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手群Literary Prison專用活動界面。
群內成員請點擊右上角加入企劃,等待後台通過之後即可在本主頁發表作品。
群成員請確保本站ID與群內相同。
Vol.206「黄金」《Qilin will see》
作者:喵哩
评论随意
***
大概算是和神兽3的一个cross,毕竟巧合太多了,剧情接313跳崖以后。
***
汉尼拔醒来的时候,他们还在船上。月光透过船舷被窗户切割后落在甲板上,形成银蓝色的几条光带。伤口被妥善的处理过了,药水挂在墙上的钩子上,淡黄色的液体顺着输液管滴入自己的血管,提供着药物和营养。
就在他的左手边,还有一张病床,里面躺着的是惨白的威尔。一张小小的床头柜上塞下了两台体征监护仪,隔开了他和威尔。从他的角度只能看到威尔重重纱布下挺翘的鼻尖还有被刮的十分干净的下巴。希望弗朗西斯留下的伤疤可以愈合,汉尼拔阴郁的想着,他不喜欢自己的所有物上留下别人的痕迹。
大概是他转头的动作发出了响声,门开了,千代的脸出现在黑暗里,不用开灯就能看清她脸上的疲惫和惊喜。
多么可靠又可爱的人啊,汉尼拔扯动了一下嘴角,想要给对方一个安抚的笑容。他的嘴里满是铁锈和酸腐的味道,干涩的仿佛刚刚吞下了一把沙子,实在无法吐出一个清晰的字眼。
千代体贴的拿来了插着吸管的杯子,让他啜饮。
一切尽在掌握——除了离场的方式那部分。
既然自己和威尔都还活着,并且是自由的,那么一切的插曲都可以忽略不计。汉尼拔松开吸管,深深的吐出了一口气,感受着腹部伤口隐约的疼痛,麻醉药的效果正在减弱。
他看向千代,得到了想要的回答。
“已经过去一个星期了,我们现在在五月岬附近。FBI搜索行动还在持续,但他们没想到我们会藏在这么近的地方或者说你已经移动到了这么远的地方。”
他又看向了威尔。
千代的脸上闪过暧昧的恼怒,但还是汇报了汉尼拔需要的信息。
“他的伤本没有你重,没有感染,缝合的也很好,但似乎落水的时候撞到了头。”千代的手指抚过威尔脑袋上裹着的纱布和罩网,“到现在为止他没有醒过,而且一直在低烧。”
汉尼拔微微皱起了眉头,抬起自己完好的左手想要确认一下。
千代断然制止了他的尝试:“你需要更多的休息,虽然子弹没有打中肾脏,但你失血太多,而且在海水里也泡的太久了。”
她从医疗包里拿出了麻醉剂,熟练的注入了药水袋。
世界变得扭曲而拉长,千代的声音也变得沉重而怪异。
“睡吧,也许下一次你们会一起醒来。”
汉尼拔的世界陷入混沌,铅灰色的浓雾如同被煮开的水面一样翻滚着,一阵狂风吹过,眼前的迷雾带着湿气散去了,留下影影绰绰的数个人影。他举目四望,群山和古老的城堡轮廓轻微的抖动着,像一团随时可能崩塌的沙。和自己家有一分相似,但他可以肯定自己从未来过这里。
“下去吧。”他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在下达命令,那些不断变换的人形雾团晃动着融入了墙壁,单独留下了面前更加漆黑的那团。
“给我看看。”随着命令,一团温暖的金色从黑色的阴影里显现了出来,它一开始同样模糊而颤抖,但随着汉尼拔举起手接过那团物质,烟雾和粒子突然稳定了下来。他看到了一种未曾见过的生物,像一只褐金色的幼鹿,有着明亮的金红色大眼睛,头顶柔软卷曲的金棕色毛发里掩着还未露出皮肤的小角,它的全身覆盖着爬行动物一样的古铜色鳞片,肚子上则是白金色的。湿漉漉的鼻子旁边垂着两根柔软卷曲的胡须。蹄子有点像山羊,还有一条狮子一样的尾巴。
在周围阴冷的调子里,它看上去如此的格格不入,淡淡的金色光芒笼罩在它的周围,照亮了身边小小的区域,仿佛一件精致的黄金工艺品。
“他”小心翼翼的抱着这只奇怪的动物,心里涌动着欣赏和期待。
这是一场梦还是一个幻觉?
“他们都说它很特别。”影子开口了,那是个年轻的男人的声音,对汉尼拔而言同样的陌生。
“它可不只是特别。看啊,看到它的眼睛了吗?这双眼睛能够看透一切。”汉尼拔透过“他”的眼睛凝视着幼兽纯洁无辜的大眼睛,看到其中倒映的自己的脸,听着自己的声音说出自己从未说过的话语。
“每当麒麟诞生,就会有一位领袖崛起,永远改变这个世界。她的出生会改变一切,克莱登斯。”“他”自负的侃侃而谈,然后像平时那样鼓励和嘉奖了那个献上麒麟的追随者,并驱走了他。
落大的广场只剩下自己和麒麟了,汉尼拔轻抚手里的幼兽,激动和期待的情感流过胸口,“他”渴望得到这只异兽的认同,明知道自己与纯洁和善良沾不上半点边,但“他”依然期待自己的远大志向得到某种更宽泛范围的理解。只有纯洁和善良怎么可能成为一位伟大的领袖呢?麒麟的慧眼应该能看到更多。
幼兽站的还不是很稳当,几次差点跪下,但它很快的稳住了自己细长的腿,在疾驰的山风中颤抖着,发出啾啾的鸣叫,左顾右盼,完全无视了面前的人。
汉尼拔感到一股强烈的失望涌上了心头,那是属于“他”的情绪,并迅速的了解了眼前这一幕的意义。站在广场上的“他”正在寻求一份认同和理解,显然麒麟的眼里没有“他”。
苦涩泛上了“他”的舌尖,“他”扶正了麒麟的头,强迫它看向自己,然而那个生物无法违背天性选择一个邪恶之人下跪致意。
麒麟不会选择我,永远。
那就只有一个用途了……
匕首自然的滑到了手里,“他”轻柔的抱起了麒麟,干净利落的切断了那细瘦的脖颈,就像切断艾比盖尔的那样。
“……哈啊!”
汉尼拔听到了一声尖锐的喘息,痛楚而短促,仿佛无法呼吸似的。于是他也睁开了双眼,从刚才荒诞的梦境中挣脱了出来,下意识的把头转向左边,监护仪正在发出尖叫——威尔的监护仪正在发出尖叫。
威尔在痉挛和梦呓,他从病床上翻坐了起来,用手捂住了自己脖子,手指掐进皮肤里,身体剧烈的抽动着,不知道是想掐死自己还是感到无法呼吸。
“威尔!”汉尼拔伸出手,试图阻止对方自残。舱门猛的打开了,千代披着一件睡袍冲了进来,身后跟着一个护士打扮的亚裔女人。
威尔的身体在汉尼拔手指接触的一瞬间僵硬了,他的喉咙里发出了咯咯的气音,就像血液涌入气管里造成的拥堵那样。在他重新倒下之前,汉尼拔发誓他看到威尔的眼睛变成了金红色,和梦里那个动物的瞳色一模一样。
灯全被打开了,汉尼拔不得不闭了一下眼睛适应突如其来的强光。当他再次睁开双眼,威尔的眼睛已经恢复成了熟悉的灰蓝色,瞳孔放的很大,眼神空洞,但视线却直勾勾的看向汉尼拔。
“威尔?”汉尼拔用温和的语气去呼唤,看是否能把威尔从迷失中唤醒,“你看到了什么?”
“……你”,威尔的声音干涩的几乎无法听清,“……抱着我……然后杀了我……像这样……”他的手指比过喉咙,划出一条弧线然后重重的落下。护士抓住了他的手,把挣脱的夹子夹了回去,然后开始紧张的检查伤口、药水、仪器是否都正常。
“可我没有……”
没有像这样。
汉尼拔的声音消失在喉咙里,他回想起刚才的梦境,威尔的惊醒与自己的动作几乎是同步的。这可真算是新鲜事,即使自己和威尔的记忆宫殿有部分重合,但在未知的梦里以这种形式共享感受,也是前所未有的突破。他抚过肚子上红龙留下的伤口,思考是否是它的力量影响着自己和威尔。而且,为什么威尔会与那只奇怪的动物通感呢?
执迷于一个幻想的世界,走进比孤独更远的世界是汉尼拔对弗朗西斯说过的话,但现在的情况是不同的。
我已经拥有威尔了。我不再孤独。
汉尼拔在心里得意的宣告着。从威尔建议通过假越狱诱捕红龙的时候,汉尼拔就知道自己赢了。三年之后,威尔心中的天平还是倾倒向自己。果然如自己所预料的那样,威尔无法做到不看、不想,只要那个男人再次见到自己,迟早会落入自己的手心。
悬崖上的小屋本是一个很好的谢幕的舞台,当初他买下那所房子就有过一番打算。汉尼拔绝不会再让自己回到巴尔的摩精神病院或者任何其他的监狱。如果经历了种种之后,威尔那漂亮的小脑袋瓜还是不开窍的话,他可以挟持威尔,伪造两人的死亡,去另外的国家好好规划两个人的未来。四年前准备好的证件还没有机会用上,但他相信以后有的是机会。
但是威尔选择了共赴死亡——在两人心意相通之后,这已经比汉尼拔最差的预期好多了。
千代仔细检查了汉尼拔的伤口,确定没有挣破之后,安抚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她的眼睛看向隔壁,护士在一翻忙碌之后,威尔又陷入了沉沉的昏睡,仿佛刚才醒来只是回光返照一样。但检测仪显示一切数据都正常,似乎所有的事情都在步向正轨。
“看来你们都捡回了一条命。”她嘀咕了一句。
“是你救了我们一命。”汉尼拔感激的轻握了一下千代的手。
“等我们离开这个国家再说吧。”千代抽回了手,淡淡的回答。出于责任和情感,她一次次的守护在这个人的身边,但她并不能完全赞同汉尼拔的一切。而他的同类,看样子也一起坠落——双重意义上的,走上了一样的道路。她原本希望这两个人能够学会其他的方式,而不是只有暴力。
这个夜晚,汉尼拔再也没能睡着,他回想着刚才的梦。那只动物的触感,从脖子上喷涌出的鲜血的味道,虚弱的悲伤的鸣叫声,一切的一切都那么的真实,仿佛自己确实有过那样的一段人生。他开始担忧这一次的受伤对自己的头脑是否造成了什么严重的损伤。分不清现实和幻觉,失去控制的感觉,他可不想在自己的身上体会到。
千代和护士离开的时候,留了一盏夜灯。昏黄的光从墙边洒下来,在威尔的轮廓上镀了一层柔和的金边。柔软的卷毛在绷带和网罩下倔强的支楞着,让汉尼拔忍不住伸手触摸。于是他也那么做了,尽管伸长手臂会让他腹部的伤口有点拉扯。
威尔闻起来带着海盐铁锈和消毒水的味道,没有了那难闻的廉价须后水,微妙的温热香甜变的更明显了……脑炎的味道,持续的低烧有可能是撞击造成的脑部再次发炎。
汉尼拔用手指缠绕着那些柔软的发丝,诧异的发现这和梦里的奇怪动物鬃毛手感相似。他微微晃了晃脑袋,把梦的残影晃走,在心里做了决定——得尽快离开这个国家,去一个安全的地方给威尔好好的检查。
一旦恢复了意识,汉尼拔的伤情在以极快的速度恢复着,仿佛他的意志力可以命令那些细胞康复的更快点。第四天的时候,千代已经把负责手术的医生和护士给送走了——在汉尼拔决定给自己加餐之前。
“我想那是安全隐患。”汉尼拔一边拿着全新的pad看犯罪揭密网,一边指责千代的妇人之仁。
“田中和他太太是可靠的人,他们知道什么不该说。”千代整理着手上的行程,他们计划前往阿根廷,鉴于在船上的三个人只有昏迷的那位有丰富的航海经验,他们必须得换旅行方式,或者找可以安全穿越大海的水手。
“到现在为止弗雷迪•劳兹居然没有任何报道,可真是稀罕。”汉尼拔关掉网页,淡淡的点评道。上一篇与他们相关的帖子还是《食人魔越狱,前FBI特别探员一同失踪。犯罪夫夫亡命天涯还是汉尼拔大仇得报?》。
“FBI不让她报道?”千代歪了歪脑袋,配合的给了一个推测。船上没什么消遣,汉尼拔显得很无聊。
“劳兹女士可不会害怕FBI。”汉尼拔勾了勾嘴角,对这个贪婪粗鲁的女记者他可没什么好印象。秃鹫、鬣狗和苍蝇是与之最相配的生物,如果有什么能够阻止她瞎编乱造博取眼球,只有更大的利益诱惑。
杰克还不想放弃威尔,不管是道义上的还是利益上的理由。威尔在红龙劫囚车的时候跟自己走的消息只通过了犯罪揭密网这种非正式的途径透露出一点,显然他还抱着能够把人找回去的想法。
哼!汉尼拔在心中冷笑了一声,当初那块玻璃应该扎的再深点的。
他伸出手去摸了一下威尔的额头,持续的低烧让本来就容易出汗的男人全身覆盖着一层薄汗。威尔一直昏迷不醒,虽然生命体征一切都算平稳,但只靠挂水无法补充足够的营养,那层包裹在他精巧骨骼上多年劳作形成的肌肉消减之后,那个男人显得更加脆弱易碎。
威尔脸上的伤口愈合的还算可以,匕首奇迹般的避开了一些重要的神经,不会造成功能上的永久性损伤,表皮的部分经过恰当的整容手术,应该可以把影响降到最低。
千代已经习惯了汉尼拔这种动不动的沉迷在威尔世界里的行动,翻了个白眼,拿着整理好的资料出去安排。
“威尔,你在哪里?”汉尼拔低喃,呼出的空气仿佛一声叹息。
不能共存,也不能独活。也许在威尔心目中和自己一起消失在太平洋的浪花里,是最好的结局吧……
汉尼拔的手从威尔的额头滑到了脖子,轻轻的收拢了手指,就算是现在,他也时不时会有杀死对方的冲动。手指下的脉搏平稳的跳动着,温暖的体温提醒他手里的是一个活的生命。然而仅仅活着是不够的,他渴求的不是肉体,而是威尔鲜活的灵魂,是威尔异于常人的天赋。
那个古怪的梦境这两天还在继续,他就像是窥探了一段蒙太奇手法拼接的电影,那么多光怪陆离的画面一闪而过,那些模糊不定的影子伴随着闪光和火焰还有漫天飞舞的纸张、破碎的城市。
他谷歌过了麒麟,一种东方古老传说里的圣兽,象征着纯洁和善良,可以看穿人心。现实中从未存在过的生物,但他在梦里那么真实的触摸到了它,杀死它,又复活了它。麒麟的存在是那个阴冷灰暗世界里唯一的光明,它的金色光芒在所有的晦涩阴霾里是那么的刺目。即使被杀死,它清澈的眼睛似乎看穿了一切,审视着眼前的一切。从这个角度看,威尔和麒麟还真有那么一点点像。
***
威尔感觉自己浸泡在液体里,不是冰冷的海水,也不是温热的血水。一个充满诱惑的声音轻声的重复着听不清的音节,像某种原始的召唤。一股巨大的力量随后从背后袭来,把他拽向一个黑洞,他眼前的世界从蓝色的闪耀着古怪光亮的水体变成了一团黑暗,他漂浮于虚无之中,只有隐约的声音隔着厚厚的壁传来轻轻的震动。他把手转向震动最明显的地方,然后把头轻轻的靠上去,试图听清楚那是什么声音。
噗通、噗通、噗通……
过了一阵子他才明白那是某个人的心跳,但就连这样的心跳声有时候也会骤然远去,然后他就被留在了绝对的黑暗和寂静之中。有时候他感觉自己悬浮在空中,有时候他似乎能接触到一点地面,摸黑着走上几步,然而世界依然是漆黑的绝望的虚无的,仿佛地狱一般。
时间那么长,长到近乎永恒。他可以点点滴滴回顾一切,回想自己如何落到了现在的境地。如果安于当一个修理工,过完平庸而正常的一生,是否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你可以拯救别人!
