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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逸途
评论:随意
天在三伏,暑气噤下一山的声。鹤守在门外,摔了瓷坛,把师父的药倒撒个干净,门内恍若受惊,气若游丝地喊起来,他并未在意。
“鸿……鸿!”
“师父啊,没有鸿了,是鹤。”
鹤起身拍了拍袖子,不急不缓地整肃了袍子,语气恭敬,面目无波。可见此徒弟很是不孝。但他也能自诩孝顺,毕竟他那师父,自己也不肯喝药,鹤也顺他的意思,不必叫他长活。
师父叫作乌,背剑而立,诸君称其残江一影,好不威风。二十年前开坛收徒,只收七岁以下,也不知如何看的根骨,武众听闻纷纷捧来娃儿,万里挑一,只挑了他师兄。
他呢,捡来的。
今朝那个好威名的剑客,已经不复风光了,神志不清,只记着那个背信弃义的师兄,不管不顾袒露他的病容。
师父染的疯病,再也不见此人悠然有余的城府沟壑。 剧烈咳嗽让他的背脊几乎永恒地佝偻颤抖。鸿,还是被深切地偏爱着,武功,剑气,心法,计谋,到了如今,连注视都没有自己的份。
鹤沉默着,没有开门见师父一面。雨停了,雨起了。身后,门里,还只叫着鸿,很快便无声了。
鹤被鸿带大,一切都是师兄教的,他们兄弟很像。万千恩义一浮云,也很像。鸿当年背出师门,执着地为杀一个人,他也该学。
鹤背身离开,要去拿一柄剑,想了想,若能遇见,不如就杀他的师兄,遇不见,他活他的。
秦楼,是秦楼楚馆的那个,依字看来,干的是直白的卖姑娘行当。鸿住在此处两个月,流连过许多姑娘的屋子,没有喝一杯花酒。他睡得梁上榻底,不理腌臜风月,吃得宴前席后,不徒玉盘珍馐。偶尔宰一宰客,吃姑娘们剩饭,日子过得极好。
姑娘们宰钱,为苟活她们的命,他不一样,他宰命,为活他的扁钱袋,实际算是同一个行当。鸿,他现今算是个刺客。
这行当许久不做,如今将将重拾。
他需要拿回一柄剑。它是黑的,至少,是沉色的。此剑,夜行良物,不能照月,一剑无霜,性命起落。何曾竖断久流水,横斩万贼头。
他会在八月十五丑时三刻将其刺出,断送一人性命。
秦楼池娘,是他旧识,收好了这一柄剑,并不还他。当正地藏在楼子正中,镇着最高的那座灯盏,夜里人群往来,视线汇处,日里收在池娘房内,他取不得,也不急取得。秦楼灯盏众多,一月一换,内含题字,谜底大多是姑娘名字,供客人猜个风雅名号,猜中的,才好见彩头。好歹是老情人,相看两厌,见钱眼开。池娘絞着帕子和眉头,容此人流连梁上,替她收拾些客人与恶人,有门道的,五五分成。
她从不见他,他也从不见她。每到月十五,池娘换灯,鸿猜了她的迷题,宰客。他们就按这迟来的默契,狼狈为奸,依利往来。要问做什么这样麻烦,说来那是话很长,总之二人闹狠的时候曾立毒誓,死生不复相见。他们江湖人,向来很讲誓言。
晨光从木隙里照来,鸿揉了眼睛,打算飞身下梁,今朝七月十五,要先死一人,他干劲足得很。
今日的人还不及杀,先听笃笃二声,是池娘倚门望他。
“要死啦!我说了不看你的脸。”鸿倏地翻回梁上。
“你可还活着?”池娘忙了一晚,这才歇业,闲来查看鸿的死活,打了个哈欠。
“池姐啊,我皮糙,没得死。”鸿翘回他的二郎腿,仰望漏光的木顶,幽幽道,“我死了说话的是谁。”
池娘照例喂狗,给他放了一碟吃残的糕饼,笑道:“自然是饿死鬼……你做什么直瞧着灯?”
“我看我的剑,下月十五来拿。”
“你看,慢看,无要忘了领你的活。”
池娘婷婷袅袅地远了,鸿悄望一眼背影,她今朝着了烟水纱。
他挪开眼睛,先行取了点心,叼到嘴里才去翻身取谜,灯下笺上,书一句——无情春色,去矣几时逢?
鸿呸了一声,吐了糕饼。
池娘原是好人家的女儿,闺名正是春逢。
哪个刺客会在光天化日下行刺?自然是聪明的。
池娘和他是同一个行当,她是最聪明的。
鸿要取剑杀人,先过她尸体。
“你江湖人,重誓,我却不是。这剑你拿了便走,我去哪里养一只新鬼。”
这年头,大抵只有鸿还惦记那所谓江湖,不杀侠义,只斩腌臜,而今挡着池娘的性命,有亲朋的人命值钱到他头上,他只好不惦记。
他要杀的那人呢?师父病时与他约了,满月高照,他要拿回乌交给女儿池娘的一柄好剑,赶在他死前,要用这炳剑来杀他,从此鸿就是残江一影,多么飒爽。
八月十五,鸿终是拿到了剑,回山启开竹门,乌已去了,鹤未给他收尸,不知到哪里去了,放任这老疯子先去死。留一具死尸作了剑架,约定,他没遵循全,只将剑锋卡进那人肋骨。
关键词:【珠宝】
作者:【十二招】夜游
须知:笑语/求知
我知道人的一生要经历很多离奇的事情,一些事情可以作为谈资讲述给信任的朋友,甚至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而另一些事情往往更加难以启齿,或是因为它们的经过让人难堪,或是因为给予它们语言和文字的载体远没有亲身体验来的要更加深刻和真实。我经历过的事情大多数属于前者。而现在所记述的则是个例外,它更像是命运之轮的象征。特斯密鸠斯不会怜悯在苦界挣扎的人们,祂只是默默地看着我们走向祂丝线所指向的既定道路。
我在学生时代并不能算是个安分守己的见习学者,加西亚和我常常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受过修女体罚,有些时候是杂役或禁闭,大多数情况则是皮肉之苦。责罚并不能让我们停止所犯的“错误”,相反,它让我们对所谓的规则更加嗤之以鼻。伊莎贝拉是修女们最爱的安静孩子,所以我们让她替我们打掩护,这招很有用,甚至可以说是屡试不爽。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做到如此默契———我们通过梯子翻出去,伊莎贝拉托住巡视的修女,然后我们再接她过来;她比我们小两岁,在这方面的天赋却要比我好得多,总是在离地面还有成年人半个身长的高度时就从梯子上跃下来,像只迅捷的鸟。
我们冒着从高处坠落的风险越过爬山虎覆盖的围墙,在双脚踏足地面时掸落在攀爬时粘在黑色制服上那些足足有几个世纪历史的灰尘……类似的过程我已经写过很多遍了,在这里便不作过多的赘述,我主要讲故事里那些怪诞不经的桥段(尽管它们在人们的叙述和流传中变得越来越像传说);修道院的孩子都知道围墙外的世界是荒野,是白色黑色和灰色建筑构成的比耶利戈提,但是很少有人知它们中间的荒野上有什么,修道院的围墙又隔开了什么——修女们说那是一种建筑风格:第三王朝末期遗留下来的古老传统,但总有细心的学生注意到那些围墙经过人为的多次修缮。往来的行商则称他们曾在午夜看到有影子在深灰色的高草间游荡,那些像雾气一样的身影只在余光里停留了一刹便消失的无影无踪;有好事者就上述说法向佩雷斯修士求证过,那位健谈的老者唯独在此事上保持了缄默。
接着说我们之后的经历,我记得那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暮色渐浓,落日的余晖在我们翻过围墙后不久便倾倒在西方辽阔的地平线上,远处的树林在金红色的光芒中熊熊燃烧,如同《石碑史诗》中那场焚尽索多玛城无数不义之人的大火。我们走在刚刚没过脚踝高度的草丛里,余光里看到对方的发丝被晚霞染成偏红的色调。和眼前这样壮丽的一幕相比,修道院的礼拜室彻夜不灭的烛光只是在打铁时迸溅起的一个小小火星。
在步行了大概不知道多久后,恰尔玛选定了河边的一处地方扎营,附近能找到的木头几乎都在泪水河上一次涨水时被浸湿了,我们不得不分散开去收集能用的柴火。天空此时已接近绀紫色,距离变成教廷活圣人所着的深紫色礼服还要差一些。不知道是风吹过树梢还是林鸮之类的野鸟在我们的营地周围怪叫,那声音类似口哨的气声,在天色渐晚的时候听起来十分瘆人,我抓紧捡到大致差不多够用的数量就匆匆将它们投入了火堆当中,祈祷这发出怪声的野兽能畏惧火焰的力量。
没过多久,恰尔玛就回来了。同时回来的还有他带来的一身潮湿气息,“我刚刚去抓鱼了。”
“你这幅样子倒像是在河里洗了个澡——别坐的离火这么近,也别离我这么近。”
“好啦,你猜猜我在河里看到了什么?”他得意地展示着衣服前襟的一大片深色水渍,“一条大鱼,有我小臂这么长。”
“眼见为实,”我撇嘴,“除非你真把它带回来。伊莎呢,告诉她别跑太远了,天马上就要黑了。”
“没,她说她来抓鱼,让我别添乱了。”我看到他衣袖上蒸腾起的白气,在余晖中像是金粉一样在空气中飘荡,“我看见她了——伊莎!我们在这儿,你看吧,我就说那条鱼是真实存在的!”——伊莎贝拉,我的好姑娘,我就知道她能抓到它,也只有她能抓到它!”
“你的口吻简直和修道院的那些嬷嬷一个样。”我笑着推了他一把,“愣着干嘛?去给她帮忙。”
我看见伊莎贝拉像道银色的闪光扑进恰尔玛的怀里,连同那条跟我们小臂差不多长的鱼一起。然后是恰尔玛被她撞得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我忍不住笑了出来,随后便也被她以同样的方式撞倒在了草地上。
“我还以为她会放过你呢,结果还是和我一样逃不过去。”恰尔玛笑吟吟地半躺在我们旁边,手指抠着那条鱼的鱼嘴和鱼腮:它的鳞片闪烁着光芒,尾部还在空气中有力地抽动着。
“少说点话吧,不感谢一下我们的功臣?”伊莎贝拉安静地拨弄着我的头发;我知道她一定在笑,因为我刚刚说的话。
“古语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真正的感谢是放在心里而不是用语言——嘶!”他话说到一半就被少女拧住了手臂内侧,“小姐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发自内心真情实感地感谢您求您宽恕我……!”
我翻身从草地上爬起来,趁他们还在打闹的间隙接过了那条鱼:它在我的双手上只剩下了轻微的喘息,显然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我从腰间的皮带上抽出匕首,把刀刃送入了柔软的鱼腹。切割的第一下就遇到了明显的阻力,并非是因为刀刃本身的问题,而是来自鼓胀的鱼腹内。
我把刀抽了出来,改用手伸入开口内摸索。来自指尖的触感告诉我异物的形状;一颗颗冰凉的、坚硬的、圆形的……让人想到项链。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我从鱼腹中掏出了一串珍珠项链,它在被我用作砧板上拖出来一道长长的血痕;直觉告诉我里面还有东西,或者说,我至少应该再试试,把它当作一个曾经活着但是现在已经死去的宝箱,一个由血肉骨骼脏器组成的饰品盒……我碰到了一枚圆环状的物体。鱼的尸体是冷的,显然没有人类的血肉那么温热,在鱼腹中摸索的过程要更怪异,就像一艘在海上独自航行的破冰船。
直到把戒指从鱼腹内取出来时,我才如释重负:它像是嵌在里面一样,连同那串珍珠项链一起。这些珠宝替代了它已有的脏器:项链是鱼肠,戒指是心脏,如果我往内再深入挖掘,说不定会发现它的胆囊实际上是颗晶莹剔透的祖母绿。
所幸(这能说是幸运吗?)最后只找到了一枚红宝石耳环,孤零零的一枚躺在本应该是心脏的位置。我把它们连同死鱼一起拿到河水里冲洗干净。一种隐秘的兴奋让我的心脏砰砰直跳,泪水河在半个世纪前曾经盛满了逃难者们的尸体,他们带走的首饰家当自然也散落在了河床的淤泥中。可惜在经过某些投机者长达二十年不懈努力的寻宝工作之后,能留下来的东西所剩无几。命运之轮确实在眷顾我——珍珠项链最起码能换十二枚比耶剑盾[1];戒指是金的,可惜没什么工艺,五枚雷伯内[2];最遗憾的是耳环,虽然做工精美,但因为不是成对的原因价格要折一半……我计算得太过专注,甚至没注意恰尔玛从我身后悄悄接近。
“在想什么呢?”我手里一轻,抬头时刚好见他手里的闪光,“真了不起啊梅林阁下,在河边洗个手还找到宝藏了。”说完便把刚刚的三样首饰抛给我。
“你动作倒是快,”,我接住首饰,“——我看到河里有反光,这不,走了好运。”
“别骗我啦,你衣服都没湿。‘斯图尔特,撒谎可是要关禁闭的。’”他故意掐着嗓子学管教嬷嬷的腔调。
“好像我说了你就会信一样,从那条鱼里面掏出来的。”
“我从来没有不相信你说的话啊,只有你不信的我的时候。”——自知理亏,我对他说的话当然只有沉默的份儿。恰尔玛带着得胜的喜悦朝我笑了笑,从我手中把那条死鱼拎走了。
烤鱼的时候我们什么话都不说,饥饿会剥削人正常的思考能力,更多时候,我们只是静静地盯着鱼的油脂滴在炭火上,一缕白烟升起,皮肉在炙烤中开裂,滋滋作响。鱼还是太小了,再大的东西由三个人分也是不够的。恰尔玛拿了鱼尾和鱼头;肉比较多的地方给伊莎;我拿靠近骨头的部分,需要用嘴去仔细抿鱼刺上的肉,鱼肉尝起来有点腥味,像在嘴里含了一块铁。也许是我太久没吃过正常的东西了,又或者因为它其实是首饰盒,而不是一条鱼……我想到从鱼腹中掏出来的东西不禁一阵反胃,想点别的,比如平时吃的东西。
我刚来的时候偶尔还会怀念能吃到正常饭菜的日子,那时候我还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修道院里只有黑面包和燕麦稀粥:黑面包硬得像三王共治时期从引水桥上凿下来的岩石,大一点的孩子喜欢拿它当武器砸人,一旦被击中,皮上便立刻鼓出一块淤青;燕麦稀粥则要好入口一些,冬天里尝不出来味道,夏天就另当别论了,粥的质地接近被碾成糊状的羊脂肪,喝起来总带着变质的酸苦。把面包泡在粥里更是灾难,没有人会吃这种在木碗里的絮状物和麦麸皮。炖菜是需要抢的,修道院的土地产出不足以给养这么多正在长身体的孩子,总有人为了尝到一口菜汤的味道大打出手,那些抢不到的就只能在趴在草地上啃新长出来的嫩芽。
“还好吗?”恰尔玛问我———象牙白色鱼骨在他脚边堆的整整齐齐,“你脸色有点吓人。”
“没什么,我讨厌鱼的味道。”,我逼自己咽下最后一口,随后便把手里的脊椎刺向河边方向远远一掷,流动的河面起了一个小小的水花,接着一切归于平静。
“那可是肉啊,平时在碗里连油星都见不到一颗。早知道把那部分给我了。”他干巴巴地打趣道,像是想起了什么似地突然凑到我旁边耳语:“梅林,告诉我,是因为你的发现吗?你觉得那条鱼是吃了尸体?”
“我不在意那种东西,白城的人都知道半个世纪前的事情,但也不妨碍有人从这条河里钓鱼。”我调整好脸上紧绷的表情,“是我不习惯鱼腥味。”
恰尔玛向后直起身子前看了看伊莎贝拉的反应:她还在用手慢慢挑着里面的鱼刺。他松了一口气,把脚边那堆鱼骨头扔到了火里,骨骼在烈焰中发出微弱的噼啪声,像在火中起舞。
当天夜里,我们聊了很多东西。伊莎贝拉讲了一个她听说过的睡前故事:“很久以前,从这里,一直到圣威尔罗斯修道院,都曾经是属于一位贵族的封地。”她拿树枝在火堆前起头划线,雨后潮湿的泥土陷进去一道浅浅的沟壑,“在那件事发生之前,他就和所有普通的贵族一样,没有治理的天赋,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
“然后呢?”我问她。
“有人告诉他,他们可以满足他的一切欲望,前提是他必须得献出符合代价的祭品才行。”
“邪教徒都爱这么干,包括老师说的那些……”恰尔玛只说了一句就住嘴了,“抱歉,我又习惯性插嘴了,你继续说。”
“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怎样做的,总之那个男人肯定如愿了,嗯,就像沿着一条看不见的丝线向上爬一样。直到有人看见他的脖子上和手上带着自己死去妻女的饰品,于是匿名举报给了报丧女妖;它们在跟踪和搜查了那个男人的家宅后才发现背后惊悚的真相:地下室里陈列着刑具,各式各样的刑具,但是唯独找不到尸体,只有一点肉沫。那个男人在被审问后才交代,自己用把妻子和孩子的灵魂像榨汁一样榨了出来,然后再附着在首饰上——在附着时只会用到灵魂的一小部分,其他部分则会被弃之不用。它们会和仪式受益者的灵魂缠绕在一起,不断交叠变化,最终改变命运之线的走向。”
“这怎么可能?”我听见恰尔玛的声音带着点不确定的疑惑,“按照书上的说法,纺线是命运之轮才有的权力。等等……我明白了,他们应该利用了某种正规仪轨的漏洞……他们骗不过祂的,因为这明显有违炼金术的基本法则。”
“我不知道,准确来说这是我的某个远房表亲告诉我的故事。”伊莎贝拉补充完这句后便又恢复到了先前盯着火苗发呆的状态。
“那么后来呢?我的意思是,他们打算怎么处理那些附有灵魂的首饰?”我问道。
“不见了。”
“不见了?”
“嗯,他说那些东西都消失了——但不是被倒卖了。如果有人胆敢当着报丧女妖的面拿走那些东西的话。”
我脑中此时产生了某个荒诞不经的联想,一个绝无可能存在的巧合,如果我没有将我的疑问当场提出来,那么刚刚的故事就只是单纯的故事而已。
“那些首饰都有什么?比方说,一串项链?”
“我忘记了,不过好像有……有一串珍珠项链。”
“那差不多是半个多世纪以前的故事了吧?”恰尔玛在一旁问,在得到故事讲述者肯定地点头后,他短暂地朝我的方向瞥了一眼。
夜风吹过树梢,在林间穿行时发出虫蚀般的沙沙声,那种声音和窗户上正在凝结的冰花有些相似。几只鸟受到惊吓飞离自己栖身的树枝,在无星的藏蓝色天幕上留下剪影。在夜间无数声音的背后,似乎总伴随着若有若无的抽泣声,以及那个故事中的男人在实验时的喃喃自语。他低垂着头,像国王一样巡视着自己狭小王国里铁黑色的可怖刑具,他用双手爱抚着它们,对着它们吐露那些疯狂的秘密:特斯密鸠斯会原谅我的,因为我本来不该如此,我是有天赋的,他们答应了我。肉体是鸡蛋,灵魂是蛋清和蛋黄,只要我在分离时注意包裹蛋黄的那层膜,一旦破裂灵魂就会和灵智混合变得混沌……我只要那些蛋黄,只有让她们保持清醒才行,如果她们没有清醒地意识,这一切都将不复存在,不,不,她们必须要爱着我才行,一定是这样,自愿的牺牲比什么都重要,不然我会深陷诅咒之中……对,就这样……
伊莎贝拉扯了扯我的袖子,“梅林,梅林?你又在分神想别的东西了,我想听你讲故事。”于是那些嘈杂的呓语又瞬间消失在了初夏的空气中,仿佛刚刚的声音只是树叶摩擦的产物。
“啊,抱歉……你想听什么故事?”
