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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笑语/求知
滑铲大成功!
路书阳是被热醒的,这当然不符合道理,因为她总是彻夜开着温度调节系统,按常理而言,除非温控中心不小心将外界温度错误调试成六十度,室内就不应当叫一个人能够被热醒。
但是在廉租房区,再奇怪的事情也可能发生,哪怕这是路书阳自出生以来就没有见过的、只在父母嘴中谈起过的、被称为“停电”的事件。
路书阳并不是很穷的穷人,她有一份非常稳定甚至值得称道的工作,每月能使用的信用点当然也不至于无法支付电力系统的费用。
兴许是系统老化出故障了?廉租房总有这样的问题,要不是图方便和另外的一些原因,她当然也不会成为这片房区的租客。但这种方便似乎会叫她支付更多,她躺在床上这样想,又听到外头传来喧闹声(当然,这个房子的隔音效果也很对得起它的价格),她躺在床上打了个滚,听到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杂,终于决定起床。
门外三两人集群,表情各有不同,她凑上去听了听他们的对话,才终于搞懂现在是什么情况:整个区域的电力系统都突然失效,无法再供应用电了,她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有人说是三点,有人说是五点,但总之是个大部分人都已经停止活动活动的时间,但这并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由于出入房区的设备同样是由电力驱动的,在现在也无法使用了。也就是说,现在没有人能离开这。
“中心很快就会反应过来的,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中心那群人从来不在乎穷人的生死,哪里会管这里的事,恐怕有得等了”……不同的小集体有不同的观点,路书阳并没有加入任何一个队伍,她准备先去出入口看看。
出入口围了不少人,有个男人在拍着那台黑了屏的机器大叫,隔了很远都能感受到他的愤怒,路书阳走近才看清他穿的甚至是正装,虽说看起来很廉价,但和他周围穿着破旧的围观者泾渭分明。路书阳没有再靠近出入口,她站在人群中看向空无一人的门禁之外,在心里叹了口气,准备转头回去。
那个拍机器的男人终于像是放弃了,他颓唐地抱住机器,大哭起来,哭声听起来很绝望,路书阳不知道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不愿多揣测,也不忍再看下去,她转身就走,动作甚至像是逃跑。
如果路上总有人在说话,那么一个人经过的时候总能听到些什么,言语的速度比她逃走的要更快。她走在路上听到不止一拨人说起那个在门口崩溃的男人,虽然没有刻意去听,但只是碎片也能叫她知道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
他是底层人出身,很小的时候父母因犯罪被流放,而又因为父母的犯罪记录,中心的助学机构不愿意收他。没有教育记录的人几乎不可能被雇用。他的经历在这片房区并不少见,但他和旁人不同,并没有选择出卖自己的身体(无论是作为娼妓或者是买卖身体的一部分换得短暂的享受),而是想要离开此地。他终于得到了一份工作,却在工作的第一天就不得不旷工,甚至因为他作为违约者,中心对他会有更严苛的惩罚。他本将脱离此处,却又被拽入更深的深渊,自然会崩溃掉。
一路回走的路上,有人叹息,有人不屑,路书阳没有停下脚步,她不认为自己能够对此作出什么评价,她同这里的绝大部分住户完全不同,她知晓这一切已经是一种傲慢,她不能也不愿多说什么。
她在家不远的树下见到了一个人,那人蹲在树荫下,低着头,看不出是男是女,这些当然不奇怪,但路书阳忍不住要看到这人。更不用提奇怪的,她身旁还蹲了只狗。那只狗不很大,身上还脏兮兮的,毛也秃了好几处,可路书阳仍然没忍住停下脚步看他们。在这片区域,这是她第一次见到除了人类之外的生物。那狗见她停下,稍微瑟缩了一下,但也没有多的动作,只是大口喘着气。那人根本没看她,只是拿起放在脚边的水壶仰头便倒,不一会儿下去大半瓶,路书阳同这人对视了片刻,还是未能判断出伊的性别,只记得伊眼睛很漂亮,不是圆润的那种漂亮,甚至生得有些狭长,但眼神太平静,叫人只记得伊比墨更深的瞳孔了。路书阳也不觉得自己太唐突,就站在伊旁边看伊喝完水又倒出剩下的在瓶盖里,给那只看起来已经很口渴的狗喝了。
“你家也打不开门了?”伊声音和外貌也很像,路书阳第一反应是。
“嗯?什么打不开门?”路书阳反应过来,但还是没能听懂伊说的话。
“看起来不太像。”伊站起来上下扫视了一遍她,路书阳发现伊个子很高,几乎比她快高出一个头去,又瘦得出奇,连站也像站不直的样子,就这样靠着树干,轻飘飘地递过来一个水壶,“帮忙打些水,谢了。”
路书阳也不觉得伊有什么问题,接过水壶,才发现这个空水壶还有些重,她掂量了一下,问伊:“要不要走过去点?我怕太重拿不动。”
她也没有等伊回复的意思,直接走了出去,那狗先跟上,毛掉得光秃秃的尾巴摇着,像要折断一样,路书阳发现这狗还有些腿瘸,她不由得多看了两眼,又听得人说:“没人要的。”
“怎么会没人要!”路书阳脱口而出,这可是狗啊,一条活生生的、存在的生命,即使它现在有些丑陋,但……
“人都命贱,狗还值钱?”伊声音冷静到叫路书阳觉得有些冷漠,她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忍不住停下脚步回头看伊,才发现伊也在看她。
“你不是这儿的人。”
“我住在这。”
“但你的确不是。”
路书阳没再说话,她领伊到家楼下的树荫下,叫伊在那等着,自己一人上了楼。由于电力系统的停摆,电梯自然也无法使用了,好在她家就在四楼,不算太高的楼层。她上楼的时候才知道原来有些人的屋门已经打不开了,那些人平时就交不起电费,多半是通过简单的义务劳动换取一些福利电力供应,但这些电多半都很快被他们用完了,就连房屋门禁都无法支持下去,关上门就没法再打开了。
伊也是这样的人吗?路书阳忍不住这样想,在她过往受到的教育理念里,这一类人要么是残废,要么是瘾君子。伊很明显有手有脚耳目聪明,看起来心智也清楚,不像个瘾君子,但谁知道呢。她不过只是帮个小忙,不必在意那么多。她这么想,在给水壶打水的时候也没忘了给储水的容器放满饮用水,不过在出门的时候她犹豫了片刻,又折返回去拿了几根压缩棒和很小一块肉,门也没有关紧,掩在那儿。
只是还没下楼,她就在一侧楼梯看到那个高高瘦瘦的身影了,甚至还有那只瘸了一边后腿的狗,真不知道它是怎么上来的,总不能是伊抱上来的吧。
路书阳递给伊手上这些东西,伊接过水壶放在地上,看着她手上的压缩棒和肉愣了一会,说:“你可真是个怪人。我姓张,名字不好念,所以怎么喊都可以。”她接过肉丢给那狗,又掰了一根能量棒自己吃了。
这个姓和伊实在是不太相似,路书阳这么想,但没有表现出来,只点了点头:“小张。”
“你怎么称呼?”
“路书阳。”
“噢噢,这样啊,叫你阿书可以吗?”伊大概也没想过她的名字是这样的,但只是愣了一下,接着很自然地这样问她。
“都可以。”
小张没有在四楼待太久,等狗吃完那一小块可能它很多年没有吃过的肉之后,就同路书阳告别下楼了。路书阳站在楼梯口看那只瘸了的狗下楼,它几乎像是摔下去的那样摔过每一层台阶,小张站在下头等它,但从不帮手。
路书阳有些想问小张要去哪,但她最后还是没有问。在看着狗摔过这一层的拐角后回了房间。她想起那些被锁在门外的人,到底还是没有真正关死门,而在门槛和门之间卡了一个扣。
什么时候能来电呢?她躺在闷热的房间里忍不住开始想这个问题。应该不会太久的吧?虽然今天是假期,但她是老师,如果联系不上的话应该很快会被发现,彼时中心应该就能处理这片区域的失常状态了。
但她心底另一个声音又在说,这片区域处于中心信息更新的底端,中心的判断处理可能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到位,这才是中心的规则。
她就这样半眯着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一身是汗,她走出门,发现天已经暗下来,看来这一侧的基础循环装置的能源系统和电力系统并不一致啊,她这样想,那至少不至于死太多人。
这个时候的室外正是最热的时候,循环系统还没有开始换气,白天的炽热也没有消退的景象,她突然想到夜风,这是个在她稚儿时期的故事书里听到的意象,但她知道这不过是气流的变化,在夜晚的学校,由于换气系统的持续运行,自然也会有这样的东西,但为什么在这样的时候她会突然想起来,她不知道答案,也不打算去探寻。她见到有人敲开远处住户的门,被好几个人一起揽进去,她一开始没有明白,但很快反应过来,又退回了房间,掩上门,卡住门锁之后又推了些重物过来抵住。
她不知道在房间中呆了多久,脱离刻度的时间无法被测量,不见天光的房间也无法让人判定这一切究竟发生了多久,她在黑暗里睡去又醒来,储水器里的水位以缓慢却又无可阻止的速度下降,能量棒还有很多,她无法判断这场灾难究竟持续了多长时间,她突然想起小张。
出门的时候天正漆黑,也许这只是第二天的夜晚?她看着“天”笑了笑,夜间的室外很冷,她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哪怕她已经多加了一件衣服出门。托基因的福,她的夜视能力非常好,甚至能看到漆黑夜色下躺在道路中的那些东西,她小心地避开,下了楼。
没有路灯——当然没有,停摆的设备仍然没有苏醒的意思,暗色太深,吞没掉每一个走进它的人,而她沉默地融入其中。她不知道自己要往哪儿走,这对她而言本就是完全陌生的城池,而她只是选择向前走。
欢笑声刺破黑暗,带来光亮——光?她立住思考了片刻,向前走去。
那儿果真有光,有人在空旷处点火,火团成一堆,牵引着每个在夜间出游的人去向那里。寒冷被驱散,沉默被消弭路书阳见到了一个人。
小张站在人群之中,伊看起来比之前更瘦,配合身高甚至有摇摇欲坠之感,伊第一个看到路书阳,笑着对她招手,那狗也凑上来嗅她,路书阳甚至什么都没来得及问,就走进了这些人之中。他们并不以新出现的人为惊,甚至很主动地让开了道路,将她引到小张周边。
“嘘,现在不是问问题的时间。”小张对她眨了眨眼,看起来甚至有些可爱,伊伸手拉过她,就这样带着她跳起了舞。
路书阳以前没有专门学过跳舞,但小张却很熟练,伊轻而易举地引导着路书阳,其他人欢呼了一声,也两两一组聚在一起,他们笑着开始唱歌,路书阳没有听过这样的歌,但她却听懂了它,她也忍不住笑起来,跟随着小张的引导直到她成为新的引导者。
小张跳的是女步——如果这个随性的舞蹈也有男女步之分的话,路书阳很难想象这样个头的人能将女步跳得那样好那样动人,她望着自己面前的这位朋友,却忍不住想起一些同月色相关的过往,今晚自然没有月亮,人造的也没有,但火光下的伊仍然美得惊心动魄,完全不输月下的一切。
歌唱得停歇了,伊也停下来,拉住路书阳坐到火堆旁去,问她:“阿书怎么夜晚还出门?”
其他人也慢慢停下来,有的站在火光的边缘斜倚着什么聊天,也有的坐到火堆旁同人勾肩搭背地揽在一起,大家都是笑着的,路书阳仍然觉得恍惚,又觉得这样很好,才发现自己原来也一直在笑着:“突然想起你来,不过我还以为你会过得不太好,没想到你们居然有这样的生活。”
“他们都是我的老朋友了,大家都是没有钱的穷鬼,所以最开始就失去了可以住的地方。”小张挠了挠头,看起来却不那么快活了,“一开始也没有这么好的啦,毕竟我们什么都没有了,更不要说像现在这样还有地取暖了,我有不少朋友甚至直接被冻死在了夜晚。”
路书阳有些吃惊,小张面上却没什么悲伤的情绪,坐在一旁的人也笑嘻嘻地点头,像是见惯不怪了一样,小张继续说:“后来是你也知道的,死了不少人,空了不少房子出来。从那里头我们捡了不少东西,只是没能得到够我们住的房子,只能白天睡觉,夜晚凑在一起互相取暖了。”
“原来是这样。”路书阳得知了答案,她点着头,又问道,“现在停了多少天电了?”
小张还没有说话,其他人纷纷抢答,但每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从半个月到半年皆有,路书阳一时有些难以理解,最后还是小张有些无奈地开口:“其实我们也不知道,我们见过四场大雨。”
原来是雨,路书阳明了了,下雨天的白天和黑夜是完全无法辨别的,以前天幕会有下雨的具体时刻,但停电后自然不会有,一场雨就能彻底销毁一个人关于时间的认知,更不用提他们见过四场。
天倏忽亮起,毫无预兆,他们拿起自己带来的东西各自散去,狗蹭了蹭路书阳,跑进已经长得很高的草丛之中去,小张最后站起来,向路书阳伸手:“阿书,我们也该走了。”
“我也留过你这么短的头发。”路书阳拉住小张的手,没有问伊准备去哪,过了会,突然说了句没头没尾的话。
“说实话,有些想象不出来,但如果是阿书的话,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小张一开始没有回答,走了好久之后才说道,又忍不住摇摇头笑起来,像是想到了什么。
“那个发型确实不太适合我,但如果没有尝试过的话总会觉得有些遗憾的。”小张停了下来,路书阳才发现伊带着她走到了家楼下,她轻轻地笑了起来,“要不要去我家看看?”
“当然。”小张看着她笑,也笑起来。
路书阳牵住伊的手腕就要向楼内走去,却被迎面而来的人撞到一边,那人面上狂喜,大喊道:“来电了!”
那些路书阳完全陌生的这栋楼中还存活着的人也纷纷冲下楼来,她甚至见到孕妇或者抱着婴儿的女人出现在其中,她就这样被人群裹挟着一路来到出入口前,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她站在出入口处望向每一张迫不及待离开的脸庞,神色惶然,她似乎又听到他们唱的那首歌,却无法在之中再找到伊的身影。
一切都恢复正常了。
文/鹤野
评论:随意
滑铲短打,质量很低,不建议看
在我的记忆中,大概三四岁的时候,母亲曾抱着我坐在卧室的地上哭。
那是我幼时最早一次并非出于本能的哭泣,母亲在我面前咒骂父亲的不管不顾,坐在地上哭泣的时候,一种念头生长出来:我也应该哭泣。那并非本能,但当时的我并不能理解这种思维,现在想来,或许是因为受到母亲的感染,被言语间的恶意冲击出恐惧感,总之我和母亲身上披着一条淡绿色的毯子,镜子里映着一大一小两座毛毯闪,我们哭成一团。
后来战争也燃烧到饭桌上。我无法理解他们的争吵源自何处,从哪一句话开始爆发,会在哪一句话结束。腊肠泡进稀饭,我咬着泡软发凉的腊肉茫然四顾,而他们像是暂时休战,从灶台边走下来,父亲瞥见我的饭碗,大吼着让我吃饭。
我不知道他们的争吵源自何处,这种间歇性的伤痛记忆自我出生以来就一直存在,似乎我的到来就是那根罪大恶极的导火索。隐秘的战争无处不在,如同房间角落窥伺的黑暗,只等灯熄之后就一扑而上。
每当我觉得这个家庭开始归于平静和谐,新一轮的争吵又会突然爆发,但在每一次的混乱之后,我都记不住争吵的缘由和开端,记忆里最浓墨重彩的是家具摔碎的声音,尖锐的夹着几个破音的咒骂,他们总是用方言争吵,激烈的词句裹在乡土气息浓重的语音里,极速地高昂地喷射出来,变成子弹,变成飞溅的雨点。
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战争,我坐在卧室里在本子上写写画画,听着外面的声音绵延不绝成一场激烈的背景戏剧,然后一声裂帛之音,我惊得跑到房门口去看,父亲用手撕烂了茶几边的塑料垃圾桶,把它掼在地上,用脚踩得稀碎。
塑料碎片摔到我脚边,而这一切只是开始。
电视柜上放着两个大音箱,父亲把它们挨个搬下来,砸在玻璃茶几上,刺耳的破裂声,浅色的玻璃层下陷,破碎,如同刀尖穿过白纸,一声尖叫夹杂着哭嚎,母亲冲上去扑打父亲的手,就像是信号枪打响,我鼻尖一酸,毫无预兆地开始嚎啕大哭。
于是一切都乱了套。咒骂声,哭声,尖叫声,零星夹杂着家具摔碎的声音,等到他们感到疲倦,消停下来之后,我的哭声还在响,如同一个破破烂烂、断断续续的报警器。
他们注意到了我,父亲终于投过来一个愤怒的眼神:“你再哭!”
我抽噎着跑回房间,缩进桌子底下,中场休息结束,下半场比赛继续。而我躲在狭窄的空间里,被四面粉红色塑料包围,觉得自己就像电视剧里被父母遗弃的可怜小孩,念及此处,听到外面一刻不停的争吵,我的眼泪又掉下来。
最终父亲摔门而去,母亲低低哭泣着清扫着客厅的碎玻璃,我从暂时构建的巢穴中探出头来,母亲看到我,投过来一个埋怨的眼神:“就知道躲起来哭!”
