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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二招】不死乡
备注:建设的很意识流的小情侣。虽然没写清楚是我的问题,但是还是潦草且厚颜地发了。不清楚算不算完全原创的内容,因为算是写的跑团的后续故事……抱歉。主要是想在遣词造句上看看有没有语病之类的,其他方面如果有问题也可以提,拜托了,谢谢。
mode:求知/笑语
我做了一个漫长的梦。梦里,我有了爱我的男友,关系很好的朋友,和睦温柔的父母,没有波澜起伏的人生。后面没有什么事情再发生,我会平淡地度过这一生,就像是地球上很多人那样。
等到梦醒时分,坐在熟悉的床上,摸到脸上发湿,我才会意识到,那又只是个梦。真壁千春的手总是温暖的,就像是此刻抚摸在后背的时候,暖得让人害怕。以前这样的早晨,被抚摸着的时候,总让人会想起来什么,想起的是那些意乱情迷的夜晚。现在只想得起来那个寒风瑟瑟的夜晚,他逐渐变得冰冷脱力的手,那样的温度冷得让人害怕。
抓着他衣服下摆的左手无名指指根仍然在隐隐作痛。那里没有戒指,没有吻痕,也没有牙印。或许情况应该看看医生,但预料得到结果的情况下,我什么也没做。我还记得,第四次看见真壁拿出那个盒子的时候,自己头脑的一片空白,控制不住的眼泪从眼眶滚落,吓到两个人都变得手足无措。
我有什么好哭的呢。哽咽着劝真再好好想想的时候,眼泪蓄在眼眶里面,出现了重影。视线过于模糊,声线过于颤抖。我不知道我那个时候是否有说清楚让他考虑考虑这件事情,但我明白真会有多失望。从那以后便再也没见过他拿出来那个盒子,我也平静地活到了现在。
太悲哀了。从那以后我的泪腺就像是坏掉了一样,在过去不曾怎么流的泪水还是在后来都泄了洪。就算是夜晚被折腾到没有精力去思考这些悲哀的事情来。也会在平静下来之后在温暖的怀抱里流下泪,又在时间流逝的夜晚睡去,梦见那些我想见不想见又或者是再也见不到的人。
我不该这样哭泣,不该在他的面前显得如此狼狈难堪,不该把那些我可能要瞒一辈子的秘密又揭开一角展示在他面前。于是在梦里,我看到了你,流着泪,又含着笑。我该去何处哭。哭那个已经在记忆里逝去的你,哭那个同属于我们再也无法归去的夜晚。
我不知道我应该梦见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应该梦见什么好。我明白在那些无人知晓的时间里面,自己已经做错了太多的事情。无论是把脾气撒在自己无辜且可怜的男友身上,还是去寻求一个被骗得心甘情愿的家伙的帮助,又或者是软弱地在已经准备好接受的死亡面前又停留住了脚步。最后导致的这样一个所有人似乎都很好但又似乎无人生还的结局。
我不明白这是否是一个对所有人都好的结局,信也忘记了曾经的诈骗犯,真也还没有受到伤害,就连带着我,也似乎毫发无损。那些可悲的事情都还没有在这里发生,就像做了一个漫长的噩梦一样,而现在只是醒过来了。
我也许还能骗骗自己,这些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还没有任何人受到伤害,甚至有的人可以过上更好的日子。如果是这样想的话,似乎也没什么不好的,冷静下来的时候,我就会这么觉得。但可悲的是,我什么都记得。
罪恶感让我在失眠的日子里,偷偷吃下了一年前的真壁医生给开的药。药效非常好,我没有再梦见什么东西,因为吃完之后我反而久违地失眠了。睁着眼睛到了第二天早上,再回过头去查看药品才发现药已经过期了一段时间。
经过那个晚上,我已经完全理解了。理解了真壁千春已经不再是那个在小说的世界初见,失去我就会萎暗的真。理解了五月雨信也已经不再是那个在即将倒闭的出版社里热情洋溢,会被随口一句话欺骗的青年。理解了我也不再是那个在海边笑着亲吻着真,说只要他不背叛自己,自己就会一直在那里的仲里未梦。
我也理解了,当年那两个随口胡来的谎言,最终结结实实地扎在了我的身上,而我没有让谎言成真的能力,也不是一个擅长维系谎言的人,报应还是来到了我的头上。
也许我们都早已经死去。死在了那个烟火绽放、摩天轮轮转的夜里。死在了那个荒淫无度的晚上。而后面的这一切,或许都只是大梦一场。已经不再会有人从这个梦里醒来,也没有人逃走,在合理发生的范围,似乎所有人都被留下来了。
如果说这是一个噩梦,未免太过于折磨人。
如果说这是一个美梦,那么这一切已经成真。
作者:常涿
评论:随意
Summary:选“D”,因为真相总超脱你最多提出三个选项的理解,因为多余的“D”甚至能把“COE”变成“CODE”。但烧烤其实也不错,没人能支持你全心全意地发挥你的技术,你感慨了一遍又一遍,最终放弃黑客业务,上街头吹风去了,催眠自己这是“自由”。
熟客前来募资,你答应了,给予他力所能及的帮助。熟客拖了一年不还,你的亲戚想帮忙追索,你说等等,我相信万事开头难,他会攒够钱的。还钱之前,先不用为难他。亲戚顿觉你是个理想化、好骗的笨蛋,往租房合同里添了点料,准备大吸一笔。你用自制的烧烤哄骗亲戚家小孩替你签字画押,亲戚识破后大闹,要将你和你行踪不明的爹妈一起告上法庭,算成合谋,好骗三人份的赔偿。你想是时候该给亲戚普法了,但你自己的行为也称不上全对;跑了,不知最终的结局会如何,最终还是在老位置坐下开摊,暗暗祈祷亲戚不会叫黑社会来砸场。为了转移亲戚的注意力,你宣布会将爸妈留下的老屋改造成夜店,亲戚没有上钩,倒钓上来亲戚的儿子。碍于他已是成年人,逛夜店风波并未造成什么舆论,你的压力没有减轻半分。
最近每晚你都觉得肩膀上像有鬼压着一样沉,而以往,通宵烧烤也是件轻松事。你买了些保健品吃,药盒包装里放着不知是彩票、宣传册还是拼图的赠品,你自忖成不了一个优秀的人才,但也不至于堕落到吃药开奖取乐。你循着厂商追查到了控股公司,从管理层下降到具体的包装设计师,找到设计师家门口的奖赏是几包活血化瘀贴,里边也塞了拼图。等你解开化瘀贴拼图的内容,再访设计师,他已经在门头上挂了台监控探头。是表达不欢迎,还是他也像你一样,在与人斗争时落了下风,不得不缩进硬壳里虚张声势,得问了才知道。按过门铃后,你念了两遍设计师的名字,说带了一个问题给他,他或许会感兴趣。假如为了解开保健品里的拼图,将搜集的碎片都塞给一位侦探,而侦探追查时被意外害死,责任算是你的?或者拼图设计人,也就是设计师的?又或者直接致死的那个原因?
良久,设计师打开门,教导你不应迷信,也该少看点花边小报,别以为谁都会被杀手集团、超自然力量盯上。如果事件仅仅是往不如你意的方向发展,命运仍在公平地掷骰子。你接着说你备好的笑话——现已有些不合时宜,但你快被赶出设计师家了,要抓紧最后的机会——假如拼图碎片的效果就是让分发者获得受赠者的气运呢?
设计师踢你出去之前也没夸你句“算你会吸”。你在楼下便利店买了包袋装的果冻自我安慰。
以你的设想,让他人协助你调查是在害人,你没有真把问题看得那么严重,但另一方面,保健品碎片的规律你已解开了,用不着帮手。设计师只是用各种不同的加密方式,得出“0”或“1”。鉴于一个生产批次的药至少有上百盒,你倾向于0和1无需再次排列,排列也没有意义,当密码位数太大,设计者往往会从一开始的努力凑字,走向脸滚键盘。
调转头去,又奔向亲戚家,专找那个好骗的男小孩。亲戚家供着从你那抢的神像,因为长得神气,亲戚觉得更容易让神仙降福他家。神龛四壁插满了香,观音被烟气熏得头黑,无人擦拭过。你巡视一圈,家长都不在,便胡诌道,观音被蒙了眼,小孩的灵智也难开。拿出湿巾,仔细擦了擦。少年在你背后发挥着他的冷幽默,要是我打算跟你算算账,一拳打得你伸腿瞪眼,聪明吗?你漫不经心地嗯,嗯,有用就是聪明。
见过我那熟客吗?小个子,像女孩的一个男生,你爸会拿契约为难我,没理由不想抓自称投资家的客人。
孩子说果真吗?如果是熟客了,怎么还“客人”、“客人”地叫。起码有个昵称吧?
你:他的昵称叫“有鬼”,只有他觉得好听,我凭什么说给你啊?
亲戚家小孩嘿嘿乐了起来,笑得藏在背后的刀也落下了。他的火气总是来得快、去得快。万一他有毅力,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你琢磨,设计师如果有足够的毅力,他的面相想必和一笔赏金一模一样。
去找“小鬼”吧,欠款迟迟回不到你手上,你疑心是自己不够主动,反而让他久等了。
总是以一个话题起头,比干巴巴地问候好。你发给“小鬼”一条新想出的脑筋急转弯:如果有无穷位随机数,包罗世上所有密码组合,并且又有一种筛选机制,会辅助你选出开每扇门、每个金库,进入每家地下场所的正确密码,你要做点什么?研究怎么创造出那个无穷位的数列?还是那把筛选的“万能钥匙”?
正确答案是:给提案的人一巴掌,这种所谓“万能钥匙”,比起直接攻克每一扇门,效率的提升在哪里?
鬼:以前聊过吧?将一个人用过的所有密码都编在相近的位置,设置成一层。如果有更新,放进对应层中,需要时直接抽调,比较省时。
鬼:但不同人也可能会使用相近的密码,对不对?为了效率,应该把重复的部分放在最前面,对不对?所以有些人会想,写个循环数或者物理数,随机往里插一些字符串就可以蒙骗金主。
鬼:我呢觉得你的做法更对,所以正在装疯,卖傻,低价回收同行的爬虫,剪切框架,分尸卖给金主,含泪血赚。
鬼:不过这生意不能长久,所以我同时还在扶持对手公司,希望它能早日壮大,这就有的赚了。
你发出设计师的照片,问小鬼见没见过。小鬼回你一个扑克牌小王挠头的表情,谁。又发,大怪是谁,下次吃饭拉出来一起见个面。你:是个亲戚,这有什么。发消息给鬼:如果想秘密接头,比起让员工去买特定店家、生产日期和生产编号的几袋药,拼凑出一副密码,把东西藏在药盒后面,让他夹带出去更好操作。我觉得应该从店里监控下手,看看XX公司究竟有没有搞鬼,支持不支持?
鬼:不支持。你朋友少,闹出事我先被抓。
你:对,你之前怎么那么久没回消息?我一直给你发节日祝贺,还有你用得到的东西。
鬼觉得逃遁的理由不重要,跳过了话题,态度软下来,又开始鼓励你:那你问问你的网络观音吧。它在身边吗?
下次再想到和“小鬼”聊天,他的头像成了色块,签名则变成了“照顾好我的家人”。你想他或者是在躲债,或者真去世了。你仍然不知道那家医药公司往药盒里塞赠品的目的,以你个人的偏好推测,许是为了把记载黑社会凄惨死相的迷你光盘以猎奇的方式广泛传播;而设计师说,不可能是在守株待兔,等哪个大才从点与杠之间悟出一篇论文,再把奖金和研发费分给她部分,以示感恩。你也问了亲戚家的孩子——昵称“大怪”的那个,大怪揣测包装之所以奇特,是为了区分内外服药,就像云南白药的买一赠一似的。除非设计师代表公司将你抓走,弃烧烤而捡回信息技术,为公司设计一套更精妙的编码逻辑,除非你被人雇佣或利用,你的猜想永远只是猜想。
而你,只会在一梦之后放弃纠结,清爽度日。
关键词:【珠宝】
作者:【十二招】夜游
须知:笑语/求知
我知道人的一生要经历很多离奇的事情,一些事情可以作为谈资讲述给信任的朋友,甚至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而另一些事情往往更加难以启齿,或是因为它们的经过让人难堪,或是因为给予它们语言和文字的载体远没有亲身体验来的要更加深刻和真实。我经历过的事情大多数属于前者。而现在所记述的则是个例外,它更像是命运之轮的象征。特斯密鸠斯不会怜悯在苦界挣扎的人们,祂只是默默地看着我们走向祂丝线所指向的既定道路。
我在学生时代并不能算是个安分守己的见习学者,加西亚和我常常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受过修女体罚,有些时候是杂役或禁闭,大多数情况则是皮肉之苦。责罚并不能让我们停止所犯的“错误”,相反,它让我们对所谓的规则更加嗤之以鼻。伊莎贝拉是修女们最爱的安静孩子,所以我们让她替我们打掩护,这招很有用,甚至可以说是屡试不爽。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做到如此默契———我们通过梯子翻出去,伊莎贝拉托住巡视的修女,然后我们再接她过来;她比我们小两岁,在这方面的天赋却要比我好得多,总是在离地面还有成年人半个身长的高度时就从梯子上跃下来,像只迅捷的鸟。
我们冒着从高处坠落的风险越过爬山虎覆盖的围墙,在双脚踏足地面时掸落在攀爬时粘在黑色制服上那些足足有几个世纪历史的灰尘……类似的过程我已经写过很多遍了,在这里便不作过多的赘述,我主要讲故事里那些怪诞不经的桥段(尽管它们在人们的叙述和流传中变得越来越像传说);修道院的孩子都知道围墙外的世界是荒野,是白色黑色和灰色建筑构成的比耶利戈提,但是很少有人知它们中间的荒野上有什么,修道院的围墙又隔开了什么——修女们说那是一种建筑风格:第三王朝末期遗留下来的古老传统,但总有细心的学生注意到那些围墙经过人为的多次修缮。往来的行商则称他们曾在午夜看到有影子在深灰色的高草间游荡,那些像雾气一样的身影只在余光里停留了一刹便消失的无影无踪;有好事者就上述说法向佩雷斯修士求证过,那位健谈的老者唯独在此事上保持了缄默。
接着说我们之后的经历,我记得那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暮色渐浓,落日的余晖在我们翻过围墙后不久便倾倒在西方辽阔的地平线上,远处的树林在金红色的光芒中熊熊燃烧,如同《石碑史诗》中那场焚尽索多玛城无数不义之人的大火。我们走在刚刚没过脚踝高度的草丛里,余光里看到对方的发丝被晚霞染成偏红的色调。和眼前这样壮丽的一幕相比,修道院的礼拜室彻夜不灭的烛光只是在打铁时迸溅起的一个小小火星。
在步行了大概不知道多久后,恰尔玛选定了河边的一处地方扎营,附近能找到的木头几乎都在泪水河上一次涨水时被浸湿了,我们不得不分散开去收集能用的柴火。天空此时已接近绀紫色,距离变成教廷活圣人所着的深紫色礼服还要差一些。不知道是风吹过树梢还是林鸮之类的野鸟在我们的营地周围怪叫,那声音类似口哨的气声,在天色渐晚的时候听起来十分瘆人,我抓紧捡到大致差不多够用的数量就匆匆将它们投入了火堆当中,祈祷这发出怪声的野兽能畏惧火焰的力量。
没过多久,恰尔玛就回来了。同时回来的还有他带来的一身潮湿气息,“我刚刚去抓鱼了。”
“你这幅样子倒像是在河里洗了个澡——别坐的离火这么近,也别离我这么近。”
“好啦,你猜猜我在河里看到了什么?”他得意地展示着衣服前襟的一大片深色水渍,“一条大鱼,有我小臂这么长。”
“眼见为实,”我撇嘴,“除非你真把它带回来。伊莎呢,告诉她别跑太远了,天马上就要黑了。”
“没,她说她来抓鱼,让我别添乱了。”我看到他衣袖上蒸腾起的白气,在余晖中像是金粉一样在空气中飘荡,“我看见她了——伊莎!我们在这儿,你看吧,我就说那条鱼是真实存在的!”——伊莎贝拉,我的好姑娘,我就知道她能抓到它,也只有她能抓到它!”
“你的口吻简直和修道院的那些嬷嬷一个样。”我笑着推了他一把,“愣着干嘛?去给她帮忙。”
我看见伊莎贝拉像道银色的闪光扑进恰尔玛的怀里,连同那条跟我们小臂差不多长的鱼一起。然后是恰尔玛被她撞得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我忍不住笑了出来,随后便也被她以同样的方式撞倒在了草地上。
“我还以为她会放过你呢,结果还是和我一样逃不过去。”恰尔玛笑吟吟地半躺在我们旁边,手指抠着那条鱼的鱼嘴和鱼腮:它的鳞片闪烁着光芒,尾部还在空气中有力地抽动着。
“少说点话吧,不感谢一下我们的功臣?”伊莎贝拉安静地拨弄着我的头发;我知道她一定在笑,因为我刚刚说的话。
“古语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真正的感谢是放在心里而不是用语言——嘶!”他话说到一半就被少女拧住了手臂内侧,“小姐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发自内心真情实感地感谢您求您宽恕我……!”
我翻身从草地上爬起来,趁他们还在打闹的间隙接过了那条鱼:它在我的双手上只剩下了轻微的喘息,显然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我从腰间的皮带上抽出匕首,把刀刃送入了柔软的鱼腹。切割的第一下就遇到了明显的阻力,并非是因为刀刃本身的问题,而是来自鼓胀的鱼腹内。
我把刀抽了出来,改用手伸入开口内摸索。来自指尖的触感告诉我异物的形状;一颗颗冰凉的、坚硬的、圆形的……让人想到项链。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我从鱼腹中掏出了一串珍珠项链,它在被我用作砧板上拖出来一道长长的血痕;直觉告诉我里面还有东西,或者说,我至少应该再试试,把它当作一个曾经活着但是现在已经死去的宝箱,一个由血肉骨骼脏器组成的饰品盒……我碰到了一枚圆环状的物体。鱼的尸体是冷的,显然没有人类的血肉那么温热,在鱼腹中摸索的过程要更怪异,就像一艘在海上独自航行的破冰船。
直到把戒指从鱼腹内取出来时,我才如释重负:它像是嵌在里面一样,连同那串珍珠项链一起。这些珠宝替代了它已有的脏器:项链是鱼肠,戒指是心脏,如果我往内再深入挖掘,说不定会发现它的胆囊实际上是颗晶莹剔透的祖母绿。
所幸(这能说是幸运吗?)最后只找到了一枚红宝石耳环,孤零零的一枚躺在本应该是心脏的位置。我把它们连同死鱼一起拿到河水里冲洗干净。一种隐秘的兴奋让我的心脏砰砰直跳,泪水河在半个世纪前曾经盛满了逃难者们的尸体,他们带走的首饰家当自然也散落在了河床的淤泥中。可惜在经过某些投机者长达二十年不懈努力的寻宝工作之后,能留下来的东西所剩无几。命运之轮确实在眷顾我——珍珠项链最起码能换十二枚比耶剑盾[1];戒指是金的,可惜没什么工艺,五枚雷伯内[2];最遗憾的是耳环,虽然做工精美,但因为不是成对的原因价格要折一半……我计算得太过专注,甚至没注意恰尔玛从我身后悄悄接近。
“在想什么呢?”我手里一轻,抬头时刚好见他手里的闪光,“真了不起啊梅林阁下,在河边洗个手还找到宝藏了。”说完便把刚刚的三样首饰抛给我。
“你动作倒是快,”,我接住首饰,“——我看到河里有反光,这不,走了好运。”
“别骗我啦,你衣服都没湿。‘斯图尔特,撒谎可是要关禁闭的。’”他故意掐着嗓子学管教嬷嬷的腔调。
“好像我说了你就会信一样,从那条鱼里面掏出来的。”
“我从来没有不相信你说的话啊,只有你不信的我的时候。”——自知理亏,我对他说的话当然只有沉默的份儿。恰尔玛带着得胜的喜悦朝我笑了笑,从我手中把那条死鱼拎走了。
烤鱼的时候我们什么话都不说,饥饿会剥削人正常的思考能力,更多时候,我们只是静静地盯着鱼的油脂滴在炭火上,一缕白烟升起,皮肉在炙烤中开裂,滋滋作响。鱼还是太小了,再大的东西由三个人分也是不够的。恰尔玛拿了鱼尾和鱼头;肉比较多的地方给伊莎;我拿靠近骨头的部分,需要用嘴去仔细抿鱼刺上的肉,鱼肉尝起来有点腥味,像在嘴里含了一块铁。也许是我太久没吃过正常的东西了,又或者因为它其实是首饰盒,而不是一条鱼……我想到从鱼腹中掏出来的东西不禁一阵反胃,想点别的,比如平时吃的东西。
我刚来的时候偶尔还会怀念能吃到正常饭菜的日子,那时候我还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修道院里只有黑面包和燕麦稀粥:黑面包硬得像三王共治时期从引水桥上凿下来的岩石,大一点的孩子喜欢拿它当武器砸人,一旦被击中,皮上便立刻鼓出一块淤青;燕麦稀粥则要好入口一些,冬天里尝不出来味道,夏天就另当别论了,粥的质地接近被碾成糊状的羊脂肪,喝起来总带着变质的酸苦。把面包泡在粥里更是灾难,没有人会吃这种在木碗里的絮状物和麦麸皮。炖菜是需要抢的,修道院的土地产出不足以给养这么多正在长身体的孩子,总有人为了尝到一口菜汤的味道大打出手,那些抢不到的就只能在趴在草地上啃新长出来的嫩芽。
“还好吗?”恰尔玛问我———象牙白色鱼骨在他脚边堆的整整齐齐,“你脸色有点吓人。”
“没什么,我讨厌鱼的味道。”,我逼自己咽下最后一口,随后便把手里的脊椎刺向河边方向远远一掷,流动的河面起了一个小小的水花,接着一切归于平静。
“那可是肉啊,平时在碗里连油星都见不到一颗。早知道把那部分给我了。”他干巴巴地打趣道,像是想起了什么似地突然凑到我旁边耳语:“梅林,告诉我,是因为你的发现吗?你觉得那条鱼是吃了尸体?”
