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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米琪雅
评论:随意
创作时间比预期长了两倍,反反复复改的部分比一口气写的时间还要长,总之请吃(期待搓手手)
是和以前不太一样的风格!
来归
【岗哨】
老张上班兢兢业业,即使被人开玩笑说:就那荒废的火车站根本没必要每天去看,他也会把脸一板,非常较真地摆手:“那怎么行,国家让我看着,就得每天去看!”
他每日提着钥匙检查根本没人的车站,已经持续一年多。冻得能呵出白气的冬天,响早号的时候天都没亮,靠近火车站的那根旧路灯还发着昏黄的光,挂在路灯杆上的广播音箱断断续续响两声走音的小号。老张偶尔斜着眼睛瞪它,倒也不指望因为这一眼就让声音清亮些。
旧牧坪镇在四年前开始搬迁改造工程。
这里曾是军事基地的生活区,大批随军家属拖家带口来此落地生根,饿了渴了要吃喝,头疼脑热要看病,生了娃娃要上户口上学,几十年人来人往几番拉扯,鼎盛时期也有六七万人定居,把一片飞沙走石的荒漠戈壁,硬生生建成五脏俱全的小城。
但,随着原本的历史任务顺利收尾,加上附近最大的河流改道影响了环境,四年前政府决定让牧坪镇搬迁,和旁边的县城合并。第一年还时不时因为分配方案等弄出点动静,第二年第三年,大家逐渐接受了这件事,高高兴兴地搬去新家新镇。一些念旧的老人家,梗着脖子回忆当年付出多少青春汗水,但被人做思想工作“这是配合国家政策”,也会把烟头默默按灭在发乌的搪瓷烟灰缸里。那不再雪白的缸身周围一行字:为人民服务。
老张年纪大了,早上起来会肩颈疼,他抬起右手压着不对劲的那块肉,顺势朝火车站的方向瞅了一眼。
“诶诶诶!你干啥呢!”
他一声暴喝!小碎步地往前赶,心里还抽空琢磨,咋这个时候有人来?
乌黑的铁门牢牢锁住不再使用的火车站,周围一排围栏有两米高。门前那个人听到老张的声音,放开攥着栏杆的手,慢慢转过身。那是个看起来二十多岁的小姑娘,裹在厚厚的粉红色羽绒服里,她像一个被抓个正着的小偷,慢慢高举起双手。定睛一看她手掌五颜六色的,是坠着绒绒球的毛线手套。
“不知道牧坪镇搬了吗?火车站都关了,有啥好看的?大冬天的冷不冷啊?”老张一看小姑娘年纪比自己孙女只大一点,硬邦邦的语气就软了,连着问了三个不相干的问题,脑袋可算打过弯:“你是谁……谁家的小孩啊?来干嘛?”
小姑娘笑起来甜甜的,眼睛弯弯。“我知道,我就是想来看看,报备的材料我都带啦,但是岗哨要晚点才开始办手续,就想拐过来看一下火车站。不冷的,我穿得可暖和了。”
老张脸色又缓和三分:“是出去上学的孩子吗,趁封锁前再看一眼?”
小姑娘轻轻摇头。
老张送她去岗哨旁边的办事处做登记,看她有条不紊地从包里掏出身份证复印件、驾照和介绍信。办事处的文书已经四个月没遇到外人申请登记,翻登记簿还翻了一会儿,他们一起看着小姑娘把冻得写不出字的圆珠笔对着嘴巴“哈”了一下,然后一笔一划写自己的名字:贺小女。
老张在心里想了半天,过去三十年他看过多少孩子在牧坪镇长大,离开,再也没有回来,可这名字他没一点儿印象。
等小姑娘带着通行证开车进了牧坪镇的大门。老张又想起,那介绍信上事由写的访友,担保人写的“赵明松”。
赵明松,赵明松……老张感觉自己记忆是不大好了,赵明松九年前退休,带着老婆孩子离开了牧坪镇,听说在温州定居了,孩子几年前考上了大学,成绩特别好,但是前几年好像出了个什么事……出了什么事来着?
老张念叨着回去要打电话问问儿子,说不定会知道,看着小姑娘开的那辆车在笔直的马路上拐了个弯,消失在路口。老张又担心起来,这孩子看着也不是牧坪镇人,她在这住三天,能住好吗?
【日记】
贺小女自己完全没有这种担忧,她拿着通行证去了牧坪镇的招待所。她很熟练地一个大转,完美地停进了停车位。不过这停车场空荡荡,完美也全无必要。
前台是个敦实的大姐,对居然有人来住招待所感到惊讶,但她立刻想起三天前有人打电话交待,说是当年赵部长女儿的朋友,知道现在牧坪镇没外人,大家也快搬空了,孩子想过来看看,麻烦提前清出一个房间。
贺小女伏在前台的高桌上写自己的名字,前台大姐看着连连夸:“这名字好,这名字好,一看就是家里的小宝贝,真可爱。”贺小女笑着晃了晃脑袋——哪个长辈看了都得夸,多水灵一小姑娘。大姐拾掇的房间在二楼,小女提着行李箱往上走,大姐一开始没留意,瞅了几眼又叫住她:“小姑娘,你这腿怎么了?”
贺小女还是笑:“我没事儿!几年前受过伤,但我走路稳着呢。”
谢完热情的非要帮她提行李的大姐,贺小女把箱子四仰八叉地摊在地面上。现在房间里有暖气,她一进来就被热气熏得脸红。贺小女把坠着绒绒球的手套取下来,暖呼呼的毛线帽子也取下来,最后把羽绒服也脱下来了。她在床上侧躺着,整个人陷进柔软的床,只能看到身体线条的平静起伏,像一只缠满毛线的猫。
她安静地躺了五六分钟,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一种死亡般的寂静从她身上突然生发,好像她在人前的言笑晏晏都是另一个人。她盯着自己的斜前方,对着空气发问:“然后去哪里呢?”
贺小女从背包里取出一本日记本,习惯地摸了摸封面,打开看了起来。
——冬天的时候会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那么冷那么黑就能起床,虽然只是努力把昨晚没做完的作业快速几笔搞定。牧坪镇很大,装下我的整个童年,可我转学之前,徒步从东门走到西门,居然只走了一个半小时。原来身体幼小时,对世界的看法真的不一样。
贺小女在来的路上把这本日记看了一遍又一遍,她在飞机上看,在火车上看,在喝多了奶茶而睡不着的夜晚翻开看。日记中描绘的旧牧坪镇,在贺小女的脑中早化作一张细细的地图,比如她现在所在的招待所,有人用青涩的笔触画一个圈,旁边记录:XX年X月X日,回家的时候在这里迷路了,被父亲找到时大哭。
她支着枕头坐起来,直视前方。一个六岁的女孩,梳着温柔乖巧的齐耳短发,不发一言地站在她的床边,伸出双手。她犹豫着将那本日记递到女童的手上,对方理所当然地消散在空气中,就像她理所当然地出现在房间里。日记本在空气中停滞了一秒,然后轻轻地跌落在有些古旧的红色地毯上。
贺小女想起刚刚在火车站,她好奇地看过去,是因为她看到了一名梳着马尾的少女,少女戴着夏日的太阳帽,蓝色的长裙随风飘起。少女不合时宜地站在寒冷的台阶上,微笑朝她挥舞手中的火车票。如果老张再晚来一分钟,贺小女就会对着那个方向挥手。
她的手指拂过日记本上被摸到有些褪色的名字:赵青芃。
“贺小姐。”赵明松把日记拿给她的时候,脸上表情冷肃得有些吓人,“如果不是这件事,我们两家永远不会认识,不会有交集。”
他不想叫我贺小女。因为这个名字太亲昵了,带着点喜气洋洋的怜爱,更何况这个名字和他女儿的死亡永远绑在了一起。小女微微低着头,执拗地一再表示:“赵叔叔,我想去看看牧坪镇。”她没有特意去看向自己的右侧前方,因为她早已学会如何不表现得异常。在那个方向,身上尽是淋漓血液的赵青芃坐在椅子上看她,眼神无措,好像在为给她添了麻烦而不好意思。
赵明松喉咙动了两下,艰难地同意了。“她如果早点说想回去看看,我早就可以带她回去……”赵明松十分不舍地把日记本交给了小女,忍不住又叮嘱,“请一定要带它回来。”
贺小女点头,脸上是讨人喜爱的笑容:“我带她去看看,再带它回来。”
她不介意对方怎么理解这句话,是代还是带,是她还是它,很重要吗?关于只有她能看到的赵青芃,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因为她什么都不记得了,便显得无辜到可恶。即使不谈幸存者身上背负了亡者“为什么是你活下来”的诅咒,她也付出了自己的代价。
她连自己是贺小女这件事,都花了很长时间拼凑。
【学校】
牧坪镇靠近东门的位置有一个小区,赵青芃十岁之前都住在这里,因为在牧坪镇的最东侧,还安排了校车每日往返去学校。牧坪镇的学校是打通在一起的,小学的教学楼顺着一道回廊就可以走到初中,初中的教学楼再沿着一条螺旋上升的石阶就可以来到高中,牧坪镇的孩子就在这里上学,可以一直从小学上到高三,再用高考作为跳板离开沙漠的深处。
——我本以为我会在这里高考,我一直期待像学长学姐那样帅气地穿过幽暗的螺旋石阶,好像只是走过那个转角,就会来到成为叛逆大人的世界。离开是这么猝不及防的事情,等我意识到我没有做好准备,牧坪镇已离我如此遥远。
三座打通的教学楼全部锁着门,贺小女沿着围栏看向这些存在了很多年的建筑,周围的设施陆陆续续更新,原本的砖墙变成了欧式围栏,后来又更换为更简洁的款式。小学教学楼的门口曾经有一座笨重的喷泉,青芃的日记里写每次到冬天就坏,四年级的时候终于拆掉变成自由活动小广场。
贺小女走到路边,往来的风都是安静的,没有一辆车经过。已经褪色的校车时间牌耷拉着悬挂在那里,昏迷不醒。赵青芃在日记里写了一件事,小学一年级,校门口出了重大事故,放学的小孩子被经过的轿车卷到了轮胎下,接他回家的妈妈亲眼看到自己孩子的血液和脑浆喷洒了一地。这件事之后,牧坪镇学校门前的街道在上下学时间段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贺小女将目光投向这条曾经带走性命的街道。她往前踏了一步,感觉不存在的粉雪在她脚下松软的彼此摩擦。她看到两名少女躺在地面,在牧坪镇发灰的马路上,血液鲜红,散发夏日才有的腥臭。她耳朵里填塞了来回震荡的轰鸣,那是刹车片仓促的尖叫和锁死在胸口的求救混合的臆响。右腿打过钢钉的位置开始幻痛,她吸了一口气,食指对着虚空转圈,模拟螺丝拧动的轨迹,一圈两圈三圈,叮,一根不存在的钉子被她起了出来。她熟练地安抚着自己的大脑,没事没事,早就不痛了。惯性地扯动笑容,抬起头,街道上只剩下赵青芃的尸体,对方眼球缓慢转动,和贺小女视线相交,然后她翕动嘴唇。
——下雪了。
贺小女抬头,真的,鹅毛一样的雪,纷纷扬扬。贺小女成长在南方,根据父母的说法,她从未见过落雪,作为贺小女应该感到惊奇而快乐吧,可她这么平静,就像已经在生命里看过千千万万次。她像查验代码bug一样分析自己的想法,那些因没有见过而产生的憧憬,是否是文化中被附加的预期,真正一无所知的人,只会对未知不分真伪地全盘接纳。
贺小女每次看到日记里那段事故的描述都会感到疼痛,这种疼痛是因为赵青芃在书写时也因生命的脆弱而疼痛,还是贺小女被触发了记忆的开关而共鸣,她无从得知。
那场事故同她过往21年的记忆一起从身体里清除了。她醒来的时候,疼痛如潮水周而复始在体内循环,她想要忍耐,却不知道为何忍耐,她对着雪白的天花板小声啜泣,直到有人冲进来检查,然后很多张她根本不记得的面孔交替来到她面前,他们自称是她的父母,她的挚友,她的医生。
然后她问:那么,我是谁?
【游乐园A】
雪越下越大了,贺小女一直没弄明白下雪要不要打伞,但她摸了摸帽子,发现晶莹的雪花没有融化,于是任由自己被大雪落满一身。
从学校走到游乐场要走一段时间,她把围在脖颈的柔软围巾往脸颊拉高,侧过头,赵青芃无声地走在她的右前方。赵青芃看起来是高中生,穿着灰青色的校服,袖子灌满了风,她的脚步有十二分期待,仿佛随时可以跑起来。
我永远想不起来自己高中时候是什么样子了。贺小女平静地接受被记忆流放的事实。确认她因脑挫裂伤失忆后,父母虽然担忧,这种担忧又被女儿苏醒的喜悦穿插打散——所有医生都会告诉家属,昏迷四个月以上的植物人清醒过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与变成活死人相比,只是失忆已经是天大的运气。
不能说“只是”,毕竟她身上有极为可怕的骨折、撕裂、挫伤、失血,但她活下来了。
在另一个女孩当场死亡的映衬下。
贺小女忍不住再次看向赵青芃。她遗忘了所有的事情,可是她如此强烈,如此清晰地记住了赵青芃的脸。因为这是她苏醒之后唯一记住的面容,她一度以为自己才是赵青芃。
这件事很快变成了父母心头的一朵阴云。
一开始谁也没发现,毕竟关于那场事故的任何信息,大家都小心谨慎地不提及,直到有一天来陪护的母亲手机屏幕上出现了她们两人的证件照,也许是之前接受采访的时候母亲保存下来的,贺小女很随意地指向其中一张,问母亲:“和我一起受伤的这个女孩,她怎么样了?”
母亲的表情变得奇异,她仔细地看着贺小女手指所指的位置,再看着她,对她说:“乖小女,这张照片,是你啊。”
贺小女不能清晰地回想当时的心境,因为每一次事后反刍只不过是在自行演绎她想要的结果。彼时她被虚无的幻痛和耳鸣折磨,可母亲的这句话让她在心的深处推开了一道门,一种大梦初醒的恍然,喧嚣和疼痛也要为恍然退却片刻。原来这才是我啊,那么在我脑中唯一记住的那张脸,她是谁呢?
就从那一刻起,赵青芃开始出现在她的身旁。各个不同年龄时期的赵青芃,在无人知晓的空气里,沉默、羞涩,像一个幽灵。或者,她就是幽灵。
贺小女短促地笑出了声,“哈”的呵出了大量白气。赵青芃转过身对她指指已经荒芜的游乐园,而后手撑着围栏,轻巧地翻了进去。
这座游乐园在赵青芃的笔下,是她儿时的无上乐土,她写第一次在游乐园坐到旋转木马时有多惊艳快乐,“只想在木马上坐满一百圈,但爸爸妈妈不会允许我这么任性,因为还有别的小朋友眼巴巴等着”。游乐园起初半边都是梨树,另外半边搬来两座滑滑梯和小隧道,对没有娱乐的小镇孩子们也够用。后来,也许是领导的小孩到了向往游乐园的年纪,他们沿着游乐园周围建了一圈铁轨,购买了一台会呜呜鸣叫的红皮小火车,每次开放的时候鸣钟三下,小火车就慢腾腾又气势汹汹地绕着游乐园开一圈,轨道上留下一长串小朋友莫名其妙的惊声尖叫。
有了小火车,旋转木马、跷跷板、蹦床、海洋球乐园、八爪鱼旋转机等等小朋友的幻梦制造装备,陆陆续续都搬进了这里。梨树沉默着一步步忍让,又一棵棵被移走了,“不知道是不是我妄想出来的千树梨花落晚风,轻易被快乐的记忆覆盖”。但器械会坏,孩子会长大,最早在游乐园欢笑玩乐的小孩子们上完小学、初中、高中,离开了,而更晚的那一批小孩又不再被这些设备吸引,于是蹦床破了大洞也没有人修理,旋转木马的启动亭常年关闭,海洋球乐园大门紧锁,小火车再也没有启动。
赵青芃确认要跟随父亲转学去温州的那年,她开始频繁地来这里。她不再看那些儿时曾钟情无比的设施,好像多看一眼就会生出哀伤的不忍。她最喜欢来到一个以前不怎么踏足的角落,那里陈列着牧坪镇军事基地淘汰下来的废弃装甲车。
——我到这时才发现,这架装甲车居然不是模型,因为它的驾驶舱可以打开。我小心翼翼地从顶盖跳下去,里面的空间非常狭窄,充满尘土呛人的味道,还能看到一些积年陈腐的落叶和碎裂的蛛网。这是只有我知道的秘密空间,在这片黑暗里很安心。
贺小女本以为这里的设施会原样转移去新牧坪镇,当她看到和日记记述一模一样的装甲车,有些吃惊。她很努力地踩在履带上爬到车顶,用力抬起更加难以打开的顶盖,看到了时间停滞的落叶和蛛网,现在还有簌簌的雪花,不为所动地下坠。她一样小心翼翼地下到驾驶舱,看到无法使用的操纵杆和踏板,还有可以让整个人靠躺着的座椅。她放松了身体靠过去,没有关上的顶盖正对着她的头,让她能看到一小块圆圆的阴云,浓郁得像是在发脾气。
雪花吹起,雪花飘落,雪花点点在她眉心。
【游乐园B】
这座游乐园所有陈旧的古老的半坏不坏的设备,都留在了原地,它们被牧坪镇抛弃了。贺小女想起她努力复健的这一年半,她去看了“贺小女”以前很喜爱的玩具总动员系列动画,每一个玩具在主人搬家的时候都渴望一起跟过去,但只有最被重视的那个丢失了,才有被多问一句进而寻找的资格。
新牧坪镇会有自己崭新的红皮小火车,他们会和合并县的小孩一起自由自在的嬉闹,那是属于他们的故事。贺小女来到旧牧坪镇俯瞰赵青芃的童年,但她付出了数倍的精力,试图重塑贺小女的人生。
赵青芃有写日记的习惯,贺小女没有。父母找出从小到大珍藏的宝物,给她絮絮地念叨小女是个多么乖巧可爱的孩子,很会撒娇,又甜又软,家里有多少三好学生的奖状,曾穿着什么衣服在晚会上表演,初中被小男生写情书,害羞地带回家立刻被发现,备战高考的时候赶上叛逆期,和父母吵架,短暂地离家出走又飞快被找回,喜欢吃的饭店关门了还偷偷在被子里哭……她一件件听完看完,翻看自己高中初中小学的笔记本,陌生的笔迹,陌生的故事,又询问了很多应是自己朋友的人,摸索着找到贺小女在用的社交平台账号,每一条动态每一条记录她都看了。
她什么都没有想起来。
她唯独对赵青芃的脸记得极熟。她见过形形色色的赵青芃,在她身边,或坐或站,有时候默默流泪,有时露出笑容,她一旦尝试接触她,对方就如朝露,在恍神的瞬间消失不见,只剩她掌心一点凉意,让她坚定一切不过是幻觉。
会不会贺小女和赵青芃是好朋友呢?贺小女曾这样思考,但双方的家庭都予以否认。两个人在同一所大学,但不是同一个班级,也不是同一个院系,在此之前各自的家人朋友都从未听说另一个人的名字。贺小女去查了三年的排课表,只有一次的礼堂大课是重叠的。
那个不幸的夜晚,赵青芃和贺小女一起等待在那个酒驾者冲向的站台,千真万确,只是偶然。
与她面谈的医生分析,或许是因为贺小女在车祸这件极具冲击力的事故发生时,看到的最后一眼的景象是赵青芃的脸。他确认过贺小女的精神状态后,给她看了当时的事故监控录像。在车失控冲过来的瞬间,赵青芃用力地试图推开贺小女,贺小女仓促地、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刺耳的刹车声。有人闭上了眼睛。
贺小女与赵青芃素不相识。这件事奇妙地梗在贺小女的心里,让她像吃了巨大鹅卵石的饥饿蟒蛇。这样和她命运交融的人,怎么会是陌路。她发疯一样地收集赵青芃的一切,寻找赵青芃的社交账号,寻找赵青芃的生活痕迹,询问她的过往,她的回忆。贺小女觉得赵青芃活在她的呼吸里,如果还有人能更真切地感知赵青芃,那只能是贺小女。
赵青芃的脸挡住顶盖那片圆圆的阴云,她好奇地看着躺在下方的贺小女,像雪花一样轻盈地飘进驾驶舱,她和贺小女额头顶着额头,互相在彼此的瞳孔里看到自己的影子,贺小女对着赵青芃轻轻呵气,白色的雾不受阻隔地飘到上空消失。
从游乐园离开前,贺小女顺着小火车的轨道绕着整个游乐园走了一圈,积雪、落叶、偶尔还有薄薄的一层冰。她踩在细小的枕木上,脚底传来空洞的触感。在一棵油松下,她们捡到了一本小学生的习题册,看页码旁边的日期,它无知无觉地在这荒芜乐园里呆了五年。贺小女看向赵青芃:“要带走吗?”
赵青芃摇摇头,于是两个人把它放回原处,继续踩着空洞的枕木离开。也许她真正希望留下的是她自己的日记,贺小女想,但是这不行,因为她答应了赵叔叔,要把带来的一切还回去。
【电话】
中午在牧坪镇的食堂吃饭,食堂里还有二十多个人,众人小声地交谈着,有种安心快乐的气氛。今天提供的简餐是宫保鸡丁、蒜蓉菠菜和孜然羊肉,一份盛惠15元,旁边的大锅里还有免费的紫菜汤。贺小女端起餐盘在靠近落地窗的桌子上吃得很香,她的手机适时响起铃声,她看到来电名称,脸上熟练地露出笑容。
“乖小女,到了吗?还好吗?吃的喝的都适应吗?我好担心啊一定很冷吧……”一接通手机,妈妈的絮絮叨叨就快速流进耳朵里,小女笑嘻嘻地一一给她回应,熟练地安抚她的心,说着都好都好,就呆几天,很快就回。她能察觉到母亲对她执意来此抱有不安,但对方不想尝试解开心里的疑惑,因为那不但对现实毫无帮助,也许还会让曾经存在的裂痕更加险恶。
两个人心照不宣地在触及更深层面的对话前转换方向,她还是那个很会撒娇的小女孩,而妈妈还是那个儿行千里始终担忧的母亲,三四分钟后,对话似乎陷入了尴尬的空白,贺小女意料之中地听到对面说,“妈妈就不打扰你了”,她轻轻笑着摇头,然后回答她:“这怎么是打扰呢,跟妈妈讲话我最开心了。”
贺小女不知自己过去和母亲的相处模式,她感觉到彼此的地位与通常家庭不同,母亲变成了那个紧抓着一切不放需要被安抚的对象,而她拥有了至高的权柄,因为她的父母比她更害怕重新建立的关系毁灭。
她看向落地窗反射的倒影,看赵青芃坐在她对面小口地喝紫菜汤。贺小女刚醒的时候,她长期发呆,经常睡觉,偶尔思考一下自己是谁,她也会这样看着窗外,不知道在看风景,还是在看别的什么。母亲最喜欢坐在她床边给她讲,取这个名字曾经让他们家吃了多少苦,好多人说万一你们再生一个,大女儿的名字不是很奇怪吗?爸爸妈妈就要一方面感谢对方的好意一方面坚定地说,不会再生啦,小女就是我们唯一的孩子。贺是一个喜气洋洋的姓,贺小女这个名字,是父母的爱。母亲一边说着,一边把秋月梨削成一块块在盘子里码好,如果小女想吃,就会殷勤地喂到她嘴边。
“可是妈妈,你真的确定活下来的是贺小女吗?”面色苍白的少女很少反驳大人讲述给她的事情,她大部分时候只是静静地听着,但那天不知道是什么冲动让她讲出口。“说不定其实我才是赵青芃,而死去的是贺小女呢……”母亲愣住了,秋月梨裹挟着可爱的银色水果叉翻滚到了病床下。母亲的脸色涨红了,像是想挥手给她一耳光的同时羞恼痛苦于自己竟然有这样的想法。病房门口有推门离开的声音,贺小女后来知道,那是赵青芃的妈妈,那天特意来医院探望她。
她从此再也没有见过赵青芃的妈妈,即使她出院后百折不挠地尝试拜访,最终松口同意见她的也只有赵明松。那位女儿死去的母亲因为无意间听到的这句话,心瓦解成拼不回的碎片,这使她再也,再也,再也不能忍受看到贺小女。
对不起。贺小女的手指触到落地窗的玻璃上,指尖凉凉。她不想伤害任何人。她只是想在一片白色的空茫里,寻找一点自己可以抓住的东西。
在她对面,赵青芃静静地看着她。
贺小女让自己深深地吸一口气,再吐出来,至少这段记忆她会一直记下去,直到自己记不住的那天。这看起来是废话,但她真心诚意,即使是伤痛,也真的存在过,那是她被拦腰砍断之后长出的新的年轮,是她的身体,她的血肉。
她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决定等雪小一点,开车去雅努它湖的旧址。
【雅努它湖】
她提出学开车的时候遭到了父母的强烈反对,他们固执地认为贺小女对机动车产生了PTSD,不知何时会发生的车祸成为心里永久的恐惧。
贺小女再三重申自己对开车毫无阴影,终于还是说服了父母,因为她出院之后表现得如此积极,如此正常,除了在赵青芃的事情上纠缠不休(说来讽刺,她之所以想要学开车,正是为了来牧坪镇),她似乎已经成为了过去的自己,可惜她没办法和记忆一一对照打钩,看今天的日常表演能不能满分。
和甜美宜人的贺小女相比,赵青芃是人群中会被忽视的那一个,她不喜欢社交,没有保存毕业时大家哭着互相交换的纪念册,大概也没有几个人找她写——与之相反贺小女的书架上完好无损地保存了三大本,即使高考那年这件事已经变得无聊——赵青芃的微博粉丝数不满10人,四年的原创内容不超过30条,她所有的表达热情都用在写日记上。透过她的文字,贺小女能看到那个把自己藏起来的女孩,会为不需要社交松一口气,又偶尔感到有些寂寞,觉得是不是人都应该有非常贴心的亲密朋友,又觉得总应该有人像自己一样,“那也没什么不好。”
贺小女看到笔直的柏油路前方出现曾经的大广告牌,上面嚣张地写着“沙漠绝景美丽湖泊神女之眼雅努它湖”,然后下方的小字写“住宿接待就餐请联系139XXXXXXXX”,她看了看坐在副驾驶的赵青芃,赵青芃老老实实系好了安全带,把头抵在窗户上闭着眼睛,好像有点晕车。
雅努它湖是突然消失的,它曾经是牧坪镇旁边最吸引外人的旅游景点,这个湖泊有着细软的白色沙滩,大片美丽的芦苇和清澈广阔的湖水。在它被开发起来之前,赵青芃就被父母妥帖地放在儿童推车里带到这里游玩,她用一只陶瓷汤勺尝到鱼汤,鲜掉舌头。父亲洋洋得意地说,啥也没放,就放了点盐,是这里的水好鱼也鲜。
湖水消失后,专家开了两三次会讨论雅努它湖的消失和河流改道的关系,或者跟越演越烈的极端气候也有关联,又或者因为此地地质情况复杂,又或者受到附近的工厂区扩张的影响,最后也没有得出更有价值的结论。总之它消失了,白色的沙滩依旧细软,夏日的阳光依然明媚,湖水不见了,于是游客也不见了。
牧坪镇的搬迁与这件事或许有关,如今无从证实。赵青芃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非常遗憾,她在日记里写:好想回去看看雅努它湖,即使它已经消失了,但我知道它存在过。她也许曾经和父母隐晦地提到想要回去,也许是她太过于习惯不去要求,这份小小的想念始终被延后,手头总有更需要去做的事,直到她无法回来。
贺小女把车停在一棵孤独的白杨旁边。她畏寒地把耳朵往帽子里掖了掖,又看了看天空。雪在下午已经停了,此处的云层像被梳子犁了一遍,打散成一绺一绺的曲线,露出的天空是灰度很高的蓝。此时接近黄昏,太阳像沉重的蛋黄,躲在碎散的云后逸出一点冷冷的辉光。
湖水消失之后,这里长出了无边无际的白色芦苇,寒风吹过,它们发出窸窣的声响,在窃窃私语“有人回来了”“是谁是谁”“是赵青芃”。贺小女为自己匮乏的想象力感到惭愧,心想若是赵青芃,可能对芦苇的八卦有更生动细致的描绘。
她看过很多雅努它湖是5A景区时期的照片,虽然知道有摄影技巧的加成,她也必须承认那确实是沙漠中的一处盛景:倒卧在湖水中的古老树木,在浅滩里自由嬉戏的寸许小鱼,如同海潮一样规律起伏的波浪,却不会带来海水的腥气,宽厚地接纳投入她怀抱的所有人。
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活了下来,而赵青芃死去了,她也不知道为什么雅努它湖消失了。她原以为有很多东西永世不变,但一座城可以转移,一片湖可以消失,她无法不将此视为某种命运的隐喻,她甚至说不出自己来到此地究竟想要追求何物。自己来这里只是因为赵青芃想要回来,现在她来了,她看到了,她要如何回到过去,如何回到贺小女的日日夜夜。
“赵青芃。”她低低地喊了一声,嗓子有些发紧,“赵青芃!”
