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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亡狗
也许读感有点神秘,不知道需不需要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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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声响了七下,夕阳透过五飞家狭窄的窗户,将整间屋子映得一片金黄。五飞站起身来,送走了预定来访的最后一批客人。房间里仍回荡着的古典音乐使忙碌了一天的他心生一丝倦意。他一股脑的摊在那脱了皮的沙发上,想着这几天得找时间把这老掉牙的东西换了去。
就在这时,一阵声音又从门口传来。五飞一边在心里盘算着预定来访客人还有什么遗漏,一边拖着疲惫的身躯过去应门。
来访者是一位五飞从未谋面的商人,他看起来平平无奇,匀称的身材配上了一张随处可见的脸。没认出对方的尴尬使五飞不由得怀疑起自己的记性来了。“五飞先生,很抱歉打扰到您的休息时间了。我本该提前同您打声招呼,可事情不好在电话里多讲,只得贸然来访,希望您能谅解。”五飞则刚好趁着他道歉的这个空挡,好好地观察了他一番,这才敢肯定自己同对方并不相识。“您是?”五飞问道。那人笑盈盈地掏出了一张名片:“鄙人原名志奇,道上的人都叫我一声‘锥子’。”
老张心中一紧,手上的动作也变得慌乱起来,他故作镇静地拣出一支烟来,下意识地放到鼻子前闻了起来。不久后,电话那头传来阵阵杂音,他赶忙把烟搭在烟灰缸上,从衣服兜里摸出了一支笔来,赶忙在准备好的纸片上记录下了电话中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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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纸上的暗号,他心中一紧——与以往不同,这是他收到的第一个接头暗号。他拼尽全力的让自己的脑子避开那些可怕的想法,但事与愿违,一股反胃感沿着食道冲了上来。
“如果您不嫌弃的话,就同我一起凑活一下?拳击之外,我其实也很擅长烹饪。”五飞并没太在意来者的身份,与职业斗士留下的刻板印象不同,他向来是一个温文尔雅、热爱生活的人。夕阳的光逐渐暗淡,五飞便忙着在家中点起灯来,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让您见笑了,我们这里电力资源有些贫瘠,所以用得比较省。”锥子显得颇为震惊,眼前这位名震天下的拳击冠军居然用不起电,这件事传出去准会让陛下蒙羞。他看着五飞那彪悍壮硕的身体,再看看这破旧不堪的公寓,最终还是在心底升起了一份敬意。“我想您在这里一定很有名望。”锥子说。
到底是在什么地方出了错,老张绞尽脑汁地回忆着近几次任务的种种细节。难道是在渔村的失手引起了殿下的不快?他在家中花瓶上那束行将凋谢的玫瑰上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假若殿下愿意赏他片刻的慈悲,他或许还能趁着这机会逃到国外去。“您是一名新人类吧。不不不,您不必对我心生芥蒂,”锥子眼见五飞的表情刹那间变得凝重起来,赶忙解释道:“我是为了大世子殿下而来的。”就算五飞再怎么不关心实事,自然也是听说过大世子的美名的。在这世道里,有几个人敢为新人类发声?大世子激流勇进,他在政治领域宣传的改革政策令人激动。“若是殿下有什么需要我做的,我自然是在所不辞。”“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不过你真的做好准备了吗?现在正意气风发的你,若是做了殿下的门客,可就同失去了一切没什么两样了。”五飞早已把疲倦甩在了脑后:“个人事小,家国事大。我习武半生,常觉得自己的力气是用错了地方。我现在也不过是权贵一时兴起所看上的玩物罢了。”锥子仔细地打量了一番正斗志昂扬的五飞,心里暗自盘算了起来。“我知道我这样积极显得有些奇怪,可大丈夫生居天地间,又怎能甘愿屈居权贵手下、久做玩物。”毫无疑问,五飞自始至终都相信着大世子,他期待着殿下许诺给他们这些流离失所的人的新世界。“你……”锥子死死地盯住他的眼睛,“你当真愿意为殿下付出一切?”
多少人?老张自己也已经记不清了,多少年来,他对殿下的命令马首是瞻。变革注定需要牺牲,他一直都是这样安慰自己的。可岁月流逝,他所能看到的不公没有一丝一毫的减少。还不是时候,殿下总是这样告诉他。自从那个漫长的夜晚过后,他闭上眼睛的时候总是能想起那些他素昧平生的人们。刀光血影,往往只在一息之间。但这一瞬的背后又隐藏着多少人的痛苦,他不敢去想这些。剑是凶器,剑术是杀人术——他想起师父的教导。终于在此时此刻他明白了,他早已不再是人,而是变成了殿下扫清障碍的凶器。当然他也总有被磨钝的一天,那时自会有另一把尖刀指向自己,这就是殿下最喜欢的把戏。“为了新时代,我们不得不做出最卑劣、最龌龊的事情。这也都是他们逼得,既然那些达官显贵都没有尊重过规矩,那我们也自然没有义务陪他们过家家。你也不必在意后果,殿下自然会帮我们摆平。”锥子镇静地拣出一支烟来,夹在手上,作为他讲话的习惯性动作。“既然你有这个觉悟,那事情就好办了。”他用左手从风衣的口袋里摸出了一个信封,丢到了五飞面前,“打开信封,你的一切便都归殿下所有了。”
傍晚的酒吧显得有点冷清,酒吧的老板正忙着教育前两天刚捡回来的小混球,零星散布的几位客人都自顾自地做着自己的事。老张又环视了一遍四周,依然没找到半点线索。“两杯吉姆雷特(Gimlet),老板。”一个青年靠了过来,他将酒杯递了过来,侧着脸微笑着看着老张。“我记得你就是从这杯酒开始的,对吗?”年轻人拿起酒杯轻轻抿了几口,“和你给人的印象很像。”老张听过他的声音,自然意识到了眼前的人正是自己的上级,他接过酒杯,却迟疑着要不要喝下去。“你动摇了?陛下最不放心的就是你,我希望你不会再辜负他的期望了。”老张怅然地望着酒杯,他又不可避免地想起了那个午后。五飞毫不犹豫地拆开了信封,他的目光一行行地扫过,神情却变得凝重起来。他尽可能的不动声色的环视着四周,寻找着可以使用的武器。初次行凶的紧张感使他有些反胃,这样的事他闻所未闻,但也已别无退路。五飞拿起叉子一把捅向锥子的左眼,鲜血从他的眼中迸发出来,他痛哭地捂着眼,拼了命的哀嚎着。这就是商人,五飞心里想着,是意志的软弱要了你的命。他从门后取来一段麻绳,漠然地将麻绳缠绕在了锥子的脖子上。锥子拼命地挣扎着,他用尽最后挣脱了束缚,一头钻进了厨房里。
老张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引得那青年为他拍手叫好。“好好好!五飞叔大气,那这任务我可就放心的交给您了。您放心,组织不会放弃任何一个人,只是需要些新鲜血液罢了。他与您相同,也是贫民出身的格斗冠军,这一趟就麻烦您了。”那青年为他留下了一封似曾相识的密信和一张面值相当可观的纸币后就扬长而去了。
老张到达信封上的地址时,太阳已经将要落山了。他听到屋内传来的钟声,又整理了一遍自己的行头,确保武器不会被对方发现。几乎是一瞬间,锥子便从厨房中提出来一把菜刀,他已经忘记了疼痛,把全身的力量都汇聚到右臂上,发了疯似的向五飞冲去。可他一个商人又哪里是五飞的对手,眨眼间,他的攻势就被化解。鲜红色的液体从餐厅一直飞溅到门口。他倒在五飞身前,抽搐着滚向了一边。
五飞怔怔地望着天花板。或许该给房子刷个漆了,他想。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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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再北方一点,北到某个没有春天的地方为止——北方没有春天。所谓的春天只是温度高了点,白天长了点,一股味道,一次感冒,一场不夹雪的雨,一阵全是沙的风,之后夏天就破马张飞地登场了。在听见夏天哇呀呀呀的呼喝声之前,又在第一场雨之后,冰雪仍未化尽的第二场雨左右,金顺骂骂咧咧地回到了工地上。大过年的好不容易回去一趟,跟媳妇天天软磨硬泡,媳妇却说生孩子把身体生坏了,死活不让碰,这换谁恐怕都得骂骂咧咧。
工地包吃住。有的工友比较讲究,愿意花点钱去附近租个便宜房子,不用挨冻受热,也不用天天闻别的男人的脚臭味。金顺舍不得花这个钱,每个月的钱给媳妇3000,给老娘3000,存2000,剩下的钱日常花销。金顺的日常花销相对固定,一天一包烟,偶尔跟工友们出去喝一顿,再就是洗澡和找小姐。
出了大学西门再往西走有一条小吃街,晚上的小吃街灯火通明。继续再往西走到不远不近的一条小巷,街上的灯就都变成了粉色红色,小吃摊也变成了不挂牌只亮灯的门面铺。这条小巷是两个行政区域交界的地方,因为一些历史原因归哪个区管掰扯不清,往好里说是联合治理,往实在里说就是三不管地带。
金顺踩着化了一半的脏雪泥,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小粉灯巷子深处走着。这里的脏雪泥更甚工地一筹,本来这块儿有人来收垃圾已是市政的终极人文关怀,至于扫雪则全凭路边营业者们的自觉。不一会儿,金顺就来到熟悉的门面铺前,里面黑着灯,门上挂着U型锁。金顺看了看表,晚上九点四十,人有时候就是十点才上班的,等会儿吧,金顺也不想去别家了,等会儿人来了今天可以排头一个。
金顺呼出的哈气在小巷的路灯下显现出消散的痕迹。温度虽然并没有冷到难以承受,但金顺的鼻粘膜率先开始受不了,大鼻涕一把接一把流着。在他把兜里的卫生纸快要用完的时候,隔壁的门面铺打开了门。
“哥,你是……找人?”门内是一个卷发女孩,睡衣外面裹着棉袄,狐疑地看着金顺。
这女孩金顺有印象,只是今天她没化妆,猛地差点没认出来。金顺指了指面前黑着灯的门面铺说到:“我等馨馨。”
女孩点了点头,警惕的表情稍微放松了些。她说:“哥要不你进来等吧,来我这儿等,外面怪冷的,我给你问问馨馨姐大概几点来。”
金顺想了想,外面确实怪冷的,这也不知道等到啥时候,于是在地上使劲儿跺了跺脚下的雪泥,走了进去。女孩用一次性纸杯给金顺接了杯热水,说:“哥你坐,我今天不营业哈,我微信问问馨馨姐。”金顺接过水杯坐在沙发上,点起一支烟。这条街上门面铺的内装大体都是一致的:一扇布帘隔出里面和外面,里面有个洗头的台子,还有个按摩床。靠外面一侧是装模作样的化妆台与升降椅,零落地放着些大概是美发的相关东西,另一侧则有洗手池依偎着暖气。墙上和地板都铺着瓷砖,瓷砖上黑色的裂纹和缺失比比皆是,表面的光洁白色也经不起观察推敲。有的门面铺里有破旧的沙发,有的只有塑料椅子,金顺坐在沙发上开始无聊地刷手机。
“哥我给你问了,馨馨姐说今天晚点来,要不你再等等。”
“行……”
女孩坐在升降椅上,一边就着不锈钢饭盆里的油泼辣子吃着馒头,一边看着手机里不知名的偶像剧。金顺晚上没吃饭,本来想着先来吃个快餐,再去吃个快餐。刚刚在外面寒凉,还不觉得饥饿,现在在屋里暖气烤暖了身体,再看着女孩手上沾着红油的馒头,便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
这油泼辣子……
金顺问到:“这油泼辣子你自己泼的?”
女孩说:“对呢哥,这我自己做的,你来点尝尝……”女孩在护发素和焗油膏的包装盒之间翻出包外卖用一次性餐具,将它递给金顺。金顺也不客气,拿出黑色塑料小勺,在不锈钢饭盆里舀了一小勺红彤彤的油泼辣子面,送进嘴里……
哎呀,居然香得很,嘹扎咧!
金顺擦了擦顺着勺子流到下巴的红油,说:“妹子,你这个油泼辣子好啊。这真是你自己做的?”
女孩开心地呵呵笑着,说:“对呢哥,这我自己做的,我们家里自己的做法。”
金顺不住地点头,又舀了一勺,这次送进嘴里细细地品尝起来。他问到:“你是哪的人啊。”
“哥我是陕西的。”
“陕西?陕西哪达的。”金顺说起了家乡话。
“哎?哥你也是秦人啊!我是宝鸡的。”女孩眼睛一亮,也跟着金顺说起了家乡话。
“宝鸡,宝鸡好啊。怪不得你这个油泼辣子攒劲得很……”金顺有点不好意思再吃一口了,于是放下了勺。
“哥,我这个油泼辣子放了二荆条,三分之二秦椒,三分之一二荆条,要喜欢吃辣就还可以放点小米椒。把辣子先分开炒,炒完再打成粉,完了再泼油……”女孩介绍着她的独家油泼辣子配方,金顺饶有兴趣地听着。金顺家里的油泼辣子也是自家做的:只用秦椒,先炒,然后放在石臼里碾碎,金顺的老娘不爱用打调料粉的机器,嫌打太碎了不好吃。油要先用香叶八角葱段爆香,再用花椒爆一遍,然后再用这个油来炸花生,花生炸到酥脆,再用石臼舂碎,和碎辣子面拌在一起,泼热油,泼一半,拌匀,撒芝麻,撒盐,再泼剩下的油,敞开放凉。
“……油温要太热会有糊味,会把辣子的香味遮住哥,要太凉了里面的水就煸不干净,吃着会辣,而且有股酸味哥。”女孩讲个不听,金顺一边听着一边点头应和着。虽然女孩这里的油泼辣子做法口味跟自己家里的完全不一样,但是他不由得想起了家里的烟火气。小时候家里的油泼辣子都是爷爷做的,后来是金顺的老娘做,再后来金顺学着做,再再后来金顺媳妇做,再再再后来媳妇怀孕生娃了就又还是老娘做。一次做一缸,一家人差不多吃一个星期。
“你就吃这个啊,不整点菜?”金顺还是忍不住又舀了一勺,上好的油泼辣子白口吃就香得不行。“一口大蒜一口肉,神仙吃了不想走;一勺辣子一碗面,鸡鸭鱼肉算个求”,有些东西是自古就刻在了老陕的基因里的,三秦大地养出来的人,不管男女老少,命中注定就好这一口。
女孩笑了笑,说:“我就吃这个哥。”
“咋,减肥?”
“对,哥,我减肥。”女孩思考了一下,脸上仍是笑着的。
这街上的女孩都有一套应对客人的话术,一半是为了钓顾客,一半是为了自保。金顺对此很了解——或许这女孩根本并非来自宝鸡,但那又怎样呢。
“我也饿了……我叫些串吧,咱们一块儿吃点。”金顺在手机上下单了外卖。隔壁不远就是小吃街,送过来会很快。
“别别哥你别哥,我真减肥呢我吃不了哥。馨馨姐等会儿来了哥。”
“馨馨来了一块儿吃嘛,你不吃我拿过去吃。哎,你叫啥啊?”
