音的还有房间陡然变亮的光线——她喜欢用开灯的方式来阻止我赖床,简单而有效的手段。
穿透眼皮的亮度令人生厌,我依靠身体的肌肉记忆从床铺上爬起来,迷迷糊糊地刷牙洗脸。凉凉的洗脸水和毛巾的擦拭让困顿飞走大半,清醒过来已经再次坐在床边准备穿衣上班,流程和往常没什么区别。
……是吗?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唔……上班?’
眼前的景象和大脑发出的指令产生微妙的违和,令我的动作迟疑半晌。
躺在椅背上的服装由大片的蓝色和小块的白色组成,上衣和长裤还是款式相同的套装,作为私服而言十分罕见。椅子上摆着的并非平时为避免地铁安检用的斜挎小包,竟是塞在壁橱里好久没碰过的大容量双肩背包。
扎实的体积和重视功能性的纯黑款式使其有如一块陨石,突兀地落在我房间的凳子上。陨石降落的余波似乎让近在咫尺的我遭受了不可想象的冲击,一时不知该如何反应,愣在原地大脑一片空白。
“小青?小青?动作快点,别迟到。”
妈妈的催促如遥远的呼喊将我漂游的魂灵唤回,然而回魂之后则是彻彻底底的脑浆炸裂。
我非常确信自己迄今为止的人生平平无奇,关于昨天的记忆也不过日日相同的一整天疲劳工作。没见过鬼、没碰过脏东西,更没吃过来路不明的食物,就连点的外卖都是大品牌连锁炸鸡。除了错估胃口买得有点多之外,找不出任何能导致当下情况的特殊事件。
但现实就摆在面前,不管多么荒谬,它就是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我这?我……?’
难以置信的情感在脑海里盘旋刮起十几级台风,‘呼——呼——’地将里头吹得风雨飘零。我唰地站起来跑去照衣橱门上的镜子,镜中模样倒映入眼中的一刹那,顿时天旋地转。
短发一夜之间留成能扎起马尾辫的长度,面容稚嫩得我油然升起一股错乱的陌生感。朝房间周围仔细一打量,尽管大致上仍旧是床、衣橱、书桌的搭配,摆放位置和书桌的款式却有所不同。去年春节刚换的电脑不翼而飞,早就卖掉的过时笔记本倒还摆在桌面。
被淘汰掉的指针闹钟滴答滴答地向前迈进,而在我眼中,它却切切实实地后退了无数日月。
“小青?”妈妈应该是没听到我的回复,所以不放心地过来瞧了瞧情况,“都几点了,快换衣服。”
“呃,去、初中……?”
高中的校服是黑色,而小学的校服则是红色,所以我判断这套蓝白制服是初中的春季校服。虽然答案正确,妈妈还是朝我翻了个白眼,望向我的眼神十分诡异:“不然你想去哪里,睡糊涂了吧。真没发烧?”
尴尬地躲过要来摸我额头的手,定睛一看,果不其然妈妈的样貌也变得年轻了一些。这显然不是我们娘俩擦了什么神仙水,也不是有人趁着我们睡觉的时候偷偷摸摸地给整容拉皮。
默默脱下睡衣,换上阔别数年的初中校服,我心想:‘这哪是睡糊涂,我整个人生都糊涂了啊妈。’
近乎崩溃地背上塞进十几本书的沉重双肩包,走出小区的我赶鸭子上架般地迎着春风上了路,整个人都还处于极度混乱的状态。我可能是傻了,也可能只是在做一个极度真实的清醒梦。
尽管脑海里各种猜测不断,脚下却一步也没停地往外走,眼睛胡乱地打量周围的景致,不知该用熟悉还是陌生来形容这些原本应当只存在于记忆中的街道。两边的商铺均倒退回十几年前的模样,那时的商家招牌还各具特色,不像改造后宛如丧葬一条龙的黑白相间统一款式。
堵塞的排水口倒一如既往地堵着,饭店的厨余用水一日日地倾倒在它上面,凝结出一层黑色的油腻质地。每天两次经过时我都会刻意避开,从小到大都没怎么变过。习惯远离饭店门口的脚步让我在这个世界中找到一些可贵的真实与归属感,蹦起来的心脏也踏实一些。
走到路口,左边是通向公司的地铁,右边是前往学校的方向。往左走还是往右走?面对此景,脚扭向了右边,事情逐渐脱出控制,但又合情合理地发展着。
抬头望天,无限感慨——天还是那片天,我却好像不是我了。
‘这真是……爷青回。’
重返青春年代。
许多人长大后都会想再一次回到年少时期,或是完成回忆中的遗憾,或是再次体验年少轻狂的快乐时光。不管它实际上快不快乐,反正大多数都在滤镜的加持下显得无忧无虑、阳光明媚。
大把的文字作品都喜欢用重生来作为题材,再加上时不时会听到有人感叹‘想回到过去’,回到年轻时仿佛变成所有成年人共通的渴望。这样说来,回到少年时期是一块从天而降的馅饼咯?
或许吧,可前提是我得不被这重力加速度的馅饼给砸个头破血流才行。
“唉。”
3.
又有谁能想到,我竟用迟到来开启了重回少年期的第一天。
虽说出门的时间并没有特别晚,然而问题在于我,一名已有数年工作经验的社畜,一下子真的想不出当初就读的初中在哪儿了!尽管隐隐约约记得个方向,可路口那么多,短时间还真不确定要往哪儿拐。
最后豁出脸皮逮住几个人问路,不敢去想他们被一名学生询问学校怎么走时的心理活动,我攥住背包带子闭起眼睛道个谢就匆匆走人。问着问着也渐渐回忆起了路线,总算是平安到达了校门口。
正当我松一口气,要走进教学楼时,门口值日的老师把我叫住:“哎,你是哪个班级的学生,红领巾怎么没带?”
“啊?”我顿时愣了,“红领巾?”
这么一提,我终于想起来低年级的学生确实还有要带红领巾的规定。离开校园太多年,这种细节我早就想不起来了,也不能指望一个刚变回初中生的社畜慌忙之间还要记得随手拿走桌上不起眼的红色‘咸菜干’。
在模糊的记忆中,学生时代的我应该没有因为忘带红领巾而被记下名字。
‘莫非这项成就要在今天被打破?别吧……’
成就不成就的暂且不提,首先没有任何一名正常的学生会喜欢在学校的大门口被老师抓住。而且我在短短几秒内又想到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时候的我读初几?在哪个班?
别说初中,我连高中就读的几班都不太记得了。
还能有比现在更尴尬的时刻吗?
我一点也不怀疑,假如我说忘了自己是哪个班,百分百会被值日的老师判断为不服管教、态度恶劣的坏学生。莫名其妙的大锅就这样扣在头上还百口莫辩,万万没想到我‘重生’回来做的第一件事竟是给从前的自己降低风评,简直无话可说。
为了避免姑且算作优点的品德优良被降级,我顶着值日老师逐渐不和善的眼神开始头脑风暴。逮个同学借一根?然而周围并没有其他迟到的学生,校门前空荡荡,只剩老师、我和门卫大叔。去学校旁边的小卖部买一根?可以是可以,但我不确定书包里有没有钱,而且一来一去岂不得迟到更久。
“我、我看下有没有备用的……”
讪讪地安抚老师的情绪,我决定先走一步绝不会出错的棋,它叫做翻书包。
书包是个好东西,即使没找到备用红领巾,也能从作业本封面的信息中得出我的学年和班级。好在‘我’一向喜欢有备无患,果然在书包的侧边袋子里发现了一根咸菜干。惊喜地将它系到领子下——令人讶异的是,许多年没碰到过这玩意的我居然一次性成功系了上去,真是有够刻骨铭心的打结手法。
得到值日老师的口头警告一次,我一边鞠着躬一边往教学楼逃跑,希望她别在我溜走之前想起来迟到的学生也要记录班级。
踏进教学楼……不,窥见教学楼内部的瞬间,油然而生的怀念感占据了大脑。
原本的记忆里,初中学校的样子已经非常模糊。毕竟小初高都长得差不太多,占地面积、规模和整体设施布局这几块,只要不是学费昂贵的私立学校,基本没太大区别。我就读的一直是普通的公办学校,仅看建筑本身着实不具备独特的记忆点。偶尔回想起来,还经常把它们混作一团。
但当初中的教学楼重新出现在眼前时,我才惊觉其实一切都没有被忘记,它一直就在那里等待着被翻找出来的时刻。
进来以前,我以为我会对初中的一切都很陌生,进来以后我却发觉自己对这里的所有位置都暗记在心。我的班级、饮水机、厕所、班主任和其他任何老师的办公室,甚至音乐课和美术课的专用教室都能靠着记忆大致找到,连地面的碎石纹路都那么熟悉。
原来我从来没有忘记过这些日子,它们一直在梦中出现,像现在这般引我走入回味。
踏进班级的我毫无意外地被已经到场的班主任数落几句,低头挨训的同时也默默在想:‘幸好今天迟到了,不然我还不知道坐哪个座位。’
满当当的座位中只有一个空缺,那必然是‘我’该去的位置。
放下书包的第一时间确认了书本上写着的名字和其他人的反应,没有人用疑惑的眼神打量我,封面歪歪扭扭的字体瞧着也分外熟悉。书肚里塞满了各科课本和作业,课本靠左边,作业靠右边,中间留出来的缝隙放其他零碎杂物。
桌面上也不能一干二净,得堆叠至少四五本书,再横一只笔袋在前头。一瞧儿我就记起来,这摆放结构是为了默写的时候方便打小抄。不经意地扫一眼,木桌上还留着些没擦干净的铅笔印子,隐隐能看出是一串英文单词。
每一处都勾起回忆,每一处都充满了‘我’的气息。我还记得那个时候迷上了当时热播的动画片,最喜欢在上课时开小差,用铅笔在木头桌上画画。和纸上不同的质感以及怎么擦都不会破的便捷叫我分外喜爱,每画满一次都要偷偷用手机拍下留存再‘清空画板’。
手摸上冰凉的桌面,还没有动笔,笔尖点在上头,又传回指尖的反馈便已在脑海中清晰地模拟出来。好几年没有画过画了,更别提是在木头桌子上画画。我很想念,非常地想念它。
拙劣的画作背后,是无可比拟的快乐和小小的自得。
‘能回来真好。’我想着。
回忆了一会儿,老师的视线落在我身上,所有人都立着书朗读,就我一个还慢吞吞。迟到的本社会人赶忙从书包里找出语文书,翻了好半天才找到早读的页数跟着其他人念起古诗。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
朗诵声。
称不上整齐,但对我而言已经久违到竟觉得新鲜的程度,更遑论我自身还是这集体中的一个。当年的‘我’怎么对待每日的早读,已然忘却。但现在的我非常投入,连印刷在纸上的墨、文字的字体、诗文页面所选的配图都散发着不一般的吸引力。
大学以前的班级是极其特殊的集团,特殊到这之后的人生再不会有相似的经历。
早操的铃声响起,到走廊排列整齐的队伍一同出发去操场。我一反常态急匆匆地抢在前头,因为只要早点站在大致的位置,其他人就会自然而然地找准各自的前后顺序,无需我再拼命猜测自己当时的站位。
宽阔的操场、褐色的泥土,还有数以千计穿着相同制服的学生。广播体操的动作我着实不记得,不过跟着周围的同学,倒也把整套体操做完了——虽然从头到尾都慢上几拍。
众所周知,大半的学生在做操的时候都和刚睡醒时一般懒洋洋,绝不会把动作做到位,放眼望去能在跳跃运动时真的小跳一下的都没几个。前排一些同学的手还缩在袖子管里,把好好的广播操给弄成了甩水袖。
就是这样一幅不具观赏性的早操场景,令身处其中的我尤为怀念。过去的珍贵回忆以此为基在脑海中扩散荡漾,一些尘封的卷轴也随之浮出水面。
我沉浸在梦回往昔的飘然体验中,一些都那么真实,又那么不真实。
如果这真的只是梦,希望它能晚些醒来。
4.
然而赤裸裸的现实很快就将我的自以为是击碎,让我彻底明白就算从成年人回到少年时代,我也不是故事的主角。
过去的回忆究竟加了几层滤镜?居然直接将苦的酸的变没了味,只留下一层糖霜和甜蜜香气欺骗众人。
“拿出默写本,开始默写。”
当语文老师打开她的课本说出这句话时,坐在第四排的我顿时头皮发麻。
默写?默什么写?什么默写?
昨天还在兢兢业业搬砖的我当然不知道今天默写的主题是什么,也理所当然地没有背诵过任何东西。
老师已经报了好几个古文中的字词,而我才刚刚在一堆长得一模一样的练习簿里找到语文专用默写本。空出好几格的位置,匆匆提起笔准备从下一个字词开始默写。可当台上传来的声音已重复完两遍,准备继续报接下来的内容时,我的本子上还只有一个个序号,字是半个都没填。
‘完了’二字深深刻在脑袋里,最后交了大半内容都空着的默写本上去。
如果是耳熟能详的古诗,那我大概还能勉强背个几句。但古文字词解释这项能力在离开高中之后根本没再使用过,当年倒背如流的古文字词解释附录……不说百分百,至少百分之九十还给了老师,差不多都被遗忘得一干二净了。
与此同时,退化成小学生都不如的水平的,还有我的数理化。
面积公式、物理定理、化学反应式,和黑洞似的,除了一片混沌外什么都没能在我脑中留下痕迹。
学生时代的我曾不知人间疾苦地嘲笑过一些大学生、上班族的知识之浅薄,为他们竟连高中数学题都解不出、耳熟能详的古诗都背错的事实感到极端不解,却没想到终有一天自己也成了他们的一员,甚至还得以上班族的脑子来应对义务教育的学业。
这真是噩梦。
文科至少还能凭借母语能力,和到了大学也依然要学所以退步稍微缓慢一些的英语撑住,一到数理化课程,我直接全程低头翻看课本,根本不敢和任课老师有任何视线接触,生怕被叫起来回答问题。
重返青春的乐趣还没享受多少,先体验了一波被老师盯住的恐惧……不愧是‘美好’的初中生活。
到底曾经学过一遍,尽管大多忘却,依然还有点可怜的底子在。
这底子体现在听老师讲课的时候可以快速地理解,对新的名词和定义也比其他人熟悉一点,约等于花费十几年做了充足的预习工作,是一般人消耗不起的时间和精力。趁着课间将理科教科书从头翻到今天讲课的页数大致瞧了一会儿,我不由得发自内心地庆幸起回到的是初中而不是高中。各科的知识点相较而言都比较简单,只要稍微用心复习就能赶上进度,没有想象中阅读天书的恐怖感觉。
‘谢天谢地,作业和考试有救了!’
或许家长担心孩子的成绩就如同此时的我担心‘我自己’的学业一样,心情从满满的恨铁不成钢与喜出望外中来回切换——当然,前者占据的比重显然更多。
长期的忧虑暂时消除,可短期的困难还和一块大石头似的堵在面前。
刚放松没多久,英文单词的默写又立刻把我打回原形。不经历一番就不会知道英语水平到底退化成了什么样,提交完默写簿的我又和霜打茄子一般萎靡下去。
“我的妈呀……要补的东西也太多了……”
带着一堆作业回家的我不禁哀嚎几句以发泄内心郁结,同时也忍不住感叹人类的大脑真的太会对过去的记忆进行美化,效果比未来的各种美颜相机还可怕。
走上社会后看着在街上来来往往的学生们,时常会怀念自己明媚忧伤的青春期,然而事实上又有多少人年少时真会像小说里描写的那样丰富多彩,大部分不都还得被按头学习。
当年的‘我’心心念念的可不是让人生永远停留在学生时代,每天都盘算着什么时候放假、什么时候才能脱离学习的苦海去传说中的大学摸鱼划水……到底在哪一天、哪一分钟开始,我竟然把这茬都给忘了?
‘……唉。’
稍微一思索便明白,造成不同时期的我自己互相羡慕的原因,就只有那一个,恐怕对所有存在类似情况的人而言,都一样。
痛苦时想逃避是人的本性。
遇到坎坷就想当个缩头乌龟,缩在厚厚的壳里,用不真实的美梦麻痹神经。那时的我是这样,现在的我也这样,所以才在学生时期梦想着根本轻松不到哪里去的成年人生活,又在步入社会碰壁以后怀念其实也没想象中那么快乐的少年时代。
不管如何,堆积在前路的大石头都不会因此消失,到最后还是要靠自身的力量把它推到边上。
“不想了不想了,还是赶紧写作业吧我。”
敲敲脑袋,唉声叹气地重温起学生时候的独有体验,心中一片郁闷。
5.
重返学生时代的第二天,我果不其然因为糟糕的默写成绩被两位任课老师点名批评了一番。分数倒不是最差的,但老师们的批评对象多数不是成绩一贯差劲的学生,而是状态下滑得厉害的那群人。
虽然十分想反驳‘你们都不知道我的苦衷,能默成这样算很不错了’,顾虑到说出来绝对会被建议去接受心理治疗,我只好默默把这口锅背上。
由于缺失了许多,我不得不把课间休息的几分钟也拿来翻课本。
我敢发誓,过去整整十几年的学校生活中本人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用功过,奇异得连初中时的好友都投以疑惑的目光。好友小佳过来找我一起上厕所时见我竟在念书,十分震惊地问:“你怎么突然这么努力?”
