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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诸子百
免责声明:笑语
(世界观为架空魔法世界观,大部分地方与法律与现实三次元世界不符,文中地点皆为虚拟。)
“巴别塔的塔顶通向中心浮空城,塔下危险丛生,只有优秀的冒险者才能进去的试炼之地,所以又被称为——”
“死亡之塔!”
巴别塔高耸入云,塔身直插树林之中,在不远处的草丛中能看见篝火的星星点点,熊熊燃烧的火光下两个少年少女绘声绘色的讲着,他们身后鼓鼓囊囊的背包躺在树下,很明显两个人正是冒险者。
坐于篝火旁的男孩一丝不苟的调整着烤鱼,两个徒步一天的孩子怎能抵挡住这样的诱惑,烤鱼滋滋不断传出的热气勾着少女开了话匣,“我们是要去探险,而且是冒着逃课的风——”
“风——呜!”少女五还没说出的半句话被少年立即打断,紧急捂住她的嘴巴,而后少年调整情绪推推眼镜,礼貌感谢面前男孩:“我们是中央魔法学院的学生,十分感谢你能给我们提供饭菜。”少年观详着男孩,年纪似乎比他们两个还要小,竟然还在这种危险的地方出没?
“塔里很危险,有炽火蝙蝠出没。”
令少年没想到的是,比起自己的人身安全这个陌生人先是关心起了他们的安危。少女抢先回复,语气中夹杂着洋洋得意,“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他是水系,而我是影系,区区火系蝙蝠!”
“影系?”陌生的词眼吸引了男孩的兴趣,少年暗中端详男孩的神情后放弃思考,原来只是一个没接触过魔法的少年,看来是自己多虑了而已。
想到这里少年才放心敞开叙述,“影系是世界上最稀有的魔法类型之一,魔法是自百年前魔王战争后勇者们才会使用的力量,不过这么基础的知识任何人都知道吧?并且影系还有一个名词,叫做...”
“black knife。”女孩抢先回答,她将双手张开,迫不及待的展示掌心中汇聚的黑色物体。黑色的颗粒凝结成形,变换出一道又细又长的菱形物体,男孩盯着入神,似是被拽回来了百年前。
“我叫它black knife。”
与之不同的是篝火旁竖起帐篷,帐篷内两三个孩子入睡,武器歪七扭八堆在树墩下,被篝火的光芒映射的锐利非常,刀面清晰印出蒙面少女面前冉冉升起的黑色物体,那个声音冷冷的没带有任何的波澜。 “它像一把黑色的刀,可以隐匿于黑暗之中。”
篝火中幽幽的深红火苗不断迸溅着,它们碰到人体却又消失不见,这不是寻常的火种。
她道:“团长你负责照明白天,而我负责看守黑夜。”她身旁蓝色头发的眼镜少爷饮了半杯茶,半晌才回应:
“不过这个称呼也太古怪了吧晔,那我这个岂不是ice knife...”
“这可是影系勇者晔大人在冒险时定下的称号。”
远方的记忆被生生拉扯回来,篝火旁散发蓝色水波的眼镜少爷转为手拿烤鱼的少年,他道:
“火系怪物总有应对的方法,可火系魔法早已消失匿迹。”
火对于这片大陆有着不凡的意义,那是一种强大而又神秘的力量,百年前魔王战争中的领导者掌握着这股神秘力量,在同魔王封印后,火系便不再出现。
少年眼前这抹火光在漆黑的树林中显得亮堂,映满他的双眼:
“魔王战争胜利后影系勇者晔便人间蒸发。并且影系人天然的孤傲性格,影系魔法使用者更为罕见。”
“晔消失了?”男孩舍下手中的柴火,这个消息显然不是一个好消息,男孩满眼的质疑试图寻求一个答案。少年对于对方的反应有些出乎意料,这..莫不成他没上过学?
短短的1秒内,少年迅速思考:一定是自己的眼界太过狭窄,拿自己平常的角度理所应当的认为所有人都知道魔法历史,看来世界上还有很多孩子没办法接触到这么普遍的知识!自己真的是一个狂妄自大的人!
他轻叹口气,他为自己的目中无人感到悲哀,作为补偿决意要将魔法历史讲的明明白白。于是少年点着头回复:
“魔法起源是一百年前,当时魔王侵入将一半的世界变成人间炼狱,在危难之际世世代代守护世界的女神将7个魔法元素赋予7个不同的人,这七个人就是七大元素的原始掌握者,也就是七勇者。通过他们不断地奋斗,最后大决战中掌握火系的勇者团长冯团长与魔王同归于尽,尔后火系不再传承。而影系勇者晔,据水系勇者雷大人说,则是庆功宴后下落不明。”
少年说着无意间观察着对面的男孩,男孩神情似乎没什么变化,可听完的瞬间,男孩手中两根手指粗的木棍瞬间“咔嚓”折断。
“不过...”少年本能的意识到气氛不妙,立即转移了话题“像露娜这样性格..”
少年语速放慢看向狂吃烤鱼的露娜,打趣着开起玩笑 “算是影系当中的另类。”
“迪伦你说谁是另类?”露娜拍了一下他的脑门,力度不大不伤脑,不大不小刚刚好,气氛被巧妙打破。
可在击中的那刻,远方塔中传出钟响。一来一回的钟摆中,堪比巨物的蝙蝠在他们头顶略过,身前的篝火与蝙蝠身上附着的魔焰相比更为渺小。如此令人惊恐的动静对于露娜他们来讲就是天大的惊喜——炽火蝙蝠回巢了!
露娜立马从地上腾起,她看见这个庞然大物兴奋的不得了,她紧紧的:“迪伦我们出发吧,趁它病要它命!”
迪伦跟着起身,这样个头的魔兽他还是第一次见,他的目光落到炽火蝙蝠飞回的方向久久没有回神。
“来这里果然是正确的选择,能看见比投影中还要硕大的真物,雷大人说的没错,这不比学校的理论课有意思多了。”
迪伦的眼镜反复闪着激动的白光,他领先露娜一步背起书包,他不想放过这个巨物回巢的每分每秒。
露娜见他这稀奇的模样更是会心一笑,同样带着书包正要离开。迪伦走时再次郑重的,甚至有些咬文嚼字的感谢这位男孩。
“你烤的鱼十分的好吃!”
他们走的匆忙,却不忘将烤鱼吃的一干二净,只剩下两根光秃秃的树棍和一个杵在原地的男孩,他甚至还没来得及自我介绍。
不过蝙蝠的异常他看在了眼里,平常火蝙蝠只在白天深眠夜晚活动,今天的一反常态引起了他的警惕,更何况这是一只比正常火蝙蝠大不少的怪物,莫非....
他数不太清那个家伙封印了多长时间,如此的异动驱使他去那个地方看看。
不过 ,,自己封印他的地方在哪里来着?
另一边露娜二人快步到了巴别塔附近,越是靠近塔的本身阴暗的潮湿味道愈加浓厚,这种潮湿的环境对于水系来说十分的有力,或许是附近的魔物感受到了他们身上的魔力,这一路竟无怪骚扰。
可塔中源源不断散发的危险气息糊住露娜的嘴巴,这一路上也是安静不少。令二人没想到的是,巴别塔的大门半掩着,却不听不到任何的声响,真的是寂静到发慌,这座门仿佛有了生命正引诱他们进入。
迪伦见状掏出魔杖,露娜见状默契点头示意,同样拿出贴身武器。迪伦将露娜护在背后,手指轻碰塔门,触到的一霎那他的指尖散发着微弱的蓝光,塔门感应到了久违的魔力,门框逐渐吱呀作响。
蓝光源源不断从迪伦指尖涌出,似是一股涓涓细流扑在塔门上,浅淡的蓝色铺满整扇塔门随后透明消失不见。
“迪,迪伦这怎么回事?”露娜被这古怪的门吓了一跳,下意识搂住迪伦手臂,迪伦见状立即收起手指,这短暂的体验使他没感受到任何的不适,甚至力量也没有消逝的实感。
迪伦挣脱塔门后,他的脑子刹那闪过嗡声,声响犹如万剑穿心。塔门像是吃到脏东西被卡住喉咙一样,两扇大门猝不及防打开,周围的无声无息被巨大的开门声硬生生打断。
大门敞开的霎那,无数只附着火焰的蝙蝠挤出门缝朝迪伦袭来,密密麻麻的红色火焰团团包围住他们的身周。蝙蝠数量过于庞大,它们紧紧包围聚成一道密不透风的火墙,它们井然有序任凭如何寻找,也找不到一处可逃跑的位置。
露娜在他的身后升起暂时的防罩,灰色杂质的防罩让露娜倍感吃力,影系本就不善防御,勉强的防御只能抵过几回火蝙蝠的攻击罢了。
露娜咬着牙侧身看向迪伦,她清/他的额头流下了冷汗,显得痛苦万分。一定是刚才的门给他做了什么手脚!露娜张开双臂,将防罩扩大一倍,在迪伦未能冷静前,她一定要成为坚不可摧的防御墙!
刚才的刺痛彻底扰乱了迪伦应战的思路,慌乱如麻的他试图镇定,露娜的沉默不语让他很不习惯。
迪伦不必侧身就能看见露娜的防御墙。防御墙正不断的受到攻击,而露娜却咬着牙默不作声,蝙蝠剧烈的攻击在一步一步攻破这面逐渐微弱的防御墙。
迪伦你要冷静! 迪伦观察着火焰的周围。脑海中他寻求到雷斯罗拉老师的一句话:
“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他挥起魔杖,面前出现半人高的水珠,水珠在魔力的加持下不断发硬拉伸,化成十几道冰棱不断攻击身前的火墙。冰棱刺向其中,破开一道出口,几个巴掌大的漏洞被其余蝙蝠迅速填满。
它们清晰明白自己的攻击对象究竟是谁,几撮蝙蝠朝向迪伦方向进行攻击,而身后的火墙愈发稀薄。
露娜坚持不住了,防御墙终于撑不住的碎了。不过她察觉到面前的蝙蝠不再攻击到她,这下该她进攻了!
破碎后的能量正如水归大海不断膨大,迪伦的数道水棱夹带着露娜的万发黑刀炸开蝙蝠群。其中走水的火蝙蝠瞬间没了脾气,纷纷四散而飞,火墙原地自破。
这真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死里逃生啊!露娜心想,见那群蝙蝠飞走后,绷紧的神经立即放松下来,“呼~刚刚我还以为咱们俩要死定了!”
迪伦的心态却跟露娜截然相反,巴别塔下仅仅一个入口便是如此威力,那要是遇到头顶的那只巨大炽火蝙蝠,后果不堪设想,恐怕他跟露娜的性命都...
“露娜我们走!”
迪伦不敢往深处想,此刻他已经顾不上什么拉拉扯扯,直接拉起露娜的手向后走。这突如其来的勾手使得露娜摸不到头脑,明明是这个家伙在上课时冲着雷斯罗拉老师发下壮志豪言,什么拿不到材料誓不回去什么的,这个人的脑回路真不是普通人能跟上的。
可惜,此刻没有回头路。
敞开的塔门内喷涌出正在翻腾的火海,转瞬即逝间迪伦不假思索推开露娜,迪伦迅速调整站位凭靠直觉升起水帘,湛蓝的流水遮挡全身。面前的凶猛火流比起火更像是泼天洪水,跌跌撞撞冲出塔门直贯丛林。
露娜没有站稳,踉踉跄跄跌坐树丛中。待她反应过来,却清晰的看到那道火流燎过的不远处,那抹蓝色的瀑流全然被这片红色彻底淹没,没了痕迹。
“迪伦,迪伦!”露娜眉头一紧,急忙叫喊。火焰窜过的树丛被烧的直接没了形状,周边不断散发着烧灼的臭味。她顾不得面前的滚滚浓烟不断向前,拨开烟雾试图寻找迪伦的身影。
呼哧..呼哧..
塔内再次传出异响,两股烈风在塔门中钻出,烟雾顷刻被吹的一干二净。露娜立即上前查看,散尽后的面前却空空如也,连根毛都没找到的只有这一滩堆成小丘的渣渣,难不成迪伦被烤焦的只剩下渣渣!
呼哧..呼哧..
露娜将所有的渣渣捧在手心,手中碰着渣渣还没捂热乎呢,再次涌动的强风将她手心中的全部的渣渣吹得一渣不染,一颗灰尘都没留。
“啊啊啊!迪伦!”
伴随着飓风的响动,炽火蝙蝠再一次发动了攻击。将迪伦化为灰烬的火再一次翻江倒海而来。影系再怎么强大,对抗如此铺天盖地的烈焰也是无处下手,迪伦的水幕都被这样的火焰冲刷殆尽。
自己真的没有任何还手之力了吗?
露娜缓缓闭目,双手握紧在胸前,她掌心中黑色物体散发着幽暗的亮光不断输送向双臂,这股能量浮动起露娜耳间的发丝。
露娜从小便听妈妈讲,妈妈又从姥姥那里知道,因为晔大人留下了黑刃,往后的影系依靠黑刃以攻为守,历代伏击再也见不到更为强烈的光。可没有火种的日子,神女信使代人与天地沟通,世间女神聆听她们召唤才降于世,而后信使一族不再被人知晓,而百年前的魔王战争中,信使神女才真正浮出水面。
可是同女神沟通,太难为人了吧。露娜心中努力回想,只有坚定的信念才能发挥出信使一族的真正实力!黑压压的脑中,皎洁月光映照而泻落在学院内晔勇者雕像之上,雕像眼睛中浮现着难以察觉的跃动。
晔大人,我需要你的帮助!
露娜闭眼的时候火丛可不长眼,莽冲到眼前的那刻露娜身周的亮光被更为耀眼的白光遮掩。两人高的火焰被白色光芒下的巨剑砍裂,火焰抵挡不住如此攻势,顷刻间烟消云散。
露娜愣在原地,世界上还有如此强大的力量的,简直是闻所未闻!这召唤出的究竟是何方人士!
白光中逐渐走出人形,露娜细细打量身影姿态淡然,走的也是淡定从容,除了比她还矮半截没了任何毛病,露娜努力想看清对方的脸,今天刚熟知的声音从中响起:“你没事吧?”
白光散去露娜吃了一惊,“哎哎哎是你?烤鱼很好吃的,呃?附近村民小男孩?”
露娜的视线向上移动,男孩双肩扛着一只比他大多少的人类,如此的视觉冲击显得有些滑稽,灰蒙蒙的脸上戴着一副无框眼镜格外亮眼,露娜急忙凑近才看清他的外貌,果然是迪伦。虽然没有烧成渣渣,这么焦黑黑的乍看就像一块煤炭,果然是那阵浓烟的缘故吗?
“他有些烧伤昏了过去,一会带去上面治疗。”
男孩说着将迪伦平放在地上,迪伦左手拳头紧紧攥着,里面是一颗纯黑色曜石,透过指缝,隐隐约约能看到上面印着信使标志。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是信使特有的闪身石。”男孩的行为超出了她的理解范令露娜的嘴就没有闭上过,这种闪身石只有家族的人才会知晓他怎么会?露娜刚要开口,高昂又刺耳的啸声淹没露娜的话语,那只蝙蝠怪物终于现身,炽火蝙蝠伴着庞大身躯钻出塔楼,腾空而起彻底遮住当空明月,两扇翅膀挥舞乍一看点燃了眼前星辰。
这是什么状况!不止是不是错觉这家伙比刚才进塔时还要大几分,就凭她跟这个陌生少年一起打这个怪物胜算简直微乎其微,眼看就是死路一条!露娜已经做好必死觉悟,如此弱势,本该抢先攻击的狡猾蝙蝠竟给了露娜攻击的空隙,并且悬停在空中不敢近身。她没有迪伦那样钻研战局的头脑,只能拼尽全部魔力让全身进入战斗状态。蝙蝠在空中不断徘徊,露娜不敢轻举妄动,最好的决策就是:
“小孩,你把迪伦带走,这里我先拖——”
露娜的帅气发言并没有说完,一道火焰迎风在她侧身穿过,火焰射向蝙蝠翅膀,炽火蝙蝠的翅膀本就附着烈焰 并且身形硕大,小小的火焰造成不了任何的伤害,只见那道火焰飞向蝙蝠身前,散成无数光点化为星屑炸于空中。
露娜全神贯注望向翅膀,在星屑燃尽之时蝙蝠的翅膀没有任何异常,殊不知在她视线转移的刹那,男孩朝蝙蝠的脑袋砍去,他手拿武器,那支大剑比他的人还要高出半截,剑锋灼上火焰,在没有月光的注视下半扇剑面熠熠生辉。这古怪的招式她从未见到过,她快速检索脑内的魔法属性火焰,,火属性魔法,火系!
只见男孩抓着长剑刺向蝙蝠头颅,蝙蝠翻身一挥试图将他驱散,男孩却乘着这股风向后翻越,大剑举上头顶,剑锋划过漂亮的弧线,对于巨型蝙蝠来讲这比苍蝇还要难缠,怎么甩也甩不掉。
露娜一股劲想要飞上去,无奈魔力消耗比她想象中的要快,在落地的前脚,她掏出黑刃投向蝙蝠。幸亏蝙蝠巨大,露娜哪怕是准心不稳,那么大的目标总该射中。附着着露娜的魔力笔直落入蝙蝠的肚子里,火蝙蝠的表面试图溶解这个外来之物,这把凝结着代代影系结晶的黑刃坚硬无比,任凭如何燃烧也是纹丝不动。
它似乎恐惧着这个刚硬的可怕武器,蝙蝠被黑刃折磨的苦苦挣扎全身乱颤。男孩借机落在蝙蝠翅尖之上,一路小跑靠近蝙蝠的头颅,凭着月光的照耀他清晰看见蝙蝠后脑一块尖锐的不明状物,若不是在阳光下根本不能轻易察觉。
这块尖刃对于男孩而言有着熟悉的味道,尖刃的手柄下无声无息飘着一撮随风飘扬的红色布料。男孩的魔力不需要过分集中就能轻易外泻,男孩单手持巨剑就已经不可思议,而在露娜的眼里那就是整簇耀眼的火,简直就像是黑夜里的火种一样。 恐怕是蝙蝠或许是看透了这个人的魔力异常,才会做出这样怪异的反应。
他上前快步奔去,借着魔力同刚才腾空的法子再跃而起,撩过蝙蝠的脑门巨剑劈向其中,剑上火焰快速膨胀窜起,笼罩住蝙蝠的整个身体,使其无法动弹,火团不断燃烧伴着巨型蝙蝠的嘶吼逐步化为灰烬,终于露出了本该属于这个夜晚的皎洁。
巨大魔物消失后残留下灵力,男孩抓住两把黑刃在空中跳下,触碰到其中灵力:巴比塔门下怪物众多,斗篷人冲破塔门将其必杀,巨型蝙蝠追来,斗篷人绕其身后将那把红带黑刃硬挺挺,插入后脑直至昏厥,魔物尸体遍野,斗篷人身上留有血迹,走路有了摇摆不得不依靠树下喘息恢复,没想到背后有人在虎视眈眈——
事情结束后为了救治迪伦,一同去了中心城魔法学院。
这一路露娜从旁都在打量这个男孩,火系?阅读魔力?没见过的招式?他到底是谁?
一行人走进学院的大厅,穿过中央金碧璀璨的七勇士雕像,在勇者团长激战魔王的巨幅壁画的转角下进了医务室。男孩左瞧右瞧想看些新奇的东西,不过抱着迪伦视线被遮挡只好作罢。
“我刚刚给琳娜校长发了隔空书信,很快就会来救人。别看迪伦那个样子,他可是雷斯罗拉大臣的学生,雷斯罗拉大臣可不轻易教人的,这百年来迪伦可是独一份呢!”露娜一回到熟悉的环境就将刚才的狐疑抛在脑后,一路上叽叽喳喳,直到男孩放下迪伦才闭上嘴巴。
不过一会,露娜忍不住的再次捏起羽毛朝上空放飞,羽毛便消失不见,“果然还是得给大臣发一下,虽然不太可能来就是了。。”
在等两个大人物的空隙,露娜又是止不住的好奇心,凑近那个男孩,偷声问到:“对了,你为什么出现那里,还会救了他?”
