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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泡在酒吧里的那段日子里听过不少酒鬼在醉酒后从嘴里吐出的疯话,无一例外,都是围绕着钞票、女人、权力、家庭打转。而在几杯波本下肚后,他们要么无端痛哭流涕,像个不小心丢了买糖钱的孩子,要么喋喋不休地向人倾诉不成段的句子,对着自己前方不知名的空气大骂一通,而后又突然开始忏悔曾经的过错。但偶尔还是会有些不一样的,曾经有个醉汉跌跌撞撞地爬到我坐的那张桌子面前,他仿佛领受神谕的古代哲人,张开酒臭味儿的嘴冲我说道:先生,你知道吗,雨其实构成了我们这座利爪之城的二分之一。接着便一头栽到在了桌子上,连带打翻了我面前放的那杯螺丝起子。
他说得没错,利爪市的一半确实是在雨里的,这并非一个富有文学色彩的比喻,而是所有人的确实感受——如果一半是雨水,那么至少还有一半是酒精,抑郁情绪和季节性的风湿关节炎。后三样东西都是因为前者而起,最终形成了一个不断下行、抵达死亡的漫长螺旋阶梯。与其通过走楼梯的方式,我倒宁可希望自己在哪天回家的路上被人在脑袋上狠狠敲一闷棍,然后装进麻袋里抛尸泰姆士河。
我第一次把上面的比喻当笑话讲出来是在某个和路易斯·c·海沃斯接头的日子——至少大部分情况下我们是在交换情报,少部分则是在做成年人在觉得无聊时会一起做的事情,前者到最后往往会发展成后者,正如后者和前者拥有在本质上相同的出发点。
还是说回那个笑话吧,他没笑,而是用委婉的方式告诉我:干我们这一行的人大部分下场都是这样,要么沉到水的河里,要么沉到血的河里。我问他具体是什么意思,他卸掉那对螺钿袖扣,说这是他想出来的比喻,和我那个一样属于某种侵入型思维在头脑里留下的涟漪。死的人够多,或是你在他们身上开出的口子够多,血就能在尸体底下汇聚成一条等比例缩小的泰姆士河。“菲尔马,自你当私家侦探以来,你见过的死人究竟有多少,多到能凑齐八百万种死法吗?”
“差不多吧,或许差远了。”我回答道。然后在他的示意下靠近,用手解开那条缠在他脖子上的领带,丝绸质地,给了我的手指一个冰冷的蛇类绞杀,“我不知道我该不该继续这样做——你在上床前想先抽根烟吗?”
“你指的是哪方面:现在的任务,还是指我们现在马上要做的?”他离我很近,半靠在枕头上,说话时能闻到隐藏在布料下的香水气味,像个宿醉的心理医生。“我们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不堪。菲尔马,至少我是目前为数不多还愿意站在你这边的人——这是你要的烟,还有打火机。”
“你更愿意听到哪个答案取决于我最终会说哪个答案。因为白厅的政客们会在我说不或者退出后拧断我的脖子,我的,而不是你的脖子,路易斯。你可以站在我的身边,也可以随时退出去,因为这一切和你根本没有关系,和我活着还是死了也没有关系。”烟盒里没有烟,三支安培瓶在里面闪闪发光,我颤抖着手拿出其中一支,只觉得它轻飘飘的,有着和实际不相符的重量,“它是什么?”我听到我的声音在问路易斯·海沃斯。
“「你希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你不是没有野心,可是你却缺少和那种野心相联属的奸恶;你的欲望很大,但又希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却又要作非分的攫夺。」”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你以为我是在让你自裁吗,菲尔马,我想让你稍微感觉好受那么一点。你在害怕,害怕自己有一天会死,并且死得莫名其妙,像个还没开封就被酒保当械斗工具抡了出去的加利安诺。我曾经也这么想过,但我现在什么都不想了,除了我正在做的事和你说的那些白厅政客正在做的事。死就是这样的,你幻想它是把挂在你脑袋上的短剑,它就会停在那儿不动,直到某一天真的掉下来。点根烟吧,我陪你一起。”
我把那条领带扔在一旁,然后开始解自己的扣子,袖口上的扣子,衬衣的布料一路从皮肤往上滑,停在小臂的关节处,然后勒在皮肤上的是止血带,我什么都不想了,安静地看着安培瓶的脖子被路易斯用两次弹指断裂,
作者:江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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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梦的开始
阳光明媚人满为患的步行广场,道路两旁摆有各式各样的摊位,游客们享受着难得悠闲时光,逛吃逛吃中不忘打卡拍照。
言星阳站在路中央,捏了一下自己的胳膊。
坏消息,挺疼的。
“嘶——这是做梦吗?给我干哪儿来了?”
如果没记错,她刚刚还在家里睡觉来着。因为周五有个项目要交报告了,她今天加班到很晚,回家简单洗漱后就躺下睡了,连最爱看的小说都没看。
怎么这一睁眼就跑到外面来了?
再低头看一眼穿搭,穿了几年退休成睡衣的纯棉T恤,去年夏天公司团建激流勇进结束后买的大裤衩,还有自己的小黄鸭拖鞋……
确实是自己的睡觉套装。所以,自己突然得了梦游症?
睡觉前一个地方,醒来后会出现在另一个地方的神奇病症?
“阿姨。”
就在她左右脑互搏时,腿边响起一阵软糯的呼唤。
穿着白色花边裙子的小孩儿正怯生生拉着她衣角,饱含泪水的眼睛里一半是害怕一半是祈求。
看在她可爱的份上,不计较称呼喊老的过失了。
“我跟爸爸妈妈走散了,您能帮帮我吗?”
小孩儿语言表达清晰,言星阳判断年纪应该在小学左右。毕竟现在孩子的身高成谜,一米八壮汉可能才年满十二岁。
“可爱的小宝贝,你叫什么名字啊?”言星阳拉起小孩儿的手,顺着人流往出口方向去,那里站着一组特警,更重要的是还有一名女警在防暴车旁,可以把孩子托付给他们。
小孩儿顺从握住言星阳的手,还有点儿使劲儿。她好像在发抖,但并不明显。
“我叫吴阅潼,今年5岁了,在阳光幼儿园上大班。妈妈说下个月就要去新学校了,我是小学生了呢。而且,而且哦,妈妈还说我们马上就要搬家了,要搬去姥姥家住了……”
“哇,潼潼宝贝真棒,要成为小学生了呢。”言星阳充分发挥打工人的主观能动性,边夸边套话,“那潼潼还记得爸爸妈妈的名字和电话吗?”
“爸爸叫吴山,妈妈叫于鑫悦,今天爸爸妈妈都休假,我们约好一起出来玩的……”吴阅潼另一只手揉着裙角,把父母电话都背了出来。
几句话言星阳便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简单来说就是一家人出来逛街参加活动,粗心的丢了孩子。
她心里悄悄松了一口气。
还好,只是走失而已。但坏消息是,她没有手机,没办法打电话找人。两手空空,口袋也空空。
没多久广场到头,言星阳如愿把孩子交到了警察同志手中,完成了这次助人为乐限定活动。
之后,没有手机的言星阳盘算着到底是借手机给老板打个电话请假、借钱打车回家拿到手机后加好友转账还是干脆放空一天慢悠悠走回去。
然而就在她打算绕过警察往马路边走时,人群忽发骚动,一满身是血的男子从花丛中持刀杀出,越过言星阳,还在滴血的尖刀擦着她耳边,捅进转身护住小孩儿的女警脖颈……
滚烫的血液喷溅到言星阳脸上、衣服上,她下意识闭眼躲闪,但耳边却瞬间寂静无声。
阳光似乎消失了一瞬,再次睁眼时,她又回到了集市中央,人群吵吵嚷嚷,两侧叫卖不绝,腿边还站着一穿白色花边裙子的小姑娘,怯生生叫自己阿姨。
言星阳猛然低头,自己身上很干净,一如最开始。
“时空溯洄……”
先别管这是不是梦,是梦的话最好,只要想办法醒来便能解决一切,但如果这不是梦——言星阳都不敢想象自己到底是拿了无限流剧本,还是拿了异能觉醒剧本。
但总而言之,再试一把,先破局。
作为一名合格的打工人,解决问题永远是优先选择。
“按照套路来说,时空溯洄类型一般都存在一个循环节,无论过程怎么变化,循环节岁不会改变的,只有打破循环节才能结束循环……”言星阳回想自己此前的行动,简单的带着小孩儿去找警察,然后交代事情经过,再然后事故发生。
“那这次前面都保持不变,试试保住警花。”
控制变量法的含金量还在提升。
思考结束,言星阳猛地低头看向抓着自己衣角的小孩儿。刚刚一直在喊阿姨的吴阅潼吓得赶忙松开手,黄豆大的眼泪开始往下砸。
“对、对不起……”
“小孩儿,你要叫我姐姐。”说完,她蹲下身子一把抱起吴阅潼,快速往集市出口走去。
几分钟后,言星阳顶着吴阅潼震惊的目光再次交代完手里小孩儿的由来。不过这次,她没有把孩子交给警察。
“不忙接,你们先找找孩子家长,我搁这儿陪着她玩会儿。”言星阳社交微笑,按下警花抱孩子的手,“我也没啥事儿,看着孩子不打扰你们正常工作。”
警花听完感激一笑,“那辛苦美女了,我先联系集市负责人。喝水吗?车里有——”
“看到了看到了,需要我们自己拿!”她紧接着问,“那什么,现在几点了?”
“十点十七分。”
“好的,谢谢。”
社交结束,警花走到一边给负责人打电话,还腾出一只手拿第二部手机给吴阅潼父母打电话。
等待电话接通的时候,言星阳拉着小孩儿在防暴车旁边的荫凉里吹风,边看孩子边观察。防暴车旁边圈出来一个站岗区,三名着简装背心的特警在区域内站岗警戒,闲聊时说起最近食堂大厨感冒了,做饭老咸,他们反映两回了都不好使;每几分钟就会有一组巡逻民警经过,而等待五分钟后来的这一组,正好是上一轮警花被杀时的那组。
一名年纪也不是很大的老警长和两名年轻民警,其中还有一个是辅警,看得出来基层警力紧张了。
“小姑娘多大了?”
一口灌完一瓶水的老警长凑面前逗小孩儿。
吴阅潼抱着言星阳的脖子,小声回答,“我今年5岁啦,是大姑娘了。”
“哎哟哟,对,是大姑娘了,叔叔说错话了,给大姑娘道歉。”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根棒棒糖,“叔叔补偿你一根棒棒糖好不好?”
吴阅潼使劲儿摇头,“不行不行,妈妈说了不能要陌生人的东西!”
“嘿,警惕性还挺高。”警长顺势收起棒棒糖,反问,“那她是你什么人啊?爸爸妈妈有没有说过不能跟陌生人走?”
吴阅潼看看言星阳,又看看警长,语气变得认真起来,“姐姐不是陌生人!”
警长扭头,“认识?”
言星阳疯狂摇头,“不认识,自己撞上来的!”
初识人间险恶的吴阅潼瞳孔震惊想要反驳,人群忽然发生骚动。
还是那名跟被红油漆泼过一样的男人,像丧尸一样挤出人群,在言星阳头顶举起尖刀!
“闪开!”老警长下意识拽一把面前青年,自己与之换位,暴露在歹徒刀下。而早已准备好反攻的言星阳也被这一拽给整懵了,稳住身形的时候已经来不及阻止飞溅而出的鲜血。
这次言星阳是睁着眼,完整看到了时空溯洄的全过程。
其实也没啥过程,就是世界一黑,一亮,诶嘿,又回到复活点了。
“……淦。”
好消息,老警长被砍也触发溯洄了……算了,这也不算什么好消息。
言星阳抬手捏捏太阳穴,开始回想开局两次还记得的细节。
“事故发生的时间差别不大。”因为第二次是自己抱着孩子快步走的,比第一次速度要快不少。同样内容交代完捡孩子前后经过,第二轮还额外聊了一会儿天,可见歹徒出现时间差别不大。
“即使刀了不同的人,也还是会触发溯洄……或许这次可以试一试换个方向。”因为两次都是跟警察在一起,言星阳不好判断到底是刀警察触发条件,还是随便刀谁都触发条件
——甚至还不太清楚歹徒刀人是否跟吴阅潼有关。
“排除法,这次带着小孩儿往另一个方向走观察一下。”想到这儿,一个疑问在脑海中冒出。
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带着小孩儿?血衣刀男的目标到底是自己还是小孩儿都说不准,甚至还可能是警察呢。
吴阅潼原本坚定的抓着眼前大人的衣角,结果自己喊破喉咙都没得到回应,还听到对方跟神经质一样碎碎念,便悄悄松开了手。
算了,也不是非要这个人帮忙,要不换个求助对象呢……
下一秒,吴阅潼被人拦腰抱起。
“走,小孩儿,咱去碰碰运气,看怎么才能把你送到你那该挨揍的父母手上。”
但控制变量法的精髓就在于,单点突破。
这次先带着小孩儿远离警察,再试一次。
吴阅潼下意识揽住对方的脖子,一米八往上的广阔视野,让她多了些许安心。
2 又见面了
言星阳按照设想,抱着吴阅潼换了一个方向,但始终保持着扭头便能看到出口站岗点的角度行进。
尽管中间隔了一排摊位,但并不影响她夹缝中观察。
现下不急把吴阅潼出手,抱一段路后,看着人少了言星阳把她放下,让她自己往前走。
“你看那边就是警察,但是他们太忙了,我们稍等一会儿人少了过去求助。”言星阳一本正经的忽悠小孩儿,为了不被看穿,甚至拿出了面对甲方胡扯的严谨态度。
吴阅潼似乎相信了,她郑重点头,然后拉着言星阳的手继续往前走。不过她很聪明,知道一会儿还会返回去找警察,便没有走很远,就在这条通道上挨个摊位逛。她有很好的家教,面对新奇的东西心怀好奇,但并不会让言星阳买给她。
反倒是口袋里空得连声响都没有的言星阳很愧疚。这么可爱的小孩子在手边,到底是怎么忍住不给她买买买的!
哦,没钱啊,那没事儿了。
放任吴阅潼闲逛消磨时间,言星阳也没闲着,她环顾四周,试图收集更多信息。
“放飞地集市,5月30日—6月9日,举办地飓风放飞广场……”
她跟在吴阅潼身后,打量着诸多摊位,试图找到一家有贴日期标签的——别说,还真让她找到了。
抬头一看,还是熟人。
“颖姐?”
“呀,星阳!”
公司HR主管方思颖正戴着烘焙头套和口罩忙活,一抬头满眼惊喜。“你也来逛集市啊,刚才老板和他老婆孩子也来了。还有徐哥,江哥和财务的贝姐都带孩子来了……”
然后她低头看到了趴在自己摊位前,眼睛圆溜溜的小可爱。
“这谁家的孩子??”
“……”言星阳一梗,不好意思说捡的,就胡扯了一个亲戚家孩子身份,说谁跟着一起出来的,但是现在两边走散了。
方思颖露出责怪的眼神,“打过电话了吗?知道在哪儿吗?”
言星阳心虚地掏出两边空空如也的口袋,“如你所见……”
“你这两天怎么搞得,连着掉两回手机了。”方思颖赶紧摘掉手套,将自己手机解锁递给她,“周五才掉了,怎么今天又掉?是不是遇到小偷了?”
“没,没丢。”她不好意思说自己都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万一手机同志幸存,那说人家丢了多不好。“就是出门忘带了,谢谢啊姐。”
她先看一眼时间,6月1日,上午十点四十分。随后低头蹲下,让吴阅潼背一下妈妈电话,打两回没接,又换了爸爸电话。
电话拨出的时候,言星阳忽然听到背后有手机铃声响起,是某品牌的默认铃声。言星阳仍旧蹲着,下意识回头看向声音响起的方向——
与铃声先后响起的人群惊呼与骚乱准时就位,血衣刀男再次快步冲上前,举刀挥砍。
言星阳快速反应,抱起孩子往旁边就地翻滚,堪堪躲过擦着衣角落下的刀光,然后将吴阅潼从摊位中间的缝隙塞过去,让她去找警察。
但此时吴阅潼已经被吓蒙,四肢僵硬站在原地。
“爸爸……爸爸……”
眼看着对方又快步追了上来,言星阳也来不及跟吴阅潼说话,只能就势一推,让吴阅潼和自己再次躲过落下的刀子。
坏消息,这次没完全躲过,因为更多的注意力放在推开吴阅潼上,所以言星阳的手收回来晚了一点儿,被刀子划了一下。伤口不深,主要是还有别人的血在上面,言星阳怕传染病。
“住手!警察!放下刀,双手抱头蹲下!”
第二轮出现过的老警长组合,赶在刀男落下第三刀前抵达现场。跑在他们前面的是特警三人组,两前一后直直冲着血衣刀男而来。
年轻警察与老警长一前一后站位,手里拿着已经处于战斗状态的警棍,而老警长则一只手指着歹徒,另一只手背在身后,好像正从单警腰带上掏东西。
言星阳还看到落在后方的警花一边往这边赶,招呼吴阅潼跑过去,一边摁着对讲机呼叫支援。她心想这把应该稳了,没成想这逼玩意根本没有束手就擒的意思,照着还在地上正要爬起来跑路的自己又一刀。
“不是,你刀我干什么!”
首先,我没有惹你。
其次,我没有惹你!
最后,我没有惹你!!
哦不对,如果说对方目标是吴阅潼的话,那她确实惹了,这刀挨得不亏。
言星阳扭腰,蛇皮走位,又一次躲过落刀。她从没觉得半分钟如此充实,这刀刚落下,她撞在摊位上,翻身又躲过第二刀。
刀男在追言星阳的时候,手上也没闲着,不停挥舞着刀攻击四周,老警长组合想近身但是一直不得法,特警组倒是在短暂观察一会儿后,左右包围刀男,防爆盾上前一扑,叉子也配合落下。
只是没想到刀男反抗激烈,差点儿给拿防爆盾的头上来一刀,特警组只能暂且后退,持续逼近。
又一次险象环生的言星阳快没力气了,她大口喘着气,听到声音,下意识扭头,看到老警长向自己招手,她来不及思考拔腿便跑。
刀男也跟装了索敌定位似的,跟着转向,这下正面对上老警长了。
只见老警长一直背在后面的手,掏出了一根管状物,对着刀男面部喷射。
惨叫声如愿响起,刀男痛苦地抓着双眼,饶是如此他都没有放下刀,还在胡乱挥舞。
就在特警组抓住机会要冲上去制服歹徒的时候,他突然将刀子对准了自己的脖子,手起刀落,一命呜呼。
下一瞬,言星阳再次回到了集市中央。
“……草。”
不是,怎么自刀也不行啊?
搁这儿玩一命通关呢?那种几百号人拢共只有一条命的版本。
言星阳深呼吸,然后揉了一把自己的脑袋,让原本就挺乱的短发彻底没法见人。她还下意识看了一眼之前被刀男划伤的胳膊,确实一点儿痕迹没有留下,但原本的伤口处还在隐隐作痛,仿佛伤口一直都在。
疼痛让她的大脑冷静下来,思路逐渐清晰。
在同一个时空中不停重复相同的事情,尽管有一些事情会变化,但关键记忆点没有变动的事件,一般被称之为时空循环或者时空溯洄。
而循环一般也都存在循环节,解开或解决这个“节”就能从循环中解脱。
目前看来,当下血衣刀男事件的循环节是“死亡”,无论是杀别人还是杀自己,都会再次进入循环。
而他的目标,似乎是自己腿边这个小孩儿。
她长呼一口气,蹲下身子,正对上想拽自己衣角的吴阅潼。
“小孩儿,走丢了?”
没等吴阅潼回应,言星阳快速跳过剧情,“走,带你找父母去。不过先陪姐姐去找个老朋友。”她都打算好了,这次先去方思颖的摊位上借一下摊千层的平底锅当武器,然后带着吴阅潼去找老警长他们,就跟他们说有人要杀这孩子……呜,不行这么说没人信。
要不直接说看到有可疑持刀歹徒吧,这个听起来比较容易受到重视。
多完美的计划啊!
说完,她正准备伸手抱孩子,只见吴阅潼满目惊恐,头一扬,嗷一嗓子哭了起来。
“拐孩子啦!哇哇哇!坏人!!妈妈!我要找妈妈!呜呜呜呜!”
“……你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
言星阳想捂住吴阅潼的嘴,但想了想,这举动可能会让自己看起来更像个人贩子,遂放弃。没等她想到对策,先来到的是驻守在出口的特警组和警花同志。
对方拉着吴阅潼一阵安慰,边说边拉着孩子远离言星阳。没两分钟,老警长组合也跑步过来了。
在看到言星阳的时候,老警长眼神复杂,似乎有些状况之外。
“都说了不是人贩子……”她蹲在地上双手抱头,态度摆烂。想着这次天崩开局,待会儿要是遇上那个逼玩意,干脆直接束手就擒,直接开下局算了。
三局连败,言星阳现在已经不在乎循环节怎么破解了,只有对血衣刀男的个人恩怨。
老警长没有说话,只是一直盯着眼前满脸不耐烦的青年。从她的嘀嘀咕咕中分析,应该是小孩儿主动找到了她想要寻求帮忙,但是这个青年突然发疯……
“你知道小朋友找你干什么吗?”等了一会儿,见青年安静下来,他开口询问。
“找走散的爹妈。”言星阳没好气,但有问必答。“小孩儿叫吴阅潼,5岁要从幼儿园毕业上小学了,爸爸叫吴山,妈妈叫于鑫悦。她爸爸电话是13*********,最近还要搬家去姥姥家住……”她也不管什么前后逻辑,完全是想到哪句说哪句。
好在这对老警长他们来说不是什么问题,另一边的警花也从吴阅潼口中得知了事情全貌,走过来交流信息的时候,手上还拿着手机,正给吴阅潼妈妈打电话。
“罗哥,没人接。”
老警长也拿出手机,拨通刚才言星阳背出来的吴山电话,同样没人接。但是在打了几次后,有耳尖的警员突然举手,说自己好像听到有手机铃声响了。
老警长没有说话,只是给警花一个眼神,让她看好孩子和言星阳,自己则带人无声散开。这边警花还在打吴山电话,那边老警长的人已经离电话铃声越来越近。
但草丛中没有人,只有一部沾血的手机。
看到血,在场警务人员皆是脸色大变,老警长和特警小队分别联系支援,在等支援来的时间里,开始地毯式搜索,顺着细微痕迹追查。
但比原本血衣刀男跳出来大杀四方的十点四十迟了大概十多分钟,他们并没有找到人。言星阳就这么蹲坐在地上,双手抱头,眼睁睁看着天一黑一亮,再次回到复活点。
言星阳挠头,有些想不明白到底为什么,为什么刀男没出现,但是她又回来了。
“难不成循环节不是死人……不对,不对!淦,忘了这点儿了。”
刀男是穿着血衣出现的,那是不是可以大胆猜测,他在找到吴阅潼之前,就已经杀过人?只不过那个人并没有死透,而是一直挣扎到十点五十多才咽气。
“挺好的,现在任务变成了两个,阻止刀男二次刀人,阻止第一个倒霉蛋咽气。”
她心里想着事,顺便蹲下身子听吴阅潼求助,然后带着孩子直奔警花特警小分队。她把小孩儿交过去并简单交代了事情始末之后,并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单独拉了一位特警,往外走两步,确定吴阅潼听不到了才开口。
“那个,我要报警。”她紧张又害怕的神色不似作假,“刚才我抱着小孩儿过来的时候,回头有看到一男的,身上全都是血,就藏在林子里,一直跟着我们……”
特警被头盔挡住的眉头皱了起来,他细细打量了一下眼前这穿着睡衣头发乱糟糟的青年,不像个好人,但好心送迷路孩子给警方,似乎人品并不坏。权衡再三,他还是联系了同事要求排查树林草丛。
这个广场的绿化还是挺好的,别说简单藏个成年人了,就是俩人野战也不一定能发现。
收到消息的其他警员没有改变巡逻路线,只是在巡逻途中开始有意识扫查每一片可能藏人的区域,好巧不巧,还真让他们发现了血迹。
“报告!停车场这边发现大量血迹!”
