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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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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了。大概。
我飘在云朵上,面前有一位长翅膀戴光环的小人,他(她?它?祂?)坐在一张桌子后面,对我露出微笑。
天使说,你好,欢迎来到死后的世界。
我在原地呆了一会儿,遥远的头顶上传来一阵像是雷鸣般地笑声。天使耐心地等着我,于是我走了过去。
我说,我是怎么死的?
天使给我看了一段视频,死因可悲而愚蠢,我不会讲出详情的。
我说,咱们现在都视频办公了呀。
天使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将它变为书面文字的形式。
我问到,我想先确认一个事情,这里是天堂吗,还是只是我脑补出来的什么地方,我该怎么确定这一切不是幻觉?
头顶一阵笑声。天使说,这里是死后的世界,如果你愿意,你可以认为这是大脑中的梦境,也可以认为就是天堂。
我说,不对,这两者不一样。
又是一阵笑声,我没有生气,事实上我现在没有任何情绪,十分平静。
天使说,如果天堂就是一个你想要什么都可以的地方,那这两者又有什么区别呢。
好像有点道理。
我说,那……我不太懂啊,这个问题可能不太礼貌,我先道个歉。那我想问,如果我希望这里是一个受苦受难的地狱,或者是那种异世界你知道吗,这里就会变成那样吗?
天使说,可以的,在前方的永乐园,一切都可以如你所愿。我也一样,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变成魔鬼,变成死神,变成黑白无常,或者如你喜欢的那样,变成一个穿着暴露的平胸……
我说行不用说下去了我明白了。
天使一点没有生气的样子,还是微微笑着,让人很难判断刚才说的话是在开玩笑还是提建议。
我说,所有人死后都会来这里吗,我能在这里遇见其他人吗?
天使说,所有人都会来到死后的世界。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在这里遇见任何人,但这些人只会如你认知中那样存在。
我说,完蛋,那不还是我记忆的预制菜嘛,合着还是做了个大型清醒梦啊。
天使说,我能理解你的意思。让我换个角度来说明吧,就用你生前熟悉的电脑绘图软件来举例子,我们把一个人比作一张图片的工程文件,这张图片由无数个图层构成,每个图层代表这个人的一部分信息,可能你了解其中的一百个图层、一千个图层、甚至99%的图层,那么在死后的世界你就只能看见这些图层。现在你的生命已经结束了,没有再去了解其他图层的机会了,这是生前与死后最大的区别之一。所以当你遇见了其他的灵魂,你也只能看见你知道的部分,而对其他部分的不可知,既是客观的,也是主观的,它们其实没有区别。就当做剩下的图层你没有查看和开启的权限吧。至于是不是清醒梦,如果你愿意,你可以把这里当做一场清醒梦,或不是。
头顶笑声雷动,我一时间陷入沉默。
过了一会儿,我说,那现在怎么说,接下来有什么安排吗。
天使说,永乐园是灵魂的国度,在踏入永乐园之前,我们需要一个仪式来彻底告别你的肉体,请随我来。
天使从虚空中打开一扇门,里面冒出白光,我随天使走了进去。
白光过后,是一条长长的甬道,路面由看上去较为坚硬的云朵铺就而成。甬道通向遥远的上方,看不见尽头,随着甬道的两边延伸至远处的,是两排长长的……
长长的……
各种,呃……
厕所?
我缓缓转过头去看着身旁的天使。
天使微笑着说,人的物质身体每时每刻都在不断循环代谢,身体回归世界最直接的方式,除了死后的焚烧或者腐烂,剩下占比最大的就是呼吸和排泄行为了。这条路的两侧是你从出生到死去为止的排泄记录,走过这条路就代表告别了物质身体,等我们走到了尽头,仪式就完成了。
头顶上传来咯咯的笑声。我觉得这次上帝发笑不是因为我在思考,可能丫就是很享受每个人看到这一幕时的反应。
我说,你刚才说不是还有呼吸么,怎么这里只有蹲便器坐便器小便池啊。
天使说,因为死后默认是没有嗅觉的,实际上这里充满了你生前曾经呼吸过的空气,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去嗅它们的气味。顺带一提,不只是排泄和呼吸,我们会走过你生前所有物质身体的回归记录,包括眼泪、汗水、血液和精……
我说行我知道了咱们走吧。
每踏上一级云阶,我都能感觉身体变轻了一部分。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我在进门之前已经是飘浮的幽灵了,现在却还是能感到自己越来越轻。
左右两侧的……便器忠实而刻板地记录着我从小到大的每一次排泄(以及其他),一路走着看着,一边尴尬一边缅怀。天使微笑着走在我的旁边,我若停了下来就等等我,我若快走几步就追上我。
我问天使,你会带每个人都走一遍这条路吗。
天使说,如果你愿意,可以认为我会带每个人都走一遍这条路。不过我还可以以一个问题作为回答:你觉得我是“什么”呢。
头顶一阵长长的轰鸣,我没有说话。
我们走到了尽头,我变得轻灵而透明。我看了看自己的骨灰,与我曾见过的任何一人的骨灰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跟我的猫相比,也仅仅只有量上的差异。
天使说,我们到终点了,再往前就是静止的永乐园。
我说,咱这儿有投胎转生系统么……如果我愿意,对么?
天使笑着点了点头,说,是的,如果你愿意。
我说,行吧。那辛苦你了,我要先去见见几个老熟人。
天使说,那么我就陪伴你到这里。祝你安息,如果你愿意。
我目送天使离开。四周寂静无声,我转头向前飞去,灵魂缓缓消失于虚无之空。
作者:土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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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请落座吧!您应该知道,我邀请您来是为什么吧?
作家:(对侍者)小羊排,芦笋和白葡萄酒。有特色菜么?餐后甜点,再来一份蜜糖烤桃子吧,谢谢您。(对编辑)——是吗?什么事?
编辑:您还问我什么事!起初,您与我说好:本月成稿一篇一万字的文章——一篇完整的短篇小说,情节绝对催人泪下,伏笔与反转构成一个精巧的回环——这是您自己说的吧?
作家:是我说的。
编辑:到月中时,您又告诉我:小说已开始动笔,奈何本月遭遇诸多突发状况,实在没有时间,只能另写一篇五千字的短故事,凑足页数了事——我也没为难您吧?
作家:当然,您人很好,答应得很爽快。
编辑:月底,您故技重施,将承诺降到三千字;两天前,我又发电报给您,告知您只要一千五百字就可以了,写什么都行,刚好填满杂志的侧边栏。从那天起,您杳无音讯,直到我说请您吃饭,才肯给我回信,文稿更是一个字也没见着。您的文字都去哪里了?今天就是截稿日,您到底要我等到什么时候?
作家:您别激动。文稿我已经带来了;与此同时,我要与您聊些很重要、极具价值,也一定有人乐意听的话题——您带着纸笔么?
编辑:没——要纸笔做什么?
作家:既然如此,只能劳烦您用脑子记一下了。您认为——阻止一位作家动笔的原因主要是什么?
编辑:在别人身上还有待商榷;在您身上,我只能说是傲慢或懒惰了。
作家:别这么讲!——是时间上的匮乏吗?诚然,这是我惯用的理由。每当有人问:您的新作写到哪了?我总要回答:太忙了,没有时间,之后再说吧——可是,即使像我本月一样,要搬家,要处理琐事,要做些毫无意义却能立刻拿到钱的工作养活自己,要因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与人争吵,和警察交涉,要应付亲人过度关心的絮叨——每天仍然能有一两个小时是空闲的。一两个小时足够写很多字,在这样零碎的时间里写出作品的例子,我想也是有的。
作家:那么,是疲倦吗?或许吧。每天,处理完上述那些事务后,我的确头昏脑胀,思维像散了黄的鸡蛋一样不成气象。每当我构思段落时,总是忘记自己为它规划的长短节奏,忘记它在全篇中的位置;构思句子时,又忘记这一段落是要写什么,目的是什么。到了月末,我构思后半句时已经不记得前半句了,句与段——我在这里用个比喻——就像面对一盘热过二十遍的炖菜,用勺子去捞里面的土豆一样,一碰就碎,不成样子。要写出任何完整的东西都是不可能的。没有休息,没有任何安静无忧的时刻可以让它们沉淀,您能想象吗?人活着到底为什么要做那么多事呢?...
编辑:恕我打断一下——相似的理由我已经听得耳朵起茧了。只要是把东西落在纸面上的人,不管是作家、画家还是音乐家,所有人都在抱怨自己与生活有矛盾。在这个问题上,我对你们的同情早就消磨殆尽了。
作家:是吗?那您真是铁石心肠!
编辑:您把稿子给我,我的心就会再软下来的。
作家:唉!都说了让您不要着急!——虽然,我也不需要您太多同情;毕竟我平时和生活相处良好,只在有作品需要完成的时候,才突然觉得这矛盾尖锐得令人无法忍受。您要说不想听,咱们就先不谈它;毕竟在我看来,这也不是最根本的原因。如您所见,我写东西一向是很简洁的,这是我引以为荣的一项能耐,更是已经形成了技术上的习惯。也就是说,即使是用这稀粥一样的脑仁儿,我写出的故事也与拖沓无聊相距甚远——最起码达到贵刊的收录标准是没有问题的。尽管如此,我仍然每日惶惶不安,迟迟写不下一个字。这又是为什么呢?
作家:(停顿)这么跟您说吧:使我无法动笔的是一种恐惧,一种完全以我自己为中心的、难以言喻的恐惧。方才您提到我很傲慢,这话确实没错,只是与您所想的傲慢并非同一种。如您所见,我先前发表的小说都还算成功——不仅是世俗意义上的成功,在我的心里,它们也像我的孩子一样,虽然各自都有瑕疵,但生得完整、健壮,没有缺失或畸形的地方。我看见它们的封面,就像看见几张冒着红光的脸蛋似的,骄傲与喜爱油然而生;但在这之后,当我再次面对空白的纸面时,我则忍不住想:万一我再也写不出那样的东西了怎么办?我幻想中的那些读者,他们都读过我之前的作品,万一在阅读新作时发现其中不够好的地方该怎么办?万一我让自己失望了怎么办?写作是唯一让我感到自己所作所为有意义的事——万一这唯一的意义也消失了怎么办?...在这样的担忧下,一切不足之处都变得难以忍受了。我的生活越是繁忙,越是难以写出富有条理而生动的句子,对于写作的恐惧就越深。而写作这件事——不知您是否听其他作者说过——是需要一直持续,接连不断的。我越是恐惧,越是难以下笔,就越不熟练,写出的东西也就越是稀汤寡水——反过来,也就越容易失望。我开始阅读名家的作品,出于一种极其功利的心态,希望能汲取些能为自己所用的,把自己因生活而失去的那些东西补回来——结果只是愈发对自己失望。我重读以前他人称赞我的评论,结果没有获得什么鼓励,只是加倍地失望。月中动笔那篇小说时,一切似乎好了一点;我艰难地在白纸上重新探索着,直到因忙碌而不得不中断,刚刚重获的灵感又再次逸散在空气里,又只剩下失望。我尝试构思更简单的故事——失望;一次又一次地删除、修改、重写——失望;到最后,我在每天仅有的空闲里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想起这一切时,仍然只有失望。
作家:当然,我仍旧是我——我并不是在说自己江郎才尽了——我仍然能想到一些令人满意的句子,而生活一旦充实起来,可供写作的细腻感受也更多。出门办事时,我能看见路旁金灿灿的树冠,看见落叶贴地飞行,掠过红砖缝里的紫红色野草;乘车出差时,窗外又是大片大片的芦苇与枯死的荷叶,荇草在水面上闪闪发亮。我发现太阳在玻璃水壶上的反光无比闪耀,宛若三四颗连成一线的小小恒星;而当你从很软的床垫上翻身下床,拖鞋边缘还没碰到地面时,那一瞬间的感觉好像在飞行。生活仍然是很美的,我的朋友,但所有这些细微的感受却都美到需要一个好故事去配它。它们只有放在文章中最合适的位置上,才能发挥出全部的效用,若非如此就是糟践。有时,它们会激励我做一些简单的构思;到了动笔的时候,那失望的感受就再次卷土重来,任哪一个创作者来看,其恐怖都难以言表。我毫不怀疑,再像这样碰壁几次,我对写作的热情就像您的耐心一样,即将消磨得一丝都不剩了。
作家:所以,现在来回答您最开始的问题:我的文字都去哪了?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您,我将它们都锁起来了,就锁在放文稿的抽屉里,锁得严严实实,再也不敢看它们一眼,免得自己因曾经拥有过的东西而心潮澎湃,又紧接着因为想起已经失去了的而陷入深深的绝望之中。您不能指责我,因为人对于曾为自己带来馈赠、又已经消失的事物都是如此;就像有人这样对待亡妻的画像,待自己准备好了再从抽屉里拿出来看一样,我这样对待文学本身。对于一位作家来说,这样讲很没尊严,但我还是要说:我正是为了保全自己写作的能力,才没有写作;正是为了不糟蹋自己对美的感知,才不选择将那些美记录下来。在我的生活容许我写作之前,我一个字也不会再写,您没有劝解我的必要,也不必再催促了。——服务员!(对侍者)帮我将还没上桌的打包吧——用纸袋就行。我的大衣在门口,您的同事那里...