“哥我叫月月……”
月月跟金顺聊着自己的事情。月月被男朋友赶出来了,只能在店里过夜。月月说男朋友老是骂她凶她,但是人帅,好起来的时候特别特别好。她始终觉得男朋友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一边心里在意的不得了,一边觉得无所谓,反正他也是自己从别人手里睡过来的。男朋友过两天要去横店了,一走又是大半个月,不过月月挺开心的,因为男朋友有组能进,说不定哪天就成明星了。烤串送到了,馨馨还是没有来。月月把馋字写在了脸上,金顺劝了两下她就一起吃了起来。月月给金顺看男朋友的照片,看男朋友参演的电视剧,要么是一闪而过,要么是没有正脸。月月说这是男朋友专门跟导演要的这种角色,因为男朋友在存钱做微整形,不想留下做医美之前的视频资料,艺人要特别注意这个才行。这次他从横店回来待两天,主要就是为了跟月月要钱,然而之前月月过年回家,把存下来的钱给弟弟买了新手机,刚回来这几天又来月事,没法开张,现在身上什么钱都没有,所以就被男友骂了一顿赶出来了,等过两天男朋友走了,她就能回出租屋睡了。
“哥,馨馨姐给我发消息了,她说今天晚上不来了。要不你看看别家吧哥,我今天实在没法营业,真是对不起哥。”月月脸上都是歉意,似乎馨馨今天不来上班是她的错一样。
“行吧,那我回去了。”金顺慢悠悠的站起来。化妆台上还剩下一些烤串,但金顺已经吃饱了。
“这样哥,你找18号房子,里面有个叫悠悠的女孩是我一起的,她今天晚上应该在店里哥。”
“嗯,我看看去……走了啊。”金顺推开了门,一股冷风扑面吹来,提醒着金顺将要跨越温柔乡和春寒夜的分界线。
“哥慢走啊。今天真是不好意思,下次来玩啊哥。”月月靠在门框上熟练地送别金顺,送别客人时的月月恢复了平时营业的神态,和刚才侃侃而谈男朋友的月月仿佛是两个不同的人。
外面的温度比来时更低了。18号房在另一个方向,金顺也没了心气,转头直接走回了工地宿舍。
过了一个来月,走在大街上已经随处能感受到夏天准备耀武扬威了。街旁的植物们该拔新枝的拔新枝,该开花的开花。玉兰花,迎春花,海棠花,它们挤破头似的往出冒着,匆忙地盛放,又匆忙地凋落,仿佛被这座城市的车水马龙带领了生长的节奏。金顺所在的工程差不多完事了,他不回家,而是直接奔赴下一个工地,一个熟练的吊车司机在哪儿都是抢手的,收入也相当可观,金顺打算趁现在年轻能干得动多就赚点钱,万一孩子是个读书的料就送孩子上双语学校,万一孩子不是个读书的料也能有点做买卖的小本。
新的工地在城市的另一端,金顺决定走之前去看看他的小老乡月月。这段时间金顺一直都没有过去那边,因为之前那次馨馨说来没来这事儿有点下头,金顺觉得馨馨是在躲着自己,他认为自己没有被尊重,心里有点不高兴,于是跟着工友改去另一个地方玩。
金顺托家里邮来了两包辣子,在宿舍里用电磁炉美滋滋地烧了一大锅油泼辣子。尝一尝,很好,手艺没落下,还是从爷爷手里传下来的味道。晾凉,装瓶,一瓶送给工头,一瓶留着自己吃,再装两瓶送给月月。
月月不在了,门面铺门口站着的是另一个女孩。隔壁馨馨的门面铺也灭着灯,锁着门。
“大哥,进来洗个头噻。”这个不认识的女孩放下手机,招摇地向金顺笑着。
“你们这儿换人了?我找月月。”
“月月不在这里干了,大哥来试试我手艺噻,交个朋友嘛。”
“哦……她人还在吗,我给她带了点东西。”
“我给你问一哈儿,来大哥进来坐嘛。”
金顺走了进去,坐在沙发上。门面铺内跟上次相比看不出什么变化。他说:“我是月月老乡,给她带了点好吃的。”
女孩熟练地操作着手机,头也不抬地回应到:“大哥我给你问了哈,你等到也是等到,来洗个头慢慢等噻。”
金顺摇了摇头,今天没心思。他问到:“隔壁馨馨今天没来上班?”
女孩抬头眨了眨眼,说:“隔壁那个我不认识,听说是被包养了……我给你洗个头嘛大哥,你试一哈,来都来了噻……”
忽然有人重重地敲了敲门,没等二人反应,门就被粗暴地推开了。进来的是两个穿着制服的男人,他们看到女孩和金顺衣着完整,皱了皱眉毛,向他们说到:“公安市政联合执法。身份证掏出来。”
金顺脑袋嗡地一下大了,第一反应是赶紧跑,第二反应是跑不掉,第三反应是不对我啥都没干啊。
“老乡,玩完了?”其中一个制服男人站在金顺面前说到。“身份证看一下。”
金顺从内兜里掏出身份证递给男人,说:“同志你们误会了,我是来找人的,我是清白的,我什么都没干。”
男人戏谑地笑了笑,接过金顺的身份证,说:“你是不是清白的你说了不算,手机掏出来我们看一下转账记录。”
金顺犹豫了一下,掏出手机递给了男人,说:“你们看嘛,我都不认识她,我真的是来找人的,找我老乡,我给带点家里的油泼辣子。”金顺打开塑料袋,朝着两位穿制服的人展示着装着油泼辣子的玻璃瓶。
男人看了一眼油泼辣子,又翻了翻金顺的手机,转头对同事说了句确实没有可疑的转账记录。
“她是你老乡?”男人指着女孩问到。
“哎呀不是……我说了我不认识她嘛!跟前有个女子在这上……上班,我都不知道她不在这儿咧。我当真是送东西来的……你尝一口嘛同志!”金顺一急就说起了家乡话,一边说一边拧开一瓶油泼辣子凑近了男人。他的余光看到女孩的脸半是沮丧半是不屑,气哼哼地一言不发看着墙壁。
男人又皱了皱眉毛,摇着头挥手拨开凑过来的玻璃瓶,说:“回去吧。”他把手机和身份证还给金顺。“以后别玩了,你在外面花天酒地,对得起家里人吗?抓到了行政拘留,还要家里来捞人。走吧。”
金顺抱起两瓶油泼辣子走了出去,他走过了各种穿着制服的人,走过了蹲在门口的男人和女人,走过了厉声呵斥,走过了哭喊求饶,走过了巷口亮着警灯的警车,走过评头论足的围观人群,走过看不到警灯的拐角,然后忽然停了下来:他发现油泼辣子还没给任何人送出去。
学生,大学生,小情侣,司机,带着小孩的父母,上班族,网红美女,生意人,擦身而过的他们看了一眼这个走着走着忽然停下来的人,然后又看回前方,继续地走着各自的路。金顺回头看了看拐角,隐约能看见警灯的红蓝光照在围观群众脸上,他心里想不出个主意,只好咂了咂嘴,点了支烟猛猛吸了一口,继续扭头往前走。烟气缥缈向上,说不上是混杂或是曼妙,不管它是有毒有害的,还是沁人心脾的,被冬夏之交的夜风一吹,便混在这城市里飘然不见了。
作者:蜂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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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冬日,有时,就连被窝也被我警惕。
整个人都像拉满的弓一般绷紧,力量从皮肤缓缓下渗,划开柔软的以及坚硬的、温暖的以及冰凉的一切。弓手瞄着不知位于何处的目标,和躁动的猎犬一齐高高竖起耳朵。
这时我总是喝酒,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酒精。威士忌,金酒,龙舌兰…都没区别——两颗碳五粒氢,坠上大半的水,只有等着它们在我的神经上趾高气扬地冲锋,将一切冲动抑制之后,Q那安抚马匹似的轻拍才能让我安静下来。
Q,Q。
写作时的我拥有点餐的权力,大概是因为除开他做的饭我排斥一切让身体感到舒适的因素,总有无限的迁就等着我。我只需要提起某道日前从我手机屏幕里悄悄溜走的柠檬黄油煎三文鱼,就能先坐在客厅的板凳上等着他去买香水柠檬和新鲜的欧芹回来,然后坐在电脑前听厨房那边的声响:菜刀碰上案板是规整的咚咚咚,煎鱼排是裹着海腥的兹拉兹拉…我用的键盘很安静,字只是顺着我的指腹抬起落下慢慢从混沌之中流出来。等到烫嘴的油脂和鲜甜在我的嘴里绽开之后,我会大方地允许Q给我热微波炉一分半刚刚好的牛奶喝,顺便把屋里的暖气重新打开,调到27度,接着缩在被窝里睡上一觉。
这时,我也格外喜欢接诊病人。
病人不总是表现自己的痛苦,但总是会令人疲惫。我只穿着单衣换上白大褂,坐在椅子上听病人反复澄清自己的经历。双手在键盘上一点点敲病历跟拿着凿子在整块的大理石之中寻找自己塑像的存在没什么区别,只是机械地挥舞双手直到耗竭。等到结束看诊,吹着冷风,僵硬着四肢回到家后,我就得以一直维持静默。看Q把番茄,洋葱和土豆挨个切成规整的小丁,稍后炒成糊作一团的混合物;看Q把牛肋条分成我钟意的大小,和香料下锅慢慢煎到变色;看Q把面粉、蛋黄、盐和酵母,一点点的黄油和魔法比例一般的水揉成面团,醒好放进烤箱。我曲着腿缩在椅子上,闭眼再睁开,就能吃到热乎乎的、浸着厚重汤汁的餐包。
写作时,我几乎不能相信什么,唯有总是分裂。有某种超然庞大的、身体本能的追求支配了一切,只待松手将赋予我身体的能量还给箭矢,让那些文字朝着无边黑夜里存在于某处的靶子射去。弦的崩解是一种天然进程,如三岛由纪夫所写的——“像一只尚未练就狡黠的狐狸,只顾沿着山脊行走,因无知而被猎手射杀。” 写作时的身体是如此沉溺在梦一般的过去的复现之中,以致不能够承担一丝一毫的信任,我只好不断拿寒冷、疲惫、痛苦来警醒它。
但是饥饿——
Q熟知我就像是早早拥有一本我自己都无从知晓的维护说明书,从认识他开始,我的一切敏感与任性都从未引起过他一丁点的惊讶或者不满,只会有千奇百怪的手段来应对这些麻烦。我偏爱的酒,偏好的食物调味,忽大忽小的食量,总是在他的掌握之中。我每次试图与身体做斗争的行为都轻易被他做的食物瓦解掉,这时不满地轻轻踢他也只会得到冷淡的反应,满腔怒火只好发泄到饭菜上边。
即使处在这样的迁就之中,我仍不可自控地不断维持着幼生的、对外界的高度警觉,执着于自己的身体与感知。写作面对的屏幕和看诊面对的病人都是我不加克制舒展开的触手,小心翼翼地丈量外界。我的身体,我的细胞才是真正的思考者,大脑只是表达这些思考的中介,人自形成第一个细胞开始、胎儿时期,就不断重复着同一个梦,是关于这个细胞过去和未来的梦。而我的灵魂(Ghost),我的所有细胞之外的那一小团存在,始终位于某处,雏鸟一般叫嚷且饥饿着,羽翼未丰地丑陋着,等待着。
醒来时,吱吱嘎嘎的车轮声,晃动的木头车身还有车外的鸟鸣都足以让迪亚特的意识从虚无的空间中回归到自己的身体。他以手撑着身体,半坐而起,靠在车身的一侧。木头将车轮行驶在地面带来的震动感传到他的背后,又增加了一些他位于这个世界所感受到的真实感。
此时,他才睁开双眼,迎面看见满满的行李与补给堆在车厢另一侧,马蹄声从他的右侧车厢入口传来,他们还在前往下一站的路上。
“醒了?”驾驶马车正在前进的精灵伊桑尼亚听到身后传来的轻微声响,转头看向车厢内部。
“嗯,刚醒,我们到哪了?”迪亚特透过嵌在车板上的窗户向外望着,一片一片的黄土农田分布在他们道路的两侧,农田中是什么作物无法看清,在农田远离道路的另一侧竖立着一排又一排的棕色与绿色相伴的树木,绿色的树叶随风摆动,树与树之间的棕色枝杈纵横交叉,叶片层层叠叠,形成一道道绿色的城墙。
在绿色城墙的另一侧,是漫天的黄沙,风暴卷着沙尘打在叶子上又滑落,在树根出堆积成一座座迷你的小沙丘,而在这些沙丘的下方是一片片湿润的黑色土地,树木们就扎根在这些黑色土地之中,吸收着所需的营养和水分。
那些堆积起来的迷你沙丘的高度打倒“城墙”高度一半时,靠近地面的沙子突然开始下沉,仿佛被什么给吞吃而消失,没过多久那些沙子便全部消失,地面恢复平整。
“快到伍夫沃了。”伊桑尼亚抬头看向路的前方,房子堆叠着景象在机缘的地方若隐若现。
伍夫沃镇,位于宗教行省米尼恩与芙莱姆国的边缘,每个一段时间就会召集一次农业产品的集会,附近市镇的居民会带着自家收成的货物来此进行贸易交流,这也让不同地区之间的人可以互相有所知晓。
据伊桑尼亚和迪亚特所知,伍夫沃镇在芙莱姆国并不算大,只是一个一般的城市,但这里的附近却有大量的军队驻扎。这次米尼恩遭受攻击,芙莱姆国的军队很紧张,但他们接到的命令是保持警戒,防止在战争中的任意一方攻击国家的边境线。
这是一种安全策略,这也是一种不惹事的策略。
不仅如此,从米尼恩方向来的难民也被警戒的军队拦在国境线附近,这些难民都被安排在一处规划好的土地上。芙莱姆国派人在那里利用一天的时间建造出足够难民居住的帐篷和配套的生活措施,至于什么时候可以让难民入境,负责接待难民的军队负责人被问时摇了摇头,他无法给出这个问题的答案。
芙莱姆国并不怎么欢迎从米尼恩来的朝圣者,在国内也不允许及接纳米尼恩对本国的神职人员进行任命与委派。对于至高神教派,芙莱姆允许其发展,也允许按照教派的规则行事,只是对于神职人员的任命,要听从高层的指挥。
不止至高神教派,对于在芙莱姆境内的其他教派,亦是如此。
“伍夫沃啊,那就是已经离开米尼恩,进入芙莱姆了。”迪亚特揉了揉自己的眉心,他以前曾经来过这个小镇,但也只是匆匆路过,没有停下来仔细看过。
“做噩梦了?”伊桑尼亚放慢马车的脚步,这令迪亚特酸痛的身体稍稍好过一些,车堵放缓,也令整个车身更加稳定。
“不算噩梦吧,只是想起了前段时间的那些事情。”迪亚特的脑海中,还盘绕着刚刚的梦——铁与石头交错的乐章。
龙翅震动,一飞万里,坐在龙背上的人没有花费多久就从龙岛返回大陆。
“到这里就可以了,”带着盔甲的骑士跳下龙背,向送自己回来的这条黑龙行礼,“感谢阁下的帮忙。”
“您无需客气,而且……”龙的上唇动了动,弯出一条弧度,似乎是在像人一样笑了笑,“帮阁下,是大长老的指示。”
说完,龙扇动翅膀,阵阵飓风瞬起,腾空而去。
龙从不参与世间争斗,它们有它们要守护的东西。
骑士并没有耽搁时间,他打了声呼哨,自己的坐骑从远处飞来,在他身边并未停下。他也没打算让对方停下,只是抓住鞍子的一角,翻身跃上,向自己的目的地奔去。
骑士在一处山崖上空停下,遥望远方。
远处硝烟弥漫,宗教省的中心米尼恩被外邦的军队围城铁桶,无人可以进出。
此时敌人正在攻城,数不清的攻城者将众多云梯搭上城墙,他们的口中或叼着利刃,快速爬上城墙,或单手执刀攀上云梯,向城墙上的防守者冲过去。
“杀啊!”
