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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恋爱了。
这件事得从我说起。从小的时候,我妈是个幼儿园老师,家教相当严格,因为她在我生下的那一天,已经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妈妈了,我设想到她看见我的那一刻,想的一定是“我的期末考卷终于来了”,但这件事我还没真正和她核实过,毕竟,命只有一条。
所以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是在外最乖的隔壁家的仔(当时我还不知道乖仔在成人术语里等于好欺负的小笨蛋)。唯一我能够放松的那一天,对,我生病了。
生病是我小时候最向往的事情,虽然身体难受,但是妈妈会把她120分的严格转换成其他别的什么东西。所以即使我的班主任大力宣传“带病上学”的传统美德的时候,我相信,班里64名同学有百分之九十都会心里鄙视这个带病上学的傻逼。哦,剩下的百分之十左右的,包括班长和那个带病上学的傻逼。在这种时候,带病上学的班长将构成我门班那个令人感动(鄙视)的百分之十。
“为什么没带课本?”
“为什么迟到?”
每一次我的老师在问一些显而易见的愚蠢问题的时候,我都想方设法地使自己变得不那么愚蠢,当时我已经学会了沉默是金的另一种回答,我自以为比“不知道”“起晚了”“不会写”这类很明显可以控制的因素高明许多,它介于“我明白道理但是客观因素使我做不到”的那一类。
“为什么你的化学方程式为什么没配出来?”
“因为我没有记住化学价。”
“为什么没记住?国庆放假十天,哦对了,你还生病请假了几天,十五天的时间,你都没有记化学方程式?”
在这一连串不停歇还附加了嘲讽buff的连续式愚蠢疑问句攻势下,我震惊了。以至于再说点什么,都会使我的愚蠢都无处遁形。
原来,生病的时候是要写作业的;
原来,生病的时候是要背化学方程式的;
原来,生病不是理由啊?!!
我此刻脑中奔跑过一千万个在写作业中猝死的自己。
班主任在我震惊之下,伸出了她的金手指。
“你看班长,考试的时候发烧38度,最后还是考了全班前十。”
终于,我败了。我转头看向那个使我隔壁家小孩头衔哐当落地的始作俑者——正在孜孜不倦地学习。
“对不起老师,我以后会多向班长学习的。”
到了这里大概都能够猜出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了。
我们班班长,是一个神奇的存在,你能理解一个人长得帅,也能够理解一个人是班长,同时也能够理解一个人学习好(闭嘴我死也不相信有人会爱学习);但是当这三位一体的时候,你只会用怪物一样的眼神看向他,对,我就是那只怪物。
这下你会很清楚我们相遇的那天,开始,一切都很不一样。然后你会知道一个乖仔化身超猛攻势女只需要一瞬间的恍然大悟,再加上有一闲话叫:女追男,隔层纱。在那个连男女走路前后都要隔上一米的军事化学校,我十多年来和我妈斗智斗勇的游击战功力全部都用在追这个人身上,每每回想起来,我都被自己感动得要死。
所以每次他靠在我旁边咯咯笑着问我到底哪里来的这么多手段的时候,我都拿出我在广播站里最正经的播音腔说:“我的骑士,我披荆斩棘正是为你而来——”然后他伸手勾了勾我的鼻子,接着我俩在一起笑成一团。
事情到底是从哪里开始不对的?我也说不准,但是我很清楚记得那一天,那个分明励志要拿全勤奖的家伙,没来。
我回想起那段时间他经常看上去很疲惫,我也是,期末考试要到了,谁他妈不疲惫?我从他那学会背下化学价后,试卷上再也没有白白送命的题目,他嘛,成绩依旧很好。毕竟基本功在那里。他甚至能够在和我传完小纸条的时候(我经常靠交作业的手段在里边塞小纸条)告诉我上节课的重点是什么。以至于有时候经过班主任的背后,我都会向他投以对媒婆的感谢。
然后我被拉到办公室,告知我的班长转学了。
“您应该跟全班说这件事,为什么单独找我?”
我隐隐知道这个愚蠢发问的结局,立马后悔出声。
“我早知道你们的事情。”班主任理所当然地看着我,“我应该早点阻止你们,不然... ...”
不然什么?不然你就不会失去十佳班长?学习标兵?三好学生?还是什么?但是经验告诉我对方未说完的话并不是因为他真的没说完。
于是我问:“他去了哪个学校?”
班主任回答的学校我并不清楚,上网一查,发现是一所中西合并的学校。后来我想方设法去认识了那所学校的人,你问我为什么不直接联系他?因为那天之后我们忽然断了联系。他的头像灰掉,电话... ...我担心接通后听见的是他家长的声音。
那时候,我忽然想到网上说:一个人忽然一段时间不联系你,也不回复你的消息,往好的方面想,他可能是死了。
虽然很好笑,但是一星期后我再拿到手机,就会发现男生在家自杀的新闻。
是不可能的。
且不说那家伙是擦鼻涕的纸丢了一整盒抽屉,都一定要拼死发扬“带病上学”的陋习这一点,还是自从被班主任输入“生病还要学习”这一主张后就对生病深恶痛疾的我,我俩一直都相当茁壮成长,在十佳三好学生杠上好几十个来回,我猜我俩在德智体美劳上顶多就缺了个德。
突然和男朋友断了联系这件事,本身捂着闷死了倒没什么问题,但对象是校草兼班长(我很想问一句,贱不贱呐)的时候,我分明是最大的受害者,却被当成了合谋每日被询问。
好家伙,这一星期一来我就光干着前台服务回答领导为何不来会面这样的问题了。在编了一星期的故事之后,我终于得以放假,谢绝老妈的接车服务后,我坐上了去那学校的长途汽车。
谈恋爱是有必要的,如果人能够忍住不去谈恋爱,也会去做很多代餐活动,上周班里那个前十自从迷上了嗑cp之后,眼圈增长的速度比她成绩退步的速度快得多。即使不代餐,人在克服恋爱的愿望上也会花费太多意志力。
人的意志力少得可怜,且用且珍惜。
四集电视剧,下车的时候差点晕到找不到学校的大门。
贵族学校豪华气派——
“你干啥呢?”
“你们学校也太豪华了吧!”
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他正拿着伞站在我身后。
理由非常无聊,就是有钱,正好有学校,有资源,有关系,所以走了。
“我跟我爸说以后要出国。”
奶茶很冰,我感觉有一颗珍珠正要噎死我。
咽不下去。
我太了解这家伙的德行了。
“打算之后去哪里学校?”
“你要和我一起?”
我笑了笑:“我哪里有这个本事。”
但他爸有这个本事。
没有什么反抗,威胁,或者是青春小说里那些义无反顾的出逃。我了解这个家伙,他自己深知什么对他的人生更重要。
不过老实说,从一开始,这就是他成为那只格格不入的怪胎,且被我看上的原因。
“你比你爸还现实,我甚至怀疑你压根不觉得我们在谈恋爱。”我翻了翻白眼,虽然我也不期望什么,“你知道吗?你爸其实来找过我来着,就两天前。”
“问你要不要一起?”
“嗯。”我开玩笑说,“当时我差点要爱上你爸了。叔叔还缺女儿吗?”
他翻了个白眼,没说话。
考虑的那些东西,比如怕因为失恋而导致双方成绩下滑,影响前途啊之类的,让我觉得他爸真是一个浪漫的老好人。
“狗东西。”我骂他,“好东西你自己都占了,现在这会连十佳三好学生都留给我了?”
这些都是空话,我就是有点恨他。
“我觉得你不会同意的。”
我还以为他要说三好学生的事。
“现成的,摊在你面前的东西你都不会要。你只要那些会让你头破血流去争的那些,即使姿态难看,到手的东西被撕得破破烂烂,你要的不是那些表面的东西。你想要赢。”
他怎么会这么了解我?妈的。
阳光忽然晃眼得不行,眨了眨眼,额角的汗流下来。我头晕得厉害,想要自嘲一下掩盖被戳穿的尴尬。但说不出声。
“我觉得没什么意思,这样争下去。”他说,“所以我没打算告诉你,也不打算带上你。我们谁也不欠谁的。”
炎热的屋檐下手脚冰凉,我开始后悔莽撞过来寻找真相的冲动,后悔一开始阴暗地携带着名为爱的谎言的质问。
“什么时候察觉的?”我听到自己说,努力想再扳回一成,“施佳跟你说的?”
“慢慢相处下来很容易就发现了。”他说,“你总是以那样的姿态去夺取胜利,不堪的手段不是必要的,但是你总要这样,弄得一切都不欢而散才开心。”
“那好吧,既然这样……”我努力扯起嘴角,这套对话我用了不下十次,“你都知道啦,我本来就是这样一个不择手段的人。”
我怎么可能不知道?从小到大的那些朋友,被我嫉妒,暗自打压,最终识破一切诡计……一切友谊的破裂都有迹可循。
“我不在之后,希望你能更爱自己一点。”
“呃,什么?”他的话风未免也转得太快?
“但是老实说,吸引我又是这样不自爱却不自知的你。”他说,“因为觉得很有意思,我当时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人这样坦然自己的恶意,生怕别人不讨厌自己。所以忍不住接近了。”
“什么意思……”
“看来你看得没有你自己表现的那样透彻嘛!”他忽然咧起嘴笑了,伸出手指弹我的额头,“有胜负心这件事没有你想得那么不堪,不需要通过释放恶意来伪装自己。我觉得,努力去为自己未来争取的你,很有魅力。”
什么嘛!!!!!!
他的嘴唇好软喔。
作者:蝌蚪
田雨在小学时的作文就写过:“我爱秋天,因为它很凉爽,它的风会吻我的脸......"写最后一句的她已经忘了被人吻脸是什么感觉。田雨的妈妈吻过她,后来那个被吻的人变成了弟弟。当她看着弟弟被吻时会开始好奇,吻是种怎样的感觉。当她在门口罚站时,秋风给她凉敷发红的脸。她揉揉脸,突然顿悟:被吻是这种感觉!
那天的作业是写最爱的季节,她写下:我最爱秋天,因为它很凉爽,它的风会吻我的脸.....有个女同学写夏天:”夏天树木繁茂,像哨兵一样守卫着我们......“全班都知道这位女同学写了夏天,因为老师朗读这位女同学作品的声音多么清晰有力,多么令老师自己陶醉。她让大家举手,点评这篇作文。第一个起来的同学夸这篇作文懂得扣题,中心明确。第二个起来的同学夸这篇作文成语,比喻都很丰富。第三个站起来的同学是田雨的同学马卓越,班上的第一名。他站起来,像拔地而起的一座白色小山,咧开他缺了缺了半颗牙的嘴。他的面相看着不太聪明,还有点笨,但实际上,大家都知道,马卓越是班里最聪明的人。老师面带微笑地让他站起,期待第一名的发言。第一名说:老师,我觉得田雨的作文《我爱秋天》写得更好。
老师脸上的笑容脱落。以前田雨站起来跟她说,汉斯刺猬里,汉斯对公主做的事情太残忍了,也是这个表情。她说:啊,卓越同学很有个性。然后快速挥过了这个话题,开始鉴赏下一篇同学的作文。
马卓越之前一直在默默学习,跟田雨的对话仅限于借作文看,借橡皮擦。
那天轮到田雨和马卓越扫清洁区。马卓越跟田雨谈论秋天。马卓越比较胖,白衬衫被汗水浸湿,他小心翼翼地和田雨保持距离,怕田雨嫌他有汗臭味。他说:我也喜欢秋天,喜欢你笔下的秋天。但我还是更喜欢北方的秋天。田雨问,为什么?他说:北方的秋天更好看!有一只鸟落在扫帚旁边听他们讲话,听着听着又起来飞走了。田雨问:北方的鸟要飞往南方,南方的鸟要飞往哪呢?马卓越说:到北方去!田雨接着问:为什么?马卓越回答:他们要找更好看的秋天!
他光顾着回答田雨问题了,没看好叶子。有一阵大风吹来,把他们扫好的落叶又赶跑了。她特地去捡了一片秋天的树叶,用小刀在上面刻:谢谢。马卓越回了她一张小纸条,上面画了一只小刺猬和一只小青蛙,小刺猬跟小青蛙说:不用客气。
田雨想:马卓越其实是个很好相处的同学。但是这件事在班里挥起了谣言。第一个同学说,马卓越喜欢田雨的作文,第二个同学说马卓越喜欢田雨,第三个同学说,马卓越和田雨在交往,第四个同学说马卓越和田雨昨天在小树林里约会,他看到了,第五个同学说......然后蹦出第六个同学,第七个同学,同学们七嘴八舌,同学们叽叽喳喳。马卓越用棉球塞住耳朵,他也把棉球递给田雨,跟田雨说:等他们说腻了就不说了,学习更重要。田雨也用棉球塞住耳朵,但还是能听得见同学们像麻雀一样的声音。还是老师英明神武,把他们两个远远调开。一个坐在教室这头,一个坐在教室那头,不相望,不讲话。
但是教室里的声音,像是夏日的蝉一样。有人画田雨和马卓越的小漫画,田雨和马卓越出去玩,田雨和马卓越牵手,田雨和马卓越拥抱,田雨和马卓越亲嘴......马卓越把全班传看的漫画卷成笔,塞见卷笔刀里,卷成碎片,连同铅笔屑一起倒进垃圾桶。这时候在下课,班里不吵,他说话了,大家都听得见:我不喜欢田雨,田雨也不喜欢我。他把叶子放到田雨桌子上。
就是嘛,有人附和。田雨这么漂亮,怎么会喜欢马卓越。马卓越只是成绩好而已。马卓越不反驳,用沉默的背影应对嘲笑。田雨装眼泪的袋子漏了。上课时老师和田雨对视,在水塘里看见自己的影子。
到了周末,田雨去上作文补习班。补习班老师是个四十多岁的未婚男人,戴着副金边眼镜,胡茬老刮不干净。补习老师出的题目也是季节,不过限定在秋天。田雨说,我不想写这个题目。补习班老师问她为什么。田雨跟他说了补习班的事,补习老师是她唯一畅所欲言的朋友。因为补习班老师很欣赏她的作文,补习班老师说,田雨很有才气。并且他鼓励田雨在杂志上发表自己的诗。不像田雨的妈妈说,田雨老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怪不得成绩上不去。
补习班老师问她:田雨,那个男生长的帅吗?田雨摇摇头:他长得不帅。有些不听话的男同学说马卓越——她犹豫了一会才说——是一只又肥又白的猪。
补习班老师又问她,田雨觉得马卓越同学怎么样。
田雨心里面是:我觉得他很可爱。嘴上说:他很聪明。
闲聊完了,田雨拿出作业本,开始写作业。她写作业写得无聊,就盯着老师的胡茬看。看着看着“扑哧”地笑出声。老师问她笑什么。她说,我很快乐,老师对我好好。老师也回她一个微笑。
老师表达他对学生的赞许,田雨,你是老师见过最标志的小美女。你的眼睛让我想到鹿的眼睛,你的下巴有美人尖,你也很会打扮自己,知道怎么让自己更加漂亮……
田雨害羞了,赶紧低下头写作业。老师走近她,握住她的手,纠正她的握笔,手贴在她的耳朵上,摆正她的头。随即,田雨感觉被蚂蚁群咬了一口,胡茬扎到她脸上,又有湿润的肉碰到她的脸,怪兽一样的涎水留在她脸上,还有一股肉被焖烂的味道。老师跟她说:老师对你好,是因为喜欢你。田雨是个很有才华的同学。老师听田雨妈妈说,田雨身上有个胎记。拉开衣服给老师看看好不好。
田雨问自己为什么,她心里的另一个声音说:因为老师想看,就像妈妈想让她好好学习,照着大人说的话来做,妈妈和老师就会喜欢她。为了让大人喜欢她,她可以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她拉开衣服,露出肚子,凉凉的秋风钻进来。田雨说,好冷。老师把手放在田雨肚子的胎记上,问田雨:有暖和一点吗?老师喜欢田雨。她原本可以说,她也很喜欢老师,奇怪奇怪,这句话好像掉在路上了,哪也找不见。老师把手放在她肚子上,像是医生。田雨开始扯头发,田雨一紧张就会开始扯头发,她每一考试就会少好多头发。头发掉在老师手上,掉在地板上,掉在练习册上。大把大把的头发缠住老师,缠住田雨。老师说,田雨肚子上的胎记,像秋天的落叶一样。田雨是正在生长的小树苗,到了秋天要换叶子。
老师往下按,往上抚摸的手好像穿破了田雨的胃。田雨说:老师,我感觉好恶心。老师没有止住手。“好恶心”这三个字从田雨的胃里,带着她的早餐一起涌出来。从她的嘴巴里,混着黑色的头发在老师蓝色的制服上淌成河流。河流里有碎碎的青菜叶,有红色的胡萝卜,它们发出一股难闻的酸味。老师甩开田雨,说:田雨,你身体不舒服,感到恶心,为什么不跟老师说呢....老师知道你也喜欢老师,你可以等身体好了再来找老师,老师会教你更多东西,让你把秋天写得更好——秋天是成熟的季节,你也要成熟了,不是吗?
田雨说,老师,教室里好闷,我好难受,你能不能开个窗。
老师推开了窗户。秋日清凉的空气把呕吐物的味道稍微冲淡了些。他用纸巾擦着身上的呕吐物,说:田雨在这里等老师,老师去换身衣服。
田雨没有等他,她逃出来了。外面下着秋雨。夏天也会下着这种凉凉的雨。但秋天的雨里没有蝉叫,蝉都藏起来了。田雨用力地搓着老师的嘴唇蹭过的脸,搓出泥来。她后知后觉:我被老师吻了。已经很久没有人吻过她了,但是她不觉得温暖,也不觉得感动,即使是来自喜欢的老师——她突然没有这么喜欢老师了,田雨觉得老师又老又丑。老师的吻是什么意思.....爸爸离婚前也吻过她,但是那不一样。老师吻她好像期待她做什么事,比如把衣服全部脱掉,他的吻从毛孔渗入.....田雨的肚子又开始疼了。她用力地搓脸,用挂在胸前的钥匙开了门。她洗澡,用力地搓脸和肚子,特别是老师摸过的胎记,落叶一般的浅红色胎记。她讨厌这片胎记。她洗完澡就打开作业本写作业,她肚子里好像有条虫在咬来咬去,脑袋也晕乎乎的。她趴在作业上睡着了。
送完弟弟去外婆家的妈妈回来了,把她拍醒。她醒来就喊:我的作业——她看了看,作业只字未动,看来是写不完了。
田雨妈妈皱着眉头问她,作业为什么昨天不写。她小声说:昨天,我在书店看漫画。
一天到晚就知道贪玩。田雨妈妈说。你太懒了!以后哪里考得上大学。补习班老师说你逃课回来了……妈妈交了钱的,你怎么能逃课呢?
我以后不上那个作文补习班了。田雨说。再也不想去上了。
你说不上就不上!几千块钱,你给我弄来!田雨妈妈一下子火大了。田雨想,她要打我了。她闭上眼睛,等待巴掌。
但是巴掌没有落下。田雨妈妈问她,为什么?