她抬高声音,又喊了一声。
“我带你回来了。”
贺小女站在无际的芦苇边缘,身前是苍茫的白,身后是阴郁的灰,而她是一颗粉色的逗点,生机无限,却与此地格格不入。她犹豫着往前,赵青芃突然抬起头,用力将她推开。
就像那个不在她记忆里出现的夜晚。
那个混乱的夏夜,贺小女为了赶另一个校区的活动,在偏僻的站台等车,而赵青芃比她先来五分钟,坐在长椅上,借着广告牌的灯光看书。两个人并没有站得很近。贺小女在打电话,她在站台轻快地走来走去,然后好像发现了什么,挂了电话之后向赵青芃搭话。也许坐着让她感觉到压力,赵青芃将书本收起站了起来。那本后来泡在血泊里的书包了书皮,所以无从得知到底是哪本书,赵明松也始终没有同意拿给贺小女看,这将是她永远不会知道的秘密。从命运的这一刻才初次相遇的两人,也许都露出相似的笑容。下一个瞬间,那辆因酒精而癫狂的跑车将死亡送到了。
不,不要。贺小女哀求地看着赵青芃。这怎么可能呢?赵青芃已经死去了,赵青芃只是存在于贺小女大脑的幻觉,人类的大脑是多么神秘,可以凭空制造这么栩栩如生的细节,让她自己都臣服于自己的想象。可她的身体向后方摔倒,是一种明白无误的拒绝。
“别走……”贺小女喃喃自语,她的眼睛刺痛,汹涌的眼泪让她溺水,只能不知所措地喊那个名字,“赵青芃!求求你,不要留下我一个人!”
我已经没有来处,我之所以为贺小女的一切全部崩解离去,只剩下你的姓名是我昔日的锚点,你却要在你最爱的故乡,兀自踏上归途吗!
如果贺小女是对的,如果科学不能解释雅努它湖为什么消失,也许她真的已经死去,而被抽出了灵魂送到她身体里一百次复活的,是再也无法回到牧坪镇的赵青芃,如果她们那天没有在站台对话,如果她们没有相遇,如果她们没有死。
如果命运给她们一个全新的起点,在21岁那年闷热潮湿的夏夜。她们或许会成为朋友,会相约一起来到牧坪镇,在即将永远关闭的六个月前,一起看三座连锁的教学楼,看被抛弃的游乐园,看大片大片一望无际的白色芦苇。
那样很好,可真实是不会被篡改的绝对。
此刻,她只能失去她。
赵青芃不发一言地露出满足的笑容。她转身向芦苇深处走去,越走越快,无边无际的芦苇,霎那间化作千百万只白鸟,汇聚成不可抗拒的汹涌羽潮,让贺小女眼前的一切都模糊在白色的光带,它们鸣叫着围住贺小女,一圈又一圈,而她只能眼睁睁看着。贺小女的幻痛从右腿扩散到全身,耳朵里是嘈杂的鸟鸣,还有无数声音叠在一起吟诵:“生当复来归,死亦长相思”“我行其野,芃芃其麦,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不如归去,不如归去!”
赵青芃是唯一逆行的光,她自由自在地穿过风的潮汐,在没有人能看到的晚霞的尽头,在依然清澈广阔的雅努它湖水里,平静地沉了下去。
关键字:精神病
文体:小说
文:落水
正文:
“我又胖了”徐静静从体重秤上走了下来,嘟着嘴对一旁刷着牙的陆康说道。“都怪你让我吃那么多蛋糕。”
陆康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这周要少吃些容易发胖的东西了。”徐静静一边说着,一边咬牙切齿地挤起了牙膏,似乎牙膏也是让她发胖的元凶一般。
陆康已经刷好了牙。“你没胖。”
陆康说完就把手抬了起来,阻止了他很清楚的徐静静将要说出口的话,然后转身从一旁的柜子顶端拿出了一个小盒子,塞到了徐静静的怀里。
“你先看看这个,我下楼买点吃的。”
陆康头也不回地直接走出了家门,徐静静只得一头雾水地抱着盒子来到客厅坐下,打开盒子后,首先看到的就是几捆头发,每一捆都捆成了大概一厘米的大小,且长短差不多都是十厘米左右,整整齐齐地垒放在盒子一边。
旁边放了一封信,把头发和信拿出来后,又能看到底下还放着一些资料,她没有看这些资料具体的内容,先把信封给拆开了。
“亲爱的静:
自我们交往以来,体重一直是你生活中最为注重的问题之一,由于很多因素的影响,在其他问题都逐渐得到解决的情况下,这个问题依然无法得到妥善的解决。
从我的角度看,你并不胖,或者说,你的体型还远远触及不到“胖”这个概念的边界,但经过之前的数次交流我已经明确地了解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我如何看待你的身材与你如何看待它,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关于胖与否的界定,你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关于这个标准究竟该放在哪里的问题,你并不打算与任何人讨论,这一点我已了解了,故不再于相关话题与你进行任何的辩驳,因为这是无意义的。
我尊重你所设立的标准,正如我尊重你与我之间的其他边界一般。”
看到这里,徐静静不由得想了一下,陆康从前确实会和自己争论究竟怎样的标准才算胖的问题,但确实是从某一天开始,这种争论就不再出现了,只不过她无法想起究竟是从哪一天开始的。
她又继续看了下去。
“你所认定的标准体重为53kg,而你的体重经常在54kg附近浮动,在假定这个标准合理的前提下,我于六个月前开始对你进行详细的测量与观察,并最终得出了结论。
为了打消你对这一结论的疑虑,我在盒子里也放下了所有涉及到的数据与出处,以及详细的推导过程,你可以参看或自行验证。
请先查看相关的资料,再继续阅读接下来的内容。”
徐静静放下了信,又拿起资料看了起来,她有些讶异陆康究竟是背着自己做了多少奇怪的事情。
而事实证明,恐怕远比她想象的要多得多。
这些资料里有她这六个月来每一次称重得到的数据,这很好弄到,因为体重秤是可以蓝牙连接直接导出数据的,实际上她自己都偷偷导出过几次,就是想看看自己有没有在一定时间内呈现出变胖的趋势。
但之后就涉及到了她从来没有去考虑过的内容。
他趁着她睡着的时候把她的头皮分成了多个区域,每个区域各选定一个一平方厘米的格子并数出该区域中头发的数量,再以平均值乘以她头皮的总面积,最终得出了她的头发总量。
14.5万根,比普通人要茂密不少。
而且在跟踪观察下,他并没有发现她的头发密度在这半年里出现过什么大幅度的变化,直接解决了她对自己有没有脱发的疑虑。
接下来,陆康又将她自然脱落的头发全部收集了起来,每个月收集到的头发扎成一捆,统一裁切到十厘米的长度,随后称重。
以这六个月来的每一捆头发重量除以根数得到平均值,再将六个月的数据平均,再次乘以她的头发总量,并乘以她的头发长度,最终得出了她的头发总重量。
1.45kg。
这一系列数据表明她的头发比常人要更加茂密,每一个头发也更为粗壮健康,并为此向她提供了更多的重量。
通过追踪数据,他还得出了另一个结论,每个月临近末尾的时候,由于头发的生长,她会增加大约80g的体重,这个变化分散到每一天里是很难被察觉到的。
但在她定期修理头发之后,她往往会认为自己的体重降低了些许,因而在之后的几天里心情有所好转。
看完了资料,她又把目光放到了信上。
“由于在当前的语境下,一个人的体重通常是于其身材深度挂钩的,而头发的多少并不影响一个人的身材,故而我认为在这个数据中应当减去你头发的重量。
根据这份资料,在去掉头发重量的影响后,你的体重已经不足53kg,并且你通常在三天后修理头发,从你近期的体重波动来看,我认为要达到你认为胖的标准至少还有500g左右的增长空间。
所以无论是从你或者我的标准来看,你都不胖。
事实上,对于我来说,你从来都是不胖的,这并非是因为我对你的偏爱或者不在意,而是因为我始终对你注视得十分仔细。
这一点从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你就已经明了了。
脸盲的问题曾经对我产生过很大的困扰,但如今我已经找到了合适的去应对的方法了,这也要感谢你一直以来的陪伴与开导。
细心观察周围的世界,细心去观察周围的人,脸,已经不是我去认识旁人的标准。
而在我的细心观察中,我也得出了你并不胖的结论。
希望你能认可这个结论,因为我知道这对你而言有多重要,我希望你能够放心地进行饮食,放心地体验自己喜欢的食物、饮品,以及维持适当的运动。
你很健康,你并不胖。
——爱你的,陆康”
看完信,徐静静陷入了沉默中。
虽然她从未透露过,并且从来都克制着自己的一些冲动,但陆康似乎已经察觉到了她有着暴食症的事实。
她总是难以忍耐要多吃,却又在多吃后难以接受这会令自己变胖的事实,在很长的时间里,这种反复的心理波动总是会让她处于极大的压力之下。
在和陆康相遇的时候,她已经通过药物和心理医生逐渐变得正常了许多,但依然还是有着一定程度的惧怕。
怕自己哪一天的饮食过量了,怕自己不小心又回到了那个可怕的状态之中。
在体重变高的那些日子里,为了不被人察觉到自己过于紧张,她总是佯装着只有些许的气恼,然后在休息或是夜里增加运动量来进行平衡。
但她也知道,过量的运动同样是这种症状的直接产物,继续以这种状态生活下去,只会让情况变得更糟。
而陆康的信,在这个时候向她传递了一个简单却又重要的信息。
她并不胖。
并且从长期的跟踪数据来看,她之后也不会胖。
更重要的是,他以自己认真观察她身上的变化的方式,获得了她在这个方面的信任。
如果她真的有发胖的迹象,他一定会在她之前察觉到,她可以不用再整天担心这个问题,因为已经有人愿意以更仔细的方式为她留意。
“我回来了。”陆康手里提着一袋油条和豆浆打开了家门。“来吃早餐吧。”
油条热量很高,在之前她几乎都是不吃的,虽然她也喜欢吃。
“好。”
徐静静把盒子收了起来,小心地把它放到了电视柜上一个不显眼,但是可以一眼就能看到的位置。
随后走到了餐桌旁……
“你刷牙了吗?”陆康在徐静静拿起筷子的时候抬起头问道。“我出去的时候你刚打算洗脸。”
“……”
徐静静开始刷牙,并在之后走到了餐桌旁,和陆康一起安静地吃起了早餐。
两人都没提到刚刚的那封信,仿若没什么事发生过一般。
完。
备注:说到精神病我第一时间想到的还是脸盲、暴食这一类的症状,就试着往这个方向思索了一下,然后码了这篇文,想说有些执念是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才会出现的,而要解决它也不能纯粹依靠一般的沟通或手段,也需要为之付出特殊的关注与方法之类的
另,之前搬家太忙,现在基本ok可以产文了,这篇是琳艾出的题,之后写活动文,爱贺等我!
免责mode:笑语/求知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1、
我妈昨天就说要吃掉我了。
我很烦。
毕竟我是从她肚子里生出来的,如果她要吃了我,这属实算是回收利用。
倒也不算太过分。
反观我自己。
如果作为食物,其实我并不算太可口。
体脂含量略高,吃起来也许有些许油腻。
她吃我时,我是建议香煎的。先用油猛炸,将多余的油脂逼出来,之后再用八角桂皮香叶花椒之类的调料打碎,然后加酱油,蜂蜜之类的味道炖煮,只要煮的够久,或许也能将将成为一道还算可口的肉菜。
但如果在她吃掉我之前,我先死了呢。
我思考这种可能性时,又产生了一种疑惑。
或许,我可以活的相对久一些,不到死前最后一刻,绝不撒手。譬如,当猪在进入屠宰场之前,被挂上放血台之前,它们都是会蹬腿的。
猪都不想死,那我为什么又要提前死。
可去观猪,后者的苦恼也许比我少一些。
毕竟猪在死之前是不知道自己要死的,每天欢快地吃食,顺便睡得浑天暗地。农场主是不屑于同它耍心眼子的。它觉得农场主是个投食机器,它是个欢快不愁吃穿的……“自己”。
哦,猪,也许是不知道自己是猪的。
而我母亲要吃我的决心很明显。
她要吃我之前,将我喂养长大,喂食地很好。
将我养的白胖足够称斤之后,又想让我用其他方式给她换取利益。
但想来我也是不够本事的,否则,她也不会打消去让我用脑子的决定,转而又想吃我的肉。
她用刀丈量我脖子的时候,态度是虔诚的,眼角挤着眼泪,露出老态龙钟的模样。
像是冬天的猎人在山里守猎时,抱紧他的羊毛毯子。
那羊毛毯是羊皮毛做的,当初猎人手起刀落的时候,对羊也是不够温柔,抱着羊皮毯子的时候却那么紧贴,那一瞬间,羊皮毯子成了他寒冷冬日里的唯一希望。
此刻,抢了,或者弄坏羊皮毯子,是会有一个猎人同你拼命的。
所以猎人爱羊皮毯子吗?
我曾妄图去采访羊皮毯子。后来才意识到,羊皮毯子已经不是羊了。
它不能咩咩叫,也不能蹬腿,它只能提供暖和。
而我从未阻止我母亲对我的进食。
前两年,她只吃我的脚。
脚这个东西,我平日也不常用,若是不出门,想必也是不会死的。
我母亲将我的脚卸下来的时候,还给它们做了一个马杀鸡,玫瑰精油大搓百来小时,搓得我皮肤泛白,如同泡水的馒头。
而后她将我的一部分腿烹制得酥香软糯,并让我尝了一口。
自小我是喜欢她做的菜的。往日不常吃,但那日吃着还是当年的味道,如此熟悉,练这些年她退步的厨艺都在那一刻回来了。我愿称之为菩萨保佑。
后来想想,那是我的腿,我的一部分,自然是我熟悉的味道。
我又如何吃不惯。
只是剩下那些部分,我的母亲是如何吃的我便不知。是红焖,清蒸,切片过桥,还是称斤转手卖于他人,她未曾与我说。
我是没有腿的,无法出门察看。
但她定是会将我的腿好好处理的人,毕竟她自己都没准吃不够。
-
近来我的身体部分变得越来越小。
但我的母亲似乎并不满足于我的现状,她拎起半个我在空中晃悠,妄图挤出和我当年完整身体里一样多的血。
可事实证明,当液体的浓度不变时,体积变小,所含物质也会减少。
于是事情开始麻烦起来。
母亲开始急切地上蹿下跳,好像地上都是碎玻璃渣子,刺的她不跳动两下就会发疯。
我呆若木鸡开始怀念我的腿。
怀念有腿刺啦啦疼是个什么感觉,我现在的体积如同回到了婴儿时期,我适合被一个母亲抱在怀里,嗷嗷待哺吸取乳汁。
而那一瞬间,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她吃着我的血肉的模样,一如当年我吸取她的奶水——我们都在求存。
而我的母亲只是在收回她当初给我的东西罢了。
只可惜,她不该给我脑子。
脑子这个东西会动,一动就连带着不甘心和痛苦,愤怒与愤恨,咬牙切齿和恋恋不舍。
终于。
她揭开了大锅,锅里有热腾腾的蒸汽。
在它的中心放着一个精致的蒸笼,底下铺了几层被蒸得柔软的纱布,就像是初生婴儿的襁褓。
她落泪,恋恋不舍又自我厌弃地将我放在锅的正中心。
此时我的千克数和我出生时一样——6点2克。
她盖上锅盖,使用最传统的清蒸做法。
我看着盖子上的盖子,就好像回到了曾经她的子宫。
我忘记我出生在这世界上的第一眼是如何。
隔着羊水和血液,还是来不及睁开就已落入她的怀抱。
而此时,我的香味开始散发。
身子下咕噜咕噜沸腾的热水,将用蒸汽将我蒸煮得骨肉分离入口即化。
我的脂肪开始溶解,肌肉松散,水分即将充足,汁水将丰盈。
我将被分成几份,我将落入谁的口。
明日太阳何时初生,草长莺飞,四季轮转。
他们踏青,享受口腹之欲。
而我想轮回转生成一只羊,或一只猪。
浑浑噩噩生,浑浑噩噩死。
-
而现在。电磁炉一声“叮”响。
上菜。
-END-
作者:月溪明
tag:笑语
他非常喜欢鸟,从小就喜欢。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发现每天起床后,都会看到有鸟陆续飞到自己的窗户边,停留一段时间后再自行离去。
这听起来好像也没什么,只是后来他渐渐地发现,起床后半小时内停留在自己窗边的鸟儿数量会反映他这一天的运气走势。
据他这么多年总结的规律,如果看到的鸟儿的数量在三到八只,意味着今天的运气属于正常范围,不会过分倒霉也不会过分幸运。如果数量大于八,他很大可能会遇到好的事情,数字越大事件越好,做起事来越顺风顺水,也越幸运,反之,越小越倒霉。
截至目前三十二年的人生为止,他见过的最多的一次是十只。那一天,他随手买的彩票中了十万元,并且他非常心仪的公司也给他发了offer。
当然,他也经历过只遇见一只鸟的情况。出门一小时不到,他就被一辆不知道从哪个角度窜出来的摩托车撞进了医院,万幸没留下什么后遗症和残疾。
不过随着经验的慢慢积累,他逐渐发现了怎么样躲避这样的厄运,那就是不出门。不知道是因为这些运气只在出门后生效的缘故,还是什么别的原因,总之,只要他不出门,好运和厄运都不会落到他的头上。
所以每次只要看到鸟儿数量少,他就会以各种理由不出门。不过幸好厄运的次数并不太多,大多数时候都属于正常范围内。
他自豪于自己的特异,觉得这是上天的恩赐,因此心里隐隐藏在些许骄傲。
直到那一天。
那天他被公司派到外面出差,负责拉到那里一家公司的业务。目的地是全国有名的工业城市,环境恶劣,雾霾严重,伸手不见五指,空气中有一股奇怪的味道,整个城市都仿佛笼罩着在浑浊的烟雾之中,这让习惯了大城市优美环境的他非常不适应。
然而这都是小事,第二天,让他更不适应的事情发生了:他起床之后半小时内,竟然一只鸟都没看到!
他从没见过这样的情况,曾经被撞进医院的回忆在脑海中闪现,比那还倒霉的事情该有多可怕,会死的吧,他不敢想象。
他找了个借口搪塞了当天的安排,全程没有离开房间一步。
他原以为这就能躲开今天的厄运,但是没想到第三天,还是一只鸟都没看见。
连续两天遇到这样的情况,他本来还想按照之前按照以前的经验继续躲下去,可是他毕竟不是出来度假的,他有工作在身,于是只能硬着头皮出门。
战战兢兢出门后,他像是得了被害妄想症似的有些一惊一乍,惹得对面公司的负责人频频打量他。不过万幸,合作最后还是顺利谈下来了。
公司的事情一结束,他马上订了回去的票,想要尽快离开这个让他不安的城市。结果当天晚上,他突然觉得腹部隐隐作痛,痛得他辗转反侧睡不着,等到白天去医院已检查,被告知自己突发急性化脓性阑尾炎,需要立刻做手术并住院一周,手术最好能在72小时内进行,越早越好。
他并不想继续留在这里,想着回去之后也能去医院做手术,于是买了最近的一趟飞机,打算尽早离开这里。
提前三小时到了机场后,他刚踏进机场没多久,就看到通知说因天气原因航班取消明天才能恢复通行,而他也不想再坐一两个小时的车回到市区,便就近找了个旅馆住一晚。
当天晚上,不知道是哪里电路短路,还是有人乱扔未熄灭的烟头,又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旅馆内燃起了熊熊大火,幸好他当时因为阑尾炎痛得睡不着,才在发现不对后及时采取措施逃生。
不过人虽然还活着,但也付出了手臂骨折和轻微烧伤的代价,因为从五楼冲下来的过程中,他跑得太快太急,不小心从楼梯上滚了下去,跟滚烫的栏杆和墙壁有过短暂却剧烈的接触。
火灾中受伤的人被送到了医院救治,他也去了医院。他仍然不想在这里的医院住院,这几天发生的事已经够倒霉的了,再留下去他怕自己人直接没了。所以他只让医生处理了手臂处的骨折和烧伤就离开了医院。
在医院附近找了家旅馆,他精疲力竭地躺在床上,陷入深沉的睡眠,一睡就是十个小时,连疼痛都被暂时无视了。
睡醒后,他又恢复了精力。今天依旧没有看到鸟,不知道今天会怎么样。
他看了看时间,发现差不多了,于是打了辆出租车再次前往机场。到机场后,取票、托运行李、安检、检票、登机这些流程都没出什么问题,他顺利登上了飞机。他长舒一口气,内心有些窃喜: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飞机平稳地飞行着,他看着窗外逐渐恢复纯净的蓝天白云,心情也跟着慢慢明亮起来,一丝笑意不自觉地爬上了他的嘴角。
飞机顺利落地,他拎着行李走出机场,只觉得无色无味的空气是那么美妙;坐在出租车上,看着窗外划过的原本熟悉到令人厌倦的景色是那么亲切,他突然有种流泪的冲动。
拖着伤势回公司报道顺便请个病假,领导看他凄惨的样子,再加上业务完成的事,很爽快地同意了请假申请。
这一切都非常顺利,他不禁感慨,缠绕自己两天的厄运终于结束了,自己终于可以回到以前那样正常的生活中了。可沉浸在放松情绪里的他忘了,鸟的数量会影响一天的运气,而今天还没有完全过去。
去医院的路上,对面一辆车无视了红灯,以极快的速度与他乘坐的撞在了一起,对面车司机惊恐的面孔和身旁司机的怒骂声,成为他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幕。
啾啾~
清脆的鸟鸣将他的意识从黑暗中唤醒,他睁开眼睛,看见的是白色的天花板和惨白的顶灯,空气中隐隐有着消毒水的味道,不远处有人刻意压低声音进行交谈,他听不太清具体内容,只能感觉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中带着痛苦和恳求。
交谈停止,传来吱呀一声,应该是有人推门进来。他想看进来的是谁,但是剧痛让他难以动弹,他只能费力转动着眼球去看来人是谁。
没等他看清楚,来人一下扑到床铺,一张苍老的脸庞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内,面上还未来得及褪去的悲伤和刚出现的惊喜交杂在了一起:“醒了!医生,我儿子醒了!”那是他的妈妈,原本留在老家种田的妈妈。
从妈妈和医生口中,他得知了前因后果——对面司机酒驾,看到红灯时没反应过来,把油门当成了刹车踩。跟自己乘坐的出租车相撞后,对面司机当场去世,自己和出租车司机重伤住院。
他这才想起飞回来的那天也是一只鸟都没有看到,但自己已经连续好几天这样了,再加上那天在其他事情上意外得比较顺利,所以自己放松了警惕,最终被突然降临的厄运送进了医院。
不过经此一事,他明白了,自己的生活中不能缺少鸟,当然,人工养的不算,必须是周边环境里自然存在的鸟类。因此,像上次那种环境质量太差的重污染工业城市,自己是万万不能去的。
回来后,自己每天又能看到鸟了,数量或多或少,一直维持在比较正常的范围内,所以住了一段时间院后,他顺利出院了。
出院之后,他继续投入工作之中,只是跟以往不同的是,他推掉了所有要去污染严重地区的项目。除此之外,他开始积极参与或推动一些生态效益更高的项目和环保公益活动,为环境改善和修复做出贡献。
经过他还有其他环保人士以及zf十多年的努力,全国环境焕然一新,这下,他可以毫无顾忌地在全国各地行走,不用担心十多年前的悲惨遭遇再次发生了。
作者:诸子百
免责声明:笑语
(世界观为架空魔法世界观,大部分地方与法律与现实三次元世界不符,文中地点皆为虚拟。)
“巴别塔的塔顶通向中心浮空城,塔下危险丛生,只有优秀的冒险者才能进去的试炼之地,所以又被称为——”
“死亡之塔!”
