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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浅间
关键词:迁移
文体:小说
正文:
周二下午冉冉请了半天假,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了一趟菜市场。
她先到蔬菜区买了土豆、胡萝卜、玉米和洋葱,然后到生鲜区买了鸡胸肉和午餐肉罐头,接着去水果区买了半个哈密瓜,想了想又挑了两串阳光玫瑰葡萄。
市场里两只手提得满满当当的姑娘,看起来像个心系晚餐的幸福小妇人——而不是,一个准备和男朋友谈分手的现女友。
每个小孩子都有梦想,女孩子想变成公主,想长得漂亮,想学习优秀讨老师喜欢;而男孩子想要新玩具,想要长个子,想要成为小圈子里的头儿。
冉冉的梦想追根溯源,来自第一次帮妈妈晾衣服。还是个孩子的她把带着清新柠檬香的衣衫一件件晾满阳台,暖融的阳光晒下来,微风吹得很舒服。
小小的冉冉觉得满足又幸福,人生的理想也就此变得格外质朴:她想有个舒适的小家,有一个喜欢的人,有时间慢慢洗干净两个人的衣服,整整齐齐晾在阳光里。
这个理想历久弥新地持续到24岁。
然后,冉冉遇见了周瑾。
24岁的冉冉不是第一次见到花花公子,但周瑾是她见过的花蝴蝶里最标准的一只。
身材高挑,面孔俊俏,事业小成,举止绅士且温柔体贴。
他看起来像个百分百完美的伴侣——如果不是他对外宣传“爱情只有半年的保质期”,并且身体力行地加以证明。
一开始主动的是周瑾,送花约饭嘘寒问暖,最后当着冉冉和朋友们的面坦言,自己从未见过她这样居家的姑娘,很喜欢她这种温柔平和的性格,想和她在一起谈个为期半年的小恋爱,过一过这种他从来没体验过的“传统”的生活。
那一刻的冉冉眼瞳清亮干净,明显没有被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糊了心,因而现场挽起袖子做好了保护我方“好姑娘”准备的朋友们都不懂,她笑盈盈说出口的为什么不是“快滚”,而是“也行”。
之后好姑娘冉冉和花蝴蝶周瑾就凑到了一起。
工作日各自工作,周末便开启双人生活。
周六总是由周瑾安排,他会带冉冉去高级的餐厅、奢侈的商场,也投其所好去游乐园、植物园或者吃吃甜点看个电影。
周天则换冉冉安排——其实除了菜单,也没什么别的安排。冉冉和周瑾在一起的每个周日都和单身时别无二致,她打扫洗衣,看书做饭,听着歌在沙发上睡过去……唯一不同的是饭桌上多了一副碗筷,房间里多了一个好看的周瑾。
其实冉冉比所有人都知道周瑾不是她的理想型,他是候鸟一样迁徙在花间的浪子,和她十数年来期待的安定生活完全背道而驰。但爱情可能就是这样的东西,当你遇见某个人的时候,你预设的所有关卡都为他让路,所有的条条框框都会随他变形。
在属于两个人的周日里,阳台上是洗好晾齐的衣服,电视机里播着充当背景音的无聊节目,小汤锅里的炖菜“骨碌碌”响,电饭煲里的米饭“咔哒”一声跳到了“保温”,曾经只能收到碗橱里的冗余餐具现在放到了常用的沥碗架上,冉冉愉快地洗菜、切菜、炒菜,搭配蘸碟的时候她探出头去扬声问“周瑾你要辣椒油还是小米椒”,然后正抱着从书架上随手选的小说看得一本正经的周瑾抬起头,隔着只在家里戴的框架眼镜,眉眼弯弯回一声“都好”。
这的的确确就是冉冉梦想的生活,这样的日子过一天赚一天,有半年算半年——人甚至不能保证自己能活到第二天,当幸福可以握在手里的时候,为什么还要去奢求长长久久呢?
于是日子以周为单位被共度,最后一月月凑齐了约好的“半年”。
嗯,就是周二这一天。
前一个周天冉冉约了周二下班后的见面,她考虑过把最后的晚餐安排在更高大上的地方,但想想觉得分手不是什么值得张扬庆贺的事情,还是自己家里舒适些。
周一她已经做了打扫,今天的任务只有准备晚餐。
冉冉做了周瑾很喜欢的咖喱,买的也是两个人都挺爱吃的水果,她想分手总归是件酸涩的事儿,需要水果来添一点甜。
门铃响起来的时候土豆已经炖得软烂,冉冉关了火去开门。
周瑾大概是下班就直接开车过来了,身上穿着让人眼亮的西服正装,怀里抱了一捧看包装就不便宜的花束。
冉冉笑着暗想他这身打扮,比起分手,更像来求婚,然后默默得意“交往过这样好看的男朋友,我冉冉这一辈子也是不亏了”。
蓝白复古的深口碟子,先用小碗扣出圆圆的一团饭,再浇上汁水浓稠的咖喱。
玻璃质地的沙拉盆里哈密瓜切成了一口大小的块块,葡萄则全部剪下来用面粉淘洗干净了,可以不剥皮直接吃。
冉冉打开冰箱盛酱好的小菜,周瑾熟门熟路地洗了筷子勺子出来,两个人相对坐下,一边吃,冉冉就斟酌着一边开了口。
“这半年来谢谢你呀,”声音有点涩,果然就算做好了十二分的准备,还是会不舍得,“我过得很开心,希望你也觉得开心。以后见面还是朋友,嗯……如果想尝我的手艺,还是可以再约我的。”
忍着心痛说完了该说的话,冉冉把精力都投注在了面前的盘子里。她一勺勺吃了一半,才忽然发现对面的盘子与餐具毫无动静。
温柔平和的好姑娘终于忍不住抬起头,却在花蝴蝶脸上看到了类似“委屈”的表情,她疑惑地偏了偏脑袋,然后对面的人站起来,探身越过小小的桌子。
他嘴唇的触感微凉,印在她温软的唇上。
“你这样,是想延长期限么?”冉冉的指尖不自觉点在唇上,她眼瞳清澈,一如被告白的那个晚上,“短期的话我这边没问题哦,你想再谈多久呢?半年?或者三个月?”
她淡定地讨论起爱情,仿佛那是一个即将到期的罐头,因为还在赏味期,所以断没有扔掉的道理,但因为时日无多,也并没有太多的期待。
周瑾看着人生里第一个想为之停留的女人,忽然有种荒谬的无力感——在遇见冉冉前他从不怀疑自己对那些半年情人的“爱”,但当他察觉自己已经沉溺在她的温暖妥帖里时,他才发现爱情绝不是那种可以随时收回并干脆抽身的东西。
可面前的姑娘给他的,却是他多年来纷纷扬扬无数次给了别人的,那不是爱情的东西。
她为他做了半年羹汤,日复一日温柔地陪伴,他以为她必定爱他,却在半年之期恍然发现,她给他的,就像他送她们的昂贵的礼物,带她们出入金碧辉煌的场所,在许多深深的夜里给到的其实并不走心的慰藉那样,是各取所需,而非爱情。
周瑾茫然且荒谬地发现,他做了多年候鸟,却并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让另一只候鸟不再迁徙。
免责mode:求知/笑语
文:汉尼
关键词:深度
文体:小说
原作:《黑暗之魂》、《血源诅咒》
cp:灰烬X猎人
灰烬和猎人的相遇时,猎人正在手撕一个亚楠镇民,是真正意义上的手撕,一枪崩个对面措手不及,然后一个贴身接近,手从子弹崩开的伤口处伸进去,生生把内脏血肉全部撕开,血肉开裂的声音很响,有点像灰烬杀死埃尔德里奇时听到的那些,接着就是肉体倒地的砰咚声。整个过程只用了三秒,干净利落到灰烬想为猎人鼓掌,实际上他也的确这么干了。
听到声音猎人才回过头来看他,那一刻灰烬毫不怀疑对方是把自己当成了猎物,或是敌人,总之是那些不友好的东西。但是接着猎人的蓝眼睛里就透漏出了迷茫,似乎是无法判断眼前这个一身盔甲的人形生物究竟是朋友还是猎物。
灰烬直摆手:“你等等啊,我是好人。”
猎人的手杖啪嗒一下掉到地上。
猎人自我介绍自己是猎人,也许以前他还有名字,但是玩偶和格曼都叫他猎人,那个名字已经太久没人提起了。
灰烬挠挠头,只好说自己是灰烬,名字没有,因为自己是被初火烧过的人,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被烧成了灰烬的前柴薪。
猎人问灰烬来自何处,灰烬说我之前还在古龙顶打银骑士来着,下一秒就看见你在我面前撕人。
猎人很认真地回忆了一下,说,我没听过古龙顶,有别的地名吗?
洛斯里克?法兰要塞?幽邃教堂?这些名字很响亮的。
这里没有那种地方。猎人坐在台阶上,火铳和手杖就放在手边,他屈起一条腿,另一条伸开了踩着下面的楼梯,优美的曲线被拉长舒展开。
那这里是哪?
亚楠镇。
这是个和洛斯里克不一样的世界,没有太阳,不再有火,也就意味着灰烬的使命不在了,往日的沉重责任在一夕之间似乎消散下去,他可以理直气壮地闲下来在小教堂里偷懒。这么一对比就显得猎人也很懒,他在教堂里休息,困的时候就找个隐蔽但舒服的角落蜷缩着,醒来就坐在门口的石阶上发呆,那些扭曲的怪物就在他不远处走过,让人看一眼就能把昨晚的饭都吐出来。
这让灰烬一度产生了怀疑,猎人在这个地方究竟要做什么。
“我是为了治病而来。”猎人对他说,“但是用血疗的代价就是被拖进古神的梦境。”
这听起来像是被骗上了贼船?灰烬心想。
“所以?你的病现在如何了?”
“不知道,但是已经很久没有发作过了。”
“那你可以离开了啊。”
猎人摇了摇头,拾起了他的猎枪和手杖,向那些怪物走去。十秒后他甩掉手杖上的血液,向灰烬伸手:“要走吗,去找让你回去的方法。”
猎人的战斗方式很奇特,走路飘飘忽忽,侧滑和翻滚交替,却又异常狠辣,绕后、开枪、撕开血肉一气呵成,有时又直接冲上去和对方硬碰硬,手杖甩开就是一条长鞭,把对方抽得毫无还手之力,疯癫得很。
灰烬对于这种战斗方式不是很习惯,他总是喜欢扛着一面盾,靠着对方被弹刀的档口给对方一记背刺,在他的世界,技巧是个好东西,但是没有力量的技巧就是花拳绣腿。然而猎人拿出小木盾并告诉他这是这里最好的盾之后,他立即就放弃了战斗的想法,转而老老实实跟在猎人身后。
这算是个明智的做法,这座看上去和洛斯里克同等甚至更加繁华的城镇,凶恶程度却不亚于环印城,处处都充满了精巧却恶毒的陷阱。在连撞三次陷阱,被五个狼人贴脸之后,灰烬终于意识到为什么猎人的行走路线会那么诡异了——他全是在躲避陷阱。
“抱歉。”
那一天他们没能走出太远,不多时他们回到了小教堂,猎人拖着一身血,有怪物的,也有他自己的。灰烬不小心碰倒狗笼放出了疯狗,猎人替他挡了一下,被狗一口咬在腰上,最后猎人不得已拖着他在小巷里逃跑,被狗啃在身上好几口,血涌出来和衣服上其他怪物的血混在一起。
猎人的脚步已经有些虚了,倚在灰烬身上被他扶进去,他比灰烬高了半个头,腿长脖子长,挺像月光蝶,但是倚在灰烬身上时又仿佛没有重量,轻飘飘的,卡萨斯骷髅估计都比他重。猎人在角落坐下,熟练地摸出一管鲜血,灰烬还没来得及问猎人这是要做什么,就见猎人毫不犹豫地对着大腿猛扎下去。
灰烬看着猎人发出一声放松的叹息,身子逐渐软下去,呼吸也绵长起来。他靠过去,把猎人放平躺在地上,为了方便猎人睡得更舒服,他摘掉了猎人的帽子和面罩,那面孔远比他想象中的要年轻俊秀,也更加苍白柔软。他本以为按照猎人的那个风格,他本人应该也是个疯疯癫癫的瘦削老头。
但是这个世界都是疯的,猎人只是他们中间不那么疯的一个,那么他的面孔比他们年轻一些也说得过去。
时间仿佛就此停驻,这里没有日升月落,只有永远的黑夜。猎人偶尔会出去,过不了半天又回来,多数情况下他不会受伤,衣服干干净净的,却是一身的疲惫,仿佛走出了很远。
灰烬也曾好奇过猎人为何不去其他地方转转,找找其他的人。
猎人指指空中的血月:“这里已经没有几个清醒的人了。”
“我觉得你还是算了吧,我应该是回不去了。”
灰烬和猎人一起坐在门口,看着眼前的怪物在地上爬。知道他们曾经是人这件事丝毫没有影响到灰烬,因为在洛斯里克这种事情也不少,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的世界半斤八两。
“你……不传火了?”
偶尔灰烬也会想过火熄灭的世界。
如果火熄灭了会如何?那是灰烬曾经在大书库时偶然翻到的,有的学者在对世间种种观察后写下的推测。他们称呼那为深海时代,火已消失,所有来自火中的生命都将消散,亦或是回归他们最初的样子。深海时代已然有它的生物,就像火出现之前的巨树和古龙,新的生命也将诞生在新的黑暗时代。
“那个时候我应该也不在了。”
“你是不死人。”
“不死人也是来自火中。”灰烬给猎人展示他的腹部,从一部分血肉已经转化成了粗糙的树皮,甚至还有几片滑稽的树叶。
猎人摘下手套,指尖滑过那些树皮,灰烬已经感受不到猎人的手指了:“初火燃烧过巨树,于是我们从树中诞生,现在火已渐熄,我们也要回去了。”
“还有多久?”
“不知道,我有黑暗之魂,所以我应该能够活着看到初火熄灭的那一刻。”灰烬对于死亡没有什么抗拒的,灵魂被灼烧之后的沉睡就仿佛沉入深海,他看着光芒离自己一点一点而去,连同那些苦难和悲哀,而自己也在一点一点下沉。世人恐惧不死人就像恐惧死亡,后者意味着永恒的终结,而前者竟然能够从那终结中再一次返回。但是他注意到猎人的眼神不太对劲,故意打了个哈哈,“没事,我活得够长啦,好歹我也传了两次火。”
灰烬伸了个懒腰:“你又是为什么留在这里,你的病明明已经好了。”
猎人擦拭猎枪的手突然停下了,现在他摘下了面罩,此刻他蹙眉的表情远比那一天他昏睡时更加生动漂亮。
“你有想过要拯救一个人吗?”