编辑:(刚刚回过神来)等等——您这就要走了?说好的稿子在哪里呢?
作家:平心而论,老朋友——刚才这一番话,难道不够吸引人么?你难道没全神贯注地听着么?
编辑:我当然听着。
作家:我所讲的话共两千零七十六个字,其内容一定反映了许多人的心声,填满您月刊上的空隙绰绰有余;多出来的五百七十六个是送您的礼物。(起身)再见,您慢慢吃,等我能写时再联系您——祝您胃口好!
评论:随意
冬天,郊野有一种别样的冷寂。
两旁,一排排高大的枯树晕染成一团朦胧的灰棕,密密麻麻向远处、两侧延伸、延伸、延伸。向前的道路逐渐变窄,在遥远的地方交汇,那是风来的地方,巨大的风从那里呼啸而来,带着撕扯得七零八落的雪的尸体将我裹成一团。
这样冷的天没有人出门,除了猎人。
这是我第一次参与捕猎。
寒风肆意舔舐着脸颊上的热气。裸露在外的头发成了它们的吸管,直要把人骨髓里那点儿生气吸干。
我绑上布条,带上耳罩,笨拙地跟在队伍最后面。一种奇异的感觉笼罩着我,说不清是惊恐、焦虑、紧张,抑或是每种情感都有。黑色的布条吞噬了我的视觉,橡木阻隔了声音,只有空洞的嗡鸣在脑中共振。我立足于一片黑色的流动海中,分辨不出颜色的线条鱼在我身前游动。
当选择做猎人、拿起钢叉的这一刻——不,应当是是更早、更早的时候,湖水某天突然变得漆黑一片,黑得纯粹、黑得浓郁、黑得毛骨悚然,仿佛要把人的灵魂都吸进去。漆黑的湖水不再结冰,湖面上终年漂浮着刺骨的水汽。直到某一天,湖水中孕育出了人鱼,它们为村落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也带来了如影随形的诅咒,它随着蒸腾的水汽弥漫,被风吹到了村落的每一个角落。它坦然地、毫无顾忌地出现,像逗弄老鼠的猫似的逗弄每一个被它笼罩的人,钢叉尖端闪耀着的是它悚然的冷笑;树丛中一闪而过的黑影,是它故意留下的捉弄人的痕迹;当我们躺在木床上休息时,它就在床边,争着硕大的双眼炯炯地盯着我们紧闭的双眼,直到我们被冷汗惊醒,直觉望向窗外,却只看到空荡荡的风——它已经心满意足地离去;它藏在如复一日升起的太阳里,是组成太阳的光晕。太阳肆无忌惮地散发着它的光与热,它也大摇大摆地紧跟其后,使得我们在大中午正温暖的时刻打冷颤;它藏在缓缓升起的月亮中,当月光洒满村落,它便顺着月光进入我们的梦乡,每一个入睡的人都要受其折磨,在梦中辗转;更多的时候,当我们饮水,它便顺着水流化作小刀子,让人腹痛不已;当我们照镜子,有那么一瞬间,对着镜子熟悉的人影我们却感到陌生不已,那便是它已然降临。它将抽走我们的肉体与灵魂,我们正对着镜子做最后的告别。它就这样带走了我父亲的弟弟,随后带走了我父亲,随后又带走了我母亲。它带走了我的姐姐,又即将带走我。它送来恐惧,也送来收获的喜悦。每当有人消失,也意味着人鱼猎人的丰收。这些美丽而狡猾的生物,是决不肯让自己吃一点儿亏。
父亲的弟弟、我的小叔在一个清晨失踪,太阳尚未出现,他消失在晨雾之中。父亲发疯掉入黑湖。母亲被日复一日的泪水浸润,变得湿弱,骨头缝里不停地渗出水来,死的时候只剩下泡发的皮囊。姐姐被月光指引离开家门,第二天早晨,只留下空空的被子。我呢?我将以何种方式死去?死后将以何种面目与姐姐、母亲、父亲相见?这恐惧把我引诱到关于死的无尽想象中。
由于太过沉溺于想象,我不知自己走向何处,导致蒙着眼睛的布条被树枝扯了一下,发出刺啦的声音。簌簌的雪骤然落在眼睛、脸颊上。我反手摸了摸,没松,便也没在意。陡然间,我心一紧,感到眼皮一热,一道锐利的目光如有实质般直直朝我勾来,使我不由得下意识抬头,追寻目光射来的方向。
那炯炯的目光独属于为首的老猎人。这老猎人是诅咒下的唯一幸存者,诅咒带走了他的父母,带走了他的妻子,带走了他唯一的孩子,却始终没能带走他。每每提及此,他都忍不住桀桀大笑,笑声如锈刀锯木。他以怪异的强调说他是天生的猎人,天赐予他盲眼聋耳,因此得以无视诅咒给他的传讯,坚硬地活着。
他虽眼盲,可那蒙了翳的白浊眼却比雄鹰的双眼都要锐利,如同两把银勾,死死剜住一闪而过的人鱼。他那双皱在一起、生了耳垢的双耳却比猎狗的双耳还要灵敏,能于无声中判断人鱼游动的方位。他年近七十,依然孔武有力。他的身形是我的两倍大,五根手指就像五根圆木槌,指甲边缘深深陷进去,掐得肉紧绷出去。他握拳时,青筋如怒龙暴起,似汪洋翻腾,一直延伸到胳膊,这力量能轻而易举拧断人鱼的尾巴。他的手指指端黝黑,那是人鱼的怨气,经年累月,越积越深。
老猎人既不会被人鱼的身形蛊惑,也不会被它们诱人的歌声干扰,能打动他的,只有售出人鱼后那沉甸甸的金块。想到此,我不禁握紧了手里的钢叉。没有人见过人鱼的样子。那些抵制不住诱惑偷偷摘下眼罩的人抑或是不幸耳罩掉落的人都发了疯,消失在深不见底的黑湖中,与湖底的幽魂相伴。
我赶紧调整步伐,跟上队伍。感受到扎人的水汽,便知道黑湖快到了。我的心跳得越来越快,一下、一下、一下,清晰有力的声音在身体内回荡。手上的绳子动了一下,老猎人示意我们就地趴下,等待下一步行动。我趴了下来,脸贴在冰冷的黑土上,可我并不觉得冷。我感到一种游子归家后,内心深处激动的余波消散后,随即油然而生的温馨的疲惫。
父亲的灵魂就藏在漆黑的湖中。那天他一如既往地前去捕猎,唯一不同的是那天早上姐姐说她半夜听到叔叔的声呼唤。彼时距离叔叔失踪已有两年。父亲出门前的脸色十分沉重。紧接着第二天深夜,丛林深处传来阵阵尖叫,那声音极其凄厉,断断续续中还夹杂着哭声,让人毛骨悚然。父亲是不会哭的,可那分明是父亲的声音。我、姐姐、母亲紧紧依偎着,六只手交叠在一起,母亲的眼泪不断地往下落,她一定预感到了什么。到第三天黎明,空手而归的捕猎队伍中没有他,只有一块黑色的布条,那是父亲绑眼睛用的,布条内侧里面是母亲缝的平安咒语。他们推测父亲的布条掉了,不幸被人鱼蛊惑,发了疯。谁也不知道他到底看到了什么才发出那样的声音。那声音穿透了耳罩,好似冰柱一般深深地扎进在场每个人的心里。直到一声闷响,大家在老猎人的指挥下摘下布条与耳罩,只看见父亲的钢叉被扔在一旁,周围的泥土上残留着抓痕。视线转向湖面,湖水中心荡漾着一圈一圈的波纹。老猎人宣告他已死亡。
父亲死后,母亲一天比一天虚弱,很快她的灵魂追随父亲而去,只留下被泪水泡发的肉体。我和姐姐捧起母亲的尸体——惊讶于她竟然如此之轻——将母亲的肉体沉入黑湖中,希望他们能在湖水中相遇。父母相继离世,姐姐牵起我的手,领着我继续生活。我至今都能记得她的手指穿过我的发丝时那轻柔的触感,她感叹我的头发又长长了,她的指尖划过我耳旁的碎发,将它们别到耳后。我眷恋那种温柔。某一天,我们一如既往地依偎在一起躺下,头发交缠在一起。那晚我睡得很熟,直至清晨醒来,发现旁边空空荡荡。最后的目击者说她曾看见姐姐在月亮高悬时出了门,像幽灵一般飘进了树林深处。我沿着她的脚印走到树林的尽头,来到了黑湖。她在这里消失。
如今我匍匐在黑湖边缘,距离我家人如此之近。我的心在鼓噪——他们在湖中,我在湖岸。我悄悄松了松耳罩,希冀听到他们的呼唤——如果真的有的话。我听见拖拽重物的声音,袋子与泥土摩擦发出刺啦刺啦的声响,还伴随着沉闷的哼声。我以为那是老猎人的喘息。他正部署诱饵,诱饵是什么,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他从不让任何人参与捕猎的准备工作,也并没有培养接班人的打算,人们认为他这是为了分得大头。他对自己很有信心,似乎能一直将这档子买卖干下去,可事实并非如此,他拖拽诱饵时发出的剧烈的、仿佛窒息一般的喘息昭示着他已经老了,无法像年轻时一样戏弄诅咒。接着是东西入水的声音。再是一段漫长的等待。我听到月亮不断攀升。在这静谧到诡异的时刻,我听见湖水中传来噗噜噜的声响。手中的绳线动了一下,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老猎人的钢叉已经甩了出去,哗啦一声,激起的水流溅湿了我的脸。其他人一拥而上,一片混乱中,我的手背被柔软而冰冷的物体扫过——是人鱼——它就在我面前,我本应立刻用手中的钢叉将它制服,但那一刻我却僵在那里。后来当我沉入湖中、意识消散之时,我才意识到那是诅咒,它又一次现身,这一次它没有留情,带走了我的性命。鱼尾在我手背的水渍很快蒸发了,留下那一块肌肤像被吮吸过似的,紧绷起来。鱼尾带起的风直接扇掉了我本就不太牢固的布条。
就这样,我兀地与它——人鱼——对视,在看清它面容的那一刻,尖叫先于大脑发出,可喉咙却好像被堵住一般,我拼尽全力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我的手控制不住地抓挠自己的喉咙,企图把禁锢着声音的东西挠烂。手指挠出了血,可我停不下来。眼前的人鱼有一张和姐姐一模一样的脸。我绝不会认错。姐姐的容貌还停留在几年前,从胯骨开始变成一条硕大的鱼尾,好像将人拦腰砍断,生生装上去的,这让它看上去怪异极了。它用姐姐的眼睛望着我,使得我根本没办法挪开目光。它的喉咙发出咕咕噜噜的声音。它已经被老猎人擒住,他正将它倒吊起来,要吊上几个时辰。离开水的人鱼就像离开了空气的人,是活不长的。等到它的身体由于脱水而发皱、再也没有力气睁开眼睛发出声音时,老猎人才会将它带走。它的眼睛始终盯着我,似乎在请求我帮助它。我陷入了极大的挣扎。
长时间的狩猎让猎人们筋疲力尽。他们席地而坐,吃起了随身携带的罐头。吃完,其他人靠着树干休息,老猎人的眼皮也已合上。这让我长舒一口气。但我依然提防着他的耳朵。松一点点就好。我试着挪动自己的身体,沙沙的雪声刺激着我的心。我不时瞥去看老猎人,直到看到他紧皱的眉头渐渐松开,这才大胆了一些。我绕道人鱼背面,松了松绑着它的绳子。我既不敢解救它,又不忍心看着它干涸,面对着姐姐的脸,我无论如何也狠不下心,只好用这种方式抚慰自郁结的内心。如果它能在老猎人醒来前挣脱,那就是它足够幸运。我最后看了一眼它的脸,它的眼中蓄满了泪水,显得那双眼睛是那样温柔,就好像姐姐在透过它看我一般。我咬咬牙,回到自己的位置,靠着树根睡了过去。
我做了一个混乱的梦,梦里一会儿出现早已失踪的小叔那模糊的影子,梦里他下半身成了硕大的鱼尾,中间插了一把巨大的钢叉。一会儿是父亲兴奋地拿着捕猎人鱼所得的酬劳回来,他说要用这些钱给我们做一身新的衣服。可没等他说完,他的脸骤然变了,变得狰狞可怕,喉咙挤压出锋利的声音,一会哭,一会儿又咧着嘴大笑,疯疯癫癫地说不可能不可能。我吓坏了,跑出去找母亲。梦里的母亲背着我,我跑过去抱住她,跟她说父亲疯了,她一直不回头,也不回应我,我便凑到前面看——那漆黑的脸吓了我得我摔在地上。黑脸问我姐姐呢,我不停地摇头说我不知道。它说你不可能不知道,你姐姐在你后面看着你呢。我回头,姐姐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我身后,直勾勾地望着我。她的眼框里蓄满了泪水。此时周围的一切都消失了,只留下漆黑的一片虚空和她那两只蓄满泪水的眼球。它们不断分裂、变大,逐渐充满着整个空间……