田雨说,我就是不想上。
田雨妈妈说,因为你贪玩。
田雨说,不是!我就是不想上。
田雨妈妈说,那你倒是说为什么?跟我说清楚理由,我才好退钱。
那一刻田雨差点说出来了。但是她不想说,老师的吻像沉在她血管里的毒,吸不出来。田雨缩成一团,说,我就是不想去。
为什么?
田雨想,补习班花了她好多钱,她又要打我了。她先护住脸,眼泪和叫声一起从身体里涌出来:我就是不想去!你打我吧,打死我也不去!
她的哭声起作用了,那边沉默了。田雨的眼泪滴到作业本上。她要修改她的作文《秋天》,这是她最后一项作业。她抹掉眼泪,开始修改作文。在她胃里的虫闹得更欢了,她揉了揉肚子,胃酸从喉咙里升起。
田雨妈妈说,田雨,快去休息,你生病了。
田雨说,我不能休息,我写不完作业,你会打我的。我不想被打,所以我要写完作业。
田雨妈妈错愕地看着她,哭了,她说,你怎么能说这种话。她流的眼泪和田雨一样多,于是她们彼此对视,默默流泪。田雨妈妈说,你不要妈妈也好,你不要妈妈,妈妈就死在外面。
田雨妈妈没有死在外面。她拿来毛巾擦赶紧田雨的胃酸,喂她喝了热热的姜糖水。让田雨躺在床上。田雨妈妈问快要睡着的田雨:田雨,你告诉妈妈,到底怎样才能做个好妈妈?
田雨跟她说:只要你亲我一下,你就是个好妈妈。
田雨被亲了。羽毛般的吻落在老师吻过的脸。田雨妈妈说田雨受寒了,撩开田雨的衣服,拿毛巾给她热敷她的肚子,挡住了那个胎记。
田雨问,妈妈,你爱我吗。
田雨妈妈说,我爱你。妈妈错了,妈妈不会再打你了。
妈妈不会再打她了。妈妈虽然脾气暴躁,但是她说话算话。妈妈打完妈妈,就会哭,好像打得是她自己。妈妈可以不为打田雨而哭了。
田雨被秋雨的声音吵醒了。妈妈坐在窗边望着田雨,她放柔语气:到底发生了什么,告诉妈妈好吗?
田雨不想说。那段记忆砍下来装在垃圾袋里,分类,粉碎,连提起都不要提起。她怕她妈妈说:老师只是跟你亲近——或者说:你怎么那么蠢,就这样让事情发生了?
田雨摇头,她问妈妈,什么时候去秋游,像以前一样。
秋游?她妈妈说,等有时间再说吧。我还有工作。
田雨第二天去上课了。田雨妈妈认为田雨健健康康,什么事都没有。她说:只是学习压力太大了。田雨那周经常挨老师批评。上课开小差,趴桌子。她经常做梦,梦见自己在沼泽里,被人亲吻。问她的人有胡渣,那双手也有时掐住她脖子。田雨梦见自己被老师杀了,扔在春天的沼泽里,咕噜咕噜吐泡。有时杀她的人会是马卓越。
她好久没跟马卓越说过话了。老师把她和马卓越一起叫到了办公室,田雨猜马卓越叫去只要被夸的,田雨叫去是要被批的。但老师没有夸人也没有批人。老师拿了一小箱树叶,每片树叶上都刻着对不起。老师说,这是全班同学的道歉。
田雨和马卓越一起拿着这箱树叶。田雨用手抓住几片树叶,"对不起"在她手中变形,发出汁液的清香。
他们仿佛商量好了一样,一起把树叶偷偷倒进小树林里。一大片"对不起"很快就会被收拾走,掩埋。有只燕子在一旁看着他们。田雨突然想到一件事,问马卓越:北方的秋天真的很漂亮吗?
马卓越说:是很漂亮。问这个干嘛?
田雨说:说不定我有一天会逃到北方去。
为什么?
为了看更美的秋天。
END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作者:旬夜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背景:电视剧《精准射击》
属性:BL/伪骨科
正文:
血缘真是个讨厌的东西。
它把最爱的人送到我身边,却不能让我在月光下亲吻他。
1、
邵以优开始喜欢射击是在某个瞬间。
气枪射击成绩在屏幕上显示在10.9,他听到自己胸口闷闷的一声轻笑。
像在冬日埋下的一颗种子,在春天发芽,嫩叶青翠。
他在雨后天幕下找到了它。
一如邵以良。
-
那天邵以优在桌子上看到邵以良留下的字条时,情绪比较稳定。
他在大脑里搜罗着关于“昨晚”的记忆,大约是他们在熟悉的摊位偷偷吃了点炸串还喝了酒。他没醉,至少没有双脚打颤,在地上拖出一个八卦阵。而邵以良也没一边骂娘一边把他往家里拖。
他们只是并肩走着,邵以优的一只手被架在对方肩膀上,他低头看他们并排的影子,意义不明地笑。
过去的邵以优滴酒不沾,毕竟喝酒容易手抖,假设未来能成为正式国家运动员,相信人生也会有很长时间和酒这种东西分道扬镳。
所以被邵以良带着喝下第一杯酒的晚上,他迷迷糊糊摔倒对方床上,双手双脚软绵绵地使不上劲,他走不动,只下意识感觉自己不讨厌躺在这,于是他把自己的脑袋往枕头上挪了挪。
邵以良那时几乎快睡了,声音都是懒的:“你床不都好了?怎么又到我床上来了。”
邵以优沉默着,他们距离贴近,手臂离后背的距离不过几寸。
不过几寸远的邵以良声音闷闷的,让邵以优有种少有的安稳,鬼使神差,他给他发了条消息。
【谢谢】谢什么,他也不清楚。
只是下一秒,邵以良回身撞进他的眼里。
他们四目相对,呼吸交错——他想,那是适合亲吻的距离。
-
入秋的白天开始缩短,夜晚漫长。
锦标赛结束的日子,训练依旧日复一日。
邵以良失踪的当天,并没有对邵以优的训练造成什么太大影响。
他起床后,依旧用日用牙刷给自己做完了一套口腔清洁,动作认真得足够感动成天给他们赞助的金主爸爸。然后他把邵以良留下的纸条收在上衣口袋里,发了一个“给你带了早饭,今天有训练。”的消息。
邵以优本来是打算当天给邵以良安排个系统集训的,想着无论是基础知识还是一些动作上给人补补课,免得对方射击仅仅靠着肌肉记忆和经验。
可人算不如天算——邵以优跑了,还跑得无影无踪。
就像是是某天家庭矛盾,结果最小的孩子闹离家出走了一样。
当然这么理解起来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
毕竟,邵以良的确是他们家最小的孩子——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却生了个能漏风的大心脏,成日吵得他要命。
想当初第一次知道邵以良小时候被养在孤儿院,邵以优曾问过他爸那间孤儿院的名字。
老狐狸不乐意说,打着太极哼哼唧唧把话题给摘了过去,那时邵以优也不怎么在意邵以良,就没追问。
如今他想,要不他抓着自家亲爹,威逼利诱把那孤儿院地址套出来算了。
毕竟天知道他这便宜弟弟会不会哪个神经搭错,跑回孤儿院散心去了。
但事实上,天可能也不知道。
【你当初把他领回来的时候,会没问孤儿院地址吗?】
【游乐园?什么游乐园。】
-
这天邵以优完成一天的训练,来到游乐场的时候,手里里是他爸发来的定位。
用他爸的话说,邵以良虽然在孤儿院长大,但已经很久没回去了,与其说回去找他,不如来这游乐园的射击摊位看看。
于是当邵以优抬头,看见头顶还未亮起的一串灯泡,才意识到,这个地方他和邵以良来过。
那是他们刚见面不久,关系不和,邵以良提出靠打枪比赛来决胜负。于是他被拐带着半夜翻了游乐场不算,还给保安追着撵了两条街。
那晚也是邵以优第一次看邵以良射击。还不错,手臂很稳,射击难度比较小但精准度够。
其实作为专业训练生,他们平日里出门打气球就是种越级碾压。邵以良那稳稳的几枪全中并不算什么值得惊讶的。
只是那一瞬间,邵以良的眼神却引起了他的注意。
大约邵以良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在射击的时候,眼神中带着一种诡异的傲气和自在。
好像,枪就是他的本身,他在做一件极其下意识的事,像吃饭漱口一样简单。
邵以优抓着对方问他是不是练过。
那人微微扬着下巴。“还需要练吗?我一直是这里的神枪手。”
-神枪手?
-还需要练吗?
简直大言不惭,不知天高地厚。
可就是这么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人,在射击赛场上,放弃了他的成绩,用手托住了他发抖的手臂。他说。“比赛的时候,就当我在你身边。”
邵以优向来是一个在情感上比较敏感的人。
比如小时候,父亲某次回来少有的颓丧,他想去拥抱他,却看见那人收起了一直挂在书房的奖牌;再到后来,母亲生病,因为经常需要去医院检查没时间接他,所以他学会了自己上下学。
他总能感知变化,然后去适应。
哪怕后来到他的妈妈长期住院,他也能循着记忆去医院看她。哪怕他不知道为什么妈妈一直不能回家。
可只是有些东西是适应不了的。
就像那天,他照着习惯来医院找人,看见他的爸爸一个人在病房外的椅子上掉眼泪。
他走过去,男人抬起头看他。
那瞬间,他从父亲的眼神里意识到,有什么东西,在那一刻结束了。
邵以优感受过爱,却没有感受过太多的爱。
他别扭又努力地成长起来,像是来不及塑性的瓷罐,未经窑烧,看似坚硬,却一碰就碎。
但他向来听话,父亲觉得他射击有天赋,让他进校队训练,他也是点头同意。
一个单臂平举,为了保持稳定,他练了无数次,从最开始第一次训练第二天手根本动不了,到后来他能几乎将射击圈控制在9.5以内。
他灰蒙蒙的天不及爱意,不见光亮。
射击的10.9成了空中落下的第一道天火。
他在火焰中努力燃烧出了一点骄傲和坚韧。
但邵以优从不是战无不胜,他内心比常人脆弱,有恐惧,有心里阴影,总在最后一枪因为各种原因和冠军失之交臂。
没人教他怎么做,没人告诉他该怎么面对恐惧。
直到那个赛场上,第二道天火落下,有人给了他通往不败关卡的咒语。
那个咒语叫——“邵以良”。
-
【不知道,他没回我电话】
【明天吧,实在不行,去孤儿院看看。】
-
邵以优回到家里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今天游乐场的摊位没有开,询问了附近才知道,这家店老板身体不好,可能今天去做定期检查。
手机里邵以良的对话框里还是早晨他发出去的那条消息。
他开始重新思考邵以良失踪这个问题。
其实邵以优大概知道邵以良消失的原因,不仅知道,甚至某种程度上还觉得情有可原。
只是平日在他耳边嗡嗡嗡的人今天彻底人间蒸发了。
屋子里开着灯。
他觉得屋子里空的厉害。
他开了冰箱找了点速冻食材出来褪冰,不自觉开始思考着邵以良今天怎么解决他的晚饭。
“该不会又点外卖吧?”他想,想完又皱起眉头。
——毕竟邵以优这个便宜哥哥,在活了二十几年后,莫名之间长出了一颗兄友弟恭的心,让他觉得有点恶心。
其实邵以优也没想到为什么事情会发展成这样。
毕竟在几个月前,他真的不喜欢邵以良,甚至可以说是讨厌。
那个被父亲故意安插在他身边的所谓双保险。聒噪。热情。自来熟,还烦人。
像是一只刚学会说话的鹦鹉,噗哒哒自己的翅膀找根桩子就能吱吱哇哇一整天。
结果在某个不知名的一天,他在厨房准备炒菜自然得长开双臂,等着邵以良颠颠儿上前来帮他系上围裙。
直到菜都快熟了他才回过神,意识到刚刚的情况真的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了门。
回想起来,好像邵以良自从来了他家后,就融入地非常快。
第一天晚上,他能听着音乐在房间模仿跳跃的猴子;
第一周就能吃外卖把自己吃得急性胃炎,晚上能喝着邵以优煮的粥大喊:哥,你可真是太贤惠了,要是以后谁娶了你——然后剩下半句被邵以优一个眼刀逼回去,吞着粥呵呵呵地笑;
他就像个太阳。
从地里长出来,啵地一下,跳在邵以优的天上,慢悠悠地发出那点暖和又让他膈应的光。
与其说是太阳,又像个便宜灯泡。
那光不刺目,有点让他不适,久而久之让邵以优习惯了他的存在。
邵以优习惯了,便不讨厌。
不讨厌了便放松警惕,双手长开拥抱了那团天降的火焰。
-
“我没醉……”
“是是是,我知道你没醉,哎,邵以优慢点!我去!你可真是我亲哥。”
-
邵以优确定自己喜欢上邵以良就是一瞬间的事。
他自小比常人敏感,明白自己要什么,讨厌什么,也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所以他知道,他的喜欢来自于一声警报。
——邵以优,邵以良,原来你们是兄弟啊。
——是啊,他是我哥。
哥哥。
世间如此熨帖又亲密的词汇。
它意味着,你可以对某人理所当然赋予无限的爱意,因为血缘,天生的亲近,你们身体来自同一个父亲,不同母亲,有一半相似的基因和血液。哪怕天塌了,我死了,法律上安排遗嘱继承,你还能排的上第一梯队。
所以该怎么办呢?
大脑古怪地冒出疼痛和试探,它们不安又鬼祟作响。道德和理性倾轧上每一个跳动的神经,隔断爱意,切断热情,将所有一切倒退到正轨。
然后它们堆积在大脑深处,越积越大。似乎一个变量,就足以引爆。
所以他该记得的。
那个所谓无事发生的晚上,他借着喝醉晕晕乎乎得让人扶自己回房间,在进门的那一刻,将人压制在了身前。
那时候,邵以良给屋子开了灯,邵以优能清清楚楚看到他那双疑惑的眼睛。
微微仰头看他,满脸“您有事儿吗”的样子。
邵以优觉得可爱,他微微低头笑出声,嗓子因为醉酒显得有哑。“我不是……”
“不是什么不是啊?”邵以良一脸拿他没办法的样子。“你说什么就什么吧,赶紧的睡觉去。”
“不是你哥哥。”他像是撒娇一样在人鼻尖上蹭了蹭,半眯着眼笑着像只耍赖的猫。
那一瞬间,他似乎看到邵以良眼里有些错愕的光。“……谁说的,我就是你弟弟。”
邵以良慌乱地要解释什么,可邵以优并不想听他的解释。
他低头堵住他的嘴。
手指顺着墙,关了灯。
一片漆黑里,他撬开了他的嘴唇,攻城略地的瞬间尝到了令人沉溺的滋味。
邵以良的嘴里是温热的,还带着一种懵懂和茫然的温顺。
城池于战火中陷落。
而他陷落于一个情不自禁的吻。
他们的身体严丝合缝地嵌在一起,他扣住自己亲弟弟的手腕,又去寻找对方的手指,辗转着用自己的手嵌了进去,十指紧扣。
像是用亲密无间罗织了一出天罗地网。
等邵以优清醒过来,人已经在床上醒来。
屋子里空荡荡只有他一个人。
他打开门顺着走廊到邵以良屋子前,走廊是暗的,门缝隙里也没有透出光亮来。想来对方已经睡着了。
他心想,那只是一个吻,酒醉后的一场意外。
邵以良可以原谅他,毕竟以对方的脾气,心大地可以装下一个足球场。
可他又不想邵以良原谅。
他想他记着,记着他怎么吻他。
他将手握紧,试图敲门,又吐出口气慢慢放下。
“……别发疯了邵以优。”他对自己说。“那是你弟弟。”
你别发疯。
-
那天晚上,在邵以优抓起钥匙,决定自己连夜开车去孤儿院之前。
邵以优回来了。
房门传来钥匙转动的声音。
后者像个圣诞树,在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后,提着大包小包晃晃悠悠地拖鞋进门。
邵以良手上东西有点重,微微张开手臂,努力用脚把自己脱下的鞋摆正。
然后他走进大厅,对上了拿着钥匙一动不动的邵以优,还乐呵呵笑了笑。
“哟。你这么晚去哪儿啊?”
“找你。”邵以优伸手接过邵以良手上的东西。一堆超市采购用品,还有一些蔬菜鱼肉。
“啊,我今天,有点事就出去了。那个,我可打报告了。”邵以良语气顿了顿,又轻快的笑了起来。
“我看到了。”邵以优没说什么。低着头收拾邵以良买的东西,大多是之后两天的伙食,他们一起住之后经常一起采购,所以爱买的东西都有彼此喜欢的。所以,有些不常存在的东西总共能引起注意。
“你没吃晚饭?”
“啊……”邵以良看到邵以优手上那袋速冻水饺的时候点了点头。“啊……今天有点,有点忙忘了。”
“我给你煮。”
邵以优自然而然地回了厨房。新鲜的蔬菜被分装进冰箱上层,肉类一部分放进零度格,一部分送进冷冻层。水龙头冲出的水将蔬菜浸透地翠绿,抽油烟机小功率转动着,发出呜呜的声响。邵以优本就挺拔的声音在暖色顶灯下披上一层薄薄的光。
所有一切都一如往常。
所以邵以良下意识走进厨房,邵以优自然地张开了手臂时,邵以良还是拿着围裙走了上去,手臂从正面穿过腰身在身后时,手被人轻轻握住。
他们在将要拥抱的距离。
邵以优比邵以良高一点,侧过头可以贴近邵以良耳朵的上边缘。他们谁也没有动。他们两个像是亲密无间,又隔着楚河汉界。
邵以优微微把头贴近邵以良的脑袋,轻微的支撑,像是多一份力就会打破某种平衡。
他的呼吸很慢。
他想。邵以良,血缘真是个讨厌的东西。
它给了我很多理由去爱你。
却它让我站在离你最近的地方,无法越雷池一步。
“邵以良,你为什么是邵以良……”他又念出了一句话。
只是这次,上次不及听见的人听到了。
-
那天晚上,入秋的风在天台打了个转。
邵以优在刷完牙后接到了一个消息。
来自他的青梅竹马,当年追着他打了整个小区,出国前还哭得邵以优满衣领的“温柔女人”南婉婷。
她说:我到你家楼下了,快来接驾小优子。
他的这位青梅做事向来雷厉风行,邵以优到楼下时,笑着接受了一个撞得满怀的拥抱。
他有些无奈,又有点开心,心中的郁结被久别重逢的喜悦微微冲散,抬头却瞥见阳台某个一闪而过的影子。他不确定那是不是邵以良。
只是他听南婉婷说。“小优,听说你多了个弟弟啊。”
他回过神点了点头。
“是亲弟弟吗?”
