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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原妹红
我眼下的情况比以前好多了:我已经不必见到剧团里的人,也不用每天去永远亭报到了。但我还记得我需要做什么,我还有很多话不吐不快。我需要想起月面是什么地方,想起为什么人们都争先恐后往那鬼地方跑,而蓬莱山辉夜和我又为什么从那里离开。
我们现在蜗居在阁楼里,狭小的房间堆满了旧书、纸张、笔和各种五花八门的杂物。房子比我们在月面住的地方矮,只有三层楼,但风景还不错。古明地房东比较注重生活品质,花匠每个月来两次,替她打理花园,修剪灌木和到处疯长的玫瑰花丛,那些枝条已经断断续续地爬上了门墙。周末,几只傻里傻气的鸽子啄开了窗户,打碎了那层老化的玻璃,人们才得以看到这间斗室里尘封的时间,每件家具都因春天的惰性而落满灰尘,我们住进来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白蚁洞全堵上。我把镶在墙上的大镜子擦干净,把古明地觉送给我们的茶几搬进来,还有一个她妹妹不要的橱柜,里面堆着五颜六色的酒瓶;和这里的其它东西一样,刚出生就蒙上了看不见的雾。
我刚认识蓬莱山辉夜的时候,她才进剧团不久,成天和她的老师(一个姓八意的)斗嘴;其实她俩关系很好,也没什么实质性矛盾。当时我还在到处打工,能干的几乎都干过,替射命丸写水文,给米斯蒂娅打下手,甚至还帮本居小铃搬过家。那天晚上我正在米斯蒂娅店里端盘子,蓬莱山辉夜推开门走了进来,招呼我过去给她上份烤鱼。她身上一点白粉都没沾,把我吓了一跳。月面上的街道整日粉尘飞扬,月兔在上级的指挥下开凿岩石盖房子,那些石头不知有什么毛病,都像是凝固的面粉,一凿开就散作满天星,月面上又不下雨,所以空气就没有干净的时候。这种粉尘还有一种古怪的香味,熏得人精神错乱,所以住在这的人都疯疯癫癫的。当初刚搬来一个星期我就忍无可忍去买了口罩,不仅没有好转还疯得更厉害了,但我发现戴上了口罩别人就看不到我的脸,就像穿上了衣服别人就看不到我的身体,最后作为物质的我再也没有被看见的必要,这感觉还是很不错的,我就一直戴着了。客观来说,疯也有疯的好处,月兔疯了之后就能不眠不休地捣年糕,月人疯了之后就能不眠不休地活着,我疯了之后就能不眠不休地胡说八道。那时候无论白天黑夜出门都得带着手电筒往粉尘里照,否则压根看不见路。这时候最缺德的就是那帮坐轿车的人,耀眼的车灯一闪而过,把周围一圈路人的眼睛晃得半瞎;而他们自己不必瞎,更不必吸粉尘。很久以前,蓬莱山辉夜就是这样的人。
后来我才知道辉夜其实是我的老同学,甚至跟我进了同一个剧团,她学的表演,我学的戏文,换句话说,我负责胡编乱造,她负责把我编的东西演出来,这是由于月面上的作家,包括剧作家,大都精于胡说八道,我的老师(一个记不清叫什么的女人,临走前我和她大吵了一架,发誓老死不相往来)就是个中高手,显然并不是人人都这样。我在月面生活,不得不学会这门技术,可惜没学到家,学了几年就收拾东西滚蛋了,也没法靠这种本事糊口,还得去端盘子。辉夜就比我上道,她愉快地接受了很多我难以忍受的东西,顺利拿到了进剧团的资格,还在那地方混得风生水起;这恐怕是某种天赋,反正我没有。
总而言之,辉夜出现在这么一家店里是很奇怪的,她的身材太高挑,气质太好,皮肤太干净,得和我们一样泡在雾里才能接上地气(连我给客人们上的菜里都有粉尘)。她似笑非笑地看着我,看着我给她端上饮料,我问她您有什么需要吗,她说没有呀,谢谢你——众所周知,五官端正得体的人比较好看,但得体过头就不好看了。我感觉莫名其妙,但也没敢说什么。几分钟过后我给她端上烤鱼,又问了一遍您有什么需要吗,她这才正了正神色,郑重其事地开口:方便的话,我想和您谈一件事。
如果她真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来找我乐子,那就好办多了,但她居然是有正事来找我的。她需要新剧本,亲爱的老师从月兔的故纸堆里翻出了我以前写了一半的《毛皮爱丽》,想请我回去把那玩意完成,报酬另议。她说她的老师对那本半成品赞不绝口,她自己也读了,感觉一般,不过很适合拿到剧场里去;如果我同意合作,我们可以定个小目标,先赚它一个亿。这话其实很可疑,在月都的文艺工作者里,你用心做东西就好比穿高定服装上街,街上的人大多被雾迷得晕头转向,要么在埋头想自己的事,要么在发神经——我是说,埋头做自己的事;没人会来看你的衣服,最后你要么饿死要么气死,只有脑子里进水的人才会抱着美好的幻想跑到这个行当来,而我脑子里恰好灌满了水银。辉夜没急着让我回答,她说我可以再考虑一阵,然后就回去了。
下班的时候我和米斯蒂娅在后厨闲聊,我说今天有个穿名牌高定的女人在街上和我搭话。她说不是吧,不会是碰瓷的吧,你没惹她吧?她要是找你麻烦,够你喝一壶的。我说怎么可能,我能有几个钱,讹谁不好偏来讹我;总之,她出钱请我回去把《毛皮爱丽》写完,然后搬到剧院去演。她给了我名片,我看了一下,确实是剧团的人。我想让米斯蒂娅给我一耳光,或者来一句“你没吃错药吧”,她却说:那挺好啊,反正能给钱,估计还不少,你现在手头也很紧吧。我觉得她说得对,第二天辉夜再来的时候我就答应了,毕竟可以拿到钱。由于种种原因,当时我身体很不好,经常得到永远亭去,在生活费和医药费的重压下我穷得都快揭不开锅了。由这件事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有钱的确能使鬼推磨;二,我还是贼心不死,仍然在想桃子吃。
蓬莱山辉夜
剧团的房间很漂亮,只是香薰味儿太重,加上无处不在的潮气,整片空气都像是凝固的香料块,一大团干枯的玫瑰花瓣浮在盛香油的碟子里,吞吐着模糊的光线,年轻演员们做着同一个白日梦,直到它变成无意义的瞌睡。
在你说服自己之后,窗外就是一片诗意而祥和的风景,我不知道妹红为什么这么讨厌它。月面上没有梅雨季节,却到处弥漫着青草味儿的空气,远处有大片大片的花田,时常有热情的观众从台下把整束鲜花抛向主演,那都是没有一点污秽的、包装精致的花。楼梯和走廊都铺着崭新的地毯,白桦木地板擦得铮亮,但最漂亮的还是他们分配给我的卧室,刚住进去那几天我怎么看都看不厌。窗台下、床边、桌边、墙角都摆着做工精美的镜子,他们装饰这些镜子的方式就像准备舞台道具,只需要一顶礼帽或者一把折扇,但各种各样的毡花束却多多益善,还有宝石别针、羽毛、形态各异的人造樱桃树枝,有刚生出新叶的、开花的、结果的、正在枯萎的,这些东西能让一顶普通的帽子变幻出各种模样,在不同的剧目中出现。镜子映出我们,又相互倒映,光线从墙脚的镜子反射到梳妆台的镜子上,他们迷信镜子就像迷信云和春天。这里的一切都非常严谨,首先是时间。我们的日程表精确到分钟,因为每一个人都要严格控制自己排练、对戏、演出的时间,观众是我们的上帝,必须拿出最好的表现,我的日程表是永琳安排的,比那些已经正式上台的前辈轻松一些。除此之外,剧团里有些人就像从没学过算数,花钱根本不过脑子,我看到一个前辈直到跟永琳算账的时候才知道不好意思,但永琳根本不在意:她仔细查看了账目,把账本收起来,一句多余的话都没说。
自从那天吃了小店里沾了粉尘的烤鱼,我就有种奇怪的感觉,但我也没拉肚子。我现在和妹红一起住在剧院里,楼下就是剧场,有演出的日子我们要么去观看见习,要么闷在自己的房间里。有演出的日子实际上很少,但剧团还是需要很多人,永琳告诉我这是因为人是分工合作的生物,每个人都是天才,只是我们很难适得其所,而能进剧团的人显然已经发掘出自己的能力了,怎么能不给大家提供容身之地呢。那几个首席都是炙手可热的明星,每次她们演出,剧团都得雇好几个保镖在剧场内外站岗。天鹅绒包裹的观众席被各类文人雅士坐得满满当当,乐师们演奏着开场的舒缓乐曲,偶尔有几个人影弯着腰,彬彬有礼地在两排座位之间穿过。大幕拉起,她们盛装出现在聚光灯下,雍容华贵,万众瞩目。妹红,你说她们真的能为这一行奉献终生吗,就像祛魅之后在大他者凝视下坚持由主体性来占据支配地位一样吗?怎么可能,人又没有超能力,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呗。如果是这样,她们为什么不去干那些更简单的事,难道是因为戏剧这一解构游戏能够构想她们的本质再使之存在于诗意栖居中吗?这还不简单,要么没得选,要么和我一样脑子里进了水咯。妹红总是用这种冷嘲热讽的语气和剧团里的人说话,也包括我,不过她和她的朋友打电话的时候语气还算温和,甚至很高兴,我想她其实不坏,否则剧团也不会同意把她找回来的。
她和永琳一点都不像,和我也不像,她沉默寡言,不常化妆,总是在为钱发愁,为别人的想法和别人说的话发愁,接很多临时的工作,往医院跑,经常熬夜,几乎没有精神饱满的时候。此外,她也不会每天像苦修一样训练,她宁愿把这些时间用来睡觉、写稿、发呆(她说那是在思考)。她说成天搁那练习会把脑子搞坏的,本来就不好使,再坏就没法使了。她说她以前在剧团里也有个老师,忘了叫什么名字,和她关系一般,临走前还大吵了一架。还是永琳比较有意思,永琳也经常熬夜,看上去却没什么疲态。永琳的很多想法我都不喜欢,和她斗嘴她我不会生气,因为和她斗嘴也改变不了什么。我愿意相信永琳,因为我想不出害我对她有什么好处。除此之外,她很有耐心,愿意把所有的书和杂志借给我随便翻,愿意帮我带夜宵、新书和漫画。她带我去社交场合亮相,把我介绍给她的朋友,说我是剧团里最受期待的新人演员,我还不擅长应对这样的场合,但那些人都很和善。我喜欢她开车带我出去兜风,能看到形形色色的街道和远处的水银之海,还有迷宫一样的月都和月都一样的迷宫。在首演之前我的自由时间只会越来越少,妹红说我不如抓紧时间玩,但我做梦都在想首演的事,连这种心思都快没了。
藤原妹红
整个晚上我都在回想离开剧团之前的事,着实不怎么愉快。我没有任何自信,可《毛皮爱丽》让他们屈尊把我找了回来,说明我还不至于一点本事都没有。这当然是有所指的,我还在学校里的时候,就开始写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比方说,我写过一个故事,是一个帮派成员的自述,他费尽心机一路往上爬,自以为能改变上层腐败的现状,最后却被绑在霓虹灯柱上孤独终老,因为那个看似信任他对他寄予厚望的老大只是想拿他找乐子而已。学校里的那些人读了这个故事之后怒不可遏,认为我是在讽刺和污蔑,这很好理解,因为他们每年都在忙着把各种人塞进那些体面的地方。他们让我吃了个处分,扣光了我的助学金;也有几个月兔帮我说话,她们认为我只是生活失意精神错乱,应当得到帮助,实在无聊透顶。后来我总算是进了剧团,得到了一个一点用没有的老师,我又写了一部剧本,讲了一个年轻人、一个年长她十岁的情人和另一个比她小十岁的情人之间的故事,所有人都喜怒无常,充斥着错综复杂的时间线和没有结尾的结束。我通过向剧团高层申请,让我见绵月依姬或者其他管事的一面,让他们认真读读我的剧本,我本以为约个时间就算完事,如果他们没空就拉倒,结果他们给了我一份长长的表格,上面用花体字解释着日语,用日语解释着英语,让我一项一项填完,我填了整整两天,中间还不小心写错了一次,只能全部重填,最后也没人来见我。我算是明白了,这回我得到的反馈更干脆:压根没人关心我写的东西。我继续挤牙膏,但什么让人满意的东西都没挤出来,不久后剧团就把我解雇了。
实际上,我只卖掉了一部作品,就是没写完的《毛皮爱丽》。我着总为一些事不好意思,结果别人倒对我更有意见了,还不如少要点脸。离开月面之后我在厚脸皮方面突飞猛进,因为辉夜压根不会在市场里跟人砍价,每天都是我出去买菜。砍价是件非常无聊的事,比如某某蔬菜一块五一斤,我肯定会竭力把它砍到一块三以下,卖菜的也知道最后我们一定会以一块三成交,但他就是得和我纠缠几分钟,这是他的职责,尽管我看不出这么个职责意义何在。我不得不砍价,因为我想省钱,省钱的原因是我没有钱;卖菜的也不得不奉陪,因为他想赚钱。无论我走到哪里都有无数个不得不,让谁都活不舒服。月都的条条框框比其它地方都多,空气质量还奇差无比,但住在月都本身就是一种优越的象征,所以人们照样义无反顾地往那儿挤。反正住在哪都不自在,还不如挤到月都去,起码倒霉的时候能从更倒霉的人身上找点优越感。只有春天是不生肺病的,辉夜姬走了两千年,春天还是春天,春天是整个月都的人发病最频繁的季节,《毛皮爱丽》就是在那时候写的。剧团安排我和蓬莱山辉夜合住,屋子不宽敞,但还过得去;他们让我赶紧把它憋出来,如果完成效果满意,就让辉夜这批年轻演员把它搬上台。