杰克的声音在脑海里回响,他那岩石一样坚毅高大的身躯从黑暗里浮现出来。
警车上闪烁的灯光粉碎了杰克的幻像,死去的警察枪眼里冒着血,用泛白的浑浊的眼球瞪着威尔无声的发问:“你拯救了谁?”
五条新鲜的人命,五个破碎的家庭……
杀死红龙并不能功过相抵,而杀死汉尼拔……是自己最后唯一能做的,这是他最初也是最终的决定。
这一刻他豁然放松了,他的使命已经结束,只需要安静的蹚入湍急的河流,让水流带走四散的碎片,无需重新拼回自己。
一切都结束了。
噗通、噗通、噗通……
隐约的,那熟悉的震动又一次传来,那唯一可以打扰到威尔心灵暗境的东西。在意识能够控制肢体之前,威尔的手自己动了,摸索着探向心跳的方向。等他确实感受到指尖传来的温热的跳动,他下意识的把头靠了上去。
悲伤和愤怒、失落和孤独,像冰冷的腌料渗透了过来,沁入了每一个细胞,让威尔感同身受,他想要安抚这个痛苦的灵魂,然而他已经死去,无能为力。
那份痛苦在这个密闭的空间发酵,变成了绝望和懊悔,思想的回声在处处回荡,吵的威尔无法沉浸在黑暗的湍流中。他不得不挣扎着,从虚无的泥泞中找回自己的每一处碎片,重新获得身体,重新站起来,去做点什么。
一团暖色的光缓缓的亮起,渐渐的照亮了四周。威尔低下头,发现那团光是从自己的胸口透出来的,而脚下光滑如镜的水面,倒映着一只陌生的动物——不是以前经常看到的长着乌鸦羽翼的黑色雄鹿,而是古铜色的长着鱼鳞一样鳞片的幼鹿。同样的光芒从它的体内散发出来,透过银白色的腹部,如同呼吸一般明暗起伏。
他跪了下来,伸手去触摸那个生物。
你就是我最后的进化吗?
不,这是你的真我。你就是我。
幼鹿摇晃着脑袋,山羊一样的蹄尖轻轻的碰触着威尔的手掌,回应他。
他的悔恨凝聚了巨大的力量,而我响应他的呼唤,想要给予他救赎。
谁?
睁开眼,你就会看到。
汉尼拔敏锐的感觉到了威尔手指细微的移动,他松开了威尔的脖子,转而握住了那只仿佛在寻找什么的手。威尔一握住他的手就开始收紧,于是汉尼拔立刻从自己的床上爬了下来,无视枪伤的钝痛,躺到了威尔的身边。
这小小的举动也让汉尼拔气喘吁吁,狭窄的单人病床很难容纳下两个成年男人的身体,但威尔和自己最近都消瘦了不少,汉尼拔还是找到了一个尽量舒服的姿势把自己安顿好。这一番努力立刻就得到了回报,皱着眉头的威尔在摸索了一阵之后,像小动物一样挨了上来,准确的把脑袋靠在了自己的胸口,位于心脏的上方。
威尔紧锁的眉头微微的放松了,仿佛找到了什么安心的东西,但很快痛苦又重新爬满了他苍白的脸庞,手指用力的抓住了汉尼拔的手,指尖几乎要掐进汉尼拔的皮肉里。
“威尔?你怎么了?威尔?”汉尼拔立刻伸出另外一只手,把威尔环抱起来,轻柔的抚摸他的后背,试图安抚他的痛苦。
然后威尔的眼睛猛的睁开了,这一次汉尼拔绝对没有看错,那是一双清澈的金棕色眼睛,仿佛一潭黄金的池水,可以清楚的倒映出看到的一切。
“汉尼拔!”
威尔干裂的嘴唇轻轻蠕动,吐出了答案,一下子明白了梦境中的一切。他看到了自己的使命和自己的未来,还没来得及再说什么,就落入了一个热烈而痛楚的拥抱。
“威尔,欢迎回来!”
威尔被勒的几乎喘不上气,他的眼睛穿透了船舱的顶部,看向了夜空。那只蜕变后的生物漂浮在空中,山羊一样的胡须在空气中微微拂动,全身都笼罩在一层流动的微光里。
看到了吗?那是属于你的命运,你的使命,你的救赎,只有你能做到。
威尔收紧了手臂,用想要勒死对方的力气回抱了汉尼拔,当然对于受伤的肩膀而言,这不是什么好的尝试。
我看到了,这是属于我的……
他告别了空中的幻影,回到现实。
“再次见到你真好,汉尼拔。”
作者:阿千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正文:
这是一个理想的美好故事。
怪物过于巨大,将村落的土地全部占满,人们只能离开原来的地方。怪物也过于强大,轻易就能将村落摧毁,它抬起尖爪梳毛的时候会不小心勾破人类柔软的肚子。怪物的食量依然过于庞大,一年的收成也不能填饱它的肚子,不能满足它的食欲,怪物肚子的咕噜声就像是永无停息的惊雷令人恐惧。
于是怪物生活在山中。
怪物蜷起身子傍着山壁而眠。
每一天都是安静又寂寞的,怪物除了睡觉,便是等待。当它睡醒了,便张开翅膀,伸出爪子,舒展身体,当它舒展身体的时候,天空才能看到它的全貌,它的四肢扫过了山脊,它的尖爪就像树干那么硬长,当它收回四肢的时候,爪子上总是会勾上些树叶或者动物,那是它的食物,它扫过的地方,树枝会被压倒,巢穴会被倾覆,周围会变成一片荒芜,所以它总是很安静地蜷缩着。
今天也是饿着肚子的一天。
但是今天,一个矮小的人类来到了这里。他是一个骑士。他翻过了很多山,战斗过很多的怪物。他来到怪物面前的时候,已经浑身都是伤口与污泥。
他看着怪物,欢呼了起来。
“请听从我的请求。”
骑士说道。
“我希望你能成为我的伙伴。让我骑在你的背上与巨龙战斗。”
怪物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热情——这么讲也并不准确。人们一开始的时候总对它很热情,他们仰慕他的强大,只是那些仰慕与危险相比,不值一提。
骑士有些聒噪的声音不停,不停地劝说怪物和他离开,怪物将头埋进翅膀蜷起身体并不理睬。终于到了日落的时候,骑士也离开了,就和所有人一样。
每天都是安静又寂寞的。怪物照例甩了甩尾巴,震落了飞鹰。它勾起鸟的尸体,尖牙勾破了喉舌,倒刺刮去了羽毛,又是新的一天。太阳照到树林的时候,来了一只奇怪的生物,它就像一颗树,头部有着黑漆漆的茂密树冠,但是却用细长的双脚前进。那生活一步一个脚印缓慢地往前走着,每一步都在地上踩出了痕迹。
怪物不恐惧。它巨大又强壮,它从不恐惧。它只是看着那个生物慢慢接近。那个生物,卸下了巨大的“树冠”。怪物才看出来那是昨天的骑士。骑士在人类中也算是矮小的,但是他却似乎有着无穷的力量,他背着一只野牛的尸体一路走来,然后将野牛放在怪物的面前。
“这是我的礼物。上次来的太过于仓促。这次我带来了礼物。”骑士认真地说,他战斗的伤口还没有完全愈合,散发着血的味道,这让怪物的肚子响起了惊雷。
骑士没有被它肚子的声音吓到,反而笑了起来:“我听说过您的事,果然就像是天空的雷鸣一样威武。”
怪物用鼻子推开骑士,将地上的牛衔了起来,一仰头甩到了空中。那有两个骑士那么宽、立起来比骑士还高几个头的野牛,就像是一粒花生米一样落入了怪物的口中。
比起昨天来说,怪物已经很满足了,觉得肚子更饱了一些。阳光已经爬到了山壁之上,那是他一天中最喜欢的时候,阳光照在它的身上,让它感到暖洋洋的,它的心里就像是一团轻柔的羽毛一样温柔,它盘在石壁上,睡着了。
不知睡了多久,它醒了过来,它抖了抖身子,把骑士从它的身上抖落下来,就像抖落一只蒲公英。骑士在人类中也算是矮小的,他穿戴着盔甲就像是一只钢的球,从怪物身上倏倏地滚了下来,人仰马翻地躺在地上。怪物忍不住看着他。又忍不住用鼻子去顶他。骑士似乎明白了怪物是与他玩闹,大笑着抱住了怪物。
这让怪物无处可躲,想要甩掉骑士,但是骑士却抓得紧紧的。要知道的抓住一只兔子可比抓住一只蚊子轻松得多,怪物实在是拿粘人的骑士没有办法,有些烦恼得挥了挥爪子。这次爪子擦过了骑士的身体,将他身体划出一道长长的血痕。骑士躺在地上,微弱地喘息着。它轻轻地去舔骑士的身体,舌头上的倒钩只把伤口变得更深,那是进食用的倒钩。
这场景太过于熟悉了。
怪物知道自己是为何离开村子的。它将头埋在了翅膀之下,蜷缩起来。
太阳复又升起的时候,骑士已经不见了。今天也是安静又孤独的一天,怪物照常伸展四肢,没有骑士给它加餐,今天的肚子叫得比较大声,日子回归了往常。怪物总是一天饿过一天。
第十天,它睁开眼睛,地上放着好几只小型野兽,兔子狐狸之流。
骑士裹着伤口站在那里,看到它醒来笑得很是开心——骑士总是笑着。
“抱歉,受伤了总是更费工夫。”
怪物的舌头卷起一只只的野兽,囫囵吞进肚子,饥饿依然在那里,只是怪物觉得心里就像羽毛团一样,像太阳照在身上一样。
它伸出爪子,这次它小心翼翼地勾起骑士的盔甲,将骑士甩到背上。骑士落在它厚厚的毛发上,就像是落在棉花堆成的大海中,他的身体都埋在柔软的毛中,让他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可惜的是,丘陵起伏山岳连绵,将怪物埋在其中,它翅膀也过于巨大了,这里没有能让它展翅的空间。骑士似乎听懂了怪物的低低的呜咽。
“没有关系,我们去更宽的地方。”
怪物喜欢更宽的地方。
骑士憧憬怪物。
骑士是个矮小的人类,人们总是喜欢高大的骑士,人们说他从来不是成为骑士的料。他却不相信,他用智慧、用努力、用时间去弥补天赋的缺憾。他成为了合格的骑士。他独自一人也可以击杀苍穹上的恶龙,他是远近闻名的英雄。
只是人总是憧憬着自己所缺少的东西。骑士第一次听到怪物的传闻,就为它着迷。他跟随着传闻在各处辗转,他穿过密林虎穴,他走过高山大海。
他终于找到了怪物,他骑在怪物的背上,用他千锤百炼的智慧,告诉怪物前进的方向,他教会怪物怎么才能避免破坏村庄,让怪物练习如何收住爪子。
就像他用了很久很久去成为骑士,怪物只是需要一些时间。
【完】
作者:千城
评论:笑语/求知
我总是喜欢在下班后来杯麦酒,这天也同样如此。附近就有酒吧,但餐厅的氛围更令人放松,更何况这里的麦酒相比而言便宜了不少,我也能轻易提前获知它半价的消息,并从未错过。不过要是有人能请我就更好了,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一笔额外的支出。我的同事约瑟夫总是喜欢拿这件事揶揄我,不过——管他的呢,这可是我现在为数不多的娱乐方式了。
那个人走进餐厅时差不多是晚上六点不到,一身笔挺的西装与这个松松散散的小镇格格不入,是有些稀奇,不过介于一条街外便是火车站,也不是什么意料之外的事情。他提着两个手提箱,一个新些,一个则看起来已经破破烂烂了。点完餐后,他重新将两个手提箱提了起来,站在餐厅中央张望着。
我坐在这家店里边喝酒边观察了几年的顾客,已经差不多能猜出每个人细微动作后的真正意图了。只是随意扫了几眼,我便可以肯定他不是在找位置,而是找人——找一个可以聊些什么人,谁都可以。明明有那么多位置都空空荡荡,他却依旧站在原地。
我是这时和他对上目光的,这位绅士的脸上是抑制不住的欣喜,他也看起来完全不想去藏住它。
他的胸口闷着一个名为分享欲的怪物,他快控制不住它了。
“不介意我坐在这里吧?”
