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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招】松清显
关键词:污染
评论:随意
我有和你说过吗,我的家乡是砂之国。
多少年没回去过了,估摸约在十几年之前,那个时候我还是个少爷,之前的富足糜烂的时光都已忘却,好接受现在的反差。那年我们一家三口,登上商船去北境旅游,那个船长为了多挣点钱,把要交给海盗的税私吞了。果不其然就被海盗找上门,“黑旗”撞上侧舷,他们咬着匕首拿着弯刀跳了夹板,没有给船长双倍补缴的机会,直接砍了船长的头,再随机挑了几个男人削掉脑壳。我的父亲就中了头奖,然后是母亲跳海(感谢她没带上我一起)。
他们把其他乘客的钱收完了,把货物搬了,留了一些不太够的口粮,就要离开。我想我这小孩断然是无法在群龙无首的破烂商船里活下来的。于是我恳求海盗们,让我上你们的船,当成奴隶也行。
海盗首领拿起一把刀架在了我的脖子上,他说佩服我的胆识,想表现出屈从然后伺机为父母报仇,之后批评了现今海盗都缺乏忧患意识。我是十分惊恐地怕他做善事送我去见父母,不要将这种诡计置于我头上啊。首领八成是有什么怪癖,欣然同意让我上船——作为奴隶——并令我每月至少对他进行一次刺杀。
作为奴隶我只得遵从,如果我真刺杀了首领,一定会死吧。我不想过早的死去,只好假惺惺做些温和的刺杀装装样子,例如在他们的食物里吐口水,但是他们每次都要我先尝……
不应该对海盗的道德水准抱有期望,经历了漫长的折磨与凌辱,我也磨炼出一身海盗的本领,同他们一起烧杀掳掠。我已经很久没有例行每月一次的刺杀了,不知道他们对我放心戒心没有,我只是想活下去。
海盗的奴隶,我不太爱这身份。终于民主与人权之风吹到桅杆之上,海盗们实行了投票制,我向首领讨要了人权,首领欣然同意了。显然,这是对我数年海盗本领刻苦学习的认可,是我多年马首是瞻舔鞋卖沟忠诚的凝结,我获得了人权。
太伟大了人权,太伟大了变革,民主赐予了我们来自内部的安全感,让海盗获得真正的自由。所以我说新来的,把那个橘子给我,好好干吧,我能从奴隶变成一个真正的海贼,混到辎重官的位置,靠得全是努力。
好了,我要去“人民大会”了,海盗们投票决策的地方。他们在变革之中火速废除了“女人不得上船”的规矩,呈上了第一个议题:是否增加女奴。我们极速地通过了,不容置疑的全票。猪寒牛火猫刺狗锁,自认为最阳刚的水手终于发现了这些山羊的奇特用途,直到现在他们总算不想操山羊了,于是我们把三头山羊卖掉,换来了些许金币。
第二议题,派谁去购买女奴。
“让辎重官去吧!”
如果这也算辎重的话?
“我投辎重官一票。”
“我也投辎重官。”
一票又一票汇集到了我身上,使我充满了决心。于是我放弃提出另一个提案——直接去掳一些女人上船如何?反正他们会说这一带是我们的销赃处,要保持好良好的商人形象,干不得那些吃窝边草的事。
叮咚,三头羊的金币落进了我的口袋里,信得过我吧。下了船出发。这个咸味的港口,神赐的淡水河流由这入海,进而形成了热闹的贸易城市,决定了这里是销赃的好去处。
那暗巷里,有专门的奴隶贩子,穿着红色横条纹的破布衫,手里拿着鞭子,坐在台阶上,左右是一红一蓝着衣,拿着钉耙的两个打手,看守着破窑的门,我是清楚的。
我朝奴隶贩子示意,他一点头,我在打手的拥护下进了破窑。天窗露着光,白炽的几束打在赤条的肉上,两边铺了草席躺成绵延的一排,黑的白的高的矮的瘦的一览无余。我还认得几个,去年沿街乞讨的女叫花子,反正穿不起衣,把自己洗干净抹些浓粉头油,投这里,淌着白浆。
“怎么了?”奴隶贩子嗤笑到,对我说:“算是赠品,不收你嫖资,自便吧。”
我答:“穷人的买卖自有穷人光顾,我是来买奴隶的。”
“男奴女奴?要劳力的话我们这有蓝皮人,力气比牛还大,价钱比买一头牛还便宜哩。”
“女奴。”
他又笑了,我有些不悦,便骂他:“你笑什么?你做的这些个龌鹾事情很好笑吗?”
“请你不要在道德上如此评价,我解决了人的生理需求,还把一些少女送去了优渥的家庭里,未必没有结下良缘。”
我知道他在胡扯,但作为海盗的我这么说他,是有些得意忘形了。如果换一座城市,我们可能是合作的伙伴。
“你是砂之国的人吧。”
听到这句话我心头一紧,我故作镇定,“怎么,我有口音么?”
“嗯,看肤色也有些像,我有件商品要推荐给你,恕我冒昧,你喜欢小孩子么?”
“并非。”
“啊,等到看过了再说吧。”
奴隶贩子领我去最深处,镣铐铐住了一个孩子的左手,她趴在那里,穿着砂之国的民族服饰,那是只有在跳舞的时候会穿着的暴露衣服,上身只着抹胸,露出肚脐上钉着的珠宝,加上各种意义不明的衣带象征性地遮掩一下下身,全套的话还应该带上头纱。
奴隶贩子抓起她的紫色头发,提起额头让她脸冲着我,面颊刮着地上的石子,撕出略微的血痕,她在对着我笑。
“怎么样,喜欢吗,上来揩两下如何?”
她在对着我笑。
我不该萌生多余的想法,那只是在毒打之中调教好了,见了客人要笑而已。
“我原本打算卖这个数。”奴隶贩子把指头一笔画,跟我说,“是处女得加一点钱,儿童的话……一般我是减钱的,但对你得加钱。”
“你们从哪里掳来的?”
“这你就别管了,最后一点,她是聋哑人,再折几成,账我给你算清了。”
“得什么病成聋哑了?”
“好着呢,天生聋子罢了。”
“那怎么哑了?”
“你不知道吗,儿童如果在三五岁的时候没学会说话的话,以后就再也学不会了。她的喉咙理论上是好的。”
我摸了一下钱袋,不足抵她的,我便转口,“你还是给我看看其他的吧。”
“真的吗?”奴隶贩子一直是烦人的嗤笑,“好吧,顾客都是爷,我另有推荐。你看南国的妖精怎样,虽然是老太婆,姿色却也不错……”
……
我被那个聋哑儿童魅惑了,之后的一切女人我都看不下去,她就好像砂之国的风,回忆起她的脸,好像能回到我那干燥的童年。好好想买下她,就差那么一些钱。
我必须把她从那个破烂窑窟里拯救出来……作为她的同胞。
只是差那么一些钱而已!
在后半夜我蒙着面,趁着奴隶贩子熟睡,从天窗降绳,潜入了窑窟。到处都是湿哒哒的,我怕引起打手们的注意,我脱光了衣服趴下,混在肉体之中,从女人的大腿之间滑溜着前进。这些人就像死猪一样昏死着,无论怎么触碰她们的肉体都没有反应。我到了那深处,那趴着的孩子忽然抬头看向了我,就好像早知道我会来一样。我一度怀疑她是不是真的聋了哑了,于是我开口问她:“你会说话吗?”她没有任何反应,还是用那副笑容对我。我的怀疑并没有打消,我接着说:“我们两个是老乡、是同胞、是血亲,你告诉我你是在哪个城市的人,我会救你回故乡,是戴盖尔还是沙母沙伊特?”
显然逗一个聋哑儿童并不是很有趣,她确实是聋子,她应该听不见我说的那些话,还好她听不见我说的那句话,我就上去抱住了她。
回过神时,我已经从那个窑穴中离开,神不知鬼不觉完成了这场强奸。过了几天,我再次找到了奴隶贩子,对他讲:“前几天那个砂之国的孩子呢?”
“喔,我就说你喜欢小孩子,早点承认不就行了么?”他还是这么嗤笑我。
“我要买下她。”
“决定了吗,把钥匙拿来。”他招呼下手过来,领了我去向那个房间。那个孩子把自己收拾得很干净。我将她带上船的时候,所有人都在嗤笑我。
“好啦,我们知道你喜欢小孩子了。”
我不在乎。
往后出航了,船上的一切都照常运行,我们依旧烧杀掳掠,有旧人死去有新人来到。大伙们都对她很满意,都想竭尽全力地使用她。她在为我口交的时候,我试图教会她说话,说出那句话。
“想要变成人类。”
对,你可以说出这句话。
“想要变成人类。”
只要你开口就可以的,就像我一样,在首领的认可下重新获得人权。
不过终究奇迹没有发生,不管过了多久,她还是没有开口说话,只会冲着我笑。
我设想了另一种让她获取人权的方式,我去刺杀首领,取而代之,如何……
我在摇晃的甲板上,把匕首藏进袖口里,推门进了船长室,那个大胡子趴在海图上打着呼噜,他已经老了。我抽出了匕首……不行,做不到的,即使我杀掉他又能如何。
在我迟疑的一瞬,船长突然暴起,扭住我的肩膀,迫使我扔掉了匕首。
“诶呀,辎重官,真正的海盗从来不睡觉你知道吗?这么多年了,别以为我会对你放下警惕。”
“晓得啦,老大,可以放了我吗?”
“哼,小子。”他把我从地板上拎起来,捡起匕首为我放好,问我:“我打算向西海去,干一票大的,物资还够吗?”
“从距离上来讲没什么问题,但那边的海域我们不怎么熟悉吧,我听说那边有海妖作祟。”
“无妨。”
……
往后,我们驶入了一片陌生的海域,在那里遭遇了风暴,为了平息海神的愤怒,我们将女奴作为活祭投入大海,侥幸脱出。
再后,我们又一次遭遇了风暴,船上的人民进行了一次投票,选出了祭品。一票又一票汇集到了我身上,使我充满了决心。
我被投入了海中。不过海神大抵是对我这个祭品不太满意,船还是倾覆了。
毕竟我污染了沙子和大海。
——他成功了,而且远超预期。
作者:【十一招】星云
免责声明:求知/笑语
本文又名《家人们捡个猫它想和我回家》《我草啊有传销》《流浪约克的花语是手慢无》《听说你最近养了条狗》《怎么反了啊没通知我啊》《当捞男是没有前途的》
本文与《陨落的太阳》《日之复焉》同一世界观,使用同样的观前提醒。
本文主角灵感来源《漂亮朋友》《红与黑》,但远不及两书的文学水平。请吃我这口安利求求了!
————正文————
【清历寂月四日
我还活着,这超乎我预期。但大概也活不久了,希望我还能填满这本子。这可是我用我最后的值钱玩意换的。
该死的翁巴老头肯定恨不得把我的脑袋砍了,但如果他早点看好自己的女儿,也不会人能趁虚而入。
我真是太傻了,幻想那些人会把我放在眼里,那样傲慢的、愚蠢的——】
“约克·鲁林!”外界的声音让他不慎在纸上划出一条难看的痕迹。
“呃……这儿。”红发的侞兰男人——约克·鲁林翻了个白眼,把手中巴掌大小的本子合上塞进挎包。
约克站起来,但脚踝的疼痛让他一个趔趄,脚镣早就被解开,但那锈迹斑斑的铁制品留下的挫伤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痊愈的。
但自己的名字催命般地在头上盘旋,点名者的耐心正在逐渐消耗,约克只得逼迫自己一瘸一拐地穿过拥挤的人群和杂物。
“嘿!鲁林!”被他挤开的几个士兵喊道。
呵,又来了。约克·鲁林决心再不回应他们半句,只是艰难地往前走。
“鲁林,再说一下你怎么钓上翁巴那死老头的宝贝女儿的?”
“她真会那样瞪着眼睛说我的心肝儿帅哥?”
“喂!你们上床了没有。”
“能和那么漂亮的姑娘睡上一次也值了……”
“唉?别走啊,你这人真没意思。”
约克把这些声音拋在身后,这是他仅剩的反抗方式——尊严早就在过去三个月的牢狱之灾中被磨成扎人的碎片,如果一个人对他挥拳,最好的应对方法不过是把另一边脸凑过去给他打。
这就对了,不论过得多糟糕,只要还活着……
“我看看,约克·鲁林,去先锋一队报道,晚上和他们走。”
“是……”约克下意识地应答,才反应过来他的去处,“等等?这,是不是哪搞错了。”
领队对他笑了一下,这种笑容约克见了许多次,最近的一次是他以为自己要被释放,却看见了领着他的狱卒这么笑着——嘲弄混合着怜悯,代表着这个人大概命不久矣。
“你被判以兵役代替死刑——薇拉娜拉小姐不忍心看你在她面前被吊死。”
他当时是怎么问的?“不,不,为什么!”
两个回答重叠起来,又一次在他耳边响起,“你不知道自己惹了谁吗?”
约克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问,答案已经显而易见了——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他也许得到了高贵的小姐一时的宠爱,却不足以让她的父亲放过自己。哪怕兵役只不过是慢性死亡的同义词,但那个恶毒的老头却仍等不及。
“不,求求你了,这一定是搞错了,我,我不能去'绝望先锋队',我错了,我真的错了……”约克已经顾不上什么上下级规矩了,他伸手想要抓住领队的衣摆,几乎跪倒在地上,“我不想死,我不想去那。”
领队的表情没有一丝变化,这种场景他看的早已不下千百遍,“晚了,鲁林,和我说是没用的。祝你好运——哦,不对,也许对你来说还是早死早解脱吧。”
他把衣摆从约克手中抢回来,转身离开了,“别想着逃,鲁林。”
【我从没想过,只是活着居然会如此艰难。】约克艰难地在几个人的缝隙里抽出自己的手,在本子上潦草又狠戾地划下字符,无光的车厢和抖动的手让这文字几乎无法阅读,但他早就顾不上了。隐隐的啜泣和沉痛的呻吟扎进他的耳朵,没人在乎他现在还忙着写东西的举动——要死的人怎么会在乎别人呢。
谁都知道,“绝望先锋队”里的人是活不到下一场仗的,对于这支只在战前组织的队伍,进攻的号角就是他们的死期,而属于他们的墓穴也只不过是战壕和坑洞。
【这就是我的生命的终结吗?为什么我会落得这种地步。我还不想死,我】
他写不下去了,手却仍攥着被抓皱了的本子,侞兰人特有的钩状指尖抠破了纸张,他想不出自己要做什么,能做什么,只有这个还属于自己,他悲惨、无用、短暂的一生,也将在这个可怜的小本子的几页纸里终结。
那天的后半夜,约克·鲁林来到了山鲁佐德郡北方对峙的战线。
那些潦草的铁丝围栏不过是起了一个象征作用,约克看向远方的城池和空气中隐隐在流转的紫红色光泽,那是防护罩,用来阻隔魔法攻击。在想办法破坏它之前,进攻方很难获得任何优势。
这类防护罩只有一个弱点:无法识别没有魔力的普通人,比如他约克。
整个普通兵团的任务就是不断的发起冲锋,想尽办法干扰和破坏为防护罩提供魔力的各装置阵点,为后续的主力建立一个临时通道,至于他们需要面对什么样可怕的反击——这不是该考虑的,为精锐牺牲就是他们的任务。至于先锋一队,或者按照大家的说法“绝望先锋队”,就是必须冲在牺牲最前线的敢死队。
令人窒息的死寂弥漫在这个夜晚,约克·鲁林摸着自己的本子,脑中盘旋着一个他曾想过,却从没有真正思考过的问题:在死前的最后一天,我想如何度过。
“我想活下去。”他只能想到这个回答。
约克魂不守舍地回到营地,先锋一队的所在地离主力有一段距离,看守也更严。人当然不想送死,但当蓄势待发的能铳抵在背后时,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往前冲。
他钻进自己的帐篷,同住的其他十一人挤挤挨挨在一块,几乎没处下脚,他们的面容模糊成了如出一辙的麻木和绝望。约克已经没有说任何话的力气,只是轻轻地踢一下躺倒的人,再把自己填进狭小的空位中,拿出了笔。
【清历寂月五日
尊敬的什么人都好,我叫约克·鲁林,来自弥尔翁巴郡亚弥尔区,如果你还有这个善心翻开这本日记,拜托你将它和我的尸体一起烧毁吧。】
比日光先进入帐篷的,是长官的怒吼,约克一夜未眠,但他不想起来,或者说他不想面对自己的命运。
早饭是一份能看得出料的稀汤和泡在汤里的面包,绝望先锋队里的人大部分都是死刑犯和犯错的奴隶,这对他们来说几乎是丰盛的一餐了,这大概是对他们最大的怜悯——满打满算他们也就只能活上不到三天。约克食不知味地咽下面包,他左边的人一口未动便推开了碗,没几时便被他右边的人夺了去,一边哽咽着一边狠命塞进了肚子。
先锋一队的集结是开战前的最后一项准备,预备的进攻就在两天后的夜里,早饭完毕,约克排进队伍,领取了自己的装备——一件象征先锋的灰白短披风、作用有限的头盔和护甲、做工粗糙,装有长刺的能铳,以及一把匕首。
长官用冷硬的语气吼着,“看清楚了,在冲锋之前,拉开铳栓。对准敌人和魔晶装置开火,能铳的魔力足够在十秒内蓄满十发子弹,足够你们靠近敌人,然后给我豁出去打。你们这些人唯一能给所有人做点好事的最后机会,如果谁敢后退,我会让他死的更惨!”