我从梦中惊醒,灵魂还困在梦中,恍惚了好久,才逐渐回过神来,浑身冰凉。这时,我闻到了浓郁的血腥味,紧随而来的是喀吱喀吱的声音,好像大型动物在啃噬猎物。仿佛预感到了什么,我缓缓抬头,眼前所见令我头皮发麻,险些直接昏了过去——
猎人们血肉模糊,横七竖八地躺在雪地上。他们的身体四分五裂,拼不成人形。老猎人的肠子哗啦啦流了一地,粉色的肠子将雪地染成了漂亮的烟霞色。人鱼的长发散落在老猎人身旁,长发沾了血污,已经结块了,可它毫无知觉,头埋进老猎人的腹腔进食,一边进食,一边发出与野兽无异的哼哼声。我捂住嘴巴,眼泪却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我知道我不能出声,可是呜咽却从指缝里泄出。它听到声音,顿了一会儿,将头抬起,嘴角还黏着血丝。我们就这么对视着,我浑身瘫软,失去了逃跑的力气,可它看上去却比我还要震惊,泪水止不住地从它的眼眶中落下。它咧开嘴,肉块从口中掉落,它愣在那儿,旋即露出悲伤的表情。它的喉咙发出古怪的声音。伴随着这咕噜声,黑湖中传来越来越多的声音,好像湖水沸腾似的。
之后发生了什么,我一概不知。不知过了多久,我从昏迷中醒来。猎人们连同老猎人的尸体已经消失不见了。新雪覆在旧雪上,好像什么都没发生。我把雪拨开,连血痕都消失得干干净净。那悚人的景象还历历在目,可眼前光洁白雪又作何解释?我跌跌撞撞回到村落,大声喊叫,四处翻找,找遍了每一个角落,没找到一个人。村子已经空了。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黑湖,拖着疲惫的身躯与几近崩溃的灵魂。湖面平静,黑得沉寂又安详。我久久地伫立在湖边,任由风簇拥着我。风声中夹杂着诅咒的低语,我也回应着它往下倒,湖水敞开胸怀拥抱我,好像拥抱找到归途的旅人。我从诅咒中解放,任由湖水托起我的发丝与躯体。它们沿着鼻腔与咽喉、眼眶与耳道、沿着一切缝隙涌进我的身体,一遍又一遍挤压我的心脏、冲刷我的骨骼、侵蚀我的皮肤。手臂上的皮肤似乎正在逐渐脱落,骨头在溶解,肌肉在流动,它们将它们重组、黏合。它们包裹着我、引导着我往更深、更黑的地方坠去。在那里,我将与我的家人团聚。在那里,我将重新获得爱与自由。
迁徙者
以前的绿皮火车,现在已经不再常见了。现代高速列车迅快平稳,但毕竟是出门在外,很难谈得上舒适宜人。卧铺也不宽阔,体型大的人躺上去必须缩手缩脚,但毕竟有一张床容身,甚至也有帘子可以将内外相隔,给人一种私人小天地的错觉。
我怀念以往的慢速火车,那时候经常有三天两夜的漫漫长途。每当夜里,我都喜欢沿着车厢从头走到尾,在黯淡的那一点绿灯下看熟睡人的样貌。那时候的人们东倒西歪,肢体交错,你必须跨过那些蛇皮袋、行李箱和肮脏的球鞋,才能走到车厢之间的狭缝,与夜里吸烟的人相聚。
在黑暗的角落里,我看上去就像是浑浊暧昧的影子,也不会有人发现我。他们都在想工作,想家庭,想贷款和孩子,没有人会在意一个混沌的人影,也不会有人会在意车厢顶上若有若无的踱步声,以及窗外遮蔽月光的一片阴云。我们的故事已经不再广泛流传,或许只有某些敏感的乘务员会记得我们,我们与他们保持着若有若无的默契,就像是以前我在草原上与牧人们的默契。
他们会在私下休息时低声说我的名字,每年春运的时候,我会被频繁地提起。有人把我当做是某种非常灵敏的小偷,只在凌晨三点行动。草原上的人曾经叫我“游荡的骑马人”,他们认为我是某种只在迁徙草场时出现的吉兆,能够庇护那些前往他乡的流浪者。
会有这种说法,大概是因为人们总是会在感觉孤独无助的时候看见我,草原上某个骑马人的模糊孤独身影,遥遥与他们一同前进,太阳一照就消散了。于是他们说这是很早以前,一个已经叫不上名字的孤身牧马人,一个人迷失在荒野里死去,他的鬼魂直到今天依然游荡在草原上,帮助那些陷入困境的牧民。
现在我被认为是死在回乡列车上的无名乘客鬼魂,心中还记挂着家乡的亲人,一直在等待到家的那一站。大抵我们总归是某群人们的投影,许多流浪者中的某一个。
从草原到内地,放在两百年前,我不会想到,某天我能够跨越横贯千万里的关隘,将那许多力量集聚在火车上。但时代变迁,人的愿望和梦也异化得与日俱新,漫漫的苦闷长途,甚至也不仅是我一个幻梦在跟随列车的轨道。
在以前,我也不会以为人类会如此大规模地迁徙。人们会自发地富集在某些城市,会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背离自己的家乡,漂行在不同的远方。如许规模的祭祀,令我们扬升到了前所未有的境地,具备前所未有的巨大感应。
人群拥挤在狭小的车厢里,轨道来回运转千万人的生命,在车厢里,人们吃喝拉撒,打牌聊天,闷头苦睡……肉体被束缚在小小的座位上,心便会飞得很快很远。夜幕降临后,残梦的氛围就氤氲地凝聚起来,在这其中便召唤了我们这些半古半新的灵,长久地成为了远行者的祝福。
列车顶上,黑色的小兽群在不停踱步。它们太多,太密集,乃至于不会进入车厢。焦虑的人们总是会吸引它们,它们便在列车的车顶上驻扎下来,只有在穿越隧道的时候,它们会在车窗玻璃上行走,把自己伪装成一道一闪而过的阴影。它们藏在行李箱里,被旅客们从乡镇带到大都会,与庞大数量的灵魂共生。
而在窗外,只有我能看见的巨人阔步迈过列车轨道,将遮蔽群山的身影没入云间,我所居住的列车在它双腿间穿行。巨人横跨过山岭和城镇,它太过巨大,乃至于无法寄居在任何单一个体上。忧愁的巨人跟随着列车漫步,穿行在大陆的经济主干道上,日夜不息。
而我,我是那个你夜里起来抽烟时看见的那个人,当你走进吸烟区时,站在暗处的那个影子就是我。当你为冲泡奶粉找开水的时候,坐在水箱隔壁看着窗外的那个人就是我。当你看着窗外一片片田野飞速掠过眼前,想起家乡的山,家乡的水,想起家乡那些田地是否依然丰美的时候,你在玻璃的反光里看见的那个人就是我。
很久以前,我是收拾营地,前往下一个草场时的迷茫,是无根浪子的寂寞,是没有家乡的流浪者的孤独。现在,我是一年里回家的归心似箭,也是前往不可知未来的迷茫和勇气。
自始至终,人们总会离开家乡,繁荣昌盛。
会有一天,我能跟随人们前往遥远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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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伯欢
散文
作者:【十二招】周雪之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这天下午是个阴天,在他们头顶聚集的积雨云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伦纳德出了校门就不再和阿尔伯特同路了,他要去的地方在拉姆里斯农场,一个要坐到巴士终点站的地方。巴士过了差不多有十分钟才到站,在此之前他坐在长椅上,把一本厚厚的书摊在大腿上看,却只是感觉文字从眼前流过,怎么也看不进去。巴士缓缓靠站时他把书夹在腋下,上了车,然后往书包里伸手进去,摸角落里的硬币。司机没等他,径直发动了车。伦纳德手里的硬币也滚到地上,掉进座位底下漆黑的阴影里,和烟头纸巾团和饮料罐待在一起。但他没空管这些,而是用力抓住旁边的扶手,与此同时身体往后甩去,那本夹在腋下的书也重重砸在地板上。
等车开稳以后伦纳德才找好位置坐下,把书包放在座位上,再弯腰把掉在地上的书捡回来。书页朝地的那一页已经折了,蹭了点灰尘。他把同样掉在地上的书签夹回去,又把手臂塞进座位底下,摸索一番之后掏出了两枚硬币。他一时没想起来自己掉了一枚还是两枚,就这样把钱递给了售票员,然后不声不响地回到位子上坐下。车里的光线很暗,看不清书上的字,他只好把书合上,抚摸着粗糙的封皮。
巴士停靠了三站,然后路灯亮了起来,橙色的灯光下,电线杆、楼房和树木的阴影不断掠过他的脸,然后又逐渐远去。伦纳德眯起眼睛,他不是故意要这么做的,只是不自觉地犯困,他有点太累了。巴士每次进站都会下去一些人,再上来一些人作为补偿,就像呼吸一样自然。然后从某个站点开始就没有人再上过车了,他没有去留意,只是抱着那本厚厚的书。伦纳德下车的时候他是车里唯一的乘客,车厢里亮着苍白的灯,刚好能让他看清封面上的字。他把书塞回包里,背着它走了一段路,在公路尽头立着拉姆里斯农场的招牌,掉漆严重,缝隙里积攒着绿色的苔藓。他不记得上次走的时候招牌是这个样子的,好像下一秒就会掉下来。
农场里面是有路灯的,沿着挂着招牌的大门,在石砖路两旁往前延伸,有几盏灯坏了,制造出一片小范围的黑暗。还有几盏正在闪烁着,以他无法接受的频率。伦纳德走过招牌,踏上石板路,气味的分界线就是从这里开始的,腐败,发霉的味道。他感觉自己好像被打湿了,进入某个无形的深层水域,但还没有深到能让他浮起来,只有混沌。前路漫漫,被路灯照亮的区域已经腐坏了,没有一点庄稼和牧草生长的迹象,有的只是掩藏在草丛里的蘑菇,白的,红的,边缘晕染出一圈彩色的光晕。他蹲下去,扒开路边发霉的草丛,一簇蘑菇就这样暴露在灯光下。最大的那个有着雪白的伞盖,其他小的就簇拥着它生长,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的颗粒四处飞舞,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农舍就在路灯照亮的前路尽头,他管这个地方叫做家,尽管现在他有点拿不定主意。伦纳德拍掉身上可能存在的灰尘,站起身来,重新打量起他的家来,说实话,这个家有些陌生,他已经很久没有回去过了,所以他说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首先是变色的外墙,白色的石灰起泡,剥落了,露出被掩盖的水泥,或许还有水泥后面的木头支柱。而仍然依附在墙面上的石灰也泛着隐约的绿色和黑色,死气沉沉的。屋顶上的瓦片脱落了一些,不再光亮了,从窗户透出的灯光有些模糊,可能是因为窗玻璃上有着太多灰尘,他同样看不见窗户后面有什么。是否有人站在窗后盯着他看?还是他们拉上了窗帘,对农场的夜晚不闻不问?