“我迷路了,不过有个声音告诉我,要去那里。”
“这个声音会是谁呢?”露娜摇晃椅子,脑子放空着搭了话茬。
男孩叹气道:“魔王。”
熟悉的字眼唤醒过来露娜回过神。“...谁?”
露娜傻眼的空隙,一人推门而来,露娜站起迎前 “琳娜校长好。”
灰蓝色的头发瞩目,开门后只要一个高瘦老头近前,缓声开口:“迪伦还没醒吗?”
“原来是大臣,迪伦在那边。”露娜想到什么,侧过身向大臣介绍 “对了对了,是这个男孩把他带回来的。”
男孩见他气势不凡,便跟着站起跟着露娜一同表示敬意,当他抬头时,大臣见到了那个他一生都不会忘记这个脸。
“你是,冯团?!”
-剧情未完待续 文章END-
作者:谢绽
免责mod:求知
林亦芳死后,仍然对于打招呼这件事情感觉不自然。
她若是在路上远远地瞥见熟人,宁愿尽可能地绕点远路避过去;要是与人同路,在后就保持距离地随着,或者假装不留意地超过去,快速离开。若是到了非面对不可的情况,她会低下头看路,或是用力地缓慢地眨一下眼睛,将这相遇的一瞬在恍惚间糊弄过去。现在人们看不见鬼魂,自然地无视她,林亦芳又自恼起来了。
林亦芳生前也是这样。令人惊奇地是,她却不缺朋友。大家都喜爱和她打招呼。
这得益于她的一种极其精妙的分寸感。她知道在交流时,内容应以多少比例谈论自己,以多少比例烘托他人的自白。烘托也不是单纯的附和与谄媚,林亦芳是发自内心生出的好奇心,她确实对几乎任何人存在着一种几乎实验性质的观察的兴趣。至于她谈论自己的部分,她个人倒是在分享这件事上秉持着没所谓的态度,只是为赢得他人的信任,这才谈论自己的爱好,家庭,退休前的工作,种植花草的心得。如此不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在当下属实少见,这也是她吸引我的原因。
值得说的另一点是,林亦芳她非常注意不与两个密友同时交流。曾经我和她说话时,另一人插进来,她很不知所措,就像一支同时要接受两个频道的收音机一样,变得迟钝笨拙起来了。面对不同的人,她会自觉地调整:对直率者粗鲁地亲昵,对敏感者礼貌地体贴。让人们在谈话中愉快地同调,这近乎变成了她的第二本能,或者是责任了。
喜爱谈话的人为什么会不习惯打招呼呢?林亦芳特别告诉我说,她自己也困惑着。她说这话的时候脸颊微红,带有抱歉意味的不好意思。
她认为是自己的肢体语言不能像运用真正的语言一样自如。她能够把握字词的语气,说话的音调,情绪的节奏,但是操纵老僵的面部肌肉进行微笑,放松地举手招呼是怎么努力也不对劲的。所以,她更愿意在黑夜里并排着散步细喁,而不是在咖啡店里面对面,因为这样不用见到对方的脸孔。周围的一切都沐浴在黑色的乳液中,隐去了表情,声带振动的频率听得更加细腻丰富,如夏夜中晶晶点点的萤火虫鸣。
是的,每当日暮西山,淡牡丹色的云层深处浸染上厚厚的灰蓝,像扯被子一样缓缓盖住了太阳的时候,林亦芳也会出现。第一次遇到她的鬼魂,我还没有得知她去世的消息,星期天,我晚餐后刚买了一支甜筒冰激凌,自顾自舔着融化的奶油出商场门,在自动的玻璃门上映出了林亦芳的身影。我一边回头一边叫她的名字,却没有看到她的人,耳朵边倒是响起了熟悉的声音。
她的声音向我问好。近得仿佛就离我只有一拳距离,然而我的身边仅有人流来去。我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手里冰激凌的奶油缓慢地流淌到我的手指上。她继续说,最近有一部韩国犯罪片在大陆上映,不知我看了没有。她又猜对了,我确实看了,于是自然地顺着接茬聊下去。我单手掏出了未开机的蓝牙耳机挂在耳朵上,好让我的自言自语不这么突兀。
我们走出商场,一边走一边说话。就像无数个之前的黄昏。天色一点点变蓝,又变暗,最终只有零星的街灯伫立在浓黑里面,隐约照亮眼前的一小片落脚地。周围除了我们的交谈声,还有悉悉索索的虫声,偶尔划过的低空飞机的轰鸣声。以前林亦芳走路,就习惯用她的后脚掌触地,静静悄悄地像一只猫。我低头看着眼前熟悉的路,心想,这下完全和以往一模一样了。
我嘴里说过了那部电影的剧情改编,演员花絮,导演情人的花边新闻,对主题的解读,某个片段运镜的可能目的,嘴巴干干的。我咽了咽口水,终于下定决心开口询问:为什么我现在看不见你了?她没所谓地轻声笑了一下,说,因为我昨天死了。
因为她昨天死了。我一下毛骨悚然。
她见过不说话了,就继续对我说:我以为关于你的事情是老一辈人胡说的,从小,他们就说你是我的幻想出来的,却又这么害怕你,真是古怪,对不对?我看不见你,却能和你聊天,搞得我多少也有些神经质了。好了,这下,你也看不见我了,我们扯平了。
作者:谢绽
免责mod:求知
我觉得自己的腔体有些胀,但是里面现在没有半分水分,全部都是干燥的空气。我不确定我是否应该对于这种现象感到不安。毕竟我作为放在实验室里的玻璃水箱,不爱交流几乎是天性。
我已经被放在一楼的柜子里有一个礼拜了,今天上午那些闹腾的学生们拉开柜子门,我见到了久违的灯光。他们两人一组地抬水箱上楼梯,等下要在二楼做生态实验。
“小田他们骑电瓶车去湖边取水样去了,马上就回来。我们可以先去领碎石子,藻和水葫芦。”搬着前头的学生说到
“还有菖蒲呢。不过今个把植物插在泡沫浮板上就算完了。再就是过几天观察和测定了。看来马上就能结束,你想好中午吃什么了吗?”后面的学生说。
“酸菜鱼怎么样?今天是我的酸菜鱼日。”“好啊!”
我被搬到实验台上,台子上摆着试管架和烧杯们。紧接着被放入了恰好能铺满底部的石子,几大桶湖水,还有那些刚才说的绿油油的植物们。我能感到我的体内现在充满了活力:看得见的看不见的微小生物在进行着可爱的代谢过程;藻舒展开半透明的丝带,散发着清新的腥气。我觉得我也在鲜活地呼吸了。
学生门陆陆续续地离开了。二楼的窗口下的绿植叶上的阳光一寸寸移开,白天进入了黄昏,然后又入夜。我无比熟悉这样的夜晚。一切安静,只有日夜不停的仪器发出轻微的响动,有时是用作微生物培养的摇床,有时候是抽真空冷凝吸唆的声音。
忽然间,我感觉到我盛起的水中咕噜噜地冒出了一串气泡。简直就像动物肠胃消化不良的症状。好像有什么在轻缓地搅动着水体,动作宛如嫩青藤尖握住木支架。在一个破裂的气泡中出现了红色的虚影,红得让我晃神。我紧张兮兮地环视四周,看是不是哪个仪器跳动报错的灯光,但是似乎一切正常。
那一缕红影慢慢扩大,在水葫芦的叶片和几团藻中上下游动,穿梭。红绿相错,积水空明,静影成璧,煞是好看。它的每一次律动都灵活有力,这种节奏使我我突然想起来前半个月的事情。
也是同样的实验课,三五个同学围成一组,一组共用一个水箱,水箱里放入了三五条金鱼。金鱼们开始是装在打结的塑料袋里的,从挨挨挤挤的空间进入了比较开阔的水箱,它们焕发活力,在水下舞动着破碎的尾巴。学生们穿着袖口有松紧带的白色实验服,戴着浅蓝色的口罩,在角落的操作台称量好了一些粉末,然后倒入水箱之中。
粉末立即溶解在水中,金鱼的动作开始变得迟缓。五分钟后,学生往里面加入了更多的粉末,有一条黑金鱼往上翻肚皮了。
只剩下一条红金鱼仍然是在翩翩地起舞。它有意识到自己的同伴们都纷纷中毒死去了吗?它有意识到自己终究是要步它们是后尘的吗?它不会说话,我也不知道它的想法。鱼的眼睛没有眼皮,直愣愣又亮晶晶的,就像廉价的透明塑料片,我也从中读不出它是否有痛苦和绝望。
……这么过去几分钟,红金鱼也死了。
当下的情景,是否是那时的复现?我按捺着激动,静静地观察着体内这一神奇的画面。那红色确实地凝结出半透明的鱼影,罗扇一般的尾裙舒展开来,就像一点随风而动的红烛。那真是鱼的幽灵啊!
我听说有含着怨恨或者不甘死去的生灵会变成幽灵,徘徊在丧命的地点不肯升天离去。可是它的动作倒是轻松,美丽,像是自顾玩耍的天真孩童。好像鱼的记忆只有七秒,那是不是七秒之后,就会把不幸当作默认的事实坦然接受下来,然后快乐地跳起舞来?
红金鱼在夜晚的舞蹈一连跳了七天。第八天我从深夜等到凌晨却依旧没有它的影子,于是我知道它离开了。
了解到它再也不会出现,我感觉有些寂寞。从未有别的水箱说话,我也不知道它们是否能说话——我甚至不知道它们是否和我一样,有着想法!我会不会也是无端死去生物的幽灵,只是在漫长的时间中遗忘了自己停留的目的?又或者只是作为水箱,大家懒得开口,生性冷漠,不爱关心他事。
我羡慕起红金鱼,期望自己巨大的方块身体能够如它一般轻盈地舞蹈。
舞蹈毕竟也是一种交流的方式!
vol.238【骤雨】
作者:【十二招】夜游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1.会友
1993年夏,我辞去了原本安定的高校教师工作,只身一人来湖北和友人见面。沿途少不了舟车劳顿,自从上了四十岁之后,我愈发感觉身体大不如前,像前二十年那样将近横跨半个中国的行程要是再来几次,身体估计很难吃得消。
敛云放心不下我,再三叮嘱要注意身体,到宜昌的宾馆后记得打电话告诉他一声,其他不过是些平日旅游要注意的,我匆匆应承下来,心里想的却是别的事情:那个人会不会真如他曾说的那样在三峡等我。
说话间火车的汽笛声响了,我勉强从车窗中伸出手挥别敛云,不经意中看见他背过身去偷偷用袖子擦脸,等车开远了才反应过来,这孩子居然是哭了,不想让我看笑话,于是才借机用袖子偷偷抹一把。我一时觉得心酸,想起自己年轻时候也像他一样爱哭,下乡插队时哭,干农活时哭,想家了也哭,为此还挨了宋晚园不少骂,譬如“哭有什么用?”之语。后来我已经很少掉眼泪了,不知她泉下有知是何种心情。
火车沿途颠簸,没过多久便下起雨来,豆粒大的雨点打在卧铺旁的车窗上,玻璃上映出我满头的灰白的头发和那双浑浊的眼睛。我不敢多看,害怕自己看到的是二十八年前离家在外的青年。匆匆整理了一遍行李就窝在靠窗的地方读书。但怎么读都读不进去,心里一团乱麻。
恍惚中,我感觉有人在拍我肩膀。嘿,老赵,你怎么又睡着了——是冯逊的声音。我胡乱应了一句,车窗外的阳光刺得人眼睛生疼,冯逊在旁边正拿着一本《语录》翻阅,头也不抬地说:老赵,你这人真不够意思,上车了就睡觉。也不害怕口水流到人家小姑娘肩膀上。他刚说完宋晚园就瞪了他一眼:油嘴滑舌,好的不学学坏的,哪有点青年人的样子。
嗐,宋晚园同志,你这话可就……他刚想反驳,同车的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看外面!我被这声动静吓清醒了,睁开眼睛,正对上对面那人的目光——那是个面色比其他人要苍白不少的青年人,眼睛狭长而深邃,眼尾向上挑起,不知道为什么却让人觉得眉宇间却没什么精气神儿可言。
他动了动嘴吐出一句话:世镜,你可知人生在世能有几个20年,你我能相遇至此,不过春秋大梦一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这番话,明明第一次见面,他却像认识了我很久似的。
我几乎是下意识地大喊:你是谁?
你不记得我了吗,他说道。
我怎么知道你是谁?莫名其妙来这么一句!我说话的语气有点冲,周围好几个知青的视线都集中在了我身上。对面的年轻人只是从衬衣胸前的口袋里掏出来一副细框眼镜戴上,既然你不认得我了,那就算了吧。他从座位上站起来:麻烦让让,我要走了。
奇怪的是,那个人说自己要走的时候,我反而感觉自己心里涌出了一股不知道从哪来的勇气,借着这股劲儿一把拽住了那人的胳膊呵斥道:站住不许动!
宋晚园愣住了:赵世镜,你发什么疯啊?她不喊不要紧,这一喊反倒是让我想起来了面前这个年轻人的名字。我开口叫他:钊仕谏,你是钊仕谏对吧。六道沟林场的小钊,跟我当时在同一个地方。
2.林海
1968年冬,我的父亲经不住数次批斗的打击和屈辱上吊自尽,他是个老派的知识分子,面子薄。而在那之前,我母亲的不告而别是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她在茶几上给我父亲留了一封信,信里说她觉得认识我父亲是她人生中做过的最错误的一个决定,现在,是她少有的能改正它的机会了。
父亲的丧事是叔父特地从乡下赶来南京处理的,我连守灵都没参与就被他送上了开往东北的火车。说来也巧,火车上刚好有我熟悉的人。刚挤到火车上,我就看到了宋晚园那两根在阳光下乌黑发亮的发辫,然后是她旁边坐着的瘦高个青年。那时我见到的就是钊仕谏,我原本以为晚园和他认识,实际上也确实如此。她告诉我,这是钊仕谏,她在社团认识的同学。和我差不多大,叫小钊就行。那时候钊仕谏看起来还像个正常人,而不是在林场里那样,有什么怪力乱神的东西借助这个皮囊附在他身上。
我接过话头和钊仕谏打了个招呼,他的眼睛有些紧张地往没有人的一边转。见到宋晚园,我哭也不是,笑也不是,脸像不是自己的一样胡乱扯了个表情出来:你怎么在这儿?宋晚园撇嘴:我要去履行青年建设祖国的神圣使命,老赵,怎么你在这儿我就不能在这儿了?
你也姓钊?旁边的钊仕谏莫名其妙憋出一句这话来,倒是让我找着机会岔开刚刚让人为难的话题。不,这倒没有,我姓赵,叫赵世镜。你名字和我差不多?这倒是缘分。
他这才抬起头来看着我——单看面相,他确实不像是和我同龄的人,而是更加稚嫩。但我看他的眉眼间,总透露出一种人说不出来的感觉。钊仕谏的嘴动了动:我听过你的,你是……他的声音被火车经过隧道时的呼啸声打断。我却感觉那双狭长而上挑的眼睛在黑暗中紧盯着我不放。最后是晚园推了推我,她说世镜,别发愣了,火车到六道沟林场了。
当时我们在的六道沟林场还是老六道沟林场,在长白山附近。那地方挨近原始森林,野生动物多,早年间更有猎人说,自己曾经在深山打猎的时候看到过东北虎的脚印和在树上蹭痒留下来的皮毛。我从小到大第一次如此近地深入森林生活,来的时候又恰好是冬天,傍晚的暮色压在黑黢黢的山上,心中更多的是忐忑不安。
知青们挤在一起,一说要住集体宿舍都提起了精神。我心里揣着事情,怎么也不像其他人那样兴奋得起来。钊仕谏跟在我后面,踩在及膝深的雪里时却站得很稳,心里不免有些奇怪。怎么了?他看我时不时瞥他一眼,于是停下来问。我说没怎么,你是这儿的人?走雪地都不带喘的。
不是这儿的,我家在湖北宜昌那边,他的眼睛上挂满了雪,看样子冻得不轻。我学着带队的人走的,这样,你膝盖要屈一点,身子往前倾。他说着便示范道,样子有点像某种水鸟。我跟着他的样子走,轻松是轻松了不少,只是其他人时不时发笑的样子实在是让我脸红难堪。晚园更是笑得忍不住发抖,她说老赵,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像只塘里的夜鹭。我停在原地,脸上分不清是冻得发红还是羞得发红,只能装作雪灌进了耳朵里。却不料这时脚下猛地一空,像是踩到了什么坑里,顿时心里一惊,知道自己这是遇到最糟糕的情况了。
我小时候认识一位从东北来南京的朋友,对于东北为数不多的了解基本上都从那儿得来。其中自然也绕不开黄皮子,只不过那都是后话了。有年我问他,有没有什么骇人听闻的事,他这才跟我说起下面这个故事:山里每年都会有几个人被猎人落下的捕兽夹子伤到,猎狐狸的还罢,猎熊的架子尤其可怕,据说能把成年人的腿夹断,他小叔就是这样落下的残疾。
那人是个讲故事的高手,把他小叔被捕熊夹子钳住小腿肚的经历描述得绘声绘色,天色如何昏暗,他小叔如何又冻又饿、精疲力尽……当时南京还是夏天,这个故事听得我不寒而栗,一连做了好几夜自己被夹子卡住动弹不得,只能用斧头断腿自救的噩梦。
眼下真发生在噩梦中的这种事了,我的腿却没有明显的痛感,脚底反而像是踩着什么软绵绵的东西似的。带队的人一路走过来,往我脚踩进去的坑里一看,这才发笑道:亏你还是城里来的知青,人怎么这样傻,这是抓黄皮子的冰坑!