“我不在意那种东西,白城的人都知道半个世纪前的事情,但也不妨碍有人从这条河里钓鱼。”我调整好脸上紧绷的表情,“是我不习惯鱼腥味。”
恰尔玛向后直起身子前看了看伊莎贝拉的反应:她还在用手慢慢挑着里面的鱼刺。他松了一口气,把脚边那堆鱼骨头扔到了火里,骨骼在烈焰中发出微弱的噼啪声,像在火中起舞。
当天夜里,我们聊了很多东西。伊莎贝拉讲了一个她听说过的睡前故事:“很久以前,从这里,一直到圣威尔罗斯修道院,都曾经是属于一位贵族的封地。”她拿树枝在火堆前起头划线,雨后潮湿的泥土陷进去一道浅浅的沟壑,“在那件事发生之前,他就和所有普通的贵族一样,没有治理的天赋,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
“然后呢?”我问她。
“有人告诉他,他们可以满足他的一切欲望,前提是他必须得献出符合代价的祭品才行。”
“邪教徒都爱这么干,包括老师说的那些……”恰尔玛只说了一句就住嘴了,“抱歉,我又习惯性插嘴了,你继续说。”
“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怎样做的,总之那个男人肯定如愿了,嗯,就像沿着一条看不见的丝线向上爬一样。直到有人看见他的脖子上和手上带着自己死去妻女的饰品,于是匿名举报给了报丧女妖;它们在跟踪和搜查了那个男人的家宅后才发现背后惊悚的真相:地下室里陈列着刑具,各式各样的刑具,但是唯独找不到尸体,只有一点肉沫。那个男人在被审问后才交代,自己用把妻子和孩子的灵魂像榨汁一样榨了出来,然后再附着在首饰上——在附着时只会用到灵魂的一小部分,其他部分则会被弃之不用。它们会和仪式受益者的灵魂缠绕在一起,不断交叠变化,最终改变命运之线的走向。”
“这怎么可能?”我听见恰尔玛的声音带着点不确定的疑惑,“按照书上的说法,纺线是命运之轮才有的权力。等等……我明白了,他们应该利用了某种正规仪轨的漏洞……他们骗不过祂的,因为这明显有违炼金术的基本法则。”
“我不知道,准确来说这是我的某个远房表亲告诉我的故事。”伊莎贝拉补充完这句后便又恢复到了先前盯着火苗发呆的状态。
“那么后来呢?我的意思是,他们打算怎么处理那些附有灵魂的首饰?”我问道。
“不见了。”
“不见了?”
“嗯,他说那些东西都消失了——但不是被倒卖了。如果有人胆敢当着报丧女妖的面拿走那些东西的话。”
我脑中此时产生了某个荒诞不经的联想,一个绝无可能存在的巧合,如果我没有将我的疑问当场提出来,那么刚刚的故事就只是单纯的故事而已。
“那些首饰都有什么?比方说,一串项链?”
“我忘记了,不过好像有……有一串珍珠项链。”
“那差不多是半个多世纪以前的故事了吧?”恰尔玛在一旁问,在得到故事讲述者肯定地点头后,他短暂地朝我的方向瞥了一眼。
夜风吹过树梢,在林间穿行时发出虫蚀般的沙沙声,那种声音和窗户上正在凝结的冰花有些相似。几只鸟受到惊吓飞离自己栖身的树枝,在无星的藏蓝色天幕上留下剪影。在夜间无数声音的背后,似乎总伴随着若有若无的抽泣声,以及那个故事中的男人在实验时的喃喃自语。他低垂着头,像国王一样巡视着自己狭小王国里铁黑色的可怖刑具,他用双手爱抚着它们,对着它们吐露那些疯狂的秘密:特斯密鸠斯会原谅我的,因为我本来不该如此,我是有天赋的,他们答应了我。肉体是鸡蛋,灵魂是蛋清和蛋黄,只要我在分离时注意包裹蛋黄的那层膜,一旦破裂灵魂就会和灵智混合变得混沌……我只要那些蛋黄,只有让她们保持清醒才行,如果她们没有清醒地意识,这一切都将不复存在,不,不,她们必须要爱着我才行,一定是这样,自愿的牺牲比什么都重要,不然我会深陷诅咒之中……对,就这样……
伊莎贝拉扯了扯我的袖子,“梅林,梅林?你又在分神想别的东西了,我想听你讲故事。”于是那些嘈杂的呓语又瞬间消失在了初夏的空气中,仿佛刚刚的声音只是树叶摩擦的产物。
“啊,抱歉……你想听什么故事?”
“讲个切合主题的吧,鬼魂,野兽,或者其他吓人的故事。”
我定了定神,开始给她讲那个我知道的故事。我从来都不是个合格的讲述者,但这次例外。我曾经看过一个故事,给童年时期的“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惊悚方面的———那是另一段与此无关的回忆了。
“很久很久以前,还是这个标准的故事开头吧。有两个孩子独自生活在一栋古老的宅邸里,他们家族的大多数人已经不复存在了,留下来的就只有这两个孩子。有一天,较年幼的那个孩子实在是太无聊了,他已经翻遍了藏书室里的所有古书。于是较大的那个孩子想出来了一个主意,他对另一个孩子说:我们来玩捉迷藏吧,但只能藏在房子里,不然就算作弊。
年幼的孩子答应了他:好啊,你在这里数数。等会客厅里的座钟敲12下时,你就来找我,如果我被找到了我们就交换角色,换你来藏,我来找你。于是年长的孩子闭上眼睛开始数数……当,当,当,客厅里的座钟敲了12下,钟声在这个阴森的宅子里晃荡了好一会儿才传到大孩子的耳朵里。他问小孩子:你藏好了吗?藏好我就要来找你了。
没人回答他,这是当然,捉迷藏游戏是不会有人这么做的——他开始在家里的各个地方寻找年幼的孩子……他翻遍了藏书室,甚至发现了一条密道,石砖背后有老鼠唧唧的叫声;他翻遍了厨房,菜板上全是蜘蛛网,有水从霉变的天花板上滴落;他翻遍了客人们的卧室,惨白的月光透过窗棂照在深红色的帷幕上,耳边只有呜呜的风声在回应他的脚步。最后的最后,他跑到花园里去寻找小孩子的身影,大孩子气坏了,他说:如果你再要这么违反游戏规则,我可就不和你一起玩了。温室里的荒草差不多快和他的腰部齐平了,藤蔓缠绕在一起,像是女巫的头发。但是,里面同样也没有小孩子的身影。
年长的孩子这时候有点慌张了,他急的大喊:你在哪?你在哪?这栋房子也回应他:你在哪?你在哪?就在这时,他突然想到自己还没有去找座钟下面——那里有处空隙,是为了容纳钟摆制作的柜子。”
我在这里故意沉默了片刻,伊莎贝拉朝我眨了眨眼,配合地问道:“然后呢?”
“那个大孩子循着钟声的方向向座钟慢慢走去,地板嘎吱作响。走到座钟面前时,钟表刚好又敲了12下,当,当,当……他轻轻拉开下面的那扇门,两具早已化为白骨的尸体倒了下来。”
“大孩子惨叫一声,他意识到那正是他和另一个孩子的尸体——于是,在徘徊了两个多世纪后,古宅的幽灵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
我还在享受结尾处伊莎贝拉的沉默时,突然看见恰尔玛谨慎地抬起手,有些犹豫地指向了我身后:我很清楚,我的背后只有起伏的荒原,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不会这么……倒霉吧。”我能明显感觉到自己说这话时因为紧张磕绊了一下。
“梅林,我可没有在开玩笑。”他一反常态的严肃让我汗毛直立。后面,我后面有什么?我的手不自觉地摸到了腰间的皮鞘上,里面的匕首原本是冰凉的,此时却有些微微发热———那是因为我的手在变冷。来不及了,无论如何都太晚了,不知道现在这样还能不能确保……然后我就看见了恰尔玛努力压下去的嘴角,他在保持自己嘴角的弧度不至于太夸张,接着是难以抑制的放声大笑:“你后面——噗哈哈哈哈哈,梅林,你那是什么表情啊,我就说了一句而已,你可是讲鬼故事的人,怎么能这么害……”他还没来得及做完就被我拧了一把,“你真是,伊莎——你看见他的表情了没有?停停停,我知道错了!”
“加西亚,如果你再给我开这种玩笑……!”我和他在草地上扭作一团,最终也没分出个明确的胜负,“算了,我是真的被吓到了。”恰尔玛从草地上滚起来,“我还以为你不怕这些东西呢。”
“闭嘴,烤你的火去吧。”
他缩到伊莎贝拉旁边,故事的另一位听众对刚刚的恶作剧也很满意,“小声点,别吵了,你们有没有听到呜呜的声音?”
“或许是风声吧,”我往火里投了根相对干燥的树枝,溅起的火星随着热流向上升起,“伊莎,你别跟着他胡闹。”
“我才没有。”她小声地反驳了我一句,“我没有加西亚这么无聊。”恰尔玛接过话茬,说他想起来一个鬼故事:
“停停停,认真听我说,我知道这话从我嘴里说出来有点严肃,总之别在意这些琐碎的细节。伊莎想听吓人的故事,刚好我这里有一个吓人的故事,甚至发生的地点还是跟河有关的。”
“很久很久……咳咳,我知道这个开头老套,别瞪我,梅林,我又不是故意的。总之就是很早以前,有三个人,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得到任何东西都要均分成三份……在一同经历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坎坷后,他们互相约定:他们三个人彼此不得互相伤害,并且如果三人中任何一个人富裕了,也要把钱分给其他两人一份;如果任何一个人遭遇了苦难,其他两人也要帮忙协助他。”
“就和许多寓言书和教化册里说的一样,命运之轮真的给予了他们其中一人金钱,但那个人却选择了违背誓约……开始只是因为分到的钱数争吵,接着就变成了大打出手。”
“等那个发财了的人反应过来,这才发现其他两个人已经死了。他们居然为了这点小事而闹出了人命,这可真是糟糕了……况且这两具尸体可怎么办?剩下的那个人慌了神,这时,他想到了一个主意……”
“把尸体抛进河里。”我说道。
“对了,他把尸体切成了小块,花了整整一夜时间才彻底处理干净。哦对,还记得开头那个约定吗?那不是普通的约定,而是一种誓言,在命运之轮见证下的誓言。”
“「违背了誓言的人会遭到惩罚。」,跟炼金术的原则一致。”伊莎贝拉打了个哈欠补充道,“你想说这个对吗?”
“当然了,我就知道你了解这些。”恰尔玛朝我们笑了笑,我知道他是因为忘了那章的内容才把这个问题抛给听众。
“接着说,那个还活着的人抱着金子沉沉睡去,这一睡就是永远——第二天,或者说第二十天,人们发现了他被分成三份的尸体,切开的断面上覆盖了一层黄金。”
恰尔玛朝我们得意地扬眉,我叹了口气才开始慢慢鼓掌:“好吧,好吧,我知道了。给讲故事的人一点掌声。”直到伊莎贝拉开始打哈欠了,我们才互道晚安,在火堆旁挤作一团进入梦乡。
我睡的并不安稳,第一次醒来的大概时间是在凌晨,恰尔玛已经把当作被子的斗篷全部扯到了他那边,他背对着我,说话的声音因为困意而变得像是用鼻音哼出来的:“梅林,我在想伊莎讲的那个故事,还有我的那个。”
我们的篝火还在燃烧着,相比睡前火苗要小了不少。我又往里面添了几根柴才躺下,“它们都跟这条河有关。我记得有个人说过,他们在给它命名时就遭到了诅咒。”
“是鲁克斯平,你记得他的外号吗,「吃书的鲁克斯」,因为他总这样威胁不听他讲话的孩子。”
“我当然记得,他是白城人,但是和我们不一样,他是在白城出生的。”
“鲁克斯平还说过,在泪水河长大的人总要回到泪水河,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都把死者的大拇指指骨丢进河里,只有那样他们的灵魂才会得到安息。我后来讲的故事,那个杀了他朋友的人遭到了死去灵魂的报复,就是因为他忘了把指骨丢进河里。”
“所以……”不知道是因为神经高度紧张还是因为那些故事,风声愈发躁动不安了。
“所以我想,第一个故事里,那个贵族肯定没有把他妻子和孩子的指骨丢进河里,这样她们的灵魂就只能被术法束缚在首饰上了。”他平静地说完这个结论,“这只是我想到的东西,睡吧。”
“嗯,晚安。”虽然这么说,结果却是我翻来覆去地难以入眠,勉强闭上眼睛后,那些蹲守在我意识深处的梦境却像猎犬追捕野兔似的围了上来:我梦见我拿着匕首穿过一条漆黑的走廊,只有尽头能看见飘忽不定的一点烛光。心脏如同亡命的赌徒在盯着庄家揭晓出目时那样剧烈地颤抖,不是出于恐惧,而是因为狂喜……我推开了虚掩的门,朝烛光旁的那个身影刺了下去。
——我全身冰凉地醒来,心里还停留着噩梦后的不真实感。不,不对,这种恐惧其实来源于四周包围着我的黑暗。在确认听到其他两人熟睡的沉重呼吸声后,我小心翼翼地伏身半趴在草地上,借着火堆周围那截枯木眯起眼睛观察。
旷野上起了一片乳白色的薄雾,不是我的错觉,从雾气中传来的似乎是某种以人类听不懂的语言哼唱的歌声,它时隐时现、令人捉摸不定,有时候近的就像在人耳边亲密如情人般地喃喃低语,有时候又像牛奶滴入水中一样融在了雾里,愈发飘渺和遥不可及。
我屏住呼吸仔细分辨声音的方向。接着是一把四弦琴加入了独唱,它的演奏者似乎并不熟悉这把乐器,演奏得断断续续的旋律只在某几个地方才微妙地同那歌声相呼应配合,就像悲伤时的几欲昏厥的吸气……就在这时,我听到了熟悉的口哨声,那正是黄昏时我在树林里听到的,几乎和林间风声一样的口哨。
我被这个自己脑海里冒出来的想法吓了一跳,视线几乎是下意识地望向身边——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连同那条略有些毛糙的斗篷一起,他们全部消失了,只有篝火还在静静燃烧。“有人吗……?”我有点不太确定地对着远处无垠的黑暗喊道,“有人吗——恰尔玛,伊莎?有人回答我说的话吗!”
没有人回答我。就连风声也止息了,漆黑的天穹覆盖着同样漆黑的荒原,我的耳边只剩下那令人心碎的旋律。
我拿起一根在篝火边缘的木柴,往上面裹了根随身携带的绳索后点燃——这是个冒险的决定,并且有很大可能无功而返,或者赔上自己的性命,如果那件事发生在现在,我可以确信自己会采取一种更稳妥有效,更冷静也更无情的方法去处理此事。但当时的我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把短匕首和花五分钟时间做的火把。
黑暗似乎是永无止境的,人造光源只能照亮身边大约半米的距离。我循着歌声不断向前,先前的梦境像是无情预言的写照……不,还是有一点不同的,我现在更像是被它们裹挟着向前,只有脚下踏足的地方是真实存在的。
在黑暗中跋涉的过程是漫长的,火把一直在燃烧,根本无法判断时间的流逝,我到这时已经认为我被困在梦魇当中了。但接着,一阵狂风呼啸而过,带起浓雾如同暴风雨中的无望海一样,不断翻滚出各种诡谲的乳色波浪,在海啸的正中,在狂风和巨浪的交汇处,我看见三个纤长的苍白身影矗立在荒原的中央,衬得周围无垠的黑夜更加深邃。白影们的面容已经模糊不清,半跪在草地上的那位怀中抱着一把四弦琴,垂发从脖颈处一直流淌到衣裙腰间绣着的三支交叠缠绕的百合花;靠在她旁边的白影从身高看年龄较小,雾一样朦胧的发丝才刚刚及肩,耳朵上的饰物不知道为何只戴了一边,另一边则是空空荡荡,她的手里正紧紧捏着一根管状的乐器费力吹奏;中间的盘发女人胸前的衣襟不知为何溅上了一大片银白色的斑驳痕迹,她对此却表现得毫不在意,仍然继续哼唱着那段悲伤的旋律:
亲见国家更迭作,目窥磐石成尘芥。
于此水中亡何物,然吾至今不可求。
她长长地叹息一声,两滴泪水从脸颊滑落,“你来了。”盘发女人空洞的双眼望向我,我这时才看到她心口处蜿蜒的狰狞刀伤,星星点点的血迹顺着那道伤痕蔓延在绸缎上。
“……我见到幽灵了,”我觉得从自己嘴里吐出的话都是发疯时的谵语,“不……接受过洗礼的人应该不会停留在这里才对,就算是战争时期惨死的人,也应该得到宽恕了才对……”我说完才意识到自己的言论有多愚蠢,她们眸子里倒映的景象根本没有我,这是一段不停在重复的生前回忆。在她们的视角看,我或许才是真正的幽灵,一个无法干涉任何事情的幻影。
“我们的罪行亵渎了祂,但只要找到……一切就还有希望,如果有了……我们的灵魂就能得以完整,祂会原谅我们的。”那三张苍白的唇齿一同“说”道——她们的嘴里空空荡荡,里面只有半截看上去像是舌头样子的东西。我无从得知这些是不是她们最后的遗言。
起初这些鬼魂只是看着我,或者说我背后的无垠的黑暗默默流泪,很快这种克制的情绪就变成了让人心惊的恸哭,“特斯密鸠斯啊!请您宽恕我们吧!宽恕那个人的罪行,一同宽恕连同连接我们的不幸命运!”在一齐念完那个名字后,三个幽灵就像是被火焰烫伤了一样失魂落魄地向后倒去,白雾一样的身躯如同石膏像般崩解,随即和地面上乳白色的晨雾融为一体。
我再次举起火把照亮四周,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黄昏时捡拾柴火的林地附近,那件有些起球的斗篷正搭在我的肩膀上,远处,启明星如同一颗冠冕上的孤钻镶嵌在东方逐渐放亮的天幕之上,空气中还带着昨晚夜路的潮湿气息。我沿着昨天踩出来的小径慢慢往扎营的方向走,接着在倒伏的树干后面看见了我的两位朋友——倚靠着彼此睡的正香,我熄灭了篝火,小心翼翼地挤在他们旁边。
口袋里某个冰凉的东西透过布料硌到了我的皮肤,是我从鱼腹内掏出来的饰品……至少它们不是这场噩梦的一部分?我对着晨光把玩手中这些精巧的饰物,却莫名感觉它们有种熟悉感,红宝石耳坠的耳针尾端沾着些褐色的东西,以及那串珍珠项链,它的连接处坠着一个小巧的金制圆片,上面阳刻着和那个幽灵衣裙上相似的百合花,三支百合交叠缠绕着。我想起来故事里那个贵族妻女最后的结局,终于意识到了这种熟悉来源于何处:它们本该属于那些鬼魂,或者说这些首饰上面本来就有她们的一部分……三支百合缠绕在一起,那个故事不是虚构的,但真正让我觉得毛骨悚然的是,这个充满嘲弄和暗喻的家徽……到底是它暗示了那个贵族最后的疯狂行径,还是说那个贵族在坠入疯狂后从它身上得到了启示?
我把手中的这些首饰全部抛入了河里,湍急的水流几乎是一瞬间就带走了它们,消失的无影无踪。
只是她们最后的祈求——我未曾听说过那位被祈求者的名讳,在书籍里寻找的结果也是一无所获。那天回去后,我并没有向恰尔玛提到昨晚发生的那件事,只是说那些首饰已经被我丢进了河里。他这才松了一口气,跟我讲到他求助于那位“吃书的鲁克斯”的结果——恰尔玛刻意小心地隐去了故事的来源,好在那位教士并没有起疑,只是说这带确实有位触犯禁忌的贵族,真实性如何已经不可考了。出于对神秘学谨慎的态度,他正准备劝我把那些东西处理掉。
我对他笑了笑,说那些东西我本来就没打算据为己有——说到这里时他瞪着我上下扫视,你确定吗,斯图尔特?这可是很严重的事情。
我说我当然确定,我不会在这种地方犯蠢。
从那之后我便没有在荒原过夜时见到她们了。泪水河平原上还是照旧不断发生诡异的事情,沿路行商传闻见到的白影也不少,唯独没有符合我描述中相貌的三位鬼魂出现。
旧历98年,我应召前去比耶利戈提参与“瓶中之人”计划的讨论,入城的路线需要途径泪水河的支流沿岸,天色渐晚,负责护送的小队一行人讨论后决定在此地扎营休息,只不过这次除了我和温德尔家族仅剩的那位孩子之外,周围都是些不到二十岁的年轻学生,其中的大多数人甚至还是第一次有机会见到如此宏伟壮观的尖顶建筑,因此不免有些异样的兴奋。我自觉在这些年轻人还兴致高涨的时候去加入他们的讨论是种自讨没趣的行为,于是便借着机会一个人到河边散心。
三十四年过去了,那些曾经在岸边默默矗立着的第三王朝时期建筑遗迹残片大多都已殆无孑遗,侥幸能被人找到的部分也看不出来上面的花纹,再过数十年……不,只要再经历几次暴雨,它们就会和这里的其他石头一样被流水抛光打磨,成为泪水河河床的一部分。我在岸边捡起块石头朝着河面远远掷去,流动的河面起了一个小小的水花,接着一切便归于平静。
法伊格尔南部,即泪水河沿岸的民间有个约定俗成的丧葬传统:死者被送进火里焚烧,而右手大拇指的指骨则会被单独留下来剥皮,处理干净后抛入水中。我的左手浸入有些冰凉的河水里,想起曾经同另外两人在濒临绝望边缘时的约定不禁失笑:伊莎最后的尸骨早已被我投入炼金炉中,而加西亚和我并非出生在白城当地,更谈不上用这里的传统埋葬了。
我低头俯瞰在水面下因反射而扭曲错位的手指关节,某个惨白色的、反着光的东西卡在一旁伸手就能够到的石缝里——或许那些只是照在河面上的月光,但我无法控制自己用手去触碰它们,就像是……命运使然。我闭上眼睛,并非是出于特定的目的,这更像是仪式前的最后准备,一种人人约定俗成的祈求。
视觉陷入黑暗后,触觉就变得格外敏锐。指尖坚硬的触感告诉我,我摸到了什么东西,圆形的,它顺着水流滚到了我的手掌中,五指并拢,像牙齿咬合。我的手离开水面,掌中是一颗珍珠,因为岁月的流逝和在河床上反复磕碰而变得有些黯淡,但它还是在我的颤抖的手里闪闪发光,仿佛是由月光凝成的。
我记得它,即使已经过去了三十四年,它曾经完整的模样和冰凉的触感还是如此清晰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同样在视野里看到了那个和珍珠同样苍白的身影:三十四年前初夏夜晚的那个幽灵同样也在这儿,带着她生前固执的希望,用那双雾气构成的、早已失去人类知觉的双手在河水里不断地打捞,寻找那串附带着她灵魂的项链。
她绝望地掬起一捧河水,即使每隔半分钟,那双手就会和捧起的河水一起消逝。只要找到它,她就能免除自己作为同谋者负担的连带惩罚,从将近一个世纪的苦役中解脱出来。这么多年过去了,将珍珠串联起来的绣线已经腐朽,于是它们四散在河滩上,等待湍急的水流把价值连城的珍宝彻底埋没。那个幽灵知道希望就在她的面前吗,就在离她不到半尺的河滩上?她的手就快摸到了,就快摸到那颗离她最近的珍珠,幽灵掬起那捧河水……一颗白色的流星从她由雾霭聚拢成的手掌里垂直坠落,接着便落入黛黑的河水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最后的希望消失了,我知道她绝无可能获得救赎了,哪怕是我亲自把那些珍珠聚拢,它们也会因为某些外力影响而消失:被偷窃,被倒卖,落入他人之手……然后再回到这条河里,回到她冰冷的尸体在人间最后的停留之处……因为这是命运,这是特斯密鸠斯对胆敢改变命运的亵渎者的惩罚。
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寒冷从牙齿的根部开始缓慢爬升,伴随着嘴里熟悉的铁锈味道。背后传来温德尔的声音,我支撑起身子,踉跄着走回营地。那群年轻学生们正在篝火旁讲故事,就跟三十四年前的我一样,温德尔小跑着过来试图搀扶我。他对我说,您好像在发抖……
我推开他的手,我有点冷了,给我加件披风吧。
作者:【十招】米琪雅
中靶:魘、林樹、隱刀、凰、伊西多、格子、高以讕
勝負結果:敗
本作品同時獲得本屆人氣投票第三名。
在呼啸的寒风无法侵扰的温暖车厢,罗德尔头倾斜着抵在厚重的提花绸窗帘上打盹。一声轻柔的感叹让他在迷糊中睁开了眼睛,眼前的景象让他愣了一下,随后年轻的记者敏捷地直起了上半身,将嘴角隐约的口涎痕迹不动声色地抹去。
坐在他对面的女士微微抬头,她的视线穿透了覆面的黑纱,与罗德尔的目光交错。她那被黑色蕾丝手套包裹的左手拈住一张手稿,刚才惊醒罗德尔的那句叹息,应为她阅读这页信件之后情不自禁发出的。女士的右手则压着一张黑色炭笔勾勒的示意图,图中的女人表情桀骜又凶狠,手中的弓弦被拉紧,锐利的羽箭蓄势待发。
罗德尔散碎的意识重新归位,他的视线先来到桌上的那几页信纸上,除了被女士拿在手上的那一页,其他的还保留着他入睡之前摆好的样子。
温暖的车厢太舒适了,让人粗心大意地就此睡着。罗德尔快速地扫视了一眼四周,除了自己和对面的女士,车厢空无一人。火车规律地发出“哐嚓哐嚓”的声音,偶尔还能听到寒风配合着和声。
“真是抱歉,我本不该这样失礼。”她说着抱歉,但并没有放下手中的信纸,而是继续向罗德尔发问,“请原谅我对您的信件产生了兴趣,我看到这封信上提到一个我很熟悉的地名,梅多班克。那是我出生的地方。您是刚从那里返回吗?”