除此以外的一切都笼罩在黑暗中,伦纳德快速跑过没被照亮的那一段路,奇迹般没有被绊倒,也没有被黑暗拖进地下。背包里那本书随着他的步伐而晃动,直到它终于沉沉地坠下去的时候,伦纳德.拉姆里斯已经站在了自己家的面前。他下意识去敲门,然后意识到钥匙就在包里放着,反手去掏的时候他在包里摸索了半天,然后抓住一个金属做的小物件,放在灯下仔细看了看,那确实是一把钥匙,只是沾上些许铜锈,散发出尖锐的味道,他察觉到自己指甲的缝隙,发现里面也沾上了青绿色的金属污渍。把钥匙插进如今略微生锈的锁孔里并转动它有些费劲,但他还是做到了。大门后面亮着昏暗的光,他认出这是自己家的客厅,他在这里面生活了十六年,然后在十七岁那年搬到高中的宿舍里。
灯光是淡黄色的,像橱柜最底下翻出来的老照片。伦纳德没有脱鞋,因为地上也满是灰尘,相比起来还是他的袜子更干净一些。他合上门,把外面的世界隔绝在外,然后家人的声音开始渐渐浮现,他听见妹妹劳拉下楼的声音,不轻不重的,每一步都落在正确的位置上,他忍不住去想劳拉从楼梯上跌下来的样子......但她没有,只是穿着一条睡裙出现在他面前,看上去想说什么,总归得说点什么吧,要不然还能算是一家人吗?
劳拉局促地看着他,她今年十四岁,马上就要十五岁了,长到了伦纳德肩膀那么高,他看见劳拉的嘴唇动了动,但没听清她在说什么,窗外的雨声太大了,他来的时候没发现外面在下雨,但如今雨声却嘈杂得让他无法忍受。窗帘拉着,他不知道外面是否真的在下雨,只发现自己浑身都被打湿了,水滴顺着头发流过他的脸颊,又滑进领口深处。
“劳拉。”他试探着开口,“你又长高了。”
“你上次回来是什么时候?欢迎回家,伦纳德。”
毫无新意的对话,他确信劳拉也是这么想的,当血缘关系越缠越紧的时候,说话就成为了一种义务。他把书包放下,就放在沙发上,坐垫上的皮革破了个洞,露出里面泛着灰色的海绵。海绵原本是这个颜色的吗?他在沙发上坐下,劳拉站着没有动,盯着角落看。
耳边的雨还在下,下得更大了,仿佛要冲刷掉他的意识。于是他从沙发上坐起来,低声问他妹妹,那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发生什么事了,你得和我说说。你在做梦吗?还是我在做梦?”
“妈妈出门去了,她在另一边的村子里过夜,为了谈妥赔偿金的事。扎克在他的房间里,一整个下午他都没有出来。”
“爸爸呢?爸爸还在家吗?”
“你讲话真有意思,伦纳德,我们没有爸爸。他早就死了,埋在苹果树下。”
“劳拉,是我......疯了吗?”
劳拉摇摇头,没有再理会他,而是爬上另一侧的沙发,侧躺在上面,看起了电视。她的金发杂乱地垂下来,有几根掉在地上,反射着昏暗的灯光。电视里播放着综艺节目,画面很杂乱,伴随着电流声,这时电视里的嘉宾和观众一起爆发出一声大笑,被恶劣的信号卡成一段一段的,他记得自己上次回来时还不是这样的,或许该送去修修了。伦纳德转而看向紧闭的窗帘,印花的布料已经泛黄,长出了点点霉斑,几乎成了上面另一种花色。雨还在窗外下着,他不想去拉开窗帘确认,或者说是不能,他已经被打湿了,重得像一条吸水的被子,只能希望身下的沙发把身上多余的水分吸干。
拉姆里斯说他不想回到这个家,他只是盯着潮湿的天花板,从天花板上落下来一滴水,滴入他睁开的蓝眼睛,从眼角流下来。他揉了揉眼睛,费力地在沙发上挣扎着起身,也不管劳拉看他的样子是不是在看一个精神病人,衣服紧贴身体的感觉很冷,还有些粘稠。他什么都没拿就上了楼梯,在身后留下一条水渍,楼梯走上去嘎吱作响,在轻微摇晃,或者只是他的错觉。
他攀着扶手一步一步往上走,二楼有他的旧房间,或许还保留着他离开前的样子,看完的书还摆在架子上,冬天里的厚衣服应该也挂在衣柜里。房间没有锁,一道烤漆的木门拦在他和他要回去的地方之间,他按下门把手,感觉到明显的阻力,内部显然是生锈了。顿时他心中萌生出一种不安,但他还是继续往下按了按,然后推开门。
房间里的霉味比走廊里重了一些,或许还有湿润的木头味道。除此之外看上去和他走之前没有什么区别,或许天花板的角落结了点蛛网,桌面上积攒了一层灰尘。但他还是心怀着那种隐隐的不安把整间卧室翻找了一遍,最后伦纳德站在床前,掀开了被子。床单和被子内侧基本上是发黑的,当他掀开被子时,两者之间紧密结合的菌丝也随之分开,他甚至可以在这一团黑色、绿色和白色交错的东西里看见伞柄细长,聚集在一起的蘑菇趴在床单上。伦纳德手里还攥着被子的一角,忍着恶心去看那些细小的蘑菇,感到后背一阵发凉,好像皮肤之下打了一块钢板,强迫他站着。而就在这时,雨滴从天花板上掉落在他的头顶。
作者: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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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妈昨天就说要吃掉我了。
我很烦。
毕竟我是从她肚子里生出来的,如果她要吃了我,这属实算是回收利用。
倒也不算太过分。
反观我自己。
如果作为食物,其实我并不算太可口。
体脂含量略高,吃起来也许有些许油腻。
她吃我时,我是建议香煎的。先用油猛炸,将多余的油脂逼出来,之后再用八角桂皮香叶花椒之类的调料打碎,然后加酱油,蜂蜜之类的味道炖煮,只要煮的够久,或许也能将将成为一道还算可口的肉菜。
但如果在她吃掉我之前,我先死了呢。
我思考这种可能性时,又产生了一种疑惑。
或许,我可以活的相对久一些,不到死前最后一刻,绝不撒手。譬如,当猪在进入屠宰场之前,被挂上放血台之前,它们都是会蹬腿的。
猪都不想死,那我为什么又要提前死。
可去观猪,后者的苦恼也许比我少一些。
毕竟猪在死之前是不知道自己要死的,每天欢快地吃食,顺便睡得浑天暗地。农场主是不屑于同它耍心眼子的。它觉得农场主是个投食机器,它是个欢快不愁吃穿的……“自己”。
哦,猪,也许是不知道自己是猪的。
而我母亲要吃我的决心很明显。
她要吃我之前,将我喂养长大,喂食地很好。
将我养的白胖足够称斤之后,又想让我用其他方式给她换取利益。
但想来我也是不够本事的,否则,她也不会打消去让我用脑子的决定,转而又想吃我的肉。
她用刀丈量我脖子的时候,态度是虔诚的,眼角挤着眼泪,露出老态龙钟的模样。
像是冬天的猎人在山里守猎时,抱紧他的羊毛毯子。
那羊毛毯是羊皮毛做的,当初猎人手起刀落的时候,对羊也是不够温柔,抱着羊皮毯子的时候却那么紧贴,那一瞬间,羊皮毯子成了他寒冷冬日里的唯一希望。
此刻,抢了,或者弄坏羊皮毯子,是会有一个猎人同你拼命的。
所以猎人爱羊皮毯子吗?
我曾妄图去采访羊皮毯子。后来才意识到,羊皮毯子已经不是羊了。
它不能咩咩叫,也不能蹬腿,它只能提供暖和。
而我从未阻止我母亲对我的进食。
前两年,她只吃我的脚。
脚这个东西,我平日也不常用,若是不出门,想必也是不会死的。
我母亲将我的脚卸下来的时候,还给它们做了一个马杀鸡,玫瑰精油大搓百来小时,搓得我皮肤泛白,如同泡水的馒头。
而后她将我的一部分腿烹制得酥香软糯,并让我尝了一口。
自小我是喜欢她做的菜的。往日不常吃,但那日吃着还是当年的味道,如此熟悉,练这些年她退步的厨艺都在那一刻回来了。我愿称之为菩萨保佑。
后来想想,那是我的腿,我的一部分,自然是我熟悉的味道。
我又如何吃不惯。
只是剩下那些部分,我的母亲是如何吃的我便不知。是红焖,清蒸,切片过桥,还是称斤转手卖于他人,她未曾与我说。
我是没有腿的,无法出门察看。
但她定是会将我的腿好好处理的人,毕竟她自己都没准吃不够。
-
近来我的身体部分变得越来越小。
但我的母亲似乎并不满足于我的现状,她拎起半个我在空中晃悠,妄图挤出和我当年完整身体里一样多的血。
可事实证明,当液体的浓度不变时,体积变小,所含物质也会减少。
于是事情开始麻烦起来。
母亲开始急切地上蹿下跳,好像地上都是碎玻璃渣子,刺的她不跳动两下就会发疯。
我呆若木鸡开始怀念我的腿。
怀念有腿刺啦啦疼是个什么感觉,我现在的体积如同回到了婴儿时期,我适合被一个母亲抱在怀里,嗷嗷待哺吸取乳汁。
而那一瞬间,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她吃着我的血肉的模样,一如当年我吸取她的奶水——我们都在求存。
而我的母亲只是在收回她当初给我的东西罢了。
只可惜,她不该给我脑子。
脑子这个东西会动,一动就连带着不甘心和痛苦,愤怒与愤恨,咬牙切齿和恋恋不舍。
终于。
她揭开了大锅,锅里有热腾腾的蒸汽。
在它的中心放着一个精致的蒸笼,底下铺了几层被蒸得柔软的纱布,就像是初生婴儿的襁褓。
她落泪,恋恋不舍又自我厌弃地将我放在锅的正中心。
此时我的千克数和我出生时一样——6点2克。
她盖上锅盖,使用最传统的清蒸做法。
我看着盖子上的盖子,就好像回到了曾经她的子宫。
我忘记我出生在这世界上的第一眼是如何。
隔着羊水和血液,还是来不及睁开就已落入她的怀抱。
而此时,我的香味开始散发。
身子下咕噜咕噜沸腾的热水,将用蒸汽将我蒸煮得骨肉分离入口即化。
我的脂肪开始溶解,肌肉松散,水分即将充足,汁水将丰盈。
我将被分成几份,我将落入谁的口。
明日太阳何时初生,草长莺飞,四季轮转。
他们踏青,享受口腹之欲。
而我想轮回转生成一只羊,或一只猪。
浑浑噩噩生,浑浑噩噩死。
-
而现在。电磁炉一声“叮”响。
上菜。
-END-
作者:蜂銀
评论:随意
因为是初春,海边的潮水会涨上来。
海,哪里的海?他说。
是的,海,我回答,运动鞋的胶底与水磨石的天台地面摩擦,推着我向前。
我的渔村的那条小路——我满布湿润与鳞片似碎冰的故乡的路面,踏上它,往西去,踩过裸露的河床上的木板,去那块教堂前的小水泥地广场上的艳红公用电话亭。
我在那块不均匀质地的金属键盘上拨号,一三一,五五七,电话时不时故障,我被接到完全没听过的地方的女人家去,她用一串小舌音和严重阻塞的鼻窦把我的恶作剧挂断。但我会一直拨号,一三一,五五七…
喂,什么事?他接通电话,讲。
餐厅经理吗?我是给你供鱼的那个女人,今年的春天来得早了些,大概你这周的鱼已经追随着融冰和暖流到很远的地方了。
真遗憾,看来我只好不付你货钱。
你怎么忍心,我的女儿,囡囡,她还需要这笔钱来买她最喜欢的草莓水果硬糖。
如果你说的是这种——糖,女士,我想我的兜里还有很多。
是,你瞧,就是这种,裹着虹彩的、白朦的,一张张夹在我的笔记本里的塑料糖纸。
囡囡,你的女儿,她到底是喜欢糖果还是喜欢糖纸。
草莓被迫搁浅在女孩的舌尖,夹着春寒的风裹着细沙抹平了她凹凸的表面。
该出海了,我说,和我心爱的小船一起。
电话那边的餐厅里有男人们的聒噪响起,问问她,男人们讲,问问她海上的生活怎么样。
我梦见灯塔,而我在那仅容得下我平躺的甲板上,远远地瞧着。
晚自习下课了,餐厅经理说。
啊,晚自习,灯塔上又有男人敲起他那令人生厌的铁钟来。
可是我的小船——
餐厅经理牵起我的左手,他把另一颗裹着嘈杂的塑料的硬块塞到我的手心,晚自习下课了,他说。
好吧,好吧。
我站在天台的边缘,隔着防护网向下瞧,有几个男孩已经拍打着他们的篮球冲到操场上去了。
哦,我的丈夫,我醒来,说。
你的丈夫,他像有些憋不住笑意,造作地咳嗽两下,我想他一切都还好。
他不好,我说,他死在几分钟前的海难里,胸前的口袋里塞着皱成一团的金枪鱼订单,兜里没剩几颗囡囡喜欢的草莓水果硬糖。
你的笔记本可是厚了整整一倍还多。
是的,是的,我又有些迷糊起来,我的笔记本,我的作业,我那漂在海上的小船。
怎么又在哭了。他稍微挤了挤我的手安慰,尽管我不是很喜欢这样。
我没哭,只是我的眼睛。
对,我的眼睛。
我醒来时,囡囡坐在我的床头低头看着我,她像是要说些什么,但我先摸了摸她的脸说,早安。她稍微瞪着眼睛看了我一会儿,歪着小脑袋问,你把它丢在哪儿了?