“是。”
“哦~”女孩的尾音在秋日里扬起,像是某个坠落的音符,她笑道。
“那走呀,你带我见见他。”
-END-
备注:最近看的一个小糊剧,之后剧情大概就是青梅竹马戳穿两个人不是兄弟的真相,所以结尾停在这里。主要很喜欢前期骨科那种挣扎暧昧和血缘矛盾的感觉,emmmmm磕死我了(X)
Vol.200「赌徒」御膳
作者:舞舞纸
免责:随意
郑义气是御膳房里厨艺最差的人。他面色黝黑,膀大腰圆,皮糙肉厚,一点都不像个手艺人,一身素袍穿在身上只觉古怪,虽说人常不可貌相,但他的手艺就和他的面相一般粗。他只会耍刀,但刀工实在说不上好,不要说用冬瓜雕出龙凤,他连把萝卜切得一样薄都做不到,唯一拿得出手的只有削肉片的活。
郑义气能进御膳房,确是因他一门超人的功夫——他能面不改色地把人心从胸里完整地刨出来。
这听起来没什么。御膳房每天都杀肉,偶尔也会料理猴子,人和猴子差不多,都是一个脑袋两手两脚,怎么把心从猴子胸里刨出来,就怎么把心从人里刨出来,真正把人卡住的,是面不改色地把心从人里刨出来。
按理说,吃肉的不必在乎肉是怎么被杀的,为什么在杀人上就会对屠夫有如此奇怪的要求呢?这,都要从上上上上——不知上几任的国师说起。
那国师是三朝元老,仗着自己资历老,对皇帝指手画脚口无遮拦。他一肚子迂腐学问,只会照本宣科地念些仁善、王道、心性。这些也许游说得动先帝,但对现在的皇帝来说,只是一些越听越烦的废话。
“国师,你天天说心性,说仁道,但朕从未见过仁见过心,你告诉朕,什么是心,朕要去哪找心?”
那日,皇帝终于倦了,决定找个法子杀国师的头。
“心就是善,就是希望天下安居乐业。近朱者赤,殿下常与仁善者往来,受他人的仁爱,就会有望他人好的心,这就是仁善之心。”
这套说辞,先帝也许能欣然接受,但新皇帝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国师先诋毁皇帝没有仁心,又诋毁皇帝身边没有有仁心的人,诋毁后宫群臣犯了众怒,诋毁先帝太后更是罪无可赦。
这是他自己往坑里跳,皇帝都从索然无味变得喜笑颜开:“国师如此进言,想必也是仁善之人。朕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朕要近朱者赤,多和仁善之人交心。就从你开始,如何啊?”
这国师是老糊涂了,丝毫听不出皇帝的言外之意,居然大言不惭地说愿意为皇帝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皇帝听着高兴,命人把国师捆起来,要取他心。几个先帝的老臣见状,忙为国师说话,什么不杀能言官,不能任性妄为,劈头盖脸地向皇帝砸了一堆大不敬的句子,最后也被绑在了起来。
“朕要行仁道,近朱者赤,培养心性,所以要以形补形,朕要仁善者的心吃,仁善者,为仁善者说话的也是仁善者。朕以后每天都要吃一颗仁心,就要在这大殿上,亲眼看着庖丁解仁善者!”
小太监忙去御膳房传了御厨。那是杀鸡宰牛样样精通的御厨,杀肉放血都不会眨一下眼睛的手艺人,但他看到被绑在大殿柱上的国师,竟忘了自己的本分,迟迟下不去手。
“不忍杀仁善者的,同仁善者。”
于是这名御厨也被绑了起来。之后传来的御厨虽然将前一个御厨解了,但挖出的心只有半枚,手脚哆嗦得拿都拿不稳,他也被视为同党,绑了起来。
就这样,国师、大臣、御厨……这些人都被关进了死牢。朝堂上再也没有那些恼人的进言,皇帝的耳根终于得以清净,就是御膳房的人不断减少,餐食变得不那么好吃,又砍了几个人的脑袋。总管马上补了一批御厨,勉强让御膳房能每天做出饭来,但御膳房的厨子可安心不得——皇帝亲自监工,挖心厨子只要皱一下眉就会被绑起来,御膳房的厨子一个接着一个都进了大牢,这样下去所有的厨子都会死。横竖都是死,厨子们顶着欺君的大罪,托刑场的人荐了一名执凌迟的师傅,希望他能面不改色地挖出人心,断了这击鼓传花般的指名。
这名凌迟师傅就是郑义气。他行刑时面无表情,令人怀疑他是不是嫉恶如仇。很多人都在背地里议论他是不是杀人犯或是同杀人犯一般的人,是不是疯子,不然处刑罪人,怎么能没有一点喜悦之情呢?
刽子手看不起他,刚巧御膳房来问人,于是顺理成章地把郑义气交了出去。凌迟师傅难教,但像郑义气这样的人,纵使手艺再好,有才无德也要不得。
郑义气虽然不会下厨,但他干活利落,还会耍凌迟的花。别人挖心是一刀插进胸里,撬开肋骨挖出一颗破碎的心来,郑义气是一刀刀将心前的肉骨剃开,最后那心完整,还会砰砰地跳。皇帝大喜过望,赏他了金银珠宝和官位,还给他在后宫找了间带花园的大宅,赐名“郑义轩”,片人的场子从大殿转到了郑义轩,牢里的人也被带到了郑义轩的食窖。皇帝一有闲情逸致,就带人到郑义轩的院子里,涮着火锅欣赏郑义气的手艺。
开始那些御厨是看不起郑义气的。郑义气杀过人,他的手脚是不干净的,起初他们不让他进御膳房,只让他在花园的角落里打地铺过夜。但渐渐地,他们也改变了对郑义气的偏见,认识到了郑义气身上的工匠精神,发觉了厨师这一行的本心。
厨子的职责只有让食客满意,不论食材是什么,都应以人为本。挖心杀头的恐惧会让他们皱眉手抖是因为他们学艺不精,他们的神情体态让皇帝不满就是严重的失职。这些厨子悟到了真理,一些对郑义气刮目相看,承认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精进自己的专业,希望有一天皇帝能看上自己的拿手好菜;还有一些也对郑义气刮目相看,佩服他的手艺更佩服他能洞察食客的需要,他们开始研究挖心的技艺,挖熟了猴子,又去当仵作、去当刽子手,尽管隔行如隔山,他们也愿意为了自己的食客从头修起;还有一些人就不那么上进了,他们知道自己得不到皇帝欢心,也不想自己努力,只得在宫中散播谣言,损郑义气的名誉,这些人是要不得的,好的御厨也不要看他们,只打发他们摘菜洗碗清理厨余,这让他们的谣言变得更加恶毒了。
郑义气搬到郑义轩后,就离御膳房远了。他仍是最红的御厨——因为他那手艺精进了十年,其他人从头学起是比不上他的。他从初一片到了十五,又从十五片到了初一,很快,食窖的存货就见底了。
不果断又愚蠢的人已经没有了;果断但愚蠢的人什么都察觉不到,就像往常一样过着日子;果断又聪明的人虽算得到有一票人会死,但他们知道自己受皇帝器重,尚且安全;聪明但不够果断的人会害怕,他们怕被发现留有仁善之心,一些人想打包袱逃出宫去,却被抓了现行,结果也成了食窖里的一员。
皇帝扫清了宫中的仁善者,打起了微服私访的算盘。先帝是个推崇仁政的人,他广建学堂,教仁义礼智信,还通过考试从民众中选出最讲道德的人,给他们做官。现在国内一定还有很多仁善心人,皇帝打算带上郑义气和亲信宠臣,一同游历全国各地。
听到皇帝打算微服私访,宫里剩下的人都为自己松了口气,但一想到自己在家乡的亲眷,那气又在卡嗓子眼里不出来了。宫中的事是不能随便流传到民间的,新皇帝没公开推行新政,百姓们会以为皇帝仍旧崇尚仁善者。万一自己的家眷为了讨好皇帝自称仁善者——留下来的聪明人清楚,自己置身事外的方法只有视而不见。但这事涉及亲族,总有几个以前果断又聪明的人,变得既不果断也不聪明了。
其中有一个靠仁善考试得到官位的人,他在学堂被灌了一脑袋的仁义道德,靠着毅力和胆量才苟活到现在。现在他知道天下的百姓要遭宫里的罪,变得更加坐立难安。
这时,他的耳朵里传进了毁谤郑义气的谣言。
“那个郑义气,其实是个好人。他根本下不了手杀人,他只是演戏。他给猪心灌了血,藏在人胸口,装作一刀刀片肉的样子,其实只是把猪心从口袋里掏出来而已。”
“那些被掏了心的人都活着,他们装死,因为皇帝只吃心不吃肉,没人关心他们的尸首去了哪里。”
“你不信?我可是亲眼看到的,那郑义气往人胸口切了好多好多刀,但那被切的人不但眼珠子会转,还会吭声呢,这不是诈死是什么?一定是诈死!”
“那可是杀人啊,还是一刀刀把人慢慢片了,杀人怎么可能这么冷静?一个人那么轻松就把人给片了,如果不是诈死,那就是没有人性,是禽兽,是畜生!”
这种谣言光听到就是罪过。其一,郑义气是在皇帝的眼皮底下片人,说他作假等于说皇帝眼瞎,腹诽皇帝是死罪;其二,他们用鄙夷不屑的口气议论郑义气是禽兽,等于毕恭毕敬地赞美那些仁善者是人,这是相当于仁善者的行径,该杀。
但那个靠仁善考试上位的人,被长期伪装的压力压垮,失了智。他把这谣言当成了自己和自己家乡父老的救命稻草,发了疯似的去抓。
“郑义轩的院子里不是有口井吗,每次片完人,他就会把尸体扔进去。其实,那里是密道。那些诈死的人被郑义气扔进井里以后就活了过来,他们通过密道,远离了京城,逍遥快活去了。”
那靠考试上位的人记下了这些谣言的内容,当晚便偷偷潜入郑义轩的院子,往井中连投了数枚石子。他细细分辨了石头的回声,对那谣言有了数。
第二天早朝时,他将此事禀告了皇帝。
皇帝听后自然是龙颜大怒。把御膳房里除了郑义气以外的人都抓了——这些人不是毁谤犯就是包庇犯,没有一个是无辜的。
“朕是追求仁善的明君,你们在宫里传谣,理应拔了舌头,但是朕是明君,可以让你们在拔之前再说一句话,你们现在要说就说吧。”
面对皇帝最后的仁慈,二十个御厨里有十七个喊了冤。每喊一句冤,地上就多一根舌头,等皇帝发现他们好像有冤屈要陈的时候,那些喊冤的人都已没法说话了。
“陛下,这些人喊冤,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没错。”那个靠考试上位的人说,“微臣认为,陛下应该去郑义轩看一下,如果事实不是传的那样,那我想这些去了舌头的人,命也可以拿去了。”
皇帝觉得他说得有理,便带着太监和群臣,起驾郑义轩去了。
皇帝驾到时郑义气正在削萝卜,但他削瓜果的技术还是差,萝卜皮和萝卜块奇形怪状地掉落在案板上,乌七八糟。不过皇帝没有怪罪他,见他一日不懈地磨练厨艺反而十分高兴,连礼都免了,只宠他继续削。
“陛下,那口井就在这里。”郑义轩的院子里只有一口井,因为井边围了一圈挂满香囊的木栅栏,十分显眼。皇帝下了轿子,随那考试上位者去了井边,栅栏里地方拥挤,只进去了两人,其他人都在外把守,一半人的眼睛盯着井边,另一半人的眼睛幸灾乐祸地打量着郑义气。
“这里怎么有口盖子啊?”皇帝问的是井上一顶大盖,那是皇帝嫌井里味重让人给盖上的,但刚听过那谣言,皇帝心里生疑,也开始怀疑这井里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了。
“陛下,臣要移开这井盖,请站过来一点。”皇帝怕那井盖撩到自己,速速挪到了考试上位者的身边。
盖子打开的一刹,那是臭气熏天。不只是皇帝,花园里的大臣也被腐味熏到,忙用袖子遮住龇牙咧嘴的脸面,怕被当成仁善者送进食窖。而离那井近的两人,皇帝被熏得头晕眼花,只觉背后被人推了一把,头朝下坠进了无底深渊。
只有郑义气面不改色地削着萝卜。骚动时他手一抖又断了片,气急败坏地往那甜美多汁的萝卜上啃了一口。
史料称皇帝为彻查疑案,失足跌入井底,享年一十三岁。
郑义气目击了考试上位者在打开井盖时单手将皇帝提起投入井中的一幕,诚实地指认了。群臣认为这是谋大逆,按律应凌迟处死。郑义气回到刑场,这是他的第一份工。
郑义气虽然常在宫里片人肉,但刑场毕竟是不一样的环境,他许久不上工,上第一份工时居然失了手——第一刀就插进了考试上位者的心里。那考试上位者呜呼一声就断了气,堵得嫉恶如仇者们捶胸顿足。
作者:格子
要求:笑语
“1971年,菲利普·津巴多主持了十分著名的‘斯坦福监狱实验’。津巴多教授结合从该实验到伊拉克监狱虐囚案三十多年来发现的社会现象,透彻解释“情境力量”对个人行为的影响……”
年轻的女教授带着略显老旧的黑框眼镜,一板一眼地读着讲义上的内容,丝毫不介意光线昏暗的教室里学生几乎都趴在桌上补眠。
“津巴多教授的实验对监狱的具体情境进行了非常详实的具现化,包括监狱的构造、人员的服装、狱卒的任务等……”
应声弹出的PPT上,几十副刻画监狱内乱象的插图照片依次播放,不知道谁悄悄把窗帘拉开了一点,透进来的日光格外刺眼,横插过投影机的淡光在白色幕布上落下几点光斑。
“……人类是社会动物,我们都处在日常生活,扮演着分属于自己的社会角色剧本,并在其规范与约束下,这也导致了,受到角色剧本引导的我们会不自觉作出自己都想象不到的恶行……”
捧着书的女老师似乎完全不介意台下的沉闷,推了推厚重的黑色圆框眼镜,继续按部就班播放PPT。直到清脆的铃声打断了冗长的讲述,她才止住声音合上书。而此时,昏昏欲睡的学生们纷纷回了神,沉闷的教室骤然充满热烈的人声,不知道谁手快地将遮光帘一拉,盛夏午后的阳光猛地跃过窗户与所有人亲切地打了个招呼,引发了几声女生的惊呼和男生的抱怨。
“困死了,下午第一节课就是让人想睡觉,尤其是这种凑学分的选修课。勇哥他们约了去唱K,下午学生半价,一起不?”梁鸣山的肩膀被室友大力拍了一把。
“啊,今天不了。有事。”他敷衍地摆了摆手,匆匆挎上单肩包,一步三级冲下了阶梯。
“王老师!等,等下!”
对方转过身来安静地等待他,直到梁鸣山气喘吁吁跑到她的面前,有点局促地站好,才开口询问:“怎么了?”
“关于这本书,《路西法效应》,对,有些问题想请教您。”
“你说。”
“呃。”他尴尬地眼神游离了起来,室友呼朋唤友的声音还在背后响起,时不时有人询问梁哥怎么不一起来。于是,没等他做出什么切实的回应,对方便体贴地再次开口:“到我办公室谈吧。”
被用作心理咨询室的办公室收拾得窗明几净,门口贴着王晴教授的名字,旁边的玻璃展柜上摆放着一排荣誉证书,几本参考书摆在案头,白色的外套挂在衣架上,角落里的加湿器安静地冒着白色的雾气。下了讲台,严肃刻板的女教授显得平易近人了不少,她随手将教材和水杯放在桌上,替梁鸣山拉开一把看起来很舒适的沙发椅,又颇为贴心地给他倒了杯水,才在另一个椅子上坐下:“现在可以说了。”
梁鸣山有些出神地看着王晴流畅自然地做完了这一切,才如梦初醒般回了神。他握紧手里的水杯,清了清嗓子:“啊,对,是的,王老师,关于刚刚讲的部分,有一些问题想要请教您。”
“您在课上说,受到角色剧本引导的我们会不自觉作出自己都想象不到的恶行,是这样吧?”
“没错。”
“也就是说,像津巴多教授所说的,一群佼佼者在特定角色剧本里也会变成暴力没有道德的人。”
“是的,津巴多教授是这个意思。”
“呃,那老师您觉得呢?”
“我对此保留意见。”
“保留……的意思是?”梁鸣山迟疑了一下,局促地喝了口水。
“没关系,你可以继续。”
“啊?噢,噢噢。那我继续说。我的意思是,是不是可以说,展现出暴力倾向也好,破坏秩序也好,主要是角色剧本的问题,而并不是演出剧本的人。您知道,被剧本要求的嘛。”他的身体稍微有些前倾,像是极度希望获得对方的肯定。
“你是说实验设计者的剧本有问题?”
“嗯,啊,啊啊不对。”梁鸣山的眼神错愕了一下,急忙解释,“不对不对,我的意思是,监狱的看守,这个角色就注定了需要暴力镇压反抗,需要维护秩序,所以扮演这一角色的时候,理应忠于职守,并非是参与实验的人想要暴力,是这样的吗?”
“嗯。”
王晴点了点头,这显著地鼓舞了梁鸣山,他的表达逐渐流畅了起来。
“那么,我们怎么知道人是被角色剧本引导而不自觉干了坏事,还是因为自己想要做坏事而做坏事呢?你看,像实验里的那些扮演看守的学生,他们实际上是被要求镇压反抗、树立权威……巴拉巴拉,啊总之就是类似的要求吧,并且后面还说到,他们的心理受到了很大创伤,可以说也是受害者了吧。”梁鸣山舔了舔嘴唇,又喝了口水,才继续说下去。
“换到现实中,角色剧本大都已经被写好了,而大多数时候,人们扮演什么角色也并非自己的选择,简而言之,人不过是被外力推着在一个又一个剧本间切换的棋子罢了。这种情况下,一个人犯了什么错误,应该优先反思的是塑造了这样角色的社会,或者构造了这环境的周围人。去谴责这个人并没有什么用,甚至他也是受害者。”
他像是害怕被打断一样,急匆匆地一口气说完了这些内容,然后才像是完成任务一样松了口气向后靠在沙发椅背上。
“社会环境当然是有很大责任的,但人也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王晴把手里的杯子放到了一边,推了推眼镜,“这个道理是不是有点太泛泛了?详细点来说,就像津巴多教授在书里所谈到的,优秀的美国女兵会对伊拉克战俘做出虐囚的性游戏,护士明知医生处方超剂量,却仍遵从指示开药。这些事情的背后显然有群体环境导致的去个人化、从众、屈从权威,但不可否认的,对自己的角色逐渐产生认同和不断进行自我辩护,合理化自己的行为才是导致他们变本加厉,导致事态失控的必要原因。”
看着梁鸣山逐渐难看的脸色,王晴叹了口气。
“为自己拼命找理由并没有什么意义,我想这个话题我们之前就讨论过了。”
“我知道,我只是……只是想给自己个机会。”梁鸣山捂住了脸。
“事实上,你从来没有放弃过给自己机会,不给你机会的是对方。哪怕你能说服自己一千次,你也是受害者,你只是被环境和固有观念左右了,但你对她造成的创伤,说到底是你的责任,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
“我没有逃避,我道歉了啊,我也反省了。有什么用呢?她又不愿意原谅我……”
“坦白来讲,不原谅你这件事,很难说是你受到的伤害更大还是她受到的更大。”
谈话一时间陷入了僵局,王晴并不急着继续讲下去,而是重新拿起了杯子。
漫长的宁静后,梁鸣山缓了口气,重新抬起头来:“所以,真的,真的没有办法让她回到我身边了吗?”
