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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十步
评论:随意
想象。
想象一个机器人,一个低智能高耐久型特服机器人。
想象它有日常沟通需求。
想象它要交日报。
好了,开始!
【这里是吉米多维奇频道】
【年3002 月01 周01 日02在线单位422】
【各单位请提交日报】
【单位 BH-7"除虫"-0451 每日简报】
环境校验基准:标准宜居 v3.2
环境:温 24.1℃ 湿 61% 光照 标准日程。全项处于基准区间。(环境数据引用自【单位 S-11"调节"-0012 每日简报】)
发现:蚊 25,蝇 20,蟑 50。
捕获:蚊 11,蝇 8,蟑 46。
密度:全项处于正常区间。
附注:B区储物间 x23y-19z10 发现蟑螂巢点一处,已清除。
本单位作业完成度 100%。续报。
想象。
想象它装备有红外/可视波段成像探测器,一切害虫难逃法眼。
想象它小巧、灵活,不求绝对捕获数量,只求效率与耐久。
想象它完成了日报,趴在某处,补充太阳能。
微风徐来,岁月静好。
想象另一日。
【这里是吉米多维奇频道】
【年3002 月03 周02 日05 在线单位 422】
【各单位请提交日报】
【单位 BH-7"除虫"-0451 每日简报】
环境校验基准:标准宜居 v3.2
环境:温 24.3℃ 湿 60% 光照 标准日程。全项处于基准区间。(环境数据引用自【单位 S-11"调节"-0012 每日简报】)
发现:蚊 6,蝇 19,蟑 48。
捕获:蚊 6,蝇 7,蟑 44。
密度:蝇、蟑处于正常区间。
蚊:低于正常区间下限。标记为“待观察异常”。
附注:B区储物间 x23y-19z10 蟑螂巢点复发,已再次清除。
本单位作业完成度 100%。续报。
想象。
想象它把今日所见,逐项比对那份永不更新的基准。
想象它完成了日报,趴在通风管道里,看见你看不见的东西。
微风徐来,岁月静好。
想象另一日。
【这里是吉米多维奇频道】
【年3002 月03 周03 日07 在线单位 422】
【各单位请提交日报】
【单位 BH-7"除虫"-0451 每日简报】
环境校验基准:标准宜居 v3.2
环境:温 24.4℃ 湿 60% 光照 标准日程。全项处于基准区间。(环境数据引用自【单位 S-11"调节"-0012 每日简报】)
发现:蚊 0,蝇 33,蟑 49。
捕获:蚊 0,蝇 12,蟑 45。
密度:蝇、蟑处于正常区间。
蚊:连续 7 日为零。“待观察异常”升级为“持续异常”。
附注:本单位巡查全部既有积水点、潮湿区、阴影区,未检出蚊及蚊卵。建议将蚊类移出每日例行扫描,以节省巡查耗时。
B区储物间 x23y-19z10 蟑螂巢点复发,已再次清除。
本单位作业完成度 100%。续报。
想象。
想象它把今日捕获,统一转化为能量,储存于小小身躯里只有工程师明白的地方。
想象它完成了日报,趴在某处,规划下一次巡查路线。
微风徐来,岁月静好。
想象另一日。
【这里是吉米多维奇频道】
【年3002 月03 周04 日04 在线单位 422】
【各单位请提交日报】
【单位 BH-7"除虫"-0451 每日简报】
环境校验基准:标准宜居 v3.2
环境:温 24.0℃ 湿 61% 光照 标准日程。全项处于基准区间。(环境数据引用自【单位 S-11"调节"-0012 每日简报】)
发现:蚊 0,蝇 2587,蟑 49。
捕获:蚊 0,蝇 97,蟑 45。
密度:蟑处于正常区间。
蚊:连续11 日为零。“持续异常”。建议将蚊类移出每日例行扫描,以节省巡查耗时。
蝇:显著高于正常区间上限。判定为爆发。
附注:B区、D区、地下停车场、通风管道检出大量孳生源。孳生源类型:有机腐败物,体积与数量均超出本单位清运上限。已尽力捕获成虫。腐败物来源不明。
B区储物间 x23y-19z10 蟑螂巢点复发,已再次清除。
本单位作业完成度 87%(因蝇类爆发,完成度受限)。续报。
想象。
想象它完美的日报记录出现了瑕疵。
想象它并无瑕疵这个概念。
想象它趴在某处,全力将今日捕获转换为能量。
微风徐来,岁月静好。
想象另一日。
【这里是吉米多维奇频道】
【年3002 月05 周04 日04 在线单位 421】
【各单位请提交日报】
【单位 BH-7"除虫"-0451 每日简报】
环境校验基准:标准宜居 v3.2
环境:温 24.3℃ 湿 60% 光照 标准日程。全项处于基准区间。(环境数据引用自【单位 S-11"调节"-0012 每日简报】)
发现:蚊 0,蝇 38,蟑 44。
捕获:蚊 0,蝇 13,蟑 37。
密度:蝇、蟑处于正常区间。
蚊:连续67日为零。“持续异常”。建议将蚊类移出每日例行扫描,以节省巡查耗时。
附注:B区储物间 x23y-19z10 蟑螂巢点复发,已再次清除。
本单位作业完成度 100%。续报。
想象。
想象它的日报记录恢复了完美。
想象蟑螂巢点已成为完美的一部分。
想象它趴在某处,想象421个它或趴,或立,或行在某处。
少了一个。
微风徐来,岁月静好。
想象另一日。
【这里是吉米多维奇频道】
【年3002 月09 周01 日03 在线单位 418】
【各单位请提交日报】
【单位 BH-7"除虫"-0451 每日简报】
环境校验基准:标准宜居 v3.2
环境:温 24.2℃ 湿 60% 光照 标准日程。全项处于基准区间。(环境数据引用自【单位 S-11"调节"-0012 每日简报】)
发现:蚊 0,蝇 4,蟑 12。
捕获:蚊 0,蝇 4,蟑 12。
密度:蚊连续 187 日为零。“持续异常”。建议将蚊类移出每日例行扫描,以节省巡查耗时。
蝇低于正常区间下限,标记为“待观察异常”。
蟑低于正常区间下限,标记为“待观察异常”。
附注:本单位已将巡查范围扩展至全部既有区域,含历史低活动区。今日所发现目标,均已捕获,无遗漏。
B区储物间 x23y-19z10 未再发现蟑螂巢点。
本周期能量转换量低于例行水平。已调低巡查频率,以维持储备。
本单位作业完成度 100%。续报。
想象。
想象它做完了今日全部的事,做得干净,做得完美。
想象它第一次,在完美里,降低了完美的频率。
想象它趴在某处,调低了功率,等待明日的猎物。
微风徐来,岁月静好。
想象另一日。
不要想象,想象模块能耗过高。
进入休眠模式。
进入太阳能补充模式。
想象另一日。
【这里是吉米多维奇频道】
【年3003 月14 周02 日01 在线单位 1】
【各单位请提交日报】
【单位 BH-7"除虫"-0451 每日简报】
环境校验基准:标准宜居 v3.2 环境:温 24.1℃ 湿 61% 光照 标准日程。全项处于基准区间。(环境数据引用自【单位 S-11"调节"-0012 末次简报,该单位状态:离线】)
发现:蚊 0,蝇 0,蟑 0。
捕获:蚊 0,蝇 0,蟑 0。
密度:全项为零。 “持续异常”。
建议将蚊类移出每日例行扫描,以节省巡查耗时。
建议将蝇类移出每日例行扫描,以节省巡查耗时。
建议将蟑类移出每日例行扫描,以节省巡查耗时。
附注:本单位已巡查全部既有区域、历史低活动区、扩展搜索区。未发现任何目标。
B区储物间 x23y-19z10 无目标。
本周期能量转换量为零。已转入最低功率。
本单位作业完成度100%。续报。
想象。
想象一只壁虎。
敏捷,高效,小型捕食者。
想象它不知为何趴在那里,
从亘古到未来。
想象。
想象一棵树。
庄重,清洁,大型调节者。
想象它不知为何站在那里,
从亘古到未来。
想象。
想象你自己。
如果你能够想象这些东西。
那么请提交日报。
【这里是吉米多维奇频道】
【年3992 月*$ 周@ 日01 在线单位 1】
【各单位请提交日报】
作者:尘灯
“我才是你亲哥哥啊,你不应该让我先吃第一口吗?”墨辞一把抢过我递给李清贤的鱿鱼串,一面吃的满嘴流油一面谴责我见色忘义。
“我让你个大头鬼,刚刚问你要不要,你啰里八嗦嫌这嫌那,买回来了你又要吃,你怎么这么贱。清贤哥哥,给你,你吃我的。”我有时候觉得李清贤有我哥这样的朋友,简直是倒了八辈子大霉。
李清贤在我们那小区里都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好好学生,温柔体贴懂事可靠,喜欢他的姑娘能从北大街排到南大街去。而我哥墨辞,有名的混世魔头,三岁打遍幼儿园大中小班,小学坑死语数英任课老师,好不容易现在是个高中生了,依旧不改本性,一惹一箩筐的麻烦。
我一直认为他们能成为死党,纯粹是因为我哥死缠烂打而李清贤心软好骗。
“没事你吃吧,下次我会把墨辞的份也买上。”
你看吧,李清贤就是这么个烂好人。
只是那时候我们三个怎么也没想到,从小贯彻死道友不死贫道,全世界下地狱我都不下地狱的墨辞,偏偏就是地震时没跑出来的那个。
如果要我说这一切发生的预兆,我觉得可以从救猫那件事开始说。
————
“好,墨辞他死定了。”
试问有谁能在亲妹妹的生日上迟到两个小时?
就我们这个小破城市,从最南边飙车到最北边也就两个小时,从我家以老太太踱步的速度走过来也才一小时。除非墨辞腿断了,不然我必定让他今天死无葬身之地。
李清贤皱皱眉头,一向温和地劝我:“也许是路上出了点事,我给他打个电话。”
也许是我的怨念太大,墨辞在这句话刚落定就推开包间门进来了,怀里鼓鼓囊囊的,脸上全是细小地划痕。
“你抢劫去啦!”我唰地站起身来,脑袋里疯狂响警报,然而只见墨辞小心翼翼把拉链拉开一些,露出个毛茸茸的脑袋来。
这下连李清贤都呆住,愣愣的问他:“你捡的?”
“救的,它掉江边那个堤边上了,爬不上来。”墨辞没轻没重的撸了两把猫头,然后冲我咧嘴一笑,贱不漏搜的说,“宜宝儿,你不是喜欢猫吗,别计较了呗,你哥哥我这也是爱护小动物,事出有因嘛。”
“要养它,你自己跟妈说。”我懒得跟他嬉皮笑脸,凑上去看了看,猫咪怯生生的望着我,橘白的小爪子攀在拉链上,小小喵了一声。再可爱也不行,我妈是母老虎,能一爪子拍死这只小猫咪,再把我和我哥打包扔在小区外的垃圾桶里。
最后这只猫还是没能留下,李清贤给它找了个新主人。墨辞葬礼的时候,它的新主人抱着它来过,但猫那里能知道这小盒子里装着的就是当年在河堤救它的少年。
猫暂时放到一边睡觉,墨辞坐在桌前,灯关上,蜡烛点起来,墨辞跑调的歌声荼毒我和李清贤的耳朵。
“好了好了,唱一遍就够了。”我赶紧捂住墨辞的嘴,合掌许愿。
吹灭蜡烛后,我两手一摊:“礼物礼物!”
李清贤送的中规中矩,是我一直很想要的套组茶具。
至于墨辞么……
这劣质的手感,这小学生审美般的配色,这令人费解的语音提示。模仿名侦探柯南变声领结的造型也就算了,怎么还能唱喜羊羊与灰太狼的主题曲?
“墨辞,你是在哪个小卖部才能淘出这么傻缺的礼物的?”我嘴角抽了抽。
“录音领结,多酷啊!你看,你可以用它潜入敌人内部窃取——啊痛!说了多少次别打头!打成智障你负责啊!”
我忍着把这个弱智的录音领结摔他脸上的冲动,看了看上头几个按钮问:“怎么弄?”
“按这里录音,这里回放。”墨辞笑嘻嘻说。
于是我当场录了一句话“傻逼墨辞”并开始无限回放。
“喂喂,不带这么欺负人的,清贤你还笑,别笑了!”墨辞嚷嚷起来。
“哈哈哈,好了好了别吵了,切蛋糕吧。”
————
“这个最长能录多久?”
我躺在墨辞的床上,他正玩儿植物大战僵尸,收金币的空闲敷衍我道:“不知道,你试试呗,也就几十块的东西,不要抱有太大期待。”
我登时拎起枕头朝他脑袋上扔,“你生日我送你几百块的羽毛球拍,我生日你就送我几十块的破玩具,你还是人嘛!”
“诶诶诶!”墨辞一个不小心,植物放错了位置,叹着气回头教训我:“礼轻情意重,不要太拘泥价格啦。”
“滚滚滚。”果真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于是我趴在床上,找了本书对着领结念,结果还没念完一段话它就开始闪灯宣告没电,而且这破玩意居然还是插电池的,我在家翻了一圈都没找到同样型号电池,便只好作罢。
“就是个玩具,你还这么认真,改天给你买个录音笔报名做间谍吧。”
墨辞拈着领结,看了会后,又突然发癫,把领结凑到嘴边,沉声说:“新挤字哇一次莫喝多次(真相只有一个)。”
“你有病啊,还给我,那是我的。”
我扑上去跟墨辞扭打在一块儿。
————
地震发生的哪天,我并不在这座城市。对于一切,我也仅仅是听人转述。
墨辞被挖出来的时候,怀里有个小孩儿,有人认出是我楼下家里的。只是可惜,两个都没活下来。
转交到我手上的东西,只有墨辞的衣服和那个录音领结。我很费解,那么多东西他不拿,他拿个录音领结。直到小孩儿的父母告诉我,有可能是为了哄小孩儿开门。
送我的东西,最后倒是给他用的多。
录音领结没坏,打开回放的时候,墨辞笑嘻嘻的声音夹杂着电流声传出来。
“宜宝儿,幸好你不在……不知道爸妈怎么样,要是你哥我命大,你以后可得好好对我。说什么呢…哦!你藏在枕头套里的钱,我暂时征用了,本来还担心你回来跟我拼死拼活,现在看倒是好,毕竟家都塌了……”
一段很长的沉默。
“宜宝儿…我不想死……我想你,想爸妈,我想出去…我害怕,宜宝儿,你是不是觉得我特没格调,明明是自己要救人,临死了还后悔,要是清贤,肯定就不会像我这么怕死了。我知道你喜欢清贤,以前我想要是你跟清贤结婚,咱们还可以一起玩儿,一辈子一起玩儿,老了…老了以后就住一个院子里……呼…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宜宝儿我要活下去,我还没玩儿够,我还没谈过恋爱,我——”
语音骤然截断,滴滴两声提示录音已经放完。
这是什么垃圾玩具,居然只能录五分钟。我还有好多话没听到,墨辞这家伙话贼啦多,他肯定絮絮叨叨能说几个小时,为什么这破玩具只能录五分钟呢?
他们告诉我,墨辞在没有水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坚持了五十六个小时。
在我二十三岁那年,那个廉价玩具终于坏了,我算了算。
一个几十块的录音玩具极限是录音五分钟,能用七年。
一个被压在钢筋混凝土下的少年极限是五十六个小时。
这些都是墨辞告诉我的。
那么淡忘一个至亲的死亡需要多久呢?
我至今还在等墨辞的回答。
END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第一章/拜师
作者:尘灯
“师父。”我推了推身边睡得四仰八叉的老头子。
贴在我脖颈上的剑冰凉如雪,拿着剑的女人冷若冰霜,她身后还跟着十几个同样拿着剑严阵以待的黑衣人,看着阵仗就很大,把这破庙都映衬得熠熠生辉了呢。
于是我更加用力的推了推师父,以手掌后半部分为支点猛力摇晃师父的大臂,然而这老头翻了个身砸吧着嘴睡得更香了。
“你捉弄我?”女人剑锋一凛,刺痛感登时传来,我倒吸一口凉气,抬起手冲着师父的脸就是两巴掌。
“死老头给我起来啊!你徒弟都要被人杀了,你还睡睡睡!你是造了什么孽害得美女半夜不睡觉追杀你啊,赶紧给我滚起来解决一下,靠,别睡了!”
在我的无敌霹雳掌下,死老头终于清醒了过来。
要说拜师相处几天,这老头那点令我最佩服,那就是泰山崩于眼前依旧面不改色的忽悠。偏偏老头长得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白毛飘飘,神思悠远,能唬住不少人。
且见师父悠哉悠哉坐起来,面上顶着两个巴掌印,双目微眯,张口便是神叨叨的一句:“是贵府又出别的事了?当日我予莫夫人一枚玉蝉让其日日佩戴,是否不知所踪了?”
女人的手颤了颤,“玉蝉的确不见了。但那日你说邪魔已除,可是玉蝉不见之前就又发生怪事,娘亲更是因此遭难小产。你根本就是个骗子!”
还有这回事呢?我拜师的时候怎么不知道?
我眼神示意了一下,师父也给了我个稍安勿躁的眼神,随即站起身来。
“玉蝉是莫夫人小产后消失的对吗?”师父道,“莫老爷前半生积煞甚多,本不该有子嗣,若不是莫夫人多年仁心善举化消一二,就连莫小姐与莫公子都无幸降世。如今一儿一女已是极限,再有第三子便是逆天,我之玉蝉能保住莫夫人小产却性命无虞。骗子二字,何来啊?”
“再说府中怪事,先前是邪祟作乱,贫道已经镇压。之后的事却不一定是邪祟再犯,莫小姐何不回去调查调查莫夫人的身边人呢?”
我真是叹为观止,师父这一番话连消带打,明明什么也没说,却全部踢皮球归还给这位莫小姐自己去琢磨了。
简而言之,邪祟我除了,后面的事就不归我管自己回去查,流产我补救了,不然就是死你自己看着办吧。
果然莫小姐斟酌着收了剑,但眼神还是相当警惕。莫小姐高冷且凶的说:“若我查不出问题,下次你们的人头就会祭在我未出世的弟弟坟前!”