“没办法,最近被爸妈盯得紧。”
真实情况说不得,我抛了个万能的借口给好友。她理解地应了一声,我们挽着胳膊去卫生间进行释放活动。
和别人约好一起如厕也是许久都不曾再有过的经历了,这可能算是学生时代的特产?不管男女,上厕所总喜欢成群结队一块儿去,老师也喜欢调侃我们这些人是连体婴儿,缺了哪方就不能自由行动。
说起小佳,因紧张的学习进度而消退的怀念感再度涌出。
我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初中……也就是我现在所处的时期,几乎每个周末我们都会一起玩。我、小佳、小月三个人,或是去其中一人的家里做客,或是在学校附近逛街等等。其实地点就那些,却总也不厌倦。
那时候我以为这就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就像电视里常见到的铁杆兄弟、知心姐妹。
初中毕业,各自进入不同的学校不久,小佳和小月断了联系。我虽然还和小佳有来往,但明显已不如初中时频繁且亲密。等念了大学,我们两个的聊天框再无动静。她发布在朋友圈的动态我都能看到,却从来没有点赞或评论过。
有时是一些化妆技术越来越好的自拍,有时是和她另外的朋友们出去玩,有时……是结婚证的图片。当看到这本鲜红到刺眼的小册子,看到照片中不认识的男性,我忽然意识到我和她的生活或许再也不会有重合的地方。
拿一个非主流年代十分流行的比喻,那就是两条不平行的直线,相交过后只会渐行渐远。她没有搬家,我也没有,通讯号码依然留在双方的列表中,如果想要联络,每一个当下都可以轻松做到。
但……仿佛是最后的默契,我们像约好了似的,在某一天之后如劳燕般散去,专注于各自的生活,和曾经的好友无声地说了再见。
略显稚嫩的圆圆脸蛋再度出现在眼前时,恍如隔世都无法形容我的心情。
张口想说点什么,可又什么都说不出来。确实如此,我应当说些什么的对象并不是此刻站在身侧的小佳,而是遥远未来中的她。
6.
我们三人礼拜五放学后要去快餐店写作业。
具体究竟是写作业还是吃喝玩乐有待商榷,反正我们聚在一起才是重点。
上一次的三人齐聚是什么时候?我记不得了,也许是高一,也许是高二,但不会是高三,这是我的记忆。对‘我’而言,根本不需要回忆,因为我们几乎每天都待在一块儿。
升学的压力还未完全压在肩头,也暂时没有对人生另一半的需求。话题大多为最近电视里播放的影视和明星,又或者是明星的八卦,以及学校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你们吃什么?我去买。”
“下午茶A套餐。”
“……全家桶?”
当我说出那三个字时,小佳和小月纷纷对我投以惊疑的目光。后者更是叫道:“小青你疯了?一个人吃全家桶?”
“嘿嘿,开个玩笑。我也A套餐好了,加个圣代。”
“我就说,全家桶也太夸张了。”小佳附和道,两人的神情态度极其一致,都认真地觉得我的玩笑太夸大。
可非常冤枉的是,其实我没有开玩笑。
青春期的我确实可以一个人吃完全家桶,但这能力随着年纪的增加永远失落在了过去。恍然见到看板菜单上比未来便宜几十块的炸鸡全家桶,想到少年时自己的大胃口,我不由得动起心思,想再体验一回一人一桶的快乐。
但这念头很快打消了,毕竟我才刚吃完午饭没多久,还是将机会留到下次更好。
小月收集完我和小佳的菜单便去柜台点单。星期五的下午快餐店里的食客比工作日更多,其中不乏穿着同样制服的学生,这家店就在初中旁边不远,学生组成了一部分的固定客源。
等待小月回来的时间里,我和小佳一起拿出作业——虽然今天的主题到后面可能完全变味,至少开头得做点正事。几页的数学题目听上去很多,去掉空白的答题部分后剩下的部分并不算什么,在经历过高三的我的眼中只能算小意思。
经过几天的‘复习’,我大体掌握了目前为止的数学内容。做起题目来尽管不如当年的‘我’流畅迅速,总算达到了平均水平。不过快餐店这样的环境天生对做题存在干扰,所以我的速度有减慢。即便如此,我也在小月拿着托盘回来之前做完了一整道大题。往右边一瞥,小佳却已经咬着笔杆对着作业本皱眉发呆了。
至于为什么我清楚她是发呆而不是尚在思索,那是因为我十分了解小佳……特指初中时期的她。
“做不出来了?那就先空着吧。”
我善意地提醒她继续往下,小佳松开笔杆回应一声,接受了她的数学能力极其有限的事实。侧过身往点单处瞄了一眼,小月前头还有两三个人排着,估摸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于是干脆沉下心思专注做题,现在我多完成一点,周末就能更轻松些。
我的学生时代一直秉持这套理念,喜欢早点把作业做完,剩下的时间就能放肆玩耍。工作后患上的拖延症,仿佛随着重返青春也一并消失了。多亏教科书配套的练习册里题目都比较简单,在视线被端上来的快餐吸引住以前,一半的空白已经被黑色的笔迹填满。
“来了来了!这份你的,这份给你。”
当食物被呈上来,作业的优先级就下降了数个档次。刚出炉的薯条被倒在铺开的餐巾纸上方供所有人分享,旁边挤出的番茄酱增加了鲜艳的色泽和酸甜的滋味。这时的她们还不知道一种邪道食谱叫做薯条沾圣代,经典的红黄搭配总那么美味。
“我们下礼拜是不是有单元小测验啊?还有八百米练习。”小佳随口的问题令她对面的小月露出痛苦的表情,后者一脸拒绝,极度不想聊这两件事。
“别提小测验。”
“别提八百米。”
我们俩不约而同地要求提出倒胃口话题的小佳切换频道——尤其是我,特别是我。
一道惊天霹雳在脑中炸开。
以为把课本复习一遍就能安全度过初中的我天真得像个傻子,竟然把学生生涯中折磨我最久伤我最深的体育测验给完全丢在脑后。不是小佳无心提及,我根本没想起来重回过去同时也意味着又要经历无数遍比死更痛苦的长跑。
“卧槽啊,你不提我还能度过一个愉快的周末……我要死了。”
当然,哭天抢地并不影响进食,我抓起三根薯条一股脑塞进嘴里以表达欲哭无泪和悲愤。郁闷需要通过垃圾食品来缓解,直到若干年后我都还保存着这习惯。此刻真情实感的流露或许令我与少年时期的我贴近了不少,小佳的笑声于耳边自然地响起。
她成绩不好,但体育不错。这时候便反过来安慰我:“哈哈哈,反正不是正式的测验,慢慢吊在后面,没问题的。”
“道理我都懂。”整个人往后靠在椅背,将后脑勺瘫软地枕于软垫,我找不到词汇来形容此时近乎崩溃的心情,“赶紧换个话题,我不想听到那三个字,求求。”
“好吧。那我们待会儿去旁边逛街还是直接回家呀?”
她近乎理所当然地忽略了留在这里做作业的选项,可能对小佳来说‘做作业’这三个字就是会导致胃口下降的恶心词汇。我很配合地没去问她‘作业怎么办’,而是根据话题提出自己的意见:“逛街。”
“现在回家太早了吧,再逛一会儿。”
讨厌学习的小月意见和我一致,我们愉快地忽略了来快餐店原本的目的,兴高采烈地聊着和学习无关的行程。同学兼好友之间的聊天内容事后回想起来大多都很无趣,有时候甚至想不明白为什么这种东西可以说上几小时。
来自未来的我现在终于可以给出回答,那只是因为面对面的闲聊与通过网路的文字对话具备了根本性的不同。网络上的对话受限于形式,内容几乎占了所有比重,但如果真人见面,那可衡量方面的不知要翻几倍。
她们的声音、她们的动作、她们的笑脸、环境营造的氛围、食物的香气……聊天的内容在这些因素下反倒成了点缀,因为只要和她们在一起,总是开心的。当时的喜悦快乐会在脑中储存起来,慢慢转变成对她们本人的喜欢与三人之间的友情。
越是频繁的聚会见面,越是会促成这一点。学生时代的感情培养就是如此单纯且没有干扰,即使爱好不同也能成为无话不说的密友。放到我所生活的未来这基本不可能,毕竟我懒得和没有相同兴趣爱好的人多说一个字。
‘……啊。’
我察觉了一件事情,这令我忽然感到悲伤,但在目前的场景下又不得不压抑住不合气氛的情绪继续说说笑笑。
几年后、十几年后,我和小佳的渐行渐远原来是人生中无可改变的进程。无法和从前那样时常碰面积累起‘喜欢’,于是深厚的感情在一次又一次枯燥无趣的文字对话中消融成雪水,蒸发成气体,消失得无影无踪。
面对聊天框的茫然与不知所措最终如那快乐一般,变成僵硬的灰色融进了我对小佳的‘喜欢’,将缤纷的色彩化为黑白,让脑海中关于她的印象逐渐失真——又或者,失真的印象才是真正的‘真实’。
我和她们现在的亲密是现实,而我们未来的离散也是现实。
“你居然不知道他们两个分手了?我和你说,上个礼拜……”
小佳谈起同学间的分分合合时更适合站在讲台上,有头有尾的故事及各种‘业内人士’才能获知的细节显得她十分专业。这些可有可无的消息,不说现在的我,估计当时的我听完没多久就被其他事情迭代覆盖不再记得,但是处于当下,我非常乐意去关注小佳言语间的激动和丰富的神情变化,乐意跟着她的思路将话中主角们的关系梳理成线串联起来。
不知不觉间,我的心理年龄也仿佛重返青春,就像那时的自己一样当了回优秀的观众。不仅在合适处给予恰到好处的反应,时不时还会追问,使得讲述者的热情高涨。两名初中生和一名伪初中生,有说有笑地在谈话中将买来的食物消灭干净,连番茄酱都没剩下。
我们背起书包到附近的文具店、精品店逛街消食,有别于网上购物的久违乐趣令我的心情异常高兴,傍晚分别时竟觉不舍。
至于作业——这就不提了,影响氛围。
放学后和关系近的同学们一起玩耍的快乐比记忆中更加美好,我不由自主地沉溺其中,却同时清醒地知晓这份快乐终有尽头。
回家的路上,我忽然想到:‘我从未来回来了,我可以不遵循原有的轨迹,做些事情来改变我们的结局。’
就像许多小说作品和影视作品描绘的内容一般,通过我凭空多出的十几年人生谋求变革。不需要夸张的日入斗金,也不需要一下子飞越小康,只要一点极小的、相比起来完全微不足道的事情,一切都会大变样。
我们三个会一直保持联络,不落下任何一个。小佳结婚的消息,我和小月会是第一个知道的,说不定还要给她当伴娘。等她过几年生了孩子,我和小月会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般爱护他。
只要现在我能去做些事情,这就不再仅仅是回味过去时脑海中浮现的幻想。
“可是……我要做什么呢。”
我站在原地对自己发问。
我的思维为此转动,但如同生锈的机械般咔咔地运作了几下,动静不小,却没有得出像样的结果。翻来覆去的无非是毕业以后也要保持联系、多关心她们两个之间的争吵,之类的拢总念头。
空洞、虚无,并且最关键的是——‘我做不到’。
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我做不到。
就像相较于成年人的见识和学习能力而言并不困难的课业,即使做不到门门满分,只要用心,理论上可以取得比‘我’更好的成绩。我没有投入进去,直接放弃了为自己挣个好成绩以就读更优秀的学校这一条路。
假如我有重返青春的同伴,他可能会难以理解我的选择。
他不会明白,也不会有其他人明白我的怠惰和忧虑。
即使在初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得以考上更好的高中和大学,我的学习能力就摆在这里。成年人的优势会随着自身的长大而消失,我知晓自己不是多么热爱学习的人,也没有特别好用的头脑,现在跑得越快,将来摔得越惨。
而小佳和小月……我不可能有那种耐心,也不可能有那种精力去维护我们毕业后的关系。
“啊,我是做不到的,哈哈。”
想通的我笑了出来,满含嘲讽。
7.
我本来以为,成年以后的自己早就改掉了一进文具店就喜欢胡乱买些好看文具的癖好,结果根本不是这样。
仔细一想,我会产生错觉的原因大约只是成年以后不再像从前那般频繁地去街边文具店里到处看看,而网购又没有现场购物发现宝藏、感受商家陈列商品技术的惊喜,所以导致在文具上的不必要开支大幅度缩减。
和小佳、小月她们逛文具店时,我没忍住买了几样内页设计花里胡哨、实际功能难以言喻的本子,以及一套小星星的折纸素材。并非未来的我还对折纸抱有多大的兴趣,而是它给我留下过非常深刻的记忆,直到现在都历历在目。
那时的我因不常去探望老人而产生的愧疚感突然发作,便打算送外婆一个礼物,但又出于某种原因不好意思直接开口,于是偷偷将礼物放在外婆家里,不想却在临走时被外婆发现,只好再亲手带回来。
自始至终外婆都没有发现它其实是装载着孙辈不可言说的感情的礼物,在那之后也没得到过任何出自我手的礼物。外婆她没做错什么,但是我单方面地对孝顺长辈这件事复又生出浓重的阴影,不愿多说一句好话,不愿给老人一个惊喜。
这份礼物的原材料是一个一手可握的厚层玻璃瓶和几板不同颜色的长纸条。
叠完这瓶星星大约只花了我三十分钟的时间,将它们按照颜色有层次地放入玻璃瓶中,底层垫一束浅棕色的细线纸团,上边展开彩虹的色彩。呈现出来的作品不说有多么精致,至少具备了一定程度的观赏性,并且‘手工制作’这层要素会让它的价值更加特殊。
于是我将装满星星的玻璃瓶放在包里,带到了外婆家,做出了和当年的我一模一样的行动。
或许它可以成为契机,我能借此试着去改变一些事情,弥补曾经的遗憾。
由于两家离得很近,身为小辈的我偶尔会被妈妈使唤去外婆家跑腿。
我不擅长对长辈表达内心的情绪,看着外婆一年年花白的头发和下滑的身体状态,心中理所当然地会产生一些想法,但这些话从来不会说出来。在与长辈的相处中,我更多作为倾听者而存在。
听他们怀念过去,说起我的双亲年轻时的故事,或者从他们的口中了解到幼儿时期的自己。外婆不止一次地提到过,小时候的我曾对某些人大声说过‘不要说我妈妈坏话’,并以此来感叹妈妈生下我这个孩子真的很幸运。
但我不这么觉得。
尤其今天,重返少年时期的我再次被妈妈叫去外婆家,碍于场面不得不留下来多坐一会儿听外婆说话。又不知第几次地听到这件事时,内心依然充满陌生感。她口中的主角,那位勇敢的、直率的孩子形象生动地在我眼前出现,但却和我本人极度割裂。我几乎无法将外婆描绘的孝顺孩子与自己等同,听着关于我的童年琐碎,却像别人的故事。
有时候我想过是不是应该至少在亲人面前开朗体贴一些,时不时地过来探望,送点瓜果蔬菜,再在适时的机会讲几句大家都喜欢的吉祥话。可这些念头终究也只是念头,二十年间从未付诸过行动。
如果外婆口中的‘我’真的是我,那为什么我会失去了这种能力呢?