船?船在我们木屋出去左转几步栈道下的码头边,我回答,风浪会很大,但我们的小船有结实的缰绳拴着,它总会在港里。
“不是船,”她摇摇脑瓜,“不是船呀。”
“那是什么?”我问。
她撅着嘴,煞有介事地抬起手指了指自己的眼睛,为什么弄丢了?
眼睛,我的眼睛,我想起我把它埋在北岸的礁石下,和甲壳类的碎片混在一起,伴着潮汐偶尔呼吸。
我下意识地摸摸我的双眼,那双注视着远边灯塔的、疲惫的双眼,下眼睑红而泥泞。
我埋在那里的眼睛,当它流泪,泪水混入大海,无人知晓。
“没事的。”她说。
囡囡把我牵起来坐在床上,又小步跑去把窗帘拉开,光有些没准备好,跌跌撞撞地摔在我们的手心。
我才想起这是初春。
她在床边回头看我,日光越过远处的海,几乎要把她淹没掉,我听见外边那片水泥地上的公用电话响铃,我跑出去,接通电话,嘴巴微张,喉中却灌满了铅水。我努力发着啊,啊的声响,一开始想在叫喊,然后在讲述,最后才是在叹息。
把眼泪流在我身上,他说,我们去看海,把悲伤还给它。
海离我们一千四百公里,我说。
是的,是的。他又捏捏我的左手,我听见晚上的风吹过,对面居民楼的那些铁皮躁乱地拍动。我闭去一切的通道,只是深深拥抱着他,低下头去,泪水落在他肩膀可笑的蓝色条纹上。
我的故事,我曾经想附着在他身上的陌生的远方和乡愁,可他总是不说话,我只好一点点摸索着亲吻他。
暖意像他的一根手指落在我的掌心,我捏捏他。我有些滑稽的肥大裤脚浸泡在初春的刺骨潮水里。等待并不困难,如果嫌耗时过久,含一颗硬糖,这样就能知道没人在独自等待。当潮水退去。且潮水总会退去。
本篇为《漫长的告别》同人
她走进来的那一刻,我以为自己看花了眼。这并非来自于她本身,琳达.洛琳依旧是她,那双绿眼睛闪烁不定,就像夜里放行的红绿灯,我是否遇见了一个幽灵?一阵风从门缝里带进来,吹动了她鬓角的发丝,这时我才意识到她是真的,而不是我半梦半醒之间的幻觉。我从沙发上翻身起来,把灯打开,琳达正侧身坐在桌前,将一只手撑在桌子上,灯光把她的轮廓模糊了,我知道在我开口之前她不会说一个字,时间仿佛停止了,在我和她之间。
我走进厨房,端了两杯咖啡出来,现在喝酒有些不合时宜,待会吧,我给自己留了很多时间。托盘接触到桌面时咖啡杯发出一声脆响,里面的液体晃动了一下,但没有洒出来。
“我不知道你喝咖啡时的口味,在我的记忆中,你只喝过酒。我甚至没想过你真的会来。”我没有在她对面坐下,只是靠在墙上,看着钟面走过十二点。
“就当我那天晚上喝醉了吧,巴黎的空气里都飘着酒。但我的确很想你,我的心也被你叼走了。在巴黎的每一天我都像在梦游,你明白这种感受吗?”
“恐怕我在这事上确实有发言权,你瞧……我今晚就没有睡好。”我说,端起一杯咖啡,这应该是我最熟悉的味道,但我现在却对它感到反胃,或许还有点头痛。那双看似能够洞悉一切的绿眼睛眨了眨,琳达对我抛出一个微笑,我应该如何解读呢?难道这只是个示好的信号?不,绝不是。
“我可以分你一片安眠药,刚好和亲爱的艾琳用的是同一种。但我更想问的是你今晚有没有为我留出一个身侧的位置。”
“哦,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许我会在夜里一个翻身滚到地上,摔得鼻青脸肿。”
琳达被逗笑了,看来我还留存有某种朴素的幽默感。过了一会后,她又摆正了脸色,不紧不慢地说,“因为我有一个案子要给你,在我告诉你之前,你不会赶我走的。”
“那可不一定,它的报酬很可观吗?”
“我一直都和你说过,钱不是问题。”
“是的,钱从来都不是问题,每个人都这么说,而我也只是随便问问。所以你今晚是不打算告诉我了,我猜。”
“就一晚上,等到天一亮,你就能自由自在地踏上你的旅途了。我知道你不是总在路上,但你不会放过任何一个逃离的机会,马洛……唉,你这只狡猾的老鹰。”
“没准我就是呢?在你看不见的时候,我或许正在神游天外,把洛杉矶踩在脚下,你一开门,我才像个醉汉一样掉在自己的沙发上。”
“那你得庆幸自己没把脊梁骨给摔断,还能站起来迎接我。”她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口,样子和喝酒时全然不同,我却说不上来,升腾的白色雾气就像一层面纱,取代了酒吧昏暗的光线,屋里的电灯为她漆黑的长发打上一圈光泽,几乎让她显得有点神圣起来。
今晚我不可能不去想她带来的委托,作为让她心碎的代价,我没法拒绝她。琳达在我身边睡了一晚,什么都没有发生,但我想她睡得并不踏实,窗帘的缝隙里透出一束闪亮的阳光,照在床上。她把自己的上半身从被子里弄出来,靠在床头,光裸、苍白的皮肤被阳光镀上了一层金色,她看上去很疲惫,我给她倒上一杯水。
“我们接着昨天的话题吧,有求于你的不是我,至少现在不是。没准我终于认清了你……”她干咳了两声,拿起水杯喝了一口,“还记得V医生吗?”
“哪个V医生?我这里至少有四个人选。”
她没有把话接下去,“他的那位漂亮朋友最近离家出走了。他把这归功于躁郁症。”
“实则不然?”我问。
“我不懂心理学,但据说那男孩最后一次被看见是在拉斯维加斯,没准他只是想去散散心,又或许是去做一些疯狂的事情……这两者并不矛盾。你走吧,我想我心里已经有一部分永远坏死了。”
我一时间不知道该回答,索性就什么都不说,也没有再去看她。没准我并不是对那个案子多么感兴趣,只是想从她身边离开,顺便暂时从这个山洞一样窝里出去晒晒太阳。阳光在我出门时狠狠刺了一下我的眼睛,以表示它不欢迎我。但我已经习惯了走到哪都像个混蛋,所以我不去理会,而是叫了一辆出租车去机场。虽然我不经常搭飞机,但我熟悉这条路,它没有一点改变。
同样发烫的沥青路面上洒着道旁树投下的同样的光斑,阳光炙烤着接待过无数乘客的橡皮座椅发出一股灾难的味道,我偷偷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在到机场前又默不作声地把他摇了上去,没有人会发现的。我来得有点太早了,航班还要两个小时才到,我本想打个电话给琳达确认一下,但公共电话前挤满了人,于是我看向了一旁的报刊亭。除了杂志和报纸以外,里面还摆着一溜的平装书,在这些纸浆垃圾之间有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它的封面上印着《最后的大亨》几个字,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热爱文学的人,一定是某种别的什么冲动让我买下了这本书。
还没来得及写完它,韦德就被射杀在自己的家里,他的血从沙发流到了地上,似乎被灰蓝色的月光笼罩着,还是温热的。只有那份手稿堆在桌上,上面印着杯底的一圈痕迹,最新也是最后的一张还卡在打字机里,上面蚂蚁一样的字母像是烙上去的。但他们还是瞒着我把这本书出版了,我不禁想一个没有结尾的故事要如何成为一本书,然后我才发现自己刚才的想法有多么可笑,后面显然是找人续写的,水平也不怎么样,但霍华德这种精明的书商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有些人死了之后仍然能榨取出一笔可观的商业价值,你只是缺少一双发现钱的眼睛。
脑子里有个声音在催我从头第一页开始看,我照做了,在候机室里找了个位置坐下,开始读了起来。这些文字在纸页上浮动着,很难进入我的脑子,也许是因为写这本书的时候韦德已经濒临疯狂边缘。我只好把它塞进手提箱里,带着它上了飞机。也许有一天我会读完这本书,至少读完韦德亲自写的那一部分,但不是现在。飞机离开地面的那一刻我被重力拽得往后倒去,仿佛有一个人从后面用力扯着我的衣领,然后又自然地松开,用两只手轻轻地掐住脖子。这种飞行反应在几分钟后就减轻了,我也得以在一万米的高空上喘口气。我尝试再去翻开那本书,终于在飞机落地的风声中看完了第一章,走下飞机,然后我就看到了他。
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那双眼睛——它被突兀地安放在一张不属于它的脸上,阴郁而悲伤,从烟灰色的眼底泛出深海般的蓝色,以至于我一开始没能认出这是厄尔,他几乎变了个样子,穿着一件丧服般的黑衬衫,建筑投下的阴影盖住了大半张苍白的脸,厄尔的脚步虚浮而又轻盈,像一滴水一样在人与人的缝隙之间流走了。他是在等我,一条钩在鱼线上的蚯蚓,我不由得这么想,却还是直奔他的方向。然后他溜走了,有人收紧了鱼线,就这样。我已经不再年轻了,穿过堵塞的人群无异于随波逐流。我挤过一个西装革履的商人,一个烫着电影明星般卷发的女郎,一个穿着夏威夷衬衫的小伙子,随后就偏离了方向。我像个追逐孩子的无助保姆一样,只来得及看见他拦了一辆出租车离开,动作不慌不忙,他确信我总有一天可以再追上他。
隔着遥远的距离,透过车窗,我还能感觉到他的视线:死气沉沉,粘稠又沉重。在这晴朗的午后泛着阵阵寒意。我不是没有和尸体对视过,而是他身上有一种拼接出来的违和感,现实中的厄尔逐渐远去,而那双借来的眼睛还留在我的脑子里,就像灯泡熄灭之后在黑暗里挥之不去的影子,我大概能猜出它原来的主人,但承认它又是另一码事,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想到他,罗杰.韦德,他死了很久,久到坟墓前的土地开出野花来。没准是因为我看了他的书,文字总是有魔力的东西。我想自己应该像个乡巴佬一样拖着行李箱在原地站了一会,然后才思考起那辆出租车到底开往了哪个方向。
“我很高兴你一下飞机就和我报平安,亲爱的。”琳达的声音从投币电话的听筒里传来,听起来好像完全原谅了我。听筒握起来还是热的,我的运气不错,当我找到电话亭的时候,上一位刚刚把它放下。
“问题不是这个,为什么他会在机场?他应该在这里待了好几天才对。”
“好吧,所以,你和他在一起吗?”