巴别塔高耸入云,塔身直插树林之中,在不远处的草丛中能看见篝火的星星点点,熊熊燃烧的火光下两个少年少女绘声绘色的讲着,他们身后鼓鼓囊囊的背包躺在树下,很明显两个人正是冒险者。
坐于篝火旁的男孩一丝不苟的调整着烤鱼,两个徒步一天的孩子怎能抵挡住这样的诱惑,烤鱼滋滋不断传出的热气勾着少女开了话匣,“我们是要去探险,而且是冒着逃课的风——”
“风——呜!”少女五还没说出的半句话被少年立即打断,紧急捂住她的嘴巴,而后少年调整情绪推推眼镜,礼貌感谢面前男孩:“我们是中央魔法学院的学生,十分感谢你能给我们提供饭菜。”少年观详着男孩,年纪似乎比他们两个还要小,竟然还在这种危险的地方出没?
“塔里很危险,有炽火蝙蝠出没。”
令少年没想到的是,比起自己的人身安全这个陌生人先是关心起了他们的安危。少女抢先回复,语气中夹杂着洋洋得意,“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他是水系,而我是影系,区区火系蝙蝠!”
“影系?”陌生的词眼吸引了男孩的兴趣,少年暗中端详男孩的神情后放弃思考,原来只是一个没接触过魔法的少年,看来是自己多虑了而已。
想到这里少年才放心敞开叙述,“影系是世界上最稀有的魔法类型之一,魔法是自百年前魔王战争后勇者们才会使用的力量,不过这么基础的知识任何人都知道吧?并且影系还有一个名词,叫做...”
“black knife。”女孩抢先回答,她将双手张开,迫不及待的展示掌心中汇聚的黑色物体。黑色的颗粒凝结成形,变换出一道又细又长的菱形物体,男孩盯着入神,似是被拽回来了百年前。
“我叫它black knife。”
与之不同的是篝火旁竖起帐篷,帐篷内两三个孩子入睡,武器歪七扭八堆在树墩下,被篝火的光芒映射的锐利非常,刀面清晰印出蒙面少女面前冉冉升起的黑色物体,那个声音冷冷的没带有任何的波澜。 “它像一把黑色的刀,可以隐匿于黑暗之中。”
篝火中幽幽的深红火苗不断迸溅着,它们碰到人体却又消失不见,这不是寻常的火种。
她道:“团长你负责照明白天,而我负责看守黑夜。”她身旁蓝色头发的眼镜少爷饮了半杯茶,半晌才回应:
“不过这个称呼也太古怪了吧晔,那我这个岂不是ice knife...”
“这可是影系勇者晔大人在冒险时定下的称号。”
远方的记忆被生生拉扯回来,篝火旁散发蓝色水波的眼镜少爷转为手拿烤鱼的少年,他道:
“火系怪物总有应对的方法,可火系魔法早已消失匿迹。”
火对于这片大陆有着不凡的意义,那是一种强大而又神秘的力量,百年前魔王战争中的领导者掌握着这股神秘力量,在同魔王封印后,火系便不再出现。
少年眼前这抹火光在漆黑的树林中显得亮堂,映满他的双眼:
“魔王战争胜利后影系勇者晔便人间蒸发。并且影系人天然的孤傲性格,影系魔法使用者更为罕见。”
“晔消失了?”男孩舍下手中的柴火,这个消息显然不是一个好消息,男孩满眼的质疑试图寻求一个答案。少年对于对方的反应有些出乎意料,这..莫不成他没上过学?
短短的1秒内,少年迅速思考:一定是自己的眼界太过狭窄,拿自己平常的角度理所应当的认为所有人都知道魔法历史,看来世界上还有很多孩子没办法接触到这么普遍的知识!自己真的是一个狂妄自大的人!
他轻叹口气,他为自己的目中无人感到悲哀,作为补偿决意要将魔法历史讲的明明白白。于是少年点着头回复:
“魔法起源是一百年前,当时魔王侵入将一半的世界变成人间炼狱,在危难之际世世代代守护世界的女神将7个魔法元素赋予7个不同的人,这七个人就是七大元素的原始掌握者,也就是七勇者。通过他们不断地奋斗,最后大决战中掌握火系的勇者团长冯团长与魔王同归于尽,尔后火系不再传承。而影系勇者晔,据水系勇者雷大人说,则是庆功宴后下落不明。”
少年说着无意间观察着对面的男孩,男孩神情似乎没什么变化,可听完的瞬间,男孩手中两根手指粗的木棍瞬间“咔嚓”折断。
“不过...”少年本能的意识到气氛不妙,立即转移了话题“像露娜这样性格..”
少年语速放慢看向狂吃烤鱼的露娜,打趣着开起玩笑 “算是影系当中的另类。”
“迪伦你说谁是另类?”露娜拍了一下他的脑门,力度不大不伤脑,不大不小刚刚好,气氛被巧妙打破。
可在击中的那刻,远方塔中传出钟响。一来一回的钟摆中,堪比巨物的蝙蝠在他们头顶略过,身前的篝火与蝙蝠身上附着的魔焰相比更为渺小。如此令人惊恐的动静对于露娜他们来讲就是天大的惊喜——炽火蝙蝠回巢了!
露娜立马从地上腾起,她看见这个庞然大物兴奋的不得了,她紧紧的:“迪伦我们出发吧,趁它病要它命!”
迪伦跟着起身,这样个头的魔兽他还是第一次见,他的目光落到炽火蝙蝠飞回的方向久久没有回神。
“来这里果然是正确的选择,能看见比投影中还要硕大的真物,雷大人说的没错,这不比学校的理论课有意思多了。”
迪伦的眼镜反复闪着激动的白光,他领先露娜一步背起书包,他不想放过这个巨物回巢的每分每秒。
露娜见他这稀奇的模样更是会心一笑,同样带着书包正要离开。迪伦走时再次郑重的,甚至有些咬文嚼字的感谢这位男孩。
“你烤的鱼十分的好吃!”
他们走的匆忙,却不忘将烤鱼吃的一干二净,只剩下两根光秃秃的树棍和一个杵在原地的男孩,他甚至还没来得及自我介绍。
不过蝙蝠的异常他看在了眼里,平常火蝙蝠只在白天深眠夜晚活动,今天的一反常态引起了他的警惕,更何况这是一只比正常火蝙蝠大不少的怪物,莫非....
他数不太清那个家伙封印了多长时间,如此的异动驱使他去那个地方看看。
不过 ,,自己封印他的地方在哪里来着?
另一边露娜二人快步到了巴别塔附近,越是靠近塔的本身阴暗的潮湿味道愈加浓厚,这种潮湿的环境对于水系来说十分的有力,或许是附近的魔物感受到了他们身上的魔力,这一路竟无怪骚扰。
可塔中源源不断散发的危险气息糊住露娜的嘴巴,这一路上也是安静不少。令二人没想到的是,巴别塔的大门半掩着,却不听不到任何的声响,真的是寂静到发慌,这座门仿佛有了生命正引诱他们进入。
迪伦见状掏出魔杖,露娜见状默契点头示意,同样拿出贴身武器。迪伦将露娜护在背后,手指轻碰塔门,触到的一霎那他的指尖散发着微弱的蓝光,塔门感应到了久违的魔力,门框逐渐吱呀作响。
蓝光源源不断从迪伦指尖涌出,似是一股涓涓细流扑在塔门上,浅淡的蓝色铺满整扇塔门随后透明消失不见。
“迪,迪伦这怎么回事?”露娜被这古怪的门吓了一跳,下意识搂住迪伦手臂,迪伦见状立即收起手指,这短暂的体验使他没感受到任何的不适,甚至力量也没有消逝的实感。
迪伦挣脱塔门后,他的脑子刹那闪过嗡声,声响犹如万剑穿心。塔门像是吃到脏东西被卡住喉咙一样,两扇大门猝不及防打开,周围的无声无息被巨大的开门声硬生生打断。
大门敞开的霎那,无数只附着火焰的蝙蝠挤出门缝朝迪伦袭来,密密麻麻的红色火焰团团包围住他们的身周。蝙蝠数量过于庞大,它们紧紧包围聚成一道密不透风的火墙,它们井然有序任凭如何寻找,也找不到一处可逃跑的位置。
露娜在他的身后升起暂时的防罩,灰色杂质的防罩让露娜倍感吃力,影系本就不善防御,勉强的防御只能抵过几回火蝙蝠的攻击罢了。
露娜咬着牙侧身看向迪伦,她清/他的额头流下了冷汗,显得痛苦万分。一定是刚才的门给他做了什么手脚!露娜张开双臂,将防罩扩大一倍,在迪伦未能冷静前,她一定要成为坚不可摧的防御墙!
刚才的刺痛彻底扰乱了迪伦应战的思路,慌乱如麻的他试图镇定,露娜的沉默不语让他很不习惯。
迪伦不必侧身就能看见露娜的防御墙。防御墙正不断的受到攻击,而露娜却咬着牙默不作声,蝙蝠剧烈的攻击在一步一步攻破这面逐渐微弱的防御墙。
迪伦你要冷静! 迪伦观察着火焰的周围。脑海中他寻求到雷斯罗拉老师的一句话:
“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他挥起魔杖,面前出现半人高的水珠,水珠在魔力的加持下不断发硬拉伸,化成十几道冰棱不断攻击身前的火墙。冰棱刺向其中,破开一道出口,几个巴掌大的漏洞被其余蝙蝠迅速填满。
它们清晰明白自己的攻击对象究竟是谁,几撮蝙蝠朝向迪伦方向进行攻击,而身后的火墙愈发稀薄。
露娜坚持不住了,防御墙终于撑不住的碎了。不过她察觉到面前的蝙蝠不再攻击到她,这下该她进攻了!
破碎后的能量正如水归大海不断膨大,迪伦的数道水棱夹带着露娜的万发黑刀炸开蝙蝠群。其中走水的火蝙蝠瞬间没了脾气,纷纷四散而飞,火墙原地自破。
这真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死里逃生啊!露娜心想,见那群蝙蝠飞走后,绷紧的神经立即放松下来,“呼~刚刚我还以为咱们俩要死定了!”
迪伦的心态却跟露娜截然相反,巴别塔下仅仅一个入口便是如此威力,那要是遇到头顶的那只巨大炽火蝙蝠,后果不堪设想,恐怕他跟露娜的性命都...
“露娜我们走!”
迪伦不敢往深处想,此刻他已经顾不上什么拉拉扯扯,直接拉起露娜的手向后走。这突如其来的勾手使得露娜摸不到头脑,明明是这个家伙在上课时冲着雷斯罗拉老师发下壮志豪言,什么拿不到材料誓不回去什么的,这个人的脑回路真不是普通人能跟上的。
可惜,此刻没有回头路。
敞开的塔门内喷涌出正在翻腾的火海,转瞬即逝间迪伦不假思索推开露娜,迪伦迅速调整站位凭靠直觉升起水帘,湛蓝的流水遮挡全身。面前的凶猛火流比起火更像是泼天洪水,跌跌撞撞冲出塔门直贯丛林。
露娜没有站稳,踉踉跄跄跌坐树丛中。待她反应过来,却清晰的看到那道火流燎过的不远处,那抹蓝色的瀑流全然被这片红色彻底淹没,没了痕迹。
“迪伦,迪伦!”露娜眉头一紧,急忙叫喊。火焰窜过的树丛被烧的直接没了形状,周边不断散发着烧灼的臭味。她顾不得面前的滚滚浓烟不断向前,拨开烟雾试图寻找迪伦的身影。
呼哧..呼哧..
塔内再次传出异响,两股烈风在塔门中钻出,烟雾顷刻被吹的一干二净。露娜立即上前查看,散尽后的面前却空空如也,连根毛都没找到的只有这一滩堆成小丘的渣渣,难不成迪伦被烤焦的只剩下渣渣!
呼哧..呼哧..
露娜将所有的渣渣捧在手心,手中碰着渣渣还没捂热乎呢,再次涌动的强风将她手心中的全部的渣渣吹得一渣不染,一颗灰尘都没留。
“啊啊啊!迪伦!”
伴随着飓风的响动,炽火蝙蝠再一次发动了攻击。将迪伦化为灰烬的火再一次翻江倒海而来。影系再怎么强大,对抗如此铺天盖地的烈焰也是无处下手,迪伦的水幕都被这样的火焰冲刷殆尽。
自己真的没有任何还手之力了吗?
露娜缓缓闭目,双手握紧在胸前,她掌心中黑色物体散发着幽暗的亮光不断输送向双臂,这股能量浮动起露娜耳间的发丝。
露娜从小便听妈妈讲,妈妈又从姥姥那里知道,因为晔大人留下了黑刃,往后的影系依靠黑刃以攻为守,历代伏击再也见不到更为强烈的光。可没有火种的日子,神女信使代人与天地沟通,世间女神聆听她们召唤才降于世,而后信使一族不再被人知晓,而百年前的魔王战争中,信使神女才真正浮出水面。
可是同女神沟通,太难为人了吧。露娜心中努力回想,只有坚定的信念才能发挥出信使一族的真正实力!黑压压的脑中,皎洁月光映照而泻落在学院内晔勇者雕像之上,雕像眼睛中浮现着难以察觉的跃动。
晔大人,我需要你的帮助!
露娜闭眼的时候火丛可不长眼,莽冲到眼前的那刻露娜身周的亮光被更为耀眼的白光遮掩。两人高的火焰被白色光芒下的巨剑砍裂,火焰抵挡不住如此攻势,顷刻间烟消云散。
露娜愣在原地,世界上还有如此强大的力量的,简直是闻所未闻!这召唤出的究竟是何方人士!
白光中逐渐走出人形,露娜细细打量身影姿态淡然,走的也是淡定从容,除了比她还矮半截没了任何毛病,露娜努力想看清对方的脸,今天刚熟知的声音从中响起:“你没事吧?”
白光散去露娜吃了一惊,“哎哎哎是你?烤鱼很好吃的,呃?附近村民小男孩?”
露娜的视线向上移动,男孩双肩扛着一只比他大多少的人类,如此的视觉冲击显得有些滑稽,灰蒙蒙的脸上戴着一副无框眼镜格外亮眼,露娜急忙凑近才看清他的外貌,果然是迪伦。虽然没有烧成渣渣,这么焦黑黑的乍看就像一块煤炭,果然是那阵浓烟的缘故吗?
“他有些烧伤昏了过去,一会带去上面治疗。”
男孩说着将迪伦平放在地上,迪伦左手拳头紧紧攥着,里面是一颗纯黑色曜石,透过指缝,隐隐约约能看到上面印着信使标志。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是信使特有的闪身石。”男孩的行为超出了她的理解范令露娜的嘴就没有闭上过,这种闪身石只有家族的人才会知晓他怎么会?露娜刚要开口,高昂又刺耳的啸声淹没露娜的话语,那只蝙蝠怪物终于现身,炽火蝙蝠伴着庞大身躯钻出塔楼,腾空而起彻底遮住当空明月,两扇翅膀挥舞乍一看点燃了眼前星辰。
这是什么状况!不止是不是错觉这家伙比刚才进塔时还要大几分,就凭她跟这个陌生少年一起打这个怪物胜算简直微乎其微,眼看就是死路一条!露娜已经做好必死觉悟,如此弱势,本该抢先攻击的狡猾蝙蝠竟给了露娜攻击的空隙,并且悬停在空中不敢近身。她没有迪伦那样钻研战局的头脑,只能拼尽全部魔力让全身进入战斗状态。蝙蝠在空中不断徘徊,露娜不敢轻举妄动,最好的决策就是:
“小孩,你把迪伦带走,这里我先拖——”
露娜的帅气发言并没有说完,一道火焰迎风在她侧身穿过,火焰射向蝙蝠翅膀,炽火蝙蝠的翅膀本就附着烈焰 并且身形硕大,小小的火焰造成不了任何的伤害,只见那道火焰飞向蝙蝠身前,散成无数光点化为星屑炸于空中。
露娜全神贯注望向翅膀,在星屑燃尽之时蝙蝠的翅膀没有任何异常,殊不知在她视线转移的刹那,男孩朝蝙蝠的脑袋砍去,他手拿武器,那支大剑比他的人还要高出半截,剑锋灼上火焰,在没有月光的注视下半扇剑面熠熠生辉。这古怪的招式她从未见到过,她快速检索脑内的魔法属性火焰,,火属性魔法,火系!
只见男孩抓着长剑刺向蝙蝠头颅,蝙蝠翻身一挥试图将他驱散,男孩却乘着这股风向后翻越,大剑举上头顶,剑锋划过漂亮的弧线,对于巨型蝙蝠来讲这比苍蝇还要难缠,怎么甩也甩不掉。
露娜一股劲想要飞上去,无奈魔力消耗比她想象中的要快,在落地的前脚,她掏出黑刃投向蝙蝠。幸亏蝙蝠巨大,露娜哪怕是准心不稳,那么大的目标总该射中。附着着露娜的魔力笔直落入蝙蝠的肚子里,火蝙蝠的表面试图溶解这个外来之物,这把凝结着代代影系结晶的黑刃坚硬无比,任凭如何燃烧也是纹丝不动。
它似乎恐惧着这个刚硬的可怕武器,蝙蝠被黑刃折磨的苦苦挣扎全身乱颤。男孩借机落在蝙蝠翅尖之上,一路小跑靠近蝙蝠的头颅,凭着月光的照耀他清晰看见蝙蝠后脑一块尖锐的不明状物,若不是在阳光下根本不能轻易察觉。
这块尖刃对于男孩而言有着熟悉的味道,尖刃的手柄下无声无息飘着一撮随风飘扬的红色布料。男孩的魔力不需要过分集中就能轻易外泻,男孩单手持巨剑就已经不可思议,而在露娜的眼里那就是整簇耀眼的火,简直就像是黑夜里的火种一样。 恐怕是蝙蝠或许是看透了这个人的魔力异常,才会做出这样怪异的反应。
他上前快步奔去,借着魔力同刚才腾空的法子再跃而起,撩过蝙蝠的脑门巨剑劈向其中,剑上火焰快速膨胀窜起,笼罩住蝙蝠的整个身体,使其无法动弹,火团不断燃烧伴着巨型蝙蝠的嘶吼逐步化为灰烬,终于露出了本该属于这个夜晚的皎洁。
巨大魔物消失后残留下灵力,男孩抓住两把黑刃在空中跳下,触碰到其中灵力:巴比塔门下怪物众多,斗篷人冲破塔门将其必杀,巨型蝙蝠追来,斗篷人绕其身后将那把红带黑刃硬挺挺,插入后脑直至昏厥,魔物尸体遍野,斗篷人身上留有血迹,走路有了摇摆不得不依靠树下喘息恢复,没想到背后有人在虎视眈眈——
事情结束后为了救治迪伦,一同去了中心城魔法学院。
这一路露娜从旁都在打量这个男孩,火系?阅读魔力?没见过的招式?他到底是谁?
一行人走进学院的大厅,穿过中央金碧璀璨的七勇士雕像,在勇者团长激战魔王的巨幅壁画的转角下进了医务室。男孩左瞧右瞧想看些新奇的东西,不过抱着迪伦视线被遮挡只好作罢。
“我刚刚给琳娜校长发了隔空书信,很快就会来救人。别看迪伦那个样子,他可是雷斯罗拉大臣的学生,雷斯罗拉大臣可不轻易教人的,这百年来迪伦可是独一份呢!”露娜一回到熟悉的环境就将刚才的狐疑抛在脑后,一路上叽叽喳喳,直到男孩放下迪伦才闭上嘴巴。
不过一会,露娜忍不住的再次捏起羽毛朝上空放飞,羽毛便消失不见,“果然还是得给大臣发一下,虽然不太可能来就是了。。”
在等两个大人物的空隙,露娜又是止不住的好奇心,凑近那个男孩,偷声问到:“对了,你为什么出现那里,还会救了他?”
“我迷路了,不过有个声音告诉我,要去那里。”
“这个声音会是谁呢?”露娜摇晃椅子,脑子放空着搭了话茬。
男孩叹气道:“魔王。”
熟悉的字眼唤醒过来露娜回过神。“...谁?”
露娜傻眼的空隙,一人推门而来,露娜站起迎前 “琳娜校长好。”
灰蓝色的头发瞩目,开门后只要一个高瘦老头近前,缓声开口:“迪伦还没醒吗?”
“原来是大臣,迪伦在那边。”露娜想到什么,侧过身向大臣介绍 “对了对了,是这个男孩把他带回来的。”
男孩见他气势不凡,便跟着站起跟着露娜一同表示敬意,当他抬头时,大臣见到了那个他一生都不会忘记这个脸。
“你是,冯团?!”
-剧情未完待续 文章END-
作者:尘灯
“我才是你亲哥哥啊,你不应该让我先吃第一口吗?”墨辞一把抢过我递给李清贤的鱿鱼串,一面吃的满嘴流油一面谴责我见色忘义。
“我让你个大头鬼,刚刚问你要不要,你啰里八嗦嫌这嫌那,买回来了你又要吃,你怎么这么贱。清贤哥哥,给你,你吃我的。”我有时候觉得李清贤有我哥这样的朋友,简直是倒了八辈子大霉。
李清贤在我们那小区里都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好好学生,温柔体贴懂事可靠,喜欢他的姑娘能从北大街排到南大街去。而我哥墨辞,有名的混世魔头,三岁打遍幼儿园大中小班,小学坑死语数英任课老师,好不容易现在是个高中生了,依旧不改本性,一惹一箩筐的麻烦。
我一直认为他们能成为死党,纯粹是因为我哥死缠烂打而李清贤心软好骗。
“没事你吃吧,下次我会把墨辞的份也买上。”
你看吧,李清贤就是这么个烂好人。
只是那时候我们三个怎么也没想到,从小贯彻死道友不死贫道,全世界下地狱我都不下地狱的墨辞,偏偏就是地震时没跑出来的那个。
如果要我说这一切发生的预兆,我觉得可以从救猫那件事开始说。
————
“好,墨辞他死定了。”
试问有谁能在亲妹妹的生日上迟到两个小时?
就我们这个小破城市,从最南边飙车到最北边也就两个小时,从我家以老太太踱步的速度走过来也才一小时。除非墨辞腿断了,不然我必定让他今天死无葬身之地。
李清贤皱皱眉头,一向温和地劝我:“也许是路上出了点事,我给他打个电话。”
也许是我的怨念太大,墨辞在这句话刚落定就推开包间门进来了,怀里鼓鼓囊囊的,脸上全是细小地划痕。
“你抢劫去啦!”我唰地站起身来,脑袋里疯狂响警报,然而只见墨辞小心翼翼把拉链拉开一些,露出个毛茸茸的脑袋来。
这下连李清贤都呆住,愣愣的问他:“你捡的?”
“救的,它掉江边那个堤边上了,爬不上来。”墨辞没轻没重的撸了两把猫头,然后冲我咧嘴一笑,贱不漏搜的说,“宜宝儿,你不是喜欢猫吗,别计较了呗,你哥哥我这也是爱护小动物,事出有因嘛。”
“要养它,你自己跟妈说。”我懒得跟他嬉皮笑脸,凑上去看了看,猫咪怯生生的望着我,橘白的小爪子攀在拉链上,小小喵了一声。再可爱也不行,我妈是母老虎,能一爪子拍死这只小猫咪,再把我和我哥打包扔在小区外的垃圾桶里。
最后这只猫还是没能留下,李清贤给它找了个新主人。墨辞葬礼的时候,它的新主人抱着它来过,但猫那里能知道这小盒子里装着的就是当年在河堤救它的少年。
猫暂时放到一边睡觉,墨辞坐在桌前,灯关上,蜡烛点起来,墨辞跑调的歌声荼毒我和李清贤的耳朵。
“好了好了,唱一遍就够了。”我赶紧捂住墨辞的嘴,合掌许愿。
吹灭蜡烛后,我两手一摊:“礼物礼物!”
李清贤送的中规中矩,是我一直很想要的套组茶具。
至于墨辞么……
这劣质的手感,这小学生审美般的配色,这令人费解的语音提示。模仿名侦探柯南变声领结的造型也就算了,怎么还能唱喜羊羊与灰太狼的主题曲?
“墨辞,你是在哪个小卖部才能淘出这么傻缺的礼物的?”我嘴角抽了抽。
“录音领结,多酷啊!你看,你可以用它潜入敌人内部窃取——啊痛!说了多少次别打头!打成智障你负责啊!”
我忍着把这个弱智的录音领结摔他脸上的冲动,看了看上头几个按钮问:“怎么弄?”
“按这里录音,这里回放。”墨辞笑嘻嘻说。
于是我当场录了一句话“傻逼墨辞”并开始无限回放。
“喂喂,不带这么欺负人的,清贤你还笑,别笑了!”墨辞嚷嚷起来。
“哈哈哈,好了好了别吵了,切蛋糕吧。”
————
“这个最长能录多久?”
我躺在墨辞的床上,他正玩儿植物大战僵尸,收金币的空闲敷衍我道:“不知道,你试试呗,也就几十块的东西,不要抱有太大期待。”
我登时拎起枕头朝他脑袋上扔,“你生日我送你几百块的羽毛球拍,我生日你就送我几十块的破玩具,你还是人嘛!”