“讲个切合主题的吧,鬼魂,野兽,或者其他吓人的故事。”
我定了定神,开始给她讲那个我知道的故事。我从来都不是个合格的讲述者,但这次例外。我曾经看过一个故事,给童年时期的“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惊悚方面的———那是另一段与此无关的回忆了。
“很久很久以前,还是这个标准的故事开头吧。有两个孩子独自生活在一栋古老的宅邸里,他们家族的大多数人已经不复存在了,留下来的就只有这两个孩子。有一天,较年幼的那个孩子实在是太无聊了,他已经翻遍了藏书室里的所有古书。于是较大的那个孩子想出来了一个主意,他对另一个孩子说:我们来玩捉迷藏吧,但只能藏在房子里,不然就算作弊。
年幼的孩子答应了他:好啊,你在这里数数。等会客厅里的座钟敲12下时,你就来找我,如果我被找到了我们就交换角色,换你来藏,我来找你。于是年长的孩子闭上眼睛开始数数……当,当,当,客厅里的座钟敲了12下,钟声在这个阴森的宅子里晃荡了好一会儿才传到大孩子的耳朵里。他问小孩子:你藏好了吗?藏好我就要来找你了。
没人回答他,这是当然,捉迷藏游戏是不会有人这么做的——他开始在家里的各个地方寻找年幼的孩子……他翻遍了藏书室,甚至发现了一条密道,石砖背后有老鼠唧唧的叫声;他翻遍了厨房,菜板上全是蜘蛛网,有水从霉变的天花板上滴落;他翻遍了客人们的卧室,惨白的月光透过窗棂照在深红色的帷幕上,耳边只有呜呜的风声在回应他的脚步。最后的最后,他跑到花园里去寻找小孩子的身影,大孩子气坏了,他说:如果你再要这么违反游戏规则,我可就不和你一起玩了。温室里的荒草差不多快和他的腰部齐平了,藤蔓缠绕在一起,像是女巫的头发。但是,里面同样也没有小孩子的身影。
年长的孩子这时候有点慌张了,他急的大喊:你在哪?你在哪?这栋房子也回应他:你在哪?你在哪?就在这时,他突然想到自己还没有去找座钟下面——那里有处空隙,是为了容纳钟摆制作的柜子。”
我在这里故意沉默了片刻,伊莎贝拉朝我眨了眨眼,配合地问道:“然后呢?”
“那个大孩子循着钟声的方向向座钟慢慢走去,地板嘎吱作响。走到座钟面前时,钟表刚好又敲了12下,当,当,当……他轻轻拉开下面的那扇门,两具早已化为白骨的尸体倒了下来。”
“大孩子惨叫一声,他意识到那正是他和另一个孩子的尸体——于是,在徘徊了两个多世纪后,古宅的幽灵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
我还在享受结尾处伊莎贝拉的沉默时,突然看见恰尔玛谨慎地抬起手,有些犹豫地指向了我身后:我很清楚,我的背后只有起伏的荒原,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不会这么……倒霉吧。”我能明显感觉到自己说这话时因为紧张磕绊了一下。
“梅林,我可没有在开玩笑。”他一反常态的严肃让我汗毛直立。后面,我后面有什么?我的手不自觉地摸到了腰间的皮鞘上,里面的匕首原本是冰凉的,此时却有些微微发热———那是因为我的手在变冷。来不及了,无论如何都太晚了,不知道现在这样还能不能确保……然后我就看见了恰尔玛努力压下去的嘴角,他在保持自己嘴角的弧度不至于太夸张,接着是难以抑制的放声大笑:“你后面——噗哈哈哈哈哈,梅林,你那是什么表情啊,我就说了一句而已,你可是讲鬼故事的人,怎么能这么害……”他还没来得及做完就被我拧了一把,“你真是,伊莎——你看见他的表情了没有?停停停,我知道错了!”
“加西亚,如果你再给我开这种玩笑……!”我和他在草地上扭作一团,最终也没分出个明确的胜负,“算了,我是真的被吓到了。”恰尔玛从草地上滚起来,“我还以为你不怕这些东西呢。”
“闭嘴,烤你的火去吧。”
他缩到伊莎贝拉旁边,故事的另一位听众对刚刚的恶作剧也很满意,“小声点,别吵了,你们有没有听到呜呜的声音?”
“或许是风声吧,”我往火里投了根相对干燥的树枝,溅起的火星随着热流向上升起,“伊莎,你别跟着他胡闹。”
“我才没有。”她小声地反驳了我一句,“我没有加西亚这么无聊。”恰尔玛接过话茬,说他想起来一个鬼故事:
“停停停,认真听我说,我知道这话从我嘴里说出来有点严肃,总之别在意这些琐碎的细节。伊莎想听吓人的故事,刚好我这里有一个吓人的故事,甚至发生的地点还是跟河有关的。”
“很久很久……咳咳,我知道这个开头老套,别瞪我,梅林,我又不是故意的。总之就是很早以前,有三个人,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得到任何东西都要均分成三份……在一同经历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坎坷后,他们互相约定:他们三个人彼此不得互相伤害,并且如果三人中任何一个人富裕了,也要把钱分给其他两人一份;如果任何一个人遭遇了苦难,其他两人也要帮忙协助他。”
“就和许多寓言书和教化册里说的一样,命运之轮真的给予了他们其中一人金钱,但那个人却选择了违背誓约……开始只是因为分到的钱数争吵,接着就变成了大打出手。”
“等那个发财了的人反应过来,这才发现其他两个人已经死了。他们居然为了这点小事而闹出了人命,这可真是糟糕了……况且这两具尸体可怎么办?剩下的那个人慌了神,这时,他想到了一个主意……”
“把尸体抛进河里。”我说道。
“对了,他把尸体切成了小块,花了整整一夜时间才彻底处理干净。哦对,还记得开头那个约定吗?那不是普通的约定,而是一种誓言,在命运之轮见证下的誓言。”
“「违背了誓言的人会遭到惩罚。」,跟炼金术的原则一致。”伊莎贝拉打了个哈欠补充道,“你想说这个对吗?”
“当然了,我就知道你了解这些。”恰尔玛朝我们笑了笑,我知道他是因为忘了那章的内容才把这个问题抛给听众。
“接着说,那个还活着的人抱着金子沉沉睡去,这一睡就是永远——第二天,或者说第二十天,人们发现了他被分成三份的尸体,切开的断面上覆盖了一层黄金。”
恰尔玛朝我们得意地扬眉,我叹了口气才开始慢慢鼓掌:“好吧,好吧,我知道了。给讲故事的人一点掌声。”直到伊莎贝拉开始打哈欠了,我们才互道晚安,在火堆旁挤作一团进入梦乡。
我睡的并不安稳,第一次醒来的大概时间是在凌晨,恰尔玛已经把当作被子的斗篷全部扯到了他那边,他背对着我,说话的声音因为困意而变得像是用鼻音哼出来的:“梅林,我在想伊莎讲的那个故事,还有我的那个。”
我们的篝火还在燃烧着,相比睡前火苗要小了不少。我又往里面添了几根柴才躺下,“它们都跟这条河有关。我记得有个人说过,他们在给它命名时就遭到了诅咒。”
“是鲁克斯平,你记得他的外号吗,「吃书的鲁克斯」,因为他总这样威胁不听他讲话的孩子。”
“我当然记得,他是白城人,但是和我们不一样,他是在白城出生的。”
“鲁克斯平还说过,在泪水河长大的人总要回到泪水河,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都把死者的大拇指指骨丢进河里,只有那样他们的灵魂才会得到安息。我后来讲的故事,那个杀了他朋友的人遭到了死去灵魂的报复,就是因为他忘了把指骨丢进河里。”
“所以……”不知道是因为神经高度紧张还是因为那些故事,风声愈发躁动不安了。
“所以我想,第一个故事里,那个贵族肯定没有把他妻子和孩子的指骨丢进河里,这样她们的灵魂就只能被术法束缚在首饰上了。”他平静地说完这个结论,“这只是我想到的东西,睡吧。”
“嗯,晚安。”虽然这么说,结果却是我翻来覆去地难以入眠,勉强闭上眼睛后,那些蹲守在我意识深处的梦境却像猎犬追捕野兔似的围了上来:我梦见我拿着匕首穿过一条漆黑的走廊,只有尽头能看见飘忽不定的一点烛光。心脏如同亡命的赌徒在盯着庄家揭晓出目时那样剧烈地颤抖,不是出于恐惧,而是因为狂喜……我推开了虚掩的门,朝烛光旁的那个身影刺了下去。
——我全身冰凉地醒来,心里还停留着噩梦后的不真实感。不,不对,这种恐惧其实来源于四周包围着我的黑暗。在确认听到其他两人熟睡的沉重呼吸声后,我小心翼翼地伏身半趴在草地上,借着火堆周围那截枯木眯起眼睛观察。
旷野上起了一片乳白色的薄雾,不是我的错觉,从雾气中传来的似乎是某种以人类听不懂的语言哼唱的歌声,它时隐时现、令人捉摸不定,有时候近的就像在人耳边亲密如情人般地喃喃低语,有时候又像牛奶滴入水中一样融在了雾里,愈发飘渺和遥不可及。
我屏住呼吸仔细分辨声音的方向。接着是一把四弦琴加入了独唱,它的演奏者似乎并不熟悉这把乐器,演奏得断断续续的旋律只在某几个地方才微妙地同那歌声相呼应配合,就像悲伤时的几欲昏厥的吸气……就在这时,我听到了熟悉的口哨声,那正是黄昏时我在树林里听到的,几乎和林间风声一样的口哨。
我被这个自己脑海里冒出来的想法吓了一跳,视线几乎是下意识地望向身边——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连同那条略有些毛糙的斗篷一起,他们全部消失了,只有篝火还在静静燃烧。“有人吗……?”我有点不太确定地对着远处无垠的黑暗喊道,“有人吗——恰尔玛,伊莎?有人回答我说的话吗!”
没有人回答我。就连风声也止息了,漆黑的天穹覆盖着同样漆黑的荒原,我的耳边只剩下那令人心碎的旋律。
我拿起一根在篝火边缘的木柴,往上面裹了根随身携带的绳索后点燃——这是个冒险的决定,并且有很大可能无功而返,或者赔上自己的性命,如果那件事发生在现在,我可以确信自己会采取一种更稳妥有效,更冷静也更无情的方法去处理此事。但当时的我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把短匕首和花五分钟时间做的火把。
黑暗似乎是永无止境的,人造光源只能照亮身边大约半米的距离。我循着歌声不断向前,先前的梦境像是无情预言的写照……不,还是有一点不同的,我现在更像是被它们裹挟着向前,只有脚下踏足的地方是真实存在的。
在黑暗中跋涉的过程是漫长的,火把一直在燃烧,根本无法判断时间的流逝,我到这时已经认为我被困在梦魇当中了。但接着,一阵狂风呼啸而过,带起浓雾如同暴风雨中的无望海一样,不断翻滚出各种诡谲的乳色波浪,在海啸的正中,在狂风和巨浪的交汇处,我看见三个纤长的苍白身影矗立在荒原的中央,衬得周围无垠的黑夜更加深邃。白影们的面容已经模糊不清,半跪在草地上的那位怀中抱着一把四弦琴,垂发从脖颈处一直流淌到衣裙腰间绣着的三支交叠缠绕的百合花;靠在她旁边的白影从身高看年龄较小,雾一样朦胧的发丝才刚刚及肩,耳朵上的饰物不知道为何只戴了一边,另一边则是空空荡荡,她的手里正紧紧捏着一根管状的乐器费力吹奏;中间的盘发女人胸前的衣襟不知为何溅上了一大片银白色的斑驳痕迹,她对此却表现得毫不在意,仍然继续哼唱着那段悲伤的旋律:
亲见国家更迭作,目窥磐石成尘芥。
于此水中亡何物,然吾至今不可求。
她长长地叹息一声,两滴泪水从脸颊滑落,“你来了。”盘发女人空洞的双眼望向我,我这时才看到她心口处蜿蜒的狰狞刀伤,星星点点的血迹顺着那道伤痕蔓延在绸缎上。
“……我见到幽灵了,”我觉得从自己嘴里吐出的话都是发疯时的谵语,“不……接受过洗礼的人应该不会停留在这里才对,就算是战争时期惨死的人,也应该得到宽恕了才对……”我说完才意识到自己的言论有多愚蠢,她们眸子里倒映的景象根本没有我,这是一段不停在重复的生前回忆。在她们的视角看,我或许才是真正的幽灵,一个无法干涉任何事情的幻影。
“我们的罪行亵渎了祂,但只要找到……一切就还有希望,如果有了……我们的灵魂就能得以完整,祂会原谅我们的。”那三张苍白的唇齿一同“说”道——她们的嘴里空空荡荡,里面只有半截看上去像是舌头样子的东西。我无从得知这些是不是她们最后的遗言。
起初这些鬼魂只是看着我,或者说我背后的无垠的黑暗默默流泪,很快这种克制的情绪就变成了让人心惊的恸哭,“特斯密鸠斯啊!请您宽恕我们吧!宽恕那个人的罪行,一同宽恕连同连接我们的不幸命运!”在一齐念完那个名字后,三个幽灵就像是被火焰烫伤了一样失魂落魄地向后倒去,白雾一样的身躯如同石膏像般崩解,随即和地面上乳白色的晨雾融为一体。
我再次举起火把照亮四周,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黄昏时捡拾柴火的林地附近,那件有些起球的斗篷正搭在我的肩膀上,远处,启明星如同一颗冠冕上的孤钻镶嵌在东方逐渐放亮的天幕之上,空气中还带着昨晚夜路的潮湿气息。我沿着昨天踩出来的小径慢慢往扎营的方向走,接着在倒伏的树干后面看见了我的两位朋友——倚靠着彼此睡的正香,我熄灭了篝火,小心翼翼地挤在他们旁边。
口袋里某个冰凉的东西透过布料硌到了我的皮肤,是我从鱼腹内掏出来的饰品……至少它们不是这场噩梦的一部分?我对着晨光把玩手中这些精巧的饰物,却莫名感觉它们有种熟悉感,红宝石耳坠的耳针尾端沾着些褐色的东西,以及那串珍珠项链,它的连接处坠着一个小巧的金制圆片,上面阳刻着和那个幽灵衣裙上相似的百合花,三支百合交叠缠绕着。我想起来故事里那个贵族妻女最后的结局,终于意识到了这种熟悉来源于何处:它们本该属于那些鬼魂,或者说这些首饰上面本来就有她们的一部分……三支百合缠绕在一起,那个故事不是虚构的,但真正让我觉得毛骨悚然的是,这个充满嘲弄和暗喻的家徽……到底是它暗示了那个贵族最后的疯狂行径,还是说那个贵族在坠入疯狂后从它身上得到了启示?
我把手中的这些首饰全部抛入了河里,湍急的水流几乎是一瞬间就带走了它们,消失的无影无踪。
只是她们最后的祈求——我未曾听说过那位被祈求者的名讳,在书籍里寻找的结果也是一无所获。那天回去后,我并没有向恰尔玛提到昨晚发生的那件事,只是说那些首饰已经被我丢进了河里。他这才松了一口气,跟我讲到他求助于那位“吃书的鲁克斯”的结果——恰尔玛刻意小心地隐去了故事的来源,好在那位教士并没有起疑,只是说这带确实有位触犯禁忌的贵族,真实性如何已经不可考了。出于对神秘学谨慎的态度,他正准备劝我把那些东西处理掉。
我对他笑了笑,说那些东西我本来就没打算据为己有——说到这里时他瞪着我上下扫视,你确定吗,斯图尔特?这可是很严重的事情。
我说我当然确定,我不会在这种地方犯蠢。
从那之后我便没有在荒原过夜时见到她们了。泪水河平原上还是照旧不断发生诡异的事情,沿路行商传闻见到的白影也不少,唯独没有符合我描述中相貌的三位鬼魂出现。
旧历98年,我应召前去比耶利戈提参与“瓶中之人”计划的讨论,入城的路线需要途径泪水河的支流沿岸,天色渐晚,负责护送的小队一行人讨论后决定在此地扎营休息,只不过这次除了我和温德尔家族仅剩的那位孩子之外,周围都是些不到二十岁的年轻学生,其中的大多数人甚至还是第一次有机会见到如此宏伟壮观的尖顶建筑,因此不免有些异样的兴奋。我自觉在这些年轻人还兴致高涨的时候去加入他们的讨论是种自讨没趣的行为,于是便借着机会一个人到河边散心。
三十四年过去了,那些曾经在岸边默默矗立着的第三王朝时期建筑遗迹残片大多都已殆无孑遗,侥幸能被人找到的部分也看不出来上面的花纹,再过数十年……不,只要再经历几次暴雨,它们就会和这里的其他石头一样被流水抛光打磨,成为泪水河河床的一部分。我在岸边捡起块石头朝着河面远远掷去,流动的河面起了一个小小的水花,接着一切便归于平静。
法伊格尔南部,即泪水河沿岸的民间有个约定俗成的丧葬传统:死者被送进火里焚烧,而右手大拇指的指骨则会被单独留下来剥皮,处理干净后抛入水中。我的左手浸入有些冰凉的河水里,想起曾经同另外两人在濒临绝望边缘时的约定不禁失笑:伊莎最后的尸骨早已被我投入炼金炉中,而加西亚和我并非出生在白城当地,更谈不上用这里的传统埋葬了。
我低头俯瞰在水面下因反射而扭曲错位的手指关节,某个惨白色的、反着光的东西卡在一旁伸手就能够到的石缝里——或许那些只是照在河面上的月光,但我无法控制自己用手去触碰它们,就像是……命运使然。我闭上眼睛,并非是出于特定的目的,这更像是仪式前的最后准备,一种人人约定俗成的祈求。
视觉陷入黑暗后,触觉就变得格外敏锐。指尖坚硬的触感告诉我,我摸到了什么东西,圆形的,它顺着水流滚到了我的手掌中,五指并拢,像牙齿咬合。我的手离开水面,掌中是一颗珍珠,因为岁月的流逝和在河床上反复磕碰而变得有些黯淡,但它还是在我的颤抖的手里闪闪发光,仿佛是由月光凝成的。
我记得它,即使已经过去了三十四年,它曾经完整的模样和冰凉的触感还是如此清晰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同样在视野里看到了那个和珍珠同样苍白的身影:三十四年前初夏夜晚的那个幽灵同样也在这儿,带着她生前固执的希望,用那双雾气构成的、早已失去人类知觉的双手在河水里不断地打捞,寻找那串附带着她灵魂的项链。
她绝望地掬起一捧河水,即使每隔半分钟,那双手就会和捧起的河水一起消逝。只要找到它,她就能免除自己作为同谋者负担的连带惩罚,从将近一个世纪的苦役中解脱出来。这么多年过去了,将珍珠串联起来的绣线已经腐朽,于是它们四散在河滩上,等待湍急的水流把价值连城的珍宝彻底埋没。那个幽灵知道希望就在她的面前吗,就在离她不到半尺的河滩上?她的手就快摸到了,就快摸到那颗离她最近的珍珠,幽灵掬起那捧河水……一颗白色的流星从她由雾霭聚拢成的手掌里垂直坠落,接着便落入黛黑的河水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最后的希望消失了,我知道她绝无可能获得救赎了,哪怕是我亲自把那些珍珠聚拢,它们也会因为某些外力影响而消失:被偷窃,被倒卖,落入他人之手……然后再回到这条河里,回到她冰冷的尸体在人间最后的停留之处……因为这是命运,这是特斯密鸠斯对胆敢改变命运的亵渎者的惩罚。
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寒冷从牙齿的根部开始缓慢爬升,伴随着嘴里熟悉的铁锈味道。背后传来温德尔的声音,我支撑起身子,踉跄着走回营地。那群年轻学生们正在篝火旁讲故事,就跟三十四年前的我一样,温德尔小跑着过来试图搀扶我。他对我说,您好像在发抖……
我推开他的手,我有点冷了,给我加件披风吧。
作者:德蔚
备注:疑似权谋的小故事(?)
白雪积在屋檐,阶前落雪未扫,四处一片白茫茫,只露得侧面青石。一道雪一道石,倒是黑白分明。院里的腊梅落了数朵,稀稀疏疏地落在墙角,冷风吹来,明黄花瓣便飘落在池塘里。胡道荣坐在石椅上,看着眼前平静的水面,手中正把玩着一朵腊梅。黄花紫心,肚大口小,如钟倒挂,过去废了老大劲找来栽种的名品,如今,也不过是草木而已。
若是在以往,偶有游鱼吞吐池水,顺势呆头愣脑地吃进些花瓣。胡家小儿常悄摸逗弄这池塘的鱼,因这多少有些不庄重,家中长辈批评了几回。但,总归是捧在手心里的孩子,不是什么大错处,便也由着他去了。
不过,一日胡家小儿捻了些豆糕到池中喂鱼,几尾锦鲤当即翻了肚,不一会儿,一池的大胖鲤鱼相继死了大半。见到这副情景,孩子又惊又怕,哭闹着没完,仆役忙把这消息告诉给了老爷。说来也巧,当天恰有几位贵客到访,胡道荣本打算领着人游览一番他精心营造的庭院,却不想全然泡汤。一时间,几位客人连茶水都没用,就被他带去了临近的酒楼。
时至今日,也只剩下三两只灰黑的潜藏在水底,静默地摆着尾巴。胡道荣正想着以怎样一幅姿态迎见来客,就听见嘎吱嘎吱的踏雪声从远处而来,一人掀帘而入。
他把手中的花扔进水池里,水面激起扑通一声闷响,涟漪间,恍见墨鲤扭身游动。来人面容不老,发顶却生着不少白发,像是冒雪而来,纷纷扬扬的雪落在头上。他轻轻作揖,却不等胡道荣回礼,径直坐到了对面。胡道荣不置可否,只当习惯了这位官场上的“老朋友”,于是挥了挥手,唤角落候着的侍女上茶。
侍女上好茶,便退了下去,两人各持一杯。见李振摩挲着杯沿,一语不发,胡道荣举杯喝了一口,径直道,“今日到访,想来不止是喝杯热茶吧。”
氤氲的热气拂过脸颊,李振啜饮一口,又将茶杯定在石桌上,“自然,自然……”他轻轻笑了一下,悠悠地开口,却说了句人尽皆知之事,“那李氏……业已攻下汴州。”
胡道荣撇了撇嘴,鼻息随着哼笑化作一抹白气,“一入城,便马不停蹄地宣布‘赦免’我等旧臣,倒是快活。”他把茶水倒入茶盘,又倒了一杯。
“你以为此举何意?”