灰烬顺着猎人的目光看去,从这里向远处看去,猎人目光尽头是一个跪在地上祈祷的背影,白衣在夜晚中白得似乎要发光,巨大的木轮靠在他的手边。
那时他只是个初出茅庐的猎人,躲在亚楠的角落中不知所措,他试着找寻一些还算清醒的镇民或是猎人同僚,但是很快发现,不论他做什么,他救不了镇民,而他的同僚们,不是死于狩猎,就是醉于鲜血之中,变成他们自己的猎物。
“我尝试过很多办法,但是我救不了他,除非我不去碰他。”
那个人是他遇到的第一个,确切说是挚友般的存在,强大,温柔,和格曼不同,他陪着猎人在这个黑暗残酷的世界中逐渐站稳了脚跟。猎人毫不掩饰对他的景仰,于是,他替那个人去寻找了那个禁忌的地方,该隐赫斯特。
如果知道一切的结局,也许他就不会去那里。
第一次的时候他恍恍惚惚地走出该隐赫斯特,最后跪倒在雪地中,身边是马车的残骸和马的尸体,在梦中寒冷无法伤害他,但是他依然在该隐赫斯特的风雪中蜷缩起来。他想起那个在房子里求他去找爸爸妈妈的女孩,他从没给她带回过什么好消息,但她依然感谢他,她哭着说:“谢谢你,好猎人。”
最后他带回了小教堂的消息让女孩去那里寻求帮助,他自以为那是救赎,直到他从猪肚子里挖出了红丝带。
你救不了任何人,你所做的一切只会害死他们。
最后他一路杀回猎人梦境,当他手刃格曼时,他终于等到了自己要等的神明。月神在血月中降临,巨大的手掌捧起猎人,手指收拢,额头亲昵地贴上来。
“优秀的猎人,你将会得到你的奖励。”
“你可以给我什么?”
“在这梦境里,你想要的一切。”月神的手掌裹着他,因为三根脐带的影响,她无法侵蚀他的神智,猎人有了和月神对话的机会。
“让这一切重来,回到我刚来到亚楠的那一天。”
“奇怪的猎人。”月神丑陋的脸抵上他的额头。
“我当然有。”
“但是在我再一次苏醒前,他就已经死去了。”
那日他直面埃尔德里奇时,他所爱之人还剩最后一口气。
我砍下了一位神明的头颅,直到那一刻我才发现我爱着他。我抱着他的半截尸身去到了重生之母的面前,我向那位女神发誓,我愿背弃我所有的信仰,我愿承担薪王的悲惨命运,即使化作蛆人永世匍匐于地,也要请求你,拯救我的神明,拯救他于被吞噬的痛苦和绝望中,请让这银色的月亮重新升起。
请求你,我请求你,重生之母,罗莎莉亚啊——
“看来我们是同病相怜之人。”猎人抬手去摸他的脸颊,蓝眼睛出奇地温顺,“你重复了多少次?”
“太多了。”灰烬喃喃道,他从没数过,但他知道那足够他摸遍洛斯里克的每一块石砖,轮回久远到连亚诺尔隆德的阳光都变成了久远的记忆。
猎人递给他一个物件,那是一个红宝石胸针,宝石明亮美丽,嵌在镂空的金属底座上。灰烬握着它,向猎人投来疑惑的目光。
“一个朋友的遗物。”猎人咧咧嘴,勉强给了他一个微笑,“挺好看的,但是我拿着没什么用。”
他看着灰烬,突然吻上来。
猎人的皮肤很白,也许是因为他长久地处在这片被黑夜笼罩的城镇的缘故,当他在黑暗中褪下衣服,躺在那些深色的布料中时,更是白的近乎发光,甚至一点疤痕都不带,光洁白皙得不像一个战士。灰烬的皮肤在长久的风吹日晒下变成了粗糙的小麦色,伤疤一层叠着一层,他说不准那些都是什么时候来的,是他成为灰烬之前,还是他醒来之后。
他们在小教堂的角落里相拥,猎人眼底的绝望和泪水在灰烬面前翻腾上来,如同他撕裂的肉体中翻滚而出的血液,在他们周身蔓延开来,猎人从没这么脆弱过,在灰烬怀里他仿佛化成了一滩破碎的血肉。灰烬吻下去,将它们一一收集好,聚拢,又将它们变回原本的那个猎人。
灰烬醒过来的时候,外面依然一片漆黑,教堂里被点上了蜡烛,老太太睡在椅子上,昏沉中叨念着一些灰烬听不懂的话。远远有犬吠声传来,猎人背对着他躺着,摘了帽子和面罩,解开了头发,身上盖着他的黑风衣,正睡得沉。他修长的身子蜷起来,缩成一小团,因为寒冷微微发抖。
灰烬抬手,从后面抱住猎人,怀里的身子温暖柔软,如同火焰。
“我想带你去看看阳光,亚诺尔隆德的阳光。”灰烬小声说着,他有些渴望猎人听到这些,却又希望他听不见。
猎人醒来时,灰烬已经消失了,仿佛他从未来过一般,连一点痕迹也没有留下。他送出去的红宝石胸针躺在手心,被五指轻轻拢着,仿佛曾经有个人将它郑重地交还给猎人,并将他的手捧在手心。猎人裹着衣服坐起来,有点点月光洒到教堂门口,血月有时颜色会变得很浅,那个时候看上去就好似阳光。他突然就心痒了起来,仿佛找回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有什么已经枯死的东西在生根发芽。
“怎么了,我的朋友?”
阿尔弗雷德有些搞不懂他的这位小朋友,明明看起来那么年轻,做事却疯疯癫癫的,但他欣慰的是他的小朋友每一次都能清醒地回来,这多少让他有点放心。
小朋友站在他面前,左手猎枪右手手杖,还是穿着他一贯的风衣,只是盯着他不说话。这让阿尔弗雷德有些担忧他是不是又去亚楠外面疯了,但是仔细看他的眼神依然是清醒的,于是他觉得小朋友应该是又什么话要说。
猎人快速地贴上来,却在阿尔弗雷德身前半步停住。
“我要走了。”
“这次又要去哪?”阿尔弗雷德抬手,给了猎人他熟悉的治疗魔法。
小朋友的眼神有些暗下去,很快又明亮起来,那是他熟悉的眼神:“不回来了。”
阿尔弗雷德的手上一顿:“……那,路上小心。”
他再一次站在了月神的面前,格曼的尸体倒在他脚边,他从怀里掏出那三根脐带,一把全部捏碎。
“你终于醒悟了。”
月神再一次降临,
时间不会倒流,梦境重置了,但是死去的人再也回不来了,梦境基于记忆诞生,他追逐的只是一个停留在记忆中的幻影。一切早已结束,真实世界的阿尔弗雷德并没有他这位朋友,同样那个女孩也早就死在了兽灾中。
“是啊,但是我有了新的愿望。”猎人望着月神,突然露出了微笑。
他有些向往阳光了。
灰烬坐在篝火旁,山巅之上的太阳已经被侵蚀成了一个火色的圆环,面前的初火已经只有一小团篝火那么大了,他记得在他还没成为灰烬的时候,那时的初火燃烧起来足够把天空都吞噬,生命诞生在火中。如今火已渐熄,生命也要回归到他原本的样子,他们从巨树中来,在火焰燃尽之后就要回到树中去。他的树化已经开始了,但是由于黑暗之魂,那将会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足够他看着这个世界重归黑暗。
他们救不了这个世界,就算他可以再一次从墓地中爬起来寻找薪王们的灵魂,但是下一次,再下一次呢?初火的熄灭几乎成了必然,他想起来洛斯里克那对依偎着死去的王子,他们唯一错的就是加速了这个进程。
在他最初醒来的时候,亚诺尔隆德仍是神都,如今连洛斯里克也陷入了混乱。
灰烬在迷糊中听见了那个声音,什么东西被撕裂的声音,按理说这里是初始火炉,不会再有人来了。
他看见了猎人,确切说是不成人形的猎人,他的皮肤变得黏腻半透明,带着某种水生生物才有的光泽,那双曾经缠绕在灰烬腰上的修长双腿也没了,一团一团的触手支撑着他走过来。他的面容也已经模糊,看上去就像潮湿人形——那些不需要火就能诞生的生物。但是灰烬确认,那就是猎人。
“你怎么……”
猎人直接扑上来,所有的触手绕上灰烬的身子,灰烬伸手去抱他。
“你说的对,这个世界的确是没有希望了,但是我的世界也毫无指望。”
“如果可以,我想和你一起死在深海里。”
评论要求:笑语
作者:小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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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nah Hunt - Vampire Weekend
[You and me, we got our own sense of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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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与一片绿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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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永恒的存在,若用人类的话说,大约是位旅行者。它曾经去过的地方,有许多东西,我们的语言我们的想象力远不能及。反正你一辈子也不会知道它曾经来过,曾经存在于此。
它不进行任何接触、干涉时,像是全知的神。但它要落下来,就得降维到一体实体。这实体与这个世界的本土存在没有区别,除了里面盛装的意识,但能力也有了大范围收缩蒸发。以及,当它遇到任何事情时,想离开时,总会有条随时随地都能打开走人的退路,抽身回到天上,继续往前浮游。
不过现在,这之中出了点儿问题。
降落舱一样的东西狠狠砸进了树林间。一侧冒着烟,他手动撬开舱门,爬了出来。活动手脚骨肉,呼吸草叶泥土。无需多久就能适应,这次采用的躯壳是这个世界两类智慧生物中,根据资讯更占据主导位置的那一类。
一切都稳定下来,机器损坏的部分都不再冒电火花。他转过身,打量降落地周围。尚未辨识出的不太对的味道,由视觉捕捉到了来源。沾着飞溅而出、缓缓外流的红热液体,舱体与地面凹陷之间,露出本地生物的下半身。
观察特征,可了解到其种类。两具,成年。初断:一对。
他盯着它们看。
然后他听到别的动静。
扒开没被砸平的草丛,还不会走路的幼犬,其实也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手足脸上沾着些父母的血液,跌跌撞撞往外爬行,把那些自然界中惹眼的颜色也抹得,草叶与土地上到处都是。
哦。
他过一阵跟一步,保持距离,看了它一会儿。见它摔倒了,然后在地上囫囵打滚。发出茫然的,但隐约明白发生了什么的唤叫。
就俯身、伸手,把它提了起来。看见风吹的利草与锐石,在幼嫩皮肤上留下了许多擦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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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的一天。狗把L的住所给拆了。
黎明时分,他在七分睡梦中听到很大动静,爬起来穿衣去开房门,发现被锁上了。
门外一开始还挡了一座柜子,后来也被波及拆碎了。听着外面的吵闹声,没有任何来自声带的声音,只有毁坏一切的嘈杂巨响;从东到西,他辨识着飓风中心的方位移动,然后急了,好在这个世界的人类体能、他设置的水平也还不错,片刻好歹把房门给砸开了。
打开门来,他都能看见大量晨光。大半座房子已经被整塌了。他扫了一眼遍地残骸,这些对他而言毫不重要,踩过不会扎脚的东西,快步走向车库。
那里一样是一地狼藉,机械设备、零件、文件,而且尤其地又碎又散,一看就知道,什么都捡不回来拼不起来了。他径直望向那座降落舱。灯几乎碎完了,这里的墙壁还完好,半暗室中大概估断来,他松了口气,没什么事。
飓风半分钟前在此停止。有猎食者本能的动物,可以把呼吸都收到人听不见。他转头,靠墙的金属桌上,电脑加水杯全都变成了不堪的模样,残留的水从桌沿往下滴。椅子转过来时长吱了一声,狗正盘腿坐在椅子上,手抱着脚,尾紧贴收在裤腿旁,从身躯到一对狗耳尖直立得发锐,好似盯向人类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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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科医生真的这辈子没见过这阵仗。——虽然饲主看起来没有受伤,甚至没有很悲伤的表现,对于自家房子基本被拆完了这件事。反而显得很茫然。
某些品种的成年狗,若拆家能力完全释放,会是毁灭性的,这点其实往古了说,还是有很多案例的。所以现代人养狗、养大型狗尤其谨慎。医生很迷惑,如果这条狗有这么强的拆毁欲望,那应该很早就会表现出来,然后得到严厉的纠正,怎么都不至于拖到现在这种严重程度,能力和意图都旺盛到了极致,片刻的爆发就能把整座房子拆了,还得出动平常只进行野外工作的队伍,最终才勉强将它压制住。
"以前有过类似的征兆吗?"
"没有。应该没有。"
"呃。你是不是不知情地接手了别人养不下去的狗了?"
"没有,"饲主回答,"我从它还不会走路的时候就养起了。"
"那它现在学习进度到哪里了?"
"到……应该内容都学完了,成年前的部分。"顿了顿、接了一句,"成绩都很好。"
也不落后啊,甚至算超前了,说明智商水平是够的。这么说过来,现在饲主就跟医生一样,对此时情况正一头雾水着。
"好吧,"医生翻了翻初步检测报告,"你养的这品种本来野性就强、静不下来;似乎你给它营养提供得很充足,所以长得又比野生同类健壮太多。一般不会这样的。”
“这样么。”
“嗯……那么,除了书面学习,你平常怎么相处和教育,训练它行为的?是不是太娇纵了,这么久过来性子给惯坏了,结果一点小事就把它惹毛了,闹成这么大。"像是顿顿都吃的肝脏,忽然这一天没给之类的。
"……"医生看着饲主对这个问题给出漫长没结尾的呆滞。
喂喂。如果真有点那样的话,那也不对啊。如果真的一点也没做的话,两年再往前这饲主就该被至少啃掉一只手了。
·
沿着医院走廊,L走向自家狗的独立牢房。
隔着一段路就听见响声,走到门口,看见里边已经再度乱成一团,托盘里的金属器械飞过来砸在他旁边门框上。狗将窄小得只够它转个身的笼子都撞得扭曲了,令刚苏醒的自身也又增伤痕,出还是出不来,带着笼子往前翻滚,扑向某个工作者时把人吓坏了跌倒了,虽然看着可怕但并不真的伤害谁,在人类不先动手时;只是从缝隙把人身上挂的钥匙夺过来,开了笼子门锁。
被包围、看起来打算露出尖牙突袭时,抬起头看见了他站在门口,刚爬起来的身子愣站了一秒,接着又被扑倒。没想到这会儿它还这么有疯劲,在场三个人按不稳打下一针镇定,犬张口发出震玻璃的咆哮,张大的口下一个动作就要撕下拦它害它的谁一块肉。
"等等。"饲主说。
在场所有听得懂的智慧生物都刹停了,看向他。
"你们出去。"他说。"我是饲主。我来解决。"
人们很迟疑。
"我出了什么事,医院不用负责。"他对他们说,"我签字了。"
虽然那也是人命;他们见他眼光很坚定,看得清被疯狗撕成碎片的坏结局。好吧。他们放开了狗,抬脚踏过暂时不敢留下来收拾的器具残骸,走过他身旁,离去了,有人抬起胳膊啧了啧,有点小擦伤得赶紧去处理了。
他将门合上。然后转过身来,独自一人直面狗。狗刚从地上爬起一半,仰视着他。保持在高度应战的状态,绷紧得一触即溃。
很痛吧,从被逮下以来。很难过吧,一直一直以来。
"对不起。"L说。
他没有那么多表情变化,去渲染表达。也许在别人看来很不真诚。但狗是他养了三年的狗,顿时从眼睛到爪趾完全愣直了,粗气都忘了喘。
[造成了这么大损失,而且表现出了极度的危险。虽然这次没伤到你。如果你有意愿的话,是可以……交给我们代为处理掉的。]
"我做错了。"人类说。"一直都。太错了,错太久了。"
[你只要点个头,就什么都不用再操心了。]
"以后不会这样了。你想要什么补偿都可以。可以原谅我吗?"