辉夜练习忙的很,大多数时间我都是一个人待在房间里。我本以为我已经够无知了,而她简直就像温室里长大的小孩子。她很聪明,也很刻苦,但总过着一种间接的生活;她对绝大多数事的了解都来自八意永琳,而体验则来自书,她甚至不知道外面的粉尘都是什么东西。不知道为什么,她好像感觉我还不错,经常兴高采烈地和我聊天,我也不好意思对她摆臭脸。可能是因为她读过《毛皮爱丽》的初稿吧,可惜那也不是什么讨人喜欢的东西。我已经忘了《毛皮爱丽》究竟讲了什么,因为初稿早就被扔掉了,最后我写出来的东西只是一堆烂面团,混合了莎士比亚、贝克特、还有月面上那些人的癖好。如果你没在月都正儿八经住过一阵子,你肯定认为这里浪漫得很。想象一下蓬莱山辉夜穿着款式简单的衣裙,手里拿着台词本坐在屋檐下,长发如瀑,身上还留着淡淡的熏香气味,雾气把她稀释得很轻,街角传来悠扬的手风琴声,一切都和沙拉之日一样美好。至于我这样的,就想象我独自坐在陈旧的阁楼里,浸在壁炉温暖的气息里,油灯静静燃烧,玻璃杯倒映着醇厚的橘色灯光,我则埋头撰写献给这座城市的纸上梦境。在写作《毛皮爱丽》期间,我一直用这两个想象哄骗着自己,否则我是绝对坚持不下来的。这只是是一种永无止境的折磨,手一直在寻找停下来的借口。
实在郁闷的时候,我就去米斯蒂娅店里,有时候帮忙干活,有时候就坐在那硬着头皮写。我什么都往上写,写我走在月都粉尘弥漫的街道上,写遥远的海,我想写爱、死亡与普通人,但我怎么都做不到,因为我解释不清,我反复翻看之前写下的东西,那些同样在月都,我的困窘灰暗的月都和剧场华美的金漆,路边的野兔,死掉的、流浪的,街头巷尾荒凉的角落,被迫离开生活的人们,彻夜咳嗽的老人,和你,你提起裙摆向观众谢幕,美丽,优雅,雍容华贵,你含辛茹苦数十年就为了这一天,你看着灿烂的万家灯火,不再有舍不得倒掉的红豆汤,不再有坑坑洼洼的土路,不再有泡沫塑料和摇摇欲坠的旧灯泡,而我被他们一遍遍打回修改,你也一样,我不是最艰辛的人,你也不是最幸福的人,这是一座塔,大雨落下来,谁都不足以安身立命。但你说这是月都,月亮背面,出版、奖励、助学金和自由都是给我们准备的,谈到月都时应当用“我们”而不是“他们”,“我们”的成功就是我的成功,“我们”不会辜负我,我不会辜负“我们”,可我的月都也是月都,被良知折磨的粗糙的茧,也是月都,都是月都。我看到我曾经的老师,看到我自己,又在自己倒映的眼球里再次看到月都。我知道我其实什么都不懂,这还不是致命的疾病,致命的是我已经没有说实话的能力了,我学会了自嘲,学会了说谎,这让我活了下来,却失去了其它的能力,那是我第一次开始好奇这是否是一种犯罪。我准备把原本的半成品留下来,把最后完成的东西交给剧团,因为我还在写,硬着头皮写;如果不写,我就什么都不是了。
蓬莱山辉夜
我时常怀疑我们就像装点门面的字画,比方说,绵月丰姬到依姬家做客,依姬拿出两张门票说今晚咱们去看戏,就好比把她请到书房看自己收藏的葛饰北斋。但要找我们麻烦也很容易,只要随手往墙上一指:这是什么东西?这怎么能画?要给人积极向上的力量,懂不懂?这甚至是幸运的例子,大多数情况下是连看的人没有。理由很简单,因为你很无聊嘛。
这几天妹红的心情都差到极点,我想是因为《毛皮爱丽》的事。尽管永琳他们都认可了这个剧本,我的首演剧目也定下来了,却根本没有人关心。春天到了,全月都的人都忙着和幻觉里的风车战斗,他们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永琳说不是这么回事,妹红根本不在乎自己写的东西挨骂或者没人看,她心情差是因为有一个老朋友失踪了。那个朋友吸入了过多粉尘,街坊邻居把她送进了医院,但她什么都不说,她就是这个样子,如果不幸和现实的距离太近,就哄骗自己,哄骗自己什么都没发生过,尽管这么做和现实的距离会更远,但这样能活下去,因为即使不骗自己也改变不了什么。幸运的人可以少撒点谎,不幸的人只能多骗骗自己。比如世界上唯一的英雄主义,那就是一种最好的邪教。妹红教会了我这一点,现在我也开始骗自己了。最近永琳总带我去参加各种舞会,不得不占用我练习的时间,我知道是为什么,剧团的那几个交际花最近都抽不开身。月都就是有这样的时期,定期疯一疯对人们有好处,她们有这样的权利,我就没有,我足够年轻、足够天真,而且还没出道,正适合代替她们去做社交花瓶。我穿上晚礼服,坐在永琳的轿车里被拉到各种场合,给那些熟悉的不熟悉的人赔笑,沾着一身酒气回到房间里。正是在这样的日子里我意识到永琳也并非什么自由的人,她每天都在这些人中间周旋,和他们谈笑风生,无论她愿不愿意都得这么做,因为她得拜托他们来剧院捧场,而我的的确确是什么都不懂。有时候永琳也会安慰我,她说过段时间就好了,马上就要首演了,结束以后她就带我出去兜风,让自己开心一点,再差的情况也会有改变的。
我不需要她哄我,我已经失去了很多幻想,我知道了月面上不会下雨,那种朦胧的迷雾不是蒙蒙细雨,是荒凉的尘土,而月面是一座沉默的金字塔,不是象牙塔,永远不会是象牙塔,在这里生活的几十年,我不够幸运,也不够不幸,我没有失去朋友,没有被扫地出门,没有肺病和失眠症,也没有自由;我们很喜欢谈论自由,但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尽管如此,我还时留有最后的期待,我的首演。我喜欢戏剧,喜欢到能永远痴迷下去的程度,这绝不是一条轻松的路,即使我侥幸长了一张还算漂亮的脸,你也不是无所不能,我的外表、我的表演、还有我,都不会是百分之百的完美。由于睡眠不足,排练时我一直在受伤,但我还是拼命记住了每一句台词和每一个动作,因为我还在做那个梦,梦里的剧场灯火通明,舞台上摆满了镜子,灰暗的镜子,明亮的镜子,盛装打扮的男男女女满怀期待走进剧场,几乎座无虚席。我会忘我地歌唱,歌唱潮湿枯木上燃起的火焰,歌唱月光山谷汨汩流下的涌泉,春冬交际的章节里犹豫的破折号、欲言又止的逗号和迟迟不愿划上的句号,那就是妹红在月都写下的东西,尽管她或许不是个好作家。
藤原妹红
我看到蓬莱山辉夜僵硬在原地,舞台打下清冷的灯光,柔美的衣褶沉重地堆叠在她身上,像一片吹弹可破的泡沫。偌大的观众席上只有寥寥几人,真正的观众则更少,都是剧团的高层,我看到他们冷着脸抱着胳膊,唉,我明白的,买广告捧辉夜花了不少钱吧,大概都打水漂了,总会有这样的事情的,人们又不会一直买他们的账,特别是在春天。我没有办法走上去安慰她,那是个无论如何都无法填补的,被纯粹空白所支配的地方。难道现在再去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吗?我早该知道《毛皮爱丽》不可能成功,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写了什么,这是一种犯罪,我不该把辉夜也拖下水;我甚至想不出补救的办法,鬼才知道月面上的这帮人喜欢什么东西——哦,不对,他们压根不会关心,除非你托人对外宣布你死了。
孤独。硕大无朋的孤独笼罩着辉夜,时间缓缓地从她身边走过。我看到绵月依姬站起身来,挥了挥手示意后台工作人员把大幕拉上,请辉夜下台。我这才如梦初醒般冲上舞台,拉开幕布钻了进去,辉夜还伫立在那儿,伫立在昏暗的照明下,像梦游的人一般陷在悲凉的境地里,没有任何挣扎的余地和力气。我从未发现舞台这么像一座坟墓,在这座坟墓里,总有人要窒息你的声音。真的能为这一行奉献终生吗?怎么可能,人又没有超能力,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呗。如果是这样,她们为什么不去干那些更简单的事?这还不简单,要么没得选,要么和我一样脑子里进了水咯。
实在不行我们就走吧,我听见自己说,离开月都,到另一个地方去住,看看会怎么样。起码我们还没有尝试过,还有各种各样的可能。
蓬莱山辉夜
我梦到八意永琳坐在我的床边,光轻轻摇荡着,床边里堆满了樱桃树枝,刚生出新叶的、开花的、结果的、正在枯萎的,那些漂亮的色彩重见天日又在空气里迅速衰败。妹红正在哭号,把我的朋友还给我,把我还给我。我感觉自己正在变成字句、花园、水流和风的仇敌。永琳,你怎么在这种时候胆小起来了?这是一座塔,谁都别想好过,凭什么?妹红在撕书,她把房间里的书全部扯下来撕得粉碎。我感觉自己变得透明,变得不再是我自己——原来一直以来我只是被关在“我”里面而已,但即使如此这副壳子也算得上好看,还可以派点用场。我没什么好怕的,但我不知道你想干什么。永琳平静地她回答,她的背影在那些镜子里倒映到各个角落,把我找到这里来有什么事吗?我故意在她面前坐上床,让她看着我解开领结和袖扣,你看不出来吗?我把长袜褪到脚踝再整个拉下来,满意地看到她的目光一边躲闪一边克制不住地落到我身上。你有这么傻吗?我头上又没长角。我什么都不是,我早就明白了,我什么都不是,重要的是知道这些之后要去做什么。我目不转睛地盯住永琳不放,她迟疑了片刻,不情不愿在床边坐下,全身都紧绷着,对不起,我不懂你的意思。
你明明就很清楚,我慢条斯理地说。层层晕染的华美外套被随意撂到桌上,又悄无声息地滑落到昏暗的地板上。一间屋子两个人生产三份垃圾生四天火炉睡五小时兼六分职每周熬夜七天月余八块钱收入九牛一毛十分幸福,读十年书写九份剧本八部厕纸七次被拒六次审核上街晃悠五次咳嗽四小时看戏三秒忘光两手空空一笑置之。我看到永琳那双冷淡的眼睛蒙上了阴影,实在是太好玩了,我伸出舌头去触碰她的嘴唇,她皮肤的一起一伏和细微的青蓝色血管我都看得清清楚楚。我不能就这么算了,就算我天天对自己扯谎,我也必须得做点什么。我解开她的领结,然后慢慢地伸了个懒腰,这还是我今天第一次感觉到累,她还坐在那里,一动都不敢动。可以离开这里啊,你又没试过,万一外面过挺好呢。我往外挪了挪,继续解她的扣子,解下她的披肩,顺手丢到床头柜上,她仍然一言不发,只用半是抗拒半是无奈的眼神看着我。妹红不再大叫大嚷了,她在房间里来回踱步,让我想想,办手续应该不难,关键在于我们往哪儿跑,怎么跑,什么时候跑。这时候纱帐透过模糊的光亮,我看见迷宫一样的月都开始下雨,下得像一块灰色的凝胶。可以,值得试试。我一边解开永琳衬衫的钮扣一边用手指在她胸前打转,她终于抓住了我的手,她已经容忍到极限了,我不能和你这么做,我听到了她动摇的声音,不能就是不能。凭什么不能?所谓不能的事多了去了,妹红不能随便写东西,我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又怎么了?谁把这些当回事了?我把她的手按到床上,向她凑近,把呼吸吐在她脸上,盯着她惊愕的眼睛,违法了?还是吃谁家大米了?我们不是已经离开月都了吗?感觉没什么区别啊,还是这么无聊。你看,我们还是在剧团里,这样不合……
有什么不合适的?我握住她的另一只手,把脸侧过去舔她的耳廓,在她耳边用气音说话,难不成还有人在看我们?你还在推脱什么呢?难道你习惯做一个奢望了吗?我还不会,你要是会还得教教我。难道不是吗?我拉住永琳,让她轻轻地压在我的身上。我感觉到她的体温,比我想的暖一点,我知道她同意了;我听见她轻声笑了,好啊,她说,你也变成这个样子了,简直跟妹红一模一样。
藤原妹红
对我而言,月都是个美丽的地方,樱桃会生锈,水银会腐烂,春雷躲在细碎的天幕上方隆隆作响,尘雾把半个世界变成一座温室花房,那苍白的瞳孔越发明亮;只是我和我的过去隔着透明的雨伞,挥了挥手表示分别,各自回到了一无所知的卧房。我需要这样欺骗自己,把痛苦的回忆忘掉,以此来支撑自己活下去。客观来说,月都有好有坏,由于我没能适应它,坏的地方对我来说更可怕一点,但也仅此而已。即使离开了月都,我也无处可去,因为月都无处不在。我仍然在和无趣的生活作对,我仍然活在我之中,被藤蔓、白蚁洞和房租烦得焦头烂额。人生不如一行波德莱尔,我见过的生活大抵如此,但也不能说这样的就一定是人,毕竟没有谁能够妄言人生,兔子的观点在山羊眼里一文不值。生活还得继续,除非你决心放弃。但我至少在月面上留下了《毛皮爱丽》,留下了我还没学会说谎时写的东西。
我们抛掷给彼此的尘土原本如此细微,最后却往往变得巨大。我并不后悔,我相信我所做的事一定有意义,一定能改变什么,我想抵抗,我想抓住救命稻草,可我已经太累了。目前为止,没有一件事能给我安慰,也没有一件事能给我结果。乐观的人做噩梦之后可以说“幸好只是个梦而已”,做美梦之后则可以说“真是个好梦啊”;如果梦太长,他们也只能强忍着绝望躺在草堆上。
*标题取自寺山修司《毛皮玛丽》
作者:蜂銀
“又到这儿了。”
阿斌这么想着,从骑得很破旧的电瓶车上下来,把车轻轻倚在天桥的栏杆上。他伸手在兜里掏了掏,把早晨出门买的那盒烟摸出来,抖了一支叼在嘴里。