“安抚人心,再安插新人,收拾朝局,”胡道荣抚上石桌,丝丝寒意侵入手心,“总归逃不了这些,再多……多添几分宽厚仁慈的美名。”
“嗯,是。”李振将小巧的茶盏握在手里,随声应着,目光却飘向高高的屋檐,望向灰白迷蒙的天际,注视着流云,却像是什么都没看,“徐毅已请陛下旨意,前日开拔。不过,我以为,此时局势再难翻覆,若是先帝仍在,定不至于到今日境地。”
雪下得愈发大了,星星点点的雪穿过飘起的帘布,胡道荣伸手去接。须臾,冰花化无,什么也没留下。“陛下性情儒雅,比不得先帝骁勇……”
胡道荣叹了口气,就着外衣拍了拍手,站起身走了几步。“那姓徐的獠贼当真是好手段,看着陛下长大的情分,也敌不过他的花言巧语。如今……精兵皆在他的麾下,拥护还是反叛,不过一念之间,谁还能左右他的选择。”他卷起帘布,梅树挺立,寒风裹着花香,呼呼地吹进来,双目迎风,干涩得发痒,他不禁闭上了眼睛。满庭草木,说到底也比人长久。
“他可以选,我们也可以。”李振吐出一句简短的话。
选?梅花簌簌地飘落,池鱼跃起,噗通一声下落。
“对,再选一次。”李振幽幽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让胡道荣心生冷寂,“李承恪得了汴州,下令赦免旧臣……顺水推舟,眼下正是时机。”
再选一次?胡道荣想起多年前的一次选择。来自天象的谶言,水中漂浮的数具尸体,炽热的火光,刀剑和鲜血,尘封在数年前的血影浮现在胡道荣的脑海。他想起,一场寺庙里的欢宴和死亡,一场游戏带来政治的机遇。李振,在这场游戏中如鱼得水,将士族一个一个拖入水底,帮先帝扫清阻碍。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迎风而倒,才凭借寒微的身份,走到现在。
然而,怎可如此?……胡道荣再度睁开眼,转过身,死死盯住李振,“若无先帝对你我的知遇之恩,我们如今怎能坐在这里?”
“可他已经死了!”李振对着这位朋友冷冷地说。他沉默了一会,又接着说,“徐毅和他的朋党借田亩与行贿诸事,两次三番地找上我,无非是想要上位,我上谏陈情,陛下却置若罔闻。我只好避而又避。说到底,陛下从未将我等视作自己人……勿以有限身,常供无尽愁。到今日,你怎么还不明白这个道理?”
没人手头是干净的,查与不查,不过在于一人。这一处精心修缮的宅院,也是如此,胡道荣深吸了一口气,冰冷的空气填满肺腑。这种事情不是早就已经发生过吗?在多年前那场血腥事件中,另外一位“朋友”做了一样的选择,却不如自己与李振“幸运”。勾结前朝太后,涉嫌谋反,弃市,轻巧而荒诞。他在酒醉时吹嘘,说他屋里有一只金银平脱镜,先帝在他领兵宫变,斩杀前朝皇帝后,赏的他。他平日将这镜子供于高阁,一则金贵,二则不如寻常铜镜趁手,所幸,只当是荣誉。后来看,他自己也是一样的,被摆在某个位置上,若是挡了谁的路,便会轻而易举地碎了。 这位朋友曾说过的话,如今看来也是一样的,哪怕他和李振躲在金屋里,看似逃避,也不过是顺其自然地避让。
“可你以为,你对那李承恪笑脸相迎,你就一定吃得了好处?”胡道荣半天憋出来一句,愤愤地斥道,“枉为大丈夫!”身为人臣,几经易主,桩桩件件,青史所载,自然是枉为大丈夫。
李振却觉得好笑,嗤嗤地笑了起来,“枉为大丈夫?若是甘心要那些清洁名声,早些时候,何不顺着那帮士族,乞食于人下便好。别忘了,你也‘曾’登进士第。”登进士第,当年科考侥幸者多,胡道荣便是其中之一。事发而被要求再试,最终被判不得再赴考场。他此生该与仕途无缘,不过后来……
被追起往年丑事,胡道荣勃然大怒,抄起茶壶将李振泼了个劈头盖脸。热腾腾的茶水浇在李振的头上,将他的衣袍浸湿,一大块深色的水渍附在领口。他抬手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水,扬了扬嘴角,“都是过去的事了,还是这么在意。罢了,胡兄。”
他站起身,朝着茶室外走去,语气却缓和了几分,“你这梅花,养得不行。正是应季,却落了不少。”
“都是阴天,在所难免。”胡道荣看着朋友的背影,呼出一口气,在原地坐下,“原先太密,如今正好暗香疏影,我看着倒是得宜。”
“那便好,告辞。”小厮递来大氅,李振披上,朝着风雪里走去。
“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蹰。”庭院留下两串脚印,又再度被覆盖,没有痕迹。
作者:五十步
免责mode:笑语
一下船,我就直奔酒馆,一路上晃晃悠悠,脚踩波涛,好像还没喝就醉了。扮演酒鬼并不难,海员的身份,加上红色的酒糟鼻,不用自我介绍,别人就能脑补出你是怎么样的一滩烂泥。
推开“外乡人”的破木门,粗糙的合奏迎面扑来,那是水手们粗嘎的笑骂声夹杂着鲁特琴的旋律,一浪高过一浪。酒馆里氤氲着的酒精、烟草和欲望的味道,一切都仿若昨日,无人在意我的到来。
踩着粘腻的地板,我挤过喧闹的人群。吧台边那抹扎眼的紫红,是胖乎乎的“孔雀”老爷。他那身金线绣得歪斜的天鹅绒外套,以及帽檐上那根满是油烟的孔雀翎,早就是“外乡人”酒馆陈设的一部分了。酒保山姆看也没看,就把一大杯冒着泡的麦酒推到他面前——老爷照例要抱怨两句“不够醇厚”,但没人接这话茬。他跟我一样,就像个自带白噪音的老物件,人们早已习惯视而不见。
“一杯秘制热红酒,加蜗牛壳。”我敲了敲吧台,趁着山姆忙活的工夫,细细打量起了四周,没费什么劲就发现了目标。这蠢货过于显眼了。
昏暗的角落,烛光勉强照亮一张堆满散乱纸张的小桌。那个面色苍白的年轻人埋首其间,羽毛笔尖在纸张上飞快移动,时不时推一推滑下鼻梁的眼镜。他啜饮蜜酒的样子像在品尝药剂,每一声粗野的哄笑传来,他的肩膀都会不自觉一缩。
有点小心机,但还是蠢得惊人,没什么威胁。
我的心思转向了壁炉旁的那对吟游诗人。男子矮胖,穿着缀满铃铛与彩色补丁的小丑服,正挤眉弄眼地拨弄鲁特琴。倚在他身边的半精灵女子,一头红发像跳动的火焰,尖耳朵从发间露出。她敲打着腰间的小鼓,用一副清亮、泼辣的嗓子,唱着关于巨蜗神、码头姑娘与吝啬商人的小调。说实话,我听不太懂,但从周围人的反应看,那歌词想必是相当粗俗直白。
“吱呀”一声,酒馆的门开了。喧闹声瞬间停了下来,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门口,连时间都顿住了几秒。
那是一个瘦削的年轻姑娘,穿着样式简单的灰色长裙,毫无装饰,剪裁合体;头发整齐地束在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她快速扫视了一圈酒馆,怯生生的目光里没有好奇,只有一种克制的打量,像是在寻找什么。
“多美的眼睛啊。”我刚在心里赞叹,时间就恢复了正常的流速,酒馆又喧闹了起来。
在那不起眼的角落,那个面色苍白的蠢货急匆匆站了起来,急匆匆把纸张归拢到皮包里,急匆匆朝门口走去,迎向那个姑娘。满心满眼都是清澈又愚蠢的喜悦。
果不其然!毫不意外!又是一对苦命鸳鸯。
我最见不得这种情意缠绵的剧本。不被祝福的一对有情人,背叛了各自的家族,乘浮槎远赴海外,再不回头……啊呸!呵忒!
就在我腹诽的工夫,那一对璧人已经离开了酒馆。而几个精悍、黝黑的水手,从不同的人群中分离出来,也约好似的推门而出。
“孔雀”老爷的翎毛抖了一下,默默地看向了我。
我点了点头。
行动开始。
三分钟后,酒馆后面的暗巷里,水手们围住了他们。
年轻人把姑娘护在身后,神色紧张,声音颤抖:“你们,你们要干什么?不要过来!退后!”
“别装了,你知道我们要干什么,我也知道你要干什么。”“孔雀”老爷发话了,带着上位者的威压。
年轻人一下子就垮了,他眼神闪烁,显得心虚又鬼祟。
水手们进一步收紧了包围圈。
年轻人长出了一口气,哭丧着脸,抱头蹲下,放弃了抵抗。独留那个姑娘茫然地站在他身后,垂泪不语,真是我见犹怜。
“孔雀”老爷已经取出了手铐。
就在此时,蹲在地上的年轻人却猛地起身,弹跳!
“操!”“孔雀”老爷和水手们异口同声,破防大骂。
眼见年轻人已经跳出了包围圈,跳上墙头,早就蹲在那里看热闹的我,一个闷棍甩在他的头上。
“捆牢,带走。”我跳下墙,拍了拍袖子上的灰。
“傻姑娘,你被骗了。”我注视着正在啜泣的姑娘的眼睛,唉,真的好美,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沉醉。
“我猜猜,他本是大洋彼岸沃利公国的继承人,放弃了地位,只为环游世界,探寻真理,偶然间遇到了在神庙中苦修的你,一见钟情。”我顿了顿,继续戳她的伤口,“而你呢,一个苦闷的女祭司,被家族放弃,丢到鸟不拉屎的神庙,偶然间结识了一个见识广博的青年学者,一见钟情。”
“这样的戏码我们见多了,祭司大人。”“孔雀”老爷摘下了帽子,夸张地行了个礼。
“可这一切有什么错呢?”姑娘不理“孔雀”老爷,只是望着我,“爱,又有什么错呢?”
“你以为是为爱私奔,实际上是被人贩子诱拐。你以为会到达大洋彼岸,不不不,你只会到达一个隐秘的小岛,上面全是如你这般的傻姑娘。与你缠绵的,也不会是什么年轻的情人,而是肥胖老朽的权贵。”我痛心疾首,晓以利害,“你将失去一切,包括你现在的身份,你的家族也会失去名誉,而你会得到什么呢?一个新的身份——奴隶。”
“祭司大人,您的家族并未放弃您。好在为时未晚!一切都还来得及,丑闻没有泄露就不是丑闻。”“孔雀”老爷迫不及待地表起了功,仿佛一只歌唱的鸟,得意洋洋,“您还可以回去当尊贵的女祭司,在权力体系里慢慢向上生长,生出枝桠。也希望您不要忘记我们这些卑微的帝国密探。”
“真的吗?”姑娘看了看“孔雀”老爷,又看了看我,美丽的眼睛里已经没有泪水,那灼灼的目光让我觉得有些不自在。
我正要说话,她却抬手制止,“我知道你们的身份……你们是外星人。”
“嘶……哈哈哈!外什么人?这话是怎么说的?”“孔雀”老爷放声大笑,满脸的肥肉都在抖动。笑着笑着,却在姑娘沉静的目光中尴尬地安静下来。
“那就不用演了。”我说,“带走吧。”
安全屋里,“孔雀”老爷和我面面相觑。
沉默良久,他问:“要灭口吗?”
“没这个必要,还可以糊弄过去。”
我们推开审讯室的门,直面女祭司。
她就这么普普通通地坐在桌子前,却已经换了一副模样,衣着依旧,发型依旧,美丽的眼睛依旧,就是不知怎的,不复之前那副娇弱的模样。
“那就开诚布公吧。我们是外星人,你的小情郎也是外星人,可他也真的是人贩子。”我坐在她的对面,“孔雀”老爷堵在门口。
“我就知道。”女祭司的眼中闪着狂热的光,“我就知道!我读过很多书,书里有你们这样的人。”
“神庙里的那些吧?”我微笑着说,“那里面有些是真的,有些是以讹传讹。”
“我就是想离开这里……这个世界太小了,我的梦想又太大了。”女祭司盯着我看,眼中充满了期待,“所以,哪怕是人贩子也好,我也想跟着飞上星空,看看宇宙。你们,能帮我吗?”
我看着她,那么的楚楚可怜,那么的野心勃勃……我几乎就要心软了,这个地方真是有点东西的。好在“孔雀”大人及时清了清嗓子。
“这个嘛,我们无能为力。”我回过神来,用公事公办的语气说,“既然你翻过那些书,应该也知道原因。”
“是啊,那个‘蜗壳’……可笑的‘蜗壳’!”女祭司的声音越来越小,连着身体都好像也变小了,“这是什么样的诅咒啊?”
“这就是神秘的宇宙,我们并没有强大到能改变宇宙规则。”我苦笑一声。
“您刚才也在酒馆吧……听到吟游诗人唱的小调了吗?”女祭司眼里又泛起了泪。这姑娘是水做的吗?
“听到了,曲子好听,词听不太懂,是说码头姑娘与商人的爱情吗?”
“我,我们……都是那码头姑娘,苦苦期待着商人的到来,虽然知道商人没有真心,却也期待跟着他离开,随便去哪儿也好。总比困在蜗神的壳中强。”
下面就是标准程序了,清洗记忆,送她回神庙。
哪怕再高明的催眠术,也只能让她记起一个负心人的故事,哪怕这个负心人来自太空。
一切尘埃落定,我才有时间想起了那个蚱蜢精,“那个半人马座的人贩子交待了点什么?”
“没什么新意,无非是一些变态想要新玩具。”“孔雀”老爷说。
“真有那么多混蛋想要一具神智如新生儿的躯体?一个超大号的宝宝?真特么恶心!”我皱了皱眉,“按标准程序,消杀吧。”
我回到船上,头痛欲裂。这个星球越来越难搞了。
正如女祭司所言,“蜗壳”是他们的诅咒。这个“蜗壳”覆盖于这颗星球的太阳系外,薄薄一层,吹弹可破。可无论这个星球上的居民以什么方式离开蜗壳的范围,就会丧失神智,变得如同新生儿一般清澈。
他们也曾发展出相当程度的文明,也曾驾驶飞船征服临近的卫星与行星,可就有那么一层壳,一层无论如何也突破不了的壳,让他们重拾愚昧与迷信。科技崩解,宗教兴起,祭司阶层、封建领主重新诞生,光明重归黑暗,喧嚣归于沉寂。
一切都在失传,火箭、飞船、核能……但有些东西可以被记住,被记在神庙里,被记在口口相传的民间传说里。他们记得有一层壳,记得自己的族类生来被诅咒,记得有外星人。
我和“孔雀”老爷记得:这是诅咒,也是惩罚。
我们记得亿万年前长安星域的毁灭,记得无数种族生灵涂炭,记得侵略者的傲慢,记得血泪中的反击和那最终方案。
以牙还牙。
当侵略者种族的最后一小撮苟延残喘于这颗星球,我们烧熔了它。血肉归于岩石,神智归于虚无。
死寂的世界,今日如昨日,如亿万个昨日。
然而,终有一日,石头诞生了血肉。
单细胞生物,多细胞生物,如同小丑般可笑的各种爬虫你方唱罢我登场……
终有一日,星球发展出了文明,其成员也自称人类。
我一直好奇在“孔雀”老爷眼里,这颗星球是什么样子。毕竟他的祖先是鸟类,能比我看到更多色彩。
我想“孔雀”老爷也是好奇我的。我眼中的世界因果纠缠,这颗星球上有一棵金色巨树,不知发芽于什么样的种子,其树根藏在我看不见的深深的地底,藏在黑暗又险恶的地方,地表之上是不断生长的金色枝桠,连接着他们每一个“人”。
有时,这棵树会长出特别迷人的新枝,试探着伸向方外,伸向你我……
真是头疼呢。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实验性练笔作品
一
“我的天吓死人了!刚刚有个陌生男人按我家门铃!!”
凌晨十一点,我刚把一位初次负责凶案,需要心理疏导的民警送走,就收到我的编辑林晓这条消息。她做事向来风风火火,连用感叹号都比别人多一个。
我皱了皱眉,拨过去,响了不到三秒就被掐断。
“孩子睡了,说话会吵醒她。”她很快发来解释。
我扫了眼电脑右下角的时间,心想:这个时间点确实尴尬。虽然我现在主要负责警方心理咨询疏导工作,但偶尔也会接触一些普通人的案例,我太知道孩子的睡眠对一个一岁幼儿的母亲意味着什么——她会整夜陷入一种神经质的、近乎偏执的保护状态。林晓最近正因为丈夫长期出差和产后焦虑被我转介到同行的朋友那里做疏导,虽然出于职业道德和隐私意识我并未探究过具体细节,但对这位编辑的情况还是有所了解。
是的,我是警局外聘的心理咨询团队顾问,同时也是业余推理小说作家。林晓正是我的责编,这也是我无法为她提供心理咨询的原因——心理咨询师职业要求,不能为自己的朋友和亲属提供咨询服务。
“你们小区不是门卡很严只有业主能自由进出吗?打电话给安全中心联系保安问问?”我继续打字追问道。
“我手一抖直接挂掉了!你知道的,怕吵醒孩子。”她打字速度极快,“视讯里只能看到是个高个子男的,低着头摇摇晃晃的,好吓人……”
“说不定是哪个业主按错了呢,你注意下楼道,没动静就没事。”我宽慰道,不想给这个已经如惊弓之鸟一般的母亲太大压力。
“你知道那个故事吗?通过猫眼看楼道一片漆黑,以为自己非常安全,之后回忆起来才发现是外面也有人在悄悄往里看,所谓的漆黑是外面那人的瞳孔……自从知道那个故事之后我就不敢在晚上看外面的楼道了……”
得,又开始发散思维了。我当悬疑小说作者的这些年,最怕的就是编辑这种职业病,愣是能把一切生活琐碎脑补成犯罪现场。
“想象力这么丰富非要当悬疑栏目的编辑……”我低声吐槽了一句,然后回复,“弄点动静把声控灯搞亮试试。”
“把我家孩子吵醒怎么办……”
问题兜兜转转回到开头,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心里也明白她现在需要的是情绪认同而非理性建议。说到底,我也无法判断,她到底是更害怕外面那个身份不明的男人,还是更害怕孩子被吵醒的哭闹声。
“反锁门,明早再说。别怕,大概率就是谁按错房间号了。”我打下这行字,又补充道,“有情况随时给我打电话,我叫附近巡逻的民警过去看看。”
她回了个“嗯”,对话框沉寂下来。
我盯着屏幕发了会儿呆,脑海中莫名浮现出她住的那个小区“观澜国际”,那是本市有名的高档社区,门禁森严,监控全覆盖。当初她买房时,还给我发过户型图,洋洋得意地炫耀每栋楼都有独立的可视对讲系统,“连只苍蝇都飞不进来”。
苍蝇飞不进来,但人可以在系统里“消失”。
这个念头只是在我脑子里一闪而过,我甩了甩头,把它归为总想憋出一两句“金句”的职业病发作。
最近为了新书的选题,我和林晓吵了太多次。她坚持要我加点“社会议题”,说“纯推理没人看了”,我却固执地认为,福尔摩斯不知道地球围着太阳转,却能分辨得出每一种泥土、花粉和烟灰,这是因为多余的知识会影响大脑专注思考的速度。如果我写一个侦探,不写她缜密的分析和精妙的推理,而是整天聚焦于什么道德伦理、性别议题,那是我,也是她在自己的专业上无能的体现。
显而易见地,我们谁也没能说服谁。
而就在这个争论的当晚,那个“醉酒的男人”按响了她的门铃。
二
事情真正变得麻烦,是在第二天早上。
我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昨晚整理警队的心理档案到半夜,好不容易轮休的我脑袋昏沉得像灌了水泥。门外站着两名同事直截了当地问我:“安姐,你认识林晓吗?”
我愣了一下,想到昨晚的惊魂和再无音讯的聊天框,后背一凉。
“她怎么了?”
“她的邻居,1501的赵文华女士,昨晚在家中被杀害。我们想了解一下情况。”年轻些的刑警小李递过一张照片,“您认识这个人吗?”
听说遇害的并非林晓,我不合时宜地在心里松了口气,伸手接过照片查看。上面是个身材强壮的男人,四十岁左右,神情萎靡。
我摇了摇头:“没见过。”
“监控显示,他昨晚十点四十七分进入了5号楼,”年长的警官老章打开平板,一段模糊的监控录像开始播放,“这是正对着电梯的监控录下的内容。”
画面里,男人摇摇晃晃走进来,一副喝多了醉醺醺的模样。他对着门禁按了几次门铃,迟疑了一会,才骂骂咧咧地从口袋里翻找出一张卡,打开了门。然后他径直走向电梯,按下15层。警官将进度条调到开头,放慢速度,我们能看到,虽然键盘的位置几乎被他的身体遮挡住,但数字屏上隐约能看出他按的房号是501。
5号楼501,正是林晓家的门牌号。
“他是谁?”