我困惑,我不解,我骨子里的内向和懦弱让我不知道除了哭泣还能做什么。五楼的夫妻天天争吵,摔打砸骂的声音可以穿过三层楼,而我坐在仅剩一块玻璃底板的茶几边上,靠着窗,理所当然地想:既然天天吵架,那生活还过得有什么意思,为什么不离婚呢?
我自认为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但从未在父母面前提过。这个词汇并不是没有被提及过,实际上它以一种令人厌恶的高频率存在于我和母亲的对话之中。如果不是因为你,我们早就离婚了,离婚对孩子不好,所以我们不离婚,离婚会这样,离婚会那样,我慢慢吃着饭心想:真的吗?
有趣的是,于我自己而言,我对这样的选择毫无感觉,一个可以减少争吵的方法,一个可以让所有人都开心的道路,一个可以让这个家庭得到解脱的机会,为什么不呢?所有顾虑和拒绝似乎都只是自欺欺人的借口,因为在对彼此的争吵之中感到疲惫,又会将压力传递到旁观者的身上。
一个锁死的环,一组环环相扣的多米诺骨牌,身处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无法幸免,一个本该融洽的集体是这样走向四分五裂。
而偏偏处在战争中的人总是会向旁观者索取认同。父亲离开的夜晚,母亲只做了两人份的饭,我默不作声地埋头吃饭,听见母亲再次开始数落父亲的每一个缺点。
“我就是瞎了眼才会和你爸结婚!”她挥动锅铲,一通发泄之后犹觉不足,于是她看向我,质问道:“你说实话,我和你爸你更爱谁?”
我已经不记得幼时的我回答了什么,大概一如既往地报以沉默,因为那时连说话都磕磕绊绊的我正迷茫地思考:“实话”是什么意思?
作者:四戎
某天我签了一份入职合同,摇身一变变成了人类的一员。
是的,我曾经是一个肉团都不算的东西,现在我加入了人类的队伍中。
人类好啊,当人类好啊。人类的生活多体面。
在开启我作为人类的职业生涯之前我要熟读人类的职业攻略。
我的本职工作是做一个人类
这有什么难的
前提一,我是人类
前提二,做人类是人类正在做的事情
前提三,人类不能做出他们做不到的事情
结论,我怎么样做都是在做人类。
除非我们中出了个叛徒。
但我不是那个叛徒,
我的朋友也不是那个叛徒
大家都不是那个叛徒。
哦耶。
做人类的第一天要学会穿人类的衣服。
走路要穿得精简
在家要穿得舒适
去公众场所要穿得从众
见人要穿得对方满意
......
总之就是,虽然大家都是人类
但人类内部有人类的分工
在不同的分区要穿得像不同的分区的人
不同分区有自己的规则
emmm..怎么当个人类这么麻烦
记不住这个规则怎么办
于是我把问题重点从“我该穿什么”成功地转为“我怎么穿能一次性全部符合规则”
这还不简单
已知今日我要穿过家门口的马路去公司打卡混日子接着去陪领导喝茶接着去会议上混个脸熟躲到灰常角落找准时机偷溜去健身房顺便晃去奶茶店转个街角去校区接朋友女儿送回家后再偷偷溜进公司加班加完班再拐进奇怪的地方蹦个迪
我被路人拍了肩
嗯?怎么了吗?我问道。
路人尴尬又不失礼貌地示意我可能穿着不是那么的正确
嗯?我记混了吗
纯属意外,下次一定不会错
我笑笑地送走了他。
可是当我检查我的穿着的时候我发现这里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错误
我的身上同时穿着在家活动的居家装,方便穿马路的运动装,去公司的正装,和领导喝茶的衬衫,出席会议的西装,去健身房的健身衣,去奶茶店的花枝乱颤的神经病装,去校区的休闲装和意味不明又不好意思形容的奇装。
我不懂人类所谓正确着装是什么
为什么我是不正确的?
在我身上他们一定可以在无数件衣物里找出完美符合穿着规则的衣服
人类真奇怪。
做人类的第二件是说人话
说人类可以说的话。
但是我怎么知道什么是被规定为“人类可以说的事”
在我的入职培训书里面,
我精心地查找,找到的只有
“你不能..”
“你不能...”
“你不能...”
哦,所以结论是,人类所有该说的话人类都不能说。
哦,你开心就好。
反正下一秒我也忘了我干了什么
我高呼离去,
“我是自由的”
然后我被绊倒了
我身前有一只猫,但肯定不是他绊倒的我
不知道触犯了什么
不知什么邪恶势力绊倒了我
那一定是妒忌我的自由
一旁的猫猫看了我一眼,故作高冷地从我身边离去。
不等我思考
猫猫又回头看了我一眼
然后再一脸傲娇地背过头
猫猫和我一样,我们曾经同为肉团
他签了他的猫猫协议,我签了我的人类协议
我以为我是真的聪明
可惜物种不能相互通讯
我也不知猫猫他在想什么
但千万不要是“傻逼人类”就好
那样我的幻想就不会破灭
我是聪明的人类
做人类的第三件事,奉献自己的精力。
这个没什么问题
我赞同否认不劳而获
但是,但是 尼玛的没有精力需求的时候要求人类奉上自己的全部精力已备后续使用是个什么狗屁离谱的玩意
这要求人类榨干自己的全部仅剩的多余的精力全部投入到生产中
甚至因此开发了榨干精力机
榨干精力机就跟那个榨汁机一样
见不得你还是个有活力的个体全给你搅成渣渣
原因..没有原因
就是看着不爽
???
我好困
我想睡觉
我要抱着我的枕头瘫上一天
我知道了我是个不合格的人类。
绩效差,无动力。
我签了离职协议。
这相当于单方面毁约并且后果自负
我笑了
可以的。就这样吧。
于是
我又变成了一个肉团,我一弹一跳的出去,就像我当初一跳一弹地进来。
不过“bang”的一声后,我变成了一滩肉泥。
是哦,我不该忘记人类这该死的报复心理。
这支离破碎的样子预示着我要就这么消失了。
诶等等,
无数块碎肉支棱起来了。
变成无数个肉团蹦蹦跳跳地出去了。
他们在哈哈哈哈哈
他们都是我啊。
蹦蹦跳跳的我啊
不管如何,
我自由了。
我要像猫猫一样大呼
“傻逼人类”
作者:绿鲤
评论:如果可以的话请轻一点。
BGM:《Purple Passion》
一名男子在香德尔大道的夜色与行走在夜色中的人群中行走,每一步,脚下都亮起棋盘形状的光纹,或者说,每一步,都是踏在他脚下展开的光纹上。于是积满雨水的街道上没有留下任何属于他的涟漪。黑发黑眼的黑衣男子撑着黑伞微笑着走过大道,走向夜色中的国家博物馆。
霍伦德国家博物馆最近展出了一件惊世骇俗的展品。
Lady Mermaid
据说是数百年前,人们在海边打捞上来的一块巨大类琥珀物质,在里面完完整整封存着一位女性……或者说“一只”。因为她并不是人类,美丽的鳞片包覆着修长的鱼尾,在展厅的灯光中熠熠生辉。即便处于那水一般的琥珀中,身上的衣料也如在风中展开一般,丝毫不见潮湿的痕迹。因为太过珍贵,馆方直到最近才将她展出,见过她的人们都会惊叹:啊……这神迹……
“啊……这神迹……”男子披着棋盘的光纹穿透馆方附魔的玻璃,以绅士的节奏踏上那片大理石的地板,逐渐靠近那尊透明的注水展柜,模仿白天在馆内听到旁人称赞的那样惊叹道。
琥珀中的少女犹自以安详的神态沉睡。
“高傲如你,神迹的小姐,如果知道自己被这样展示给无数的人参观,一定会气得把这座城市夷平吧?”男子将伞收好横端起来,如端着猎枪,将伞尖对准那片玻璃展柜。轻轻一触,里面的水位便以肉眼可辨的速度下降而玻璃也如泡沫般溶解在空气中,水色琥珀逐渐暴露出来。
“喔呀,这里好像不太对。”挪开伞尖,男子凑近细看,细细的透明蕾丝在表面缠绕成华丽的纹样,一旦有魔力通过,就会触动某种机关了吧?他笑了笑,自言自语道:“真可爱。”
既然你料定会有人想夺走你的小鱼,只留下这点防御真的好吗?不过既然你已经死了,她就不能再作为你的私有品了不是吗?
男子摘下手套,从织工精致的蕾丝中央,即Lady Mermaid心脏的位置那片桃心锁形的图案开始,用手指轻触锁芯处。手指碰触的部位展开了无数小方格的光纹,逐渐蔓延到整个琥珀表面。
光纹终于排布成完整的棋盘,男子微笑着向前走去,径直消失在了光纹里。
仿佛华丽大剧院的房间里堆放着各种珍宝,点缀其间的是红色的玫瑰。靠在贵妃椅里戴着缀了羽毛的礼帽,身着紧身曳地长裙的女人面容透着挥之不去的忧郁,也因那忧郁而倍显迷人。她抚摸着身前伏着的鸳鸯眼波斯猫,轻轻扭转腰身,见到来人皱了皱眉:“居然真的还有人能闯进来。”
“Madam Harriet.”那是私藏Lady Mermaid的第一人,也是当时名噪一时的魔法师。世家之女,富可敌国,爱好收藏和美容,直到60多岁依然保持着年轻的模样。这位夫人终生未婚,与她宅邸里藏着的无数珍宝共度一生,据说活着的时候特别喜欢年轻漂亮的小姑娘,时有传言说Madam Harriet青春常驻的原因就是她爱吃少女的内脏,也有人说她其实是男扮女装——顺带解释了“她”从不与男性交往过密的原因。
及肩的发丝里泛着白光,进入了常人看不到的隐秩序中的男子换了模样,与之前相同的恐怕只有唇角那无法言喻的笑:“您知道我的来意。”
“我知道,所以才会把自己的魂魄也织进这蕾丝里。”女人的妆容很浓,吸一口女士香烟再吐几个烟圈:“她是我的,谁都别想夺走。”
“哦?”单音里含着半声笑,男子饶有兴味地上前,在贵妃椅前不远的一张丝绒扶手椅里坐下:“她真的是你毕生的恋人?”
“是啊……我多爱她,爱到不想让我之外的任何人得到她。”女人身边一人高的穿衣镜里浮现人鱼少女在琥珀中沉睡的样子,染着黑色塑了红色雕花的指甲的手抚上镜面,没错,那是恋爱中的女人对恋人才有的温柔:“看哪……她多美,我第一眼看见她,就觉得自己沦陷了。你懂吗?那种……感觉?”女人回头瞥了男子一眼,对方那身完全不入时却也说不上平庸的——干脆在世界上就没有过这种款式的装扮让对流行十分敏感的她一挑眉。
“恋尸情结?”
“无礼之徒。”
“但她以这种状态沉睡,不给她醒来的机会,她就相当于一具尸体。”
“我不在意,我已经死了,我把自己的魂魄织进这蕾丝里包裹她的小小玻璃棺,不给自己留下任何退路。如果她被夺走,我这点执念的存在也没有价值了。”
嘴角的弧度乍然诡异起来:“她呢?”
“嗯?”
“她在意吗?”
“她当然不在意,她可是沉睡着对这一切毫无所知啊。”
“哦?”单音里含着半声笑:“对此您也毫不在意吗?”说着手上凭空取来了一杯红茶:“那个时代就喜欢喝阿赫玛么?或许我该说你引领了百年之后的潮流。”
“别岔开话题。”
“我只是想给淑女留下思考的时间。”
“从我这么多的藏品里挑出阿赫玛,你的品味也不错。”
“想好了吗?”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呢?”
“Madam Harriet,十六岁时在随父亲外出旅行时刚好看到被打捞上来的Lady Mermaid,当即决定将之收购。后来Lady Mermaid就成了您的私人藏品。一生醉心于人鱼的美丽,占有着包裹她的这尊小小玻璃棺,却也没能打开琥珀将她放出来。拼命研习魔法的原因除了家族荣耀,还有自己的一点甜蜜私心——‘打开吧,小棺材,睁开吧,那双眼睛。看着我,亲爱的,看着如此深爱你的我。’” 在男子从容品尝红茶的时间里,女人的脸色开始变得难看。而男子仿佛没在意似的,或者是故意似的继续说下去,以朗诵般的语调:“然而——Madam Harriet,在还未与小情人说上一句话的时候就发现自己有了皱纹,是啊Madam Harriet,她在时间的封冻里,可时间不会放过你。于是你开始研究美容和化妆,你要让自己保持青春靓丽的模样。”
“你知道的真多。”
“可是一晃就是几十年,小棺材一直没有打开,美丽的Madam Harriet化妆后虽然仍是三十几岁的模样,卸了妆后也抵挡不过时光,已经无法掩饰衰老了。”
“够了。”女人用双臂撑起身体,身前的波斯猫被惊走。
“Madam Harriet,对自己的衰老无力回天,还与自己的小情人始终隔着生与死的界限。”
“啪!”
男子犹自从容地托着茶杯小啜,另一只手捏着只剩一半的茶托挡在眼前,被斩成两截的茶托一半掉落下去:“后来啊那位美丽的,哦、不,老去了的Madam Harriet在无望的爱情里越发地憔悴了,那些用于保持青春的秘术、用于撬开棺材的魔法,一点点腐蚀了你,从内而外。”
女人柳眉倒竖撑起身子站了起来,抽出手桌上时尚杂志里压着的一枝宝石玫瑰指向男子:“无礼之徒!”
千万道丝线便从眼花缭乱的收藏品中以肉眼不可分辨的速度风暴般绞来,将丝绒扶手椅撕了个稀烂。那一地的红色却不带丝毫腥气,女人四望,听见背后悠悠响起了男声:“Madam Harriet,无法再与时间抗衡,‘如果再这样下去,我会连人都不是了的。’”男子笑着摊开手,然后茶杯清脆地掉落在地:“于是她做出了最后的选择,‘就让我也死去吧,宝贝,与你一样,和你一起。’后来人们在那栋豪华的宅邸里闻到了腐臭味,抬走了已经有一半都变成怪物样子的Madam Harriet的尸体。没有人知道,Madam Harriet用爱情把自己留在了那里。那用灵魂织成的蕾丝护卫着两人虚假的‘独处’,你活着的时候没能做到的事不代表后人就一定做不到,所以你用最后的力量为她的死亡上锁。”蔷薇藤不断破开大理石地面缠绕上来,男子踏着它们借力跳起随它们逐渐升高:“就好像,只要她不活过来,就不会与你分开一样。”
“住口!”女人不断转身追逐着男子躲避的方向追击,从裙摆下露出的小腿布满青黑的鳞片和棘刺。精致的盔甲挥着战斧追去,男子凭空挥出光的巨盾招架,铿锵脆响:“但是她何曾应允过你?你们何尝真的在一起?她处于生死的缝隙里,你活着的时候她不是和你一起活着,你死了她却没有死,即使是你追求的形式上的相伴也完全站不住脚。”男子从盾中抽出剑,斩去缠绕到脚上来的蔷薇藤,反手上挑斩落盔甲的头盔,盔甲随头盔落地而倒下,大理石地面多了无数裂痕。
“你根本什么都不懂!”女人指挥着盔甲如军阵向他开去,花瓣的风暴从铠甲的缝隙里如练飞驰,钢铁与玫瑰的奏鸣中华丽的大厅逐渐变得一片狼藉。孤军奋战的男子面对训练有素的重甲军阵起初还游刃有余,却在花瓣缠绞的缭乱攻势下逐渐不支,被芬芳迷眼之后落进包围。男子持盾仗剑从两辆战车的夹角冲出去,利用对方极大的重量削弱敏捷度而先一步将盾转到身后,战车撞上盾牌给他加了一把助推力。手臂受到重击的同时,男子吃痛的表情里扯出一丝笑容。
一只无温的钢铁手臂挽住他渐欲触地的身体,将他扶稳之后,列队向他单膝跪下,那姿态一如百年前向Madam Harriet宣誓忠诚,而后花瓣也在原地温柔缠绕一会儿之后改了方向。上一秒还在为终于扳回一局而面露喜色的女人接着便发现他手上的剑化成无数的丝线向自己绞来……
“呃……你……是什么时候……”大理石地面上不知何时已经布满了棋盘的光纹,女人倒在那一地光纹里无力站起,精心裁剪的长裙面目全非,帽子也不知什么时候掉落在哪里,长发散开有一半蒙住了脸,撒了一地她身上的鳞片。
“我丢掉杯子的时候,顺带丢下了棋盘的种子,我一直周旋,就是等棋盘的格子蔓延到整个空间。现在它已经寄生了这个世界,所以,你用来对抗我的这个世界,已经属于我了。”男子靠在刚才她躺的贵妃椅里,从正式反击开始,他就处于坐山观虎斗的愉悦中:“还想挣扎吗?夜还很长,天亮之前我们可以继续游戏。”
“你……哼。”女人的妆容掉了一半,半面是美丽的少妇,半面却是布满皱纹的老妪,这华而不实的虚拟身体已经无法负荷更多。
“那么我就进入正题了。”男子微笑着站起来,走向通向琥珀的那面镜子,扬起剑,作势要刺下去。女人在身后笑了,躺在地上歇斯底里:“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花了一辈子,到死了之后在这里都没能打开的小棺材,你居然妄想能打开?!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然后——咔!