我正说什么冰坑,紧接着就被那人和钊仕谏拉了起来。低头一看,深坑里躺着几块生肉和一只灰黄色皮毛的动物。带队的人把那只灰黄色皮毛的动物捞出来拎在手上,有血一路滴滴答答从它的尾巴尖上滴下来,落到地上就在雪上拓下一朵朵红梅。钊仕谏拉着我的胳膊一路往远走,我看不见他的脸,只是觉得这人力道没轻没重的。就这样走了半晌,太阳落山才到林场的宿舍。里面地方不大,睡的地方是连排,我跟钊仕谏分到了一起,剩下几个就只有冯逊是认识的同学,其余人都是生面孔。
等放好行李就到了吃晚饭的时候,锅里炖着不知道什么东西的肉,闻起来有股奇异的香味。我夹了一块放进嘴里,说不出来像什么我吃过的东西。嚼了两下又觉得恶心得要死,又不方便吐,硬是让它顺着脖颈的那根管子咽了下去。我问带队的那人:老乡,这是什么动物的肉?尝起来味道有点怪。
那人呸地一声吐出嘴里嚼的烟叶:这啊,黄皮子的肉,你白天不是刚踩到冰坑里嘛,那就是抓它们的东西了——别老乡老乡的叫了,听着怪别扭的,我叫胡勇,实在不行你喊我虎子算了。他刚说完知青们就都笑了,只有我听见人们的笑中夹杂着钊仕谏呕吐出什么东西的反胃声。
第一天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过去了,临到躺在林场宿舍的连排火炕上,我还觉得自己这一觉醒来,睁眼看见的是在南京的父亲母亲,而不是这一个个想让我觉得他们亲切的陌生人。钊仕谏就睡在我旁边,其余的知青都睡了,他紊乱的呼吸声在一片寂静中就变得格外明显。我酝酿了半晌,睡意始终却钻不进我的脑子里。正烦躁时,感觉旁边有人扯了扯我的被角——是钊仕谏。他说世镜,我想起来了,之前在学校的时候我曾经见过你一面。你是陈教授的儿子。
我顿时感觉刚刚的烦躁劲儿消失殆尽,随之而来的,是仿佛被泼了盆冷水似的寒意。他想怎么样?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我保持住自己呼吸的平稳,生怕一睁开眼睛就对上他苍白的视线。不知道为何,我感觉父亲吊死时垂下的那双脚正好掠过我的眼皮上方。
鸡叫了三声,我冷汗淋漓地醒来。外面还是黑的,我从炕上直起身子,正对上一位知青那双慌乱的眼睛,他说不好了,社里养的鸡被黄鼠狼叼走了。
3.黄貂
在六道沟林场的日子过得很快,或许其实时间的流逝没有加快,只是我们被隔离到了一个远离时间的地方罢了。我不善交际,因此常常被其他人排挤,好在晚园一直站在我身边替我打圆场,我也渐渐和她的关系变得紧密起来。如果她在那天没有告诉我有关钊仕谏的事情,我倒还不至于变成现在的样子。这倒不是说我怪她,即使没有她,我迟早也会知道这些事情。我应该怪谁呢?怪我自己的选择吧。
那日劳动过后,知青们聚在一块儿唱歌烤火。我不喜欢凑热闹,但有些热闹我又不得不凑,更多的是人在屋檐下低头的困窘。我们那天是如何聊到钊仕谏身上的,具体已经无从考证了。晚园告诉我,他家原是苏州那边,祖辈靠买卖古书发了财,因此钊的父亲才有了那座老园子以及一书房的藏书。我问宋晚园,那后来呢。她白了我一眼:那东西还能弄哪去啊,就销毁了呗。我听人说,钊的父亲没拦住人,最后当着几个同志的面上吊了。他母亲也是。
她还没说几句就被旁边的人拍了拍,宋同志,到你了,给大家亮亮嗓子。晚园推托了几下就跑去那边唱歌了,留下我和几个不认识的人坐在火堆边一口口灌着烧刀子,酒让人浑身上下散发着晕眩的暖意,胃里像装了块滚烫的火炭。我正晕着呢,突然从余光里瞥见一个灰黄色的东西从其余人身后冲过去。
是黄仙。我被身边人的声音吓了一跳,转头发现是钊仕谏。我问,你怎么知道那是黄皮子?他动了动嘴唇,是黄仙,祂让我叫祂黄仙。我一时紧张,又借着酒劲,听见他说这话条件反射似地抬手捂住他的嘴:你说什么呢你?这种事情……神神鬼鬼的。我望向四周,越看心里越觉得这附近的一棵棵白桦树像一双双盯着人的眼睛。钊把我的手打下来:我又没骗人,你想知道它是怎么找到我的吗?世镜,它是闻着血腥味儿来的,我爸妈上吊的那一夜,它跟着进了院子。它受了伤,想从我爸妈身上扯一块儿肉下来补补,但是我怎么能让它这么干?这是我爸妈啊。这时候它长嘴说话了,它说孩子,我当不成人了,不如你来替我吧。
钊给我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只是直勾勾地盯着我看,似乎要把我的皮撕扯开,露出里面鲜红的血肉后再吞食殆尽。
我害怕了,毫不保留地说,我当时差点因为他说话时的样子吓尿裤子。我说:仕谏,那东西不过是个临死的畜牲,你怕它干什么。他突然猛地把头转过来,我们家欠了祂东西——我们家欠了祂东西祂才会找上来的!都是我父亲的错!祂要我找一本书,一本叫《求仕录》的书……我哪里知道这回事,父亲早年的收藏都被一把火烧了。祂只是像人一样叹气……不,祂就是人,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被塞在了黄鼠狼的皮子里!祂叫我的名字——说我要是拿不出来的话,就只能让我去替祂了。所以我找遍了!各个角落都找遍了,就是找不到那本书——世镜,世镜,你听我说,我求求你了,我知道你家在之前是干古书研究的,求求你帮我找找这本书吧,求求你了——我想当人!我想当人,我不想一辈子被困在个野兽的皮囊里不得好死!
钊仕谏说到这里用手死死地扣住我的肩膀,他的指甲嵌到我的肉里,像只垂死挣扎的野兽。我透过他的眼睛,愈是想看出点什么东西却愈发看不透。我把按在肩膀上的手指一根根掰开,直到现在才感觉到疼痛。而钊却又变回了那个过度老成的青年,不管我再问什么都是一言不发的状态。
人都是健忘的,但我不同,我常常希望我自己健忘。当晚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自己成了个宋朝的读书人,和同行的书生在破庙里备考的时候从黄鼠狼的洞里掏出本破破烂烂的古书,封皮上写着三个字:求仕录。再后来就是我穿着一身红衣在洞房里,等用竹竿掀开盖头时却赫然发现新娘长着一颗黄貂的头,它用宋晚园的声音呵斥我: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把我的东西还回来!我说我没欠你什么啊,它喉咙里发出咯咯的狞笑:好啊,没欠什么,我会帮你想起来你欠了什么。我的怀里被它硬塞了一个襁褓,朦胧之中,有人在我耳边念咒似的说着什么要我还债,低头朝襁褓看去,哪有婴儿!那里面裹着的,是一窝赤条条的黄鼠狼崽子。
我一连做了半个月的怪梦,每次都以我被那长着黄貂头人身子的东西讨债为结尾惊醒。后来我趁着几次送木材的机会跟那天带我们来林场的向导胡勇熟了,喝酒的时候就跟他说了我梦到的这些怪事,谁知他听了第一反应居然是哈哈大笑,一连把自己呛到面红耳赤才停下来。我脸上挂不住:勇哥,我跟你说正事呢,哪有闲工夫和你开玩笑!胡勇停下来后只是拍我肩膀,小兄弟,你就放一万个心吧。我就这么跟你说吧——信则有不信则无,法力再高强也是要靠着那一口活人气供它的。这几年破了四旧,别说是萨满神婆,还拜黄仙的人都没有了!没了活人给它进贡,仙家终究也是个畜生,畜生是变不成人的,只能用畜生脾气闹闹你这种体弱的人——来喝口,阳气太弱就喝,大补!
胡勇给我倒的酒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酿的,从我的嘴里到胃里,凡是酒液流过去的地方都火辣辣地疼。我忍着眼泪咳嗽了两声,跟胡勇说了句抱歉,我说勇哥,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没什么事我先回,等哪天有空再上这儿和你聚。他往嘴里灌着酒,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句什么话,我没听清。
雪越下越大了,虽然天还完全没黑下来,却隐约有了凌晨四五点钟的样子。鹅毛大的雪片一糊在我的眼睛上,就跟挂了浆糊似的抹不下来。我是在走到半途才发现不对劲的,胡勇住的地方和集体宿舍有段距离,中间要路过片林子,以往三五分钟的路程,那天我走了大概有十分钟,却怎么也走不到尽头。风从脸上剜下来一块儿肉,连带着钻心的疼。我拿着背篓里的劈柴刀在树上砍了个标记出来——心想如果再走一圈还是这个结果,那就是真碰上东西来找茬儿了。
别砍了,赵家小子。冷不丁地,我听到背后有人这么说道,一转头就看见钊仕谏穿着一身不伦不类的旧官服站在雪地里,款式像是宋朝那挂的。刚刚喝下去的酒劲儿上来了,壮不壮胆我不知道,我知道自己心里渐起一股无名火,索性撕破脸破口大骂,一边骂一边靠在原地跺脚取暖。我不太骂人,也是难得被逼急了,把平生听到过的各种脏字都往外面倒,甚至最后连在南京老家时的土话都拿出来了。我骂对面装神弄鬼个什么劲儿,是个什么东西就敢拿着我熟人的脸诓我。那东西笑了一声: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你又凭什么断定你熟人长相不是随我呢——鄙人被小人做局害了那么多年,到现在终于是找到了。赵家小子,你们家祖宗欠我的东西,是不是该还回来了?
恍惚中,我踉跄着在雪地上朝他爬了过去,起来伸手揪住对方衣领后,手里捏着的却是只皮毛油光发亮的黄貂,它狠狠地在我虎口上咬了一下,血便滴在了地上厚厚的一片苍白之中。
4.旧书
老赵!老赵!你醒了,急死我了你知不知道!我听见宋晚园在我耳边聒噪,再睁开眼睛就看到了她那两根黑亮的麻花辫。我想说话,张开嘴后出来的都是咳嗽声。她说你歇会儿吧,多大个人了去送个木头都能栽雪里。我像条死鱼一样喘了好一会儿气才吐出来完整的句子,我说钊仕谏人呢,你看见小钊了没?他人到底现在在哪?宋晚园诧异地看着我,接着再看向旁边,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钊仕谏跟从水里把我这条鱼捞起来的溺死鬼没区别,坐在旁边一声不吭。我看见他眼眶下有几道血痕,就问这是怎么弄的。宋晚园给他使了个眼色,青年听话地走了。
到底怎么了,你们半天连话也不说,跟我打什么哑谜?我没朝宋晚园吼了几句就又开始咳嗽。她说老赵,是钊仕谏带你回来的,他说你去送柴火体力不支晕倒了。我说他一直跟你们在一起?她点了点头,对,吃晚饭的时候这人突然放下碗,二话不说就要往外跑——连件棉衣都不穿啊,幸好旁边人反应快给拉住了,不然怕是要冻死在外面。我说你别讲这些那些没用的,接着呢。她犹豫了,半晌才说话:他穿好衣服就跑了,比兔子还快,知青们都追不上——你别瞪人,怪害怕的……我们过去时,就看见他在雪地里刨,一边刨一边哭,把你从雪里刨出来后,他就……他就抱着你,我们把他拉开后他还咬我们,说你们就只会添乱,再晚来一会儿你就没气了。接着就是些封建迷信的东西,当场有人就扇了他一巴掌,一会儿回去了,这人还要写检讨反思自己的不当行为……我被她的话震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脑子里的糨糊搅和一下就能贴春联。什么都没问她就躺回床上了。这一回的经历让我烧了三天,最后是村里的人带着我去了县城的医院看病,说来也怪,当天刚到就病好了。那大夫也高兴,把我又放回去了。回去没多久就发现不对劲了,我旁边的床是空的,连带着被子和炕上的褥子。冯逊见我来吓了一哆嗦,他说老赵你回来怎么也不说一声。我说你少跟我胡扯,旁边这人呢,走了?他脸拉下来,把怀里抱的东西往炕上一扔:没走,是疯了。
疯了?我站住脚,怎么疯的?他还是那副皮笑肉不笑的表情:疯了就是疯了,拉去市里了。他又不能待到这儿,你管他啊?老赵。我不知道说什么了,想问他钊仕谏那天到底喊的是什么又没个理由,索性找了个借口跑了去干自己的事情——你以为我会说我自己后悔了?不,我知道自己说了也是一样的结果,人微言轻,不是简单一句话就能赎罪。
我在六道河林场待了有近十年时间,每晚我都在咀嚼那些不知所以的书名、怪梦、黄貂和不明去向的钊仕谏。直到77年恢复高考的那一年……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自己在梦里,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什么都看不见了,只有泪流满面。我试着去找过钊仕谏,医院的职工也说他们印象里确实有那么一个人,后来出院了,只是73年的时候医院搬迁过一回,病人登记册都丢了,他们也说不清楚那人出院后去了哪。我又找到当年和我一起的知青那儿,只有宋晚园告诉我,钊仕谏给我留了一句话:来日再见。后来她难产死了。而另一位,冯逊和人酒后起了口角,被用啤酒瓶子砸了脑袋,抢救无效去世了。其余人干脆不记得有钊仕谏这个人了,算是白问。
而关于那本古书的事情,说起来就复杂多了。高考后我去读了我父亲当年教的那个专业,只是地方不在南京——在广东,毕业后来也留在了学校里。我父亲还在世的朋友来找我时还感慨过,说是虎父无犬子,只有我知道,我还活在世上是因为答应了一个人要救他。刚开始找这本书的时候困难重重,破四旧时毁了不少古书和懂古书的人,可以说是百废待兴。
直到后来,我托关系从“内行”那儿认识了一个人——这里的内行指玄学行业。那人懂点算卦风水方面的,因为这个当年十根手指被人碾得粉碎。“内行”的人管他叫佘十指,也有舍得十根手指头才保住这身本事的意思在里面,他能赚钱其余人不眼红。佘十指见了我只是一个劲儿地笑,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赵先生,上次见还是你父亲当年来找我做风水局的时候,当时我就跟他说了,这局早晚有一天会破,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你现在能活着,不是因为局还没破,而是因为有人自愿替你赎罪消灾了。我手里的茶杯没拿稳,还是佘十指反应快拿手托住了。他接着讲,你要找的就是《求仕录》吧?说起来也可笑,这书就在你南京老家,你去那儿找找吧。我让他讲风水局的事情,他也只是说什么天机不可泄露,直到拍出200块钱才松口,说我母亲当年怀孕的时候做了和我当年一模一样的那个梦,父亲本来不信,结果真在祖父的遗物里翻出来了那本书。后来他找到佘十指,佘十指就替他做了个风水局——也就是找个和我可能同龄的孩子当替身,祸水东引。而他为什么会找到钊家,我就不清楚了。
5.骤雨
当天晚上我回单位请假,传达室的门卫叫住我,说有个人交代把这信给我。在回南京的火车上,我拆开信,里面是钊仕谏的笔迹:写的都是这些年他在湖北老家的生活,密密麻麻有四五页纸。他说世镜,我活不长了,如果有缘的话,明年在那里见吧。信封里裹着一张照片,我找人确认过了,是在三峡那边。
火车汽笛长鸣一声,到站了。那本从南京老宅的地基下挖出来的古书就在我的行李箱里,连同其他东西一起在里面晃。我抱着箱子,就像抱着我的第二条命。他现在到底怎么样了,是否和我一样头发花白,这些年过得生活有没有在他脸上留下岁月的痕迹?我迫切地想知道这些,与其说是我和他情谊深厚,倒不如说这是一种愧疚心理,我想告诉他,是我让他承受了这些无妄之灾,而现在,我可以赎罪了。在旅馆的第一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的我和钊仕谏在长江边站着,他却突然不见了。于是我扒在栏杆上往下一边望一边大喊他的名字:仕谏——钊仕谏——!传到下面听着却是:世镜,赵世镜,是我自己在喊自己,在给自己叫魂。而旁边,有个穿病号服的傻子在拍着手笑:啊呀,你真傻,我亲眼看他掉进江了。
我问傻子:你看那人长什么样?是不是穿衬衫,黑裤子?
傻子没有回答我。天地之间只有江水滔滔,像一场骤雨。
作者:轻拍拍
评论:随意
“我的身体里,住着另一个人,”年迈的王子说。王冠下的眼窝深陷,漆黑一团,乍看上去像两只黑洞。王子抬起干瘪的右手,爬满干枯树根般筋脉的手背从锦缎华服的袖子里探出来。他的左手试图按下右手,但很快退却了。
“我找到办法了,没错,一定是这个,”王子的右手挑起一根食指,指甲畸形且暗淡无光,与此刻他给人的印象极其相似。指尖所对的是一只不断闪烁变形的牢笼。牢笼约有一人高,由幽兰色的电光组成,囚犯则是一名苍白的灵魂。
“这么说,先前的态度和决心都是装出来的吗?”灵魂有着年轻女性的面孔,细节却模糊不清。她的亮度越来越高,空气不断加热,像一颗初生的太阳。
风雪已经停息。纤细的阳光带来暖意,但无法消融千百年来的厚重积雪。荆舟曹捧着一块积雪中探出头来的墙砖,擦掉上面的冰和泥。他摘下护目镜,用手指顺着砖块表面深褐色的花纹摹写。他手里的只是半块不全的砖块。
“姐姐,你快看!这是斯迦洛哈的城徽!” 荆舟曹站起来,指着那片点缀着尖刺的圆环状图案兴奋地喊。一人高的、像一团呼出的雾气般的灵魂飘浮在少年身边,她甚至远没有身旁的雪景明亮,像一类模糊的指引。
灵魂端详了一阵,“你说得没错,这是斯迦洛哈的城徽,是他们眼中的太阳。”这声音在空广的雪地中迅速消散。
“这么说,这里就是斯迦洛哈的遗址了?”少年提出一个蛮有把握的猜想。他看向灵魂。
“我们需要更多的线索和佐证,”灵魂沉吟着。少年解下背包,背包里除了食物和工具,最特别的是一小兜色彩各异的水晶宝石。他认真地数了一遍,“还剩十三颗,”他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提醒灵魂。他小心地收好水晶宝石,取出挖掘工具。
没过多久,少年再次叫喊起来:“姐姐,我发现了一处暗门!”灵魂无声无息地飘过去,荆舟曹正从积雪中清理出一片空地,空地上露出一扇深暗的、潮湿腐朽的楠木对开门,大概是一间地窖。门环上挂着一条早已锈蚀的粗重锁链。少年拎着锤子,望向灵魂。灵魂点头,少年举起锤子。没过多久,木门洞开,外界的凛冽寒风时隔千年,从这个毫不起眼的狭小入口,再次涌入这座冰雪掩埋的城市。
融化的雪水爬满通道的四壁,不时有寒冷的水滴落下。少年原以为是地窖,进入后才发现是是一处地道的出口。而这条地道,不知联通何处。
在幽暗的通道中,终于可以看清灵魂的模样。她是年轻女性的样貌,五官柔和,长发也映照出来,但这多少有微微散发着的乳白光芒的功劳。可与少年相比,并看不出外貌的相似。
“姐姐,这里会不会有恶魔留下来?”少年一只手举着火把,另一只手紧紧地握着短剑。静谧的环境和枯燥的脚步声令他的精神紧绷。无论陷阱或是恶魔,都难以对灵魂造成伤害,可少年仍然固执地认为自己应当走在前面。
“没有恶魔可以在人间生存一千年,哪怕是魔王也做不到。”灵魂的声音干净又清冷。少年直觉般地信任着这个声音。随着脚步不断迈出,他感到自己正在深入一个衰落的古老王国,这座王国没有智慧、没有血肉,只剩下脆弱的、一触即碎的骨骼。它唯一的道路是沉入黑暗。
这条地道干净地过分,没有任何生命的痕迹。最终,火把映照出一扇铁门。铁门足够尺厚,门上雕刻着斯迦洛哈的城徽、刺状延申的太阳。
可这铁门是敞开的,缝隙足够成人通过。荆舟曹在门口站定,有些不知所措。灵魂略微停顿,接着飘了进去,少年连忙跟上。他可以看到灵魂照亮的一小片区域,两人合抱的厅柱、失去光泽的金银器皿、脱色腐朽的帷帐,以及一只王座。
形如枯槁尸体的王子就坐在王座上。那具覆着华服的尸体倏地抬起头,盖在头顶的王冠丝毫不颤,露出底下干瘪的面部,唯一能令人联想到水分的是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在灵魂的微弱但洁白的光辉下闪闪发亮。
这副场景把荆舟曹吓了个半死。他惊惧地叫了一声,几乎坐倒在地,隔了两秒,喊叫着举剑冲过来。
“魔王,杀死了吗?”王子干枯的喉头发出声音,就像有人轻声地沉沉呻吟。
少年停下脚步,与灵魂面面相觑。“哪个魔王?羽尔还是蒂亚?”灵魂说。
“……羽尔。镇压羽尔是,斯迦洛哈的使命。” 王子喃喃。
少年不知道是否应当将斯迦洛哈被毁灭的命运告诉面前这个人,面前这个逃离死亡的奇迹。他琢磨不准这个老人的身份,如果是斯迦洛哈当时的王族,至今岂不是有上千岁了?
“……还没有,二百年前,羽尔重返人间。”灵魂简要地说。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王子重复着,“就连强大的斯迦洛哈都没能阻挡羽尔,没有其他人……”他的声音越来越小。
王子的身体就像一块布,盖在铺满灰尘的王座上。
片刻后,王子不再出声。少年终于开口:“我们来寻求古代知识,击败魔王的方法。如果你是斯迦洛哈人,请帮助我们!”