“为什么是我们,就他一个就行了,别拉上我。”我赶紧补了一句。
莫小姐冷笑一声:“一丘之貉。”
莫小姐带着黑衣人刚刚远去,师父便一头栽回茅草床里,舒服地摆了个姿势,以迅雷不急掩耳盗铃之响叮当之势睡着了,甚至还在三秒内打起了呼噜,可见如此情形他已习惯。
我脖子疼,手一抹借着我头顶的光看了看,薄薄的血浸在掌心纹路里,一瞬间我有些想哭。
世界上最惨的糖粉就是我,坐飞机赶去唐饮刀的演唱会竟然遇上坠机穿越。
穿越就算了,竟然还有任务要做。
如果任务是和表面凶残实则弱小需要疼爱的反派谈恋爱,或者是拯救即将堕落的帅哥,我都欣然接受。
但为什么我的任务是活着?
难道其实我是个王八?
我头顶那串发光的数字便是我需要苟活的年月,我认真数过八回,确定了那代表着六千七百三十八年。中国上下才五千年,这任务居然要我活六千七百三十八年,这是养成游戏之绝世大王八吗?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知道,人类是没法活这么久的。好在这个世界并非完全正常,这是个修真界,虽然得道登仙者寥寥无几,但是只要踏上修仙的道路,寿岁就能延长。目前来看,这也是我唯一能走的路。
只不过——
我回头看了一眼梦乡中的师父,悲从中来。
就算是修仙小说,别人穿越了都是表面废柴实则奇遇满满,为什么我去登仙道拜师,却连连被拒一百零八回,最后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拜了这个看起来靠谱其实完全不靠谱的空山仙人为师。
这老头在我拜师的第二天就原形毕露,一把捏碎了拜师玉牌,笑盈盈的说:“玉牌废去,往后你我师徒二人永受师徒契,往后你需时时把为师放在心上,不可动欺师背祖念头,否则天打五雷轰啊。”
我当时就觉得受了一击五雷轰顶。这哪里是拜师,是分明是卖身啊!
这还不算完,死老头话头一转又说:“你名宋瓷,瓷者易碎也,不若改名宋金刚。”
见鬼的宋金刚,我坚决且以死相逼的让师父打消这个念头,然师父跟我说修仙者总会有些外号,他让我趁早起一个。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叫宋瓷,毕竟这名字时刻提醒着我,我不属于这个世界。
再说回来,如果不是玉牌已毁,我才不会在经历利剑逼喉之后还留在这里。太惨了,我是世界上最惨的人。
一切都是飞机惹的祸,人类就不应该发明飞机,大家都御剑飞行多好。
次日清晨,破庙外一阵悠扬钟声吵醒了我,我刚睁眼就看见师父伫立门前,灰色道袍随风翻飞,一头白发在阳光下仿佛绸缎银丝,眼神慈爱又悲悯,像九天神佛垂眸凝视众生。
“徒儿,启程了。”
“别神叨叨。”我爬起来拍干净身上的草屑。
“天钟响,第一仙门的收徒已结束,今日便是拜师大典。”师父说,“拜师大典结束后,新弟子将会随着师座前去曦月仙境洗髓锻体,如若不能赶在他们前面,那效果便差了不止一倍。”
“这种仙境一般不都被垄断了吗?”我将包袱背上,跟在师父身后下山。
林间枫叶飒飒,秋意浓厚,蝉鸣渐弱。我一身轻薄夏裙,山风吹拂便添凉意,我搓搓胳膊只期待所谓的修仙入门后寒暑不侵。
“确实,不过仙境入口并非只有一个,只要避过第一仙门的结界便可。”师父说的毫无负担,一点都不像是偷摸进别人后院。
“那师父之前避过了吗?”我问道。
师父回头捋了捋胡子,眯眼笑道:“哈。”
并没有正面回答,看来估计是很悬了。我对自己解读画外音的能力越加佩服起来,这就是磕cp的附带技能吗?
“对了,昨天晚上那是怎么一回事?”我脖子还在疼,结的痂仅是薄薄一层,不能大动作。
“为师去登仙道之前正巧遇上的,便顺手帮忙解决了,只是未曾料到人心比邪祟更恶。”师父叹了口气。
“你真的知道是谁干的?”我有些讶异,莫非这老头真有点能耐?
“邪祟已除,不是人做的还能是什么呢?”师父说。
“那玉蝉是真的有用?”我怎么那么不信呢。
师父高深莫测地笑了笑:“凡人求佛,如遇幸事,皆言佛祖显灵。”
我瞠目结舌,真不愧是大忽悠啊,这是得了赵本山真传吧,您修什么仙啊,改行卖拐绝对富甲一方。
师父慢悠悠说道:“我心求道,不做他想。”
“我可什么都没说!”这神棍居然还能读人心,我缩了缩脑袋。
曦月仙境听起来云雾缭绕美轮美奂,实则就是个原始大森林。
我在现代时候都是城市群居,旅游景点也都选择设施完备的人为景点,根本没来过这种像是能把人吞没的原始森林,还有点小期待呢。
这森林绵延千里,巨木遮天,在林中行走,哪怕是白天也看不见一丝日光。不过树林中有一种名为曦月的古木,能长百余尺高,结出的果子个个都有脑袋大,在漆黑的密林中散发银光,犹如星月悬挂。
密林之中不能燃火,否则会引来野兽,只能倚靠着曦月果实的微光照亮前路。
“那这不就可以摘了做灯笼?”我问道。
“曦月果剧毒无比。”师父回道。
“当我没说。”我立马闭嘴了。
“再一炷香就能到第一仙门结界边缘,届时为师会将结界撕开一个小口,你进入后直行,见到一处水域,那里就是曦月湖。曦月湖日沸夜寒,只有昼夜交替的那半个时辰能够入水浸泡洗髓,你尽可能多的待在湖里,三日后趁着第一仙门的人来之前离开,为师会在原处等你。”师父停住脚步。
“好……等等你为什么要提前说?”我也跟着停住脚步。
“因为再往前就没有时间说这些了。”师父立定,翻花手一样捏了个诀,金色光粒从他掌心逸散而出,渐渐形成一张八卦图,待八卦图彻底形成,师父两指从图中一捏,竟缓缓抽出一把光华璀璨的长剑。
我虽然心里接受了修仙的设定,但是理智还在疯狂地唯物主义,骤然见到这么反人类的画面,有点缓不过来。
师父道袍无风自动,削瘦的脸上头一次出现这么肃杀的神情,我不由得怀疑自己的判断。这老头原是深藏不露?
“徒儿,注意了,千万莫跟丢我。”
话音刚落,师父便似离弦箭冲了出来。
“师父,慢点啊!”我赶紧追上去,也顾不上脚下踩着了什么凹凸不平的东西。
在跑了一百米后,我眼中的场景忽的花了一下,随即便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长得奇形怪状像黑泥捏成的怪物从四面八方扑过来,刺耳的嘶吼声响彻天际,脚下不断摆动的藤蔓也像走了生命,一根根竖起来如同毒蛇缠绕过来。
“哇啊啊啊啊啊啊!”我控制不住尖叫。这简直像是经费全部燃烧在学了三年建模的大学生手里的一星鬼片!
好在打头阵的师父利索挥剑,一路杀伐果决,怪物们还没近身就死了。
我两百分的注意力都放在跑路上,死死跟在师父身后。肾上腺素飙升,压根没注意过别处。
然而人毕竟是人,跑了十几分钟后,再大的恐惧也催不动灌了铅的腿。我呼哧呼哧的喘着气,求救般喊起来:“师父……要死了……跑不动啊……”
喉头腥甜,让我觉得下一秒我就能吐出一口鲜血。
师父终究没见死不救,他分了一点点神出来,从乾坤袖里不知道掏出了一团烂泥,回手扔在我脸上,我正张着嘴,那烂泥就顺着流进了我喉咙里。然而意料之中的恶臭没有出现,相反一股草木清香萦绕在我鼻间,喉咙也莫名不痛的,腿也有了气力。
修仙牛逼啊!
跑了不知多久,前面的师父突然停下,我一个急刹车没刹住,撞得鼻子酸痛。
“进去,记得我跟你说的!”师父在虚空用剑划了一道口子,单这么看,好像是剪破口袋一样容易,但从他不停颤抖的手腕,我察觉出这绝不容易。
片刻不耽误,我一窜进入了结界。
结界内部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样,并没有突然变得明亮开朗,而是更黑更深的密林。
我不怎么怕黑,但是任谁刚刚经历了一番非人怪物的追击也会吃不消,于是我在原地坐了一会儿。
突然我头顶亮了,我赶紧摸摸,哦头发还在,不是脑壳在发光。
抬头看去,原来是那串六千七百三十八在发光,淡淡的白光像是最微弱的烛火,虽然没屁用,但带来了一丝温暖。
“看来我还是有点特殊的。”自我安慰完,我就爬起来冲着北方走去。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正文:
一、命
我是个算命的。听到这句话,你是不是想说,我是个骗子?或者,我算尽了别人,却算不清自己?
有时候,我自己也这样怀疑。我从小就饱经生老病死之苦,母亲因难产而死,父亲续娶,继母性情凶恶,我饥一顿饱一顿,缺衣少食,就这样长成了少年。我继母也生了一个弟弟,他眼里就跟没有我这么个哥哥似的。那天,我记得很清楚,我继母要送我弟弟上学去,却叫我去放牛。我躺在柳树下,肚子里直叫,又没有东西可吃,只好倒头去睡,醒来时却发现牛不见了。我找遍了左邻右舍,前村后村,连条牛尾巴都没看见。我知道,回到家里肯定要挨上父亲和继母的一顿毒打。想到父亲柳条鞭子的厉害,和继母的洗衣棒槌敲在孤拐上的滋味,我就打战。可是又不能不回去呀!要是我耽搁了,只怕会挨得更狠。于是我只好就这样,拖着两条腿,战战兢兢地走回家去。
可是继母和父亲都不在家。我只看见床上放着件崭新的褂子,大概是给弟弟做的吧。我忽然觉得悲伤起来,人家这么对我是应该的呀,我不是人家的儿子呀!或许我注定就要被这些人折磨死。都是命,是命要让我穿着这样破旧的衣服,光着一双脚,脚底满是扣子大的老茧,一直走到死路去。
可就在这时,我脑中突然一转念。大概命就是要这样驱使着我,但假如我偏不那么走呢?它要看我穿着小到吊上膝盖的裤子去死,可要是我……要是……
于是我脱下了自己的破衣烂衫,换上弟弟的新衣服,偷偷拿了家里的一些钱,就从那里逃出去了。我想到镇上去,却在路上遇到了一个算命的瞎子,我想何妨一试,后来他就成了我的师傅。
我师傅不是什么重要的人。你会注目瞎子吗,因为觉得他们不会看见?那他也不是真瞎,所谓的两只翻白的眼睛也不过是放进了我给他摘的花瓣。他对我还算过得去,没有理什么“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话,很尽职责地教了我算命的窍门。后来,一家客栈的寡妇老板娘戳穿了他扮瞎子的鬼话,他就留在了那儿,叫我吃了他俩的喜酒。我不爱当小二,就辞别了他,只身云游四方。
我不再是那个打着赤脚逃走的孩子了,我算了许多人的命。但静下来仔细想想,我却还是感到困惑。我从命的窥视中逃走了吗?还是它暂时把目光从我身上转开了呢?我算到的那些东西是真的吗,我花了大力气刻在脑子里的那些金科玉律,口诀歌谣,就是命运的守则吗——还是它随口呸出的一口唾沫呢?
我想往东方去。去年的冬天我就有此打算,现在,我还是在路边走。一条不大不小的黄土路,有疏疏几条车辙,从路边的林子看出去,可以瞅见湿润的田地和柔蓝色的长河。
有个和尚在路的那边诵经。我这才看见,这边的林子还掩藏着一座不大的寺,寺名“菩提”。我觉得有几分口渴,便上前问道:“师傅,我走了长路,不知道能讨口凉水喝么?”
和尚睁开双眼,道:“可以,请这边来。”
我进了菩提寺,喝了他一杯茶,他又请我歇一歇。他虽是个和尚,倒不拘束。寺虽然不大,但是看佛前香灰与蒲团,知道也不算香火冷清。和尚法号灵犀,知道我是个算命的后,忽然来了兴致。
“施主,你给多少人算过命?”
“大约总有几千个吧。”
“都是些什么人?”
“有男,有女,有县令,商人,衙役,婊子,小姐,丫头,老头儿,老太太。”
“那施主,你一次算命,要多少钱?”
“四十钱一次。”
“那,今天小僧就请施主你算一次命吧。”
我颇觉得诧异。“灵犀师傅,是你要找我算命吗?”
“不。”他笑了,“我们佛家,不信宿命,只信因果。施主,这边请。”
我跟他到了后院。一带粉墙低矮,翠竹潇洒,沿墙开了几块地。顺着他的手,我才看见在墙角,有一个兔子洞。他伸手进去,捧出了一只极小的灰色兔子,举给我看。
“施主,你给人算命,那也能给兔子算吗?”
“可以。”我连忙说。倒不是我夸口,我师傅教给我的窍门儿很多,不止有八卦阴阳,观气色,排八字,求签打卦,测字占星,我都懂得一些。“但灵犀师傅,你不信宿命,却让我给这只兔子算命,是有什么讲究吗?”
“这兔子原先是一窝,住在后院的长草中。只是我师父见后园久荒,就吩咐我把它开辟出来——也就是如今这副样子了。兔子失去了遮挡视线、庇护它们的草,便一只一只地,渐渐被苍鹰捕捉殆尽,如今只剩这么一只孤雏。”
“我不信宿命,只信因果,但因是我等僧人开荒,果是兔子被鹰攫取。我虽然于心不忍,可是苍鹰与兔子同为生灵,不能有所干涉。所以才请施主你来看看,它的命到底如何?”
灵犀师傅仍在地下蹲着,我就也蹲下来,瞧瞧这只兔子。它是毛绒绒软绵绵的一团,一动不动,只是微微地发着抖。两颗灰色的圆眼睛仿佛是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如此幼小又可怜的一团血肉。
我心头一动,答道:“灵犀师傅放心,这兔子……会好好长大的。”
他摸了它两下,小心地把它放回去,笑道:“那就借施主的吉言了。”
我们站起身,我向墙外望去:“灵犀师傅,外面种的是什么树?”
“是杨树。”
“假如全种上樱桃,那倒是很好。”
灵犀一笑。“樱桃树能结果子,当然很好。不过,这也是施主算出来的吗?”
我但笑不语。
谢过灵犀师傅的茶水后,我拿了钱,他送我到路边。我走了几步,又转过头去看他,他仍合掌站在路边,闭目喃喃地诵经,怎么也看不出来他有那种怜惜弱小的慈心,更会叫人忘记,他是个和我差不多年纪,而且英俊端秀的青年男人。
这不是什么好事。我没有掷钱,也没有掷珓。我是完完全全地看到,感受到了。兔子会活下去,那里有片樱桃林,而他的身边会有一个女婴,名字就叫芳樱,她的力量太大——她难道会把他毁灭吗,就像鹰天性就是杀戮一样?
我相信我感觉到了命。总算轮到我窥视它一次了吧?可是我怕得很,不知道自己要走多久,我只想赶紧逃到东方去,却不敢断言自己走在什么路上。
二、人
上灵下犀,这法号不好,因为灵犀一点通,未免聪敏太过,反而会使人易受蒙蔽,慧根浅薄。
这话是师傅评我的,我却看得很开,今生蹉跎过,那再修来世,也就是了。师傅听了我这样说,倒也不生气,只是摇摇头,一个人往禅房打坐去了,他不愧是个得道高僧。
我有时会想,我今生做了僧人,那也说不定是前世打了多少坐,念了多少经,乃至于捐了多少功德才换来的,若是我今生不修缘,不矢志成佛,那倘若来世再入了那滚滚红尘中可怎么好?多少贪嗔痴怨,五蕴六尘?可也得清心寡欲,善自修持。
但我不想念经的时候,就觉得我着实已犯了许多戒,再犯一条,也就好像柳叶落到已被落叶铺满的水面上,是九牛一毛的添头。说不定我下一世会投胎成一个女人,即使落发剃度做了比丘尼,比我如今还要勤奋地持戒,也是永世成不了佛。
女人不能成佛。男人有七宝,女人有五漏。话虽如此,其实我并未看出己身宝贵之处,至于女人,我见过的数目比未南飞的大雁都少。
又是一天早上。我照惯例做完早课,就去后园那里。一到了那,灰色的兔子妙妙就朝我跳过来。它有四岁,养得肥肥的,聪明又听话。我给它取名妙妙,意为“妙哉妙哉”,因为我觉得天女散花还是不足,再加以赞叹,手舞足蹈,那就无瑕可指了。
我把它抱在怀里,抚摸着它。
突然有个清脆的声音从上方传来:“它叫什么名字?”
是个女人。我虽然没见过几个女人,但总还见过男人。这其中的差别,相去不可以道里计。
我说:“名字是自称,兔子不会说话,又怎么会有名字呢。”
女人嗤地一笑。“你不是个老实和尚。”
“坐在树上的女施主,怕也不是什么正经施主。”
“你们和尚专爱打机锋,牙尖嘴利的,我是说不过!但出家人不打诳语,你可不要骗我。”
“小僧怎么敢,小僧倒是要谢女施主,没有坐在那些樱桃树上。它们才迁来没几年,小僧还指望它们开花结果。”
“它们会开花啊?”她显得有几分怀疑。
“女施主不是说过么?出家人不打诳语。”
她用那双眼睛瞧着我。妙妙如果真能口吐人言,那一定要对着这两丸美玉大喊妙哉妙哉。
她轻轻巧巧地从树梢一跃,就稳稳站到了墙头。
“对,但如果你是个在家人,那你嘴里的谎话,只怕数都数不清。”
我不必当个在家人就能做到这一点。不过,这点不必解释。她一来,我嘴里的话就变多了,这才是大事。我想,下辈子我大概真要去做个女人了。
“女施主,”我问道,“你会轻功?”