嘴唇张了又闭合,我找不到合适的时机去告诉外公外婆,说我有件礼物想送给你们。它应当是件极为简单的小事,可在我面前却比升学考试更困难百倍。我甚至感觉气都要从头顶冒出来了,但就是没能顺利发出声音。
等到外婆把旧事都念叨完,我都没能出声,就像哑了似的。
‘来不及了,还是偷偷拿出来放着吧。’我想着,打算重复当年的做法。
藏在背包里的折纸瓶趁着他们没注意的时候放在了门口的架子上,我装作无事的样子,聆听完最后几句闲聊便打算离开,就和那时一样。在玄关穿好运动鞋,正要关上房门走人,出来送我的外婆却没让我舒舒服服回家,也和那时一样。
她说:“哎,这是不是你的落下的?别忘了带走。”
外婆好心拿起瓶子递给我,我接过玻璃瓶,强作微笑:“啊,对。外婆拜拜。”
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忘却的羞耻和难堪顿时鲜明地涌上面颊,这感觉糟透了。我落荒而逃,心脏跳个不停,生怕被外婆看到羞红至极的面色。
老房子陡峭的楼梯和时有时无的扶手没能阻挡我急速下楼的步伐,仿佛身后有洪水猛兽追赶。我冲出摇摇欲坠的老楼房,在地砖时有缺失翘起的路面快步行走,这速度快得异常,几乎要赶上奔跑。两旁的路人肯定会对我报以奇怪的目光,说不定还在心里琢磨这小孩子急急忙忙地要干什么。
约会迟到?赶红绿灯?他们或许会如此猜测,但绝对想不到真正的原因,痴傻到极致、愚蠢到极致的原因。
心中有一团鼓胀的气到处乱窜叫人难受极了,我想大喊,对着车水马龙的街大喊,对着无人识得我的世界大喊。可是我喊不出来,甚至连闷着嗓音无声地朝空气挥舞拳头,把没用的脑袋晃成稻草堆也做不到。
那一句‘这是送你们的礼物’,从过去到未来都不曾改变闷死在肚子里的命运,它注定了无法被我道出,而这瓶折纸星星也注定了要被退回。
开头、过程和结尾都和记忆中发生的这件事完全一致,找不到任何不同之处——或许唯一能找到的细微差别,就是成年后的我折星星的手艺生疏许多,瓶中星星一定没有当时来得好看。
幸好我家和外婆家很近,彻底控制不住自己之前,我先一步回到家里。
过去二三十年的人生中从未做过卧倒在被子里,把全部声音都塞到棉花里的动作,以至于我一度以为这是电视剧里常用的夸张手法。如今才知道,苦于没方法发泄时,只能这样。
无处可去的玻璃瓶被寂寞地立在我房间的窗台上,等待着未来的某一天因沾满灰尘又占地方而丢弃。
我不想要这罐星星折纸和幼儿时的我一样成为外婆以后频繁提起的事迹,摆放在那里供人观赏。我无法从她的夸奖中得到高兴、喜悦等一切正面情绪,甚至会因此充满厌烦。对别人大喊着‘别说我妈妈坏话’的孩子会长成怯于袒露真情的乌龟,我也无法保证自己一直都是外婆想象中孝顺懂事的小辈。
害怕于达不到他们提高后的期望,于是选择了逃避。
少年时的我做不到的事,成年后的我依然做不到。那时候远去的朋友还是会远去,我能替那时的我办到的,似乎只有更加珍惜现在的相聚。
原来我从来都没有改变。
原来我根本无法去改变。
8.
“坐着我的摩托车,载你缓缓地离开,考不上的好学校,可以不微笑就走……”
《分裂》。
一遍又一遍地听着这首歌,只承载了音乐播放功能的MP3或许在手机面前显得鸡肋,我却很喜欢。不被任何其他信息干扰,塞上耳机,按下播放键,音乐流出,而我闭眼。
少年时的我什么都不懂,以为这就是一首有些悲伤的情歌。直到后来无意中看见其他人对这首歌的点评,才知晓它竟是一首自己和过去自己的谈话,讲述长大后的自己带着那年考试失利的自己离开,脱离束缚走出阴影。
略带忧愁的气氛在加上歌词之后变得异常温柔,又充盈着释然和解脱感。
令我极端羡慕。
重返少年时代,我不得不再次认识到自己是名一事无成的普通人,或许连普通人都比不上。只顾着享受青春的美好,却一点也不愿花费更多的精力,鼓足勇气踏出那一步。高不成低不就的学业成绩,我帮不上忙;未来将离散的好友,我留不住;只剩十余年不到寿命的长辈,我无法挽回,也未尽到应有的孝道。
走上社会的我是我,埋头学习的我也是我。我的内核不曾改变,总在改变前瑟缩,总自顾自地把自己关起来。有时我觉得这像诅咒,可下一秒又不由得思索起这是否仍旧是找来糊弄内心的崭新借口。
纠结到后来,我也不知道自己真正的欲求是什么,究竟想做什么,就只呆立在那儿望着周围的人和事一次次擦肩而过,被时间的长河不断推着走。尽管所有人在它面前都是无力的,但我似乎更加羸弱几分。
结果我没有改变任何事情,带着十几年的多余记忆,如同少年时的我一般生活着。
和好友嬉笑打闹,拿着差不多的分数,当个长辈的沉默树洞。一切都没有改变,按部就班地向原本的轨迹骨碌骨碌地行驶。现在的我究竟是什么时候的我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我的‘重返’也同样如此,就像是把两个大致相同的球调换位置,既没用,又多此一举。
或许只有让不知世事时,什么都不惧怕的幼儿的我降临附身到之后的我身上,一团糟的当下才能出现新的方向。
可是我知道,她只活在那个时候。
如同朝生暮死的蜉蝣,在我意识到的时候早已没了声息,仿佛不曾存在过。
9.
手机铃声将我从被窝里拖出来,开启新一天的劳动。
“我出门了。”
难得向还躺在床上睡觉的妈妈打了声招呼,我离开家中。她没有回音,毕竟还在梦乡之中,房门也关着。
走出小区,路边的店铺有几间因无法在特殊时期里经营周转而倒闭,贴了好久的招租广告似乎无人理睬,仍旧是荒废的样子。这条街过去的模样虽不热闹,但也不像现在这样荒凉。街口不知换了几次东家的菜馆还在苦苦支撑,到了饭点才能见着几桌客人。
以为一成不变的景色其实潜移默化地换了几副面孔,真正驻足的只有日日走过这条街,从少时走到成人的我。
只有我,懦弱的我,以及一事无成的我。
END
免责:笑语
作者:舞舞舞舞舞舞舞
3. 齐安托托与无价之宝
梅莉唤醒齐安托托的动作非常讲究。首先,要敞开齐安托托的房门,让烤面包和煎培根的香气,充满他的房间;其次,要用轻柔的声音在齐安托托的耳边呼唤,告诉他早餐已经做好,趁热享用味道最好,切记嗓音不能太尖锐,语气不能太强硬,要用棉花糖一样的嗓音让少爷产生食欲,让食欲推动少爷起床,千万不能让少爷觉得女仆在催促、命令他;拉窗帘必须在少爷动身之后,动作必须缓慢,先拉起厚窗帘,让被薄窗帘过滤过的阳光,轻轻洒在少爷的床上,如果少爷把头缩进被子里,再干净利落地扯开薄窗帘吗,用窗帘挂扣的“唰啦”声给少爷提个醒的同时,让阳光穿透被褥;如果少爷仍不起来,才可以伸手去摇,要根据被子凸起的形状准确找到少爷的肩部,四指并拢扶在肩上,轻轻地摇,一边摇一边恳求少爷享用早餐,直到少爷起床为止。
恩就不一样了,他直接大刺刺地摇晃齐安托托,让齐安托托的骨骼和坚硬的石板床充分摩擦,让齐安托托因为无法忍受的疼痛暴跳如雷,“咣”的一声,满口袋宝石的齐安托托抱着一袋宝石从床上滚下,震天响地的哀嚎在洞穴中响起,叫醒少爷的任务便顺利完成了。
齐安托托醒是醒了,但他全身没有一块不疼的地方,动一下下就大喊大叫。恩看着满地打滚的托托,没忍住笑出了声。
“你笑什么!快拉我起来!”
“没,没什么,就是托托你打滚的样子好好笑哦。”
恩拉着托托的手,想把他拉起来,但他只拉了托托的手,没有管托托的脚下,托托脚一滑,一屁股扎在了一块刚刚从口袋里溜出的大宝石上,哀嚎再次响彻在洞窟里。
托托终于坐稳在石板床上,他生气地质问恩为何如此待他,恩一点歉意都没有,反而让托托练习从地上爬起来的方法。为了防止语言描述的匮乏,恩还亲自做了示范,他模仿托托的样子,躺倒在地上,然后腿一缩,腰一使劲,连手都没用就从地上站了起来。
齐安托托烦躁地摆了摆手,让恩说重点,他已经被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托托,收煤的来了,你不是说想见他们吗?”
一听收煤的,托托一个激灵,急忙起身,踉踉跄跄一瘸一拐又一鼓作气地往窟外冲去。但没冲几步,托托便想起自己不曾认路,只能回头,向恩勾了勾指头,好不容易笑停的恩又哈哈大笑起来。
托托抱着宝石趴着恩的背上,试图记下来去的道路。恩是一个好用的向导和驼具,但是他实在太无礼了,和他在一起托托总要被气得血压升高,如果能记下道路,托托就可以自己指路,不再需要恩开口了。
洞窟的道路羊肠九曲,恩背着托托健步如飞,开始托托还能记得岔路是走左还是右,但岔路一多,托托便记不清了,他的眼里只有左边上萤石、右边石壁上的萤石一块块向身后飞去,但其他的他一点都不记得了,只有身上的乌青隐隐作痛。
“托托,我们要到了。”
托托当然知道他们要到了,从某块萤石开始,空气里就充满了油腻的臭味。这就是老师说的污染,由于人类的贪婪,不断挖取煤矿导致的环境破坏。托托一直以为这些污染是他经营煤矿的父亲造成的,现在他才知道这都是地底人干的。托托想起自己对父亲不合理的顶撞,羞愧万分,如果他回到地上,一定要和父亲说对不起,然后做一个好儿子,继承父亲的事业,把这些地底的人全部开除,换成讲文明、懂礼貌的人来生产煤炭,比方说梅莉和梅莉的妈妈。
突然,托托的眼前明亮了起来,这是一个真正的大洞窟,洞窟的墙上地上天花板上都镶满了萤石,把洞窟里每一个角落照得亮亮的。
整个洞窟就好像一只大蜘蛛一样,洞窟的圆周上有七八条隧道,每条都伸向不同的方向,洞里时不时有地底人背着大框,将一筐筐煤送到洞的中央。
洞中央趴着一个锥形的大篮,背着煤的地底人将煤倒进锥里,扫进锥的最里面,然后捡起锥边堆砌的厨房垃圾里的一根面包、一块炸鸡腿,大口大口咀嚼起来。然后又把几条面包几块肉,还有几个烂苹果丢进自己的背筐里,背着背筐往他来的洞窟回去。
他走开后,托托才发现锥框边上站了一头戴带面罩手持铃铛的人,虽然他穿得臃肿,包住了自己身上每一寸皮肤,但托托认识放毒面罩,那是地上人才能拥有的文明利器。
托托从恩身上一跃而下,跑到那面罩人前,面罩人就看到个小孩,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示意他到别处玩去。
“我是齐安托托,你们齐安大老板的独生子!你让我回去地上,我就让我爸爸给你很多钱!”
说完托托摘下自己的蒙面布,给这个面罩人看他的脸。但面罩人根本不认识托托,只是迷惑地摇了摇头。
“我现在就可以给你钱,把我送到地上。”说完托托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宝石,从里面挑出一枚形状大小最不好看的,拿给面罩人。
面罩人看到宝石,才有了兴致。
“你觉得这块宝石值得我送你上去?我不送你上去,你只能一辈子呆在下面。但是我放地底的人上去,就会丢饭碗,还会赔一大笔钱。”
“我会和爸爸说,不会让你赔钱的。”
“我要怎么相信你是齐安老爷的儿子呢?你看起来很穷,明明手里这么大把宝石,却只给我一小块,这么小气的人,可不像齐安老爷的儿子。”
“小气?我小气?”齐安家大少爷,居然被人说小气,托托气得头上冒烟,但他又想上去,不能太得罪这个面罩人,“我要给你多少才能算我不小气?”
“你觉得要给多少?”
“一颗宝石不够,两颗总行了吧?”
“哈哈哈,你给我几颗都一样,和你家的钱比起来几颗宝石算什么?”
“那,那……”托托急得把口袋里的宝石全拿了出来,“这些可以吗?”
“不行。”
被面罩人干脆地拒绝,齐安托托急得跺脚,跺着跺着,就哭了。
见托托被人欺负,恩瞪了这面罩人一眼,平时这面罩人对他们发号施令就算了,现在居然连地上来的新朋友都欺负,“不许欺负托托!托托昨天才掉到地下,身上什么都没有,这些破石头还是从我家捡的,你觉得是垃圾,对托托来说是他最宝贵的东西了!如果你要煤,托托上去以后我给你挖煤,要多少都给你,如果你只想为难托托,那你太烂了!”
骂完了面罩人,他伸出双手将托托轻轻抱住:“托托,不要哭,就算他不让你上去,你还是可以留在这的,你可以把这里当成你的新家,我们都会把你当成真正的家人的。”
恩说得诚恳,但是却被托托反手推开。托托只想回家,他才不想留在这里!
“让我上去,你可以把我拿去卖给我爸,他有钱,你要多少他就给你多少!”
歇斯底里的少爷、不知所措的霉工,终于,面罩人忍不住了。他“噗”地一声笑了起来,因为太好笑,他笑了好久。
其实托托掏出那枚小宝石的时候,面罩人就笃定他是齐安老爷的儿子了。毕竟齐安老爷是有名的铁公鸡,有其父必有其子。对这种铁公鸡,如果绑了他儿子换钱,不要说钱了,他有命活就不错了。
“你有比宝石更珍贵的东西,但你不知道。”面罩人朝托托哼笑了一声,随后转向恩,“你说的这些破石头,是和他手上一样的?我说的不是萤石,是这种不会发光的彩色石头。”
“对,都是托托从我家拿的,是我们挖煤挖出的破石头,你们不要,我们都堆在家里,如果你要我都可以给你!”
“好,看在你情义的面上,我可以收下你家里的‘破石头’,送这少爷上去。”说完,面罩人叫住往来的煤工,招呼他们全部去恩家里搬石头,“如果你们家里也有,你们家的我也要。搬来这样石头的人今天可以不挖煤,面包鸡块可以随便吃,烟也随便抽!”
说完,面罩人坐进锥形的篮子,挥了挥手里的铃,篮子缓缓上升,彻底没了踪影。过了许久,面罩人乘着篮子回到了大家面前,和他一起装来篮子里放下来的,还有半篮子的白面包和烤肉块,它们冒着烘热的香气,酥软松脆,是地底人从未尝过的新鲜食物。
人们一窝蜂地去搬家里的“破石头”,换到食物就狼吞虎咽地吞下,抽烟的人每交一篮石头,就能换一根烟,再交一篮石头,就能得到一个火。
这天洞窟里就像过节一样,用一筐垃圾就能换好吃得要死的食物,还能换成烟,过去可从来没有这样的好事。
宝石一筐筐地往地上送,托托几次想爬进锥形筐,和宝石一起上去,但面罩人晃了晃手里的铃,告诉他在铃声不对的时候上去会被送进碎石机,变成一堆碎肉以后被人做成炸肉饼。
托托一听,忙打消了念头,乖乖干等。等面罩人同意送他上去时,地底人已经吃饱喝足惬意踩在萤石地板上跳着即兴的舞蹈。托托估摸了一下送到地上的宝石数量,要堆满这个洞窟应该没问题。
托托有点心疼,恩他们居然把这些宝石拱手让人!现在他口袋里的碎宝石无论是尺寸、形状、大小、色泽,都比不过地底人送来的新宝石。宝石只是副产物,宝石矿才是无价之宝,难怪面罩人说自己不知道什么东西珍贵,现在他现在已经彻底明白了。
作者:浅间(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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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虽然诗词歌赋里都把它和阳春挂在一起,但实际体感温度也就约大于0。
但和冬天的不同倒是非常明显,比如傍晚时候忽然暗下来的天空,呼吸间水汽渐渐变得浓重,一晃神,不知不觉地就落下来细密的雨,雨声微弱、细碎、绵长,很快便成为难以被意识察觉的白噪音。
放学的下课铃已经响过了很久很久,讲台上的英语老师却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E中高三学生独占的志远楼,林檎正坐在三楼靠窗的位置,无聊地撑着手肘看向对面的志远楼。
那个小个子的女生,依然抱着膝盖坐在青石垒的台阶上。
E中高一高二的学生放学很少拖堂,下课铃刚响,志远楼大门里就有男生弹射而出,之后就是人潮汹涌的大部队,再然后是负责打扫的值日生们三两个打闹着往外走——女生出来的时候连这波人都已经散了挺久,也因此在拖堂时间里心不在焉的林檎,飘忽的视线一下子就落在了她身上。
是个纤细的小姑娘,连红白的运动校服都撑不起来的小骨架,背着个粉白花的新书包,脑后高高束了个单马尾。
她出来的时候雨还只是零星一两点,结果踟蹰间,就落成了细细密密的雨帘——擦在脸上觉着只是些微的凉,却不知不觉的,就会把整个人都沾湿。
这种情势下就应该果断开跑、到家洗澡,是在犹豫什么呢?
林檎一边疑惑想着,一边身子微微往后躺倒,脊背贴上椅背,那里挂着书包,而书包里除了高三必备的厚重资料外,还有一把折叠伞。
并不是会特意关注天气的那种人,但即将迎来高考的毕业生,万万不能和感冒发烧沾上关系,于是无论季节天气,林檎的包里永远背着这把伞——虽然很少用上,但毕竟只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重量。
看着台阶上的女生,再看看台上的英语老师,林檎近乎玩笑地想着:如果下课了她还在那里,我就把伞给她好了。
然后鬼使神差的,台上的英语老师抬手看了看表,随后突如其来地就放了学。
同学们三三两两的,利落起身往外走,林檎却下意识走得有些磨蹭。等到拖着脚走出教学楼,青石的台阶已经空荡荡,先是下意识松了口气,再抬头看看细密的雨帘,却又莫名焦躁起来。
雨比之前竟又大了一些,这可真是个、不会选时机的家伙。
伞撑开不过只是个暗色的圆,雨天顶在头上,就成了一片安适的天。
伞面上传来的声响渐大渐急,林檎撑着伞走在路上,脚步间的水声也渐渐变得急切。直到眼里一晃而过,校内花坛凉亭里眼熟的粉白花书包,林檎才身形一顿,停下脚步。
草木掩映的间隙里能看到红白运动服包裹的小小身子,运动服的质地不太能看出干湿,但高高的单马尾已经湿成了紧扎的一束。
唉,都已经下决心淋了雨跑到这里,又何必停下来呢?