“冲啊!”
攻城者就像蚂蚁一般,攀上灰色巨石。他们无穷无尽,一人被击倒,千万人在后面填充而至。
城上的守军奋力抵挡,但奈何对方的人数众多,似是永远也杀不完。
“他们人太多了!”一名士兵以手中长枪扎下从云梯爬上来的敌人,并顺势将云梯推离城墙。
“上主会护佑我们,再坚持一下!”另一名士兵于远处回应着,他的长枪已断,而剑刃也不知能坚持到几时。
“我……”头一名说话的士兵还想说什么,却无法再开口,他的胸膛插着一把钢剑,而钢剑的主人正攀过城墙垛角,爬上城墙。
那名士兵身穿亮银的盔甲,刚刚将手中的长剑拔出士兵的身体,甩了甩血,快速从身后拿出一小面盾牌装到手上。
“奥利夫!”刚刚还在跟这名士兵讲话的那人见状立时红了眼睛,冲过去与那名亮银盔甲的士兵缠斗在一起。
奥利夫不敢相信的看着自己胸前的伤口,外甲被破开一个大口子,鲜血渗透内甲,蔓延到外面。他只觉得很凉,很凉,凉到自己的温度不属于这个世界。
这就是死亡么?
他没有想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便栽倒在为自己报仇的友人脚边。
而战场上,不止只有这两个人在搏斗,他们的前后左右全都是人,金铁交击之声不绝于耳。
“我们是不是要死在这了?”
不知从哪飘来的声音,那是稚嫩的声音,忧虑的情绪在周围蔓延。这是一个孩子,他今年刚刚成人,刚刚加入保护米尼恩的骑士团。
“不要乱讲,至高神在看护着我们,一定会有转机。”另一名声音略显苍老的老兵在击退自己的敌人后,回答着,他手中的盾牌闪着光芒,上面的十字徽章分外明亮。
仿佛回应着他的坚定,远处敌军的后方突然产生了骚乱。
以火焰开路,手握骑枪的骑士冲入敌阵,一人一骑,犹如千军万马,在围困耶路撒冷的军队中间生生冲出了一条道路。
这梦乃是那场生死大战的一角,那场战斗死了很多人,也伤了很多人,但在战斗的最后,是他们一口气暂缓。虽然最终,格瑞斯的军队并未抵挡住敌人的进攻。
“那真是一场可怕的大战,”伊桑尼亚当然知道迪亚特的梦境根源是什么,即使他未参与其中。
距离他将又一次重伤的迪亚特从尸体中挖出来,也只过去一个月的时间;距离那些铺天盖地的军队进攻格瑞斯,也才只过去四个月左右,那支由人类、兽人、龙裔、哥布林等等多个种族所混成的大军来得迅速,离去得也很迅速,就在格瑞斯被完全毁灭后,再次穿过传送门消失无踪。
那些军队仿佛自虚无中突然出现,毫无任何征召,每一个在这场大战中幸存的人都会记得那一天,那个傍晚,那座白色的城市,那些劈啪作响的闪电贯彻云霄。
正是这些闪电带来一座带着电弧的的蓝色传送门,又打开一座黄色传送门,甚至出现一座绿色传送门。紧接着一个个黑影走出传送门,他们的手中拿着武器,身上穿着银灰色的铠甲,面容都隐藏在桶盔之下。
在桶盔显眼的位置和铠甲的胸前,均刻着相同的红色徽记——三支长矛指向天际,与交点处横贯一柄双头斧,斧柄两端皆为斧刃。
“是维里柯亚人!”
不知是谁大喊一声,眼见着从传送门走出来的身影越来越多,圣城各处的钟声骤然鸣响,急迫的钟声响彻圣城,一下紧接着一下的金属声浪迅速传遍整个圣城。
守卫圣城的骑士们早已手持武器,全副武装立于城墙之上,弓上弦对准远处的敌人。负责各处的指挥官正快速给自己的属下分配任务,而在他们的大脑也在飞速运转,思考所在防区有哪些部分应继续加强防守。
士兵们都各自位于应在的岗位上,他们守望,他们迎敌,他们奋战。而在他们中间,赫然出现一袭白衣,手拿着白色权杖,风将祝福带往各处。
能拿起武器的人,不分男女,均加入到防守的行列中,而那些不会使用武器的人,则在神职人员的带领下为守城的兵士们提供补给,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至于那些实在无法行动的人们,则大多躲去位于圣城中心的圣宗徒大教堂之内,高高的穹顶下,挤满来此寻求庇护的人们。纵使身处危机之中,他们却并不焦急,也并未慌张,只是齐齐跪于主殿之内,向至高神祈祷。
立于城墙之上的迪亚特握了握手中的长剑,他的伤势还未痊愈,被劝去躲避,但他知晓自己在此时此刻完全无法安心躲在安全的地方,他不能对危机置之不理。
雨,自天降下。
一滴一滴拍在冰冷的铠甲之上。兵士们穿过传送门,整装待发,所有的眼睛都看向圣城的方向,在他们的前方是一座座高耸入云的天梯,而所有的这些都没有擅自行动。他们在等待,等待一个可以进攻的时刻,而他们身后的传送门早已消失无踪。
雨,越下越大。
电花在天空飞舞,现出条条紫色的火龙,随着一声信号爆开,战斗开始了——
“冲啊!”
“杀啊!”
“注意防守!”
“敌人来了!”
此乃,圣城覆灭的开端,亦是新生的起点。
“那真是一段不想在经历的时刻。”
“是的。”对于伊桑尼亚所说的话,迪亚特无法否认,在那时他奋力与敌人战斗,勉力支撑,最终却因心脏处受的伤而倒在敌人的武器之下,合眼前最后的影像是大斧向他砍来。
令人惊奇的是,再次睁眼时,却是被伊桑尼亚从尸体堆中挖出来的时候,但他确定自己肯定被打倒了,身上致命的斧痕便是证明。
“你要找的就在伍夫沃?”
“无法确定,甚至连这里是不是目的地都不知道。”迪亚特说的是石化,一切都无法确定,他们之所以会来到这里,也是源于突然出现的一场梦。
在那段梦中,圣城自破碎中重生,碎石与乱瓦浮空拼合,一道道墙壁、一棵棵树木、一栋栋房屋逐渐恢复原貌,所有的建筑都以屋角的基石为起点,一砖一瓦叠砌而上。
迪亚特就坐在城墙的一角,看着眼前的城池重建,人们再度从四面八方归来,重聚,仰望。
他抬头向天,音乐中,光出现在他的眼中,白色的十字悬于圣城的半空,而后他闭眼祈祷,归于平静。
这一场梦令他睡了三天,一动不动,呼吸如一只龟一般缓慢。直到他再次睁眼坐起之后,伊桑尼亚才松口气,将准备好的饭菜放在他的旁边。
“那我们来这里要找到的是什么,你知道吗?”他能听出来伊桑尼亚问题的背后,在探索——探索他们来此的目的性。
“我不知道。”思索良久,最终他发觉只能给出这个答案,毫不意外,接下这个答案的是一声叹息。
苏醒后,他仍能记得醒来前所看到的那个画面,突转的瞬间,圣城消失了,走到路上的人们消失了,眼前完全转变成不同的画面——茂密葱葱的树木,大片大片种满农作物的土地,片片红色的飞檐瓦屋,屋顶的绿色晶体装饰,还有一根根粗大的圆形木梁。
画面随后飞快切换,杂乱,就这样,他醒了。
“马上就要到了。”伊桑尼亚又望向前方,将马车的速度稳了稳。
“这很平静啊。”迪亚特从马车中钻出来,坐到伊桑尼亚的身旁,看着旁边的景色。
听着迪亚特的话,伊桑尼亚点点头,“平静好啊,难得。”
伍夫沃的面积并不大,说是镇,更像是一个大型村子,镇上的人并不多,大概在百人左右。这是在伊桑尼亚和迪亚特架着马车沿着道路进入镇子后,看着道路两侧的房屋规模和街上的行人数量才推测出来的。居民的衣服朴素,大部分以粗线亚麻布所制。
一辆牛车从他们身边经过,沿着他们前进的方向行驶,车上载着褐色的马铃薯和橙色的胡萝卜。
“请问,这位先生,”趁着牛车与他们擦身而过之时,迪亚特向驾车之人行礼,而后继续讲着,“从这条路向前,是伍夫沃镇吗?”
“没啥子错嘞。”刚被叫先生时,驾着牛车的小伙子愣了愣,显然对这个称呼有些陌生,但周围没什么其他人,因而确认有人在叫他。
“最近镇子上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吗?”
赶车的小伙子看了看迪亚特,又注意到驾驶车辆的伊桑尼亚,“你俩是旅行者?”两人点点头。
“那就别去旁边的米尼恩,容易出事。”
“为什么?”
“那边最近刚打过仗,谁知道现在是不是还能过去呢,也许道路都封了也说不定。”小伙子又想了想,“其他的嘞,就没什么特别的嘞。”
米尼恩是洛格兰特大陆的宗教中心,相传此处原是一座巨大的陨石坑,至高神于这里种下种子,长成巨大的灌木丛,灌木丛铺成坚实的土地。至高神撒下的种子借此真正发芽——圣城格瑞斯在这一中心出现、扎根、生长、扩散,从而变成现在这个全大陆皆知的存在。
“哦,对了!”小伙子突然又喊着他们,像是刚想起什么一样讲到,“最近镇子上刚好有大市集,镇上会跟热闹,你们有兴趣的话,可以去逛逛。”
“谢谢。”迪亚特微微颔首。
“不客气的嘞,没什么事的话,咱就走嘞!”小伙子说完,干脆将手中的鞭子一挥,牛车缓慢加速,向前方的路跑去。
“伍夫沃市集,去看看吗?”伊桑尼亚转头看向迪亚特。
迪亚特点头同意,没有目的,那就找到到伍夫沃的事情做做。
马车载着他们继续一路前行,远远看到一块大大的木头招牌立于路边,那牌子被钉在二根两人高的木杆之上,在牌子上用闪烁的明黄色亮字,写着小镇的名字——伍夫沃,在名字的下方还有一行绿色的小字,“这里有最好吃的农作物!”
进入城镇后,迪亚特和伊桑尼亚才发现这个看上去只有百人左右的镇子上到处都是人,载着货物的马车或牛车在街道上缓慢排列前行,双排道路塞满车子,双向而行。
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伊桑尼亚将马车停在一栋双层的建筑门前,门上的招牌刻着一把丰盈饱满的麦穗,正应了旅馆的名字——丰获。
“今天就住在这吧。”伊桑尼亚跳下路,将缰绳放在手里,有伙计(也叫侍应生)从旅店里面跑出门,跑向他们。
“客人那里边请,店里有空房子嘞。”
伊桑尼亚耳朵里听着这声音很是眼熟,抬头看去,瞧着这人的样貌也眼熟。
“诶呀,这不是刚刚问路的那两位旅者嘛?”年轻的伙计认出他们两人的样子。
“啊!”伊桑尼亚意识到这人就是刚刚见过的那位赶车人,当时他在全神赶车行路,并未注意到赶车人的样貌。
“又见面了,这位小哥。”迪亚特也从车上下来,刚好听见和看到两人的对话,“太巧了,你在这里做事?”
“是的嘞,最近这是大集噻,人来人往的很多的嘞,你们在找地方住店噻?”伙计用肩上的手巾擦了擦自己的手,伸手拉住马车的缰绳,“那你们可是来找嘞,还有最后一间房,能住两个人。”
伊桑尼亚和迪亚特互相看了一眼,都点点头,“行,就住在这了。”
就这样,两个人便在丰获的店里住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两人听在窗外很是热闹。推窗向外看去,声音从镇子的西侧传来,人声鼎沸,牛叫,羊咩,马嘶鸣。
整个伍夫沃的西侧凭空多出一片临时住所——简单拼搭的木头房子,正面挂着五颜六色的布制房檐,与房檐颜色相搭的彩色魔法漂浮字写成的店招牌闪烁相应,在各个店铺的上方形成一道另类的风景线。
这片凭空而出的店铺正是因为这次大市集而出现的,令伍夫沃镇的面积扩大一倍。两边铺子的商品种类繁多,一排又一排的房子将这片空地打造成热闹的街区——窄窄的巷道与琳琅满目的商品展示,穿行在巷道中的行人时刻需要注意不要碰倒摆在房屋附近的货品。
“轰隆!”一声巨响在市集的另一侧传来,引起附近一阵骚动与混乱。
“怎么回事?”
“不知道。”迪亚特摇了摇头,毕竟他们所在的地方相距那边甚远。
说话间,伊桑尼亚只感觉腰间一轻,低头看去,一道金色的影子从他身边飞速闪过,继而挤进人群相远处跑走。
愣了刹那,伊桑尼亚也拔脚追去,顺着那道金色影子离去得方向而行。迪亚特在他追出去一秒后才反应过来,但为时已晚,当他也打算跑起来追过去的时候,已经找不到那两个人的影子。
好在他跟伊桑尼亚曾经约定过,万一在这个市集中走散,便到他们进入市集的那侧入口等待,不要离开。另一个人在事情办完后,便回到那里去寻找。他们还约定一个时间见面,午后第五水时钟漫过就是最后的时间,超过这个时间,就可以不用再等。
可真是……热闹的集市。
迪亚特心里一边感慨,一边继续向另一侧走去,人们并未因这一点追逐的小骚动而停下脚步,他们依旧在喜欢的货品旁边挑挑拣拣,讨价还价。
“刚刚那声巨响你有听见吗?”迪亚特来到一个水果摊前,拿起一个闪闪发亮、看起来很饱满的苹果,耳边传来年轻的摊主女士跟临近摊位那位年龄较大的女士之间谈论的话语。
“听见了,那声音可真大,是咋了哇?”
