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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寻闻
评论:无声
1
尤诺·霍斯劳从出生起,就看着府邸外连成片的血蔷薇在花园盛放。他的父亲,当时的霍斯劳家主,他记忆里一个带着猛烈蔷薇花香和血腥气的男人,曾经用冰冷染血的徽章戒指触碰他的额头,对着尚在乳母怀中的尤诺如此说道:
“霍斯劳家族的血蔷薇,是生长在亲族和仇敌的血肉上的。”
他年幼的眼睛望向那些艳丽的花儿,向父亲伸出的手被乳母不动声色地拦下。他没有哭泣,霍斯劳家主华美的银色盔甲反射出的冷光让他的眼珠干涩。
那之后尤诺曾多次望着花园发呆,他的母亲就埋葬在那里某处,未来的某个时刻他的父亲也会走进那些土壤里,与那些蔷薇和霍斯劳家族的命运结合在一起。
破碎的皮肉在土地里糜烂,多汁的眼球上扎根着暗红色的根系,血色的枯骨露出被粘稠血液浸透的丰沃泥土,艳丽的花朵无视自然规则地拥挤盛放着,就连花香也带着血腥味儿。
这是霍斯劳家族引以为傲的象征,这些只要有血肉便能盛放的花朵经年不绝地旺盛,霍斯劳的姓氏也就长久在这片土地屹立不倒。
当他逐渐明白这片花园真正的含义之后,他的手已经有了抓握霍斯劳花瓣鞭磨出的薄茧。
尤诺·霍斯劳沉默地厌恶着那些蔷薇。
2
在他沉闷的少年时期,严苛的体术训练和礼仪培训的间隙,尤诺的父亲迎娶了一位新妻子。没有婚礼,没有神明的见证,她是在一个夜晚怀着身孕独自搬进府邸的。
那个尚未出生的孩子就是霍斯劳家的次子,狄亚罗斯·霍斯劳。
狄亚罗斯的母亲,尤诺父亲的侧室,那个漂亮又短命的,对玫瑰喜爱到疯狂的可怜女人。她的陪嫁是一屋子盛放的红玫瑰,与府邸花园中的血蔷薇极其相似的花朵,却有着甜蜜馥郁又苦涩的香气。那些玫瑰有时也会长出杂色的花苞,她会将它们剪下、风干、碾成粉,再悄悄撒进血蔷薇的花园。
“那些都是我的家人。”某次她对尤诺如此说道,“但您的父亲并不喜爱它们。”她苍白的手指捻着粉橙色的粉末,将它们与暗红色的泥土搅合在一起。
然而她本身却是一个与那些开得狂放恣意的艳丽花朵完全不相似的人。她的玫瑰旺盛而狂野,香气馥郁而霸道甜美,而她只是个娇小苍白、体弱多病又少言寡语的妇人。
可能她们唯一相似的地方就是美丽——那种浓烈又脆弱却又尖锐得要每个爱上她的人都心口染血的美丽。她漆黑的卷发包裹着她精致的一切,她美丽得毫无血色,她美得毫无生机,她的身体会散发出比她豢养的玫瑰更加浓烈的香气,甚至盖过了整个府邸中血腥味,直到他的父亲进入她的卧房,更加凌厉的血蔷薇与玫瑰的花汁糅合,变成一种复杂又惑人的香味。
这种味道令他作呕。
3
狄亚罗斯出生的那个夜晚是压抑无声的,就像这座宅邸内的每一个日夜一样。
新生的男婴裹在软绸子和细纱棉的襁褓里,在铺满玫瑰的婴儿房里沉睡,十几把烛台将这个房间照得亮如白昼。
刚生产的妇人坐在镶金的摇篮旁的一把椅子上,纤瘦又苍白的一只手虚虚搭在摇篮边沿,指尖触着婴儿红润的脸蛋。面无血色的妇人身下仍在渗血,从腿间向下染红了白绸的睡裙,又在她足弓处汇聚成一小滩暗红,血腥气溶在浓厚的玫瑰香味中令人头脑发晕。
尤诺透过门缝看见她在发抖。闷热的夏日夜晚好像冻伤了这个弱小又美丽的女人,让她不住地颤抖。
男性不被允许参与这场惨烈的生产,尤诺的父亲只是匆匆进入确认了新生儿的健康便离去了,无人在乎这个破裂的子宫,仿佛剥离了胎盘的她已经不再是一个完整的人,可是向来柔弱的妇人从这场无意的谋杀中幸存了下来,她撕裂的阴道正缓慢愈合。而她在颤抖。
尤诺就是在这时溜进来的。
她看见了正在往门缝中窥视的少年,没有躲闪与遮掩的力气和意图,她招手让他进来,她的眼睛内没有羞耻,只有带着疼痛的柔情。
于是尤诺第一次看见了他的弟弟狄亚罗斯,那是他见过的最为可爱的婴儿。
4
狄亚罗斯自小就是一个甜美的孩子,他与尤诺不同,他天生就带着一股纯真的勇气。
狄亚罗斯以一个孩童所能拥有的所有的力气无私地爱着一切。他会向他的父亲伸出双臂乞求拥抱,尽管他们冷漠的父亲只会鄙夷幼童自发的亲密,他也会照样去亲近;他会在每一次尤诺练习归来浑身血痕的时候向尤诺露出笑容,鲜血和伤口吓不着他,因为他还暂时无法理解疼痛,他只会笑着将拥抱和亲吻给予他喜爱的哥哥。
年幼的次子几乎继承了他母亲的一切而没有半分霍斯劳家族历代相传的特征——乌黑的卷发,漂亮上翘的眼尾,白皙的皮肤和纤细的骨架,他甚至与母亲同样体弱。
尤诺的父亲将狄亚罗斯的性格归结为懦弱,认为他身体的虚弱是因为血统不纯,他厌恶和疏远这个孩子。而尤诺,尤诺在他可爱弟弟散发着玫瑰花香和一点牛奶味道的发间逃避自己。
霍斯劳家族的长子自一出生就注定要带上血红纹章点缀的光亮的银质家主戒指,尤诺在十六岁那年生日得到了一枚纹章戒指,与霍斯劳的家主戒指不同,更加轻巧与简约,但其后的意义沉重——尤诺霍斯劳在十六岁这一年被指定为霍斯劳下一任家主。
将一个十六岁的孩子人生的如此盖棺定论无疑是残忍的,尤诺用超出他年龄的成熟心智接受了这种宣判。他的父亲骄傲于长子身上贵族的教养和自觉,只有尤诺知道他大半是出于想象自己出走之后如花苞一般的弟弟必定无法在这个家里存活下来的恐惧。
只有狄亚罗斯,他最最亲爱的弟弟,要保持永远的纯真。
尤诺抚上篆刻纹章的戒面,如此想着。
作者:五十步
评论:随意
空久了的老房子,哪怕有人帮忙打理,也会自带一种异样的气息。这种气息甚至不用开门就能感受到。
钥匙转了两圈,老人站在门口,却迟迟没有进去。
在期待什么,还是近乡情怯?他挑了挑眉,嘴角扯出三分自嘲。
推开大门,房子里的一切好像还是老样子,却不是他最想要的那个老样子。
那个老样子是六十年前的事了。那会儿,魔力还在,连空气里浮浮沉沉的尘埃都闪着金色的辉光。
老人那会儿是五岁,还是四岁……不太重要了。总之,是个很小的小小孩,还没到上学的年纪。
小小孩拥有的东西很少,时间很多,几乎无穷无尽……
他记不清在这个老房子里度过了多少光阴。但他记得清晨神奇的阳光可以刷新一切,记得不管哪家炊烟的气味都特别香,记得屋外的柿子树和树上那些充满恶意的洋辣子……
还有那些小人小马。
和小人小马的第一次相逢是在很平常的一个下午。父母照常不在,奶奶也出去串门了。小小孩光着脚丫,坐在地上百无聊赖。陪着他的大黄也懒得动弹,侧躺在地上,只偶尔摆摆尾巴——意思是:我还在,没好玩的别叫我。能翻的地方都翻过了,能翻的书也翻烂了……靠墙的地方有一个五斗橱,一会儿或许可以去寻寻宝。念头刚起,他就看到了那些小人小马。
手指大小的人,排成两列纵队,队伍中有人步行,有人骑马,还有乘着马车的呢……他们气定神闲、理直气壮地从橱底下走了出来,仿佛世界就应该是这样运转的。
回忆起来,那些小人小马的色彩非常单调,像是锡纸的颜色或者黑白照片。敏锐的读者或许会觉得这是一个非常不祥、充满灵异暗示的细节。
但他只是个小小孩。大黄也只是只小狗。
小小孩理直气壮地接受了小人小马是世界的一部分,还是有趣的那部分。大黄则竖起了耳朵,换了个姿势,趴在地上,湿漉漉的鼻子冲着小人小马的方向。
可以一起玩!小小孩这么想,于是拦在了队伍前面,俯身,凑近,细细观察。
小人小马们却不领情,他们的动作和神情明明白白地表达出了不耐烦的意思。队伍停了下来,一个骑马的小人儿,提着一杆长枪,从队伍后方、靠近五斗橱的地方朝小小孩疾驰而来,快到身前时一个勒马稳稳停住。他单手举起长枪,似乎在高呼,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直到此时,小小孩才稍稍注意到了这个细节——小人小马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不管是行进,还是呼喊,都是安安静静地,连带着整个房子,整个空间都静了下来。鸟鸣、汽车喇叭声、拖拉机声、广播声、平时那些若有若无的白噪音……都消失了。
但这些都不重要,小小孩唯一在乎的是:他们好像不愿意和我玩,是我太没意思了吗?
于是,小小孩决定露一手。
他掏啊掏,掏了半天从裤兜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玻璃瓶子。这种长度不到3厘米、试管状的瓶子在后来的几十年里越来越少见,当年却是用来装一种很常见的药丸——俗称“菜籽药”的容器。菜籽药到底治什么病,小小孩并不懂,这点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空药瓶子是他拥有的为数不多的宝贝之一。
在小人儿们越来越没有耐心的目光中,小小孩对着瓶子哈了一口气,又用手指轻轻扭了两下瓶身……瓶子在他手中变得如同橡皮泥一样柔软,可以揉捏,可以拉长……不一会儿,一个歪七扭八的圆环出现了。
他虔诚得像献宝一样,轻轻把这个环放到骑马小人儿面前的地上。如果有识货的读者,一定会猜那是个莫比乌斯环。如果是的话,那可真有点了不得。
小人儿们或许也是这么想的。他们的表情不再不耐烦,而是带上了一种凝重。很快,几个长着胡子的小人儿围住了圆环,手舞足蹈地讨论着什么。
另有一小群小人儿,在骑马小人儿的带领下,凑近了小小孩。他们神情激动,无声地叽里呱啦着。
小小孩半用手势,半用口型,和他们对上了话,仿佛毫无沟通障碍。
说了些什么?想必是些有趣的事。但具体内容,经过几十年的时光,已经消散,就像魔力已经消散一样。
是朋友了呢。
至少在小小孩心里,那些小人小马是他很重要的朋友,那些从五斗橱底下走出来的朋友陪伴他度过了无数日子。大人总是有事要做,就连大黄,时不时也有小狗的事要做……
只有他们,一次又一次地从橱底的黑暗中走出,队伍有时长一些,有时短一些,那个骑马持枪的小人儿总是在,也总会第一个举起长枪向小小孩致意……
有时,他们会走进厨房,消失在灶台后面;有时,他们会走出屋门,消失在油菜花的芬芳中;有时,他们会陪着小小孩,在屋里,在屋外,一起聊天,一起捕捉小虫子……
小小孩有时会用玻璃瓶子捏成奇形怪状的礼物送给他们,有时不送……因为玻璃瓶子可太宝贵了,小小孩自己也很难得到那么几个。
小小孩好奇过他们究竟从何而来,他趴在地上,认真凝视起橱底的黑暗。但那片黑暗过于浓郁,什么也看不清,只有不知从何而来的微风送来令人安心的气味。于是,小小孩站起身,忘了片刻前的凝视。
说到底,小小孩并不真的关心小人小马的来历。在他的意识里,他们是朋友,是一起玩的伙伴,这就足够了。
至于朋友们来自何方,是天涯海角,还是五斗橱底,那是大人们才会在意的事。
五斗橱早就不在了。那个下午最终没有去寻的宝物,是一些书,一些衣服,一些完全看不懂的东西……在不知什么时候,也随着五斗橱一起消失了。
老人望向那面墙,心里涌起一些酸涩。他拉过一把红漆椅子,扶着椅背,缓缓坐了下去。
那面墙倒是一直没变,不新不旧的白色,墙皮裂着一些小口子,但没有哪块真正脱落下来。
但早在五斗橱消失之前,事情就变了……那是什么时候呢?