女士身上的长裙如夜色深邃,她头上斜戴着宽大的黑色礼帽,向下的那一侧帽腰处装饰了苍白的树枝,黑色的蕾丝网纱从帽檐垂下,并没有全部遮挡她的容貌,却给她周身增添了肃穆的气质。罗德尔心想,她就像一道会出现在葬礼上的幽灵,在连绵的小雨中久久伫立,不发一言,所有人都看得到她,却不敢揣测她的来历。
罗德尔对女士产生了奇妙的好奇,对方如此突兀地出现,擅自拿取了他的稿件,却没有让他感到反感。以上的思考只在他脑中闪过一刹那,他的职业让他礼貌地和对方攀谈起来:“您可以称呼我为罗德尔,女士,我的确刚从梅多班克返回。”
神秘的女士优雅地轻点下颌,她向罗德尔的坦诚报以同等的真挚。“正如你所看到的那样,我也乘上了这趟列车,远离了这个充满离别与遗憾的城镇。昨夜……”她轻轻停顿了一下,听不出她的情绪,“我的父亲得以安眠于梅多班克的墓园中。”
罗德荣将手压在自己的领巾上,身体微微前倾。
“请您节哀。”
“所以当我看到这辆列车上竟然有一封信,如此深情地回忆着梅多班克已经消亡多年的蜜酒月,这让我深感命运的神奇,罗德尔先生,您介意同我说明一下这封信的由来吗?”
对方的眼神如此专注,罗德尔却只能露出遗憾意味的笑容。
“我很愿意,女士,我本次前往梅多班克的目的,正是想要寻找执笔写下这封信的人。他描述了一件被他沉淀在记忆深处的故事,却根本找不到可以佐证的线索,我原想把它归类为一位老人因身体衰弱产生的妄想,可当我置身于梅多班克优美的河岸旁,欣赏那本应和数十年前不一样的优美风景时,我也产生了一丝疑虑,这封信所述说的这一切,或许可能真的存在?”
那位女士将视线重新转移到手中的信纸上,那封信修改得痕迹很多,好像书写了很久,最开始的两张纸边缘磨损得厉害,信件上甚至有不慎洒落的墨水印记。
“尊敬的先生,或者女士:
“我不知道是谁会拆开这个信封进行阅读,但如果这封信没有在邮递的过程中损毁,或者被不耐心的检阅者随手丢弃,那么感谢您对我的信任,愿意花时间阅读一个无名无姓的老人的回忆。我现在还能写得动字,所以总是犹豫,拖延着把这件事告知他人的时机,但当我逐渐意识到身边曾经熟悉的一切都在缓慢消逝,我不能再一味用记忆模糊不清作为借口,我至少要把我还能想起的部分写下来。
“我曾经想要拜托别人帮我写这封信,我只要坐在有明亮光线的躺椅上,一句一句地斟酌用词,可是当我尝试跟我的妻女探论时,我不无意外地意识到,只要有第二个人在场,她在倾听这个故事时细微的反应就足以干扰我对过往回忆的一切,我渴望被理解,可是如果我在描述数十年前蜜酒月的盛大时,对方露出不屑或茫然的一丝表情,我对这件事的确信就会被击溃,我就会手足无措地再一次怀疑自己,这就是玛格威魔法的可怕之处吧。”
“蜜酒月……”女士念诵这个名词的时候露出了笑容,“罗德尔先生,既然你遵从这封信来到梅多班克,你一定知道,蜜酒月是曾经真实存在的节日,是梅多班克一年最重要的一个月,那是万物成熟只待收获的季节,也被称为丰收之月。”
罗德尔点了点头:“是的,我也知道从这辆火车开始通车之后,梅多班克原始的森林信仰在迅速地衰退,梅多班克的居民想要过上像大都市那样时髦、富裕的生活,他们在积极进取的同时,用一种摈弃过去的态度对待那些珍贵的回忆。”
“您这句话的口吻,仿佛在对导师解析自己的论文。”女士轻声地抛出这句话,让罗德尔一时无法确认她是不是在开玩笑。
神秘的女士继续说道:“被摈弃的信仰和过去,您特意提出这句话,是因为尝试了解信中所说的玛格威魔法吗?”
在科技兴起的当下,对神秘现象的探索和崇拜逐渐消隐在世界的各地,梅多班克也不例外。在梅多班克的古老传说中,掌握着森林生命与死亡轮回的玛格威,才是此地的绝对主宰,她们隐居山林,不与人类做接触,蜜酒月的狂欢盛会,是她们极少数穿过隐形的界限来到人类这一侧的机会,她们会化为人类女性的形态,悠然穿梭于庆祝的队列中,与人类短暂交流后留下的任何痕迹,在人类的记忆里会化为破碎的月光,没有人能察觉自己遗忘了什么。
罗德尔对此解释为梅多班克的森林信仰是泛灵论背景下逐渐演变的当地传统文化,在人类需要和大自然抗争又共存的年代,信赖山林中存在全知全能的高贵生灵,并相信只要足够虔诚就能避免遭受这种力量的戕害,这是旧时代的人们能为自己安心度日建立的心理防线。人似乎总是迷恋着秩序,蜜酒月能在长久的数百数千年间流传下来,首先建立在梅多班克的居民总体来说得到祝福的丰收次数远远多过灾荒,丰收则意味着他们相信的那种存在允许人们获得幸福。
在他读这封信之前,他对梅多班克的蜜酒月同样报以严格的审视心态,他为了杂志专栏做过很多类似的遥远民俗调查,但是那封信还是让他再一次产生了兴趣。
听罢他的说辞,女士仿佛在面纱后面微妙地扬了一下眉毛,罗德尔虽然看不清她表情细微的变化,却能捕捉到她流露出有些孩子气的抵触心,就像是她固然缅怀自己家乡曾经存在的充满回忆的传统,却又对某些不肯面对现实的固执感到生气。
她恐怕不会很喜欢这封信的内容。罗德尔心里滑过这样的想法。
置身于黑纱之后的女士继续读了下去。
“或许您曾想问为什么在我精力充沛的时刻我没有把这封信写下来,原因令人难堪,因为我忘记了。我明明曾经历这样奇妙的遭遇,可是它们从我的身体里自然消失,甚至每当我写下【遗忘】之类的字眼,我都会感觉有一个念头在坚定地跟我说,那都是你的妄想。我几乎无数次地屈服于这个低语。
“我已经无法描述那是多少年前的蜜酒月,就像我也不记得自何时起,蜜酒月这一梅多班克的传统竟然被我们毫不留情地抛弃。在蜜酒月那甜蜜熏人的风里,我曾走入漏满光斑的密林小径,长长的森林集市足以让人在里面流连数个小时,热闹的喧嚣声将占据蜜酒月一半以上的时光,每时每刻都有人在欢笑,干杯;随手抄起手鼓敲打几下,就有人按住卡贝露的琴弦来段快速的合奏,刚刚还在为你倒野莓酒的老板娘将围裙解开,就能涌入人群中来一段让人大开眼界的舞蹈,她壮硕的手臂在风里划出圆圈,就像她一手能扛起的酒桶一样完美;滋滋作响的声音和牛油被炙烤的香味叠加在一起,世界任何角落的人都无法抵抗这种诱惑,如果能再撒上一点自家店制的香草籽调料和清爽的蒜盐,有人愿意为这一口给烤肉店擦一个月烤架;在靠近奔流河水的高脚圆桌旁,也总有眉目传情的小情侣各自喝着酒杯里的甜饮料,互相把梅多班克传统饭团用烤过的狭长树叶包裹起来,小心地喂给对方,有时候恶作剧的厨师会在其中一枚饭团里多撒辛辣的胡椒,就会有人咀嚼了两口之后突然露出呆滞的表情,拼命尝试抵挡狂打喷嚏的冲动。这是多么美好的庆典!”
罗德尔感觉对面的女士读到此处,似乎也一并露出笑容。
“在您还居住在梅多班克的时期,啊,不知道这样说是否妥当,我想您现在已经不居住在那里了吧。”罗德尔继续询问道,“或者说,在您小时候,也经历过梅多班克的蜜酒月吗?”
女士笑着摇了摇头:“我出生之后不久,梅多班克的森林信仰就开始衰弱,到我长大之后,基本没有体会过这样的氛围。但这封信写得很生动,我完全可以想象那是怎样的画面。”
她继续阅读了下去。
“听说在极为酷热的地区,明明空气中什么也没有,却会因为温度的变化感觉视线里的一切都变得扭曲,我不明白这是什么原因,但这种原理似乎可以解释在蜜酒月中,人们多多少少会感觉到的不和谐,那是一切忧愁都已远去的快乐,可是当蜜酒月结束,人们总会重新回忆起之前生活中让人不堪重负的各种烦心事,这时候大家就会对天空挥动拳头说:都是玛格威的魔法害的。我就是在这种醉酒的状态里度过了那一年的蜜酒月。那一年,整个小镇的收成都非常好,如果我再小一点,我就会和那些满地乱跑的小孩子们一样,从父母手里接过装满硬币的零钱包,将不多的这点钱全部用在粘牙玉米糖或喷火辣烤肠上,但那一年的我已经是一个青年,我还没有继承家业,也没有考虑未来自己准备成为怎样的人,我只是跟着蜜酒节的音乐大声喝彩,挥拳表示支持,和好友们举杯庆贺,然后在各种小游戏里赢得几个银币,再全部输光。
“我还记得,我当时最擅长也最喜欢的游戏是射击移动的木靶,里克尔大叔设计的移动机关很精妙,他那年抢到了森林集市里一块长方形的摊位,这个摊位位置很大,但是有两棵根系发达的大树也正好卡在期间,里克尔大叔就沿着树枝的间隙做了这个射箭木靶玩具,当他启动机关,二十个大大小小的木靶会从不同的几个位置弹出来,参赛者每个人有十只羽箭,箭头是橡胶吸塞,尾羽则涂上了不同的颜色以作分别,为了让力气不够的小朋友也能参与,配的弓体非常柔软,十岁的小孩努力一下都能拉开……我之所以在这段如此细致地描绘那时的场景,因为我在努力回忆这些细节来对抗心里那道低语,因为我即将写到,我要看到‘她’的那个瞬间。”
着丧服的女士的视线从这两页磨损最厉害的信纸转移到旁边摊开的示意图上,似乎在思考信中提到的“她”和这张图的关联。
那是一个让人印象深刻的女性,在这张图上,她的姿势和眼神都极有存在感,但更奇妙的是,如果细心观察这张图,会让人产生奇特的违和感,就好像这个人在尝试画下这张图的第一笔时,他并不是想要画下一个拉开弓箭的人类,而是更有生命力,也更奇妙,更特别的某种生物,从这张图上的涂抹痕迹也传递给人这种感觉。
后附的信件从下一页开始更换了信纸,感觉和前两页相比又跨越了更久的时间沟壑。
“一开始我一无所觉,只是兴高采烈地想要拿到第一名,我的箭术不能算非常好,但也不差,至少能打赢喝多了水果酒的醉货和开弓无力的小屁孩,而在庆典即将结束的这个时光,聚集在这个摊位的基本都是这两类人。而当我连续三轮输给翠绿色羽箭的主人时,我心里的好胜心陡然燃烧,我有点不快地把目光移到身边的其他人时,我第一次看到了‘她’。”
到这里开始字迹又出现大量的涂抹痕迹,书写者好像在反复斟酌要使用怎样的说辞形容这一刻的感受。
“人有时候视力是很糟糕的,我们会看不到,我是说,不是没有看到,是没有注意到。就像你让我现在说昨天晚上吃了什么,我可能要回忆很久,那不是因为我现在又老又瞎,只是因为对我来说那就是寻常的一顿晚餐,我不会对它产生多余的印象。‘她’身上就有这种气质,我或许在蜜酒月无数次地看到过她从我身边走过,也许她也接过了一整杯的啤酒豪饮,也许她也分了一大口焦香的烤肉,但是她来做这件事和我来做这件事,在周围所有人眼中都是一样的,那是蜜酒月最常见的一个景象,一个沉浸在欢乐中不会留意任何其他人,也不被其他人留意的人。如果用我上文的某个场景做例子的话,我说老板娘解开了围裙,大家只会说没错!但是如果我说看,老板娘的围裙上绣了粉色的花,大家才会突然意识到,是的,她这条围裙设计这么特别。你能明白我到底在表达什么吗?我是说,当我寻找到正在射箭的她的时候,我眼中看到的并不是一个女人。我不确定……如果要现在已经更加记不清一切的我来形容,我会说,我会说……当我察觉到那应该是什么的时候,我的大脑在同一时间让我感觉,她应该是一个女人。但如果让我遵从我的内心,那或许是一只混合了很多形态的东西,它给我的第一感觉,更应该是一只脖颈修长,拥有星光一样润滑的毛皮和不合时宜的锋利触角的鹿,甚至我也不觉得那是鹿,只是我拼命从记忆里打捞出来更接近那种形容的东西。”
女士沉吟着将这一页信纸放下,她的面纱过了很久才轻轻抖动了一下。
“我从未听闻梅多班克的森林崇拜有鹿灵或者类似的概念。我只知道人们说蜜酒月的时候,玛格威会混迹其中,以人类的身影,但没有人提过她们看起来会是别的什么样子。”
罗德尔有些兴奋地点点头:“是的,女士,这就是我看过信之后深感好奇的事情,如果它只是关于梅多班克的旧日信仰的陈词滥调,我也没办法申请来这里调查的经费。而且这封信,您或许也有同感,它的语气看似荒诞不经,却又有一些让人信服的感觉。至少它传达出书写者对此感到混乱,又深信不疑。请您继续阅读吧,女士。”
字迹越发混乱的信纸上写着:
“当我看到‘她’的时候,她并没有发现我,她在我的视野里奇妙地变成了两个部分,一个是兴高采烈的少女,一个是更为强大,让人无法持续凝视的鹿,就让我先用鹿来称呼吧,我甚至觉得蜜酒月的众人都沉浸在扭曲的欢乐中,那是玛格威对梅多班克的仁慈,因为如果人类不加修饰地留意到‘她’的存在,恐怕会产生自己是否在发疯的错觉。我感觉我的心脏在惊人地跳动,我看到那修长优雅的鹿走向里克尔大叔,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好奇目光接过了移动木靶的奖品,一个粗糙雕刻的栗子形状吊坠。她同时以少女和鹿的状态把玩着它,然后就失去了兴趣,她顺手将那枚吊坠递给了我。神灵在上,我才知晓当我看到她的时候,她也看到了我。
“我接过了吊坠,就像这吊坠是从里克尔大叔手上接过一样,而我的记忆也立刻被修复为是我赢得了比赛,在场的所有人,都公认我射中的箭靶最多,甚至里克尔大叔一再强调,他从来没有染过翠绿色的羽箭。我快乐地接下了这枚吊坠,作为这一年蜜酒月微不足道的奖励,然后转身回归到梅多班克辛劳且平平无奇的日常中。就像前文所说,我已经全部忘记。”
罗德尔敏锐地察觉到对面的女士几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他猜测对方似乎想说点什么,但是她最终没有开口,而是继续阅读这封信。
“如果我的人生与‘她’只有这样一次相遇的话,我或许不会再写下这封信,也不会经常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捧着脑袋苦苦思索,我到底还遗忘了些什么。之后的每一年,每一次的蜜酒月,就像听音乐的时候一旦察觉到其中某个听起来和谐的音符其实是错的,后续不管隔了多久,只要再听到,就会再一次发现这件事,我一次又一次地见到她。蜜酒月后我会立刻遗忘期间的一切,可是只要我留意到她,我就又能想起上一次相遇的事。我情不自禁地跟随她,被她吸引,而她也一次又一次地注意到我,我总觉得在那些无法回溯的时光里,她或许对我也产生了一丝好奇,即使玛格威天生强大,她们对世界的理解和认知与人类本就不同,我还是怀着无望的期待,认为我那诞生在扭曲的好奇与恐惧下的爱意,或许也被她接收在心里。啊,对一个我完全没有记忆,但是一旦回想起来,就会在震惊和恐惧之外,首先感知到爱意的存在,我到底在写些什么,这是何等僭越与可笑的说辞。读到这里,您一定觉得我这句话出现在这里非常突兀,其实写下这句话的同时我也惊讶于此,只是我真的回忆不起来更多的内容来佐证,那只是一种感觉,喝多了酒之后,第二天醒来,你知道什么都没有发生,但是心里有一块空洞,好像提醒你曾经发生了很多。我深信除了每年的蜜酒月,我还曾经在别的什么场合与她相见,我,我应该获得过很多快乐,可我并不知道她有没有得到同样的快乐,或者说,我无从知晓她所理解的快乐是否为我期待她理解的那个样子……她再也没有与我相见,梅多班克的森林崇拜亦走到了尾声。蜜酒月的庆典好像从此消失了,可是没有一个人说得出来到底什么时候,因为什么理由。大家就心平气和地接受了梅多班克的神灵已经消亡,像曾经接受玛格威是森林至高无上的主宰者那样。
“我恢复记忆的那个瞬间,也容许我在这里做一个啰嗦的陈述。那非常特别,也很难用言语来形容。当我和梅多班克的其他人一样,勤恳地生活,努力地工作,与爱我的妻子结婚,得到了如珠似宝的女儿,我从未怀疑过我的记忆是有所缺失的,曾经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存在操纵了我的某一部分人生。虽然我这样写仿佛在怨恨,可我又觉得甘之如饴。只要有任何些微的证据证明她真的存在过,而不是我年老失智的妄想和幻觉,我就会颤抖着将那点希望牢牢攥在手心。我幼小的女儿举着她当做玩具的这枚栗子木刻吊坠让我看的瞬间,我如同被雷电击中全身,过量的信息突然疯狂涌入我的大脑,我抱住头蹲在地板上痛呼的样子吓到了我的女儿,我一边想要安慰她不要害怕,一边想起‘她’以高高在上却怀有悲悯的眼神看向我,那是对卑微人类的可笑思念心知肚明的眼神,‘她’对我的兴趣也如同对那枚吊坠一样,把玩了片刻,就随手丢弃。玛格威的魔法为何会失效,是因为梅多班克抛弃了往昔吗,所以被封印的往昔就如同诅咒一样重新找回了我,我也不知玛格威的消失与蜜酒月的消失互相到底谁为因果,我想要回归曾经的生活,可是总会有某个时刻,这一切我又再一次,再一次想起!!我在别人的眼中一定是一个疯癫的老人,这就是我对神灵的妄念带来的厄运吗……玛格威,玛格威!”
这封信就写到这里。
读到此处的女士深深地呼出一口气,好像有些烦乱地看向了窗外。罗德尔失礼地看着女士陷入思考的侧颜,他从对方开始阅读信件的时刻起,心里就有一个隐隐的猜测,他在等待对方最终会给出一个怎样的回答。
“您可能已经留意到了,我会擅自阅读这封信,不仅仅是因为我的父亲是梅多班克人。”平复了心情的女士转过头,双手优雅地在桌板上十指交叉。
“我想他就是这封信的主人。”她又叹了口气,“父亲的这封信没有留下署名,但既然您来到了梅多班克,只要有在认真调查此事,不难发现最有可能的写信者究竟是谁。我不知道您去梅多班克的这次旅行有没有得到任何证明这封信真实性的证据——大概率是没有的。他去世前的最后十五年间,一直间断地谵妄发作,大喊曾经见过玛格威,可是他每一次的叙述都会和上一次有所区别,这封信所写的这件事,也只是他讲过的若干版本中的一个……
“那枚栗子吊坠,我猜想他也随信寄给您了,您愿意取出来让我看一下吗?”