狗的尾扫了扫身后地面。
人类双手朝它张开一个拥抱。很不熟练,是第一次。僵僵硬硬,尴尴尬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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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记得吗。你以前给我洗澡的时候,场面混乱把你淋了湿透,然后你抱怨'这世界科技的自动化程度也太低了'。"
"我都记得。"
他们换了间小很多的房子住。其实主要是,以前那么多空房间并没用处,只是需求个放东西的车库。现在这间两室一厅,L把降落舱搁在了最大的主卧,腾走大部分家具后能放下,就足够了。
谁都没注意电视里在放什么。狗坐在沙发前的地板上,靠人类腿边。人的手则搁在它头发和耳朵毛间,摸一摸,扫一扫,捏一捏,习惯上手习惯得很容易,因为物种之间本身就有这种相处天性。它把头一歪,获得轻度满足,然后赖得更深了。
"我喝牛奶喝吐了一床。想吃的东西你没买回来我大吵大闹,给你留下好段时间的齿痕。跳进我还对付不了的深水。虽然你不会骂还是动手,但你强烈散发的情绪气味我都能闻到。这种小事你根本不记得吧。"
"我都记得。我记忆力很好的。我都还记得,你非要尝尝购物赠品的巧克力,从我这里拼命夺过去,一口把几小块全带着包装纸吞了。"
尾毛随意地扫着拖鞋与裤腿,这会儿加了个速,又落回。
"而且你现在都成年了,不会再有那种事了。"人说,一直在摸着,不自觉手指从耳廓往里伸多了一点,被弹开,狗耳摆了摆,又平静下来,他在耳背安慰了一下。"这么说可能显得我没在乎,但我是真的明白我做错了——只是因为这些吗?"
"……"狗沉默了片刻。电视里重复使用的笑声素材响了片刻。它转了些身子,将身旁靠着的双腿紧搂住,下颌搁在膝上,挤压得都挺用力的,真不想松开啊。
它垂下双耳,闭上眼。
"你知道你把平板丢给我就不管了的时候,我什么都不认识,误触选的人类课程。"
"知道啊。"两边编排的内容导向与丰富程度完全不同,他以前没管过没问过——除了保证狗吃饱(营养均衡)穿暖睡软,其它都完全随它的便,随着快速成长它生活自理能力提升了就更少、几乎都不去过问了——而现在也没敢问医生,如果学错了有没有什么问题,狗用狗成年的时间学完了人类成年的时间才能学完的课程这是正常的吗。
"后来我也回去看了我原本应该学些什么。那里面不会讲人类的生活轨迹,还有历史。人类,可以活好久啊,就算是以前医学水平不发达,怎么也能三四十年往上吧。而我们二十年就封顶了。"
"噢。"
狗将脸都埋在了裤子布料皱褶里边。头上的手也停了停。
"而且你还更不一样。你是永恒。"
"……啊。"
"人类在你看来都是又短暂,又无足轻重的吧。别说一条狗了。本来能活在你身旁的时间就这么短,你又完全只专注你自己的事。你经历了数不清的旅行,这么一小段又普通的记忆根本不会留下痕迹吧。……就算只是留下一个瞬间,一个不怎么样的场景。
"我也想在你心里留下一根狗毛的位置啊。"
它已经完全被不闻不问的饲主逼疯了。一点都没有疯,饲主和宝贵的降落舱它一爪尖都没碰。
"如果设想你的视角,感觉自己下一瞬就会彻底消失,你都不会记得一丝。"它说,是呼吸让身体起伏,是忍不住浑身发抖,"想想就,好可怕。"
饲主将狗的头轻轻搂在温暖的怀里。
"我记忆力很好的,"他说,"我经历的所有事情我都有很清晰的记忆,你不用怕你被忘了。"
"那这也只是很小一段,你都不会捡起来回忆的时间,如果你的记忆那么浩大的话。就算成为永恒是不可能的,"狗说,摇摆着头,蹭人的手和衣服,人类也配合它,"就算有人类那么长的时间都好啊。一天多看我一眼都好啊。"呜呜。
"……我也有些事情得坦白给你听。"永恒说。
"啊。"狗半睁开眼,抬头看他。
"现在我也想清楚了。你知道我一直在修那个东西。"L说。实际上他的旅程并不是借助什么科技、机器,那是他的一部分,只是实体化成这样而已。如果实体化成人体的某种怪病,在本土人类的管理下,偷取特定药物比仿造某个零件要难多了,至少他当初得到的资讯是这样。"一直修不好它,让我很焦虑。从来没有过这种状况。
"以往无论我在降落的世界做什么,出什么问题,我都可以马上用它撤走。但现在我依赖的退路没有了,我沉浸于找修它的办法,其实是在逃避去适应这个突变。"
狗能闻到微妙的情绪气味。它将头靠到人的手下边,让人抚摸柔顺的毛,来舒缓彼此。
"实际上我两年前就差不多明白了。按现在这儿人类的发展速度,差不多得等二十年,才有可能诞生能修好它的技术。其实我除了等着什么都做不了。但我不敢停下来,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这之外的一切。
"我也在害怕,恐惧这种我没法抓稳的未来。"
狗笑了,松散地摇尾巴。
"那你还是能等到的啊。幸好你没有选择做条狗。"
"嗯……所以,反正这段时间也只能等了。我就不去做什么无用功了。"L说。"这之后我就陪着你吧;到你的二十年结束,你都可以完全拥有我。
狗靠在那儿,睁大了眼睛。
"让我留下最轻松美好的,可供时常回味的记忆吧。你也,直到最后都不会再寂寞了。"
耳朵不敢相信听到了什么,抖了抖。又抖了抖。
"……这是梦吗?"
"把你养成这样,闹出这种事,也没法再交给谁去了。"
他这话一脱口,狗马上就甩开他的手窜了起来,姿态像是要马上对任何一个替换饲主发动攻击。
"哎我就随口说一句,别当真啊,我没想过的,一点都没的。"他只好语言安抚,行动安抚,让狗回到怀里来继续平静待着,只有尾还有点不安稳地晃动。
"一直困在这种小地方,也是委屈你了。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之后一起去逛逛吧。"
只要跟着人走,去不去哪,都无所谓的。被揉着毛,狗闭着眼想了想,噢,永恒本来就是位不断游览着各式风光的旅行者。
·
车站售票窗口里坐着的人,抬头看了人一眼,看了站在他身后不远处等着的狗一眼。
这里旅客不多,现在售票处都完全没有排队。
"先生,"她说,"冒昧问一句,您是要带着狗出行吗。"
"嗯。两张票。"
"但是您要去的这地方,现在是禁犬的。"
"呃?"
狗看着L空手走回来了,打开手机开始翻什么。
"怎么了啊。"
"……"售票员教他查了查限制区域,随着时间只有范围扩张。"发达的城市基本上都禁止犬科动物进入了,原本生活在那里的都在被清除。"一齐往回走,人说,"对不起,你想亲眼看看大城市的样子,这愿望大概暂时不能实现了。"
"还好啦,我只是随口说说。去哪里都可以的;而且大城市的气息,"狗说,尾随便地晃着,偶尔扫到旁边人的腿上,"看影像我都觉得,我不会喜欢的。"
"那现在怎么办?"
他们一齐抬头看本地小城镇,污染不严重的天空。
·
"既然你有那么丰富的经历,那有什么故事可讲讲解闷吗。"
"大多数没办法用这里的语言描述。说了你也听不懂。"
"我也没有那么傻啊,至少我还……"
"不。我的意思是,你让这个世界本土最尖端的人类学者,像是上次获奖的那位,来听都是听不懂的。世界之间的差距会非常大,远超出人们基于本土的幻想。"
"哦……"
其实也不完全是,还有很多世界是高度相似的。不过有很多经历他不是很想讲。回忆着让他想起了一些,一直隐约感觉着,不太明显的事情。
少无人烟的路线上,车里空座一大堆,还要坐一起是能理解的,但狗根本不好好坐,还没脱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真的能脱离,对渴求已久的接触回应终于能得到后产生的严重依赖,也不管行车的震动,就枕在人腿上。他的手放在狗耳边,偶尔摸一摸毛发。那边的尾无聊地扫动椅背。
咳咳,人听到旁边的动静。扫了扫乱飞的头发,看向过道另一边。中年人靠在敞开的车窗旁边抽烟,也很无聊,看着他们俩。
"你这狗挺粘人的。"
"嗯……"
"看品种,本应该是很野很拆,很不服人的那类啊。"
"是。"都大拆过一趟了。他跟人聊着,手上随意地应付。
"多大了?"
"三岁多了。"
"哦,刚成年。"把烟头直接扔窗外去了,对方呼出最后一口烟气,"到十八岁都是非常能折腾的,你要有心理准备;"
看来这人不止了解,还养了的。养过。
"要谨记,要珍惜。时间是很容易一眨眼就流干净的。"
不满饲主注意力转移后的敷衍,狗挣扎抬起头,见对面微笑着,也瞥了它这条一无所知的小狗一眼。看起来是友好没隐心的,但从气味上它也十分不喜欢。
浮现苍老迹象的面庞。那么他/我以后也会变成这样吗,他们想了想。应该在那时到来之前就会圆满结束这段旅程了吧。
·
刚下过雪,山路又难走,又寒冷。
也许好处是旅客甚少。他们换了最保暖的厚衣服,互相搀扶往上爬。
有过于丰富的经历,这种体验,大多数体验,他都应该不陌生的。当然每次也有些不同;他总感觉现在每一处都不太一样。每一步、每一次抬手,握住、紧跟。每一片变幻的视野。
他们到了山顶,这儿太冷了,就他们俩站在望台上面,抵抗着冷风看风景。
哈啊。冷得都不敢大口呼吸。人类,永恒,他望向远方。也许确实不知道,上次这么认真地看没什么特色的景色,是什么时候了。不就是雪覆盖自然山脉上的深绿与褐,与干净的天空在远处粘连。现在是因为与谁有联系的缘故吗,想法会发生变化。
想起、想不起某件事。从天穹到山脉,在视野中,被震动、劈碎成一片片。缝隙很隐形,但是存在着,让人看着它们时的感受,刹那间完全不同。摄取的一切信息都变质了。读取理解的方式发生了腐化。
看不懂了。忽然他就理解了。他一会儿没动,怕他是冻僵了,狗从身后搂住他。
不知道多久之前,有谁说了你是永恒,你就以为你是永恒了,你以为你理解了所谓的永恒。
越来越碎,越来越碎。山脉碎成每一朵雪每一簇树叶,每一片,每一条叶脉、棱角。天光碎成各种颜色,而无法重叠聚合。什么都再也辨认不出来。
为了好好传递热量,搂得无比地紧,头搁在肩膀上,往颈窝深处蹭,毛挠得很痒。
你又没有同类,没有参考。时间又拖得这么长。你根本意识不到,什么事情发生,是什么将降临的迹象,什么是什么的代表预兆。
"怎么了吗?"狗抬起来一点儿头,感觉到一些奇怪。
"没。没什么。"他对狗笑了笑。
苍老。衰老。缓慢,迅速。衰竭。烧尽。
你将体验你从未体验过的一切事情。直到将至的事至了。
·
你说你……害怕永恒,对吧。
在那面前,会感觉自己……无比……渺小。什么都……做不到,就会消失……也什么都……无法,无法留下。
想要留下……一丁点也好……的痕迹。
那么……你现在应该开心些……
开心些吧。
别露出这种表情啊。
当永恒……终结于你。
·
……对不起。没能信守承诺。想来其实我,以前也丢了不知多少承诺。但这一次……
真的,抱歉了。
在这最后……
·
有些人类喜欢生活在山林里,只与现代社会保持最后一丁点的必需联系。不是因为什么文化潮流,就像是种天性,就觉得这么活更舒服。
他们当然也会有养狗的,养条好狗对这种生活很有帮助。但他们是从来没见过这种狗。品种似乎就是这儿的野狗原住民,但智力教养,又比谁见过的狗都好。没有主人带着,独自居住,跟他们聊天、偶尔到附近城镇去换基本物资,工具手段使用得都跟人类没两样。另一方面作为狗,各方面体质能力又都比人类更好,健壮得绝不是野地里混出来的;打多了猎获会积极分享,叫它闲暇来帮点忙它也很乐意出力。大家相处融洽,又偶尔为其啧啧称奇。
有人说它要去某个还没禁犬的城市,也许能混得很不错,说不定能叫更多人改观一下对狗的看法。也有人对它开玩笑说:要不跟我回家吧。
它完全不为这种玩笑发一丁点的笑。
给你取个新名字吧,不这么奇怪的。
它不接话。
你肯定以前有过饲主吧。能把你养这么好,肯定是个很不错的人。
它不回答。
是抛弃了你?应该不会啊。还是过世了?
它忙完要帮忙的活计,一言不发地走掉了。有人拍拍新来的人,说,别再乱问问题。
·
肃杀的风在吹。地面上全是堆积落叶,每一脚都一片脆裂。
狗抬起头,看森林,上方边缘划碎的天空,今天天气挺不错的。
它停下了脚步。
视线钻进了每一片枯叶,每一条叶脉。收回来时,在空气里闻到了熟悉的气味,偶尔是可以捕捉到的,碎裂成了无数细丝,浅浅环绕着这世界,几乎等于不存在、没有谁记得的,从来不该被称作永恒的永恒。
永恒他永恒地睡去了。
它有许许多多可以回忆,根本没有多少可以回忆,但现在就算是以前拿去跟人抱怨的,都变成小心翼翼保存的回忆。不知道为什么,在这片风里,回忆起了一段以前都没注意过的话语。
"你知道么。因为你们只知道这个世界的模样,所以很多事情,不会觉得违和。"
"你是指什么?"