是那个下午吧。
那个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失去从容的下午。
午饭之后,大人火急火燎地出门了,奶奶关上了卧室门在午睡。大黄没有小狗的事要做,便陪着小小孩,一起东张西望,爬高上低。
小小孩时不时摸摸大黄的头,心里却好似横着一块硬硬的东西。是了,是那些朋友们……不知为何,他有点期待小人小马出现,又害怕他们出现。
他们还是出现了,阵势比以往都要大。一排排,一列列,似乎无穷无尽,从橱底源源不断地走出,直至排满了大半个房间。
为首的小人儿——就是最初跃马挺枪的那个,骑着马慢慢地走到小小孩身旁,下马,静静地望着他。小小孩屏住了呼吸,所有人都停了下来,在等待什么事情发生。
伴随着一阵电流声和嗡鸣,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这里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这里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现在紧急插播重要新闻。”
“据新华社电,今天下午2点15分左右,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发现不明生物群落登陆……据前线侦察员报告,体型极为巨大,形态有别于任何已知物种。目前,它们正朝着人员密集的城市区域移动,速度很快。”
“中央军委下达作战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海军、空军已经出动,必将……”
“这不是演习。这不是演习。”
广播里的声音断断续续,失去了平日里的平静与从容。
小小孩看着小人儿,小人儿们目光灼灼地回望他。
他知道,有些事情已经注定,于是点了点头,取出了最后一个小玻璃瓶。
装进所有金色的尘埃,装进小狗的忠诚,装进一点点勇气——倒不是吝啬,小小孩就只有那么一点点勇气……最后塞上小小的瓶塞,轻轻放到小人儿身前。
小人儿解开身上的佩剑,郑重地递给小小孩。
佩剑捏在小小孩的手心,玻璃瓶放上小人儿的马车,和之前所有奇形怪状的礼物放在一起。
小小孩、小人小马、大黄一起出了门。
外面的世界不太一样了。风里飘来一股接一股的腥味,天空中一架又一架战机咆哮着飞远了,大场上传来一阵又一阵“突突突”的拖拉机声……
是时候了。
是跳一跳去够知了的时候,是趁猫咪不注意从背后抱住它的时候,是站出来保卫世界的时候!
小小孩拔出了那把小小的剑。
天地失色。
车辚辚,马萧萧,人如龙,剑似霜……之前岁月里所有那些沉默的陪伴,所有缺失的声音,在这一刻炸响。所有缺失的色彩,也在这一刻绽放。
他舞着剑,大笑,大吼,猛冲,直至力竭。
之后发生了什么呢?老人细细回忆,却什么也想不起来。这个问题,在之前几十年间,他就无数次追问过自己。
他只记得后来世界如常,只依稀看到自己抱着一根笔直的木棍从屋里的地上醒来,大黄依偎在身旁。
那把小小的剑呢?不见了。他看向大黄,想问问它知不知道剑的去处,大黄却心虚地提前移开了目光。
世界如常,就说明世界安全了——这是小小孩当年的简单想法。读者当然知道如常的世界是多么危险和疯狂。可是一个小小孩知道那么多又有什么用呢?
什么都没变,又有什么永远改变了。
小小孩不再期待小人小马的出现,大黄也不再时不时看向橱底……他们都知道,小人小马再也回不来了。
后来有更多东西改变了。
金色的尘埃已经耗尽,早晨的阳光不再神奇,不再有那种刷新一切的作用。
炊烟越来越少,家家户户用上了煤气罐子。
柿子树倒了,那些恶毒的洋辣子不知去了何方。
大黄也越来越懒,越来越不愿意把尾巴摇成电风扇,越来越不愿意出去玩……直到有一天消失在他的生活里。
见证过小人小马的大黄,见证过他拯救了世界的大黄,见证过那些日子里的魔力的大黄……当它消失之后,所有残存的魔力都消失了。
他再也不能把玻璃瓶子扭成奇怪的形状。
他长大了一点时候,认真问过父母:是不是有过那么一天,巨型怪兽从海里登陆?得到的答案可想而知。
他不甘心,又去问奶奶。奶奶只是递给他一颗薄荷糖,说:“你呀,从小就很会抓小虫子,天天和虫子玩,天天傻笑。后来有一天,突然不爱笑了,变稳重了。”
他从没问过别人见没见过小人小马。他知道,那是独属于他的记忆。
在心里的某个角落,他坚信自己拯救过世界,坚信自己拔出了光彩夺目的宝剑,坚信自己失去了很重要的朋友。
这样一个人,当然应该是稳重的,不爱傻笑的。
当他见识更广博了一点,知道了一个说法:想象中的朋友。他付之一笑。
他知道什么是真的。
因为坚信自己拯救过世界,他的举止带着一种从容不迫,整个人——用现在流行的话说,很有“配得感”。
在面临选择时,在紧要关头,他更愿意站出来,拔剑。舍我其谁呢?
面对困难和恶意,从没退缩。面对炽热的情感,从没退缩。面对荣誉和好处,也从没退缩。
接班人、预备队、先锋队……当然当得,还应该挺直脊背去当。
世界如常,如是运转了几十个春秋。
他老了。
脊背不再挺直。
如今,他回到老宅,坐在红漆椅子上,回想起大黄,回想起口袋里永远藏着一颗薄荷糖的奶奶,回想起那些小人小马……都不在了。
连记忆都快不在了。
他甚至开始怀疑大黄是不是叫大黄。
地上有个什么小东西动了一下。
蟋蟀?还是灶马?
它蹦蹦跳跳,牵引着老人的目光。
最后一跃,在那面墙消失不见。
老人站起身,靠近那面墙,细细端详。
拱起的墙皮,裂开的小小缝隙,像一只眼睛,又像一个通道。
能有什么呢?几十年间,他早就不止一次细细观察过这面墙。
有裂缝,但只是墙皮裂开了,背后的砖头仍然牢固。
即使砖头裂开,墙的背后也只是一片小竹林,小竹林又连接着田野,田野连接着如常的世界。
但好像确实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这里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这里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现在紧急插播重要新闻……”
老人一惊:老宅的广播早就不能用了,这声音从何而来?
福至心灵,他顿悟般地趴在地上,凑近那个眼睛般的裂隙。
一开始是源源不断的广播声和一片黑暗。
后来黑暗中有了微光。
他看见了。
那摇得像电风扇一样的小狗尾巴。
作者:奥利奥
评论要求:笑语
这是一个人类与怪物并存的世界。
很久以前,有一个神明出现,祂是万物的源泉,一切有生命和无生命存在都须依托祂降生。祂塑造了世界基础后,便任由万物自然发展。为了方便观察,祂分裂出许多不同化身,每个化身都掌握着神之权能的一部分。祂们按照本体的指示,行监管世界平衡的职责,因此留下了许多传奇故事。
【神明们】注视着世间变化,起先还是群渺小的生物,随时间推移演化出了不同姿态。它们有的腿脚强健,驰骋于陆地;有的长出翅膀,翱翔于天际;还有的潜入水下,游曳于汪洋。而在众多野兽中,有一支种族脱颖而出:他们的外表平平无奇,视力也远不如其他物种,却逐渐进化出高度智慧,他们正是现在的人类的祖先。
人类好奇心极其旺盛,他们很快开始探索世界,并构建方便自己理解的理论知识。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也接触到世界的秘密,并尝试解开这些谜题。神明们或许是受其热忱之心的感染,或许只是想要了解人类为何拥有锲而不舍的探究精神,又或许出于任何其他原因,祂们变幻成类人模样,有的融入社会,有的静默旁观,管理者地位通常不会对其他生灵投去关注,但在人类这个变量出现后,祂们也对过去现在和未来发生的事件产生了些许兴趣。
在神明的庇佑下,世界向着绚烂多彩的方向发展。除了人类,怪物们也发生了出乎意料的变化。它们当中的一些个体接收了某种“特殊能量”的影响,也能变化人形,并能主动切换形态。起初这些个体虽拥有接近人的外观,仍保留了一定程度的野兽本性,所以早期造成了一些问题,好在随时间发展和高位者的引导,这群怪物渐渐拥有和人类近似的心智,也发展出了各自的文明。
正如事物发展呈螺旋上升趋势的规律,这个世界注定不会永久保持平稳。当人类和怪物持续不断地发展,双方交集越来越频繁,资源分配问题日益凸显。人类的野心促使他们为了变强而去研究并利用怪物的能力,怪物根深蒂固的地盘意识也导致他们对人类产生诸多意见。于是在某个时期,人类与怪物发生一场波及了世界的争端,一时间尸横遍野,生灵涂炭。
神感知到平衡被打破,必须修补漏洞使世界免遭彻底毁灭,然而祂不能直接干涉,只能派遣分身中最接近本体力量的一位出面。
掌控着纷争权柄的那位化身付之一炬,将曾经灿烂的文明烧成灰烬。加害者与被害者都埋葬在一片大火之中。那些不甘屈服的,心中闪烁着炽热情感的生命,得到“解放者”青睐,追寻着自由的梦想。最后,身为“命运之源”的神终止了这场两败俱伤的战斗,留下劫后余生的人和怪物们苟延残喘。尽管付出了巨大代价,这个世界依然会在毁灭后迎来新生。
不幸的是,黑暗之中潜伏着可怕的侵略者,它觊觎着神的力量,终于逮到机会趁虚而入。悄无声息地掠夺着属于世界的生机,解构着世界的支撑,为的是彻底占领它为己所用。
它们是一群狡猾的敌人,潜入社会,杀死受害者后伪装成原主的模样,欺骗他人,利用他人,拥有原主的记忆和思维却扭曲了他们的本意。他们坚持不懈制造矛盾,为的是有一天取代这个世界的神,统治世界。只要能达成目的,无论花多长时间它们都心甘情愿。
人类和怪物对此毫不知情,他们在那场大战后衰落,需要重新发展,在之后相当漫长的时间长河里,他们彼此几乎不相往来,直到最近的几千年,得益于一些个体的努力,人类和人形怪物才缓慢地开始恢复部分交往。双方在设防的前提下开始互相打探,探寻新的相处模式。
时至今日,人类和怪物的关系可能变更好了,也可能变得更糟,但是谁知道呢!学者们不会放弃研究,无论是你还是我,也许这个世界的未来又会走上与之前类似的道路,我是说,我们也许在将来某天又会再一次步入自我毁灭。不过别担心,“预言书”既带来灾厄的预示,也会埋下希望的种子。有恶龙就会出现勇者,我相信神不会对关乎世界安危的事情坐视不管,我是说,猎人们看起来就像是讨伐邪恶的正义勇士不是吗?这也是一种自然规律,当一个破坏规律的角色出现,必然会被另一个维护秩序的角色击败,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作者:格子
评论:随意
“假的永远是假的。哪怕再像真的,也是假的。”
收到这条短信的时候,温冉正在百无聊赖的马原课本上画小人,老师在讲台上唾液横飞地讲物质世界的本质规律,舍友在旁边美滋滋地跟新找的男朋友发消息,盛夏的蝉孜孜不倦地发出鸣叫,她在炎热的教室里出了一身冷汗。
“……小冉?小冉你没事吧?”
教室里的人已经快走空了,舍友收起了手机,偌大的脸突然出现在温冉面前,将她吓得回了神。
“啊,不,没什么。”她摇了摇头,想要再看一眼手机,却发现刚刚停留在主界面上的短信消失无踪。
“你今天怎么呆兮兮的?快点,食堂的卤肉饭晚了就没有了!”舍友催促着拉起她的胳膊,将她从呆滞和迷茫中拽了出来。
“啊,不好意思!”