“死者丈夫,陈默。”小李收起平板,“死者生前遭受丈夫的长期家暴,身上有多处来源复杂的伤痕,致命伤在头部,来自重物敲击,经过比对与死者家里的水晶烟灰缸一致。陈默十一点到家,法医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十一点到凌晨一点。”
我思索片刻,翻出手机里的聊天记录:“昨天林晓给我发消息说有醉酒的人按门铃是十一点,陈默是十点四十七进门,跟这个时间也对得上。”
两名警察对视一眼,老章开口说道:“那就都说得通了,陈默喝醉了酒,按门铃的时候少按了一位数字‘1’,于是从1501变成了501,住在五楼的林晓女士没有接他的电话,他喝醉了没有发现自己按错了门铃,而是责怪妻子不给自己开门,于是回家暴力殴打了妻子,因为醉酒没有控制好力度而失手将人打死。但现在有个问题,是林晓女士不愿意出面做证,不过她说认识你,所以我们才来找你想想办法。”
“林晓那边我去解决。”我点头接下了这个差事,想必经此一事她受了不少惊吓,我本来就打算去看望一下她,然后我打开手机翻出昨天的聊天记录给他们两人看,“但刚刚的分析有点问题,据林晓说,她通过可视对讲看到的是个‘高个子男人,低着头摇摇晃晃’,长期家暴的人在受害者面前习惯于保持高高在上的样子,尤其是指使妻子开门时,他更会让对方充分看清自己的样子,表达出‘我回来了,动作利索点快给我开门’的意思。也就是说,如果是陈默按的门铃,那林晓应该能看到他的脸才对。”
小李凑过来看了眼聊天记录,她皱着眉头说:“会不会是她记错了?人在受惊时,感知可能会出现偏差,据我们了解,这位林女士好像有一些产后精神方面的问题。也有可能是陈默喝得太醉,抬起头会头晕?”看得出,她对这个家暴的男人颇有意见,打从心底里不愿意接受为对方开脱的说法。
“是有这个可能。”我点头,“但还有另一个问题,陈默明明有自己家门卡,后面也是刷卡进门,为什么第一次不用,非要先按门铃?”
老章沉默片刻:“按他供述,当时醉得厉害,习惯性按门铃。发现妻子不开门,才意识到可能需要用门卡。”
“安顾问,”老章的语气带上几分无奈,“你说的这些问题我们都考虑过。但法医报告显示,赵文华的死亡时间确实在十一点到凌晨两点之间。陈默有家暴前科,邻居曾报过警。案发现场的凶器上只有他的指纹,家里没有第三个人的痕迹,当晚酒友也证实他当晚扬言‘回去收拾那个贱人’。动机、时间、证据链,全都对得上。”
我一时语塞。确实,从刑侦角度看,这个案子已经算铁证如山。但我的职业本能却在发出细微的警报——太过完美的证据链,本身就是一种反常。
“我想见见陈默。”我最终说。
三
要见嫌疑人,警方办手续还需要一段时间,我先去找了林晓。
林晓家的门开了一条缝,露出她憔悴的脸。她眼圈乌黑,显然一夜没睡。好在她丈夫和妈妈听说了发生的事,都赶了回来,正在客厅里陪孩子玩。
我挤进门,她立刻反锁,她径直拉着我回到书房,动作熟练得让人心疼。
她声音有些沙哑,还带着睡眠不足的疲惫:“他们是不是去找你了?对不起,虽然看过那么多凶案小说,但真正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时候只有害怕和能避则避。我怕警察一遍一遍地来问,会打破我好不容易维持好的生活节奏,一想到这些我就感觉呼吸困难……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自私地把事情都推给你了……”
“嗯。”我点点头,拍拍她的肩膀,温声道,“没什么好抱歉。百分之二十左右的孕妇都会在产后一年出现焦虑障碍,其中有三分之一会恶化成产后抑郁,即使你是见多识广的大编辑也是一样的概率。至少你控制得不错,还有心情批判我对社会派推理的偏见。”
她没忍住笑了一下,看起来放松了不少:“其实我真的没有别的线索了,给你发完信息之后,我反锁门,坐在客厅守了一夜,虽然没敢看猫眼,但从那之后一直到五点,楼道里一点声音都没有。”
“你认识死者夫妇吗?”
“在物业的业主群里见过,平时上下电梯偶尔也会碰到。那家的老婆人不错,看着挺和善的。她老公……”她顿了顿,“我见过几次,感觉脾气不太好。”
“怎么个不好法?”
“上个月,我带着孩子出去晒太阳,在电梯里碰见过他们。女人低声说了句什么,好像是嫌男人酒味太大了,男人就声音很大地吼她。给我孩子吓了一跳,我就趁电梯开门赶紧走了。”
林晓这里确实没有什么多余的情报,我嘱咐她把这事交给我,回去安心地补个觉,然后回到警局去见案子的嫌疑人。
坐在审讯室里的男人比照片上憔悴了不少。他低着头,手指无意识地在桌面上划圈,我注意到他的手指在不断地颤抖,指甲在桌面上断断续续地磨出难听的声音。酒精性神经损伤,也许还有些躁狂倾向。
“陈先生,”我放缓语速,“能否详细描述一下,你昨晚按门铃时的情景?”
他抬起头,神色不愉,带着点心虚提高了嗓门:“我说过好多遍了……人不是我杀的!我杀的人我报警干什么呀!昨天,昨天晚上我按了门铃,等了会发现没人开。想起自己好像带了门卡,就刷卡回家睡觉了!你们破不了案也不能冤枉好人呐!”
“你确定你按的是1501?”
“当然!”他声音陡然提高,表情却没有说的话那么笃定,“不过么,我喝多了,也可能没按对,那,那按错门铃总不犯法吧!”
他眼神乱飘,这种人通常都有“混社会”的基础技巧大礼包,包含了“虚张声势”“死鸭子嘴硬”“东拉西扯”“攀亲扯旧”等手段,虽然坐在警局里心里可能已经怕到不行,但礼包里还有一条“输人不能输阵”,所以照着自己的本能把这些手段一股脑使出来,试图用乱拳打一打老师傅。
他们通常在警局被审问个两三轮,等证据链摆到眼前之后就会放弃抵抗,然而那个时候又容易要么自暴自弃,要么抓住一切话头撇清自己。我还是希望在他尚有精神,说话有条理的时候掌握一些情况。
“你妻子为什么不开门?”
“那娘儿们就是脾气大。”他不耐烦地抓了抓头发,“她怨我回家晚,说我不管孩子。我说再啰嗦就弄死她……这类话我说过不少次。但我就是吓唬她一下,没打算真动手啊!我回到家,她已经在卧室睡了,我多好啊,都没吵醒她,在客厅沙发上凑合了一夜!”
“你在家那么久,没进卧室?”
“她锁门了,找钥匙太麻烦,我踹了两脚卧室的门,太困了就睡了。我想着她总不能一直不出来吧……等她出来……”他惊觉失言,闭上了嘴。
“可是案发的时候卧室门是开着的。”我没有追究他尚未出口的威胁,翻了翻案发现场的情况。
“那我哪儿知道,可能她自己开门出来了吧……”他没什么底气地说,好像自己也知道这话没什么说服力,“毕竟我昨晚好像闻到过一股消毒水味,还挺浓的,就像是医院里经常飘的那种味儿。但我醒来的时候,那股味道又没了,可能是我喝太多出现幻觉了……”
我盯着他的微表情。当一个人回忆真实场景时,眼球会向左上方转动;而编造谎言时,眼球往往向右上方转。陈默回忆这一系列细节时,眼球向左上方移动了0.3秒——极短暂,但真实。
如果我相信陈默没说谎,那么他确实没进卧室没杀人。
那赵文华是谁杀的?
四
小林等在门外:“安姐你也听到了吧?他对家暴的事供认不讳,甚至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问题。现在证据基本完善,老章已经准备把案子交给检察院了,姐你就别为这么一个烂人操心了。”
我从窗外注视着审讯室单向玻璃里那个颓丧的男人,毋庸置疑的,他是个糟糕的人,还是个证据确凿,板上钉钉的坏人,就算赵文华不是被他杀死,但他带给赵文华的痛苦也许已经超越了死亡。感性告诉我,如同小李所说,陈默所造成的伤害,已经足够让他经受审判,珍贵的警务资源应该留给那些更需要的弱者。但是,就好像我跟林晓争论的那样,一个侦探,扩大到一个相关的工作者,遇到案情把道德伦理、性别议题,甚至于对嫌疑人个人品质的评判置于真相和正义之上,是她在自己的专业上无能的体现。
我下意识地用左手拇指摸了摸中指的指腹,这是我为自己制定的触觉锚定,提醒我从复杂的思考中放松下来专注自己的目的。
几句话安抚了小李,让她去忙别的工作,我开始思考。
如果陈默说的是实话,那么凶手必须同时满足三个几乎不可能的条件——知道陈默家的家庭情况、能避开监控进入他家打开上锁的卧室门、能悄无声息地杀了人之后不惊动醉酒的陈默离开。
如果不能立刻同时解决这三个问题,那就从简单的部分入手,观澜国际的小区监控避免了外人作案的可能性,而在小区里,了解家庭情况和避开监控的人没有那么多。
一个画像在我脑海中逐渐成型,我思考片刻拿出手机发消息给林晓:“晓晓,你知道昨天晚上你们小区执勤的保安是谁吗?”
消息没有立刻回复过来,她大概是听从了我的劝告去补眠,等我回访完警局里做过心理辅导的几位民警和辅警,才收到她的回信:“昨晚是周正值班。就是我跟你提过的那个去年新来的保安,因为业主进出都礼貌问好,还主动帮忙,在业主里也很有名。上个月我家门锁有点卡,物业派他来修。他修完客厅的门锁,还进卧室检查了窗户锁,说是一楼以上也经常有高空盗窃。走之前还提醒我,我老公要是总出差的话有事可以打他电话,挺热心的一个人,他怎么了吗?”
周正。我默念这个名字,脑海中浮现出观澜国际门卫处那个总是站得笔直的背影。三十出头的年纪,话不多,但眼神很稳。我开车送林晓回家时见过他几次,每次他都会主动问好然后帮林晓拿婴儿车,动作熟练得像是做过无数次。
最关键的是,他身形高大,发型也与陈默相似。如果穿上同样的衣服,只靠背影很容易被认错。
“没什么,随便问问。”
我这样回复,然后关掉手机。
不能打草惊蛇。如果我的推测成立,这个保安不仅心思缜密,而且对赵文华家的情况了如指掌。他知道陈默的作息,知道家暴的存在,知道小区监控的死角,甚至知道,五楼住着一位不会开门的母亲。
最关键的是,他有权限进入小区的监控系统。
第二天,我以“社区心理疏导普及”的名义约了观澜国际物业经理喝茶。这位姓刘的经理是个中年胖男人,对警局的人颇为客气。聊天中我“不经意”地提起:“最近那个案子,搞得你们小区人心惶惶吧?”
“可不是嘛,”刘经理擦了擦汗,“1501那户,家暴都闹了好几次了。有时候还会闹到外面,我们保安过去劝过不止一回,那男的每次酒醒后就认错,女的又心软……唉,报警报了好几次,回回都原谅,下次还再犯……”
“保安去劝过?”我捕捉到关键信息,“是哪位保安?”
“周正啊,我们这最负责的保安队长,虽然是新来的,但是办事可靠,还练过几下拳脚,”刘经理提起他颇为欣赏,“那个姓陈的混不吝的,谁都劝不动,就周正能吓得住他。至少不让他在外面胡作非为,至于回了家,连警方都管不了,我们想管就更难了。”
“案发当晚,周正几点下的班?”
“他值夜班,到早上八点才走。”刘经理想了想,“不过中间有个插曲,他说肚子疼,去了趟医院,让副队长替了两个小时。”
“几点去的医院?”
“大概十点半吧,说是急性肠胃炎。早上我看他脸色确实不太好。”
十一点到凌晨一点。正是赵文华的死亡时间段。如果周正此时“去医院”,实际上却潜入1501作案,时间完全吻合。
“那个烟灰缸,”我转移了话题,“就是凶器,是陈默家常用的那个吗?”
“可不是嘛,”刘经理叹气,“陈默经常用那个砸东西,上次还把赵女士的头砸破了,血流了一地,是周正帮忙处理的伤口。周正当时还说,这种人早晚要出大事……”
我记下了这个细节。周正不仅熟悉陈默的暴力模式,还熟悉那件“武器”。
我找了个借口离开,然后拨通了林晓的电话,温声道:“晓晓,你能帮我个忙吗?”
“要做什么?”她好像通过睡眠调整过来了不少,声音也不像早上那样疲惫和惊慌。
“查一下你们小区的业主群聊天记录,特别是关于1501夫妇的。看看周正有没有在群里,或者有没有人提到过他和赵文华的关系。”
半小时后,林晓发来几张截图。我一张张翻看,其中的内容让我心跳逐渐加快。
赵文华去年曾在群里问过:“有没有家长会修婴儿床?”过了一会,在14楼反映楼上装修声音太大的时候出来解释,“不好意思,是保安在帮我修婴儿床,很快就好。”
今年三月,赵文华发:“快递太重了,有人能帮忙搬一下吗?”周正秒回:“马上到。”
七月,赵文华抱怨:“谁在花园那儿挖了个大坑,天黑看不清差点掉进去。”转天物业群里就分享了物业表扬热心保安周正维护花园的推送。
……
他就这样若隐若现地出现在她的每次烦恼里,像影子一样关注她的一举一动。而她,可能根本没意识到这份“关照”背后藏着的暗流。
五
我皱紧了眉头,我找到了这个看似完美的链条里隐藏的第三个影子,可这显然还不够。而我的逻辑基点,只有脆弱的陈默按门铃时没有抬头,和回忆时不像说谎这两点。
我需要实际的证据。
直接去找周正只会打草惊蛇。申请调看监控?老章已经准备结案,我没有正当理由去反复打扰他们。
我得用别的办法。
隔天我又去找了刘经理,这次是以“新书采风”的名义,尽管他不太乐意让我以自己小区里发生的案子为原型,但心里也知道,拒绝我只会让事情变得更麻烦。
“我们小区的安防系统可是全市顶尖的,”刘经理带我走进监控室,指着满墙的屏幕,“每一帧画面都云端备份,保存三个月。”
“云端备份?”我装作不经意地问,“那本地录像被删除了怎么办?”
“不可能!除非有权限……”他话说一半,突然警觉,“安老师问这个做什么?”
“哦,我小说里有个情节,凶手篡改了监控。”我笑着摆手,“看来得换个设定。”
刘经理松了口气,开始滔滔不绝地介绍系统多先进。
“刘经理,我能看看5号楼那晚的监控吗?就陈默按错门铃那一段。”我们彼此心知肚明我要以这个案子为原型,于是我干脆直接询问道。
刘经理犹豫了。我立刻补上一句:“您看,陈默现在咬定自己按的是1501,要是能证明他确实按错了,他不就没话说了?这对你们物业也有好处,证明系统没毛病。”
这话正中他下怀。家暴案闹得业主群里人心惶惶,好几户都在质疑安防系统。刘经理很快调出录像,还贴心地调到我需要的时间段。
画面里,陈默十点四十七分进入大堂。他确实摇摇晃晃,但仔细观察会发现——他的摇晃很有规律,像是某种表演。真正醉酒的人重心不稳是随机的,而他的摇晃幅度几乎固定,这说明小脑在刻意控制肌肉幅度。
更关键的是,当他凑近门禁键盘时,身体倾斜的角度有问题。
“能放大吗?”我问。
刘经理操作鼠标,画面放大到门禁区域。陈默的手部动作被他的身体挡住大半,但就在他即将“按错”门铃的瞬间,我注意到他的右手食指有一个极细微的停顿——那是确认的动作。真正醉酒的人按键是连续的、无意识的,而他停顿了约1秒钟。
这0.8秒,足够一个清醒的人确认自己按的是501。
我阻止了刘经理暂停的动作,从陈默回家之后的监控警局一定拷贝回去检查过了,而我要看的,是之前的部分。我把时间调到十点半,周正说自己肚子疼请假之后的时间,快速拉了一遍进度条,依旧没有任何异常。
难道是我的推测错了?
我皱了皱眉,不甘心地继续将进度条往前调。
十点二十,十点十分,十点,九点五十……
“对了,”刘经理看我往前调时间,没注意我调到了什么地方,补充道,“案发后警方调监控的时候,周正说,晚上九点到十点是系统例行维护时间,担心会影响警方取证。不过警方说死亡时间推定在十一点之后,不影响,拷走了十点到凌晨的监控。”
例行维护?我看着已经拨到九点五十的进度条,眯了眯眼睛,没有错过屏幕不寻常的一次波动。
画面卡顿了几秒,然后恢复正常。
“刘经理,你们这系统,平时也会这样卡顿吗?”我若无其事地扭头问他。
“不会啊,”他凑近屏幕,看到了上面的时间,“可能是刚才操作太快,电脑反应不过来。或者就是周正说的,例行维护导致的”
我默默记住了这个时间点——九点四十三分,继续问道:“这么先进的系统,操作会留下后台记录对吧?”
“那是当然,每一个操作都会留痕,一次性可以调取三个小时时间段内的操作记录,警方也跟我们调取过十点到第二天凌晨一点的系统记录,系统显示三小时内没有任何人动过手脚。”刘经理殷勤地说。
“那,十点以前呢?”我问道。
“十点以前?”刘经理不解地看向我,“赵女士的死亡时间不是十点半以后吗?”
“嗯,”我点头看向监控,“写小说总得高于现实嘛,总不能照着案子原样写。”
他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那我给您调一下晚上七点到十点的?”他点了点系统后台,将时间拖到那晚的七点到十点,点下查询键。
看到结果的刹那,我的瞳孔缩小了一瞬。
查询记录中只有一条,晚上九点五十,管理员对监控进行了删除操作。
所以,陈默回到家的时间,可能不是我们所想的十点四十七,他在九点四十三分就回来了,而凶手利用陈默醉酒记不清时间的缺点删除了这段记录,在一个小时后扮成陈默的样子,为我们上演了一出安排精细的表演。
而能完成这一出表演的,显然只有知道陈默家庭情况,热衷于“帮助”赵文华,能够在监控里看到陈默回家并记住对方的穿搭,还能操作管理员账号删除监控的,保安周正。
六
至此,所有的旁证都逐渐清晰,但都只是一些佐证,那种可以一击毙命的,指认他伏法的关键性证据我还没有。
周正之所以敢如此精心布局,正是因为他自信没有人能看穿这层伪装的人设:一个保安,一个“好人”,一个总是在帮忙的热心保安。因为这甚至不一定是伪装,他可能打从心里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好人。白骑士综合征的人会为了让对方继续依赖自己而主动施加伤害,伟人妄想也会为了自己虚构的使命牺牲自己和别人的利益,临床上我见过太多深信自己在做好事的施暴者,毕竟最优秀的谎言,是连自己也骗过。而要戳破他们的防御,就必须在他最自信的地方撕开一道口子。
详细分析过他的心态和表现之后,我做足了准备,独自开车回到观澜国际。正值交接班时间,小区门口的保安亭里,周正正在整理值班记录。我摇下车窗,他立刻认出我,站直身子打招呼:“是您呀,又来送林女士?”
“不,她在家休息。”我笑了笑,“我是来找你的。”
他愣了一下,眼神有瞬间的紧绷,但很快恢复平静:“找我?”
“嗯,我是警局下属的心理咨询师,警局里想安排一个给基层安保人员做心理疏导的公益活动,用你们小区做试点,这事前两天我跟刘经理说过,”我拿出工作证晃了晃,“最近出了事,你们压力应该也很大吧?”
这个理由无可挑剔。作为警局外聘顾问,我确实负责类似项目,而周正作为案发当晚的值班保安,被列入首批访谈名单再正常不过。他无法拒绝,只能点点头:“那……咱们去保安室?”
保安室在小区东南角,是个不到十平米的隔间。墙上挂满监控屏幕,桌上堆着登记表和手电筒。空气里有股浓重的消毒水味道——和陈默描述的一模一样。周正给我拉了把椅子,自己则坐在监控台前的转椅上,背对着满墙闪烁的画面。
“那天晚上,”我开门见山,“你应该印象很深吧。”
“是,陈先生喝了酒回家打老婆不止一次了,我们都说最后说不定会闹出人命,但谁也没想到真的会应验。”他低着头,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桌上的对讲机,语气客气而疏离,似乎在刻意撇清关系。
“你跟他们夫妇熟悉吗?”于是我进一步追问道。
“物业派我去劝过几次。”他依旧低着头,叹了口气,“家暴这种事,外人不好管,也管不住。”
“你会不会因此有一种无力感呢?你知道的,自己一直试图保护的对象最终还是惨遭毒手,会觉得这是你能力有限或者办事不力吗?”