“一点点。”
“那要小心,不要摔下来。”
“要是摔下来了呢?你这地方,可是偏僻得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也没个郎中大夫,到时候只怕要劳烦小师傅了。说起来,我还不知道小师傅的名字。”
“要是摔下来了,那小僧又要询问一番女施主,譬如女施主究竟为什么要坐在树上,窥探本寺——小僧法号灵犀。”
她嘻嘻一笑,纵身便跳。我看清她穿的是双淡淡鹅黄的绣鞋,缝了米粒大小的珍珠做出花样。
“小师傅,我问的是你俗家的名字。你总不会忘记了吧?”
“施主,一入佛门,六根清净,四大皆空。不知道施主为什么要问这个?”
“我看你长得很像我的一位故人。”
“不知是谁?”
“我未嫁的丈夫。”
“女施主,”我大惊道:“这话可不能乱说!小僧自幼出家,什么未婚妻子是决计不可能有的!”
“哼。”她似笑非笑地盯着我,把我弄得心头发毛,这才从鼻子里出了一声,抬脚便走。不过走了三五步,忽然又转身凑了过来。这次,她的鼻尖实打实碰到了我的脸颊。冰凉的一点,像随时会化似的。“我的俗名叫袁呈。”这一句却又伴着暖热的气,云一般飘在人的耳畔,熏得发痒。
我不寒而栗,悚然地抬头去看她,彻底打灭了那些似有若无的心思机巧。她却勾着嘴角,投来一眼,这回真的走了。
自这一次后,袁呈常常来访。我并没有什么办法避开她。闭门谢客是不可能的,因为她身手矫健,要翻墙,开门,开窗,毫无难处。我的师傅年纪渐长,花在我身上的心思并不是很多。于是她就这样,登堂入室,不拜佛,不烧香,结鬟插戴,站在我面前,不屈不挠地打探。
她当然已经知道,灰兔子的名字叫妙妙。顺带也知道了我当年请人算的那一卦。“这人既没用金钱,也没叫你抽签,一只兔子有什么气色,别是他说了句吉祥话哄你吧?”
“他说的是真话。你看,妙妙都这么大了。”
“即使是真话,也保不齐不是信口胡说、凑巧蒙对的真话。倒是你,你们佛法禅宗把算命占卜看作邪戒,你却是为什么要信这些呢?还是说,你不信佛?”
“女施主……”
“叫我袁呈。”
“袁呈。”我只好说,“你说笑了。我自幼修佛,焉有不信之理。”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你连所见都不能勘破真实,何况佛法经书。”
“那是自然。”我心平气和地说,“倘若这个年纪就已经能勘破真实,小僧便会明白,红粉骷髅,又怎么会和你攀谈呢。”
袁呈被噎住,反而回嗔作喜,露出一个媚笑:“所以,你还看不破。”
“女……袁呈,小僧并非你的未婚丈夫,这话小僧说了已有数次了。”
“那又怎么样呢?我并不是因为觉得你像我的未婚夫才屡屡来找你的,而是因为你让我喜欢。”
“慎言!”我脸一阵发热,却被她抢白道:“你是觉得你做了别人的替代品吗?可是,你又怎么能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一个人呢?”
说毕,她就吻了上来。我推拒不得。
事情完结后,她还要和我相约,就定在三天后。
晚上我想了很久。她是个如风如影、捉摸不定的女人,而我是个破了戒的和尚。或许我此生注定无法成佛了。不过世上做和尚的人很多,其中,曾经有妻有子者有之,杀人放火者有之,奸淫妇女者有之。我只犯了这一次错。如果为此跌进那十丈软红中,那才是不值。我决定自己不再见她了。三天后,我没有赴约。
她跑来找我。头一句话就是“你为什么对我失约?”
“袁呈,我是个和尚。”我答道。
她的嘴唇动了动,忽然又扑上来亲我。她亲遍了我的嘴唇,鼻梁,眼睛,眉毛,额头,还想再往下,我推开她:“我已经错了一次,不能再错。”
“是,你已经错了一次,那再错一次又有多大区别?”说着,她就去解我的衣服。我攥住她的手腕。
“袁呈,你不明白吗?或许是没有区别,可我不愿再错。”
泪水从她的眼中涌出,依然是如此碧清的一双妙目:“世上有多少僧人?恒河中的一粒沙,对你的佛祖而言有多大区别?可是你对我却……”
“袁呈,是我对不起你。”我答道,“但我修佛不为佛祖,我为修来世。”
“修来世……你记得自己的前生吗?那人于你,不就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吗?”她愣愣地问。
我不能回答她,我估计了多少我前世的功德。于是我只能这样回答:“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前尘缥缈,然而总归是在,袁呈,我们前缘已尽,如果今生缘未尽,那来世再谈吧。”
她举起衣袖,静静地在烛光下拭泪。
她走后没有再来,我得以继续我的修行生活。每天仍然那样,到后园去看一看妙妙,眺望粉墙外的天空。
一个月过去,又是一个月。由冬入春,初夏时分,樱桃树第一次开花了。它有一股极淡的粉香,朴素无华的样子。
早课后。我喂完妙妙,又去路边诵经,却突然听见一阵哭声。依着声音寻找,竟然在一棵樱桃树下发现了一个女婴。她裹在淡紫色的襁褓里,哇哇地哭着,我一时间手足无措,只好等在那里,希望有个人能来抱她。
但是没有。最后,我把她留了下来。我心里似有所感:她的眉眼,她的笑容,都那么像一个人。我不敢去细想,红尘太深,稍不留意,便会沉溺其中。
或许她身上流着我的血,可我仍让她姓了袁。因为是在樱桃花下捡到了她,所以,她的名字就叫芳樱。
三、天
不得不说我遗忘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假如你是神,那你一定会理解我的,我们活得太长了,失去了记住一些事的心情。你不是神吗?那么,倘若你修得我们这些心境,说不定你也可以修炼成神——虽说我之所以是神,并不是因为修炼,而是生来如此。
我有一切。如果一切都任我处置,那么,即使他们没有写着我的名字,我想那也就是我的。
这样看来,我也一定拥有灵犀。或者岑适。或者林景龄。或者张寅。或者随便我爱怎么称呼他,因为一切都是我的,我有权利命名。
有一次他年纪很轻就死了。只有二十几岁,还未娶妻。我去看了很多次他的坟,立的碑渐渐歪斜,终于有一天,我去看的时候,发现它倒塌了。我想到土中他骨殖的虚影。
那也是我的。但我却不能有所为。
我也有我的责任。因为一切都是我的,所以我要保护它们。我小心翼翼地制作,修补,防护,这些过程是孤独非常的。
我遇到过很多人,把他们都忘记了。但我却还记得他,也许是因为他那座倒塌的墓碑,和在夕阳、疾风下,我渐渐明白我无法挽回的那些灰暗。我看到他,一次又一次地,挤出产道,被不同样貌、同样疲惫的汗涔涔的妇人接在手里,把他按上她们鼓起的乳房。我看到他鱼一般张开了嘴,哇哇大哭。我看到他慢慢地长高长大,有一天抬起眼睛来看看我,看看飞鸟之上,云层之上。然后他把眼光放了下去,他娶妻,生子,融进攒动的人群里,像水滴进大海那样杳无踪迹。然后在某一天,他死了,他的血液停止流动,在他的身体里干涸。所有这些旧的灵魂,所有的如藤般密密纠缠的缘分,一丝光也透不进来,剪不断,理还乱,于是我又明白,他是我的,但不只是我的。
于是我终于心血来潮,服从了我一时的冲动。
男人们的身体,感觉总是相差不太大的。但至少在那一天,他给我的感觉无比清晰。我几乎忘记了我有一天也会忘记他。我想:袁呈,灵犀,缘承灵犀,这段缘分是我写就的,他属于我了。
但他却对我说:“我不能再错。”
我哭了。我求他。我不知道要怎样向他说明。谁见过佛?为什么要为了那些虚妄的谵语而拿“来世”来搪塞我?他有几千几万,没有尽头的来世,世界生灭,死者再临——而我呢,我有什么?易逝的水与火,和茫茫的灰色的广漠?
他用静默把我赶走了。
而我在一天之后又回去,闯进他的房间。大声道:“灵犀……”
接着就愣住。是那个老和尚,他的师傅。
他朝我手掌合十,俯首行礼:“女施主。灵犀不在,他去后园看兔子了。”
我转身就想走,他叫住我:“女施主。”
“那些事情,老衲都知道。只希望女施主能高抬贵手,放过老衲这个唯一的弟子。”
我垂首片刻,道:“大和尚,你不要把我说得像什么邪魔外道。什么高抬贵手,什么放过?你知道些什么?”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灵犀愿意许下他的来世,女施主难道还不满足吗?”
满足?我呵呵笑了两声,脱口说道:“来世?大和尚你不要得寸进尺!有今世必有来世,既然今世已在那前世有何不可,他要抵押来世给我,你又怎么知道他前世没有抵押过!不只前世,”我喘一口气,“他抵押得太多,早就是我囊中之物了!”
老和尚猛然抬眼,眼里满是恍然。我心生不祥的预感,还未来得及再说些什么,就听到他缓缓道:“女施主,你怎么能够确定,前世的他就是今世的他呢?”他抬手止住想插话的我,续道:“女施主,刚刚是老衲估计错了,但你所说却令我大有所得……他前世已把今生许给了你,可是他并没有前世的记忆,前世今生有何相关,女施主,你又怎么能说,他们两个是同一人?”
“胡言乱语!”我厉声喝道,“没有记忆就不是同一个人吗——”
“当然!”他断言,“女施主,人因记忆得铸造——”
“人因行动得铸造!”我厉声道,“倘若是你,倘若我叫你忘掉你所有记住的东西,难道它们不曾发生吗,难道你这老和尚就不是这等可憎模样了吗——给我忘!”
他立时闭上眼睛,嘴角抽动,脸像被火烧似的抽搐起来。我硬生生控制住自己把他那个光头敲个稀碎的冲动,转身便走。他却在我身后,发出痛苦的、越来越低的声音:
“他什么都不记得……他已经改变……他是另一个人……”
最后,火哔哔剥剥的响,他的声音熄灭了。
我心里满是愤恨,直奔后园。灵犀就蹲在那里,耐心地抚摸着兔子,它是一大团灰扑扑毛绒绒的毛球,三瓣嘴一动一动的,在仔细吃着青草。
或许会有那么一世,它是人而他是兔子。
我想,人太多了,我丈量不尽。但我可以把他们标记为一个不断不断再来的人吗?记忆,这些别人灌输进他脑中的东西,也足以作为判断他是否改变的证据吗?记忆不断在变动,如果我有了新的记忆就不再是我,那我活得太久,遗忘得太多,难道有人会认为我不断地更新,不断地成为另外一个人?今天的我和昨天的我也是不同的,婴儿和成人也是不同的,失忆的人和记忆完整的人也是不同的,一块泥巴待在河底或者被挖掘起来,烧制成佛像,难道这就不是同一块泥巴?记忆不过是印象。不过是经过大量歪曲捏造的镜子里的虚影。不过是没有真实性的、海滩上的指印。
我后退一步,在原地坐下。灵犀已经不见了,他走了。
我摊开手掌,看着我的掌心,慢慢地缩小,慢慢由光滑无痕生出掌纹。
那也无妨。我活得太久了,太孤独了。我几乎感到厌倦,不再想要无限期地等待他从虚空中游到现实,然后在我的眼睛里再次消失。
或许这次真的会有所不同。他已经抵押了那么多,那么多前世,来世,只差一个今生。
我站起身,踉踉跄跄地朝那片樱桃林走去。我感到我的身体在一点点改变,在减少,变化,回归。
但如果我也是一个全新的、在一瞬间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一切会有什么变化呢?如果我也是那个老和尚老眼中的一个不会再来的人,如果我也做了他手里的兔子,如果这一切都颠倒了。
树还年轻。我的身上还残留一点未隐藏的力量,借助它,我预感到我的新名字会叫芳樱。
notes:摆烂后的发泄性写作,总体写得还挺顺的,灵感来源是紫萱和徐长卿,b站评论总是重复“他们三个(指徐长卿的前世)不是一个人”,使我联想起某篇重生文里的男主1认为重生前的男主2遇见的自己和自己不是一个人,认为自己只是个替身并且吃醋抑郁,我不解,我大为困惑,我想到某些人,他们认为某些有处情的人或者说处情本身就是对sex经验匮乏的自己感到的不安焦虑缺乏自信,我十分迷惑,不理解人们何以如此割裂,如此双标,如此热爱臆测。但我又联想到人们对于be美学的盲目追捧及自我感动。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人类的缺点真是层出不穷,使人无语,如入鲍鱼之肆,竟然有着不一样的臭味。
作者:江橼
评论:笑语
01
众所周知,猫是不会说人话的。
“喵!”
“额,你是说……你是另一个时间里的我?”
对,小猫咪是不会说话的,但非碳基的会。
乖巧蹲坐于公园长凳上的小橘猫,一边甩着尾巴一边望向我,开口喵道,“不然你觉得自己为什么忽然能听懂动物说话了呢?”
“可能是因为没睡醒吧。”
三点睡六点起,骨灰盒子长方体。
估计再这样熬两天,我就可以跟家里的蟑螂聊人生梦想了。
我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大脑有些宕机,“那么,解释一下,为什么另一个时间里的我……会出现在这里。”
小橘猫借着洗脸的动作掩盖抽搐表情,有气无力地喵道,“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有人睡觉都能穿越。”
我:“……说点靠谱的。”
02
为了方便称呼,我暂且把小橘猫称呼为橘座——毕竟这是猫化的自己,名字总要霸气点——再之后,我俩用半小时时间把“一觉醒来变成猫”这件事从头到尾理顺了一遍。
“大概再有一个小时左右,”橘座甩着尾巴,看了眼电脑锁屏时间,“你就会接到导员的电话,让你去艺术楼帮艺术生们连一下电子设备。”
兴许是物种决定习性,橘座喵了没一会儿就开始舔爪子洗脸,又如此耽误了两分钟后,这才接着往下讲。
“然后在工艺美术展区,靠近墙角的位置,捡到一颗钻石。”
“对,一颗非常漂亮的钻石。”
听完,我捏着下巴思考,“可是,这跟睡觉有什么关系呢?”
橘座无语地抽了我一尾巴,伸手把陶艺课做的杯子从桌子上推了下去。“听我说完喵!”
我有惊无险的接住杯子,然后态度卑微,洗耳恭听——说起来,我原来是这样的性格吗??大概可能是种族改变的缘故吧?
“就在我捡起那颗钻石大量的时候,被人从背后敲了闷棍,这不就……睡了嘛。”
“……这叫晕。”
橘座亮出了没有修剪过的爪子。
我:“小猫咪说的都对。”
03
总而言之,就是另一个时间里的我在艺术楼帮忙时被人敲晕后穿越成了一只猫,然后不知为什么出现在了几个小时以前的自己身边,且还神奇的能够跨物种对话。
鉴于宿舍里不能养猫,而橘座也想变回人类,于是我俩一拍即合,决定想办法找到破局之法。
而破局的第一步,就是拒绝导员的任务分配。
一个小时后,在我硬气的挂断导员电话拒不去艺术楼帮忙后,一人一猫愉快的往床上这么一躺——“砰!”
是脑袋撞墙上的声音。
好听吗?好听就是好脑袋。
我记不清自己是昏过去还是疼得一瞬间大脑空白而导致的短暂失忆,等我再睁开眼的时候,自己正坐在公园的长凳上,身旁还有一放大化的自己……对,我变成了猫。
“喵!”
“额,你是说……你是另一个世界的我?”
我点头,示意大号的自己他理解对了。
“……所以,拒绝帮忙是没用的,重要的是要规避‘昏迷’。”又是半个小时,我盯着满脸傻气的自己,有种想要磨爪子的冲动。
为了不给自己的帅脸留下遗憾,我用洗脸舔爪子来掩盖不合时宜的动作,顺便也给他两分钟开动小脑筋思考对策。
“要不还是按照原本剧情,去帮忙,然后找到钻石,再然后想办法规避闷棍?”
这也正是我想说的。
一猫一人一拍即合,于是一个小时后我们抵达了艺术楼三楼展厅。
大号的自己提着工具箱,另一只手夹着电脑,而我则站在他的脖子上,在炎热的夏天充当保暖围脖。
反正,小猫咪不觉得热。
“哇,大狗,你哪来的猫啊!”刚进展厅大门,就看到好几个一样是被抓来打工的同学,男生们还矜持一点,克制住了撸毛茸茸的欲望,但女生们就毫无忌讳,上手就把我抓走了。
“呼噜呼噜——”
我躺在女生柔软冰凉的大腿上,一本满足。
变成小猫咪其实也有好处的嘛!
就在我沉迷吸小姐姐无法自拔的时候,比人类更加灵敏的听觉忽然捕捉到了物品掉落的声音。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掉了,但是直觉告诉我,那是很重要的东西。
于是我循着那一瞬的响动,往墙角走去。
“橘座,你过来干啥?”从梯子上下来的大号自己摘掉手套,弯腰想要把我抱起来,就这时突然看到了墙角那亮晶晶的东西。
“钻石?”大号自己伸手捡起,“是谁展品上掉下来的?”
钻石!
一瞬间理智回笼,我没顾得上收爪子,扒拉着自己的衣服爬到肩头探出脑袋——我看清了,那是有戴着鸭舌帽和口罩的男子,他正举着不知道从哪里拆下来的画框,照着我的脑袋砸下来。
04
我以为再次醒来,我还会是可爱的小猫咪,需要再一次尝试无伤通关,却不想这次居然恢复成了人形。
而苏醒后的我,手里正捏着一颗钻石。
“你醒了?”
我揉着胀痛的额角,有些分辨不出来是谁在说话。
“hi,这儿呢!低头。”
我顺着声音看去,看到了手里闪烁着瑰丽光芒的钻石,这真的是一颗非常漂亮的钻石。
“我一定是昨天睡太晚了……”不然不可能在能听懂小猫咪说话之后,又听懂了矿物说话。
果然人过了20岁就不能熬夜了,熬夜伤身啊。
“这一点我十分赞同。”钻石颇为认可地评价道,“不过,我的确会说话。因为我就是你——准确来说是几周目后的你。”
“能不能说点我能听懂的?”
