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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_写于高中时代
_(:3」∠)_属于是年轻时候写的一堆玩意里边唯一一个到现在还挺中意的倒霉玩意
_(:3」∠)_不全而且顺序错乱的原因是完成版随着百度空间一同消失了。
_(:3」∠)_其实还是很中二病而且矫情的。最终放上来的原因是。。。再不找个目前应该会长期留着的地方存一下就真的再也找不到了。
_(:3」∠)_为什么特别烂的那些还都在各种地方存着唯独不错的几个没了啊
+++
红墙砖瓦 入了谁的画
一家之言 成了谁的天下
一部史书 慢慢地读
一杯苦茶 从百家争鸣读到罢黜百家
时间像水【?我自己都没认出来的字】在被蒸发
仿佛看见 金戈铁马 两阵厮杀
镜头切换 又是谁 一统天下
一瓢黄河半瓢水 半瓢泥沙
撇去浮尘 只看见 江山如画
半壁江山 谁叹疾苦 无奈奢华
谁又得了谁的天下
谁的江山 谁的王 谁的繁华
繁华落尽 谁带走 谁的牵挂
一部史书 天下兴亡 谁的天下
谁又亡了谁的国家
+++
_(:3」∠)_翻遍了就翻出这点来。那么现在的问题是。我确认我写不出这样的玩意来了已经。
_(:3」∠)_妈的救命。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陌上花发蝴蝶飞,江山犹是昔人非……
遗民几度垂垂老,游女长歌缓缓归哎,缓缓归。”
不知道从何处飘来一阵悦耳的歌声。唱的人喉清嗓嫩,让人不由得侧耳倾听。
就是在这一瞬间,那个黑衣包头的人瞅准了破绽,手腕疾抖,将廖如寄手中的刀打落在地。廖如寄一惊,黑衣人趁势攻了上来,恍神之中,已将廖如寄压倒在地。
“哼,敬酒不吃吃罚酒……”
黑衣人狞笑,廖如寄手腕被扭,颈上横刀,心里万分苦楚,道:“是我技不如人!我包裹里只有十两银子,你若想要,拿去好了!”
“果然是穷酸书生,没什么油水!”黑衣人拎起包裹,觉得不甚沉重,气得啐了他一口,忽然转嗔为喜,从廖如寄腰间拾起一块玉佩:“哟,这玩意儿倒是能卖几个钱……”
“那是我娘的遗物!”廖如寄凄惨地叫了一声,欲待挣扎,却怕着压得更紧的长刀,只得哀求:“好汉,你行行好吧……”
黑衣人冷笑,才要开口,忽然,有人发问:“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你们这是要干什么?”
听声音正是刚才的歌者。两人同时望去,烈日下先看到一叶飘扬的紫裾,随后是贴在黄衫上的碧玉长笛。黑发结鬟,脸秀眉弯,十分端丽的一个少女。
“小娘子,行路在外,我劝你一句。”
廖如寄失声叫喊。长刀划过他的脖颈,血迹沾染刀锋,在日头下发亮,直指少女。
“少管闲事。”
她稍稍抬眉,脸色不愉。“这是闲事?那么这书生在路上走得好好的,你干嘛又去招惹人家,你不也是在多管阎王的闲事么?你管得,我管不得?”
“小娘子!”廖如寄见势不好,连忙叫道:“你还是少说几句,快逃命吧!歹人!你,你冲我来!”
黑衣人已冲向少女。廖如寄心一凉。脸上一热。
是热乎乎的血溅到了他脸上。黑衣人喉管被长笛刺入,双眼圆睁,嘴唇张合着却只能吐出带着腥味的气流,长刀颓然跌到地下。少女依然一身鲜艳夺目的紫裙黄衫。不动声色地抽出笛子,仿佛没听见黑衣人喉头咯吱咯吱的声音,细心在他衣服上拭净血迹。她斜溜了廖如寄一眼。
“书生,还不起来?”
“我……哦哦哦!”廖如寄连忙翻身坐起,心脏还疯狂地跳个不停,哆嗦着手撕下一块里衣包扎脖子。好在伤口不深,没什么性命之忧。他对着少女跪拜道:“多谢女侠救命之恩!小生廖如寄,这份恩情没齿难忘!”
“我叫莘瑶瑶。”她道,“不必跪拜,我救了你的命,要的不是大礼。要你的一样东西。”
“啊?可小生身无长物……包裹里倒是有十两银子……”
“现在的书生怎么越来越穷了。”莘瑶瑶喃喃。廖如寄听不真,问道:“莘女侠,你说什么?”
“没什么。但我不要你的银子。”
廖如寄在身上掏摸了半天,最后无奈地捧出那块玉佩:“小生身上只有这个了……”
他摊开手掌,日光下那块玉润得像一汪绿水。莘瑶瑶接过,挂在自己的腰间。她心中默念:“我的紫裙是跟那个姓邵的讨来的,黄衫的料子是李家的馈赠。玉笛是陈二郎,花簪是徐七娘。现在是这块玉佩,这是廖如寄。”
廖如寄巴巴地看着她。莘瑶瑶一抬头就看见他那双眼睛,又殷切又可怜,她都觉得有些不忍了。她拍了拍他伸出的手,道:“这就算是你的报恩了,只此抵过,咱们后会有期。”点了点头,转身就走。
“多谢姑……莘姑娘!”廖如寄在她身后喊:“姑娘好走!”
莘瑶瑶拐了个弯就不见了。廖如寄垂下头,手摸着腰间,想起母亲,觉得心中又酸又痛。他一转眼看见了黑衣人的尸体,气不打一处来,走上去就是一脚,谁知用力过猛,脚下一滑摔了个狗吃屎。他爬起来,坐在地上,埋着头,眼睛里一片干涸。
忽然有人在他肩膀上敲了一下,他回过头,地下赫然是他那块玉佩。抬起头,绿树中划过一片紫色的衣角。廖如寄连忙拾起那块玉佩,一边喊着“莘姑娘”一边追了过去,却只见榛莽中四顾茫茫。
大火连天,仿佛一直要烧到夜幕。熊熊火光中,烧灼的哔剥声不绝于耳,逃出来的人脸仿佛在流动。
莘瑶瑶大喊:“第七个!”她拖着瘫倒在地下的一个青年现身,几人爆发出哭嚎,奔了过去。莘瑶瑶接过一个中年妇人递过的黄金玫瑰簪,随手插在发上。她头上已新插了数支花钗,都因动作剧烈而颤摇不已。
那些人都围着地上的青年,没有人在意她,而莘瑶瑶也已拿到她需要的,便独自走开了。走不到三五步,突然迎面撞上了一个提着一桶水,气喘如牛跑过来的人。桶落到地上,水撒了一地,那人也不管,只是愣愣地看着莘瑶瑶,忽然大喊:“莘——”
莘瑶瑶立刻堵住他的嘴,呵道:“噤声!”她把他拉开,火光渐远,到了路口,停下来几乎要叹气。又是这个书生……她的心中已有预感。
“莘姑娘,你怎么在这?”
“我还想问你呢,你怎么会在这?”
“我是路过,看见他们家着火了,就想去找口井……”他看着莘瑶瑶头上的花钗,道:“莘姑娘,你又是在见义勇为,是吧?”
他俩从路口处开始,找了酒家坐下,要了一壶白酒,一盘牛肉。对酌时莘瑶瑶不断地向他重复,自己并不是一个见义勇为的人,自己的所作所为,皆为求财。喝了几杯酒,她脸红耳热,手指不耐烦地揪扯着自己的衣服。
“这些,这些,都是别人的馈赠。”
“可是莘姑娘,你要的这些馈赠,跟你所施的恩情相比,那真是少之又少。更何况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是多豪迈的胸襟啊!”
廖如寄看着她又喝一杯酒,伸舌头道:“莘姑娘……”
“胸襟豪迈……”
莘瑶瑶又喝一杯酒。
“那也是有所求。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凭的是一腔热血,而我仗笛相助,却是为了你们的回报。你谬赞我了,你太像个书生了。”
“也许吧,但莘姑娘,你酒喝得太猛了!”廖如寄按住她的手。
莘瑶瑶哼笑。“你以为我醉了?”
“一般这么说的人都醉了。”廖如寄小声嘀咕,在莘瑶瑶看过来时赶忙说道:“不不不!只是天色太晚,我们该安歇了,莘姑娘,你住在哪里?”
莘瑶瑶没有回答。她眨着眼睛,又要去拿酒,廖如寄暗叫不好,赶紧将杯中的酒自己喝了,扶着莘瑶瑶来到自己的下处。
莘瑶瑶倒在床上,他就在桌子上趴着,酒力上来,也睡过去。
醒来时,廖如寄还以为是清晨,看到桌上昏暗的红烛才慢慢反应过来。莘瑶瑶和他对坐,倒了一碗酽茶在喝。
他忽地觉得不好意思。低声问道:“莘姑娘,你醒了?”一边打量她的脸色,一边慢慢从袖中掏出玉佩,推到莘瑶瑶面前。
“把你灌醉,真是抱歉!这是我的玉佩……那天你走后,我就后悔了。你对我有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这玉佩虽然是我母亲的遗物,但我想,我母亲与我,原不需要这些外物来证明。既然你想要,我给,那是自然的事,我想我母亲要是知道你救了我的命,一定也不会吝惜她的玉佩的。”
莘瑶瑶捧着碗,大口喝着凉茶。她面无表情,放下碗,忽然问道:“那假如我跟你要别的呢?”
“姑娘所求,都可以。只要姑娘不是要我的命!”
“哈哈。”她这下真笑了几声,“书生,廖如寄,你猜对了,我还真就是要你的命。”莘瑶瑶站起身来,走到廖如寄面前。对方“啊?”的一声,颦眉蹙额,连连摆手,那样子看起来像要跑似的,却又强自按捺着,坐在原地。
莘瑶瑶拿长笛戳了戳他的眼皮:“闭眼。”她不欲看见他那双可怜的眼睛。“你为什么不跑呢?”
“姑娘武功高强,就如仙人一般,即使我想跑,又怎么跑得过呢?何况……我这条命是姑娘救的,唉!姑娘若是真想要,我似乎也不能不给……”
笛子离开了他的眼睛。他紧张地等待着痛苦。
却是轻轻的一个吻落在他的双唇。他惊讶睁眼,膝盖上就是一沉。莘瑶瑶坐在他的腿上,抱住他的脖颈。她吻技稔熟高超,他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手按住肩膀推开她。
莘瑶瑶问道:“果真吗?还是你心里就觉得,我不会真的杀你呢?”
“我……”
他脸又红了。莘瑶瑶头埋在他的肩窝里,笑了。
我早就知道会这样。她想,从我不接受他玉佩的那一刻开始,有些事情就不言自明。
有些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曾经也是没有接收的馈赠,因缘分纠葛而牵手的人,最后只落得仍是这样一介孤身,天上地下,生死永隔。不为别的,只为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
“你应该也看出来了……我的身份,不同于你。不同于凡人。”
“玉佩也是可以的。你自己。也是可以的。你要选择哪一种,都可以。”
他的眼光只动摇了片刻,就像无风之烛那样,又稳定了下来。他张口欲言,莘瑶瑶拿手指抵住他的嘴唇。
“现在先别说。”
她抱住他,脸靠在他胸前,回忆起上一次,上一个人。结局已定,总之是分离。但她嗅到他身上的酒气。
已经知道酒的味道,为何还要喝呢?已经知道荣名利禄一把火烧得干净,读再多书最后仍然是一个死。但有些事还是要做,如飞蛾扑火。
房中的红烛静静燃烧着,随即被人一口气吹灭。
作者:喵哩
评论:随意
(电视剧睡魔同人)
夜幕降临,世界沉静下来,在靛蓝色的雾气中沉沉睡去,只有寥寥的人影还在这寒冷的秋夜奔波。凯瑟琳推开酒馆的门,裹紧了身上的披肩,带着一丝微醺投入外面沉沉的夜色。
今晚的生意不怎么样,她打算去主教广场碰碰运气,那边的路灯下是个不错的招揽位置,天越来越冷了,半夜停留在外面的人也越来越少,想要找到客户会变得更加困难。
一阵疾风穿过身侧的巷子,掀起了她薄薄的衣裙,让她狠狠的打了一个冷战。被薄云遮住的月亮此时露了半个出来,在湿冷的路面上投下她淡薄的影子。
嘎的一声怪响,什么鸟从她头顶掠过,黑影快的像箭一样穿过了她的身体。她惊恐的回头看了一眼,刚才出来的酒店已经淹没在雾气里,身后只留下一片暧昧的灰黑色轮廓。某种带着固定节奏的声音在雾里回响,像鼓点,像脚步,一点一点的逼近。
凯瑟琳忍不住环住了自己的手臂,上下摩擦,仿佛那样就能给自己足够的温暖和保护。她想起了最近的传闻,一个专门猎杀妓女的变态,一个彻头彻底的疯子。喜欢在黑夜里,把她这样的可怜人拖到冰冷的角落,砍上几十刀,撕成碎片。
恐惧在湿雾中翻腾,终于凝成了实体,他身着白衣却裹着死亡和阴影,手里拿着一把闪着寒光的锋利匕首。
凯瑟琳尖叫了起来,掉头狂奔,她奋力的甩动胳膊,拎起裙子,用尽吃奶的力气狂奔。远方道路的尽头有一团模糊的灯光,可能是另一个酒吧还在营业的窗户里透出来的。她感觉到冰冷的吐息在脑后掠过,感觉到手臂和衣摆上拉扯的力量。
本就凹凸不平的道路,因为夜晚的露水变得又湿又滑,她廉价的皮鞋无法支撑这样的冲击发出不堪重负的撕裂声,她被绊倒了,重重的摔在了地上。膝盖和手肘痛的近乎麻木,然而她顾不上一切,只能大喊救命。
四周都是高高的围墙,没有一扇窗户的灯光因为她的求救而点亮。一只冰冷的大手从后面狠狠的抓住了她的发髻,然后那道雪亮的刀光划过了她的咽喉,切断了她所有的哀嚎。
“凯特?”
凯瑟琳颤抖着张开双眼,温暖的火炉光芒立刻涌进了她的视线。她茫然的转动眼球,花了一会才找到抓住自己胳膊的人。
“马克……”她坐直了身体,用手指暧昧的摩擦了一下男招待的手指,露出一个自以为有点吸引力的笑容。
“你该走了,我们要关门了。”马克趁机捏了一把女人丰硕的臀部,然后眼神瞟了一下吧台。
老板的脸色不是很好,正在一个一个擦他的酒杯。整个店里已经一个客人都没有了,看样子最近的凶杀案对周围的店铺都有影响,今天还是周五。
凯瑟琳立刻站了起来,拢了拢鬓边的碎发,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回答:“好,明天见。”
她推开门,昏黄的火光在门前无力的铺开一小片扇形,扇形之外就是沉沉的雾和未知的黑暗。她想要回头,去恳求老板或者招待今天给自己在屋檐下留一个蜷缩的角落。如果在二十年前,那还是有很大的成功可能的,但现在……
凯瑟琳握紧双手,深吸了一口气,冲进了黑暗。她坚定的往主教广场的方向走去,如果没有客人,她就没有第二天的饭钱,也没有今晚可以容身的地方。
用以充饥的劣酒在夜风的吹袭下,变成了胃里翻腾的酸汁,又化成细细的钩子,从后背直伸到脑子里搅拌,让她的脑袋针扎似的的疼。凯瑟琳加快步伐,这样可以让身子暖和一点,她忍不住用手压住自己的太阳穴,对抗从内而外的刺痛。前面的巷子出去就可以到宽阔的主教广场,那边就算是夜晚,也有不少人经过,特别是那些刚刚下了夜班,孤独寂寞的体力劳动者。
灯光就在眼前,她几乎已经在跑了,结果一个没留神和拐角另一边过来的人撞了一个满怀。对方是一个不高但很结实的男人,砰的一下把她直接弹了出去,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啊……”凯瑟琳痛呼出声,为自己的不走运而哀嚎。
“对不起,女士。你伤到那里了吗?”肇事者并没有逃离,而是蹲了下来,一边询问,一边试图搀扶她起来。
“哎,我的腰好疼,我的脚也好痛。”凯瑟琳快速的打量了对方一番,从他的衣着和口音判断出是个肥羊,立刻装腔作势的倒向了对方的怀里。
“是吗?你还能走动吗?我是个医生,从美国来的,我的临时落脚点就在前面不远处,要不你到我那边,我给你检查一下?”