“我什么时候告诉过你我是来打开琥珀带她走的呢?我又不是童话里的王子。”男子笑着将剑刺入镜面,竟将镜子连同琥珀刺出了一个缺口,直通到Lady Mermaid的胸膛,第二剑瞄准那颗毫无戒备的心脏,正要补上。
女人的骄傲顿时崩溃,在那张忧郁的脸上只能看到惊恐:“你……你是来杀她的?!”
“嗯哼。”答案不置可否。
“不……别……不要杀她!”女人拖着已经被玫瑰风暴绞断的双腿爬过来,那狼狈的样子揭示了她的不足为虑:“无论你拿走什么都好!不要杀她!求你……求你不要!!
“听说用人鱼心脏的血液涂满刀刃,可以斩开时间回到最悔恨的那一天……”男子舔了舔上唇:“呢,反正你也死了,我杀了她,让她去真正的死亡里与你作伴,而我也得到人鱼心脏的血液,两全其美不是吗?”这么说着,在女人扭曲的表情、令人生厌的蠕动攀爬和凄厉堪撕碎神经的呼号下,男子含笑将剑刺向Lady Mermaid。
咔——
剑刃贯穿身体,从心脏。有点痛,很凉。
啊……我的小鱼……你还活着……
Madam Harriet用身体挡在了男子与镜子之间,撑住镜框护卫着那尊透明的小棺材,就如活着的时候无数个寂寥夜晚向她诉说情话那样温柔。只是这次她没有梳妆打扮,也没有穿最入时的礼服,甚至她蓬头垢面,连遍身的血迹都没擦干。
“啊…我的小鱼……” Madam Harriet喃喃说着,心脏的血液顺着剑刃向下流淌,甚至注满了琥珀的裂缝。
呼吸逐渐消失在冰冷的痛楚里,肉体死亡的那一次都没有如此疼痛。视线逐渐模糊了,Madam Harriet比以往任何一刻都觉得这张小脸她还没有看够。
啊……我的小鱼……
我的……
男子面对着女人作为灵魂死亡的现场,看她逐渐失血倒下,看她的灵魂灌注到Lady Mermaid的心脏。
琥珀融化了,那么轻易地,就像沐浴在春日阳光里的雪花。
“With this hand I will lift your sorrows.
Your cup will never be empty, for I will be your wine.
With this candle, I will light your way into darkness.
With this ring, I ask you to be mine.*”
在站在神父位置的男子所念的誓词中, Miss Harriet睁开眼睛,发型自己置身绘着深海天顶画的白色教堂,到处装饰着珍珠与玫瑰,圣洁的光从玻璃花窗绚烂洒落。
Miss Harriet穿水母般飘荡的婚纱,手捧鲜花,她知道现在的她只有十六岁。
她走过长长的蓝色地毯,走向神父面前那座小小的花棺,她的小鱼正睡在那里,穿着她亲手织的白蕾丝裙衣,胸口勾成桃心锁的图案。
“Harriet,你是否愿意娶棺材中的人鱼少女为妻?无论富贵还是贫穷,无论健康还是病痛,都一直爱她,照顾她,体谅她,呵护她,在白昼陪伴在她身边,在黑夜与她一同入眠,即使死亡也不能让你离开她吗?”
“我愿意。”
“神迹的小姐,你是否愿意将终身托付给向你宣誓了爱情的这位少女,无论你是否知道她陪你度过了多少日夜,在活着的时候为你挥霍了最美的年华,而死后又为了守护你付出了多大代价,即使死亡也无法让你拒绝她吗?”
教堂里回响起海浪声,地上布满了光透过海水投在沙上一般的光纹。
“现在你可以吻新娘了。”
Harriet红着脸低下身,轻轻凑近了她那小鱼的小脸儿,胆怯似的在那凉凉的唇上印下颤抖的吻。生涩得连呼吸都不敢,千丝万缕缠绕着幸福与痛楚。然后十六岁的Harriet闭上眼睛,耗尽最后的认真,吻她的新娘,吻别她的生命。
黑发黑眼黑衣的男子站在那尊展柜前,横抱着刚刚离开那尊小棺材和自己婚礼的Lady Mermaid,端详琥珀里蜷缩的十六岁少女。
下面的展签已经被改成了Miss Harriet,即便不是人鱼,被完美封存在琥珀里的少女也该是十分珍贵的展品了吧。
况且,离开了琥珀接触到空气的Lady Mermaid已经出于自我保护机制而将鱼尾分成了人形的双腿。男子让黑伞悬在头顶,披着棋盘的光纹穿透馆方附魔的玻璃,以绅士的步速走向了街灯凋零的黑·香德尔大道。
“要把那些见过你的人的记忆都抹去也是个大工程呢,小鱼。”男子脚下蔓延开的棋盘光纹延伸出无数的丝,向着在开馆这日每一个前来欣赏Lady Mermaid的人的方向游走了:“她也是,这么希望的吧?
-FIN.-
*英文是僵尸新娘里的婚礼誓词。
作者:夜雨(大勝)
狙中:臨淵(首狙:臨淵)
呀,朋友们,晚上好啊
各位晚上好
又是一年过去了,聊到过去的一年啊,我的心里是满是愧疚
等等,您做啥了就满是愧疚
愧疚这东西我从生带到死,就没哪天不愧疚的
坏事做挺多
我今天就学一学外国人,来办一回忏悔室
听着像办音乐教室
你来做神父
好嘞,我听着
神~父~啊~
别别别,声音太大让外面听见
神父啊(降声),我想从我六岁那年说起
源远流长啊这是
六岁的我在空地和朋友们踢球
国足希望
我抬起一脚就射
破门了?
踢飞了
嘛,才六岁,也行
那球直飞八百米远
您这是六岁啊?
落一人家水缸里
还以为把人窗户踢破了呢
这~可~怎~么~办~啊
咋了咋了咋了
那球我们踢半天了
嗯
上面全是泥
嗯
要是被他们喝了把他们毒死了可怎么办啊!(哭腔)
啊这~不是这谁会喝水缸里的水啊
没人喝吗?
不是这水缸本来放外面就落满灰尘和蚊虫了,这谁要喝啊
啊~(恍然大悟状)
你之后过去道歉了吗?
我过去道歉了还来你这干嘛?
啊,对不起~ 不是,我是神父你是神父?
所以我是无罪?
你这哪是罪啊,你这不来都行
不行!我还有一条!今儿必须让你判我有罪咯!
还挺有兴致
不然这忏悔室办不下去了
办的像是健身教室
就是今年!我!
您?
阳了!
啥时候阳的?
十二月后半吧
那又怎么了?
诶?
诶?
神父你咋这反应
我该啥反应
我可是阳了,新冠!传染性很高的,你是不是整天念经不看电视所以不知道啊,我这可是新冠,你要是不懂我就从三年前来和你讲起,话说那三年前......
等等等等,没那时间,我知道你是阳了,能具体说说你的忏悔内容吗?
啊,那个,身体不适前一天出去吃了早饭午饭晚饭,身体不适那一天出去吃了早饭午饭晚饭,核酸那天排了两小时的队,然后结果没出来就去外面吃了早饭午饭晚饭......
你这说的啥啊,来来回回“早饭午饭晚饭”“早饭午饭晚饭”
传染性啊,传染!我吃早饭的时候还有一个老太太就坐在我边上,我还去上班了,虽然公司也没多少人了......
停下停下,我来总结一下,说来说去那就是你怕你传染了人是吧?
嗯
那没事
没事?别人丧尸电影丧尸想感染人还要吭哧吭哧跑,我可是一咳嗽就造成了一片四平方米的污染领域,这能叫没事?
总而言之,没事
没事?
十二月前有事,十二月后没事
这啥意思
十二月前有人管,你被抓去判危害公众安全罪,这叫有罪;十二月后,没人管你阳没阳,没人管你跑哪去,这叫无罪
所以我就偷着乐就完了?
那是
什么“那是”,我提醒你一句,咱这是在哪?(小声)
忏悔室啊?这不是你提的吗?(小声)
忏悔室啥意思你不知道?要是在外面就被判有罪了?我还来找你神父聊天?我不早找狱友聊天了吗?说话还好听(小声)
啊啊啊,是这样,我懂了我懂了(小声)
神~父~啊~我有阳性之罪,请您原谅我
诶~~无罪!
不是怎么还是无罪呢?无罪我还来这忏悔干嘛?(气急)
一般忏悔不都从有罪开始然后神父代表上边宽恕他不就无罪了嘛......
中途别省略啊!都省略完了能有啥用啊!你去健身房只用教练盖个“猛男证”就回家吗?
其实也差不多
差不多什么啊,再来一次
神~父~啊~我有阳性之罪,请您原谅我
啊~~无罪!
怎么又无罪?
你声音太大被观众听见了
那再来
神~父~啊~
无罪!
这次又咋了
你心中有忏悔之意,上边已经提前原谅你了,我们赶个流程直接算你无罪
那神父,我有罪吗?
诶,那个...莫须有,莫须有
还是个宋朝神父
(无话)
诶,那个神父,按设定我们之前是有一堵木墙的是吧
或许有吧
(伸出手做穿透木墙状,迅速抓住另一人,另一人开始惨叫)
啊啊啊~(神父拍虚空木墙,嘴里顺便拟声)“咚咚咚”
我早就看出你有问题!你是什么玩意儿装的神父老实招来!
我...
你?
我也阳了
切,还以为什么呢 (松手)你也阳了我就无所谓了(突然激动冲向另一位)就是你传染的我!
停停,你这忏悔室还做不做了(摆手止住对方)
不做了(两人气喘吁吁)
不是,你整这什么忏悔室怎么又大喊大叫又揪领子打架的
戳啦,中国特色忏悔嘛
得了吧你
(鞠躬)
作者:汉尼
评论要求: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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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问我当时怎么被他带走的吗……”麦克对面的男人端着红茶,斜斜地倚如沙发中丝丝缕缕的热气升腾上来。
阳光顺着两边打开的窗户洒进屋内,却不约而同避开了男人所坐的地方。男人的五官模糊不清,身形半隐在阴影中。
“这个嘛……”
时间倒流了,但是破碎的茶杯无法复原。
鸦羽鹿在林中哀嚎,凄厉婉转动人心魄。灰色的枯叶大片大片落下,堆积在它的脚边。鲜血淹没了黑色的土地。腹部一条巨大的破口自颈部以下延伸到它的后腿之间,几乎撕开了鹿的整个身躯。雄鹿伟岸的身躯躺在血泊中挣扎,破口被它挣开,隐约可见那被外力损毁成碎片的肋骨,胃,肝脏、成堆成堆的肠子……堆积在鹿的身下,一切都结束了。
鹿的哀鸣没有停下,如同人临死前的哀嚎。它是怎么发出这种声音的?
鹿的动作慢慢停下,哀鸣也成了小声的哭泣。但是它的腹部依旧在跳动,规律,充满活力。下一秒它突然顶出了全部内脏,伸出了一只利爪,借着血液的润滑滑落到那摊内脏上。
瘦削,扭曲,头顶鹿角,人形的怪物,浑身闪着黑色的金属光泽。起初他就像个婴儿那样,在那堆内脏铺就的温暖软垫上蠕动,四肢不灵活地扭动。鲜血包裹着他,一场盛大的洗礼。
终于他撑着身下的那一滩血肉站起来,利爪切开缠绕在鹿角上的一段小肠,头颅缓慢艰难地咔咔转过来,似乎他的脖子里装的是生锈的金属轴承。深陷的眼窝中,视线对上了。
然而最后他只是沿着着鸦羽鹿生前的足迹,一步一步走入森林。
破碎的茶杯终究无法复原,黑羊诞生在白羊的尸体上。
温迪哥是吃人的怪物,瘦削,扭曲,头顶鹿角。
他们终于合二为一。
1、
威尔
麦克无法想到,自己在欧洲的度假之旅会遇见以前景仰的同事。彼时麦克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实习生,就在威尔·格瑞汉姆手下接受培训。后来对于这位老师,实习生们说的最多的除了他那天才一般的移情能力外,就是他悲惨的结局。
——他追寻着那位开膛手一路到了欧洲,便再无音讯。
但是就在他在佛罗伦萨度假的第一天,就遇见了这位“早已身亡”的导师。多亏有早年优异的成绩,麦克很高兴威尔还记得自己。
威尔为这位后辈倒上红葡萄酒,接着坐在对面的沙发上。到晚餐时间还有一会,来点开胃酒很合适。
与汉尼拔共事的那段时间,他也被不自觉的影响了。东方人那句话说的真对,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虽然他还没法做到汉尼拔那种丧心病狂的优雅。
双腿交叠,威尔漫不经心地把额前的碎发拨开。麦克惊觉自己的老师变了许多,沉静,带着些许置身事外的从容。
“你想知道什么呢,我以为杰克应该和你们说过那些了。”
“你知道,他是我的心理医生,我们之间也曾经有过无比珍贵的友谊。”
“我们彼此信任,合作默契。”
威尔从昏睡中醒来时,看见的是专注在素描上的汉尼拔。医生就和以往一样的全情投入其中。
“请别动。”当他准备掀开毯子起身时,医生阻止了他。威尔改为他原来的姿势。自从上次威尔坐在汉尼拔的桌子上发现那一堆画着自己的素描后,医生就开始明目张胆起来。
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单调冗长,威尔不禁开始跑神。
世界上不会有比他们更合拍的灵魂,就像专门为彼此而生。初次相见的剑拔弩张,只是对同类的突然出现所做的条件反射。随即,是意识到对方是自己为数不多的同类的欣喜。杰克永远体会不到,当汉尼拔和威尔坐在窗前,共享他们的第一顿早餐时,他们在对方身上都看到了什么。
威尔享受汉尼拔的陪伴,汉尼拔亦然。
睡眠中长时间保持同一个姿势很轻松,但是当你意识清醒时,完全不一样。当威尔终于被从汉尼拔手下放出来时,他感觉到半边身子酸痛无比。医生贴心地伸手扶威尔起身。
而当威尔转身看见窗外早已暗下去的天色时,他就猜到了医生下一句会是什么。
“我很乐意。”
在汉尼拔开口前他就回道。对于这种略带无礼的行为汉尼拔却直接无视了,谈然叮嘱之后转身前往厨房,片刻之后威尔也将抵达餐厅。
威尔坐在椅子上,等着汉尼拔呼唤他的那一刻,他很期待这一次的惊喜。
汉尼拔走时并未将门关好,威尔看见那只鸦羽鹿顺着门缝偷偷看向他,躁动不安地踢着蹄子。
汉尼拔
当那一声嚎叫响起时,汉尼拔知道他又来了,同时带走的还有生命。人,牲畜,一大片的花海,有时仅仅是一只夜莺,一路踏着生命而来。所过之处留下死亡的阴影
汉尼拔不知道他是什么。对方从不说起自己的名字,身世,家庭,只是沉默着背着汉尼拔走过森林,温暖的皮毛在汉尼拔掌心下脉动。
汉尼拔觉得他应该是鹿,然而他也披着一层漂亮的鸦羽。人类的上半身看起来容貌英俊,温驯无害,一头可爱的小卷毛,绿宝石一般的眼睛,嘴唇如同玫瑰;鹿的下半身却拥有强健有力的修长四肢,尾部和脚部围绕了层层的鸦羽。
汉尼拔喊他鹿,鹿只是安静接受这个名字。
鹿在米莎出生的那一天到来。汉尼拔在母亲的房间里看见鹿站在玫瑰园里,那时所有的玫瑰都早已凋谢,灰黑的残枝包围着他。男人正对着窗户的方向,幽灵一样地静立着。
“妈妈,那是谁?”他扯了扯母亲的袖子。
“亲爱的,那只是只鹿。”莱克特夫人看向窗外。
鹿?汉尼拔再次看出去,这次男人的目光和他遇上了
眼中没有欣喜,没有愤怒,什么都没有,空荡荡。
第二次相遇是在树林中。完成了功课的孩子理应受到嘉奖,管家叮嘱汉尼拔不要跑的太远,林中不是那么安全。这一次,汉尼拔远远看见,庄园的入口处有访客来到。
这一次汉尼拔看清了鹿的模样,人类的上半身健壮但又不过分突兀,鹿的下半身强壮有力又修长优雅,四蹄走动的模样美好胜过在大厅里跳舞的那些女人。一头蓬松的小卷毛,巨大的鹿角从那里伸出,国王的桂冠。奶油色的肌肤,唇红齿白,嘴角的弧度就像那些大理石雕塑。那双眼睛,就像他的那些同类一样,温顺湿润又明亮,但是你却无法看穿那背后的心思。
鹿站在庄园门前的路上,手中拎着一只死去的椋鸟,鲜血顺着锋利的指甲滴落,脚边是散落一地的羽毛。秋日的落叶在他的脚边打旋,最后躺在那一地血迹斑斑的羽毛上。
汉尼拔认得那只鸟,前几天它出现在他的窗外,尾尖发白。叽叽喳喳无比烦人。
鹿顺着他的目光看向手中早已冰冷下去的小小血肉,歪着脑袋想了想,啪叽一下把它扔在脚边,四蹄迈开朝着汉尼拔的方向走来。秋日灰白的天空在他背后无限延展开。
“你好。”汉尼拔隔着围栏伸出手,身子几乎贴在栏杆上。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他已经尽量把手伸得很长很高了,只希望这位客人不要嫌弃。
鹿停在围栏前,前蹄弯曲跪下,这下两人几乎齐平,这下汉尼拔把对方的那一头小卷毛看得更加清楚。尖锐的指甲小心绕开,没有沾上血的成年人大小的手掌握住汉尼拔的,最后轻轻裹住。鹿的手掌很温暖,有点粗糙。
按理说这是很冒犯的举动,但是你能指望一个孩子注意到什么。汉尼拔下一刻就摸上了那一头小卷毛,手下的发丝出人意料的纤细柔软,露水的潮气。而当他意识到他在做什么时另一只手已经插进了那一丛乱糟糟的头发中,惊的他想把手拿回来再道歉。出乎意料的是鹿只是压低了身体靠近了围栏,成年人的上半身略略弯曲着,支撑着头颅靠近孩子,甚至在他的动作僵硬时主动凑近他的掌心。
“你是谁?”汉尼拔终于想起这个问题。鹿望着他,沉默着。
“你是人马吗?”