“报告!入口这边发现了伤者!女性,身上多处伤口,失血过多,已联系120!”
“谁?!不要动,双手抱头蹲下!”
在人海战术下,被发现的刀男也不藏了,直接大跳突脸,杀入人群中,逢人便砍,但还是目标清晰的冲着吴阅潼而去。
言星阳早在大老远听到人群尖叫的时候就意识到警方立大功了,她快速将吴阅潼藏到一旁摊位的桌子下,用桌布盖起来。看着警花掏出不知道藏哪儿的警棍,她愣了一下,也随便“借了”两把马扎,一手一个。
等到刀男再一次出现在言星阳面前,警花先一步上前,警棍冲着刀男持刀的手腕砸,但是刀男仿佛根本不在意她,宁愿用一个扭曲的姿势硬挨一棍,也要对言星阳痛下杀手。
这样子,言星阳都怀疑对方的目标不是吴阅潼而是自己了。
言星阳见状,深呼吸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大脑和身体还是回忆在武术馆里学到且还没忘干净的各种知识,随后她一个后撤步,手上的红木马扎砸到刀男的脸上,另一个马扎砸在刀男拿刀的手上,然后高抬腿将人踹翻在地。
本就在不远处追凶而来的警察们看准时机蜂拥而上,将人五花大绑,终于给他戴上了象征身份和铁饭碗的玫瑰金手铐。
“身手不错啊。”本回合头一次见面的老警长看着面前青年眼睛一亮,不错,有正义感还能打,拐来当辅警一定很好用。
言星阳得意叉腰,“如果你知道我家被三家派出所和公安分局包围,你也会觉得我命苦。”
“……”老警长一阵无语,光听描述,他就想到对方住址的大概位置了。四十年前的老小区,紧挨着自杀圣地,那治安确实很难评了。
就这治安,言星阳能安全活到长大,真得多亏了少年宫武术馆老师们的敬业。
还得感谢自己多年来从未停止的健身。
言星阳看着刀男被带走,摊位下的吴阅潼也安然无恙的被警花抱走,她心下稍安,正准备回头归还两把马扎的时候,耳边忽然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是闹钟,她的闹钟响了。
眼前老警长的嘴一张一合,应该是在说什么,但她已经听不见了。
世界再次陷入黑暗,但这次光亮来的很迟,言星阳困得眼睛疼脑子疼,好不容易睁开眼,关掉闹钟,一看时间5月30日星期五上午八点半。
“……”
妈的,旷工吧!
但想了想自己还没做完的工作,还有手头上的加急项目,言星阳还是咬咬牙爬了起来。甚至为了防止自己被扣工资,她还跟老板请了一个小时的假,然后开着车一路狂奔。
没成想,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缝。她到公司,都停下车了,下车的时候着急走,手机从口袋里掉了出来,正好掉进了下水道里。
“我就说停车场不应该有井盖子啊!”
但凡上过学的,多少都应该见过或者听说过操场上手机掉进洞里的。没错,言星阳现在也补上童年了。
“合着我今天就必须掉这个手机?”
她猛地想起昨晚那个烧脑的梦,一时间有些后背发寒。
不会吧……不会真的是预知梦吧?
要不再验证一下?
她开始回想,梦里有什么细节是能够让自己做验证的……
“呀,星阳?你怎么在这儿?”停车场不远处传来方思颖的声音,她提着一包文件,正要上车出去办业务。
她看着言星阳生无可恋的蹲在下水道盖子上,不知为何心领神会。
“你手机掉进去了?”
言星阳哽咽点头。
方思颖冷血回答,“别看了,救不了,买新的。”
听完,言星阳哇一声就哭了。
四千块啊!她一个月到手也才四千多,要花四千块买手机,她不活啦!
到底什么时候做梦才能梦到第二天的彩票号码啊!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求知
她在页面上打字,打出一行又删掉一行,主要是无从下笔。
如果人生也可以这样轻松修改就好了。她打开水杯盖,啜饮两口。
水杯的位置原来是咖啡,“水杯”不如“咖啡”看上去高级,但是“高级”也不过人自己界定,橘生淮南则为橘,咖啡什么时候入侵意识成为硬通货根本无人知晓。
二这个数字很好,没有排最先的恢弘,也没有三生万物的压力,甚至还有些幽默,上短下长就像个土堆,但还不至于被竖线固定住。
松散、松散,她呢喃,如果放任思维这样乱蹿,就能有所灵感吧。
她的年纪也刚好在由这个可爱的字打头呢,还有很多歌颂类似时间段的歌,哦,当然也少不了一的故事,或者事故?
倒是人到三十,在很多地方就像消失一样,只是在开头会被提及,至于四十五十六十,就更像江湖传说,你听闻它名字,却好像大隐于市的高人,谁都不乐意写。
莫名其妙被删除似的。
他们总如同某个模子倒出来的某某。
某某一号和某某二号除去姓氏不同,在某某岗位上被冠以相近的头衔和职责——好多人大喊耗材和螺丝钉连接的世界。
不对、不对,她打出字和拼音,又按回退格。
假使这样,世界大概不是真实,大家都是由假设构成,算不上自由意志。草拟论文,草拟文章,草拟材料,草拟一切,互相模仿,互相困惑。
生命是否有力量,或者说重量?把千头万绪扯出来,搓成线、卷为团、纺得布。好奇怪的句子,这是创作吗。
她说是吧,窗外下雨,叮叮当当,天空的颜色是,打开画图,选完发现没有色彩编码,只有六条RGB、饱和度之类数值排列组合。
这段就不便删除,因为没想到更好替代。
世界少掉谁都不会停止转动,文学少掉谁其实也一样。只是看过的字句终归会有印象,但没看过的便是虚无,把思想掏出来的品鉴会竟有诸多参与者,不管想到几次都很神奇。
“我深怕自己本非美玉,故而不敢加以刻苦琢磨,却又半信自己是块美玉,故又不肯庸庸碌碌,与瓦砾为伍。”
她都想不起来整句,还得靠搜索,幸好互联网的记忆总是比人脑要好,该说无机物浪漫胜过有机物吗。
有删除就是可以修改,也可以随意在某行加入点佐料,至于是不是文学另提,文学的定义?辞海网页有好多个,查看还要登录。
有什么是确然无阻碍,除去她大脑里和手上打出的内容。
再多摘抄可能也要超过查重率百分之十五,就是被打断后又陷入开始的无从下笔,这样写流水账,等到以后就编为手记,骗到一个是一个。
稀松平常之物,放置到不太寻常的环境,就会变得引人注目,文字同理,再简单的内容如果是在不同寻常的地方产生的,就也因此被附加上别样意义。
煎鸡蛋千万次和啃苹果千万次,雕琢塑像千万次和编辑删除千万次,都会在最终被引为名家。她想要是可以全心全意做一件事,毫无恐惧和犹豫。
全心全意和努力是不同意思吧,好像普世价值总在鼓吹后者。这些句子出现太多的“和”,但它好像也无法被替代。
人在三十岁后也可以无可替代吗?这便被中年危机类似的名词指代。她实在想不出继续写什么了。创造词句,但又被不断绑缚在词句的定义里。
一篇文章不能有太多的“的”、“着”、“了”,标点正确与否也很重要。是这样吗?是吧!特别艰难和痛苦的时刻,就算写着也没法纾解,真令人讨厌。
但如果要把所有讨厌聚集在一起,好像也并不容易。
请看。
她敲下了一排。
想不出写什么但手指依旧往下打着。
她觉得有点好笑,好多人的生命是不是也是如此?虽然不知道要怎么活下去,但是莫名其妙地就活着了,随波逐流,追从大众说要如何行进的语句——这句终于把“的”、“着”、“了”三个字凑到一起。
她删除了末尾的“了”,发现又出现一个。
如果注意要那样做就可以做到,然而接踵而来仍旧出乎意料。和生活差不多啊,想不到总比想到多。
如果说要去掉“和”呢?
也能找到解决方法吧。
这就是写作最好部分——
——无论何时总会有方法。
还差一点,打什么呢,最好是一句绝不会被删除的话。
我爱写作。
《飞鸟》
作者:【十三招】五朵云
中靶:浅间(首狙)、蜂银、艾连、甄栩瑶、汉尼、烟落、澜山
胜负结果:惜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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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亲爱的读者,你可以叫我小童。我不姓童,只是名字里有这个字,于是我最好的朋友就这样称呼我。
我从小到大都没有什么雄心壮志,早早认定自己会像最平凡的人那样过完一生,若说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就是我热爱幻想。你别误会,我不喜欢幻想自己一夜暴富、功成名就,我的幻想对象是其他的一些——你可以把他们叫做我的虚拟朋友们——不同国籍、种族甚至非生物的角色。我幻想他们踏足人迹罕至的山巅和海底,结识伙伴、并肩同行,或者互生嫌隙直至背叛……活得要多精彩有多精彩。某种程度上,这也是我预设的平庸人生的代偿。
本来事情就会像我预设的那样发展,直到我十八岁那年,一时手欠把自己的幻想拿去投稿。唉,时至今日,到底投了什么其实一点也不重要了,我也很难记清。我只记得那份稿件刊发之后两天,穿黑色制服的政府人员来到我的家里,说我的文章犯了某种罪名,要把我抓走。我的父母也都是平头百姓,哪里见过这种阵仗,一家人不知所措之中,我只好跟着政府的人走了。然后,当然,再也没有回去过。
他们把我带上车,转车几次之后到了一个荒凉的车站,又在那里上了列车,大概坐了几天几夜,才到达目的地。列车停在山里时正是傍晚,那两个一路跟着我的人一前一后地带我下车,往深山走去。
下车时我才发现,这一趟车上其实载着很多人,只是大家不在同一车厢,上车时间又各有先后,因此互不知道对方的存在。那些人看上去也都精神涣散,面容憔悴,我和前面的人相距甚远,中间还隔了两个黑制服,没有机会交谈——大概有机会也没有心思。
进山走了很远,天已经黑透,前面才出现一扇大门,我几乎第一眼就认定那是一座监狱。我们从大门上的一个小口鱼贯而入,里面是空旷的院子,再往里有一座巨大的建筑,我们进去后被引到一间像是礼堂的屋子。屋顶高耸空旷,照明充足,阶梯式上升的座位用一条条石桌隔开,同一排座位之间也相隔很远,没有任何轻声交谈的可能。黑制服们把每个人带到特定的座位上就离开了,整个过程井然有序。
就在我们都还在观望四周的时候,台上的大屏幕亮起,一个黑制服出现在上面,后来我们知道他就是这里的狱长。狱长很简短地告诉我们,因为我们犯下了文字罪,必须接受劳动改造,内容就是按照要求写好需要的文章。有人大声质问:“我们到底犯了什么罪?”狱长也不回答,好像根本没有听见,大概那是一段录好的视频。
狱长指示我们从石桌下面取出纸笔,然后给出了今天的题目:描述这几天的感受,一千字以上。此外狱长还明确表示,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完成题目,会遭遇世界上最可怕的事物。那一瞬间,好像有一阵寒气在礼堂中弥漫开来,我相信许多人都想到了1984中的101号房间。
写完后那些黑制服瞬间出现,又把我们带到一个有许多白大褂的房间。一开始好像只是正常的体检,然而当我躺在内科检查的床上时,以往从未有过的流程出现了:白大褂用棉球擦擦我的手臂静脉,把一针不明液体注射进去。我还没来得及感到疑惑,就陷入了昏睡。
醒来时,我已经躺在了自己的宿舍里——尽管我知道那应该叫做牢房,不过如果你看到这样的房间,应该也很难把它称为牢房。四人一间,每个人配了床和桌椅,床品看上去很干净,柜子里还放着全新的生活用品,总之比我想象的条件好得多了。我的床位在右侧上铺,下铺居然是一个看上去和我年龄接近的女孩。我们互通了姓名,她告诉我她叫燕子,后来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试探着问对方的遭遇,最终确定没有任何人知道自己到底犯了什么罪。燕子是个法学生,十分愤慨地批判:这样没有经过任何审判就定罪,不可能符合司法程序,他们才是违法的一方!但是究竟要如何离开这里,我们也都没有头绪。监狱的管理似乎很宽松,我们结队出门走动,发现并不受限,只有将要离开这栋建筑物的地方,才有荷枪实弹的狱卒看守。建筑物一楼有食堂、图书馆、健身房、礼堂,还有一些封闭区域,大概是狱卒的地盘;楼上是宿舍,每层都配了公共盥洗室和洗衣房。看起来,物欲不高的人可以在这里生活一辈子。
当天晚上,广播召集我们再次进入礼堂。狱长在屏幕上宣布,昨天有人没有按要求完成劳动,必须上台来接受惩罚。念出几个名字后,有些地方小声骚动起来,想必就是那些人所在的宿舍,但迟迟无人上台。
就在那时候,礼堂中央传来一声尖叫,所有人的目光投向那里,只见一个人昏死过去,大家顿时全炸锅了。狱长用一声啸叫压下全场的喧闹,然后声称,只要应该受罚的人没有全部到齐,每隔十秒就会像这样随机放倒一个人。
在更大的混乱中,那几个人最终都走上了台。台口处的狱卒将他们领走,不一会儿,后台就传出可怕的嚎叫声,过了几分钟才陆续停下。
他们从后台回来时简直不成人样,有人涕泗横流,好像已经精神失常,有人一只手裹满鲜红色的纱布,看上去失去了所有手指。物伤其类,我感到异常恐慌。燕子紧紧抓住我的手,她在颤抖,但更多是出于愤怒。
仿佛是为了让他们缓过劲,屏幕过了很久才再次亮起。狱长仍然十分简短地表达,如果反抗就会遭到和他们类似的后果,然后给出今天的题目:描述恐惧。
礼堂一片哗然。这个题目的指向实在太过鲜明,就连我心中也少见地升起一丝被侮辱的怒气。可是目睹刚刚发生的一切之后,大家都仍然有些后怕。这一阵喧哗甚至没有狱长介入,很快就自己消散下去。到第三天,就不再有人需要上台。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陷入了有些割裂的状态。一会儿,我觉得胸膛里熊熊燃烧着火焰,想要把一切都撕碎喂给山里的野猪;一会儿,我又被心中随遇而安的小人裹挟,对这里的日子产生一丝满意,甚至会觉得我理想中的生活也不过如此。有一天晚上,我在恍惚中把这种想法告诉了燕子。她还没听我说完,就已经急得像要跳起来:你在说什么呀,小童!怎么能这么想!我这才醒过来似的。我说,燕子,我很羡慕你,总是很有精力,有精力去讨厌你遇到的事情,去生气,去抵抗。燕子说,我也很羡慕你呀,小童,你总能表现得那么平静,不像我,什么事都藏不住。我摇头。装作平静日久,就真的不再会有波澜了。燕子,你要常常提醒我,不然,迟早我会忘掉过去的生活,最后死在这里的。
燕子想了想,给我讲了个故事。她说她家小时候在乡下,常见到一种百舌鸟,叫声婉转动听,她小孩心性,很想养一只来使它天天叫给自己听。于是她请教自己的父亲母亲、兄弟姐妹,屡败屡战,最后终于捉住一只。可是那只小鸟被她关进笼子后,两天不吃不喝,眼看快要死了。她的母亲看到说,鸟儿是要高飞的,你把它关起来,它宁可死。燕子慌张地放它出笼,可是忘记剪去它的脚环。几天之后,她在窗前又见到那只百舌鸟,但它自此不再啼唱。
我们就像那只小鸟。燕子说,只是死太容易了,我们要活着离开这里。她把双手拇指交扣,掌心对着自己,双手四指模仿鸟儿振翅那样扇动两下。以后你看到我做这个动作,就是我在提醒你。
我们要活着离开这里。燕子那句话印在我心里后,事情似乎变得清晰了。她说得对,我很善于伪装。我花了很长时间不动声色地和门口的狱卒混熟,我知道他们在这里值班时吃得很差,就偷偷从食堂带出一些点心和水果(是的,这些食堂都有),时不时和他们说话,套出他们换岗的时间和路线,甚至在他们的默许下,在非放风的时间站在门口看了几次天空。
有一次我在深夜摸出宿舍,想看看能不能发现点什么,靠近门口时遗憾地看到守卫非但没有松懈,反而比白天还多了两个人。我迅速缩回头,听到他们的声音传来:……真可怜。还那么年轻,又那么漂亮,在外面多好。
你啥意思?喜欢她?
也没……
嘿——害羞了害羞了!
唉对,我就喜欢她那个劲劲儿的样子。放风的时候她在那儿又跑又跳的,跟要飞起来一样。
我心里一惊:他们好像在说燕子。
要是真喜欢她,就别害她。你见过出去的人吗?都废了。
我不会……我哪敢啊。我就是觉得凭什么啊,凭什么写得好,就得一辈子待在这里?凭什么就是她这样的人?那些领导真特么的不是东西。我听说早先他们还切书,把那些几十年百来年的老书全切了喂机器,现在书没了,就抓人来喂机器,政府还帮着他们,有没有王法了?
别说了别说了……想开点,至少人家一辈子衣食无忧啊,不比咱们强点?
才二十多岁,下半辈子都见不到爹妈,强在哪?
这句话落下后,那边陷入了久久的沉默。
我被巨大的信息量冲击得晕头转向,血流汹涌到手指尖,浑身颤抖地摸了回去,急忙摇醒睡梦中的燕子。她听我说完,一双眼睛在夜里像要发光。我们没有罪。她反反复复重复着这句话。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我一定要出去,把这一切告诉世上所有的人。
我有些担忧地说,可是,他还说出去的人都……
你害怕吗,小童。她轻轻抓住我的双手,然后牵着我比出振翅的动作。那我来吧,鸟儿是要高飞的。况且,你不是说那个狱卒喜欢我吗?他会帮我的。我出去以后,一定会来救你,除非……
我捂住她的嘴。不许说。她笑起来,我好像能看见她笑得眼睛弯弯的样子。
根据狱中史官的记载,那天是我们入狱后第五百零二天。第五百零三天,燕子就不见了。我等待着审问、拷打、威逼利诱,可是无事发生。我等待着燕子回来,神兵天降破开这个牢笼的大门,可是她杳无音讯。我在夜里做梦,梦见燕子真的变成一只鸟儿,她飞出监狱飞往城市飞向我们熟悉的世界,可是那里的人听不懂她的语言。她飞回到这里,一头撞在电网上,声嘶力竭,羽毛烧焦,死状凄惨。
一百天过去,两百天过去,我慢慢发现监狱里的人越来越少了,可是从没有人问过。我终于无法忍耐,找到一个机会,抓住了那个狱卒。你知道燕子去哪里了吗?
他听到这个名字,神色悲戚地低下头。我的心猛地下落。没想到他说,知道的,今晚我可以带你去。
她在这附近?我心里一阵狂喜,她一定在准备救我出去!
嗯,可是……可是你见到她,说不定就不想走了。
什么意思?你说清楚!
你今晚来吧。他好像再也没有力气,转身走开。
我又在夜晚悄悄溜出宿舍,那位狱卒帮我引开其他人,带着我来到大门口。我从那扇小门看出去,月光下,燕子就站在不远处,还穿着监狱发的衣服,上面已经布满脏污。我立刻就要冲过去,但那个狱卒眼疾手快地把我拦腰抱住:不能出去!
燕子这时也注意到了这边,她先是呆呆地望了一会儿,才一路小跑过来。我喊她:燕子!
可是她对我摇头,指着那道地上的门边,对我摆手,似乎也不想让我出去。
我也呆住了。她怎么不说话?最伶牙俐齿、巧舌如簧的燕子,她也不能唱歌了吗?
她怎么了?我几乎是在质问狱卒。
燕子嘴里发出嗬嗬的声音,仍然在摇头。
你出去也会这样的。你们都被打了药,只有在监狱里药性才能压着不发作,一出去就不能说话了!是我害了她!狱卒呜呜地哭起来。
写字呢?我蹲下来在沙地上写:燕子会没事的!
燕子蹲下来,也试着像我那样写,可是歪歪扭扭,不成文字。
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地涌出。难怪她没有回来救我,难怪那些离开的人再也没有音讯,难怪监狱也从不追查他们的去向,因为他们一旦离开这里,就会失去所有可以作为武器的能力。不能说,不能写,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呢?更何况是燕子,那么骄傲、无所畏惧、过刚易折的燕子!
可是凭什么?凭什么是你?我哭得浑身颤抖,伸出手去抓着燕子的手,却不知道该在地上写些什么。她还能认得字吗?这想法令我感到一阵极度的恐惧。
狱卒说,我知道她在等你,她想告诉你不要出去……我想让她走,她都不走,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天比一天暗,我怕再等下去,她就谁也不认识了。你现在见到她了,快回去吧!
