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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的名字叫徐鑫,住在悬浮星第三区,是一名普通的高中生,没有交过女朋友,每天都按时上下学。
我不抽烟,不烫头,不喝酒,不讲脏话(线上除外),不打飞机,是戒色吧的8级大佬(据说戒色吧在2000年左右出现,距今已有250多年的历史了),猛男必看的歌一定会停, 最喜欢的电影是一部老片《这个杀手不太冷》,对没错他到现在为止还是西红柿最高的新鲜度。我上了床,马上玩我的小米mix258,绝不把有趣的番剧和漫画小说留到睡醒后。认识的朋友都说我很正常。
我现在正在学万有引力,如果你认识牛顿,请你把他的qq告诉我,我有事问他。
2:
事情还得从前几天说起,那是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我无聊的躺着床上,我一个不小心,我的小米mix258就从我的手中滑落了,当时我的眼神一下子就变得犀利和严肃了起来,唉!我没事,小米mix258是空气屏,唉!就是玩!
不过我还是有一点点的顾虑与担忧,我才几天没那个,就变成这样了吗?这可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啊。
看来,是时候那个了!
我在床上,让我的小爱同学给关了门,然后进入了家里的网络中心,启动了其中的一个按钮,顿时上面一阵的波点,过了一段时间,恢复正常,我暗暗自喜,看来今天又成功了,至少1小时内没有网络监控了。
我把小米mix258的空气屏放大,同时切换到win33版系统,输入了258位数字和字母的密码,整整输了10分钟,期间错了1次,我心想,看来还是要继续加油啊!什么时候可以把我的错误为零啊!
终于经过漫长的等待,屏幕终于启动了,我也开始了新的动作,大概是这样的。……经过我20分钟的解密,手机中的密码才真正的解开面纱。
我随手打开了文件中的那个学习资料,我有点纠结今天到底要看什么呢?要和那个老师学习呢!
此时昏黄的屏幕前闪照我的面容,那是和平常不一样的我,此时的我是多么多么的疯狂,我今天就算天灾来了,我也要把这件事办了!
只见我在屏幕前有规律的抖动了起来,经过几分钟的漫长时间,我发出了一股长有力的声音,啊!~~~~~~!~~~~~~!(削到手了)
说那时迟那时快终于把一个苹果给削好了!虽然受伤了,不过一切在我的掌心里。
我把苹果吃完后,小米mix258竟不知怎么回事,一时间到处放电,我在电流的刺激下在重复坐着刚刚的那个手势,大概是这样的……
做完了后,我竟然不知不觉间从床上飘了起来。
什么,只是一个贫困高中生,啊呸,普通高中生的我竟然是隐藏在都市里的穿越一族,并且已经穿越了2次,第一次在牛顿的帮助下成功觉醒了万有引力,因为改写了时间被莫名其妙的力量带到了,这个地方,今天才成功解锁封印。
3:我叫徐鑫,是一名普通的高中生,你们见到牛顿时候,请告诉他,救我!因为我被绑架了,需要把1000块钱打到34242000011175689这个账户里。
或者帮我付钱,我可以觉醒你体内的洪荒之力,让你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
第二位9.9折,哦,亲!
4:好吧开个玩笑,我并没有被绑架,我只是被这个星球的最高机关给请去和茶了。
在和他们经过了一段长时间的探讨后,终于答成了一个正常的答复(我是有底线的一个人)。
我徐鑫,一个普通的高中生,从现在开始就是超能陆战队2258级的新生了,相信不久的将来就可以成为一个合格的万有引力超能力者了,你们现在可以给我资助点学费,当我成功了那我会和你们联系的,报答你们的。
5:我叫徐鑫,好吧我承认了我其实并没有想过报答你们,可是你们必须相信我,我是万有引力超能力拥有者,和牛顿的关系超铁的。
6:主任这个病人的病情好像又加重了呢,我们该如何适好,一个刚入悬浮星医院的医生说到
加大剂量,密切关注这个人。
等年轻的医生走了以后,老医生还在喃喃自语,徐鑫你到底是真疯还是假疯啊!
他手里紧紧握住一个相框,牛顿和徐鑫站在一起!
作者:巫念桃
免责mode:笑语/求知
*一些新的尝试(试图逃避)(其实是拉窗帘以为是老鼠乱窜,被吓到后的产物)
拉窗帘,听到窸窸窣窣声。以为是老鼠乱窜,吓了一跳。我大抵是有些魔怔了。我往仓库角落放了夹鼠板、粘鼠贴,上面撒碾碎的饭粒。某天夜里,我从梦中惊醒,五感尚处于混沌不可用的状态,只觉得手底下撑着的不是硬床板,而是黑的漩涡,软的、空的、绵的,像伸进雪花屏里。说不清颜色的点、线、面在黑里闪着(我努力瞪大眼睛辨认颜色,隐约感觉到了,颜色却在舌尖遛弯打转)。黑的边角处传来嘤锐的叫声,把我从漩涡里拉出来,黑渐渐褪去,吐出杂乱堆叠的货箱。月光透进来,我感到冷,伸手一摸,被子掉到了地上。
叫声还在继续。我想定是夹着老鼠了,但不想理会,省得恶心人。翻身用被子捂住耳朵,只是那声音终究在耳边刮着,叫人睡不着,我回味起刚刚的梦。那不是什么好梦。介甫靠过来——梦里他形影绰绰,靠近了,面容像是被人哈了一口雾气,看不清楚,再近,整个就扭曲了——他低着声音:“……(我只望见他张嘴,露出尖且白的牙来),拿货去。”去哪儿,拿什么货,梦里我努力张口,却发不出声音。我跟在介甫身后,他走在前面,按下遥控器,卷门吱吱呀呀打开,开到一半锈住了,他弯着腰探进去,在里面站定了,道:“进来吧。”声音柔且空。
我平日算是住在仓库里,里面有什么我闭着眼都能摸出来。但此时却有点儿怵。光停在卷帘前,里头黑黢黢一片。介甫就站在卷帘后面,脚尖朝向我。我在外头站着,他的头恰好被卷门挡着,这么看着,他的头好像被卷门绞掉了,咕噜噜滚进暗处,在地底下向上看着我笑。
“进来吧,要等急了。”
我弯腰探身进去,眼睛适应不了骤然的黑,短暂地失焦,待我回过神,没看见介甫,正想叫他之际,我感到有人推了我一把,回头时,介甫的面容已经贴着我的脸——依旧看不清五官,好似一团白雾,我感觉他正笑着,朦胧地、不明地笑着——骇得我后退一步。
“你怕什么。往前走就是。”
他的声音从我脖子后面传来。
“你走前面吧。我不知道地方。”
介甫走到前面,我跟在他身后。在仓库尽头,一处我未曾注意的地方,他停下来。“怎么不跟上来?”
“我总觉得有东西盯着我看。”
“是老鼠吧,这里老鼠很多。”
“从哪里来的老鼠?”
“不知道,许是地底下钻出来的。”他像是想到了一个很好笑、又不得不憋住的事情,脸显得要笑不笑,有些滑稽。
“你放老鼠夹了?”
“放了。”
“夹死老鼠没?”
“也许夹死了,也许没有。”
“你该去看看。这里的老鼠聪明,夹死一只,再想弄死第二只就难了。”
“我以前也在仓库里睡。”
聊着聊着,我放松了精神,走到介甫后面,探头看了看。介甫蹲下,摸索了一会儿,不知按了什么,只听见“吱呀”一声,地面翘起一块木板,现出一个向下的楼道。
“货在下面,你跟着我,小心点。”
介甫一步步下去,走得安静又沉稳,游刃有余。那陡且窄的楼梯对他而言不算什么。我小心翼翼探出脚,一步一个吱呀,好像木板随时要塌了。我随介甫一路走,一路只能听见我自己脚下的声响,自进了这里,介甫便不再开口。我感到害怕,叫他的名字,我感觉到他停下来,停在一个离我并不是很远的地方,不出声。我一个趔趄向下摔了几步,再不见他的身影。此时我已经在惊醒的边缘,我看不清下面,但能感觉到楼梯一直向下延伸,没有尽头。我听见老鼠的吱叫。
我彻底惊醒。
已是白天。
被子掉到地下。我感觉自己的肩膀硬得厉害,想是晚上冻着了。下床去看夹鼠板,只有一条细细长长的尾巴,干了的血印子。昨天晚上的老鼠弃尾逃走了。
我走出卷门,介甫已经站在门外,手里拿着两个铁盒、两个罐子。他把其中一个铁盒和罐子递给我。打开,里面一个格子是豇豆炒猪肉,有零星的蒜末。一个格子是压实的白饭。汤是大骨汤,有一块僵死的排骨,两块白萝卜。
我来这里月余,工作是看守仓库。每日三餐都是介甫送来,偶尔我们聊一聊。每天他提着食物从一条路上来,又带着洗净的餐盒从那里离开。偶尔我也走一走那条路,突发奇想地,从前从未有过这样的念头,那一刻有了,按耐不住全身的激动,没走几步,遇见介甫。他停在路中间,瘦削而白皙,我初见他时,他看着我,说好像看见了刚辍学的自己。他给我介绍这份工作——他自己也做过。“很简单,只需要看守仓库就好。包食宿,虽然条件艰苦些,但比没去处要好。”我狐疑,问他多大,他说三十多。三十几?忘了。他看着真不像三十多的。
他站在那里,盯着我:“怎么跟来了?回去吧,仓库没人看,货会被老鼠咬。”
我的手机就是被老鼠啃坏的。睡前随手放在地上,早上醒来缺了一角。介甫拿去修理,尚未归还。
“那麻烦您给我带些药老鼠的药来,或者捕鼠器。”
我回到仓库,回到硬板床。
我同介甫讲这个梦,他只是咧嘴笑笑,低头抿了一口汤,露出一点白且尖的牙来。
“梦里,你说你以前也在仓库里睡,真奇怪,我怎么会做这个梦。”
介甫叼起一块排骨,用白白尖尖的牙撕下一点肉来:“我以前就睡在你现在睡的床上。”
“快些吃,吃完去送东西。”他放下碗朝我笑。
作者:夜雨
评价:无言
(不光滑铲了,写的还不好。)
仰脸看天,天上是蓝色的太阳。
左右岩壁直冲天去,高得将天空逼成一线。那日光便从这一线间洒落下来,落进古天的眼里。
这里是火星上的水手谷,首次在1972年由水手九号发现。这深约两公里,长度则达八百公里的大峡谷形成于三十五一年前的地质运动。那惊天动地的一瞬间,扑天盖地的水汽从裂缝中来,旋而凝结,旋而瀑流四野。
火星从前也有过生机勃勃的时候吧。古天这么想着。
借着绳索,古天在岩壁上跳跃着。
双手攀上岩壁,古天的双脚猛然一蹬,跃上平原。
火星上常见的荒原景象,风随意地游荡着,带起灰尘。地面上一片铁锈红,这是氧化铁的颜色。
几座风力发电机静静地立在地面上,扇叶已经不转了,大概是出了什么故障。
古天跳了过去,修理了起来。他的手虽然套着手套显得大而笨拙,但是有条不紊,显然已经修过不少次了。
漫长的光阴没有给火星留下什么,除了一片荒芜。不管是几十亿年,还是几十年。古天想。
风力发电机重新开始转动。他站上电梯回到他的家。
水手号峡谷中,有数个洞穴,其中仍保有着一些水分,且受地热影响,温度也比较适宜,可以作为基地。夏天时,这里甚至会有咸涩的液态水流动。这在火星珍贵无比。
隔离舱中,他把隔离服轻轻脱下。
基地明亮如同地球上的白昼。左右两侧的蔬菜培植室中,人造阳光亮得刺眼。早中晚三个时候,培植室中央的喷头都会探出来,带来如纱般的水雾。那一瞬间,培植室中的植物都像是迎来了春天。
在一个人的时候,他开着火星车在平原上跑着,带着数个月的口粮,就像上古年间远行的人。荒天古原,苍凉寒寂,可对他来说,这片土地就像母亲。
而他已要沉睡。吃完最后一顿饭,他走向冷藏室。
一阵睡意袭来,他的眼神逐渐涣散。
仿佛走向死亡,他陷入沉睡。
时限是,两百年。
……
“太阳系舰队,火星列队,军号PXL7110,列兵,向您致敬!”
面前的人站着绝对标准的军姿,一丝不苟地表达着他话里的敬意。他的眼神清澈,腰挺得笔直。
古天有些疑惑地晃了晃头。周围依旧是火星基地的样子,只不过老旧了不少,还有许多人站在两侧,仿佛在列队欢迎他一样。
现在是怎么了?古田有点奇怪于他们的行为,而更奇怪的是,他们虽然长相、身高各不相同,但那些眼神所传递出的东西,却都是相同的。
清澈、自信与一抹狂热。
“列兵PXL7110将为您引路。”
“鉴于先行者的冷藏后的身体状况,我们将采用计划2。”
“空落舱准备。发射。”
一阵阵雷声轰然而来,仿佛一条巨龙在头顶钻动,沉闷而恐怖。
冷藏室顶部的金属开始扭曲,最终被破开。
一座两米多高的金属罐立在了地上,舱门缓缓打开,透出一抹柔和的白光。
古天被人搀扶着走进了这所谓的空落舱。舱门随之关闭。
古天感受到了一种奇异的凝滞,但一会就消失了。三秒钟后,空落舱来到了火星表面。他们上升得很快,脚下的火星赤原不断扩大,壮阔无比。一座太空堡垒遮蔽了大半块天空,面积恐怕有几个城市大小。古天有些吃惊。
空落舱喷出迷人的火焰,飞速向那座堡垒靠近。
“你是英雄。”面前的魁梧男子这么对古天说,“英雄在铁铸的平原上生存,这多么具有诗意。”
“现在是什么时代了?发生了什么?”古天问道。
“现在是2376年,人类终于进入了太空时代。”
“21世纪经济的高度繁荣与技术的飞速发展使那个时代的人们丧失了探索宇宙的欲望,沉沦于娱乐与商业化之中。后来,则是经济危机的全面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也随之启动。这一次世界大战没有人是胜利者。各国耗费了大量资源,却不过堪堪自保。那场战争打了三十年,之后又为了摆脱战后恐慌与重建经济花费了三十年。自那之后,人类才重新获得了向前看的勇气。那段时期,人类第一次认识到了自己的渺小,却也同时明白了蚁积通天、愚公移山的勇气。时代又向前了一步。人类获得了新生。”
“你一定观察过他们的眼神了吧。现在的人类,已经完全不同了。”
“今天,就请您来看看这愚公移山的奇迹。”
“轰”,数百颗流星向下坠去。长长的尾焰划过黑暗的天际,美丽无比。
“小行星的撞击,会给火星带来水和氧气。”
突兀地,在古天眼中,火星的地貌发生了变化。
原来的平原隆起了高山,原来的峡谷开始合拢,而新的裂谷也在不断形成。
“我们在火星的板块交界处装上了反物质驱动器,整个大陆都在被我们推动,以火星婴儿时期的速度。”
火星上,一个个火山生成,一条条裂谷也在不断形成。岩浆伴着水蒸气从地底喷出。早几十亿年就停止了的地质循环重新开始。岩石熔化,释放出大量二氧化碳,重新补充回空气中。
“我们运用反物质能量,将火星地核重新加热。地热能会重新到达地面。地下水也会重新开始流动,参与水圈的循环。与此同时,火星的磁场也将恢复,太阳风对它的影响将会微乎其微。这将会使火星上的气温上升至五十度,两极的干冰层将会首先气化。其下的水冰层也会开始融化,接着在盛行风的吹拂下向四方流去。”
“原来的荒原会长出花朵,原来的谷地将会形成河流或海洋。对了,忘记说了,大气生成器将会同步到达地表。对大气的改造完成后,我们即使不穿隔离服,也能够在火星生存。”
“或许是几十年后,火星就将完全不同。”
“火星上的先行者啊,这就是我们要给您呈现的。”
古天看着他的眼睛,陷入了沉思。
这是人类历史上,上游与下游的人类的相望。
古天的心里说不上高兴,也说不上失意。
现在是足以被称为滚烫的历史。和记忆里的地球重合,火星或许也会成为宇宙里的一个热点。
火星上销声匿迹亿万年的水汽终于出现在了地表。火星的春天,终于要来临了吗?