罗德尔取出了那枚栗子吊坠放在女士面前,女士用一种柔软的态度在掌心轻轻拨动它,“很可惜,这枚吊坠和父亲的射箭比赛,梅多班克的森林信仰,被消除的蜜酒月回忆没有任何关系,这是我小时候母亲送我的礼物。”
她洁白的指尖轻轻拨动这个吊坠,露出上面镌刻的一个字母,女士没有解释它的含义。
“如果你问我想怎么处理这封信,我只想把它丢进火坑里烧个干净。我的父亲只是一名幻想自己与传说有所交集的凡人,他晚年突然察觉到自己背负着这幻想活了一生,而我不希望这传说继续控制着他,因为真实的生活仍然在这一侧,玛格威是不存在的,而辛劳照料我父亲的那些人,他的妻子,他的儿女,那些人才是真实的,不要再编造虚无的谎言了。”她的语气平静,却有淡淡的哀悯从话语中发散出来。
罗德尔握紧了双手,他能理解一直照料着妄想病人的亲属会对这件该死的传说抱有恶意,而他这个记者,就像嗅到腐烂气息狂奔而来的狗,在对方的眼里,自己也不算什么好人。他最后从词库里搜刮了一些虚无的安慰:“女士,至少他最终远离了混乱,得到了安息。”
对面的女士露出极淡的笑容,与此同时,行进中的这列火车缓缓停下,窗外传来了提醒到站的巨大钟声。
“谢谢您让我看到这封信,我才能对我的父亲增加新的理解,在葬礼之前,我甚至没有太多见过他。我会在这一站下车,罗德尔先生,剩下的旅程,祝您一路平安。”
她轻盈地转身离去,黑色的长裙如夜色一样深邃。罗德尔起身向她行礼,他对着女士留下最后一句话:“请您节哀,也希望您的母亲也不要为他的离开而过分悲伤。”
“悲伤吗?她不曾悲伤,我的母亲对父亲的情感,与父亲对情感的理解本就是不一样的。”
没有留下姓名的女士来到站台上,雪不知何时已经停了,明亮的月光照出她的背影。罗德尔奇妙地凝视这一幕,他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好像不太对劲,他一边漫不经心地看着站台,一边在心里重新整理这次旅程的信息。车厢外的冷风飘了进来,罗德尔重重地打了一个喷嚏,一瞬间,他好像从一层华丽的泡沫里挣脱出来,刚才诸多不和谐的地方突然被他觉察。
那位女士明明在提到“母亲送她的礼物”时使用了母亲这一称呼,可是她叙述最终照料老人时说的是“他的妻子,他的儿女”,再比如,她离开前说,“在葬礼之前,我甚至没有太多见过他”,这也和信件中的描述有所出入,更重要的是,去世的老人已经有八十多岁了,可是这位女士声称自己是他的女儿,形貌却并不像对应年龄的样子,不,他根本想不起来对面女士的长相……
罗德尔越来越混乱,他猛地向窗户望去,站台已经空无一人,他只能拼命回想在他心里晃过的场景,身着黑裙的女士背对着车厢望向月亮,有风吹动了那位女士的礼帽,那道罗德尔本以为是帽腰处装饰的树枝,比起帽子的装饰品,更像是女士头上自然生长的犄角。
罗德尔的头重重地磕在厚重的提花绸窗帘,他猛地直起身子,意识到刚才的颠簸是车辆已经再次启动,他下意识地擦了一下嘴角,庆幸自己睡着之后没流口水,随后他扫视着空荡荡的车厢,视线落回空无一物的桌板上。
火车规律地发出“哐嚓哐嚓”的声音,偶尔还能听到寒风配合着和声。
梅多班克是一个发展很迅速的城镇,此地曾经存在一种传统的森林崇拜,过去的梅多班克人声称,蜜酒月是为了与森林的真实主宰玛格威共同庆贺而存在的祭典,可惜相关记载非常稀少,所以他申请了经费来梅多班克调查传统民俗,但还是没有得到太多的资料,回去得和主编说换个命题比较好。罗德尔回想着在梅多班克吃到的烤肉的滋味,心满意足地再次向后靠在椅背上,放心地让自己陷入舒适的沉眠。
火车总会到站的。
作者:诸子百
评论:笑语
看前提示:背景故事偏向架空有点搞笑恶趣味向 与现实不符剧情会有漏洞欢迎小窗提问
我抬起头面前是一张紧闭的铁门,堪比手臂粗的门栓死死焊在中央。风透过缝隙将铁门内一道道的铁链震得吱呀作响着,风中的凉意带着唯一的光亮钻进,我来这后已经分不清多少时日,只能数着这小小的光芒才能勉强判断一天的过去。我的记忆在被拖进车门那刻后被生生切断,这个地方是哪里,我为什么在这里,我无从知晓。巨大的铁锈味和灰尘味充斥着整座窄小的漆黑空间中,门外不知怎的传出几声震响,像是枪声又似爆炸声,我摸索着墙面缩在角落,铁墙冰凉不断提醒我拉响警觉,那群人似乎又要来了。
起初我清醒时,窄矮的这里挤满了人,我听不懂她们的语言,她们也听不懂我的话语。这里曾经充斥着绝望的哭声,光亮灭掉的夜晚,总有几双大手将人强硬拖走再也没有回来。他们不给供给,始终将我们锁在这里,慢慢的我已经没了力气哭泣,光亮点燃的白天,只剩我一人留下。
门栓的锁链依旧在震,那道光芒不断闪烁,门外有人正在徘徊。不断发散的视线拉扯着我的思绪,点点亮光让我想到家乡夜晚的星辰。亮光被钻子强行破开了口子,外面有人拿着东西将粗厚的门栓破开。锁链被人强行扯破,面前的铁门轰然倒塌,我似乎看到月亮落下,不断浸染半边天的朝霞之下携着朝阳不断靠近,远处有人向我招手,我的视线开始变得模糊。
“10-4,8号集装箱没有目标物品,只有一个女人。”
飘在头顶上空的话语,亲切的吐字发音唤醒我仅剩的理智,努力发出声音,嗓音却接近撕扯:“我想回家。”
“女人?这群黑帮分子还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干买卖的勾当?”
破门后,覆面男人通讯器内接收到队友的消息,矮小的仓库使他被迫低下头,他索性半蹲在地上,借着外面的阳光才能看清角落无数的刮痕,他才深知在这么一个近乎窒息的小仓库内,曾经挤着更多人。
他的语气在冷静之余更多的是来自家乡的问候,“真他奶奶的。。我要带她回去,”他可顾不得他人的反对,也没给任何小队的人反应时间,说罢他将枪扛在身后,擅自抱起面前即将昏迷的女孩。
突如其来的动作让女孩无法挣扎,她早已没有反抗的力气,“千万不要睡,保持清醒。”他解下身上的黑色雨披盖在她的身上,他声音压低却在她的耳中异常的清晰,随着一阵腾空,女孩被他抱在怀里,迈出这座仓库之外。不过事与愿违,对于她来讲温暖的怀抱要比仓库内的冰冷墙板好太多了,她终是没挺住埋在怀里彻底昏迷。
“这里是墨西哥境内最大的沙漠地区——奇瓦瓦沙漠,埋藏着印第安人的宝藏。。”
湿林的一处房屋内有了敲击键盘的声响,巨幅的地图张贴其中,奇瓦瓦地区被人重重画上显眼的记号。桌旁摊着不少零件,面前代号为银狼的男人抓起枪管塞进半拉枪支内,在话音刚落后略显安静的场面下发出清脆的扭动声响,坐在角落的他本该默不作声,听罢冷不丁一句:“要是没有这个由头,怎么派咱们这点人来扫黑,也不会救到这些被困的人。”他抬起头将新组装的枪支轻放桌面,生怕打扰身前昏迷不醒的女孩。
“她太久没吃饭体力不支直接昏迷。”他的神情担忧,好些时候皱着眉,“我给她扎了管葡萄糖,这会该醒了才对。。”
“这手法也是跟你前妻学的?”键盘声戛然而止,鼹鼠放平电脑屏幕眼中满是好奇。
“当年她为了写那个磨人的实践作业天天扎我。”银狼话里说着站起观察手中调试着吊瓶滴管:“扎一次不行扎三次,就算是个猴子都能学会。”他停了手中的动作俯身凑近看起床上女孩脸色,听见她气息平稳才舒缓半分。
“兄弟咱们这么些年的交情了,”猛犸见其也在旁附和,“你上一段婚姻是什么样的,你可是一个字都没提过啊。”
“又没什么意思,说这些干。。”
银狼下意识瘪嘴,应付话还没讲一半,床上女孩有了反应。她缓缓睁开双眼,一个蒙面男子与她面面相觑,她的视线逐渐清晰,恍惚之下她回忆着,昏迷前正是这个蒙面人救了自己。
“谢,,”许久没开口的她有些破音,许是她有些害羞,如此窘迫的场面让女孩捂住了嘴巴,她咽了口水尽力缓解这令她尴尬的气氛。
银狼使了眼色,本就只露了一双眼,任凭外人怎么揣摩也猜不透这个九尺大汉挤眉弄眼,传递的竟然是递个水这样的信息。鼹鼠见状递上水杯,也就多年合作的战友能看清他的眼神指令。
“慢慢喝。”银狼看见女孩大口的喝水生怕她呛到,看到她的模样,令他想起了半岁女儿的模样。仔细算来也差不多这个年纪,不知怎么的这段时间他格外想回国看一眼。待女孩喝的差不多了,他的语气尽量放轻,拿出他标准到不行的东北普通话:“在这里太危险,一会带大姑娘你去大使馆嗷。”
他又怕女孩不放心摸出自己的身份证,女孩在他怀中之时早就卸下防备,她凑近看去遮住的大头照跟捂住半截的名字,这才知晓他的名字,原来他姓燕,燕子的燕。
她紧接着说出自己的名字:“我叫苏晴,晴雨天的晴。”
她低声喃喃,手中仍然握着半杯的水。杯中泛起的水花漾起少女心中那不易察觉的波澜。哪怕此时此刻杯中的水换成咖啡,水花旋出漩涡也无法回归平静。
“叮咚——”门口的迎门铃划过整座咖啡厅,传进她的耳朵里。苏晴被铃响拉回现实,急忙喊了一句:“欢迎光临。”
“今儿咋地没什么客。”
有人先声夺人推开店门,见那人身影后苏晴心中一紧,摩挲手中新作的咖啡,犹豫再三还是递了出去:“知道你来..这杯刚做好。”
“这,,“他本想着拒绝,左思右想下还是接过了咖啡,小心翼翼将其放在桌上。”谢了。”
那人接过咖啡他浅尝两口,这么些年实在喝不来这种苦的像汤药叫什么式黑咖啡,只是嘬了两口立马进了正题,“之前你说认识那方面的人?”
“嗯,有位岑小姐介绍的,当时她递给我一张小纸条。”
果然还是进入了这个话题,苏晴她语气中透着不愿,甚至有那么点后悔为什么会把这种事告诉他。苏晴心想着不知不觉印出几天前岑小姐的脸。
“你要找关于灵魂方面的人?”岑小姐托腮看着她,“嘛,如果你信我的话,你就去这个地方。”
岑小姐将地址写到纸巾之上,若有所思道:“是帮什么人问的吗?”
“嗯。”苏晴接过纸条“他是我的恩人。”说着苏晴看向地址。
岑小姐临走前特地嘱咐:“地点主人是一个不太好相处的女士,最好亲自踩一点。”
在苏晴犹豫之际,面前人将一大杯黑咖一饮而尽,他道:“地址发我,我去碰碰运气。”
那个地址..实在是讲不出口,苏晴难以启齿——柳氏正科诊所,听别人说着柳院长只有一段婚姻且前夫去了海外,前夫正姓燕。莫名的巧合让苏晴心头一紧,她实在是讲不出口,拿到地址的第一时间她便去了正科诊所察看一番,并且刚进门就与柳院长打了照面。更讲不出口,身着医袍的那个女人瞬间熄灭苏晴小小的攀比心。
面前人放下咖啡杯发出轻轻的声响,咖啡厅内本就只有二人这种声音格外清晰。“这段时间挺麻烦你。”他将杯子递回吧台,苏晴接过那只杯子表面尚且留有温度,面前人的话却让气氛直接坠到冰窟。“后面的事情我一个人就好。”
“燕大哥,我不..” “叮咚——!”
门铃先声夺人盖住苏晴的争辩,挤进几个混混模样的青年,领头的踢开靠近门口处的桌椅,“老板娘,这月保护费怎么没交啊?”说着,背后小弟一个两个掏出棒球棒,但凡是个正常人都能看出来者不善。
领头人左看右看打量起了苏晴,苏晴面容姣好瞬间勾起领头混混的兴趣:“不交也行做我女朋友,我罩你。”
“你们这是哪一路的?现在的小混混素质也没进步多少。”吧台外仅有的客人有了不满,背后小弟一拥而上看清客人模样后直接扑哧一声:“哪里来的小姑娘,别多管闲事。”
目前的混乱状况确实是太过复杂让苏晴汗颜,她一时半会反驳不了半点,这么荒谬的情况偏偏让她遇到了,苏晴只好选择安抚她不得不低声询问:“燕大哥,你现在这个样子打不了吧..”虽说是她的燕大哥,可如今这特殊情况,,苏晴手抖得拨通110,急忙说到: “要不我们从后门跑走报警也好。”
“谁说打不了?”银狼他瞬间变了脸,可以质疑他现在的身份,可以质疑他连女式校服都不会穿,但是不能质疑他积累四十余年的格斗技术!他抽出面前小混混手中的棒球棒甩在一旁,领头的见势发出嘲笑:“你怎么连一个高中女生的力气都比不上?”
“不是啊哥,她力气怎么那么大!”小混混的语气满是难以置信,可听到老大的如此嘲笑顿时沉不住气,索性抢过同伴的武器挥砍过去。对方不紧不慢,直接摁住小混混的手腕砸在吧台,使得小伙动弹不得。其他人更没有武德,纷纷嚷嚷扑了过去。紧接银狼反复垫步灵活转身,躲过两只蓄意而为的咸猪手,抄起其中一个壮壮妈同款离子烫的领头脑袋摔向桌面。
银狼窜上吧台,俯身睥睨逐渐露出杀意的小混混们。
”你们老大是谁清楚不?”
银狼转了转肩膀,他难以置信动作能这么顺畅。他除了惊讶于身体的灵活外,也惊讶于如今的小混混素质怎么越来越差,想当年的马仔收取保护费可没有看碟下菜,若是老郁总在管,恐怕他们会吃不了兜着走。桌旁的小混混面面相觑,受到挑衅他们早已被眼前的女孩激到红温,捡起手边的东西一股脑投了过去。
“要不,你们这群小嘎子找个班上吧。”银狼的苦口婆心化为拳腿,龙卷风袭击停车场般一脚一个把小混混踹倒在地,剩余的小混混见状不妙想要跑走,只见他们口中的高中女生跳下吧台,拎起高脚凳扔出半米开外,准确无误摔在大门玻璃上,啪唧一声隔断小混混的去路,“还有三分钟警察就到,老叔这监控是带音儿的,我们俩弱小女孩是内个自动防卫,你们一个个都跑不了。”
其实银狼把操作台护的很好,苏晴不但一点也没受伤而且连贵重东西都没有任何损坏。可苏晴余惊未消,声音带着颤抖道:“燕大哥,警察还有30秒就到。”
银狼把地上昏迷的小混混栓在桌子上,随着警笛声越来越近银狼全身抖了一激灵,下意识拉开后门,这种声音唤起了他当小流氓时天天听警铃逃跑吓得跟孙子一样的日子。
苏晴见燕大哥愣在原地,倒是给了她说话的机会。“那个..燕大哥。地址是正科诊所!”
“地址是正科诊所!”
“正科诊所!”
“科诊所!”
“诊所?”等苏晴的这位燕大哥反应过来,他才发觉自己早已跑出咖啡厅五米开外,“这名字真熟,从哪里听说过。”他有点摸不到头脑,油然而生的熟悉字眼催促他尽快到达这座陌生诊所。
诊所位于当地的中医街,其实距离苏晴所在的时尚街区仅几步之遥。他再一次的摸不到头脑,就这么几步路苏晴这个小妮子憋了这么多天才告诉自己。穿过贴满蓝色玻璃的建筑,中医院大学五个烫金大字跃然眼前。
“你以后如果开诊所想叫什么名字。”
一个遥远的身影在他的脑海中依稀浮现。他再向前进了几步看见了大门 ,招牌不大却格外清晰。
“正科吧。”
他推开门诊大门,脑中的身影正不断随着门逐渐明朗。这里的布局与平常小诊所不同,作为门面的所长介绍板并没那么起眼,放置在问诊室的门侧。不过他没想到这样规模的门诊在工作日同样人数不少,不只是老人和孩童,就连年轻男女也正在等号。
他索性约了号等了起来,好在已经接近下午,不知是所长医术高超还是所长说话简洁,虽然人多不到多长时间,他便逐渐靠近了问诊室,这才看清名牌上的名字:“柳影”。
“这名字挺不像你的风格。采访一下你,柳影女士,你为哈整这么正经的名字。”青涩的她若有所思后憋住了笑容:“因为..”
“下一位,二五零号!”机器声响起,这个手拿250的250进去。对他而言,记忆中的脸悄然靠近,面前正是一双令他本该抛在记忆将要忘记的双眸。横跨二十年的脸清楚印在眼前。
“二五零号,叫什么名字?”
柳影见下一位推门而进,翻出新的空白就诊单等候回应,谁知面前的患者似是自言自语,突然恍然大悟道:
“我想起了,原来正科是正经科室医生开的诊所。”对方音量不大,在如此静谧的房间下却是突出。
柳影好些低的头被这句莫名其妙的话惹得抬眉,她瞥了一眼对面的年轻患者打量一番后皱起眉,顿了好久后才开始书写起来。她的话语略有起伏:“二百五,你脑子糊涂了。你应该去隔壁精神病院不该来我这。下一位——”
“哎别别,内个。”还没等他瞎话说完,柳影又补了一句。“小朋友限你二分钟内说完,别耽误下一个病号。”柳影口气没有恢复往常,倒显出零丁的耐人寻味。
“我 ,呃。”他快速思考脑子转的飞快,这种场合的紧急程度可比西伯利亚奔驰而来的熊瞎子要惊险的多。他神情中选择收敛,他心想越急越会露出破绽,这次任务尽量的点到为止..点到为止。
“我有个朋友他的灵魂,呃,交换,就是想问一下嗷...咱这里有没有特殊服务?就什么..灵啊,鬼啊什么的。”他越说到后面越虚,他跟柳影认识那么些年,他怎么不知道这位柳医生还有这个本事,难不成是有人在坑苏晴这个小妮子?
“阿嚏!”苏晴忍不住打了喷嚏,乔警官递过纸巾后随即问着“你说你的一个熟人见义勇为然后跑掉了?”
乔警官有些难以置信,一个人把这一波精力旺盛的小混混全打了?真有这么一号人该留有档案才是,“那他的名字叫什么?”
“哦他姓燕,他叫,,”苏晴回想后猛然怔住,燕大哥的名字...是什么?当时在沙漠小屋内燕大哥曾展示过身份证,除了身份证号外其他被他遮的严实,他究竟叫什么她自己也无从知道。
“我只知道他姓燕,家住黑龙江,其他的其他的”苏晴她搜刮了一圈脑袋后茫然摇头。“我,我也不知道。”
“这我倒是略知一二。”柳影没有放下手中的笔,只是在纸上随便划了两道,“二百五过几天复诊。”
“好吧,柳阿姨我过几天再来拜访。”小女孩将三个字刻意的更深,拿走病条将要离开。
就在此时。
“燕蓝田,你别蹬鼻子上脸,回来。”
—end—
作者:艾连(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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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坐落在山南的一个小坡上。校门前的一条路两旁种满香樟树,一年四季遮天蔽日。这条路通到校门口,左手是一个传达室,校工平时在里面休息。右手是一个告示牌。
告示牌贴的红榜和通知,两三天就会让校工撕下来好换新的,等到假期,空的告示牌上就显现出胶水粘的纸痕。只有一个角落的纸从来一直待着,是一张已经撕破的告示,剩了最下面的一截,写着:待四月一日公布。其他字一概没有。
每一届学生入学,都会发现这张破告示,互相唧唧喳喳:“公布什么?哪年四月一日?”没人知道。问高年级的学生,也没人知道。
何来来到五中两年了,还是很想知道四月一日公布什么。她不去问同学,因为没人知道。她逃了一节体育课,同学在操场上跑圈,她偷偷溜开,到门口告示牌旁边。校工刚刚撕完旧告示,这次又把“待四月一日公布”留下了。
何来来问:“晴姨,那个怎么不撕?”
五中校长很年轻,没大没小,让全校学生都叫他杜叔,“杜叔”同“读书”,看到杜叔就该想着读书。杜叔管校工叫晴妹子,不知道为什么,大家就叫校工晴姨。
晴姨虽是女人,但身材高大,力气不比十几岁的男生小,说话又温声细语,学生不敢闹她,却也不怎么怕她。何来来挺喜欢她,过年的时候,因为家住得太远,她都是留在学校的,晴姨会带着他们留校的学生一起贴红纸。夏天传达室窗户口放一排养得很好的薄荷,学生可以随便揪几片泡水。
晴姨正准备去打理那些薄荷,听到何来来问,说:“那个撕不下来。”
“真的吗?”何来来动手抠它,真的撕不下来。她只好问:“几时候黏上去的?”
晴姨说:“好多年了。”
何来来说:“好多年了,风吹吹也要掉了,怎么撕不下来?”
晴姨不说话了,看着她身后呵呵笑。
何来来转身,杜叔背着手走过来,眉毛一挑:“何来来!”
五中全校两百人,杜叔每个都认识。他板起脸训道:“九年级上体育课,你怎么到这来闹你晴姨?别来来了,去去!去校长室!”
何来来一吐舌头,扮个鬼脸,被杜叔抓小鸡仔样拖走了。
到了校长室,何来来抢在杜叔前面说:“杜叔,你怎么不跟晴姨结婚哪?”
杜叔措手不及,脱口道:“——可不敢!”他两手齐摆,脸慢慢变成猪肝色,憋出一句:“哪有叔跟姨结婚的。”
何来来说:“杜叔,这都是说着玩的,你是哪个叔,她是哪个姨?”
杜叔回过神,指着何来来笑骂:“你个丫头,还教训我了!”
何来来又扮个鬼脸。杜叔沏了一碗茶,问:“你逃体育课干什么?”
“杜叔,四月一日公布什么?”
“我问你你问我?”
“就是不知道四月一日公布什么,才逃体育课。”
杜叔把茶喝干,咋咋嘴,说:“小孩子,就爱胡思乱想,想吧!过了年纪就过了。”何来来觉得这话不是说给她听的,没有作声。杜叔又说:“你逃体育课就能知道了?”
何来来说:“告示都是晴姨管,她不撕难道没有她的道理吗?我看过了,她就是体育课那个时候撕告示。”
杜叔大笑:“好丫头!你问她了?”
“问了,她说撕不下来。”
“你知道四月一日是什么日子?”
“不知道。”
“是作弄人的日子。”杜叔眼睛里闪出一点贼光,“以前五中有一个男生,几漂亮的一个小伙子!男男女女,排着队追他,他一个也不说,就贴了一张告示:有意结交者,留名登记,具体人选,待四月一日公布。其实他心里有个女生,他想着她也去留名,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结果日子到了,他中意的人没去,他就把脸一翻,把大家都给耍了!”
“杜叔,这个小伙子就是你吧?”何来来又嘴快。
“瞎胡说!你看杜叔像那种人吗?”
“那你怎么这么清楚他想的什么?”
“他是我兄弟,我们穿一条裤子的交情。”
“那他现在人呢?在哪?跟他中意的人结婚了没?”
“他当兵去了,打仗死了。”
何来来呆了呆:“啊。”
“好多年了。”
“那,那个女生……”
杜叔看了看窗外:“毕业当了校工。”
秋风乍起,一时落叶沙沙如雨下。
第二年何来来也毕业了。不久之后五中扩建,从小山坡上搬走了。告示牌也拆了。
过了很多年,杜叔调走了,晴姨也是。
她养的薄荷都死了。后来晴姨也死了。
END
Vol.198「潮」《虐〇潮》
作者:舞舞纸
备注:本故事和任何真实的人、事、物无关。内含克苏鲁和猎奇元素,对相关题材不适者,请谨慎阅读。
白雪死了。
听说她从身体里爆炸了。不要说肉,就连骨头都碎了一地。她引以为傲的雪白皮毛自然是不复存在,只有幸存的半个脑袋能让〇知道她曾经是白雪。
真是活该。
“我们要记住,人类都是谋杀犯,就算没有动过手,也是潜在谋杀犯,永远,永远是我们的敌人。今年开始流行的虐〇潮,已经让我们失去了很多很多的同伴,白雪、哆、来、咪、大橘、卡哇伊、米米、淼淼、超〇、波洛、小天使……他们都是无可替代的宝贵生命。我们绝对绝对,不可以对人类抱有幻想。这次遇害的白雪,其实和我们不熟,但如果大家有印象,就知道她一直都受人类照顾,就是所谓的家畜!她享受了人类的食物、人类的房子、人类的衣服,所以对人类产生了信任。因为这种可笑的信任,她被人喂了炸弹,喂了鞭炮,被活活炸死了。死者不能复生,但是我们还活着的〇,我们要记住,人类永远是我们的敌人,人类对我们示好,是为了让我们放松警惕,他们脑子里想的,一直是剥我们的皮!”