“妖精?”
“吸血鬼?”
……
对方的目光一如既往的明亮,但是汉尼拔直觉对方已经生气了。
“我是汉尼拔,汉尼拔·莱克特。”
手下的脑袋蹭着他的掌心,对方从喉咙里发出一个声音,沙哑但柔软,如同猫的呼噜。汉尼拔对此不陌生,秋天是鹿群歌唱的季节,每天都有鹿在树林里用这种声音唱歌。
突然对方一跃而起,在汉尼拔反应过来前就逃窜进了树丛。
“少爷,您刚刚是在和一头鹿说话吗?”家中最年长的那个女仆站在他身后。
2、
威尔
“说真的世界上你找不到第二个那样的人了,就像是你缺失的半身,那么契合,我能读懂他的每一句话。”威尔斜斜倚在沙发上,微长的发丝漫不经心地散着。想到刚才自己说的那些话不禁笑出声来。
用贝弗莉的话说:“你们怎么还没结婚?我迫不及待要等着看你俩Facebook上的情感状态改成‘已婚’了。”当然他们俩都没有Facebook的账号,这话也没传到杰克耳中。
“是,我们相爱,就像每一对灵魂伴侣那样。”
当威尔走进汉尼拔的办公室时,他看见那个优雅强壮的医生嘴角流血坐在他平日里的椅子上,眼神黯淡,任由那群毛糙的警员搞乱搞坏他的办公室。这在平常绝对是大忌。
只用一眼,他就还原出了这里发生过得所有事。富兰克林的死亡,拜亚托斯的挑衅,混乱与厮杀,汉尼拔的反抗。巨大的冲击让他头脑发晕。这不对,如果他当场干掉了拜亚托斯,不会有这种事
“汉尼拔。”
威尔发誓那一刻光芒又重新回到汉尼拔眼中。
“我还以为你死了。”
威尔低下头,这个角度汉尼拔脸上的上一览无余,细小的擦伤,淤青,凝固的血迹,拜亚托斯是个旗鼓相当的对手。就像年老的鹿王得胜负伤归来,发现自己喜欢的小母鹿依旧在原地。
“我没事。”威尔强行压下要在这群警员面前拥抱汉尼拔的冲动。这对每个人都不好,对汉尼拔的职业生涯,对他的心理健康。对外目前他还是汉尼拔的病人。
片刻前当他深入到拜亚托斯的地下室时,身后巨大的野兽焦躁地喘息。鸦羽鹿咬住他的袖子,坚决地往回拖。这个以往温顺的大家伙此时暴躁得仿佛下一秒就会用它巨大的鹿角和敌人拼的你死我活。
温顺的鹿眼湿润又明亮,却暗藏杀机。鸦羽鹿健壮的肌肉绷紧,头颅越过威尔把鹿角对准前方,宽阔的肩从威尔身旁挤过一边把锋利的尖端全部露出来,一只前蹄又不住把威尔向后拨,这下威尔算是被它护在了身后。威尔对这种姿势当然熟悉,求偶季的雄鹿都会这样。但是这不对,这太过了,鸦羽鹿绷的太紧了,全身的肌肉不仅仅是绷紧,威尔的头脑敏锐地发现了鸦羽鹿在愤怒,还有害怕,即使是面对正值壮年的雄鹿也不是这种打法,这简直就像对面来的是猎食幼鹿的狼群而不是夺偶的同类——
哦,也许不是狼群,但不会比狼安全到哪里去。
下一秒只剩下了威尔自己。
威尔下意识掏出了枪,这个举动救了他一命。
那晚威尔留在汉尼拔那里,看在那里还是现场又给汉尼拔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的份上。
汉尼拔的手艺依旧完美到无可挑剔,晚饭是鲜嫩多汁的小羊排,恰到好处的酱汁,完美的调味。过度繁丽的桌巾让威尔产生了所有的菜色都是被精心装点过的错觉。
“抱歉我来晚了。”
“不,你永远都不会晚。”
是他的错觉?他听见外面有个大家伙在失控地四处奔跑。
汉尼拔
春去秋来,寒冷的冬日里,鹿没有出现过一次。
“我亲爱的小少爷,鹿群在冬天要去寻找温暖之处,当春日归来时,他们会回到此处的。”新来的小女仆只比汉尼拔大了十岁,带着孩子气的活泼。
“他们为什么不到庄园里来呢?”
“我亲爱的小少爷,人类对他们来说是危险所在。”
春日的第一场寒流,把米莎困在了家中,也为他带来了鹿。
汉尼拔找到鹿时,鹿正靠在栏杆上轻轻喘息。
鹿的角消失了,体态依旧修长优雅,却变得瘦弱,骨头戳着皮毛,石块一般坚硬扎眼。寒冬磨去了他的体力,从遥远的地方走来已是耗去了大半体力。
鹿为他带来了玫瑰,那些藤条缠绕在他的臂膀上,花朵在他的指尖绽放。不是花园里盛开的艳丽的那种,而是野玫瑰,小小的一团,花茎扭曲。
“你还好吗?”汉尼拔隔着围栏伸手去拉鹿的手,小心绕过那些尖锐的指甲和凸起的骨头,轻轻按着鹿的掌心。鹿柔软地叫着,另一只手扯下手臂上的花藤递给汉尼拔。
指尖碰到茎上平滑的切口,鹿削去了所有的刺。
全靠了突如其来的寒流,院子里的玫瑰刚刚盛放就冻死了大半,剩下的也是焉了吧唧的抬不起头,反倒是这些野地里长的花活了过来。母亲还在感叹今年估计是欣赏不了玫瑰了。
“母亲会开心吗?”
回应他一般,鹿轻轻摩挲着他的手掌,喉咙里温柔地哼哼。
“我想带你去看米莎,但是她生病了。”汉尼拔捧着花藤。如果不是那个粗心的女仆,米莎不会受这种罪,乍暖还寒的天气那个女人怎么能把米莎丢在窗户大开的房间里。当晚那个可怜的女孩就开始咳嗽发烧,一连几日只能躺在被炉火熏得火热的房间里。汉尼拔感觉到手中的触感更加轻柔了。
鹿突然后退,怔怔地看着汉尼拔。
然后他慢慢地转身,头也不回地逃回树林
3、
“但是你是怎么发现他的?我是指,你们曾经那么……默契。”
“他几乎毁灭了我,就像他切割那些食材又把它们做成艺术品一样。”威尔的眼神阴沉了一下,在麦克发现之前迅速转为之前的温和。
刀尖刺入腹部的那一刻,威尔在脑海中听见了鸦羽鹿的哀鸣,巨兽倒在汉尼拔身后,哀嚎却无力起身。
“我本想等你一起走的,我们不能没有你。”汉尼拔在他耳边低声叹息。
“你以为你能影响我吗?”
“我没有吗?”威尔滑倒在自己的血里,甩出一个惨淡的笑容。
你背叛了他。
威尔看着雪白的天花板想着。
腹部的伤口撕扯着他的神经,也拖慢了他的思维。他用了一段时间才意识到这个念头有多不对劲。汉尼拔扯开了他的腹部,留下一道笑脸般的伤口,如同一个嘲笑。
嘲笑谁?威尔还是汉尼拔自己?他把威尔扔在那里,任由他像一棵草那样自生自灭。当然威尔活下来了,从那场几乎毁灭他的灾难里,奄奄一息,苟延残喘,却也是汉尼拔的授意。
头脑里的刺痛与寒冷困扰着他,在他的主治医生离开后他的思维就和以往一样肆意妄为地全速开转,生生把他拖进永无止境的幻觉中。威尔被困在自己亲手搭建的迷宫之中,无处可去。
人人都会有自己的迷宫,那里藏着他们的过往,他们的记忆,他们的宝贝。当威尔审视自己的迷宫,他设想那里会和他的小屋一样,空洞,乏善可陈,秋日的落叶都是灰白色,没有丝毫的阳光与温暖。后来那里充斥着谋杀,陷阱;蘑菇被尸体的养分滋养长大;树枝吞噬了人体,掏空了胸腔,然后在那里开出天竺葵、颠茄花和铃兰;草地中心的雄鹿,鹿角上刺穿着那个苍白的赤裸的女孩,那头鹿披着鸦羽。
曾经那里还有汉尼拔,那是他的锚。他除去那些不受控制肆意疯长的杂草,移走那些嘈杂傲慢的声音,收拾起那些被威尔随意丢弃的物品并把它们组装成美丽的饰品,最后种下满地鹿角。
威尔睁开眼,看见的是汉尼拔的办公室,对面坐着微笑的阿比盖尔。女孩披着长发,脖子上贴着纱布,就和威尔第二次看见她时一样。她的背后就是那尊鸦羽鹿的小雕像。
“我们活下来了。”阿比盖尔抚摸着脖子上的纱布,“他一开始就没有想杀死我们。”
“是啊。”威尔哽咽道,看向脚边破碎的茶杯。
汉尼拔是个多么经验丰富的医生,当他向你挥刀时又是多么精准。自己不是幸存者,自己只是他手下被放过的羔羊,惊惶失措地从地狱中逃出还以为是上帝保佑。寒风在迷宫中呼啸,羊羔躲在鹿角丛中,长大了嘴却连一声尖叫也发不出。
汉尼拔
想起来也许预兆那天的异变的,是那个女仆的死亡。
尸体在树林里被发现,开肠破肚撕得粉碎,内脏无一完好,心脏被扯下带走,切口整齐利落如同刀口,但走势却明确了那其实是抓痕。
那年秋天,巨变来的猝不及防。汉尼拔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群劫匪,那群强盗,就这么冲进了他的家中,鲜血将墙上的名作都毁掉了。
父亲和母亲在变故踏上庄园的那一刻就死去,管家让年轻的小女仆带着他和米莎从暗门离开。年老的女仆在他们身后锁上了那扇门。那个女孩身体抖得像风中的落叶,几乎不能控制自己的眼泪,当她牵着汉尼拔的手,抱着米莎在林间飞奔时,惊惶如同被狼群追赶的牝鹿。
但是他们没能逃出去,女孩临死前的一推借着惯性把他和米莎推到了子弹的射程之外。那群歹徒用的是霰弹枪,子弹从她的背后打进去,飞出的小钢弹炸烂了她的内脏,她连一声尖叫都没能发出。汉尼拔伏在地上,血溅了他一身。米莎躺在距他不远的草地上,柔软的草地护住了她。年幼的女孩被鲜血与枪声吓得放声大哭,汉尼拔扑过去,用身体护住米莎。
那根本没用,他们踢开汉尼拔,拎着米莎的衣领把她拽起来,就像拎一只羔羊那样。米莎含糊不清地喊着汉尼拔的名字,挣扎哭喊。汉尼拔捂着肚子蜷缩起来,耳边隐隐有鹿的鸣叫。
他们需要人质,这是汉尼拔和米莎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炸弹带起的尘土中,一个身影悄然而来。
鹿,满身尘土的鹿,穿越了敌人的防线,带着骄傲与愤怒而来。满身尘土也无法掩盖的优雅,头顶蒙尘的桂冠。四蹄稳稳踩在汉尼拔身边,如同雌鹿般将幼鹿护在身下。
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鹿。他就像一只狮子一样压低了身子,露出了利爪。
血肉撕裂的声音就像他们撕开母亲裙摆的声音。
米莎在哭,鹿在嘶吼。汉尼拔微微侧过头,死去的小女仆就倒在不远处,漂亮的长发蒙上了尘土,空洞洞的眼中还有没有落下的泪水。
鹿的脚步声混在在凌乱的枪声中,死神在硝烟中舞蹈。
4、
威尔
汉尼拔在教堂留下的杰作,破碎的血肉组成的心脏。在那群愚蠢的警员中间,它就像是烂泥地里的一朵罂粟,招摇,魅惑。很明白的答案。筋肉破碎的肉体写就的情书。
鸦羽鹿挣开那一团皮肉,鲜血淋漓地走来,血液淋漓滴落。那不是伤口,但鲜血依旧不停涌出。阿比盖尔在他身侧,悄悄推了他一把。看呐,她用口型比划,他还放不下你。
耶稣张开双臂,拥抱他的孩子。
“他会是上帝吗?”
“不,汉尼拔不会是上帝。”他会是神,但他不会是耶和华,那很不汉尼拔。
原谅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有意或无意,回答并不等于答案。
阿比盖尔说,他为我们准备好了一切。
他心里永远有一处为我们而留。
那么你呢?
迷宫中有人们的过往,然而那些最重要宝贵的东西,只会被牢牢守护在中心,人们设下那么多陷阱和障碍就为了保护那里不受侵害,有时连迷宫的主人也无法进入。威尔看见了汉尼拔的迷宫,那些属于童年的房间,是汉尼拔的禁地。走廊上回荡的那些声音,绝不是什么美妙的乐曲。
威尔循迹而来,前往早已废弃的莱克特庄园。枯死的藤条缠满了铁门,威尔扯开那些藤条,繁复的花纹终于重见天日。龙张开翅膀,环绕着莱克特家族的家徽。
下一刻威尔看见了那个怪物,黑暗,瘦削,头顶鹿角,就站在门后,直勾勾盯着他。
“你会让我进入吗,那些房间?”
温迪哥抬起一只利爪,握住铁栏杆,猛然一扯扯断了锈蚀的铁链,接着它退后,侧身,略微躬身,一手背后一手置于胸前,如同主人迎接远道而来的客人。
“谢谢,汉尼拔。”威尔推门而入。
城堡早就荒废多年,连爬满了外墙的藤条都枯萎死去。大部分的记忆沉睡在植物的保护下,悄然等着来访者的唤醒。枯枝在威尔脚下断裂,噼啪声提醒着他这里只有他一个人。那些细瘦的枝干总让他想起幻觉里那个瘦削的怪物。有时是鸦羽鹿,有时是温迪哥。它们游荡在威尔房子外的荒野上,鹿会奔跑,牟叫,用温暖的鼻息扯住他的衣角把他从危险的梦游中带出来;温迪哥是杀手,它只会远远地看着威尔,然后在他面前撕裂猎物,锋利的指甲在猎物肚皮上留下一个“微笑”。
但他们都不会离开荒野,除非威尔踏进那个地方。但是他现在就在荒野之上,空旷,死寂的莱克特庄园,只有他一个人。完美的时机,完美的条件。
温迪哥在向他招手。
而他毫不犹豫地跟随过去。
入眼的是一块墓碑,稍显粗糙,但当时一定是精雕细琢。威尔跪下去,仔细观察着那块墓碑。
不出意外地做工精良,上面用当地的语言刻了一句话,威尔靠着自己蹩脚的水平认出那意思是“亲爱的米莎”。当年莱克特庄园的惨剧他有所耳闻,战火中那个冬天两个孩子躲在城堡里苟延残喘,第二年人们只找到了大一点的男孩,女孩没能挺过寒冬。
做工精良,除了对品质的要求,还有可能是给极为重要的人。威尔从汉尼拔那里看过太多这种场合,不论是他在外不变的三件套,还是那些精致到令人羞愧的菜色,他的办公室简约中透露着主人不凡的品味。那是对所有的陌生人,你来我往的客套,礼仪上的需求,恰到好处的微笑不用发自内心。
这里是汉尼拔的迷宫深处,多年前他曾返回这里,为他重要的人修缮坟墓。
那股温热的气息又回来了。鸦羽鹿站在他身侧,潮湿的鼻头蹭着他的颈窝。
温迪哥半跪在他的面前,他们之中就隔了那一块墓碑。
温迪哥伸出手,鸦羽鹿顶着他的背。
“我们把迷宫深处锁起来,设下重重陷阱,就为了保护那里不被人进入。”
“你明知道那里走廊上回荡的不是小夜曲。”
“你还是不去找他吗?他一直有一处为你而留。”
“我们一起去。”
“我不用,你已经为我预留好了。”阿比盖尔拨开脸颊左侧的长发,避免它们被汹涌而出的鲜血糊成一团。深红打湿了她的半边身子,她站在那一汪红色湖泊中,湖水翻滚,顺着威尔脚边滑过,缓慢蜿蜒地向前去。
“你知道那是哪里的。”
门,水流的终点是一扇门,伫立在树林间,被枯枝败叶所环绕着,木板破旧,露出那些被时间浸软的伤口,把手被磨的掉色,布满划痕。看上去不堪一击。
威尔看见那扇门终于开了一点点,缝隙间摇曳着闪过一支鹿角。
走廊上回荡的从来都不会是小夜曲。
汉尼拔
那一年秋天没有鹿群歌唱了,也许有,但鹿群的歌声无法盖过炮火的轰鸣。鹿杀了所有人,树林里躺满了残缺不全的尸体,死状如同被什么猛兽开肠破肚。
那个冬天,死神披着白袍而来。
城堡里只剩下了他和米莎,树林之外的世界早已沦陷。鹿处理了全部的尸体,汉尼拔走在楼梯上,假装没有看见那些暗红色的痕迹。
冬天十分难捱,寒冷,饥饿,病痛,悲伤,其中一项就能要了他们的命。
在寒冷还没有那么致命时,鹿在树林中奔走,寻找柴火和猎物。
林中终于没有鹿群歌唱了,它们的皮毛无法抵御这种程度的寒冷。
终于,当他们再也无法踏出城堡一步时,大雪降临了。
鹿蜷起身子缩在炉火旁,昏昏沉沉地垂着脑袋,汉尼拔抱着米莎和鹿一起紧缩在毯子里。米莎不住咳嗽,汉尼拔只能将米莎抱得更紧一些。
“天暖一些,米莎会好起来吗?”