文:鹤野
评论:笑语/无声
我小的时候,也在家里养过小动物。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在年幼时都会对宠物有非同一般的热情,反正我是这样的,而在可供挑选的宠物类别当中,我最喜欢兔子——我已经不记得这种强烈的“喜欢”的来源了,可能源于动画片里频繁出现的兔子形象,也有可能源于它相比起猫猫狗狗更加奇特的外表特征,总之我缠着父母,说我想要一只兔子,我就想、只想要一只兔子。
母亲爱干净,不愿意在家里养小动物,但母亲在一所小学中办寄宿点,拥有一间临近学校的空旷房屋的使用权,她告诉我我只能把兔子放在那个房子里,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然后我如愿以偿地得到了我的兔子。
我依旧记得母亲将它带到我面前的情景,一团白色的绒球在蓝色的笼子里晃来晃去,小小的,软软的,比我的两只手大不了多少。我隔着笼子看它的时候,它也会看看我,红色的眼睛一动不动。我把它放出来,想要学着电视里抱宠物那样的姿势抱着它坐在椅子上,可是我一打开笼子它就飞快地窜出来,“嗖”地一下钻进了桌子底。当时已经接近傍晚,我们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回家,或许是因为第一天接触这个可爱的小生命,我们都不愿意用粗暴的方式把它赶出来,我和母亲尝试了敲打桌子的“威逼”和摆出萝卜的“利诱”,但都以失败告终,最后父亲率先感到不耐烦,他向桌子底下伸出手,粗糙黝黑的大手攥住了白绒绒的身体,兔子挣扎了一下,于事无补地被拎出了桌底,然后被塞进了笼子。
年幼的我对于喂养这只属于我的小兔子有着高涨的热情和过于敏感的心思,因为担心它在室内被闷坏了,于是我就把笼子提出去,打开门,让它在室外的草地上跑动。路过的同龄人总会投来或奇怪或羡慕的目光,但无论是哪一种都让我感到紧张。于是我蹲下来抚摸我的白兔子,含混地回答那些大孩子的问题。它已经和我熟悉了,不再抗拒我的触碰,只自顾自啃着草茎。它在进食的时候往往支着耳朵,两只尖耳呈四十五度斜角,而如果我在这时抚摸它,它的耳朵会乖顺地顺着我的动作慢慢伏下来贴在后背上,变成一个浑圆的白球。
我们度过了一个很愉快的下午。傍晚时我们又要离开,于是我打开笼门,它却似乎不愿进去。我站起来挪动脚步,它居然也跟着我一起移动,我退一步,它进几步,鼻尖在我的红色小皮鞋前端嗅来嗅去,我倍感惊奇,巨大的惊喜和满足感填满了我的胸腔,这种欢乐的情感充斥着我的大脑,像迷幻剂一样让我感到一阵飘飘然。我将它送进笼子里,同以往一样不舍地离开了,下一次,我想,我们还有下一次相处的机会。
我并不知道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它,后来再去探望兔子的时候,我只觉得它好像长大了一圈,跑起来更快了一点,耳朵更难抚下去了一点,母亲在一旁看我追着兔子,脸上露出一点古怪的表情,我看看母亲,又看看兔子,还以为是我没及时打扫它留下的排泄物让母亲不高兴了,但她却问:你不觉得这只兔子有哪里不一样吗?我愣了一下,摇摇头,然后母亲说:原本的那只兔子被冻死了。现在这只是她为了安慰我,特意上街新买的。
我看着手心下拢着的,新的兔子,难过的情绪后知后觉地涌上来。我想起它跟着我到处跑的白色身影,难过地想着:我们才刚熟悉彼此不久,我的第一只兔子就离开了我。
对于第二只兔子,我其实并没有太多清晰的印象,大抵是因为生活上的忙碌,母亲带着我在各个补习班之间辗转奔波,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带我去看望它,等我们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那只蓝色的笼子已经空了。
笼子的门是上下移动的推拉门,第一只兔子因为体型较小,似乎也不那么有力气,所以一直好好地待在笼子里,但是第二只兔子明显比它有力得多。那间房子位于一楼,阳台下方横着一张长板凳,在我们的猜想中,那只兔子用鼻尖顶开了门,跳上板凳,再跳上窗台,然后从防盗网的空隙里跳出去,跑进学校里,不知所踪了。
关于这只兔子,还有一个有趣的后续。大概是一年或者几年后,我在距离那所学校不远的少年宫里上舞蹈课,不大的孩子在课间时总会聚在一起聊天,某一次我们提到喜欢的动物,有人说自己家的阳台上有小鸟筑巢,有人说自己家里养了两只小狗,这时有一个小女孩说起,他们学校,就在她的隔壁班,有一天上课之前,同学们在讲台下发现了一只兔子。我们都大为震惊,毕竟兔子不是像流浪猫、流浪狗一样比较普遍和常见的,那可是一只兔子啊。我脱口而出说道,这怎么可能呢?她看着我笃定地说,她亲眼看见的,就是一只兔子,一只白白的,胖胖的兔子。我暗自吃惊,心里将它当作一个遥不可及的都市传说记下了,这只兔子的故事也会在未来被我当成茶余饭后的小故事讲与他人听。而后来我将这个故事再告诉他人时,忽然想到一种可能性:那个女孩就读的学校,正巧就是和那所大房子相近的小学,也就是说,那极有可能就是我的第二只兔子,那只仿佛精怪一样忽然出现又消失的兔子,也许曾顶开一扇蓝色的小门,然后跳上低矮的水泥阳台,毫无眷恋地扑向它的自由。
再说回当时的我,那时我因为失去了第二只兔子倍感难过,因为它消失得过于突然,于我而言就是更加难以接受的事实。于是我缠着母亲,央求她再给我买一只兔子,母亲被我弄得烦了,最后像是为了打发我一般,挥挥手答应了下来。
我拥有了第三只兔子,我不记得它和之前的两只兔子到底有什么区别了,大概是体型更大一些?脾气更古怪一些?总之,我将我强烈的情感,我所有的遗憾倾注在它身上的时候,它对我置若罔闻,只把毛绒绒的屁股对着我,抱着它的胡萝卜静静地啃。我一遍又一遍地蹲下来,抚摸它的耳朵和背部的绒毛,但它似乎不习惯甚至讨厌我的触碰,总是挪来挪去地躲开。我的耐心逐渐消磨殆尽,然后发酵成另一种情绪,后来兴许是因为它吃饱了,连我伸过去的胡萝卜都爱答不理,我突然愤怒了,第一只兔子缀在我身后跑的模样又浮现出来——你怎么能不理我呀,我想,我这么喜欢你,你怎么能不理我呢?于是我几步跑过去,拎起它的耳朵,把它重重地甩了出去。白色的兔子飞出去撞在墙上,想一块被摔到案板上的年糕。然后它掉下来,跑了。我追上去,在母亲房间里抓住了它,我听见一声古怪的声响,似乎是从它的腹腔里冲出来的声音,这是兔子叫吗?我不知道,总之我抓住它,然后抱起微微发抖的兔子,把它装进笼子里,用铁丝固定住,然后离开了。
几天之后,母亲告诉我,那只兔子吃不进食物,缩在笼子里也不动,总是发抖,排泄也失去了规律,她说了一会,露出一点不耐烦的神色,又不说了,摆摆手让我自己去照顾自己闹着要养的兔子,于是我去了,抱着一点愧疚去了,但是这点愧疚就像那恐怖的情绪一样来得莫名其妙又飘忽不定,我在笼子边蹲下,摸着它毛茸茸的背,沉默了一会,回头张望几下,趁着母亲没往这边看的时候,托起它来,小声地说了句对不起。
又是几天之后,我的第三只兔子死了。母亲将它的死讯带给了我,我应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母亲盯着我看了一会,说不会再给我买兔子了,我也只是点点头,然后洗净了笼子,把它收进了落满尘埃的角落里。
作者:江橼
免责:笑语
正文:
“人性一个最特别的弱点就是:在意别人如何看待自己。”
阿米是个漂亮的女孩儿,从小就长得像洋娃娃,所以问题出现之前大家对她的评价都是:看起来柔弱又乖巧的好孩子。
那时候阿米也在尽力让自己表现得能对得起这一评价。她的衣柜里只有裙子,她每天都要花半个小时打理自己的头发,甚至于对着镜子练习露出八颗牙齿的微笑。
但怪物再怎么伪装,都无法变成人类。
那天,还在念小学的阿米失手将一名高年级的男生从窗边推下去后,她察觉了自己体内原始本能的觉醒。
她的力气很大,即使她看起来很瘦弱,但却比普通成年男子还要大力;她拼命地想要掩盖这点,即使她哭得像只无辜无害的兔子,在旁人看来也如同低吼地猛兽。
从那天起,大家对她的评价就变成了:看起来很柔弱但实际非常可怕的坏孩子。
受排挤时间久了,阿米也逐渐麻木。她开始放纵自我,朝着大家评价的方向一步步走去。
如今已经三十岁的阿米正穿着快递公司的工装,干着额外跑腿业务。在父母意识到大号练废了以后,阿米又有了一个妹妹,她虽然不怎么关心父母了,但还是很喜欢妹妹的。
可可爱爱身体又不太好的妹妹又没做错什么,她不过是替自己来满足父母那无聊的虚荣心而已。
阿米虽然赚的不多,但她总是留下大半给妹妹买好吃的和漂亮衣服。
外面正下着大雨,她坐在车里一边赶路一边算计着还差多少钱凑够给妹妹买生日礼物的钱。妹妹说,十八岁生日礼物想要一个大牌包包,阿米满口应下,却在回租住的地下室后忧愁长叹。三十万块的包,她去哪儿凑钱呢?
为了这事,她一连忧愁了半个月,快递公司的同事终于看不下去给她指了条明路。
“你也知道,咱干快递的一年到头挣不到几个钱,还要因为各种投诉、退件而扣奖金。”同事抽着阿米不认识牌子的烟,啐了一口资本家,接着说道,“反正都是送东西,我这儿有个兼职正缺人呢,你要不要来干?”
“钱多吗?”
“那得看你碰上什么单子了。好活儿一次百八十万,孬点的怎么也有个几千块吧。”
阿米不傻,光听这超标收入就知道肯定不是什么遵规守纪的活计。但她不在乎,反正所有人都觉得她是坏人,有朝一日肯定会被处以极刑,不如就直接坐实名头好了。
阿米没再犹豫,搭上了同事这条线。
当晚,就是她赚外快的第一单。
“你要想活得长久,就听我的。”那天也是个下着雨的深夜,同事开着一辆她从未见过的改装面包车,行驶在荒无人烟的荒林中。“第一,不去探究单主的身份;第二,不好奇‘邮寄’的东西是什么;第三,时刻谨记你只是个邮递员。”
阿米听得云里雾里,顺势点头应下。随后,车停下了。在没有任何标记物的地方,同事停下车,带好口罩穿上雨衣,并用帽檐遮住双眼后未熄火就下车了。
几十米外,两名打着黑伞的壮硕男子将一用巨大号黑色垃圾袋装着的长条形物体交给了同事。
同事将物品扔进车内,脱下雨衣后从后座钻进驾驶室。
“那是……”阿米越看那形状越觉得熟悉,下意识开口询问,可话还没说完就自己憋回去了。
因为她忽然看到那成条物品动了一下。
同事自从上车后再没说过一句话,连带着阿米也不敢吱声。三个小时后两人驶离省道,在荒野间又艰难行进了半小时后,终于看到了此行的目的地——水库。
一如阿米小时候在老家山沟沟里见过的那种拦山水库,破旧、偏僻、无人管理,正是抛尸的好地方。
此时雨已经停了,同事给阿米一个眼神,让她去把货物扔了。天天在快递站见面,熟人都知道阿米力大如牛,一个不高的小姑娘能干一个男人的活儿,工资还低,老板最喜欢了。
阿米听从安排,开车门,将长条货物抗在肩上,多走五步,将其抛进了浑浊地水池中。
水花和气泡都没冒多少就沉下去了。阿米站在边缘望了两眼,返回副驾驶。
同事点根烟,冲着她笑道,“什么感觉?”
“软乎乎的,还热乎。”她知道,那人还活着,但快要死了。
“知道就好。”同事自认不是人生导师的料子,不多说话,一切交给阿米自己去判断。都是成年人了,耍这些把戏没意思。
清晨,天蒙蒙亮的时候两人回到了市里,同事在距离阿米租住地方十公里的路口把她撂下,临走前给了她一个鼓鼓囊囊的信封。
阿米没有立即拆开,一直到她走到家,躺在发霉的海绵弹簧床垫上,这才点清信封里的红票子数量。
不多不少刚好两万。
她猜同事应该是拿了自己的好几倍。
毕竟那可是一条人命啊。
大概是后半夜总能找到理由让人犯困,开着车的阿米不免走神想到了乱七八糟的事情。她晃晃脑袋,再从后视镜里看一眼后车座里堆着的三个长条形物体,强迫自己打起精神。
“干完这一单就凑够买包的钱了。”她很幸运,距离妹妹生日还有不到三天的时间,接到了这笔大单子。
运一次就有二十万块,她还能多留出点钱来给自己置办套参加妹妹生日会的体面衣服。
今天的雨一直下到凌晨都没有停,天际微亮时,穿着雨衣拿着铁锨挖坑的阿米忽然意识到自己拖得时间太长了,于是赶忙往坑外爬,想着赶紧把这仨埋了了事。
可她措估了下雨天泥土地的湿滑,刚往上走两步,伸手够到货物的时候,她脚下一滑,直接跌回坑底。等手脚并用爬上来后,她才发现刚刚把装货物的塑料袋给抓破了。
里面露出了一条青紫痕迹遍布的苍白手臂。
那手臂上,玫瑰花的纹身依旧清晰可见。
阿米盯着那丑不拉几的玫瑰看呆了,将近一分钟后才回过神来,疯了似的撕扯着塑料袋,直到将里面装着的货物整个上半身都暴露出来。
那是一个很年轻的女孩儿,长得很漂亮,像个洋娃娃一样,只是无数伤口破坏了她的美感,连那脸颊都留下了能够看到牙齿的豁口。
阿米以为自己会歇斯底里地咆哮,以为自己捧着妹妹的手会颤抖不已,但实则不是,她甚至冷静地没有任何异常神色。
“包包明天就去买,你生日那天背着正好。”
她自顾自嘟囔了一句,然后将妹妹的尸体搬回面包车。三分钟后,她又将另外两具尸体一同搬回了车上。
单主的委托是处理掉这三个货物,可没指定怎么处理。
干兼职的邮递员们各有各的习惯,她前同事就喜欢往水池、水库、河流里扔,她新认识的同事就喜欢往下水道和花盆里捣鼓,而她接的活儿还不够多没有找到自己特别喜欢的方式。
不过这会儿,她倒是觉得可以挑战一下高难度的。
带着货物返回地下室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趁着雨水清理痕迹的功夫,她收拾好房间,挑选出第一个要处理的货物,换上雨衣遮住面容,打开了手机的前置摄像头。
“Hi~大家好,我是一名邮递员。”她就像网站上做开箱视频的UP主一样,端着手机将镜头对准地上包裹严实的黑色物品。
“今天我们来拆第……”她顿了一下,接着道,“第六名单主的快递。这个单主寄出的东西比较多,我们分三次来拆。”
视频中,一双带着橡胶手套裹在黑色雨衣中的手伸出,用已经生锈的美工刀划开塑料袋。
大概是划开的时候用力过猛,伤到了里面的货物,等剥开包装后,尸体正面从额头到腹部留下了一条很明显的划痕。只是这个伤口渗血已经非常少了。
“嗯,是名非常清秀的女生。”她怼着几乎已经没了皮的脸拍了将近三分钟特写,这才结束录制。
反复观看两次后,阿米觉得质量过关,开始了下一条的录制。
在距离阿米返回住处的12小时以后,也就是隔天早上,某派出所早晚换班的时候,他们收到一个同城跑腿送来的快递。
那是一张贺卡,上面写着网盘的登录账号和密码。
两班民警看了眼贺卡,再看看同志,忍不住露出满脸问号的表情。
“这什么意思?”
“先别让跑腿走!问问谁寄来的。”
跑腿就在门口站着,没有走,他还等着带话呢。发现民警们的注意力终于集中到自己这边后,他清清嗓子道:“24小时内找到我,如果找不到我就把里面的内容全都发布到网上。”
说完,他赶紧补充,“我不知道下单的人长啥样啊,这是快递站直接配给我的单子。”
“哪个快递站?”
“极速快递青山网点。”
虽然跑腿知道的信息不多,但也不能放过。要下班的民警索性也不走了,分出两人把跑腿带去询问,剩下的人围观技术登网盘。
刚注册的新账号,手机号没有实名,是很多年前的老卡了。
网盘里此时只有一条视频,上传时间在半个小时以前,大概是跑腿刚取到东西的时候。
不到四分钟的视频是不值得他们拖凳子的,于是十几号人就这么围着技术的电脑,盯着不大的显示屏,眼睛都不带眨的。
然而三分钟之后,他们觉得自己应该拖个椅子坐着看。
面对只有肌肉组织的脸,录视频的人居然还能语气平静地评论一句长得清秀,这是何等极恶之徒!
不等所长发话,众人就自发地展开了行动。扒视频细节的单帧播放,搜集情报的回屋打电话,刚上班体力充足的已经跑出派出所大门,驱车前往快递网点实地摸排。
24小时说短不短说长不长,正正好好卡在他们查出了消息,又不够多不够细节的时候。连续通宵的警员们一个个嗑肾宝提神,借调来的别所同事也是满身疲惫。
一条又一条消息传回来,对这敢于挑战法律权威的法外狂徒的情报越来越多,但却让众人眉头逐渐紧锁。
情报太多了,而且有些甚至驴唇不对马嘴。
“嫌疑人的落脚点怎么又多了一个?”整理情报的警员姐姐都没力气生气了,“他这是在青山别墅下面挖了个地窖吗?”
就在众人愁云惨淡之际,一直被监控的网盘忽然上传了一条新的视频。
同样的昏黑背景,同样的雨衣和手套,嫌疑人再次开了一个黑色包裹,这次尸体外观保存非常完好,但一分钟后镜头移动到下半身……红白一片刺痛了所有人的眼和心。
杀只鸡吃都不至于搞得这么惨不忍睹。
这次,嫌疑人在视频里给警方留话了。
“相信你们该搜的证据都搜的差不多了,来找我吧。”说着,嫌疑人忽然调转镜头,对准自己黑漆漆地雨衣帽檐,上面还有未干的水渍。
“花窝街,6号楼602地下室。”
下一刻,整个派出所和公安分局倾巢而出,于清晨的微光之中包围了那小小的老旧楼房。他们举着防爆盾,端着电击枪,用房东给的钥匙打开了厚重防盗门。
不到八平方的狭窄空间内,视频里出现过的两具尸体被扔在墙角堆积,黑雨衣则躺在床上,与一具尸体相拥而眠。
这一眠,是长眠。
最先进屋的两人环顾一圈,借着高窗投下的微光,看到了一部屏幕灰暗但还未息屏的手机。点一下界面,上面是十几条时间长短不一的录音。
“这是我第一次自己接单,单主家在……”
“我将其分解后仍在了沿途的几个垃圾站里……”
“第二次接单,单主有点抠门,两件货才给三万……”
“……”
如此多的命案,让众人听的头皮发麻,点到最后一条,也是最新录制的那条,终于不再是嫌疑人的工作日记了。
“麻烦帮我问一下,我买的包送到了吗,谢谢。”
录音落下的同时,电话响起。
“喂您好,您在本店购买的包到了,麻烦来取一下吧?”
作者:暮夜
评论:随意
1.
