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手群Literary Prison專用活動界面。
群內成員請點擊右上角加入企劃,等待後台通過之後即可在本主頁發表作品。
群成員請確保本站ID與群內相同。
作者:杨生煎
要求:随意
历史上有很多个长安城。生活在第一个长安城里的人将这里称为镐京,在这座长安城里,一个哲人提出了一个问题:假如镐京的房屋、砖石和城墙在将来无尽的修缮中被逐渐替换,直到每一块砖和每一块木头都不再是最初的砖木,镐京还是镐京吗?哲人的学生通过朴素的常识,回答他:既然镐京还叫镐京,那么就还是镐京吧。哲人又问:如果它的名字也被更改了呢?后来正如他所说的,四百年后,这座城市改叫了咸阳,再一百年后,这里就成了长安城;再后来,这里又有了更多名字。因为接下来的故事发生在这里叫做长安城的时候,所以就将这里称作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长安城。
崔生所生活的长安城是历史上的第五个长安城。这座长安城是用石头高墙构成的,上一个长安城里用泥砖和木头建成的房屋道路,已经全部被替换成了北方运来的坚硬花岗岩石砖,城里的人也完全换成了新的。住在这座长安城里的人最喜欢做的事情是砌墙。这并不是说这里的居民都是泥瓦匠,而是指砌墙之于这座长安城的居民,就和买跑车、买名表一样是生活的一部分。大约从第二个长安城的时代开始,长安城里就开始有了一类不种地也不做生意,整日在街上游荡,动不动就闹出人命案的年轻人。如果他们看不惯哪个官吏的作为,或受人恩惠,或被人教了一些类似“侠义”之类说不清的东西,就会冲进官府或贵人的宅邸将里面的主人杀掉。是以自古以来的长安城里的王公贵人都不得不修建院墙来挡住这些年轻人。而院墙越高,这些年轻人就越勇武,越有热情冲进去杀人,以至于诞生了一种叫做“游侠儿”的新职业;游侠儿们的本事越高,贵人修的院墙就越高。于是到了第五个长安城的时候,整个长安城里的房子外都密密麻麻围满了高墙,小门小户建两道围墙,高门大户建十层高墙,皇宫的宫墙数量则是个秘密。如果一只鸟从空中瞥了这座城市一眼,会以为自己飞到了非常遥远的西方海岛上那座著名的迷宫。也有很多人不喜欢这样的高墙,在崔生的故事发生的同时,就有一个黄姓的年轻人往高墙上啐了口水,愤愤地离开了这座长安城。
崔生就生活在五道高墙内的家中。“崔生”的意思是崔姓的年轻人,并不是崔生的名字。但崔生本人的名字并没有太大价值,重要的是“崔”这部分:崔生姓崔,他的父亲自然也姓崔,他的爷爷,曾爷爷,上溯至他在清河郡的祖先都姓崔。崔生家的第五道围墙是由他的父亲建造的,用来庆祝他父亲的官阶超过了他爷爷。这一天崔生去拜访的宅邸则有十道院墙,到了这个级别,宅邸主人的名字就是不方便透露的秘密了,只能知道他可能姓卢。这位贵人在三日前在朝堂上不慎被笏板磕裂了左手小指的指甲,因此崔生受父亲的命令前往探病。崔生就是在这座十层高墙内的宅邸中遇见红绡的。
历史上的红绡活到了非常高的年龄,远超过她后来的丈夫崔生。红绡年轻时非常漂亮,在那位贵人宅邸里当家伎时正是红绡最漂亮的时候。并不是说被昆仑奴磨勒从贵人宅中盗走后的红绡就不漂亮了,只不过是那之后“美丽”就不是她的工作内容了。尽管一件事不再是工作之后,再做它就会变得非常快乐,但是人也不会再为它竭尽全力了。但尽管红绡是当时长安城里最漂亮的伎人之一,崔生第一次见到红绡时牢牢记住的却不是她的面容,而是她染成红色的指甲。
和话本故事所说的不同的是,崔生在去贵人宅邸探病的那天根本没能记住红绡的容貌。如果崔生的父亲再努力一些,晋升到六层围墙的等级,崔生家里就能养几个有红绡一半漂亮的歌伎了。这是因为崔生的外祖父家有六层围墙,只有和外祖父家平级了,崔生的父亲才能坦荡地在崔生母亲面前豢养家伎。是以那一天崔生是生平第一次见到家伎,当然也是生平第一次见到那么漂亮的女人。因此当时崔生坐在红绡身边,并不像通常的宾客那样欣喜,反而浑身虚汗,不敢抬头,只好盯着红绡端金碗调制甘酪的手,最终只记得红绡漂亮的手和染成红色的指甲,和那双漂亮的手所做出的暗语手势:她伸出三根手指,又翻了三次手掌,最后指了自己胸口挂着的小镜子。这是一个简明易懂的暗语,三指是指她在贵人府中十院歌伎中的第三院,反掌三次和胸口小镜指十五月圆夜。
需要说明的是,崔生年轻时也是一个漂亮的少年,根据历史上的记载,崔生年轻时面白如玉,眉目清雅,同时性格娴静。后来他与红绡的风流事败露被贵人追讨时,正是因为两人站在一起的观赏性极高,才获得了贵人的宽大处理。当红绡作为贵人家中的观赏品坐到崔生身边时,崔生实际上也是他父亲派到贵人家中的观赏品。道理上来说,崔生的观赏价值是提供给贵人的,但红绡是个不太客气的女人,一般历史上用“红”做艺名的伎女,都是不太客气的类型,女人如果太客气,处处礼让,就没法像她们那样留下话本故事。红绡虽然是贵人家里的观赏品,却毫不客气地和贵人一起享用了崔生的观赏性。
很多年以后红绡回忆起在贵人府邸遇见崔生的那天,能够提供很多崔生没记住的细节,比如那天贵人府中提供的茶水是武夷大红袍,配以将鲜桃挖成一个个小球,糖水浸渍后浇上甘酪的甜品,崔生手足无措,脸红得像红绡新染的红指甲。这些细节构成的崔生形象和过去来到贵人府上的宾客形象是截然不同的,他年轻、俊秀,并且有少年特有的天真和茫然。这种形象,从生物学上来说,是非常狡猾的:他不仅在攻击女人作为女人的部分,还向女人作为母亲的部分发起了隐秘的偷袭。红绡作为一个不太客气,同时厌倦了十层高墙的女人,决定将这种观赏价值据为己有,于是果断大胆地向崔生传递了暗语。
昆仑奴磨勒就是在这个时候登场的。收获了红绡暗语的崔生回到家中后,陷入了非常传统而经典的少年的哀恋。尽管慌乱的几眼让红绡的面容在他印象里只剩下模糊的轮廓,这种模糊反而将红绡的美貌抬高至了无穷的高度,因为模糊不明,她便具有了一切可能性,进而成为崔生心目中完美女性的理想模型。而又因为红绡与崔生之间所隔着的十五道高墙,这种完美对崔生来说遥不可及:崔生猜出那暗语是在透露红绡的所在,但即使他猜出了,又如何翻越十五道高墙,去到红绡身边呢?向父母提起红绡是万万不行的,自然也不存在去向贵人讨取的可能性;他纤弱的身材更不可能夜闯贵人府邸,即使他去到了红绡身边,也无法与红绡长相厮守。很多迹象表明,在第一次见到红绡的那一天,崔生就将自己的人生一直设想到了七十岁,到那时垂垂老矣的他子孙满堂,但仍会想起十七岁在贵人府上看见的美貌家伎。遗憾的是,他远没能活到七十岁,但红绡最后至少活到了九十岁。因为这爱恋无望,崔生反而毫不吝啬地将这些爱恋的愁苦告诉了身边的仆役。昆仑奴磨勒便在仆役之中听说了小主人的忧愁。
在崔生和红绡所生活的长安城,有很多事物和过去的长安城不一样了,昆仑奴也是其中之一。上一个长安城,也就是第四个长安城,曾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有着古往今来最大的集市,从中亚牵着驼队过来的商人和从东南坐船而来的商人,就顺路从大陆边陲掳掠一些矮小黑肤的人,在路上替他们搬运货物,到了市集就和货物一起卖掉。这些矮小黑肤的人就是昆仑奴。古往今来最伟大的长安城消失后,新的长安城里就买不到昆仑奴了。是以显贵如故事里的那位贵人,家中也只有美貌家伎,而没有昆仑奴。
崔生的家仆中为何会有昆仑奴,现今已经无法考据。在这个高墙构成的长安城里,有很多事物是无法解释的,因为层层叠叠的高墙下不可避免地会有层层叠叠的阴影,阴影中就会有无法解释的东西,比如昆仑奴这样旧日的幻影,比如因为游侠儿很难再闯进高墙而诞生的,能够躲藏在阴影里,名为刺客的新职业。
在这个发生在长安城的故事里,名字是最不重要的东西,而名字的不重要,和名字所有者的重要程度恰恰是反比。贵人是故事中最尊贵的人物,他的名字就完全不可考;崔生的名字中重要的部分是“崔”,代表他清河郡崔姓的祖先;红绡尽管有名字,却是一个艺名,用以表明她的职业。昆仑奴磨勒是整个故事中唯一有着真实完整的名字的人,但他的名字没有任何内在意义和价值,在他盗走红绡又潜逃之后,如果贵人用“磨勒”这个名字通缉他,也是不会有结果的。
也正是因此,当磨勒向崔生保证他可以帮崔生实现愿望时,崔生丝毫没有当真。正是因为这些奴仆是最不重要、最没有权势的人,崔生才会放心向他们诉说心事。但崔生又隐约觉得昆仑奴磨勒似乎和其他仆役不一样。他黝黑的皮肤和矮小健壮的身体隐匿在高墙的阴影下,仿佛一个不知来处,深不可测的幽然魅影。到了十五的夜晚,磨勒出去了两次,第一次带回来一包用昂贵香料熏过的女子衣物,第二次带回来了一个沉重的妆奁。直到此时,崔生才意识到磨勒所说的都是真的。当磨勒第三次出去时,崔生的心情变得复杂起来,既期待磨勒真的带回红绡,又希望他不要真的带回她。
实际上在过去的十七年中,崔生的愿望总是能够实现的。这座长安城以外的世界里,愿望不得实现才是人生活的常态,但十七年来崔生都生活在这座高墙砌起的长安城里,并不知道那些更普遍的道理。崔生四十岁的时候,这座长安城的所有高墙都被长安城外来的、他从来没有见过乃至几乎不知道他们存在的人们推倒了,他家的五层院墙和贵人家的十层围墙都没能幸免。到那个时候崔生才会怀念起这些总是默默实现他愿望的高墙。十七岁的崔生在等待昆仑奴磨勒第三次回来时,正忧愁地想,如果红绡真正来到他身边,他终于敢于看清红绡的脸,会不会让红绡那模糊不明的至高美丽消失。在那个时刻,他对愿望总是能够实现厌倦起来。
关于“夜盗”,红绡的记忆反倒不如崔生的那样细腻。昆仑奴磨勒出现时,她几乎没有听完磨勒的话就立刻让磨勒带走她的衣物和妆奁,没产生一点应有的怀疑。她只记得自己被磨勒背着,在长安城如迷宫般的高墙上空跳过,跳起时像鸟一样停在空中。很多年后,当这座长安城的所有高墙都倒塌时,红绡站在废墟上,所想起的就是这一天夜晚她在半空中俯瞰的长安城。历史上红绡活到了很久很久以后,久到她看着人们兴建新的长安城。在新的长安城里,没有她已经厌倦了的十层高墙和快要厌倦的五层高墙。
由于故事发生在这座长安城,这个故事又被定性为“夜盗”,所以第二天天亮,贵人就立刻发现了自己府上失窃,并开始全城搜查丢失的财物。在这座长安城里,每一次失窃都是非常珍贵的,因为每户人家都砌了至少两层围墙,并附属了大量防范措施,只有这种时候才能让这些高墙环绕的宅邸主动打开大门供人搜查。红绡被盗后的白天至少有二十户人家在搜查中被抄没,但这是另外的故事了。
到了下午,躲藏在崔生家中的红绡就被贵人的卫队找到了。但出乎崔生意料的是,贵人并没有惩罚崔生和崔生的父亲,甚至就这样将红绡赠给了他,只是命令逮捕昆仑奴磨勒。而昆仑奴磨勒仿佛早就预料到一般,像昨晚一样高高跃起,在围墙之上飞鸟般跳跃,然后便消失在那些高墙层层叠叠的阴影中。崔生对此惶恐不安,贵人便发自好心地解释:这个昆仑奴是抓不到的,他是围墙的精怪。这个解释崔生似乎懂了一些,又没能想明白。
昆仑奴磨勒消失后又过去了很多年,在这些年中,这座高墙构成的长安城变得更加密密匝匝,围墙外的道路狭窄到只能一人通过,所有的牛马车都只能停在长安城外。崔生不再是少年,但他的愿望仍然大多都能实现。红绡在离开了十层院墙的宅邸后,逐渐也厌倦起五层院墙的宅邸。再后来的一年,也许所有人都忘记了,在崔生与红绡相遇的那天向高墙啐了口水愤愤离开的黄姓年轻人再次回到了长安城,这座由高墙建成的密匝如迷宫的长安城便轰然倒塌了。
人们在这废墟上兴建新的长安城。
——END——
作者:暮夜
评论要求:随意
1.
我是关茗。
我已经死了。
光是想起这个名字就花了我三天时间,而后我又用了半个月才大概有了些零碎的回忆。
最开始我总是茫然地坐在阳台望着楼下一整天发呆
我做鬼时才发现世上原来哪都有鬼,但鬼与鬼之间并不打招呼,一天坐下来,只有这家的小橘猫总是朝我喵喵叫,最开始我没有搭理她,后来她常常在我身边睡懒觉,我终于忍不住摸摸她。
我小心地碰碰她的耳朵,尽管我的手指并无法真正触碰到她,却还是有种温暖而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
这时我才想起我的名字,我叫关茗,但我还是没有能想起猫咪的名字,所以我喊她“咪咪”,她似乎能知道我在叫自己,总是能慢悠悠地晃着尾巴过来。
我知道,咪咪是我的宠物,这地方是我的家。
于是我第一次走进这个家,这时我才感觉奇怪,为什么我之前一直都没有到家里看看呢?
这个问题在我脑海里轻飘飘地飞过,自从变成了鬼我的注意力总是很涣散,我很快就被家里的场景吸引,桌上有桌布,地上有地毯,阳台上也都是大把大把的枯枝,家里有很多相框,但都倒在桌上,我没能回忆起这个家以前的样子,只能将眼前破败的景象深深刻入脑海,唯有地板上凌乱的猫脚印给这个家增添了一些活力,但咪咪为什么独自徘徊在家里呢?
其实咪咪并不总是待在家里,她也会跑到外面去,但自从我有意识以来,她就没那么爱出去,我总觉得她是为了我,心里难过之余不知是否该庆幸我回来了。
我只好摸摸她,叫叫她的名字,咪咪总是很配合地把脑袋凑上来,发现好像没有真的蹭到后又会看着我,看起来好像有些不满,但她总是一次又一次锲而不舍地想要蹭蹭我,最后发现怎么都蹭不到就会干脆地离开。
咪咪还会在走的时候回头看我,希望我摸摸她,我心里隐约记得这样的场景似乎很经常出现,生前我总心软要去摸摸她,现在我反倒希望咪咪能够找个新主人。
2.
或许是我的心愿实现了,后来咪咪跑了出去,再也没有回来,这个家又只剩下我。
这时我才回忆起,我原来待在这里是要等一个人。
3.
我又回归了大部分时间坐在阳台上发呆的生活。
我知道我要等人,可我不知道是谁,家里的房间上了锁的房间进不去,没上锁的房间我徘徊过很多次,却还是一点记忆也没有,因为实在太闲了,我开始哼着歌在家里跳舞,变成鬼之后可以跳着跳着飞起来,还可以把自己的头扭下来,发现这一点是因为有一回跳得太猛烈把头都弄断了,虽然看不见自己的脸,但总算是看到了自己的样子,穿着碎花裙子,高高瘦瘦又白白净净,好像并不是临死前的样子。
我看自己的身材猜想我肯定是个美女,想到这又觉得开心起来。
在漫长的等待期间我开始试着把相框拿起来,起初毫无动静,后来竟然真的立了起来了,只是我太激动,它一下子又倒了下去。
虽然只有短短一瞬间,我看到了照片上是结婚照,虽然我没有看清上面的脸,但我知道那是自己,这时我又有了一些隐约的回忆。
我想起有个男人脸红红的,叫我关小姐,然后我笑着说老古板,你怎么要结了婚还这么叫呀,然后他摇摇头又点点头,握着我的手好半天,才喊了一声老婆,我捂着嘴笑了好久。
我还是没能回忆起他的样貌,他的名字,却回忆起他的手包裹住我的手时的温度,回忆起那时我的脸上也泛起热气,我的心因为那句称呼而小鹿乱撞,我现在好想再看看他,再叫他红脸,而后我要亲亲他的脸叫他更不好意思起来,我还想再多问问他,工作怎样,睡得好吗,有好好吃饭吗……
我好想再见见他。
虽然我还是不明白我究竟是因为什么而回到这里,但我知道,我一直在等的人就是他。
那一天我坐在阳台,一直到第二天天明,我想起我生前也会这样期待着他工作回来,只是这一次不一样,他还会回来吗?
我又想起咪咪,突然觉得或许我被遗忘也很好。
4.
我蜷缩成一团睡在阳台上,直到被开门的声音吵醒,鬼魂其实不需要睡觉,但打发时间也很无聊,最近我越来越喜欢闭上眼睛放空,也常常放空着放空着就真的睡着了。
我就坐在地上,咪咪扑进我的怀里,理所应当地扑了个空,但咪咪还是躺在满是灰尘的地上露出自己的肚子撒娇,我摸了摸她肚子,感觉她看起来又瘦了。
“咳咳”
像是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力,胡斯文咳嗽了几声,记忆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我本来什么都没想起,却在听到这个声音时回忆起了大部分记忆,我停下撸猫抬头看胡斯文,他充满血丝的双眼下是黑青色的眼圈,胡渣倒是记得刮了,手里还揣着一束玫瑰,只是头发有些长了,人也瘦了一大圈,颓废得像老了十多岁。
我想起他向来在意自己形象,还有些小洁癖,又有鼻炎,他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呢,想着想着我就开始掉眼泪,但胡斯文看不到我,我只好自己抹眼泪,又轻轻地摸摸他的脸。
我知道我碰不到他,我只是尽可能地贴近他,隔着一层难以跨越的障碍,慢慢地摸摸他。
真是瘦了呀,咪咪瘦了你怎么也瘦了呢?
还好胡斯文没有动,他呆呆地像个木头,过了很久才蹲下身喊猫咪。
“……咪咪”胡斯文用沙哑的声音喊着猫咪的名字,咪咪看了一眼没有搭理他。
我想,原来它真的叫咪咪呀。
“想妈妈也不要老背着我来,我可以以后多带你来逛逛,别老弄得一身灰回家,你奶奶要念叨的。”我印象里的胡斯文话并没有这么多,他蹲下身但又不被猫搭理的样子看起来有点可爱又落寞,我忍不住笑起来。
咪咪看我笑又朝我走来,胡斯文会错了意想摸摸她,咪咪昂着头躲开了手,我拍拍胡斯文安慰他,虽然我也知道他并不能感受到一个女鬼的安慰。
但胡斯文大概想起了什么,脸上也有了淡淡的笑意,这又与我印象里的他一样了。
5.
胡斯文花了很长时间打扫这个家,也换上了新的花,桌布地毯之类的没有办法一下子洗净,我看他愁眉苦脸过后一下子将其全部扔入洗衣机时险些想打他,但最后家里好歹能见人多了,咪咪也被他抓住洗了个澡,还好他回车里拿了猫包毛巾和吹风机,不然这家里也不知道积了这么久的灰还有什么能用。
我叹了口气,这男人真是叫人放心不下。
后来胡斯文打开了那扇紧缩的房门,我也跟了进去。
原来那里是我和他的房间,和外面似乎也没什么不同,只是更温馨些,房间摆上了不会枯萎的干花,有很多精致又可爱的小挂件在床头,都是因为我喜欢才摆上去的。
我还蹲下身摸摸桌上的小熊猫,想起这是我们第一次约会我缠着他买的东西,还想再回忆更多,胡斯文却重重地叹了口气,我回头看他,发现他本来还算平静的脸上布满了阴霾。
我直到现在也没有很多回忆,我记不起自己是怎么死的,也记不清自己是怎么来的,我已经等到了我要等的人,胡斯文却要保留着满满的回忆等永远等不到的我。
我看着他开了门却又没有走进这个房间,他像是在门口生了根,脸色苍白得跟石雕似的,只是脸上的眼泪不住地流下。
我走过去想帮他擦眼泪,但我擦不掉。生与死的距离是那样绝对,我只能也跟着他掉眼泪。
我们俩像个小孩子一样一哭就是一下午。
6.
晚上平复了心情的胡斯文收拾了房间,咪咪睡在客厅里,她岁数也大了,没那么爱活动了,现在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她前阵子回家时撞东西脚折了,胡斯文带着她去医院忙活了好一阵子才好,但精神头也不如以前了。
胡斯文躺在床上,对着床头我的照片絮絮叨叨地说这些最近发生的事情,他说咪咪最近总算又能跑啦,爸妈身体也很好,不需要我太担心,家里都很好,一切都井井有条,却偏偏不提自己。
我坐在床边听他说话,时不时点点头接话,他好像个小孩子,讲着讲着又红了眼眶,但疲惫沉沉地压在他的眼皮上,他说着说着声音就渐渐低起来。
“………老婆,我现在没有你,也能过得很好”
[说谎。]
“只是…我总感觉能听到你的声音……”
[嗯,因为我在说话呀。]
“或许是我太累了吧,你这样容易寂寞的人,想必是会怨我的,怨我半年了才回这里。”
[笨,我怎么舍得怪你。]
“……唉,你总爱说我笨。”胡斯文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口气似乎用光了他全部的力气,他闭上眼睛不再说话。
[斯文,你就是老这样,说你笨又不改,遇到事情就憋着,我才会担心你到又回到这里来。]
唉,我也叹了口气。
[怎么就瘦了呢,我费了好大劲才让你胖点,咪咪也从小猪咪瘦成小竹竿了,你们一个两个的,怎么这么皮呀?]
胡斯文没有回应我,他只是静静地闭着眼睛,但只是这样我也觉得有些满足。
[斯文,我最近常想我为什么要回来,你也看不见我,这值得吗?]
我慢慢地躺在了他的身边,摸摸他的脸,听说灵魂有8克的重量,他能够因为感受到我的重量而安心吗?
我不知道。
我只能继续有一茬没一茬地说着。
[但现在我想,还好我回来了,听说人在睡着时反而更容易听到鬼怪的声音,我知道你一定能听见的,你要好好听我说呀。]
[斯文,我已经死了,但你还活着,咪咪和爸妈也还活着,所以不要太挂念我,我心胸很开阔的,就算是你找别的女孩子我也不会难过的哦。]
[我只是很担心,我现在也才回忆起来,那天我被车撞了之后,我就在想,你要怎么办呢?你又爱逞强又不爱说话,会不会照顾不好自己呢?]