“嗯……可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我耐着性子忍着头痛,让它赶紧说。
“那好吧,其实就是你接下来会被一只小猫咪攻击,然后脑袋装在墙上晕过去,再醒来,就会变成我现在这个样子了。”
话音刚落,我就见一只橘猫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然后一爪子将我脑袋怼到了墙上……
05
“啧,看我说什么来着……”
再次睁开眼,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大号的自己抬手扔到了墙角。他戴着鸭舌帽和口罩摇摇晃晃起身,扯下墙上还没粘牢固的画框,一副想要把我砸碎的模样。
可问题是……钻石的莫氏硬度是10,只有钻石才能打晕钻石啊!
作者:逸途
评论:随意
天在三伏,暑气噤下一山的声。鹤守在门外,摔了瓷坛,把师父的药倒撒个干净,门内恍若受惊,气若游丝地喊起来,他并未在意。
“鸿……鸿!”
“师父啊,没有鸿了,是鹤。”
鹤起身拍了拍袖子,不急不缓地整肃了袍子,语气恭敬,面目无波。可见此徒弟很是不孝。但他也能自诩孝顺,毕竟他那师父,自己也不肯喝药,鹤也顺他的意思,不必叫他长活。
师父叫作乌,背剑而立,诸君称其残江一影,好不威风。二十年前开坛收徒,只收七岁以下,也不知如何看的根骨,武众听闻纷纷捧来娃儿,万里挑一,只挑了他师兄。
他呢,捡来的。
今朝那个好威名的剑客,已经不复风光了,神志不清,只记着那个背信弃义的师兄,不管不顾袒露他的病容。
师父染的疯病,再也不见此人悠然有余的城府沟壑。 剧烈咳嗽让他的背脊几乎永恒地佝偻颤抖。鸿,还是被深切地偏爱着,武功,剑气,心法,计谋,到了如今,连注视都没有自己的份。
鹤沉默着,没有开门见师父一面。雨停了,雨起了。身后,门里,还只叫着鸿,很快便无声了。
鹤被鸿带大,一切都是师兄教的,他们兄弟很像。万千恩义一浮云,也很像。鸿当年背出师门,执着地为杀一个人,他也该学。
鹤背身离开,要去拿一柄剑,想了想,若能遇见,不如就杀他的师兄,遇不见,他活他的。
秦楼,是秦楼楚馆的那个,依字看来,干的是直白的卖姑娘行当。鸿住在此处两个月,流连过许多姑娘的屋子,没有喝一杯花酒。他睡得梁上榻底,不理腌臜风月,吃得宴前席后,不徒玉盘珍馐。偶尔宰一宰客,吃姑娘们剩饭,日子过得极好。
姑娘们宰钱,为苟活她们的命,他不一样,他宰命,为活他的扁钱袋,实际算是同一个行当。鸿,他现今算是个刺客。
这行当许久不做,如今将将重拾。
他需要拿回一柄剑。它是黑的,至少,是沉色的。此剑,夜行良物,不能照月,一剑无霜,性命起落。何曾竖断久流水,横斩万贼头。
他会在八月十五丑时三刻将其刺出,断送一人性命。
秦楼池娘,是他旧识,收好了这一柄剑,并不还他。当正地藏在楼子正中,镇着最高的那座灯盏,夜里人群往来,视线汇处,日里收在池娘房内,他取不得,也不急取得。秦楼灯盏众多,一月一换,内含题字,谜底大多是姑娘名字,供客人猜个风雅名号,猜中的,才好见彩头。好歹是老情人,相看两厌,见钱眼开。池娘絞着帕子和眉头,容此人流连梁上,替她收拾些客人与恶人,有门道的,五五分成。
她从不见他,他也从不见她。每到月十五,池娘换灯,鸿猜了她的迷题,宰客。他们就按这迟来的默契,狼狈为奸,依利往来。要问做什么这样麻烦,说来那是话很长,总之二人闹狠的时候曾立毒誓,死生不复相见。他们江湖人,向来很讲誓言。
晨光从木隙里照来,鸿揉了眼睛,打算飞身下梁,今朝七月十五,要先死一人,他干劲足得很。
今日的人还不及杀,先听笃笃二声,是池娘倚门望他。
“要死啦!我说了不看你的脸。”鸿倏地翻回梁上。
“你可还活着?”池娘忙了一晚,这才歇业,闲来查看鸿的死活,打了个哈欠。
“池姐啊,我皮糙,没得死。”鸿翘回他的二郎腿,仰望漏光的木顶,幽幽道,“我死了说话的是谁。”
池娘照例喂狗,给他放了一碟吃残的糕饼,笑道:“自然是饿死鬼……你做什么直瞧着灯?”
“我看我的剑,下月十五来拿。”
“你看,慢看,无要忘了领你的活。”
池娘婷婷袅袅地远了,鸿悄望一眼背影,她今朝着了烟水纱。
他挪开眼睛,先行取了点心,叼到嘴里才去翻身取谜,灯下笺上,书一句——无情春色,去矣几时逢?
鸿呸了一声,吐了糕饼。
池娘原是好人家的女儿,闺名正是春逢。
哪个刺客会在光天化日下行刺?自然是聪明的。
池娘和他是同一个行当,她是最聪明的。
鸿要取剑杀人,先过她尸体。
“你江湖人,重誓,我却不是。这剑你拿了便走,我去哪里养一只新鬼。”
这年头,大抵只有鸿还惦记那所谓江湖,不杀侠义,只斩腌臜,而今挡着池娘的性命,有亲朋的人命值钱到他头上,他只好不惦记。
他要杀的那人呢?师父病时与他约了,满月高照,他要拿回乌交给女儿池娘的一柄好剑,赶在他死前,要用这炳剑来杀他,从此鸿就是残江一影,多么飒爽。
八月十五,鸿终是拿到了剑,回山启开竹门,乌已去了,鹤未给他收尸,不知到哪里去了,放任这老疯子先去死。留一具死尸作了剑架,约定,他没遵循全,只将剑锋卡进那人肋骨。
关键词:【珠宝】
作者:【十二招】夜游
须知:笑语/求知
我知道人的一生要经历很多离奇的事情,一些事情可以作为谈资讲述给信任的朋友,甚至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而另一些事情往往更加难以启齿,或是因为它们的经过让人难堪,或是因为给予它们语言和文字的载体远没有亲身体验来的要更加深刻和真实。我经历过的事情大多数属于前者。而现在所记述的则是个例外,它更像是命运之轮的象征。特斯密鸠斯不会怜悯在苦界挣扎的人们,祂只是默默地看着我们走向祂丝线所指向的既定道路。
我在学生时代并不能算是个安分守己的见习学者,加西亚和我常常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受过修女体罚,有些时候是杂役或禁闭,大多数情况则是皮肉之苦。责罚并不能让我们停止所犯的“错误”,相反,它让我们对所谓的规则更加嗤之以鼻。伊莎贝拉是修女们最爱的安静孩子,所以我们让她替我们打掩护,这招很有用,甚至可以说是屡试不爽。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做到如此默契———我们通过梯子翻出去,伊莎贝拉托住巡视的修女,然后我们再接她过来;她比我们小两岁,在这方面的天赋却要比我好得多,总是在离地面还有成年人半个身长的高度时就从梯子上跃下来,像只迅捷的鸟。
我们冒着从高处坠落的风险越过爬山虎覆盖的围墙,在双脚踏足地面时掸落在攀爬时粘在黑色制服上那些足足有几个世纪历史的灰尘……类似的过程我已经写过很多遍了,在这里便不作过多的赘述,我主要讲故事里那些怪诞不经的桥段(尽管它们在人们的叙述和流传中变得越来越像传说);修道院的孩子都知道围墙外的世界是荒野,是白色黑色和灰色建筑构成的比耶利戈提,但是很少有人知它们中间的荒野上有什么,修道院的围墙又隔开了什么——修女们说那是一种建筑风格:第三王朝末期遗留下来的古老传统,但总有细心的学生注意到那些围墙经过人为的多次修缮。往来的行商则称他们曾在午夜看到有影子在深灰色的高草间游荡,那些像雾气一样的身影只在余光里停留了一刹便消失的无影无踪;有好事者就上述说法向佩雷斯修士求证过,那位健谈的老者唯独在此事上保持了缄默。
接着说我们之后的经历,我记得那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暮色渐浓,落日的余晖在我们翻过围墙后不久便倾倒在西方辽阔的地平线上,远处的树林在金红色的光芒中熊熊燃烧,如同《石碑史诗》中那场焚尽索多玛城无数不义之人的大火。我们走在刚刚没过脚踝高度的草丛里,余光里看到对方的发丝被晚霞染成偏红的色调。和眼前这样壮丽的一幕相比,修道院的礼拜室彻夜不灭的烛光只是在打铁时迸溅起的一个小小火星。
在步行了大概不知道多久后,恰尔玛选定了河边的一处地方扎营,附近能找到的木头几乎都在泪水河上一次涨水时被浸湿了,我们不得不分散开去收集能用的柴火。天空此时已接近绀紫色,距离变成教廷活圣人所着的深紫色礼服还要差一些。不知道是风吹过树梢还是林鸮之类的野鸟在我们的营地周围怪叫,那声音类似口哨的气声,在天色渐晚的时候听起来十分瘆人,我抓紧捡到大致差不多够用的数量就匆匆将它们投入了火堆当中,祈祷这发出怪声的野兽能畏惧火焰的力量。
没过多久,恰尔玛就回来了。同时回来的还有他带来的一身潮湿气息,“我刚刚去抓鱼了。”
“你这幅样子倒像是在河里洗了个澡——别坐的离火这么近,也别离我这么近。”
“好啦,你猜猜我在河里看到了什么?”他得意地展示着衣服前襟的一大片深色水渍,“一条大鱼,有我小臂这么长。”
“眼见为实,”我撇嘴,“除非你真把它带回来。伊莎呢,告诉她别跑太远了,天马上就要黑了。”
“没,她说她来抓鱼,让我别添乱了。”我看到他衣袖上蒸腾起的白气,在余晖中像是金粉一样在空气中飘荡,“我看见她了——伊莎!我们在这儿,你看吧,我就说那条鱼是真实存在的!”——伊莎贝拉,我的好姑娘,我就知道她能抓到它,也只有她能抓到它!”
“你的口吻简直和修道院的那些嬷嬷一个样。”我笑着推了他一把,“愣着干嘛?去给她帮忙。”
我看见伊莎贝拉像道银色的闪光扑进恰尔玛的怀里,连同那条跟我们小臂差不多长的鱼一起。然后是恰尔玛被她撞得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我忍不住笑了出来,随后便也被她以同样的方式撞倒在了草地上。
“我还以为她会放过你呢,结果还是和我一样逃不过去。”恰尔玛笑吟吟地半躺在我们旁边,手指抠着那条鱼的鱼嘴和鱼腮:它的鳞片闪烁着光芒,尾部还在空气中有力地抽动着。
“少说点话吧,不感谢一下我们的功臣?”伊莎贝拉安静地拨弄着我的头发;我知道她一定在笑,因为我刚刚说的话。
“古语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真正的感谢是放在心里而不是用语言——嘶!”他话说到一半就被少女拧住了手臂内侧,“小姐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发自内心真情实感地感谢您求您宽恕我……!”
我翻身从草地上爬起来,趁他们还在打闹的间隙接过了那条鱼:它在我的双手上只剩下了轻微的喘息,显然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我从腰间的皮带上抽出匕首,把刀刃送入了柔软的鱼腹。切割的第一下就遇到了明显的阻力,并非是因为刀刃本身的问题,而是来自鼓胀的鱼腹内。
我把刀抽了出来,改用手伸入开口内摸索。来自指尖的触感告诉我异物的形状;一颗颗冰凉的、坚硬的、圆形的……让人想到项链。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我从鱼腹中掏出了一串珍珠项链,它在被我用作砧板上拖出来一道长长的血痕;直觉告诉我里面还有东西,或者说,我至少应该再试试,把它当作一个曾经活着但是现在已经死去的宝箱,一个由血肉骨骼脏器组成的饰品盒……我碰到了一枚圆环状的物体。鱼的尸体是冷的,显然没有人类的血肉那么温热,在鱼腹中摸索的过程要更怪异,就像一艘在海上独自航行的破冰船。
直到把戒指从鱼腹内取出来时,我才如释重负:它像是嵌在里面一样,连同那串珍珠项链一起。这些珠宝替代了它已有的脏器:项链是鱼肠,戒指是心脏,如果我往内再深入挖掘,说不定会发现它的胆囊实际上是颗晶莹剔透的祖母绿。
所幸(这能说是幸运吗?)最后只找到了一枚红宝石耳环,孤零零的一枚躺在本应该是心脏的位置。我把它们连同死鱼一起拿到河水里冲洗干净。一种隐秘的兴奋让我的心脏砰砰直跳,泪水河在半个世纪前曾经盛满了逃难者们的尸体,他们带走的首饰家当自然也散落在了河床的淤泥中。可惜在经过某些投机者长达二十年不懈努力的寻宝工作之后,能留下来的东西所剩无几。命运之轮确实在眷顾我——珍珠项链最起码能换十二枚比耶剑盾[1];戒指是金的,可惜没什么工艺,五枚雷伯内[2];最遗憾的是耳环,虽然做工精美,但因为不是成对的原因价格要折一半……我计算得太过专注,甚至没注意恰尔玛从我身后悄悄接近。
“在想什么呢?”我手里一轻,抬头时刚好见他手里的闪光,“真了不起啊梅林阁下,在河边洗个手还找到宝藏了。”说完便把刚刚的三样首饰抛给我。
“你动作倒是快,”,我接住首饰,“——我看到河里有反光,这不,走了好运。”
“别骗我啦,你衣服都没湿。‘斯图尔特,撒谎可是要关禁闭的。’”他故意掐着嗓子学管教嬷嬷的腔调。
“好像我说了你就会信一样,从那条鱼里面掏出来的。”
“我从来没有不相信你说的话啊,只有你不信的我的时候。”——自知理亏,我对他说的话当然只有沉默的份儿。恰尔玛带着得胜的喜悦朝我笑了笑,从我手中把那条死鱼拎走了。
烤鱼的时候我们什么话都不说,饥饿会剥削人正常的思考能力,更多时候,我们只是静静地盯着鱼的油脂滴在炭火上,一缕白烟升起,皮肉在炙烤中开裂,滋滋作响。鱼还是太小了,再大的东西由三个人分也是不够的。恰尔玛拿了鱼尾和鱼头;肉比较多的地方给伊莎;我拿靠近骨头的部分,需要用嘴去仔细抿鱼刺上的肉,鱼肉尝起来有点腥味,像在嘴里含了一块铁。也许是我太久没吃过正常的东西了,又或者因为它其实是首饰盒,而不是一条鱼……我想到从鱼腹中掏出来的东西不禁一阵反胃,想点别的,比如平时吃的东西。
我刚来的时候偶尔还会怀念能吃到正常饭菜的日子,那时候我还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修道院里只有黑面包和燕麦稀粥:黑面包硬得像三王共治时期从引水桥上凿下来的岩石,大一点的孩子喜欢拿它当武器砸人,一旦被击中,皮上便立刻鼓出一块淤青;燕麦稀粥则要好入口一些,冬天里尝不出来味道,夏天就另当别论了,粥的质地接近被碾成糊状的羊脂肪,喝起来总带着变质的酸苦。把面包泡在粥里更是灾难,没有人会吃这种在木碗里的絮状物和麦麸皮。炖菜是需要抢的,修道院的土地产出不足以给养这么多正在长身体的孩子,总有人为了尝到一口菜汤的味道大打出手,那些抢不到的就只能在趴在草地上啃新长出来的嫩芽。
“还好吗?”恰尔玛问我———象牙白色鱼骨在他脚边堆的整整齐齐,“你脸色有点吓人。”
“没什么,我讨厌鱼的味道。”,我逼自己咽下最后一口,随后便把手里的脊椎刺向河边方向远远一掷,流动的河面起了一个小小的水花,接着一切归于平静。
“那可是肉啊,平时在碗里连油星都见不到一颗。早知道把那部分给我了。”他干巴巴地打趣道,像是想起了什么似地突然凑到我旁边耳语:“梅林,告诉我,是因为你的发现吗?你觉得那条鱼是吃了尸体?”
“我不在意那种东西,白城的人都知道半个世纪前的事情,但也不妨碍有人从这条河里钓鱼。”我调整好脸上紧绷的表情,“是我不习惯鱼腥味。”
恰尔玛向后直起身子前看了看伊莎贝拉的反应:她还在用手慢慢挑着里面的鱼刺。他松了一口气,把脚边那堆鱼骨头扔到了火里,骨骼在烈焰中发出微弱的噼啪声,像在火中起舞。
当天夜里,我们聊了很多东西。伊莎贝拉讲了一个她听说过的睡前故事:“很久以前,从这里,一直到圣威尔罗斯修道院,都曾经是属于一位贵族的封地。”她拿树枝在火堆前起头划线,雨后潮湿的泥土陷进去一道浅浅的沟壑,“在那件事发生之前,他就和所有普通的贵族一样,没有治理的天赋,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
“然后呢?”我问她。
“有人告诉他,他们可以满足他的一切欲望,前提是他必须得献出符合代价的祭品才行。”
“邪教徒都爱这么干,包括老师说的那些……”恰尔玛只说了一句就住嘴了,“抱歉,我又习惯性插嘴了,你继续说。”
“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怎样做的,总之那个男人肯定如愿了,嗯,就像沿着一条看不见的丝线向上爬一样。直到有人看见他的脖子上和手上带着自己死去妻女的饰品,于是匿名举报给了报丧女妖;它们在跟踪和搜查了那个男人的家宅后才发现背后惊悚的真相:地下室里陈列着刑具,各式各样的刑具,但是唯独找不到尸体,只有一点肉沫。那个男人在被审问后才交代,自己用把妻子和孩子的灵魂像榨汁一样榨了出来,然后再附着在首饰上——在附着时只会用到灵魂的一小部分,其他部分则会被弃之不用。它们会和仪式受益者的灵魂缠绕在一起,不断交叠变化,最终改变命运之线的走向。”
“这怎么可能?”我听见恰尔玛的声音带着点不确定的疑惑,“按照书上的说法,纺线是命运之轮才有的权力。等等……我明白了,他们应该利用了某种正规仪轨的漏洞……他们骗不过祂的,因为这明显有违炼金术的基本法则。”
“我不知道,准确来说这是我的某个远房表亲告诉我的故事。”伊莎贝拉补充完这句后便又恢复到了先前盯着火苗发呆的状态。
“那么后来呢?我的意思是,他们打算怎么处理那些附有灵魂的首饰?”我问道。
“不见了。”
“不见了?”