何润川和李君悠是青梅竹马。
从小一块长大,上的是同一所小学初中大学,他们在一起多久,何润川他就追了李君悠多久,奈何李君悠是个漂亮又脑子不好使还犟得跟驴似的,最开始没能领会发小已经变质的友谊,声称男女之间必有纯洁点友谊,他俩就是榜样,何润川还心想可别这么说啊
但李君悠身体力行,早已宣扬得四海皆知,本来周围还有点起哄他俩怎么上下学一块,后来干脆不知是看惯了还是无数次被李君悠本人制止了,干脆没声了。
来日方长吧,何润川心想。
但这日子委实有点长了,高中时何润川跟李君悠掰指头算说,咱俩认识几年了,李君悠喝着奶茶望窗外发呆,随口扯个数字,可能十年有了吧。
“那感情好啊,十年里你都看不出我对你有点什么吗?”
这是何润川说得最直白的一次,李君悠诧异地回过头来瞧他,微微蹙着眉头,漂亮的大眼睛疑惑地眨了眨,又眨了眨,被那澄澈的目光一看,有一瞬间何润川觉得他发小早就什么都知道了。
“男人,感情影响我背书的速度。”
李君悠一脸平静,吸溜完奶茶后才语重心长地拍拍他的肩膀,人就走了。
2.
这是何润川头一回被拒绝,但他也没觉得多伤心,李君悠从没跟别人谈恋爱,一心就想好好读书他是知道的。
那就等吧,等到大学总能谈了吧,何润川心想。
3.
大学的姑娘都漂亮,跟高中时一对比就像去了趟什么素人改造真人秀似的,李君悠也不例外,其实李君悠本来也就在何润川眼里漂亮,人长得高但瘦得有些过,也不太爱防晒显得有些瘦,平日也不打扮,像根黝黑的竹竿,总而言之就是平庸得很,就何润川情人眼里出西施看哪都觉得真好看。
但大学不一样,李君悠穿上裙子化上妆,也注重保养变得白起来,变得就好看许多,又是个能来事的,学生会主席,副班长,社团副部长……样样干样样好,也参加了不少比赛拿奖,人一自信就更好看了。
何润川还在追李君悠,但他已不是唯一的追求者,只是发小还是享有些特权,李君悠平衡感极差,上了大学了都没学会自行车,平时蹭蹭舍友的车上课,不过身兼多职总有很多会要开,很多事要做,没车不方便,何润川便帮忙载她一段,然后等她事情结束后送她回宿舍。
李君悠坐何润川车时总是要抱怨几句糟心事,和站在舞台上意气风发的李君悠不同,这时的李君悠更让何润川熟悉,只是对于没什么追求的何润川来说,他并不完全理解发小这堪称无穷无尽的上进心。
“那你干不下去跑路呗?”
“你脑子有问题啊,我辛辛苦苦竞选上当然要做下去啊,而且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哎那几个老是摸鱼的小王八蛋,我必得……”
李君悠嘀嘀咕咕的抱怨逸散在风里,和何润川所想的少女的手搭在他腰上的浪漫场景不同,李君悠手抓着后座,他俩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这个距离从很久以前就存在,以后似乎也不见得会消融。
那天何润川头一次意识到,青梅竹马说得好听又占便宜,但想要打破这个距离似乎比他想象得要难得多。
4.
何润川还是告白了。
场面不算很宏大,甚至看起来有点寒酸,何润川跟李君悠一块出去玩,可能也说不上出去玩,李君悠每天忙来忙去,要么是工作上的事要么是部门团建的事,难得有时间也不怎么愿意动弹,最后他俩也就随便在校园里晃荡在没什么人的地方找了把长椅坐了下来。
等何润川小心翼翼掏出包好的九支玫瑰花递上前,李君悠恰到好处地接了个辅导员电话。
“嗯,嗯好李导,我现在就去做…”李君悠边说边下意识点点头,目光时不时往玫瑰跟何润川脸上瞅,但很快她就关掉手机,呼出一口气。
李君悠的表情还和高中一样,平静又有些无奈,只是这时看起来总算有了一点烦恼的模样。
“兄弟,我不想钓着你,但我确实不喜欢你,至少没那方面意思。”
最后李君悠跟他挥挥手,花也没接,连他的车也没上,自己走掉了。
5.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李君悠这棵铁树原来也会开花。
但也不是为何润川开的。
好像那个男生是同个社团的干部,追了半个月就追到了,何润川常想可能李君悠就是想赶快脱单来躲他,但这想法不见得多光鲜,他倒也没勇气真这么跟李君悠说话。
6.
恋爱后的李君悠看起来和平常似乎也差不多,只是朋友圈从例行公事地转发推文,多了一些吃喝玩乐的九宫格,本来李君悠排得满满怎么也约不出来的时间表似乎也能为了另一个人抽出时间来。
那个在何润川眼里懒散又不爱运动,忙完了就只会恨不得一整天都窝在宿舍的李君悠,不遗余力地在朋友圈秀着恩爱,照片里的她笑颜如花,是何润川没有看过的阳光灿烂。
何润川想了很久,在李君悠的小窗进进出出,最后盯着李君悠的情头发呆,直到手机屏幕暗了下来。
男儿有泪不轻弹,那一晚上何润川在阳台抽烟抽了半个晚上,刚好赶上导突然查房被罚抄学生手册十面跟写三千字检讨。
夜深人静拿学校作业纸抄书的时候,何润川想,这就结束了吧。
7.
日子总也得过,何润川渐渐也不怎么跟李君悠联系,还是能在舞台上,甚至系推文里看见李君悠的身影,偶尔也能在学校qq表白墙上看见有人提起她,大概知道李君悠分手了,现在又是单身,但已经很久没联系的小窗始终安静地躺在列表里。
直到某天突然有了一个新的红点出现。
“兄弟,明天出来玩吗?”
——来自王八蛋发小发的消息。
8.
有时候人和人的关系就是这样奇妙,半年未见又经历了告白被拒,结果李君悠没事人似地请他出来在海底捞吃饭,等何润川一到场一坐下,李君悠黑社会老大似地打个响指,刷拉一下来了一排人高举着宇宙最帅,生日快乐的牌子开始唱歌
“对所有的烦恼说Bye~Bye”
“对所有的快乐说Hi~”
何润川这时才想起来,是了,今天是自己生日,平时他懒得过也不爱记,家里头干脆就没有过生日的习惯,往年也就李君悠心思细点跟他生日快乐,今年都给忘了没想到李君悠还记得。
李君悠不但记得阵仗还搞得很大,先把提前放在桌子下的蛋糕往上一搬,而后手法简单粗暴地给何润川脑袋上套卡纸王冠,套完了跟服务员一起鼓掌一起唱,还自己带了个小牌子写着兄弟生日快乐群魔乱舞似地晃,那算不上好听的歌声简直要响彻一整个海底捞,最后这个小插曲以跟服务员一起高声齐念祝您生日快乐为结尾。
何润川僵坐在原地,一边觉得好像是有点高兴一边尴尬得恨不能钻地里,结果李君悠一坐下来捂着肚子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
“艹,李君悠,半年没见你怎么看起来这么脑残啊”
“何润川你不刚刚也跟个什么自闭小土豆似的哈哈哈哈哈”
李君悠还是那个李君悠,何润川也还是那个何润川。
在火锅氤氲的热气和两个人的叫骂声里,那些横跨在两个人心中的隔阂似也在逐渐升腾的温度里逐渐消融。
作者:【五招】伊西多
中靶:11/12 失敗
輕拍拍(首狙)、格子、江櫞、烤魚、漢尼、落水、蜂銀、巫念桃、夜雨、月溪明、四戎
“什么都别看。什么都别说。”妈妈常常这么对我说。
“什么都别看。什么都别说。”FF小姐也常常这么对我说,声音的高低粗细和妈妈的不差分毫,活脱脱就是她打开窗户对窗下的我呵斥的声气,假如妈妈听到一定会像我一样吓得心惊胆战的。正因此,我从不会让FF小姐在妈妈面前进行这项表演。FF小姐引起的不满已经够多了,我不希望所有我的亲人之间再有什么冲突,尤其,尤其是妈妈。
FF小姐是只鹦鹉,是我八岁那年,也就是说,妈妈和我的继父结婚的那年,在垃圾山上的一台空微波炉里捡到的。当时正好在下雨,我和TT一起在垃圾山下玩,我们都看到了山下溢出来的五彩斑斓的污水,TT的那张长得跟继父很像的布满雀斑的红脸立刻变得很白,她就像妈妈常说的那样,“对一切都不理解”。假如不是我听到了有人用歇斯底里的尖细女声重复着“好冷啊”,TT一定会扭头就走的,实际情况也没有好多少,在我把FF小姐从微波炉里提出来高高举给山下的TT看时,我听见她用纯正的首都口音说道:“一只死鸡有什么好找的!”
TT对什么都不满意,从一开始她就警告我不要给FF小姐取这个名字,尽管我告诉她这是因为我的中间名和姓氏的简写就是FF。我是米米·F·F。她说她才该给宠物取这种名字,因为她的姓氏是确定的,而我的姓氏一定是妈妈从不知道哪家理发店门口贴的过气明星那里剽窃的。她应该庆幸她没有继续往下说我的妈妈是个人尽皆知的妓女,否则我发誓我要把她那头玉米须一样红里透黄的卷毛通通拔下来。我不在乎这句话是真是假,就算全镇的人都在传又怎么样呢?他们还说我的继父是个好男人,全是因为在镇上呆的时间太短才被我妈妈的花言巧语迷惑了,和这么一个除了一张俏脸儿以外别无所有的疯疯癫癫的头号淫妇结了婚。他们说的全是假话。
而且说真的,还有谁比我继父更像个疯子呢?他说妈妈“大晚上弹琴一定是有病”,明明他大晚上的颠颠倒倒从外面回来,有什么资格说我妈妈!那时候TT已经睡了,我跑到我的房间里把FF小姐放到桌子上,一出房间就看到他打了妈妈一巴掌。我发出哨子般的尖叫,冲到他面前,恨不得把他从妈妈、从这间房子里推开,他喷着酒气的骂声震耳欲聋:“不知道爹是谁的小杂种!滚开!”他的手掐着我的脖子,我身体一轻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醒过来的时候我看到妈妈坐在床头,垂着脑袋默默若有所思的样子。我动了动我的四肢,觉得仿佛哪里都像抻长了的橡皮泥痛得松软不堪。妈妈的脸上没有明显的伤痕,像大多数时间一样一动不动什么都不注意,直到我从床上坐起来抱住了她。她的眼睛闪烁得像在怕什么,她的身体温暖却僵硬,片刻后她终于回手抱住了我。那一刻我真的希望我俩都是橡皮泥捏成的小人儿,可以揉塑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事后TT告诉我,我昏迷了三天。继父在把我打到昏迷之后恐怕自己也担心出什么事,就没再为难我妈妈出门去了。我很担心他还会回来,只有我和妈妈的日子里一切都是那么简单那么漫长,而有了他后的日子就是惊心动魄的短暂。我又问TT有人给FF小姐喂东西吃吗?TT翻了个白眼:“当然有啊,就是你倒霉的大姐姐我。”我反驳她:“你才不是我的姐姐呢。”我说这句话是不想让她察觉我身上的任何异样,在那昏睡的三天里我觉得自己长大了,就像那些一夜之间苍老的人。
TT用轻蔑的冷笑作为回应:“那你就不能对学校里的那些人解释一下吗?他们都说我是你的大姐姐,不管是你的什么事情都拿来嘲笑我。”我反感她拿别人的错来指责我,就没好气地回嘴:“你以为他们不知道吗?我又有什么办法。”“他们”指的是学校里的所有人。他们这样骂我:“住在垃圾山上的人,连血里都带着毒。离她远点,她身上都是细菌!艾滋病毒,淋病,梅毒,她妈妈就生出这个畸形的葡萄胎娃娃。”
我们住在垃圾山上,我们连血里都带着毒。TT和我越过垃圾填埋场,她的步子还是带着小心翼翼的拘谨,但已经不会对时不时传来的刺鼻气味或者高高堆起的五颜六色的垃圾大呼小叫了。她跟我描述过她爸妈离婚前住的房子,她说外面就是草坪和树林,空气中飘满清新的花香味。我想她这些口角春风应该对着学校里的同学去吹,这样他们说不定就不会再叫我“垃圾公主”,叫她“垃圾公主的姐姐”,他们似乎认为我们住在垃圾山上就一定是我们生产了这些垃圾,是我们毒害了这片土地,是我们召唤来死神给他们的亲人送上癌症。
就跟我料想的分毫不差,学校的人果然多了新的嘲笑我的话,“怎么,你那个继父终于看透了你妈妈啦?”“小垃圾挨了大垃圾的揍啦!”我不得不堵住自己的耳朵,想离开的心思又重了一些,不仅仅是离开这个垃圾山,所有的人所有的国家是不是都一样?
放学后有男生拦住了我们,说他想送TT回家。男人的窃笑声在四周低低响起,有人嬉笑:“他还真不害怕淋病……”TT的脸色一下子难看极了,当即质问:“拿什么载,你的摩托车吗?别忘了这里还有我妹妹呢,等你开得起轿车再说!”男生的脸色由红转青,周围静了下来,TT朝他脸上吹了口气,看着他下意识往后一躲,冷笑道:“就这样还想亲我?泡你那些二手妞去吧!”
走到最后一段路我快步追赶上她,瞅见TT仍然一脸严肃。我清楚她有多么心高气傲,被这种男孩追求不啻一种耻辱。但是我仍然慢条斯理说道:“你是不是有点太冲动了?万一他真进了克莫拉……”TT打断我说:“你懂什么!哼,就他?再说了,难道你很喜欢克莫拉吗?”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就看到家门口停了一辆黑车,心顿时绞紧了,连忙快走几步仔细打量:太好了,这辆车还是簇新的,不是继父那辆旧车。那么会是谁呢?莫非又是哪个男人来找妈妈了吗?满腹狐疑中我拉住TT的手走进家门,只听到有大叫的声音:“克莫拉来啦,克莫拉来啦!”
现场的人谁都没叫,叫的是FF小姐,它在笼子里扇动翅膀拼命扑腾。两个穿T恤的男子围着它大笑,腰间的枪支乌黑发亮。我下意识往前走了两步,才反应过来TT早已经站住了。
“你们是谁?我妈妈呢?”
“哦,姑娘们回来了。我们听说你俩不是同父同母的亲姐妹,谁是这家丈夫的女儿?”
“是我。”TT说。
左边那人吹了声口哨,突然抬手扣动扳机,子弹擦着TT的耳边飞过,打穿了一块玻璃。另一个人警告:“听着,安静点。”要不是他这句话,说不定TT会告诉他:“我俩可是谁都没叫。”
我以为他要对TT问:“你这小娘们在学校里为什么对我表弟尖酸刻薄?”谁知道他问的却是:“你知不知道你那个该死的老爸偷走了‘牛眼睛’的一把快枪?还用那把枪射中了你这该死的小妹妹的老妈,那个出了名的贝阿特丽丝的肚子。把那娘们儿送进了医院,他妈的,你那老爸就该下地狱,他怎么就不肯安安分分下呢,天知道他现在在哪个街区里窝着呢!你抖什么呢小美女?”接着他又扫了我一眼,立刻笑得前仰后合:“我的天哪,马诺,你看看这位姑娘,这张脸就像死人一样!”
叫马诺的说:“你能不能别那么多废话,咱们俩还是赶紧把这个姑娘提回去。你叫什么名字?别动!”他俩站起身,朝TT包围过去。
贝阿特丽丝是我妈妈的名字。叫这个名字的人现在在医院。哪家医院呢?我的大脑有一瞬间围绕着这句话旋转,非常冷静地思考着,但我的腿却一下子就软得站立不住,肠胃里似乎有车轮在转来转去,想吐什么又没得吐。要不是TT的尖叫挣扎声唤醒了我,我大概会吐出胃酸。我看到那个废话男硬生生将她拦腰抱起,那个叫马诺的帮住她两条腿,就像老鹰抓小鸡,除了她的尖叫又清脆又惨烈,两条胳膊挥舞着试图抓住掰开废话男的手。暴行激发着勇气在我的头脑和四肢里涌动,我发誓那一刻我只有愤怒,无奈我的腿脚却软得无法前进一步。混乱中格朗一声,竟然是FF小姐撞开了笼子,空中划过一道彩色的电弧,紧接着就是一声男人的惨叫,FF小姐迅速撤开,那个废话男暴跳如雷,拔出枪来,四声枪响后,我发现我竟然还站在原地,FF小姐慢吞吞飞到桌子上站定,嘴里噙着一颗眼球。而那两个壮汉则不再动弹,他们不知何时放开了TT,她正躺在地上,发出夹杂哭腔的呻吟声。
有个穿西装的男人,把枪口对准了他们。
马诺说:“老兄,搞搞清楚,你要跟克莫拉作对?”
男人从牙缝里渗出一丝轻笑。他就站在我家门口,背着阳光甚至看不清脸,只能听到他操着一口过于纯正流利以至于一听就不是本国人的意大利语说:“你能让克莫拉跟我作对吗?快滚。”
他们还真就滚了,连眼睛都没带上。
我从地上扶起TT来,把她被弄得一团糟的衣服整理了一下。她坐在椅子上,用惊魂未定的红眼睛注视这个提着枪的男人,他则问道:“你们是贝阿特丽丝的女儿?”
我没回答,因为一转头就看见FF小姐在吞那颗眼球。我木在那里几秒钟才跳起来,想把那颗拖着血管的圆球抠出来,但为时已晚。这当儿气喘吁吁的TT仿佛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语调里简直还带点欣喜:“是的,先生,您是哪位?”
我低声对FF小姐说:“吐出来,求你了,吐出来!”但它毫不理会我,紧紧闭着喙,圆圆的小眼睛发着光。
“我是伊维聂尔。”男人只说了这句话就住了口。我抓着FF小姐,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打算先把它装到笼子里去,站起身时才发现他俩都直盯着我,下意识用手一抹,意识到我的脸上全湿了。
TT过来抱住了我,但我立刻推开她。我向伊维聂尔先生问道:“对不起,你能自我介绍得详细点吗?我从没听说过什么伊维聂尔。”
他把枪插进裤腰,走过来蹲下身,看着我说:“你叫米米,对吧?”