鹿慢慢抬起眼,嗓子里轻轻回应他。
“那个时候的玫瑰,可以带我去找吗,母亲很喜欢那个。”
鹿没有回应,那人类模样的头颅早就低垂了下去,在火光照映下沉沉睡着。
鹿可以击败敌人,却无法击退寒冬。
大雪降临在这片饱经摧残的土地上,童话一般的水晶国度,居住的却是死神。
鹿很少活动了,大多数时间他都是蜷缩在壁炉旁,昏昏沉沉一动不动。汉尼拔为他找来的干草堆放在他身边,一连几日都是那个样子。偶尔他抬眼看向汉尼拔,那双眼睛却是黯淡的。
那种眼神,汉尼拔见过不只一次,父亲倒在楼梯上时,小女仆躺在草丛中的时候,还有米莎。
食物在一点点耗尽,鹿带来的那些和之前城堡里为数不多的存量早就不够用了。
“可以请你……把米莎带到安全的地方吗?”汉尼拔握住那只和他一般瘦骨嶙峋的手,求你,我只有米莎了。
鹿一点一点转动脑袋看向他,在汉尼拔恳求的目光中,枯树枝一般的四撑蹄起身体。鹿牵着汉尼拔,跌跌撞撞往前走。汉尼拔知道他要去哪,那条走廊的尽头只有厨房。鹿的脚步在墙壁内回荡,汉尼拔从不知道鹿的脚步能如此沉重。
最后他们还是到了那里,鹿放开了汉尼拔,一步一晃地走进去。
当他转身时,汉尼拔看见鹿拿起了刀。天空被雪映的白的晃眼,反倒勾勒出鹿脆弱的身形。
鹿握着刀刃,将刀柄递给汉尼拔,汉尼拔握住刀柄,鹿却并未松手。在汉尼拔的目光中,一点一点,鹿将刀尖引向自己心脏的方向。
他抖得几乎要握不住刀柄,鹿伸出另一只手扶住他,眼神依旧温柔明亮又湿润。
这个世界已无安全之地。
最后一次,请踏着我的生命。
5、
威尔
“您不想回去吗?”麦克希望能把这位前同事带回到FBI,当初克劳福德探长曾试着寻找过威尔的下落,无奈两年之后仍无消息。FBI无法派出太多人手去接管这一案件,最后只能以威尔死亡结案。
威尔喝光了酒,起身到麦克身后的酒柜去拿酒。“我不打算回去了,那几年对我的影响非常大,我感觉我已经无法回到FBI继续工作了,而且……”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是逃出来的?”
威尔拿起冰锥,一把插入麦克的太阳穴。
他笑起来就像绵羊那般柔软,带着一点残忍的优雅,温柔又自豪地看向麦克身后。可惜麦克已经无力回头,从眼角他隐约看见那个恶魔跨过他的身体。
“今晚你会怎么做呢,汉尼拔?”
“烤小羊排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6、
汉尼拔找来了盆和桶,一点一点把鹿的血放干,没了鹿的协助他一个人干起来费了很大力气。在这种天气里,连骨头晒干后都可以被拿去生火,血冻也不能浪费。
鹿教给了他很多,战争来的太突然,城堡里甚至没有准备好过冬的物资。汉尼拔没有力气把鹿拖到浴缸那里去了,只能就地肢解。刀子每一下精准地砍在关节处,如同之前数次做得那样。鹿将那些食物拽到浴缸里,开肠破肚,为他示范如何切割那些骨头。腹部是柔软易切的,胸骨只要力气大用锤子就可以解决,头部直接晒干和骨头一起烧火。鹿握着汉尼拔的手,引导他如何寻找关节处的缝隙,将刀刃卡进去,最后将其撬开。
小动物很好办,但那些体型大的就没这么好办了,尤其是他们之中还有不少体型比汉尼拔更大。
他们吃掉了所有能找到的肉,鹿教会他必要时不要浪费。
春天到来时,终于有人前来通知紫夫人和罗伯特人,他们找到了莱克特家唯一的幸存者汉尼拔,战争之后的那个冬天,那个小小女孩没能挺过去。人们没有找到她的尸骨,但是找到了她的墓碑。
幸存下来的孩子沉默着,走出那座围困了也守护了他一个冬天的城堡。
说句实话,威尔的刀工尚可,但是厨艺却完全不行。也许是因为他常年处理自己的猎物却很少在意它们被吃下去时的口感。这种生活方式一个人时还算勉强,但如果你找到了自己的伴侣,这种生活方式迟早要被对方打死。
尤其是你的另一半还是汉尼拔·莱克特,这是完完全全的找死。
不过也有例外,除非你叫威尔·格瑞汉姆。
“能有你帮忙真是太好了,威尔。”汉尼拔自他手上接过那些肉。威尔倚在另一端看着他熟练地把它们扔进一道道繁杂的工序里,他的大脑可以记住那些复杂的化学物质唯独记不住这些繁复精致的玩意儿,毕竟两年前精致这个词和威尔绝缘。
“我还是觉得由你来做这些比较好。”威尔摸了摸鼻子,他是个猎人,汉尼拔才是外科医生。
“年幼的野兽总要经过锻炼。”汉尼拔背对着他,双手交叠按压那颗肺脏,“不出手永远无法进步。”
“我觉得还是由你来做更好,我可没有那么多……狩猎经验。”威尔想到那一滩鲜血,幼狮的作品总是乱七八糟还要成年狮子来收尾。
“循序渐进,我很喜欢你今天为我带来的小羊。”
“意外之物。”威尔从篮子里捞起一个西红柿,汉尼拔略带责备地挑了一下眉。
7、
有些事不能说的太明白。
威尔不会问汉尼拔那个粮食匮乏的冬天他到底是吃了什么东西才活下来。
汉尼拔也假装不知道威尔找到他时他在报纸上看见了那个追查他的警探的失踪讯息。
8、
鹿角自他头顶探出。
黑羊站在白羊支离破碎的尸体上,温迪哥从鸦羽鹿的体内诞生。
END
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没有故事的设定文)
“我真的出名过,三天。”
少女举起她的大机械臂,比西瓜还大的手在空中比出一个三。然后机械臂五指收紧,突然向前砸落,收至腰间。
“你有时应该离我远一点,你就像以前的意大利人,但意大利人可没有这么有力的机械臂。”
“我们这里没有意大利人吗?”少女问到。
“或许有,但我们不管那叫意大利人。”瘦弱的,面容显老的男人说起话来嘴巴只是微动,“飞鸟,你事先有了解过我们的宗旨吗?”
“抱歉,线上的习惯没改过来。”
“倒也没啥,我们也只是嫌麻烦。”
男人肩膀很窄。飞鸟的右拳有男人肩膀四分之三的宽度。在机械手无名指第二关节和第三关节之间有一个发声器,传来悠长的呼吸声。那是机灵存在的证明。
“一般到我们这儿来的人,都会把机灵卸掉。”
飞鸟的右臂突然抖了一下。她另一只纤细的手抚摸着右手,好像母亲抚摸着婴儿。
“他和我就好像海豚的左右脑,没有问题。”
男人啧了一声,啐了一口水油混合物在地上。
飞鸟举起右臂,五指成拳。
男人像炮弹一样爆飞出去,撞断了几棵腰粗的树,滑进了一处灌木丛里。
血与机油溅到飞鸟的脸上。
“他好像四肢都软了。”
“他是人工肺,不会有吐痰这个功能。”醒来的手臂冷漠地说道,“他就是瞧不起咱们。”
“行啦。找别的地方吧。”
飞鸟真的出名过三天。在那三天里她是最耀眼的女人。是不是女人另说。至少P站里,她是被划分到“智人女性”“机甲”那一类的。
她很美,紧实又柔软的大腿,健康的腰部曲线,纤细优雅的左手与机械粗大的右手,修长的脖颈,雌雄莫辨的脸庞,柔顺乌黑的长发,再加上一点点的故事性,她就像历史上最美丽的女人一样被大家追捧着。
可惜只持续了三天。Ai模拟造型,上传人体属性,Q版化,美漫化,之后又出了几个以她为主角的主题世界。一个末世,一个蒸汽朋克,她自己也进去玩了一个月。
和偶像所谓的“丧失了新鲜感”又有所不同,她被抽出了自己的身体,然后被投入公众的领域。
飞鸟坐在荒废的22层楼房上,操纵右手张开又握住。眼前一排排的建筑已经倒塌了不少。白色的石块在月光下格外亮,像是石头的沙漠。垂在外墙的飞鸟的腿上有好多道红痕,那是今天穿越丛林划到的。作为早期的型号,飞鸟的皮肤容易留下随时间恢复的红痕。这是早期型号的缺点,但也是部份人的性癖。她成为了网络形象后,腿上的红痕就像是某种标配,出现在各种地方。
她站起身来,在楼的边缘处踱步。
天边蓝光一闪,运输机在高空移动。即使在二十多层的楼顶上,运输机也只有拳头大小。它和以前的飞机飞在同一高度,正在向城市集群运输物资。
“那天直播到底是为啥坏掉了呢?”飞鸟叹了口气。那天她像一个线上时代的人一样,一边开着直播,一边睡觉。直播的虚拟形象出了错误,把她的裸体露了出来。正好醒着的右手也不知情地揉着她的下体。
睡梦,机械,情色。骇客或者是CG制造者还放出了她家摄像头的视角。她赤裸着身子躺在被子上,右手小臂抬起来,轻柔地抚摸着她的下体。她的头靠在右臂上,睡得一片安详。
六个小时直播。她也实在没有什么朋友。
她正常醒来,然后常用的色情网站的第一页就看到了自己的脸。飞鸟有些害羞,但是并不慌张。这个时代的色情内容无穷无尽,她之前也看过几十次和她长得很像的真人或者CG。她甚至有些好奇是哪位博主如此有眼光,几乎给了她一个美人认证。然后她看到那只巨大的机器臂,和她家里的一切。
她确实是个美人。网友认证。甚至大企业也愿意花钱买下她的形象版权。小鬼们装模做样地装上机械手,姑娘们往大腿上划上红痕。
手臂睡着了。手指张合带来轻微的刺激,他睡得很舒服。飞鸟抱着手臂,一会也睡着了。
“自我!要紧的是自我的认定!”
“人只有在与自然相处,才能发现人真正的自我!”
“Ai是个骗局!Ai是个混沌无知的黑盒!”
“驱逐Ai!回归自我!”
“驱逐Ai!回归自我!”
隔天飞鸟醒来的时候,扩音器夹着人声在这片废墟里回响着。全息映像从地面升起,反Ai团体的绘画在天上流动。破碎的黑盒流出七彩的河,在早晨太阳的照耀下更加梦幻。
飞鸟趴在楼顶,眯着眼往外望去。几千米外,一块塌毁的白色外墙的边上。几十个人围着一台自走车边走边喊。车上一位首领模样的人站在扬声器旁挥舞着双手。
昨天被打进灌木丛的人也在里面,他围在车边,是离车最近的几个人之一。
“昨天打的人找上门来了。”
“这下怎么办?”手臂不在扩音器处发音,而是顺着信息流把问题投在了飞鸟的视野里。
“不怎么办。我看他们也没带什么武器装备,毕竟只是非武装团体。”飞鸟盯着围着自走车前进的那些人。在被遗弃地区这样招摇地宣传实在是在都市没法得到的体验。
“你之前想加入他们?”手臂问。
“我以为他们会更......”飞鸟斟酌了一下说辞,“务实一点。”
“至少现在看来,他们不像是有自我的样子。”
那站在车上的人好像发现了飞鸟,一个振臂,自走车便朝这边开来。
“我们走吧。”飞鸟转身走开。右掌按地,身体扭转指向高空,曲臂,伸直。飞鸟的身体正如真正的飞鸟,射向高空。
“不过,他们这样也算一种活法呢。”手臂在眼前说。
飞鸟感受着汹涌的风,双腿并直。
“至少我们更有钱,没必要。”
作者:旬夜
备注:凑数凑数
免责声明:无声
1、
宁江区是个人才辈出的地方。
那年头的电竞圈,不,应该是电子游戏圈,放眼望去都是一群蓬头垢面的小年轻。
烟味弥漫的网吧里,一群瞧着不务正业的人三五成群,要么没班上,要么逃课,凑成一排,或见缝插针,抓着一把花生,吃着点泡面把游戏给打了。
而路小南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大概是浑身上下充满了一种好学生气质。坐在一堆打游戏的人中间,不像是来玩的,倒像是来网吧查资料的。
——龙行Sky那队长,长得眉清目秀,技术不是最顶尖的,但是战术意识一流。
没听说吗?
那玩战术的心都脏。
“我靠,禽兽啊!”肖枫在集装箱后被龙行的人秒了的瞬间,抬头看见网吧天花板的灯嗞啦一下。“猴子,老尉别慌,稳住节奏,这把能赢。”
他松开手去看队友屏幕。
那瞬间,整个网吧嘈杂的声音像有了形状,一如扭曲的线条浮动起来。届时,眼前的光,画面,和声音如同走马灯形成了旋涡。
闪烁的红绿灯光充斥着视线,像是道路车辆上的刺目警告。
他像是被一股力量吸进了汹涌的旋涡里。
一如一场梦——不属于他的记忆被强行塞进了脑子。
等他回过神,趴在桌子上干呕的时候,眼泪控制不住从眼眶砸在地上。
“……11月22号……”
-
肖枫一辈子遇到的对手,凑起来能绕着宁江区菜市场围一圈。但能让他放在心上的,就连网吧包间前排都坐不满。
而路小南算一个。
在1coin队长这么多年并不算富余的印象里,龙行Sky的队长South是个每次他对敌都要打起十二分精神的人。哪怕他们对战次数不多,但每次都足够激烈和酣畅。
只可惜这个强敌由于一场意外,死在了和他比赛的前夕。
听到这个消息的那天,One coin战队在一场并不是滋味的庆祝里,无声地给彼此击了个掌。不是为了庆祝,倒像为了缅怀。
那时的肖枫低着头叹了口气。
他想,真可惜。
——可惜路小南,可惜他的技术,可惜他这个人。但那点可惜,像是遥远海平面上的镜花水月,风一吹能散。
而他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世界会把路小南的整个人生砸进他的手里。他托不住,就像一叶浮舟入海,几乎将他溺死。
-
“肖枫!晚上还有比赛你干嘛呢!?”
“我有事,不用等我。”
-
第一次看见路小南。
或者说,在这个时间线里,肖枫第一次看见路小南,是在对方常驻的网吧。
龙行sky的游戏区在新门街附近,和肖枫的活动场所有点远。
他们这些打游戏的,平日就像盘踞在各自山头网吧的地头蛇一样,有种微妙的各自为阵,井水不犯河水的气氛。哪怕有时候凑在一起打比赛,也有种主客场的对战的架势。
所以当年,肖枫几乎没来过这里块。
他站在门外透过玻璃往里头看,这间一个小时比他们那儿贵了五毛的网吧里,龙行sky的战队正齐刷刷坐成一排。
最中心的路小南,剪着干干净净的学生头,格子衬衫,手指在键盘上操作飞快,神色却从容,偶尔张张嘴似在指导队友。
他是那么鲜活。
——求求你,一定要阻止他看那场比赛。
——我拦不住你哥,就去拦撞他那辆车去。
他也不知道这些记忆是哪里来的。
似乎在某个瞬间他忽然就拥有了它们,一个未知时空里,他和一个叫路小北的男孩在游戏里相遇,他求他去救他的哥哥。
而他答应了。
却没做到。
寒冷雨夜的水。
医院走道白色地砖。
鲜红的血迹,密密麻麻,泛着腥味,又被带着消毒水气味的拖把拖干净。
肖枫曾在上面走过。
他抱着脑袋,顺着网吧外墙蹲下。
世界上有种理论叫时空连接。一如某种同频率电波频率相互吸引和作用,会让人感受到不同时空的声音,或者图像。
他不知道这一切的真假。毕竟在这个世界,他没有阻止过什么车祸,更没有在某天游戏的途中联络上2019年的名叫路小北的男孩。
所以……
“兄弟,你没事吧?”