她歉意地加快了速度,将东西往背包里一丢,跟着舍友离开了教室,只留下风微微吹起窗帘,露出窗台上飞速枯萎的花朵,然后一瞬间消失不见。
两人一路飞奔到食堂的时候,正赶上最后两份饭,在舍友谴责的目光和后面人压迫性的注视下,温冉硬着头皮端走了最后一份,擦肩而过的时候,排队的人群中传来一声低语:“假的永远是假的。”
温冉猛然回头,手一抖险些摔了餐盘,但是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并没有什么眼熟的人影,她踌躇了一下,试图返回刚刚路过的取餐队伍,被舍友一把拽了回来。
“看什么呢?走了。”
“啊……哦……”温冉兴起的一星半点的勇气被磨了个干净,回头亦步亦趋地跟上舍友,试探地发问:“你刚刚有听到人说话吗?什么真的假的之类的……”
“没有啊……什么真的假的,你今天怎么奇奇怪怪的?”舍友皱眉,径直找了个人少的桌子拖着温冉坐下。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平日里最喜欢的卤肉饭都显得有些食不知味,温冉用筷子扫兴地划拉着,不提防看到埋在米饭下面的盘子上似乎有字,她心头一紧,猛地扒了两下,在盘子上用歪歪扭扭的黑色写着的,依旧是那句“假的永远是假的”。
捏着盘子边缘的手泛出紧张的白色,温冉这次笃定地知道,那个东西,又回来找她了。
“小冉你没事吧?”注意到她布满冷汗的额头,舍友擦了擦嘴凑过来看她。
“这,这个……”温冉抖着手指着盘子。
“这盘子怎么了?”舍友奇怪地问。
“你……你看不到吗?这里有一行字……”温冉死死盯着这行字,然后就看到那行字在自己的注视下缓缓变浅,最终消失。
“没有啊,小冉你是不是昨天熬夜刷小说困晕了,要不回去补个觉吧。”舍友担心地拽了拽她的手。
“可,有可能吧……”温冉磕磕绊绊地点了点头,但再也不愿意碰盘子里的食物了。
显然的,怪事并没有因为温冉的刻意规避而变少,路边的白墙上、公用洗手间的镜子上、宿舍上铺的床板上,甚至睡着之后,充满迷雾的梦境深处……
跌跌撞撞在看不清的梦里四处摸索的少女已经许久没有过这种彷徨的感觉,那种窒息感沿着雾气蔓延上来束缚住她,像无形的手拖拽住她的四肢,攀附在她的肩膀上,沾染在她的衣摆上,将她弄得沉沉欲坠。
当她终于抵不住这种侵蚀,狼狈倒在地上,浓密的白色沿着她散开,露出下面的镜子,里面的面貌,一块延展到无尽边界的镜子,而镜子的另一面,并非温冉所熟悉的,自己日常的样子,而是另一张脸。
一张她熟悉又陌生的,刻意不想要想起的面孔。
温冉从梦中惊醒,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希望拥有她那样的人生】
少女曾许下这样的愿望。对着流星、对着许愿池、对着神像,在每个传说能实现愿望的地方,务必虔诚地许下这样的愿望。
想要像对方一样受欢迎、一样开朗、一样富有,一样坚定、一样成熟、一样聪明……
想要拥有对方享有的偏爱、瞩目和尊重……
在少女有限的认知里,对方的生活几乎是完美的,于是自然而然的,在绝望的时候,痛苦的时候,在孤独的角落无处可逃的时候,少女便想要将此作为出口,作为依仗,作为希冀……
直到少女对着那口井许下心愿。
一个声音在她的脑海里响起了。
“契约达成。请把左边的嘴角放下来一点。”
黑漆漆的井水里映照出她的模样,她跟随着脑海里的声音一点点改变自己,最终让镜像里的自己与印象里的她别无二致。
“她”露出一个微笑。
脑海里的声音并没有因这一个极为相似的笑容而收敛,反而更进一步。
不属于自己的情绪,不属于自己的思路,拥有一群时髦而肤浅的朋友,来到了有名但自己不喜欢的学校专业,她被操控着变成现在的样子,但她并不喜欢,也不期待。未来成为被安排好的,“她”应该拥有的样子。
终于有一天,她厌倦了,在脑海中的声音发出指引的时候,她试探着,试图拒绝,然后那个声音就再也没有响起过。
一开始的时候,她是惊慌的,因为那个“契约”,因为那口井,因为玄幻的一切都历历在目。
命运会有无偿的馈赠吗?
担惊受怕了一年,她才终于适应了自由的生活,勉强维持着“那个存在”为自己经营来的成果,不至于跟原本差得太远,又能够自由自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现在报应来了,她看着眼前天花板上密密麻麻的字,消沉地再次闭上眼,尽管她感受到,某种存在随着她的无视,潜入那些字里行间,冲她包围了过来,无所遁形,无可逃避。
但她不想再努力了。
在一片黑暗中,她感觉属于自己的一部分被彻底吞噬……
END
文/杏子红
评论:随意
世界末日在垃圾场
“本市东部地区23:00左右会产生强阵雨,请市民出门注意携带防强酸……”
电子合成的女声戛然而止,终端提醒收到了一条新的语音来电,杨国福站在垃圾场里,深吸一口气,做完充足的心理准备后点了“接收”,果不其然被刘玉梅的喝骂扑了一跟头,险些一头栽进眼前的垃圾山里。
“杨国福我跟你说话呢你听见没有!你凭什么喝掉别人给我点的奶茶还替我确认送到,我们两个彻底完了!完了!听清楚没有,完了!我已经在外卖平台上把你举报了,外卖这份工作你也别想做了,穷光蛋!带着你的戒指睡在垃圾场吧!”
刘玉梅没给他反应的时间,直接挂了电话并拉黑,杨国福尝试回拨十来次,也只有嘟嘟嘟的系统音。
刘玉梅经常和他吵架,每天说“完了”的次数比网络上的世界末日预警的次数还多,杨国福觉得他们是小吵怡情,不吵不痛快,但是没有一次是和今天一样把他拉黑。
杨国福心里着了慌,难不成这女人这次是认真的?
他慌忙打开外卖平台,发现自己已经没有权限进入了,“外送员”模式是灰色的,无法启动,只有“满20减5”的优惠券在他眼前闪动,试图诱惑他立刻下单购买。
他关掉外卖平台,有点迷茫。
他没料到是这样的结果。他早知道刘玉梅在外面有别的男人,但他始终相信刘玉梅的承诺“你是我唯一会携手走入婚姻登记局的男人”,从来没有干涉过。今天实在是老天爷开的玩笑,刘玉梅新的网恋对象为她点的奶茶刚好被自己接了单,而自己又刚好把它和自己点的奶茶搞错了。
起初他以为道个歉,把自己的那杯奶茶抵给刘玉梅也就完了,自己甚至都没追究刘玉梅有别的男人,刘玉梅有什么资格追究自己喝别人点给她的奶茶。但刘玉梅这个女人一向不按套路出牌,偏偏大发雷霆,她甚至还因此扔掉了他们的订婚戒指,说他们完了。
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该死的这么巧合,他们谁也没想到那个时间点会有一辆垃圾车路过。
于是那枚花了杨国福十年积蓄的钻石戒指,就在他眼前画了个圈,义无反顾地落进了垃圾车里,一秒都没带犹豫,甚至不给他多看一眼的时间。
那是货真价实的二十万啊。
杨国福一股血气冲上头顶,哪里还管刘玉梅说什么,跨上小电驴就冲上街,尾随着垃圾车一路追到垃圾场。
“本市东部地区23:00左右会产生强阵雨,请市民出门注意携带防强酸雨衣。”
电子合成的女声再度响起,杨国福低头确认了下时间,现在是22:15,距离他走进垃圾场抛垃圾山已经过去了五个小时,距离强酸雨到来还有四十五分钟。没多少时间留给他了。
他太过匆忙,甚至没来及带上防强酸雨衣。自从十年前地球启动secure模式后,强酸雨成了常见的气候现象,这种雨衣也变成了出门必备品,谁也不想在浓度堪比王水10:1稀释液的强酸雨里洗澡,肉体凡胎可经不起大自然的考验。
杨国福站在垃圾场一角,极度的精神和肉体上的疲惫让他几乎无法分清“十万块掉进了垃圾场”、“自己被未婚妻甩了还丢了工作”和马上就要迎来新一轮强酸雨”这三件事哪一件更坏,更无可挽回。
在他辛苦刨了五个小时后,眼前的垃圾山依然比市郊区的南山还要巍峨数倍,看一眼都让人绝望。他没戴口罩,嗅觉已经接近失灵,酸味从鼻腔毛细血管一路冲到头顶,占据了他的大脑。
这个老实忠厚了大半辈子的男人突然很想骂人。
他想骂刘玉梅,怎么就那么不安分,不愿意好好过安生日子呢;骂那个点奶茶的混小子,可能都没见过刘玉梅的脸吧,这女人一向高p,专挑年轻帅小伙。他还想骂那个路过的垃圾车,骂网络上那些每天散播世界末日谣言的吹水老哥,那些闲得要死的富二代,说不定刘玉梅就是在和其中一个搞网恋。
他更想骂这个烂糟的世界,十年前那场世界末日的时候就该直接爆炸,什么secure模式,什么生命保卫战,这种世界又有什么保卫的必要。穷人从来不怕死,富人才怕死,穷人还要为富人的恐惧买单,替他们累死累活搞建设搞工程就为了他们能活下去,什么道理。
最后他愤怒又不甘地骂了一句“操”,继续刨他的垃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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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这一切都他妈的完蛋了。
干了这行之后我才知道死神的工作就跟表面上记录的一样,纯粹的体力活。所有关于死神亲自来到死者身边带走死者的记录,全都是真的,除了我们只用镰刀这点。我们接收死者名单,核对,确认,然后亲自上门,等着客户呃地一声咽掉最后一口气,带走。
我刚入职的头两百年,这还是个舒适的岗位,稳定的待遇,稳定的工作,只是累一点,比以前种地更好,只要我不犯大错可以一直干下去。我可以借着收割死者的借口在外面玩耍,在巴黎喝一口咖啡,去百老汇看一场演出,然后拐入后巷和宫殿,带走垂死的流浪汉和放血把自己放死的领主。我活着那会,没那么多人,也没那么多死亡,战争和天灾造成的伤害总归有限。
但是谁能想到二十世纪之后,人口和死亡会同步爆发呢?
想说新时代了我们的工作流有没有迭代来应对?有的,我的朋友,有的,人类堪称提效的神,尤其是在灭杀自己人这方面。先进技术的引入确实提升了我们的效率,但也同样提升了人类屠杀的效率,所以我们的工作流现在变成了批量拿到名单,批量核对,批量确认,然后批量带走灵魂,刀挥累了还可以和同事分工,你看表格上核对死者信息,他去收割。很久以前我们内部分享工作经验还是谁镰刀挥舞得更漂亮,谁切灵魂的技巧更精准娴熟从而给死者带来丝滑无痛的死亡体验,那会的死神还有健美的体格。现在大家只拼如何高效精准地审核和收割,没有丝毫生者体验主义关怀。
一切都在提效,死亡也是。
但是辞职是不现实的,因为现在他们还在尝试从所有收割来的灵魂中挑选出新的候选人成为死神,从生前经历筛选到一面二面三面。现在那群老东西更更偏好人类候选人了,尤其是技术型和高学历人才——人类这个物种的尊严史无前例地备受关注——但是又要候选人有强壮的体魄,因为现在自动化必须提上日程,然而老手艺依然不能丢。
这去哪找呢,谁能在一百年不到的生命中,同时成长出阿波罗的完美体魄和雅典娜的傲人智慧吗。美国总统来了都得下地狱,许愿池听完都要爆炸,阿波罗和雅典娜来了也过不了简历筛选。为什么不给那群神明老资历培训呢,向上管理是个好词,真的。
我做这行已经四百年了。我不是老资历,我们当中在这个岗位上蹲了几万年的大有人在,我们的头头的岁数比地下世界那位掌权者还要长出不知多少倍。但是我不是他们那些妖精、神明,我生前是人。四百年,对于死神很短,对于人很长。妖精们不会厌倦,人会,神明们不会偷懒,人会。
我的逻辑很简单。只要死的人少了,我的工作量就少了,至于怎么少的,方法就多了:让该死的人不要死,或是最治本的,让该有的活人从未出现。后者是个长期的活,但是前者更为立竿见影。
至于那个人是谁,无所谓了,反正我们也只确认这个人是不是在正确的时候死亡,他的身份对我们无足轻重。他的报告被发到我手上时,我恰好就在他工作的楼下,于是我悄悄用了一点无伤大雅的小手段,拖慢了整个区域的网速。并不严重,但是足够干扰这个男人第二天的下班节奏,于此同时这个街道上正在进行例行维护,而他们那个破破烂烂的支架,只够支撑到明天下午五点。
这样,至少我明天下午就可以去美美享受我的舞台剧了。我原本是这么想的,于是我在这么实施后,我决定去买一张票,并回到我在人间的居所,享受一个美好的晚上。但是一小时后我的美梦就泡汤了,我收到了一份包含几千个名字的名单,收割时间在后天早上,至于位置,就在这所城市最繁华的商业区。
作者: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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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那天先是下了有一夜的雪。第二天五点钟不到,送牛奶的李阿姨跟同事刚分别取了奶箱,预备分头开始自己工作时,听到附近传来一声闷响,然后是远远的一声尖叫。
李阿姨八点钟交了空奶瓶,准备下班回家去。她一路走一路听着早些时候的新闻,就是在自己工作的那个高层小区,今早有人跳了楼。也有人说是意外。
有人说:“是意外,那小区有二十八层呢,天台谁都能上去的。”
也有人说:“不是意外,听说那人被戴了绿帽子,后来尖叫的就是他老婆……”
又有人说:“听说跳楼的是个女的。”
回到家里,李阿姨的同事跟李阿姨打电话:“李姐,你听说没有,早上那个小区有人跳楼了,他们门卫说是有人从自家窗户翻下去的,是个小孩儿……真造孽。”
李阿姨说:“哎呀,真吓人呢。”
还是小区的门卫说得准。坠楼的是个初三的学生,跟父母吵架气得摔摔打打,不小心撞开了没锁死的窗户,从家里翻了出去。那声尖叫其实是孩子的父亲,他站在孩子卧室门口安抚气哭了的妻子,眼睁睁看着儿子掉出窗户。
李阿姨听着没什么感觉,只是拿出手机来,给还没下班的女儿打了好几个电话。女儿是在什么工地做设计的,下午有点忙,几次按掉了李阿姨的电话,让妈妈发微信给她。李阿姨只发,想你了,突然想看看你。女儿回得不太及时,说:你是不是早上又去做那送牛奶的活啦?天太冷了就别干了,都退休好几年了,早上也睡会儿。李阿姨说,我闲不得嘛,得找点事做。
晚上李阿姨跟女儿说了白天的见闻。女儿听着也是没什么感觉,但她听完就要挨着爸爸才肯玩手机,李阿姨的老公笑话她胆小。
李阿姨说:“真可怜哪!才这么小。咱家以后是不是得给窗户上个安全锁?”李阿姨家在十七楼。
李阿姨的老公说:“咱家是横向的钢丝推拉窗,平时拉上了就牢了,他们家那种肯定是外开的窗户。”
女儿说:“高层怎么会弄外开的窗户呢?肯定也是推拉窗。不过他家窗户应该是没关好,不然也不能掉下去。”
李阿姨看看窗外,又开始下雪了,一粒一粒的在黑透了的夜里显得伶仃。她对女儿讲:“我送到月底,下个月就不干了。跟人家说好了是一个月,起码得说话算话吧!不能有头没尾,半途而废的。”
女儿说:“那你明天出门穿厚点,我刚看了天气预报,又得下一晚上呢。”
李阿姨的老公说:“下雪了还得去?我给你发红包,你不要去了吧!”