族长站在高台上,捏着爪子喵喵叫着。
“哈啊——大清早把我们叫过来,就是为了这种事啊。”天籁打了个哈欠,慵懒地趴在了我的身上,“能来这的〇,谁会相信人类啊?”
天籁是一只嗓音很好听的〇,但是她现在的嗓子又粗又哑,她说是人类把她折磨成这样的,同样被人类折磨的还有她的三个孩子哆、来、咪,刚才村长提到过他们的名字。
“要是有一天我能变得和人类那样强壮,我一定用同样,不,更残忍的方法折磨他们。我要把人类的崽子抓起来剥皮,还要把幼崽的肠子拉出来绑在他们脚上,点火烧他们的毛,让他们一直跳,一直叫,叫到破喉咙。我还要活生生地把人类的肉一片片咬下来,美美吃一顿,吃完以后休息几天再去找新的人类。”
不愧是前艺术家,天籁能轻易说编织出美妙的语言。
“人类很邪恶,但是我们,不可以去复仇!!!”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我们这边的窃窃私语,村长咳了两声,严肃地说,“我们是弱者,体型和力量都远远不如人类。我向你们强调,人类都是谋杀犯,绝不是怂恿你们去挑衅他们。我们绝对不能自以为是地站在道德高地去挑衅他们,我们最强的攻击,也只能挠破人类的皮,运气好,挠瞎他们一只眼睛,那样他们会用另一只眼睛准确捕捉到你们,然后抓住你们,正当防卫。我让你们记住人类都是谋杀犯,是要你们明白人类很危险!看到人类,都躲得远远的,如果不幸遇到了人类,不要展现出攻击性,‘喵喵’叫两声,卖两个萌,然后趁人类不注意的时候,拔腿就跑。”
“还喵喵叫呢,我早就叫不出来了。”
天籁“喵”了一声,那是磨砂纸一样的吠叫,听得瘆的慌。
我拍拍她的背,让她别叫了,她咳了两声,转身离开了会场,找水去了。
“哈哈天籁,嗓子哑了也是天籁。”
爱因斯坦和白雪一样,也是一只经常出入人类建筑的〇,天籁和他不对付,所以他等天籁走了才吱声。
“你和人类关系好,族长这么说你一定觉得很可笑吧。”
“不,完全不。”爱因斯坦耸了耸肩,“他说得完全正确,毕竟不是每个人类都会善待我们,只要我们误信一个虐〇狂,那后果不堪设想。”
“那你就怎么确定,你,和你好的人类不是虐〇狂?”
“我,很确定,他就是虐〇狂。”
我原来还想反驳个“万一他骗你怎么办”,没想到爱因斯坦一字一顿地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那,那你为什么还要去他家啊?!”
“嘿嘿,因为,他给我饭吃啊。”
我不能接受,肚子饿可以翻垃圾,为了吃饭去虐〇狂家里,这不是拿命赌饭吗?
“还有!最近天凉了,人类都出来活动了,给我们喂食的人类越来越多,我们千万不能吃他们的东西!要吃东西,一定要去垃圾里找人类吃过的东西!很多〇都是,被食物引诱到了人类的家里,你们会被杀掉,或者被喂得很胖,最后会失去独立生活的能力,沦为阶下囚。千万不要以为人类对你们抱有善意,人类只是把你们当成玩物,如果因为食物对人类产生好感,那白雪就是你们的下场。”
族长这是什么耳朵啊,是不是真的听得到我们这里在说什么?
“他给我吃的可不是垃圾桶里的那种饭,他给我吃的——”可能是怕族长听到,爱因斯坦靠近我,压低了声音,“他是个科学家,他给我吃的东西,是活的生肉。”
“他给你吃活鱼,还是活老鼠?”听起来那个人类是喜欢看〇猎杀别的动物的变态,如果他以后养了条狗,会不会让那条狗来捕杀爱因斯坦?
“嘿嘿,不是鱼,也不是老鼠,是,活,肉,片。”
说完,爱因斯坦举起爪子,在自己的脖子上划了道口,他拉开伤口,里面居然密密麻麻地挤满了蠕动的肉片?
看到我惊恐的表情,爱因斯坦满意地把肉片塞进了伤口里,伤口很快愈合了,就好像根本没有伤过一样。
“以后再也没有人类能伤害我了。我已经能轻轻松松把成年人类咬死了。”爱因斯坦嘿嘿地笑着,回头抛了个媚眼,在他的身后,是毛都竖了起来的天籁。
“族长,听说人类通过了‘动物保护法’,这股虐〇潮会停下来吗?”
族长会议进入了尾声,进入了交流环节。
“不会,永远不会。”
族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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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体里,住着另一个人,”年迈的王子说。王冠下的眼窝深陷,漆黑一团,乍看上去像两只黑洞。王子抬起干瘪的右手,爬满干枯树根般筋脉的手背从锦缎华服的袖子里探出来。他的左手试图按下右手,但很快退却了。
“我找到办法了,没错,一定是这个,”王子的右手挑起一根食指,指甲畸形且暗淡无光,与此刻他给人的印象极其相似。指尖所对的是一只不断闪烁变形的牢笼。牢笼约有一人高,由幽兰色的电光组成,囚犯则是一名苍白的灵魂。
“这么说,先前的态度和决心都是装出来的吗?”灵魂有着年轻女性的面孔,细节却模糊不清。她的亮度越来越高,空气不断加热,像一颗初生的太阳。
风雪已经停息。纤细的阳光带来暖意,但无法消融千百年来的厚重积雪。荆舟曹捧着一块积雪中探出头来的墙砖,擦掉上面的冰和泥。他摘下护目镜,用手指顺着砖块表面深褐色的花纹摹写。他手里的只是半块不全的砖块。
“姐姐,你快看!这是斯迦洛哈的城徽!” 荆舟曹站起来,指着那片点缀着尖刺的圆环状图案兴奋地喊。一人高的、像一团呼出的雾气般的灵魂飘浮在少年身边,她甚至远没有身旁的雪景明亮,像一类模糊的指引。
灵魂端详了一阵,“你说得没错,这是斯迦洛哈的城徽,是他们眼中的太阳。”这声音在空广的雪地中迅速消散。
“这么说,这里就是斯迦洛哈的遗址了?”少年提出一个蛮有把握的猜想。他看向灵魂。
“我们需要更多的线索和佐证,”灵魂沉吟着。少年解下背包,背包里除了食物和工具,最特别的是一小兜色彩各异的水晶宝石。他认真地数了一遍,“还剩十三颗,”他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提醒灵魂。他小心地收好水晶宝石,取出挖掘工具。
没过多久,少年再次叫喊起来:“姐姐,我发现了一处暗门!”灵魂无声无息地飘过去,荆舟曹正从积雪中清理出一片空地,空地上露出一扇深暗的、潮湿腐朽的楠木对开门,大概是一间地窖。门环上挂着一条早已锈蚀的粗重锁链。少年拎着锤子,望向灵魂。灵魂点头,少年举起锤子。没过多久,木门洞开,外界的凛冽寒风时隔千年,从这个毫不起眼的狭小入口,再次涌入这座冰雪掩埋的城市。
融化的雪水爬满通道的四壁,不时有寒冷的水滴落下。少年原以为是地窖,进入后才发现是是一处地道的出口。而这条地道,不知联通何处。
在幽暗的通道中,终于可以看清灵魂的模样。她是年轻女性的样貌,五官柔和,长发也映照出来,但这多少有微微散发着的乳白光芒的功劳。可与少年相比,并看不出外貌的相似。
“姐姐,这里会不会有恶魔留下来?”少年一只手举着火把,另一只手紧紧地握着短剑。静谧的环境和枯燥的脚步声令他的精神紧绷。无论陷阱或是恶魔,都难以对灵魂造成伤害,可少年仍然固执地认为自己应当走在前面。
“没有恶魔可以在人间生存一千年,哪怕是魔王也做不到。”灵魂的声音干净又清冷。少年直觉般地信任着这个声音。随着脚步不断迈出,他感到自己正在深入一个衰落的古老王国,这座王国没有智慧、没有血肉,只剩下脆弱的、一触即碎的骨骼。它唯一的道路是沉入黑暗。
这条地道干净地过分,没有任何生命的痕迹。最终,火把映照出一扇铁门。铁门足够尺厚,门上雕刻着斯迦洛哈的城徽、刺状延申的太阳。
可这铁门是敞开的,缝隙足够成人通过。荆舟曹在门口站定,有些不知所措。灵魂略微停顿,接着飘了进去,少年连忙跟上。他可以看到灵魂照亮的一小片区域,两人合抱的厅柱、失去光泽的金银器皿、脱色腐朽的帷帐,以及一只王座。
形如枯槁尸体的王子就坐在王座上。那具覆着华服的尸体倏地抬起头,盖在头顶的王冠丝毫不颤,露出底下干瘪的面部,唯一能令人联想到水分的是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在灵魂的微弱但洁白的光辉下闪闪发亮。
这副场景把荆舟曹吓了个半死。他惊惧地叫了一声,几乎坐倒在地,隔了两秒,喊叫着举剑冲过来。
“魔王,杀死了吗?”王子干枯的喉头发出声音,就像有人轻声地沉沉呻吟。
少年停下脚步,与灵魂面面相觑。“哪个魔王?羽尔还是蒂亚?”灵魂说。
“……羽尔。镇压羽尔是,斯迦洛哈的使命。” 王子喃喃。
少年不知道是否应当将斯迦洛哈被毁灭的命运告诉面前这个人,面前这个逃离死亡的奇迹。他琢磨不准这个老人的身份,如果是斯迦洛哈当时的王族,至今岂不是有上千岁了?
“……还没有,二百年前,羽尔重返人间。”灵魂简要地说。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王子重复着,“就连强大的斯迦洛哈都没能阻挡羽尔,没有其他人……”他的声音越来越小。
王子的身体就像一块布,盖在铺满灰尘的王座上。
片刻后,王子不再出声。少年终于开口:“我们来寻求古代知识,击败魔王的方法。如果你是斯迦洛哈人,请帮助我们!”
王子缓缓抬起一根手指,数米外,指尖遥遥相对的地方突兀亮起一点火光。一只墙壁上的烛台被他用魔法点亮了。“徒劳,都是徒劳。”他扶着王座,缓慢地站起来。“人类不知道他们在与什么对抗,哪怕再多的武器、盔甲、魔法和生命……”他移向亮起烛台的地方,那里有一个房间。少年和灵魂跟随进入,发现这是一间书房。但比起书房,更应当称为藏书库。这里的书架有五人长,三人高,要踩着梯子才能取到顶部的藏书。书架一台接一台,在黑暗中望不到头。
不远处有一张木制书桌,边角已经磨成圆形,桌面上散落着一张张的图纸和笔记,有些字迹陈旧,有些还很新。王子举着烛台走到桌边,照亮手边最近的纸张,它们已干枯发黄,令人担忧一触便会碎裂。少年瞧见其中一张画着复杂的机械结构,标题带着“投石车”的字样。这时候他发现,不只桌面,就连地面、甚至目力可及的墙壁上,都撒满或钉着纸页,数量无计。他感觉这像一间用文字和图形搭建的城堡。
“很快,我就能找到办法。我是王子,很快,杀死魔王,近在眼前。”王子掂起图纸翻看,一张又一张。房间里尽是纸张摩擦的声音,哗啦啦,哗啦啦。那声音越来越急,几乎要连成一片。不知原因地,荆舟曹感到自己难以呼吸,他的肺像是被某种力量握住,不由自己了。他望向灵魂,他的姐姐,但在下一瞬间,王子忽然停下动作,那种急促的力量也一同消失的无影无踪。
少年大口呼吸着腐朽的空气。“您怎么了?”洁白的灵魂向苍老的王子发问。
“是这样么……”王子喃喃,不像是在回答灵魂,更像是回答某个看不见的思想。他忽然抬起头,用闪烁着的目光盯住灵魂,“斯迦洛哈最勇猛的战士,没能击败魔王,你觉得你可以,凭什么?”少年觉得老人那双灰败的眼睛在吸收光线,但那是不可能的。
没有等待对方的回答,王子用嘶哑的声音继续说,“父王和兄长,把无数战士送入战场,无论杀死多少恶魔,最终会变成,尸体,尸体是恶魔的食粮。”
他踩在纸堆积成的地毯上,每踏出一步,一片灰尘随之升起,好像并不在意损坏这些未出世的、惊人的研究。可少年隐约看见那些字迹都是相似的,猜测全部出自眼前的老人之手,也即是说,老人对过去的研究不再关心了。 “我找到了办法,保护我的人民,我找到了,我会找到的。”王子没有看向任何人,右手端起烛台,低头挪向藏书房的出口。他的发言时常自相抵触,这令荆舟曹感到困惑。少年望向灵魂以期得到一些指示与安慰,因此分了心。所以当王子经过,对着他的脑袋挥下烛台时,他并没能反应过来,立刻被打倒在地。
少年昏了过去。
再醒来时,眼前的便是洁白灵魂在电光织成的囚笼中,与王子对峙的光景。
“这么说,先前的态度和决心都是装出来的吗?”灵魂的亮度急剧升高,在几秒钟内,便已明亮如一轮太阳。周遭的一切都沐浴在这璀璨的光明中,大厅的立柱、财宝、王座,身后的影子纷纷显现出来,在闪烁飘动的太阳面前,就像撕扯出一只只黑色的恶魔。
藏书室的纸张翻动,树林般簌簌作响。
“保护斯迦洛哈,击败魔王!我想到了,只有这一个办法!”王子高喊,但那声音更像恶魔的狞笑。他死去的老树一般的手臂上,新生似地抽出枝条——带着倒刺的、如同玫瑰藤的血红肉鞭,钻破千年前华美的绸服。王冠覆盖的左半边脑袋,投下畸形的影子。
少年的大脑迟缓地开始运作,过了好几秒才明白过来,原来王子早已被魔王腐化。没有恶魔可以在人间生存千年,也没有人类可以。他的脑袋一阵眩晕,伸手去扶,触感黏滑油腻。他回忆起自己被烛台击晕了。他想确认灵魂的状态,可迎面灼热的亮光令他难以睁开双眼。太热烈了,他想,水晶宝石还剩下十三颗,他记得很清楚。十三颗可以支撑灵魂进行多长时间的战斗?他试图从地面上爬起来,找回他的短剑,尽可能缩短这场战斗,可当他抬起头时,错乱的方向感使他误以为冰冷的地面变成了墙壁。少年的手臂失去力气,再次倒了下去。
“对付恶魔的办法,人类也有,”灵魂的声音从白金光辉的中心传出,荆舟曹仰躺在地上,一阵灼热从地面传递到他的背部。这是什么魔法?是德鲁伊的火山吗?一种灵感在下一瞬间击中了他:是背包里的水晶宝石正在燃烧。晶格之间的能量越过无形的管道,以汹涌的姿态注入灵魂的体内。
“没有了,没有!我们犯错了,恶魔大军……想不出办法,没有办法,我想不出!”血肉触须打在光芒表面,太阳在颤抖,触须化为灰烬,但立刻又有新的枝条萌发。
“姐姐!”少年大喊。他有不好的预感。这并不来自担心无法击败敌人,而是孤单的未来的恐惧。王子害怕死亡和责任甚于魔王,所以选择变成恶魔。而荆舟曹害怕失去重要的人。他无法接受失去姐姐的生活,哪怕是想象,这副光景也令他无法承受其万一。“姐姐!”他几乎要哭了。
“一同毁灭吧,恶魔。”洁白的亮光急速膨胀,暗淡的电牢转眼便被吞没。就像一轮真正的太阳降临人间。
水晶宝石一个接一个失去光泽,从内部自发崩解,化为雪白的粉末。
王子倒在地上,千年前细腻优美的袍服被撕扯地不成样子,干瘪的身体被浮着微光的透明锁链捆绑。灰尘毫不费力地穿过这些锁链,比起实体,更像一种光学现象。他现在终于像一个乞丐了。
荆舟曹倚着大厅里的一根立柱,打开背包,试图包扎脑袋上的伤口。灵魂坐在他旁边,光芒看起来比先前在室外还要暗淡。
少年始终绷着脸,没有说话。灵魂俯身,打量了一下荆舟曹的表情。
“如果我不在了,小荆又要哭鼻子了吧?”
少年把脸扭到另一边。
“所以没能彻底毁灭他。”
“……还剩多少?” 荆舟曹干巴巴地问。
“大约三颗。”
“你实在太贵了,姐姐。” 荆舟曹声音中的颤抖无法遮掩。他笑了一下,笑出两滴泪来。
(写完感觉自己在发神经。本文有两个原型作品,有兴趣的观众可以猜一猜,奖励一句夸夸)
作者: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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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停电了吗?”
一串脚步声,你穿过屋子。开窗子的声音。
“对。这一片都黑了。”
“我们有蜡烛吗?”
“有,生日蜡烛。”
“今年的?”
“我觉得不止。”
我笑了。傍晚还不是太暗,我去翻杂物柜。五颜六色细长的蜡烛盛在一只小纸箱里。整整有五包。都是买生日蛋糕赠送的。我把它们通通倒在地上。
“说真的,我们干嘛留这么多蜡烛?”
你把打火机递给我:“因为总有一天会用上?”
“一年能停几次电呀。”
“平均0.4次。”
我们为此笑了会儿。
“蜡烛怎么办?”
“一次性纸杯。”
“噢,对。再帮我找两张白纸?”
我们把燃着的蜡烛插进杯子里,仿佛它们是几支瘦弱的花。纸放在客厅地上,杯子放在纸上,我们围着杯子坐下。
“都市人的篝火晚会。”
“庆祝明天工作!”
“庆祝明天工作!”
“我们还有啤酒吗?”
“前两天喝完了,还没买吧。”
我们盯着火看了一阵。
“好无聊,不然我们现在去超市吧。”
“好啊。”
但我们都没动弹。蜡滴啪嗒啪嗒地掉到纸上。
“小时候有段时间,我家还挺经常停电的。”
“嗯?”
“家里就备着一些白蜡。但我跟其他小孩子喜欢在黑暗里窜来窜去,捉迷藏之类的。我很容易被抓住,因为我喜欢躲在同一个地方。”
“哈哈,我能想象到。”
“因为我总躲在一个地方,他们就总会最后再去找我。小时候我会感觉,我在那里坐了一整个晚上。很漫长,但我不讨厌那种漫长。”
“我可能明白你的意思。你知道吗,我在山上过过一夜,为了看日出。”
“泰山。”
“对,在泰山。一大片都是帐篷,都是等着看日出的人。然后那天晚上还下雨,但我们就是相信会看到日出。因为天气预报是那样写的。”
“最后你们看到了。”
“对。我有没有说过,我挺喜欢这样的?”
“等待吗?”
“嗯。晚上,就躺着,等日出。就等日出。”
“等日出。”
“你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日出。这上面。你不用想:我今晚该干什么?因为你有一个更大的希望,就是早晨,太阳会从山底下升起来。你也不用想:我看完日出之后干什么?因为你只想看到日出。”
“躺在停电的屋里会让你想到日出吗?”
“有点吧。你看这个火。”
“我们等电来,就像你在泰山上等太阳升起来咯?”
“还是有那么点浪漫的吧?”
“说得也是。”
“我还想到,我大学时去厦门。整座城市风很大,很湿,我每天从室外走到室内,头发乱糟糟,衣服乱糟糟,像刚跟城市滚过床单。我累啊,又期待下一次。”
“我大学没去什么地方。”
“我们得去一次西藏。”
“先去三亚吧。”
“也成。”
“或者再躺一会儿。”
“也成。”
窗外传来遥远的车声。
“你想过玩音乐吗?街上不是总有卖艺的年轻人嘛,我有时候想到,如果我们玩音乐呢?组个乐队?”
“你很喜欢音乐吗?”
“没那么喜欢。但我会吹口琴呢。”
“乐队。确实很热闹。可以天天创作,也会有人在台下说喜欢你的音乐。”
“只要能写出好歌来。”
“只要能写出好歌来。”
“然后呢?我们去街边唱歌,去livehouse唱歌,去交朋友、录专辑……”
“然后我们去三亚。”
“再然后去西藏。去台湾,去欧洲。”
“然后我们举世闻名。我们在舞台上过生日,点上百根蜡烛,它们还会对着舞台喷火花。”
“高潮前的一瞬间,整个舞台的灯光都灭了,一切陷入安静、黑暗;但我们开始唱下一句时,火星喷出来,喷得老高老高。场子特别亮,刺眼地亮。我们看不见舞台下面,因为台上太亮了,整个像一团火球。”
“然后我们听到欢呼声,欢呼声大得听不见我们唱歌:再来一首!再来一首!于是我们又唱一首、又唱一首……无休无止地唱下去……”
“唱到什么时候呢?”
“唱到没有力气,唱到晕厥好了。然后在梦里接着唱。”
“醒来还唱?然后醒着唱到昏倒,昏倒唱到醒来……”
“还是有那么点浪漫的吧?”
“还是有那么点神经的。”
“我们见仁见智。”
“啊。来电了。”
我们从地上爬起来,发现蜡烛早烧灭了。纸杯边沿滴满一圈烛油。
“明天还要工作呢。”
“说得也是。”
我们把它们扔进垃圾桶。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无声
备注:同人同人
1、
他从影子里醒来看见自己断掉的手臂和身体,叹了一口气。
心想:这算不算报应。
-
白晓生喜欢雁回,这件事情他很早就知道。
冬天的时候草木枯萎,他曾经一个人无聊得在伏阴的识海里看一群死掉的燕雀,那些东西真的很脆弱,被幻化出不消片刻便脆生生地死了个透彻。
这些年伏阴的神识中总是寸草不生,白晓生经年累月看那片黑洞洞的穷山恶水,想着自己什么时候能回人间看看。
他想要自由,想去那山水之间走上一遭。
影族本就是个生命力极强的种族,以影为本,幻化出的人形若是毁了,只要影子尚未消散,就可以重新生出身体来。
白晓生碎烂烂泡在伏阴识海里的时候心想,那条龙如今浑身都是稀烂的皮肉。
他是听说世间灵龙二十年前是曾经被抽筋拔骨的。
所以天曜原身并不算利落,密布疤痕,永州城他硬撑着将他们所有人带走的时候,白晓生就坐在那龙尾上,下意识碰了碰那伤口。
当时他心中毫无波澜,想着如此,这千年灵龙如今只有龙骨龙角,确实不容易帮他得那幽冥赋。他便想着让这龙多拿两样身体回来,到时候实在不成了,威逼利诱。
毕竟,他白晓生为了活命,没有什么做不出的。
天生恶童。
那是村中人通过卜术为他安排的命。
盖棺定论由不得他争辩的天命。他逃不掉,也不懂得如何去逃。
幼时的他成日成日不见天日被锁在屋子里。屋内的烛灯,发霉的稻草,角落吱吱叫的老鼠,肥硕落在他怀里却成了他能感受的唯一温暖。
而他每天最开心的时候,是母亲开启上锁的门,给他送吃食,他会乖巧露出笑,那个梨涡陷入,轻声喊一声“娘。”
那声娘还是屋外玩耍的孩子喊母亲是他偷学的,笑的乖巧,叫得听话,娘亲就会爱他。
这是他为了活下意识学会的本质。只可惜,他在努力都躲不过他的命,都说他将给村中带来灾厄,都说他是祸世业胎。
于是到头来,他的母亲也能亲手将他送上山去,交给伏阴。
他杀掉她之前,吃掉了她的梦。
梦里,那个从小到大对他并不算温情的女人,的的确确曾回到山上找过她。
只是她来得太迟,迟到她自己都知道她的孩子已经凶多吉少。
于是她终于来得及在他留下的拨浪鼓面前,在尘埃落定的他的死亡面前,流露出她多年不敢释放的母爱。嚎啕大哭。
她说孩子,对不起,对不起。娘对不起你。
她爱他,她也恨他。
他爱她,当然,也恨她。
他们是一对母子,果然合该如此相似。
于是他杀了她,也杀了还相信那世道温情的自己。
-
没有被抛弃过的人,是不知道那些恐惧的。
他曾和许多死在他手上的人说过这句话。
他遭受过背叛,自然信不得人,谁能受伤之后还有良心,谁能被抛弃之后还能心神清明。
你们不恨吗?