一,二,三,四……阿斌蹲在车旁,数出盒里还剩八根,又站起身来,懒洋洋地和电瓶车一同倚着,把烟点上,吸了一口。
当阿斌自娱自乐地吐着烟圈时,有个老人牵着孙子路过。那小孩望了望阿斌和他的车,接着就被老人警觉地往身边扯了扯,拉开距离。阿斌也不在意,转过身去,抖了抖烟灰。
晚高峰的洪流从脚下流淌而过,阿斌眯着眼睛,又在衣兜里摸了摸,拿出一张小卡片来,放在路灯刚亮起的大片昏黄下端详。卡片是新做的,阿斌还能回想起早晨去打印店里拿货时新鲜的油墨气和卡面略微高于体温的触感。正面是不知哪里找来的网图,一个少妇穿着情趣内衣在搔首弄姿,下方是用极丑的预设艺术字体打的两个电话号码和俗套的服务名称。
阿斌犹豫了一下,把卡片翻过面去。
背面是一个算不上很好看的女孩,穿了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只是普通地站着,没做什么特殊的姿势。他看了会儿,拿着卡片慢慢在灯光下偏折一些角度,又总觉得不够满意,随手把卡片扔了出去。
阿斌用鞋底碾了碾抽完的烟屁股,叼上倒数第八支烟,推着电瓶下了天桥。桥底,他骑上车,准备拿火机点上,突然想起来某人叮嘱过骑车不抽烟,讪讪地把烟又放回去。
为什么不让抽来着?他有些记不起来,眼见着走到一个小区前,阿斌稍微降下速度,随手在挂在车上的包里一掏,抓了一把卡片随手洒出去。
没有回头,阿斌想象着那些卡片在空中翻转,落在人行道上,一些是女孩那面朝上,一些是写了号码那面。他记起还有一个女人在道上走着,于是他的背上又灼起了不知名女人厌恶和惊讶的目光。
但我无所谓。
阿斌不无快慰地想,在右手上加了点力,电瓶提着速冲进城市的夜里。
女孩惫懒地躺着,她看着男人坐在床边抽完一根烟。他的手机响了,女孩从她脑里男人的表情(显然,女孩此时只能看见男人中年发福的背影。)上推测出来是他的家人——大概率是老婆打来的。
男人没有接,他的赘肉颤了下,显出某种窘迫来,接着沉默地开始穿衣服。
床上还残留着一些余温和潮湿,这让女孩感觉不自在。她稍微支起身,什么也没穿,径直从男人面前走出门去,要去抽一根烟。
现在男人在她的背后了,女孩起了玩心,她靠在门外的墙上,用差不多男人能听到的音量叹了口气,险些没忍住紧接而来的笑意。她在浴室里稍微冲了下身子,点上烟想象男人努力板着一张疲惫的脸。这下可以笑了,女孩想,于是她笑出声来。
夜还很长。
等到晚上的第三个男人走出门去,女孩在浴室里待了半小时,想把廉价香水洗掉。她在镜子里点数着脸上的雀斑,一,二,三,女孩数到二十便不再数。
“一盒烟”,她这么想,二十支香烟点燃了,按在脸上,二十个焦痕。女孩又想象伤口感染,水泡破裂,脓液四溢,这下她变得有些像那种B级片里的怪物。
女孩关上水,去穿衣服,她听见电瓶车回来了。
随便套上长衫长裤,理了理头发,女孩从里屋走出来,红灯有气无力地给脸庞镀上暧昧的阴影。阿斌打量了下她还在滴水的刘海,随手拿起旁边的毛巾按在她头上,提着装卡片的包放在前台。埋头记账的女人抬头看了下他,又低下头。
“斌,王哥找你。”
阿斌沉沉地应一声,撩起帘子往后面去。女孩顶着毛巾在沙发上坐下,有两个女人撩开帘子出来,她们朝她打了招呼,理了理低胸裙子的肩带,出门吃夜宵去。
女孩又在沙发上乖乖坐了一会儿,有个男人从里面出来,梳了背头,戴一副墨镜。她认识这个男人,男人看见女孩,顿了一下,快步走出店去。
帘子又被撩开,阿斌出来了,他看着女孩很无奈地叹口气,拉起女孩来,用她一直顶着的毛巾给她把头发擦了擦。
“想吃什么?”
“不知道。”
旧居民区的晚上很冷清,风划过女孩还湿润的黑发,带着的热量让女孩的手紧了紧。
风稍微慢下来,女孩感觉着耳边阿斌胸腔的震颤,有点痒。她没去听阿斌问了什么,只是稍微调整了位置,更好地贴在他的背后。
电瓶车慢慢划过街口,一,二…….一个小摊子现出身来,烧烤的烟气被灯泡晕成鹅黄。女孩又紧了紧唤着的手,这下风渐弱得很彻底,车慢慢停在摊子边。她有些雀跃地下了车,跑去挑吃的。
摊主是个男人,快上了年纪,光着头,他只瞥了女孩一眼,转头望向骑车的男孩。
阿斌把车推到马路牙子边,锁好,找了位置坐下,和摊主对上视线,互相点了点头。女孩这会儿已经挑好了串,双手递给男人,小跑到位置上坐下。
“想抽烟。”
女孩看着他从衣服兜里拿出烟盒,接过来。
“有根我叼过,你看看。”
哪根呢,女孩借着灯泡的亮找了找,瞧见那根滤嘴上有压痕的,抽了出来叼上,冲阿斌得意地笑笑,凑过身去还烟盒。
他接过来,看了下剩的烟,叹口气,随便拿了根出来,把烟盒收回去。
女孩还没坐回去,湿漉漉的刘海在阿斌面前扫来扫去,等着他把自己的烟点上,又凑近点,对着把烟点燃。阿斌稍微摸了摸额头,感受着湿意,点着女孩的额头把她推回去坐着。
摊主把先烤好的几串土豆端上,一个铁盘装着热气,在两人中间腾起来。女孩已经饿了,拿起一串吃着,阿斌转头叫男人拿瓶啤酒,一辆车驶过,车灯穿过蒸汽落在女孩的脸上,影影绰绰。
“欸,我脸上有多少雀斑?”
“问这个干嘛。”
“想知道,在意得睡不着觉,又不想自己数。”
她沉默着等目光在自己脸上慢慢滑过,很痒。
“三十二个。”
女孩看着阿斌埋头解决食物,她又开始想象自己的怪物形象,很狰狞那种,咬着面前男孩的脖子不放,鲜血奔腾着被吸进食道,胃变得温热起来。
有些吃撑了,女孩这样讲完,两人慢慢走路回去。
她走在前面几步,时不时回头看看推车的阿斌,有一会儿他的目光坠在那座天桥上,于是女孩指着那个桥。
“想上去看看。”
天桥的台阶很矮,她踩着细碎的脚步向上走,到了桥上,夜风明显起来,吹着她还没干透的头发。女孩打了个寒颤,后上来的阿斌把外套给她披上。
电瓶车倚在栏杆上,阿斌背靠着,叼了根烟点燃。女孩趴在他旁边,长衫的袖子被她挽起来,小臂的曲线在路灯下显出某种情色来,她很满意的看着。
“中意这座桥?”
“喜欢。”
阿斌转过身来,靠在女孩肩旁,两个人的视线在夜里的某处虚无地交汇。声音有些哑,不像是他自己的,他想,这声音属于另一个阿斌,桥上的阿斌。
“我叫什么?”
“不知道。”
“肯定有名字的,你心里在怎么叫我?”
“女孩。”
她不再说话,女孩,真是个好称呼,要是她在桥下,肯定会开心到脸红起来。但现在她在桥上,桥上的女孩是色情的,不会脸红。
“还有卡片吗?”
“什么卡片?”
“中年男人上完一天班,提着公文包回家,在小区门口四周看看,没人就悄悄捡起来,有人就努力记上面电话的那种卡片。”
“不知道。”
“小孩会踢来踢去,环卫工人会破口大骂,女人看了会半羞半恶心的那种卡片。”
“不知道。”
“你卖我的那种卡片。”
阿斌不再说不知道了,桥上的阿斌转过头去看女孩,好像这时应该生气。
“我没有卖你。”
“你没有卖女孩,你在卖我,照片里的我,床上的我。”
沉默。
又一辆车从他们前面驶来,穿过天桥,从他们脚下路过,往他们背后的夜里走过去,开车的是一个中年男人,他可能提着公文包,可能从地上拾起阿斌洒出去的卡片,可能打上电话,然后女孩或者打个车去到小区里,或者躺在店的里屋的床上。
“操他妈的,我们什么都没有。”
阿斌喷出一口烟,他模糊在无数小颗粒和致癌物里。
“我什么都没有,你个傻逼,你还有女孩。”
女孩翻过栏杆,下桥去了。
是的,我还有女孩,不是桥上的这个,是桥下的那个。
我无所谓,阿斌笑了下,推着车,下桥去了。
作者:小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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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Boy Builds Coffins - Florence + The Machine
我独自住在大洋中间一座小岛上,我拥有此地一片树林、一间草棚与一座山峰。我穿着无色的长袍,不起风与不行走时,它与树叶一样平静。总是边缘粗糙、沾满泥巴,每日我走过长长的沙滩,暴雨也好、烈日也罢。
海浪将一节退役地铁车厢、一片干涸水泊与一枚枯萎花朵冲上岸,我偶尔捡起吸引了我一瞬注意的东西带回家。我抚摸它,注视它;拥抱它,躺在它身边安详入眠。但把漂流物一次次拖回去多么费劲,看着狭窄的家中堆积得越来越多的无用物,我越来越感到疲惫。
我伸手把它们收拾整齐,我自己决定每一件物品的去留。我的家全由这些远道而来的尸体们拼凑成,漆色鲜艳的鼓、停产的糖果、复原的伪画;我躺在它们冰冷的拥簇中,缓缓地翻来覆去,最终沉睡。每天我总要走出树林,从山坡上摔下来,躺在沙子间。它们散发着徐徐余温抱住我,但总只将我淹没一半就停下来。
沙滩上,我将缺角的箱子一个个堆高,用胶带贴出邪恶的符号。我走进浪里,我每天都要在海浪中站一小会儿。它冲刷着一切,拍打着我。我吸收它的冰寒无情像植物根系吸饱水,扭头大步归回。
被冲上岸的你由朝阳照射着,躺在浅水中手里握一根急救用已空针管。陪你来的有一只碎了底的瓷杯、一部全涂黑的剧集、一只撕翼之鸟。我丝毫不在意自己的外表,我从不犹豫也不思考。这一切自你睁开双眼而止,因为你爬起身,必然朝我发出疑问。
你问这里是哪里,这是我的住所。你问我是谁,这个问题我不能作答。你问你是死了吗,你暂时还没有。不要碰我,我嘶嘶地警告,我的语言变得愚钝不好。于是你太茫然了,你该从此去往何方?
那么你还活着吗,你问道。
有可能。
我蹲身伸手,由我的指尖触碰,杯子恢复完整光洁,荧幕继续正常播放,鸟儿腾起、钻进树丛。水珠从你湿润皮肤上纷纷洒下,过会儿我是要找一件曾被扯碎的衣服给你仔细套上的。
我让它们复活吗?你问。不,我让它们彻底地死。
你来到了,你伸展双臂,让树林上回响人类的大声。我什么也听不见了,除了最悠扬的歌谣。你用粗劣的手法弹吉他,用兴致将它摔在石头上。你惊异于它砸不坏,你灌光的果汁玻璃瓶也转一圈就恢复了满。这是死,并且是永恒,你在最终之地会见到的两条路,它们会归于一处。那么那会怎样呢,你指向草丛间一只曾被吃净正在叫唤的公鸡。
我走过去捉住它,用力撕掉它一只翅膀。它用双翼扑腾跑开,我的手里依然有一只新鲜翅膀。公鸡围绕着一棵树,忙碌着叫着转圈。我转头看你,你看我的手,说你好像饿了。
我们将一座不灭的篝火从山洞搬到沙滩。我从来不饿,不吃东西,但你执意要我尝你的手艺。你擦去脸上的油脂,双手像衣摆一样捧起海水。你乐观地讲述你将死未死的时刻,你展开没被覆盖的双臂双脚,在波光映亮的淡白沙子上起舞。你踩到我没拖走于是埋入沙中的物件锐角,惊呼着忙不迭地单脚跳。
提醒一下你呀,怎么不帮一下你啊!如果我有梦,你就是梦的声与形。你裹严了躺在我身边入睡,你比我早起或晚醒都是梦,你勤恳或是慵懒都是梦。你站在无人欣赏的庞大画像前,蹲在一株没有香味的野花旁。你从沙子里拽出一张折断的摇椅,你正需要它睡午觉。魔法师、魔法师,你呼唤我,赶紧帮你把它修好。
我恐惧自己复活也恐惧梦,你抓住全副武装的我护层最弱的手腕。你如永恒的不破之盾堵拦住我退路,与不败之矛将我胸腔刺穿。无瑕的生者总觉得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温柔的、鲜艳的、与水一同跃动而活着的、在生命的建筑之上的、爱。
我就要倒下时,我说我不想再梦到任何一点丧失与背叛,吸引那种事物是我的性质。怎么可能呢,你嘲笑道。
不要给予我承诺。
这时海浪扑上你的身子,你回头望去。天空敞明,给出一条蜿蜒淡蓝你回家的路。
如果你说出那样的话,此时你就没有了选择余地,那是我的性质。你再看我,再看向天际,海浪高高扬起,路途与现实的幻景都被扯碎。层云在坠落中烧毁,星星也要砸下海水。你被风往前刮,你要往海水里后退,但有东西挡住了你的脚。
你再去看,看见一张病床,扯断的输液线。一条走廊,家人的合影照,照片中他人的脸。红绿灯、野生轿车、高楼大厦轰然倒塌,你说你最喜欢的山巅之雪崩流而下,将你的退路堵死。我要触及你的住所、你的座椅,你的围巾与你的声音。你的头发。
就我的性质而言,事情总是如此。现在你依然存在于我的岛上,这里堆放的只有能吸引我的东西。你微笑、咀嚼、跳舞。你含情脉脉的双眼,一旦我感到空虚,就亲吻它的边角。歌谣久久绕着一棵树绕圈,你的脚在沙滩上留下步痕。夜晚,你的身影在夜与浪之间若隐若现,似要被风吹散,于是我上前将你锁拢。
这耀眼星星被撕碎后残存的余韵,凭着这闪烁,我还会再爱一年。
作者: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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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人偶有追求幸福的自由吗?