“那你不如也想一想,你想要回到你身边的,是打不还手、言听计从的她,还是惊弓之鸟、惶恐度日的她。”
嘈杂的蝉鸣在教学楼外响得此起彼伏,室内的冷气似乎为了抵抗猛烈的暑气猛地吹来一阵冷风,日头西斜透过明亮的窗户,照得椅背上一抹将散未散的暖黄。
作者:月隙
关键词:荒唐
备注:写的很烂呃呃呃
“费恩!”
门被骤然推开,撞在墙上沉沉地发出“咚”的一声。一片灰尘扬起来,慢慢落在渐渐冰凉的人体上。对面大楼的霓虹灯骤然亮起,照亮尸体的面容——一张全然陌生的脸。
林熙棠焦急的表情凝固在脸上,慢慢转向墙角的阴影处,那里坐着一个人,一个眼神与死人没什么区别的人。
这个人从沙发上缓缓起身,落日的余烬落在他的面容上,却烫得林熙棠的眼前骤然模糊。
“……晚上好。”那人这样说着,一个字一个字从肺里挤出来。
“你杀了人。”
这句话趁着他不注意骤然从唇齿间溜出,可是没人在乎。
他扬起一个微笑,与往常并无分别,然后走上前去握住费恩的手———
林熙棠猛地颤抖了一下——这手,冰凉得同尸体无异——然后比握费恩更紧地攥住自己的衣角
“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
“费恩……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祂的笔尖顿了顿,嘴唇嚅喏几下,很快又埋下头写下几行字
“你到底在做什么你知不知道?!那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啊!”
林熙棠紧盯着对方,眼里的火苗直烧到心肺之间……
【祂又一次介入了。】
费恩挑起唇角有意做出一副无谓的表情,却一下子扯到嘴角的淤青——大抵是“搏斗”时留下的吧——不禁“嘶”了一声,
“我不过是不想这么不明不白的活着罢了,”他不等林熙棠反应便接着说道,“这么多年你难道没发现哪里不对劲吗?全无逻辑的事件、性情大变的同伴,还有、还有那些莫名其妙的记忆!”到最后他几乎是在咆哮了,“什么人?什么生命?我们只是几根线条拼凑出来的几何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读者有兴趣的留下,没兴趣的抹杀,这就是祂们、那些所谓的造物主每天都在重复重复重复重复的事!”
林熙棠猛地挥开不知为什么握住的费恩的手,牙关紧咬,过了十几秒才缓缓吐气,低不可闻地呻吟起来,
“你变了…疯了……彻底…………”
祂咬着笔杆,面上流露出几分苦恼。一旁地板上躺着几个从废纸篓里溢出的纸团。
费恩静静站在原地,侧耳聆听着铡刀吱吱嘎嘎悬在颈侧的声响
【果然如此!】
他站在天台边,微微笑了一声,意有所指,“你不信。那么……你觉得从这儿往下跳,人能不能活?”
林熙棠心下一抖,下意识往前迈步
“站在那儿!”
这是今天见面来费恩第二次失控。大楼的霓虹灯在他身后闪烁,各色的灯光倾斜下来,胡乱地涂抹了半张脸。他随着怒喝而圆睁的眼睛里近乎本能般流露出一丝紧张,但眼神却好像穿过林熙棠的身体进入了另一个空间。
腕表的指针一圈圈滴滴答答,霓虹灯颜色变幻交织出不同的图案,楼下小巷里传出虚拟游戏机的广告声……这些平常的甚至有些许嘈杂的声响在某个千分之一秒归于寂静,一切的一切只分黑白灰,鱼在太阳中跳舞,叶脉的爱情漂浮在电脑之外,尘埃的时间下压,夸克分解成窗沿……——各种各样的概念扭曲成挠不开的毛线球祂们正在重构,重新构造几根线条——代表着费恩和林熙棠所在的整个世界的线条——也只是几根线条罢了。
祂的笔尖在纸面略略停滞,洇出一个边缘毛毛刺刺的椭圆,却又喜悦地惊呼一声,纸上很快倾泻下一行行扭曲而战栗的字迹。
林熙棠怎么也想不明白,短短几天时间,费恩的“病”就已经严重到这种程度,
【当真要进疗养院了吗……】
林熙棠有很多话想问,但最终只是长长地、认输似的吐出一口气
“……不管哪里,我都不会放弃你。”
十几年相处下来,费恩用脚趾都知道对方话语的未竟之意。
于是他突然开口道,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的建议是不要过来。”
他的语气太过平静,叫人分不清到底只是一句穷途末路的戏谑玩笑话还是另有什么深意。
他转身,张开双臂向地面扑去,重力急切地向下拉扯着……
——“砰”
“喂,您好,这里是林熙棠,请问有什么事吗?”
“……”
“喂,喂,您在说吗?”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的建议是不要过来…………嘟嘟嘟嘟”
电话被挂断了。
林熙棠盯着那个全然陌生的号码,缓缓攥紧了手机。
作者:月隙
“不用担心,手术会在虚拟场景结束之前完成。”
“虚拟场景吗……”少年摸了摸下巴,“是什么内容?”
“这个啊,是我们睾盛科技最新的研究成果。您将以某种身份前往百年前,观察真实的历史社会环境。”
“哈,不错嘛。”
……
【登入中……】
……
抬手拉动门环轻叩,
“哟,032号又是你啊?等着啊,这就来这就来……”
一个男人的面容出现在别墅门口是显示屏上,语调熟稔。
他这才开始观察视觉主体——蓝白相间的制服,手里拉着一个半人高的金属箱子,头上的帽子印着“睾盛科技”,胸前是编号“邮递032”——看来是睾盛的邮递员啊。
男人走到他面前,看着箱子不禁挑了挑眉
“B级货?”
“是的。”他听见视觉主体语调平淡的回答“需要为您展示吗?”
男人笑了一声,伸手拉开门,故作优雅地弯了弯腰,“请吧,亲爱的032号。”
032号微微点了点头,拉着箱子目不斜视地进了屋。
仿古巴洛克式的室内装修使得屋内光源并不怎么充足,悠长曲折的走廊上悬挂着狰狞的兽首,跃动的仿真烛光向地下投出一段模糊的光晕,猩红地毯蜿蜒向更深更暗之处。他下意识顿住脚步,投去好奇而恐惧的一瞥——然而,那片幽暗并不是寂静无声的——032号的制式长靴落在地毯上,踩出些许叽叽咕咕的水声,或许还有些粘滑又弹性极了的碎屑。
032号漫不经心地踢开或是青白或是紫红的工具残片,顺着廊桥绕过几个弯儿才有一张干净的桌子能让他完成展示商品的任务。右手使力一提,左手轻柔地托住金属箱的侧边,灵巧的手指熟稔地在密码锁上拨弄几下,随着微弱的“咔哒”一声,一丝玫红色的光从箱子的夹缝中射出来,落到桌腿旁有着天蓝色虹膜和细细红丝的眼睛上,给黯淡无光的眸子点上一层引诱魅惑之感。
“啪”
眼球中的汁水爆了一地,勉勉强强洗出一块粉红色来。男人难掩兴奋的往前踏了几步,“快快快,打开我瞧瞧——”
032号不为所动,垂着眼慢慢打开盖子——一张倾国倾城、雍容华贵的美人面,线条优美的脖颈,像蝴蝶翅膀般顺从展开的肩膀下是柔软而饱满的乳房和纤细柔韧的腰,却没有与之相配的双臂和双腿——
是——人彘!
他悚然一惊,怒不可遏的同时不寒而栗。顿时手忙脚乱往后倒退……却是不能够——032号漠然地站在原地,甚至伸出手去,隔着一层类似橡胶的薄膜细细抚摸着B-37752的身体,至少在少年看来大概还能称之为躯体,而不是什么再常见不过的生活用品。
他的视线只能随着032号转移,故而在男人挥舞着大把消费点,豪横至极,一掷千金之后,他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个箱子在背后越来越远。
沉重华美的大门缓缓闭合,一如以往。
“滴滴滴——”
032号有些怠懒地叹气,却还是转身往睾盛科技的方向走。
他的思绪还停留在那栋昏暗的仿古别墅中,并没留意032号的动向,直到电梯门在面前缓缓打开——
——!!!
他猛地睁大眼睛,幽幽的绿光投在他的视网膜上,连带着现下并不存在的胃液也在一瞬间翻涌起来——那是……千千万万张泡在粘稠液体之中的面容,挺拔的鼻梁将透明薄膜微微顶起,显出近乎荒谬的安详无辜之感……
他眼看着032号伸手划破薄膜,液体涌入排水孔,优美的躯体被细心擦拭干净,按照做过成千上万遍的流程装进箱中……
……
……
他从长梦中慢慢苏醒,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医生护士背光的笑脸
“你醒了,手术很成功。”
它不知为何,下意识颤抖了一下,笑容尚未扬起便一眼看到床头上几个大字
——“香火延续计划专用”
“你、你们……对我做了什么?!!”
不等医护人员动手,富有经验的AI弹出几根皮带,轻而易举地制住它的全部动作。
“哦哦哦,冷静,孩子,冷静点——”
“我们都明白身份的改变不是一时能接受的,也理解你现在的心情——”
另一个人接口道,“你也看到历史了吧,本来像你这样负责种族延续的孩子的命运。”
它动作一滞,虚拟场景中出现的一幕幕在眼前浮现——猩红地毯上绵软而白皙的破碎皮肉、封存于箱中的雌性人彘、、千万张相似的脸沉在液体里,流转着幽幽的绿光……
它沉默下来,磨得圆钝的齿列用力咬住水润鲜艳的唇,
至少、至少……
……我、我比它们活得好。
“话说,这些容器到底是怎么挑选的啊?”
另一个声音松了松领带,心不在焉地回道:
“————”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笑语
备注:预警一下,日常刷剧搞的BL向同人,纯磕CP产物
1、
我是汐颜儿,一个无尘宗前后百年无出其右的奇才。
第五代掌门人,无尘宗历史上的自仙魔大战后的一代转折,就是我。
当年师父把我捡回来的时候和我说。“汐儿,无尘宗以后就交给你了。”
我以为她是开玩笑。
后来才知道她是半夜里梦到祖师和她托梦说我此生有贵人之力,平步青云,可将无尘宗带入仙门前列。
那给我师父一阵乐,第二天就捡到了我。
想来我们修仙之人也比较讲究天地之道,换句话,比较迷信。
当然,作为一个自小受到我师父重点关注长起来的天选之人,我的确在修行和功法上有不错的造诣。
入山门的第十年我就参加了仙山的宗门大会,作为无尘宗代表弟子之一,本人直接杀到了仙门榜的前十,一战成名。
后起之秀,仙姿佚貌,无尘宗汐颜儿。
说的就是我。
总之给我一顿夸,我挺高兴,但我师父更高兴。
她说,本来我都担心要灭门了,好歹祖师爷显灵。
我心里说,师父,没准你就是那个灵,我这么努力可不是为了我那个没见过面的祖师爷,我是为了你。
当然她那时候太激动了,我也没好意思说。
但说了也没用,她多少得骂我。
于是,在无尘宗的前四十年,我的生活除了修炼就是修炼,终于在某日境界突破进入金丹期。都说进入金丹才是真正踏入仙门。
我也因为许多年来出色的表现被评选为,仙山中的最强弟子之一。
当年我师父就表示,汐儿,你上次宗门大会杀上了前三,师父希望你这次争取第一。
我心想没问题。
后来我想,见鬼的没问题,问题大了去了。
-
那年,我在上仙宗宗门大会上见到了我这辈子最大的劫,楚烨。
都说郎才女貌情之切切,一见思君即难忘。
我估摸着我对楚烨并没有一见难忘这点在,主要是他给我打的。
那年的楚烨是一个多年在上仙宗寂寂无名的小弟子。
虽然是羽凌风仙尊收的亲传,但听过他的人简直少之又少。更何况宗门大会我年年参加,宗门榜前十的我都认得,就没他楚烨。
结果一看,果然,是个筑基。
根骨是不错,圣灵根让人眼前一亮。可惜还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孩子。
可惜他上来就阴阳怪气叫我师姐,就像他家有个小师妹和他吃醋闹别扭,要给我这下个降头似的。
我心多宽广,我心想这乳臭未干的孩子,我让你感受一下人间疾苦好好敲打敲打,修仙可不是想象得那么简单的。少谈恋爱。
我,汐颜儿。心地善良,目下无尘,尊师重道。我被楚烨打出去了。
什么情况?!
我绝尘神剑都用上了,竟然被打飞出去了?为什么老娘都吐血了。这楚烨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他是不是偷偷让人渡修为了。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楚烨不是被渡修为了,他是被封了修为。
元婴初期境界,他来打我一个金丹初期,我能赢才有鬼了。
羽凌风仙尊,您对我们这些仙山同盟是真的好啊!
其实想想,我那个时候就该知道,上仙宗轮回峰内俩男人他们不对劲。
——羽凌风给他徒弟解修为封禁的瞬间,身后的尾巴都快自豪得翘到天上去了。他楚烨更好,我还躺地上呢,脚尖一点就往人擂台上窜,他要了长尾巴,都能甩我脸上,而且肯定是九条狐狸尾巴!
狗男人,骚不死你!
但那时候我多天真,我从小大的在这万山仙门长大,一个两个都打不过我,一个两个就像愚蠢的萝卜。
而楚烨不是萝卜,他把我揍了一顿,揍得轻轻松松。
我不得不承认,我恋爱了。
我沉寂百年的那颗春心,萌动了,生根了,发芽了。
楚烨那时候也是一战成名,仙门里是个女弟子都要在私下偷偷讨论他。
我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原来楚烨和我一样,一样是被师父捡上山的,最开始的时候还因为天生没有灵根受尽排挤,也不知最近怎么的,获得了圣灵根,修为一夜之间突飞猛进。
后来我想,我师父捡到我做梦都能乐醒。
羽凌风捡到一个楚烨会不会连觉都不要睡了,半夜盯着楚烨的脸都能直接突破他的大乘境修为,明天就位列仙班。
反正我不知道,我半夜要是能看见楚烨睡觉的脸,我能乐得直接元婴初期。
但我看不到楚烨,只能偶尔找机会去上仙宗送送东西,汇报汇报情况。
知子莫若母,知徒莫若师。
我师父一下子就看出了我那点小心思,她说,楚烨很不错,未来的天之骄子。若是不出意外,可能会是仙门中最快问鼎天道的。
我若想与他结为道侣,就要有与之比肩的能力,荒废自身可不是正途。
我醍醐灌顶。
当天就开始苦修。
只是偶尔还是会找机会去上仙宗做事,然后假装迷路去轮回峰看一眼。
轮回峰花团锦簇,楼阁水榭里白衣翩翩的两个人蹲在地上点火,我躲在墙角听。
一代仙尊羽凌风捧着个烤地瓜叽里呱啦喊烫,丢到楚烨怀里,一个少年人跳起来,边抛边喊。“烫烫烫!”
羽凌风在旁边笑得东倒西歪。
我心想,两位是忘了避火咒了吗?
可回过神,我才意识到,我脸上的笑也没下来。
真好。
我想岁月静好终是好,人生得一心上人真是好。
我喜欢楚烨,也想有天能在他身边,看着他笑得这么肆无忌惮。
那曾经是我长长久久的梦想。
-
现在想来:狗男人,滚呐!!
-
其实我觉得,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错的。
为了喜欢的人努力更是没有错。
那我究竟是错在了哪里呢?
在那十年里我是真没想通。
楚烨被当成魔族坠下无妄崖这件事整个仙宗仙山都知道。
那时候消息传到无尘宗的时候,我正在和师父练剑,天上乌拉拉飞了一群不知道哪儿来的冬燕。我的剑掉在地上,灵力逆行吐了一口血。
那天我师父给我疗伤。
疗完伤后起来摸我的头,她那天摸我的时候特别用力,让我差点让我眼泪掉下来。
她叹了口气,仙魔殊途。
接着就和我掰扯,她当年也有爱过一个人。
我说那人呢?
她说,那是个凡人,早早就死了。如今百年,怕是连骨头都不剩了。
我想,那楚烨是不是也连骨头也不剩了。
那是无妄崖,烈焰滔天的魔族封印之地,去了就是必死无疑。
结果我几天之后在无尘宗附近仙山路口见到了一个人——一个全须全尾的,身上就那一点伤口的楚烨。
我心想,这可真是见了鬼……啊不,这可真是太好了。
-
所以说,我汐颜儿有什么对不起他的。
他掉我无尘宗门口,我给捡回去疗伤了。
他说要无尘宗掌门之位,我和师父去商量了,当然我还真没想到我师父会答应。
在无尘宗继位这几年我兢兢业业,脏活累活都我干。
他楚烨想要拓宽势力,不方面见人,成天蜷缩在无尘宗那一亩三分地里。
我就一炮,他指哪儿我打哪儿。
他说少阳宗可以下手,我带了一群人御剑去了。
他说衍天宗表面结盟实则有异心,我又去了。但人搞阵法天衍的门口那千机阵给我脑门子转到晕,差点归西了他人才来。
现在想想他就是对我物尽其用。
可当年,当年我情窦初开懵懂无知,我哪里懂。
我就知道我命悬一线,看着他戴着一个面具一身黑袍从天而降大杀四方,我觉得,苍天啊,这个男人下颌线真好看。我迟早要给他说服了当我道侣。
当然,楚烨没给我当道侣。
就像我师父让他和我一起一明一暗接任无尘宗掌门一样,多少都是合作关系。
无尘宗式微,要的是振兴门派,而楚烨要的是杀回上仙宗报仇。
他的目的很简单,他想要报复羽凌风,既然他为了上仙宗能将他打下无妄崖,那他就让上仙宗灭门。
师父同我说,楚烨因为经历无妄崖的烈焰焚身,虽然被魔灵珠救了一命,但估计是百年内无法解开仙魔封印,这一百年,无尘宗可以利用他。
只是到时候,鸟尽弓藏,我可不能心软。
而我。当年那个单纯的我,表面上点了点头,心里想的是,阿烨命途多舛,如今满心仇恨情有可原,我会用我的温柔和爱感化他,我可以。
现在想来,我修的是大道无情,天地同寿。
又不是去佛家当菩萨,凭什么去做那割肉喂鹰这事儿?