燕子好像想起什么,走到我身侧,把另一只手也伸过来,交到我的手里。她僵硬地把两手交错,然后看着我,目光好像在催促。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过来,她连振翅的动作都做不出了。
在一片朦胧的泪眼中,我轻轻执起那两只手,她的手背和我的手心相贴,被我的拇指勾在一起。我双手四指屈起又伸直,连带着她的翅膀一下下扑动,真是像极了鸟儿高飞的模样。
我回到宿舍,开始不停地写,我要在任何一点东西都来不及变淡消失的时候,把它们记录下来。
你应高飞,并至少燃烧一次——我很久以前读到的一首诗这样说。这大概就是我的一次。
我写下的这些文字,也许在我跨出这座监狱大门的那一刻,对我来说就会成为天书,可我一定要带着它离开这里。哪怕我从此以后再也无法理解那些我曾经最珍视的幻想,连燕子的名字也叫不出。
天快亮时,她跨出大门,好像遭了一记重击,脚步停滞片刻,才继续往前。一边走,她一边拿出一叠纸张,对着晨光凝视上面的文字,然后怅然若失地收起来。
燕子还在等着她,就像一直没有动过一样。她飞奔过去,两个人的额头贴在一起,用力地拥抱。然后她们一起朝山下走去,走着走着,有人咯咯笑起来。她们的双手都交叠在胸前,像两只鸟儿,不停地振翅、振翅、振翅,要飞上无尽的青空。
天色将晚,杜知贤把大饼卷了卷,硬生生塞进自己嘴里。胯下的“老东西”已经走得东倒西歪,可笑他买下这匹老马的时候还幻想自己人骑白马,如潘岳卫玠般招人喜欢。结果这匹老白马看着品相不错,然而真的骑久了才知道它又懒又馋,走不了几里路便要啃草喝水,在城里街上又四处拉粪,让自诩翩翩少年的杜知贤尴尬万分。
离家游学已经两年之久,全身上下也只剩几两碎银。却不知回家又有何面目去见父母,或许只能勉强讨个营生,赚点花销糊口,唉,真是越想越气闷。
杜知贤少时好剑,不愿学圣人书。父亲便请江湖有名剑客来教他学剑。连大剑客高趾也是他的挂名师父,从十六岁出来游剑江湖,恶人宵小没斩几个,盘缠倒是花得差不多了。自小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在外花钱也大手大脚,哪怕千金万贯在手也只是狂饮滥赌,有钱的时候自然能够处处表现“江湖豪气”,没钱的时候就只能看人白眼。
从“天下风云出我辈”的年少无畏,到如今从洛阳出来,杜知贤已是“囊中金尽,壮士无颜”。如今才领会到人穷志短的意味,着实是难熬啊。他越想越是不忿,憋屈得两只眼睛尽在道边大树上打转,寻思着干脆一死了之,免得再在人间丢脸。
想到就做,杜知贤翻身下马,牵着“老东西”走进树林里,他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悬枝自尽,便尽捡荒僻的地方走。
走得天色完全暗下来,再没有一点光亮,杜知贤才停下脚步,树影重重,又觉得吊死太难受,不如横剑自刎——是啊,自刎才是最江湖侠义的死法。不过,自己堂堂一代少年剑侠,就这样无事自刎,又觉得荒唐。可惜没有对手啊。
老东西打了个响鼻,周围黑漆漆的,但是远处却似乎隐隐地有火光,风中还有淡淡的乐曲声传来。左右暂时死不了,杜知贤便牵着老东西,向着那边的山坳里闷头闯去。一路上几次踩进坑里,脚上都是烂泥。
天色都这么晚了,莫非是不法凶徒在野地聚会?杜知贤摸了摸自己马鞍旁系着的长剑,心中不由有些惴惴。天下奇人异事不可胜数,高趾就曾告诫他,哪怕身负剑术,也不可小觑了江湖高人。
直到他坑坑洼洼地走了大半个时辰,眼前才骤然一亮。原来山林中竟有一大片平地,灯火通明如白昼,往来游人如织,俨然一座小小城池。而令他惊奇的是,往来人物脸上都带着面具,猴面、虎面、兔面、狐面……男女老幼,全部都戴着巧若天工的面具。
“狐……胡仙集!”
杜知贤曾听说此地林中有狐仙聚会,当地人称为胡仙集,常有人误入其中,与狐面男女饮酒作乐,醒来一觉后却身处荒山野岭,而囊中竟有数枚金珠银锭,有此奇遇者广为宣扬,四里八乡传得沸沸扬扬,只是这里是神都近畿,附近有京军驻守,乱走的人闯入军营,未免吃些苦头,所以闹了一阵后便没人折腾了。
这会儿杜知贤自忖连死都不怕,自然是百无禁忌,也不怕这些妖魔鬼怪,就这样牵着老东西往前直闯。走没几步,几个黑袍犬面人就出现在他身前身后,这些犬面人动作轻捷迅疾,甚至连杜知贤都没有感觉到他们贴近,等到发现自己已经被团团包围,也只能暗道一声苦也。
犬面人们一言不发,也不动弹,却见一名狐面少女排开犬面人群,曼声道:“你们这些粗笨家伙,别吓到了今晚的贵客。”
这少女步态狐媚,却又带着一丝憨态可掬的天真味道,只是在杜知贤身上一扫,就令他心中一荡。却见狐面少女上前一步,轻揽他的手臂,笑道:“这位小公子,却不知道怎么闯入这里来。”
杜知贤一开始的惊惧早已褪去,这会儿却生出一股大胆豪气,反而一把搅住狐面少女的细软腰肢,触手之处只觉得香软熨人,他也算是经过风月,却觉得少女的体温比起一般女子更为滚热,有些像是染了风寒。他心思转动,一边笑道:“这里便是胡仙集,不知是也不是?一群山精野怪来这里变化人形,还是哪家王公贵族出来游玩,居然有这么大排场?”
被大胆轻薄的狐面少女也不着恼,只是咯咯轻笑,从怀中拿出一张狐狸面具,腻声道:“小公子好见识,不过入我胡仙集,便不能用人形,只能用畜生的脸。”
杜知贤用手一摸,这面具非金非木,反而像是真的皮子,他用指头暗暗揉搓几次,却也分不清这到底是什么毛皮。素净的皮面上用墨笔勾勒了几道眉眼五官,似狐非狐。说是狐狸,却有些像是人的五官;说是人,转动之间却有狐狸的风韵。这等画功,必是名家手笔。
杜知贤也不怕,便把面具放在脸上,他没摸到系带,却发现面具像是有黏性一样,已经贴在了自己脸上。这面具和自己的面目妥帖无比地融合在一起,却像是消失了一样。他伸手一摸,却只摸到一张狐狸脸,不由得笑道:“可惜了我的这张俊脸。”
“小公子哪怕是变成了狐狸,也是狐狸中的翩翩少年。”狐面少女拉着他的手往集市深处走去,老东西则被几个犬面男子牵走,看它那副神气活现的样子,好像还挺得意。
“不知姑娘芳名?”
灯火中,狐面少女转过头来,脸上的狐面似笑非笑。过了一会儿,杜知贤听到两个字:“耳奴。”
随着耳奴行走,杜知贤也一路左右观瞧,集市两侧能看见卜卦、医药、绸缎、香油、酒肆……与洛阳城中一般无二。然而这些铺子看着平常,但是却有一些古怪之处。那卜卦人门庭若市,盘坐于庭中的半仙身子是人,脸上罩着一个盲目猫面,排队的却尽是些动物,飞禽走兽,鹿、羊、豹、犬……不一而足。那医药铺子里,一个猴面小厮正在偷吃一颗蓝色果子,却从喉咙里喷出火来。
哗啦一声,他看见一队牛面人抬着一大匣被布蒙住的事物,夯吃夯吃地从他身边经过。那巨匣中隐隐有水汽传来,冷津津地让他浑身发寒。
“这是什么玩意儿?”杜知贤饶有兴致地问。
“公子倒是好运气,今夜是狐公主的生辰,这些都是去献奇珍异宝的。”耳奴似乎对此很是津津乐道,“狐公主生辰的夜里,能闯进来的贵客都会被邀请列席,到那时候,天南海北的稀世奇珍都会现世,公子也能跟着饱饱眼福呢。”
“狐公主?你们狐狸家也能出公主?”杜知贤哈哈大笑,又故意低头沉思道,“不知道这狐公主长得美不美,有没有耳奴美?”
“哼,听到公主就移情别恋,姐姐们说得对,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耳奴做出娇蛮模样,这女孩卖弄风情的时候有一种天然的稚拙感,令杜知贤大有趣味,但这少女转眼间又露出严肃神气,抵指道:“不过等见到公主,你可不能这幅轻薄样子。狐公主乃是天潢贵胄,血统高贵,绝非你能调戏得起。一个不小心,当心被抓去当狐太监!”
杜知贤惊道:“杀头可以,当太监可不成。”转脸就看见远处一家酒肆香气袭人,兜里还有几两碎银,顿时充阔的心思又起来了,大喊道:“耳奴,不如一伙吃酒去!”
耳奴轻笑道:“你这冤家,兜里银钱没几个,架子倒挺大。章氏酿酒传家,这次前来赴狐仙集,最差的酒也得百金一瓮。你这点银子,大约也就能站在门口,闻闻香罢了。”
只见她手指一晃,却是一个小钱囊。杜知贤一摸腰间,嘿嘿干笑,不再做声。耳奴没再臊他,款款走入酒肆,过不一会儿擎了一个玉杯出来,还未走近,杜知贤就闻到一股疏朗的酒香。
“好酒!”
耳奴用两根葱指掩着酒杯,轻轻递过去,笑道:“让你这穷公子也尝尝,这可是进贡给狐公主的‘海内青天’,滴入了三滴麒麟血,又在藏风聚水的古苍梧底下埋了三十年,人间难有的稀罕物事。”
杜知贤接过酒杯,细细一闻,只觉得脑门一炸,竟然已有三分微醺。他沉吟半晌,一饮而尽。
“如何?”耳奴矜持地问。
“如果让我能再喝一次,减寿十年也愿意。”杜知贤叹道。
“呸,想得美。”
海内青天下肚,杜知贤只觉得世界好像稍微扭曲了一点,这个光怪陆离的胡仙集也变得合理了起来。他摸摸自己脸上的狐狸面具,却觉得这已经是自己的脸。
接下来的路途他也恍恍惚惚,只记得自己在不停大笑,好像看见了无数奇异而绝妙的事物,世界上的一切突然都变得可爱起来。心情爽快,也觉得自己之前无故寻死实在是愚笨无及。而一股越战越勇的气势却从体内生发出来,令他几乎是牵着耳奴的手开始阔步前行。不知何时,他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胡仙集的尽头。
不知不觉地,这里聚集了许许多多的人。两排戴着狐面的男女就像是上朝一样坐在篝火两侧,耳奴牵着杜知贤的手,越过篝火,来到狐面人们的尽头。
杜知贤见到了狐公主。
狐公主的脸上也戴着狐狸面具,与耳奴相比,狐公主的体态更为妩媚动人。若耳奴是小家碧玉般的美,狐公主就配得上国色天香四个字,明明没有露出脸,举手投足却自有一派矜贵气息。她坐在一头金色巨虎怀中,身边则端坐着一名狼面男子与一名猿面老者。
“耳奴,哪儿去了?”狐公主的声音透着一丝慵懒,但是杜知贤却发现耳奴的身体绷紧了,之前还言笑嫣然的少女板起脸来,无声地行了个礼。
“这就是今晚的贵客?”狐公主透过面具看了一眼杜知贤,那面具后的冷漠眼神让他浑身一震,酒都醒了五分,只听到一句:“坐下吧。”
杜知贤浑浑噩噩地坐下,还没有从之前的酒意中清醒上来。耳奴一转身便端了酒菜上来,杜知贤有肉便吃,有酒便饮,放开心怀地箕坐于地。就看见底下已经有仆从抬了一只匣子上来,恭恭敬敬地放在公主面前。
“我家主人,为狐公主祝寿,献上,张僧繇真迹,飞虎图一副。”
说话的仆从说话怪腔怪调,声音又宽又扁,活像是一只大蛤蟆在说话。两个仆打开盒子,取出一副被符篆封住的卷轴。
“喔,怎么封着?”狐公主懒洋洋地问,“又不是妖精,再说了,我们有这么多妖精,怎么一幅画还得封着?展开给我看看。”
众人会意地齐声大笑,那仆人不慌不忙地站在原地,高声道:“公主有所不知,张僧繇一只画笔已然通神,这张飞虎图杀器太重,若是展开了,怕是冲撞了公主。”
“哼!好笑,展开,我又岂会怕一幅画?”狐公主不耐烦地一拍手,“快!”
蛤蟆仆人叹了一口气,唰地一声撕下上面的符篆,然后缓缓展开。火光明灭之下,杜知贤恍然看见画纸上真的有一头双翅飞虎正在摇头摆尾。顾盼之际,腥风扑鼻,好像真的有一头猛虎近在咫尺。
突然,一声虎啸在众人耳边响起。火光映照下,画中的飞虎竟然真的从画上走了下来,众人全部屏息静气,试图分辨这到底是幻觉,还是真的神物显灵。这火光中的猛虎似乎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生命,捧着画轴的仆人们抖若筛糠,却一动都不敢动。光虎四处逡巡了一圈,似乎在嗅闻什么。
突然间,光虎转向狐公主。狐公主倚靠的金虎睁开双眼,发出一声警惧的咆哮,而狐公主已经脸颊发白。
“哼!孽障!”狐公主左首坐着的狼面男子呛一声拔剑出鞘,“滚回去!”
这狼面男人只是拔剑,就给周围的人一种强烈的压迫感。就连喝得五迷三道的杜知贤都为之一惊,就好像有人用刀锋贴在他脖子上一样。连光虎也为之一退,对峙数秒后,光虎猛地往黑暗的林中一遁,就此消失不见。
火光好像恢复了正常,之前光虎现身时黯淡了许久的火焰重新亮了起来,而捧着画卷的仆从们却发出难听的哀嚎,画纸上已经空无一物。
蛤蟆仆人重重磕头,哀声道:“损毁了献给公主的礼物,罪该万死,罪该万死!”
“不!”狐公主已经恢复了正常,笑道,“好,不愧是张僧繇的遗作,神乎其技,赏!”
蛤蟆仆人这才喜笑颜开,千恩万谢地领了赏钱下去了。
下一匣礼物接踵而至,这次的礼物是一头会说话的鹦鹉。
“会说话的鹦鹉又有什么稀奇?”狐公主不屑道,“谁家养的鹦鹉都会说话,这只又有什么与众不同了。”
“启禀狐公主,这头鹦鹉会读人心。”这次的仆人说话像蛇一样又细又慢。他一招手,仆从们就掀开了鸟笼上的蒙皮。里面是一只白羽鹦鹉,头上还有一撮金羽,煞是可爱。
“公主可以任意指定一个人,这鹦鹉便能说出他心里在想什么。”蛇仆人恭恭敬敬地说。
“嗯……”这样玩具很明显令狐公主动心了,她思忖片刻,一指蛇仆人,“我想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
鹦鹉顿时高叫起来:“肚子饿了,嘶嘶,想吃刚才看见的小鸟儿,又甜又嫩的小鸟儿,骗出去,勒死,活活吃掉,吃掉,吃掉!”
蛇仆人面色惨变,跪下连声求饶。狐公主却不以为忤,哈哈大笑,然后又指了刚才左边吓退光虎的狼面男子。
鹦鹉嘎嘎笑了两声:“好威风,我好威风,想必公主一定煞是佩服我的本领!”
“哼!”狼面男子作势要拔剑,却被狐公主的一只手按住。“好啦好啦,你本事确实大。鹦鹉说得不错。”
狐公主眼睛一转,又指向右边的老人。“那他呢?”
猿面老者嘿然一笑,就坐在原地不动。鹦鹉拍拍翅膀,又拍拍翅膀,却始终不说话。
“嗯,不愧是猿老师。”狐公主似乎并不对这结果感到意外,而是满意地点了点头,“猿老师武功通神,心念早已收摄无形,怎么会被一头鸟儿看破。”
猿面老人捋了捋面具下露出的山羊胡子,摇头晃脑。
狐公主又看了看四周,目光却停在杜知贤身上。玉指一挥,娇声道:“鹦鹉,看看这小子心里在想什么?”
“嘎嘎,狐公主这般人间绝色,不知能否一亲芳泽?”鹦鹉口无遮拦地大声宣告,让杜知贤面色颇为难看。
场中静默了一瞬,然后哄堂大笑。狐公主笑得东倒西歪,就连坐在右手的猿面老人也轻轻发笑,只有左手的狼面男人没有笑,而是恶狠狠地瞪着杜知贤。
“公主,待我把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斩下人头来,为你出气!”狼面男人粗声道。
“嗯……狼将军,没见他身上配着剑吗?你未必打得过呢。”狐公主没有劝阻,反而推波助澜,火上浇油,“伤了你可怎么办?”
“我怕这个小子?”狼面男人怒视杜知贤。杜知贤酒意上涌,心中却一团火腾起,便连鞘抽出剑来,乜斜着眼道:“山精鬼怪一流,也敢大口炎炎,号称要斩我人头?谁斩谁的人头还不知道,不要胡吹大气。”
两人剑拔弩张,狐公主反而拍手叫好。
狼面男人呛的一声拔出剑来,杜知贤却已经贴近了他的身子,在他拔剑拔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封住了狼面男人出剑的动作。只要他再拔出一寸,杜知贤的剑刃就会切进他的手腕。狼面男人面色丕变,电光火石间,两人已经斗了几招,杜知贤只觉得今晚自己的剑术似乎超水平发挥一般,在半醉半醒之间,自己的反应与直觉就像是灵神附体般,未卜先知地将狼面男人的攻势封死在鞘中。
“够了。”猿面老人提声道,“狼将军,你输了。”
狼面男人僵持片刻,缓缓退开,把自己的剑往地上一掷,大步流星地闷声离开。
宴会现场安静无声,杜知贤环视周围,自己居然在一瞬间变成了所有人的焦点。
“蜀中第一名剑高趾是你什么人?”猿面老人打破沉默,他倒了一碗酒,缓缓饮下。
“正是家师。”杜知贤腆着脸说,没有提自己只是个记名弟子。
“来,坐这儿。”狐公主拍拍她身边的位置,那是之前狼将军坐的地方,离狐公主本人只有一臂之遥,杜知贤老实不客气地坐了上去,还坐得离这头狐狸更近了些,坐下后,只感到腰上一痛,却是被侍立在一边的耳奴偷偷拧了一把。
“诶呦,美人恩难消受啊……”杜知贤一边喊疼,一边厢那鹦鹉和蛇仆人还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鹦鹉,问你最后一个问题。”狐公主往后一靠,有些意兴阑珊地指向她自己,“我在想什么?”
“……”鹦鹉好像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说,“绝不能猜到我的心思。绝不能猜到我的心思。”
“嗯。”狐公主端详了一下自己保养完美的指甲,“我不喜欢这个礼物,两个,都拖下去打死。”
不顾蛇仆人的求饶,几个犬面仆人把他和鸟笼都拖了下去,然后就是棍棒乱打的声音,鸟笼里的鹦鹉一开始还惊叫了两声,然后就没了声音。
“下一个。”狐公主挥挥手,“给我看看下一个是什么玩意儿。”
几个牛面人抬了之前杜知贤见过的那只大箱上来。这次掀开蒙布,里面是一个透明水晶箱。杜知贤瞪大眼睛,一瞬也不眨眼。
里面是一头南海鲛人。
没有志怪故事里传言的那么美丽,这鲛人有着一头水草般乱蓬蓬的头发,指甲颀长,看上去好像在水里睡着了一样。她的下身是真正的一条鱼尾,在水里缓缓拍打着。水晶箱底下铺满了一层烁烁明珠,却不知道是有人丢下去的,还是真的鲛人垂泪便成明珠。
一名仆人丢了一条生鱼进去,鲛人立刻像是活了一样,凶猛地扑上去,一口咬住鱼身,又用利爪一撕,将它撕成两截,连骨带肉地嚼碎吞下去。狐公主似乎觉得这一幕很有意思,咯咯直笑,不停吩咐仆人们再多丢几条鱼下去。
杜知贤看了一会儿,觉得没多大意思,转眼看见猿面老人也看着自己,不由得有些手痒。
“公主殿下,不如让老朽和这位剑侠之后……比剑助兴?”
狐公主似乎对猿面老人很是敬重,闻言便不再嬉笑,挥手让仆人们撤下了兀自在撕咬不休的鲛人。
杜知贤知道,重头戏来了。他提着自己的剑走出自己的席位,却发现猿面老人手中空空如也。
“不用剑,用树枝就行。”猿面老人随意从林间捡来两根树枝,“这个比剑很简单,谁先点到对方,谁就赢,怎么样?”
“没问题。”杜知贤一肚子酒晃荡来晃荡去,正想着怎么消化,他拿起一根树枝,掂量了一下分量,暗忖这老头儿还挺有眼力,这根树枝沉甸甸的,手感居然和自己的剑差不多。他摆好架势,刚要出剑,却发现猿面老人已经消失了。
“嗯?”
他抬起头,看见正如猴子般蹲在一根树枝上的老人。
“真的是猴子成精?”杜知贤转开一步,闪开一剑,对方的动作快得不像是人类,反而像是鬼魅,如果不是今晚状态奇佳,杜知贤早已被点中四五次。直到现在,他才发现自己老师所教授的剑艺有多么高超,就连老者这样的剑术高人,也无法在短时间内攻破自己的闪避。
杜知贤眼力极佳,哪怕是在醉酒的情况下,也能迅速判断出老人的动作,这一点不仅仅是天赋,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奇人。猿面老人的动作在他眼中就像是一组精美的,以猿猴为主题的舞蹈。老人的动作一举一动都像是真正的猿猴,轻捷、敏锐、乃至于能够在树枝上轻盈速走。
那我就变成狐狸吧。
杜知贤弯下腰,开始学着狐狸一般地跑步,他突然间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灵便了一些,没有任何窒碍,所有动作就这样出现在自己身上,就好像自己的身体一直一直在练习这些动作一样。像狐狸一样奔跑,像狐狸一样跳跃,像狐狸一样撕咬。他脸上的面具开始燥热起来,就像是一张热腾腾的膏药贴在脸上,反而让他觉得自己更像是一只狐狸了。
周围的视野在不断变换,他和老人也在斗剑中快速位移,一团灰影与一团黄光互相追逐,杜知贤在某一个时刻开始疑惑,自己是如何爬上树来的,然而这点疑惑很快被酒意与狂热所驱倒,他在半醉半醒的迷梦中追寻着自己的猎物,如同真正的狐狸在狩猎一般。逐渐地,他身上出现了毛发,耳朵开始变尖变长,双手双脚也被野兽的爪子所取代,身上也长出了能够平衡身体的巨大尾巴。
杜知贤彻底变成了一只狐狸。
狐公主坐在原地,看得大笑不止。二人的缠斗用了很久很久的时间,等到终于风尘安定下来后,一头狐狸人立而起,环视四周,神色惶然,却又有难驯的天生野性流露。
“来吧。狐公子。”狐公主伸出手向它招揽,“来吧。来我这里。”
这头新生的狐狸坐在原地,似乎想了很久,然后慢慢走向狐公主,渐渐与众兽一起湮没在繁密的树林深处。
天明之后,一头重获自由的白马在山林间奔驰,模样神骏无比,有樵夫目睹,以为是天马降世,倒是引得官兵前来围捕了几次,却终于没有找到。
景龙四年。李隆基发动唐隆之变,以禁军官兵攻入宫中。武曌的孙女,唐中宗之女安乐公主据传死于乱兵之中,终年二十五。
《太平广记》:“唐景龙年,安乐公主于洛州道光坊造安乐寺,用钱数百万。童谣曰:‘可怜安乐寺,了了树头悬。’后诛逆韦,并杀安乐,斩首悬于竿上,改为悖逆庶人。”
又有野史言,兵变之日,安乐寺有大群狐狸、野犬之属四处奔散,逃出城外后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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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伯欢
大学时候写着玩的
作者:言辙
评论:随意
“啊!停电了吗?”
