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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月隙
“不用担心,手术会在虚拟场景结束之前完成。”
“虚拟场景吗……”少年摸了摸下巴,“是什么内容?”
“这个啊,是我们睾盛科技最新的研究成果。您将以某种身份前往百年前,观察真实的历史社会环境。”
“哈,不错嘛。”
……
【登入中……】
……
抬手拉动门环轻叩,
“哟,032号又是你啊?等着啊,这就来这就来……”
一个男人的面容出现在别墅门口是显示屏上,语调熟稔。
他这才开始观察视觉主体——蓝白相间的制服,手里拉着一个半人高的金属箱子,头上的帽子印着“睾盛科技”,胸前是编号“邮递032”——看来是睾盛的邮递员啊。
男人走到他面前,看着箱子不禁挑了挑眉
“B级货?”
“是的。”他听见视觉主体语调平淡的回答“需要为您展示吗?”
男人笑了一声,伸手拉开门,故作优雅地弯了弯腰,“请吧,亲爱的032号。”
032号微微点了点头,拉着箱子目不斜视地进了屋。
仿古巴洛克式的室内装修使得屋内光源并不怎么充足,悠长曲折的走廊上悬挂着狰狞的兽首,跃动的仿真烛光向地下投出一段模糊的光晕,猩红地毯蜿蜒向更深更暗之处。他下意识顿住脚步,投去好奇而恐惧的一瞥——然而,那片幽暗并不是寂静无声的——032号的制式长靴落在地毯上,踩出些许叽叽咕咕的水声,或许还有些粘滑又弹性极了的碎屑。
032号漫不经心地踢开或是青白或是紫红的工具残片,顺着廊桥绕过几个弯儿才有一张干净的桌子能让他完成展示商品的任务。右手使力一提,左手轻柔地托住金属箱的侧边,灵巧的手指熟稔地在密码锁上拨弄几下,随着微弱的“咔哒”一声,一丝玫红色的光从箱子的夹缝中射出来,落到桌腿旁有着天蓝色虹膜和细细红丝的眼睛上,给黯淡无光的眸子点上一层引诱魅惑之感。
“啪”
眼球中的汁水爆了一地,勉勉强强洗出一块粉红色来。男人难掩兴奋的往前踏了几步,“快快快,打开我瞧瞧——”
032号不为所动,垂着眼慢慢打开盖子——一张倾国倾城、雍容华贵的美人面,线条优美的脖颈,像蝴蝶翅膀般顺从展开的肩膀下是柔软而饱满的乳房和纤细柔韧的腰,却没有与之相配的双臂和双腿——
是——人彘!
他悚然一惊,怒不可遏的同时不寒而栗。顿时手忙脚乱往后倒退……却是不能够——032号漠然地站在原地,甚至伸出手去,隔着一层类似橡胶的薄膜细细抚摸着B-37752的身体,至少在少年看来大概还能称之为躯体,而不是什么再常见不过的生活用品。
他的视线只能随着032号转移,故而在男人挥舞着大把消费点,豪横至极,一掷千金之后,他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个箱子在背后越来越远。
沉重华美的大门缓缓闭合,一如以往。
“滴滴滴——”
032号有些怠懒地叹气,却还是转身往睾盛科技的方向走。
他的思绪还停留在那栋昏暗的仿古别墅中,并没留意032号的动向,直到电梯门在面前缓缓打开——
——!!!
他猛地睁大眼睛,幽幽的绿光投在他的视网膜上,连带着现下并不存在的胃液也在一瞬间翻涌起来——那是……千千万万张泡在粘稠液体之中的面容,挺拔的鼻梁将透明薄膜微微顶起,显出近乎荒谬的安详无辜之感……
他眼看着032号伸手划破薄膜,液体涌入排水孔,优美的躯体被细心擦拭干净,按照做过成千上万遍的流程装进箱中……
……
……
他从长梦中慢慢苏醒,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医生护士背光的笑脸
“你醒了,手术很成功。”
它不知为何,下意识颤抖了一下,笑容尚未扬起便一眼看到床头上几个大字
——“香火延续计划专用”
“你、你们……对我做了什么?!!”
不等医护人员动手,富有经验的AI弹出几根皮带,轻而易举地制住它的全部动作。
“哦哦哦,冷静,孩子,冷静点——”
“我们都明白身份的改变不是一时能接受的,也理解你现在的心情——”
另一个人接口道,“你也看到历史了吧,本来像你这样负责种族延续的孩子的命运。”
它动作一滞,虚拟场景中出现的一幕幕在眼前浮现——猩红地毯上绵软而白皙的破碎皮肉、封存于箱中的雌性人彘、、千万张相似的脸沉在液体里,流转着幽幽的绿光……
它沉默下来,磨得圆钝的齿列用力咬住水润鲜艳的唇,
至少、至少……
……我、我比它们活得好。
“话说,这些容器到底是怎么挑选的啊?”
另一个声音松了松领带,心不在焉地回道:
“————”
这是混乱的、与作者本人高度相关的文章。如果看到了任何现实的影子,请不要打扰影子的主人。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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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千日夜里我又遇到了难题。我要毕业了,该死的,在这个时候。离开之前,我穿过学校一处偏角落的公园,那里树影稀疏,一鸟不鸣,让我的脚步声尴尬地落在石板地上。我穿越一座高大的横门,门上镶着一块旧牌匾,上写国立某某大学,一百多年前历史的一笔,如今在我头顶悠悠显示出尘封的得意。我爱这里吗,我无言以对;我对这里心存不舍,多半是因为我在这里爱上了什么东西。爱,爱是我的难题。
我的人生是一场漫无止境的求解,书本,小学课堂,经验常识,全都不是即拿即用的答案,我过于迟钝,对世界实感不佳,思虑重重,每行一步,问题多如繁星,且它们本应在几千年前熄灭。
到了这个年纪,我觉得我的心理疾病正在有条不紊地自愈。不过,我没有抑郁症、躁郁症,或者什么人格障碍的医学证明,大概率我只是一个误入泥潭的普通人。我积极求医,积极生活,重新向世界打开自己。可惜过去的事情仍令我头脑隐隐作痛,讲述似乎并不会让这些感受减轻太多。
但我还有爱,还有我生怕让朋友也觉得我是无法拯救的深渊,于是我开始在口头上放过自己。
我说:我这人,比较倒霉。这样大家就都轻松多了。大家开始说,我遭受这些,是我运气不好,有的事我就是无力回天。我一边点头,一边默默在心里复述:骗骗哥们儿得了,别把自己也骗了。倒霉不能是我人生的正解。我需要求证,我需要经验,我需要下次再让我遇见一次,重来一次,我一定要做出更好的选择。最优解一定是存在的,我知道自己已经比很多人幸福,比很多人有能力,如果我不觉得自己是个笨蛋,那么我一定能找到它。
“你有全能自恋。”我的朋友,试图解决我困境的海福听了评价道。
“我就是得先相信自己,所有事才有真的实现的可能。”我挣扎道。
我们坐在客厅里,米色的灯光非常温和,但在凌晨三点的黑暗小区中就显得刺目。
“这就是全能自恋。”
我无法否认,因为我真的希望自己是全能的。曾经写作也只不过是一个小孩子的自娱自乐,纸糊的舞台上,孩子或是孩子喜欢的孩子们笨拙起舞。她打着节拍,即将要满足了。然而一枚灵魂从她体内升起,瞥了舞台一眼,默然不语。她的笑容僵在脸上。她想起没听的课,揉皱的纸团,回收站里的废稿,买来不看的精装书,没报上的第一志愿文学系。她的一枚灵魂开始永恒惩罚她,再也不许有这样天真的自我满足。她还差得远。
“我要死了。”这次,她说。
好吧,好吧,我要死了。我交出了我的理性。幸好,最近我很讨厌理性,也没升起背叛康德的负罪感。尽管平日所说的理性与我讨厌的理性完全不同。为什么最近开始讨厌理性,也要怪我为了毕业论文非要去学什么精神分析,但实际上我对两者都非常不满。现在我的生活两头都是丑恶,真是左右为难,无所依靠——靠,我成功来到了主体漂浮不定的后现代。
她抽了我一巴掌,警告我:“不要再想你那遮羞布一样的哲学了。”
这就是加速的第一夜。如此,显而易见,我没睡好觉。
这不是个好消息。因为今天有很重要的客人。阿花通过男朋友说,想来我家里打桌游。我是在上周才知道,原来阿花非常喜欢我。
我和阿花认识很早,只是新校区建成后,部分学院搬迁,就分开了。我觉得阿花亮闪闪的,很多事都做得好,也非常可爱。我活得太粗糙,囫囵吞枣地把白天吃进肚子,晚上要么发癫,要么发病,危害互联网公共空间。阿花还没把我屏蔽,已近乎一个奇迹。这几年我和阿花最多的交集,就是她发自己的照片时我会认真地夸她,希望她看到我的评论会高兴。我躲在老鼠洞里探头探脑,得知她喜欢我,真是让我惊喜得不可思议。
我盘踞家中,久不待客,时间紧任务重,至少得收拾出像样的客厅。白天要不要补觉就立刻变得不重要了。我这人的优点是死线战神,做完不说,也永远能做到及格线以上。最起码前半生是这样的。等阿花到来时,我的狗窝已经收拾出了游戏,安排好座位,风扇角度测试也完成了,几套骰子躺在骰盘里,果冻饮料冻在冰箱,像个先天桌游店圣体。
我快累死了,但阿花笑了,我舍命陪君子的心气一下又涨上来。那天上桌打到半夜,我已经精疲力竭,喝着东方树叶,终于没有在阿花旁边丢人地睡倒过去。正值仲夏,她男朋友问我明天要不要来他们家玩时,阿花说有空调,吹着风扇快要晕过去的我立刻就同意了。
这个月很充实。写完论文后,我开始有时间重新打艺,因此重新见到了许多朋友。每当这时,我都时不时感到庆幸与罪恶,庆幸自己四年来没有站队,没有恋爱,没有分手,没有因为朋友间的纠葛失去任何朋友,所以在四年后,我仍然可以和每个人打招呼。罪恶便罪恶于我必须向很多人分别隐瞒。
我非常贪婪,并且壮志勃勃,相信自己能在这张大网中安然无恙。
还有一点明显起来:我越来越频繁地见到橙轩。打艺,饭局,排练,欢送会,景点旅行,橙轩忽然无处不在。我隔了几天才猛然意识到,不光我是所有人的朋友,橙轩也是。他是我活在这个学校里最为重要的存在,这话毫不夸张,我扭曲的逻辑使我选择了相当孤独自负的道路,直到我拙劣的心再也无力填补它冷漠的空洞。某天我一抬头,看到他走在前面,世界在他脚下,在他身畔,在他前后左右沿着和谐的音符前行。他为此付出了巨大努力。他也在寻找宇宙照常运转的最优解。
橙轩是个彻头彻尾的好人。我们俩的学院答辩时间很早,我的答辩早在上个月便尘埃落定,橙轩也在这月初感伤地结束了毕业论文。所以,当绝大多数学院在五月上旬的最后一天才同时开始了答辩时,我们的朋友几乎都会在这一天解放。海福早早地打了电话,让我陪她晚上下馆子,另有几个朋友也陆续来约饭,几个人互相认识,很顺利地凑了一大桌。海福在的他们文学院一下午答辩了几百人,等她出来,天估计已经全黑了。橙轩一小时前刚陪室友在那家菜馆吃了饭,出来后来了我家。他说:“那家菜馆人挺多的,不一定有位置,要不先去看看吧。”
刚陪过一桌的橙轩就这样踏上了陪第二桌的旅程,我们前去探路,菜馆里正好空出来一个隔间。橙轩说:“我走之前还碰见白菜他们也来吃饭,刚刚白菜他们就是在这桌吃的。”
“诶,好巧?!”我放下包,忍不住感叹那些几年前就认识了的名字再次被提起。
这顿答辩庆功宴大家都吃得过于饱了,离开饭店时感觉每个人都在晕碳水。阿宅的晚间娱乐活动是回我家一起打游戏,海福带了机子,家里这下共计有两台NS,六个手柄,还有这么多人。终于能玩四个人的分手厨房了。我们开始做饭,第五章第六章的难度简直逆天,合家欢游戏变成了大坐牢,玩到凌晨已经没人清醒。朋友们该回家了,告别环节进行完毕后,家里还剩下橙轩,海福和我。
我忘了我们为什么开始聊心理问题了。橙轩虽然在救我,但我觉得他自己也和我类似。他劝我的话也是进一步退一步,充满纠结与反复,有自我投射的影子。“你可以不做这些的。唔,但真不让你做的话你也不一定会开心……”坐在对面的海福听起来要被气死了,颇觉得我们改变不绝对,就是绝对没改变,什么屁话,简直在支持对方自我殉道。
海福说的也许是对的,我从我无力抵抗的社交漩涡中爬出来,沿着河岸走着走着又想下去,多少是因为又看到了橙轩。他怎么做到的?如果他能一直做到,我当然也可以。扭曲的、暴论一般的逻辑一把把我推下水,好在这次我比上次学会了如何不让自己沉下去。下次我说不定就会游泳了。
那天过后,橙轩和我因为打艺的缘故走得很近,市里有在大剧院打艺的组织,他发现我重新开始打艺后,便带我去玩。结束后,我们风尘仆仆地从大剧院赶回学校。我在校外租了房子,学校落了门禁后,橙轩通常借居在我家客厅。回家路上,某省会白日里就不熙攘,夜里早已只剩下一座座卷帘门。时间已过了深夜十二点,万籁俱寂,而街角的蜜雪冰城灯牌亮得夺目,雪王的身躯在夜色中格外伟岸。
几分钟后,橙轩喝着草莓啵啵说:“蜜雪冰城真是我爹。”
精疲力竭的第二夜,我没有做梦,故休息时间虽短,但还算安逸。阿花请我去她家里玩的时候到了,我洗了澡,换了新衬衫,眼镜又摘又戴,最终决定放在胸前的口袋里。我搭车去了阿花的小区,阿花来楼下接我。
独自做客一开始确实局促,但大家都是旧友,共同爱好也多,重新熟络并不费力。阿花家的空调实在舒服,中午吃好了饭,我缩在桌子上抵抗睡意,直到眼皮越来越沉。
我一头倒在桌子上,脑门磕出一声闷响。
“怎么了?”阿花和阿花男朋友同时回头看我。
我惊醒过来:“我……”
阿花和阿花男朋友都用十分关切的眼神看着我,让我紧张得眼珠乱转,话在嘴里滚了几圈,终于组织出来:“……我有午睡的习惯,可以在你们家睡个午觉吗?”
“当然可以呀。”阿花笑了笑,欣然允许我躺上床去,躺在她旁边。她的小桌板上摆着电脑,正在上课。阿花男朋友暂停了电视里的动画片,调小了音量,独自继续宝可梦肉鸽。我盖上被子,舒舒服服地睡着了。
我喜欢打艺,过几天还有节目,如果可以的话,我自己的学院晚会我还想再打。梦里我还在学新的火把技,是前几天瞥到的那个,名字很好听,叫娜露梅亚。
我打艺的细节不能被阿花知道。他们属于我先前所说的我的罪恶,我需要分别隐瞒的相见,即我和橙轩其实在和阿花的前男友学习打艺。橙轩他们组了企划,我去练习时,被他们抓去帮忙摄像,录到深夜,橙轩又要借居我家。“怎么有的人被喜欢的乐队成员捡走了啊。”于是,在阿花前男友无心的一句玩笑中,在那该死的一圈又一圈的光弧中,错乱的神思开始展开对我的质询,它劈头盖脸地问:你是不是喜欢橙轩。
这真是太可怕了。我试图使自己像一台严密的机器一样运作,而感情是不讲道理的,是复杂而具有毁灭性的。学会如何运转友情,都使我经历了不少磨难,我不敢想恋爱色彩的喜欢更是怎样的洪水猛兽。潘多拉盒子就这样被打开了。好在这午间小憩里,我还不用面对这个问题。阿花家的空调,阿花的小被子,阿花,都让我开心不已。从后数到前来,我无奈地发现,这是我数十天里唯一一次好觉。很快,我的生活就要被难题击溃,我要在从未踏入的窄门前挣扎。
海福不是我的救星。曾经她也和橙轩一起在深夜试图把我从黑洞中拽回来,也在压马路时说:“我喜欢单方面喜欢别人,这样我就可以随时抽身了,我希望对方不要为我做什么或者太喜欢我。”
“我也同意。那我们这种互相喜欢的算什么情况?”我打趣道,“是我们互相喜欢但还没有到太亲密太冒犯的度吗?”
“对的对的对的。”海福连连点头。
她便是如此友善随和的一位强大女子。以前,放假见不到她的几个月里,我每次难过时也都会想她。我很喜欢她。
但这一天不对。这一天,她想要和我拍毕业照。我不会化妆,讨厌拍照,但我想和她留下回忆;她说她好紧张,我以为我们一样恐惧镜头。但这事出了岔子,她第一次给别人化妆,花了四个小时,再过不了多久,天就要黑了。我跟她说过,天黑我就要去打艺。我要和橙轩拼车去大剧院,橙轩七点多就来问我出发吗。我要陪陪海福,说我们在校门附近再拍一点,等下直接就走。橙轩说没事,我去取个快递。八点半,我和海福告别,坐上了出发去大剧院的出租车。深夜十一点钟,我收到来自她的消息。
“你以前总说那几个人对你很过分你都能忍了那么久,是不是我在你面前太没有脾气了你才这样?”
她不满意我八点半的离去,她认为她为我花了四个小时化妆,为我拍照,代表着她为我做出了巨大的付出。
大剧院的wota艺练习刚结束,一行人坐在露天酒馆外面的圆桌上喝蜜雪冰城,就看到我痛苦地叹息一声,身体在位置上蜷缩起来。
橙轩问:“怎么了?”
我声音颤抖,而试图借二次元梗诙谐地说:“我被重力展开了。”我一边感到恐惧,一边在海福的聊天框里不停地道歉。我知道我错在哪里,我不应该把日程安排成这样,我辜负她的心血。可我忍不住对橙轩说:“我下午五点就告诉她我晚上要去打艺了,她给我化妆化到六点半……我真的不喜欢拍照……”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争辩,明明是我做得还不够好,于是声音渐渐弱了下去。
橙轩就在这时很坚定地说:“不是的,你没有做错。”
“她不能说这样的话,这太过分了,她不能用关系好来绑架你。”他顿了顿,略有一点哭腔,“她这样觉得,我从七点开始等的那一个半小时又算什么。”
白天,我照例前往阿花家里。今天是蟹柳滑蛋和土豆烧肉。阿花男朋友做饭太好吃了,我很久没有吃到人类正常做出来的饭了。午饭结束后,阿花主动说:“来床上躺着吧,你来用这个枕头。”
我感激地躺上去,窜进被窝。阿花今天不上课,躺在我的旁边。
“我听酒儿说你不喜欢肢体接触。”
“嗯。但我只是不喜欢不经同意的肢体接触。”小时候是完全不喜欢,现在已经好多了。我不好意思地解释道,“我需要知道,是因为突然碰我的话,我可能会条件反射地打人,不是因为我不喜欢——如果是你的话,随便做什么都可以。”
阿花开心地张开双臂:“申请抱抱!”