“你……”他张了张嘴。
“我什么?”我保持微笑,像在进行一场普通的心理咨询,“周队长,你知道移情吗?心理咨询里,病人会把对重要的人的感情转移到咨询师身上。但你猜,真正的凶手会不会也对受害者产生某种移情?”
他抿了抿嘴,没有回答。
我继续说,声音很轻,像在讲一个秘密:“这个案子乍一看非常普通,十个家暴致死的案子里有十一都长成这样。但是里面有一个很奇怪的地方是别的相似案件都没有的,就是那次按错的门铃。一位毫不相干的时间证人,就好像要把陈默的罪行完全定死,不给他任何逃脱的机会一样。”
“这里面透露出的心态,我觉得,与其说是给自己开脱,像是对陈默的惩罚。”
“如果,我是说如果,陈默不是凶手,那么那位真凶是怎么想的呢?我忍不住好奇去思考了这个问题。这位凶手一定觉得,自己并不是夺走了赵文华的生命,而是在帮她。只是手段过激了一点。因为之前那些温和的手段,劝阻也好,报警也好,都不管用嘛,对吧?”
周正的身体激烈地颤抖了起来,如我所想,他的心理防线并没有多么牢固,他没有把自己看做是一个要逃脱责罚的罪犯,而是一个执行正义的英雄。
于是我在短暂的沉默后,继续说到:“分析完了凶手,我又想分析一下受害者。说起来很奇妙,这个案子的受害者也很刻板印象。软弱,被威胁,对其他人善良。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从警方、从物业、从其他所有人口中,我都只能得到这几个说烂了的词。她喜欢什么,讨厌什么,有没有关系不错的朋友,有什么兴趣爱好,打游戏吗,爱唱歌吗,喜欢吃甜还是吃咸,好像从她遭受家暴开始,她这些特点就都不重要了……”
“那个假定的凶手,似乎也从来没有考虑过,她是不是对生活还有热爱和期待,就自顾自地决定了她的终结,傲慢又无知……”
“那你又知道她的什么呢?”周正的手背鼓起青筋,我知道,他感觉自己被挑衅了。
“我不知道,但我有兴趣知道。”我耸了耸肩,轻松地说,“我在做心理咨询的时候经常跟我的顾客说,人只能自己拯救自己。我能做的,只有帮他们找到拯救自己、继续热爱生活的理由,然后鼓起勇气走向自己期待的新生活。”
“你懂什么!她已经没有勇气了,被打得没有勇气了!陈默那种人,他今天不杀她,明天也会。她完了。惹上这个人,她已经彻底完了!什么勇气,什么期待的新生活,是你们这些人才有资格想的事,已经不属于她了!”周正大声反驳道。
“是她这样告诉你的,还是你觉得是这样呢?”我重新把声音放轻,一字一句地问道。
“有什么区别吗!”周正脖子周围的青筋都爆了出来,显得狰狞而恐怖。
我举起随身带的化妆镜朝向他,轻轻回答:“你觉得你现在和陈默有什么区别?”
周正愣住了。
“你觉得你在帮她解脱,对吗?你模仿陈默的行为,嫁祸给他,让她终于摆脱了无尽的家暴。但你没想过,赵文华最后的念头是什么——是她终于自由了,还是她意识到,杀她的人居然是那个一直‘保护’她的保安?”
他崩溃了。非常迅速地,好像一栋大楼开始倒塌一样,拱卫着他行为的地基,动摇了,因而瞬间倒塌崩溃。
他断断续续地供述着,带着一种令人窒息的真实感。
“我第一次注意到她,是去年。那天她抱着孩子在楼下哭。丈夫出去鬼混不在家,孩子发烧,天下着大雪她打不到车。是我开车送她去的医院。”
“后来她就开始给我带吃的。一份饺子,几个水果,有时候是她自己包的粽子。她说,谢谢你周师傅。我说这是应该的。”
“但我知道,她是在求救。”
他抬起头,眼睛里因为愤怒充满了血丝:“她手臂上经常有淤青。夏天也穿着短袖,我清楚那是为了遮挡伤痕。有一次她抬手的时候露出来,我借机问她怎么了。她只是摇头说没事。但我知道,那是被打的。”
“被陈默,那个人渣!”周正的声音忽然拔高,“他每次回来都喝酒,喝了酒就打她。我夜班巡逻的时候,能听到声音。椅子倒地的声音,耳光声,还有她的哭声。我报过警,但警察来了,她什么都不敢说。她怕,怕陈默报复她,怕连累家人,怕影响孩子。”
“上个月,”他深吸一口气,“陈默又打她,把她从卧室拖到客厅。我正好在巡逻,听到动静冲过去。陈默开门的时候,她趴在地上,脸肿得不成样子。陈默跟我说,家务事,别管。”
“我是管不了。”周正的声音又低下去,带着无力和绝望感,“我只能在她丈夫走后,偷偷给她送药。她跟我说,周师傅,谢谢你,但别管了,我认命了。那时候我就知道,我们彼此都知道,他今天不杀她,明天也会。她已经接受了自己不知道哪天就会死的事。那,与其让她一直活在恐惧里,还给陈默出事之后辩解或者毁尸灭迹的机会,那不如让他付出更沉重的代价。让她的死,更有价值。”
“我其实并没有打算一定在那天动手,但我知道,每周五陈默都会跟自己的那群兄弟出去鬼混,我在保安亭里听到了他打电话说‘不醉不归’。我记住了他出门时穿的衣服,买了一件差不多的同款,”周正抬起头,眼里满是疯狂,“九点四十三分我看到他进楼,立刻删除了那段监控。然后等到十点半,我换上衣服,模仿他的样子按了501的门铃。林女士会为我作证,这样所有人都会以为陈默是十点四十七才到家,哪怕喝酒的人说他提前走了,也可以解释是他耽误了,哪怕他看了时间也可以说是他喝醉了看错了。”
“我拿出上次帮她修婴儿床时复制的他们家门卡刷卡进门。陈默在沙发上睡得跟死猪一样,我轻轻敲卧室的门,说看陈默回来的时候不对劲,过来看看,她就很快给我开了门。然后,我用那个他经常用来打她的烟灰缸……对,就是那个水晶烟灰缸,趁她不备砸了下去。那是他施加暴力的工具,也应该成为他接受惩罚的证据。之后我下楼到地下车库,把身上的东西都扔进来清理的垃圾车里,回去洗澡然后回来换班。”
“一切都出奇地顺利,我准备给陈默的安眠药都没有派上用场,你说,这是不是上天都在帮我,让我替天行道?”
“不,你只是利用了所有人,包括陈默对自己的刻板印象而已。你也不是在替天行道,而是自我感动。”我冷静地回答,“你从头到尾都在演一出独角戏,赵文华是道具,陈默是反派,你是英雄。但真实的犯罪没有英雄,只有凶手和受害者。去自首吧。”
他瘫坐在地。
七
案件终结后,我约林晓在咖啡厅见面。
她看起来恢复得不错,至少表面上如此,她终于能放心把孩子交给她妈妈带一段时间,给自己喘口气的机会。
“周正会被判什么罪?”
“故意杀人,加上伪造证据。大概率是死刑。”
林晓沉默了很久:“值得吗?”
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从法律角度这当然不值得,但从周正自己的价值观里,他给了赵文华“最好的结局”。
“我最近在写新书。”我转移了话题,“原型是这个案子。”
林晓笑了:“这个案子,那得是社会派吧?”
“嗯。”我点头,“采风都采了,不写岂不是浪费?但我的想法是不会变的,推动着我找到周正的,是对每个细节都严谨以待的态度和专业能力,他大概也不会想到,所有巧合都站在他那一边的时候,我会因为按门铃没有抬头和走路不像真的喝醉入手,一点点构筑嫌疑人画像,最终找到他。怀疑所有,专注事实,是我本格审美的一部分。”
“你可以把这段话写进序言里,来证明你没有背叛古典本格~”她调侃道。
“这么说起来,我其实还有一个问题没想明白。”
“什么?”
“周正为什么要选501?他知道你不会回应,但如果当时你回应了呢?”
林晓愣了一下,好像想到了什么,脸色忽然变得惨白。
“除非,”我盯着她,“他一开始就想好了,你回不回应,都不影响后面的计划。”
“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缓缓说,“如果那天你开了门,死的可能就是你。”
林晓浑身一颤。
“怎,不会的……”她喃喃道,“周正有什么……”
“你忘了吗?你也是业主,你也给他送过水果。他经常帮你搬了婴儿车,了解你几乎是一个人在带孩子,”我打断她,“在他的视角里,你丈夫常年出差,你还经常去心理诊所看病,你虽然没有赵文华不幸,但也是不幸福的,需要‘帮助’的。”
她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但我丈夫出差是公司的正常情况,而且他在家的时候我还会焦虑他动静太大吵到孩子睡觉,我们是讨论过在我的焦虑症没有减轻之前他尽量多出差,攒出时间来之后假期多陪我们的……我妈他们也多次提出要帮我,但我总是担心他们做得不完美,所以执意一个人带孩子……”
“这是事实,而事实在周正的价值观里,是不太重要的部分。他只是把你们放在自己的评判体系里,满足自己‘帮助弱者’的需要而已。”我喝了口咖啡。
“这太疯狂了……”
“疯狂的不是他,是这个系统。”我终于说出了那句在脑子里盘旋很久的话,“家暴得不到制止,求救得不到回应,弱者只能向更弱者挥刀。周正杀赵文华,不是因为爱,是因为无能。他无法对抗陈默,无法对抗制度,只能选择一个他可以控制的对象——一个已经无力反抗的受害者。”
“那他为什么要嫁祸陈默?”
“因为这是他唯一能证明自己有‘力量’的方式。”我苦笑,“他通过毁灭一个生命,来拯救另一个生命。通过嫁祸一个恶人,来扮演英雄。这种扭曲的逻辑,不正是一种最常见的病态吗?”
林晓沉默了很久,忽然问:“如果你是周正,你会怎么做?”
我愣住了。这是个好问题,也是个坏问题。好在于它直指核心,坏在于它无法回答。
“我不知道。”我诚实地说,“也许去找赵文华聊聊,去跟她做朋友,看看她家里的情况,帮她申请法律援助,但总归不会是杀人。”我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人群,“正义从来不应该是私刑,救赎更不能靠谋杀。周正以为自己在给赵文华自由,但他忘了,自由的前提是——活着。”
八
一周后,陈默因家暴致人死亡证据不足被释放(死亡时间点的法医鉴定存在合理怀疑,且血液检测出微量非自身服用的镇静剂成分),但因长期家暴被判两年有期徒刑。这个结果引发争议,有人觉得判轻了,有人觉得本身就是冤案。
只有我知道,这个判决背后的微妙平衡——法律惩罚了他的恶,但没有为他的“未行之恶”定罪。这是程序正义的局限,也是人性的复杂之处。
我把书稿发给出版社的那天,收到了刘经理的消息:“安顾问,观澜国际的监控全面升级了,现在连只苍蝇飞进来都能看清。以后我们招聘审核一定要加严,不让悲剧重现。”
口号喊得很激昂,可我知道,他只是担心读者看了我写的书之后对这个小区和物业有偏见,于是来跟我表个决心。
我放下手机,没有回复。
苍蝇飞不进来,但人心可以。监控能记录行为,但记录不了动机。我们建起高墙,安装监控,刷卡进门,以为这样就安全了。但我们忘了,最精密的安全系统,也防不住一颗自以为是的心。
那天晚上,我突然梦到那个楼道。声控灯亮起,一个摇摇晃晃的身影站在门口。我透过猫眼往外看,外面一片漆黑。我突然想起林晓说的那个故事——所谓的漆黑,可能是另一个人的瞳孔。
我惊醒,一身冷汗。
窗外的城市灯火璀璨,每一盏灯后都有一个故事。有些故事有结局,有些没有。有些真相被说出口,有些被埋在心里。故事就好像一道防盗门,把我们和他们分隔开,我在看外面的人,而外面的人也在看我。但我知道,经过这件事,门铃对我们所有人的意义都变得不一般了。
因为每一次按下,都可能是一次故事的开篇。
而每一次无人应答,都可能是一场谋杀的序章。
作者:尘灯
2015年的夏天尤其热,阳光炙烤着每一寸油柏路,焦糊味儿在车后座熏得杨亦远快吐了,他实在受不了扒拉着座椅说:“我认输了,求求了祖宗,开空调行不行?”
“不行!开空调耗油!”宋女士理直气壮地拒绝了,她在三十六个小时之前,刚激愤的与杨亦远父亲离婚,离婚证攥在手里还热乎着,她便怀着满腔的悲愤拐上十七岁的杨亦远离开了繁华无比的伤心地——上海。
“我是真的要吐了!”
“有塑料袋!”
“呕...”
————
杨亦远就是这么晕乎乎到南城的,下车的时候他几乎是滚下来的,口干舌燥,头晕眼花,他觉得自己应该是有点中暑,但是宋女士丝毫没有停下脚步。她从后备箱里拖出来行李箱,看了一眼面前六层楼高刚粉刷了外墙的老旧公寓楼回头冲杨亦远喊道:“搬东西!快!”
这房子里应有尽有,家具齐全。就是灰有点重,而且看上去有些年头没住人了。
杨亦远顾不得其他,在水龙头下洗了个脸又漱了漱口,感觉头晕稍微好一些,这才撑着碎瓷砖装饰的洗脸池感觉活过来了。
宋女士像个不能停下的八音盒舞女,她抖弄着防尘布,将桌子茶几擦拭干净,又一遍一遍洗干净地面,把窗户全部打开,扬尘在阳光下如同成群的蒲公英,耀眼的日光在瓷砖上弹跳。
————
“亦远,过来帮我套被子!”
“来了——”
杨亦远拖拉着脚步,不甚情愿地垂头走过去。捏住被子两个角,用力抖动,夏天的被子薄,因此不算费力。套完之后,宋女士指使着他去把空调擦干净。勉强收拾完屋子,太阳快落下,傍晚的小城镇吹来舒适的晚风。
“晚上吃什么?”东忙西忙一下午,杨亦远早就饿了。
“你自己去买点儿吧。”宋女士对着墙上那副难看古早的装饰画摸了摸下巴,思索寻个什么东西替代。
“顺便买点花回来吧。”宋女士道。
“什么花都行?”杨亦远问。
“难看的不要。”
“什么叫难看的?”
“你自己不会分辨吗。”
“好吧。”
杨亦远擦了擦脸,换了一件中袖的酒红色衬衣,从鞋柜上拿下钥匙。
————
晚饭的点,左邻右舍都开始做晚饭,楼底下也聚集了一群群打牌下象棋的老大爷,小孩儿三五成群的在墙根处玩儿游戏,大声嚷嚷像是要叫破喉咙。某层楼的窗户刷的被拉开,中气十足的声音穿透街道喊着某人回家吃饭,便有一员脱离人群,依依不舍地往某个楼栋走去。
宋女士不会做饭,她成天忙于艺术展,大概是中世纪宗教与女性自由一类的主题,跟杨先生离婚是她一路顺遂的人生中唯一一个大坎。她尖叫着说,可是你出轨!你怎么能这么对我!你居然出轨!大概从小锦衣玉食受人追捧的宋女士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如此不顾形象歇斯底里。
她是个顶有艺术情怀的人,南城是她与年少的朋友约定好老了就来悠闲度日的地方,也是她最后的黄金乡。
所以杨亦远猜她回来这里是想找回年少的尊严,而他则像是必须被携带的一件行李,没有商量的余地,只能随之漂泊。
算了先不想这个。花店,他需要找一间花店。
在这里杨亦远没有代步工具,他打开导航显示最近的花店在三公里以外。南城的城建风格比较混搭,不过房屋楼层都不算高。杨亦远在阴凉下走的稍慢,仔细看着每一家的阳台,有人种菜有人种花,有人阳台上堆满杂物,有人阳台上单调的放着一把藤椅。
每个人的生活都不相同,杨亦远想起自己以前在上海那间房子里的阳台,好像常年都架着宋女士的画。松节油的味道,萦绕不散。当然也有他的画,他也画油画,宋女士从小培养的。
别人还在用十二色的水彩笔和蜡笔时候,宋女士就抱着他让他调油画颜料。油画颜料不要钱似的泼在宽大画布上,没有图形,只是肆意流淌,宋女士便高兴地夸他色感极佳。宋女士爱艺术,便笃定杨亦远也爱艺术,最好笑的是——他的确爱。
但与生俱来四个字让他恶心。
又走了十来分钟走到那家花店门口,幸好是开着门的,带着花发夹的店主看见有客人便迎了上来,她长得很清秀,一双纯粹的眼睛笑盈盈地看着杨亦远。
“先生您好,请问是要买花吗?”
杨亦远转了一圈,将满天星尤加利那一排都指了一遍,“一样一捧,哦,还有这些。”他转身又把雏菊那一排也指了一遍。
“确定都要吗?”店主有些惊讶,很少有人一次买这么多花。
“对,不用点缀...要不你拿个篮子给我装一起就行,我只要花。”杨亦远想了想,宋女士无非是自己插花摆着好看或者写生,应该不需要什么包装。
“我们这里没有花篮,我还是几束几束给您包起来吧,可以吗?”店主说话很慢很温柔。
“可以。”
“那你坐一下。”
杨亦远坐在高脚椅上,看了一会儿店主包花,她包的不快但是包出来很漂亮,认真的神情像是这是天底下头号大事。
这让杨亦远想起宋女士画画的时候可以一整天只吃两片面包,仿佛是某种艺术女神附体在她身上,催动她的胳膊作画。宋女士觉得这里是所应当的,所以杨亦远幼年好动,在画板面前坐不住的时候,她还一度认为他有多动症。
杨亦远他转了个面,坐到店主左前方。他就这么看着店主包花,小雏菊、萱草、黄菊花...
一丛丛短暂而艳丽的生命被包裹起来,在漂亮的包装纸里盛放。
————
花有很多,杨亦远两手捧抱着慢慢往回走,浅紫蓝的云从他头顶慢慢盖过去,因南城污染不重,所以可以看见淡淡的星子点缀在天边。
南城被一条江横穿而过,跨江大桥上猛烈的江风把杨亦远的T恤吹鼓起来。
他走了一会儿发现桥洞底下貌似有个棚子,大红色的棚顶破漏处被防水塑料盖着,看起来像是某个无家可归之人的藏身所。
杨亦远走下去,里面空无一人,只是摆放着很多毛毯,棚子四周散落各种塑料碗还有一些不锈钢的,里头有不知道谁吃剩下的肉。杨亦远转了一圈,捕捉到几声猫叫,他抬头去找,三只狸花猫站在棚子顶上,与他对视。
“喵。”杨亦远捧着花叫了一声。
回应的却不止一声,这里像是流浪猫的聚集地。
天色暗下来,深蓝色的布兜头盖住了南城,视线所及之处都笼罩着蓝。江水拍打碎石岸,水声漫长,杨亦远席地而坐,他怀里是花束,左侧卧着一只慵懒舒适眯起眼睛的橘猫,他们一起看江。
直到有个人骂骂咧咧地提着一袋子鸡胸肉和猫粮踉跄从坡上下来,那橘猫才灵活地跳起来。
杨亦远闻声扭头,天暗的只能看见轮廓了,有个人影从深蓝色里浮出来,慢慢填充色彩,出现在他面前。
“以前没见过你。”那人蹲下来,猫咪全部聚集在他跟前,撒娇打滚,蹭他的腿。
“今天搬来的。”杨亦远终于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碗了。
每个碗都被猫咪围起来,那人徒手从袋子里掏出猫粮,平等地一只碗放三把,再加一把鸡胸肉。
“哦。”他应了一声,声音被猫叫淹没了,那大概有二十多只猫。
“不给它们做绝育的话,会越来越多的。”杨亦远看着满地的尾巴,花色不尽相同。
“那有什么不好吗?”他无所谓地耸肩,抬眼看向杨亦远。
杨亦远顿了顿,他答:“新闻上都说流浪猫是鸟类杀手,越来越多会破坏生态平衡,而且流浪猫不绝育,发情会很痛苦,等到怀孕了也只会生下一窝新的、有上顿没下顿的、无依无靠的小流浪猫。这样又有什么好的呢?”