王子缓缓抬起一根手指,数米外,指尖遥遥相对的地方突兀亮起一点火光。一只墙壁上的烛台被他用魔法点亮了。“徒劳,都是徒劳。”他扶着王座,缓慢地站起来。“人类不知道他们在与什么对抗,哪怕再多的武器、盔甲、魔法和生命……”他移向亮起烛台的地方,那里有一个房间。少年和灵魂跟随进入,发现这是一间书房。但比起书房,更应当称为藏书库。这里的书架有五人长,三人高,要踩着梯子才能取到顶部的藏书。书架一台接一台,在黑暗中望不到头。
不远处有一张木制书桌,边角已经磨成圆形,桌面上散落着一张张的图纸和笔记,有些字迹陈旧,有些还很新。王子举着烛台走到桌边,照亮手边最近的纸张,它们已干枯发黄,令人担忧一触便会碎裂。少年瞧见其中一张画着复杂的机械结构,标题带着“投石车”的字样。这时候他发现,不只桌面,就连地面、甚至目力可及的墙壁上,都撒满或钉着纸页,数量无计。他感觉这像一间用文字和图形搭建的城堡。
“很快,我就能找到办法。我是王子,很快,杀死魔王,近在眼前。”王子掂起图纸翻看,一张又一张。房间里尽是纸张摩擦的声音,哗啦啦,哗啦啦。那声音越来越急,几乎要连成一片。不知原因地,荆舟曹感到自己难以呼吸,他的肺像是被某种力量握住,不由自己了。他望向灵魂,他的姐姐,但在下一瞬间,王子忽然停下动作,那种急促的力量也一同消失的无影无踪。
少年大口呼吸着腐朽的空气。“您怎么了?”洁白的灵魂向苍老的王子发问。
“是这样么……”王子喃喃,不像是在回答灵魂,更像是回答某个看不见的思想。他忽然抬起头,用闪烁着的目光盯住灵魂,“斯迦洛哈最勇猛的战士,没能击败魔王,你觉得你可以,凭什么?”少年觉得老人那双灰败的眼睛在吸收光线,但那是不可能的。
没有等待对方的回答,王子用嘶哑的声音继续说,“父王和兄长,把无数战士送入战场,无论杀死多少恶魔,最终会变成,尸体,尸体是恶魔的食粮。”
他踩在纸堆积成的地毯上,每踏出一步,一片灰尘随之升起,好像并不在意损坏这些未出世的、惊人的研究。可少年隐约看见那些字迹都是相似的,猜测全部出自眼前的老人之手,也即是说,老人对过去的研究不再关心了。 “我找到了办法,保护我的人民,我找到了,我会找到的。”王子没有看向任何人,右手端起烛台,低头挪向藏书房的出口。他的发言时常自相抵触,这令荆舟曹感到困惑。少年望向灵魂以期得到一些指示与安慰,因此分了心。所以当王子经过,对着他的脑袋挥下烛台时,他并没能反应过来,立刻被打倒在地。
少年昏了过去。
再醒来时,眼前的便是洁白灵魂在电光织成的囚笼中,与王子对峙的光景。
“这么说,先前的态度和决心都是装出来的吗?”灵魂的亮度急剧升高,在几秒钟内,便已明亮如一轮太阳。周遭的一切都沐浴在这璀璨的光明中,大厅的立柱、财宝、王座,身后的影子纷纷显现出来,在闪烁飘动的太阳面前,就像撕扯出一只只黑色的恶魔。
藏书室的纸张翻动,树林般簌簌作响。
“保护斯迦洛哈,击败魔王!我想到了,只有这一个办法!”王子高喊,但那声音更像恶魔的狞笑。他死去的老树一般的手臂上,新生似地抽出枝条——带着倒刺的、如同玫瑰藤的血红肉鞭,钻破千年前华美的绸服。王冠覆盖的左半边脑袋,投下畸形的影子。
少年的大脑迟缓地开始运作,过了好几秒才明白过来,原来王子早已被魔王腐化。没有恶魔可以在人间生存千年,也没有人类可以。他的脑袋一阵眩晕,伸手去扶,触感黏滑油腻。他回忆起自己被烛台击晕了。他想确认灵魂的状态,可迎面灼热的亮光令他难以睁开双眼。太热烈了,他想,水晶宝石还剩下十三颗,他记得很清楚。十三颗可以支撑灵魂进行多长时间的战斗?他试图从地面上爬起来,找回他的短剑,尽可能缩短这场战斗,可当他抬起头时,错乱的方向感使他误以为冰冷的地面变成了墙壁。少年的手臂失去力气,再次倒了下去。
“对付恶魔的办法,人类也有,”灵魂的声音从白金光辉的中心传出,荆舟曹仰躺在地上,一阵灼热从地面传递到他的背部。这是什么魔法?是德鲁伊的火山吗?一种灵感在下一瞬间击中了他:是背包里的水晶宝石正在燃烧。晶格之间的能量越过无形的管道,以汹涌的姿态注入灵魂的体内。
“没有了,没有!我们犯错了,恶魔大军……想不出办法,没有办法,我想不出!”血肉触须打在光芒表面,太阳在颤抖,触须化为灰烬,但立刻又有新的枝条萌发。
“姐姐!”少年大喊。他有不好的预感。这并不来自担心无法击败敌人,而是孤单的未来的恐惧。王子害怕死亡和责任甚于魔王,所以选择变成恶魔。而荆舟曹害怕失去重要的人。他无法接受失去姐姐的生活,哪怕是想象,这副光景也令他无法承受其万一。“姐姐!”他几乎要哭了。
“一同毁灭吧,恶魔。”洁白的亮光急速膨胀,暗淡的电牢转眼便被吞没。就像一轮真正的太阳降临人间。
水晶宝石一个接一个失去光泽,从内部自发崩解,化为雪白的粉末。
王子倒在地上,千年前细腻优美的袍服被撕扯地不成样子,干瘪的身体被浮着微光的透明锁链捆绑。灰尘毫不费力地穿过这些锁链,比起实体,更像一种光学现象。他现在终于像一个乞丐了。
荆舟曹倚着大厅里的一根立柱,打开背包,试图包扎脑袋上的伤口。灵魂坐在他旁边,光芒看起来比先前在室外还要暗淡。
少年始终绷着脸,没有说话。灵魂俯身,打量了一下荆舟曹的表情。
“如果我不在了,小荆又要哭鼻子了吧?”
少年把脸扭到另一边。
“所以没能彻底毁灭他。”
“……还剩多少?” 荆舟曹干巴巴地问。
“大约三颗。”
“你实在太贵了,姐姐。” 荆舟曹声音中的颤抖无法遮掩。他笑了一下,笑出两滴泪来。
(写完感觉自己在发神经。本文有两个原型作品,有兴趣的观众可以猜一猜,奖励一句夸夸)
作者:【十一招】阿氪
中靶:無
勝負結果:全勝
本作品同時獲得本屆人氣投票第二名(並列)。
已經是很久沒有給你寫過東西了——我也是才想起來要給你寫點什麽。
主要是昨天剛剛過了春節,今天也就是初二了,一年又這麽過去。這裏有點起風,不過爆竹留下的灰燼還沒有完全被吹走,院子裏現在肯定是堆積起來的塵灰和殘留的爆竹紙。醒得早的家庭已經又開始放起烟花,於是四處都傳來噼噼啪啪的聲音,夾雜在人們來回道喜產生的嘈雜裏,隨著風把院子裏那些東西攪得打旋。正是過節的時候,當然。但是過節的時候就適合開開心心地過節,過節完了,尤其是過完節的第二天——適合安安靜靜地思念。
昨天我去看過你的父母。恐怕説起來要讓你難過,事情并不能隨你的意。其他人,尤其是你的親人,畢竟還是沒有像你那麽灑脫,説一聲“你忘了我”就能隨隨便便把你忘記。我們在“恭喜發財”的祝福後面,還是要無可奈何地加一句“節哀順變”。叔叔阿姨看著已經老了不少,重要的是,雖然體態看上去還算正常,身體卻已經變得乾癟,從鼻腔的一呼一吸裏逐漸將生命力像香烟的烟霧一樣從體内排出來。一起老去的還有家裏的家具,除了常坐的兩個木凳,剩下的東西已經積了一層薄薄的灰。你知道的,不是孩子在家裏,父母做飯總是會簡樸得過分,於是盤子不用了,八仙桌也沒什麽好放的。但畢竟是過年了,看到叔叔阿姨家變成這個樣子,還是讓人感到可惜。雖説怎麽樣也不符合過年的規矩,但我還是留在那裏幫他們把房子清掃了一下。摸到那個八仙桌的桌面的時候,我驚覺桌角已經和桌面發出來吱嘎吱嘎的聲音,檢查聲音的源頭時,已經看見從木頭的接縫出露出星星點點的霉斑,這才意識到它也在無人在意的地方死去了。
我原想記下幾句叔叔阿姨的話。説真的,我倒希望他們因爲這件事情就把我駡一頓,這樣多多少少能把心裏憋著的那口氣舒出來一點,可別說我自作多情!可是最後他們還是什麽也沒講,只是默默坐在門前抽烟。我那會才知道自己幹了件多傻的事情——初四之前倒垃圾要把福氣也一起倒走了!但我畢竟不忍心裝得憤世嫉俗一點,説什麽“事在人爲,哪管什麽傳統”之類的鬼話,幹了些對不起你家的事情,對不起哈。
想起來又要給你寫東西,還是因爲最近又在下雨,從臘月半開始,竟然死纏爛打地下了半個月。我猜那個桌子有點發霉,可能也是因爲這麽回事。下雨總會讓我想起我們那次相遇,那會我剛從家裏逃出來,在街上游蕩,像一個無業游民,事實也確實如此。現在還能説裝作的憤世嫉俗,那會卻是確確實實的事情。在遇見你之前,我住在七彎八拐的小巷盡頭,要想進去你得找老鼠問路,身邊的人也和老鼠差不多,包括我那個只會喝酒的爸以及不知道在哪的媽。我也老早就不上學了,在巷口老李的餐館底下做事,好賺點小錢,等著那個傻逼搶走了之後拿去喝酒,再和我斗打一頓。一開始我還是學徒,負責給老李倒茶水、揉麵,説是打架,基本上是那傻逼單方面打我。後來我出息了,終於能跟著老李學做東西,打架也終於變成名副其實的對打,那個老家夥也慢慢打不過我了,我也就終於能找個機會跑出來,靠自己的雙手幹事情。我們就是在那個麵館裏相遇的,那會我在那安頓下來,正守在煮鍋旁邊等客人來,然後你就來了。那會你把大門一拉,帶起一陣從外面擠進來的風,把桌上的紙巾盒擺弄到地上去幾個。但你根本不在意,只是搓著雙手,露出一副尷尬、局促,但是欣喜的笑容。
“外面……下著小雨呢。”
然後你對著後厨大喊一聲“按老樣子來”,但是當時老闆和老闆娘都不在店裏,整個餐館也就我一個人,既幹記賬又幹厨子,真虧他們不擔心我把東西全偷走。所以我只能把腦袋從後厨那個窗口裏探出來,回你一句“我新來的”。
“那就素麵加滷腸。”
這玩意算不上多麻煩,所以我估計也沒讓你等多久。收拾完掉地上的紙巾盒子,我乾脆就在前臺後頭坐了下來,等你什麽時候過來結賬。
“新來的哦?難怪今天老闆不在。”
“要是做得不如老闆好,那你就餓著咯。”
我覺得我那個老闆也是心大到離譜。到了現在我也不知道他是怎麽有那個信心把我一個人留在店裏的。我那會經常和顧客吵架,也沒那個改掉自己用語的想法,於是説話就永遠有點帶刺。但你沒在意,只是淡淡一笑。或許在你看來,像我這個樣的表現得沒禮貌是個什麽很風潮的事情,其實不是這樣子,我也沒讓你知道。不過老實説,咱們年紀畢竟沒有差太多,能做到這麽溫和,或許該說是大家閨秀的樣子吧,卻不是誰都可以。
可是除去這個,也沒什麽可以記下來的,畢竟一開始我們倆見面就是這麽簡單,恐怕你都要忘記這碼事了。我今天又想起來這一天,也只是因爲它真的就是很簡單。我原本想著還要把它描述成什麽大事,按照你那種文雅的説法,“驚天地泣鬼神”,但我後來一想還是算了,沒什麽意思。
你後來卻天天來,可我們也就偶爾聊聊天。這需要一點巧合,畢竟既沒有老闆又沒有顧客的日子也算不上太多。我回想起來,才知道那是從九月開始,原來你們那個時候剛好開學。所以,當你問我爲什麽不去上學,我也沒什麽好回答的。我沒什麽好回答,所以我只能問你爲什麽去上學,可能你覺得這個問題比你問我那個更奇怪,所以也沒什麽好回答。偶爾的聊天也就像這樣尷尬著過去。我們只是隨著時間慢慢熟悉起來。
“那你叫什麽呢?”終於,到一個實在無言的日子裏,我想到來問你的名字。
“川,河川的川。”你在桌子的另一邊擺出一副疑惑的表情,“我也不知道爲什麽父母給我起這麽個像是男孩的名字。”
“你知道嗎?”在另一個實在無言的日子裏,你想到來給我搭話。“他們在學校裏給我起了個綽號,叫‘川哥’。”
那時你剪了短頭髮,看起來就像個男孩,我猜,你是不是因爲短頭髮,被開了這麽個玩笑?但你咯咯笑了出來,“才不是。”你説。
“他們覺得我像政治書上的一個人物,天天不務正業,然後帶著主角到處做一些違反規矩的事情。”
“我還以爲你是那種乖乖的學生呢。”
我還能想到什麽不務正業的事情呢?無非就是像那些和我一樣大的男生一樣逃課去網吧,或者打架吧,雖然你那個體型看起來不像是能占上風的樣子。
“不矛盾啊?只是沒在學校好好上自習,跑出來找了個角落聊天而已。然後就被教導主任抓了嘛,就這麽些事。”
能聊些什麽呢,我只感到一陣空白。那時我突然感覺這個房間挺空曠。
“關於以後要去做的一些事情吧。你如果有興趣的話,我可以給你看一看。”
你後來果然把那些東西拿來了。那是長長的幾張紙條,上面一條一條記滿了各種各樣的事情。不過我心不在焉,也就沒仔細看。那會我那個傻逼老爸又不知道怎麽搞的差點找到我,還好老闆幫我擋回去了。我知道那會你不太滿意,現在想來確實有一點點後悔。
“如果我把這些事情都做完了,恐怕人生也沒什麽意義了。”你在桌子那邊笑著説。我似乎看見有幾條要花上幾十年的事情,恐怕做完了人也要到五六十歲了。我裝作展開那些紙條應和著,但我當時還沒搞明白所謂“人生的意義”是什麽東西。
“那你要是把‘找到人生的意義’記進去,豈不是可以一直幹到老死?”
“不。等我搞到四五十嵗,自己變成那種老婦人了,我覺得生命沒什麽意義的話,就去自殺。”
我當時的腦袋就像被那個傻逼拿錘子砸了一錘。
你興許是看見了我的這副樣子吧,拿手在我的面前揮了揮,但仍然看到我沒什麽反應。於是你從書包裏拿出一板巧克力,就這麽塞進我的嘴裏,把我嚇了一跳。
“怎麽不説話?”
“我也不知道該説什麽。”
於是那天我們就只聊了那麽些東西。巧克力在我的嘴裏散發出一陣苦味,我實在搞不明白你怎麽會喜歡這種東西,就好像我也沒搞明白爲什麽當時你會喂我巧克力,我從來沒吃過這玩意,不經飽。
然後,我就老長時間沒見過你了。回想起來,大概是因爲寒假快來了吧。你要回去過年,而我則一直留在這麵館裏。老闆和老闆娘可以毫不顧忌地去過年,但我沒什麽好過的,我也只能不在乎那些事情。於是這麵館就一直等著你,等著你的巧克力和素麵加滷腸。
那是又一個初二,我聼見外面又在放鞭炮,吵了一晚上,所以我沒能睡着。第二天我守著店時,只看見一對夫妻頂著憔悴的臉走進來。
“川走了。”
然後,好像這句話沒被説過一樣,他們點了碗麵,卻也只點了碗面。我等到把面下完了才意識到那是什麽意思——那時我已經熟練到不必再去想一道道步驟,終於能騰出腦子想東西。我聼不太懂什麽叫“走了”,一般來説我都會直接說“死了”。直到我聽見這對夫妻互相像吵架一樣爭著對對方説“吃一口吧”,才突然淚流滿面,意識到有些什麽東西永遠不會歸來了。
我現在想起來,覺得他們給你起那個綽號有的時候也很符合你的性子。你是因爲救一個孩子被車撞到才去世的,我很久之後和叔叔阿姨熟識了,才聼説了這件事情。我們只是短暫地見了次面,那會我也不知道你在哪裏讀書、住在哪裏、認識什麽人,叔叔阿姨的住址我是後來才知道的。我不知道該怎麽去想起你,直到我發現你給我的那個紙條還留在我這裏。我沒告訴叔叔阿姨關於這個紙條的事情,也沒告訴他們那個關於自殺的對話。我不説我理解不了的東西。
後來呢?後來我就離開了那個麵館,因爲那個紙條上有些東西還非得上學才能幹,那我也就不得不試一試你曾經過過的生活。我這麽一個家夥坐在教室裏還挺顯眼的,每次和老師對視,總有一種奇怪的感覺。更難的還是一邊幹活凑學費一邊去上學,但我還是幹下來了。你説“要好好照顧爸爸媽媽”,所以叔叔阿姨那邊,後來我也偶爾去看一看。只是有些東西挺莫名其妙的,我也不知道該怎麽去向你說。我之前照你說的那樣去山頂上看了次落日,但是也沒什麽特別的感覺,或許是你的話會有些想法吧。
你走了有多久了呢?感覺自從那之後時間就沒什麽意義了,我只是在慢慢地長大,就是這樣。只是有的時候,我會想,我是怎麽從那個地方跑出來的?那個時候,我就想起老李、想起老闆、想起你、想起叔叔阿姨。我原本可能有無數次可能就那樣做一個爛人,像那個傻逼老爸一樣,我覺著,如果我能長到那個年齡,比如説,我也四五十嵗了,那很抱歉哦,我不會像你那樣喊著“我要去自殺”的,我也相信,你如果到那個時候,還是會回心轉意的,這誰知道呢?
你的條子上還有一條是“偶爾感嘆一下人生”,我也不知道算不算完成了你的要求,就這樣吧。
你留下的事情差不多了,再接下來就是最後一個條子了。在那之後,或許我也就不知道怎麽去回憶你了,讓我留下這麽一個也不知道算不算信的東西吧。我等會看看最後一條會是什麽。
什麽是“盡情地去做自己願意做的事情呢?”