可当初的我还是一头扎进去了。
那时楚烨是我的万丈红尘,是我的心魔,是我的情窦初开和风花雪月。
我心想千年万年我熬不死他,滴水穿石,母猪都能上树。
可我没想到,楚烨他是真厉害,他比我能熬啊。
牛,姓楚的。
你牛。
-
关于楚烨喜欢羽凌风这件事,我最开始是不知道的。
毕竟我那时候沉迷于楚烨的脸,不……是他的内在。
我只觉得他半生凄苦,唯一信任的人将他狠狠推下深渊,那一颗心里对他柔软得不行。
那些年我总想,在无尘宗的日子可不能亏待了他。
但我实在见他的时间不多。
白日里,楚烨排兵布阵,想着拓展无尘宗势力,到了夜里,他大多会去无尘阁的冰窖里疗伤。
因为坠了一次无妄崖,楚烨浑身的根骨都是重塑的魔骨,魔灵珠成了他半个灵核,而他的经络里还有当年碎裂的圣灵根,多少会有点反噬。
为了压抑这些反噬,无尘阁冰窖成了他的调息之地,有时候实在是严重了甚至会几天几夜出不来。
于是楚烨唯一的一点乐趣,就是疗伤结束后在无尘阁屋顶上喝点酒,或者是在他的书房里画画。而我的乐趣,就是提着两盅酒陪他在楼顶上看月亮,或者他画画的时候,站在一旁静静瞧着。
那是我那些年里最快活的时候。
只不过那时候,楚烨的画上大多画的是仙门山水,大片留白空空荡荡。偶尔才会有一两个人影。但从来没有画上面容。
现在想来,那人不是羽凌风还能是谁?
其实,真的去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思念一个人也是藏不住的。
就像楚烨第一眼就看出我钟情于他。
而他心中所想,又怎么能真半点不露痕迹。
但他就是个千年的王八,那是真的能憋。
当初和我在楼顶赏月喝酒的时候,半醉半醒说的什么,他恨羽凌风,羽凌风那就是个卑鄙小人,杀人不眨眼,当初为了得到上古仙根,还把他当诱饵,差点害得他葬身幽冥洞。
我听得那叫一个义愤填膺,后来一想,不对啊,大哥,圣灵根不是在你身上吗?
虽然现在烂了是烂了点,多少还能用啊。
况且他羽凌风拿了圣灵根,你还从他身上拔出来了是怎么回事?
所以说,不要相信男人的鬼话,特别是他醉酒男人的鬼话。
要不是我当年为了爱情我蒙了心窍,我能被他楚烨那些一点不走心还前后矛盾的混话给骗了吗?
我是谁,我是汐颜儿,我无尘宗最强弟子。
然后我还是被骗了。
最开始那两年我是真觉得楚烨恨羽凌风。
想想多合理,我要是有天成了魔族,我的师父亲手将我打下无妄崖,那我也是难过。只是我想我伤心欲绝,却不会想着报复,我想的是我让师父失望了,我该去死。
后来我才知道。
害怕和绝望是一瞬的,若是从未见过光明,投身黑暗,那死便是死了。
可在你坠落悬崖前,有人拉住你的手,说要救你。他却又在你交出心脏的时候,狠狠踩着你的心再将你重重推下去,那一刻,你便是恨的。
那种恨,是哪怕永坠修罗,化身厉鬼,也要爬上悬崖重生于世与他同归于尽。
而楚烨,正巧,是后者。
谁又知道楚烨曾重活过一世呢。
我不知道。
哪怕是他上仙宗高高在上的仙尊羽凌风也不知道。
-
楚烨在来无尘宗的第七年,捡了一只兔子。
那兔子白嫩嫩,毛茸茸,背边上还有两搓黑毛,看着像是两个对称的翅。
我当初和楚烨调侃,说着兔子是天上来的,那翅膀就是从天上落下凡尘的印记。
后者没说话,抱着兔子却笑了起来。
那时候我沉迷于他的美色,全然忘了,他对这只兔子好得有多古怪。
这兔子是他用仙气养着的。
他那破败不堪,时灵时不灵的圣灵根平日里没用,唯一那点属于仙道的灵力都给了这只兔子,为了的是让这兔子长得好点儿。
我心想你这仙魔之气对冲,再渡个两年,你死不死我不知道,这兔子多少是要成精。
而我后来才明白。
……奇怪,我为什么什么都是后来才知道的?
呵。
他羽凌风当年就有只兔子。
而那兔子就是楚烨送的。
送的时候他还说那一句话是什么“你看,像不像你。”
像不像你。
像不像你……
所以,这个混蛋这些年养的哪里是兔子。
行。楚烨,楚大掌门,你够狠。
你有本事你杀上上仙宗把人抢回来啊,你在我面前搞什么深情。
哦,他好像真打算抢来着。
……
……
狗男人!
-
其实曾经的我也做过梦。
做过那一切尘埃落定。
我和楚烨神仙眷侣,看着无尘宗日渐兴盛,看着仙徒满门,他握着我的手,在无尘阁屋顶看着朝阳初升,夕阳西落。
那些年,楚烨待我也算得上好。
他对任何人都冷冰冰的,唯独对我,偶尔会笑。
一个陷入爱慕之情的女子,见到自己的心上人对自己温言软语两句,第一个想到的是什么。
自然是郎有情,妾有意。
只是无妄崖爬上来的这些年,魔灵珠在楚烨胸口留下了无数条刻痕,那都是蔓延的魔气被强行压制的结果。他的最终计划是利用禾古禁书,转化仙魔之气,为的是几年之后带着一身正统的仙气杀入仙门。
但我有些奇怪。
我怪他为什么从没打算开仙魔结界,哪怕这对于他复仇来说是最简单的方法——不必被魔灵珠折磨,也不必这么苦心孤诣,只要魔界封印一解除,那万年滔天的恨意裹挟着魔族大军,仙宗山门哪个能抵挡得住。
可他从没想尝试,一次也没有。
为此,我曾问过师父,问她楚烨莫不是多了点骨气,想着当初被仙宗以魔头之名打入悬崖,想来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那时我被爱情蒙蔽头脑,心中十分动容,感叹着:阿烨果然是本性善良,不忍生灵涂炭吧。
我师父摸着我的脑袋,汐儿,我如今还不敢死,多少主要是放心不下你。
想来,我师父不愧是死过心上人的。她比我有经验。
-
楚烨在入无尘宗的第九年,突破合体期。
他作为一个魔族本不该拥有修为境界,但禾古禁书仙魔之气逆转,生生将他抬进合体期的大门。
天上隐隐雷鸣似远而近。
眼看就要开始劈他了。我师父用炼虚期的修为杠在无尘阁冰窖外,远远望着像一道密布着无尘宗心法经文的结界罩住了半个无尘宗的仙山。
师父自然是不愿意楚烨这么快死的。
只是她若是扛不住,多少会收手。但我不行,那一刻,无尘阁魔气肆虐,我将修为化作护身咒直接冲进了冰窖里。
我听师父在喊我,可我回不了头了。
血,满地都是。
楚烨身下的冰几乎都被他的血液布满,不知是凝结还是流动。
他像是被心魔扼住了,仙魔之气凝滞对抗,化作无数刀锋在剐他的身体。
那时候,我才是化神初期,扛不住天雷,但无尘宗的心法可以化像,那一刻我怕不是疯了,想的是进入他灵海里去化解他的心魔。
这本就是异想天开,但我还是这么做了。
灵识相冲差点要了我的命,可那瞬间,我看见了楚烨全部的记忆。
看见了他的上辈子,看见他上辈子上仙门受人排挤,看见羽凌风用龙魂劫让他一念成魔,看到他亲手杀死羽凌风,看着他魂飞魄散,下一秒自己也灰飞烟灭。
然后某一刻,光照了进来。
——轮回峰的朝阳,不请自来肥硕的燕雀,像是性情大变却在上古幽冥洞死命护住他的羽凌风。终于在被关进地牢里,推门而入的一袭白衣。那是他命里的一道光,将他一手拉出炼狱,又在他心头放了一道劫。
那人对他说。“是仙是魔,不是一颗魔灵珠能决定的。”
他想问他:羽凌风,我能相信你吗?
我从未想过自己会有一刻能和楚烨贴的那么近,十年,我花了十年走不进他的心。而那一瞬间我能感受他的一切,感受他的心,可那却是我做过最后悔的事。
从那一瞬间开始,眼前全部的记忆里都是羽凌风的影子,纷纷扬扬像是一场春雨,浇熄了他心中焦褐地面上火焰,接着雨水汇聚缠缠绵绵,他仰面一倒溺死在那缠绵的温柔里。
不会错的呀。
怎么会错呢。
那是爱呀。
我想过他敬羽凌风,恨羽凌风,念羽凌风,却从没想过。
他原来爱他。
那瞬间我心绪激荡几近濒死,却还是下意识抓着一片他心中掉落的灵识。
学着羽凌风的声音,将一句话传了进去。
“阿烨,回家吧。”
终于头顶的天劫轰隆隆劈了下来,无尘阁里合体境的一道白光直冲天际,与雷劫想冲,灵力与天雷交汇炸裂燃烧,刹那间,宛若万千星辰顷刻落地。
三道天雷,一层境界。
生死不论。
等我回过神,火焰已灭,冰窖的冰被大火烧成温热的水流,怀里的人微微张开眼,似乎将我认错成了谁,抱着我说了句。“……别走。”
我在无尘宗,用楚烨和我的幻想给自己织了一个网。
网里有大梦三千,有郎情妾意。有我那一颗惴惴跳动的真心。
一日一日,我被那网束缚手脚,蒙住双眼。
终究,被楚烨的一把大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原来楚烨他没骗我。
被羽凌风险些害死是真,他恨羽凌风也是真。
只不过害死他的是上一世的羽凌风,最恨的则是这一世的羽凌风。
那人给了他光,给了他温柔,给了他爱,和绵绵不绝的信任。却让他一朝踏空。
上一辈子他含恨而死,这一世,羽凌风住进他心里修补了那些伤口,再用最血淋淋的方式撕破,他终于受不住了,疼得死去活来。
若不是爱到了骨子里,哪里来的一朝成恨。
若不是长长久久延绵不息的爱恨交织,怎么能让一个人活得那么痛苦,却还是想活着。
楚烨是个疯子,我不如他疯。
那夜,楚烨抱着我一个劲得哭。
我也哭了,抱着他和他一起痛哭流涕,我哭我的心上人,他也哭他的心上人。但想来我倒比他强点儿,我的心上人被我抱在怀里,他的心上人在天上,那一轮明月,镜中花,这辈子都摸不到。
那瞬间我释然了,算了算了,都挺惨的。
谁也别恨谁。
-
但他还是个狗男人。
这点不容反驳。
-
之后的那几年,楚烨依旧在拓展版图。
上总线上设有,几乎有一半被他整肃过,要么达成联盟,要么被他安插了自身势力。
于是上仙宗送来宗门大会请帖的时候。我看见那个坐在掌门位上的人露出一丝笑。“去啊,为什么不去。”
现在回忆起来。
那天的宗门大会大概是我修仙以来过得最热闹的一个。
一个个仙宗代表架都不打了,就楚烨关于是不是楚烨这个问题争论不休。你说是楚烨,但他身上没有魔气,你说他不是楚烨,却长得和人一样的脸。
我在一旁目光淡淡,手中长剑挽花,看着不远处一袭白衣翩然而下。
上仙宗仙尊羽凌风,真是许久不见。
然后楚烨慢步走到他面前,说“仙尊可认得我是谁?”
那时候我才发现,羽凌风是真的像兔子,一双眼睛红起来的时候看着人还惊慌失措。他说。“阿烨……”
那个烨字被他吞了一半,许久,转到仙门这边却露出一丝似笑非笑的寒意。“都说这是阿烨啊,证据呢?”
那一刻,浩瀚仙力像是一座大山笼罩整个试炼台上空,霎时间几乎所有人都无法动弹,越境的威压从灵脉窜进,像是雷鸣穿透身体。
我心想,也就是您这大乘境能说这话,收了神通吧,谈恋爱不至于祸害大众啊。
-
当晚,楚烨扬着尾巴鸣金收兵。
我寻思着是不是宗门大会上羽凌风护了他,我看他走路没事还要跳两下。
然后他飞快就跳不起来了。
羽凌风来了。
楚烨想拦着不见人,可那是羽凌风啊,仙门之尊,我都拦不住,你楚烨让一群筑基练气的弟子去拦,我那一刻真怀疑楚烨是不是傻了。
结果,的确,这狗男人他是真傻了。
羽凌风风风火火冲进来说。“阿烨我有话和你说!”
他说。“滚。”
羽凌风说。“我不——!”
然后他们就僵持住了。
四周都是无尘宗拔刀围城一圈的弟子,谁也没敢动。他俩也没动。
大晚上的,鸡都睡了。
他们就这样大眼瞪小眼,瞪有一盏茶吧大概。
眼见我一旁拿剑的小弟子脚都晃悠了。
那时,我站在羽凌风身侧,是羽凌风的视线死角,而楚烨却看得清。
我看了他一眼。
接着一剑朝羽凌风刺了过去,那一刻,楚烨像是终于能动了,我被打飞的瞬间,看到的是他揽着羽凌风的腰一把把人抱进怀里。
我摔在地上,吐出一口血,心骂道,狗男人感谢我吧!
老娘以后再管你老娘是狗!
-
而后,羽凌风被楚烨抓进了议事厅。
而我,擦了擦血去找了我师父。
我说,我想走了。我不想当掌门了。
我师父只是摸摸我的头。
师父曾和我说,贪嗔痴怨憎会,人间八苦,我得尝,尝过了,我才能扛起这山门。
这近百年,我修为扶摇直上,却未曾真正看过这人世间。我说师父,我想下山看看。
她掉了泪,说好。
我说,我去十年,这十年多多保重。
当晚,我收拾行李的时候,楚烨来找了我。
他不知和羽凌风谈了什么,身上的魔气意外消减了许多。
他只是看着我,轻轻说了句。“多谢。”
我系着行李的手顿了顿,心想,还不算傻,也还算有良心。打我那掌最后收了力。
我想说,替我好好照顾师父,照顾山门。
看着他的眼睛却忽然落下泪来。
我想我不是不爱楚烨了,也不是比楚烨爱得浅。
我汐颜儿很好,我根骨奇佳,百年难得。
我只不过输在他楚烨不爱我。
他的爱和恨太深,从头到尾都给了一个人,多一份,都不能匀给我了。
-
那夜,我离开了山门。
在山门外,看见了鬼鬼祟祟的我们的仙门之尊,他好像是被楚烨赶出来了。
犹犹豫豫想着要不要再冲进去。
我想,怕也只有楚烨才看不出来这个羽凌风的不对劲。
也只有他们当局者迷才不知道自己心里在想什么。
我走过去问了声:“仙尊。”
后者拿着扇子朝我笑。“我就是看看,真不进去了。”
我笑了笑,指了指无尘阁的位置。“仙尊,山门进去直走,穿过议事厅和寒潭便是楚烨住的地方,那里有个书房,你可以去看看。”
“那有什么?”他问。
我说。“那儿有一个人的心。”
一颗惴惴不安,爱不自知的心,一颗看过一眼便知的,思之如狂的心。那里有满满的肖像,有人痛苦后的一笔一画,画的都是你。
羽凌风,楚烨的师父。
你该去看看。
-
之后的百年,我都在人间生活。
见过千山万水,也见过人声鼎沸。
只是关于仙门的事情我所知甚少,大都从师父的书信和一些传闻里听说。
听说,当年楚烨最终被羽凌风劝回了上仙宗。他选择承认自己魔族的身份,并放弃了圣灵根真正入了魔。他本就是魔族,想来圣灵根对他来说并无助益。
后来,仙门之尊羽凌风在仙门大会上力挽狂澜,说。“是仙如何,是魔如何,殊途同归,最后还不是要归于天道。”
说完还不忘揶揄两句。“也不知道谁当年一边同意我徒弟散尽魂力,一面将人打下悬崖。如此做派就是仙门正道所为了?我看比起我徒弟身为魔族,怕有些人才是真的魔吧。”
那是近百年争论不休的话题。
直到某日,魔尊楚烨和仙尊羽凌风合力开启仙魔封印,以仙魔之力攻创造了第四界。
自此魔族有了休养生息之所。
谁也没想过,仙魔封印被解开,生灵涂炭的局面却没有迎来。
那些沸腾的怨恨日日平息。
直到某日,我在人间,收到上仙宗送来的请柬。
红底金字,上书的楚烨和羽凌风两个名字排成一排。
耳边是千里传音。“下月初五,记得来哦!”
