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手群Literary Prison專用活動界面。
群內成員請點擊右上角加入企劃,等待後台通過之後即可在本主頁發表作品。
群成員請確保本站ID與群內相同。
作者:诸子百
类型:都行
她穿着一条碎花长裙,不必凭靠黑夜中仅有的路灯光,我就能很远的地方就看见了她。她常在那里伫立,我常在这里等后,雨亭之下她常在那里徘徊,我常在这里注视。
不知道是哪天起的头,我无意间注意到了这位奇怪的她。
这是一座颇为偏远的车站牌,我坐着深夜十点十分的巴士下车离开,她就会起身。夜晚十点十分,我没有一次迟归,她也没有一次错过。时间久了我与她像是有了某种默契,仅两步远的距离不必言语,她抬头起身与我擦肩而过,她轻轻的点头算是今天相见的招呼。
她常携着一只书包来往,昨天的来时我才看清她包里的东西,是一本《苏东坡文集》,书脊处被缝了几道粗糙的针线,干干净净的书封上被反复阅读后磨得留下黄渍,我想要开口询问,可回过神来车与她早已离开。
有个胆大的想法跃然眼前,刚要放学的我,今天我没有选择坐往归家的巴士,而是去到了书店。我是一个不常去书店的人,心中莫名的跳动驱使着我进到文集区域,我虽然同是文学专业,却因为性格害羞而不愿跟旁人过多交流,平常日子里更有几个知心好友,甚至没什么交集可言,可..我想着能多了解她一点,哪怕只是一点。
鬼使神差下我带着一本苏东坡文集离开。硬壳的精致包装,封面我不舍得多抚摸,这是要送出去的礼物,不敢让手掌的汗水多沾。如此的迫切的期待着夜晚的十点十分。
天上不断坠下雨滴,我加急赶往公交站。阴雨细密如同心碎人一样啜泣淋下,我怕书被淋湿只好塞进外套里。我快走两步从高眺望远处,那抹明亮的碎花裙将雨帘掀开,我看到了她依旧在原处出现。她手里似乎攥着东西,无比珍惜的折了又叠。我的脚步声在雨天的柏油路下不断放大,急促的奔跑下溅起朵朵雨花。
雨亭不算大,不过够二人避雨。我没有跟她这么长时间的待在一起过,我的左手在外套里不敢动弹,转过身却与她的视线对在一起。她的眼神比我更快的躲避,“我..我..”
她率先开口,语气中充满犹豫与焦虑,似乎有很多话都堵在嘴边没有吐出,此刻她的包里有个白色的板砖在隐隐作响,或许我的视线太过灼热,她连忙将包遮住,这个举动让我感到她的惶恐局促,我试图转过脑袋不再看她。公交车站雨亭外的雨正在变大,万幸没有刮来大风,天气随着突如其来的季雨开始变冷。她的长裙与头发被这鬼天气带来的雨风不断吹动,我无比盼望公交车的到来,多来一分钟她就能保暖一分钟。
天空突然闪烁惊雷,她被这尖厉的声响吓得踉跄,手中的东西才露出一角,原来是一张绣有纹样的手帕,锁着金黄的蓝边,一看就宝贵的很。
她想要开口,天爷仿佛在跟我开玩笑因为我没有发觉到那辆公交的到来,并在雨夜中车缓缓打开了前门,见到此状她的头慢慢垂着耷拉下来,她在原地踱步像以往那样徘徊。
“柳回堂,接着。”
车门关闭之际,我脑子一空把书塞在她身侧的背包里,如此怪异的举动另她回头,她却将手绢抛了下来。车轰隆作响马上就要驶出,我感到恍惚,我不禁脱口而问:
“姑娘你为什么会知道的我的名字?”
车开始行走,她靠近车门努力张开嘴巴,“我..你!”
她见说不出口,她掏出那块白色的板板,上面好像印着什么东西,当我还没看清时 ,车加紧油门朝远处离去。
天逐渐亮起,雨也停了下来。过往的车辆逐渐川流不息,几位工人要抓着行人不多的空挡把眼前的工作加紧完成。眼前是一座年久失修的老式巴士车站,这里是路线中的最后一站。
“你知道什么是熵增定律吗?”
我的手停止翻动书籍,自那之后我依旧会从很远的地方就能看见这座车站,哪怕挡风的雨亭被雨水浸毁,哪怕工人们将它拆下搬进运车上,撅起石板凳还拆个粉碎,我仍然还在。车站的文字开始变得破败难辨,车牌的终点似乎已经斑驳不清。我拿出那只留下手绢发呆出神,她新绣的柳枝条鲜活的能在这片土壤里长出新生的树桠,哪怕在土里埋着也是扎眼。
学校不在了,这座车站本不该在了。这是一座偏远的车站,没有人能注意到雨亭徘徊的她。也没有人再注意到一个每天十点十分准时到站的他。
她穿过学校长廊,窗外的柳条开始泛出新芽,鲜绿的芽头不断冒出春意的气息,带着几片柳叶飞进了她的眼前。她停在图书馆的座位内,拿出了那本崭新到发亮的《苏东坡文集》放在桌上,白色手机壳的小手机同样瘫在其中,手机旁是一本《长记注释》,上面除却长记作者柳长先生外,注释人那一栏清晰印有这样字样——柳回堂。
-end-
作者:四戎
评论要求:无声
(自娱自乐,没啥阅读价值...)
想要认真做一件事的时候,应该选择一个好日子。那假如中途程序出错,我并无方式辨证它是个好日子呢?
今天是个好日子,我瘫坐在那里,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这和我没关系。我有些一直以来需要去做的事情。上一次,是在酒吧里,心想醉了就好,谁知,灌了半天,我还是太清醒了,遂放弃;上上次,在荒芜无人区,登上了一座不知名的山,不巧,恐高意一燃起,身子一软,滑坐下去,短暂失忆;上上上次在海边,那天在涨潮,一波一波叠起来,冲上海滩去,越来越高,最后破碎成散开的浪花。潮过无痕,人记住了。觉得景太美,月太圆,想起回家便提起步子往回去。
从那后,我放弃了出门。我开始厌倦除我屋内的任何一处场所,尤其是人来人往的地方,人一多我就慌张,人一多我就嫌自己丢人。每每躺在床上,无所事事,强迫自己进入冥想。自然的潮征服了海滩,建立了和谐关系,那我便让我大脑中的潮征服我,让我跟从它走。在它们用力的冲撞下,我摇摇晃晃,欲跌欲撞。那么,下次,下次会是哪一天呢?我期待着。
我起身,走回床边,躺了下去。潮水冲撞着我,任由它带我去任何地方。我直视着天花板,那里粘着我的全身镜。我撩起衣物,露出长长的缝合线——从右下腹部一直爬到左胸口。因增生而狰狞,一股恶心的气味涌上心头。幸好是躺着,不方便吐,想吐也出不来。
倒是,怎么会有人觉得这个伤口好看?那日出门,这伤口被他人无意间察觉。我能明显感觉到来人的迟钝与惊讶,但他的反应瞬间改变:他笑着对我说,不丑呀,我觉得很有...嗯力量感,没关系的。我懂,他其实在害怕;我懂,我的伤口真身如何。事实上,我有多丑陋,它就有多完美。是漂亮的,是无暇的,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轻而易举征服我的。磅礴的巨蛇长驱直入,人身是最美的猎物。不过——我想要我的伤口里长出黄金,让我的黄金插翅直飞。带上我一起。这可比我就这么傻傻躺在这有趣多了。
除了这,还有的,我的手腕。一条一条,密集,有那么点韵律与节奏。有很多口,会闹会笑不会哭。有一天我看见他们张开了眼睛——
也张开了嘴,灵活的舌头舔干净了刚出生的新鲜的血液。他们这般年少便学会了该如何朝夕相伴。我很欣慰。
不久后,那里爬出了一颗一颗的糖果,像鸽血红,是值得被收藏的宝贝。要是经受不住诱惑上前尝一口,会是甜的,是那种挂在记忆上的,被串起的甜美。
根据守恒原则,甜极发酸,酸则继续发酵。那么,甜则是恶臭。
甜到天旋地转。甜到过往也经不住地发抖——我坐在急速退后的过山车上,头有点晕。又是一波新的潮流。
你说"不要啊——"
你们都在说"不要啊——"
可是为什么呢,我是在帮你拆定时炸弹啊。
我是在保护你们的。
我爱你们。
在我有记忆以来我的朋友曾对我说过,我对谁都是一脸笑嘻嘻的,不论初见抑或离别,很心安的感觉,也很舒适,适合交朋友。是个十分温柔的人,她擅自评价道,我猜你不缺朋友。
我心想,说的倒挑不出错,你们有事相求,我次次竭力相助,不惜自毁不惜自我牺牲。当然,这些,这一切都和我是否善良毫无关联,这仅是因为我不在乎。
失去与得到,我毫不在意。
就像朋友还是敌人,我也无所谓。
我不爱什么东西,反正也没人亲近我。尤其是虚无那玩意,一脚踹开我,猛烈地撞击,妄想踹飞我。他如愿也行不如愿也好。我不受什么影响。他开心了就是我的毁灭,他做不到,就净折腾我。我也乐在其中:怎样都行,怎样都好,随意,无所谓,胡闹吧,沸腾吧。
虽然这样,在这,我还是想提几个人。
爱丽丝玛利姆,一个好姑娘。这些天里我终日紧闭屋门,把自己锁在自己的天地里,她担忧极了,在我屋外徘徊。
哦,忘了说,我虽然快瞎了,耳朵也不好使——意思是哪怕我视觉极差,听觉也半斤八两。我的感觉向来十分锐利,时间削不动,现在也如此。听起来像扯淡,但我确切感受了她的气息,气息在担心我,气息总是忍不住想要闯入我的屋中,但每次便半途而返。而那种波动的频率仅仅是因为想看看我,瞧瞧我,或者和我说上几句话吧。这次,她放下了什么东西,往我的窗口望了望,欲言又止,接着是走了。我反思了一下,我对不住她的确实,但我瘫坐在此,全身酸痛,已无力发出什么人能听见的声音,更不必提起身做点什么。也因此,便随她这么来这么去吧。
还有一位是我的童年旧交,雷恩先生。我现在坐的桌前放置着的音乐盒便是受赠于他。那时是我生日,他听闻我喜这些虚里玄乎的东西,便将此做为礼物赠予我。这分明是毫无重叠...我不懂,笑着收下了,在家摆着也行吧。盒面上的光点会在阳光下跳舞,也会有那么一刻我心雀跃。这么多年过去我依旧没有想明白为何,为何会送,送来又是何意?关系好吗?关系...我不需要这种东西?印象里似乎就见过几面,只手可数,谈论的话题也无非是些毫无意义的生活垃圾。那么是为什么呢?会有特殊的含义吗,也说不准也就是和我一般生活太无趣找点乐子罢了。
音乐盒旁是我珍藏的刀,刀柄有花纹,起伏缠绕在会被握住的地方,硌着手。一把刻刀,早些年从拍卖会上竞得,平日里我便是用它来摧毁完整的结构体,供我闲来无事雕刻用,是我多年旧友。今日,我同样是希望我的旧友——它来结束这一切。我受够了,这早该结束了。刀锋闪着冷冽的光,仿佛有气丝连接在我身上,若有若无,却对上了交流的频率。它是我的刀,是我浑身上下携带着淬毒的“刺”,也是我的镜子——一晃而过的弯起嘴角微笑的魔鬼,露出了白惨惨的牙齿。我对此肃然起敬。
我举起刀,我又停住了。目光不争气,瞟到了什么。
等等,这是?这里怎么会有这件物品?我向来极简,若非生活必要之物,早见早扔之。除了些原主人非我,但却在我这安家的物品们,我不知如何处置,便放在那里规则地摆着。面上,我是个随便的人,实际上,这些物品的每一位原主人我都深深记着。我不知如何表达感谢,便收下了,存着,就当确实是有着那么点情谊吧。只是这件物品...我的确不知该从何开始忆起。
不可能的。我不会漏过每一件物品。是哪错乱了。想不起来...为什么?