李阿姨乐了,说:“你的钱又不算赚来的,有啥意思?”
女儿却说:“爸爸你居然还有钱发红包?你的卡不是都绑在妈妈账户上的吗?”
李阿姨的老公轻轻抽了女儿一巴掌,低声说:“私房钱,私房钱……本来也要给你的,你说了就不给了!”
一家人笑作一团。
李阿姨虽然说得豪迈,心里到底有点发虚的。她做这活儿本不为了挣钱,但是起早贪黑,路上又下着雪,教人有些害怕。她远远地看到了同事,两人隔着一条马路高声呼喝着对方的名字,赶紧走到一处。
同事是个三十来岁的西北女人,平时是很泼辣大胆的。她扯了扯围巾露出嘴巴,对李阿姨低声道:“李姐,你还好是去二期送的奶,我也运气好,虽然在一期,但是那几栋楼里的远。你不知道——给出事的那栋送奶的小方,昨天下午还被警察喊去了呢!说是调查情况。”
李阿姨吓了一跳,说:“这怎么回事?不是说那家小孩自己掉下去的么?”
同事说:“警察么,肯定都要问的。小方虽然没啥事,但是也被吓着了呢,今天都说请假了。毕竟是他们家人自己讲的,具体是不是,谁知道呢?你说对不对啊,李姐?”
李阿姨不太赞成:“现在小孩儿都是宝贝,具体怎样,肯定是意外摔下去的呗,不然还能怎样?小孩儿故意跳下去的?”
同事说:“李姐,你不知道现在小孩抑郁症,心理疾病,可多啦。他们家前一天晚上,凌晨三四点,咱们送奶是五点半前都得送到不是?他们家还在吵架呢,别人家可都睡着。你说这事……”
李阿姨扯住同事的袖子,告饶一样:“哎呦,哎呦你可别说了,越想越害怕!我待会儿还要自己送三栋楼呢,你可别再吓我了!我也就一个孩子,我可听不得这事!”
同事瞧瞧李阿姨,闭上了嘴。
李阿姨的工作还是在两天后就收了尾,没像她自己说的那样坚持到月底。原因是接下来又得下大雪,加之那边小区的惨案,李阿姨的老公跟女儿都反对她凌晨三点多出门去做这苦力。她老公这样劝她:“你们那边送奶的小同事,都被叫去问情况了,自己还吓得半死,还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一回事呢!闺女一年到底也不少工资,家里又不是艰难到需要去赚这辛苦钱,咱们何必呢?还下着大雪!”
李阿姨也觉得恐慌,当天就跟上面的奶站打了电话。对方很理解,顺势跟李阿姨结算了工钱,划掉了未来几天的考勤。李阿姨老老实实在家待了一个多月,觉得实在无聊,女儿就去找朋友给她抱来只猫,在家养着玩儿。
抱来的猫是只雪白的狮子猫,眼睛是碧蓝的,李阿姨特别喜欢那双眼睛。李阿姨的老公下班回家逗猫玩,猫咪调皮,往窗户上跳;李阿姨两口子吓得不轻,赶紧去查看窗户的锁扣是否牢靠。
李阿姨抱着圆乎乎的小猫,又想起前些日子那高层小区的事。她想起自己还有之前同事的微信,就给那热情多话的西北女人发了消息打探。那女人确实亲热八卦,一五一十地就对李阿姨讲了,说是确实那家孩子是意外坠楼,只是前面跟父母早已吵过多次,孩子父母对他偶尔打骂,甚至装了摄像头偷窥孩子的房间——也是这摄像头洗脱了父母的嫌疑,因为是孩子自己时常开窗透气,甚至有时会把半个身子探出窗外。至于那天,不过是白天孩子自己开了窗,晚上下雪才将窗户拉回了一半。本来高层的窗户都有些要求,开不了太大,以防住户坠落的;但是初三的男孩子还没拔节,学习又苦,瘦瘦小小的,自然是一下就摔出去了。
放下手机,李阿姨长长地叹了口气。她想到自己一家,女儿上初三的时候是十五岁,自己跟老公是四十岁——现代人结婚生子都晚些,那对父母大概也有四十出头。这个年纪没了孩子,得是多么痛苦……但是对那孩子呢?为什么都能在孩子的房间装摄像头,却不阻止孩子自己开窗户探出去半个身子来?
玄关响起开锁的声音。小猫从李阿姨的老公怀里跳下来,欢欢喜喜地扑到门口——是李阿姨的女儿今天早早下了班。女儿边脱外套边说,今天下大雪,客户也说不去看了,就喊了同事帮忙带了自己一程,提前跑回来了。路过什么地方,听到有些送葬队伍里的吹拉弹唱的声音,好听是好听,就是有点渗人。
李阿姨没搭话,倒是她的老公问:“怎么还有唱的?”
女儿说:“像是念什么的,那种拉长的调子。今天可还下大雪呢,也苦了他们。”
李阿姨摸摸圆乎乎的小猫,心想,生老病死,怎么都得有唱歌奏乐的需要呢?哪怕是下大雪,出殡也不得耽误。还真是麻烦!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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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再北方一点,北到某个没有春天的地方为止——北方没有春天。所谓的春天只是温度高了点,白天长了点,一股味道,一次感冒,一场不夹雪的雨,一阵全是沙的风,之后夏天就破马张飞地登场了。在听见夏天哇呀呀呀的呼喝声之前,又在第一场雨之后,冰雪仍未化尽的第二场雨左右,金顺骂骂咧咧地回到了工地上。大过年的好不容易回去一趟,跟媳妇天天软磨硬泡,媳妇却说生孩子把身体生坏了,死活不让碰,这换谁恐怕都得骂骂咧咧。
工地包吃住。有的工友比较讲究,愿意花点钱去附近租个便宜房子,不用挨冻受热,也不用天天闻别的男人的脚臭味。金顺舍不得花这个钱,每个月的钱给媳妇3000,给老娘3000,存2000,剩下的钱日常花销。金顺的日常花销相对固定,一天一包烟,偶尔跟工友们出去喝一顿,再就是洗澡和找小姐。
出了大学西门再往西走有一条小吃街,晚上的小吃街灯火通明。继续再往西走到不远不近的一条小巷,街上的灯就都变成了粉色红色,小吃摊也变成了不挂牌只亮灯的门面铺。这条小巷是两个行政区域交界的地方,因为一些历史原因归哪个区管掰扯不清,往好里说是联合治理,往实在里说就是三不管地带。
金顺踩着化了一半的脏雪泥,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小粉灯巷子深处走着。这里的脏雪泥更甚工地一筹,本来这块儿有人来收垃圾已是市政的终极人文关怀,至于扫雪则全凭路边营业者们的自觉。不一会儿,金顺就来到熟悉的门面铺前,里面黑着灯,门上挂着U型锁。金顺看了看表,晚上九点四十,人有时候就是十点才上班的,等会儿吧,金顺也不想去别家了,等会儿人来了今天可以排头一个。
金顺呼出的哈气在小巷的路灯下显现出消散的痕迹。温度虽然并没有冷到难以承受,但金顺的鼻粘膜率先开始受不了,大鼻涕一把接一把流着。在他把兜里的卫生纸快要用完的时候,隔壁的门面铺打开了门。
“哥,你是……找人?”门内是一个卷发女孩,睡衣外面裹着棉袄,狐疑地看着金顺。
这女孩金顺有印象,只是今天她没化妆,猛地差点没认出来。金顺指了指面前黑着灯的门面铺说到:“我等馨馨。”
女孩点了点头,警惕的表情稍微放松了些。她说:“哥要不你进来等吧,来我这儿等,外面怪冷的,我给你问问馨馨姐大概几点来。”
金顺想了想,外面确实怪冷的,这也不知道等到啥时候,于是在地上使劲儿跺了跺脚下的雪泥,走了进去。女孩用一次性纸杯给金顺接了杯热水,说:“哥你坐,我今天不营业哈,我微信问问馨馨姐。”金顺接过水杯坐在沙发上,点起一支烟。这条街上门面铺的内装大体都是一致的:一扇布帘隔出里面和外面,里面有个洗头的台子,还有个按摩床。靠外面一侧是装模作样的化妆台与升降椅,零落地放着些大概是美发的相关东西,另一侧则有洗手池依偎着暖气。墙上和地板都铺着瓷砖,瓷砖上黑色的裂纹和缺失比比皆是,表面的光洁白色也经不起观察推敲。有的门面铺里有破旧的沙发,有的只有塑料椅子,金顺坐在沙发上开始无聊地刷手机。
“哥我给你问了,馨馨姐说今天晚点来,要不你再等等。”
“行……”
女孩坐在升降椅上,一边就着不锈钢饭盆里的油泼辣子吃着馒头,一边看着手机里不知名的偶像剧。金顺晚上没吃饭,本来想着先来吃个快餐,再去吃个快餐。刚刚在外面寒凉,还不觉得饥饿,现在在屋里暖气烤暖了身体,再看着女孩手上沾着红油的馒头,便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
这油泼辣子……
金顺问到:“这油泼辣子你自己泼的?”
女孩说:“对呢哥,这我自己做的,你来点尝尝……”女孩在护发素和焗油膏的包装盒之间翻出包外卖用一次性餐具,将它递给金顺。金顺也不客气,拿出黑色塑料小勺,在不锈钢饭盆里舀了一小勺红彤彤的油泼辣子面,送进嘴里……
哎呀,居然香得很,嘹扎咧!
金顺擦了擦顺着勺子流到下巴的红油,说:“妹子,你这个油泼辣子好啊。这真是你自己做的?”