“嗯,他说那些东西都消失了——但不是被倒卖了。如果有人胆敢当着报丧女妖的面拿走那些东西的话。”
我脑中此时产生了某个荒诞不经的联想,一个绝无可能存在的巧合,如果我没有将我的疑问当场提出来,那么刚刚的故事就只是单纯的故事而已。
“那些首饰都有什么?比方说,一串项链?”
“我忘记了,不过好像有……有一串珍珠项链。”
“那差不多是半个多世纪以前的故事了吧?”恰尔玛在一旁问,在得到故事讲述者肯定地点头后,他短暂地朝我的方向瞥了一眼。
夜风吹过树梢,在林间穿行时发出虫蚀般的沙沙声,那种声音和窗户上正在凝结的冰花有些相似。几只鸟受到惊吓飞离自己栖身的树枝,在无星的藏蓝色天幕上留下剪影。在夜间无数声音的背后,似乎总伴随着若有若无的抽泣声,以及那个故事中的男人在实验时的喃喃自语。他低垂着头,像国王一样巡视着自己狭小王国里铁黑色的可怖刑具,他用双手爱抚着它们,对着它们吐露那些疯狂的秘密:特斯密鸠斯会原谅我的,因为我本来不该如此,我是有天赋的,他们答应了我。肉体是鸡蛋,灵魂是蛋清和蛋黄,只要我在分离时注意包裹蛋黄的那层膜,一旦破裂灵魂就会和灵智混合变得混沌……我只要那些蛋黄,只有让她们保持清醒才行,如果她们没有清醒地意识,这一切都将不复存在,不,不,她们必须要爱着我才行,一定是这样,自愿的牺牲比什么都重要,不然我会深陷诅咒之中……对,就这样……
伊莎贝拉扯了扯我的袖子,“梅林,梅林?你又在分神想别的东西了,我想听你讲故事。”于是那些嘈杂的呓语又瞬间消失在了初夏的空气中,仿佛刚刚的声音只是树叶摩擦的产物。
“啊,抱歉……你想听什么故事?”
“讲个切合主题的吧,鬼魂,野兽,或者其他吓人的故事。”
我定了定神,开始给她讲那个我知道的故事。我从来都不是个合格的讲述者,但这次例外。我曾经看过一个故事,给童年时期的“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惊悚方面的———那是另一段与此无关的回忆了。
“很久很久以前,还是这个标准的故事开头吧。有两个孩子独自生活在一栋古老的宅邸里,他们家族的大多数人已经不复存在了,留下来的就只有这两个孩子。有一天,较年幼的那个孩子实在是太无聊了,他已经翻遍了藏书室里的所有古书。于是较大的那个孩子想出来了一个主意,他对另一个孩子说:我们来玩捉迷藏吧,但只能藏在房子里,不然就算作弊。
年幼的孩子答应了他:好啊,你在这里数数。等会客厅里的座钟敲12下时,你就来找我,如果我被找到了我们就交换角色,换你来藏,我来找你。于是年长的孩子闭上眼睛开始数数……当,当,当,客厅里的座钟敲了12下,钟声在这个阴森的宅子里晃荡了好一会儿才传到大孩子的耳朵里。他问小孩子:你藏好了吗?藏好我就要来找你了。
没人回答他,这是当然,捉迷藏游戏是不会有人这么做的——他开始在家里的各个地方寻找年幼的孩子……他翻遍了藏书室,甚至发现了一条密道,石砖背后有老鼠唧唧的叫声;他翻遍了厨房,菜板上全是蜘蛛网,有水从霉变的天花板上滴落;他翻遍了客人们的卧室,惨白的月光透过窗棂照在深红色的帷幕上,耳边只有呜呜的风声在回应他的脚步。最后的最后,他跑到花园里去寻找小孩子的身影,大孩子气坏了,他说:如果你再要这么违反游戏规则,我可就不和你一起玩了。温室里的荒草差不多快和他的腰部齐平了,藤蔓缠绕在一起,像是女巫的头发。但是,里面同样也没有小孩子的身影。
年长的孩子这时候有点慌张了,他急的大喊:你在哪?你在哪?这栋房子也回应他:你在哪?你在哪?就在这时,他突然想到自己还没有去找座钟下面——那里有处空隙,是为了容纳钟摆制作的柜子。”
我在这里故意沉默了片刻,伊莎贝拉朝我眨了眨眼,配合地问道:“然后呢?”
“那个大孩子循着钟声的方向向座钟慢慢走去,地板嘎吱作响。走到座钟面前时,钟表刚好又敲了12下,当,当,当……他轻轻拉开下面的那扇门,两具早已化为白骨的尸体倒了下来。”
“大孩子惨叫一声,他意识到那正是他和另一个孩子的尸体——于是,在徘徊了两个多世纪后,古宅的幽灵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
我还在享受结尾处伊莎贝拉的沉默时,突然看见恰尔玛谨慎地抬起手,有些犹豫地指向了我身后:我很清楚,我的背后只有起伏的荒原,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不会这么……倒霉吧。”我能明显感觉到自己说这话时因为紧张磕绊了一下。
“梅林,我可没有在开玩笑。”他一反常态的严肃让我汗毛直立。后面,我后面有什么?我的手不自觉地摸到了腰间的皮鞘上,里面的匕首原本是冰凉的,此时却有些微微发热———那是因为我的手在变冷。来不及了,无论如何都太晚了,不知道现在这样还能不能确保……然后我就看见了恰尔玛努力压下去的嘴角,他在保持自己嘴角的弧度不至于太夸张,接着是难以抑制的放声大笑:“你后面——噗哈哈哈哈哈,梅林,你那是什么表情啊,我就说了一句而已,你可是讲鬼故事的人,怎么能这么害……”他还没来得及做完就被我拧了一把,“你真是,伊莎——你看见他的表情了没有?停停停,我知道错了!”
“加西亚,如果你再给我开这种玩笑……!”我和他在草地上扭作一团,最终也没分出个明确的胜负,“算了,我是真的被吓到了。”恰尔玛从草地上滚起来,“我还以为你不怕这些东西呢。”
“闭嘴,烤你的火去吧。”
他缩到伊莎贝拉旁边,故事的另一位听众对刚刚的恶作剧也很满意,“小声点,别吵了,你们有没有听到呜呜的声音?”
“或许是风声吧,”我往火里投了根相对干燥的树枝,溅起的火星随着热流向上升起,“伊莎,你别跟着他胡闹。”
“我才没有。”她小声地反驳了我一句,“我没有加西亚这么无聊。”恰尔玛接过话茬,说他想起来一个鬼故事:
“停停停,认真听我说,我知道这话从我嘴里说出来有点严肃,总之别在意这些琐碎的细节。伊莎想听吓人的故事,刚好我这里有一个吓人的故事,甚至发生的地点还是跟河有关的。”
“很久很久……咳咳,我知道这个开头老套,别瞪我,梅林,我又不是故意的。总之就是很早以前,有三个人,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得到任何东西都要均分成三份……在一同经历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坎坷后,他们互相约定:他们三个人彼此不得互相伤害,并且如果三人中任何一个人富裕了,也要把钱分给其他两人一份;如果任何一个人遭遇了苦难,其他两人也要帮忙协助他。”
“就和许多寓言书和教化册里说的一样,命运之轮真的给予了他们其中一人金钱,但那个人却选择了违背誓约……开始只是因为分到的钱数争吵,接着就变成了大打出手。”
“等那个发财了的人反应过来,这才发现其他两个人已经死了。他们居然为了这点小事而闹出了人命,这可真是糟糕了……况且这两具尸体可怎么办?剩下的那个人慌了神,这时,他想到了一个主意……”
“把尸体抛进河里。”我说道。
“对了,他把尸体切成了小块,花了整整一夜时间才彻底处理干净。哦对,还记得开头那个约定吗?那不是普通的约定,而是一种誓言,在命运之轮见证下的誓言。”
“「违背了誓言的人会遭到惩罚。」,跟炼金术的原则一致。”伊莎贝拉打了个哈欠补充道,“你想说这个对吗?”
“当然了,我就知道你了解这些。”恰尔玛朝我们笑了笑,我知道他是因为忘了那章的内容才把这个问题抛给听众。
“接着说,那个还活着的人抱着金子沉沉睡去,这一睡就是永远——第二天,或者说第二十天,人们发现了他被分成三份的尸体,切开的断面上覆盖了一层黄金。”
恰尔玛朝我们得意地扬眉,我叹了口气才开始慢慢鼓掌:“好吧,好吧,我知道了。给讲故事的人一点掌声。”直到伊莎贝拉开始打哈欠了,我们才互道晚安,在火堆旁挤作一团进入梦乡。
我睡的并不安稳,第一次醒来的大概时间是在凌晨,恰尔玛已经把当作被子的斗篷全部扯到了他那边,他背对着我,说话的声音因为困意而变得像是用鼻音哼出来的:“梅林,我在想伊莎讲的那个故事,还有我的那个。”
我们的篝火还在燃烧着,相比睡前火苗要小了不少。我又往里面添了几根柴才躺下,“它们都跟这条河有关。我记得有个人说过,他们在给它命名时就遭到了诅咒。”
“是鲁克斯平,你记得他的外号吗,「吃书的鲁克斯」,因为他总这样威胁不听他讲话的孩子。”
“我当然记得,他是白城人,但是和我们不一样,他是在白城出生的。”
“鲁克斯平还说过,在泪水河长大的人总要回到泪水河,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都把死者的大拇指指骨丢进河里,只有那样他们的灵魂才会得到安息。我后来讲的故事,那个杀了他朋友的人遭到了死去灵魂的报复,就是因为他忘了把指骨丢进河里。”
“所以……”不知道是因为神经高度紧张还是因为那些故事,风声愈发躁动不安了。
“所以我想,第一个故事里,那个贵族肯定没有把他妻子和孩子的指骨丢进河里,这样她们的灵魂就只能被术法束缚在首饰上了。”他平静地说完这个结论,“这只是我想到的东西,睡吧。”
“嗯,晚安。”虽然这么说,结果却是我翻来覆去地难以入眠,勉强闭上眼睛后,那些蹲守在我意识深处的梦境却像猎犬追捕野兔似的围了上来:我梦见我拿着匕首穿过一条漆黑的走廊,只有尽头能看见飘忽不定的一点烛光。心脏如同亡命的赌徒在盯着庄家揭晓出目时那样剧烈地颤抖,不是出于恐惧,而是因为狂喜……我推开了虚掩的门,朝烛光旁的那个身影刺了下去。
——我全身冰凉地醒来,心里还停留着噩梦后的不真实感。不,不对,这种恐惧其实来源于四周包围着我的黑暗。在确认听到其他两人熟睡的沉重呼吸声后,我小心翼翼地伏身半趴在草地上,借着火堆周围那截枯木眯起眼睛观察。
旷野上起了一片乳白色的薄雾,不是我的错觉,从雾气中传来的似乎是某种以人类听不懂的语言哼唱的歌声,它时隐时现、令人捉摸不定,有时候近的就像在人耳边亲密如情人般地喃喃低语,有时候又像牛奶滴入水中一样融在了雾里,愈发飘渺和遥不可及。
我屏住呼吸仔细分辨声音的方向。接着是一把四弦琴加入了独唱,它的演奏者似乎并不熟悉这把乐器,演奏得断断续续的旋律只在某几个地方才微妙地同那歌声相呼应配合,就像悲伤时的几欲昏厥的吸气……就在这时,我听到了熟悉的口哨声,那正是黄昏时我在树林里听到的,几乎和林间风声一样的口哨。
我被这个自己脑海里冒出来的想法吓了一跳,视线几乎是下意识地望向身边——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连同那条略有些毛糙的斗篷一起,他们全部消失了,只有篝火还在静静燃烧。“有人吗……?”我有点不太确定地对着远处无垠的黑暗喊道,“有人吗——恰尔玛,伊莎?有人回答我说的话吗!”
没有人回答我。就连风声也止息了,漆黑的天穹覆盖着同样漆黑的荒原,我的耳边只剩下那令人心碎的旋律。
我拿起一根在篝火边缘的木柴,往上面裹了根随身携带的绳索后点燃——这是个冒险的决定,并且有很大可能无功而返,或者赔上自己的性命,如果那件事发生在现在,我可以确信自己会采取一种更稳妥有效,更冷静也更无情的方法去处理此事。但当时的我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把短匕首和花五分钟时间做的火把。
黑暗似乎是永无止境的,人造光源只能照亮身边大约半米的距离。我循着歌声不断向前,先前的梦境像是无情预言的写照……不,还是有一点不同的,我现在更像是被它们裹挟着向前,只有脚下踏足的地方是真实存在的。
在黑暗中跋涉的过程是漫长的,火把一直在燃烧,根本无法判断时间的流逝,我到这时已经认为我被困在梦魇当中了。但接着,一阵狂风呼啸而过,带起浓雾如同暴风雨中的无望海一样,不断翻滚出各种诡谲的乳色波浪,在海啸的正中,在狂风和巨浪的交汇处,我看见三个纤长的苍白身影矗立在荒原的中央,衬得周围无垠的黑夜更加深邃。白影们的面容已经模糊不清,半跪在草地上的那位怀中抱着一把四弦琴,垂发从脖颈处一直流淌到衣裙腰间绣着的三支交叠缠绕的百合花;靠在她旁边的白影从身高看年龄较小,雾一样朦胧的发丝才刚刚及肩,耳朵上的饰物不知道为何只戴了一边,另一边则是空空荡荡,她的手里正紧紧捏着一根管状的乐器费力吹奏;中间的盘发女人胸前的衣襟不知为何溅上了一大片银白色的斑驳痕迹,她对此却表现得毫不在意,仍然继续哼唱着那段悲伤的旋律:
亲见国家更迭作,目窥磐石成尘芥。
于此水中亡何物,然吾至今不可求。
她长长地叹息一声,两滴泪水从脸颊滑落,“你来了。”盘发女人空洞的双眼望向我,我这时才看到她心口处蜿蜒的狰狞刀伤,星星点点的血迹顺着那道伤痕蔓延在绸缎上。
“……我见到幽灵了,”我觉得从自己嘴里吐出的话都是发疯时的谵语,“不……接受过洗礼的人应该不会停留在这里才对,就算是战争时期惨死的人,也应该得到宽恕了才对……”我说完才意识到自己的言论有多愚蠢,她们眸子里倒映的景象根本没有我,这是一段不停在重复的生前回忆。在她们的视角看,我或许才是真正的幽灵,一个无法干涉任何事情的幻影。
“我们的罪行亵渎了祂,但只要找到……一切就还有希望,如果有了……我们的灵魂就能得以完整,祂会原谅我们的。”那三张苍白的唇齿一同“说”道——她们的嘴里空空荡荡,里面只有半截看上去像是舌头样子的东西。我无从得知这些是不是她们最后的遗言。
起初这些鬼魂只是看着我,或者说我背后的无垠的黑暗默默流泪,很快这种克制的情绪就变成了让人心惊的恸哭,“特斯密鸠斯啊!请您宽恕我们吧!宽恕那个人的罪行,一同宽恕连同连接我们的不幸命运!”在一齐念完那个名字后,三个幽灵就像是被火焰烫伤了一样失魂落魄地向后倒去,白雾一样的身躯如同石膏像般崩解,随即和地面上乳白色的晨雾融为一体。
我再次举起火把照亮四周,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黄昏时捡拾柴火的林地附近,那件有些起球的斗篷正搭在我的肩膀上,远处,启明星如同一颗冠冕上的孤钻镶嵌在东方逐渐放亮的天幕之上,空气中还带着昨晚夜路的潮湿气息。我沿着昨天踩出来的小径慢慢往扎营的方向走,接着在倒伏的树干后面看见了我的两位朋友——倚靠着彼此睡的正香,我熄灭了篝火,小心翼翼地挤在他们旁边。
口袋里某个冰凉的东西透过布料硌到了我的皮肤,是我从鱼腹内掏出来的饰品……至少它们不是这场噩梦的一部分?我对着晨光把玩手中这些精巧的饰物,却莫名感觉它们有种熟悉感,红宝石耳坠的耳针尾端沾着些褐色的东西,以及那串珍珠项链,它的连接处坠着一个小巧的金制圆片,上面阳刻着和那个幽灵衣裙上相似的百合花,三支百合交叠缠绕着。我想起来故事里那个贵族妻女最后的结局,终于意识到了这种熟悉来源于何处:它们本该属于那些鬼魂,或者说这些首饰上面本来就有她们的一部分……三支百合缠绕在一起,那个故事不是虚构的,但真正让我觉得毛骨悚然的是,这个充满嘲弄和暗喻的家徽……到底是它暗示了那个贵族最后的疯狂行径,还是说那个贵族在坠入疯狂后从它身上得到了启示?