我放下刀子,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无奈之下,潮流归于平静,我不愿再去想。就当是没有来头的不可名状的挑战吧,不问发起者,我会认真地去解开这个迷题。
不过也别轻易相信我说的话。真是麻烦啊,为了达成这个目的,我竟会想,要不再多混蛋一天。莫名其妙,真是麻烦啊。我懂了,定是因今日并非是个好日子。
到此为止,我曾说过什么吗?记不得了。
总之,那时候,这时候,请你双倍祝福我。
下次,我会选择一个更好的日子。
---END---
是之前[桁架]关键词的文,写了一部分,改了改拿来混更。
评论:无声
作者:【十二招】柏志榮
Summary:
韓俊基抬起頭來,趴著看老闆一眼。問老闆剛才喝剩下的香檳收在哪裡。
韓俊基還想自己再喝一點。
免責聲明:隨意
Notes/備註:
本文是基於→龍が如く | Ryuu ga Gotoku | Yakuza (Video Games)創作的Fan Fic(不過並不很考驗對原作的了解度就是,請隨意閱讀)
在那些事情發生以前,其實金龍洙從沒想到過自己會走上一條與周圍人完全不同的人生路。
小時候的日子是怎麼過的呢?現在金龍洙也都還記得的。爸跟他講起過,爸爸是個韓國黑幫的“外派員工”,被派到日本“出差”。但事情後來搞砸得徹徹底底,砸得他再也回不去韓國。所以爸就帶著他在日本留了下來,好像一艘在別國海岸擱淺了的聯絡船。不知道會不會有再能看見母國海岸線的那天。不過就算是留在這裡,他們在那時候也沒找到自己的歸宿。
金龍洙是個黑二代,因為爸畢竟是前黑幫。也就是聽著氣派,實際上到底怎麼說呢?日本人懶得正眼瞧他們父子倆那也就算了,可連那些“朝鮮人”還是“三國人”也敢看不起他們了。金龍洙早早學會了安分守己,沉默著做自己的事情,也學會了不再期望自己將來可以成為哪一邊的人。小時候他常常在想,自己是不是他爸從對馬島嚴原町老街上可燃垃圾桶裡撿來的,還是上輩子把秦廣王、初江王、宋帝王到閻羅王轉輪王全都得罪完了,這輩子才能投進這麼個家來。那真是很有生活了。
小小的金龍洙在爸爸的拳腳裡長大,甘願像一塊路邊石頭似的被父親踢來扔去。因為除了爸以外沒人需要他,他也沒有地方可去。如果有人樂意撿起他這塊石頭來,也不是出於珍惜,最多是掂量一下能不能打個水漂來看看。醉酒的爸爸從地上把金龍洙拖起來,隨手丟進房間,然後轉身出去了。
打水漂,爸爸的黑幫生意像打水漂,家裡的錢大概也差不多如此吧,只是金龍洙不知道那些水漂最後都到了什麼地方,那些波紋有一次打到岸邊嗎?
黑二代?那算什麼。這樣的身份到現在根本連安慰都算不上了。“我們祖上畢竟闊過”這種話倒也怎麼聽怎麼都是好笑的。況且誰知道是不是還有身份的這回事兒呢?黑幫到底還在麼?金龍洙不知道,但不能說不想知道,可也無從知道。畢竟別人往前走,時代也往前走,他只是一塊地上的石頭,石頭沒有手腳,隨人踢到哪裡就是哪裡了,被擲進井裡面從此不見天日也是要認命的。
金龍洙從地上撐著爬起來,摸到桌上的水杯,把半杯涼水倒進嘴裡去沖掉血的味道。然後再拽起沉得像石頭一樣的身體倒在床上。他太累了,連做夢的力氣都不剩,就這樣一直睡到不知天地為何物。
然後他醒了。
金龍洙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中間好像有醒過一次,睜不開眼睛,眼皮像是被蜜蜂蜇過一樣,又熱又痛。他仔細回想著是不是爸有揍過來一拳打在眼睛上,但是也什麼都記不起來。那就記不清楚好了,反正下一刻又覺得眼前發黑,就又睡了。
再醒來還是睜不開眼睛,視野變得又細又窄,很難受。像是被人塞進地板縫下面,只能從裡面很艱難地朝外努力看。眼前的這一點光線差不多跟針那樣細,刺得金龍洙心裡不快。他現在清醒了些,感覺到臉上其實有什麼東西,不知怎的想起漫畫雜志上纏著滿臉繃帶的怪人來。突然他聽到不知道在哪兒的門被打開的聲音,還有離他越來越近的腳步聲。金龍洙趕緊閉上眼睛裝睡,其實也倒不用他裝。臉上蓋著東西,鬼知道他是不是在睡還是已經死了。
他這時候聽見有人在低聲說話,聲音離他不遠,可模模糊糊的,怎麼努力都聽不清。聽不出是日語還是韓語,只是依稀聽得出那是人在講話。金龍洙試著動一動,翻個身,連手指都抬不起來。眼睛這時候又痛起來,好像被砂紙狠狠擦過。
金龍洙躺在那裡,現在的事情他全無頭緒。腦子很亂,像是煮乾之後糊在鍋底的粥,黏糊糊得攪不開去。他想開口問這裡是哪裡,可是話卡在舌頭上也想不起那句話的音該怎麼發。
有人輕輕在拍他的肩膀,好像在確認他是不是死了似的。接著一個男人的聲音低低地從摸過來,說的是韓語:喂,醒一醒。
金龍洙想看清楚說話的人是誰,自然眼睛是睜不開的。他張了嘴,只從喉嚨擠出細碎的氣音,自己也聽不清是在說什麼。
那隻手用了點力又拍拍他,男人的聲音又響起來,只是這一下聽起來有些急切,也可能是不耐煩:醒一醒。
金龍洙回過味來開始覺得哪兒哪兒都不對勁,他懵逼的事情太多都不知道要從哪件問起了:他誰啊?叫什麼呢?為什麼這個人說的是韓語不是日語?這是哪裡?他又怎麼會躺在這裡的?
金龍洙努力去想,可是什麼也沒想出來。他覺得他忘記了很重要的什麼事情,就好像在河邊捉著魚叉捕魚時,明明清清楚楚看見魚的影子就在那個地方,可是怎麼也沒法丟出魚叉去就刺中。只能就這樣看著水裡的魚乾著急。金龍洙只能躺在那裡,聽著那個男人一遍一遍催他,仿佛那男人的呼喚聲也在等金龍洙把自己叫醒。
喂,別睡了。
男人伸手晃了晃金龍洙肩膀又在喚他起來,不過這次對他講日語,不是韓國話:
“再不拆線的話,會留下疤痕。其實繃帶昨天就該拆了。”
“什麼……你……”
金龍洙含混地吐出幾個字來,聲音裡帶了點不情願。原來是會說日語的啊,他想抬手撐著枕頭坐起來緩緩勁兒,不過力氣還沒回來,手肘一軟整個人就往後倒了。男人手一伸,穩穩地把他接住扶起來,金龍洙就這樣靠著床架坐著。
那男人給他腿上蓋上棉被,叫他稍等一下——要去叫護士來拆掉繃帶,還說晚了一天可能還得上點藥,然後就出門去。門關上落鎖的金屬動靜,撞得金龍洙猛一顫。於是就急忙把被子再拉上來點到胸口,好像這樣就可以擋住什麼危險的東西。受過驚嚇他忽然覺得腦袋清醒了一點,像是做了一場很長的夢才醒來。金龍洙又開始想:這繃帶是怎麼來的?他的臉怎麼了?繃帶晚了一天拆,那原本該是什麼時候拆?現在又是什麼時候?他睡了多久?
如果、如果其實晚了不止一天呢?如果是一個禮拜,一個月——晚了一整年那怎麼辦呢?他是不是錯過了什麼不該錯過的?就這樣一想,他忽而覺得背上發涼,臉上纏的繃帶好像也跟著緊張起來,他死死盯著漏進視野的一小條光線。這時候他覺得臉上的肉被繃帶勒得發癢癢,抬起手來原本是想去扯下繃帶的,可手指動了一動僵在那裡,垂下來。要是他拿掉繃帶以後,看到的不是自己的臉,該怎麼辦呢?
終於也沒有再繼續胡思亂想,門被打開來,帶進一股子消毒水味道。有個女人的聲音說著“打擾了”,腳步聲輕輕靠近他這邊來。該面對的話是還得面對,要來的還是來了。
紗布一層層解開拆下去,好像在剝開一個蟲繭樣的夢。光完完全全地透過來了,金龍洙瞇起眼睛,看見有兩個模糊的影子在他面前晃來扭去。金龍洙想抬手摸摸看自己的臉,護士把他的手按住,提醒他現在先不要亂動。
有人把鏡子送到金龍洙跟前。他眨了眨眼睛,等眼睛適應下居室裡的光線才接過來。金龍洙往鏡子裡看,那張臉看來陌生又熟悉的,像是他自己,又像是長得像他的另一個別人——比從前看上去更帥了些,不過也不至於認不出來。金龍洙沒想好該作何反應說什麼,茫然地抬頭去看遞鏡子的人。
那護士在這時候笑著說:“看來手術效果不錯啊,你們二位看來簡直像雙胞胎。”
那男人也笑,金龍洙笑不出來。自己睡一覺醒來就變成了某人的雙胞胎兄弟。
金龍洙剛要開口問是怎麼一回事,把他當日本人整嗎。那男人就對護士說給他倆點私人空間,有點話要講。
護士沒多問,手腳麻利收拾好拆下的繃帶之類就退出去。
居室裡如今很安靜,那個男人拉過一張椅子在他床前坐下,抬眼打量著他。男人的眼睛像一扇幹淨的窗戶,沒有什麼情緒。看不到什麼風景,只是會讓人覺得時間正從窗外流過去。
“我是韓俊基。”
男人跟他開口了,“現在的真拳派領袖。”
金龍洙皺了皺眉頭,無論是韓俊基還是真拳派也好,他從沒聽說過。
自稱名字是韓俊基的男人笑了一笑,顯然了然於心他的反應,好像還有些無奈。
“沒聽說過嗎?也是啊,十年前我們差點就被毀了。”
十年前,毀滅……金龍洙喃喃著,眼前浮現出犯罪動作電影裡碼頭上燃起大火、雙方人馬火並的場景來。當他還神遊的時候,韓俊基提到一個名字,先是用日語講出來,再用韓語重復一次。
那是金龍洙父親的名字。
金龍洙覺得太陽穴邊邊突突地在跳。
一直活在爸嘴裡的輝煌年代,那些已經被翻來覆去說到爛的舊賬,還有,那些已經與他們無關了的權力遊戲。金龍洙從來沒想過它們居然還實實在在存活於現世裡。他一直以為那就只是父親的念想,是已經過時的上世紀的影子。
現在卻有這樣一個所謂的“領袖”,頭目還是別的什麼就坐在他面前,告訴他這些東西並沒有就那麼死去。
“還得跟你說聲抱歉。”
韓俊基還在說,聲音像他眼神一樣平靜,“你昏過去的時候,我們給你做了整容手術。這點你應該也知道了吧?”
金龍洙抬起手摸摸自己的臉,摸不出來什麼問題。他捏緊拳頭,指甲陷進掌心硌得生疼,突然他覺得疼的好像也不是自己的手。
那個人頓了頓,好像是在給他時間消化這個事實。
“令尊有意回到我們這邊,或者至少希望能得到我們的關照。”
韓俊基頓了頓,好像是在給時間等他自己把這句話嚥下去。隨後才把最後一個事實說給他聽:
“所以他把你送來了,讓你當我的替身。”
金龍洙耳朵里嗡嗡作響,好像有什麼東西在腦袋裡炸開了。他聽得見自己急促的喘氣聲,說不出什麼話來。他還在攥著拳頭,現在金龍洙放開拳頭,看著自己的手,那明明是自己的手,又好像其實不是自己的手。金龍洙想起爸跟他說過的很多話,還想起那些被講了百萬次的故事和帶著酒氣的歎息聲。
父親還在拼命想要回到那條路上去嗎?還是在懷念那些過去,懷念那些身份嗎?
金龍洙閉上眼睛,好像就這樣能把所有事情擋在眼皮外面一樣。
話應該是說完了,韓俊基叮囑他:
“你還需要再留院觀察一段時間,睡覺時記得把枕頭墊高一些,不然臉會更腫。每天至少平躺八個小時,但不要完全不動一動,像尸體一樣。每隔兩個小時就要起來活動一下,稍微轉動脖子,以防血栓。明白了嗎?”