端坐在橱窗里,被包装概念,被预设路径,被明码标价。
间或有人来更换缤纷的配饰和香氛,让她变得更加应景,圣诞夜繁星满窗落眼底是她,春芽萌清香雅致闻书声也是她。
命运的馈赠,从未以任何方式知会过她。
(二)
哈布斯堡家族是一个传奇,先不论这传奇是好是坏,也不谈依靠下半身统治王朝的经验是否启发了自家下辖的德意志地区,但毫无疑问的,对本就热情浪漫的法兰西来说,鹰堡的崛起如同甘甜诱人的蜜糖,让人人都想要踏上这时兴的舞台,酒酣熏香,纵情歌舞。
而在这之中,天生相貌出众的路德维那家族表现得尤为突出。精于算计的路德维那夫人原本就是奥地利公国内的家族,不消说早有勾连的西班牙帝国各地贵族,连史蒂芬大教堂的高层也要给她两分薄面——宣誓将毕生献给神的人们显然不觉得私欲也包含在内,然而严苛的教条敦促着他们为了尊严粉饰太平。渴求影响力的路德维那与明修栈道的教会一拍即合,精致漂亮的兄妹坐上庄严的马车,成为送入教会见习的学徒。
(三)
菲欧娜来到史蒂芬大教堂的时候,还是茫然不知事的年纪,淡色的长发在黑白修女服里衬得她白皙的脸颊小小一个,琉璃般的眼睛像迷你的水晶球,映出教堂斑斓的彩窗。兄长肖恩很快被面貌慈祥的长者带走,而她的白天则归属修女院晦涩难懂的宗教常识,待夜幕深沉,青涩少年人的香气才缓缓伴着不知名的熏香和出独特的馥郁。
明媚的日光与漆黑的夜色交替起升转合,青葱的草坪与威严的穹顶辉映落幕,少女集合了神职者的端庄内敛和贵族的骄矜活泼,与日渐沉郁的兄长一并成为史蒂芬教堂的双子,窃窃私语和灼灼目光包围着他们,也拱卫着他们。
(四)
肖恩很羡慕菲欧娜。
他曾无数次幻想,自己拥有与对方一样的,习以为常过目即忘的能力。
这样,疼痛就变得朴素而浅显,像是先生愤懑的鞭挞,或是奔跑不慎的摔跤。
这样,夜晚就变得短暂而虚幻,像是沉浮惊醒的噩梦,或是转瞬即逝的云烟。
他痛恨自己在毫无防备的时候就理解了,于是千方百计都无法遗忘。也痛恨自己不甘不愿但还是来了,于是时光不曾抚慰他,磋磨难以烘焙他,他华服下全是丑陋的疤痕,不得升华也不能解脱。
烫金的羽毛笔折断了,画布下盖着的全是划痕。
(五)
菲欧娜并非很擅长忘记。尽管肖恩一向如此认为。
在她能够潜心读书学习的白日里,郁郁的兄长安静地在塔楼一坐就是一个下午,那是他小小的画室。衣衫单薄、面容姣好的少年在夕阳下举起画笔,光线在彩窗折射出光晕,光晕落在少年的背上仿佛一双明亮的光翼,窗外的风微微掀起少年的衣角,任谁路过时都会惊叹这画面的纯净圣洁,一旁的人便会小声告知,“那是路德维那家族的次子,紫衣主教名下的修士,史蒂芬教堂圣洁的双子之一的肖恩”,而这时,主教就会过来,温和地让别人不要打扰到他。
于是,只有调皮的菲欧娜曾偷偷溜上塔楼,揭起洁白的画布,翻开上层肃穆的宗教画临摹,窥见下面斑驳的血迹和无尽的深渊——赤脚的天使身上疤痕遍布,地上伸出的手残忍地撕扯着天使羽翼、满地的白骨沾满流淌的血迹,漫漫长路看不到尽头,漆黑的天空无风无星,但那位天使固执地,执拗地伸着手,想要攥住远方什么不存在的东西——菲欧娜如同惊弓之鸟般扔下画布离开了塔楼,某种不愿触及的,仿佛要从胃里泛出来的痛苦,逼着她风一样地逃离了寒冷的夕阳。
那时心脏突兀响起的跳动声,她记了很久,尽管那种难言的情绪,直到她看完修道院库存的书卷,认识了用词考究的异国诗人,见过了学富五车的贵族子弟,也仍然没有找到合适的词来形容那一瞬间的感受。
(六)
纵使是紫衣主教也很难获得长久的寿命,尤其是在年事已高又不肯规训私欲的情况下,接收他们的长者不过几年的时间便匆匆离世。作为学徒的他们萌荫获准升为正式修道士,于是,二人既享有着作为贵族应有的各自供奉,又拥有了教廷修道士的神圣身份。
检察官、准公爵、新主教、甚至还有新进入的见习学徒。被囚的少女撞入繁花的盛宴,香薰与花瓣将短暂又漫长的时光磋磨成腐朽的香气,让人错以为是自由的芬芳。
前途光明的她与那些私生活放荡的贵族少男少女们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没落的克吕尼运动让隐修纪律持续松散,因权骄奢的教会修士在西妥会管不到的阴影里暗度陈仓。单论维也纳对菲欧娜有所图谋的家族便能数出两位数,娇媚的少女依旧拥有清润的年华、丰富的学识、不俗的谈吐,和最有期待的未来。即使无法脱离教会,借此与甚嚣尘上的路德维那家族打好关系也不亏。巧笑传眸间的心机与算计,就是如此肮脏不堪,又格外坦然。
而这都与菲欧娜无关,她只是如同一叶摇摆的小船,顺从水流的推力,荡向未知的远方。
(七)
史蒂芬教堂塔楼的天使不见了。
最开始是看似乖觉的见习发现教堂双子只剩下了眼睛湛蓝、圣洁温和的菲欧娜,后来是某个虔诚的信徒来例行朝拜时发现画室被腾空了,肖恩这个名字,和教堂双子的称呼一同被掩埋。
偶然有人听闻他是蒙神召唤,在群星闪烁的夜晚从塔楼坠落,旁人便应景地感慨:“那样美丽又长于工笔的天使,大概上帝也偏爱,不舍得他流连人间吧。”
菲欧娜面色平淡地走过一排排的长椅,他人的议论,她已经经历了太多,多到即使近在咫尺也恍若未闻,肖恩沾满鲜血的脸与她不慎窥见的画里狼狈的天使在眼前重合又分离,他永远留在了深夜里,尽管他们已经身处黎明。
日光将长桌的木材烘出淡淡的香气,立于长排座椅最前方的少女皮肤白皙、明眸皓齿、长发低垂,她的声音圣洁而温和,姿态优雅高贵。
黄昏的光落在菲欧娜眼底,信众们狂热而虔诚,她依照流程捧起《天主经》,轻轻开口。
“我们的天父,愿祢的名受显扬;愿祢的国来临;愿祢的旨意奉行在人间,如同在天上。求祢今天赏给我们日用的食粮;求祢宽恕我们的罪过,如同我们宽恕别人一样;不要让我们陷于诱惑,但救我们免于凶恶。”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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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为了行文便利,所有出场的生物都会被称作“人”即使他们可能不属于智人科
案:奥丁来到尤克特拉希尔的智慧之泉旁,向那泉眼的看守者求取井中的智慧,而那看守泉眼的女巫说:你要为此献上你锐利的右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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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美好生活、仙境的源泉,神像,被突然降落的龙用那爪子带走了。在火焰过后,紧接着另两个阴影从上方略过,寒潮和狂风降临了这里,在本就迷幻的丛林边缘掀起另一阵潮湿的迷雾。那是另两条龙。迷雾中,这些龙飞入树冠之上。影绰的枝桠和迷雾挡住了猎龙队伍的视野,他们暂时失去了龙的踪迹,只能随着他们离开的方向去判断踪迹。
随着队伍的深入,他们终于见识到了这片森林的威力。只有亲自踏入这片森林,才能理解女人们为什么迁移到此处却只能停滞与此处,建起隐匿的保护屏障和神殿,长久地无法再进一步。这森林起初只是昏暗,越向里走雾却越浓。那已经不是三条龙带来的潮湿浓雾,原本呼吸中的水汽只是让决心猎龙的人们困顿难受,现在他们却觉得快感觉不到自己在呼吸了。遮蔽的叶影下光线越来越弱,不断地奔跑让所有人都疲乏地很。随着力量流逝,让他们的记忆好像也在溜走,逐渐地记不起自己是谁,没有知觉的动作让他们觉得那身体仿佛不再属于自己。若是在这里摔倒,恐怕真的就要顺势永恒地睡去。
猎龙队在一处略微有光的地方暂时停下补充体力。光如同金线编制的薄纱在地面投上一小片亮处,众人总有一种错觉,再过一会这亮处也要被吞没。
太阳大概是要下山了,昏暗幽深的颜色从更深处向这里靠近。
猎人们仿佛记得自己见过一个女人,抱着自己要找回来的东西,向更幽深处去了。最终是龙的翼膜带来的风扰动了这里,他们终于再次行动了起来。
纵然有如此多的磨难,这里的人仍旧十分幸运。很快他们就找到了踪迹。只是那些龙太像了,超出视力范围的高度让他们犹疑:究竟是谁带走了他们的美好生活。
又是一场追猎。优秀的猎人会像狼一样去轮流追逐暴露踪迹的猎物,他们甚至公认地比狼能跑,这是一场车轮战和持久战。
最终太阳离去,那他们追逐的身影也隐入了灰暗的浓雾。
然而那猎人们仿佛听到了使命的召唤,似乎只犹豫了一瞬,便跟着那身影冲入暗色。
没人能叙述那场战斗。但你若是要问:“发生了什么?”我则应当为了满足你的好奇而如此回答:
那龙息制造的寒潮让靠的最近的猎人们昏厥了过去。剩下的人没有退却。天神好似被他们这英勇的行为感动,一队带着能吹出威力十足的刀片的吹筒的仙人来助他们寻回那遗失的神像。然而等他们靠近时,他们却只见到了两个人。那神仙们看出了他们的犹豫,于是亲自上交战。就在这突然出现的陌生人节节败退时,一个新来的女人出现加入了这场混战。烈焰先是把所有的寒气都变成了浓雾又把一切都蒸干,连那些仙人们都被逼退。猎人们终于发现,这就是那几条袭击他们的龙。
那新来的女人回头看了一眼她的同伴,又看了一眼这些猎人。星期三目睹了这一瞬。那眼神让星期三觉得又一次看到了那些在龙的袭击之后要背弃他们生活的女人们。果然在这之后,那些龙且战且退。那三人正要变作龙匆匆地逃走,就在其中二人已经飞入空中,而那新加入的女人背过身去的一瞬,星期三掷出他的标枪射中了那条变成女人的龙。
随着刀刃落下,那龙血从脖颈处如同泉水喷涌,将站地最近的几个猎人全都浇了湿透。他们给留守的人们发去了信息,又打包了一些带鳞片的肉充作干粮和神像的替代,带上那些倒下的同伴,踏上证明荣耀的归途。
在这浓雾离去的森林里,阳光普照,而星期三在这吉祥的回归之路上,不慎撞上了突出的树枝,失去了一只眼睛。那长寿者的智慧随着这血进入了那些猎人。这奔涌的力量令人发狂失神。只有他自己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这力量给了他最好的船和船桨,能让他在黑暗的海上航行,却没有给他照明的灯具,助他寻到航向。纵然他能得到枉死者的宽恕,他痛苦正如同他的力量,将会不断地灼烧着他的一切,就好像那条龙还没有死亡。
作者:贩卖机
备注:卡着死线交作业的我!也是一直行走于(死)线上之人!
是以oc【宽先生】为主角第一人称相互之间无联系的小短篇系列。宽先生的其他故事和世界观见Tag中群组【臆造世界】
总之虽然在死线上蹦迪。但我蹦的十分快乐并且流畅甚至写出了这个宛如呕吐一般的胡扯淡流水账。
下个月也要快乐且流畅的呕吐!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这几天里如果有未完成的工作,可以留到第二天做,可千万不要加班啊知道吗?”