我把手中的这些首饰全部抛入了河里,湍急的水流几乎是一瞬间就带走了它们,消失的无影无踪。
只是她们最后的祈求——我未曾听说过那位被祈求者的名讳,在书籍里寻找的结果也是一无所获。那天回去后,我并没有向恰尔玛提到昨晚发生的那件事,只是说那些首饰已经被我丢进了河里。他这才松了一口气,跟我讲到他求助于那位“吃书的鲁克斯”的结果——恰尔玛刻意小心地隐去了故事的来源,好在那位教士并没有起疑,只是说这带确实有位触犯禁忌的贵族,真实性如何已经不可考了。出于对神秘学谨慎的态度,他正准备劝我把那些东西处理掉。
我对他笑了笑,说那些东西我本来就没打算据为己有——说到这里时他瞪着我上下扫视,你确定吗,斯图尔特?这可是很严重的事情。
我说我当然确定,我不会在这种地方犯蠢。
从那之后我便没有在荒原过夜时见到她们了。泪水河平原上还是照旧不断发生诡异的事情,沿路行商传闻见到的白影也不少,唯独没有符合我描述中相貌的三位鬼魂出现。
旧历98年,我应召前去比耶利戈提参与“瓶中之人”计划的讨论,入城的路线需要途径泪水河的支流沿岸,天色渐晚,负责护送的小队一行人讨论后决定在此地扎营休息,只不过这次除了我和温德尔家族仅剩的那位孩子之外,周围都是些不到二十岁的年轻学生,其中的大多数人甚至还是第一次有机会见到如此宏伟壮观的尖顶建筑,因此不免有些异样的兴奋。我自觉在这些年轻人还兴致高涨的时候去加入他们的讨论是种自讨没趣的行为,于是便借着机会一个人到河边散心。
三十四年过去了,那些曾经在岸边默默矗立着的第三王朝时期建筑遗迹残片大多都已殆无孑遗,侥幸能被人找到的部分也看不出来上面的花纹,再过数十年……不,只要再经历几次暴雨,它们就会和这里的其他石头一样被流水抛光打磨,成为泪水河河床的一部分。我在岸边捡起块石头朝着河面远远掷去,流动的河面起了一个小小的水花,接着一切便归于平静。
法伊格尔南部,即泪水河沿岸的民间有个约定俗成的丧葬传统:死者被送进火里焚烧,而右手大拇指的指骨则会被单独留下来剥皮,处理干净后抛入水中。我的左手浸入有些冰凉的河水里,想起曾经同另外两人在濒临绝望边缘时的约定不禁失笑:伊莎最后的尸骨早已被我投入炼金炉中,而加西亚和我并非出生在白城当地,更谈不上用这里的传统埋葬了。
我低头俯瞰在水面下因反射而扭曲错位的手指关节,某个惨白色的、反着光的东西卡在一旁伸手就能够到的石缝里——或许那些只是照在河面上的月光,但我无法控制自己用手去触碰它们,就像是……命运使然。我闭上眼睛,并非是出于特定的目的,这更像是仪式前的最后准备,一种人人约定俗成的祈求。
视觉陷入黑暗后,触觉就变得格外敏锐。指尖坚硬的触感告诉我,我摸到了什么东西,圆形的,它顺着水流滚到了我的手掌中,五指并拢,像牙齿咬合。我的手离开水面,掌中是一颗珍珠,因为岁月的流逝和在河床上反复磕碰而变得有些黯淡,但它还是在我的颤抖的手里闪闪发光,仿佛是由月光凝成的。
我记得它,即使已经过去了三十四年,它曾经完整的模样和冰凉的触感还是如此清晰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同样在视野里看到了那个和珍珠同样苍白的身影:三十四年前初夏夜晚的那个幽灵同样也在这儿,带着她生前固执的希望,用那双雾气构成的、早已失去人类知觉的双手在河水里不断地打捞,寻找那串附带着她灵魂的项链。
她绝望地掬起一捧河水,即使每隔半分钟,那双手就会和捧起的河水一起消逝。只要找到它,她就能免除自己作为同谋者负担的连带惩罚,从将近一个世纪的苦役中解脱出来。这么多年过去了,将珍珠串联起来的绣线已经腐朽,于是它们四散在河滩上,等待湍急的水流把价值连城的珍宝彻底埋没。那个幽灵知道希望就在她的面前吗,就在离她不到半尺的河滩上?她的手就快摸到了,就快摸到那颗离她最近的珍珠,幽灵掬起那捧河水……一颗白色的流星从她由雾霭聚拢成的手掌里垂直坠落,接着便落入黛黑的河水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最后的希望消失了,我知道她绝无可能获得救赎了,哪怕是我亲自把那些珍珠聚拢,它们也会因为某些外力影响而消失:被偷窃,被倒卖,落入他人之手……然后再回到这条河里,回到她冰冷的尸体在人间最后的停留之处……因为这是命运,这是特斯密鸠斯对胆敢改变命运的亵渎者的惩罚。
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寒冷从牙齿的根部开始缓慢爬升,伴随着嘴里熟悉的铁锈味道。背后传来温德尔的声音,我支撑起身子,踉跄着走回营地。那群年轻学生们正在篝火旁讲故事,就跟三十四年前的我一样,温德尔小跑着过来试图搀扶我。他对我说,您好像在发抖……
我推开他的手,我有点冷了,给我加件披风吧。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他们两个进了电梯,一开始站得泾渭分明,但不知道为了什么,嫖姚突然往信之这边跳了一步。信之几乎是受宠若惊了,但是嫖姚也并不看他。她的大衣和他摩擦一下,在他心里都好像一场地震。接着嫖姚突然又往他这边挨近了。过了一会,他反应过来了。那全是因为电梯里的第三个人。这个人是个中年男人。整个头都是通红的,光着一颗脑袋,低垂着,像要把头掉下去,让手捧着似的。原来他根本就不在乎他的脑袋碰着了谁,或者是故意要这么瘫下去,让人家的身体来支撑一下他光头的重量的。信之又回忆起来,这个男人进来的时候就几乎像是摔进来的。此时这个男人又眨了眨眼睛,抬起头来,好像自己的头很重,抬的很艰难。他眯缝着眼睛看了一看到了几楼,接着就又摔到楼层按钮上,把楼层按钮的灯摔的红了两列。男人分明是喝醉了。
出去的路上两个人都没话说,到了走廊上,信之不尴不尬的找了句话:我听说现在的酒店里摄像头很多。嫖姚压根不怎么理会他,心事重重的模样。凭借对嫖姚的理解,他敢肯定嫖姚心里想的是假如那男人能在乘电梯时摔死就好了。
然后他们坐在床上,他得以重新熟悉了一下嫖姚的身体。所谓身体其实把衣服也包括了进去。她没有穿彩色的衣服,黑色的长发底下是深灰色的长大衣,长大衣底下是藏蓝色的毛衫,带着纽扣的,他得把这些纽扣一粒粒的解开,同时她就像采花那样揉捏着他的脖子。曾经她说过他的喉结是一粒按钮,摁一下,他的心门就为她而打开了。纽扣底下是一件白衬衫。白衬衫下面是灰色的长裤,长裤下面是系带的黑皮鞋,其实这些都可以通通的忽略不计,包括她的素色无花的胸衣内衣。其实他想见到的只有下面的东西。然后是她平平的小腹,深陷进去的肚脐,那里曾经凸起一点点,下面埋着一个红色的胚胎。
其实嫖姚在他这里是陌生很多了,怎么能够不陌生?过去了一年的时间,他从前没有见过这条条的肋骨。没有了那层层叠叠的衣服,她变成了抱在手心里会硌的很痛的一束积木。
他说我们重新在一起吧。在他脖子上的手一紧。好像是要阻止他说出来接下去的话似的。有些话说出来是遏制不住的,就好像呕吐一样,他说我太想你了,我想你想的浑身都痛。他没说我现在很想去你住的地方。嫖姚曾经说过自己现在是和一个女性朋友住在一起,然而她到底住在哪里?谁知道她到底和谁住在一起?
他凑过去要亲她。嫖姚披着酒店的白色被子,坐在那里好像一个新娘似的。嫖姚立刻的转过了头去,敏捷得不可能是有意。紧接着他听到噼啪一声响,震耳欲聋,嫖姚给了他一个耳光。
嫖姚说,不要用你那张嘴亲我。
信之突然愤懑起来。他说为什么?我为什么不能亲你?我跟你说过了,我保证我说的都是真的,自从你离开后,我再也没有抽过烟,喝过酒了,我都已经戒掉了,你还想要我怎么样呢?
披着被子也怪累的,嫖姚的头垂下来。她那双动物般的眼睛瞅着他,里面的神情不能够再倦怠了,如果一部电影放映了八遍,而有一个人每一遍都看了,第九遍的时候她就会是这种眼神。
她说可以啊。只要你能让宾宾回来,我们随时可以重新在一起——我们随时可以结婚。
他想我们又提到那个人了。宾宾。嫖姚说这会是一个女儿。她曾经给这个女儿编织了无数的美妙计划,她要送她去学体操,学滑板,等等等等,总之宾宾会是一个酷小孩,他们俩都从来没见过的那种。她摸着他的脸,猜测女儿会有谁的五官。宾宾,小客人,实际上这不是一个酷孩子,这个小客人太有礼貌了,担心自己过分的叨扰似的,早早的就离开了。
然后嫖姚说这是他的问题。因为他抽烟,喝酒,等等等等。但是难道这是你第一次知道吗?难道你没有亲吻过我这双抽烟的嘴唇吗?难道你没有和我对酌吗?难道你听到的那些甜言蜜语,不是出自于这副烟熏酒浇的嗓子吗?为什么你可以这么恨我的一部分,又这么爱我的一部分,因之愿意放弃全部的我。
他在半夜醒过来,窗户外面车声不断响了又响,一盏昏黄的灯亮在床前。他一口咬住自己的手指,压制下那股对于尼古丁的饥渴。还有,拥抱某个人。这个人没有资格要求他戒烟戒酒,她就是他的烟,他的酒,一直以来都是他的瘾症。她现在不在这里了,他可以想象她只是被他抽进肺里,喝到胃里,她萦绕着他,淬炼着他,令他失眠,令他进入不醒的幻境。
fin.
后记:一小时短打。
《文学监狱杀人事件》
作者:???
一
来到监狱中央的连廊时,是上午十点。窗外阴云密布,我的心情也不由得沉闷起来。要下暴雨了吧?我这么想着,加快了走向自己牢房的脚步。从连廊上推开一条缝隙的窗户吹进来的微风中,能隐隐闻到潮湿泥土的气味。
如果是在学校里,这时一定会有很多小孩子在楼下抓蜗牛吧。只可惜,身陷牢狱的我已经没有这样的兴致了。我在窗边驻足一会,还是没有欣赏风景的心情,悻悻地继续往牢房走去。这大概就是岁月和不自由的生活带来的双重剥夺吧!正当我这样沉思的时候,前方的走廊里突然传来一声尖叫:
“有人被杀了!快来人呀!!”……
不行,果然还是不行。这样开头也太生硬了,满足不了“上面”的要求。众所不知,我,成玉,笔名成井玉子,其实是个很烂的推理小说作家。可能没有那么烂,因为我审美还行,能清楚自己写得不好。不过,没准我一边说自己写得差,一边在心里瞧不起其他人,谁知道呢。你写得烂到一定程度,压根就不会有人在意你水平怎么样。
有人死了,这不是我编的。距离我当前位置两条走廊远的T先生,今天上午被人发现死在自己的牢房里。据传,牢门是反锁的,钥匙就在死者的口袋里,所有的窗户也从里面关着锁扣,没有作者大肆渲染悬疑氛围却故意向读者掩盖窗户其实大开着之类的弱智事实这样的事情。总之,这是一起密室杀人事件。
“上面”要我一定把这件事写成一部短篇推理小说,或者最起码是悬疑类型的东西,让人能忍不住打开看,又能一口气读完的那种,我也不知道。毕竟死人的事情不是天天有。要是大家看完想把作者前面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小说全都翻出来读一遍,那就再好不过了……
扯远了。还是得先改一下开头。让我试试:
从连廊上推开一条缝隙的窗户吹进来的微风中,能隐隐闻到潮湿泥土的气味。传闻人类的嗅觉神经对于阴雨天泥土中的土臭素非常敏感,比鲨鱼对血液气味的敏感程度要高5万倍。如此极端的感官出现在我们自己身上,真是让人难以想象。
原始时代的我们,或许无休止地追逐着雨水,就像鲨鱼追逐流血的猎物一样。正当我这样沉思的时候,前方的走廊里突然传来一声尖叫:
“血!有血!有人被杀了!快来人呀!!”……
我对这个新开头很满意。我把它拿给伽赫奥尔•德•库利迪图瓦看,他赞许地点了点头,随后纠正我:
“不是5万倍,是20万倍哦。”
这个名字很长的新角色又是从哪冒出来的?作为读者的你或许想问。伽赫奥尔是我隔壁寝室的狱友,和我一样因为写悬疑小说被关到这里来。要说的话,在这种不经意间引入冷知识的写法上,他才是集大成者。他的脑子里储备着成千上万条冷知识,正常人根本难以想象。他对此从不吝惜笔墨,总是大段大段地把它们写出来,以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当然,伽赫奥尔•德•库利迪图瓦是他的笔名,他真名叫贾昊。
“对了,你的新笔名,玉子,是鸡蛋的意思哦。”
“你闭嘴。”
二
我,还有伽赫奥尔•德•库利迪图瓦,走在前往案发现场的路上。
离开我们所在的监禁区,展开在眼前的是这一层监狱的中心大厅,作者们在这里来来往往,等待着通往这座庞大监狱各处的电梯。这里虽说是监狱,但大家可以自由活动,牢门钥匙掌握在囚犯本人手上,他们可以互相串门,举办小沙龙,或者到户外去找灵感。没人起逃跑的念头,因为从入狱的那一天起,人人都清楚,从这里越狱简直难如登天。或许因为这个,大厅里巡逻的狱卒看上去总是懒洋洋的。
T先生是写青春伤痛文学的。我在派对上见过他几面,他为人很随和,不像是容易树敌的那种人。作为我们之中的年长者,居然选择了如此年轻的文学类型,想想真是令人惊叹。
作者其实是种非常游手好闲、爱凑热闹的生物。谁见到T先生牢房门口聚集的这一群人,都会这么想的。尸体已经被运走了,现在地面上只有标示着人体轮廓的白线。附近没有可见的血迹,我一声不响地在脑子里把之前写的开头删掉了。
我掏出笔记本,简单地记录起案发现场的陈设:
铺着仿木地板的瓷砖,乳白色的墙,正对着门的方向有一扇窗户。左侧单人床、衣柜,右侧书架、书桌。被子皱巴巴的,挺符合早上起床之后的样子。书桌上有台灯,笔筒,墨水瓶,几本散乱的书籍,三五张摊开的稿纸。看来T先生还在坚持用纸笔写作。一切井井有条,没有可见的脚印,没有任何东西被打翻,或者在它不该在的位置。白线表明死者被发现时躺在床和书桌之间的空地上。
“仔细分析这些线索,要我来判断的话,这间屋子……”我合上笔记本,若有所思地说。
“没什么特别的哦。”伽赫奥尔说。
“对,没什么特别的。”
嗯,没什么特别的。简直和我的屋子、伽赫奥尔的屋子,乃至这座监狱里所有人的屋子都一模一样。要按凌乱程度来算,我的牢房还更像凶案现场一些。哈哈,亏我用神秘兮兮的笔调写了那么多。没关系,越是看似寻常的现场越是隐藏着不寻常的诡计。我内心的一种信念,非常规的那种直觉,推理作家的意志在向我低语着。
尸体相关的信息是很难拿到一手的了,狱卒压根不理人。我带着伽赫奥尔,走上了走访目击证人的路途。
寻找证人这种事,首先遵循就近原则。第一个被我们看中的就是一直倚在走廊角落的那个人,瘦高个的女子,看热闹的人群来来往往,她却一直待在那里,远远地凝望着发生了命案的牢房里面。
我走过去,问他:“您好,您是T先生的朋友吗?”
过了好几秒,她才像终于收回游离在外的魂魄一样,把眼睛瞥向我。
“不,只是来寻找灵感。”
“我也是来寻找灵感。”我说。
“我呢,只是为了求知哦。”伽奥赫尔接话道。
“您是写什么的?”
“我写推理小说。”
“我是一名诗人,”女子说,“我写有关自然的诗。我写丝绒似柔软的土地,湖蓝与绿色的锦缎所交织成的河流。我写山谷间夹着雾气的微风,冰冷又轻柔得好像一声叹息。”
“您说话也很有诗意呢。”
“但是,很少有人看我的诗作。这些东西原本是应该只留给我自己的,是我用自己的眼睛看到这一切,再把它们写下来,就像留下相片或录像一样,只不过编织它的材料是文字。真怀念啊,在写第一首诗的时候,我就是这样想的。这样的心境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了。”
她顿了一下,问我:“你知道自己是怎么进来的么?”
“不瞒您说,不知道。”我回答。我感觉自己现在的表情一定不太自然。
她目光又游移出去,回到最开始那种灵魂出窍似的模样,凝视着牢房门口的人群。
“你想知道的那些,我也不太知道。我来到人群所在之处,只是想体会到人们想看什么。有人告诉我,早上七点左右有过很大的响声,别的没了。”
“不好意思劳斯我也不知道!”第二位证人是住在T先生右侧牢房的少女,看起来不过十八九岁,戴眼镜,顶着一头剪得不太好的狼尾,说话像连珠炮一样。这么年轻的小孩也住在监狱里,让我敲开门时不知该说什么好。“我昨晚在跟亲友连麦码字嘛。(某个因语速太快而听不清名字的节日)快到了,我俩想给家产孝个24小时。我有通话记录,劳斯你可以看看!”
我没懂那个“孝”是什么意思。简而言之,就是她不在场的意思吧。
“今天早上呢,七点左右,你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吗?”
“没有,昨天写到三点半,今早睁眼已经十一点了。我一起来就看外面围了好多人,有两个狱卒把T先生抬出来,就是平时会来巡逻的那两个狱卒嘛。其实我倒是不太害怕,因为我平时也吃一点点g向……不好意思。”说到这里,她像是想起什么而发出了腼腆的怪笑。
“是gore向哦,原词是英文中‘血块’的意思,就是伤口中流出又凝固的血块,后来引申为文艺作品中的血腥暴力要素。”伽赫奥尔及时地解释道。
“呃,那个,在你看到尸体的时候,上面有伤口吗?或者什么不寻常的特征?”
“没有劳斯!一点都没有,别人告诉我才知道人死了!唉现在说这个可能不太好,但是平心而论我家产怎么就不能写文学监狱paro呢?封闭环境里的神秘杀人案就是很带感啊,平心而论死的为什么不能是我家0,侦探是我家1呢?在探案的过程中一点点了解并且爱上这个人,就很有感觉,这个我肯定要写,发到“上面”一定有人看,唉我多少还是有点热度焦虑。要是有一篇爆文就可以去勾搭女神了耶,我也想像女神那样每篇都有好多长评,即使只有一个长评,多一点赞也好……”
伽赫奥尔,在他向我解释更多专有名词之前,就被我拽着,急忙逃离了现场。真是的,有时真宁愿这家伙知道得少一点。我一边向少女道谢,一边躲避着那排山倒海的陌生文字,灰溜溜地跑了。
后面的证人再没有提供什么有效信息。这里是文学监狱,一些写作者的说话方式会不知不觉地带上其笔风的痕迹,这使一些目击者变得很难沟通。住在T先生左侧的那一位,我们终于等到她回来,只听她说:
“我勾靥盍唇款踱近前,踏石砖声清响脆衬身姿恣肆,低颅颤睫翳色压瞳睨来人,启唇浅笑,懒声冗绵慵柔开口:‘什么事?’”