“你的妈妈叫贝阿特丽丝,但父不详。你妈妈去年结婚,就是和今天偷走了克莫拉的枪、打伤了你妈妈的那个男人,她和他从认识到结婚只花了几个月时间。他俩的婚礼我还去过,当时你穿一条白裙子,背上还有两个蕾丝做的小白翅膀。这些信息够吗?”
他掏出一块手帕揩拭我的脸:“米米,这里从以前就没有安全过,之后也不会再安全了。为什么不这样呢:你,还有你姐姐,你们两个先到我家里去避一避?并不是我夸口,比我家更安全的地方全国都找不出来,就算是克莫拉,又或者玛菲亚,也填不满我的宅邸。等过了这阵风头……”
我及时截断话头:“伊维聂尔先生,你知道我妈妈现在在哪儿吗?”
“当然,我这就可以带你去见她。”他朝我伸出一只手,“咱们走吧。”
我抓紧了手中的FF小姐。伊维聂尔先生见我不回应,又转向TT问道:“你呢?”
我央求道:“TT,别去。你和我,我们两个一起去陪妈妈吧。”
“但是……”我刚听到她说了个“但是”,不由得用力摇了摇头。“好吧,好吧,我知道了。你不是我姐姐,怎么会和我一起陪妈妈?”
TT的脸色一下子冷下来:“你为什么不跟着我?伊维聂尔先生明明说了……”
“姑娘们,别吵了。”伊维聂尔先生做了个停的手势。他问TT:“你要去我家吗?”TT点了点头。于是这就成了最后的安排,TT去他家,我去医院陪着妈妈。
我们坐在他的黑车上,离开了垃圾山上我们的家。我手里提着装着FF小姐的笼子、从家里收拾出来的鸟食、钥匙,TT坐在车前座,我一个人坐在后座上。我知道她在生我的气,但我无暇顾及。
伊维聂尔先生还给学校打了个电话,向老师说明我俩的情况。老师答应得很痛快,也许我妈妈的事他已经听说了。
我们先一起去了医院。我很少进医院,这里的人都穿着白色的长褂子,在镜子般光滑的地板上走来走去。我们上了十一层楼,在一处病房前停下来。伊维聂尔先生对我说:“进去看看吧。”
我听从了他的话,觉得自己是在演戏,他就是我的导演。门仿佛是被一片安静给挡住了,我用了好大的力气才推开。在窗边,太阳照耀着妈妈的床。只需要一眼,我就知道是她。
妈妈今年才给自己剪了一头短发,它们都乱糟糟地压在枕头上。她闭着眼睛,谁也不看,也不像在睡觉。
伊维聂尔先生扶住我的肩膀:“你妈妈情况很不好。”接着他又说了一大堆我听不懂的话,主要就是妈妈非常危险,有可能、多半会死。他问我还要不要在这里陪着妈妈,我的回答比之前更坚定。
妈妈对我们说的话一点反应都没有,从我们进门到他走。TT和FF小姐都在他那里,病房里只剩下我和妈妈,我坐在床边的椅子上,不敢动她哪怕一下。
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睡着了,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梦里隐约听到了妈妈的声音,一个激灵醒了过来。笃笃,笃笃,是有人在敲窗户的声音。
但是这里是十一楼啊!我不知道病房的灯开关在哪儿,只好抓起桌子上的台灯,轻手轻脚拉开窗帘,立刻被吓了一跳,赶忙打开窗户:是FF小姐!
FF小姐飞了进来,歪着头看我。我问:“你怎么会在这儿?你不是在伊维聂尔先生哪儿吗?天哪……”我先把窗户关上,随后摸出手机打算给伊维聂尔先生打个电话。手机上显示:11:30。突然FF小姐说:“米米,别怕,别着急!”我的手顿时开始打战。
这是妈妈的声音,但妈妈从没有对我说过这句话。
“你听我说,你妈妈的情况现在很危险。”
这是伊维聂尔先生的声音。
“但是我有办法救她,而且我也愿意告诉你这个办法,这个秘密。”
这是TT的声音。
我被惊得哑口无言,鹦鹉当然会说话了,可是它们应该只会模仿别人说话,而不是像一个人一样,说出有顺序有逻辑的话!
“回答我呀!”它突然用我的声音说:“米米,你难道不想救你妈妈吗?”
“我是不是在做梦?”
“当然不是,你只是个小傻瓜。”FF小姐发出叹气的声音,这次,声音是我的。
我摸摸它,又摸摸我自己。它的羽毛摸起来是真实的。猛然间我发起抖来:“所以?你会说话……你就像人一样聪明?”
“我比大多数人都要聪明很多呢,毕竟我已经活了三百年了。”
这回的声音我从没听过。
“不可能!你不要骗我,你有什么证据?”
“我可以向你依次叙述这三百年来所有上位的统治者。”
“但那些东西在书上都能读到!”
“嗯……你已经相信我会读书啦?”它嘎嘎笑起来,被我一把掐住了脖子。我控制不住手发抖,威胁道:“你最好别骗我,否则我现在就掐死你!”
“好了好了,放开我,听我说!”它在我手里挣扎着,最后我还是放了手。它又煞有介事地咳嗽了几声,这才说道:
“米米,我真的没有在骗你呀。如果不是时间紧迫,我一定有更好的办法向你证明我自己。首先,我为什么能活三百年?那是因为我有逃避死亡的办法,只不过这个办法需要牺牲其他的生命罢了。之前的我都是找到濒死的生命,你不知道有多艰难。但是现在我已经活得厌烦了,世界上还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呢?有什么值得为之停留的东西呢?所以我发现,死亡反而是神秘的,值得探讨的,他要来就来好了。但是米米,你想要你的妈妈活下去对吧?你愿意为此付出什么代价?告诉我吧。”
“我的生命。”我立刻答道。
“随处可见的答案啊。”FF小姐又发出一串笑声。“不过,别人的生命呢?”
“什么都没关系。只要妈妈能活着,我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都一样。”
“那么你是不在意牺牲我的生命咯?幸好,因为这就是我想要的。”FF小姐的声音严肃起来,“所以我就让你信任我,并且教会你这个逃避死亡的办法。”
她取得我信任的办法,是让我去垃圾山那边挖东西。据她说那是一大笔钱,但我现在离垃圾山太远了。好在FF小姐有办法:她给我叼来了一只钱包,我不知道她从哪里搞到的,有可能是医生的。
我们离开医院,叫了出租车,来到了垃圾山。远远的我看见我家竟然亮着灯,一阵突如其来的恐慌。FF小姐说:“说不定是克莫拉的人。”
夜晚的垃圾山飘散的腐臭味似乎比白天还要明显。天上一轮明亮的圆月撒下幽幽的白光,真奇怪,夜晚是白色的而白天却是金色的。我一开始选择用手挖,很快就因为恶心而停下了动作。我觉得手心处黏糊糊的发着热,这是因为垃圾山的泥土,我不清楚叫它“泥土”是不是严谨,毕竟下雨天雨水都淋不透它,只能汪汪地浮在地面上。我问FF小姐:“你知道哪里有铁锹吗?”
“我知道土里有很多铁元素。”
“操你自己去。”我说,“土里明明都是六价铬元素。”
“你知道得还真清楚。”
妈妈提到过这个,不过我没说出来。FF小姐鼓励道:“真的不深的。再说了,你会看到证据的,你会知道那个方法的,到那时候你就不必在乎身体如何了,反正可以换。”
“你是说你救我妈妈的办法就是给她换个身体?难道是换成你的?”
“快挖吧,时间不多了。”
于是我继续把手指刨进地里,抠挖出一捧一捧混着各种五颜六色不明物体的土。我一边挖一边想着FF小姐救妈妈的办法。如果真的是跟FF小姐交换身体,那么FF小姐就会作为我妈妈死去,因为她的话语中已经透露出了愿意为我妈妈做牺牲的想法。但是这能被叫做牺牲吗,是作为一个人死去更好呢还是作为一只鹦鹉活着更好呢?妈妈愿意做鹦鹉吗?假如她成了鹦鹉,那她就不能再弹琴也不能再画画了。鹦鹉的翅膀不能灵敏地拍打琴键,不能像妈妈的手那样,她的手又白又细,像夏天的小飞虫在琴键上翩翩起舞。她叮叮咚咚弹着曲子,又悲伤又热烈,火星四迸,碎解明灭。
也许我不应该太过于信任FF小姐的。也许这一切不过都是我的一场梦罢了,我醒来的时候会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根本不存在什么说话很有逻辑的鹦鹉,根本不存在一个罗宾汉一样从天而降打倒坏人的神秘男人,不存在用偷来的枪打中妻子肚子的逃走的丈夫,不存在傲慢又怯懦的继姐姐。最后连这个世界都不存在,我只不过是空气里写下的一堆乱码,一个随机的排列。
可妈妈应该存在。我希望她在窗前弹着钢琴,一直一直。如果这真的是一场梦,就让醒来的那个我是在妈妈的子宫里倾听音乐的胎儿,我在妈妈柔软的器官里,我曾经是、始终是她身体的一部分。
我想到那条母鱼,我们——我和某个为了躲避这些化学药剂已经远远搬走的男孩子——在路边的泥水坑里发现了它,它的嘴里不断冒出气泡,肚腹膨大得像怀了孕。男孩子拿出生锈的小刀,剖开它的肚子,那里面不是我们所想象的橙黄的鱼子,而是一团团粉红滑腻的瘤子。我们不知道那条鱼为什么在那里,就像我们不知道究竟是谁生产出了一座座垃圾山,并把它们堆积于此,我们不知道究竟是哪一股难闻的气味里的什么化学物质,让癌细胞在我们的身体里滋生,让我们的肺部长出肿瘤。
恐惧,到处都弥漫恐惧。我们的血液里流淌着毒素,像被放逐的囚徒在这里被遗忘。过去的那些恐惧和阴影,现在都一齐跳出来压在我的心头。最鲜明最焦灼的就是我不要妈妈死,不要。
FF小姐大喊:“米米,你看!”
泥土中露出了几根细细的骨头。我的目光没有多做停留,伸手再下去挖,一下,两下,紫红的钞票跳了出来,铺满了我的眼睛。
钞票大概是真货,我只拿了几张揣在身上,以备空闲时间查验真假。不过说真的,我相信那不会是假钞。我把挖出来的那个土坑又亲手填平了,一边填一边要FF小姐把那个办法教给我,它说了十几句话,我催它继续说下去,它告诉我一共就这些就这样,简单得不可思议,意想不到。
在闯进我的家之前我让FF小姐飞进屋子里看了一周,里面一团糟乱,估计是克莫拉成员的遗迹,但什么活物都没有。我们跳进了我妈妈的画室,这里充盈着酒精和油画颜料的味道,妈妈喝醉了酒的时候经常在这里作画,她未完成的一幅画还搁在桌子上,涂抹着艳红色半透明的鲜血。我拿走了妈妈的颜料和画笔,小心绕过满地的碎玻璃从大门跑了出去。
夜风从我的耳边呼啸而过,我跌跌撞撞跑着,好几次几乎绊倒,FF小姐在我的耳边喊着“小心!”我不加理会,直到到了等出租车的地方我才问:“FF,我妈妈会变成什么样子,是变成你,变成鹦鹉吗?”
“干嘛这么想?”FF小姐大叫:“当然不是那么一回事!你妈妈还是你妈妈,她还会是原来的样子!你没有好好听我说的步骤吗……”她忽然闭了嘴,一辆出租车在我身边停了下来。
司机对这个组合应该感到很奇怪,一个小女孩和一只不知为何不飞走的鹦鹉,但他没问什么。直到进了医院我们才开口,声音依然是低低的:“所以她还会是原来的模样,对吧?”
“我跟你保证,米米,我绝不会说谎。”
她肯定的言辞和我怀里抱着的东西都给了我信心。我们俩一起上了楼梯,走到妈妈的病房门口,FF小姐突然对我说:“等等,里面有人。”
谁?我吃了一惊,这才想起我现在的模样该有多脏多可笑。我先跑到洗手间里把东西放在洗手台下,急匆匆洗了把脸才回到病房推开了门。一个男人俯下身,整个笼罩着妈妈,像蜜蜂伏在花上那样热切亲吻着她。他站起身来,赫然正是伊维聂尔先生。
“米米。”他看见我竟然毫不惊慌,伸手整理一下领带,问道:“你去了哪里?”
我这才意识到已经快天亮了。我反问道:“你在这里干什么?你为什么要亲我妈妈?”
“我给你打了电话,没有打通。我想告诉你,你的那只鹦鹉,它叫什么来着?”
“FF小姐。”
“对。”他说,“很抱歉,它不见了。”它现在正在洗手间里守着那些东西。
“你好像总不能给我带来好消息。”
“对不起,我一定会为你找到它的。”
“没必要。”我说,“伊维聂尔先生,能请你出去吗?这是我妈妈的病房。”
“米米,你好像对我敌意很大。为什么你这么讨厌我呢?”
他挂着一抹恼人的浅笑缓步出病房,我触了电似的对他瞠目而视。他说得对,我讨厌他,但是我一直在尽力地掩饰这一点,难道他看不出来吗?为什么他要把话说得这么直接?“那你又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们呢?”我控制不住我自己突然发问,“我根本不认识你,你就只是个陌生人,你的目的是什么我根本就不知道!你是为了……我妈妈吗?”
“有一部分是。”他回答道,“不管你信与不信,我认识她已经很久了,远比你久,从她少年时期开始,我们就是亲密的朋友。”
朋友?多好?我仍然瞪着他,心却不由得慢慢软化下来。他喜欢妈妈吗?那我应该对他好吧,因为对妈妈好的人太少了。
在他关上门走开之前,我提醒道:“妈妈醒过来之后,我会把这些话对她说的。”我又补充:“她一定会醒的。”
我可以肯定。
他一走我就奔向洗手间,FF小姐还在那里,见我进来就问我:“他说什么了吗?”我回答没有,抓起那些东西朝门外冲去,迎面撞上一个人,后仰倒在地上。
“我看到你跑过来了就想来看看。”面前的TT刚想过来扶我,目光扫过地上的颜料和画笔,又停住了,“这些都是……你要干嘛?”
我从地上爬起来:“你别管,你不是应该在伊维聂尔先生家吗?”
“你……”她话只说了一半就停住,拉住我的手臂不让我走:“米米,我从伊维聂尔先生家跑出来了,我觉得……”
“我现在没时间听你说话。”我不耐烦地挥开她,因为担心耽误时间,也不在乎自己说了什么难听的话。“你不是去了伊维聂尔先生家吗,那还为什么要来?你爸爸要把我妈妈害死了!他是个逃犯,你是逃犯的女儿,我不想看见你!”
“可是……”她像被人打了一拳似的显出畏缩之色,“那些跟我都没关系呀!米米,伊维聂尔先生他……”
我喊道:“FF小姐,让她闭嘴吧!”
我的本意只是让她闭嘴,却没想到FF小姐想要去啄她的眼睛。TT被吓得逃到另一间病房里,好在那里的病人也是重度昏迷,在FF小姐真的啄出她的眼睛之前,我用茶壶把她打昏了,锁在了那里。天快亮了,我们必须抓紧时间。
我用颤抖的手拔下了妈妈的头发,刺破了她的皮肤得到了鲜血。仪式非常简单,我的鼻端不断送来蛋白质的焦糊味道,火光是微小的然而又是确实的。此情此景让我想起我总是因为一些小事而错过的生日,只有一个生日里我得到了礼物和蛋糕,那时也是这样闪着微光的白昼。FF小姐梳理着它的羽毛,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它,担心会出什么岔子。它衔起自己的一根羽毛投入火中,随后我好像听见了音乐声,FF小姐大叫着在病房里飞来飞去,它的翅膀上带着火,恍惚间我以为病房的墙壁都融化流淌。火光渐渐熄灭,FF小姐啪的一声掉在地上,几乎同时,我看到病床上的妈妈睁开了眼睛。
隔着呼吸面罩她对我说:“米米,动作快点!别害怕,过来!”
妈妈身体里的FF小姐在对我说话。一想到妈妈的灵魂此刻就在FF小姐的体内,我只觉得毛骨悚然。但我仍然朝她凑过去,只要简简单单的几秒钟,一切就都结束了。只要简简单单的几秒钟,一切就都结束了。
他的笑声不合时宜地响起:“我们又见面了,哦,不对,应该是我们终于见面了。”
巨大的力量推动着我,让我扑倒在地上。伊维聂尔先生站在我面前,手里掐着FF小姐——妈妈的脖子。瞬息之间它已经给扭了个对转,鸟儿的死亡如此轻易,而我来不及阻止,只能看着尸体软绵绵掉落在地,那感觉有如万箭穿心。
在我痛苦的呻吟声中,妈妈——FF小姐失声尖叫:“你是……”
“什么都别看。什么都别说。”伊维聂尔先生轻松地把她搂在怀里,任她在破败的身体里动弹不得。他用诗朗诵的优雅口气说道:“万事万物皆有尽头,但是你已经选择了无尽了。不是吗,狡猾的鹦鹉?从我的手中逃开,你把我当成了不知死期的凡人吗?”
“熟悉吗?”他又看向我:“那是你妈妈说过的话。米米,你伤心吗?”