“那你估计就没法听清我说的话了。”我努力笑了两声,希望听起来不会太尴尬,“告诉我,琳达,你或者谁把我牵到这里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他的病可能又发作了,所以才会比平时更加古怪。但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哦,看来精神错乱也会传染。”她的笑声更自然一点,“你觉得他可能往什么方向去了?”
“我没看清。”我随口就答了出来,同时回想着那辆出租车离去的方向,车牌被人群挡住了,这点很遗憾,但我还记得路牌指向的方向。等我找到一家酒店放好行李以后,我会亲自去看看的,这件事我会对她保密,即使她可能早就心知肚明,我挂断了电话。
有些事我想当面问问那个忧郁的小伙子,到底是什么把他变成了现在这样,又是什么让他来到拉斯维加斯,这片斯塔尔的藏身之处。距离西尔维娅的案子已经过去了很久,她只比韦德早死了几天,我不知道我指的是哪个韦德,他们随着时间的流逝合为了一体。但即使身处在拉斯维加斯,我也不能冒险去赌斯塔尔的愤怒同样随着时间模糊了,他大概会记着这个仇一辈子。我在机场附近找了家酒店,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检查起自己的行李,希望能在衣服、牙刷和刮胡刀之间找到些可以防身的工具。要不是手枪没法带上飞机,我现在也不用把一只手按在胸口上安慰自己冷静下来,琳达是对的,精神错乱也会传染。要是我把《最后的大亨》丢出去,能砸中几个人的脑袋?下次我应该在门口贴上“不接离婚案和熟人委托”。
床头柜摆着一台电话,上面的油漆已经掉了,我是否应该再给琳达打个电话?告诉她我不能接这个案子,这是一场闹着玩的儿戏。我从地上站起来,走到电话旁,再次拿起话筒,把它凑到耳边,手指却在转盘上停住了,我真的要再拒绝她一次吗?这不是责任心,也不掺杂任何其他感情,只是某种突然涌上心头的直觉,告诉我不能抛下一切,两手空空地回到洛杉矶去,再说了,谁知道会有什么在事务所里等着我,准不是什么好事,还是有点职业道德的好。
首先我需要找到那个男孩,我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外面正值中午,连挂在天上的几缕棉絮状的云都被晒干了,只留下被高楼遮挡的蓝天,和楼房上闪烁着金光的小小的玻璃窗,一座在暗处流淌着血和蜜的蜂巢。在这里你的猎物可以钻进任何一条小路,但我还是准备先从那些镀金的大道上开始。这起案子让我感到不太适应,它关闭了以往我能依靠的那些线索、交涉、观察。就像有人把我的眼睛蒙上,丢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只能凭着直觉找到出路。
我拿走了房间里的一把水果刀后就出了门,离开时我把门锁上,拧了两圈。钥匙放在内侧的口袋里,刀放在外侧,我几乎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从酒店出来后我拐进了拉斯维加斯大道,没有叫出租车,毕竟我说不出一个目的地,甚至不能说“往前开”,哪里才是向前?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流浪汉,考虑着今晚要睡哪张长椅……好歹也是拉斯维加斯的流浪汉,不是吗?只要不是梦游什么都好,人一旦开始梦游就什么都完了,也不要说梦话,这就是罗杰.韦德的下场,他酗酒、离家出走、像个幽灵一样游荡,把收钱办事的私家侦探当成救命稻草死抓着不放,最后的几天还活在幻觉里。我也活在幻觉里吗?那嘈杂的音乐,无法分辨的谈话;香烟,人们皮肤上散发出汗水和若有若无的香水的味道包围了我,一束彩色的霓虹灯光出现在我眼前。等我的视线再次清晰起来的时候,牧场酒店的大门已经向我招手了。
成排的老虎机被摆放在入口处的大厅里,叮当作响,和公共电话不同,在老虎机前面,你永远都不用排队。暖色的灯光从悬吊在高耸的天花板上的水晶灯里洒下来,给人一种这里永不落暮的错觉。里面的空气有些不合时宜的闷热,我无意间加重了呼吸。这里的顾客很多都并非大富大贵,单纯来赌博又不需要支付牧场酒店高昂的住宿费用,正所谓免费的就是最贵的。我穿过那些老虎机,来到了赌桌之间,进入另一个世界。比起最外面,赌桌上的人衣着显然更为整齐,就像他们真的和玩老虎机的有什么差别似的。我在赌场的吧台旁坐下,鬼使神差地点了一杯螺丝起子。
过了一会,就在我摘下帽子,粗略地扫视起人群的时候,酒保叫了一声我。那是一个身穿西装马甲的男人,也许是墨西哥人,黑发扎在脑后,脸上挂着礼貌的微笑,但显得有些假,“先生,我们这里已经没有伏特加了,我能用威士忌代替吗?”
“当然可以......”我把那句‘你们不应该没有库存’给咽了下去,才发现那本书一直被我拿在手上,平装的封面已经皱了,只好顺手把它放在桌上摊开,偶尔才翻一页过去。
酒杯端上来时已经挂上了水珠,琥珀色的威士忌和橙汁混在一起,隔着起雾的杯子显得十分朦胧,有些像夕阳的光。我没有喝杯里面的东西,说我被吓坏了也好,没准只是单纯的无法下咽。我看见杯子里有一颗红色的半透明骰子混进了冰块里,在灯光与琥珀色的酒液的映照下像一轮真正的夕阳,我晃了晃杯子,把它晃到杯底,触底时它的出目落在六点。
“恭喜你。”酒保弯下腰轻声对我说,他的样子有些似曾相识,“没准这次你会中大奖呢?”
“为什么?”我的眼前有些发黑。
“要我说的话,这一杯是韦德先生请你的,没错,就是那位罗杰.韦德。”
我猛地站了起来。
“你怎么在这?”我问,盯着他的眼睛,却看不出任何东西,像两颗玻璃珠。
“想想看,先生,你带来的那本书里写了什么?你就会明白是什么把我们叫到这里来的。”
他转身回吧台后擦起了杯子,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我又坐回椅子上,有些郁闷地拿起酒杯,做了一番心理建设后才喝下第一口。加了橙汁的威士忌喝起来不算太糟,带着淡淡的甜味,还有部分残留在喉咙里。韦德在这本书里写到了赌场,一个穷苦的男人因为赌博一夜暴富,即使他按耐住了欲望,把钱带了出去,却还是逃不过失去一切的命运,因为真正明智的人根本就不会赌博。
韦德还写道,那座创造了主角的赌场也在不久后毁于一场大火,人们试图重建那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却失败了,无一例外。我放下酒杯,抬头看见我要找的人正站在一张赌桌旁边,看着桌上的筹码,而不是纸牌或骰子。他没有走开,而是等着我找上来,一阵尴尬的沉默过后我问他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又为什么要来到这里。
“再待在医生身边,我没准会从楼上跳下去。你想听这个吗?”
“你可以说得再清楚一点。”我很想点一根烟,但我没带,往衣兜里掏的时候只摸到了一把水果刀。
“熟悉的事物会让我想要逃避......”厄尔用一只手撑着下巴,这并没有让他显得更快活些,“你还记得泰吉吗?”
“什么?”
“泰吉,家隅蛛,常见的蜘蛛,他的其中一位朋友。他在V医生的诊所里逃避现实的时候,我不得不和他接触了很久,顺便说一下,这段时间里他没写出一个字,为此他消沉了很久,觉得自己人生的所有价值都消失了,我觉得我要是冲过去把他掐死,他也只会半闭着眼对我笑。医生说他得戒酒了,所以我用番茄汁骗他是酒,有时候他真的会被我骗过去,也可能是假装被我骗过去。”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感觉背后有什么在爬,我不想知道那是什么。所以我说:“别聊这些有的没的了,为什么我今天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在谈论罗杰.韦德?这和你离家出走有关系吗?有人付钱找我把你带回去,这就是我唯一需要做的事。”
“还是有点关系的......”他叹了口气,烟灰色的眼珠在眼眶里转向一边,“他和我谈过,当他死后,如果我还没有自杀,就请我到这里来,我只是刚好想起了这个承诺。”
“那么待会我会送你回去,这单就结了,好吗?还是说你想再玩一会。”
“我又不是小孩,马洛。但你说对了,我现在还不太想回去。”
我点点头,再三嘱咐他别乱跑,然后快步走回吧台,桌面上还放着那杯配方不对的螺丝起子,红色的骰子仍然混在冰块里,像一颗沾血的子弹。打进韦德脑袋里的那颗。吧台后面的男人把酒杯推到我面前,冰块已经差不多要融化了,然后他对我说:“你不能再叫它螺丝起子了,它有自己的名字,叫威士忌日落。”
“……你这里有电话吗?梅尔拉诺斯先生。”
“怎么,你口袋里没有零钱了?”
“把电话给我就行。”我把自己撑在桌面上,感觉呼吸有点困难,节奏被打乱了,我不得不分出额外的精力去调整它。他把听筒从吧台后面递给我,我想都没想就抓了过来,然后发现电话机还在另一边,只好把听筒放回原位,老老实实地走到另一边去。拨通了事务所的电话,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还在那里,如果她不在我又该打给谁。幸运的是,电话很快就接通了,黑暗中睁开了一双翠绿的眼睛。
“亲爱的。”她有些慵懒地问,“怎么了?”
“我还以为你不会接了……”
“我一直在这里等你,顺便说一句,咖啡机的滤芯该换了。”
“好吧,谢谢你。不过我想问的是,你要我找的那个人,厄尔,他到底怎么了?”
“……他的病情加重了。”
“他刚刚还和我说想从楼上跳下去呢。”
“不是这个意思,马洛,这些患者偶尔就是会冒出自杀的念头,这不叫加重。V医生告诉我的是,他有朝人格分裂演化的趋势,厄尔间歇性地以为自己是已故的罗杰.韦德。”
“什么?”
“放轻松点,马洛,你听着快在电话里断气了。我们都知道,他不是真的韦德。”
不知为何,我想起了作家还活着的时候,书房里杂乱的废稿,窗外的太阳还没有要落下去的意思,泛着耀眼的金色。说实话,我已经记不清他那张脸了,它逐渐与艾琳的脸合为一体,一头阳光般金色的卷发,鬼魅般神秘,雌雄莫辨。说真的,为什么要去惦记死人的脸呢?比起脸我记得的更多是那条赤裸的胳膊,因为沾上了血而显得更加艳丽。自那以后,我经常在夜里告诉自己,喝太多酒就会落得这种下场,尤其是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的时候。
回过神来时我已经挂断了电话,但手还放在听筒上。梅尔拉诺斯还站在我身边,所以我说:“在那之后我又接了一个案子,一个女人要我去处理一具尸体,开价五千。”我故意顿了顿,但他并没有接话,我接着说下去,“可是那里并没有尸体。”
“然后你和那个女人上了床,第二天你们就又像陌生人一样各奔东西了。”
“你可以不用猜得那么详细。”我看着赌场里的人来来往往,尽量不让厄尔远离自己的视线。人群中又飘过一张熟悉的面孔,是坎迪,如果此时琳达从门外走进来,我也不会惊讶的。“还有其他人来吗?”我问。
“他们就像尸体上的苍蝇一样聚集在一起,有些人知道自己来的理由,有些人不知道。只是等着大奖砸到自己头上。”
“我也是其中之一吗?这是你第二次提到大奖这个词,它到底是什么?”
“韦德的遗产,肯定比五千要多。得了吧,你是心里早就有答案了,才能问出这句话。但邀请我来的另有其人……”说完他有些担忧地盯着我,可以算得上怜悯,我意识到他看着的不只有我,还有我背后的东西,总之肯定不是泰吉。
当某些事真的降临到自己头上时,你反而会松一口气,就像断头台的铡刀,但没那么锋利。再见了西斯科,砸到我头上的可不只是大奖那么简单。我伸手去掏口袋里的刀子,却还是慢了一步,随着后脑勺一阵剧痛,我失去了意识......好吧,我是许愿过要睡个好觉来着。彻底昏迷之前,我好像听见他在说:“你非得这么做不可吗?”
......