E中算市内条件不错的高中,学校里有敞阔的塑胶操场,也有安静的图书馆阅览室。花坛常年只作为道旁装点,聊胜于无的凉亭自然也少有人来。小径日常就苔痕遍布,被雨一淋更湿滑不稳,林檎隔着花叶看向少女,半晌还是叹着气,一步步小心挪过去——走进凉亭飞檐下的那一瞬,世间仿佛只剩相对而立的两个人。
在雨天里代表安适的大伞被收拢起来,林檎甩甩水,单手把它递给娇小的少女:“你用这个吧,有伞,就不怕淋雨了。”
小小的女生埋着头,不说话,也不动。
“都是同学,不用客气,用完你明天还我就行。也不用担心我啊,我没问题的,我比你可结实多了。”林檎笑着,仿佛是想和少女对比那样走近一步,面前一直低垂着脑袋的女生,却猛地抬起了头——细碎的刘海,远山眉带着柔软的弧度,双瞳透亮,下面是小巧的鼻和唇。
熟悉的脸孔让被雨沾湿的世界渐渐沉入朦胧,林檎看着对面的女生,她眉眼弯弯地笑着。
有声音,没有经过耳郭却响在脑中:
“要再勇敢一点吧。”
“就算错过最好的时机也没关系呀。”
“已经到了这一步,就不要再停下来了。”
“你已经是,能够去保护什么,也可以勇敢去面对什么的人了,对吧?”
林檎睁开眼睛。
细密的雨声隔窗响在耳间。
她起身洗漱,细碎的刘海用夹子别在头顶。
镜子里的少女一双远山眉带着柔软的弧度,双瞳透亮,下面是小巧的鼻和唇。
吃过早饭她背起粉白花的书包准备出门,包里厚重如砖块的教辅资料间,夹着一封昨晚写好的,告白的信。
封面上的名字,是她喜欢了整整两年,却还有两个月就要迎来分别的人。
出门之前女生伸手撕掉桌上的台历,代表3月31日的纸片被揉成小小一团扔进垃圾桶。
今天是,四月一日。
是她能想到的,告白最好的时机。
END
潭州是一个有趣的地方。
有趣在于这是一个有名的放逐之地。
却不知道萧霆为何来此。
与萧霆相见的第六日,凌虚与萧霆坐在临湘城的一家铺子里。铺子的老板一边翻着账本,一边小心地用眼神瞟着他们两个。
这么几年过去了,萧霆越来越像凌虚,尤其是皱眉的样子。但与凌虚不同的是,凌虚让人觉得平和可亲,而萧霆却让人有些寒意。
即使那样相似的样貌 ,但熟知他们的人绝不会将两人认错。甚至会生出一种错觉,这两人长得一点都不像。
凌虚端着茶,瞥了一眼装模作样擦剑的萧霆,开口道:“你来之前,说路上与我说,路上说到此处再说,如今到了此处,你可想好了准备到何处说?”
萧霆闻言笑嘻嘻地将剑放下,道:“我倒并不是有心要瞒你,只不过想了半天,也不知道如何开口。索性就不开口了。”
凌虚叹气道:“你至少要告诉我,我们来此处是要做什么?”
萧霆神色微收,却道:“我也不知道。”
凌虚哑然,半晌才道:“若我现在扭身就走,还来不来得及。”
萧霆摇头道:“不行不行,有人说要道歉,自然要有些诚意。”
凌虚皱眉道:“但你这般不明不白地将我拖来,总得给我一个说法才是。”
萧霆竖起两只手指,赌咒立誓:“我保证,明天之前,一定让你知道为何来此处。”
凌虚皱眉苦笑,道:“我总觉得我应该生气,但是却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不好意思生气。”
萧霆一本正经地解释道:“因为我叫你来,自然是正事。只不过,我们到的早了些。”
凌虚扬眉道:“早了些?”
萧霆道:“叫我来的人只说六月二十一到临湘城肖字铺子来,却未曾说明何事。”他解释道,“既然受人之托,自然忠人之事。”
凌虚心中觉得奇怪,隐隐觉得不详,却又找不到头绪。他张了张口,却又没说出什么。
萧霆知晓凌虚想问自己的事情,但凌虚不问,自然乐得装聋作哑。却开口道:“你此次去清山观,莫不是想要找我?”
凌虚摇头。
“我就知道你不会是善心大发想起我。”萧霆生出些好奇神色,道,“你的事情我也听闻过一些,所以更是好奇,什么事情竟叫你下山来。”
“清山观继任大典。”凌虚道,他顿了顿,又解释道,“我知道你不会回去,虽然也曾叫人打听过,但,他们找不到你。”
萧霆微微一怔,道:“你叫人找过我?”
凌虚点点头,道:“他们说你去了锦州,后来便找不到了。”
萧霆眼底浮现些复杂的神情,却又装作低头喝茶,避过了凌虚的视线。过了一会儿他又问道,“新观主是个什么样的人?”
凌虚道:“似乎是老观主新收的弟子,我原先不曾见过。”
萧霆笑道:“你觉得新观主怎么样?”
凌虚仔细思索了一会儿,道:“风度怡然,谦和有礼,据说道法也极为精深。倒也当得起清山观的新观主。”
“竟然可以得你这般称赞,有机会可要好好见识一番。”萧霆含笑注视了凌虚一眼,道:“那么,你觉得我是什么样的?”
凌虚迟疑了一会儿,沉声道:“我不知道。”
萧霆惊异道:“为何。”
凌虚正准备开口,却听见门外一阵骚乱,就见着有好几个人连滚带爬进来。那几个人都穿着黑色的武士短打,腰上扎一条红巾,像是什么帮派的成员。
只听见他们几个边惨叫着“妖怪”“妖怪”边在地上翻滚,不一会儿身上竟冒出白烟,整个人迅速干瘪下去,化作一堆白灰。一时间铺子里惊声大作,老板伙计都跑了个干净。
萧霆从椅子上一跃而去,便欲朝着那几堆尘灰而去,凌虚却一把扯住他,右手掐诀,一道青光击中其中一堆残灰,只见一道黑芒飞速窜出,便朝着凌虚面门袭来。凌虚面色沉着,左掌提于面门轻挡,就见着那道黑芒停于凌虚掌心前一寸之处。
“小心!”只听见凌虚一声低喝,那剩余的残灰之中又暴起几道黑芒直击凌虚萧霆两人而去。
萧霆右手一震,抬手抽出长剑,只见剑芒一闪,那几道黑芒均被斩落在地,瞬间化为埜粉,消逝不见。凌虚瞥见萧霆这剑招,瞳孔微缩,却扬手一抓,将面前那黑芒禁锢于掌心真气球之中。
萧霆凝神一看,却是一只黑色的蝴蝶,全身墨黑,不掺一点杂色。若是在夜色之中,恐怕无人能够分辨。他惊疑道:“这,这是什么东西。”
凌虚看了萧霆一眼,道:“这是妖气所化。”说着右手微微用力,便将蝴蝶掐灭于手心.
萧霆闻言眯起眼道:“妖气,这地方怎么会有妖气所化的蝴蝶呢?”
凌虚目光扫过萧霆的右手,却又将目光移回那几堆残灰上,开口道:“你来此处,是否与此事有关?”
萧霆张了张口,却不知道如何说起。若说有关,但他仍旧未曾得到任何消息,若说无关,这刚刚到了肖字铺子,便发现了妖蝶杀人。
凌虚见萧霆不说话,也不再追问,只是皱眉道:“既然这家铺子的人都跑光了,多呆无益,倒不如去查查这几个人是在哪里招惹的妖气。”说罢便朝着门外走去。
萧霆警觉地环视铺子一周,未曾发觉异样的迹象,只得提剑跟上凌虚。
“我见闯进来的那几个人穿着一致,恐怕是什么门派之人,你可曾知道些讯息?“凌虚边走边侧头问萧霆。
萧霆知道凌虚生出些疑虑出来,却咬紧牙关不松口。摇头道:“我也不知道。”
凌虚闻言眼中闪过一丝失望,却没有再问什么。
两人在临湘城中转了几个时辰,也不曾发现什么有用的讯息,只知道这几个人从城东郊外而来,并不是临湘本地之人。
凌虚见天色已晚,便提议先休息,第二天再往郊外查探。
等各自回房,萧霆才从怀中掏出一封密笺。密笺在两人到达肖字铺子的时候,他已经从桌面下方的暗格中摸到了,只不过实在未曾料到会出现妖蝶。
他打开密笺,见上面道:七月初七,华灯之会。
潭州地处中南,气候潮湿。雨下起来总是细细密密的。天气若是凉爽,倒也别有一番滋味,可若炎热,浇上这要大不大的水汽,闷热得令人烦燥。
萧霆与凌虚在临湘东郊走了几个时辰,只觉得口腔肺部全是这潮湿闷热得水汽,凌虚还好,萧霆却有些心烦起来。他从腰间抽出水囊,一口气灌了大半,然后寻了棵树,便欲席地而坐。
凌虚微微皱眉,阻拦道:“这草地太湿,湿热侵身,却容易生病。”
萧霆满不在乎道:“淋几天雨都没事,怎么会怕这一点湿?”
凌虚见萧霆坚持,便不再阻拦。他见萧霆情绪有些不稳,也不多打扰,提剑四处走动,找寻其他线索痕迹。
那几名被妖气侵蚀的人,在进城之前毫无异色,但城中并无妖气,只有可能在城外沾染,而在城内被什么引发。
凌虚仔细回想昨日被自己禁锢的那一缕黑色妖气,恶而不凶,不曾沾染血煞之气,至少在那几个人之前,这妖气的主人不曾杀过人。但黑色妖气又为极恶,什么样的妖才会如此邪恶却又不靠血气滋养成型。
凌虚忽然想起清山观主曾经跟他提过的一件事。
人死若不气散,若地处阴煞,则易成僵尸。但僵尸成型极难,而若地势极凶极恶,则数十年便可出黑僵。黑僵之上为飞僵,飞僵可成旱魃。
旱魃若出,赤地千里。
但僵尸虽凶恶却只会散发尸气,不会有妖气。
凌虚心中一紧,直觉此事古怪,一时之间难以想象个中真相。正想得出神,突然感觉有人靠近,一回身却是萧霆。
萧霆见着凌虚回身,道:“我在那边等了许久,也见不到你回来。难道,你有发现?”
凌虚摇摇头,道:“此事透着蹊跷,我一时也想不明白。”
“不明白什么?”
“什么样的妖才会极恶而不凶。”凌虚见萧霆不是很明白的样子,开口解释道,“这世间万物有灵,若开了神智便能成精。甚至有些无意识的东西,若是沾染过久的人气,也会生出意识故而生怪。”
凌虚道:“妖修炼比人更难,人百年求道,而妖千年化人就是这个意思。修炼一事本就靠机缘,而也有夺取生灵的邪恶之法。邪恶之法修炼的速度极快,修为一日千里。但有灵智的被剥夺了生命则会生出怨气,附着于修炼者身上,这怨气日积月累便聚成煞气。越邪恶则越凶煞,血气也越盛。一般来说,极邪恶的东西一定伴随着凶煞之气。”
“你的意思是这妖气极为邪恶,但又没有杀过人?”萧霆道。
“至少不是靠剥夺生灵来修炼。”凌虚点头道:“这就是奇怪之处,不过有位前辈曾跟我提过僵尸一事,此事给了我启发。”
“僵尸?怎么说?”萧霆不由大奇。
凌虚解释道:“僵尸一般是因为人胸腔中有气未散,又遭遇刺激导致尸变。但地势越阴,则生成僵尸的可能性越大。若地处极阴极恶的凶险之地,甚至能孕出千年飞僵。”
萧霆似有所悟:“你的意思是,此妖很可能是吸收了阴厉之气,所以妖气邪恶而不凶。”
凌虚闻言奇怪地看了一眼萧霆,却道:“的确如此,只不过这种极阴极凶的地方,照理说不可能在潭州。”
萧霆不解道:“为何?”
凌虚思索了一会儿,解释道:“虽然我不擅长于观山望水,也知晓一点,能酝酿这般邪恶妖气的地方,地脉已经被彻底污染,方圆千里当一片穷山恶水,而此处,没有任何异常。”
萧霆道:“既然此妖原先不曾伤人,此次说不定是那几人不小心沾染到。我倒觉得不必担心。”
凌虚苦笑道:“这妖气太过邪恶,身具此种妖气之物,早已没有清晰明辨的能力,而且它所过之处,将会污染所经过的任何东西,水,兽,草木,引得那一片生灵发狂入恶,你觉得我是否应该担心?”
萧霆脸色微微发白:“怎么会有这么恐怖的东西。”
凌虚摇头:“不过这一切都只是猜测,临湘东郊没有被污染的生灵,所以我还不能确定。而且你我两人在此处转了几个时辰,没有找到丝毫妖气,要么此妖已经离去,要么它能够收敛自如。”
若是收放自如,只表示这妖更为可怕。一时间两人陷入了沉默。
“多想也是无益,只不过我奇怪的是这几个人为何会在临湘城中发作。”半晌,凌虚又道。
“这样想来就更奇怪了。”萧霆道,“你我寻出城来,只因为这几人从东郊而来,城中又没有异样之处。若这妖气收发自如,那几人岂不更有可能是在城中沾染的妖气?”
凌虚闻言又看了萧霆一眼,沉吟了一会儿,才慢慢道:“你忘了,昨日你我打听到的却是这几人一路从东城门直往肖字铺子,在铺门口突然发作的。”
萧霆先是不解,突然脸色难看起来,道:“凌虚,你有什么事自可以直说,又何必说不痛快!”
凌虚沉默了一会儿,才道:“我没有怀疑你的意思!”
萧霆怒极反笑:“这几人一路直往肖字铺子而来,正好我又对你说有人叫我等在肖字铺子,你便联想到这几人说不定是来寻我,而昨日你便问我我是否认识这几人,我却否认了。你既然怀疑我,又何必梗在心中,不愿痛痛快快说出来!”
凌虚见着萧霆发怒,却也不急,只是慢慢解释道:“我并无如此想法。你既然叫我来帮忙,又拖我来肖字铺子,便是不怕我知晓你与何人见面。所以你若与这几人认识,自不必瞒我。你说不认识,我信你。”
萧霆怒气未解,道:“那你这番话又是什么意思!“
凌虚淡淡一笑:“你既然教我坦然那我便问了,你拉我来潭州,是有事求助,还是找理由拖住我。”
萧霆闻言身子一震,脸色微微一白,忍不住将视线移开,语气也变得微弱起来:“你为何这么问?”
“我虽与你不过见过两次,但我看你一向好强,能解决之事绝不会求我帮忙,解决不了的事,恐怕也不会求我帮忙。”凌虚淡淡道:“何况你若非请我不可,那自然是逼不得已,但看你一路怡然自得,倒也不像什么麻烦事。”
萧霆越发不自在,咬牙切齿道:“你既然知道,又为何不说不问?”
凌虚微微一笑,道:“我并不确定。但是你说此事要到肖字铺子等消息,可发生了妖化一事,你一是震惊,说明这妖化之事不在你预料之中,二来我出去寻线索,你头也不回跟与我,之后也不曾再提肖字铺子,若是真等消息,怎么会消息也不等便离开那处。要么你已经拿到消息,要么就是原本就没有消息。”
萧霆闻言脸色越发难看,半晌才道:“我是不是还要谢谢你明辨是非,不将我与那妖怪看作一伙!”
凌虚忍不住叹气:“我不是这个意思。”
萧霆闻言抬头注视凌虚:“是,我是故意拖着你!现在你可以回你的太玄派去了!”
凌虚道:“妖化一事还不清楚,我还不能回去。”顿了一顿,又道,“其实……”凌虚还是没说下去。他不知道如何用语言去安抚一个人。
萧霆闻言颓然地叹了口气,道:“真滑稽,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
凌虚道:“我从未这样认为。”
萧霆道:“你真不会安慰人。我几乎觉得,你当年说请客谢我替你解释这一番话是你说的最好的谎言了。”他见凌虚似乎要开口,却打断道:“我人生前二十多年,对我不好的人太多,对我好的人又太少。你算一个,她也算一个。”
凌虚不知道为什么便想起了当年那个小姑娘。
“她比我大一两岁,是个性格有点坏的大家小姐,虽然凶巴巴的,却很善良,也不会因为我穷而看轻我。她为我画像,还偶尔资助我,又顾及我的面子绞尽脑汁撒谎。在此之前,很少有人对我这么好。后来她找我要我带她离开,我知道她不过是一时之气,她只不过是对她父亲的反抗,她其实比我想的更明白。所以我给她留言,让她放弃,她也知道我的意思。”萧霆缓缓道,“但我舍不得那幅画,那是唯一证明这个世上曾经有人在乎过我对我好的证明。我以为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像她那样对我好了。可是,突然有一个人说拿我当朋友,还细心替我考虑。”
凌虚闻言心微微一紧。
“可是那个人失约了。”萧霆定定地看着凌虚,“从那时起,我就当他死了!我下定决心,既然他如此惘顾一个人的信任,那我一定要他后悔!”