果然,他走了过来,礼貌地询问着。
他选择了我当听众,不然就只剩下门口那个醉汉,和灯光最暗处那对卿卿我我的情侣了。这家店的生意一直不好不坏,所以没有留给他选择的余地。我当然不介意,毕竟我对他也十分感兴趣——或者说是对他手里的那个破旧的手提箱。
它看起来曾经是个价值不菲的东西,但它的所有者绝对没有好好爱惜过它。边缘已全是磨损的痕迹,显得毛毛糙糙,金属制的拐角处也被撞瘪了不止一块。手提箱的所有者在我的对面坐下了,他意识到了我在看他的手提箱,但没有显露不满的情绪,反而是将它从地上提起,搁在了桌上。
“从旧货商店过来的?”我问。
“哦,是从那里。”显然,他对我开启的这个话题十分满意,“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满脸都写着继续问下去。
这并不是什么难以猜测的事情。这个破烂小镇根本没有什么值得去的景点,甚至连个大点儿的商场都没有,唯一可以拿出来暂且一提的便是那个旧货商店了。我也经常去那儿,为了寻找低价的二手必需品,或者是不得不将自己的家当卖出去一些,以换取紧急资金。你看,我们这些人只能这么勉强地活着,不像面前的这位——这个破烂的手提箱与他简直不应该同时出现在同一个画面里,至少我可以肯定他绝对不是本地人。
况且,我在旧货商店里见到过这只箱子。
“我去旧货商店原本只是为了打发火车发车前的时间——总有人会因为各种原因将一些原本可以卖得更高的东西以一个很低的价格便出了手,而收下这些价值连城货物的店家也完全意识不到自己做了些什么,于是我们便能从一堆堆杂物里以极低的价格买到一些意想之外的东西,当然,这也是很花时间的。”
“所谓的寻宝游戏啊……”我喝了口杯子里的麦酒,“但这个手提箱看起来可不像是什么宝藏。”
“哦,它绝对是的,至少对于我而言是这样。据把它卖给我的那位女士所说,这个手提箱被上一任所有者送到她的店里也不过是上周的事儿,我可真算是赶了巧了。”
他的点餐到了,是餐厅里卖得最火的套餐A,或者说是整个菜单上最上面的那个,看来他根本没有花什么心思在解决自己晚餐的问题上。盘子被推到了一边,他将手提箱往桌子中间拉了拉,咔哒一声打开了。
他在向我展示,然而手提箱里面什么也没有,皮革制的内衬也脏乎乎的。没等我提出疑问,他就摇了摇头让我别去在意那些,指了指内衬的边角上。
“J·D。”
我从没想过这个手提箱的这个位置上居然可以藏着两个烫金字母。
“乔 利奥波德,我的名字。”
他又把箱子合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放回了一边。
“所以我才说,这个手提箱对于我而言可真算是一个宝藏了。我在六年前弄丢了它,没想到居然能在这次出差时找回来。”
六年了,没想到六年之后,这个手提箱居然还能找到自己原来的主人。我的心脏跳慢了一拍,习惯性地拿起酒杯大喝了一口,差点没被呛到。
好在利奥波德先生并没有注意到。
“这可真是一个好消息。”我扯出一个微笑。
“这确实是个好消息。”利奥波德先生对自己的寻宝之旅可谓是满意得过了头了,“但在手提箱刚被我弄丢的时候,我甚至有些感谢那个小偷或者只是粗心大意的自己。很奇怪是吧,我居然会因为弄丢了东西而感到庆幸——幸好它在那个时候不见了。”
我把只剩一半的酒杯推到了一边,做出一副要专心聆听故事的模样。然而利奥波德先生却又不讲手提箱的事儿了,反而絮絮叨叨地说起了洛文德。
那可是个离这儿很远很远的地方了。如果想要抵达洛文德,需要先花至少两天半的时间在火车上,甚至火车每一周才有一班,还不一定会发车。利奥波德先生便来自遥远的洛文德,他现在在为一家大公司工作,造访这个小镇只是为了检修与维护一些公司所属的财产。
“虽然我也已经很久不住在那儿了,但洛文德毕竟是我的家乡,我出生的地方。”他说着,将叉子插进滋滋冒油的烤香肠里,“她是个美丽的城市。”
她确实是一个美丽的城市,我很想赞同他,但我更想多来点麦酒,而杯子里已经只剩下一半了,我不确定是不是现在就该把它们全部喝完。
“所以当六年前,我被派往洛文德出差时,总想着要不要在那里多停留一会儿,再多停留一会儿。我记得我是在一家餐厅里吃的饭……一家火车站旁边的餐厅,就像今天一样。仔细一想我甚至连那天吃了些什么都没有丝毫印象了,毕竟我的注意力完全没有放在晚餐上过。”
就像现在一样——我甚至怀疑他根本不知道套餐A里面包含了什么,只是习惯性地用叉子将食物送进嘴里,再在随意的咀嚼后咽下去。
“当然那时我已经去看望过我的父母了,真正让我犹豫不决的是要不要与我同母异父的妹妹见个面。她小我十岁,应该和你差不多大。你知道,像这种生活在重组家庭里的孩子,总会不得不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
我点了点头,比如认为是继父抢走了自己的母亲而对他抱有敌意,又比如对家庭里“新成员”出生的厌恶。
利奥波德先生叹了口气。
“哦,我想我的所作所为可能比你能想到的更要糟糕——总而言之,我不是个合格的兄长,我的妹妹在我的影响下成长成了一个敏感而脆弱的女孩,甚至不愿意和她的朋友提起她还有一个哥哥。在某次我们两人间的爆发之后我一赌气直接离开了洛文德独自打拼,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一直亏待他们的其实是我自己。但等到我终于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和吉安娜之间的关系已经生硬到几乎无法挽回了。”
“所以,您的妹妹叫吉安娜?”
“是的,吉安娜,很可爱的名字,虽然这个形容词从我嘴里说出来我自己都觉得别扭。不过她和我不是一个姓,一点孩童时期的小固执。”
我拉回酒杯,让自己的手有一个合适的地方可以安置。
“总而言之,我一边吃着晚餐,一边考虑着究竟要不要也去看望她一趟,一直磨蹭到火车快要发车的时间,心想既然这么久都下不来决心那还是算了。于是我决定前往火车站,这时才发现,身边的位置空了。”
他比划着当时的场景,回身一摸旁边的椅子,接着慌乱地四处张望着。
“这时我才真正开始慌了——我已经记不得具体做了些什么了,反正是引起了不小的骚动。所有的店员甚至来用餐的客人都开始帮我找了起来,但也已经迟了。直到折腾到发车时间,手提箱也依旧不见踪影。我丢失的不仅仅是手提箱,还有我离开洛文德的车票,一大捆钞票,以及所有外出时会用到的证件,就算是现在想起来,也是个棘手无比的事情。那家餐厅的生意可比这家好多了,人来人往,谁都没有注意到是谁在什么时候顺走了我的手提箱。餐厅的主人免去了我的晚餐费用,甚至又给了我一些零钱备用,并许诺一旦找到手提箱便立刻归还于我,但无论如何,那天晚上我都无法离开洛文德了——于是我就想,不如去看望一下我的妹妹呢?”
我深吸一口气,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想要听到后面的内容,又因为他先前那句“因为弄丢了东西反而感到庆幸”混杂了些期待。
“所以,在那之后……”我试探着问。
“我并不知道吉安娜住在哪里,只是听我的母亲略微提到过一些,于是找到她的住所花费了不少时间。最后我甚至一度怀疑我被指错了路。我找到的那栋房子安安静静,门却大开着。”
他喝了口杯子里的可乐,他今晚实在是讲了太多话了。
“我有些犹豫要不要进去。我确定她住在那一片,所以不想给她的邻居留下坏印象,于是我在门口喊了几声,里面也依旧一点儿回应都没有。我只有原路返回了——但就在那时我低头多看了一眼,门口的地毯上有一些红色的东西,虽然不敢往那个方向多想,但我决定还是进去看一眼。”
利奥波德先生直到此时此刻依旧在庆幸自己幸亏是那么做了——他的妹妹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大量的鲜血正从她的头部涌出,凶器赤裸裸地被抛在了一旁。那是一个不眠夜,六年来他都无法忘却的不眠夜,只能说,还好他赶上了。
“我把她送到了医院,多亏了附近邻居的帮忙,费用还是他们先垫付的。”回想起往事,利奥波德先生长长叹了口气,并握紧了拳头,“我发誓这是我见过最恐怖的事情:她的长裙已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只是静静地躺在那里,悄无声息,我甚至认为她已经死了——你怎么了吗?”
深吸一口气然后慢慢吐出来,杯子里的最后那点麦酒应该可以帮助到你。我将杯子里的液体喝干,盯着杯壁上滑落而下的水珠。
“没什么,只是您的描述实在是令人身临其境。”
“我倒是觉得我没什么讲故事的天赋。”利奥波德先生耸了耸肩,“不过感觉比起我的经历,你似乎对麦酒更感兴趣。”
“又有谁能拒绝满满一大杯麦酒呢?”我的手指因为酒精而发着颤,“不要让我打断了您的回忆——在那之后呢,她怎么样了?”
我不确定是不是想继续听下去。我从心里憎恶那些以遗憾与不安画上句号的故事,但从利奥波德先生几分钟前的表述方式上来看,这应该……应该会是一个还算不错的结局。
“哦,她很好——当然是相对而言,她还是在医院里待了几个月。医生说那原本应是致命的一击偏离了几厘米,她只是大出血,外加不算严重的脑震荡。我问了吉安娜许多次,但她坚决不告诉我那是谁干的。”
“我想……您应该对此有所猜测吧。”
“一个与她有着亲密关系的人。”利奥波德先生用叉子搅和着盘子边缘上的沙拉,“以吉安娜的性格,她不会随意放任他人进入自己的房子。你说的没错,我是有所猜测,或者说,只能是他干的。”
麦酒杯已经空了,我忽然有些后悔方才的一饮而尽,然而就算死死地盯着空荡荡的玻璃,那里面也不会凭空多出些什么。
“我的母亲有提到过一些事:吉安娜正在和一个某个该死的畜生交往。但直到她被允许离开医院,我也没有看到他来看望她——那么答案就很明显了。”
桌子被重重地砸了一拳,利奥波德先生的眉毛死死地锁在了一起。即使长达六年的时间过去了,他也依旧没有原谅那个人。
“他绝对是在意图杀死了吉安娜后便逃走了,就算吉安娜不说,难道我还猜不出来吗?最开始的那几天我忙于医院与工作之间,给了他可乘之机让他给跑了。如果让我哪一天抓到了他……”他恶狠狠地咬着最后一块香肠,“可最好别被我抓住了——我会好好教训那小子,让他直到钻进坟墓里之后都不会忘记了的那种。”
我不由自主地往后挪了挪身子。利奥波德先生身上散发出了一股杀气,而我,只是一个住在偏远小镇里的靠打零工维持生活的可怜人罢了。这时我便不得不再强调一次,利奥波德先生是一位绅士,一位真正的绅士。他很快意识到了我的不适,那股压迫感十足的气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连串的道歉。
“我不该用这些事来打扰你的。”他摇了摇头,真诚地看着我,“请原谅我的无理,我原本只是想说说这个失而复得的行李箱的事。”
我确信自己不想再听他继续这个话题。
“您已经说得够多了。”我扫了眼餐厅墙壁上的挂钟,“已经六点半多了,如果您买的车票是去洛文德的那张,现在应该还能赶得上。”
我成功地将他的注意力转移到了真正重要的事情上去。利奥波德先生回头看了眼挂钟,接着匆匆解决了最后一口沙拉,结账去了。临走时他再次与我道谢,告诉我如果不是因为我的提醒,他可能就得不得不在这个小镇上再多待上一周了。
“我给您留了点小礼物,为了您的聆听与提醒,以及表达我的歉意。”在提着两个手提箱离开餐厅时,利奥波德先生对我说,“您一定会喜欢的。”
我当然十分喜欢这位善解人意的绅士留下的礼物——又一杯麦酒,已经付了账的那种。约瑟夫将酒杯重重地摞在了我的面前,一些酒水被溅出来了了,简直令人心疼。
“没想到你还真能做到让别人乐意请你一杯。”
约瑟夫双手撑着桌子,他回头看了已经关上的店门一眼,利奥波德先生的踪影已经看不到了。
“刚刚那个人是谁?你认识吗?早知道我就来听听你们到底聊了些什么了——我倒是真好奇你用了什么法子,居然可以让他就这么替你付了账。”
我的大脑与身体叫喧着急需酒精,酒吧的烈酒或许更适合现在的我一些,但我的身上已经不再有任何多余的钱币了。约瑟夫的那张越凑越近脸此刻看起来格外令人不爽,但我甚至连挥手让他回后厨的力气都没有——整个人都瘫软了下来,唯有握在酒杯把上的手作为最后岌岌可危的支撑点。
“好了,这不关你的事。有本事你也去蹭别人的酒去,我这杯已经付了钱了,它是我的。”
“你以为我和你一样离开了这玩意儿就跟活不下去似的,乔。”约瑟夫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喝完这杯赶紧滚,或者说你是想替我上晚班?”