你们谁能不恨。
可他没想过,世上也有赤忱之人。
比如雁回,比如,灵龙天曜……
“他配不上你。”
白晓生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是认真的。那时候的雁回,是他生命中唯一的一道光。
光就该高高悬挂于天上,该受万千爱戴,该无忧无虑,该永远灿烂。他要那道光永恒,让他站在人间,沐浴在拿道光芒之下,哪怕一瞬,活着也是痛快。
他在伏阴识海里待了太久了,见过了太多黑暗。
一点光芒都是他的命,是他活下去的命。
白晓生是贪婪的,是自私的,是狠毒的。
而那只千年灵龙,他是活该。
他却没想过,那个人会来救他。一身残破鲜血淋漓,劈开了伏阴的幻境。
赤焰龙牙为世间至纯,斩灭黑气,烈焰焚烧伏阴识海本该也将他被囚禁的残身烧灭。
那熊熊烈火却只烧毁了禁锢他的锁链。
他的真身被伏阴制成了一件衣服,穿在身上,划开一道口子,就如同在他身上划开皮肉。赤焰龙牙却腾起了伏阴识海中的黑泉,他碎裂的身体从黑水中被烈火托起。
“白晓生!”
他用他仅剩的半只眼睛看他,心想,你托我水里的残魂有什么用。
你有本事把伏阴身上我的真身扒下来。
结果下一秒,赤焰龙牙烈焰如白虹贯日,直插伏阴识海深处,生生将白晓生的本体钉在了地面上。伏阴闪身化作黑气逃窜。
那瞬间,白晓生感觉自己被烈焰穿心,但也不过一秒,他的身子被人揽住肩。
他侧头一看,天曜近在咫尺的脸上一道上开口正在渗血。
而后灵龙像是提着最后一口气,搀着他喊了一声“回!”,赤焰龙牙悬浮在他们身边,白晓生本体的长剑被贯穿后燃烧的烈焰熄灭。
留下一身几乎完整的真身。
他笑了笑,不错,倒是比他平日被伏阴割破的伤口可小多了。
可直到他残破的身子接触到本体的瞬间,白晓生都没有实感。他的身体早在当年献祭后,便被做成了一套影袍,恶童真身,隔绝阴阳,是伏阴的一道防身利器,若非赤焰龙牙不可破。
却不曾想,如今是赤焰龙牙救了他的真身。
而他只剩下的半只手的身体被黑衣一点点吞噬,那瞬间,他像是进入了一片熟悉的海洋中,冰冷又温和。渐渐,他被砍去的另外半只眼睛恢复了视力,双手双脚被本体一点点修复,只有腹部一道被赤焰龙牙贯穿的伤口还隐隐作痛。
而后,他听到了一声。
“龙鳞加覆,百病离身。”
温润的灵力春日的大雨席卷而下,伤口生出新肉。
等白晓生恢复意识的瞬间,只看见了灵龙昏迷前微睁的双眼,那双眼像是破碎的粼粼湖面,像是一道光砸进他的怀中。
他下意识抱住对方,听那人说了句。“雁回……有危险……”
-
辰星山前玄霄真人亲传弟子雁回,叛出师门勾结妖邪,后于陨星台受百道雷劫剔除灵脉。
当夜,妖龙天曜现身,破阵救人而去,天雷滚滚,锁妖塔上鲜血淋漓,残垣断壁。
等白晓生找到雁回的时候,少女蜷缩在一片血淋淋的草木间,怀抱着一颗龙蛋。
灵龙天曜,死了。
传闻龙为不死不伤之体。
而事实上,被剔除龙心龙筋的天曜,本就是残身。换命咒一起,毁是他神魂,灭的是他灵躯,唯一剩下的一道神识裹挟着即将消散灵力闯入伏阴识海,救出一个白晓生,早已经所剩无几。
那银色布满龙纹的龙蛋里究竟剩下多少稀薄的灵力。
亦或者,还究竟能否复活一个天曜,谁也不得知。
白晓生醒来看见疯狂的少女,看她毅然决然坠入黑河。
他原身已得,早就不受黑气控制,这自由的身体本该是他遨游天地看日出云起的归宿。
如今却被道道禁锢,他发觉自己走不了了,无论是因为欠了人一条命,还是为了他的心上人。
白晓生很少哭,却看着托入妖道被黑气侵蚀的雁回落下泪来。
他低头看着怀中那个雁回千交代万交代的龙蛋,只觉得那冷冰冰的空壳里其实什么也没有。
他不知道雁回见到的天曜如何。
他只记得扛着那个当初自己利用的,不满又厌恶的人一步步出了伏阴识海。
来到迷雾森林,日光一现,他怀中浑身是血的天曜像是一道雾气消散,手脚碎裂,脸颊破碎,他伸手去捞,捞到一片空荡荡的风。
灵龙天曜。
“天曜。”
他轻声喊了喊这个名字。
像是要从那冰冷的空壳里去寻找一点希望。
会回来吧?
那只不知生死的,千年灵龙。
2、
青丘三日后迎来一位黑气之主。
这位黑气之主一袭黑袍,却生了个众人皆熟的面容——正是当初辰星山险些陨星台的前弟子雁回。
于是玄妖双方势力更迭,青丘王宫九尾狐一族和黑气之力,生生将剑拔弩张的玄妖局势逼向了另一个方向。
灵龙救人当日,辰星山广寒门决裂。
凌霄真人剑指戒律堂长老素娥,生死之际被素影真人救下带离广寒门。
玄门内部乱作一团。
于是,一方黑河尽头,白晓生抱着一颗龙蛋在青丘古树上晒太阳的时候,显得有点安逸得过分。
“阿龙啊,都几天了,你也该出来了吧。”
雁回从黑河下现身时,两界震动,众人皆以为是什么大妖出世。
乱哄哄往黑河边上赶来的时候,只剩下一团将散未散的凛冽妖力。
但黑河乃黑气归息之地,万物不载,偏却载得了一丝生机——灵龙天曜的生机。
雁回携着白晓生和天曜来了青丘,片刻又杀去了陨星台。
只因尘意国主的那句——龙魂消散之地,没准还有天曜残存的魂魄。
于是陨星台接连受到了千年灵龙和黑气之主的两次重创,一片狼藉,近百八十年想必是不能再用。
而那冷冰冰的龙蛋里,终于是多了一丝灵气。
那灵气由青丘的千年巨树温养着。日复一日,又用清晨光曦照着。
雁回刚成为黑气之主,识海黑气不稳,需时常由尘意大国主协助调息。
于是晒蛋的任务就掉到了白晓生身上。
一只影妖,喜阴,偏得每日照着太阳,怀揣一团龙火,像是个时刻要坐化的得道高僧。
白晓生自觉此生从未如此离谱过。
只是那灵力在他怀中日复一日温暖炙热,暖暖得烧着他的心口。
怨愤的影妖忽然又撇撇嘴说了句“罢了。”
也对。罢了罢了,他因这灵龙重获真身,那便等上个一两日吧。
却不想某日他打着呵欠要去雁回屋子里带天曜蛋去晒太阳的时候。
刚走到门口,一团龙火从门内窜出,惊涛拍岸似的将他炸飞了二里地。
——灵龙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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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曜重生那日,青丘王宫附近的腾云阁里鸡飞狗跳。
最惨的便属白晓生,刚从二里地外赶回来,被一团火球正面轰了一脸。
好在这次他有了准备,结印并用真身挡了回去,于是那火球生生撞进他怀里,带着一团爪子鹿角似的东西将他撞到了青丘古树的树干上。
轰隆隆,一片树叶坠落,烈焰烧灼他身体,他从那团火里看到了一只盘旋的小龙。“天曜!你冷静点!”
他真身被灼烧,但因为被伏阴炼化过,除了疼倒也没有太多伤口。可求生本能让白晓生下意识想下杀手,片刻又回神逼着自己收了力。
“天曜!”雁回飞身而来,黑气团团又引得白晓生怀中灵龙杀意大盛。
白晓生觉得自己要被烤化了。“你们一个个别光看着啊!想办法啊!我要熟了!”
最终还是青丘大国主用了清心咒和青丘的浮幽幻境才让灵龙安定了下来。
而后烈焰熄灭,只剩一个安睡的人形倒入白晓生怀里,他低头看见了天曜闭着眼熟睡的侧脸,目光往下。
哦豁。
他心想。这下这位龙主该要丢人了,赤条条在青丘众人眼里露了个来回,等着他醒了他一定要用这件事气他一气。
殊不知,白晓生那算盘打得咔咔作响,却是他噩梦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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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乃天地灵龙。
吸收的是人间清气。
当年天曜生于洛川龙谷,化形前受天地灵力召唤已经有了神识。
千百年镇守一方也是端得稳重。
但这次孵出来的不同,灵龙陨星台一场重创本就魂魄受损,灵台混沌,
凤千硕又出了个主意,把蛋给敲了,敲是能敲,就是出来得早,心智未开,宛如稚子。
白晓生想过自己要孵蛋,但万万没想到他还要奶孩子!
雁回的黑气与龙火相克,一旦触碰宛如火灼。
那日天曜醒来之后,就逃了,一群人在青丘翻了个底朝天,最后是在冷泉找到了人,浑身上下没几个好地方都是划伤。
雁回给人涂药,涂了一半,自己手烧伤了大半。
白晓生看不下去了,抓了药膏把那龙拉怀里来上药,那龙在他怀里挣扎,他骂了句:“小白眼龙!也不看看谁给天天晒太阳孵出来的!”
小龙鼻间蹭着他胸口,像是嗅到了什么熟悉的味道,一双大大的眼睛滴溜溜看了他一眼——不动了。
他帮那龙涂完药,抬头看了眼雁回,少女只是静静看着他们,有些寂寥的目光落在天曜身上,她小心伸手对方摸了摸发尾。
“他不怕我们了。”
白晓生低头看着有些困倦的灵龙,对方手搭还在他腰上,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如此和眼前的两人这样相处。分明和他身材差不多的人,正乖巧靠在他怀中。而他的心上人也近在咫尺。夜风里吹来山茶花淡淡的香气。
天上一轮上弦月。
“会好的。”他扬起嘴角,看着雁回。“都会好的。”
个屁。
-
龙是第三天开口说话的。
在此期间烧坏了半个屋子,还差点把毛笔精的密阁库给烧了。
但这是龙主,言先生含泪送走了灵龙天曜,并指着他身后的白晓生后脑勺大喊:“你是如何看顾龙主的!”
白晓生一个带着杀意的眼神转回去,用拇指抹了下脖子。“有本事,你来带!”
也是,整个青丘,灵龙天曜最听的就是雁回的话。
另一个就是白晓生,大概是每天晒太阳晒熟悉了气味,他在白晓生身边还是听话老实的。
但雁回同龙火相克,平日又闭关要压抑黑气,白晓生就成了青丘溜龙专业户。
而小龙崽子年纪小自然是什么都好奇的。
看见一只蝴蝶要去抓,撞到脑袋哭唧唧对着石头喷火,顺便烧到密阁库这不是在所难免吗?
他白晓生都知道要看顾看顾孩子,这毛笔精气量竟然这么小,干脆杀了得了。
思及此处,白晓生愣了愣。
看着自己空空的手心,觉得似乎有哪些地方不对劲,抬头,却见一张熟悉的脸近在咫尺。“阿生。”
灵龙天曜生的一张清俊的面容,如今不过稚童心智,一双眼总是亮堂堂睁着,那双眼睛此刻落了一个白晓生。
“……说了不要叫我阿生。”
白晓生下意识有些慌乱退后了片刻,小龙眉目一皱透出几分无措的疑惑。“不喜欢?”那双眼雾蒙蒙似乎顷刻要下雨。
白晓生默了默。“……爱叫,就叫吧……”
那是他母亲常叫他的名字。
太过亲昵,却又带着不好的记忆,疼痛又温柔得在他心上仿若锉刀锉着。可刚孵出来的小龙懂什么,他只懂得这个天天陪着他的人,是除了雁回以外同他最亲近的人。
他弯起眉眼蹲下来,靠近白晓生,摊开手,于是龙火“噗噗”跳了片刻。
青焰和黄焰交织的龙火在掌心跳跃。
下一刻飞出两只透亮的蝴蝶来,那蝶由焰火而成,却轻盈明艳,升腾在白晓生身侧,顷刻间又消散了,轰隆隆剩下一片难舍的暖意。
白晓生睁大眼睛:“你……”
“蝴蝶,给你。”
灵龙天曜如今的声音真挚宛若少年。“笑一下。”
他见过的天曜,从第一眼对他就怀揣敌意。他过去总觉得此人心思过重,不好骗,难对付,却忘了这只龙遇见他时,早已经被抽筋拔骨。那样的人,警惕又敏感。
可倒头来,那人还是劈开伏阴的识海救了他,哪怕是为了雁回。
他都差点忘了,这灵龙本质上,赤忱又好骗,陪他晒几天太阳,逛几日青丘,便把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变来给他。
“阿生。”
“嗯?”白晓生歪歪头,有些无奈朝他笑。“你又要做什么,晒太阳还是……”
一个拥抱落了下来。
白晓生倒坐在草地上,被这拥抱往后一带险些不稳。“雁回说,不开心,就抱抱。”耳边传来一个声音。“阿生,要开心。”
他登时像是被定住一样,呼吸停滞。
见鬼了。白晓生那时候想。
他遇上这只龙,这辈子,真是见鬼了。
3、
为了让天曜早日恢复记忆。
不日,雁回便打算带着天曜往铜锣村去。
只是这一路上,除了白晓生,还多了一个不速之客——凌霄。
那个亲手在陨星台上将雁回识海打碎的人。
如今尘埃落定,很多事情也浮出水面,当初陨星台上,凌霄毁雁回识海是为了保全她性命,毁护心麟是受了被伏阴控制的清广所惑。
而今知道龙火是克制黑气的唯一办法,秉承着道义和对徒弟的歉疚,自是一路跟着。
这一路上,白晓生对这位“道貌岸然”的仙人都没有什么好脸色。
毕竟白晓生为人简单,对他来说伤了就是伤了,害了就是害了,他心上人九死一生,他身边这龙崽子到现在还一路追着云玩,那都是那群玄门伪君子的错。
他巴不得将他们杀尽了好,奈何没那本事。
于是他开始忽悠天曜和他一起同仇敌忾。“你知道那是谁吗?超级大坏蛋,他以前打过你,他还抽了雁回鞭子,差点害死了你们俩!”
于是龙崽子恶狠狠对着凌霄喷火的时候,白晓生有种不愧是我养出来的龙的自豪感。
凌霄自然不能同他们计较,脚下一登,先离开片刻暂避风头。
而那日入夜了,雁回却始终闷闷不乐。
篝火边烤着白晓生打来的三条鱼,插在边上滋滋冒着油。
白晓生走过去,蹲下身。少女只是摆摆手靠在树干边,她望着凌霄离开的方向,说:“我知道我该原谅的,就是有点做不到。”
“哼!”白晓生鼻子一皱。“有什么好原谅的,你看那天曜。”不远处龙崽子坐在石头上,弯着眉眼着看他俩。“那傻子,到现在连识海都没开呢,这都怪谁,还不是怪他们!他说他是受骗了,是有道理,可你们被害的就活该了吗?”
白晓生越说越气。
雁回却看着他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发现你现在和天曜越来越像了……”
白晓生懵了。“我……我和那条龙?”
“都和小孩子似的。”篝火跳跃得映在雁回眼里。“白晓生,我知道,你这个人啊不坏。只是你把事情想得很简单,喜欢也简单,讨厌也简单……就像你说你喜欢我一样。”
“我喜欢你是真的!”白晓生一下跳起来。
“我知道的。”雁回朝他笑起来。“就像我曾经也觉得我师父是全世界最好的师父一样。那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想法,我觉得我崇敬我师父,可我连他真正背负的是什么,心里想的是什么,都不知道。”
“那是一个影子。”雁回抬头看着白晓生。“我们不了解的影子。”
她朝白晓生道。“记不记得当初幽冥赋第一关的时候,你背了那么多我的喜好,但你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吗?”
白晓生怔住不知如何作答,少女又抬手,指了指不远处的天曜。“你知道天曜现在在想什么吗?”
“他饿了。”白晓生目光落在对方捂着肚子的手上,这龙每次都这样,饿了就捂肚子。
“你瞧,你现在对我的了解,还没有对天曜的多。”白晓生没说话,身边雁回却站了起来,拍拍自己的衣服。“所以我想通了,其实一直以来,只是我幻想太多。凌霄没我想象得那么好,但也没有那么坏。可我们的喜欢虽然简单,但也很珍贵。我也没打算去否认它。”
她叹了口气。“所以,我决定原谅他了。”
“雁回……”
少女拍了拍白晓生肩膀。“虽然是原谅吧,但还要一点时间吧。我也没那么大度。”
白晓生站在原地,看见少女提起衣摆走向不远处的灵龙,他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像漏进了一阵风。
“影子。”他心中嚼着那两个字,像是在他简单人生中的爱恨情仇里,寻找一点可以与之抗衡的反驳,最后却恍恍然落在一片迷茫里。
-
铜锣村民风淳朴,热情好客。
三人赶了几天路,刚到的第一日,就被一群人刀枪棍棒堵在了村口。
铜锣村附近不知为何黑气肆意,还常有村民伤人,白晓生进入村落附近时就察觉到了一些熟悉的气息。铜锣村人为了安全,几乎不让外人进入。
但好歹当初那不靠谱的婶婶认出了天曜。
雁回探查回来,也确实发现附近黑气与她所属的并不同源。
只是,她回时身后还带了一个人——凌霄。
灵龙识海未开,想要变回当初的天曜,除了寻找记忆,还要重新练习功法。雁回教不会,还得凌霄来。
天曜和白晓生自然是不愿意的,但是也拗不过雁回。
于是灵龙日复一日跟着凌霄学心法,开了识海,调息之间,身上灵气也渐渐恢复。
只有白晓生闷闷不乐。有句话也许雁回说对了。
白晓生的确是个过于简单的人,他的前半生被困在恶童的罪名里,没有朋友,没有感受过爱。所以他对所有事物都遵循着伏阴灌输的那套生杀掠夺——对喜欢的他用尽手段,对厌弃的他挥刀斩杀。
他不知道怎么喜欢一个人,也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喜欢。
他肯定自己对雁回的情感是真的,但又不够透彻,于是被对方的一句影子堵了回来。
手足无措。
孤独的影妖几天几天生闷气,铜锣村依山傍水,他干脆躲在深山老林里也不回去了,毕竟他没打算去看那只“叛变”的灵龙去找他们的“敌人”凌霄学心法。更不知道怎么面对雁回。
只是某日,他感觉不远处一阵地脉颤动。
下一刻,一道赤青交织的龙火像是流星落进山中。“天曜!?”白晓生飞身而去,却发现四周山石坠落——龙息,威压一般震碎了周遭峭壁,直挺挺往山中的灵龙身上砸去。
“傻龙!你疯了!躲啊!”
他手中数百道影刃拈诀飞出,山石的黑影撞击中击碎四散,他坠进那片龙火里,抬手开起屏障,碎石宛如大雨坠湖,在屏障上砸出千百道波纹。
直到四周烟雾散开,他回头去看天曜。
灵龙迷茫地站在原地。“……我要杀雁回。”
他像是心口痛,抓着衣襟大口呼吸,整个人跪下去。“我要杀她。”白晓生一把将人托住。。
“喂!你怎么了?!”
龙没有说话,他觉得奇怪,却发现龙在掉眼泪。“我是坏人……我要杀她。”
白晓生皱眉,像是意识到了什么。“你……记起来了?”
铜锣村时期,白晓生并不在,他其实并不知道那时候的天曜和雁回究竟发生了什么。但那时候灵龙只有一缕龙魂,雁回怀揣护心麟,想要杀了雁回取护心麟可能性很大。
“阿生,我好像,忘记了很重要的东西。”
明明还没有长大的人,此刻目光沉下去,眼泪砸在影妖的衣袖上,又晕开。那神色让他想到了曾经的天曜。
“你的确是忘了很重要的东西。”
白晓生叹了口气。“但我不知道你记起来究竟是好还是不好的。”
如今的天曜过于无忧无虑,重生后的骨肉是完整的,身上鳞片也不再疤痕累累。他被他们在关心里被捧出,除了不记得过去,好像过得倒是痛快。
可此刻那人目光里却是迷茫的难过。“雁回说,我曾经很厉害。他们说,我是龙主,当初庇佑……庇佑很多人。我记不起来,就回不去。就没办法保护他们。”
“可那些记忆让我害怕,我害怕我记起来又变成那个不好的人……”
“呵!”白晓生冒出一声冷笑。“灵龙天曜。”
他说着四个字的时候,像是在嚼着某种毒,恶狠狠得带着不屑。“你连赤焰龙牙都握不住,还谈什么责任。”
他也不清楚自己这点愤恨是何处来的,只是一只手攥着怀中人的手腕,几乎要捏碎人骨头。
“你怎么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你能保护什么,抓蝴蝶都费劲,认路都认不清,你才活了几天。活着就不容易了,路走不回走又想着跑了,灵龙天曜,你究竟是个什么不想活的东西?
安生两日就想着把自己剥皮拆骨献祭天下了?你好一个大善人,那不如把你的龙筋龙谷,龙鳞铠甲给我,我也求个功力大增长生好了。”
“你……想要吗?”
他以为天曜会生气,怀中的人却顶着疼,一头冷汗得看着他,灵龙眼里只有询问,甚至没有布满和恨意,好像他说要,这条龙真的会考虑把鳞片给他。荒唐!
他轰隆隆一片疼痛,那感觉几乎要将他逼疯。
忽然远处一片黑气席卷而来。
那黑气和雁回身上的明显不同,带着他熟悉的杀意,天曜虚弱,四周盘旋黑气如此密集,伏阴没准早就知道了。
遭了!
白晓生开起屏障,下一刻却被那股黑气直接撞碎,整个人砸在身后的峭壁上。“天曜!快逃!去找雁回!”