一串脚步声,你穿过屋子。开窗子的声音。
“对。这一片都黑了。”
“我们有蜡烛吗?”
“有,生日蜡烛。”
“今年的?”
“我觉得不止。”
我笑了。傍晚还不是太暗,我去翻杂物柜。五颜六色细长的蜡烛盛在一只小纸箱里。整整有五包。都是买生日蛋糕赠送的。我把它们通通倒在地上。
“说真的,我们干嘛留这么多蜡烛?”
你把打火机递给我:“因为总有一天会用上?”
“一年能停几次电呀。”
“平均0.4次。”
我们为此笑了会儿。
“蜡烛怎么办?”
“一次性纸杯。”
“噢,对。再帮我找两张白纸?”
我们把燃着的蜡烛插进杯子里,仿佛它们是几支瘦弱的花。纸放在客厅地上,杯子放在纸上,我们围着杯子坐下。
“都市人的篝火晚会。”
“庆祝明天工作!”
“庆祝明天工作!”
“我们还有啤酒吗?”
“前两天喝完了,还没买吧。”
我们盯着火看了一阵。
“好无聊,不然我们现在去超市吧。”
“好啊。”
但我们都没动弹。蜡滴啪嗒啪嗒地掉到纸上。
“小时候有段时间,我家还挺经常停电的。”
“嗯?”
“家里就备着一些白蜡。但我跟其他小孩子喜欢在黑暗里窜来窜去,捉迷藏之类的。我很容易被抓住,因为我喜欢躲在同一个地方。”
“哈哈,我能想象到。”
“因为我总躲在一个地方,他们就总会最后再去找我。小时候我会感觉,我在那里坐了一整个晚上。很漫长,但我不讨厌那种漫长。”
“我可能明白你的意思。你知道吗,我在山上过过一夜,为了看日出。”
“泰山。”
“对,在泰山。一大片都是帐篷,都是等着看日出的人。然后那天晚上还下雨,但我们就是相信会看到日出。因为天气预报是那样写的。”
“最后你们看到了。”
“对。我有没有说过,我挺喜欢这样的?”
“等待吗?”
“嗯。晚上,就躺着,等日出。就等日出。”
“等日出。”
“你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日出。这上面。你不用想:我今晚该干什么?因为你有一个更大的希望,就是早晨,太阳会从山底下升起来。你也不用想:我看完日出之后干什么?因为你只想看到日出。”
“躺在停电的屋里会让你想到日出吗?”
“有点吧。你看这个火。”
“我们等电来,就像你在泰山上等太阳升起来咯?”
“还是有那么点浪漫的吧?”
“说得也是。”
“我还想到,我大学时去厦门。整座城市风很大,很湿,我每天从室外走到室内,头发乱糟糟,衣服乱糟糟,像刚跟城市滚过床单。我累啊,又期待下一次。”
“我大学没去什么地方。”
“我们得去一次西藏。”
“先去三亚吧。”
“也成。”
“或者再躺一会儿。”
“也成。”
窗外传来遥远的车声。
“你想过玩音乐吗?街上不是总有卖艺的年轻人嘛,我有时候想到,如果我们玩音乐呢?组个乐队?”
“你很喜欢音乐吗?”
“没那么喜欢。但我会吹口琴呢。”
“乐队。确实很热闹。可以天天创作,也会有人在台下说喜欢你的音乐。”
“只要能写出好歌来。”
“只要能写出好歌来。”
“然后呢?我们去街边唱歌,去livehouse唱歌,去交朋友、录专辑……”
“然后我们去三亚。”
“再然后去西藏。去台湾,去欧洲。”
“然后我们举世闻名。我们在舞台上过生日,点上百根蜡烛,它们还会对着舞台喷火花。”
“高潮前的一瞬间,整个舞台的灯光都灭了,一切陷入安静、黑暗;但我们开始唱下一句时,火星喷出来,喷得老高老高。场子特别亮,刺眼地亮。我们看不见舞台下面,因为台上太亮了,整个像一团火球。”
“然后我们听到欢呼声,欢呼声大得听不见我们唱歌:再来一首!再来一首!于是我们又唱一首、又唱一首……无休无止地唱下去……”
“唱到什么时候呢?”
“唱到没有力气,唱到晕厥好了。然后在梦里接着唱。”
“醒来还唱?然后醒着唱到昏倒,昏倒唱到醒来……”
“还是有那么点浪漫的吧?”
“还是有那么点神经的。”
“我们见仁见智。”
“啊。来电了。”
我们从地上爬起来,发现蜡烛早烧灭了。纸杯边沿滴满一圈烛油。
“明天还要工作呢。”
“说得也是。”
我们把它们扔进垃圾桶。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无声
备注:同人同人
1、
他从影子里醒来看见自己断掉的手臂和身体,叹了一口气。
心想:这算不算报应。
-
白晓生喜欢雁回,这件事情他很早就知道。
冬天的时候草木枯萎,他曾经一个人无聊得在伏阴的识海里看一群死掉的燕雀,那些东西真的很脆弱,被幻化出不消片刻便脆生生地死了个透彻。
这些年伏阴的神识中总是寸草不生,白晓生经年累月看那片黑洞洞的穷山恶水,想着自己什么时候能回人间看看。
他想要自由,想去那山水之间走上一遭。
影族本就是个生命力极强的种族,以影为本,幻化出的人形若是毁了,只要影子尚未消散,就可以重新生出身体来。
白晓生碎烂烂泡在伏阴识海里的时候心想,那条龙如今浑身都是稀烂的皮肉。
他是听说世间灵龙二十年前是曾经被抽筋拔骨的。
所以天曜原身并不算利落,密布疤痕,永州城他硬撑着将他们所有人带走的时候,白晓生就坐在那龙尾上,下意识碰了碰那伤口。
当时他心中毫无波澜,想着如此,这千年灵龙如今只有龙骨龙角,确实不容易帮他得那幽冥赋。他便想着让这龙多拿两样身体回来,到时候实在不成了,威逼利诱。
毕竟,他白晓生为了活命,没有什么做不出的。
天生恶童。
那是村中人通过卜术为他安排的命。
盖棺定论由不得他争辩的天命。他逃不掉,也不懂得如何去逃。
幼时的他成日成日不见天日被锁在屋子里。屋内的烛灯,发霉的稻草,角落吱吱叫的老鼠,肥硕落在他怀里却成了他能感受的唯一温暖。
而他每天最开心的时候,是母亲开启上锁的门,给他送吃食,他会乖巧露出笑,那个梨涡陷入,轻声喊一声“娘。”
那声娘还是屋外玩耍的孩子喊母亲是他偷学的,笑的乖巧,叫得听话,娘亲就会爱他。
这是他为了活下意识学会的本质。只可惜,他在努力都躲不过他的命,都说他将给村中带来灾厄,都说他是祸世业胎。
于是到头来,他的母亲也能亲手将他送上山去,交给伏阴。
他杀掉她之前,吃掉了她的梦。
梦里,那个从小到大对他并不算温情的女人,的的确确曾回到山上找过她。
只是她来得太迟,迟到她自己都知道她的孩子已经凶多吉少。
于是她终于来得及在他留下的拨浪鼓面前,在尘埃落定的他的死亡面前,流露出她多年不敢释放的母爱。嚎啕大哭。
她说孩子,对不起,对不起。娘对不起你。
她爱他,她也恨他。
他爱她,当然,也恨她。
他们是一对母子,果然合该如此相似。
于是他杀了她,也杀了还相信那世道温情的自己。
-
没有被抛弃过的人,是不知道那些恐惧的。
他曾和许多死在他手上的人说过这句话。
他遭受过背叛,自然信不得人,谁能受伤之后还有良心,谁能被抛弃之后还能心神清明。
你们不恨吗?
你们谁能不恨。
可他没想过,世上也有赤忱之人。
比如雁回,比如,灵龙天曜……
“他配不上你。”
白晓生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是认真的。那时候的雁回,是他生命中唯一的一道光。
光就该高高悬挂于天上,该受万千爱戴,该无忧无虑,该永远灿烂。他要那道光永恒,让他站在人间,沐浴在拿道光芒之下,哪怕一瞬,活着也是痛快。
他在伏阴识海里待了太久了,见过了太多黑暗。
一点光芒都是他的命,是他活下去的命。
白晓生是贪婪的,是自私的,是狠毒的。
而那只千年灵龙,他是活该。
他却没想过,那个人会来救他。一身残破鲜血淋漓,劈开了伏阴的幻境。
赤焰龙牙为世间至纯,斩灭黑气,烈焰焚烧伏阴识海本该也将他被囚禁的残身烧灭。
那熊熊烈火却只烧毁了禁锢他的锁链。
他的真身被伏阴制成了一件衣服,穿在身上,划开一道口子,就如同在他身上划开皮肉。赤焰龙牙却腾起了伏阴识海中的黑泉,他碎裂的身体从黑水中被烈火托起。
“白晓生!”
他用他仅剩的半只眼睛看他,心想,你托我水里的残魂有什么用。
你有本事把伏阴身上我的真身扒下来。
结果下一秒,赤焰龙牙烈焰如白虹贯日,直插伏阴识海深处,生生将白晓生的本体钉在了地面上。伏阴闪身化作黑气逃窜。
那瞬间,白晓生感觉自己被烈焰穿心,但也不过一秒,他的身子被人揽住肩。
他侧头一看,天曜近在咫尺的脸上一道上开口正在渗血。
而后灵龙像是提着最后一口气,搀着他喊了一声“回!”,赤焰龙牙悬浮在他们身边,白晓生本体的长剑被贯穿后燃烧的烈焰熄灭。
留下一身几乎完整的真身。
他笑了笑,不错,倒是比他平日被伏阴割破的伤口可小多了。
可直到他残破的身子接触到本体的瞬间,白晓生都没有实感。他的身体早在当年献祭后,便被做成了一套影袍,恶童真身,隔绝阴阳,是伏阴的一道防身利器,若非赤焰龙牙不可破。
却不曾想,如今是赤焰龙牙救了他的真身。
而他只剩下的半只手的身体被黑衣一点点吞噬,那瞬间,他像是进入了一片熟悉的海洋中,冰冷又温和。渐渐,他被砍去的另外半只眼睛恢复了视力,双手双脚被本体一点点修复,只有腹部一道被赤焰龙牙贯穿的伤口还隐隐作痛。
而后,他听到了一声。
“龙鳞加覆,百病离身。”
温润的灵力春日的大雨席卷而下,伤口生出新肉。
等白晓生恢复意识的瞬间,只看见了灵龙昏迷前微睁的双眼,那双眼像是破碎的粼粼湖面,像是一道光砸进他的怀中。
他下意识抱住对方,听那人说了句。“雁回……有危险……”
-
辰星山前玄霄真人亲传弟子雁回,叛出师门勾结妖邪,后于陨星台受百道雷劫剔除灵脉。
当夜,妖龙天曜现身,破阵救人而去,天雷滚滚,锁妖塔上鲜血淋漓,残垣断壁。
等白晓生找到雁回的时候,少女蜷缩在一片血淋淋的草木间,怀抱着一颗龙蛋。
灵龙天曜,死了。
传闻龙为不死不伤之体。
而事实上,被剔除龙心龙筋的天曜,本就是残身。换命咒一起,毁是他神魂,灭的是他灵躯,唯一剩下的一道神识裹挟着即将消散灵力闯入伏阴识海,救出一个白晓生,早已经所剩无几。
那银色布满龙纹的龙蛋里究竟剩下多少稀薄的灵力。
亦或者,还究竟能否复活一个天曜,谁也不得知。
白晓生醒来看见疯狂的少女,看她毅然决然坠入黑河。
他原身已得,早就不受黑气控制,这自由的身体本该是他遨游天地看日出云起的归宿。
如今却被道道禁锢,他发觉自己走不了了,无论是因为欠了人一条命,还是为了他的心上人。
白晓生很少哭,却看着托入妖道被黑气侵蚀的雁回落下泪来。
他低头看着怀中那个雁回千交代万交代的龙蛋,只觉得那冷冰冰的空壳里其实什么也没有。
他不知道雁回见到的天曜如何。
他只记得扛着那个当初自己利用的,不满又厌恶的人一步步出了伏阴识海。
来到迷雾森林,日光一现,他怀中浑身是血的天曜像是一道雾气消散,手脚碎裂,脸颊破碎,他伸手去捞,捞到一片空荡荡的风。
灵龙天曜。
“天曜。”
他轻声喊了喊这个名字。
像是要从那冰冷的空壳里去寻找一点希望。
会回来吧?
那只不知生死的,千年灵龙。
2、
青丘三日后迎来一位黑气之主。
这位黑气之主一袭黑袍,却生了个众人皆熟的面容——正是当初辰星山险些陨星台的前弟子雁回。
于是玄妖双方势力更迭,青丘王宫九尾狐一族和黑气之力,生生将剑拔弩张的玄妖局势逼向了另一个方向。
灵龙救人当日,辰星山广寒门决裂。
凌霄真人剑指戒律堂长老素娥,生死之际被素影真人救下带离广寒门。
玄门内部乱作一团。
于是,一方黑河尽头,白晓生抱着一颗龙蛋在青丘古树上晒太阳的时候,显得有点安逸得过分。
“阿龙啊,都几天了,你也该出来了吧。”
雁回从黑河下现身时,两界震动,众人皆以为是什么大妖出世。
乱哄哄往黑河边上赶来的时候,只剩下一团将散未散的凛冽妖力。
但黑河乃黑气归息之地,万物不载,偏却载得了一丝生机——灵龙天曜的生机。
雁回携着白晓生和天曜来了青丘,片刻又杀去了陨星台。
只因尘意国主的那句——龙魂消散之地,没准还有天曜残存的魂魄。
于是陨星台接连受到了千年灵龙和黑气之主的两次重创,一片狼藉,近百八十年想必是不能再用。
而那冷冰冰的龙蛋里,终于是多了一丝灵气。
那灵气由青丘的千年巨树温养着。日复一日,又用清晨光曦照着。
雁回刚成为黑气之主,识海黑气不稳,需时常由尘意大国主协助调息。
于是晒蛋的任务就掉到了白晓生身上。
一只影妖,喜阴,偏得每日照着太阳,怀揣一团龙火,像是个时刻要坐化的得道高僧。
白晓生自觉此生从未如此离谱过。
只是那灵力在他怀中日复一日温暖炙热,暖暖得烧着他的心口。
怨愤的影妖忽然又撇撇嘴说了句“罢了。”
也对。罢了罢了,他因这灵龙重获真身,那便等上个一两日吧。
却不想某日他打着呵欠要去雁回屋子里带天曜蛋去晒太阳的时候。
刚走到门口,一团龙火从门内窜出,惊涛拍岸似的将他炸飞了二里地。
——灵龙活了。
-
天曜重生那日,青丘王宫附近的腾云阁里鸡飞狗跳。
最惨的便属白晓生,刚从二里地外赶回来,被一团火球正面轰了一脸。
好在这次他有了准备,结印并用真身挡了回去,于是那火球生生撞进他怀里,带着一团爪子鹿角似的东西将他撞到了青丘古树的树干上。
轰隆隆,一片树叶坠落,烈焰烧灼他身体,他从那团火里看到了一只盘旋的小龙。“天曜!你冷静点!”
他真身被灼烧,但因为被伏阴炼化过,除了疼倒也没有太多伤口。可求生本能让白晓生下意识想下杀手,片刻又回神逼着自己收了力。
“天曜!”雁回飞身而来,黑气团团又引得白晓生怀中灵龙杀意大盛。
白晓生觉得自己要被烤化了。“你们一个个别光看着啊!想办法啊!我要熟了!”
最终还是青丘大国主用了清心咒和青丘的浮幽幻境才让灵龙安定了下来。
而后烈焰熄灭,只剩一个安睡的人形倒入白晓生怀里,他低头看见了天曜闭着眼熟睡的侧脸,目光往下。
哦豁。
他心想。这下这位龙主该要丢人了,赤条条在青丘众人眼里露了个来回,等着他醒了他一定要用这件事气他一气。
殊不知,白晓生那算盘打得咔咔作响,却是他噩梦的开始。
-
龙,乃天地灵龙。
吸收的是人间清气。
当年天曜生于洛川龙谷,化形前受天地灵力召唤已经有了神识。
千百年镇守一方也是端得稳重。
但这次孵出来的不同,灵龙陨星台一场重创本就魂魄受损,灵台混沌,
凤千硕又出了个主意,把蛋给敲了,敲是能敲,就是出来得早,心智未开,宛如稚子。
白晓生想过自己要孵蛋,但万万没想到他还要奶孩子!
雁回的黑气与龙火相克,一旦触碰宛如火灼。
那日天曜醒来之后,就逃了,一群人在青丘翻了个底朝天,最后是在冷泉找到了人,浑身上下没几个好地方都是划伤。
雁回给人涂药,涂了一半,自己手烧伤了大半。
白晓生看不下去了,抓了药膏把那龙拉怀里来上药,那龙在他怀里挣扎,他骂了句:“小白眼龙!也不看看谁给天天晒太阳孵出来的!”
小龙鼻间蹭着他胸口,像是嗅到了什么熟悉的味道,一双大大的眼睛滴溜溜看了他一眼——不动了。
他帮那龙涂完药,抬头看了眼雁回,少女只是静静看着他们,有些寂寥的目光落在天曜身上,她小心伸手对方摸了摸发尾。
“他不怕我们了。”
白晓生低头看着有些困倦的灵龙,对方手搭还在他腰上,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如此和眼前的两人这样相处。分明和他身材差不多的人,正乖巧靠在他怀中。而他的心上人也近在咫尺。夜风里吹来山茶花淡淡的香气。
天上一轮上弦月。
“会好的。”他扬起嘴角,看着雁回。“都会好的。”
个屁。
-
龙是第三天开口说话的。
在此期间烧坏了半个屋子,还差点把毛笔精的密阁库给烧了。
但这是龙主,言先生含泪送走了灵龙天曜,并指着他身后的白晓生后脑勺大喊:“你是如何看顾龙主的!”
白晓生一个带着杀意的眼神转回去,用拇指抹了下脖子。“有本事,你来带!”
也是,整个青丘,灵龙天曜最听的就是雁回的话。
另一个就是白晓生,大概是每天晒太阳晒熟悉了气味,他在白晓生身边还是听话老实的。
但雁回同龙火相克,平日又闭关要压抑黑气,白晓生就成了青丘溜龙专业户。
而小龙崽子年纪小自然是什么都好奇的。
看见一只蝴蝶要去抓,撞到脑袋哭唧唧对着石头喷火,顺便烧到密阁库这不是在所难免吗?
他白晓生都知道要看顾看顾孩子,这毛笔精气量竟然这么小,干脆杀了得了。
思及此处,白晓生愣了愣。
看着自己空空的手心,觉得似乎有哪些地方不对劲,抬头,却见一张熟悉的脸近在咫尺。“阿生。”
灵龙天曜生的一张清俊的面容,如今不过稚童心智,一双眼总是亮堂堂睁着,那双眼睛此刻落了一个白晓生。
“……说了不要叫我阿生。”
白晓生下意识有些慌乱退后了片刻,小龙眉目一皱透出几分无措的疑惑。“不喜欢?”那双眼雾蒙蒙似乎顷刻要下雨。
白晓生默了默。“……爱叫,就叫吧……”
那是他母亲常叫他的名字。
太过亲昵,却又带着不好的记忆,疼痛又温柔得在他心上仿若锉刀锉着。可刚孵出来的小龙懂什么,他只懂得这个天天陪着他的人,是除了雁回以外同他最亲近的人。
他弯起眉眼蹲下来,靠近白晓生,摊开手,于是龙火“噗噗”跳了片刻。
青焰和黄焰交织的龙火在掌心跳跃。
下一刻飞出两只透亮的蝴蝶来,那蝶由焰火而成,却轻盈明艳,升腾在白晓生身侧,顷刻间又消散了,轰隆隆剩下一片难舍的暖意。
白晓生睁大眼睛:“你……”
“蝴蝶,给你。”
灵龙天曜如今的声音真挚宛若少年。“笑一下。”
他见过的天曜,从第一眼对他就怀揣敌意。他过去总觉得此人心思过重,不好骗,难对付,却忘了这只龙遇见他时,早已经被抽筋拔骨。那样的人,警惕又敏感。
可倒头来,那人还是劈开伏阴的识海救了他,哪怕是为了雁回。
他都差点忘了,这灵龙本质上,赤忱又好骗,陪他晒几天太阳,逛几日青丘,便把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变来给他。
“阿生。”
“嗯?”白晓生歪歪头,有些无奈朝他笑。“你又要做什么,晒太阳还是……”
一个拥抱落了下来。
白晓生倒坐在草地上,被这拥抱往后一带险些不稳。“雁回说,不开心,就抱抱。”耳边传来一个声音。“阿生,要开心。”
他登时像是被定住一样,呼吸停滞。
见鬼了。白晓生那时候想。
他遇上这只龙,这辈子,真是见鬼了。
3、
为了让天曜早日恢复记忆。
不日,雁回便打算带着天曜往铜锣村去。
只是这一路上,除了白晓生,还多了一个不速之客——凌霄。
那个亲手在陨星台上将雁回识海打碎的人。
如今尘埃落定,很多事情也浮出水面,当初陨星台上,凌霄毁雁回识海是为了保全她性命,毁护心麟是受了被伏阴控制的清广所惑。
而今知道龙火是克制黑气的唯一办法,秉承着道义和对徒弟的歉疚,自是一路跟着。
这一路上,白晓生对这位“道貌岸然”的仙人都没有什么好脸色。
毕竟白晓生为人简单,对他来说伤了就是伤了,害了就是害了,他心上人九死一生,他身边这龙崽子到现在还一路追着云玩,那都是那群玄门伪君子的错。
他巴不得将他们杀尽了好,奈何没那本事。
于是他开始忽悠天曜和他一起同仇敌忾。“你知道那是谁吗?超级大坏蛋,他以前打过你,他还抽了雁回鞭子,差点害死了你们俩!”
于是龙崽子恶狠狠对着凌霄喷火的时候,白晓生有种不愧是我养出来的龙的自豪感。
凌霄自然不能同他们计较,脚下一登,先离开片刻暂避风头。
而那日入夜了,雁回却始终闷闷不乐。
篝火边烤着白晓生打来的三条鱼,插在边上滋滋冒着油。
白晓生走过去,蹲下身。少女只是摆摆手靠在树干边,她望着凌霄离开的方向,说:“我知道我该原谅的,就是有点做不到。”
“哼!”白晓生鼻子一皱。“有什么好原谅的,你看那天曜。”不远处龙崽子坐在石头上,弯着眉眼着看他俩。“那傻子,到现在连识海都没开呢,这都怪谁,还不是怪他们!他说他是受骗了,是有道理,可你们被害的就活该了吗?”