“诶诶诶!”墨辞一个不小心,植物放错了位置,叹着气回头教训我:“礼轻情意重,不要太拘泥价格啦。”
“滚滚滚。”果真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于是我趴在床上,找了本书对着领结念,结果还没念完一段话它就开始闪灯宣告没电,而且这破玩意居然还是插电池的,我在家翻了一圈都没找到同样型号电池,便只好作罢。
“就是个玩具,你还这么认真,改天给你买个录音笔报名做间谍吧。”
墨辞拈着领结,看了会后,又突然发癫,把领结凑到嘴边,沉声说:“新挤字哇一次莫喝多次(真相只有一个)。”
“你有病啊,还给我,那是我的。”
我扑上去跟墨辞扭打在一块儿。
————
地震发生的哪天,我并不在这座城市。对于一切,我也仅仅是听人转述。
墨辞被挖出来的时候,怀里有个小孩儿,有人认出是我楼下家里的。只是可惜,两个都没活下来。
转交到我手上的东西,只有墨辞的衣服和那个录音领结。我很费解,那么多东西他不拿,他拿个录音领结。直到小孩儿的父母告诉我,有可能是为了哄小孩儿开门。
送我的东西,最后倒是给他用的多。
录音领结没坏,打开回放的时候,墨辞笑嘻嘻的声音夹杂着电流声传出来。
“宜宝儿,幸好你不在……不知道爸妈怎么样,要是你哥我命大,你以后可得好好对我。说什么呢…哦!你藏在枕头套里的钱,我暂时征用了,本来还担心你回来跟我拼死拼活,现在看倒是好,毕竟家都塌了……”
一段很长的沉默。
“宜宝儿…我不想死……我想你,想爸妈,我想出去…我害怕,宜宝儿,你是不是觉得我特没格调,明明是自己要救人,临死了还后悔,要是清贤,肯定就不会像我这么怕死了。我知道你喜欢清贤,以前我想要是你跟清贤结婚,咱们还可以一起玩儿,一辈子一起玩儿,老了…老了以后就住一个院子里……呼…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宜宝儿我要活下去,我还没玩儿够,我还没谈过恋爱,我——”
语音骤然截断,滴滴两声提示录音已经放完。
这是什么垃圾玩具,居然只能录五分钟。我还有好多话没听到,墨辞这家伙话贼啦多,他肯定絮絮叨叨能说几个小时,为什么这破玩具只能录五分钟呢?
他们告诉我,墨辞在没有水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坚持了五十六个小时。
在我二十三岁那年,那个廉价玩具终于坏了,我算了算。
一个几十块的录音玩具极限是录音五分钟,能用七年。
一个被压在钢筋混凝土下的少年极限是五十六个小时。
这些都是墨辞告诉我的。
那么淡忘一个至亲的死亡需要多久呢?
我至今还在等墨辞的回答。
END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我站在舞台中央,司仪高高举起我的手臂,而我的另一只手中是沉重的水晶奖杯。现在我抬起脸的时候能够看见深色天幕下飞扬的亿万彩带如雨落下,海潮般的欢呼声从四面八方向我涌来,他们在呼喊我的名字。或者说,我的ID,被千万人所传颂的那个名字。
我现在还能回想起之前领队杨城教给我去念的获奖感言:首先感谢我的队友,感谢所有一起走过的兄弟们,然后是感谢所有支持我的粉丝们。因为有了你们,才成就了今天的我,一路风雨中走来,亚洲第一枪神TiS终于站在了世界最高舞台的顶点,手握全世界电子竞技选手仰望的最后荣誉。
我想我应该是流下了眼泪,赛前最后一次上厕所的时候,杨城叼着烟问我:“你会哭么?”
“哭什么?”
“获奖的时候,流一下眼泪,传奇老将最后的完美落幕,比较戏剧化一点。”杨城说。
“看情况吧。”我说,“我试试看。”
我想那滴眼泪应该是流下来了,敏锐的高强度神经网络让我可以体验到泪水在眼眶中凝聚的感觉,但这只是被气氛所感染,我的内心十分宁静。嘈杂的世界此刻像是被隔绝在外,司仪的声音像是被放慢了无数倍,让我可以无限久远地沉浸在自己的内心中。
2011年,那年我第一次遇到杨城,在上海的“火山”网吧。那个时候我十七岁,辍学,离家出走去打FPS电子竞技,就是我妈口中的“打枪游戏”。我的天赋很好,反应速度比一般人快,而且喜欢下苦功,钻研一些小技巧,看地图,研究战术,那个时候我的朋友都说我是用脑子打游戏。
那个时候我的ID是TianShan,我的名字,余天山的拼音。
那个时候,杨城的ID是Vol_YC,Volcano是火山网吧养的网吧战队,在当地的射击游戏圈子里也小有名气。我是队里的替补,杨城是带我进队的大哥,简单地说,我是他罩的。杨城一直对我期望很高,他枪法很好,是队伍的队长,但是这支队伍一直打不出去,只能参加一些线下的小比赛。
杨城那年二十二岁,正是一个电子竞技选手的黄金年龄。他废寝忘食地苦练,但是队友始终不能让他满意,几位队伍里的老人要么态度不端正,用他的话来说,不思进取,没有一颗冠军的心,只是想混口饭吃,打打游戏而已;要么就是没有天赋,始终练不出来。我花了一年左右的时间,成为了Vol战队的正式队员。
一年后,Vol战队解散了。
平心而论,我的加入让Vol战队有了一些起色,最关键的一场线下赛中,我们一路跌跌撞撞走到了决赛。对手是外地赶来参赛的一只线下队,有点名气,但这是我们的主场。在打比赛之前,杨城在作战会议上特意提醒我们,让我们注意对面的两个主力输出手。
关起门来后,杨城说,“那两个人有问题。”
我们心领神会。
“有问题”的意思,就是开了挂。
在电子竞技游戏中,开挂作弊是最为人所不齿的行径。但任何电子竞技也没有能够杜绝过开挂这一现象的存在,只要这款游戏的比赛有利可图,利益的驱动就能够让各种“高科技选手”出现在舞台上。低等级的作弊,比如暴力自瞄、透视等等,很容易被系统检测出来,但随着游戏开发方逐步升级反作弊系统,更多的隐蔽作弊手段开始涌现。
“他们的鼠标有问题。”杨城抖了根烟出来,深深吸了一口。
“查不出来?”我问。
“查不出来,他们不肯换设备。”杨城摇摇头,“主办不想让我们搞事情,意思就是让我们就这么打,裁判会多看着他们一点。”
刚开局的时候,我感觉还好,对面给我们的压力并不大。杨城和我的发挥都很稳定, 队友压力有点大,动作有点变形,死的次数有点多,但杨城和我那天的状态真的太好了,用他的话说,我和他都是大赛型选手,压力越大的时候,发挥越好。随着击杀次数的不断上升,我们的积分已经压过了对面一倍。
“妈的,打得爽!搞死他们!!”
这种小型线下比赛其实是很乱的,现场都是我们的粉丝,到处都是污言秽语。精神状态高昂的队友打得忘形,一边狂骂一边团体冲锋,把对面压得喘不过气来。
对面五个人中,那个队长突然站了起来,指了指我们,然后做了个割喉的动作,然后在一片狂嘘声中坐了回去。
“妈的。”杨城突然一甩鼠标,眼前的屏幕开始重放死亡录像,“他们要开搞了!”
话音刚落,我屏幕一黑,也死了。
我和杨城相继阵亡,剩下就只有崩盘了。
“小心点。”短暂的中场休息时间里,杨城有些烦躁地点了点桌面,我们都嗅到了不好的预感,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你除了调整自己的状态之外没什么事可干。我们知道他们要开挂,但我们无能为力。
就在那个手势之后,对面给我们的压力骤然增大。我们几乎露头就死,毫无还手之力,哪怕五个冲一个,也会被对面换走两个以上。局面瞬间逆转,完全没办法打,兵败如山倒。我和杨城左右支拙,左冲右突,试过各种战术。用预判雷、用狙蹲、用诱饵……什么战术都没用。战术是在双方实力差距不大的情况下用的,但哪怕你机关算尽,如果对面一枪都不空,见面就带走,什么战术都没用。
对面给我们留了点面子,最后比分80:20,我们输得很惨。
现在想起来,这并不是导致Vol解散的主要原因。
真正最后让我们解散的,是两个月后一次踢馆比赛。有外面的战队来火山网吧踢馆,打钱,一把一千块,一共五局。这个战队我们之前线上打过,实力相当一般,我和杨城的实力稳稳地压制他们的主力,这次送钱上门,我们都想从他们身上找点自信。
进去游戏后,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我如坠冰窖,他们也开了挂,而且全程都开着。
我们被剃了光头,精彩无比地被杀得一干二净。
“你们来我们地盘上找事情!”老四性情最烈,操着椅子就扑了过去,被人拦了下来。
“输不起就别打啊!”
我和杨城没有参与群殴,都坐在原地没动,我们都想赢,我们都有着作为高手的自信,想有一天走上真正的职业舞台,去堂堂正正地比赛,战斗,用自己的技术、智力、勇气和拼搏去换取我们应得的荣誉。但我现在觉得累了,我觉得我的苦练、我的天赋,那些日日夜夜坐在屏幕前一次次练枪,每天三千个爆头,枯燥无味的反复锻炼,试图找到固定的肌肉记忆,做梦都梦见自己在地图上游荡……都毫无意义。
那个队最后被踢出了网吧,比赛无疾而终。这帮人太狂了,毕竟是我们的地盘,我们想处理几个低级鼠标挂不用证据,所有在场的人都看得出来。
夜里,我们整队人在烧烤摊上喝酒,老四突然哭了,嚎啕大哭。我们都哭了。
第二天,Vol战队解散了。
我回去念了半年书,最难的是一开始,请求父母原谅的时候。一开始熬过去,后面就逐渐好了一些。
半年后,杨城打了我的手机。
“你还在坚持每天练枪么?”
我在坚持。
“还想打职业么?”
我没说话。
“我有一个深圳的职业战队试训机会,给你半天时间考虑。”
挂断电话后,我想了很久。
第三天,我来到了深圳,一个月后,我成为了PG_TiS。
白金俱乐部,或者说Platinum-Gamer俱乐部,是一家历史很久的电子竞技俱乐部。我领到自己队服的时候,杨城意味深长地对我说:“做好心理准备。”
半个月后,我第一次上场比赛,作为替补。队内的自由人PG_DDD因为身体不适而被换下场,我在赛前四个小时的时候被领队通知即将上场打比赛。
当时的领队叫方海,大家都叫海哥。海哥从衣服内袋里掏出一个塑料小袋,里面有三片颜色不一样的药片。
“这是什么?”我心中一沉。
“药。”海哥拍拍杨城的肩膀,“你给他解释吧,我去隔壁。”
“快吃吧。”杨城递给我一瓶矿泉水,“比赛前四个小时服用。用来治多动症的,能集中注意力。”
“这……这不违规?!”我觉得手心里都是汗。
“职业俱乐部几乎每家都有。而且这不犯规,打擦边球而已。”杨城淡淡地看着我,“公司会搞一个你的病历证明,日后哪怕被曝光也没关系。”
“但……我不能用自己实力去打么?!”
“人人都有实力,对面吃药,你不吃,你拿什么打,拿头打?”杨城抱着手看着我,“不要说什么尊严、荣誉了,兄弟,我们先养家糊口吧。”
看我还不死心,杨城叹了口气,掏了烟出来,坐到我床上。
“你这半年没放下练枪,我就知道你迟早有一天会重新走上职业道路。”杨城吐了个烟圈,“当年那么乌烟瘴气的环境里,你坚持不抽烟,喝酒的时候只喝一杯,还劝我也不抽烟,不喝酒。我就知道你是个比我有野心的人。抽烟喝酒会缩短职业寿命,破坏你最细小的神经系统。但你觉得,光凭苦练,你能走上世界最巅峰么?”
我张了张嘴,没说话。
“像是A皇、O皇这种天生神力还要一天练十二个小时的妖怪,你有信心跟他们拼天赋?跟他们拼努力?”杨城的声音越来越响,“电子竞技,胜者为皇。赢,才是最重要的。输家,别人大不了说你一句,喔,有些天赋,很努力,打得很拼,但有个球用?你只可能输,作为王者的陪衬而已。我要赢,我们都要赢。你没有百万里挑一的天赋,就不要想赢得干干净净!药就放在这里,四个小时后,我要看到能够Carry全场,打爆对面的新人王TiS,而不是出道就退役的废物!我实话跟你说,DDD这个团队毒瘤很快就要滚蛋,你如果顶不上,我们就找其它新人,好好把握住机会。”
后来我知道,这三种药片是安定、利他林和莫达非尼。这是我最早吃的“兴奋剂”,很快,我们就不用这三种药,而是用了更先进的药。
但我至今还记得第一次走上职业舞台时的那种感受。当我走出后台,司仪大声喊出我的名字的时候,台下的观众并没有为我过多欢呼。我看着他们好奇的眼神,这是我作为战队替补的首次登台亮相,他们都在期待我的新秀一战,我代表着无限的可能性。
我握住鼠标的时候,浑身的燥热一下子平息了。
“你是大赛型选手。”坐在我身边的杨城说,“好好打。”
打完后,我去厕所吐了。不是因为羞愧感,而是因为药的副作用。我头晕目眩地坐在隔间的地上,外面来上厕所的人络绎不绝,人人都在称颂我的ID,但我却恶心欲死。那种感觉就像是你明明快要晕过去了,但是你的头脑却脱离了你的控制,依然顽强地保持着病态的活跃和神智,想晕晕不过去。
比赛时喝了太多水,吐出来的都是清色的液体。
在我职业生涯最巅峰的时候,网上有人给我写传,把这一场比赛称为明日之星第一次的锋芒毕露,“初生牛犊不怕虎,这个第一次踏上职业赛场的新人顶住了所有人的质疑和压力,为观众奉献了一场无可挑剔的比赛,日后的亚洲第一枪神TiS在这里开始了他的传奇”,而每当我想起这场比赛,我只能想到那种干呕的感觉。
在我看来,如果说我是一个“传奇”,那么这个故事的起点其实还要再往前推。如果后来有一天我想写一本自传,我想这个“亚洲第一枪神”的故事不是在职业赛场上开始,甚至也不是在火山网吧开始,而是把时间轴再往前推……
从2015年开始,国内小部分大型比赛开始有尿检项目。查出来一些知名选手有问题,但是俱乐部和主办方协商后都把事情压下来了。PG俱乐部也紧急停用了这三种药,开始寻找更隐蔽的替代品。
哪怕是一个队,我们也不是人人都吃药的。有几个队友不知道我们吃药,吃药的都是我和几个“天才”级的主力。而当时我们几个主力喜欢开玩笑,每次看到谁谁谁在比赛的时候喝水,就说他“吃药了”,这已经变成我们一个调侃的段子。因为吃了药之后,很容易口渴,水喝多了又想去上厕所,然而比赛的时候上厕所特别容易耽误事,所以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强忍着不去喝水。
开始尿检的那段时间里,我的身体已经在长时间服药后逐渐产生了一些耐药性,药的效果越来越差,有的时候眼前还会出现一些幻觉和幻听。我跟杨城说了,杨城说他也有一样的状况,但我的症状比他要严重一些。
“这是好事。”杨城说,“这证明你的身体对药物的感应性比我更强,这些药对你的效果更好。”
或许他说的是对的,我用成绩证明了这一点。
在我之前那十年的电子竞技选手,是最苦的一代。我们年轻的时候都听说那些前辈们曾经睡在网吧,一个人颠沛流离,在逆境中顽强地成长,直到成为蜚声于世界的虚拟世界之王。这些励志故事,从十几年前的第一代亚洲枪神开始,火箭男孩孟阳,然后是称霸天下的人皇李晓峰……这些过去的影子为今天日益发达的电子竞技娱乐项目做好了铺垫。
随着自媒体平台的成熟,电子竞技选手拥有了一种相当完善的职业道路。杨城就老是跟我说,等到他年纪大了,打不动了,没办法跟年轻人拼枪的时候,他就风风光光地退役,然后转行去做直播艺人,给电竞产品代言,就像是现在许多没打出什么名头来就迅速退役的职业选手一样。现在很多职业选手仅仅是来职业圈里镀个金,让自己有更多资本来争取粉丝而已。
自媒体时代,杨城说,我们真是赶上好年头了。
九个月后,杨城和我带领PG俱乐部拿下第三个全国比赛冠军后第二天,杨城没有出现在训练室里。
方海让我们先自己练习,打Bot。在这之前,我还从未见过杨城空过一天的练习。一天不练,职业选手的反应速度就会衰退,任何电竞职业选手为了保持自己的状态都需要长时间的持续练习,以保证自己高度完成的神经反射和肌肉记忆不退化。
晚上,方海说杨城身体不适,需要静养,并点名替补Vivi暂时顶替杨城的位置。我给杨城打了个电话,没人接,方海给我使了个眼色,让我出去说话。
“杨城吃了几天新药,出了些问题。”昏暗的走廊灯光下,海哥点了根烟,看不清眼神,“这个新药是我们从欧洲那边搞来的,目前可以说是国内领先,药检绝对查不出来。杨城这个过敏体质我们没意料到,理论上来说百万分之一的概率,怎么就这么巧被我们撞上。”
“他吃了几天新药?”我的一些疑惑得到了解答,决赛的时候杨城的状态比之前更好,在这之前,我的表现一直比他更出色一些,但是决赛的时候,杨城简直完全超越了当前的竞技水平。从“一流”变成了“超一流”的职业选手。
在职业级比赛中,所有选手可以说都是万里挑一的杰出电子竞技运动员,哪怕有差距,也差得不多。
然而就是有一些能够在职业赛场上依然占据统治级地位的恐怖选手,天赋和努力缺一不可,这种现象级的选手在任何一个时代中都是极少数,杨城不是,我也不是。杨城说,如果我有一天能够突然开窍,或许也能够摸到现象级选手的边。
而那天,杨城的表现有如神助,短短时间内完全具备了那种可怕的统治力,把对面切得毫无抵抗之力。我当时只觉得他或许是运气来了,现在再看,果然觉得有些不一样的意思。
“老杨一直很有压力。你也知道,你真的很优秀。他一直害怕压不住你。”海哥拍拍我的肩膀,我知道,从杨城倒下的那一刻起,公司和俱乐部就把队伍的重心转向了我,我即将成为队伍里的一哥,“这次新药到了之后,他说他想先试试。效果真的棒,但是我们都没想到会出这种意外。”
“我们无法保证新药是不是和以前你们服用的药起了一些化学反应,但我个人建议你还是继续用以前的药,安全起见。”海哥放在我肩膀上的手似乎用了点力,“新药,我们会安排Vivi去吃。我们损失不起你。”
我站在走廊里,想了很久。
我后来去看杨城,他正在看比赛录像。我注意到那是他打的最后一场比赛录像,他转过头来看见我,立刻关了屏幕。
“我手抖。”杨城大笑,“每次一集中注意力的时候,手就止不住地抖,看来是没办法直播打游戏,靠卖肉松饼过日子了,靠!天意弄人啊!想混日子都混不了!”
“还有很多路可以走。比如教练,或者电子竞技解说。有俱乐部的人脉在。”我替他想主意。
“公司愿意养着我,先从教练开始好了。我还是留在PG吧,毕竟有一些感情。”杨城露出洁白的牙齿,有些苦涩地笑道。
真实理由是,杨城知道俱乐部给选手提供违禁药物的内情,双方保持着和谐的默契。
“你打算吃那种新药么?”杨城最后问我。
“那药叫什么名字?”
“代号是‘FH-3’。”
后来,我们把这种药叫“发寒三”,一个是因为字母的引申,一个是因为吃完起效的时候,全身从脊椎骨开始,会有一种过电一般的冰寒感。
吃发寒三的感觉很奇妙,在这之前我从未吃过这种药。
以前的药是提升你注意力的,简单地说,就是药效发作的时候,我做事时候的精神集中程度得到了巨大的提升,外界的干扰完全被隔离,连续一两个小时的比赛,我能够全场保持最高程度的精神集中,绝不会开小差,而且情绪冷静,稳,脑子非常清楚,思维敏捷,时间感觉过得特别快。
最夸张的一次,我体感上只过了一瞬间,比赛就已经打完了。整场比赛我发挥优异,十分carry,但是给我的感觉就好像“一恍神”的功夫,就打完了。哪怕我能够回忆起比赛中的所有细节,但主观上我依然觉得“怎么会这么快?!打完了?!”。
这种短时间里精神高强度集中的后果就是,药效过去之后,第二天人的精神会很差。俱乐部的医生说每次吃药要间隔三天以上,不然会对神经系统造成永久性损伤。
但是比赛赛程可不会根据我们的服药时间而定,所以连续服药也是司空见惯的事了。有的时候实在感觉有点撑不住,就只能暂时停药,状态大滑坡,全场梦游,被对面的队伍打得落花流水,只能靠下一次比赛的出众表现来挽回自己的声誉。
而发寒三的效果和之前的药物完全不一样,怎么说呢……
发寒三完全改变了我的感官,它好像设好了一个开关,当我在精神集中的时候,我能够打开这个开关,然后——时间就变慢了。我看到的一切都像是慢速运动,就像是电影里的子弹时间一样,我的思维速度能够以十倍速度运转,屏幕上绚丽的光影一下子变成了慢动作,让我能够有余裕缓缓拉枪瞄准。
我现在可算是知道杨城那天是怎么连续打出那种神经枪了。
“感觉怎么样?”我第一次用FH3打完比赛下来后,杨城笑着问我。
我夸张地抖了抖手给他看,我们两个一起大笑。
海哥说,发寒三是欧洲那边哪个制药公司给军队搞出来的特种兴奋剂,有一些流通到了黑市里。公司神通广大,连这种玩意儿都能搞来,的确是有点手段。按海哥的话来说,发寒三只是把人体本身具备的功能开发出来了。
“就是Zone,你听说过乔丹的‘领域’没有?”海哥在烧烤摊上做了个投篮的手势。
我听说过。甚至我状态最好的时候,也有几次短暂经历过那种状态。这是在具备强大实力的竞技选手身上出现过的一些传说,当精神极度集中的时候,时间感会变慢,思维清晰明了,在那短短片刻,这些选手能够突破自身实力的桎梏,短暂地主宰整个比赛。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当一个人进入Zone的时候,竞技场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挡他。
FH-3调节了服用者的神经系统,而后遗症……
我有的时候觉得我的下场会比杨城还惨,杨城吃了一周药之后出现了不适应,而他的神经系统——永久性损伤,目前的医学还没有能够治疗这种神经伤害的可能。在我服用发寒三一个月后,公司找人带我去秘密检查了一下身体,最后报告出来了,我的耐受力非常强,目前神经还没有受到明显损害。
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除了我之外。
因为我知道,我的神经系统已经出了一些问题,只是这些问题还没有影响到我打比赛。从烧烤摊上出来的时候,我抬起头,看见天边的云霞正在变幻出奇异的色彩,翻卷、闪烁,就像是出了问题的显示器一样。我安静地低下头,告诉自己这都不重要,因为我已经是亚洲最顶尖的电竞选手。
我和杨城之间存在一种默契,他有的时候看我的眼神像是怜悯,又像是羡慕。但他毕竟还是从那场挫折中走了出来,而我,开始带领PG俱乐部走向世界的巅峰。
在我二十五岁那年,我已经被公认是国内最好的FPS选手,人称枪神TiS,或者Ti皇,天下第一稳。曾经的A皇、O皇都已经被我超越,在一对一的单挑中,我对国内任何FPS选手都具备明显优势。哪怕偶有失手,在总体的对决数据上,我都遥遥领先。
有很多人质疑我开挂,每次遇到这种时候我就会想起当年被鼠标挂虐的青涩年华。我证明自己“清白”的方式很简单,谁质疑,我就跟谁SOLO。设备可以全部由对方提供,公平,公开,在线直播,摄像头对准手部,谁不服就打到服为止。很多人都以为作弊的方式就是作弊软件,或者加了料的外设,真正高端的外挂,在我的血液里流淌。
药检程序更新换代的速度永远慢于顶尖药物的研发速度,我进入了我竞技生涯的黄金年华。
接下来三年,我基本统治了国内FPS赛事的所有重要奖项,以恐怖的反应速度、奇稳的手、以及清晰缜密的战术思路称霸全国。唯一阻碍我成为全球最强竞技选手的,就是FPS传统强队的几支欧美队伍。PG主要在国内打线下比赛,线上比赛没有线下赛有说服力,而跟欧美战队打线上赛,Ping值(PC对网络服务器发送数据到接收到服务器反馈数据的时间)会高到难以忍受的程度。
哪怕是跟同在亚洲的韩国战队打线上,150Ping也会让我很不舒服。正常人可能Ping过200才会有一些感觉,职业选手通常100ping以上打就会感觉有点不顺,而我,只有在打线下赛,局域网的时候才有最好发挥水平。
而目前统治欧美的,是声名赫赫的瑞典IronFist战队。IF的六名主力选手全部是现象级的超一流职业玩家,哪怕是我率领PG去美国打线下邀请赛的时候,也难敌IF的六个怪物。在战术室里看过他们比赛的Demo后,我怀疑——仅仅是怀疑——这六人都在比赛中服用了跟发寒三类似的神经药物。在这方面作弊,欧美职业圈可比国内的职业圈要有经验得多了。
在我把第一个全国冠军的奖金拿回家后,我和家人的关系就和解了。现在我每次比赛,父母都会看。我母亲还经常跟人说,我是打枪游戏的全国冠军,拿过某某某某奖杯之类的。逢年过节回老家吃饭,还会有亲戚问我能不能把他的喜欢打游戏的小孩培养一下,试一试职业圈。
我总是说,这碗饭吃起来不容易,真的不容易。看到他们怀疑的笑容和暧昧的眼神,“你多帮衬点”之类的,我就觉得很累。过完年就匆匆赶回俱乐部,一天不训练,总觉得心里不安稳。
有一天,杨城问我还记不记得当初在那个小比赛上,把我们虐了的那支开挂队。我说记得。我已经不记得他们的队名了,但是那场比赛我还记得,包括我当年笨拙的走位和青涩的枪法,以及对面粗暴直接的战术。我还记得坐在我左边的老三一拳砸在鼠标上,和那个割喉的手势。
杨城跟我说,他一时兴起去找了一下那支队伍的资料。那个队后来去外地比赛,开挂打比赛,得罪了当地的大哥,据说队长手筋被打断了。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杨城叼着烟说,如果他们能撑到今天这个业界的繁荣期,就没必要为了那点小钱开挂了。
我赞同杨城,那支队伍如果活到今天,恐怕也有机会走上正规职业化的道路,赚到真正的大钱。以前那个时候,职业战队都不好混,我听说有的比赛,打到决赛的时候双方队伍私下说好,不管谁赢,奖金都平分。
这些第一代的电竞人,就这样野蛮地生长着。杨城给我说了一件旧事,最开始组建战队联盟的那一年,有个战队的负责人找过老板他们,建议全联盟统一口径,所有比赛奖金都抽30%!。(MISSING)不过很多战队都回绝了。
开始那几年,奖金只有十几万块钱,俱乐部意思意思抽10%!,(MISSING)然后是队员平分。俱乐部有工资,但不高,加上比赛奖金,其实收入也没有外人想的那么多。后来比赛越来越大型,赞助商越来越多,比赛奖金也涨到了上百万,不过这个时候我们收入的大头已经是代言费用。从电脑外设到零食饮料,五花八门无所不包,我们的队服上也多了各种花花绿绿的LOGO。
钱是越来越多,但除了给家里买房子之外,我也不知道花到哪里去。被朋友怂恿着买了一辆跑车,但我吃住都在俱乐部里,只能放在地下车库里吃灰,干脆借给朋友泡妞去了。
我其实不敢自己开车,因为我的幻觉越来越严重了。我自己去医院,医生说是精神分裂的早期症状,给我开了一堆药。走回来的路上我就把药全部扔进了河里,我知道这不是精神分裂,这是FH-5的效果。
是的,我们现在用的药已经更新到了第五代。
我现在无欲无求,唯一在想的,就是我什么时候成为世界第一。
我已经付出了这么多。
有的时候我和老板,公司高层一起吃饭。老板说,现在电竞业如此繁荣,枪法和成绩已经不是第一位了。我问他第一位的是什么,老板说,第一位的是偶像化。
我表示不解。
“偶像化,就是打造出能够吸引粉丝的选手。你具体是什么人,没关系,不要紧。粉丝认为你是什么人就行了。”老板拍我的肩膀,“你就是PG的头号明星,PG的第一枪神,定海神针。你的卖点就是,强,就是天下无敌的超一流高手,每个俱乐部总要捧一个超一流出来的。你什么都好,就是有一个缺点,不参加活动,你看Vivi,人称PG第一萌,人气多高啊,哪怕枪没有你刚,但他为俱乐部带来的效益呢?比你还高。”
“做生意呀,不好意思,我是个生意人,话说得直了点,但Ti神,你是无可或缺的。”老板抱了我一下,“都这么多年的老兄弟了,我们全力和你打造出的这个Ti神传奇,win-win,双赢。”
我举起酒杯,和以前一样,只有浅浅的一小口。
二十九岁的生日那天,已经是领队很长时间的杨城跟我说,PG俱乐部已经报名了官方举办的世界枪神邀请赛。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没听清,因为我只听见缓慢的拖曳长音。杨城说话像是慢动作,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搞清楚他到底在说什么东西。我进入这种状态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神经系统的时间紊乱越来越频繁,“子弹时间”的比例越来越大,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整个世界都静止了。
我想我离彻底疯狂已经不远了。
“还有几天?”我听见自己问。
他说了一个日期。
“我离成为世界第一的日子,只剩这么几天了。”我说。
二十九岁,对于任何一个普通职业来说都是青春年华,而只有在竞技领域,高强度的竞技领域,二十九岁已经迈入暮年了。这对于竞技选手来说是一个非常残酷的事实,随着年龄的增长,神经反射速度会不可避免地衰退。二十九岁的PG_TiS还能保持鼎盛的竞技状态,是一个奇迹。
当年的队友大部分都已经退役,连Vivi也在不久前退役,作为功勋老将去直播平台成为了一名颇有人气的播主。
队伍里的老东西,只剩了领队杨城和我。
前不久,老板跟我长时间地恳谈了一次。我知道,我也马上要退役了,我已经在队伍里的老大位置盘踞太久,甚至外面都有人叫我队霸了。PG_Goust,小枪神,主狙击位,幽灵枪神,势头很猛,足以在我退役后取代我的位置,带领俱乐部继续征战。
这小子吃起药来比我当年还狠。
年轻人要上位就得玩命,我总是觉得他很像年轻时候的我。跟我一样狠,对自己狠。为了枪神的名号,不惜把自己的明天作为代价。当然了,付出了健康、理智,换来声誉、金钱……或许有很多人会选择吧。
“还差一点。”队内SOLO的时候,我跟他说,“还差一点。”
我还是能赢他,所以我还是老大。但他技术越来越好了,大家都吃药的情况下,我稍微胜出一线。
“你对药的适应性更好。”杨城叼着烟说,“而且你是大赛型选手,我跟你说了很多次,你真的是大赛型选手。”
IronFist有六个妖怪,而这六个妖怪里,最妖怪的是他们的队长,瑞典人BillyBat,人称BB。BB绝对属于“天生神力”,鼠标DPI高得匪夷所思,打比赛的时候晃得天旋地转,正常人看一会儿他的主视角就会头晕,动态视力和瞄准强度都是非人类级的。
睡醒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已经身处西雅图机场。在梦境中我和BB一对一单挑,我没有了药物的支持,他就那样走过来,我疯狂点击鼠标,但枪口左右狂跳,每一发子弹都错开了。
“射击游戏……”我喃喃自语。
杨城坐在我旁边,摘下耳机,问:“你说什么?”