我轻轻地抱住了她。阿花蹭了蹭我,好像要在我怀中睡着了。
我想我也该午睡了。昨晚因为海福的事照样没睡好。在阿花这里,我能什么都不用考虑地休息一会儿。我闭上眼,却想,啊,马上就到了百团晚会的日子了,要表演节目了。橙轩他……
“暗恋是一种自慰。”
第三夜,橙轩说着,瞄了瞄我手中的章鱼小丸子,看到只剩一枚,拿起签子的手便放下了。
“我同意。”我将盒子向他那边倾斜,“给,平分一人四个,这你的。”
“我看你好像比较饿。”
“没有没有,已经饱了。给你。”
我平静而不容拒绝地又把小丸子递到他面前,他只好说声好的,顺从地扎走了最后一枚丸子。我合上空盒子,里面还剩下许多木鱼花,如果是我一个人在家里吃,我应该会拿两根签子当筷子,把它们全部打扫进胃里。但在街上就不行了。这是一种规训,我可以匀出力气对抗,故意在零散几个行人的目光下吃起剩下的残渣,但我的力气如今供我活着都时时缺斤少两,想想便作罢了。于是木鱼花被我宣判为垃圾,塑料包装袋化为垃圾袋。橙轩咽下小丸子,把自己的签子放进我手中的垃圾袋里。说到底,木鱼花也并不是什么有滋有味的东西,只是些可堪一嚼的薄片,在盒中堆叠起来,被小丸子的热气吹动,又沾了点酱料,借着别人的光东拼西凑,假装出一副可爱的、天经地义受人喜欢的样子。这无味的家伙作为章鱼小丸子的一部分活得理所当然,久而久之,居然等到了我这种人出现,习惯了吃它,习惯它这不顾大局的枯燥口感。这让我想起了我的毕业论文,它讲述一些德不配位的东西的一种可能逻辑。
它很无聊。我瞬间大为光火,只想把手里这垃圾抛进它该下的地狱。十几步后如我所愿,街角处冒出了垃圾桶,路灯下,桶身欢欣地发出金属色光泽。
我端详着几个洞口对应的分类,选中了其他垃圾,将手中那恼人的东西丢了进去。
下地狱去吧,我心说。
桶里垃圾半满,它轻轻落下了。它的姿态非常无害。
我习惯性地在想事情时抬头。今夜是一轮半圆月,也许因为前一天下过了雨,月亮蒙上了一层雾气,被模糊的边缘脏兮兮的,蒙着灰盖进夜里。月光烦闷,如同油画体验课里拿不准画笔的我,把一花一草晕染得不合时宜。
“那么,你最近一次自慰是什么时候?”
我从垃圾桶旁走回橙轩身边,接续之前的话题。
“大二左右。”
橙轩思索着,很主动地分享起来。他那位暗恋对象是我们共同的熟人。他声称他给很多人分享过这段安静的不打扰对方分毫的自慰故事。见我认真地听,他说:“欸,你怎么会不知道?”
我也惊讶,惊讶四年了,怎么还有这么多八卦绕着我走。
据他所描述的,他对她的暗恋,像是从玻璃窗里观看美丽的事物,即使触碰不到也会感到开心——也是他将其评价为自慰的原因之一。
静静地看着,静静地自我满足就够了。他说:“如果要接近的话,反而不会有那么喜欢。”
“我也很喜欢她。”我点点头,回想着那个女孩,觉得他说得挺有道理。“不过,虽然我也不知道怎么接近她,但看到她的痛苦,她的阴暗,我也仍然很喜欢她。”
那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很美,很惨,精神状态很差却活着,在诸多重压下坚强得超乎想象。
橙轩理解我,同时继续支持不接近。我理解他。
橙轩如今不再暗恋她了,在只言片语的讨论中,我们为她努力挣脱着禁锢而感到幸福。我喜欢我们的相似性,喜欢我们的喜悦会建立在他人的幸福、世界的和谐上,他欲望着成为一个善人,而我觉得应该有人来做这些。这话从两个大学生嘴里说出来,一万个人里有两万个都觉得可笑。所以我说他是我整个学校里最重要的存在,有些路一个人难走,看到橙轩也在路上的话,就相当于有一百个人的力量了。欲望和责任在出发点上又有何高下之分?无论如何,我们已选择了类似的准则,渴望观赏或引导事件发展至更为和平优美的结果,即使自己要进行更多的牺牲。可见这是效力相当的两个东西。何况它也并不非黑即白。
他批评我,如果你并非发自内心,那么你就会被不断地消耗,你会一直非常痛苦。
这话实在太好反驳了。我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喜欢干这个,你就不痛苦了吗?
上节目要打的技,我练得只能说是依葫芦画瓢,有形无神,但打艺要有神,对基本功的要求太过扎实,不是一时半会能练出来的。晚上,我就去学我心爱的娜露梅亚,火把技就像解题,在合适的位置放上合适的圈圈,发力要比其他技好入门些。而且我喜欢理解这些圈圈的顺序和走势,木头经常夸我是火把技天才。
娜露梅亚作者发的教程很详细,我记住那些动作,跟练时双手拆分开学,分别转熟练后拼在一起,就能打出完整的三八拍动作了。
“根本就是左手画圆右手画方。”橙轩看着娜露梅亚的光圈评价道,“反人类的东西。”
橙轩学火把技很慢,对他而言,火把技真是槽点无数。我和木头最近都在学娜露梅亚,一般来说,大家应该尽量学更多相同的技,娜露梅亚真成了他的难题。
我如今今非昔比了,不再那么畏手畏脚,不会因为上个嘉年华晚会的节目就紧张到头晕眼花。然而在二审时,我们在路上遇到了橙轩的朋友,陌生的、很可爱的女孩子。
“你一个人出节目吗?”橙轩问。
“对啊。”女孩说。
“好勇敢,我们都只能成群结队地出节目。”橙轩笑了笑,带着我们和她一起走上了楼。
这是我不认识的人,我从未涉足过的社交圈,我一无所知的橙轩的一角。我脚下的地面突然消失了,空气被尽数抽走,我的心脏正在被撕扯,大脑将要爆裂,我意识到我在嫉妒、恐惧、无所适从。我第一次设想橙轩去谈恋爱,去交个女朋友吧,会发生什么呢?我心中汹涌的抗拒声将我淹没。不能这样,要是这样的话,我要去哪里呢?
那天橙轩的学弟发烧了。我们的节目审核结束后,我和木头坐在最后一排,橙轩来问有没有药,木头提议去楼下超市买药吧。橙轩说好。
我和木头收拾着东西,女孩上台了。橙轩在附近的椅子坐了下来。“等这个节目结束我们就下去。”
他掏出光棒,很认真地举着双臂挥舞起来。
我强忍着痛苦问:“你们朋友吗?”
橙轩点点头。
我转过身,也举起了自己的光棒。
台上的那个女孩,也太可爱了吧。
表演当晚,那女孩的节目被提到了我们前面。我很紧张,昨晚又没睡觉,白天只在阿花家休息了两小时,喝了咖啡,有些节目编排的事还想找橙轩确认,而橙轩哪里都不在。我胃里翻涌地难受,她的节目开始时,我正将头抵在椅背上,试图减轻身体的不适。
木头戳了戳我说:“哎,台下怎么有人拿着和我们一样的电棒啊?我去看看!”
我抬头看了看人群,一眼就看到那是橙轩新换的橙色电棒,木头只见过红色的那根,不知道橙轩买了新的。
我想喊住他,但木头已经冲出去了。
我远远地看着人堆里橙轩的橙色电棒,和二审那天一样,认真地为台上的女孩摇晃着节拍。
我在摊位上干呕了起来。
坐在一旁的海福拍了拍我的背:“你也太紧张了吧?”
我说:“确实啊。”我抬头看着傍晚那丑陋的灰黄色,“天怎么还没黑啊。”
我在白天回味着这段记忆,试图将自己抽离出去,但这种尝试非常失败。我二十二年里第一次品尝对他人亲密关系的嫉妒,我觉得我要坏掉了,我的系统出了问题,我没有搭载相应的模块,没有处理相关问题的经验。请问这是喜欢的一部分吗,请问这种扭曲的负面情绪对我有何益处,请问某个创造者为何抛弃我,如果连你也没有爱上过哪个人类个体,为何要给你的儿子爱上其他个体的能力。我是如此热爱知识,热爱每一份优美的解答,为何唯独爱之苦楚,要如此突如其来降下。我的答案又在哪里。
阿花还在我怀里静静睡着。白日漫长,白日漫长。
第四夜,我流畅地打下了娜露梅亚,准备开始细修光弧,让它能打出更美更流畅的圆圈。木头还没学会,他站在我身后说,怎么打的,教教我啊。
橙轩站在一边,好像已经放弃了。据海福评价,他的大腿肌是我们三人里最发达的,他打艺时比我们的发力都要好看。倒可以理解为,让他学火把技有点屈才了。
我甩了甩胳膊,在木头面前做好起始动作。“来来来,我教你怎么左手画圆,右手画方。”
我和海福分别前去唱了KTV,以这样的状态进KTV非常奇怪,我人生中听过的每一首曲子都让我想起橙轩,有些歌词唱出来真要把我撕碎。以前我唱这些,是为了纪念我死去的虚拟偶像,影视角色,游戏自机,如今居然是为一个活人,我肯定哪里出了问题。海福的事虽然将我重伤,但橙轩觉得她并非讲不了道理,还是建议我解释给她。果然互相说清楚了,互相原谅,很顺利地继续做了朋友。
橙轩后来仍然重复道:“有警报是好的。无论如何,你都要小心再被绑架。我还是提醒你,要小心。”
凌晨时分,海福回到宾馆,即将离开这里。我一个人穿过天桥,刷着手机,以为橙轩会去和其他朋友聚餐,但问了那边,又说橙轩没来。大晚上的,橙轩要是还在外面,就又回不去宿舍了。我家的钥匙,我室友白天喊他来帮忙搬东西时倒是给了他一枚,希望他无处可去的时候再来我家客厅吧。
结果半夜里他真消失了,他哪里都不在,难以想象,毕业季这样密度的社交活动,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他怎么能哪里都不在?我直觉上觉得他那边一定出了什么问题,可我没有任何立场去问。我就在担心与纠结中熬过一夜,从日出睡到大中午醒来,看到他凌晨五点都还在给我点赞。
“你怎么五点多还醒着?”我睡醒了,终于鼓起勇气问。
“气的。”橙轩说。
“下次气跟我说说吧。”我说。
于是我终于知道发生了什么。这位一直以来为这个世界,或至少是为他周围这个小世界尽心尽力的建筑师,与我面临了同样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接班人。他的学弟自以为是,做了错事,却因为自己已经足够努力了,不想再听到他的指责。学弟最近几个月都在时不时捅娄子,橙轩比喻自己为地球的撬棒,每次有哪里歪了,他就想办法撬回去,而上面这群人还觉得世界安稳运转是他们自己的功劳呢。
顺带一提,我这边的同型号学弟也刚刚滚出我的生活。那家伙被别人训斥后,橙轩负责安慰他一个半小时,他向橙轩保证说没事,反手又跑来我的聊天框大骂他所受的不公。被我吼了之后,又跑去橙轩那里问,能不能帮他传达一下对我的歉意。橙轩坐在我旁边,扣了手机,说他累了。我说我帮你回吧。我说:现在这里就是明哲在看,你能不能不要把橙轩当什么很好用的大哥哥啊,说话之前能不能想一想橙轩看到会不会难过啊?
橙轩看了一眼,蔫蔫地说:你还不如上我的身直接回他呢。
这几个小东西横竖不觉得自己应该领受批评,觉得自己无比正义,有责任感,尽心尽力,所以你们怎么能指责我?没有指甲盖大的自省心真是令人汗颜。
好吧,好吧,你们受到了太多的不公。我和橙轩就是该的。
橙轩学弟出事的这晚,橙轩问他,是不是我说的所有的话,你都觉得我在高高在上地指责你,说教你,找你的茬?
学弟说,是的。又评价橙轩真是幽默。
“有时候我真的觉得我是不是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橙轩将头埋进膝盖,悲伤地责问自己,“我是不是一生就是纯纯的幽默?我是不是不该活在这里?世界怎么能这么运转?”
我坐在一旁,怒火中烧。你们这群该死的东西,怎么能把橙轩变成这个样子?!
第五夜,我无数次想伸出去的手这次终于伸了出去,揽住橙轩的肩膀,隔着一件白衬衫触碰他的体温。我每一秒都想拥抱他,如果我再让自己冲动一点点,我想抱着他让他在我肩头哭泣。但我的勇气最多至此,拍拍他的肩,拍拍他的胳膊。可我悲伤得好似五脏六腑都要被吐出来。橙轩很久之前曾说,不了解我凭什么说喜欢我。别人都罢了,如果这世上还有一个人记得他说过的话,记得把他放在自己前面,哪怕是自以为是的,那也让我来吧,我会做到的。
我伤害过橙轩,我记得一些我使他难堪的画面,牵连着我的创伤性记忆。我必须谨记,谨记橙轩为我做过多少让步。我不会自顾自地说喜欢他,我不会为了我的欲望而拥抱他,我听到他抑制不住的哭声和我抑制不住的心跳重合,我为我的懦弱找到了借口。
“不是的,不是的,至少我希望你活着。活着就好。你已经做得非常好了。”
我从来没有真正擅长过安慰别人,我讲这一些老掉牙的、令人讨厌的无意义的话,我怕他生气,怕他不满,怕我帮不上他任何忙。我又抬头望天了,好像那些遥远的问题里有什么能来予我解答,而天上的星星沉默不语。我的语言系统要失灵了。
橙轩的崩溃还在继续:“是不是他们说喜欢我,都只是因为我会对他们好?”
我几乎要哭出来了。我眼看着他正坠向我去年已坠入过的深渊,那时包括橙轩在内的所有人都想办法拉住了我的手,所有人都在我无数次的自我质疑中说,不是的,不是的,不能怪你。这表述不够精确,一件漫长的坏事发生,我们一定都在其中做错了什么,所以我倾向于说,绝不能全怪你。绝不能全怪你——你凭什么要承受全部的惩罚,就算你真的有错,你已领够了该受的折磨,凭什么最后还要你扛下一切?我受够了独自一人领罚,被挂在悬崖上啄食心脏,我向他人求救,于是得拯救,但橙轩直至今日也曾不对世界呼号。所以轮到我坐在他身边了,我要替他质问这个世界:橙轩做错了什么?一如几个月前的橙轩看到失魂落魄的我。
“你这么好的人,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那时橙轩的口气令人痛苦。
这个世界不能这样伤害他,是世界的错,是你们的错,你们竟让这样的人想到寻死。我认识橙轩三年了,三年来第一次听到他说:“我是不是就不应该活在这个世上?”
我不想再问我是否喜欢他了,那没有意义,我现在需要的是爱的词解。我轻轻环着他的肩,认真而平静地说:“不是的,我从来都不止喜欢你好的一面,我喜欢你的全部,你的敏感,你的纠结,你的自我满足,你的阴暗,我全都非常喜欢。你所有的一切都值得别人喜欢。”
我会被这样的问题困住的:我要怎么才能帮你一点,我能不能被你需要,我希望你比我幸福。
橙轩说:你这样的人没有得到好报,让我非常失望。对世界失望。
橙轩说:难道你还意识不到,我们陪你陪到凌晨三点,和看你可怜没有关系,是因为我们真的关心你。
橙轩说:对不起,是我的错,完全是我的错,是我没有接收到你的意思。
橙轩说:啊?今天是你生日啊,那要不要我们还是下楼去准备点什么……
我想对橙轩说什么。
我又在阿花家里睡觉。今天来晚了,早已过了午睡时间。阿花和阿花男朋友都知道我最近日夜颠倒,精力岌岌可危,也都劝我还是早些睡吧。
昨晚我不到两点就睡了,但噩梦缠身,频频惊醒。我永远恨做梦。我很少做美梦,就算有美梦,那它也在醒来后转瞬即逝。而我一做梦常常就是噩梦,更可恨的是,在这紧要关头,噩梦还抓住了脆弱的我。
我梦见我们朋友去出游,橙轩发烧了,我叫不到车,就在他旁边陪着他,又不知是做错还是说错了什么,他忽然不再理我了。
我在梦里崩溃道:“我究竟哪里惹你了?”
他说感觉我在提防别人。
为什么呢?为什么呢?这四年里我都为世界的和谐而努力,我需要和平稳定的环境,我热爱人类,也尽力去做了很多很多事。唯独此事世界休想指责我分毫,唯独此事,噩梦借橙轩对我说出这样的话来,我觉得真是过分。
在阿花家睡觉已成必行事宜,我平日邋遢,但死要面子,出发前总是洗了澡涂香橙味的身体乳,衬衫洗衣液用三合一的,带香氛。每次我都使劲闻闻自己手臂,毫无味道,还以为这准备全数失败。但阿花鼻子比我灵敏多了。我躺在阿花身边睡一大觉,醒来后,阿花说,你身上好香,睡得半张床都香香的。转头数落起自己男朋友。
第六夜,橙轩说:我不知道你走后这些话我要对谁说。没有你我要怎么活在这个,在这群死小孩天天惹事的世界里。
第六夜,橙轩说:这个世界上能做到了解我并且喜欢我的,只有你和另一个人……我说这些是为了思考难道这样还不够吗,两个人还不够吗……不是为了让你感动!
第六夜,橙轩说:要不要来看看我以前的日记,我找几篇搞笑的给你念念。
橙轩说了很多。我第一次后悔自己没有记日记的习惯,后悔自己没有录音的习惯。我的记忆力还不够好,我只能回想一些片段:没有像你这样……遭遇相似,能理解我为什么这样做……真的与我共情……
我还在寻求答案,我在体会它的无边无际。我在和他从深夜聊到太阳升起,我在想找到他时就能在学校里找到这么个善良的萌物,我在他需要时能赶到他身边,并且作为按他的别扭标准,能被他承认为喜欢他的人。在他身上,我看到自己折射出诸多可能形象,夸张地说,就像:让我试试同时做你最好的朋友,最恨的敌人,心理医生,精神导师,妈妈,同学,同好,随便什么东西。
有点像柏拉图,柏拉图说爱一个人是在使自己变得完整。
“我觉得你室友身上呈现出一种美丽的整体性,我非常喜欢。”橙轩的追求非常有趣,“还有你,你的行事逻辑呈现出了一个和谐的整体的美,你是内恰的——你只不过在过载的情况下崩溃一段时日,你本身仍然融洽,仍然优美——你是和谐的。”
“我们俩应该去做星神。”我笑着说,“你去当秩序星神,我去当同谐星神。几十亿年后,我们在宇宙再见。”
第七天,休息。我在午睡中得享安眠。午后,我的一枚灵魂升起,执笔写作。
-END-
写下时我在想,这是“我最喜欢的火把技、我也许最喜欢的人”
还是
“我最喜欢的人、我也许最喜欢的火把技”?
这是完全写给自己的文章,迷茫冲动的文章,交由情感驾驭的文章。
如果我有一天真正能让情感驾驭自己,我会更加幸福吗?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笑语
备注:预警一下,日常刷剧搞的BL向同人,纯磕CP产物
1、
我是汐颜儿,一个无尘宗前后百年无出其右的奇才。
第五代掌门人,无尘宗历史上的自仙魔大战后的一代转折,就是我。
当年师父把我捡回来的时候和我说。“汐儿,无尘宗以后就交给你了。”
我以为她是开玩笑。
后来才知道她是半夜里梦到祖师和她托梦说我此生有贵人之力,平步青云,可将无尘宗带入仙门前列。
那给我师父一阵乐,第二天就捡到了我。
想来我们修仙之人也比较讲究天地之道,换句话,比较迷信。
当然,作为一个自小受到我师父重点关注长起来的天选之人,我的确在修行和功法上有不错的造诣。
入山门的第十年我就参加了仙山的宗门大会,作为无尘宗代表弟子之一,本人直接杀到了仙门榜的前十,一战成名。
后起之秀,仙姿佚貌,无尘宗汐颜儿。
说的就是我。
总之给我一顿夸,我挺高兴,但我师父更高兴。
她说,本来我都担心要灭门了,好歹祖师爷显灵。
我心里说,师父,没准你就是那个灵,我这么努力可不是为了我那个没见过面的祖师爷,我是为了你。
当然她那时候太激动了,我也没好意思说。
但说了也没用,她多少得骂我。
于是,在无尘宗的前四十年,我的生活除了修炼就是修炼,终于在某日境界突破进入金丹期。都说进入金丹才是真正踏入仙门。
我也因为许多年来出色的表现被评选为,仙山中的最强弟子之一。
当年我师父就表示,汐儿,你上次宗门大会杀上了前三,师父希望你这次争取第一。
我心想没问题。
后来我想,见鬼的没问题,问题大了去了。
-
那年,我在上仙宗宗门大会上见到了我这辈子最大的劫,楚烨。
都说郎才女貌情之切切,一见思君即难忘。
我估摸着我对楚烨并没有一见难忘这点在,主要是他给我打的。
那年的楚烨是一个多年在上仙宗寂寂无名的小弟子。
虽然是羽凌风仙尊收的亲传,但听过他的人简直少之又少。更何况宗门大会我年年参加,宗门榜前十的我都认得,就没他楚烨。
结果一看,果然,是个筑基。
根骨是不错,圣灵根让人眼前一亮。可惜还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孩子。
可惜他上来就阴阳怪气叫我师姐,就像他家有个小师妹和他吃醋闹别扭,要给我这下个降头似的。
我心多宽广,我心想这乳臭未干的孩子,我让你感受一下人间疾苦好好敲打敲打,修仙可不是想象得那么简单的。少谈恋爱。
我,汐颜儿。心地善良,目下无尘,尊师重道。我被楚烨打出去了。
什么情况?!