那人似笑非笑地睨他一眼:“喂,你未免太认真了点。”
“因为你们从来不考虑后果。”杨亦远感觉一股酸涩的热气从心口散发出来,他憋着气,用很慢的语速说,“小流浪猫会想,为什么我要被生下来跟着父母流浪。”
“你......”那人提气,又重重泄出来,“你家住哪,我送你。”
他把猫粮分完,在江边洗了洗手,很不讲究的往裤子上一抹,“走吧,天黑了。”
摩托巨大的轰鸣声和呼呼风声之间,杨亦远捧着花,花瓣飘飘遥遥在他身后落了一地,风里都是淡粉色玫红色。
路灯之间隔得稍远,每经历一片暖光,杨亦远便觉得自己离曾经的生活远了一些。
END
备注:最开始这个故事叫没有名字的故事,就是为了写一种孤寂抑郁的感觉。后来挑了个线,大概是作为父母附属品的孩子,顺从一切安排表面下对自我和家庭深深的厌恶。因为想合赞雪不露雪,所以故事写的很平淡,那种文字里透出的压抑与痛苦才是我想要的,希望有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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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绿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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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户人家准备换车了。
这辆香槟色的小轿车是孩子上学时六万买的二手,如今已经开了十五年。其实从一年前父亲就在想着换车的事,只是可以动用的存款买不起什么豪车,也养不起太好的车,必须得好好考虑一下性价比。尽管他们早就想好了新车到手后旧车给直到这几年才考了驾照的儿子没事开开练手,但光是考虑新车到底要买油车还是电车就纠结了半年,半年里三天有两天都在饭桌上开着○音听汽车博主分析这个那个,得儿子无奈又怜爱地看上一眼说“这条已经播了六遍了”才舍得关掉吃饭。
他们从A牌的甲系列研究到B牌的乙系列,本地的车展也看了七八回,试驾也十好几辆了。总是前儿说好了要买电车,隔了一周又说要油车。车展看到第四个,又说要混动的。从动了念头起拖过来这么久,总是反反复复地推翻之前的决定,儿子每次听到“这次一定要买了”,就能预见到他们的主意突然就改了。在这来来回回的拉扯中,他都没把父母说的“换车”这件事当回事。单位的考核在即,搞得像高中似的兵荒马乱,他要专心看书备考才行,什么都别的挂心不上。
但考完那天他买了卤菜回到家想小小地庆祝一下,才到桌边,就听见端菜出来的母亲神神秘秘地跟他说:“我跟你爸刚刚买了一辆新车,是电车。”
“啊?”儿子就那个猫视频上的猫一样的表情,愣了一下。随后他就知道为什么他们俩会拖延半年年突然一夜之间做下决定了。
“从这个月开始,国家有政策,可以把旧车报废换补贴,有两万呢。”
“哦,那还不错啊。”儿子这么附和着,进厨房去拿全家人的筷子。买新车是好事,但小伙子没那么高兴。
他从没想过要报废旧车。
他在这辆车的接送下考上了高中、考进了大学,如今自己也工作了,虽然驾照是去年才考的,也没开过几次,但听说要报废旧车,他突然觉得心里有点不舒服,像这个夏天的暑热一样长久地漫上来。
他知道所有的生命都有寿命,而所有的物品都有使用寿命。无论是他养的猫,他玩的塑料玩具,还是载了他十几年的车——总有一天会死,会氧化到一折挂在○鱼都没有人要,会被市场淘汰连维修件儿都找不到——前年父亲因为不记得是引擎还是什么的问题去修车时,修车师傅已经说过有些零件都停产了,有钱的话买辆新车得了。
他想过这车可能会被再次转手到别的人家,唯独没想过会在自己看得到的时候报废。晚饭后他走到院子里,看着这辆香槟色的小轿车好端端地停在院子里。
除了车皮上有点儿不知什么时候多出的划痕在诉说着它已经服役多年,香槟色的小轿车就像过去好多年那样停在这老家的院子里,他看着总有点于心不忍。
夏夜安静,但到处是虫鸣。
他走到车边上,摸了摸副驾驶那一侧的后视镜。
“你不开心啊,小豆儿。”车先吱声了,它从他小时候就听大人这么叫他。“今天不是考完试了吗?”
“考完了。”
“感觉考得不好?”
“考得很好,肯定能过。”
“……家里要换新车了。”老大不小的小豆儿闷闷地回答,不知该怎么跟车提这种“为了换一辆新车要报废你”的决定,车却很平淡地接下了话。
“嗯,我知道,要把我送去报废,可以领补贴换新车。你爸爸这几天开着我跑来跑去,一直在办各种手续,我都知道。”车突然有点乐了。“你因为这个不高兴?”
“那可是要把你送去报废诶。”
“所有车最后都是要报废的。”
“你知道报废车子是什么样的吗?”
浏览记录里那么多解压视频,他总是从开头盯着看到最后,从刮太空沙到捏碎肥皂,各类题材无所不包,但少数几次看到以报废车辆压缩回收钢材为主题的视频,他总是在一片“好解压”的弹幕里连滚带爬地逃出去。在他看来这个可不兴爽,总会让他联想到“粉身碎骨”“万劫不复”之类的词汇,那压缩的机器就像是什么鬼门关似的,拆得只剩骨架多少看着还有一口气的物品进去了,出来就是“尸体”,是“永别”了。
“还能用的东西会被拆下来,比如椅子、轮毂、引擎、雨刮器这些,送去给别人修车用,拆完剩下来的钢架送进机器里,然后就没了。”车轻快地报着他父亲和别人谈论这事时听到的内容,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明天要送他去上学,最后笑了一声:“我刚来你家的时候,你在二手车市场上看中的是另一辆黑色的车,你爸爸再怎么说我是当年的顶配,你也没那么喜欢我呢。”
“接送我上放学的是你,又不是那辆车。”年轻人靠在车边上,皱着眉看着驾驶座。
“哎哟,重情重义的小豆儿。”车“但是有新车是好事,我也跑了很多年了,引擎开始怕潮了,空调总也修不好,后车窗也不灵光了。这下可以休息休息了。”
“下辈子你来做人,我做你的车。”
“哈哈,将来要是那辆新车也必须报废了,你不得再把下下辈子也许出去呀。还有小猫呢?娃娃呢?几辈子够呀?别人都是悲天悯人,你倒悯起车来了。”
“我们和人不一样,下辈子是属于人的,我们车没有。”车悠悠地说。“不要觉得亏欠我,小豆儿。人就是这样活着,亏欠不过来的。”
他俩都沉默了很久,随后车慢慢补了一句:
“这件事肯定也是你爸爸去办,你不用送我去。”
“我也不想亲手送你去报废。”小豆儿眼眶子蓦地一热“我还能为你做什么吗?”
“明天再给我洗一次车壳吧,好多东西报废的时候要拆下来,不值当洗了。把外壳冲冲,干干净净上路。”
“这可是真的上路了。”小豆儿哭笑不得,而车更讨打地嘴了他一句“怎么,走的那天你还要给我放点哀乐么?”
“我爹会打断我的腿,我还是给你放点《大悲咒》吧。”
“别吧,轮回六道不是六车道,没有一条是留给车的……你这个人咋想着超度车呀!你要真想放点什么,就放那个听起来很有夏天味儿的《心经》吧。你坐车上的时候放过,那首好听的。”
“好。”
第二天小豆儿找出了母亲买来浇花却总被父亲用来洗车的水枪,在一旁外放着那首有吉他伴奏的《心经》,把香槟色的小轿车仔细冲洗了一遍。十五岁的时候他就这么拿着水枪帮父亲洗车,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也是这样,二十多岁回来了也是。扬起的水花在夏天的阳光里亮闪闪的,车的外壳也闪着一层金沙滩一样的碎腻珠光,车属于这个家的每个夏天都是。关了水后,他在父亲“儿子非要费这遍水是不是有点傻但姑且放任了”的目光中拿毛巾把车擦干净,拍拍副驾驶的后视镜,站在太阳地里把手头的这一遍音乐放完。
“那就,一路顺风。”
父亲开车去报废的那天他在上班,他没有亲自去送。等下一个星期五他回到家的时候,门口的鞋柜上已经放下了新车的钥匙。听父亲说,那是一辆黑色的小车,外观挺酷的,已经停在家里的车位上了。父母问他怎么不去看看,他说反正总要去看的,也不急现在。
“当年第一次买车的时候你不是就喜欢黑色的车吗?”
“嗯。”
他先想到的是,现在已经没有那样一辆香槟色的车了。
他应该怎样去认识这辆新车呢?新来的车没道理承受前辈留下的“影子”。不然二十年后他再跟它聊天的时候,怕不是它也会说“当年我刚来你家的时候,你不是很喜欢我呢。”
现在父母不再叫他的小名了,新车多半也不会再叫他小豆儿了。老大不小的小豆儿瘪瘪嘴,觉得更需要被超度的是他自己。但还是按照车说的,再次打开播放器,放起了那首夏天味儿的《心经》。
他总要去看那辆新车的。
Vol.212「死水」《重新出厂》
作者: 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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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我需要你的帮助。”
在过去繁忙的工作日子里,坐下来享受一顿早餐也是一种奢侈。因此在一切结束以后,悠闲地坐着来上一份烧麦配豆浆就显得更加可贵。尽管不是最正宗的家乡味道,但慎向来是不挑的。老人把话说得好,不能对生活要求太高。
所以当有人坐到桌子对面打扰到这短暂又幸福的时光时,好脾气如慎这样的人也会难得的生出火气。尤其是来者已经有一个多月音讯全无,放着他们之间的雇佣合同消失得无影无踪。
“塔里斯,这一个多月你们都到那里去了,蔚也不回我的消息,拉斯的那两块芯片还放在我家。人都不在住所,酒吧里也没人见过你们……”
“蔚失踪,拉斯死了。”塔里斯一把挥开桌子上的汤汤罐罐,慎还从没见过他这幅急躁的样子,“我们被人盯上了。”
“死了?”
“对,电动车自动驾驶系统失控,你信吗?这又不是三十年前。”
“你说三天前的那场事故?电动车自动驾驶失灵,我们都是当老笑话来听……啊,抱歉。”
“我们被通缉了,就因为上次的那个活。”
“不可能,我没听到任何一点消息,也没有任何人要对付你们。”
“不是你们。”塔里斯说道,“是他们,那些‘戴帽子的人’。”
“戴帽子的人”是这座不到五十年历史的城市中培育出来的一个都市传说,在从事灰色地带的人们之间广为流传,是城市黑暗面中的黑暗面,按照自己的规矩管理着这座城市,所有不合规矩的人都会别清楚,尽管没人知道他们的规矩,却总有消失在小巷的深处。相信这个故事的人不多,了解其中真相的人更是少之又少,但这座城市里行走在法律边缘的那些人总会戴上帽子来区分自己和一般民众——大多数时候是因为传统,偶而也会出于对未知的敬畏。
想到这里,慎按下自己的帽子,假装思考同时眼睛透过帽檐观察起塔里斯。他很憔悴,很恐慌,和一个多月前的他判若两人,最重要的是,塔里斯没有戴着他拿顶深绿色的呢绒宽帽。慎大可以嘲笑对方被一个幻影,被不存在的东西吓破了胆——如果慎不是恰好了解这些都市传说背后的一些真实情况的话。慎知道被别人当做傻子看待是什么感受,何况塔里斯已经下定决心。
慎决定单刀直入,他明白塔里斯早已心不在此:“我能为你做什么?你想要我帮你什么?”
“为了能够安全地离开这座城市,确保他们再也找不到任何踪迹,我需要‘千户’,我知道你能带我见到。”
“千户”,这又是另一个都市传说了,知之者更少,但却与慎的关系更加密切。用都市传说来对付都市传说么?慎只希望塔里斯不要只是道听途说了某些小道消息就找上门来。
按照规矩,慎应该反复说明“千户”不过是个故事,是街坊里传出来的又一个臆想,与其追求这些幻象不如脚踏实地的生活。但塔里斯不一样,在过去的一个月里,他相比已经见识过这座城市背后的某些东西,他已经明白这个世界上那些超越常理的东西的真实性。何况,没道理阻止别人去追求自己的新生活。
慎在裤腰袋子里掏了掏,从其中拿出一样东西:“我本该拒绝你的要求,看在多年合作的份上,拿上这个。你知道规矩,这事和我没有关系了。”
……
根据慎给出的地址,塔里斯还以为自己找到了另一条唐人街,至少那大红的色彩和飘逸的字体透露出那种风格。一开始塔里斯以为那是一家饭店,进去后才发现内部的风格为之一变,原来是一间酒吧。
在出示了信物——一枚铁质小勋章之后,塔里斯被带进一间朴素但明亮的房间,和外面的酒吧布置完全不搭调。一个中年男子坐在一堆电脑器材后面。带路的侍者随即离开,把塔里斯留在房内。塔里斯仔细观察这个男人,对方仍自顾自地操作着面前的许多仪器,似乎没有注意到他的到来。
“你好,我是……”
“所有人,来到这里见‘千户’,都是为了同样的目的。摆脱过去,重启人生。讨厌现在的自己?害怕仇杀?债务纠纷?想要抛弃一切远走高飞?‘千户’可以给你一个一劳永逸的机会,让你重新开始。”
突入其来的声音响起。声音不是来自那个男人,而是男人身旁的音响,嘶哑的声线,特殊处理过的声音听不出什么情绪。是合成的语音。
“你就是‘千户’?”
从右边翻转过来一块屏幕,上面划过几个字符:当然。
直到现在那名男子依然一言不发,只有音频和屏幕。“你是不是……”
没错,我没法说话。又一次屏幕开始闪烁文字。屏幕后面的男子快速的开合了一下嘴巴,尽管只有一瞬,足够塔里斯窥见其中的空洞。这是一个哑巴。
像我这样从事这种工作的人,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危险,只丢掉一根舌头已经算好的了。屏幕继续闪烁:我叫程心龙。名字一连闪烁了十几次,每一次都用上不同的语言。
“我是塔里斯。”
我知道,屏幕在闪烁。
“既然你找到‘千户’,我们可以为你服务一次。”这一次是音频
事先准备好的音频,剩下的则用屏幕打字来补足。塔里斯开始明白这里面的流程:“你们索要多少报酬?”
“报酬根据客户的情况来定,首先请回答几个问题。”音频
你从哪里知道‘千户’?屏幕
“在我来到这座城市之前,我家在一座叫“绿野”的小镇上开了家酒馆,酒馆的常客中有个自称莫比的大块头,曾经几次吹嘘自己在城市里的英雄事迹,还有许多匪夷所思的经历。他宣称自己不用手术就换了张脸,甚至连自己的身体、指纹、身份卡甚至人际关系都是别人那里换来的。他提到‘千户’,还有介绍他找到这里的中介人的名字。”
莫比,方脸褐发,眼角有刀痕,北方口音,喜欢喝波本?
“差不多,但他从不喝威士忌,一般是红酒或者白酒。”
“我们会记录下所有客户的记录,仅限于我们为他们完成改造时的资料。之后,客户们可以随意更改自己的形象。”
“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很简单。很好理解。”程心龙一直坐在后面操作着仪器,似乎他也只是这些仪器的一部分。“你平时用社交软件吗?NSN?软书?之类的。”
“当然。”
“你多久更换一次你的账号?”
“在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大概是5年前。我换了新手机,开了新账号,不再用我以前那个账号。”
“我一年就会更换一次账号。当你更换了账号,过去一年和你建立联系的其他人就再也联系不到你了,除非你用回之前的账号。一样的道理,我们会帮你把缠绕在你身上的那些人际关系的脉络清理下来,就像脱下一身衣服。再给你换上新的,更干净的,让你焕然一新。”
“这样可以保护我,‘戴帽子的人’也找不到?”
“‘戴帽子的人’?他们不可能找得到。”塔里斯注意到,这一句话同样是通过音频播放的。
平板上出现更多字符:等你的改造结束,你就远走高飞,过去所有能够追查到你的线索最终都只会指向一个沉寂的空壳,你将真正自由。当然,代价是要抛弃你的过去,你的亲人、朋友,他们也没办法再联系上你。
你选择吧。
只有机械的嗡鸣声在空气中传播,塔里斯感觉到自己缓缓点头,衣料之间的摩擦声从来没有这么响。
闭上眼睛。平板闪烁。
“闭上眼睛,”音频以一种舒缓的语气,非常人性化地说道,同时伴随着舒缓的音乐:“不要睁开眼。放空你的脑袋,你所有活跃在思维表层的想法都会被吹散,就像厚重乌云被风吹开,更高的地方有清澈明亮的蓝。让你的心灵平静……”
程心龙掏出一个小小的密封匣子,打开,从中缓缓探出散发着柔和光辉的丝线,随着引导,这些丝线游动着没入塔里斯的脑中,同时,也有同样多的丝线从塔里斯身上析出。塔里斯的身子略微缩小了,面庞也变得柔和,变得不像塔里斯。
……
一切都远去了,过往人生中经历的一切都蒙上了一层迷雾,是平静不动的水池底部静置的泥沙。只有他自己,喀麦隆·阿斯纳站在这里。他走出会馆,感受到无与伦比的轻松。一切尘世的烦恼都已远离,现在,他可以开始全新的生活了。他带着近乎是傻笑的笑容走上马路,对经过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点头致意。哈雷路亚!生命是多么美好。
乌法转过街道迈步进了小巷,刚才那个诡异地见人就笑的路人让她产生了很不好的预感。或许她已经来晚了。她必须拿出最强硬的态度来,不然那两兄弟一定会含糊其辞,隐瞒真相。乌法冲过楼道,把腰扣里的手枪狠狠拔了出来,冲进那栋妆模作样的花俏建筑。手枪就是她的通行证,酒吧的侍者纷纷避开。她知道他们会在那里,因此乌法毫不犹豫的一脚踹开门——
“淦,虽然我脾气很好啊,连续被人两次打扰吃早点也是会发怒的!欺负老实人是吧!”
“你很老实吗?程心虎。”乌法凛冽的眼神和明晃晃的枪口瞬间把发怒的老实人打回原形,“还是说喊你道上的名号比较合适,慎。说说看这次你们又是怎么欺骗一个人放弃自我跟你们做交易的,嗯?”
“拜托,这次是他自己找过来的,我都没跟他提这个。而且我们可是照着规矩来……”
“再说一句话,我就把你的舌头打烂。”乌法把枪几乎怼进他的嘴里,随后又转过头喊道:“你再不说话装哑巴,我就把你弟弟的嘴巴打烂。”
“放轻松,警官,我们也是老相识了,你知道我们总是愿意合作的。”程心龙无奈地叹了口气,“只是就算你能找到他,又能什么呢?”
“我可以帮他。你们的手段并不是他唯一的选择。”
“一个乡下来的小伙子,怀揣着远大的梦想来到这座城市。组建了自己的团队,创出了一番事业。因为一次意外被卷入冲突,自己的好友为此丧命。他决定和前来调查的警官一起行动,让那些人付出代价。这也是一种可能性。”程心龙戏谑地撇了撇嘴角,“可惜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气去对抗未知,对抗‘戴帽子的人’。你或许可以帮他,但他已经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选择通向一条虚无之路,一种不可承受的轻松。”
“有的人巴不得生活一成不变,他们乐得轻松。”程心虎侧过身子避开枪口。但乌法没理他。
“塔里斯接触过‘戴帽子的’,我需要他协助调查,告诉我他的位置!”