女孩开心地呵呵笑着,说:“对呢哥,这我自己做的,我们家里自己的做法。”
金顺不住地点头,又舀了一勺,这次送进嘴里细细地品尝起来。他问到:“你是哪的人啊。”
“哥我是陕西的。”
“陕西?陕西哪达的。”金顺说起了家乡话。
“哎?哥你也是秦人啊!我是宝鸡的。”女孩眼睛一亮,也跟着金顺说起了家乡话。
“宝鸡,宝鸡好啊。怪不得你这个油泼辣子攒劲得很……”金顺有点不好意思再吃一口了,于是放下了勺。
“哥,我这个油泼辣子放了二荆条,三分之二秦椒,三分之一二荆条,要喜欢吃辣就还可以放点小米椒。把辣子先分开炒,炒完再打成粉,完了再泼油……”女孩介绍着她的独家油泼辣子配方,金顺饶有兴趣地听着。金顺家里的油泼辣子也是自家做的:只用秦椒,先炒,然后放在石臼里碾碎,金顺的老娘不爱用打调料粉的机器,嫌打太碎了不好吃。油要先用香叶八角葱段爆香,再用花椒爆一遍,然后再用这个油来炸花生,花生炸到酥脆,再用石臼舂碎,和碎辣子面拌在一起,泼热油,泼一半,拌匀,撒芝麻,撒盐,再泼剩下的油,敞开放凉。
“……油温要太热会有糊味,会把辣子的香味遮住哥,要太凉了里面的水就煸不干净,吃着会辣,而且有股酸味哥。”女孩讲个不听,金顺一边听着一边点头应和着。虽然女孩这里的油泼辣子做法口味跟自己家里的完全不一样,但是他不由得想起了家里的烟火气。小时候家里的油泼辣子都是爷爷做的,后来是金顺的老娘做,再后来金顺学着做,再再后来金顺媳妇做,再再再后来媳妇怀孕生娃了就又还是老娘做。一次做一缸,一家人差不多吃一个星期。
“你就吃这个啊,不整点菜?”金顺还是忍不住又舀了一勺,上好的油泼辣子白口吃就香得不行。“一口大蒜一口肉,神仙吃了不想走;一勺辣子一碗面,鸡鸭鱼肉算个求”,有些东西是自古就刻在了老陕的基因里的,三秦大地养出来的人,不管男女老少,命中注定就好这一口。
女孩笑了笑,说:“我就吃这个哥。”
“咋,减肥?”
“对,哥,我减肥。”女孩思考了一下,脸上仍是笑着的。
这街上的女孩都有一套应对客人的话术,一半是为了钓顾客,一半是为了自保。金顺对此很了解——或许这女孩根本并非来自宝鸡,但那又怎样呢。
“我也饿了……我叫些串吧,咱们一块儿吃点。”金顺在手机上下单了外卖。隔壁不远就是小吃街,送过来会很快。
“别别哥你别哥,我真减肥呢我吃不了哥。馨馨姐等会儿来了哥。”
“馨馨来了一块儿吃嘛,你不吃我拿过去吃。哎,你叫啥啊?”
“哥我叫月月……”
月月跟金顺聊着自己的事情。月月被男朋友赶出来了,只能在店里过夜。月月说男朋友老是骂她凶她,但是人帅,好起来的时候特别特别好。她始终觉得男朋友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一边心里在意的不得了,一边觉得无所谓,反正他也是自己从别人手里睡过来的。男朋友过两天要去横店了,一走又是大半个月,不过月月挺开心的,因为男朋友有组能进,说不定哪天就成明星了。烤串送到了,馨馨还是没有来。月月把馋字写在了脸上,金顺劝了两下她就一起吃了起来。月月给金顺看男朋友的照片,看男朋友参演的电视剧,要么是一闪而过,要么是没有正脸。月月说这是男朋友专门跟导演要的这种角色,因为男朋友在存钱做微整形,不想留下做医美之前的视频资料,艺人要特别注意这个才行。这次他从横店回来待两天,主要就是为了跟月月要钱,然而之前月月过年回家,把存下来的钱给弟弟买了新手机,刚回来这几天又来月事,没法开张,现在身上什么钱都没有,所以就被男友骂了一顿赶出来了,等过两天男朋友走了,她就能回出租屋睡了。
“哥,馨馨姐给我发消息了,她说今天晚上不来了。要不你看看别家吧哥,我今天实在没法营业,真是对不起哥。”月月脸上都是歉意,似乎馨馨今天不来上班是她的错一样。
“行吧,那我回去了。”金顺慢悠悠的站起来。化妆台上还剩下一些烤串,但金顺已经吃饱了。
“这样哥,你找18号房子,里面有个叫悠悠的女孩是我一起的,她今天晚上应该在店里哥。”
“嗯,我看看去……走了啊。”金顺推开了门,一股冷风扑面吹来,提醒着金顺将要跨越温柔乡和春寒夜的分界线。
“哥慢走啊。今天真是不好意思,下次来玩啊哥。”月月靠在门框上熟练地送别金顺,送别客人时的月月恢复了平时营业的神态,和刚才侃侃而谈男朋友的月月仿佛是两个不同的人。
外面的温度比来时更低了。18号房在另一个方向,金顺也没了心气,转头直接走回了工地宿舍。
过了一个来月,走在大街上已经随处能感受到夏天准备耀武扬威了。街旁的植物们该拔新枝的拔新枝,该开花的开花。玉兰花,迎春花,海棠花,它们挤破头似的往出冒着,匆忙地盛放,又匆忙地凋落,仿佛被这座城市的车水马龙带领了生长的节奏。金顺所在的工程差不多完事了,他不回家,而是直接奔赴下一个工地,一个熟练的吊车司机在哪儿都是抢手的,收入也相当可观,金顺打算趁现在年轻能干得动多就赚点钱,万一孩子是个读书的料就送孩子上双语学校,万一孩子不是个读书的料也能有点做买卖的小本。
新的工地在城市的另一端,金顺决定走之前去看看他的小老乡月月。这段时间金顺一直都没有过去那边,因为之前那次馨馨说来没来这事儿有点下头,金顺觉得馨馨是在躲着自己,他认为自己没有被尊重,心里有点不高兴,于是跟着工友改去另一个地方玩。
金顺托家里邮来了两包辣子,在宿舍里用电磁炉美滋滋地烧了一大锅油泼辣子。尝一尝,很好,手艺没落下,还是从爷爷手里传下来的味道。晾凉,装瓶,一瓶送给工头,一瓶留着自己吃,再装两瓶送给月月。
月月不在了,门面铺门口站着的是另一个女孩。隔壁馨馨的门面铺也灭着灯,锁着门。
“大哥,进来洗个头噻。”这个不认识的女孩放下手机,招摇地向金顺笑着。
“你们这儿换人了?我找月月。”
“月月不在这里干了,大哥来试试我手艺噻,交个朋友嘛。”
“哦……她人还在吗,我给她带了点东西。”
“我给你问一哈儿,来大哥进来坐嘛。”
金顺走了进去,坐在沙发上。门面铺内跟上次相比看不出什么变化。他说:“我是月月老乡,给她带了点好吃的。”
女孩熟练地操作着手机,头也不抬地回应到:“大哥我给你问了哈,你等到也是等到,来洗个头慢慢等噻。”
金顺摇了摇头,今天没心思。他问到:“隔壁馨馨今天没来上班?”
女孩抬头眨了眨眼,说:“隔壁那个我不认识,听说是被包养了……我给你洗个头嘛大哥,你试一哈,来都来了噻……”
忽然有人重重地敲了敲门,没等二人反应,门就被粗暴地推开了。进来的是两个穿着制服的男人,他们看到女孩和金顺衣着完整,皱了皱眉毛,向他们说到:“公安市政联合执法。身份证掏出来。”
金顺脑袋嗡地一下大了,第一反应是赶紧跑,第二反应是跑不掉,第三反应是不对我啥都没干啊。
“老乡,玩完了?”其中一个制服男人站在金顺面前说到。“身份证看一下。”
金顺从内兜里掏出身份证递给男人,说:“同志你们误会了,我是来找人的,我是清白的,我什么都没干。”
男人戏谑地笑了笑,接过金顺的身份证,说:“你是不是清白的你说了不算,手机掏出来我们看一下转账记录。”
金顺犹豫了一下,掏出手机递给了男人,说:“你们看嘛,我都不认识她,我真的是来找人的,找我老乡,我给带点家里的油泼辣子。”金顺打开塑料袋,朝着两位穿制服的人展示着装着油泼辣子的玻璃瓶。
男人看了一眼油泼辣子,又翻了翻金顺的手机,转头对同事说了句确实没有可疑的转账记录。
“她是你老乡?”男人指着女孩问到。
“哎呀不是……我说了我不认识她嘛!跟前有个女子在这上……上班,我都不知道她不在这儿咧。我当真是送东西来的……你尝一口嘛同志!”金顺一急就说起了家乡话,一边说一边拧开一瓶油泼辣子凑近了男人。他的余光看到女孩的脸半是沮丧半是不屑,气哼哼地一言不发看着墙壁。
男人又皱了皱眉毛,摇着头挥手拨开凑过来的玻璃瓶,说:“回去吧。”他把手机和身份证还给金顺。“以后别玩了,你在外面花天酒地,对得起家里人吗?抓到了行政拘留,还要家里来捞人。走吧。”
金顺抱起两瓶油泼辣子走了出去,他走过了各种穿着制服的人,走过了蹲在门口的男人和女人,走过了厉声呵斥,走过了哭喊求饶,走过了巷口亮着警灯的警车,走过评头论足的围观人群,走过看不到警灯的拐角,然后忽然停了下来:他发现油泼辣子还没给任何人送出去。
学生,大学生,小情侣,司机,带着小孩的父母,上班族,网红美女,生意人,擦身而过的他们看了一眼这个走着走着忽然停下来的人,然后又看回前方,继续地走着各自的路。金顺回头看了看拐角,隐约能看见警灯的红蓝光照在围观群众脸上,他心里想不出个主意,只好咂了咂嘴,点了支烟猛猛吸了一口,继续扭头往前走。烟气缥缈向上,说不上是混杂或是曼妙,不管它是有毒有害的,还是沁人心脾的,被冬夏之交的夜风一吹,便混在这城市里飘然不见了。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今天是肖恩被困在梦里的第十天。
说是第十天,也只不过是他第十次经历醒来这件事,一切可以依靠的计时手段都不复存在,或者不值得信任。
是的,梦里的一切都可能是假的,包括手边的刻痕、墙上的日历、永远停在15:42的钟表、不会落下的日头和南方的启明星。
他曾从漫长的昏睡中醒来,独自行走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眼前的风景都有种莫名的熟悉和模糊,然后在他缓慢地回忆起与之对应的记忆和细节时,渐渐清晰。直到血色布满,灾厄降临,狰狞的虚影举起屠刀,将毫无反抗的他切成脉络清晰的肉片。
于是他再次在漫长的剧痛中陷入昏睡。
他曾从磨人的寂静中醒来,衣服布料摩擦身下的床铺发出的声音与聒噪的耳鸣一起震得眼前全是黑色的噪点,然后在自己熟悉的狭小的家里拼了命地寻找躲藏的地方,他不能理解为何自己永远跑不到记忆中门的地方,卧室,到走廊,走廊尽头,门,不,是厨房,厨房左拐,窗户,不,是盥洗室,回去,回头,怎么是卧室……
咚、咚、咚,近了……是脚步声,他知道那是谁……于是只好蜷缩在床板下屏住呼吸……却还是无法躲过看不清脸的男人不疾不徐地走向卧室,停在床前,缓缓弯下身,那两团马赛克的眼睛与肖恩一眨不眨地对视,将他从床底拖出来,然后用钉子贯穿四肢。
于是他再次在惨烈的尖叫中失去意识。
……
于是他第十次醒来,恐惧已经成为了本能,逃跑已经成为习惯,他抓上身下硌着自己腰的手机,就要不管不顾地先离开家。
家。这个象征着安全和幸福的词,在肖恩的概念里已经与痛苦和折磨深深地挂钩,再不能成为他的庇护所。恰相反,他总觉得,在家里如果被“那个男人”找到的话,会受到更久的,更严重的,更血腥痛苦的折磨,有一次他几乎被放干了全身的血,却依旧没有昏过去……
所以肖恩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先看是否能找到家门,然后拼尽全力逃出去,再在自己熟悉的小镇上与“那个男人”捉迷藏,随着他记忆里的小镇逐渐健全,他能与男人周旋的时间也在逐渐变长,这让他感到一丝希望。只是偶尔也会有运气差的时候,第七次醒来,他不知为何又找不到家门了,那次男人给了他不愿意再提及分毫的痛苦回忆和漫长凌虐,他甚至隐约感觉到自己的一部分在那一次中被永久地丢失了……
也因此,每次醒来,他都要先核实家门是否能够打开。肖恩随手把手机塞进口袋里,不管不顾地朝记忆中的家门走去,所幸,这次并没有出什么意外,他成功地来到了外面的镇子上,这里的建筑已经随着他记忆的拓展展开了不少,路上的报刊亭,街角的便利店,甚至自己曾经藏身过的花坛和垃圾桶。
店里的店员,肖恩不记得他们的长相,于是他们便整体是一堆模糊又恶心的马赛克,让他联想起男人的眼睛,他无法从记忆里找出更多关于它们的东西,于是它们就保持着这样介于真实和虚幻之间。肖恩曾试图用货架和它们阻挡那个男人,但对方却能轻易穿过人群,穿过砸向自己的货架和零碎的商品,然后将肖恩堵在货架的夹角,把一包一包的湿纸巾糊在他脸上,直到难闻的气味充斥鼻间,堵住所有呼吸的空间……肖恩至今回忆起酒精棉的味道都会本能性地开始干呕。
因为没有分多余的精力给那些已经熟悉的建筑,这次他在街道上跑了更远,接下来被涂上颜色的是一家医院,这并不是什么好消息,肖恩电光火石间就能想到一万种跟医院有关的恐怖死法,他并不想其中的任何一种实践在自己身上,而那个男人目前为止,都是用他所在地方的物品折磨他的,因此他往更前跑去。
至少目前他还没有听到恐怖的脚步声,这让他感到一丝安慰。
然后他看到了一栋房子。
跟自己所住的差不多的房子,院子里还有一团马赛克,在他来得及挪开视线停止思考之前,他记了起来,那是一条狗。
汪。
清脆的叫声打破了街道的寂静,也几乎喊停了肖恩的心脏。别叫,别让他听到,别把他引过来。肖恩急得脸上全是水痕,分不清是汗水还是眼泪。
汪汪汪。
不,求你了,别叫。
肖恩一边继续向前跑着疯狂想要远离这里,一边祈求着,但接踵而起的狗叫声并没有渐渐远去,肖恩疑惑地回头,看到了惊悚的一幕,没有拴绳的狗正朝着自己跑来,而后面慢悠悠地跟着那个男人。
肖恩腿一软,几乎要跪倒在地上。颤抖的腿几乎无法继续奔跑,但他很快就意识到,不是自己在抖,而是放在裤兜里的手机在大力震动,震得自己腿都发麻。
这时他才第一次意识到,在之前的九次醒来时,自己从来没有过手机这个东西。
空白的屏幕上什么都没有,但倔强地继续响着,肖恩只要继续向前奔跑,接通了电话。
“……喂。”他喘息地挤出一个音节。
“……肖恩……家……肖恩……”断断续续的声音从电话的那一头传来声音,然后咔嗒一声被挂断了。
肖恩疑惑地看了看屏幕,然后在挂断漆黑的屏幕上看到了男人的倒影,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到了自己背后。
冰冷的手术刀捅入体内,凄厉的狗叫声在背后响起,肖恩略带震惊地看着,被甩在后面的狗冲了上来,狠狠撞开了男人,虽然这也带着手术刀在自己体内转了一圈,还将男人刻意避开的致命部位划了个大口子,但,这次对方无法折磨自己了。
肖恩甚至觉得自己在两团马赛克般的眼睛里看到了震惊,然后就在快速大出血中陷入了昏迷。
……
于是他第十一次醒来。
手机还在自己身边,一切都毫无变化,在他打算去找那只保护了自己的狗的时候,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喂?”