[可斯文,你其实做得很好呀,今天也没有忘记要刮胡子了才过来,衣服也很衬你哦,我记得你以前不太会给咪咪洗澡的,但现在不也能上手了吗?]
[斯文。]
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睡眠中的胡斯文并不安稳,他的眉头依然紧皱,于是我伸出手,抚平了他的眉头,他表情也舒展了一些。
我现在才想起,我一直待在阳台是因为这是第一时间能够看见他回来时的地方,我一直在等他回来,是因为那一天是我初次见面的周年纪念日,我等不及地下楼准备去附近快递点拿礼物,却没想到……
他知道我爱漂亮,死前还让人帮我化了妆,穿的也是我最喜欢的裙子,我也知道他舍不得我,我就想我一定要回来看他。
[斯文。]
我又念了一遍他的姓名。我其实已经很满足了,我想我该走了,斯文并不是那样脆弱的人,他以后也会有新的人生,即便没有我,他也能过得很好。
[我知道的哦,你肯定是怕回来家里想起我,所以才和爸妈住一起的,对吧?]
回答我的是胡斯文平缓的呼吸声。
[斯文,要好好照顾咪咪,她也很爱你的,爸妈家里要记得封窗,别老让她出来晃,太危险。]
[也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老熬夜,应酬少喝点酒,家里不爱摆花就别弄了,周末多出去晃晃……]
沉睡的胡斯文好像真的听到我在说什么,露出了淡淡的微笑,我轻轻吻上他的额头。
[晚安,亲爱的。]
再见。
7.
胡斯文睁开了双眼,或许是因为这间屋子有关茗的气息,他意外地睡得很好,这几乎算是是自从关茗走后他睡的第一个好觉。
胡斯文正想起床,却发现咪咪不知何时窜了进来睡在他枕头旁边,房门明明昨晚已经关好了,现在却敞开着,就像是有人走了忘了关门一样。
胡斯文若有所思地摸摸咪咪,小橘猫难得地乖巧任他顺毛,胡斯文好似想到了什么笑了起来。
“咪咪,你知道吗,我昨晚梦见你妈妈了……”
“尊我的名”
文/鹤见米琪雅
评论:随意
那年是值得我辈欢欣鼓舞的一年。港口的腥咸更胜以往,暴虐的大海吞没了众多失落的肉体,拥有无限可能的灵魂统统被我辈收割;峡谷的杏花出人意料地在春寒前齐齐开放,又在孕育果实的前夕尽数凋落,不识时务的暴雨让农户的心血化为负债的文书;邪恶的荒漠越发逼近绿洲,昔日甘美的泉眼只涌出让人绝望的泥浆,巨大的骆驼白骨上,我辈坐在砂砾的风脊上吹着口哨:好季节!好时光!
就在那一年,我辈试图劝诱那名红发红眼的少女,我辈匍匐在酒馆污浊的酒桶上,看她和她的旅伴不动声色地开门进来,众人熙攘交谈,并无一人认真打量她二人,但我辈与尔等凡俗之子自是不同,我辈第一时间窃窃私语:看呐,看呐!
我辈睁大了眼睛,发出风帆被灌满的呼啸声:好灵魂,好灵魂!我辈贪婪地簇拥在她周围,却为某种力量所推拒,只能在近在咫尺之处流下贪心的涎水。我辈手拉着手,在蜡烛的光晕上跳了起来,昏暗的酒馆顿时明灭不定,变得鬼魅。少女将兜帽取下,露出明艳无比的红发,即使在黑暗中也灼灼。除了我辈,人类也有不少人默默将不怀好意的目光投向她,我辈吸了吸鼻子,将黑暗的欲望悄悄捕捉,这将是宴会里恰到好处的调料,但这些都不过是偶得的小利,那少女的灵魂,不灭的瞳光,我辈仿佛被灯火吸引的蚊虫,苦苦思索如何不受伤地将之揽入怀中。
她的旅伴眼神正直,一看就是未被世事打磨过的年轻人,还相信勇气、希望和爱,他在少女的身前踏出一步,向酒保要了加入甘草的劣质啤酒,两个人对看一眼,一起大喝一口。瞬间温暖了身体之后,少女的瞳孔亮得惊人。“库拉比司,来演奏吧。”她笑起来,偏头朝我辈容身的黑暗望了一眼,我辈便不得不松开手,飞窜到梁柱被熏得黢黑的一角,和蝙蝠共处。这等惊人洞察力,我辈也不由得警醒起来,只是,只是,我辈便更对这少女的灵魂迷恋万分,垂涎三尺。
被唤做库拉比司的青年沉默地扶起随身携带的符德鲁琴,稍加调试,流畅的琴音就充盈整间酒馆,他的琴声熟练,一听便藏着扬名天下的野心和自信,而少女的歌声随后便自如地加入到旋律中,成为这场演奏当之无愧的主角。她的歌声真是惊人,声音中有着不输阳光的明亮锐利,他们两人竟成功让这处已经被我辈浸染得肮脏无比的酒馆,因音乐而原地苏生,恶意和黑暗突然从此处消散,连醉汉的眼神也能在歌声中渐渐清亮。
我辈听到第一个音节就只能哀嚎着退散,亦有同僚勉强藏在烟囱里,暗暗思索,诱骗她落入我辈的陷阱,成为我辈的战利品,到底存不存在可能性。
她是人类,区区人类,纵然有不可思议的歌声,但她不是孤身一人。人心易变,人心易染,只要小小的推动,就会有缝隙,有误解,那我辈自然有好时机。
我辈在萧瑟的草原上飞舞,传递着这个消息,我辈在遍洒死亡的树海里鼓噪,分享着这个消息,我辈在摩肩接踵的市场中怪笑,我辈知晓了她的名姓。
可惜,我辈因后来的赌约所限,不能在这里书写,少女此时只是凡人的名字,固然倾注了父母的爱意和祝福,也没有因此而不朽圣洁。少女与她的旅伴青梅竹马,彼此心意相通,想要前往王都参加一年一度的音乐会,我辈紧随在二人左右,按捺住作恶的蠢蠢欲动的心,按捺住想要推波助澜的手,还不到时间,我辈深知甘美的果实一定要在恰到好处时摘下才能一解长久的饥渴,人类的寿命何等短暂,我辈,擅长等待。
少女与旅伴的经历多彩绚丽,他们翻山越岭,风尘仆仆,共同品味过野外烘烤的红薯,清水煮过的泥螺,朽木烧裂的甘栗,他们承受过很多不为人知的惊险和辛苦,但音乐便是此二人的武器,越经艰难险境,少女的灵魂就越显奇异的辉光,而她的歌声也被进一步洗濯打磨,其动人之处,因少女从无忧无虑的童稚花园,步向远不可及的生之沼泽,却因步履艰难而日渐生出的宽容博爱之情,听到她歌声的人,便是被生活折磨得逐渐麻木,也能在倾听中重新获得起身的力量。
是不是有好时机了呢?我辈互相凝望着彼此空洞的眼眶,应该是时候了,应该试一试了。
只要让少女知道一次生命竟如此脆弱,她或许便只能畏缩不前,那美妙的歌声就会折损到干裂喑哑,那高贵的灵魂就会因此崩散,那便是我辈收割的时机。
我辈在狭窄的山路如同乌鸦一样静默入列,挥舞灰色的翅膀,发出无人能听到的长鸣,猝然出现的山崩落石,没有任何征兆地袭向跋涉的二人。
少女发出尖锐的叫声,我辈愉悦地聆听,微微抖动起翅膀。
她抱着少年面目模糊的身体痛哭失声,她的旅伴在意识消失之前只能勉力伸出被鲜血染红的手,轻轻抚摸她的面颊。
我辈本以为少女的心之音将就此崩解,天空突然爆闪耀眼的光辉,我辈张皇逃窜,避之不及,稍有迟疑的同僚,即刻消融在强烈到不能直视的圣光中。听闻曾有幸从此次围猎中归来的同僚所言,那瞬间,少女被凡人的外表束缚下的后背,生出了天使才有的六翼,她的眼泪和旅伴的鲜血,羽翼上飞落的羽毛,以及少女哀痛破碎的心,让她变成了炽天使的容器,她从这一日起与天使缔结了契约,她便是天使的代理,她用旅伴挚爱的记忆作为代价,保住了对方的性命。那本该命丧此地的少年,遗忘了他曾如此深爱的伴侣,他只记得苏醒时候离开的绝美天使的背影,而不知那曾是和他朝夕相伴的爱人。
名为库拉比司的少年啊,我辈为他挥舞起右翼,仿佛在敬礼,又仿佛默哀,你恐怕此生不能再得知,你曾多么近地拥有幸福。他的生命被天使之力强行延续至死前的那一刻,他再无跳动的心脏和流动的血液,他不死不灭,但即使是我辈,也很难认可这样也算一种活着。即使让对方在漫长的时间里痛恨这诅咒一样的身体,也不想就此放他离去,少女这样偏执的决心,我辈只觉满口馨香,甘冽无比。
少女那灼灼的红色瞳光,仿佛火焰一样耀眼的长发,发自内心的对旅伴炽热的爱意,得到了神的认可,她便再也不能回归人间,我辈虽不算赢,亦不算输。若已为天使代理的少女心中的炽爱竟遭背叛,她狂乱的背翼能掀起怎样混乱的邪恶漩涡,只要一想到这样美妙的前景,我辈便不能甘心远离她的未来。
少女从成为天使的这一刻,抛弃了初始的姓名,她被称作——限于赌约,我辈依然不能在此记叙,她没有在凡人面前现身的资格,只身居住于梦境的夹层,那独属于她的圣地被她随心布置得和她旅途中某一处露营之地十分相像。凡人或许在某些浅眠的深夜,看到一片清澈的湖泊,湖水青蓝,仿佛本身在微微发光,池塘后是幽深的森林,圣洁的白光从林间映射而出,或许还能听到天使在低吟浅唱,若尚有心力凝眸看去,还能见到少女火红的长发。但有此缘分的凡人何其稀少,更多人在听到她的歌声后便立刻沉入更深的睡意,然后将这美妙的一幕封存在记忆的深处,第二日起身,依然为世间无意义的诸事忙忙碌碌。
我辈不会做梦,我辈只会偷偷啃食凡人的梦境,在他们的梦里灌入邪恶的烟雾和不净的水流,让他们因梦境不安,因梦境多疑,即使在这样不曾彼此直面的战场,少女也从未屈服于我辈,我辈能损毁多少人的美梦,她便能治愈多少人的噩梦,她以自己失去所爱之痛心理解世人庸碌的凡心。我辈原以为她的荣光与责任来得如此突然且沉重,或多或少会成为少女崩溃的一根稻草,不曾想她的心意竟坚定至此,我辈原只是垂涎她灵魂的香气,此刻竟也产生想要战胜她的欲念。
我辈所能寻到伤害她的匕首,便是那名为库拉比司的少年,少年因自己不知道的契约获得了不死不灭的生命,他的身体仿佛还记得与少女昔日的约定,步履不停地在世界各处进行苦旅,他随身携带的东西只有那把颇有年代的符德鲁琴,以及那根尾端染了鲜血却依然洁白的羽毛,据说在库拉比司抚琴的某些时刻,那枚羽毛会隐隐发光相和。库拉比司不会老去,容颜也不会有任何变化,他没有记忆,自然也不知归处,他徒劳地在世界寻找了一年又一年,数百年过去,他依然不知这根羽毛和他的渊源。
我辈能嗅到他溢出的疲倦和怀疑,他一定曾深深思考过,夺取自己记忆的这份契约,真的是祝福吗,难道不是出自恶意而来的诅咒?为何其他人都可以拥有明确目标的一生,只有他要为了永远得不到的结果不停前行?我辈在他的耳边窃窃私语,为他在黑暗中指引方向,去往那里吧,去往人间最后残留的天使居所,只要你靠近那里,你就有机会想起来少女曾为你做过的一切,只要你想起来,你的生命就会骤然终止,这就是少女为了挽救你的生命许下的契约,她以你永世不能取回的这份记忆,换你的生命能停止在这一刻。
诸君,若停下来思考片刻,或许也能得出与我辈同样的结论,少女在那一刻慌不择路许下的契约,其实已然让她处于绝境,她拥有与旅伴共处的许多光阴,但这份记忆永远只有她自己可以回想,失忆的爱人只会对漫长的生命感到厌倦,若库拉比司自己向少女许下愿望,想用这枚羽毛终结自己的生命,她还能平静地为对方吟唱祝福的歌谣吗?
我辈中有尤其擅长拨乱人心之弦的同僚,他用这数百年在人间仅存的天使之城布下了令我辈赞叹不已的小小箱庭,只待库拉比司前往此处,大戏便可开幕。
当地对天使的信仰衰落已久,固然供奉着和少女同源的羽毛,却将红色的眼瞳视为邪恶与不祥,庸众不会记得天使对凡人静水流深的恩慈,只会感到每当灾祸越深,便越有红发红瞳之人降临,将天使与不幸在传说中捆绑,我辈已让凡人的信仰化为拉她坠落的能量,每念及此处,我辈便情不自禁发出嘎嘎怪笑。
更何况那处山林深处的小小城镇,有身负无法离开此城怪病的明朗少女妃亚,亦有冒冒失失的不入流的魔法使纱利雅,还有双目失明的盲视舞女阿露缇和双目异色瞳的失声少女拉司蒂,这四位少女的背后,或多或少都会牵动库拉比司最终被掩盖的过去,我辈为此推演了无数次,不论那位红发红瞳的少女付出多少努力,最终她都会失败。
如果她承认库拉比司最终爱上了别人属于失败的话。
少女冷眼旁观我辈的诸多布置,可悲之处在于,她固然明了我辈布下的千丝万缕的手段,却无法正面迎击,她出现在库拉比司的梦境里,听闻对方近日烦闷的心事,笑着和对方交谈,仿佛时间回到了百年前,他二人不愧是曾经的伴侣,纵然库拉比司完全不记得眼前的少女,他和她的对话依然轻松自在,只是当他醒来,他能寻到的歌声不再来自红发红瞳的少女。
他的命运在我辈的推动下,和小城里的四位女子产生纠缠,我辈邀功地捧着命运的轮镜给少女观看,一遍又一遍,若他倾心于旅馆主人的女儿妃亚,他最终会为促使妃亚早逝的病而心碎,他会手持这枚羽毛许愿,希望全知全能的天使收回对他的祝福,至少拯救妃亚的性命,若他被纱利雅的笑容锁打动,他会在逐渐解开对方背后的阴霾后,坠入不愿醒来的幻梦,他将对着羽毛许下心愿,即使是幻妄也好,只愿和冒失的魔法使度过最后的余生,若他选择靠近阿露缇的神秘,那真是再好不过,阿露缇作为我辈的代行者,她无辜的心和必然承受的罪恶会让他忧心不已,他将请求天使施展她的恩惠,救救迷途的羔羊,而拉司蒂,那正是连少女本人都不得不承认相像的女孩,那和少女如出一辙的红色眼眸,同样击中人心的优美歌声,而库拉比司将与这样的少女朝夕相伴,他教导不会说话的她如何用歌声传达心中的情感,他像接近弱小的小动物一样小心翼翼地想要扶助她成长,而我辈会在一旁静静观看,推波助澜,制造一些无伤大雅但妙不可言的邂逅际遇,向来是我辈的拿手好戏。少女啊,灵魂散发出诱人的香气的少女啊,你在梦境里偶尔露出的寂寞的神色,你再不愿在库拉比司面前展现的歌声,你明明不愿他接近却又贪恋他接近的犹豫,这都是我辈最好的粮食。
如果少女在最后一刻都没有被库拉比司选择,她百年前执着的这一切,不就如镜花水月一般华丽地破碎了吗?
我辈静待那一刻的到来。
然而我辈居然失败了,我辈居然失败了!纵使相隔时日已久,在此做出记录的笔依然能感到当时我辈的恼羞成怒,为何,为何你不因此愤怒,不将不愉的怒火倾向这片无端质疑你的土地,为何你不选择毁灭,让背弃你的爱人和他新的所爱立刻消失于人世,为何你明知命运的齿轮一旦推动,你就将真真正正地失去他,不论你曾经与他多么默契,你都不可能抵挡过时间的魔力,为什么即使这样,你都没有从云端坠落?我辈筹谋了这许久的甘美的毒药,你竟想也不想地一饮而尽,却不见为它所伤?
少女仿佛知晓她早是我辈漫长赌约中的重要棋子,她朝向山巅站立,姿态悠然自得。
“因为即使从未被他选择……”她的话语中当然有落寞,“但最初做出选择的人,是我。”
她笑了起来,山顶雪融冰消,阳光普照,而她目光灼灼,发似熔泉。
“是我遵循我的心做出的选择,他选择离开,那又怎样呢?”
“我不愿长久地伫立在遥远的彼山,因为天色这般明亮,阳光仿佛要流淌下来。此地的人们既然已经不再信仰天使,那么这样的我,也可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离开了吧。”
“纵不被选择又有何妨,天下之大,自有我归处。”
她的落寞她的不甘她的不坦诚,我辈全都看在眼里,但此刻,我辈集体无声,哑然地凝视着少女的面容,即使此路风刀霜剑,我辈能自人间收揽千千万万个或许有无限可能的灵魂,这一刻也只能承认败退,输给一名少女炽热的心。她从这一刻收敛起作为天使的无限华光,寂寞又羞涩地对着库拉比司离开的影子微笑起来,然后转身向着反方向离开。
于是拥有灼灼瞳光的少女,拥有火红色长发的少女,拥有满腔炽热爱意的少女,再一次重新成为少女,她原本的名讳被库拉比司遗忘了百年,但在我辈失败的最终的时刻,少年竟奇迹地回忆起她,然后轻声呼唤了她的姓名,只是这浅浅的一声呼唤,终究抵不过与其他人生命的一再交汇,人类就是这么神奇神秘的生物,让我辈爱恋不已,只想把这些好灵魂三口两口摧毁撕碎吞吃入腹,而她也不再留恋地抛弃了那个姓名。她从已经不再信仰她的民众的传说里选择了自己的姓名:雪拉翡。这本是炽天使名讳在民间阴差阳错的误译,却又阴差阳错地暗合她的第一个和第二个名字,那么这一刻起,这名字就属于她了。
尊我的名。她这样说,我辈便只能执笔记录下来,记录这一段我辈不愿重温,却又反复品味的故事,就在执笔记录的此刻,我辈依然能嗅闻到那不屈的灵魂之火,我辈毫不怀疑她的灵魂也在数次叩问中遍布伤痕,但她依然能露出脆弱又坚强的笑容,甚至,我辈听闻,在雪拉翡离去的那条山路间,有人有幸听闻了她的歌声。
呜呼,我辈亦想知晓,终得姓名的少女从何处来,将往何方,这份灼灼的好灵魂,到底能被哪位同僚收入囊中?甚至,她可否还会这样炽热地爱世界,爱一人,能读到这份记录的同僚啊,还望你有缘一探。
作者:艾连
分组:并蒂莲
CP:文青x雪霏
标题:药灵
正文:
“二八二五、六,二八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
雪霏慢慢地低声背着口诀,两根手指模仿双腿,在桌上的皮筋之间不甚熟练地跳动。昨天父亲的朋友来家里做客,一起来的妹妹教了她这个新游戏,但她只玩了一会儿,就累得站不住,只好被小丫头翠柳扶回去了。大概也扫了妹妹的兴……下回不知道她还会不会来。
总是这样,雪霏已经习惯了。她七八岁大病了一场,从那时起就在吃药,不能跑,不能跳,没人陪不能出门,甚至不能久站。父亲不常在家,同龄的孩子嫌麻烦,都不爱和她玩,翠柳也总有活要做,她平时干得最多的还是一个人在屋里看书。
这会儿书房的窗户关得紧紧的,室内生起暖炉,烤得她有点头晕。窗户纸外面传来厨娘赵阿姨的声音:“姑娘,吃药了!”
跳动的手指停下,从皮筋间抽身出来。雪霏打开窗户喊道:“就来了!”
隆冬的烈风吹进来,她狠狠打了个喷嚏:“阿嚏!”正在隔壁的翠柳听见这一声,赶快走过来把窗户关上了,转身给暖炉添了点炭,对雪霏说:“这会儿风大,我去拿药吧?姑娘可别着凉了。”
雪霏跳下椅子说:“没事。”翠柳于是又忙不迭地给她拿来斗篷披上,才让她去了厨房。她在厨房吃了药,又被赵阿姨拉住上上下下看了一番,一边看,一边叹气,最后抓着她的手说:“要不是这身病,这么大的姑娘都该开始谈婚论嫁了……也不知道老爷找的那个……”
雪霏的脸刷地红了,小声说:“阿姨别开玩笑了。”
赵阿姨止住话头,拍拍她的肩:“快回去吧,当心点。”
她回到书房,打开门,然后结结实实吓了一跳:里面有个男人。
他个子不高,顶着一头有点杂乱的黑发,正从书架跟前转过来。
雪霏又惊讶又疑惑,好久才想起来该怎么说话似的:“你是?”
“该怎么跟你说呢……”男人挠了挠头发,似乎跟她不相上下地困惑,自言自语道。雪霏看着他,忽然想到什么,忍不住说:“是家父找的人吗?”
男人张了张嘴,迟疑道:“啊——不是。”
雪霏赶忙道歉:“那真是唐突了……”耳朵又红了一片。
对方却毫无察觉,目光滑过书架,终于聚焦起来,下定了决心似的说:“嗯……你应该知道‘万物有灵,日久生精怪’的说法吧?不仅是山泽草木,鸟兽鱼虫,普通的物件也一样。尤其是常年有人的住所,不要说琴棋笔砚这些风雅物,就连锅碗瓢盆、柴米油盐,也是能生灵的……”
他的声音平稳极了,听上去又似乎含笑,雪霏一时出了神。
“……我嘛,就是药灵。”
“药?”雪霏愣住了,“我的药?”
“唔,不相信吗?”
雪霏也不知道怎么的,下意识地摇摇头:“不是……”
“其实你说得不太对,药灵是由药方生的灵,你的药只是给了我实体。”男人从书架边朝雪霏走了两步,刚才娓娓道来的从容语气渐渐消失了,开始显得有些拘谨,“药灵无家,药成于此就居于此,所以——我已经拜访过令尊——可能要在府上住一段时间了。就住在隔壁的客房……”
他语无伦次起来,雪霏却没有在意。这些话这么异想天开,她好像应该怀疑的,但她最先感觉到的,只有一股柔和轻快的、泉水一般的新鲜。这感觉像膨胀的气球,迅速充满了她的全身,让她好像要飘到云上去了。她咬了一下下唇,努力不让自己显得太兴奋:“你要住在这儿?”
“对,是,”男人垂下眼睛,也没有注意到雪霏的语气,“你不介意吧?”
“怎么会……只要家父同意。”
男人看上去松了口气,露出一个腼腆的笑:“那就好。在下文青,居留多有叨扰,还请雪霏姑娘见谅。”
雪霏听到他叫出自己的名字,竟也完全不惊讶,好像本该如此。她感觉胸口砰砰地响,浅笑着说:“文先生客气了。”
“刚刚不请自来,是听令尊说家中藏书都在此屋,”文青转过身,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唐本草》,恢复了那种自然的态度,“能借我看一看吗?”