白晓生越说越气。
雁回却看着他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发现你现在和天曜越来越像了……”
白晓生懵了。“我……我和那条龙?”
“都和小孩子似的。”篝火跳跃得映在雁回眼里。“白晓生,我知道,你这个人啊不坏。只是你把事情想得很简单,喜欢也简单,讨厌也简单……就像你说你喜欢我一样。”
“我喜欢你是真的!”白晓生一下跳起来。
“我知道的。”雁回朝他笑起来。“就像我曾经也觉得我师父是全世界最好的师父一样。那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想法,我觉得我崇敬我师父,可我连他真正背负的是什么,心里想的是什么,都不知道。”
“那是一个影子。”雁回抬头看着白晓生。“我们不了解的影子。”
她朝白晓生道。“记不记得当初幽冥赋第一关的时候,你背了那么多我的喜好,但你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吗?”
白晓生怔住不知如何作答,少女又抬手,指了指不远处的天曜。“你知道天曜现在在想什么吗?”
“他饿了。”白晓生目光落在对方捂着肚子的手上,这龙每次都这样,饿了就捂肚子。
“你瞧,你现在对我的了解,还没有对天曜的多。”白晓生没说话,身边雁回却站了起来,拍拍自己的衣服。“所以我想通了,其实一直以来,只是我幻想太多。凌霄没我想象得那么好,但也没有那么坏。可我们的喜欢虽然简单,但也很珍贵。我也没打算去否认它。”
她叹了口气。“所以,我决定原谅他了。”
“雁回……”
少女拍了拍白晓生肩膀。“虽然是原谅吧,但还要一点时间吧。我也没那么大度。”
白晓生站在原地,看见少女提起衣摆走向不远处的灵龙,他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像漏进了一阵风。
“影子。”他心中嚼着那两个字,像是在他简单人生中的爱恨情仇里,寻找一点可以与之抗衡的反驳,最后却恍恍然落在一片迷茫里。
-
铜锣村民风淳朴,热情好客。
三人赶了几天路,刚到的第一日,就被一群人刀枪棍棒堵在了村口。
铜锣村附近不知为何黑气肆意,还常有村民伤人,白晓生进入村落附近时就察觉到了一些熟悉的气息。铜锣村人为了安全,几乎不让外人进入。
但好歹当初那不靠谱的婶婶认出了天曜。
雁回探查回来,也确实发现附近黑气与她所属的并不同源。
只是,她回时身后还带了一个人——凌霄。
灵龙识海未开,想要变回当初的天曜,除了寻找记忆,还要重新练习功法。雁回教不会,还得凌霄来。
天曜和白晓生自然是不愿意的,但是也拗不过雁回。
于是灵龙日复一日跟着凌霄学心法,开了识海,调息之间,身上灵气也渐渐恢复。
只有白晓生闷闷不乐。有句话也许雁回说对了。
白晓生的确是个过于简单的人,他的前半生被困在恶童的罪名里,没有朋友,没有感受过爱。所以他对所有事物都遵循着伏阴灌输的那套生杀掠夺——对喜欢的他用尽手段,对厌弃的他挥刀斩杀。
他不知道怎么喜欢一个人,也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喜欢。
他肯定自己对雁回的情感是真的,但又不够透彻,于是被对方的一句影子堵了回来。
手足无措。
孤独的影妖几天几天生闷气,铜锣村依山傍水,他干脆躲在深山老林里也不回去了,毕竟他没打算去看那只“叛变”的灵龙去找他们的“敌人”凌霄学心法。更不知道怎么面对雁回。
只是某日,他感觉不远处一阵地脉颤动。
下一刻,一道赤青交织的龙火像是流星落进山中。“天曜!?”白晓生飞身而去,却发现四周山石坠落——龙息,威压一般震碎了周遭峭壁,直挺挺往山中的灵龙身上砸去。
“傻龙!你疯了!躲啊!”
他手中数百道影刃拈诀飞出,山石的黑影撞击中击碎四散,他坠进那片龙火里,抬手开起屏障,碎石宛如大雨坠湖,在屏障上砸出千百道波纹。
直到四周烟雾散开,他回头去看天曜。
灵龙迷茫地站在原地。“……我要杀雁回。”
他像是心口痛,抓着衣襟大口呼吸,整个人跪下去。“我要杀她。”白晓生一把将人托住。。
“喂!你怎么了?!”
龙没有说话,他觉得奇怪,却发现龙在掉眼泪。“我是坏人……我要杀她。”
白晓生皱眉,像是意识到了什么。“你……记起来了?”
铜锣村时期,白晓生并不在,他其实并不知道那时候的天曜和雁回究竟发生了什么。但那时候灵龙只有一缕龙魂,雁回怀揣护心麟,想要杀了雁回取护心麟可能性很大。
“阿生,我好像,忘记了很重要的东西。”
明明还没有长大的人,此刻目光沉下去,眼泪砸在影妖的衣袖上,又晕开。那神色让他想到了曾经的天曜。
“你的确是忘了很重要的东西。”
白晓生叹了口气。“但我不知道你记起来究竟是好还是不好的。”
如今的天曜过于无忧无虑,重生后的骨肉是完整的,身上鳞片也不再疤痕累累。他被他们在关心里被捧出,除了不记得过去,好像过得倒是痛快。
可此刻那人目光里却是迷茫的难过。“雁回说,我曾经很厉害。他们说,我是龙主,当初庇佑……庇佑很多人。我记不起来,就回不去。就没办法保护他们。”
“可那些记忆让我害怕,我害怕我记起来又变成那个不好的人……”
“呵!”白晓生冒出一声冷笑。“灵龙天曜。”
他说着四个字的时候,像是在嚼着某种毒,恶狠狠得带着不屑。“你连赤焰龙牙都握不住,还谈什么责任。”
他也不清楚自己这点愤恨是何处来的,只是一只手攥着怀中人的手腕,几乎要捏碎人骨头。
“你怎么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你能保护什么,抓蝴蝶都费劲,认路都认不清,你才活了几天。活着就不容易了,路走不回走又想着跑了,灵龙天曜,你究竟是个什么不想活的东西?
安生两日就想着把自己剥皮拆骨献祭天下了?你好一个大善人,那不如把你的龙筋龙谷,龙鳞铠甲给我,我也求个功力大增长生好了。”
“你……想要吗?”
他以为天曜会生气,怀中的人却顶着疼,一头冷汗得看着他,灵龙眼里只有询问,甚至没有布满和恨意,好像他说要,这条龙真的会考虑把鳞片给他。荒唐!
他轰隆隆一片疼痛,那感觉几乎要将他逼疯。
忽然远处一片黑气席卷而来。
那黑气和雁回身上的明显不同,带着他熟悉的杀意,天曜虚弱,四周盘旋黑气如此密集,伏阴没准早就知道了。
遭了!
白晓生开起屏障,下一刻却被那股黑气直接撞碎,整个人砸在身后的峭壁上。“天曜!快逃!去找雁回!”
小龙却不管不顾,他张嘴吐火,想要摧灭黑气,那黑气却滚滚如一阵黑云倾天而下。幼小的灵龙在波谲云诡的漫天黑气中宛如蚍蜉撼树。
不行……白晓生看着朝他奔来想替他当攻击的灵龙,下意识想撕下自己的真身。
那龙却更早得抱住他。“以我龙魂……”
什么……白晓生睁大眼睛,看见身边天曜泛着赤金色的双眸。“我之鳞甲,请唤昆仑不死地!开明大阵!护!”
诸天结界撑开,漫天金光中,白晓生听到了一阵剑鸣,那声音混杂着风声似由千里外呼啸而来。
刹时,烈焰如风,漫天黑气被火光焚烧一片片震碎消散。
身边的灵龙发出痛苦的闷哼,白晓生紧紧抱住天曜,只见消散的黑气中一道火光落在他们身边,化作一把利剑——赤焰龙牙。
那把黄金阎狱后就不知所踪的,灵龙天曜的佩剑。
“你,回来了?”
他明明记得……赤焰龙牙是守护之剑。
白晓生几乎下意识伸手去够,那柄剑不认他,却没有伤他。当初他最恐惧的龙火,此刻渐渐熄灭,剑沉沉坠地,将白晓生的身子也带着一晃。
“天曜……”他低头看怀里的人,忽然心头一凉。“天曜!”
4、
召唤出佩剑的灵龙睡了整整三日。
其实在白晓生和天曜遇到攻击的那日,雁回和凌霄在铜锣村也遇到了黑气侵袭。
那日不少邻村人因黑气入体失控攻入村子,幸而深山中天曜的龙火冲散了天上的黑云,凌霄于村中施阵,雁回吸纳了大量黑气,才让附近村落都恢复了安宁。
天曜清醒那天,才睁开眼,见到雁回便抱着人不停说“对不起”。
他的记忆恢复了一些,可惜大多是铜锣村最初同雁回尔虞我诈的日子,心中自是惶惶不安。
雁回只好笑着捧着他的脸,对他说并不是那样的。
白晓生看着腻乎在一起的两人,不想去打搅,便到了屋外长廊上。
屋外午后春风阵阵,他看着凌霄迎风而立的背影,想了想,还是走上前去。
这几日,天曜和雁回,一个灵力耗尽,一个因吸收大量黑气内息不稳,全靠凌霄一个人救治。若是换寻常人倒也罢,但这两人一个是千年灵龙,一个是黑气之主,所需灵力和耗费的心神并非常理可估量。
白晓生看在眼里,便也没再对他说重话。
“听说你要走了?”
凌霄点点头。“不日我将回辰星山加固伏阴封印,哪怕多拖住一日是一日。”他目光落在白晓生身上,又看了看身后的屋子。“伏阴如今力量愈发强盛,若有朝一日,我也阻挡不住,他二人便是救世的关键。好好保护他们。”
白晓生挑眉一笑。“玄门大仙人,我是一只影妖,眼睛看不到你说的天地世间,但雁回是我最重要的人,至于那傻龙,我和他多少也有些交情,我若要护,也根本不必你来交代。”
凌霄闻言,笑了笑。“如此,确是我多虑。”
雨后水天一色,春风正盛,白晓生靠在走廊柱子上,眯着眼吹着风。
片刻,他听凌霄问。“若一切尘埃落定,你们有何打算?”
白晓生知道他是想问问雁回。
他只道。“他们,想必是回龙谷吧,毕竟那是那傻龙的老家。”
“至于我……”白晓生伸了个懒腰。“看看山水,游历人间。”白晓生走至凌霄身边同他并肩。“我曾经被伏阴关了那么多年,世间万物,我想无拘无束看一遍。本来,我想着最好带上我的心上人一起。”
白晓生回头看了眼身后紧闭的门,自嘲地笑了笑。“如今想来是没法带了。到时候,也只能有我一个人。”
“那样挺好。”
“是,也挺好。”白晓生释然地笑了笑。
本以为凌霄是在安慰他,却不想,凌霄目光沉沉,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他轻声道。“大厦将倾。”“为此我,万死不辞。”他白发飘散在风中,好似冬雪扶风而去。
后来,他听闻凌霄为抗衡伏阴,殒身于手可摘星辰。
而在此之前,青丘与玄门爆发了一场大战。
-
灵龙之火能克制黑气,这消息在凌霄上手可摘星辰加固封印前,已经通过密令传给了各大门派。其中自然包括广寒门。
但白晓生和天曜雁回攻山雪山之巅时依旧遭受了攻击。
目光傲然的女修早已疯魔,但她眉目不改,嗤笑道:“灵龙如何,伏阴我会杀,至于你们,今日将葬身此处!”
白晓生心中碎碎念这女人真的是疯了。
回头趁着雁回和天曜攻击的空档,揣上已经急得发疯的烛离,在影穴间游走成功闯入正殿。
到的时候,陆慕生已经差不多要没了。
散碎的阵法在地面,将他禁锢在方寸间。
烛离救了幻小烟,白晓生蹲在地上看着那个要死的男人,随手捡起地上的珠子。
“幻珠。”白晓生拿着珠子笑起来。“你老相好还挺会算计啊,她是想用这珠子和仙壤重塑你的躯壳吧?今年种下一个你,明年收获千万个你,围城一圈还能给她唱情歌呢?”
“把珠子给我。”陆慕生几乎快要失去意识,却依旧死死盯着白晓生的手。
“干嘛,你真的要给她当种子啊。”
陆慕生摇摇头。“不,我要杀了她。”
“你别闹了!”烛离扛着幻小烟,一阵焦急。“你一个凡人,怎么杀素影!那是仙门大宗师,哪怕你捅了她一刀都伤不到她分毫!你快和我们一起走才是!”
“不,我可以的……你,将那珠子给我……”
白晓生沉默看着他,许久,他神色一变,抽出一丝灵力打入陆慕生体内。他抬手招来地上一把长剑,连同幻珠一起放到陆慕生手中。“的确,这世间,也许只有你才能真正杀了她。”
地上的男人喘息着笑了起来,他起身举着手中的长剑,颤颤巍巍起身。“我之因果。需该我了断。”
“你还爱她吗?”
影妖看着眼前濒死的男人,后者静默片刻,摇摇头。“我爱云曦。”
“可你明明记得她。”
白晓生是影妖,他窥得了人心,自然也看得到幻珠中陆慕生的记忆。
“是,我记得。”陆慕生回望他,目光平静。
“可她已经疯了。我爱过她,却也恨她,恨她当我的面杀死云曦,断了我同她唯一一条路。
她苦苦执着,却不愿承认,我早已从生死之地走过一遭,是云曦救了濒死的我,此后我的命便已是她的了。爱又如何,恨又如何,爱不可相守,强求成恨。
是我辜负了素影,可我更负云曦,云曦一心待我,却因我而死。这笔账,我该替她清算的。至于我欠素影的,我死后入阎罗地狱,一笔一笔,再还她。”
陆慕生眼中充满绝望的笑意。“是爱是恨,哪有那么多道理?白晓生,你若爱过,便该知晓,只此一刻,最不愿伤害的,才是至爱。”
说罢,他彳亍提剑朝门外走去,广寒门外大雪纷飞,风吹起他猎猎衣摆。“枕前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
“我本孑然戴罪身,且愿同卿去……”
“他如何杀得了素影?”烛离扶着幻小烟看着他远去的身影。
“杀人,何必用真刀剑。”白晓生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想起当年鲜血淋漓的影村。他从另一边,扶住烛离扛着的幻小烟,轻声说了句。“诛心罢了。”
-
那日,陆慕生用一把长剑刺穿了主素影的后心。
幻珠破碎,得知真相的素影心神崩溃。陆慕生临濒死前,让求灵龙将自己真身烧化,素影真人心死当即以灵力自戕。
在死之前,她归还了灵龙天曜分离二十年的一颗龙心。
那日广寒门千丈峰龙气大作,龙火肆虐,几乎瞬间吞噬了身为黑气之主雁回。
白晓生护送烛离幻小烟出门的瞬间,只来得及扑身而去,以真身护住了被烈焰焚烧的少女。
他抱着雁回,只消回头看向正忍着疼努力朝他们伸手的天曜。
——要救下来。
——雁回不能有事。
他心中闪过一个声音,便连同雁回一起消散在赤青交织的大片火焰中。
——否则,那傻龙一定会伤心的。
5、
白晓生觉得自己泡在一片冷冰冰的水里。
意识到的时候,他又回到了曾经关着他真身的那个铁笼中。好不容易逃脱的真身再次被控制,只是这次白晓生并不想过去那么痛苦。
他轻车熟路挣脱了自己的真身,将影子化成一片原型逃出了自己的识海。
果不其然,伏阴的世界依旧是那样黑不拉擦的模样。
雁回静静躺在不远地面上,他忙落下去将人抱起。
想来也是,雁回作为黑气之主,黑气自然会保证她不受龙火攻击,而如今最安全黑气最盛之地,唯有伏阴识海。
“雁回!雁回!”怀中的少女闭目不醒。
白晓生忽觉一阵古怪的寒意从头而下,抬头瞬间与半空中的伏阴四目相对。“你以为你还能做什么?”
兜兜转转,他竟把自己当成一盘菜送回了伏阴手上。
不行。
白晓生手中口诀一变,将准备攻击的影刀改为召唤影穴。他的真身被禁锢的瞬间,白晓生就明白他今日八成是出不去了。可雁回必须走。
下一刻,一股黑气却打进他的眉心,他双眸发出古怪的暗光,神识抽离。
“这次,你将成为我的影子,白晓生。”
-
浓稠的夜色。
泼墨而下的大片血迹流淌过地面,吸收浸泡出蜿蜒的痕迹。
身披黑袍的少年人踏上泥泞的血路,周遭的房屋倾塌,碎裂的墙壁,从缝隙中露出残缺的肢体。
“阿娘……”少年人下意识想要寻找自己的母亲。
忽然有什么滚烫的东西低落在他脖颈上,他侧头伸手一摸,手心便染上一片红色。
“阿生……”他抬头,自己又回到了小时候被囚禁的那间屋子。
不同的是,这次被鲜血染湿的茅草屋顶破碎不堪,缝隙中露出影族残缺不全的尸首,他有些害怕了。“阿娘!你在哪儿?!”
他下意识到寻找记忆中的那个女人。
脑子里混乱一团只剩下一个年头——救她。
【救谁】
“谁?!”少年人回头,朝着身后不知何处的声音望去,回程的道路雾蒙蒙一片,不知何处而来的黑气倾塌而下,他脚下一绊,跪趴在一具尸体面前。“娘……”
他的母亲睁着眼睛,苍白的脸已经被血迹染红,少年人赶忙扑上去,他发抖着用袖子去擦女人脸上的血迹。“不要……”
“阿娘……”女人脸上的血迹越擦越多。
“为什么……”他眼泪掉了下来。“为什么擦不干净……阿娘……”
泪水在女人毫无生机的脸上滑落,流出了一道血红色的水痕。
【你哭什么?】
【明明是你亲手杀了她。】
“你是谁!!?”少年人脸上露出恐惧,他死死抱住怀里的女人,下一刻,脑海里闪过一把影刀砍过女人面容的画面。影村凄厉的惨叫,万千影子如刀锋过境,血色漫天。
【你瞧,是你杀了她,整个村子都是你杀的!他们都是被你害死的!】
白晓生登时脸色苍白,他一低头,怀里的母亲忽然变成了一个沉睡着的少女,她一袭黑衣,脸上白净却没有一丝血色。白晓生瞳孔放大,像是看见什么可怕的东西。
【你杀了她!你害死她了!】
“不,不是!”他下意识想要将怀中尸体推开。但下一刻又紧紧抱住。“不会!不是不是!不会死……不是我做的,阿娘没有死,雁回也不会死!”
他的脸颊紧紧贴着少女的面容,眼泪第一次不受控制往下落。
我错了。
他心想,我错了,让她们活下去,不要杀她们,我错了。
【白晓生。你天生恶童,与你有关的人都会被你所害!】
【放弃吧,不要挣扎!】
【杀了你自己,舍弃神识,成为我的影子。】
天开始落大雨。
成年的影妖慢慢抬起头,落下的血雨打在他惨白的脸上。他眉目悲戚,看了看毫无生机的少女,慢慢伸出手凝一把影刃。
他闭上眼,想到小时候摇着拨浪鼓数数字,一,二,三……
我早该死了,他想。
于是这一次,他跳去了中间所有的数字,直接数到了最后。“一百……”
【白晓生!!】
天上响起惊雷,劈开一片白光消散了漫天黑雾。
地面在震颤,大地裂开巨大的口子,无数碎石房屋逆向朝着天上飞去。
雨水倒流,像是漫天碎珠子。
怀中的少女像是被一股力量卷走,升腾起来,他慌张伸手去抓住。
可脚下大地碎裂,他站不住了,地下岩浆翻腾,那瞬间舍不得雁回也掉下去,于是松开了手,笑了起来。“不拖累你了……”
他即将坠入深渊,一只手稳稳握住了他。
“白晓生!!”
赤青交织的焰火刺目扎进世界。
影妖睁开眼,对上一双带着满满关切的眸子。
那瞬间。他好像又回到了伏阴的识海里,然后在一片黑水里,被赤焰龙牙的火焰托起他支离破碎的身子。
幻境消散,迷雾森林里黑气也被龙火驱除,发出爆裂的声响,像是听到自己心脏疼痛又滚烫的撞击声。
“……天曜。”
“白晓生。”灵龙的声音带着关切却稳健有力。
不是那条傻龙,是真的灵龙天曜回来了——从素影处获得了最后一部分躯体,终于恢复了当初的记忆。白晓生笑了笑,像是认命似的砸进对方怀里。“又被你……救了一次。”
-
伏阴的识海连接着迷雾森林。
他控制白晓生,让他回到迷雾森林修复入口,却恰好成了灵龙天曜寻找雁回的最大助力。
恢复意识的白晓生听从天曜的计划,利用影穴将灵龙天曜带入了伏阴的识海。
在此之前,他趁其不备,将伏阴身上自己一部分真身撕扯下来给雁回披上,以隔绝龙火。
于是灵龙在确认雁回安全的瞬间,白晓生开启影穴,赤焰龙牙携焰火席卷至伏阴识海。
曾经那个漆黑一片,连燕雀都活不了片刻的无息之地,被青红色烈焰卷天而起。
跳跃的亮色,映在白晓生瞳孔中。
他看着烈焰中挥舞长剑的灵龙飘扬的发尾,不知怎么心下冒出一股快意。
他忽然笑起来,朝天曜的大喊了声。“阿龙!火开大点!”
他知道对方听不见,却还是固执朝他喊了一声,转头带着雁回从影穴离开。
那天辰星山结界中,凌霄看见封印中龙火蔓延,灼灼燃烧着青色光焰。
像是终于在这天地间烧出了一片希望。
所有人都这么觉得。
伏阴身已死。
天地灵龙以龙火救世,分离许久的恋人最终相遇拥吻。
白晓生的真身隔绝着黑气和龙火的夹击,在树木的阴影里蜷缩了一下身子。
他也说不清为什么,身体的疼痛可以忍受,只是想到那一刻发生了什么,心口却莫名还是生疼。
“你啊你啊。”他躲在青丘那棵千年古树的树洞里,叼着根草。“不是都说好了吗?人家两情相悦,历经万难在一起了。没你什么事儿了,你不痛快个什么劲儿?”