我指尖摸过纸面。想着一面是问鼎天道的仙尊,一面是掌管灵域的魔尊。
谁能想到这仙界魔界,兜兜转转成了一家。
只是,有这两位的坐镇。
想来这三界的魑魅魍魉,怕是这千年百年都得消停了。
-END-
作者:【八招】輕拍拍
中靶:12/12 失敗
暮夜(首狙)、巫念桃、格子、江櫞、烤魚、漢尼、落水、蜂銀、夜雨、四戎、販賣機、月溪明
李执目力极好,还隔着二百米就看见官道上横放的圆木栅栏。他极自然地从右手边下了野地,走出几米,脱下裤子撒尿。之后提起裤子,转到右边向回走。
小姐已经出城,约定在西南未名镇镇南绸缎庄见面。可现在官路上全是家丁,等自己自投罗网,只能翻山。市井流传西山有猛兽,常有游人旅客进山却再不曾出现,连尸体也罕少找见。如果不是猛兽,怎么会连尸体也不见?李执望着横在西南的连绵青山,心一横,又沿着路走了几百米,猛地折进一片茶田,顺着田埂向西山前进。
李执进了山,一路未遇麻烦,沿着药农和猎手踩出来的小路又行了半个时辰,直到四处枝叶密不透风,看不见任何山外的光景,才停下来。他找了块大石头坐下,等到气息喘匀,解下包裹,掏出一块烧饼和水袋。先喝了两口水,烧饼下肚,又站起来张望,可哪怕是用手抬起眼前的树枝,前面仍有千树万叶。他在林木和枝叶的缝里,勉强看见自己走过的官道,行人仍隐约可见,才发觉山上步行速度比平地上打了对折还不止。走路并不慢,可在山上总不能走直线,七拐八折,净是绕弯路和回头路。
树干上苔藓少的那面是南,李执背起包裹,结合官道位置辨清方向,找了条勉强通人的狭径钻了进去。他原本预想,沿官道再走五里就是驿站,租匹劣马,太阳落山前就能到未名镇。现在进了山,翻出去至少三天,之前也未做翻山的准备。他倒并不担心自己,而是担心小姐。分别前,自己叮嘱过她不要住客栈,小姐没带多少财物,凭她的本事足以自保。可三天没等来自己会和,保不齐心慌打听消息,露了行踪。
想这些也无用,李执按捺心情,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尽早抵达未名镇。他没怎么登过山,最多是偶尔陪小姐游山,可那走的是修出来的石台阶,没想到野路如此难行。虽然还未入夏,可地上仍铺满不知哪年的落叶,每一脚都不知深浅。他只好想方设法抓住手边的一切可抓握的东西,很快便不知抓了什么带刺灌木,扎出个口子。李执从怀里摸出一方手帕,凑到鼻尖嗅了嗅,犹豫片刻,绑到受伤的右手上。又扯碎一件旧衣服,给右手再包了几层。
这时候太阳甚至没有丝毫要落山的意思,可他觉得已然经过了足够漫长的跋涉。他放慢步子,砍了一根合适的树枝当拐杖。左手拄着拐杖,右手不敢用力,只好拿手指去抓身旁的树干。他感觉大腿有些僵硬,可能是刚进山时步伐太急,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五里,有五里吗?或者十里?肯定没有十里。李执又走了一段,翻过一道山脊,地面迅速下倾。他试着走了几米,发觉下山比上山还要费力,每走一步,双腿都要抖两下,于是找了处稍微平缓的石堆坐下休息。
没有风,也没有叶片碰撞。他这时才听见鸟鸣不止,此起彼伏,远近错落。先前大概是全部力气都用在赶路,一点声音也没听见,让他错以为这座山是死的。可这一路上,他确实没听见什么奇异的叫声,不由放松,猛兽应当确只是传言。可哪怕没有猛兽,翻出这座山也远比自己先前想的艰难。他吐了口气,阳光变成泛着红的金色,直着照进他的眼睛。他意识到太阳要落山了,才想到晚上要生火,于是一边下山,一边拾捡较干燥的树枝和有驱虫作用的植物。
李执清出一片较干净的空地,把火堆点起来,再用点燃的驱虫草把自己围在当中。干粮勉强够吃,但水不够,明天得找到水源。山里找水不难,明天应当顺着山谷走。一路上他没看见什么大型动物的痕迹,这对他来说是好事,但也可能是看见了没分辨出来,他远称不上山民猎户。天气不热,没有多少毒虫,见到最多的是爬行缓慢的马陆。他赶在天空完全暗下来之前,又在附近搜刮了一遍,把能烧的东西集中起来。山中的枯枝很潮湿,烧起来浓烟阵阵,有些呛人。
他正要把烧饼送进嘴里,忽然听见一阵扑棱声,有只鸟落在他面前,绕着火堆蹦蹦跳跳。这只鸟灰扑扑的,只有脑袋顶有撮绿毛,身子有自己拳头大小,喙很短,尾羽修长。李执有些奇怪,他见过的鸟类通常都畏火,还从没有主动凑到火堆边的,于是从衣服上捡了几粒饼渣扔过去。灰鸟也不怕人,一路低头啄食,几乎要跳到他身上了。
李执忽然冒出个念头,不如将这鸟捉来烤了,多少算个肉食。于是在右手上多放了些碎渣,打算趁灰鸟来啄时,一把将其捉住。他的右手还缠着手帕,能看见几点血迹,上面是几片焦黄的面渣。李执眼睛不眨地盯着灰鸟,可灰鸟转了转脑袋,呼啦张开翅膀飞走了。李执兴致全无,把右手上的食物倒进嘴里。等他吃完这块饼,又把剩下的几棵驱虫草扔进火堆里,得到一些聊胜于无的慰藉,迷迷糊糊地闭上了眼。
李执是被雷声惊醒的。山里风吹草动,他睡不踏实,半梦半醒。可这第一声天崩地裂的轰鸣终于在短短的一瞬使他完全清醒。天光晦暗,云层并不厚实,但足够落雨。他不清楚具体的时辰,四周不至于不见五指,至少也是天快亮的时候,又或者早已过了天亮,只是积云把日光遮住了。
明火灭尽,剩下些粗壮树枝仍在阴燃。李执爬起来,双腿稍有些酸痛,但不碍事。他用身下垫着的包袱皮把东西收拾好,拄着树枝继续下山。得在雨水来临前找到一个避雨的地方,他想,但这全凭天意,天色阴沉,枝叶又密,他瞧不见何处有什么破庙破屋。他只希望赶在落雨前下到山谷,找到块大点的山石挡雨。他看不出这雨会下多大,要下起来才知道。右手的伤口早已不再出血,很快就能结痂,可他仍不敢太用力。
步行间,在没有云层的地方,天空一点点透出灰白的光来,四周的山景也逐渐明快。李执松了一口气,天仍是会亮的,看来这场雨不会很大。可无论多小的雨,山路都会变得更滑更危险。晚些再下雨吧,他不住祈祷,可第一滴雨水终究还是落了下来。雨水滴滴答答落在活着的、或是腐烂的树叶上,连绵响成一片。李执没有刻意放缓脚步,他想趁水还未浸透,抓紧时间抵达谷底。
“吱喳!”一道刺耳的噪声从右边脚下响起,把李执吓了一跳,左脚一滑,身体后仰,就要顺着坡一路摔下去。他反应过来,丢掉树枝,也顾不得手上的伤,碰到什么就抓什么,整个人翻了好几个圈,终于抱住一棵还算结实的樟树。他缓了一会儿,直到雨水把他的后背浇透,先动了动腿,双脚蹬实,才一寸一寸地把自己仰面翻过来,背后也不知是雨水还是冷汗。
李执下到山谷的时候,雨仍淅淅沥沥地下。他此刻满身泥泞,活像一头野猪。他打算这一天就顺着山谷走,哪怕雨停也不能再上山。由于降雨,谷地四处都有溪涧流淌,他把水袋里的水喝光,装满溪水,接着冒雨找寻柴火。没过太久,他发现一处可供躲雨的天然石檐,于是在那里点起一堆火。
柴火噼啪作响,过了好一会儿才烧起来。李执脱下衣物架在一旁,整个人凑近火堆。他先前在山坡摔倒之后,试图继续向下,但没下到十几米,就发现前方居然是一面陡峭崖壁,无路可走,若是不留意摔下去定然没命,只好手脚并用爬回另寻他路。于是他想起摔倒前听见的那道古怪噪声,究竟从何而来,是野兽么?不太像,那么是虫鸣还是鸟叫?他印象中没有什么蟋蟀或鸟能发出那样的声音,随即想到昨晚遇见的那只灰鸟。可那声音用意是什么呢?单纯是巧合吗?
李执想不明白。他不觉得鸟类有多聪明,会说人话的八哥鸟也不过是学舌而已。正当此时,忽地又听见呼啦啦振翅,一只顶着绿毛的灰鸟收拢羽毛落在旁边,两粒小眼睛瞪着李执。李执伸了伸脖子,怎么看怎么像昨夜同一只鸟。这只灰鸟跟着我做什么,莫非它喜欢火?李执猜不出缘由,他又不是鸟,自然猜不到鸟的想法。他只是觉得这鸟能如此亲近人,说不定通人性。若是通人性,那么定是来帮助自己的。李执一拍手,觉得自己想通了关键:灰鸟肯定是眼见雨天路滑,自己又走近悬崖,才出声提醒。于是满心欢喜,朝灰鸟握了握拳。又掏出块烧饼,掰成两半,将一半置于地面,示意灰鸟来吃。
饼刚放到地上,手尚未收回,灰鸟已经跃到饼上,不住啄食。李执愈发肯定这只鸟能懂人意,新鲜里带着敬畏。说书人的故事里,山野精怪常有些神通,不如问问雨何时停,再问哪条路容易走?他正要开口,灰鸟扑棱起翅膀,撞进细雨中不见踪影。
等到翻出山,见到小姐,把这件事说给她听,她肯定不信,李执舒了口气,脸上带着笑。天下那么多志怪异事,看来也不全是假的。他伸手摸摸晾着的衣服,还是湿漉漉的,于是打算再等一阵。滑倒造成的擦伤,当时并未察觉,安定下来反倒火辣辣地痛。过了小半时辰,李执正昏昏欲睡,突然听见动静,睁眼一看,那只灰鸟又回来了,嘴里叼着个青皮果子。
李执伸出手掌,灰鸟居然松了口,果子落到手上。他用手指把果皮擦净,细细打量,这只果子圆滚滚的,拇指大小,有点像青枣。可现在不是枣树结果的时候。他不认得这是什么果实,于是望着灰鸟,灰鸟动动脑袋,像是在等他吃。
灰鸟一路帮我,这果实虽然从未见过,但它特意衔来给我,必然是山中珍果,吃下大有裨益,李执想,干脆地将果子送入口中,咬下一半。再看另一半,果核极小,黑色扁平如苹果籽,果肉却发红,溢出红色汁水。没什么味道,脆脆的,口感不错。李执稍有失望,吃掉另一半,吐出果核。
火堆灭了不知多久,连缕烟也没有。李执醒过来,看见柴火堆居然变得有小山一般高,吓了一跳。他想爬起来,可胳膊的感觉跟往常不同,扭头看见原本长着胳膊的地方竟然变成覆盖了灰色羽毛的一对翅膀。一只顶着绿毛的灰鸟站在火堆旁,像是在等他。那只灰鸟叫了一声,声音尖锐刺耳,但不再是噪声,李执忽然听懂了鸟语中的含义。
“想吃我,去死吧。”
灰鸟扇动翅膀飞走了。李执恐慌中连滚带爬来到溪水边,看见自己的倒影,已经变成了一只灰扑扑的小鸟。
作者:烟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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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他要死了。”我说。
友人正放下手中的书伸了个懒腰,闻言不走心地叹口气:“看出来了,请节哀。”
“我想救他。”我接着说。
友人飘来一个眼神,很快又飘走:“哦。想吧,情之所至,可以理解。”
漫不经心的回答。意料之中。
我于是深吸一口气,更改措辞:“我要救他。”
一字一顿,字字铿锵,以表决心。
我是认真的,友人听出来了这点,于是目光也认真起来。但跟我的认真有点偏差——这人大概是认真觉得我有些大病。
友人说:“你知道,他会死是因为‘命运’的安排。”
“我知道。”
“你知道,那位为了推动‘命运’前行,从十几年前就开始布局,草灰蛇线,精心经营,机关算尽,不容分毫差错。”
“我知道。”
“你知道,你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知道你对他用情至深,可他呢?他眼里根本没有你。就算你救了他,他也不会对你有分毫感激。”
这话比前两句杀伤力更大,我有些站不稳。但我还是说:“我知道。”
“所以,你要怎么救他。颠覆‘命运’?你只是个无权干涉‘命运’的普通人。”友人毫不客气地指出关键。“况且,若他是个无足轻重的小卒也就罢了,你只要向那位缴纳足够多的供奉,再为他美言两句,或许还能在‘命运’之中保全他。但很显然,他可不是什么无名之辈,他与‘命运’息息相关。而现在,‘命运’需要他的死来维持运转。”
长久的沉默。然后我摇了摇头,这个问题从我预见‘命运’之中他的结局时就一直在思考,此刻我需要宣明答案。“我不能颠覆‘命运’,它牵连太多因果,就算我妄图推倒它,身在因果中的他也可能随之堙灭。”我慢慢组织着语言,“我只能在它的基础上,推衍出新的可能性,在千万种可能当中,选出他能生存下去的那条道路。”
到底为止。友人不再咄咄逼人,只是又叹了口气,相比之前为人之将死而叹,这次倒显得情真意切得多。
“我知道你要做什么了。只为你一厢情愿就能为他做到这一步,当真是痴儿。”
我飞快地甩过去一个眼刀:“别拐弯抹角地骂我傻。”
“呆子。”
“不拐弯也不行。”
2.
从我选择要为他对抗“命运”时,便知晓这件事如关山难越。但实际做来仍是不免为步步险阻而忧烦。为了避开外界的干扰,寻个清静地方思考,我闭门谢客,不分昼夜地研究“命运”当中的破局之法。
到第七日,房门被人一脚踹开。正陷入思维僵局的我被这轰然一脚惊得直接翻倒在地,天旋地转里瞅见友人在一片簌簌纷扬的灰尘里施施然登场,恍若恶鬼莅临。
我:“您有何贵干。”
友人居高临下俯视瘫在地上的我,和蔼一笑:“来替你收尸。”
呜呼,果真是来索命的恶鬼!
恶鬼把手中拎着的方正盒子往我怀里一扔,在我这已经要被废弃手稿淹没的小屋里勉为其难地寻了个地方坐下。我低头去看那盒子,上头纹样精致,灯下观之隐有光泽流转,像是某种华贵宝器。我平添一分敬畏之心,不敢轻待,端坐起来小心翼翼地揭了盖子,向内窥探。
——内里端端正正放着几样小吃,上层依次是桂花糕、驴打滚、枣花酥,下面是一碗封存得很好的银耳雪梨。伸手一探,余温尚存。
这下好了,恶鬼不存,饿死鬼倒是有一个。
数天没好好吃过一顿正餐的我当即大快朵颐。从恶鬼恢复人身的友人百无聊赖地从地上捞起一张纸端详片刻,纸上密密麻麻,文字、箭头和线条交织,仿若一张蛛网:“这是那位这些年来的布局?研究详尽至此,你倒真是为他呕心沥血。”
吃人嘴软,我没在意这人语气里那点倒刺,点了点头:“是——这就是‘命运’。当中涉及上百位人物,大小事件数十个,多方势力合纵连横,错综复杂、步步杀机。但我知道,他的生机也就在这杀机之中。若不一一理清,或许就会错失那一星渺茫希望。”
友人不置可否,又拣起一张纸。这一张正是这人进来之前我捏在手中的,一角已经带上深深的褶皱,先前被那一踹惊落了,此时又被拾起。其上也有一张细密蛛网,但与其他废弃的笔记不同,这张里有一个名字被红笔层层圈起,仿若被血色丝茧牢牢缚住的猎物,粘在蛛网中心,动弹不得。
正是他的名字。
友人细细打量了这张纸半晌,下了结论:“我觉得他死定了。”
我当即横眉立目,却又说不出反驳的话。我苦心研究这些时日,知道友人所言非虚。
我低声道:“我这些天越理越心惊,‘命运’之中他的死局环环相扣,一直追溯到我与他相识之时——那位一开始就想要他死!”我咬着牙,一股酸涩几乎要冲出眼眶,“这么多年来,他的言行、选择、因缘、羁绊,我所喜爱的他的一切,都把他更逼向死亡的深渊!”
我用尽全力才把那种哽咽的酸痛吞回去。桂花糕的香甜也掩盖不了我这些天心中的苦涩,任谁得知自己喜爱之人从一开始就是为赴死而生都无法平静的。
“我头一次这么讨厌‘命运’。”我说。
友人一挑眉:“即使你喜欢的他也是‘命运’的一部分?”
沉默,这次很短暂。片刻后,我说:“这不一样。”
至于是哪里不一样,我没有说。但友人似乎也不在意这个,只是问:“所以,你打算怎么做?”
我闻言抬头。友人飘来一个眼神,这次目光轻巧地降落在我身上:“可别说你要放弃,那多无趣。”
这话说得没心没肺,却似乎让我放松了一些。我确实还不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只是还未下定决心。
我说:“‘命运’布局太深,也顾虑周全,几乎把他所有在逻辑上合理的生存可能都扼杀了。在别人规划好的棋盘上是没有办法救他的。当下的破局之法,唯有引入‘变数’。”
“变数。”友人重复一遍,旋即露出个要笑不笑的表情,睨我一眼:“我猜,你终于还是要亲自下场了。”
小心思被拆穿,我却也坦然承认:“是。算我一点私心。既需要一颗棋子入局救他,我希望那个人是我。”
“你要入局,不怕被绞杀在‘命运’之中?”友人看着我,慢慢地问。
“无妨。”我答得很快。顿一下,又补充:“如果可以,我也不想让自己轻易去死。但如果推演里需要这颗棋子的死来换取他的生路,那就让我来吧。”
友人嗤一声:“你对自己倒是冷酷无情。”片刻后又像是忍无可忍地摸摸胳膊,“我说真的——这也太俗套了。如今三流话本里都不兴写这种烂俗的故事!要让别人知道你把‘命运’篡改成这鬼样子,估计会被臭鸡蛋淹没吧。”
我一撇嘴:“你管我。我只要他活下来。”
这话却不知是戳到这人哪一个开关,冷冷的一眼横过来,目光和话语都像是尖刀:“你要他活下来?你分明知道,从你试图入局的那一刻起,你要救的那个他几乎无可避免地会死去。”
“嗤”,不存在的一声轻响,空气中的若无其事被戳开个大洞。心脏像是被贯穿一般尖锐地疼痛起来,我张开嘴却说不出话。但锋利的言语并未止步于此:“若你不入局,尚能自欺欺人——可以说是‘命运’已经选好棋子、摆好棋局、甚至把棋路也展现在你眼前,你不过是选择另一种下棋的方式罢了。但一旦你入局,又要改变那至关重要的一步杀棋,‘命运’必将大乱。棋局倾覆,棋子安能独善其身!此时你已不是在选择,而是在创造。他归属于‘命运’,本就是‘命运’的造物,而你要入局带给他新的‘命运’,不正是杀死原本的他,造一枚新棋子?”
友人把那张束缚着名字的蛛网拍在我面前:“你之前说不能擅自颠覆‘命运’就是因为这个吧。就像忒修斯之船,工人替换船的木头,直到所有的木头都不是原来的那块,那这艘船还是原来的那艘船吗?而你替换的,正是他的‘命运’。说白了,你所作所为,和‘命运’有何区别?只不过‘命运’是明刀实枪,你却是杀人不见血罢了。”
我被钉在原地。这话字字诛心,却又字字在理。喉头苦而干涩,我勉强挤出语句:“这就是为何我明知唯有此法,却迟迟不肯入局的原因。” 我无意识地舔了舔干涩的嘴唇,一股甜丝丝的桂花香蔓延到嘴里。是刚刚入腹的桂花糕的余香。
我在这股转瞬即逝的香甜里镇静下来。“你一直说,他是‘命运’的一部分,如果‘命运’不存,他也会随之而逝。”我抬眼正视着友人,说,“但我不这么认为。”
“在我眼里,他是一个鲜活而独立的个体,身在‘命运’之中,却绝非只是‘命运’的零件——换言之,就算脱离了‘命运’,也仍旧还是他的样子。” 我缓慢但坚定地说,“他是人,不是那位手中的傀儡,他有自己的心意,会做出自己的行动和选择。”
“至于你方才说的忒修斯之船,我可以给你我的答案:只要这艘船是我想要的,那么在我眼里,它就是原来的那一个。”
友人偏头望着我:“真是可敬的自私。”
我坦然相对:“毕竟从一开始,这件事就是我的一厢情愿。”
“那现在可不一定是一厢情愿了。”这人又开始故意曲解我的话,“你既要入局,说不定他能爱上你,变成两情相悦哦?”
我一眨眼:“我原本只是想去帮帮他而已。但听你这么一说,好像的确是个好机会。我会努努力的。”
友人大翻白眼,站起来掸掸身上不存在的灰:“恋爱脑真可怕。走了!”