雪霏很快发现,他生活起居和常人殊无异处,对吃穿住也没有多少要求,最大的兴趣似乎只有读书。若说有什么特别的癖好,就是在卧房里搭了一个煎药的小炉子,还有晴天的中午一定要搬把躺椅到后门边上,在太阳下小睡。
雪霏问他:“你怎么不去院子里呢?那边宽敞多了。”
文青靠在躺椅上,闻言睁开了一边眼睛——只睁开一条缝,大概看到是雪霏,马上又眯起来。雪霏以为他不想回答了,正准备走,文青却出声说:“我的身体是附在药上的,不过只有按方子配好的药才算数……新鲜的药渣也算。离得太远不行,太久也不行。”
他说到这里,雪霏已经明白了——厨房每天的药渣都往后门倒,院子里是见不到的。她想了想,就回屋子去找翠柳。
第二天,雪霏起了大早。她换好衣服,一进院子,聪贵已经在打扫了。雪霏忙叫:“聪贵!别扫,那是我让翠柳撒的。”
聪贵犹豫了:“这……”
她快步走过去,把扫帚拿走了:“没事,你回去歇吧,天也太冷了。”
聪贵含糊地应声。
等到日上三竿,文青才从客房里出来。他走到外面,看见平素整洁的院子里到处是药渣,先是一怔,才恍然想起昨天的话。
雪霏躲在柱子后,看见他嘴角轻轻弯了弯,好像在回味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前夜的美梦。
她装作是刚刚走出来,心里装着一只雀跃的小鸟,高兴地对文青说:“这下你可以到院子里午睡啦。”
谁知文青作了个揖:“姑娘的好意心领了,只是药渣有病气,撒在前院,恐怕要被家里人沾去。还是让聪贵扫了吧……”
小鸟不跳了……一下蒸发了,消失得无影无踪。雪霏好像只是稍微睁大了眼睛,然后避开文青的视线,茫然地说:“那,我去……我让翠柳去找他。”
文青看着雪霏走开,喃喃了一声:“哎呀……”
下午他午睡过,像往常一样到书房去。雪霏已经在里面了,见他进来,立刻放下书,对着空气说:“啊呀,我想起来翠柳叫了裁缝,要找我量体呢。”说完就走了出去,看都没看文青一眼。
文青挠挠头,也走出去。他回到客房,写了一张方子给聪贵,请他明天上街时顺便去趟药铺。等裁缝走了,他又去问翠柳,雪霏要做的新衣是什么料子,喜欢搭什么样的小挂件,最后要了一块合适的边角料。
第二天雪霏一天都待在卧室里,看她养的一缸金鱼吐泡泡。快到晚饭时,翠柳笑嘻嘻地走进来,手里拿着一个小香囊:“姑娘,给你的!”
雪霏看到香囊花色配的正是新衣料子,眉眼已经舒展开来,接过来闻了闻,一股清甜味直入肺腑,不禁赞叹:“这里面是什么香料?闻着真舒服。”
翠柳说:“那你可要去问文先生。”
雪霏吃了一惊:“文先生?”
“是啊,他说这是安神的草药,特地给姑娘配的——还问了我半天用什么样式料子呢。要我说,文先生那么个人,看着怪马虎的,自己的扣子都扣不清楚,难为他这么细心了。”
雪霏表情柔软下来,把香囊收进衣柜里。隔天早上她碰到文青,若无其事地跟他打招呼:“文先生早。”文青终于等到她一句话,弯起眼睛,也若无其事道:“雪霏姑娘早。”
到开春,文青已经对这里很熟了。他还是在后门边午睡,雪霏也没有再问过他。只是春日气候湿润起来,阴天也多了,没有太阳的时候他是不睡午觉的。
雪霏的病在春夏总是加重,这年也不例外。一天她吃过晚饭,就觉得昏昏沉沉,被翠柳赶去休息了。文青一向喜欢夜读,这天却什么也看不进去,终于还是走到雪霏的卧室门口,对端着水盆出来的翠柳说:“我能进去看看吗?”
翠柳瞪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才说:“你敢动手动脚,我打死你。”
她叫来另一个小丫头,把水盆递给她,跟文青一起进了屋。
过了好久文青才出来,差不多是小跑着到客房,没多久就拿着一些药送到厨房。等到药煮好,他又跟回了雪霏的卧室,看着她喝下去。夜晚实在是难熬,文青听着雪霏时不时哀哀地叫,在屋里走来走去,两只手神经质地搓着袖口,感觉那里快要磨破了。
鸡鸣时分,雪霏短暂地清醒了一会儿,向翠柳要水喝。翠柳喜出望外,对文青小声说:“文先生,你的药管用!”以前碰上这样的情形,雪霏还从没这么快醒来过。文青只是说:“让她润润嗓子就好,别喝太多。”但也终于不折磨他的袖口了。雪霏由翠柳陪着去了一趟茅房,回来后不久又昏睡过去。
这一场病折腾了两三天,雪霏就能下地了。她碰到文青,连连道谢:“听翠柳说,你帮了不少忙呢。”
“都是应该的,”文青生硬地推辞了两句,“你们肯收留我……实在是无以为报。”
雪霏觉得他有点古怪,按捺住疑问,状似好奇地问:“文先生懂医术?你以前倒是没有提起过。”
文青好像很为难:“这个嘛……我是药灵,又喜欢看这些书,多少懂得一点。”
“那文先生知道,这是什么症候吗?”
“咳!……我还没弄清楚……”
雪霏心思一转,又问:“文先生过去寄居的人家,也有这样的病吗?既然你到我们家来,想必是前一位的病好了……是怎么好的?”
文青忧愁地在心里叹气,说:“也是这样的病,可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好的。”他本来打算就说到这里,可看着雪霏急切的疑问神情,只好接着说:“因为……病愈药停,对药灵来说,就相当于转世投胎,前生事是记不得的。”
“那你怎么记得他的病呢?”雪霏质问。
“因为他的病没有好……我也只记得他一个。”文青说,“他们家世代行医,妙手回春,载誉一方。可惜……怀璧其罪,有人想要拉拢他,事情不成,就给家里的孩子下了毒。那位医师没能解毒,但用这方药保住了孩子的命。拉拢他的人气急败坏,没过多久,就罗织罪名,把他们家灭门了。”
雪霏睁大了眼睛,看到文青的脸上好像有一闪而过的沉痛。
文青摇摇头:“不该跟你说这个的……文某是丧家之犬,对新人念旧人,实在是失礼。”
雪霏看他逃也似的往外走,脱口问道:“你真是药灵吗?”
文青顿了顿,头也不回地说:“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呢?”然后快步走了。
雪霏心乱如麻,控制不住地想:这是真事,还是他胡编出来的呢?前一个病人是中了毒,那我是怎么回事?他若不是药灵,怎么会知道这些?可他若是药灵,自己的病好了,岂不就会把自己忘了……她再碰到文青时,总想问问这些事,却总也问不出口。
清明那天没有雨,却也阴云遍布。中午雪霏看到文青没有搬躺椅,独自往后门走去,一会儿,就有烟气吹着纸灰从墙后升起来。她看着纸灰沉沉浮浮,不禁想:你真是无家的精灵吗?又在祭奠谁呢?她觉得胸口疼痛,眼睛干涩,欲哭而无泪。
之后很长时间,文青还像以前一样,空闲时就看书煮药。开春雪霏病过那一场后,文青就经常开些额外的方子,让厨房做给雪霏吃。往年夏季,她都要病好几次,这一年却平平顺顺。翠柳对文青客气多了,他和雪霏共处一室时,也不怎么在边上看着了。
七月半一过,暑气开始退去,盛夏飞快地流逝。这天文青来到书房,脸上有鲜见的外露的喜色,见了雪霏就说:“我找到了……我找到解药了,一试便知……”
雪霏没回过神:“什么?”
“你的病要好了!我这就让厨房去做……”文青像个找不着北的人,刚进门就往外走,走了两步又转回来,“不过,吃了这服药以后,可能会少津、少汗、少泪,要多喝水……”
雪霏拦住他:“你说我的病要好了?”
文青点头。
“那你呢?”
他脸上的喜色消失了,犹豫起来:“那……自然是……”
雪霏脸上露出一点难以置信,半天说不出话。
文青补救似的说:“也不会马上走,原来那服药还得吃一段时间……得先试试看……”
“我不要了,”雪霏打断他,“这病也没什么,我早就习惯了。”
“别说孩子话,”文青着急起来,“哪有人愿意生病呢?”
雪霏盯着他,梦呓一般轻轻说:“是你想走了吗?”
文青神色震惊,闭上嘴,好一会儿才看向她:“我只是想要你好。”
雪霏心想,这话像是一句表白……可为什么要在这时候说给她听呢?她怎么高兴得起来呢?他想叫文青别走,可是一张嘴就换了一句:“我好了,你就能忘了我了,是吗?”她不知不觉地流下眼泪。
文青慌了,连忙说:“不……不会忘了你的……”
雪霏哭得更厉害了:“你走吧……”
文青生怕她再说什么,失魂落魄地出去了。雪霏好不容易安静下来,又悔又愧。翠柳把煮好的药给她时,她又绝不肯再提那几句话,只好默默喝掉。
文青知道她肯吃药,好像稍微放心了些,就不再找机会和她说话,即使同在书房,也只是各自看书。
以后雪霏除了每天下午的药,隔两天还要在早上吃一次文青开的药。她的确觉得自己的身体正在好起来,却为此更恹恹不乐。他真的会走吗?就像他来时那样,毫无痕迹地消失?雪霏日日夜夜地想这件事,觉都没有睡好。她偷偷跑进厨房,拿一些药渣藏在卧室和书房,都很快就被翠柳发现、清理掉了。下雨天,她会有出去淋雨的冲动……只要她还病着,他是不是就会留下来呢?她和文青对坐时,这些念头长久地徘徊在她的脑子里,几乎把文青的面孔都挤出去了。恍惚间她说了一句什么话,文青就从书中抬起头,叹了口气说:“这也不是我说了算的呀。”
他用的是无奈而含笑的语气,雪霏却觉得抑制不住的哀伤从脚跟开始上涌,一直漫过她的口鼻耳目。她不想哭,好像眼泪是有定数的,如果哭得多了,病好的那一天就会提前到来……可眼泪就像更漏里的细沙流水,坚决无情地、连绵地淌下来。
文青沉默地站起来走到她身边,从窗外散进来的光给他打下一个模糊温柔的影子,覆盖在雪霏的身上。他抬起手,似乎要和谁拥抱,最后只落在雪霏的背上拍了拍。
秋风起的时候,天气已经很冷了。中午雪霏路过厨房,觉得好像有什么变了,进去到处转了一圈,也没有发现。直到下午吃药,一入口,她才惊觉是药味变了……然后打破了一个碗。
喝完药她匆匆忙忙地去找文青,他正在客房收拾行李。文青见她站在门口不知所措,没话找话说:“雪霏姑娘,你来得正好,我……我有几本书借得太久,跟我自己的书混起来了,正发愁呢。”
雪霏呆呆地走进去。文青来了之后,她还是第一次进这间客房。桌上乱糟糟地堆着书,旁边的炉子上有黑烟的痕迹,地上和架子上到处都是药,包好的、散开的药材和煮过的药渣散发出熏人的气味,还有一些像药方一样的纸从中间露出来。
文青似乎有些尴尬地笑笑:“这些我一会儿自己收拾,你帮我挑挑书就行了。”
雪霏好像没听见,直直地走向文青,站在咫尺之外:“你要走了?”她的声音滞涩,听上去简直不像自己的。
文青说:“啊,是,你的病好了嘛。换了这服药再吃一段时间,就可以停了……”
雪霏想,自己的病应该确实是好了……否则怎么还没有哭呢?
然而文青注视着她的脸,表情和过去每一次雪霏流泪时一模一样。他甚至抬起右手,用食指在她脸上本来应该流下眼泪的地方蹭了蹭。
雪霏觉得她是在梦里……也许现在,她就在睡梦中恸哭而浑然不觉,还以为自己已经失去眼泪和别的什么了。可她还是全身都开始颤抖,连一句整话都说不出了:“你……去哪儿呢?”
“这就难说了——我好像和你说过,药成于此,药灵才会居于此。我怎么知道后面是谁呢?……好了,好了……”文青轻轻抱住雪霏,安慰地摸摸她的头,等她喘匀了气,才接着说,“能和你相逢一场,已经是幸事,再贪多求全,就是妄念了……来去都是天命,我就是想留,也留不下来的。”
这时他想起了什么,放开手去架子上找东西,给雪霏拿来了一个新的香囊:“原先那个时间长了,想来气味淡了……换一个吧。”
雪霏接过来,感到一阵心慌。她有无数个问题,你到底是谁?你要去哪?会给我写信吗?我怎么才能再找到你呢?可她似乎突然失了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好像眨眼之间,文青就收拾完了屋子,拎着他的行李站在门口。客房干干净净的,看不出有人在这里待了大半年。他似乎有些悲伤地微笑了一下,对雪霏说:“那,雪霏姑娘,就此别过了。”
雪霏心里大喊:“不要!”可她什么声音都没有发出来,只是一动不动地看着他走远,耳边哒哒的脚步声越来越响,越来越纷杂……
然后她意识到那是雨声。
她从床上坐起来,望着窗外的秋雨,刚刚的那一阵心慌好像还没有过去,撞得她五脏六腑都难受。她从床上跳下来,连鞋都没穿,跑向客房——
已经没有人了。干干净净,连那个格格不入的炉子都拆了,就和她梦里刚刚见到过的一样……那真的是个梦吗?
她走回卧室,不由自主地去开衣柜。里面有一个香囊,但显然是新的,绑口的绳子还系着一个小纸卷。雪霏把纸拆下来打开,是一句话:“虽暂相别,终当久相与处。*”她瞪着那几个字,想要流泪,却真的流不出来了……她该相信这是一个装作安慰的诀别吗?还是说,写下它的人忘记了这句文章的出处,只是想告诉她,自己之前说的一切都是谎话呢?
*韩愈《祭十二郎文》
作者:巫念桃
评论要求:随意
a的师傅是一位民间乐人,眼盲,a便抱琴跟在师傅身侧,分给师傅一只眼睛。二人走街串巷,并无固定的落脚之所。师傅年轻的时候,尚弹得一手好琴,有一些矜持的架子,常常出没于当地一些达官贵族、富庶之家的清宴,a在一旁闭眼作壁上观——一个清秀洒逸的大瞎子和一个可爱的小小瞎子,往往能勾起妇人小姐们的恻隐之心,获得更多的酬劳。现在年纪大了,师傅腿脚也不甚便利,饮宴上另换了一批俊秀风雅如夏竹的乐师。如今师徒二人什么红白喜事婚丧嫁娶,哪里有活儿就往哪里跑,也不拘于琴,什么都干,a甚至听过师傅吹唢呐。
a长年累月地跟着师傅跑,并没有被熏陶出什么音乐才能,故事倒是天南海北地听了一堆。后来的后来,在某个下午,微风拨动帏幔,室内还带着一股冷意,望着满室沉沉的春光,a想起某一次师傅带着自己长途跋涉,路遇饿殍,师傅停下来,取琴,调音,弹奏安魂曲。又取出唢呐,把脸吹得涨紫,乐音也似乎有点走调。a取出包裹里备着的纸钱猛地一抛,盯着圆圆的白色纸钱被高高撒出,又飘飘然落在尸体旁。就是这样,就如这满室圆滚滚、飘飘然的光。简单的仪式完毕后,二人对着尸体长长鞠躬,往南方去了。
师傅说自己以前梦想成为一位有名的乐师。a问,为什么不是天下第一有名的,师傅捋了捋并不存在的胡子道说,我听过更美丽轻盈的琴声——乐声引来百鸟,催发百花。也见过更刻苦钻研的乐师,十年闭关方成一曲。这些年走南闯北下来我深知自己论天赋、论毅志也都不过尔尔,弹琴,只是因为自己习惯了琴,混口饭吃罢了。有名的琴师,能带着你吃到更好的饭。如今呢,我只希望自己能平平安安地老死。你呢,能找到一个混饭吃的营生。
可惜就像师傅没能成为有名的乐师一样,他也没能平安老死。起因是一位荒淫无度、暴虐无道的皇子听腻了宫廷宴乐,下令召全城乐师三日内入宫,无论年龄、乐龄、知名度,入宫即奏乐,一直到皇子满意为止。
这个消息传到师傅耳朵里时,已经过了一天。第二日,师傅院落里坐了一整天。a道,要不我们逃吧?师傅摇摇头,又能逃去哪?第三日,a起床时,师傅已经不在了。a起初以为师傅逃了,却并不感到难过。后来看见师傅的琴还挂在墙上,后知后觉地松下身子舒了口气。但转念又想,师傅不如逃了的好。a细心地调试师傅的琴,随意拨了几下——难听。清扫院落,对着花花草草讲故事,讲到红艳如鸽血夕阳铺满天边,师傅回来了——带着他血淋淋的断掌:“思来想去,我实在不想违背自己的良心,替——那样的家伙弹琴奏乐。只是我这么做,连累了你。我拖人算了一卦,你现在取琴赶去宫城,还有活路。”
a是最后一个抵达宫城门口的,彼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月亮高高挂着,真是风清月明的好天气。眼泪已经干了, 在脸上结了一层薄薄的膜,有点痒。
a听到悠悠的乐音,却见不到任何一位乐师。抬头,传闻中荒淫无度又暴虐成性的皇子正站在宫墙之上、月光之下,年岁不大,面若好女,一袭白衣松松拢着,乌黑的头发披下来,远远看着,当真是愿随月华流照君。
“你来晚了。”声音也与女子无二。
a一路背琴疾走,此时觉得十分疲惫。遂把琴在一旁,自己蹲坐下来:“敢问——他们呢?那些先我而来的乐师,他们去哪儿了?”
“死了。他们演奏的都是些庸俗不堪、呕哑嘲哳的乐曲,扰乱人的情感、折磨人的耳朵、增添人的烦恼。你呢,你要为我演奏什么呢?”
a只好诚实地说自己并不会弹琴,只会讲故事。“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讲故事,很多故事。大概会比乐曲来得有意思。”
于是a暂时留在小皇子身边,像一千零一夜里的山鲁佐德,给小皇子讲千奇百怪的故事,什么南海有鲛人泣泪成珠、其油可练成长明灯啦;大陆的南边有日光之城,城内人均无影子啦;天上有十个太阳,后羿射掉九个给嫦娥串项链啦;讲牛郎忘恩负义剖开老黄牛的皮最后在过鹊桥时掉下去摔死了啦……偶尔a也会讲自己和师傅走南闯北见到的人和事,讲饿殍遍地、讲易子而食,讲自己刚入宫时那夜,夜空中飘荡着的乐师幽魂,他们在月夜下奏曲高歌。a发现,小皇子的民生认知连稚子都不如。他从未出过宫城,虽身为皇子,却并未接受任何王道教育。
小皇子拜见老皇帝时,a也跟着,停在层层叠叠的纱幔后面。
只见小皇子散着长长的头发跪在老皇帝面前。“父王。”“你又忘了。”老皇帝放下茶盏,盯着低眉敛目的小皇子。小皇子从善如流地改口叫“阿君”,伏在老皇帝膝前。他的脸朝着a的方向,透过层层叠叠的湖蓝云纹软幔,像一轮新月倒映在水中,朦胧皎洁的样子,披散的长发恍若水中藻荇。
a低下头,想起关于这位皇子的一些传闻。这位被老皇帝当作女性使用的皇子,有着乌黑茂密的长发,披下来的时候,像极了他已故的母亲姜姬。这位著名的美人在将死之时,隔着厚重的帷幔与她的老皇帝告别。声音躲在帷幔后面,如珠玉在壶,有种空而脆的质地,她请陛下离开。姜姬重病已久,憔悴非常,自她病重以来,就再未与老皇帝相见。如今离去之时,又谢绝老皇帝再见一面的请求。三个时辰后,姜姬贴身宫女带着泪痕走出来,跪下,高高举起手里捧着的枯萎的芍药花瓣。据她所言,这些花瓣是姜姬所化而成。老皇帝遂把疆域内所有的芍药都移植到宫苑之内。
老皇帝曾派人去寻找与姜姬相似的女性,或眉眼、或鼻梁、或唇齿、或背影、或笑貌……这些姜姬的手办被收入后宫,很快就落灰了。这个只有有三分像。那个有五分。有更像的吗?有更像的吗?这个有七分。那个九分。没有更像的吗?没有更像的吗?……终于,老皇帝把目光放到了姜姬留下的孩子——一个日渐长大的小皇子身上。小皇子还小时,他尚且留着一分自己的模样。但随着年岁渐长,他愈渐像姜姬。
起初,老皇帝只是每日召见小皇子,聊以慰藉。偶尔,皇帝会讲一讲姜姬。姜姬喜着素服,佩简饰,善琴善舞。姜姬会哼唱异域小调。姜姬纤弱美丽。姜姬总是低头。姜姬姜姬。姜姬。姜姬。姜姬成了小皇子心中朦胧的符号。小皇子怀着一种忐忑又孺慕的心情,颔首低眉恭坐一旁。他不被允许抬头,因为他的眼睛比姜姬更圆润明亮,少了雾一样的哀愁。渐渐的,小皇子被要求饮食减半,他按照女子的食量进食,服用药物,生长得比同龄人更缓慢,也更瘦弱,他的双眼也笼上了同样的哀愁。此时,老皇帝已经无从分辨站在他面前的人是谁。小皇子穿上已故姜姬的旧服、佩戴姜姬生前留下的发饰出现在老皇帝面前。最终,他替代了他的母亲。他沿袭了母亲的美貌与宠爱,却没能继承母亲的琴艺,并不像母亲一样温和仁善,反而逐渐荒淫暴虐。
直到他当上皇帝。老皇帝暴毙那天早晨,仅有一人小皇人在跟前侍奉。老皇帝虽死的突然,却并不意外,他年老体衰,浑身散发着腐朽的味道,死在什么时候都似乎很合理。小皇帝并没有相衬的管理天下的才干,因着过去那些变态经历的缘故,比起治理国家,他在酷刑与折磨上更有天分。a一如既往地讲故事,间或想念师傅。a不确定断掌的师傅能否在这已然失去秩序的社会生存。
某一日,a一如既往前去给皇帝将故事,讲到嵇侍中血一事。在王师败绩、百官溃散之际,只有嵇绍端正冠冕,为晋惠帝挡住雨一般的飞箭。小皇帝很喜欢听这个故事,于是a讲了一遍又一遍,讲嵇侍中的血染红了晋惠帝的衣服。
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你会如嵇侍中一样吗?
a没听清。皇帝又问了一次——果真发生,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a并不想掉脑袋,只说:若您是晋惠帝,会立刻洗净衣物吧?