“听一位刚刚从那边过来的客人说,是一座由货物箱子堆成的箱子堆塌了,你想想,那四层的箱子啊,每层还都不怎么牢靠的样子,风一吹直摇晃。”
年龄大的那位女士没有接话,而是继续听着,年轻女士滔滔不绝起来,“那位客人还说,她眼睁睁看着成堆的箱子向自己砸过来,周围的人很多,推推搡搡的,让她没办法及时逃离。”
“天哪,听上去就很疼,那位客人没事吧?”
“听那位小姐的意思,应该是没什么事,箱子看起来很大,却并没有想象中的重,砸在她的身上也只是带来一些疼痛感,并未造成更多的伤害”
“诶呀诶呀,这可太可怕了哇,那些箱子怎么还会塌啊?你知道吗?”一旁买水果的大婶突然插入话题,加入了聊天。
“这就不晓得嘞,啥原因都有可能吧?现在人这么多,谁一个不小心撞一下那个箱子堆就容易碰倒吧。”水果摊的年轻摊主拿起一个橘子擦了擦。
“也是哦。”听到她的话,另外两位谈论者也点点头,似是同意的样子。
随后这场讨论便宣告终止,迪亚特才举起手中的苹果问向刚刚从讨论中归来的年轻摊主小姐,“请问这个苹果多少钱?”
“一个银币,一个。”
“谢谢。”迪亚特伸手随意拿起三个苹果放进口袋,同时将三枚银币放在水果摊收取钱币的位置,那里放了一个木质的盒子,朴素无花,盒子的顶端有一个圆形的孔洞,孔洞的直径比常见钱币的直径略长一些,银币掉落其中发出叮铃的声响。
离开水果摊,迪亚特依旧一步三停地左右看着,周围的商品有好多他见过的,也有好多他没见过的,他的脸上带着微笑,有好久好久没有这种悠闲的时刻,可以让他不去思考其他的事情而投入到周围的人群中。
当当当当,
在听到四声钟鸣似的敲击周,迪亚特又过了一会才经过一个放在市集角落的水时钟,他看到水时钟的浮标刻度指向四刻半,距离他跟伊桑尼亚约定的第五水时刻还有半个整刻的时间。
他站在距离这个水时钟约有两步远的地方,稍微思考几秒钟,又抬头看了看天,太阳已经开始落山,云朵被染成了橙色的棉花团,半透明的月亮挂在天际,大概再过一会,星星就该从天幕中钻出来了。
脑内的想法盘旋几圈过后,他转身向市集的另一个方向走去,那条路通向他跟伊桑尼亚约定的那个入口。
店里多了一把吉他。
没有人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出现在这里的,也没有人知道它的产品信息,甚至就是店主也不记得是什么时候购入的了。
吉他全身漆黑,似乎是由某种黑色的木质材料构成,琴弦纤细坚韧,在光下会反射出一种好看的银色。而在黑色的琴身上,则刻有好看的暗纹。或许是因为琴身太黑了,很难看得出是什么纹案。
安娜是第一个注意到这把吉他的人,她对吉他并没有什么了解,不过是因为男朋友是个吉他手,想要送个好看的吉他给他作为生日礼物。她做了很多攻略,却在看到这个吉他的第一眼便被吸引,无法移开目光。做的所有关于吉他的攻略也都抛之脑后。
“这个吉他……多少钱?”
本来是想要询问产地、材质之类的问题,说出口的时候却直接变成了价格询问。
“我来看看。”
见有人询问,店长马上走了过来,很快他便皱起了眉头。紧接着回到了工作台,从抽屉中翻出来厚厚的账本翻阅起来。
里面没有这个吉他的录入信息。
“这个吉他……”
店长面露难色,不在记录中的吉他也就没有价格的说法,但是这毕竟只是一个吉他,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危险物品,于是便随便报了个价。
“你就给我100磅吧。”
这不是什么大数字,当然也不算是便宜的,从做工上来说店长也能够看得出来,它和普通的量产吉他不一样,应该是哪位大师的手工产物。这是一个能对得起店长良心的价格。
安娜付了钱,很开心地将吉他带了回去,她打算明天作为礼物送给自己的男朋友约翰。
只是约翰并不喜欢。
当他看到吉他盒的时候还满心欢喜,然而打开了盒子之后笑容便在脸上僵住了,他本能的讨厌这个吉他。
黑色的琴身就像是某种诅咒一样,散发着不详的气息。理性告诉他这个吉他做工精良,是一个很好的琴。然而做音乐的,又有多少理性而言,他收下了吉他。而在分手的时候并没有将其带走。
约翰走的时候,带走了所有的物品,除了那把吉他。
起初安娜看着这个吉他并不爽快,她将其丢到了垃圾桶中,就像是将自己的感情丢了进去一般。然而还没过多久,她又跑出去把吉他给捡了回来。
这个吉他约翰一次都没有用过,安娜觉得他不懂自己的心意,但是吉他是无辜的。
晚上睡觉的时候,安娜做了一个梦。
梦中她见到了一个非常好看的男人,她第一次见到男人长发还不突兀,就像是精灵一样。他抱着那把黑色的吉他,坐在月光下,就像是一幅画一样。
他演奏的曲目很好听,安娜听得出了神,当男人使用轮指在吉他上流转的时候,她甚至觉得这一幕好看了起来。
安娜之前从来没有觉得人弹吉他好看过,她和约翰在一起的时候也不完全是因为他会弹吉他,而是因为他散发出来的某种艺术气息,而现在这个气息从这个男人身上散发了,甚至比约翰更美。
之后,她每天晚上都会梦见这个男人,他就像是居住在黑色吉他中的精灵,整晚都会在梦中演奏歌曲。
安娜没有觉得这有一丝的诡异,可能是因为男人太帅了,或者是琴声过于好听,以至于她在一个月后的梦中,开始向那个男人搭起了话来。
很快他们便坠入了爱河,或者说是安娜爱上了他。
她不知道这个男人的任何信息,但这个男人会看着安娜的眼睛,倾听她的每一句话,他偶尔在安慰的时候,会为安娜做一个曲子,安娜也是懂一些音乐的,她会在醒来的时候将歌曲记录下来,没有发表,只是在自己家里循环播放。
安娜爱上了这个男人,她分得清梦境和现实,也正因为分得清,所以才会沦陷。
她的睡眠时间越来越长了,起初她的朋友们并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就算是多睡会儿也没有影响到她的工作和生活,而且像是他们这种自由职业者,本来作息就不是很规律。
但当过了一段时间,她几乎一半的都在睡觉的时候,她的朋友们便开始劝她去医院看看,害怕她得了什么嗜睡症之类的病。
安娜确实也去了,医生说她的身体非常的健康,没有任何嗜睡症的症状,这让她的朋友们非常疑惑,而安娜却知道,那是她不愿意醒来。
只是睡着了,就可以看到自己梦中的情人,她怎么会愿意苏醒呢?
她把这个事情在梦中告诉了男人,倾诉了自己的情愫。
男人和往常一样看着安娜的眼睛,许久这才拿起了吉他,弹了一曲。这一曲就像是送别,安娜醒来之后便哭了,她知道,自己再也见不到这个男人了,而那把吉他,也从她的家中消失。
伦敦的街头,一个吉他店里挂着一把黑色的吉他,上面刻着暗纹,纤细的琴弦闪烁着银色的光芒。
评论:随意
每个人都会在童年时期遇到一些匪夷所思的事,但是有些人当下就能立刻反应过来,那些留下一生阴影的无疑属于这个类型;大多数孩子并不具备这样的思考能力,或者没有人给他们解释那到底意味着什么:它们并不总是大人贸然做出的决定。有时候,妈妈在洗碗时失手打破一个杯子,有时候,在熄灯之后一片漆黑的房间里,独自一人的你会听到外面传来声音压得低低的争吵,有时候,爸爸极其突然地做出搬家的决定,没有留出时间和邻居告别。
当然,单元楼里的邻居情谊并不总是像过去那样浓厚,因为不同家庭的生活习惯总是有些时差,导致许多人长年累月地不会和邻居碰面。拿我来说吧,从妈妈那里听说,楼上的住户已经换过三个。我记得小时候碰到过其中一家的孩子,那时候与其一同行动的还有一只黑白相间体型很小的神经兮兮的花狗,我一直以为是童话故事里那种微缩奶牛。我和那个孩子擦身而过的时候打了招呼,然后,得到的回应是一个简单的音节,就是这样。所以,我不知道他们家是什么时候搬走的。可是篮球大概是一种很受欢迎的运动,总之,我晚上睡觉总是能听见篮球砸在地上的声音,所以从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但是或许也只是因为我有些神经衰弱,因为就在最近,我还在半夜听见卫生间洗手池水龙头打开的声音,从床上坐起来,才发现是风吹树叶哗啦作响。
做小孩的好处就在这里,坏处也就在这里。好处是你总能从大人那里得到一个合乎情理的解释,比如半夜听到楼上弹珠落地的声音并不是闹鬼,而是钢筋变形(或者是风吹过缝隙的声音?我忘记了),黑暗里发光或者闪着白点让你感觉在移动的东西也不是真的在动,而是出于视觉疲劳。坏处呢,大概就是发生了多大的事都要上学。除非长了有传染性的水痘,或者发了烧没有力气动弹,如果只是心理上抗拒去学校的话,那就是厌学情绪在作怪,绝对不能放纵,否则就很难回到校园了。
不过,虽然不去学校这件事总是会让我感到雀跃,但我也并不特别讨厌学校。在上学的路上有很多新鲜的东西,比如春天到中途总是下雨,一下雨就会跑出来好多蜗牛,拖着长长的粘液,留下白色的蜗牛卵。我一个人上学的时候总是在路上一直磨蹭,让妈妈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要提前那么久出门呢?学校是不能提前到的。听说是有一次一个精神病人在午休时间闯入小学教室伤人,留下了这样的先例,从此学校就害怕摊上这样的责任,干脆派老师在校门口值日,以及在主要路线上进行巡查,禁止提前到校了。其实我那时就觉得很不解,这只是会让小学生想方设法不被老师抓到而已。
我有一次就是在途中躲着巡逻的老师,摸到了一个小巷子里。下过雨之后,水沟边的青苔长得格外茂盛,两边的土砖房里传出来一股灰尘混杂着潮湿衣服的味道,以及酒缸里传出来的带着热量的甜蜜蜜的酒糟气味。青石上也长了薄薄的一层苔藓,还有压实的土地,鞋子踩上去可以隐约感觉到夜里留下的凉意。如果光着脚,大概会更凉吧,还会有些湿润。现在大人管这种行为叫接地气,听说有益于健康。我奶奶在村里也很喜欢光脚走路,她踩过蚂蚁,避开鸡鸭留下的粪便,宽大粗糙的脚掌和地面一接触就发出扑扑的声音。
当时,身后响起青草被压过的声音,有人朝我走过来了。起初细不可闻,然后在附近的一个草丛旁边停下。是一个瘦小的女孩,我以为她年纪很小,后来才知道她和我在一个年级。她穿着一套被淘汰了的春季校服,拿着一个红色的气球,说:
“这个气球送给你,你能和我一起玩吗?”