我绝尘神剑都用上了,竟然被打飞出去了?为什么老娘都吐血了。这楚烨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他是不是偷偷让人渡修为了。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楚烨不是被渡修为了,他是被封了修为。
元婴初期境界,他来打我一个金丹初期,我能赢才有鬼了。
羽凌风仙尊,您对我们这些仙山同盟是真的好啊!
其实想想,我那个时候就该知道,上仙宗轮回峰内俩男人他们不对劲。
——羽凌风给他徒弟解修为封禁的瞬间,身后的尾巴都快自豪得翘到天上去了。他楚烨更好,我还躺地上呢,脚尖一点就往人擂台上窜,他要了长尾巴,都能甩我脸上,而且肯定是九条狐狸尾巴!
狗男人,骚不死你!
但那时候我多天真,我从小大的在这万山仙门长大,一个两个都打不过我,一个两个就像愚蠢的萝卜。
而楚烨不是萝卜,他把我揍了一顿,揍得轻轻松松。
我不得不承认,我恋爱了。
我沉寂百年的那颗春心,萌动了,生根了,发芽了。
楚烨那时候也是一战成名,仙门里是个女弟子都要在私下偷偷讨论他。
我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原来楚烨和我一样,一样是被师父捡上山的,最开始的时候还因为天生没有灵根受尽排挤,也不知最近怎么的,获得了圣灵根,修为一夜之间突飞猛进。
后来我想,我师父捡到我做梦都能乐醒。
羽凌风捡到一个楚烨会不会连觉都不要睡了,半夜盯着楚烨的脸都能直接突破他的大乘境修为,明天就位列仙班。
反正我不知道,我半夜要是能看见楚烨睡觉的脸,我能乐得直接元婴初期。
但我看不到楚烨,只能偶尔找机会去上仙宗送送东西,汇报汇报情况。
知子莫若母,知徒莫若师。
我师父一下子就看出了我那点小心思,她说,楚烨很不错,未来的天之骄子。若是不出意外,可能会是仙门中最快问鼎天道的。
我若想与他结为道侣,就要有与之比肩的能力,荒废自身可不是正途。
我醍醐灌顶。
当天就开始苦修。
只是偶尔还是会找机会去上仙宗做事,然后假装迷路去轮回峰看一眼。
轮回峰花团锦簇,楼阁水榭里白衣翩翩的两个人蹲在地上点火,我躲在墙角听。
一代仙尊羽凌风捧着个烤地瓜叽里呱啦喊烫,丢到楚烨怀里,一个少年人跳起来,边抛边喊。“烫烫烫!”
羽凌风在旁边笑得东倒西歪。
我心想,两位是忘了避火咒了吗?
可回过神,我才意识到,我脸上的笑也没下来。
真好。
我想岁月静好终是好,人生得一心上人真是好。
我喜欢楚烨,也想有天能在他身边,看着他笑得这么肆无忌惮。
那曾经是我长长久久的梦想。
-
现在想来:狗男人,滚呐!!
-
其实我觉得,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错的。
为了喜欢的人努力更是没有错。
那我究竟是错在了哪里呢?
在那十年里我是真没想通。
楚烨被当成魔族坠下无妄崖这件事整个仙宗仙山都知道。
那时候消息传到无尘宗的时候,我正在和师父练剑,天上乌拉拉飞了一群不知道哪儿来的冬燕。我的剑掉在地上,灵力逆行吐了一口血。
那天我师父给我疗伤。
疗完伤后起来摸我的头,她那天摸我的时候特别用力,让我差点让我眼泪掉下来。
她叹了口气,仙魔殊途。
接着就和我掰扯,她当年也有爱过一个人。
我说那人呢?
她说,那是个凡人,早早就死了。如今百年,怕是连骨头都不剩了。
我想,那楚烨是不是也连骨头也不剩了。
那是无妄崖,烈焰滔天的魔族封印之地,去了就是必死无疑。
结果我几天之后在无尘宗附近仙山路口见到了一个人——一个全须全尾的,身上就那一点伤口的楚烨。
我心想,这可真是见了鬼……啊不,这可真是太好了。
-
所以说,我汐颜儿有什么对不起他的。
他掉我无尘宗门口,我给捡回去疗伤了。
他说要无尘宗掌门之位,我和师父去商量了,当然我还真没想到我师父会答应。
在无尘宗继位这几年我兢兢业业,脏活累活都我干。
他楚烨想要拓宽势力,不方面见人,成天蜷缩在无尘宗那一亩三分地里。
我就一炮,他指哪儿我打哪儿。
他说少阳宗可以下手,我带了一群人御剑去了。
他说衍天宗表面结盟实则有异心,我又去了。但人搞阵法天衍的门口那千机阵给我脑门子转到晕,差点归西了他人才来。
现在想想他就是对我物尽其用。
可当年,当年我情窦初开懵懂无知,我哪里懂。
我就知道我命悬一线,看着他戴着一个面具一身黑袍从天而降大杀四方,我觉得,苍天啊,这个男人下颌线真好看。我迟早要给他说服了当我道侣。
当然,楚烨没给我当道侣。
就像我师父让他和我一起一明一暗接任无尘宗掌门一样,多少都是合作关系。
无尘宗式微,要的是振兴门派,而楚烨要的是杀回上仙宗报仇。
他的目的很简单,他想要报复羽凌风,既然他为了上仙宗能将他打下无妄崖,那他就让上仙宗灭门。
师父同我说,楚烨因为经历无妄崖的烈焰焚身,虽然被魔灵珠救了一命,但估计是百年内无法解开仙魔封印,这一百年,无尘宗可以利用他。
只是到时候,鸟尽弓藏,我可不能心软。
而我。当年那个单纯的我,表面上点了点头,心里想的是,阿烨命途多舛,如今满心仇恨情有可原,我会用我的温柔和爱感化他,我可以。
现在想来,我修的是大道无情,天地同寿。
又不是去佛家当菩萨,凭什么去做那割肉喂鹰这事儿?
可当初的我还是一头扎进去了。
那时楚烨是我的万丈红尘,是我的心魔,是我的情窦初开和风花雪月。
我心想千年万年我熬不死他,滴水穿石,母猪都能上树。
可我没想到,楚烨他是真厉害,他比我能熬啊。
牛,姓楚的。
你牛。
-
关于楚烨喜欢羽凌风这件事,我最开始是不知道的。
毕竟我那时候沉迷于楚烨的脸,不……是他的内在。
我只觉得他半生凄苦,唯一信任的人将他狠狠推下深渊,那一颗心里对他柔软得不行。
那些年我总想,在无尘宗的日子可不能亏待了他。
但我实在见他的时间不多。
白日里,楚烨排兵布阵,想着拓展无尘宗势力,到了夜里,他大多会去无尘阁的冰窖里疗伤。
因为坠了一次无妄崖,楚烨浑身的根骨都是重塑的魔骨,魔灵珠成了他半个灵核,而他的经络里还有当年碎裂的圣灵根,多少会有点反噬。
为了压抑这些反噬,无尘阁冰窖成了他的调息之地,有时候实在是严重了甚至会几天几夜出不来。
于是楚烨唯一的一点乐趣,就是疗伤结束后在无尘阁屋顶上喝点酒,或者是在他的书房里画画。而我的乐趣,就是提着两盅酒陪他在楼顶上看月亮,或者他画画的时候,站在一旁静静瞧着。
那是我那些年里最快活的时候。
只不过那时候,楚烨的画上大多画的是仙门山水,大片留白空空荡荡。偶尔才会有一两个人影。但从来没有画上面容。
现在想来,那人不是羽凌风还能是谁?
其实,真的去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思念一个人也是藏不住的。
就像楚烨第一眼就看出我钟情于他。
而他心中所想,又怎么能真半点不露痕迹。
但他就是个千年的王八,那是真的能憋。
当初和我在楼顶赏月喝酒的时候,半醉半醒说的什么,他恨羽凌风,羽凌风那就是个卑鄙小人,杀人不眨眼,当初为了得到上古仙根,还把他当诱饵,差点害得他葬身幽冥洞。
我听得那叫一个义愤填膺,后来一想,不对啊,大哥,圣灵根不是在你身上吗?
虽然现在烂了是烂了点,多少还能用啊。
况且他羽凌风拿了圣灵根,你还从他身上拔出来了是怎么回事?
所以说,不要相信男人的鬼话,特别是他醉酒男人的鬼话。
要不是我当年为了爱情我蒙了心窍,我能被他楚烨那些一点不走心还前后矛盾的混话给骗了吗?
我是谁,我是汐颜儿,我无尘宗最强弟子。
然后我还是被骗了。
最开始那两年我是真觉得楚烨恨羽凌风。
想想多合理,我要是有天成了魔族,我的师父亲手将我打下无妄崖,那我也是难过。只是我想我伤心欲绝,却不会想着报复,我想的是我让师父失望了,我该去死。
后来我才知道。
害怕和绝望是一瞬的,若是从未见过光明,投身黑暗,那死便是死了。
可在你坠落悬崖前,有人拉住你的手,说要救你。他却又在你交出心脏的时候,狠狠踩着你的心再将你重重推下去,那一刻,你便是恨的。
那种恨,是哪怕永坠修罗,化身厉鬼,也要爬上悬崖重生于世与他同归于尽。
而楚烨,正巧,是后者。
谁又知道楚烨曾重活过一世呢。
我不知道。
哪怕是他上仙宗高高在上的仙尊羽凌风也不知道。
-
楚烨在来无尘宗的第七年,捡了一只兔子。
那兔子白嫩嫩,毛茸茸,背边上还有两搓黑毛,看着像是两个对称的翅。
我当初和楚烨调侃,说着兔子是天上来的,那翅膀就是从天上落下凡尘的印记。
后者没说话,抱着兔子却笑了起来。
那时候我沉迷于他的美色,全然忘了,他对这只兔子好得有多古怪。
这兔子是他用仙气养着的。
他那破败不堪,时灵时不灵的圣灵根平日里没用,唯一那点属于仙道的灵力都给了这只兔子,为了的是让这兔子长得好点儿。
我心想你这仙魔之气对冲,再渡个两年,你死不死我不知道,这兔子多少是要成精。
而我后来才明白。
……奇怪,我为什么什么都是后来才知道的?
呵。
他羽凌风当年就有只兔子。
而那兔子就是楚烨送的。
送的时候他还说那一句话是什么“你看,像不像你。”
像不像你。
像不像你……
所以,这个混蛋这些年养的哪里是兔子。
行。楚烨,楚大掌门,你够狠。
你有本事你杀上上仙宗把人抢回来啊,你在我面前搞什么深情。
哦,他好像真打算抢来着。
……
……
狗男人!
-
其实曾经的我也做过梦。
做过那一切尘埃落定。
我和楚烨神仙眷侣,看着无尘宗日渐兴盛,看着仙徒满门,他握着我的手,在无尘阁屋顶看着朝阳初升,夕阳西落。
那些年,楚烨待我也算得上好。
他对任何人都冷冰冰的,唯独对我,偶尔会笑。
一个陷入爱慕之情的女子,见到自己的心上人对自己温言软语两句,第一个想到的是什么。
自然是郎有情,妾有意。
只是无妄崖爬上来的这些年,魔灵珠在楚烨胸口留下了无数条刻痕,那都是蔓延的魔气被强行压制的结果。他的最终计划是利用禾古禁书,转化仙魔之气,为的是几年之后带着一身正统的仙气杀入仙门。
但我有些奇怪。
我怪他为什么从没打算开仙魔结界,哪怕这对于他复仇来说是最简单的方法——不必被魔灵珠折磨,也不必这么苦心孤诣,只要魔界封印一解除,那万年滔天的恨意裹挟着魔族大军,仙宗山门哪个能抵挡得住。
可他从没想尝试,一次也没有。
为此,我曾问过师父,问她楚烨莫不是多了点骨气,想着当初被仙宗以魔头之名打入悬崖,想来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那时我被爱情蒙蔽头脑,心中十分动容,感叹着:阿烨果然是本性善良,不忍生灵涂炭吧。
我师父摸着我的脑袋,汐儿,我如今还不敢死,多少主要是放心不下你。
想来,我师父不愧是死过心上人的。她比我有经验。
-
楚烨在入无尘宗的第九年,突破合体期。
他作为一个魔族本不该拥有修为境界,但禾古禁书仙魔之气逆转,生生将他抬进合体期的大门。
天上隐隐雷鸣似远而近。
眼看就要开始劈他了。我师父用炼虚期的修为杠在无尘阁冰窖外,远远望着像一道密布着无尘宗心法经文的结界罩住了半个无尘宗的仙山。
师父自然是不愿意楚烨这么快死的。
只是她若是扛不住,多少会收手。但我不行,那一刻,无尘阁魔气肆虐,我将修为化作护身咒直接冲进了冰窖里。
我听师父在喊我,可我回不了头了。
血,满地都是。
楚烨身下的冰几乎都被他的血液布满,不知是凝结还是流动。
他像是被心魔扼住了,仙魔之气凝滞对抗,化作无数刀锋在剐他的身体。
那时候,我才是化神初期,扛不住天雷,但无尘宗的心法可以化像,那一刻我怕不是疯了,想的是进入他灵海里去化解他的心魔。
这本就是异想天开,但我还是这么做了。
灵识相冲差点要了我的命,可那瞬间,我看见了楚烨全部的记忆。
看见了他的上辈子,看见他上辈子上仙门受人排挤,看见羽凌风用龙魂劫让他一念成魔,看到他亲手杀死羽凌风,看着他魂飞魄散,下一秒自己也灰飞烟灭。
然后某一刻,光照了进来。
——轮回峰的朝阳,不请自来肥硕的燕雀,像是性情大变却在上古幽冥洞死命护住他的羽凌风。终于在被关进地牢里,推门而入的一袭白衣。那是他命里的一道光,将他一手拉出炼狱,又在他心头放了一道劫。
那人对他说。“是仙是魔,不是一颗魔灵珠能决定的。”
他想问他:羽凌风,我能相信你吗?
我从未想过自己会有一刻能和楚烨贴的那么近,十年,我花了十年走不进他的心。而那一瞬间我能感受他的一切,感受他的心,可那却是我做过最后悔的事。
从那一瞬间开始,眼前全部的记忆里都是羽凌风的影子,纷纷扬扬像是一场春雨,浇熄了他心中焦褐地面上火焰,接着雨水汇聚缠缠绵绵,他仰面一倒溺死在那缠绵的温柔里。
不会错的呀。
怎么会错呢。
那是爱呀。
我想过他敬羽凌风,恨羽凌风,念羽凌风,却从没想过。
他原来爱他。
那瞬间我心绪激荡几近濒死,却还是下意识抓着一片他心中掉落的灵识。
学着羽凌风的声音,将一句话传了进去。
“阿烨,回家吧。”
终于头顶的天劫轰隆隆劈了下来,无尘阁里合体境的一道白光直冲天际,与雷劫想冲,灵力与天雷交汇炸裂燃烧,刹那间,宛若万千星辰顷刻落地。
三道天雷,一层境界。
生死不论。
等我回过神,火焰已灭,冰窖的冰被大火烧成温热的水流,怀里的人微微张开眼,似乎将我认错成了谁,抱着我说了句。“……别走。”
我在无尘宗,用楚烨和我的幻想给自己织了一个网。
网里有大梦三千,有郎情妾意。有我那一颗惴惴跳动的真心。
一日一日,我被那网束缚手脚,蒙住双眼。
终究,被楚烨的一把大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原来楚烨他没骗我。
被羽凌风险些害死是真,他恨羽凌风也是真。
只不过害死他的是上一世的羽凌风,最恨的则是这一世的羽凌风。
那人给了他光,给了他温柔,给了他爱,和绵绵不绝的信任。却让他一朝踏空。
上一辈子他含恨而死,这一世,羽凌风住进他心里修补了那些伤口,再用最血淋淋的方式撕破,他终于受不住了,疼得死去活来。
若不是爱到了骨子里,哪里来的一朝成恨。
若不是长长久久延绵不息的爱恨交织,怎么能让一个人活得那么痛苦,却还是想活着。
楚烨是个疯子,我不如他疯。
那夜,楚烨抱着我一个劲得哭。
我也哭了,抱着他和他一起痛哭流涕,我哭我的心上人,他也哭他的心上人。但想来我倒比他强点儿,我的心上人被我抱在怀里,他的心上人在天上,那一轮明月,镜中花,这辈子都摸不到。
那瞬间我释然了,算了算了,都挺惨的。
谁也别恨谁。
-
但他还是个狗男人。
这点不容反驳。
-
之后的那几年,楚烨依旧在拓展版图。
上总线上设有,几乎有一半被他整肃过,要么达成联盟,要么被他安插了自身势力。
于是上仙宗送来宗门大会请帖的时候。我看见那个坐在掌门位上的人露出一丝笑。“去啊,为什么不去。”
现在回忆起来。
那天的宗门大会大概是我修仙以来过得最热闹的一个。
一个个仙宗代表架都不打了,就楚烨关于是不是楚烨这个问题争论不休。你说是楚烨,但他身上没有魔气,你说他不是楚烨,却长得和人一样的脸。
我在一旁目光淡淡,手中长剑挽花,看着不远处一袭白衣翩然而下。
上仙宗仙尊羽凌风,真是许久不见。
然后楚烨慢步走到他面前,说“仙尊可认得我是谁?”
那时候我才发现,羽凌风是真的像兔子,一双眼睛红起来的时候看着人还惊慌失措。他说。“阿烨……”
那个烨字被他吞了一半,许久,转到仙门这边却露出一丝似笑非笑的寒意。“都说这是阿烨啊,证据呢?”
那一刻,浩瀚仙力像是一座大山笼罩整个试炼台上空,霎时间几乎所有人都无法动弹,越境的威压从灵脉窜进,像是雷鸣穿透身体。
我心想,也就是您这大乘境能说这话,收了神通吧,谈恋爱不至于祸害大众啊。
-
当晚,楚烨扬着尾巴鸣金收兵。
我寻思着是不是宗门大会上羽凌风护了他,我看他走路没事还要跳两下。
然后他飞快就跳不起来了。
羽凌风来了。
楚烨想拦着不见人,可那是羽凌风啊,仙门之尊,我都拦不住,你楚烨让一群筑基练气的弟子去拦,我那一刻真怀疑楚烨是不是傻了。
结果,的确,这狗男人他是真傻了。
羽凌风风风火火冲进来说。“阿烨我有话和你说!”
他说。“滚。”
羽凌风说。“我不——!”