又过了一个月。有人找上a。那是一个春日沉沉的午后,微风波动帷幔,空气中尚存留一丝冷意。因为a素来被皇帝亲信,那人封好毒酒,请a鸩杀皇帝。为了天下,为了百姓。a想起小皇帝的那天的追问,一遍又一遍——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a对着空无一人的地方喃喃,我胆怯又卑劣,无法杀死一个听我讲故事的人。我懦弱又无能,既说不出此举是忠君,又无法对宫墙之外的哭声视若无睹。我只是无法承担、也不愿、不想承担任何重要的责任。a选择饮下毒酒自尽。
小皇帝没等到讲故事的人,等来了起义军的如集雨一般的飞箭。血染湿了小皇帝的衣袍,宛若一朵殷红的芍药。
*写到一半发现还有另一种结局,也可以看看:
又过了一个月。有人找上a。那是一个春日沉沉的午后,微风波动帷幔,空气中尚存留一丝冷意。因为a素来被皇帝亲信,那人封好毒酒,请a鸩杀皇帝。为了天下,为了百姓。a想起小皇帝的那天的追问,一遍又一遍——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小皇帝又要听故事。a再一次讲了嵇侍中血。小皇帝说:这个我听过了,听腻了。a回答:您之前问的问题,还没有得到答案。小皇帝问:你想到了吗?a摇摇头:说实话,我不知道。a既没有用毒酒鸩杀皇帝,也没有用毒酒自尽,反而把酒倒掉。a向皇帝请辞。
连你也要离我而去吗?
a看着小皇帝的眼睛道,我很久没见到师傅了,我想念我的师傅了。
小皇帝放a离开。没几日,他站在宫墙上——好几个月前他站在这儿,站在月光下,下令斩杀了无辜的乐师,那些来了的、没来的。他等来了如集雨一般的飞箭,血染湿了小皇帝的衣袍,宛若一朵殷红的芍药。
作者:不落虚
要求:随意
没有人能够阻挡一个有豪迈之致的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在半夜走进酒馆然后点一杯酒,对吧?也没有人能够阻挡他和漂亮的小妞目光交汇天雷勾地火缠缠绵绵黏黏糊糊随后一块走进厕所。保安或许不同意这一点,但是在黑羊之城的那天晚上是那个小妞儿一嗓子把全酒吧的人都喊过去看热闹的。像这样的事情在这种小镇上还很少发生呢,五年以来镇上的私生子竟然只出生了三个,而且一件少女抱着娃儿投河的案子都没传出来,人们已经无聊透顶了。
那个男子汉,谁认识他?人们抓住宝贵的时间面面相觑,随后又赶紧把眼珠子转回去瞅头发,瞅脚跟,瞅裆,连那倒霉的小妞已经跌跌撞撞跑了出去都没在意。镇子虽然小,可就是这样的镇子才能锻炼出鹰一样的眼神来,要是那些见多识广眼高于顶的城里人,哼哼,怎么会有心气把眼珠子放下来的?这不,一个小伙就高叫出声了:“哥们儿,你是个太监?”
说时迟那时快,这男人已把裤子提了上来,可在镇民们争分夺秒的眼光聚集中,哪容他再遮掩?他那玩意儿也算不小,可也挡不住背后的机关:他的袋子是瘪的!天哪,上帝,耶稣!镇民们发出惊讶和感慨的声音,感谢上帝的恩典,竟然让他们亲眼见到一个活的太监!
但还没等镇民们联想到他是来自哪个大帝国,又在哪里伺候过什么公主太监,这男人就猛的一下把自己的裤子又拽了下去,骂道:“你们这帮混蛋,他妈的为什么要来看别人上厕所?想看吗,那老子就让你们看个够,老子是残疾可不是太监,只是少了个球,老子的胡子还在这儿,货真价实,老子的屌还能把你们这些孬种的肠子从嘴里日出来!他妈的都给我滚开!”
这一顿辱骂让镇民们都像吃了哑药似的安静下来,干瞪着眼看着少个球的男人从人群中撞出去。好不容易!好不容易!他们的心都提起来了,那少个球每走一步路简直是在他们的胃上跺!他们发出无声的祈求,既然上帝刚才没给他们恩典,现在洒点水又算什么?别让少个球走,好歹让他们对他刨根问底一番吧!
因此当少个球气冲冲地在酒馆中心坐下的时候,镇民们都不由得热泪盈眶,不管是生在这个边陲小镇的痛苦还是大半夜挨老婆揍被赶出家门的受创的自尊心等等都得到了净化,仿佛看见了天使的翅膀。他们小心翼翼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下,由刚才一马当先的小伙买了杯酒,向少个球赔罪。少个球虽然吹胡子瞪眼的,但最终还是接下了这一杯酒,和小伙一起仰头,酒下肚。小伙趁机说道:“哥们,刚刚那事多有得罪!都怪我们这里的妞儿们没见过世面,就算你……身有残疾,但那根棍子那么粗大,这妞儿真是不讲道理,头发长,见识短!”
少个球一声不吭,擦了擦嘴,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这才说:“我也不怪你们这里的姑娘。当然,更不会怪你们。只怪我自己有了这残疾,哪怕压根没什么影响,到底会惹人怀疑,我又哪能责怪姑娘?”
“唉!你人真好,大人不记小人过!我倒想问你一句,哥们儿,我们这里有个很好的医生,要不然,让他给你瞧瞧?说不定可以往里面塞个什么,以假乱真……”
“不必了。”少个球又把自己的那杯酒一饮而尽。不知是不是喝多了酒的缘故,他胡子拉碴的脸上竟现出几分惆怅:“拿假球骗妞儿,这种事情我以前没做过,现在更加不会做,你哪知道呢,我少了的这个球,正是我对曾经的那姑娘,忠心的见证啊……”
他这一句话不说则已,一说顿时让全酒馆的人都把耳朵竖了起来。有几个已经在他背后给小伙使起了眼色。小伙不愧是最先发现他球有问题的,不慌不忙,又灌了他几杯酒,这才问道:“哥们儿,你曾经的那姑娘,是怎么一回事儿?咱们萍水相逢,有什么不方便对亲人朋友说的话,跟咱们说说又有何妨?”
少个球吸净最后一滴酒,镇民们总觉得在他的脸上看出了几分犹豫。片刻后,他幽幽开口道:
“这是我年轻时候造的孽。那时候,我爱上了凯斯克伯爵家的闺女——他有三十多个闺女,你们不必知道是哪个,只需要知道我深爱她,就像天文学家深爱星星,她玫瑰一样的小脸儿一笑就像开了花,天真又纯洁,打心眼儿里爱我。我们可是两情相悦呐。”
“但她那个该死的老爹,凯斯克伯爵,发现了这回事,就把她拷打了一顿,扔进了城堡最黑暗的房间里。我的心上人儿泪水涟涟,等着我去搭救,我如果不去就活该下地狱。就这样,我挑了一个只有一弯月牙的晚上,带上刀子、绳子、飞爪,攀上了凯斯克伯爵城堡的墙,去见了我那可怜的心上人。她扑在我怀里哭着让我带她走,我哪里看得了这个?立刻就要带着她逃离城堡。”
“可是,要逃离城堡,就必须得经过城堡中的那座花园。这倒没什么,但我的心上人是个善良可爱的姑娘,养了一只小狗,好巧不巧那天晚上就睡在花园里。这畜生从没见过我,嗅到了它主人的气味就汪汪汪乱叫起来,大概以为我是什么要偷走它主人的土匪,叫得把我心上人的其他三十多个姐妹吵醒还不算,在我和心上人逃跑的时候,竟然扑上来一口咬住了我的裤裆!狗崽子嘴巴那么小,只能咬住我的一个球,还打死不肯放——当然我不是真的把它打死了。如果我打死了它,我的心上人会哭的,她当时已经因为我们被包围而哭得像个泪人儿了……”
“最后,我被伯爵的亲卫队抓住,伤口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就这样,那个球掉了。而我那可怜的心上人呢,也嫁人了,毫无办法,因为她老爸威胁要让我坐十年牢,只有她嫁人,才能缩减到三年。”
“我的经历就是这样。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结婚,就是为了纪念我逝去的爱。这个失去的球象征了我的忠心,我怎么能够用假冒伪劣的东西来取代它,又怎么能够用这个来骗除我那心上人以外的姑娘呢?”
少个球说完这故事,就沉默了。小伙和镇民们也呆住了。少个球的爱情故事让他们心里发闷。上帝赐给了他们恩典,但这时候他们只觉得禁不住要质问上帝,您为何要对这世间纯粹美好的情感不留情面呢?他们的头都低垂下去,想起了自己的爱情故事,自己家里的妻子,暗恋的姑娘……
就在这时,突然有个声音说:“嗐,别撒谎啦。你再撒几遍谎,我就真的硬不起来了,到那时候我看是谁受罪!”
人们吃惊地发现,这声音竟然是从少个球的裆里传出来的!
“我感受到你们对我的注视啦。”这声音接着说,“那我就自我介绍一下,我就是这人剩下的那个球。该死的,剩下的那个球,这是什么称呼!要是我的兄弟还在这儿,和我一起快乐地躺在那里就好了,但这能怪谁?你们这帮蠢货,可别冤枉那只凭空捏造出来的小狗,被狗咬掉是何等的侮辱?喂,我的主人,我们兄弟俩让你享受快乐,你就给我们这种待遇?”
少个球脸色发青,怒喝道:“闭嘴!”
“哦,不行。想闭就闭,没那种好事,我问你,你的棍子是想硬就硬、想软就能软的吗?不能吧?要是你能,你也不至于因为对着那个年龄不满十二岁的小姑娘垂涎三尺、绑架了人家而坐大牢了。还连累了我们哥俩,主人,你有点良心吧,我们跟着你有过什么可以自由释放的好日子啊?因为小姑娘她父母觉得对你量刑太重,所以想阉了你,结果被你逃掉了,我损失了我的一个兄弟,这就是我跟着主人你的好待遇,你凭什么让我闭嘴?”
“别被我主人的花言巧语骗了,各位。哦,他现在不说话啦。这可不是什么好事,相信我,他上次不说话就是想用枪把我打掉,我提醒了他那意味着他要做完全体的太监……哦,该死,该死,主人,你想做什么?你的枪放在哪儿了?”
这声音变得紧张又焦急。听呆了的众人如梦初醒,这才注意到少个球掏出了一把枪!他对准了那小伙的头就是一枪,人们见那小伙软绵绵倒在桌子上,吓得都朝外面逃去。尖叫声和鲜血在这个黑羊之城的夜晚爆发,少个球像个恶魔似的追着人们发射子弹,他的裆部还在大声嚷嚷:“各位,快跑呀,快点跑!我提醒一下,我现在正在往左偏,他朝右边拐弯了!”
作者:诸子百
上篇续集,想要了解指向两部前篇。世界观为架空魔法世界观。
雷斯罗拉日记
6月10日,今天阴天, 对水系魔法有力
我们解决完人虫,出了村庄上山时就遇到阴雨天气,我提议停止前进到山洞落脚,可没想到碰上伏击在山洞中残余的魔物,聪明又机智的我冷静分析后想出了绝妙的对策...
四周满是镶嵌洞壁的莹色钟乳石,山洞内更似白天,他们可没心情观赏山洞内的奇异景色,一条巨大的黑色长影卧在洞顶,不断的冲窜而来。
莱克率先一步支起盾牌,他手中半人高的透盾瞬间膨胀长开,暂时形成巨大的防护罩。雷斯罗拉透过这层带有魔力的盾罩下,在这条黑影中隐隐约约看见一颗人的头颅,几撮碎石堆被黑影的莽进冲得扬起,使得雷斯罗拉拉响警惕:
“大家闭上眼睛!”
如若这只魔物跟人虫那样,就不能直面它们的眼睛,雷斯罗拉是这般想的。
那条黑影没有停止前进的意思,那颗头颅越发逼近,众人有了击溃人虫的经验,同雷斯罗拉那样闭上眼睛。
一条尾巴悄无声息在对尾背后悄然冒尖,雷斯罗拉发觉那颗头颅凭空消失,尾巴处却长出人头,人头嘴巴吐出白昼样光芒,整条黑影试图朝队伍整个背后奇袭。
冯征军紧闭双眼之前,便收尽眼底全部战况,他转回身,背朝队伍单手拦住正要同样回头的晔,厉声要求:“你们不要回头。”
人头与长条状身子彻底分开,像个皮球一样无序的来回拍打,莱克的盾牌即便宽大也有挡不住的地方,所有人都在绷紧神经,6个少年少女下意识围住年纪最小最矮的琳娜,琳娜清晰感受到气氛的紧张,她也想帮忙!于是她握住法杖,魔力悄无声息落在七个人的身上,她语气有些犹豫,声音微弱却足够清晰:
“我给你们加了防御魔法,不知道有没有用。”
这样的用法让雷斯罗拉感到意外,清风般的魔力轻轻附着在身上,琳娜的魔力在身周流动。在雷斯罗拉诧异之时,那颗头颅朝向整个队伍中央袭击,一条粗有力的藤蔓从中出现,藤蔓枝丫包裹头颅并朝远处扔去,少有说话的俞抬头回收藤蔓,
“魔物其实是自然的化物,焦灼的情绪会屏蔽它们身上散发的魔力。”
他身旁的常勋忍不住吐槽埋怨:“在山下时怎么不早说?”
“太紧张,忘记了。”
‘人同样是自然的化物,静心便能感受到彼此魔力的存在。’
雷斯罗拉老师在课上曾这么说过,当下情绪也会影响对于魔力的判断,原来我是那么的不堪一击..被炽火蝙蝠攻击后在昏迷的朦朦胧胧中,仿佛看见了如白昼一样的能量温暖又不失明亮,像烤鱼时的那丛篝火。亮光耀眼,我果然是..喜..旁边的暗色...不知道露娜怎么样了...?
迪伦的手掌轻微握紧,这么细小的动作被露娜看在眼里,急忙握住迪伦的手,激动的心颤抖的手,露娜没能控制住音量兴奋的喊叫 “迪伦他醒了!”
迪伦床头一身白大褂模样的女生手拿板子低头书写,听到这般噪音紧紧眉头,“再不醒也会被你喊醒。”
他睁开双眼就看见露娜灰扑扑的脸,露娜着急忙慌与那个神秘人将迪伦带回来后,连脸上的灰尘都没有洗,她全身脏兮兮,像是跟从煤炭堆里游泳回来一样。
“露娜..”
“我就说那个闪身石很有用吧,当时看见那堆渣渣吓得我了不得!”
“露...”
“我跟那个烤鱼村民男孩把你带回来的,他力气好大一个人就将这么大只的你徒手抱了起来。”
“露....”
“而且是琳娜校长亲自治疗的,伤口已经全部愈合,不过你现在大病初愈哦一定要好好休息,山鞠也来帮忙了。”
“..”迪伦被强行噎住,露娜她语速太快根本来不及插一句话,他不得不捂住露娜的嘴巴,对山鞠问着“那个烤鱼村民小孩在哪里?”
山鞠手中动作并没停过,她道“他被大臣带到中央密议阁中,刚才校长也跟着过去。”
“中央密议阁可不是随便就能去的地方,,”
山鞠停笔,淡然道 “或许他将成为第一个精英班的插班生。”
迪伦回头看向不远处那道虚掩的密议阁大门,他想到了什么立即下了床。
“如果是这样!”迪伦的脸色很快难看下来,他的目光投向露娜胸前纽扣般大小的徽章,耀眼的精英图案在此刻变得扎眼几分。精英班,是一个有魔力的学生都会向往的殿堂,它高高在上触不可及。
趁迪伦松懈,露娜挣脱他的手,将刚起身的迪伦摁坐在床边。“不管插班生也好还是其他什么的,你的首要任务就是休息。”
迪伦的脸色没有因露娜的安慰而减淡半分,山鞠显然明白他的忧虑,精英班光鲜亮丽之下也有辉光照及不到的规定——排名制。小小的徽章只是精英班的门票,校袍领带才是屈辱的烙印。
山鞠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迪伦的担忧不无道理,迪伦有天赋又是大臣的钦定学徒,哪怕他不穿校袍也都知道他是金色领带,而自己的领带附有银色,她是仅次于金色的中等,在这个堪比军队的班中,只是一个不起眼的位置,更何况还是治疗系。
比起自己,露娜的位置危险的多,紫色的领带是末端,随时随地会被班级抛弃的位置。小小的末位那也是精英班的分子,多少普通班的人等不及往上爬。露娜强压着迪伦不要下床,山鞠暗中观察,眼神中闪过一丝复杂,看样子她没有什么自知之明。
山鞠撕掉板子上的纸张,小手一挥纸张浮在空中,卷成圆筒状从窗户口飞向密议阁大门外,“想知道他们在讲些什么,偷听就好了。”
迪伦的眼神同样开始复杂,一副“我知道你犯校规但是我也想听所以必须同流合污的”表情下,憋住了想要制止的欲望,紧紧闭上了嘴巴。
魔法话筒飘进大门,漂浮在大厅上方,巨大的厅门被后者开启,后者的脚步显得沉闷,一步一走有着分量,话筒趁机跟着钻进。在金碧辉煌的装潢下,一张洁白的纸张反倒是有了隐蔽性。
熟悉的脚步声让露娜手动捂上嘴巴,她跟迪伦对视后又跟山鞠眨眨眼睛,三人全都屏住呼吸。
“老夫听琳达讲冯团长还没死?一定是冒牌货!”
冯征军的屁股还没坐热乎,带有质疑的低沉嗓音出现在会议厅中。这个声音对于冯征军来讲无比陌生,他抬头端详,一个高大又强壮的年老男子正打量着他,不过在冯征军眼里这双带有锐利的眼睛似曾相识,只不过当时那个孩子还没有这样的威风凛凛。
“怎么莱克老师也过去了?”露娜小声问着。“这个体能怪物也去了?”听着话筒的声音,露娜忍不住露出嫌恶的表情。“上周体能课的蛙跳惩罚,回想起来现在大腿还疼,我们的体力怎么能比得上用剑又用盾的体能怪物!”
山鞠的表情倒是淡定,后退一步其实也能看出她的腿也在隐隐作痛,她提出疑问:“看那少年的身板也不像是岩系能力者,他怎么会?”说罢眼神投向迪伦。
“他的确不是岩系。”迪伦回复,突然他回想起之前蝙蝠一战,虽然意识不清还是能感受到的奇妙感觉,只在文献中记载过的。
“他是,”
“他是火系。”
冯征军单手凭空而甩,厅内窜起一把大剑,剑面附着一层炎火,他将剑扶倒在桌上,无言的回复面前的质疑。莱克老师靠近巨剑半分,足足两米长的巨剑看似散发着咄咄逼人的能量气场,实则不然。
他抬头与对面的校长眼神确认,琳娜校长伸出手掌感受其中魔力,这几年催眠邪术的盛行让她不得不做出这样的举动。
这种温暖带有热烘烘的气息,“是团长,是团长。莱克你记得当时的洞窟人虫战,就是那时感受到了大家的魔力,就是这样。”
她碧蓝色的眼睛瞬间锃亮几分,莱克听罢凑上前打量巨剑。
只剩雷斯罗拉这个高瘦老头,没有着急上面。
他的神情没有表现出过多的意外,不过他也不是什么未卜先知,他捧着茶杯的手微微颤抖,所有注意力落在了眼前的少年身上,此刻与对方碰上了眼神。
雷斯罗拉放下茶杯试图遮掩自己的激动,他扶了扶眼镜,缓声说话试图掩盖自己真心寒暄的话语,“你怎么才出现在我们面前?”
“才”这个字眼对于聪明人来讲,像是一把利刃狠狠地插入谈话者交谈的漏洞之中。雷斯罗拉的下意识的话术仿佛将二人气氛拉到冰点,用力过猛的遮掩化为责问,几十年前稚嫩的自己还留有破绽,经过这些年的官场磨砺,语调可以说是做到天衣无缝...吗?
冯征军没有被他突如其来的问候吓到,与其说是从容避过所谓的语言攻击,更不如说他并没有注意到雷斯罗拉使用的小伎俩,他真诚的回复 :“魔王大战时将魔王封印后,重伤的我昏迷在废墟中周边的村民将我救走,等我醒来后才知道已经过去了一年时间,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冯征军的处乱不惊与天然让雷斯罗拉没有感到意外,这个人当年就是这样的,魔王军威胁到城池的危难之际也不会崩溃的人。
雷斯罗拉心知肚明,当年击溃魔王后他们六人怎么也感受不到他的魔力,中央城池的废墟也全翻了个遍,他们还没来得及出王国四周探寻,残余魔兵气势汹汹卷土重来,国王为保国民避免灾祸央求他们将国土升起,发誓重新开始振兴王国,紧接队伍解散,剩余的几人彻底失去二次寻找的契机。
硬要说,是自己先放弃了冯征军。
“团长...院长说的莫不成是,,” 山鞠难得惊得瞪大双眼,前殿处伫立着的勇者塑像熠熠生辉,高大的身影仿佛能遮挡住任何的罪恶,只不过——
露娜跟着她的方向看向雕像,替她说出心里话 “我就知道书本是骗人的。”
迪伦善于观察任何的事物,这种天然的观察力使得他下意识的在烤鱼时,便细细端详了这位来历不明的少年。他想到冯征军的面庞,他分析着:
“他要说的不假,那半块头皮与右耳耳机恐怕就是那时留下的伤痕。”
迪伦偷偷瞄了一眼露娜,露娜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在这个自称冯团的少年身上,话筒中她听到了熟悉的字眼,全然忘记自己的处境才更为危险。
“你知道晔的下落吗?”
冯征军冷不丁问着,琳娜听见这个名字心中有了触动泛起阵阵涟漪。
三人对于这个话题这个人甚至是这个团队的解散,在余后的几十年里,他们不约而同的没有再提。面对昔日的团长她欲言又止,刚要开口却被莱克立即拉住,他摆摆头示意不要说话。
“我...我...”
雷斯罗拉没有察觉到旁边二人的异常举动,因为对面不断灼热的目光正在逼迫他回答。
琳娜摩挲着手中的魔杖,从前她的小短棍魔杖还需要队伍中的哥哥姐姐保护。自打上来后她的魔杖一年比一年长,等回过神来原本小又直的杖子早已跟等身扶仗没了区别。
她没办法割舍这把杖,杖子撑起就是整个学院与魔法世子们,可闭上眼那些经历与冒险又是历历在目,两者令她无法放下。
伙伴们的一路陪伴与队伍的分崩离析任她和莱克如何逃避都无济于事。
“晔..晔姐姐她失踪了。”琳娜终是开了口,“就像是人间蒸发一样,我们也无济于事。”
冯征军看到了琳娜的回应,琳娜说罢低垂眼眸,神情中强撑着镇静,微撇的嘴角依稀看出她13岁时委屈的模样。
雷斯罗拉没再说话,莱克抚着琳娜的肩头默默安慰。寂静的环境下,话筒在空中的流动音越发明显,若不是胆大心细的人估计很难发现。
此时的那边,巨大的信息量让病房里的三人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那个..我们偷听到这种事情,真的好吗?” 露娜听到晔这个名字后开始心虚,总感觉会降下什么天罚,隐隐觉得背后嗖嗖刮着凉风。
“放心,白色的话筒隐蔽性那么强他们不会发现的。”山鞠试图安慰露娜,她自制的小喇叭没出过差错的。“不过有一点可以确认迪伦,他对你所想的那个没有威胁。”
“不对,他们刚刚没有再继续说话。”迪伦本就皱紧的脸上又添了一丝紧张,他的脑子嗡嗡响,露娜背后的那阵风似乎吹到了他的背后,他感到事情有些不对劲。
医务室的窗户被人不合时宜的轻敲,紧接着山鞠面前腾空的话筒内却传出声响。
“不会发现什么?” 露娜抬眼,莱克老师的半张脸正怼在窗外,严肃的魔鬼老师露出这样的表情显得十分恐怖,院长在身后也是连连摇头。就连大臣的脸整个像是糊掉的锅底一样黑,“迪伦,你们稍后去战斗场。”
说罢纸质的魔法话筒瞬间摊成一张纸片,洋洋洒洒的飘落在地上一动不动。
完了,完了。
露娜此时失去表情管理,窃听被抓包了,怎么办!待老师走后,露娜转过身偷看山鞠,山鞠捡起那张纸,山鞠的表情并没特别的变化,她似喃喃自语:“干脆研究一下能不能隐形。。”
至于迪伦,迪伦一语未发。内心直接 翻腾海啸,本就是一片不算平静的水池顿时被搅得的天翻地覆。他带着这样沉重的心情去往了战斗场。
战斗场顾名思义,就是学生练习战斗的地方。而对于精英班的学生来讲,这里则是试炼场,这个特殊班级的班规同普通校规来讲更为严格,毕竟他们未来将要面对的是比平日里更要严峻的魔王军团,为此有了仅有精英班才有的规则——战斗场中,强者为王。
按照规则,一人发起战书后就要率先出现于场内,这次没有战书怎么打?迪伦一下子犯了愁,莫非是让自己与露娜自相残杀?这..也没有问题!迪伦坚定的握紧拳头,如果这样能够保住露娜,他哪怕是再次受伤也没有任何问题!