"这个世界的人类。有30%对葱类食材过敏,容易致命。有40%对于可可碱、咖啡因过敏,也容易致命,说直白点,就是不能碰咖啡和巧克力,以至于某些节日有人想送礼物,还得好好调查下对方究竟能不能吃。"
"……?所以?"
"还有大概25%的人味觉非常差。比率很高,以至于餐厅要专门为这类人设计提供,比起口味,散发的气味上更吸引人的美食。——你知道'返祖现象'是什么意思吧。"
"知道,但还是完全没听懂。很奇怪吗,我们不都这样吗。"
"也许我在别的世界听到过的消息,与这儿有关联。……也不一定。算了,还是别说了吧,忘了我这段话吧。"
"又是什么我无法理解的东西吗?"
"不是。但也许说出来不太好。大概就算说了也改变不了什么。不过……"
在风里它抖了抖耳朵,一边挂着的耳饰晃了晃,灰色不闪一点光的材质,毫不起眼。像是发出了风铃声,像是某个人的话语声,再也不会传来的呼唤,像是又捻了捻耳尖的毛,指尖却十分冰凉。
"这是这个世界不存在的字眼。这儿只有狗,野外的就是野狗。因为你太与众不同,所以我给你这个字。也许你什么时候会突然明白的吧。"
这世上唯一的狼,忽然明白了。
想要啸叫与奔跑,跳下山涧。
想要将风中一丝一丝的残存都用爪钩住,吸入鼻腔。
"因为大体相似,当时又焦急,我就没有注意。还真是傲慢啊,这个世界的人类。"
确实,那并不是什么有用的信息。狼在林间徘徊,只是它又捡起一枚碎片时,发现它还有另一面色彩,这样使得它又马上把记忆翻了个底朝天。
·
它记起来最开始的时候,只有表皮模仿了人,还不那么像人的人形,抱着它边在林子里走,边用袖子擦它脸上的血。它抓住了人形的手指,然后就下口。
虽然造成不了多少伤害。人形都没有马上抽回去,就放给它咬。没有任何表示的双眼,与它的幼崽大眼睛对视。但它能闻到些情绪变化。
·
那么小时候的事情,它应该完全不记得了才对。但它现在记忆无比清晰,没有想忘掉的事情,所有宝物都闪闪发亮。
闪烁出永恒的色彩。
·
END
·
备注:本来想作弊超车把首杀抢了。然后发现已经被抢了。算了。之后会再从头写个作业的。大概会写个姐妹篇。
评论要求:笑语/无声
作者:蓝湾
——你知道棘轮机构吗?由棘轮和棘爪组成的一种单向间歇运动机构,棘爪卡着棘轮,使其不能逆转。世界就是这种东西,记忆、生命、星球,无数无数存在都是棘轮。人类自诞生之初就想要弄明白它的结构,想要把一切都转化为可操控的齿轮。然而最终失败了,人类像笨拙的孩童拆闹钟一样,把世界拆解重装了,没能拆除棘爪,反倒多出了新的卡在大齿轮上。
世界变成了咔咔作响的、走不准的闹钟,在这样的前提下发生的故事。
一、
恒星的光辉从窗外照进来,银色头发的少年一下子睁开眼睛。
“早上好!”仪式性地说过一声之后,他起身换衣服叠被子,抱着脸盆去院子里刷牙洗脸,然后去东厢房烧火准备早饭。院落里静悄悄的,他拧紧水喉后还特地站着听了一会,只能听见正房里另一个人的呼吸声。
他名叫彦博,有一双金色的眼睛。
然后是打扫庭院。主院落一共种了两株海棠,两株玉兰,后院一角有一株很大的臭椿,前院贴着正座房墙根有一排丰花月季。他一边扫一边数落叶的数量,倒进簸箕里,然后一块拎上昨晚放在门口的垃圾袋出了垂花门。系着围裙的老妇人已经从倒座房出来了,向他微微欠身。
“杨妈。”彦博把垃圾袋递给她。杨妈单手接过,利索地开了大门的锁:“您没必要亲自打扫,都说了让我们来就行。”
“没事,我喜欢每天看看它们。”
彦博目送杨妈推门出去,一手把他早就挑出来的可回收物放进腹腔的熔炉中,一手拎着处理起来更复杂的垃圾上了传送带。
到目前为止,都与昨天一样。不仅昨天,前天、大前天、大大前天……都一样。
要说今天跟昨天有什么不同,就是在回忆上次下雨是哪一天的时候,细节开始模糊了。已经过去了28天,他默算了一下,那么就是从用遗忘周期计算时间开始,到现在一共过去了16 384天。
彦博搬张马扎坐在院子里,一边清点记忆一边吃早饭。从遥远的恒星上照射过来的光芒刺得少年眯起眼睛,彦博想起10天前曾指着恒星问他那叫什么名字。
“只是一颗普通的出于主序星阶段的恒星,要叫做太阳也行。”当时他随意地说,垂着手,也没有触碰的打算。
似乎越来越经常给出这样含糊不清的答案了,不便于记忆。彦博发现这些天的记忆中除了每日定规,其余多是大片大片的空白,确信了这一点。他盯着太阳(便唤做太阳吧)发了一会呆,扭头朝正房唤了一声:“明!”
“嗳。”几乎就在同时,黑头发的男人打着哈欠从屋里出来。
名字是彦博随便喊的,反正这个名字只对他有意义。反正在彦博产生这个呼唤的想法的时候,明就已经知道了,喊的是什么也没有所谓。明抓着睡乱了的头发走过来,抬手盖住彦博的眼睛。
“很痛啊,以后不要直视太阳,会灼伤的。”顺带了一长串关于强光刺激和其导致的短暂失明、角膜损伤、偏头痛等等,的相关知识。
两人之间有一条能传送所有想法和感受的链接。信息无条件地从彦博流向明,但是倒过来的话需要肢体接触,并且只有知识性信息。
“杨妈头上有像角一样的东西。”尽管知道在说话之前对方就知道了内容,但是彦博还是习惯用语言表述,“那是什么?”
“那是山羊角。”明也习惯了等他说完再回答。
彦博皱起眉。明总是用另一个他不了解的概念来说明概念,一副懒得说清楚的样子。
“山羊是什么?”
“一种动物。”
“动物?我记得是,存在于星球上的一种生物形式……那,我们有山羊吗?”
“以前有。”
“为什么现在没有了?”
“因为它们死了。”
为什么会死?彦博想问,但是没有说出来。因为他记得,19天前因为玉兰落下来的黄叶问过这个问题,当时明瞥了他一眼,按着他的手灌进来了数以G计的文字量。
当时彦博足足眩晕了好几秒。以他的运算能力,这本不应该,一是因为先前估计有一两年没有从明那里获取这么大的信息量了(并不记得,从身体反应估算),二是因为,死是个很复杂的问题。
那些描述都很复杂,彦博理解起来很费劲。也是因为词汇量不够,有很多概念他都不懂。不懂的东西太多了,这是因为明,很多他根本没打算讲,只等着彦博什么时候停止提问。知识的链接完全受明的主观控制。
就像现在一样。明随意地把垂到锁骨的头发拢到脑后,用手腕上的橡皮筋扎起来,然后抱胸靠墙看着他。蓝色的眼睛半垂着,一副没睡醒的样子:“还想问什么?”
彦博半张着嘴努力思考。明耐心地等着,顺带低头接过家养小精灵递过来的早饭:“啊,谢了。”
彦博在明耐心告罄转身回屋之前叫住他,不是用开口说的方式:“为什么杨妈头上有山羊角呢?”
“你一直没有改过,就保持原状啊。”
“是说,为什么是山羊角?有什么含义吗?”
“只不过是神话、传说,从前人写的故事罢了。”明的脚下稍微一顿,便迈进门槛到阴影里,“现在没有意义了。”
彦博在院子里四处转,挨个检查每个细节。虽然三进的四合院不算大,但是也受许多自然规律的影响。因为明称得上刻意的沉默,彦博稍不小心就容易忘掉那些常识,必须时常复习。
搬马扎坐在月季花丛前修剪的时候,吃惊地发现叶片上出现了黄褐色的小斑点。还在回忆确认昨天是否有过征兆的时候,就听见脚步声,然后明戴着白手套拿着一个喷壶从垂花门过来。
“你看这个!”虽然没有必要,但彦博还是把月季的患处指给他看,以示震惊。
“是锈病。”明蹲下身,左手搭在少年后颈上,“每半个月喷一次敌锈钠溶液或是粉锈宁溶液,一般二到三次就可治愈。”
关于溶液组成的知识和其他相关信息一并经过链接流到彦博头脑中,于是从喷壶底部凭空涌现出液体来。
“确实慢了。”明转动手腕摇匀,然后喷到月季的叶片上。
“因为你很久没让我造物了啊!”彦博一边拿出小线圈本记笔记,一边不甘心地说。
“你自己决定就行,没必要经过我。”明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把喷壶递给对方,“还以为你不会记笔记,毕竟半个月是15天,没有超出遗忘周期。”
“以防万一,我不想看到月季死掉。”彦博伸手摸了摸一朵今早刚开的花,探过身嗅了嗅,“我每天都在照顾它,为什么会生病呢?说是雨季高发的病,现在都秋天了……”
“应该是浇水浇多了。”
“我浇水也很正常啊!”彦博比了个手势以示精准。
“啊,是我多浇了,我的错。”明懒散地说,拨弄着一朵快开败的花,落了一手柔软的花瓣。
疑惑和不解顺着链接流过去,彦博没有出声,但确信对方肯定知道了。他应该之后会解释吧,肯定有原因,彦博想着就把这事丢到脑后,顺带整理了一下笔记。
明沉默着。关于情绪的链接是单向的,彦博逐渐察觉到这种缓慢凝固的气氛,但不知为何,不安地扭过头。
“要除去可能导致生病的因素吗?”黑发的男人垂着头,低声说。
“……那能做到吗?”彦博盯着他的脸,敏锐地抓住了某个核心,“是让月季不再变化吗?那它就没有生命了吧?”
明不知是笑还是叹气,轻轻摇头:“行,听你的。”
今天天气很好,彦博翻了翻笔记,问要不要晒被子。明说你决定,彦博于是又从笔记中翻出给家养小精灵输入命令的部分。
“直接说就行,晒被子又不复杂,这部分的动作程序是内置的。”明叹口气,从竹躺椅上撑起身,拉过他的手把全部50个预设动作的口令传送过去。
“我在复习。”彦博用说出口的方式强调,手上乖乖地记笔记。
明躺回去,把书盖回脸上。那是一本很薄的小说,封面上的文字并不是彦博常用的那两种。他在书架上找了找,查到当时的笔记,上面写着那是法语,意为“人类的大地”。
当时,除了制作一本书需要的信息,明还摸着他的头把小说的翻译版也通过链接讲了一遍。但是笔记没有把全文抄下来,为什么不抄录呢?28天一定是够的,看页数大概5天就行。
彦博忽然怨起那时的自己来。看笔记知道当时获取的信息比较多,记录花费时间,于是舍弃了这本书。即便知道,还是怨着:毕竟明已经很久没有给他读书了。
尤其是现在,即便自己正在这样想,那个人也没有反应地睡着。真的在睡吗?不知道,这很难看出来。彦博盯了一会,忽然觉得泄气,这是在怨什么?直接说让他再讲一遍,那他就会答应吧。
只要说出来就行。彦博忽然清晰地意识到这一点。
今天要出门吗?
啪嗒,小说滑落到地上,明像是惊醒一般坐起来,吃惊地扭头看向坐在旁边的少年:“今天的素材够了吧?用来作记忆的锚点的话,算到下一个28天都够了。”
彦博点点头,今天比起前一个遗忘周期,发生的事已经够多了。但是,“遗忘周期不仅仅是用来算日子的吧?从定义上来说,是用来清空记忆的。”
他仰起头,金色的眼睛亮闪闪的,“先得有记忆才能清空吧?得发生一些跟平时不一样的事情,不出门的话每天都差不多。定义给了这么长的遗忘周期,就是让每个周期都发生一些不一样的事情才对。”
明没有说话,在没有灯的室内瞳孔反常地扩散开,蓝色的虹膜变成薄薄的一个环。过了许久,他才轻轻地吸口气:
“你……”
“我想出门。”
说出来了。不可思议地,好像语言真的有这么大力量一样,明撑着额头露出被打败了的表情。这是答应了吗?好像是答应了。没问题吗,很容易能察觉到他并不想出去。但是……
“你决定就行。”明低声说,像是撑起一团没醒好的面那样站起身。
“真的?”彦博没反应过来,就愣愣地看着他伸出手,贴到颈侧。温暖的信息流从肌肤接触的地方扩散开。
塑料圆罐子出现在少年手里,明单手拧开盖子,然后托在手上示意他自己涂。“油箱要加满,电池估计也没电了。现在干燥,需要涂些润肤露……要做些准备。”男人喃喃着说,看向院子里的树影,“开车估计比较久。”
TBC
《初恋》(二)
作者:阿萦
今天陈雅兰问我,感觉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陈雅兰:我听说李敬转走了。
我让她少八卦,没理她了。
哦,陈雅兰是我妈。
我痛恨青春期。
没有不渴望长大的孩子,但是因为李敬,我总是想回到小时候。
我认识李敬的时候小学二年级。我三小,她一小,感谢儿童乐园和少年宫。
昱城当年儿童乐园和少年宫连在一起,很多小孩上完兴趣班去儿童乐园玩。比如我,比如李敬。
我敢肯定是我先找她说话的。
也许我问她:你也是一个人来玩吗?
是在儿童乐园那个巨型滑滑梯组上。
儿童乐园拆迁之前我特意去看过一次,那个滑滑梯对大人来说体型并不夸张,但是幼儿园的小朋友没办法自己玩的。
我跟李敬当时都二年级,差不多是刚刚好自己玩那个大人不太担心的年纪。
拜陈雅兰所赐,我小时候一点儿也不怕生,很喜欢找人搭话。想到这一点我特别感谢我妈,如果我内向一点,也许就没机会认识李敬了。
我没有早恋,我不想谈恋爱也不想追李敬,我只是很respect her,想跟她做朋友。
但是我太平庸了。
我是无聊的人。
李敬是有趣的人,又聪明,知识分子家庭。
她跟那些只会读书的成绩好的学生不一样。
我想听她拉手风琴,我没有听过,很遗憾。
初一上课第一天我就认出了她。
不,其实每一次在少年宫照面我都会认出她。有时候我们对视了,更多时候我故意瞥开了视线。
但是初一,开学第二周,我跟她打招呼了。
我们是同学,虽然不同班但是我们两个班的老师一模一样,陈雅兰说我们两个班教学进度也会一样,我觉得她说得对。
我完全有理由去跟李敬说话。就算我们并不同班。
我们隔壁班啊,老师又一样。我们虽然不坐在同一间教室里,但课间我们共享一条走廊。走廊太窄了,我们照面、撞见、打招呼,多么自然。
我羡慕我们班那些李敬的小学同班同学,他们刚上小学就可以认识她,跟她同班。
我羡慕他们。
我跟李敬打招呼了。
在夏末秋初。
我喊她:“李敬。”
她趴在走廊扶手上,一个人,悬铃木的树影在她脸上投下光斑,她的眼睛因阳光的照射而眯起来。
她没有理我。
我喊她:“李敬!”