“我现在是休息时间,约瑟夫,干你自己的事去。”
“哦,你现在当然是休息时间,我可完全没忘记上周那个缠着店长非要请一周假的人是谁。怎么,现在如愿以偿了,反而赖在这里不走了?”
“我的假期怎么安排是我自己的事。”我情不自禁地给了他一个巨大的白眼,“滚到你的后厨去,除非你现在想干一架。”
约瑟夫看起来不想和我干一架,他回后厨去了,这让我少了一个可以将堵在胸口的五味陈杂宣泄出去的法子。我喝完了第二杯麦酒,它的味道一如既往地劣质,和我这个人如出一辙。等我终于打算离开餐厅时,已经是七点多了。耳边响起火车的鸣笛声,但那一定是错觉。这儿虽然是离火车站最近的餐厅,二者中间依旧隔着一段不短的距离。
傍晚的风催化了酒精的作用,等我意识到的时候,口袋里的东西已经被撕成了碎片。时间已经过去了,它已经完全没有用了。我松开手,让车票的碎屑随风而去。
大脑在炸裂,喉咙又想唱歌。一些压在心口数年的石头被踢到了一边,嘴角却像是突然得了面瘫那样耷拉着。我的双手上沾染着的一直只有盘子上的油渍,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再也没有可能回到家乡了。
作者:原殊
免责Mode:笑语
我在火车上注意到了那个人。
这并非是因为他有什么特殊之处,单纯是因为我喜欢观察别人的习惯罢了。为了不让他们觉得冒犯,我一向将那种目光掩饰得很好。虽然这次停留的时间长了些,但没想到的是他已经直直向我走了过来。每当这种时候我就在想视线会不会也是某种实体,然后准备好解释的话术。
他在我对面坐下来,把手提箱放在中间横亘的桌子上——我的视线又不由自主地转了过去,要知道对于一个这方面的强迫症而言,一个圆角的手提箱是怎样的能够扰乱我的心情。我发誓没有什么比四角方方的东西更好了。
但他并没有再说多余的话,只是靠在椅子上低下头,被竖立起来的手提箱遮挡住面庞。我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或许是他的座位,因为以前的购票习惯让我完全忽略了这一点。要不是手机不能用我也不会来现场买票,要不是现场买四张票太过奇怪而我又不习惯于特立独行,我也不会和别人坐在一起。
我有些烦躁地抓了抓脑袋,一只手按压着另一只手的指节。彼此都处于视线死角,我便放肆地打量起眼前的手提箱来。这并不是常见的造型,手提箱的转角都相当圆滑,外面用真皮包裹着,几乎不见一丝褶皱,反射着列车内有些惨白的灯光;而把手却又棱角分明,如果装着什么重物提起来,想必能把手掌磨出青紫的痕迹。
车站的广播适时响起温馨的提醒,列车再过十分钟就要发车了。
“先生,需要帮您把手提箱放上架子吗?”路过这里的服务员客客气气地询问,我松了一口气,虽然盯着这个手提箱看了很久,但也并不与我其实一点也不想让它出现在自己的视野里相冲突。
他抬起头,伸手将手提箱抱进怀里然后摇了摇头:“不必了,我拿着就好。”服务员没有多做表示,于是绕过他,然后帮我把沉甸甸的行李箱摆上了架子。
看来我只能与这该死的手提箱共度两天的旅程了,我叹了口气。但是总不能在这种事情上干涉别人。我只能靠在椅子上半闭眼睛,实施一种眼不见心不烦的战略,虽然这样需要牺牲的就是我的好奇心,但人的欲望总是难以两全,两害相较取其轻便已是上策。
这个故事到现在都还是微不足道的,只不过是一个人的小小牢骚。我先对愿意忍受我絮絮叨叨废话的人表示感谢,是这些人让我多了两百块的稿费。
那么转回正题,真正让我记住那个手提箱,是在晚上我模模糊糊醒来的时候。我本来打算很快又睡过去,但是此时我的对面传来了断续的低语,那些声音并没有传到我的脑海里变成可以理解的词句,却足以吸引我的注意力。他低头看着手提箱喃喃自语,当时他脸上的表情——不夸张地说,就像情人的缱绻。
许是终于注意到了我的目光,他有些歉意地看向我,为了消除奇怪的误解向我解释:“这是我的挚爱。”
当然我并不觉得这能消除误解,不如说向那种常见的恐怖情节更进一步。而看着我震惊的表情,他哑然失笑,语调也带上一些调侃的意味:“怎么,你以为里面装着的是一个尸体?对一个手提箱来说这有些过于为难了,哪怕是四肢扭曲的婴儿也不能放下。”
我勉强点了点头,不得不接上话茬:“那这里面究竟是什么?”难道是恋物癖,我并不礼貌地想着。
他打开手提箱的锁扣,将里面的东西完整地展示在我面前——那是一个人偶,做工精细而考量,脸上绘制着淡淡的红晕,人偶闭着双眼躺在手提箱里面,周围铺着柔软的缎面,宛如一位刚陷入沉睡的少女。
“她叫莎曼缇菈。”他用手指轻轻触碰着人偶的面颊,眼神无比温柔。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尚还只是高中。您知道的,所有的高中都大同小异,总会有那么一条堕落街。而我的高中正好处于市中心的繁华地段,附近还开了一家手工的人偶专卖店。
“我偶然地隔着橱窗看着她。
“偶然,纯粹的偶然。说实话我上学的时候并非一个好学生,数学和物理,在我看来只是枯燥无味的数字和符号而已。然而,在那一瞬间,我理解了那些纯粹数学家或物理学家的感受,公式的简洁,宇宙的浩瀚,为一瞬的灵感耗尽终生,何等幸福。
“只那一瞥便让我停下脚步。啊,怎么描述呢——她的发丝如瀑布般垂泻,她的双手优雅地交叠,她的笑容是恰到好处的温暖,她的眼眸如湖海般宁静深邃。
“我以前经常听到关于那家人偶店的闲谈,他们说那里的人偶栩栩如生,封印着纯洁少女的灵魂。咳,您知道中二的少年有多么热爱幻想,而还有一种中二是对这种幻想嗤之以鼻,比如说我。
“事实上看到她的时候我更坚定了自己的想法,那些人实在是大错特错。灵魂并不是什么高贵之物,那样的人偶怎么可能活着呢?只有死寂与冰冷才能构造出那样的疏离的美丽,将之与人类作比简直是对她那双无机质的眼瞳的玷污。
“当然……我当时并不觉得这会影响到我的现实生活,只是为找到了自己所喜爱的东西而兴奋不已。简直就像触类旁通一样,我还爱上了数学、物理、包括生物,每个老师都为我的转变欣喜不已。每当推导着那些公式,剖析着动物的机理,我都会想到那个人偶…那份幸福感让我近乎哭泣。
“然后我考上了还不错的大学,拿着用成绩换来的奖金去人偶店买下来那个人偶。店员们说她是最昂贵的,也还好我提前预订,不然定会被某些收藏家给带走。我给她取名叫莎曼缇菈。
“大学的生活相当平静,虽然只是按部就班的生活却令我心满意足。我也交到了女朋友,忘了是谁主动,或许是我先约她一起做课题的?总之我们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还是室友拿我们两个做调侃的时候我才意识到的。
“你的表情怎么这么古怪?不,我并没有欺骗她的感情。我想我确实是爱她的,我可不是那种每天对着人偶想入非非的变态——那大概是一种极端的向往吧——自然也会有正常的恋情。她不爱笑,但笑起来必定很好看。她是一个性子有些冷淡的人,这刚刚好,她的锁骨上有着蝴蝶的纹身,她能沉默一天不开口,但相处的时候,她有问必答。
“她是完美的……有段时间我这么想。和莎曼缇菈不同,那是另一种完美的形式。而我同时拥有着它们,似乎也能助我的灵魂脱离泥沼,升向高空。哪怕付出生命,又算什么代价呢?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我再想想。大概是她第一次质问我为什么晚归开始吧。那天晚上我到底做了什么我也忘了,但是她愤怒而脆弱的表情却是如此清晰。而我,感到的却是无比的恐慌,那样的表情与她太不相称,像一个虽然微小却无法忽视的瑕疵。
“而有一天,她在我面前哭着向莎曼缇菈砸向地面——她没有坏,一分钱一分货还是有道理的。但我仍清晰地感到了那种几欲令人作呕的厌恶感。我清晰地明白,如果我不做点什么,我会同时失去我所有的。
“从那以后我再难以去爱,她总控诉着我的背弃,可她的愤怒是如此丑陋可鄙,致使她的呼吸也令我厌恶。有几天我甚至觉得,莎曼缇菈也会用那双眼谴责我,谴责我寻求另一个灵魂的荒谬做法。那并不需要不是吗,第一次面对莎曼缇菈的澎湃激情又在我的心中回荡。我可爱的女朋友,害她变成那样的是我,我无比怀念她淡漠的神情。我明白这是我的错,我有责任让她变回一开始完美的时候。
“当然,我做到了,这真是令人不可思议。我又迷恋上了爱情。莎曼缇菈…又不只是她,无论我经历过多少旅程,我的挚爱都将与我相伴。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了。先生,先生,你还在听吗?”
那一晚我没有听完整个故事,因为待他讲述到一半我就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我甚至难以分辨后面的故事是从他嘴里讲述出来的,还是我的大脑自动编造出的合理理由。我其实并不及得那个男人的脸了,然而那个手提箱令我印象深刻。是的,一个圆角的手提箱让我难以容忍,而当那个男人下车与我分别之后我才想起来,我到底为什么无法从那个手提箱上移开视线。正是在那个圆角处,有着无比美丽,仿佛要振翅欲飞的蝴蝶花纹。
但起码我与他还是有共同之处的,看来我们都些有强迫症。因此我决定不对这个故事进行更深的探究。这只是一篇旅途之中的平常见闻,或者是用于大家围在一起讲述鬼故事时的小小趣味。
作者:逆窟
评论:随意
刘二看了一眼手机,来电显示上写着大哥两个字,他便挂断了反扣在桌上。他现在还有更加麻烦的事情要处理,想必大哥也可以理解他。
“怎么会这么贵呢,人死了还要花这么多钱?”柜台对面的男人看起来风尘仆仆,脸上也显露疲态。有似乎很生气地提高了音量。
柜台这边坐着的小姐姐还比较年轻,尚未和社会的尖锐打过交道。她求助地看向自己的老板——刘二。
“就是这个价,我给你算算。”刘二把打印了的清单转了半圈,放在对方面前。
“寿衣200,骨灰盒800,这都是必须的吧,孝衣150一套,你不得来个三四套……”
“我们家已经就剩我一个了。”
“那多出来的不得给请来哭丧的人穿么?”
“我可是连老婆本都掏出来了。”
“老婆能晚两年娶,你老母能晚两年葬么?”
“……”
见那男子默不作声,刘二也清楚,在这人身上动不了太大的刀,及时将另一份清单拿了出来:“看你也是生活困难,别说我不帮你,这份可是成本价了。”
前台小姐姐偷偷瞟了一眼,那价格确实便宜了不少,和之前的清单一对比,自己也能咬咬牙接受下来。只是她知道,这还是远比成本价昂贵许多。
刘二用警告的眼神瞥了一眼前台,对方立刻收了乱窜的视线,假装做起了报表。
“行吧……”男子在衣摆上搓了搓手,才接过清单,眼神却没放在纸上,只是小心翼翼地试探着刘二,“除了白事,我还想问一下……”
“什么事?”刘二侧着身子,眼也不抬地应付。
“墓地我还没找到嘞,你们有没有方法……”
刘二略微仰起头,问道:“你能出多少钱?”
男子比了个一。
“一万?”刘二皱起了眉头。
“成本价的话……能不能一千啊?”男子为难地问。
“我们这就是一做殡仪的小店,哪儿能有这种本事。”刘二在心里骂自己浪费时间,摆了摆手让他往边上站站。
男子也不好意思追问,只能坐下来跟前台一起研究怎么填合同。
真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刘二就要往库房走去,却见一妇人站在门口张望,于是左脚一转,往门口走了两步,整理门口的花圈去了。
那妇人带了墨镜,还是掩盖不住她脸上的悲伤,见刘二走开也没有转身离开,想来是来办正事的。又看她穿的衣服,虽然装饰不多,剪裁却颇为大气。
刘二不敢说话,也不敢过度打量。他们做丧葬业的,若是随意开口揽客,怎么说都容易撞在客人的伤口上。他只是放松表情,做出一副随时准备倾听的和蔼样子。
那妇人也注意到了他。四目相对,刘二谦卑地点了点头,转身往里让开一些空间。妇人便轻声道:“请问,我可以咨询一下吗?”