山鞠见无名战书,便有了跟迪伦一个念头:迪伦要跟露娜打? 怎么可能,这简直是一场毫无胜算的战斗,露娜也就只占了一个影系的名头进的班级罢了。
不过,天不随人愿。
三人进了战斗场内,却有一人等在那里,这人没有身穿校服十分瞩目,半天前他还只是第一次进浮空城的人而已。露娜一眼就认出,正是冯征军。
站于冯征军身后席位的是校长,大臣与莱克老师,三人站于观众席位高处,俯下身子便能与台下的三人轻松对话,雷斯罗拉大臣与迪伦率先对视,“迪伦与露娜擅自逃课 ,山鞠私自使用魔法制造窃听道具,三人严重违反了班级规则,与凯瑟琳娜.罗素院长商议后决定——”
冯征军在大臣话语间,向前一步单手摸空。一把巨剑瞬时腾现,对于这些需要趁手法器的学生来讲那把剑竟能随时随地出现与消失,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
“影系露娜,水系迪伦.罗拉,治愈系裘山鞠打倒勇者冯征军,即可免除惩罚。”
我们打勇者....真的假的?露娜站不住了,哈?这个雷老头子是痴了还是傻了?露娜心中有一百头金色草泥马飞过,还没等这个表情浮在她的脸上,莱克老师从最高处直接跳下,身旁的琳娜校长补充道:“并且是在莱克老师的支援下。”
莱克老师宝刀未老,结实的宽厚身材像一堵肉墙,能轻而易举挡在三人面前,此刻的胜算天平加入了这样一柄砝码,赢得概率此刻大了好几分。此刻战斗场顶上正升起防护罩,这意味着战斗马上开始。
防护罩的升起仅有1分钟的时间,迪伦快速反应过来,拉着莱克老师与二人聚成一团,迪伦压低自己的声量,他指着耳朵,用尽可能冷静的语气快速吐露出自己的部署想法:“老师,他的右耳或许是突破口之一,或许我们可以这么做。”
战斗场不似平常搏击擂台,他们可没有什么赛前放狠话环节,防护罩彻底覆盖天顶,战斗立即开始。
根据迪伦的部署,山鞠队尾为辅,她在队形还没散开之时掏出腰袋中的三块晶球,颜色各异的晶球在山鞠的驱使下附于三人身后,形成半透的防护透膜。与琳娜校长的法杖回馈的增益魔法不同,山鞠的晶球能够暂时抵御魔法伤害,这对于三个输出成员来讲,是最为明智的选择。
或许是多年战斗的从容,冯征军并没有着急率先攻击,迪伦率先出击两道水柱在地面升起,借着水色莱克的长剑破水而出,冯征军后退两步甩出剑花,拨开赫然出没的刀尖。趁其空隙迪伦率先跑向身侧,水柱自上而下落为水花,水花附着魔力散在空中蓄力伏击。露娜快步窜到冯征军身后,两只短刀即将径直刺向他的脖侧。
“当年他依赖巨剑所以不善近战,?要拉近距离,我们就有胜算。”
带有魔力攻击的水花随着露娜的短刀攻击不断逼近,依照迪伦的猜测,唯有舍下巨长武器才有暂时闪避的可能。迪伦一旁观察,果不其然那只巨剑被冯征军撇向空中随即消失,此刻的冯征军放弃了自己最擅长的攻击方式。冯征军避开露娜出其不意的双刃,不出意外水花正无序扑来。
迪伦松了口气,看来开头的计划万无一失!
没想到冯征军抓住露娜的手腕将她推向范围之外。他整个身体后倾躲掉部分水花攻击,那群小东西划过冯征军的身侧,迪伦尽力操控水花,刚刚的那幕出乎他的意料,冯征军这多余的动作目的是什么,要挟?还是吸引我们的注意力?
迪伦用魔力指挥急速回旋,再次朝向冯征军进行二次攻击,这次的攻击带有试探的意味,可对方却不给迪伦试探的余力。那只巨剑开始浮现,水花如箭矢般划过冯征军的脸颊,速度过快的一片水珠比刀片更为锐利,眨眼间那道伤口流有血痕。此刻冯征军却没再反击,向后撤半米距离。
这种行为让迪伦有些摸不到头脑,有攻击空隙却不反击只会白白失去黄金攻击时间...
“他是在救人,他知道水系攻击范围越远越广,越广越难操纵。”莱克老师支起护盾靠近迪伦,巨大的盾牌给足了安全感,老师的后半句话吸引了迪伦注意力,“他猜你的操纵距离是不足2米开外,若你继续攻击反而会伤了自己。”
“可是刚才我的漏洞他并没有反击。”对于熟读任何战术的迪伦来讲,这种行为使他费解。
“那个时代没有前人制作的魔力战斗系统,只有像这样不断的试错才能将这些转为自己的经验,就如这样。”莱克说完,那柄大刀毫不犹豫落在盾牌之上,火苗在剑尖零星冒出巨大火焰附着在岩盾表面。源源不断的火焰烧的盾面通红。那把剑又被冯征军加了一团火,火势更旺堪比刚才水柱,这简直是火柱,不,火型瀑布。迪伦没有察觉到莱克老师额头的汗水。
“教科书上写岩系的盾牌坚不可摧,可上面并没写若是遇到强火的进攻——”
顷刻间盾的魔力被剧烈的火势吞噬,护罩更是不堪重负当场碎掉。莱克迅速反应将力气全部用于抵抗这支火系武器上,两方不甘示弱,迟迟僵持不下。
山鞠再次掏出一颗晶珠落在莱克老师身上,她嘴里念着咒语,圆润的小珠子被彻底碾碎,蓝色的能量附在莱克老师的拳头上这股蓝色转瞬即逝,仅是3秒的附着机会莱克成功推翻巨剑的攻击,这么近的距离冯征军本能后跳,长剑无法发挥该有的力量,他再一次的舍掉武器。
迪伦肉眼观察着,可脑子却乱作一团,他是在铺设陷阱吗?还是引诱?他没办法看透这个人的行动想法,冯征军对于武器使用的娴熟度已经打乱了迪伦的全部指挥。
正在这时,一团黑影悄无声息靠近着冯征军侧身,迪伦再次慌了神,她怎么擅自进行攻击!话是这样埋怨的,迪伦的身体却很诚实的,他升起一堵两米的水墙扰乱冯征军的视线。
一道黑光直冲右方耳罩处,冯征军向左方躲闪,另一道黑光却迅速绕至左方,黑影闪现,这团黑色深不见底,堪比夜晚不可捉摸的影子。
黑影中露娜现身,单腿率先破出灰雾并重重砸向他的脑袋,像是有了预感,冯征军双手拦住露娜的攻击,令人没想到是这个防卫动作却落入了露娜的圈套。
露娜利用影系的伪装进行伏击,无声无息落为光影等待下一个机会。这时她才发觉露娜的动作矫捷非常,那双手下的空隙却成了她有利的攻击点。这套动作仅仅眨眼的一瞬,一脚勾住一腿借力,将人牢牢摔在地上。
山鞠将这一幕全部收在眼中,露娜利落的身形与她平日的表现截然不同,这是同魔法相比不同的力量。山鞠貌似忘记一件事,就算是精英班的末尾,那也是排名于万人之上的存在。
迪伦散下水墙,他不想让对方再有可趁的反抗之机,正要抓紧魔杖却被莱克拉住。天顶的防护罩逐渐散去,莱克手中的武器随着隐去,他道:“已经结束了。”
“可是他还有反击的机会,怎么会。”
莱克听见这样一句话不知从哪说起,小声叹气后敲敲迪伦的脑袋瓜:“说你笨,你也聪明,说你聪明,可也是个实心脑袋。”
“是打倒并非击败,他倒地的那一刻就已经输了。”山鞠上前,回收了灵珠看向不远处的露娜,这人还在死死压紧对方没有动弹,山鞠发出与莱克老师同款的叹气声:“她不愧也是个实心脑袋,迪伦你快去告诉她我们赢了。”
山鞠看迪伦走远后看向观众席中早已经站起的雷斯罗拉大臣与院长,用仅限莱克老师能够听见的音量讲,“这次战书玩了文字游戏,你们串通好故意让他输的,对吗?”
“没错,是故意安排的。”山鞠本以为莱克老师会有所隐瞒,她脱口而出后莱克老师却给出了非常爽利的答复,“不过只是吩咐团长稍微松懈而已。”
在会议厅之时,那只偷摸窃听的话筒被琳娜用魔法及时的屏蔽。“纸张是治疗室的诊纸,看手法是山鞠制作的魔法道具。”
“迪伦在下面是什么情况”这时雷斯罗拉才敢关切的问。
“他被附有魔王能量的炽火蝙蝠袭击,好在他有信使一族的闪身石庇佑。”冯征军回忆着昨天夜里的景象,“没想到还会有信使族人并且使用的相同元素。”
“自从魔王一战结束后信使一族才得以重见天日。”琳娜点头回应冯征军“可影系人大多不愿抛头露面,不过迪伦身边的那个女孩,即是信使又是影系的更为罕见。可像迪伦家事出身的也是稀有,毕竟他是,,”
“罗拉家族的继承人。”解除刚才尴尬气氛后,雷斯罗拉的茶杯再次没有离手。“这孩子性格死板,昨天魔物课他与我打赌拿到蝙蝠材料,他拉着露娜走后才发生之后的事情。”与冯征军交谈,仿佛回到冒险中篝火旁值班的夜晚,虽然那时的雷斯罗拉的架子也同现在一如往常的端着。
许久的敞开心扉,让雷斯罗拉冒出了许久以来没有过的想法,他有些难以启齿,他又将目光投向这个令他内心深处信赖的——少年身上。
少年在他的眼神中索取到了传递到的信息,同当年那样回应:“雷斯,需要我的帮忙吗?”
这句话真是雷斯罗拉的定心针,“需要你打一架,打一场你毫无胜算的架。”这句话冯征军认真执行着,直到被露娜重重摔倒在地上。
“你很强大,速度比我想象中的还要更快,我认输。”
听到这句露娜才敢松开手脚,冯征军的脑门上手腕上还留有她猛烈击打的印记。她坐在地上发愣,简简单单的两句话让她脑子迟迟未响应,“他认输,就等于...我赢了?”赢这个字似乎与她无缘。
“依照规则惩罚免除。”
直到这句出现,露娜整个身体才彻底放松下来,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委屈与激动。迪伦好巧不巧的上前,露娜一把将迪伦抱住,紧紧的抱住。
这才让迪伦意识到,原来她比任何人都知道,比任何人都明白。
莱克老师看着他们的背影感到欣慰,“好了,大功告成。”他转身与山鞠嘱咐,“话筒里的东西不要跟任何人讲。”
“嗯?讲些什么?我已经全部忘记了。”山鞠借机挤出一丝职业微笑,同老师礼貌告别“时间不早了,老师我先去整理病人档案了。”
“嘿,这小丫头,,”
落日余晖下处于空中的浮空城被染成一片霞红,城门处的几块悬浮盘在夕阳映照下如同潮海浮动,泛起波光粼粼。
短暂的浮空城一行后,冯征军还是选择回到地面上。
“下次我们还会再见面。”
冯征军摆着手,脚踏巨剑朝地面飞去,悬浮盘对于他来说,原来只是起到了一个装饰的作用。
浮空城百年内被魔力的滋养早以没了厚实的脚感,只有脚踏地面的那一刻,他感受到了大地的召唤。他落地的地点同巴别塔距离不远,刚好在丛林中。
太阳落下的时间十分短暂,天刚蒙蒙黑,悉悉索索的踩踏声愈加大胆起来,这富有节奏的不像野兽的步伐,一走一听中冯征军却听见那个声响,直至一处十字路口,他才停下脚步:“我说过下次会见面,没想到这么快就见面。”
“这一次接触,我却没有感受到你的气息。”
冯征军回头,那个人影才慢慢显露出来。
“难道你失去魔力了吗,雷斯罗拉。”
——end 待续(暂时不填)——
緣山二夫人傳
某館妓多恙,鴇吝,不許醫,開張依舊。時有遊醫至,言以長生牌換藥,鴇允,遂診諸妓脈,各留方藥,又取長生符,曰以保命,不可擅用。有妓名玉,幼體弱,自劫入煙花,繼夜取客,病更沉,將死,以符煮水飲,而病愈。後他妓有病,鴇皆令服之以續財,惟一名金者以未病藏一符。
玉姬有才貌,得客贖出,行前,金恐客不良,以己符相贈,玉欲辭,對曰:若客賢,且作姊妹身同,若否,則保命以尋安處,若實無安身所,則歸來同伴。乃收。
客果非良,嗜虐好辱,玉以符假死逃出,入山,遇仙人收徒,修身養病,體漸佳。時聞城遭匪患,少壯婦孺多劫去,玉持劍往救,師不允,曰:汝病雖愈,未成大器,此去恐凶多吉少。答曰:姊妹遭難,焉忍觀望,況有恩在前,若不得救,寧同死。師乃放。
群賊挾妓走,玉至,劍劈風刃,賊以妖至,不敢近。群妓走逃,入緣山,賊不忿,取弓射之,玉持劍斷其後。金姬攜諸妓遁山,見岩間有隙,窄可容人,遂循序而進,內有洞天,先安傷者,領餘數人再出,至玉姬處,見賊退身死,哭數聲,扶其屍歸洞天。金姬亦能文,撰玉姬墓誌,樹碑祭禱,以弟子禮拜之。
眾姬自居洞中,不復出,食野果飲甘泉,以修世外。有姬壽終,金姬皆撰其誌,同入玉墓祭拜。後金姬去,有徒一人記傳,與玉併葬。
百年後有山嘯,窄岩崩碎,洞天大開,有膽大者入,見二主碑伴十餘小碑,皆有誌,惟一棺裸露無碑,探之,雖蓋未釘,當為後死者,遂喚眾鄉人,入土立碑,出洞,封其口。
後此地有傳,山中隱仙居,一持劍,一執符,隨侍仙婢數名,遇入山不得出者,引其路,遇逃難入山者,退其賊,民以緣山二夫人祀之。
关键词:【珠宝】
作者:【十二招】夜游
须知:笑语/求知
我知道人的一生要经历很多离奇的事情,一些事情可以作为谈资讲述给信任的朋友,甚至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而另一些事情往往更加难以启齿,或是因为它们的经过让人难堪,或是因为给予它们语言和文字的载体远没有亲身体验来的要更加深刻和真实。我经历过的事情大多数属于前者。而现在所记述的则是个例外,它更像是命运之轮的象征。特斯密鸠斯不会怜悯在苦界挣扎的人们,祂只是默默地看着我们走向祂丝线所指向的既定道路。
我在学生时代并不能算是个安分守己的见习学者,加西亚和我常常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受过修女体罚,有些时候是杂役或禁闭,大多数情况则是皮肉之苦。责罚并不能让我们停止所犯的“错误”,相反,它让我们对所谓的规则更加嗤之以鼻。伊莎贝拉是修女们最爱的安静孩子,所以我们让她替我们打掩护,这招很有用,甚至可以说是屡试不爽。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做到如此默契———我们通过梯子翻出去,伊莎贝拉托住巡视的修女,然后我们再接她过来;她比我们小两岁,在这方面的天赋却要比我好得多,总是在离地面还有成年人半个身长的高度时就从梯子上跃下来,像只迅捷的鸟。
我们冒着从高处坠落的风险越过爬山虎覆盖的围墙,在双脚踏足地面时掸落在攀爬时粘在黑色制服上那些足足有几个世纪历史的灰尘……类似的过程我已经写过很多遍了,在这里便不作过多的赘述,我主要讲故事里那些怪诞不经的桥段(尽管它们在人们的叙述和流传中变得越来越像传说);修道院的孩子都知道围墙外的世界是荒野,是白色黑色和灰色建筑构成的比耶利戈提,但是很少有人知它们中间的荒野上有什么,修道院的围墙又隔开了什么——修女们说那是一种建筑风格:第三王朝末期遗留下来的古老传统,但总有细心的学生注意到那些围墙经过人为的多次修缮。往来的行商则称他们曾在午夜看到有影子在深灰色的高草间游荡,那些像雾气一样的身影只在余光里停留了一刹便消失的无影无踪;有好事者就上述说法向佩雷斯修士求证过,那位健谈的老者唯独在此事上保持了缄默。
接着说我们之后的经历,我记得那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暮色渐浓,落日的余晖在我们翻过围墙后不久便倾倒在西方辽阔的地平线上,远处的树林在金红色的光芒中熊熊燃烧,如同《石碑史诗》中那场焚尽索多玛城无数不义之人的大火。我们走在刚刚没过脚踝高度的草丛里,余光里看到对方的发丝被晚霞染成偏红的色调。和眼前这样壮丽的一幕相比,修道院的礼拜室彻夜不灭的烛光只是在打铁时迸溅起的一个小小火星。
在步行了大概不知道多久后,恰尔玛选定了河边的一处地方扎营,附近能找到的木头几乎都在泪水河上一次涨水时被浸湿了,我们不得不分散开去收集能用的柴火。天空此时已接近绀紫色,距离变成教廷活圣人所着的深紫色礼服还要差一些。不知道是风吹过树梢还是林鸮之类的野鸟在我们的营地周围怪叫,那声音类似口哨的气声,在天色渐晚的时候听起来十分瘆人,我抓紧捡到大致差不多够用的数量就匆匆将它们投入了火堆当中,祈祷这发出怪声的野兽能畏惧火焰的力量。
没过多久,恰尔玛就回来了。同时回来的还有他带来的一身潮湿气息,“我刚刚去抓鱼了。”
“你这幅样子倒像是在河里洗了个澡——别坐的离火这么近,也别离我这么近。”
“好啦,你猜猜我在河里看到了什么?”他得意地展示着衣服前襟的一大片深色水渍,“一条大鱼,有我小臂这么长。”
“眼见为实,”我撇嘴,“除非你真把它带回来。伊莎呢,告诉她别跑太远了,天马上就要黑了。”
“没,她说她来抓鱼,让我别添乱了。”我看到他衣袖上蒸腾起的白气,在余晖中像是金粉一样在空气中飘荡,“我看见她了——伊莎!我们在这儿,你看吧,我就说那条鱼是真实存在的!”——伊莎贝拉,我的好姑娘,我就知道她能抓到它,也只有她能抓到它!”
“你的口吻简直和修道院的那些嬷嬷一个样。”我笑着推了他一把,“愣着干嘛?去给她帮忙。”
我看见伊莎贝拉像道银色的闪光扑进恰尔玛的怀里,连同那条跟我们小臂差不多长的鱼一起。然后是恰尔玛被她撞得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我忍不住笑了出来,随后便也被她以同样的方式撞倒在了草地上。
“我还以为她会放过你呢,结果还是和我一样逃不过去。”恰尔玛笑吟吟地半躺在我们旁边,手指抠着那条鱼的鱼嘴和鱼腮:它的鳞片闪烁着光芒,尾部还在空气中有力地抽动着。
“少说点话吧,不感谢一下我们的功臣?”伊莎贝拉安静地拨弄着我的头发;我知道她一定在笑,因为我刚刚说的话。
“古语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真正的感谢是放在心里而不是用语言——嘶!”他话说到一半就被少女拧住了手臂内侧,“小姐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发自内心真情实感地感谢您求您宽恕我……!”
我翻身从草地上爬起来,趁他们还在打闹的间隙接过了那条鱼:它在我的双手上只剩下了轻微的喘息,显然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我从腰间的皮带上抽出匕首,把刀刃送入了柔软的鱼腹。切割的第一下就遇到了明显的阻力,并非是因为刀刃本身的问题,而是来自鼓胀的鱼腹内。
我把刀抽了出来,改用手伸入开口内摸索。来自指尖的触感告诉我异物的形状;一颗颗冰凉的、坚硬的、圆形的……让人想到项链。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我从鱼腹中掏出了一串珍珠项链,它在被我用作砧板上拖出来一道长长的血痕;直觉告诉我里面还有东西,或者说,我至少应该再试试,把它当作一个曾经活着但是现在已经死去的宝箱,一个由血肉骨骼脏器组成的饰品盒……我碰到了一枚圆环状的物体。鱼的尸体是冷的,显然没有人类的血肉那么温热,在鱼腹中摸索的过程要更怪异,就像一艘在海上独自航行的破冰船。
直到把戒指从鱼腹内取出来时,我才如释重负:它像是嵌在里面一样,连同那串珍珠项链一起。这些珠宝替代了它已有的脏器:项链是鱼肠,戒指是心脏,如果我往内再深入挖掘,说不定会发现它的胆囊实际上是颗晶莹剔透的祖母绿。
所幸(这能说是幸运吗?)最后只找到了一枚红宝石耳环,孤零零的一枚躺在本应该是心脏的位置。我把它们连同死鱼一起拿到河水里冲洗干净。一种隐秘的兴奋让我的心脏砰砰直跳,泪水河在半个世纪前曾经盛满了逃难者们的尸体,他们带走的首饰家当自然也散落在了河床的淤泥中。可惜在经过某些投机者长达二十年不懈努力的寻宝工作之后,能留下来的东西所剩无几。命运之轮确实在眷顾我——珍珠项链最起码能换十二枚比耶剑盾[1];戒指是金的,可惜没什么工艺,五枚雷伯内[2];最遗憾的是耳环,虽然做工精美,但因为不是成对的原因价格要折一半……我计算得太过专注,甚至没注意恰尔玛从我身后悄悄接近。
“在想什么呢?”我手里一轻,抬头时刚好见他手里的闪光,“真了不起啊梅林阁下,在河边洗个手还找到宝藏了。”说完便把刚刚的三样首饰抛给我。
“你动作倒是快,”,我接住首饰,“——我看到河里有反光,这不,走了好运。”
“别骗我啦,你衣服都没湿。‘斯图尔特,撒谎可是要关禁闭的。’”他故意掐着嗓子学管教嬷嬷的腔调。
“好像我说了你就会信一样,从那条鱼里面掏出来的。”
“我从来没有不相信你说的话啊,只有你不信的我的时候。”——自知理亏,我对他说的话当然只有沉默的份儿。恰尔玛带着得胜的喜悦朝我笑了笑,从我手中把那条死鱼拎走了。
烤鱼的时候我们什么话都不说,饥饿会剥削人正常的思考能力,更多时候,我们只是静静地盯着鱼的油脂滴在炭火上,一缕白烟升起,皮肉在炙烤中开裂,滋滋作响。鱼还是太小了,再大的东西由三个人分也是不够的。恰尔玛拿了鱼尾和鱼头;肉比较多的地方给伊莎;我拿靠近骨头的部分,需要用嘴去仔细抿鱼刺上的肉,鱼肉尝起来有点腥味,像在嘴里含了一块铁。也许是我太久没吃过正常的东西了,又或者因为它其实是首饰盒,而不是一条鱼……我想到从鱼腹中掏出来的东西不禁一阵反胃,想点别的,比如平时吃的东西。
我刚来的时候偶尔还会怀念能吃到正常饭菜的日子,那时候我还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修道院里只有黑面包和燕麦稀粥:黑面包硬得像三王共治时期从引水桥上凿下来的岩石,大一点的孩子喜欢拿它当武器砸人,一旦被击中,皮上便立刻鼓出一块淤青;燕麦稀粥则要好入口一些,冬天里尝不出来味道,夏天就另当别论了,粥的质地接近被碾成糊状的羊脂肪,喝起来总带着变质的酸苦。把面包泡在粥里更是灾难,没有人会吃这种在木碗里的絮状物和麦麸皮。炖菜是需要抢的,修道院的土地产出不足以给养这么多正在长身体的孩子,总有人为了尝到一口菜汤的味道大打出手,那些抢不到的就只能在趴在草地上啃新长出来的嫩芽。
“还好吗?”恰尔玛问我———象牙白色鱼骨在他脚边堆的整整齐齐,“你脸色有点吓人。”
“没什么,我讨厌鱼的味道。”,我逼自己咽下最后一口,随后便把手里的脊椎刺向河边方向远远一掷,流动的河面起了一个小小的水花,接着一切归于平静。
“那可是肉啊,平时在碗里连油星都见不到一颗。早知道把那部分给我了。”他干巴巴地打趣道,像是想起了什么似地突然凑到我旁边耳语:“梅林,告诉我,是因为你的发现吗?你觉得那条鱼是吃了尸体?”