这是接到下周一去龙新市出差的我,在出发前被多名同事来回叮嘱的一句话。
若只是平时爱开玩笑的几位同事倒也罢了。之前去过龙新市的同事和领导也这么说。他并不是喜欢开玩笑的人。甚至有些今日事今日毕的雷厉风行。并不是盛行加班风气的公司,平日里也不多有需要加班的情况。让我这个公司工作经验四年出差经验两次的人完全摸不着头脑。
总之先答应下来。
“请尽量在零点之前回到酒店。”在接过房卡时候,前台这样地嘱咐了一句。
零点?尽量?我捕捉到两个关键词,却不知该对哪个发起询问。
那么不开口等待解释便是最好的方法。
然而并没有解释,前台人员说完便缩回柜台后面。
我错过了询问的唯一时机。
尽量,表示不是充分必要条件。这么说来,便是“遵守规则最好,但即便是没能完全遵循规则,也不会有太坏的结果”,但如果完全不在意甚至刻意地破坏规则,又有惹上麻烦的可能性。所以……
我对着一句话做起阅读理解。
……再结合出差前同事的提醒,两者指向的应当是同一件事情。那么——零点之后,仍然逗留在在外面,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在脑内搜索起龙新市的近期社会新闻。盗窃、交通肇事、邻里纠纷……与其他城市没有任何不同,甚至因为缺乏夜生活而更少有醉酒闹事的新闻见报。
真是……平和的城市呢。
完全无法想象零点时分会有什么不安全因素即刻出现,总不至于是犯罪分子做出了只在零点之后出没的重大决定吧。
明显绝无可能的猜想。
我仅存的一丝好奇探出头来,诱惑着我在零点之后去街道上一探究竟,理由自然是“尽量不是必须,稍作逗留也无妨”。
我差一点就被蛊惑了。
不了吧。
理智适时地站出来,对偏离轨道的探究行为做出否定,我缩回安逸的日常的壳中。
入乡随俗,不问不言才是行于日常轨道之上的我的正确应对方案。
然而仅仅是第二天,我便将“尽量零点之前回酒店”的规则遗忘至脑后。
说是忘记倒也不是很妥当。我本应当稳妥地卡在二十三时五十九分迈入酒店大门的,只是吃完夜宵离开餐馆时不小心把包落在桌旁,待我发现时,已行过一半的路程。我的全部证件、文件、甚至于房卡都放在包内,自然是要回头去拿。而急匆匆的回头哦又导致走错路……总而言之,当我回到餐馆时,剩下的时间已经不足以让我在零点之前回到酒店了。
餐馆已经关门,只有一个伙计在扫地。我敲门说明来意,他很快的将我的包拿了过来。期间穿插着几句友好客气的闲谈。而后,伙计回头看了一眼墙上的钟,在道别的话语后又多加一句“路上小心。”
此时时钟显示的时间是二十三点五十分。
餐馆的门又关上了。完全没有挽留的意思。
果然是“只要小心一点就可以”方向的“尽量”啊。
路上没有行人,也没有车辆。公交车早在一小时前就已停运,出租车自然也是没有的。我惟一的选择就是走回去,不过这也是我原本的方案,只是时间拖后了半小时而已。
深夜果然还是有些冷的,我系上大衣的扣子,沿着街道向酒店前行。
时针与分针逐渐地向着表盘的正上方聚拢。
零时一到,就像是接到号令一般。路灯一盏一盏的熄灭。灯光退却的地方,被淡薄的雾气缓慢地扩散着占领。很快,我的前后左右均是一片漆黑。只有路边贩卖机的长明灯和月光还能借来一点亮度。
安静。
一片安静。
空旷的道路上除了我自己的脚步声什么声音也没有。什么也没有?不,不是的。在去除了城市白日的嘈杂后,我听到了奇怪的声音。
“喀嚓喀嚓”“喀嚓喀嚓”
像是机械转动的声音。
我记忆里最接近于此的,是某个失眠的深夜,客厅里放着的座钟走动的声音。
机械齿轮摩擦转动不停歇。
“喀嚓喀嚓”
从哪里传来的呢?
我寻找着声音的来源。
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无处不在。
我分心四处张望着寻找声音来源,脚下也没有耽搁地继续前行。齿轮声不曾停止,也不曾有分毫变化。
“喀嚓喀嚓”
踩在脚下的井盖发出与声音同频率的轻微震动。
声音来自脚下。我做出如此推断。那么,这声音是只有晚上出现吗,还是说白天时被城市的喧杂嚣嚷掩盖了呢?
脚下踩着的混凝土路面之下,深埋在泥土之中,不停转动着,发出这样声音的又是什么样的构造物呢?
“喀嚓喀嚓”
城市之下,巨大的齿轮不停歇的转动着。
或许是一座特别大的钟吧。我依旧缺乏一探究竟的好奇心,匆匆对地下可能存在的物体下一个敷衍的定论。
尽快回到酒店才是最优先的事情。除此之外——
我并不想过多地踏入非日常的领域。
至少现在不想。
也许是风的缘故,四面八方的雾气奇异地向我聚拢过来。
一只手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过头,顺着那只涂染着荧光色指甲油的纤细手指与纹着荆棘图案的手腕看过去,是一位穿的花里胡哨,挑染着至少三色的荧光色头发的年轻男性。是即便在人流之中也很难无视的装扮类型,但要说是视觉系装扮又稍显普通。
我绝不可能认识这样的人。
年轻人散发出令人不安的危险气息。
“已经过零点了,外面很危险的喔。”虽说是吊儿郎当的懒散语调,却让人完全无法放松对待。
“啊~危险已经聚拢过来了呢——”最接近我的危险气息的来源开口说道。
脚下的雾气犹疑着打着转。
我心中逃跑的念头即将付诸于行动。
危险分子反向的雾气中传来另一个脚步声。轻巧且精确。
我计划中的逃离路线被封堵的严严实实。
脚步声越来越近,小巧精致如人偶般的少女穿过雾气出现在我眼前。
五岁?七岁……不,应该有十岁以上的样子,但最多也不会超过十五岁。身高即便是算上鞋跟的高度,也不过刚刚一米。
现在的小孩子。有这么矮吗?还是说……是由于侏儒症之类的疾病?
我一贯的以日常解读非日常的习性依旧运转着。
少女提起裙摆,微微地弯了下腰向危险分子行礼。于是危险分子便随意地还了个礼。
两人对视着,用大约藏在眼神里的电波交流装置做了大约一分钟的沟通。然后,危险分子叹了口气。
“还以为终于有点有趣的事情做了。”他摊开手,向道边挪了两步。“那么,这边就交给你了喔,小镜理☆~”
依旧是吊儿郎当的懒散语调。
即便是面无表情,我也能从气氛里感知到少女的不悦。
毫无来由的雾气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从附近退去。
目送危险分子离开后,少女看向我。
我该做些什么呢?我能做些什么呢?该向那孩子搭话吗?是跨过界限向明显且危险的非日常靠拢,或是无视眼前回避不安,逃回安心无意义的日常之中?
我还能回到日常吗?
我不知道。
往日身处于日常之中期待着非日常的我,现如今正祈盼着回归于日常。
少女精巧的嘴唇张开,精确地叫出我的名字。
“请跟着我。”
缺乏感情的声音里有着明显的机械摩擦感。
大约是穿着不合脚的鞋子,少女行走的姿态略显僵硬,仿佛精心设计的人偶一般。
远处的雾气摇晃着互相推搡着为她让出一条路来。
这绝非日常之中可得一见的光景。
我在非日常的边缘摇摇欲坠。
通常来讲,刚刚跨越日常与非日常的界限,踏入非日常之中的人,可以向遇到的提供帮助的第一位NPC提出问题。
这是我从同样在一成不变的日常中期盼着非日常的人们所创造出的“世界”中获得的“知识”。
而自认为绝无可能跨越分界线踏入非日常的我,即便是一边满心期待着非日常一边几次地接近甚至是与非日常擦肩而过,也从未曾认真思考过。
当我真正的踏入非日常之中时,应当向出现在我眼前的,非日常世界的住民,问些什么。
我没有任何想要知道的事情。日复一日地,期待着却又回避着非日常的我,在此刻,脑内除了想快点回到日常以外,再无其他。
如果硬要说的话,我想知道——
我想要明确位置或者跨越过的,那条日常与非日常的分界线,究竟在何处。
“脚下。”
我下意识地低下头,脚下是平整一如既往的人行道,齿轮转动的声音自地面以下传来。
脚下既是日常亦是非日常。
原来如此。
我单纯的因答案无法移动脚步。
仅存的对逃离日常的妄想与嘲笑无法切实触碰的非日常的自信烟消云散。
我正是行走在日常与非日常的分界线上之人。
既不可能完全回归日常,亦无法脱离日常,成为非日常中的一份子。无法完全归属于任何一边的我,甚至连缺乏探究非日常的好奇心与动力都构筑了现如今站在线上的我的一部分。
我从未如此地失去前进的意义。
我想要停下,脚步却无法停止。是什么时候开始动起来的呢?跟在被称作“镜理”的少女人形身后,向着雾中轮廓依稀可见的酒店迈步。
终究还是在日常与非日常的分界线上,向着日常的方向,迈出一步——
少女在酒店的门廊下停下脚步,微微颔首且算作道别。
“晚安。”疑似人形的少女很快地融入夜色之中。
酒店的大门打开了。打着哈欠、头发蓬乱的前台工作人员站在门后。除了表达对被我打扰睡眠不满的哈欠外,没有向我提出任何疑问。
我不过是日常的、将嘱咐抛在脑后的晚归客人之一。
门关上了。
又一次地,我回到了熟悉的日常之中。
至少表面如此。
而被酒店厚重、普通的日常墙壁隔离在外的齿轮,依旧“喀嚓喀嚓”的不停转动着。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
如果她的朋友尚在此世,他们大概会“嘲笑”她的行为。
从前她就是最胆小的那个,总是躲在大家的背后,连实施“穹顶计划”的手术也一拖再拖到最后一个,然后还是泰恩好说歹说不断安慰下被艾尔温推进门去的。
——人生就是这样过一扇扇的门。巨大的排污管道里抽水风扇高速旋转,却因为高强度隔音玻璃的阻拦,只瞧见它们拼尽全力的样子,而无半点轰鸣。各种颜色的水流螺旋而行,是不同重金属和生物物质染就的,它们流向无数层过滤器和效度装置,最后流归大海。其实过程远比她描述的复杂,只是她也是个门外汉,从小到大最不喜欢的就是物理等等科学。
她只知道自己是这些仪器的总控、或者说能源,于是免不了每过一段时间便要到此处检查。那些辐射穿透她无机物的皮层,损害她的血管和大脑。她的记忆像是重连的短片,又像是频闪的放映,是了,他们会“嘲笑”她收养了一个孩子。
其实那算不上是个严格意义上的孩子,因为人类早已在世界上销声匿迹多年了,她作为被改造而成的人工智能,也只是保留了维持人性的思考器官和部分血管,用早已失传的“防腐技术”浸泡在舱室、遥远的“穹顶”里。
孩子是自称后影响生物的一种,不像她是利用无机材料变形为动物拟态,他们是活生生基因进化的奇迹,突破人类曾经认为的界门纲目科属种,融合其他动物的特征因子却保有类似人类的形态,更像是火过一时的玄幻般产物。童话的现实和科幻的差距在时间的波浪里变得模糊不清,一叠一叠推着她向自己的过往前去。哦对,她给那个孩子命名为迪普奥瑟。
迪普奥瑟的胆子和她一样小,这也是她当时驻足的原因,那么小小地蜷缩成一团,在海洋里是多么可怕的体验。泰恩他们把自己的沉睡舱推入洋流的时候说,闭上眼睡一觉就到了,或许还要睡两觉、三觉,但是最后总是会到的。她用鳍划开海浪,对迪欧奥瑟说,如果害怕的话就睡觉吧,等醒来我们就到了。
可是长明的基地,泛着蓝绿的光线,一成不变的,这样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最恐怖的并不是黑暗和寂静,而是难以看见的、虚无缥缈的未来。她在珊瑚丛中游弋,问迪普奥瑟喜欢什么颜色,“蓝色”的气泡在他嘴里冒到一半,又改口变为“红色”。
他们有蓝色与黑色的眼睛,却从未见过蓝色与黑色的珊瑚。
迪普奥瑟害怕她找不到于是放弃送给他珊瑚,就像她害怕找到珊瑚对方就会离开一样。
红色的珊瑚被磨制成锋利的匕首,这是她送给迪普奥瑟去冒险时保护自身安全的微不足道的礼物。
像她的鲜血一样,明明剩下的躯壳既不需要氧气也不产生二氧化碳,那些勤恳的搬运工依旧无休无止在体内流动着。
我不会死,可是他以为我这样就会死。她仰面躺在空旷的中心大厅里,鲜血晃晃悠悠往外氤氲漂浮——这片建筑群除去照明和“穹顶”的构造一模一样,但终究还是不同,不存在水压,也不存在心脏,为何胸腔还是像受到压迫和沉坠般难受?这是大脑的幻觉,明明肢体已经失去了,却还是像存在似的时不时让她想起。
他说,我不想佩兰芙死去,可不可以停止净化水源?辐射会污染你的记忆,最终紊乱成一个既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的人。
可是,这是我的使命啊?她将发辫松散开,迪普奥瑟尖锐稍长但顶端圆润的指甲像上好的梳子一点点为她整理着,淡青浅绿血管蔓延的手背如灿烂金色中颠簸的小船。她转头就看见对方比她见过人类都要长的睫毛低垂着,挂满晶莹大颗的泪珠。
可是我不想你死去……迪普奥瑟重复着,声音有些抖,与其看着你死去,我宁可先一步杀死你。他似乎下了无比庞然的决心,才把红珊瑚的匕首从她的胸口抽出,头也不回地离开。
如果不是那些泪珠像暴风雨的天空一般倾泻而下的话,这似乎就是一个很标准的故事结局了。她记得泰恩说过,躯体手术后就不会有痛觉了,痛觉是可选的,她央求着没有留下一丁半点。
你知道没有痛觉是很危险的吗?这样你就无法提前规避伤害了。泰恩敲着她的脑门,艾尔温只是无奈叹气。
可是,如果哪天要死了的话,一定会很痛吧?那种感受在空无一人的地方一定很可怕吧。
她离死亡还有很远、很远的距离,比睡眠舱沿洋流从海面沉到海底还要远数千、数万倍的距离。
如果她的估计没错,迪普奥瑟离死亡也有很远、很远的距离,比她更远。
再早一些的时候,大约在最初遇见和最终决裂的中点,他说要去寻找“永恒”以便不使她消亡。
那也只是她听过的传说,怎么可以当真?