“射击游戏本质上,只是看你操纵鼠标移动的速度和精度,实际上就跟快速点击屏幕上一个目标点是一个意思,不是么?”我说。
“你这是想写一本枪神奥义,讲述FPS游戏的返璞归真是不是啊?”杨城站起来从架子上搬下行李,“当然不是啦,FPS游戏元素还是很多的,从卡马克和罗梅罗两位祖师爷开始,这么几十年发展下来,我觉得第一人称射击游戏的玩法和游戏性已经非常成熟复杂了……”
PG_TiS,今年二十九岁,没有兴趣爱好,没有娱乐生活,没有物质上的追求,没有女朋友,甚至没有亲密的朋友,我唯一有的,只是一个目标:成为世界第一。
世界枪神邀请赛分团队赛和个人赛。PG俱乐部全体现役主力到齐,面对IF的六个妖怪,我依然觉得不稳当。在这之前,我们已经研究了超过二十个小时PG俱乐部的比赛录像,分析他们的个人习惯和出现过的失误,制定针对性的战术。我猜IF也在做一样的事。
事实就是,唯一有能力和IF抗衡的,就是有我坐镇的PG,我们是欧美联赛的霸主和亚洲线下赛的霸主。
团队赛开始之前,我们被告知了一件事。这次的药检会分外严格,WADA(国际反兴奋剂机构)的检查小组驻扎在赛场,每一次比赛前都要进行检查,赛后还要随机进行尿检。
“不慌,没事。看我们俱乐部的赞助商。”杨城很简单地说。
我哑然失笑,我们俱乐部的赞助商,同时也是这次比赛的赞助商之一。每个选手桌上都会摆着一瓶赞助商的清新口香糖,我们面前的口香糖里,红色是药。口服,五分钟后起效,持续时间六个小时。
“尿检呢?”
“我们会处理。”杨城把手放在我们的肩膀上,“安心,好好打,不会有问题的。去赢就是了。”
团队赛就像是梦一样飘过去了,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简单地说,IF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但是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大压力。我们赢了。没有想象的那么难。
赛后我找到了杨城。
“什么情况?”
“什么什么情况。”杨城反问。
“IF不正常。怎么会这么弱的?”我握住他的衣领,强硬得我自己都很吃惊。
“你怎么不说是我们太强?”杨城再一次反问。
“放屁!你眼力还在,就说今天这帮人出现了多少次失误?该压的时候不压,不该压的时候一个个上来送。枪法还在,怎么一个个打得成这幅狗样了?!”
杨城笑了起来,和当年一样拍拍我的肩膀,叹道:“他们比我们会做生意呀。我就说两个字,给你一个提示。第一个字是‘博’,第二个字是……”
“别说了!!”我咆哮道,“去他妈的IF,跟我们打的时候吃外围,是不是脑子有病?!”
“我只能告诉你一件事。”杨城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打到一半的时候传来消息,十几家外围博彩网站,关于这一局的胜负,在关闭投注窗口前三分钟,突然出现一边倒的碾压投注。据说三分钟里的投注超过了两千万。赔率突然平衡了很多。”
我说了句脏话。我真的没想到这种屁事会发生在IF和我们身上。
我真的没想到。
“讲道理,这种事谁能说的清呢?谁能说他们打假赛了?其实说不定只是其中一两个赌狗受人指使,打的时候只出三分力……哇,兄弟,兄弟,到底我们赢了比赛,你不要这么失魂落魄好不好?”
我感觉到巨大的失落感正在向我压来,药物后遗症应该还没有出现才对。
“振作一下!还有个人赛。”杨城最后一句话提醒了我,“BB是IF的选手代表,你是PG的选手代表……这次是你最后的机会了,堂堂正正拿下世界第一枪神的名号。”
“堂堂正正个屁。”我无力地说,眼前又出现了斑斓的环境,体感时间的延长再度出现了,世界仿佛静止了,团体赛中吃药的后遗症,我知道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但是个人赛就在第二天。也就是说,我得连续两天服用FH-5。
在这段延长的时间里,我的肢体还在缓缓动作,唯一以“常速”运作的只有思考。每当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我就会找一段回忆,把自己沉浸进去。或许是感应到自己还能站在舞台上的时日无多,我在为自己写一本自传。我回忆了我竞技生涯中的许多高光时刻,然而涌现出的却是一段段痛苦黑暗的回忆。这本自传是只写给自己看的,没有任何读者能够看到这本书。
我想我最后是昏睡了过去。
FH-5彻底改变了我的体感时间,我绝大部分时间似乎都像是那个童话故事中代表生命的毛线团一样,被“唰”地一下抽走了。我吃饭、睡觉、训练、走路、和人交谈……明明我每一刻都在“正常”地与外界交互,但这些时间在我的主观体验上都飞速地掠过,好像是按下了快进的电影。
而延长的时间反而是那些电光石火般的瞬间,在比赛的时候,我跳起来,把枪缓缓从右手拉到左边的甬道,静谧地瞄准敌人的头颅,清脆地按下鼠标左键。有的时候我觉得我活在比赛里的时间比我整个人生都漫长,现实里的人际关系,我的成长,我的过去……都逐渐地麻痹,淡漠了,而当我孤单地行走在比赛场地里,在监听耳机里等待脚步声传来的时候,恍然间觉得自己会在这里永生。
个人赛中,我和BB在两个分区,毫无悬念地,我和BillyBat终于在决赛中会面。
赛前,我和BB在休息室里见了一面。
“你觉得我们输了么?”我听得懂BB的英文,他用一种有趣的眼神看着我,“团体赛的时候我想,我们没有尽全力。个人赛,你想较量一下么?”
“加油。”我说,“好好打。”
“你最长时间持续多久?”BB问,“你曾经陷入过多久的时间迷宫?”
我抬起头看着BillyBat的眼睛,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很熟悉的东西,我经常在镜子里看见。
有一点火焰,在我的心里点燃了。一个模糊的想法在我心中生长,如果我和他都吃了FH-5,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的决斗会是公平的。在不知多久之后,我终于得到了一个公平的对手。
“很长。”我说,“我想在彻底迷失前,跟你打一场。”
“说实话,这又有什么意义呢?”BB的笑容下面像是什么都没有。
“对我而言,有意义。”我说。
我想,如果后来的人们评价这一场决斗,会用怎样的语气呢?这场决斗必然会铭刻在电子竞技的里程碑上,光荣,或是耻辱。在我一生中,还未有如此痛快的战斗。
这一场决斗一共二十一局,我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能力,将自己的反射神经和智能调整到最巅峰。无论是我还是BB,见面的一瞬间,生死就已经分出。只要一瞬间。BB比我之前所遇到过的所有敌人都更强,更具压迫感。
四年零六个月之前,我在连续两场比赛中分别对阵国内曾经的王者O皇和A皇。那两场比赛是我个人战史中的经典杰作,名不虚传的超一流高手,他们给我的压迫感让我超越自己的局限,发挥出更强悍的竞技水平,力克强敌。那种激烈的对抗让我全身心地飞跃,只有击败这样的强敌,我才能够证明自己的存在。
而BB带给我的压迫感,前所未见。
他把我逼到了死角,让我挖掘自身经验和能力的极限,而我的发挥也让他愈发强劲,单从精彩的程度上来说,这或许是电竞FPS历史上最经典的一次战斗了。BB每次领先,我都能在下一局里扳回来。直到第二十一局,我们的分数是10:10,平局。
现在,只剩一次机会了。
走出桥洞的一瞬间,静步的我和BB同时发现了对方。比赛现场的观众们,我想,此刻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但下一秒钟,尖叫将传遍会场。
BB占据高点,我在低点。
在这一瞬间,我知道我完了。我们游戏内指针速度一样,但是以我鼠标的DPI,我需要把鼠标抬起八厘米左右才能击中BB,但是BB鼠标DPI更高,是我的八倍,他只需要一厘米。这是一个悲哀的事实,哪怕我知道这个结果,我也无法改变。从十五岁开始,我就用400DPI玩游戏,而十四年来练成的肌肉记忆,让我无法改变这个结果。毫厘之差,但在我和BB这个水平的较量中,已经足以分出生死。
枪响后,倒在地上的是BillyBat。
我赢了。
这个时候,沉闷的尖叫声才传到我耳中。房间里依然很安静,但是玻璃房的隔音玻璃微微颤抖,让我知道外面的声浪有多么巨大。
我抬头看向对面玻璃房里的BillyBat,他坐在自己的电竞椅上,就这么坐着,一动不动,还保持着握着鼠标,全神贯注看着屏幕的姿势。
我想,我现在脸上应该露出了一个和BillyBat一样的笑容。
我知道,我也会迎来这一天。
当我用最后的理性支撑自己走出玻璃房,捧起奖杯的时候,我感觉到我的时刻来临了。我感谢了一会儿上天的仁慈,让我在意识消失之前最后触摸到了水晶的奖杯,真的很沉重,上面雕刻着“枪神”的英文。我抬起脸看见深色天幕下飞扬的亿万彩带如雨落下,海潮般的欢呼声从四面八方向我涌来,他们在呼喊我的名字。或者说,我的ID,被千万人所传颂的那个名字。
时间越来越慢,我已经听不懂司仪在说些什么了。逐渐陷入静谧。现在我理解BillyBat了,当我把奖杯握在手里的时候,我理解了BillyBat,他说的话,他最后让了我一枪的原因。
现在,我是世界第一的枪神,而我的自传也将以此终结。
就像是伊藤润二漫画里,那个一梦千年的病人一样,我也要陷入片刻的永恒了。体感时间被无限地拉长,拉长,在无限凝固的时间里,我有漫长的时间去再读一遍我的自传。
是的,故事不是从火山网吧开始。
那是我七岁的一个下午,我在叔叔家里,看见他玩一款游戏,古老的雷神之锤。他把我抱到膝盖上,让我握住鼠标,那天下午,我看见了新的世界。
“枪神”的故事,从那里开始。
作者:伯欢
大学毕业时的短篇习作
作者:轻拍拍
评论:随意
“我的身体里,住着另一个人,”年迈的王子说。王冠下的眼窝深陷,漆黑一团,乍看上去像两只黑洞。王子抬起干瘪的右手,爬满干枯树根般筋脉的手背从锦缎华服的袖子里探出来。他的左手试图按下右手,但很快退却了。
“我找到办法了,没错,一定是这个,”王子的右手挑起一根食指,指甲畸形且暗淡无光,与此刻他给人的印象极其相似。指尖所对的是一只不断闪烁变形的牢笼。牢笼约有一人高,由幽兰色的电光组成,囚犯则是一名苍白的灵魂。
“这么说,先前的态度和决心都是装出来的吗?”灵魂有着年轻女性的面孔,细节却模糊不清。她的亮度越来越高,空气不断加热,像一颗初生的太阳。
风雪已经停息。纤细的阳光带来暖意,但无法消融千百年来的厚重积雪。荆舟曹捧着一块积雪中探出头来的墙砖,擦掉上面的冰和泥。他摘下护目镜,用手指顺着砖块表面深褐色的花纹摹写。他手里的只是半块不全的砖块。
“姐姐,你快看!这是斯迦洛哈的城徽!” 荆舟曹站起来,指着那片点缀着尖刺的圆环状图案兴奋地喊。一人高的、像一团呼出的雾气般的灵魂飘浮在少年身边,她甚至远没有身旁的雪景明亮,像一类模糊的指引。
灵魂端详了一阵,“你说得没错,这是斯迦洛哈的城徽,是他们眼中的太阳。”这声音在空广的雪地中迅速消散。
“这么说,这里就是斯迦洛哈的遗址了?”少年提出一个蛮有把握的猜想。他看向灵魂。
“我们需要更多的线索和佐证,”灵魂沉吟着。少年解下背包,背包里除了食物和工具,最特别的是一小兜色彩各异的水晶宝石。他认真地数了一遍,“还剩十三颗,”他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提醒灵魂。他小心地收好水晶宝石,取出挖掘工具。
没过多久,少年再次叫喊起来:“姐姐,我发现了一处暗门!”灵魂无声无息地飘过去,荆舟曹正从积雪中清理出一片空地,空地上露出一扇深暗的、潮湿腐朽的楠木对开门,大概是一间地窖。门环上挂着一条早已锈蚀的粗重锁链。少年拎着锤子,望向灵魂。灵魂点头,少年举起锤子。没过多久,木门洞开,外界的凛冽寒风时隔千年,从这个毫不起眼的狭小入口,再次涌入这座冰雪掩埋的城市。
融化的雪水爬满通道的四壁,不时有寒冷的水滴落下。少年原以为是地窖,进入后才发现是是一处地道的出口。而这条地道,不知联通何处。
在幽暗的通道中,终于可以看清灵魂的模样。她是年轻女性的样貌,五官柔和,长发也映照出来,但这多少有微微散发着的乳白光芒的功劳。可与少年相比,并看不出外貌的相似。
“姐姐,这里会不会有恶魔留下来?”少年一只手举着火把,另一只手紧紧地握着短剑。静谧的环境和枯燥的脚步声令他的精神紧绷。无论陷阱或是恶魔,都难以对灵魂造成伤害,可少年仍然固执地认为自己应当走在前面。
“没有恶魔可以在人间生存一千年,哪怕是魔王也做不到。”灵魂的声音干净又清冷。少年直觉般地信任着这个声音。随着脚步不断迈出,他感到自己正在深入一个衰落的古老王国,这座王国没有智慧、没有血肉,只剩下脆弱的、一触即碎的骨骼。它唯一的道路是沉入黑暗。
这条地道干净地过分,没有任何生命的痕迹。最终,火把映照出一扇铁门。铁门足够尺厚,门上雕刻着斯迦洛哈的城徽、刺状延申的太阳。
可这铁门是敞开的,缝隙足够成人通过。荆舟曹在门口站定,有些不知所措。灵魂略微停顿,接着飘了进去,少年连忙跟上。他可以看到灵魂照亮的一小片区域,两人合抱的厅柱、失去光泽的金银器皿、脱色腐朽的帷帐,以及一只王座。
形如枯槁尸体的王子就坐在王座上。那具覆着华服的尸体倏地抬起头,盖在头顶的王冠丝毫不颤,露出底下干瘪的面部,唯一能令人联想到水分的是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在灵魂的微弱但洁白的光辉下闪闪发亮。
这副场景把荆舟曹吓了个半死。他惊惧地叫了一声,几乎坐倒在地,隔了两秒,喊叫着举剑冲过来。
“魔王,杀死了吗?”王子干枯的喉头发出声音,就像有人轻声地沉沉呻吟。
少年停下脚步,与灵魂面面相觑。“哪个魔王?羽尔还是蒂亚?”灵魂说。
“……羽尔。镇压羽尔是,斯迦洛哈的使命。” 王子喃喃。
少年不知道是否应当将斯迦洛哈被毁灭的命运告诉面前这个人,面前这个逃离死亡的奇迹。他琢磨不准这个老人的身份,如果是斯迦洛哈当时的王族,至今岂不是有上千岁了?
“……还没有,二百年前,羽尔重返人间。”灵魂简要地说。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王子重复着,“就连强大的斯迦洛哈都没能阻挡羽尔,没有其他人……”他的声音越来越小。
王子的身体就像一块布,盖在铺满灰尘的王座上。
片刻后,王子不再出声。少年终于开口:“我们来寻求古代知识,击败魔王的方法。如果你是斯迦洛哈人,请帮助我们!”
王子缓缓抬起一根手指,数米外,指尖遥遥相对的地方突兀亮起一点火光。一只墙壁上的烛台被他用魔法点亮了。“徒劳,都是徒劳。”他扶着王座,缓慢地站起来。“人类不知道他们在与什么对抗,哪怕再多的武器、盔甲、魔法和生命……”他移向亮起烛台的地方,那里有一个房间。少年和灵魂跟随进入,发现这是一间书房。但比起书房,更应当称为藏书库。这里的书架有五人长,三人高,要踩着梯子才能取到顶部的藏书。书架一台接一台,在黑暗中望不到头。
不远处有一张木制书桌,边角已经磨成圆形,桌面上散落着一张张的图纸和笔记,有些字迹陈旧,有些还很新。王子举着烛台走到桌边,照亮手边最近的纸张,它们已干枯发黄,令人担忧一触便会碎裂。少年瞧见其中一张画着复杂的机械结构,标题带着“投石车”的字样。这时候他发现,不只桌面,就连地面、甚至目力可及的墙壁上,都撒满或钉着纸页,数量无计。他感觉这像一间用文字和图形搭建的城堡。
“很快,我就能找到办法。我是王子,很快,杀死魔王,近在眼前。”王子掂起图纸翻看,一张又一张。房间里尽是纸张摩擦的声音,哗啦啦,哗啦啦。那声音越来越急,几乎要连成一片。不知原因地,荆舟曹感到自己难以呼吸,他的肺像是被某种力量握住,不由自己了。他望向灵魂,他的姐姐,但在下一瞬间,王子忽然停下动作,那种急促的力量也一同消失的无影无踪。
少年大口呼吸着腐朽的空气。“您怎么了?”洁白的灵魂向苍老的王子发问。
“是这样么……”王子喃喃,不像是在回答灵魂,更像是回答某个看不见的思想。他忽然抬起头,用闪烁着的目光盯住灵魂,“斯迦洛哈最勇猛的战士,没能击败魔王,你觉得你可以,凭什么?”少年觉得老人那双灰败的眼睛在吸收光线,但那是不可能的。
没有等待对方的回答,王子用嘶哑的声音继续说,“父王和兄长,把无数战士送入战场,无论杀死多少恶魔,最终会变成,尸体,尸体是恶魔的食粮。”
他踩在纸堆积成的地毯上,每踏出一步,一片灰尘随之升起,好像并不在意损坏这些未出世的、惊人的研究。可少年隐约看见那些字迹都是相似的,猜测全部出自眼前的老人之手,也即是说,老人对过去的研究不再关心了。 “我找到了办法,保护我的人民,我找到了,我会找到的。”王子没有看向任何人,右手端起烛台,低头挪向藏书房的出口。他的发言时常自相抵触,这令荆舟曹感到困惑。少年望向灵魂以期得到一些指示与安慰,因此分了心。所以当王子经过,对着他的脑袋挥下烛台时,他并没能反应过来,立刻被打倒在地。
少年昏了过去。
再醒来时,眼前的便是洁白灵魂在电光织成的囚笼中,与王子对峙的光景。
“这么说,先前的态度和决心都是装出来的吗?”灵魂的亮度急剧升高,在几秒钟内,便已明亮如一轮太阳。周遭的一切都沐浴在这璀璨的光明中,大厅的立柱、财宝、王座,身后的影子纷纷显现出来,在闪烁飘动的太阳面前,就像撕扯出一只只黑色的恶魔。
藏书室的纸张翻动,树林般簌簌作响。
“保护斯迦洛哈,击败魔王!我想到了,只有这一个办法!”王子高喊,但那声音更像恶魔的狞笑。他死去的老树一般的手臂上,新生似地抽出枝条——带着倒刺的、如同玫瑰藤的血红肉鞭,钻破千年前华美的绸服。王冠覆盖的左半边脑袋,投下畸形的影子。
少年的大脑迟缓地开始运作,过了好几秒才明白过来,原来王子早已被魔王腐化。没有恶魔可以在人间生存千年,也没有人类可以。他的脑袋一阵眩晕,伸手去扶,触感黏滑油腻。他回忆起自己被烛台击晕了。他想确认灵魂的状态,可迎面灼热的亮光令他难以睁开双眼。太热烈了,他想,水晶宝石还剩下十三颗,他记得很清楚。十三颗可以支撑灵魂进行多长时间的战斗?他试图从地面上爬起来,找回他的短剑,尽可能缩短这场战斗,可当他抬起头时,错乱的方向感使他误以为冰冷的地面变成了墙壁。少年的手臂失去力气,再次倒了下去。
“对付恶魔的办法,人类也有,”灵魂的声音从白金光辉的中心传出,荆舟曹仰躺在地上,一阵灼热从地面传递到他的背部。这是什么魔法?是德鲁伊的火山吗?一种灵感在下一瞬间击中了他:是背包里的水晶宝石正在燃烧。晶格之间的能量越过无形的管道,以汹涌的姿态注入灵魂的体内。
“没有了,没有!我们犯错了,恶魔大军……想不出办法,没有办法,我想不出!”血肉触须打在光芒表面,太阳在颤抖,触须化为灰烬,但立刻又有新的枝条萌发。
“姐姐!”少年大喊。他有不好的预感。这并不来自担心无法击败敌人,而是孤单的未来的恐惧。王子害怕死亡和责任甚于魔王,所以选择变成恶魔。而荆舟曹害怕失去重要的人。他无法接受失去姐姐的生活,哪怕是想象,这副光景也令他无法承受其万一。“姐姐!”他几乎要哭了。
“一同毁灭吧,恶魔。”洁白的亮光急速膨胀,暗淡的电牢转眼便被吞没。就像一轮真正的太阳降临人间。
水晶宝石一个接一个失去光泽,从内部自发崩解,化为雪白的粉末。
王子倒在地上,千年前细腻优美的袍服被撕扯地不成样子,干瘪的身体被浮着微光的透明锁链捆绑。灰尘毫不费力地穿过这些锁链,比起实体,更像一种光学现象。他现在终于像一个乞丐了。
荆舟曹倚着大厅里的一根立柱,打开背包,试图包扎脑袋上的伤口。灵魂坐在他旁边,光芒看起来比先前在室外还要暗淡。
少年始终绷着脸,没有说话。灵魂俯身,打量了一下荆舟曹的表情。
“如果我不在了,小荆又要哭鼻子了吧?”