“我不在意那种东西,白城的人都知道半个世纪前的事情,但也不妨碍有人从这条河里钓鱼。”我调整好脸上紧绷的表情,“是我不习惯鱼腥味。”
恰尔玛向后直起身子前看了看伊莎贝拉的反应:她还在用手慢慢挑着里面的鱼刺。他松了一口气,把脚边那堆鱼骨头扔到了火里,骨骼在烈焰中发出微弱的噼啪声,像在火中起舞。
当天夜里,我们聊了很多东西。伊莎贝拉讲了一个她听说过的睡前故事:“很久以前,从这里,一直到圣威尔罗斯修道院,都曾经是属于一位贵族的封地。”她拿树枝在火堆前起头划线,雨后潮湿的泥土陷进去一道浅浅的沟壑,“在那件事发生之前,他就和所有普通的贵族一样,没有治理的天赋,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
“然后呢?”我问她。
“有人告诉他,他们可以满足他的一切欲望,前提是他必须得献出符合代价的祭品才行。”
“邪教徒都爱这么干,包括老师说的那些……”恰尔玛只说了一句就住嘴了,“抱歉,我又习惯性插嘴了,你继续说。”
“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怎样做的,总之那个男人肯定如愿了,嗯,就像沿着一条看不见的丝线向上爬一样。直到有人看见他的脖子上和手上带着自己死去妻女的饰品,于是匿名举报给了报丧女妖;它们在跟踪和搜查了那个男人的家宅后才发现背后惊悚的真相:地下室里陈列着刑具,各式各样的刑具,但是唯独找不到尸体,只有一点肉沫。那个男人在被审问后才交代,自己用把妻子和孩子的灵魂像榨汁一样榨了出来,然后再附着在首饰上——在附着时只会用到灵魂的一小部分,其他部分则会被弃之不用。它们会和仪式受益者的灵魂缠绕在一起,不断交叠变化,最终改变命运之线的走向。”
“这怎么可能?”我听见恰尔玛的声音带着点不确定的疑惑,“按照书上的说法,纺线是命运之轮才有的权力。等等……我明白了,他们应该利用了某种正规仪轨的漏洞……他们骗不过祂的,因为这明显有违炼金术的基本法则。”
“我不知道,准确来说这是我的某个远房表亲告诉我的故事。”伊莎贝拉补充完这句后便又恢复到了先前盯着火苗发呆的状态。
“那么后来呢?我的意思是,他们打算怎么处理那些附有灵魂的首饰?”我问道。
“不见了。”
“不见了?”
“嗯,他说那些东西都消失了——但不是被倒卖了。如果有人胆敢当着报丧女妖的面拿走那些东西的话。”
我脑中此时产生了某个荒诞不经的联想,一个绝无可能存在的巧合,如果我没有将我的疑问当场提出来,那么刚刚的故事就只是单纯的故事而已。
“那些首饰都有什么?比方说,一串项链?”
“我忘记了,不过好像有……有一串珍珠项链。”
“那差不多是半个多世纪以前的故事了吧?”恰尔玛在一旁问,在得到故事讲述者肯定地点头后,他短暂地朝我的方向瞥了一眼。
夜风吹过树梢,在林间穿行时发出虫蚀般的沙沙声,那种声音和窗户上正在凝结的冰花有些相似。几只鸟受到惊吓飞离自己栖身的树枝,在无星的藏蓝色天幕上留下剪影。在夜间无数声音的背后,似乎总伴随着若有若无的抽泣声,以及那个故事中的男人在实验时的喃喃自语。他低垂着头,像国王一样巡视着自己狭小王国里铁黑色的可怖刑具,他用双手爱抚着它们,对着它们吐露那些疯狂的秘密:特斯密鸠斯会原谅我的,因为我本来不该如此,我是有天赋的,他们答应了我。肉体是鸡蛋,灵魂是蛋清和蛋黄,只要我在分离时注意包裹蛋黄的那层膜,一旦破裂灵魂就会和灵智混合变得混沌……我只要那些蛋黄,只有让她们保持清醒才行,如果她们没有清醒地意识,这一切都将不复存在,不,不,她们必须要爱着我才行,一定是这样,自愿的牺牲比什么都重要,不然我会深陷诅咒之中……对,就这样……
伊莎贝拉扯了扯我的袖子,“梅林,梅林?你又在分神想别的东西了,我想听你讲故事。”于是那些嘈杂的呓语又瞬间消失在了初夏的空气中,仿佛刚刚的声音只是树叶摩擦的产物。
“啊,抱歉……你想听什么故事?”
“讲个切合主题的吧,鬼魂,野兽,或者其他吓人的故事。”
我定了定神,开始给她讲那个我知道的故事。我从来都不是个合格的讲述者,但这次例外。我曾经看过一个故事,给童年时期的“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惊悚方面的———那是另一段与此无关的回忆了。
“很久很久以前,还是这个标准的故事开头吧。有两个孩子独自生活在一栋古老的宅邸里,他们家族的大多数人已经不复存在了,留下来的就只有这两个孩子。有一天,较年幼的那个孩子实在是太无聊了,他已经翻遍了藏书室里的所有古书。于是较大的那个孩子想出来了一个主意,他对另一个孩子说:我们来玩捉迷藏吧,但只能藏在房子里,不然就算作弊。
年幼的孩子答应了他:好啊,你在这里数数。等会客厅里的座钟敲12下时,你就来找我,如果我被找到了我们就交换角色,换你来藏,我来找你。于是年长的孩子闭上眼睛开始数数……当,当,当,客厅里的座钟敲了12下,钟声在这个阴森的宅子里晃荡了好一会儿才传到大孩子的耳朵里。他问小孩子:你藏好了吗?藏好我就要来找你了。
没人回答他,这是当然,捉迷藏游戏是不会有人这么做的——他开始在家里的各个地方寻找年幼的孩子……他翻遍了藏书室,甚至发现了一条密道,石砖背后有老鼠唧唧的叫声;他翻遍了厨房,菜板上全是蜘蛛网,有水从霉变的天花板上滴落;他翻遍了客人们的卧室,惨白的月光透过窗棂照在深红色的帷幕上,耳边只有呜呜的风声在回应他的脚步。最后的最后,他跑到花园里去寻找小孩子的身影,大孩子气坏了,他说:如果你再要这么违反游戏规则,我可就不和你一起玩了。温室里的荒草差不多快和他的腰部齐平了,藤蔓缠绕在一起,像是女巫的头发。但是,里面同样也没有小孩子的身影。
年长的孩子这时候有点慌张了,他急的大喊:你在哪?你在哪?这栋房子也回应他:你在哪?你在哪?就在这时,他突然想到自己还没有去找座钟下面——那里有处空隙,是为了容纳钟摆制作的柜子。”
我在这里故意沉默了片刻,伊莎贝拉朝我眨了眨眼,配合地问道:“然后呢?”
“那个大孩子循着钟声的方向向座钟慢慢走去,地板嘎吱作响。走到座钟面前时,钟表刚好又敲了12下,当,当,当……他轻轻拉开下面的那扇门,两具早已化为白骨的尸体倒了下来。”
“大孩子惨叫一声,他意识到那正是他和另一个孩子的尸体——于是,在徘徊了两个多世纪后,古宅的幽灵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
我还在享受结尾处伊莎贝拉的沉默时,突然看见恰尔玛谨慎地抬起手,有些犹豫地指向了我身后:我很清楚,我的背后只有起伏的荒原,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不会这么……倒霉吧。”我能明显感觉到自己说这话时因为紧张磕绊了一下。
“梅林,我可没有在开玩笑。”他一反常态的严肃让我汗毛直立。后面,我后面有什么?我的手不自觉地摸到了腰间的皮鞘上,里面的匕首原本是冰凉的,此时却有些微微发热———那是因为我的手在变冷。来不及了,无论如何都太晚了,不知道现在这样还能不能确保……然后我就看见了恰尔玛努力压下去的嘴角,他在保持自己嘴角的弧度不至于太夸张,接着是难以抑制的放声大笑:“你后面——噗哈哈哈哈哈,梅林,你那是什么表情啊,我就说了一句而已,你可是讲鬼故事的人,怎么能这么害……”他还没来得及做完就被我拧了一把,“你真是,伊莎——你看见他的表情了没有?停停停,我知道错了!”
“加西亚,如果你再给我开这种玩笑……!”我和他在草地上扭作一团,最终也没分出个明确的胜负,“算了,我是真的被吓到了。”恰尔玛从草地上滚起来,“我还以为你不怕这些东西呢。”
“闭嘴,烤你的火去吧。”
他缩到伊莎贝拉旁边,故事的另一位听众对刚刚的恶作剧也很满意,“小声点,别吵了,你们有没有听到呜呜的声音?”
“或许是风声吧,”我往火里投了根相对干燥的树枝,溅起的火星随着热流向上升起,“伊莎,你别跟着他胡闹。”
“我才没有。”她小声地反驳了我一句,“我没有加西亚这么无聊。”恰尔玛接过话茬,说他想起来一个鬼故事:
“停停停,认真听我说,我知道这话从我嘴里说出来有点严肃,总之别在意这些琐碎的细节。伊莎想听吓人的故事,刚好我这里有一个吓人的故事,甚至发生的地点还是跟河有关的。”
“很久很久……咳咳,我知道这个开头老套,别瞪我,梅林,我又不是故意的。总之就是很早以前,有三个人,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得到任何东西都要均分成三份……在一同经历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坎坷后,他们互相约定:他们三个人彼此不得互相伤害,并且如果三人中任何一个人富裕了,也要把钱分给其他两人一份;如果任何一个人遭遇了苦难,其他两人也要帮忙协助他。”
“就和许多寓言书和教化册里说的一样,命运之轮真的给予了他们其中一人金钱,但那个人却选择了违背誓约……开始只是因为分到的钱数争吵,接着就变成了大打出手。”
“等那个发财了的人反应过来,这才发现其他两个人已经死了。他们居然为了这点小事而闹出了人命,这可真是糟糕了……况且这两具尸体可怎么办?剩下的那个人慌了神,这时,他想到了一个主意……”
“把尸体抛进河里。”我说道。
“对了,他把尸体切成了小块,花了整整一夜时间才彻底处理干净。哦对,还记得开头那个约定吗?那不是普通的约定,而是一种誓言,在命运之轮见证下的誓言。”
“「违背了誓言的人会遭到惩罚。」,跟炼金术的原则一致。”伊莎贝拉打了个哈欠补充道,“你想说这个对吗?”
“当然了,我就知道你了解这些。”恰尔玛朝我们笑了笑,我知道他是因为忘了那章的内容才把这个问题抛给听众。
“接着说,那个还活着的人抱着金子沉沉睡去,这一睡就是永远——第二天,或者说第二十天,人们发现了他被分成三份的尸体,切开的断面上覆盖了一层黄金。”
恰尔玛朝我们得意地扬眉,我叹了口气才开始慢慢鼓掌:“好吧,好吧,我知道了。给讲故事的人一点掌声。”直到伊莎贝拉开始打哈欠了,我们才互道晚安,在火堆旁挤作一团进入梦乡。
我睡的并不安稳,第一次醒来的大概时间是在凌晨,恰尔玛已经把当作被子的斗篷全部扯到了他那边,他背对着我,说话的声音因为困意而变得像是用鼻音哼出来的:“梅林,我在想伊莎讲的那个故事,还有我的那个。”
我们的篝火还在燃烧着,相比睡前火苗要小了不少。我又往里面添了几根柴才躺下,“它们都跟这条河有关。我记得有个人说过,他们在给它命名时就遭到了诅咒。”
“是鲁克斯平,你记得他的外号吗,「吃书的鲁克斯」,因为他总这样威胁不听他讲话的孩子。”
“我当然记得,他是白城人,但是和我们不一样,他是在白城出生的。”
“鲁克斯平还说过,在泪水河长大的人总要回到泪水河,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都把死者的大拇指指骨丢进河里,只有那样他们的灵魂才会得到安息。我后来讲的故事,那个杀了他朋友的人遭到了死去灵魂的报复,就是因为他忘了把指骨丢进河里。”
“所以……”不知道是因为神经高度紧张还是因为那些故事,风声愈发躁动不安了。
“所以我想,第一个故事里,那个贵族肯定没有把他妻子和孩子的指骨丢进河里,这样她们的灵魂就只能被术法束缚在首饰上了。”他平静地说完这个结论,“这只是我想到的东西,睡吧。”
“嗯,晚安。”虽然这么说,结果却是我翻来覆去地难以入眠,勉强闭上眼睛后,那些蹲守在我意识深处的梦境却像猎犬追捕野兔似的围了上来:我梦见我拿着匕首穿过一条漆黑的走廊,只有尽头能看见飘忽不定的一点烛光。心脏如同亡命的赌徒在盯着庄家揭晓出目时那样剧烈地颤抖,不是出于恐惧,而是因为狂喜……我推开了虚掩的门,朝烛光旁的那个身影刺了下去。
——我全身冰凉地醒来,心里还停留着噩梦后的不真实感。不,不对,这种恐惧其实来源于四周包围着我的黑暗。在确认听到其他两人熟睡的沉重呼吸声后,我小心翼翼地伏身半趴在草地上,借着火堆周围那截枯木眯起眼睛观察。
旷野上起了一片乳白色的薄雾,不是我的错觉,从雾气中传来的似乎是某种以人类听不懂的语言哼唱的歌声,它时隐时现、令人捉摸不定,有时候近的就像在人耳边亲密如情人般地喃喃低语,有时候又像牛奶滴入水中一样融在了雾里,愈发飘渺和遥不可及。
我屏住呼吸仔细分辨声音的方向。接着是一把四弦琴加入了独唱,它的演奏者似乎并不熟悉这把乐器,演奏得断断续续的旋律只在某几个地方才微妙地同那歌声相呼应配合,就像悲伤时的几欲昏厥的吸气……就在这时,我听到了熟悉的口哨声,那正是黄昏时我在树林里听到的,几乎和林间风声一样的口哨。
我被这个自己脑海里冒出来的想法吓了一跳,视线几乎是下意识地望向身边——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连同那条略有些毛糙的斗篷一起,他们全部消失了,只有篝火还在静静燃烧。“有人吗……?”我有点不太确定地对着远处无垠的黑暗喊道,“有人吗——恰尔玛,伊莎?有人回答我说的话吗!”
没有人回答我。就连风声也止息了,漆黑的天穹覆盖着同样漆黑的荒原,我的耳边只剩下那令人心碎的旋律。
我拿起一根在篝火边缘的木柴,往上面裹了根随身携带的绳索后点燃——这是个冒险的决定,并且有很大可能无功而返,或者赔上自己的性命,如果那件事发生在现在,我可以确信自己会采取一种更稳妥有效,更冷静也更无情的方法去处理此事。但当时的我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把短匕首和花五分钟时间做的火把。
黑暗似乎是永无止境的,人造光源只能照亮身边大约半米的距离。我循着歌声不断向前,先前的梦境像是无情预言的写照……不,还是有一点不同的,我现在更像是被它们裹挟着向前,只有脚下踏足的地方是真实存在的。
在黑暗中跋涉的过程是漫长的,火把一直在燃烧,根本无法判断时间的流逝,我到这时已经认为我被困在梦魇当中了。但接着,一阵狂风呼啸而过,带起浓雾如同暴风雨中的无望海一样,不断翻滚出各种诡谲的乳色波浪,在海啸的正中,在狂风和巨浪的交汇处,我看见三个纤长的苍白身影矗立在荒原的中央,衬得周围无垠的黑夜更加深邃。白影们的面容已经模糊不清,半跪在草地上的那位怀中抱着一把四弦琴,垂发从脖颈处一直流淌到衣裙腰间绣着的三支交叠缠绕的百合花;靠在她旁边的白影从身高看年龄较小,雾一样朦胧的发丝才刚刚及肩,耳朵上的饰物不知道为何只戴了一边,另一边则是空空荡荡,她的手里正紧紧捏着一根管状的乐器费力吹奏;中间的盘发女人胸前的衣襟不知为何溅上了一大片银白色的斑驳痕迹,她对此却表现得毫不在意,仍然继续哼唱着那段悲伤的旋律:
亲见国家更迭作,目窥磐石成尘芥。
于此水中亡何物,然吾至今不可求。
她长长地叹息一声,两滴泪水从脸颊滑落,“你来了。”盘发女人空洞的双眼望向我,我这时才看到她心口处蜿蜒的狰狞刀伤,星星点点的血迹顺着那道伤痕蔓延在绸缎上。
“……我见到幽灵了,”我觉得从自己嘴里吐出的话都是发疯时的谵语,“不……接受过洗礼的人应该不会停留在这里才对,就算是战争时期惨死的人,也应该得到宽恕了才对……”我说完才意识到自己的言论有多愚蠢,她们眸子里倒映的景象根本没有我,这是一段不停在重复的生前回忆。在她们的视角看,我或许才是真正的幽灵,一个无法干涉任何事情的幻影。
“我们的罪行亵渎了祂,但只要找到……一切就还有希望,如果有了……我们的灵魂就能得以完整,祂会原谅我们的。”那三张苍白的唇齿一同“说”道——她们的嘴里空空荡荡,里面只有半截看上去像是舌头样子的东西。我无从得知这些是不是她们最后的遗言。
起初这些鬼魂只是看着我,或者说我背后的无垠的黑暗默默流泪,很快这种克制的情绪就变成了让人心惊的恸哭,“特斯密鸠斯啊!请您宽恕我们吧!宽恕那个人的罪行,一同宽恕连同连接我们的不幸命运!”在一齐念完那个名字后,三个幽灵就像是被火焰烫伤了一样失魂落魄地向后倒去,白雾一样的身躯如同石膏像般崩解,随即和地面上乳白色的晨雾融为一体。
我再次举起火把照亮四周,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黄昏时捡拾柴火的林地附近,那件有些起球的斗篷正搭在我的肩膀上,远处,启明星如同一颗冠冕上的孤钻镶嵌在东方逐渐放亮的天幕之上,空气中还带着昨晚夜路的潮湿气息。我沿着昨天踩出来的小径慢慢往扎营的方向走,接着在倒伏的树干后面看见了我的两位朋友——倚靠着彼此睡的正香,我熄灭了篝火,小心翼翼地挤在他们旁边。
口袋里某个冰凉的东西透过布料硌到了我的皮肤,是我从鱼腹内掏出来的饰品……至少它们不是这场噩梦的一部分?我对着晨光把玩手中这些精巧的饰物,却莫名感觉它们有种熟悉感,红宝石耳坠的耳针尾端沾着些褐色的东西,以及那串珍珠项链,它的连接处坠着一个小巧的金制圆片,上面阳刻着和那个幽灵衣裙上相似的百合花,三支百合交叠缠绕着。我想起来故事里那个贵族妻女最后的结局,终于意识到了这种熟悉来源于何处:它们本该属于那些鬼魂,或者说这些首饰上面本来就有她们的一部分……三支百合缠绕在一起,那个故事不是虚构的,但真正让我觉得毛骨悚然的是,这个充满嘲弄和暗喻的家徽……到底是它暗示了那个贵族最后的疯狂行径,还是说那个贵族在坠入疯狂后从它身上得到了启示?