再往下就什麽也沒有了,唯有打濕后又變乾,已經有些捲邊的空白。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求知
被诅咒而沉睡的少女,认为自己喜欢对方愿意付出一切事实上却非常迷茫的剑客。
原来罗温纳是相信自己喜欢着小剑的,即使他的犹豫已经从心脏的颤抖都能判断出来,但表意识却仍旧如此坚信着。
穿越过山和海的行李舱,追赶无法前往的航班。
在宇宙尽头的世纪末,多浪漫啊。
嗨,欢迎来到一个由于世界升格变得光怪陆离的新地球,龙和哥斯拉攀谈,女巫坐在洗衣机上飞行,客座火箭由七仙女操纵、明日抵达仙女座。
罗温纳是最老派的骑士,对于西装适应良好,除去双手剑过于巨大、进高铁总是得托运让人有点苦恼,他认为什么都比旧日美妙,尤其只要钱币足够,三块钱的甜筒可以站在冰淇淋店吃到饱、吃到撑、吃到吐、吃到晕倒——由于是真实经历,他的搭档大骂他是“蠢蛋”。
小剑是罗温纳的搭档,非常典型的漫画女主,她热情活泼、脾气有点小暴燥但无伤大雅,对所有人都和善(除去罗温纳)、也被所有人喜欢,路见不平必须(让罗温纳)拔刀相助,一头闪耀的卷发介于黑棕之间。
至于无父无母及其附带的悲伤往事,大家可以自行套用各种经典模板,总之两人最终也是千篇一律成长为了略带瑕疵作为萌点的正人君子,并且按部就班在履行冒险职责。
比起斩杀恶龙和怪物更难以习惯的,反而是恶龙不再作恶、怪物也不再搞怪。新世界的娱乐活动太多、资源也足够丰富,哪怕开直播都能盆满钵满,反派有了选择多数也不想再喊打喊杀,何况骗人不比逼迫人更有成就感?罪恶不再浮于表面,对罗温纳的脑子来说变得很难判断。
他们也懈怠了,名侦探的活动实在并非冒险者可以涉足的领域,罗温纳和小剑的每天变得非常闲适,从街头漫步到街角,或者躺在柔软床垫上可以看一天电视、中途只要手机点个外卖去取来就好了。
当然点的人永远是小剑,而取的人永远是罗温纳。
尽管新朋友们说,他这样不好,没必要。小剑又不是你的女朋友,哪怕是情侣关系这也不公平啊!董永仰头拍着他的肩膀,老牛在一边点头附和。那不一样,我们比起情侣更加生死相连,这就是搭档。罗温纳摇头,速度比老牛慢半拍。何况女士优先是铁则,他认真补充道。董永连连叹气,转头去和别人聊晚上吃什么。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七月的雨夜,空气潮湿而闷热,带着夏日特有的泥土腥气——小剑遇到了检验真情的女巫。
女巫在这个时代和冒险者一样无所事事,没什么人会无聊到面临风险去做检验,毕竟长睡不起的代价比亲子鉴定相似度百分之92似乎还恐怖。分分合合是正常的,女巫是旧世界情感的遗孤,她双手合十祝福每一对新人白头偕老,大家笑着感谢,但百分之99.99的人不认为这是百分百的事。他们和现实主义存在亲子关系。
她和她在冰淇淋店购入了一个和一打甜筒。哦,你也喜欢吃这个吗?女巫率先开口。
并不,只是我的搭档喜欢吃。
搭档?
是的,我们住在一块,他是一个很好的人。
哦!祝你们白头偕老。
哈哈,我们不是恋人,但说不准真的会白头偕老。小剑又买了一个甜筒。就是现在虽然方便,但太无聊了,我们还不能适应。
啊……那我们的计划你一定喜欢。
女巫压低声音说他们正在组织让世界的能量爆炸,从而再次把位面拆成原来那样的四分五裂。
就是这个过程比较麻烦长远,前略中略后略,我们准备先去宇宙里等它完成。她最后道。
这么长,那不是也很无聊吗?
不啊,我有让人睡着的能力,睡着的人会被真爱之吻唤醒,唤醒的人会去寻找解决的方法,这样谁都不会没事干。女巫也买了一个甜筒。唯一的困难就是“爱”。
小剑失踪了,世界也开始动乱。罗温纳觉得自己和世界的重心都受到离奇干扰,认识的人说这是由于某个不可告人的计划。
某个人在“计划”面前,好像是杯水车薪的存在,又像千钧一发般重要。总之罗温纳背起他在墙角积灰许久的双手剑,开始寻找到底是什么带走了小剑。他那样不停寻找,乃至闻名于世,最终碰到计划的主人。
你知道吗?我们在创造传说。女巫压低帽檐。
我不明白,什么是传说?罗温纳双手立剑。
传说就是——故事的开头。女巫狡黠。
作者:米琪雅
标题:渴鹿逐阳焰
感觉和关键词的关联非常微妙,总之是在思考这个主题的时候看到渴鹿阳焰这个典故突然灵机一动于是搓了。写完发现上一篇青莱往事已经是24年6月的文了,因为当时那篇好像很多人说读完不太懂,所以写了这篇十年后来让大家加倍不懂(×)不用看前作可以直接读,但如果读完愿意再看一下青莱往事链接是这里: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410281/
《说无垢称经》卷一:“是身如阳焰,从诸烦恼渴爱所生。”
《楞伽经》卷二:“譬如群鹿,为渴所逼,见春时焰,而作水想。迷乱驰趣,不知非水。”
《大智度论》卷六:“如焰者,以日光风动尘故,旷野中如野马,无智人初见谓为水。”
汪蕙真打量着整条小巷。
这间房子在这条堵死的巷道最里面左侧开了一扇门,金属防盗门的风格和巷口其他几扇门大相径庭。蕙真在等凌越设好探测仪的时候又观察了一下附近的几间房子,除了这一处,最靠近里侧的五间房子都没有居住的痕迹,老旧剥落的墙缘囤了厚厚的灰和隐约可见的蛛网。中心的其他人在调查这几户的搬迁记录。
她的视线往上走去。一只肥嘟嘟的戴胜晃悠悠地站在旁边巷道伸过来的老树枝条上,它有着棕黄色的身体,扇形的羽冠和黑白条纹的翅膀让它特别显眼。蕙真不由得唇角上扬,在她的老家青莱,她经常见到这种鸟,那时候和两位姐姐一起,观察过戴胜发出“咕咕咕”叫声的样子,头会微微低下,像喝水呛到一样抖动尾巴。
因为脑中出现了於容慧,她想起今天下飞机的时候看到容姐好像给她发了消息,当时犹豫了一下,没有告诉容姐自己最近在络禾市出差。
“怎么了?领域外有什么异常吗?”
凌越设好探测仪之后,原本一直抱着胳膊嚼着口香糖在看汪蕙真的举动,发现她似乎陷入了思考,便出声询问。
蕙真回头看了看凌越,凌越是中心的老员工了,她永远把头发理成板寸,加上她把身材锻炼得特别扎实,还喜欢面无表情地咀嚼口香糖,走哪儿看起来都是极不好惹的人,中心的大家都很喜欢和凌越出任务,有安全感。
蕙真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耳朵。
“我看了一圈,只觉得大家陆续搬走了应该有点奇怪,但是我没有异常的感觉,什么也看不出来。”
凌越笑了一下,露出脸上浅浅的一个酒窝。
“那很好啊,观察员感觉一切正常,任务就好办一些。”
凌越把口香糖吐出来包在纸巾里,塞进了口袋。她俩一起举起左手,看一眼智能手表屏幕上的时间。
时间到了。
蕙真向凌越看了一眼征求许可,凌越点点头,于是蕙真走向前,轻轻敲了敲门,过了一会儿,又敲了三下。
屋里此时没有人。屋主现在应该在公安局被中心其他人陪着调查。蕙真也不好说这时候有人来开门是好事,还是没人来开门是好事。
又等了一会儿还是没有任何动静。凌越从怀里掏出钥匙。
她们进门都是按照日常生活的状态来,所以钥匙塞进锁孔里的摩擦声,门被打开的吱嘎的动静,这些都原样呈现,即使她们可以让这一切发生得无声无息。
凌越先进了门,蕙真紧跟在后面要进门的时候,她歪着头看了一眼树枝上的戴胜。
那只胖嘟嘟的鸟扬了一下羽冠,飞走了。
於容慧很少去酒吧,她其实还挺爱喝酒的,只是觉得在酒吧喝酒,社交是必须体验的一环。她在精神状态不好的时候不喜欢和陌生人聊天,故而只有感觉“今天好像可以”的时候,才会欣然答应朋友的邀请。
这家店的老板和李佳珥一见面就如多年未见般拥抱,然后叽叽喳喳聊起天——其实她俩每周都会见面。李佳珥见缝插针地给容慧介绍了竹Night Sips的老板小竹,一位近三十岁的女士,但是讲起话有朝气得像个大学生,让容慧不由得感叹她生命能量之旺盛。小竹对容慧的应对也非常妥帖,既不会过分亲密,也不让她感觉自己被冷落,容慧点了一杯烧酒兑乌龙茶,心里想李佳珥的好朋友除了自己之外,各个都和李佳珥一样让人如沐春风。
外面的天色看起来像是雨半下不下得样子,黏黏糊糊得讨厌极了。容慧一边喝酒,一边慢腾腾地吃小竹招待她的炸薯条和烤银杏,银杏带点微焦的苦香味,还滚了几粒细盐,配着刚沥好油的热烫薯条蘸着芥末蜂蜜酱,啜饮一口宽厚茶香包裹住辛辣烧酒的回味,她感觉这酒吃起来有中日美联欢感。有李佳珥在,她不用拿出全副武装的社交状态,小竹也不会让话掉在地上,三个人享受着不同步但都都很舒适的快乐,她只用在旁边认真吃薯条喝酒就好。
喝着喝着,眼睛就开始有重影,容慧心想哎呀,这下是不是要李佳珥送自己回去啊,然后她试着晃了晃手里的酒杯,盯着看了一会儿,惊讶地发现酒杯里有个人趴在杯口,笑盈盈地和自己对视。
李佳珥像是发现她有些不对,轻轻唤她,慧慧?
於容慧眼神呆呆地盯着酒杯,跟着一起唤,蕙蕙?
是我!十五岁的汪蕙仙自由自在地从烧酒杯里爬出来,像小狗一样高速地晃掉身上的水,从花生米大小变成十五岁少女应有的样子,悠然地坐在高脚圆凳上,大咧咧地伸了个懒腰。
於容慧于是抬头看向对面的酒柜,无数漂亮酒瓶透过映照出自己呆傻面庞的玻璃和自己相望,只有自己。
她有些无奈,心想,啊,难怪今天要来喝酒。
李佳珥用手推了推容慧的肩膀,小竹也有些关切地看过来。容慧转过身,对好友亲切地笑:“我没事儿……感觉我得回去了。”
汪蕙仙挽住於容慧的手,笑盈盈地看着李佳珥,李佳珥歪了歪头,对她说:“那行,路上小心,到家了跟我说一声哦。”
两个人一起出了门,门外的地面有些湿润,空中还飘着断续的雨丝,是和青莱有几分相似的,黏黏糊糊讨人厌的雨。於容慧按下伞柄处的开合键,黑色的伞面“唰”地张开,让头有点昏沉的容慧清醒了一些。她怀着复杂期待将雨伞举到头顶,伞面离开她视野的瞬间,那个小女孩走在她前面,蹦蹦跳跳,没有消失。
於容慧不明所以地叹了口气。
你还认为我是你的幻觉吗?汪蕙仙问这话好像纯粹出于好奇。
容慧心想,那不是当然吗。
汪蕙仙笑嘻嘻地在雨里继续往前走,那你能跟我这个幻觉往那边去吗。
容慧又想,幻觉得跟着本体走吧,我为什么想往那边去?
这下幻觉中的汪蕙仙也没回答她。於容慧也没指望她回答,她看着断续黏连的雨丝里,汪蕙仙背着手神气十足地往前走,就像小时候两人一起沿着青莱的斜坡回家,蕙仙永远在她的身前。
屋主最开始以为女儿离家出走了。她报案之后,警察初步侦查后怀疑屋主有精神问题,怀疑她女儿的失踪和她本身有关,但屋主除了叙述内容和事实有较大出入外,并没有更多证据指向她做了什么。之后这件事被特别事件应对中心采集并接管了。
汪蕙真是观察专员,凌越是二级行动工程师。这个名称可能是考虑到对亲属介绍工作性质的时候说起来比较好听吧。
凌越进门之后好像有点惊讶,她四处检查了一下屋内的设施,开灯,灯光没有闪烁,整个房子空间不算大,但各个角落都打理得很整齐,可以想见屋主花费了很多心思,尽量让自己和小孩生活得舒适。蕙真拉开厕所的门,看到门后用敲了两颗钉子,挂住一包小熊脸形状的围兜,围兜里塞了备用的纸巾、卫生巾和一本杂志,杂志页脚都翻得变形了。她不由得笑了一下,在厕所看东西不是好习惯,小心痔疮啊。
中心认为失踪事件和这条巷道本身有特别“源头”有关,中心不会使用“鬼”或者“灵异”这样的词,一般只说“异常”,这和中心自身也处在矛盾旋涡的处境是一致的,如果要用一个模糊的“信”与“不信”做区分,中心有五分之三的人属于不信的这一边。大家都认为“鬼”这样的词汇是和神秘感挂钩,且这个说法不严谨,他们更希望一切中心最终接管的事件最终走向是“走近科学”,而且尽可能实现数据化分析。
有意思的是蕙真曾经以为工程师都是“信”的这一侧,但后来和大家聊天才知道也有人“不信”。就像她以为“观察专员”都应该是不信这一侧,但是一想到自己,她又觉得这更像一种错位的诅咒,她比其他人都更愿意相信玄之又玄的东西,但是她的视野从来都无比平稳,所以她才能做这一行。
中心认为观测本身会对特殊事件的场所产生影响,所以有时候会派观察专员同行,因为工程师无法确认此时看到的一切是否是因为存在能看到的对象才进一步引发变化,如果用更容易理解的解释,那可以说观察专员基本都灵感极低,缺乏“视野”,但也会因此避免因“知晓”而遭受的伤害。需要说明的是,因为对特别事件的认知还很浅薄,观察专员并不会因为低敏而始终安全。所有的具体规则都在摸索中。
凌越除了最初进门时有点困惑,稍后就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样子,她好像还想嚼口香糖,但因为在工作,她捏住自己的耳垂作为代替。她反复地在看厨房的水槽和地漏,还去卫生间看了一眼马桶。
“有什么问题吗?”蕙真小声地问,“在我眼里一切没有异常。”
凌越点点头:“有问题,但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她在水槽里丢下一个东西,然后等了一会儿,又问,“你听到什么了吗?”
汪蕙真很认真地倾听了一会儿,摇摇头。
凌越点头,说,你坐在这里等我一下。随后她打开卫生间的门走了进去。
蕙真抬起头看向天花板角落的水痕,心想,这房子是不是有点漏雨啊。
於容慧见到汪蕙仙的次数并不多,至少没有多到让她觉得自己需要去看精神科的程度。她小时候回青莱偶尔会见到她,大部分时候是梦里,或者她觉得在梦里。其余的几次,也大多发生在精神压力比较大或者她认为自己神智不够清醒的时候,喝酒也是一个可能的诱因。
汪蕙仙一副知道她在想什么的样子,送来一个半嗔半笑的眼风,容慧心里叹气得更大声了,心想幸好自己早早把自言自语的毛病改了,现在有什么都只在脑子里过一遍,不然多耽误事儿啊。然后她又想,蕙仙这个表情拟得真好,就算是幻觉,也和小时候一模一样。
蕙仙刚失踪那几年,容慧和蕙真的关系还没有变化,两个人就算一年见不了几次,一起吃了汪姨的饭,又能亲热起来,直到汪姨终于还是给蕙仙申请了宣告死亡,容慧又讲了她曾经在梦里见到蕙仙的事情,蕙真就开始逐渐和她疏远。
这种疏远是一种很精密的远离,在外人甚至汪姨眼中,两个人还是能有说有笑地坐在一起看电视,但是一旦汪姨不在,容慧能很明确地感受到蕙真不太想见她,那种感情不是一种明确的憎恶或者鄙弃,它更混沌也更模糊。
容姐。蕙真这样叫她,眼睛在昏暗的房间里也闪闪发亮。她比永远笑盈盈的蕙仙更鲜亮,更真实,也因此更加珍贵。
为什么只有你能看到姐姐。
如果是现在的容慧会笑着说“哦因为我有精神病”,即使她觉得这个回答可能会伤到蕙真,但那时候的容慧也还是二十出头,并没有像她曾经期待的那样,一过十八岁就自动变成什么都能娴熟应对的成年人,那时候的容慧只能嗫喏着想要握住对方的手,轻轻地喊:阿真……
汪蕙真从於容慧的世界里走出去,越走越远。
容慧感觉伞变得很重,快要握不住了一样。她脚下又一滑,整个人往前扑倒,正好被打开的伞罩住了头,她趴在地上等了一会儿,在地上刹车的手掌痛痛的,感觉出了血,周围安静得很,没有人走路经过,只有细碎的雨声,雨水好像要钻进鞋子里去,能感到棉袜的边缘开始变得湿冷。
“你知不知道你给我带来多少痛苦……”她声音闷闷的,像被堵在嗓子眼里,好不容易钻出来,还发着抖,“明明我什么也不明白,为什么非得是我……你知不知道我以前就很讨厌你什么都只考虑自己!”
两个人小时候从来没有关系不好的时候,至少从表面上看是这样的。她俩焦不离孟,曾经被班上讨人厌的男生起外号叫“双汇王中王”,但更嚣张更有勇气的永远是蕙仙,容慧反而是被连带着推到众人的视线中来。蕙仙从她的世界里消失之后,容慧怅然若失的时候也会想,自己真的没有松了一口气吗?从这个如此耀眼如此明亮的人身边离开。
一双小小的脚走近她,出现在黑雨伞和地面的缝隙中。容慧感到有一双手穿过了雨伞的表面,在温柔地抚摸她的头。
为什么总要把自己想成一个很坏的人呢?你为什么不能接受自己其实很爱我?
感受着头顶毛茸茸的被安慰的触感,於容慧不知道这句话到底是幻觉,还是真的听到了这样的回答。
蕙真在留意到那条河流的时候,正在走神。
她每天都在微信读书app上玩益智问答小游戏,今天有一道题说,以下哪种生物需要定期浮上水面呼吸,A儒艮,B海参。
她知道答案是A,但是脑中立刻浮现出大量海参奋力游上海面呼吸的样子,她不由得笑出了声。
所以真的有一条河流骤然冲破了房间所有的门,汪蕙真一下子站了起来,震撼地看到浑浊的水流迅速压住了她的膝盖,大腿,髋部,腰部……
这不可能。经过无数次训练的蕙真机械地在智能手表上按下通知键。她本来以为自己永远不会用到这个。她从来没有看到过“异常”。但是这不可思议的洪流显然不应该是现实存在的现象。她被浑浊的洪水卷到天花板上的时候,她艰难地挺直脖子,试图在被溺死之前多往肺里积攒一点空气。
震撼之外的心情里,又多了一些欣喜和不以为然,大概是“夜路走多了还是能见鬼”。她一开始加入这个部门的时候多么期待自己能移动到工程师的那一边,因为这样她可以说服自己,她还可以再见到蕙仙。即使所有人都放弃了,她依然觉得,姐姐不可能就这样从世界上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已经要放弃这个念头了,甚至觉得永远看不到那一侧也不错,这样她就永远不会遇到姐姐然后问她,为什么不来见我?
蕙真跌落到盘旋不休的水流中,她看到房间里所有的家具不知不觉变换了模样,她认得床头放的小小毛绒,她认得那块扁扁的电视屏幕,她认得那张摇摇晃晃的躺椅,那是她在青莱的家,那是她和姐姐曾经共同拥有的回忆。
姐姐?她感觉前方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那是她一遍一遍回想的,山洪爆发前她最后一次见到姐姐的样子。
蕙真努力向那个方向游去,用力地伸展手臂,腿也要顺着施力的方向,让身体朝前方运动。自从姐姐失踪之后,她每周都会去练习游泳,即使真遇到山洪会游泳恐怕也不能增加更多的生存概率,但这渐渐成为了她的习惯。
在她即将拽住前方那个模糊的影子。另一个声音在她耳边轻轻地说:不可以。
——这是我的妹妹,你不能骗她过去。
就像是有人的手指温柔地遮住她的眼睛和耳朵,不真实的洪水和洪水中的影子连同那些熟悉的家具一并在眼前尽数融化,蕙真发现自己正站在沙发前,一只手往前伸去,而凌越正抱着一个昏睡的小女孩从卫生间里开门走出来。
蕙真猛地蹦跳起来。凌越微微往后退了一步,警惕地看着她。
“我我我……”她梳理了一下心情,“我看到了,异常!”