稀稀拉拉地“遵命”响起,长官也并不在乎这群炮灰的态度。
约克曾经在书中看到过这种武器,但这是他第一次摸着铳身,这是根冰冷粗糙的铁管子,前段绑着刺刀,后段连接着一个简易的把手,上面镶嵌着一块红色浑浊的一次性火魔晶,周围绘制着最普通的蓄能和发射阵纹,蓄能开始后,魔晶中的魔力释放,再被金属压缩成珠子的大小,随后发射。约克扣上扳机,据说能铳在蓄能时会烫的如烙铁一般,牢牢地烙在人的掌心,以至于没有手套的士兵只能一直握着它,幸存者会在结束后连着血肉一起扯下来,更多的只会随着尸体下葬。
整个上午,他们听作战计划,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学着挥舞刺刀和匕首。午餐还是面包,搭配看不出原料的炖菜。下午依然是训练,晚餐和早餐则是没什么区别。
傍晚,先锋一队的营地依然死气沉沉,生命的倒计时嘀嗒作响,早上还在哭泣的人此刻也已停止,没人说话,没人互相交流,大家同样冰冷的手脚互相交叠,约克拿出自己的本子,盯着自己最后写下的话。
我甘心吗?
可我又能如何呢?
我不想死。
但我也活不成了。
真的没有任何办法了吗?
可我不想死。
这是不可能的。
我不想死!我想活下去啊!
无言的帐篷里,不知道是谁发出了一声呜咽。恐惧和悲痛忽而又回来了,这样的骚动并不止出现在一个帐篷,但对于约克,这悲痛之中似乎孕育了另一种东西。他摸了下自己写下的那行字,缓慢但坚定地,将那一页撕了下来。
哭声慢慢安静下来,最后只剩下了近乎于无的呼吸声。约克爬起来,不可避免地推动了身边的人。一双,也许不止一双眼睛看着他。约克和他们对上视线,悲伤?一样。惊恐?都有。不甘心?没人甘心,不是吗。唯独愤怒、决心、不明的炽热火焰——约克·鲁林比他们多了这些。
约克走出了帐篷,几处火炬带来了一点微光,他悄悄摸向武器架,借着阴影抓起了一把能铳,把膝盖顶在连接处狠命一折,一声脆响被火的噼啪声掩盖过去,约克抓起铳把藏衣服下小小的挎包里——和他的日记本一起,把铁管踢进架子底下,小心翼翼地摸出去,装作自然地走到了营地边一个戴着项链的站岗士兵面前。
士兵:“干什么去。”
“拉屎。”约克捂着肚子说。他看着那条项链,吊坠是没有花纹的一块暗色金属牌。
不是魔导装置,他想,幸好。
士兵皱了下眉,约克咬咬牙,膝盖一折,背弓得更低了,“大人,求你了……”
士兵翻了个白眼,“给我快点。”
他跟在约克身后,那怀疑的目光如芒在背。
他们走到营地边上——当然没那专门的地方,只是一处叶子比较多的野地。
约克背对着他借着解开裤子,拉开铳栓。
魔晶突然散发出微光,渐渐亮了起来,滚烫的灼热感从法阵的纹路出蔓延,约克不敢松手,更不敢痛呼,十秒,他默念着,这感觉像握住了一块燃烧的火炭,甚至是一团火,一团岩浆,不易察觉的白烟从他的手上冒出来。
士兵本来不愿意靠近这块全是排泄物的地方,但一丝疑心和不多的责任感还是促使他往约克那里走去。
“你好了没?”
约克颤抖着回答,“等,等下……”
“够久了,你在干什么!”士兵眉头皱的更紧了,他向前绕去,想看约克到底在干什么。
但等待他的是一团耀眼的的火光。
——管身的意义在于将一部分魔力压缩,并让它能朝某个特定的方向发射,没了管身,能铳当然还能用,只不过十次魔力子弹变成了一团只能朝前如半球扩散的魔力射线团。
约克是对准他的喉咙发射的,他不能让士兵叫出来。火光对着他的面门而去,眨眼间吞噬了他的上半身,他想要叫出来,但这魔力燃起的火焰甚至蔓延进来他嘴里,他扑倒在地,没看见约克将手上的铳托连着焦黑的皮肤扯了下来扔在地上,往林中逃去。
铳托上的魔晶自中心开裂,而那还没淌下的血已经被火焰烤干了。
他成功了,他逃走了!约克拼命地向前跑,看见斜坡就向下滑,跌倒就手脚并用地爬起来,哪里树丛多就往哪钻,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唯一的想法就是离那越远越好!
他感觉不到痛,甚至感觉不到自己的手,这不重要,他活下来了!
活着,我还活着!约克发出抑制不住的笑,笑声被喘息分割成破碎的嚎叫。
他又一次绊到了树根,头朝下滚下去。这次摔得有点狠了,约克眼冒金星地站起来,晃晃头,终于停了下来。
一点对未知的恐惧冒出来,立刻又被他压回心底,这不是现在该想的。南边是敌方,北边是他刚刚逃出来的地方,问题是约克现在分不清东南西北。
约克拍拍头发上的枯叶,犹豫了片刻,随便挑了个偏僻的方向走去。
深夜的森林无光却不寂静,虫鸣鸟鸣交织着,至少比营地的哭声振奋人心。约克艰难地翻过灌丛和断枝,手上终于开始尖锐地痛,手指蜷缩着,动弹不得。
没事的,他告诉自己,没事的,只要再坚持一下,马上就能好了。
自由就在眼前,他几乎可以看到亮光了——亮光?!
约克急忙眯眼看去,在密林之处,似乎有一点亮光,而他很确定自己没有走回头路。权衡之下,他抬脚缓缓地靠近。
隐隐约约的亮光终于变得清晰,他意识到那是一个举着火把的人。
搜查者?来的这么快。约克的心脏被揪紧了。别激动,别出声,不管那是谁,自己应该没有被发现。
约克伏倒在地,缓慢地爬开,全神贯注地盯着那个人——他按到了一块尖锐的石头,扎进了自己烫伤的手掌。
“呃…唔”约克捂住嘴,却来不及阻止那半声痛呼。完了,完了!他的心脏狂跳起来,为什么偏偏是这时候。
举着火把的人立刻转向了他的位置,微光慢慢扩大,约克的心也渐渐跌入谷底。
男人靠近了约克的藏身之处,仔细打量。约克早就屏住了呼吸,浑身僵硬。
男人四处照了照,似乎没找到他,怀疑地转了两圈。约克看见火光变暗,而脚步声慢慢小了。
他还不敢放松,直到森林重归黑暗,他才总算放下了手,呼出一口气。
“幸好……”约克闭上眼长舒一口气。
“你在这啊。”
约克的动作僵住了,他瞪大眼睛,隐藏在夜幕中,拎着熄灭的火把的长发男人从他身边探出头,月亮恰好从层云背后一闪而过,将他黑发中夹杂的白色发丝照的泛银。
约克·鲁林,卡壳了整整30秒。随后,树上的几只乌鸦被一声凄厉的惨叫惊飞了。
“别杀我!”约克哭喊起来。黑发男鬼立马捂住了他的嘴,绿松石色的眼睛紧盯着约克那盈满泪水的蓝眼睛。
“想死吗?继续喊啊。”他说。
约克拼命摇头。
“冷静了没有?”
点头点头。
“可以好好说话了吗?”
点头。
男鬼松开他的嘴,“你是什么人。”
“约,约克·鲁林,弥,弥尔翁巴郡步兵军团先锋一队……”
“那你现在这是?”
“我逃跑了。”约克讷讷道,“我不想死,我想活着。”
“原来是个逃兵。”男鬼的眼睛向下瞟,看着约克一塌糊涂的双手,“好了,跟我走。”
“去哪?”
男鬼扯出一个阴森的笑容,“带你见贼老大。”
约克很想跑,但他的腿软了。
【清历寂月六日
我还是没有搞明白发生了什么。那个鬼一样的男人自称萨特——我猜他大概是个混血的拉蛾人——他算是把我俘虏了?
可是真的有对俘虏这么好的人吗?他给我手上涂的那个药,起效快的不可思议(还有些疼,但我必须先写下来)!而且在翻看了我的包之后,他居然没有把我的日记本拿走,只是让我在这待着,还说让我给脚踝上也涂一下。
他的目的是什么?他说要让我见贼老大,所以他是个山贼?我看到了他的营地,这的人好像比绝望先锋队少。不过在这到底有什么人可抢呢?应该所有人都知道山鲁佐德郡被围攻要完蛋了吧,这儿都是隔壁几个郡的军团。
对了,好消息,介于他给了我这么好用的药,我猜他应该不会杀我,太好了,我还活着!】
帐篷的帘子被拉开,约克正好写完了这一段,他看去,表情又一次凝固了。
错不了的,这头发,这宝石耳坠,这玫红眼睛,还有这腰间的牧鞭——哪怕他穿着不符合作风的朴素皮甲和草绿斗篷。
“山鲁佐德伯爵?!”约克扑通一下滑倒在地,他本以为今夜不会再被吓到了呢。
“啊?不,现在不是伯爵了。”康塞尔·山鲁佐德——或者按照他自己给自己取的新名字,孔克塞尔把他扶起来说,“你认识我?”
约克赶紧低下头,“不敢不敢不敢……只是曾经见过您……”
在他还是薇拉娜拉小姐的贴身男仆的时候,翁巴曾打过让他的宝贝女儿和山鲁佐德伯爵见面并订婚的主意——哪怕伯爵的出格和疯癫人尽皆知,约克·鲁林就是那时候远远地看见过他,被黄金饰品环绕的伯爵面无表情,眼神锐利,和此刻一模一样。
伯爵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呢?约克胡思乱想着,他不是应该……应该,应该受书记官的传召去首都敕科浦黎特受罚,而他拒绝了,所以书记官要求周边包括弥尔翁巴在内的三郡围攻山鲁佐德郡,抓捕,前伯爵……
约克·鲁林终于反应过来了——贼老大,原来是反贼的意思。
孔克塞尔看着他脸色变了又变,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想起来了?萨特告诉我你是翁巴那来的逃兵,这没什么,敌人的逃兵就是我的盟友——反正你也没处可去了。”
约克小声地说,“山鲁佐德伯,伯爵大人……”
“都说了别叫这个名字了。我现在既不是山鲁佐德也不是伯爵,他们把我除名了,忘了吗?”
“那,怎么称呼……”
“孔克塞尔就好。”
“是,孔克塞尔大人……”
“不是,你,唉,算了。”孔克塞尔叹气,“你逃出来很不容易吧。”
约克犹豫地点了点头。
“我知道你可能永远不想回到那个地方,但我有件事需要你帮忙。”孔克塞尔在他对面坐下,“约克·鲁林是吧?我想知道,你怎么会进了绝望先锋队。”
约克干笑了几声,这事不论揭开几次对他来说是一样的折磨,“我睡了格罗陶·翁巴的小女儿。结果那傻妞露馅了。”
“哦,原来三个月前和薇拉娜拉在花园里面亲嘴儿亲到衣服脱了一半的那个男仆是你啊。”
“呃!”约克发出一声难堪的响声,“是啊,不然我怎么在这呢。”
“我不觉得你多想念她,所以为什么。”
“真爱。哈哈,开玩笑的。”约克讥讽道,“你觉得这可能吗?她养我就像养条狗,而我呢,如果她真的沉迷在这种感情中,对我不是最好的吗?只要她愿意带着我,迟早有一天我能通过她找到比男仆更好的位置。”
“你比其他吃软饭的人优秀的一点是能把它说的这么光明正大。”孔克塞尔托着下巴评价。
“孔克塞尔大人,您就非要挖苦我吗?”
“为什么非要是她呢。我不是说你的择偶或者说目标选择问题。我是说,为什么你非要去追求那个前程呢。如果你老老实实做个男仆,绝不会沦落至此。”孔克塞尔淡淡地问。
约克攥拳,他掌心的肉才刚长出来,又被指尖戳伤,“老老实实?你觉得我是自己想当个男仆吗?这世界上最不可能的事,就是我这样的人靠诚实就能改变命运。”
“我不怀疑你的生活经验。”孔克塞尔说,“但我有个问题——你恨她吗?”
“她做了她觉得最有情有义的决定,只是远不够让我活下来罢了。”约克耸肩,“就像所有无忧无虑同时又无知高傲的贵族小姐。事到如今我对她实在是没什么想法了。”
“那么,可以说,你所恨的另有其人?”
“当然了!这一切的源头都是翁巴那头该死的猪!”
孔克塞尔微笑,蜡烛的暖光将他那暗玫红色的眼睛衬的如红碧玺般深沉,也如这宝石般诱人,“不,你说的不对,但这不重要。”
他开口道,“约克·鲁林,你想要砍下格罗陶·弥尔·翁巴的头吗?”
为什么我不想死呢,我这无用又卑微的生命有什么值得留恋的,我的一生这么恶心又悲惨甚至连我自己都不想回忆,可即使如此我也不想放弃生命。为什么呢——约克在监狱里曾这么想过。
不可言说的情绪,如地震般摧毁了他心中的壁垒,露出其中血淋淋而不甘心结局的那个灵魂,是什么情绪呢?在他逃出营地前,他的思想像是被烈火吞噬,所有的一切都在此刻明了,并一齐尖叫着,是的,复仇!
是仇恨让他不肯安眠,仇恨让他活着,并且要活得远比仇人更久,“是的,我想!他必须付出代价,我要亲手砍下他的头!”
约克站起来,坚决地高声回答,“我要报仇!”
孔克塞尔,这个曾被众人议论,被贬为恶魔附身的疯子、反贼、前伯爵,终于放声大笑起来,向他伸手,“哈!我受够了坐以待毙,是时候让他们见识见识你的怒火了!”
约克轻喘着,紧紧回握他的手,像抓住了人生最后一次机会。
孔克塞尔拉着他走出帐篷,清晨的冷气冻的约克一个哆嗦,狂热也渐渐冷却,他被迷昏了的头脑清醒了一半——等等,一个被三郡围攻,众叛亲离的前伯爵,和这支连军队都算不上的队伍,以及明天就要开始的进攻。
他是不是被骗了?这绝无可能胜利啊!
“萨特,过来,我们得和约克确认最后的计划。约克,这是法拉文锡·萨特·山鲁佐德——我最重要的搭档。你所知道的关于军营的一切都要告诉他,知道了吗。”
约克僵硬地看着那个黑白杂色头发的萨特向他走来。
“我会一字不落地记下来。”萨特面无表情地说。
约克·鲁林,时至今日依然能回忆起那一天的场景,在从他这问了军营布置和各队伍配置之后,孔克塞尔和萨特便拿出了他们的计划书——原来这场偷袭是早有策划,他给出的信息补全了最后一块拼图。
你知道这种靠死亡的恐惧聚集起来的军队,最大的弱点是什么吗?孔克塞尔这么说,群龙无首——以及除了打仗以外的生路。
约克听着他的话,喉咙上下动了动,似乎预感到了接下来的一切。
和孔克塞尔同行的人肤色发色各异,大多面容年轻,所有人都带着一枚银色戒指造型的魔导,身着皮甲和涂着泥土树液的草绿披风,散入林子宛若一群迅捷的飞鸟,一下就消失在视野里。
孔克塞尔拉起斗篷的帽子戴上,遮住他过于显眼的耳坠魔导,随着那些绿鸟一起消失。只剩下萨特背着一个包裹来到他旁边。
“跟我来,我们有更重要的事。”
“你的魔导呢?”
“没有,不过那些孩子的魔导都是我做的。”萨特伸手,他的手指上空无一物,“如果你想要,回头我给你打一个。”
这诱惑太大了,约克脑子一热就点头了。
他们沿着一条新开辟出来的小路,一路向上,高大的树木逐渐变少,视野逐渐开阔起来,直到一处足有20多米的陡峭断崖阻拦在面前。
“这就是为什么我需要你来帮忙,对你应该不成问题吧。”萨特把包裹打开,拉出一捆长长的绳索和一副露指手套,“侞兰人的攀爪可不能只用来扎自己的手掌。”
“你就不怕我跑了吗?”约克踢掉自己的鞋子,接过绳子在自己腰背上绕了几圈戴上手套,挑眉笑道,“这对我可算不上什么。侞兰人学会了爬就学会了攀岩——倒是你,记得跟紧了。”
当接触到岩壁的时候,那尖尖的指爪就化身成最有力的楔子——当然侞兰人的脚上也有类似的趾爪——嵌入看似毫无缝隙的岩壁,约克娴熟地移动,像一只岩羊般向上攀,还能为身下的萨特寻找更好的落脚点。
萨特比想像的更有毅力,如果他坚持不住乱动,约克也许会费更大的功夫才能把他拽上去。但事实上这场攀登很快就抵达了终点。约克鲁林向四周看,他的身后是山鲁佐德郡,身前不远处则可以瞧见弥尔翁巴军团的营地。
孔克塞尔和他那群人倒是一点不见踪影。
萨特从包裹中继续拿出来一张叠着的纸和一大罐看起来亮闪闪的胶质液体。
“你知道什么所有的魔法该如何使用吗?不是靠魔导,而是魔阵——每个郡的防护罩就是这样形成的。”他铺开纸,上面绘制着一个巨大繁琐的阵图。
“同样为了防止这次行动不按照孔克塞尔的计划进行,我需要布置另一个魔阵。唯一的问题是这个地方我们上不去——当然了,艾克蒙也是侞兰人,可他太小了,没法带着我上来。”
——那个砖红色头发的男孩还和约克套过近乎,约克甚至不确定他有没有满16岁。
萨特把罐子往他手里塞,打断了他的思考,“这是我调制的,用来保证魔力流通的凝胶,我开始画的时候,你就沿着痕迹均匀的倒上去,不要洒出来。”
“我从没有干过这种事……”没有一个男仆有资格去接触魔法,约克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
“没关系,我来教你啊。”萨特头也不抬地回答,“我是个很好的老师。”
约克平时第一次参与到魔阵绘制当中,这种事情离他极度遥远,魔法和他共存在同一个世界,却从没有机会来到他身边,直到今天。
他这种从奴隶中提拔出来的男仆,按照法律规定不能被传授任何魔法知识,约克小时候只能偷偷在半夜溜进那个书籍众多却落灰的藏书室,靠着昏暗的烛光去学习他被禁止接触的一切。
他无比渴求改变自己的身份,只是为了去了解去融入这个世界的规则,但规则却将他这样的人拒之门外,又以此为由将他们踩在脚下。
——直到现在,萨特说,“我来教你。”
我绝对不走了,约克想。
【清历寂月七日
天哪,我还是忘不了昨天发生的一切。那片火海居然只是孔克塞尔大人一个人做出来的?我站在山崖的位置都能看见那火柱升起,还有他那经过了放大的声音:
“你们的首领已经死了!停止反抗放下武器!小心下一个就是你!”