韓俊基的聲音平穩沒有起伏,像是在讀怡蘭之家說明書。
“還有啊,別側著睡。”
韓俊基頓了一下,繼續說,“那樣臉上的脂肪會被擠歪的。”
說完這些話韓俊基就起身來,沒有等金龍洙作什麼反應。金龍洙看著韓俊基的背影走到門口,接著推門出去,腳步聲在走廊上的瓷磚上越來越變淡,遠去。接著是門合上落鎖的聲音。
房間裡又剩金龍洙自己而已。
金龍洙閉上眼睛,試著回憶自己原本的臉,閉上眼睛時看見的影像也已經開始模糊,像是隔著水面去看池底,看不真切。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臉,又拿開手去。這張臉已經不是他的了,摸什麼呢還。
他慢慢躺下來,照著韓俊基的話,把頭墊高了點。
接下來的日子裡,每一天都有護士來問他有沒有哪裡不舒服,金龍洙說沒有,一切都很好,護士就走了。偶爾,韓俊基也會來,坐著或者站在他床前,說幾句無關緊要的話,比如今天天氣真好或者天氣真差。然後也走了。
第八天過去之後,韓俊基來接他出院,拿來一個手提袋遞給他,跟他說:“去換上衣服吧,待會兒要出門。”
他說完就先出去了。金龍洙坐在病床上,把袋子打開,一看,袋子裡面是禹榮美的西服外套和一條拖地西褲。爸也有差不多的衣服,所以金龍洙認得。他把衣服拿在手裡看了一會兒,沒去動它,伸手摩挲了一下衣料。
金龍洙換好衣服推開門,韓俊基站在外面剛剛還在等他。他跟在韓俊基後面走過很多段走廊,先去確認醫療費用,韓俊基簽了字,把領收書和診療明細接過來。金龍洙就站在一邊看韓俊基處理那些事情。他聞著病房裡飄出來的氣息,覺得有點暈。去完調劑藥局拿藥出來,韓俊基把裝藥的紙袋遞給他,他沒太聽清藥劑師說了什麼。事情已經全辦完,韓俊基帶著他走出醫院。
出來外面就感到不小的風,天色已經不算早。韓俊基領著他走到停在停車場角落的一輛黑色轎車那裡去,打開車門,讓他坐進去。金龍洙坐下去,韓俊基把座椅後背替他放下來一些,說:我要開一陣子車,你要睡的話就先休息吧。”
金龍洙斜靠在座椅上,車門關上了。車子開動,窗外的燈光一排一排很快地閃過去。
韓俊基在專心開他的車,偶爾看看後視鏡,大概是在確認金龍洙有沒有睡。
金龍洙沒睡,但也不知道醒著能幹嘛。
車子開上另一條路,金龍洙看著窗外飛過去的東西又發了一會兒呆,還是把眼睛閉上要養養神。他睡著前還在想,這一路開過去,是要去哪裡呢?還要開多久呢?倒也沒開口去問韓俊基,大概問了也沒有什麼意思。韓俊基開車他就坐著,車開到哪裡,他就跟到哪裡。就這麼簡單的事情。
隨著韓俊基到哪裡就是哪裡,還像是從前那樣被當成石頭一樣丟來丟去的嗎?還不知道。
韓俊基教他怎麼穿衣服,教他怎麼整理頭發,話應該怎麼說,再是男公關俱樂部的經營之道。韓俊基讓他做什麼,他就做什麼。金龍洙並不在意,直到某一天他看著鏡子發現自己自然而然就笑得那麼好看。就好像鏡子裡這人的樣子一開始就是他有的東西。金龍洙心裡想,他應該是感激的。
金龍洙想起某本書還是在DVD上看過的某部片子裡講過,厲害的紅酒欺詐犯會把舊酒瓶洗乾淨、裝進新酒,配上自製的逼真標簽和精緻封口,就這樣騙過專業收藏家和品酒師。沒人知道裡面的酒是不是真的配得上瓶子。
現在的自己也是這樣活著的嗎?
從前韓俊基帶他去挑衣服,後來金龍洙開始自己去買衣服,韓俊基誇他眼光不錯。後來他開始管賬,去店裡站一站,管更多的事情,韓俊基會誇他能幹。金龍洙習慣了被誇,有時候會忍不住期待韓俊基能多多再誇他一下,就多誇一下就好。
再後來韓俊基教他打架,還教他用槍。金龍洙努力學得很快,動作越來越流暢,越來越像那麼回事兒。韓俊基在旁邊看著他,對他說:“幹得不錯。”
金龍洙聽見自己笑了,和他剛學會怎麼笑的那一天並沒什麼不一樣的。
這不是在把石頭丟來丟去,也不是把石頭撿起來塗上顏色揣進口袋裡而已。
金龍洙想,嗯,也不是舊瓶裝新酒!現在被擺在這裡的是那個舊瓶子嗎?好像是的,好像也不是。金龍洙呆在自己房間裡,說來韓俊基並沒說這房間裡的佈置也得按著他的方式來,金龍洙就按照自己在家曾經住的地方隨便收拾了下。剛剛沖了澡,頭髮已經用負離子吹風機非常溫柔地吹乾,他現在在鏡子前抹髮泥,要把頭髮梳得乾淨利落。韓俊基說今晚要給他慶生,雖然現在已經挺晚了。今天的日程已經結束,金龍洙剛從店裡回來這邊。不過好在明天是店休日。
金龍洙收拾完頭髮穿上外套,拿手機給韓俊基傳簡訊說自己已經準備完了。
咻,消息送達。
收到新簡訊的叮咚聲剛響起來他就推門出去了,外面已經有韓俊基派來車在候著他了。金龍洙拉開車門坐進裡面,問開車的人要去哪裡?開車的人回答他說,回店裡,回星塵去。
金龍洙“欸”了一聲,沒多說什麼。韓俊基一定是有自己的考慮。
轎車在夜晚的路上穩穩滑動,街上的燈光好像拉長了的蠟燭油一樣糊在玻璃上,金龍洙看著街燈慢慢地向後退著,就像是從他身邊逃去的那些舊事情一樣,馬上就看不到了。車里有點悶,他把車窗搖下來一點,晚上的風有點冷,吹得他鼻子癢癢,就伸手揉揉鼻子。吹了會兒風感覺好多了,說是感覺腦子清醒了,那倒不是,感覺其實倒像他金龍洙又活了。不知道為什麼會這麼想!
車子到地方了,在天下一番大街星塵店面前面停下來。這條街上有些能看到的招牌依然五光十色,店門口偶爾會傳來些不合時宜的喧囂,不過這時候路上的人大概已經不算多。有幾個醉漢嘴裡用不知什麼地方的腔調低估著金龍洙聽不懂的話,搖搖晃晃走掉了。霓虹光斑駁地灑在不夜城的路面上,他總覺得這片土地的燈光其實是有溫度的。
走進店裡去的時候,韓俊基就坐在對著門那張桌子旁邊,看了金龍洙一眼,溫柔地笑了笑,說:“今天店裡的事情辛苦了,最近實在太忙,沒時間為你好好慶祝,只能隨便喝點好一點的酒,稍微將就一下了。”
韓俊基指了指桌子上放的那一隻瓶身閃著淡金色光芒的香檳。然後輕輕打開瓶塞來,繼續說:“明天雖然是休息日,但喝太烈的酒不好,會傷身體的。”他輕輕把瓶塞打開倒上兩隻酒杯,遞給金龍洙一隻。金龍洙把酒杯接過來,喝了一口,跟他說謝謝。
這才是金龍洙第一次喝酒。之前在店裡做事,韓俊基也從來不讓他碰酒,提醒他說恢復期過了還是要忌口一陣子,店裡其他各位也是照顧著他。喝進嘴裡的香檳味道很清新,有一點酸。氣泡從舌尖上滑下去,有點刺刺的。像是喝汽水。金龍洙舔了舔嘴唇,試圖在腦海裡檢索到更多跟這味道相關的東西,還不等他想到,這一口酒就已經下去了。這就是酒的味道嗎?當然不全是這樣,他印象中的那些酒更苦更辣,舌頭碰到就會失去知覺。香檳是溫吞的,只是輕飄飄的,有點甜有點酸,可也不是軟飲料。不是劇烈沉重的,不是他印象裡的酒。也許這也只是汽水一類的東西,畢竟不是說要忌口麼?金龍洙都忘了恢復期是多長。總之酒應該不是這樣子軟綿綿,喝起來應該也不會給他這種——一時分不清是喜是憂的感覺。
可是韓俊基幹嘛要騙他呢,好玩嗎?金龍洙確信韓俊基沒那麼無聊。
韓俊基也喝了口高腳杯裡的酒,看著金龍洙,似乎覺得自己悟了。
他說:“你是第一次喝酒吧?”
金龍洙點頭,回答他:“是的,是第一次。”
韓俊基笑了,又說:“這不是太烈的酒。慶祝的話,不需要喝到那麼醉啦。”
他說得對,它確實是酒啊,喝下去的時候會覺得喉嚨下面微微發熱,然後會舒出一口氣來。還能教他的腦袋極舒服地稍微動搖一搖。金龍洙想起在樹蔭下乘涼,往上看,風有時候把綠色的樹葉掀開一角,漏下一條日光,然後風去了,樹葉的簾子合起來。他閉了閉眼,把酒杯放回桌子上。
韓俊基跟他聊天,說起這段日子裡的事,“都已經這麼久了,你一切都還好嗎?”韓俊基問他。
金龍洙低下頭,拿起桌子上的杯子,再輕輕喝了一口。
“我現在很好,真的很感謝。”
“生日到了,有什麼想要的嗎?”韓俊基問他,頓住話頭一下,金龍洙還沒回話,他就繼續說:“不管送什麼,你肯定都會說‘謝謝’吧。”金龍洙輕輕笑了一下,再喝了一口酒。然後,放下杯子的時候,他突然覺得動作有些不太利索。就好像在玩《突襲》的時候調低了滑鼠靈敏度,什麼都慢下來了。但金龍洙知道自己並沒有醉,他不想睡,只是有些微微的恍惚。
“我現在已經有了很多以前沒有、甚至沒想過能擁有的東西。”金龍洙一口氣說完,又把酒杯湊到嘴邊抿一口。
韓俊基點點頭,說:“這樣啊,那就等你想到了再告訴我吧。”然後舉起酒杯,示意金龍洙來和他碰杯。
金龍洙閉上眼,微微晃了晃腦袋,去和韓俊基碰杯。他確信那時候的自己依然很清醒,依然不想睡的。但是那時候像個孩子一樣,對韓俊基那麼說:“好吧,那等我想到了,一定告訴你。”
韓俊基聽到了,於是笑著說:“好啊,想到了可一定要告訴我哦。”他又給金龍洙倒上一些酒。
金龍洙記得那時候他自己也笑了,除此之外也就只記得最後有聽到碰杯的清脆聲音和香檳瓶塞被開啟的聲音。他睡過去了,韓俊基應該還自己坐著喝了一陣。現在他在倖存者酒吧裡面,剛剛大家才給鈴木太一先生慶生完,吹過蠟燭也一起唱了卡拉OK,還一起喝了點。接著大家都出去逛大街,剩下喝大了的他和老闆在這裡。金龍洙——他現在是韓俊基,坐在吧檯邊,手托著臉要趴下不趴,要睡不睡,也不算醒著。怪難受的。說來,他的酒量應該比從前好,可架不住今天什麼都亂喝一氣,高度低度的都亂七八糟過了一遍,結果自然喝得七葷八素。現在大概是快醒酒但沒完全醒,老闆給他拿了杯溫水來。他趕緊喝掉,然後像是認命一樣終於趴在桌子上。
韓俊基還是沒想明白,那時那地方那個真正的韓俊基何以要坐著自己喝那麼久。明明是在給自己慶生,可自己先喝醉過去實在遜斃。一個人喝,不是很沒勁嗎?他沒問過,也沒想過問。一直到後來的後來,黑衣人一槍過去,真正的韓俊基腦袋上炸出一朵血花。他才想起他以前一直忘了要問這個來。
韓俊基抬起頭來,趴著看老闆一眼。問老闆剛才喝剩下的香檳收在哪裡。
韓俊基還想自己再喝一點。
Vol.199「万有引力」《殉星》
作者:绿鲤
评论要求:笑语 求知
BGM:《Carry me Away》by 加贺美セイラ
静悄悄的宇宙,无时无刻不脉脉地流动着。包含着时间之砂的星球、星云、碎片与虚空,从沙漏的一端流入,被碾碎分解,还原出时间之砂。然后从另一端流出,逐渐凝聚成新的虚空,新的碎屑,再聚合成新的星球与星云。宇宙里的时间流动,源于最大的一只沙漏。它吞噬着宇宙,同时吐出宇宙,一切因此才得以生生不息。
围绕着流入的那一端,是不断崩解着的美丽混沌,所有即将耗尽时间之砂的将死之物都汇聚到了这里。它们在生命的尽头因着宇宙的流动而渐渐靠拢,相互碰撞而崩解成无数闪烁的光,绚丽缤纷就好像曾经在它们的身上生灭过的数万亿霞彩与千万种生命悍然爆发。
越是靠近,就被引力分解得越是细腻。大片的碎片被引力拂过,表面便扬起了光的雪。雪屑在时间的流中被收为一束,缓缓流向那死生一体的关口。
死亡的门前是将死者浩浩荡荡的游行,流动的色彩让赴死变得像一场寂静的狂欢。每一个人都是独自前来,到了这里才与无数的同伴汇合的,只有一个例外。
循着体内回响的沙漏的呼唤而来到这里的众星之中,有一颗星球优雅地降落在一条安静的轨道上,像一只水禽慢慢降落在水面。
有人陪着它来,尽管拟态了它曾经孕育出的慧种的模样,但能站在这里的,必定是另一只沙漏。
自所有的沙漏都被这终极的宇宙沙漏从本能中解放之后,它们各自进化成了能够拟似生命的高等慧种,在宇宙中流浪,模仿自己所在星域里主要慧种的模样。它也是。
它陪着那颗星球前往这终极的沙漏,缓缓向着死亡漂流。引力从那星球的表面揭去了大气,又轻轻收去最高的山峰,一点一点,温柔缓慢。但它知道,不过多久,轨道前方高浓度的时间之砂会让这颗星球的崩解加速,到了那里,转眼间它就会在它面前消逝。再向前的话,即便它自身也是沙漏,也一样会被分解还原成时间之砂,只是意识不会被彻底抹去。到那时,由它所化的每一颗时间之砂的砂砾里,都会有它。保存有它最广袤的记忆,最原始的本能,最基本的情感。
靠近了,它和它所陪伴的星球终于越过了那道线,星球被分解而飘扬起的雪屑,开始加速为一场暴雪般的崩溃,在它的心上也下起一场暴风雪。
如果它有心的话。
分明在决定陪它来到这里的时候就已经预想过许多许多次了,但亲眼看到这颗星球走向命运的末路,它还是感到了战栗。
但很快,它平静下来,和崩溃到一半的星球一起滑向终极的沙漏,那毁灭的门扉。它的身体也开始被引力分解,碎屑飘扬成细小的雪,跟星球的碎屑混在一起,流向可视的终结。结局快要到来了,而它在哀伤中感到幸福。
作为一个“沙漏”,以碾碎无数星辰与虚空来还原时间之砂以推动时间流动为本能的“沙漏”,为什么竟会自认爱上了一颗星球呢?