“那可真是太好了。我的脚好痛,你得扶着我,才能起来。”凯瑟琳死死的抓住了对方强壮的胳膊,几乎把整个人的重量都挂了上去。“我叫凯特,家住的挺远的,这么晚,我的脚又受伤了,没法自己回去。”
“塔布莱特,你可以叫我塔布莱特医生。”那个男人笑了笑,轻松的把凯瑟琳从地上架了起来,“毕竟是我撞上你的,当然应该由我来给你治疗,凯特女士。”
他细心伸出一只胳膊,揽住凯瑟琳,慢慢的走向广场的另一边。
在路灯的照耀下,靠着温暖的人体,凯瑟琳今晚恐慌的心逐渐安定了下来。她看了一眼远处巡逻的警员,这里十五分钟就会有人巡视一次,因此比其他的地方安全不少。当然,警员看到她们这种人有时候也会咒骂、殴打或者驱赶,一切取决于他们当天的心情。
她靠在医生的身上,穿过了广场,前面是一条岔路,一边是两三层的石头建筑,另一边大多是平房。医生带她走向了高斯顿街,一小丛灌木在路口形成一个三角形的绿化隔断,阻挡住了四周的视线,连路灯的光都几乎看不到了。
“来,这边有点不好走。”医生加大了手上的力量,几乎是抱着她脚不沾地的移动。
“您可真是太绅士了,到您家还有多远呢?”凯瑟琳忍不住笑了起来,仰头看向那位好心的医生,却看见雪亮的刀光在空中划过一道弧度,冷酷的撕裂了自己的脖子。
尖叫被涌出的鲜血封印在了喉咙里,咕嘟咕嘟的气泡随着一股股粘腻的液体不断从伤口挤压出来,医生在凯瑟琳用手指捂住伤口之前又快速的划了两刀,彻底的夺去了猎物的生命。
凯瑟琳抽搐着,仰躺在石头路面上,涣散的瞳孔倒映着被乌云遮去大半的月亮。冰冷的月亮像被风吹散了一样变成了细沙,从天空散落,最后在医生的背后重新凝聚成一个人的模样。
他全身都是淡淡的奶油色,从帽子到鞋子,只有瘦削的脸上带着一副墨镜。即使看不到眼睛,也能感受到他身上的好奇和欣赏。他的手里把玩着一把锋利的匕首,正是刚才噩梦中梦到的那把。
“救我……”凯瑟琳最后弥留的意识向着噩梦祈祷。
“亲爱的,我已经警告过你了不是吗?”噩梦的化身往前走了两步,微微低头,带着三分冷漠一分嘲讽淡淡的笑了。“梦是警告,是预示,噩梦更是如此。”
“……”凯瑟琳无力再回答什么,死亡已经带走了她最后的吐息。
医生用十分专业的手法,迅速的割开了猎物的衣服,打开了腹腔。即使周围近乎黑暗,他也精准的摸到了肠子,并把那温热的器官从柔软的腹部扯了出来丢在了猎物的右胸上。浓烈的血腥味在四周蔓延,他舔了舔嘴巴,忍住自己嗜血的欲望。
那个倒梨形的器官——仅仅属于女人的特权的部分,现在安静躺在湿润的腹腔中,摸上去仿佛还带着生命的痕迹,他迅速的挥刀割下它,顺带还有一只肾脏。今晚他想品尝这个猎物,当然是以一种文明的方式,他可不是什么饮毛茹血的野人。
“为什么你要这么做?”一个略带沙哑的男人的声音突然打破了寂静。塔布莱特吓的一抖,手里的子宫和肾脏滚落,啪唧一声落在了猎物撕裂的围裙上。
他惊恐的转过身,发现了那个不知何时出现的瘦高男人。
那人背着手,微微的歪着头,虽然因为背光看不清脸,但却给人非常年轻英俊的印象。一身合体的浅色西服包裹着他修长但肌肉流畅的躯体,就那么慵懒的随意的站着,仿佛问的是下午茶配什么点心那么普通的问题。
塔布莱特握紧了手里的手术刀,寻找着一击毙命的机会。他可不想被人抓住,送进该死大牢里。
“医生,不用紧张。我可不是来抓你的,不过如果你继续在这里停留,巡逻的警员可快要到了。”那人笑了笑,抬手指了指广场的东边。
“你到底是什么人?”塔布莱特用围裙的碎片包起今天的纪念品,警惕的缓慢的站了起来,确保冒出来的目击者一直在自己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柯林斯,如果你一定想知道我的名字的话。法兰西斯•塔布莱特医生。”墨镜后的眉毛挑了挑,刻意加重了医生两个字,仿佛他知道塔布莱特的“医术”都是自学而来,从未经过正规学院的学习似的。
塔布莱特放弃询问对方怎么知道自己的全名的傻问题,自顾自的按照既定的路线撤离。果然那个自称为柯林斯的男人迈着大长腿,轻松悠闲的跟在了自己后面。
“你想要什么?”在被跟了半条街之后,他忍不住再次开口。远处已经传来刺耳的哨声,看样子那个肮脏的妓女已经被发现了。
“你动了我的猎物。”柯林斯轻快的回答,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把细细长长的匕首,淡淡的月光照在上面,形成了一条狭长的反光,照亮了他帽子下漆黑的墨镜。
在这样的夜晚还戴帽子和墨镜?什么怪人?塔布莱特在脑中嘀咕着,他握住已经收回放进口带的手术刀,并且加快了步伐试图拉开两个人过于接近的距离。
“还有,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为什么你要那么做?”柯林斯的声音随着夜风刷的一下就凑到了他的耳边,仿佛他从头到尾都黏在医生的身边似的,两个人现在亲密的仿佛喝完酒互相搀扶的醉鬼。柯林斯的手只是轻轻的按在了医生的左边口袋上,但医生却没办法让左手动弹一根手指。
恐慌从心脏深处浮起,冷汗瞬间浸透了塔布莱特的衬衫。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魔鬼?死神?妖怪?”他喉咙发紧,几乎是用气声在发问。
柯林斯靠的是那么近,几乎是脸贴脸,鼻子靠着鼻子。
“错误答案,亲爱的。我只是你心中一直存在的恐惧,你的小小噩梦,你知道迟早有一天必须要面对的命运。”
塔布莱特呼吸急促,瞳孔放大,在这么近的距离,他几乎被对方身上铁锈、乌木和灰烬交织而成的味道淹没了,而且也可以更加清楚的看到对方英俊不凡的面容。他全身的都燥热了起来,作为一个见不得光的小秘密,从记事以来,他一直都觉得男人比女人更美丽更动人。而眼前这个,简直是诱惑和欲望的糅杂体,仅仅是被隔着墨镜的视线注视都可以让他射出来。
他舔了舔嘴唇,压低了声音:“你想要什么?”
柯林斯故意往后退了点,拉开了距离,让本来几乎碰触到一起的嘴唇残忍的分开。
“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那么做?你,这些天几乎代替我成为了很多人的梦魇,她们在梦里一直想着你,让我都有点嫉妒了。”
“我、我不知道。我并没想抢走她们的注意力,我只是想消灭那些肮脏的肉体。她们就不该存在,她们也不该生下那些同样肮脏的后代……”塔布莱特有点语无伦次的辩解着,深怕破坏自己在男神心目中的形象。
“不要这么说自己……”柯林斯突然靠近,用手指捏住了医生的下巴,然后轻轻的吻了下去。这个吻在嘴唇上停留了片刻,然后往上落在了眼皮上。塔布莱特感觉舌苔特有的触感在眼睑上舔舐,然后是吮吸,力量之大,让他有种对方想要吞下自己眼球的错觉。
正当他因为疼痛想要挣脱的时候,那股圈着他让他无法动弹的力量消失了,那个月光一样神秘又迷人的男人也消失了。
“主人……”柯林斯单膝跪在地上,伏下头颅,对突然降临真实世界并召唤自己的梦之王献上致意。
“你在做什么,柯林斯。”墨菲斯低沉的声音,毫无感情的询问着。
“您可以看到一切……”柯林斯抬起头,仰望着自己的创造者。他是一切梦的主宰,怎么可能不知道今天晚上发生的一切。
“……你想做什么?”梦境之王换了一个问题,抬手示意梦魇可以站起来了。
柯林斯缓缓的起身,歪着头思考了一下,手指抚过自己的眼角。过了片刻,才笑着回答道:“我有点想知道他眼里看到的一切,他在做那些事情的时候,感受到的一切。”
他摘下墨镜,眨了眨眼睛,好奇的反问:“不可以吗?”六排洁白的牙齿反射着路灯的光芒,微微张开,期待着君主的回答。
然而墨菲斯只是站在那里,仿佛神游去了别的地方。等到柯林斯忍不住要开口的时候,才如同往常一样的训诫了一句:“你知道你的职责是什么。”接着就离开了。
金发的梦魇说不出那种感觉算什么。
失望?无聊?郁闷?
他对着已经空无一物的大街冷笑了一声,重新带上了墨镜。
“是的,主人,我知道我该做什么,并且我可以做到更好。”
作者:花生阁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架空民国,不要怕,或许可以当原创看。
边城的秋天凉得早,中秋的风已隐约有几分刀意,走了几里的路,脸上渐渐刮出生涩的痛,显仁抬起头,汗水顺着圆亮的颅顶蜿蜒流下,远方隐约可见县城模糊的影子,在秋日下亮得刺目。
显仁一身僧袍,没有法号,平日在水心寺只是抄抄佛经,做做杂活。方丈说他六根不净,佛缘未到,老实说,他也怕在这剃度平白连累寺里,上一家替他剃头的寺庙就是最好的例证。他这样刑满释放的政治犯,本就身份尴尬,去哪儿都不受待见,曾经乌泱泱围着他转的那些人,在他失势的那一刻都当他死了。他不懂什么手艺,唯有一手好字,一肚子不合时宜的墨水和过期的身份,若不是方丈佛心,将他捡了回去,他也早饿死了。
从每天变成每周,再到现在的每个月定时去县里报道,他很感恩,徒步去,徒步回,口干舌燥地向干部汇报这段时间他干了什么,去了哪里。他知道,那些人当他死了,但没死利索,说不准哪天斗法需要他诈尸,就会抬他名号出来干点什么。
说的内容翻来覆去都是那些,诚心悔悟,思想进步,吃斋念佛,与世无争。他们仍旧不放过他,走出了斗室,这无穷的天地依然是他的囚牢。他照例念着那些他们爱听的誓言,干裂发白的嘴唇一张一合,心思却跑远了。
城里铺天盖地的,全是雅仁的月历牌、广告和海报,想不看见都难。尤其是影院崭新的巨幅海报,令人转不开眼睛。海报上的雅仁俊眼修眉,深情款款,黑发用发蜡往后抿得齐齐整整,搂着当下最红的女星,摆出《乱世佳人》式的浪漫姿势。八年了,雅仁也三十多了吧,怎么不见老呢?好像还是当年那个混迹风月场所的摩登青年。显仁摸了摸自己脸上的皱纹,路上还被人叫了句“老师父”,他才四十出头啊。
他讶异雅仁怎么会红到这种地步,又觉得怎么会不红呢?雅仁向来只是缺个机会而已。一旦抓着机会,他是绝不会放手的,不管挡在面前的人是谁,他都不会放手。
显仁在海报下驻足,手心里的一毛铜元被他捏得发潮发热,今天是中秋,看电影的人不少,他混进去也许并不明显。他踌躇良久,问铁栅栏后的售票员要一张票,售票员瞟一眼他的光头和旧衣,用下巴点了点告示牌上的价位,他才发现,一场电影的身价竟然够买20斤大米,慌张得他立刻逃开。显仁为自己算得如此迅速感到羞愧,从前挥金如土,他心里是没有这种算式的,电影他也看不上,浅白粗俗,矫揉造作是他对电影的全部评价。
可雅仁最喜欢电影。
把那一长串套话讲完,趁对面的干部的头一点一点,半睡半醒的间隙,显仁赶紧把准备已久的真心话缝在话尾上暗渡陈仓:“上次我抄写的佛经,算算日子,是不是已经寄到上海了呀?”在北方异乡多年,他的口音却还是脱不了上海人的软意,执拗的对故乡的一点牵绊。
干部瞬间就醒了,他平时对显仁还算客气,现在却有点顾不得了:“大公子啊,你要还有点对我们这些人的顾念,就别提这茬了,我也是猪油蒙了心,居然答应帮你送,你这送的哪儿是佛经,是诅咒啊!”他站了起来来回踱步,手背在身后,很有些恨铁不成钢:“你这样思想很不端正,抄书就抄书,非要夹带私信,寄给那位干什么呢?”
很久没听到“大公子”这个称呼,显仁一时都没反应过来那叫的是自己,他都这把年纪了,在他们眼中还是“大公子”。他不再追问佛经和信的下落,没有意义。他早该想到,自己的东西不会不被检查,信西那帮人也不会让他的东西到雅仁身边的。
回到水心寺时,天已经黑了,寺庙偏僻,电路不稳定,寺僧们更习惯点煤油灯和蜡烛。就着这点微暗的火,显仁又开始抄经,很快他浑浊的眼里只剩下发黄纸张上浓黑的字迹。他不是受人监视的政治犯,也不是被各方眼睛垂涎的大公子,他是笔尖流泻的一横一竖,一撇一捺,端方优雅。
雅仁的字迹和他完全不同,他嫌显仁死板,显仁笑他没有章法。雅仁在国外留洋多年,英文倒是写得漂亮,中文却惨不忍睹,那么大个人,写的字还和儿童一般。显仁暗暗下决心要把他那个幼稚笔法纠正过来,却猝不及撞上母亲新丧,没有空想这些了。
后来?后来更没有机会,那个曾经跟在他屁股后面的弟弟,不知什么时候走到很远的前面去了,走到海报里去了。
眼睛渐渐发胀,视野昏惨,近来越发不中用了,显仁揉了揉酸痛的眼睛,好像偏只有他老了。他认命地放下笔,从储物的箱子里小心翼翼摸出了一张脆黄的纸片。那上面写着一串数字,简单的数字都写得歪头歪脑,一看就是雅仁的手笔。
纸片夹在他离开上海的行李里,也不知道雅仁是怎么弄进来的,弟弟的办法总是比他多。显仁猜得到,那大概是弟弟的电话号码,可显仁从没打过,八年,一次都没有。
起初是不想打,那个时候他恨,他怨,他不想听见他的声音。再往后,他不敢打,太多意外了,可能雅仁早就换了电话号码,又或者这根本是个圈套。那个年月,电波要从电话局接线员转接,这得经过多少人的手和嘴?任谁往里面添点什么,他都承受不了。
他花了八年时间去想,也没想明白,雅仁为什么会给他这个号码?他有什么想听他说的吗?他想说的话,都在那批没日没夜抄写的佛经里,和夹带的那封信。
一声剧烈咳嗽从显仁的胸腔猛地蹿出,响亮得不像咳嗽,倒像是大笑。血一滴一滴,突兀地溅落在抄经的泥金笺上,落在纸面上升起边缘发毛的血月。
“哥,你看,月亮是红色的哦。”
“怕是凶兆吧。”
“哈哈哈哥你也太迷信了,那是月食呀。”
显仁从回忆中抬起头来,望向窗外的月,中秋月很圆,红色的,和纸上的如出一辙。
夜深,风大了起来,显仁冷得缩头缩脑,一点不见当年沪上大公子的风采,宽大的僧袍四处漏风,他紧裹着不当事的袍子踱出禅房。寺里的灯都熄了,只有他手里的蜡烛和天上的圆月亮着,引他去往方丈的屋子,那里有寺里唯一一台电话。据说那是信众为了方便和寺里联系,强行在方丈禅房装的,显仁观察研判了八年,终于确定那个电话不是用来引诱自己的。
方丈并不意外他的到来,显仁反倒意外老僧还没有睡下,他垂下目光喃喃,也不知道是在对谁说,今天中秋,这么晚了,接线员也许早就下班了,这么晚了,就算接通了,雅仁也可能又在百乐门跳舞,喝得酩酊大醉,卧倒在舞女的怀里,这么晚了,他根本不想接他的电话。方丈也不劝说,只管念他的经。
显仁等,等风把窗子摇得哐啷响,等他冷得瑟瑟发抖,脸上每一丝皱纹都仿佛要移位时,血月移到头顶,头从窗口探出去也看不见完整的形状,只见着一小半红。
电话接通了。声音从南到北跨过几万里,显仁总疑心会失真,可耳边响起雅仁的声音时,他心说,是他,毫无疑问。
雅仁问,是哪位呀。喝了那么多洋墨水,弟弟还和他一样不改上海腔调,懒洋洋软绵绵,咂摸起来却尝到一丝傲慢。显仁开口很冷静,冷静得不像他自己,他说:“你好吗?”