凌越先把怀里的孩子放到沙发上,然后按着蕙真的肩膀,仔细地看了看她的眼睛,考虑了一下,说:“好的,回去记得写报告。”
蕙真对这个反应有点失望,她不服气地问:“凌工刚才没看到吗?洪水,影子,不正常的家具。”
凌越摇摇头:“我看到的不是这些,而且我出来的时候,我觉得你周围也没有波动。”她像是看出来蕙真不太高兴,补充说:“观察者看到的很多时候不是异常,而且大部分报告事后调查也和工程师的波动数据对不上,我们一般觉得……”她像是自己也感觉这样说有点好笑,摇了摇头,“我们一般觉得,观察专员有时候会因为太想接触到另一侧而产生妄想。”
但是凌越又说:“但谁能说妄想的其实不是我们呢?有些事情别想太多。”
雨好像停了。
於容慧把伞收了起来,继续跟着蕙仙往前漫步。她们路上经过一位寸头的壮硕女士,对方面无表情地嚼着口香糖,和她们擦肩而过的时候,朝容慧看了一眼。
蕙仙突然指着前方示意容慧过来看,她绕过地面的积水走上前,听到了熟悉的鸟鸣。
那是一只胖胖的戴胜,快活地震动着漂亮的羽冠,像喝水打嗝一样连续三声地鸣叫着。听着戴胜的鸣叫,容慧觉得好像这些一直持续无法解决的事情,继续下去也没有什么,即使她要永远和蕙仙的幻想伴生,即使她和蕙真的关系永远不能修复,但是难道蕙仙还活着,这些问题就都不存在吗?她或许也要经过烦闷难解的年岁,然后在某个瞬间再和她或者她或者她和解。
她打开微信,发现蕙真还是没有回复她的消息,于是随意地将手机塞回到口袋,转身朝公交车站走去。蕙仙的幻影就像已经停了的雨水,只留下消不掉的痕迹,她已无影无踪。
【中秋夜路】
講述人:朱雀子
正是夏末秋初的时节,气候越发让人捉摸不透。早上出门的时候还是秋高气爽、满街桂香的好天气,到了下午却突然乌云密布,眼看着就电闪雷鸣起来。
想着下班后的晚宴,我早早结束了手头的工作,试图准时下班。但天气似乎并没有感受到我殷切的期盼,它把大团的乌云揉来揉去,搅得下午宛如深夜一样漆黑,翻滚的乌云折腾了半晌,最后像抹布一样挤出了身体里哗哗作响的水分。
机智的我早早打开了手机里两个打车软件轮流叫上了车,终于成功踏上了奔赴晚宴的路。透过车窗上模糊的水痕,晚高峰的街上,亮着红灯的车像是在停车场一样整整齐齐排列在街上,几分钟都挪动不了一米,我叹了口气刷起了微博。连日熬夜加班的困倦和车上潮湿甜腻的香水味让我昏昏沉沉,感觉快要睡着的时候却突然被司机推醒了。
“快看,好像有车来接你了。”
我一个机灵睁开眼,远处车流的间隙里照来一丝车的灯光,我还没来及想明白这车反向逆行要扣多少分,道路仿佛扭曲了一下,忽得这辆车就开到了我的面前。
这时候我才发现这准确来说不是一辆车,应该是一……间?请原谅我在量词上的严谨,这分明是一间有车轮的牢房。一条鱼浮游在底座的前方,透亮的眼睛发出车灯般明亮的光。
雷七郎从小隔窗里探出脑袋:“快上来啊,晚宴要迟到了。”我这才发现车上坐满了人,狱友们从栏杆里伸出手来,热情地招呼我。
琳艾打开了车门上的锁链让我进去,临走之前我还想着给了滴滴师傅一个五星好评。
“坐稳了,我们要出发了。”鸠君启动了引擎,狱车突然变窄,挤开了堵住的车流,气泡一样窜了出去。
刚开出去两条街,突然间,雨滴中不知道夹了些什么,打在车上劈啪作响,我好奇伸手出去抓到了一只,这才看清这竟然是条鱼。
“哎呀糟糕。”鸫君焦急地说,“这都是大家平时摸的鱼,实在是太多了!”
说话的时间里,鱼下得越来越急,冲撞得狱车东倒西歪。忽得,车轮不知道开进了什么里,开始剧烈地颠簸起来,大家挣扎着往前看去,发现地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坑洞。
“作孽啊,这都是大家挖下的坑啊!”鸫君拍着大腿痛心疾首。
眼看着车辆行动即将受阻,白伯欢从包里掏出了电脑,快速地打起字来。只见有一股光芒从他的指尖里发出,汇进了车头的咸鱼里,狱车像是被补充了能量,竟悠悠地漂浮了起来,堪堪避开了前方的大坑。
“这是……现场填坑!”大家纷纷效仿,掏出了手机电脑键盘,开始奋力创作。鸫君欣慰地看着大家,咸鱼的光芒愈加强盛起来,护佑着狱车继续前进。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大家就懈怠下来,东倒西歪地瘫了下来:“不行了,我已经是一条咸鱼了。”“我需要咖啡/奶茶/零食/东东的爱补充能量,不然真的写不出来了。”
鸫君皱起了眉头:“没办法了,只能杀一个祭天了。”鸫君在车里环视一圈,抓起一个人问道:“你叫什么名字?”那人战战兢兢地开口:“将小离,是新来的读者。”鸫君点了点头:“作者还要留着填坑,就你了。”说罢抬手把将小离升上了天。顿时,鱼群明显小了很多,随后风雨也渐渐停息,乌云在天上盘踞了片刻也渐渐散去,雨过天晴了起来。
狱车平稳地到达了晚宴会场,大家纷纷双手合十走进会场,一邊哀悼着逝去的将小离,一边暗自下定决心“我以后再也不摸鱼了,一定会安心创作,再不挖坑。”
【中秋夜宴】
記錄者:雷七郎
會場如一個大鐵盒子,卻只有一個儘可供單人進出的小門。眾人陸續進入其中,門在身後關上,那聲音如有千斤重般,詭異非常。
左右環視,四面墻皆是鐵皮的樣子,不見窗戶,抬頭看,連屋頂都密不透風,更生出壓抑之感。
“我們的會場就在那邊。”鶇指著一個角落,那邊墻上貼了一個約略可以算是橫幅的東西,上書「↓中秋宴會現場↓」六個……小字,寫字的布又黃又爛,也不知是從哪個墳堆裡刨按出來的,暗紅色的書法字看上去如同某種犯罪現場。
於是眾人一齊朝那邊走去,由於場內沒有桌椅,大家便席地圍成一圈坐下。鶇寒暄了幾句道:“大家今天都辛苦了,不多說別的,準備開飯吧!”
雷七郎於是拍了拍手:“各位報名廚王爭霸賽的,準備準備,上菜咯!”
話音剛落,語諼便搶著站了起來,雷七郎點了點頭:“好,語諼第一,然後按時針順序上菜。”
【佛跳墻】
上菜人:語諼
这道菜最讲究的在原料上,讲究十二主料,十八辅料,再加一点醍醐味。
主料讲究平分秋色,六山珍,六海味。海味须得二两有余的镇江白鱼翅,饱满肥厚的辽东海刺参,半个手掌大的大连紫鲍,色泽清亮的广东花胶,甘甜白嫩的蓬莱扇贝,还有鲜美诱人的嵊泗贻贝;山珍也有讲究,要的是散养的肥硕母鸡,刚成年的吉安鸭,现下的青壳鸽子蛋,淡黄无瑕的古田银耳,铜钱大的花菇,还有立春前后采得的笋尖。然而这些并不能直接下锅,各自有各自的处理办法,或煸炒,或烹炸,非得逼出它们各自的香味来才算够格,可以放在一边备用了。
主料都已是极好的山珍海味,而制作者尚嫌不够,偏又要凑出十八味辅料来配。辅料的讲究便更多了,大抵是蹄筋,火腿,鱼唇,羊肘,猪肚,萝卜等等,各家有各家的秘方,不一而足。这些辅料或随主料一同烹制,或遁入猪腿骨、鸡骨、鸭骨交替熬煮高汤之中,自身没什么亮眼之处,但却将其独有的鲜,咸,香,润融入其中,丰富了整道菜的口感。
最讲究的那一味定是绍兴酒了。别小看那一勺绍兴老酒,这确是万万不可少的。这勺酒,既是水也是火,匀五味,调阴阳,酸甜苦辛香涩俱全,海味的腥气,山珍的土气,肉的油脂气,都被这小小一勺酒驱除干净,剩下的只有各自鲜美丰硕,在罐子里加清水小火煨上那么几个小时,方成就了这道菜。讲究的,这罐子还是要用酒坛,这样才算地道。
这道菜极其鲜美,入口时山珍海味之鲜之香如八音齐奏,彼此分庭抗礼又谐映生辉,据说连得道高僧都无法抵挡其魅力,弃禅还俗。有诗曰:“酝启荤香飘四邻,佛闻弃禅跳墙来。”但我想这恐怕是假的。这道菜固然穷奢极欲,揽尽世间珍馐而一网打尽,却未必能有其名字所说的功效。真的高人岂会因区区口腹之欲而离经叛道?
【冷吃兔】
上菜人:淺間
冷吃兔·浅间
在外地人还嚷嚷着“兔兔那么可爱”的时候,自贡人已经把可爱的兔兔吃出十八般花式来了。
一麻二黑三白,说的是毛色,而最好的兔子是只有本地人才知道的、兔油是黄色的玉米兔。这种只在夏季玉米当季的时候能买到的、纯吃玉米长起来的兔子,肥瘦合宜、油脂香而不腻,可说是最最适合中秋宴席的菜品了。
活兔子绑着一只后腿倒挂起来,一刀割喉毙命,再一溜刀就剥了皮,掏了内脏折了腿脚,兔头随你要不要——三分钟,一只兔兔就变成了剁好的浅粉色肉块。
宽油炸熟,再复炸一次炸酥成金黄色。
辣椒、花椒、八角、陈皮、姜蒜,小火爆香了再下兔子炒得油光红亮,起锅前再加料酒盐和糖。
起锅不装盘,先装盆,香得挠人,却还吃不得。
红油泡上一天,为了泡得均匀,还得不时翻弄着——然后终于看着天色渐暗,满月攀着珠帘上了廊檐,三四斤的一只兔子盛出来也不过两个深口的盘子。
辣椒的红艳裹了油,炸制得肌理细致的兔肉就藏身其间。
油亮亮辣滋滋四川正宗的冷吃兔——有人想尝尝么?
【榨菜鮮肉月餅】
上菜人:琳艾
看到时令小吃总是让人难以自持,就像是看到标注着期间限定就忍不住要买的东西一样。
在这个夜晚自然也不例外,虽然宴会上摆满了各式珍馐,你还是径直走向了那盘摆放随意的粗糙月饼。
肉香,油香,芝麻香,你还未伸出手,它的气味就已经开始主动引诱你了。
酥松的苏式月饼其实并不适合这样的宴席,但你仍然舔了舔舌头,从盘中拿起一枚咬了一口。
就算已经提前用手拢住,酥皮的碎渣仍然掉了一些下来,被反复交叠出多层的饼皮酥脆松香,合着顶端烤出香味的芝麻让你食指大动。第一口的月饼总是咬不到馅儿的,但是肉汁已经浸润到里层的酥皮里,咸香的鲜味绕在舌尖,你忙不迭地吃了第二口。
是了,这就是每年一度的,熟悉的味道。
去掉蒂头和茎,切成小丁的榨菜,包裹着肥瘦适宜的猪肉,每咬下的一口都有肉汁渗到边缘的酥皮中。揉进了少许淀粉的肉馅鲜嫩弹牙,时不时还能咬到榨菜粒爽脆的口感。虽然你也喜欢广式月饼那月圆人圆的甜美,但榨菜鲜肉月饼,对你来说可能更意味着家的味道。
矫情的想法让你发笑,你摇了摇头。
“也许还是坦率地承认就是好吃比较好。”
【蛋黃蓮蓉月餅】
上菜人:霧砸
蛋黄莲蓉月饼,除却外层的薄薄面皮以外,便是莲蓉与咸蛋黄的绝妙搭配。
莲蓉,由去了苦芯的莲子炒制,如柔软通透的白色玉石,带着清香,入口便是清清淡淡,甜的程度取决于糖的多少,可以甜到掉牙,也可以做得略微平淡,这样,夏日雨水的清甜便能从里头渗出来,这是素食,是属于莲子的清新。
咸蛋黄,它的蛋白质在盐类催化下引发质变,变得鲜香软糯,质量好的蛋黄,能从心里流出香浓的油,又称流心,一口咬下,咸香酥软,油脂的芬芳瞬间充盈着整个口腔,这是肉食,是属于荤腥的香气。
咬开外皮,莲蓉包裹着蛋黄,甜里裹咸,素里带荤,舌苔上感受到不同的味道,却不难吃——甚至只能以好吃形容,蛋黄的微咸让莲蓉不再平淡,莲蓉的微甜让蛋黄不再油腻,柔软的莲蓉,蓬松带着沙质的蛋黄,两种口感在舌尖磋磨下融化,香、甜、咸、鲜,不同味道在口腔里融合,咽下时,整个灵魂都满足得叹息。
蛋黄本身长得圆圆,再用莲蓉包裹,面皮包装,印上花纹烤制出来,便整个都是团团圆圆的,正应了中秋团团圆圆的景,最是合适不过。
【魚下巴】
上菜人:梨七生【草】
已是深夜,总有那么些睡不着的人,要么腹中空空,要么心里空空。
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两样都占全了,但此时他觉得给五脏庙续上点香火应该能安心定神,是个好主意。
打开冰箱,在厚厚的冻霜中翻找,发现一袋速冻鱼下巴,看了看保质期已然接近,遂决定将其处理了。
扔进微波炉,定好时间。往嘴里扔了块饼干安抚急躁的消化系统,夜晚的消化系统就像是黑心公司的老板,不停的索求着食物,然后给你些许的满足感和一身肥肉。
但谁在乎呢,饿了就要吃饭,不是吗。
“叮~”解冻已经完成,洗净并沥出多余的水分,接着让它们和盐、味精、酱油和料酒在微波盒里打了个痛快,鱼下巴已经处理好,接下来怎么做就全看心情了。
他的双手突然停下。“随机播放。”悠扬的音乐在耳机中响起,明明已经是AI可以处理大部分事情的时代,可做菜这种事还是得自己来。
无奈摇了摇头,拿出葱姜蒜还有辣椒切碎。菜的做法太多了,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才是最正宗的那格,但深夜的肠胃不需要分辨味道正宗不正宗,和日子一样,过得去就行了。
“刺啦——”香料们爆香在油锅里,当香味这个信号无延迟地传达到脑内时,腌制入味的鱼下巴同步被倒进了锅中。如果没有刚才那块饼干垫着可能现在要做的就不是熟食而是刺身了。
不一会儿,鱼下巴就煎好了,但这仍不是结束,又一声“刺啦——”响起,他把红油和水倒进了锅里,然后开大火、盖上锅盖并开始计时。
洗洗手、打开手边的冰箱并拿出一罐酒、从橱柜里拿出盘子。在做完以上这些事后感受一下窗外群青色的不夜城,然后时间到了。
盛出鱼下巴,拎着那罐酒回到了电脑前。
现在他可以享受一个满足的夜晚了。
【雞蛋羹】
上菜人:悠伶惜
黄澄澄一碗摆上桌,搁在桌板上那一磕,碗里的吃食酥酥的颤。是鸡蛋羹。
北方叫鸡蛋羹、鸡蛋糕,南方多叫成水波蛋,更有风韵,东西是一样的东西,做法再简单不过。一颗蛋一碗水,撒点盐,讲究的还撒点葱花放些虾仁,半锅水,热热的蒸。名头是羹,但这羹却非是流动的汤水,一勺下去,是半凝固的果冻状的蛋液。也有人愿意做花头,在羹里搁许许多多食材,一勺里一半是羹一半是肉菜,群英荟萃。
但顶讲究的,还是纯粹的鸡蛋羹。除了盐一点调料不放,至多放些料酒去腥气。水不能多,讲究的是吃到半碗,一挖还是纯粹的蛋羹,没有半滴多余的水。蛋羹里的水带着股腥气,若不慎吃到,难免败兴。若是水少了,蛋羹便干巴巴的,好似在吃鸡蛋酱。那水也必得是纯净的温白开,蛋液滤净,水不能凉不能热,否则蒸出来的蛋羹就掺了气泡,非上品也。
打好了蛋液,再加几滴油。花生油香,菜籽油色泽偏绿,猪油是好的,只是难以搅匀,热油又难免把一碗蛋液搅成蛋花。最上等的乃是豆油,搁豆油蒸出来的蛋羹,金灿灿一碗,面上浮着层油花,是纯粹的熔金色,好比落日余晖。若在滴上两滴香油,更是色香味俱全。
如此一碗蛋羹出炉,鲜活酥颤,抿一口就化在嘴里,香气最是纯正。吃到一半,再淋些生抽或蒜蓉辣酱,拌成一碗吃,也是好的。寻常人家吃这道菜,正经的酒楼也吃。越是寻常的菜,越是难做。若能把一道鸡蛋羹做到极臻,实可说是出师,火候手功无一不精。日本有道名菜,向来是居酒屋的座上客,叫做茶碗蒸。做法大体相似,只是把凉白开换做是冷柴鱼汁,并些香菇火腿虾仁,因此盐放的少些。放在茶杯里蒸出来,上边通常还卧着片鱼板。一勺下去,满齿留香,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龍虎鳳大燴】
上菜人:放北風
秋声渐盛,滋肝补肾。
斑驳的皮在油光和白色粉末的滋润下显出脆弱又坚强的美感,像是无数鞭痕,遮掩住微红的嫩肉。昏黄的灯光,倒笼着泛旧的铜锅,小火滋滋地烤着它圆润的臀部,令它的身体温热柔顺,内心隐约挣扎,却仍是包容地接纳了黑和白的块状物,陈年的好酒,肥腻或瘦长的赤躯,还有点点猩红,散落在清香鲜美的水面,所有美味的梦想,都在这人生的锅中浮沉,那些天上飞的缤纷色彩、地上跑的高贵猎手、水里游的恐怖之王,都在这间破乱的厨房里,脱去了所有沉重的形容词,以最原始的面貌和香味,混着沸腾的汤汁,淋一些白花花的脂膏和碎开的花瓣,再把几片翠绿欲滴的香叶轻柔地放在最上面,再盖上锅盖,将浓情都锁在方寸之间,连着小火炉一起捧到桌上,等待宴会高潮打开的一瞬,用最剧烈的温柔来充盈诸位的身心。
【水煮蝦】
上菜人:阿縈
鲜虾是这座滨湖城市易得的家常美味。而水煮虾因其烹调方法简便、营养价值高、食用方便而成了我家餐桌上的常驻客。
清早出门去菜市场称几两活虾,大刀阔斧地剪掉头顶硬刺和头部的须须,放入锅中用加了少许盐的清水煮至完全变色,抄子捞出锅入盘,基本工作便完成了。接下来的蘸料是水煮虾的灵魂,虽说家家户户做法相近,却因每家口味的细微差异而略有不同。我最喜欢的蘸料是用小半碗陈醋打底,切入鲜姜细丝和宛如粗骨料的豪爽蒜泥,加一点老抽提味,最后浇一层香油提香。
连虾盘带蘸料碗端上桌,就到了大快朵颐的时候。我喜欢拽掉虾头,虾壳剥至只留最后一节和虾尾,撕掉背脊上的薄皮剃掉虾线,整只虾子丢进料碗,再用筷子夹住虾仁在料碗里翻搅一番,然后全部丢进嘴里。虾肉的Q弹、陈醋的酸爽、姜蒜丝丝麻麻的辣口、香油的一丝香气在口中充分融合,咀嚼吞咽后嘴里只剩虾尾和一点点虾壳,吐至骨碟,一只虾便被干掉了。
鲜虾是属于一年四季的美味,饭桌上永不过时的点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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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霧砸突然舉手道:“我還有一道菜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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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漿稀飯】
上菜人:霧砸
豆浆稀饭,听来稀松平常,都是早点日常元素。若只是简单的豆浆配稀饭,那便过于小看这道菜,加上山药百合等养颜美容的食材,简简单单的一碗粥里蕴含着想不到的机巧心思。取豆浆代替水与米粒同煮,直至米粒煮的稀烂软糯,豆浆与米饭融合成为粘稠的流质食物。入口软糯香甜,还有淡淡的豆香,舌尖轻轻一顶就能把米粒全部碾碎,米香混着豆浆的香气,一同流入喉咙流到胃里,肠胃仿佛都受到了安静的抚慰。
我是爱吃甜食的,美龄粥里还加了冰糖,入口便是清清爽爽的甜,吃到山药脆爽的口感,犹如惊喜在口中绽放,山药的微脆与米粒的软烂层次鲜明,却又融为一体。
初次尝试美龄粥是在全国连锁的南京大排档,它被誉为高分菜品,上桌之后便是一个大白碗里一锅白白净净如凝脂的稀粥。南方人炖粥是有讲究的,炖出来的米粒与水融为一体,不分彼此水乳交融,一口咽下便再也分不出米粒的大小形状,只能感受到它柔软的心在嘴里化开,便惊奇于日常的豆浆稀饭也能有如此美味。
豆浆稀饭在民国又称民国美龄粥,据传为蒋先生其夫人宋美龄所创造,于是这粥便从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豆浆配稀饭,摇身一变飞上枝头,成为打上民国标签的讲究美食。饮粥时看着手里宣传册,脑海中不由自主便幻想出个身着旗袍的民国女子,手里拿着本英文原装《简?爱》细细读着,乏了,便放下书,端起青罗团扇旁的一碗美龄粥,用小瓷勺慢慢地舀,细嚼慢咽,如此看来,确实是十分讲究了。
【烤全羊】
上菜人:回音壁
坊间已经许久没有真正的烤全羊了。
烤全羊需要大炉,又需要经验丰富、火候把握老练的老师傅,这两样现今都越来越难寻,因此也少有真的拿全羊来烤的做法了。
市面上烤肉店所售的烤全羊,大抵更类馕坑肉的做法,但却又要讲究许多。肉,要选不足周岁的羔羊肉,切作几件。食客订制时,依前腿、肋排、后腿来选择,每件小则三五斤,大的也不足十斤,一家食用是正好的。烤制手法与馕坑肉类似,将肉吊在铁钩之上,在馕坑中以碳火焖烤,用得是上好的木碳,绝无烟薰之虞,但有两点格外精巧之处:首先,烤制之前,要以特制的面浆涂抹、揉擦,调料全在面浆之中,以此入味,二是要时时翻动以控制火候。
馕坑内空间为钟形,下燃炭火,当中空间颇大,一次可烤四五件,但费时颇长,一二个小时往往是有的。食客有等不及的,便先点几串烤肉、要些凉菜吃着——此类烤肉店往往有白、胡萝卜制的泡菜,味道咸辣,与汉人的泡菜颇为不同,近年来则受汉人影响而供应的凉菜,与老虎菜相似,当地称为“皮辣红”,颇为解腻下饭。
待到开炉时,点了烤全羊的,便纷纷围拢上去。因这种小店经常没有排号机制,大家都恐被别人抢了先。一开炉,肉鲜、脂香伴着白烟扩散开来,逗得人肚内馋虫涌动,刚吃的几串烤肉仿佛什么也不算了。出炉的烤全羊色泽金黄,是面浆与羊脂彼此渗透、烤透而形成的一层酥脆的壳,最为鲜香。内里的羊肉,因是焖炉高温烤制,未曾经过明火,不似一般烤肉的褐色,而是一种浓郁厚重的深红。盖因馕坑之中热力雄壮,肉汁全被锁住、浓缩,故而肉质饱满而软嫩,香味极为浓郁。各食客将刚出炉的几件烤肉刮分一空,烤肉的师傅便执着小刀,依序将每件切开,但切得并不十分精细,大体上以食客能抓起来一块来吃为限。
若在店吃的,此时便将肉块用大盘盛了送上桌来,热腾腾的满室都是肉香。又取过新鲜的洋葱细细切片,让它自然散成一圈圈的,撒在肉块上。此地的洋葱甜辣味冲,吃过一块浓厚的烤肉,再吃一圈洋葱,简直像欣赏了一曲宏大的交响曲,迎来一声干脆响亮的尾音。
带回家吃的就没有这么悠哉,用袋子装了肉和洋葱,低头匆匆而走,生怕走得慢了,热气散在路上。但其实烤全羊的香味那有哪么脆弱,凉了再热,吃着也是极美的。
唯有要出远门、特地买了烤全羊带给亲朋的,最是焦灼。烤肉店多数是有真空包装的,但须等烤肉凉透才好上机,食客坐在一盘肉边上,满面的急切,甚是可怜。不过他们也并非干等着,往往在等待过程中,就将切肉时掉来下的脆皮渣渣以手沾着吃了,算是聊作安慰吧。
【墨魚水餃】
上菜人:舞舞紙
“我捉到了一只没见过的鱼!”