“可是…”萧霆忽然淡淡一笑,笑意里夹杂些痛苦与无奈,“我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下定了决心,可是那人一说对不起,我就怎么都不忍心责怪,怎么样都怪不起来了。你说,那个人是不是很可恶!”
“我不甘心,真不甘心,明明想好要这个人也尝尝被人欺骗的滋味,结果就是不忍心看到他失望的样子。”萧霆叹气道,“你听见我一句话便愿意与我去潭州,那一刻,我突然为欺骗你感到后悔。我知道你不确定我对你是怨恨还是什么,可你却愿意信我。”
“你明明疑惑我的修为,疑惑我为何知道你是太玄掌门,疑惑我如何得知你在江州,但你一句都不问。”萧霆道,“凌虚啊凌虚,明明错的人是你,你却让我觉得我错。”
“我真想讨厌你!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萧霆轻轻舒出一口气,道,“算了。”
良久,凌虚才道:“这么多地方,你为何偏偏选中潭州?”
萧霆淡淡一笑,透着淡淡的落寞:“潭州,是我娘的家乡。她曾在七月的集会上与我爹相识,她希望我有机会一定要来一次。我只是,不想自己一个人来罢了。”
凌虚闻言忍不住笑道:“今日才二十二,你准备用什么理由将我拖到七月?”
萧霆一惊,看向凌虚似乎不明白他的意思。
“妖化之事比较麻烦,看来我不得不在此多停留数日了。”凌虚说得认真,眼神却有点游离不定,“这妖物极为厉害,恐怕还得你留下帮忙不可。”
“你手下几百太玄弟子,又何须我来帮忙。”萧霆心中微喜,却故作推脱。
凌虚看了一眼萧霆,仍是一脸诚恳:“此处离太玄太远,他们赶过来也需要一些时日,只得劳烦大侠多多担待了。”
“勉强,勉强勉强吧。”萧霆沉吟了一会儿,才‘斟酌’着同意了。
夜色幽深,乌云蔽月。
街道上隐隐传来更夫敲更的声音。
一下,两下,三下。
萧霆缓缓坐起身来,眼睛在夜色之中亮得吓人。
他床前单膝跪着一名黑衣男子,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
萧霆轻轻开口:“你倒是很准时。”
“属下不敢迟到。不知尊上计划可还顺利?”黑衣人的声音很哑,似乎极力隐藏着自己的身份。
“凌虚?”萧霆缓缓勾起一抹恶意的笑容,“我想,他应该是信了吧。”九分真一分假,将自己最深处的情绪都扒出来给人看,怎么不信呢?
可是真疼啊。将隐秘的恨重新翻出来,还要装作放弃的样子。真疼。
黑衣人道,“他若是信了,此事便成了一半。”
“我倒希望襄州不要坏事,否则教主可就又要不高兴了。”萧霆冷冷道,“教主是不是已经出关了?”
“是!”黑衣人道。
“那你也替我给教主带个消息吧。有些事还是未雨绸缪得好。”说着萧霆将一样东西扔给了黑衣人。
黑衣人将东西往怀中一放,行了一礼,整个人往后一退,便消失在黑暗之中。
过了许久,萧霆起身下床,伸手给自己倒了一杯冷水。那股冷意从喉头一直在贯彻到胸腔。
“凌虚……”
月亮缓缓从云雾后探出身来,月华倾泻,映出萧霆赤着的上身。一条张牙舞爪的恶龙从腰间一直盘至右肩,青黑色的纹身透着浓重的死气,显得狰狞而邪恶。
作者:江橼
“命石”——这个世界的核心。
所有人出生时他们的额头都会浮现一颗独一无二的石头,有的人是天蓝色钻石,有的人是石英色和田玉,还有的人是翠绿色翡翠。
虽然神明没有给世界魔法,但祂赋予了另一项馈赠——命运。
是的,这颗石头之所以叫“命石”,正是因为它代表着每个人的命运,代表着世界的命运。
“我觉得吧,这本书纯粹扯淡。”R躺在柔软却陈旧的沙发上,晃着腿点着脚,眼神从那本刚拆封的八卦杂志上挪开。
D坐在桌边,处理着白日里没做完的工作,不走心的抽空捧场。“讲了什么?”
“说,命石之间是存在联系的,天蓝色钻石会吸引石英色和田玉,但和田玉必须要远离钻石,不然会有可怕的事情发生。”
D听完后敷衍的嗯了一声,并没有把这种命石匹配的娱乐文章放在心里。
“那我可得离你远点儿。”她说着,合上了笔记本。
“搞完了?”R爬起来,走向冰箱。
“搞完了。”D搜了搜眉心,接过对方递来的饮料,并没有看是什么便一口闷了。
下一秒——“噗!”
“卧槽,你拿的什么?”低头一看,蛇草水。
“你的最爱?”R无声地笑着,一点点把自己手中的冰糖雪梨喝个一干二净。
“屁。”
“看样子,你的确得离我远点儿。”
不然下场会非常凄惨。
R和D相识有十年了,从中二少年到犯二青年,两人相伴走过了人生最轻狂的时代。
但如今,却不可遏制地走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
正如她们的命石那般,钻石和玉,天差地别。
但两人其实没有什么感觉,即使是现在命运的岔路上,对分别这件事,她们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采购进度如何?”D穿着工装,从办公室里出来,手上还拿着一把巨大无比的扳手。
R顺手抄起桌上的文件,盯着电脑头也不回地把东西递给对方,并没有察觉那扳手距离自己狗头只有不到两公分。
“目前有2家公司报价,但价格还是偏高,我想办法压一压吧。”她眼睛里闪着算计的光芒,嘴边挂上笑容,“真当我们都是傻子吗,什么都敢漫天要价?”
D是相信对方本事的,从小她就深有体会,R那张嘴,能把死的说成活的。
“别太过分了。”她拿走文件的同时不忘提醒对方,别忘了自己的目的。
R不耐烦地赶人,嘴上敷衍应承。
“放心,我有数。”
D心想,你有个屁数。
事实证明,她们不愧是认识了十年的老朋友,R心里想干什么,D用脚趾头都能想到。
解决供应商虚高报价的办法就是抬出了一家虚构的第三方,用极低的价格不断给供应商施压,迫使他们改变报价。
办公室里,R翘着二郎腿,靠在椅背上,左手拿着手机右手举着座机话筒。
“高总,真不是我唬你,人家报价只要3,你们都报到5了,这怎么想都不可能买您家的东西啊!”
“哎不好意思王总,刚才跟其他供应商通话来着。哦哦,您问那个单子啊,现在最低价是3,公司急着采购,不压价了,八成就从那买了……”
“啊?改报价?这不合规矩吧高总?”
“不是我不帮您王总,您也知道,咱都是二轮报价出结果的,您二轮给了几,不用我多说吧。”
“那行吧,就这一次啊,改好了赶紧把报价单发给我,邮件别抄送采购了啊。”
“哎哟,太客气了您也,也不是互惠互利的事儿吗,用不着这么大的包。”
……
“搞定了?”D正好从茶水间回来,手里拿了两瓶酸奶,隔着隔板扔给R。
放下电话,R嗦一口酸奶,感觉人都活过来了。
“搞定了。”
她是谁?这点小事都搞不好那不如从桥上跳下去死了算了。
“今晚,就都结束了。”
明明应该是如释重负的场面,但二人却露出了更加慎重的神色。越是最后关头,越不能放松警惕。
商场如此,生活也是如此。
你永远不知道意外会不会比你更加积极。
深夜,空荡的公司里只有D的办公室亮着灯,她翻阅着此前从R哪里拿到的资料,电脑屏幕停留在采购批准的页面。
零点一过,采购合同正式生效。
价值2千万的生产线将在半个月后进驻生产车间。
但也正是同一天,R正式从公司离职,连这单采购的奖金都没有要,拿着半个月工资潇洒走人。
D的指尖划过那写满了笔记的文件。
“我大概,就是被这样的你所吸引的。”
有本事又干脆,不为无所谓的事情留恋,像是一台精密机器,但却又充满了惊喜,你永远也不知道她的内里有什么,永远也看不透猜不透。
她喜欢这种纯粹的理性,喜欢一切合乎逻辑的东西,但不喜欢意外。
“石英色和田玉会被天蓝色钻石所吸引……这东西写的也不算全然胡扯。”起码,她中了。
就在她胡思乱想庆祝计划成功的时候,冷不丁收到了来自R的转账。
“这是讲好的回扣。”
五百万。
这便是D允许R离开公司的条件。如果她能在一单采购中吃到五百万的回扣,那么她就允许对方离开。
离开自己,去往更加精彩的世界。
截止目前,一切都如她所想。
只花一千五百万就拿下了市场价三千万的设备,虽然失去了自己的老朋友,但某种意义上来说并不算什么损失。
目的达到了。
R的目的也达到了。
她没有问客户要回自己的私人手机,也没有说话,只是用眼神询问对方,自己是否可以离开。
客户点头摆手,放任已经失去价值的工具人离开。
随后,R坐上了回市里的出租车。
“不好意思师傅,能麻烦先去趟公安局吗?我手机丢了。”
昏暗的车厢里,她手中捏着一闪烁红点的纽扣,脸上没有丝毫丢了东西的窘迫。
“你是得离我远点儿。”
因为这会连累你——即便你并非完全无辜。
商场如战场,任何一家做大做强的企业背后都会有无数觊觎者。他们有的伺机而动,想要一口吞下大象;有的细心谋划,想要一举翻身成功。
R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只不过她的目的,是摆脱那吸血的黑心公司,远走高飞,去往那精彩纷呈的世界。
“不要把钻石放在盒子里,它应当成为饰品。因为光能让它更加绚烂多彩。”
“你囚禁她太久了。”
“是的。所以,现在换我被囚禁了。”
D面对穿制服的人没有丝毫意外,她从容不迫地伸出双手,任由他们为自己佩戴玫瑰金镣铐。
“我是该远离她。”
不靠近就不会被吸引,不相识就不会受伤。可是她无法拒绝命运的指引。
“命石”是这个世界的核心,它是神明替生灵书写的,名为命运的剧本。
前往高原的飞机上,一名旅客突兀地出现在R的身边。
“hi美女,我感受到了命运的召唤,请问我能坐在你旁边吗?”
R闻言抬头,问他,“你什么命石?”
翠绿色翡翠。
R快速低头看一眼手中的最新八卦杂志。
“天蓝色钻石最应该远离的是翠绿色翡翠。”
“卧槽……”
“你不要过来啊!!!!!!!!”
《红山魂》
太阳正当空的时候,昆弥老汉坐在树下深吸一口气,让干燥热辣的空气在肺里过了一圈,然后放缓力唱: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太阳晒得脊背开~
耕地耕到太阳落呦!
一年到头没酒喝~
老汉唱过几句,捞起树阴凉里的葫芦,里头还有小半葫芦冷烧酒的,晃起来哐当哐当。老汉的脚露在荫凉外面,被太阳晒得红彤彤,昆弥就把一片大蕉叶拿去盖住脚掌。
山路上有个背柴火的小人拄着树枝走过来,看见昆弥老汉躺在树下,走过来喊:“阿爷,有水没有?讨口水喝!”
这小人穿着双破草鞋,敞着胸,头上包着一束白布,笑嘻嘻地,像是地里长到一半的胡麻。老汉眯起眼睛,努力看他的脸,看清后却叹口气,摆手道:“走一边!没得水给你喝。”
小人用树枝敲老汉的葫芦,笑嘻嘻地说:“哎,有水的嘛!阿爷,行行好,给口水喝吧!”
“走!走走!再缠着,把你头砍下来!”昆弥老汉伸手握住身边的砍刀,敲得地上的石头咔咔响。
小人才看见砍刀,往后跳了一步,又看见树枝上缠着的红头巾,才吓了一跳,咋舌道:“阿爷!你是红水寨的砍头的莫?你放过我咯,开开恩!”
“你哪个寨子的?”昆弥听他猜出自己是红水寨的人,不禁坐起身,把小人吓得往后跑了好几丈远,“娃娃,走过来点,老汉不砍你头,你跟我说说。你是哪个寨子底?”
“木龙寨!”小人也不跑,也不走近,站在几丈外跟老汉说话,“诶,阿爷,你在这儿躺着,有人头给你砍不?”
昆弥老汉骂道:“再唧唧呱呱,把你地脑袋砍落充数!嘴巴上面毛都没出来,砍了你脑袋,龙王爷都不收。你想被砍脑袋,再回去寨子里,多睡几个日夜,长几把胡子再来,老汉头一个砍你底脑袋。”
“这里没得外人来!阿爷!你想砍人头,去外面,去城里面找人砍莫!”小人现在倒不怕了,老汉坐在地上,举起砍刀来他也不怕,笑嘻嘻地跟老汉说话,“我们寨子砍头汉比你灵光,我们寨子都是跟外面买人!你这傻憨憨地在路边等人,等到红河干了也等不到莫!”
小人啪嗒啪嗒走了,留下昆弥老汉一个人在树下坐着,老汉喝了几口玉米酒,舔舔嘴唇,等到酒上头,就眯眼在树下面睡了。
他正做梦,稀里糊涂梦见前日里寨子头人蹲在火塘前面,在夜里一起跟自己抽烟锅。
头人说,昆弥,今年太阳太大咯,雨都没得,只得等到太阳落,去河里挑水回来灌田,白天日头辣,又把水都晒干,几十年没见过干了这么久,寨子里的大大小小都要没活路咯。
昆弥老汉知道头人话里意思,默默抽烟锅。两个人的烟锅在夜里明明灭灭,村子外头,大大小小正在摸黑走山路,去山下的红河里挑水。昨天去过的人说,红河的水都下去好几丈,河底凹凹凸凸都能看见哩。
能从外面买人头不?昆弥老不好意思地问头人,头人啐了一口吐沫在火塘里,哪个有金银去买人来给你砍喔。有那份钱儿,拿去买米买盐不好咯。昆弥老汉,你是扎红头巾地砍头人,你阿爹是砍头人,你阿爷也是砍头人,要跟谷米神仙说话,让他老人家开开恩。都十多年没孝敬咯,神仙也要生气嘛。人头,你自个想办法嘛。你年轻时候不是能砍人头地嘛。
昆弥急道:那是年轻时候嘛,那时候来往人也多,有胡子的好头也多。最近些年,收米地来得都少。来往人一年到头没几个,哪有人头砍咯。
喔,头人虎着脸说,那你老了咯,没得用了咯,红包巾还我嘛。
啥叫没得用嘛。老汉大声嚷嚷。我这就!我出去给你砍个头回来!
老汉提起砍刀就出门去,摸黑里走,山路本来就弯弯绕绕,他在梦里走了半天,眼前突然一片红光,好像走到红河边上,河底里有东西发出红光来。昆弥停脚观看,河里一阵翻涌,一个胡子比昆弥还长,一直拖到肚脐眼的老汉从河里走出来,哈哈笑道:“昆弥老汉,你也跟我老汉一样,要做神仙咯。”
昆弥老汉又喜又忧,喜的是自己要当神仙,忧的是自己还没找到头砍落给谷米神仙,不免要给人落下话柄,就说:“红河水里的老神仙,你胡子比我长,智慧比我广。昆弥是包红头巾的砍头汉,就要去砍头来给谷米神仙,请它保佑地里谷米丰收。不然老汉我自己去当神仙,寨子里地大大小小都要饿死,还要骂我说,昆弥那个老汉,自己去当神仙,不管寨里人,不是好人。”
长胡子神仙摇头,说:“昆弥老汉,你砍了人头丢在红河里,人头都被我收去。谷米神仙根本不晓得。日后你要替我做这个神仙,你要知晓怎么跟谷米神仙打交道,今天我带你走一趟,你就知道要怎么做。”
于是河里涌出一辆金马车,昆弥老汉颤颤巍巍上了马车,金马车开动,轱辘转动便腾云驾雾,往高天里飞。长胡子神仙一边赶车一边唱: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山有多大,你就有多大~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河有多老,你就有多老~
昆弥老汉坐在马车里,风呼呼刮过,他看见黑黢黢的地上,随着神仙的歌声,有好多火炭一样的红点从土里钻出来。暗沉暗沉的,像是烧过一宿的煤团。这些红热的煤块从地上密密麻麻地飞起来,像是反往天上飞的的雨点,数也数不清有多少。好像地上、山上,直到远远的天边,到处都钻出火一样的小团团,海浪一样翻涌起来,哗啦啦地飞过金马车。昆弥发现它们竟然长得像鸟,红亮的光鸟,有翅膀,身体圆滚滚的,只是没有头。这些没头鸟往天上飞,飞到天的顶上,又往下飞回来。
长胡子神仙说:“这些鸟是谷米神仙呼出来的气,它们飞到天盖下面就没办法再往上飞,只能飞回来,谷米神仙就把它们吸回去。一吐一吸,就是一年过咯。春天谷米神仙把无头鸟吐出来,秋天再吸回土里去。这些气飞在树上,树就开花发芽,飞在田里,谷米就速速长高,飞在山间,就有红山民钻出娘胎。红山上下都是红土地,谷米神仙吐出来的气也是红彤彤的。”
无头鸟越飞越多,比天上的星星还多,把黑夜里的山川也照得透亮,天地间都是红色的火团在滚动。
长胡子神仙说:“你现在能听见谷米神仙,你听。”
昆弥老汉挖挖耳朵,就真的听见谷米神仙的声音,原来那是天地间无头鸟在飞,它们振翼的时候有好大风声,千百万无头鸟一起振翅飞翔,呼呼风声就像是一个巨人在呼吸,很缓慢的节奏,从地下到天顶,让昆弥老汉觉得连绵群山也在缩涨呼吸。
长胡子神仙又说:“你再仔细看脚下。”
昆弥老汉眯起眼睛往下看,看见红河弯弯曲曲在下方游动,原来红河下面是一条红鳞龙,正睡在河底。
昆弥老汉问:“这就是谷米神仙莫?原来是好大条长龙!”