白晓生提着手里的那盅梨花酿。
龙主龙珠夫人归来,青丘庆贺,一群人热闹凑在一块,他借口刚拿回真身需要休息,躲到了青丘的万年古树这儿来。
月光晒在影妖身上,将他整个人泡在一片暖融融的皎白里。
他将酒壶抱在怀里,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和当初一样,在抱着天曜的蛋晒太阳。
那时候小小的龙虽然什么都不懂,但还挺好照顾。吃东西什么也不挑,塞什么就吃什么。但似乎比较喜欢蔬果生菜,喂鱼虾的时候还会皱鼻子,可只要咳一声,对方就会老老实实吞下去。
哦,还会变蝴蝶给他玩,挺乖的。
“……灵龙天曜……”白晓生下意识喃喃。
“找我?”
白晓生回头,不由愣住。
月光如水,龙主白衣烈烈,白色发带随风扬在夜色里。
白晓生心头一颤,像是做了什么坏事被发现一样。“阿龙,你怎么来了?”
天曜没说话,他看着眼前的青丘古树,那巨大的树木擎天而上,镂空的腹腔形成一个孔洞,此刻坐着一个长发飘扬的影妖。
他脚尖一点,便落在白晓生身侧。找回龙心的天曜神识早已清明,此刻却垂眸看着白晓生,有些茫然地张了张嘴。“不知道。”
白晓生才意识到,对方似乎醉了。
虽然模样和往日无差,但目光却有些恍惚。
来人俯身拿走白晓生怀中的酒壶,微微一晃坐在了他身边。一黑一白的身影并肩坐在巨树之中。
空气里传来淡淡的酒气。“听说,你当初抱着我在这里晒太阳。”
白晓生侧头看他舒了口气。“可不是,差点没因为你被这青丘的大太阳晒死。”
“辛苦了。”天曜的声音很轻,像是揉在风里一吹就散。
白晓生回头看他,后者却自顾自提起白晓生喝剩的半壶饮下。白晓生笑了笑,把人酒壶扯过来。“你怎么回事,酒宴不去,跑来我这里抢酒喝。”
天曜也没用力,随意任他将酒拿走,他目光落在不远处,伸出手,好像要去摘一片月色,下一刻,噗得一声,明亮的龙火从他掌心飞出,像是一场大雪,飞出了无数明亮的火星。
透亮的夜色,灵龙眼里像是落进了三月的水,他转头看向白晓生。
影妖静静看着他,眼神中带着一种思考和无措。
“阿生。”天曜的声音很轻。“送你。笑一下。”
他知道眼前的是灵龙天曜,而不是他一路带大的小傻子,这个天曜心思沉重,对他不算友善,但他曾经在九死一生时救过他的命。也曾在伏阴黑气肆意的空间中拼命护住他,为了他复生后第一次召唤出赤焰龙牙。
——守护之剑,护的,多少该是重要之人。
淡淡的酒意散发在呼吸间。
白晓生像是着了魔,微微垂头,倾身吻上眼前的唇。轻轻触碰将有酒的香气还有勾人的柔软,他伸手将人后颈按着,微微深入,却不敢用力。
不知多久,他感觉怀中一沉,熟悉的身子倒进他的怀中。相交的颈间传来温热又匀速的呼吸。
白晓生静静看着粼粼湖面,手在空中顿了顿,将人抱住。
他整个心泡在一股酸楚的情愫里。
影子好像忽然明白了那些去而复返的不甘和心痛来自何处。
过去,他总以为自己需要一束光,遇见了,便盲目渴求着。没人教过他什么是喜欢,该怎么喜欢。
他从不在乎那道光需要什么,只希望她能永远挂在天上,照亮他的路。
后来,他意外捧着一片月,在他怀里护着,他心怀着不甘和无奈,只巴望着某天那月亮能回到他曾经的地方。
而今,那月亮回去了,不再由他捧着了,他却忽然明白什么叫舍不得。
千年灵龙泽被一方,照耀万物,包括他,却又不只属于他。
而他是一片影子,却想要亲吻他。
“傻龙……”他呼吸间带着颤抖。“我大概是疯了。”
6、
雁回收拾包袱去辰星山的时候,白晓生正在捯饬他的旅行计划。
倒霉的影妖觉得自己前一天晚上做了一场噩梦,才闲来无事把一只龙给啃了。
那龙当夜醉酒,倒在他怀里后被他送回了屋。
白晓生自己则去冷泉坐了一晚上。
他一脑袋扎进冷泉里,觉得自己快要被冻死,咚咚咚听着自己心跳开会。
第二日被泡的瑟瑟发抖的影妖想开了,觉得无论如何,自己这一团心思自己也搅不明白,干脆天高海阔,去外头人间转悠上个百八十年算了。
于是灵龙回了龙谷,雁回回了辰星山,而白晓生去青丘外的古城遗迹挖挖宝。
离开那日,天地间一片清明,秋风高远。白晓生怀揣着那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思,还没到最近的迷途岭,忽然感到心口一片巨痛。
他回头,却见一片黑气盘踞在北面仙山。
视线中,连绵的山脉成了一片死寂的黑色残垣,像是无数呼啸的死气从地府而来。
尽数映在影妖震惊的瞳孔里。
上苍好像给这个脆弱的人间开了一个残忍的玩笑。
伏阴复活了。
当日辰星山掌门凌霄自爆仙体,殒身于手可摘星辰。
黑气之主雁回于辰星山险些入魔,白晓生赶过去的时候,黑气已经将整作辰星山包围。
他用灵力下意识探查,却发现在周遭感受不到一丝生机。
难道……辰星山整个仙门……
他恍然想起那日凌霄烈烈而起的白衣。【大厦将倾,万死不辞】
他从未想过,世界上,有如此多的傻子。
他听见雁回凄厉的哭声,想要救人,却被伏阴击倒在地。
影妖挣扎着看着眼前的一切,却无能为力。一股难以言喻的痛苦弥漫上心头。直到一片龙火从天而降,而后灵龙天曜献身辰星山,驱散伏阴,救下众人。
而那日开始,人间成为了炼狱。
-
谁也没想到,囚禁伏阴多年的识海真身,原来才是他最后的封印所在。
他炼化自身为黑气之主,却没想过幽冥赋的那句【空无所空,空所悟空】,是指放弃实体,而寄存天地,自此后他将与黑气同消同往。天地间阴暗面不死,伏阴不灭。
龙谷成为了人间最后一道屏障,大多数人被黑气吞噬成为遗骸一片。
天地间黑气肆虐宛如幽冥。
白晓生看着幸存者一日日被送来,忽然意识到那天,凌霄口中说的“挺好”是什么。
是还可以去爱,可以去看天地太平,可以去苦心中的一丝爱恨和不甘,可驻足人间听风赏月,可看世事万物。所爱不得又如何?天地还清明。
你还有心去遗憾。
而如今大厦倾覆,人间浮屠,谁又能置身事外?
灵龙赴迷雾森林,以至纯之体,抗击黑气,一次次斩杀伏阴复生的灵体。雁回作为黑气之主,投身人间,吸纳黑气,试图救下更多的人。
所有人都在拼命。
但所有人都明白,到头了。
黑气斩杀不灭,黑气不消,伏阴便能一次次复活。灵龙的灵力强大,却没有护心麟与内丹,总有耗尽的一日。
黑气之主雁回救下的人日复一日减少。这世间还有活人吗?
还能,还能再救下一个人吗?
白晓生置身于此,看着周遭人群,抓住自己的心口忽然感觉到一丝疼痛。
他说不出是什么,就像是那些万千死者,用命在他仅有的世界里开出了一条万劫不复的路。
他不敢踏过去,却又必须踏过。
终于那日,龙火由天坠下。
——灵龙恶战伏阴,灵力耗尽,真身坠于龙谷之外。
雁回带着众人携龙火驰援。临走前,白晓生在自己的墓碑上刻了一段话。
这段话无关风月,无关遗憾。
他只觉得好像回到了过去,自己从那间关着他的小屋子走了出来,屋外母亲正在晒衣服,回头看他,她说:阿生。
人间多是不平事,不如放下。
穷尽人事,为天地求一丝生机,也为他人求一丝生机。
他回头看了眼墓碑,朝记忆中的母亲笑了笑。
影妖抬起头,和所有人一样,接下天空落下的那团火焰。
他明白,那是天曜想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用龙火护他们周全。
灵龙天曜在最后一刻也想护着人间,而世间众人,也想在此刻,护他一命。
——星火四起,仅存的人潮推着他随人群走向奄奄一息的灵龙。
时间上诸多痴傻人,为爱为恨,为生为死,到头来,也能为了他人殊死一搏。白晓生将灵力注入龙火,又将龙火输进天曜身体中。
他想倒也不错,他从伏阴的识海里走出,遇到了喜欢的人,明白了什么是倾慕,明白什么是求而不得,什么是成全,什么是不愿苟且偷生。到最后,他才明白了什么是,拼尽一切他人求得一丝生机。
傻龙,我要死在这里了,你要赢啊。
黑气铺天而下,影妖见雁回化身屏障挡在众人面前,灵龙被黑气囚困,天地萧索一片。
想来,那是白晓生看到的,世间末日的最后一景。
-
后来按记载,伏阴一战中,黑气之主雁回利用护心麟将黑气炼化为龙火。
阴阳相生,互相转化。
来自死地的黑气被护心麟转化为了至纯至洁的龙火,雁回灵龙携龙火斩杀伏阴。
天地一场浩劫终得幸免。
那一切记载都源于白晓生在天曜识海里看到的最后画面——雁回将自己一部分黑气炼化为了赤青火焰,护心麟归位。少女像是扶摇而上的一阵风,携带千年灵龙冲天而去。
灵龙烈焰里,灵龙呼啸,层云叠嶂,噼啪作响的烈焰在半空中与黑气接触的瞬间,带来万千华光,像一场全新的黎明。
被肢解破碎的千年灵龙带着所有人幸存者的灵力,与少女所炼化的护心麟,裹挟漫天火焰席卷黑气。消散,转化,他怒吼呼啸,如神明降世,而他身后雁回张开双臂像是一双翅膀。
一场浩劫最终度过。
白晓生恢复意识的时候,只来得及看到满天还未消散的火星。
那火星像是拥有着生命,散发着温暖的光。
“……白晓生……”
“雁回?”影妖愣住片刻,伸手握住那点消散的萤火,像是听到一点微弱的呼声。
“救救他……”
他下意识开启影穴寻找雁回和天曜的位置,几经周折,才找天曜。
四周是无数消散明亮的萤光,他几乎狂奔而去,却来不及阻止,灵龙一头黑发开始变白,从发尾开始不断蔓延。
灵龙在自觉将自己的灵力散掉,他不想活了——一如当初万念俱灰的素影一样。
白晓生只得将拼命自己的灵力往他身体里送,不够……
“天曜……天曜你醒醒,睁开眼睛!”他几乎掏尽了识海全部的灵力,可没有用。灵力杯水车薪般向天曜身体里注入,却阻止不了对方的头发一寸寸变白。
白晓生人生里第一次感觉到了绝望,怎么办……他要死了……谁来……
雁回……他看了一眼四周的萤光,忽然道:“天曜!你醒醒,睁眼看,雁回她还在,雁回没有死!她还在!你快看!她还在!”
他是白晓生,一个恶人,满嘴谎话。他自私自利只会骗人。
他失去了母亲,失去了雁回,最后一个人,他要留下。他要天曜活。“幽冥赋会救她!她只是消散了!还在这人间,我们得去找她!”
像是终于恢复了一丝意识,眼前头发尽白的天曜抬起头,眼泪从他眼眶里掉落。“……雁回,死了……”
他嘴角带着血迹,颤颤巍巍吐出最后两个字,像是用光了他全部的力气。
白晓生捧住天曜的脸,看着他的眼睛,认真看着他。“没有,天曜。雁回还在。我是影妖,我能感应到灵体,这周遭的萤火还有藏有神识,她是不是不见了,却没有死,天曜。”
他捧着天曜的脸,感受到那些滚烫的眼泪从他指缝滑落,却不知道他自己也已经泪流满面。“你相信我,你相信我一次好不好。不要死,她会回来的。”
“会……回来……”眼前的灵龙好像又成了当初那个傻傻的孩子,一字一句重复着白晓生的话。他刚复生时总是下意识信任他,白晓生说山是绿的,水是蓝的,人心是热的,说什么他都会信。所以白晓生一遍一遍重复。
“她会回来,所以,天曜活下去,我求求你活下去。她一定会回来,我知道的,我知道……求求你,不要死!”
“……好”灵龙张了张嘴,像是找到了最后的依凭。
他一把栽倒进白晓生怀里,被人用力抱住。灵龙滚烫的眼泪顺着紧贴的皮肤渗进白晓生脖颈。
白晓生忽然觉得心口万千疼痛,像是被一只手擭住,狠狠扯开,但他不敢喊疼。
他怕他喊疼了,天曜会更疼。
他舍不得他疼。
“活下去……求求你了……为了雁回,天曜,你要活下去……”
从前,那只影妖一出生就被恨着。
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他本以为喜欢是需要,是占有,他遇到一个少女,便不顾一切跟着;后来有人告诉他,喜欢,就是怕那人疼了,于是他在风雪肆虐的雪山上,看到一个书生为了爱人奔赴死地。
后来他得了一个吻,才发现喜欢就是双手轻轻护住,连触碰都怕碰坏了。
他想,喜欢是战战兢兢,是放手,是某天醒来,睁眼第一眼见到他就心生欢喜。
是把人放进心里,千回百转,最后吐出了,自己血淋淋的骨头。
别怕,我陪你找她。
后多年,影妖陪着灵龙四处寻找,终于在某日寂静之地找到了一个散碎的魂魄。
那魂魄被人间清气裹挟,在一方泉眼中生长。
那魂魄残缺不全,又清澈干净。
灵龙喊了一声“雁回”
那点灵气慢慢悠悠落在他手上。
“将她投入轮回井,百年之后,会有一个完整的魂魄。”
天曜回头看着影妖,影妖伸手想碰碰那魂魄,后来又收回手。
“需要我陪你吗?”影妖问。
灵龙摇了摇头。“这次我想从头开始,陪着她找回她残缺的魂脉。”他静静看着手中魂魄,又说了句。“白晓生,谢谢你。”
影妖生了个懒腰。“谢什么。你们这对媒还是我组的,不得善始善终吗。”
“好了。”他拍了拍天曜肩膀。“这下我要真的去过自己的日子了,希望你顺利,百年之后,有缘再见。”
灵龙看着他,终究点了点头。
黑色妖气消散在空中,天曜低头看着手中的魂魄,眼中再容不下其他。
只有身后的影妖回了半晌目光,身后层云万丈,他的心落在了身后,却不愿再捡,也许百年后,他的心也会再长出一颗。
但此刻,他将心交出去,留在一个永不会被回应的地方。
像一颗种子落在土壤里。
他想,也许长不出参天大树,好歹,能开出一朵花。
-end-
作者:林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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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哒。锁落下的声音。
这声音并没有带给她什么好回忆,咔哒一声,一种结束,一种开始,宁静驶离港湾,铁锈味的交合从砖缝扩散,器物撞击皮肤崩开的脆响,充血的呐喊,痉挛般的恸哭,隔着塑料门——简陋的混响——糊作一团,谁与谁的尖叫和嘶吼在感官过载的世界里其实并没有分别。
她摸索着走出家门,坐在狭窄的楼梯间,用皮肤碰触风穿过天井的呼啸,短暂地与房内不断发生的噩梦剥离。楼道里弥留着烟草、焦灰与油渣的气味。她感受到楼下灯管传出暖意,硬纸牌被噼里啪啦摁在木桌上,大铁门吱扭着开了。
“放晚课回来啦。”
“欸!”
唉。
身后的房门突然放开,刺开蒙在她鼻腔外的纱,混杂着腥臭追着缠绕上来。一块湿黏的肉体牢牢捉住她的手腕。
“回去了。”
她试探性地抚摸着铁锈味粘液包裹下的皮肤,“妈妈,痛不痛?”
沉默,拖拽,背后传来弧形路径的无形推力——砰。
“去洗手。”
沉默,对抗,相持。
“你想干嘛?”
“妈妈,我想去上学。”
“……她这么说的。”
另一阵缓而沉的声音,在她跟前来回徘徊。
“上学,你?好啊,说说,你要上什么学。”
“能教我的学。”
于是她就去上学了,特殊教育学校。父亲送,母亲接。
校园的声场十分开阔,风透过广场上方建筑的空隙静静拂着人的皮肤,隐隐约约可听见一拨一拨人群的交谈。她听见听障人士交谈时发出音节难辨的咿咿呀呀声:这些人很兴奋,那些人却很紧张。发现这一点,她就会发自内心幸福地微笑,她从未跟这么广阔空间里的这么多人建立起联系,她的世界没有如此丰富过。
“你能听出他们的意思吗?”领着她的林老师问。
“听不出,但我知道他们的情绪。兴奋跟紧张,振动是不同的。”
于是她壮着胆子上前搭话:“发生了什么好事?”
显然,她忘了这群朋友只能咿咿呀呀地答复她。林老师牵着她的手离开,穿过一条长廊,又走过一个拐弯,进了一个最安静的房间。
哒、哒、哒,林老师的鞋跟在地上敲出清脆的响声,自顾自地开口介绍起这位新同学来。这时,她面前这片空间才开始骚动起来。她按照林老师的安排,安置好自己的物品,与这片空间里的人一同学手艺,学盲文。多亏她旺盛的好奇心,第一次放学也来得飞快。
几位同班同学推推搡搡地上来搭话,哪个也先开不了口。她凑上前去,下意识把嘴角肌肉调整成微笑的样子。一个同学小声问:“你是不是歧视听障学生啊?我……我听一个朋友说的,你一来学校就那个、呃……”
“不,不,我没有!我是无心的,我只是——”她刚想摆手,又记起他们也和自己一样看不见,只好刹在半路无力垂下来,互相紧紧捏住。
“嘘——”其中一个同学向前搭住她的肩膀,“小声点。没有就最好啦!像我们这样的,大多对这类东西很介怀的。”
起初一个月还算平静。林老师夸她有悟性,总愿意多教她一些,还说要带她摸摸点字机,用来打盲文的——当时还不多。母亲还要半个钟才到,她想多感受一会课室里的气流。告别了同学,她吹着风坐在座位上,用指头哒、哒地,敲“点字机”一样,点着桌面。门口传来三三两两的脚步声,她回过头问:“怎么了?”
空气的温度从那时就开始不对了。她能感受到自己与来人之间冷寂得异常的气氛。门口传来咔哒一声,他们抓住她的领子,把她推到角落,咿呀呀呀地大叫。无数个不同朝向的力撕扯着自己,惊声尖叫刺进其中裂缝,鼓膜要破了,鼓膜要破了!她害怕自己下一秒就四分五裂,也跟着咿呀呀呀地喊叫,几乎要榨出泪滴来。
哒、哒、哒。
咔哒、咔哒。
咚、咚、咚。
“门锁了?谁在里面——”
“林老师,林老师!是我!”
也许是见了她拼命向外挥手,身边的学生们一激灵,唰地拐去打开另一边门溜了。
“走吧,我们换个地方。”
林老师的声音略微颤抖,又一次牵起她的手,走过一条走廊,上了两层楼,拐了四个弯,打开一扇门。她嗅到了阳光晒过的尘埃在开门的一刻四散飘飞。
“遇到麻烦,记得及时报告。来,我们打扫一下,以后在这里等我吧。”
有了点字机,她就可以把更多东西记下来。林老师说,除了誊写盲文书籍,也可以自由写些其他的,机器是越用越熟的,还能锻炼表达。她鲜有朋友,没什么能写给他人的东西,大部分都是自己感受外界的观察日记。即使没有人与她说话也很好了,因为她已经充分感受到了外界每天流动的能量,不再固着在那个气息逼仄的小屋子里。对了,如果给林老师写点东西呢?她耐心地引导自己,自己也该为她写点什么。然而她想来想去,想到她带着令人平静的波长的嗓音,想到穿林而过的沙沙响的、颗粒感的风,想到松软潮湿的泥土下一粒骚动的种子……
轻轻的,咔哒一声。她立刻从椅子上弹起来,胡乱挥舞着手也扶不住桌沿椅背,啪地摔在地上。
高跟鞋的声音轻柔地靠近,温暖柔软的双手把窘迫的她重新架起来。她闻到一阵木屑的香气,于是问:“林老师?”
“对不起,还是吓到你了吗?看来,下次只把门掩上就好了。”
她连忙把展开的思绪都揽起来,想说句没关系,我认得出您的气息、您走路的频率。
“今天开始之前,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我们可能要暂时分别了。”
“您要走了吗?”
“别担心,只是暂时……我要去迎接宝宝出生了。”
宝宝出生!她想,原来是这样呀,泥土、森林、一粒骚动的种子……她在孕育生命,不仅用语言,而且用身体。她聆听着林老师身上些微较常人活跃的律动,第一次触碰她,小心翼翼地、把手放在她隆起的皮肤上,感受芽的振动。
“我为您祈祷,老师,祝你们母子平安。”
“谢谢,我很开心。”温柔的手掌摸了摸她的头顶。
不久,林老师休产假了。
她已经知道,地方人口流失,这块地方几乎都是许久不用的老教室,她在的那间就是林老师第一次教课的地方。放学时学生几乎都找楼下的地方,这里少有人来,能让她静静地听点字机的按键声,远远地隔着混响感受这片环境。即使这段时间没有人指导,她也已经习惯了放学后来这敲一会点字机,尽管没有人看她的这些作品。
说不定等林老师回来了,就会夸奖她的进步,更加开心,更加喜欢她。
咔哒,她的手刚离开点字机时,听到不属于它的按键声,在不属于它的方位响起。她极力克制住弹起来的冲动,不安地向着那团逐渐压缩的空气问:“……林老师?”
很快她就知道了,那不是林老师。
一只粗糙的大手捂住她呼吸的通道,另一只钻进她的衣服,黏在她皮肤上扭曲地摩挲、蠕动,寻找着可以盘旋的起伏,可以入侵的缝隙。她惊叫着,想要呼吸、想要叫喊,一切却推进得如此沉默。她听见背后传来野猪粗重的喘息声,刚硬的体毛和胡子刮擦着她的皮肤,肥厚的唇舌吞吃着她的血肉。她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变得燥热,血管猛烈地张着,意识像电流脱离身体乱窜。
“你是第一次吧?”