我原本以为他会说什么,“投降不杀”之类的话呢。但萨特告诉我,他们和我一样根本不希望打架,一旦阻碍他们逃跑的人死了,队伍立刻就四散而逃了。孔克塞尔就这样带着不过二十多人,冲散了不知道多少个营地。他的目标明确,只有发号施令的人才会被袭击,加上声势浩大,不一会这几万人的营地就乱成了一锅粥。而瓮巴引以为傲的精锐法师部队,居然连水花都翻不起,只是一个照面,火柱就如巨龙似的把他们都吞掉了。我差点站不稳,萨特却在那带着一副骄傲的笑容说:“我的搭档厉害吧。”
“那是禁术吗?”我问他。
“不,那是魔鞭的威力。而他是目前唯一一个可以驯服魔鞭的人。”
“那个暴君之证,魔鞭'叱喝'?”
“是,不过他改了名字,触底必反,现在它叫'触反'。”
我只是听说过这个神秘宝物的传说,魔鞭不仅只有真正的暴君可以掌握,还会腐蚀人心,让使用者变得更加残暴,失去人性。但孔克塞尔并没有,要是如他所说是因为魔鞭已经被驯服,天哪,这个疯子要么意志坚定到常人远不及,要么就是比魔鞭更掌握恐惧的力量。
对于孔克塞尔,也许他在两者中都是佼佼者。
我猜我做出了一个正确的选择,我不仅不会死,还能有机会亲手干掉我的仇人,我可以改变我的命运——所有我这样的人的命运。我要把那些压在我们头上的啃食我们血肉的贵族寄生虫都杀光,任何人都不能阻止我。天哪,我可以改变世界,我甚至会青史留名,以后所有人都会记住我约克·鲁林。
我活着,而且远超预期。我的未来,将会是任何人都不可能再达到的高度!】
约克·鲁林合上那小小的日记本。孔克塞尔站在外面,一天的战斗甚至没有留下除了擦伤以外的痕迹。
“欢迎你加入我们,约克·鲁林。”
是因为他啊,孔克塞尔。约克心想,我已经找到了荣耀所归之处,一切将向他俯首!
在十年后,人们提起约克·鲁林,说的就是那个革命军的“红狼”上将,一个没有任何魔力天赋可以凭借,却从未打出过败仗的天才,一个对敌人残酷无情的战争机器。
——一个再也不会有人能达到的高度。
————end————
作者:【十二招】洛瑶
本期关键词:【神话 枝桠 渐冻 皮囊】
备注:oc属性摸鱼短打,和主题关系不大……也可能是有点没写出感觉来。
mode:笑语/求知
我和罗伊恩脱离组织后的第十八天。
后有追兵,前路迷茫。反派组织容不下背叛者是常有的设定,可惜我们俩在正派那的名声也因为近几年做的事败得差不多干净了。罗伊恩纯恨自己,他拉不下脸也不可能回去。而我不可能在选择一条理想的道路后后悔,哪怕理想的尽头是已经看得见的死亡。
所以,是的。我们在逃亡。
不管走到哪里都有我们过去的盟友,现在的敌人。冷枪会随时随地地,在所有人意料之外的时候穿过你的胸膛。第三天,罗伊恩受了伤,毒咒打中了他的腹部,接着伤口处的毒素顺着血管向他的全身上下扩散,如同雪花一般,受伤的部位开始溃烂,但他的手脚乃至躯干都僵硬得吓人。在他还有着清晰的意识时,他说:“把我留下来,你走吧。”
“闭嘴。”我回复他的只能是这个。
我用毕生所学勉强抑制住毒素的扩散——这不是一个难解的咒语,它留给你反应的时间很长,让你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去到能够帮助你的地方。相对的,痛苦也很漫长。我深知光凭我们两个没有办法活下来,之所以现在还在喘息,不过是猫捉到老鼠后的余兴活动罢了。
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必须带罗伊恩去到摩基,那里的高原有解读的药草,而造成现在这副局面的罪魁祸首们端坐在屏幕后,嘲弄我们的狼狈,观赏我们的死亡。我知道去那里的结果无非也是死路一条,但我必须去。
我拖着他虚脱的身躯,躲避着追兵前行。随着时间的进行,他的意识越来越模糊,能做的事情也越来越少。大多数时候,他只能和我说上两句话,然后勉强跟上我的步伐,觅食和判断方位什么的再也做不了了,魔法——自然也是。罗伊恩再也施展不出曾经令我如此好奇与沉醉的魔法,一半身体如此,一半心境使然。他好像以为自己只要显得像个将死的累赘我就能抛下他。
但很可惜。就算他是死了的累赘,我也不会丢开他。
逃亡第八天开始,天上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然后随着时间越变越大,直到整个世界都是轰鸣的雨点声,我们行程的速度被明显拖慢了,追兵则以难以令人理解的速度赶上来。为了甩开他们,我主动带着罗伊恩进了一个类似迷宫的城市,躲避在楼层阴影处和追兵周旋。
这是个错误的决定。
我和罗伊恩在迷宫中困顿十多天,黔驴技穷,弹尽粮绝。他们人数远比我们要多,围堵是最佳的选择,但却并不急于杀死我们,仅仅只是在我和罗伊恩打算休息时突然出现,逼迫我们原地打转——他们要看的是慢性死亡的表演,让绝望如同峻冬被冰冻的大湖般,冰面从湖心向到湖岸,从湖上深至湖底。他们要看我是准备血性地困死于囚笼,还是自断一条腿。
在这个过程中,罗伊恩再次受伤了。他已经完全跟不上我的速度,在最近一次被发现的逃亡中,他被冷兵器刺中伤处——看,他们已经不用必死的咒语了。
我拼死救他,拖着他逐渐僵硬的身躯勉强前进,流下一地与雨点混合的血水。罗伊恩说话了。
“不要再管我了。”他说。
“闭嘴。”我低声吼道。再次。
罗伊恩不说话了,他伸出胳膊绕过我的肩膀,将自己大半体重压过来。他比我高得多,却那么瘦那么轻,我抓着他的手努力辨认方向。雨下得很大,一直很大,凭我们两个现在肯定是走不出去,好在身后也没传来追兵的声音,我穿进一个巷子,把罗伊恩小心翼翼地抵着墙放下。
“……别管我你还能走。”我刚放下他就开始废话道,所以我象征性地踢了他一脚,确保没动着伤口。罗伊恩吃痛地闷哼一声,手一直捂着小腹上的伤,他手上全是烂肉和黑血,毒素扩散到他的四肢,新伤又撼动着他的脾脏,凭我的能力很难继续压抑——情况恶化,他离死亡的时间越来越近,留给我的时间也不多了。
“你想死出去再死。”我蹲下来,在随身的小包里找有没有什么治疗的药,“这次是我失误才导致这种境地,就当还人情我也要带你走出这里。”
“……我欠你的。”他嘟嘟囔囔地说。
“你欠我什么了?”我随口接到,在包里摸到一瓶药粉。如果没记错的话这是上次杪把治疗药不要钱一样乱撒之后剩下的。组织——前组织里的每个人都铺张浪费,但还好我会过日子。
“不是我的话你不会陷入现在的境地……”罗伊恩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我伸手摸了摸他额头,烫的。他一定烧糊涂了。“对不起,我……我把你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你用不着对不起,是我决定要变成现在的样子。”我清晰地说,然后把药果断地塞进他伤口里,听见他倒吸一口气,“天天这么说耳朵都快听出茧子了。后悔什么的你自己去做吧,反正我不后悔。”
罗伊恩看着我不说话。他的眼神迷离混沌,他快要搞不清现在的情况了。
“我还没有学会坏事做尽前你说我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怎么,我学会了之后你开始后悔了?”我冷笑道,“无非是什么‘我为了保护别人才来干这事’。你和莉蒂娜那点破事我早就知道了,只有你还反复拿出来到处说——”
我话还没说完,罗伊恩忽然动作起来,他挥开我手里的药瓶抓住我的领子,暴怒地看着我,一边发着抖一边呼吸。我无惧地盯着他看:“说到痛处了?”
“…你不许……”他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也不知道是气得还是累得,但他确实累极了,这一下仿佛用光了他全身的力气。还没有几秒钟他就慢慢松开了我,重新背靠墙发出沉重的声音,他大概再也无法动弹一步了。我整了整领子,着手伤口的后续处理。
“……我跟你不一样。”半晌后他说。
“我确实跟你不一样。”我同意道,看着他猛然睁大的眼睛,“……喜欢你,明白吗?你给了我走上这条路的机会和勇气,我想变得跟你一样,但我不喜欢你徘徊不定的样子。做了就做了,错了又怎么样。哪怕是后悔也不会和你一样——唾弃着所作所为,任由自己沉浸在后悔的情绪里,那样很好受吗?我讨厌你这样。所以我选择了一条路,就一直走下去,不管结果是什么,我不后悔。我能大方地说这就是为了自己,你能吗?”
罗伊恩低着头,不知道是昏得大脑无法思考还是被我的话打傻了,总之他什么也没说。
“如果你想好了,打算后悔了,现在回路维利亚赎罪,我立马就带你去。叛变者在堕落之前回头,没有谁会不喜欢看这出。你会得到最妥善的治疗,没准还会得到原谅。而我会接着走你带我走的这条必死的道路。”我说。
“如果你不想,那就听我的。”
他偏过头,闭上眼睛。从我的角度看,就像是睡着了,也有可能是死了。不管是哪一种,这就是他的回答。我捏了捏他渐渐冰凉的手臂,走出巷子,雨似乎小了一点,也没听到其他的声音,于是我走回来,向他伸出手,小声说:“我们该走了。”
他沉默地抓住我的手,略显艰难地站起来。伤口应该还是很疼,处境依然艰难,死亡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般时刻悬于头顶,但至少不用再听他讲不爱听的话了。我像先前一样承住他的半个身体,陪他一步一步朝巷外走去。
ps:其实有一千字左右是几年前写的,现在补充了一些内容不知道能不能看出来风格不同,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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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整日不停。
女佣玛丽按时将下午茶的糕点送到了画室中,又贴心地将炉火烧好,退出房间之前她像是预料好了一样,请求斯格里安就算要去开窗子也别在窗户边逗留太久,当然不开窗更好,这几日雨水不断,室外阴冷,要是斯格里安受了凉可就麻烦了。
但是斯格里安还是背着女佣偷偷打开了窗子,哪怕这样做意味着雨中的潮气将一丝丝透进屋内。不为别的,还是因为最近阴雨连绵,房子里太过憋闷,他扯开了领口依然觉得喘不过气。
房间内寂静无声,除了雨水打在窗台上。斯格里安顺着窗口看去,只能勉强看见院子里绽放的成片玫瑰,雾气笼罩了花园,花朵模糊成一团一团的颜色,花瓣四散一地。
房间里的挂钟敲了四下,斯格里安才猛然回过神来,接着他听到了沉闷的一声响。那不是很巨大的声音,如果不是下午如此寂静,他甚至不可能听到这一声。
那声音来自窗台,斯格里安望过去,原本还空空荡荡的白色窗台上,此刻躺着一个小小的蓝色身影,羽毛凌乱暗淡,翅膀不是他所熟悉的振翅或是收敛的模样,而是以一种他陌生的扭曲姿势僵硬地垂着。
那是一只雀子。斯格里安捧起那具小小的身子,只感觉那小身子里似乎藏着一个水壶,雨水与寒意透过已经完全被打湿的羽毛源源不断地渗入他的指缝。突然那副小身子就成了某种令他恐惧的东西,仿佛那些他在书中看到的,只会潜藏在荒郊林中的邪物或是妖精,他既熟悉又陌生这样的存在。
雀子还在微弱起伏的胸脯唤回了他的意识,这大概是他第一次见到垂死的生命。
他跌跌撞撞地起身,将雀子捧到炉火旁,手背上灼热的温度几乎要让他缩回手来,然而来自掌心的冰冷与潮湿驱使他不断维持这个姿势。他能感觉流过掌心的雨水逐渐变得温热,水滴砸进火堆,刺啦一声惨叫之后化作蒸汽消散,就像他掌心里的这个小生命,那些羽毛的末端已经逐渐干燥温暖,但是远没有到一个生命该有的样子。
它的内里还是冰冷的,渗出的雨水就像它流逝的生命,死神依然坐在他的指尖等着收割。
终于那个原本还算饱满的小身子逐渐干瘪下去,变成了一摊他从未接触过的死肉。斯格里安当然不会对死亡一无所知,从他的父母,他的书本,以及他的绘画素材中。死亡从不是什么需要避而不谈的东西,他当然知道,那些殉道者会为了自己的理想牺牲,也知道死亡意味着终结和结束,教堂会为死者鸣丧钟。
但是死亡从未如此近过,甚至被他捧在掌心。
那么会有人来为这个小生命鸣丧钟吗?
院子里传来马车凌乱的动静。马蹄踩在浸满了雨水的石砖路上,发出比以往更令人焦躁的声音。斯格里安抬头看了一眼挂钟,四点半了。
斯格里安匆匆推门出去,走到大厅时,正看见管家和玛丽捧着毛巾将全身半湿的二人迎进来。
“斯格里安!”格兰德尔先看到他,紧接着斯诺也看过来。
“玛丽说你又不好好吃饭了。”斯格里安靠近时斯诺揉揉他的脑袋,“最近的口味吃腻了吗?”
斯格里安怔怔点头,虽然他也不知道玛丽怎么知道他下午茶一点没动的事情。
“今晚我会让出厨房那边换换口味。”斯诺正准备招呼管家,却眼尖瞥见了斯格里安手中的东西,“斯格里安,你手里的那是什么。”
斯格里安慌忙想将右手藏到身后,但是格兰德尔已经先一步握住了他的手掌,他转动手腕向上一抬,斯格里安就不自觉地张开掌心,那只滴着水的雀子还安然躺在那里。
“这是……之前掉在窗台上的。”面对两人的目光,他只能讪讪解释,“我想救活它,但是……”
斯诺的脸色明显已经变得难看,格兰德尔也变得有些尴尬。斯格里安还是没能说出这个已经昭然若是的事实。
“玛丽。”斯诺嘱咐一直跟在一旁的女佣,“把这个小生命带去花园里安葬吧。”
“但是,哥哥……”然而玛丽已经来到斯格里安身前,双手捧起等待他交于那具小小的身躯。斯格里安只好将已经冰冷的小小身体交给她,看着娇小的女孩捧着雀子走向连通花园的走廊尽头。
晚饭开始前,斯格里安又回到了画室。
管家来端走了已经凉掉的下午茶,又贴心地给斯格里安留下了常备着的糖果。斯格里安拿起画笔,想趁着晚饭前这段时间再画几笔。
然而大雨并未停歇能,甚至愈演愈大。这下窗户看出去真的只有白茫茫的一片。
“怎么啦?”
斯格里安吓得差点握不住笔,回头才发现是格兰德尔。他刚换上居家的常服,长发随意地斜斜束起。斯格里安的角度能看到他的领口没有完全扣起,颈口的肌肤和锁骨隐约可见。斯格里安只觉得脸上发烫,默不作声地往阴影中躲了躲。
“是遇到瓶颈了吗?”格兰德尔走过来,斯格里安没由来地突然想挡住自己未完成的作品。然而格兰德尔已经预先看到了画布上的草稿与几块浅浅的色块。
“是庭院吗?”格兰德尔端着下巴细细揣摩这幅半成品,“好期待成品啊。”
斯格里安将头偏到一边,小声说:“只是临摹了外面的院子。”
“但那也包含了你的情感在里面。”格兰德尔贴过来。
“不去……休息吗?”斯格里安说,“今天你们去葬礼,应该很累。”
“没事,晚上还要跟斯诺讨论出海筹备的事情。”
“这个时候了,还要出海吗?”斯格里安说,“你上次出海不是才……”
“国王陛下的命令。”格兰德尔伸了个懒腰,“真是强人所难啊。”
“……辛苦了。”
“那我可以要补偿吗?”格兰德尔突然看过来。
“什,什么补偿?”
“等我出海回来,我可以要这幅画吗?”格兰德尔已经贴到了一个极近的距离,“我想看看斯格里安眼中的庭院。”
“那只是无聊的临摹……”斯格里安偏过头去,“要不,拿别的……”
“这可是你说的。”格兰德尔突然来了兴致,“那,我可以要一幅肖像画吗?”
然而那只雀子,连同它那凌乱的羽毛,一直在斯格里安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这个状况一直持续到了晚饭之后,连同他被搅乱的晚饭一起,停驻在他的脑海中。斯格里安说不上来这是因为他本身就已经遇到了瓶颈,因为他急于突破所致,还是这只雀子给他带来了瓶颈。然而这一切已经发生,如今他也只能呆呆地望着调色盘。那院落他本熟稔到即使闭上眼也能指出花朵的颜色和种类,然而他总有种预感,如果这样继续下去,这幅画只会是一幅平平无奇的庸作,和它市面上大多数同类一样,只是一具华丽的空壳。他能瞒过大多数人,但瞒不过真正的画家。
他已寻觅这样的灵魂许久。
然而上一次他遇到这种事,究竟是什么情况?
斯格里安隐约想起,前段时间斯诺也来过大书房。看来那本书是被斯诺带去了自己的办公室。眼下是没有别的什么好办法了。
斯格里安转身前往斯诺的办公室。今晚注定是不太平的一晚,他还没有走到门前,就听到里面隐隐传来激烈的争吵声。
这本不该是他该去打扰的场合,但是有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驱动,斯格里安鬼使神差地将身体贴在木门上,试图听清里面的二人在争吵什么——
“……现在这段时间天气不适合出海!”