“很遗憾,乌法调查官。塔里斯不在这里,他也没法协助你的调查了。不如你也就此放弃调查如何,像你这样心肠又好长得又美的好人,应该活到八十岁……”
乌法只是无言地拉动手枪的枪栓。
“好了好了好了,您可别急着开枪。”
程心龙从小匣子里抽出那道来自塔里斯的光一般的丝线,往里面飞快地瞥了一眼:“去查查南方商城的公用保险柜、唐人街老莲花村的2号楼,还有一号公路旁的废弃车辆好了。说不定能找到你要的东西。”
“但不要再去找塔里斯了,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塔里斯这个人了。” 程心龙将那团丝线收进密封的小匣子里,“暂时不会有了”
END
2022.11.30
(天气转冷,大家注意防寒口牙。打字的时候手冻抽了。。)
作者:【十二招】洛瑶
本期关键词:【平常心 鸡肋 无名指 流亡】
备注:oc属性,实际上是跑团pc团建不过内容没有展现出跟任何团的关系【?】给pc的生贺文,一天极限速摸且强行扣题【。】
mode:随意
Summary:只是平常的一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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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上班族起床的时间,也是自由职业者开启一天活动的时间。
你平时也是这个点睁开眼睛。今天是你一个人在家。你的男友偶尔有需要其连夜蹲守的工作,已经两天没有回过家了,但是他昨天来过电话,说是今天一定会回家的。
你很期待,毕竟今天是你的生日,你期望所爱的人都能在身边。但说实话,本来你回家的时候也就并不多见,每次重新回到这个熟悉的屋子里,你都希望他们时时刻刻在你身边。
所以你保持着一颗平常心,决定下楼先去看望你男友的妹妹。她现在也是你的妹妹了。
8:00
你做好早餐并且打算和妹妹一起享用。麻烦的是,当早饭端上桌,半个小时前被你叫醒的妹妹还蜗居在团成一团的空调被里,一点儿动过的迹象都没有。
你的妹妹是个小有名气的术力口p主兼宅女,她不爱社交,也不喜欢运动,每天最爱干的事情就是熬夜到四点睡中午十二点醒。你回到房间,好说歹说把人从被子里拉出一只手,说吃完再睡觉。
又半个小时后,你妹妹终于在你的帮助下磨磨蹭蹭地坐到饭桌前,早餐是鸡蛋和素面。吃饭的时候你为她扎好辫子,她呆了一会儿,接着说一会儿要和朋友出门购物。
她自从进军二次元后偶尔会参加几个线下活动,也结识了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虽然她从没有说过要和朋友出门,平时出去购物的同行者都是你或者你的男友代劳(又或者两个都是)。你说这一次需要你陪伴吗,你的妹妹摇了摇头,小声地说不用。而且会在晚饭前回来。
不管怎么说,你由衷为她感到高兴。
10:00
现在你终于坐在电脑前,开始身为一个作家一天日常的工作。
你有段时间没有为杂志投稿了,那当然是因为你刚刚结束一件委托——一段奇妙的冒险,正在写新篇章,不然怎么会有空回家里来?但你的编辑可不管这些,不管是你投稿前一天,投稿后一天,还是投稿当天,他每一天都会轰炸你,试图从你身上汲取新的养分。
于是你把文档缩小化,不得不花时间和编辑battle。偶尔你会想到换个编辑算了,但转念一想,换个编辑可不会这么快如此知根知底,也许他每日轰炸你只是为了确定你还没死,这么说突然生出几丝温情,你决定再忍耐他一天。
正在battle的时候,你以前的不靠谱同事、你那脱线的学妹,也是你少数常联系的记者朋友之一发来消息:平川平川平川平川!看到请回电看到请回电看到请回电!紧接着你的电话就响了起来。
你有点担心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急忙接起来,结果发现只是你发给她的文件有问题,她要你重新处理一份,而且中午十二点前就要,不然她有很大概率会被炒鱿鱼。
这种话是她夸张语调危言耸听的常态了,你们互相犟了几句嘴,但最终你还是决定帮她。
11:00
你帮你的前同事、学妹、记者朋友那裂开的文件处理到一半,又一通消息发过来了。
来者是你前不久接下的委托中与你同行的调查员。这个家伙语气刻薄,行事果决,杀人如麻【?】,外表阴郁的同时身边跟着一个更加阴郁的类人宠物。而且他从来不叫你的名字,总是“作家作家”地喊。你相处起来不太舒服,但你们的合作还算是不错。
他发来的消息中包含着上次委托的后续,简单来说就是又有一些需要你处理的事。内容很详尽,工作很繁琐,这种事不由你来做也可以。你刚想询问情况顺便把皮球踢回去,结果发送过去回复的只是红色感叹号——你被拉黑了。
于是你骂骂咧咧地开始处理委托后事。
12:00
你分毫不差准时交上了你前同事、学妹、记者朋友拜托你做的事。等了几分钟,她已读,但没有接收文件,也没有回复。你开始怀疑这是否是过时了的愚人节玩笑。
13:00
下午一点,你终于处理好了所有平常的,事先预定好的,和突如其来的工作事物,终于可以吃午饭了。你煮了一袋速食泡面,这个时候那位已读不回的记者朋友电话打了过来,她口头向你表达了谢意,并且邀请你一个小时后去平时约定的咖啡店,她想请你吃一顿下午茶作为感谢。除此之外,还有新的消息想要带给你。
你看了看还在锅里漂浮的泡面,又算了算现在出门到咖啡店的时间,决定喂给楼下的野猫算了。
14:00
你和记者朋友一起享用下午茶,你点了一杯摩卡和甜得发腻的小蛋糕,她为自己点了卡布奇诺和焦糖布丁。咖啡店的环境很舒适,让你忙碌一早上的身体终于能放松下来。这位脱线的记者再次感谢你的救急,并拿出了一些你早就知道的情报,你皮笑肉不笑地笑纳了这份可有可无的贺礼,心想再也不能相信这个时代记者的职业水平了。
聊天之余,她询问你生日是不是快到了。
你说,就是今天。
记者朋友:啊?
你说,原来你一直都不知道。
说真的,你有些受伤,但你又有什么可受伤的?你也不知道记者朋友的生日,所以你一秒钟就恢复了平常心,摆了摆手说没事,一周后请再笑纳你不知道的情报上来就行。
你的记者朋友给了你一肘,说找你家里人过生日去。不过她给你推荐了一家蛋糕店,说是做得很快,什么造型都能做,而且味道也还不错。
15:00
你在买蛋糕的时候碰到了没那么熟的熟人。依然是你前不久那一次委托的同事,然而来者不是那位把你拉黑的神人,而是神人身边跟着的那个看上去就不太妙的类人大家伙。
他(它?祂?)戴了口罩,有效遮住了脸上那一道横跨面颊的疤痕,你有意装看不见他,但是他主动和你打招呼:“你好,平川…平川先生。”
“你好。”你也只好点点头作为回应,随后与他搭话,“你怎么会来蛋糕店里?给踯躅森买吗?”
他摇摇头:“小鹿说我工作做得不错。我每次被这么说的时候,都会去买喜欢的东西,据我所知这是人类的自我奖励机制。”
这个被那位调查员取名千鸟居的类人生物一如既往得拟人。最初你对他很好奇,但后来发现他一问三不知,虽然是个奇妙的生物,但根本也没法从他嘴里问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最后只好保持着普通的交流。
你订好蛋糕,又随意地闲聊了几句。他取了蛋糕准备走,你叫住他:“对了,踯躅森怎么把我拉黑了,我惹到他什么了吗?”
千鸟居想了想,说:“小鹿…小鹿每一次交代完工作上的事,都会把对方拉黑。他说不希望在他不愿意的时候有人打扰他。”
你愣住了,你震撼了,你无语了。世上怎么会有这种对人际交往职场规则如此松弛的人!你咬着牙与对方的小宠物道别,愤恨的同时,你假装看不见自己心中那不由得生出的几分羡慕。
16:00
等蛋糕做好还要一会儿,你去了蛋糕店附近的星巴克码字。想到晚上要和大家过生日,你给妹妹打电话,想问她晚上准备吃什么。电话拨通了,她那边极为嘈杂,隐约传出叫卖和嬉笑的声音,而她小声说着对不起,紧接着少见地主动挂了电话。
你不明所以,然后你又给你的男友打电话,依然是关机状态。于是你一瞬间想到了许多种不接电话的可能性,一个比一个更糟糕。你赶紧把这些念头甩出脑子。
想点儿生活中的好事吧,平川久信!带着一颗平常心就好!
17:30
你等到了蛋糕,但是这个蛋糕看上去就像那位调查员的类人宠物般表面上看上去像个人,实际上只是比较拟人而且随时散发出一种诡异的气氛。你开始怀疑你的记者朋友推荐给你怕不是什么好东西。
18:00
你回到家,发现邮箱中有你的信件,打开来发现是你小笔友的来信。
你是在一次读作登山写作事件后续调查的活动中认识你的笔友的,并且一同经历了一些奇妙的事情。她是个腼腆可爱的女孩,有着不适应于这个时代的迟钝感,但是她很礼貌听话,也好在是碰到了你这个好人。
你的笔友祝你生日快乐,信件洋洋洒洒地写着她最近的旅途见闻,在信的最后,她邀请你有空再一起出去玩。你不禁大受感动,你的生日一天下来不知道多干了多少事,给别人解决了多少烂摊子,只有你的笔友记得你的生日,准备了手写祝福,而且心细地提前寄出,只为当天送到你的邮箱中。
加油,小笔友!你决定晚上和家人吃过饭后再回信。
19:00
你的妹妹回来了,并且给你带了礼物。她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小声说因为要给信君挑选合适的礼物,和朋友们走了好多家礼物市场,听了好多人的建议,但是一直都决定不下来,才耽误了到了现在。
这点儿小事你怎么会怪她呢?你拆开了礼物,里面是一枚小小的,材质流光溢彩的胸针,图案是一只黑色的兔子。她红着脸说自己想了很久很久,自觉对于信君的工作帮不上什么忙。朋友们说的送给作家钢笔啦…本子啦…她觉得你已经有很多很多了。所以最后她决定送给你一些昂贵的美丽小饰物,期望你看见它的时候,能偶尔戴出去兜风,也偶尔会想起她。
我很喜欢,谢谢你,怜歌。看到你交了朋友,生活得这么充实,就是对我最大的礼物。你说道。
你抱了抱她,又摸摸她的头发。你的妹妹像小猫一般满足地笑起来,她真是你见过最可爱的女孩。为了这个笑容,你可以让自己努力地、坚持地活在这个世上,一天,再一天。
但你的男友还没回来。你再次打了一个电话,这次是长时间未接通。你和妹妹面面相觑,只能相信是他正式下班没有空接而已。
20:00
终于,终于,晚上八点,你们等到哥哥回来了。他看上去有些狼狈,再次解释工作上的有无法推脱的事情。好在没有失约,至少是今天之内回来的。
不然呢,你还想晚上十二点回来吗?你说。
你的男友有些尴尬,但他还是一副我做的事情没错的神情。因为他的工作性质,你和妹妹倒是也已经习惯了,而且说实话,也就只有在妹妹面前你可以讲上两句,你自己没有立场说他。于是你提出大家一起出去吃顿庆祝生日,你买了蛋糕,但这顿饭得你的男友来请。
你知道,他当然会同意的。
21:00
蛋糕说不上难吃,但类比这是类人生物会喜欢的东西,所以这不是一般的人类会喜欢的东西。各自尝到蛋糕后,你的男友露出古怪的神色,你的妹妹则面色如常地分走了好大一块。你问她觉得好吃吗,结果你的妹妹说,有一种令人怀念的味道,就像以前当巫女那样,能感到某种驱使着神明的感觉。
你和你的男友都吓了一跳,你赶紧让你男友花点san看看蛋糕没什么问题吧。结果是的确没什么问题,毕竟那也是个开在人类社会中的蛋糕店,白花了你男友本就不高的san值。
于是你们就这样看着她把蛋糕咽下肚,你的表情从惊恐变成了钦佩,最后停留在若有所思。你的作家直觉告诉你那家蛋糕店大有文章,也许你可以再次联系那位调查员,借来他手下的小宠物协助你调查。
不过在那之前,你愤愤地决定明天去质问你的记者朋友,到底是你们的味觉出了问题,还是她的味觉出了问题,还是她故意的。
在这种怨念之下,你就又无端想起生日这天的诸事不顺。越想越郁闷,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所以你点了一些酒,以此犒劳自己忙忙碌碌的一天。
22:00
当你显露出醉意的时候,你的男友让你别喝了,你不打算理他,所以他强硬地抢走了你的酒瓶把最后一点喝光,还拦着不让你接着点,这下你更郁闷了。
总而言之你喝醉了,不至于走不动路,但恐怕很难走直线。你的男友搀扶着你走出餐厅,餐厅门口的大马路上正好有交警在查酒驾,你男友把你带过去想让你看看度数冷静一下,但人家一看便知驾车的显然不会是你,只是让你男友测试了一次。
测试结果是你男友的酒精浓度也超标了。你男友蒙了。哦,他才想起来为了劝你别喝,他自己也对瓶吹了一口。
两个会开车的人都开不了车,总不能不回家露宿街头,于是你们只能商量着找个代驾。这个时候,你的妹妹默默从身上掏出来一张机动车驾驶执照。你的酒在那瞬间都醒了大半,你男友看上去也完全不知道这回事,这是你今天第二次表现出无言的震惊。
最后是妹妹开车送你们回家的,你们两个没用的男人。
23:00
经过命途多舛的平常一天,你们终于回到家。你的妹妹和你们道别后回去楼下她自己的住处。你男友则把你和醒酒汤一同关进浴室,说是怕你把自己喝吐了,收拾干净再出来。
你的醒酒汤一口未动,倒是洗过澡后你突然觉得男友看上去格外有魅力。你趁他换衣服的时候将他摁倒在床上,他没有拒绝你。不整的衣衫中透露出些许腹肌的痕迹,惊讶又无奈的神情也表现得十分可爱,你发誓你绝对没有什么别的心思,一切只是因为你突然更喜欢他了一点而已。
唯一遗憾的是,你扑倒他时因为视野不走直线,头撞到了床板上,然后顺势昏过去了。至于你将要干的事,你计划要写的信?不不不,好好地睡吧,度过平常的一天已经很累了,后面的事你就不需要知道了。
24:00
祝你生日快乐,小信。恭喜你在这样平平无奇的一天里又大了一岁。恭喜你即将携着这颗平凡的真心,踏往你平凡的新一年。
fin.
文:艾连
关键词:七十年
文体:小说
标题:《七十春秋》
原作:RPS
正文:
“梁遇春会活七十年。”秋心笃定地说。
他们从小就认识。
遇春记得,自己幼时还不是这么懒散。他曾和秋心一道去看大江,竟然能清晨六点就出发。那天偏偏两个人都忘了带水,直走得口干舌燥,才在中午日头最高时,看见了浩大的江面。
其实那天看到的大江究竟如何,他们都记不确切了。遇春倒还记得他们一路上不停的嘴,时而吐出异想天开,时而吃进山果野菜。
他们还去爬山,走无人造访过的野路,躺在山顶的草坡上,看白云悠悠地飘过;还曾穿过半个城市,去找一篇话本的下半部,受了小店老板的好一番招待……
直到后来,他生了一场大病。病中他听到秋心的声音:“你才不会变麻子,我也不会吧!大人整天说鬼话骗我们,我都知道……”
遇春听他啰啰嗦嗦了一会儿,突然问了句话。秋心吓一大跳,忙说:“瞎胡说,你要活七十岁呢!你好好养病……我要回去了,不然被父母发现就不好了。”
之后遇春又卧床不起十几天,最后病好了,却不像以前那么爱走动了。他有点口吃,少年正敏感于旁人的眼光、指指点点、闲言碎语,于是也有一段时间不太爱说话。既不出门,又不闲聊,他就变本加厉地喜欢看书,和秋心见面,也往往是听着他说个不停。
十六岁那年,遇春上京师读书了,两人一别就是八年。
他和秋心保持着通信,虽然频率一年年地低了,但是嘘寒问暖、告知近况,到底没有断过。
遇春交过两位同性的恋人,又很快地分开了;他毕了业,到岭南去了两年,如今又回到京师。他写了一些散文,译了几本书,失散了一些旧友,也结识了几位新朋。
仿佛什么都没有变啊!他还像八年前那样,打发了脚夫,独自对着小小的屋舍发呆。窗外北风呼号,冬夜里的街路空无一人,如一潭漆黑的死水。百无聊赖中,门外有人呼喊,遇春恍惚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便走出去,目光顺着狭长的走道,看到尽头门房的桌子上来了一封信。
遇春裹紧外衣,慢腾腾地过去看了看。是秋心的信!
他先前旅途奔波的萎靡颓顿一扫而空,眼里的黑夜也好像活了似的——秋心已经半年多没有来信了。上一回收到他的信,还是三伏,现在已经天寒地冻。他一边走,一边拆开来读。
秋心失恋了。他写:“现在她就在我一点钟方向的十几米远处,可是几天之后,这个距离就要变成百千里,更遑论我们的心早就离了上万里了。这和死别又有什么区别……
“我为什么就没有把它留住呢?难道你,及和你有关的一切,都是只应天上有的吗?……
“这好消息简直要把我冲昏了。就像是眼看着烈日下的花即将枯死时,忽然奇迹般下起了雨。虽然没有真的失去过,却仿佛失而复得——语言何尝能表达这欣喜的万分之一!和那个人,一个天使,一个精灵,在同一座城、甚至同一个校园里一起度过六年!多大的殊荣!命运女神是多么慷慨,我又是多么受她的眷顾啊。……
“我之前的一切欣幸,一切幻想,又都化为无用的泡影了。天啊,天啊,我要怎么才能知道究竟什么是事实、什么是臆测呢?……
“命运!你这无情的、无耻的、爱捉弄人的命运!不要为你自己辩解了——若你不是这样的话,又为什么要让我和她在这未曾谋面的一个月里失散又重逢、重逢又失散呢?……”
遇春仔仔细细地读完了那二十页纸,心里突然有了莫大的安慰。不管别人变了或是没变,秋心还是一如既往,他们还是什么都可以互相袒露,互为盔甲也互为后盾。
他想起还在中学的假期,他被秋心拉着到花店买水仙花。遇春不懂得看花,一路想着那喀索斯的故事。秋心问他:“你看这水仙怎么样?”
遇春脱口道:“真是可怜……但也真是幸运。”
秋心立刻反应出他说的是那位希腊美少年:“是可怜,幸运又怎么说?”
“他若不爱上自己的影子,就再也不能爱上谁了,这岂不很幸运吗?”
秋心思索了一会儿,回答道:“我倒不觉得他不能够再爱上别的人,不过他爱上的别人要是不爱他,总归能有个影子在,这确实算是幸运的。”
他爱上的别人要是不爱他……
回想起这句话,遇春失笑:哪有不爱那喀索斯的人呢?有人不爱他,他就不是那喀索斯了。可是秋心说这话时,眼睛定定地看着他,让遇春仍然双颊发烫。他是那个别人,还是那个影子呢?
他突然很想见秋心,亲自问一问他。但山重水隔究竟不能跨越,遇春也只好提起笔来,给他写一封回信。
没想到的是,信寄出了半月后,遇春从外边回到住处,居然看到秋心提着行李,正在门口原地打转。他情不自禁地喊出来:“秋心!”
秋心放下行李,快步走到他面前,和他拥抱:“那喀索斯。你是那喀索斯。”
他收到回信时,其实已经不那么在意那个失去了的恋人了,青春的恋情大抵来得快去得也快。可是这封信却使他读着读着,想到了他的旧友和恋人的相像。往日失去的种种卷土重来地占据了他的心神,他胸怀激荡、夜不能寐,想到遇春和他一样孤身一人,就涌起无限的酸楚和同情。他被这难言的情感折磨了两天,终于忍不住坐上了上京的火车。
遇春毫无芥蒂地接受了他。他让秋心住进了他的小屋,他们白天各自做事,晚上回到屋子里,等到万籁俱寂,才开始谈天。秋心抽一点烟,不开灯时,烟头就是夜谈中唯一的一点火光。他们谈文学,谈新的和旧的思潮;谈春风吹过柳梢,谈如芽的新月,也谈坟头一片荒草;谈女子,谈烟和酒,谈桥牌……归根到底,是谈年轻人的恋爱。
说来奇怪,秋心眉目料峭,英俊逼人,可一写起信就成了世上最缠绵悱恻的多情种;遇春相貌温润,一看就是天真善良、不谙世事的富家公子,作文却一笔一划一刀一剑,看破天下万般声色。
秋心常来打搅遇春写作,从身后抱他,看着桌上那孩儿体的字,念道:“我向来厌恶晴朗的日子,尤其是娇阳的春天;在这个悲惨的地球上忽然来了这么一个欣欢的气象……”【注】
他怀里的遇春“刷”地把稿纸抽走了。
“你怎么这么不喜欢春呢?”秋心摸摸他下巴,“你不就是春?”
“父亲给我起名‘春’,”遇春垂下视线,去看那只从下颌徘徊到脖颈、锁骨的手——温热干燥的手指一下一下捏着他白净的皮肉,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要舔舐——他嘴角轻轻勾了起来,“可是……可是我只有一颗秋心啊。”
手的动作顿了一下。“秋也不好么?”
“当然好……”遇春像只被挠到痒的猫一样,眼睛眯了起来,“过去我四季都喜欢,有你之后,便只喜欢秋了。”
秋心无声地笑。
“冬如暮年,春如娇花,夏如劳动号子,只有秋如烈火焚烧,”他喃喃自语,“拥有一切,释放一切,荡涤一切。”
他见过了千鸟飞绝,河川肃穆,看过了花前月下,草长莺飞,听过了蝉鸣如织,暴雨如注,吃过冻梨,摸过墙角生的青苔,也晒过烈阳,站在由盛转衰的拐点,而能接纳包含所有相通和不通的悲欢,平静却不冷漠地注视着人间,用全副力量献出他火红的心。
“他冷静又热烈,忧郁又喜悦,枯萎又成熟……除了春天之外,他是色彩最丰厚的了。我想我就要做这样的文字吧!”
“就像你一样吗?”
遇春不回答了,任他把头抵在肩上,一下下抓着他的头发。雾气爬上了他的眼镜,他把它摘下来,享受着眼前一片模糊的景色,懒懒地说:“虽然都是短暂的季节,可是春实在不适合我。”
秋心按住他的嘴唇:“你不知道文谶么?”
“我从来不写违心的话,谶则谶罢。”
遇春去世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
他发着高烧,迷迷糊糊中想起了他的秋心。我如果去了,秋心会知道吗?是不是得要给他留一张条子?
他像梦游的人那样行动自如地坐起来,提笔写了“秋心”两个字,又浮想联翩起来。他姓什么呢?是何方人氏?这条子该递到哪里去?他若不在,家里有人替他收吗?