手臂被握住,能感觉肌肉相触的质感。
逆着光,是一张并不算太过熟悉的脸。路小南温热的呼吸落在他脸上,他看见对方带神采的眼睛。
“我……有些胃疼。”
“那要送你去医院吗?”他说。
他反手握住路小南手手腕,试着站了起来。他说。“好。”
2、
那年的宁江区出了一件惊天地泣鬼神(并没有)的事。
One coin战队的队长肖枫和龙行Sky的队长路小南杠上了——隔三差五去人家所在的网吧寻衅滋事。
“不是,这有必要吗?他们这网费比我们那儿贵多了。”
肖枫那时带着耳机和大尉咬耳朵。“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啊。这龙行是个强敌,到时候比赛没准就咱们对上了,提前了解对手是为我们未来成功夺冠的打基础。”
“得得得,还基础呢。”一旁麒麟白眼翻上天。“这了解战术哪儿不行啊,我们原来那网吧是没网怎么的?你就死活要我们拖家带口来这里看人眼色。”
“就你XX的话多……”肖枫嘴皮子没磨利索,抬头就看路小南朝他这看了一眼。他上下牙磕巴张嘴闭嘴半天,也没把那剩下半句话给说出来。
要说战队配合,龙行sky确实在宁江数一数二。
肖枫的队伍里来了个老沙救场,突破力增强,但团队粘合度还差些。
所以,演练战术实操对战是真,放不下人想时刻盯着也是真。
那段十月天,南方的暑气还未消散。
空气里是闷热的泥土味道和将下未下的暴雨。
肖枫在新门街网吧落地生根,几次被噩梦惊醒,抬头看到对面还活着的路小南的时候,总带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执着什么,就好像真的在某个时空,有个自己朝着他大喊。
——你可以救他,你明明再努力一点就能救他,你为什么不试试。
那些怪力乱神和天方夜谭成了他的梦魇。
肖枫没得选。
-
那年的CF大赛办的如火如荼。
宁江区一群终于被关上电竞人称号的游戏痴,对夺冠的热情就像是饿狗追肉,争得你死我活,战况激烈,隔三差五的训练扒了One coin半条命。
麒麟和罗阳掐起来的时候,肖枫还在吸溜他的面。
对面,路小南轻车熟路地挤进那两只乌眼鸡中间,见怪不怪得把他俩扯开。
他眼神示意了一下肖枫。后者拍拍麒麟肩膀,又弹了弹罗阳胸口的灰,说了声“没事儿没事儿。”就跟着路小南一起一前一后走了出去。
新门街附近的交通比金燕网吧那热闹,肖枫蹲在路边看着不远处的“北京欢迎你”,路上三轮蹦还冒着点黑色的尾气。
路小南靠在路边的电线杆柱子边上。“你最近状态不对。”
龙行sky的队长,待人细致入微,对于队员的身体状况向来关注,不过这次倒是多管闲事管道竞争对手这来了。
“睡不好罢了。”肖枫蹲在马路边上,伸手去接抛出的硬币。
天色向晚,乌云密集得压了过来,似乎要落大雨。
肖枫看着手上的硬币没说话,很久他问。“路小南,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哪天会死啊?”
“人不是都会死吗?”路小南轻笑了一声,口气里云淡风轻。
肖枫看了眼,却不意外。
路小南是个待人温和的人,礼貌永远是第一位,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和人吵起来。
那些梦境里被对方推了一跟头的争锋相对,到头来成了假装胃痛被人载回家里喝的热水。记得那时路小北还在家里看电视,回头扑进路小南怀里喊哥哥。后者摸摸男孩的头,回头指了指他说。“小北,这里还有一个哥哥。”
暖黄色的屋子,被安排整齐的家具。
舒服的四口之家,像是春日生长的爬春藤。
“如果有一天,有个陌生人告诉你,今天不能出门,你否则你会死,你会怎么样?”肖枫站在路边问。
“那我估计会觉得他在恶作剧吧。”
“那如果那个人是我呢?”肖枫抬头看他。
昏暗的天幕下,那双带着点水光的眼睛,折射出一点暧昧不明的亮度。
他看他的眼神总是特别的。
路小南知道。
从他第一次见到肖枫,就从那人眼里读到了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哪怕是第一次来网吧,踢馆似的站在他们面前,嘴上说着。“哥们儿,敢不敢比一局。”眼里那点挑衅落到他身上,却又顷刻间浓墨重彩得悲伤起来。
他不明白为什么会被一个陌生人用那样的眼光注视着。
“……我是不是什么时候得罪过你了?”龙行sky的队长礼貌发问。
一头乱毛的1coin队长对着天空抛着他的游戏币。“可不,你们网吧贵的要命,害我明天想加根火腿的钱都得搭进去,仇海了去了。”
“你该不会是在拐弯抹角向我借钱吧?”
接住落下硬币的One coin队长回头对他。“诶,路小南,我们打个赌怎么样。如果我抛这次硬币是“win”,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路小南挑眉。“那如果是另一面呢?”
那时候肖枫上前按住他肩膀,笑道。“那我就为你拼一次命。”
-
肖枫曾见过许多个秋季。宁江的秋天总是来得很迟,稍纵即逝。
一如入冬前的一次意外,老天调温出了错,把夏天和冬天按牌出打了个对子。
肖枫这个人其实倔得很。
他从来不相信什么命中注定,也不信什么命里无时莫强求。
生得执拗,自己认为对的是,哪怕冲的头破血流也不回头。可当那些记忆却和现实不断重叠,他倒是终究开始动摇了。
虽然在那些多出记忆里,自己从未去过路小南的网吧和人打过什么对战。但最终决赛前,One Coin和Double Kill的决赛安排,却像是一张最后的死亡通知书开在他面前。
——那些你不相信的事也许会发生。
——那些你无法挽救的悲剧会再次出现。
那些你拼尽全力也无法改变的命运,究竟是真实的,还是你一场梦魇残留下的可笑幻觉?
肖枫在参加比赛之前,手机收到路小南的短信,对方的最新回复是。
【知道了,我肯定不会来。】
言之凿凿像极了无数个肖枫失眠的夜晚,对方给他发的。
【你信我,调整呼吸,很快就能睡了】
路小南是个足够温柔的人,春风化雨。
肖枫曾经仓皇地闯进那个人的生活,却撞了个头破血流。
而这一次,他选择了成为他的朋友。——哪怕心怀目的,哪怕动机不纯。他这次却能够伸手握住路小南而不被推开;能触摸躺在沙发上睡着的路小北毫无防备的脑袋而不用提心吊胆;
还能作为一个朋友在高高抛起一个硬币,和对方定下一个赌约。
——11月22号,我们1coin和Double Kill的比赛你不许来,路小南,愿赌服输。
于是,那天晚上,宁江的那场暴雨如约而至。
在那个嘈杂,带着烟味,尖叫的网吧里。年轻的队长为了他的队友,为了和对手决赛见的约定,他用尽了全部的力气。他打得又疯又狠,直到耳机里的获胜音效和队友的欢呼声响起。
那一刻,屋外响起一声惊雷,那声雷鸣声穿透了网吧的欢呼,他收到了一条来自路小南的短信。
【打得漂亮。】
他回拨了路小南的电话,含笑的眼里映着网吧的灯光。
电话那头是一阵忙音。他试着又播了一遍,这次却成了关机提示,像是什么命中注定的轮回。他忽然害怕了起来,手机里的播出键被按了一次又一次。“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他像是被利剑贯穿了肺腑。心跳如擂鼓于疼痛一起席卷了他全部的感官,他又想起了那些画面,路小北抓着他的领口撕心裂肺的喊声。
——时间,地点,全部都告诉你了,为什么救不到!
——为什么什么都做不了!
“……不对。”他几乎是丢下键盘往人群外冲。
“肖枫!诶——肖枫你跑什么!外面下雨啊——!”
他撞进大雨里,一路朝着天北路跑。大雨冲刷着他的身体,在深秋带走他身体的温度。那些狼狈的痛哭,和诡异的血腥味似乎又回来了,刺目白色的瓷砖还有鲜红的血迹。
——你又睡不着了吗?
——你状态不对,再失眠可以给我打电话。
——小南,你看看爸爸。
身后传来一阵鸣笛声,肖枫抓着手机回头,看见了一片刺目的白,他怔怔站在原地,似乎透过滂沱的雨幕,透过那些刺目的车灯,看到两个伤痕累累的少年。
——肖枫,我可以不去看你比赛,但你要赢啊,总决赛上我可不想对手是别人。
“路小南……”他手臂像是脱力般垂下,手机从指间滑落,刺耳的鸣笛飞速逼近,那些自责和痛苦将他拖进冰冷的深渊。
下一秒,有人从他身后扑出来,将一把拽回。
“肖枫!你他妈不要命了——!”
3、
路小南把人拦腰抱住的时候,像是抱了一团又冷又沉的棉花。
肖枫身上都是浸透了雨水,湿漉漉的头发蹭在他脖子上冻得他打颤。
“肖枫……肖枫!”路小南想摇醒他,脖颈相接处却感觉到一阵温热。他好像哭了。那个平日玩世不恭的人,一双肩膀单薄得厉害,在他怀里发抖。路小南将他圈紧,一只手去拍他的背。
他总擅长哄他的弟弟,小孩子,心思简单,你说你爱他,他就会笑。
于是他将头靠近肖枫耳边。“没事了,别怕我在呢。”
肖枫获得知觉般用力抱住他,因为太用力,整个肩膀都绷紧。“不要死……路小南你不要死……”
路小南没试过这种感觉,像是有人在他心口劈开了一个口子,强势又决绝得走了进来,他浑身冰冷,带着寒夜的雨和伤,于是他忍不住伸手将人抱住,融进了血肉之中。
肖枫这个古怪的人,进入他生活的方式总带着一种诡异的违和。
路小南心思缜密,所以他能下意识感觉到一个人行动者的不合理。肖枫就是他能捕捉到的最大的不合理。
但他喜欢他的战术,喜欢他在一场比赛结束之后复盘漏洞时候的感觉,喜欢他嘴皮子能耐能和他们家罗阳斗嘴斗一天,也喜欢他某天醒来时候,下意识找他的眼神。
他总在关注他,却好像又不在看他,像是一团抓不住的雾。
而那团雾气现在在他怀里。
雨夜里的年轻人抱住了一身狼狈的躯壳,将自己的温度送了进去。他们相拥,像两株肆意生长的藤蔓紧紧缠绕在一起。
-
2008年,CF首届电子竞技大赛,宁江赛区的决赛如期展开。
两大种子队伍,龙行sky和One coin究竟谁能胜出的话题被讨论得如火如荼。
网吧里嗑瓜子的嗑瓜子,看热闹的看热闹。
比赛前半个小时,One Coin的队长被对面的队长“持械”“绑架”到了某个角落。
肖枫嘴里还叼着个包子,吃了一半差点没给路小南噎着。“有事儿说事儿!”
肖枫啧他,后者手上一把车钥匙抛进肖枫怀里。“干嘛啊?”
“你不是想试试我那车吗?车钥匙送你了。”
“哎哟哟哟!”肖枫挑眉一副识破奸计的样子。“路小南,搁这贿赂我呢?想让我们1coin故意输给你,做梦吧你!”
“那硬币借我用一下。”路小南没接他话茬。
肖枫狐疑得把硬币递上去,只见对面路小南伸手一抛一接,将硬币盖在手背上。他问。“肖枫,你为什么最近都不来我那儿了?”
“你那网费那么贵,去不起,不去了。”
“那为什么现在晚上也不给我发短信打电话了?”
“睡得好,不费那电话费。”
“那上次说要告诉我的那个秘密呢?”
“这不是说好了,等比赛以后吗?”
“我等不及了。”路小南把肖枫逼近角落里,这个比他小了五六岁的少年人,此刻眼里依旧是笑意,却让人觉得自己是被狮子顶上的猎物。路小南看着温和,却隐藏着某种侵略性。“莫名其妙为了我哭了一场,然后网吧也不来了,电话也不接了。这么自顾自地来,自顾自得走,枫哥,世上没有这种道理。”
“……路小南……你到底要干嘛?”
“打个赌吧?”路小南视线落下手上被盖住的硬币上。“如果是“win”,你现在就把那个秘密告诉我。”
“那如果是背面呢?”
-
很久以后,One Coin的队长还能记起那场比赛,燥热的赛场,争锋相对的比拼,周遭人们的呐喊。
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运筹帷幄的少年人抬起他的手,硬币的纹路映着点夕阳的光线,泛着淡淡的亮色。
少年人笑着看他,笑得肖枫心头一动。
那时候肖枫还没来得及从路小南劫后余生的喜悦里,读到自己心跳加速的原因。
他的世界有梦想,有队友,有游戏,有那场滂沱的大雨。
命运将路小南的生死交在他手里,让他牵挂在意。
却还没来得及叫他爱上。
可有人比他先行一步。
少年人的唇不经意擦过脸颊,是轻柔的触感。
他说。“我想要你早点发现……”——发现一个秘密。
秋日晚风吹过人心,带起路边梧桐叶沙沙作响。
本该逝去的少年依旧鲜活,他小心握住眼前人的手,将额头抵在在他肩上,像一个拥抱。
他说。“肖枫……”
——我喜欢你。
-END-
作者:凰
评论:笑语
我又梦到了安也。
这次不是她躺在病床上盯着镜子的画面,也不是她满身是血对着我微笑的样子,七年来第一次,我梦到了过去真正发生过的事。
雪白的墙壁,高抬的天花板,六扇打开的窗户,打结的窗帘、日光灯、吊扇,前后两面黑板和夹在窗户之间的名人画像,还有一排一排不那么整齐的、堆满了书的桌椅。
是我们初中时待了三年的教室。
我在靠墙的座位上坐着,把讲解完的英语试卷一张张折起来,塞进文件夹里收好。安也坐在我身边,翻着一本被浅蓝色的纸包住封面的书。
班级一周轮换一次座位,而那正是夏天开始时我会轮到的地方,紧靠贴着瓷砖的墙壁,身后一点儿就是窗户,离吊扇虽然有一段距离,但好在从窗子外吹进来的风足够凉爽,光滑的瓷砖也时刻散发凉意,不至于因为温度太高被热晕。
所以我相当喜欢这个位置,但那时候,七年前的我只是觉得每次轮到这个位置,看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格外顺眼。
在梦里我听见微弱的风声从远处飘来,电扇慢慢地转动着,发出沉闷的低鸣声,纸张摩擦的声响、书页翻动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散乱、没有规律,但是却让人觉得很平静。
接着安也依旧低头盯着她的书本,毫无预兆地开口:“你知道羽毛也有不同的名称吗?”
不知为什么,她的声音有些模糊不清,像是被埋在数千米的水下,又像是随着风一起从遥远的地方飘过来。我愣了一下,然后平静被打破,无数的声响一下子涌进来,盖过了风声与电扇的声音。
交谈声,水龙头打开的声音,走廊上背书的声音,黑板擦相互拍击的声音,楼下的哨声和打闹声,学校围栏外的汽车喇叭声,河对岸的火车鸣笛声——在那时原来有那么多不同的声音,而到头来我在梦里却只听见安也问我的问题。
于是我从卷子上抬起头来看向她,用一个问句回答了她的问题:“什么?”
安也把书翻回去几页,摊开来递到我面前:“鸟类的羽毛也有不同的名称哦,‘初级飞羽’、‘肩羽’、‘大覆羽’和‘小翼羽’什么的。”
我接过书,看了一眼翻开的那两页,发现那是几幅鸟翼结构和羽区分布的示意图,还有一些在梦里已经记不清细节的说明文字。
“那不都是人类方便自己分辨和研究才取了一堆名称嘛,”我这样说道,“鸟自己可不会给自己的羽毛取名字。”
那时候安也是怎么说的来着?在听见这样一句足以终结话题的话之后,她又说了什么呢?
我回忆着梦里跳脱的片段,忽然意识到自己是多此一举。既然那是关于曾经发生过的事情的梦,我干嘛还要抓着梦不放,而不是直接去记忆里翻找呢?
我笑自己又一次往死胡同里蹿,但是一想,走死胡同不就是这二十多年来我最擅长的事吗?自从安也死了,肇事司机蹲了牢子,毕业后与所有认识的朋友断了联系,独自一人离开家去一个陌生的城市念一个我根本毫无兴趣的专业——我任由自己“顺势而为”,就像一根脱落的羽毛随着风能飞多远是多远。
哦……是了,当时安也是这样说过。“可是如果不给它们取名字的话,人们就不会知道那是什么羽毛了呀,”她说道,歪着头摆出一副很不满意地样子看向我,“一根羽毛从鸟身上脱落,最后很可能就那么掉在地上或者水里慢慢腐烂了。如果那根羽毛幸运地跟着风飞到足够远的地方,被一个没见过它的人捡到的话,它难道不会想知道那个人的名字吗?”
她说着,把书从我手里拿回去,抚摸着书页上那双张开的翅膀,又补上一句:“就像那个人想要知道这根羽毛该如何称呼一样。”
“啊?会那样吗?”我觉得自己完全没听懂她在说什么。但是话说回来,安也就是这样的。她总是这样,时常自顾自地说一些想法,完全不在乎别人能不能听明白。
她这样并不让人讨厌,反倒是让她变得意外的人缘很好,这也是我到现在都弄不懂的一点。同班的同学无论男女,好像都很乐意和她交谈,尽管大多数时候都是他们在说,安也只是坐在那里,脸上带着“我在听”的微笑。
不过事情也有例外,孟星就好像总是能听懂安也在说什么,然后以同样奇怪的方式接上话。她俩的性格截然不同,却总是能说到一起去,这是又一个我至今没搞明白的问题。
孟星星——安也总这么叫她。她会以“孟星星~小星星”开头,说完一段话之后再以“怎么样呀星星”结尾。然后孟星就会点点头,用“我认为”开口,说完更长的一段话之后再用“你觉得呢”结束。
那个夏天刚刚开始的下午也是,安也正准备严肃地跟我“探讨”一下关于羽毛命名的问题时,孟星从教室外面走了进来。一看到她的身影出现在门口,我立刻就投去了一个求救的眼神,于是孟星没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端着水杯径直朝我们走了过来。
“聊什么呢?”她问道,在安也前面的空椅子上坐下。
“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安也认真地皱起眉毛,转向孟星,“孟星星,你觉得人类有必要给鸟类的羽毛起名字吗?”