长胡子神仙说:“这不是谷米神仙,这是祖先长龙!是红河里保佑你们的龙王爷,是我!”
昆弥老汉说:“龙王爷,原来人头都被你收去,怪不得谷米神仙不保佑我们。你能不能去给谷米神仙说说情,或者给我们洒点水。”
老龙王爷说:“昆弥!河水干了,是上帝在管,龙王爷管不起。起初我也不是龙王,我也是个砍头汉!我变成龙王是因为我死在红河里!”
昆弥也吃了一惊,喊:“死在红河里,就变成个龙王?”
龙王问:“昆弥,为啥红河是红色,红山是红色,红土地是红色?”
昆弥说:“小娃娃都晓得,是我们先祖死在这里,血把山和水染的红彤彤。”
红河龙王叹气说:“昆弥!我就是世上第一个砍头汉,也是第一个往红河里抛人头的砍头汉。你看红河下面卧着的那条龙,就是死人变作的祖先长龙!人腔子里有好多血,每有一个人死在红河里,龙就长长一寸。从我开始才有砍头汉,才有砍头献给谷米神仙的传说。但是我砍的不是外人的头,我砍的是自己人的头。我阿妈、阿爷,是我自己砍落他们人头,丢进河里。”
昆弥骇了一跳。
龙王却不解释,抬手指指天上还在飞的无头鸟,说:“昆弥,现在这些气被谷米神仙藏在红土里,但终是要吐出来。但谷米神仙把气吐出来,要有个引子,这个引子是你。你想做神仙,梦醒来就来找我!”
昆弥睁开眼睛,背上大汗淋漓,看见日头已经落下去,蓝黑色的天穹上,星星也要出来了,好像跟刚才做梦梦见红河龙王时候一样。白天热气还在,老汉感觉自己的脸还是红彤彤的。他爬起身来跺跺脚,心想这红土底下居然藏着那么多无头鸟,也不知到底是钻在多深的土里,如果自己掘一口井,能不能在地里挖出这些鸟来,让谷米神仙把这口气吐出来。
昆弥取下挂在树枝上的的红头巾往山下走,一路上看不见人,倒是能看见寨子里遥远的一点火光。昆弥想着梦里长胡子神仙的话,就往红河边上去。山路上能看见河对岸有别的寨子的人正在取水,取水的人从石崖上的洞窟路过,昆弥揉揉眼睛,竟然看见洞窟里好像有红色的无头鸟往外飞出来,再眨眼睛却又看不见了。
昆弥老汉提着刀走到岸边,看见河岸边影影绰绰站着三四个人影,老汉心中一动,红河龙王在梦里引我来这里,已经备好了人头?他悄悄走近去看,借着红河水倒映的星光看见其中两人依稀有一把胡子,心中不禁砰砰直跳。
“阿爷!”那三人中的一人突然发出凄烈的嚎叫,随后用力一挥,刀光闪处,一个人就木桩一样噗通一声倒下,一颗人头滚入红河的波涛。河水波浪翻涌,另一个人一声不响站在原地,好像对此一无所觉。持刀人再次号叫一声,挥刀砍下,第二颗人头也滚入波涛。
昆弥老汉愣在原地,明月升起,两具尸首在月光下模模糊糊的,红光闪处,竟化作两只无头鸟,往天上一飞,转瞬间消失无踪。
有个最小的人影站在后面,注视着这一幕。持刀人回过头去,喊:“你阿爷现在还能打猎,能挑水耕地,等你阿爷牙齿掉了,没有力气了,你来把阿爷头砍了,免得遭罪。”
小人含糊地嗯了一声,却转身跑走了。
昆弥老汉走上前去,持刀的人看着他,两个人手里都有明晃晃的砍刀。月光照下来,昆弥看见对方的面貌,一阵乌云飘过,把月光挡住,天再亮的时候,那个人已经没了。
月光下的红土看不清有没有血。
昆弥懂得了,原来千百年来,死人的血全部渗在地下,在地底下变成无头鸟,变成谷米神仙年年岁岁的呼吸。他瞅着河对岸那些黑黢黢的洞,河对岸的寨子没有砍头汉的传说,但他们有山洞里住着神仙的说法。如果人老了,牙掉了,吃不动苞谷,挑不动水了,就去河边的山洞深处,再也不出来。
昆弥老汉想再唱一嗓子歌,是说红山民的祖先,从红山肚子里钻出来的巨人木依吉。木依吉死后,从他的血里诞生了红山民。木依吉的血把红山染成红色,流到山下便成了红河。红山民们挖开红土地,就找到了谷米神仙。谷米神仙教给他们种田耕地,却要收取长胡子人头作为供奉。在这之前的砍头汉只知道谷米神仙喜欢有胡子的人头,胡子越密越长,谷米就能长得越密越壮,就去砍那些过路人的头,或者是敌对寨子的人头来供奉。
昆弥摸摸自己的下巴的胡须,软里带硬,自己的牙口近几年来也不如以往了,吃苞米的时候要自己手剥苞米粒。自己是寨子里最后一个砍头汉,却连刀都快拿不动了。年轻时候坐在树下等过路人,现在坐在树下自己都打瞌睡。
自己的血流在土里,也会变成无头鸟。
最开始,谷米神仙大约也有别的名字,在土地被开耕之前,红山地下的神仙。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你看着我们流血流汗。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河是你的血,红土是你的肉~
红山人是你的魂儿呦!
红河寨的挑水人们排成行,打着火把走向红河,听见昆弥老汉在远处唱山歌。人们打着火把去找他,看见老汉远远地舞起砍刀,把自己的头砍了下来。老汉腔子里的血喷上半天高,头落入滚滚红河,身子却变成一只无头鸟,倏忽间飞上云霄。
夜空中的云朵忽然烧了起来,在云上面仿佛有些什么东西正在发光,热烈地翻涌起来,如同一口倒悬的大锅,云层中沸腾的血脂刹那间倾泻下来,千千万万点红斑从天而降,将众人打得湿透,却是久违的带着落日余温的暖和雨水,顷刻不停地渗入红土。
昆弥老汉是红水寨最后一个砍头汉,后来他们说,昆弥老汉去当了红水河的龙王,有时候还能听见他在红河里唱歌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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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取自云南佤族传说。
作者:伯欢
死寂这个词,如果魏蓉曾经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此刻也能全身心体会了一遍了。
张东流,维持着逃跑的姿势,头以一个尴尬的姿势扭着,视线向下看着那人;那家伙,僵硬地维持着笔直的姿势,光溜溜白亮亮的大腿露在,小腿上的腿毛还迎风摇曳着;魏蓉趴在地上,僵直地抬起头,手中躺着那条罪魁祸首腰带。
死寂,仍旧是死寂。
那人在魏蓉和张东流的注视下,默默拾起了自己的腰带和裤子,花了很大的力气才将自己的裤子穿好。就这么一会儿的时间,仿佛像是过了永恒一般。但至少在他系好腰带后,表面上看起来一切恢复了原状。
只是那人此时最想杀之人已然不是张东流,而是趴在地上还没完全起身的魏蓉——至于是什么原因,显而易见。魏蓉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说,虽知自己不想死亦不该死,但又觉得如若是自己经历这些必然也是羞愤难当的,似乎就也觉得自己并不太无辜了。
他气愤不已,手中刀剑已然转向对着魏蓉,正要劈下。
张东流突然大喝一声:
“你要杀就杀我!不许你杀先生!”
说着便向这边冲来。
这一声喝得,叫这人与魏蓉都给惊住了,毕竟这声音量之大,着实出乎人意料。而对于魏蓉来说则有更深一层的讶异。因张东流这孩子,这些日子虽开朗了不少,但经年习惯总是难以改变,话语中总透着三分他自己都不易察觉的小心,说话声也总是又轻且柔,极少高声喧哗,更不用提像现在这般大声呵斥他人。
想至此,魏蓉不由得心中一暖。
而那人正要对魏蓉下手,却又被张东流大声一喝,手中的动作难免便顿了片刻。而这片刻,瞧着便是个时机。魏蓉自然不会放过,人利索地从地上爬起来,只是人却未完全躲着刀剑走势,而是矮着身擦着那人身边向张东流跑去。
这空档她未用来让自己逃命,而首先想要保全张东流这孩子的性命。这些时日中,已对对方有了深厚感情的,又何止是那孩子一人?
魏蓉早已顾不得这许多,一把将张东流拉进自己的怀中,几乎将他整个人都包住。那人的刀式落在她眼中,魏蓉心中早有计较。她躲过了这一下,抢过了这小崽子在怀中,那家伙的下一式必然是躲不得的,少不得要狠狠吃上一记。但或许对方一击得手会有片刻的松懈,便有迹可循,能叫二人逃出生天。
只是不知这一下,自己现在的身板是否能还能吃得消。
张东流被抓进魏蓉的怀中时,似乎突然明白了自己的先生想要做什么。一瞬间心中充满了恐惧,几乎顾不得魏蓉的动作,拼命挣扎起来,想将魏蓉从自己的身上推开,口中惊呼着,却只会重复“先生”二字。
魏蓉一边使着劲试图将张东流固定在怀中,一边在心中暗骂这小子真是不懂事,再乱动下去便不止是她一人受伤,而是两人都活不了。只是她心中同时也知道这孩子此时的挣扎是因为什么,暗暗地又有些欣慰,这几月果然没白养这崽子。
思绪万千如须臾,动作变换却不过刹那。
魏蓉霎时感到背后袭来的刀风,便知刀剑将至。眼睛不由得闭了起来,并将张东流抱得更紧了些。
当。
清脆的击打声在魏蓉的背后响起,那凌厉的刀势转瞬即逝。不知哪来的暗器,竟生生将那人的大刀击开,使得魏蓉和张东流逃过一劫。
那气势一卸,魏蓉立刻眼睛一亮。她不由分说,将张东流打横抱起,拔腿便跑。哪里还管是谁出的手,阻了这来杀人的家伙。此时此刻,哪有逃命重要?那人既能用暗器破刀式,那必定比她二人来得有胜算的多。这水里快淹死的,何苦去担心那还没落水的。
她脚下步子不停,立刻向那林子中钻去。在此处已住多年,这林于她来说早如家中后院,何处不好走,哪里又小路笔直,心中早已计算到了。魏蓉脚下飞快,那些衣袂翻飞和武器击打声,不消片刻就被隐没在林中叶间了。很快她只能听见鸟鸣与溪水潺潺声。这般宁静平和的声音,叫人觉得仿佛刚刚那一场生死争斗仿佛都不曾存在过似的。
这份平静却并未让魏蓉放松半分。她心中时刻思索着能安全安置张东流的地方:私塾那处必然是不能再去了的,难料那里是否有那人的同伙已经在埋伏了,若此时出现,就怕是自投罗网;别的地方虽稍安全些,但是整个村子不过一方小地,易于被人察觉,且来往村民又互相相熟,在性命攸关的情况下,谁知他们是否会愿意帮助一个与自家毫无关系的陌生小子呢?
想来想去,恐怕还是林子更安全些。
寻常的藏身处自然是不行的。况且此地地处南方,说是树林,实际不过是个小丘中的一隅小林罢了。看上去能藏人的地方,熟手只消片刻就成推断出到底有几处,寻起人来再简单不过。魏蓉不知那人是否有这等能力,但是也不愿拿张东流的性命来冒险。
她心思飞转,脚程也不慢。沿着山间溪流行了一段后,正到了一方山亭。
此处是村中居民郊游常来之地,又因不远处山中有古寺,也常有周边城镇居民造访。这处山亭便是大家聚会歇脚之所,一旁自然是辟了几处,给众人安置烤炉等器具,坑坑洼洼。坑中又常年铺叠了一些干草和枯叶,以及简易的木刺,为防止林中动物在此筑窝。否则等到郊游时节,大家岂非无处吃喝,只能瞧着动物出出进进,岂非抓心挠肺?
魏蓉扭脸一瞧,心思便动了。
——在陷阱中藏人,岂不正好?
作者:花生阁
要求:笑语(滑铲创作请多包涵,联动前一篇【红甲琵琶】http://elfartworld.com/works/9107063/ 不看也不影响阅读)
红纱帐落下,元谦把头搁在息月柔软的大腿上,长发像水中盛开的莲,在她白裙上徐徐散开。
女子柔软纤细的手,小心翼翼地拿着木梳替他篦头。也不知是最近操劳疏于打理,还是元谦的头发发质本身就不太好,息月总是很难一梳到底,银牙一咬,手上用力,便扯断了一根头发,缠在木梳上。
元谦吃痛叫了一声,抬眉斜瞥了她一眼:“你这手艺,怎么混成红牌的?”
息月掩唇一笑:“那还不是多亏郁四爷你垂怜。”
“可别叫我这个,”元谦头疼似的揉了揉太阳穴,“罢了罢了,不梳了,再梳下去,我就要秃了。”
元谦抬起指尖托起息月白腻的下巴,细细打量了一番她,才眯起眼睛道:“真是女大十八变,当年火场里灰头土脸的丫头,如今也出落成这样了。”
红色的指甲轻轻滑过息月的颊边,滑过玲珑的锁骨,滑过饱满的胸线,停在她腰间微翘的发尾,指尖灵巧地把玩着,一会儿打个卷儿,一会儿编个辫子。
息月觉得好笑,多大的人了,还是那么喜欢玩头发,昨晚也是,他宿在这里,人都睡迷糊了,还不忘手里揉着她的头发——虽然她也清楚,他想玩的也许并不是她的头发。
元谦拢了拢散开的衣襟,起身坐起,眼睛望向纱窗外熹微的晨景。
“四郎,别看了,我赌他今天不会来了。”息月娇嗔地推了一把元谦,转手悄悄把木梳上扯断的头发藏进衣袖里。
“谁说我等他了?”元谦挑眉道,一把揽过息月的细腰,“有你这样活色生香大美人在旁,谁管臭男人来不来。”
息月却甩脱他,自顾自下了床,对着铜镜开始梳妆打扮:“这话你倒是当着王爷的面说呀。”
说到那位阴晴不定的四皇子端王,元谦就跟吃了酸梅一样皱起了脸:“他?越来越古怪,说不得三句话就和我吵,要不就拉着我说那些国家大事,累死了,一点也不像小时候那么可爱。
元谦也下了床,站在息月的身后,看着镜中的他们叹息一声:“他变了。”
“今时不同往日,我们都变了,长大了。”息月一面梳头一面说,“那你回家呀,今天不是你的冠礼嘛,还不回去?你和元孝哥也很久没见了吧,他会想你的。”
听见哥哥元孝的名字,元谦脸色微变,旋即笑道:“他怎么会想我?老头子是伪君子,他就是小古董,到头来也只有你这里舒心一点。”
息月嫣然一笑,抬头看了看日头,柔荑抓起梳妆台上的白玉骰盅:“那我们就赌你今天什么时候去冠礼。”
元谦没辙似的扶额道:“我就不该教你碰这些赌具,倒把你养成个赌徒了。”
“我只是个弱女子,已经一无所有,哪还有什么可赌的,”息月嗤笑一声,像要笑尽自己飘零的身世,“无非是玩罢了。”
十年前那场大火烧毁了她的家,她的童年,也烧毁了她引以为豪的脸和身份,如今的脸是元谦花了大力气给她换的,依然貌美,只是和名动天下的第一贵女再无瓜葛。
元谦方才说她女大十八变,仿佛一种嘲讽,但她知道他说话行事向来不拘小节,倒没有恶意,不过是希望她放下过去。
可若过去能那么容易放弃的话,她又何必这样苟延残喘地活着?
息月抬头望向镜中元谦的身影,启唇道:“你说王爷会赢吗?”