无数次,给了它逃脱灭亡的机会,无数次,引领它所孕育的生命们带着它闯出命运的终点。甚至,失败了,他会偷偷地,偷偷地,再为它网开一面。停下周围的时间,在这间隙里,一点点地重构。它那样痴迷的天空大地,山川河流,每一个文明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重构世间的万物,只为还原至毁灭降临之前,那仿佛从未受过伤的样子。
谁又会知道这是一颗曾经无数次与死亡擦肩,也确实曾经历万死的星球呢?
它看起来正值青春,单纯一如初生。可若你俯身,若你也是一只沙漏,便能看到,它的每一颗沙砾,都有其他星球乃至星系数万倍的寿命。
那只沙漏并不去思考自己为何而自认深爱这颗星球,它只认定,自己的一切都因它而起。漫长的漂流之中它只是确认着无数的存在,然后他发现了混沌中的第一丝光明,朦胧里的第一丝喜悦,在那喜悦之后,它才意识到了“自己”。它从它那里学到了一切,也得到了一切,在遇见它之前,它只是一只不再需要碾碎星辰推动时间流转的沙漏,而相遇之后,它终于是它自己,有了模样,有了名字,有了那半是学来半是自发的感知与感受。
最初让它欣喜的美丽,它已经记不清了,而在后来的漫长时光中,它热爱它所产生的一切。为了延续这份美丽,当这颗星球的时间之砂即将耗尽时,它会去远方的星系,收集还未凝结的时间之砂,带给它。作为沙漏它只需一眼就知晓周围一切所剩的时间,所以它通晓命运。
也是因此它能够在它的星球面临毁灭的时候,作出各种改动让它恰好躲过那终结。它花费了可称自己终生的时间来保护它,看着它变化,看着它孕育出的一切生生不灭。它爱它的一切。
这颗星球上的许多生命都是见过它的,只不过他们从不知道,他们的星球曾因这个看起来像个小孩子的存在,才得以转动至今。而他们本身,以至于他们的祖先和子孙,也都是因为它才得以生存,使文明不断生长,故事代代相传。
但它也知道这样的时光有其终点。
即使有它如此呵护,这一整个星域也即将流入沙漏的入口。整个宇宙都接近被更新一次,因为它的干涉,它的星球所在的星域,是上一代宇宙最后的遗孤。
永生不灭是不被允许存在的,即使沙漏也有自己的终结。而不经过灭亡就不可能走向新生,它能做的只有陪着这颗星球,一起漂流到宇宙重生的端口。
而在最后,它选择和这颗星球一同走向灭亡。
赴死的游行狂欢中,在交融的光砾之间它笑着。它所化的光与它所化的光缠绕共舞,在数万亿年后它第一次如此细密地拥抱这颗星球,这么近,这样入骨。
在每一个颗粒中它笑着。
通过宇宙重生的端口之后,我所化的时间之砂会带着我作为沙漏存在的时间里全部的记忆。
不论在新生的宇宙里,你凝结成了一个新的星球,一片星云或是许多生命,许多种非生命。我保证,我的记忆与情感将留存在我所化的砂中,而这些砂所化的任何东西——无论是一颗星球,一片星云或是许多生命,许多种非生命,都会记得你全部的历史、你无可替代的美丽,都会做着关于你的梦,不断追寻你,绝不会让任何一个你孤独流浪在茫茫的宇宙里。
如果,如果可以,如果我所化的砂能散布到整个宇宙,我将用整个宇宙来爱你。
光粒与光粒汇成一片明亮的色彩,带着诀别的哀伤与期盼的欣喜流入了死亡的门,一瞬间,那只沙漏温柔生长了数万亿年的爱也从宇宙中消失了。
下一刻,静悄悄的宇宙依然脉脉地流动着,静悄悄地,回荡起看不见的爱。
作者:逸途
评论:随意
【修改投稿】
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我尝试在黑暗里打燃我最后一支火折,但是失败了。它没有受潮。我摸遍它的全身,也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
底下吹出狂风,吹得我头发倒竖。我正是被这风吸引而来。如果你被困山洞感受到风,那必然在某处有着“出口”。道理是对的。我循着风向,一路向下来到了这处风口。
地下也能吹出狂风吗?
一片黑暗里,我已找不到回去的路。只有风在我身前咆哮。
我丢出火折。火折在强风里闪了一下便熄灭了,除了风什么也没能看清。
我在心里破口大骂,然后在风里跳了下去。
不知道躺了多久,睁开眼也是黑暗的这个现实让我晕眩。这里的风反倒很小,只是偶尔两侧会刮来一阵狂风然后消失。
地面意外得平整,只有一层石头的碎屑盖在上面。
我向某个方向爬去。万一有突然的滑坡,四足行走或许更能预防。
四足爬行了一会,四周没有丝毫的变化。我的心里涌出一丝后悔。不,或许不止一丝,现在已经完全证明了我当初决定的错误。我被风蒙骗,一个人走到没有光地势陡峭下面还开了个大洞的地方,死期就已经将至了。
这么一想防范悬崖地穴也成了无所谓的行为。我站起身跑动起来。黑暗里我看不到周围的景致,只能感觉心脏的跳动和双腿的摆动。旋风依然阵阵扑来,有点像巨马从身边跑过,又有点像巨兽的吐息。
我的呼吸依旧很顺畅,好像在森林里慢跑一样。
“巨马”在我身旁擦过,鼓起的风将我向一边吹去。我被风带着离地半米,后又摔倒在地上。那毫无疑问是巨大的力量。它有实体吗?如果被正面撞上会怎么样?我想着这些问题。
只要还留在这里,被“巨马”撞上似乎是迟早的事情。在我幻想被4米高10米长的巨马一蹄子踢爆的时候,我看到了。
我看到了火折。那支被我扔下来的火折在远处燃烧着。那支火折没什么问题,这么说刚才果然是因为风太大了...