我把手中的这些首饰全部抛入了河里,湍急的水流几乎是一瞬间就带走了它们,消失的无影无踪。
只是她们最后的祈求——我未曾听说过那位被祈求者的名讳,在书籍里寻找的结果也是一无所获。那天回去后,我并没有向恰尔玛提到昨晚发生的那件事,只是说那些首饰已经被我丢进了河里。他这才松了一口气,跟我讲到他求助于那位“吃书的鲁克斯”的结果——恰尔玛刻意小心地隐去了故事的来源,好在那位教士并没有起疑,只是说这带确实有位触犯禁忌的贵族,真实性如何已经不可考了。出于对神秘学谨慎的态度,他正准备劝我把那些东西处理掉。
我对他笑了笑,说那些东西我本来就没打算据为己有——说到这里时他瞪着我上下扫视,你确定吗,斯图尔特?这可是很严重的事情。
我说我当然确定,我不会在这种地方犯蠢。
从那之后我便没有在荒原过夜时见到她们了。泪水河平原上还是照旧不断发生诡异的事情,沿路行商传闻见到的白影也不少,唯独没有符合我描述中相貌的三位鬼魂出现。
旧历98年,我应召前去比耶利戈提参与“瓶中之人”计划的讨论,入城的路线需要途径泪水河的支流沿岸,天色渐晚,负责护送的小队一行人讨论后决定在此地扎营休息,只不过这次除了我和温德尔家族仅剩的那位孩子之外,周围都是些不到二十岁的年轻学生,其中的大多数人甚至还是第一次有机会见到如此宏伟壮观的尖顶建筑,因此不免有些异样的兴奋。我自觉在这些年轻人还兴致高涨的时候去加入他们的讨论是种自讨没趣的行为,于是便借着机会一个人到河边散心。
三十四年过去了,那些曾经在岸边默默矗立着的第三王朝时期建筑遗迹残片大多都已殆无孑遗,侥幸能被人找到的部分也看不出来上面的花纹,再过数十年……不,只要再经历几次暴雨,它们就会和这里的其他石头一样被流水抛光打磨,成为泪水河河床的一部分。我在岸边捡起块石头朝着河面远远掷去,流动的河面起了一个小小的水花,接着一切便归于平静。
法伊格尔南部,即泪水河沿岸的民间有个约定俗成的丧葬传统:死者被送进火里焚烧,而右手大拇指的指骨则会被单独留下来剥皮,处理干净后抛入水中。我的左手浸入有些冰凉的河水里,想起曾经同另外两人在濒临绝望边缘时的约定不禁失笑:伊莎最后的尸骨早已被我投入炼金炉中,而加西亚和我并非出生在白城当地,更谈不上用这里的传统埋葬了。
我低头俯瞰在水面下因反射而扭曲错位的手指关节,某个惨白色的、反着光的东西卡在一旁伸手就能够到的石缝里——或许那些只是照在河面上的月光,但我无法控制自己用手去触碰它们,就像是……命运使然。我闭上眼睛,并非是出于特定的目的,这更像是仪式前的最后准备,一种人人约定俗成的祈求。
视觉陷入黑暗后,触觉就变得格外敏锐。指尖坚硬的触感告诉我,我摸到了什么东西,圆形的,它顺着水流滚到了我的手掌中,五指并拢,像牙齿咬合。我的手离开水面,掌中是一颗珍珠,因为岁月的流逝和在河床上反复磕碰而变得有些黯淡,但它还是在我的颤抖的手里闪闪发光,仿佛是由月光凝成的。
我记得它,即使已经过去了三十四年,它曾经完整的模样和冰凉的触感还是如此清晰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同样在视野里看到了那个和珍珠同样苍白的身影:三十四年前初夏夜晚的那个幽灵同样也在这儿,带着她生前固执的希望,用那双雾气构成的、早已失去人类知觉的双手在河水里不断地打捞,寻找那串附带着她灵魂的项链。
她绝望地掬起一捧河水,即使每隔半分钟,那双手就会和捧起的河水一起消逝。只要找到它,她就能免除自己作为同谋者负担的连带惩罚,从将近一个世纪的苦役中解脱出来。这么多年过去了,将珍珠串联起来的绣线已经腐朽,于是它们四散在河滩上,等待湍急的水流把价值连城的珍宝彻底埋没。那个幽灵知道希望就在她的面前吗,就在离她不到半尺的河滩上?她的手就快摸到了,就快摸到那颗离她最近的珍珠,幽灵掬起那捧河水……一颗白色的流星从她由雾霭聚拢成的手掌里垂直坠落,接着便落入黛黑的河水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最后的希望消失了,我知道她绝无可能获得救赎了,哪怕是我亲自把那些珍珠聚拢,它们也会因为某些外力影响而消失:被偷窃,被倒卖,落入他人之手……然后再回到这条河里,回到她冰冷的尸体在人间最后的停留之处……因为这是命运,这是特斯密鸠斯对胆敢改变命运的亵渎者的惩罚。
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寒冷从牙齿的根部开始缓慢爬升,伴随着嘴里熟悉的铁锈味道。背后传来温德尔的声音,我支撑起身子,踉跄着走回营地。那群年轻学生们正在篝火旁讲故事,就跟三十四年前的我一样,温德尔小跑着过来试图搀扶我。他对我说,您好像在发抖……
我推开他的手,我有点冷了,给我加件披风吧。
本篇为《漫长的告别》同人
她走进来的那一刻,我以为自己看花了眼。这并非来自于她本身,琳达.洛琳依旧是她,那双绿眼睛闪烁不定,就像夜里放行的红绿灯,我是否遇见了一个幽灵?一阵风从门缝里带进来,吹动了她鬓角的发丝,这时我才意识到她是真的,而不是我半梦半醒之间的幻觉。我从沙发上翻身起来,把灯打开,琳达正侧身坐在桌前,将一只手撑在桌子上,灯光把她的轮廓模糊了,我知道在我开口之前她不会说一个字,时间仿佛停止了,在我和她之间。
我走进厨房,端了两杯咖啡出来,现在喝酒有些不合时宜,待会吧,我给自己留了很多时间。托盘接触到桌面时咖啡杯发出一声脆响,里面的液体晃动了一下,但没有洒出来。
“我不知道你喝咖啡时的口味,在我的记忆中,你只喝过酒。我甚至没想过你真的会来。”我没有在她对面坐下,只是靠在墙上,看着钟面走过十二点。
“就当我那天晚上喝醉了吧,巴黎的空气里都飘着酒。但我的确很想你,我的心也被你叼走了。在巴黎的每一天我都像在梦游,你明白这种感受吗?”
“恐怕我在这事上确实有发言权,你瞧……我今晚就没有睡好。”我说,端起一杯咖啡,这应该是我最熟悉的味道,但我现在却对它感到反胃,或许还有点头痛。那双看似能够洞悉一切的绿眼睛眨了眨,琳达对我抛出一个微笑,我应该如何解读呢?难道这只是个示好的信号?不,绝不是。
“我可以分你一片安眠药,刚好和亲爱的艾琳用的是同一种。但我更想问的是你今晚有没有为我留出一个身侧的位置。”
“哦,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许我会在夜里一个翻身滚到地上,摔得鼻青脸肿。”
琳达被逗笑了,看来我还留存有某种朴素的幽默感。过了一会后,她又摆正了脸色,不紧不慢地说,“因为我有一个案子要给你,在我告诉你之前,你不会赶我走的。”
“那可不一定,它的报酬很可观吗?”
“我一直都和你说过,钱不是问题。”
“是的,钱从来都不是问题,每个人都这么说,而我也只是随便问问。所以你今晚是不打算告诉我了,我猜。”
“就一晚上,等到天一亮,你就能自由自在地踏上你的旅途了。我知道你不是总在路上,但你不会放过任何一个逃离的机会,马洛……唉,你这只狡猾的老鹰。”
“没准我就是呢?在你看不见的时候,我或许正在神游天外,把洛杉矶踩在脚下,你一开门,我才像个醉汉一样掉在自己的沙发上。”
“那你得庆幸自己没把脊梁骨给摔断,还能站起来迎接我。”她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口,样子和喝酒时全然不同,我却说不上来,升腾的白色雾气就像一层面纱,取代了酒吧昏暗的光线,屋里的电灯为她漆黑的长发打上一圈光泽,几乎让她显得有点神圣起来。
今晚我不可能不去想她带来的委托,作为让她心碎的代价,我没法拒绝她。琳达在我身边睡了一晚,什么都没有发生,但我想她睡得并不踏实,窗帘的缝隙里透出一束闪亮的阳光,照在床上。她把自己的上半身从被子里弄出来,靠在床头,光裸、苍白的皮肤被阳光镀上了一层金色,她看上去很疲惫,我给她倒上一杯水。
“我们接着昨天的话题吧,有求于你的不是我,至少现在不是。没准我终于认清了你……”她干咳了两声,拿起水杯喝了一口,“还记得V医生吗?”
“哪个V医生?我这里至少有四个人选。”
她没有把话接下去,“他的那位漂亮朋友最近离家出走了。他把这归功于躁郁症。”
“实则不然?”我问。
“我不懂心理学,但据说那男孩最后一次被看见是在拉斯维加斯,没准他只是想去散散心,又或许是去做一些疯狂的事情……这两者并不矛盾。你走吧,我想我心里已经有一部分永远坏死了。”
我一时间不知道该回答,索性就什么都不说,也没有再去看她。没准我并不是对那个案子多么感兴趣,只是想从她身边离开,顺便暂时从这个山洞一样窝里出去晒晒太阳。阳光在我出门时狠狠刺了一下我的眼睛,以表示它不欢迎我。但我已经习惯了走到哪都像个混蛋,所以我不去理会,而是叫了一辆出租车去机场。虽然我不经常搭飞机,但我熟悉这条路,它没有一点改变。
同样发烫的沥青路面上洒着道旁树投下的同样的光斑,阳光炙烤着接待过无数乘客的橡皮座椅发出一股灾难的味道,我偷偷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在到机场前又默不作声地把他摇了上去,没有人会发现的。我来得有点太早了,航班还要两个小时才到,我本想打个电话给琳达确认一下,但公共电话前挤满了人,于是我看向了一旁的报刊亭。除了杂志和报纸以外,里面还摆着一溜的平装书,在这些纸浆垃圾之间有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它的封面上印着《最后的大亨》几个字,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热爱文学的人,一定是某种别的什么冲动让我买下了这本书。
还没来得及写完它,韦德就被射杀在自己的家里,他的血从沙发流到了地上,似乎被灰蓝色的月光笼罩着,还是温热的。只有那份手稿堆在桌上,上面印着杯底的一圈痕迹,最新也是最后的一张还卡在打字机里,上面蚂蚁一样的字母像是烙上去的。但他们还是瞒着我把这本书出版了,我不禁想一个没有结尾的故事要如何成为一本书,然后我才发现自己刚才的想法有多么可笑,后面显然是找人续写的,水平也不怎么样,但霍华德这种精明的书商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有些人死了之后仍然能榨取出一笔可观的商业价值,你只是缺少一双发现钱的眼睛。
脑子里有个声音在催我从头第一页开始看,我照做了,在候机室里找了个位置坐下,开始读了起来。这些文字在纸页上浮动着,很难进入我的脑子,也许是因为写这本书的时候韦德已经濒临疯狂边缘。我只好把它塞进手提箱里,带着它上了飞机。也许有一天我会读完这本书,至少读完韦德亲自写的那一部分,但不是现在。飞机离开地面的那一刻我被重力拽得往后倒去,仿佛有一个人从后面用力扯着我的衣领,然后又自然地松开,用两只手轻轻地掐住脖子。这种飞行反应在几分钟后就减轻了,我也得以在一万米的高空上喘口气。我尝试再去翻开那本书,终于在飞机落地的风声中看完了第一章,走下飞机,然后我就看到了他。
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那双眼睛——它被突兀地安放在一张不属于它的脸上,阴郁而悲伤,从烟灰色的眼底泛出深海般的蓝色,以至于我一开始没能认出这是厄尔,他几乎变了个样子,穿着一件丧服般的黑衬衫,建筑投下的阴影盖住了大半张苍白的脸,厄尔的脚步虚浮而又轻盈,像一滴水一样在人与人的缝隙之间流走了。他是在等我,一条钩在鱼线上的蚯蚓,我不由得这么想,却还是直奔他的方向。然后他溜走了,有人收紧了鱼线,就这样。我已经不再年轻了,穿过堵塞的人群无异于随波逐流。我挤过一个西装革履的商人,一个烫着电影明星般卷发的女郎,一个穿着夏威夷衬衫的小伙子,随后就偏离了方向。我像个追逐孩子的无助保姆一样,只来得及看见他拦了一辆出租车离开,动作不慌不忙,他确信我总有一天可以再追上他。
隔着遥远的距离,透过车窗,我还能感觉到他的视线:死气沉沉,粘稠又沉重。在这晴朗的午后泛着阵阵寒意。我不是没有和尸体对视过,而是他身上有一种拼接出来的违和感,现实中的厄尔逐渐远去,而那双借来的眼睛还留在我的脑子里,就像灯泡熄灭之后在黑暗里挥之不去的影子,我大概能猜出它原来的主人,但承认它又是另一码事,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想到他,罗杰.韦德,他死了很久,久到坟墓前的土地开出野花来。没准是因为我看了他的书,文字总是有魔力的东西。我想自己应该像个乡巴佬一样拖着行李箱在原地站了一会,然后才思考起那辆出租车到底开往了哪个方向。
“我很高兴你一下飞机就和我报平安,亲爱的。”琳达的声音从投币电话的听筒里传来,听起来好像完全原谅了我。听筒握起来还是热的,我的运气不错,当我找到电话亭的时候,上一位刚刚把它放下。
“问题不是这个,为什么他会在机场?他应该在这里待了好几天才对。”
“好吧,所以,你和他在一起吗?”
“那你估计就没法听清我说的话了。”我努力笑了两声,希望听起来不会太尴尬,“告诉我,琳达,你或者谁把我牵到这里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他的病可能又发作了,所以才会比平时更加古怪。但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哦,看来精神错乱也会传染。”她的笑声更自然一点,“你觉得他可能往什么方向去了?”
“我没看清。”我随口就答了出来,同时回想着那辆出租车离去的方向,车牌被人群挡住了,这点很遗憾,但我还记得路牌指向的方向。等我找到一家酒店放好行李以后,我会亲自去看看的,这件事我会对她保密,即使她可能早就心知肚明,我挂断了电话。
有些事我想当面问问那个忧郁的小伙子,到底是什么把他变成了现在这样,又是什么让他来到拉斯维加斯,这片斯塔尔的藏身之处。距离西尔维娅的案子已经过去了很久,她只比韦德早死了几天,我不知道我指的是哪个韦德,他们随着时间的流逝合为了一体。但即使身处在拉斯维加斯,我也不能冒险去赌斯塔尔的愤怒同样随着时间模糊了,他大概会记着这个仇一辈子。我在机场附近找了家酒店,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检查起自己的行李,希望能在衣服、牙刷和刮胡刀之间找到些可以防身的工具。要不是手枪没法带上飞机,我现在也不用把一只手按在胸口上安慰自己冷静下来,琳达是对的,精神错乱也会传染。要是我把《最后的大亨》丢出去,能砸中几个人的脑袋?下次我应该在门口贴上“不接离婚案和熟人委托”。
床头柜摆着一台电话,上面的油漆已经掉了,我是否应该再给琳达打个电话?告诉她我不能接这个案子,这是一场闹着玩的儿戏。我从地上站起来,走到电话旁,再次拿起话筒,把它凑到耳边,手指却在转盘上停住了,我真的要再拒绝她一次吗?这不是责任心,也不掺杂任何其他感情,只是某种突然涌上心头的直觉,告诉我不能抛下一切,两手空空地回到洛杉矶去,再说了,谁知道会有什么在事务所里等着我,准不是什么好事,还是有点职业道德的好。
首先我需要找到那个男孩,我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外面正值中午,连挂在天上的几缕棉絮状的云都被晒干了,只留下被高楼遮挡的蓝天,和楼房上闪烁着金光的小小的玻璃窗,一座在暗处流淌着血和蜜的蜂巢。在这里你的猎物可以钻进任何一条小路,但我还是准备先从那些镀金的大道上开始。这起案子让我感到不太适应,它关闭了以往我能依靠的那些线索、交涉、观察。就像有人把我的眼睛蒙上,丢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只能凭着直觉找到出路。
我拿走了房间里的一把水果刀后就出了门,离开时我把门锁上,拧了两圈。钥匙放在内侧的口袋里,刀放在外侧,我几乎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从酒店出来后我拐进了拉斯维加斯大道,没有叫出租车,毕竟我说不出一个目的地,甚至不能说“往前开”,哪里才是向前?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流浪汉,考虑着今晚要睡哪张长椅……好歹也是拉斯维加斯的流浪汉,不是吗?只要不是梦游什么都好,人一旦开始梦游就什么都完了,也不要说梦话,这就是罗杰.韦德的下场,他酗酒、离家出走、像个幽灵一样游荡,把收钱办事的私家侦探当成救命稻草死抓着不放,最后的几天还活在幻觉里。我也活在幻觉里吗?那嘈杂的音乐,无法分辨的谈话;香烟,人们皮肤上散发出汗水和若有若无的香水的味道包围了我,一束彩色的霓虹灯光出现在我眼前。等我的视线再次清晰起来的时候,牧场酒店的大门已经向我招手了。
成排的老虎机被摆放在入口处的大厅里,叮当作响,和公共电话不同,在老虎机前面,你永远都不用排队。暖色的灯光从悬吊在高耸的天花板上的水晶灯里洒下来,给人一种这里永不落暮的错觉。里面的空气有些不合时宜的闷热,我无意间加重了呼吸。这里的顾客很多都并非大富大贵,单纯来赌博又不需要支付牧场酒店高昂的住宿费用,正所谓免费的就是最贵的。我穿过那些老虎机,来到了赌桌之间,进入另一个世界。比起最外面,赌桌上的人衣着显然更为整齐,就像他们真的和玩老虎机的有什么差别似的。我在赌场的吧台旁坐下,鬼使神差地点了一杯螺丝起子。
过了一会,就在我摘下帽子,粗略地扫视起人群的时候,酒保叫了一声我。那是一个身穿西装马甲的男人,也许是墨西哥人,黑发扎在脑后,脸上挂着礼貌的微笑,但显得有些假,“先生,我们这里已经没有伏特加了,我能用威士忌代替吗?”
“当然可以......”我把那句‘你们不应该没有库存’给咽了下去,才发现那本书一直被我拿在手上,平装的封面已经皱了,只好顺手把它放在桌上摊开,偶尔才翻一页过去。
酒杯端上来时已经挂上了水珠,琥珀色的威士忌和橙汁混在一起,隔着起雾的杯子显得十分朦胧,有些像夕阳的光。我没有喝杯里面的东西,说我被吓坏了也好,没准只是单纯的无法下咽。我看见杯子里有一颗红色的半透明骰子混进了冰块里,在灯光与琥珀色的酒液的映照下像一轮真正的夕阳,我晃了晃杯子,把它晃到杯底,触底时它的出目落在六点。
“恭喜你。”酒保弯下腰轻声对我说,他的样子有些似曾相识,“没准这次你会中大奖呢?”
“为什么?”我的眼前有些发黑。
“要我说的话,这一杯是韦德先生请你的,没错,就是那位罗杰.韦德。”
我猛地站了起来。
“你怎么在这?”我问,盯着他的眼睛,却看不出任何东西,像两颗玻璃珠。
“想想看,先生,你带来的那本书里写了什么?你就会明白是什么把我们叫到这里来的。”
他转身回吧台后擦起了杯子,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我又坐回椅子上,有些郁闷地拿起酒杯,做了一番心理建设后才喝下第一口。加了橙汁的威士忌喝起来不算太糟,带着淡淡的甜味,还有部分残留在喉咙里。韦德在这本书里写到了赌场,一个穷苦的男人因为赌博一夜暴富,即使他按耐住了欲望,把钱带了出去,却还是逃不过失去一切的命运,因为真正明智的人根本就不会赌博。
韦德还写道,那座创造了主角的赌场也在不久后毁于一场大火,人们试图重建那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却失败了,无一例外。我放下酒杯,抬头看见我要找的人正站在一张赌桌旁边,看着桌上的筹码,而不是纸牌或骰子。他没有走开,而是等着我找上来,一阵尴尬的沉默过后我问他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又为什么要来到这里。
“再待在医生身边,我没准会从楼上跳下去。你想听这个吗?”
“你可以说得再清楚一点。”我很想点一根烟,但我没带,往衣兜里掏的时候只摸到了一把水果刀。
“熟悉的事物会让我想要逃避......”厄尔用一只手撑着下巴,这并没有让他显得更快活些,“你还记得泰吉吗?”
“什么?”
“泰吉,家隅蛛,常见的蜘蛛,他的其中一位朋友。他在V医生的诊所里逃避现实的时候,我不得不和他接触了很久,顺便说一下,这段时间里他没写出一个字,为此他消沉了很久,觉得自己人生的所有价值都消失了,我觉得我要是冲过去把他掐死,他也只会半闭着眼对我笑。医生说他得戒酒了,所以我用番茄汁骗他是酒,有时候他真的会被我骗过去,也可能是假装被我骗过去。”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感觉背后有什么在爬,我不想知道那是什么。所以我说:“别聊这些有的没的了,为什么我今天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在谈论罗杰.韦德?这和你离家出走有关系吗?有人付钱找我把你带回去,这就是我唯一需要做的事。”
“还是有点关系的......”他叹了口气,烟灰色的眼珠在眼眶里转向一边,“他和我谈过,当他死后,如果我还没有自杀,就请我到这里来,我只是刚好想起了这个承诺。”
“那么待会我会送你回去,这单就结了,好吗?还是说你想再玩一会。”
“我又不是小孩,马洛。但你说对了,我现在还不太想回去。”
我点点头,再三嘱咐他别乱跑,然后快步走回吧台,桌面上还放着那杯配方不对的螺丝起子,红色的骰子仍然混在冰块里,像一颗沾血的子弹。打进韦德脑袋里的那颗。吧台后面的男人把酒杯推到我面前,冰块已经差不多要融化了,然后他对我说:“你不能再叫它螺丝起子了,它有自己的名字,叫威士忌日落。”
“……你这里有电话吗?梅尔拉诺斯先生。”
“怎么,你口袋里没有零钱了?”
“把电话给我就行。”我把自己撑在桌面上,感觉呼吸有点困难,节奏被打乱了,我不得不分出额外的精力去调整它。他把听筒从吧台后面递给我,我想都没想就抓了过来,然后发现电话机还在另一边,只好把听筒放回原位,老老实实地走到另一边去。拨通了事务所的电话,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还在那里,如果她不在我又该打给谁。幸运的是,电话很快就接通了,黑暗中睁开了一双翠绿的眼睛。
“亲爱的。”她有些慵懒地问,“怎么了?”
“我还以为你不会接了……”
“我一直在这里等你,顺便说一句,咖啡机的滤芯该换了。”
“好吧,谢谢你。不过我想问的是,你要我找的那个人,厄尔,他到底怎么了?”
“……他的病情加重了。”
“他刚刚还和我说想从楼上跳下去呢。”
“不是这个意思,马洛,这些患者偶尔就是会冒出自杀的念头,这不叫加重。V医生告诉我的是,他有朝人格分裂演化的趋势,厄尔间歇性地以为自己是已故的罗杰.韦德。”
“什么?”
“放轻松点,马洛,你听着快在电话里断气了。我们都知道,他不是真的韦德。”
不知为何,我想起了作家还活着的时候,书房里杂乱的废稿,窗外的太阳还没有要落下去的意思,泛着耀眼的金色。说实话,我已经记不清他那张脸了,它逐渐与艾琳的脸合为一体,一头阳光般金色的卷发,鬼魅般神秘,雌雄莫辨。说真的,为什么要去惦记死人的脸呢?比起脸我记得的更多是那条赤裸的胳膊,因为沾上了血而显得更加艳丽。自那以后,我经常在夜里告诉自己,喝太多酒就会落得这种下场,尤其是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的时候。
回过神来时我已经挂断了电话,但手还放在听筒上。梅尔拉诺斯还站在我身边,所以我说:“在那之后我又接了一个案子,一个女人要我去处理一具尸体,开价五千。”我故意顿了顿,但他并没有接话,我接着说下去,“可是那里并没有尸体。”
“然后你和那个女人上了床,第二天你们就又像陌生人一样各奔东西了。”
“你可以不用猜得那么详细。”我看着赌场里的人来来往往,尽量不让厄尔远离自己的视线。人群中又飘过一张熟悉的面孔,是坎迪,如果此时琳达从门外走进来,我也不会惊讶的。“还有其他人来吗?”我问。
“他们就像尸体上的苍蝇一样聚集在一起,有些人知道自己来的理由,有些人不知道。只是等着大奖砸到自己头上。”
“我也是其中之一吗?这是你第二次提到大奖这个词,它到底是什么?”
“韦德的遗产,肯定比五千要多。得了吧,你是心里早就有答案了,才能问出这句话。但邀请我来的另有其人……”说完他有些担忧地盯着我,可以算得上怜悯,我意识到他看着的不只有我,还有我背后的东西,总之肯定不是泰吉。
当某些事真的降临到自己头上时,你反而会松一口气,就像断头台的铡刀,但没那么锋利。再见了西斯科,砸到我头上的可不只是大奖那么简单。我伸手去掏口袋里的刀子,却还是慢了一步,随着后脑勺一阵剧痛,我失去了意识......好吧,我是许愿过要睡个好觉来着。彻底昏迷之前,我好像听见他在说:“你非得这么做不可吗?”