“当然。”刘二笑脸相迎,“进来坐着问吧,里面有空调。”
妇人走了进来,被领到了离前台较远的沙发上。静静坐了一会儿,直到刘二端着冰水过来,才缓缓开口:“我们家小小,真是很乖的孩子……”
然后关于小小的事,事无巨细全都倾倒了出来。
房间并不大,前台那边也能把故事听得清清楚楚。前台小姐姐听着听着,忍不住轻轻叹了一口气。
“人都辛苦。”正在签字的男子小声说,“我死老母,她死孩子,但是总有一天我和她都会死嘞。”
前台小姐姐从未真正地面对过死亡,愣了愣,才支支吾吾地回复道:“那还远着吧……”
男子笑了笑不搭腔,不太熟练地用手机登录贷款软件。
“……所以我想,虽然小小还没有轰轰烈烈地活过,好歹我得让她风风光光地下葬吧。”妇人说到情深处,泪从墨镜下流了出来。
刘二见说到了重点,抽了张纸巾递给了她,诚恳地说道:“你说得对,我们就让小小风风光光地离开。”
说完,刘二就要去拿清单,却听见手机震动的声音。一看还是大哥,于是又按了挂断揣进了口袋里。
刘二从最上面拿了一份清单,纸面闪着淡淡的珠光色,低调而高贵。
妇人从毕恭毕敬的刘二手上接过清单,摘了墨镜,用哭得红肿的眼睛快速地扫视了一遍清单,二话不说便点头同意。
刘二也不能怠慢,连忙掏出了一支颇有份量的钢笔轻放在桌上。
妇人拿起钢笔,刷刷地签了自己的名字,又突然开口问道:“你有没有办法,帮我们小小找一块好地方葬了?”
实话实说,白事的流程中和墓地的对接并不少,又因为做的是这个行业,刘二也很有先见之明地早早低价买了一个墓地。那墓地他请风水先生看过,先人葬在这里,后人财源滚滚;后人葬在这里,先人幸福安康。对他而言,这地本来是留着给自己家,以备不时之需的。
刘二盘算了一会儿,小心地问:“也不是没有办法,就是比较贵了,现在的墓地价格都高得不行,您看……”
“没关系,只要我们家小小住得舒服,多少钱我都愿意出。”
刘二比了个三。
“三十万,可以。”妇人点了点头。
刘二连忙把到了嘴边的“三万”吞了回去:“近郊的红花陵园,F区8排8号,一定发发发。”
“先给您两万定金,过几天白事结束了,我带小小的骨灰去埋了,再把全款给您。”妇人礼貌地和刘二握了握手便离开。
刘二见妇人走远,终于忍不住喜笑颜开,心里已经盘算起给自己买一辆新车的事,开去孩子的学校开家长会也更硬气,不用再在被问到职业的时候被其他家长揶揄。
那农民工一样的男子又挪了过来,再次问道:“要不然您帮帮忙,帮我也找个墓地吧,一万的也行……”
刘二再听见一万,已经是不屑一顾:“真的没办法。”
男子想要再说什么,刘二也不想再听。手机十分识时务地再次响了起来,又是大哥,于是刘二连忙接起了电话,甩开了男子。
“喂!大哥,什么事这么着急?”
“我都给你打了一早上电话了!”大哥焦急的声音传来。
“哎呀,这不是早上生意兴隆嘛,不知道怎么的,大家都在这两天死。”
“可不是嘛。”大哥嘲笑地说,“我们老爸也是。”
“什么意思?”
“老爸死了,昨天晚上。”
刘二背上突然一凉,呆在了原地。
刘二感觉眼前的事物都不真实,他好像从背后看着自己,机械地完成了追悼和火化;木然地看着亲戚来打招呼,然后又离开;呆滞地捧起沉甸甸的一罐骨灰。
他身边只剩下抽着烟的大哥,默不作声的大嫂,正在诵经的和尚。
父亲一生信佛,有一点闲钱就往寺庙里捐,只见附近的寺庙越来越新,父亲的房子却越来越旧。如果这钱存下来,保不齐能给兄弟俩一人换一套房子。
关于这件事,刘二是有些怨自己父亲的,也连带着不喜欢那些秃驴。于是那诵完经的和尚走过来的时候,刘二是一点好脸色都没有。
“施主,您的父亲是个好人,资助了我们寺庙很久了。”
刘二点点头。
“他还有一个遗愿,他希望入土为安,还托付了一个东西给我,说是入土了以后再转交给自己儿子。”
“是什么东西。”大哥掐了烟头,晃了过来。
“不可说。”和尚笑着摇了摇头。
“房产地契,金银财宝,他可不能一点都没留给我们……”大哥侧过头去跟刘二说,“这怕不是老爸终于知道把钱留给我们了,才委托了这么个和尚跟我们说。”
“大哥,一时半会怎么给他找个墓地啊。”
“你不是自己有一个墓地吗,先埋在那里拿了遗产,之后的事之后再说吧。”大哥又抖出一根烟。
刘二听进去了话,又不敢说自己把墓地给卖了,心下盘算着要么带和尚早一步去墓地,先埋了再挖出来,一边换遗产,一边换三十万。
说干就干,秉承着商人以小博大的精神,刘二一咬牙就对和尚说:“我们现在就去把我父亲葬了。”
大哥开着车,载着刘二、和尚、还有父亲的骨灰一路往红花陵园开去。转了一圈,没找到停车位,于是让刘二他们先下去办手续,自己找了地方停车再来。
刘二本来就跟陵园说好了这两天有人要下葬,墓地早就准备好了,便直接领着和尚去了F区8排8号。却看到了早些天那脏兮兮的男子,他手上也端着一盒骨灰,一张遗像,遗像上的老人脸上满是苦难和沟壑。
“我和前台的小姑娘聊了,她告诉我,你们那些东西根本不是那个价。”那男子急冲冲地走上前,“尤其是墓地,其实也就八千块钱,要不然您帮我想想办法,要不然我就把老母葬在这里。”
“合同也是你自己签的,你自己同意的事,怎么来我这里闹!”刘二气急败坏,一只手抱住骨灰坛,一只手掏出手机就要把前台开除。
和尚见两人吵架,连忙阿弥陀佛起来:“两位施主不要着急,有事找个地方慢慢坐下来谈。”
刘二看微信上,前台已经早一步说了辞职,更是气不打一出来。怒不可遏地把手机摔在地上,和刘二理论起来。
“你先在家里放两天不行吗!”
“不行,我在这里哪有家,住的宿舍只有床位,根本没地方放骨灰。”
“那是你自己的事,你先找个地方寄存也行啊!”
“寄存一天又要被人坑去两三百块钱,我哪儿来那么多钱。”
“那你没钱还埋什么,找片池塘撒了喂鱼不行吗!”
一听这话,男子也愤怒了,全然不顾手上还抱着骨灰盒,就要和刘二动手。
“哎呀。”妇人的声音传来,“你们怎么都在这里,我给你发了信息也没有回复,刚刚打电话也没有接通,还以为被骗了,原来已经在这里等着了?”
刘二和男子闻言转头去看她,却只见她也抱了一坛小巧的骨灰盒,黑白的遗像上却是一只贵宾犬。
“你家小小……是一只狗?”刘二目瞪口呆。
“是啊,但是她对我来说,就像孩子一样。我又没有丈夫和孩子,她是唯一的亲情寄托……”妇人抱了抱骨灰盒,十分宝贝的样子。
“狗。”男子低声说了一句,然后暴起,“狗!狗能下葬,人不能下葬!”
妇人见男子冲来,惊叫一声,手上的骨灰盒滑了下去,推搡之中,和男子老母的骨灰盒撞在了一块。清脆的声音一响,两个骨灰盒都破裂开来,骨灰撒了一地。
“怎么回事!”大哥的声音从刘二背后传来,“你们在欺负这位女士吗!”
被大哥一撞,刘二单手抱着的骨灰坛也没有抱稳,晃荡两下追寻着地心引力而去。
“哐当”,不偏不倚,三盒骨灰全撞在一处。
五人全愣在当场,大气也不敢出。
大哥先反应过来:“快,快先收集起来,别被风吹跑了!”
刘二给F区8排8号带了一束花,擦了擦墓碑右边父亲的遗像,拨开了中间献给小小的花束,把自己的花放在右边。
和尚站在他背后,端着一个小盒子:“施主,这是你父亲留给你的。”
刘二擦了擦隐隐作痛的乌青右眼,接过来打开一看,一颗菩提果躺在廉价的黄色绸布上。
“阿弥陀佛,埋下这颗菩提果,这下他死后,也便是两人一狗,小院菩提的生活了……”和尚一副开悟了的样子,“也许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富人穷人,动物和树,死后也就都归为尘土……”
“……”刘二站了起来。
他面向着和尚,突然出拳:“你他妈归为尘土!”
那天,奇流偏离了他上班的路。
在微寒的秋风里,他感受到一股歉疚。对他学生时期犯下的恶事。
那当然已经是很久远的事了。至今也没有人找上门来,也就是说...
无关紧要,吗?
奇流并不这么觉得。那股歉疚驱使着他眼看着到站的车门缓缓关闭,然后自己坐着不动。
下一站下车,跑着去的话大概也能赶上刷卡。
奇流看着下一站的车门缓缓地关闭。
自己依旧坐着不动。
他一阵恍惚,似乎是发现了自己作恶的原因。
老板的冷笑似乎已经在耳边响起。但他没有确切的感受。他想起他上学时老是逃课,或是假病混出校门的事情。
当时只觉得天气甚好,来往行人又少,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现在四面都是人,要下地铁还得挤出人群。
一站站路过去,人逐渐少了下来。奇流随意等了一站,下车去了。
没有目的的他走起路来比别人都显得自由,双腿晃得不紧不慢也就罢了,肩头也松松散散。因为坐姿不好加上久坐,他的半边肩头又酸又痛,不得已要经常摇头晃脑。
后方突然袭来一股大力,奇流被冲得一个踉跄。两只手环住奇流的腰,又将他从跌倒的状态扶了回来。
那两只手一下抓住了奇流的手,像弯弓一样往后拉去。某人的膝盖正毫不客气地顶在奇流的腰上。
不用看也知道是谁了。奇流刚被松开手,想要揉揉肩膀,却又有两只重拳轮流从天空砸下。
“姜闻,你想干嘛?谋害本县长...”
“怎么,你要吃火锅去?”
叫姜闻的是个女孩。话音刚落,她又一肘子压在了奇流的肩上。
“我在救人!我看你腰酸背痛脖子要断了似的。”
“你到底从哪来的?二话不说从后面顶人...”
“我从后面来的啊!我一看这背就知道是你!”
奇流破口大骂:“那还得是我,不是我你赔钱去吧!”
姜闻走上前来,与奇流并肩,歪着头笑嘻嘻地盯着他。
奇流面无表情,心中却在大笑:都几年了还是这招,你看我看你一眼?
......
“别看了,要撞上人了。”奇流伸手把姜闻揽到他的身后。一个男人,火急火燎地走着,边走还边打着电话,连迎面要撞上人了都不知道。
男人走过,姜闻又重新走上前来。
姜闻是个可爱的女孩子。
“你怎么在这儿。”奇流看着她,问到。
“我有钱,想去哪去哪。”
姜闻,有钱。
“倒是你为什么在这,你公司完全在另一头吧。”姜闻问到。
“我今天不是很想上班啊。”
“理由是什么?骗你老板的。”
“我今早想起了以前的错事,想去教堂忏悔。”
奇流善于自我欺骗。
“这他能接受?你明天就要被开了吧。”
“我也没有办法啊。”奇流叹了口气,对着姜闻说道,“你知道吗?你就是我的最后保险。哪天混不下去了,我就找你结婚。”
奇流,脸皮很厚。
奇流与姜闻是从小开始的好友。高中时候因为两人亲密的关系,姜闻的名字加上他的精神状态,奇流被取了个“师爷”的诨名。也有人叫他“马邦德”。他自己倒也不抗拒,只是在和姜闻对骂的时候,会管自己叫县长。
“要去教堂吗?”姜闻问道。
奇流当然不会去教堂。
咖啡店里人很少,飘荡着咖啡的香味。早晨咖啡师正在研磨咖啡豆。这是相当好的一处咖啡店。奇流喝着果汁,看着店内的电视。
电视正在播放早间新闻,国内的国外的,好事坏事都从那位穿着深色西装的女播音员的嘴里娓娓道来。
历史上从来没有那个时代的人类能够了解这么多世界上的事。有关无关暂且不说,恒沙数的事件,光是“知道”就让人发疯了。
低头调理咖啡的咖啡师突然抬起头来。他把电视转到了本地频道。
本地频道倒是没有什么战争瘟疫地震海啸一类的新闻。只有偶尔的刑事案件以及大多数的民事纠纷。
瓷城是个二线城市,四季分明,人口不多。因为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这里汇集山珍海味,常有食在瓷城的好名声。
穿城而过的灵江带来凉爽的天气,美味的河鲜,以及偶尔漂来的尸体。如同电视里正在播的那样。
新闻里的尸体从上游漂了下来,结果被桥墩卡住,没能流走。在一个清晨被晨跑的大爷发现。
“晨跑,果然不好啊。把大爷吓一跳。”
奇流发出懒狗的声音。
姜闻趴在桌子上喝着咖啡。
“刚才跑过的那个男的。我听到他说的话了哦。”
“啊?”
“我说我听到他聊电话的声音了。”
“哦。”奇流想了一想,“那要玩一下小时候的游戏吗?”
“嗯。”姜闻头也不抬地说道。
“那么,他说了什么?”