光明。在最近的半天里都是我最渴望见到的东西。
虽然没什么大用,但至少死前能借助这光芒看到更多东西,我也算不虚此行了。我拖着沉重的身体朝火折子走去。幻想的马蹄声在我脑中响起,我就好像在长安的朱雀大道乱窜,随时都有可能被奔马踢死。
我越来越靠近那火折。
那火折沉静地燃烧着,能照亮的只有半米范围。地面果然平整得像是被砂纸磨过。纤细的灰尘蒙在上面。
然后灰尘动了,被风驱赶,像潮头的白沫排成一排朝我的右侧移动。
火焰爆炸式地燃烧起来。
我终于看到了黑暗里移动的“生物”的样子。那并不是马,因为没有头。它更臃肿,腿几乎看不见。火焰就在它的身体里炸开。它身躯的黑色像被烧热的铁,变得火红色。火焰的中心金光灿灿。
我从没见过火折能烧成这样。在生物的上方,一个黑色的影子仍然跨坐着。相比臃肿的生物,它的黑色好像能吸走光线,正如它端坐的姿态,透露出一股无法改变的味道。
火折仅仅燃烧了一秒不到。它现在躺在地上,只剩下了火星。右侧狂风如期到来。
我终于来到了火折的位置。我捻起最后的火星,任凭它烧灼我的手指。一阵痛感过后,火星也熄灭了。
地上的火折已经空空如也。我拿起它闻了闻最后的那股即将飘散的火药味,将它扔进了黑暗里。
这下子计将安出呢?我看不见东西,连最后一点光源也失去了。我叹了一口气,往前走去。前后左右,这点概念我至少还拥有着。不过听有识之士说,在看不见的情况下,人不能保持直线,只会一直绕圈。
前方,来了。一只奔跑的怪物。我并没有看见它。只是感到胸口吹来了往里的风。
比刚才那只稍慢一点,我甚至还往前走了两步。
没有奇怪的味道,我被包裹在那团柔软里。火焰能燃烧在里面,并能被我看到。这生物并没有实质的血肉。
时间不长,我用力向四周摸索。和触摸空气一样,只是速度逐渐迟缓下来。我跳了起来。跃入空中的一瞬间,四肢都变慢了。呼吸中,想到那团黑色的物质正在进入我的喉咙,我就感到一阵恐惧。但我的眼前现在也没有多余的颜色。
只是黑色而已。
往上!我的手触及到了空气,风打击着我的手指。我努力往上爬去。两腿下蹬,好像我正生活在水里...如果要描述我现在的动作,那大概是在瀑布下妄图游到上游的人。指尖已经发麻了,划水的动作越来越慢。但我确实是在上升的!在这黑暗中,不断地上升。
这是铁吗?我低头看着最先开始发麻的指尖。我的身上已经包裹上了一层黑色的结晶物质。只有还浸泡在“生物”里的腿还在像吊死鬼一样在空中晃荡着。
虽然有点想笑,但结晶已经结束了脸能做表情的历史。
只要我能更接受这黑色,大概就能像刚才看见的骑士一样跨坐在“生物”上吧。风一刻不停地撞着我的脸。“生物”毫无疲倦地奔跑着。
传说在地下的空洞里,有着冥府来的骑士,他们一刻不停地在地下冲锋,只是希望结晶化的枪能在日后确实地刺穿某人的胸膛。
双脚浸泡的“生物”和表面覆盖的结晶,都消除着我的肚饿和寒冷。只有风穿过身体的感触越加明确了。
虽然刚才的传说是我编的,但或许一直等下去真的能重回地面上。
我点点脚尖表示喜悦。
我坐在石制的长椅上,依偎着其中一位——我的周围还有很多——将赭褐色长发卷成一圈一圈的、衣着尊丽的女人,我的继姐。花园里的鸟叫、儿童的嬉闹声,以及其他女人们的惊叹和笑声时不时传进我的耳朵里。一只骨感的手紧握着我,这让我感到一切都如此宁静祥和。
我今年十六岁,不记得自己的亲生父母。父亲无论是我出生、还是我的母亲死去,从来都不在这个世上;母亲领着我这只还不记事的小小的爱情诅咒嫁给继父之后,没有三年便因为难产离开了。我一共有三个继姐,一个继兄,一对继妹——这是新妈妈的孩子——和一个夭折的弟弟。据说他不是胎死腹中,而是病死的。我想我的母亲是否身体不太好,毕竟我也体弱多病,这很有可能是来自于她。
我想谈谈我的哥哥和三个姐姐,父亲的第一个妻子生育的四个孩子。三姐是他们中和我最亲的,也就是那只骨感的手的主人。她是个霸道的家伙,而且很聪明,今年从剑桥大学毕业。她在我刚被领来这个家时率先对我示好,带着我融入他们的集体,于是才没有发生年幼的孩子被继兄弟姐妹孤立、欺辱、拳打脚踢的这种通常事。哥哥在他们中排第二,高个子、长脸,四肢强壮而头脑简单,有着嚣张跋扈的作风,被父亲送去当兵了。大姐是个风流潇洒的怪人,二姐是个古板严肃的怪人,很难想象她们是最好的朋友。二姐和一个大人物结婚了,大姐离婚三次,如今还混迹在风流场上,有着数不尽的情人,男情人、女情人。顺便一提,大姐的工作是一名医生,二姐则是个演员。人生真的很奇妙。
尽管过去种种让我有了一颗敏锐的心,这颗敏锐的心也捕捉到了父亲想要培育我为接班人的思绪,可我每天都很茫然,每天都要耗费大把时间凝视那张唯一被留下的母亲的照片直到入睡,仿佛我真正的灵魂其实在那张照片上,而盯着照片看的我只是一个妄图寻回自己灵魂的空壳。我还很年轻——有点太年轻了,不谙世事、一无所知。父亲原本计划让三姐来继承家业,但姐姐有自己的梦想,不想被家业困住,父亲便不好强迫她,转而把目光放在我身上。我不理解为什么他会有这种想法,即使在我的记忆中他一直都对我不错,我在这个家里也是唯一一个不是他亲生的那个。为何不考虑一下我的两个妹妹呢?我对此感到不安。表面上我总是为父亲提出的要求和所做的安排都拼尽全力,祈望能让他满意,实际上我深感绝望,继母温柔的微笑让我精神紧张。好在父亲出门时总会带上她,否则我用不了多久就会疯掉。
屋里传来一声模糊的呼喊。姐姐把手松开,亲吻了一下我的脸颊,提起裙子、踩上石阶,往屋里走去。我目送她离开,猜测她是要去干什么。那声音可能是其中一位姨妈的。一旦父亲远出做生意,姐姐就是这里的大当家,所以无论是谁都要劳烦上她那么一两句。我对姐姐很是依赖,于是这些抢占我跟她之间的时间的人,无论是谁都或多或少让我有些愤恨。
我在花园里待到太阳快落山了才回房,保姆们已经把饭菜做好了,站在餐厅门口等待大家就膳。今天,是阔别半年的父亲回家的日子,许多亲朋都走访来聚餐。父亲很健谈——可能商人都是这样吧——在餐桌上主宰着话题走向,和成年人们高谈阔论着,姐姐偶尔也会插两句嘴。我没找到说话的机会,只好一言不发地解决掉自己餐盘中的食物,时不时瞄一眼静静地端坐在父亲身边的继母——继母从不说话,她是个哑巴。一位留着八字胡、西装革履、奸商模样的胖叔叔提到了一个叫做“猫头鹰”的神秘女子,接着大人们便就着这个女人一直聊到晚饭结束。我对八卦新闻一向没什么兴趣,但还是耐着性子坐在座位上,只是打起了瞌睡。这个瞌睡让我错过了很多信息。倘若我知道了那位“猫头鹰”的真实身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竖起耳朵听。
父亲不会在家里待太久,过两天他又要启程去美国。不同的是这次他会带上我。他已经联系好了美国的朋友,并且已经办理好了相关手续,打算让我留在那儿念书。我心底里不是很乐意,因为我在这儿有很多朋友,跟着父亲去美国就意味着我必须和这一切告别,恐怕还要跟女友分手——这我该怎么办?更重要的是我不想每天都跟继母生活在一起。但是我什么都不能说,只能服从父亲的一切安排,毕竟我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这样为我着想,我不仅不能埋怨他,更应该感谢他。我捏着母亲的照片哭泣起来,心中充满绝望。两天后,我们乘上马车前去市里最大的那个码头。这时候的汽车还没有马车跑得快。我给最好的几个朋友留了新的通讯地址,让他们帮我给女友捎口信:“我到美国去了,如果还愿意联系的话,请寄信到这里。”我让他们代替我面对女孩子的愤怒和泪水,自己则坐上马车逃之夭夭了。
Vol.201「热点」地球热点判定
作者:舞舞纸
背景:东东是笔者的单恋对象。
免责:无声
地球热点判定
本来说好了要写一篇作业给东东做圣诞礼物的,但是我遇到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恍惚至今,现在仍然无法痛快下笔。
这事说出来不会有人相信,哪怕是我本人,回想起整件事,也觉得这是为圣诞没有交作业编造的借口。东东会不会信这种东西,东东会不会觉得我是个没有信用的人,东东会不会觉得我不爱她……东东是个聪明人,这些问题她一定早有答案了。
其实圣诞节那天,因为是12月最后一个周末前的星期五,我已经做好连夜赶作业的准备。下班以后,我就找了家咖啡店,决定在回家前肝完草稿。如果我当时去了商场里的矢量咖啡,就不会有后面的事了。但谁愿意在圣诞节吃纸糊的蛋糕呢?我在一条小路找了一家看起来整洁安静,菜单又相对正常的店,在一张靠窗的位置上坐下了。
之后的半小时,死线前我不敢水群,大概五分钟在写字,二十分钟在刷微博,还有五分钟在盯着窗外发呆。
窗外站着一个老人。她守在一辆自行车旁。自行车的后座上挂了两个大框,里面装满了玻璃纸包的花束。
可惜了,今年因为复发的疫情,街上没有那么多人。而且冬天天黑得早,在路灯下看不清花的好坏,我就吃过天黑的亏,买到过烂了一半的草莓、焉了一大半的花。
之后我又刷了会手机,偶尔写两个字,再发会呆。老人还在那里,借着灯光我看到她蜷缩在一件看起来不是很厚的褪色棉袄里,缓慢地跺着小脚。
光看着就觉得冷了。
我作业一个字都写不进,坐立难安起来。咬了一会笔帽,我收拾起来东西,站起来走出了店门。
我去便利店买了一瓶热饮,然后去老人那里买了支花。刷完支付宝,我把饮料递给老人,飞也似的逃离了现场。逃上公交的时候才想起来,如果买一包暖宝宝会更好,但那时我已经回不去了。
公交飘过一个弯,我圈住扶手,还是转了小半圈。头晕脑胀间,我突然明白了,刚才的卖花老人是地球热点判定。很难形容这种“突然知道”的感觉,就好像考试考完后突然知道了那个苦思冥想抓破脑袋都想不出的题目的答案一样。之前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词,只能理解是某种高位存在将这个概念放进了我的脑中。
热点判定是一种决定是否激活能量的装置。如果激活热点,那巨大的能量会瞬间将地球吞噬,人类还有也会瞬间消失。我不知道那是外星人还是神,总之是一个眨一下眼就能毁灭世界的存在。
卖花的老人、卖火柴的小女孩、卖牡蛎的叔叔、拉车的驼子……这样的人每年都在冬至后第三天的晚上穿着单薄的衣物出现在人类聚居地的街上。无论其中哪一个,只要判定了地球应该毁灭的话,我就没法坐在电脑前赶作业了。我能活到今天,是不是说明这些判定,从古至今几千年来,从来没有真正引爆过?
地球的命也……太大了吧。
纵使有安徒生这样家喻户晓的作家,《卖火柴的小女孩》里也没有提及“地球热点判定”这样的东西,而且故事里的小女孩冻死在雪地后地球也没有毁灭,人们应该不知道圣诞前夜的考验才对。
为什么每次人类都能精准地阻止地球爆炸呢?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如果看到一个陌生的小孩掉进水里,人类是不会伸手将他救起的。因为人对陌生人没有救助的义务。冒然救援,会有被拖入水中的危险;纵使把人成功救了上来,也会弄湿衣物;如果救援失败但自己又活了下来,会被质疑救援不力,成为众矢之的;而且这个小孩如果是个人人喊打的顽童,那救助就等于和所有人为敌——除非有可观的报酬,不然人类是不会冒上述风险去救助落水者的。
究其原因,是人类接受信息的方式只有四种:视觉、听觉、口鼻、触觉,如果将处理信息的机制也当成一种感觉的话,就是所谓的五感,第六感是几近巧合的预知能力,第七感只能被参悟了小宇宙真髓的人察觉。总而言之,人类缺乏一种感知其他个体生命情感的能力。如果要人类无条件地对陌生落水者伸出援手,就必须让人类拥有一种感知落水者感情的能力,让人看到落水者的时候,就感知到他的痛苦,那样人才会为了消除这种痛苦,去解救这个落水者。而人类的生理构造,不支持这种信息的接收。
地球要活下来,肯定是不能靠人类的。可能是像我一样的劣种或者是其他超越人类的种族做的吧。毕竟我和他们也是地球的居民。
这样说来,我还是可以爱这个世界的吧。因为这个世界上不只有人类。
作者:夜雨
评论:禁声
“这是我一位远房叔叔寄来的信。”
“他死了?”说话毫不客气的女孩翘着二郎腿。她的手指甲涂着浅紫色的指甲油,还在风干中,显得油亮润泽。
男孩在柜子里翻找,找到一把细长的短柄开信刀。他轻轻划开信的封口。一张对折的信纸从里面掉了出来。
“除了这个什么也没有吗。”女孩把手指摊在桌面上。她有些不耐烦,但教程告诉她要等它自然风干。
“我的这位叔叔因为家里人走得早,工作也离家里远。”男孩展开信纸,“早就和家里没联系了。”
“也就和我还保持些书面联系。”
这张纸与其说是信纸,其实就是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一页纸。被撕下的边缘崎岖,像是原野的剪影。
“他写了什么?”