对面的人静默了几息,很快笑起来:“蛮好的呀,你怎么样?还好吗?”
怎么样?八年积攒的话,厚厚的佛经和满满的信纸都写不下,临到开口的时候,显仁却不知道该捡哪桩讲给弟弟听。怨恨,惘然,祈求,希冀,还是只是想听一听他说这句,还好吗?
显仁木着脸,像被月光冻住了表情,有条不紊地嘱咐他秋天到了,小心昼夜温差,注意保暖,听上去仿佛街上偶然相遇的邻里随口寒暄,可真要见了面,他知道自己一句话也说不出。雅仁也配合他,说些不太相熟的人才爱扯的闲篇,间或提几句显仁的身体才最怕寒凉,不比他内火旺盛。
“多出去走走,别总窝在屋里,太阳再烈也晒不黑你,你肺不好,那边空气对你有好处的,上海啊,还是太污浊了,连大闸蟹都不是原来那个味道了。”
雅仁的语速有点快,话越说越多,关于大闸蟹如何辜负他的期望,他一面倒地倾诉,显仁只是静静听。雅仁真是聪明,这些罗里吧嗦的琐碎,监听的人都会不耐烦,也想不到他是在和政治犯哥哥说话。
“不好吃你还吃啊。”显仁顺口一接,没有意识到自己笑了。禅房里不知什么时候只剩下他打电话的声音,方丈阖着眼睛,梵音消失了。
“吃啊,再脏也得吃下去,”雅仁好像有所指,又似乎只是随口抱怨,“今天不是中秋嘛,怎么能不赏月,不吃蟹?”
中秋赏月吃蟹,是大部分上海人的传统,也是家里的固定节目,像他们这样的大家族,每年都要办中秋宴,为进他们家门吃上一口他们家的蟹,不知多少人打破头。
然而今年这个中秋,许多年的中秋,显仁都没有抬头看过月,低头吃过蟹。最后一次吃蟹是母亲丧期后的那个中秋。那时雅仁留洋回来奔丧,紧赶慢赶还是错过了母亲的下葬,登时就崩溃了。那是显仁第一次见弟弟哭得那么伤心,雅仁为母亲日日夜夜唱佛经,凄厉的诵念像厉鬼尖啸一样扰得全家不得安宁,没人拦得住他,最后是他自己呕出一口血倒下了,这场闹剧才算谢幕。显仁一度担心弟弟疯了,趁他病倒将他接回自己的小家。
家里多了个人,还是个只比显仁小八岁的男人,生活上自然多出许多麻烦。妻子向显仁抱怨,显仁说他们两兄弟都是孽债,和父亲关系奇差,母亲一走,少了她从中斡旋,父子关系更是日渐剑拔弩张。雅仁刚回来,连自己独立的住处都没有,他这个哥哥是有责任的。从那以后,妻子也不再说什么。
许是悲伤过度,雅仁很长一段时间病怏怏的,不见他从前胡作非为的活力。显仁知道他喜欢吃蟹,花大价钱早早买好活蟹自己养着,想着自己养好,等中秋一家人团聚时再吃。等啊等,月亮圆了,父亲却没有来他们的中秋宴,他和他扶正的新太太、喜爱的儿女们在里查饭店大办中秋宴,和各界名流推杯换盏,吃他们的螃蟹。
“你还记得伐?蟹八件,我从小就不会用,现在也是。不像你,把螃蟹拆吃入腹,还能把人家尸壳拼凑完整。”
吃个蟹这么讲究,听说还有人比赛谁吃得最好,拼得最完整,雅仁他是不懂的,在国外待了几年,他已经是一派洋人作风,对国人的种种都感到陌生。拼得再漂亮又如何?干的还不是劫掠吞吃的勾当?
姿态再好看,脏就是脏。
雅仁低头看着自己勾住电话线的手,屋里没有开灯,只有窗外红月的月光透进来,在他的指尖涂上一层薄红,像没洗干净的血迹,真脏呀。紧闭的门缝透出外面人群嬉闹的声音,像妖怪低语,密密匝匝。
“我看见你了。”显仁的声音忽然响起,吓了他一跳,雅仁猛地东张西望,并未在幽暗的房间里找到哥哥的身影,才恍然听见听筒里传来显仁的补充,“看见你的海报。”
“是吗?你那边也有呀?”雅仁只是笑,“怎么样,灵的伐?”
“灵……”显仁才说一个字,忽然哐啷一声挂断了电话,雅仁空空张着口,手里抓着再没有回音的听筒,他听见了,显仁挂断之前抽了一口短促尖利的气,很熟悉,那是哥哥肺病咳嗽起头的预兆。
半晌,有泪落了下来。
“谁啊,这么晚给你打电话?”房门忽然被人推开,进来的人是他的义父信西,似笑非笑地嗔怪,“大家都等着你呢。”
雅仁仰起脸,笑眯眯的,脸上不见半点泪痕,他握着听筒说没谁,一个老邻居中秋问候他。
义父喝多了,手在月光下好像煮熟的螯足,钳住他的手臂,不由分说将他拉了出去,转眼雅仁便被浓郁的脂粉和酒气吞没,听筒坠落,又扯着电话线吊悬在半空,被秋风吹得荡荡悠悠。
备注:这两位本来是日本人(但我不想写原来的背景),历史上因为皇位相争斗得你死我活(参见“保元之乱”)。显仁(崇德帝)落败后剃度出家想逃过一劫,但还是被流放到偏远的地方,他抄写了很多佛经献给雅仁(后白河帝),但雅仁没有接受。
流行的说法是雅仁无情,认为显仁诅咒自己,但学者研究当时他根基不稳,养父信西大权在握,说几句谗言动些手段就断绝了他和显仁的联系。
而我认为,根据两兄弟在闹崩之前同居在一起的蜜月时光,虚构了这么个长途电话。他们都不想变成这样,但谁都身不由己。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温馨提示:故事背景为架空城市,与现代有差距。笑语
“这样吧”
他显得无比的窘迫,手似乎都是颤抖的,攥着裤兜里的两块钱,脑子紧张到发白,带有手汗味道的纸币被他挤压的不成样子。他低着头,从嘴缝里挤出这句
“微信付你5块,现金给你两块,,”
收银员不以为然铺展开那两张皱巴巴的一块钱,放进收银柜内。再细小的动作,在他耳里放大数十倍,变得更外聒噪刺耳,结账完毕夺过塑料袋,快步溜走。
超市外车水马龙,一摊单车东倒西歪在盲道旁,拦着来去之间路人步伐,令人讨厌。时不时传出的鸣笛声更为讨厌,本就在商业广场附近,此起彼伏的喇叭声吵得他吃饭都没了兴致,尽管他的午饭只是一碗泡面。
他一屁股坐在商场门口不远处的拦路圆柱上,脚后放着一瓶x夫山泉和一只早就干瘪的粗布钱包,一手端起泡面,一手握住刀叉从尚有余热面碗中捞起一块火腿肠塞入嘴中。这是他来到城里的第一顿午饭,此外他在大巴车上颠簸了12个小时有余。一阵猛烈的热风吹得周旁单车吱呀乱叫,钱包里露出他的身份证,他叫赵寿光,是个农民。
他又不是傻子,他深知一碗泡面不足以填饱挨了半天饿的肚子,得去人才市场找工作。赵寿光抬眼瞧见俩工作人员模样的人抱着箱子朝后门走进。 箱子分量肉眼可见沉重,足足半人高两人长的木箱,两人一前一后着实不便。赵寿光算是个来事的人,跟着进去兴许能有个岗位上表现的机会,想到这里,赵寿光嘬了两口面汤喝尽,急忙用刀叉戳进包装甩进垃圾箱,抓起塑料袋往怀里送,快马加鞭小跑过去。
他一把扶住箱中央一侧,那二人发觉重量卸下,就知有人帮忙。好在赵寿光力气大加上180还算高的个子,在家里就经常被喊去搬运农产货箱。一来二去,肩头上扛个一二百斤也没有问题。
赵寿光一进门,就闻到了漫天弥漫的电路板刺鼻气味。随着前面的引导,拐过暗角后本有的喧闹声,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寂静,货箱的重量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沉重,他低着头,肩头依着货箱,这个视角些许不便只能看见脚下的路。脚下地面粗糙,丝毫不像想象中城市里大商场该有的样子,或许就这个市场是这个样子?应该是自己见识少了。
赵寿光试图说服自己。
可过了没几分钟,除却眼前视角的阻碍,周边溢出来的霉气也直灌脑门,实在呛眼,不得已他问:
“要送到哪啊,哥们?”
“快到了,再挺挺。” 前头回复,或许是视角原因,赵寿光轻瞥一眼,看到前头领路人若隐若现。
叮叮叮——
尽头回转几串铃铛音,空廊传响,一短二长,好似唤回什么似的。身侧另一人的脚步随着清脆叮铃声开始加快。紧接霉气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又是那股刺鼻气味。
没走几步,又听见前面 “哥们,就放旁边。”
咣当一声,货箱砸在桌子之上。赵寿光揉着肩膀扶着腰,箱子里的东西实在沉重,像是驮着一匹死驴,不,两匹。
还没等他歇过劲儿来,就目睹那俩人头也不回的走掉。
难不成城里人都是这个样子的?招呼也不打就走了?
他低着头总觉得有廉价的光感扑在脑袋顶上,抬眼一瞧,赫然挂着: 北方极乐数码维修 ,是一块LED的跑马灯广告牌,五颜六色的文字滚动在店铺之上,特别像村门口洗剪吹理发铺子里传出的光芒,那里太过时髦,自己从不敢去那个时尚的地方剪头发,总觉得那不是常人能进的店铺。
“北方极乐数码维修,手机、ipad、相机、电视等产品维修,联系电话:xxxxxxxxxx 马德祥 详情到店咨询~”
门口的喇叭传来不合时宜的棒读声,文案与跑马灯流动的文字无异。有气无力且绵转悠长的声音,加上塑料普通话跟五彩斑斓的迪斯科广告屏相得益彰。 赵寿光盯着牌子看着入神,店内传出与喇叭里同等声线的男子招呼赵寿光进去。
“谢了,那东西几难抬咯。”
赵寿光走进店内,杂七杂八不认识的零件横横竖竖且歪七扭八钉在墙上,墙角难得的洞洞板上挂着几排型号不一的手机壳,紧挨着两侧的玻璃展示柜内摆放着不少赵寿光不认识的电子产品。
能认识的也就是大到电脑显示器,小到一块电子表全被塞进了柜子里。赵寿光左顾右盼得出结论——这个店面比收破烂的还像收破烂。
赵寿光打量柜台坐着的男人,看不出具体年龄,不过他脚上的破烂人字拖就能看出它比自己入城的日子多,看来住在这个附近很多年了。
“马哥,你知道这附近的人才市场在哪里么?”赵寿光说话从不拐弯,直截了当没有半句废话。他急切的想要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站稳脚跟。
可马德祥的反应让他有些失望,只见这个马哥抬脚搭在另一只腿上,同样端详赵寿光,半眯的眼神上下扫视,兼职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来来回回观察一圈,甚至连赵寿光的头发丝儿都不放过,接着似笑非笑回道 :
“这年头谁还去人才市场找工作,都用手机下阿婆婆找工作。”
手机?赵寿光狐疑的拿出自己的小灵通递到了柜台里面 “什么..阿?阿婆婆?”
马哥别过头,在赵寿光没有发觉的角度轻轻砸吧一声,转过身抛出一句
“你这破手机下不了阿婆婆,用这个。”
马德祥弯下腰,翻箱倒柜抱出包裹严实的樟木箱。放到柜台的那一刻,赵寿光似乎迎面感受到来时的霉气。
“信你马哥不咯,500块钱买个额手机。” 马德祥打开木箱,拿出顶头的大面屏手机,整体透粉细细琢磨还不失大气,城里的手机就是不一样。
马德祥趁他眼睛看直的功夫,拿纸巾偷着蘸了柜台下钵盂中的水抹了把屏幕,熟练的擦掉遗留在上面的指纹,又道:“4GB+64GB,看你也又不怎么用手机,这点内存够用。”
又示意赵寿光凑近,抓住赵寿光的手腕让他亲手开机,瞬时机子上粘满他的指纹。
“9成新咧,你看这玫瑰金,大气。”
手机屏幕亮起,一对情侣的照片短暂出现在壁纸上,而后又随即消失不见。马德祥截住这个档口,用袖子蹭一把早就锃亮的屏幕,遮住了刚刚的异端,转移话题
“看你这小伙子长得蛮结实,这块区域缺个骑手,明天我带你去x团休息点见引荐引荐”
他掸掉赵寿光肩头的土,又道“要是没得钱再来北方极乐数码卸点货。”
他这么做,根本没有给赵寿光任何拒绝的机会,还逼迫式的塞了一把房间钥匙,说着要带他去隔壁看看房。突如其来的热情冲昏赵寿光的头脑。
他带着“新”二手机,拿着钥匙就进了那间房间。
他躺在12平米的房间内仰望天花板 ,黄白的一角阴出半边霉点——
原来大城市的房子比山村里的小平房还要破。
赵寿光感慨,翻过身对着墙面,那股味道隐隐传出。不过他有些习惯了,这种味道可比刚刚来时走过的狭小胡同香多了。
房间是马德祥介绍的,在数码市场的身后,那是一片老式楼群,他住的这栋不知道是哪个傻缺盖得,大门冲着别人家饭馆的后门胡同,剩饭残羹的味道实在是不好闻。
想到这里,赵寿光横竖睡不着,从床上爬起来倒是想瞧瞧上一个租户留在这个小房间里什么新鲜的东西。
()
他蹲在电视橱前,看见柜内的几张破烂的港片碟子,倒是唤起了他小时候的回忆。村子偏远,又是在山村,所以除了一些老碟子和电线调频节目,看不到其他。
不过这次他从村里出来了,今天还遇到了贵人,如今住处也找到了,离安顿在大城市里也不远了,接着就能赚了钱,年底回家看望爷爷,然后...