是她的记忆还是情感被污染了呢,她只是笑着,任对方亲吻自己的眼睑,闻到迪普奥瑟脸颊滑落的海水般苦涩的气息。
PS.还是OC故事,前篇是VOL.217。VOL.222,VOL.237是同系列(前传)。写得其实有些仓促(故事想法倒是一直在),感谢阅读,如果有评论的话感谢感谢!
评论:随意
一:
“叮!”
徐鑫打开微波炉,拿出煎饺和鸡蛋饼。
金黄的外皮散发着诱人的香气,仔细看还能看到油脂点缀在其中。
“吱!吱!吱!”
煎饺虽然不是刚出炉的,却香脆不减。
徐鑫转眼间就吃了3个煎饺了,出筷子又叨了块鸡蛋饼。
不一会儿食物就被消耗一空。
徐鑫心里默念:罪过罪过!这一顿吃了多少油脂!真控制不住自己。
这些食物实际上是徐鑫妈妈在小吃店里面带回来的,徐鑫虽已吃过不知多少回了,却依旧感觉美味可口,控制不住。
不过徐鑫只说对了一点,那就是这个食物油脂比较高。
实际上徐鑫非常能克制自己
或许这和他小时候的经历有关吧!
二:
徐鑫出生在一个非常平凡的家庭中,爸爸妈妈没有文化,每天重复做着体力劳动。
起初这个家庭非常正常,一家人虽然穷却其乐融融。
徐鑫无忧无虑,每天都可以散发儿童的天性,和爸爸妈妈撒娇,被老师说教却屡教不改,和同学朋友们快快乐乐的在一起玩耍,嬉戏活泼。
直到父母离婚的那一刻。
徐鑫到现在23岁了,还能记得这许多年前那个夜晚的情感。
自己的爸爸疯狂的撕扯着母亲的头发,语气狰狞而发狂。
妈妈无力反抗,只能在嘴里疯狂的喊着徐鑫让他帮忙,喊警察。
而徐鑫自己呆呆的坐在床脚,手脚不自觉的紧绷。
徐鑫惊慌失措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知道过了多久,黑夜变成了白昼。
徐鑫的家庭也破碎了。
他跟着妈妈一个人来到了陌生的老家
三:
单亲家庭虽然苦虽然累,但是生活还是要继续。
徐鑫的妈妈干过许多工作,每一样都挺困难的。
毕竟在一个国家贫困县里,普通劳动力能工资高一点的办法也就是长时间的工作了。
工作时间一长,对徐鑫的态度就很难和之前一样了。
徐鑫觉得自己在这段时间里没有安全感,随时都有可能被抛弃。
他只好默默忍受,独自难过。
四:
徐鑫正在和妈妈打着电话
手机中的妈妈看着身体还算硬朗,比较有精神。
正在不断的和徐鑫说着自己最近养的花
有菊花,有多肉,都养的鲜活明丽,生机盎然。
徐鑫看起来笑的很开心,不知不觉间30分钟就过去了
挂了VX电话后,他在椅子上呆坐
徐鑫不喜欢花,感觉它们太麻烦了。
徐鑫很怕麻烦,无论是麻烦自己还是别人
他小时候就被妈妈教导过不要麻烦别人,于是很小的时候,他就自己一个人上学,晚上忍着饿等妈妈回家了才吃饭。
徐鑫自立自强却也没有主见
小时候妈妈对他充满了说教,徐鑫只能茫然接受。
妈妈说的也只能默默遵守,因为他觉得自己好像随时都会被抛弃。
五:
徐鑫翻来覆去的在床上折腾着
他好像又失眠了
睡不着就只能在脑海中一遍遍的回想发生过的事
从今天发生过的事开始回想
今天在坐公交车的时候好像袢到了某个女生,没有和她说对不起
自己好像在很多时候都没有反馈,呆呆的像个石头一样。
怪不得母胎solo20多年
好几天都没有和那个她聊天了
唉!我到底应该说什么呢!
想着想着徐鑫就从最近几天的事就想到了好久好久之前的事了
他突然想起有一天他穿着鞋面刻着阿迪达斯,脚跟印着彪马的鞋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走着
身后就有同学议论起了他的鞋子
“阿迪+彪马,徐鑫你怎么牛逼啊!”
同学们说笑间
徐鑫不知不觉的加快了脚步
回家了就把鞋子上那个刻有阿迪的标给撕下来了
……
想着想着徐鑫又想起了妈妈在小时候给他买过的奥特曼背包
当时徐鑫是哭笑不得,笑是因为妈妈给自己买了新背包,哭是因为妈妈给自己买的书包好像有点太土了
六:
徐鑫结束了在师范学校的一次为期6个星期的实习
过上几天好像就可以回家了
其他同学都已经在想象回家的日子了
可徐鑫却一点也不想家
徐鑫觉得在家好像有点无聊
在学校也有点无聊但是有室友在好像没有那么无聊了
徐鑫从小就克制自己
想要的东西不说出口
不想给妈妈添麻烦
得过且过,浑浑噩噩
就像一天重复了无数次一样
好像也只能在想象中才可以随意的放肆了
所以徐鑫才会经常的发呆
因为那是徐鑫最自由的时候了
只不过那时候也是徐鑫最容易流泪的时候了
曾经徐鑫一度爱上了郭敬明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觉得自己的感受被郭金明给完完全全的写出来了
直到某一天徐鑫才发觉自己被书中的情绪给影响了
自己虽然之前过的很难,可实际上却和他不是同一类型
自己虽然感觉无聊,没有目标
但是却一直在和生活顽强的斗争着
从不浪费每一份食物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你说,公司为什么要周五放假呢?”
我和闺蜜坐在公共沙发上偷空调,一人一杯摇摇奶昔,望着明明是周末却人满为患的商场感叹,原来世界上只有自己是打工人。
“可能老板想过七夕吧。”闺蜜吸一口奶昔,然后掏出手机,仿佛没看见一般划掉客户发来的信息,点开黄色软件,问我中午吃什么。
“好问题,烤肉、火锅、西餐……”我也打开黄色软件,顺着商场推荐TOP一路下滑,“想吃点儿凉快的。”
“可是我想吃火锅欸。”
“近四十度的天儿,你跟我说你要吃火锅?”
“都入秋了,吃火锅咋啦!”
旋即,我点开一家火锅店的团购,把手机屏幕摁她面前,“那你跟我说,你是要吃这个一见钟情套餐,还是萍水相逢套餐,还是咱仨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套餐?”
“……为什么工作日团购不能用!今天明明是周五!!”
我一声嗤笑,周五咋了?只要是七夕,就算今天是周一,工作日团购都用不了。
“要不问问七七吧,他搁这儿上班,总能知道附近有什么好吃的。”闺蜜退出软件,拨通电话,但接通前又补了一句,“火锅。”
众所周知,我有几位闺蜜,但大学朋友不多,就几位损友。一位出国留洋,毕业后干起了“人贩子”的工作,在留学机构当外语老师;一位是已经因公殉职多年的警察,很多新故事我都是从他那里听来的;还有一位是人民公仆的上铺,现在也算是端的铁饭碗,不过是不怎么发工资的那种。
七七就是这位据说已经两年没发过工资的小可怜。
“喂,七七,上班呢?”
电话另一头,七七声音疲惫,估计接电话的时候没看来电显示,最开始的“喂”还很有礼貌,一听到闺蜜的声音,那态度瞬间嘲讽拉满。
“哟,您放假呢?”
我点开朋友圈,果不其然看到了闺蜜一大早发的动态,带着闺女赶大集去了。
“哎哟,这么客气干啥。”闺蜜笑着直奔主题,“十点半了,中午几点午休啊?约饭吗?”
“你在哪儿呢?”
“在你单位正后方的商场一楼喝奶茶呢。”
“……江江也在?”
“哟,这你都知道?”
闺蜜看了我一眼,默契地掏出蓝牙耳机,分我一只耳朵。
“呵呵,她不出门,你也不来这儿啊。”
老城区确实不太好走,闺蜜来这儿都不能开车,只能公交。从出门到商场,她只要在下公交的时候给我发信息叫我起床,我俩就能准时在商场大门口碰头。
“你就说来不来吧。”
“来。”七七顿两秒,“中午吃火锅?”
“吃,你选。”
“行,那十一点在四楼的火锅店等我。”
十一点五分,还在为选番茄拼酸汤还是酸汤拼麻辣锅底而剪刀石头布一决胜负的我俩见到了白白胖胖的七七同志。
不得不说,是真胖啊。
“你们单位的伙食可以啊。”我拍了拍手边空位,“能不能带我吃一顿……”
“停,打住。”七七竖起手掌打断我的读条,“说什么都不可能带你进去的。”
闺蜜坐在对面,眉毛一挑,“你俩背着我有事儿!”
“有个屁!”七七压不住这暴脾气,三下五除二把餐点好,送了我俩一人一个白眼,“江江这狗东西昨天给我发信息,问我能不能去我单位里参观,我寻思她又不是没去过,好端端的这是要干什么。”
“没成想,这是看上隔壁了。”他对我指指点点,“人家技术中心和研究中心刚挂牌,你就想着进去打探,你这是离着进玻璃房不远了啊!”
“可拉倒吧,我哪儿能住上玻璃房啊。”咱们这儿只有未成年进看守所才能住玻璃房好吧,别的都是铁栅栏。
“再说了,你们都用一个食堂,我就吃饭的时候看两眼……”
“你再逼逼我就把锅底扣你头上。”
“行行行。”我老实闭嘴,但眼神还在说话。
要是放平时,七七可能不会理我,但今天他答应出来吃饭,确实是有原因的,他看起来跟我俩有些话想说。
直到三碟子肉下肚了,七七才抿着芒果气泡水开口,“你俩最近,没干什么不该干的吧?”
我点了点从早上出门就一直在跳的眼皮,想破脑袋都没想出来最近有干啥缺德事儿。
“没吧?”闺蜜不太确信,“路怒骂人算吗?”
七七夹一块土豆出来,“没事儿最好,最近情况不太好,都注意点。”他咬一口太烫,又把土豆放回碗里,“今天上午工业园那边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轿车跟电动自行车撞了,伤者鲨鱼夹扎进头里,额头撞在挡风玻璃上磕伤,双腿被碎掉的电动车扎穿……”他停顿了一下,继续道,“还有左脚脚踝骨折。”
我敏锐捕捉到他不自然的停顿,“有说法。”我很确信。
七七叹气,“是,骨折是人为的。”
“司机在限速10的园区道路内超速到了60,电动车也有问题,逆行还解除了25限速设置。司机跟伤者是园区内相邻两家公司的员工,平日里也没啥交集,但司机撞人后一想到要因为车祸请好几天假,还要报保险,第二年要多花钱,还耽误上班少了全勤等一些列后果,气得下车踩断了伤者的脚踝。”
闺蜜倒吸一口凉气,“这人有病吧!”
“有病的还不止这些。”七七揉着眉心,挑着能说的讲,“还有今天早上市区不是下大雨来着。”
我咬着吸管点头,“对,可大一阵了,我都想着要是九点不放晴,今天就不出门了。”
“老城区那边的高档小区幼儿园,早上孩子们入园的时候正好开始下雨,老师们把孩子带进屋里,点着人数发现少了一个。给家长打电话,没人接,直到雨停,老师们又把孩子们放出来玩,这才有出门的大爷大妈们眼神好,说幼儿园旁边的河里有个小孩……”
“啊!”闺蜜发出爆鸣,“当妈的听不得这个!”
“孩子怎么样了?”
“送医院了。”七七吃完土豆,又加了一块,“但是捞上来的时候已经成条了。”
懂了,这是开始僵硬了。
闺蜜起身逃离现场,我让她顺便帮我带个茉莉豆花回来。并趁着她不在的空,转向七七,“你说这些,不是没有理由的吧。”
“啧。”七七放下筷子,“还得是你,能猜。”
“故事的全过程是,因为早上要下雨了,妈妈提前把孩子送去幼儿园,然后赶去上班。而孩子在幼儿园老师还没来全的时候入园,随后自己在院子里玩耍,不知道什么时候趁乱跑出幼儿园,去河边玩耍了。直到大雨来临,河边湿滑,小孩儿入水。”
“而送完孩子的家长,要在八点前赶到公司,电动车一路狂奔,不想地面雨后湿滑,看到来车时已经刹不住,两者相撞。”
“孩子爹呢?”我不禁发出疑问。
七七也因为这句话低头瞅我,“这就是我要说的了,你们公司最近没干啥亏心事儿吧?”
等等,这里面还有我公司的事儿?
不对,这么一说,我好像还真有印象。
“嘶——你说的,不会是上周我休假的时候,工厂切手的那个吧!”