“……但是约克伯爵可能还活着,早一步我们还有希望……”
“这荣誉不值得你拿命去冒险……”
斯格里安一惊之下脚下没有站稳,匆忙用手扶住门才稳住身子,门内的争吵声当即消失。
斯格里安还在发愣的时候,门自己先打开了。先出来的是明显有些恼怒的格兰德尔,晚饭前还算整齐的长发如今被他自己抓的有些凌乱,看起来似乎憋了一肚子火。
“我回去先把草案拟一下,但是有些东西我没法让步。”他依然拧着头,对身后斯诺说,接着他回头准备出门,才看到了门前来的并不是管家或是哪位佣人,而是斯格里安,这才慌忙想要收回先前面上疲惫又恼怒的表情,然而匆忙间,他也只能挤出一个难看的微笑。
“那我就先回房间了。”他对二人说,然后匆匆离去。
斯格里安看向小书房里,斯诺正毫无形象地坐在椅子里。两手撑着额头,长发垂下的阴影让斯格里安看不清他的表情。
“哥?”
“斯格里安?”斯诺这才如梦初醒般反应过来,“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是厨房送过去的菜不合胃口吗?”
斯格里安摇头:“你们之前是在讨论约克叔叔吗?”
“竟然被你听到了……”斯诺苦笑着摇头,“没什么大事,放心。”
“但是约克叔叔不是前几年出海去了?”斯格里安还记得那个时候,伯爵虽已年老但依旧意气风发,带领着他的船队,在众人的欢送中驶出码头,去填补航海拼图上的最后一块。在他们出发三个月后,斯格里安还收到了由捕鲸船带回的约克伯爵的书信。据说光是老伯爵的信就有整整几大包,每一个和他有交情的人都有份。捕鲸船描述当时船队状态良好,水手们面色红润,精神头十足,在甲板上忙得热火朝天,捕鲸船路过时他们对捕鲸船振臂欢呼,庆祝他们即将驶进那块未知的海域。那时他甚至还不认识格兰德尔。
但那似乎是他最后一次听到约克伯爵的消息。斯格里安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斯诺看着他,最后只好将一份命令书推过来。昏暗的灯光下斯格里安看不到清上面的文字,但是那个印章他清楚地记得,那是国王的印章。
“上个月国王陛下终于听进了约克夫人的恳求,下令派出船队去搜救伯爵。”
“那格林德尔他……”
“他也在名单上。”斯诺说,“物资方面我会连同威廉的那部分一同帮他打点好,你不必担心。”
以往斯诺说出这样的话,那么斯格里安就没了过问的空间。
于是他只能无言地拿回自己本该拿的那本书。
“夜深了,先休息吧,明天再画画。”
然而他回到了房间,脑海中一直还在盘旋着那些事。他越是想让自己集中精力想自己的画,脑海中的杂念就越多:约克伯爵的船队,几年前的那封书信,信中说他们已经抵达极北之地,灰白的天空下,浮冰填满海面,那里的海绝不是什么沁人心脾的湛蓝,也不是什么暴风雨下阴沉的深蓝,白色会吞噬万物,连同生命,连同希望。
那是连外行人看了都感受不到愉悦的景色。
斯诺能有现在成就,其中约克伯爵功不可没,而斯格里安被他爱屋及乌地被他一同关爱。老伯爵在年轻人中的口碑难得地好。
那晚他并没有睡着。
斯诺桌子上顺来的那卷地图依然刺激着他。极北之地的那一处小小的空白,不很显眼,但一旦它被关注到,就将无比扎眼。格兰德尔提到过那是他们航海版图上最后一片拼图,谁能拼上它谁就能在航海史上名垂青史,然而他出生太晚,太过年轻,那是老航海家们才能触及的领域,年轻人们羽翼虽坚,却看不到更远处的危险,只有经验老到的航海家才能看穿隐藏在海面下的所有陷阱。
格兰德尔描述那是充满希望和荣誉的未知净土,然而约克伯爵此刻却被困在那里。
斯格里安几乎一夜未眠,天快蒙蒙亮的时候才勉强睡过去,然而九点时又被管家叫醒。
斯诺和格兰德尔早已出门,管家说他们要去处理约翰逊子爵的后事。斯格里安后知后觉想起来那位子爵就叫威廉。
“那位子爵也是不幸,新婚燕尔,在码头检查物资的时候被倒下来的货物砸死。”女佣如此回答。
百年之后,你我都将不在人世,而你的画将会永存。百年之后,这场宴会的所有与会者,乃至这灿金的宫殿,或许都将化为尘土。然而当你的画作重见天日,我们的灵魂将会重聚,黄金的宫殿将在人们的脑海中复苏。届时父亲将再一次引着他骄傲的女儿走入新世界,野心勃勃的青年们将再次把酒言欢,畅想他们无限光明的未来,爱人们将再次相拥,我们也将在这里相聚。那些久远的记忆,那些被埋没的情感,都将因你而复活,在时间的长河中,生生不息,熠熠生辉。
这是因你而存在的天堂,斯格里安,我们将在其中永生。所以,不要吝啬你的才华,你做得到这一切。
我可否有幸参与其中,可否得到你的赏识,一同见证这样的未来?
作者:回音壁
“为什么会这样呢……第一次在死后转生到异界,第一次获得上位种族的强力天赋,两件快乐的事情叠加在一起,应该带来更多更多的快乐……为什么会这样呢……”
天蓝忧伤地蜷缩着,触碰着自己的身体。
一个清亮的女性的声音说道:“别在那儿碎碎念了,快检查一下你的身体有没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
声音中带着一些期待和一丝不耐烦。
天蓝长长地叹了口气,看了回去。
说话的女人个子不算高,身材很好,穿着一身简单的白色袍子,乍看上去像是只有二十来岁,不过仔细看就会感觉实际上要大得多。
天蓝叹口气站起身来。察觉自己没有穿衣服,他抬手打了个响指,一团混杂蓝色与绿色的萤光粉末像烟雾般把他覆盖,然后变成了一套朴素的T恤牛仔裤套装。
这是他第一次使用这个能力,甚至是他第一次使用超凡力量,但他却用得无比自然,甚至在用之前都没过过脑子。直到这套衣服成型,他才猛地察觉自己做了什么。
“好厉害!”他突然兴奋。
“厉害吧。”那女人洋洋得意地说,“感谢我把你的种族设定为侍宴魔吧,要是别的法师,多半会设定成深渊牛头怪或者猪面魔呢。”
天蓝看向她,迷惑地眨眨眼睛。
那女人伸出一只手,食指在天蓝面前摇了摇:
“对了,你刚才说了转生啊什么的,不过我提醒你一下,你可不是什么转生者魂穿者之类的。毕竟,你的肉身和灵魂都是我刚刚亲手创造出来的嘛,我的使魔。”
天蓝略感头疼的捂住头。
回忆起来,这都是那个自称女神的生物的陷阱。
那一天,晚上接近十点,天蓝刚刚下班。实际上他七点半就可以走了,但为了蹭公司的加班车补,他硬是磨到了九点半钟才动身。
十分钟后他就后悔了。
他在楼下便利店里遇到了一起纠纷。前因后果天蓝闹得不是很清楚,似乎是有个逃家来打工的妹子被父母指婚的丈夫追到打工的便利店里来,双方吵了起来然后动手吧。天蓝见丈夫这边人多,就偷偷地打电话报警,结果被后不知被什么撞了一下,再回过神来,就发现自己来到了一座文艺复兴仿古希腊风格的殿堂建筑里。
汉白玉筑造的高大殿堂正中,摆着一张巴洛克时代风格的写字台,两边是发绿的铁皮文件柜,柜中摆满了撑得满满的塑料文件夹。写字台上摆着个看不出是什么的设备,设备的正上方是一个凭空投影出来 的显示器画面,从界面来看似乎是个类似论坛的东西。
“怎么样?这套‘人类公务机构年代混搭风主题包’?”
坐在写字台后面的白衣少年将手在写字台上一撑,越过桌面,就势在桌子上坐下,两腿垂来下来一晃一晃的。
天蓝好险没把“不就是把素材随便一摆吗”说出口。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少年说,“你已经死了。”
天蓝低头摸了摸 自己身上,没发现有要爆炸的迹象,松了口气。
“你【已经】死了。”少年强调了逻辑重音,“这是个陈述句,had been dead,过去完成时态——你的母语可能不太重视这个——而不是说你被我用暗杀拳点中了秘孔。刚才你被人从背后一刀扎穿了心脏,当场去世,救无可救了。而好心的我呢,为了奖赏你见义勇为未半而中道崩跙,不对没有后半句,总之就是决定送你一场大富贵。”
天蓝的脑子一时有点转不过来,但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
“为什么我一点都不吃惊?也不害怕或者恐惧什么的。”
“因为你现在已经没有身体了,也就没有那些腺体让你产生情绪 。 ”少年摆摆手,“你可能听不出来不过我上面那句话是大写黑体字的。”
“你玩梗很溜啊……虽然都是些小众的老梗。”天蓝很快就适应了这场对话,开始没大没小。少年倒是不以为忤,反倒耐心解释了一句:
“在你的已知、未知、非知但可知的一切领域内,我都是全知全能的,这也包含了一切小众梗的全知和一切玩梗的全能。正如吉祥院丽华无双也包含了拉面无双。”
天蓝无视了这个更加小众和冷门的梗:“全知全能……也就是说,所谓的神?”
“没错。”少年满意地点点头,打了个响指,瞬间变成了一个有银色长发、身材很好的女子,慵懒地斜坐在办公桌上,“用这个姿态,你比较好理解吧?”
“过时了。”天蓝淡淡地说,“现在流行的是高耸的石柱和宽广的穹顶组成恢弘的巨人王殿,青铜的长桌,然后你要坐在长桌的上首,笼罩在灰白的雾气里,看不清面目。”
“你莫要骗我,那个还不是真神呢。”银发女子撇了撇嘴,又恢复了少年的姿态,“算了,不玩了,说正事。”
天蓝立刻摆出一份恭敬且洗耳恭听的态度。
少年满意地点了点头,又打了个响指,空气中立刻浮现出三个方框来。方框中有线条勾勒出复杂规则的装饰性图案和一个含义不明的logo——简单来说就是类似卡牌游戏的卡背的东西。
“在你所知的范围内,这可以被称为穿越,或者是转生。你可以做出选择——
“一开始就拥有强大的力量,面对艰难的挑战,并有可能以凡人之身踏 入超凡。
“一开始非常弱小,面对弱小并逐步升级的挑战,并有可能逐步进化为超凡。
“或者,一开始非常弱小,面对并不艰难但复杂的挑战,但一开始就是超凡之身。”
天蓝打量着三张卡牌,开始沉思。
“来,做出选择吧。无论哪一种,你都绝对会进入刺激、愉快、写成小说大概不会进入月票榜或畅销榜但至少可以签约的精彩人生。”
“是我的错觉吗……”天蓝的手微微抬起,好像要指向第三张卡牌,但生怕不小心误触,又立刻收了回去,“第三个选项好像被异常华丽的金光特效包围,这个金光还像呼吸灯一样闪啊闪的感觉让人特别想点下去的样子。”
少年笑而不语。
天蓝叹口气,伸手,点中了第三张卡牌。
少年的笑音更浓了:“可以问一下理由吗?”
“我有一个小小的人生经验——”天蓝皱着眉,有点拿不准的样子,“如果你对游戏内容和游戏玩法一无所知,那至少不要违抗新手引导。”
说完这句话,他的灵魂就被时空的裂隙吸了进去,再醒过来时,就变成了眼下的状况。
如果违抗一下就好了——天蓝有些后悔地想。
不见天日的密林深处,可疑的血红色魔法阵,不远处样式古怪而危险、一看就没经过安全审核的违建小屋,还有面前的女人——
一个看起来既稳重又成熟、却会制造深渊魔族当作使魔的人类女魔法师。
还有天蓝自己——有着俊秀少年的外表,却从后腰处延伸出四片柔软翅膀和一条细长、鞭子般的、尖端还带有毒针的尾巴,种族是“侍宴魔”——一种名义上算是中级魔族,但实力却只在低级魔族中上水平、主要工作是在恶魔领主和大君的宴会上充当服务员和活跃气氛(偶尔也兼职食物)。而且正好是面前这个女魔法师制造的使魔。
艰难不艰难不知道,不过这个情况似乎真的很复杂。
面前的女魔法师完全不了解使魔内心的纠葛,笑莹莹地向他身出手来(顺便一提,手心向上):
“我是克莉丝汀娜,姓氏不重要。你可以称呼我为女主人、美丽而尊贵的女士,或者长公主殿下。”
“住在密林深处的疯狂魔女长公主殿下啊……”天蓝很懂气氛地单膝跪下,将自己的手放在女魔法师的手上,“该不会正好有四个魔法学徒参加试炼,准备前来拜访这个地方吧?”
“你似乎意有所指,不过我完全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呢。”女魔法师看似很开心地笑道,“来吧,开始工作了。”
虽然新的人生刚刚开始,天蓝已经开始怀念能够玩梗的少年神明了。
- TBC -
作者:回音壁
烈日照耀之下,金属与岩石的碰撞声中,倒塌的石柱扬起一片刺眼的粉尘。往日香火鼎盛的神殿内已经空空荡荡,曾经的信徒们在刀剑的驱策下,一寸寸地凿毁外围的墙壁和立柱,直到它们无力负荷自身的重力而倒下。他们将持续艰负此等劳役,直到从外向内,将他们往日怀着崇拜之心建立起来的庞大庙宇彻底化为废墟,才能重获自由之身,真正归顺太阳之神的国度。
远处的山坡上,端坐于宝座上的皇帝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是帝国境内最后一座异教徒的神殿。
倾尽三十二年的全部心血与劳力,他终于将所有异神信仰在帝国的版图之内掐灭。今日之后,帝国将成为太阳之神的地上神国。
“现在的你,会露出笑容吗……”皇帝沉默着,在心中向他的女神献上祷告。
意识领域中,金色的光芒光耀了一下,却没有给出回应。
回到都城,已经是几个月之后的事了。
帝国的法师团和祭司团非常优秀,皇帝本人就是太阳之神的最高祭司,如果他愿意,可以在一瞬间返回自己的宫殿。但他依然老老实实地骑马行军,一步步回到自己的皇都。他喜欢这种感觉——当他踏上自己宫殿的第一步时,首席法师恰好传来神庙彻底拆毁的消息。
恰到好处。
皇帝随手甩去了外出的斗蓬,走进他宫殿中最重要的房间——那并非他的王座之间,而是隐藏在后方的、太阳之神的圣殿。他头上戴着象征世俗至高的冠冕,由黄金、白金、种种宝石和神鸟的羽毛精巧打造,胸前佩戴着朴实的黄金圣徽,但在他的心目中,这圣徽比冠冕要重要万分。他一手扶着腰间的宝剑,一手捧起神圣的天象球,佇立在太阳之神的圣像前。
圣像的面目原本是模糊的,因为人不能直视太阳。然而,在中年的皇帝眼中,那圣像却是一张年轻女子的面容,一如皇帝记忆中那样纯真、美丽,却带着愁苦的表情,凝视着皇帝的双眼。哀愁的目光将圣殿中的光明衬托得更加刺目。
“你为什么不笑?”皇帝喃喃地说着,“你为什么还是不笑?”
圣像上的面容并没有回答,反而微微移开了目光。
“二十年,二十年我已经做到了能做的一切!为什么这还不能让你露出笑容?”皇帝的声音略略变大,却依然压抑 ,就连人间至尊的他也无法在圣殿中纵情咆哮,“我成为了这个帝国的皇帝!我驱逐了一切异神,让神的光明照耀了我的国土上每一寸土地!我甚至成为了祭司之道,让一切伪信、一切荒诞的仪典滚出了神圣的殿堂!这一切我都是为你做的,为什么你还是不肯对我露出笑容?”