少年把脸扭到另一边。
“所以没能彻底毁灭他。”
“……还剩多少?” 荆舟曹干巴巴地问。
“大约三颗。”
“你实在太贵了,姐姐。” 荆舟曹声音中的颤抖无法遮掩。他笑了一下,笑出两滴泪来。
(写完感觉自己在发神经。本文有两个原型作品,有兴趣的观众可以猜一猜,奖励一句夸夸)
黑暗裹着他,他仿佛睡在某种厚重的液体中。周围没有温度,没有空间,也没有时间。
他的同胞们就在他的周围,他能察觉到,他们成群地待在一起,如同某种小动物一般挤在一起。他不知道这些想法是如何冒出来的他为什么会知道那些不存在于这片黑暗的东西,包括“黑暗”本身,他毫无记忆,但是他知道。
他还知道他们会出去,在下方更深的地方,有个东西在。他们回应它,呼唤它,而它会引导他们,告诉他们一个必须要去的地方。接着他们将会前赴后继,踩着同胞爬出这里,去外面的那个世界。那个东西当然不会告诉他们前方是什么,他们又要去向何方,但是他们心中明了,所有的一切已经刻在他们的本能里。
但是不是现在,还没到时候。现在这些“液体”开始流动了,他能察觉自己被推着走,但是要去哪里呢,这里在哪都没区别……
后脑一阵突突的疼痛,碎片发现自己掉在地上,眼前是画着藤蔓图腾的天花板,以正中心的圆形图案为起点,大量的藤蔓向四周辐射开去,逐渐盘成一个新的圆。
他梦见了很久以前的记忆,至于是多久他已经数不过来了,他总是在荒野上行走,时间对他来说只有季节和日夜之分。但那是更早的记忆,远在他踏上旅途之前。
碎片揉着脑袋爬起来,罪魁祸首还四仰八叉地在床上呼呼大睡。床是很大,但是架不住小崽儿的翅膀也大,不知道怎么地就把睡在一边的碎片扇到地上去了。碎片盯着眼前起起伏伏的毛茸茸小肚皮看了半天,还是老老实实把被子给盖上去。
透过窗户他能看见大滴的雨水砸在温室顶端的玻璃上炸开一朵花,如同北境荒野上从天而降的硕大冰球砸碎野兽的脑壳,头骨和血肉同时飞溅开来。这估计会是难过的一天。
碎片把地图在床上摊开,从腰间的小皮袋子里掏出便携式的墨水块和笔,比对着天空中那一团荧光绿的位置开始比划。
小崽儿趴在他的身边,用带着膜翼的小爪子扒着银枪玩,在快碰到枪尖的时候被碎片眼疾手快一把捞回来丢到头顶上。眼看下去是不可能了,小崽儿干脆扒着那两只羊角看碎片的动作。
碎片将墨水块敲下来一点,混在头一晚下雨时放在窗户外的小容器里,黑色的丝线从墨水块上逐渐蔓延开,最后消失在水中,直到整瓶水都变成漆黑的颜色。碎片用盖子盖住瓶子,捏着瓶口晃了晃,直到黑色完全均匀,他这才用羽毛笔沾着水在地图上涂涂画画。地图是用结实的皮纸做成。可以看见一道线将地图切成了两半,左面一方的上半部分已经基本填满,各种图案密密麻麻挤在一起,而右面却只是轻飘飘写了一个名字:深渊。
“叽?”小崽儿瞅见一个熟悉的地方,在碎片趴在床上专心画地图的时候一只小翅膀垂下去,正打在靠近分界线的一个地名上。
碎片顺着他的动作往那个地名看了看,抬手把小崽儿往上扶了扶,右手依然没停下动作,在一条从北方延伸下来的小路末端画上一个小小的图形,并标注“绿岛”。
小崽儿知道那上面的某些地方,但是他不知道的更多,就像他对于碎片的了解那样。碎片将他从野兽口中救下,带着他四处跑,他似乎是在游荡,又似乎在找寻什么。
碎片和小崽儿坐着那口漆黑的棺材,从玻璃塔顶一路降到温室中,最后在人们惊恐的目光中走出大门,但是周围惊惧的目光不减反增。
外面雨水飞溅,比早些时候碎片看见的小了许多。碎片把小崽儿抱到斗篷下面,让他扒着自己的领口,远远看去碎片原本就不高的孩童身材更是变得圆滚滚。碰到雨水的时候碎片瑟缩了一下,然后抱着小崽儿一头扎进雨幕,向着南方飞奔。
小罗杰斯今天和黛拉一同出门。
市中心的大集市昨天是最后一天,下一次要等到下个月中旬,如果遇上大雨,甚至还有可能推迟,与其坐等不如和黛拉一起去南方的市场碰碰运气。虽说来自雨城方向的商人一向准时,但是迟到的时候也不是没有的,尤其是今年的雨水已经降下来了。
黛拉一直垂着脑袋,明显没了昨天的兴奋劲。小罗杰斯只能安慰妹妹不要心急,她总是希望有些事能一蹴而就,然而小罗杰斯知道这种事不能强求。其实他心里还有更深一层的担忧,尤其是这场雨似乎没有停息的征兆。
前方的嘈杂似乎佐证了他的想法。
“你留在这里看一下货物,我去看看。”小罗杰斯让黛拉带着货物坐在树底下避雨,自己挤进人群。
“怎么回事?”他扯着一个高大商人的衣角。
“进出城的道路被封上了,需要有猎人陪同才能进出。”
“即使是雨城的商人也做不到请猎人全程陪同,他们这是在开玩笑吗!”
小罗杰斯察觉到有人在拽他的衣角,低头才看见是碎片。小崽儿从碎片的领口挤出一个小脑袋,对着他“叽”了一声。
“怎么了?”碎片举着一张纸条。
“进出的门被封了, 需要猎人陪同才能进出。”
小罗杰斯跳起来试图扒着前面人的肩膀看清楚。人头攒动间卫兵站在高台上,居高临下地用长枪指着每一个想要突围的人。就在这个时候小罗杰斯觉得自己的衣服又被碎片拽着了。
“你想出去吗?”
想啊,怎么不想,谁不想出去和雨城的人做生意。小罗杰斯一点头,碎片扯着他的手就顶着人群往前跑。碎片比小罗杰斯矮了一头,但是力气却大得像个成年人,小罗杰斯没来得及挣脱,就被碎片扯到了卫兵面前。
碎片从腰间的本子上扯下几张纸写了写,举到士兵眼前。
小罗杰斯只听接士兵发出几声嗤笑伸手就去推碎片,然而下一秒一阵银光直接打在士兵手臂上,士兵一个躲闪不及被甩到地上。碎片抽出了银白长枪,原本窝在他怀里的小崽儿刺溜一下蹿到碎片背上,利爪扒着碎片的肩膀,膜翼垂下完全盖住了碎片的后背。
碎片压根没看士兵们一眼,右手拎着长枪,左手拖着小罗杰斯,小崽儿挨在他的肩头,对每一个接近的人嘶吼,呼吸间甚至夹杂着火星。注意到这边异动的士兵开始往这个方向集结,小罗杰斯下意识想拉着碎片退回到人群中,出不去就出不去,他还有本地的集市可以支撑,犯不着这么冲出来丢了命。
碎片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拉着他径直奔着城门的方向而去。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无声
备注:同人同人
1、
他从影子里醒来看见自己断掉的手臂和身体,叹了一口气。
心想:这算不算报应。
-
白晓生喜欢雁回,这件事情他很早就知道。
冬天的时候草木枯萎,他曾经一个人无聊得在伏阴的识海里看一群死掉的燕雀,那些东西真的很脆弱,被幻化出不消片刻便脆生生地死了个透彻。
这些年伏阴的神识中总是寸草不生,白晓生经年累月看那片黑洞洞的穷山恶水,想着自己什么时候能回人间看看。
他想要自由,想去那山水之间走上一遭。
影族本就是个生命力极强的种族,以影为本,幻化出的人形若是毁了,只要影子尚未消散,就可以重新生出身体来。
白晓生碎烂烂泡在伏阴识海里的时候心想,那条龙如今浑身都是稀烂的皮肉。
他是听说世间灵龙二十年前是曾经被抽筋拔骨的。
所以天曜原身并不算利落,密布疤痕,永州城他硬撑着将他们所有人带走的时候,白晓生就坐在那龙尾上,下意识碰了碰那伤口。
当时他心中毫无波澜,想着如此,这千年灵龙如今只有龙骨龙角,确实不容易帮他得那幽冥赋。他便想着让这龙多拿两样身体回来,到时候实在不成了,威逼利诱。
毕竟,他白晓生为了活命,没有什么做不出的。
天生恶童。
那是村中人通过卜术为他安排的命。
盖棺定论由不得他争辩的天命。他逃不掉,也不懂得如何去逃。
幼时的他成日成日不见天日被锁在屋子里。屋内的烛灯,发霉的稻草,角落吱吱叫的老鼠,肥硕落在他怀里却成了他能感受的唯一温暖。
而他每天最开心的时候,是母亲开启上锁的门,给他送吃食,他会乖巧露出笑,那个梨涡陷入,轻声喊一声“娘。”
那声娘还是屋外玩耍的孩子喊母亲是他偷学的,笑的乖巧,叫得听话,娘亲就会爱他。
这是他为了活下意识学会的本质。只可惜,他在努力都躲不过他的命,都说他将给村中带来灾厄,都说他是祸世业胎。
于是到头来,他的母亲也能亲手将他送上山去,交给伏阴。
他杀掉她之前,吃掉了她的梦。
梦里,那个从小到大对他并不算温情的女人,的的确确曾回到山上找过她。
只是她来得太迟,迟到她自己都知道她的孩子已经凶多吉少。
于是她终于来得及在他留下的拨浪鼓面前,在尘埃落定的他的死亡面前,流露出她多年不敢释放的母爱。嚎啕大哭。
她说孩子,对不起,对不起。娘对不起你。
她爱他,她也恨他。
他爱她,当然,也恨她。
他们是一对母子,果然合该如此相似。
于是他杀了她,也杀了还相信那世道温情的自己。
-
没有被抛弃过的人,是不知道那些恐惧的。
他曾和许多死在他手上的人说过这句话。
他遭受过背叛,自然信不得人,谁能受伤之后还有良心,谁能被抛弃之后还能心神清明。
你们不恨吗?
你们谁能不恨。
可他没想过,世上也有赤忱之人。
比如雁回,比如,灵龙天曜……
“他配不上你。”
白晓生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是认真的。那时候的雁回,是他生命中唯一的一道光。
光就该高高悬挂于天上,该受万千爱戴,该无忧无虑,该永远灿烂。他要那道光永恒,让他站在人间,沐浴在拿道光芒之下,哪怕一瞬,活着也是痛快。
他在伏阴识海里待了太久了,见过了太多黑暗。
一点光芒都是他的命,是他活下去的命。
白晓生是贪婪的,是自私的,是狠毒的。
而那只千年灵龙,他是活该。
他却没想过,那个人会来救他。一身残破鲜血淋漓,劈开了伏阴的幻境。
赤焰龙牙为世间至纯,斩灭黑气,烈焰焚烧伏阴识海本该也将他被囚禁的残身烧灭。
那熊熊烈火却只烧毁了禁锢他的锁链。
他的真身被伏阴制成了一件衣服,穿在身上,划开一道口子,就如同在他身上划开皮肉。赤焰龙牙却腾起了伏阴识海中的黑泉,他碎裂的身体从黑水中被烈火托起。
“白晓生!”
他用他仅剩的半只眼睛看他,心想,你托我水里的残魂有什么用。
你有本事把伏阴身上我的真身扒下来。
结果下一秒,赤焰龙牙烈焰如白虹贯日,直插伏阴识海深处,生生将白晓生的本体钉在了地面上。伏阴闪身化作黑气逃窜。
那瞬间,白晓生感觉自己被烈焰穿心,但也不过一秒,他的身子被人揽住肩。
他侧头一看,天曜近在咫尺的脸上一道上开口正在渗血。
而后灵龙像是提着最后一口气,搀着他喊了一声“回!”,赤焰龙牙悬浮在他们身边,白晓生本体的长剑被贯穿后燃烧的烈焰熄灭。
留下一身几乎完整的真身。
他笑了笑,不错,倒是比他平日被伏阴割破的伤口可小多了。
可直到他残破的身子接触到本体的瞬间,白晓生都没有实感。他的身体早在当年献祭后,便被做成了一套影袍,恶童真身,隔绝阴阳,是伏阴的一道防身利器,若非赤焰龙牙不可破。
却不曾想,如今是赤焰龙牙救了他的真身。
而他只剩下的半只手的身体被黑衣一点点吞噬,那瞬间,他像是进入了一片熟悉的海洋中,冰冷又温和。渐渐,他被砍去的另外半只眼睛恢复了视力,双手双脚被本体一点点修复,只有腹部一道被赤焰龙牙贯穿的伤口还隐隐作痛。
而后,他听到了一声。
“龙鳞加覆,百病离身。”
温润的灵力春日的大雨席卷而下,伤口生出新肉。
等白晓生恢复意识的瞬间,只看见了灵龙昏迷前微睁的双眼,那双眼像是破碎的粼粼湖面,像是一道光砸进他的怀中。
他下意识抱住对方,听那人说了句。“雁回……有危险……”
-
辰星山前玄霄真人亲传弟子雁回,叛出师门勾结妖邪,后于陨星台受百道雷劫剔除灵脉。
当夜,妖龙天曜现身,破阵救人而去,天雷滚滚,锁妖塔上鲜血淋漓,残垣断壁。
等白晓生找到雁回的时候,少女蜷缩在一片血淋淋的草木间,怀抱着一颗龙蛋。
灵龙天曜,死了。
传闻龙为不死不伤之体。
而事实上,被剔除龙心龙筋的天曜,本就是残身。换命咒一起,毁是他神魂,灭的是他灵躯,唯一剩下的一道神识裹挟着即将消散灵力闯入伏阴识海,救出一个白晓生,早已经所剩无几。
那银色布满龙纹的龙蛋里究竟剩下多少稀薄的灵力。
亦或者,还究竟能否复活一个天曜,谁也不得知。
白晓生醒来看见疯狂的少女,看她毅然决然坠入黑河。
他原身已得,早就不受黑气控制,这自由的身体本该是他遨游天地看日出云起的归宿。
如今却被道道禁锢,他发觉自己走不了了,无论是因为欠了人一条命,还是为了他的心上人。
白晓生很少哭,却看着托入妖道被黑气侵蚀的雁回落下泪来。
他低头看着怀中那个雁回千交代万交代的龙蛋,只觉得那冷冰冰的空壳里其实什么也没有。
他不知道雁回见到的天曜如何。
他只记得扛着那个当初自己利用的,不满又厌恶的人一步步出了伏阴识海。
来到迷雾森林,日光一现,他怀中浑身是血的天曜像是一道雾气消散,手脚碎裂,脸颊破碎,他伸手去捞,捞到一片空荡荡的风。
灵龙天曜。
“天曜。”
他轻声喊了喊这个名字。
像是要从那冰冷的空壳里去寻找一点希望。
会回来吧?
那只不知生死的,千年灵龙。
2、
青丘三日后迎来一位黑气之主。
这位黑气之主一袭黑袍,却生了个众人皆熟的面容——正是当初辰星山险些陨星台的前弟子雁回。
于是玄妖双方势力更迭,青丘王宫九尾狐一族和黑气之力,生生将剑拔弩张的玄妖局势逼向了另一个方向。
灵龙救人当日,辰星山广寒门决裂。
凌霄真人剑指戒律堂长老素娥,生死之际被素影真人救下带离广寒门。
玄门内部乱作一团。
于是,一方黑河尽头,白晓生抱着一颗龙蛋在青丘古树上晒太阳的时候,显得有点安逸得过分。
“阿龙啊,都几天了,你也该出来了吧。”
雁回从黑河下现身时,两界震动,众人皆以为是什么大妖出世。
乱哄哄往黑河边上赶来的时候,只剩下一团将散未散的凛冽妖力。
但黑河乃黑气归息之地,万物不载,偏却载得了一丝生机——灵龙天曜的生机。
雁回携着白晓生和天曜来了青丘,片刻又杀去了陨星台。
只因尘意国主的那句——龙魂消散之地,没准还有天曜残存的魂魄。
于是陨星台接连受到了千年灵龙和黑气之主的两次重创,一片狼藉,近百八十年想必是不能再用。
而那冷冰冰的龙蛋里,终于是多了一丝灵气。
那灵气由青丘的千年巨树温养着。日复一日,又用清晨光曦照着。
雁回刚成为黑气之主,识海黑气不稳,需时常由尘意大国主协助调息。
于是晒蛋的任务就掉到了白晓生身上。
一只影妖,喜阴,偏得每日照着太阳,怀揣一团龙火,像是个时刻要坐化的得道高僧。
白晓生自觉此生从未如此离谱过。
只是那灵力在他怀中日复一日温暖炙热,暖暖得烧着他的心口。
怨愤的影妖忽然又撇撇嘴说了句“罢了。”
也对。罢了罢了,他因这灵龙重获真身,那便等上个一两日吧。
却不想某日他打着呵欠要去雁回屋子里带天曜蛋去晒太阳的时候。
刚走到门口,一团龙火从门内窜出,惊涛拍岸似的将他炸飞了二里地。
——灵龙活了。
-
天曜重生那日,青丘王宫附近的腾云阁里鸡飞狗跳。
最惨的便属白晓生,刚从二里地外赶回来,被一团火球正面轰了一脸。
好在这次他有了准备,结印并用真身挡了回去,于是那火球生生撞进他怀里,带着一团爪子鹿角似的东西将他撞到了青丘古树的树干上。
轰隆隆,一片树叶坠落,烈焰烧灼他身体,他从那团火里看到了一只盘旋的小龙。“天曜!你冷静点!”
他真身被灼烧,但因为被伏阴炼化过,除了疼倒也没有太多伤口。可求生本能让白晓生下意识想下杀手,片刻又回神逼着自己收了力。
“天曜!”雁回飞身而来,黑气团团又引得白晓生怀中灵龙杀意大盛。
白晓生觉得自己要被烤化了。“你们一个个别光看着啊!想办法啊!我要熟了!”
最终还是青丘大国主用了清心咒和青丘的浮幽幻境才让灵龙安定了下来。
而后烈焰熄灭,只剩一个安睡的人形倒入白晓生怀里,他低头看见了天曜闭着眼熟睡的侧脸,目光往下。
哦豁。
他心想。这下这位龙主该要丢人了,赤条条在青丘众人眼里露了个来回,等着他醒了他一定要用这件事气他一气。
殊不知,白晓生那算盘打得咔咔作响,却是他噩梦的开始。
-
龙,乃天地灵龙。
吸收的是人间清气。
当年天曜生于洛川龙谷,化形前受天地灵力召唤已经有了神识。
千百年镇守一方也是端得稳重。
但这次孵出来的不同,灵龙陨星台一场重创本就魂魄受损,灵台混沌,
凤千硕又出了个主意,把蛋给敲了,敲是能敲,就是出来得早,心智未开,宛如稚子。
白晓生想过自己要孵蛋,但万万没想到他还要奶孩子!
雁回的黑气与龙火相克,一旦触碰宛如火灼。
那日天曜醒来之后,就逃了,一群人在青丘翻了个底朝天,最后是在冷泉找到了人,浑身上下没几个好地方都是划伤。
雁回给人涂药,涂了一半,自己手烧伤了大半。
白晓生看不下去了,抓了药膏把那龙拉怀里来上药,那龙在他怀里挣扎,他骂了句:“小白眼龙!也不看看谁给天天晒太阳孵出来的!”
小龙鼻间蹭着他胸口,像是嗅到了什么熟悉的味道,一双大大的眼睛滴溜溜看了他一眼——不动了。
他帮那龙涂完药,抬头看了眼雁回,少女只是静静看着他们,有些寂寥的目光落在天曜身上,她小心伸手对方摸了摸发尾。
“他不怕我们了。”
白晓生低头看着有些困倦的灵龙,对方手搭还在他腰上,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如此和眼前的两人这样相处。分明和他身材差不多的人,正乖巧靠在他怀中。而他的心上人也近在咫尺。夜风里吹来山茶花淡淡的香气。
天上一轮上弦月。
“会好的。”他扬起嘴角,看着雁回。“都会好的。”
个屁。
-
龙是第三天开口说话的。
在此期间烧坏了半个屋子,还差点把毛笔精的密阁库给烧了。
但这是龙主,言先生含泪送走了灵龙天曜,并指着他身后的白晓生后脑勺大喊:“你是如何看顾龙主的!”
白晓生一个带着杀意的眼神转回去,用拇指抹了下脖子。“有本事,你来带!”
也是,整个青丘,灵龙天曜最听的就是雁回的话。
另一个就是白晓生,大概是每天晒太阳晒熟悉了气味,他在白晓生身边还是听话老实的。
但雁回同龙火相克,平日又闭关要压抑黑气,白晓生就成了青丘溜龙专业户。
而小龙崽子年纪小自然是什么都好奇的。
看见一只蝴蝶要去抓,撞到脑袋哭唧唧对着石头喷火,顺便烧到密阁库这不是在所难免吗?
他白晓生都知道要看顾看顾孩子,这毛笔精气量竟然这么小,干脆杀了得了。
思及此处,白晓生愣了愣。
看着自己空空的手心,觉得似乎有哪些地方不对劲,抬头,却见一张熟悉的脸近在咫尺。“阿生。”
灵龙天曜生的一张清俊的面容,如今不过稚童心智,一双眼总是亮堂堂睁着,那双眼睛此刻落了一个白晓生。
“……说了不要叫我阿生。”
白晓生下意识有些慌乱退后了片刻,小龙眉目一皱透出几分无措的疑惑。“不喜欢?”那双眼雾蒙蒙似乎顷刻要下雨。
白晓生默了默。“……爱叫,就叫吧……”
那是他母亲常叫他的名字。
太过亲昵,却又带着不好的记忆,疼痛又温柔得在他心上仿若锉刀锉着。可刚孵出来的小龙懂什么,他只懂得这个天天陪着他的人,是除了雁回以外同他最亲近的人。
他弯起眉眼蹲下来,靠近白晓生,摊开手,于是龙火“噗噗”跳了片刻。
青焰和黄焰交织的龙火在掌心跳跃。
下一刻飞出两只透亮的蝴蝶来,那蝶由焰火而成,却轻盈明艳,升腾在白晓生身侧,顷刻间又消散了,轰隆隆剩下一片难舍的暖意。
白晓生睁大眼睛:“你……”
“蝴蝶,给你。”
灵龙天曜如今的声音真挚宛若少年。“笑一下。”
他见过的天曜,从第一眼对他就怀揣敌意。他过去总觉得此人心思过重,不好骗,难对付,却忘了这只龙遇见他时,早已经被抽筋拔骨。那样的人,警惕又敏感。
可倒头来,那人还是劈开伏阴的识海救了他,哪怕是为了雁回。
他都差点忘了,这灵龙本质上,赤忱又好骗,陪他晒几天太阳,逛几日青丘,便把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变来给他。
“阿生。”
“嗯?”白晓生歪歪头,有些无奈朝他笑。“你又要做什么,晒太阳还是……”
一个拥抱落了下来。
白晓生倒坐在草地上,被这拥抱往后一带险些不稳。“雁回说,不开心,就抱抱。”耳边传来一个声音。“阿生,要开心。”
他登时像是被定住一样,呼吸停滞。
见鬼了。白晓生那时候想。
他遇上这只龙,这辈子,真是见鬼了。
3、
为了让天曜早日恢复记忆。
不日,雁回便打算带着天曜往铜锣村去。
只是这一路上,除了白晓生,还多了一个不速之客——凌霄。
那个亲手在陨星台上将雁回识海打碎的人。
如今尘埃落定,很多事情也浮出水面,当初陨星台上,凌霄毁雁回识海是为了保全她性命,毁护心麟是受了被伏阴控制的清广所惑。
而今知道龙火是克制黑气的唯一办法,秉承着道义和对徒弟的歉疚,自是一路跟着。
这一路上,白晓生对这位“道貌岸然”的仙人都没有什么好脸色。
毕竟白晓生为人简单,对他来说伤了就是伤了,害了就是害了,他心上人九死一生,他身边这龙崽子到现在还一路追着云玩,那都是那群玄门伪君子的错。
他巴不得将他们杀尽了好,奈何没那本事。
于是他开始忽悠天曜和他一起同仇敌忾。“你知道那是谁吗?超级大坏蛋,他以前打过你,他还抽了雁回鞭子,差点害死了你们俩!”