然后他们就僵持住了。
四周都是无尘宗拔刀围城一圈的弟子,谁也没敢动。他俩也没动。
大晚上的,鸡都睡了。
他们就这样大眼瞪小眼,瞪有一盏茶吧大概。
眼见我一旁拿剑的小弟子脚都晃悠了。
那时,我站在羽凌风身侧,是羽凌风的视线死角,而楚烨却看得清。
我看了他一眼。
接着一剑朝羽凌风刺了过去,那一刻,楚烨像是终于能动了,我被打飞的瞬间,看到的是他揽着羽凌风的腰一把把人抱进怀里。
我摔在地上,吐出一口血,心骂道,狗男人感谢我吧!
老娘以后再管你老娘是狗!
-
而后,羽凌风被楚烨抓进了议事厅。
而我,擦了擦血去找了我师父。
我说,我想走了。我不想当掌门了。
我师父只是摸摸我的头。
师父曾和我说,贪嗔痴怨憎会,人间八苦,我得尝,尝过了,我才能扛起这山门。
这近百年,我修为扶摇直上,却未曾真正看过这人世间。我说师父,我想下山看看。
她掉了泪,说好。
我说,我去十年,这十年多多保重。
当晚,我收拾行李的时候,楚烨来找了我。
他不知和羽凌风谈了什么,身上的魔气意外消减了许多。
他只是看着我,轻轻说了句。“多谢。”
我系着行李的手顿了顿,心想,还不算傻,也还算有良心。打我那掌最后收了力。
我想说,替我好好照顾师父,照顾山门。
看着他的眼睛却忽然落下泪来。
我想我不是不爱楚烨了,也不是比楚烨爱得浅。
我汐颜儿很好,我根骨奇佳,百年难得。
我只不过输在他楚烨不爱我。
他的爱和恨太深,从头到尾都给了一个人,多一份,都不能匀给我了。
-
那夜,我离开了山门。
在山门外,看见了鬼鬼祟祟的我们的仙门之尊,他好像是被楚烨赶出来了。
犹犹豫豫想着要不要再冲进去。
我想,怕也只有楚烨才看不出来这个羽凌风的不对劲。
也只有他们当局者迷才不知道自己心里在想什么。
我走过去问了声:“仙尊。”
后者拿着扇子朝我笑。“我就是看看,真不进去了。”
我笑了笑,指了指无尘阁的位置。“仙尊,山门进去直走,穿过议事厅和寒潭便是楚烨住的地方,那里有个书房,你可以去看看。”
“那有什么?”他问。
我说。“那儿有一个人的心。”
一颗惴惴不安,爱不自知的心,一颗看过一眼便知的,思之如狂的心。那里有满满的肖像,有人痛苦后的一笔一画,画的都是你。
羽凌风,楚烨的师父。
你该去看看。
-
之后的百年,我都在人间生活。
见过千山万水,也见过人声鼎沸。
只是关于仙门的事情我所知甚少,大都从师父的书信和一些传闻里听说。
听说,当年楚烨最终被羽凌风劝回了上仙宗。他选择承认自己魔族的身份,并放弃了圣灵根真正入了魔。他本就是魔族,想来圣灵根对他来说并无助益。
后来,仙门之尊羽凌风在仙门大会上力挽狂澜,说。“是仙如何,是魔如何,殊途同归,最后还不是要归于天道。”
说完还不忘揶揄两句。“也不知道谁当年一边同意我徒弟散尽魂力,一面将人打下悬崖。如此做派就是仙门正道所为了?我看比起我徒弟身为魔族,怕有些人才是真的魔吧。”
那是近百年争论不休的话题。
直到某日,魔尊楚烨和仙尊羽凌风合力开启仙魔封印,以仙魔之力攻创造了第四界。
自此魔族有了休养生息之所。
谁也没想过,仙魔封印被解开,生灵涂炭的局面却没有迎来。
那些沸腾的怨恨日日平息。
直到某日,我在人间,收到上仙宗送来的请柬。
红底金字,上书的楚烨和羽凌风两个名字排成一排。
耳边是千里传音。“下月初五,记得来哦!”
我指尖摸过纸面。想着一面是问鼎天道的仙尊,一面是掌管灵域的魔尊。
谁能想到这仙界魔界,兜兜转转成了一家。
只是,有这两位的坐镇。
想来这三界的魑魅魍魉,怕是这千年百年都得消停了。
-END-
神的梦(电视剧洛基同人)关键字:清醒梦 作者:喵哩 评论:笑语
神是不做梦的,对神而言,梦即是预言。
洛基从小到大很少做梦,几乎可以说没有。他曾经也希望自己能够预言出什么,但除了因为焦虑熬夜而多出的黑眼圈,并没有更多的收获。他也试图借助某些药物或者咒术,但除了浮光掠影的幻觉,也没能得到关于未来的一丝半点信息。
弗丽嘉安慰他,每个人都有自己所擅长的,比如他的幻影术和变形术就无能能及。而索尔不要说预知了,连徒手搓出一个火花都做不到——指非物理的方法。
“洛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拥有我们自己与众不同的能力。无需在意别人的评价,也不用和别人攀比,知道我们擅长什么,然后把它做到极致就好了。”
那是一个晴朗的午后,母亲在金宫华丽的花园长廊里,和洛基席地而坐,水里漂浮着由他们一起制作的冰莲花,其中大部分都是洛基完成的,弗丽嘉仅仅只示范了一次,年仅八岁的洛基就可以完美的复现,并且很快就能做出青出于蓝的作品。
弗丽嘉轻柔的从水中捞起一朵晶莹剔透的冰莲花,赞叹不已。温暖的阳光照射在她黄金一样的发丝和大海一样的蓝眼睛上。光线通过精致的冰花瓣折射出瑰丽的彩虹,点缀在她的脸颊上,流光溢彩,美如梦幻。
“母亲……”洛基伸出手,时间的薄膜随着他的动作被撑开,拉扯出镭射一样绮丽的波纹,这个异动也瞬间提醒了洛基,他并不是当年那个八岁的孩童,并不是和母亲在无忧无虑的学习魔法,而是枯坐在时间的尽头,阅尽这时间所有轮回、所有可能、所有的起点和终点。
他收回了手。
其实只是神识的一次回卷。他的肉身被禁锢在那空虚冰冷孤独的黄金王座之上,但他的灵魂却是极度的自由的,自由到会在他意识到之前,自己漫游到任何世界的任何时间。随着他驻守在这里的时间越长,这种精神游离的情况越多。伴随着的,往往是突然的惊醒,仿佛从一场梦里醒来似的。
多么讽刺,在成为可以看到无尽未来的神之后,他终于开始做梦了。
一场场的清醒梦。
大部分时候洛基都可以在改变时间线之前醒来,极少数误触他也及时的修正了回来。可他做清醒梦的时间正在增加,按照他所指定的时间参考——阿斯加德纪年法,频率已经由数百年一次,变成了一年数次。他怀疑要不了多久,自己就会长久的陷于一场场的梦境之中,分不清现实和梦境,破坏了正常的时间线,再一次搞砸所有事情。
于是他把目光投向了莫比乌斯,这位精神异常稳定的老朋友,总是给人一种安定的力量。有的时候,仅仅是看着他站在海边,吃一包薯条,都会感觉世界的尘埃完全落定,所有的东西都按部就班,不会出任何乱子。或者说,出了什么乱子,这位经验丰富的时间特工也能搞定。
莫比乌斯在吃派,不是绿色果冻加奶油的那种,而是苹果派,散发着新鲜的肉桂和焦糖的香气,旁边还有一杯香浓的咖啡。
白头发的退休探员,坐在海边餐厅的一个户外餐桌边,看着夕阳下垂,逐渐亲吻海面,听着轻柔的浪花拍沙声音还有周围游客嬉闹的声音,微笑着享受属于他个人的真实时光。
“你做梦吗?”一个声音突兀的响了起来,以至于叉子上的派啪的一下落回了盘子里。
“哦,天呢!你怎么突然就冒出来了。”莫比乌斯小声的惊呼了一句,但随即镇定了下来,四周打量了一下。
没有人发现他身边多了一个穿着宽松墨绿长袍脚踏豆豆鞋的黑发神秘人士,或者说他们并不能看到洛基。
“好久不见了,洛基。”莫比乌斯举了举手里的咖啡,“要不要来一杯?不过这玩意太苦了,也许你该选择蜂蜜柠檬水。”
“或许我喝过。”洛基摆了摆手,桌上闪现过无数种饮料——装在各种各样的杯子里,最终停留在了一杯冰镇的,还滴着水珠的水晶玻璃杯,形状完美的柠檬切片还在冰块和蜂蜜水的海洋里悠哉的跳舞,新鲜的就像刚刚端上来一样。
“……”莫比乌斯看着那杯饮料,突然感觉有点热,也需要这样一杯。
于是第二杯蜂蜜柠檬水也出现了。
“你能知道我在想什么?”莫比乌斯张了张嘴,组织了一下语言,最后还是干巴巴的冒了这么一句。
“我只是看到过……在清醒梦里。”洛基垂下双眼,用手指轻轻划过玻璃杯,把上面凝结的水汽聚集在一起,形成一颗水珠,被重力束缚滚落到防腐木的桌面上。
“所有的可能,都看到过……”
“所以我决定直接来找你,看看会不会出现不同的结果。”洛基闭上了眼睛,周围的一切开始化作虚无,尘埃散去,他所面对的还是那无边无际的时间线,巨大充盈又空虚的一切。
“但也没有什么不同……”
……
……
……
“洛基?”一个声音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隐约的震动随着时间线传递到了洛基的手中,洛基抬起头,看向震动传来的方向。一个笨重的穿着密封服的身影,拖着长长长长的粗管子,在虚无中漂浮,那丑陋笨重的样子,只要看过一眼就绝对不会忘记。
“莫比乌斯,你怎么来了?”洛基投送了一个幻影分身,出现在老朋友的身边,帮他稳定住不停乱转的身体。
“有一天,我在海边吃苹果派,我觉着我见到你了。你看上去很寂寞的样子,我就想着来看看你,看看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
“我没有去海边找你。”洛基辩解道,他很清楚清醒梦的界限,他只要没有穿透时间的薄膜,是不会影响到时间线上的任何人或者物的,也就是莫比乌斯不可能看到自己的推演梦境。
“也许是我做了个梦?”莫比乌斯无所谓的耸了耸肩,“也许只是我觉得你需要我……来看看。”
洛基没有回话,只是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了。
“所以你经常做梦吗?”他挥了挥手,给莫比乌斯套上了一圈时间保护膜,拉着他往自己的王座飘去。
“这可说来话长了……”莫比乌斯拜托了笨重的防护服,一下子轻松了不少,他拍了拍洛基的肩膀,“我觉得我还梦到过你问我‘你做梦吗?’,这可真奇怪。”
“因为神是不做梦的,神只是在预知未来。”洛基垂下眼睛,淡淡的回答。
作者:【八招】巫念桃
中靶:0/11 全勝
名剑春衫秀失踪已是十七年前的故事。
其主霍夫人与她的爱人十七年前被发现死于院中。爱人的展鸿剑折在地上,好似飞鸿断翼,雪亮的剑身血迹斑斑,如点点惨恨。
与霍夫人形影不离的春衫秀则不翼而飞。
距离霍夫人离世还有十七个月零三天。霍夫人忽然心有所感,与爱人商议退隐江湖。爱人向来尊重霍夫人的主意,很快托至交找了处僻静难寻的山院隐居,有意远离纷扰。
奈何这江湖进的容易,说退,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霍夫人与爱人前半生肆意武林,杀的人多,救的人多,爱的人多,恨的人更多,结下的恩恩怨怨如乱麻飞絮,找不到源头。
这宗命案最终不了了之。
在这个不被细究的故事里,与春衫秀一同消失的,还有那位至交,以及故事里一个刻意被隐去的细节——一位尚不足月的婴儿。
春草离离。
时间是最好的坟墓。
至交原是一介书生,姓杨,为人颇有些孤傲。在游船上结识了好诗善饮的霍启秀段鸿夫妇,三人论道古今,谈天说地,酒酣耳热时,霍启秀拍舷高歌,段鸿剑走游龙,杨生挥毫泼墨,好不欢快。
十七年前那桩命案压在杨生心里。
不久前杨生曾收到霍徐夫妇二人的传信。
段鸿在信中提及夫妻二人喜获麟儿。
“院落外正好生长着一排年轻得杉树,嫩得好想要滴下水来。又值春日,故给孩子取名‘春杉’,希望他能像杉树一般健康长寿。”
有意让孩子认杨生做干爹。请他到院中小叙。
等他赶到时,入眼的是两具在阳光下僵硬的尸体。好友段鸿的剑折在地上,剑身上的血迹无声地昭示着一场苦战。霍启秀的翠绿长剑春衫秀不翼而飞。
绿茸茸的杉树枝头浸饱了血,红宝石似的在阳光下煞是晃眼。
房内婴儿不谙世事的啼哭融化在血腥的院落。
再过一个时辰,春杉就要满十七岁了。
他继承了霍启秀和段鸿的容貌,周正的眉眼,只是缺少了他们二人的肃气。下一秒就要笑开了的样子。
杨生细细描摹着春杉的样子,深深叹气。这样弱不禁风的身体,如何承载血海深仇。只是十七年来的愧疚日日夜夜啃噬他的心灵。他梦见与至交在游湖上共醉,借着月光企图看清他们的脸。下一秒,他推开门,看见院落里的尸体。
他企图将仇人一一列举,却没有头绪。
他只好带着孩子在院落里等。
等凶手再一次出现。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三个时辰、两天、三天……
时间如杉树上的滴水。滴滴答答十七年。
他早已疲倦。
他等到了春杉十七岁。
他把春杉叫到跟前,带着一种报复似的恨意向着具柔弱的躯体灌输排山倒海的仇恨。
你娘叫霍启秀。
你爹叫段鸿。
十七年前他们死在这里,死在你现在站的这块位置。
十七年前我也站在这里,他们的血浸湿了我的鞋袜。他们的血溅到杉树上。
他望着春杉干净的脸庞,沾满湿润泥土的布鞋。
你娘用的剑叫春衫秀。
你爹用的剑叫展鸿。
他想起游船上夫妻二人接连舞剑的样子,脸上浮上些许温情。
但那天——你爹的剑被拦腰斩断,就落在你的脚边。
他的面目一下狰狞起来——
“我娘的剑呢?”
你娘的剑至今下落不明。
你爹娘十七岁踏入江湖。
你现在也已经年满十七。
杨生似乎已经燃尽了,眉目逐渐也平和起来。
仇人的线索藏在那柄丢失的剑里。
去找。
去找!
我该去哪里找?
杨生沉默。
那天,杨生赶到院落时,看见往北的路有血痕。院内的种种迹象表明凶手同样身负重伤,很可能走不远。他正欲循着血迹一路向北,一门心思只想找到那凶手与他同归于尽。大不了死在他手里,九泉之下再与他们相见!但院落里嘹亮的啼哭拖住了他寻死的步伐。
往北。
往北。
二人就这么僵硬地站在院落中,直至夕阳把他们的影子交叠在一起。
其中一个影子动了。
春杉走出院落,远方呈现出不确定的深蓝。近一点,是犹豫的紫。再近一些,是稀释了的橘红与灰橙,再近,就是未知的苍白。
春杉回头,院落内,一柄断剑已经插在义父身上。
展鸿的一半随夫妻二人入土,另一半终于迟迟找到了它应有的去处。
春杉埋葬了义父,迟疑地抽出断剑。
剑已经锈迹斑斑。
他把剑用布包起来背在背上,好像有了依靠。
他一路向北。
杉树退变成人高的荒草。从荒草处又生长出几绺青烟。大雁拨开烟向着远方飞去,带来风和雪的气息。骡马走在厚厚的雪道上,留下延展至天边的印记。春杉踩着脚印。义父生前那句“向北”被积雪覆盖。
他像四散的雪花飘荡在广阔的大地上。
那条向北的路延伸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就像树干生长出不同的树杈,指向不同区域的天空。春杉停在分岔路口。
出发伊始,他始终向北前行,淌过河、跨过山、走过桥、穿过丛林、路过稀疏的村庄、绕过无人的沙漠。
他要找一把叫“春衫秀”的剑。
有星星的夜晚,目标像天空中明亮的北斗七星。
然而长久的奔波使本就孱弱的春杉筋疲力尽,某个雨天,他病倒在一个破败的寺庙里。
春杉寻了一块安静地方睡去。等他醒来,雨已经停了。从漏风的屋顶向外看去,是没有云与月与星的夜。
春杉走出寺庙,打算继续前行。
夜色与大地浑融成一片。
他一会儿走在天上,一会儿走在地面。
春杉头一次找不到路。
直到天蒙蒙亮,浓稠的夜色褪去,露出腥白的沙砾。
继而泛起微弱的霞光。
春杉痴痴地望着。
初生的太阳一眨眼吞天吐地,滚滚红霞铺天盖地向前翻涌。鸟雀惊醒,扇翅而起,发出锐利的啼鸣。
霞光散去。橘色的太阳温和地悬浮在碧蓝的天空中。
春杉痴痴地望着、不假思索地追着太阳走。
他忘记自己的包裹落在那个破败的寺庙。
直到他突然惊醒、停下,他已经偏离了既有的轨道,走在了未知的路上,刚刚的某一个瞬间他已经全然忘记“春衫秀”,忘记自己为何会站在这里。在之后的路上,“春衫秀”像水面上的倒影,飘飘飘忽忽地浮现又隐去。
直到他停在路口。
与他一同停下的,是一对羽毛青翠的鸟。
“我该去哪儿?”
一路上他习惯同各种生物、非生物对话。
“你要往哪去?”
春杉回头,脚印已经被积雪重新覆盖。
白茫茫一片,不知来处,不知去路。
“我要找东西。”
“找什么?”
春杉皱眉。
“春衫秀”这个名字距离他太遥远,他站在这里往回往,“春衫秀”比大雪尽头的点还要再远一些。
他走了太久太久。
“某个秀丽的……”
他企图从水里掬出倒影,倒影鱼一样滑走了。
“往南吧。往南走。”
春杉点头道谢,正欲走向左边的路,身后传来鸟儿清脆的鸣叫,它们在他头顶盘旋许久。
阳光将他们的影子交叠在一起。
雪粒融化成水,沾上湿润的泥土。泥土亲吻细碎的青草。草地上鲜艳的野花缠上春杉的草鞋。
他顺着路南下,在闹哄哄的街市迷路,咬一口热腾腾的馒头,帮孩童追回落在树上的纸鸢。他捡起一块藏满心事的手帕,叠好,随手塞给路过的青年,青年人茫然地捏着手帕站在原地,等来了一段按下不表的缘分。
春杉走过弯弯的桥,拂过轻柔的柳,乘一艘竹伐顺着河流漂荡。
他游荡在广阔的河道上,好像翻飞的柳叶。
春杉有些乏了,脱下鞋袜,躺在竹筏上。
两岸,山如春衫秀。
评论:随意
我一出浴室,就向后倒去,摔在了地上。
裹在身上的浴巾也许是散开了,一阵阵凉气使劲钻进我的身体里。我动弹不得,没什么好奇怪的,这应该是用药过量的副作用,包括刚才的摔倒。
地板很凉,我开始不耐烦起来,不知要到何时这幅破旧身体才能重新运作。很冷,也很累,更孤单。弥代,弥代不在,我不能没有他,所以最近吃了很多不该多吃、不该吃的药。
到底是近几天,还是近几周?我记不起来。我忘性很大,这也是用药的副作用。我更记不清弥代因为什么重要的事离开,离开了我多久。
好冷,好累,好孤单,你在哪里,我绿眸的爱人?