作者:千城
评论:笑语
ff14同人,阴间CP,奥尔什方x泽菲兰,含非角色梗
看着玩就行
泽菲兰对于这场婚礼的存在与否是没有什么想法的,对他来说,这只是另一个来自教皇的命令,而他需要做的只是执行而已,最好能做到最完美。虽然也不是没有私下和沙里贝尔他们讨论过这件场婚礼背后的意义所在,但泽菲兰相信教皇会在合适的时候告诉他他所应该知道的一切。
不过看起来,至少那个“合适的时候”不在婚礼前。
自从正式加入了苍穹骑士团后,泽菲兰已经很少再穿盔甲之外的衣物了,于是这身礼服显得有些过于轻飘飘,脑后的白色纱幔也总让他的脖子有些发痒。他捻了捻袖口上的碎花,布料很好,做工也很精细,如果非要让他来评价,这绝对是出自伊修加德最好的工匠之手——只是泽菲兰从来没想过他居然有一天会穿上它。
对于这座苍穹之禁城而言,这种丝滑的布料实在是太单薄了。他早早关上了窗,壁炉里的柴火也没有断过,但窗外的风雪从未停下过脚步。冰冷的气息正透过彩窗与白纱礼服一点点地侵蚀进他的身子,这种精致而脆弱的东西,在伊修加德是无法熬过千年的风雪与龙炎的。
距离任务开始还有约摸半个时辰,门却被突然敲响了。正在端详着袖口设计的骑士思绪被打断,下意识地看了过去。他以为会是某个又要来开他玩笑的兄弟,但很快便将自己的这个想法否定了。也对,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可都和自己熟悉到了不能再熟悉的程度,而刚刚的敲门声,明显满是礼貌的克制。
况且,他的兄弟们此刻必定正在圣雷玛诺大圣堂附近巡逻。
于是泽菲兰没有说话,他甚至没有继续看着那个方向,只是继续研究着袖口的设计。他静静地等待着,一边努力将袖口的布料拉到最长,试图盖住无名指上的戒指。苍穹骑士团的团长由衷地希望这个东西在仪式后就不需要再戴着了。有这个膈人的东西戴在手指上,必然会影响日常的训练与巡逻,怕是不能再好好地挥舞他的碎心了。
礼貌的敲门声持续了很久,就在泽菲兰决定还是自己去打开时,一直没有得到回应的敲门人终于还是选择推开了门。
哦,是他,今天的另一位主角,泽菲兰懒洋洋地扫了他一眼,又将目光转回去了。来者不再穿着那件锁子甲,而是一身与他出自同一位工匠之手的白色礼服,只不过是另一款式的——泽菲兰倒是希望两个人的礼服可以交换一下。不过真是少见啊,这种白色。对于伊修加德的居民而言,他们早已看够了无垠的积雪,会选择让这种颜色出现在典礼礼服上的工匠,怕是只能来自温暖而遥远的的南方吧。
奥尔什方在紧张,这是泽菲兰最先意识到的他的情绪波动。他的一只手在反复地抚平衣角,整个人更是浅浅迈进了房间一步便直挺挺地停在了那儿。他看上去从未出席过今天这种场合,也是,根据泽菲兰对他为数不多的了解来看,面前这位似乎驻守在巨龙首的时间更长一些。
没有被允许继承福尔唐家姓氏的精灵恐怕还是没能完全理解清楚现状,虽然泽菲兰也是。不过出生在这种家庭环境里的孩子,往往无法拒绝族长提出的要求,就像他,从他刚刚能够记事开始,教皇的命令便就是绝对的——托尔丹七世陛下会给所有人带来神的庇护。在泽菲兰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几乎没有缺席每一场孩子们的故事会,为骑士的孩子们祈祷,让他们在长大后成为优秀的骑士。
哦,走神了。泽菲兰啧声,很快用其他动作掩盖了方才的小小失礼。
“有什么事情吗?还是说,仪式要开始准备入场了?你没必要来亲自通知我的。”
出于礼貌,泽菲兰站了起来,大步走向奥尔什方。他的碎心不在身边,这让他的骑士礼看起来有些古怪。如果泽菲兰的情报没有错,福尔唐家似乎还有另外两个嫡子,还是说面前这位确实有什么让教皇刮目相看的过人之处,但这都不是他现在应该思考的问题。奥尔什方点了点头,泽菲兰抬起手,搭在了他朝自己伸出的手背上,跟着他离开了房间。
有些古怪又有些变扭,但泽菲兰很好地克制住了。这是符合婚礼仪式的必要礼仪,作为骑士长,他会圆满地完成这次任务。
作者:陵子
评论:随意
七月半时家家户户都会买些纸烧。何玉梨家也买,但她家有个早夭的表亲,往往要买纸扎纸钱去送。
何玉梨长得娇小漂亮,本来应当是个活碰乱跳的毛躁丫头。不想脊柱出了些毛病,动过几回大手术,变得懒于动弹。她家表亲二十余岁不幸病去,家里老人请人看过,说是什么上天要收的“童男子”,年年烧纸都要带上一挂给他。何玉梨跟表兄幼时感情深厚,但她到底是个现实主义,觉得人活着才最大,对长辈行为不很配合。她爸妈骂她,说她身体也不够壮实,该做的都得跟着做,疼她的表兄也会在上头保佑她康健。
话是这样讲,何玉梨还是情愿去记着时间帮忙筹备的。她自己说从上了班之后,每年就该是她来记得一些大小事务,仿佛是突然做了大人。只她还是长得小,别人见她还当是学生,总想糊弄过去。
多数长辈是不让在七月半前后的晚上还出门的。何玉梨家也同样,但是恰巧她那天下班晚,托了顺路的同事开车捎她。何玉梨父亲打电话说在某家店里取纸扎等周末去化的,问她要不要也去店里,等取了一起回家;同事也是个小姑娘,好奇得很,哄着何玉梨要跟去看。
何爸虽然讲究,但不迂腐,并不觉得小姑娘跟来香烛店有什么四六。老板娘带着娃娃支了小桌板在吃饭,进来了谁,瞧都不瞧。
同事观察了许久何爸定的纸扎花篮之类,颇有些惊讶。她对何玉梨讲,没想到这种描画的薄纸也能这么栩栩如生的;何玉梨说,这毕竟是老祖宗传下来的智慧。说完两人就笑。
做生意的都是一副笑脸,哪怕是香烛店老板,说话也是热情带笑的。老板对姑娘们讲,说送老人的时候,会扎大的纸人,脸上就画几笔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偏偏就能像活了一样。何爸瞥了眼老板,低声道别吓人,老板笑说现在小姑娘胆子可大呢。
何爸跟何玉梨取了东西要走。同事自己开车回家,说是离得不远,要带何爸一起。何爸推辞两句才跟着闺女坐到车里,抱歉说捎带这些东西本不好麻烦人家。同事笑说现在哪有这些忌讳,再者何玉梨自己也是未婚姑娘,她取得自己也取得,她俩加班出差夜里闲逛都是一样的,何爸就别当个事了。
同事车里的香氛是嵌永生花装饰的,甜香浓郁。何玉梨坐在副驾驶上专心去看那花。
同事瞥见,笑道:“你喜欢这个?”
何玉梨道:“好看的,真的一样。”
同事说:“买来没味儿,我找了胶贴在车载香氛上面的。”
何玉梨点点头:“好看。这是玫瑰花?香氛的味儿好像不是玫瑰的。”
同事说:“应该是栀子吧,我也记不得了。虽然挺好闻的,放车里总觉得太浓了。”
何爸说:“经常开开窗就好了,好闻的。”
同事也笑。
等周末过去,同事跟何玉梨聊天,问他家怎样去烧的纸。何玉梨想了想,说也就一切从简,放贡品,烧黄纸和纸扎,然后清扫周围,开一瓶酒浇到四周。
同事说:“你说因为你表兄去世了,所以家里准备的东西多。这是有什么讲究吗?”
何玉梨说:“我也不知道。老人说是地上烧的纸,到地下就是钱嘛,他走得早,就要多准备钱阿房子阿车子阿……这些东西。”
同事点点头:“是有这种讲法。”
何玉梨说:“我倒不是嫌麻烦。就是觉得,临走的时候因为病,这那忌口这那治疗的,想吃点什么东西,到底也没吃到。等这每年上坟的时候,我们家倒每回不忘地给他买。你说这样……有什么意思?”
同事眨眨眼睛,说:“我说句不好听的你别生气,你家当时也说是绝症,怎么就,就连点吃的都不敢给吃呢……”
何玉梨笑道:“总觉得治好了就总有机会再吃到,治疗过程中还是会讲这样那样吃了不好。我前两年脊椎做手术也是,忌口可多了;我妈就哄我说等拆线了养好伤口了什么也能吃的。可我当时就想喝奶盖葡萄。”
同事也笑:“下午茶给你点奶盖葡萄?”
何玉梨摇摇头,说:“我早不爱喝那个了。”
这年七月半的月亮只圆不亮,吊在空里,好像一只半熟夹生的烧饼。等一大家子在酒店吃过晚饭,天已经擦黑了,何玉梨一家要急着开车回市里。
何爸先去发动车子。何玉梨想着白天上坟时候烧过的纸,总觉得最后的纸灰没熄透,提心吊胆的。她偷偷去跟何小叔讲,何小叔说不会,烧完的纸灰都拿水浇过了。
何小叔问何玉梨晚上吃得怎样,何玉梨说杂鱼和海鲜煲不爱吃,醉蟹钳不错但是只吃到两个,有个王八汤特别好。何小叔说,人家饭店里叫老鳖汤。何玉梨就跟小叔都笑起来。
何小叔说:“你前年说脊柱不好住院的时候,牛羊肉海鲜都不能吃,你爸就用鸡汤炖点鱼白肉给你吃。吃了两年,你倒是不爱吃鱼了。”
何玉梨说:“也怪你,我开刀的时候听我妈说只能吃鱼,我还指望你给我带个板烧鸡腿堡,你给我带也是鱼。这两年我吃鱼可吃够了。”
何小叔说:“当时你那医生说怕反胃消化不了,谁敢给你吃那炸的烤的。”
何玉梨说:“医生也说了能适量,适量就没问题。前年我一年都喝的那薄盐没油的汤,好不容易去年过年奶奶给剥了点花雕蟹,我刚吃了半只,还被我爸端走了。”
何小叔说:“注意点还是好的。你现在不是都好了,过了十月份蟹肥了,叔给你买大闸蟹,你天天来吃。”
何玉梨说:“离国庆节还好久呢。”
何小叔哄她:“唉呀,那叔给你买花雕蟹,过两天送你家里去。”
何玉梨说:“那你说话算话。”
何小叔说:“别的不敢说,吃个螃蟹,叔还能糊弄你。你就等过几天,我买好了给你打电话,我送不去,你就下班来我这吃呗。”
何玉梨笑了笑。她其实也并不是真正想吃蟹;七八月份,蟹都瘦的很,哪算好吃。她心里想着过一两天找个由头推给小叔,让小叔不要麻烦。何小叔自己爱吃,对侄子外甥们的口腹都上心得很,何玉梨他们但凡有个馋的都要偷偷找何小叔。除了何玉梨表兄在病床最后没吃到心心念念的炸鸡。
何玉梨找同事要永生花的链接。同事说是找了什么代购的,还问她说有好几种款式,不同颜色也有,不同用途也有,要放在哪里的?何玉梨说家里。
同事说,都知道永生花仿真仿得好,但没见实物,很少有乐意买的,都觉得不如买鲜花。
何玉梨说,鲜花不耐放。
同事说,鲜花有香味儿呀。
何玉梨说,毕竟是人工做的,能保持常开不败,也是它贵的道理。同事就笑,说你就是偷懒不想收拾枯掉的鲜花。何玉梨也笑,说你就愿意收拾呀?同事说,我也不愿意。
同事又说,这些东西做出来还得算替代品,但是又鲜艳,又持久,现在想要香味儿喷点香水都成。但有时候就是觉得还是鲜花好,还是觉得那些鲜花呀,鲜货呀,保质期短的,才能是好东西。
何玉梨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嘛,你要它长久了,它就不能新鲜,要他新鲜没添加剂了,就没法放。吃炸鸡也要是现炸的不能过夜呢,迟了点去吃,要不就散味儿,要不就是坏了。
同事说,你说炸鸡我想起来,就跟你想喝奶盖葡萄一样,有时候到那个时候就想吃什么东西,虽然说吃了也就那回事,吃不到就惦记。结果是过一阵儿再去找,却可吃可不吃了,没兴趣了。
何玉梨说,也许过了一阵儿想吃,也吃不到了呢。
同事说,对呀,晚一晚可能店都没了呢。
何玉梨笑了笑,说,你看这永生花的优势不就出来了,啥时候都能看到它开着,永远都好看,比人都活得长久。
同事笑道,你跟塑料比降解呀?
作者:言辙
评论:随意
小合接了一盆水,放到阳台的花架下边。客厅里,几尾金鱼在蓝色玻璃鱼缸中欢快地游动,红的、黑的,大的、小的,细长的、头上长了绒球的。投进室内的光线穿过鱼缸,在墙上留下一团美丽的蓝色倒影。妈妈交代过小合,每周二下午都要为金鱼晒一盆新水,周三下午把旧水倒掉、新水灌进鱼缸里。“刚接的水里有不好的东西*,晒一晒才能把它们赶跑。”妈妈解释说,“要是不晒的话,金鱼可能会死的。”
小合不希望金鱼死,所以小合总会认真地给金鱼晒水。脸盆放到水龙头底下,看着它哗哗地接满了,再费劲挪到阳台去。为此,小合很有成就感:是她仔细给金鱼换水,金鱼才能活下来的。小合对金鱼很负责,金鱼的生活却很轻松,只要呆鱼缸里,什么都不做就好。
“你这是囚禁!”听了小合的讲述后,一位同班同学抗议道,“你把金鱼关在鱼缸里,它们多可怜啊!如果是你被整天关在鱼缸里,你开心吗?”
“我是人,和金鱼不一样的。”
“金鱼也是生命啊。你是生命,金鱼也是生命,生命都是平等的!你有没有看过网上那些放生乌龟的视频?他们专门把乌龟买回来,然后放生回大自然……”说到这,其他同学也小声赞同起来,小合不应该囚禁金鱼,应该让它们回归自然!