我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愕然,我缺乏语言去摆脱这种愕然。
“别太伤心了。你妈妈现在在我的国度里,睡得和那里的其他人一样安详,我实话告诉你吧,她对一切都已经厌烦了。她厌烦了这些男人,厌烦了这个世界,当然也厌烦了你。她爱的只有我,即使你真用了鹦鹉的秘术让她活下来,她也不会因此而对你有一分一毫的爱。”
伊维聂尔先生摸摸我的头。我浑身都开始作痛,从皮肤一直痛彻骨髓。他笑着继续说道:“所以就放手吧,她的身体属于我。谁不想逃开我?但成功的却只有这只鹦鹉。”
FF小姐到底是试图推开他还是怎样,我分辨不出来,在鲜血模糊了我的双眼之前,我只能看到她身体如同痉挛,原本属于妈妈的脸剧烈扭曲。伊维聂尔先生视若无睹地继续说道:“太聪明了。如此聪明的动物,让它的灵魂永远沉睡是种浪费,也不应该让你妈妈美丽的身体腐烂。”
“米米,你恨我吗?听我说,你应该爱我,就像你妈妈那样,因为只有我,才是永恒地在为你等待,为一切等待。”
说完这句话他就隐去了,连带FF小姐一起。
只剩我一个人躺在地上,痛得已分不清血液都流到了哪里。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病房的窗户里射了进来,隔着一片鲜红刺痛了我的眼睛。我想起妈妈的画作,它已化为飞灰在房间里漂浮。
病房外开始喧闹,我听到了护士的脚步声,病人的叫嚣声和更加沉重的皮鞋砸地的声音。脚步声原本是很快的,但假如你凝神去听就会发觉它速度越来越慢。有人撞开房门抱住了我,摇晃着我,声音急促地在我耳边叫着我,于是我听不清脚步声了。只有眼前的黑暗蔓延了上来,一点点侵吞着房间,地板,床铺,门窗,光线渐渐暗淡的灯,一切一切,都将归于我和妈妈的垃圾山。
作者:夜雨
评论要求:无言
早早靠在围栏上,看着山底,想着自己身体破风,被树枝划出血痕,最后落在地面骨头戳出皮肤的样子。骨头先受到冲击断裂,然后断裂的骨头像柄小刀从皮肤的下面戳出来。
那时的自己脑浆估计都摔溅出来了。痛苦大概也只有一瞬吧。
骨头戳出皮肤是新想到的,得记录下来。早早想到。
早早松开护栏,贴近山壁,一步步下山去了。
下山的路上,她没再靠近过一次围栏。
人类的大脑会刻意地去制造恐怖,以让人类远离恐怖。这话说得很笼统,具体地说就是,人站在高楼上就会想象从高楼上掉下去,站在高山上就会想象从高山上掉下去。栩栩如生的恐惧会让人止步。
“这不是有点奇怪吗?”早早问道,“人类的大脑不是能控制人的身体吗?”“那它为什么还要用这种像是恐吓一样的手法来控制人体——甚至可以说它自己呢?”
“不是有个笑话吗?”一个微胖的男生笑着说道,“‘人最重要的器官是什么?’‘是大脑。’‘那是谁让你这么觉得的呢?’‘也是大脑’。”
“大脑是寄生生命吗?!”早早皱起鼻子,做了个鬼脸。
大家都笑了起来。
“那与其说是大脑,不如说是自我意识吧。”一个看起来很博学的人提出了他的假说,“我们人类的身体里每时每刻都有海量的神经元活动和激素在诞生、传递、消亡。说到底和计算机一样不过也是0和1的东西,大脑便把他们集合抽象出来,形成人的‘感觉’。”
“人体的传感器形成了感觉,大脑也根据感觉控制了部分神经与肌肉。从中还分层出各种功能,比如心脏跳动和四肢活动。能控制的和不能控制的,模模糊糊有层界限。”那人伸出手,平着划出一道线表示“界限”,“人类的意识就好像拿粉笔竖着在这条界限上划了一条粗线,可以控制、可以感知,然后失去感知。”
早早歪着头听着。
那人似乎也意识到自己有些卖弄知识的嫌疑,笑了一声便换了话题。
“早早,你要和我们一起去吃饭吗?”微胖的男生问道。
早早摇了摇手,“不了,我要回家去吃。”
她慢下脚步,很快便落下了一大段路。看着逐渐远去的友人,早早转弯走进了一条小路。
要慢。早早对着自己说。在她租来的小房间里,一盏台灯放在餐桌上,放出柔和的光芒。蚊虫受光吸引在空中飞舞,在早早的眼里留下残迹。
桌上放着她的晚餐,是蔬菜与肉类煮成的流质和一碗米饭。她把流质浇在饭上,用汤匙把饭送进嘴里。
但早在这之前,一切就开始了。
四肢都像中空的一样使不出力气。人们通称叫“筋”的地方传来的感觉就像时时有虫子爬过。胃里传来生涩又炽热的感觉,胃的表皮像块被风干的牛皮失去了柔软。食道里滚烫又干燥的气流从口腔里吐出,带出腥臭的痰与口水的味道。
早早低下头,想要尽可能吸进新的舒适的空气。
空气里带着蒸饭的香气,混合着浓郁的肉汤的味道。
现在只需要等待。
流质盖着软乎乎的米饭被送入嘴中。面对软烂的食物,切齿似乎只负责打开口腔的职责,食物很快送到右边的磨牙处。磨牙上下运动,米饭很快被磨成米糜。流质被早就开始分泌的唾液扩散到整个口腔。唾液腺被肉汤里微微带的一点辣味刺激,更多的唾液被分泌了出来。即使在吞咽了嘴里的食物后,唾液依旧在口腔里带着一点点甜味。
安静的黑夜里,风穿过阳台的落地纱窗带来一丝凉意。台灯并不是古老的蜡烛,光温暖而稳定。早早将食物送进口腔,肌肉连携牙齿有规律地活动着。
牙齿又名骨余,虽然是钙化组织,但是也连着神经,经常有人因为牙齿痛得睡不着觉。米粒像一粒粒小小的玉石,落进钙质的巨石阵。
早早咀嚼着食物,她什么也没想。什么也没能传到。
敲击、撕磨、碾碎、溶解,咀嚼。咬肌在运动。食道中食物在滑落。
吃完一碗,四肢的无力感已经消失。胃里灼热的感觉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鼓胀感。早早趴在桌子上,不愿意动弹。嘴里仍然在分泌唾液。她需要把唾液吞进去,以免流到地上。小孩子们经常忘记吞咽。
早早也经常忘记。当全身的感觉都向大脑涌来的时候,人就要选择性地无视某些部分了。
那甚至不该称呼为痛苦。 那是数量之上的平庸,愉快和痛苦与大势的感觉比起来只不过是微尘。
早早张大嘴巴,竭力维持着呼吸。
文/鹤野
评论:随意
背景和设定是胡扯的
鄩音同寻
【1】
顾瑜入“无名”的第三年,才第一次拜见了鄩越。
传闻中的小剑神住在临安城南一间不起眼的小院,城南地形复杂,一排排低矮的房屋挨挨挤挤地混在一起,塞满了天南海北各路牛鬼蛇神。
顾瑜拿着小师叔给的地图一路七绕八绕,被街边打着赤膊无所事事的大汉盯得后背发凉。也不知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鄩师叔放着好好的城北大院不住,挤到这一片腌臜地里是哪门子的闲情逸致。
小剑神为人脾性古怪、散漫不羁。身形削瘦修长的青年穿着一身黑衣,躺在院子里一棵歪歪扭扭的老树上假寐,让顾瑜在下面小心翼翼喊了三声才屈尊降贵睁开了眼,歪着头看了眼拘谨不安的后辈,悠悠开口道:“看到你左手边的屋子没?”
顾瑜:“是,师叔有何吩咐?”
鄩越:“把门口桌上的酒囊扔上来。”
顾瑜看了眼那歪歪斜斜的小木桌,和那因为常年使用已经有了不少磨损的酒囊,却是站在原地没动,恭恭敬敬道:“沈师叔在晚辈来拜访之前特意提点,说鄩师叔好酒,让晚辈给您捎了点见面礼。”他说着从怀里摸出个崭新的酒囊,“城北香乐坊新酿的酒,不知合不合师叔的口味?”
鄩越没什么表情的脸上露出一点笑意:“沈念青那老妈子还教了你什么?”
顾瑜一板一眼道:“沈师叔还说,鄩师叔不喜蒲黄酒,喜露酒,嘱咐晚辈一定不能买错。”
树上传来一声笑:“他倒是一如既往——找我何事?”
顾瑜将酒囊抛给那只伸下来的手,放缓了声音道:“师叔让我带话给您,请小剑神入京勤王。”
树上的人听完没有一点迟疑:“不去。”
顾瑜:“……”
顾瑜酝酿了一会:“师叔……您别为难晚辈……”
顾瑜:“师祖说,三日后他会入京拜见柳丞相。”
树上半晌没有声音,顾瑜等了片刻,没忍住抬头看了一眼,恰好对上了一双漆黑如墨的眼睛。
近年来大凉龙气虚弱,先帝的后宫里惹出一堆真假太子的戏码,在他猝然病逝后,写着真太子名字的遗诏在皇城内斗中“不知所踪”,蓄谋已久的佞臣外戚趁机而入,近乎哄抢一般瓜分了先帝留下的四个皇子,各自拥护着自己手里的皇子,明里暗里骂政敌要拥护水坑里的泥鳅篡夺李氏江山,吵得国将不国。
大凉上空仿佛盘踞着一团灰凝之气,将百姓压得战战兢兢。但这股乌烟瘴气像是塞不进城南那七扭八绕的小路,挤在这里的人们依旧是一副懒散模样,仿佛天塌下来也砸不到他们头上。
鄩越似乎也是这样一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顾瑜立在檐下,看着鄩越背着一个用布裹着的长棍子从屋子里不慌不忙走出来,拎着一个布袋,把新的酒囊塞进去,就算收拾好了。这位刚刚出山领了一个九死一生任务的无名,站在檐下伸了个懒腰,神色困倦,好像对自己的前路无知无觉。
顾瑜一个字也不敢多问,方才他说的那番话也不是谁都听得懂的,但鄩越却在瞬息之间就明白了其中关窍,足以证明这位脾性古怪的师叔不是真的两耳不闻窗外事,至少对“无名”中的秘辛了如指掌。
顾瑜心里七上八下,跟在鄩越身后亦步亦趋,已经擅自在心底将这位师叔包装成了世外高人。
然后那姓鄩的世外高人就领着小后辈,在街边的小摊上为了几枚铜板和摊主展开了一场令人侧目的辩论,最后在妇人的怒视中拿着两个烧饼得意离去,还不忘塞一个给旁边目瞪口呆的顾瑜。顾瑜还没来得及把前辈碎了满地的世外高人形象捡回来,就听见对方猝然提问:“你入无名几年了?三年?”
顾瑜匆忙咽下一口烧饼:“是,今年恰好第三年。”
鄩越:“拜的哪个师父?”
顾瑜:“晚辈学的是医。”
鄩越:“噢,里瑭啊。”他咬了一口烧饼,慢悠悠地嚼碎了吞下去,又说,“我替他考考你,我派无名,为何无名?”
隐藏在市井之中的“无名”,自大凉建立时就已成立,百年以来一直蛰伏在天子脚下的阴影中,替龙椅上的人做不可说的事。
顾瑜挺了挺脊背:“为苍生社稷而无名。”
鄩越悠悠道:“错。”他抬头望去,好像能遥遥望见京城金碧辉煌的楼阁,“为李氏江山而无名。”
不知是不是错觉,顾瑜好像从那轻飘飘的话音中听出了几分尖锐的讽意。
无名在城北买了一座宅院,坐落在一条相对清净的地界,前来应门的是一个窈窕高挑的女子,身着一身白衣,不施粉黛,也不戴头饰,只简简单单地在发髻上扎了一支木钗,顾瑜见了这女子,脚下步子微妙地卡了一下,倒是鄩越先对来人打了招呼,“小陆师侄,好久不见。”
陆萧牙眉目端正清秀,气质出尘,仿若一枝清清冷冷的雪中白梅,“师叔。”她行了一个格外赏心悦目的晚辈礼,“师祖请您移步后院,有要事商谈。”
无名的师祖也是个神出鬼没的人,顾瑜入门三年,见到这位师祖的次数一只手可以数得过来,只记得师祖已趋天命之年,眼角生的细纹里满满当当地塞着慈祥。
顾瑜和师祖初次见面是在他的入门仪式上,师祖笑眯眯地看了他好久,最后只伸手揉了揉晚辈的头发,就算他正式入门了。后面的几次不是在年夜宴上,就是在廊下碰巧撞见师祖去后厨拿点心——小无名对师祖的印象长久地停留在“慈祥老顽童”上,从未体验过这般冰冷威严的气场,在门外被穆肃氛围压得大气不敢喘,心底忽地升起一阵茫然恍惚。
沈念青和顾瑜一同候在廊下,天气无常,不久前还是晴空万里,此时却已经聚起了乌云,沉沉地压在头顶。掠过庭院的风里多了几分刺骨冷意,沈念青甩了甩袖子,望着庭中小树上挂着的风铃说:“你鄩师叔还好相处吗?”
顾瑜斟酌着说:“……鄩师叔……很有个性。”
沈念青短促地笑了一声,他天生一副温润的好嗓子,含着笑娓娓道来时能让一条街的姑娘都红了脸,此刻这一声轻笑也是分外悦耳,如同一阵清新山风将满院的灰暗都吹散了不少。
“你是不是好奇为何称他‘小剑神’?”
无名隐于闹市,罕为世人知,内部的规矩总结起来就是一句“低调行事”,这小剑神的称号是同谁相比?既有小剑神,那大剑神又是谁?顾瑜确实疑心已久,于是摆出洗耳恭听姿态等着师叔指教。
沈念青说:“你师父有没有教你四年前那场‘乱雪’的事?”
顾瑜眼皮一跳:“……晚辈略知一二。”
沈念青:“乱雪之前,无名的规矩还不像如今森严,当时我们几个都是最小一辈的弟子,偶尔去城里玩一玩也无可厚非,你鄩师叔有一次在武馆围观,正巧碰上大将军守擂,他那时年少气盛,非要上去试一试,最后打了个平手,险些一战成名,事后还麻烦师父用了点手段去压民间的风声,没让那‘小剑神’的称号传出去——和大将军‘剑神’可有一比的‘小剑神’,若真让人听去,我派无名也别叫无名了。”沈念青叹了口气,仿佛多年之后那场闹剧的风波还搅得他太阳穴发疼。
他看着顾瑜:“大将军记住了他,两人私下里成了至交,然后就是‘乱雪’,我派无名秉承护卫李氏的祖训,入城勤王。”
“鄩越重伤醒来之后,收到了将军的死讯。那正值壮年、风光无限的大将军被卷进了乱雪之灾,悄无声息地死了。”
顾瑜呼吸一顿。
四年前大雪封城,皇城之中爆发动乱,老迈的先帝想在离世之前放手一搏,肃清朝野之中的结党佞臣,不曾想自己身边已然没有几个可用之人,消息泄露,守城军直逼皇宫,朝中重臣各自逃散。
一番血腥交锋之后,先帝病逝于榻上,闭眼之后枯骨一样的手还死死抓着托孤命臣的袖子不放。那场暴乱发生得太快、太混乱,不知多少文臣武将、平民百姓都不明不白地丧命在前一天还纸醉金迷的京城,贵人和平民的血不分你我地染红了十里长街,和厚厚的白雪混在一起,融化了又被搅成肮脏的黑水。
在那之后,朝廷中的明争暗斗一直延续到如今。乱雪后一年,顾瑜入无名,三年后,他和亲身经历了那场动乱的沈念青站在同一个屋檐下,身后的房间里坐着两个与“乱雪”牵扯极深的人,顾瑜只觉得自己如同一只误入战场的白兔,喉间都堵着一团血气,在这黑沉沉的漩涡之前几乎无法呼吸。
沈念青:“小剑神的称号原本是我们同门之间的笑料谈资,将军死后,也没人再提了。”
顾瑜:“……”
沈念青在让他去找鄩越之前特地提了这个称号,嘱咐他要在见面时对鄩越提起。
沈念青:“他陷在那场灾难里走不出来。”
沈念青:“他连友人的尸骨都找不到。”
阴沉天幕之下,他们身后的屋子里猛地传来一声杯盏摔碎的脆响,然后又重归死寂。
顾瑜:“……师祖要请师叔再次入局?”
沈念青抬头望着乌黑的云:“要下雨了。”
身后的门被拉开,鄩越面无表情地走出来,回身轻轻关上门,一片昏黑的内室什么也看不清。
鄩越关上门,双手却好像凝固了一般放在门框上,许久才说:“柳丞相手上有先帝遗诏。”
沈念青:“……师父要请它出世?”
鄩越没再说什么,在他身后,瓢泼大雨轰然落下。
师祖入京那日的天气很好,晴空万里,微风和煦,他和陆萧牙早早梳洗完毕,在院子里等候,师祖推开屋子的门,挨个拍拍弟子们的肩膀,说几句话,轮到他的时候,师祖如同初见那般揉了揉他的头发,温声说:“成璧啊,师祖送给你一句话。”
顾瑜:“请师祖教诲。”
年近半百的师祖笑眯眯的:“人生苦短,莫留遗憾。”
晚辈们已经备好了车马,顾瑜送师祖出门,看到一个身着锦衣的青年站在马下行了个礼,扶着师祖上车后,对着他挥了挥手。
顾瑜眯了眯眼,正午的太阳晃得他眼前一阵模糊,连带着眼前的师父也陌生起来。
“师父您这是……?”
里瑭:“柳丞相常年卧病在床,我和师父一同入京拜会丞相。”这位学医的年轻师父长得很是张扬漂亮,一张白皙的脸嫩得像是顾瑜的兄长,“小鱼儿,记住师父的话,多背医书,多看人,脚踏实地地学。”他最后不太正经地捧起小徒弟的脸一阵乱揉,然后挥挥手上了马。
“师父走了,别想我。”
他们再也没有回来。
【2】
三日后,京城下了一场小雨,临近的临安城也沾了湿气,纸张受潮发皱,顾瑜和陆萧牙在书房里一箱一箱地整理古籍,祛湿的香炉升起袅袅青烟,闻得人舌根发苦。
顾瑜眼观鼻鼻观心,坐得无比端正,一举一动稳重又精准,木门被拉开,鄩越啃着果子走进来,抬手把两个人要喊的“师叔”堵了回去,兀自挑了个地方坐下来继续啃,他怀里兜着一个小竹篮,里面满满当当堆着各色新鲜果子。顾瑜婉拒了师叔递来的李子,听他在一边卡擦卡擦咬了半天,终于还是没忍住:“师叔,有何贵干?”
鄩越:“无事,找乐子。”
顾瑜:“书房有什么乐子?”
鄩越:“你就是个大乐子。”
顾瑜:“……”
鄩越扔给他两个果子:“吃吧,小陆也吃一个,很快就要连吃果子的时间都没有了。”
陆萧牙若有所悟:“师叔在等什么?”