果酱面包高举着战利品,跑进了红茶布丁的书房。
“食物禁止进入书房……”
看着果酱面包挂着口水的傻脸,就知道她来书房绝对不是为了调查未知生物的生态。果酱面包对未知物种永远只会问三个问题——能?好?怎?每次红茶布丁醉心于五彩斑斓的珊瑚丛时,果酱面包都会迫不及待地问出这三个问题。
“这只鱼的身上有缝合的痕迹,你看它的头部和身体之间的连接部位,头部是类似于乌贼的软体动物,而头部下面就出现了鳞片和类似鱼刺的脊椎;鱼鳍大得离谱,可以在海水里滑翔;而它的脚,四趾,没有毛,普通的鱼是不会有这个部分的,这个部分属于一种陆地双足动物,是一种鸟类,腹部没有鳞片覆盖的部分,也有细小的羽毛,和双足属于同一种动物。海洋污染、激光辐射,还有魔法……溶解几种不同的动物再把它们粘合的方法要多少有多少,这种动物只会越来越多,不过不用担心,吃法和乌贼、鱼、鸡是一样的……”
果酱面包连连点头,扛起不省人事的缝合怪一路奔向厨房。
“咚”地一声,果酱面包将缝合怪砸在了厨房的地板:“萌萌!我想吃这个!”
缝合怪在地板上跳了两下,彻底去世了。
“萌萌,我在它的肚子里找到了蛋!”果酱面包破开缝合怪的腹部,将几个晶莹剔透的黄色球体装进碗里,“还有一个胃袋一样的部分,里面的东西好像是磨碎的小麦粉,很干燥!”
“乌贼、鲑鱼和鸡的缝合怪……”萌萌用剪刀一根根地剪下乌贼的触须,刮干净上面的吸盘,切成小段,接着在它柔软的头顶剪出一个小口,挤出了墨汁一般污浊的粘液,“黑暗、邪恶和扭曲的牺牲品……让它以普通食物的身份死去,就是我们对它最大的尊重。”
“以后这种鱼会越来越多吗?”果酱面包用菜刀刮下鱼身的鳞片,砍下巨大如翅膀的鱼鳍。
“会的。海兔自诩为万物的主宰,对异类只会肆无忌惮地侵略和践踏,我们不也是被他们当成异类驱逐了吗?”
萌萌将蛋和面粉搅拌在一起,这两种食材应该出现在鸡舍和农田,在鱼的肚子里找到它们,算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吗?
“萌萌,我想吃饺子。吃之前不知道是什么馅,吃下去才会知道的饺子,还要在里面放些鳞片象征好运!”
果酱面包将鸡肉和鱼肉细细地碾碎拌上盐和切好的乌贼须,又端上一碗鱼鳞,它们一片片被洗得晶莹透亮,就像水晶的玻片。
“让迷失的灵魂长眠,让疲惫的肉体回归黑暗,我就用这个墨鱼汁,为它盖上最后的帷幕吧。”
两个人坐在小板凳上包着饺子,电波台里播报着新闻,内容是某种融合魔法的研究进展,据说这种魔法可以将美少女和龙融合为龙骑士。
“我没吃过美少女和龙……”果酱面包嗦了口口水。
“我也不会做美少女和龙啊……”
黑色的饺子在鸡骨和三文鱼骨熬制的高汤里,随着沸腾的水面上下扑腾着。
“看上去很黑,其实里面更黑。”
两人将饺子捞出,在盘子里列好。
“也不知道带鳞片的饺子会被谁吃到!”
果酱面包兴奋不已。
“我们不是每个饺子里都包了鳞片吗?”
“嘘,不要告诉她们,和她们说只有一个饺子里有鳞片,这样所有的人都会认为自己是最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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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今晚的菜都上齊了,”雷七郎道:“香無妄之前說她有個節目想要表演,大家就一起吃飯一起看吧,鼓掌!”
“啪啪啪啪啪啪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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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書惡龍傳】
表演者:香無妄
在很久很久以前,世间远没有如此平静。
那时候,气候极为恶劣,三月干旱,三月水灾,三月尽黑夜。
人们活的很是艰辛,可以说是苟延馋喘。他们并不知道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只是麻木地生存着,然后再毫无疑问地因为这样恶劣的气候死去。
造成这样的原因,是因为天地有三条恶龙。
他们将日月风雨霸为己有,吞吐玩乐。
有一个部落叫月,他们曾以月亮为图腾,期盼月神的保佑,可如今月神早已落入恶龙之手,成为恶龙的玩物,再不复当年皎洁之色。
月部落里有两位勇士,他们从小便崇尚月,可是等到他们长大成人,这个世界已经被恶龙所侵害。
但他们是部落中最勇武的勇士,终于有一天,他们下定决心要去拯救月神。
部落的长老已经很老了,每年都是颤颤巍巍快要死去的样子,但他活的竟然比所有人都久。他在两位勇士临走前递给他们月神的信物,说或许可以助他们一臂之力。
两位勇士沿途打听,热心的路人们告诉他们很多有用的消息。比如说恶龙们一年中会有那么三个月的休眠,那时候,或许是最好的时机。
他们终于找到了恶龙,与恶龙拼斗起来,即使他们是最勇武的勇士,却仍旧无法打败这三条恶龙。
最危急的时刻,他们怀中月神的信物突然冉冉升起,变成一轮最皎洁的月,将三条恶龙包裹其中。月神牺牲了自己,祈祷世间的善意相助。
恶龙不甘地挣扎着,咆哮着,却仍旧无法逃脱月神的束缚。两位勇士感受到月神的信念,也扑入了月神的光辉中,用自身一起镇压恶龙。
但月神也仅仅只是束缚住他们罢了,她在最后的时刻告诉人们,镇压恶龙,还是需要世间的善念。
“所以,如果你不吃五仁月饼的话,恶龙就会重新肆虐人间,你,知道自己所肩负的重担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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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無妄表演完畢,伴著熱烈的掌聲回到座位上。
鶇看了看眾人,開口問道:“各位為何還不開動?難道是晚宴的菜色不合大家胃口?”
眾人看了看空空如也的地面,再看看鶇,異口同聲道:“畫餅充饑也要有個限度吧!!”
雷七郎看著一臉尷尬的鶇,心想:‘下次還是多少擺幾個盤子吧……’
至於這盤子錢麼……啪嗒啪嗒的算盤聲,與鶇一同淹沒在了眾人的口水中。
【中秋夜宴·完】
【群內中秋廚王投票結果公示】
本年度群內【中秋廚王】稱號由獲得票數最高的【回音壁】獲得。
作者:多财
社褚救了一条受伤的流浪狗。
狗在宠物医院做过手术,痊愈后出院,紧紧跟在社褚身后,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社褚感到惊喜。
这距离看似随意,实际上保持着标准的三步法原则。拥有训狗经验的人,一眼便看出这条狗受过良好训练。
社褚养过边牧,在他的训练下,边牧从普通的跟从到绝技“装死”都能完成,后来他出国前把牧羊犬送了人,回国后却一直没再养狗。
现在看着受训良好的狗跟在身后,不知怎么,社褚竟有些心痒。
回家要坐地铁,社褚走到地铁口。狗像是知道自己不能进去似的,在入口停下脚步。
它蹲坐在地,轻轻摆动尾巴,目送社褚离去。那样子仿佛在说:再见!
社褚已走进地铁站,回头看了一眼,竟又折返,而看到他的动作之后,狗起立即身,做出预备跟随的动作。
社褚一愣。他再次感叹这条狗的素质之高。聪明的狗拥有较高的自主意识,即使是流浪犬,也不会随便认主。
在社褚心中,让这条狗跟他回家的把握,也就从八成下降到了五成。
“你愿意跟我回家吗?”社褚自言自语。
他摸摸狗的后背。狗一身杂毛,从外观上看来并非名种,像是普通的土狗。
然而,像是对社褚的问题做出回应似的,它放低后腿,收回前臂,安静地蹲坐。
社渚感到奇特。相对于其他指令,蹲坐是一个带有“停止”意义的举动,所有指令的最后,无不回归于蹲坐的指令。
主动做出这个举动的狗,隐约透出拒绝之意。
社渚感到奇特。
莫非这只是巧合?
他看着狗,狗微微昂着头,黑眼睛里有水光。社褚向它发出翻滚、站立的指令,它配合良好。
社褚趁热打铁:“你愿意跟我回家吗?”
他紧紧盯着狗,只见它垂下耳朵,再次蹲坐。
这下社褚几乎可以肯定,它是一条极通人性的狗。同时,他为自己被它拒绝的事实感到遗憾。
“唉。那我走了,你自己长点心,可别再和其他狗打架啊。”
这样对狗说着,社褚走进地铁站。
奇特的言行引来一部分路人的目光,社褚本人似乎毫无所觉,只管头也不回地往里走。
第二天,社褚走出回家上班必经的地铁口。
狗在出口蹲坐着。
还是昨天的位置,还是标准的坐姿,完美得无可挑剔。
它若有所感,往社褚的方向看来。而后,它极快地起身,摇了摇尾巴。
社褚愣住了。
他被出地铁的人撞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
“早啊。“
社褚迈开步子。
”你想一起走一段吗?”
他似乎有种直觉,笃定狗会跟上他的步伐。果不其然,三秒之后,身后传来狗小步快跑的声音。
社褚露出微笑。
一人一狗,一前一后地走到公司门前。
“我到了。”社褚准备进门,“再见!”
狗极快地摇了两下尾巴。
这时,从远处跑来一个人,看服饰是社褚公司的保安。
“那边的!”保安大哥喊道:“狗不能带进公司的!”
他气喘吁吁地靠近,认出了社褚。
“哦,是小褚啊!”保安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这是你的狗吗?”
社褚含糊其辞:“它不会进去的。”
“在门口待着也不行啊。”保安转头朝狗喊:“狗狗,去那边玩。”
“去吧。”
狗垂下耳朵。自由的生灵,看了社褚一眼,迈开四肢离开。
“唉。越来越想要它了。”
望着它离去的背影,社褚感到失落。
狗似乎有意亲近社褚。
工作日的每个早晨,它都会在地铁口等待社褚。除此之外,它并不做多余的事情,不向他讨要夸奖,也不讨要抚摸。
仅仅是沉默跟着他。
日子一久,社褚注意到它身上的新伤口。
小而多的伤口,像生的血眼睛,随着它的呼吸翕张。过几天,这些伤口渐渐愈合,覆盖上一层浅粉色的嫩肉。
这些伤口与它当初被送到宠物医院时的伤口相似,只是宽窄不同,几乎可以确定都是被兽爪划伤所致。
社褚开始带消毒喷雾和愈合敷料上班。然而再好的消毒与敷料,也无法解决新伤添加速度远高于愈合速度的事实。
他猜测,这很大可能是流浪狗进行食物与地盘的争斗导致的。
地盘的问题,社褚不予考虑,但在食物的供应上,社褚能给予一些帮助。
上班的早晨,社褚在狗面前放下一小罐打开的狗粮。
它闻到香味,看上去跃跃欲试的样子,然而却始终没有动口。
“……哦!”社褚恍然大悟。原来不下令,再怎么想吃,它都不会去吃。
他向狗下达指令: “吃吧。”
狗的眼睛黑亮。它呜呜叫着,不是平时那种短促的回应,而是更悠长的调子,像是狼激动时的长嚎。
十分神奇的是,即使它不会说话,表露的情绪却与人极其相似。
接下来,狗飞快地吃光了罐头。
看着这样的一副情景,社褚陷入一种难以名状的感动。
他说不出原因,仅仅为它的回应感到心动。
每天喂它吃东西并不花费社褚多少时间。喂养一周后,他鲜少在狗的身上的伤口看到新增的伤口,就连旧有的伤口也因为营养充足,逐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这让社褚更加确信自己的猜测。
狗原本瘦削。在狗粮、营养膏和肉罐头的滋养下,它的皮肉逐渐丰满,步伐变得轻快。
每天,狗跟跟随社褚身后,时间一久,社褚已能从极轻足音中辨认出它的状态。
它沉默的样子,也随着身体与精神的增高而渐渐褪去,当社褚再次将罐头放在它面前时,他的手掌上传来冰凉濡湿的感觉。它的舌头嫩红,亲昵地在他的掌心打转,犹如干涸沙漠里降落几滴珍贵甘霖。
社褚呆住了。
仅仅是轻柔的舔舐,他却像感到宇宙新生一般的意义与重量。
不只是信任。社褚想。它终于愿意给我偏爱。
他忍不住笑了。
这些天社褚满面春风,笑容可掬,引得同事小胖频频侧目。
休息时间,小胖抱着零食罐找社渚,一低头,看到了社渚桌面上的支出明细表。
“牛肉味?鸡肉味?“小胖垂涎三尺,”我的天,褚哥,你这个月买了不少零食啊。”
“牛肉味是狗粮罐头,鸡肉味是营养膏。”
“什么!这可怕的巨额开销,真是人不如狗。褚哥你养狗了?”