我接过气球点了点头,她很高兴,说那我们就是朋友了。气球上还有白色的印刷字体,现在想来应该是附近药房开业的时候在街上发放的,这并不是现在那种透明气球或者是拿一根塑料棒缠住然后拿在手上把玩的款式,就是最普通的气球,里面注入的是空气,放手之后并不会飞到天上。要想让它飘起来,就得施加一定的动力,但这也是它的好玩之处。我们对气球拳打脚踢,相互传球,不知疲倦地玩了二十分钟,直到全身的衣服都被汗牢牢地粘在背上,才往学校的方向走去。
别人管她叫小林,其实我也不知道那是姓还是名字。对于小孩来说,玩伴叫什么并不重要。我们以这个地方为据点,玩一些小孩都爱玩的游戏,比如把一片树叶放在蜗牛的前进方向,直到它自己慢慢地爬上来,然后将树叶扔进一个附近捡到的矿泉水瓶,制成一个简易的生态瓶。或者是在附近摘些新鲜的叶子和花瓣,在一块干净的石头上把它们叠在一起整整齐齐地撕碎,有时候用另一块干净的石头把它们碾压出带颜色的汁液,有时候直接扔到空中,这叫天女散花。
有一次,在我们玩耍的间隙,我感觉到旁边的屋子里有其他人的视线。但是就像开始我说过的,感觉到黑暗里有东西或许只是一种错觉,就像我小时候站在花洒下洗头总是不敢闭眼,即使洗脸的时候要闭上眼睛也总是马上就睁开了,因为有心眼不好的大孩子告诉我浴室里有不干净的东西,闭上眼睛那东西就会朝你靠近。这些土砖房的采光实在太差了,要不然,也不会生出那么多的苔藓,以至于室内的地面也变成了青色。
曾有人建议我在矿泉水瓶盖上扎几个小孔通风,否则蜗牛可能要憋死在里面。有许多生物都离不开氧气,我当时并不清楚蜗牛需不需要,但如果不通风,人就会很快地发酵,然后,如果时间足够久,或许会砰的一声爆开,融化成一滩肉泥。这里,在巷子里有穿堂风,虽然我并不清楚它能否穿过那些门窗紧闭的屋子,但是暗无天日的屋里的确很凉爽。在某天中午小林和我去上学的时候,我出于好奇心留在后面,小林的脚步声在前方越来越弱,我便蹑手蹑脚地走到厅子门口,然后探头往里看。
一个老头坐在那里,似乎是刚从假寐中睁开眼睛,或者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在盯着外面看。我听说这附近住着一个年纪很大的哑巴,不知道是不是他。
我急急忙忙地赔礼,但他没有太大的反应,过了一会,我听到他喉咙里有咳痰的声音,接着,他像一个烧开的水壶那样叫了起来。
他是个聋子。
我转身跑起来,惊慌到差点绊一跤,然后一边跑向小林,一边时不时回头确认。那人没有追上来,他似乎就是被那团黑乎乎的阴影吞在肚子里了。那之后,我没敢再随便走到别人家去。不过,随着我和小林熟悉了一些,我开始问她要不要去我住的地方玩。
以往都是我到路口去等小林,如果她多走一段的话,我就可以向她展示一些收藏品。比如说,一只不知道是妈妈的哪个朋友送的半闭眼睛的猫头鹰玩偶,它的嘴巴和眼睛都是坚硬的塑料材质,理论上长着羽毛的地方也毛茸茸的。还有一个小鼓,并不能像乐队里那种家伙一样发出种类丰富的声响。还有更换罩子就可以照射出不同图案的红外线笔。奶奶用印有仙鹤图案的布手绢包买菜用的零钱,我也莫名其妙有了不少手帕可以玩。我喜欢把手帕蒙在鼓面上,有些时候布面会改变物品的音色。后来我看过一本小说,女主角误入灶台当中的帝国,遇到一个其貌不扬的男孩,他被灶神当作儿子接了进去。我忘了男孩的母亲是不是被灶神接到了那边的世界,似乎早早地去世了。男孩的皮肤很黑,有一把木梳子,蒙上绿色的丝绸就可以呜呜地吹出动听的曲调。虽然,我在桃木梳子上面蒙上黄色的化纤布,什么也没吹出来。
夏天的时候,我们更喜欢呆在小巷子里,把五毛钱的饮料冻成的冰块掰成两半分着吃。巨大的冰块把脸冻僵了,但是由于融化的汁水很黏,只能暂且忍耐一会,要说话的时候,就会发出呜呜的声音。
话虽如此,我和小林没有一起度过几个夏天。小林只愿意走到路口。或许她怕我奶奶,她看起来很凶吗?不是的。不过,奶奶生气的时候很可怕,尽管她从来没对我发过火。二年级的时候有一个同班女生无缘无故用扇子打我的手,很疼。我回家的时候提起这件事,奶奶在路上拦下她,然后捉住她的手,用捆废纸板的塑料绳子抽了几下,啪!我觉得没有扇骨打人那么疼,不过她再也没有找过我的麻烦。我没有勉强小林,于是提出要不要去她家里玩。那个地方只是她中午歇脚用的,她的家里一定还有比气球更好玩的东西。
那时候,我已经忘了之前被吓了一跳,决定不随便进入别人家里这件事了。
去小林的家里不能算随便。天气冷的时候,我们还系同一条围巾。虽然是奶奶房间里的旧围巾,但是很暖和。是黑白格子的图案,也许是受其影响,就像喜欢那把沉重但结实的黑色大伞一样,我长大之后也一直喜欢黑白灰和格子图案的围巾。
小林只是摇着头,拒绝了我的提议。无论我怎样追问原因,她都只是抿紧了嘴,一遍又一遍地摇头。小林还叫我不要跟班上的同学走。我有时会跟着他们走过巷子,走过田埂,在副食店停留一会,从谈话的间隙里探听一点班里的情报。
我和小林一样,在班里没有朋友。并不是完全没有人和我说话,但放学之后,莫名其妙变成了我自己走。交朋友需要花钱,如果不能掏出钱买一点吃的东西,就没有加入谈话的资格。除了周六和奶奶卖废品拿的五毛钱,以及偶尔在路上捡到的硬币之外,我没有钱。听到同学的谈话之前,我从未想过原来小孩子可以有零花钱。
另外,我不知道什么才算朋友。是请客吃糖,还是一起说别人的坏话呢?还是像这样接过小林的气球,然后一起玩呢?我不禁开始想象有人把我和随便什么人用一根草串在一起。所谓朋友,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小林为什么叫我不要和班上的同学一起走呢?我没空考虑这个问题。升了一级之后,我换到了新的班里,但班主任没有变。打扫卫生时我莫名其妙地踩到了靠在柱子边的拖把,被木棍打中眼睛,眼前闪过好长一段时间的紫色放射灯。我想我大概穿越到哥哥放的TVB光碟里了。有一段时间,班上很流行养蚕,老师会把蚕种送给表现好的同学当奖励。当时,在很多商店外面也会捎带着卖,买得多还可以附赠桑叶。我知道在路边长着一种叶子带有绒毛的矮个子树,可以做桑叶的替代品。把叶子折断,就会有牛奶一般的汁液流出来。还可以喂油麦菜,但是如果不晒干,蚕就会因为其中过多的水分而死去,真是一种脆弱的小动物。我有时会把白白胖胖的蚕放在手上把玩,有一次一个高高壮壮的男生说了些惹人生气的话,我很激动,啪的一声把手拍在桌上,忘记了之前还在手掌上玩蚕。
后来逐渐流行往奶茶里加爆珠,但我不喜欢。
有时候我会拿到几个气球,刚吹起来还保留着一丝弹性,越大就越容易戳破。上次过后我的蚕所剩无几,刚好班里办接龙大赛,就一个劲儿地抢答,连前桌也转过来偷偷地帮我。前桌平时上课很爱说话,不知道一向很偏袒我的老师是不是不满意我和坏孩子玩,不再搭理我,说再这样就把我请出去。我悻悻地收敛了些,这坏孩子的身份一时间还真不习惯,但也没有更多的感受。可是看到小林之后,心里竟莫名升起一阵愤怒——小林笑嘻嘻地拿着一包拖肥,要和我一起吃。小林是坏孩子吗?我们每天都无视校规,早早地到学校附近逗留玩耍。我和小林一起当了很久的坏孩子,把心都玩野了。
“这个礼拜,我不和你一起走了。”我说。
“你要干什么?”小林的脸干干的,被风吹得有点粗糙。没有人给她擦脸。
“我要画手抄报。我还借了好多书没有看完。”
“我和你一起画!”小林天真地说。
“那你上学就晚了!”
“我本来就是早到呀!”
“反正就是不行。”
“但是我想和你一起走。”小林很执拗。
“我看你没有朋友才和你一起的。你都不让我去你家玩!”天啊!我不是想要说这句话的啊!
小林手里的冰冻拖肥化了一半,手指头被冻得红红的,眼睛也有点发红。她捏着那袋拖肥走了。
巡查变得更频繁了。或许在一个我不知道在哪的城市,又发生了些什么。我中午不睡觉,每天下午打瞌睡,然后被罚站。吃完午饭我就看租书屋借回来的小说,这个点去书店也会被逮到,因为店门口都是玻璃,能看到里面,除非缩在深处的楼梯间里,那里只有一丁点微弱的光线,我的近视就是每天傍晚在那里写作业写出来的。
下午去学校的时候我还有点提心吊胆,现在想来可能是我这人天生神经质。用大人的话来说,胆子很小,可能三魂七魄里缺了点什么。那个年代路上真的有不少精神病人,或者说看着精神不正常的人。他们一般都在流浪。多数人穿着反季节的深色衣服,上面的破洞多得让最先锋最懂时尚的设计师也自愧不如。冬天很少看到这种人,而其他季节他们总是一言不发地在翻垃圾桶。现在没有再见过这样的人了。有天早上,上学路上我见到一个很凶的女人站在没开的店门口,旁边铺着一床破棉被。她短短的头发打结成一缕一缕的,一边挥舞一把头部尖尖的雨伞一边大叫:谁敢碰我我就杀了谁!
那时我并不懂为什么流浪的女人会这么凶狠。
我只是害怕她一时兴起把我捅个穿心凉,所以早早地走开了。下午上学我又想起这事,在小巷里一边低着头一边走,然后撞到了障碍物。因为有点弹性,所以肯定不是墙,也不是电线杆子。是个人。
他嘿嘿一笑,用手摸了摸我的脸,那手有点粗糙,但是热热的。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运动夹克,剪着短短的寸头,下巴上有点胡茬。我对这张脸并不陌生。他是经常在这一带转悠的傻子,走路有点跛。好在是傻子,不是疯子。傻子和疯子的区别主要在于攻击性。不过在那一瞬间,我还是吓得浑身僵住,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宛如被手电筒照到的蝙蝠,差一点儿就要倒挂着栽下来。
“爸!”我听到了小林的声音,她把我一把推开,同时用力地拉住了那人。我差点摔了个屁股蹲,手掌压在别人随手丢的生鸭胗上,很臭:“你为什么跟着我?”
“我怕他碰到你,把你吓着。但他不打人。我妈才会,她还总是突然骂我。”小林一点都没嫌弃我手脏,跑过来拉我。
“所以你不让我去你家玩吗?”
“也不全是因为这个……”小林紧张地打量了一下周围,“先去吧,我爸等下会自己回家。”
“我上次说的话不是真心的……对不起。”我算了一下,已经超过一个礼拜,可以和小林说话了。其实应该再早点的。难道她每天都跟着我吗?她是怎么算到时间的?小林戴着一块很旧的手表,表带上的线头都跑出来了。
“我看到你和她们走了,你和她们一起,就为了蹭零食,真贱!下次你就继续跟她们走呗!要不然就跟你哥哥姐姐,反正你有那么多人!”真没想到小林会说这种话!
“你这个……”我情不自禁地说出了一个最新学到的方言词。那词汇很恶毒,其实用在这里并不准确,只是为了卖弄新词。
小林快哭了。她走得很快,我慢吞吞地走在后面,和她拉开一段距离。进了学校,走到校园中心的大树下面,她忽然转过身来跟我说:“不要一个人走了。”
那之后我没再和小林说过话。首先,我们错开了上学的时间。其次,就算在学校里碰面,也装作不认识。最后,回家的时候我总是和其他人结伴,当时学校有这种制度。我不能理解为什么小林一开始叫我不要和同学一起走,最后又叫我不要一个人走。
上学的时候我并不能总是找到同伴。小林说得对,我并不比她更讨人喜欢。有时候走在路上我会忽然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像在被人盯着看。因为很害怕,所以我不再图方便抄小路,而是一直沿着车多人多的大路走。一年后我搬了家,离学校更远,那种感觉也消失了。也许是在更早之前。我听说小林转学了,她没有告诉我。
很快就到了最后一次期末考试,然后是去学校拿报告册。那天早上天很蓝,我背着洗过之后亮丽如新的书包去学校,途中经过一个路口,等到绿灯才通过。
突然,我又有奇怪的感觉。我听到凄厉的刹车声,回头刚好看到有辆轿车迎面撞上一辆摩托,后座的人戴着头盔飞出去一段距离,脑袋着地。骑摩托的人下来抱起她晃了晃(当时我想大喊:这样只会加重伤势呀!),那人了无生气,没怎么动弹。应该只是昏过去了。那人身形很瘦小,让我想到小林。不过小林早就不在这里生活了。他们家好像遇到了一些麻烦的事情,有人在找小林的妈妈。小林的爷爷奶奶不堪其骚扰,搬到了外地。那些人似乎还不甘心,在街上贴了寻人启事。
总之,那天,天空呈现一种异常的蓝色,阳光把一切都照成了金色。天气很热。我们已经没有暑假作业了,打扫完卫生有些无所事事。接着,不知道是谁折了纸飞机开始玩,然后教室里就全是纸飞机了。有些折法我还是第一次见,很想教给小林。试着回想小林的事,却发现有好多已经记不太清。每天在课上打瞌睡的时候,我以为这样的时光看不到尽头,事实上它却短暂如石中火,一如我和小林的友谊。
看到那条新闻的时候我正在校门口吃早饭,店里的酱汁放得很多,肠粉泡得令人一言难尽。我想到读过的小说。在这中间,还发生过可怕得多的事,以至于小林的爸爸的眼神现在想来甚至算得上是温情。我不想回忆了。死掉的蚕和抓到过的蜗牛好像都堵在我喉咙里,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我知道,被灶神接到厨房里的国度然后郁郁而终,也许是另一件事的隐晦写法。我明白了小林身上的疤痕,也许不只是她的妈妈忽然发作的产物。
我出生之后,家人拿着我的八字去算命,说命里缺木,又刚好轮到字辈,给了我一个双木林。后来妈妈觉得不太像女孩的名字,就改掉了。
我永远不会忘记其实我差一点成为小林。有人代替我成为了小林。
注:以前读过一篇Reddit怪谈,叫《朋友》。很喜欢,受到启发,所以这次写了这篇。
作者:五朵云
免责mode:笑语 求知
礼拜日,布莱梅和家人一起到教堂,去参加表弟的洗礼。刚刚满月的婴儿被高高抱起,放声大哭,极其不成比例的头和躯干让他看起来简直像另一个物种——就是这个个体,几年后会长成一个满地乱跑的小男孩,然后会变得和其他男人一样——想到这里,布莱梅几乎咯咯笑起来。
在仿佛无穷无尽的哭喊声中,神父缓慢、富有节奏感地念着祷词,那是布莱梅十分熟悉的一串意向:受洗的人,将免除一切疾病、痛苦、磨难,生活在无尽的美好之中。
祷告结束,神父捻起一枝橄榄树叶,点在金色的水盆里,接着把水洒向婴儿的头顶,同时念出那句至关重要的咒语。片刻之间,婴儿的哭泣停止,眼神茫然地朝四周看去。布莱梅的小姨和姨夫进入他的视线时,婴儿仍带泪痕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布莱梅大叫一声:“好呀!”人们开怀大笑,鼓起掌来。大家都欢庆着这奇妙的一刻,他们的小镇迎来了一位新的居民。
在奥美拉斯,每个人都会经历洗礼,洗礼过后,等待人们的就是没有痛苦的生活。看到婴儿从初生时动辄嚎啕大哭、歇斯底里,到洗礼后变得如天使般温和的巨大转变,没有人会怀疑这一点——从那一刻起,世界从黑恶的地狱、陌生的他者,变成了舒适、温暖、永恒光明的乐园。
对布莱梅来说更是如此。周遭的一切都让她感到可亲可爱:空气永远清新,花朵散发甜香,门前流过的小溪如水晶一般透亮,炉子上的面包松软可口,亲人朋友们又总是那么和善、愉快、兴致勃勃。
——当然也有例外。
回家路上,布莱梅路过隔壁的院子时,不由自主地往里张望,果然看到邻居家的女孩吉亚达正在浇花。她大声招呼:“早上好!”吉亚达在花丛中抬头看向她,勉强地微笑一下,眉宇间像笼罩着终年不散的云雾。
布莱梅愣了一下,快步走到花园的栅栏跟前,关切地问:“怎么了吉亚达?”
“没什么。”吉亚达回答。
是的,吉亚达就是那个例外。她不像布莱梅或者她的任何一个朋友那样,几乎任何时候都带着笑容,而是时不时就会露出忧郁、伤感的神色。今天布莱梅表弟的洗礼本来也邀请了她和她母亲科特女士,但她们也向来很少参加私人聚会;她们住在镇上最四通八达的地方,却仿佛离群索居,时刻充溢小镇的欢乐气氛不能感染她们分毫。
布莱梅听说,科特女士是二十年来唯一一个从外面来到奥美拉斯定居的人——也就是说,她没有受过洗礼。那时吉亚达才不到一岁,但她也拒绝了教堂给女儿洗礼的请求。她是个炼金术士,没有丈夫,独自带着吉亚达,以出售各种炼金制品为生:异常牢固的黏胶,鲜亮的染色剂,有特殊功能的墨水,加速植物成长的药剂。镇上的居民提到她们,都会感叹:“真是一家怪人。”
布莱梅同意这一点,不过这并不能阻止她产生其他的想法,比如说爱上吉亚达。
怎么有人会不爱她呢?从某一刻起,布莱梅只要见到吉亚达,脑海中就会回荡着这句话。她的焦糖色卷发,猫一样的眼睛,修长的脖子,还有声音,月光般冰凉、湿润的声音——她觉得吉亚达每个地方都是完美的。
此时此刻,她站在吉亚达家的花园门口,感到一种深入心灵的迷醉。上午十点半,太阳还不至于刺眼,恰好足够给空中飞舞的蜂蝶翅膀洒上一片鳞光,香草的气味似乎也在召唤着布莱梅,她目眩神摇,眼里只剩下吉亚达的侧影——老天啊,就连她视线避开自己、忧伤地低下头的样子都那么美。
布莱梅的心脏剧烈地跳动,拼了命才忍住翻过栅栏、直接抓起吉亚达的手按在胸前的冲动。她几乎把半个身子都探进去:“有没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
吉亚达露出为难的表情,手指点在一片郁金香的叶片上,沉默了片刻,最后还是叹口气说:“没有。你理解不了。”
“可是你从来都没告诉过我。”布莱梅锲而不舍,“如果告诉我呢?如果我理解了呢?”