她转过头来。
我没办法描述她当时的表情变化,大概只是眉眼微动。我猜如果是在日本影视剧里,或者是默片里,她的脸旁会出现字幕:“我?”
我们对视了。
我走近了两步。
我说:“你好啊,李敬。”
之后的一切交往都变得模糊。
我没敢问她记不记得小学二年级的相遇,但是她说了“我们是不是见过”,我说“我也在少年宫学跆拳道”。
初一上学期,我们的交往特别自然。
课间如果遇到了会聊聊天,当然我承认我会故意偶遇她。
初中课业比小学繁忙了太多,课间变成了喘息而不是用来疯玩的时机,大家都在努力融入新集体、结交新朋友,没有人觉得我跟李敬聊聊天有什么不对。
尤其是大部分时候我们没有挨着站,也不是只有我们两个在聊天。
初一下学期情况变得不对起来。
该死的早恋生们。
大家熟悉了,有人开始早恋,男生女生之间开始有了界限。就好像不早恋就不能和异性做朋友,如果真的是朋友在学校里也不能讲话。
我承认我对李敬说过一些“怪话”,比如我问她外公还教不教她拉手风琴。
她看着我睁大了眼睛,她的笑容没有变,她说:“你这个变态都是从来听来的这些消息。”
我觉得我要失去她了,我说:“你在儿童乐园告诉我的。你还记不记得?”
我不记得了,记不清后来又说了些什么。
她对在儿童乐园跟一个小男生聊过天有印象,但是聊天内容早就记不清了。
我又快乐又难过。
她没有因为我“变态”就躲着我,我不值得她为我改变。我不配。
失去她的恐惧却没有放过我,我终于通过和她打架的方式拥抱了她,这并没有让我们的距离变得稍微近一点点,甚至更远了。
我其实有她QQ号,但是她不怎么更新动态,我上网的频率也非常有限,我还是注定要失去她。
她是我认识的最特别的同龄人,但是我注定无法成为她的朋友。
初二上学期结束,她要调走了。
我刚认识她的时候她就说过,她是单亲家庭,跟外公外婆留在昱城,父母在深圳打拼,她妈妈很爱她,不要深圳的房子要她。
她妈妈要接她去深圳了。
tbc
作者:橙子
这项秘密计划由私人支持,旨在彻底解决那场使人快速瓦解的烈性症。受邀者都是资助人认证的天才,是资助人特地秘密请来的可靠力量,而负责实验室工作的那个技术员除外。他告诉大家:他是来打下手的,他叫穿衣裸鼠。他是这只靠白炽灯照明的空间里的工蜂。
穿衣裸鼠原名刘树,这个人是个平平无奇的实验员(甚至不是研究员!),他在博士毕业后留所,却只做了技术工种。他所在的实验室几乎没有实验成果,甚至也鲜有学生。
刘树甚至是个冒名顶替者——他手里的邀请函本来是自己实验室领导的,但这份信发给领导时领导已经因为意外去世了,这份邀请函落到了负责整理领导遗物的刘树手上。
刘树当然知道邀请函不是给自己的,但最后因为领导和自己都姓“刘”而邀请函打头也只写了姓,他说服自己顶替了领导。
如果不是领导的死,他绝不会去,他原本就是那种怎样都可以将就的人,研究在哪都能做,没必要非得跨越某些界线。他去了,因为他知道如果领导还活着,领导一定会去——就算在这个末日世界里人体改造也依然是需要慎重考虑的事情。
毕竟领导是为了一个疯狂的念头死的。
像所有老套的故事设定一样,领导一直是一个科学狂人,他爱他的妻儿,但面对事业时领导总是忘了自己爱着自己的家人,甚至忘了爱他自己——理所当然地,领导离婚了,这下他成了独居科学狂人——“老掉牙”吧?刘树觉得领导的故事逊毙了。
把这种要么称为世界反派要么成为超级英雄的角色设定强加在自己头上,是谁都吃不消吧?
刘树的老爹在他考上研究所前苦口婆心劝他学点好的,CS啊经济啊不比这熬破头的基础研究强吗——然后刘树考上了研究所。
接着老爸又劝他早点评职称——于是刘树报了技术员。
他爱科学吗?他爱,这绝不是小孩子图一时之快,但他也不是狂热分子;他曾经憧憬着成为对世界负责的顶级科学家,这个梦想他在小学时向全班同学大声朗读过,但事实上现实已将他的幻想敲碎。他不是超级英雄,最终他也不想要成为超级英雄。小时候他喜欢超人和科普书,长大了超人换成了小熊维尼。但科普书还在。他的好奇心未死。
回到领导的死因上来吧:为了向世人证明自己提出的病毒防治方法的可信性,缺乏经费的领导在大部分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展开了他盛大的表演——他亲自试药。然而他的理论失败了,领导不幸感染了病毒,他死于这种烈性传染病。
没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去世前的那段时间刚好是寒假,领导一个老头子,遣散了学生,打发走了实验员,锁上实验楼层,把备用钥匙放在门房的抽屉里,又在门上贴了通告,最后他回了一趟家,把阳台上所有的花盆浇了个透——尽管这些容器里除了土已经没有别的东西。做完这些,他将自己关进了P3实验室,监控记录显示,那天是1月25号。
真是的,拥有这样老套邪道设定的家伙就这样死于自己未经证实的学说,真是逊毙了,对吧?
你不是说会做超级英雄吗?你不是说做大英雄没意思吗?你逊毙了!听到了没,你逊毙了——老爸!
领导姓刘,他叫刘山,前妻叫蓝温,他只有一个儿子。是刘树给他收拾遗物的,是刘树给他收尸的——在尸体经过彻底消毒处理且层层密封于危险品处理箱后。他是刘树的亲生父亲。
那时刘树还没考相关证件,他没有进入处理室的资格,再见时,刘树只见到那只盒子。“它要埋多深?”刘树问。
——几十米的地下。
时间回到刘树念书时,那时的刘山老是出门应酬,刘山心脏不好,但总喝得伶仃大醉,他东倒西歪地走回家。“我……没醉!喝!谈!”刘山在盥洗室大声说。他说他缺经费。他说他的学生缺生活费。他总是缺经费,看样子他的学生可能毕业了都没拿过奖学金。刘树放学回家,听到响动,冲过去,抬脚踢开门。盥洗室的镜子只照出了刘树通红的脸,由于用力过猛,衬衫校徽耷拉下来,也在愤怒地跳跃。校徽的名字是新希望。他朝刘山喊:我妈上个月结婚纪念日,她想要个保温杯,带碎花的,黄色的,包装都不要,她老是说给我听,谁买的,我买的,我去你的,我去你他妈的。刘山也红着脸,他瘫在地板上,眼睛盯着天花板,好像上面有一双眼睛。刘山的眼泪从颧骨流进乱发里,他喃喃说:阿温觉得广口瓶好看。
刘山还说:我忘了我要买花。
刘山给自己注射的时候已经做好了死掉的准备了:“因为科学没有绝对。”
“比起这个,小树,我更想知道答案。”
去他妈的狗屁答案——所以答案是什么?
刘树走之前没有检查自己的信箱,他打算就此失踪,但是他应该打开来看看的,他该看一眼的:一封全新的邀请函躺在刘家的邮筒里。
亲爱的刘先生:
……我认为,你具有参与这项庞大而复杂的项目的毅力……
请务必加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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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乐亦(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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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的那个岔路口又发生车祸了,这都是第几起了?”
我敲击着键盘,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脑屏幕上的文档,脑内思索着所有的工作信息,对周遭的声音置若罔闻。
“不清楚啊,但最近总是看到那里发生车祸,因为在郊区,来往行人很少,并且红绿灯也处在休眠状态,周边杂草丛生,你看,车牌都看不到。这样根本就注意不到旁边开过来的车子,不出事故才怪。”坐在我身边的同事转过椅子,和说起这个新闻的人聊了起来。
说起那个岔路口,我是有印象的,那边常年没有维修过,红绿灯损坏也没有管过,因为过路的车辆极少,可大部分过路的都是货车,那里属于小路,从岔路口穿过去,可以节省很多的时间。
“马上要到清明节假期了,你有什么打算吗?”同事突然把话题转向了我,我继续敲击着键盘,“没有什么打算,看情况吧,大概会回老家。”
“你不去看你女儿吗?”噼里啪啦的键盘声不停,我想如果我去找女儿的话,妻子会离开一段时间吧。故此我回复他道,“有时间再说吧。”
“你女儿还那么小,不多去看看她,已经就对你没有感情和记忆了。”
感情和记忆?我想起只在读小学一年级的女儿,对她的记忆还停留在两年前一家人出省旅游的旅馆里,妻子也是在那个时候和我产生了要分居的念头。
这也不怪她,确实是因为我自身的问题:一个对生活没有任何一点激情的人,任谁都很难想和这个人相处,就算不是为了她自己,为了小女儿,妻子也会选择和我分居。
我“嗯”了一声,“那这样的话,回老家和去看孩子只能选择一个了。”
“你为什么不把孩子一起带回老家?”同事不解地问。
“这得看孩子愿不愿意。”我将文档保存起来,拿起放在一旁的报告书,起身离开,不想再和同事聊到这样的话题。母亲多次和我打电话,问我是不是还在分居中,她说两个人的感情还是得共同维持的,小孩也只有一个,如果哪天我和妻子离婚了,法院不一定会把小孩判给我。
我也没有说话,我觉得不跟着我是好的。我拿出手机,摁下锁屏键,熟悉的笑脸出现在了我视野里,这是女儿和妻子的合照,我从朋友圈里保存下来的。两个人对着镜头的笑容比对着我要笑得更加的开心。
“叮——”的一声,电梯打开了门,我正准备把手机放回口袋里进入电梯,一则短信提示让我停下了脚步,电梯等了许久准备关上门,我回过神来连忙用手去拦住它正合上的门。
短信并没有被划分到广告里,这则短信只有短短的一行字:待四月一日公布将死之人名单。署名是“死神”。
我下意识的去看了眼今天的日期,三月二十日。一时间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对这种恶作剧一般的行为感到无语,也对这则短信半信半疑。这可能是什么人的恶作剧,因为四月一日可是愚人节啊。
愚人节公布死亡名单,谁会信啊。
我踏出电梯,拿着报告单往人事部走去。可是很多恐怖片都是这么演的,不重视死亡宣告,付出的代价都很惨重的。但这是现实世界,怎么会出现魔幻的事情。我顿足在人事部的玻璃门前,再次掏出手机,给那个陌生的电话打了过去——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这样的状况让我多了一丝慌张,于是就在当天晚上,我打开搜索引擎输入了这则短信的关键词,最前面显示的词条都是些不沾边新闻,我一条条往下看去,终于在一个论坛上看到了有关消息。
不止我,还有其余的人收到了这则来自死神的短信,论坛上的人大多数都是来看热闹的,他们都觉得这是假的,死神还能用智能手机聊天呢。死神都吃苹果呢,怎么不能用智能手机了?只有极少数的人相信这件事,但他们更认同是某起恐怖事件的宣告,并让对方去报警。
我注意到了楼主的一次发言,他说,奇怪的是我对报警这种事情完全提不起任何的想法,甚至觉得真的也好,假的也罢,我对无所谓;不论是真是假,我只想趁着那一天到来之前,放松自己。
我有些惊讶,他的想法和我差不多,对报警没有任何的念头,甚至会在意起这件事,可又对这件事的真实性持有无所谓的态度。是死是活,只想在这天到来之前,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
在想明白自己的想法以后,我熬夜写了辞呈,在第二天上交给了老板。
应该换个工作了,我望着这栋办公大楼,我已经在这里工作好几年了,从最开始满怀对生活激情的人变成了一个只知道工作的机器人,我完全地丧失了任何兴趣。正好也趁着这个时候,休息一段时间,重新开始找回那份失去的热情吧。
我先给母亲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清明节的时候打算回去一趟,母亲问我要把她的孙女带回去吗?我想了想,和她说,我尽量。
我是去了许久没有去过的饭店吃了一餐,老板将店面扩大了一倍,味道也有些不一样了,菜量也少了;我玩了再也没有碰过的游戏,一个人用着老人家的手速奋战到旭日升起;我去了商场给女儿买了文具和一些书,准备过几天去看看她。
前几天询问的有关“死神的短信”的论坛问题今天终于有人回复我了,这个人说,他自己也收到了这条短信,但他收到的时间比我的要早得多,故此这期间他在网路上收集各种各样的相关信息。而这些信息中得出的结论便是:“死神的短信”是真实发生的事情,真的有人因此而身亡。
他加了我的微信,甫一通过好友,他就给我发了一大堆消息过来,都是他找到的相关证据,可最直接的证据却在人死了以后,消失不见了,那就是那条来自死神的短信。
“那也就是说,死去的人这条短信也会跟在消失?”
“是这样的没错,毕竟是死神来收人了。但如果你给周围的人说了这件事的话,就像死神也有工作疏忽的时候,有些人的记忆没有消除掉,就还记得这件事。你和你家里人说了这件事吗?”
“没有。我决定……”我停顿了一下,“我决定和她们多待几天。”
“嗨,兄弟不要难过嘛,你看四月一日是什么时候,愚人节啊,指不定死神也入乡随俗呢,来糊弄一下我们呢。”
我笑了笑,“你说得也是,但也多亏了这条短信,我才会辞职,想着多去陪陪亲友。”
“这叫改头换面吗?好巧啊,我也是,我觉得这种奇妙的事情,无论怎样,我都要找出更多的事情证据,也想和人说这件事。说来奇怪,我从前可是一个不怎么爱说话的人。”他不好意思的笑声通过数字信号传了过来。
“那你现在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爱说话了?”