正想的上头,就被突如其来的铃声无情戳破赵寿光将要铺开的打工之梦。
那是一串陌生的号码,手机被来电歌曲拍打着嗡嗡走向,震耳欲聋的音量令赵寿光苦不堪言。得亏他住的地方附近没有多少房客,就凭这样的声响,迟早第二天就被投诉到卷铺盖回家。
他接通电话 “喂?有事吗?” 对面无声,除却滋滋作响的电频声就没有其他。
他再次试探,“有人吗?” 说完后又是一片宁静,是一片将人声吞没的寂静。
赵寿光背后发冷,直觉告诉他这并不是一个友善的来电,于是挂断了电话。背上毛毛的触觉依旧没有散去,反而由上到下使得全身感受着阵阵的阴风。
这种感觉之前就有过,可身体的直觉阻止着他回想起当时的任何细节。脑子不断发白,像是收音机里无法接收到的频道,一直在模糊的断线。
那种令人心浮气躁的嗡嗡音再次出现,手机又一次的作响。赵寿光莫得勇气第二次接通,手机富有规律的振动声像是亡灵的哭泣溢满整个房间。
赵寿光受不了了,他必须要去找马德祥。
他住的地方离数码市场很近,这个怪手机让他忽略掉凌晨2点市场的后门还是敞开的,甚至轻而易举穿过扶梯登到了北方极乐数码的店铺门前。而且,马德祥也没有睡。
马德祥左右翻看,仿佛看不出任何毛病,敲敲手机后壳顾作犯难:
“这东西,你马哥可修不了。”
话语中,手机又冒出鬼铃声。赵寿光一急,不得不把手机音响堵住,忙问:
“那谁能修?”
手机被赵寿光死死的压在怀里,可该死的音量丝毫没有降低,反倒是像找到怨主样叫的更欢了。赵寿光的全部注意力放在这个手机上,趁此马德祥伏案写了一串东西,递给对方。尽管写的一言难尽,赵寿光还是在歪歪扭扭的字体中看出来一个地址:
“封都大街康淮44号——除鼠大队——陶解冰。”
【月光倾泻的林端之上】
【BGM:《cocoon( Choir Mix)》】
“闭上眼睛你就能看见。”
“流动在森林之下的光之河,它们会和天上的河互相呼唤。因此身体中也含有光之流、穿行在河流的声音中的我们,才拥有共鸣的力量。”
月之引部落的巫师坐在火堆边,闭上眼睛引导她的门徒去感受森林的存在。树影落在他们身上,黑糊糊的小兽人坐在她身边,闭着眼睛一声不吭,安静得像是化进了雨后潮润润的空气。这孩子有着卓绝的天赋,能够领会万物的语言,感知万物之内的光。他体内的光总是沉静,就像他蓝莹莹的眼睛从不为外物所动。但巫师发现了,今天他的光在动摇。
“曼柯,你的心不在这里。”
“嗯。”那孩子没否认,从刚才起他就不时会往南边的林子看,尾巴尖一下一下地敲打着地面。
“有什么要紧的事吗?”
“嗯。”
“是秘密?”
“嗯。”
“那就去吧,注意安全。不要走远,远离森林的边界。”
“我在月亮中天前回来。”于是小兽人拍掉屁股上的沙土,尾巴上的银环在火光下一闪,黑色的身影便溶进林间的暗影中。巫师目送自己的门徒,笑着把香草丢进火堆里,想着那孩子也到了有秘密的年纪,然后微微叹息。曼柯从上一次月将满时开始就这样了,有东西在扰乱他的心。即使能够感觉到对方的情绪,她也无从在他不说的情况下得知他遇见了什么。但确实有什么别的东西,正在他的光里萌芽。
曼柯此刻穿行在幽暗的林间,鹿皮带子上插着药角和肉干,他的导师并不知道,转变的开端与今天一样,是一个月光淡淡,凉风习习的夜晚。
那时猎人们带着战利品返回了部落,留守的人们点起火来准备晚饭,但巫师发现她的门徒没有回来。
“曼柯去哪了?”
“他去追逃跑的戟鹿了。”
“那头戟鹿不是非常野性难驯吗?”
“是啊,但最开始也是那孩子抓回来的。”
“那给他留晚饭吧。”
“嗯。”
黑暗的林间,四面响着细细的虫鸣和猛禽的咕哝,戟鹿从灰白的腐木上跃过,月光从树冠淡淡漏下,在鹿背上拼出暧昧的碎纹。巨树树冠之下,夜色中耸起一轮漆黑的轮廓。鹿抬起头,耳朵动了动,然后一道影子飙过,带着一声闷响和一地树叶飘飞的声音,鹿消失了。
不远处一阵急促蹄声夺路而逃,另一个无声的身影在丛林中穷追不舍。
贴近地面的重心驱使着身体不断前冲,双腿踏地肌肉劲结,转瞬把一匹无星的夜推入半空,扭转之后指爪钉入挡路的断枝又借力将身体抛了出去。
猎手在密林间穿梭着,即使视线会被隔断,即使追踪的路线画了好几个弯,戟鹿的灰尾巴总会回到视野中央。距离在黑暗的森林里不断缩短,小小的灰尾巴连同浅色的鹿臀像落到地上的月亮,在视野里一点点变大了——最后一跃、一扑、一抱,一道流火紧跟着一丝蓝光闪过,灰白色的戟鹿便被一片漆黑的影子缠抱着气喘吁吁地倒地了——
紧紧抱住它脖子的小兽人咬着毛绒绒的后颈,也终于呼哧呼哧地喘起气来。那是光着脊梁的曼柯,黑色的皮毛是最好的夜行衣。但此时喘息的原因并非是疲劳,而是那凭空出现的火焰。受伤的地方火辣辣地痛,他一定是过于专注于追捕戟鹿,而没有注意其他人的存在,曼柯努力平复呼吸,然后慢慢地屏住呼吸,身体不再起伏,看上去像死过去了一样。
一个有些踉跄的脚步声果然慢吞吞地靠近了,月光下,罩在斗篷里的的影子一点点笼过来。那个人凑近了些,用折断树枝做的拐杖戳了戳他,见没有动静,才稍微靠近,低头去确认这个小兽人到底死了没有——然后就被一双毛乎乎的爪子猛地一抱脖子拖倒在地上,甚至被翻身骑上了肚子,双手也被摁在地上动弹不得。
偷袭者还没看清骑到身上的黑毛兽人的脸,就感觉视野一片金星,咚的一拳横着砸在左脸上,一声惨叫还没来得及出口,身体就在一阵天旋地转中咣叽地摔在地面,连呼吸都变得有气无力了。
曼柯扭头看了看一旁吃了自己一拳正委屈巴巴等着身体缓过来的戟鹿,又转回来看着这个把自己裹在斗篷里的闯入者:“为什么攻击我?”
对方面露难色,不听使唤的舌头含糊地说着南方口音:“下去、疼。”
曼柯思考了一会儿,自己用了最大的力气,看对方那踉踉跄跄的样子,应该不至于能快速恢复,于是从对方身上翻了下去。起身的瞬间,一种湿黏黏的感觉从腿上刚才压着对方侧腹的位置传来,难闻血腥味也在空气里弥漫开——他的动作似乎挤开了对方的伤口。
糟透了。他想。这伤口化脓了。
曼柯在旁边蹲着,看看他,又看了看鹿。鹿差不多缓过来了,自己站了起来。曼柯看了看鹿,又看了看他,过去拍了拍鹿的脖子。
然后躺在地上动弹不得的不速之客,就看见这个看起来还没成年的兽人从腰间拔出猎刀朝着自己走过来,蹲在了身边。
“神啊……”哪怕全身都处于使不上力的麻痹中,他还是能感觉到心脏在耳鼓上狂跳。他九死一生活着穿过了边境,却要死在北方的森林里吗?
他挣扎着试图把力量集中到手中的魔杖上——小兽人按住他的腹部,对他举起了刀——快、快啊!汇聚起魔力吧——嘶啦——嗯?
倒霉的异乡人发现自己浸透血的衬衫被割开了,然后一阵剧烈的酸痛穿透身体的麻痹在他的神经上狂舞了一阵,一股股脓血在那双毛乎乎的手的挤压下从伤口里涌出来。他流着冷汗愣了一会儿神,看到那个毛脑袋张开嘴露出獠牙朝着自己低下头来的时候又是一阵紧张。
然后挨了销魂十分的一舔。
一分是痒,剩下九分都是被倒刺刮过创面的疼。
“嗷!你干什么?!”他忍不住喊出了声,对面抬头看了他一眼,又埋头舔了两口。
“啊——!嗷——!你给我个痛快吧!”这个毛人有病吧?!!
等他痛得眼前发黑想起咬舌头的时候,又感觉到对方停下了,然后凉凉的东西落到了自己的伤口上,刺痛变成了密集但微弱的抽痛。
“……你做了什么?”
“是药。”
看起来应该还是个小孩的兽人吐了好几口血水,自己也往嘴里倒了一些药末,又洒了一些在刚刚被他的火焰烫到的地方。
外敷兼内服?啊不对,为什么要给我处理伤口?刚才不是还在咄咄逼人地问“为什么攻击我”吗?
他完全搞不懂这个毛人儿的想法。
正当他自暴自弃,想要在各种各样的疼痛之后休息一会儿时,那个兽人又开口了:“那个火焰,怎么做到的?”
“哈?”
“打中我的那个火焰,你怎么做到的?你身上没有火把和燧石。”
“啊……”他楞着:“那是魔法产生的火焰啊?哦……我忘了,你们这边应该是不用咒术的。”
“魔法——是什么?”
“魔法就是——就是——”他自认能说会道,但是面对着一团黑的小兽人蓝莹莹格外认真的眼睛,忽然哑口无言。
在一阵哑然之后,逃亡一月的异乡人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他一个人在自南向北的路途中跋涉了太久,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跟人说话了。小家伙不太发表意见,但会用北方的口音问一些简单的问题,诸如你从哪来要到哪去为什么来。他回答了自己的出身,为了逃离战争要继续北上,就又得到了他一句“为什么不回家?”他愣了愣,说,“总会回的,但不是现在。”“什么时候?”“等战争结束,或者,等我快死了。”
说话间隙小东西听见他胃里的哀嚎,还给他递了一条肉干。于是他盘起腿来跟这个陌生的毛毛人解释起了许多东西,只要他知道,则有问必答。从自己来的方向上,汉德尼尔的山谷,到南方边境,踞险而守的绝燕崖,从大陆的最东端说到最西端,上三百年的神话、下三百年的战争,即使对方看上去没有听懂。他问,他就会解释,虽然有一些东西,他觉得解释也解释不清。
“战神星座是什么?”
“就是连成女神投枪一样的几颗星星,它们一起组成战神星座……如果你的身手够好,爬到树顶上就能看见,这个季节应该在天空的西边。”
“……”曼柯没说话,他不知道星星能够连成枪,如果它们能,为什么他闭上眼睛的时候感受不到从天而降的战意?导师教给他注视光的方法,他了解万物都通过那不可说的光流,地下有,天上也有。当他想要认识天星的时候,只要在层层枝蔓下闭上眼睛。
“你要到树冠顶上去看一看,皎洁的月光不挑不拣照耀整个世界的样子。”
被救助的男人并不知道他的疑惑,只是那样对他说。那孩子亮晶晶的眼睛让他想起自从进了森林以来就几乎没有见到过的月亮。他听人说这片森林深处居住着茹毛饮血的野蛮部族,实在走投无路才选择了要穿过森林的逃跑路线,面前的小毛人看着淳朴,就是……原始了点儿,但不影响他感谢对方给他处理伤口以及给他食物。而他心中的惆怅与感慨,他不打算告诉对方了。
谁想得到一开始他只是想打死那只倒霉的鹿,给自己搞一顿不讲究的晚餐呢?
在那个月光淡淡,凉风习习的夜晚。曼柯骑着戟鹿回到了部落,看上去有些心不在焉。
“曼柯,你怎么才回来?”
“曼柯,你的晚饭留在火那里了,自己去吃吧。”
“吃完早点去睡觉,守夜的时间开始了。”
漆黑的曼柯干巴巴地答了一声“好。”然后便捡了火堆边的肉干叼在嘴里,顺着月之引们栖居的神树树干一直爬上了树冠。于是,一片无星的夜穿过婆娑丛叶与真正的夜空在树顶相遇了。
长风掠过曼柯的头发,银蓝的双眼忽然在深夜中亮成一双星。
汪洋月光倾注在汪洋森林之上,浩荡星河奔涌于浩荡天穹之间,空濛万籁回响于空濛山海之外,天地寂静之中,只听得见他的心跳沉沉鼓动。
那个狼狈的异乡人一定是对他施下了什么巫术,不然为什么,他会在睁开眼睛时感觉到“世界”?
无论本人是否知晓,在他的生命中这都是可称奇迹的一个瞬间。
沉默的曼柯从此有了心事,无星的夜空从此有了星子。
在那之后,曼柯会带着一些食物和药去分别时指给他藏身的洞穴,用这些东西换一些故事,或者请对方“表演”一些魔法。月之引的部落不愿意被外人所知,他从未告知过对方自己住在哪里。可几天前下了一场大雨,他去的时候,洞穴里找不到那个人了。
今夜的巫师仍然不知道她最有天赋的孩子救助了一个异乡人,只是感觉到在他心里有什么在萌芽,成长是好事,但这份成长让她有些不安。她闭上眼睛抬起头,月亮就要到中天了,她所熟悉的光一改往日沉静,被风吹拂一般地流动着,带着一圈微弱而陌生的光晕,出现在了先前离开的方向。那是生命的辉光。
她睁开眼睛,提着袍衣快步走向大门。
在月亮中天前曼柯确实回来了,在他背上背着一样东西,散发着血腥与腐臭的气味,从他肩膀上垂下来的那只手来看,那是一个人,且绝不是部落自己人。他不知从多远的地方把人背回来,胸膛起伏着站在树影中,蓝色眼睛静静看着她。
她了然了。
在曼柯的光中萌发的种子,与这个人的光有着相同的地方。即使到了熄灭的边缘,她也能够分辨那种色彩。
巫师的心凝固下来,她看着她的门徒,在火把的映照下不怒自威:“曼柯,外面的人不能带回我们的部落。”
“他的伤口烂了,会死。”
“在外面救治他,不能让外人知道这里。”
“我治过了,天下了雨。”
“我给你药,扛他出去。”
“我用过药,没有用了。”曼柯说:“他在熄灭。”
“扛到外面去。”巫师给的是命令,一时四下寂静。她的门徒没有动,也没有争辩,就那样看着她。最后是她转身回房里去。
“摩琳——”曼柯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她听得见,那孩子在说——救救他。
从帘门外传来一声虚弱的呻吟,闭上眼睛,那光亮忽而明亮了一些,像是在挣扎。
“扛到外面去。”
她说。
在她身后曼柯背着那个人往前走了一步,成年人的重量压了他太久了,他大喘一口气——
“点一堆新的火,搭一个新棚子。把他的眼睛蒙起来。”
“我教你怎么治疗。”
从帘门里传来的是叮叮当当的声音,摩琳在取药和刀。
“嗯!”
巫师摩琳走出房门,看见她的门徒刚刚踏进光里来的身影又背着那个异乡人走向了树林的暗影。
她虽然看重他的沉静,却无法拒绝他的光辉摇曳。刚才他背着伤者在暗影中看着自己的时候,他的光比任何时候都坚定而明亮,晃到她不得不回避。这算是姑息吗?这是过度的迁就吗?她坚持了原则,又像是成为了共犯。她在放任那芽苗生长。
摩琳叹息,曼柯已经消失在门外,她从火把的光中走出去,跟着他的气息投入树影。
每次把脸对准刷脸器时,奇流总想着去对面那家公司。倒也不是因为对面的公司更好,只是因为这时,他正在打开自己公司的门。
人总是从熟悉的门走向熟悉的门。家、公司、各式餐厅,或者还有一些酒吧、健身房、足球场......人类居住的地方总是藏着很多门,而不能开启的门占大多数。奇流就算再羡慕对面六点下班,也得老老实实地等一两个小时再伺机跑路。在周围无人的时候,他还能把握自己的行动,可在沉默的人类聚集地,他也被空气压制着。如果可以的话,他想在出公司门前,飞起身子用脚掌鼓个掌。
这当然是幻想。
与姜闻告别坐上地铁的奇流歪着头做着别的幻想。
“今天最早的巴士,延迟了两个小时。与人通讯。还是。”
其实一直都在执着于“还是”这个词,“还是”这个词带着滞后的预见性,至少我是这么想的。如果不基于这点,整篇的推理就无法成立。“巴士”,“巴士”这词瓷城周边倒是很常说,或许别的地方用的是汽车、公交这种说法,但姑且还是先放在一边吧。“确实发生的堵车”,根据姜闻网上搜的信息,岐县到瓷城的道路上发生了一起事故,路上的倒霉蛋们被停在道路上两个小时之久。岐县到瓷城的道路一路都是山路,一到了雨季便容易落石泥石流。堵车,实在是家常便饭。问题是目的啊......