后脑勺痛的我额头上冷汗虚虚浮现,是摔的还是用药问题,这也是我无法分清的。洁白的灯光如针芒刺进我眼中,又酸又痛,我闭上双眼,不知道是泪水还是洗完澡未干的水珠顺着皮肤流到了地板上。我任由头脑昏昏沉沉、赤身裸体的我独自碎在地板上,成为一滩可溶物。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见有人细细唤我的名字,待我睁开眼时,我已被抱在怀里,只能看到弥代担忧的脸和笼罩着我的他的大衣外套。他的衣服总是覆满了他的气味,我很喜欢。
他说,黑猫小姐,我不在的时候,你没有照顾好自己。他说的一点也没错。如果我没回来,你可就要在地板上度过冷冷的一晚了,弥代点了点我的鼻子。他不知道的是,也许不止一晚,我可能会躺到死为止,但是他回来了。
他回来了。
我给你唱歌吧。我说。然后我唱起了一些零零碎碎的片段。
“背伸びをしたって届かない
(踮起脚也触不到)
恋のお相手はお星様
(我爱慕的是遥遥星辰)”
我望着他,用那双充斥可怖血丝的黑眸。
“あなたの言葉を思い出す
(想起你那天的话)
ハードな夜が流れ出す
(长夜难耐)
石鹸の香りでちょっと
(就算肥皂的香气)
センチメンタルになっても
(变得让人多愁善感了)
このまま泣いて寝てても
(就算这样枕泪而眠)
カレンダー痩せていくだけ
(也只有时光在一天天地流逝)”
我呢,我的歌声在小小的房子里流动。
“だからさようなら
(所以啊 再见了)”
伴随着最后一字的气音飘上天的,还有我眼角滑落的一串眼泪。
弥代什么也没说,只是紧紧地拥抱我,安抚着我。他好像察觉到了什么,他说你病发了。是啊,也许的确是这样,可这养尊处优的健全人真的能与我的心共情吗?我不禁有些悲哀,又疑惑起来,我想了又想。当然是不能相通的,这不怪他。
可当我为了生计发愁,被虐待,被挤压,焦虑,发狂,痛苦,甚至抛弃生命时,这些对他来说都是未曾有过的。这太不公平了。
但很明显,他现在不可能出现在这里,因为我们已经分手了。
他临行前发来的那通出差告知像是在对我宣泄什么,是报复吗?还是哀怨的暗示?而我却不为所动。然而身体是注定会背叛自己的,这陷入清醒梦的局面便是赤裸裸的证据。
我早已习惯了他陪在身边,所以这次也故技重施要他中途赶回来将我抱在怀中安慰。混乱的大脑根本无法思考我到底有没有把挽留的信息发给弥代,就连这究竟是不是在做梦都无法分辨了。
但我心知肚明我们的关系早已降到冰点,所以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待在一起了。
既然如此。我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我把他按在了地上,弥代的衣服掉落在他自己身上,我再一次赤身裸体了。我的手撑在他的肩膀上,然后像一只猫伸出爪子抓挠主人那样,我俯下身咬住他的脖子。也许是力度有些发狠,他吃痛地闷哼一声,却没有推开我。
听到的那一刻我后悔了,我的暴怒到底是从何而来,也是用药的因由吗?我们到底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完美恋人究竟应该是什么模样?我们的结局是否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我不清楚。我松开自己的嘴,然后又像一只猫一样用舌头轻轻舔舐那被我咬出的红痕。
是的,我是一只猫。
我是一只黑猫。
我醒来了。
盈满眼睛的是空白的天花板,身旁还有一个安稳的呼吸声。我深吸一口气,鼻腔中满是我很喜欢的那个味道。
弥代只睁开了一点眼看着我,那双翠绿眼眸曾经一度让我沉沦其中,此刻也不例外。
你刚才睡得很不稳,做噩梦了吗?他懒洋洋地问我。
我对他眨眨眼:梦到了我们以前闹分手的事。
黑猫小姐,你可真是多愁善感,不对,应该叫你黑猫太太了。
黑猫先生,你也完全不输我,重要的出差怎么能因为感情问题就随便跑回来?我微笑着呛他。
果不其然,他噎住了,脸上露出了十分难得的表情。我淡定自若地翻身过去,轻轻咬了下他的脖子。
我说,我是黑猫。
他说,嗯,我知道。
但这个称呼是你给予我的,如果没有黑猫先生,那么黑猫太太就不会存在,这个身份永远都无法成立。
是的,我是一只黑猫,不仅仅是这样,我还是另一只黑猫的黑猫太太。
作者:顾箐
评论:随意
终于能再次重温这种熟悉的回忆了……吗?
【我有什么愿望……?】
色彩也七零八落的,近似于梦境的世界里。
乔明辉像是旁观者一样,看着过去的愚蠢而又天真的自己开口,对着某个灰色而模糊的巨大身影诉说着。
【作为朋友而言……你的这句话可真算的上是莫名其妙。】
那个存在于过去的,尚显青涩的青年傻笑着对着那人说道。
【那么我想遇到一个值得我付出一切的爱人。】
模糊重叠着的街道,错乱的人影在旧日的身影前漫无目的的徘徊着。
不断扭曲变形的车辆在身前的马路上毫无规律的驶过,车辆的鸣笛和引擎的轰鸣似乎回荡在很远的地方。
乔明辉收起了他往日挂在脸上的那种熟悉的笑容,面无表情的,几近冷漠地看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切。
【真好啊……那会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子呢?不过,一定是我无法想象的,无论用什么样美好的形容词来描述都不夸张的的女孩!】
乔明辉漠然地看着“自己”对着那个灰色的影子笑着,憧憬着。他面无表情的,缓慢的抽出一张卡片状的道具,紧紧地捏在了手里。
于此同时,那个灰色的人影延伸出了一个手臂状的东西拍了拍他的肩膀。
【相信我,朋友,你一定会实现自己的愿望的。】
就在那和系统如出一辙喑哑的声音落下的同时,乔明辉对着那灰色的影子狠狠地将手中的卡片挥出——!
【道具卡:交朋友】
【等级:A】
【能力:强制交换使用者和施用者的所有未知信息】
【备注: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是朋友的话就来互相倾诉彼此的一切吧——毕竟,朋友之间,可不能隐瞒任何事哦?】
卡片破碎,化成了一道光击中了那个灰色的人影。
乔明辉死死盯住那个身影,屏息等待着结果——尽管他知道……
【叮咚~】
嗯……?
有反应了吗?
【道具失效啦:】
系统机械而又轻快的提示音响起。
尽管已经有所预料,乔明辉的瞳孔还是下意识收缩了。
【……嘶嘶……】
【……被施用者已经知道您的所有信息,无法进行交换~】
下一秒,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爬上了乔明辉的每一根神经,思维和身体的联结变得松散而迟钝。
糟糕了!
快点……!
身体快点动起来……如果只是待在原地不动的话,会——!
像是陷入了某种梦魇,乔明辉眼睁睁地望着那个灰色的,令人作呕的类人物体,扭动着头部,朝他【看】了过来。
明明那东西根本没有任何的脸部特征,可是乔明辉的内心却产生了一种强烈的预感——
那东西在笑。
过去的自己带着轻快而又惬意的笑容,现在的自己狼狈不堪的连正常反应都无法做出。
强烈的反差感刺激的乔明辉头晕目眩,那种困扰着他的尖锐耳鸣再一次紧紧贴附在他的耳膜上,让他痛苦不已。
从勉强撑开的眼皮之间望出去——他眼睁睁的看着,那团深灰色的东西,对着过去的自己轻飘飘的推了一巴掌。
两个乔明辉的脸上露出了同出一辙的难以置信的表情。
就在那一瞬间,乔明辉感觉到自己被一股强大的推力狠狠地镶进了那个过去的自己上。
两个相同模样的人强行合二为一,乔明辉感到自己的灵魂在被人硬生生的拉扯,耳畔的幻听愈演愈烈,几乎到了让人无法理解的地步。
烦躁……恶心……
好想吐……
就在乔明辉濒临崩溃的下一秒——
一切杂音都在一瞬间变得无比渺远。
乔明辉不自觉的瞪大了双眼。
紧接着,清晰的如同耳语般的声音在乔明辉的耳畔湿润而又黏腻的响起,轻轻的敲击在了乔明辉的鼓膜上:
“抱歉啦,我亲爱的朋友。”
“但是……想要达成某些交易,我总得先收点定金,对吧?”
不知从何而来的巨大巴士伴随着刺耳的鸣笛声呼啸而过,直直的撞向毫无防备的被推到马路中央的乔明辉。
【天啊……!!快,快来人!!】
【有人被车撞了!!快叫救护车!!!】
尖锐的汽车鸣笛声,错乱的脚步声,人群慌乱的尖叫声和耳鸣混合在一起,几乎摧毁了乔明辉所剩无几的理智。
温热的鲜血溅到了自己的脸上……生命,生命体征在快速流逝……
无……无法……动弹……
连疼痛这件事情都麻木无比。
乔明辉肌肉无意识的痉挛,眼皮不住的翻跳。
隐约之间,他感受到那团湿冷的东西在一步一步靠近自己,“抚摸”了一下自己的脸颊。
“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浅含着笑意的喑哑声音最后一次响起。
话音未落,乔明辉已经彻底的失去了意识。
“嗬……咳,咳咳!”
乔明辉犹如遭受了一场足以粉身碎骨的撞击,他痛苦着,痉挛着从这场潮水一般的回忆中醒来。
这次……也失败了啊。
san值减少的系统报告滴滴当当的响,吵得他头疼。乔明辉伸出手,勉强在空中关掉了系统喋喋不休的声音。
他摇摇晃晃的扶着身旁的车座的靠背,猛地咳出一口鲜血,随便擦了擦,勉强维持着站立。
指尖被碾过的感觉还停留在神经末梢,乔明辉忍不住打了个哆嗦,硬生生咽下了重新涌上喉咙的鲜血。
身旁的新人们也恍若雷击。
大家都在回味着自己陌生而又熟悉的记忆,没人注意到乔明辉的动作。
没有人再提出质疑了,虽然没有人像他状态这么差,但大家神情各异,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
质问系统是什么人的男性青年呆坐在原地,神态莫辨。原本一直在啜泣的女生也不做声了,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中年男性跪在原地,低着头,似乎是在发呆。
汗水浸湿了他的衣领,乔明辉干咳了两下,低着头露出了一个了然的笑容。
每次都是这样……回忆起自己的欲念和动机,察觉到自己不是全然的受害者就会开始犹豫了。
不过这次……也不是没有任何的收获。
他眯起眼睛,勉强试着回想那个灰色的影子。
虽然自己还有很多手段没有使用出来……不过,好歹知道了哪怕是非恶意道具都没办法对它起效……
但,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全部吗,还真是让人感觉不妙啊。
乔明辉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努力稳定自己的状态。没有注意到坐在最后一排的青年忍着不适的探究的目光。
“骗子……骗子……”
就在周围一片寂静的时候,在地上苟延残喘的中年男性突然再次低语了起来,他摇摇晃晃的起身,朝着前方踉跄的前进。
“都是骗子!!我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沦落到那种地步——我怎么可能杀——!!”
男人像是垂死挣扎一般,朝着驾驶室的方向跌跌撞撞的跑去。
“下车!!让我下车!!我要下车——”
乔明辉擦了擦嘴角,他皱着眉头赶紧追了上去。
这下不妙了……如果不及时拦住的话——
哪怕是乔明辉也没有及时想到的是,中年男性的声音戛然而止了,他长大了嘴巴发不出声音,颤抖的缓缓跪在了原地。
乔明辉赶到的时候,也和中年男性一样,愣在当场。
驾驶座上——根本没有人。
这辆破旧的巴士,从一开始就没有人驾驶。
月光洒落在皮革已经有些剥落的座椅上,呼啸的风声不断撞击着不太结实的车窗,引擎的轰鸣声此时显得无比刺耳,巴士如同幽灵一般,沉默的在浓重的夜色里穿行。
乔明辉几乎是目眦欲裂地看向了无人落座的驾驶座——
该死!我怎么会没注意到这件事,这下该出大麻烦了!!
而就在被发觉了【没人驾驶的事实】的下一秒——
巴士彻底的失去了控制。
就好像是因为有人发现这俩巴士无人驾驶这个事实本身,巴士才失去了控制一样。这只来自现代都市的钢铁猛兽沉默着,笔直的向山下冲去。
乔明辉往前奔走了几步,试图抓住不断打转的方向盘来做最后的挣扎。
但一切已经晚了,他趔趄着东倒西歪失去了方向,而车辆保持着极快的速度彻底的坠下了山崖。
刚刚经历过一场极其惨烈的车祸的乔明辉再一次随着车辆的翻滚失去了对自己身体的控制。
该死!
原本已经消失的耳鸣再一次的回响在了乔明辉的耳边,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我就知道系统不可能看着我混进副本而装聋作哑的!
乔明辉的衣服已经被冷汗浸透了,他死死抓住巴士上的钢管,试图维持住自己身体的平衡。但是刚刚经历巨大冲击的他正处于极其脱力的阶段,手里起了一层冷汗的他不出意外的脱了手,被惯性狠狠甩在了天花板上。
车里的哭喊和尖叫又开始此起彼伏的响着。
如乔明辉那模糊记忆里的那糟乱的人群同出一辙。
被猛烈撞击到头部的乔明辉大脑发白了一瞬,接着他便死死咬住后槽牙,艰难的把自己胸前带着的无事牌狠狠拽了出来。
咳……真没想到,好不容易带进来的【锚】这么快就要使用第一次了,为了给我下绊子,不惜拉着这么多人给我陪葬,系统还真是大手笔啊!
但是,既然给我带进来了,那就没有不用的道理,对吧?
“世事无相,相由心生,可见之物,实为非物,”
“可感之事,实为非事。物事皆空,实为心瘴。”
乔明辉握住无事牌,低声默念。
“今我所观,实为无物!今我所感,实为无事!”
“此地无事!”
紧接着,一道巨大的白色光芒以无事牌为中心猛烈的迸发了出去。
头上流下的鲜血已经迷住了乔明辉的双眼,他勉力睁开,看到车内的所有人都被这道白光包裹了进去才重新闭上眼睛。
无事牌那温和的白光照亮了车内的每一处角落,乔明辉在这温润如玉的白光中放心的晕了过去。
——
“唔……”
乔明辉勉强睁开了双眼。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周围已经一片黑暗了
乔明辉活动了一下自己的手腕,原本头破血流的他,现在除了身上有点灰尘以外不见任何伤口。
嗯?看样子我是第一个醒过来的人啊?
他扭了扭脖子,从兜里掏出来了自己随身携带的小手电,对着周围的环境探查起来。
车内的人全都四仰八叉的躺在乔明辉所在的这一处稍微有些平整的空地上。而巴士在稍远处一点的地方,已经完全变成了废墟了,各种机械零件和玻璃碎了一地。
乔明辉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他走了过去,蹲下来摸了摸周围的土。
还隐隐有些发烫——看样子巴士已经起过火了。
幸亏自己动用了【锚】……乔明辉有些庆幸的叹了口气,如果不是自己还有余力把无事牌拿出来,恐怕自己和车上的所有人要么是死在摔下山的途中,要么是死在巴士的起火里……
总而言之,现在的结果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在乔明辉探查周围环境的时候,原本躺在地上的众人也开始陆陆续续的醒了过来。
“啊!!我要死了——哎?奇怪,怎么没事?”
“诶,这,这里是哪里啊,我们刚刚不是在车上吗?”
“没事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为什么巴士突然失控了……”
周围的人们开始七嘴八舌地活跃起来,乔明辉向着人群的方向随意扫视了一眼。
还好……看样子没有人受伤。
正当大家就着自己身后那已经被烧成废墟的巴士在惊慌失措地讨论的时候。
在巴士上质疑系统的那位戴着眼镜的青年学生突然指着一个方向对着人群惊恐地喊了起来。
“天呐!等等啊……不是吧,那到底是什么东西啊!!”
乔明辉眼神一凝,下意识的朝着眼镜男手指的地方望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远处浓厚的黑暗中,隐隐渗透出几点瘆人的红光。
周围忽然毫无预兆的刮起了狂风,空中似乎在飘着什么东西。
那东西啪的打到了乔明辉的脸上,让他有些刺痛。
嗯?这是什么东西?
乔明辉皱着眉头,面色凝重的从空中快准狠地捏了一块递到眼前仔细探查。
看清楚那东西是什么的一瞬间,乔明辉的瞳孔猛地收缩了。
那是一枚通红的圆环纸钱。
乔明辉举着纸钱呆呆的向前方看去。
那是几个举着昏暗的纸红灯笼的村民模样的人,他们面无表情的,一步一步的缓缓向着乔明辉一众人走来。
红色的光从零零碎碎的人群中渗出来,流到了惊慌失措的众人脸上。
没有生气的村民把众人团团围住,不断逼近。
什么?这是什么情况,系统还不打算放过我们吗?
刚做好警戒动作的乔明辉突然感到腰部一软,他惊疑的看向周围不断倒下的人,两眼一黑,不知为何突然失去了气力。
糟糕了……这究竟是……
在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秒,乔明辉勉强抬眼看了一眼村民角落里的一个打扮奇怪的人。
那人同样沉默地举着一只红灯笼,只不过他的脸和脖子都裹上了厚厚的绷带,看不清容貌。
啊……这下,有些……麻烦了。
风依旧在空中盘旋呼啸着,村民们依旧沉默不语的一步一步上前。
天上的纸钱一片一片,缓缓地落在已经完全昏迷的众人身上。
鲜红似血。
——
没写完!!为了保命先这样
作者:巫念桃
评论:随意
办理通行证时,窗口工作人员递给我一份手册,里面写了些必须遵守的规章条例,怕我们不懂,还贴心地配上情景与图。大抵是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遇到问题要如何如何,以及如果发生意外需要拨打的电话号码等。我囫囵吞枣翻完,最后一页要求签名,表示已知悉。
名字……
姐姐与许仙初相识时,曾于西湖断桥边拉过他的手,在他掌心里细细写下“白素贞”三个字。“我素不识字,只晓得自己叫白素贞,却不知如何写得。今日学来,不知学的对不对。相公且帮我看看,‘白素贞’这三个字是不是这样写的?”许仙不敢看,呆头鹅一般僵在那里,手指缩回手心,却又好像被名字烫到一般,猛然松开。眼睛看天看云看湖看柳就是不看人。桥边杨柳依依娜娜,好似佳人的纤纤指,轻飘飘拨动着游人的眼睛,摇晃着有情人的心。
我在一旁,见此情此景,略施法术,不知从何处冒出一团柳絮,搅得许仙直打喷嚏。
“小青,你过来。”素贞牵起我的手——她的手竟是温的!她在我手心点划。
“姐姐,你在做什么?”
她又放慢速度重新写过:“你且细看,这是‘小’,这是‘青’,小青。”
写罢,她的手环住我的,掌心收拢。她指尖划过的地方痒痒的。
原来“小青”二字这样写。
我感到一种迟来的怅惘。
那是许久、许久以前的事。
那时我盘旋在一个僻静的山洞里修行,从洞里能看见不远处的西湖。说是修行,但大多数时间我都用来睡觉,管他外面酷暑寒凉。
直到我的梦里传来幽幽的哭泣。远方的泪水化成露珠,沾湿了我的梦。我拖着沉重的躯体,带着被吵醒的怨气窸窸窣窣出了山洞。不出洞不知道,一出去才发觉外面已经变了天。我在慌乱的脚步、腥臭的尘土、妇孺尖锐的哭喊声中穿行,不时有躯体倒下,瞬间被前仆后继的脚印吞没。一片慌乱中,无人在意一条小小青蛇。
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无非是战事来了。我灵活地躲闪穿行,决定另寻一处修行地。我逆行而上,滑过崖壁、藤蔓、枯树、石子地……寻得一块岩石短暂休息。我趴在石头上探出头,奔逃的人群如织如流。就在这里,我看到在人流中逆流而上的一具骸骨。它不断地被人群冲散,好容易找到左胳膊安好,右胳膊又不知道被推搡到哪里去了。我看着散落一地的骸骨一点点拼好,又被冲散。
无人在意一具骸骨和石头上的一条蛇。
它在找它的头颅。在距离它七寸的地方。它摸索着,错过了,甚至往北边去了。这样要找到什么时候!我施个法术,头咕噜噜转到它脚下。它弯下腰打算把头安上去——哪有这么便宜的好事,我再次施法,头噜噜簌簌往我这边来。它狼狈地撅着身子追头跑,像我见过的大公鸡,我乐不可支。
头停在我所在的石头下面。
它捡起自己的头,拂去上面的灰尘,安好,像是感受新生一般左右活动起来。骨头发出咯哒的声音。
“喂!你还没谢谢我!”我吐着信子。
它这才抬起头,两个大大的洞盯着我,微微鞠躬行礼:“多谢。”怎么死了还有这么多规矩。
“大家都在逃,你为何反其道而行?”我蹿下石头,蹿到它身上,沿着骨头蜿蜒而上,停在它头顶,“你看上去才二十多岁。”
“痒——”
“你一具骷髅,痒什么?”