“恭喜你,答对了。”那名违规操作设备,导致被机器把手指切了的倒霉蛋,就是这一家三口中的最后一个。
“……这算流年不利吗?”我的眼皮跳得更厉害了。
七七没有回答我,因为闺蜜已经拿着甜品回来了。
我们吃完饭,卡着七七上班点儿往外走,在一楼中空大厅的位置跟七七告别。他还要上班,但今天是我们的休息日,我和闺蜜商量好一会儿要去吃小甜水的。火锅店的甜品还行,勾起了馋虫,想吃点儿更好吃的。
就在我们挥手告别的时候,我的眼皮忽然不跳了。
一根啃干净肉的长竹签从天而降,擦着我的手落在脚边。
好消息,是竹签,就是扎着了也不严重。
坏消息,高空抛物,还找不到人。
闺蜜愣愣地看着地上的签子,手心冒汗。“报警吧。”
七七说:“我不接警,快走吧,别逛了。”
于是我的七夕休息日结束了。
“确实是流年不利。”
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人是有爱人的需要的。”
“老实点,问你话呢!”警察瞪起眼,吼了一声。
贾荪挠了挠鼻子,低着头。
“大伙虽然都说想要被爱,但其实也想去爱别人。那就是单相思。”
“你丫是要自白了吗?你怎么干出的这事?”另一个警察抬头瞟了贾荪一眼,平静地说道。
“是,我是要自白了。”
我比他们那家来得早一点,所以是他们来拜访我。如果是我后搬进去,那我根本不会去敲他们家的门,一切也不会发生。
先后关系是命运的一大武器。她上门来送了礼物,说:“以后就是邻居了,要互相帮助。”我很感激。因为我有些神经衰弱,晚上如果吵就容易睡不着觉。虽然公寓的隔音挺好,但有了邻居,谁也不知道未来怎么样。她声音很轻,看起来也挺好说话的,应该不会打扰到我。
这时候,我看到了她的婚戒。不显眼的银质婚戒戴在她的左手上。
我点了点头,客套了几句,然后就关门了。
“就这?你的作案过程呢?”一个警察拍了下桌子。
空气似乎舒展了一些。另一个警察并没有说话,只是示意贾荪讲下去。
之后...之后我们的关系开始好了起来。我是在家的工作,对方知道了之后,经常找我来...帮忙。
像是酱油醋用完了,一些琐碎的杂事,她都会上门来找我。我也有时候问她最近的心情想法。一来二去,就熟了起来。
后来,有一天,她的丈夫早点归家,然后看到了她从我家走出来。
贾荪抬起头,看了看警察们的反应。拍桌子的警察听得认真。另一个稍微年长的就有些心不在焉。他把记录用的本子放在桌子很远的地方,看来没有一丝动笔的意思。拍桌子的虽然情绪激动,本子和笔倒是一直拿在手上。
贾荪低下头,又说起来。
晚上...有点吵。隔壁的声音很大。她家的...丈夫到半夜也一直在吼。
然后我们几天没见面。下次见面的时候,她把戒指摘了。
她当然还没离婚。她只是在见我的时候,把戒指摘了。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
贾荪不断揉搓着自己的头,终于忍不住流下泪来。他的哭声像是故事的背景音乐,在某个换气,某个停顿的时候响起来,一副相当凄苦的样子。
她,自然是死了。在贾荪之后的描述中,她提出了合作杀死她的丈夫——张雾的计划。但因为贾荪的迟疑,又或者软弱,导致了她的死亡。
听贾荪的描述,最后绝望的女人端着厨房刀向张雾刺去,最后被夺刀反杀。而他正在现场看着。
“真亏你没死啊。”吊儿郎当的警察笑着说道,“奸夫就在眼前还把你放跑了,真是。”
“我当时刚到,看到那一幕就跑了。真的,我不配为人。”低头垂泪的贾荪叹了口气,再说不出话来。
张雾看起来比贾荪镇静很多,不像个刚杀完人被带回警局的人。据上门的民警说,他们一开门就看到张雾坐在桌子上,一看到他们就请他们把他铐回来。
“当警察那么多年,没见过这么乖的杀人犯!”
只是他回警局后却不怎么老实,只回答一些基础的东西,对事件的过程一句不说,只是轻飘飘地:“我等证据再说。”
走出沉默的审讯室,两位警员开始了讨论。
死者是张雾之妻,死因是被厨房刀贯穿腹部。据贾荪的供词,他与张雾之妻——张灵有着不寻常的男女关系,并且张灵要求他一起谋杀张雾,但因为他太过犹豫,只来得及看见张灵被张雾杀死。
“贾荪的供词可靠吗?”
“一面之词,谈什么可靠。”
“张灵有可能出轨吗?”
“有可能。根据搜查的警员同志报告,在张雾与张灵的房屋里,属于张灵的东西少得可怜。在张灵的SNS账号上也有她对婚姻生活不满的发言。”
“她有对亲友表达过不满吗?”
“这倒是没有。但张灵与张雾的婚姻在外面看起来非常美满。张雾经济能力强,张灵的父母也很喜欢他,可能说不出口。”
“查访有新的目击者出现吗?”
“没有。当时是深夜,他们又是在屋内,连听到声音的都没几个。只不过有一个奇怪的流言。”
“什么?”
“有邻居说,在案发前一个月看到过张雾进贾荪的房间。”
“进房间?干什么?”
“邻居他也不知道。之所以记那么深的原因是,他没听到门铃声,门突然就打开了。”
“所以他奇怪,为什么门开了呢?”
凶器上确实有着两者的指纹。两者的指纹也确实都是正手握刀,确实符合夺刀反杀的剧情。
“张雾,他做菜吗?”警察问。
“不做吧。按贾荪的说法,如果借了那些油盐酱醋,那就应该是张灵做菜。”
凶器的刀柄是塑料的,握处已经出现了污渍。那是手握住刀柄时,出汗留下的痕迹,而且是经常使用导致的结果。
“他们冰箱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冰箱很满,打理得很干净。”
“他们卖菜是去的菜市场吗?可以去那边问问。”
现场的尸体已经移走了。门外拉着警戒线。四邻好像都对此事失去了兴趣,走廊里空空荡荡的。警员从警戒线的下方钻进去。
干涸的血液在地板上结了痂,味道已经散去大半。地上的血渍形状完整,看上去就像一个人躺在地上,静静地等待自己的血液流光。
绕过血迹进入了卧室,这里光线充足,软软的床上摊着两床被子。每一床被子都很干燥有股洗衣液的香味。最近几天天气很潮。警员想了想自己家的被子,不光是不复蓬松,甚至摸起来都有些水。
重新站在案发现场,警员回放着当晚发生的事情。贾荪的供词错漏百出。作为一次有预谋的谋杀,张灵疏漏太多了。她不应该当面刺杀,那是失心疯的行为。她也很难看出行凶的动机。她的家务做得很好,即使说是胁迫也很难做得这么好。但张雾杀了她这毋庸置疑。那确实是凶器,这个房间也确实看不见第三者的痕迹。
那么...
“菜市场的大妈都说她很亲切,每天都挂着笑容。”
“张灵张雾贾荪三人的手机也都查过了。确实有如贾荪所说的聊天记录。”
“张灵的朋友并没有听她抱怨过家庭问题。”
“张灵的尸体里并未发现安眠药成分。而且有一些老的伤口。”
“但...”
“张灵没有最近的受伤痕迹。张雾和她好像没有经过搏斗就夺刀反杀了,动作很利索啊。”
“贾荪的状态如何?”
“他没什么,现在情绪很平稳。”
“张灵的手机上有和贾荪的聊天记录?”
“有的,虽然她聊完就会删除聊天,但其实只是删除了显示。内容都在,聊天时间一般都在深夜。”
“深夜?她白天不是一个人在家吗?”
“她白天也不需要故意发微信吧。”
“需要的,为了掩人耳目,她至少需要让贾荪开个门什么的。”
案件侦查结束,两人回到办公室坐下。年长的那位开始写提交给检查院的文件。
“哥,这样子就完事了吗?”
“嗯。”
“哥,你能不能猜一下他们两个会怎么办?”
“大概会根据案情争取宽大吧。对方律师可能会在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间讨论吧。”
“只能是‘防卫’吗?”
“看检察方如何看待这些证据吧。确实有许多不合理的点,但有利于他们的证据也是很多的。”
“他们的动机是什么呢?有必要杀死一个人吗?”
“谁知道呢?”
半个小时后,两位警官结束了今天的工作。撑起伞,顶着微雨。他们吃面去了。
康韦是个货车司机。他年近四十,记性不好,只记得婚姻生活里痛苦糟糕的那部分,所以他离婚了。平日里,他会在一张胳膊都伸不开的单人床上醒过来,但今天,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路边,旁边是自己的货车,已经熄了火。
他打算站起来,回到车上,但立刻摔了一跤: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腿不见了。裤腿里空空荡荡,左边这条腿像变戏法似的弄丢了,但万幸的是不疼不痒,而且右腿还在。他用一条腿跳来跳去,大声呼救,在附近搜寻,但一无所获。后来他发现,这样跳来跳去太辛苦,不如装作自己的左腿还在。这法子果然有效:他现在不但能正常走路了,甚至还能开车。
康韦沿着这条人烟稀少的道路一直向前开,不过开得不快。他得留心道路两侧:要是有路人看见自己的腿是怎么没的,兴许能把腿找回来。又或者,自己的腿就在路边哪棵树上挂着呢。
没过多久,康韦把车停到路边,小心地跳下车。这是因为路边走着一个短头发的年轻姑娘,康韦打算向对方打听一下有没有看见自己的腿。姑娘听见动静,转过身来,礼貌地看着他。
康韦磨磨蹭蹭地开了口:“姑娘一个人,上哪儿去啊?”
“去城里。”姑娘回答。
“这离城里可不近,要送你一段不?”
“不用了,我喜欢走路。”
见康韦没再说话,姑娘再问:“还有事吗?”
“啊……那个……”康韦挠了挠脑袋:“这一路上,你有没有看见腿?”
“腿?什么腿?”
“就是……男人的腿……”
姑娘瞪大了眼睛。康韦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话太冒犯,有股刺鼻的性暗示的味道,刚要解释,姑娘先开了口。
“难道你没有腿?”她的眼睛像一对杏仁似的瞪大了,像是难以置信。
“我有!”康韦激动地抬起手:“我是说,我本来有,但是现在好像弄丢了……”他越来越慌张,脑门上开始冒汗,在阳光下显得油光锃亮。
姑娘没再答话,留下一个尴尬的亟欲结束对话的微笑,转身向城里的方向走去。但这个表情在康韦脑海中定格了,他眼前只剩下这一件事。康韦像个运动健将一样追上去,在姑娘的尖叫声冲出喉咙之前,就一拳将她打晕。
太阳几乎要将道路烤化了。康韦从货车上找出砍树枝用的斧头,第一斧下去,姑娘的血就喷了他一脸。伤口在太阳底下愈合得很快,得抓紧时间。康韦一边挥下斧头,一边像个屠夫似的喘气,把自己忙到浑身又湿又热,才终于把腿卸了下来。他用力把新鲜的腿插在自己的屁股下面,一瘸一拐地走了两步,才发现这两条腿不一样长:姑娘比自己高一点。但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康韦爬上货车,猛踩油门,很快消失在道路尽头。
姑娘醒过来的时候,康韦和货车早就不知道去了哪里,道路上一点轮胎印也分辨不出。她发现自己的腿不见了,先是嚎啕大哭,然后装作自己有腿的样子,沿着道路去找自己的腿。但实在不行的话,别人的腿也成。
在听说阿危吉塞行省新来了一位采风的女作家的时候,杜克鲁姆很是不以为意,这里曾经有多繁华,现在就有多破败,失败的战争和铁血的统治摧毁了它,时间将伤痛烙印得更加深刻,“那些多愁善感的娘儿们就喜欢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杜克鲁姆啐了一口,转身把这件事通知给凡斯·伊萨克。
凡斯·伊萨克是阿危吉塞行省的旧主安萨斯·伊萨克的弟弟,很小的时候就被他的哥哥送往外地求学。直到哥哥战死、故乡沦陷的消息传到他耳中,他才匆匆赶了回来。
杜克鲁姆不喜欢他,事实上大部分老总督的旧部都不喜欢凡斯,他傲慢,娇贵,暴躁易怒又掌控欲十足。
但他是这个在帝国高压统治下苟延残喘的行省唯一的希望了……
凡斯·伊萨克回到故乡后,一方面秘密计划着反抗帝国的方案,一方面近乎变态地要求掌握全城所有的动向,别说是城里多了个人了,哪怕是代理总督的房间里多点了一根蜡烛,他也要他们以最快速度汇报给他。
“而他呢?坐在那把从垃圾场淘来的破扶手椅上做他的春秋大梦。”杜克鲁姆一边阴暗地想着一边看了看四周,利索地绕过大树钻进隐蔽的地道里。
阴暗的房间显得格外的压抑,头顶上一个小小的通风口漏下来的一丝光打在地上,墙上挂满了历代总督破碎的画像,歪歪扭扭地被粘起来,桌子和椅子都散发着浓重的霉味,凡斯·伊萨克,正坐在桌子前查看着各种报回来的情报:“杜克,糟透了,这一切都糟透了。我们为什么没能找人混进守城的护卫队里?那有多重要你知道吗?掌握了护卫队就掌握了整个行省的大半武力!”