鄩越:“等密信。”
午时,一只信鸽栽进了院子。鄩越将那只翅膀快要折断的信鸽抱在怀里,小心地解下绑在鸟爪上的信筒。
顾瑜和陆萧牙看着他的背影,彼此交换了一个眼神。
鄩越撕碎了信,将碎片放在火炉上烧成了灰。窗外冷风骤起,鄩越头也不回地说:
“给你们一盏茶的时间收拾,随我进京。”
大凉元德三年秋,群臣问责两朝丞相柳怀贞是否将先帝遗诏据为己有,柳丞相于下朝途中被杀,朝野震动,太后封锁后宫,守城军再次入京。
子时,受二皇子衡王调遣的禁军包围了柳府,截杀柳氏满门。
次日卯时,身份不明的黑衣人自柳府逃出,被押入禁军牢中严刑拷打致死,先帝遗诏不知所踪,与此同时,守城军包围皇宫。
乌云盘踞在皇城之上,一切似乎就要重蹈覆辙。
辰时,黑衣剑客独身杀进皇宫,带走了处在风口浪尖的三皇子,剑尖的血划开了晨曦。
顾瑜勒晕了望楼上的士兵,将其放到一边,远远看见鄩越抽出了裹在布条里的剑,那剑身漆黑如墨,隐约有金色的纹路游走其上,蒙着脸的黑衣青年轻松写意地一横臂,划开一片乌沉沉的剑光,滚烫的血洒在他怀中小皇子的背上,将那金线绣制的华服染上浓腥的红色。
陆萧牙:“那是千隳。”
顾瑜:“……什么?”
陆萧牙:“那把剑叫千隳。”她望着和禁军战成一团的身影,“鄩师叔的字和剑同名,这套剑法是他独创。”
鄩越杀出了皇宫,顾瑜还有些浑浑噩噩,陆萧牙回头,毫不客气地在他腿上踹了一脚,顾瑜双眼通红,在对上陆萧牙清明而冷的眼神后慌乱地一抹脸,两人飞速跑下望楼,扎进一片混乱的街道。
沾了血的遗诏在他怀里仿佛有千斤重,又像是炭火一般滚烫。
他拼命地向前跑,好像只要跑得足够快,就能把令人肝肠寸断的痛苦抛在身后。
他们在旧茶楼后接应到了浑身浴血的鄩越和三皇子,陆萧牙拿出两套粗布衣让他们换上,而沈念青的马车已经停在了路口。
巳时,无名携三皇子出逃,将陷入混乱的京城抛在身后。
“柳门之变”发生的这一年,三皇子十二岁。
三皇子是已故的陈贵妃所出,单名一个奕字,长在水深火热的后宫,加上先天不足,身子瘦瘦小小,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让无名众人看得胆战心惊,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把小皇子照顾到夭折了。
万幸沈念青的老妈子心肠不是白长的,照顾起小皇子也是极尽所能,细碎到了极致。但李奕似乎并没有多少不耐,或许是因为宫中的规矩更加森严繁琐,而沈念青絮絮叨叨的声音也比嬷嬷们悦耳不少。
李奕跟着这群把自己从皇城里抢出来的人东躲西藏,行为举止里没有半分惊慌不安。小皇子面颊消瘦,没有多少孩童该长的肉,过分早熟地露出一副尖锐的悲苦相,一双乌黑的眼睛嵌在眼眶里,默不作声盯着人的模样像是要将对方剥皮抽骨,一眼看干净对方的尘世恶念。
鄩越靠在椅子里,看着李奕坐在桌边,就着昏黄灯光慢慢读一本史书,城外的客栈里并不安宁,来来往往的客人从他们头顶的木板上踩过,官兵的呵斥和询问声清晰地回荡在小小的地窖里,李奕不为所动,被脚步震下来的灰尘落在书上,被他轻描淡写地拂去。
鄩越歪了歪头,忽然出声道:“三殿下,有没有人提醒过您,殿下的眼睛太露骨了。”
李奕转过头看他,黑漆漆的眼睛里映着一点烛光。鄩越笑了声:“对,就是这个眼神,太尖锐了。您想读懂别人,但首先别人会先读懂您。”
李奕开了口,声音嘶哑:“吾该如何?”
鄩越垂下目光:“殿下是帝王身,杀人须得无声无形。”
鄩越杀进层层封锁的深宫里,在一间窄小的书房里找到了李奕。
小皇子对他的到来似乎并不意外,他端坐在香案后,衣衫整齐,好像已经恭候多时,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浑身浴血的剑客,目光平静而冷。
鄩越知道那不是一个孩子该有的眼神。
“鄩千隳。”李奕看着他的剑,“我认得你。”
“一介草民,荣幸至极。”鄩越一抖长剑上的血,眯起眼睛,“不知殿下是从何处听说?”
“你是游大将军的朋友。”李奕冷眼看着他面颊抽动了一下,“三年前,游将军拼死护卫吾到最后一刻。”
年幼皇子坐在腥风血雨的中央,面不改色地和他侃侃而谈。
“游将军说能护吾周全,他死了。”李奕声音稚嫩但嘶哑,“你呢,你能给吾什么?”
鄩越一动不动地注视着他,身后的喊杀声逐渐迫近,掠过衣衫的凉意和师父离开前一天撞进内室的穿堂风如出一辙。
他扯出一个凉薄的笑:
“臣鄩越,传授殿下帝王之道。”
经过一夜商讨,众人决定由鄩越负责,一路护送小皇子南下,带着师祖的绝笔信和先帝遗诏去找退隐的老将军。
离开临安城前,鄩越还带着李奕去见了一个人。
“关……关什么?”顾瑜抬头看着沈念青一脸难以置信,“关鹤?关玉修先生?他也是无名中人?”
“玉修十岁成名,惊才绝艳,先帝都曾对他的文章赞不绝口,他个性孤高,一向不屑与朝廷贪腐官员同流合污,但在乱雪那一年,他执意入城勤王……”
沈念青的话语顿住了,鄩越从他们面前走过,挥了挥手算是打招呼。
顾瑜自动补齐了师叔的后半句话。
曾经名动京城的玉修先生,在动乱中被打断了腿,小谪仙滚入了凡尘。
关鹤在城外有一间僻静别院,庭中池塘里翻动着不安的鱼群,雨水落在荷叶上,聚成一团摇摇欲坠地滚了几圈,又扑通一声砸进池中。
他坐在特制的铁轮椅上,见了李奕无法起身行礼,只能欠身低头,李奕却上前扶住了他的肩膀,深深地作了一揖。
“不必多礼,久仰玉修先生大名。”
鄩越站在李奕身后,目光越过小皇子的肩膀,落在关鹤的脸上。关玉修长得极好,一张白皙的脸美极近妖,漂亮得甚至令人生厌,那双黑沉沉的眼睛在鄩越身上一掠而过,又移到李奕脸上。
“三殿下言重,臣惭愧。”他语气淡淡:“不知殿下与臣师弟一同前来,所为何事?”
李奕看向鄩越,后者把小皇子请到了偏房,然后推着关鹤的轮椅走进房间,和他隔着一张茶桌沉默相对。
李奕看着眼前满目的古籍,随手拿起一本翻阅,入眼皆是读不懂的古语、典故。、
先帝在时,常以玉修先生为例,鞭策他加以学习。先帝对乌烟瘴气的朝廷有心无力,但总在他面前掩盖着那股愁绪,要他学玉修先生的文章辞藻,学先生的高洁品行,好像给年幼的儿子搬出一个榜样,就能让他也成长得那般完美。
沈念青:“他们二人曾是知己。”
顾瑜:“既然如此,那为何不早借先生之力?”
沈念青沉默半晌:“因为玉修恨他。”
关鹤一抖手腕,将整杯冷透的茶泼在鄩越脸上。
鄩越不躲不闪,平静地受了。
关鹤:“三年前你在乱雪中没救下师母,如今你也不救师父。”
关鹤:“师父师母待我与你如同己出——我入京之前你是怎么答应我的?我残废之后你是怎么向我保证的?”
关鹤轻声说:“鄩越,你有什么颜面来见我?”
茶水刺进他的眼角,涩得发疼,余下的水滴落下来打湿了衣襟,鄩越不为所动,将自己的那杯茶也推过去。
“解气吗?不够的话再来一杯。”
三年以来他们没有给彼此写过一封信,曾经无话不谈的至交好友如今疏离得如同陌生人。
跨越了三年光阴的质问如今血淋淋地横陈在两人之间,痛楚之中却也有一番扭曲的淋漓和畅快。
“不必。”关鹤面无表情:“我们扯平了。”
“滚吧。”
同门师兄弟在冷寂的庭院里只谈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鄩越打开门,李奕抬头看他。
“你们谈了什么?”
“臣护殿下一路向南,携遗诏寻找退隐的戚老将军。”鄩越说:“在此期间,玉修重入朝堂。”
关玉修入京,拖着残缺的躯体,熬干自己的心血,独身一人在尔虞我诈、乌烟瘴气的朝堂之中,替远走的小皇子撬开一条重见天日的缝。
他总还是愿意为师弟做最后一件事的。
冷雨还在下,脚步声逐渐远去,关鹤静坐片刻,吹灭了烛台。
【3】
鄩越和李奕南下,途经的第一个城市叫常川,城门处有人拿着画像检查,鄩越把李奕塞进了一箱发臭的鱼,戴了张满是皱纹的人皮面具,穿着一身破布衣,拉着车进了城。
在远处跟着的顾瑜看得脸颊抽疼,堂堂三殿下如今竟在木箱里和死鱼“同流合污”——乔装过后的鄩越演得一副出神入化的乡野痞子相,剔着牙咂着嘴大剌剌地一掀盖子,臭味熏得守卫面露嫌恶连连后退,赶忙挥手让其麻溜滚蛋。
当晚陆萧牙从药铺里抓了整整一筐的香料才堪堪洗掉小皇子身上的鱼腥味。顾瑜忙得额上滴汗,李奕还是面无表情的样子,在他们忙活的时候鄩越就倚在窗边看着,李奕和他四目相对,鄩越就浅笑一声低下头。
“殿下大才,将来必能造福天下百姓。”
有时候顾瑜觉得李奕不像个孩子,倒像是什么精怪夺舍了这副金贵的躯体,借着他的眼睛冷冷地打量着尘世,而鄩越似乎很热衷于榨出他最后一点人味,搜查的官兵骑着马浩浩荡荡地从街上跑过,鄩越就带着被四处追捕的三皇子坐在路边的简陋小摊下,旁若无人地吃一碗热腾腾的阳春面。
刀枪剑戟的冷光在李奕脸上一闪而过,他面不改色,但捏着筷子的手泛起了青白,鄩越好像对此毫无察觉,埋头吃得认真,吸溜面条发出轻微的呼噜声。
李奕看着他,后者却连一个眼神也没给。
“愣着干什么。”鄩越头也不抬,伸手用筷子敲了敲他的碗。
“吃。”
李奕收回目光,缓慢而凶狠地吃下一大口面条。
鄩越慢悠悠地说:“殿下,好吃吗?”
李奕被烫出眼泪,沉默地点头。小皇子把头埋得很低,捏着筷子的手慢慢紧握成拳。
鄩越冷眼看着,将桌上一盘花生米推给他。
“殿下,记住这滋味。”
风餐露宿,日夜兼程,李奕仿佛第一次睁开眼睛看世界,被尘世的大喜大悲、民生悲苦塞了满怀。他们一路南下,越往南流民就越多。两人穿着布衣混在难民潮中,李奕满目所及皆是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农民,而昔日皇子如今也是一副蓬头垢面的模样,但那眼睛却是越发沉静明亮。
“老师。”李奕啃着硬邦邦的馒头问:“这些流民该往哪里去?”
“往北去,往有粮食、土地的地方去。”鄩越说,“去做苦力、去乞讨、去做天子脚下喊冤的平民百姓,直到走投无路了——”他顿了一下,把自己手里的馒头又掰出来一半塞给李奕。
“揭竿而起。”
鄩越和李奕途经江南的时候,赶上富庶的水乡闹了灾。城中粮食短缺,时疫横行,还常有土匪游荡,守城军的帐子里堆着伤员,进进出出的医师又染上新的疫病,如此往复,恶性循环没完没了。一片混乱的朝堂忙着内斗,忠臣字字泣血写的江南灾情折子被埋没,百姓的哭声传不到朝野之上。
浸泡在民生多艰里的皇子被悲惨的哭嚎绊住了脚步,陆萧牙和顾瑜入城救灾,李奕也不听劝阻,守在施粥点前,双手被长长的木勺磨出厚茧。
顾瑜起初不愿意让陆萧牙进难民营,想让她在药房里守着药炉就够了,两人相持不下,引得李奕和鄩越两个人在一边围观,李奕也只是个半大孩子,和这群人熟悉了之后也偶尔开个玩笑,此刻看着乐子,数次差点忍不住要插言起哄。
顾瑜哪里争得过陆萧牙,那点微妙的情愫被陆萧牙有理有据的无情言语堵成了一团疙瘩,鄩越在一边看得直叹气,“顾成璧啊顾成璧,你就这点出息了。”
陆萧牙和顾瑜整天扎在难民营里,熬了一锅又一锅的药,擦血的布染脏了一块又一块,陆萧牙一个正值花季的姑娘,在这样的地方没有半点不适应,剜烂肉的架势比男人利落几倍不止,黑血溅在衣服上也面不改色,一天下来浑身恶臭,但一双眼睛永远清明透彻。
一天结束后,四人会挤在一小间木屋里休息,一路上都是鄩越带着李奕,陆萧牙和顾瑜不远不近地跟着,随时支援,沈念青则不见踪影。屋内烧着碳,李奕将热粥递给陆萧牙,被百姓感激地称呼小医仙的姑娘面色沉静,接过粥碗时也不忘行礼。
仿佛是能读出他心中所想,陆萧牙说:“臣女幼时丧母,父亲是南方小城里的守备军,臣女从小就跟着父亲混在军伍里,在学会说话之前先学会了包扎伤口和抬尸体。”她搅了搅米粥,“殿下所见,皆是民生。”
李奕静静地看着她。
“陆姑娘,你也身不由己么?”
陆萧牙的手停了下来。
“殿下何出此言?”
“我有时候会想,如果我能选,我未必想当皇帝。”李奕说,“我能看出身不由己的人的眼神。”
陆萧牙不语。
“陆姑娘,”李奕说,“你想要往哪去?”
一阵死寂之后,少女的声音平静。
“臣女学过武,曾想拜鄩师叔门下。”
李奕的目光不着痕迹地向旁边点了点,“他为何不收你?”
“因为师叔说,只愿‘千隳’就此断绝。”
顾瑜烧着药,看向门口站着的鄩越,少女和小皇子的话音从门里传来。
“陆姑娘,你可愿入游将军麾下残编?”
顾瑜摇扇的动作顿住了。
“游将军早亡,他的弟弟接管了残余的军队,常年驻守边疆。”
“你可以慢慢考虑。”
夜风起,模糊了房中人的声音,鄩越走过来,一把揽住了顾瑜的肩膀。
师祖留下的八个字在他心里轻飘飘地一晃,无处可依地消散了。
几人在小城里迎来了新年。
条件有限,城里的疫病虽然有所缓解,但病患依旧躺在难民营里,平时离不开人。顾瑜和陆萧牙依旧忙得脚不沾地,李奕在施粥的时候忍不住神游,从逃出宫到现在的一切都无比虚幻又无比真实,他漫无目的地想,明年又会如何呢?
夜幕降临后百姓各自回家,消失了一天的鄩越拎着两大袋热腾腾的食物走进屋子,迎着屋里几人震惊又欣喜的神情得意一笑。“师叔,现在城里没有多少物资了,你从哪里找来这么多食物?”顾瑜问,随即表情一变:“……你没偷没抢吧?”
“怎么说话的,你师叔是这样的人吗?”鄩越放下布袋,空出的手敲了敲顾瑜的脑门,“百姓好不容易熬过这些日子,过年了就都把家里的存货拿出来,庆祝庆祝。”
“我借着施粥点的名义去的,小陆一会也去给其他人送一点吧。”
沈念青也挤出时间,提着一壶酒来和四个人小聚,五个机缘巧合凑在一起的人,在稀稀落落的爆竹声中共同举杯,送走了旧年。沈念青没忍住又开始絮叨,借着酒意挨个嘱咐了陆萧牙、顾瑜和鄩越,连李奕也不能幸免,三殿下被他拍着肩膀,语重心长地灌了一耳朵的天地君亲师,茫然四顾却看见剩下几人因为憋着笑而略显怪异的脸。
酒劲上头,在这奇异的环境里,平日不愿说的、不敢说的话都悄无声息地漏出些许。沈念青靠在鄩越肩膀上低声说:“鄩越你老实告诉我,这些年你有没有一点怨恨?”
鄩越就笑:“我怨恨什么?怨恨有用吗?师长亲友、知己至交,死的死散的散,我怨恨有什么用?”
鄩越:“我该怨什么?我怨他李氏,还是怨无名祖训?”
鄩越:“到头来只能怨我自己。”
鄩越:“你呢?你有没有想忆柳?”
沈念青哈哈一笑:“想啊,当然想。她丈夫去年做工的时候被砸断了腿,没撑过冬天,我竟也没有多少时间陪着她,世上哪有我这样混账的哥哥。”
沈念青絮絮叨叨地说着家中妹妹,然后陆萧牙也不甚清醒地出声:“师叔,您当年说只愿千隳断绝,是为何意?”
她看上去不胜酒力,脸颊上烧着一点红,露出了平日里绝不会显露半分的恍惚模样,顾瑜看得心脏狂跳,低头默不作声地闷酒。
鄩越:“……那是我的私心,我不想在我之后,还有下一个千隳。”
另一边的顾瑜终于被酒劲蒸干了理智,红着脸支支吾吾地说:“萧牙……你……”
陆萧牙:“……嗯?”