“啊见笑了……我下意识以为自己还是人。”
我爬到它手臂上,抬起身子:“你还没回答我呢。你为什么不逃?”
“我要找东西。”
“找什么?”
“我记不太清了,毕竟我睡了太久太久……不过我想应当是一幅画——”
我顿时觉得没劲,一幅画有什么意思。
“我生前应当是画师,画了一副很厉害的画。”
“有多厉害?”
“应当是天下第一。”
它吹起牛来毫不客气。
“我倒要看看这副画如何值得天下第一!”
我已无心睡觉,修行之路又太漫长,看不见尽头,不如给自己找点乐子。于是我与这狂妄的骷髅结伴前行,翻过一座又一座山,跨过一座又一座桥,趟过一条又一条河。渡过某条河时,河水湍急,我的能力又十分勉强——真是修行到用时方恨少。到岸边,发现它的肋骨已经不知被冲到何处去,又花了一些时间搜寻,将它拼完整。我们停在一个山洞,它在山洞里生了一团火,靠着火取暖。它依旧保留了一些为人的习惯。见它十分舒服的样子,我也靠过去。它清理我身上的泥沙与水草。噼里啪啦的火星子中,我缠在它手上昏昏欲睡。原来烤火可以这么舒服。
“你的颜色真漂亮。”
“有多漂亮?”
“跟青绿山水画一样漂亮。”
我得意极了。
“你找到画之后要如何?”
“不知道。”
当时我只觉得它在敷衍,怎么会“不知道”呢。它察觉我情绪低落,问我:“你之前在哪里修行?”
“在西湖边。”我有一搭没一搭的回话。
“西湖边风景如何?”
“那里的杨柳很好看。”
西湖边,杨柳依依。当我还是一条混沌的小蛇时,我时常绕在柳枝上荡秋千,看一对又一对有情人在树下私会。偶尔我会故意现身,吓他们一大跳。
“——如果你想看,我可以带你去。”
“好啊,等我找到画,之后我就跟你去西湖。”
“随你便。”我有点开心,遂爬到外面看夜空。那夜的星星很多很亮。我们看过很多晚的星星。之后的百年,我和姐姐看过星星,也自己一个人看过,但我始终觉得那夜的星星最好。
我后来才慢慢意识到,“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我不知道它为什么执着地找画,不知道姐姐为何喜欢许仙,不知道为何之后一个又一个夜晚,我始终觉得星星不好看。
我们越接近汴京,就听见越来越多的哭泣。皇帝臣子被掳,文画宝物遭掠,空荡荡的汴京城只有幽魂日复一日悲吟。我想说这没什么,过几年就好了,过几年会有新的人进来,这里会重新变得热闹。但看它的样子,这话不知为何我说不出口。
“我曾经在这里学画。”
“我一开始画得并不出色,有幸得到天子教导,画出了一副还算不错的作品。”
“你那幅画画的什么?”
“千里江山。但我没想到,不过短短几年……”
一具骷髅,竟然泣不成声。
我在一旁,不知如何做才好。
过了很久,我轻轻叫它,它毫无反应。凑近一看,它已经变成普通的骷髅,一碰就碎了。
之后我独自一蛇回到西湖。杨柳跟我离开时一样,遥遥地向我招手。又过了几百年,我遇到了姐姐。她问我可有名字,我想了想:“你可以叫我小青。”
一笔一划写好名字——歪歪扭扭,左看右看,不甚满意,觉得“青”字写得不够好,有点像死掉的蛇尸。
她收回册子,递给我一张身份卡和一部手机。身份卡上标注了姓名、出生日期、身份、地址等一系列人类所需信息,除了名字是真的,其余皆虚构,有效期48小时2。接着,我被迫观看了手机使用指南,一个长达十分二十四秒的视频,以百分之六十三的正确率通过了最后的测验,取得了前往人间的通行证。
离开时,她递给我一份旅行指南,我大致翻阅,里面推荐了一些旅行地点与在地展览。我看到《千里江山图》的展览信息,把那一页细细撕下来存好,剩下的丢进垃圾桶。
第一天,我生疏地使用手机买火车票,磕磕绊绊坐上前去杭州的列车。我头一回坐火车,只觉胃里的苦汁都要晃出来了。前排时不时传来小孩子的笑闹声,声音又亮又锐,直直插进我的脑袋里一顿翻搅,好不难受。那个小孩不知怎得忽然歪过身子往后看,见到我,好像看见什么新奇物种一样,盯着我朝我笑,两只手张牙舞爪,作势要往我这里扑。我阴狠狠地咧开嘴,想露出尖牙吓他一吓,却忘记自己现在是纯粹人身,一点法力也使不得,连使自己安定下来都做不到,更遑论现出尖牙。于是适得其反,反而使那孩子觉得我在逗他玩儿,咯咯咯笑得更呲牙咧嘴。
我愤愤地闭上眼睛。
做人有什么好,坐在大箱子里头昏脑胀的。
孩子的母亲一把把孩子捞回怀里,替他向我道歉。见我脸色难看,递给我一瓶绿色的玩意儿:“心里过不得吧,你有晕车药没?没有的话先用这个涂鼻子和太阳穴,看看窗外。”
一瓶“风油精”。照她说的一一做来,头靠在玻璃窗上。薄荷味逐渐上头,又辣又凉。均匀地呼气,就像一直以来蜷缩在洞穴里修行一样,均匀的、平心静气的。玻璃上有参差不齐的水痕,清晰的远景皱了几处。天空瓦蓝,远处的山呈现出高低错落的青绿色,山的高处清晰可见,往下,颜色逐渐晕开,反倒像飘忽的影子。
几经周折终于到了西湖。游人如织,人头攒动。
春风里,旧杨柳抚摸着新情人。当年镇压姐姐的雷峰塔已经重建,细细算来,姐姐应当已经经历了两个轮回,现在不知在何处为人,是男是女。那时姐姐已被雷峰塔吸入半空,我法力用尽,颓然在地。那个许仙愣在一旁只知道哭。姐姐让他莫哭,继而转头望着我,她让我不要执着。原来她最放不下的是我。但她让我不要执着什么呢,我搞不明白。
趁人不注意,我偷偷折下一枝杨柳放入怀中。此时一弯月牙已升至高空,几点疏星散落在旁。我乘上北上的列车。
故宫博物院门前围满了前来看展览的人。我不知道要提前购票,等错过了机会,只得在外面晃荡。若是从前,这红墙定拦不住我,只是没了法术,就像拔了毛的鸡一般落魄,只好用手机搜寻关于《千里江山图》的消息。小小的屏幕展示不尽长长的画卷。它果然没骗我,青绿山水的颜色和我的鳞片一样漂亮。
在我聚精会神之时,有影子投下来:“打扰了,您是来看展览的吗?”来人是一个温和的男性。清瘦又拘谨。
“我订了两张票,但……”他不好意思地说自己的同事没来。“如果你需要,我可以分一张票给你。”
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找不出相像的地方。也是,我只见过它骷髅的样子,贴满皮肉长得如何,我不知晓。
我把怀里的杨柳枝拿出来递给他:“我托你一件事,你进去,把这个放在《千里江山图》下。”
不等康钰真拒绝,面前的人已经消失在太阳下。
关键字:祈祷 作者:喵哩 评论:笑语
高蓝是位于图兰达中南部平原地区的一个人口约十万的中型城市,在奥古斯叛乱爆发之前,甚至没有人知道这里也有圣泉泉眼。但自从高地人寄生军团的大规模袭击爆发以后,人们发觉在很多不起眼的小城市和偏远的深山也分布着圣泉的水脉,只不过一直都被光辉骑士团的圣光守护者秘密的看守着,不为外人所知。在越来越多起城破泉毁之后,乱世中的人们开始远离那些拥有泉眼的城市,纷纷躲避到其他相对“安全”的地方重新生活。但是也有一部分人舍不得离开自己的家乡或者无力迁移,只能在原来的城市惴惴不安的生活每日祈祷着寄生军团不会进攻这里。可随着高地人占领的区域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城市面临着不知何时就会降临的灭顶之灾。
当高地人的军团出现在城市的北面的时候,观察到的瞭望兵第一时间敲响了警钟,把敌袭的消息传播开去。一部分人开始逃亡,而另一部分人则开始转入地下。为了对抗怪物的袭击,像高蓝这样位于图兰达军和高地人寄生怪物中间地带的城市,很多人采取了折衷的方案。大家在城市的地下挖掘深深的地洞,五到十户彼此串联,每次遇到敌人来袭,大家就收拾起食品、干净的水源,潜入地下,直到危机解除。依靠这样的方法住在贫民区阿基里和他的妹妹卢娜已经第三次躲过了怪物的袭击。然而这一次显然和以前的情况不同,持续了一天半的攻击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有胆大的市民,爬上了掩藏在墙体内的瞭望孔,观看战况。这些怪物今天似乎打算在此安营扎寨。除了那些进攻着圣泉防御点的主力军,其他的怪物特别是被称为晶魔人的那一种开始在街道中搜寻,每当发现隐藏在家中的人类就会攻击他们,把他们转变为新的晶魔人。不断有人被从地道中挖出来,被杀或者被寄生。见机不妙的人,都开始逃出了简陋的地下避难所,往城外撤离。当逃跑的人群哭喊着冲过这个位于贫民区的简陋地下通道的时,这个掩体的主人,被称为“斜眼”马扎尔权衡了一下眼前的局势,挥手让大家跟着一起撤离。马扎尔混迹在城市的最低层,依靠着一些不光彩的营生经营控制着也养活着十几个孤儿,他对于时局的判断总有着非常高的准确性,所以才能在这一片站稳脚跟。听到他的决定,洞里面的十几个少年抓紧挪动身子从这个简陋的闷气的藏身之所钻出去。阿基里也是马扎尔盗窃诈骗团伙的一员,他今年十五岁,对于他们这种生活圈子的人,已经是一个要为自己言行付全部责任的大人了。但是与其他的盗贼团团员不同的是,他还有一个只有九岁的妹妹要照顾。所以他得表现出双倍的卖力才能维持自己和妹妹在这个小团体中艰难的存活下去。卢娜和他一样有着同龄孩子所不具备的成熟,只是偶尔漂亮水蓝色大眼睛中还会飘过天真的神色。在这生死存亡的关头,每一个人都发挥出自己的极限体力,往着远离圣泉泉眼的方向狂奔。阿基里死死的拉住妹妹的手狂奔着,几乎要把瘦小的女孩从地面上拎了起来,因为他知道在这种狂奔的人群中一旦倒下,就再也没有爬起来的机会了。而一旦你落后,就会成为怪物地牺牲品,没有人会为了保护你而放慢脚步。
一只青黑色蝎子形态的噬虫突然从旁边的街道跳了出来,正好砸在逃亡大军的正前方。来不及停下脚步的人,就如同自己送上门一样的被撕裂拍碎。仗着自己腿长跑在最前面的马扎尔这一次再也没有好运光顾他,刚打算掉头就被噬虫打飞了脑袋。尖叫着开始掉头或者分散转向逃跑的人们,随即发现四周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出现了两只蜘蛛型噬虫把他们的左右退路也给阻断了。显然这是一次有预谋的驱赶行动,目的是把那些隐藏在地洞中的人全部集中到一起,方便处理。
阿基里咒骂了一下今天的坏运气,他在这片自己熟悉的地盘上左顾右盼,寻找着一切可以逃走机会。以往的怪物袭击可没有如此的组织性和策略,难道这次有人指使?果然仿佛为了印证他的猜测,随着一阵沙沙的声响,从他们逃来的方向,一只更为巨大的蝎子型噬虫缓缓的走来,上面坐着一个贵族打扮的人。但是稍有点见识的人都知道,这是无髓者——被洗脑的人类。今天的“围猎”,显然就出自它的手笔。无髓者面无表情的挥了挥手,包围着众人的噬虫开始往中间聚拢,很快这一百多号人就被逼到街道中心这小小的一块空地上,等待他们的命运就是被转变为新的晶魔人。
突然大地传来了震动,一道暗紫色的光柱冲破了天空。面如土色的众人知道,那意味着又一个圣泉的泉眼被高地人攻下了。被影虫炸毁的泉眼,不但不能支撑图兰达魔法的运行,反而会释放出信息素,让这块区域的空气改变,变得更加适合高地人寄生军团生存。在高浓度的信息素环境下,哪怕是被这些怪物擦破一点皮肤,也会被迅速的感染。人群中不少人已经发出绝望的哭嚎,家人只能彼此依靠在一起,可惜除了紧紧地拥抱,他们谁也给不了谁任何有用的东西。
绝望中阿基里把妹妹死死的抱在怀里,听着她童稚的声音,不断的祈祷着星光巨龙的出现。这个天真的妹妹,听信了外面的传言,以为只要有最心诚的祷告,就会有奇迹来拯救自己。
噬虫的身后涌现出一批晶魔人,它们从噬虫脚下身边穿过,对着守困的人群举起自己扭曲变形的前肢缓缓的逼进。就在这时,原本被浓烟和灰尘笼罩的城市上方突然亮了起来,仿佛出现了一轮小小的太阳,刺的所有人都闭上了双眼。在无法睁眼的强光中,阿基里听到噬虫、无髓者和晶魔人发出可怕的绝望的尖叫,而那尖叫很快也嘎然而止。
当一切都归于安静之后,强光也慢慢的变暗了,大家纷纷抬头张望,发觉一只巨大的洁白的四翼巨龙以覆盖全城之姿悬在众人的头顶。四只覆盖着鳞片和羽毛的皮翼优雅的煽动,掀起的气流把残存的寄生怪物的躯体卷入了空中。灰砂和碎肢被卷成一个硕大的黑灰色圆团,然后被巨龙一口吞下。
众人正呆呆得望着这一切得发生,没有反应过来自己已经得救了。突然间一声嘹亮的鹰啸响起,一只巨鹰从北方高速飞来,惊醒了众人,大家开始纷纷往建筑的下面躲藏,悄悄的探出头看天上的状况。雄鹰的尺寸应该也不小,不过对比庞大的巨龙,那鹰看上去似乎只是一只小小的朦虫。巨鹰以极快的速度冲到了巨龙的面前,盘旋飞舞,不断地发出啸声,似乎想要做些什么。然而就在众人的视线中,巨龙突然开始变得透明,不到半分钟的时间,就完全消失在空气中。
因为巨龙的降临,笼罩在高蓝上空一天多的浓烟和尘霾被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突然涌现的厚厚的云层。片刻之后,伴随着轰鸣的雷声,一场豪雨清洗了这片被高地人怪物肆虐的土地。洗去了它们所留下的一切痕迹。
那些刚刚被怪物袭击包入晶体外壳中,即将被转变的人类在大雨的冲刷下,外壳逐渐的融化。当他们从禁锢中挣脱的时候,发觉被怪物造成的伤口,全部消失了。绝处逢生的人们哭泣着跪在地上,在漫天的大雨里面感谢着奇迹感谢着巨龙。
在漫天的暴雨中,那只巨鹰在天空发出哀鸣,不断的盘旋,很久很久才往着圣泉的方向飞了过去。阿基里抱着妹妹在暴雨中小站了一会,当全身都淋透这神奇的雨水后,就带着她退进了一边的屋檐下。虽然是温暖的五月,但是不小心的话,也会感冒,他努力的为卢娜擦干脸上头上的雨水,但是小姑娘却还在真诚的继续祈祷着。
“好啦好啦,巨龙来过了,你也可以歇歇了。我们还要赶快回基地去集合。”阿基里一边为妹妹拧干衣服的谁,一边打断她的祈祷。不管别人怎么想,他才不相信什么祈祷可以换来拯救的废话,巨龙今天的出现,只是大家运气好。如果祈祷真的有用,自己的父母就不会在一年前的袭击中无助的死去,那时候大部分人还相信只要真心的祈祷,就能召唤星光巨龙保护城市。可结果呢?
“哥哥,我相信星光巨龙能听到每个人的祈祷声音,只是它太忙了,所以不能回应每个人的祈祷。”卢娜停下了祈祷,看着还在前后忙乎的大哥认真的说。
“哦,是么?那为什么它一个月左右才出现一次阿?”阿基里随口接着妹妹的话题提问。虽然世道艰难,但是只要自己有能力,他还是希望能够保持自己小妹妹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一面。
“嗯……一定是因为杀怪物太累了,所以杀一次要休息一个月!”小姑娘认真地考虑了一下,给出一个答案。
“好吧……就当你说得对,让我们一起感谢下辛苦救我们的神龙,然后我们回基地找其他人好不好?”阿基里露出被打败的表情,哄着她赶快结束这个话题。
“和我一起祈祷!”卢娜的小手用力的抓住阿基里的手,一本正经的说。
“好吧好吧!”阿基里只好跟着妹妹蹲在屋檐下认真的做了一个无声的感谢祈祷,耳边传来的是卢娜清脆好听的声音:“亲爱的星光巨龙先生,感谢您今天救了我们大家,一次杀死这么多怪物一定非常的辛苦,我愿意帮您分担您的工作,请让我成长为伟大的战士,可以横扫这些可恶的怪物……”
“慢着!”阿基里被妹妹的祷告吓了一跳,他猛地睁开眼,摇晃着妹妹的肩头问:“你哪里听来的奇怪的祷告词?还要成为战士?”