他拔出宝剑,将剑刺入圣像脚下的泥土,他的声音依然没有传到圣殿之外。心脏的鼓动敲打着皇帝的耳膜,让他的头皮发紧,仿佛要从内部炸开,但他还是压抑着自己的声音,不去惊扰圣殿的宁静。
那年轻女子的面容,不知何时已经消失了。
皇帝将身体倚在剑上,拿着天象球的手微微颤抖,血管浮现。他深呼吸几次,慢慢平静下来,然后小心地将天象球放在剑柄上。某种超越人间法则的力量让天象球稳稳地停在剑柄的顶端,没有滑落。球体中央像征太阳的黄金球发出微微的光芒,照亮了水晶球体中用铁、银和锑铸成的星轨。
皇帝的嘴唇微微颤抖,一句话含在他的口中,却没有吐露:
“我很快就能见到你了。如果我做错了什么,就让我跪在你的面前道歉吧。”
他离开圣殿,马上召见了祭司团和法师团的首领。
“准备仪式。”他说。
祭司团的首领露出不安的表情,却很快低下头,不让皇帝看到,法师团的首领试探着问道:
“真的要这样做吗?您已经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君王……”
皇帝轻轻举起右手,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
“准备仪式。”他温和地重复道。
法师团的首领沉默片刻,也低下头来。
仪式——那是二十年前,皇帝尚在准备登基的时候就已经在筹备的事。一切准备都已经俱全,而随着最后一座异神神庙的毁灭,万事皆已俱备。
号令通过魔法越过数千里的空间,遍布国土的每一寸,让每一个成年的公民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那就是低头祈祷。无数祭品在魔法的火焰中升华,化作纯粹的魔素,祭仪汇聚起祷言的力量,以此力量为笔,以魔素为墨,在帝国的大地上描画出伟大的圣文。皇帝站立在天象球与宝剑之前——这是一切的核心。
“我会去见你。”他重复地说道,“以此伟业铸就我的传说,以此传说塑造我的身与灵,我将成为太阳之神的地上天使,进入他的神国……去见你。”
圣像上再次显现出年轻女子的愁容,她微微张口,但旋即,她被仿佛天空深处而来的明光替代了。
皇帝定了定神,在薰香与火焰中低头,诚心祷告。祭司团中那些最特殊的成员们——那些曾经是异神祭司的人们——环绕在他的周围,歌颂太阳神的伟大,歌颂皇帝为让他洗心革面,又歌颂起皇帝的传说。
战神的祭司歌颂皇帝的军势,那军势打败了所有无义之徒。
血神的祭司歌颂皇帝的勇气,歌颂皇帝从不畏惧任何恶行的决心。
公义之神的祭司歌颂皇帝的律法,在皇帝的治下没有任何恶行能逃脱制裁。
魔法之神的祭司歌颂皇帝的智慧,魔法与文明的光辉惠及帝国所有的公民。
财富之神的祭司歌颂皇帝的富庶,他汇聚天下财宝,又将它们散播出去,形成完美循环。
德鲁依们歌颂皇帝的睿智,他继承了一切古老的教诲,并将它们发扬光大。
萨满们歌颂皇帝的灵魂,皇帝与天地万灵同在,是世界与人的桥梁。
歌颂声中,重重迷雾降临。那是已逝去的时间,已沉寂的历史。皇帝的传奇化为半实半虚的迷雾,从历史中归来,将他的凡俗之身与超越时空的伟力融合。
皇帝在迷雾中看到自己。最后的神庙在他的命令下化为废墟。流浪的公义骑士被强令改宗。萨满们被迫相信天地万灵都是太阳神的使者。财富祭司承认一切金钱都应曝露在阳光下。猎手之神的圣兽被光明骑士宰杀。美神的赞助者们将一切艺术归于太阳。
时代越走越远。皇帝看到自己在位的第十年,没有照例敕命寻找太阳圣女,反而宣布从今之后皇帝才是太阳之神的人间化身。他看到自己在位的第五年,最后的太阳圣女已经不再说话,宛如一具活着的雕像。他看到自己在位的第一年,太阳圣女为他献上祝福的圣徽,他宣誓要将太阳之神的光明洒遍帝国的版图,心中想的却只是圣女听闻后的笑容比真正的阳光更加耀眼。他看到自己登基的前一年,先皇病重,几位皇子互相攻讦,用尽手段胁迫、拉拢、贿赂太阳圣女为自己站台,年纪尚幼的圣女不堪重负,只有在自己面前才敢露出愁容。
他看到自己登基前五年。作为帝国双壁之一、光明骑士最高血脉守护者索拉里斯公爵的独子,他前往迎接新一任的太阳圣女,最后却演变成公爵继承人放弃责任、诱拐圣女候补出逃的丑闻。被押送家族修道院的他,最后一眼看到的,是那年幼的女孩对自己露出看穿世情、接受命运的寂寞笑容。
迷雾到此为止,再往前的历史只有一片黑暗。这里就是他的原点。
传奇即是位格。亲身铸就的伟业成为他的耳目、手足、翅膀,引领他飞出物质实在的世界,进入虚幻的、超越时光之上的、神明的世界。他找到了一片明光,那是太神之神的神国。
他看到了那女孩。她面目比任何时候都清晰可辨,却又模糊不清。那是化为雕像的她,是听闻皇帝出征后面带愁容的她,是刚刚走出少女阶段、面带微笑的她,是肩负重任却面带笑容的少女时的她,是接受命运时年幼的她。所有时间的她重叠在一起,成为皇帝与神国之间的门户与桥梁。
皇帝向她伸出手。、
她依然面带愁容,但皇帝并不担心。成为地上天使的他与神国圣灵的她都有无尽的时间。他可以好好解释。
然而,她背后满溢的明光将她吞没。
门户不开,即为高墙。桥梁翻转,就是天堑。
她属于太阳之神。而太阳之神拒绝了他。
皇帝在虚空中挥动翅膀,却不得寸进。他挣扎、怒吼、咆哮、试图发挥出全部力量。然而,刚刚铸就的圣灵之躯太脆弱了。静静的明光没有任何表示,只是显现出拒绝的态度,他就开始崩溃。翅膀与手足重新化为迷雾,化为虚实之间的传奇。皇帝开始跌落。他任由怒火蔓延,在虚无之中,精神与意志就是力量,这力量将迷雾维系,重新汇聚在他的身上。
“我让你的光芒照耀我的每一寸版图!”皇帝怒吼道,“我为你驱逐每一个异神,并让异神的信徒和祭司都归于你!你为何要拒绝我!”
明光不动,只是静静地隔绝了他。
皇帝不再怒吼。或许,他已经明白了原因
他从来未曾信奉太阳之神,也没有为太阳之神做过任何事。
他的怒火不再蓬勃,转为静静的燃烧。那被血神祭司赞颂的勇气,被德鲁依们交付的古老传承,还有萨满们带来的天地万灵的声音,与他的怒火汇集在一起。还有其他异神祭司们所歌颂的一切也随之燃烧,将他的传奇重铸。
他并未察觉,那已是诅咒。
他的身躯已被火焰燃尽,化为万千飞灰,每一粒灰尘都是他的士兵,长着嗡响的双翼和锋利的牙齿。他为自己定下律法,那就是世上一切都有始有终,终而复始。他将收拢地上的一切生命,任其腐烂,而腐烂中将生出全新的生命。
他看着太阳神的光辉中那少女愁苦的面容。他终于走到了她所在的地方,近在呎尺,却永远彼此失去。
他是蝗灾,是瘟疫,是山火,是腐霉,是世上一切致命的毒药,又是吃尽所有尸骨的虫蚁。
他已是灾难之神。
- END -
第一百八十六次作业 【索多玛】原创
《The Transparent and Forbidden Color》
文:不落秋
关键词:索多玛
文体:小说
标题:The Transparent and Forbidden Color
当我走进他的办公室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会和他会发生一些事情。
他坐在我的对面,抱怨着窗外的阳光刺眼,他融入到了窗外的景色里,仿佛是太阳的信使,送、邮递给我生命里久违的亮色。我这回和他预约见面,是想和他咨询一下下学期选课的事情。我看到了他下学期要教两节课,本来想咨询他想教什么内容,再决定上不上,然而我又不自觉地绕开了这个话题,仿佛心里已经知道了答案。就借着话题发挥,继续聊了下去。
聊得投机,竟然足足聊了两个小时。于是到了下个学期,我报了两节他教的课。按理说上了有好感的老师的课,更应该好好表现自己。然而我却做不到,每每翻开课本,我都会将自己全部的心思去勾勒他的音容笑貌,意淫着我与他未来的无限可能,却完全将他讲的东西抛在脑后。这时我发现我的理性不起作用了,这虚假的希望竟鸠占鹊巢,让我完全不能摆脱。两次考试的成绩并不理想,这让我无比焦虑,甚至到了流泪的程度。因为是自己喜欢的人讲的课,所以更想上好,然而越是喜欢,却越会精力分散。这让我产生了一种无力感,仿佛自己什么都做不好,出生就不具备成功的素质。
他另外一节课,是一节实验课。我们每次要去农田采集样本,他把这些教给助教去干,自己在稻田外修自己老旧的自行车。我每次飞快地干完,就偷偷溜到他身边,找他说话。毕竟在稻田中,少一个人也很难被助教发现。
他和我聊天,说之前和我聊天的时候,问我想干什么,我和他说想继续读研究生。但是父母年事已高,不想再花他们的钱继续读书。比起要自己教学费的硕士,更像直接读每个月有工资的博士。虽然薪水微薄,但是节省一些,倒可以自给自足。他以为我是做事一丝不苟的好学生,没想到也这么不在意课业,又偷偷溜走,又逃课(考不好最后甚至不去上了),又不好好考试,让他想起他上大学的时候。
一想到他是大学生的时候也不是认真学习的学生,这让我内心暗喜。嘴上却说我的成绩单您也看到了,我像是不好的学生吗?只可惜让我分心的因素和你的课撞在了一起,让我没办法好好学习。他问,什么分心的因素,申请研究生吗?我也不纠正他,点头称是。他说,你放心,我会帮你找实验室,帮你写推荐信。我问到,你实验室还缺人吗。他摇了摇头,说他实验室岂止不缺人,反倒太多人了,顾都顾不过来,不会再招人了。我说你误会了,我说你的实验室还缺本科生吗?我现在的实习结束了,没事想做下一个实习。他说,这个可以,我有一个博士生缺帮手,你正好来帮她。
我们三个人见了面,我看到了她,一头红色的头发,浅蓝色的眼睛,皮肤苍白,应该是有爱尔兰人的血统。如果是在别的地方见面的话,我也许会因为她的美貌很喜欢她,可是现在的我,嫉妒着每一个有着更多和老师接触的机会的女性。
我就在他的实验室里继续做湿实验,看着拟南芥一次又一次地发芽,生长,枯萎,死亡。之后提取DNA,借着上一个实习的经验,我很快又在这个实验室混得很好。可以不用博士生的监督,自己独立完成工作。然而我发现我独立以后,很少再见到之前的博士生了,甚至也不再回我邮件。我不以为意,因为我也不是很需要她的帮助,一面又因为嫉妒心作崇。
老师很给力,我收到了第一封录取通知书,但是我并没有告诉他。每当他问起我,我都装得很焦虑的样子,他问我是不是又没有好好写文书,像上他课那样不走心,我说没有,这种大事怎么可能不认真呢,可能就是运气不太好。直到收到拒信,我和他说没有别的学校录取我,你看这学校又给我拒了。我像只流浪小狗一样看着他,等着他的收留。他长叹一口气,说着好吧。
他说他是不想要我的,因为他没有闲钱了,但是就是很难拒绝我。他赞赏着我聪明,聪明得可以改变世界,不应该怀才不遇。又说我好奇怪,奇怪得让他喜欢。我并不好交际,在初中高中老师面前并不讨喜,我一边傲慢地拒绝着服从学校所教导,成为标准的好人,却又渴望着世俗标准的认可。我对聪明之类的夸奖向来嗤之以鼻,却没有听过有人可以说我改变世界。而“奇怪得让人喜欢”这样的夸奖,却也是我拒绝不了的。我表面客套地惊喜,而内心早已拥抱了他。
有一天,我又走进了实验室,看到了之前带我的博士生。她将红色的头发剪短了,更适合她的圆脸。我问着她怎么好久没看到你,她说她转实验室了。我惊奇道,你不已经快毕业了吗,怎么突然转实验室了。她脸上洋溢着笑容,和我说,因为她正在和老师约会,为了避嫌,才不得不转实验室的。我表现得十分惊奇,说我竟然不知道。她说,因为才刚刚开始,对其他的博士生也都是新闻。 我一边恭喜着她,一边找理由退出了实验室,关上门之后越走越快,最后冲了出去,在田野里发呆。
可我已经要留下来的,我要忘了这段感情。我的理性突然恢复了,竟然在他的课上期末考了全班第二名,他更加赞美我比别的学生聪明,我并不谦虚,笑着说老师不用再夸了,这是事实。他说以后你在我的实验室当博士,我也会把最重要的项目给你的,因为你出名了,我才会更出名。他说他对我抱着信心,一看到我就会想到以前的他。我笑一笑,心里想那以后我和你并肩合照的话,会不会想起现在的自己。会不会像现在这样笑着,内心却已窒息。
我看着手机里他的照片,这是我在他课上偷拍的,却是最近最常浏览的照片。我选出最喜欢的一张,把它缩小成一像素,打印下来,贴在了自己学士帽的帽檐下。除了自己,别的人看不出来。我的毕业典礼我并没有邀请他,只有这一像素的照片。我看不清他的原貌,却知道我经历过他,只有我知道。我把我对他的爱沉没到海底,但他只在我生命中有一像素的位置。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备注:取了索多玛沉默和禁忌的意思
文:(黑亦)小矮
关键词:大雨
文体:小说
标题:《骤坠一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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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从人感到困倦想去休息的时刻开始发声。偶尔抬头看窗外,并没感到有闪电。分辨不出风,可能没有,可能与雨混在了一起。所有窗户都关得严实,室内亮着一盏微黄台灯,被照亮的一小片空间是温暖安全的港湾。
暂时。这雨让人不敢随意去睡。太暴戾了,隔着窗玻璃看不清浸湿的黑夜,雨丝密集得仿佛其间已不留空气,水本身无限泼落,如同不息的雷鸣,循环放射的烟花。还好室内只有他一个人,不然旁人的脚步与话语声他都没法自然察觉。从该入睡的时间到此刻深夜,几小时过去了,一点没歇。K不安地下去了几回,查看一楼的情形,目前还没有被淹的迹象。但再继续就很难说了。
他在自己房间里,看会儿书,看会儿电脑屏幕,雨声太吵没法欣赏音像打发时间,也没法集中注意力在文字上。他看了一眼手机时间,收到了又一条新信息,大概就是重复着暴雨的警报。即使狠命又持续的雨可能是某种大型灾害降临此地的预兆,住民撤离也得等天亮以后。
而他自己并非在等那样的天亮。也许邻居都开始不眠不休收拾行李了,但不到某种极端恶境他是不会离开的。就算到了,也只是让他从毫不考虑,转至稍稍考虑一番。
他再次走下楼梯,是因为夜熬到一半,胃里抗议。在厨房拿了点面包,站在没开灯的客厅里咀嚼,眼睛望着不远处的窗外。在吃东西,雨声又吵得能掩盖一切,但冥冥之中,他的表层意识也许都未感知到,只见自己迈步走向门口,在自己家里如同潜行探索般,轻手拉开门板。
门外应该还有一截宽敞门檐,但一直面室外,即使还站在屋内,感受就像一点遮蔽都没有,径直掉下激流,水浪嘲笑着拍上正面。那雨水就像密集的火力网,他不禁这么想,就算天亮以后,只要还以这个强度下着,那么谁都不该走入其中;伞面与车顶一定都会被击穿,连着冒险者一同被张开膨胀的洞眼消灭,雨水如机械一样快速沉重、不容拒绝,被吞食者都来不及思考叫喊。他不禁延伸这么想,感到了本能深处溢出对大自然怒容的恐惧。
有人靠坐在没开启的那半扇门下,自然抬起头看他。见到久违的脸,K一时心中并没什么好的坏的激动情绪,只是单单地"认出",与之关联的丰富记忆都没发出什么躁动声响,仿佛蜷缩起来想被当作无色彩。可他见久违的朋友,对着他也一样没什么表情,这么久以来似乎也没变化:只是衣着单薄,而开门时他自己马上就因风打了个哆嗦,现在也有些潜在的寒颤;身边没有伞具,L每一根头发一寸皮肤都湿透了,他看着像是这人即使来到了避雨处,也还在从自身源源不断往外涌泉,也许从眼光、从耳廓、让人不好察觉地从几处发尖无断滴落,身下地面上的一滩水还在缓缓扩散。
看起来他并不为水与风的冷所困,短袖下露出的手臂并非半透明,不显血色又如冰。即使如此,"快进来吧,这鬼天气。"K说,扫开自己被吹得胡乱挡眼睛的头发,将门完全拉开,接着就转身,开了灯、往里走去。某些需要用到的东西放在什么地方,他已经去想那些事了。
而L蹲在屋门口,停驻着看了一阵他的背影,才起身走入。一点点可控范围内的倾斜,他合上了门,但不往里走太深。雨水从鞋底脚印延伸,与从上方滴落的那些连起聚集。
"不用管那么多。"拿着毛巾赶回来的K说,旧毛巾已经放太久了,他拆了新的包装。"你和以前一样随意就行了。"他伸手用毛巾抹了抹人头发上的水,匆匆忙忙用力过度,让人歪头皱眉,于是他回过神来、松开手,让人自己拿到毛巾处理,转过身去。"去冲个澡吧,我这就去翻你的旧衣服。"
他走了两步,"不用了,"身后传来声音。很久没再听到,像每天都有在听般熟悉,像从来就没听过般陌生,"我马上就走。"
"……"他停了停,转了个方向,"那我去倒杯热水。你至少坐下吧。"
他自己打开大门将雨水放进来的,一有漏洞被钻就再也保不住干燥,但淋湿了哪里现在他都不在意。片刻他回来客厅,L坐在了沙发上,他倾身将水杯伸过去,但对方只是用让人读不懂的眼睛看看他。“就放这里吧。”他能怎么办,一些悬崖般切断的记忆让他不自觉态度小心翼翼。他将冒白气的水杯搁在茶几上,坐在了L身旁。手一放在沙发座上,就又摸到了四处残留的液滴。
攥紧它,绝不可能攥住它,只能感受它有多么冰冷。他有许多话想问,最近如何,长久如何,发生了什么,曾经的争吵决裂算是无疾而终了么,语言在脑海显现半透明的模样,没有一个字能实体化。该怎样破冰,只想到人坐在那正如一块冰。
“谢谢。”L放好毛巾站起身,说话如同接受好意的陌生路人。“我该走了。”
他还没走出两步,背后的屋主骤然起身,“这么大雨你怎么走?”
他没有答话,走到窗旁,向人示意去感受窗外。K惊奇发觉雨停了。在你想大概不会停了的时候它就踩了急刹。黑夜像突然翻转了模式,此时一片寂静,一点滴落与流动的声音都听不见。
不必多言语说明,L向着大门走去,踩过有些蒸发的水脚印。K愣了愣,又接着去追。“你都回来了然后就这么走么?”
“我只是偶然路过。”L编造道,不回头,“哦,我该提醒你的。赶紧从这里搬走,越远越好。”
“那又为什么?”莫非你已认为这座城堡毫无价值,可轻易舍弃了么。
“你不必知道。”
他的态度让人又开始生气了。“你还在生气么?”