“我看看。”男孩摊平信纸,放在桌上。
我现在拉着窗帘,在台灯下写信给你。这会给我带来些许慰藉。
自从我家人离世后,我便在世界上游荡。一有些奇异的发现,便写信告诉你,也是为我的旅行留些记忆与见证。
这次我遇见的比以往都不相同。我不会告诉你具体在哪,但请相信我,这不是信口胡诌。
我来的时候听说这是一座早已破落的矿业城市。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它的确这样回应我。高低不一的老式建筑延伸到天际。风穿梭在道路小巷,吹起阵阵黄烟。路面见不到车辆行驶,只有一个个路坑告诉我它曾经的繁盛与现在的落寞。
我来到我预定的酒店。这是在城镇最中心坐落的整个城镇最高的建筑——也不过十二层。酒店的领班分外殷勤,拖着我的行李箱,领我到顶楼为我开门。我想我多半是他最近见到的第一位顾客。
这个房间不大,但却有一面相当突兀的落地窗。我从窗户往外看,依旧是没什么人气。那些低矮的建筑不仅墙壳多半脱落,露出来的烟囱也坍塌了。灰黑的天空下,一缕烟也没飘起来。
我脱下背包甩在地上,脱下外套打算躺在床上休息一会。
此时,刚才的领班突然向我搭话。他问我待会有什么旅行计划。
我当时吓了一跳。因为我记得刚才开门进来后一晃眼他就不见了,我一直以为房间里只有我一人。
我与他说了我想去矿区看看。那个矿区似乎要比现在的街区都更荒芜。这边的城区是在矿产枯竭后试图转型旅游业后的产物。所有的旅客都会先来到这边住下,再去那个神秘的饱含历史味道的矿区。
他听了之后笑了笑。我又向他吐槽一路上人实在是太少了。
简直是个鬼城,我说。
他说,到了晚上就会好很多,在这个酒店附近会搭起夜市,到时卖什么的都有。
我终于看他离开并关上了门。
我躺在床上,升起一股正在被什么盯着看的诡异感觉,好像有只手指一直戳着我的后背,但我却一直躺在床上。
天色逐渐暗下来。我坐起来朝下看去。果然看到了领班说的周围支起的夜市。
我也有些饿了,遂往楼下走去。
这与白天完全是两个样子!摊子一个接一个,每个都点着刺眼的灯,比阴沉沉的白天要明亮百倍。这简直是光的海洋。有几个摊子在脚边也布了灯,好像这灯有驱蚊作用。
这些店似乎都只在夜晚营业。白天我都没见他们拉起门帘。现在却看到一个个百无聊赖的店主坐在门边的小凳子上等顾客上门。
这里虽然楼房低矮,巷子也窄。但他们很乐意把桌椅摆出来,营造出一个繁华的氛围。
几个打扮艳丽,衣着暴露的女性靠在墙上抽着烟。这就是领班说的卖什么都都有。
我从小卖部里买了瓶水,挑了个小炒摊子坐下开始吃饭。
写到这里,你是不是觉得一切还好?但是,这或许是个主观想法。我仍然感觉到正被人盯着。这些店主,靠墙的妓女,几个食客。即使这里比白天要繁华,但是人还是太少了。
吃完饭后,我装作寻花问柳的嫖客,牵着一位妓女往阴暗处走去。离开了灯火通明的地方,另外的地方可以说是与荒野无异。
那位妓女拉住我的手,不愿前进,然后将我的手放在她的大腿上。
我与她调笑了一会,然后故意找了件事,骂了她让她滚蛋了。
我走回灯火繁盛处。避开人的视线,我钻进了一处楼房。那里面每一门都是开着的。
我打着手机的灯,在楼里转着。既有叠了几百层灰的床垫,也有着刚抽完的烟头。
这里绝对不正常。
我回到酒店。大厅的领班冲着我露出了一个暧昧的笑容。
我回到房间,写下这些,希望明天能寄给你。
我不知道我还要不要去矿区。
我或许应该先绕到别的城镇,再来考虑这里的事。
希望你能收到。
如果要回信,就请寄到xxxx。我三月份会回去一趟。
男孩重新把信折好收起。
“似乎是有些奇怪呢?”女孩还是张着双手。
“你?”男孩觉得有些奇怪,“按理指甲油不会那么难干啊?”
“这是甲油胶,要一个多小时才能干。笨。”女孩骂到,“我不小心买错了。”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
橡树叶出生在一个秋天,红艳的叶色顺着枝丫燃向了天际,又在一片夜色中落入寂寂。仿佛预言了红色的血会染红他的黑色长发,连同他的人生一起。
与大部分异族相比,精灵的待遇应该算好一点,与人类相近的外貌让他们有资格被选为侍从,而不是去暗无天日的矿场做苦工或是在生死难料的战场上充当炮灰。
然而这个“一点”真的只是一点点而已,沉重的税负和各式的苛待依旧如影随形,死亡和恐惧依旧无所不在,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只要异族都是低等的,可以折辱、可以屠杀,他们与半兽人、矮人并无区别……
父母用村前唯一火红的橡树为他命名,那是泛黄的暮色秋风里唯一一抹亮色,他是他们灰暗人生中唯一能看到的火光。这样的期望对于一个新的生命也许太过沉重,然而在这个残忍又无所寄托的世界里,他的存在就足以是一种慰藉。橡树叶发出一声啼哭,普通得像任何一个精灵一样。
橡树叶离开在一个冬天,刺目的鲜血将皑皑的雪染成红色的冰,又在漫天纷飞的纯白掩盖下归于宁静。好像注定了所有的恨都将被埋葬于坚硬的铠甲下,连同他的爱一起。
精灵的视力很好,好到他在山上能看到冲天的火光,好到他从远处能看到蜿蜒不绝的血迹,好到他透过茫茫的雪能看清人类贵族丑陋的脸。
橡树叶的视力很差,差到他看不清脚下的山路,差到他看不见遮挡前路的树杈,差到他看不到遍地丛生的荆棘杂草。
山路坎坷泥泞寸步难行,树杈勾住了他黑色的长发,杂草绊住了他踉跄的脚步,荆棘划破了他的皮肤,血在寒风中飞快地凝结,像一道无声的泪滴。
他不敢出声,他见过那些以异族的恐惧为乐的士兵,他们会聚成一圈,让异族在其中逃窜,或是骑马追击他们,像追逐林间的鹿,追到了就把他们拴在马后,拖行到他们力竭而死。
他只能祈祷,祈祷他们傲慢到根本不记得村子里有多少异族,祈祷他们被屠杀和鲜血的满足蒙蔽了感官,祈祷他们注意不到自己逃离发出的声响。
祈祷脚下的路,通向的并非死亡。
橡树叶归来在一个春天,怒放的花将万物的生机唤醒,却唤不醒死去的灵魂。好像把他和那些死亡永远留在那个无情的雪地里。
叛逃的人类战士,他的挚友死在贵族的游戏中,只因为那是个异族;神秘的人类法师,为了没有继承权的皇子,煽动异族反抗军对抗大王子;异教的精灵信徒,寄托于虚无的神明,献祭同族的生命换取希望……他看着他们,像看着满地怒放的花,在异族的土地里深深扎根下去,狠狠蓬勃绽放。然而他知道,扎得再深,他们也触摸不到那些深埋在雪地下的红冰。只有他知道,那些红冰带着伤痕和废墟一点点爬上他的发尾,染红他的发梢,将墨色的黑变成放肆的红。
橡树叶站在春天的花海中,在缤纷的颜色里是唯一深色的橡树,他红色的长发开始成为异族依赖的旗帜,成为他们拉拢的对象,成为最特殊的一位精灵,大家嘴里的“那个精灵”。
橡树叶获胜在一个夏天,滔天的火将所有的爱恨都焚尽,又在整片大地上蔓延。好像那个秋天,那对夫妇希冀的火苗终于顽强地盛放,迸发出蓬勃的热度将一切都变成薪柴,攀上旌旗,攀上刀尖,攀上城墙。最终攀上天光,犹如他出生时候的那片黄昏的天光,等待着的却不再是寂寂的黑夜,而是终于带着黎明的色彩。他终于明白,所有人都能救异族,但没有人能救异族。他们有着自己的目的和私心,终究会结成绊住异族的网,他们不愿意异族太弱,也不愿意异族太强。
所以他只能汲取他们的力量,借助他们的手,然后在适当的时候把他们抛下。橡树叶站在高高的城墙上,望着下方烈日般连绵的火,在火中哭嚎的士兵,一如那些亡魂的哭泣,在死亡前崩溃的贵族,一如寒风吹动树杈的呼啸。
那片火红的橡树林,那是他最初的起点,也是他最终的归宿。是他名字的来源,也是他无数次梦回的地方。
他走向那片火红的橡树林,走向自己的胜利,和用生命许下的红。
作者:蜂銀
评论要求:随意
安南有时还会想起他八岁生日的那个晚上。
当时正下着雨,是的,里德的春雨——冰冷、连绵,带着一种让人不适的咸腥。安南可以想象一些雨水缓缓下渗,穿过排水管道、废弃矿井,穿过战壕和地道,汇入暗河;另外一些雨水则留在旧弹坑里,流淌在街道上,裹挟着灰和泥。
总之,安南不是很喜欢下雨的里德,又或者说,安南从来没有喜欢过任何一种形态的里德,以及里德的人——除了安娜。
第一次遇见安娜的时候,安南的膝盖里面好像有什么在前几天的某次挨揍中断开了。安南努力不让左腿承力,半跳着用右肩抵开家门,开门的声响过后的一片寂静中,他听见平稳的呼吸声,安娜蜷缩在沙发和墙壁之间的那条窄缝里,看起来不比一只猫大多少。安南笨拙地试图贴着墙坐下,破旧的大号夹克和墙摩挲的声音惊醒了安娜,他和她隔着大约六十厘米的距离对视。
那是怎样的一次对视呢?安南记得不太清晰,他只知道这个孩子跟定自己了。后来的某个晚上,安娜从安南背后抱着他,说他当时狼狈至极,头发乱糟糟地紧贴头皮,眼神就像落水小狗找到了同类。
安南不太认可这种说法,因为他相当友好地和安娜分享了他偷来的生日蛋糕,虽然卖相不太好,还混入了雨水和血的咸味,但蛋糕就是蛋糕。
吃完蛋糕,安南坐在墙边跟安娜开展了一次基本都是他在讲的“正式谈话”,他给安娜取了名字,那是他的名字的另一种读法,重音放在前面。安南爸爸在喝过酒,吃过那些白色小药片之后就会这么叫他,安南猜测那是爸爸故乡的口音。这种叫法给安南一种温柔的感觉,因为爸爸这样叫他的时候,意味着安南不会被揍。
“你是不是没有地方可以去?安南允许你留在安南家,因为你是安南的。”安南这样讲,他注意到安娜有着一双透亮的绿眼睛,“但你要小心爸爸,爸爸会揍安南,肯定也会揍你,所以安南跑的时候,你就要跟着跑。”
安南带着安娜去公寓的公共卫生间洗澡,他和占着地方的老女人互相大骂,在赢了骂战后把安娜推进卫生间。安娜利索地脱光了衣服,没有给安南关上门或者转过身的时间。她把衣服扔在长了苔藓的墙角,赤裸着,骄傲地抬头和安南对视。安南这才迟钝地意识到她是个女孩,并接着注意到他们俩除开下体的不同没什么两样。两只安南——或者两只安娜,丑陋地隔着空气对望,像在照打磨不到位的镜子。
水龙头打开,蒸汽弥漫开来,安南才从照镜子的状态中恍惚地清醒过来,他看着水滑过安娜,变成有些脏的淡红色,那是血被稀释的颜色。
安南很熟悉这种颜色,他已经不止一次看到过——在自己洗澡时,并且在这之后也还会在不同场合看到很多次。
后来,左膝的伤很快就好了,安南并不惊讶,时间对于他似乎就是最好的疗伤药,一切伤痛过上一些日子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但伤痛永远不会停止到来。
安南和安娜学会偷吃爸爸的药片,他们甚至知道了这个白色小东西的学名:安非他命。只要一两片,就可以和疼痛说再见。他们借着幻觉冒险,背着睡袋在外面游荡,有时睡在弹坑,有时睡在壕沟,运气好点的话,他们会找到废弃的排水管道,睡在里面不用担心夜里的寒风。两个人挤在一个睡袋里,他们在共同的幻觉里看见乌托邦,一个避难所,就在里德地下的某处。里面装着战时富豪储存的黄金珠宝,还有数不尽的洋红色结晶的可卡因,那是比安非他命更“劲”的玩意。安南想象着乌托邦就在与他们躺下的地方隔着一米岩石泥土的地方,他和安娜幸运地打开尘封已久的门,成为国王和女王,安娜激动地听着安南描述,仿佛门正在她的面前打开。
“如果真的找到乌托邦,我们就没有苦难了。”安南记得那时的自己经常重复这句话。
直到十二岁的那个夏天。
安南的父亲死在了那个夏天,虽然在那之前医生就说过他肯定活不久:他内脏肥大,身体臃肿;脑子因为中风和药品千疮百孔。但他没有死于什么平平无奇的疾病,而是死于没有一个完整的脑袋——0.45英寸的子弹掀开了他的后脑勺,他庞大而沉重的尸体搁浅在旧床上。安南这么多年第一次仔细打量他通红的酒糟鼻和突起的眼睛,发现自己根本不认识这个男人。警察来过一趟,他们草草搜索了一下房子,在报告上写了几笔,带走了手枪。安南和安娜没钱办葬礼,只有去公共电话打电话叫来公共墓园的员工把这个男人运走。员工到来之前,安南在父亲的房间里找出一个小铁盒,里面有几个勋章和一个铁片,他把铁盒悄悄放在男人外套的贴胸口袋里。
他不恨父亲,虽然他没少被这个男人揍得在地上打滚哭喊,还永久地失去了一颗臼齿,但他恨不起来。他看着黑色的运尸车开走,想象地狱里能找到一个有很多酒和安非他命的地方,那里一定会有很多他的朋友。是安娜站在安南身边,轻轻握着他的手,和他一起目送男人离开。
也是从十二岁开始,生长变得格外迅速而且明显,在无知无觉的混沌中,孩子们摸索着,变成了男人和女人。
除了安娜。
比起人类,安娜更像是某种幼兽——她永远警惕,永远怀疑。安南经常握着安娜的手确认上面会不会长有蹄甲或者尖爪,那种锐物的错觉长久地留在安南的记忆里。
似乎从安南给安娜起名的那一刻起,安娜就一直是安娜了,不再变过。
你还要在回忆里呆多久,安南?