哎,这人,真是喜怒无常。我在心里摇摇头,看到手里价值不菲的食盒,又堆出一个真诚笑脸:“慢走不送。”
“砰”一声,门受到二次创伤。
3.
第二天,一切准备完毕,我正式入局,以全新的身份踏入“命运”之中。
身在局中,不分年月,直到随着华丽丽一声巨响,恶鬼又降临我身边。
我依旧还是那个倒在地上的姿势:“要不我还是把门钥匙给您吧。再这样下去,我和门都会受到不可逆转的创伤。”
恶鬼说:“我来看看你泡到他没有。”
我:“我没泡他。而且你清楚这件事,你明明每天都在追更。”
恶鬼瞳孔地震,瞬间破功成凡人身:“我不是,我没有,你别瞎说。”
我:“别以为你开个马甲我就不认识你了。你不仅追更,还每天在评论区说作者老师写得很好,就是最好不要有原创角色跟主角的感情戏。还因此被一些磕他们的cp粉追着骂了三层楼。”
友人:“我们毒唯跟cp粉不共戴天。”
我:“你看原作书的时候明明不喜欢他。”
友人:“我说的不是……算了。”
这人话音突兀地一顿,当即把手里的东西扔给我。是上次那个一看就是私人订制的、贵得要死的高级食盒,揭开盖子一看,上层是雪媚娘、炸鲜奶、水果塔,下面是一碗吹弹可破的双皮奶。这下地位又从凡人升格成神仙。
待我吃完炸鲜奶,神仙这才开了金口:“没想到,你这篇连载同人的人气会这么高。”
我笑一笑:“我也没想到。可能是因为我为了完成救他的心愿,花了那么多经历去研究原著里的设定和剧情,理解角色的‘命运’吧。”
神仙说:“这么多人认可你笔下的他,这或许能证明你成功了,你没有杀掉原来的他。”
我摇了摇头,说:“我很高兴他能得到这么多人的喜爱。但其实,也许只是因为许多人和我有一样的意难平,想看他自由而快乐地活下去而已。大家认可的或许不是他,而是我为他创造的新‘命运’。”
神仙却说:“你说过,你笔下的他是自己创造‘命运’,而不是被束缚在你给他的框架里。既然如此,喜欢新的‘命运’,不就是喜欢你笔下的他吗?”
这人,竟然也能说出点好话。我重新笑起来,接着说:“好像是这么个道理。不过,让他自己选择命运,也意味着许多事情与我的意愿终归还是背道而驰。比如,我就要死了。”
神仙一眼飞刀:“说什么呢!”
我:“我是说文里那个以我为原型的原创角色。现在看来,终归还是需要牺牲这个人。”
神仙突然沉默,半晌,说:“要不你再加一个角色进去,把这个原创角色救下来吧,之后让这两人远走高飞就是,全当是死过了。”
“啊?”我一愣,“你是要让这时候突然冒出一个新角色跟我私奔了?那身为作者的我可能会被骂死吧!”
神仙很快地说:“你的角色人气这么高,不希望看到角色死亡的读者大有人在,不过是加上小小的一笔,顺应他们的心愿罢了。也算是……”
我没听清:“算是什么?”
神仙这时候终于又落回凡尘里。友人说:“也算是,我的一点私心。”
“这样啊——”我摸摸下巴,拉长音调。“但是很可惜,作者要对作品负责,不能中途突然夹带私货,破坏了作品的逻辑。”
友人冷漠地转过脸:“哦。”
“但是。”我笑眯眯地转折,“反正这篇同人马上就要完结了,下次干脆写个原创故事吧。让我想想,就——取材于生活好了。”
友人又把脸转回来,看我一眼,终于微微笑了一下。又说:“原创故事。我们,或者说,‘我们’,”这人伸出双手,在空气中划出一对引号,“也要有新的‘命运’了吗。”
我笑笑:“可以这么说。不过话说回来,谁又知道我们是否也身在某个人设定的‘命运’之中呢?”
友人轻嗤一声,脸上依旧是那幅惯常漫不经心的表情,但眼神却是笃定的:“就算有,我也不会是它的傀儡。”
真有自信,不过也确实像是这人的风格。我打开电脑,在标着大结局的文章最后码上“全剧终”的字样,然后传到了网站上。
“谁在故事之中,谁又是看故事的人?”我说,“这些好像确实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不论戏里戏外,永远都会有新的故事和新的可能。”
我打开一个新建文档。
————全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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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后面:初次正儿八经写原创文,深切体会到自己的水平离作者还有十万八千里路程要走,只是这个灵感我私心喜欢,希望能够写出来。这篇文不足之处很多,感谢橙橙的宝贵建议,可惜我接下来半年要闭关备考,暂无余力再完善了(泪)。但还是很想知道大家看完的想法,无论是怎样的评论都可以!
作者:江橼
免责:笑语
“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一生之计在于准时收看我的直播。大家好,欢迎来到我的直播间。”
说完开场白,我找个舒服的姿势靠好,开始了今天的打工。
“让我看看,今天哪些幸运的小伙伴能够白嫖今天的三卦。”
[新人,不懂就问,这是干什么的?]
[“铁口直断”四个字都看不懂吗?算命的啊。]
[宣扬封建迷信?一把子关注了。]
“咳咳,这位朋友,说话注意点,什么叫封建迷信,这是科学。”老祖宗传了这么多年的东西,并不是完全胡诌乱扯的,除去那些不太好解释的,绝大部分都是科学层面说得通的。
“既然这样,那不如今天第一卦就你了。”
所谓的,很好,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反正每天在我直播间算卦翻车的不在少数,让这个新人提前见识一下社会险恶也不是什么坏事。
很快,新人就被粉丝科普结束,私信发给了我一张照片。
[那帮我看看相亲对象如何吧。]
照片是近期的半身生活照,照片里另一个人已经被裁掉了,剩下今晚卦象的主角穿着浅蓝色正装衬衣,表情似笑非笑。
“嗯,我相信你是新人了,老粉都知道,看到这个面相的赶紧跑。”只是粗略扫了一眼,就开始觉得不舒服了。
[怎么说?]
“鹰钩鼻,覆舟唇,狱纹初现,三白眼……”我大概数了一下这人面相的问题,越说越震惊,“我更好奇你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要给你介绍这样的相亲对象了!”
都不用我多费口舌,老粉就在评论区把这面相给新人解读完了。
[简单来说,就是家暴,狠厉,唯我独尊还有牢狱之灾……妈呀,看得我都害怕了……]
[不应该吧??]新人蒙圈了,大概觉得我们在胡扯。[他是交警,人挺好的能说会道也很体贴,怎么会是你们说的……]
我也不打算跟新人多解释,反正一切用事实说话吧。
我冲桌子对面的助理使了了个眼色,随后拿起铜钱掷六次,开始了今日第一卦。
“此人生在小山村,哦,现在应该是模范村了,发展不错;头上有个哥哥还有个姐姐,不过姐姐与他亲缘淡泊,许是很久没有联系了。”
我随手掂着铜钱,一边端详那人照片,一边在脑子里对应卦象。
“七岁弄死了村里鳏夫的狗,十一岁吃了邻居的鹅,十四岁酒后开哥哥的车撞死了邻村一对夫妻……至今,也没找到尸骨。”
话音未落,评论区清一色的问号。
[离谱,就离谱。]
[离大谱!]
[这玩意是怎么进体制的??]
“别急,这才哪儿跟哪儿啊。”我笑容渐冷,语气也越发咬牙切齿,“还记得我一开始说的什么吗?那里一开始是小山村,没有户口,人员混乱的犄角旮旯。”
“第二年要考学了,他去改了名字,重补档案,光明正大洗白自己。”
我一看新人发的那一串省略号就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觉得我就是在胡扯,说个离谱的故事哗众取宠。
那就给她来个重磅的。
“此人跟水犯冲,如果不信我刚才说的,可以去他老家的水库看看,东南方向深挖一下会有意外收获。”
说完了过去,那就再来谈谈未来,按照直播习惯,接下来就应该讲讲主角最近的运势了。
“牢狱之灾已悬在头顶,凶狠之中还透着血色,如果没猜错的话,此人最近又收了条命。”
就在我正说着的时候,评论区忽然有个老粉发出来一条长评。
[朋友,你说的这个人是不是叫张褚?在临颉第二交警大队,出身于皖南村。]
[对,是他。你怎么知道?]
[刚刚临颉交警wb发通告了……]
大半网友冲着信息源蜂拥而去,把那份处罚公告的每个字都扒开来研读分析。
[……死者位于驾驶员视野盲区,经抢救无效死亡,开车把人撞死的交警只是革职??]
[毕竟人家是无意的……]
[视野盲区嘛。]
[开过车的都懂,真没救。]
“谁说是意外的?”通过自己的渠道获知更多详情后,我又切回了直播间,“我们这行讲究因果报应,老话不是常说吗,‘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或许会应在你自己身上,或许会应在你亲人身上,或许会应在你子嗣身上。”
“总要有个还债的。”
“但我可从没听过,受害者死了,他们的孩子也要被施暴者杀死的报应。”
我再次放大那人照片,圈出他头上那两道纹,“牢狱之灾都这么明显了,怎么可能只革职。估计再等一会儿,他以前干的那些好事就都爆出来了。”
直到这会儿,白嫖了一卦的新人已经没声音了,不知道是跑去吃瓜了还是跟介绍相亲对象的人打架去了。
我也没再关注这件事,愉快地完成今日直播任务,功德圆满下线睡觉。
等第二天起床,点开手机,那一瞬私信爆炸手机都卡得不没反应了。
[大师!你是真的神仙下凡啊,都说中了!]
我一看,乐了,这不是昨天那个新人嘛。
[皖南村水库清淤,昨晚上把水放干了,今儿早上就挖出来两具白骨!]
新人是真的要跪了,二十年前的事儿都能给算出来,这可真是活神仙啊。
我咧嘴笑了一下,没在意这些老旧事故,转而问起对方那个好心的介绍人。
[介绍人是他姐姐。]
“姐姐?”我琢磨着,他姐姐不是早死了吗?怎么又冒出来一个?
“你写个字给我。”
[写字?写什么?]新人被我问蒙了,也没拒绝。
“随便什么都行。”
于是她写了一个“恶”。
恶字,多音,亚在心上多隐忍,恶贯满盈又深恶痛绝……
果然,报应啊。
捷径
作者:喵哩
评论:随意
——讲述Ben如何成为士兵男孩的故事。
(黑袍纠察队士兵男孩角色同人故事。因为剧中没有明确士兵男孩身世,所以用粉丝wiki上的1919年作为出生年份。根据他说他爹拥有宾夕法尼亚一半的钢铁厂这个线索,我推测他爹的原型是美国钢铁巨头安德鲁·卡内基。)
+还没写完,疯狂施工中,好了这句会删掉+
那个银色的手提箱被郑重的放在了桌子中央,负责运送它的娇小女人对屋里的军官点了点头,一边解开铐住左手和手提箱的锁链,一边微笑着介绍:“劳伦斯上校,这就是我们说好的秘密武器。”
上校轻哼了一声:“它最好有用,费德烈•沃特能不能得到豁免就要看今天的试验结果。”
“我们事先已经说明过,它还处于试验阶段,并不稳定,而且可能存在很强的副作用,甚至危及到生命。”黑发的女人挑了挑精致的眉,“但一旦成功,你们就会得到无比强大的战斗力。”
“我看过你们的报告——那些数据和录像。你现在要用我的人做人体实验,他们可不是小白鼠。”
“有的时候为了更加崇高的事业,我们不得不做出的牺牲。不是吗?”女人往前走了两步,抬头仰望远比她高的军人,漆黑的双眼里倒映出对方伪善表皮下赞同的表情。
她微笑了起来,伸出白皙的手指抚过手提箱的开关。咔哒一声,手提箱盖子弹了起来,露出卡在黑色缓冲材料中的十支蓝色玻璃瓶。
“我希望你有足够多的志愿者。”
***
托比趴在等候室的窗户上,脸紧贴着玻璃,这样他就可以看到走廊尽头那间主管室的一角。尽管窗户上挂着百叶窗,但从这个角度,依稀可以看到里面的东西——比如晃动的人影。
他是个拉丁裔的小个子,一头弯曲的卷发下是一张圆圆的娃娃脸,屋子里不热,但他额头上却全是汗——因为紧张。
“情况如何?”房间里还有其他人,问话的是那个把腿跷在椅子上,一个人占了三个座位的年轻人——也是屋子里唯一一个白人——本•史密斯。
他懒洋洋的靠着椅背,有点无聊的开合着手里的打火机,手指关节上粘着一点血迹,属于瘫倒在屋角的另外两个人的。本打倒了他们,仅仅因为一个抢他想要的座位,另一个嘲笑他长的像个妞。
“有……有个女人,他们在谈话。”托比慌忙回答,“真的看不清他们在干什么。本,你为什么要到我们这组?我们可是第一批试验材料。”
“关你屁事。”本啪的一下合上了打火机,踹了一脚椅子。金属在水泥地板上划出刺耳的噪音,直接砸在了托比的屁股上,吓的他蹦了起来,一头撞上玻璃,发出了更加巨大的噪音。
外面传来了脚步声,可能是他们制造的动静把守卫给引来了。卫兵的脸出现在门口,看了一下等候室的情况皱了皱眉头,他们扭头似乎在讨论着什么。过了一会,门打开了,左边的那个用枪指了指屋子里唯一坐着的人命令道:“你,站起来。”
本慢悠悠的抬眼,挑起了一边的眉毛,饱满的像女人一样的嘴唇弯出一抹迷人的微笑,白的耀眼的牙齿让人联想到一只等待扑食的美洲豹。
“杰夫•摩尔,试验马上开始了,你和托比•马尔斯是第一组。”卫兵感觉到了空气中漂浮的危险粒子,立马大声的说出了此行的目的。
他看着手里的材料,目光在照片和真人之间来回比较。眼前这个漂亮的仿佛从电影海报里面走出来的模特的家伙虽然戴着杰夫•摩尔的胸牌,但和照片里面那个面目平庸的家伙怎么看都不是一个人——哪怕照片是黑白的。
“哦……”听清对方的目的,本终于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好的,长官。”
按理说志愿者都是今年刚招入伍的新兵蛋子,可眼前这个嚣张的家伙一脸淡定,喊长官的音调听起来就像是在嘲讽。房间里另外的三个人,两个晕倒一个缩在墙角,看上去这里刚爆发过一场斗殴——也许是单方面的殴打。
于是卫兵明智的咽下了后面的疑问,转过头一把拉起了托比•马尔斯,催促道:“快点,不要磨磨蹭蹭的。”
试验的房间在地下,他们路过主管室的时候,本转头看了一眼窗户,百叶窗挡住了视线,但他明确的感受到了来自玻璃后面的观察的目光。
他和托比被送进了相邻的两个房间,一进门卫兵就快速的带上了不锈钢的大门,好像生怕他逃出去似的。本没有伸手去拉门,这种胆小鬼才会有的吓破胆行为让人耻笑。
于是他挂着不屑的笑容,转过头开始打量所处的房间。这里看上去就像小型的手术室,纯白的墙面,冰冷的金属家具,门对面的墙上嵌有一块深色的玻璃,但从屋里看不到玻璃那边的情况。
屋顶上装了两排灯,照的到处都明晃晃的,角落还有摄像头,显然这里的一切会被录下来。房间中间有带着固定器械的手术床,手术床边的银色的推车上放着一件淡蓝色的病号服,下面一层的金属托盘里放着几只闪烁着寒光的针管。
两个人高马大的壮汉穿着护工的衣服,一左一右夹着他,与他心目中的护士形象相去甚远。本有六尺一英寸,已经算高的了,而身边两个家伙看上去还要高大半个头。肌肉虬扎的胳膊看上去有普通人的大腿粗,一看力量就不容小觑。
本戒备的盯着这两个家伙,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第一次怀疑自己是不是做了一个错误的选择。
自从他被寄宿学校开除后,老爹就剥夺了他的姓氏,也切断了他的经济来源。要不是老妈和姐姐偶尔的接济,他大概早就沦落到街边流浪的地步。
天性里躁动的血液让他不甘这么浑浑噩噩的当个靠女人活下去的软蛋,于是看到街上为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张贴的征兵海报后,他立刻给自己编了个身世和名字顺利的当上了兵。凭着从小打架练出来的身手和天生的速度力量,他很快在新兵中崭露头角。不过他继承了父母双方所有优点的长相也给他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总有人小瞧他,然后被他揍的心服口服——甚至成为了他的跟班。
原本他可以在军队里一步一步的往上爬,偏偏在一次操练的时候,被老爹的高尔夫球友认了出来。毕竟高尔夫球被人割破塞进狗屎,并且在高速击打后爆开的经历很难让人忘怀。
戈登已经是个少将了,当年他在自己家球场打球的时候还是个准将。这位父亲的球友在把自己单独叫到办公室密谈的时候透露了美军正在进行的一项绝密研究,说军方正在和某个医药公司合作,研究一种增强体能的药剂测试。使用了这种药剂,可以拥有超越常人的力量、速度,现在正在招志愿者。而且他很愿意帮本介绍一下,让本顺利的进入到志愿者的名单里。
该死的!那个死老头一定记恨自己把狗屎装进他的球里,毁了他漂亮的新裤子和鞋——本忿忿的想着。自己居然为了第一批做上试验,还特地威胁了杰夫•摩尔,和他调换了队伍。
在他懊恼的时候,一个矮小的几乎被两个男护士遮挡的看不到的中年人咳嗽了一下,往前走了一步,露出安抚性的笑容。他穿着医生的白袍,顶着一头支楞的白发,长了一张豚鼠似的脸,配上圆圆的小眼镜,看着就像个科学怪人。
“摩尔三等兵,我是海曼博士。不用紧张,你只需要换一套衣服,然后放松的趴在这里就好了。”
“要做手术?”本挑了眉毛,他当初可没听说有情况,还以为就是吃片药或者打个针。
“不,只是我们注射过药剂后,需要做一系列的检查,换成手术服方便点。”海曼博士看本的眼睛盯着那些针管,解释道:“我们需要抽一些血样,分析你的身体对药剂的反应。注射的时候可能会有点疼,但相信我,这只是一个很简单的试验,你很快就可以出去的。”