“留在家里,肖恩,留在家里,家才能保护你。”对面的女声仿佛知道他马上要做的就是开门逃跑一样,先下达了指令停住了他开门的手。
“你是谁?”肖恩皱眉,感觉对面的声音出奇地熟悉,想要确认对方的身份来确定是否应该信任对方,毕竟如果再拖延自己就要跑不掉了。
“先找东西抵住门,找武器,躲起来。哪怕我骗你你也可以在被抓住前自杀。”对面仿佛知道他在担心什么,快速简短说道。
肖恩只犹豫了两秒,就决定听对方的试试。一方面,对方甚至给出了试错的办法,另一方面,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有点熟悉的声音是可信的。
肖恩飞快将门前的斗柜推到大门口抵住,然后跑到厨房找了一把餐刀握在手里,躲进了衣橱。
嘭。
随着厚重的衣橱门紧闭,肖恩一边听着外面的一片寂静一边握紧了手机。
“现在,你是谁?”
“你的妹妹。”对面停顿了片刻,“好吧我知道你不记得,早在第三回联系你的时候你就已经没法在梦里记起我了。”
“第三回?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你得了一种病,肖恩,一旦睡着,就需要外力唤醒,不然就会永远被困在噩梦里。这一次你沉睡的时间已经比上一次长了三天了。”
“那我该怎么醒来?”他急切地询问着。
咔嗒。
令人心底发凉的,漆黑的衣橱里漏进了一丝光亮,肖恩来不及听电话对面焦急的声音在说什么,他甚至没有听到阻挡大门的斗柜被推开的声音……
没有什么能阻挡那个男人,他看着模糊的马赛克人影出现在自己面前,如此清晰地认识到。然后,他举起了餐刀。
鲜血从脖子里喷涌而出,在渐渐模糊的视线里,他有一瞬间感觉自己在两团马赛克般的眼睛里看到了诧异的神情,不过他很快就失去了意识。
第十二次。
肖恩拿起了手机,也许是上一次通信过的原因,空空如也的手机里多了一个联系人,标注着妹妹。肖恩没有迟疑,他快速起身把家里的所有入口都锁上,然后找了个离门窗最远的角落,握着餐刀按下了拨号键。
“失重,肖恩,从高处跳下来。”对方仿佛知道发生了什么,直接连打招呼都省去了。
“哪有高处?”肖恩快速地查看着周围,“医院可以吗?”
“不,得在家里,肖恩。留在家里你才是安全的。”对面响起翻笔记的声音,“你之前整理自己的噩梦发现,离开房子以后死亡的速度会变快,醒来之后会遗忘很多东西。衣柜、壁橱,什么地方都行,你得从上面掉下来……快点,要来不及了……”
肖恩鼓起勇气从藏身处走了出来,时间已经过去不少,男人快来了,他回忆着之前在房间里乱窜时看到的东西,偌大的房子里竟然连个梯子都没有。
哒……哒……哒……
皮鞋的声音响了起来,是盥洗室的方向,他来了。
肖恩走投无路,他自暴自弃往床上一倒,然后就势往地上滚去,在男人的衣摆出现在卧室门口时,肖恩的后脑勺重重磕到了地上……
“醒了醒了!”欢喜的女声不像电话里那么失真,率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头粉色的头发,刘海显得有些稍长,身边散落着两本笔记,大概是电话里提到的自己的整理,视线模糊看不清内容,床头的钟表时针和分针匀速地行走着,发出令人心安的机械声响。肖恩伸手,上面还连着点滴针,大概是给自己补充营养用的,还有些仪器连在自己身上。他揉了揉发胀的眼睛,表上显示着10:53,是个普通又令人安心的时间。
“这次比之前时间都要长,你是又忘了什么吗?”妹妹担心地询问道。
“一开始,我根本没有手机……”肖恩松了口气,这样回答着,看向对方,然后在惊惧中停住了。
他看到,自称为“妹妹”女人,粉色长发下原本是脸的部位,只有一团模糊的血肉……
“啊,那可太糟糕了,得提前想想办法呢……”对方丝毫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自顾自地拿起笔记翻找着,似乎真的试图帮他找到办法,脸上的血一滴一滴滴在笔记本上,床单上,而这些地方早就遍布了陈旧不一的血迹。
我,真的醒了吗……
END
原创/同人:原创
黄聆总去的那家自助健身房在三楼,场地不大,器械也少得可怜。只是因为离小区近才想着给自己找点事做。好在最近人少了许多,可能是因为最近空调制热不太行,又或许是各自忙着生活。嗐,谁知道呢。总之,黄聆很满意现状的清净,除了汗液将发丝黏在耳鬓让人不自在以外,没有任何其他能够让她心情焦躁烦闷的人和事了。她自在地放缓了跑步机的速度,望着正对窗口的树枝出神。
黄聆盯着那干瘪的树枝轻叹口气——她一点也不喜欢北方的树。她更喜欢南方的树。不过她只在出差的时候见过南方的树,它们和北方的树大有不同。那叶片比巴掌、比洗脸盆都大。边缘平滑,叶片厚重,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树干粗的两个人手牵着手也抱不住。从外环桥上经过,那树枝越过了桥沿,能给小汽车遮挡阴凉。一点儿也不像黄聆家乡的树,树干细长干瘪,营养不良似得。在路边歪歪扭扭的站成一排。树叶只跟大拇指一般大,又锋利又硬。夏季上面沾满昆虫的粘液,干透了反着光,魔鬼的眼睛似得。阴森森的盯着路过的每个人,嘲笑他们与它一样暴露在烈日下受苦。
就像黄聆自己一样,看着就让人难过。
因为今年夏天,家里老人离世黄聆终于被叫回了家。
她其实一点也不想回家,她和过世的老人没有多深感情,她认为只是因为这层血缘……或者说是父母的面子而不得不出席。而且最重要的是,她回去以后话说不到三句,肯定就要开始催婚了……老天爷!是她不想恋爱吗?媒人给父母介绍的不是镇口宰鱼的锯嘴葫芦,就是大了自己十几岁的离了异老男人!
黄聆在高铁上一边心疼自己的全勤奖打了水漂,一边在脑海里给自己即将要应付的话题预设答案。丧眉搭眼地捏着鼻子咽了两口冰美式,继续在电脑上敲敲打打。
“我在这儿呢!”家乡的夏天唤醒记忆,热浪在干裂的柏油马路上翻涌,燥得人喘不上气。黄聆站在原地望着父母的身影,穿过人群一点点变实。莫名地感到局促。“……怎么都来了?”
“你以为我想来啊?那么热的天,还不是你爸说怕你热着了。”母亲顺手接过半袋零食,攥住了左手抹擦了两把掌心,“手咋这湿?车上没开空调吗?”
“没,空调开的可凉了。刚才赶工作敲键盘来着……我不是临时请的假嘛。”黄聆觉得嗓子有点冒烟,噎住似得吞咽唾沫,难得观察了一会儿母亲的表情才开口,“怎么样了?”
“嗐,我没事儿。你姥爷昨天早上走的,没病没灾的,这会已经在殡仪馆了。你姨妈她们都在呢没事儿。你回来吃饭了吗?”
“我吃过了。”
“那行,那我们直接回去,你这也没啥东西,就先放车上吧。”
“行。”
还是那栋老房子,从土块垒的变成砖块垒的。但是人少了一个,只有个干瘦的老太太坐在那,好像和以前一样,咋呼着喊黄聆吃饭。
但是家里没有饭。宴席摆在酒店里的。
黄聆坐在客厅,亲戚喊了一轮又一轮。跨过门槛不管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她都喊。和她上班没什么区别。她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也帮不上忙,只好坐在沙发边上,尽量不给人添乱,有人搭话就说两句,没人搭话她就看着。她发现大家忙得团团转的时候,还有一个人和她一样“闲着”——那个干瘪瘦弱的老太太只是假装忙得团团转。但黄聆没有说话,只是静悄悄地看。
总有人跟老太太搭话,好似关心似得问这问那,但是问出来的问题都大差不差,算是礼貌地问候和关心。而老太太也没什么文化,只是一味地操着口音回答:“哎哎!好着呢!放心吧。”
和问问题的人一样,标准的回答。
黄聆觉得奇怪,这些人莫名其妙的出现在这里,还说着刻板的话。她觉得现在这个场面像是她掉入了某个游戏界面,这里的人都是她见过或是没见过的NPC。
直到随着母亲一起去了殡仪馆。
黄聆看到睡在玻璃棺椁中的老人没觉得害怕。她觉得他只是睡着了。玻璃棺椁像是垫起很高的、精致的床,四周摆着纸扎的别墅、金元宝和麻将。看起来金碧辉煌的,比起在那砖块垒的房子里漂亮多了。身后就是七大姑八大姨在角落的桌椅上坐着,桌上摆着凉菜和酒正吃着,有说有笑。她感觉得到他们是真的开心。
“你姥爷是喜丧。”母亲夹着一筷子凉拌牛肉喂来,“九十多岁,没病没灾。就睡了一觉,睡醒人就走了……这是喜丧。”她言语间携着一股酒气,“要不要也喝点?”