不要、不要,不要!她在捂出一层油腻汗液的掌心里用力张合着嘴巴,用力摇着头要甩开。未成年的姑娘比起身躯庞大的禽兽来说太瘦弱了,漆黑的油状物掰扯着塞满她的嘴巴,也塞满其他的缝隙,钻进血管里,流进肺泡里,冲击着脑髓,也填充着心脏。她使出全身的力气伸缩挤压,却只能绝望地感受着它们迅速凝固,剖开自己的身体。失重感顿时涌进了整间教室——那是她对死亡本能的恐惧。
“安静点,别乱动!妈的,身体太凉了,别紧张——”
不要,走开,滚出去,别啃我了,我还不想死!她发力,用牙齿磨着它的毛皮,要咬碎那撑破身体的漆黑。它吃痛地嚎叫了一声,抬起裹着皮的蹄子用力踢了她两脚,扯下一条绸布做的东西绑住她的嘴。漆黑的浓稠扩张着、凝固着,挤兑着她所剩无几的意识,她只好承认自己快要死在这里了。
她听见拉链拉合的声音。那人用手凑过来探她的气息,见她吐了一下,便解开锁走了。
活着、还活着……或者,已经变成鬼魂了?她不知道,说到底刚刚来的到底是人还是野猪她都不知道。从前她总是隔着一层混响听锁落下后的世界,尖叫、嘶吼、敲打、对抗,也曾身临其境地扛过咿咿呀呀的嘈杂声。然而,当死亡真正迫近自己的身体时,却那么寂静,寂静得让她听不清样貌。等血液重新流回她身体的末梢,她才终于闻到一股馊臭的咸腥味。她伸手向下摸了摸那处裂开的伤口,血已经流下她的大腿了。
自那以后,她总是找借口不去学校,不是身体不舒服,就是精神不好,最后索性说:“林老师走了,我也不想去了。”
“还上什么学,你上林老师家去得了!问问她要不要你这个孩子,愿不愿意做你妈。”
她靠着这样硬捱了一个多月,可没有永久的办法,她知道迟早有一天要坦白,做衣服的布是包不住水的,何况是有色有味的血液。一个极其寻常的晚上,父亲饭后去楼道里点烟,母亲边叮叮当当收拾着碗筷,边问她:“都有好久了,你还没来月事?”
“我、我……”
“啊?怎么回事?又怎么不想去上学?”母亲忽然放下碗筷,步步紧逼地追问。
不由自主地,她的肉跟骨头都颤栗起来:“我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他是谁……”
她不说话了。她听开门声,关门声,还有落锁的咔哒声。
“我早说了,那些鬼学校一个都不能信!你一个瞎子,天天自己待在里面?去上学?”
“乖,别听他的。咱们转学、咱们转学,到别的地方去,大不了搬去个好城市、更先进的地方……”
一叠纸币粗糙地压在桌上。“先陪她去打了吧,明天就去。这事要趁早。”
“报警,要去报警!”
“你认得他是谁么?最多找到学校去调摄像头,有没有结果的,你敢赌那畜生就是想不到这点?——她又偏偏是个瞎子!”
“那……再商量一下,再找人打听个好医生……”
“这孩子多活一天,她心里就多慌一天,也多——算了!反正,明天一早进市区吧,妇幼保健院,三甲医院,更有保障。多出点钱没事。”
沉默,她的老朋友,沉默时才更能听清别人的波动,听见情绪,听入幽微,听得忘记发出自己的声音。
“打了”就是流产,人工流产。她会痛吗?那做工的人呢,也会痛吗?
——好像是有麻药的。打了麻药,她就不痛了,可是有没有给他们打的麻药呢?
直到躺上手术台的那一刻,她仍然是恍惚的。这些天她能感受到,一团混沌的生命寄生在她体内带来的同频与紊乱。她在和这团注定埋在阴影里,过早走向终结的物质共生。然而此刻麻药已经生效,她与它的联结淡化、淡化,直到什么也不再剩下,手术开始了。
或许是仪式感使然,她闭上了眼睛。没有任何痛感,也没有任何反应地,那团肉被剥离了她的身体。等到其他感官开始恢复,她再次睁开眼时,手术医师的气息跟屠宰场杀了几十年猪的老板一样平稳,她想也是,就算是人身上拿下来的肉,杀习惯也就没有波动了。她说要摸一摸,感受它断离养分后临终的缩动。它体积很小,血肉十分模糊,她感觉自己的手好像要融化进去,又悲哀,若想疏通这阻滞她自身生命流动的祸源,就必须牺牲另一团混沌的生命。恍惚中她好像听见咔哒一声,门锁又打开了,门也终于又打开了。
她退学了。家人虽然守口如瓶,流言却是无根的风。她不关心别人怎么看,只是一切的一切,都无法与她言说。她不敢见林老师,也不愿用这幅身体去面对一位生育的女人。母亲却跟她说,林老师好像没再回去那个学校了。有人说她男人经常打她,她受不了离婚了,也有人说她难产死了,总之已不在这座城市。
离婚?难产?有可能死了?巨大的罪恶感席卷全身,她却对此无动于衷,只是拼命掩饰着自己异样的窃喜,窃喜她们都在一样地痛着,她也并未给那个男人生下小孩。一阵暖流穿过她的小腹,浸湿了她的内裤。
她的月经恢复了。
后来,直到她找到工作,也没有再见到林老师。
她天生对声音的频率敏感。工作单位的琴行老板给她介绍了一个中年女房东,叫做阿珠,为人踏实可靠,说一不二,家里有栋结实的矮楼,一楼自己开小超市,当老板娘。阿珠丈夫死得早,雇了个叫阿莲的年轻姑娘当帮手。阿莲看白班,老板娘看夜班。阿莲喜欢她的纯粹,夜晚下班回到店里,阿莲总带着她的份一块做晚饭。有一天开始,阿莲开始走得早了,晚饭也变由老板娘做,说是阿莲结婚了,继续待这里吃晚饭不合适。她略感寂寞地回房,总觉得身后缠有异样要趁虚而入,头晕脑眩,瑟缩了好久,耳边就要响起来,咔哒、咔哒,许久都没有听见咔哒一声。
她忘了,这里的房门早就没有锁。她摸过去,摸到一只男人的手,急促、戏谑的气声打在手臂。她的体温迅速冷却,手脚冰凉而僵硬。她想起遍身粘稠的液体混合物,想起那团脆弱缩动的模糊血块,想起老师身上的木屑香味,四肢僵直得连禽兽也撕咬不开。
哐当一声,他重重倒在地下。
鞋跟的棱角在地板上沙沙响着划远。楼下店面的卷帘门乓地关上了。在她头脑一片空白的时间里,一双满是老茧的、残留着些许油烟味和洗洁精味的手抚上她的肩头。她如梦初醒,吓得瑟缩进老板娘的怀里,触须一般伸出双手,摸索着救命的稻草。她触呀,触呀,把手攀上她肩臂上的凸肉疤痕,把手抚上她腰侧蜈蚣似的缝合口。
“阿珠姐,你有过孩子?”
“我割过阑尾。”
她们紧紧、紧紧地抱在一起,她尝到落在唇间的一滴清澈咸湿的泪。
作者:猫箱
免责mode: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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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天的时候,钟表匠的心坏掉了。
钟表匠住在镇里的钟塔上,这里是镇上最热闹的地方,不过钟塔很高,塔尖上的钟表匠离塔底的热闹很远。比起热闹的人群,钟表匠更喜欢热闹的时钟,滴滴答答,响声各异,但步调整齐划一。
钟表匠的心在初春时分就已经坏掉了,可他没发现,滴滴答答的钟表掩盖了心跳,就算它哪一天停了,钟表匠也不会注意到。
直到春天的末尾,心腐烂的味道顺着血液流进鼻子,钟表匠才顿悟:
‘我的心坏掉了’
这对钟表匠而言不是什么难事,坏了就修,修不好就换掉。钟表匠不是医生,只会修钟表,不会修心脏,所以他举起剪刀,剖开胸腔剪断血管,拿出那颗坏心脏,又从整齐划一的滴滴答答里挑出一块大小差不离,放进去,最后面朝镜子,胡乱缝起伤口。
虽然缝得很难看,但穿上衣服之后谁也看不见。
坏心脏放在玻璃罐子里,被塞进冰箱最底层。
这是春末夏初发生的事情。
夏天过去,秋天来了。
秋天过去,冬天来了。
下雪了。
天气越发寒冷,在下雪的日子里,钟表匠紧挨着壁炉。炉火烧得像夕阳那样旺盛,但他仍然觉得冷。
因为他的心脏不在了,缺少动力的血液便偷懒罢工,被冬季的低温一点点冻结。钟表心脏不仅爱莫能助,甚至自身难保——那些金属制的齿轮也被这低温冻得嘎吱嘎吱,不再规律地滴滴答答。
钟表匠想起了坏掉的心脏,于是他抱着暖炉,带上冰箱里的玻璃罐子,出门去找裁缝。
“咚咚咚” 钟表匠站在寒风中敲着裁缝家的门,他的手指几乎冻成了树上挂的冰凌,僵直着,好像一碰就会断。
“是谁呀?”有人出来开了门,是裁缝的女儿。
“是我,钟表匠。我的心脏坏掉了,想请裁缝先生帮我补一补。”
裁缝的女儿让钟表匠进了屋子。
“父亲不在家,如果你不介意,我可以帮你。”
“随便你。”
钟表匠嘟囔着,把玻璃罐子放在桌上,再僵硬地坐下。他不喜欢人,不喜欢人的热闹,钟表匠只喜欢钟表的热闹。
裁缝的女儿扭开玻璃盖,仔细观察着坏心脏。过了很久很久,久到钟表匠都以为自己变成了雕塑的时候,她叹着气摇头。
“你为什么不早点送来呢?现在已经修不好了。”
即使连说话也变得十分艰难,钟表匠依旧一点也不愿意示弱:“我想什么时候送来是我自己的事。”
“好吧,”裁缝的女儿说,“但这样下去你熬不过这个冬天。”
“………随便。”
裁缝的女儿没有听见钟表匠的声音,因为那实在太微弱了,比雪花在手心消融的声音还要微弱。
“啊,我有办法了!”裁缝的女儿忽然高兴地叫道。她取下一直围在脖子上的红色围巾,将它剪碎,再重新缝制。最后,她手里托着布制的心,来到钟表匠面前。
在炉火的映照下,红围巾制成的心脏似乎正散发出温暖柔和的光,就好像冬日里难得一见的太阳。
裁缝的女儿剪开钟表匠胸前的伤口。“你缝得真难看。”她一边剪断黑色的线一边对钟表匠说。
——要你管。 钟表匠心想,但他已经无法开口说话了。
钟表匠的胸腔里好像冰箱,钟表心脏就是里面最大的冰块。裁缝的女儿取出那颗凄凄惨惨的,冻得嘎吱作响的钟表心脏,爱怜地用手心去温暖它。她将红色的心脏填入空荡荡的胸腔,红色的棉线将血管与心脏连接。就连伤口也被细心地缝合,线条整齐干净。
“这个就作为针线活的报酬了。”裁缝的女儿捧着钟表心脏,它在她的掌心一点点活泛过来,秒针也重新迈起昂首挺胸的步伐,滴滴答答。
钟表匠感到血液开始流动,他觉得自己现在就像放在炉子上的冰块,正逐渐融化。
“你拿去吧。不管怎么说,谢谢你。”
钟表匠别扭地道谢,埋着头冲出了裁缝的家。
钟表匠顺利度过了寒冷的冬天。
没过多久,钟表匠听说裁缝一家搬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连同那颗从他胸腔里取出的钟表心脏。
那之后钟表匠再也没有见过裁缝的女儿,但那颗曾经是围巾的红色心脏,在每一个严酷的寒冬都会尽职尽责地跳动,为钟表匠带来足以将积雪都融化的温暖。
钟表匠好像没那么讨厌人的热闹了。
十王街老街区古玩巷子内有一家三层的古玩店,名字叫做望雾亭在整条古玩巷子里显得格格不入,常年敞开散发寒气的大门,明明无比显眼却毫无客人,偶尔有机车轰鸣一响而过,除了进去过的客人没人知道这家店到底卖些什么。
随着活蹦乱跳的两个人回到店里,似乎驱散了不少阴寒气息。
被叫做海哥的望海并不在店里,望恩把背着的裹尸袋放在中堂之后拿着柚子叶拍打在自己身上,他不知道这到底有什么用,但是小森说过他体质要这么做就乖乖听话。
“怎么办?海哥不在欸,难道这次的交接要我们自己去了吗?”
“传消息的是道术联盟那边,这次问题偏向人类这边,志怪局没有插手的理由……”
望晚森握着拳抵着下巴思考了好一会,蹲下去拉开裹尸袋看了眼逐渐回复理智的老张叔,狰狞的尸体安静了下来,布满血丝漆黑的眼白好像变淡了一些。
“大叔能理解现在的状态吗?”
呆滞的尸体瞪着眼睛摇了摇头。
“你已经死了哦。”
望晚森清澈的声音在夜里昏暗的店铺中更让人感觉到冷冽,望恩搓了搓手臂打了个喷嚏,得到了少女瞪过来凶巴巴的眼神。
「你又惹小森生气了……」
抱着手臂被嫌弃的望恩像小狗一样露出可怜兮兮的眼神,还没说什么就被轻飘飘的东西拍在了肩膀上,与此同时还有不知道哪里响起来幽幽的声音。
“哇啊啊!!!!!!”
即使在这个家住了好几年望恩也没有习惯在晚上看到这家里最不可思议的“生物”——会动的纸扎人。
站在他背后的纸扎人是远比望恩和望晚森还先到这个家的家属鬼物,俩小孩不知道纸扎人原名叫什么,也不知道是什么时代的鬼,只知道望海把它当弟弟一样照顾,给了望雾亭三楼的阁楼做了栖身之地。
差点被弹射起来的笨蛋撞凹了的纸扎人捂着身上的竹子,闷声闷气地说着:“小鬼你还这样迟早有一天不是你被吓死就是我被送去维修。”
“呜呜,纸哥你不要在大家干完活的时候突然出现好吗!!!真的很吓人啊!!!”
「笨,又菜又爱逞能,你看小森多镇定。」
被点到的望晚森完全不想理一人一鬼,还在认真和地上的尸鬼解释。
“大叔你还有自己的记忆吗?”
“不……不、记得……了……”
意识恢复了一些但是完全无法记住发生了什么事的老张沙哑地说。
“那我和你解释一下吧,这里是望雾亭,偶尔会接一些生死两边无法界定的伤害事件协助处理,这一次接到了道术联盟的委托来抓你原因是……”
望晚森拿出平板电脑翻着道术联盟发来的档案,看了眼档案上一家三口幸福的照片开始念:“张栋林,男,52岁,死因为裁员后跳楼自杀。按理来说你应该会在12小时内被鬼差带去地府,但是不明原因让你成为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的‘尸鬼’,你在自己家和平常感觉一样度过了3天,一开始你的妻儿以为是幻觉,但是由于你还‘活着’这件事足够让她们安心,所以没有意识到危险。”
被朱砂线捆住的张栋林好像想起了什么一样,它难以置信地挣扎起来,似乎是想要望晚森住口。
望晚森顿了顿,银红异色的眼睛看了眼挣扎万分但是毫无眼泪的张栋林,继续念着后续的报告:“但是受鬼气影响,你无法控制情绪,缺失记忆,对活人的生气展现出渴望……你,咬伤了自己16岁刚上高中的儿子。”
“不是!不是我!我没有!”
“你有。”望晚森的声音无比冷漠,“你的儿子张涛现在在道术联盟的医院化解身上的尸气,如果不能熬过去的话他就会……”
“不会!我儿子不会死!我明明不会死啊,我只是听那个人说……那个人说能保护我,给我看了跳楼也不会死,说我用这个去威胁公司我就不会被开了!”
张栋林在地上扭动起来,本来平复的状态开始狰狞起来,肌肉诡异地膨胀起来被朱砂线死死勒住流出腐绿色恶臭的液体。
“骗子!都是骗子!!我要杀了你们!”
「你们俩搞得定吗?店里阴气很重说不定会有变故哦。」
纸扎人在发生意外的时候已经轻轻飘到通往二楼的楼梯上,有些幸灾乐祸地看着拿出武器的两个小家伙。
“望恩,等下要是张栋林挣脱了你就从背后用力气压制他,绝对不能被牙齿和指甲划到。”
“嗯!”掏出匕首的望恩乖乖绕到背后,绿色的眼睛笑眯眯看着望晚森,“小森你也注意安全!”
MOOD:笑语/求知
作者:刘果强
你们有过把一张纸揉皱再慢慢抚平过吗?我喜欢把照片打印下来收到相册里。沉甸甸的相册拿在手里,这时候的回忆是有分量的。
那段时间在上色彩构成课,桌子上散落着色粉颜料还有巨大的画板。美纹纸固定的画纸在我一个入门学生的蹂躏下,空白的部分也会粘上彩色的指纹。那天我一边做作业一边摸鱼收相册,画一会玩一会,画纸上只有铅笔的草稿。果然注意力还是很快被照片吸引,这次的作业还是要踩着死线完成了啊。
照片是在网上打印的,相纸很硬,有的尺寸不对还会有白边,我把一些有白边的照片整理出来,把照片里的主要部分剪出来,贴在日记本里。碎纸和散落的照片,让我的桌子更加杂乱了,不由地升起一股想要整理的心情。我把废纸整理好,揉作一团,把有用的照片放好,收到相册里,剩下要做拼图的照片收到袋子里。继续画作业。
后面就把这件事忘记了,我也总是会忘记一些没做完的事,可能在某一天又翻出来,重新做起。
隔了好一段时间了,在我整理物品时又翻到了当时要做拼图的照片——那些被打断没有完成的记录。我发现我根本不记得当时拍摄的时间了,翻出手机对照着贴在本子上。有一张合照,是我、小辰还有小万。小辰和小万是我的高中同学,这张合照是我们在高中拍的。我还记得当时我们喜欢去老家那边的电玩城,抓娃娃,和小孩抢滋水枪打僵尸的那台机器。这张合照是在电玩城附近的停车场里拍的,照片的角上沾了一块颜料,背后黏住了一块废纸。是我剪下来的一个人的多余的背影,我把废纸小心撕掉丢在一旁。但是合照侧边有了一条擦不掉的红痕。贴在白底的本子上格外明显。为了美观,我只好把这一页的照片拼图周围都画上了一圈红色描边。写上日期,结束了这次的记录。
后面暑假回家和小辰一起出来玩,小万在大学之后和我们的联系都变少了,只有偶尔的朋友圈互相点赞。我和小辰开始去聊拼图里合照上面人的故事,有的朋友还在联系,有的就像小万一样慢慢淡出了我的生活。
小辰问我:“你还记得这些照片都是在啥时候拍的吗?“
我说上面不都写上日期了吗?
“但是你还记得我们当时都去干嘛了吗?或者你和她们都去干嘛了。”
我看着这本被我只留下主要人物的记录,被我剪掉的背景和丢掉的废纸,好像也是照片的一部分。我细细回忆,有的可能要问合照里的人才能想起来当时出去玩的事情。
一圈圈红色的描边把我回忆里错综复杂的故事覆盖在了一张纸上,我捡起来细细地读取记忆,但还好都是快乐的回忆。
我和小辰说:“也没必要吧,这些就是我放进相册看着不美观的旧照片啊。”
“那你这么麻烦去记录他们干什么呢?”
“但是过程很解压快乐啊。”
“那你看到不再联系的人不会奇怪吗?这种回忆册留下来的人应该都是很重要的吧。”
我摸着我画着红痕的纸面。认真的想了想。
“不重要的都被我丢掉了。”
我和小辰又聊了一些其他的,后面我们就各回各家了。那个本子被我放在老家,距离我上次翻出来看已经过去两年了,上面的记忆可能又被蒙上了一层灰。
我想起来小时候走在下过雨的小路上,小心的走在积水上面的红瓦片上,避免弄湿鞋子。那时候我在想,是谁在这里铺上的红瓦片。
作者:米琪雅
标题:庭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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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凉第三篇,和濛濛时雨,莲替傀同一个世界观(每篇独立)
春夏之交,沿街的栀子花把香气漫得全城都处于懒散的微醺。行来走往的小贩叫卖的花样也多起来,黄衣白衫的小女孩盯着甜豆花摊快一个时辰了,看到有人买就凑过去看,眼见舀出来一勺又嫩又糯的豆腐花,盛在碗里,拌上一勺甜浆,小姑娘就忍不住咽下口水,然后回身望望墙角的卦摊。
卦摊前端坐着一位墨衣少女,此刻毫无形象地支着下巴,偶尔伸手晃一晃自己桌上的签筒,怎么看也不像是铁口神算一类的高人。此刻小女孩又回身望过来,她便招招手道:“簌簌。”
簌簌眼睛一亮,开开心心凑到她怀里来,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等她下文。少女从荷包里摸出来三个铜板,好生不舍地放到簌簌手心。“你也知道近期穷运缠身,实在不是不肯给你买,今天这交出去,少不得又得去忽悠客栈老板以卦代资了。”簌簌笑起来,小女孩露出牙齿的无邪,顿时让人觉得再给她买两碗也值了。
楚凉眯起眼睛,伤感无比地看着自己又空下去的荷包,再看看簌簌端着碗吃得开心,叹口气。此次来绾蓁,其实是之前一场生意还没交代完毕,哪能想到自己又大手大脚把旅资提前用差不多,难免落到必须得张罗点生意的窘境。
她敲了敲桌子,开始吆喝起来:“说到奇门遁甲梅花易数太乙紫徽四柱六爻什么的——”
刚刚好引来些惊诧目光,她便抖擞精神准备继续说下去,斜街上突然冲出来四名青衣灰帽开始驱赶沿街小贩清道。
“让开!贺公子到!祝小姐到!”
贺公子,祝小姐?这名字竟是和自己这边的名字合上了。
思绪刚这么一转,就听得马蹄声“得得”地响起来。一名俊逸公子骑马行在前,面容清秀俊朗,气质也温静和善,这应该便是所说的贺公子了;身后是四抬素色小轿,又见旁边侍行的是名看着伶俐的丫鬟,这轿子里该是祝小姐。
眼看得这列人马就要过去,楚凉大大方方走到街道正中,伸手拦了道,眼睛盯着贺公子看了一看,很有点放浪无礼。
不待下仆冲出来赶她,贺公子先停了马,朗声问楚凉:“不知这位姑娘何事指教?”楚凉懒懒散散行了礼,懒懒散散回了话:“失礼了。我见公子面上有恙,眉心暗沉,近日可是冲撞了妖邪之物,睡不安稳呐?”