......
不管是谁,他都没有把我的头骨打碎,我还以为我已经到了骨质疏松的年纪了呢。我幸运地在一片黑暗中醒来,脑袋像触电了一样发麻,还黏黏糊糊的,好像有人在我头上倒了一杯酒。然后我闻到了血腥味,才知道自己正在流血。妈的,我刚想骂两句就不由地倒吸一口凉气,又一阵头痛击败了我。我不得不趴在地上缓了好一会,却还是什么都看不见,想爬起来的时候还发现自己的手被绑住了。
一墙之隔的地方传来赌场吵闹的声响,我还在牧场酒店内部,辨认出自己的确切位置让我稍微安心下来。眼前一片漆黑,外面却吵得像刚入夜的大街,这让我想起那些辗转反侧的夜晚,月光像血一样粘稠,所以我拉上了窗帘,把自己关在闷热的黑暗里。
这一次也是如此......希望如此,如果我更幸运一点,他们就不会拿走我的水果刀,说起来这地方的氧气已经越来越少了,我感觉自己的大脑正在一点点死去,可我还没说那么多再见呢。我像一条鱼一样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翻过来,尽量不磕着后脑勺的伤口,然后用尽全身的力气坐起来,光是完成这一步就让我想躺回去等死了,我又坐了一会,疼痛已经从头顶向下蔓延,再过一会我就要站不起来了,事情必须快点解决。我弯下腰用嘴把外套叼起来晃了一下,口水浸湿了一小片布料,洗洗还能穿,不过这就是后话了。外套重量比我想象的要轻,妈的,我就知道他们把刀子拿走了。但我仍然在嘈杂的噪音里听见了来自衣服深处,那金属碰撞的细微声响,是那把钥匙,下次搜身的时候记得仔细点,还是说这也是你们故意为之的?
随便吧,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我费力地站起来,四处蹭着墙壁,最后找到一条突出的棱边。房间不大,墙壁是毛坯的,蹭了我一身的灰,我忍不住咳嗽起来,越咳越厉害,后来我甚至开始干呕起来,听起来像宿醉,但我肯定是自己脑子里哪根神经被打错位了。我往下咽了咽口水,开始磨起手上的绳子,这是个累人的活,尤其是在这个黑暗、狭小又闷热的空间里,好几次我差点晕过去,以至于当绳子终于断裂时,我没有第一时间发现。当时我好像听见了那一声游艇驶过的引擎声,用以盖过枪响。紧接着是一阵骚乱,好吧,韦德,你到底想要我的什么呢?恐怕我这辈子都不会知道了。
我甩了甩发麻的双手,扶着墙继续往前走,直到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我摸黑把它捡起来,发现那是一本书,但是为什么呢?我边揉着肿胀酸痛的手腕边想,还是把它揣进了怀里。很快我摸到了一扇门,它有门框、锁孔和木制的门板,还有一个把手。门是被锁住的,我下意识拿出那把钥匙,摸索着把它插进了锁孔里,再用力一拧,锁开了,但我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勇气按下把手。
听起来很可笑,但我当时确实是这么想的,最终我还是按下把手,推开了那扇门。进门时我下意识用手挡住了眼睛,以为会有一束亮光刺得我睁不开眼。但事实是,门里不是富丽堂皇的赌场,只是一间昏暗的小书房,窗帘拉着,隔绝了大部分阳光。我记得这个地方,这里是洛杉矶,而我正要踏进韦德的书房里,他正是死在这里的,他的尸体本来应该躺在沙发上,但这张沙发现在空空荡荡的,我似乎回到了一个空无一人的过去。
书房的桌上摆着两杯威士忌——不加橙汁的那种。我爬上沙发,拉开窗帘,外面空无一人,窗外那艘快艇还在行驶着,但总是保持着一段距离,好像永远不会抵达,所以我把窗帘又拉上,顺势躺在沙发上,把书放在胸口。一只小小的蜘蛛爬上桌子,停在酒杯上,八只圆圆的小眼睛看着我。
“嘿,泰吉,你知道吗?我在想,如果那一声引擎轰鸣的声音响起,会不会也有一颗子弹射穿我的头,但那艘船似乎永远都不会抵达。”
蜘蛛爬向另一个玻璃杯,动作轻盈而优雅,杯里的夕阳般色泽的液体轻轻晃动着,里面可能加了能放倒一头大象的镇静剂,鲜红的骰子静静地躺在杯底,折射出瑰丽的血色。我看不见你,韦德,为什么你不在这里,为什么你不让我离开,你甚至不愿意说一声再见。我从沙发上坐起来,发现自己躺的地方留下了一滩血迹,我盯着它看了很久,拿起其中一杯威士忌,喝了下去。就在这时,我听见快艇驶过窗前,我的头又开始疼了,整个身体随即失去重心,向后倒去,又或是漂浮起来。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被安全带固定在一辆敞篷汽车的副驾驶上,正沿着一条笔直的公路行驶。血红色的夕阳悬挂在天空中,显得巨大无比,像一个正在逼近的怪物,而西斯科.梅尔拉诺斯手握方向盘,像堂吉诃德一般朝着巨大的夕阳冲去。
“你的行李在后座。”他朝我这边看了一眼,“但我唯独没找到那本书。”
我没有接话,经历了这样的一天之后我已经太累了,况且我的头还在疼。
于是他继续说下去:“你知道吗?这座城市从一片荒漠变成现在的醉生梦死之地只用了二十年,要毁灭它也很容易,只需要一场大火。如果你在飞机上往下看去,仍然能看见城市之外广阔的荒漠。”
接下来我们沉默了很久,我想我应该说些什么来打破这种尴尬的气氛,但话一出口,我就知道自己又搞砸了,“......这一切都是因你而起,你对此不表示些什么吗?如果你当初没有勾引韦德太太——我是不是该换个词——一切都不会这样像猫咪挠过的窗帘一样,纠缠在一起?”
“我怎么不知道你也喜欢用比喻。”他跳过了我的问题。
“当你和一个作家待久了之后就会这样,每种东西都得像另一种东西,就是不像他们自己。”
他继续开着车,没有看我,“你还在想伦诺克斯的事吗?”
“......他到死都以为是自己害死了伦诺克斯,这害他受了不少苦,梅尔拉诺斯先生。把我送到机场就可以了,谢谢你。”
作者:贩卖机
咀嚼。
一个动词。
承接于撕咬之后。
定义为上排臼齿与下排臼齿之间接触、摩擦、研磨,更加上舌的搅拌,使内容物逐渐沦为细碎颗粒与唾液的混合物过程。
接下来是:吞。咽。
粘稠的混合液体被推挤着,顺着喉头,途径食道,由地心引力带动着落入名为胃袋的终点。
掉进充斥着腐蚀性酸臭溶液的巨大肉袋。融化,分解。最终成为散发着恶臭的黏液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
此过程称之为:进食。
鲜红色、盛开着的花朵,被门齿自茎上撕扯下来,投入口腔。艳红的花瓣碎裂开来,挤压出鲜红的液体。
鲜红色的汁液飞散、外溢、逃离、溅落、洇染、干涸。于是唇角与手指浸染上艳丽耀眼的红色。
其间更多的花朵的碎片则在此过程中,撕裂、破碎、分离、融合。于齿舌之间,于不间断的、机械的搅拌研磨之中。
鲜艳的红色退却了,柔软的花瓣溃烂了。
艳丽的鲜红色的花朵,在研磨之中,蜕变为色彩暗淡的黑红色的泥。
在齿舌的交替操纵下,花朵已不具形状。
不过是一滩以植物生殖器为原材料的粘稠混合物。
被以进食为目的的连续性动作所操弄。
失去原本形状与气味,迎合着齿舌的花朵,被推送着,排挤着,涌向舌根名为喉咙的悬崖边。
下落,下落。不断地、有序地、无序地。
源源不绝地填塞装满空瘪着的胃袋。
胃壁持续蠕动,肌肉制成的肉质物料袋中,散发着强烈气味的腐蚀性的液体不断注入。挤压、搅拌、研磨、压缩、混合。
颜色与气味的再次变更。
花朵再次成为不具名的粘稠的散发着令人不快气味的浆体。
花朵。不复存在?
不存在。
集结一切愿望之种。于肮脏腐臭黑暗窒息的消化物其下沉默着。
四面八方的墙壁无声地向内挤压。
向上。向上。
一片死寂中,无数分割为细小碎片的声音自四面八方传来。
向上去吧。
去吧。
向着那道光。
去吧。
向着光。
于是。
新的、幼小的芽苞自腐烂的花泥底端挤出一条通路,向着不可见的天空与无限的黑暗探出头来。
向上。
细嫩的根钻向底部,抓取,吞咽下够得到的一切。
向上。
花泥与根相互紧拥,结合。新的、强健的根系自其中勃发。
嫩芽自腐坏的花泥之中,拨开一条细小的缝隙,向着充斥着浑浊气体的空腔,伸出幼嫩的新的枝条。
自下而上地,沿着跌落的途径。尝试着伸展着。
向上,向上。
芽苞生长。枝条伸展。叶片舒张。
茎叶不断的伸长,领地扩张。取代被同化的花泥,重新填塞胃袋。空间逐渐被新生的枝条塞满。
在此之后,更幼嫩的芽与枝条,在逐渐狭隘的袋中,沿着年长的茎叶攀援而上。
触着胃袋的天空,探入唯一的出口。
生长。伸长。
挤过狭窄的食道。一路向上。向上。
拨开紧闭的喉头。
向上。向上。
不断自下而上生长的新的枝叶挤入食道,侵占口腔。
生长。生长。
新张开的枝条渴求着伸向可见的不可见的光。
新叶舒展。枝芽生长。
嗅到光的气息的最前端的枝条向最底端的根系传递回光的信息。
向上。向上。
更多的枝条争相钻过逼仄的食道。涌入口腔。
嫩枝敲打着牙齿,摩挲着舌尖。
光。
给我。光。
枝条拥挤着、争抢着、奔赴向上。超出口腔容纳极限,唇,在枝叶柔和的迫使下张开。
触及到了,光。
仿佛打开禁锢一般。新的枝条不断地伸展而出,朝向天空,生长。发出新的芽,新的芽长成新的叶,新的叶朝向更高的天空。
不断地生长。
挤压着,争抢着。
向上。向上。
根系贪婪的吮吸旧日花朵残存的生命力。
来自花朵的记忆渴求着光。
向上。向上。
叶片继续着生长。鲜绿的无数的手指伸向天空尽头,向着光。
向上。向上。
巨大的花苞被逐渐粗壮的枝干推挤着、牵拉着,簇拥着攀登上枝叶的最高点。
细幼的茎牵拉着沉重的、巨大的花苞,花苞低垂着头,逐渐地膨胀。
枝条拖着他继续沉默地攀爬着。
向上。向上。
叶片包围着、簇拥着唯一的巨大的花苞。
贪婪地吞咽着唾手可得、无穷无尽、无限的光。
最终。在伸展的尽头,花苞抬起头来。直视着天空。
萼片迸裂开来。自内部发出的,源源不绝的力量撑开壁垒。
血一般的鲜红的花瓣从缝隙之中拥挤而出。
逐渐舒展、绽放。
最后的伸向天空的手。唯一的也是最终的花朵。
开了。
备注:矫情中二病文学实验品。其实说人话可能是吃坏肚子导致把吃下去的东西全吐出来的故事吧。
仿佛说了很多但又什么都没有说完的屁话模拟器。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作者:顾箐
评论:随意(骂我轻点)
——————————————
“叔那我就先走了哈!”
“诶!好,小王慢点走哈,天黑注意着看点路!”
伴随着沉重铁门的哐当声响,一个长相俊美的男性青年精神奕奕地从身后冰冷的水泥色建筑中迈步走出。
已经很晚了。深夜的雾气很重,唯一的光源只有身后墙上昏暗的亮点。就着浓郁的夜色,青年瑟缩了一下,接着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领,一边愉快地哼着红歌,一边从身后的铁门缓缓走出。
墙上赫然印着几个大字——【A省x市监狱】
“救……救我!救命啊!”
远处雾气缭绕的河面似乎传来微弱的呼救声。
正准备沿着监狱旁边的河流回家的王伟联耳朵一动,他眯起眼睛看向天空黏连成一片的漆黑色的水域。
稍远一些的河面中心,有着一片小小的漩涡,隐隐约约能看见一个模糊的人影正在水中分离挣扎
卧槽!不是错觉,真有人落水了!
青年瞳孔微缩,他顾不得多想,胡乱把自己身上的衣服三下五除二地给扒掉往身后一扔,接着就以连职业跳水运动员都能多看两眼的标准姿势啷当入水。
今天可是我保安上岗第一天啊!一上来就这么刺激吗?
王威廉轻松而标准地划开阻挡自己的水流,他直直地冲着水花最剧烈的地方游去。
漩涡中心的那只手似乎有些发白。但王威廉并没有多想,毕竟天大地大人命最大,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虽然他已经下班了,河里也不算他的看守范围,但是身为保安,就要有乐于助人的伟大精神!
保安保安,保卫一方平安——兄弟等我,马上就把你救上来!
正当王伟联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用着标准蛙泳姿势朝着落水的倒霉蛋冲刺的时候,他敏锐地察觉到自己的脚像是被什么东西缠住了……而刚刚还近在咫尺的呼救声似乎也消失了。
?
……是水草吗?
啊不不不,比起那个,这个落水的兄弟是不是晕过去了啊!谁来告诉他救人救到一半人死了怎么算功德啊!!
尽管心里在疯狂地吐槽,王伟联仍然保持着一个合格保安应有的冷静。他面上不显,皱着眉头,试着蹬脚摆脱那突如其来的妨碍他的水草,但这似乎适得其反了。
那所谓的水草原本虚晃晃挂在他的脚腕上,察觉到王伟联想要摆脱的意图,立刻猛地收紧,力道之大像是要把王威廉生生拽进水里!
嗯……?等一下,这个触感?
王威廉浑身僵硬地前后动了动脚,皮肤上的触感愈发清晰——
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大拇指!!
上帝啊这是只人手啊!
坚定的唯物主义战士一时间陷入了沉默。曾几何时,他在跟村口大娘攀谈的时候,曾经很严肃地纠正过对方认为河里有水鬼,会把落单的生物拽进河里吃掉的迷信思想——哪成想你大娘还是你大娘,原来是他浅薄了。
……等等,所以根本没人落水啊,刚刚那个呼救的人,其实是水鬼吗?
哦……那没人落水就好啦。
想通了这点,王威廉突然干脆利落地停止了挣扎,他放松自己的手脚,两眼一翻,吐着泡泡就沉了下去。
呕唔咕咕咕噜噜噜噜噜——
王威廉像块泡在水里的木头一样被拽了下去。恍惚间,他感觉一只冰凉僵硬的手顺着自己的腰腹摸索到了自己的胸脯,那刺骨的寒意一路蜿蜒,直到触碰到了——
自己同样冰凉僵硬的心脏。
啊?
王威廉猛地睁开了眼睛,眼前所见到的并不是想象中泡的肿胀的腐烂尸体,而是一个看上去有些瘦削的青年男子。除了他的皮肤白的有些发青,头发有些过于蜷曲以外,他几乎跟正常的人类没有什么区别。
而眼下,这位肤色发白的陌生男人,哦不,现在看来显然是传闻中水鬼的男鬼,显然没有预料到王伟联还能活蹦乱跳地睁开眼睛,他用一种难以言喻的表情回望着同样一脸难以言语表情的王威廉。
王伟联瞪着有些发红的眼珠,他的眼神缓缓下移,他震撼地盯着对方放在自己胸上的苍白修长的手。
“这位朋友……呃,你要不要先把手放下来呢?”
尽管很尴尬,王伟联还是艰难地操着一口略带京腔的标准普通话打破了这令人窒息的沉默,而对方显然也经历了一场不小的头脑风暴,如果尴尬可以溺死人,眼前的青年估计已经第二次变成了水鬼,他现在应该是水鬼的二次方。
对面的阴沉男鬼如同闪电一般把自己的手掌抽了回来。在尴尬到快凝结成冰的水氛里,水鬼咬牙切齿地吐出了几个字:
“……你为什么没有心跳?”
……
王伟联无语凝噎了,他盯着对方水藻一般的头发,调整了一下姿势,接着缓缓伸出一根手指,把自己的嘴巴拉了起来。
那是一颗格外尖利的犬牙,准确来说,有些实在太尖利了,比起正常人类的牙齿,这颗牙齿显然是不符合杂食习性的,反而更像——
吸血用的?
“因为,我是一个吸血鬼啊。”
这或许本应该是个庄重的时刻,一只坚信唯物主义的没有心跳没有呼吸的西方吸血鬼,与一只饿得半死深夜里出来觅食的东方水鬼相遇了。他们本应拥有一场更伟大的会面,从你鬼谈到我鬼,上帝谈到天庭,西方谈到东方——不过天不遂人愿,自己显然是被对方当成什么夜宵了,更令人崩溃的是,就在刚才,这个东方国度的水鬼的手还抓在自己的胸上,似乎还捏了捏。
尽管不用呼吸,王威廉还是感到了深深的窒息。
这算什么?被外国鬼性骚扰算工伤吗?能加钱吗?
不过对面是男鬼吧……男鬼的话是不是打官司会打不赢啊……话说水鬼能上法庭吗?话说现在应该是下班时间吧,这种情况劳动法是不是不保护我?
“……所以你之所以没开手电筒抹黑沿着河走?”
“因为我有夜视能力啊,我们吸血鬼就是这么牛逼。”
“……那那么快就能锁定我的位置?游的还那么快?”
“我们种族的平均寿命都好几百岁啊,我上个月刚过完自己的152岁生日,都活这么久会点技能不奇怪吧!”
“……那之所以最后放弃挣扎?”
“是因为我觉得大概率遇上了,额,吃人的东西了。”王威廉的表情很是无辜,“但是我并不是人啊!我怕啥,我们种族也不用呼吸,你见过憋死的吸血鬼吗?”
水鬼盯着在对方在水里仍然能够自如睁开的眼睛,即使修长但仍然有力的四肢和完全没有起伏的胸膛,陷入了一种长久的尴尬。
“唉,兄弟,我想你拉我下水估计是想吃点夜宵,但这你吃我估计跟吃河底的淤泥差不多,我们吸血鬼就是这样的,死了我们都是直接变成灰的,淤泥里可能还有点小鱼小虾的肉呢。这样也不是个办法,要不然你还是放我走吧,我可以自己游回去,省心的很!今晚的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到了岸上我一定不把你的事情上报,放我回去吧!”
绝对会上报的。
王威廉睁圆自己的眼睛,努力地使自己的语气变得更加真诚。话音刚落,他感觉对方审视的目光扫过自己的皮肤——并且这目光里的意味很快从审视转变成了嫌弃。
看上去确实不好吃是吧!
终于,似乎是认定了自己今晚加不了餐的事实,水鬼叹了口气,把缠在王威廉手腕上的水草撤走了。他抬起头,上下打量着眼前尖牙尖耳的王威廉,有些压着火的问:
“怎么会这样,隔壁不是监狱吗?我以为这个时候只有那些试图越狱的死刑犯会偷偷跑出来,你又是个什么东西?”
“我是保安啊!我新上岗的,你没见过我不奇怪。”王威廉挠挠脑袋。
“保安?保安不是直接住值班室的吗?”水鬼怀疑地盯着他看。
“哦……你说张叔啊!值班室两个人有点挤,他过段时间就退休了,到时候我就住值班室。”王威廉很老实地回答,“我在附近的村子租了个小屋子,沿着河走一会就到了,挺方便的。”
“哎,你还真别说,咱俩的食谱颇有几分相似。”a又在一脸严肃的分析,“我喝血,你吃肉,我们俩也算是同一生态位的难兄难弟,只不过你这个不太好搞。我这个去医院多少能整两口,你要是去医院整两口,估计得算个亵渎尸体罪或者是盗窃罪。”
“不是你这半夜谋财害命”
a停住了,a沉默了,a开始思索了。
好像没错,这周围确实是某个重型犯监狱来着
“但是,就算他们已经被判了死刑!你也不能随便夺取他们的性命,一码归一码,diegxljgs,他们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吸血鬼的身上发出了耀眼无比的,正义之光,而一旁的水鬼显然已经快被闪瞎了
“你跟我说你这一头金毛和这么高挺的鼻梁你是中国人?我是死了又不是傻了!我看你简直是失心疯了!”
王威廉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新疆人也是会有五官立体的啊!中国有五十六个民族,不要用自己的无知来刻板印象他人啊!啊对,没错,我来自新疆啊!我绝对是正儿八经的中国人把!”
正儿八经的纯种外国吸血鬼严肃而沉重地晃着对方的肩膀,而水鬼的表情一脸嫌弃和无奈。
“你少瞧不起我了我开始正儿八经过考试拿签证走正规途径进来的这份工作也是我凭着自己的力气独立自主换取的口牙——”
所以说不还是外国鬼吗为什么要在奇怪的地方嘴硬啊!
水鬼用鄙夷的目光表示无声的回应。
王威廉显然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嘴瓢,他沉默了,联系起之前在大娘那听到的传闻,他不假思索地甩出了一句话:
“那你吃鸭子吗?”
轮到对方陷入诡异的沉默了。
“……有时候周围的村子会有鸭子跑到河边觅食,”水鬼眼神飘忽,“有的蠢鸭子会跟大部队走散……呃,我就……”
原来村口王大娘说的偷鸭贼是这家伙啊。
吸血鬼大脑发光。
“哎,你还真别说,咱俩的食谱颇有几分相似。”a又在一脸严肃的分析,“我喝血,你吃肉,我们俩也算是同一生态位的难兄难弟,只不过你这个不太好搞。我这个去医院多少能整两口,你要是去医院整两口,估计得算个亵渎尸体罪或者是盗窃罪。”
水鬼一脸无语地盯着眼前的吸血鬼保安看,他挑了挑眉,想听听这个脑洞脱线的吸血鬼又想出了什么新说法。
“要不然你跟我走吧!我租那个小屋应该还挺大的,挨着河。”王威廉一脸阳光地大声说着自己的计划,“一只鸭子,我喝完血,你也可以吃肉,一鸭两用!”
这是什么鬼主意啊!!
水鬼一脸难尽地看着对面那个散发着傻气的吸血鬼,他有点后悔听对方说话了。
“不过,一起住的话,多少要知道室友的名字吧。”王威廉摸了摸耳朵尖,他微笑地看着对面被水草环绕的,看上去既嫌弃,又似乎有些期待的水鬼,“你的名字是什么?”
“我的名字……?”水鬼的眼神怔忪,“……我好像不记得了。”
他接着低下了头,似乎 失落 不甘 又像是在回忆着什么……
他生前又是什么样dxhwjf
“这样啊……你原来忘记自己叫什么了啊!这简单,就让我这个正儿八经的中国吸血鬼给你起个好名字吧!”
王威廉露出带着两颗尖牙的整齐的八颗牙齿的灿烂笑容,他对着眼前面露脆弱的迷茫水鬼竖起大拇指。
“你就叫马杰克吧!”
“……”
我绝对不要跟着这个家伙走。
看着显然觉得自己取了一个好名字并已经在洋洋自得哈哈大笑的王威廉,水鬼默默坚定了自己内心的想法。
————————
没写完,后面是大纲,考完试回来完善一下,我好崩溃,学物理就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