“不知道啊,我觉得如果是真的话,那我肯定要多说点,把从前没有说的话现在都补上,如果是假,那也不亏啊,大不了继续变回一个沉默寡言的人。”
我“嗯”了一声,他说得确实如此。不论真假与否,我都应该多陪陪妻女,至少在孩子面前,我得给她竖立一个正能量的形象。我瞥头看了眼沙发上崭新的粉色书包,里面放慢了各种文具,我打算明天就去看看她们,然后把这份简单的礼物送给女儿。
我可以听见她甜甜的和我说“谢谢爸爸”。
挂断电话以后,我就给妻子发了消息,告诉她我辞职了,不急着找工作,想去见见孩子。妻子回了个好。第二天一早,我把新书包放在副驾驶上,便驱车前往隔壁市区。妻子说今天周六,正好女儿要去上培训班,她要加班,让我直接去接她放学就好。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女儿了,分居的时候,女儿才四岁,她就问我爸爸要去哪?爸爸要来看她吗?可算了算,两年来,来看她的次数屈指可数。
我站在培训班门口,听着教室里培训老师的节拍声,透过玻璃窗户看着那小小的身影正在勤奋的练舞,是不是应该拍个照留个纪念?
妻子下班回来的时候,我正在和女儿一起玩游戏,她说要给她当马骑,别人家的孩子都有这种游戏,她可是想了好久,一直都等不到爸爸。见到妻子回来,小女孩立刻跳下我的背跑去找妈妈,“妈妈,爸爸今天过来了。”
“你爸爸过来看你,开心吗?”
“开心,爸爸还给我买了新书包。”她拉着妻子往沙发走去。
妻子问我打算在这里待多久?我说如果你让我待的话,我可以待到下次找工作。她对我的这番发表有些匪夷所思,“你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想来看看你们,和你们多待几天。”
“你发生了什么事吗?”她依旧不信。
“没有,真要说的话,我妈想让我清明节带她回老家玩玩。”
“可以是可以……”
妻子的话还没有讲完,女儿就开心地大喊起来,“爸爸要回见奶奶吗?我也要去!”
我还是没有告诉妻子那则关于“死神的短信”的事情,我现在只想在这有限的时间里,留下无限的记忆。我或多或少发现了自己的转变,这一切都得从收到了那则“死神的短信”开始,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活不长了,但我想在这最后的时光里回到从前的模样。像一个溺水的人一样,拼命的往上游去。
今天是三月二十九日,距离四月一日还有两天。
女儿要去上课,我每天的任务就是接送她上下学,其余的空闲时间就在这座陌生的城市瞎转着。去逛逛旅游景点,看了几场电影,参加了几次举办的各种展览。每次下午接女儿的时候,她就会问我“爸爸今天去看了什么”。于是我一一和女儿说了我今天看到了什么。
妻子说我好像回到了年轻时候,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我很老了吗,明明才30岁出头。
“很老了,像个机器人。”她非常诚恳地点头。
我无奈地笑了笑。
三月三十一日这天,我请妻女吃了顿饭,就准备开车回自己居住的地方,走的时候女儿非常不舍,她一直在追问我什么时候再去看她。我说很快就来看你。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多了。而那个跟我同样收到了短信的人给我发了条微信:马上要到四月一日了,你紧张吗?
【我不紧张。】
【我也不紧张,反正就是一死,如果真的有我的名字,那我就之前走!你看过《死神来了》没有,我觉得好可怕啊,死神收割人头真的这么可怕的话,我还是自己走吧。】
【死就一瞬间的事情。】
【虽是这么说没错,可是死得难看啊,给活着的人造成心理阴影怎么办?】
我坐在沙发上,静静地等待着十二点的钟声响起。我没有等来死神的死亡名单,却等来了母亲的电话,她说你爸爸生了大病,快要不行了,让我回去看他最后一眼。
我连忙说好,一早我就开车回去。我思索了会,还是给妻子打了电话说这件事,她说她也要跟着一起回去,她带着女儿从她所在的市买车票回去。而我则自己开车回去。
从市区开车回老家,抄近道的话,可以从新区走。早上的时候,那个人说他真开心,竟然醒来时还活着,他以为自己会在睡梦中被坍塌的楼给砸死呢。我并没有回他,我在忙着收拾东西准备前往老家。
到新区的那一段路程不仅没红绿灯,也没有限速提醒,我一路直接开到新区的马路上。而恰在这时,放在一边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我余光随意瞟了一眼,然后就被定住目光了,我拿起手机解锁,点开短信,是死神的来信,它说:以下是正常死亡名单——我翻开下去,在中间位置看到了自己的名字。翻到最后,死神说名单上的人将寿终正寝,祝各位愚人节快乐。署名“死神QWQ”。
我那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的心脏,终于得以喘口气。可就在下一秒,另外一条新的短信发来:注意,本条信息为私发,仅你可见,你将于十秒后死亡。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看到周边茂盛的杂草,看到那没有运转的红绿灯,看到有些阴暗的天空,因为春雨的缘故,天空始终都是雾蒙蒙的。我想起了和女儿之间的约定,我说很快就去看她。
END
文:回音壁
戴维在轻微电流按摩的作用下准时醒来,他打了个哈欠,“伟大积木”的梦境在他眼中残留了一瞬,就立刻淡去,只留下一点点“有这么回事”的印象。
他花几秒钟淋了个浴,低脉冲水流让他开始衰老的皮肤有一点刺痛,他感到全身有种说不出的倦怠,提醒他升华之日已经近了。
戴维迫不及待地爬出了床铺,在旁边的供给柜拿到了早上的配额,标准的营养补充剂和增效剂。两种粘稠的液体流入他的血管,一阵让人满足的充实感在体内弥散开来,片刻之后,他就变得像昨天一样精力旺盛、冷静并且干劲十足。
他穿好衣服,向生产线走去,并在半路上向帝尊的标志致敬。帝尊是所有人类的至高首领,但没有人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因为那没有意义。让所有子民记住首领的相貌无助于提升效率,而效率是帝尊为人类文明确立的最基础的规则。因此,帝尊的标志是一个不断流动、变换形状的几何体,被显示在一个巨大的屏幕上,并发出低沉的嗡鸣声。
戴维注视着标志,并聆听那嗡鸣声,五秒钟之后,他的心中充满了对帝尊的敬意与忠诚,以及贯彻人类文明之最高效率的决心。这并非错觉。
戴维知道(虽然他此刻并不会去回忆),在他少年时,帝尊的标志是一个静止的图案,显示在屏幕的中央,而画面的其余部分在不断播放人类文明光辉进步的教育画面,同时不断播放的是帝尊的教谕。得益于神经科学的高速进步,十几年前,高效、明确、普适的精神暗示技术开发成功,于是帝尊的教谕被换成了现在这样的催眠信号,结合不断进步的增效剂技术,原先3分钟的教导仪式被缩短为5秒,极大地提升了人们的生活效率。
帝尊曰,“人是螺栓,人是柴薪,人是基石”。在帝尊的指引下,人类文明以最高效率发展自身、抵御外敌。
结束了教导仪式,戴维离开标志,将位置让给后来的人。他们穿着和戴维一样的衣服,但戴维知道,他们并非同样的人。衣物只是用来保证他们在工作时不会因环境温度等原因过度劳损,在有智能助理辅助的身份识别系统的前提下,靠衣物来区别个体并不符合效率原则。
那些人是末端节点,他们的工作是在生产线上组装产品,而戴维是下级节点,他的工作是协助生产线管理系统维护末端节点的稳定高效。
当然,管理系统本身已经足够维护末端节点的工作效率,但适度范围内的灵活应变由戴维负责。升级管理系统以取代戴维的工作从技术上是可以做到的,就像升级生产线可以完全取代末端节点一样——但升级系统和生产线都需要消耗更多的开发资源,新的系统和生产线又会消耗更多能源,总体上降低效率。帝尊设计的系统永远是当前在通盘效率中的最优解。
回到工位上,戴维首先确认了工作安排。在今天的16小时工作后,他被安排前往配种车间,这会导致他的睡眠时间稍微减少,但总体上不会降低他明天的工作效率。
配种车间算是一个新生事物,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基因编辑所和胚胎优化车间是人口生产的主力,但帝尊认为,经过长时间的优化之后,现在所有的人类居民基因已经形成了数种最优的稳定模版,因此资源消耗更高的胚胎车间被废弃了,由优生匹配算法主导的自然配种车间成为了主流。戴维算是最后一代从胚胎车间走出的人口。
戴维的年纪已经很大了,因此这是他最后一次前往配种车间。之后,他仍然会作为螺栓工作大约六百天,然后按照系统的测算,他将进入临界点——之后他作为中级节点的工作效率会显著降低,因此他会终止螺栓期,并通过“升华”进入思想熔炉,以柴薪的身份继续为人类文明做出贡献。
很久之前,“升华”曾被作为对保持高效生活的人的一种褒奖,但在戴维的时代,这个说法已经被废弃了,因为帝尊设计了了让所有人保持高效生活的系统,不需要使用褒奖或惩罚来驱动任何人。在这个系统内,所有人都能维持最高效率的生活。因此,最后是否有资格升华就主要取决于先天条件。
当然,同样的先天条件下,仍然存在个体差异,戴维的许多同龄人都已经先他一步进入了柴薪期。当然,戴维对此并不关心,他在进行自己的日常工作——智能助理会整理生产线管理系统所提交的末端节点工作效率数据,并将需要戴维进行判断的那些推送给他。
这些末端节点的工作分为两部分。他们会花费几分钟进行生产线上的产品组装,然后,屏幕会移动到他们面前,并显示一系列由几何图案、色彩和线条组成的谜题,他们有一分钟的时间去完成。这是为了让他们的身体适度放松,维持最优的效率。
这些谜题就是“伟大积木”。当然,不是戴维在梦中面对的高级版本,只是一些仅存在二维图案的低端版,这是思想熔炉的一个外延:思想熔炉为帝尊进行思考人类文明进步的关键问题,这些问题会被拆解成无数简单的下级问题交付思想熔炉中的节点,而其中格外简单的那些不值得占用思想熔炉的思考能力,便被外发给螺栓期的节点进行解答。戴维这样的下级节点会利用睡眠时的剩余思考力在梦中处理,而末端节点会有效利用身体的休息时间来处理这些问题。
戴维注意到有些下级节点在伟大积木上耗费了过多时间,一个谜题用掉了两个或更多轮次去解答,这无疑是效率的一种浪费。他判断其中有一些思考能力不足,给他们被分配的问题进行了降级,另一些则得到了额外的增效剂补充。
发出增效剂补充的指令两分钟后,被警报声唤起注意力,戴维感到了一丝困惑。
增效剂没有及时补给。
补充的增效剂没有及时送到,这是一个意外。而在帝尊指导下的文明世界,意外只代表一件事。
敌袭。
数分钟后,戴维第一次看到“敌人”。
人类文明之敌,帝尊的敌人。
智能助理已经离线了,但它依然提供了戴维他需要知道的信息。
那是“荒主”的军队,也是祂的附肢。
它看起来有些像人类,但从各个角度看都是不对称的,它的体型看起来累赘而冗余,它的行为看起来缺乏秩序与理性。
它一定没办法进行有效率的行动。
事实上,根据智能助理的信息,荒主就是效率与秩序的反面,是资源的无效堆积和生物质的野蛮赘生,在那完全没有规律与逻辑、全然混沌的神经系统的支配下,荒主的附肢既无目的也无组织地蔓延、游荡,盲目地与帝尊对抗,并时而以无法理解的方式穿透帝尊的军团,侵入文明的腹地。
透过智能助理,帝尊的谕示在戴维的心中响起。戴维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谕示,他立刻知道了,这并非“车间”的谕示。
这是“军团”的谕示。
“人是盾牌,人是刀锋,人是箭矢。”
戴维的思维僵硬了一阵,看着那人形的东西在车间游荡。他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这种僵硬叫做茫然。
所幸智能助理的应急程序启动,他很快就知道了自己要做什么。在新的增效剂的作用下,他重新充满了昂然的斗志。那是供给柜的里侧隐藏的,仅此一份的应急储备。
在智能助理的指示下,他重新爬进了床,并启动了一个一直在那里、但他从来没有在意过、没有认识到的面板。
他是螺栓,将要成为柴薪,他无法成为盾牌或刀锋。但他还可以作为箭矢去作用。
他在床中躺了下来,感受极致的亢奋,药物和电流淹没了他。
他将在原生质浆液中融解,但他的神经系统将保留下来,并在床的作用下唤起荒主的某种本能,并与它的附肢融合。他那完全秩序化的、高效率的神经系统与记忆信息原本应该在为帝尊的基石,但此时却会成为对抗荒主的武器,对荒主那全然混沌、被随机性与妄动的本能所支配的神经系统来说,他就是一剂剧烈的毒药。帝尊的螺栓与荒主的附肢将同归于尽,而车间将重归帝尊的秩序。
漫长的黑暗。
……
戴维在轻微电流般的刺激下醒来。他茫然地睁开眼睛,看着眼前这初次见到的景像。
他的本能让他觉得,自己似乎应该叫戴维,而眼前大概是一个叫做车间的地方。然而强烈的违和感刺激着他,他无法理解眼前这片环境是什么东西。
漫长的时间过去,一个词语浮上心头。
“废墟”。
一系列的词语在他心中浮现,秩序,效率,帝尊,荒主,战争……
他并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这似乎是一些记忆,但他却是一个刚刚诞生的、从混沌盲目的本体上分离的生物。
他开始尝试自己思考。
作者:阿萦
少年宫有个标本室。
在一楼。
很大的房间。
天花板很高很高。
水磨石地面。
穿着水晶凉鞋进去,房间里会回荡清脆的脚步声。
我第一次遇见她就在标本室。
然后我们遇见了第二次。
又一次,再一次……
那时期末考试刚过。
少年宫的春季课程已经结束,夏季课程还未开始。
没有课程,打扫卫生的婆婆也休息了。
但还有工人进进出出,对大楼和桌椅板凳修修补补。
这时的少年宫是安静的,沉稳的,但并不暮气沉沉。
我又在标本室遇见她了。
我们隔着高高的标本柜,从相邻的两条通道走出来,在转弯处碰头。
她看着我看着她。
她先开了口:“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出去玩?”
“去哪儿?”我问她。
她想了想,说:“我请你吃红豆饭吧。”
她伸出手,我没有牵。
她又问我:“你来吗?”
我低下头,绞着手指,支支吾吾不知道怎么答。
我心想:“求你,求求你再等一会儿,我马上就会答应你!”
她放下手,但是没有走。
我向看她:“我要跟爷爷说一声。”
她说:“那我们一起去吧。”
“好。”我牵住了她的手。
爷爷在传达室,是少年宫的“看门老头”。
我拉着她越走越快,一溜烟钻进了传达室。
爷爷吹着风扇,在读报纸。
我喊他:“爷爷,我要出去玩。”
爷爷转过头,浑浊的双目越过老花镜打量我俩:“去哪儿玩啊?”