吉亚达看向她,眼神里混杂着感动、悲伤和怜悯。
“不一样的。”她摇摇头,“你没有感受过痛苦,而语言终究不能替代感受。”
布莱梅从未如此希望自己没有受过洗礼。对痛苦的感受像一道天堑横在她和吉亚达之间。她永远理解不了吉亚达,只要她不能理解痛苦。这都是因为她接受了洗礼,而吉亚达没有。
突然之间,一道思绪电光般闪过她的脑海。“你为什么不去接受洗礼呢?吉亚达,你应该去!”只要吉亚达也接受洗礼,她们不就可以互相理解了吗?那个时候,她的爱意就可以完完整整地传递给吉亚达,她们会有多幸福!
布莱梅还没为自己的想法兴奋两秒钟,吉亚达就狠狠地打断了她的幻想。“我不能。”她的声音一下子紧绷起来。
“为什么?洗礼没有年龄限制,你现在可以为自己的生活做出选择了呀!”
“这不是选择的问题,布莱梅。”
“你是在回避我的问题吗?”
就连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布莱梅都显得单纯是由于不解,而不带一丝质问。吉亚达有时候也不能理解她:人怎么能这样,面对任何人和事都不感到不快?也许过去是因为她接触的人都和她一样,他们可以永远其乐融融地共同生活,可是就连面对我,这样一个异类、怪人,她也从来没有难受过吗?
吉亚达在那一刹那产生了一种激怒她的欲望,即便她明知这既不可能、又不道德。她深吸一口气:“是的,我在回避。因为如果我正面地回答你,我会说那是因为我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我,痛苦是人生而在世不能缺少的感受,像你们那样每天无忧无虑的生活是不真实的,而就算现在我已经能够自己思考和选择我的生活,我也不能想象没有痛苦的日子,我已经深信那是我的血和肉、我心脏的一部分、我灵魂完整的必需品,哪怕用它换来永恒的快乐我也不愿意!”她越说越激动,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下。
布莱梅难以抑制的怜爱之心让她失去一切思考能力,伸出手去擦掉吉亚达的眼泪。
“更何况我不能把我的痛苦转嫁到——”
吉亚达说到一半,突兀地停下来。
布莱梅接道:“什么?”
但吉亚达闭上了嘴。
“转嫁痛苦?那是什么意思?”布莱梅的风格是穷追猛打。
“你能把它忘掉吗?求你了。”
“喔吉亚达,我愿意忘记它,可是我恐怕做不到!而且我一定会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的。”
“我不该说出来。”吉亚达双手捂住脸。
“是秘密吗?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不……不是这个原因。”吉亚达无力地哽咽着说。
“好吧。你总是有很多不能告诉我的事情,我也知道你有自己的理由。不过我想让你知道,我愿意和你分担——什么都行。就算我实际上并不能理解。”
(还没铲完,今晚一定会铲完的,读者大人们可以等我铲完再评qwq
文by: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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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A睁开眼,视野内充斥着白色,一团模糊的肉色色块悬浮在其中。
“这是几?”有人提问。
“我没戴眼镜。”读者A说,她试图坐起来,“我为啥醒了,谁他妈的告诉我到底发生了啥?”
“抱歉,抱歉。”提问者说,同时把一个冰凉凉的东西塞到读者A的手里,触感非常熟悉。读者A几乎是不假思索地把这玩意儿打开然后戴上。
“这是——”
“那是你的爪子。”读者A说,口气像饿了一周还要带三只幼崽的非洲狮。“我应该在中阴身,而不是坐在这里和你玩猜数字的游戏。告诉我到底怎么了,立刻,马上。”
提问者,刚刚悬浮在白色中的肉色色块皱起眉毛,“坚持不做视力矫正手术的人从中阴身状态中醒来会变得异常暴躁,这是一个新课题。”他嘟囔着,“我可以说服导师让我试试这个研究方向……”
“我听力比视力强太多了。”读者A盯着他。“I-52896,这是你的员工编号?你应该还是实习生。”
“您确实应该在中阴身状态,经过两年左右会自然死亡。”I-52896说,“但执行完换命程序后,出了一些意外……”
“那个该死的作者B,他不答应!”
“不——啊,是……”
“是不是!”
“作者B说只有这样才能满足你的愿望。”I-52896说,他后退一步,双手交叠在胸口收拢手臂。
读者A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憋住,吐出。“我现在说一遍这糟烂事儿的整个过程,如果哪里有问题你不能插嘴,在我明确示意你可以说话后,指出哪里有偏差,补充具体细节。”
I-52896瞪着眼睛,点了一下头,又连着点了两下。
“前一段时间,作者B在所有的社交网络平台上放出消息,说他来不及完成系列作品中的最后一部,因为他身患绝症马上要死,和他刚刚发表的系列倒数第二部作品中的可怜主角一样。这个病甚至不允许他进入‘中阴身’状态口述想法以便其他人帮忙整理。而此时你们公司推出了这个糟烂的换命计划,只要有人愿意替作者B去死,作者B就能享受到替死者的寿命活下来,而你们出于人道主义加上了一个要求,活下来的人需要为替死者完成一个愿望。”
I-52896紧张地看着读者A,直到她重新开口才敢呼气。
“而我,读者A,作为读者粉丝协会的干部,组织开会商量如何面对这个糟心事。我们对看到主角最终归宿的期待比对生命的渴望更甚吗?是的。作者B作为唯一能够完成作品的人要死了无法完成作品吗?是的。那么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应该怎么办!我对所有人吼叫,最后粉丝协会的骨干中一位你们公司的职员站起来,表示这个换命计划绝对靠谱。接下来的问题就很好解决了,我们只需决定一下谁替作者B去死。”
“我们决定抽签。猜猜谁抽中了头奖?”
I-52896张张嘴,然后把嘴捂住了。读者A根本没有在看他,他没敢发出声音。
“当然是我!当然是他妈的我抽中了他妈的头奖!”读者A咆哮起来,随即深深吸气,憋住,吐出。“没关系,我还有两年左右的中阴身时间,足够作者B完成他的作品并让我读到它。正好,我活得并不快乐,所以死亡对于我来说也不算什么。”
“我联系了你们公司,得知作者B已经加入了计划,正在等待换命者供体。我提供,你们需求,我们合作得很愉快。我许下想看到本系列最终主角归宿这个愿望然后捐出寿命,进入中阴身状态,等着别人读出结局给我仅存的意识听……然后我醒了,你他妈的问我这是几,你不知道我高度近视吗?”
“所以告诉我,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作者B反悔了,他宁可死也不要完成系列作品的最后一部?”读者A吼着,“你们怎么能这么便宜地放他去死,他根本没完成我的愿望。我现在就要知道主角的最终归宿!你,告诉我!”
I-52896询问地探了探脖子,“我可以……”
“告诉我!”
“作者B强调如果不这样,就无法完成你的愿望。”I-52896小心翼翼地说,“他说——”
“我要知道的是主角的最终归宿!”
I-52896缩了一下脖子,“作者B说你会懂……他说你是最了解他的读者之一,只要你醒来,得知他已经完成了你的愿望,就会明白。他跟我谈了很多和你相关的话题,但从来没提过你对我说话的声音会这么大。”
“我当然了解他!”读者A说,“他2091年出生,O型血,双鱼座,喜欢收集二十世纪遗存下来的套娃。他拖稿成性,虽然成就斐然但依然毫无自信,无数次跟核心粉丝哀叹如果他按照自己的想法写完这个系列的结局就会身败名裂。”
读者A的眼睛瞪大了。
I-52896点点头,从一旁调出一个窗口递给读者A。那是一段音频,是作者B留给读者A的遗言。
“我最亲爱的读者A,十分感谢你对我的厚爱。我知道你非常期待看到主角的最终归宿,也清楚你期待的主角归宿是什么。但正因如此,我无法将其以书稿等具体的形式呈现给你。”
“你想看到主角和第二配角在一起过远离尘嚣的田园生活,在一次相对私密的聚会中你明确对我表达了你的想法,甚至表示可以为此付出你能付出的一切,还要我发誓这件事的知情者必须只有彼此。”
“我至今还在后悔当初答应了你的请求,拿到诊断结果时,我唯一的念头就是可以反悔了。”
“你应该懂了,你如此了解我。是的,主角最终选择了牺牲自己仅剩的寿命,拯救一个只跟他见过几面的精神至交。我知道这和许多读者——包括你——的期待不同,但这确实就是我预想的主角结局。”
“谢谢你对我的支持,请你原谅一个本应死去的人。”
I-52896紧张地观察着读者A,他看到她缓慢地把腿从床上挪到地上,站起来。
“带我去见作者B。”读者A说。
I-52896带着读者A走到作者B的墓碑前。他回头看着读者A,她摇摇晃晃的,看起来很虚弱。但读者A很快站直了,喉咙里发出一阵咯咯声。
在I-52896以为读者A正努力控制自己不要哭泣时,他看到读者A对着作者B的墓碑啐了一口,那口夹杂着黑黄色杂质的绿色粘痰准确地落在了作者B的遗像上,顺着墓碑滑了下去。
- END -
作者:乐亦
严夏觉得自己像个跟踪狂,自从她在学校后方的堕落街见到向天歌以后,便时不时的跟在他身后一同去堕落街。她像一只黑猫,脚步轻快的跟上前面的人,通往堕落街的那条路并没有路灯,且还要穿过一片废弃的旧房楼,不良学生们都会来这里吸烟,靠着远处的灯光照亮着的废旧楼,房屋里的巨石上方闪烁着烟头的红光。
严夏发誓,这是她最后一次跟踪向天歌。
严夏心里有个人,那个人就是向天歌,两人作为高中同学却意外的再一次上了同一所大学,还是同班同学。可以说——这是一场长达五年的暗恋。
严夏也不是没有想过去表白,高一的时候,向天歌去参加了学校的管乐团,从此过上了早出晚归的生活;高二的时候此人因为参加学校的跳高比赛而夺冠,获得了一大票迷妹,不少小姑娘在论坛里询问“那个高二年级组跳高比赛第一的人是谁”。
高三的时候都在忙着学习,哪有时间谈恋爱。
严夏觉得自己的暗恋生涯真的是无比坎坷。
也并不是说两人并无交集,阳光开朗的向天歌偶尔也会来和她搭话,她就像个受惊的兔子般,小学生似的坐在椅子上,偶尔“嗯嗯”两句来回答对方。
好几次想要大胆的说出口,却总是被向天歌的好基友们给打断,从此严夏那句憋在喉咙里的话被她藏在了心里。
一藏就是五年。
她小心翼翼的侧身躲过旧房楼里聚集起来的学生们,呛人的烟味争先恐后的往她鼻腔里钻,她屏住呼吸,捏着衣角,和前方的向天歌隔着50米的距离,跟踪了几次,聚在这里的小混混们都认识她了。
“来了啊。”有人冲她开玩笑。
她拉低了帽檐,她并不清楚这些人认不认识向天歌,就算认识她也没辙,因为他们也不知道她在跟踪人。
堕落街里有许多的娱乐设施店,而向天歌除了常驻网吧外便是台球馆。她对这类的娱乐项目的印象还停留在初高中时的露天溜冰场,她去过一次那种场所,激烈热血的音乐击打着她的耳膜,她有些后悔没有带上睡觉时用的耳塞,也是在那里,她第一次和向天歌聊天。
总体来说,也算是一次美好的回忆。
严夏出了旧楼便来到堕落街,前方向天歌朝着一家台球馆走去,门口处还有个人向他打招呼,她连忙转过身,佯装往网吧里走,俄顷探出头,见街道上没了熟悉的身影后,又鬼鬼祟祟的跟上去。
台球馆里还有其他的娱乐设施,人多嘈杂,她完全可以隐藏起自己,可当她路过一处小巷时,身后传来脚步声,亦步亦趋的跟着她。
严夏不安的回过头去,看到向天歌抬起手,笑意盈盈的冲她打招呼,“嗨。”
严夏立刻变身成《呐喊》。
没想到最后一次跟踪被发现了,明明前面几次就跟着好好的,她撇嘴。
“你跟踪我?”对方问。
“我路过。”
“台球馆?”
“嗯。”她额上滴下一滴汗。
“要不要一起进去玩?”
她连忙摆手,后退一步道:“不不不,你们玩,我在一旁打游戏机。”
两人走进了台球馆,严夏看到向天歌的宿友在角落的一桌台球处,向天歌指了指他们,“要不要过去玩一会?”
严夏退缩了,她拉低了帽檐,“不了,我不太好意思,主要是我来堕落街是没人知道的……你是个例外……”严夏撇开眼。
向天歌低头沉吟片刻,“也就是说,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吗?”
她受到了冲击,红着脸,脑袋运转不过来,急忙忙的向对方告别跑到了另外一边。
向天歌看着对方的背影,很快便被人群遮掩掉,他揉了揉肩膀,抬脚向着宿友的方向走去。
“她又跟过来了?”向天歌一走过去就坐在一边打着俄罗斯方块,听到宿友的问话头也不抬的“嗯”了一声。
“她跟了那么久还不表态心意?你的硬币已经没有用了。”宿友坐在他身边,球相互碰撞的声音随着方块的消失声一同响起,向天歌抬头恍然大悟,“喔,原来这是还有一个人知道秘密。”
“你在说什么啊?什么秘密?”
向天歌盯着他的眼神仿佛要把他灭掉,“你干嘛?我不知道你说的什么秘密。”
“我说,你既然高中就喜欢人家,都憋了几年,你是不是男人?俄罗斯方块有找女朋友好玩?”他看到向天歌又一次消灭了低下堆积起来的方块。
“你懂什么。”
向天歌第一次见到严夏的时候,是在高一上学期的寒假,她跟着好友出现在公园的溜冰场里,他一眼就认出了那个露出嫌弃的神情且曾当过一周的同桌。
过后,他又在不远处的饮料店里看见了她独自一人坐在那里玩手机。向天歌转脚走了过去,“你好啊。”
对方被吓的抖了下肩,“你好……你是向天歌?”