“我信你才有鬼。”本翻了一个白眼,确定眼前的试验果然大有问题,直接指着墙上的玻璃对玻璃后面的人喊话。“我不干了,这破试验谁爱做谁做。顺便说一下我也不是杰夫•摩尔,我是本•卡内基,那个卡内基。卡尔•戈登少将可以证明我是谁,我命令你们现在就放我出去。”
房间里陷入了短暂的寂静,但几秒钟后,那两个背着手站在门边的壮汉突然行动了起来,长开双臂试图抓住本。
年轻的士兵轻松的后跳了一步,让开了两个人的第一波攻击。然后毫不客气的用手肘重击了近处那个家伙的脖子,一般来说这样的全力一击就算不能让对方骨折,也至少可以让他暂时失去行动能力。
然而军队中永远都不缺肌肉强横的战士,被他打中的人只是摇了摇脑袋,然后立刻就挥拳反击。
本在进门的时候就估计过双方的力量差距,自然不会硬接这招,他猛的往下一蹲,伸腿狠狠的踹了对方的脚踝。他感到了脚底传来的震动,简直就像是踢到钢板一样。那人略微晃了一下,拳头失去了准头。
但另外一个护士并没有闲着,他利用本对付自己同伴的机会绕到了本的左后方,像熊一样扑了上来,试图把本从背后锁住。
本不得不在地上翻滚了一下,让开这两个强的不像话的变态护士的攻击范围。他站起来的时候,已经靠近了手术床。于是他顺手抄起了推车上的针,然后一把捞住了海曼博士的胳膊,把人圈在了身前,用又粗又长的针尖对准了人质的眼球。
“嗨!停下,如果你们不想这人死的话。我可以直接把针管捅进他的脑袋,然后把他的脑子搅成浆糊。”本威胁着,还没喊第二句,就感到肋骨一痛。
麻痹的感觉瞬时传递到了全身,他甚至来不及把针筒往前推进一厘米,就无力的摊倒在地。而那个奸诈的小老头则从白大褂的口袋里掏出了早就藏在里面的针管,微笑着踹了他一脚。
巨大的轰鸣在耳朵里响起,四周都在晃动,仿佛马上就有地震会把整个房间碾碎似的。他模糊的目光里看到海曼博士走到了玻璃边似乎和人对话,声音像隔着很厚的水传来,断断续续,模糊不清。
本隐约听到了自己的姓氏,科学怪人转过头看了他一眼,脸上带着一丝意外。
“该死的,放了我,你知道我是谁!”本以为自己大喊了,可麻痹的声带无法发出清晰的字句,只有嘶嘶的气音。不过从他的表情也能分辨出他想说什么。然而海曼博士并没有释放他,而是冷笑着下了命令:“把他扒光了捆好,我倒要看看打了药以后他是不是还能这么嚣张。”
本很快就被人拎了起来,那两个男护士高效率的扒光了他的衣服,给他套上了手术服——谢天谢地。把他像虾一样团了起来,然后侧身捆在了手术台上。
他听到金属门被重新打开,两个人走了进来。从他的角度看不到他们的脸,但从鞋看来的是一男一女。那个女人穿着条黑色的紧身裙,踩着一双高跟鞋,手里提着个银色的手提箱,绕着手术床走半圈。
本很想看清这群该死的杂种的脸,等出去以后好好弄死。但麻药让他不但无法支撑自己的手脚,就连眼皮都越来越沉,他徒劳的想要睁大眼睛记住仇人的面孔,但最后还是被黑暗拖入了深渊。
失去意识前他最后听到的是那个女人满意的声音:“这可真是一副完美的肉体,让我们期待五号化合物的成果吧。”
***
仿佛置身火海——这是本醒来后的第一感觉。灼热、痛苦缠绕着他的皮肤,撕扯着他的肌肉,一股岩浆般的洪流从脊椎涌入大脑和胸腔,他仿佛可以看到自己的五脏六腑在高温中沸腾冒泡。咕嘟咕嘟的气泡在胸口聚集,撑的他像一只过充的气球,下一秒就会炸的粉身碎骨。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他痛苦的吼叫了出来,眼前一片火光,但随着嘶吼,那无法宣泄的能量似乎终于找到了出口,他心胸大开,对着整个世界喷出他的愤怒。
***
录像的画面消失了,屏幕上只留下闪烁的雪花点。那场爆炸摧毁了地下的三个实验室,剩下的部分也有结构性的损坏,从建筑的角度已经变成了危房。劳伦斯上校用手指敲着桌面,把目光投向对面的黑发女人。他们中间依然放着那个银色的手提箱,现在里面的药剂还剩下六支。
第一批试验的四个志愿者。一个死于排斥反应,蓝色的药物刚刚推进脊椎就全身抽搐,皮肤从注射针眼出开始大块大块的腐烂,巨大的脓泡破裂会爆出黄绿色脓液,带有强烈的腐蚀性,功能居然类似于王水。
另一个四肢长出了无数的荆棘,他无法承受变异的痛苦,在抱头痛哭的时候扎死了自己。
还有一个幸运一点,撑过了最初的48小时,看上去毫无异常,但是在瞬移的时候不小心把自己卡进了墙里,在别人发现他的逃脱之前就死于窒息。
最后一名,也是最先接受五号化合物注射的试验者。他整整昏迷了五天,在所有人都以为他也失败了的时候,炸掉了试验基地。当人们用起重机和挖掘机好不容易挖到爆炸中心的时,却发现他在废墟里睡的像个白雪公主,而且自己还毫发无伤。
劳伦斯上校头疼的看着手里的资料,他已经从各种途径确认了眼前这个“成功案例”的真实身份。本•卡内基——世界钢铁巨头安德鲁•卡内基的唯一的儿子,是钢铁大王六十岁的时候才生的。这位几乎拥有美国一半钢铁产业的超级富豪虽然在几年前已经卖掉了自己的工厂投身慈善,但他依然是全美举足轻重的人物。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卡内基对于家人的情况十分保密,以至于几乎没有人在公开场合或者媒体上见过他的一双儿女。
这个英俊非凡堪称漂亮的富二代到底脑子有什么毛病,放着锦衣玉食的日子不过跑来参军,还自愿参加这种摆明了九死一生的药物试验?真他妈的见鬼了!上校握着资料的手微微颤抖,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眼前的烫手山芋。
“劳伦斯上校,我已经证明了五号化合物的作用,你看我们的合作是不是可以继续推进下去?”黑衣的女人并不知道上校心中的风暴,笑的像一条诱人堕落的毒蛇。
“这也能叫成功?四分之一的成功率,如果那真的能算成功的话!而且完全无法控制,所有的能力也都是随机的,无法选择……”
“我们早就声明过它还不成熟,还在试验中,但它是有用的。”女人带着手套的手指在银色的手提箱上轻轻摩擦,“任何伟大的发明都需要漫长的研究和试验,飞机、导弹任何一种强大的武器,都需要无数次的试验和改进,给我们一个机会,让我们为美国服务。我们可以成为世界上最优秀最强大的种群。”
劳伦斯强忍着把眼前这个纳粹婊子推出去的冲动,这群该死的德国佬、科学怪人,眼看着战局对自己的主子不利,就开始对美国伸出橄榄枝,而上面那些利欲熏心的家伙,居然还真的试图接纳他们。
“我们还需要更多的样品,也需要你们给出原始配方,让我们分析。”
“哦?那可不行,这是商业机密。”女人猩红的唇弯出了矜持的弧度,“所有的药剂必须经我的手,在我面前完成注射。在我们建立起更加深入的合作关系前,这不会改变。”
劳伦斯上校也把手放在了手提箱上,微微用力。
“沃特公司派区区一介女流来运送五号化合物,是不是有点看不起我们军方?”
“呵呵,怎么会,我保证我拥有足够的实力来捍卫我们公司的产品。”女人漆黑的瞳孔从中心开始散发出紫色的光芒,细微的电流从她的指尖飞溅而处,淡紫色的电弧在桌面围绕着手提箱跳跃着,带着危险的滋滋声。
“……你也是!?”劳伦斯猛的被弹开了,他握住发麻的手掌,震惊的问道。
“那是一定的。我的保镖以及我的博士也是,如果没有足够的自保能力,又怎么可能站在一线完成测试呢?”女人甩了甩卷曲的黑发,露出一个胸有成竹的笑容。
“那么接下来,我们是先去看看我们的一号成果,还是继续第二轮试验?我有预感,那个黄金男孩会是一个顶级猎食者,试验至今我们还从来没有看到过他那样的能力,如同一颗行走的炸弹。”
劳伦斯扯了扯嘴角,抚摸着依然麻痹着的右手委婉的拒绝了对方的提议。
“那个三等兵还没恢复意识,与其等待,我们不如先进行第二轮的试验。请。”他招呼人护送自称X女士的女人去新的试验室,自己则驱车前往了费城另外一个军事基地。更加坚固的防御,更加精良的医疗设施,他们正在试图从本•卡内基身上调查出五号化合物的真相。
当他来到位于地下七层的试验室时,面露愁容的老友已经给他准备了一叠报告。
“什么情况?”他看着被金属锁扣扣在合金手术床上的本,此刻男孩的脸上带着呼吸面罩,“他呼吸困难?”
“那倒不是问题了。”莱德尔中校苦笑了一下,“我们在持续给他吸入麻醉气体,防止他醒来。”
“为什么?”劳伦斯皱起了眉头。
“你看到他胸口的红光没有?”
劳伦斯盯着屏幕一会,看到本赤裸的胸腔内部确实隐约有起伏的红光,就像他的心脏是一团火似的。
“那里的温度可以高达四百度,还不是峰值。根据爆炸现场损毁的情况看,当时的核心温度最少达到三千度,而这一切是由他引发的。”中校捏了捏眉心,疲惫不堪的解释道:“一旦他的身体指标显示快要清醒,他胸口那团火就开始燃烧,我们不能冒险让他完全醒来,在让他的身体冷静下来之前,绝不可以。”
“打镇静剂不行吗?”劳伦斯的眉头皱的都可以夹死苍蝇了。
“那也得有能穿透他的皮肤的针。恭喜你成功的制造了一个刀枪不入的人型炸弹,现在唯一的问题是怎么控制他,不让他炸到我们自己。”莱德尔指了指桌上弯曲的针管,各种材质的都有,苦笑着回答。
“见鬼,他们到底是什么怪胎。”劳伦斯焦虑的踱了两步,“我们就拿他完全没有办法?”
莱德尔无奈的耸了耸肩:“骨锯和电钻都用上了,他的皮肤简直比钢铁还要坚硬。虽然从X光看,他的骨骼和内脏与正常人没有区别,体重也和常人无异,可我们还是无法破坏他的表皮细胞。他身上只有体毛是可以切割的,已经送去化验了……其他的,我总不能用枪打他吧。”
“也不是不可以,只要不致命。”劳伦斯看了老友一眼,低声的吩咐:“在小腿上来一枪,避开要害。”
莱德尔露出你疯了吗的表情,但在确定对方是认真的之后,认命的拿起了话筒,吩咐试验室的手下去测试。
这次糟糕的尝试以测试者被反弹的子弹打中右肩而告终,更麻烦的是因为疼痛的刺激(可能),本出现了剧烈的放热,要不是整个实验室都安排了液氮速冻喷头,他们差点就被另一次爆炸轰上了天。
***
右腿有点疼,像是被石头磕了一下。本想要弯腰去摸一下伤处,却发现自己动弹不得。很热又很冷,让他回想起来六岁那年,因为抢姐姐的马,被马一脚踹在了肩膀上,飞出去重重的倒在雪地里。肩膀像烧起来一样疼,但埋在雪里的脑袋却冷的要命。
父亲对自己的失望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吧?相较于哭的像泪人似的母亲和姐姐,那个父亲看到锁骨骨折打着石膏的自己,只是冷淡的丢下一句:“别像个小女孩一样哭哭啼啼的。”
本用力的挣扎了起来,手脚都被束缚着,眼前漆黑一片。上一次落到这种田地还是和好哥们爬墙出去鬼混,被小混混看出来是个富二代双双被绑票。
被救出来那会,叶子的劲还没过去,他嘻嘻哈哈笑成一团,指着满地的红红白白拍手称快。据说那场营救死了两个警探,重伤三个,底特律东城的混混则被清扫了一半。
因为擅自逃学、吸毒、赌博和嫖娼等数条罪状,毫不意外的,他被学校开除了。而当他拎着小包回到自己家大宅的时候,却被拒之门外。老管家拿着父亲亲笔的信,小心翼翼的一边道歉一边把他送出了大门。
那晚也是在下雪,他坐在门口的路灯下,拆开信看了半天。虽然信封里只是一张便条——当爹甚至不愿意多写几个字表达他对儿子的厌恶。
“你让我太失望了,本。我原本希望你可以成长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像我一样踏踏实实的工作,通过努力的奋斗成就一番事业。然而你却被骄纵成了如此一个愚蠢、懒惰、自大和懦弱的废物,你不配拥有我的姓氏。”
雪花落在外套上,慢慢的积了一层,落在头发上的则化成了水,不断的滑进领口。本并不觉得冷,被遗弃的愤怒和委屈像烧红的铁块,在雪水的刺激下发出刺啦的尖啸。
他不想表现的恋恋不舍,摇尾乞怜。
因为那他妈的不够爷们!
在那个雪夜,他拎着自己的小包,从费城东的大宅走到了西边的平民窟,发誓将来一定要成就一番事业,让那个自以为高高在上的爹为今天的决定而后悔。
他感觉自己还在那个漆黑的雪夜里,怀中揣着无尽的愤怒,身边飘着无边的雪花。
恍惚中一只温柔的手按在他的肩膀上,带着熟悉的伍德玫瑰的香气。本被这温度和气息安抚了下来,怀疑自己正在一场混乱的梦之中。梦里他趟过了地狱的岩浆,爬过了满是刀片的山岗,而现在只需要睁开双眼,就会发现自己在家里柔软蓬松的大床上醒来,旁边是母亲亲手做的松饼和培根煎蛋。
***
琳达•辛格放下了手里的托盘,忍不住伸手帮床上的年轻人掖了掖被子。这个她奉命照顾的长的像天使一样的男孩,睡觉却像魔鬼似的张牙舞爪,这一次直接把半床被子掀到了地上。
“Mom?”随着一声低喃,她的手被床上的人按住了,男孩又长又翘足以让任何女人羡慕不已的睫毛颤动了一下,缓缓的抬了起来。然后她看到了一潭嫩绿的春之湖水,并因为其清澈动人而暂时忘记了呼吸。
刚刚苏醒带来的迷惘神情很快就消失了,床上柔软迷糊的天使突然变成了凶狠的暴徒,琳达的咽喉被对方一把掐住,狠狠的拽了过去,压在了床边。力量之大,让她以为自己的脖子要断了。
“你是谁?这里是哪里?”男孩的声音十分的沙哑,就像很久没说过话似的,不过从他带着呼吸面罩昏迷着被送到这里以来,已经过去了十二个小时,他也确实很久没有喝水了。
“我……我是照顾你的女管家。”琳达吃力的回答,“求你,放开我。”
“管家?”本困惑的看了看四周,一间装修豪华而舒适的客房,几乎和自己在大宅的卧室差不多了,只不过墙壁上多了一些照片和唱片,显示出屋主在这方面的收集癖好。
他嗅到了梦中那股熟悉的伍德玫瑰的香气,那是母亲最喜欢的品种,眼前这个年近六旬优雅温和的老妇人熏着相同的淡淡香味,一下子软化了本的敌意。
“我在哪里,你的主人是谁?”本放开了管家,一翻身从床上跳了下来,发现自己就穿了条内裤,略有点窘迫。琳达立刻递上了挂在一边的丝质睡袍,并回答道:“我这就通知主人你醒了,他可以很好的解答你的疑惑。”
管家匆匆的离开了房间,在等人期间,本摸了摸好久没穿过的丝质睡袍感慨万千,他看到了茶几上的早餐,正是自己喜欢的搭配,闻起来又十分美味,于是毫不客气的大快朵颐起来。
他猜测肯定有人阻止了那项试验,并且因为父亲的原因把自己接到了某处修养,虽说自己已经被逐出了家门,但卡内基的姓氏还是有点分量的。
但想到又一次不得不仰仗他人的权势来保住自己的小命,本又暗自生气了起来,咒骂自己是个废物。
门外传来不紧不慢的脚步声,很快门打开了,走进来一位穿的十分摩登的中年人。他热情的张开了双臂,像个熟人一样的招呼起来:“嗨,年轻人,真高兴你这么快就醒了,我还以为你要再睡个十天半月呢。”
“你是谁?”本就算再自来熟也不会见面就和陌生人来个亲密拥抱,他戒备的往后仰了仰头,好奇的发问。“我从来没见过你。”
“哦,那是当然,不在我这个圈子的人确实很少知道我。我是传奇,这是个外号,我的本名不重要,反正认识我的人都叫我传奇。”
“好吧,传奇,为什么我在你这里?”本翻了个白眼,接受了对方的说法。“还有这里是哪里?”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和你一边吃早饭一边解释。”
本当然无所谓,他挥了挥手,邀请对方坐下。
“我先回答你第二个问题,这里是纽约,我家。”
本吃惊的抬了抬眉毛,立刻伸手掀开了窗帘,从这里看出去,他们的房子位于一座大厦的顶层,从窗户可以看到远处的帝国大厦。那独特的房顶,任何一个美国人都不会认错。
“……”
传奇善意的保持了安静,等本整理好情绪。
“你认识我父亲?”本用叉子戳了戳培根,突然觉得早饭没那么香了,他绝不会承认心底泛起了一丝期待,这场营救是来自父亲的授意。
“你父亲是谁?”传奇好奇的歪了歪头,“我拿到的资料,你来自费城西边的贫民区,从小父母双亡,一个人在街头艰难的长大。在看到了邪恶的轴心国的暴行之后,一心想要保护这个世界的自由和正义不受侵害,所以毅然参军。本•史密斯是你的名字,我说的对吗?”
本皱起了眉头,对眼前的情况大为困惑:“你到底是谁,为什么我会在你这里。我记得我参加了一个试验,然后……”
“恭喜你,试验成功了,你已经成为了超人。”传奇热烈的鼓起了掌,眼中带着真诚的祝贺。
“超人?你是说漫画里的那个超人?”本开始觉得自己不是遇到了一个精神病,就是还没睡醒。“耍我的人不会有好下场的,虽然我不是超人,你信不信我照样可以打的你满地找牙。”
“我可以证明的。”传奇刷的一下从怀里掏出了一把手枪,在本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对着他的胸口开了一枪。
砰的一声巨响后,本下意识的低头看了看真丝睡袍上的小洞和弹了飞出去射穿了咖啡壶的子弹。他扯开了睡袍,看到刚才感觉微微疼痛的地方,连个红印子都没留下。
他举起手里的叉子,微微用力,立刻把它像绳子一样扭成了一团。用左手的刀切向右手,直到那刀因为受力断裂也没能在他的手掌上划出一条白印。
“我也能飞吗?”他在一番检测后,开心的问道。
“很遗憾,不能。”传奇惋惜的摇了摇头,目前我们还没有见到这种类型的超能力者。
“像我这样的人有很多?”本好奇的拆解着周围的东西,没有什么经得住他用力的一握,但如果他不是故意施加力量,他依然可以像以前那样正常的使用器具。
“不,就算在我们目前所有的超能力者中,你也是最顶尖的。”传奇不吝夸赞。
“你一直在说‘我们’,谁是‘我们’?”
“沃特集团。我们是一家跨国的医药公司,同时也经营其他的业务,其中有一项就是为拥有超能力的特殊人群提供帮助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