因为不在高峰期,地铁现在没什么人。人人都霸占了一排座位,松松散散地坐着。女声播报着到达站的名字。奇流瞟了一眼门上的站台表,今天早上意外地坐出了很多站。能坐过那么多站,我可能中途睡了一觉。奇流在心里想着。有些问题没办法就是没办法。
叮咚~~一声之后,地铁的门开了。
一个男人走了进来。奇怪的是,他拿着一把流着水的伞。那把伞是一把相当大的黑伞,即使两个成年人并肩走在伞下,也没有人会湿了肩膀。这无疑是下雨时候会相当收到欢迎的伞,但是它太过巨大,也不是折叠设计。这意味着它很难放进一般的背包里,只能握在手上,而因为它的巨大,甚至也不能像手杖一样使用。伞柄超过了男人的腰部,他只能斜斜地握着那把巨伞。
那个人也没有背着背包。他穿着一套黑色西服,身高一米七左右。他浑身没有湿的地方,甚至走过的地面也没有脚印。今天地铁的地面还算干净,只有从大伞伞尖流下的水迹。男人并没踩到水面。
如果你在地铁看到带水的雨伞,那你最好做好外面正在下雨的准备。
在突然下起的大雨中,他打开他随身携带的平时作为大剑使用的大伞,在狂雨落下之前,保护了自己的鞋底的干燥。然后走入地铁,把伞架在座位上,潇洒地坐下。
不知为何,眼前的男人变成了巨剑剑士的形象。因为左右无人稍微分开的双腿也正呼应着那种感觉。他正戴着口罩,因此看不出表情。稍长的头发擦过眼睫毛,似乎是几天没洗,头发的反光很亮。
奇流摸摸自己的头发。
只能斜握的大伞,一个人,“雨水”,西装。
男人低头看着地面,看来没有任何“说一句”的想法。就这样,奇流盯着他,他看着地板,两站过去了。
听着到站的声音,男人突然站起来窜了出去。伞!奇流就快要叫出声来。
作为“大剑剑士”的男人,落下了他的大剑。那柄黑色巨伞孤零零地架在座位上,看上去十分不和谐。
紧接着,又一位男人走了进来。那正是适合做巨伞主人的男人。他的身高有一米九以上,而更重要的是他的肩宽。平常人肩上放三个脑袋也就顶天了,他的肩上排一排能放下五个脑袋,做个三头食人魔,肩膀上都不嫌拥挤,简直是......
男人自然而然地在奇流面前坐下,也就是大伞的旁边。违和感消失了,奇流感到,这柄伞的旁边就是应该有这么一位巨汉。
又或者说,这么一柄巨伞,不卖给这样的人又要卖给谁呢?
然而,气氛在奇流的心里迅速地沉闷起来。还是之前那位西装小个子与大伞看起来更诙谐,更有趣。
奇流盯着地板,斜卧在靠背上。这种喜欢卧在位置上的习惯也是导致他腰背不好的原因之一。
一分钟后,他的不自在就消失了。因为五头食人魔已经下车了,带着伞一起。
文/鹤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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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燮依旧记得康平三年的万香大典,那十里长街上人声鼎沸、金粉漫天的盛景。彼时他还只是一个小小的禁军领队,天还未亮就已带队候在千韵阁外,嗅着高阁下暗香浮动的空气,看着天际一点点破晓,听着长街上遥遥传来人声,一声比一声嘈杂,一声比一声鼎沸。
一同值守的老徐念念叨叨,陆燮百无聊赖中侧耳听了几句,大多是些对新朝的感慨之言,便也勾唇笑笑。
那时新朝初立,明顺帝登基,勤俭治国三年,尽除前朝颓废之气,恢复了万香大典的举办。
大梁盛行香道,自高祖时就有制香、焚香的习俗,在前朝发扬壮大,民间百姓家中常备香丸,寻常人也能搭起香炉调个简单的香粉,京城贵胄则以谈论香道为风雅,以制香为职的香师更是受人尊崇,手艺上佳的香师千金难求,被贵人们争相邀请作为府中门客。
而这万香大典,便是由宫中香师主持的香品评鉴大会,若是能夺得香魁,就能获得圣上亲赐的香印,一举跻身顶尖香师的行列,日后必然是一飞冲天。因此天下香师都慕名而来,毕竟就算无法夺魁,万香大典上贵胄如流,若是能侥幸得了某位贵人的青眼,也是好事一桩。
天光渐亮,一门之隔外的长街上也已经是人山人海,而专用于举办万香大典的千韵阁立一片穆肃,这一场天下人瞩目的香会已经举办了数月,现下正是最重要也是最隆重的一场,从千百名香师里挑出拔尖的前十名香师已经在阁内落座,使出浑身本事调制香品。陆燮手执长枪立于烈阳之下,被酷热蒸出了些许无趣感。陆燮是武人家庭出身,母亲早亡,父亲天天摔打他、督促他习武,陆燮也自小没有接触过多少香品,怀里揣的香囊还是老徐前些天看不下去硬塞给他的。比起期盼那阁中比试出的香魁结果,他更感兴趣长街上的马戏和肉包子。
换值的时候老徐在一边和新兵唠唠叨叨,“这大典的最后一个章程,可是由圣上和那位共同点评的。”老徐神秘兮兮,“你想啊,除了那位,还有谁能坐镇大典?”
陆燮转身离开,熟门熟路地找到茅厕放水。千韵阁修建得别致典雅,就算是给佣人用的茅房周围也是一片雅致园林。陆燮神清气爽地出来,被满眼青碧吸引了注意力,忍不住向着园林深处多走了几步,却冷不丁听见一声低低的惊呼,随后“噗通”一声,似乎是有石子落进了池塘。
陆燮心下好奇,探头望去,只见石亭里站着一人,身着青衣,发髻高束,一头长发却没有盘起,如瀑般垂落而下,乌沉沉地披落着,格外引人注目。
那人站在石亭边,低头看着开满荷花的池塘,似乎犹豫着要怎么将落水的物件捞上来。陆燮眼看着他踌躇半晌,最终却是就那么直愣愣弯下腰,忍不住出声制止。
青衣被吓了一跳,茫然地回头,露出一张清秀干净的脸。他生得标致,陆燮忍不住在心下赞叹,嘴上只磕绊了一下,就脱口而出道:“您这样捡,是会掉进水里的。”
青衣讶然,见是个护卫打扮的人,似乎是松了口气,但随后又不知是想到了什么,竟是微微笑起来,温柔道:“那,阁下有何高见呢?”
陆燮被那笑容晃了一眼,脸上莫名其妙地有些发热,嘴上却说:“这简单,我来替您取。”
青衣小小地“啊”了一声,“未免太麻烦阁下……”
“不碍事,我一个粗人,脏点也无所谓,倒是贵人您,脏了这身衣服怕是不好收拾。”陆燮说着走进石亭,卷了卷袖子就往池塘里踩,青衣阻拦不及,看上去颇为无措,陆燮倒是毫不在意,伸手在污泥里摸了一会,抬头问:“贵人可是掉了什么贴身之物?”
“……也没什么,一块玉佩。”青衣站在石亭里垂头看他,若有所思地,竟是又笑起来,陆燮看不得这个,便又忙乱地低头去找。摸了半天触到一片光滑,陆燮将那玉佩在池水里洗净,为了避免冒犯之嫌,垂着头未看一眼,从怀里掏出块手帕裹上,递还给了青衣。“还请贵人不要嫌弃。”
陆燮低头盯着自己湿漉漉的裤脚,余光中一双修长白皙的手接过了名牌,青衣像是正要说什么,开口只吐出一个“你”字,就被远处传来的呼喊声打断。陆燮隐约听出喊话的似乎是内廷的太监,那喊声转瞬间就到了眼前,走在前头的太监忽然高兴起来,贵人长贵人短地唤着,朝石亭里走来。陆燮心下骇然,那一瞬间却忍不住抬头去看,只见一队随从簇拥着一个锦衣华服的青年,青年远远见了青衣,欣喜道:“林卿,你跑到这里来做什么,让朕好找。”
后面的对话,陆燮便觉得听不清了,他跪倒在地,耳朵里只剩下膝盖砸在地上的闷响。那边青衣和皇帝说了几句寒暄,大多是“臣出来走走,惊动了陛下亲自下座,请陛下恕罪”之类的话,陆燮将脸垂到地上,心中一片震惊惶然。
能在阁中有一席之地,且让圣上亲自从阁里出来寻找的人,方才又称其“林卿”,思来想去,便也只有那一位了。
大梁香师无数,在这其中,林子朔若称第二,则无人敢称第一。而将制香做到这般极致,自然不会只拘泥于凡俗,林子朔深得圣宠,是为天子近臣,饮食起居皆是天家亲赐,他行踪不定,除了在山中清修,就是在宫中陪侍,所制香品也大多送往宫中,供宫中贵人使用,偶有极少的香品流入民间,也都是有价无市。
陆燮跪伏在地冷汗涔涔,那边两人也寒暄得差不多了,终于有闲暇看一眼地上跪着的人。“这是何人?看你的衣着,像是外边禁军的人,怎么会在千韵阁园林里?”年轻的皇帝上前两步,陆燮以额触地:“参见陛下,不知贵人驾临,还望陛下恕罪。”
皇帝又看向林子朔,“林卿,此人对你可有冲撞?”林子朔连忙澄清,将来龙去脉如实告知,“是臣不小心,不慎将玉佩掉入水中,幸好这位小兄弟及时路过,替臣将玉佩找了回来。”林子朔稍稍欠身道,“这块玉佩乃是臣传家的信物,还望陛下宽恕。”
“如此说来,你便是有功了。”皇帝笑了一声,让他抬起头来,问他从属禁军哪一支,姓甚名谁,陆燮一一答了,皇帝又问他想要什么赏赐,陆燮忙说为贵人解围实属荣幸,不敢邀赏。
最后林子朔出声,将身上带着的一只香囊交给了他。小太监在一边连连赞叹,林大香师贴身佩戴的香囊,这要是拿出去,能让全京城的权贵们争得头破血流。阁中金钟敲响,大典即将进入下一章程,皇帝便挥挥手让他自行退下,看在林子朔的面上就不追究他私闯园林之责,陆燮领旨,看着一行人浩浩荡荡地转身离去,他小心翼翼地伸了伸脖子,想要遥望那一袭青衣,却只能看见人流中漏出来的一绺黑发。
等到陆燮梦游一般走出园林,才想起来看一看攥在手里的香囊。灰白色的布料,绣工普通,凑近了能闻到一股清淡雅致、凉爽微苦的味道,只消轻嗅片刻,就让人神思清明。回到换防岗,老徐还在和新兵絮絮叨叨,见了他也只是奇怪一句怎么去了这么久才回。陆燮坐在板凳上发呆片刻,突然搬着凳子朝两人挪了几步,“还在说那位香师?我也听听。”
老徐奇道:“哟,你不是向来对香道不感兴趣么?还什么,香道虽好,不如红烧猪脚,怎么转性了?”陆燮踹了他一脚,老徐就又嘻嘻哈哈地继续讲。“刚才说到哪?噢对,想当年六王之乱,当今陛下还在潜龙之时,那位香师就已经有了从龙之功。平宁之战你们都听过吧?那一场大战陛下迎战四王联军,据说之所以能够大胜,全是因为那位的功劳。”
“老徐,你别是在编故事唬我。”陆燮没忍住,“一名香师,如何能帮助陛下打赢一场大战?”
“这说起来就很玄乎了。”老徐摇头晃脑,“据说啊,当年这位香师尚未出山,陛下久闻其大名,不惜效仿刘玄德三顾茅庐,最终请到了那位出世。据说那位不分昼夜,连夜制出了一种奇香,闻之能让人神智清明,病痛尽除,身轻如燕力大无穷。陛下的军帐有多长,那香就烧了多长,最后那一仗打得那叫一个痛快啊,弟兄们个个杀敌奋勇如同切瓜砍菜,血肉横飞——”
“停停停,”陆燮又伸手拍拍讲得激动的老徐,“你说得那么清楚,你闻过?”
“看不起谁呢小子,不巧,老徐我当年虽然只是个新兵蛋子,但还真就闻过。”老徐脸上出现陶醉追忆的神色,喃喃道:“那香啊,说是世间奇物一点也不为过啊……”
不知过了多久,金钟再次敲响。老徐薅起发呆的陆燮,两人列队走上长街,立在道路两边站岗。金钟十二声响过,代表今年的香会结束,新的香魁将会坐上金粉玉轿,在礼炮声中绕京城一周。仪仗队出现在街尾,陆燮稍稍挪动眼珠望了一眼,他望见香粉夹着花瓣被抛洒而下,编织出一片细密馥郁的香网,所过之处人人皆是神情陶醉,陆燮也耸动鼻尖深深嗅闻,只觉得那香虽然也很是好闻,但终归是比不上自己怀里的那一枚闻起来令人舒心。
仪仗队绕了京城一圈之后,街边的礼乐依旧没停,仪仗队回到了千韵阁外的大殿前,皇帝的侍从打开殿门,在殿外隐隐可见其中圣人高坐,林子朔坐于下首。皇帝看着仪仗队停在店外,新香魁下跪行礼,喜不自胜,招呼林子朔道:“林卿,此乃万香大典重开第一年,朕很是高兴,想多加个章程,以示庆贺。”
林子朔垂目浅笑:“陛下所赐,皆是君恩。不知陛下有何旨意?”