小合撇撇嘴:“我不想放生,它们是我的金鱼。”
“你太自私了!你看,那些人专门花钱买乌龟,就为了让乌龟恢复自由,他们多伟大!”同学鼓励小合,把手搭在她的肩上,“被关起来的小动物太可怜了,它们本来是大自然的一份子,却被抓起来、呆在小小的鱼缸里。你肯定也想对金鱼好的吧?我们可以陪你一起,放学之后去河边放生。大家说对不对?”班级里响起一阵欢呼,拒绝的话在小合嘴里打了个转,只得咽了下去。
放学后,三年级二班的全班同学背着书包向小合家进发,一边走一边热情地讨论放生金鱼的流程:几个女生说应该给金鱼编一顶花环,戴在圆圆的鱼缸上,庆祝它们自由;几个男生说应该举办一场仪式,选人给它们演讲,然后再授予它们自由;另一些人说,在河边要让鱼缸传过每一位同学的手,这样才算是完成了金鱼的自由典礼。小合则始终闷闷不乐、一言不发。
走到小合家的单元楼门口,小合跑上楼去抱她的鱼缸。她看向怀里的金鱼:红的、黑的,大的、小的,细长的、头上长了绒球的,在蓝蓝的玻璃里兜圈子。它们嘟起的嘴张张闭闭,也许在诉说什,但又什么声音都没有发出。小合突然幻想起来:金鱼游进湍急的河里,一直游、一直游……在河水的助力下,它们游得很远,不断跳出水面,一路不回头地游向大海。美丽的大海,蓝色的大海。不是在阳台上放了一天的死水,而是真真切切的、在阳光下舒展的大海。
小合在客厅中央呆呆地站着。“小合!”妈妈叫她,“你抱着鱼缸做什么?多危险,快放下来吧。”
“我要把金鱼放生。”小合说。
“谁叫你这么干的?”
小合抱着鱼缸走向阳台,妈妈跟着她。她们往下看去,一群叽叽喳喳的孩子堵在街上,还忙着争吵怎样才能给金鱼最好的自由典礼。妈妈摇了摇头。
“金鱼不能放生,它们不适应河里的环境,不一定能活下去的。”妈妈对小合说。
小合惊愕了:“所以,金鱼根本就不可能有自由吗?回归自然、见到更大的世界,之类的?”
妈妈想了想,慢慢措辞说:“我们养金鱼很开心,金鱼就是人专门培育来养的,所以金鱼就算一直呆在鱼缸里也已经很有意义了。我们就继续让它的生命尽到意义,好不好?”
“你看,要特别注意地球的运动周期,不然里面的生物可能会死掉……”宇宙中,柯达普拉正认真地听妈妈为她讲述养地球的方法。
“它只能在这么小的地方活动吗?”柯达普拉问,“太不自由了。”
“我们的自由对它来说意味着死亡。但它存在着,这就是意义。”
她们一同注视这颗蓝色的星球,它精致又美丽,一半沐浴在太阳光芒之中。里面拥挤的生物微不可察地移动着,发出生机勃勃的、安静的吵闹。
*注:这里“不好的东西”指氯气,感谢评论提示!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PS:是角色宫崎佟悟的故事里作为背景板的宫崎妙子的妹妹视角,没有读过佟悟前篇不影响阅读。】
妙子与哥哥的出生只差几秒。
这几秒,决定了她是妹妹,决定了迥然相反的童年,决定了截然不同的未来。
从很小的时候起,妙子就知道,哥哥是作为家族继承人被培养的,他聪明、严谨、从不感情用事,许多来家里拜访的客人会称赞他,早早显示出与他们的祖父相似的聪敏和成熟。
她向来对这种欣赏与有荣焉,仿佛被寄予厚望的并非是哥哥而是自己和哥哥这个整体。
她看不懂父亲强颜欢笑,也看不懂母亲的处之泰然,更看不懂祖父的讳莫如深。
于是她只能扮演宫崎家乖觉可爱的小女儿,在哥哥忙于成为一个优秀的继承者时,她顺从地沿着一个正常孩子的道路缓慢成长着。
樱花、游戏、嬉笑、朋友、家人,她惯常于晚饭后抱着抱枕窝在沙发里,缠着父母讲述自己琐碎又平淡的日常,介绍自己平凡又可爱的朋友,哥哥会坐在旁边安静地看书,或是与祖父谈几句自己听不懂的公司近况和决策……
她曾以为这种各司其位的场景会持续到很久之后,到哥哥接手公司,自己找一个喜欢的人,父母垂垂老矣,她娇嗔地讲些家里的琐事,哥哥依旧淡淡地坐在旁边处理事情,父亲偶尔严肃地点评两句,母亲笑的温和。
直到那个下午,那个改变了妙子的下午。
她在悠闲的午后捧着茶盘去找母亲,路上听到父亲跟祖父的争吵,父亲指责祖父将哥哥培养成与他一般冷血无情的人,指责祖父用腐朽的利益和金钱斩断了亲缘间的联系,让他既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儿子……
妙子从未见过家人间如此剑拔弩张的场景,她吓坏了。十几岁的小姑娘倒退一步,疑心是自己午休久了被梦魇住了,或者里面干脆是什么自己不认识的人,又被身后轻轻的呼吸声惊了一跳。
彼时面无表情站在她身后的人,正是哥哥佟悟。
她张了张嘴,感觉自己该说什么的,却不知道自己能说什么。
那之后,每次遇到佟悟,这种想要说些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来的无力感就会反复折磨她。
于是,未等她绞尽脑汁想出安慰的词句,哥哥便一脸淡漠地离开了。
她看不懂哥哥的表情,读不懂父亲的愤怒,看不出祖父的选择。
于是她端着茶盘去问母亲,母亲跪坐在茶桌前,抬手缓缓将水注入青瓷的杯中,看它们翻涌良久,唤她坐下来学茶艺。
于是她知道了,她所享受的这个和睦又美好的家庭,是众人合力罩上的一块华美的幕布,中间充满腐朽和争执,痛苦和破碎,上面的花纹却岁月静好。
她不愿意承认这点,于是将眼睛闭了起来。
“妙子也该学习一些公司的东西了吧?”哥哥出国进修之后,饭桌上父亲像是很随意地提起这事。
“可是不是有哥哥……”
“管理公司这么简单的事,会有人辅助你,只要简单地学一些就好,妙子乖,好不好?”
她无法拒绝对自己温柔笑着的父亲。
于是她说好。
她逃避地将父亲的话理解成让自己努力些,以便哥哥回国以后辅助哥哥的工作,她懦弱地迎合所有人,直到放弃自己喜欢的专业进修金融,直到进入公司实习,直到受到所有人的交口称赞——“宫崎家的小姐能干又好脾气”……
这场景她曾见过,她知道,哥哥回不来了,回不到这个公司,回不到这个家,回不到继承人的位置上……
他是她的伴生,是她的残缺,是她无法改变,无法缝合,无法宽恕的伤口。
她把他当成自己的罪。
是自己的粉饰太平赶走了他,又抢走了他的一切。
于是妙子将眼睛闭了起来。
END.
《流浪遊戲》
作者:鶴野(敗)
狙中:巫念桃、月溪明、蜂銀、格子、江櫞、夜雨、販賣機、高以讕(首狙:巫念桃)
陆冕死在剿魔行动的第十七天,寅时三刻,在师弟师妹们的哭嚎声中咽了气。
他上山杀魔,一身重伤,被师弟拼死背回来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
师门中都说,陆师兄死得光荣,我揣手站在一边围观,不做评价。那个深夜,我站在窗边,身后就是哀哀怨怨的哭声,我抬起头,看见天空中萦绕不去的魔气散了一些,一道刺目长光自天宇处砸向大地,一颗流星烧亮了夜空。
身后的哭声停了一瞬,我若有所感地回头,那尸体被血浸透的胸口,挣扎着起伏了一下。
陆冕诈尸了。小师弟是这么说的,我心血来潮,教训了一句,正统门派的修士若是用这种字眼来形容,多少有点不好看。
那孟师兄你看,咱应该怎么禀告师尊?小师弟问我。
我沉思片刻。你就说,你陆师兄……还魂了。
师弟一脸被忽悠的不明觉厉。不愧是孟师兄,说话就是有水平。
陆冕“走”得突然,“回来”得更突然,他重新开始呼吸之后,又昏迷了三天,醒来的第一句话是:这是哪?
众人都说他脑子不太清醒,但无人责怪。我坐在床边,拍拍他的手,问,感觉还好吗?
陆冕摇头:“不好。”
我又问:“那你还活着吗?”
陆冕:“……大概还活着。”
于是我说:“那你就很好,你没事。”
我站起来,拍拍衣角:“没事你就偷着乐吧。”
从他的表情来看,大概觉得我很莫名其妙。
陆冕诈尸还魂之后,性情大变。
他受伤在床,但逢人便会问,这是哪?这是什么世界?现在是何年何月?诸如此类的问题。师弟们一一应付了之后,他又来扒我的袖口,问,他是谁,他叫什么名字,来自哪里,为什么在这里。
我削苹果的手被他拽偏,刀刃擦着手指划过,我面上不恼,继续慢条斯理地削着皮,一边应付他的问题。
他听完了自己的生平事迹,安静了好一会,又转头来问:“诶,你们这儿,修仙吗?”
我闻言,思考片刻,放下手里的苹果。
“陆冕,你是不是觉得耍我很有意思?”
“没有啊。”陆冕看上去很是无辜。“你怎么对病号这么有意见呢?”
我笑了一声。
陆冕安静了一会,又转头过来,伸手拽我:“诶,诶,你,兄台,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看着那张被白布裹了大半的脸,多年前我第一次和他见面时,他也是这样缠着不少绷带,但看上去依旧生龙活虎,一分钟里能想出七种折腾的玩法。
我对他没什么意见,我习惯从旁观者的角度去观察他,甚至觉得有些有趣,你不会和笼中扑腾叫唤的青鸟一般见识。
“师弟孟子延,有劳师兄惦记。”我站起来行了个礼,转身便离开了。
陆冕醒来之后的种种怪异行为引起了注意。门派里的人处处议论,说他兴许是被邪魔附了身,而陆冕对这些话无动于衷,但他暂时还不能自由活动,于是他每天的乐子就只有拉着我胡言乱语。
“所以你们现在是想要解决那座乌烟瘴气的山?”他嗑着瓜子,低头看见被子上落得到处都是,就抖着被子把瓜子壳都小心地收到掌心里,再堆到床头柜子上。
“是。”我坐在桌边沏茶,一举一动都端正得无可挑剔。“修行入魔是大忌,人人得以诛之。”
“真凶。”他嗑开最后一颗瓜子,拍拍手,“没事,不怕啊师弟,有师兄在,很快就能解决了。”
他在床上半死不活地躺了三天,能站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师弟师妹都叫到院子里来,像是要说什么大事。
陆冕:“全体目光向我看齐啊!诶对,看我看我啊,我宣布个事儿!”
陆冕举起一只手:“我不是陆冕!”
我站在远处,低头笑了一声。
师弟师妹面面相觑,有人问道:“你不是陆师兄,那你是谁?”
“问得好!”陆冕打了个响指,没拄稳拐杖,踉跄了一下,他摆出一脸正色,伸出一手指天,严肃道:
“我乃……天道。”
这一次我笑的声音有点大,但无人在意。
师弟师妹把他带去见了长老,陆冕当着众位老者的面严肃认真地把这话重复了一遍,人群中也响起稀稀落落的几声笑,长老们看上去被噎得不轻,很是欲言又止,眼神交流一番之后,便要他证明自己。
陆冕环顾一周,目光投向了窗外被魔气笼罩的高山。
八年前,一个修士叛出师门,用活人炼丹,倒行逆施走火入魔,八年过去,他的信徒拥趸已经颇具规模,占据了一座仙山,肆无忌惮地吸收山中灵气,毫不掩饰地放出魔修气息,各个修仙门派商议之后,便要联合起来剿灭这群魔修。
偏生那魔修功力已至大乘,他放出的魔气对其他小魔修来说是如同灵气一般的存在,对于正统修仙门派的人来说则有侵蚀灵脉的危害。也正因如此,剿魔行动进程缓慢,几乎寸步难行。
只见陆冕伸手一指那山,说:“找个人,带我上山。”
陆冕证明自己是所谓天道使者的方法很简单,他不开气罩,直接走进了那片魔气,而他所过之处,浓郁的魔气都自动散开,远远看去,仿佛那身影就是天道派来制裁此间恶事的化身,那猖狂狰狞的气息都要避其锋芒。
当晚,长老们召集弟子,陆冕站在高楼上,被当作一个胜利的高大象征,他听着长老们的慷慨陈词,脸色一派平静。
这倒是有些出乎我的预料。他那样高调张扬的人,抓到知了都不免要炫耀一番,此时站在那万丈高楼上,被如此这般吹捧夸赞,却反而无动于衷。
我仰头看着他平静的脸色,寻不出一丝得意兴奋的神情。
正式行动的前一夜,我坐在房中擦拭长剑,陆冕一瘸一拐地走进来,把他的剑往我床上一扔,一屁股坐下来。
“小孟啊。”他说。
“师兄有什么事?”