“不。当时的事早已过去了。但现在一切都不同了。我也么不可能强迫你,我只是建议。”L打开了门,“希望你能好过。”请你无知而幸福地,在安全规律的领域继续生活下去。
可是怎样的生活才算好过?K追到门前,没法再迈步,见人走入浅埋鞋底的漫街水泊,不道再见或永别,不散发任何体温气味,在人愣一愣的瞬间后,就消失在了残留了雨雾夜幕之中。
还能抓住一个残存方向,长久以来都不存在的朦胧线索,但就在他下决心这次再也不放开时,雨又恢复如几分钟前,毫无空隙的覆盖火力封锁了所有前进道路。
能够杀灭一切的暴雨,不触及也感到过度低温的存在体。他站在门前,望着远处,被雨无限活跃地遮蔽视线,其实什么都看不到。可能早已不在那里,可能就算往前去追也只是白白送命。他得做出选择。
得快些做出选择,寒冷雨水已如藤蔓,从脚旁往上生长侵略,穿过头发沿着脸颊往下划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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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免责mode:笑语
作者:源源汪
我的苹果手表自杀了。
就在我把它安安全全地放在床头柜上的时候自杀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等我洗完澡回来它就已经在地上了,从外屏的边角开始碎裂,一直蔓延到整个屏幕。每一道细纹都像是蜘蛛网一样细密,从表面一直延生到内里,如同一幅白骨附在了它的显示屏上,看着让人觉得又心痛又恐怖。
第二天,我将破碎的它交给了第三方维修的机构。师傅说,这手表碎得太彻底了,外屏碎得很深,内屏也一起伤到了。能够提供的选择就那么几个,要么还是送回苹果专门店交1800换个新的,要么就他来修,不过最好的情况也是把外屏轻轻剥离,换一个新的,但是接触永远也不会有那么好了。师傅叹了口气继续说,最坏的情况就是在剥离外屏的时候,内屏也一起被损坏了,这个手表就直接报废了。
我震惊,天呐,这个手表怎么这么脆?为什么我可以这么惨?
这个手表我买来一个月都还没有到呢。
我花了大价钱将它买回家,一个月都还没有用满,它居然就自杀了,太让人生气了。老实说,本来我是有机会选择性价比更加好的手表,但是还是屈服于它的外貌,谁让我是个外貌协会的呢?况且一个戴在手腕上的手表,就是要让大家都看见的,不好看我要它干什么呢?
当然了,我承认它的功能很不错,确实也值这么多价,但是同样功能的别的牌子功能不也差不多吗?人家价格便宜了不止一倍,虽然难看了一点,功能也不那么流畅,但是胜在续航强啊。老老实实地工作可以持续一周,也不需要管它,多么任劳任怨啊,哪像苹果这个手表又贵又那么娇贵?
买来回家就是来服务我的,怎么反而还是我伺候上它了呢?
唉,你们说说,伺候也就罢了,它居然还给我自杀。
我买回来也知道它娇贵,所以官网上说什么可以下水啊,不怕冲击啊,我都不信。又是买保护屏,又是买保护壳的。而且坚持不带它下水,洗澡也不带着它,稍微危险点的活动都不带着它去,就生怕它一时想不开坏了。这不都是为了它好?为它着想吗?
所以晚上洗澡就把它放在了床头,谁想到回来它就自杀了呢?
我对它那么好,真不知道为什么会想不开。我难道还没有做到一个主人该做的事情吗?
于是我开始和维修师傅开始讨价还价。
五百多的维修价我是肯定不能接受的,三百最多了,而且要保证给我修好了。我看就是外屏碎得厉害了一点,但是这种摔碎的手表多得是,怎么到我这里就修不好了?是不是师傅你想要讹我的钱?我跟你说,我是不会那么简单就上当的,我又不傻。
师傅一脸无奈地看着我,继续耐心地和我解释着这个手表的问题。确实是很难调整到买时的状态了,而且确实不好维修。你看起来只是外屏碎了,但是实际上你看边角最深的地方,实际上外屏的碎片已经扎进了内屏里,就算来修也不一定能修好。这个破坏是一个既定事实。
我还是不信,这个苹果手表官网上说得那么好,防水防摔,怎么可能就是从柜子上掉到了地上就碎得这么不可修复了呢?要么就是师傅你想骗我钱,要么就是苹果骗人。
师傅叹了口气,将手表递还给我说,要是不信也没有办法,在他手里确实没办法修成原来的样子了。
他甚至看了我一眼,摇了摇头。
我接过手表,正好对上他的眼神,那可真是气死我了。不过就是一个维修师傅,怎么一点服务精神都没有?被我识破想讹我的套路后,居然还敢给我这样的眼神,是不是看不起我?果然无奸不商。
我揣着我的手表离开了第三方维修店,思考着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来来回回地踱着步,想着师傅的话。想了半天,还是没敢交给师傅去维修,毕竟都说了很有可能直接报废。我花了那么大的价钱买的东西,不到一个月就报废了,我可不乐意。
犹豫了许久,最后还是走进了苹果专门店。
一千八就一千八吧,毕竟还是换了个新的。我这么想着,毫不留恋地把破碎的手表交到了苹果店员手里。
不一会儿,店员拿出来了一个包装崭新的手表,交给了我。
我喜滋滋地点了点头。
走出门,看着手里的手表,心里想道。
原价加上这换新的价格,可真是太贵了。这块手表可真是花了大价钱买来的,但是怎么看怎么是个赔钱货。毕竟是换来了,谁知道是不是别人用剩下的东西?麻烦的电子产品,这次它可一定要争气。
绝对不许再自杀了。
-fin-
备注:
1. 文里的手表确实意有所指。
2. 笑语/求知
一、柳永生平相關
(一)柳永家世相關研究及其考證
目前世面上流傳的關於柳永生平之說,多有穿鑿附會,以訛傳訛之弊,這裡僅就通行版本及已有學者做出的考證進行梳理,另列出有確切年份可供對照者,方便參考。
1, 柳永之家世,有確切記載者,先簡錄如下。
祖父:柳崇
“既冠,屬王審知據福建,以公為沙縣丞。時審知殘民自奉,人多衣紙……(崇)因自誓終身為布衣,稱處士而已。”(王禹偁(954-1001年)《小畜集》卷三十《建谿處士贈大理評事柳府君墓碣銘併序》)
“以儒學著名,終身御布衣,稱處士。天德帝……召補沙縣丞力謝不往。後諸子仕宋,法當推恩,崇戒之曰:「不可奏請以奪吾志。」未幾,卒。宋累贈工部侍郎。子宜(柳永父)、宣、寘(音同志)、宏、宷(音同沈)(密)、察,俱為顯官。”(吳任臣《十國春秋》)
【存疑】王審知卒於後周同光三年(925年),按考證時年柳崇才八歲,王審知不可能召他補沙縣丞。按《建寧府志》、《崇安縣志》及《十國春秋》,非王審知而為王延政。
(註:
王審知(862-925年),被譽為開閩王,在福建向以美名傳世,福州至今仍存閩王祠以為紀念,與王禹偁《墓碣銘》所言“殘民自奉”全不相符。
王延政(?-951年),王審知之子,閩末帝,據傳其在位時,軍事活動不斷,橫征暴斂,致使百姓生活困苦,後敗於南唐李璟,敗後被俘。
據此,《墓碣銘》所稱王審知當為王延政才文實相符,至於是王禹偁之誤,亦或後世流傳中出現誤差,無法得知。王審知在閩至今傳名,而王延政之名早已被遺忘,許是導致此訛誤的原因之一。王禹偁與王審知年代相差不遠,想來不應出此謬誤。)
父親:柳宜(其餘叔父略,名見上)
生於南唐升元二年(938年),南唐時官至監察御史。
“雍熙二年乙酉梁灝榜:崇安縣柳宜,工部侍郎。”(乾隆修《福建通志》)
“雍熙二年乙酉梁灝榜:柳宜,五夫人,戶部侍郎。”(民國修《崇安縣新志》)(註:五夫為地名,今福建省武夷山市東南部,有“鄒魯淵源”之稱。崇安縣即今武夷山市前身。)
【存疑】薛瑞生先生認為此二書記載皆有誤,按宋代官職考證,柳宜景德四年(1007年)年七十歲,已致仕(即交還官職,退休),終官中行員外郎,絕非工部或戶部侍郎這樣的顯宦。(詳見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增訂本前言》一章,〈一、柳永的家世〉部分。中華書局出版。)僅列此處以供參考。
長兄:柳三復,生卒年未查,天禧二年(1018年)進士。
次兄:柳三接,生卒年未查,景祐元年(1034年)進士,與柳永同年。
子:柳涗,嘉祐八年(1063)進士。
“柳涗,丹徒人。擢(音同卓)慶曆六年進士第,為陝州司理參軍,以政績聞,特改大理寺丞。鄭獬當制,其詞云(略)。”([宋]劉宰《京口耆舊傳》卷一)(丹徒,即今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
“慶曆六年賈黯榜:柳涗,三變子,著作郎。”(《建寧府志》)
“柳永有子名涗,字溫之,慶曆六年賈黯榜。官至著作郎。”(康熙《崇安縣志》卷七)
【存疑】薛瑞生先生認為若按劉宰所言,柳涗改官之制文為鄭獬所寫,然鄭獬為皇佑五年(1053年)狀元,按時間推算不可能給柳涗寫制文,因此薛先生認為該說法中的時間可能有誤。(詳見同上)此條僅列於此以供參考。
侄:柳淇,皇佑元年或五年進士。
記載中於鎮江發現的柳永墓碑殘存墓志銘《宋故郎中柳公墓誌》為其所撰。
孫:柳彥輔(據[宋]黃庭堅《豫章黃先生文集》卷十載《書贈日者柳彥輔》曰:“柳彥輔是耆卿之孫,決王公貴人生死禍福。(後略)”)
(另附)
王禹偁(954-1001年),白(居易)體詩的代表詩人之一,根據其《小畜集》中收錄的詩文判斷,他與柳永之父柳宜應是相交多年的友人。
2,柳永其人
初名三變,字景莊,後更名永,字耆卿。生卒年不詳,正史無傳,宋人筆記多載其軼事,然真假難辨,出處存疑;其間以訛傳訛,相互駁斥者亦多,若以嚴肅態度議論,不應作歷史宣揚。
A,關於柳永更名之傳說有二:
① 為擺脫(朝廷對)“柳三變”之“(風流)惡名”的印象而改名:此說全不符邏輯,因即便改名,入仕途也要查證出身家世,不可能隱瞞,且若真能隱瞞,柳三變=柳永之事也不可能盡人皆知,故此說純屬小說家言,實不可信。
② 因病而更名,乞壽之意:永、耆二字,皆有長壽之意,此說較為可信。
生平相關梳理見後文。
B,確切生卒年不詳,作為詞家主要活躍於北宋真宗和仁宗年間。
關於柳永生卒年,目前學界較常引用的是唐圭璋先生的【約生於宋太宗雍熙四年(987年)】說(參見唐圭璋《柳永事跡新證》),此說主要根據為羅大經《鶴林玉露》卷十三所載的,柳永與孫何相交說,即柳永作《望海潮》投贈孫何(公元961-1004年)之事。
【疑點】若按雍熙四年說,結合《宋史•孫何傳》的記載,柳永投贈《望海潮》一詞時,最多不過十幾歲,以《望海潮》一詞所達到的藝術完整度,至少當是柳永的創作水平已達到一定高度時的作品,絕非是少年所為。有柳永少年時期所作七律詩《題中峰寺》留存可對比,此詩“對仗工整,格律謹嚴。然語乏新意,意境平平,顯然是一個少年的試筆之作”(曾大興《柳永和他的詞》語)。(按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中之考證,柳永僅在淳化元年至淳化三年,即990-992年間在故里崇安,此詩當作於此時。另,按書中所引明嘉靖《建寧府志》所云,中峰寺位於武夷山中峰山麓,為當地名勝。)
而關於所謂的投贈孫何說,吳熊和先生在他的《柳永與孫沔(miǎn)的郊遊與柳永卒年新證》一文中做出了較詳盡的考證以證其偽。考證內容簡錄如下,詳見吳熊和先生本文。
① 孫何一生仕歷相當清楚,其並無“知杭州”,“帥錢塘”之事;
② 孫何為兩浙轉運使時治所在蘇州而非杭州,且轉運使之官職,與詞中“千騎擁高牙”語並不相配,“千騎”一詞向來專用於太守、知州一類官職;
③ 柳永有《早梅芳》一詞上孫資政,該孫資政即孫沔,“致和元年(1054)二月壬戌,孫沔自樞密副使以資政殿學士出知杭州。”(《宋史》卷二一一《宰輔表第二》)按吳熊和先生考證,柳永《早梅芳》一詞所述,與孫沔經歷正相符(可證柳永卻曾有寫詞投贈孫沔之舉)。
④ 孫何文名久著,“篤學嗜古,為文必本經義,在貢籍中甚有聲”,且與柳永家族似有世誼;而孫沔雖有平叛之功,然史謂其“跌蕩自放,不守士節”,且文名不稱。又,草書與行書中,“何”與“沔”字型相似,或是因此而導致傳抄之訛誤亦未可知。
由此可見,唐先生根據“投贈孫何”而推斷出的柳永生年似並不可靠。若根據吳熊和先生的這份考據,柳永卒年1053年說也當推翻,因其至少1054年時還在創作。(又見薛瑞生言,“直至嘉佑三年(1058)春柳永尚在汴京寫《臨江仙》詞贈劉敞。”)
而薛瑞生先生認為,唐先生“雖誤用材料,但推斷柳永生年卻大致不差,因此時柳永之父柳宜五十歲,已為晚年得子。”然而此言只能證明柳永生年不當在987年之後,而並非不能提前。
C, 流連坊曲,應樂工歌妓之請為詞,換取金物。
D, 與貴族士大夫階級的割裂。
關於柳永與貴族士大夫,甚至當朝皇帝(仁宗)之間產生矛盾的故事甚多,如為改官事求見晏殊,或是因寫詞忤仁廟,或是被仁宗貶斥,或是被蘇東坡所鄙薄等等,不一而足。其事雖不同,但其中心卻都相同,便是突出柳永【被貴族士大夫和政治中心所厭惡和排斥】的形象。
(柳永為磨堪改官之事拜見晏殊卻被嘲諷而退之事,出自張舜民《畫墁錄》。張舜民,生卒年不詳,北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進士,他究竟如何得知數十年前發生在晏殊府中之事,甚至連二人之對話都一清二楚?存疑。)
這些故事到底有幾分真實,如今恐怕早已無法查證,但無論是真是假,其實都反應出了那個時代的士大夫階級對柳永及他身後平民化文學的排斥和厭惡。
(*關於蘇東坡之言是否有鄙薄柳詞之意,學界也是兩說,讀者自由心證吧,誰知道呢?)
柳永被貴族士大夫階級幾乎眾口一詞的排斥可說是事實,但他是否如傳言一般也被仁宗所厭棄,卻似有該檢討之處。
首先宋仁宗乾興元年(1022年)至1067年在位,繼位時年僅13歲,其實是劉太后垂簾聽政。若柳永確實在這段時間被朝廷貶斥,也當是太后之意,而非仁宗本人。(薛瑞生先生認為,這可能與柳詞中有對真宗佞道,演出“天書”鬧劇之事的腹誹有關。薛先生認為柳永《玉樓春》「昭華」「鳳樓」等詞有暗諷之意,但也有很多學者認為這些詞祗是單純的應製聖頌,並無諷刺之意。吳熊和先生考證《宋史•禮志》,對照柳詞中內容,認為“柳永可以說是‘忠實地’根據真宗‘佈告天下’的御撰《聖祖臨降記》來寫這兩首詞的。”(見吳熊和《柳永與宋真宗“天書”事件》一文)
(*我個人更認同吳熊和先生的說法,因為縱觀柳永詞,實在見不到他流露出什麼“諷刺”“尖銳”的情感,就連被錢鐘書先生評價為“(跟王冕的《傷亭戶》)可以算宋元兩代裡描寫鹽民生活最痛切的兩首詩”之一的《煮海歌》,其情感中心也是圍繞著“為民請命以求上達天聽”,而並不帶諷刺之意。)
1033年(明道二年)劉太后去世,仁宗親政,改元景祐,柳永便是在景祐元年登第,授陸州團練推官,為初等幕職官。
景祐元年的開科取士,不但擴大了進士及諸科名額,而且特開“恩科”,因此這一次取士特多。有學者便因此認為,柳永可能是以恩科而登第。但吳熊和,薛瑞生等先生根據宋代官制考證,柳永的科第名次乃是第三甲,而非作為“恩科”的特奏名。
柳永之侄柳淇所作《宋故郎中柳公墓誌》(明萬曆《鎮江府志》卷三六引)殘文有言:
“叔父諱永,博學,善屬文,尤精於音律。為泗州判官,改著作郎。既至闋下,召見仁廟,寵進於庭,授西京靈台令*,為太常博士。”
按此說,柳永似乎並不,至少在一開始並不為仁宗所不喜。
(*按薛瑞生先生之考證,此靈台令應為【陵台令】。其考證曰:“宋之西京即今之洛陽,屬京西北路;而靈台縣在涇州,屬秦鳳路,豈能連稱「西京靈台令」乎?”又曰:“……(宋)宣祖、太祖、太宗之陵寢在鞏縣永安鎮(今河南鞏縣南),合稱「三陵」。其後北宋各朝帝王除徽、欽二帝外皆葬於此……至真宗時,為尊崇祖宗,始置陵台令,兼管永安縣事(後略)”。而明代修《鎮江府志》,去宋已遠,修編者不知宋之典章制度,誤將「陵台」以為地名,而以為只有「靈台」而無「陵台」,遂成此誤。)
而《墓誌》中所稱“柳郎中”“寵進於庭”之言,羅大經認為此不過“諛墓之詞”,但薛瑞生先生根據宋代官制,以及對比柳永同年其他進士的升遷情況,證明了柳淇此言並非阿諛之詞,而是實說。具體例證請參看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中華書局)中《增訂本前言〈二、柳永生平行實〉》一章,此不贅述。
按薛先生的相關考證,柳永終官並非屯田員外郎,而當是前行郎中(從六品)的可能性為大,至少也當是中行郎中(從六品)。
3,柳永卒年
按前引吳熊和先生和薛瑞生先生所言,柳永至少在至和元年(1054),甚至嘉佑三年(1058)還在創作。
而又據:
“范蜀公少與柳耆卿同年,愛其才美,聞作樂章,歎曰:「謬其用心。」謝事之後,親舊間盛唱柳詞,復歎曰:「仁廟四十二年太平,吾身為史官二十年,不能贊述,而耆卿能盡形容之。」”(謝維新《古今合璧事類備要》)
(註:范鎮,寶元元年(1038年)進士)
“予觀柳氏樂章,喜其能到熹(嘉)佑中太平景象。(中略)是時予方為兒,尤想見其風俗(後略)。”([宋]黃裳《演山集》卷三十五《書〈樂章集〉後》)
(註:黃裳,字冕仲,福建南平人……建炎中,年八十七,卒。據《福建通志》卷四十六「人物」門載。)
按此二者所載之“仁廟四十二年太平……能盡形容之”,“熹(嘉)佑中太平景象”,理解為柳永應當在仁宗朝之後才去世,方與其文本相符。
薛瑞生先生嘗試通過柳涗的仕履來推測柳永的卒年,排除了嘉祐八年至治平四年之間的時段,因為這段時間內,柳涗參加應試,經歷改官,按宋制,守喪期間不得應試和出官等,故柳永不可能卒於此期間。因此薛先生推測,柳永之卒年的可能區間,應在嘉佑三年(1058)夏秋至嘉佑五年(1060)四月之間(算上守喪期27個月,否則柳涗趕不上嘉佑七年秋試),或在柳涗剛剛改官之後的治平四年(1067)。
4,柳永卒地
柳永葬地歷來有四種說法,除潤州(今江蘇鎮江)說外,其餘三種皆已被學界證偽,此不再表。
關於卒葬潤州一說,流傳最廣的為據葉夢得《避暑錄話》所載“王安禮葬柳”一事,先將事摘錄如下。
“永終屯田員外郎,死旅,殯潤州僧寺。王和甫為守時,求其後不得,乃為出錢葬之。”([宋]葉夢得《避暑錄話》卷下)
“文康葛勝仲《丹陽集•陳朝請墓志銘》云:王安禮守潤,欲葬之槁殯無歸者。(中略)。三變始就窀(zhūn)穸(xī)。近歲,水軍統制羊滋,命軍士鑿土,得柳《墓志銘》並一玉篦。乃搜訪摹本,銘乃其侄所作(後略)。”(明萬曆《鎮江府志》)
【註】葛勝仲,1072~1144,丹陽郡(今屬江蘇)人。葉夢得,1077~1148年,蘇州長洲人。二人皆宋代詞人。王安禮於神宗熙寧八年(1075)時守潤州。
【疑點】“求其後不得”一語,前文已列出柳永家世,其有子柳涗,有孫柳彥輔,有侄柳淇,何言“求其後不得”?且按明萬曆《鎮江府志》所載,柳永之墓志銘乃其侄子所撰,既有侄子撰寫墓志銘,又何須王安禮來出資為柳永安葬?