顾瑜:“……”
他什么也没说出来就悄无声息地倒了,留下陆萧牙皱着眉不明所以,于是也把杯中酒一饮而尽,趴在他旁边闭了眼。
李奕冷眼旁观。沈念青也不胜酒力,在鄩越肩膀上睡着了,鄩越毫不怜惜地把他甩到桌子上,揉着自己的肩膀看了眼李奕。
“殿下没有什么想说的吗?他们都昏过去了,只有我听着。”
李奕觉得自己仿佛戏台下的观众,旁观了一场悲苦又真实的人间戏剧,每一幕都近在眼前,又好像遥不可及。他自己匆忙度过的十几年光阴也说不上精彩快活,此刻那些眼泪和血痕郁结在心口,堵得胸膛发闷。而即便如此,他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在遥远的爆竹声中,李奕举杯,生涩地说:
“……只愿天佑大凉,天下太平。”
半月后,疫病有所缓解,一名传信兵入城,带来了游家军的军旗。
游家幸存的末子秘密拜见三皇子,带来了一批物资,可解江南燃眉之急。
三日后,陆萧牙拜别。
顾瑜站在城门目送一袭白衣远去,李奕问:“你怨恨吾吗?”
顾瑜:“为何?”
李奕:“怨恨吾将陆姑娘送走。”
顾瑜:“……”
顾瑜:“这是她的选择。”
李奕:“你不后悔?”
顾瑜沉默半晌。
顾瑜:“我不知道若是挽留她,她会不会留下。”
顾瑜:“我只担心自己成为她的软肋,或是延续一生的遗憾。”
那晚他并非是真的不胜酒力,只是剖白的话在喉间滚了几圈,最终还是没有倒出来。
他怎么能自私到用一段朦胧的感情去牵绊她呢?
行军的队伍已经模糊成一个小小的点,他不知道那衣袂翩飞的白影是否回头看过一眼。
【4】
三皇子流落民间的第二年,遥远的京城传来一支密信,关鹤和拥护三皇子的余党初步控制了朝堂,此时正是重回京城的最好时机。
元德四年春,南阳戚老将军交出兵符,李奕率南阳军北上,直逼京城。
鄩越、沈念青、顾瑜跟随李奕,在京城城门外等待时机,按照计划,他们会等到城内密信,里应外合一举攻破,但那道信迟迟不来,艳阳高照之下,顾瑜被甲胄冷光逼出一身冷汗,他望向城门,看见传令兵逆着太阳的渺小身影。
密信未到,来的是关鹤被衡王擒获的消息。
关鹤在朝期间,对政敌的挖苦侮辱一概视若无睹,每天驱着轮椅来回奔波。他培养直臣、修改民法、围剿贪官,让身陷泥沼的百姓终于摸到了一点通往未来的路。他数次在路上遭遇刺杀,三天两头就要和阎王下棋,但这个半身不遂的忠臣全都咬牙挺了过来,好像要将残破的躯体烧成一把照亮大凉的火。
衡王垂死挣扎,名声脸面也不要了,拿着忠臣当挡箭牌,把“丧尽天良”四个字明晃晃地写在脸上。翰林院学士齐齐跪在殿前声讨,好不容易看到一丝希望的百姓苦苦哀求,换来的只有禁军失心疯一般的屠杀。
衡王以玉修先生为质,要求南阳军退后十里。
烈阳高照,全然不似一年前鄩越和关鹤对坐的那天,但鄩越喝着茶,总觉得品出了与那日如出一辙的冷冽茶香。
李奕看着他,稚嫩的君王第一次露出了无措和软弱。
他看着鄩越站起来,接过了城防分布图。
鄩千隳是个捉摸不透的人。
民间仅剩的寥寥几个无名全部开始行动,渗进京城的街道缝隙里,一把无形的刀利落地切开战局,裸露出一条可供通行的路。
鄩越站在帐中,简单几句吩咐下去,整个军队又像精密的机器一般运转起来,高耸的城门裂开了一条缝,撬出这条裂缝的是一柄漆黑薄削的剑。
但这条路上铺着累累的白骨。
鄩越挥挥手,帐中军士鱼贯而出,沈念青与他错身而过,眼神中露出几分不忍。
但他最终什么也没说,消失在帐外。
李奕的脊背爬上一阵恶寒,他逐渐看清了眼前普通的皮囊下蛰伏的野兽,看清了与自己日夜相伴的人究竟长着怎样的獠牙。
他意识到了什么,坚冰一样的面具碎裂,不食烟火的小皇子在俗世里滚了几遭,看上去终于像个人了。但鄩越却与过去的举动背道而驰,他举起茶杯一饮而尽,一点点抹掉了小皇子的人味。
“殿下,臣教您识五谷、认农时,教您民生艰难、身不由己,教您慈悲为怀、体恤民情,现在臣斗胆,教您最后一课。”
鄩越想起那个冷意刺骨的雨天,关鹤的脸半隐在昏暗里。
“你要走这条又险又绝的路,好。”
“既如此,不必救我。”
李奕的表情逐渐凝固。
“臣教您杀伐果决、当断则断。”
南阳军破城。
沈念青在喊杀声中爬上城楼,一身青衣被血染了个透,他解下吊在城门上的人头,望向陷入混战的京城。
他怀中的头颅还未瞑目,形状优美的眼睛半睁着,俯视着战火连天的人世。南阳军冲进皇宫,沈念青缓缓阖上了他的眼睛。
再漂亮的皮囊,死后也只是白骨一捧。
三皇子入城,南阳军屠尽禁军,鄩越只身入衡王府,取下衡王项上人头。
一场动乱镇压京城,李奕踏着血迈入阔别已久的皇宫。
立夏,先帝遗诏面世,李奕称帝,改年号永贞。
新立的景帝以雷霆手段肃清朝野,随后太后病逝,大皇子襄王自戕于东宫,四皇子封漠北王,远赴北境,非诏不得入京。
景帝一改李氏柔懦作风,提拔了一大批关玉修在时培养的直臣,大刀阔斧修改朝纲,颁布民法,十七道新法接连发布,摇摇欲坠的李氏江山被强行提了一口气,京城上空凝滞多年的阴云终于散了。
转眼之间,春去秋来又是一年,鄩越跟随在景帝身侧,做他影子里最尖锐的刀,沈念青暗中辅佐,陆萧牙远赴边疆,只有顾瑜在京城里租了个宅院,受新帝之命,研制适合在民间流通的祛病药。
一切好像都结束了,所有的事情都在向美好的结局走去。
次年初冬,顾瑜才再次见到了李奕。
顾瑜受密诏入宫,带着药箱,穿过层层把守的关卡,见到了病榻上的李奕。
沈念青已经侍候在侧,正拿着香炉,将里面的香灰倒出,放上新的香粉。他还是不改碎嘴的习惯,对着景帝依旧像是对待从前的瘦小皇子,从饮食到穿衣到起居都叮嘱了一遍,看到顾瑜才堪堪收住。
顾瑜不动声色地打量着景帝,登基不久的新帝将全部精力都投进政事,熬得身体越发差劲。景帝确实是一位明君,听得了直言进谏,也愿意悉心请教老臣并及时改正错误。只是此时,顾瑜却觉得室内凝固着一股诡异的森然之气,他低着头给景帝把脉,听李奕对沈念青说,“平秋,令妹近来身体可好?”
“承蒙陛下关照,家中小妹近来一切都好。”
“平秋跟随朕也有数年,除了去年除夕夜,朕不常听你提起家人。”
沈念青像是从大梦里惊醒,温润平静的声音里悄然裂开了一条缝,尾音带着颤,“家中小事罢了,不敢叨扰陛下。”
李奕:“是不愿说吗?怕朕?”
气氛猛地一沉。
顾瑜:“陛下。”
顾瑜:“陛下脉象虚浮,想必是近来思虑过重,应当静养。微臣写了几张宁神的方子交予太医,请陛下保重龙体。”
李奕却说:“成璧,你可曾听平秋说过他为何入无名么?”
顾瑜:“……”
李奕:“朕听说,平秋早年因惹怒了京中权贵,被按了个莫须有的罪名扔进了牢狱,无名的师祖瞒天过海将他赎出来,加以培养,成就了如今的新帝近臣沈平秋。”
李奕:“朕还听说,那权贵是当时的三皇子麾下重臣,为人好赌贪腐,一年后病重身亡。”
李奕:“无名,好手段啊。”
沈念青和顾瑜无声地跪下来。
李奕:“你怕什么,平秋,朕没有要责怪你。”景帝虚虚一抬手,臣子却依旧跪伏在地,李奕皱了皱眉,叹了口气。
“也罢。念在你多年功劳,朕许你携家眷离京,安度余生。”
沈念青:“……谢陛下恩典。”
待到两人离开,李奕才看向屏风后的阴影。
李奕:“老师。”
李奕:“老师,你不想和朕说些什么吗?”
鄩越从影子里走出,平淡地一掀袍,“陛下自有决断。”
李奕深深地看着他,年轻的皇帝走过了胆战心惊的年纪,初尝权力滋味,再加上心气高傲、不甘于人后,总觉得这世上的东西只要他想要,就一定能得到。
但是他看着一手把他提上龙椅的、年轻的帝师,他看着自己的目光一如当年不变,宠辱不惊、游刃有余,他带着自己上树摘果子的时候明明是一副轻松惬意的神情,目光转到自己身上时又像一潭望不见底的深水,进退有度、风度翩翩,将君臣两字诠释得淋漓尽致。
李奕近来睡得不踏实,一闭上眼就能想起流落民间时伏在檐上的阴影,那阴影现在也附着在他的龙椅后,替他吞下所有图谋不轨的明枪暗箭。
但他不知道这阴影什么时候会吞掉自己。
鄩越教他看人的欲念,人只要有想要的东西,就有破绽,就能化为己用,有所求的人往往是最单纯的人。
但他全无所求,他无懈可击。
李奕讨厌掌控之外的东西。
李奕:“朕时常会想,朕无才无德,在四个皇子中最是无用,偏偏沾了真龙的血,在手足相残中活到了最后。”
李奕:“是朕时运好吗?是天不亡我李家吗?”
李奕:“不是。”
李奕垂下眼睛看着他。
李奕:“无名,自高祖在时就与皇家立下誓言,誓死护卫李家血脉。”
李奕:“李家养了一只超出掌控的野兽。”
鄩越缓声:“我等唯陛下马首是瞻。”
李奕笑了一声。
李奕:“朕能坐这把龙椅,是因为无名选了朕。”
室内一片死寂,许久之后,他才听见鄩越的声音毫无波澜地响起。
鄩越:“臣惶恐。”
李奕凝视着他,剑术高绝、以一挡百的剑客跪在自己床前,谦卑得好像随时可以被他夺去性命。
他好像伸手就能得到一切。
李奕:“朕许沈平秋归家,但从皇城去到城郊,要路过火药厂。”
李奕:“希望平秋行路小心啊。”
鄩越的眼神无声地涣散了。
李奕欣赏着他的神色:“老师,怎么跪着不动,起来喝口茶吧。”
内侍的小太监迈着小碎步进来,禀报城外的火药厂出了事故,炸了。
李奕:“让守城军去救灾,快去。”
景帝的话语中没什么起伏,连急促的语气都敷衍得很,好像他随手捏死的只是一个素未谋面的士兵,而不是那个数年来一直细致入微地照顾着自己的近臣。
小太监应了声匆匆跑了。窗外天光晦暗,酝酿着一场无声的大雪,屋内烛光摇曳,被一阵冷风吹得晃晃悠悠,熄灭了。
李奕:“朕从前听顾爱卿说,老师喜欢临安城的露酒。”
鄩越一动不动,只扯了扯唇角:“粗鄙爱好,不足殿下挂念。”
李奕:“时过境迁,老师不妨回香乐坊看看,尝尝如今的酒与当日有何不同。”
鄩越闭上了眼睛。
鄩越:“……臣有一事相求。”
李奕:“请说。”
鄩越:“沈家小妹已有身孕,她夫君已经不在,恳请陛下恩准沈忆柳带着腹中孩子归乡。”
李奕看了他许久:“准顾成璧同去。”
鄩越深深地跪伏下去。
“谢陛下。”
又是一年寒冬将近,空气渐冷,只是今年的年夜宴不再有人围炉闲坐,饮酒畅谈。
李奕最后说:“朕看灵堂之上列祖列宗,每一块名牌都满满当当地写着生前身后名,功德、品性、一生所求,到头来不过寥寥几字。”
李奕:“老师,你呢?”
李奕:“你姓甚名谁?”
鄩越抬起头,说不上出众的脸上只有一双眼睛依旧漂亮灵动,他最后看了年轻的皇帝一眼,留给了李奕一个让他铭记终生的眼神。
鄩越:“臣,无名。”
【5】
临安城下雪了。
顾瑜驾着车,后边的车厢里坐着沈忆柳和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婴儿,顾瑜停下车,在路边买了一碗米粥,趁热端给车厢里的女人,“师姑,”他说着,“趁热吃点东西,我们今夜就出城。”
“小顾,多谢你了。”沈忆柳接过粥碗,“只是……念青他不和我们一起走吗?”
顾瑜笑着说:“师叔他在京城还有事要做,叮嘱我一定要把师姑和小宛儿好好送回娘家。”他伸手戳了戳婴儿的脸,“小宛儿也想见外婆,是不是呀?”
回应他的是婴孩懵懂的眼神,小小的孩子丝毫不知自己面对的是怎样险恶的人世,只是本能地啼哭,伸出肉肉的小手去抓顾瑜生着细茧的手指。
顾瑜出了车厢,脸上的笑容还没收回去,好像一张冻僵了的面具。他驾车向前走,看见不远处一家客栈外围了许多人,来往路人纷纷指指点点、议论纷纷,或是以手掩鼻匆匆路过,生怕看见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据说客栈主人今早在客房外闻到一阵恶臭,踹开门发现房间里趴着一具溃烂的尸体。那尸体坐在桌边,寒冬腊月里居然腐烂得看不清面目。街坊们都在私底下说,此人必是做了什么天理难容之事,才遭如此报应。
屋子里没有被侵入的痕迹,也没有血,这人就这样无端地横死了,死在了新帝登基后逐渐开始恢复生机的永贞二年。店家不敢托大,生怕是什么诡异的大案,连忙找了守城军和仵作,尸体简单地盖着一层白布放在门口,盼着早点被带走。
仵作简单地看了看,摇摇头,然后像是发现了什么,从尸体旁边捡起一个空的酒囊闻了闻,蒙着白布的脸上神色几变,最终什么也没说,挥手让人把尸体抬走了。
顾瑜赶着车从路边经过,听了一耳朵议论,只囫囵记住了几个“造孽”、“老天保佑”、“可怜”的词,他看着那匹被染成黑红的布消失在街角,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雪越下越大,他胡乱地摸了把脸,强行挂起一个浅淡的微笑,驾车向城外去了。
作者:月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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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年坐在公园长椅上,下午的阳光洒在他身上,暖洋洋的热意似乎传进了心底。
慕年静静坐着,一动不动,眼睛却一直注视着不远处。
那里有一排树。
现在是春天,万物开始萌发,光秃秃的树枝上也开始冒出点点青绿色的小芽,柔柔软软,看起来虽然弱不禁风,却饱含生机。
树的后方是一片沙滩,沙滩上有一群孩子们开心地玩耍着。
那些孩子年龄最小的只有一两岁,最大的有十岁左右,他们兴高采烈拿着塑料小铲子和小桶在沙滩上挖来挖去,一会挖出一个坑并往里面倒水,一会双脚踩进坑中,用沙子把自己的脚埋起来,玩得不亦乐乎。
沙滩上又来了一个小孩,他带了一架大约两个篮球大的玩具挖土机,操纵这挖土机行驶在坑坑洼洼又崎岖不平的沙地,嘴里发出轰隆隆的配音,显得气势十足。小孩时不时转动着挖土机上自带的铲斗,这里铲一下,那里铲一下,虽然挖沙子的效率并不高,但是跟其他小孩手中的塑料铲子相比,显得更高级一些。
别的小孩看着眼热,纷纷围在玩具挖土机周围,想要过一把玩挖土机的瘾,那小孩犹豫着,不太愿意分享帅气的挖土机,其他小孩便七嘴八舌说可以把自己当玩具借他玩,还可以帮他建造他想要的东西,于是那小孩点头答应了。
这群原本互不认识的小孩迅速打成了一片,准备齐心协力在沙滩上打造一片城堡群,他们忙得热火朝天,欢笑的声音回荡在公园上空。
慕年一直坐在长椅上,看着小孩们从无到有在沙滩上堆砌简陋的城堡群,还挖出连接一座座城堡的沟槽,把从人工湖里舀来的水倒入其中,形成连通的河道。
小孩们摩拳擦掌,准备再接再厉地在城堡群外围挖一条护城河,但工程刚刚开始,他们的父母便招呼他们准备回家了。于是他们依依惜别,约定第二天继续一起挖沙子。
该回去了,慕年想着,不然等会天色变暗,眼睛看不清,会更容易摔跤。
他拿过放在一旁的拐杖,吃力地依靠它撑起自己的身体站立,然后慢慢地往公园出口走。
公园外面也有很多人,他们大概十二三岁,穿着相同的衣服,沿着相同的方向走着。慕年知道,他们是公园附近那所初中的学生,现在是他们放学的时间。
学生们叽叽喳喳,分享着今天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讨论着同学和老师的八卦,商量着回家后一起开黑。他们行走在路上,就像在一条湍急的河流,河水流淌间发出激昂的声响,生气勃勃地前进前进在前进,在道路的尽头分道扬镳,奔向各自的远方。
但这只是暂时的分别,因为再过两天,等到周一,不,等到周日晚上,他们又会再见。
慕年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环绕周身的电影荧幕中间,看着周围人来人往,热热闹闹,充满着人间烟火气,可这一切的热闹,都与他无关。
他就像一个透明人。
慕年站在一旁,等学生们走得差不多了才继续向前走。
慕年走得很慢。他准备离开公园的时候,天空非常明亮,阳光也很温暖,但当他走到离公园不远的小区门口时,太阳已经西下到了接近地平线的地方,黄昏的光芒落在他身上,却没有像之前那样给他带来热量。
慕年感觉有点冷。
现在是初春,气温才刚刚开始回升,但并没有脱离寒冬的冷意。
慕年正准备走进楼道口,突然有个小小的身影从他身边一溜烟窜了过去,差点将他撞倒,幸好慕年习惯性靠着墙走路,这才避免倒地不起的结局。
“彤彤,你跑那么快干嘛,差点撞到这位爷爷了,快点过来道歉!”