不管是谁,他都没有把我的头骨打碎,我还以为我已经到了骨质疏松的年纪了呢。我幸运地在一片黑暗中醒来,脑袋像触电了一样发麻,还黏黏糊糊的,好像有人在我头上倒了一杯酒。然后我闻到了血腥味,才知道自己正在流血。妈的,我刚想骂两句就不由地倒吸一口凉气,又一阵头痛击败了我。我不得不趴在地上缓了好一会,却还是什么都看不见,想爬起来的时候还发现自己的手被绑住了。
一墙之隔的地方传来赌场吵闹的声响,我还在牧场酒店内部,辨认出自己的确切位置让我稍微安心下来。眼前一片漆黑,外面却吵得像刚入夜的大街,这让我想起那些辗转反侧的夜晚,月光像血一样粘稠,所以我拉上了窗帘,把自己关在闷热的黑暗里。
这一次也是如此......希望如此,如果我更幸运一点,他们就不会拿走我的水果刀,说起来这地方的氧气已经越来越少了,我感觉自己的大脑正在一点点死去,可我还没说那么多再见呢。我像一条鱼一样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翻过来,尽量不磕着后脑勺的伤口,然后用尽全身的力气坐起来,光是完成这一步就让我想躺回去等死了,我又坐了一会,疼痛已经从头顶向下蔓延,再过一会我就要站不起来了,事情必须快点解决。我弯下腰用嘴把外套叼起来晃了一下,口水浸湿了一小片布料,洗洗还能穿,不过这就是后话了。外套重量比我想象的要轻,妈的,我就知道他们把刀子拿走了。但我仍然在嘈杂的噪音里听见了来自衣服深处,那金属碰撞的细微声响,是那把钥匙,下次搜身的时候记得仔细点,还是说这也是你们故意为之的?
随便吧,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我费力地站起来,四处蹭着墙壁,最后找到一条突出的棱边。房间不大,墙壁是毛坯的,蹭了我一身的灰,我忍不住咳嗽起来,越咳越厉害,后来我甚至开始干呕起来,听起来像宿醉,但我肯定是自己脑子里哪根神经被打错位了。我往下咽了咽口水,开始磨起手上的绳子,这是个累人的活,尤其是在这个黑暗、狭小又闷热的空间里,好几次我差点晕过去,以至于当绳子终于断裂时,我没有第一时间发现。当时我好像听见了那一声游艇驶过的引擎声,用以盖过枪响。紧接着是一阵骚乱,好吧,韦德,你到底想要我的什么呢?恐怕我这辈子都不会知道了。
我甩了甩发麻的双手,扶着墙继续往前走,直到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我摸黑把它捡起来,发现那是一本书,但是为什么呢?我边揉着肿胀酸痛的手腕边想,还是把它揣进了怀里。很快我摸到了一扇门,它有门框、锁孔和木制的门板,还有一个把手。门是被锁住的,我下意识拿出那把钥匙,摸索着把它插进了锁孔里,再用力一拧,锁开了,但我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勇气按下把手。
听起来很可笑,但我当时确实是这么想的,最终我还是按下把手,推开了那扇门。进门时我下意识用手挡住了眼睛,以为会有一束亮光刺得我睁不开眼。但事实是,门里不是富丽堂皇的赌场,只是一间昏暗的小书房,窗帘拉着,隔绝了大部分阳光。我记得这个地方,这里是洛杉矶,而我正要踏进韦德的书房里,他正是死在这里的,他的尸体本来应该躺在沙发上,但这张沙发现在空空荡荡的,我似乎回到了一个空无一人的过去。
书房的桌上摆着两杯威士忌——不加橙汁的那种。我爬上沙发,拉开窗帘,外面空无一人,窗外那艘快艇还在行驶着,但总是保持着一段距离,好像永远不会抵达,所以我把窗帘又拉上,顺势躺在沙发上,把书放在胸口。一只小小的蜘蛛爬上桌子,停在酒杯上,八只圆圆的小眼睛看着我。
“嘿,泰吉,你知道吗?我在想,如果那一声引擎轰鸣的声音响起,会不会也有一颗子弹射穿我的头,但那艘船似乎永远都不会抵达。”
蜘蛛爬向另一个玻璃杯,动作轻盈而优雅,杯里的夕阳般色泽的液体轻轻晃动着,里面可能加了能放倒一头大象的镇静剂,鲜红的骰子静静地躺在杯底,折射出瑰丽的血色。我看不见你,韦德,为什么你不在这里,为什么你不让我离开,你甚至不愿意说一声再见。我从沙发上坐起来,发现自己躺的地方留下了一滩血迹,我盯着它看了很久,拿起其中一杯威士忌,喝了下去。就在这时,我听见快艇驶过窗前,我的头又开始疼了,整个身体随即失去重心,向后倒去,又或是漂浮起来。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被安全带固定在一辆敞篷汽车的副驾驶上,正沿着一条笔直的公路行驶。血红色的夕阳悬挂在天空中,显得巨大无比,像一个正在逼近的怪物,而西斯科.梅尔拉诺斯手握方向盘,像堂吉诃德一般朝着巨大的夕阳冲去。
“你的行李在后座。”他朝我这边看了一眼,“但我唯独没找到那本书。”
我没有接话,经历了这样的一天之后我已经太累了,况且我的头还在疼。
于是他继续说下去:“你知道吗?这座城市从一片荒漠变成现在的醉生梦死之地只用了二十年,要毁灭它也很容易,只需要一场大火。如果你在飞机上往下看去,仍然能看见城市之外广阔的荒漠。”
接下来我们沉默了很久,我想我应该说些什么来打破这种尴尬的气氛,但话一出口,我就知道自己又搞砸了,“......这一切都是因你而起,你对此不表示些什么吗?如果你当初没有勾引韦德太太——我是不是该换个词——一切都不会这样像猫咪挠过的窗帘一样,纠缠在一起?”
“我怎么不知道你也喜欢用比喻。”他跳过了我的问题。
“当你和一个作家待久了之后就会这样,每种东西都得像另一种东西,就是不像他们自己。”
他继续开着车,没有看我,“你还在想伦诺克斯的事吗?”
“......他到死都以为是自己害死了伦诺克斯,这害他受了不少苦,梅尔拉诺斯先生。把我送到机场就可以了,谢谢你。”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凯勒·默林站在佩奇议员家略显昏暗的待客室里,夕阳把影子拉得像一具被吊起的尸体,手中的议员奖杯沉重得令他安心,他发现自己的手一点都没有颤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不会再因为自己即将要做的事而颤抖了呢?是因为刚刚为自己开门的门卫甚至没有认出自己,只是把自己当作来抗议的难民吗?是因为那个女记者临死前还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着措辞浮夸,引导网暴的标题党新闻吗?还是因为,在得知胜诉,走出法院的那一刻,迎来的不是恭喜和祝福,而是唾弃、辞退、殴打甚至于枪击呢……
默林的手指反复擦过奖杯上铭刻的烫金字母,“敬正直的巴里·佩奇”,尊敬的巴里·佩奇议员日理万机,于是他这位“难民”的等待时间就显得额外漫长,将他的思绪一并拉远到已然鲜少问津的十年前。
他想起自己也曾拥有过这样漂亮的一面墙,锦旗、奖杯、奖状,编织成短暂易碎的轻飘飘的过往。十年的时光太漫长,以至于他已经忘记了哪个时刻起,他已经完全告别了这些一触即破的记忆,主动或被动地舍弃了曾经最珍视的“老师”这个称谓,不再对暴力感到恐惧,奖杯于他的意义,只在于分量。
是的,分量。
走廊里响起频率稳定的脚步声,默林记得这脚步声,它总是彻夜在梦里响起,带着虚假的笑容或是愤怒的声讨,他想起听证会上佩奇议员的声音:“我们绝不允许任何潜在的威胁靠近我们的孩子。”那声音在麦克风里有些失真,却永远在凯勒的鼓膜里生根。他笑着对记者说:“正义必须被看见。”这成了他们的标题,成了他们的口号,也成了默林家门外大红油漆刷下的标语。
他看了看时间,三十四分钟。
他在这里等待了三十四分钟,好像等过了自己人生的三十四年,他几乎感受不到自己的呼吸,仿佛心跳也在与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共鸣。夕阳已经完全落了下去,接待室里一片昏暗,他稳稳举起奖杯,开始默数。
咔嗒。
门开了,奖杯也应声而下。
第一下砸在肩胛骨,声音像枯枝被靴底踩裂的回声。佩奇发出惊慌失措的痛呼,试图逃离。第二下已经落在他的太阳穴上,血溅在《欧洲近代史》的精装封面上,如同一幅拙劣的抽象画。默林将他拖回接待室。第三下、第四下……直到镀金的杯口粘满碎发和骨屑,直到议员的身体瘫软波斯地毯上,像一袋漏了米的破麻袋。
默林将他的身体摆正,倚着接待室的沙发面向自己跪好,将奖杯上的血迹和指纹擦拭干净,从窗户翻离。
他戴上兜帽向会场走去,巴里的女儿,年轻的社会活动家莉莉·佩奇正在那里准备晚上的讲演,以至于错失了与父亲的最后一面。
他要向她和所有人证明,自己的确是恶魔,却不是她描述的那一种。
会场外临时搭起的灯架把夜色切成一格一格的冷白光。凯勒·默林把兜帽压得很低,像一道被剪下来的影子,贴着围栏滑进后台。
后台比他想象的还乱:横幅、易拉宝、没贴完的标语——“让真相发声”。他伸手抚平一张卷边的海报,指尖在“真相”两个字上停留了两秒,无声地笑了一下。
杂物间里多余的工作人员制服还不少,他随便套了一件在身上。
莉莉·佩奇在舞台中央彩排。
她穿着黑色西装外套,领口别着一枚小小的银色话筒徽章——那是她父亲去年送她的“成人礼”。她每念完一段稿子,就低头在便签上改词,羽毛灯光把她的睫毛在颧骨上投出一对极薄的刀影,显得专注又自信。
凯勒在侧幕条旁站定,隔着十二米距离看她。
十二米,恰好是当年教室第一排到讲台的距离。他曾在那段距离里无数次举起手,示意学生“可以开始提问”。
他的思绪蔓延到自己第一次站上讲台,他将“Rara temporum felicitate, ubi sentire quae velis, et quae sentias dicere licet.”(人们敢想敢说是时代的馈赠)写在黑板的左侧,用粉笔重重圈出 rara(稀有)与 licet(被允许)两个词,然后转身告诉学生:“你们今天能大胆地质疑我,请记得——这并非理所当然,而是这个时代的馈赠。”
他没有想到自己就死于这一份时代的馈赠。
就好像他也想不明白,11岁的莉莉究竟是从哪里编造出了那么详细的细节,那么震慑人心的过程,自己如何在地下室对她施暴,又如何威胁她闭口不言。然后又将这一切告诉那些擅长煽动的记者,连同自己的身份和住址一起。
以至于,就连法庭的判决都无法向人们澄清,他从未拥有过一间有地下室的屋子。
“屋子说不定有暗门。”
“他说不定有别的房产呢?”
“莉莉是个好孩子,一定有个地下室,只是被默林藏起来了……”
陷入回忆的夜晚不会太长,在默林回忆到那位自称正义的警员持枪袭击自己,让他“滚出南安普顿”的时候,莉莉的演讲开始了。
“谢谢大家来听我的讲演,我的故事并不复杂,一个被老师伤害的小女孩,最终鼓起勇气,赶走了恶魔的故事。很多人不止听过一次。”
默林,作为被赶走的恶魔,站在后台看着她的背影笑了起来。
“但我其实是无比幸运的。勇气、支持、信任,不管缺少了哪一环,我都无法坦然地面对这一段痛苦的回忆。我会自责,我会,我会崩溃,我会不断地反刍那段记忆并默默问自己,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默林回忆起这十年来纠缠着自己的梦境,看不清面貌的人居高临下地对自己举枪,发出的子弹仿佛有灼人的圣光,带着审判击碎自己的心脏。
“而我的这份如果,是许多人的当下。”
“十年前,如果没有你们,我不会有勇气站出来。”
“所以十年来,我一直致力于把这份勇气分给所有人。”
“被伤害不可耻,伤害别人才可耻。所以请各位不管经历了什么,都勇敢地说出来,我们会支持你,陪你一起度过。”
“有一句拉丁语的谚语,与各位共勉。”
“Rara temporum felicitate, ubi sentire quae velis, et quae sentias dicere licet.”(人们敢想敢说是时代的馈赠)
“沉默才是对罪恶的纵容!”