于是龙崽子恶狠狠对着凌霄喷火的时候,白晓生有种不愧是我养出来的龙的自豪感。
凌霄自然不能同他们计较,脚下一登,先离开片刻暂避风头。
而那日入夜了,雁回却始终闷闷不乐。
篝火边烤着白晓生打来的三条鱼,插在边上滋滋冒着油。
白晓生走过去,蹲下身。少女只是摆摆手靠在树干边,她望着凌霄离开的方向,说:“我知道我该原谅的,就是有点做不到。”
“哼!”白晓生鼻子一皱。“有什么好原谅的,你看那天曜。”不远处龙崽子坐在石头上,弯着眉眼着看他俩。“那傻子,到现在连识海都没开呢,这都怪谁,还不是怪他们!他说他是受骗了,是有道理,可你们被害的就活该了吗?”
白晓生越说越气。
雁回却看着他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发现你现在和天曜越来越像了……”
白晓生懵了。“我……我和那条龙?”
“都和小孩子似的。”篝火跳跃得映在雁回眼里。“白晓生,我知道,你这个人啊不坏。只是你把事情想得很简单,喜欢也简单,讨厌也简单……就像你说你喜欢我一样。”
“我喜欢你是真的!”白晓生一下跳起来。
“我知道的。”雁回朝他笑起来。“就像我曾经也觉得我师父是全世界最好的师父一样。那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想法,我觉得我崇敬我师父,可我连他真正背负的是什么,心里想的是什么,都不知道。”
“那是一个影子。”雁回抬头看着白晓生。“我们不了解的影子。”
她朝白晓生道。“记不记得当初幽冥赋第一关的时候,你背了那么多我的喜好,但你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吗?”
白晓生怔住不知如何作答,少女又抬手,指了指不远处的天曜。“你知道天曜现在在想什么吗?”
“他饿了。”白晓生目光落在对方捂着肚子的手上,这龙每次都这样,饿了就捂肚子。
“你瞧,你现在对我的了解,还没有对天曜的多。”白晓生没说话,身边雁回却站了起来,拍拍自己的衣服。“所以我想通了,其实一直以来,只是我幻想太多。凌霄没我想象得那么好,但也没有那么坏。可我们的喜欢虽然简单,但也很珍贵。我也没打算去否认它。”
她叹了口气。“所以,我决定原谅他了。”
“雁回……”
少女拍了拍白晓生肩膀。“虽然是原谅吧,但还要一点时间吧。我也没那么大度。”
白晓生站在原地,看见少女提起衣摆走向不远处的灵龙,他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像漏进了一阵风。
“影子。”他心中嚼着那两个字,像是在他简单人生中的爱恨情仇里,寻找一点可以与之抗衡的反驳,最后却恍恍然落在一片迷茫里。
-
铜锣村民风淳朴,热情好客。
三人赶了几天路,刚到的第一日,就被一群人刀枪棍棒堵在了村口。
铜锣村附近不知为何黑气肆意,还常有村民伤人,白晓生进入村落附近时就察觉到了一些熟悉的气息。铜锣村人为了安全,几乎不让外人进入。
但好歹当初那不靠谱的婶婶认出了天曜。
雁回探查回来,也确实发现附近黑气与她所属的并不同源。
只是,她回时身后还带了一个人——凌霄。
灵龙识海未开,想要变回当初的天曜,除了寻找记忆,还要重新练习功法。雁回教不会,还得凌霄来。
天曜和白晓生自然是不愿意的,但是也拗不过雁回。
于是灵龙日复一日跟着凌霄学心法,开了识海,调息之间,身上灵气也渐渐恢复。
只有白晓生闷闷不乐。有句话也许雁回说对了。
白晓生的确是个过于简单的人,他的前半生被困在恶童的罪名里,没有朋友,没有感受过爱。所以他对所有事物都遵循着伏阴灌输的那套生杀掠夺——对喜欢的他用尽手段,对厌弃的他挥刀斩杀。
他不知道怎么喜欢一个人,也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喜欢。
他肯定自己对雁回的情感是真的,但又不够透彻,于是被对方的一句影子堵了回来。
手足无措。
孤独的影妖几天几天生闷气,铜锣村依山傍水,他干脆躲在深山老林里也不回去了,毕竟他没打算去看那只“叛变”的灵龙去找他们的“敌人”凌霄学心法。更不知道怎么面对雁回。
只是某日,他感觉不远处一阵地脉颤动。
下一刻,一道赤青交织的龙火像是流星落进山中。“天曜!?”白晓生飞身而去,却发现四周山石坠落——龙息,威压一般震碎了周遭峭壁,直挺挺往山中的灵龙身上砸去。
“傻龙!你疯了!躲啊!”
他手中数百道影刃拈诀飞出,山石的黑影撞击中击碎四散,他坠进那片龙火里,抬手开起屏障,碎石宛如大雨坠湖,在屏障上砸出千百道波纹。
直到四周烟雾散开,他回头去看天曜。
灵龙迷茫地站在原地。“……我要杀雁回。”
他像是心口痛,抓着衣襟大口呼吸,整个人跪下去。“我要杀她。”白晓生一把将人托住。。
“喂!你怎么了?!”
龙没有说话,他觉得奇怪,却发现龙在掉眼泪。“我是坏人……我要杀她。”
白晓生皱眉,像是意识到了什么。“你……记起来了?”
铜锣村时期,白晓生并不在,他其实并不知道那时候的天曜和雁回究竟发生了什么。但那时候灵龙只有一缕龙魂,雁回怀揣护心麟,想要杀了雁回取护心麟可能性很大。
“阿生,我好像,忘记了很重要的东西。”
明明还没有长大的人,此刻目光沉下去,眼泪砸在影妖的衣袖上,又晕开。那神色让他想到了曾经的天曜。
“你的确是忘了很重要的东西。”
白晓生叹了口气。“但我不知道你记起来究竟是好还是不好的。”
如今的天曜过于无忧无虑,重生后的骨肉是完整的,身上鳞片也不再疤痕累累。他被他们在关心里被捧出,除了不记得过去,好像过得倒是痛快。
可此刻那人目光里却是迷茫的难过。“雁回说,我曾经很厉害。他们说,我是龙主,当初庇佑……庇佑很多人。我记不起来,就回不去。就没办法保护他们。”
“可那些记忆让我害怕,我害怕我记起来又变成那个不好的人……”
“呵!”白晓生冒出一声冷笑。“灵龙天曜。”
他说着四个字的时候,像是在嚼着某种毒,恶狠狠得带着不屑。“你连赤焰龙牙都握不住,还谈什么责任。”
他也不清楚自己这点愤恨是何处来的,只是一只手攥着怀中人的手腕,几乎要捏碎人骨头。
“你怎么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你能保护什么,抓蝴蝶都费劲,认路都认不清,你才活了几天。活着就不容易了,路走不回走又想着跑了,灵龙天曜,你究竟是个什么不想活的东西?
安生两日就想着把自己剥皮拆骨献祭天下了?你好一个大善人,那不如把你的龙筋龙谷,龙鳞铠甲给我,我也求个功力大增长生好了。”
“你……想要吗?”
他以为天曜会生气,怀中的人却顶着疼,一头冷汗得看着他,灵龙眼里只有询问,甚至没有布满和恨意,好像他说要,这条龙真的会考虑把鳞片给他。荒唐!
他轰隆隆一片疼痛,那感觉几乎要将他逼疯。
忽然远处一片黑气席卷而来。
那黑气和雁回身上的明显不同,带着他熟悉的杀意,天曜虚弱,四周盘旋黑气如此密集,伏阴没准早就知道了。
遭了!
白晓生开起屏障,下一刻却被那股黑气直接撞碎,整个人砸在身后的峭壁上。“天曜!快逃!去找雁回!”
小龙却不管不顾,他张嘴吐火,想要摧灭黑气,那黑气却滚滚如一阵黑云倾天而下。幼小的灵龙在波谲云诡的漫天黑气中宛如蚍蜉撼树。
不行……白晓生看着朝他奔来想替他当攻击的灵龙,下意识想撕下自己的真身。
那龙却更早得抱住他。“以我龙魂……”
什么……白晓生睁大眼睛,看见身边天曜泛着赤金色的双眸。“我之鳞甲,请唤昆仑不死地!开明大阵!护!”
诸天结界撑开,漫天金光中,白晓生听到了一阵剑鸣,那声音混杂着风声似由千里外呼啸而来。
刹时,烈焰如风,漫天黑气被火光焚烧一片片震碎消散。
身边的灵龙发出痛苦的闷哼,白晓生紧紧抱住天曜,只见消散的黑气中一道火光落在他们身边,化作一把利剑——赤焰龙牙。
那把黄金阎狱后就不知所踪的,灵龙天曜的佩剑。
“你,回来了?”
他明明记得……赤焰龙牙是守护之剑。
白晓生几乎下意识伸手去够,那柄剑不认他,却没有伤他。当初他最恐惧的龙火,此刻渐渐熄灭,剑沉沉坠地,将白晓生的身子也带着一晃。
“天曜……”他低头看怀里的人,忽然心头一凉。“天曜!”
4、
召唤出佩剑的灵龙睡了整整三日。
其实在白晓生和天曜遇到攻击的那日,雁回和凌霄在铜锣村也遇到了黑气侵袭。
那日不少邻村人因黑气入体失控攻入村子,幸而深山中天曜的龙火冲散了天上的黑云,凌霄于村中施阵,雁回吸纳了大量黑气,才让附近村落都恢复了安宁。
天曜清醒那天,才睁开眼,见到雁回便抱着人不停说“对不起”。
他的记忆恢复了一些,可惜大多是铜锣村最初同雁回尔虞我诈的日子,心中自是惶惶不安。
雁回只好笑着捧着他的脸,对他说并不是那样的。
白晓生看着腻乎在一起的两人,不想去打搅,便到了屋外长廊上。
屋外午后春风阵阵,他看着凌霄迎风而立的背影,想了想,还是走上前去。
这几日,天曜和雁回,一个灵力耗尽,一个因吸收大量黑气内息不稳,全靠凌霄一个人救治。若是换寻常人倒也罢,但这两人一个是千年灵龙,一个是黑气之主,所需灵力和耗费的心神并非常理可估量。
白晓生看在眼里,便也没再对他说重话。
“听说你要走了?”
凌霄点点头。“不日我将回辰星山加固伏阴封印,哪怕多拖住一日是一日。”他目光落在白晓生身上,又看了看身后的屋子。“伏阴如今力量愈发强盛,若有朝一日,我也阻挡不住,他二人便是救世的关键。好好保护他们。”
白晓生挑眉一笑。“玄门大仙人,我是一只影妖,眼睛看不到你说的天地世间,但雁回是我最重要的人,至于那傻龙,我和他多少也有些交情,我若要护,也根本不必你来交代。”
凌霄闻言,笑了笑。“如此,确是我多虑。”
雨后水天一色,春风正盛,白晓生靠在走廊柱子上,眯着眼吹着风。
片刻,他听凌霄问。“若一切尘埃落定,你们有何打算?”
白晓生知道他是想问问雁回。
他只道。“他们,想必是回龙谷吧,毕竟那是那傻龙的老家。”
“至于我……”白晓生伸了个懒腰。“看看山水,游历人间。”白晓生走至凌霄身边同他并肩。“我曾经被伏阴关了那么多年,世间万物,我想无拘无束看一遍。本来,我想着最好带上我的心上人一起。”
白晓生回头看了眼身后紧闭的门,自嘲地笑了笑。“如今想来是没法带了。到时候,也只能有我一个人。”
“那样挺好。”
“是,也挺好。”白晓生释然地笑了笑。
本以为凌霄是在安慰他,却不想,凌霄目光沉沉,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他轻声道。“大厦将倾。”“为此我,万死不辞。”他白发飘散在风中,好似冬雪扶风而去。
后来,他听闻凌霄为抗衡伏阴,殒身于手可摘星辰。
而在此之前,青丘与玄门爆发了一场大战。
-
灵龙之火能克制黑气,这消息在凌霄上手可摘星辰加固封印前,已经通过密令传给了各大门派。其中自然包括广寒门。
但白晓生和天曜雁回攻山雪山之巅时依旧遭受了攻击。
目光傲然的女修早已疯魔,但她眉目不改,嗤笑道:“灵龙如何,伏阴我会杀,至于你们,今日将葬身此处!”
白晓生心中碎碎念这女人真的是疯了。
回头趁着雁回和天曜攻击的空档,揣上已经急得发疯的烛离,在影穴间游走成功闯入正殿。
到的时候,陆慕生已经差不多要没了。
散碎的阵法在地面,将他禁锢在方寸间。
烛离救了幻小烟,白晓生蹲在地上看着那个要死的男人,随手捡起地上的珠子。
“幻珠。”白晓生拿着珠子笑起来。“你老相好还挺会算计啊,她是想用这珠子和仙壤重塑你的躯壳吧?今年种下一个你,明年收获千万个你,围城一圈还能给她唱情歌呢?”
“把珠子给我。”陆慕生几乎快要失去意识,却依旧死死盯着白晓生的手。
“干嘛,你真的要给她当种子啊。”
陆慕生摇摇头。“不,我要杀了她。”
“你别闹了!”烛离扛着幻小烟,一阵焦急。“你一个凡人,怎么杀素影!那是仙门大宗师,哪怕你捅了她一刀都伤不到她分毫!你快和我们一起走才是!”
“不,我可以的……你,将那珠子给我……”
白晓生沉默看着他,许久,他神色一变,抽出一丝灵力打入陆慕生体内。他抬手招来地上一把长剑,连同幻珠一起放到陆慕生手中。“的确,这世间,也许只有你才能真正杀了她。”
地上的男人喘息着笑了起来,他起身举着手中的长剑,颤颤巍巍起身。“我之因果。需该我了断。”
“你还爱她吗?”
影妖看着眼前濒死的男人,后者静默片刻,摇摇头。“我爱云曦。”
“可你明明记得她。”
白晓生是影妖,他窥得了人心,自然也看得到幻珠中陆慕生的记忆。
“是,我记得。”陆慕生回望他,目光平静。
“可她已经疯了。我爱过她,却也恨她,恨她当我的面杀死云曦,断了我同她唯一一条路。
她苦苦执着,却不愿承认,我早已从生死之地走过一遭,是云曦救了濒死的我,此后我的命便已是她的了。爱又如何,恨又如何,爱不可相守,强求成恨。
是我辜负了素影,可我更负云曦,云曦一心待我,却因我而死。这笔账,我该替她清算的。至于我欠素影的,我死后入阎罗地狱,一笔一笔,再还她。”
陆慕生眼中充满绝望的笑意。“是爱是恨,哪有那么多道理?白晓生,你若爱过,便该知晓,只此一刻,最不愿伤害的,才是至爱。”
说罢,他彳亍提剑朝门外走去,广寒门外大雪纷飞,风吹起他猎猎衣摆。“枕前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
“我本孑然戴罪身,且愿同卿去……”
“他如何杀得了素影?”烛离扶着幻小烟看着他远去的身影。
“杀人,何必用真刀剑。”白晓生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想起当年鲜血淋漓的影村。他从另一边,扶住烛离扛着的幻小烟,轻声说了句。“诛心罢了。”
-
那日,陆慕生用一把长剑刺穿了主素影的后心。
幻珠破碎,得知真相的素影心神崩溃。陆慕生临濒死前,让求灵龙将自己真身烧化,素影真人心死当即以灵力自戕。
在死之前,她归还了灵龙天曜分离二十年的一颗龙心。
那日广寒门千丈峰龙气大作,龙火肆虐,几乎瞬间吞噬了身为黑气之主雁回。
白晓生护送烛离幻小烟出门的瞬间,只来得及扑身而去,以真身护住了被烈焰焚烧的少女。
他抱着雁回,只消回头看向正忍着疼努力朝他们伸手的天曜。
——要救下来。
——雁回不能有事。
他心中闪过一个声音,便连同雁回一起消散在赤青交织的大片火焰中。
——否则,那傻龙一定会伤心的。
5、
白晓生觉得自己泡在一片冷冰冰的水里。
意识到的时候,他又回到了曾经关着他真身的那个铁笼中。好不容易逃脱的真身再次被控制,只是这次白晓生并不想过去那么痛苦。
他轻车熟路挣脱了自己的真身,将影子化成一片原型逃出了自己的识海。
果不其然,伏阴的世界依旧是那样黑不拉擦的模样。
雁回静静躺在不远地面上,他忙落下去将人抱起。
想来也是,雁回作为黑气之主,黑气自然会保证她不受龙火攻击,而如今最安全黑气最盛之地,唯有伏阴识海。
“雁回!雁回!”怀中的少女闭目不醒。
白晓生忽觉一阵古怪的寒意从头而下,抬头瞬间与半空中的伏阴四目相对。“你以为你还能做什么?”
兜兜转转,他竟把自己当成一盘菜送回了伏阴手上。
不行。
白晓生手中口诀一变,将准备攻击的影刀改为召唤影穴。他的真身被禁锢的瞬间,白晓生就明白他今日八成是出不去了。可雁回必须走。
下一刻,一股黑气却打进他的眉心,他双眸发出古怪的暗光,神识抽离。
“这次,你将成为我的影子,白晓生。”
-
浓稠的夜色。
泼墨而下的大片血迹流淌过地面,吸收浸泡出蜿蜒的痕迹。
身披黑袍的少年人踏上泥泞的血路,周遭的房屋倾塌,碎裂的墙壁,从缝隙中露出残缺的肢体。
“阿娘……”少年人下意识想要寻找自己的母亲。
忽然有什么滚烫的东西低落在他脖颈上,他侧头伸手一摸,手心便染上一片红色。
“阿生……”他抬头,自己又回到了小时候被囚禁的那间屋子。
不同的是,这次被鲜血染湿的茅草屋顶破碎不堪,缝隙中露出影族残缺不全的尸首,他有些害怕了。“阿娘!你在哪儿?!”
他下意识到寻找记忆中的那个女人。
脑子里混乱一团只剩下一个年头——救她。
【救谁】
“谁?!”少年人回头,朝着身后不知何处的声音望去,回程的道路雾蒙蒙一片,不知何处而来的黑气倾塌而下,他脚下一绊,跪趴在一具尸体面前。“娘……”
他的母亲睁着眼睛,苍白的脸已经被血迹染红,少年人赶忙扑上去,他发抖着用袖子去擦女人脸上的血迹。“不要……”
“阿娘……”女人脸上的血迹越擦越多。
“为什么……”他眼泪掉了下来。“为什么擦不干净……阿娘……”
泪水在女人毫无生机的脸上滑落,流出了一道血红色的水痕。
【你哭什么?】
【明明是你亲手杀了她。】
“你是谁!!?”少年人脸上露出恐惧,他死死抱住怀里的女人,下一刻,脑海里闪过一把影刀砍过女人面容的画面。影村凄厉的惨叫,万千影子如刀锋过境,血色漫天。
【你瞧,是你杀了她,整个村子都是你杀的!他们都是被你害死的!】
白晓生登时脸色苍白,他一低头,怀里的母亲忽然变成了一个沉睡着的少女,她一袭黑衣,脸上白净却没有一丝血色。白晓生瞳孔放大,像是看见什么可怕的东西。
【你杀了她!你害死她了!】
“不,不是!”他下意识想要将怀中尸体推开。但下一刻又紧紧抱住。“不会!不是不是!不会死……不是我做的,阿娘没有死,雁回也不会死!”
他的脸颊紧紧贴着少女的面容,眼泪第一次不受控制往下落。
我错了。
他心想,我错了,让她们活下去,不要杀她们,我错了。
【白晓生。你天生恶童,与你有关的人都会被你所害!】
【放弃吧,不要挣扎!】
【杀了你自己,舍弃神识,成为我的影子。】
天开始落大雨。
成年的影妖慢慢抬起头,落下的血雨打在他惨白的脸上。他眉目悲戚,看了看毫无生机的少女,慢慢伸出手凝一把影刃。
他闭上眼,想到小时候摇着拨浪鼓数数字,一,二,三……
我早该死了,他想。
于是这一次,他跳去了中间所有的数字,直接数到了最后。“一百……”
【白晓生!!】
天上响起惊雷,劈开一片白光消散了漫天黑雾。
地面在震颤,大地裂开巨大的口子,无数碎石房屋逆向朝着天上飞去。
雨水倒流,像是漫天碎珠子。
怀中的少女像是被一股力量卷走,升腾起来,他慌张伸手去抓住。
可脚下大地碎裂,他站不住了,地下岩浆翻腾,那瞬间舍不得雁回也掉下去,于是松开了手,笑了起来。“不拖累你了……”
他即将坠入深渊,一只手稳稳握住了他。
“白晓生!!”
赤青交织的焰火刺目扎进世界。
影妖睁开眼,对上一双带着满满关切的眸子。
那瞬间。他好像又回到了伏阴的识海里,然后在一片黑水里,被赤焰龙牙的火焰托起他支离破碎的身子。
幻境消散,迷雾森林里黑气也被龙火驱除,发出爆裂的声响,像是听到自己心脏疼痛又滚烫的撞击声。
“……天曜。”
“白晓生。”灵龙的声音带着关切却稳健有力。
不是那条傻龙,是真的灵龙天曜回来了——从素影处获得了最后一部分躯体,终于恢复了当初的记忆。白晓生笑了笑,像是认命似的砸进对方怀里。“又被你……救了一次。”
-
伏阴的识海连接着迷雾森林。
他控制白晓生,让他回到迷雾森林修复入口,却恰好成了灵龙天曜寻找雁回的最大助力。
恢复意识的白晓生听从天曜的计划,利用影穴将灵龙天曜带入了伏阴的识海。
在此之前,他趁其不备,将伏阴身上自己一部分真身撕扯下来给雁回披上,以隔绝龙火。
于是灵龙在确认雁回安全的瞬间,白晓生开启影穴,赤焰龙牙携焰火席卷至伏阴识海。
曾经那个漆黑一片,连燕雀都活不了片刻的无息之地,被青红色烈焰卷天而起。
跳跃的亮色,映在白晓生瞳孔中。
他看着烈焰中挥舞长剑的灵龙飘扬的发尾,不知怎么心下冒出一股快意。
他忽然笑起来,朝天曜的大喊了声。“阿龙!火开大点!”
他知道对方听不见,却还是固执朝他喊了一声,转头带着雁回从影穴离开。
那天辰星山结界中,凌霄看见封印中龙火蔓延,灼灼燃烧着青色光焰。
像是终于在这天地间烧出了一片希望。
所有人都这么觉得。
伏阴身已死。
天地灵龙以龙火救世,分离许久的恋人最终相遇拥吻。
白晓生的真身隔绝着黑气和龙火的夹击,在树木的阴影里蜷缩了一下身子。
他也说不清为什么,身体的疼痛可以忍受,只是想到那一刻发生了什么,心口却莫名还是生疼。
“你啊你啊。”他躲在青丘那棵千年古树的树洞里,叼着根草。“不是都说好了吗?人家两情相悦,历经万难在一起了。没你什么事儿了,你不痛快个什么劲儿?”
白晓生提着手里的那盅梨花酿。
龙主龙珠夫人归来,青丘庆贺,一群人热闹凑在一块,他借口刚拿回真身需要休息,躲到了青丘的万年古树这儿来。
月光晒在影妖身上,将他整个人泡在一片暖融融的皎白里。
他将酒壶抱在怀里,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和当初一样,在抱着天曜的蛋晒太阳。
那时候小小的龙虽然什么都不懂,但还挺好照顾。吃东西什么也不挑,塞什么就吃什么。但似乎比较喜欢蔬果生菜,喂鱼虾的时候还会皱鼻子,可只要咳一声,对方就会老老实实吞下去。
哦,还会变蝴蝶给他玩,挺乖的。
“……灵龙天曜……”白晓生下意识喃喃。
“找我?”
白晓生回头,不由愣住。
月光如水,龙主白衣烈烈,白色发带随风扬在夜色里。
白晓生心头一颤,像是做了什么坏事被发现一样。“阿龙,你怎么来了?”