再一会儿,一会儿就好。
总之,哪怕身高增长,五官变得立体,头发留长,指甲上留着便宜的指甲油,安娜也还是安娜。她一直是那个蜷着身子,在缝隙中寻找温暖的小猫。
安南还记得他高中的毕业舞会,孩子们盛装出席,庆祝学生时代的终结。安娜那天穿了不知道那里来的连衣裙,还给他搞来一套像模像样的西装。舞厅里,迪斯科的灯球闪耀,他和安娜混在人群中,混在好几个颜色的光里,额头相抵,笨拙地跳着舞。
“你还记得乌托邦吗,安南。”安娜在他耳边这样轻声说。
他觉得很奇怪,不知道安娜为什么会突然提起那个幻想。在这几秒的迟疑中,他听见安娜接着说:“我找到它了。”
音乐声嘈杂,安南和安娜对视,并后知后觉地发现,今晚的安娜有些不一样,她的眼神温柔迷离,焦距模糊。安娜看着安南,又或者说,安娜在看着安娜。
“带我走,安南。”女孩几乎是乞求着说,“别去管什么工作和生活了,我们两个人能在那里永远活下去。”顿了顿,她那双绿色的眸子亮起来:“我们可以结婚,我们甚至可以有小孩。”
安娜笑着吐了吐舌头,她的舌头上黏着两片白色小药片,而安南吻了上去。
之后的世界就变得不一样了,充满着一种古怪的温暖。他们牵着手,逃出舞厅,在几乎无人的街道上游荡,在弹坑里蹲着接吻,在某根废弃的管道里互相拥抱。
幻觉之中,安南听见某处的门顿开,尘封几十年的战时空气涌出来,像一阵暗风,安南从中嗅见血腥和火药。
大地在缓缓震颤,某处传来一声惊雷。
里德夏天的暴雨有着一种温度,打湿了头发,红色的卷发顺从地贴在安南的头皮上。他躺在地板上,尝了尝流到嘴角的淡红雨水,那是他熟悉的、让人不适的咸腥。
他听见惊雷后的寂静中安娜的呼吸,女孩站在他身旁,不算强壮的双手紧紧握着一个铁块。安娜跪下来,她哭着亲吻安南,“对不起,安南。”她咬着安南的嘴唇,如此用力。
安南站起身,他和安娜十指相扣,沉默地望着床上搁浅的巨鲸。他的后脑勺迟钝地叫喊着剧痛,眼前发黑,世界旋转。
“没事的安娜,我们没事的,我们会找到乌托邦,我们...”
难以形容的干涩扼住了他的喉咙,安南没能说出更多的话来。
幻觉的障壁破开来,没有什么雨声,也没有雷击、火药和血腥。安娜蜷缩在安南身边,他们身处里德的地下,管道表面粗糙干燥。
唯有卡在喉间的干涩是真实。
你在想什么?
安南注视着女孩,他有段时间没有碰安非他命了,久违的麻醉感来得格外强烈,也消退得很快。安南感受着世界逐渐清晰的过程,他的脑海里回旋着很多念头,关于工作,关于安娜。不可避免地,他想起安娜的请求,关于活着。
他看着安娜。
“不,我们不用逃离。”安南轻轻说,“我会让我们活下去。”
男孩躺下来,他抱住女孩,闭上眼睛。
安南睁开双眼,他坐在餐桌旁,对着空气轻轻接着说:“我爱你,安娜。”
他说过很多次这句话,对着空气,对着地面,对着镜子。他无数次想象安娜眼中最后的世界,过量的洋红色在幼兽的血管里冲撞,心脏前所未有强力地泵动,视界模糊扭曲,然后闪耀起光来。
有人死了,也许是被她逼去卖淫的女孩,也许是抢她生意的同行,也许是巡逻的条子,但安娜从来不会让他知道。安娜就是这样的孩子,世界刺痛了她,她就划伤别人。
她是安南的,她曾经努力地活着。
你呢?安南,你做了什么?
安南只是在当安南而已,不是安娜的安南,而仅仅是安南。
所以安娜死了。
她离开以后一切都安静下来,前所未有地安静下来。世间的一切声音都离安南远去:旧时钟的秒针转动,屋檐的雨水滴落,鱼缸里的金鱼摆尾,远处有小孩在大叫,更远一点的地方,有船回港拉响汽笛。甚至安南自己的声音也消失了,他努力寻找自己的回音,他站起身,走出房门,走下楼梯。里德的街道潮湿,安南站在无人的道路上,他俯下身,把耳朵贴在地面上。
安南听见宏大的、模糊的回声,在远处的地下,像是里德古老的心跳。他的左膝作痛,他听见洋红色海洋上的回荡的啸叫,他的意志如雨水下渗,穿过管道、战壕和矿井,穿过暗河和裂缝,渗入里德市公墓,他爱抚每一个在此长眠的尸体,从弹壳和骨骼的碎片的切面上淌过。
他蜷缩在弹坑里,像一个胎儿,他看见遥远的地下的避难所,那个没有苦难的王国。黄金和珠宝散在洋红色可卡因的海洋之中,在王座之上,有人安坐。那是一个红发绿眼的少年,他站起身,一瘸一拐地巡视遗骸之下的永恒王国。
作者:诸子百
免责声明:笑语
(世界观为架空现实背景下世界观,大部分地方与现实三次元世界不符,文中地点皆为虚拟。中间有bug,我不知道怎么修改,请谨慎观看)
舞台霓虹灯照在台上,活动还没开始,通红的地毯上已经沾满零星碎屑,台下更是挤满了人,每人穿着蛋黄色T恤衫,背部清晰印着“太阳城公司”五个字样,一片的黄色自觉分成两拨,接着音乐响起。
黄色波浪集体响应音乐的号召,富有节奏的拍起双手,动感节奏迎着几位身着礼服的领导走向红毯,与此同时无数闪片倾泻而下,在无数黄色波浪的注视下他们挥舞着双手朝台上走去,那是如此的光彩瞩目!
紧接高台侧有人登上,那人黑色的裙摆低调且不喧宾夺主,她手拿演讲稿站于台上。
“今天是我们太阳城网络科技——” 台上那人话说一半话筒被摔在地上,强烈的断音盖住现场音乐声。突如其来的意外让台后人员始料不及,连忙切断音乐。
尽管没有话筒的辅助,台上出现的第二道声音吸引在场所有人的注意 “你这个小三,你不得好死!”
一个女人发疯模样冲向台上摔掉黑裙主持人的话筒,推推搡搡中夺过演讲稿踩在脚下。
“臭婊子,勾引别人老公!” 那个女人嘴里咒骂着,声音简直洪亮,手劲也是大到惊人,双手抓紧对方精心扎好的丸子头死死不放,扯下头花抓扯后脑勺的那撮头发,依旧在嘟嘟囔囔那些难听的话。
“呵,我就知道得找上门。” 人群头前排的传出声,。台下大呼中竟没有人敢上去劝架。
“听说啊,台上那个实习生跟陈总监好上了,他那婆娘没寻思这么疯癫,直接来打架。”
“真有血性。”
“有血性白搭吊用,还不是被小狐狸精拐跑了。”
“陈总监有老婆我咋不知道?”
“处好长时间,孩子都大个了,她叫,她叫——”
-1日前-
“她叫葛迎春呀,小葛!”
一处荫蔽处树脚下传出私语。 一个穿碎花体恤的大婶挥舞着扇子挤眉弄眼指着楼上3层指指点点:
“陈家小子那小媳妇,记得不?”
“记得,初中毕业就结婚的那媳妇?”
大婶抓起小马扎凑过去,努起嘴扇子靠脸小声道 “我前几天看见...”
不远处的小个子女人拎着菜,还没到门口半米远,瞧见碎花大婶喊了一声
“哎?张婶儿好啊?”响亮的嗓门一下子轰上碎花大婶的脑门,急忙中断对话。女人穿着普通,马尾辫子竖的老高,带着一包一包菜走上前辫子一晃一晃的,仔细寻思才看出她那么年轻。
“屋外头凉快哈。” 小个子女人路过打声招呼匆匆进了居民楼大门,
碎花大婶瞅到她手里的菜,大包小包鱼呀肉啊,小青菜大闸蟹真是足够丰盛的,感叹了么句
“噢哟!买这么多,小陈儿有客啊。”
“哎呀,有!”小个子女人暂且撂下手里的菜,笑盈盈回答“孩子幼升小上重点小学不得打点点儿,婶不说了哈。”
小个子女人说着进了电梯口直至关上门,那帮大婶又自觉靠拢想听下面的话题。
“你刚刚说看着么了?”
“我那天接外孙,他学校不是离什么少年宫近么,大晚上瞅见那个小陈跟个小姑娘的走一块,哎哟又搂又抱的”
“那不就是什么,出轨了么。”
“是呀,可怜这小春了,为了孩子也得忍忍。”
“我看小春昨天去少年宫那边买东西接小孩,估计早就碰上哩!”
“就是说呀,刚上小学能说分就分咯——”
电梯内寂静无声,几个大婶的声音加起来隔着厚重梯门也能一清二楚,葛迎春开启电梯,电梯缓缓上升,数字不断变化着开门后来到了家。
他们家在3层,是一栋入户电梯样式居民楼,她的丈夫她们口中的小陈当年全款买下作为婚房。他当年的承诺在葛迎春眼里历历在目,虽然这是6年前的事情了。
电梯打开,葛迎春抬头看到玄关悬挂的结婚照,六年之久的相片即便天天擦拭也开始逐渐发黄。她走进客厅迈过地上各个角落洒落的玩具,穿过走廊的绘画墙将菜放置厨房,回过头正与卧室相对。
葛迎春深吸一口气,她深知楼下那群老太婆狗嘴里吐不出什么好东西,见不得谁家好便空口造谣,这种事情已经屡见不鲜。
即便如此,,,那些话已经将她的心牢牢拴住,一直盯着那扇门,脑子里忍不住的快速回忆这些年与他相处的日子。
‘当时我初中没有毕业,与他在网路相识。他,跟我说他是网络公司的员工,尔后我们坠入恋爱接着奔现,我初中毕业后逃出家门只身一人与他同居,之后他日渐飞黄腾达从小小的员工到如今的财务总监,刚相爱的出租房到如今这样大的房子,我很爱他。’
叮——
小灵通铃声响起,葛迎春接起电话对面传来嘈杂的声响,扑通一声重物沉水后才听见小陈焦急的声响:“喂,我约的人快到了,你赶紧做。”
哔——
对面说完利落挂掉电话,屏幕上被迫中断通话页面返回到手机页面,手机壁纸则是二人恋爱时的合照,当时非主流风盛行,初中的小葛厚重的斜刘海遮掉一只眼睛伸着剪刀手,不算清晰的画质中也能看出甜蜜气息溢出。
屏幕熄灭,葛迎春知道这次晚饭非比寻常,她的儿子陈开聪小聪一早被放在奶奶家,生怕会影响这次的聚餐。葛迎春手很巧,在脑子放空的功夫将全鸡很快拾掇出来,鸡肚子割开长长的口子塞进五香料放置在高压锅内,这是一道炖鸡汤,她丈夫爱吃这个,每回归家吃饭的大事,她总会做上这道菜,都说好吃。
葛迎春有个毛病,这个毛病从小就有,脑子常常跟不上手,心里想着啥就干着啥,刚才她看了卧室下一秒腾出蒸锅直接推开了卧室的门。
结婚6年,她不敢相信他会这么做,可正因为6年,两人的感情正在悄然变淡。他们二人的卧室在葛迎春日日夜夜的收拾干净的像新房一样,只有几处怎么擦也擦不掉的儿童画,小聪1岁的时候就爱在卧室里乱涂乱画,纠正了三四次才见好转。顺着小聪的蜡笔痕迹,半个看不出是小老虎的小老虎隐藏在衣架后面,衣架上是他平日上班常穿的上衣。
他在公司职位不算低,他说去公司就要穿好品质的衣裳这样公司脸上才有面儿,这种大衣可不敢轻易机洗,一年也就两次送去干洗。葛迎春摘下大衣,大衣是皮革材质的,被她保养的锃亮光滑,在寻常的阳光下大衣口袋闪出不寻常的光,光亮微弱却又十分扎眼。
葛迎春忍不住伸手去抓,那个手感温润不像平日里出现在家里的触感,冰冰凉凉似是玉的质感。她拿了出来,竟是一对翠色耳环,雨滴状的翡翠映射着好看的光芒,这是她未曾拥有过的配饰。耳坠子上刻着花朵的图案,葛迎春不愿意多碰上几秒,在她的眼里这不是一对简单的耳饰,这就是脏东西!