此语一出,周遭便有人笑了出来。楚凉也不着恼,抬头看贺公子如何回话。对方只是微微一笑:“并无此等情状。”
此一问自然是私事,但自己不会看错的。楚凉如此想着,侧身让了让,此队人马继续前进,恰能看到身后那台素色小轿的挡帘被风掀了个角,楚凉眼尖,正好将轿内祝小姐的容貌看个真切。这一下,楚凉扬起眉毛来,喃喃对簌簌说:“诶呀。”
簌簌歪了歪头看过来,楚凉笑着揉她的头发。
“这下有点意思。”
祝明华是绾蓁布庄老板祝江的女儿,贺琅是缇州刺史的儿子。
楚凉稍晚便打听了这两位近日经历,乍一听颇有些古怪之处。年前两人订了婚约,说难听话的便定论是官商勾结,说好听话的便是金玉良缘,两人年岁相当,形貌均佳,也是好端端一对璧人,结果年后便出了怪事,每逢贺公子去祝家,便会闹些离奇来。
先是喝茶的时候茶具会自己乱飞,然后便是有石子追着人打,再然后就是有女子声音墙头嘤嘤哭泣。坊间传闻贺公子如此英俊,此番必是他年轻时有负于人,女子鬼魂前来报复,甚至有人说贺公子招惹的本非人类,而是狐精之流,得知他此次将婚,闹将起来。
传闻久了,贺祝两家面上也不好看,便屡屡请了法师道士之类来看,无果。此次楚凉簌簌在街道上遇到,正是二人前去拜神归来。婚礼也不知该如何是好,一切准备暂时搁置起来。又有人说,若再这样下去,贺家就打算退婚了,这样祝家也松口气,贺家也好有个台阶下。
楚凉把打听到的风言风语通通记到心上,第三日起早便向祝家递了名牌。虽然远离京师,便是在绾蓁这种地方,楚氏的名号应该也足够她进门一探究竟了。
果不其然,守候门前一刻不到,之前倨傲待人的门僮便慌慌地迎出来,忙不迭地向楚凉赔不是,称之前有眼无珠不识人,楚凉也不跟他废话,牵着簌簌就进门了。
进门便微微一滞,簌簌也眼神晶晶亮地看过来。楚凉脸一沉,叮嘱她:“没搞清楚怎么回事,不许随便动手。”
簌簌委屈地把嘴一撇。
“没想到楚氏门人竟会来这等小地方,有失远迎有失远迎。”祝江豪气的声音便传出来,大老板做生意自然是辛苦的,难得的是祝老板家财万贯居然也没见发福。生意人都精明,他见楚凉还带着一个小女孩,也没多问,只是忙把楚凉二人迎进了前厅。
“祝老板知道我此行是为何而来,喝茶就不必了,如果可以,我想去见见祝小姐。”眼见仆人端了茶上来,祝老板喝过之后还是东拉西扯不讲正事,楚凉便直接摊开了说。
祝江露出为难的作态,恰好在有点真心又故意让人看出在演,这种只可意会的演技让楚凉也得称句佩服。楚凉拿过祝江的那杯茶,在手中晃了晃,有一两枚茶叶梗浮落,她凝神瞥过,口中已说了起来:“以茶行卜是异道,面相勘命亦是小技,然足够我知祝老板近日起落了。”
“您神煞为驿马─巳,桃花─子,日禄─午,贵人─酉,此茶但见余梗呈离上巽下火风鼎卦。鼎者,燃木煮食,化生为熟,除旧布新,祝老板您在此地根基深厚,本不需要为商事发展劳心,但看六神勾陈形出,螣蛇伏后,可知近日您意图锐意改革,但暗地有小人阻隔,资信不明,无从下手,且看您前庭晦暗,加之近日宅邸不宁,致您心神劳碌,若不能尽早决断,恐不但不能成事,反成祸端。”言毕,楚凉将自己的茶杯举起,细细抿了一口。“不过祝老板为人和顺精明,不会与人硬起冲突,此次不妨大胆放手去做,小风小浪不可避,仔细行事当如鼎有铉,大吉无不利。”
祝江也是老狐狸了,听毕这一番发言,面上是一点变动也看不出,眼里有细细的光闪一下,也抿了口茶,才慢慢地又问:“楚氏规矩在下也是知道一二的,不付卦资不占,强占则只言过往不论前程,不知这次便是?”
楚凉莞尔一笑:“祝老板怕什么?楚氏只是测算灵验,又不是妖魔鬼怪。这一卦也当我自觉验明正身,这杯茶便抵了此次的卦资。明前的紫笋嫩茶价值几何,晚辈心中大概有数,倒也不亏。”
说是这么说,她心里盘算着,这事若解决了,可得多从祝大老板那里争点银两充盘缠。
祝老板本来也不像真心要拦,对方显罢诚心,此刻听完楚凉这一番话,便招呼下人带楚凉和簌簌去祝小姐的偏庭。
祝家宅子修得很有格调,前门到前厅间有块影壁,前厅后是中堂,祝小姐一个人住在西边一个庭院里,密密栽了一排山矾隔着,花期时一眼望去,便是一栋白瓣矮墙,中庭九曲廊下挖了连环溪,引了活水进来,添了不少生气。楚凉跟着带路的下人一道拐过去,还瞥见廊下的流水中一两尾鱼,藏了片刻就倏然逃走了。
祝家虽是商贾出身,品味倒不差。楚凉一路都看得兴味盎然,簌簌更是满脸惊喜地到处瞅,楚凉见她恨不得立刻满院子撒欢,询问了祝家僮仆,得到许可后便放着她在院子里自己玩。小孩子嘛,就算不小心弄出点什么来,祝家也不好立刻翻脸。
要进祝明华的屋子前,楚凉特意对簌簌又叮嘱一遍,“别乱跑,我不做声,不许擅自动手。”
簌簌捏了一枚细细的长树叶在口中吹了吹,鼓着嘴巴点了点头。
祝小姐的屋子门口垂了一道珠帘,楚凉挑帘进去时,便看见白净面庞的少女斜靠着桌案读一本书,正是那天沿街望去的那位姑娘。祝小姐身侧的丫鬟仆人一概被屏退了,充满女子馨香的闺房里,此刻就只有楚凉和祝明华两人在。
祝小姐容貌算不上漂亮,可眼前这位面容素则素矣,气则绮艳,眼神牵动都能撩起一片涟漪,这就不是相合的命格。楚凉进门后也不吱声,抱着手静静看着。祝小姐三庭五眼端正有灵气,根骨平正明朗,命途大半平静无忧,命线清点下来,也不该是现在这样,眼下这光景,根本便是换了个人。
楚凉进得门后,面上的笑容便散了,不做声地站着,只是静静地看。
祝小姐把手中的书放下,目光弱弱地扫过来,又迅速移开,声音文弱地问楚凉:“这位可是楚姑娘?父亲说您颇懂测算之术,或可为小女子解决苦恼。”祝小姐声音有一点喑哑,听到耳中是格外柔软娇怯,天不热,倒能看到细细的汗从她鬓角流下来。
楚凉像是并不在乎祝小姐烦恼之事,继续饶有兴味地盯着这娇怯的美人。祝小姐被打量得不自在起来,目光游离不定,手指不安地抓着自己的袖口,半晌沉默后,又怯怯地开口:“不知道楚姑娘能看出些一二了么……”这下子声音可是更低更软,楚凉眼神里渐渐丧了光彩,身子也微微晃了晃,竟像是要跌倒,祝小姐起身作势要扶住她,左手却朝楚凉眉心点去。
就这瞬间,簌簌掀开帘子进了门,祝小姐拧身看一眼她,竟惊得向后退了一步,手也稍微缓了一下,但指尾已经轻轻扫过楚凉额角。簌簌抿着嘴,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祝小姐便猛地握住自己的掌心,露出极痛苦的神色来,她颇为惊疑不定地看着自己的手指,触到楚凉的那一根竟像是被灼伤一样显现出异样的赤色细纹。
祝小姐又抬头哀切地看看楚凉,看看簌簌,动物似的弓起身来,仿佛下一刻就逃出屋外,奈何楚凉和簌簌的位置正好堵住她去路,祝小姐又向后缩了一缩,发现确已无计可施后,急得掩面嘤嘤哭了起来。
“都说了我能解决啦。”楚凉半真半假地抱怨两句,簌簌不服气地看着她,楚凉最爱看小女孩有点生气的圆脸,忍不住伸手捏了捏。她转身面对祝小姐时,顺手抹了一下额头,有一道银灰色的符文顺着她额角显现了一瞬,然后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好在你没真对我下狠手,来前我便用桃枝在前庭写了敕笔咒,你若真动手,这一下折个半八成功力是免不了的。”楚凉伸手想要扶住靠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祝小姐,对方又惊又怕地轻轻叫一声,楚凉蹙眉,“好啦,我就是一普通凡人,伤不到你。”
祝小姐这才勉为其难让楚凉扶着她斜倚在藤椅上,簌簌眨着大眼睛看着,隔空朝祝小姐点了一下,祝小姐掌上赤纹颜色立时褪去,祝小姐不由感激得抬头看了簌簌一眼。
“那日我在街上见你面容,就知道所谓狐妖闹事一事,原因绝不在贺公子身上。祝小姐面容清朗大方,灵气蕴藉,但——”说到这一句,楚凉抿了抿嘴,没把后续说出来,换了个口风,“何况见她名字就可知,待人不会是这样弱气柔媚。”
“方才进门就知此院有妖蛰伏已久,但妖氛不重,也无阴邪恶气,想来一是你修行尚浅,二来你无意害人,我想方才你也只是怕我能看出你真身,想着抹了我记忆,送我出门即可,只不过,要是放着你这么做,我赖以吃饭的名声可就砸了呀。”楚凉信手拿了祝小姐的扇子给自己扇风,继续讲下去。
“簌簌方才告诉我你是寻常赤狐修炼,根基浅得不可思议。不过也无所谓,知道你真名就够用。”祝小姐闻此言便全身一震,簌簌不动声色地向前走了一步,从怀里摸出一只毛笔递给楚凉,楚凉在空中虚写,一笔一划间,墨色竟在空中浮出两个字——“夕时”。
这两个字在空中轻飘飘落到祝小姐的手腕上,祝小姐的肉身即刻向后躺倒,而一只三尾的棕红狐狸霎时出现在祝小姐膝上,它舔了舔自己的手掌,半晌,方才怯怯地说话,姿态语调和方才祝小姐如出一辙,此刻更是带起哭腔:“咱是迫不得已才只能这样,闹出狐鬼一事也不是故意为难贺公子,实在是因咱修为太浅,如果嫁与人类行男女之事,只怕妖毒未脱,反害了人性命!只想作怪一番,让贺家打消了婚约的念头也就罢了。楚姑娘,咱虽是妖物,也还是勤勤恳恳修行,未曾想平白介入人间生活,占了明华肉身也是无奈之举,若非如此,明华三年前就死了!”
一时间两人一狐面面相觑,竟是小半时间无人说话。楚凉伸了个懒腰,给身侧小女孩下了命令。
“簌簌,看着点外面,别让无关人等察觉了。”楚凉说着,悠闲地坐在祝小姐旁边的藤椅上,她手里攥着一枚玉嵌青金阴阳鱼,翻来覆去地把玩。“正好,夕时姑娘有这等担忧,不妨仔细给我讲讲。不过,还请你先付我方才的卦资。”
人说祝小姐三年前曾大病一场,好不容易痊愈,性格便柔和很多,也不再经常出入于世人眼前,安心守分地做深闺小姐,可是市井间还是有那么些人记得,祝明华少年时期根本混世魔王,虽是女孩子,却比小子还来得调皮捣蛋。
祝江那时商事烦身,无暇管教,加上明华母亲早逝,祝江本来就对她十分宠溺,这孩子也就仗着有父亲收拾,心安理得地胡闹了好些年。
当然,有时闹得狠了,祝江便命人把她锁在偏庭里,不许她出去,小小的祝明华祝小姐就把下巴支在窗台上,可怜巴巴地望着外面,看着真让人生无限哀怜。
不过可不要被她骗了。待家人该走的走该忙的忙,她便会小心翼翼地打开另一边的窗子,对那棵大树轻轻地唤:夕时——夕时————
少顷,一团火红就会跳进窗子来,陪她在小小的房间里四处打滚。淘气的小小少女把那团小狐狸抱在怀里,仿佛这样就消抵了不能自由玩耍的苦恼。“夕时啊,夕时。”她一遍遍地抚摸小狐狸光洁的皮毛,“能遇到你真是太好了。”
遇到夕时,是五岁那年,祝江抽不出身,明华却吵着闹着想去看庙会,不得已,命精明干练的仆人抱着去看看热闹。结果祝小姐虽然才五岁,耍赖撒娇样样精通,到了庙会地点,看着新奇,就一定要自己下去捞金鱼玩。
仆人对这小姐头痛极了,又不能明着拂逆她,只好把她放下来,这一放下,祝小姐就跟鱼儿一样,在这个摊前看看风车,那个摊前摸摸兔子,一直到看中了一串蜜饯果子,想要唤下人来付钱,才发现不知不觉走散了。
按着记忆迷迷糊糊继续走,不小心走到不知道哪个荒野郊外,人声灯影都被远远甩在身后,面前是大片高高的野草。
这下是真的害怕了。
心一慌就辨不着路,跌跌撞撞间扑倒在野草丛里,泪眼模糊的时候,她看到了一团火红,是一只脚踝受伤的小小狐狸,腿上还渗着血,一双大眼睛里满是惊恐地回望她,此刻逃也不是,竟吓得动弹不得。明华怜心大起,用随身绢帕好好给她裹住,还没待她照料好这一只,祝老爷寻人的仆役便寻来了,慌慌地抱起祝小姐回去,全然没留意还有旁的什么事物。
祝小姐回去便发起烧,医者说小女孩灵体纯澈,该是激了风邪又见了什么不该见的东西,不过好在平日养护精心,这一病也无大碍,就是要卧床好好休息。明华病得迷迷糊糊,对父亲的禁闭决定也没力气表示不满,深夜口渴醒来,便看到一双火红的眸子泪汪汪地盯着她看,再一细看,是一个和明华同龄的小女孩,见她醒来,便从床榻离开,化为那只被包了伤口的小狐狸,跳出窗外了。
这便是缘起。
祝明华从小对山精鬼魅的轶事所知不少,加上年纪轻轻,并不觉得害怕,只是也知道此事不能随便告诉别人,偷偷与小狐狸一日日建立起像模像样的友谊来。她为这狐狸起名“夕时”,取夕阳西下,一片赤红的意象。夕时原就想求个安稳地方好生修炼,得明华此番庇佑,倒是一大助益,不过更多时间是用来陪她胡作非为嬉笑玩闹就是了。这一来就胡闹了十年。
然后便是那场突如其来的病了。
明华十五岁的时候,有一日突然陷入假死一样的昏睡状态,祝江请了好些名医都束手无策,只说大小姐身体状况一切无异,不知何故无法醒来。夕时也想尽了办法,妖力能及之事也全都试过,毫无起色,七日之后,竟隐隐约约能见到鬼差勾魂旗,好在夕时早前设了点粗浅的结界,抵了一两日,只是终非长久之计。
夕时使了个隐身诀,偷偷从祝家大院出去,想回狐群求问有无生还的法子,一出门,一句含着醉意的话便撞进耳朵来:“咦,这倒有些奇了,没见过没根基的赤狐能修炼到这地步的。”夕时吓得差点当场露了行迹,仔细打量过去,这道士年纪也轻,浑身酒气,一脸颓唐之色,可是倚靠街角墙边,竟还是一身出尘的干净气质,眼睛斜睨过来,晶亮有神。夕时便知道遇了有道行的,思来想去,现了原形朝这位道人叩头,求其救祝明华一命。
“长睡不起,已现魂幡?那是命里带来的,该着这一劫,没救了。”道士醉醺醺地听完,掐指算了算,就摇摇头说了这番话,起身打算再寻个清净地儿歇息的样子。夕时立刻急了,咬住道人的袖子不放,道士干脆揣住小狐狸一直到了野外,才猛地甩开她。他蹲下来,对夕时问:“命里注定的事,何苦非要争这一时,她此世便是死了,你耐心修炼,到下一世总能见到,轮回不过如此,寻常人贪这人间片刻,参悟修炼之人还看不透么?”夕时只是呜咽,半晌抬起泪眼回道:“下一世是能见到她,可是这一世她就再活不成了,这又有什么意思,能为她争一世,多争片刻也是值得!”
那道士听罢,脸上带了点惨淡神色,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喃喃自语:“争这一世么?哈哈,没有希望的事,何苦来的。”他又看了看小狐狸,信手将她提起来,“好,反正我这一世便是没指望了,替她争一世,试试就试试,成不了,也是命。”
“不过小狐狸,成不了,她只不过是顺了天时去了,你我怕是要白白搭上一身苦修赔进去呢。”那道士是这样说。
“那道士叫覃楼,他说替人改命为道家大忌,何况他修行一般,实在没本事强逆天命,不过若先用草绳拟出她三分鬼魂,代她真魂受鬼差拘引,可保魂魄不灭,若咱再占住她肉身,等他将明华魂魄重练,洗去煞气,再回归此身,以后的日子大抵就平安无忧了,只是不知具体能何时归来,咱思量着,能守一日,就守一日,能守一世,就守一世,心里有个念想,说不得哪天,明华就能回来……”夕时重回了明华肉身,慢慢讲完这几年。
楚凉却冷笑一声:“小狐狸倒是胆大妄为,祝小姐自己心思又是如何呢?若她早归轮回,此刻日子非富即贵,比起今世还要平安无忧,你怎么就替她擅作决定,去苦苦熬这一世艰难。”
“那是因为!明华她亲口说,她不想死啊!”夕时大颗眼泪夺眶而出,声音里也全是痛意,“她在失去知觉昏睡不醒的时候,咱也想过,这大概是命里劫数,老爷请来那么多名医甚至法师都束手无策,便好好看她去了,等她轮回了再去找她,可是,可是明华昏睡的时候,她说她不想死……她说不想死啊……”
楚凉慢慢叹了口气。人皆贪生,为明华一念而赴汤蹈火,也不能怪夕时执意如此。倒是那想出炼魂洗命这主意的道士……想到此节,她又叹口气。
“好了,经过我知道了。”她从祝小姐床头取了丝帕递给夕时,看她擦干眼泪,仍然兀自抽噎,于是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从今往后也不用再做怪了,就算你吓掉了贺家,难道再有人提亲还能故技重施?这样反而是害了祝小姐声名吧。贺家再来商议嫁娶事宜,听祝老爷答允了就是了。贺公子那边,我来解释,不用担忧。你好好替祝小姐守住这一世,这一世过完了,你该她的也就尽了。”
把拖欠了五天的房钱一口气结清的感觉太爽了,事情基本交割完毕,楚凉带着簌簌出去吃喝玩乐,到暮色沉沉才回到客栈里歇息。她漫不经心地点了蜡烛,就着光把白天买来的钗子细细地看。“祝小姐十五岁那年是定数,命线在那里断开,掌纹上见不到丝毫可续之处,这叫伏丁煞,解不了的。”
“说什么练魂洗命,说得倒轻巧,那是要赔出命来才能成的事,强替注定必死之人重练真魂,没点代价怎么实现的了。簌簌啊,你说这些人,图什么不好,为着心里那一点不可说的念想,就拼出去做了。”簌簌坐在椅子旁玩着上街买来的珠串,胡乱点着头。
明日要动身,楚凉把所有要带的轻便行李都收拾好了,兀自依在桌边发呆,下意识想去拿一路走来把玩的那枚玉嵌青金佩,摸了个空,这才意识到早前见贺公子的时候就已经交付出去了。
她怅怅地摸出一枚铜钱起了一卦,掷到第三次就丧了兴趣,闷闷地趴在桌子上,回想起昨日的那一幕。
楚凉和簌簌出了祝明华的庭院,收了祝江付的费用,隔日便向贺家通报想要见贺琅贺公子。同样是凭了楚氏的名声,估计贺家也收到风声,这次便没被怠慢,被毕恭毕敬迎了进去。
有意思的是,贺祝两家联姻,按楚凉原想是祝家有意攀附,贺家方顺水推舟,万万没想到主动提起的居然是贺琅。贺公子在西苑廊亭里设了一方小案,捡了好吃的甜品小食若干,均是坊间轻易见不到的新奇玩意儿。簌簌一见便喜滋滋地想去尝尝,楚凉也不拦着,放手让簌簌玩,她则随了贺公子去旁边的曲廊里谈话。她将祝明华真身实为夕时一事和盘托出,贺琅初听颇为惊诧,细思了一会儿,倒也接受了。
“楚姑娘,贺某知道楚姑娘解决了祝家狐鬼一事,心知楚姑娘确实颇懂占测方术,想来对此事过往历历也都明了了,姑娘所说向祝家提亲一事暂且放下不说,贺某确有一事想求楚姑娘一卦。”贺琅面色温和,说到最后一句话,语气里却带点紧张。
楚凉瞥他一眼,等他下文。
“实不相瞒,楚姑娘想来也知,贺某向祝家提联姻一事另有目的。”贺琅说到这句,面上已经有羞愧的神情,楚凉看到眼里,轻轻挑了下眉。贺琅继续说下去:“贺某实是想向祝小姐问一个人,三年前为祝小姐看病的那位灰衣道人,如今身在何处。”
果然如此。
“贺某曾仔细托人寻过,只知道那位道人治好了祝小姐的晕厥不醒之症后便悄然离去,竟然再无丝毫消息,是以想借求亲一事向祝小姐多问些线索……”
楚凉不待他说完,向贺琅摊开手,手心里是一枚玉嵌青金阴阳鱼,贺琅盯着那一枚腰佩,脸色渐渐白了起来。
“这枚与贺公子每日不离身的那只,正好可以拼成一个太极吧。贺公子当年不敢认,与覃楼割袍断义,逼覃楼远走,今日如何就敢认了。”楚凉将贺琅腰佩捉过来,两枚腰佩像是受到吸引一般,立时就合在一起,严丝合缝。
“贺公子,你为人灵机性巧,胸襟通达,少年勤学有功名之格,腹中多谋,做事勤俭,善结友朋,四海春风。中限光耀门庭,见善不欺,逢恶不怕,事有始终,量能宽大,义济分明,安然到老,平顺美满至极,独一生膝下无子,至爱错失难遇,此生再无相逢之机。”
“这是当年覃楼为你算的一卦,非出我手,卦资就免付了。覃楼托我为你带的话,带的东西,我都已带到,此行目的已成。望你娶了夕时之后,好好照料祝家,祝老爷百年之后,夕时便算完了这肉身负累,可让她自行决断前程。”
“贺公子心思敏锐,应该也明白,覃楼当年是为何抱着拼死之心替祝小姐寻一条生路。不过,天命哪是如此轻易能逆的,我遇到覃楼时,他已是野坊孤魂,只向我托了这一事,便灰飞烟灭。”
“不知贺公子当年有知这迟来的一卦结局,可否敢拼出前程不要,随覃楼共归山野呢。”这一句楚凉没有说出口,她只是心里起了这一层心思,然后看贺琅面若死灰的惨状,便又咽了下去。
明华与夕时,贺琅与覃楼。说是痴心,这一点毫无意义的痴心,除了他们,又谁能体会得到。这四人的命相在楚凉眼前交织错乱成一团,让她头痛。
“难怪楚氏这么多死酒鬼,实在是知道的事情太多,想忘又忘不掉,不得已借醉麻痹罢了。”她打开窗,窗外栀子香气便飘进来,隐隐还能听到哪边的茶楼里有细细的嗓子在唱:“蝴蝶儿飞去,心亦不在。他日春燕归来,身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