小龙却不管不顾,他张嘴吐火,想要摧灭黑气,那黑气却滚滚如一阵黑云倾天而下。幼小的灵龙在波谲云诡的漫天黑气中宛如蚍蜉撼树。
不行……白晓生看着朝他奔来想替他当攻击的灵龙,下意识想撕下自己的真身。
那龙却更早得抱住他。“以我龙魂……”
什么……白晓生睁大眼睛,看见身边天曜泛着赤金色的双眸。“我之鳞甲,请唤昆仑不死地!开明大阵!护!”
诸天结界撑开,漫天金光中,白晓生听到了一阵剑鸣,那声音混杂着风声似由千里外呼啸而来。
刹时,烈焰如风,漫天黑气被火光焚烧一片片震碎消散。
身边的灵龙发出痛苦的闷哼,白晓生紧紧抱住天曜,只见消散的黑气中一道火光落在他们身边,化作一把利剑——赤焰龙牙。
那把黄金阎狱后就不知所踪的,灵龙天曜的佩剑。
“你,回来了?”
他明明记得……赤焰龙牙是守护之剑。
白晓生几乎下意识伸手去够,那柄剑不认他,却没有伤他。当初他最恐惧的龙火,此刻渐渐熄灭,剑沉沉坠地,将白晓生的身子也带着一晃。
“天曜……”他低头看怀里的人,忽然心头一凉。“天曜!”
4、
召唤出佩剑的灵龙睡了整整三日。
其实在白晓生和天曜遇到攻击的那日,雁回和凌霄在铜锣村也遇到了黑气侵袭。
那日不少邻村人因黑气入体失控攻入村子,幸而深山中天曜的龙火冲散了天上的黑云,凌霄于村中施阵,雁回吸纳了大量黑气,才让附近村落都恢复了安宁。
天曜清醒那天,才睁开眼,见到雁回便抱着人不停说“对不起”。
他的记忆恢复了一些,可惜大多是铜锣村最初同雁回尔虞我诈的日子,心中自是惶惶不安。
雁回只好笑着捧着他的脸,对他说并不是那样的。
白晓生看着腻乎在一起的两人,不想去打搅,便到了屋外长廊上。
屋外午后春风阵阵,他看着凌霄迎风而立的背影,想了想,还是走上前去。
这几日,天曜和雁回,一个灵力耗尽,一个因吸收大量黑气内息不稳,全靠凌霄一个人救治。若是换寻常人倒也罢,但这两人一个是千年灵龙,一个是黑气之主,所需灵力和耗费的心神并非常理可估量。
白晓生看在眼里,便也没再对他说重话。
“听说你要走了?”
凌霄点点头。“不日我将回辰星山加固伏阴封印,哪怕多拖住一日是一日。”他目光落在白晓生身上,又看了看身后的屋子。“伏阴如今力量愈发强盛,若有朝一日,我也阻挡不住,他二人便是救世的关键。好好保护他们。”
白晓生挑眉一笑。“玄门大仙人,我是一只影妖,眼睛看不到你说的天地世间,但雁回是我最重要的人,至于那傻龙,我和他多少也有些交情,我若要护,也根本不必你来交代。”
凌霄闻言,笑了笑。“如此,确是我多虑。”
雨后水天一色,春风正盛,白晓生靠在走廊柱子上,眯着眼吹着风。
片刻,他听凌霄问。“若一切尘埃落定,你们有何打算?”
白晓生知道他是想问问雁回。
他只道。“他们,想必是回龙谷吧,毕竟那是那傻龙的老家。”
“至于我……”白晓生伸了个懒腰。“看看山水,游历人间。”白晓生走至凌霄身边同他并肩。“我曾经被伏阴关了那么多年,世间万物,我想无拘无束看一遍。本来,我想着最好带上我的心上人一起。”
白晓生回头看了眼身后紧闭的门,自嘲地笑了笑。“如今想来是没法带了。到时候,也只能有我一个人。”
“那样挺好。”
“是,也挺好。”白晓生释然地笑了笑。
本以为凌霄是在安慰他,却不想,凌霄目光沉沉,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他轻声道。“大厦将倾。”“为此我,万死不辞。”他白发飘散在风中,好似冬雪扶风而去。
后来,他听闻凌霄为抗衡伏阴,殒身于手可摘星辰。
而在此之前,青丘与玄门爆发了一场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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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龙之火能克制黑气,这消息在凌霄上手可摘星辰加固封印前,已经通过密令传给了各大门派。其中自然包括广寒门。
但白晓生和天曜雁回攻山雪山之巅时依旧遭受了攻击。
目光傲然的女修早已疯魔,但她眉目不改,嗤笑道:“灵龙如何,伏阴我会杀,至于你们,今日将葬身此处!”
白晓生心中碎碎念这女人真的是疯了。
回头趁着雁回和天曜攻击的空档,揣上已经急得发疯的烛离,在影穴间游走成功闯入正殿。
到的时候,陆慕生已经差不多要没了。
散碎的阵法在地面,将他禁锢在方寸间。
烛离救了幻小烟,白晓生蹲在地上看着那个要死的男人,随手捡起地上的珠子。
“幻珠。”白晓生拿着珠子笑起来。“你老相好还挺会算计啊,她是想用这珠子和仙壤重塑你的躯壳吧?今年种下一个你,明年收获千万个你,围城一圈还能给她唱情歌呢?”
“把珠子给我。”陆慕生几乎快要失去意识,却依旧死死盯着白晓生的手。
“干嘛,你真的要给她当种子啊。”
陆慕生摇摇头。“不,我要杀了她。”
“你别闹了!”烛离扛着幻小烟,一阵焦急。“你一个凡人,怎么杀素影!那是仙门大宗师,哪怕你捅了她一刀都伤不到她分毫!你快和我们一起走才是!”
“不,我可以的……你,将那珠子给我……”
白晓生沉默看着他,许久,他神色一变,抽出一丝灵力打入陆慕生体内。他抬手招来地上一把长剑,连同幻珠一起放到陆慕生手中。“的确,这世间,也许只有你才能真正杀了她。”
地上的男人喘息着笑了起来,他起身举着手中的长剑,颤颤巍巍起身。“我之因果。需该我了断。”
“你还爱她吗?”
影妖看着眼前濒死的男人,后者静默片刻,摇摇头。“我爱云曦。”
“可你明明记得她。”
白晓生是影妖,他窥得了人心,自然也看得到幻珠中陆慕生的记忆。
“是,我记得。”陆慕生回望他,目光平静。
“可她已经疯了。我爱过她,却也恨她,恨她当我的面杀死云曦,断了我同她唯一一条路。
她苦苦执着,却不愿承认,我早已从生死之地走过一遭,是云曦救了濒死的我,此后我的命便已是她的了。爱又如何,恨又如何,爱不可相守,强求成恨。
是我辜负了素影,可我更负云曦,云曦一心待我,却因我而死。这笔账,我该替她清算的。至于我欠素影的,我死后入阎罗地狱,一笔一笔,再还她。”
陆慕生眼中充满绝望的笑意。“是爱是恨,哪有那么多道理?白晓生,你若爱过,便该知晓,只此一刻,最不愿伤害的,才是至爱。”
说罢,他彳亍提剑朝门外走去,广寒门外大雪纷飞,风吹起他猎猎衣摆。“枕前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
“我本孑然戴罪身,且愿同卿去……”
“他如何杀得了素影?”烛离扶着幻小烟看着他远去的身影。
“杀人,何必用真刀剑。”白晓生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想起当年鲜血淋漓的影村。他从另一边,扶住烛离扛着的幻小烟,轻声说了句。“诛心罢了。”
-
那日,陆慕生用一把长剑刺穿了主素影的后心。
幻珠破碎,得知真相的素影心神崩溃。陆慕生临濒死前,让求灵龙将自己真身烧化,素影真人心死当即以灵力自戕。
在死之前,她归还了灵龙天曜分离二十年的一颗龙心。
那日广寒门千丈峰龙气大作,龙火肆虐,几乎瞬间吞噬了身为黑气之主雁回。
白晓生护送烛离幻小烟出门的瞬间,只来得及扑身而去,以真身护住了被烈焰焚烧的少女。
他抱着雁回,只消回头看向正忍着疼努力朝他们伸手的天曜。
——要救下来。
——雁回不能有事。
他心中闪过一个声音,便连同雁回一起消散在赤青交织的大片火焰中。
——否则,那傻龙一定会伤心的。
5、
白晓生觉得自己泡在一片冷冰冰的水里。
意识到的时候,他又回到了曾经关着他真身的那个铁笼中。好不容易逃脱的真身再次被控制,只是这次白晓生并不想过去那么痛苦。
他轻车熟路挣脱了自己的真身,将影子化成一片原型逃出了自己的识海。
果不其然,伏阴的世界依旧是那样黑不拉擦的模样。
雁回静静躺在不远地面上,他忙落下去将人抱起。
想来也是,雁回作为黑气之主,黑气自然会保证她不受龙火攻击,而如今最安全黑气最盛之地,唯有伏阴识海。
“雁回!雁回!”怀中的少女闭目不醒。
白晓生忽觉一阵古怪的寒意从头而下,抬头瞬间与半空中的伏阴四目相对。“你以为你还能做什么?”
兜兜转转,他竟把自己当成一盘菜送回了伏阴手上。
不行。
白晓生手中口诀一变,将准备攻击的影刀改为召唤影穴。他的真身被禁锢的瞬间,白晓生就明白他今日八成是出不去了。可雁回必须走。
下一刻,一股黑气却打进他的眉心,他双眸发出古怪的暗光,神识抽离。
“这次,你将成为我的影子,白晓生。”
-
浓稠的夜色。
泼墨而下的大片血迹流淌过地面,吸收浸泡出蜿蜒的痕迹。
身披黑袍的少年人踏上泥泞的血路,周遭的房屋倾塌,碎裂的墙壁,从缝隙中露出残缺的肢体。
“阿娘……”少年人下意识想要寻找自己的母亲。
忽然有什么滚烫的东西低落在他脖颈上,他侧头伸手一摸,手心便染上一片红色。
“阿生……”他抬头,自己又回到了小时候被囚禁的那间屋子。
不同的是,这次被鲜血染湿的茅草屋顶破碎不堪,缝隙中露出影族残缺不全的尸首,他有些害怕了。“阿娘!你在哪儿?!”
他下意识到寻找记忆中的那个女人。
脑子里混乱一团只剩下一个年头——救她。
【救谁】
“谁?!”少年人回头,朝着身后不知何处的声音望去,回程的道路雾蒙蒙一片,不知何处而来的黑气倾塌而下,他脚下一绊,跪趴在一具尸体面前。“娘……”
他的母亲睁着眼睛,苍白的脸已经被血迹染红,少年人赶忙扑上去,他发抖着用袖子去擦女人脸上的血迹。“不要……”
“阿娘……”女人脸上的血迹越擦越多。
“为什么……”他眼泪掉了下来。“为什么擦不干净……阿娘……”
泪水在女人毫无生机的脸上滑落,流出了一道血红色的水痕。
【你哭什么?】
【明明是你亲手杀了她。】
“你是谁!!?”少年人脸上露出恐惧,他死死抱住怀里的女人,下一刻,脑海里闪过一把影刀砍过女人面容的画面。影村凄厉的惨叫,万千影子如刀锋过境,血色漫天。
【你瞧,是你杀了她,整个村子都是你杀的!他们都是被你害死的!】
白晓生登时脸色苍白,他一低头,怀里的母亲忽然变成了一个沉睡着的少女,她一袭黑衣,脸上白净却没有一丝血色。白晓生瞳孔放大,像是看见什么可怕的东西。
【你杀了她!你害死她了!】
“不,不是!”他下意识想要将怀中尸体推开。但下一刻又紧紧抱住。“不会!不是不是!不会死……不是我做的,阿娘没有死,雁回也不会死!”
他的脸颊紧紧贴着少女的面容,眼泪第一次不受控制往下落。
我错了。
他心想,我错了,让她们活下去,不要杀她们,我错了。
【白晓生。你天生恶童,与你有关的人都会被你所害!】
【放弃吧,不要挣扎!】
【杀了你自己,舍弃神识,成为我的影子。】
天开始落大雨。
成年的影妖慢慢抬起头,落下的血雨打在他惨白的脸上。他眉目悲戚,看了看毫无生机的少女,慢慢伸出手凝一把影刃。
他闭上眼,想到小时候摇着拨浪鼓数数字,一,二,三……
我早该死了,他想。
于是这一次,他跳去了中间所有的数字,直接数到了最后。“一百……”
【白晓生!!】
天上响起惊雷,劈开一片白光消散了漫天黑雾。
地面在震颤,大地裂开巨大的口子,无数碎石房屋逆向朝着天上飞去。
雨水倒流,像是漫天碎珠子。
怀中的少女像是被一股力量卷走,升腾起来,他慌张伸手去抓住。
可脚下大地碎裂,他站不住了,地下岩浆翻腾,那瞬间舍不得雁回也掉下去,于是松开了手,笑了起来。“不拖累你了……”
他即将坠入深渊,一只手稳稳握住了他。
“白晓生!!”
赤青交织的焰火刺目扎进世界。
影妖睁开眼,对上一双带着满满关切的眸子。
那瞬间。他好像又回到了伏阴的识海里,然后在一片黑水里,被赤焰龙牙的火焰托起他支离破碎的身子。
幻境消散,迷雾森林里黑气也被龙火驱除,发出爆裂的声响,像是听到自己心脏疼痛又滚烫的撞击声。
“……天曜。”
“白晓生。”灵龙的声音带着关切却稳健有力。
不是那条傻龙,是真的灵龙天曜回来了——从素影处获得了最后一部分躯体,终于恢复了当初的记忆。白晓生笑了笑,像是认命似的砸进对方怀里。“又被你……救了一次。”
-
伏阴的识海连接着迷雾森林。
他控制白晓生,让他回到迷雾森林修复入口,却恰好成了灵龙天曜寻找雁回的最大助力。
恢复意识的白晓生听从天曜的计划,利用影穴将灵龙天曜带入了伏阴的识海。
在此之前,他趁其不备,将伏阴身上自己一部分真身撕扯下来给雁回披上,以隔绝龙火。
于是灵龙在确认雁回安全的瞬间,白晓生开启影穴,赤焰龙牙携焰火席卷至伏阴识海。
曾经那个漆黑一片,连燕雀都活不了片刻的无息之地,被青红色烈焰卷天而起。
跳跃的亮色,映在白晓生瞳孔中。
他看着烈焰中挥舞长剑的灵龙飘扬的发尾,不知怎么心下冒出一股快意。
他忽然笑起来,朝天曜的大喊了声。“阿龙!火开大点!”
他知道对方听不见,却还是固执朝他喊了一声,转头带着雁回从影穴离开。
那天辰星山结界中,凌霄看见封印中龙火蔓延,灼灼燃烧着青色光焰。
像是终于在这天地间烧出了一片希望。
所有人都这么觉得。
伏阴身已死。
天地灵龙以龙火救世,分离许久的恋人最终相遇拥吻。
白晓生的真身隔绝着黑气和龙火的夹击,在树木的阴影里蜷缩了一下身子。
他也说不清为什么,身体的疼痛可以忍受,只是想到那一刻发生了什么,心口却莫名还是生疼。
“你啊你啊。”他躲在青丘那棵千年古树的树洞里,叼着根草。“不是都说好了吗?人家两情相悦,历经万难在一起了。没你什么事儿了,你不痛快个什么劲儿?”
白晓生提着手里的那盅梨花酿。
龙主龙珠夫人归来,青丘庆贺,一群人热闹凑在一块,他借口刚拿回真身需要休息,躲到了青丘的万年古树这儿来。
月光晒在影妖身上,将他整个人泡在一片暖融融的皎白里。
他将酒壶抱在怀里,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和当初一样,在抱着天曜的蛋晒太阳。
那时候小小的龙虽然什么都不懂,但还挺好照顾。吃东西什么也不挑,塞什么就吃什么。但似乎比较喜欢蔬果生菜,喂鱼虾的时候还会皱鼻子,可只要咳一声,对方就会老老实实吞下去。
哦,还会变蝴蝶给他玩,挺乖的。
“……灵龙天曜……”白晓生下意识喃喃。
“找我?”
白晓生回头,不由愣住。
月光如水,龙主白衣烈烈,白色发带随风扬在夜色里。
白晓生心头一颤,像是做了什么坏事被发现一样。“阿龙,你怎么来了?”
天曜没说话,他看着眼前的青丘古树,那巨大的树木擎天而上,镂空的腹腔形成一个孔洞,此刻坐着一个长发飘扬的影妖。
他脚尖一点,便落在白晓生身侧。找回龙心的天曜神识早已清明,此刻却垂眸看着白晓生,有些茫然地张了张嘴。“不知道。”
白晓生才意识到,对方似乎醉了。
虽然模样和往日无差,但目光却有些恍惚。
来人俯身拿走白晓生怀中的酒壶,微微一晃坐在了他身边。一黑一白的身影并肩坐在巨树之中。
空气里传来淡淡的酒气。“听说,你当初抱着我在这里晒太阳。”
白晓生侧头看他舒了口气。“可不是,差点没因为你被这青丘的大太阳晒死。”
“辛苦了。”天曜的声音很轻,像是揉在风里一吹就散。
白晓生回头看他,后者却自顾自提起白晓生喝剩的半壶饮下。白晓生笑了笑,把人酒壶扯过来。“你怎么回事,酒宴不去,跑来我这里抢酒喝。”
天曜也没用力,随意任他将酒拿走,他目光落在不远处,伸出手,好像要去摘一片月色,下一刻,噗得一声,明亮的龙火从他掌心飞出,像是一场大雪,飞出了无数明亮的火星。
透亮的夜色,灵龙眼里像是落进了三月的水,他转头看向白晓生。
影妖静静看着他,眼神中带着一种思考和无措。
“阿生。”天曜的声音很轻。“送你。笑一下。”
他知道眼前的是灵龙天曜,而不是他一路带大的小傻子,这个天曜心思沉重,对他不算友善,但他曾经在九死一生时救过他的命。也曾在伏阴黑气肆意的空间中拼命护住他,为了他复生后第一次召唤出赤焰龙牙。
——守护之剑,护的,多少该是重要之人。
淡淡的酒意散发在呼吸间。
白晓生像是着了魔,微微垂头,倾身吻上眼前的唇。轻轻触碰将有酒的香气还有勾人的柔软,他伸手将人后颈按着,微微深入,却不敢用力。
不知多久,他感觉怀中一沉,熟悉的身子倒进他的怀中。相交的颈间传来温热又匀速的呼吸。
白晓生静静看着粼粼湖面,手在空中顿了顿,将人抱住。
他整个心泡在一股酸楚的情愫里。
影子好像忽然明白了那些去而复返的不甘和心痛来自何处。
过去,他总以为自己需要一束光,遇见了,便盲目渴求着。没人教过他什么是喜欢,该怎么喜欢。
他从不在乎那道光需要什么,只希望她能永远挂在天上,照亮他的路。
后来,他意外捧着一片月,在他怀里护着,他心怀着不甘和无奈,只巴望着某天那月亮能回到他曾经的地方。
而今,那月亮回去了,不再由他捧着了,他却忽然明白什么叫舍不得。
千年灵龙泽被一方,照耀万物,包括他,却又不只属于他。
而他是一片影子,却想要亲吻他。
“傻龙……”他呼吸间带着颤抖。“我大概是疯了。”
6、
雁回收拾包袱去辰星山的时候,白晓生正在捯饬他的旅行计划。
倒霉的影妖觉得自己前一天晚上做了一场噩梦,才闲来无事把一只龙给啃了。
那龙当夜醉酒,倒在他怀里后被他送回了屋。
白晓生自己则去冷泉坐了一晚上。
他一脑袋扎进冷泉里,觉得自己快要被冻死,咚咚咚听着自己心跳开会。
第二日被泡的瑟瑟发抖的影妖想开了,觉得无论如何,自己这一团心思自己也搅不明白,干脆天高海阔,去外头人间转悠上个百八十年算了。
于是灵龙回了龙谷,雁回回了辰星山,而白晓生去青丘外的古城遗迹挖挖宝。
离开那日,天地间一片清明,秋风高远。白晓生怀揣着那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思,还没到最近的迷途岭,忽然感到心口一片巨痛。
他回头,却见一片黑气盘踞在北面仙山。
视线中,连绵的山脉成了一片死寂的黑色残垣,像是无数呼啸的死气从地府而来。
尽数映在影妖震惊的瞳孔里。
上苍好像给这个脆弱的人间开了一个残忍的玩笑。
伏阴复活了。
当日辰星山掌门凌霄自爆仙体,殒身于手可摘星辰。
黑气之主雁回于辰星山险些入魔,白晓生赶过去的时候,黑气已经将整作辰星山包围。
他用灵力下意识探查,却发现在周遭感受不到一丝生机。
难道……辰星山整个仙门……
他恍然想起那日凌霄烈烈而起的白衣。【大厦将倾,万死不辞】
他从未想过,世界上,有如此多的傻子。
他听见雁回凄厉的哭声,想要救人,却被伏阴击倒在地。
影妖挣扎着看着眼前的一切,却无能为力。一股难以言喻的痛苦弥漫上心头。直到一片龙火从天而降,而后灵龙天曜献身辰星山,驱散伏阴,救下众人。
而那日开始,人间成为了炼狱。
-
谁也没想到,囚禁伏阴多年的识海真身,原来才是他最后的封印所在。
他炼化自身为黑气之主,却没想过幽冥赋的那句【空无所空,空所悟空】,是指放弃实体,而寄存天地,自此后他将与黑气同消同往。天地间阴暗面不死,伏阴不灭。
龙谷成为了人间最后一道屏障,大多数人被黑气吞噬成为遗骸一片。
天地间黑气肆虐宛如幽冥。
白晓生看着幸存者一日日被送来,忽然意识到那天,凌霄口中说的“挺好”是什么。
是还可以去爱,可以去看天地太平,可以去苦心中的一丝爱恨和不甘,可驻足人间听风赏月,可看世事万物。所爱不得又如何?天地还清明。
你还有心去遗憾。
而如今大厦倾覆,人间浮屠,谁又能置身事外?
灵龙赴迷雾森林,以至纯之体,抗击黑气,一次次斩杀伏阴复生的灵体。雁回作为黑气之主,投身人间,吸纳黑气,试图救下更多的人。
所有人都在拼命。
但所有人都明白,到头了。
黑气斩杀不灭,黑气不消,伏阴便能一次次复活。灵龙的灵力强大,却没有护心麟与内丹,总有耗尽的一日。
黑气之主雁回救下的人日复一日减少。这世间还有活人吗?
还能,还能再救下一个人吗?