元谦弯下腰来,凑到她肩旁笑道:“事到如今还说这些作甚,我们所有的赌注不都押在他身上了吗?”
息月浅浅一笑,转头去吻近在咫尺的元谦,耳垂下晃荡的白玉耳环竟是骰子样式,骰子蹭过元谦的脖子,凉沁沁的。
她从来不喜欢赌,她的父亲却是出了名的好赌,收藏了一屋子的赌具,那间屋子现在自然也没了,只余这白玉骰子和骰盅留下来,息月便将骰子制成了耳饰,常伴她左右,上面还有淡淡的血痕和焦黑。
父亲常说,胜败乃常事,可也没料到这场赌局,自己错了一招,便全盘皆输。
家里变故之前,息月总劝父亲不要赌了,在那之后,她发现自己也走上了父亲的老路。
只是这一次她不会输的。
元谦捧着她的脸推开了她的亲吻,红色的指甲撩起她白色的骰子,微微气喘地道:“我们不会输的。”
息月点头,像温顺的猫儿用脸蹭着他宽大的手掌,心里却恨恨地想,真想撅了他这长甲。
或许那样他就愿意吻她了吧。
元谦走后,息月从袖中取中那根元谦断了的头发,不是乌黑的墨色,而是一根白发,纯银的,差点以为这不是元谦的头发,而是他琵琶上的琴弦,犹自空空回响着他的声音。
她知道元谦有一把宝贝琵琶,寻常日子都舍不得拿出来弹奏,好像是端王送给他的,息月忽然发现,自己得了元谦许多东西,却还没有送过他什么。
他也有白发了啊。
息月一眼不眨,拔下一根自己的长发,和那根白发紧紧绑在一起,放入一个锦盒。
后来四皇子端王杀太子登基,惯例一场大清洗,息月站在菜市口眼看郁家和其他太子党的人一次次洒下鲜血,血流啊流啊,流到她的脚面,弄脏了她的鞋子。
那日新帝提议接她入宫,却被息月婉拒,这场豪赌她已经玩够了。新帝大怒,差点赐死息月,是元谦又一次挺身而出救了她。
息月知道自己不能再留在京城了,她偷偷坐船只身南下,到了岭南,将元谦的红甲琵琶和信送给元孝。她不知道元孝打开盒子之后会露出什么表情,但她很清楚自己唇角荡漾着欢欣的笑容。
“爹,娘,哥哥,姐姐,郁家没了,我终于为你们、为崔家报仇了。”息月跪在小小的灵堂,朝着一排排牌位,重重地叩首。
她解下白玉骰子的耳环,放到供桌上,转身拿起放在一旁的木盒,轻轻吻了吻红色的漆面,温柔地笑道:“走吧,四郎。”
作者:月溪明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雷恨水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小说作者,小有名气是个什么程度呢,雷恨水很谦虚地说:勉勉强强混了一个大神级别吧。
雷恨水是个学霸,高考以全省前几的名次考入了一个名牌大学。在大学里,他也没有像很多中学埋头苦学、大学就贪图玩乐的人一样放纵自己,而是一直从各个方面充实着自己的大学生活。
大四那一年,他的室友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开始写起了网络小说,并且拉着他一起开始写。当时的他已经被成功保研,暂时没有什么别的事情,于是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室友,一起写起了小说。半年不到,室友放弃了这一突如其来的爱好,而雷恨水却发现了其中的乐趣,将其坚持了下去。
读研期间他并没有放弃写作,兼顾学业的情况下,他的小说竟然也受到了大量读者的喜爱,短短三年时间,他就成为了网站有名的大神级作者,笔名泪痕,其实就是本命的谐音。
研究生毕业后,雷恨水没有按部就班地进入企业工作,而是当起了全职的网络小说作家,他的成绩也足以让他的生活水平维持着不错的水准。
万事万物都不会一直顺利下去,小说连载也不例外,一本小说写到了中期,情节开始收束、伏笔开始揭露、升级后的力量体系的战斗如何平衡才能写得精彩等等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使得雷恨水的精神状态开始变得有些焦灼痛苦。
有一次他随手点进聊天群,想着跟以往一样潜水看着书友的聊天记录来放松自己,接受一点人间的气息。
因为这本书的成绩相当不错,有一定程度的出圈,所以群里新来了很多书友,当时他们正在热烈地聊天,讨论着小说的世界观、力量设定、各种情节。
这其实是很正常的现象,每次到了主角团队发现阴谋的蛛丝马迹,或者情节紧凑激烈的时候,群里都会掀起一股讨论热潮,刚好最近就是这么一个时期,所以群里讨论的人特别多。但是这次不一样了,有个叫做凌霜的书友引起了他的注意。
凌霜跟其他书友讨论着小说的各项设定,猜想着未揭露的隐秘以及后续的发展,有理有据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猜想,思考之合理,推演之严谨都深得雷恨水的心,让他大呼遇到知己,甚至让他产生了新的灵感。这是雷恨水跟凌霜的初识,单方面的。自那之后,雷恨水对书友群的关注就多了很多。
凌霜是什么时候开始跟雷恨水有了更多的交流呢?雷恨水回想了一会,可能是那次吧。
书友群也不是时时刻刻都在讨论雷恨水的作品,有时候也会讨论一些其他的小说,或者一些有趣的事情。那个时候,凌霜分享着自己对于各种酒类的见解,给各个书友找一种印象酒。
雷恨水刚码完最新章节,设置好了定时上传,然后顺手打开书友群。当看到凌霜给其他书友说着自己对他们的印象时,雷恨水突然冲动地发了句:“那我呢?”
整个群静了一瞬,然后轰然炸开,纷纷讨论起雷恨水难得的冒泡行为,以及打趣式地追问某些形象非常精彩的人物结局。场面一度十分混乱,而凌霜也没有再发言。
雷恨水有一瞬间突然后悔自己的插言,这下好了,想看到的也没发看到。他准备关掉聊天软件,再理一理后续的思路和细纲,可就在这时,他看到电脑右下角有新消息提示,鼠标划过去一看,是凌霜发来的。
其实内容很简单,就是之前雷恨水问的关于自己的印象酒,但雷恨水看着简短的聊天记录,情绪却一下子莫名亢奋了起来,整个人似乎都要飘起来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只是在这股情绪作用下,跟着导航跑了十多公里去酒吧里点了这种名叫黑俄罗斯的酒,喝了个痛快。
这是两人第一次交流。
之后的时间里,雷恨水开始频繁发言,当然是相对于之前来说的,但是对书友来说也是很惊讶的事情了,群管理员甚至一度以为泪痕大神被盗号了。
有敏锐的书友发现,每次泪痕发言的时候,都是凌霜活跃的时候,或者说,就是因为凌霜活跃,泪痕才开始发言。
难道泪痕大神对凌霜有意思?不少人都这么想,但是看双方都没有表示啊,书友们也只能暗暗压下八卦的心。
雷恨水确实对凌霜有特殊的感情。他不知道凌霜是现实是什么样的身份,但是在网络上,凌霜落落大方,她的阅历似乎很丰富,看待事情可以从很更宏观的角度着眼。在他看来,凌霜神秘、高贵、但并不显得高高在上,反倒是有些风趣,充斥着别样的热情,他沉沦在凌霜发的每一句话中,感受着字里行间蕴含的凌霜的气息。
雷恨水开始尽量找机会多跟凌霜接触,他一改以往的作风,在群里冒泡的时间增多,他会去了解凌霜平时喜爱的东西,比如酒、比如电影,以便于找到共同话题。
雷恨水有时候会给凌霜分享一些印象曲,写一些印象诗,凌霜很高兴的收下了,也会接着跟他聊一会天。
日子就这么平静的一天天流逝,雷恨水的小说也接近了尾声。因为小说的出圈,原本还算圈地自萌的书友群涌入了更多新的书友。可是群里的气氛却不太一样了。新加入的这批书友更喜欢对雷恨水写的情节和设定指手画脚,说这里写的不合常理,那里主角开挂,俨然一派专家之感。
原先的老书友会附和,但更多的会跟他们吵起来,群里原本和谐的氛围不复存在,每天都是针尖对麦芒。有些书友会去劝架,毕竟能进书友群,说明至少是全订了的,多少也是投入了一笔资金,可劝架只能劝一时,过段时间又会吵起来。
雷恨水很不喜欢原本能让他放松的书友群变成现在这样,特别是发现在这样的氛围里,凌霜的发言次数越来越少,他也下场阻止过几次,但是效果并不好,反而让双方吵的更激烈。他一气之下,直接放出话来说自己绝不会因为其他人的看法而改变自己预先设置好的结局,并且亲自动手清理了几个引战的人,才勉强压下了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
这场风波告一段落,可后续影响尚未平息。家里出现的一些变故和更新上的难点让他整夜整夜睡不着,勉强维持更新的同时已经无力去书友群潜水。等他好不容易处理好一切,回到正常生活状态后,他却连续几天都没看到凌霜再出现,一问才知道凌霜在那场事件中退群了,不仅如此,还有不少书友都退了群。雷恨水又去看他和凌霜的私聊窗口,发现凌霜已经将他删除了好友。
这是他最灰暗的一段时间,他从未如此深刻地感受到,网络时代下的人们联系是这样的脆弱,动一动手就能断开彼此的联系。他有些疯魔地去寻找凌霜留下的痕迹,并将之保存下来,仿佛这样就能假装凌霜还在。他一遍遍的温习着这些痕迹,一次次希望新加入的群友就是凌霜,但他失望了。
这本小说按照预期完结,并且成绩斐然,这本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可雷恨水却并没有开心多久。只是几个月都没办法联系,雷恨水也就慢慢把这一份思念埋在了心底。
这段时间他也在陆续准备新书,上一本书完结后三个月,他就开始了新的连载,建立了新书的书友群。
随着情节的推进,字数的增多,排名的上升,新书的书友群也开始活跃起来,一如往昔。雷恨水偶尔还是会潜水看看大家的聊天,只不过次数比以前更少,他怕触景生情。
他偶然发现一个叫做零光片语的书友给他的感觉很像凌霜,顿时开始留意起来。可从零光片语的只言片语透露出的个人信息来看,与凌霜截然不同,比如凌霜间接透露自己在北方,而零光片语却是在南方,而且两人的聊天账号,空间内容都有不同。
雷恨水很在意这件事,他开始下场,有意无意地旁敲侧击,但零光片语的回答滴水不漏,这一切似乎都是他的妄想,难道是他太思念凌霜,才看零光片语像是看凌霜吗?
不,他继续寻找着可能的证据。在经过不懈的努力后,他找到了证据。
他打开对零光片语的私聊窗口,甩出两张截图,对着零光片语说:“这两张分别是凌霜和你的全订截图,上面显示的网站账号是同一个。”
他顿了顿,接着打字道:“你,就是凌霜吧。”
对方沉默良久,发了一个微笑的表情:“不愧是泪痕,恭喜你,猜对了。”
【完】
作者: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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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阳升起的天边浮现出一个摇晃的剪影,一位骑士骑着马走来。
此人几乎一无所有,唯有祖上传下来的盔甲一套,战马一匹和他自己。
骑士昂首望去,面前的平原之上搭建着无数帐篷,一座绵延数里的军营在他面前展开。我来得正是时候,他想。
骑士扯动缰绳,横过自己的骑枪,停了下来。
两名骑马斥候拦住了他:“站住,你是做什么的?”
“你们难道看不出来吗?我是来参加西部人和东部人的战争。你们是东部人的军队?”
两名斥候警惕地打量眼前的骑士,他们相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迷惑:“你瞎了眼吗,我们怎么会是东部人。”
“啊,你们当然不会是东部人。”骑士瞧了几眼对面西部人特有的高颧骨,点点头,“当然啦,西部人嘛,你们发起正义之师,不就是为了和东部人决一死战嘛。”
“不错,我们西军为德尔贝伯爵夫人效力。夫人为了报伯爵的……”
“好!”骑士大手一挥,打断了对方的话语,“只要是为正义和荣誉而战,你们就能得到哈利骑士的效命!请带我去见那位高贵的女士吧。”
哈利骑士被带进军营,自然有负责此事的幕僚前来,将他带进军中大帐。
大帐篷与普通帐篷许多不同,布置得几乎如一座宫殿,许多华美装饰妆点,其中最高贵的装饰品便是此刻唯一坐在宝座上的德尔贝伯爵夫人。哈利还未仔细看清,便被要求跪下。
奉剑,取剑。哈利感受到自己的宝剑在自己两肩的铠甲上各点了一下,最后回到了哈利手中。
整个效忠仪式都由伯爵夫人身旁的一名贵族代为执行,哈利瞄了一眼此人的纹章,鸢尾花环绕,是“鸢尾”骑士,哈利想,在寒灾后重建的科亚地,荣誉的效忠仪式越发简陋了。效忠仪式中,其他的贵族们一眼也没瞧这边,他们对着中央的沙盘争论不休。
效忠仪式一结束,这儿就没事留着哈利了。哈利走出去时,帐篷外又有两名捧着剑的铠甲走进来。
西军在此地整顿多日,每日都有许多人物前来投奔,哈利不过是众多骑士中的一人罢了。
东军在烈日的直射下抵达战场,无需什么话语,战斗一触即发。
西军蓝旗,东军红旗,像哈利这样的半路加入的骑士也收到一条蓝色布条。
战斗一打响,西军的骑士们就汇聚成一股,撞进敌人的步兵阵地,孱弱的民兵挡不住骑士们咆哮的冲击,突破!突破!突破!……最后回身,反向再一次打穿阵线。
哈利随着骑兵的军锋奔驰,耳边只有无数马匹的蹄声,如同无数杂乱的鼓点。
战场的另一侧,东军的骑士们一样收割无数步兵的性命。就如同享用餐前开胃的小菜。
在步兵间冲杀了几个来回,像是有默契一样,战场上最尖锐的两把刀子终于向着自己最大的对手冲去。终于,哈利骑士听见了无数的战吼,盖过了马蹄声,响彻这片战场。
第一次对冲就有三分之一的骑士落马,哈利骑士伏在马上保存体力,让过了几杆凶狠的长枪。在策马回转时,哈利骑士张弓一射,将一名敌方骑士射落下马。
第二轮冲锋就没有那么轻松了,哈利骑士撞翻了一骑,骑枪挑落了一骑,自己身上也多了三个口子。左侧肩膀重重挨了一下,使不上力。
第三次冲锋中,双方都失去了之前的威势,两只骑兵撞在一起,把所有骑士撞成一片散沙,红色蓝色混在一起。所向披靡的骑兵队消失了,只剩下各自为战的骑士们。
哈利眼瞅见代表“鸢尾”的旗帜缓缓倒下,他巧妙地在几对相互厮杀骑士之间穿梭,避过几名红头巾骑士的追击,撤到战圈的边缘,他看到红色和蓝色的骑士散落开来,在更远的地方,在傍晚夕阳的照射下,整个战场越发混乱,红色的旗帜压倒了蓝色。
不必再犹豫,哈利催动劳累的战马,向战场的反方向奔去。
天边的太阳越发昏暗,哈利跑到平原的边际上,不远的前方就是一片树林。哈利已经跑了足够远。
然而从树林里突然转出三名骑兵,骑兵身上的红色布条表明了他们的身份。
其中穿戴最花俏的骑士一见到哈利,就不管两名同伴,驱动马匹,放平长枪冲了过来。
勇气有加,鲁莽过甚。哈利在双方相撞的前一刻闪过对方耿直的长枪,把自己的骑枪送进敌人的身体。
哈利继续向前,顺手取走对手的长枪,哈利自己的骑枪已经破损得不堪使用。
剩下两名骑士对视一眼,分两边包抄过来。
哈利纵马对着其中一人猛冲过去,“碰”“啪”两声不同声响,对方被自己刺空的长枪带偏了身子,哈利任由左手的盾牌脱手飞出,右手先一步弃枪拔剑。一剑枭首。
此时最后一名骑士才刚刚转到哈利右侧,看到同伴这么快就倒下,他愣了一下,驾马退到一段距离之外停了下来。
“嗯?”
“阁下好武艺。在下威廉=维克托爵士,不知阁下如何称呼?”威廉横放骑枪,摘下头盔,尽力露出一个笑容。
“哈利。”哈利收剑入鞘,侧着身问道,“爵士大人有何指教。”
“哈利骑士如此武艺,何必为东军效力。如今西军大势已去,不如加入我东军。”
哈利不动声色的托起自己受伤的左臂放在两腿上,从威廉的位置看不到他的状况:“阁下何必多言,我为正义与荣耀而战,今早就已经对德尔贝家族宣誓效忠了。”
“哦,是吗?”威廉瞧了瞧哈利身后,那里空无一物,只有荒凉的平原上倒伏的杂草,“阁下可知为何我等在如此远离战场的地方。”
“……为何?”