“你认识我啊。”他撑着脑袋。
“嗯……认识吧。”然后空气陷入了沉默。
“你不去和她们一起玩?”向天歌看了眼场上两位携手滑冰的女生,他的朋友们不知道在角落里干什么,竟然划起了拳。
“我不会。”
“真巧,我也不会。要不要一起坐着聊天?”
——————————
一周后,上公共课时,严夏的宿友小声在她耳边说着,“我又在表白墙上看到了熟悉的身影。”严夏干笑着,“那没有办法的事,毕竟长得也不赖。”说罢,她悄悄地瞟了眼后两排坐着的向天歌,平时他都是坐在她后面一排,这堂课他来晚了,不得不坐到了她后两排。
严夏以为自己的暗恋永远都不会被人发现,直到有天宿友不小心将她钱包里的一枚硬币给倒出来后,严夏哦了一声。那是一枚很奇怪的硬币,两面都是正面,也永远花不出去,就算能花出去,严夏也觉得自己不会用它——因为那是高三谢师宴上,向天歌送给她的。
她还记得向天歌和她说,送她一个毕业礼。不知所云的严夏就将这枚硬币封印在了钱包里,直到被宿友放出来,她的暗恋生涯结束了。
“你没有和他聊过天?”宿友不可置信的问,“那你有他的微信号吧?也没有?那你有什么?”
“QQ。”
“也行。”
“上回聊天还是一年前。”
“聊什么了。”
“新年快乐。”
“笨蛋?”
“还有一个52块的红包。”严夏沉思道。
“谁发的?”
“他。”
宿友差点尖叫出来,但碍于现在是上课时间,她只得疯狂的打严夏的手臂。
“但是他说发错了。”
“啥?”
“他说那本来是给他小侄女发的,结果发到我这了。”
“你信了?”
“他又说本来是要给我发88的,又给我补了36元。”
“你应该趁机告白的。”
“他不回我了。”
“你说什么了?”
“谢谢老板,老板大气。”
最后一次跟踪向天歌被发现后,她再也不敢去堕落街了。严夏和向天歌的名字按首字母顺序是排在一起的,自从他两高中毕业后,按顺序排号的时候也就只有上体育课的时候。
虽然这人上课总是喜欢坐在她身后,和高中也并无什么区别。
就算是暗恋的人在身边,她严夏可不像自己的名字那样,热情火辣,反倒是像冰霜一般,耐得住寒,她能暗恋五年还不出击,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向天歌拍了拍她的肩膀,她疑惑的抬头看去,对方指了指她的鞋,她低声道了句谢谢便蹲下身系鞋带。
“你会打太极了吗?”他问。
“记得住。”
“这个可不能忘啊,老了是要用的。”向天歌笑道。
“对对对,和老伴一起打太极,简直就是老年人的浪漫了。”站在他旁边的宿友忍不住插一嘴。
严夏站在向天歌旁边,用余光看着两人互相踢脚,她听见向天歌说,“就你话多。”
“你不会打吗?”严夏问。
“我会啊,我这不是担心你会不及格,高中八百米跑步常年倒数第一。”向天歌一下拍掉宿友的手。
这确实是,她想起自己每年跑八百米的面部表情都非常狰狞,这岂不是他从头看到了尾?!
“我那是运动细胞罢工了。”严夏企图拯救自己的形象。
“嗯嗯,对。得让它工作起来。”他看起来是在嘲笑她。
看着对方嬉笑的模样,严夏回想了自己前几年的暗恋史,因为名字排在一起,每回新学期两人都是同桌关系,过了一个假期关系生疏,话题终结者严夏总是能错过聊天的最好机会。
就算想要鼓起勇气告白,最后话还没有说出口,人就被叫走了。
就连高三的谢师宴也是。她和好友都去晚了,而帮忙占座的人恰好坐在了向天歌那一桌,吓得她差点左脚拌右脚。那一场饭会,她一直都紧挨着好友,褪去了校服,向天歌穿着私服坐在她旁边,餐厅包间的金色吊灯光芒都照在了他身上,严夏想起了那句歌词——“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穿上一身帅气西装,等会儿见你一定比想象美。”
美是不知道美不美,严夏有些不自在的拉了拉衣摆,但要是早知道坐这,她今晚就要做一名妖*娆的少女。
向天歌时不时的在饭局上和她搭话,他总是给人一种温和阳光的感觉,聊着聊着严夏也放松了下来,趁机就问到他大学打算报考哪里。
“原来如此。”在听到他的回答后,她有些失落,他要报考的那所学校是自己考不上的。
“那你呢?你打算考哪里?”
“我吗?哈哈,看来以后无缘成为校友啦。”她说出了自己想要读的大学和专业。
在饭局的最后,严夏终于再次鼓起勇气,她决定了,这是她最后一次表白,如果还不成功,那就当作一场青春美丽的事故吧。
“向……”
“嗯?”
与此同时,她说出的话被礼炮声淹没了。
严夏叹气,为什么电视剧里上演的桥段总是会出现在她身上。
班主任走上了礼台,顿时整个包间都在回响着喇叭的声音,周遭的杂音被掩盖掉,想必她的告白对方也没有听见吧,算了,这就是一场青春期是美丽邂逅。
“我送你一份毕业礼物。”向天歌和她说着。
“毕业礼物?”
严夏看着桌子上放着的那枚硬币,她疑惑的看向对方,“我团购的,班里人我都送了份。”他露出了六颗洁白的牙齿。
谢师宴后,严夏再也没和向天歌联系过,直到她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在新生群里再次见到了向天歌。
老天是在玩她吧?
虽说是再次成为了校友,成了缩头乌龟的她终究是没有跨出那一步,不再像高中那样,她现在改为“暗中观察”。
————
“这不是你去跟踪的理由。”她跟踪向天歌的小秘密还是被另外的人发现了。
“我这不没跟踪了吗……”严夏越说越小声。
“被抓包了吧?他说什么了吗?”
“他让我和他一起打台球。”
“那你为什么不去?”
“我害羞,”严夏尴尬的咳嗽两声,“我用小号聊他。”
“你真的,太能暗恋了。这太暗了,一点痕迹都没有。”
严夏打开了一个小号,随口回了句“多谢夸奖,但是我恨这样。”这个小号的好友就只有向天歌一个人,是高中时期装作网友和向天歌聊天用的,但碍于是网友关系,严夏一直没有和他聊过现实中的事情,她坚信自己并不成熟的心机,肯定会败露的。
就像跟踪被抓包一样。
这个号的聊天记录还在两年前,严夏还点慌,她怕对方删了她。
“你高中的好友不知道你喜欢他?”宿友问。
“不知道……吧。”要是知道了肯定会把她赶上去告白的。
“你不如用自己的号和他聊天。用小号怎么行呢?直接上啊。”
“我不知道怎么聊啊。”严夏看着主号聊天界面上的那句“谢谢老板,老板大气。”然后默默的长摁那条消息,点掉“删除”。严夏的视线扫过向天歌的个签,那里写的是——一枚硬币一个愿望。
宿友便夺过了她的手机,“我来,”而后在一个死群里找了一张广告图发过去,“待会晚点的时候,你就说盗号了。”
谁知下一秒,手机震动,两人看着那冒出来的气泡,镶着三个字,“盗号了?”
宿友叹气,“这真是太让我尴尬了。”
两人面面相觑,最后宿友狠下心来,手指在键盘上快速飞舞着,打出了“不好意思,我在看谁把我拉黑了。”
“喔?”对方回复。
“……你别聊了。”严夏拉住她衣袖。
又一次的,话题在严夏这边结束了。
“你的恋爱真难。”
“我也觉得。”
向天歌总是喜欢坐在她的后排,起初严夏是心花怒放的,时间久了,对方也不找她说话,坐在她后排就像是高中时让她帮忙挡着老师的视线他好上课睡觉一样,明明个头比她高,竟然让她帮忙当视线不是多此一举吗。
身后有人用笔戳着她背,严夏疑惑的回过头,向天歌的室友神秘的递给她一张纸条,她带着狐疑的眼光打开了纸团——“向天歌有喜欢的人。”
“谢谢。”严夏郑重的向他点头。
“小问题。”
严夏坐直了,她感到自己周围都飘着“危”字,长达五年的暗恋就快要以悲剧收尾了。
“你给了什么?”坐在她身后的向天歌问宿友。
宿友神秘一笑,“秘密。”
“不安好心。”而后,向天歌戳了戳她,“你别信他。”
严夏暗戳戳的盯着他,对方被盯的有点不好意思,“我怎么了?老师看过来了。”
严夏看着那张纸条已经有一个小时了,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直到宿友大力的拍了她的背她才找回魂,“我感到了危机。”她严肃道。
“你也知道啊,暗恋了五年,对方还没有女朋友,我说他是不是也喜欢你?”宿友拉开了她的椅子。
“我也想他是如此,这简直就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事情不是吗?”严夏眨眨眼,“但是我觉得他可能不太喜欢我这种类型的。”
“你不说给他听,他怎么会知道?你确定不去表白?”
严夏皱眉,“我受到了打击。”每回表白都会被打断。
“QQ表白?”
“我会终结话题。”
她的注意力再次被向天歌的个签吸引了,她看着个签的更新记录是在一年前。
那会她被自己的聊天技术给折服了,薄脸皮的她总是点开对方的聊天界面又关掉。并没有注意到对方的个签。
但是硬币是什么?她打开钱包翻出那枚硬币,只有正面的硬币。严夏有个大胆的猜测,她紧攥着那枚硬币,在聊天窗口上敲向天歌,“我有一枚硬币,请问在哪里可以买愿望?”
“在操场的观众席上,那里有一个人在等着你购买愿望。”
“我出去一下!”严夏不顾宿友的呼喊,换上鞋子冲出门,“你去哪啊?不要想不开啊!”
“我要A上去了!梁静茹给了我勇气!”
那是一枚神奇的硬币,抛硬币得到正反两面是概率性事件,但在这枚硬币上,便是必然事件。严夏跑到操场上时,向天歌正坐在第二层的观众椅上,严夏猜他肯定又在玩俄罗斯方块,那是他读高中起就很喜欢玩的古早游戏,她问过他为什么喜欢玩俄罗斯方块。
向天歌说,看着堆积起来的方块消失掉,再一次的堆积起来,因为它既不会堆过头也不会全部消失掉。
你就没有输过?
你不相信我玩俄罗斯方块的技术?
“你好啊,严夏,运动细胞工作起来了吗?”向天歌抬起头来看她,看着她因快速长跑而流下来的汗,他退出游戏,站起身来,他比严夏高出一个头,刚好替她挡住了那西沉的阳光,他伸出手,“一枚硬币一个愿望。”
“我没有愿望。”严夏不好意思的挠头。
“那你要什么?”
严夏抛起硬币,而后在手背上盖住它,“硬币是反面我就不喜欢你。”
“那正面呢?”
“我喜欢你。”
“给了你几年的硬币,你才反应过来怎么使用?”向天歌让严夏把硬币给她,“好吧,现在轮到我了,硬币反面我就拒绝你,正面的话——”
“我就答应你。”
- END -
作者:琳艾
关键词:烧毁
文体:不算小说
标题:《燎原》
正文:
我的大脑混乱得像是被洪水洗过。
之所以使用“洪水”这样的例子而不是什么干净的水,只不过是因为意识到只有洪水才如此不知停息,把我所有的记忆全部带走以后,还能带来无数杂乱的,崭新的异物。
我已经忘记自己站在这里做什么,在此之前,我一定有一个名字和一段记忆,它们承载着我的价值与意义,而现在全都消失了。不过这个念头也随着洪流一下子消失,被喧闹的水声替代。
也许我永远都不能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不是总有一句话说活在当下,可能也差不多。
但既然我是一个活着的东西,而不是一个死物,那我必须得做点什么,才能称之为活在当下。
我从洪水的淤泥里拔出腿,艰难地爬到了岸上,那是一片漂亮的草原,一望无际,如果这次某一次旅行,我绝对乐于来到这样的地方度过几天孤独的流浪。
但现在不一样,我得“活着”,人们教我“活着”,我逼自己“活着”,活着是要做什么?洪水教过我了——活着就是“动”。
但我又能做什么呢?
一个从洪水里爬上岸的泥人,除了身上脏兮兮的衣服,什么都没有,能在草原上做些什么呢。
奇怪的是,我根本不担心吃与睡,一切身体上的需求都不被需要。我只关心我能做什么。我必须做点什么,不然我就是死物。
毕竟,被那样浩荡的激流冲洗过后,谁能选择停下来?
我没有选择,只能从洪水边选定了一株小草,从它开始,数尽整片草原。
这绝不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我显然没能做好它,洪水磅礴的声音总在干扰我,似乎想再一次冲走我和这片草原。一旦我愤怒地转身辱骂那不会回应的水兽,我就会如它所愿的那样忘记自己数到了第几根草。
我静不下心,做不好事,这地方既没有烟也没有酒,只有草原与洪水,它们都在嘲笑我,仿佛是联手布置的阴谋,而我无计可施,只能唉声叹气,烦躁不安,难看地对着不知为何的东西祈祷。
神,佛,不可之物,不管是什么,它大概回应了我。让我在草原上,找到了一团火。
我紧紧盯着那一小朵天火,仿佛心中的花在盛开。
我真傻,为什么要被洪水那样的东西干扰呢,为什么要去数动的又慢又短暂的草木呢。
何止洪水在动,火也是在动的,此时此刻,它比我活的更绚烂。那些我不得不去做的事,它能把它们烧的一干二净。
脑海里有一个很小的声音在提醒我,要我脱下身上潮湿的衣服去拍熄这朵火苗。但我做不到,这不可能,那可是神圣的生命,是比我要尊贵的生命,此时此刻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东西。
我激动地注视着它,一动不动地站在火的旁边,看着它慢慢烧着那些草——那些该死的草!我永远数不完的草,虽然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数那些草,但它们就是该死的得被数清楚。此刻火苗,不,火焰正在吞没它们。
我有种预感,我会慢慢变得轻松起来。
我奔跑着,追逐着火焰。火越来越大了,我像个兴奋的孩子东奔西走,如同为火助势一般舞蹈着。它大口大口吞吃着土地,那些青翠欲滴的可爱露珠,甚至一秒钟都保护不了自己,全部随着火的靠近而蒸发,枯草发出着噼啪的白噪音,热浪一阵阵逼近我的脸。
它总有一刻会熄灭的。
突然之间,我想到了这个可能。
洪水又来了,在我的大脑里。
“不,别带走我的火!”
我尖叫着,朝着不曾存在的东西索求着另一个不存在的东西。
我害怕丢掉这片燎原之火,万一没有它,我该怎么躲避洪水带来的杂物,我又该如何面对空无一物的草原?我的心里已经只剩下它了,只有它是我的宁静,只有它能成为我的专注。
别带走我的火!