白晓生置身于此,看着周遭人群,抓住自己的心口忽然感觉到一丝疼痛。
他说不出是什么,就像是那些万千死者,用命在他仅有的世界里开出了一条万劫不复的路。
他不敢踏过去,却又必须踏过。
终于那日,龙火由天坠下。
——灵龙恶战伏阴,灵力耗尽,真身坠于龙谷之外。
雁回带着众人携龙火驰援。临走前,白晓生在自己的墓碑上刻了一段话。
这段话无关风月,无关遗憾。
他只觉得好像回到了过去,自己从那间关着他的小屋子走了出来,屋外母亲正在晒衣服,回头看他,她说:阿生。
人间多是不平事,不如放下。
穷尽人事,为天地求一丝生机,也为他人求一丝生机。
他回头看了眼墓碑,朝记忆中的母亲笑了笑。
影妖抬起头,和所有人一样,接下天空落下的那团火焰。
他明白,那是天曜想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用龙火护他们周全。
灵龙天曜在最后一刻也想护着人间,而世间众人,也想在此刻,护他一命。
——星火四起,仅存的人潮推着他随人群走向奄奄一息的灵龙。
时间上诸多痴傻人,为爱为恨,为生为死,到头来,也能为了他人殊死一搏。白晓生将灵力注入龙火,又将龙火输进天曜身体中。
他想倒也不错,他从伏阴的识海里走出,遇到了喜欢的人,明白了什么是倾慕,明白什么是求而不得,什么是成全,什么是不愿苟且偷生。到最后,他才明白了什么是,拼尽一切他人求得一丝生机。
傻龙,我要死在这里了,你要赢啊。
黑气铺天而下,影妖见雁回化身屏障挡在众人面前,灵龙被黑气囚困,天地萧索一片。
想来,那是白晓生看到的,世间末日的最后一景。
-
后来按记载,伏阴一战中,黑气之主雁回利用护心麟将黑气炼化为龙火。
阴阳相生,互相转化。
来自死地的黑气被护心麟转化为了至纯至洁的龙火,雁回灵龙携龙火斩杀伏阴。
天地一场浩劫终得幸免。
那一切记载都源于白晓生在天曜识海里看到的最后画面——雁回将自己一部分黑气炼化为了赤青火焰,护心麟归位。少女像是扶摇而上的一阵风,携带千年灵龙冲天而去。
灵龙烈焰里,灵龙呼啸,层云叠嶂,噼啪作响的烈焰在半空中与黑气接触的瞬间,带来万千华光,像一场全新的黎明。
被肢解破碎的千年灵龙带着所有人幸存者的灵力,与少女所炼化的护心麟,裹挟漫天火焰席卷黑气。消散,转化,他怒吼呼啸,如神明降世,而他身后雁回张开双臂像是一双翅膀。
一场浩劫最终度过。
白晓生恢复意识的时候,只来得及看到满天还未消散的火星。
那火星像是拥有着生命,散发着温暖的光。
“……白晓生……”
“雁回?”影妖愣住片刻,伸手握住那点消散的萤火,像是听到一点微弱的呼声。
“救救他……”
他下意识开启影穴寻找雁回和天曜的位置,几经周折,才找天曜。
四周是无数消散明亮的萤光,他几乎狂奔而去,却来不及阻止,灵龙一头黑发开始变白,从发尾开始不断蔓延。
灵龙在自觉将自己的灵力散掉,他不想活了——一如当初万念俱灰的素影一样。
白晓生只得将拼命自己的灵力往他身体里送,不够……
“天曜……天曜你醒醒,睁开眼睛!”他几乎掏尽了识海全部的灵力,可没有用。灵力杯水车薪般向天曜身体里注入,却阻止不了对方的头发一寸寸变白。
白晓生人生里第一次感觉到了绝望,怎么办……他要死了……谁来……
雁回……他看了一眼四周的萤光,忽然道:“天曜!你醒醒,睁眼看,雁回她还在,雁回没有死!她还在!你快看!她还在!”
他是白晓生,一个恶人,满嘴谎话。他自私自利只会骗人。
他失去了母亲,失去了雁回,最后一个人,他要留下。他要天曜活。“幽冥赋会救她!她只是消散了!还在这人间,我们得去找她!”
像是终于恢复了一丝意识,眼前头发尽白的天曜抬起头,眼泪从他眼眶里掉落。“……雁回,死了……”
他嘴角带着血迹,颤颤巍巍吐出最后两个字,像是用光了他全部的力气。
白晓生捧住天曜的脸,看着他的眼睛,认真看着他。“没有,天曜。雁回还在。我是影妖,我能感应到灵体,这周遭的萤火还有藏有神识,她是不是不见了,却没有死,天曜。”
他捧着天曜的脸,感受到那些滚烫的眼泪从他指缝滑落,却不知道他自己也已经泪流满面。“你相信我,你相信我一次好不好。不要死,她会回来的。”
“会……回来……”眼前的灵龙好像又成了当初那个傻傻的孩子,一字一句重复着白晓生的话。他刚复生时总是下意识信任他,白晓生说山是绿的,水是蓝的,人心是热的,说什么他都会信。所以白晓生一遍一遍重复。
“她会回来,所以,天曜活下去,我求求你活下去。她一定会回来,我知道的,我知道……求求你,不要死!”
“……好”灵龙张了张嘴,像是找到了最后的依凭。
他一把栽倒进白晓生怀里,被人用力抱住。灵龙滚烫的眼泪顺着紧贴的皮肤渗进白晓生脖颈。
白晓生忽然觉得心口万千疼痛,像是被一只手擭住,狠狠扯开,但他不敢喊疼。
他怕他喊疼了,天曜会更疼。
他舍不得他疼。
“活下去……求求你了……为了雁回,天曜,你要活下去……”
从前,那只影妖一出生就被恨着。
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他本以为喜欢是需要,是占有,他遇到一个少女,便不顾一切跟着;后来有人告诉他,喜欢,就是怕那人疼了,于是他在风雪肆虐的雪山上,看到一个书生为了爱人奔赴死地。
后来他得了一个吻,才发现喜欢就是双手轻轻护住,连触碰都怕碰坏了。
他想,喜欢是战战兢兢,是放手,是某天醒来,睁眼第一眼见到他就心生欢喜。
是把人放进心里,千回百转,最后吐出了,自己血淋淋的骨头。
别怕,我陪你找她。
后多年,影妖陪着灵龙四处寻找,终于在某日寂静之地找到了一个散碎的魂魄。
那魂魄被人间清气裹挟,在一方泉眼中生长。
那魂魄残缺不全,又清澈干净。
灵龙喊了一声“雁回”
那点灵气慢慢悠悠落在他手上。
“将她投入轮回井,百年之后,会有一个完整的魂魄。”
天曜回头看着影妖,影妖伸手想碰碰那魂魄,后来又收回手。
“需要我陪你吗?”影妖问。
灵龙摇了摇头。“这次我想从头开始,陪着她找回她残缺的魂脉。”他静静看着手中魂魄,又说了句。“白晓生,谢谢你。”
影妖生了个懒腰。“谢什么。你们这对媒还是我组的,不得善始善终吗。”
“好了。”他拍了拍天曜肩膀。“这下我要真的去过自己的日子了,希望你顺利,百年之后,有缘再见。”
灵龙看着他,终究点了点头。
黑色妖气消散在空中,天曜低头看着手中的魂魄,眼中再容不下其他。
只有身后的影妖回了半晌目光,身后层云万丈,他的心落在了身后,却不愿再捡,也许百年后,他的心也会再长出一颗。
但此刻,他将心交出去,留在一个永不会被回应的地方。
像一颗种子落在土壤里。
他想,也许长不出参天大树,好歹,能开出一朵花。
-end-
作者:猫箱
免责mode: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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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天的时候,钟表匠的心坏掉了。
钟表匠住在镇里的钟塔上,这里是镇上最热闹的地方,不过钟塔很高,塔尖上的钟表匠离塔底的热闹很远。比起热闹的人群,钟表匠更喜欢热闹的时钟,滴滴答答,响声各异,但步调整齐划一。
钟表匠的心在初春时分就已经坏掉了,可他没发现,滴滴答答的钟表掩盖了心跳,就算它哪一天停了,钟表匠也不会注意到。
直到春天的末尾,心腐烂的味道顺着血液流进鼻子,钟表匠才顿悟:
‘我的心坏掉了’
这对钟表匠而言不是什么难事,坏了就修,修不好就换掉。钟表匠不是医生,只会修钟表,不会修心脏,所以他举起剪刀,剖开胸腔剪断血管,拿出那颗坏心脏,又从整齐划一的滴滴答答里挑出一块大小差不离,放进去,最后面朝镜子,胡乱缝起伤口。
虽然缝得很难看,但穿上衣服之后谁也看不见。
坏心脏放在玻璃罐子里,被塞进冰箱最底层。
这是春末夏初发生的事情。
夏天过去,秋天来了。
秋天过去,冬天来了。
下雪了。
天气越发寒冷,在下雪的日子里,钟表匠紧挨着壁炉。炉火烧得像夕阳那样旺盛,但他仍然觉得冷。
因为他的心脏不在了,缺少动力的血液便偷懒罢工,被冬季的低温一点点冻结。钟表心脏不仅爱莫能助,甚至自身难保——那些金属制的齿轮也被这低温冻得嘎吱嘎吱,不再规律地滴滴答答。
钟表匠想起了坏掉的心脏,于是他抱着暖炉,带上冰箱里的玻璃罐子,出门去找裁缝。
“咚咚咚” 钟表匠站在寒风中敲着裁缝家的门,他的手指几乎冻成了树上挂的冰凌,僵直着,好像一碰就会断。
“是谁呀?”有人出来开了门,是裁缝的女儿。
“是我,钟表匠。我的心脏坏掉了,想请裁缝先生帮我补一补。”
裁缝的女儿让钟表匠进了屋子。
“父亲不在家,如果你不介意,我可以帮你。”
“随便你。”
钟表匠嘟囔着,把玻璃罐子放在桌上,再僵硬地坐下。他不喜欢人,不喜欢人的热闹,钟表匠只喜欢钟表的热闹。
裁缝的女儿扭开玻璃盖,仔细观察着坏心脏。过了很久很久,久到钟表匠都以为自己变成了雕塑的时候,她叹着气摇头。
“你为什么不早点送来呢?现在已经修不好了。”
即使连说话也变得十分艰难,钟表匠依旧一点也不愿意示弱:“我想什么时候送来是我自己的事。”
“好吧,”裁缝的女儿说,“但这样下去你熬不过这个冬天。”
“………随便。”
裁缝的女儿没有听见钟表匠的声音,因为那实在太微弱了,比雪花在手心消融的声音还要微弱。
“啊,我有办法了!”裁缝的女儿忽然高兴地叫道。她取下一直围在脖子上的红色围巾,将它剪碎,再重新缝制。最后,她手里托着布制的心,来到钟表匠面前。
在炉火的映照下,红围巾制成的心脏似乎正散发出温暖柔和的光,就好像冬日里难得一见的太阳。
裁缝的女儿剪开钟表匠胸前的伤口。“你缝得真难看。”她一边剪断黑色的线一边对钟表匠说。
——要你管。 钟表匠心想,但他已经无法开口说话了。
钟表匠的胸腔里好像冰箱,钟表心脏就是里面最大的冰块。裁缝的女儿取出那颗凄凄惨惨的,冻得嘎吱作响的钟表心脏,爱怜地用手心去温暖它。她将红色的心脏填入空荡荡的胸腔,红色的棉线将血管与心脏连接。就连伤口也被细心地缝合,线条整齐干净。
“这个就作为针线活的报酬了。”裁缝的女儿捧着钟表心脏,它在她的掌心一点点活泛过来,秒针也重新迈起昂首挺胸的步伐,滴滴答答。
钟表匠感到血液开始流动,他觉得自己现在就像放在炉子上的冰块,正逐渐融化。
“你拿去吧。不管怎么说,谢谢你。”
钟表匠别扭地道谢,埋着头冲出了裁缝的家。
钟表匠顺利度过了寒冷的冬天。
没过多久,钟表匠听说裁缝一家搬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连同那颗从他胸腔里取出的钟表心脏。
那之后钟表匠再也没有见过裁缝的女儿,但那颗曾经是围巾的红色心脏,在每一个严酷的寒冬都会尽职尽责地跳动,为钟表匠带来足以将积雪都融化的温暖。
钟表匠好像没那么讨厌人的热闹了。
作者:天髓无
评论:随意
其它:为了一碟醋包的饺子,本质上是自割腿肉吃点occp饭,设定、逻辑和背景切勿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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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往昔的壮观与繁华,被时光的毒手损坏、埋藏;
我见过高耸的塔楼倾塌,不朽铜器毁于浩劫之下。
我见过太阳照常升起;
无论这是第几颗。
大地早已干涸。
在文明时代彻底终结前,不同的声音曾借着媒体如同彩色的雪花漫天飞舞。
从未有人见过政府宣扬的敌人在何处,从未有学者解开它们与人类敌对的手段,从未有政客揣测出它们的目的;军备一日日紧张,资金如洪水灌入军工和矿业。生活指数下降,快乐越来越少,收获却只有电视里播放的新闻:西伯利亚钻洞深度达到25355千米,创下世界最新记录;多国联合勘探队深入马里亚纳海沟,未发现敌人的身影;亚洲东部三日内出现大面积自然资源枯竭,疑似敌人所为……
“敌人”。一个模糊不清的指代,它深埋地下,真容未曾显现,影响是森林的焦黑、油田一夜之间的枯竭或是沙漠蠕虫般迅疾而可怖的前进。地面的生命力在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减退。
“一场战争。”联合国的宣告由一位面容沉静的年轻人念出,“一场我们和地下的战争。”
铜钟配合着铿锵有力的宣言敲响。
疑问只多不少。
然而,在战争进行到现在这个程度时,已经没有人去质疑一大笔一大笔的军费到底用在了哪里,也没有人去质疑令整个文明都如临大敌的地下敌人是否真的存在。国家的消亡像是多米诺骨牌,第一个倒下,紧接着是一连串。资源的枯竭速度已经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人们不得不相信地下确实有无名的存在在偷取这个星球的生命。政府匆忙地将科学家送上天空,在那里建造起坚固的基地。
无论是逃命还是反击——据他们所说的——对地下的战争总要从天上开始。
不必问我为什么现在在这里,或许是天空上的位置已经坐满了。那是天真的理想主义者和学识渊博之人去的地方,对战争和科学一窍不通的人——比如我,和被勒令不准登空的人——比如托拜厄什,只能坐在研究所里面面相觑地打发日子。我相信世界上只有这两种人没法去探究天上发生了什么,因为研究所里只剩下两个人了。
一个是通讯员,一个是登天研究员的家属。
这是我们两个人在研究所里共度的第两百天。
在两百天前,这个研究所尚且算得上热闹:一共有三百多位研究人员和一百多位工作人员,家属的数量在五十左右;作为一个军事化的核心技术研究所,这里多的是人内部消化。然而随着周边城市的失联,物资的短缺逐渐变得显眼。人们开始组织探险队向外探险,而一些研究员则听从安排前往大气层外的基地。
当然,他们都没有回来。回过神时,偌大的基地就只剩下了我和托拜厄什两个人。他们留下的物资足够我和他两个人吃穿不愁地过上好一阵子,因此我们近来谁也没出去过哪怕一次。
“你知道吗?”托拜厄什·坎贝尔是个闲不住的年轻人,二十五六岁,绿色眼睛,黑色卷发扎成小辫,他百无聊赖地和我搭话,“之前联合国发表宣战讲话的代表是我哥。”语气有点嘚瑟的意思。
“我知道,刚发表那会被骂惨了。”我说的是实话,“范海德·坎贝尔。我现在收的文件都是他发的,逻辑很清晰,指令很简洁,挺有文采。你们兄弟还真不太像。”
托拜厄什不反驳,而是轻快地绕着我转了一圈:“那你觉得他说得怎么样?”末了理所当然地伸手,笑嘻嘻道,“给我看看我哥都写了什么呗,都好久没见了,他又不许我上去。有没有提到我?”
我把文件藏到身后:“加了密的,不能看。”我的手指擦过被我印好的封条,确保它安然无恙,“说得挺好的,都是事实,你看现在外面那样就知道了,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活人。”
“给我看看,给我看看!”他不依不饶,玩闹似捉住我胳膊伸出手,“他们在上面肯定看得到——你还没说呢,有没有提到我?”
我极力躲闪:“再这样我就告诉你哥!他——他提到你了,叫你多吃点菜,不要惹事。”
托拜厄什把手收回去了,歪着头看着我。有句话我其实说错了:他们兄弟这点上还是很相似的。我见过范海德·坎贝尔,他们看着人的探究目光几乎一模一样,叫人根本摸不透。
而我知道我撒谎了。
他很快地重新露出那懒洋洋的、带着些兴味的笑容:“知道啦。”那嬉闹的热情顷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摆了摆手,回身一蹦一跳地离开。在离去时,他短暂地停下了脚步,我也随着他的目光看向窗外。
日出。灿金近白的光线从窗口钻入,一直游到托拜厄什脚下,将他的眼睛也染成了金色。近日日光愈发炽热耀眼,自天外的热量将大气层撕扯得越来越薄,玻璃已经无法抵御巨大的温差。我们已经商议好搬去地下了。
这可能是我们短期内能看到的最后一次日出。
要搬走的东西很多:日用品堆成一堆,一些脆弱的文件和设备也要搬下去。托拜厄什不知道从哪里收来一堆的鸡零狗碎,搬起来很是费事。不过我们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时间。我先将东西整理好,用推车推到地下,然后返回来去取最重要的通讯仪器和记录。长期的二人生活轻易就磨灭了我的警惕——这个时候如果有小贼才是让人欢欣鼓舞的事情。我未曾对我的文件多加保护。
因此当我发现那些加密文件丢失了一部分时,我尚且没有怀疑到托拜厄什身上。它们失踪得不少,毫无规律,让我不禁怀疑是否是被我搬家时弄乱了。其实此刻保存它们已经没有意义,没有人会因为我泄密而把我送上军事法庭。我想保存它们只是出于人类的群居性本能:那些按时发来的讯息让我知晓研究所并不是孤岛。
正当我正在寻找那封被我加密过的文件时,他出现在了我背后。无声无息地。
“嗨,我想我得上去一趟。”托拜厄什语气轻快地将那叠文件交给了我,就像只是去上个厕所。他一派轻松,碧绿的眼里闪烁着狡黠的光,“一道?”
“不了。”我顿了一下,还是自如地接过文件,耸了耸肩,“我受不了上面的失重感,地面更适合我。你自己去吧。”
托拜厄什的手背在身后,脚尖踢了踢地面:“至少帮帮忙嘛。”
加密文件的封口已经打开了,始作俑者毫无掩盖之意:他有一千万种办法去满足他的好奇心,同样也有一千万种办法去抹去留下的痕迹。他的狡猾有目共睹,倘若罪证仍在,那只能证明他对此已经失去了掩盖的兴趣。这不奇怪,就算是孩子玩捉迷藏也得有人找才有意思,他已经厌倦没人来找他的日子了。
我有些舍不得他,在这日益荒凉、失去希望的研究所里只有我们两人相依为命了,就像是亚当和夏娃——虽然我们都是男的,然而多亏他我才没有陷入更深的绝望,那一点无所谓的好感倒也理所应当。这就像是一段夏令营时光,我们可以依偎在一起无话不谈,但假期结束了就要分开。他家教很好,哪怕没有人催也知道该回家了。
登向天空的发射舱还剩下一个,连同电梯通道一起被沙子淹了快三米。我们趁着晚上挖了好几个小时才清理出入口。天亮前,托拜厄什便已经穿戴整齐,黑色的卷发在透明的面罩里晃动,就像是黑羊的绒毛。白色的防护服把他裹得像一个圆形的炮弹。
在弯腰钻进去之前,他回过头蹦了蹦,学着文明时期的宇航员登月前对我挥手。我站在研究所的地下通道门前同样用力地挥动手臂。那个面罩后露出一个快活而明亮的笑容,他冲我挤了挤眼,像是赶着回家的孩子一样关上了门。
研究所里终于只剩我一个人了。
“致留守者,
我们的资源正在被耗空,那微小的缺口在往日不过是抬手就能解决的问题,现在我们却不得不倾尽全力、不择手段地去解决它。床单、枕头、牙膏之类的日用品是最先被投入的,没人对此有意见,或者我们只把这点微末的能量当成一种祈福,希望从什么地方能发现新的能量来源来补足这点缺口,大头还是维持人们舒服生活的电器。它们数量庞大,缺口被补上了一些。但依旧不够。
然后是对外探测的仪器。随着它们落入焚化炉的是多余的返回舱。他们商量了一下,觉得回去时也没有必要那么声势浩大,可以一个一个来。
毫无疑问,这些是绝对不够的。我们开始向焚化炉里扔入书籍和衣物。我们互相嘲笑,想象落地后将是何等的狼狈模样。
然后是食物。
起因是负责检测地面的人发了疯。他跳进了焚化炉,在那之前他把自己的所有食物也扔了进去。在看过地面检测记录之后,我们赤身裸体地沉默了很久。
接下来是除了主武器部分的所有设备。那个缺口仍在,直到拆无可拆。我们赤着手,知道这里只剩下一种资源。
检测仪上的城市已经不再闪光,那是第一个投炉者的故乡;但我注意到在一些角落还有零星的光芒,有些移动,有些稳定。故而我判断事情还没有到最坏的境地。我本想将这个结论告知同僚,并做好了说服他们的准备,但我意识到这是没有必要的:他们接受了截然相反的现实,并已经决意以愤怒投向地面。
现有的技术不足以转化投入物质的全部能量,但它是够用的。假使再多一个人,那么它的力量便不可阻挡。之前这里曾有过一阵骚乱,关键设备受损,转化因此而受到阻碍,一次性投入过多只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这会是一个漫长而残忍的过程。但它够用。
我带有一些私心;在所有人之中,我是唯一仍存有不切实际之希望的。我将是最后一个进入的人,并将持久地期待着地面有转机出现。但我仍会详尽地告知你这个周期。星球每自转一周便会投入一名研究员,我们一共一百六十三名研究者。研究所里有记录自转的设备,但我仍恳请你记录日夜更替的次数。到第一百六十三次时,带托拜厄什躲入更深的地下避难所,并告知他我们暂时被困在上面,正在竭力寻找返回的方法。
致托拜厄什·坎贝尔
如果是你看到了这个,那就来吧。我在等你。”
我回到研究所。文件被我再次通读了一遍,在收起它前,我看了眼台面上的笔记本,那上面是我一笔一划记录的日子。
今天是我收到文件后的第一百六十三个自转日。数小时前,我和托拜厄什共同见证了收到文件后的第一百六十三次日出。
这里已经没有人了。他们在天上,犹如瓦尔基里的英灵以赤红的金目注视着我。
大气层早已变得稀薄,宇宙将一切浸入漆黑的冰水之中。然而此刻,在我爬出地下的时候,我看见久违的朝霞。苍穹被蒙上化纤塑料壳一般的背景,在呼啸的风中逐渐寂寥,闪烁的群星在无穷无尽的光芒中合上双眼。远处废墟上的雷达仍在转动,这场天地之间的战争已经走到尾声,它将会是最后的记录者。
我盘腿坐在沙丘上,不管它随着太阳的升起而变得何其炙热。太阳正在膨胀,如同银色的蠕虫在盘起自己的身躯;大地正在搏动,地脉早已被蚕食殆尽,人类斗争数百年而不见真容的大敌感受到了迫近的危机,生存的本能让它在地层下翻涌。
光芒越加耀眼,地面升起热气。骇人的怒火在那张天空的巨口中聚集。它越来越亮、越来越亮,如同涨潮的水面淹没地下回环的暗穴,照亮天上地下所有的骸骨,点燃原野上数以百万计的亡灵;它浇灭一切的起源和终结,孕育它的罪恶和子宫;它将犁开地面,在焦土上留下永世无法痊愈的伤疤,而后冲破真空的桎梏,成为百万光年外被观测到的一颗超新星。
我将是见证这无人胜利的最后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