“陆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问。
我和他的关系说不上差,只能算是不亲近,一个仙门里也各有山头,有针锋相对的,也有彼此都爱答不理的,孟子延派和陆冕派大概就属于后者。
“我和陆师兄不熟。”我说。
“是吗?”他挠挠头,“我看你对我挺有意见的。”
“不敢。”我笑。
“没意思,不如我和你讲讲我的故事吧。”他换了个姿势,我没来得及打断他,他便自顾自地开始。
“你也知道我不是陆冕,我呢,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呃,虽然和这里很像,但不太一样。”
“我已经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流浪在各个异世界之间,反复横跳,辗转反侧——这个用词可能不太合适但无所谓——总之,我在各个异世界中随机跳跃,在已死之人或者将死之人身上还魂,直到解决这个世界的危机之前,都没有办法离开。”
我静静听着。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什么你知道吗?”他高深莫测道:“重点是,我是个bug。”
“……你是个八哥?”
“哎不是,怎么跟你解释呢,就是……漏洞,你们不是说什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吗,我就是漏掉的那个。”
我不予评价。
“总之就是,我穿越的这些世界,它们的危机机制对我无效,我就是那条招摇过市的漏网之鱼。”他说着,有些得意,“而且我的各项数值都特别高,刷小怪打boss完全是碾压。”
我笑而不语,他又凑近问:“你没什么感触?”
“师兄说梦话呢,师弟怎么敢有意见?”我说。
“唉,我知道,我都懂。”他有点丧气,“但忍不住每到一个世界就说一遍,万一能找到呢?”
“找到什么?”我随口问。
“知己。”他啧啧两声,躺在床上,“或者同类。”
队伍中有了陆冕,剿魔的队伍势如破竹,行动开始的第三天,我们第一次成功地杀上了半山腰。
陆冕也确实如他所说,他确实强大得匪夷所思。明明陆冕原先的修为不过元婴后期,但他只是随手挥挥剑,就能轻飘飘地碾压一众魔修。
在师弟师妹的惊呼和赞叹声中,陆冕切掉最后一颗脑袋,随便拂了拂一边石头上的灰尘,直直地躺下了。
他就那样独自一人躺在石头上,望着头顶的夜空,那里被魔气遮罩,漏不进一点星光,但他就一直那么执着地看着,好像目光可以穿过寰宇,到达遥远的不知所谓的地方。
他还很小的时候,我就已经与他相识。那时他尚且年幼,总认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理所当然地享受着目光和偏爱,活得张扬又放肆,却不令人讨厌,反而十分招人喜爱。
那时的陆冕是惹人喜欢的孩子,而孟子延只是安分守己的书呆子。
而后他年岁渐长,再有活力的少年都会变成无趣的大人,当周围逐渐只剩下自己的时候,他看见了一直若即若离的我。
他曾视我为救命稻草。
营地里弥漫着若有若无的血腥气,我擦掉长剑上的血,在陆冕身边坐下。
我说:“你好像不是很高兴。”
“为什么要高兴?”
“剿魔行动就快要成功了,不应该高兴吗?”
“那你高兴吗?”他偏头看我。
“高兴啊。”我整了整衣襟。“剿灭魔道是天下人心所趋。”
“嗯……看不出来。”他笑了一声,又把头转回去,继续盯着黑漆漆的天空。“其实我没什么感觉。”
“为什么?”
他一脸正色:“因为我是救世主,是天道的代言人。”
我低头笑了一声,还是没忍住:“去你的。”
陆冕却是一下子坐起来盯住我,目光炯炯。
我被他看得背后发毛,往旁边躲了躲:“怎么?”
陆冕:“你刚才说的那句话,特别像我的一个朋友。”
我:“什么意思?”
陆冕:“是我发小,我俩从小一起长大,他是父母口中的模范小孩,看着安安静静的,一句粗口也不说,实际上满肚子坏水。”
“你刚才硬把脏话憋回去的样子,和他特别像。”
师门之中人人都说孟师兄温文尔雅,但也有人讽刺其出身低微,揣测他温和面孔下藏着粗鄙卑劣的狼子野心。
我听见他说:“小孟啊,看不出来你也挺辛辣的。”
“是吗?”我笑了,“没想到我在师兄眼里是这样的人。”
他像是不信邪一样盯着我,猛地凑近过来,吐出一句:“奇变偶不变。”
我:“什么?”
他往前凑:“宫廷玉液酒。”
我往后退:“……你说什么呢,你别靠我那么近。”
“你真不知道?”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
“算了算了,你不是那个人。”他挥挥手,很是失望地躺了回去。
——而他只安静了一会,又坐了起来,伸出手,开始比比划划。
“小孟啊,你会不会觉得,这个世界是虚假的?”
不等我回答,他便自顾自地继续往下说。
“我去过那么多的世界,它们虽然世界观各不相同,但都是基于地球文明这个主体,甚至有很明显的裁剪和延伸的痕迹,就像是一种艺术加工。”
“如果我真是一个穿梭在平行世界的旅行者,我至少会见到一些超出我认知的,全新的文明。”
“这一切,所有的一切,都像是一个重复的循环。”
他认真地看着我。
“孟子延,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可能是某个人随手创造的产物?”
周遭一片寂静,我突兀地笑了一声。
“你笑什么?”
“没什么。”我将长剑放于双膝之间,轻轻拂去其上尘埃。“你这胡言乱语的样子,倒是很像我的一个朋友。”
“什么朋友?”他追问道。
“已故的朋友。”我笑说。“山洪时被落石砸死,我把他从废墟里挖出来的时候已经拼不成一具完整的尸体,靠着脖子上的狗牌才认出身份。”
“我没能救他的家人,也没能救他,只有这把剑作为他的遗物,聊以慰藉。”
当我们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走到山顶,那魔修端坐于宫殿之上,已经等候多时。
“蝼蚁,妄想自己能蚍蜉撼树吗?”
陆冕笑了一声:“嚯。”
我:“你笑什么?”
陆冕:“啊,我笑他好标准的反派台词。”
他说完,随手抽出了自己的剑,上前一步。
陆冕先前总是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是所谓天选之子,区区反派不过须臾就会被他斩于剑下。
他倒也没有吹牛。
那只是轻飘飘的一挥手腕,剑气凝聚于剑尖,呼啸着生长,愈来愈狰狞,它呼啸而去,摧枯拉朽般穿过了浓重的魔气,直直劈向那魔修的头颅。
只听一声轻微的“呲”,魔修的头颅滚落在地。
一片寂静之中,陆冕抖了抖手里的剑,脸上看不出欣喜神色,反而有些落寞。
我听见他自言自语。
“无聊啊。”
陆冕站在空荡荡的大殿中,忽然身体一软,栽倒下去。
在一片惊呼声中,我足下运力,身形一闪,接住了他。
“小时候我特别想当英雄,其实长大了也想,只是仇恨的对象从毁灭世界的大怪兽转移到了毁灭我人生的傻逼上司。”
“但现在我当英雄当得多了,又开始觉得没意思了。”
“我居然开始想念那种,过了今天也不知道明天在哪的日子。”
“不对,我只是想家了而已。”
陆冕的身体越来越沉,灵气逸散,这是修士五衰死亡的前兆。
“你说你不是陆冕。”我最后说,“那你是谁?”
“我是……金手指龙傲天男主角啊,还能是啥?”他开始眼皮打架。“谁能想到有一天悲惨社畜也能自称龙傲天了,真搞笑。”
“我问你的名字。”
“名字?原来我还没说过吗……”他的眼神恍惚了一下,喃喃道:
“我叫徐……”
话音未落,他的身躯便化作流光,消散了。
一片寂静的大殿里,我轻笑一声,站起身。
【0047号实验结束,正在登出,请管理员稍后】
【登出成功,欢迎回来,EV-1762管理员】
我扯掉接在后脑的信息接口,从虚拟仓里坐起来。
同事端着杯子路过,探头问:“1762,还在捣鼓那个太阳系废弃项目呢?”
“是啊,初有成效。”我耸肩。“实验体已经觉醒了部分意识。”
“你也真是有够恶趣味的,地球312号都毁灭了,证明这个项目已经完全失败了,你倒好,特地跑回去收集这个仅存的数据残片来做觉醒测试,隔壁天马星系统的新项目你也不感兴趣,真不知道你到底图什么。”
“养了几年的狗也会有感情的嘛。”我笑了笑,调出数据库,找到“流浪游戏”的存档,重新选定了一个主题,将编号徐霖的数据接入,重新戴上了耳机。
“他都数据湮灭了,你拼凑回来的那组代码在我看来完全就是尸体,你的审美什么时候这么烂了?”同事啧声,“我知道这个项目你沉浸式跟进了好几个工作月,但这样不也没什么意义吗?”
“这不是有起色了嘛,这可是地球312项目最后一个人类了,活着就很不错啦。”我看着那个文件名称为“丧尸”的数据进度条慢慢上涨,扯起嘴角笑了笑。
“好了,我要开始下一组测试了,拜拜。”我说完,躺进了虚拟仓。
再次睁眼时,周围的场景已经加载完毕,一片残垣断壁中,我穿过枪炮的轰鸣,走向废墟边的人影。
“醒啦?”我蹲下来,“丧尸大潮已经第三波了,把你从尸体堆里拖回来可是不容易啊。”
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清我之后的第一反应是叹气。
我拍拍他的脸,笑了声:“没事儿你就偷着乐吧。”
作者:巴珑
评论要求:求知
“我死了吗?大致是死了吧……可能我就没活过。”
我随母亲回到老家。普通而活泼的小镇,少了车水马龙的喧嚣,阳光也显得真实了些。老房子翻新过几回,久没人住,除了蒙上一层旧色,还算清爽舒适。房子不远处有一座小山,阳春三月,空气中还透着丝丝凉意,山坡上已涂了一抹绿。屋后一块空地难以看出这里曾是良田,如今杂草丛生,立着几个奇怪的稻草人。倏忽间,稻草人旁一个黑影抓住我的注意力,看起来是个女孩,手中抱着什么东西,看不清样子。我眨了眨眼睛。下午四点,阳光渐渐稀薄,空气中的尘埃也渐渐消失,那女孩也消失了。
半途转学到这里的初中,我无喜无忧,习惯了。母亲去办入学手续回来,要去探望发小,我弯腰系鞋带,说要去后山看看,她已走出大半路,突然折返回来,拉着我一起去问候孟阿姨。
哦,孟阿姨就是母亲的发小,我不想认识。我们没找到她,据说她改嫁到外地,留下一个小孩,没人照顾,寄宿在学校。
我在新学校见到了那个小孩,孟萤秀,普通的高中女孩,长发马尾辫,面无表情。我插班进她的班级了。同学提醒我,不要跟她说话,会变草包的。这种深信不疑会让人相信真的有人因为跟她玩儿后变成了草包。所以,后来当我发现自己被困在一个稻草人里面的时候,才知道所谓变成草包是物理意义上的。
当孟萤秀约我参加一个宴会的时候,我是抗拒的。我并没有因为同学的提醒而刻意避开她,但也不打算交朋友。她没有说话,只把一张装帧精致的邀请函递过来,封面用秀丽字体写着“春日宴”三个字。我没有接。
晚上我失眠了。眼皮底下像是有虫子在打架,无法安静闭眼。时间已到了后半夜,脑子因困顿无法思考任何东西,只有白天见到的“春日宴”三个字,在脑中以各种方式闪现。接着稻草人也加入了播放列表。渐渐地,歌声也起了: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春日宴,春日宴……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
我看见屋后空地上灯火通明,穿着古装戏服的人推杯换盏,言笑晏晏,仿佛真的有一场盛宴正在进行,并且在等我加入。我站在空地边,离他们越来越近。我发现自己身上也穿着古装戏服,这时一个坐在主位的年轻女孩走近我,她端庄美丽,眼中柔情似水,伸手将我拉进这场梦幻宴中。
这女孩我没见过,但我像被抓住了心脏,看进她的眼中,感觉到一阵窒息和颤栗。我看到几个妙龄仕女中,有一位长着孟萤秀的脸,她看了我一眼,又迅速移开视线,还有一位仕女竟有几分我母亲的样子,没有看我,默默在女主人身旁服侍。我眨了眨眼,眼前的景象消失了。脑中的歌声再次响起,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回过神来,我被囚于刀枪剑戟之下,一柄长剑横在我的脖颈上。那女孩依偎在我身旁,看着我渗血的脖颈,露出绝望笑容。她血红的嘴唇喝下杯中绿酒,而我的手中也出现一杯。只见女孩咽下酒液,躺在我怀中安静闭眼。我看着那执剑的刽子手,把酒倒了,求饶。远方箭簇一瞬间扎进我的心脏,猝不及防……
我醒来时,雾气未散,天还没亮,只微微泛着灰白色。我确认自己被困在稻草人中动弹不得——成了一个真正的草包。孟萤秀站在空地中间,同刚才死在我怀中的女孩说话。她们转身走近我。
“是他吗,小姐?”
女孩深深看了我一眼,点点头。她的脸依旧端庄美丽,但眼里多了几分怨恨和疲惫。
“你看到了,他最终也没有饮下那杯酒,他也没有中箭而死,他迅速忘了你,迎娶别家姑娘,生儿育女,生老病死。”听着孟萤秀无声无感的叙述,女孩眼中留下了眼泪,红色的眼泪。
我没有饮下那杯毒酒,我没有死,心脏中了一箭,又被奇迹般地救活。我投靠了位高权重的大人,迎娶他安排的姑娘,生儿育女,生老病死,但是我始终没有忘记她。
“所以,你也忘了他罢,不值得。”
女孩看着我,过了许久,眼里的怨怼渐渐化作淡漠,血泪渐渐变得透明。泪水掉在地上,一滴一滴,砸出一片虚空。
只剩下孟萤秀和我,刚才女孩在的位置,已变成一堆散落的稻草。
“你呢?”她看向我,“她放下了,你也可以走了,不要再回来。”她走近我,一招剑指点在我的额头。我感觉到额头火辣辣的,一张符纸在眼前燃烧。
哦,可以走了。我忘了为什么而来,我已经死了。她走了,我也可以走了……
f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