它的可燃烧物总会灭尽,那只是些脆弱的杂草罢了,并不是森林。那我能做的选择只剩下了一个。
别带走我的火!
油脂总该会比杂草更久,不是吗?
别带走我的火!哪怕它会带走我!
我没有犹豫,走向了火势的前方,边褪下了自己身上沾满泥污的衣服,我不需要这种肮脏的东西蔽体,这里并没有其他人,只有我自己与永远无法停止的洪水,无法数清的草原,和那救了我的火。
我迈入了大火,它一瞬间吞没了我。
这种痛苦带来的专注是那么独一无二而绝对,我不可能从这种痛苦里移开注意,这样就好,我再也不用心烦意乱,我再也不用顾此失彼,我再也不用焦躁不安,我只需要全心全意地,被这灼热的燎原之火所烧毁,直到尽头。
免责mode:笑语/无声
备注:我又来了,这次我想大概是强迫的发作。
文:江橼
关键词:迁徙
体裁:小说
标题:写作知府大人,读作狗官
正文:
一
何佐佐到应天府的时候,才七岁。
但她知道应天府的知府大人被人称作狗官的时候,才不过五岁多一点。
究其根因,是那去应天府串门回来的亲戚邻居总是围坐在巷口,八卦那狗官的趣事。比如上上个月狗官拿打狗棍抽了四十多个小偷,敲诈出好几十两银子,当时捧着银子狗官都开心得要跳护城河了;再比如一枝花从莱州府逃窜到应天府的时候,狗官穿了裙子,跟戏楼的花旦换了屋子,衙役们也猫在了屏风后面、花瓶里面,等着关门放狗官抓一枝花——
结果一枝花在窗户边上挂了半刻钟,借着月光看到了狗官的脸,当即扭头跳楼跑了。气的狗官半夜三更拉了屠夫满大街追。
再再比如上个月严大人去了趟应天府,狗官一瞅见人家,就拿着麻绳冲上去把人给绑了。他把严大人关在府衙的小厨房里,扭头出去跟严大人的随从谈分成,什么二八分,什么四六分,最后狗官用一百五十个破木板子和严大人换了一棵千金难买的银杏树。
就种在府衙门口。
气得严大人脸都青了,连续好些天都没搭理狗官。
要说狗官的趣事,没个七天七夜是说不完的,何佐佐跟追话本似的跟着街坊邻居听了一年,闭着眼都能说出狗官藏私房钱的地方。
邻里见她听得着迷,常常逗她,“佐佐记这么清是要干啥?当狗官夫人吗?”
“不。”何佐佐义正言辞否决。
她不想当夫人,她想当狗官。
二
那是何佐佐第一次见比难民穿得还像难民的知府大人。
上好料子缝制的官袍上打了粗布补丁,五颜六色的,像只花尾鸡。仔细看还能看到衣服边角沾上的墨水,也不知道多久没换过衣服了。
不过想想也是,知府大人最近这段时间的确是忙得无暇他顾。
难民入关的时候,知府大人就站在城楼上。他背着手迎风而立,想学李杜作诗,气沉丹田酝酿良久,刚要开口话却卡在了喉咙里,吐不出半个字的诗句。
就他这满脑子的黏土和棉花,怕不是要吟一首大明湖明湖大?
砸吧砸吧嘴,知府大人认输了,灰溜溜的跑下城楼混进难民队伍里。
何佐佐不认识应天府的知府大人,但她认识官袍。所以她一路上都在盯着这个排在自己前头,看样子还打算混一碗救济粥的狗官,想不明白为什么应天府还没有破产。
“大人,你也很久没有吃过东西了吗?”何佐佐伸出脏兮兮的小手,拽了拽知府大人的衣摆,结果却一下子扯出了个大口子……
知府大人:……
何佐佐:……
“那什么,工作服质量不行,破了就破了你别放心上,回头我去纺织厂捡两块布头绷上就行。”知府大人将心疼出来的两滴金豆豆憋回去,安慰着身后黑黝黝干巴巴的小丫头。
何佐佐心虚地收回爪子,往后退了两步,没再跟狗官说话。
她怕自己多说一个字,那狗官能抓她去换两块布头。
后来施粥的队伍排到了狗官,他从袖子里摸出一铁打的饭碗,足足有何佐佐的脸那么大,打了满满一碗粥。狗官怀里护着粥,美滋滋跑了。
见状,何佐佐心道:果然是狗官。
可后来她听施粥的老爷夫人说,狗官的粥是替孤儿院的孩子打的,她便又觉得,应天府的知府大人也不是那么狗了。
尽管她并不理解什么叫“孤儿院”。
三
何佐佐觉得,自己大概是生不逢时,流年不利,命途多舛,多灾多难……
自从七岁那年莱州府闹蝗灾她随爹爹逃难来了应天府,这应天府的灾难就没断过。今年发个洪水,明年来个雪灾,后年再接收波难民……用老应天府人的话来说,就是“粮仓里招耗子,生怕剩下。”
那几年应天府穷到啃树皮,早年狗官种的一片桃花,全都没逃过下锅成菜的命。
后来狗官上京了,穿着他那早都看不出原本颜色和花纹的官袍,揣着个铁腕,拄着木棍硬生生走到了京城。据说他见了皇帝倒地就哭,皇帝要走他就抱着腿不撒手,皇帝留宿书房他就靠着门柱子哭。
终于皇帝看不下去了,心软了,拨了粮草,让应天府众人过了个饱年。
四
日子总是越过越好的,连大饥荒都挨过去了,还有什么是应天府百姓不能克服的?
十四岁的何佐佐换上早已洗得发白的成衣,天不亮就出门去了。她找了一份书院抄书的活,抄一本能赚10个铜板!熟练后一天能抄三四本呢!
她最爱的是《全甁梅》,不怎么喜欢《水浒传》,最讨厌《五年状元三年模拟》——她就想知道,这丧心病狂的书到底是谁写的?
狗官不喜欢来书院,每次路过也都是冲着隔壁造纸厂去的。何佐佐怀疑狗官上辈子可能是穷死的,不然怎会如此贪财,如此能敛财?
不过也亏了应天府有这样一位能赚钱的知府,不过三年,应天府又变回了那繁华的模样。桃花满园,青砖路,朗朗书声,梨园红。
你看,集市开市了。
你来,棋院手谈吗?
一起,珍宝馆闲逛。
尽管百姓的生活越过越好,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但是狗官身上的补丁却一点儿都没见少。照例三天两头捡布头,照样餐馆门口一两酒。
“当官当到他这份上也是够了,吃口肉还要考虑状元肉摊的老板有没有夜市打折。”
“我看啊,他这辈子也就能呆在咱应天了。就这样,出去了谁要他啊。”
“嚯,说不定第二天就饿死街头了。”
正如应天府的百姓们说的那样,何佐佐也觉得狗官这辈子都没法挪窝了,她都打算掐了自己当狗官的念头了。
却猝不及防的,迎来了狗官的调令。
那狗官,被狗皇帝一脚踹去苏州府了。
何佐佐一怔,旋即乐呵呵地想,自己可是有机会竞争这应天府知府了啊!
为了防止狗官被苏州府的贫瘠劝退,何佐佐说服了邻里乡亲,凑了三大船的货物,从青菜、稻米到花瓶、纸张,但凡能带上的,都给狗官带上了,生怕他在苏州吃不饱穿不暖,天天想法子往回跑。
狗官大概是没想到自己在百姓心里有如此分量,送别礼都堆满了三艘船,他一边掉着金豆豆一边挥手告别,高声喊着“我还会回来的”。
何佐佐心道:您可千万别。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文:落水
文体:小说
真正的流沙并不会挽留陷入其中的旅人,因为这种流沙之外,总还是有着无边无际的、永远看不到头的荒漠。
付大海渴望且热爱着大海,并不是随便一片海,这片大海有着一个让人听到就会心向往之的名字。
它叫星辰。
他无法依靠单纯的渴望和热爱赖造出一艘能够远航的船,相对地,造出一艘能够远航的船也并非必须要有这两者。
所以他知道,造出这艘运载舰的人并不喜欢自己的工作。
它的状况甚至不能用不好来形容,付大海没有找到那个合适的形容词,硬要说的话,在安全地度过了起飞阶段的噩梦而进入了平稳行驶状态后,依然在船舱内某个无法找到的角落里不停发出的古怪声音,就是最好的形容。
不过付大海的心情并没有被这些细节影响到,他也不喜欢自己现在的工作,他的工作也远称不上做得够格,可他不在意,也没有人会在意。
重要的是他可以拥抱星空,这当然是一种浪漫化的表述,因为生活总是无法令人得到满足,就总需要有一些浪漫来作为补偿的,既然没有人会随手把浪漫交出,那人们就不得不自给自足。
就连这艘破船也被那个并不热爱这一行的建造者起了一个“向阳号”的名字,付大海觉得这名字微妙地踩在了好和坏的边界上,但不论对方起名能力如何,这代表了一种朴素的浪漫情怀。
这是他乐于认同的地方。
随着时间一天又一天地流走,付大海不断地驾驶着向阳号从一个小行星驶向另一个小行星,在发掘场和空间站之间不停交换着物资,一周,一个月,一年,在重复的工作内容里,在重复的生活基调中,他要么在船上工作,要么就在船上睡觉。
只有货物交接的时候他才会短暂地离开,这个依然单调且乏味的有一天里,他提着一瓶啤酒再一次坐到了空荡荡的观景台旁,等待着卸货完毕了再回去,他总是喜欢在这个时候坐在这里看着星空,这恐怕是他生活中仅剩的不多的调剂了。
很多人会说,如果以爱好为生,这份爱好中的狰狞与恶意就会凸显,在这一年来他从没有产生过这样的感觉,当他在漫长的自动导航中发呆的时候,他的视线从未离开过自己前方的星空,即使这样的景色他已经看过了无数次了,他的喜欢并没有因此产生什么不同。
但今天的星空,他感觉有些许不一样了,他就这么喝着酒,思索着究竟是什么发生了变化,然后他看到了在他视线中来来回回却总是被他忽略掉的其他舰船。
看着它们从远处划着一条并不明显的弧线而来,又划着同样的弧线离开,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走过的这几条航线几乎都处于行星轨道上,换言之,在这段时间里,他所驾驶的向阳号无论来回都从未朝向过太阳。
这让他联想到了自己,和自己所拥抱的星空。
离开地球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返回过地面上了,与其说他一直都在拥抱着星空,不如说他已经陷入了星空之中。
宇宙群星并无目的,也没有方向,而付大海却是有的,他知道是他的目的和方向让他来到了这里,但他很少去想这两者会将他带到什么地方。
在这一年中,他从未想过要返回地球,那里没有什么好的,诚然,在地球到处都是人,每一天都能遇到各种各样的其他人,每一天都能够发生各种各样的新鲜事,无论想要去一个怎样的地方,至多一天就能抵达目的地。
而在星空之中的工作也并没有大多数人想的那么丰富多彩,那么充满乐趣,因为在这里任何一个有价值的目的地都与其他地方有着太过遥远的距离,在绝大多数的时间里他除了发呆都没有任何其他的事好做。
而以他的活动范围来看,在这里要遇上另一个人也总是要经过足够长的时间和距离。
然而,如果仔细去想一想的话,地球上的复杂并不能确保人们获得的一切都拥有乐趣,在那些繁复多彩的世界之中,人们同样在追求着更简单的生活。
最重要的——这一点甚至与他对星空的爱毫无关系,他本来就不喜欢那些繁复的事。
可是星空真的能够成为一个目的吗?他莫名地开始纠结起了这个他从未设想过的问题,如果他拥抱星空的旅途就是一个简单的航行,那么他至少也该在脑袋中考虑到一个大致的范围,宇宙太大了,宇宙本身根本无法作为一个目的地。
对于多数人来说,这只是一个哲学式的问题,每一个人的人生都不必拥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每一个人都是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踏上人生的旅途的,他们可以在这条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直到自己明白了该要去哪里。
但对于付大海来说并非如此,他是如此喜欢这片星空,他可以忍受在星空间航行时的无聊,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无聊,可他无法忍受自己居然不明白自己的终点,他就像一只一头扎进了海洋中的无人小舟,没有船桨也没有风帆,他不能确定自己究竟会抵达何处,只能随波逐流。
而这片海是如此地广阔,如果他不能确定一个明确的方向,他恐怕直到宇宙终结的那一天也无法被任何陆地俘获。
恐怕,这才是陷入了星空的真正含义。
他突然想要回去一趟了。
回到地球上去,到那里去看被大气过滤后呈现出的星空,在那里重新考虑自己究竟该如何重新启程。
想到了,他就这么去做了,取消了下一轮的运载任务,预约了返回地球的航线,并在获准通行后立刻起航驶向地球。
驶向地球,他的脑海中第一个蹦出来的居然不是返航这个词,这么想着,他久违地被自己逗乐了。
调整到了他这一年来从未选择过的航线之后,向阳号也第一次地朝向了太阳,不是直面太阳,但从一个宽泛的范围里来看也差不多是这么个意思了,而在这条航线上行驶的时候,付大海再次意识到由于很少面向这个方向,他同样也是久违地直视着这一片星空。
在他的监视器上,虽然因为太过遥远的距离,地球只是一个几乎看不到的小点,但从这个更为广泛的角度来看,地球也是星空中的一颗。
所以他也算是第一次地得到了一个明确的,属于星空的目的。
向阳号里面的那阵无法找到来源的嗡鸣声也似乎有些激动地变得强烈了一些,然后又变得更强烈了一些,最终变成了一阵刺耳的金属撕裂的轰鸣。
属于地球的光点从他的视野中划出了一条不规律的弧线,然后彻底地消失在了他的视线之中。
无论他如何试图解决这个问题,都无法挽回向阳号已经失去了控制的事实,他现在正朝着太阳全速行驶,如果没有什么奇迹改变航线的话,他将在一周后被太阳的引力俘获,不断加速着改变轨道,然后在足够接近时被撕裂,或者在这之前就被太阳风暴轰成碎片。
他别无他法,只好发出求救信号,信号很快就接通了,空间站要求他执行二级逃生程序,这意味着他必须立刻进入逃生舱并做好弃船的准备,如果救援船无法在72小时内赶到,他就需要弃船逃生,在逃生舱中等待救援船赶到。
付大海手忙脚乱地穿好了宇航服,跌跌撞撞地坐进了逃生舱中,由于逃生舱里没有观景窗口,作为一个在大铁盒中独自生活了一整年的人,他居然在这个陌生的小铁盒中突然产生了幽闭一般的恐惧感。
越恐惧,他就越是冷静了下来。
接受救援,就可能会失去这艘船。
十分钟后,正在准备着启动救援船的空间站收到了来自向阳号的最后一条信号。
“天宫,向阳号已经恢复正常,请取消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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