豆大的灯烛火把他的脸映得忽明忽暗,只有眼睛沉思而闪亮。
小屋的门“吱呀”地开了,门前有一个人影,莹莹的月光和雨水一起打在他肩头,仿佛银白的浪花。
“秋心……你是谁啊?”遇春想得累了,头渐渐贴到了桌上,笔还握在手里,在纸上留下一条意义不明的痕迹。
“秋心?”来人叫道。
“秋心……”遇春咀嚼了一会儿这个名字,然后恍然大悟般地想:秋心就是我呀。
他没有睁开眼,却看清了来人的面孔。他说:“我可没有食言……你的三十五年,加上我的三十五年,正好七十年。”
遇春点点头,神游物外:对了,他姓祝吧……这样一来,就可以羽化登仙了。
【注】摘自梁遇春《春雨》
不写碎碎念不舒服的作者:这其实是一个以为吃到rps结果吃到水仙而产生的故事……秋心是梁遇春的笔名,除了梁遇春,其他都是假的。哦,梁遇春也没有活三十五年,他二十六岁就去世了。
除了搞cp之外想表达的就是,他虽然活得短,但过了别人两倍容量的生命……一定没有人能看出来。也没有写出他的可爱,过渡还一如既往地糟糕,改不动了……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乌鸦想,我不能就这么度过平庸的一生,我要,我要……我要去冒险!于是乌鸦踏上了冒险。
乌鸦是很聪明的鸟,它知道冒险就是要飞很远很远很远很远,飞这么远得有吃的,于是乌鸦开始寻找食物。浆果不好保存,腐肉可以放很长时间。乌鸦来到了菜市场后面的垃圾堆里,这个尝一尝真好吃喳喳喳,这个藏在羽毛里带走喳喳喳,咦,那是什么?乌鸦掀开垃圾桶的盖子,发现一只死猫的尸体。
死猫说话了,它说,谢谢你把我从垃圾堆里翻出来,这样我就可以快点回猫星了。乌鸦说,在你回猫星之前我可以吃掉你的腐肉吗?死猫说,请吃请吃,你尽量吃干净点,只有当这幅身体回归大自然,我的灵魂才能回归猫星。乌鸦说,我没法一下子吃干净你,我现在要去很远的地方冒险。死猫说,没问题,你帮了我,我可以跟着你。
乌鸦还需要解决饮水的问题。它平时都在巢穴附近的湖里喝水,但是它没法带着湖一起走。死猫出了个主意,它说看过书上说乌鸦会把石头丢进瓶子里来喝水,所以乌鸦只需要带个瓶子上路就可以了。乌鸦也看过这个故事,但是它没法理解为什么把石头丢进瓶子里就能喝到水,如今它也没有别的办法带着水走,总之先试试看吧。
乌鸦趁便民早餐车的老板不注意,抓了一瓶矿泉水就走,但是矿泉水瓶子太沉了,直接掉在了马路上,穿过车流滚到了马路对面的水沟里。乌鸦落在树枝上说,这下遭了,我没法带着这个瓶子飞。藏在灌木中的死猫说,如果我还活着,我还可以推着它滚着走,但现在我已经死了,身体一点也不灵活,没法推着它走了。
忽然一个声音从水沟里传来,它说,我可以帮助你们。乌鸦说,你是谁?声音说,我叫快高王子,你能把我拉出来吗?
乌鸦和死猫合力把快高王子从水沟里拉了出来。快高王子是一个由一块块塑料积木拼成的小车,最下面的积木带着两个轮子。
快高王子说,你们是要带着这瓶水走吗?可以把水瓶放在我的身上,我有轮子,可以拉着走,你们要去哪里?乌鸦说我要去很远的地方冒险,死猫说我要回猫星。快高王子说,哇哦这太酷了!我曾经是战车,是飞船,我要跟你们一起出发,我一定能帮上你们的忙的!
乌鸦一行出发了。它们决定去往太阳升起的地方。每天早上乌鸦会看好远方的山或树,然后休息一白天,晚上它们就出发往那个方向走,走到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为止。
路途枯燥遥远,它们在路上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快高王子说,如你们所见,我是人类的玩具。以前我的身上有更多的积木零件,通过组合零件我可以变成各种形状,我曾是攻无不克的战车,也曾是牢不可破的城墙,是能上天的飞船(飞船可飞得比乌鸦还要高!),是能下海的潜艇,还能组成人类的样貌,我是玩具之王。我是慷慨的玩具之王,我会把零件送给我的子民,它们也是我的分身,我的国土遍布整个房间,甚至足以抵御人类的踩踏。直到后来我的敌人乐高入侵了我的国土,它比我精致,比我灵活,甚至还有我从未见过的积木块,我败的心服口服。人类曾试图让我们交好,但发现我们的规格不同,无法相互嵌合,于是我被放逐了。如今的我失去了绝大部分积木,已经无法称王,只能成为王子,但我的野心从未有所折损,我要将全世界都变成我的国土。
死猫说,如你们所见,我是一只猫……我曾是一只猫。我曾是一只野猫,生活在市场附近,老实说那边的生活还不错,别在人多的时候出没就行,等他们收摊了之后去垃圾堆里扒拉扒拉就有不少吃的。或者运气好的时候会有人撒一把猫粮,猫粮比肉和臭鱼好吃。有时候运气好还会有母人类给我们送新鲜的小肉块和小鱼泥,或者运气好的时候会有不长眼的麻雀落在附近。我总说运气好对么?野猫只要不太笨,在城市里运气总是不会太差的。而我在野猫里也算运气好的,我活了7年才把9条命都用完,跟我一窝的兄弟姐妹们应该早就回到猫星了,我是最后一个启程的。我死的时候运气也很好,大卡车轰一下就压过去了,没有什么痛苦。生前大部分事情我都做不了了,或者不想做了,比如抓鸟。但是有些习惯我还改不掉,谢谢你们迁就我,愿意白天休息晚上赶路。
乌鸦说,如你们所见,我是一只雄鹰。雄鹰不应当一生留在自己的巢穴中,不应当被城市和公园所束缚,应当飞向高空,飞向太阳,飞向原野。遗憾的是身边的鸟们没有一个像我一样有志向,他们每天只关心梳理羽毛,收集亮晶晶的东西,去偷啄别的鸟的蛋。唯一能理解我的是一只乌鸦,它和我一样不甘于平庸的生活,它每天梳理羽毛是为了在高空飞得更快更远更灵活,它收集亮晶晶的东西是为了锻炼自己捕捉猎物的眼力,它去啄别的鸟的蛋是为了维护天空的和平。但是它觉得可以在城市里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而我认为只有离开城市,去往很远很远很远很远的地方才能成为一只真正的雄鹰。当然我不怪它,毕竟它只是一只乌鸦,无法理解雄鹰的志向。有一天它被风筝线勒死了,这让我很伤心,唯一能理解我的乌鸦死了,它死后城市里留给我的只有无尽的平庸,我不能仅仅就这样活下去,我要,我要……我要去冒险!
它们旅行了好几天,离开了城市,进入了郊野。快高王子和死猫不用吃喝,乌鸦每天啄食死猫身上的腐肉,但沿路逐渐找不到水源。乌鸦决定是时候从瓶子里取水了。
乌鸦衔起一个石子,丢向了矿泉水瓶的瓶口,石子啪地被瓶盖弹开了。死猫说,要不要试试飞得高一点再丢?于是乌鸦又衔起一枚小石子,高高地飞上了天空,把石子丢了下来。石子准确地砸在了瓶口,把整瓶水都砸倒了,但水瓶还是没有打开。快高王子说,我给你扶着瓶子,你再丢一次试试。乌鸦再一次衔起小石子从空中丢下,准确地砸在了瓶口,瓶盖被砸裂了,渗出一点水来。这点水可远远不够乌鸦喝的,但它知道再来几次肯定就行了,于是就又衔起一枚更大的石子,再一次飞到了天空上对准瓶口丢了下去。这枚石子又沉又尖,一下划开了矿泉水瓶的侧边,也重重地砸到了快高王子的身上,把它砸成了两半。
快高王子高兴地说,可以喝到水了,快下来吧!死猫说,可是你都变成两半了。快高王子说,没关系,我留下积木的地方就会成为我的国土,不用担心我。
它们继续前进。在月亮将要落下时死猫忽然停了下来。死猫说,快高王子走不动了。乌鸦看向快高王子,原来它的轮子掉光了,这一定是被石头砸的。乌鸦和死猫担心地围在快高王子身边,乌鸦说,对不起,我拿石头把你砸成了这样。死猫说,对不起,我明明知道你受伤了,应该更小心拉你才对。快高王子摇了摇头说,看来这里就是我的国土的边界,我从未想过国土能有好多好多个卧室那么大,谢谢你们拉着我走到这里,祝你们接下来一路顺风!
矿泉水瓶里的水流掉了一大半,变得很轻,现在死猫也可以拖着水瓶走了。于是乌鸦和死猫告别了快高王子,一起继续上路。
它们又走了好几天,来到了一片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乌鸦说,我们就到这里吧。死猫说,怎么了,不是还没有到太阳升起来的地方吗。乌鸦说,平原上的太阳会直接从地平线上升起,没有别的高山或者大树作为目标,这样一来我飞着飞着就会迷路的。死猫说,好吧,那你要在哪里筑巢呢?乌鸦看了看周围,有一座架着电线的高塔,很适合筑巢,于是用爪子钩住死猫的肩胛骨飞了过去。乌鸦一路上吃光了死猫身上的腐肉,如今死猫只剩下一副骨架和脚底的肉垫,所以变得很轻。
乌鸦把死猫放在了铁塔尖上。死猫还活着的时候也没有爬过这么高,它在塔顶的钢梁之间钻上钻下,尾巴骨晃来晃去。乌鸦看到死猫很喜欢这里,就放心飞上高空巡视周边。
这附近充满了乌鸦爱吃的浆果和昆虫,还有清澈的水潭。乌鸦吃饱喝足后返回高塔,发现找不到死猫了,于是喳喳喳在原地跳来跳去。忽然一个声音从下面传来:乌鸦乌鸦,我在这里。乌鸦低头一看,有一只漂亮的玳瑁猫在地面上用舌头梳理自己的皮毛。
乌鸦落在地面上,说,你是死猫?你的皮和肉怎么都长出来了呀?玳瑁猫说,我刚才在上面太高兴了,于是就磨起了爪子,没想到抓破了电线。电流把我的身体一下子整个烧成了焦炭,我就成现在这个样子了。乌鸦说,对不起死猫,我不应该把你带到高塔上来,我没想到居然害你触电了。玳瑁猫说,不不不,多亏了这样,现在我的灵魂完全摆脱了肉体,我可以提前回到猫星了,这是好事。乌鸦说,那谢谢你愿意一路陪着我,还啃让我吃你的腐肉,我会想念你的。玳瑁猫说,不必太想念我,猫都是来自猫星的精灵,你看到了别的猫就可以当作看到了我。还有,我和附近的猫都说过了,它们不会抓你的,你可以放心在附近活动。玳瑁猫的灵魂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开始慢慢浮上天空。乌鸦也飞了起来,送了玳瑁猫一路,直到乌鸦再也飞不上去的地方它们才分别。
乌鸦往回飞的时候看见一片石滩,于是飞过去打算找几片平整的石头垫窝。忽然乌鸦看到石缝中藏着一个红色的东西,将它叼出来一看,咦,这不是快高王子的身体吗?乌鸦说:你是快高王子吗?我是乌鸦,你还记得我吗?红色积木块说,我不是快高王子,我是拼乐小子,我见过快高,它和我是一个车间的表兄弟。乌鸦说,快高王子是我的好朋友,你是它的表兄弟,那你也是我的好朋友,我正要在附近的铁塔上筑巢,你要不要来我的巢里?拼乐小子说,好啊好啊,对我们拼乐来说,去到越高的地方越厉害,你要在铁塔上筑巢,那我就是拼乐将军了!
于是乌鸦把拼乐将军带回了塔上,在离城市很远很远很远很远的地方筑起了巢穴。从此以后乌鸦在白天飞向高空,飞向太阳,飞向原野,在晚上和拼乐将军讲着冒险故事,在群星和月光下沉沉睡去,进入甜美的梦乡,终于过上了梦想中的生活。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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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二宫小姐,不是王家卫那个宫二小姐,她爸按现在的话说是个精日,给她上户口的时候本来想叫二宫苗子,结果派出所不给上,所以就叫苗二宫。原因不论,这个名字很好听,我很喜欢。
二宫小姐是我在奶奶家大院里的几个小伙伴之一,小时候我和爸妈隔周周末去我奶奶家,爸爸们在客厅股票足球红塔山,妈妈们在厨房皮蛋青菜红烧肉,孩子们去院子里沙包弹珠捉迷藏。跑的最野的那个女孩就是二宫小姐。我们在大院里撒丫子跑到了93年,那一年我们上了小学,她爸妈离了婚,大院里再也没见过二宫小姐的身影。
又见到二宫小姐是大二的时候。我一个高中好哥们跟我说,他家里有个远房亲戚的女儿今年考上了我们学校,女孩子家家第一次一个人出远门,万一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希望我能照顾照顾。我播了同学给我的手机号,女孩声音有点耳熟,三聊两聊越听越觉得不对,我说我靠你是不是二宫啊,她说我靠你是不是孙兔啊。
小时候我没觉得二宫小姐有多漂亮,现在长大了再看……就还挺好看。二宫小姐以优异的分数考上了我校某世界排名靠前的专业。我一开始以为她变成了一个那种爱学习的乖孩子,后来我发现她也不是乖,就是聪明,聪明的人干什么都厉害。我拉她来我们电影社团,本来只是想给她认识几个朋友,没事可以过来玩,没想到一年后她已经能靠写伍迪艾伦的深度影评来赚稿费了。她拿到稿费我俩就去吃好吃的,我俩的消费习惯极不健康,我家里月初给我打生活费,我把手机话费和买电影杂志的钱留下来,剩下的钱跟她出去大肆挥霍,等我钱花完了她就带我吃食堂,因为她有直接打到校园一卡通里的奖学金补助,虽然没法提现,但能让我俩在食堂吃的很好——那时候我和二宫小姐已经是男女朋友关系了,首先我没法拒绝一个才貌双全又有共同经历共同语言的美少女把我上了而且还是互交一血之后跟我说要不咱俩搞对象吧这件事,其次我喜欢她。
我和二宫小姐甜甜蜜蜜腻腻歪歪。我大她一届,大四的时候打算考研,这样能多陪她一年,但是学校给她提供了一个去日本深造的机会,一去五年。她爸希望她去,然后留在日本,我跟她说你去吧,这次机会确实难得,对你以后的职业发展也是好事,至于你要不要留下,可以再说。那天早上我5点多起床,从一起租的房子把她送到机场,给她拎箱子,帮她整理一些没法带走的东西,目送她过了安检。她就像平时出去玩那样,普通地走了,然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
(我……)
考研当然是没有考上,我在当地找了个平面设计的公司上班。
(房间太安静,太空旷了……)
放弃考研是我割断校园生活脐带的最后一刀,我在贴吧里交到了一些兴趣相投的新朋友,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我好想她。)
新的朋友又培养了我新的兴趣,我用两个月的工资攒了一架性价比挺高的自行车,每周日和朋友们结伴骑行成为了新的生活仪式,这能让我从设计行业的繁重压力中短暂解放出来。
(为什么不联系。)
骑行团里有一位皮肤黝黑的女孩,是我之前考研目标学校的研究生,大家都叫她小黑。小黑笑起来很好看,不笑也很好看。她会跟我讲三岛由纪夫,我会给她讲希区柯克,后来我们渐渐就不再跟团骑行,而是二人私下单约。
(为什么不联系呢。)
小黑是本地人,周日到周四会跟家里说住宿舍上课方便,其实是来我这里过夜。有一天她跟我说,能不能告诉爸妈她在谈恋爱,我哈哈大笑,我说你又不是中学生了怎么还怕早恋啊,她愣了一下,也跟我一起笑了起来。
(她已经忘了我了吧……)
第一次去小黑家里时,我笨拙地在熟食店买了很多烧鸭烧鹅烧肘子。小黑的妈妈和爸爸都很热情,招呼我多吃点,我积极要求洗碗,小黑陪我一起洗。饭后她父母回到房间里睡午觉,我在她的房间里亲吻她的胸部,她用颤抖的气息小声说别这样,万一被看到怎么办,然后用双手轻轻抱着我的头。
(我该忘了她了吧……)
我妈坐飞机来看我之前我跟小黑吵了一架,原因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本来说好了她跟我妈我们三个人一起吃个饭,结果她跟我说导师有事找她走不开,无论如何也走不开,我妈在这里的整个一星期都走不开。
(我该怎么忘了她……)
这个事情让我很生气,我和小黑分手了。朋友们一致觉得这件事上是我傻逼,我傻逼就我傻逼吧,总之事已至此,来来来喝完下一杯还有第三杯。很久以后我和小黑恢复了友善的朋友关系,骑行团的活动也不再互相避讳。小黑的新男朋友不会骑自行车,但这不耽误俩人最后结婚生子过上了幸福生活,这些都是后话。
(我好想她,我想见她。)
骑行团的楚哥拉我出来创业,搞门户网站。我对互联网那些东西似懂非懂,但是楚哥给我开两倍工资这事儿我懂。我们一开始的办公地点在郊区一个民宅里,楚哥是CEO,嫂子是会计,我是美术,还有俩程序俩产品。人少事多,事多,事巨他妈多,我周末骑行的次数越来越少,忙,真的忙。一直到我们融到了第二轮,手底下有了几个小弟,我才稍微轻松一些。此时低头一看,腰间已有了一圈赘肉。
(我常常会想象某天晚上在一个酒吧跟她偶遇的场景,我该说些什么?她会说些什么?)
楚哥把公司卖了,带着我们几个核心开始了又一次创业。我拿分到的钱买了两套房,把我爸妈接了过来住一套,我和学妹住另一套。学妹是我大学的学妹,有次回学校那边撸串,她和舍友也在那,我跟她们本来也不认识,结果因为一些乱七八糟的奇妙误会,我帮她们赶走了几个小流氓,她觉得我人挺好,我觉得她人挺好玩,我俩搬进这房子的日子是我们在一起的两周年纪念日。
(她会想我想她这般地想我吗?若是如此,这也太难受了,但若是她不想我,忘了我,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吧。)
学妹毕业后,楚哥给她在大厂里找了个游戏文案的工作。我爸妈一直催我们赶紧把证领了,她妈妈对我比她大好几岁这事儿耿耿于怀,害怕我骗了她女儿。
(说到底,没有谁会如此执拗于一个人这么久吧。我到底是想她,还是在患得患失,还是只是因为老了,开始怀念从前的生活了呢。我是真的想她吗,还是只是陷入了一种执念……)
楚哥第二次创业赚到的钱远超出我们所有人的预期,但是没多久楚哥查出了白血病。几个骑行团的老朋友参加了楚哥的葬礼,吃饭的时候我跟他们坐在一起。我们说还好小黑的女儿没继承她的肤色,小黑跟我们一起哈哈大笑,她现在胖了不少,笑起来还是很好看。
(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我应该是哪里做错了什么吧。她爸嫌弃我穷,没出息,我爸妈也看不上她爸,我们心照不宣地默认了那时候的分离就是我和她之间的休止符。现在她应该已经过上安定的生活了吧,她的面容在我心里也变得模糊……)
(我还是想她。)
我在公司里位高权轻,又在股市大赚一笔,于是踌躇满志辞了职出来创业。但是我的运气好像用完了,最后我的财产只剩下最初买下的两套房子和一辆车。
(我会像打喷嚏一样,随时随地毫无理由地开始想她。我想象在骑行中经过的车窗里意外发现她,于是加速靠上去并着她骑,她把车停在路边,摇下车窗说你有病吧。我摘掉风镜和头盔跟她笑嘻嘻的说,苗二宫。她左看右看忽然认出我来,然后我跟她相谈甚欢。我想象春节回老家的时候在候机厅里有人拍了一下我的左边肩膀,我往左一看没人,再往右看,是一个长发的女孩喊我的名字,她说孙兔,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我说我去,野生的苗二宫刷新了,然后我跟她相谈甚欢。我想象……)
(我没有办法想象相谈甚欢了些什么,我只是想她。)
在我最膨胀的时候,学妹因为受不了我出轨而离开了我;在我变得落魄了之后,学妹原谅了我,回到了我身边陪伴着我。我俩结婚了。
(我想起夏天的步道上她走在我的前面,微风用她的发梢挠得我脸痒痒;我想起她趴在自习室的课桌上小睡,醒来后发现半边侧脸印上了书上的油墨;我想起有一次我们晚上在阳台做,我坏心眼打开了窗户,她害羞地拼命捂住自己的嘴不敢叫出声;我想起她爸在饭桌上毫无遮掩地羞辱我,她直接泼了她爸一脸茶汤,抓起我的手起身就走;我想起临走之前最后一夜,我从身后抱着她,用手抚摸她的胸部,她说我今天不是很想,我说好,那早点睡吧,等下还要早起;我想起她走后我一个月没有换床单被套,因为舍不得洗掉她的气味……)
我和二宫小姐不期而遇。
儿子跟他妈在看大夫给我家狗洗澡,我从商场出来抽根烟。一个长头发女的掀开门帘从商场里走了出来,她闻到烟味往我这里瞥了一眼躲了一下,我把烟掐了往前走了两步追上了她。
我说,苗二宫?
她回过头来看了一眼,说,孙卯!我天,孙兔!我靠我靠……好久不见好久不见!
我说,真巧嘿,你怎么跑这附近来了?
她说,我跟朋友出来吃个饭。哎你怎么在这儿啊,我以为你后来回老家了呢。
我说,没,我留这儿了。
她说,我天这太巧了……哎那什么,我叫的车到了,回头咱们联系哈。
我说,行。你慢点啊,前面那地上结冰了。
她说,嘿嘿没事儿,我走了哈,拜拜!
我冲她招了招手,她关上出租车门,出租车拐过一个路口,离开了我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