“没有。”
小胖醍醐灌顶:“我懂了!这一定是褚哥女朋友的狗。”
社渚一头雾水:“我没有女朋友。”
“我又懂了!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既然这不是褚哥的狗,也不是女朋友的狗,那么它无疑就是流浪在外、没有主人的狗狗。说实话,褚哥,没想到你是这么有爱心的人,我小胖感到十分敬佩。“
“啊……“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在小胖这种旁观者的提醒下,社褚意识到了一些事情。
地铁口等待他的,是一条无主的流浪狗。他曾希望将狗带回家,结果却不如人意。
由于他仍对它抱有幻想,不知不觉之中,竟然过分地投入了资源与精力。
原本社褚以为这是一场单向的驯化,如同当年他游刃有余地驯服边牧,这一次也必定如此。然而从一开始,他被它拒绝,之后为了它绞尽脑汁,还因为它的一点亲昵感到无比满足。直到现在,他不得不承认,这是一场双向的驯化。
有一天他会训化它,到在那之前,或许它已将他驯化。他们之间真切地建立起了一种牢固的东西,不同于初逢之时,在彼此心中,对方的分量已大有不同。
他不甘心只有自己深陷于此。一股迫切想让对方被自己驯化的愿望油然而生,愈演愈烈,烧灼着社褚的灵魂。
机敏聪慧的生灵啊,想在它面前,再次发出同样的邀请。
想和它一起去更远的地方漫步,想被它更热烈地偏爱。
下一次见面,是在明天的清晨,在地铁站口,他与它即将再次相会。
明天明天,快快到来。
- END -
作者:四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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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轻柔地唤醒了我,我睁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爱丽丝那平静而美丽的睡颜。我梦想过很多次,如今就在眼前,我想上前,但是我没有上前。她的头发轻轻散落在枕头上,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她像是走了很多很多的地方,见了太多太多的人,终于在漂泊与无序间寻找到了安静的彼岸。她像是在梦中仍然感受到幸福,也许我骄傲地认为那是我给予她的。我轻轻地吻了吻她的额头,不愿打扰她的美梦。在这个遥远的小岛的酒店里,与她共度的每一个清晨都是我一生中最珍贵的时刻。我起身,想为她做一份能称得上惊喜的早餐。
我们的蜜月充满了无尽的浪漫和探险。有一天,我们驾驶着一艘租来的小船,在无边的蓝色海洋上航行,风大浪大,小船一晃一晃的,还有是不是溅起的水汽增添趣味。阳光在水面上闪烁,海风又时而渐弱仿佛轻拂着我们的脸庞。靠岸了,在一个偏僻的小洞口,我们铺开野餐毯,享受着美味的食物和清新的海风。我们相视而笑,没有言语也能感受到彼此的爱意。
那个夜晚,我们在星空下漫步。海浪轻轻拍打着岸边,星光在天空中熠熠生辉。我紧握着爱丽丝的手,感受着她的温暖,不急不缓地慢慢去游走着,从我们相互接触的部位开始,浸润整个心灵。她是一个多温柔的人,与温柔的人相处,我也平和了下来。我学会了更加优雅地表达,会照顾到她敏感的情绪。我们分享着彼此的梦想和希望,对自己,对未来,对不曾相互认识的过往的遗憾,和对在一起攻克难关的坚定。星星一闪一闪,仿佛那些星星在悄悄谜语,偷偷在为我们的爱情作证。那一刻,我觉得我们的心灵深深相连,我们的爱情如此纯净和真挚,风吹走了所有杂念,心中既有冷静的清醒又有荒诞的难以克制的欲望。
但在这所有美好的时光中,我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我们总是沉浸在这片刻的快乐和浪漫中,却似乎忽略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方。我们的谈话不够深刻。并不像我们在网上聊天那般。感觉不对劲,也许我或是她身上缺少了什么。
直到后来那个震惊的早晨,当我们意识到自己并非对方的所以为的人,所有的浪漫和甜蜜瞬间化为泡影。我迷惑地接过护照,这才发现了令人震惊的事实。那不是我的护照,也不是我的名字。我看向爱丽丝,她的脸上也露出了同样的惊讶。我们交换了一下护照,顿时明白了一切。
原来,我们不是彼此这次蜜月之旅的对象。
我和原本我计划见面的人相识于互联网,这是一个艰辛的过程。网络交友本身就比现实交友少了那点真诚,多了维持关系的困难。因此我非常感动于有这样一个女孩愿意陪伴我聊了这么多年的天。我们在网络上确认的关系,但直到这次计划旅行我们都从未见过面。
在机场,由于一场荒唐的巧合,我和爱丽丝误以为对方就是自己的网恋的对象,而我们双方真正的旅行和蜜月对象,此时可能还在某个地方焦急地等待着我们。本以为因为所有的异地的时刻都承受了太多的思念的痛苦,因此见上面的那一刻就决定放下手机,好好陪伴现实中的人。谁知所有的快乐、探险、甚至是每一次深情的眼神交流,都发生在错误的人身上。这是件遗憾的事情。也许非常值得后悔,也许不该后悔,每一种相遇,以什么方式相遇都有意义不是吗?
我们默默地收拾了行李,心中充满了难以言说的情感。我们彼此对望了最后一次,知道这段意外的旅程将成为我们各自记忆中最奇异、最美好的一页。这段蜜月,虽充满了浪漫,却最终只是一场美丽的误会。就让美丽这样静静地待着吧,去掩盖所有愚蠢的尴尬。
我会离去,她会离去,离去去寻找那个在往后的岁月里会一直坚守在我们身边的人,但这场插曲的记忆也不想抹去。等老来讲讲故事,让朋友们一起笑笑。我奔向机场,与此同时打开手机重新搜索着聊天记录,心想那个真正的她或许已经愤怒,难过,又或是失望。她或许还在等,也或许走了。谁知道呢?请在等一等,我在来的路上了。
作者:伊西多
分组:紫阳花
CP:文青x贺新郎(荷与晚香玉)
文体:小说
标题:《寥落雨》
正文:
脚底仍是湿冷,一如心底。湿衣搁上桌子,拎起来时领口摞了重重水气,吊在挂衣钩上。窗外雨声繁华。
走过街头,不觉得自己存在。身体切实熟悉如手指,心灵与身体隔膜如伞布内外。集市上人喊:下雨了!虾便宜卖了!他盯着苍青白奋力伸屈的虾,此刻他脑中的橘红蜷曲的虾与盆中呆子融合,胸腔中打转的心回到起点,记起自己的名字:贺新郎。贺。新。郎。与红相配,红得喜庆倦怠。
古人结婚也用青庐,而今不如古,一代不如一代!他撑一把紫、橙红与白交织的木柄伞,回望街头,无所思,无所止,灰淡的天空下一个华丽的贺新郎,修长整饬如骑士,鬓若裁,眉若画,窄窄的衣服把一条街穿成了剧场,男主角翘首企望,笑涡旋开,散尽如香。
门不是被打开的,应该是“被撞开”,但是,没有人的步子能收得比专业演员贺新郎更快。他大摇大摆,从容优游,眼光仿佛不经意地放在主人身上。
主人文青用中指轻轻抬了抬眼镜,从睫毛下扫视了贺新郎一眼。他盘腿坐在沙发上,还像平常一样穿着老头衫和大裤衩,膝头放着笔电,面前的茶几上放着半个西瓜和一把勺子,贺新郎一看就说:“文青,我们的70s青年怎么也不正儿八经吃午饭啦?这样可没法好好的教育我啊。”
“恐怕不止要教育你,还得喂饱你。”文青漫不经心地说,没有注意用词,更没有注意贺新郎嘴边加深的笑。“怎么搞的啊,浑身都湿透了,快一点,去洗洗——我去给你找几件衣服来。”
“方便拿要露得多的,能秀腹肌的吗?”
“没有那种衣服。”文青一口回绝,疑惑地问道:“你今天约了姑娘?”
“没有,但是想让你饱饱眼福,顺便听你夸我几句。”
文青眨了眨眼睛,这是他翻白眼的替代物。“对我开屏有那么好玩么?好了,快去洗澡。”他攥住贺新郎的手腕,将这个高个子的英俊男人推进了洗澡间。
贺新郎笑着弯腰蜷起身子,他来的路上适逢落雨,虽然势头不大,但也被淋了好一会儿,如今好像只挨冻的小狗。文青竟连羞愤的样子都不肯给他看一下,他想着,虽然“羞恼”这两个字和文青放在一起都显违和,但……难道那不会相当可爱么?
贺新郎褪下湿得最厉害的鞋袜,窄脚裤子和马甲,裸露出漂亮的肌肉。熟练地调到一个最舒适的温度,热水浇淋。先随意冲洗一下脖子,而后是肩背、肚腹、大腿、小腿,最后轻车熟路地握住早已翘得老高的玩意儿,撸动起来。
这事儿已不是头一次。之前他在文青也曾借用过洗澡间,起先讶异于自己的勃起,现在则放肆享受。他捻动马眼,将前列腺液和水抹遍整根红头涨脑的家伙,它愈发热切地蹭着他的手心,在他咬牙颤抖、回忆过往的时候……
海洋,雨水,河流。长久地一动不动地蹲,脚都麻木无知觉,勉强提动大腿,甦醒的脚钝痛在血管里,爆裂于一粒粒鞋底的小砂子上。风太大,不欲开伞,只好聊胜于无地立起未系带的伞,伞布呼啦啦地拍在脸上,雨滴啪嗒嗒地打在鬓边。紧紧蜷着,卷曲为一颗虾米,头颈肩背尽数湿透,痛苦与寒冷,与不分明的难以忍耐的感觉,日后回想起来接近于欲望,扎根脚底在小腿抽枝。被满足的欲望等同于幸福,未被满足的等同于欲望的肥料。然而谁能比得过无欲之人幸福?
有人幸福得令别人欲哭无泪,无地自容,他不是无欲之人,只是小男孩攥着一瓶泡泡水,气味爽鼻又暧昧。每次只吹出一个泡泡,站在原地欣赏赞叹,虹彩美丽,拢在手心里,即使碎裂,好歹触到,占有,说不定得到了一掌干涸的泡泡水也心甘。别人是一连串吹的小孩,笑着拍掌,每一个都花色炫靓,捏住这个,丢了那个,风飘飘然卷走大多,犹呆立原地,想像个鸭子般追回也嫌太迟。改不了这毛病,或者木已成舟,只好只笑,佯装骄傲,做白日梦,梦里有接连自己飞到手心的泡泡。不能全部捉住,就一个也不捉,宁可忍受贪婪,也要姿态好看。
起先他真会装样。指肚撂在嘴唇上,对着佳人喃喃低语,下垂的眼角也沾染笑意与星火。距离这样近,他的眼睛太美,活在那里该是多么快乐。狂蜂浪蝶忽略不了他,灼焦的翅膀横陈在桌子上床上,他冷眼旁观翅膀碎裂,泡泡飞舞,没有欲望的人是何等幸福!幸福得虚假,像天上星,只供给人几万年前的星光。
文青正在挑拣衣服。热夏租期已结,但秋日仿佛比夏季更热,虽然下过了雨,太阳还是要把人晒干,他找出一件料子很亲肤的本白无袖背心,四角内裤,想了想究竟不愿把俊美的贺新郎打扮成一个手里欠把蒲扇的大爷,从柜子底抽出一条毛边牛仔短裤,走过去敲敲门道:“好了吗?”
门内自渎的贺新郎骇然,要知道他脑中想象的正是跪在他脚底的文青,苍白的脸潮红着,嘴唇微张,这声音来得实在太是时候,他弓腰,精液射在虚空中文青的方框眼镜上。
“没——没有。”他尽量压抑自己声音中的餍足,高声回答,同时快速用水流将精液冲散。“阿青,你这么着急干嘛啊?这才几分钟就对我思之如狂了吗?”
文青又眨了眨眼睛。“衣服我给你挂到门口上了,饭在厨房,西瓜从冰箱里拿出来凉着。我先去打个电话。”
贺新郎擦干身体,大剌剌在门外套上衣服,因为文青并不在这儿,甚觉可惜。厨房里是酸汤饺子和笋干烧五花肉,还有一碗蒜泥,可能是因为昨天他和文青提到过想吃点辣而爽口的。贺新郎微微一笑,很愉悦地舀了一碗饺子,用笋干和肉蘸蒜泥吃。隔壁的文青不知道是在和谁打电话,也许是他的学生?“嗯嗯,我知道了。”
“是学生么?”贺新郎问他。文青摇摇头,说:“不是。”在他对面坐下来,也舀了一碗酸汤饺子。
“好吃吗?”
“美味。”贺新郎笑道,“阿青,你真是贤妻良母,很像我前任女朋友。”
“好吃就多吃点。”文青不理会他,“你太瘦,而且不肯好好吃饭。”他顺手从旁边薅起一把干净的勺子,往贺新郎盘里堆起一座笋干和肉垒成的小山。
“阿青,阿青,别加了!”贺新郎拦截不迭,认命地吁口气,继续往嘴里塞东西。“我倒很情愿被你的饺子噎死,但不想被脂肪和蛋白质撑死,而且要是我真死了,你岂不是要伤心吗?”
文青这下真的在眨眼睛了。“多吃点,”他慢慢说,“把你嘴塞住。”
贺新郎一下子想到了浴室,潮红的脸,方框眼镜的镜片上流淌白色的精液。嘴里的饺子噎住喉咙,他剧烈地咳嗽起来,好不容易把饺子咽了下去。对面的文青推给他一杯茶。“慢点吃。”他说,“以前也没见你吃相这么凶猛。”
他们见面时总是要吃东西,可能是延续了初次见面于餐厅的传统。文青闷头吃饭,独立于席上欢笑祝酒的各位,正要去夹硕果仅存的一个团团的狮子头,忽然听到有人拍手叫道:“大明星,总算来了!”
文青一向不关心什么流行风尚,也因此,他当时只觉得这个男人有双秀美轻佻的眼,神态带几分似笑非笑。桌上的人骚动起来,视线中心的美人却径直走到文青身边,说:“麻烦啦,让一下。”文青向旁边挪了挪,贺新郎拖来把椅子,刚一坐下,就迅速夹走了那个狮子头,还笑盈盈地说:“味道真不错哩,早知道老郑你这么有品味,”他目光扫了一圈桌边的人,最后将目光落在文青身上,“我就早点来了!”
熟悉起来是之后的事。当晚贺新郎喝得微醺,言笑晏晏,和桌上每一个人碰杯。到最后轮到文青,他摆手道:“我酒量不好。”
贺新郎却一定要他喝。文青不堪其扰,只好接过杯子,抿了一口,一饮而尽,用袖子擦了擦嘴,手撑住桌子。贺新郎已经坐了下来,撩起眼皮,笑着望他,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见文青身子晃了晃,倒在他身上。贺新郎又惊又好笑,拍了拍他,说:“这位……”转头问道:“他叫什么来着?”得到回答后继续叫道:“文青。文青!你酒量真够可以的,哈哈,抱……”话犹未了,文青的手扒住他肩头,几乎把贺新郎从椅子上压下来。他勉强支持着挺身,和贺新郎面对面,方框眼镜后眼神呆呆的。贺新郎觉得心中一跳,嘴里才接上那个“歉”字,文青哇的一声,把饭菜全吐在了贺新郎华丽的衬衫上。
做了朋友之后,文青总结对贺新郎的印象,是:“漂亮。高傲。轻浮。像只蝴蝶。”贺新郎托着下巴懒洋洋说:“阿青,你那时候和我才第一次见面,怎么能说我轻浮呢?而且你不肯多看我一眼,怎么好意思说我漂亮高傲呢?”
贺新郎确实觉得文青漂亮,他听到文青不喝酒时,想:“逼这个杏仁眼喝酒试试看。”文青抬起眼看他时,他不禁注意到那浓长的眼睫。他没办法换衣服,只好提前走开,顺带带走了还在昏睡的文青,给他留了电话号码,叫他请自己吃饭。文青做了火腿芝士焗土豆,请他来自己家里,贺新郎给他买了很好的茶叶,自那以后,他们渐渐的成了朋友。永远都只是这两人吃饭,贺新郎当时交了位女友,文青只知道她叫雪霏,是个多病的女子,不久后,贺新郎也和她分手了。
现在,他俩仍旧面对面吃饭,蒜泥快蘸完了,盘里只剩几块笋干,贺新郎连盆底一点酸汤也喝得干干净净。他笑道:“下次去我家吃怎么样?你想吃什么?”
文青的手指搭在桌面上,有点直直地盯着盘里孤零零的饺子。他的手指又细又白,骨节分明。他嫌弃贺新郎瘦,其实自己才是瘦的那一个,怎么吃都吃不胖。“做点蔬菜吧。”他说,忽然转头听了听窗外,说:“下雨了?”
“确实。”贺新郎瞧了瞧外面,笑道:“我得走了,今天下午打算看看我的剧本,别留我,在你身边,我真是什么都做不好呢。”他从椅子上站起身,走过文青身边时顺势拎走他肩上搭着的过大的外套,“不介意我拿走你的衣服吧。”
“拿走,记得好好地扣扣子。”文青吃掉最后一个饺子,说:“门口那儿有把伞,别忘了带上。”
紫色底子的伞上面描绘了大朵的雏菊和郁金香,是不可折叠的木柄伞。“真漂亮。”贺新郎把它拿在手里,撑开转了一圈。他转头对文青笑道:“明天见了。”
文青点点头,说:“再见。”
明天就是另外一天了。今天看到的他,是限量版的他。而且说不定明天还有更好的。更好的朋友形象。贺新郎握住门把手,感到倦怠又希冀。
他以脚跟为圆心,转过身来说:“阿青……”文青正好也出口道:“贺……”两人同时住口,又同时张口道:“你先说吧。”“我先说。”
贺新郎的嘴边浮现出浅淡笑影。“那就我先说咯。”他拉长声音,飞速在脑海中措辞,最后说出口的却是最笨拙的话语:“吃完饭一起出去玩儿怎么样?我最近很想和你到鬼屋冒一下险。你要和我说什么话呢?”
“可以出去玩。”文青回答,“我想说……贺,你了解女孩子,告诉我,她们喜欢什么戒指?”
我不会叫每一个人去看黄昏的海,所以你对我也未免太冷淡了。何况这对我来讲也很特别啊。我从来没有叫谁去看过太阳雨,看过这么大的团栾的夕阳,酡红得和那晚你的脸一样。但你知道么?我爱你的冷淡。
我犹豫过一会儿。我喜欢雪霏的温情、和平,她躺在我身下的时候,既是水又是杯皿,盛满了似水柔情。她比你要爱我多了,喂,你爱我么?但我所祈求的并不是别人的爱啊,这种东西,勾勾手指不就应有尽有吗?
除了你之外我别无所求。但我不会永远爱你的。天幕上的紫色在模糊的交界线上洇染,与碧清的无边的海只遇会了这么一次,我所求的只是这个而已。然而人的欲望无穷无尽,在这一点上,有时候我还真不大相信自己呢。
我曾经对自己说,我永远不会真心实意地爱上哪一个人。爱的真实与否,我当时以为我自己看得明白,搞得清楚。我们无法直视太阳……除了这海上的夕阳。
贺新郎把伞又转动了一圈。“爱染。”他掀动嘴唇,念出这个名字。“你女朋友。或者说,你未婚妻。阿青,”他笑道,“你瞒得真是密不透风——”嘴唇微微上钩,他似怒非怒地一笑。“一个月后要回国了……这么样的金屋藏娇,是个怎样的美人儿啊?”
文青从桌子上拿起手机,翻了几翻,递给他看。
是一个美人,长眉连娟,媚眼如丝,小巧巧的鼻子,黑发掩映着红唇露出一个淡而不可忽视的笑。贺新郎见过无数个女人,在她们当中她也是数一数二的窈窕。踏着一双红色高跟尖头的长靴,皮肤不算顶白,胜在气质、神态。他的手指搁在她眼睛上,想道:想不到我也有这样的时候。
他将手机还了回去。他对文青说,不要素圈,不要碎钻,最好不要钻石,换用更打眼的宝石。色泽浓丽,光彩照人的。
说话时,贺新郎感觉自己的下体又有抬头的趋势。面对这么一个即将成为别人的丈夫的男人!“你认真考虑过么,阿青?你是认真的?你知道结婚代表着什么?你觉得她就是你一生的故事?你何必不告诉我呢?”这些话吐出口,变成了红宝石、欧泊石、金绿宝石、亚历山大石。他想起浴室里的欢愉,潺潺的水声犹如落雨。从西边起,烟灰色的云卷了上来,整个世界都变成了灰紫色。
“阿青。”走之前他笑道,“这都几点了?你占用了我看剧本的时间,我也想刁难刁难你。”
“我有一个朋友。就叫他H吧。他爱上了他的朋友,假设——”
“这个朋友是你么?”
心脏訇然作响,贺新郎都未发觉自己何时欣慰地笑了起来。他一边禁不住地要笑,一边死死按捺住自己不安分的嘴角。“你凭什么这么想呢?”
“你有时候有点儿孩子气。”文青慢慢地说。“你因为我没有和你说爱染的事觉得不舒服,我看得出来。贺。我这一点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解释——除了这个,你这么骄傲的人为了他,H,问了我,你的态度其实已经很明显了。你不是那种为了赌气屈就的人。贺,这么说挺不好意思,但……”他抬起眼睛说,“我总是会为你开心的。”
贺新郎想道:我比他懂得爱情吗?我们不懂得生活照旧要生活,生活比爱情复杂多了。
整个夏天雨水寥寥。而现在,樱桃树鲜绿的叶子发黄,蝉高栖枝头嘶叫。秋天的气味在发酵,雨声颤动如琴。那湿冷的声音,湿冷了我的心。
反正季节是无穷无止的。说不定你在几千几万年前就醒来又睡去了。贺新郎站在浴室中间,漠然地撸动阴茎,射在镜子上。他把全身擦干,把毛巾丢在衣架上。
在楼下的时候,他希望自己拿走了文青的唯一一把伞,而那个人又因为突然意识到,或者只是莫名其妙,追下来找他。他希望那个人和自己一样淋透了,淋到感冒发烧。他想看到他只穿着拖鞋和睡衣,站在雨中的样子:脚底浸湿了,被沙砾硌得苦痛。他随手捻起镜子上的一点精液,抹在唇上慢慢舔舐。假如面前是他该多好啊!假如自己是他,那也不错。
但是贺新郎知道事情不会到这为止。
他所需要的只是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