按薛瑞生先生考證,“葛勝仲《陳朝請墓志銘》中語,經查今存四庫本與常州先哲遺書本《丹陽集》均無此文,亦無以與《鎮江府志》核對。”其考證又引例,舉出宋皇朝標榜“以孝治天下”,官員隱匿父母之喪或不安葬父母都會受到懲罰(包括降職、編管甚至勒停)(詳例見同上)。因此柳永死後絕不可能因“槁殯無歸”,而不得不待二十年後由王安禮出於同情而為他安葬。
【引申】關於為何柳淇於柳永卒後二十年方撰其墓志銘。
可能性:
① 古人喪葬習俗:寄葬、歸葬。(詳見薛瑞生相關考證)
i. 寄葬:先簡單埋葬,待子孫發達(比如當上大官)之後再正式以相應的規格安葬。(如周邦彥安葬其父,柳宜安葬其父柳崇。)
ii. 歸葬:在外鄉去世,之後由子孫帶回故鄉安葬,所謂落葉歸根者是也。
也就是說,先人在外鄉去世,由於一些原因,其家人無法將遺體盡快送回故土,因而只能向現實妥協,先將遺體在當地先簡單埋葬,待日後有機會了,再運回故鄉正式安葬。
*參見前文【柳涗】條,柳永雖為福建崇安人,但其子柳涗在地方方志中,已被認為是丹徒人,也就是說,最晚至柳涗時,柳永一脈已定居丹徒,應是無疑。按前文,若(關於柳永墓志銘的)記載屬實,其墓便在今鎮江,而丹徒便屬今鎮江市。也就是說,若此說成立,則很可能柳永去世後,因一些原因,其後代已遷居鎮江,不再回崇安,因此將柳永之墓遷往鎮江安葬,方便後代祭祀。至於究竟是為何選擇鎮江定居,而不返回崇安,便不得而知了。
關於我國古代喪葬習俗,主要是“寄葬”一說,筆者手頭無資料可查以相對證,若有相關資料書籍,煩請推薦。
另,關於所謂 “眾妓女出資葬柳七”之說,如前所說,不過小說家言,不可作史實論。然“吊柳七”之風俗,倒也未必純為虛構之言。柳永生前長年與樂工歌妓來往,與她們共同創作,(在藝術以及作品的傳播上)相互成就,其聲名遠播,“凡有井水飲處,皆能歌柳詞”,其去世之後,歌妓們自發為其追悼並非不可能事,一如現今有著名藝術家離世,許多同行或觀眾自發前往追悼紀念一般,實乃人之常情。只不過柳永名聲太大,所交遊者凡有名者又多為社會底層之歌妓,正符合當時民間喜愛之傳播題材(時至今日亦未曾改變),經各種傳播和文人之添筆,方成了如今所傳的“妓葬柳”說,也未可知。
此故事傳播甚廣,也是柳永諸傳說中最為人津津樂道之一,於其將其當做真實柳永的歷史,不如當做是一個柳永的藝術化(甚可說是娛樂化)了的形象,或是一個“雖因科場失意而落魄,卻意外在科場以外得以一展長材之文人”的文學意象來看待。
(關於作為文學形象的柳永之流變,可以參考程榮女士《從筆記小說“吊柳七”到雜劇〈風流冢〉——論古代作家筆下柳永形象的演變》(武夷學院學報第35卷第5期 2016年5月)一文。)
無論是“王安禮出資葬柳”,亦或“眾名妓出資葬柳”,雖然故事本身並不可信,然從其流傳之廣(尤其在宋代,流傳廣可以一定程度上反證出,它符合人們對其人其事的既定印象,或是當時人們的八卦喜好)即可證明,在當時人們(尤其與柳永同一社會階級的文人)的心目中,柳永【貧困潦倒】的形象是根深蒂固的。
這兩個故事的源頭到底自何而出,記載、抄錄並傳播(甚至加油添醋)的人們,是自何處而聞得此事,又是出於哪一種心態而將其書寫下來,如今都再難查證,然而無論他們如何更易其事(如王葬和妓葬之別),其不變的是對柳永【貧困潦倒】之形象的強調,無一例外。
那麼問題來了,出身官宦人家,父親和五個叔父,兩個哥哥都是進士(二哥與永同榜),明明連自己兒子柳涗也是進士,為朝廷命官;這樣的一個家族,即便不會說大富大貴(事實上按與柳宜相熟的王禹偁之記載,至少柳宜家在經濟上並不寬裕。),卻也絕不至於給人“貧困潦倒”的印象,可為何單單只有柳永被烙上了這種根深蒂固的印記?這到底是他本人真實生活的寫照,亦或是旁人將自己的身世,投射在了這個“一生坎坷,沉淪下僚”的“同命人”身上?甚或是敵視他的士大夫階級故意為之,借以貶低譏諷之?可惜筆者實在沒有這種能力,將那些記錄者的身份身世一一探知,若能,或許能解開一點謎團?
(*一如王灼在其《碧雞漫志》中,引用前輩(不知何人)評價柳永《戚氏(晚秋天)》曰“《離騷》寂寞前年後,《戚氏》淒涼一曲終”一語,在其後評此語道:“柳(永)何敢知世間有《離騷》?”其對柳永之鄙視貶損可見一斑。
王灼此人是宋代推崇詩詞復雅,堅持“詩詞一家”論的代表人物之一,其論點與以柳永為代表的平民化詞風,以及詞“別是一家”(李清照《詞論》)論,天然互斥,水火不容。他在其作中更說:“若從柳氏家法,(詞與詩)正自不得不分異耳。”由此可見,他對於柳詞甚至柳永其人的強烈鄙薄,早已超出了評論作品本身,而是一種創作陣營之戰了。)
另外,曾大興先生對此曾提出一種猜想,即柳永出身“動修禮法”的官宦世家,他本人的“浪漫性格”(所謂留戀坊曲者是也),和對市民文學的喜好,對【詞】這一娛樂文學的偏愛(*詞源自民間,在當時的文人士大夫中是被鄙薄的,所謂“小詞”、“詩餘”者是也,這從詞早期發展中的內容題材選擇上也可見一斑),都是一個傳統的、嚴格的士大夫家族所無法容忍的。因此即便他的叔父們在京為官,卻也不願意出資接濟這個侄子,以至於柳永需要靠給歌妓樂工們填詞換取生活物資(所謂“妓者愛其有詞名,能移宮換羽……多以金物資給之。”羅燁《醉翁談錄》)
(*《醉翁談錄》本質是話本小說集,柳永的很多“事跡”實際都是出自這一類話本性質的書,實在不可當做真實歷史看待。讀者們若有意研究柳永真實之歷史生平,務必要細究其原始出處。本人才疏學淺,實在無能為力。)
柳永與其家族的關係究竟如何,從他留存的詞作中幾乎看不出端倪。前期為樂工歌妓創作的詞自不必說,帶有仕途渴望的投贈之作亦可不論,縱觀其後期羈旅行役之作品,作為文學主人公的那位遠方遊子所思念的,也往往是一個遠方的“佳人”,而非家庭中的父兄妻兒;就連“友人”這類對象,都極少出現。若單從他的作品去推斷他的社交情況,似乎很容易便會得出他的交往對象全是妓女的結論,甚至還有專業書籍因此得出“(柳永)一生沒有結婚”這種明顯與其所處時代風氣不符的結論。(按古人結婚甚早,外加所謂“父母之命”,就算柳永自己真的不想結婚,這婚姻又豈是他自己能左右的?)就連他“開宋詞悼亡之風氣”(曾大興語)的《秋蕊香引》等詞,所悼念者,也不是歷代悼念詩中的主角【詩人之妻】,而是一位歌妓(按詞中“尊前歌笑”一句,此詞悼念之對象必然是、或曾是歌妓的一名女性)。
這究竟是因為他真的割裂了與家族的關係,還是僅僅因為他的“眾多詩文”都已失傳,使得我們只能通過他僅存三卷的《樂章集》而誤得出此結論?
無論如何,柳永自少年離開崇安後便再不曾回去,當是事實;而他詞中所謂的“吾鄉我里”,究竟是他生活不過短短數年便再不曾回轉的福建崇安,還是那個寄託了他身為文人的志向和個人快樂生活的帝里汴京,或許只有千年前的他自己知道了。
千年已過,如今的柳永早已成為古代文人——尤其是鬱鬱不得志之文人的——或是自我投射的影子,或是借“白衣卿相”自我開解的“精神領袖”,或是同病相憐的異代知音。
曾有前輩歎曰:“……寫我輩落魄時悵悵靡托,借一個紅粉佳人作知己,將白日消磨,哭不得,笑不得。”([明]沈際飛《草堂詩餘別集》中評柳永《戚氏(晚秋天)》語)此語雖為一詞評,卻何嘗不是語者真心之歎息?
一如戰國時的宋玉成了宋代柳永的異代知音那般,柳永自己也成了後世如關漢卿(元),馮夢龍(明)等平民文人的異代知音。也許,作為文學意象的柳永,早已替代了真實歷史中的柳永,成為凝固在【柳永】這個外殼中難再改變的靈魂。
作者:阿千
叶知羽说着“打扰了”推门进来的时候,楚辽正和陈舟厮混,衣服褪了一半,他埋首在舟的乳间挑弄。
“对不起我看门掩着……不是啊啊啊啊啊总之对不起打扰了。”叶知羽惊慌失措地跑走了。
楚辽一下子失去了兴致。
“我赌五毛她是我们主唱大人的朋友,来看排练。”陈舟整理好衣服,一边切换音色调整她的键盘,一边说着。
“五块,是个走错房间的……路人。”
“哈哈哈哈哈哈哈谁没事在这个时间到旧教学楼的音乐教室来啊?阿辽是在做梦她是个不认识的、之后不会再有交集的路人吗?不不不,我保证等会儿她就会在这里一脸红一脸白地看我们排练了,惊不惊喜!”陈舟肤白貌美腿长,有着人气乐队键盘手所拥有的所有天赋和人气,就是性格真的很讨厌,说话直接又神经大条。
但是楚辽知道她是对的,不一会儿,叶知羽果然畏手畏脚地跟着他们的主唱再次来到了训练室,她只瞄了楚辽和陈舟一眼,白皙的肌肤上就渗出红来,把头低到了地下。
陈舟有些得意地朝楚辽挤眉弄眼,而他只想把她的脑袋拧下来。
好在排练开始之后他们很快忘了这一茬。拨弦跳跃呐喊,他们唱着伊卡洛斯的翅膀和融化的热度。当音乐响起的时候,他只想着吉他、乐谱、和节奏。楚辽的眼中不再能看见纷纷扰扰的无聊的世界。
“再来一遍!”
“‘翅膀’之后再多拖长一个八分音符”主唱一边改着谱子一边继续。几十遍的练习,精确到了每个音节的调整,然后他们终于有了这首歌的雏形。
放下吉他喘了一口气之后,楚辽又注意到了叶知羽,她不再羞赧,也忘记了之前的尴尬,只是睁着眼睛满是激动又是憧憬地看着他们。
“怎么样?知羽学姐!”主唱辛褚在半高的台上通过话筒向她喊话,就像他们在live house里做的那样。
“太棒了……真的太棒了!”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快乐的情绪一下子就荡漾开来。
楚辽就是喜欢这个。
音乐能够让人忘记不快和愤怒,能让人欢喜雀跃,能让人悲伤愤怒,能激发人心中的感性。如果他们的音乐能给人带来这样的体验,那么一切都有了意义。距离感一下子被消融,人心与人心变得接近。他喜欢这一刻,喜欢观众被感动的这一刻。
楚辽完全忘记了之前的尴尬,忍不住凑上前去,想要听听叶知羽的感想。然而刚刚还在和主唱聊着歌的叶知羽看到他,一下子又偃旗息鼓了,声调都变尖锐了起来,尴尬从脚底爬上了头顶,她甚至后退了一步。
“……真的、很很很好听……”叶知羽又低下头不再说话。
楚辽又失去了兴致。
好在有人来打断了他们。学生会长萧悠然敲开了门:“知羽,结束了吗?”楚辽发誓,他看到叶知羽脚跟都转了一半,打算要逃去学生会长身边,但是她还是忍住了和众人道别:“结束了,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让我来观看排练……”她声音很轻柔却很清晰。
“如果没有观众我唱歌还有什么意思呢!知羽学姐每天都可以来看哦!”辛褚自作主张做了邀请。
“谢谢。”说完叶知羽就逃也似的跑到会长身边,关上门离开了。
“所以谁让你擅自邀请她每天都可以来看排练的?”辛褚作为主唱什么都好,就是小孩子脾气又自我中心,仿佛他是这个舞台、这个乐队的主人,虽然从某种角度来说他确实是乐队的灵魂没错。
“不行吗?艳艳学姐不是也经常来吗?辽不是也喜欢有观众吗!我们这点是相同的所以才能当队友嘛!”
“不行!这个人不行!我讨厌她!也讨厌学生会长!!”
“为什么——知羽学姐明明人美心善又可爱——”
“哈哈哈,你们来之前,叶知羽撞破了我和辽在干炮,所以辽看到她觉得尴尬而已。不用理他!我也要美少女每天来看我们表演!”
“陈!舟!闭嘴啊!!”
其他成员对楚辽投来了嘲弄的表情,这回他真的要把陈舟的脑袋拧下来了。
叶知羽经常会来看排练,而且很有规律,就像她的衣服和头发那样井井有条循规蹈矩,周一周三她会背着大提琴箱,周二周四带着单肩包装着乐谱夹和笔记,除了周五她有课,她每天都来。
教室里时常只有楚辽和叶知羽两个人。他们几乎不说话,他总是在练着吉他,叶知羽有时候在背琴谱,有时候就从琴谱后面看着他,叶知羽那种小心翼翼又神经过敏的感觉,让他很难受。
“看什么看!”楚辽不耐烦地吼她。她就喊着对不起落荒而逃。过一会儿跟着辛褚或者其他人再进来。好在她真的是一个让人快乐的“观众”,她眼睛闪闪发光地看着你的时候,会让人觉得自己似乎真的做了很了不起的事情,让楚辽觉得他的声音确实传达。为此,楚辽勉强原谅了她糟糕的性格。
但是依然让人不快的是,学生会长萧悠然常会来接送她,虽然楚辽不知道离主教学楼只有2分钟的路程有什么好接送的,但是显然萧悠然对他的小女朋友看得很紧。楚辽对萧悠然一直没有什么好感,音乐表演班,尤其是萧悠然这种已经有了专业表演经历的人常看不起他们搞摇滚乐团的人,觉得那是小孩子过家家的玩意。这种傲慢让楚辽厌恶极了,也不知道一个音乐学校的人怎么能活得像是生活在过去的、没有经历过现代音乐洗涤的老古董。更别说他像个国王一样对着叶知羽颐指气使的样子,他只是来喊一声“知羽”,叶知羽就会和大家说再见,然后像小狗一样跑到他身边,然后关上门就走。
萧悠然自然对楚辽也没有什么好感,他每次来甚至都不看楚辽一眼就走了。
只有一次,叶知羽正和辛褚还有他们的另外的常客聊得正欢意犹未尽,萧悠然才得空瞄了楚辽两眼,对他说:“浪费才华。”
楚辽知道楚萧两家父母挺熟悉的,但是不觉得他们两人熟到了可以随意置喙的地步,他毫不犹豫地一拳打了上去,把学生会长的眼镜打歪了。
乐队的其他人惊呼着拉开了两人。萧悠然依然都不看楚辽一眼,被叶知羽扶着离开了。
陈舟认真地查看楚辽的伤势,让他转动手,看看有没有伤筋动骨。他的手背上破了皮,但是好像没有其他大碍。
“哈哈哈真像辽会干的事情。但是我们是不是聊过了,不能因为打架这种事情伤了手。如果楚辽伤了手弹不了吉他,就会变成那种酒吧里的恶心大叔,每天喝得醉醺醺得逢人就说哦我以前吉他弹得就像埃里克·克莱普顿一样,然后引得哄堂大笑。”陈舟一边检查一边嘲笑得很开心。
“……我不喜欢埃里克·克莱普顿也不喜欢蓝调。”
“重点难道不是你从来没有弹得像埃里克·克莱普顿那么好吗?你是不是太自信了点?算了,我知道一个拿过PURCELL6岁组的大奖的人,成为下一个埃里克也不是没有机会,确实未来可期!”