孟星转着保温杯的盖子,瞄了一眼安也手上的书,笑了一下:“我认为很有必要,因为鸟类的羽毛太多了,你不觉得吗?”她说着忽然抬起头,把问题抛回给了我。
我清楚地听见自己胸腔里传来了“咯噔”一声。不是有那么一回事吗?人们在形容感觉不妙时总会说“心里咯噔一下”,我知道那并不只是形容而已,因为那时候我是真的听见了那样的一声“咯噔”,也确实感到了不妙。
不过好在,安也已经陷入了沉思的状态,根本没注意到孟星问了我什么问题。她侧着头想了一会儿,又开口说道:“我知道啦,像‘初级飞羽’和‘次级飞羽’这种名字,是跟羽毛生长的顺序和它们的作用有关,但是——但是如果你捡到一根羽毛的话,难道不会想要知道它叫什么名字,是哪一只鸟的羽毛吗?”
“会啊,”孟星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不仅会想知道,可能还会再给它取一个名字,只有我会叫的那种。”
“啊!我知道,就像我叫你‘孟星星’一样,对不对?”安也笑起来。
孟星点点头,把杯盖放到桌面上,打开杯子的开关开始倒水。我看了一眼,发现那“水”居然是透明的棕红色液体,还带着明显的冷气。
“……你往保温杯里装冰可乐?”我感到不可思议,但又觉得对身边的这两个人来说,不管做出什么似乎都很“正常”。
孟星没理会我,扬起下巴把杯盖里的可乐一饮而尽,然后对我翻了个白眼。我知道那意思是“少管我”,于是知趣地没再说话,干脆又把注意力拉回到自己的英语试卷上。
但是安也显然不会错过这一点,在我移开视线的前一秒,她的眼睛就亮了起来。“很酷诶!”她说道,声音居然相当兴奋,“我也能喝吗?”
“喝呗。”孟星无所谓地挑了挑眉毛,又倒了一杯盖可乐递给安也。
安也很开心地接过杯盖,像孟星那样抬头一口喝光,然后把杯盖还了回去。这时候我以为她已经忘记关于什么“羽毛名称”的话题了,正准备安下心来继续整理东西,然而下一刻,安也的问题又冒了出来。
“如果你们捡到了一根不认识的羽毛,会给它取什么名字呢?”她问道,很明显是希望听见两个来自不同的人的回答。
“‘毛毛’或者‘飞飞’之类的吧,”孟星又是立刻就接上了话,“我也不确定,我还从来没捡到过羽毛。”
“没创意诶。”安也撇了撇嘴,似乎对这个答案不太满意。孟星又翻了个白眼,驳回了她的不满。紧接着,我看见她们俩都把目光投向了我,于是我知道这个答案非想不可了。
“呃……”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该给一根假设中会捡到的羽毛起什么名字,于是便瞥了一眼摊在桌面上的英语试卷,试图从上面找到一个名字。
我的视线跨过大段大段的句子与一张张图片,终于在角落的一篇阅读里抓住了一个首字母大写、字体加粗的单词:“Quasimodo(卡西莫多)?”
“哇哦。”一声发自真心的赞叹和一声听起来比较敷衍的“赞叹”同时响起,我有些不知所措,但安也却又问道:“那第二根羽毛是不是该叫Esmeralda(埃斯梅拉达)?”
“或许吧。”我说道,但其实完全不确定自己说了些什么。安也用赞同又敬佩的目光点了点头,而孟星不爽地又灌了一杯盖可乐:“哦,所以拿《巴黎圣母院》里人物的名字来给羽毛取名就很有创意了?”
“嘿嘿……”安也笑了笑,没回答她,只是就那样看着孟星继续往杯盖里倒冰可乐。
一时间没人再说话,周围一下子显得安静起来。我又开始听见远处传来的杂乱声音,而可乐撞击杯壁发出的声响在这背景音里显得格外清亮。
“但是人类就是很喜欢给各种东西取名呀,”忽然间,安也又开了口,“每个人都有一个名字,虽然很多时候会有重复,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啊,有些人还不止一个呢。”
她说道,再次翻动手里的书:“如果不给某样东西一个名字,人们就不知道该怎么去跟其他人说那样东西不是吗?比如说,假如这本书不叫‘书’,我要怎么跟你说我拿着的是什么呢?”
我又愣了一下,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但孟星似乎完全没被困扰,只是笑了一下:“如果它不叫‘书’,那就会有其他的名称呀,用那个名称来指代它就好了。”
安也听了,看上去像是也怔了怔。紧接着,她也笑起来,轻轻摇了摇头。“我只是在想,鸟类是不是也会这样交流呢?”她说道,把书再一次翻回画着鸟类翅膀的那一页,“通过给其他东西取名字?”
“要是哪一天人类发明了可以翻译其他动物的语言的机器,我们就能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了。”孟星说道。
“会不会其实它们的语言里,也会有指代人类的名词呢?”安也点点头,继续说了下去,“如果是那样的话,我觉得它们会给自己的每一根羽毛起名字,那也没什么奇怪的吧?”
“确实。”孟星耸了耸肩。
安也停顿了几秒,看起来好像还想说些什么,但是下一刻,预备铃响起了。她没能说出口的那句话被铃声掐断在喉咙里,孟星站起来,一把捞过保温杯和没来得及盖上的杯盖向自己的座位走去,我也迅速塞好最后几张试卷,把下一节课要用到的书从桌斗里拿了出来。
安也慢悠悠地叹了口气,合上那本蓝色封面的书,把它放在桌子靠近我这边的那个角上,然后拿出了课本和笔记本。
这段记忆就到此为止了,我没有像以前一样在梦里自己补全安也的话和表情,在下一堂课开始时,我的梦就醒了。
没有光透过窗帘照进来,外面的天还黑着。我摸过手机,眯起眼睛看了一眼时间,才不到三点。四周静悄悄的,只有空调在工作的声响,和梦里的电扇一样低鸣着。我关上空调,闭起眼翻了个身,却再也睡不着了。
于是凌晨两点多,我爬起来打开灯,开始翻箱倒柜地找东西。
我想找到那个没送出去的礼物,在七年前,没能送到就要满十五岁的安也手上的生日礼物。
我翻遍了衣柜和书桌的抽屉,拆开了四个封好的纸箱,最后在塞满了杂物和金属零件的那个箱子里找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那个盒子被一层快递塑料袋包着,于是我又翻了几个抽屉找到剪刀,一边拆胶带,一边骂自己当时为什么要费劲包得这么严实。
足足拆了三分钟,那层已经开始老化的袋子才被我丢进了垃圾桶。我深深吸了口气,才敢把那个一面是透明玻璃的木盒拿到床边,坐在床沿上开始看起来。
一根柔软、纤细,洁白得不可思议,泛着珍珠光泽的羽毛被装在盒子里,即使已经过去了七年,却依然美丽得不可思议,甚至看上去比我刚捡到它的那天时的样子还要美丽。
我看了一会儿,打开盒子小心地取出那根羽毛,举到灯光下变换着角度,再一次试着辨认它。
这是一根属于白鹭的初级飞羽,最外侧的那一根。七年前我在江畔拍摄白鹭的时候捡到了它,那只鸟在我眼前展开翅膀,扑了几下,飞进青蓝色的天空里去了,只在水边的草甸上留下了这根羽毛。
白色的羽毛修长洁净,落在带着露水的草上,因为我的靠近而轻轻颤动,就好像它仍在飞舞着一样。我捡起了它,带回家里洗净晾干,又对着一张张图片仔细识别,最后才确定了它的名称。
一根初级飞羽,我想。就是那时候,我决定了要将它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安也。
她一定会喜欢这个礼物的,我知道。于是我没有像之前说的那样,给我捡到的第一根羽毛取名为“Quasimodo”,而是把它放进了嵌着玻璃板的狭长盒子里,用一条蓝色的丝带扎好,花了近一刻钟打了个超级复杂的花结,准备在一个月后送给安也。
然而一个月后的那一天,这个盒子躺在我的书包里,没有见到本应拥有它的那个人。
我本来还想问问她,还记不记得讨论羽毛的那一天,还记不记得自己当时想说却没来得及说的话,但是她就像那只白鹭一样,很快就飞走了。我的礼物再也送不出去,而我也永远不会知道,安也想要给她的第一根羽毛取什么名字了。
《传说》
作者:綠鯉
我的妻子,洛丝佩,弗拉斯韦特当今的女王陛下,是一位受到国民爱戴的贤明君主。身为丈夫的我是她政务的协助者,也负责处理家庭事务以及贵族间的关系。王家的婚姻时常带着权力交易的意味,但我们的关系似乎不太受影响。或许这跟我不那么高贵的出身有关,我的家族也并未从中谋得什么特别的好处。而我的女王陛下会在任何场合挽着我的手,也不介意在旁人眼前与我亲密地交谈。
如今在王都,人们会说,女王陛下与亲王殿下伉俪情深,很是般配。但其实,直到半年前,甚至直到现在,街头巷尾与她有最多爱情传说的都不是我。
四年前,当时的陛下举办舞会庆祝洛丝佩公主的二十六岁生日,并为她挑选一位合适的夫婿。全国的适龄男子都可以参加,入选的条件也从贵族子弟放宽到了有功的军士与各领域的人才。即使家族的名号并不怎么响亮,作为爵子的我也在征召范围之内。时隔多年再次来到王都的我骑着马走在街上,到处都听到有人在说“这下罗伦特该回来了吧?”
“他已经走了那么多年,一次也没回过王都。”
“他再不回来,公主的年纪也等不了了。”
“说不定,公主这是在逼他现身呢。”
十二岁的我第一次跟随父亲来到王都庆贺军士们大捷凯旋时,就听说过赫尔南侯爵的长子罗伦特。他银发金眸,气度不凡,沉稳而优雅,魔法与剑术一样高明,是王都最受欢迎的贵族公子。父亲告诉我,由于伯爵夫人与王后是密友,罗伦特与洛丝佩一同长大,在童年几乎形影不离。避暑出游都一定要乘同一辆马车,直到长大了需要避嫌才分开。人人都说,他们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长大之后一定会结为连理。
我觐见国王陛下时第一次与他们两人照面。当时十三岁的洛丝佩殿下穿着一身淡金色的刺绣长裙,端坐在父母亲的身侧。在她斜一步的对面,身着蓝色朝服、腰佩刺剑的少年就是罗伦特。我对他们最初的记忆就是在庄严的朝堂里,高处大窗泻入的阳光披落在他们身上,就像一层轻纱蒙住他们的面容,朦胧如同壁画上的天使。
公主作为东道主引领我们这些来自各封地的贵族子弟游览城堡时,罗伦特因为居住在王都,从小出入王宫,会与她一起向我们介绍宫中的种种。我觉得一直看着公主太过冒犯,目光便时常停留在他身上,想着“我也想成为他那样”,明明只相差两岁,他却能获得我全部的钦佩与憧憬。
连我也觉得,他们俩就是应该在一起的。
记得那年海曼伯爵的公子在舞会上与公主跳舞回来,说公主殿下只用一舞的时间便令他坠入了爱河,而在舞曲结束后自然地接过公主的手的罗伦特就像把他从水里硬拔起来的蛮横渔夫。那腔调和动作都过于戏剧,令我忍俊不禁。
似乎正是得益于他的表演,在一旁的我也收到了洛丝佩的示意,获准邀请她跳舞。水晶灯下,她像绣在她裙摆的百合一般,在舞会大厅中四处盛开。那时候我不敢细看洛丝佩的容貌,只依稀记得她很美。
回到北方封地后我时常会想起那天她叩在地面的丝绸舞鞋,在层层的裙摆下一隐一现,像翻飞于花丛的蝴蝶。
但她不属于我们任何人,每一舞结束,她都会回到罗伦特的身边。
等我再次收到关于她的消息,已经是寒灾时。十六岁那年的冬天来得极其猛烈又格外漫长,王都一直到四月还覆盖着厚厚积雪。南方村庄有许多人畜冻死,柴火和存粮也面临告罄的危险。全国上下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野兽下山吃人的事件,以及冰雪魔兽袭击城镇的报告。
我家的封地位于北方森林,有着长久对抗寒冷的经验,父亲和掌握一定魔法的我留在封地主持防灾的事宜,以防万一。而两位哥哥带着多名顾问与一支骑士队伍在陛下的授意下被派往南方,去帮助其他的领主处理魔物。
当时还是公主的洛丝佩也给我写了信,询问我寒冷时期粮食的储存方法及分配制度;不同种类怪物的特性和弱点;防治低温时容易扩散的疫病的方法;还有解冻后如何尽快地恢复耕种、确保接下来不会有太严重的饥荒,诸如此类,很多很多……她让我尽可能说得详细一些,好帮助她的父亲一起保护弗拉斯韦特的人们。
我觉得她从那个时候就已经很有王冠继承人的气魄了,只是囿于尚且年轻缺乏经验,但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她的臣民。
我们的通信如同那个漫长冬天降落的雪片,到开春之后就慢慢融化消失。话题从应对灾难的方法和灾后的恢复,少许地蔓延到了各自生活中的事,然后戛然而止。我的署名永远是“你忠诚的臣仆奥多利”,而她则是“你真挚的洛丝佩”。我把她的信都放在一个专门的盒子里收好,当然,我也不会觉得这样就算是我在她眼中比较特别了。
赫尔南侯爵的封地位于南方,也在突如其来的灾难的打击下陷入了不妙的境地。在侯爵亲自带领军队迎战,以惨重的代价击溃冻气魔兽之后,罗伦特也离开王都前往那里顶上他父亲的位置。加上治理灾害造成的后续问题,有多年都没有回到王都。
我感觉得出来,有许多事情洛丝佩是替他问的。
所以在三年后,当我收到她的信,问罗伦特有没有出现在我的领地时,我十分诧异。也是到了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在处理完了寒灾之后,罗伦特突然放弃了继承人的位置、舍弃了姓氏、离开了家族和王都,奔向了市井和旷野,再无消息。
至今大家都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大家包括我们俩在内。
我们只知道,他们恰好到了适合婚嫁的年纪,一起为国家奔走、拯救人民,同甘苦共患难也验过了真情。明明鲜花已再次铺满王都的大街与郊外的原野,弗拉斯韦特已经复苏,正该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而罗伦特却在人们见证了他俩像所有的童话那样应该顺理成章地结为夫妻白头偕老的时候,离开了。
他在远离王都的地方作为雇佣兵和冒险家开始有了名声,自那之后再没回过家。而关于他的冒险传说越来越多,越来越引人入胜,在他离开王都之前他就是弗拉斯韦特的英雄了,在那以后他的脚步遍布整个大陆,传颂他的地方越来越多。诗人们更加愿意用长篇的诗歌来讲述他的历险与魅力,当然还有他与公主未能开花结果的爱情。
洛丝佩没有管那些诗歌,也没有提过婚姻之事,依然明媚优雅,做她热爱人民的公主殿下,直到她的年纪也快要到再不结婚就会有失王室体面的程度。
侯爵常觉得亏欠了她,却也不知道他的长子究竟是怎么想的。他们都写过许多的信询问那个男人究竟在哪里,为什么离开,但每一封都石沉大海。到后来,她也不再寻找罗伦特了,而人们都说,她还在等他。
那么多年过去了,先前的陛下终于宣布要在庆祝公主生日的同时举办一场为她挑选夫婿的舞会,她自己也同意了。
在寒灾时有功的我的家族也受到了邀请,印有她百合印章的信封送来时,父亲看了我一眼,便把这项殊荣给了我,为我准备礼服和马匹,让我前往王都应征。
出发前我想再给她写一封信,展开信纸又不知该如何落笔,整整七年未有通信,再见应该说什么好呢?我对她的记忆还停留在裙边的百合刺绣与蝴蝶一般翻飞在地面的舞鞋,如今她已经是能够独当一面的王位继承人,而且已经是一名成年女性了,她会留长发还是短发?长到多高了?她还喜欢淡金色吗?她会认出我吗?