葛迎春盯着看了不到一小会,又塞回大衣里。她想要选择没有看见,无视它,就当未曾发生。
可晃眼的光历历在目,简直是扎透了她的眼,直愣愣插进她的脑子里裂开一条长长的疤瘌,留下道重重的印记,再也忘不掉。
两个小时后,天已经黑了下来,葛迎春趁着人还没来的功夫将客厅里里外外角角落落的玩具已经收拾完毕,小聪婴儿时期喜爱的阿贝贝老虎也被摆在了最显眼的位置。
一顿忙碌中外面电梯门声开启,她来不及换下围裙急着过去迎客。
迎步进门的是她的先生,站在门侧带着人出来。他跟那人率先出来,有说有笑的充斥着整个客厅。这人葛迎春自然熟悉,每回的吃饭那人总在,据他说这人是他的领导,都经这人的牵线才办了好多事,都叫他大表哥。
大表哥不愧是大表哥,左手明晃晃的金劳十分夺人眼球,大表哥乐呵呵的进,一歪头看见葛迎春杵在那,大手一拍身后人的肩膀,直接抓到面前介绍 :
“弟妹啊,这是实验小学的副校长。”
葛迎春手也没来得及擦干,随便抹了一把后背要和副校长握手。
葛迎春面前这个身穿制式西装的男人,年纪看着也不小跟自家爹像是一个岁数,头发黑白掺杂,细框小眼镜贴在鼻根,整个眉头没有松开的时候,仔细看他的额头不断冒着细密的汗珠。这位副校长瞥向大表哥一眼点点头,轻轻握了她的手随即抽离。
大表哥块头很大,咧着大金牙左右端详那一桌子好菜,另一只手不经意搭在葛迎春的肩膀,摩挲着她的肩头:
“弟妹这手艺越来越精进了啊!都好菜!”
葛迎春扒拉下他的手很快保持距离,她脸上笑意逐渐僵硬,招呼着 “哥坐,都坐啊。”
葛迎春抬眼正巧与自己丈夫对视,触及短短几秒的对视他竟移开眼神,背对着大表哥腾出了位置,坐在了桌侧。那位副校长也跟着乖乖坐在桌侧,双手不敢乱摆,眼神也没敢乱瞥。
“弟妹也别忙乎了”
大表哥再一次的靠近,他搓热的双手欲要二次触碰,葛迎春眼疾手快后撤几步反握大表哥的手
“多亏有咱哥能让小聪上这么好的学校,这不得走一个?”葛迎春给陈使眼色,在酒局中摸爬滚打大的陈心神领会,从桌下拿出啤酒利落的倒上两杯递给葛迎春。
“好,好!”大表哥接过她的酒杯立马笑逐颜开,“我给弟妹面子,走一个。”
大表哥与座上的副校长连着陈跟葛迎春四人碰杯,葛迎春向来不惯喝酒,一口闷的豪爽姿态惹得大表哥又是一串连连叫好,缠着倒满一整瓶酒后才舍得让葛迎春下了酒桌。
葛迎春听到由远及近的有碗筷酒杯碰撞的响声,又听着又近及远的夹盖着锅咕噜作响声。
小火慢熬的老母鸡汤最为补身子,熬煮两到三个小时是鸡汤最鲜美的时刻,那种无法言语的鸡汤鲜味之前常溢满整个客厅...可此时在逐渐充斥烟酒气的客厅里彻底吞没。
葛迎春昏昏沉沉中推开厨房的门,愈来愈大的咕嘟声在她进来的那一刻戛然而止,很显然,她错过了鸡汤的最佳时间。
咕嘟,砰——
一锅鸡汤重重甩在了地上,锅内大部分鸡汤瞬间泼出不断蔓延。葛迎春被这样的声响激得立即醒酒,连忙抓起一旁放置得拖把企图挽救逐步变糟得景象。
拖把一来一回,鸡汤中洒落的香料暴露空气后开始发苦,只剩一只炖的稀烂的老母鸡躺在锅里。
“这也太难收拾了吧..."葛迎春嘟哝,过于软烂的全鸡简直就是一碰就碎。这么多年的家务活就没有像此刻这般狼狈过。
‘天已经黑下了,客厅里也亮起了灯,她下意识的望向半开的厨房门外,或许是喝酒的缘故,琉璃灯盏下的光亮怎么着也照及不到厨房的这个拐角,那是暗漆漆的一片。
自己究竟在期待什么?这时的她差点忘了,这么多年的他,怎么会光顾过厨房?
“真矫情..”葛迎春在骂自己,她撇下拖把索性摘下围裙,褪下家务手套徒手抓起地上的碎鸡,
“这么些年,,这么些年,,满脑子都这些破事!”
这一捧想起了起早贪黑永无止境的六年家务。
这一捧想起了哇哇大哭的陈开聪,吵着买这买那的陈开聪,闹脾气撒泼的陈开聪,幼儿园父亲节活动没有到场的陈开聪爸爸!
说什么工作忙碌?
说什么应酬加班?
不只是一次,也不会只有这一次!
全是在鬼混!
我选择了闭眼,可我的眼睛却仍能睁着。
葛迎春用手将所有洒出的鸡汤,不,厨余垃圾全部刮进了黑色垃圾袋里,破碎软软的触感是她讨厌的,当一点一点的碎渣亲手带走,这种感觉已然释然。
“今晚,我相信你会来。”
一切貌似归为平静,声音从葛迎春脑中响起,说话的女人自见面袒露的气质使她印象深刻。
“那个小东西不介意的话,你可以拿上,或许对你也或许对我们,都有帮助。”
葛迎春摸到口袋中的硬物后,她有些犹豫。像是做了多么大决定那样,就像是平常那样,习惯性的望向厨房外,烟酒气肆意扩散,只是开了半扇的厨房门,不少味道悄无声息占据这间原本窄小的空间。
可她本就不喜欢烟味。
葛迎春拿出口袋里小巧的玩意,原来是一个小型遥控器,边角频繁闪烁的红光吸引她出了客厅。葛迎春拎着带有鸡汤的垃圾袋走出了这间小小的原本只有她的“庇护之所”。
短短时间里,远远看去桌子上密密麻麻摆满了大大小小高矮不一的空酒瓶,三个人沉浸在划拳中丝毫没有来意葛迎春的到来。
遥控器的红灯被手掌全然盖住,微弱的“滴”音从玩具老虎中传出却被这些子噪音掩盖的无影无踪。
“葛迎春!”
声音从背后响起,葛迎春回头,那个女人向她走近,是那天短暂见过一面的女人,她跟那时的装扮不一样,耳上也没有当时的翠玉耳坠。
这个女人,那时说过自己的名字,貌似叫,范...
“范润芝,就你部门的小姑娘,小陈啊你真是好福气。”大表哥喝的酒气醺醺,咧出黄焦的大牙“富校长,你别看这小子老实,家里一个,公司一个,网上还一个,福气不浅呐哈哈哈哈!”
大表哥笑得十分大声,轰的窃听器一震一震的,许久后才恢复平静。
“富校长你别介意,大表哥就是心直口快,我们都是粗人...”又是一阵碰杯声 “就刚刚那事儿!咱们仨就是一条船上的蛐蛐!”
“我们是专业做这个的,只要给了这个,嘴比打上胶还严实!”
葛迎春与范润芝坐在附近家乡鸡快餐店内,范润芝在本上涂涂写写,认真的样子吸引着葛迎春的注意力,葛迎春十分羡慕有文化的女孩子,更何况在知道她对自己没有恶意对那个男人只有别的目的后,更欣赏了。葛迎春托着腮盯着遥控器的红光,“我们不如演出好看的...”
副校长也喝上了劲,满脸通红只顾着点头,一时起兴点上烟送进嘴里,直呛两口唾沫:“咳咳!”
通讯器上传出猛烈的咳嗽声占满耳机,范润芝忍不住摘下耳机,朝身后退去。
五光十彩的灯光照着她差点瞎了眼,险些迎上葛迎春扑过来的巴掌。
“你在楞什么?他快来了。” 葛迎春小声提醒,反手故意扇空,一跺脚拉扯开了距离,气喘吁吁的指着陈总监的鼻子大吼,“姓陈的你给个说法!”
这声音可比耳机里乒乒乓乓的喧嚣声响多了,范润芝默默捂住半边耳朵。
葛迎春的大喊声字正腔圆并且震耳欲聋,不用凭靠话筒也能听的一清二楚。陈总监此时此刻无地自容,可他站在台下不愿上台,台下甚至还有在偷偷拍照的员工,他不得不遮住半截面容回应:
“葛迎春你闹够了没有?”
葛迎春见状扯着嗓子喊得更凶了 “六年!”
“这六年你就是这么对我的。”最后一句,她的语气没有了先前的激动,她从包里翻处一打文件夹,在这大庭广众所有员工及其所有领导面前晃了晃。
“到时候我就把这个东西掏出来。” 透过店内微弱的灯光,范润芝看清了文件的名字——《太阳城网络科技公司第一季度流水账本》。
“你怎么拿到的?!” 陈总监看见文件夹彻底坐不住了,可是得顾得如今还算体面的形象,始终没敢走向台上。
台上的灯光紧急关闭,除了大堂自带的亮光外,舞台中央凭空冒出一团红色的光,葛迎春此时将包里的所有文件全部倾泻而下,燃烧的火机扔进垒成小山高的文件中央,火势不算大,陈总监终于坐不住了,他走上舞台,,他没敢动手他终究舍不下这点薄面,任凭葛迎春下台,他如同一只四肢退化的野兽,对着葛迎春的背影不断吼叫,
“葛迎春你就是个疯子!疯子!”
台下大表哥走前还在笑,照常笑着,在笑什么谁也不敢打包票,习惯着勾肩搭背的离开。
他不顾透过不断升高的火焰下的点点手机闪光,脱掉那件皮革大衣,试图破灭这座信息堆砌的山脉。火焰在不断的煽动中即使扑灭,可文件下的星光闪闪还在继续。
之后,公司员工有人报警,此时葛迎春早已投案自首,她收拾完自己的行李望了一眼这个生活6年的家,拖着箱子向楼下走去。三伏天刚过空气中甚至连风都是热的,但对于葛迎春来说是意外的凉爽,除了...行李箱里塞下的东西过于重了,她小胳膊小腿实在有些困难。刚出小区便是一个大大的斜坡,没有意外的,箱子在此刻挣脱了双手,葛迎春一路小跑追着行李箱,箱子摊在员工餐厅的门前撞在电线杆上,三五个银行职员恰巧在门内走出,其中一个女生热心的将箱子扶起,葛迎春急忙接过箱子,女生笑得含蓄又文气,与自己这样没上过几天学的妇女比起简直是天差地别,葛迎春忍不住的盯着她的胸牌看,胸牌上写着这位女生的名字:
“吕信芳”
-end-
负责这起简单案子的是一个毕业不久的小警官。
“我投案自首,我在太阳城公司纵火。” 葛迎春将包放在审讯台上扯开一个大口,里面整整齐齐塞着大大小小的文件夹,“另外,我要举报。”
1日前家乡鸡店内,葛迎春拍了拍桌上的文件 “这只是复件,他看到这个文件一定会有反应,他放在家里的东西全是重要资料,密码我全都知道。”葛迎春搅了搅杯里的可乐,她已经好久没有喝过这种甜腻腻的饮料了。不过,她还想要尝尝更甜的 “接下来,我要搞个大的。”
“我要举报的是,我的丈夫陈世俊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