皇帝看着他,“朕想请爱卿制香。”
陆燮心下奇怪,按照规程现在香会已经接近尾声,但大殿上似乎毫无动静。而殿中,林子朔抬起眼睛看向高处的皇帝,他静默了片刻,才重又露出微笑。
“既然是陛下所托,那么臣定不辜负陛下信任。”
天下第一香师要现场制香的消息经由传话太监带出殿门,人群鼎沸。陆燮仰起脖子,高处被轻纱笼罩的阁楼之中,一道隐约的青衣身影端坐香案前,金钟再次鸣响,长街上的人声瞬时寂静几分,好像唯恐惊扰了那如同谪仙的人。
陆燮摸到了怀里的香囊,忽然之间觉得酷烈的阳光也不是那么难忍了。一个时辰后,林子朔的新香品制作完成,皇帝走上阁楼,亲试香品,赞不绝口,称这香“疏宏开阔,气象盛大”,确是衬合今天的喜庆。年轻的皇帝洋洋洒洒称赞了一番,林子朔只是垂眼,轻轻笑着,最后皇帝询问香品的名字,林子朔略微思索道:“此香乃是为陛下所做,庆贺新朝气象雄伟,那么便叫,盛元吧。”
康平三年,恢复举办的万香大典在许多年之后也一直为人们津津乐道,这场盛会决出了新朝第一位香魁,问世了两种奇香:新香魁的“金馥”,以及林子朔奉旨所制的“盛元”。皇帝圣旨赐赏,将这两种香品的香方都赏赐给了京城百姓。在长街沸腾之中,陆燮抬头望去,阁楼上已经不见了那道青衣身影,而街上喧闹之声不停,礼乐声再起,杂耍艺人走街串巷,小贩卖力吆喝,陆燮抬眼望去,漫天礼花和细密香粉纷纷扬扬,缓缓落下,逐渐散去,一场盛会正值高潮,却也正在慢慢落下帷幕。
(未完,先这样,会再改
文/杏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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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档案编号0873】
姓名:迈克尔·桑克斯
年龄:33
病症表现:常年佩戴特制的滤色眼镜,强行摘除时会表现得极为恐慌,言语混乱地声称眼前有黑色的人影,听见了神秘的声音,并有攻击他人的倾向,疑似精神分裂前期征兆。
病人自述:
我曾经是一个野营爱好者,在我的生活被改变以前,我酷爱探索一切新奇事物。我和几个朋友建了一个冒险爱好者论坛,经常和其他冒险爱好者交流各自的探险精力,分享我们认为值得一去的景点。一个夏天的凌晨,我刷新网页的时候看到了一个新的推荐贴,里面提到了一座避暑山庄。原本我对于这种人为度假设施没有兴趣,但帖子中提到,这里有奇怪的守则,例如必须上交随身携带的黑色物品,必须长期佩戴滤色眼镜,深夜不能外出,只能使用红色帐篷露宿,看到黑色的物品需要立刻向导游汇报求助等。看到这里时,直觉告诉我,这里面一定有一个大秘密。帖子的主人说,他曾经在山庄里灯光通明的梅花饭店中经历过一次停电事件,他确认当时确实停电了,可是周围所有人都表现得很平常,当他尖叫求助时,导游和其他工作人员坚称他出现了精神问题,使用武力将他抓到了诊所。诊所的医生采用一种奇怪的药物对他进行治疗,他虽然很恐惧但也只能配合,直到恢复健康离开诊所,医生还在向他强调,处在山庄中不能摘掉滤色眼镜,如果还有下一次,情况可能会更加糟糕。
这种灵异事件让我很兴奋。我立刻将避暑山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抄写下来,打算第二天和朋友们一同分享这个新的探险地。但当第二天我再次打开论坛,却怎么也找不到这个帖子。论坛的后台是我平时在管理,我确定它没有被人为删除,看起来也不像网页bug。对于帖子中灵异事件的印象逐渐清晰,我无法克制自己的兴奋和同时产生的狂热欲望。似乎有一个声音在我的大脑中响起,它在呼唤我,鼓励我——我立刻购买了前往避暑山庄的车票。
刚刚到达山庄,我就被穿着红色衣服的导游要求佩戴滤色眼镜,原因是要保护眼睛不受山庄内特殊照明设施的强光伤害。这我早有准备,但令我感到困惑的是,山庄中的工作人员中没有人佩戴眼镜,而没有一个游客对此表示质疑。我私下询问了导游,得到的答案是,他们佩戴了具有类似滤色效果的特制隐形眼镜。导游向我们每一个人强调山庄里的几条准则,包括不可以直视梅花湖底,看到黑色的物品要立刻联系导游或工作人员处理等。我当然没有乖乖照做,我来到这里的目的正是要探寻这些禁忌背后的秘密,这才是我的冒险。事实上,在我听导游讲述这些内容时,我藏在口袋中的手正攥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我那时并不知道,自己将为此付出什么代价。我甚至对此心存侥幸:假如真的会因为黑色招致不幸,以塑料袋的厚度,也只能算是“灰色”。
自由活动时间开始后,我首先去了帖子里提到过的梅花饭店。那里的确非常明亮,我摘下眼镜,坐在角落处,半侧过身子挡住手上的动作,偷偷从口袋里抽出黑色塑料袋的一角。它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依然只是个黑色塑料袋。我翻来覆去地检查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特别之处,更加不理解导游为什么会对黑色如此警惕。正在这时,一个人坐在了我的对面。他态度友好地和我打招呼:“嘿,老兄!拼个桌不介意吧?”
他身上穿着梅花公司员工专属的粉色梅花制服,我正好想和内部工作人员多打听点消息,就把黑色塑料袋收回口袋,对他表示欢迎。他似乎发现了我的秘密,挤眉弄眼地提醒我:“当心点,老兄,你带进来了不应存在的东西。”我察觉到他的话里并没有要告发我的意思,因而也并不紧张,反倒直截了当地问他:“为什么这里不允许黑色出现?”他神情暧昧地笑了:“为了不让你们发现这个世界的真相?”
我不知道他的话有几分真假,继续问他:“这个世界的真相是什么?”他却突然换了一种语气:“是黑暗?是污秽?是信仰?是解脱?是忠诚?是净化?老兄,你可真问了个好问题。”他吹起口哨,那是一支很古怪的曲子,有太多的“发”和“西”,像是从地狱传来的声音,也像是什么人贴着我的耳朵,穿透我的头骨在说话。更古怪的是,有一个瞬间,我似乎听懂了那个声音。它像我决定来到这里时一样呼唤我,鼓励我,让我勇敢地站出来,掏出口袋中的黑色塑料袋,蒙在脸上,要我透过这块朦胧的黑色,去看这个世界的真相。
我的意识停留在周围爆发出尖叫的那一刻。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关于发生的一切,都是我在诊所接受治疗的过程中由医生告诉我的。他们说,我那时拿出了一个黑色的塑料袋套在头上,然后我的脸变成了一张狰狞的乌鸦脸,饭店里的其他游客看到我的脸后,接二连三地被我吓晕了过去,甚至还引发了停电事故。而我自己在被工作人员制服后,也很快昏迷不醒。他们说,这一切都是因为我瞒着导游和工作人员,违规带进山庄的黑色塑料袋,在山庄里,黑色会带来不幸。关于那时坐在我对面的工作人员,他们没有提一个字,这个人好像被遗忘了,连我自己也开始怀疑他是否真的存在过。
现在我的讲述或许很平淡,你们也无法感受到它给我造成的后果,但是实际上,我在诊所里住了接近一个月。不但要服用大量药物,还接受了一场堪称残忍的手术。直到现在,我的皮肤上还残留着手术的疤痕,从额头一直蜿蜒到胸口。最初他们没打算给我动手术,但有一天我发病时甚至挣脱开医生的钳制,冲进了寺庙。最后是寺庙的僧侣用诵经声唤醒了我的理智。那时我的感觉处在最深的睡眠之中,脚下是几乎迈不开脚步的泥泞,黑色的污泥咕嘟冒泡,我站在黑色河流的一边,向河流的对岸、同时也是河底的另一个充满色彩的世界走去。直到诵经声击碎了这个梦,我才发觉周围的一切都是有色彩的,而那个吸引着我的河底的世界,才是暗无天日的漆黑,如同炼狱般充满了怪物的尖啸。这场梦之后,我从额头到胸口的皮肤上也出现了洗不掉的黑色斑块,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扩大,逼近我的心脏。医生说如果再不切除,我可能会失去作为人的意识。我同意了他们的建议,实际上我根本没有反抗的权利,那段时间我几乎无法睡觉,闭上眼就是那条黑色的河流,是怪物的尖啸,是那个声音的呼唤。连续数十小时都无法休息的状况极大地影响到了我的精神状态,我在现实中也开始幻听,眼前也经常出现近似乌鸦的黑影。那种时候不论他们对我说什么,我都会点头答应的。我太想回到正常的生活中了。
他们不但切除了我的部分皮肤,还切掉了我的额前叶。我康复得很快,仅仅从这个不知名的黑色病来说,是这样的。手术一周后,我就被送离诊所,改由几个工作人员在帐篷中看护我。两周后,他们宣布我可以离开这里了。起初我很高兴,但回到家里不过一周,我就痛苦地发觉自己再也无法回到原先的生活中了。我的幻听和幻视症状并没有好转,它们似乎是和我被切掉的皮肤和前额叶不相关的另一种病。我重新戴上了梅花山庄的滤色眼镜,这个世界的黑色从眼镜中褪去了,但我反而开始能够看到一个黑色的上帝,他向我微笑,告诉我我正是他选中的新耶稣,应当负责向人类传达他的教诲。每一次,我都向他做祷告,但他只重复着那些话,从来没有给过我其他指示。
因为长期无法好好休息,我逐渐暴躁易怒。有一次,甚至用花瓶砸碎了来做客的朋友的脑袋。看到鲜血从他头上流下来的一瞬间,我居然感到强烈的兴奋,我一点也不害怕,还是其他朋友尖叫着给医院打了电话。救护车到达后,我也被他们强制送去了医院,不过是精神科。医生说我可能得了精神分裂症。实话说,我根本不在乎。我知道普通人类无法理解上帝的指示,他们只能当作一种病症,以此掩盖自己的愚昧无知。我的上帝,从一开始就是他选中了我,是我指引我前去梅花山庄,也是他将我从梅花山庄的魔爪中拯救出来。他正是世界的真相,和梅花山庄里那个黑色的炼狱完全不一样,那个黑色炼狱是他给予我的考验,而我,毫无疑问,通过了考验,因此获得了聆听上帝教诲的资格。
愿上帝也保佑您,阿门。
医生意见:
和梅花山庄的医生取得联系后,了解到病人并没有做过皮肤和前额叶切除手术,我们也没有在他身上发现任何疤痕。关于病人所讲述的梅花山庄的一切,似乎都是病人的妄想。由于病人经常在有理智和无理智之间切换状态,其陈述不具备可信度。病人患病前从未有过宗教信仰,暂不明其精神分裂病症以宗教信仰形式出现的原因,仍待进一步观察。
作者:江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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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这是我第一次进派出所的审讯室,硬邦邦的凳子,框住双手的铁栅栏,还有耀得人头疼的台灯。
“同志,我来自首。”
“我昨晚上开车撞了人。”
作为一名光荣的土木人,每天上山下乡开车奔袭八百里,在半夜从工地开车回暂住地这都是基础操作。
每次半夜开车我都很小心,提前一杯咖啡或者一保温杯绿茶,夏天常备风油精涂太阳穴,生怕自己一个注意力不集中,开车翻沟里。
“其实我不记得自己有撞到人。”我低着头,摩挲着手中已经没水的纸杯。
毕业后,我贷款买了一辆二手轿子,手动挡,不太好开,原车主开的也不太在意,车身很多伤,但是马力足。
能让我在45°的山坡上呼呼跑。
当然,主要是因为它足够便宜。
早上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我就驱车赶到工地了;把它往角落里一扔,就忙活自己的去了。
直到中午吃饭,食堂里一工人远远看到我,张口大呼,“梁工!你车被撞了!”
“啊?”
我二话不说撂下筷子,掐着馒头就往外跑,这才发现,车头有一大片剐蹭。
好像是,被一辆蓝色三轮车刮得。我看到了蓝色的漆。
有点严重,前杠都凹进去了一大块,上面蒙着的灰都被擦干净了。
“哪个傻逼玩意儿把我车刮了?!”
气得我馒头都吃不下去。
在这儿无能狂怒了好一会儿,我逐渐冷静下来。没办法,工地这儿没监控,唯一有监控的地方就是临时办公区那一栋二层预制板房。
再加上我这破车的记录仪不带24小时停车监控,自然是找不到肇事者。
一想到前杠维修加喷漆要花我五百大洋,整个人就更不快乐了。
下午哼哼唧唧干完活儿,天还没黑我就下班跑路了。
只是千算万算没算到,乡村小路上居然破天荒的在堵车。
即使我已经很小心了,还是差点撞到突然跑出来的熊孩子。
熊孩子被车顶了一下,懵了两秒开始嚎啕大哭,原本在指挥交通的交警走过来,对我进行了长达两分钟的口头教育,随后恋恋不舍放我离开。
临走前,交警提了一句,“车上的痕迹抽空赶紧处理了,保险杠都要掉下来了,多危险啊。”
我摇下车窗,嬉皮笑脸的点头应和,“同志,前面是怎么了?还能过吗?”
“出车祸了,有点堵,能过但是得等等。”
我看着前面许久没有挪动的车流,学着其他司机,熄火下车,摸出根烟叼着,跑前面桥根看热闹。
这说是座桥,其实只是跨了河面的土路,两遍没有护栏,河水也不深。
没唯一要小心的,是河底的坑洞——这里,原来可是违法小煤窑的聚集地呢。
皮艇上的救生员几个猛子扎下去再上来,两手空空,大概是没找到目标;桥上的吊车还在费力的一点点把事故车从水里拖出来。
那是一辆蓝色的三轮老头乐。
而且老头乐的车门位置,还有一个明显的凹痕。
越看,越觉得跟我车头那弧度匹配……
“所以,我来自首了。”
我并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撞了对方,但我不想赌这个可能,反正有保险也用不着我赔。
“你一点撞击的印象都没有?”
蓝制服看着我,目光比桌上的台灯还刺眼。
“是的,一点儿印象也没有。”
其实我本人也在纳闷,按理说,撞得这么严重,我多少应该是有点感觉的,总不能昨晚上是梦游把车开回去的吧?
警察跟我一起陷入沉思,很显然,他们并不相信我的说辞,甚至怀疑我酒驾。
我大大方方的让他抽血,血液里别说酒精了,就是咖啡因都丁点儿没有。
后续这件事警方如何调查的我不是很清楚,但伤者家属想要冲进来撕了我的狰狞面孔,我是看到了。
害,这我可太能理解了。
毕竟,他们没了妈啊。
我低眉顺眼的现在警察身后,讲对方的谩骂和指责全都听在耳朵里,不往心里去。
交完罚款后,将事故处理交给保险公司,两条腿走出派出所。
抬头看看天,阳光明媚。
“梁工,出来了?”
之前在食堂热心提醒我车被刮了的工人,开着残疾人助力车来接我。
“腿还疼吗?”我落座副驾驶,系上安全带,“哥,我饿了,一晚上没吃东西了。”
“请你吃大餐。”
工人咧嘴,用他那条好腿发动车辆,带着我往县城最大的饭店去。
“哦对了,人呢?你把人藏哪儿了?”
“我把那个女人工地坑底了,埋之前剁了腿。”他拍着自己的残腿乐呵呵道,“肇事逃逸,总得付出点代价,你说是不?”