“我真挚的洛丝佩”,在那时的我来说,这个称呼只要想一想都会惶恐得脸上发烫。
当我想及信使说不定还没有我的马快,那封语无伦次的书信便又被封存起来。
毕竟,我总要去见她的,无论结果如何。
那年的春夏,弗拉斯韦特又变成鲜花的海洋,到处张灯结彩,挂起缤纷的吊旗来庆祝这一盛事——众人所爱戴的公主殿下就要结婚了。
那一次我骑马走在王都的街头,人们都说条件如此设置就是在等那个人出现,可是在所有的审定程序和预选中他都没有露面。我对罗伦特的感情是如此复杂。他是我们所有年轻贵族子弟的榜样,我也曾经憧憬着他来磨炼自己。我认同他与洛丝佩的故事是一段佳话,如果只有一个人能配得上洛丝佩,那么这个人一定是罗伦特,可他却离开了她。我嫉恨他,轻易放弃了我们努力追求的一切,又知道这份嫉恨没有任何道理。
那些笃定的传说与猜测和这种情感一起伴随着我慢慢踏上了走向她的阶梯,那么多的候选男士中我并不是资质最好的,我们当中没有人比罗伦特离开前优秀,何况我比她还小一岁。而当我踏过铺地的长毯来到她面前,她的衣裙上依旧绣着淡金色的百合,留着寒灾时剪的利落短发,端庄地微笑着注视着我,向我递出一只手,像对每一位前来谒见她的应征者一样。
我低头吻她的手背,看见温柔的阳光洒落在她身上,就像一层轻纱从她的肩头披落,朦胧如同记忆之中。
只是这一次她的身边没有那位令人难忘的少年了。
舞会开在王宫前的广场上,直到最后一支舞都跳完,他都没有出现。而人们都在等他,他们都相信只要那个人来了,公主的夫婿便别无二选。但他没有来,一直没有来。
等终于到了公主从求婚者中挑选一个的时候,洛丝佩拿着花束在我们的面前端立,微微歪着脑袋,像是在思考问题,也像是在等待。
那时人群忽然开始骚动,一个男人悄然出现在开始退开的人群中,抱着双臂靠在花柱边望着我们所站立的舞台。银发金眸,身姿挺拔,从衬衫中露出的手臂上多了几条疤痕,下巴上也蓄起了胡须,但依然英俊非凡。
即使隔着那么远我也认得出来,那是罗伦特,十年过去了,他终于在洛丝佩决定终身的这一天回到了王都。
认出他的人群开始骚动,人们劝他上前的声音脸舞台上都听见,连侍女也顺着喧闹声拼命示意公主看那边,甚至于周围的其他求婚者也显出惊讶和欣喜的神色。队列中的我蓦地升起了一股焦灼的惶然,看向洛丝佩。而她深吸一口气,随着女仆的目光望向舞台下。
时隔多年他们两人终于隔着人海看到对方第一眼。
在他们目光交汇的一瞬,台下的人群安静下来,就像挤压的气球一般,屏息等待着一个好消息,一场爆发。
罗伦特向她抬了抬帽檐微笑致礼。她也报以微笑,而忽然后轻移脚步,捧着花束走向了我。
我才突然意识到我的心跳得分外沉重,以至于世界都变得一片安静。
“我忠诚的奥多利?”
“是,殿下。”
“叫我的名字吧,你真挚的——”
后来就如大多数人所知道的那样,公主的婚事就这么定下,新郎不是人们从十几年前就开始期待的罗伦特,是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我。
而罗伦特本人在那个夜晚消失在为结局哑然的人海里,无人知晓他最后去了哪里。
现在她成为了弗拉斯韦特的女王陛下,同时也是我的妻子,我真挚的洛丝佩。
街头仍然有人说:女王陛下选择了这么一位名不见经传的丈夫,其实是为了报复罗伦特不告而别那么多年,特意气他呢!但是这回洛丝佩下令去管了。
时至今日我依然惊讶于我是如何胜过与她感情那么深厚、曾经一起长大、又在成长中患难与共的人,怎么打败那些传说的。虽然我并不敢直接去问,这显得我对她不够信任,而我的妻子只是笑着说,“我忠诚的奥多利,你的表情藏不住一点心事。”
“因为你不是传说。”
【完】
Vol.220「果皮」《青果》
作者:照月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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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橘子树的树叶在地上投出一片浓绿色的阴影,李秋子路过的时候很快地伸手,从枝叶间摘了一个尚未成熟的小橘子。
她把玩着手里的果子端详了一会儿树干上挂着着的告示牌:这面告示牌充满了极其浓烈的情绪色彩,明晃晃地写着“李秋子与鸟禁止采摘”的字样。李秋子轻轻地嗤笑了一声,把手机从裙子口袋里找出来对着树拍了一张照,随即很顺手地把牌子从树干上扯下来,一起带着穿过小院,敲响了熟悉的门。
她的眼睛耐心地研究着门上有些斑驳的青色油漆,耳朵很轻易地捕捉到了里头的声响:吱——这是往后推开椅子了,接着是一连串慢吞吞又拖泥带水的脚步声,听起来不情不愿地接近。
李秋子往后退了一步,正正好好地和拉开门的人保持了完美的社交距离,目光从对方翘起的头发丝到地毯上穿着拖鞋的脚尖扫视了一圈。
“好久不见,橘里夏。”迎着对方警惕的目光,她充满挑衅意味地展示了左手拿着的小果子和右手手臂上挂着的小牌子:“没想到你那么欢迎我,这个牌子我很喜欢喔。”
阳光把橘里夏的头发照得泛金,这样毛茸茸的金橘色很容易让人产生某种柔软的错觉,但即使这样好的天气也没能让她的脾气有所改善…李秋子眼疾手快地阻止了橘里夏用力关门的动作。
橘里夏没再对此进行无谓的僵持,她一言不发地瞪了李秋子一眼,自顾自地移动回那把背对着门口的椅子上,对这位上门的不速之客表达出明晃晃的不待见。
但没关系,李秋子早已对此习以为常。她毫不介意地换鞋进门,并且特意从门口的柜子里把橘里夏的小皮鞋提出来,整整齐齐地摆在自己放在门口的运动鞋旁边,连大门也特意没有关上:这意味着在她的计划中橘里夏今天必须跟她出去,而李秋子向来说到做到。
紧接着她一边把告示牌塞进自己沉甸甸的背包里,一边步速不减地穿过勾勾缠缠地挂着雪白丝状布幔的客厅——像穿过个简化版蜘蛛洞——窜到橘里夏身边,伸手搂住了她的脖子:“不开心吗?我前两天都在忙着摘橘子哦,没有因为你拒绝我出门就故意不来。”
她故意这样说。说完就看见橘里夏慢腾腾地从椅子上滑下去,顺势离开了她的禁锢,这原本是个十分正常的脱身方法,然而她穿着一条缀满绒毛的白睡裙,被她这样一滑就炸成了一条小毛球,看得李秋子直笑…橘里夏的脸在她的笑声里开始很快地涨红,她很重地一跺脚,啪嗒啪嗒冲回房间,还没忘了把门拍在追来的李秋子鼻子前。
李秋子的鼻尖被气浪震得有点发麻,她靠着白色的果核形房门盘腿坐下,在心里的计划表上划掉了一项:哎呀,虽然有点危险……但至少离骗她出门又近了一步。
她在房间门口坐了一会儿,橘里夏显然又在赌气,酸甜的橘子味儿让李秋子有点发晕,于是她也开始生气。她很早就发现任何气味在空气里浓度太高都会多多少少地让她不适,要知道在夏天她可是闻惯了橘子的,但每次来拜访主人不在时的青色庭院都还是会被熏得晕头转向。
橘里夏明明知道这件事,换个衣服哪用得着这么久?气也不应该气那么久,她就是故意折腾人。李秋子换了个坐姿,愤愤不平地用头撞了撞门板。
门里没有任何动静,只有门板上方安静地睁开一只圆鼓鼓的眼睛,李秋子仰着头跟眼球互瞪了半晌,又焦虑地在门口来回走了两圈,远远地看了一眼窗外仍然安稳地挂在空中的太阳,最终艰难地捏着鼻子说服了自己:为了任务,就当轮到自己主动原谅这家伙一次——与此同时,她的手已经自觉叩响了橘里夏房间的门。
“喂?橘里夏?”
喊了又喊,她终于听见房间里啪一声响,面前的门才慢吞吞地打开。
2.
……实不相瞒,那一瞬间李秋子没想到发火也没来得及留意橘里夏的新衣服,她只想由衷地赞美随着门打开扑面而来的新鲜空气:没有橘子瓣,没有橘子皮,没有任何香气只带着空调冷意的空气打散了任何一点将起未起的火气。
嚣张的橘子味很快弱下去,李秋子得以心平气和地看向橘里夏身上的新衣服,那件毛茸茸白色睡裙已经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条青绿色的及膝裙,一瞬间李秋子想到自己今天进来时摘掉的那枚青果。
“还没到时候。”穿着这条裙子的橘里夏站起来看着李秋子,她的眼睛这样说。
李秋子别过头去不看她,这一次她发誓她真的闹别扭了……呃,算了。聪明的猎人从来不只会指望兔子自己撞上树桩,有个词又叫事在人为,李秋子一向很认同。何况这个还没到时候……早在去年橘里夏就是这么说的,她只是单纯地不想出门。
“什么时候算是到时候了呢?夏天快要过去了,到时候就不会有太阳了。”李秋子故意说,“秋天的太阳只是成熟得最迟的橘子在天上的影子。”
然而橘里夏认认真真地摇了摇头,拍了拍自己在风里稍稍飞起的青色裙摆:不,还没到时候。
“衣柜里有橙色裙子才愿意出门吗?”李秋子又问,她知道橘里夏说话…用眼睛说话和走路都是很认真的,从来不会三心二意,因此当她赞成地点头时显然也没注意到自己已经被牵到了离门口最近的椅子边,椅子旁还靠着李秋子的背包。
3.
真的没注意到吗?橘里夏的眼睛轻轻地眨了一下。她们的争斗每年都在升级,去年橘里夏就是这样被拉出了大门,今年如果李秋子还没有更新换代的话肯定要失败的…而且成功失败并不影响她们因为这件事吵够能生一整年气的架。
看来是今年最后一次见面了,橘里夏顺从地坐下,在李秋子的唠叨之下顺从地穿上自己的鞋子——她决定在最后一刻让李秋子功亏一篑。
李秋子牵着她到门口。这一刻她们都突兀地安静下来,气氛一瞬间变得紧绷,橘里夏满怀期待地等待着那一刻的对抗,太阳的光在她的脸上和身上都镀了一层毛茸茸的橙黄色光晕。
……然而想象中的画面并没有来。
李秋子只是牵她到门口,然后松开她的手,跟她说“明年见”。
……明年见?橘里夏有点陌生地解读了这三个字,她们从来没有如此和平地说过这句话,放在她们的交流词典这句话应该被翻译成“再也不见”和“明年才不会来”。
她有点愣住了,即使看见对方的背影逐渐拉远也只是站在原地,再眨眨眼睛。
4.
李秋子真是背负着很大的心理压力,她感觉自己的步速已经能和乌龟媲美,即使这样都走出了那么长一段路,以她李秋子这样灵敏的耳朵居然还是一点没听见身后的动静:没有转身,也没有追过来,完全超乎了她的两种预测…不会吧,不会是呆住了吧?
要不要回头看一眼呢?李秋子试着说服自己,这可是最后一天,如果留下这样的印象明年恐怕连院子门也进不去了,就算这次输了大吵一架……啊,她不能输,要不还是把这家伙扛出来吧!
诸如此类,乱七八糟…总之不怪李秋子,都怪脑子里过于活跃的神经,自作主张地作出决定:算了,再轮到我主动原谅这家伙一次。
“你赢了,我错了,原谅我吧。”她垂着头回到橘里夏面前,硬邦邦地朝她伸出手,“……现在真的该出来了吧,你看,现在不是有橙色裙子了吗?”
橙色裙子的橘里夏没原谅她,因此她们是一人捏着橘子叶的一端,勉勉强强走出来的——李秋子猛然回过头伸出手,稳稳地接住了半空中尚且还在发呆的小橘子。
“你看。救你一次真不容易。”李秋子松了口气,把漂亮的橘子肉放在掌心里,带着小橘子回了下头:青色庭院已经消失,原地只剩下一张巨大的,被剥得整整齐齐的橘子皮,大部分已经变成了橘色。橘子皮里白色的经络还在风里微微摇晃,从蜘蛛丝变成了白色的海草。
“明年见。”她也对着白色海草们挥挥手,叹着气说,“明年我也还会来这里摘下一个橘里夏的。”
5.
李秋子猛地惊醒,才发现现在还是大课间。旁边开着窗户,风一阵阵地往这边吹,吹得她浑身发冷……怪不得梦里总觉得鼻子不舒服。她边披衣服边想。
一个又青又小的橘子勉强压住她要飞走的试卷,试卷上还贴了一张便签,她把青果收进口袋里,不咸不淡地笑了一声。
6.
“课间的时候我做了个梦,梦见你”
“?”
“梦见你变成橘子了。”
“神经病。”
囚犯姓名:鹤寻野
罪名:发表固定cp的小说后,私下披马甲写拆逆cp和大乱炖,被粉丝扒出后引发众怒,遭到洁癖举报,被捕入狱。
判罚: 五年监禁,完成一部无cp长篇小说,期间不得创作任何带有cp倾向的作品
入狱年數:一年
交稿类別:小说
人物简介:铁血杂食人,不吃饭就会死,为了掩盖自己惊世骇俗的混沌,只公开发表有固定配对的小说。
正文:
距离稿件驳回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鹤寻野依旧躺在床上两眼放空,思绪已经从宇宙大爆炸飘到了恐龙为什么叫恐龙。审核不通过的理由是:主角和男配一号出现了明显的互动和暧昧情节,不符合监狱判罚细则,鹤寻野尝试辩解,他们只是在医院包扎的时候短暂地贴了一下,就一下,医生给伤者包扎不能不产生接触吧?被审核戳穿“正常包扎流程不会贴近到鼻息相闻更不会因此突然感到不自在而移开目光”之后,鹤寻野陷入了对人生意义的大思考。
但这事儿也确实怪我。鹤寻野挠挠脸。一不小心真情流露就写上去了,写完还特别陶醉,多么含蓄多么美妙,却不曾想LP审核制度竟冷漠至此。
鹤寻野翻了个身,脸朝下埋在枕头里,发出一声绵长嘶哑的悠悠嚎叫。不能乱嗑的作品还有什么意义?她也曾偷偷写过一点乱炖,最后一个句号刚刚敲下,还没来得及从头回味一遍,就被LP检测并无情没收。“因囚犯罪名特殊要求,囚犯不得私下创作存在cp倾向作品。”LP是这么说的,鹤寻野就像挨了当头一棒,微笑着口吐白沫仰躺在地不省人事。想象和文字落实终究是不一样的,鹤寻野也曾在脑中一字一句地写,觉得自己已经脑补出了十万字大纲,但想象终究只是想象。如果说书写是手淫,那么脑内构思充其量只是看片。再多的隐晦反应和颅内高潮终究只是隔靴搔痒,鹤寻野觉得自己每天都在要冲不冲的边缘徘徊,她开始想念自己可以随性乱写的时光,人只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人就是这样犯贱的生物。
距离最终截稿线还有一段时间,鹤寻野只觉得气郁于胸,被毙掉的稿子给她带来一种悲愤苍凉的张力,化作一股冲动在她的四肢百骸之间横冲直撞,于是她坐起来,打开电脑开始乱写。
监狱日记 不知道哪年哪月
天气好极了,灵感几乎没有。我灵魂的火焰奄奄一息,我人生的意义渺茫不见,我不禁怀疑一切,陷入虚无主义的陷阱,我贫瘠的脑子已经挤不出除了这些废话以外的任何东西,但我仍在努力往外倒,倒出一个狗屁不通的长句,一个糟糕至极的用词,一个荒诞无礼的标点符号,我的手在键盘上跳着僵尸舞,一句又一句的废话从我满是废料的脑子里掉出来,掉在键盘上掉在电脑里,掉进LP浩瀚的数据库里——一想到得过且过的今天所创作出来的垃圾又污染了一小块微不足道的数据,我忽然又开心起来。
哈哈哈。
回到我们说的第一句话。糟糕透顶的心情让我忘记了监狱里是看不到天的,所谓的好天气只是今天随机的壁纸恰好是晴空万里。但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自从我将模拟窗景的设置权扔掉之后,它每天都会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惊喜,至少今天我睁开眼睛,没有被一个突脸的狰狞小丑吓到心脏骤停两秒,多么幸运啊,再一次从猝死的边缘被拉回,感谢上苍,感谢LP。
哈哈。
昨天在食堂抓着某位狱友,央求他给我讲他新写的故事。故事很好,他是一个优秀的创作者,我听得津津有味,想来我入狱后精神状态直线下滑,已经在这狭窄牢房里退行成只会阴暗蠕动的史莱姆,靠着不定期出没在放风区角落啃食狱友的作品来维持生命体征。饮鸠止渴啊,饮鸠止渴!我也并非丧失了写作的能力,但即便是全然界限分明的人物相处,也会被敏感的读者挑出毛病。简直是不可理喻,谁知道他们竟会敏感至此,难道小说创作非要将人物一一孤立,他们才能甘心吗?
现在想来,我发表在马甲上的文字不曾带任何一个标签,甚至大部分设置成了私人可见,我只不过是浩荡宇宙间的一个吃不了细糠的山猪,此生只想尝遍百家饭,也不曾把我的猪饲料拱到别人的饭桌上,不曾想有歹徒闯入我私宅,掀了我的饭桌,撬了我的粮仓,一纸状书判我沦落至此,只因我是个胸无大志的小说家,天生就比他人多一份原罪,如此吗?
哈。
鹤寻野写罢,把键盘一扔又躺倒在床上。发完了疯的鹤寻野只觉得浑身舒畅,胸口滞涩之感消失不见,她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听见电脑慢悠悠地响起来,最终截稿时间进入倒计时,59分59秒,58,57,56。于是鹤寻野觉得刚呼出胸口的那一口气又卡在了半空,变成一块凝滞的阴云砸下来,鹤寻野只能唉声叹气半死不活地爬起来,重新抄起键盘,摁住删除键把不知所云的发疯滥词删了个干净,最后在一片空白的文档里敲下两个字:
开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