“我们发现了德尔贝家族的马车,你们的那位女士早就乘着马车先一步逃离战场了,我们的同伴在林子中截住了她们。阁下可知东军为这女人开出了多少价码。哈利骑士若愿意助我抓住她,一块领地的分封少不了。”
哈利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好!”威廉指了指地上的尸体,“阁下可以取走一条红色布条带在身上,以免身份误会。”
哈利慢慢探出手,用枪挑起一条红色布条,随后又解下身上的蓝色布条,将两块布一起塞入怀中。
进了林中,果然见到一辆马车,四周倒下许多尸体,一名幸存的护卫正将德尔贝女士从马车中扶出。
威廉呼啸一声,纵马上前,一枪从后面刺死护卫。尖叫声中,德尔贝女士扑倒在地上。
这位年轻的女士不过二八年华,突然的丧夫,多日的战事,一切的压力都压迫着这副娇弱的躯体。可怜的人儿倒在地上,一只苍白如大理石的手臂勉强撑起身子,另一只手抚在胸口。身后的夕阳透过稀碎的枝叶将残破马车的影子压下来,掩盖住四处横列的东军西军将士们的尸体,血流浸湿枯叶,浸透大地。一切就像一幅刚完成的油画。
哈利四处观察,周围已经看不到其他人影,德尔贝伯爵夫人的最后一名护卫刚刚倒在威廉枪下。这里只有威廉、哈利与伯爵夫人。哈利又瞧了一眼马车,散架马车里的财物洒了一地。
威廉爵士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女人。
“果然是她。”威廉握紧了手里的缰绳,“我要立大功了。”
哈利瞄了一眼激动的威廉,尝试着活动左手。刺痛不断从左手上传来。
“我的骑士,为何要与敌人的骑士并驾同行?”伯爵夫人的声音暗哑,那是笼中啼尽了血泪的夜莺的声音。她认出了骑士的身份:“大人,你今早才向我的家族宣誓效忠啊!”
“夫人,还请投降,如此您还能有最后的体面。”威廉策马上前,劝道。
“东部人哪里有体面给他们的敌人!”
天边最后的光芒落在德尔贝夫人高贵的额头上,她奋力撑起身子,冲着哈利喊道:“骑士大人!请想想正义,想想荣誉!人们常常为财富,为利益改变自己的心意,但这世上有什么是非得丢弃尊严和荣耀才能获得的呢?东部人能给的东西,德尔贝家族一样能给您。”
威廉呵呵笑了起来:“你们已经败了,夫人,何必再做挣扎!”
“此战虽败,西军未必会败。北方的帕里斯爵士忠心耿耿,还有,还有费尔莫……”
“啪!”地一声,长枪穿过盔甲,威廉应声而倒。
德尔贝夫人呆呆地看着哈利出枪,收枪,下马。呆呆地被她忠诚的回归的骑士扶起来。
“当然,我的心中自有正义,女士。之前不过是假言取信于他。如今东军势大,我们需向北方投奔帕里斯爵士。”哈利骑士将伯爵夫人扶上威廉的马,回头扫了一眼马车:“如今只有将财宝暂时放下,待到来日重整旗鼓,在下必会为您取回失去的一切。”
苦命的伯爵夫人有了一时的依靠,总算不至于让苦难悲痛继续折磨自己,她理了理自己披散在自己额前的发丝,勉强露出一丝微笑:“我的一切全靠大人您了。”
“在下自当尽力。”
两匹马儿重新上路,在完全暗下来的夜色中,向北方跑去。
德尔贝夫人伏在马背上,终于从之前一连串的灾难中慢慢平复心情。马匹有力的奔跑重新将她撑起。所幸此人终究回心转意,只要能够越过红河,就能……
马匹嘶鸣,夫人尖叫了一声,看到前方的哈利骑士停了下来。坚硬盔甲构建的身影挡住了夫人的视线。
哈利转过身看向德尔贝。
“骑士大人,怎么……”德尔贝夫人颤抖的声音几乎无法出口。
“夫人,为什么您的马车会出现在离战场这么远的地方?您和您的护卫为什么要逃离战场呢?”
“不,不是的。兵败之下,无奈逃亡,我不是想要抛弃我的将士。”德尔贝夫人口不择言,拼命地辩解,“为什么要在这时候问这种事?为什么?骑士大人,等到了安全地方,我必定会给骑士大人一个交代。独自逃亡非我本愿,对各位骑士的亏欠也一定会加以补偿。”
德尔贝夫人向着前方苦苦哀求。然而哈利铁定了心一动不动:“抱歉了夫人,是您不义在先的。”
这一刻黑暗中骑士的脸似乎变得清晰起来。
“光?为什么有光?为什么黑暗中会有火光!”德尔贝夫人的恐惧再也掩饰不住,嗓音嘶哑。
“不止是火光,夫人,是东军的骑兵。”哈利拉扯缰绳,让出半个身位。
之前趴在马背上未曾看到的景象出现在德尔贝夫人眼中。那是移动的星火汇聚而成,那是上千名骑兵的奔行。哈利骑士比夫人更早看到,也更早听到了骑兵的到来。
哈利从怀中取出红色布条,任由蓝色的那条落到地上。
“以东军统帅泽尔与帕里斯伯爵的名义!前方的骑士,报上你的来历。”
“在下哈利,一介骑士。为了正义与荣耀,我抓住了西部叛军首脑之中的一人,正要献予贵军!”
(END)
写于2022.1.13
明明写的是中世纪骑士那一类的题材,写的途中总会不时幻视成在写中国古风。尴尬。
一开始为了【荒唐】这个主题,打算写成哈利完全没有理由的当墙头草。最后还是屈服自己的理性逻辑改成现在这样了(虽然还是很怪就是了)
作者:蜂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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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潮湿的黑暗。
“地下洞穴里的生物视力往往不太好。”库洛斯在离我几米远的黑暗里不带温度地叙述,“视觉器官会退化,取而代之的是更为灵敏的触觉、嗅觉...有些生物甚至能进化出更为奇特的感知方式,比如蝙蝠。”他停顿下来,确认着从不可视的空间里折返的回音,接着说:“有趣的点在于,当我们身处同样的黑暗,视觉以外的感官也会变得更灵敏。”
我做着深呼吸,没有打断他,一种陈腐的湿气进入我的鼻腔,转化后的电信号在大脑皮层四处冲撞。
库洛斯注意着我的举动,缓缓补充:“被可悲的躯体限制的,不完全的进化本能。”他把目光聚焦在我的侧脸上,“可为什么一定要去感知外界呢?让我们设想这样一个环境,绝对无光,没有声音,空气里没有你能捕捉的气味分子,没有重力,你漂浮在这片混沌的中央。”库洛斯轻笑了两声,他意识到我们目前的处境和他的假设有一定程度的相似,但他还是继续着讲述:“所有的感知都没有用武之地,你只能模糊地感觉到‘你自己’。现在,问你自己一个问题——为什么还要去感知?”
没有等待我的回答,库洛斯兴奋地乘上这股思绪一路狂飙,他的语速稍微加快了一些:“事实是,有人做过这样的实验,至少算是简陋版:实验者被关在一个隔音处理过的黑暗房间,失去了绝大部分感知,他们基本都没能撑过24小时,有些人痛哭流涕,有些人自我伤害,坚持最久的一个人在一片黑暗里居然开始自慰...”
“你该提升下黄色笑话方面的品味了,库洛斯。”一个陌生的男声打断了他。我花了几秒来接受这个毫无活力的声音属于我自己,并听到库洛斯不满地反驳:“这相当合理,用原始的性快感来确认自我肯定有效,没准他还产生了一点点谵妄症状。”他又停顿了一下,恶趣味地笑了笑:“没准我就是你的妄想产物——一个有点神经质的话痨,用来当作孤独探索地下洞穴的同伴再好不过。来,试着回答一下你带有性意味的妄想给自己提的问题:当你什么也感知不到时,为什么还要感知外界?”
“首先,放弃你那套狭隘的,所谓‘万物尺度’的理念,去意识到你什么都不算,我也什么都不算。”我斟酌了一下词句,“来让我们把自己当作某个作家伏案时脑海里一闪而过的念头,某个计算机运行报错时产生的一些冗余。”
“然后呢?这个假设无法回答问题。”
“如果你认知到自己的无关紧要,你就失去了感知外界的必要性,恐惧——这个驱使你不断确认自我的动力已经消失了。”
“像某种狡辩。”
“是的,像某种狡辩。”我不自觉地笑了两声,“问你一个问题,为什么地下洞穴的生物选择了进化视觉之外的感知器官,而不是想办法进化出一个能发光的器官?”我摸索着打开头盔探照灯的开关,微弱的光芒驱散了几米范围里的黑暗,一片粗糙无生机的灰黑岩壁映入眼帘。确认了一下四周的情况后,我关上灯节约电量,在黑暗里继续自己的阐述:“我的猜想是,生物太自以为是了。一个相隔几十万千米的恒星的辐射被认作理所应当的给予,所以当生物处于黑暗中,就只想着回去有光的地方。不会想着自己发光,因为觉得不被允许。”
“你在以一种宗教化的口吻描述自己的想法。”
“本身这就挺有宗教意味的,最开始的燃烧,剧烈的氧化反应,放出的光和热被当作上天的赐予;圣经创世,神的第一句话是‘要有光。’;普罗米修斯盗火,也是对生火行为是否不被允许的猜疑和惶恐。”我摩挲着粗糙的岩壁,“我们都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创造一个符号去信仰,创作一种规则去遵守,创造一套体系去解释。”
库洛斯隔着黑暗反复打量我,“虚无而悲观。”
“当你被吊在一根绳子上,以一个自己无法掌握的速度被送进一个深度未知的地下洞穴,去遭受一种不被记载过的审判,你很难不悲观。”我叹了一口气,和他对视,“现在,共犯先生,让我们再聊点什么,路上实在太无聊了。”
“可我觉得已经没什么可以聊的话题了。”库洛斯不再说话,于是世界只剩下绳子摩擦岩壁的声响——规律的机械重复。
可能十分钟,又或许一小时,我触到了地面,支持力把我从半梦半醒的朦胧中唤醒。
我在黑暗中摸索着解开了绳结,试图对抗地心引力站起身来,但双腿只传来麻木的蚁噬感,只好作罢。
吹着某部经典电影里的口哨小调,我背靠岩壁坐下来,和一双陌生的眼睛对视。
“你有点紧张。”眼睛说。
“确实有点,短时间难以行动的事实让我感到焦躁。”我轻轻捏了捏大腿,仍旧只有迟钝的感觉,“你听过我刚吹的口哨吗?”
那双眼睛眨了眨,显示出适度的疑惑:“我还以为你会问我一些别的问题。”
“可惜了,那是部好片,血浆四溅,配乐经典,导演实在有趣。”
眼睛又眨了眨,带着迟疑说:“你可以叫我达达,在你还没下来的时候,库洛斯跟我聊了一小会儿。”他停顿了一下来选择措辞,“我想在后面一段路上我们可以成为同伴。”
“所以说你真的也杀了人。”我笑了笑,“和你名字很相称,无意义的挑衅性。”
达达的轮廓在黑暗里逐渐清晰起来,他宽阔的肩背显示出一种无所适从的氛围,我耐心等待他斟酌词句。
“请原谅,我不是很理解你的一些话,可能是因为年龄差距...你也杀了人?”
“当然,来到这里的人都是杀人犯。”
我看向达达的眼睛,他有些窘迫地想避免和我继续对视:“那个...能问问你杀了谁吗?”
“我不记得了。”
“怎么会?你明明杀了人。”
“没有意义——只要来到这里,你的一切身份就都不再重要,你在这里,在这片黑暗中只作为杀人犯存在。”我稍微放缓语速等待他理解我说的话,“只有杀人这一行为定义了杀人犯,杀的是罪犯或总统都不重要,我们都只是杀人行为的结果。”
一小段沉默。
“可我记得我杀了谁,”达达不无痛苦地说,“我杀了我儿子。”
他闭上眼睛。
“我不介意听听经过。”
“最开始是他哭着找我说‘爸爸,我在学校被人欺负了。’我听说了之后,却反过来骂他‘都是因为你太软弱,给我坚强点。’我是知道那些小孩的,根本不会自我控制,找一些理由就开始施暴,只要遇上不好惹的人就会收敛。”
“后来某一天,学校打来电话,告诉我他出事了,等我赶到医院时他却已经盖上了白布。”达达的声音开始有些颤抖,他略微停顿,接着说:“第二天我去了学校,那栋教学楼有七层,站在楼底想看见天台的拦网要把头很努力的后仰。我试着想找到他着陆的地方,但什么痕迹都没有,地面处处相同,连血也看不到。我又去到他的班上,二年四班,我一个个抓住那些初中生问是谁平时欺负我儿子,都没人回答我——全是一模一样的眼神,拼命闪躲。我最后被保安拖出校门,我蹲在那个门口,想等到放学,但被赶来的警察带回警署,和前一天同样的一个女人接待我,她甚至用同一句话安慰我,‘斯人已逝,生者如斯。’”
“晚上我躺在床上,就想起那天他找我说被人欺负时我的严厉来,到底哪里做错了?这种事我真的能解决吗?”
“我又想起那些对我儿子施暴的小孩来,都是谁?他们一定也会像我儿子一样,被冷眼相待,被群体排斥——‘看,就是他们害死了人。’他们回家和父母忏悔时,哭诉时,也会想起我的儿子的脸吗?他们也是杀人犯,但他们不会到这里来。”
我看着这个男人,这个父亲,他跪在地上。
“对,他们不会到这里来。”
“罪人不被法律惩罚,那我该怎么办?对法律无法制裁的人视而不见,和对法律无法保护的人见死不救不是没两样吗?”
“实际上——法律在相当多时候都是苍白无力的。”我回答,“仅从法律来看太狭隘了,背负罪本身就是罪人的惩罚。”
“他说的没错。”库洛斯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回来,加入对话,“有趣的是,霸凌的产生根本无法避免,这种行为是一个人在人格成长未完成的状态下必定要经过的伤害冲动和自我保护的发散,受害者只是被卷入了这种机制而已。”他嗤笑一声,接着说:“我们甚至不能说这种机制是错误的,只能从有人受伤的结果出发去谴责加害者,如果谴责的发起者同样不够成熟,这种谴责也会变成和霸凌同质的行为,甚至更加恶劣。”
库洛斯轻佻地吹了声口哨:“生物进化得来的本能才会有的醍醐味。”
“你们对别人的伤痛都是这种态度?”达达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还是那句话,在这里你只是杀人犯。”我慢慢站起身,“杀人犯该做的只有接受审判,所以我们该走了。”
“我顺着岩壁走了一段路,完全没什么变化。”
“那就远离岩壁走,我有点受够这种粗糙的无机质了。”我打开探照灯,借着灯光摸索,两人跟在我身后。
大约走了几十分钟,地面逐渐变得规整。我放慢脚步,面前是一段向下的阶梯,有风从下方吹来,带着一种腐朽的气味。“这是什么?”库洛斯提出疑问,我没有回答,开始沿着阶梯逐渐向下。
一时间只留有回响的脚步声。
我感到一种过渡,似乎正脱离地下洞穴,前往一个不在此处的目的地。在不断的下行中,我的名字似乎被完全剥离,一种完满到来,我进入一个无象征的世界。
我看到光,不自然的、电灯的冷光。
这是一个地铁站。
“我似乎出现了某种幻觉,你看到了什么?”库洛斯猜疑地提问。
“不是幻觉,这里是一个地铁站。”一个地铁站,我在心里再次重复,并生出一种确信。
一个小孩坐在等候的长椅上,我走过去,和他并肩坐下。
“你好,你知道这里是哪里吗?”小男孩问。
“恐怕我也没法给你答案。”我回答。
“没关系,外面很黑,我很害怕,但这里不黑,我可以一直待在这里。”小男孩冲我笑了笑。
“你是一个人吗?你的父母呢?”路上一直没有开口的达达问小男孩。
“我不记得了。”小男孩露出回忆的神情,“但我还记得我的名字,你可以叫我莫斯。”他又笑了,给人一种很爱笑的印象。
“你在这里的时候有车来过吗?”我问他。
“有的,还有一些其他人来过,和你一样的人,他们坐上那列车离开了。”小男孩笑着冲我眨眨眼。
“我们是来接受审判的。”我这样说。
他惊奇地睁大眼睛,说:“你指望一个小孩能给你什么审判?你犯了什么错吗?”
我稍微纠结了一下措辞,但最终还是直接说:“我们都杀了人。”我注意到达达不满地皱起眉头。
“可我也没什么可以惩罚你的呀。”小男孩挠挠头。
“那我们该怎么办?”我问。
“谁知道呢,坐那趟地下铁吧,在路上自己想想?”他不确定地说。
大地传来规律的震颤,隧道里亮起列车的头灯。
“待在这里什么变化都不会有哦?”他眨眨眼。
列车到站了,车门缓缓开启。
“去吧,乘上那列车!”他喊道。
我站起身来,向车门走去。
一定有某种终点站等着我,我是如此确信。
车门在我身后合上,加速度和惯性撕扯,我握紧了把手。
地下湖里的苔藓亮起某种荧光,照亮了洞穴中一个孤独的身影,那个身影蜷缩着,哭泣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