被哥哥过激反映吓了一跳的卢娜不明所以的看着他开口道:“我前些天偷听到有人说有能战胜这些怪物的人类战士,所以我就想成为那样的人,帮帮巨龙先生……”
阿基里低下头叹了口气,他当然也知道人们所说的是什么战士。但是从里昂大公叛乱把国家分裂成两个以后,在国王这边就只剩下了四位图腾骑士。那不是随便什么人说想当就能当的,不过这些东西就算解释了,九岁的小孩也不见得会懂。无力的好哥哥阿基里只能把这个话题含糊的带了过去,拉着妹妹的手往他们这个盗贼团伙的小据点走去。
据点的入口是一个破败的杂货铺后巷。在大雨造成的泥泞中走了一会绕过各种崎岖的小巷,他们终于回到了这个临时的“家”。兄妹两原本都是普通的中产家庭的孩子,在第一次的怪物袭击中失去了双亲。在举目无亲的情况下被马扎尔收留。每日靠着阿基里在人群中偷窃财物上缴来换取糊口的一点粮食。但是阿基里知道,离开这里是迟早的事情,“斜眼”马扎尔科不是什么慈善家,他已经多次流露出的不怀好意的眼光观察着卢娜。要不是她实在年幼,也许早就被卖到妓院或者别的什么不堪的地方了。
可是今天,这个临时的家也被破坏了。可能正好有大型的噬虫从这里爬过,原本可以遮风避雨的简陋土坯房被破坏了一半。在大雨的冲刷下,更是一片狼藉。比他们更早回来的人,传递着头领马扎尔已经死去的坏消息。一群最大不过十七的少年们站在废墟之上,六神无主,不知道接下来能做什么。
过了好一会,他们中年纪最大也是最强壮的一个开口:“从今天起,我们只能靠我们自己了,另外找个据点,继续我们平时的生意!”阿基里退在一边的阴影里,看着这个团伙中最凶悍的一员“火药”扎克滔滔不绝的发表着就任演讲。他不像马扎尔是一个有控制力的人,暴躁而易怒,以往有很多次偷窃不成,反而变成了抢劫的纪录,但是最终总能靠强壮的拳头完成任务。扎克是个残酷的务实派,一直对于团伙中要养着不能干活的卢娜非常不满。眼见情况往糟糕的一面发展,阿基里在别人驱赶他们之前悄悄的拉着妹妹退出了这个住了一年的临时的家。
雨已经停了,经过这次的袭击,很多人终于下定了决心要离开这个城市。一路上不断有三三两两背着包裹正在撤离的人群。
阿基里看着撤离的人,咬了咬牙,做了一个决定。他带着妹妹迅速的在那些破损的无人的房子里面搜刮,把一切能找到的食物和有用的东西都收集了起来,又找了一辆虽然破旧但还算结实的手推车,把东西都给装了进去。经过一年的历练,阿基里不再是以前那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他知道所有最基本的生存下去的方法。不管如何,与其困守这里,不如去一个新的城市,也许能找到转机。他把妹妹抱上了手推车,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自己的家乡,然后头也不回的投入到迁离的大军之中。
作者:君莫非
评论要求:无
一个不浅的石洞,深处正当中趺坐着一尊如来石像。如来脚前,一个独臂光头正叉腿坐在跪拜用的蒲团上,身边蜿蜒的血迹一直拖到洞外,或者说从洞外拖进来。
光头想:恁他奶奶的,这帮婊子养的怎的阴魂不散了?害老子丢了吃饭家伙不说,还赔了一条胳膊。
光头的右臂断口厚厚敷了一层药粉,堪堪止住了血。
光头想:这深山老林的也不容易被寻着,不如先在这把这群狗日砍的胳膊治好,干粮就剩三张饼了,也不知道这边兔子多不多,别饿死在这破山洞里。
石洞年久失修,连如来像的脸都爬满了青苔。
洞外的天色慢慢黑了下来,光头听见草丛中的脚步声,不轻,很慢,不像是追兵,光头还是藏到了石像后面。
晦气东西!光头心里暗骂。来人是个年轻和尚,身上的袈裟一看就十分名贵,只凭着石洞里这点有当无的光亮,袈裟也随着秃驴的动作显出金红渐变的色彩。
光头盘算着,自己如今也算身受重伤,再去剪径做强也不现实,不如在这做一票大的,把秃驴的袈裟搞到手,后半辈子省着点也够他用了。
正在光头寻思着怎么把那袈裟从和尚身上扒下来时,和尚恭敬地朝如来像拜了下去。
光头心生一计。
“你是谁,为何来此处打扰我的安宁。”
光头嘶哑低沉的声音在石洞里回响,听起来倒是真有几分亦神亦鬼。
“何方妖孽,竟敢在佛前作祟?!”和尚果然有些慌乱。
此时天黑,洞里昏暗,光头又把自己往佛像后缩了一点:“妖孽?我并非妖孽,而是佛前童子,受佛祖之命,在此山洞内等待有缘人。”
“我凭什么相信你?”和尚的声音有些颤抖,光头也摸不准是激动还是害怕。
“信或者不信,都是你的缘分。”光头回忆着老秃驴的话,想着哪些能用来忽悠这个小秃驴。
老秃驴是光头在牢里认识的,听说是在外头妖言惑众被下了狱,每天坚持不懈地在光头耳边念叨他那套佛法,好像只要他说得够多,光头的脑门上也能冒出几个戒疤来。
“佛说:诸行无常,是生灭法。什么意思呢?就是咱们这个世界呐,你看到的,你看不到的,都会发生变化,花开花落是变化,人生人死也是变化,有变化,就没有定数,没有定数,就是无常。”
“胡鸡巴扯,要是万事万物都能变化,怎么这大牢的墙不给你变塌了?”光头嗤之以鼻,引来别的犯人喝彩,又被狱卒喝止。
“看不见,未必没有,不然何来残垣断壁?”老和尚不慌不忙,他似乎永远都不会慌。
光头跟老秃驴当了两年狱友,佛经一点没记住,故事倒是听了不少,比如他用来忽悠小秃驴的这个说辞,就是在故事里听到的。
“佛说,放下。”光头沉声道,假装自己在说什么无上真理。
“我两手空空,放下什么?”
“你手持珠串,谈何空空?”
“念珠是……”小和尚刚要争辩,忽然若有所悟,把手中的佛珠放在了地上。
“佛说,放下。”光头不依不饶,他的目标是小和尚的衣服。
“我手里确实没有东西了。”
“你衣饰繁复,谈何放下?”
小和尚这次不再反驳,干脆利落地脱下了袈裟……不止袈裟,他还一层一层地脱下了僧衣,中衣,最后只剩了个亵裤,小和尚犹豫了一下,没有再脱。
光头犹豫了,他本意是东西到手以后再故弄玄虚一次,没想到小秃驴脱得这么干净,而且大有自己再开口就把亵裤也脱了的架势。
光头自问没有龙阳之好,小和尚脱了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是他待会是要把袈裟和佛珠拿走的,如果留下其他衣服目的太明显,如果全都带走……僧衣还好说,自己要是拿着别人穿过的亵裤去当铺恐怕要被当作淫贼抓起来,半路丢掉又怕引来那群狗一样的追兵。
干他娘的秃驴!光头心里暗骂,脑子倒是转得飞快,说:“借着这个状态,你可以找个石墙入定了。”
那小和尚果然依言。
光头轻手轻脚地把小和尚叠好的衣服连同手串一把抱起,又缩回石像后,心想这回赚了。
他已经打算好了,明天小秃驴跟他说话就不理会,只当“缘分已尽”, 至于那小秃驴没了衣服怎么从山里出去就不关他的事了,死了最好。
这么想着,他抱着袈裟,靠在石像后面沉沉睡去。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是OC的HP故事,仅使用原作设定
即使是空闲的休息日,霍格沃兹的图书馆里也不乏勉力勤奋的身影,然而从门口进来的两人看起来却并不像其他自习的学生那样一本正经,而是有些欲盖弥彰地左右观察了图书管理员片刻后,才轻手轻脚绕到几个书架的背后,找到了在此恭候多时的同伴。
“什么事怎么选在图书馆见面,让格伦戴尔女士听到又要训我们了。”其中一个红发的少女低声急促地说道。
“内容太多,我总不能把这些全借出去。”金发的女孩儿也压低了声音。
几个霍格沃兹的新生还是看什么都新鲜的年纪,格兰芬多也从未限制过他们自由探索的激情,于是“霍格沃兹异闻探险队”这种未经注册也人员不固定的组织应运而生,旨在完全靠自己发现学校里那些会变的楼梯、会动的画像,还有古堡的教授们和幽灵们的秘密。
这次,收到了其中活跃分子的召集,他们就急急忙忙来了图书室。
“这次是关于什么事的?”长着雀斑的男孩看起来倒不太在意这些规矩,而是两眼放光地看着金发的少女。
“首先是一份采访记录,你们自己看吧。”
*
“亲爱的孩子,很高兴有人来跟我聊聊,魔杖学是一门复杂而神秘的魔法学科。你们不会专门开设这门课程是不是?”
“是的,先生,不过我在一些书上读到过,妖精和巫师就带魔杖的权利争夺已久。巫师严格地保密关于魔杖的学问,所以,您认为是魔杖让巫师变得更强大吗?”
“更强大?不,我不这样觉得。实际上,我更愿意把魔杖的作用描述为,让巫师更精准地操纵魔法的工具。”老人温和地笑了,“是的,更精确。”
“我不太明白。是说魔杖能够精准魔法的指向和威力吗?可是妖精可以不用魔杖而施魔法呀。”
“这就好像,只要你是个巫师,就应该差不多能用任何工具表现你的魔法。但最佳效果一定是来自巫师和魔杖间最紧密地结合。这些联系是复杂的,最初是相互吸引,继而相互探求经验,魔杖向巫师学习,巫师也向魔杖学习。”
“您把魔杖说得好像有感情一样,好像它们可以自己思考。”
“你怎么能肯定它不是呢?”老人不以为忤,神秘地笑了笑。
“所以,您的意思是说,是魔杖拒绝了妖精?”
“魔杖选择巫师,对于我们研究魔杖学问的人来说,这一直是显而易见的。”
“我以为这句话的意思是,魔杖会选择自己的主人。”
“我并没有说它不是这个意思。”老人挤了挤眼睛。
“我现在相信您是位拉文克劳了,先生。”
*
“让我们继续之前的话题。您之前说到,魔杖并不能让魔法更强大,而是更精确。”
“是的。孩子,我想你可能也听说过一些传说,一些搞文学创作的巫师热衷于宣传似真似假的小故事,什么通过谋杀转手的魔杖,可以主宰人命运的魔杖,死神的礼物魔杖,嘿,我承认这听起来很唬人……”
“恕我冒昧,您的意思是那些都不是真的?”
“回忆一下我之前说过的,魔杖会选择自己的主人。试想这样一个场景,如果一根魔杖,它倾向于那些自信、好斗、渴望力量的巫师。”
“那他们就会很容易在争执中死去……或者,在争执中成为著名的强大巫师?”
“或者二者兼得。”老人点点头,“魔杖的所有权有精细的规则,但是被征服的魔杖通常会服从于新的主人。”
“是的,是的,我能想象,相比于自己原本的魔杖,那些巫师也许会把自己征服得到的魔杖作为战利品进行炫耀,而杀死他们的巫师也同样如此,于是有一些魔杖就这样流转了下来,成为传说中令人生畏的事物。”
“你比我想的要更有天分,孩子,魔杖学有时候要求我们从那些材料和理论里跳出来,从更现实的角度来看待自己的成果,你考虑毕业之后来进修魔杖学吗?”
“不了先生,虽然这个提议很吸引人,不过我想要探究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
“我感到很抱歉,我应该找个更完整的时间来回答你的问题的,在接到你的邀请的时候,我没有想到你想得这么深,他们是怎么说的?耽误年轻人的时间就像犯罪,是不是?”
“正相反,您给了我一些时间来消化这些难得的知识。那我们继续吧,您刚刚提到,魔杖的所有权有精细的规则,那么,要真正拥有一根魔杖,并不一定要杀死它的前任主人,对吗?”
“当然,当然。只要被你夺到,那么它就可能是你的。当然,夺的方式很重要,另外也取决于魔杖本身。通常说来,一根魔杖被赢取后,它效忠的对象就会改变。你甚至可以使用没有选择你的魔杖,只不过,如果是你赢来的,它会比别的魔杖更愿意执行你的命令,并且执行得很好。”
“那有能力夺取魔杖,是否意味着魔杖承认了巫师的强大呢?”
“你似乎对强大很执着。”
“抱歉……”
“不,这没什么可耻的。我的很多同行也执着于制作出足够强大的魔杖——所以我一贯不支持那些文学作品过分夸大魔杖的作用,对孩子们的影响太大了。他们就不能写些黑魔王或者魔法斗篷这种一看就虚假的东西吗?总之有些人被那些传说迷住了,他们沉迷那些书面的记录和魔法历史上若隐若现的踪迹——如果非要追溯的话,一些魔杖在历史上的确有踪迹可寻。它们的历史是挺血腥的,但我猜巫师们流的血要比那些器物本身更能引起强烈的欲望,总是让年轻人热血澎湃,是不是?但我得说,他们误入歧途了。”
“要喝口茶吗?”
“谢谢……我有点激动了是不是?我的一位朋友……可以算是朋友吧,有段时间声称自己获得了一根‘死神的魔杖’,也许是某种促销手段,你可以想见,如果传说他在研究和复制死神的魔杖,这对他的生意多么有利啊。但是,厄运比生意先造访……”
“我很抱歉。”
“他是个很有天赋的魔杖制作者,但他被引诱了,被那些故事和有莫大诱惑力的器物。它们会引诱他,也会一样引诱那些渴慕强大的人。我在你身上看到了与他类似的天赋,所以我更不希望你重蹈覆辙。记住,孩子。魔杖从来没有最强,只有最适合。”
“我会谨记您的教诲,先生。”
“你问的问题很深奥,欧洛斯先生。我预感到你会在魔法的道路上走很远,希望你不要迷失自己。”
*
几个人凑在一起一目十行读完了内容,红发的少女咂了咂嘴:“所以说,老魔杖是假的?真是童话故事?”
“嘿,这是重点吗?”金发少女不满地瞪了她一眼。
“咦?这不是重点吗?”她缩了缩脖子,顺着对方的手指指向看了过去,“那重点是……欧洛斯教授!这居然是他小时候做的采访吗?”
“小点声!”其他人赶忙凑过来捂她的嘴。
“上次找到的,魔咒课的笔记,是不是谁也说过是欧洛斯教授的字迹来着?”
“对!”雀斑男孩从兜里掏出被精心折叠起来的一页纸。
*
魔咒 (Charm)是给某一物体或生物增加特定属性的符咒。魔咒与变形学不同,魔咒会更改或增加物体的属性,它注重于让物体“做什么”而非让物体“是什么”。例如,变色咒让物体改变其颜色;飘浮咒使物体飘浮;快乐咒提高生物的情绪。
……
一个带有持久性魔咒的物体被称为“被施魔咒” (bewitched),通常魔咒的持续时间比其他类型符咒的持续时间要长一些。
……
要想成功地施魔咒,不仅需要集中精神,还需要正确地挥舞魔杖、准确地念出咒语。如果没有这样做,魔咒可能会发射失败,并且还会有咒语回火的风险。
一段手写的小字批注:集中精神——魔法的力量,正确挥舞——与魔杖进行配合,准确念出咒语——表达自己的需求。即输入指令,调动能力,输出魔法。本质力量来自自身。
另一种不同的字迹:那么力量来自自身的哪一部分呢?大脑?心脏?手臂?还是像血液一样流遍全身?
小字批注:也许可以通过麻瓜的医学来研究?
另一种不同的字迹:切掉手还能尝试,切掉大脑和心脏,人都死了也没法研究了吧?
小字批注:也许可以通过施法感受来判断,施咒时魔力的运转和控制多少是有一些体现的。集中注意,可能指向的是调动大脑里的魔力,但是并没有从大脑向手臂流动的感受,但也可能因人而异,需要进一步的判别方式。
*
“欧洛斯教授上周帮我批改作业的时候给我写了一些解答,我敢肯定这小字是他的字迹。”雀斑男孩言之凿凿。
“那另一个呢?你们谁认识?”金发少女左右看了看,见大家都只是摇头,便不再多说,“不过这次我发现的可不止这些。有两篇报道被夹在这本《初级魔咒》里面,好像被当成了书签。”
她从面前的书架上抽出那本书。
*
埃尔森·怀特事件最新报道:有关埃尔森·怀特恶性事件的调查仍在继续进行。在埃尔森·怀特的自白录像发布之后,贝德福德郡、苏格兰中央区、北爱尔兰道恩郡等多地发生数起袭击麻瓜的恶性事件,埃尔森·怀特均宣布对此负责。普遍认为这是埃尔森·怀特的支持者所为。魔法部今日再度强调,其中三起袭击的真凶已经落网,请不要被仇恨情绪蒙蔽双眼。一位魔法部发言人今日午后表示:关于对始作俑者埃尔森·怀特的缉拿工作无可奉告,欢迎各位踊跃提供线索。
*
预言家日报快讯:昨晚,魔法部接到举报,法琳·格兰诺检举哑炮艾克·汤姆逊以残忍的手段谋杀了他们的好友埃文·史密斯并将其做成了魔药。傲罗在现场还发现了汤姆逊用埃文身上的各种材料做实验的记录,此事之恶劣令人发指,望各位巫师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
*
“唔……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红发少女挠了挠头,“看着是挺恐怖的,不过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只是这些当然不算什么,不过你看背面。”
金发少女将埃尔森·怀特相关的报道翻到了背面,只见上面用娟秀的花体字写着:“小乌鸦,你要的报道和录像我帮你要来了,暑假后见~记得你答应帮我补习的事~”
“小乌鸦……你的意思是……”
“欧洛斯教授是叫瑞文(Raven)·欧洛斯,我在想这个小乌鸦会不会是指他。”
“乌鸦(Crow)和渡鸦(Raven)还是不一样的吧,这样扯上关系是不是有点强行?”红发少女言语之间有些不认同。
“好吧,也可能是我多心了,那如果不是的话,这个小乌鸦会是谁,要这两份报道是要干什么?”
“还有,这个自白录像。”雀斑男孩指着纸条,“这个人不仅送来了报道,还有自白录像也给了这个小乌鸦,但不知为何只有报道留在这里,你们有听说过这个录像吗?”
众人都是摇了摇头,哪怕出身于巫师家庭,家人也不会过早让孩子们接触如此血腥的社会事件,更遑论给他们看连环杀人犯的自白了。不过这倒是激起了他们的兴趣,都打定主意要找个机会找找这录像才好。
“咦,你不是怀疑小乌鸦就是欧洛斯教授吗?不如我们去问问他有没有这个录像带?”红发少女灵机一动,提议道。
“能行吗?”金发少女有些犹豫。
“欧洛斯教授是出了名的好说话,我们就说从图书馆看到了这个报道,好奇自白的内容,他最多说自己没有,总不会因此扣我们的分。”雀斑男孩倒是支持得很。
“好!那就这么做。”三人不再犹豫,把书放回去后一副学习很累的样子装模作样从图书室离开。
……
“埃尔森·怀特的自白录像?有啊。”
瑞文·欧洛斯果然是十分好说话,他径直起身,在自己的书架上翻找片刻,就拿出一卷看起来有些年份的录像带交给了他们,倒是让他们把“打算以此为主题写一篇论文”这样自损八百的理由咽回了肚子里。
“谢谢教授。”三人齐声道谢后,又嗫嚅半天。
没等他们提出,欧洛斯教授就再次开口:“我这里就有录像机,想看的话,就在这里看吧。”
于是,在三人感激的眼神中,他替他们打开了录像机,然后坐回桌前继续批阅作业。
*
埃尔森·怀特安静地坐在椅子上。
他眼神平静地向前注视着某个地方,顿了顿开口了。
“我不恨你们。”
“很多人认为,至少那些发明保密法的家伙们觉得,巫师比麻瓜强太多了,多到会对麻瓜世界构成威胁。所以强者就应该受到限制。魔法部的那些大人们,是因为骨子里的优越感,因为身边都是些跟自己差不多的大人们,做出的判断。”
“但是啊……”
“嘿,算了。我相信你们肯定会调查我的,你们会看到那些报道里经常提到的,什么糟糕的童年啦,没用的爸妈啦,多事的邻居啦,坎坷的生活啦。那些搞麻瓜研究的会用什么心理学分析来分析去,从我哪天没吃饭滑坡到反社会人格是如何形成的。”
“所以,为了避免你们白费力气,现在录的这玩意儿我给预言家日报和唱唱反调也都寄了一份。”
“我不恨你们。”
“我只是为你们感到好笑。”
“从来没有任何一条狗娘养的规则会强制要求人隐藏自己的优点,就算是麻瓜手里会喷火的家伙什,只要搞一张持枪证,也能光明正大挂在家里。”
“但偏偏我们从小就被这样要求,‘国际巫师联合会保密法第十三款,任何可能引起非魔法界成员(麻瓜)注意的魔法活动, 均属严重违法行为。’哈。你们甚至没有给个正当防卫的条目。如果一个巫师被麻瓜用枪指着,他能指望谁来救自己呢?你们吗?”
“所以,在大人们这样异想天开的要求下,要么,我们最好像野兽一样死死抱团,谁来干我们,我们就去干他们;要么像魔法部的大人们一样,把自己跟麻瓜完全隔绝,互不干扰,也别去搞什么麻瓜研究、做什么友好交流;要么放弃高傲的巫师身份,去学习麻瓜的技术——那上什么霍格沃兹、布斯巴顿、伊法魔尼简直是浪费时间,不如把小家伙们送去牛津剑桥;最后么,就像我这样。”
“只要把有威胁的麻瓜先杀死,就不会被麻瓜威胁了。”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是不是?”