天曜没说话,他看着眼前的青丘古树,那巨大的树木擎天而上,镂空的腹腔形成一个孔洞,此刻坐着一个长发飘扬的影妖。
他脚尖一点,便落在白晓生身侧。找回龙心的天曜神识早已清明,此刻却垂眸看着白晓生,有些茫然地张了张嘴。“不知道。”
白晓生才意识到,对方似乎醉了。
虽然模样和往日无差,但目光却有些恍惚。
来人俯身拿走白晓生怀中的酒壶,微微一晃坐在了他身边。一黑一白的身影并肩坐在巨树之中。
空气里传来淡淡的酒气。“听说,你当初抱着我在这里晒太阳。”
白晓生侧头看他舒了口气。“可不是,差点没因为你被这青丘的大太阳晒死。”
“辛苦了。”天曜的声音很轻,像是揉在风里一吹就散。
白晓生回头看他,后者却自顾自提起白晓生喝剩的半壶饮下。白晓生笑了笑,把人酒壶扯过来。“你怎么回事,酒宴不去,跑来我这里抢酒喝。”
天曜也没用力,随意任他将酒拿走,他目光落在不远处,伸出手,好像要去摘一片月色,下一刻,噗得一声,明亮的龙火从他掌心飞出,像是一场大雪,飞出了无数明亮的火星。
透亮的夜色,灵龙眼里像是落进了三月的水,他转头看向白晓生。
影妖静静看着他,眼神中带着一种思考和无措。
“阿生。”天曜的声音很轻。“送你。笑一下。”
他知道眼前的是灵龙天曜,而不是他一路带大的小傻子,这个天曜心思沉重,对他不算友善,但他曾经在九死一生时救过他的命。也曾在伏阴黑气肆意的空间中拼命护住他,为了他复生后第一次召唤出赤焰龙牙。
——守护之剑,护的,多少该是重要之人。
淡淡的酒意散发在呼吸间。
白晓生像是着了魔,微微垂头,倾身吻上眼前的唇。轻轻触碰将有酒的香气还有勾人的柔软,他伸手将人后颈按着,微微深入,却不敢用力。
不知多久,他感觉怀中一沉,熟悉的身子倒进他的怀中。相交的颈间传来温热又匀速的呼吸。
白晓生静静看着粼粼湖面,手在空中顿了顿,将人抱住。
他整个心泡在一股酸楚的情愫里。
影子好像忽然明白了那些去而复返的不甘和心痛来自何处。
过去,他总以为自己需要一束光,遇见了,便盲目渴求着。没人教过他什么是喜欢,该怎么喜欢。
他从不在乎那道光需要什么,只希望她能永远挂在天上,照亮他的路。
后来,他意外捧着一片月,在他怀里护着,他心怀着不甘和无奈,只巴望着某天那月亮能回到他曾经的地方。
而今,那月亮回去了,不再由他捧着了,他却忽然明白什么叫舍不得。
千年灵龙泽被一方,照耀万物,包括他,却又不只属于他。
而他是一片影子,却想要亲吻他。
“傻龙……”他呼吸间带着颤抖。“我大概是疯了。”
6、
雁回收拾包袱去辰星山的时候,白晓生正在捯饬他的旅行计划。
倒霉的影妖觉得自己前一天晚上做了一场噩梦,才闲来无事把一只龙给啃了。
那龙当夜醉酒,倒在他怀里后被他送回了屋。
白晓生自己则去冷泉坐了一晚上。
他一脑袋扎进冷泉里,觉得自己快要被冻死,咚咚咚听着自己心跳开会。
第二日被泡的瑟瑟发抖的影妖想开了,觉得无论如何,自己这一团心思自己也搅不明白,干脆天高海阔,去外头人间转悠上个百八十年算了。
于是灵龙回了龙谷,雁回回了辰星山,而白晓生去青丘外的古城遗迹挖挖宝。
离开那日,天地间一片清明,秋风高远。白晓生怀揣着那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思,还没到最近的迷途岭,忽然感到心口一片巨痛。
他回头,却见一片黑气盘踞在北面仙山。
视线中,连绵的山脉成了一片死寂的黑色残垣,像是无数呼啸的死气从地府而来。
尽数映在影妖震惊的瞳孔里。
上苍好像给这个脆弱的人间开了一个残忍的玩笑。
伏阴复活了。
当日辰星山掌门凌霄自爆仙体,殒身于手可摘星辰。
黑气之主雁回于辰星山险些入魔,白晓生赶过去的时候,黑气已经将整作辰星山包围。
他用灵力下意识探查,却发现在周遭感受不到一丝生机。
难道……辰星山整个仙门……
他恍然想起那日凌霄烈烈而起的白衣。【大厦将倾,万死不辞】
他从未想过,世界上,有如此多的傻子。
他听见雁回凄厉的哭声,想要救人,却被伏阴击倒在地。
影妖挣扎着看着眼前的一切,却无能为力。一股难以言喻的痛苦弥漫上心头。直到一片龙火从天而降,而后灵龙天曜献身辰星山,驱散伏阴,救下众人。
而那日开始,人间成为了炼狱。
-
谁也没想到,囚禁伏阴多年的识海真身,原来才是他最后的封印所在。
他炼化自身为黑气之主,却没想过幽冥赋的那句【空无所空,空所悟空】,是指放弃实体,而寄存天地,自此后他将与黑气同消同往。天地间阴暗面不死,伏阴不灭。
龙谷成为了人间最后一道屏障,大多数人被黑气吞噬成为遗骸一片。
天地间黑气肆虐宛如幽冥。
白晓生看着幸存者一日日被送来,忽然意识到那天,凌霄口中说的“挺好”是什么。
是还可以去爱,可以去看天地太平,可以去苦心中的一丝爱恨和不甘,可驻足人间听风赏月,可看世事万物。所爱不得又如何?天地还清明。
你还有心去遗憾。
而如今大厦倾覆,人间浮屠,谁又能置身事外?
灵龙赴迷雾森林,以至纯之体,抗击黑气,一次次斩杀伏阴复生的灵体。雁回作为黑气之主,投身人间,吸纳黑气,试图救下更多的人。
所有人都在拼命。
但所有人都明白,到头了。
黑气斩杀不灭,黑气不消,伏阴便能一次次复活。灵龙的灵力强大,却没有护心麟与内丹,总有耗尽的一日。
黑气之主雁回救下的人日复一日减少。这世间还有活人吗?
还能,还能再救下一个人吗?
白晓生置身于此,看着周遭人群,抓住自己的心口忽然感觉到一丝疼痛。
他说不出是什么,就像是那些万千死者,用命在他仅有的世界里开出了一条万劫不复的路。
他不敢踏过去,却又必须踏过。
终于那日,龙火由天坠下。
——灵龙恶战伏阴,灵力耗尽,真身坠于龙谷之外。
雁回带着众人携龙火驰援。临走前,白晓生在自己的墓碑上刻了一段话。
这段话无关风月,无关遗憾。
他只觉得好像回到了过去,自己从那间关着他的小屋子走了出来,屋外母亲正在晒衣服,回头看他,她说:阿生。
人间多是不平事,不如放下。
穷尽人事,为天地求一丝生机,也为他人求一丝生机。
他回头看了眼墓碑,朝记忆中的母亲笑了笑。
影妖抬起头,和所有人一样,接下天空落下的那团火焰。
他明白,那是天曜想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用龙火护他们周全。
灵龙天曜在最后一刻也想护着人间,而世间众人,也想在此刻,护他一命。
——星火四起,仅存的人潮推着他随人群走向奄奄一息的灵龙。
时间上诸多痴傻人,为爱为恨,为生为死,到头来,也能为了他人殊死一搏。白晓生将灵力注入龙火,又将龙火输进天曜身体中。
他想倒也不错,他从伏阴的识海里走出,遇到了喜欢的人,明白了什么是倾慕,明白什么是求而不得,什么是成全,什么是不愿苟且偷生。到最后,他才明白了什么是,拼尽一切他人求得一丝生机。
傻龙,我要死在这里了,你要赢啊。
黑气铺天而下,影妖见雁回化身屏障挡在众人面前,灵龙被黑气囚困,天地萧索一片。
想来,那是白晓生看到的,世间末日的最后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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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按记载,伏阴一战中,黑气之主雁回利用护心麟将黑气炼化为龙火。
阴阳相生,互相转化。
来自死地的黑气被护心麟转化为了至纯至洁的龙火,雁回灵龙携龙火斩杀伏阴。
天地一场浩劫终得幸免。
那一切记载都源于白晓生在天曜识海里看到的最后画面——雁回将自己一部分黑气炼化为了赤青火焰,护心麟归位。少女像是扶摇而上的一阵风,携带千年灵龙冲天而去。
灵龙烈焰里,灵龙呼啸,层云叠嶂,噼啪作响的烈焰在半空中与黑气接触的瞬间,带来万千华光,像一场全新的黎明。
被肢解破碎的千年灵龙带着所有人幸存者的灵力,与少女所炼化的护心麟,裹挟漫天火焰席卷黑气。消散,转化,他怒吼呼啸,如神明降世,而他身后雁回张开双臂像是一双翅膀。
一场浩劫最终度过。
白晓生恢复意识的时候,只来得及看到满天还未消散的火星。
那火星像是拥有着生命,散发着温暖的光。
“……白晓生……”
“雁回?”影妖愣住片刻,伸手握住那点消散的萤火,像是听到一点微弱的呼声。
“救救他……”
他下意识开启影穴寻找雁回和天曜的位置,几经周折,才找天曜。
四周是无数消散明亮的萤光,他几乎狂奔而去,却来不及阻止,灵龙一头黑发开始变白,从发尾开始不断蔓延。
灵龙在自觉将自己的灵力散掉,他不想活了——一如当初万念俱灰的素影一样。
白晓生只得将拼命自己的灵力往他身体里送,不够……
“天曜……天曜你醒醒,睁开眼睛!”他几乎掏尽了识海全部的灵力,可没有用。灵力杯水车薪般向天曜身体里注入,却阻止不了对方的头发一寸寸变白。
白晓生人生里第一次感觉到了绝望,怎么办……他要死了……谁来……
雁回……他看了一眼四周的萤光,忽然道:“天曜!你醒醒,睁眼看,雁回她还在,雁回没有死!她还在!你快看!她还在!”
他是白晓生,一个恶人,满嘴谎话。他自私自利只会骗人。
他失去了母亲,失去了雁回,最后一个人,他要留下。他要天曜活。“幽冥赋会救她!她只是消散了!还在这人间,我们得去找她!”
像是终于恢复了一丝意识,眼前头发尽白的天曜抬起头,眼泪从他眼眶里掉落。“……雁回,死了……”
他嘴角带着血迹,颤颤巍巍吐出最后两个字,像是用光了他全部的力气。
白晓生捧住天曜的脸,看着他的眼睛,认真看着他。“没有,天曜。雁回还在。我是影妖,我能感应到灵体,这周遭的萤火还有藏有神识,她是不是不见了,却没有死,天曜。”
他捧着天曜的脸,感受到那些滚烫的眼泪从他指缝滑落,却不知道他自己也已经泪流满面。“你相信我,你相信我一次好不好。不要死,她会回来的。”
“会……回来……”眼前的灵龙好像又成了当初那个傻傻的孩子,一字一句重复着白晓生的话。他刚复生时总是下意识信任他,白晓生说山是绿的,水是蓝的,人心是热的,说什么他都会信。所以白晓生一遍一遍重复。
“她会回来,所以,天曜活下去,我求求你活下去。她一定会回来,我知道的,我知道……求求你,不要死!”
“……好”灵龙张了张嘴,像是找到了最后的依凭。
他一把栽倒进白晓生怀里,被人用力抱住。灵龙滚烫的眼泪顺着紧贴的皮肤渗进白晓生脖颈。
白晓生忽然觉得心口万千疼痛,像是被一只手擭住,狠狠扯开,但他不敢喊疼。
他怕他喊疼了,天曜会更疼。
他舍不得他疼。
“活下去……求求你了……为了雁回,天曜,你要活下去……”
从前,那只影妖一出生就被恨着。
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他本以为喜欢是需要,是占有,他遇到一个少女,便不顾一切跟着;后来有人告诉他,喜欢,就是怕那人疼了,于是他在风雪肆虐的雪山上,看到一个书生为了爱人奔赴死地。
后来他得了一个吻,才发现喜欢就是双手轻轻护住,连触碰都怕碰坏了。
他想,喜欢是战战兢兢,是放手,是某天醒来,睁眼第一眼见到他就心生欢喜。
是把人放进心里,千回百转,最后吐出了,自己血淋淋的骨头。
别怕,我陪你找她。
后多年,影妖陪着灵龙四处寻找,终于在某日寂静之地找到了一个散碎的魂魄。
那魂魄被人间清气裹挟,在一方泉眼中生长。
那魂魄残缺不全,又清澈干净。
灵龙喊了一声“雁回”
那点灵气慢慢悠悠落在他手上。
“将她投入轮回井,百年之后,会有一个完整的魂魄。”
天曜回头看着影妖,影妖伸手想碰碰那魂魄,后来又收回手。
“需要我陪你吗?”影妖问。
灵龙摇了摇头。“这次我想从头开始,陪着她找回她残缺的魂脉。”他静静看着手中魂魄,又说了句。“白晓生,谢谢你。”
影妖生了个懒腰。“谢什么。你们这对媒还是我组的,不得善始善终吗。”
“好了。”他拍了拍天曜肩膀。“这下我要真的去过自己的日子了,希望你顺利,百年之后,有缘再见。”
灵龙看着他,终究点了点头。
黑色妖气消散在空中,天曜低头看着手中的魂魄,眼中再容不下其他。
只有身后的影妖回了半晌目光,身后层云万丈,他的心落在了身后,却不愿再捡,也许百年后,他的心也会再长出一颗。
但此刻,他将心交出去,留在一个永不会被回应的地方。
像一颗种子落在土壤里。
他想,也许长不出参天大树,好歹,能开出一朵花。
-end-
文:艾连
关键词:七十年
文体:小说
标题:《七十春秋》
原作:RPS
正文:
“梁遇春会活七十年。”秋心笃定地说。
他们从小就认识。
遇春记得,自己幼时还不是这么懒散。他曾和秋心一道去看大江,竟然能清晨六点就出发。那天偏偏两个人都忘了带水,直走得口干舌燥,才在中午日头最高时,看见了浩大的江面。
其实那天看到的大江究竟如何,他们都记不确切了。遇春倒还记得他们一路上不停的嘴,时而吐出异想天开,时而吃进山果野菜。
他们还去爬山,走无人造访过的野路,躺在山顶的草坡上,看白云悠悠地飘过;还曾穿过半个城市,去找一篇话本的下半部,受了小店老板的好一番招待……
直到后来,他生了一场大病。病中他听到秋心的声音:“你才不会变麻子,我也不会吧!大人整天说鬼话骗我们,我都知道……”
遇春听他啰啰嗦嗦了一会儿,突然问了句话。秋心吓一大跳,忙说:“瞎胡说,你要活七十岁呢!你好好养病……我要回去了,不然被父母发现就不好了。”
之后遇春又卧床不起十几天,最后病好了,却不像以前那么爱走动了。他有点口吃,少年正敏感于旁人的眼光、指指点点、闲言碎语,于是也有一段时间不太爱说话。既不出门,又不闲聊,他就变本加厉地喜欢看书,和秋心见面,也往往是听着他说个不停。
十六岁那年,遇春上京师读书了,两人一别就是八年。
他和秋心保持着通信,虽然频率一年年地低了,但是嘘寒问暖、告知近况,到底没有断过。
遇春交过两位同性的恋人,又很快地分开了;他毕了业,到岭南去了两年,如今又回到京师。他写了一些散文,译了几本书,失散了一些旧友,也结识了几位新朋。
仿佛什么都没有变啊!他还像八年前那样,打发了脚夫,独自对着小小的屋舍发呆。窗外北风呼号,冬夜里的街路空无一人,如一潭漆黑的死水。百无聊赖中,门外有人呼喊,遇春恍惚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便走出去,目光顺着狭长的走道,看到尽头门房的桌子上来了一封信。
遇春裹紧外衣,慢腾腾地过去看了看。是秋心的信!
他先前旅途奔波的萎靡颓顿一扫而空,眼里的黑夜也好像活了似的——秋心已经半年多没有来信了。上一回收到他的信,还是三伏,现在已经天寒地冻。他一边走,一边拆开来读。
秋心失恋了。他写:“现在她就在我一点钟方向的十几米远处,可是几天之后,这个距离就要变成百千里,更遑论我们的心早就离了上万里了。这和死别又有什么区别……
“我为什么就没有把它留住呢?难道你,及和你有关的一切,都是只应天上有的吗?……
“这好消息简直要把我冲昏了。就像是眼看着烈日下的花即将枯死时,忽然奇迹般下起了雨。虽然没有真的失去过,却仿佛失而复得——语言何尝能表达这欣喜的万分之一!和那个人,一个天使,一个精灵,在同一座城、甚至同一个校园里一起度过六年!多大的殊荣!命运女神是多么慷慨,我又是多么受她的眷顾啊。……
“我之前的一切欣幸,一切幻想,又都化为无用的泡影了。天啊,天啊,我要怎么才能知道究竟什么是事实、什么是臆测呢?……
“命运!你这无情的、无耻的、爱捉弄人的命运!不要为你自己辩解了——若你不是这样的话,又为什么要让我和她在这未曾谋面的一个月里失散又重逢、重逢又失散呢?……”
遇春仔仔细细地读完了那二十页纸,心里突然有了莫大的安慰。不管别人变了或是没变,秋心还是一如既往,他们还是什么都可以互相袒露,互为盔甲也互为后盾。
他想起还在中学的假期,他被秋心拉着到花店买水仙花。遇春不懂得看花,一路想着那喀索斯的故事。秋心问他:“你看这水仙怎么样?”
遇春脱口道:“真是可怜……但也真是幸运。”
秋心立刻反应出他说的是那位希腊美少年:“是可怜,幸运又怎么说?”
“他若不爱上自己的影子,就再也不能爱上谁了,这岂不很幸运吗?”
秋心思索了一会儿,回答道:“我倒不觉得他不能够再爱上别的人,不过他爱上的别人要是不爱他,总归能有个影子在,这确实算是幸运的。”
他爱上的别人要是不爱他……
回想起这句话,遇春失笑:哪有不爱那喀索斯的人呢?有人不爱他,他就不是那喀索斯了。可是秋心说这话时,眼睛定定地看着他,让遇春仍然双颊发烫。他是那个别人,还是那个影子呢?
他突然很想见秋心,亲自问一问他。但山重水隔究竟不能跨越,遇春也只好提起笔来,给他写一封回信。
没想到的是,信寄出了半月后,遇春从外边回到住处,居然看到秋心提着行李,正在门口原地打转。他情不自禁地喊出来:“秋心!”
秋心放下行李,快步走到他面前,和他拥抱:“那喀索斯。你是那喀索斯。”
他收到回信时,其实已经不那么在意那个失去了的恋人了,青春的恋情大抵来得快去得也快。可是这封信却使他读着读着,想到了他的旧友和恋人的相像。往日失去的种种卷土重来地占据了他的心神,他胸怀激荡、夜不能寐,想到遇春和他一样孤身一人,就涌起无限的酸楚和同情。他被这难言的情感折磨了两天,终于忍不住坐上了上京的火车。
遇春毫无芥蒂地接受了他。他让秋心住进了他的小屋,他们白天各自做事,晚上回到屋子里,等到万籁俱寂,才开始谈天。秋心抽一点烟,不开灯时,烟头就是夜谈中唯一的一点火光。他们谈文学,谈新的和旧的思潮;谈春风吹过柳梢,谈如芽的新月,也谈坟头一片荒草;谈女子,谈烟和酒,谈桥牌……归根到底,是谈年轻人的恋爱。
说来奇怪,秋心眉目料峭,英俊逼人,可一写起信就成了世上最缠绵悱恻的多情种;遇春相貌温润,一看就是天真善良、不谙世事的富家公子,作文却一笔一划一刀一剑,看破天下万般声色。
秋心常来打搅遇春写作,从身后抱他,看着桌上那孩儿体的字,念道:“我向来厌恶晴朗的日子,尤其是娇阳的春天;在这个悲惨的地球上忽然来了这么一个欣欢的气象……”【注】
他怀里的遇春“刷”地把稿纸抽走了。
“你怎么这么不喜欢春呢?”秋心摸摸他下巴,“你不就是春?”
“父亲给我起名‘春’,”遇春垂下视线,去看那只从下颌徘徊到脖颈、锁骨的手——温热干燥的手指一下一下捏着他白净的皮肉,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要舔舐——他嘴角轻轻勾了起来,“可是……可是我只有一颗秋心啊。”
手的动作顿了一下。“秋也不好么?”
“当然好……”遇春像只被挠到痒的猫一样,眼睛眯了起来,“过去我四季都喜欢,有你之后,便只喜欢秋了。”
秋心无声地笑。
“冬如暮年,春如娇花,夏如劳动号子,只有秋如烈火焚烧,”他喃喃自语,“拥有一切,释放一切,荡涤一切。”
他见过了千鸟飞绝,河川肃穆,看过了花前月下,草长莺飞,听过了蝉鸣如织,暴雨如注,吃过冻梨,摸过墙角生的青苔,也晒过烈阳,站在由盛转衰的拐点,而能接纳包含所有相通和不通的悲欢,平静却不冷漠地注视着人间,用全副力量献出他火红的心。
“他冷静又热烈,忧郁又喜悦,枯萎又成熟……除了春天之外,他是色彩最丰厚的了。我想我就要做这样的文字吧!”
“就像你一样吗?”
遇春不回答了,任他把头抵在肩上,一下下抓着他的头发。雾气爬上了他的眼镜,他把它摘下来,享受着眼前一片模糊的景色,懒懒地说:“虽然都是短暂的季节,可是春实在不适合我。”
秋心按住他的嘴唇:“你不知道文谶么?”
“我从来不写违心的话,谶则谶罢。”
遇春去世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
他发着高烧,迷迷糊糊中想起了他的秋心。我如果去了,秋心会知道吗?是不是得要给他留一张条子?
他像梦游的人那样行动自如地坐起来,提笔写了“秋心”两个字,又浮想联翩起来。他姓什么呢?是何方人氏?这条子该递到哪里去?他若不在,家里有人替他收吗?
豆大的灯烛火把他的脸映得忽明忽暗,只有眼睛沉思而闪亮。
小屋的门“吱呀”地开了,门前有一个人影,莹莹的月光和雨水一起打在他肩头,仿佛银白的浪花。
“秋心……你是谁啊?”遇春想得累了,头渐渐贴到了桌上,笔还握在手里,在纸上留下一条意义不明的痕迹。
“秋心?”来人叫道。
“秋心……”遇春咀嚼了一会儿这个名字,然后恍然大悟般地想:秋心就是我呀。
他没有睁开眼,却看清了来人的面孔。他说:“我可没有食言……你的三十五年,加上我的三十五年,正好七十年。”
遇春点点头,神游物外:对了,他姓祝吧……这样一来,就可以羽化登仙了。
【注】摘自梁遇春《春雨》
不写碎碎念不舒服的作者:这其实是一个以为吃到rps结果吃到水仙而产生的故事……秋心是梁遇春的笔名,除了梁遇春,其他都是假的。哦,梁遇春也没有活三十五年,他二十六岁就去世了。
除了搞cp之外想表达的就是,他虽然活得短,但过了别人两倍容量的生命……一定没有人能看出来。也没有写出他的可爱,过渡还一如既往地糟糕,改不动了……
作者:烤鱼
评论要求:笑语 求知
科罗教授心满意足地站起身,关掉了显示屏。实验大获成功,一直以来压在他肩膀上的沉重负担像是被拖进回收站一键清空了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飞快地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像逃跑似的离开研究所。天知道他有多久没有回家了!作为生物科技研究所的主任研究员,科罗教授以他天才般的创造力成为了研究所里不可或缺的存在。毫不夸张地说,研究所离开了科罗教授,就仿佛一台没有发动机的汽车。
科罗教授乐意把自己奉献给科学事业,但并不代表他愿意奉献自己的全部。持续进行了太久令人身心俱疲的工作后,科罗教授终于忍无可忍,决定逃离这里。
于是他进行了实验,实验相当成功,他从今以后再也不用到研究所来了。科罗教授的嘴角忍不住上扬,在他行驶在回家路上的时候,连续的红灯也无法破坏他的好心情。
他开始畅想自己未来的生活。自然地,作为一个出色的科研工作者,他积累了相当大的一笔资产。他可以用这笔钱买下一座海边的别墅,每天听着海浪的声音醒来,然后在沙滩上把自己的皮肤晒成古铜色。环游世界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比起这个,他更喜欢待在家里,全情投入于最新的体感游戏设备。他已经买了一台,只是根本没有时间体验,不过不要紧,从现在开始,他拥有了足够多的时间。
想到这里,科罗教授放肆地大笑起来。他停好车子,迫不及待地用钥匙打开房门,向着空荡荡的房间大喊:“我回来了!”
科罗教授理应早点发现异状,只是一时的兴奋挤走了他的理性,让他忽视了房间里若有若无的披萨饼味。因此在彩带“嘭”的一声,从礼炮里喷到他脸上的时候,他对此毫无准备,惊恐万分地后退几步,重重地撞上了身后的铁门。
“欢迎回家!”
惊魂未定的科罗教授颤抖地看向面前的几人。除了他以外,这里一共有三个人,每个人都拿着一个礼花筒,对科罗教授露出如出一辙的笑容。令人惊恐的是,他们每个人都长着和科罗教授一模一样的脸。
“你来的正好,披萨还没凉透,坐下吃吧。”左边的科罗说。
“我们还以为你会来得更早一些。”右边的科罗说。
“根据统计,间隔在缩短。不过也不排除有意外。”中间的科罗说。他看了仍在发抖的科罗一眼,伸手搀扶他:“吓坏了?没关系,大部分人都是这样。除了第一个。”
科罗教授勉强从冲击中恢复了一些。
“这么说,我不是第一个?”他跟着科罗们来到客厅,他们往他手里塞了块披萨,尚有余温。
“我们都不是。这里住不下那么多,1号到5号都去了海边的别墅,”科罗之一说。他想了想又补充道:“我是11号,他们两个是13和17号。”
都是质数,科罗教授想。这个发现让他找回了一点平静。他又吃了点披萨,觉得自己好多了。
“那我是几号?”他尽量保持心平气和,好让自己不被接下来的数字吓倒。
“27号。”科罗13回答。这让科罗教授感到安慰,比他预估的最坏情况还要好上一些。
“那他们都在哪儿呢?”
“我们买下了一栋公寓,大部分的人都在那里了。我们几个负责留在这里,给新来的说明情况。”科罗17说。
“我的天啊……”科罗叹气。他从来没有预想到这种状况,这是他的失误,也是所有科罗的失误。随即他又想到了关键的一点:“那,我的存款……”他看到几个科罗的眼神,立刻改了口,“我是说,我们的存款,还有多少?”
“仍然足够我们维持生活,不过仅仅是目前。”一个科罗说。
“预计在科罗增加到35人时达到饱和,届时我们会出售海边的别墅。”另一个科罗说。
“天啊,就没人想想办法,停止这一切吗?”科罗教授大叫,“这世界上一模一样的我,已经有二十八个了!”
三个科罗一齐盯着他,于是科罗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里了。
为了摆脱工作,科罗教授想方设法克隆了自己。
光是克隆人的身体可不够,想要克隆人能够完美地代替自己工作,科罗教授的记忆也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如果克隆人知道自己是复制品,怎么可能乖乖配合科罗教授呢?于是科罗又把关于克隆的记忆从克隆人脑中删去,自觉这样万无一失。
但是科罗教授毕竟是科罗教授,他对工作的厌倦早晚会压垮他,让他产生克隆自己的念头,并付诸实施。就这样,科罗教授一个接一个地复制自身,不断地用另一个自己代替自己工作,可以预见的是,在科罗教授的存款用完之前,这样的循环会一直持续下去。
所有的科罗都心知肚明,想要打破这样的循环非常容易,只要他们肯把一切都告诉最新的那个科罗,但是无论是哪个科罗,都不会这么做。
四个科罗倒在沙发上,异口同声地发出沉重的叹息:
“实在是不想工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