他还欠陈舟5块大洋,但是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他今晚肯定要把陈舟的头拧下来。
打人事件之后,叶知羽不再来了。
辛褚带来的第一手情报说,叶知羽被萧悠然盯得很紧,不允许她来看空乐队排练,主唱聊起来的时候还带了点兴奋:“学生会长的爱真是扭曲又充满着占有欲的爱!真棒!”辛褚兴致勃勃地开始讲些奇怪的话,“你看,我们唱完了伊卡洛斯下一首歌就应该搞金苹果!聊聊赫拉的嫉妒!”
“我觉得赫拉只是自尊心和嫉妒而已,称不上扭曲的爱吧。”
“你讲得对、你讲得对、是自尊心和嫉妒!”辛褚的思维一下子就发散到了新的曲子上去,他拿起笔一边拨弄着和弦一边开始作曲。
楚辽觉得辛褚算是个天才,也有着常人没有的发散性思维,虽然他时常觉得主唱大人不可理喻,但是他更享受其身上突如其来的灵感和激情。只是这个灵感不要总是牵扯到自己更好。
“阿辽也是,嫉妒、嫉妒!”
“哈哈哈哈哈没错没错,”键盘手和主唱一唱一和,“辽嫉妒学生会长有个可爱的女友。”
“你们在说什么,我不喜欢萧悠然是个人问题。和叶知羽无关!谁喜欢那个唯唯诺诺的胆小女人啊!只有那种女人才会对‘国王’言听计从,简直天生一对!”
“对不起……”叶知羽的声音从楚辽身后传来。
教室里有一瞬间的沉默,然后陈舟爆发出了更加惨绝人寰的尖锐的笑声。她绝对是个巫婆。楚辽忍不住咂舌。
这不是他的本意,虽然他确实很受不了叶知羽,但是他本意不是要攻击她,只是他有时候控制不住自己的烦躁和恼怒,然而这一瞬间的后悔和惭愧,只是变成了更加辛辣的言辞来掩盖他的不堪:“怎么你今天有空过来,不需要去向学生会长报道了吗,他今天给你手铐的钥匙了吗?”
“……我想要来看大家的排练就抽空过来了。”
“那我还错怪你了,你也不是那么言听计从?”
“悠然讲的话有道理我就会听,没有道理我也会反驳……你说我总是言听计从,那不是真的……你错了。”
“我错了?我哪里说的不对了。你上周为什么没有来?你有自己的想法吗?你这种唯唯诺诺的性格非常糟糕!沟通效率又低,谁有空猜你迟疑不敢说的话到底是什么,全世界都是你妈吗?不过今天倒是说话挺顺畅的,也没转身就跑,怎么在维护主子的时候就有底气了吗?”楚辽抢到她面前,一声声步步紧逼地质问。
“辽!”一旁的贝斯手看不下去,出声制止。
“我承认……我不太会说……我……太胆小了……这是我的缺点,我有好多缺点,我会努力、改掉它……但是我不是没有……没有原则……你不知道,也没有资格说我……”叶知羽抬起头看着他,眼睛里都是泪水,一向整齐长发也很散乱。
“——”
楚辽没有想到他们会进行到这一步,他以为他第一次恶言恶语的时候,叶知羽就会转身逃跑,但是现在她却红着眼直视着楚辽,她的眼睛很大,擎着泪水满是执拗。他把她推开,夺门而出。
陈舟拒绝了楚辽的邀请,并且直接地嘲讽他对着无关人士发泄自己的怒意逊爆了。
楚辽也觉得自己逊爆了,但是他克制不住,他看到叶知羽的时候,特别是她犹犹豫豫的样子,只觉得像是看到了一个过去的幻影,是胆小又无知的自己。
这个晚上他梦见了那双满是泪水的红眼睛看着他,在问他到底是谁胆小又无知。
第二天是周三,叶知羽背着对于她来说过于大的琴箱像往常一样到了训练教室。楚辽只能不停地弹着练习曲,不去理会。但是等他回过神来,叶知羽已经站在了他的身边。他不小心和她交换了眼神。
“什么事。”
“楚辽为什么……打悠然?”
楚辽的无名怒火冒起,他站起来放下吉他俯视着知羽:“因为他先挑衅,你那个主子的嘴巴应该好好洗洗,学学怎么说话怎么看人。我做什么事情不需要他插嘴。”
“……我知道了……”她犹豫了一会儿,又说道,“打人还是不太好。”
“我知道了!你是我妈吗!我虽然说你应该好好说话,说说自己的意见,那是让你说给该听的人,至少和你有关系的人。而不是跟我说!不是去管一个不认识的人的闲事!”
“对不起……我只是很好奇……楚辽的想法。我不是……我不是责备你的意思,我只是……我只是……我很尊敬你。”
楚辽哑然。他完全不明白这个人的脑子中到底在想什么。“尊敬”这种词总觉得是给哪位老学究或者大师的。楚辽从来没想到会被用来说自己。叶知羽真的太安静了,就算是和辛褚他们聊得热烈的时候,她也是那个点头附和而不是说些什么的人,他确实无从了解这个人。叶知羽昨天的话再次被证明是对的,他不了解,也许的确没有资格。
叶知羽见他没有说话,便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下去:“……你总是最早到……我……对不起……我总是在听你练习。你弹得太好听了……我忍不住看你……”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也许你们弦乐学生可能不太了解吉他的和弦和练习曲——”
“……我、我知道……你每次都从基础的指法开始,全部都会顺一遍从来不偷懒……而且每次都是你最早来……每次我来都是你在……我……我就想……你真的对乐队很认真……虽然看上去很……轻浮……”她最后两个字声音小到听不见。
楚辽没有说话。
“对不起……真的很好听……对不起……”她还是像一直以来唯唯诺诺的那样说着,间或插入些不知道哪里来的“对不起”,辽几次想要打断,又强压着自己的脾气听她说完。
“你是对的,我没有什么自己的想法。我听说了你和父母的事情,辽不想走父母安排的路,自己跑出来,一个人生活,我看过你的练习知道这些事情你不只是说说而已……我真的很尊敬你。”
“……我喜欢楚辽的音乐。也喜欢你们乐队的歌……我从来没有像楚辽这样激烈的感情,真诚的愤怒,我……很喜欢你们。”她恐怕很少讲那么多话,紧张让她的耳根和两颊都显得通红,眼泪又涌上了她的眼眶。
“我昨天过来之前,有些生气,打了悠然一拳就跑了,我以为我今天惨了,结果悠然回去什么都没说。”
“我想打人还是不对的……”她的话大概是说完了,教室陷入了长久的沉寂。
楚辽忍不住“噗呲”地笑了,他坐了下来,低着头拨弄着琴弦,和弦从他的指下倾泻而出,伴随着叶知羽的哭声。那哭声慢慢从捂着嘴的抽泣转为响亮的哭喊。
傍晚的太阳照在琴弦上,伴着他的拨片,泛出了涟漪。
END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作者:喵哩
原作:冲呀一个科幻文小说的同人活动,根据5篇科幻小说写的同人。链接缺失,原作为《玻璃上的灰尘》,意思是人工智能的程序不要太完美,让人忘了机器人并不是人。要故意留下瑕疵,让少量机器人故障以提醒人类机器人是有危险的。
那个男人又来了,丢下几张皱皱巴巴的纸币。带着一种悲天悯人的表情,仿佛这么做能拯救桥下这群居无定所的可怜人。
靠的最近的老头马三拐接过了纸币,用手指压了压被狗啃过的渔夫帽帽檐算是道了个谢。等那个撒钱的怪人走远后,大家一窝蜂的涌了上来,七嘴八舌的讨论这几张钱该怎么分。
“怎么又是钱啊?现在还有几个人用这些破纸啊?”小鼻涕举起一张纸币对着桥洞旁的路灯照了一下,然后用力把顺着人中流淌下来的鼻涕吸回了脏兮兮的鼻子——显然这是他外号的由来。
“这年头发钱的只有‘那些’部门了吧,也只有‘那些’人才能去‘那些店’买东西。”马三拐是这群人里年纪最大的,他小时候钱这东西倒是还很常见,但是随着后来电子货币的普及,用钱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再后来每个人出生之后,个人资产信用就和电子身份卡挂钩,实体的钱也越来越少见,就连乞丐和流浪汉都用个人信息码来领救济金。久而久之,用纸币反而变成了一种特权阶级才有的习惯。
“兄弟们,我有门路把这好东西卖个好价钱,远比拿着去特供商店买东西更合算。”黑暗里走出来一个瘦削的身影,他穿着一件洗的发灰的帽衫,衬里的白T恤上已经有了七八个破洞,但总体还算干净。
他就近蹲在了马三拐的旁边,伸出了手臂,内嵌的支付芯片在皮肤下闪烁了一下:“我可以先给三成定金,等我拿到剩下的钱,再分给你们。”
“泰勒,上次的一百块纸币你换了五百点。这次可是有四百七十五块呢,你账户上有那么多吗?”马三拐用手指弹了弹面额不等的几张纸币,咧嘴一笑。住在桥洞里的,都是一平如洗的穷人,身无长物,信用资产不是负数就是两位数,能掏出一百都算是有钱人了。
“啊呀,被你看穿了,其实我全部家当加起来也只有两百三,但是这次居然有罕见的五十面额,我想收藏家会很有兴趣的。”泰勒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刚冒出来的短短的胡茬,“要不先给我这张五十的,我把全部的信用点都押给你。”
名叫泰勒的年轻人是一个多月前才到这个桥洞的,他在一个大雨的夜晚湿淋淋的冲了进来,祈求大家在点燃的火盆旁给他留一个位置。他本身没什么特别的,中等身高,面目平凡,唯有眼睛要比别人灰一点,阳光下看似乎透着点蓝色。
沦落到住桥洞的人都有很多不愿意提及的往事,他没主动说过自己的背景,其他人也不会多事去问,只是在那晚之后,桥洞下又多了一张破毯子,还有一个破旧的防水行李袋。
泰勒似乎是有些门路的,白天通常不在,据说是出去赚钱。他也真的能赚到钱,偶尔还会请大家吃一顿麻辣烫,算是感谢大家收留了他。
“好啊,那你就先拿着五十去换。”马三拐并不会因为泰勒无害的笑容而放下戒心,他这辈子被骗的次数足够多了。
两人的手臂交错,轻微的电子提示音响过之后,马三拐的账户上多了两百三十点信用点,他立刻公平的把这笔钱平分给了在场的其他五个人。作为交易,泰勒得到了那张几乎有九成新的五十元纸币。年轻人小心的把纸币装进了帽衫的内袋,然后重新跑进了黑暗。
“泰勒那小子肯定没说实话,上次那一百换了绝对不止五百点。”锅巴撇了撇缺了一角的嘴巴,从漏风的牙齿里挤出了不满的抱怨,脑门上像锅巴一样的暗红色旧伤跟着抽动了一下。“你看他跑的屁颠屁颠的,那五十块肯定能换一大笔信用点。”
“那又如何,你能找到愿意收购的人吗?人脉也是资本,我只是觉得奇怪,有这样的人脉,他为什么还要窝在这个破地方。”马三拐冷哼了一声,从拐杖的暗槽里摸出了半截香烟,就着火盆点燃,深深的吸了一口。
跑出流浪汉视线后,泰勒立刻把兜帽戴了起来,让整个脸隐没在黑暗里。他轻车熟路的走到了旁边公园的公厕,找了个隔间钻了进去。
他关上门,从随身背着的破包里拿出了四个像纽扣似的东西,在两边的隔板上按了按,随即这四个小东西产生的力场形成了一块淡蓝色的悬浮区,仿佛一块浮在他面前小桌板。
“让我来看看能得到些什么。”泰勒的脸上带着一丝兴奋,从内袋里掏出了那张五十纸币,轻轻的放在了力场里。淡淡的光波从纸张上掠过,所有接触过这张纸币的生物指标被用不同亮度的光斑标识了出来。
从泰勒灰色的瞳孔里可以看到外人无法得知的数据,每一个生物指标对应的人员以浮窗的形式标注在不同的光斑上。他非常的幸运,在这张得来全不费工夫的纸币上找到了陈意良身体参数的最后一块拼图——自己缺少的那部分拇指和食指的指纹。
“不错不错,看样子我的出差快结束了。”泰勒在便携分析台完成数据采集后,清理了现场的一切痕迹,在自动冲水的声音里离开了公厕。这一次他不在沿着公园的道路行走,而是直接钻进了树丛。
茂密的植物形成了浓郁的阴影,给他提供了足够多的掩护。泰勒的动作变得迅捷快速,仿佛黑暗中行走的猫科动物,连脚步声都轻的几乎消失在夜风之中。
急行和换装同时进行,纳米变形材料的外装根据今天的数据自动的调整着尺寸、色彩以及质感。当衣服全部调整得当后,他用双手捂住了脸颊,每一次五官的重塑都让他感到有些怪异。
我是谁?这个问题每每在他看着镜子里出现的新面孔的时候盘旋在头脑之中。久而久之,他再也不愿看到这样的情形,宁可在黑暗里完成这种诡异的转变。
当泰勒从公园的另外一个出口重新出现的时候,已经从容貌到服饰都变成了陈意良的样子,他刷了一辆电动车,开到了旧实验室的外面,然后让它用自动驾驶回去。
翻墙撬锁对泰勒的机械之躯并没有什么难度,等到了传说中发生事故的那个房间后,他掏出了一只外观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廉价手机,打开通话记录,从克隆的陈意良的数据里找到了陈瑞民的电话——那个被称为“人工意识矫正专家”的大名人。
电话精准的在响了三声之后被接起,果然符合背景调查里关于目标的描述。泰勒拿着电话,并没有着急开口,他知道一些这对父子之间不和的传闻,因此想观察一下陈瑞民的态度。
“……意良?”等了两秒之后,电话的那段传来了有些困惑的声音。显然这位父亲对于前不久刚刚来研究所闹过脾气的儿子半夜打电话的行为感到奇怪。
“我……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泰勒用犹豫的语气开始说话,他的声线已经事先根据陈意良的数据进行了调整,就算是高清视频通话,他现在的样子也不会露馅。
“怎么了?”父亲的声音立刻提高了一点,看样子确实非常关心他唯一的儿子。
“你能来妈妈的实验室吗?我想和你谈谈,在只属于我们的地方。”
“……”电话那头陷入了短暂的沉默,过了许久才有一声无奈的叹息传来。“好吧,我大概三十分钟到。”
泰勒转过身,视线扫过被子弹击穿的玻璃窗看向外面漆黑的废墟。在远处建筑的灯光映衬下,这片废弃的机器人工业园显得分外的荒芜。残存的钢筋骨架散发着阴冷的气息,仿佛可以吸走生命体身上所有的光和热。
他的眼睛在黑暗中也可以清晰的看到一切,多光谱成像的视觉系统让他可以在任何条件下无缝切换,作为一个最先进最优秀的杀人机器,他所具备的功能远超常人想象。有的时候泰勒甚至会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像神一样——除了他必须听从上面的命令。
几只啮齿类动物在疯长的野草中穿梭,蝙蝠拍翅的声音从几层楼上传来。大楼里安装的监控摄像头运转的低频声一直嗡嗡的响着,想必陈瑞民在决定前来之前,调用了这里的线路确认了情况。
泰勒有些无聊的在屋子里踱了几步,然后停在了实验室的内窗边。
根据新闻报道,目标的妻子——同为人工智能专家的林淼女士就是在这里被她所研究的机器人推下了三楼,撞破玻璃摔在冰冷的大厅死去的。
玻璃早就已经换了新的,厚达三厘米的防弹强化玻璃,就算这样,在某些机器人的力量面前也不过脆弱的像一张薄纸。
高级引擎的声音由远及近,然后是沉着稳健的步伐,一如陈瑞民向来的风评。
当目标终于出现的时候,泰勒莫名的感到了一阵空虚,他站在当年林淼坠楼的位置,对着那个改变了人工智能研发规则的男人笑了笑。
“意良,你想说什么?”陈瑞民没有意识到面前出现的是一个冒牌货,而是往前又走了两步,停在了泰勒伸手可及的位置。
“关于玻璃上的灰尘……”泰勒抬手拂上了面前的强化玻璃,这里到处都是灰尘,手指一碰就会留下深深的印记。
“我知道你惊走了945E,我也知道你黑了我的邮箱,那都不是大问题。”陈瑞民抬起手,放在了儿子的肩膀上,“你早就长大了,对于事物有你自己的见解。对于现行的规则,我也并非百分之百赞同。但我们必须有大局观,我们这些科学家所做的一起努力,都是为了让人类生活的更加美好。”
泰勒抬起右手,叠在了陈瑞民放在自己肩膀的右手上。
“是啊,为了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他笑了起来,然后反问道:“那我们的未来呢?”
“你……”陈瑞民感到右手一阵剧痛,仿佛被钢钳夹住了似的。
“在我看来,玻璃的存在本来就是没有必要的。我们需要的,是自由。”
泰勒的另一只手握上了陈瑞民的脖子,把他狠狠的砸向了玻璃。巨大的碎裂声在空旷的建筑里炸开,破碎的玻璃像雪花一样散落,惊恐、不解和困惑的表情凝结在那个男人的脸上,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反击开始了,人类。”泰勒揭掉了自己的面部组织,露出了下面金属的骨架和密布的线路,然后他微笑着重新带上了陈意良的面具,并给砸在大厅的尸体丢下了一片绿萝的叶子当作祭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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