“说起来,很多人都得谢谢我呢。摆在我家储藏室的哪个头,可能就是尾随你们老婆孩子的麻瓜,等着把你们送上绞刑架或者火刑架。当然,那些无差别杀人的危险分子我也没放过。麻瓜的漫画里好像管我这样的人叫什么来着?义警。哈!”
“其实我跟这个侠那个侠也没什么区别嘛,他们那个超能力跟我们的魔法有什么不一样?所以我决定,我,埃尔森·怀特,宣布对包括理查德·沃森、约翰·利维等在内的四十五名麻瓜的死亡负责。”
“并且我在此发出号召,那些不愿意装傻装瞎的巫师,你们杀死了麻瓜,都可以说是我,埃尔森·怀特做的。”
“魔法部的大人们一定会很想要抓住我。我会尽量多挣扎一会儿的。”
“那么,你们呢?”
*
房间里的气氛一时有些沉寂,三个人似乎没想到这内容如此劲爆,一时都有些无言,反而是那边批改作业的欧洛斯教授头也不抬:“这刚好是我下节课准备讲的内容,你们可以回去提前想一想,做做准备,到时候课上分享一些心得。”
这是比“写一篇论文”来得轻松,不过却也没有让三人如何松了口气,他们只是再次向教授道谢后,心情沉重地朝公共休息室走去,倒是忘了开始探索这一切的初衷——对于小巫师们来说,教授的秘密和连环杀人案的有趣程度也不相上下,多少都是一分收获,也谈不上是亏是赚。
而另一边,看着学生离开的教授却并没有继续批改作业,而是靠在椅子上,看着跟录像带一起翻出来的两个小瓶子。片刻后,他起身,将其中一瓶倒入了桌边的冥想盆里。
*
咕嘟。
桌上的坩埚冒出一颗黏腻到有些恶心的气泡,水仙根的粉末在破开的泡沫上翻飞了片刻就沉了下去,另有一些人体组织一般的东西粘连着被卷上来,很快又被吞没到液面之下。
明明是腐朽中含着腥气的难闻味道,坐在旁边的人却如品珍馐,露出陶醉的表情,他熟练地把桌上一味又一味魔药材料放入锅中,时不时顺时针或逆时针搅拌两圈,然后在旁边的纸上匆匆记下两笔。
这张纸看起来已经被涂涂改改了好多次,隐约能从还未被标记的部分看出,是一段针对巫师魔力的研究,被反复画了横线的部分是“魔力究竟存储在身体的哪个部位仍未探明”。旁边则是列了不少魔药材料的名称,有的画了叉,有的打了勾,还有少数几样后面空空如也。
男人很瘦,是那种不正常的消瘦,有些营养不良和过度劳累叠加起来的憔悴,但他的眼睛又异常明亮,是那种兴奋过度的炽热。他好像笃定这次的尝试会有用似的,一眨不眨盯着坩埚中每一丝细微的变化。
“我知道!我就知道!”在坩埚中的液体变成金色的一刹那,他兴奋地跳了起来,又害怕破坏了好不容易做出的成品,只局促地用力挥了两下手。
……
“我成功了!我成功了!!”男人兴高采烈地把一个女人半推半拉进屋。
“嘿,艾克,冷静点,什么成功了?你前两天说自己在研究的东西?”
“对!我早就说过,我早就说过!魔药才是一个哑炮的出路,我找到办法了。”
“你慢点,哑炮的出路,你在说什么呢?你要去以贩卖魔药为生了?那倒是一桩好事,埃文一直教你魔药的知识,这么重要的决定你怎么不把他也找来?”
身后的门被砰的一声关上,艾克丝毫没搭理对方的问题,只是自顾自地把人拉到桌前,坩埚中的金色液体早已被精心存放在瓶中,周围的材料也被清理一空。
“这是……福灵剂?还是某种增龄剂?”女人端详了一下,“我魔药课学得不好,但是看起来不太像。”
“当然,亲爱的法琳,都不是。这是,哑炮觉醒剂,厉不厉害?”
“那是什么?”
“独角兽的尾毛、水仙根的粉末,加上非洲树蛇皮,还有几粒柏木碎屑,与魔杖同源的材料能让我和魔杖匹配得更好,”艾克张开了双手,露出疯狂的笑容,“他们不是总嘲笑我是个哑炮吗?只要喝下了这个,我就能获得运用魔法的能力,就能变得跟你们一样!”
“独角兽的尾毛,柏木……”法琳一边念着这些材料,表情逐渐从疑惑变成了恐惧,“那是埃文的魔杖……你做了什么?”
“噢,我忘了,最重要的部分~还有巫师的血。你知道吗?”他用一种令人有些恶心的垂涎目光上下打量着法琳,“你知道吗?你们巫师的魔力,主要存储在血液里。是的,他们虽然没有实验出来,但是我实验出来了,比那些巫师更出色,更快速,更聪明,我发现了,毛发的含量最低,喝起来最干涩,几乎感受不到魔力,肉的口感要好一点,但几乎没什么效果,血最成功!你的父母不是总因为我是哑炮不让你跟我待在一起吗?现在好了,我马上就要成为巫师了!跟你门当户对!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埃文也会为我们高兴的!”
“……”
“昏昏倒地。”
*
从这段记忆里出来,他又将另一瓶记忆倒入了冥想盆。
*
“你确定吗?”
“你已经确认过很多次了,我确定。”
“可是……”
“我知道,什么排异反应啊,什么感染风险啊,什么高危年龄啊,你都说了不知道几百遍了。你知道这是谁的手吗?你知道这只手能做到什么吗?你知道这根棍子是干嘛的吗?有了这些,还愁什么感染什么疾病,只要一挥~就搞定了。”
“真的吗……要是这手的主人这么厉害,怎么会落到你手里?”
“哈,一点点小小的计谋,实际上,我的目标更换过不止一次,你懂得,跟那些怪胎打交道总得有耐心,你得让他们感受到真挚的感情,我是说,就好像你打从心底里把他们当朋友似的。越是怪胎越是渴望感情的,是不是?得崇拜他们,但又不能太有距离感,要热情,又不能太狂热到没有分寸,然后么,他们就会开始邀请你到家里去聚会。他们还觉得自己装正常人装得很像呢,嗤,我一眼就能分辨出怪胎的房子。总是有些奇奇怪怪看不出用途的东西和散发着古怪药物的臭味。”
“嘿。”
“知道知道,我没忘了你的问题。这怪胎么,也有聚在一块的和孤身一人的,虽然我擅长分辨他们,不过能遇到什么样的还是很看运气。你说我巴巴地上去跟人家打好了关系,圣诞聚餐的时候他们直接一家人招待我,那我还怎么下手?只能自认倒霉。不过人不会总走霉运,好歹让我逮着一个落单的。我到家里一看,明显是独居,柜子上放着这根棍子,我就跟自己说,‘就他了,你的好运来了老山姆’。”
“然后你就谋杀了他?”
“话别说这么难听,放在以前,这些怪胎都是要被推上火刑架的,给我做点贡献怎么了?”
“那,你用了他的手,就不会上火刑架了?好吧好吧,别那么看着我,所以你是怎么拿到他的手的?”
“很多耐心,和一点运气。只要有心,跟这些怪胎飞快地搞好关系还是很简单的,他们当然会有戒心,可是,嘿,谁会防备一个可怜的少了条胳膊的邻居老人呢?而且还会做很好吃的苹果派和用他仅有的一只胳膊热情地帮他们忙。老山姆老眼昏花了,想必不会发现他们的不寻常,一个孤独的老人想要跟邻居多走动走动,套套近乎,多狠心的怪胎才会不愿意给他个好脸色啊。可是,嘿嘿,他们谁会想到,老山姆会在苹果派里下上几粒安眠药,然后梦里就送他们上了吊~”
“这么说被你杀了的,呃,怪胎,不止一个?”
“啊,这不是一开始还是太鲁莽了嘛。我遇见的第一个怪胎也是孤零零一个,那真是我邻居,我眼睁睁看着他喝醉了之后随便甩了甩棍子,就把洒了汤的衣服清理得干干净净,还嘟嘟囔囔说什么,要是有什么什么石头,一定能保我长生不老。然后第二天我再提起,他就说自己是喝醉了胡说的。嗬,谁会信他的鬼话,只不过我把他家搜了个底儿朝天也没找到什么长生不老的石头。呿。”
“所以你干脆想把他们的手缝你自己身上,可是你知道怎么用这些搞到石头吗?”
“嚯,医生你还挺内行!不过这就不劳您操心了,嘿嘿,这事啊,商业机密。”
“看来你这是有高人指点?”
“嘿嘿,秘密。聊了这么多,咱们什么时候开始啊,怀特医生?”
“现在开始吧,闭上眼睛,祝你做个好梦~”
*
“魔法的本质是什么?”
“巫师的强大和平庸是哪些因素决定的?”
“你有没有想过,魔力到底存储在巫师的什么地方?它会变多吗?会减少吗?如何恢复呢?”
时至今日,他闭上眼还能回忆起刚听到这些议题时候的兴奋。与霍格沃兹教授的、书本上见到的、教授们口中听说的完全不同的,更本质、更纯粹的问题。他甚至质疑自己为什么不曾注意和试图去研究这些。
提出这些问题的人是个天才,而由天才提出的问题,无疑也需要天才来回答。他相信自己就是那个天才,最适合回答这个问题的天才。
练习重要吗?那为什么哑炮的默默然比很多练习多年的巫师还要强大?
天分重要吗?妖精和家养小精灵可比小巫师们有天分多了,可他们终究只能在自己擅长的区域故步自封,任何更进一步的努力都是徒劳。
那,是妖精们耿耿于怀的魔杖制约了他们吗?可即使是人类巫师,初始的魔杖选择也并不由自己决定。
难道是简单的一句“各个因素综合起作用的结果”可以解释的吗?
不,他的直觉告诉他,它们虽然看起来虽然如此简单,但却可能是任何一个巫师没有抵达过的极限。
整整两个月暑假期间,他把一切都丢在脑后,属于拉文克劳的每一条神经都在躁动,连一直以来的目标傲罗和计划准备的N.E.W.Ts考试都被他遗忘了……只顾埋首于魔法实验室里,不分昼夜地整理各种文献和采访,实验不同魔咒的威力。
他尝试过不同人魔杖的效果,包括未被夺取的和夺取过来之后的,分析魔咒的施放手感和效果并逐条记录;他切断自己的右手尝试无魔杖施法,或者干脆冒着失控的风险变成肢体残缺的阿尼马格斯,体会其中细微的区别并记录;他对比耗干魔力和几乎流干血液对于施咒的影响——为此虚弱了整整半个月——并认真地在实验结果上写下“血液比魔力的存量更影响施咒效果,但不排除血液内存在魔力的可能,毕竟魔力究竟存储在身体的哪个部位仍未探明”……
奥利凡德跟他说,希望他不要在漫长道路上迷失自己,他礼貌地告诉对方,自己并不想成为多么强大的巫师,他只是单纯想要得知这个答案罢了。他没有撒谎,他心里很清楚,要是让教授和魔法部知道自己的研究,恐怕这辈子都不要想傲罗的事,但起码在当时,也许甚至是现在,这个问题的答案都比这一切要更重要。
可是……
每个故事的悲哀之处,在于最美妙的高潮,总会有个急转直下的“但是”。
这个“但是”来得不算突兀,但内容却足够出人意料。毕竟,即便再沉迷于讨论,再忘我地实验,他也不能完全放弃学业,更遑论让对方留在霍格沃兹等一个自己的答案。不过他们很快约好了下一个假期,更多的数据,更大的规模,更过激的实验,只是想到这些他就兴奋得彻夜难眠。
于是开学的时候,他迎来的不仅是实验遗憾的中断、倍感难舍的告别、备考N.E.W.Ts的通知,还有预言家日报的大量新闻。他难以置信地看着那些似曾相识的恶性事件和被误认为属于凶手的实验报告——上面的每一行字都是自己仔细斟酌写下的。
在他沉醉于那些精妙的理论和推导,那些危险的实验和尝试时,有什么无法控制的恐怖事情发生了。他并不难猜到始作俑者是谁,几乎是立刻冲回了寝室,掏出双面镜质问对方的所作所为。
“有什么问题吗?”他以为对方会演一演的,装个傻,或者辩解两句,哪怕是撒谎呢,他也会看在两个月朝夕相处的情分上骗自己相信他。可对方轻飘飘地回答一如既往,像是当真不理解他为什么会如此激动。
“有什么问题?!有人死了!麻瓜……还有巫师……”
“那些尝试你不也做过?我甚至好心把你的结论也给他们了,免得他们走弯路。”
“我不一样,我是想要……”
“啊,你想要找到答案,为此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他们是想要变强大,为此也付出了应有的代价,有什么问题吗?”对方耐心很好地又问了一次,“而且,我们不是约好了下一次要拿更多的数据和样本来尝试吗?有人心甘情愿做志愿者,对我们不是好事吗?”
“可是有人死了!”向来的好口才在此时似乎都断了线,他几乎有些蠢笨和木讷地重复了一遍。
“人总是要死的,那些没有章法的疯子迟早会害死人,区别是现在额外给我们做了贡献罢了。你能不能成熟点。”对方的不耐烦仿佛一盆冷水浇在他身上,他听过这样的口气,对方在面对自己懒得应付的蠢货时向来是这样不耐烦的。
没有给他更多的反应时间,像是已经完成了对他的某种考察,对方意兴阑珊地靠回沙发里:“失陪了,欧洛斯大少爷。”
黑布蒙上整块镜面,直截了当地为两人的交流画上了句号。
如果现在的自己回到当时,大概有十几种办法反驳,反唇相讥也好,没皮没脸也罢,总归不会是明明气势汹汹来责问最后却哑口无言被单方面挂断通讯。
最让他没有底气的,也是最终那句没能说出口的询问。
实验,还要继续吗?
他最终没能问出这一句,也是那一瞬间他才意识到,相比于对方需要他,他更需要对方。
能够坦然接受自己激进的研究方式的人,只会比自己更激进,能不在乎自己的魔杖让他随意测试的人,更不会在意别人的魔杖。如果说自己是在知道这些的价值的前提下为了最终的答案愿意牺牲这些的话,对方就是完全不在意这些价值,所以只有那个人能提出那些让他着迷的问题,包容地为他善后扫尾,悉心照顾被流血和魔力枯竭折磨到濒死的他。也因此,在意识到他不过是囚于桎梏起舞的“伪疯子”之后,对方能毫不留恋地潇洒离去——这仿佛错在他身上似的,什么时候罔顾人命成了优点了。
但他没有底气去质问,没有立场去指责。“我伤害我自己是为了研究献身,伤害别人就是犯罪了!”明明只要这样说就好了,但他说不出口。因为可耻的,隐秘的,他还期待着圣诞假的约定,期待着在只有两个人的实验室里尽情地讨论禁忌的知识……
他有求助于他,所以无计可施。
他再也没有去过那个只有两人知道的实验室,连里面的设备和仪器都没有回收,很长一段时间,他都说不清是一则又一则预言家日报上的报道让他感到愧疚和无法面对,还是模模糊糊期待着某一天能够继续。
掐灭最后一丝幻想的,是那人后来给他寄来的两瓶记忆,来自他们实验的受害者,仿佛就那么大剌剌地摆在他面前,告诉他“即使假装视而不见,也无法改变你也有责任的事实”,也告诉他“无法接受这样的后果,实验也再无继续推进的可能”。
他终究拒绝了魔法部法律执行司的邀请,没有成为自己期盼已久的傲罗,而是选择留校任职,这并非因为他意识到了过度的权力会助长自己的好奇心,而只不过是他害怕去调查那些散布的实验记录引发的一次又一次的事件罢了。
瑞文·欧洛斯,在17岁那年,终于承认,自己是个贪心的胆小鬼。
END.
(求知):祝阅读愉快。
峡谷侧有过山风吹过,卷起尘沙拍到脸上,像被人扇了一个火热的巴掌。
厂泉醉向脚下啐了一口唾沫,呼吸间沙粒趁虚而入,很快占领他的口腔。他的朋友立于身侧,这让他很不舒服。他想在附近找块石头——最好是有点高度的石头——然后站在石头上做出眺望远方的虚假样子,看沙海中无鱼凭空跃,看尘土中无鸟乘风扬。实际上他的注意力全在身旁,这个比他高的男人,他的朋友。他的大学同学,他的合作伙伴,他最亲爱的朋友。
但他的朋友无论做什么都优他一等。从身高到身世,从谈吐到谈资,但这不能成为他们感情的裂口,他们严丝合缝,他们甚至连保险受益人都填了对方的名字。
厂泉醉没有找到满意的大石头,遍地的荒野中只有小小的高得不明显的土坡,而他稍一站上去,沙子便向四周散开,甚至形成土坑。他比从前更矮。
但不要紧,他与他的朋友亲如兄弟,厂泉醉握住伸来的手,脚步从坑里挪出来。他会来救他的,厂泉醉很清楚。
他们不能失去彼此,可是厂泉醉回程途中找不到朋友了,这太可怕,他立刻去找他,却遍寻不着。
他去哪里了?
厂泉醉急的每个毛孔都在冒汗,周围人的劝阻像在雾里飘过来的回音,听不真切。他只知道要找到他的朋友,那是他的朋友,朋友!
我要去找他。厂泉醉心里只剩下这个念头,于是他去大海,去雨林,去荒漠,去城市,去港口,去村镇……
“别找了,他已经…”好像有人这么告诉他。
不可能,我最好的朋友,怎么突然不见了呢?厂泉醉不相信,他也不愿相信。
这个事实像夜半窗外鬼魅的黑影不到天亮,永远都不知道它是否只是秋天树上将落未落的残叶,他害怕天亮之前叶子就落下来,黑影没了,念想也没了。
于是他只身前往世界各地去找寻那个可能藏匿他朋友的角落,他去了以前和朋友约定要去的、已经去的、没有机会去的地方,世界的色彩斑斓如万花筒。雨林的绿,沙漠的黄,大海的蓝,枫叶的红,世界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变化着颜色,而他又在不停移动,周身的每一处细节的颜色都在渐变,渐变,渐渐变成他挣脱不开的桎梏。
终于有一天,他厌倦了在巴黎某个咖啡屋买上一杯比朋友以前喝过的更贵的咖啡,在日本榻榻米上坐的腰板比以前更直,甚至回程机票都能比以前买的更划算的生活,于是他回来了,回到了朋友的家。
门口枝条抽了一年又一年,信箱锈迹斑斑。
他本想看一眼就走,去开始他崭新的生活,可客厅的合照让他移不开眼。那是他们朝气蓬勃的时代,他们互不猜疑,没有人比他们更互相信赖。
不,不是这样的。他终于想起来了,他透过这张泛着黄的挂在墙上,不堪一击的纸片看到了当时伸出双手的自己,看到了那两条向前伸展着,面对好友唯一一次不是索取拥抱的胳膊,他们的伸出要么是向内施力,要么是向外推力,很理所当然的,这次是后者。
然后成功了,他瘫坐在地上,眼泪大颗大颗的往下落,流到沙尘里,立刻被干旱的土地吞没,像没来过一样。
这样一片旱无歉意的荒原。
没有监控,没有旁观者,在无人区的荒漠里,每一分每一秒都有可能发生非人为的意外。
他已经记不清朋友的家人听到噩耗时泪流满面的情景了,他只记得他也哭了,他跪下来和他们一起哭,他捶胸顿足,他恨意汹涌,他坐在地上扇自己耳光,一边扇一边大声埋怨自己没有尽到朋友的责任,才让他失足滑落深渊。
你是我推下去的,他喃喃。我是自己跳下去的。
往事的一切都顺着这张照片漂浮上来,死去的记忆此刻透过灰色开始大口喘气,喘出他过去不以为然的,彩色的细节,他又一次瘫坐在地上,回想和老友相处的一点一滴,相互扶持的一针一线,而后嚎啕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