我轻轻扯了她一下,要她答。
她说:“街对面有家台湾饭团。我带她去吃红豆饭。”
爷爷回过头继续看报纸:“天黑前要回来。”
“知道了!”我边答话边拉着她跑了出去。
我们手牵手,小心翼翼地过马路,然后顺着路边枝繁叶茂的女贞树荫一路跑过去。
还没到店门口她就喊了起来。
她喊:“妈妈!”
气喘嘘嘘。
我们踏进了店门。
台湾饭团是一家很小的门面。
厨房几乎占据了所有的面积。
窄长的柜台把厨房和外面隔开。
门口有限的空间摆了一张小折叠桌,折叠桌边是几把可以摞起来的塑料凳子。
我猜这既是待客区又是用餐区。
这家店开学之后才开的。
我路过许多次,这是第一次进来。
“妈妈,有没有红豆饭?”她问老板娘。
老板娘在我看来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她像电视剧里的妈妈一样又年轻又温柔,不像示范作文里的妈妈那么老迈、沉默。
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像月牙。
她说:“有。我来给你们包。”
红豆饭闻着很香,吃在嘴里软糯,又有一点嚼劲。
说好吃也算不上珍馐,说普通又更加精致。
像老板娘,也像她。
我们名字都还没来得及交换,就在蝉鸣阵阵中,在电扇呼呼的风中,顶着两颗汗涔涔的小脑袋,头挨着头一起啃饭团。
我听见老板娘喊她“小慧”。
我也小声喊她“小慧”。
“小慧,标本室好凉快。”
“小慧,我们去少年宫玩儿吗?”
于是我们吃完饭团,又牵着手,慢悠悠地走回去了。
我们走在树荫下,小慧问我:“刘艺婷,你名字怎么写的?”
我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我叫刘艺婷?”
“我之前听见有个男生这么喊你。”她说。
“哦。”我想起来是又这么个男生。他是我在学校的同学,春天在少年宫学下象棋,我们在标本室碰到过。
小慧扯扯我的手,又问了一遍:“你的名字是哪几个字啊?”
我摊开她的手,拿手指在她手心划拉:“文刀刘,艺术的艺,女字旁的婷。”
她说:“我喜欢艺术的艺。”
我有些脸热,攥着她的手问她名字怎么写。
她反过来捏我的手:“鲍家花园的鲍,智慧的慧。”
她没有认真写名字,只是拿手指随意地来回拨弄我的掌心:“笔画有点多,但是说出来大家都会写。”
我深以为然,点头称是。
我们边走边聊,很快又回到了标本室。
标本室是整个少年宫最安静的地方,位于少年宫的一隅,窗外高大的树木为它遮风避雨,哪怕夏日午后它也不甚炎热。
我们都很喜欢这里。
但是这里并不总是只属于我们,夏季学期开始后,我们不得不与其他人分享这里。
可我们还是喜欢这儿。
秋天,她转学成了我的同学,少年宫的标本室成了我们的“老地方”。
我们有了所谓的“秘密”,这让我们很开心,也更加亲密。
可惜过完年,标本室便不在非展览时间开放了,我们也失去了“秘密基地”。
但这并不影响我们的友谊。
我们依然是好朋友,去蹭红豆饭也成了我的新爱好。
此后十年,小城急剧扩张,少年宫也随之搬走了。
那时我们也离开了少年宫,成了课业繁忙的中学生。
但我们共享标本室的那个夏天,依然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记忆。
免责mode:笑语
《红山魂》
太阳正当空的时候,昆弥老汉坐在树下深吸一口气,让干燥热辣的空气在肺里过了一圈,然后放缓力唱: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太阳晒得脊背开~
耕地耕到太阳落呦!
一年到头没酒喝~
老汉唱过几句,捞起树阴凉里的葫芦,里头还有小半葫芦冷烧酒的,晃起来哐当哐当。老汉的脚露在荫凉外面,被太阳晒得红彤彤,昆弥就把一片大蕉叶拿去盖住脚掌。
山路上有个背柴火的小人拄着树枝走过来,看见昆弥老汉躺在树下,走过来喊:“阿爷,有水没有?讨口水喝!”
这小人穿着双破草鞋,敞着胸,头上包着一束白布,笑嘻嘻地,像是地里长到一半的胡麻。老汉眯起眼睛,努力看他的脸,看清后却叹口气,摆手道:“走一边!没得水给你喝。”
小人用树枝敲老汉的葫芦,笑嘻嘻地说:“哎,有水的嘛!阿爷,行行好,给口水喝吧!”
“走!走走!再缠着,把你头砍下来!”昆弥老汉伸手握住身边的砍刀,敲得地上的石头咔咔响。
小人才看见砍刀,往后跳了一步,又看见树枝上缠着的红头巾,才吓了一跳,咋舌道:“阿爷!你是红水寨的砍头的莫?你放过我咯,开开恩!”
“你哪个寨子的?”昆弥听他猜出自己是红水寨的人,不禁坐起身,把小人吓得往后跑了好几丈远,“娃娃,走过来点,老汉不砍你头,你跟我说说。你是哪个寨子底?”
“木龙寨!”小人也不跑,也不走近,站在几丈外跟老汉说话,“诶,阿爷,你在这儿躺着,有人头给你砍不?”
昆弥老汉骂道:“再唧唧呱呱,把你地脑袋砍落充数!嘴巴上面毛都没出来,砍了你脑袋,龙王爷都不收。你想被砍脑袋,再回去寨子里,多睡几个日夜,长几把胡子再来,老汉头一个砍你底脑袋。”
“这里没得外人来!阿爷!你想砍人头,去外面,去城里面找人砍莫!”小人现在倒不怕了,老汉坐在地上,举起砍刀来他也不怕,笑嘻嘻地跟老汉说话,“我们寨子砍头汉比你灵光,我们寨子都是跟外面买人!你这傻憨憨地在路边等人,等到红河干了也等不到莫!”
小人啪嗒啪嗒走了,留下昆弥老汉一个人在树下坐着,老汉喝了几口玉米酒,舔舔嘴唇,等到酒上头,就眯眼在树下面睡了。
他正做梦,稀里糊涂梦见前日里寨子头人蹲在火塘前面,在夜里一起跟自己抽烟锅。
头人说,昆弥,今年太阳太大咯,雨都没得,只得等到太阳落,去河里挑水回来灌田,白天日头辣,又把水都晒干,几十年没见过干了这么久,寨子里的大大小小都要没活路咯。
昆弥老汉知道头人话里意思,默默抽烟锅。两个人的烟锅在夜里明明灭灭,村子外头,大大小小正在摸黑走山路,去山下的红河里挑水。昨天去过的人说,红河的水都下去好几丈,河底凹凹凸凸都能看见哩。
能从外面买人头不?昆弥老不好意思地问头人,头人啐了一口吐沫在火塘里,哪个有金银去买人来给你砍喔。有那份钱儿,拿去买米买盐不好咯。昆弥老汉,你是扎红头巾地砍头人,你阿爹是砍头人,你阿爷也是砍头人,要跟谷米神仙说话,让他老人家开开恩。都十多年没孝敬咯,神仙也要生气嘛。人头,你自个想办法嘛。你年轻时候不是能砍人头地嘛。
昆弥急道:那是年轻时候嘛,那时候来往人也多,有胡子的好头也多。最近些年,收米地来得都少。来往人一年到头没几个,哪有人头砍咯。
喔,头人虎着脸说,那你老了咯,没得用了咯,红包巾还我嘛。
啥叫没得用嘛。老汉大声嚷嚷。我这就!我出去给你砍个头回来!
老汉提起砍刀就出门去,摸黑里走,山路本来就弯弯绕绕,他在梦里走了半天,眼前突然一片红光,好像走到红河边上,河底里有东西发出红光来。昆弥停脚观看,河里一阵翻涌,一个胡子比昆弥还长,一直拖到肚脐眼的老汉从河里走出来,哈哈笑道:“昆弥老汉,你也跟我老汉一样,要做神仙咯。”
昆弥老汉又喜又忧,喜的是自己要当神仙,忧的是自己还没找到头砍落给谷米神仙,不免要给人落下话柄,就说:“红河水里的老神仙,你胡子比我长,智慧比我广。昆弥是包红头巾的砍头汉,就要去砍头来给谷米神仙,请它保佑地里谷米丰收。不然老汉我自己去当神仙,寨子里地大大小小都要饿死,还要骂我说,昆弥那个老汉,自己去当神仙,不管寨里人,不是好人。”
长胡子神仙摇头,说:“昆弥老汉,你砍了人头丢在红河里,人头都被我收去。谷米神仙根本不晓得。日后你要替我做这个神仙,你要知晓怎么跟谷米神仙打交道,今天我带你走一趟,你就知道要怎么做。”
于是河里涌出一辆金马车,昆弥老汉颤颤巍巍上了马车,金马车开动,轱辘转动便腾云驾雾,往高天里飞。长胡子神仙一边赶车一边唱: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山有多大,你就有多大~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河有多老,你就有多老~
昆弥老汉坐在马车里,风呼呼刮过,他看见黑黢黢的地上,随着神仙的歌声,有好多火炭一样的红点从土里钻出来。暗沉暗沉的,像是烧过一宿的煤团。这些红热的煤块从地上密密麻麻地飞起来,像是反往天上飞的的雨点,数也数不清有多少。好像地上、山上,直到远远的天边,到处都钻出火一样的小团团,海浪一样翻涌起来,哗啦啦地飞过金马车。昆弥发现它们竟然长得像鸟,红亮的光鸟,有翅膀,身体圆滚滚的,只是没有头。这些没头鸟往天上飞,飞到天的顶上,又往下飞回来。
长胡子神仙说:“这些鸟是谷米神仙呼出来的气,它们飞到天盖下面就没办法再往上飞,只能飞回来,谷米神仙就把它们吸回去。一吐一吸,就是一年过咯。春天谷米神仙把无头鸟吐出来,秋天再吸回土里去。这些气飞在树上,树就开花发芽,飞在田里,谷米就速速长高,飞在山间,就有红山民钻出娘胎。红山上下都是红土地,谷米神仙吐出来的气也是红彤彤的。”
无头鸟越飞越多,比天上的星星还多,把黑夜里的山川也照得透亮,天地间都是红色的火团在滚动。
长胡子神仙说:“你现在能听见谷米神仙,你听。”
昆弥老汉挖挖耳朵,就真的听见谷米神仙的声音,原来那是天地间无头鸟在飞,它们振翼的时候有好大风声,千百万无头鸟一起振翅飞翔,呼呼风声就像是一个巨人在呼吸,很缓慢的节奏,从地下到天顶,让昆弥老汉觉得连绵群山也在缩涨呼吸。
长胡子神仙又说:“你再仔细看脚下。”
昆弥老汉眯起眼睛往下看,看见红河弯弯曲曲在下方游动,原来红河下面是一条红鳞龙,正睡在河底。
昆弥老汉问:“这就是谷米神仙莫?原来是好大条长龙!”
长胡子神仙说:“这不是谷米神仙,这是祖先长龙!是红河里保佑你们的龙王爷,是我!”
昆弥老汉说:“龙王爷,原来人头都被你收去,怪不得谷米神仙不保佑我们。你能不能去给谷米神仙说说情,或者给我们洒点水。”
老龙王爷说:“昆弥!河水干了,是上帝在管,龙王爷管不起。起初我也不是龙王,我也是个砍头汉!我变成龙王是因为我死在红河里!”
昆弥也吃了一惊,喊:“死在红河里,就变成个龙王?”
龙王问:“昆弥,为啥红河是红色,红山是红色,红土地是红色?”
昆弥说:“小娃娃都晓得,是我们先祖死在这里,血把山和水染的红彤彤。”
红河龙王叹气说:“昆弥!我就是世上第一个砍头汉,也是第一个往红河里抛人头的砍头汉。你看红河下面卧着的那条龙,就是死人变作的祖先长龙!人腔子里有好多血,每有一个人死在红河里,龙就长长一寸。从我开始才有砍头汉,才有砍头献给谷米神仙的传说。但是我砍的不是外人的头,我砍的是自己人的头。我阿妈、阿爷,是我自己砍落他们人头,丢进河里。”
昆弥骇了一跳。
龙王却不解释,抬手指指天上还在飞的无头鸟,说:“昆弥,现在这些气被谷米神仙藏在红土里,但终是要吐出来。但谷米神仙把气吐出来,要有个引子,这个引子是你。你想做神仙,梦醒来就来找我!”
昆弥睁开眼睛,背上大汗淋漓,看见日头已经落下去,蓝黑色的天穹上,星星也要出来了,好像跟刚才做梦梦见红河龙王时候一样。白天热气还在,老汉感觉自己的脸还是红彤彤的。他爬起身来跺跺脚,心想这红土底下居然藏着那么多无头鸟,也不知到底是钻在多深的土里,如果自己掘一口井,能不能在地里挖出这些鸟来,让谷米神仙把这口气吐出来。
昆弥取下挂在树枝上的的红头巾往山下走,一路上看不见人,倒是能看见寨子里遥远的一点火光。昆弥想着梦里长胡子神仙的话,就往红河边上去。山路上能看见河对岸有别的寨子的人正在取水,取水的人从石崖上的洞窟路过,昆弥揉揉眼睛,竟然看见洞窟里好像有红色的无头鸟往外飞出来,再眨眼睛却又看不见了。
昆弥老汉提着刀走到岸边,看见河岸边影影绰绰站着三四个人影,老汉心中一动,红河龙王在梦里引我来这里,已经备好了人头?他悄悄走近去看,借着红河水倒映的星光看见其中两人依稀有一把胡子,心中不禁砰砰直跳。
“阿爷!”那三人中的一人突然发出凄烈的嚎叫,随后用力一挥,刀光闪处,一个人就木桩一样噗通一声倒下,一颗人头滚入红河的波涛。河水波浪翻涌,另一个人一声不响站在原地,好像对此一无所觉。持刀人再次号叫一声,挥刀砍下,第二颗人头也滚入波涛。
昆弥老汉愣在原地,明月升起,两具尸首在月光下模模糊糊的,红光闪处,竟化作两只无头鸟,往天上一飞,转瞬间消失无踪。
有个最小的人影站在后面,注视着这一幕。持刀人回过头去,喊:“你阿爷现在还能打猎,能挑水耕地,等你阿爷牙齿掉了,没有力气了,你来把阿爷头砍了,免得遭罪。”
小人含糊地嗯了一声,却转身跑走了。
昆弥老汉走上前去,持刀的人看着他,两个人手里都有明晃晃的砍刀。月光照下来,昆弥看见对方的面貌,一阵乌云飘过,把月光挡住,天再亮的时候,那个人已经没了。
月光下的红土看不清有没有血。
昆弥懂得了,原来千百年来,死人的血全部渗在地下,在地底下变成无头鸟,变成谷米神仙年年岁岁的呼吸。他瞅着河对岸那些黑黢黢的洞,河对岸的寨子没有砍头汉的传说,但他们有山洞里住着神仙的说法。如果人老了,牙掉了,吃不动苞谷,挑不动水了,就去河边的山洞深处,再也不出来。
昆弥老汉想再唱一嗓子歌,是说红山民的祖先,从红山肚子里钻出来的巨人木依吉。木依吉死后,从他的血里诞生了红山民。木依吉的血把红山染成红色,流到山下便成了红河。红山民们挖开红土地,就找到了谷米神仙。谷米神仙教给他们种田耕地,却要收取长胡子人头作为供奉。在这之前的砍头汉只知道谷米神仙喜欢有胡子的人头,胡子越密越长,谷米就能长得越密越壮,就去砍那些过路人的头,或者是敌对寨子的人头来供奉。
昆弥摸摸自己的下巴的胡须,软里带硬,自己的牙口近几年来也不如以往了,吃苞米的时候要自己手剥苞米粒。自己是寨子里最后一个砍头汉,却连刀都快拿不动了。年轻时候坐在树下等过路人,现在坐在树下自己都打瞌睡。
自己的血流在土里,也会变成无头鸟。
最开始,谷米神仙大约也有别的名字,在土地被开耕之前,红山地下的神仙。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你看着我们流血流汗。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河是你的血,红土是你的肉~
红山人是你的魂儿呦!