“嗯。”我认真点头,“肇事逃逸要不得。”
作者:诸子百
免责声明:笑语
(世界观为架空现实世界观,有些地方与现实三次元世界不符,文中地点皆为虚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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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六点,一座名为家乡鸡快餐店外,一个小女孩她趴在玻璃门前,摆弄着手里的玩具相机,学着大人拍照的模样,对着店内咔咔拍了几张。
小小的个子还没有门把手一般高,透过桌底的缝隙,她看见了妈妈朝休息室走去。依照以往的习惯,妈妈正在换上日常的服装,这意味着妈妈的下班。女孩脱下小背包收起相机,习惯性的摸起书包上的徽章,这块小东西被她摩挲的锃亮无比,透着店内微弱的灯光也能轻易晃出徽章边边的亮光。有了这只巴掌大的小徽章,就能提前进入游乐园,对于她来说是一个无比振奋的日子,盯着徽章上米米鼠大大的笑脸,眼睛更加闪亮亮的。
小女孩探出脑袋,看见有人向这边走来,她抬起手试图拉开紧闭的店门迎接出门的妈妈。女人开门牵起冬冬的手,冬冬蹦蹦跳跳指向远处绚烂无比的乐园,五光十色的光束掩盖住将要驶来的红蓝闪光。
深夜10点,快餐店员工李娟来到正门像往常一样开启门锁。今夜本该朝海红夜班才是,她却与李娟提出了换班请求,李娟又想起中午时分的员工休息间内朝海红的话语:
“游乐园开业,我妮儿盼了很久,姐跟我换一下,明晚我再补回来。” 朝海红拿出一只包裹 ,大红色的塑料袋中是一件叠着板正的毛衣:
“上回你说冬冬毛衣好看,我这几天特地给你家小利也盘了一件..特地做大了些,可以穿几年”
见李娟没再说话,她稍显急促的推了那只包裹,试图直接塞进对方手里。李娟深知朝海红小朝的不易,小两口从农村出来,经历那档子风波后丈夫早死,小姑娘一人拉扯着3岁大的丫头在这偌大城市定居,无依无靠的仅凭快餐店帮厨工作度日。
在她看来,朝海红瘦瘦小小的模样像极了郊外池塘上不得已长出的浮萍,任风摇风摆,每一刻不得已的随波漂流,可真怕被坏人给欺负了。李娟不忍心拒绝,于是应了接过毛衣。厚实的包裹落到对方的手里,朝海红便才收回双手。话音未过半分,朝海红深知没了继续待下去的余地,点着头撑着笑走出休息间。
李娟不由得叹口气,可怜了这姑娘,她还不知道自己落在了谁的手上。
朝海红初入职时,包括李娟在内的妇女无不聚在细声讨论:可得亏赵三富接应了这对母子安排了工作,赵三富是个店长,那就是生意人,做生意的哪能做亏本的买卖,定是瞧准了小朝这样年轻水灵,不然也不会接一个带孩子的小寡妇另安排一处员工宿舍。
李娟持续盯向店内。借着阴沉的黑夜加之双层门的独特结构,里面漆黑一片。双层门的密封性与防盗性兼顾,李娟需要开启两扇门才能真正进入店里大堂活动。
一扇外门拉开,只是闻到鸡肉肉臊与消毒液叠加的气味,这种味道在快餐店内是再正常不过的东西,逢夜班前会将东西全部清扫完毕,与美利坚的总店是同等培训习惯。可奇怪的是,李娟知道小朝干活向来麻利还净亮,就算是肉臊味也没别人值班的那般浓厚。
一扇内门又被拉开,更为猛烈的血肉味不断混浊锈气卷入李娟的鼻中,一段接一段的灌满鼻腔,一吸气甚至都能尝到一口不可说的异味。她有些慌神,昏黑的大堂无法辨认面前的任何物体,向前一步像是蹚进了池塘边,湿软的鞋底下不断发黏——没了灯光的辅助,整个感官快被这难闻的味道搅碎。
或许是自己吓自己,李娟扶着墙连忙打开贴在门旁的开灯按钮。一列接一列的灯管亮起,这才看清脚边不远处,侧躺着一张熟悉的面孔。
深夜十点半,月亮虽被密云遮挡,一处警局内依然亮如白昼,车辆从大门驶出,两盏车灯照亮路边赛月光。峯雪琼接到报案,报案人语气慌乱不断嚷着家乡鸡快餐店大堂杀了人,
夜晚不易凭靠路牌认路,只能依着印象,将车停靠在世纪大道周围。
“峯姐,那边好像有动静。” 讲话的警员走向角落,峯雪琼紧跟而上,这个时间点一切可疑的动静都将是关键。
顺着微弱夜风声,带进四处无人的街道口,街道口侧是一段铁制楼梯,顺着栏杆向上看是一排整齐的宿舍,路灯照及不到的位置有三四半大不小的少年正堵着楼梯的出入口。
“让你们老板,赶紧回信!我这边客户可等不及了。” 领头的小子举着小灵通揣着兜,手里闲不住的晃来晃去。
峯雪琼透过他们的肩缝能够看出,围堵的正是一对母女。母亲抱着女儿扶着头,女儿的头顶带着米米鼠大耳朵的发饰,穿着母亲背靠在墙不敢发出任何声响,或许是峯雪琼的视线过于炙热,那位母亲无助中的渴求目光与她对视。
穿过夹缝的无声求救让她想起那个黑夜,一间在雨中熊熊燃烧的房屋和一双宽厚的大手。
领头小子凑了上去,手将要落在那位母亲怀中的囡囡。
“这小姑娘..” 没等那领头小子说完,峯雪琼伸出一条腿冲着他屁股连踹三脚,一脚更比一脚力度大 。
那小子被踹的发懵加上重心不稳直接重重跌倒在地上。
“你是哪个学校的学生?”
峯雪琼硬生生破开一条被这几个小子拦截的出入口,用手臂挡在那对母女前面。她的语气强硬,职业性的问话使得气氛紧促起来。
“豹哥,咱直接走吧。”其中一个矮个子见势不妙,拉着领头小子起身准备开溜,几个少年拖着倒地的老大狼狈的跑出现场。
峯雪琼转过身 ,这才发觉对面的母亲年纪跟自己一样大,可怀中的囡囡也已经是三岁大小,她不由得半倾身子温声道 “你没事吧?”
或许是对方习惯了道歉,立刻哈着腰点头 “没事的没事的,谢谢警官。”
那位母亲道歉时垂下的头颅使这位从小便失去双亲的警官动了怜悯之心,峯雪琼全然不顾二人是一面相逢,摸索着口袋,只掏出了一张纸利落的写下一串数字,卷成一卷递到了对方的手里:
“这是我的手机号,我姓峯,你不用害怕有什么困难可以找我。”
峯雪琼不敢离去,望向那对母女的身影,看人进了房间内才放心离开 :
“那几个小孩你面熟不?”
市中心她不常来,这样的商街也只是匆匆路过。
“有一个面熟,不过” 警员话锋一顿 “姚志远比我更熟,上次他亲手抓的人。”
“哦,他啊。”峯雪琼抛下一句便不再深问,比起那几个小子她更加在意眼前的案子。
穿过那个胡同就到了案发现场。
峯雪琼进入快餐店内,眼前的情景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讲过于狰狞,法医早已将现场保护起来,流动的血迹刚已风化,一路蔓延至门口。尸体身着宽松西装,身上的名牌已经验明其身份,死者为家乡鸡快餐店的店长:赵三富。
死者赵三富心脏附近被击中次数五六有余,看得出凶手并不是一个专业的刽子手,可刀刀致命。不仅如此,仅凭伤口走势,法医已经有了初步判断,死者在没有过多挣扎的情况下失血过多而死,这一句推断令峯雪琼有了不假思索的确定,这是一起熟人案件。
峯雪琼暂且放眼整个快餐店的布局与细节,既然是熟人作案,那么收银台上却为何出现盗窃的痕迹?她走进收银台内,大额的钞票早就被一席而空,桌上的发丝也被痕迹科同事收入其中,那根发丝带有栗色染色状,并且长而卷,应该是女士的头发。
从美利坚而来的家乡鸡快餐店的风格是许多传统店铺少有的,几张圆桌放于大堂两侧,墙侧则放置两排软皮沙发,墙上除了菜品展示广告,还有一处写有“员工风貌”的展示牌。
展示牌中是各个店内员工身穿店服的正面照,或许冥冥之中的命中注定,峯雪琼看见员工面板中出现了熟悉的面容,员工名字为:朝海红。
此时接近凌晨0点左右,家乡鸡快餐店门前门后已经铺上禁止入内的字样,李娟站在胡同处,峯雪琼小队正对她进行询问记录,不过出现了一点小小状况。
“真的吓人啊,那个死相。” 李娟被刚刚的景象吓到惊魂未定,话语间抬头看向楼梯之上员工宿舍,几扇小小的窗户内不见光亮,神情才逐渐恢复平静 “也是死有余辜。”
没等峯雪琼顺势问,李娟瘪嘴放低音量 “上周赵三富跟他媳妇离了,扣扣索索的还托了关系,财产没分出去1分钱,这娘们气的每天下午来撒泼,赵三富怕影响生意这才下午关门早嘛。”
李娟又瞟了眼宿舍一侧窗户 ,若有所思中表情刷的就变了 ,连忙抓着峯雪琼的衣袖:
“警察同志,你得重点查查赵三富他媳妇,要不然下一个死的——”
“就是小朝啊!” 李娟的眼神带动峯雪琼向同一方向望去,那个方位是朝海红的家 。
2
次日早6点
小队围坐在会议室内,幕布投屏中投放着董卫梅的证件照与一组令人在意的银行数据。
所有人不敢言语,与其说是对工作的认真态度,其实是因为这次大队长老班破天荒的前来旁听,坐下的一个个正襟危坐不敢出任何声响。
“赵三富的前妻董卫梅,30岁海建本地人,家庭主妇无业。” 警员切到下页,银行数据转变为一张实打实的存折表格 “在案发的半个小时后,也就是昨天下午六点半,董卫梅的存折内存入中额资金,与收银台内盗窃的金额大致相符。”峯雪琼接过资料,使用红外线投影:
“有目击证人在昨天中午左右,看见董卫梅在家附近的进口商店独自一人购买了一把菜刀,据店员所讲是一把长柄金属材质斩骨刀。与法医同事的伤口鉴定大体相等,目前没有找到凶器可能会有下一次凶杀的可能性。”
“不过自昨夜凶杀后,家中无人也没有邻居看见她的行踪,基本断定失联接近12个小时。” 另一个警员接上,大部分都不自觉偷偷瞥一眼大队长。
“半天时间啊...” 老班抬头 “另外昨天李娟的笔录内提到的朝海红,哪位同志辛苦跑一趟?”
正所谓领导台上秀,台下同胞个个累成狗,他们小队从昨夜十点到今天早上可都没有闭眼哎,峯雪琼坐在老班身边,作为老班故世老搭档的亲妹妹,所有人齐刷刷朝峯雪琼投来求救的眼神。
“我去。”
峯雪琼举手,心想正和她意。这是一个更加了解朝海红的机会。在昨晚的案发现场与李娟的笔录种,她发现了古怪的东西,或许朝海红能给她准确的答案。
会议结束后,老班给出私家车钥匙放在桌面,抛下一句 “路上小心点。” 就离开了会议室。老班的身影跟哥哥有几分的相似,每一次无意中的帮忙都是这个态度。
当下,还是她更重要。
峯雪琼开车再次来到快餐店宿舍附近,与昨夜寂静的大街不同,清晨六点左右市中心的散步街就已经缓缓恢复生机。唯独家乡鸡快餐店的门外贴着大大的禁止入内几个字样,放在如此繁华的街道内简直是格格不入。
峯雪琼看向朝海红住的那间小宿舍,当晚的漆黑吞没朝海红住的位置,丝毫没有发现她的门外贴着画样。
她向上走近,“进来请qiao门♥” 歪歪扭扭的字体与拼音一看就是小女孩的手笔。字体下面还有两个简笔画火柴人站在蓝蓝的白云天空下露着灿烂的微笑。
“咚咚咚。”峯雪琼按照门上的提示,轻轻的敲了三声,
“似啷个呀。”
口齿不清的方言从门内发出,随后又有挪动凳子的兹拉音,朝海红的大门外有一扇防护绿漆铁门,随着杂音结束铁门内的木门缓声打开,露出半截身子,脚下踩着小板凳,一位约么3岁大的小女孩,是昨晚朝海红抱着的小姑娘,她记得很清楚,据李娟说是朝海红的女儿朝白苹,小名叫做冬冬。冬冬看到陌生的人后,本该半耷拉的双眼立刻睁的大大的,满脸好奇盯着峯雪琼看了很久,小手抓着门慢慢晃动。
“是哪位?”
透过门缝,峯雪琼听到朝海红的声音,冬冬跳下小板凳搬着走进屋内,语气兴奋蹦蹦跳跳朝海红道
“是一个漂亮姐姐。”
朝海红将她拉进身后,彻底开了门。朝海红的一身碎花睡裙半披外套,散下的披肩长发垂在左边肩膀上,一双眼睛如同深谭的月光流动。
朝海红拉开防护门,示意峯雪琼向内走去,宿舍大门简单一层没想到内里比想象中的丰富,不像普通大学宿舍一样目光可及之处皆是床铺,面前一张简易圆桌两三张板凳,窗边炉灶被收拾的整整齐齐。进门后,粥香溢满整座小小的宿舍。
“这是居民房改成的员工宿舍。” 朝海红挑起话头,见峯雪琼神色憔悴,捧着煲好的小锅面粥搁在圆桌上 “峯警官如果不介意,可以吃完饭再谈。”
朝海红做事如李娟说的一般麻利,没等峯雪琼拒绝,两三碗粥已经摆放整齐。峯雪琼无意中咽了口水,她的确一晚上没有合上双眼,也的确肚子空空。
峯雪琼有些不好意思,空手吃别人家白食不是她的作风。朝海红看出了她的有些为难,向厨房看去,只见有一小碟菠菜放在灶台旁大方明示
“峯警官会做菠菜饼吗?”
“不,,,不是很会。”峯雪琼此刻无地自容,窘迫的场面想立刻找个地洞钻下去。
“没关系,我来教你。” 朝海红没有让话题掉在地上,温柔的放置了台阶让峯雪琼走下。朝海红没有表现出同样的困窘,将墙面放置的一把斩骨刀取下。
“峯警官可以用这把刀将菠菜切碎吗?”朝海红的语气逐渐放缓,温声细语的她比峯雪琼想象中的更要温雅。
峯雪琼在家就没有拿过刀,自从哥哥离世后不是在食堂吃饭,就是在去食堂吃饭的路上,能拿刀的时候除了练习课上再也没握过,她接过刀,这把刀比实战用的匕首要重一点,锐利的斩骨刀刀锋早就被岁月腐蚀的坑坑洼洼。
“这把刀是怎么造成这样的?” 峯雪琼的语气不像朝海红的柔和,生硬且严肃的就像工作时质问一般,峯雪琼脱口而出后就开始后悔。
朝海红没有生气,没有对这样的语气不满,反而反问峯雪琼 “这把刀很好用对吧?”
峯雪琼掂量了一下,手感确实厚实很多,无论是用什么角度都不会觉得别扭。 “好用。”峯雪琼点头,细尖的刀尖面刻有外国文字样,这种品牌的只有那间进口商店有卖。
“是吧,这把刀无论是切酸菜还是切猪肉都很轻易,而且是把洋菜刀,所以我一直都不舍得扔。”
朝海红笑了一下,峯雪琼发觉朝海红笑起来很好看,尤其是配上那对眸,她简直能盯着看好久。
峯雪琼很快切好菠菜,看对方熟练的打碎鸡蛋放在煎锅内,峯雪琼早就饿的饥肠辘辘,这种美食的味道对她而言,比加班还要煎熬。
“姐姐姐姐。”冬冬凑近,静悄悄的拉了峯雪琼的衣角,她这才发觉冬冬光着脚走近竟然没有任何声响。
转身看去,一支大大的米米鼠发饰戴在冬冬头上,腰上还穿着一朵公主蓬蓬裙,头饰和裙子全都闪着五颜六色的灯光 。
“好看吗!”带着点小骄傲蹦蹦跶跶的转了一圈 “是妈妈昨天在迪尼尼乐园给我买的。”
“好看好看。” 冬冬被夸的有些飘飘然,紧忙爬上床拿出她心爱的琪琪小相机,跑过去拉着峯雪琼的手
“警察姐姐我们一起拍一张。” 朝海红见状只好在背后悄声对峯雪琼讲 “是玩具相机,随便拍就是了。”
峯雪琼被冬冬牵着,冬冬学着动画片那样将相机镜头对准自己跟妈妈与警察姐姐, 随后闪光灯一亮,冬冬大喊了一声
“茄子!”
冬冬现在超级开心,迫不及待向峯雪琼展示昨晚跟妈妈去游乐园的“战果” 。装有各种纪念品的礼物袋子被冬冬一股脑撒在床上,一张抓拍的合照吸引了峯雪琼的注意。照片上写有迪尼尼的激流勇进项目,“这是妈妈,这是我。”冬冬指着照片,画面中是朝海红与冬冬穿着蓝色的雨衣被游戏中的“瀑布”袭击的一刻,时间的落款是昨晚的18:40左右。
这个时间点..幸亏不是她,峯雪琼暗中松了一口气,面前圆桌的饭变得更加美味起来。
3
朝峯二人吃完饭后,峯得知今天是冬冬去芭蕾舞兴趣班的日子,峯雪琼提议带着她们母女二人开车去少年宫。
今天天气不错,老班的新车就是好开...、
峯雪琼等红绿灯时摩挲着手动挡把,时不时瞧着后视镜,一路上峯雪琼一直在找机会向朝海红发出吃饭邀请,她不习惯自己欠别人东西,可不知道怎么回事,总是找不到机会开口说话。
“嗡嗡。”
峯雪琼正要开口,却被口袋中的通讯设备阻挠,她打开外放将通讯设备放在副驾上。
“我们查到了董卫梅的行踪,就在十分钟前她在海建东城火车站购买了一张前往申平的火车票。”
手机自动挂断,朝海红能透过后视镜看到峯雪琼的眉间逐渐紧锁,峯雪琼作为心情写脸上星人,就算是半天的小小相处,可以看出峯巨大的心理活动,只好见状:
“冬冬我们就在下个路口下车吧,不能耽误峯警官工作对不对。”朝海红安慰着冬冬,冬冬点点头,“不能给警察姐姐添麻烦!”