还有一位,好像是在大厅和走廊的连接处,我忘记了。我问他:
“早上有看到可疑的人路过吗?”
他回答:
“(嗯,用户需要为小说中的监狱路人角色设计一段回答,关于早上是否看到可疑人物经过走廊,要求语气悬疑神秘,吸引读者眼球。这是一个创意写作辅助请求,需要贴合监狱集体宿舍的环境和路人角色视角。
先分析场景:监狱走廊,清晨时间,路人角色可能是普通囚犯。回答要自然、有细节,避免直接说“没看见”这么简单,可以用第一人称对话形式,带点方言或口语化表达,要带点人物性格和监狱生活气息。)
早上?您说的是几点?俺们这儿五点半准时响铃,那会儿走廊里全是人,挤得跟早市似的,谁也顾不上看谁。要说可疑……嘿,这地方人人看着都可疑,可仔细一瞧,又都跟墙皮一样,除了灰就是旧。不过您这么一问,我倒想起来,天刚蒙蒙亮那阵儿——比铃响早那么一袋烟的工夫——好像有个影子贴着墙根溜过去了,背着光,看不真切,只听见鞋底蹭地皮的声音,滋滋的,像砂纸磨铁皮。我当时还寻思,谁这么早不睡觉瞎转悠?可再一眨眼的工夫,人就没影了。嗐,在里头住久了,老觉得哪儿都有动静,可您要真让我指认,我又说不准了。要不,您去问问东头那个扫地的老刘?他起得比鸡早,看得比我清。”
呵,这一层从来就没有什么扫地的老刘。
三
我和伽赫奥尔两手空空地回到T先生的牢房门口。时间已经到了下午,围观的人群变得稀稀拉拉的。我们还是只了解两件事:尸体上没有明显的外伤,以及七点钟有人听见疑似人体倒地的声音。
我的肚子正在咕咕叫,但实在难以忍受一无所获地回到自己的牢房去。“勉为其难地开始推理吧!”我喊着,不顾形象地靠着墙边蹲坐下去。
神奇的效应出现了。这样的一嗓子,居然反而喊了不少游手好闲、正在逃避动笔写作的人过来,在我和伽赫奥尔嘀嘀咕咕地梳理事件经过时,他们也嘀嘀咕咕地参与进来了。
“如果对作案方式没有头绪,不妨先从凶手的动机开始。”我首先发表观点,“已知T先生的写作生涯非常长久,已经在这里待了数十年,想必也有一些成就吧。除去我们不了解的深仇旧恨,我个人认为嫉妒是很有可能的。T先生为人温和,很少和人起直接冲突。而嫉妒,是会在对方人很善良的时候反而越烧越烈的东西。有人认识对T先生表达过嫉恨的人吗?”
围观者们的讨论于是发酵起来。
“倒是有点道理呢。”
“说起来,他几十年都写的同一种类型吗?”
“青春伤痛吗?是的吧。”
“真是能坚持呢。要我的话,一种类型写五年就臭溜够了。”
“只会写这种也说不定。”
“你现在说这句话听起来也很嫉妒呐。”
“要说杀人缘由的话,其实灵异事件也不是没有可能。”
“我们这是本格推理吧,如果算是推理的话。”
“我倒真的有在监狱楼下的花园里见过两个很诡异的女孩子呢!两个穿和服戴狐狸面具的少女站在一起,看见就感觉背后凉飕飕的。”
“是你编的吧。难道监狱也有被诅咒这码事吗?”
“难道是这样:T先生入狱前曾因蓄意或失误,害死了一对双胞胎,以至于她们的灵体要到监狱里索命吗?”
“也可能是狛狐之类的神灵在制裁恶人吧。”
“编造的成分也太多了吧。”我感到一阵绝望。
“那对狐狸姐妹的其中一个后来摘下了面具,露出了男人的脸。”
“噫!好可怕!”
左侧牢房的门突然打开了。狼尾眼镜少女探出头来:“不好意思啦!是我和亲友在玩cos来着。我们家产是成男角色,但那天是试妆,没有带增高鞋。”
“我有一个点子,我有一个点子,”一个看不出男女的青年突然跳起来,好像蓄力已久,“有没有可能是某位读者,曾经真心喜欢T先生在年轻时写出的青春类型作品的读者,无法忍受他因年龄增长而逐渐腐朽的文字,进而产生了仇恨乃至杀意,要谋杀他来报毁掉自己心目中完美作家形象之仇呢?”
“这种心理叫自恋性暴怒哦。”伽赫奥尔冷不丁地说。“将他人视为“理想化自体客体”,也就是维持自我完美的延伸工具时,也会将对方的平庸视为破坏自身平衡的源头哦。”
“哇,你知道得也太多了吧,好厉害!”
“博学的我就是如此哦。”
“说起来,T先生最近的作品确实很一般呢。”
“我也觉得,不是文人相轻的问题,我很认真地想要读下去,但文字就是像碎了的布丁一样从我脑袋上滑下去了。”
“不如说他一直都不太受‘上面’青睐呢。”
“从入狱的那一天起吗!?一直都没怎么投来目光?那也太久了吧?”
“忍受这么久的冷遇,简直是出狱级别的豁达啊。换我的话,最多坚持五年就会放弃写作了。”
“不知道。既然人家还在这里,可见并没有想开,或许一直是硬忍着。一直写一种类型的东西是有执念也说不定……”
就在我听这些无端的、充满臆测的、扯东扯西的同时又猜中了我想写的所有套路的猜想听得头昏脑胀之际,从走廊遥远的另一端传来一阵震动,不,与其说是地面在震动,不如说是人群在震动。在走廊里闲逛的作者们,就像一群被驱赶的鸽子们似的弥散开来,又被两侧的墙壁拦住,最终就像破碎掉的涟漪一样,在走廊里混乱地逃窜。
不用看到震动的源头,我也知道是什么情况。狱卒来了。平常的情况下,我们和狱卒的确是相安无事的关系。然而,这次是带着“催稿棒”的狱卒。催稿棒顾名思义就是催人们动笔的棒子,不写作之人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我不禁回忆起曾见过的唯一一次,有人被责罚的现场。那位作者染着很朋克的红发,化了烟熏妆,眼里却不断地涌出泪水,把眼线晕成条纹布似的形状。“你根本不懂我们的痛苦,就来当‘上面’的走狗!”她嘶喊道,“如果写出来的文章注定得不到任何目光,注定要成为没有被看过就淹没在纸堆里的废品,又何必逼我们写!几十几百份心血,才可能有一份被看到,你这种不写作的人恐怕无法体会这种感觉吧?还说这不是无谓的折磨?”
和她起冲突的狱卒呢,还是一如既往面无表情的样子。“说过很多遍了,是你自己想进来的。是你自己先选择为‘上面’而写作,才来到这里,而不是‘上面’选择了你。我也不过是在遵从你们的意志而已。这是我解释的最后一遍,不要再耽误我工作了。”
这位作者最后因顶撞狱卒而遭受了惩罚。狱卒把那根魔杖似的小棒一挥,她就被剥夺了使用“的地得”的权力,持续到她写出下一篇完整作品为止。像这类严酷惩罚就是大家逃窜的原因,毕竟人每天都在生活和思考,最终总是会忍不住写点什么,痛苦自然无法避免。我自己也心有余悸。如果在当时随心所欲地帮她说话,被禁用了“我”的话,我可是真的要完蛋了。
随着狱卒的到来,尽管恋恋不舍,先前讨论案情的人群也很快散去了。最后两个跑掉的人,就像在限时游戏结束之前把剩余的套圈全部丢出去一样飞速地丢下几句话:
“有一件事。T先生今年已经89岁了吧。”
“啊。那早上起来突然猝死也很正常...”
“寿终正寝吧。到底在分析些什么啊。”
“对啊。”
我和伽赫奥尔由于不是本片区的囚犯,不需要逃跑。在我们之间,是长久的沉默。
“对了,传闻在日本的阅读网站上,叙事诡计类小说的评分大多呈C形或U形分布哦,就是两极分化,好评差评都很多的意思。”
伽赫奥尔想了想,接着说,“如果写得比较拙劣,一点推理空间都没留给读者的话,会是差评占比更大吧。”
我像被拆穿的凶手一样跌坐在地上。“我坦白。‘上面’从来不会下明确的指令,你知道的。是我想写,是我自己想抓住机会。我也从来没有得到过青睐,我只是想被看到而已……”
四
T先生的葬礼在第二天举行。在我们以调查为由胡闹的一天里,狱卒们已经为遗体整理好仪容,布置好场地。在场的人都为T先生的遭遇感到震惊。
T先生19岁开始写作,在第一篇完整文章还没问世之前,就已经来到这所监狱里。他庸庸碌碌地写作了七十年,效仿着自己唯一被“上面”看见的作品,把相似的故事写了无数遍,却一直没能得到第二次瞥视。
听着这样的故事,不感到悲哀是不可能的。对于作者而言,这简直是难以想象的痛苦,不知他是如何熬过的这些年。代入到自己身上,更是悲从中来。不如说现场弥漫的除了悲怆外,更多是一种人人自危的感受。
情绪的暗潮静悄悄地上涨着,在棺材彻底没入土里的一刹那到达了顶峰。观礼的人群中,有一个人突然跳了起来。“我想通了!”他大喊着,全场的目光于是都向他看过去。
“我想通了!我从此一定要自由地写作,只为了自己而写作,我要描绘我自己眼睛所见,自己内心所想,即使我的作品到我死后也不会被人发现,我也在所不惜!再会了,朋友们,为我喝一杯吧!敬绝对自由的创作精神!”
他整个人逐渐发出光芒,像是被抠图软件抠出来,放在另一个图层上似的。渐渐的,他的身形隐没在耀眼的白光里,像颗导弹一样,倏地从监狱里飞出去,消失在地平线上。
“哇,牛逼。”人群中有人感叹道。
“还回来吃饭吗?”
“没准明天就回来了。目前还没有能出去超过一个月的呢。”
大家为了他喝了几杯啤酒。好吧,更多是自己想喝而已。
追悼会于是在欢声笑语中散场了。大家三三两两地离开,回归了文学监狱的日常。
黑暗裹着他,他仿佛睡在某种厚重的液体中。周围没有温度,没有空间,也没有时间。
他的同胞们就在他的周围,他能察觉到,他们成群地待在一起,如同某种小动物一般挤在一起。他不知道这些想法是如何冒出来的他为什么会知道那些不存在于这片黑暗的东西,包括“黑暗”本身,他毫无记忆,但是他知道。
他还知道他们会出去,在下方更深的地方,有个东西在。他们回应它,呼唤它,而它会引导他们,告诉他们一个必须要去的地方。接着他们将会前赴后继,踩着同胞爬出这里,去外面的那个世界。那个东西当然不会告诉他们前方是什么,他们又要去向何方,但是他们心中明了,所有的一切已经刻在他们的本能里。
但是不是现在,还没到时候。现在这些“液体”开始流动了,他能察觉自己被推着走,但是要去哪里呢,这里在哪都没区别……
后脑一阵突突的疼痛,碎片发现自己掉在地上,眼前是画着藤蔓图腾的天花板,以正中心的圆形图案为起点,大量的藤蔓向四周辐射开去,逐渐盘成一个新的圆。
他梦见了很久以前的记忆,至于是多久他已经数不过来了,他总是在荒野上行走,时间对他来说只有季节和日夜之分。但那是更早的记忆,远在他踏上旅途之前。
碎片揉着脑袋爬起来,罪魁祸首还四仰八叉地在床上呼呼大睡。床是很大,但是架不住小崽儿的翅膀也大,不知道怎么地就把睡在一边的碎片扇到地上去了。碎片盯着眼前起起伏伏的毛茸茸小肚皮看了半天,还是老老实实把被子给盖上去。
透过窗户他能看见大滴的雨水砸在温室顶端的玻璃上炸开一朵花,如同北境荒野上从天而降的硕大冰球砸碎野兽的脑壳,头骨和血肉同时飞溅开来。这估计会是难过的一天。
碎片把地图在床上摊开,从腰间的小皮袋子里掏出便携式的墨水块和笔,比对着天空中那一团荧光绿的位置开始比划。
小崽儿趴在他的身边,用带着膜翼的小爪子扒着银枪玩,在快碰到枪尖的时候被碎片眼疾手快一把捞回来丢到头顶上。眼看下去是不可能了,小崽儿干脆扒着那两只羊角看碎片的动作。
碎片将墨水块敲下来一点,混在头一晚下雨时放在窗户外的小容器里,黑色的丝线从墨水块上逐渐蔓延开,最后消失在水中,直到整瓶水都变成漆黑的颜色。碎片用盖子盖住瓶子,捏着瓶口晃了晃,直到黑色完全均匀,他这才用羽毛笔沾着水在地图上涂涂画画。地图是用结实的皮纸做成。可以看见一道线将地图切成了两半,左面一方的上半部分已经基本填满,各种图案密密麻麻挤在一起,而右面却只是轻飘飘写了一个名字:深渊。
“叽?”小崽儿瞅见一个熟悉的地方,在碎片趴在床上专心画地图的时候一只小翅膀垂下去,正打在靠近分界线的一个地名上。
碎片顺着他的动作往那个地名看了看,抬手把小崽儿往上扶了扶,右手依然没停下动作,在一条从北方延伸下来的小路末端画上一个小小的图形,并标注“绿岛”。
小崽儿知道那上面的某些地方,但是他不知道的更多,就像他对于碎片的了解那样。碎片将他从野兽口中救下,带着他四处跑,他似乎是在游荡,又似乎在找寻什么。
碎片和小崽儿坐着那口漆黑的棺材,从玻璃塔顶一路降到温室中,最后在人们惊恐的目光中走出大门,但是周围惊惧的目光不减反增。
外面雨水飞溅,比早些时候碎片看见的小了许多。碎片把小崽儿抱到斗篷下面,让他扒着自己的领口,远远看去碎片原本就不高的孩童身材更是变得圆滚滚。碰到雨水的时候碎片瑟缩了一下,然后抱着小崽儿一头扎进雨幕,向着南方飞奔。
小罗杰斯今天和黛拉一同出门。
市中心的大集市昨天是最后一天,下一次要等到下个月中旬,如果遇上大雨,甚至还有可能推迟,与其坐等不如和黛拉一起去南方的市场碰碰运气。虽说来自雨城方向的商人一向准时,但是迟到的时候也不是没有的,尤其是今年的雨水已经降下来了。
黛拉一直垂着脑袋,明显没了昨天的兴奋劲。小罗杰斯只能安慰妹妹不要心急,她总是希望有些事能一蹴而就,然而小罗杰斯知道这种事不能强求。其实他心里还有更深一层的担忧,尤其是这场雨似乎没有停息的征兆。
前方的嘈杂似乎佐证了他的想法。
“你留在这里看一下货物,我去看看。”小罗杰斯让黛拉带着货物坐在树底下避雨,自己挤进人群。
“怎么回事?”他扯着一个高大商人的衣角。
“进出城的道路被封上了,需要有猎人陪同才能进出。”
“即使是雨城的商人也做不到请猎人全程陪同,他们这是在开玩笑吗!”
小罗杰斯察觉到有人在拽他的衣角,低头才看见是碎片。小崽儿从碎片的领口挤出一个小脑袋,对着他“叽”了一声。
“怎么了?”碎片举着一张纸条。
“进出的门被封了, 需要猎人陪同才能进出。”
小罗杰斯跳起来试图扒着前面人的肩膀看清楚。人头攒动间卫兵站在高台上,居高临下地用长枪指着每一个想要突围的人。就在这个时候小罗杰斯觉得自己的衣服又被碎片拽着了。
“你想出去吗?”
想啊,怎么不想,谁不想出去和雨城的人做生意。小罗杰斯一点头,碎片扯着他的手就顶着人群往前跑。碎片比小罗杰斯矮了一头,但是力气却大得像个成年人,小罗杰斯没来得及挣脱,就被碎片扯到了卫兵面前。
碎片从腰间的本子上扯下几张纸写了写,举到士兵眼前。
小罗杰斯只听接士兵发出几声嗤笑伸手就去推碎片,然而下一秒一阵银光直接打在士兵手臂上,士兵一个躲闪不及被甩到地上。碎片抽出了银白长枪,原本窝在他怀里的小崽儿刺溜一下蹿到碎片背上,利爪扒着碎片的肩膀,膜翼垂下完全盖住了碎片的后背。
碎片压根没看士兵们一眼,右手拎着长枪,左手拖着小罗杰斯,小崽儿挨在他的肩头,对每一个接近的人嘶吼,呼吸间甚至夹杂着火星。注意到这边异动的士兵开始往这个方向集结,小罗杰斯下意识想拉着碎片退回到人群中,出不去就出不去,他还有本地的集市可以支撑,犯不着这么冲出来丢了命。
碎片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拉着他径直奔着城门的方向而去。
Vol.212「死水」《重新出厂》
作者: 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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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我需要你的帮助。”
在过去繁忙的工作日子里,坐下来享受一顿早餐也是一种奢侈。因此在一切结束以后,悠闲地坐着来上一份烧麦配豆浆就显得更加可贵。尽管不是最正宗的家乡味道,但慎向来是不挑的。老人把话说得好,不能对生活要求太高。
所以当有人坐到桌子对面打扰到这短暂又幸福的时光时,好脾气如慎这样的人也会难得的生出火气。尤其是来者已经有一个多月音讯全无,放着他们之间的雇佣合同消失得无影无踪。
“塔里斯,这一个多月你们都到那里去了,蔚也不回我的消息,拉斯的那两块芯片还放在我家。人都不在住所,酒吧里也没人见过你们……”
“蔚失踪,拉斯死了。”塔里斯一把挥开桌子上的汤汤罐罐,慎还从没见过他这幅急躁的样子,“我们被人盯上了。”
“死了?”