“妈,我不喝了。”黄聆一时间有点不知所措,但她惯会观察,也惯会保持沉默。
她突然想起,今天忙得团团转的人好像没有她的母亲。她想,她今天在哪、在做什么呢?黄聆回头看了看珠光宝气的床。安安静静的床,没有人气的床。她觉得这个问题问不出答案,没有人知道、也除了她没人会在意答案。
黄聆忽然想,为什么妈妈不问问她什么时候找对象。
夜里的风有些凉,这里只有床和酒,空旷的风就从敞开的大门直直的闯进来。床前的灯晃动两下,身后的酒掷地有声。
“我要守夜,你们回去罢。”
“行,进去吧,别着凉了。”
母亲披着麻布站在门口向外挥挥手。月影朦胧罩在所有人身上,是个雾天。停车场的树被风摇曳的吱嘎作响。黄聆回头望,她越来越小的模糊身影逐渐与干瘪的老太太重叠。直到重重树影包裹住视线,只剩下路上朦胧的月光。
“爸,其实我在谈恋爱了。”黄聆冷不丁的开口,“只是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是最后和我结婚的人,嗐……谁知道呢。”
……
黄聆是三天后回的公司。
那天晚上她站在跑步机上发呆,望着那块窗口的树影长出的新芽评判不出对错。
只是那里好像有阳光,也许只晒一会儿,运气好的话,也许能晒得更久吧。嗐,谁知道呢。
END
备注:
评论要求:无。(求知/笑语/无声)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笑语
1、
王陆出生的那天,天上落了个扫把星。
按王陆的世界观里,那玩样儿学名叫哈雷彗星。
王陆来自另一个世界。一个科技高速发展,一个核弹能把武侯县移平的世界。
所以,王陆自打这辈子睁眼开始,目之所及,全是愚民。
王陆少爷,从小就高人一等。而在王家村大多数人的视角里,王富贵家那小子,人不坏。就是别人在做什么,他就不做。
人家孩子刚出生要哭呢,他不。
人家孩子穿个开裆裤满街跑呢,他不。
人家孩子学习不好给先生骂呢。他不。——他把先生说哭了。
他有点叛逆。
-
“毕竟小爷我明显拿的是个男主剧本啊。”长大的王陆小爷双手一扬,捋了捋自己并没有刘海的发型,表达了他对人生的不满。
作为一个“年少有为”的“有志青年”,王陆落在了一个要娱乐没娱乐,要科技没科技的架空世界,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点憋屈。
“毫无挑战!毁我青春!”
于是,在某天某个仙人骗了他的小金人,啊不是,小铁人,并且说他没修仙根骨之后,王陆做了来这个世界最认真的决定——他要修仙。
毕竟一个天生开着挂,头顶另外世界知识buff的人,放眼望去,整个世界都是他的特殊通行证。王陆都没觉得修仙有什么难,不就是上个仙门,过个关吗。
他都想好了,到时候修炼成这世界的第一仙王,什么地球,月球北斗星,没事儿他随便穿越。
到时候没准回家《火影》都完结了。(真的完结了,早几年就完结了。儿子都生了。)
所以王陆上灵剑山,不过是一个一时兴起的决定。
至于什么时候栽进去的。
大概是……理由有三,第一是秃头峰实在太穷,第二空灵根实在是没法修炼,还有……
还有……
-
王陆第一次正式将海云帆纳入自己生活范围,大概就是那个坑队友坑。聪明人看人总是比较有优势,第一眼能感觉到海云帆的特别。
虽然这个看上去温文尔雅的小少爷,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傻白甜,但同样的,他对自己并没有恶意。聪明人的交往从来就是各取所需。
虽然王忠是不错,但他太蠢。跟着他混了7年也没混出什么高一点的智商。他们缺乏心灵交流,深入交流。
王陆缺知己,太缺了,王家村那民风淳朴的地方,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无敌,就是如此的寂寞啊……”小少爷叼着根狗尾巴草,看着天空,眼角滑落了一滴少有的眼泪。
而海云帆,几乎就成了老天送来给王陆的最佳队友,好用,聪明,还……长得好看。
“颜值也就比本少爷差那么一点点啦。”王陆用手潇洒得一摸自己的额头。“收了。”
所以,他一路上对海云帆都挺照顾。
如果说海云帆在金桥上说要和他结伴同行是另有目的。那王陆早八百年就对这模样俊俏的小少爷心怀不轨了。
好货要早抢,小爷可不是傻子。
-
在王陆的至理名言里,人生有四大铁。“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负过伤,一起分过脏。”
而海云帆后来几年,体内含铁量逐年升高的原因有很多。
但最重要的一点,王陆所在的无相峰——他穷。
“小海,我师傅那个疯女人,又把我开赌局赢来的钱抢了!她这次学乖了,连我裆里的都没放过!”
“所以……王兄……”海云帆微微一怔,手指朝王陆上下扫了一遍,最后停在某个尴尬的位置。“你……还,还好吗?”
“不好!”王陆鼻子一皱,整个人往海云帆肩膀上蹭,边蹭边咕咕。海云帆比王陆矮点儿,他还得弯腰。
“王兄你别担心。”那时,小海拿出了他的符咒。“我最近学习的符咒很不错,或者我可以试试多做些符咒,我的保鲜符咒,和营生符咒还是很吃香的。王兄,你需要多少灵石,没准我可以努力一下。”
你看,他多贤惠。
你看,他多体贴。
妈妈我要……(妈:你闭嘴!)
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很多的傻子,傻子可以被王陆骗。
这世界上也有很多聪明人,聪明人可以和王陆合作。
这世界上也有很多王陆打不过的人,那些人以后将变成一座座被王陆跨过的高山。
而海云帆有些不一样。
他说不出哪里不同。但确实是不一样。
王陆第一次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他阵用海云帆送的隐身符站在滕云堂顶上,缥缈峰四周都是环绕的雾气。
他站在一截瓦当边,风把他的白色塑料雨衣,不是,是真传弟子服吹得猎猎作响,他双手交叉在胸前,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是微微垂眸看着地面上的一切。
——内门弟子放学了,陆续从滕云堂出来,再成群结队来来往往要朝宿舍走。
他就这么静静看着。
——这是他这么多年来很经常做的是事。
小时候他躺在襁褓上看他爹他妈给他摇摇篮哄他睡觉,一个两个笑的像傻子。
后来他会走了,给狗脖子上挂了个树枝,挂了肉,骑着狗吓唬了整条街的小孩,看着他们鸡飞狗跳。
后来他上了私塾,他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和超时空的智慧碾压了先生,看着他先生嘤嘤嘤得咬课本。
他像是一个误入副本的人,在来之前和系统充好了外挂,他的一切都如鱼得水,要什么有什么,做个门派测试还要达成一个全通成就。
但他就是觉得有点没意思。
他站在风里,阿秋得打了个喷嚏。——然后远远得看见传送阵里来了一个人,穿着普通弟子的衣裳,头发衣服都打理得整整齐齐。
他像是风在法阵里转了一圈,却像是感应到了什么,落地后,朝着他的方向扬起了头。
那人笑了笑,传了个传音纸鹤过来。
“王兄,是你吗?”
王陆那时候像是个调皮被抓包的小孩,他双手叉在胸前,却忽然低头笑了起来,额边两缕发丝随着他低头的动作被风扬得飞起。
他那天心情不错,连落在海云帆面前,勾着他肩膀的时候,脚尖都是点着的。
-
王陆从十岁之后就很少再梦到原来的世界。
一是因为记忆有点太遥远,二是他开始慢慢接受自己没法回去的事实。
世上有种东西叫做纽扣。
系着事物的两端,一旦断开,看似密不可分的东西,就会发现其实早已毫不相关。
从穿越到这个世界的那天,过去的一切都和王陆没有关系了。
王陆聪明,接受事情很快,也薄情寡义。
所以他没有为他过去的亲人怎么哭过,他甚至都没有常去想他们,因为刚出生的孩子有哭的权利,长大之后就没有了。
毕竟他有爹,他有妈,他还有青梅竹马。
而现在,他还有了师傅,还有了这倒霉的每天要泡的药浴,和那坑爹的无相剑骨。
要说王陆长到这么大,人生里第一次遇到的坎,就是那空灵根和无相剑骨。
王舞是个魔头,是个被摘去节操和靠谱度的如来佛祖,逮着他这个无法无天的孙悟空就往那药浴里按。刚开始那几次王陆都觉得王舞是不是看上他,想要泡他。
结果他确实被泡了,泡药浴,泡到每天都快脱层皮。
还好他身边有个海云帆。
他也不明白,找个人唠嗑,说话其实大部分的时候都是王陆在说,他满嘴计划,满嘴抱怨,满嘴的高铁火车,但他觉得整个灵剑派,也就和海云帆或者王舞聊天有意思。
但王舞欺负他,他搞不过他师傅。
可海云帆好,有多好。他乖,乖了还贤惠,贤惠了还好看,好看了还面皮薄,有的时候调戏一下,本来白白的皮肤会泛红,耳朵会和块滴血一样。
每每这时候,海云帆会把头偏过去,有些生气却又不失礼貌得说。“王兄,你别闹我了。”
王陆就会偷着笑,笑道胸腔里那点烦闷都散了,轻快得像是要给起来。
他想,世界上没有王陆小爷做不到的事,如果有,那就是方法没对,他明天就会想出来。
特别在海云帆面前,他想要无所不能。
-
“师傅!我明天就想要统治世界!”
“倒霉徒弟你做梦吧——!”下一秒,他被王舞的翠竹剑打得“嗷嗷”得。
-
第一次带海云帆进藏经阁的时候,王陆还没有经验。
他是把海云帆背进去。——双手叉腰,勾着海云帆的腿,身子前倾,背着人一步一步脚印。因为海云帆贴着隐身符,搞得王陆像一只努力要站起来的王八。
旁边守门的师弟们大为诧异。“王陆师兄,你怎么了。”
“我腰疼。”那天他俩刚吃完饭,海云帆重量增加了两斤,王陆肚子也滚圆,背到一半王陆还闷闷得吞了一个“嗝”。海云帆正挂在他肩头,听见了,就在他耳朵边,小小声笑了一声。那声音很软,像是小虫子在他心口挠了一下。
“你笑什么?”王陆不乐意了。
进了藏经阁,海云帆用书挡着脸,捂着笑和他鞠躬道歉。“实在觉得王兄,太过辛苦,心中感激得友如此,喜不自胜。”
我信你个鬼!
其实王陆很好能分清海云帆究竟是在骗他还是在说真话。
他懂海云帆,海云帆也了解他,他像是一汪水,流经王陆的脚下,一开始只是看着清澈,透亮,带着微凉,接着一点点漫过他的脚背,浸没脚踝,漫上膝盖,抚过手腕,最后直至胸口,王陆仰身一倒,便心安理得溺在里头。
那水淹不死他,那水待他温柔,总能恰如其分得在他心里漾起涟漪。
他喜欢得很。
所以他开始为海云帆打架,为他对抗朱秦,带他去小青云,因他接受琉璃仙的擂台,甚至后来,他想为了海云帆他踏平军皇山。
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会下意识将海云帆护在身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所有规划里,一定会出现海云帆这个名字。
只是他某次极少的梦里,又梦到了过去的世界,那世界车辆飞驰,霓虹闪烁,灯红酒绿带着他曾经无数次的向往怀念。
然后有人在他身后喊了一声。
他醒来睁开眼,是海云帆的脸。
那日他穿着冬日的长裘,脸上带着少有的惊喜似的笑。他说。“王兄,下雪了!”
-
常年四季如春的无相峰,被内门弟子的一次法术实验搞得四月飞雪。
方鹤长老在玄云堂大声咆哮不要做这么奇怪的实验,被风吟乐呵呵得说换个季节也不错。
于是所有人披上了长裘,少见的隆冬大雪中,春日开的桃花了纯白的雪花面面相觑。惊蛰后的昆虫给雪烫了脚,滋哇乱叫得埋回土里思考要不要过冬。
他们落在缥缈峰上时,外门弟子和内门弟子和一群疯狗一样在雪地里打滚。
闻宝的一柄玄铁剑被征用了,插在雪人身上被当了手。
小琉璃拱了个超级玉米雪人在雪地上,“师弟师弟”得喊他们来看。
王陆瞧着心想着都什么牛鬼蛇神。
他回过头,才发现海云帆已经在雪地里玩疯了。
军皇山四季如春,海云帆从出生以来就没见过雪。他手上防护咒都没有,徒手抓着雪在手心里团。他身上一件白色长裘,里面露出普通弟子的蓝白衣裳。脸上尽是少有的笑。
他朝王陆喊。“王兄!雪是冰的!”