红河寨的挑水人们排成行,打着火把走向红河,听见昆弥老汉在远处唱山歌。人们打着火把去找他,看见老汉远远地舞起砍刀,把自己的头砍了下来。老汉腔子里的血喷上半天高,头落入滚滚红河,身子却变成一只无头鸟,倏忽间飞上云霄。
夜空中的云朵忽然烧了起来,在云上面仿佛有些什么东西正在发光,热烈地翻涌起来,如同一口倒悬的大锅,云层中沸腾的血脂刹那间倾泻下来,千千万万点红斑从天而降,将众人打得湿透,却是久违的带着落日余温的暖和雨水,顷刻不停地渗入红土。
昆弥老汉是红水寨最后一个砍头汉,后来他们说,昆弥老汉去当了红水河的龙王,有时候还能听见他在红河里唱歌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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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取自云南佤族传说。
作者:伯欢
死寂这个词,如果魏蓉曾经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此刻也能全身心体会了一遍了。
张东流,维持着逃跑的姿势,头以一个尴尬的姿势扭着,视线向下看着那人;那家伙,僵硬地维持着笔直的姿势,光溜溜白亮亮的大腿露在,小腿上的腿毛还迎风摇曳着;魏蓉趴在地上,僵直地抬起头,手中躺着那条罪魁祸首腰带。
死寂,仍旧是死寂。
那人在魏蓉和张东流的注视下,默默拾起了自己的腰带和裤子,花了很大的力气才将自己的裤子穿好。就这么一会儿的时间,仿佛像是过了永恒一般。但至少在他系好腰带后,表面上看起来一切恢复了原状。
只是那人此时最想杀之人已然不是张东流,而是趴在地上还没完全起身的魏蓉——至于是什么原因,显而易见。魏蓉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说,虽知自己不想死亦不该死,但又觉得如若是自己经历这些必然也是羞愤难当的,似乎就也觉得自己并不太无辜了。
他气愤不已,手中刀剑已然转向对着魏蓉,正要劈下。
张东流突然大喝一声:
“你要杀就杀我!不许你杀先生!”
说着便向这边冲来。
这一声喝得,叫这人与魏蓉都给惊住了,毕竟这声音量之大,着实出乎人意料。而对于魏蓉来说则有更深一层的讶异。因张东流这孩子,这些日子虽开朗了不少,但经年习惯总是难以改变,话语中总透着三分他自己都不易察觉的小心,说话声也总是又轻且柔,极少高声喧哗,更不用提像现在这般大声呵斥他人。
想至此,魏蓉不由得心中一暖。
而那人正要对魏蓉下手,却又被张东流大声一喝,手中的动作难免便顿了片刻。而这片刻,瞧着便是个时机。魏蓉自然不会放过,人利索地从地上爬起来,只是人却未完全躲着刀剑走势,而是矮着身擦着那人身边向张东流跑去。
这空档她未用来让自己逃命,而首先想要保全张东流这孩子的性命。这些时日中,已对对方有了深厚感情的,又何止是那孩子一人?
魏蓉早已顾不得这许多,一把将张东流拉进自己的怀中,几乎将他整个人都包住。那人的刀式落在她眼中,魏蓉心中早有计较。她躲过了这一下,抢过了这小崽子在怀中,那家伙的下一式必然是躲不得的,少不得要狠狠吃上一记。但或许对方一击得手会有片刻的松懈,便有迹可循,能叫二人逃出生天。
只是不知这一下,自己现在的身板是否能还能吃得消。
张东流被抓进魏蓉的怀中时,似乎突然明白了自己的先生想要做什么。一瞬间心中充满了恐惧,几乎顾不得魏蓉的动作,拼命挣扎起来,想将魏蓉从自己的身上推开,口中惊呼着,却只会重复“先生”二字。
魏蓉一边使着劲试图将张东流固定在怀中,一边在心中暗骂这小子真是不懂事,再乱动下去便不止是她一人受伤,而是两人都活不了。只是她心中同时也知道这孩子此时的挣扎是因为什么,暗暗地又有些欣慰,这几月果然没白养这崽子。
思绪万千如须臾,动作变换却不过刹那。
魏蓉霎时感到背后袭来的刀风,便知刀剑将至。眼睛不由得闭了起来,并将张东流抱得更紧了些。
当。
清脆的击打声在魏蓉的背后响起,那凌厉的刀势转瞬即逝。不知哪来的暗器,竟生生将那人的大刀击开,使得魏蓉和张东流逃过一劫。
那气势一卸,魏蓉立刻眼睛一亮。她不由分说,将张东流打横抱起,拔腿便跑。哪里还管是谁出的手,阻了这来杀人的家伙。此时此刻,哪有逃命重要?那人既能用暗器破刀式,那必定比她二人来得有胜算的多。这水里快淹死的,何苦去担心那还没落水的。
她脚下步子不停,立刻向那林子中钻去。在此处已住多年,这林于她来说早如家中后院,何处不好走,哪里又小路笔直,心中早已计算到了。魏蓉脚下飞快,那些衣袂翻飞和武器击打声,不消片刻就被隐没在林中叶间了。很快她只能听见鸟鸣与溪水潺潺声。这般宁静平和的声音,叫人觉得仿佛刚刚那一场生死争斗仿佛都不曾存在过似的。
这份平静却并未让魏蓉放松半分。她心中时刻思索着能安全安置张东流的地方:私塾那处必然是不能再去了的,难料那里是否有那人的同伙已经在埋伏了,若此时出现,就怕是自投罗网;别的地方虽稍安全些,但是整个村子不过一方小地,易于被人察觉,且来往村民又互相相熟,在性命攸关的情况下,谁知他们是否会愿意帮助一个与自家毫无关系的陌生小子呢?
想来想去,恐怕还是林子更安全些。
寻常的藏身处自然是不行的。况且此地地处南方,说是树林,实际不过是个小丘中的一隅小林罢了。看上去能藏人的地方,熟手只消片刻就成推断出到底有几处,寻起人来再简单不过。魏蓉不知那人是否有这等能力,但是也不愿拿张东流的性命来冒险。
她心思飞转,脚程也不慢。沿着山间溪流行了一段后,正到了一方山亭。
此处是村中居民郊游常来之地,又因不远处山中有古寺,也常有周边城镇居民造访。这处山亭便是大家聚会歇脚之所,一旁自然是辟了几处,给众人安置烤炉等器具,坑坑洼洼。坑中又常年铺叠了一些干草和枯叶,以及简易的木刺,为防止林中动物在此筑窝。否则等到郊游时节,大家岂非无处吃喝,只能瞧着动物出出进进,岂非抓心挠肺?
魏蓉扭脸一瞧,心思便动了。
——在陷阱中藏人,岂不正好?
作者:花生阁
要求:笑语(滑铲创作请多包涵,联动前一篇【红甲琵琶】http://elfartworld.com/works/9107063/ 不看也不影响阅读)
红纱帐落下,元谦把头搁在息月柔软的大腿上,长发像水中盛开的莲,在她白裙上徐徐散开。
女子柔软纤细的手,小心翼翼地拿着木梳替他篦头。也不知是最近操劳疏于打理,还是元谦的头发发质本身就不太好,息月总是很难一梳到底,银牙一咬,手上用力,便扯断了一根头发,缠在木梳上。
元谦吃痛叫了一声,抬眉斜瞥了她一眼:“你这手艺,怎么混成红牌的?”
息月掩唇一笑:“那还不是多亏郁四爷你垂怜。”
“可别叫我这个,”元谦头疼似的揉了揉太阳穴,“罢了罢了,不梳了,再梳下去,我就要秃了。”
元谦抬起指尖托起息月白腻的下巴,细细打量了一番她,才眯起眼睛道:“真是女大十八变,当年火场里灰头土脸的丫头,如今也出落成这样了。”
红色的指甲轻轻滑过息月的颊边,滑过玲珑的锁骨,滑过饱满的胸线,停在她腰间微翘的发尾,指尖灵巧地把玩着,一会儿打个卷儿,一会儿编个辫子。
息月觉得好笑,多大的人了,还是那么喜欢玩头发,昨晚也是,他宿在这里,人都睡迷糊了,还不忘手里揉着她的头发——虽然她也清楚,他想玩的也许并不是她的头发。
元谦拢了拢散开的衣襟,起身坐起,眼睛望向纱窗外熹微的晨景。
“四郎,别看了,我赌他今天不会来了。”息月娇嗔地推了一把元谦,转手悄悄把木梳上扯断的头发藏进衣袖里。
“谁说我等他了?”元谦挑眉道,一把揽过息月的细腰,“有你这样活色生香大美人在旁,谁管臭男人来不来。”
息月却甩脱他,自顾自下了床,对着铜镜开始梳妆打扮:“这话你倒是当着王爷的面说呀。”
说到那位阴晴不定的四皇子端王,元谦就跟吃了酸梅一样皱起了脸:“他?越来越古怪,说不得三句话就和我吵,要不就拉着我说那些国家大事,累死了,一点也不像小时候那么可爱。
元谦也下了床,站在息月的身后,看着镜中的他们叹息一声:“他变了。”
“今时不同往日,我们都变了,长大了。”息月一面梳头一面说,“那你回家呀,今天不是你的冠礼嘛,还不回去?你和元孝哥也很久没见了吧,他会想你的。”
听见哥哥元孝的名字,元谦脸色微变,旋即笑道:“他怎么会想我?老头子是伪君子,他就是小古董,到头来也只有你这里舒心一点。”
息月嫣然一笑,抬头看了看日头,柔荑抓起梳妆台上的白玉骰盅:“那我们就赌你今天什么时候去冠礼。”
元谦没辙似的扶额道:“我就不该教你碰这些赌具,倒把你养成个赌徒了。”
“我只是个弱女子,已经一无所有,哪还有什么可赌的,”息月嗤笑一声,像要笑尽自己飘零的身世,“无非是玩罢了。”
十年前那场大火烧毁了她的家,她的童年,也烧毁了她引以为豪的脸和身份,如今的脸是元谦花了大力气给她换的,依然貌美,只是和名动天下的第一贵女再无瓜葛。
元谦方才说她女大十八变,仿佛一种嘲讽,但她知道他说话行事向来不拘小节,倒没有恶意,不过是希望她放下过去。
可若过去能那么容易放弃的话,她又何必这样苟延残喘地活着?
息月抬头望向镜中元谦的身影,启唇道:“你说王爷会赢吗?”
元谦弯下腰来,凑到她肩旁笑道:“事到如今还说这些作甚,我们所有的赌注不都押在他身上了吗?”
息月浅浅一笑,转头去吻近在咫尺的元谦,耳垂下晃荡的白玉耳环竟是骰子样式,骰子蹭过元谦的脖子,凉沁沁的。
她从来不喜欢赌,她的父亲却是出了名的好赌,收藏了一屋子的赌具,那间屋子现在自然也没了,只余这白玉骰子和骰盅留下来,息月便将骰子制成了耳饰,常伴她左右,上面还有淡淡的血痕和焦黑。
父亲常说,胜败乃常事,可也没料到这场赌局,自己错了一招,便全盘皆输。
家里变故之前,息月总劝父亲不要赌了,在那之后,她发现自己也走上了父亲的老路。
只是这一次她不会输的。
元谦捧着她的脸推开了她的亲吻,红色的指甲撩起她白色的骰子,微微气喘地道:“我们不会输的。”
息月点头,像温顺的猫儿用脸蹭着他宽大的手掌,心里却恨恨地想,真想撅了他这长甲。
或许那样他就愿意吻她了吧。
元谦走后,息月从袖中取中那根元谦断了的头发,不是乌黑的墨色,而是一根白发,纯银的,差点以为这不是元谦的头发,而是他琵琶上的琴弦,犹自空空回响着他的声音。
她知道元谦有一把宝贝琵琶,寻常日子都舍不得拿出来弹奏,好像是端王送给他的,息月忽然发现,自己得了元谦许多东西,却还没有送过他什么。
他也有白发了啊。
息月一眼不眨,拔下一根自己的长发,和那根白发紧紧绑在一起,放入一个锦盒。
后来四皇子端王杀太子登基,惯例一场大清洗,息月站在菜市口眼看郁家和其他太子党的人一次次洒下鲜血,血流啊流啊,流到她的脚面,弄脏了她的鞋子。
那日新帝提议接她入宫,却被息月婉拒,这场豪赌她已经玩够了。新帝大怒,差点赐死息月,是元谦又一次挺身而出救了她。
息月知道自己不能再留在京城了,她偷偷坐船只身南下,到了岭南,将元谦的红甲琵琶和信送给元孝。她不知道元孝打开盒子之后会露出什么表情,但她很清楚自己唇角荡漾着欢欣的笑容。
“爹,娘,哥哥,姐姐,郁家没了,我终于为你们、为崔家报仇了。”息月跪在小小的灵堂,朝着一排排牌位,重重地叩首。
她解下白玉骰子的耳环,放到供桌上,转身拿起放在一旁的木盒,轻轻吻了吻红色的漆面,温柔地笑道:“走吧,四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