“对,电动车自动驾驶系统失控,你信吗?这又不是三十年前。”
“你说三天前的那场事故?电动车自动驾驶失灵,我们都是当老笑话来听……啊,抱歉。”
“我们被通缉了,就因为上次的那个活。”
“不可能,我没听到任何一点消息,也没有任何人要对付你们。”
“不是你们。”塔里斯说道,“是他们,那些‘戴帽子的人’。”
“戴帽子的人”是这座不到五十年历史的城市中培育出来的一个都市传说,在从事灰色地带的人们之间广为流传,是城市黑暗面中的黑暗面,按照自己的规矩管理着这座城市,所有不合规矩的人都会别清楚,尽管没人知道他们的规矩,却总有消失在小巷的深处。相信这个故事的人不多,了解其中真相的人更是少之又少,但这座城市里行走在法律边缘的那些人总会戴上帽子来区分自己和一般民众——大多数时候是因为传统,偶而也会出于对未知的敬畏。
想到这里,慎按下自己的帽子,假装思考同时眼睛透过帽檐观察起塔里斯。他很憔悴,很恐慌,和一个多月前的他判若两人,最重要的是,塔里斯没有戴着他拿顶深绿色的呢绒宽帽。慎大可以嘲笑对方被一个幻影,被不存在的东西吓破了胆——如果慎不是恰好了解这些都市传说背后的一些真实情况的话。慎知道被别人当做傻子看待是什么感受,何况塔里斯已经下定决心。
慎决定单刀直入,他明白塔里斯早已心不在此:“我能为你做什么?你想要我帮你什么?”
“为了能够安全地离开这座城市,确保他们再也找不到任何踪迹,我需要‘千户’,我知道你能带我见到。”
“千户”,这又是另一个都市传说了,知之者更少,但却与慎的关系更加密切。用都市传说来对付都市传说么?慎只希望塔里斯不要只是道听途说了某些小道消息就找上门来。
按照规矩,慎应该反复说明“千户”不过是个故事,是街坊里传出来的又一个臆想,与其追求这些幻象不如脚踏实地的生活。但塔里斯不一样,在过去的一个月里,他相比已经见识过这座城市背后的某些东西,他已经明白这个世界上那些超越常理的东西的真实性。何况,没道理阻止别人去追求自己的新生活。
慎在裤腰袋子里掏了掏,从其中拿出一样东西:“我本该拒绝你的要求,看在多年合作的份上,拿上这个。你知道规矩,这事和我没有关系了。”
……
根据慎给出的地址,塔里斯还以为自己找到了另一条唐人街,至少那大红的色彩和飘逸的字体透露出那种风格。一开始塔里斯以为那是一家饭店,进去后才发现内部的风格为之一变,原来是一间酒吧。
在出示了信物——一枚铁质小勋章之后,塔里斯被带进一间朴素但明亮的房间,和外面的酒吧布置完全不搭调。一个中年男子坐在一堆电脑器材后面。带路的侍者随即离开,把塔里斯留在房内。塔里斯仔细观察这个男人,对方仍自顾自地操作着面前的许多仪器,似乎没有注意到他的到来。
“你好,我是……”
“所有人,来到这里见‘千户’,都是为了同样的目的。摆脱过去,重启人生。讨厌现在的自己?害怕仇杀?债务纠纷?想要抛弃一切远走高飞?‘千户’可以给你一个一劳永逸的机会,让你重新开始。”
突入其来的声音响起。声音不是来自那个男人,而是男人身旁的音响,嘶哑的声线,特殊处理过的声音听不出什么情绪。是合成的语音。
“你就是‘千户’?”
从右边翻转过来一块屏幕,上面划过几个字符:当然。
直到现在那名男子依然一言不发,只有音频和屏幕。“你是不是……”
没错,我没法说话。又一次屏幕开始闪烁文字。屏幕后面的男子快速的开合了一下嘴巴,尽管只有一瞬,足够塔里斯窥见其中的空洞。这是一个哑巴。
像我这样从事这种工作的人,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危险,只丢掉一根舌头已经算好的了。屏幕继续闪烁:我叫程心龙。名字一连闪烁了十几次,每一次都用上不同的语言。
“我是塔里斯。”
我知道,屏幕在闪烁。
“既然你找到‘千户’,我们可以为你服务一次。”这一次是音频
事先准备好的音频,剩下的则用屏幕打字来补足。塔里斯开始明白这里面的流程:“你们索要多少报酬?”
“报酬根据客户的情况来定,首先请回答几个问题。”音频
你从哪里知道‘千户’?屏幕
“在我来到这座城市之前,我家在一座叫“绿野”的小镇上开了家酒馆,酒馆的常客中有个自称莫比的大块头,曾经几次吹嘘自己在城市里的英雄事迹,还有许多匪夷所思的经历。他宣称自己不用手术就换了张脸,甚至连自己的身体、指纹、身份卡甚至人际关系都是别人那里换来的。他提到‘千户’,还有介绍他找到这里的中介人的名字。”
莫比,方脸褐发,眼角有刀痕,北方口音,喜欢喝波本?
“差不多,但他从不喝威士忌,一般是红酒或者白酒。”
“我们会记录下所有客户的记录,仅限于我们为他们完成改造时的资料。之后,客户们可以随意更改自己的形象。”
“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很简单。很好理解。”程心龙一直坐在后面操作着仪器,似乎他也只是这些仪器的一部分。“你平时用社交软件吗?NSN?软书?之类的。”
“当然。”
“你多久更换一次你的账号?”
“在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大概是5年前。我换了新手机,开了新账号,不再用我以前那个账号。”
“我一年就会更换一次账号。当你更换了账号,过去一年和你建立联系的其他人就再也联系不到你了,除非你用回之前的账号。一样的道理,我们会帮你把缠绕在你身上的那些人际关系的脉络清理下来,就像脱下一身衣服。再给你换上新的,更干净的,让你焕然一新。”
“这样可以保护我,‘戴帽子的人’也找不到?”
“‘戴帽子的人’?他们不可能找得到。”塔里斯注意到,这一句话同样是通过音频播放的。
平板上出现更多字符:等你的改造结束,你就远走高飞,过去所有能够追查到你的线索最终都只会指向一个沉寂的空壳,你将真正自由。当然,代价是要抛弃你的过去,你的亲人、朋友,他们也没办法再联系上你。
你选择吧。
只有机械的嗡鸣声在空气中传播,塔里斯感觉到自己缓缓点头,衣料之间的摩擦声从来没有这么响。
闭上眼睛。平板闪烁。
“闭上眼睛,”音频以一种舒缓的语气,非常人性化地说道,同时伴随着舒缓的音乐:“不要睁开眼。放空你的脑袋,你所有活跃在思维表层的想法都会被吹散,就像厚重乌云被风吹开,更高的地方有清澈明亮的蓝。让你的心灵平静……”
程心龙掏出一个小小的密封匣子,打开,从中缓缓探出散发着柔和光辉的丝线,随着引导,这些丝线游动着没入塔里斯的脑中,同时,也有同样多的丝线从塔里斯身上析出。塔里斯的身子略微缩小了,面庞也变得柔和,变得不像塔里斯。
……
一切都远去了,过往人生中经历的一切都蒙上了一层迷雾,是平静不动的水池底部静置的泥沙。只有他自己,喀麦隆·阿斯纳站在这里。他走出会馆,感受到无与伦比的轻松。一切尘世的烦恼都已远离,现在,他可以开始全新的生活了。他带着近乎是傻笑的笑容走上马路,对经过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点头致意。哈雷路亚!生命是多么美好。
乌法转过街道迈步进了小巷,刚才那个诡异地见人就笑的路人让她产生了很不好的预感。或许她已经来晚了。她必须拿出最强硬的态度来,不然那两兄弟一定会含糊其辞,隐瞒真相。乌法冲过楼道,把腰扣里的手枪狠狠拔了出来,冲进那栋妆模作样的花俏建筑。手枪就是她的通行证,酒吧的侍者纷纷避开。她知道他们会在那里,因此乌法毫不犹豫的一脚踹开门——
“淦,虽然我脾气很好啊,连续被人两次打扰吃早点也是会发怒的!欺负老实人是吧!”
“你很老实吗?程心虎。”乌法凛冽的眼神和明晃晃的枪口瞬间把发怒的老实人打回原形,“还是说喊你道上的名号比较合适,慎。说说看这次你们又是怎么欺骗一个人放弃自我跟你们做交易的,嗯?”
“拜托,这次是他自己找过来的,我都没跟他提这个。而且我们可是照着规矩来……”
“再说一句话,我就把你的舌头打烂。”乌法把枪几乎怼进他的嘴里,随后又转过头喊道:“你再不说话装哑巴,我就把你弟弟的嘴巴打烂。”
“放轻松,警官,我们也是老相识了,你知道我们总是愿意合作的。”程心龙无奈地叹了口气,“只是就算你能找到他,又能什么呢?”
“我可以帮他。你们的手段并不是他唯一的选择。”
“一个乡下来的小伙子,怀揣着远大的梦想来到这座城市。组建了自己的团队,创出了一番事业。因为一次意外被卷入冲突,自己的好友为此丧命。他决定和前来调查的警官一起行动,让那些人付出代价。这也是一种可能性。”程心龙戏谑地撇了撇嘴角,“可惜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气去对抗未知,对抗‘戴帽子的人’。你或许可以帮他,但他已经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选择通向一条虚无之路,一种不可承受的轻松。”
“有的人巴不得生活一成不变,他们乐得轻松。”程心虎侧过身子避开枪口。但乌法没理他。
“塔里斯接触过‘戴帽子的’,我需要他协助调查,告诉我他的位置!”
“很遗憾,乌法调查官。塔里斯不在这里,他也没法协助你的调查了。不如你也就此放弃调查如何,像你这样心肠又好长得又美的好人,应该活到八十岁……”
乌法只是无言地拉动手枪的枪栓。
“好了好了好了,您可别急着开枪。”
程心龙从小匣子里抽出那道来自塔里斯的光一般的丝线,往里面飞快地瞥了一眼:“去查查南方商城的公用保险柜、唐人街老莲花村的2号楼,还有一号公路旁的废弃车辆好了。说不定能找到你要的东西。”
“但不要再去找塔里斯了,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塔里斯这个人了。” 程心龙将那团丝线收进密封的小匣子里,“暂时不会有了”
END
2022.11.30
(天气转冷,大家注意防寒口牙。打字的时候手冻抽了。。)
作者:绿鲤
评论:随喜看看
BGM:https://music.163.com/song?id=557581473&uct2=U2FsdGVkX1+nrvNh46WLxELoKVHPWQfcCTYDTpNU2OI=
这户人家准备换车了。
这辆香槟色的小轿车是孩子上学时六万买的二手,如今已经开了十五年。其实从一年前父亲就在想着换车的事,只是可以动用的存款买不起什么豪车,也养不起太好的车,必须得好好考虑一下性价比。尽管他们早就想好了新车到手后旧车给直到这几年才考了驾照的儿子没事开开练手,但光是考虑新车到底要买油车还是电车就纠结了半年,半年里三天有两天都在饭桌上开着○音听汽车博主分析这个那个,得儿子无奈又怜爱地看上一眼说“这条已经播了六遍了”才舍得关掉吃饭。
他们从A牌的甲系列研究到B牌的乙系列,本地的车展也看了七八回,试驾也十好几辆了。总是前儿说好了要买电车,隔了一周又说要油车。车展看到第四个,又说要混动的。从动了念头起拖过来这么久,总是反反复复地推翻之前的决定,儿子每次听到“这次一定要买了”,就能预见到他们的主意突然就改了。在这来来回回的拉扯中,他都没把父母说的“换车”这件事当回事。单位的考核在即,搞得像高中似的兵荒马乱,他要专心看书备考才行,什么都别的挂心不上。
但考完那天他买了卤菜回到家想小小地庆祝一下,才到桌边,就听见端菜出来的母亲神神秘秘地跟他说:“我跟你爸刚刚买了一辆新车,是电车。”
“啊?”儿子就那个猫视频上的猫一样的表情,愣了一下。随后他就知道为什么他们俩会拖延半年年突然一夜之间做下决定了。
“从这个月开始,国家有政策,可以把旧车报废换补贴,有两万呢。”
“哦,那还不错啊。”儿子这么附和着,进厨房去拿全家人的筷子。买新车是好事,但小伙子没那么高兴。
他从没想过要报废旧车。
他在这辆车的接送下考上了高中、考进了大学,如今自己也工作了,虽然驾照是去年才考的,也没开过几次,但听说要报废旧车,他突然觉得心里有点不舒服,像这个夏天的暑热一样长久地漫上来。
他知道所有的生命都有寿命,而所有的物品都有使用寿命。无论是他养的猫,他玩的塑料玩具,还是载了他十几年的车——总有一天会死,会氧化到一折挂在○鱼都没有人要,会被市场淘汰连维修件儿都找不到——前年父亲因为不记得是引擎还是什么的问题去修车时,修车师傅已经说过有些零件都停产了,有钱的话买辆新车得了。
他想过这车可能会被再次转手到别的人家,唯独没想过会在自己看得到的时候报废。晚饭后他走到院子里,看着这辆香槟色的小轿车好端端地停在院子里。
除了车皮上有点儿不知什么时候多出的划痕在诉说着它已经服役多年,香槟色的小轿车就像过去好多年那样停在这老家的院子里,他看着总有点于心不忍。
夏夜安静,但到处是虫鸣。
他走到车边上,摸了摸副驾驶那一侧的后视镜。
“你不开心啊,小豆儿。”车先吱声了,它从他小时候就听大人这么叫他。“今天不是考完试了吗?”
“考完了。”
“感觉考得不好?”
“考得很好,肯定能过。”
“……家里要换新车了。”老大不小的小豆儿闷闷地回答,不知该怎么跟车提这种“为了换一辆新车要报废你”的决定,车却很平淡地接下了话。
“嗯,我知道,要把我送去报废,可以领补贴换新车。你爸爸这几天开着我跑来跑去,一直在办各种手续,我都知道。”车突然有点乐了。“你因为这个不高兴?”
“那可是要把你送去报废诶。”
“所有车最后都是要报废的。”
“你知道报废车子是什么样的吗?”
浏览记录里那么多解压视频,他总是从开头盯着看到最后,从刮太空沙到捏碎肥皂,各类题材无所不包,但少数几次看到以报废车辆压缩回收钢材为主题的视频,他总是在一片“好解压”的弹幕里连滚带爬地逃出去。在他看来这个可不兴爽,总会让他联想到“粉身碎骨”“万劫不复”之类的词汇,那压缩的机器就像是什么鬼门关似的,拆得只剩骨架多少看着还有一口气的物品进去了,出来就是“尸体”,是“永别”了。
“还能用的东西会被拆下来,比如椅子、轮毂、引擎、雨刮器这些,送去给别人修车用,拆完剩下来的钢架送进机器里,然后就没了。”车轻快地报着他父亲和别人谈论这事时听到的内容,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明天要送他去上学,最后笑了一声:“我刚来你家的时候,你在二手车市场上看中的是另一辆黑色的车,你爸爸再怎么说我是当年的顶配,你也没那么喜欢我呢。”
“接送我上放学的是你,又不是那辆车。”年轻人靠在车边上,皱着眉看着驾驶座。
“哎哟,重情重义的小豆儿。”车“但是有新车是好事,我也跑了很多年了,引擎开始怕潮了,空调总也修不好,后车窗也不灵光了。这下可以休息休息了。”
“下辈子你来做人,我做你的车。”
“哈哈,将来要是那辆新车也必须报废了,你不得再把下下辈子也许出去呀。还有小猫呢?娃娃呢?几辈子够呀?别人都是悲天悯人,你倒悯起车来了。”
“我们和人不一样,下辈子是属于人的,我们车没有。”车悠悠地说。“不要觉得亏欠我,小豆儿。人就是这样活着,亏欠不过来的。”
他俩都沉默了很久,随后车慢慢补了一句:
“这件事肯定也是你爸爸去办,你不用送我去。”
“我也不想亲手送你去报废。”小豆儿眼眶子蓦地一热“我还能为你做什么吗?”
“明天再给我洗一次车壳吧,好多东西报废的时候要拆下来,不值当洗了。把外壳冲冲,干干净净上路。”
“这可是真的上路了。”小豆儿哭笑不得,而车更讨打地嘴了他一句“怎么,走的那天你还要给我放点哀乐么?”
“我爹会打断我的腿,我还是给你放点《大悲咒》吧。”
“别吧,轮回六道不是六车道,没有一条是留给车的……你这个人咋想着超度车呀!你要真想放点什么,就放那个听起来很有夏天味儿的《心经》吧。你坐车上的时候放过,那首好听的。”
“好。”
第二天小豆儿找出了母亲买来浇花却总被父亲用来洗车的水枪,在一旁外放着那首有吉他伴奏的《心经》,把香槟色的小轿车仔细冲洗了一遍。十五岁的时候他就这么拿着水枪帮父亲洗车,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也是这样,二十多岁回来了也是。扬起的水花在夏天的阳光里亮闪闪的,车的外壳也闪着一层金沙滩一样的碎腻珠光,车属于这个家的每个夏天都是。关了水后,他在父亲“儿子非要费这遍水是不是有点傻但姑且放任了”的目光中拿毛巾把车擦干净,拍拍副驾驶的后视镜,站在太阳地里把手头的这一遍音乐放完。
“那就,一路顺风。”
父亲开车去报废的那天他在上班,他没有亲自去送。等下一个星期五他回到家的时候,门口的鞋柜上已经放下了新车的钥匙。听父亲说,那是一辆黑色的小车,外观挺酷的,已经停在家里的车位上了。父母问他怎么不去看看,他说反正总要去看的,也不急现在。
“当年第一次买车的时候你不是就喜欢黑色的车吗?”
“嗯。”
他先想到的是,现在已经没有那样一辆香槟色的车了。
他应该怎样去认识这辆新车呢?新来的车没道理承受前辈留下的“影子”。不然二十年后他再跟它聊天的时候,怕不是它也会说“当年我刚来你家的时候,你不是很喜欢我呢。”
现在父母不再叫他的小名了,新车多半也不会再叫他小豆儿了。老大不小的小豆儿瘪瘪嘴,觉得更需要被超度的是他自己。但还是按照车说的,再次打开播放器,放起了那首夏天味儿的《心经》。
他总要去看那辆新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