朝海红与冬冬的话语让峯雪琼的稍显担忧的心彻底放下,“冬冬等姐姐,姐姐忙完来接你。”
走时峯雪琼向冬冬不舍的挥挥手,她跟朝海红短暂的对视点头后又匆匆上了路。
-40分钟后-
面前景色快速后撤,随着峯雪琼的心境时光开始倒流,此时此刻她已经笃定——她不可能是嫌疑人,峯雪琼在内心彻底否认自己曾有的推断。
“按死亡时间来讲,董卫梅与朝海红的活动时间太过紧密,我有理由相信朝海红应是同谋亦或另一个嫌疑人。”
“不能简单的只是推论,证据呢?”对,证据呢?
峯雪琼回想起那张决定性的照片,冬冬的笑容是那样真实纯真,隔着单薄的相纸都能感受到涌出的快乐。
“你们别过来!再过来我杀了朝海红这个小狐狸精!”
通讯器内传出一位妇女的吼叫声将峯雪琼从飘忽的思绪中扯回。
“现场海建东城火车站北门路口,再重复一遍,海建东城火车站、北门路口、犯罪嫌疑人、董卫梅挟持了受害者朝海红,请各个部门火速支援!”
峯雪琼驶进火车站附近,没到达目的附近,亮黄交织的警戒线已经被围观的人员堵得水泄不通,无奈之下峯雪琼钻过人群,停在了警戒线之外,她看见宽敞无比的马路内一女与警察对峙,持着刀械冲着朝海红。
董卫梅情绪激动,见警察不敢轻举妄动,一把拉过朝海红将刀放在朝海红的脖颈处,寒气逼人的刀尖无情,尖利刀锋轻轻划过便有了些许的血迹。
董卫梅不清楚自己只是因为赌麻缺钱,才抢劫了该死前夫的收银台,怎么引得这么多警察前来追捕?
有情之鬼胜过人,无情之人不如鬼!她就是觉得赵三富死的好!苍天有眼,活该!真的活该!自己的夜夜祈祷这算是有了用,董卫梅睥睨四周发出苦笑,“赵三富死了活该!”
此时此刻董卫梅彻底发疯,披头散发的模样加上赴死的笑容比厉鬼还要可怕。她全然不顾周围警察的安抚,自顾自带着手中的人质向后退往几步,嘈杂警灯仿佛晃瞎她的双眼,不断涌入的车笛音蒙蔽了董卫梅的神经。
董卫梅耳朵旁清晰传入一道细小的柔音:
“人是我杀的。”
如同轻风一样飘柔柔吹进,又飘柔柔的飞走。峯雪琼在同样的位置亲眼目睹自己亲哥哥的死亡,同样宽敞的马路,同样的车,不同的人。
那天的具体场景已经模糊不清,朦朦胧胧之中仿佛梦境,小小的她被挡在警戒线外,不顾一切的哭泣也没再唤醒向日葵的阳光大哥——
拌着一白一亮,一蓝一红一轰鸣中,董卫梅与朝海红被急速驶入的面包车撞出峯雪琼视角外。
面包车司机见式不妙急忙向后撤半米,车轮的打转引起警员的注意,小队很快做出了反应,部分控制了肇事司机,部分维持了现场秩序,部分保护出事现场,只有峯雪琼第一时间去看了朝海红的如何。
在董卫梅的劫持下,朝海红半个身子被遮挡,好在伤势没有想象中的重,可即便如此脸上,腿上,甚至是胳膊肘上依旧被擦划出伤痕。这个画面跟当时情景太过相似,以至于峯雪琼有些缓不过神,几乎是身体的本能拉起朝海红的手,她的手早就没了少女的白皙,天天干糙活的女人怎么可能会有一双软软净净的手?
朝海红半睁开眼,模糊之后见到峯雪琼嘴巴不断向下撇,峯雪琼瘫坐在朝海红的面前,她宛如月牙一样弯弯的笑眼早被雾气熏满。朝海红捧着峯雪琼的脸抹掉眼角的泪。
“不要哭,峯警官。”
此刻,笼罩在两道月光上的阴云被擦干了。
-三天后-
董卫梅救治无效,当场死亡。两家人因家丑风波,双方的葬礼草草置办。朝海红因几天前的威胁加车祸躺在医院里静养,如此看来董卫梅的动机是板上钉钉。可峯雪琼内心仍然有巨大的疑问,她决定路过葬礼现场,也不能确定能否寻找到那个答案。这个杀夫案一传十十传百的,两家亲戚全都来凑个热闹,即便不是很熟的亲戚,因为这个荒谬的事件也想过来瞧瞧动静。
一个孩子被母亲的拉扯下在葬礼外徘徊,胳膊上黑色的袖章可以证明为参加葬礼的人员,男孩带着一款令峯雪琼无比熟悉的小玩意——琪琪照相机,男孩对着路过的陌生亲属拍来拍去,孩子的母亲看这种场合下这熊孩子不合时宜的玩耍,一怒之下将玩具照相机摔在地上,照相机身侧摔出一条裂痕,又经过路面石子的碰撞坏成两节,露出了一段胶卷。
“这个照相机不是玩具吗?” 峯雪琼靠近,透过阳光能够清晰看见胶卷上的使用痕迹。
朝海红的身体恢复的很好,她换下病服在医院后的一处十字路口拐角携带纸钱烧了起来。火苗肉眼可见燃烧的猛烈,禁锢在一个小小的铁盆里,铁盆就像是蚕蛹的壳,坚固又不易抓破,盆内纸钱不断交织被火焰拨弄的燃烧殆尽,朝海红眼中满是将要溢出的热烈的熊熊火光,一阵铃声响起——
“海红,冬冬来看你了吗?”是峯雪琼的电话。
“没呢,她现在还没下学。” 朝海红停止手上的动作,靠着烧火棍站起。
“冬冬的相机有没有在你的身边?”峯雪琼粗略的试探使得朝海红的展开微微笑意。
“没呢。” 朝海红拿出冬冬的儿童相机,拆下胶卷。 “她对她的宝贝相机一点都不离手呢...”
朝海红将胶卷展开,对着天空显出影像,一张反相店外照跃然眼前,仔细辨别才能看清店内朝海红拿刀的身影。
“等放学后,峯警官一起跟我去接冬冬吧。” 朝海红手扶小灵通,将全部胶卷扔进铁盆内,火势正旺胶卷一点点被蚕食歼灭,直至化成灰烬。
那边一阵沉默之后,语气渐弱“谢谢你那天请我吃饭..很好吃,我不知道怎么答谢..” 俗话说,真诚是永远的必杀技。
朝海红手拿着那张三人的合照母带,小心翼翼着收进钱包里,同样也是顿了很久:
“那...作为补偿,我能不能叫你...峯姐姐?”
-end-
VOL.217【飞鸟】飞鸟与飞机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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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与飞机
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地发展,计算机、互联网、智能手机、无人机、人工智能……对于十几二十年前的人来说,这些技术简直就像魔法一样。
小幕的手机里放着新闻节目的音频,昨天某个顶尖电脑公司研发了一款可以像人类一样与人类交流的人工智能软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就是这个‘像魔法一样’,现在这个时代,不正是我们魔物复苏的时代吗?在这个时代,我们的魔法,只会被视为一种科技,就算超出了现在科技水平,大家也只会把它当作黑科技而已,再也不会有人把我们抓起来,也不会有人把我们拿去火上烧了!”
小幕是一名货真价实的魔女,不知道活了几百年,对魔法理论了如指掌,会在家里用魔法煎蛋的那种魔女,同时,她也是一个重度的手机用户。我与她相识,也是因为交友网站上的帖子。那个时候的互联网还是一个虚拟空间,有不少热衷角色扮演的用户在匿名留言板上经营着自己的虚拟身份。没有实名制,甚至连照片上传的功能都没有,人们用最朴实的文字,靠着自己的人格、学识,进行着最纯粹的交流,我和小幕相识的开端,也是一篇叫《<小魔女日月星>中魔法原理考据及扩展运用(强化技及最终必杀预测)》的帖子。
和小幕不同,我不是什么魔女,我只是一个爱好魔法少女题材动画的普通人。
认识小幕以后,我建立了一个论坛。我们整理了小幕的魔法藏书和她自己的魔法理论,用不会侵犯著作权的方式将这些魔法知识编写成简明易懂的教程,把教程贴在了论坛的精华板块里。
因为这些教程,论坛吸引了很多人,广告和捐赠的收入也十分可观。这些人里大部分人是和我一样的魔法少女爱好者,也有很多魔法少女动画漫画小说的创作者。这些可以算得上是偶像的大师们,每年过年都会给我寄明信片,简直像做梦一样。但这些都不是我的目的,我的目的,其实是收集像小幕这样的,生活在这个时代的魔法少女,或者说是异能者。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SOS团,或者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幻想乡……这才是我的目的。
“在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你们的魔法也只是一种比较炫酷的‘科技’罢了,你觉得你们能过上普通人的生活,所以不再需要我了吗?”
这可不行,小幕她们变成了普通人以后,我也会变成普通人的!我会从唯一能接纳她们的普通人变成一个没有任何前缀的普通人,我会失去和她们的联系,最后会变回那个一无是处的普通人!
“安心啦,我和你们人类不一样,我们的寿命非常长,也不需要定期摄取食物来谋求生存,时间和金钱对我们来说没那么重要。我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浪费在你的身上,直到你死去,不会像你那些朋友一样,因为无利可图就离你而去的。”
“他们不是朋友,只是投资人而已。”
这里说的投资人是为我的网站进行投资的人,因为我不愿意放弃邀请制,把网站做成一个什么人都可以来踩一脚的开放社区,现在这个网站的商业价值基本为零,投资人们也纷纷离我而去。
“如果只是钱的问题,我可以用炼金术炼出很多。但是朋友是魔法炼不出来,你是我重要的友人,我很多重要的友人也是因你而结交。如果你不放心的话,我可以和你签订一份合同,一直做朋友到你去世如何?”
还是不要了,签了这种合同,就有一种随时会被她杀掉的感觉。
门铃适时地响起,真是助我摆脱尴尬的救星。我打开门,门外是一名矮我一头,身穿红白连衣裙的少女。和不知活了几百年的小幕不同,果子是一名货真价值的少女,和月野兔一样十四岁,正在读初二。她天生便具有强大的灵力,是一名以除魔为主业的神职人员。
“站长,你开的那家公司,是科技公司吧!”
见果子手里的手机也显示着人工智能的新闻画面,小幕“噗”地一声笑了出来:“我们刚刚也在聊人工智能呢。”
“我需要你的公司,我要你的公司开发人工智能和无人机!”
啊?我的公司名下只有一个会员数一千出头的小网站,果子应该也清楚这事。无人机、人工智能,根本不是我的公司能开发的东西,除非……除非用魔法。
“你不会想把那些式神之类的东西做成人工智能和无人机吧?”
果子点头,我说中了。
“现在的机器人还不能像式神一样行动自如,就算有这样的机器人,也不可能是我这样的公司造出来的。”
“你就不能宣称你公司里有天才少女工程师吗?”
“哪有这么多天才……”
“我啊,我就是天才灵力少女,你就说我研发出了可以和人聊天的机器人!”
“这,这不合适吧……”
“也就是说你不行咯?”
“至少现在,不太行吧,我们的网站,我还是想走低调路线……”
“哼!”果子砰的一声变成了一团烟雾,我捂住口鼻,等烟雾消散时,门口已无少女的身影,留下的只是一张剪成饼干人形状的白纸。
我捡起那张纸,掸掉上面的灰,将它收好。果子经常用这种白纸仿造出自己的样子造访我的家,每当不欢而散的时候,她就会直接变成白纸消失。每当她变成纸消失,我就会捡起她变的纸,将它好好地收进了一个写着果子名字的铁皮罐里——那些她来无影去无踪的日子里,这些纸片至少能证明她来过。也许我从未见过她真正的样子,尽管如此,我还是想相信她是个貌如其人的美少女。
“我是不是拒绝得太干脆了……”
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在问人。我知道果子这么急着让我开发人工智能和无人机的原因,她在现实生活中没有朋友,只能和她的式神对话。她所在的除魔组织不允许她将法术暴露给普通人,所以她使用的式神上都施加了透明的法术——那结果可想而知,在一般人的眼中,她成了一个对着空气自言自语的怪人,孤立和霸凌也接踵而至。
我也不问为什么她不憋着,憋到只有她一个人的时候再和式神对话。她应该有她自己的理由,拥有魔法灵力的人,思维方式和普通人有很大的不同。如果我开发了人工智能和无人机,让所有人都可以用上聊天机器人,那和式神说话的果子,只会被人认为是在和机器人聊天,也就不会变成异常者了。
说来我一直以为她在普通人面前与式神对话是想展现自己身为灵力者的特别,根本没想到她会希望人工智能这种技术来让她泯然众人。她不是为了展现灵力,而是真的想和式神说话?我想到了以前看过的一本叫《少女阴阳师》的小说,她的式神恐怕和宠物小精灵一样,是她重要的朋友吧。
“凡事都得有个循序渐进。”小幕说。她噼噼啪啪地在手机上摁着什么,希望她是在聊天软件上哄果子。
“如果所有人都能用魔法了,你们会开心吗?”我问完才发现,这个问题小幕已经回答过了,“我是说,如果所有人都会用魔法了,那不是变得和你们一样了吗?我是说,你们会变得和普通人一样,不再特殊,那你们会不会觉得自己和普通人一样了呢?”
“你在车什么轱辘话?”
“对不起……”
“你的论坛上有这么多魔法理论,有这么多魔法实操技巧,甚至还有手把手教你画符纸的,你怎么就没学会魔法,没让那么多普通人都学会魔法,变得和我们一样?”
“我,我觉得普通人不会觉得魔法这种东西可以实操出来……”
“那你呢?”
“我,我觉得我不可能……”
“这不就对了吗。”小幕笑开了花,“不管你们的科技发展到什么程度,都不是魔法,即使你们能还原和魔法非常相近的效果,你们仍然是不相信魔法的存在,或认为自己不可能使用魔法的人。你们使用的从始至终只是很像魔法的科技而已,和我们仍有本质上的不同。但这种不同只有使用魔法的人才能看得出来,因为你们不知道魔法的存在,即使有人在你们面前使用魔法,你们也之会绞尽脑汁地尝试用科学去解释它。”
我点头,在知道魔法真实的存在前,看到超自然现象时,人们都会用科学去打破迷信,或者将整个事件盖上谣言的戳,用骗术去解释一切。就算到了现在,我也会把没有引荐人的新会员视作魔术师。
“魔法和灵力的确是我们塑造自我的一环,我的魔法和果子的灵力虽然都是超科学的,但却是两种本质完全不同的力量,她和她的同事们会不会阴阳术,都影响不了我的魔法研究。人类发明了飞机,与飞鸟又有什么关系?”
我很想说人类发明飞机后鸟类会有飞行中撞上飞机的危险,但想到前些日子见过的被鸟类撞击的飞机上巨大的凹陷,我还是把话吞了回去。
“而你说的‘变得和普通人一样’也不会真正地改变我们,它只会让普通人忘记我们的特殊,这对被狩猎了百年的我们来说,是再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