初春的晨光落在他的眸中,一阵流光。
王陆心口猛地一动。
下一秒,海云帆一个雪球砸进了他的怀里,在他胸前散开。
雪的确是冰凉的,顺着他的脖颈就划开,落进心口冰冰得却让心跳快得异常。
那瞬间,四周的嘈杂声一下子撞进了他的胸口,他闻到了草木的清香,感受到了雪的温度,听到了积雪落在地面的沙沙声响。
他张了张嘴,像是迷茫又像是慌乱得看着海云帆。
他有些无法理解,有疑惑得感受到了沉甸甸的重量,他似乎在空中飘了很久,终于在此刻尘埃落定地落了下来。
这是属于他的世界,有他的父母,他的朋友,他的师傅,他的门派,有他从出生以来一步步踏出的脚印。
他叫王陆,生于此,长于此,带着前生的记忆,却不愿离去。
而他眼前这个人,他叫海云帆。
缥缈峰的树梢的雪摇摇欲坠,树下的少年人目光深远,凝视着不远处奔跑的人。他喊了声。“小海,等等我。”
那一刻,雪落了下来,擦过他的肩头。
他奔跑向前,有个人,稳稳得落在了他的心上。
-END-
《神愿》甄栩瑶
评论随意
……
我是这片无序中的第一抹灵智,是这蒙蒙混沌中的光亮,是日升月落,变幻无常。
我看着岁月变迁,生命繁衍,看着世界变化万千,但无论风云如何变幻,从来与我无关。
以为会一直这样,直到世界不需要我,亦或是这个世界消亡。
但,那日霭霭暮色中,自天边涟漪中跃出的你,打破这个世界的静谧。
第一眼望见你的身影时,我就知道,你不属于这里,纵然你与我连了那么多因果,这个世界也困不住你。
……
我是众神黄昏时,沐浴漫天散落的神力而诞生的青鸦,因为众神血肉而得到生命升华。
在我觉醒之前,一直羡慕的是修道院的修女,她们白净而圣洁,她们高尚而美丽,她们温柔善良而受人敬仰。
我常倚在树梢,一边用仰慕地目光看着殿堂中的她们,一边提防着教众与顽童的打杀与驱赶。
是啊,毕竟我是一只代表着诅咒与死亡的乌鸦,是一只嗓音聒噪,叫声难听,只会为人带来不幸的乌鸦。
一只丑陋而象征灾厄的乌鸦,又怎配沾染天堂的光辉?
直到,那场灾难的发生,一场铺天盖地的血雨从天而降。
错愕间,沉重而滚烫的神血,狠狠地击打在我的背上,那铺天盖地的炙热像是要将我整个击穿一般,将我重重地掼在了地上。
不知多久以后我才醒来,平日中富丽堂皇的宫殿已经坍塌成一片废墟,郁郁葱葱的森林,也早已成了一片荒漠。
唯一熟悉的,只有似火烧灼的残阳挂在天边。
我张开翅膀,顾不得惊诧于体内磅礴的力量,只看到这里早已没有一丝生机。我不知为何会这样,此刻我只想逃离。
心念起,只是一瞬间,便来到了另一个世界,眼前不再是荒漠,而遍地盛开着妖艳的曼陀罗,心巾一松,我落在地上,却只觉得足底滚烫,原来,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表面之下,竟然是另一片焦土。
心念再转,仍是一副破败景象,无论转了多少个时间空间的节点,直到我熟悉这副身体中的力量,直到我早已凌驾昔日仰望的神灵,也未曾找到任何一个生命。
为什么会这样?
难道我真的携带着死亡与灾厄吗?
是由于我的降临才导致一个又一个的世界毁灭吗?
所以万物皆灭,只有我独自苟活下来?
一个又一个问题在脑海中升起,身体却仍机械的碾转于各个时空节点之间。
下一秒,身处于飘渺云间,耳边悠悠传来渺渺仙歌。
愈渐灰败的心底,猛然爆发出希望的光。
“这…这是!”
开口,声音却再无之前的嘶哑与难听,而是清灵婉转的人声。
却无暇顾及这些,展翅向着仙歌的由来处,激射而去。
“我…我终于找到了吗?”
“有仙歌,有人在,竟然还有存活着的世界。”
宏伟而又古朴的建筑,在瞳孔中渐渐放大,那动听的音乐也越来越清晰。
一想到在几百年之后,即将要见到活生生的人,除了我之外仍存于这世间的物种,鼻头一酸。
“我找你们找的好苦啊”
“还有人在,原来我并不是灾难的象征,诸神黄昏也并非因我而起,千千万万的废墟世界,也不是因为我的降临才导致的。”
“原来我只是我而已。”
长叹一口气,伸手推开了厚实的大门。
建筑内富丽堂皇,却没有半个人影,看到眼前景象,一下子怔愣在原地。
“人…人呢?”
“都出来呀,我不是坏人。”
伴着绕梁的仙音,我寻遍了整个建筑。
……
我一直以为我是个看客,也只愿做个看客,但那一天,看到她怔愣的神情和逐渐暗淡的眸子,我忽然动摇了。
我目睹了她的成长,知晓她所有过往经历,洞察她所有痛苦折磨。因为那也曾是我经历过的。
但漫长的时间早已抚平过往的伤痛,对生命万物的不敬与不羁,早已为我解开任何牵绊我的事由,漠然和无视才最符合神灵的身份。
亿万年的时光本应抹平我所有情感,但不知为何,再看到他眸色暗淡下来的时候,过去的回忆突然被重新点燃。
却没等我回过神来,她早已消失在眼前。
那一瞬间,作为世界意识的我,没来由的,竟然有一丝慌张。
这是我觉醒之后的第一次,事态脱离了我的掌控。
这段时间里,无论如何寻找,却再没有找到她,心底渐渐生出两份不安,一份是作为世界意识的本能,而另一份……
再找到她时,却出现在我所在的世界,顾不上调侃一句真是灯下黑,看着她如今的状态,眉头紧紧锁起。
第一次见到她时,还是青鸦的形态,羽翼中暗暗藏着一些黑色丝线,那时本以为是她与这个世界的连接,或是与我之间的因果。
但这次不同,现在的她已然化为人形,身上神力翻涌,丝毫不弱于我,但身上所束缚的黑色丝线,同样如同野草一般疯长,像是一层厚厚的茧,快要将她包裹住。
而我隐约的瞧见,那些黑色丝线的源头,竟然隐隐指向着神格的方向。
“这是什么?”
心中顿时惊起滔天巨浪。
我放弃所有用于沉睡时间,连着观察了许久,才骇然发觉,那黑色丝线竟然是随着她的神力增长而增长的。
于是我化身为人类,以探求的黑色丝线的真相,解开她与这片世界的孽缘为名,靠近同样化身为人类的她,接近她。
我看着她的眼神渐渐重新明亮,我看着他重新恢复往日的神采,我看着她终于谢谢那些本就不应该他背负的包袱,活成了她应该活的样子。
真的好想一直看着她,一直陪着她。
却发现,无论如何也斩不断黑色丝线与她的连接,甚至连阻止的黑色丝线吞噬她的速度都不能够,而如果我不能够阻止这一切,黑色丝线吞噬掉她的那一瞬间,便是死亡降临之时。
发现真相的我彻底慌了,自觉醒以来的亿万年间,从来没有这般惊慌无措过,那一刻,突然意识到,作为世界意识的我,竟然这般渺小。
不能再继续这样下去了,她才刚刚成为神灵,刚刚找到生机,刚刚放下执念,摆脱掉对自我厌恶的束缚。
而我,已经存在了亿万年的时间,我活得太久太久了,久到已经厌烦,久到早已被时间抹平了所有的棱角,虚无了过去,也看不到未来。
所以,不如就这样吧,我的勇气和热血早已就是在漫长的时间里,而她则好似冉冉升起的新星。用世界意识的熄灭换取一个伟大神灵的诞生,我相信,她一定会比我做得更好。
……
当我不再寻找新的世界和生机,当我不再追问过去,当我放下执念,准备就这样漂泊在时空中,一直到寿命耗尽,枯竭而亡,我却来到了一个鼎盛的世界。
我不知该谢谢我的放弃还是怨恨这命运的愚弄,但我已经累了,我不想再漫无目的,永无休止的在各个时间空间的节点来回转,像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连自己都唾弃自己的可怜。
就找一个荒山野岭住下吧,青灯古佛,了却这罪恶的一生。
虽然我不相信真的有什么神灵能够渡尽我的罪恶,就算是有,也在我曾经带去的一场又一场的毁灭中死绝了吧。
近日里,总是能够听到来这里上香的人类说什么否极泰来的话。
不屑嗤笑, 否极泰来?如果真的有这么玄,我何苦熬了几百年都没有看到过希望。
但偏偏,在这样万念俱灰的时刻,我似乎找到了一些别样的东西。
人类的情感真是件奇怪的东西,不过几个月的时间,我便顺理成章的和他并肩走在山间小路,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仿佛压在心头的阴影都散了一些。
他总能带给我一些都属于人类的新奇的体验,和欢喜的情绪,让我不由得沉浸于其中,或许这样的情愫就是人类所说的感情吧。
只不过有时,他看向我的眼神会变得无比深沉,即便我身为神灵,拥有无比强大的神力,也无法揣摩出他转瞬而逝的复杂神色中所传递的意义。
不过那又有什么呢?要知道,我是一位神灵,是可以与他并肩而立一同看斜阳,也可以弹指之间杀死他的神灵。
所以,我学会了人类的自私,尽情的享受着他带来的温暖与快乐,享受自出生以来从未接触过的,名为爱的东西。
我贪婪的吸取他身上所有的情感,并用那些情感滋润自己,填补永远也无法满足的空洞。
我以为,这样的情况会一直下去,直到他渐渐老去化作一捧黄土,我再接着去寻找下一位。
却不知不觉间,习惯了他的存在,习惯了他的喜爱,习惯了他的奉献,甚至诞生出放弃神格,和他一直在一起,这样愚蠢的想法。
还好,他足够了解我,所以并没有让我过多纠结,我就亲眼看到,他在我不曾注意的瞬间,扭转某个即将发生的人间悲剧,随即淡去身影,消失不见。
那一瞬间,一切都真相大白,原来所谓的爱情竟然是个陷阱,他接近我不过是另有目的,这个世界没有神,而我的降临,又裹挟着深入骨髓的罪恶,这个愚蠢的人类想要救世却又无法正面与我抗衡,他只好与我虚与伪蛇,选择了另一条弑神之路。
也是,如果不是有所图谋,又会有哪个人类能够这样对我予取予求,又如何能够容忍我的尖酸刻薄和恶毒?
“呵,爱吗?我可去他妈的”
那一刻,我内心毫无波澜,甚至还有些想笑,想我这给无数世界带去无尽灾恶的死乌鸦,终于也有栽了的一天。
不过,能被爱着的人图谋计划,对于我,也算是福报善终了。
“不愧是我看上的男人,果然有勇有谋。”
挟持众多人类,堵在他必经的路口,戏谑的挑起唇角。
“不过下回不用这么费劲了,我最喜欢平等交易,想要我的命,直说就行。”
……
计划一次又一次的跑偏,但我已经没有回头的路了,就当是我图谋她的神格而出现在她身边,等她再次醒来,一切都结束在她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多好。
但却在血色燃烧天空的那一刹那,我才知道,我彻彻底底的错了,她不是什么都不知道。
我一直在为了献祭,为了解救她而布局,她又何尝不是?
“狗东西,你给老娘记住,你欠老娘的,给老娘笑!
………
《神愿》甄栩瑶
夕阳残 似火烧灼 在无人烟的荒漠
霭霭暮色中 青鸦无声滑过
夜空起涟漪 复又无波
是谁于时空不断辗转着
是孤独的 神者
见过秽土中绽放的曼陀罗
听到九天传来的渺渺仙歌
时间空间无数节点中穿梭
我是时空监察者 亦是掌控者
用永恒的灵魂 拥有永恒的冷漠
直到我遇见了 那转折
原来这是寂寞 一直以来都未曾有过
才发现 如此折磨
自从你点亮我 日月都无往常卓烁
我愿坠入世间 放弃永生 挣开枷锁
亲手 将你 触摸
将热烈的爱意 对你 诉说
从我遇见你的一刹那起
方知整个世界 存在的意义
是为了成全我 在此找到你
我所有的足迹 在你身前汇聚
你的悲和喜 足够让我 有勇气
或许这就是爱的魔力
可是谁能想到 所谓的爱情 是个陷阱
多可笑 我的真情
身陷绝死困境 原来神也 不是万能
看着我 告诉我 想要我命
只要让我 再见 你的 笑容
不就是一条命 就当 一次 梦醒
与其在你 记忆之中 慢慢的 腐朽没落
不如让你 来恨我 永远都 别想再忘了 我
不如做 悲情角色 在你记忆 之中铭刻
用生命 告诉你永远爱你的 是我
世界都在悲号 我赌这之后 你忘不掉
我的笑 火中燃烧
只要是你想要 直说就好 给你便了
只可惜 新的神 我看不到
别无所求 你能 开心 就好
我相信你 比我 更加 闪耀
是原创词改文,因为着急了,所以收了字数,有点烂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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