默林猛地抬起头,他感觉久违地,某种怒火从自己压抑的身体里迸发出来,他拿起后台多余的木料,大踏步走上舞台,对着莉莉重重挥下。
木料划破空气,呼啸声从话筒传出嗡鸣。
那是一根拆自布景框架的松木,带着毛刺与钉子,像一柄仓促铸就的审判。
它砸在莉莉太阳穴的瞬间,发出钝而湿的“嘭”——像熟透的果实坠地,又像十年前法庭木槌的最后一次落音。
女孩踉跄前倾,昏厥倒地。话筒“嘭”地滚落,发出一声巨大的杂音,呼啸着掠过观众席上空。
观众席爆出第一声尖叫,随后是第二声、第十声——浪潮叠起。
默林没有停。第二下落在她后脑勺上,像当年他肩膀子弹击穿时溅出的血。
默林浑身是血地起身,一时之间,甚至没有人敢上前。
“默林。”
“是默林……”
越来越多的人认出了他。
血顺着他粗糙的手上的纹路流到他的袖口,然后流到他捡起的话筒上。
他声音沙哑,已不再有年轻教师的清澈和意气风发,他站在台上,一如他曾经站在讲台上。
“我是凯勒·默林,”血顺着话筒的金属网纹滴落,在木质舞台上砸出细小的、暗红的花,“也是你们口中的恶魔、强奸犯、不配活着的人渣。”
“莉莉这十年有勇气、支持、信任。我只有一间地下室,”他表情平静地仿佛没有刚刚在众目睽睽之下袭击了一个少女,“只有一间你们编造出来的,子虚乌有的地下室。”
“我永远无法证明自己没有的东西。”
“所以我也不会再试图向你们解释什么。”
“南安普敦的阳光不过是虚假的灯光,为了满足你们挥刀的欲望和饥饿的正义感搭建的舞台……”
后台的电闸上的定时装置发出一声脆响,舞台的灯光应声而灭。
黑暗里,只有人群仓皇的惊呼和默林逐渐远去的声音。
“如果真相没有獠牙,那么谣言就会失去理智。如果诬陷没有代价,那么‘正义’就会变成任人取用的利刃,只刺向无辜者。”
“我来做那个代价。”
而当人们终于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想要追上他,想要了解更多的时候,却发现,默林已经消失在了夜色之中,就像他从未出现过一样。只留下那个沾满血迹的话筒,静静地躺在舞台上,见证着这一切的发生。
作者:阿苔
评论:随意
阿雯每天都能看到天堂鸟在盛开。
在她上学的路上,白雪的覆盖中天堂鸟厚实又绿油油的叶子以及火焰般漂亮的橙色的花朵是那般耀眼。
从家到学校的路很长,两栋建筑物间的大片土地都被田野覆盖。大概4/7的土地被开垦,3/7的荒废掉了,野草在上面生长着,但长势不佳。
这个数据还是阿雯在上下学路上无聊时统计出来的,不一定准确。毕竟田野一望无际,又被厚厚的积雪覆盖着,不管用手还是用脚去清理都太冷了。
她有时会庆幸这是条沥青路,上面没有积雪,也十分的好走。
天堂鸟就盛开在路旁一片未被开垦的土地上。不只有一棵,而是有餐桌那么大的一片。阿雯穿得很厚,即使在积雪没有融化趋势的温度中走上一两个小时也不会觉得寒冷。但每当那片天堂鸟闯入视野时她都会觉得自己的内心像在壁炉旁取了暖,再走半个小时那暖意才会褪去。
阿雯在上下学的路上总是悠悠闲闲,无所事事。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没有一个同学家和她是一个方向,她因此获得了自由的时间,或者是孤独的时间。在这时思维总是跑得很慢,走得很远。
所以时不时就会有些突发奇想,比如“白雪覆盖下的田地会是什么样子?”,“如果今天我早点跑去学校会怎样?”(阿雯很守规矩,不愿意晚到)……再比如“想要折一朵天堂鸟回家。”
她犹豫了很久才将这次想法化为实践。毕竟她很喜欢那片天堂鸟,她不愿意伤害它们。但是
但是这个念头经久不散,甚至膨大到好像有人拿着巨型海报贴满了她的整个思维空间。
“只一朵,一朵就好。就这一次。”不断说服着自己,她用剪刀剪下了最靠路边的一束火焰。这是她最喜欢的一朵,锐利的花瓣,骄傲又鲜艳地斜向上昂扬着,好像吸引着全世界的视线。
即使知道不会有人看到,她也将花朵小心地抱在羽绒衣里,一路小跑匆匆向家赶去。她有些心虚,但膨胀在身体里的更多是获取自己最心爱之物的喜悦。笑容洋溢在她的脸上,她的心第一次在这如此漫长的雪原里一直舒适地暖和这么长时间。
阿雯将天堂鸟插在装了水的玻璃杯里,放在了她的床头柜上。沉入梦乡之前她久久注视着那朵天堂鸟,用视线描摹着它的轮廓。
“晚安。”她无声地说着,嘴巴一张一合,最后附赠了一个甜美又童真的灿烂笑容。
……
夜很静。
冬日的夜晚,稀薄的空气就好像融化了白凉粉一般凝固得透明。
万物好像都在等待着什么。
嘘!有什么要发生了!有什么要发生了!
无边无际的,巨大的,令人恐惧的,吞噬一切的……毛绒绒的黑夜睁开了它的眼睛。那轮淡金色的凸月直直凝视着阿雯的家。
黑夜从蓬松的翅膀羽毛里抬起头,它摇晃着长长的脖子,锋利的长喙也被带动着在空气里摆动。它随意扫视了一圈,再次将目光锁定在同一个地方——阿雯正在床上睡得正香。
黑色的鹭鸟缓慢又优雅的将脖子伸向阿雯。长喙穿过,空间泛起了水波,钢筋水泥、皮肉骨骼,鹭鸟淡视一切,穿透一切。
只是一瞬间,它从阿雯的脑袋里扯出了几缕金色的丝线,泛着美丽金色光芒的丝线扭动挣扎着,在长喙的一张一抬之间便被吞咽下肚。鹭鸟撇了一眼水杯里的花朵,轻啄着试探了一下,便连它一起吞掉了。
万物惶恐又好奇的,看着世界的法则处刑。
……
阿雯每天都能看到天堂鸟在盛开。
在上学路的2/3处,皑皑的雪原中,一小片天堂鸟盛开得像是悦动着的散发着光和温暖的火焰。
阿雯很喜欢着片天堂鸟,非常喜欢,特别特别喜欢。她觉得这片天堂鸟对她有着某种特殊的
不对。
阿雯很喜欢这片天堂鸟,但也只是像随便哪个人对美丽事物的普通喜爱罢了,这片天堂鸟也只是偶然盛开在荒地里的普通花朵,只是比起空白又乏味的田野多了那么一丝色彩而已。
上下学的路上总是悠悠闲闲,无所事事。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没有一个同学家和她是一个方向,她因此获得了自由但无比孤独的时间。
她又一次从花丛旁边走过。“漂亮的花朵,我已经走了1/3了。”
没有其他任何想法。
阿雯每天都能看到天堂鸟在盛开。
今天天堂鸟们也全数完美漂亮的盛开着。
end
ps:可能有点不知所云,消除的是欲望。因为我觉得欲望是自我的体现所以也算是自我被不断抹除吧。是自家世界观。
方形
作者:【十二招】亡狗
事情是这样的,几天前,朋友向我打听了一个人,他说的模棱两可,让我觉得那人既陌生又熟悉。
“我不认识你说的这个人。”我告诉他。
“不可能啊,我都听说了,他和你之前是一个学校一个班的,你可别跟我装糊涂。”
“不是,你连这个人名字都不知道,你能打听到他的出身吗?”
“你懂什么,‘圆哥’的故事没人不知道。”
“我真不知道。我真要是认识你说的这种大佬,还能混成现在这样吗?”
“诶,这么一说,你最近鼓捣什么呢?”
“说出来都有些羞耻,最近没什么活干,给AI喂语料呢。”
“哪种?网文吗?”
“恋爱模拟,就是虚拟恋人什么的。”
“和AI谈情说爱?现在的人也真是闲得可以,有这功夫不如出门寻找真正的爱情呢。”
“那你呢?找这个‘圆哥’有什么事?”
“唉,这不是我儿子要上小学了嘛,现在干什么都要讲究一个关系,我想给他找个好点的学校上,正四处找人呢。”
“你都有孩子了?我怎么都没听着信儿。”
“别提了,我家那位不知怎么的,硬拖着我不让通知你呢,说你不是什么好人。”
“哪里来的话?”
“嗨,你还记得头几年你写的那篇文章吗,说那件事的那篇。那时候闹得不是很大吗,我媳妇儿非说和你这种小人走太近要遭暗算的。”
“那现在又敢让你来找我了?”
“你就别取笑我了,我这也是没办法,里外不是人。”
“我倒是搞不清小人这个说法哩,我为了曝光恶行把工作都搞没了,怎么没有英名反而遭了骂名呢。”
“世事难料啊,我的朋友。”
“你也知道我的脾气,你还让我帮你找这个‘圆哥’走后门?”
“再直的人他也得会拐弯啊,这个圆哥人很好的,我叫你去找他也是让你给自己找条路走啊。”
“哦,何以见得?”
“听说圆哥为人和善,凡是能和他沾上点关系的,他都愿意给点帮助。”
“有这样的好事?”
“不然你以为他怎么混到现在这个地步的?靠为人刚正不阿,还是能力过硬?现在这个世道,咱们这个一亩三分地,靠得就是圆滑!所以圆哥才在后背上纹上了一个圆形,后来也因此被尊称一句‘圆哥’。”
“嚯,这么厉害呢,有没有照片给我看看?”
“你真没听过?”他用着十分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我。
“不然呢?你以为和搁这儿逗傻子玩呢?”
他掏出手机东点西点,最后找出了一张一排大肚子并排站着的照片给我看。我一个个看去,后面才发现下面有一行小字:圆哥(右三)。
“他可真是胖得不成样子了。”
听到我的话,朋友立马兴奋地站了起来,说:“我就知道你认识他,太好了,终于有着落了。”
“你先别急,我只是单纯评价一下这个人的身材,说实话我还真没认出来。”
“你别和我开玩笑,怎么可能不认识呢,你是不是还生我的气。”
“我真没骗你,但我确实还在生你的气。”
“你……”
“得,我说一个办法,我去把毕业册拿出来,你自己看有没有你说的这个人。”
“那你拿,我告诉你,要是有这个忙你就帮定了。”
“行行行,听您的。”
我花了好大一阵功夫才从堆积如山的杂物里翻出了那本毕业册。
“你可得感谢我能把这玩意儿留到现在”,我对他说,“看去吧,找得到这事儿就算我的。”
那晚他翻来覆去看了很久,不光是我们班的,他把整个学校的人都看了个遍,最后也只是指着一个人悻悻地问我:“你看这个人的面相是不是和‘圆哥’有点像?”
“是有点,这是我兄弟,不过这人身上有个方形的胎记,和你这个‘圆哥’不太一样啊。”
“那我也搞不懂了,难道传闻是假的吗。”
“脚踏实地吧,朋友,你我都是从普通的地方走出来的,没什么大不了。”
“我跟你不一样。”他最后留下这句话离开了。
我花了很久也没有回忆起朋友所说的那个人的印象。直到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回到了高中时代。我和我最好的兄弟,他是一个脖子上有个方形印记的男孩。我们躺在草地里,一起对着漆黑的天空畅谈理想。我说我懂得不多,只想做个好人。他说他要像他背后的胎记一样生活。我问他,怎么叫像胎记一样生活,你穿越进《我的世界》吗?之后他把方形分为了棱角和直线,他告诉方形的含义就是线的正直,角的凌厉,还有内部的公正平等,我被他的解释所折服,对他感到衷心的敬佩。
后来梦醒了,我发觉我们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过面了,仔细想想,我只想起了一张还没有肿胀起来的脸和一篇践行我理想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