随着一声大吼,身后走来一对夫妇,他们露出歉意的表情,带着跑回来的孩子给慕年道歉。
慕年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什么大碍,那对夫妇才放下心。
慕年目送他们进入电梯,隔着电梯门,听到他们训斥孩子的声音。随着电梯显示楼层的变化,声音也渐渐消失。
慕年原地站了会,再次抬脚,慢慢走到自己位于一楼的家门前,摸索着掏出钥匙开了门。
门内一片黑暗,他在墙上摸索了一阵,找到开关,啪的一声,客厅灯光亮起,映入眼帘的是他的老伴带着笑容的脸,只是,是在墙上,是黑白色的。
“我回来了。”慕年轻声说。房间很安静,他的声音非常清晰。
他回身关门,黑色的木门缓缓靠近门框,砰的一声关上,暖黄色的光线被门阻隔在房间内,只剩下漆黑,就像盖上棺盖的棺材。
(想写出随着年龄的增大,社会关系逐渐死亡的感觉,但是好像失败了┭┮﹏┭┮)
作者:海稼轩
要求:笑语/求知
他突然睁开了眼,意识也瞬间回笼,完全不像一个上一刻还失去意识的人。这一刻天刚好亮起来,他靠在什么硬物上,面前是刚跃出水面的大日。他忍不住深呼吸一口气,湿润的水气流淌过他的身体,过去被忽视的一切感官都新生,他从未见过这样的世界。突然,一片阴影落在他脸上,他忍不住皱了皱眉,望向影子的主人,只是惊鸿一瞥,但他却觉得那一瞬间连初阳的光辉都被盖过。下一刻,他听到柔媚的嗓音在他耳边响起:“小师父,你终于醒过来了,稍待片刻,我们快要靠岸了。”
他才发现自己在江上,朝日尚不刺眼,落在水面上,砸出一片碎金,他纵目望去望不到边,只有薄薄雾霭轻巧地散去,退得慢些的就落入水中,水珠滴落下去融汇成河流本身,又被游鱼衔住吞入腹中。不只是所见,就连所闻也全然不同,浪花溅起又落下的声音落在他的耳中,他惊奇地想要探听更多,是行船驶过又合拢的划痕,是风吹动高草的喧嚷——噢!原来是要靠岸了,他睁开眼看到。
他站起来,觉得腹内空空,手脚也发软,但却觉得自己从未这样舒适过,那个女子侧着身子问他:“小师父,你身子可还好?不如再躺会,待我兄长过来吧。”
他看向女子,发现她竟然同他差不多高,头发挽起,大抵是个年轻的小妇人。他有些失礼地盯着她看了一会,突然弯腰以手作瓢,舀起水饮,江水寒凉,他也不在意地连喝好几大口,终于再直起腰来:“多谢这位夫人,不过我尚无大碍,不好白承恩情,您且吩咐,我别的没有,身体倒比旁人健壮,力气也有一大把。”
他见不到妇人的脸,但还是觉得她笑了,她没再说话,只将目光投向岸上。他也跟着看过去,渡口边的岸上,一个身材格外高大的男子正在手脚麻利地准备着绳索,男子轻而易举地将靠近的小船拴在木桩上,叫他什么也没帮上忙。
男子的官话似乎说得不太好,同妇人说话的时候几乎没说过几句官话,那女子看了他一眼,轻缓地提醒兄长:“阿兄,这位法师听不懂我们说话。”
男人也反应过来,同他友好地笑了笑,开口说话还有些磕磕巴巴:“这位……(“法师”,女子在旁边提醒)法师,你需要……休息吗?我的家前面就在。”
他想了想,也友好地对男人躬身行礼,刻意放缓了语速:“多谢您的好意,那么我擅自打扰了。”
兄妹俩的家就在岸边,离渡口很近,他看出来这座屋子已经有一定年头没有人住过了,最近又有了修缮的痕迹,但做得不太好。屋内也没有什么多余的陈设,只有一张手艺拙劣的木桌和两把勉强凑好的木椅,屋角还立了一个柜子,看起来有些破旧。
他被邀请坐下,男人也跟着坐下,他才发现桌子还有着淡淡的柳木香,但似乎没晒干,于是多了湿淋淋的不适感。他看向女子,却见女子绕过他们闪进了屋内,他也不好再看,把心神收回来,同男人沟通起来。
男人和其妹并不是本地人,甚至是海外来客,据男人所说,他们来自比蓬莱更远的东瀛之地的日出之国,听闻中原多珍宝,又有圣人教化,一直对此地心向往之。他和妹妹都给自己取了个中国名字,他取的名字叫贺诚。他在船上学习过一些汉话了,但却没有妹妹精通,运气不好,遭了海难,他们和船上的人就此失散。他和妹妹死里逃生已经是大幸,也不敢再奢求钱财。运气好的是,现在正是夏季,失了财物行李的两人倒也不至于饿死在富庶的江南,他们甚至找到了这座久无人居的草庐,有了一处真正的容身之地。
男人说得磕磕巴巴的,他也不确定自己是否完全明了了他的全部意思,但大抵不差。他想了想,又问道:“贺兄是在何处发现我的?”
“您就躺在水上从上游漂下来,我兄长见您似乎失去了意识,便将您拉上船来。”贺家小妹端了两碗茶盏上来,给他和贺诚都倒上一杯,“不过我见小师父这模样,我兄长不帮您也定然不会有事的。”
他没有接话,只是微微一笑,拿起茶盏浅浮一口。茶汤和他记忆中的口味完全不同,并无辛辣之感,甚至还带了淡淡的甜味,接下来是青叶的涩味,叫他忍不住平缓了气息。他似乎被多年未见的未知唤醒,分明熟悉却又完全陌生的一切却叫他觉得本应如此。
“对了,不知法师当如何称呼?”贺诚拍拍脑袋,问道。
“在下俗名李青,幼时被批八字太轻,故而一直养在庙里,受戒时叫慧觉,而今我已经不再在座前侍奉佛祖,故而二位也不必再叫我法师了。”李青捧杯笑答,贺家小妹没有出声,轻轻点头。
“那李兄弟,你现在是作何打算?回家吗?”贺诚屈指敲桌,贺家小妹行了个礼,又进了里屋。
“回家?”李青不由得重复了这个词,他几乎要忘记那个曾经被称为家的地方了,那个父亲是严厉又慈爱的,母亲是温和又包容的地方,现在已经只属于记忆中一块发黄的角落,看起来竟那么陌生,他摇摇头,“我不会再回去了,父母子女的缘分已尽,我也不应当再回去。我能否借住贵宅一段时间?我会回报您的。”
“如果李兄弟不嫌弃弊宅简陋的话,只是要委屈你同我住一间房了,另一间房是我妹妹的。”
“真是感激不尽。”李青又抿了口茶,“令妹的夫婿是还不曾寻找到吗?”
“是啊。”贺诚面现忧愁之色,“不知道同我们一同来的那些人究竟怎么样了,还有没有其他人活下来。”
“想必都会吉人天相的。”李青安慰道,“不知道贺兄现在最需要什么?你救了我,我就应当回报你。”
“可你一无所有,怎么能回报我?不必如此,我救你只因为我同你一样,请不要太放在心上。”
“我并非一无所有,我拥有一切。”
“那请你给我财富。作为交换,我也将给你你想要的东西。”在对话中突然传来了女性的声音,她的语气很冷静,连半分情绪都没有被李青抓住,他抬起头,女子从房门内走出来,像是夺人心神的罗刹,同他对视的那双眼睛熠熠生辉,他听到自己应,“好。”
虽然已经定下约定,但李青却并没有表现出着急的样子,他头发还是半长的样子,不太方便见人,只是托了贺诚替他寻些抄书的活计。贺诚还不太识字,但也看得出李青应该在此道浸淫颇深。李青偶然发现贺家小妹也翻看过他手抄的书稿,但并没有听到过她对此事的评价,不如说,虽然她同两位男性同住这样简陋的屋舍,但二者却仍然几乎见不到她。
贺诚一开始替李青接到的只是供给贫寒学子的抄书活,得到的银钱少得可怜,但过不了太久,他便收到了新的待遇更好的请托,李青的抄书报酬就这样以叫人难以想象的速度飙升上去,甚至在贺诚不知不觉间,他在城中都略有薄名起来。
李青在城外呆了大半年,除了抄抄书稿写写东西外,他还要出门去。他根本像是野人,在山林间采撷他所见的所有,一棵树的树叶从青到黄最终枯萎,枝干从饱满到干枯,树上的藤蔓绽开花朵结出果实又散落他方,他几乎对每一件发生的事情都怀有极大的好奇心,甚至有卧在树下两三天,只为了见雨后菇子吸取甘霖撑开一把小伞的事迹,好在没有旁人见到,不然免不得骂他一句疯癫。
等到来年春暖,他终于不再披头散发,某个集日,他第一次束起发进了城。城中街道上是熙熙攘攘的人群,他在人群中穿梭停驻,只觉得万事都新鲜,城池和山林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他原本以为自己早已经同世人分离,同人世分割开来,但在人潮中他却觉得如鱼得水,虽一切都全然未知,却尽在他的掌握之中,如下棋一般,局势变幻万千,但规则却是一块不变之石。他跟随人群向前,突然明白,只要他愿意,他注定会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
事实也的确如此,贺诚一直不清楚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他从那丝薄名起步,很快做了书院的教习,继而是做了哪位大人物的幕僚,还未有五年,他便已经拥有旁人一生都难以想象的财富和地位,但这几年来他很少再来见贺家兄妹,只有每年寄来的一大笔银钱证明他没有遗忘当时的约定。
贺诚一开始对这些钱还有些不知所措,但他的妹妹却一直安之若素,她将这些钱大部分用在贺诚身上,她在城中替贺诚看好了一所宅子,又置办了一些铺子,叫贺诚进城生活了。剩下的一部分钱,她找人在城外筑了座屋,自己住在里头,在庭院中种了些花草,雇了些人伺候着,每日也怡然自得。
李青再见到她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七年,他看着女人想,上天总会给美人一切特权,比如让时间在他们身上都变得缓慢,她就是这样,多年来似乎浑然未变,却又成熟了更多,过往的记忆与现下的真实混淆在一起,叫他一时有些恍惚。
“你回来了。”他看到女子笑起,笑容中见不到没有惊讶或是温情,却又真诚得无可否认。他以为这是他所熟悉的东西,却又觉得陌生,这样的笑在他现在所处的生活中是见不到的,他下意识地这样判定。
“是的,我回来履行约定。”他定了定神,这些年来他同她没有过任何联系,但他却始终知晓自己将要回到此地。
“是吗?你确定已经是时候了吗?”女人收敛了笑容,她审视地凝视了他片刻,叹了口气,“随我来吧,李。”
他跟随着女人出门去,穿过修剪得精致漂亮的庭院,穿过肆意生长的繁茂的丛林,他脱下帽子、靴子,丢掉绣着金线的外袍,就这样多年未见地再次迎接风。夜晚的风带来露水,再次造访他的身躯,穿透过他,吹走他身后多余的衣物,他终于呼吸到熟悉的气息。
那是不绝的江水。
女人站在岸边的小船上,她一丝不挂,雪肤在月色下清晰又朦胧。李青并不应该惊讶的,但还是为美丽所动容,她却毫不变色,她没有看他,只是看着对岸,轻轻地呼唤着他:“上船来吧。”
李青上船去,本就纤弱的绳再系不住舟,小舟随江水而行。她的声音如初见那样柔媚:“你终于回来了,按照约定,我将教导你最后一课。”
“你能够教导我哪些呢?”他将中衣脱下,伸手去抚弄江水,水和缓地润湿他的手掌,传递到他身体中的每一个角落里,他在江水中新生,而今又注定要在此地褪去陈腐的躯壳。
“教给你自然所告知我的一切,也教给你我所告知我的一切。”女子轻轻地笑,这是属于师长的笑容,引领着他向前行去。
他们交合,起初他生涩,但他学得很快,不多时便学会了她教给他的第一件事,他们随船行而动,随水涌而浮,在数不清的时间中学习着对方。
最后,他们在江水中融合,他终于问她:“你的名字是?”
她笑着念出一段他不明白的音节,然后告诉他,她的名字在汉文中的意义正是此夜此月之时,接着将他拉入水下,他并不反抗,知晓这是一切的终点。
他醒来时已不在江中,而在一棵树下,他方才枕在树根上,只有还在滴水的衣衫证明过什么。
又是一场新生。
补:
虽然主题是菩提,但是全文没有提到菩提,嗯,这是本身的预设。就好像标题所说的“菩提本无树”,这个故事的菩提其实是几次新生和死亡间的所获得的智慧和觉悟,李青的法名慧觉就是智慧和觉悟的意思,我个人认为我应该是押上了这个题的。以及结局中没有直接提到的那棵树是菩提树(没有说主角是释迦牟尼的意思)
总体的话现在回头看感觉风格不太一致,挠头,看起来有点怪怪的,应该会改,应该(目移
作者:烤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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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班上,A是出了名的怪人。
平时她总是绷着一张脸,看人时从眼镜片后面射出两道冰冷的目光,似乎从没有人见她笑过,也从没有人见她发过脾气。
大家都私下里说,她其实是未来科技的产物,高度拟人化的AI,只是感情模块有缺陷。她应当也听过这类玩笑,但她从来没对这些话产生过任何反应。
听上去没什么,但当你实际接触过后,就会感觉到哪里有点吓人。
知道我要和A做同桌,我的亲朋好友都纷纷来恭喜我。他们说我即将进行第三类接触,仿佛A不是机器人而是外星人。我没有给他们解释的心情,挥手把他们全赶走了。等我搬着东西坐到A旁边,她正一丝不苟地收拾着桌面,动作精准得像个机械。
我说嗨,我们以后就是同桌了,A用她冰冷的目光上下打量我,没对我说一句话。
后来朋友问我感觉如何,我说感觉夏天不用开空调,但冬天要加条电热毯。
其实我早就认识A,只不过那时她还没完全“机械化”,至少还能看出点人类的感情。但我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我,毕竟小学的时候我们并不熟悉。
她那时只是个安静的小女孩,扎着马尾辫,是从不给老师添麻烦的优等生,和我这种泥地里打滚树上掏鸟蛋的皮孩子根本不是一路人。我们唯一说过几句话的那次,好像并不是什么愉快的经历。
我并不想跟A搞好关系拉近距离,只是相安无事我就很满足了。而这恰好是A擅长的,她从不无事生非,反倒是我,因为无聊,一而再再而三地找她聊天。
时间一长,A也开始渐渐地发展出了新的功能,至少对于我说的话,她会用不超过两个字的短句来回复,比如“嗯”,“好”,“对”,“滚”,“闭嘴”,等等。
我有心让她多说几个字。这比平时做的题,读的书,打的游戏都有意思得多。摆在我面前的是一道新的难题,没有规定解法,没有解题思路,只是一道冷冰冰的题目,用冷冰冰的目光看着我。而我使尽浑身解数,也没能让她的回答多于三个字,只有一次除外。
晚自习第二节,语文老师偷偷给我们放电影。这是个关于人和宠物的电影,忠实的狗陪伴了人类一生之后迎接自己的死亡,赚足了大家的眼泪。
吸鼻子的声音在教室里此起彼伏,我也忍不住鼻子发酸,抽了张纸巾,转头却看到A仍旧面无表情地看着屏幕,电影里的情节好像一点儿都没打动到她。
我忍不住问她:“大家都在哭,你不哭吗?”
“我只在想哭的时候哭。”
她如此回答我。
我并没有因为这九个字的回答而欣喜,而是想起了一件往事。
我们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班上来了个实习老师。她年轻又漂亮,说话很温柔,还会自掏腰包给我们买奖励,我们都很喜欢她。
可是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不到一个学期,实习老师的实习期就结束了,以后就再也不会来给我们上课了。
我们用一节课给实习老师开送别会,大家买了鲜花,还叠了纸鹤送给老师。班上的同学都很伤心,大家稀里哗啦地哭成一团,只有一个人例外。
A不声不响地坐在角落里,静静地看着我们。她的眼圈没有泛红,脸上也没有泪痕,全班同学都在哭的时候,她没有哭,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眼前的一切。
那时我感受到一种近乎愤怒的情绪,便冲到她的座位前问她:
“你为什么不哭?”
她反问我:“为什么要哭?”
“因为老师要走了啊!你都不伤心,不难过吗?”
“为什么要难过?以后还能见到的。”
我气愤地指责她:“大家都哭了,你却没有哭,你真是个冷血的人!”
我不记得A当时是什么表情,只记得她说:
“我只在想哭的时候哭。”
时隔数年,A又对我说了同样的话,是单纯的巧合,还是意味着她并没有忘记那件事?
现在想想,我那时对她的指责真是毫无道理,而我直到今天都没什么长进。她是否在隐晦地提醒我,我的疑问就像当年一样毫无道理?
想再多也没用,反正A半个字也不会多说。
我们后来一直相安无事,一直到高中结束。
高考前的最后一节课,连老师也控制不住那些交头接耳和窃窃私语,索性就放任学生们喧哗。
大概是从教室里响起吸鼻涕的声音开始,伤感的氛围在班里扩散开来,空气里眼泪的浓度逐渐升高。
其实想到那些将要天各一方的朋友们,我也有点想哭,但我忍住了眼泪,转头去看A。
正如我想的那样,A就像是个旁观者一样,脸上没有一点儿泪水,只是静静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我忍不住开口说道:“你好像还是不想哭。”
我本来没想要听到一个回答,但她却回应了我。
“我现在想哭了。”
因为这出乎意料的回答,我愣在原地,半晌才问了一个傻透了的问题:“那我怎么没见你掉眼泪?”
她淡淡地看了我一眼,拿起一旁的蓝色中性笔,在自己的眼角画了一滴眼泪。
“这总行了吧?”
我呆呆地看着A眼角的蓝色泪水,心想,她还真是个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