“我们很难发展新人,旧人都是老面孔了,骗不过那些精明的帝国人的。”
“那就易容!捏造身份!我的天哪,你们要我为每件事都出谋划策,这怎么能成事呢?”凡斯崩溃地拍着桌子,杜克鲁姆不耐烦地皱了皱眉。
“别天真了凡斯,怎么捏造身份,所有人的档案都在那些可恶的帝国人和可耻的叛徒手里,我们难道要找个刚出生的婴儿去混进护卫队吗?”杜克一拳砸在桌子上,“我来不是为了听你发牢骚的,听着,最新消息,城里新来了个女人,据说是个作家,来为自己的新书采风。”
“作家?行吧,反正是个女人,随她去吧,谢谢你杜克,谢谢你告诉我这些,现在你可以出去了,我要仔细想想下一步的计划,没有人混进护卫队,这太糟糕了,把我的一切计划都打乱了……”
杜克冷漠地转身离开,灵巧地从地道返回,他悄无声息从城里最大的柳树后面绕出来,左右看了看,将入口重新用浮土盖好,绕了个大圈回到了自己家。
……
艾蕾莎睁开眼睛,从旅馆的床上爬了起来,她查看了一圈房间,抽屉上被拽歪的金色丝线明白告诉她自己被盯上了。
这是她来到阿危吉塞城的第三天,比起其他殖民地,这里看起来已经完全在帝国的掌控之下了,如送她来的指挥官所说,“阿危吉塞这个地方的人奢靡享乐惯了,没有什么团结意识,老总督一死就跑的跑投降的投降,起不了大乱子,你去待个个把月,跟代理总督合作汇报一些动向,就可以回来,我也可以借机给你安排个不大不小的军职……”作为父亲的友人,指挥官话里的照拂意图昭然若揭,只是艾蕾莎并不想领这份情……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她的脸上,艾蕾莎甩了甩头把乱七八糟的思绪赶走,对着镜子看了一下脸上的伪装是否工整,然后换上利落的长袖长裤,将长发扎在脑后,走出房门。
“萨娜娅小姐,您起的可真早。”旅店的老板维提太太跟她打招呼。
艾蕾莎回以温柔的一笑:“没有您早,晨安,劳烦您一大早就起来张罗,可真是过意不去。”
“这是说的什么话,萨娜娅小姐,自从您来了之后,我觉得这天都比以往亮了许多,可再没有比您更温柔体贴的人了。我这老婆子啊,以为战争以后就再也没好日子过咯,能乐呵一天都是赚到。”
“维提太太,这日子呀还长着呢,说不准哪天好日子就来啦~您放宽心,好好等着,总会有希望的。”艾蕾莎拍着她的胳膊。
“哎呀我的小姑奶奶,可不敢这么说。代理总督最近新招了一队护卫队,给他们分配了帝国那边的武器,日夜不分地轮班在城里转悠,连以前总是嚷嚷着要推翻帝国统治的杜克鲁姆,最近都不敢出来乱说话咯。”维提太太瘦骨嶙峋的手颤颤巍巍地拉着她。
“太太您别怕,我就是个来采风的无名作家,他们不会把我怎么样的,再说了,就算那代理总督手眼通天,我们闲唠几句家常,我说将来会有好日子,他还能把我怎么样不成?”艾蕾莎默默记下杜克鲁姆这个名字,反手抓住维提太太的手,握得紧紧的。
“哎,你这孩子……”维提太太摇了摇头,可看着她的眼神里满满的都是宠溺和希望的光。
吃过了维提太太特质的美味早餐,艾蕾莎借着采风的借口出了门。城里的小孩们看到她都纷纷围了过来,他们都很喜欢这个有好多故事和糖果又喜欢听他们讲话的姐姐,自从沦陷以来,大人们成天唉声叹气,已经好久没有人愿意分给他们糖果,认真听他们说话了。
艾蕾莎蹲下身子,拿出今天份的糖果递出去,翠绿色的眼睛笑眯眯地看着他们:“让我想想,昨天你们给我讲到了老总督的故事,今天谁来继续呀?”
“我,我!”小孩子们纷纷举起手,故事讲的最好的人能够额外获得一颗糖果和大家羡慕的目光,这对这群可怜的孩子来说,是不可多得的幸福。
红发的男孩泰隆抢到了这个机会,他清了清嗓子,奶声奶气又一本正经地说:“老总督安萨斯·伊萨克是一位受人尊敬的总督,他拥有高超的剑术和高尚的品格,对每个人都平等而温和,除了萨娜娅小姐以外,他是我见过的最温柔的人了……”
“哦,你这孩子可真调皮……”用本子快速记录故事的艾蕾莎抬起头来,用笔敲了一下泰隆的鼻尖,拿出一颗糖递给他。
男孩吐了吐舌头,继续说道:“人们都说,安萨斯总督是个完美无缺的人,连对他那没用的弟……哦,我刚刚说到哪儿了,老总督他……哎哟萨娜娅姐姐……”艾蕾莎双手掐住泰隆的肩膀,男孩痛地惊叫出声。
艾蕾莎一下子松开了泰隆:“抱歉,抱歉亲爱的泰隆,我刚刚没蹲稳,差点摔倒,只好拿你扶一下,没事吧?”
“没事没事。”
泰隆在其他人羡慕的目光里接过另一颗糖果,其他小孩子也凑到艾蕾莎身边嚷嚷着:“姐姐撑着我吧!”“姐姐可以坐在我的衣服上!”“我的也可以!姐姐蹲着太累了!”……
艾蕾莎挨个发了糖果感谢他们,又陪着他们嬉笑了一会儿,才不经意地提到:“泰隆,说起来,刚刚你好像提到了什么弟弟,我没有听清,你知道的,我们写书的人对情节都有些……偏执……能详细说说吗?”她歪了一下头。
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拍了拍艾蕾莎的胳膊:“泰隆太累了,他刚刚是胡说的,要我说,萨娜娅姐姐你就不该给他那颗糖果,让他得……得意忘形,是这么说的吗?还是让我来给你讲吧……”
艾蕾莎看起来接受了她的解释,打开本子继续记录着她讲的内容,等她讲完,艾蕾莎也讲了个星星和洋娃娃的故事,然后放孩子各回各家。
看着他们跑远的背影,艾蕾莎才迆迆然站起来,在正午的太阳下,她仿佛蹲久了有些头晕。自己真的会有这么好运吗?一个被所有人有志一同隐藏起来的人,现在他踪迹的线索仿佛就攥在自己的手里,他会是这个软弱又破碎的行省藏起来的希望吗?
一道目光针扎一般刺在她的后背上……她又闭了闭眼,调整好心情才转过身去,背后一个男人正注视着她……
……
被男人带走的时候,艾蕾莎没有拒绝,甚至在巡逻的护卫队路过询问的时候,她主动微笑着表示是自己要采访这位强壮的男士。这无疑让杜克对她多了一份好感,虽然他钳制在她胳膊上的大手依旧让她觉得疼痛难忍,她打赌自己胳膊一定青了。
终于和男人面对面坐在两把椅子里,艾蕾莎已经连呼吸都调整到了平缓,好整以暇地等着对方表演。短暂而尴尬的沉默后,坐在对面的男子局促地搓了搓手,他一改带走艾蕾莎时候的强势:“萨娜娅姑娘,我,我很抱歉,唐突地把您拉走实在是……而您还那么好,替我在护卫队那些……那些人面前解了围……”
艾蕾莎不以为忤,耸了耸肩笑着回答:“杜克先生,请不必这样说,阿危吉塞是个很好的地方,我喜欢这里,也喜欢这里的人。我相信您不是故意与我为难,大概有什么迫不得已的隐衷。如果您愿意的话,也许,我是说,如果我能帮上您什么的话,我一定尽力而为。”
“萨娜娅姑娘,您可真是太好了……嗨,这也是怪不好意思的,说来您可能不信……我,我是个,咳,文学爱好者……可是,那群小崽子……唔……我是说小孩,他们总是会嘲笑我……‘五大三粗的杜克也爱写故事’……之类的……”他边说边观察着艾蕾莎的表情,金发的女子身体微微前倾,一副很认真在倾听的样子,她碧绿的眼睛中闪着清澈的光,充满了关切和同情,杜克顿了顿,“不怕您笑话,我也想为了阿危吉塞写点什么……所以,可能有些冒昧,我想看看您写的东西,学习一下……”
“我完全理解您,亲爱的杜克,”艾蕾莎毫不犹豫地将一直拿在手里的笔记本递给他,“写作是一项需要意志力和梦想的活动,文字承载了我们的灵魂,只要拥有有趣的灵魂,都能奏出美妙的旋律。请务必坚持下去,我还会在这里待很久,任何问题你都可以来找我。”
“噢,再没有比您更好的人了……”杜克快速翻阅了本子上的记录,“我……真不知该如何表达感谢……”他慌里慌张地站起来,左右看了看想从一贫如洗的家里找点什么给她。
“杜克……嘿,亲爱的杜克……”艾蕾莎拉住他的手,柔软而细长的手指仿佛一下就能撅断,却带着不容拒绝的力量拉住了男人,“我喜欢这里,我愿意为你们做点什么,无关回报。我就住在维提太太家的旅馆,你随时可以找到我,答应我,不要放弃,好吗?”杜克感动地抽了两下鼻子,艾蕾莎安抚般拍了拍他的手。
直到目送着艾蕾莎离开,再也看不到她的背影,杜克恢复了惯常的严肃表情:“出来吧。”
从房间的各个角落钻出来了十多个强壮的男人,杜克转向他们:“她看起来并不可疑,本子上也都是寻常的民间故事。”
“要我说,凡斯那家伙就是有臆想症,不想着尽快制定大家起义的日程,成天想些不切实际的事。”一个小个子嗤笑道。
“是啊,我看那女的的小细手,怕是连杜克的枪都握不住,难道还指望她能握得了真枪不成?”众人发出了哄笑,杜克鲁姆瞪了开黄腔的家伙一眼,转身去找凡斯·伊萨克汇报情况。
艾蕾莎信步走回旅馆,她不清楚杜克和他的眼线是否会在身后跟着自己,只能尽可能表现得平常。与杜克的会面已经远远超出了指挥官所说的“待个个把月随便汇报点动向”的要求,艾蕾莎摸了摸被杜克带走时胳膊上被掐出的淤青,可是,“谁知道呢?”艾蕾莎想,“也许这就是命运给我的机会吧。”
护卫队的存在方便了艾蕾莎跟各方传递情况,当天晚上“凡斯·伊萨克在战前已确认死亡”的密文纸条就出现在了艾蕾莎的书桌上,解开密文后艾蕾莎不动声色地将纸条放在蜡烛上点燃销毁。
……
虽然其他人都表示“萨娜娅只是个普通的旅人”,但在凡斯的强势要求下,杜克还是常常来找艾蕾莎“讨论写作”——“我觉得不对,杜克,我总觉得这件事没那么简单。你是我最信任的人了,拜托你,帮我盯紧她好吗?”
虽然杜克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和严肃的拒绝,可凡斯还是用一句话结束了讨论:“反正,如果约好了讨论却不去,也会显得你很可疑吧……解决那几个关键位置叛徒的事情不用你动手,你太显眼了,也正需要一个遮掩,不然帝国人很快就要抓走你了杜克。即使她没问题,萨娜娅也会变成你的遮掩。”
因此,出于对打扰和利用了艾蕾莎的歉意,杜克每次都会带些小东西给她,维提太太看到他们在一起很是高兴,总会留下杜克吃饭,杜克也会帮她干些活。
渐渐地,“莽汉杜克泡到了萨娜娅姑娘”的传闻不胫而走,许多小孩在听故事的时候也会八卦地询问艾蕾莎。她不置可否的态度无疑给流言添了把火,一时间大家都乐观地认为温柔漂亮的萨娜娅姑娘会一直留在阿危吉塞了,于是对她更加亲切了起来。
一个月的时间过得很快,对凡斯·伊萨克的调查毫无进展,维提太太口中总“嚷嚷着要推翻帝国”的杜克鲁姆在自己面前温顺得像个虚心求学的学生,虽然他实际上毫无长进。“也许只是我多心了,也许凡斯早就死了,只是我太心急了,有谁能第一次任务就立个大功呢?”艾蕾莎靠在一颗大柳树上泄气地想着。
这是阿危吉塞最大的柳树,人们对这棵树有着特殊的感情,艾蕾莎收集的故事里,有各式各样柳树显灵救了阿危吉塞人的故事。
来这的第一天,她好奇地想要上前查看,就被人们以“会打扰树灵”的理由拦了下来。不过,经过了一个月的相处,她终于取得了大部分人的信任,她也终于得到了靠近这棵树的机会,来来往往的人们不仅不拦着她,甚至看到她在这里还会向她愉快地打招呼。
艾蕾莎抬起头,太阳光透过树叶落在她脸上,光芒仿佛利刃划在她身上,似曾相识的空洞感包裹着她。她突然回忆起,在小孩子们说漏嘴的那一天,杜克也是站在这个位置,注视着自己的背影……
更多的记忆浮现了出来,艾蕾莎有些恍惚地靠住大树,孩子们的目光,其他人的故事,杜克出现的地方,角度……
艾蕾莎依旧虚弱地靠着柳树,双手背在身后,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微型装置……有人似乎发现了她的不对劲,好奇地上来询问她,被她用借口打发了过去。又过了好一会儿,她跺了跺发麻的脚,若无其事地离开了……
在她离开后,很快就有人走到了柳树边,仔细检查她倚靠的那一片,柳树似乎被刮掉了一些树皮,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不妥,他们交换了一个眼神,退回了阴影里。而艾蕾莎坐在旅馆里,目光微冷地通过埋在土里的微型装置注视着这一切……
当天晚上,一段模糊的视频被送到代理总督的桌子上。
第二天,女作家萨娜娅匆匆离开阿危吉塞,只留下一封书信和一包糖果。
三天后,阿危吉塞前任总督的弟弟凡斯·伊萨克被抓,同伙杜克鲁姆,恩·安亚·提亚等二十余人悉数被捕。执行死刑。
十天后,勒贝兰家族长女艾蕾莎·艾尔·勒贝兰因完成秘密任务受到特别嘉奖。庆功会上主角并没有出现,据不可靠消息,勒贝兰已被派去执行某项特殊任务。
在远离帝国的车里,艾蕾莎抬眼看着漏下的阳光,长时间藏在伪装下的皮肤泛着白光,连漂亮的绿色眼睛也被棕色的镜片挡得严严实实。往来的车流很快淹没了他们,战乱与繁华交织的幕布之下,谁会在意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小女人呢?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