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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到夏末,公交车平稳地前进,路旁的风景不断掠过,张晓琪那个还想当作家的老哥仍是愁眉不展,一副要把笔头咬碎的样子。
“妹啊,人总是要死的。”他的声音轻轻的,看着还没有家里黄狗高的妹妹,顿了顿:“这种话对你来说可能太早了。”
说完,他就拿起笔,在随身的笔记本上写写划划,在繁杂到连他自己也看不懂的灵感笔记里又添上了稀里糊涂的一笔。
“我知道人死是怎么样的!”张晓琪摇头晃脑地说着,声音不大不小,害哥哥紧张地朝车头那个抱着骨灰盒的中年妇女看了一眼。
幸好,她低着头,看起来睡着了。
“人死了以后,就会变成鬼,飞来飞去。”她指着骨灰盒,一副笃定的样子,害坐在妇女对面穿黑西装的男人有些茫然。
“没礼貌,不要到处指人。”
“我指的不是人!”她不服气地喊着,终于引起了那个在骨灰盒里钻来钻去的女孩的注意。扎着双马尾的小小脑袋穿过了骨灰盒,冲张晓琪眨了眨眼。
“哎,现在的小孩怎么这么没礼貌,咱家的家教是这样的吗?”高二的哥哥故作深沉,全然没注意那个双马尾女孩飘在了他们面前。
她挥了挥手,女孩也挥了挥手。
“只有小孩子才能看见我,因为我是鬼!”小女孩志得意满,抿嘴仰头,举手招呼道:“我叫夏甜,你叫什么名字吗?”
“我叫张晓琪,我们来当朋友吧!”张晓琪大喊道,小小的手掌欢快地拍向另一只小手,穿过了空气。
“妈!张晓琪又发疯了!”
刚一到家,哥哥就马不停蹄的开始告状,但之后的话张晓琪已经听不见了,她留在院子里和新交的朋友玩耍起来。她坐在秋千上,似乎被微风所动,轻轻地荡着。
“我以前好像没见过你,你是最近死的吗?”
“我死了,有好长一段时间啦!”
“那我怎么没见过你?你是不是在骗人?”
“那是除了夏天,我其他时候都在睡觉,而且平时也没什么好玩的,大人都看不见我,朋友也都变成了大人,出门也没意思。”
张晓琪想想,确实如此,如果没人一起出去玩的话,夏天她宁愿一直待在家里。
“那你今天怎么出来玩了?”张晓琪问道。
“我有一个朋友,从很远很远的地方回来了,我是来找他玩的!”
“有多远?比死了还要远吗?”
张晓琪想起了爷爷,爷爷被火化那天,爸爸说爷爷去了很远的地方。可她看见爷爷就在一旁,有些茫然地想拍拍爸爸的肩膀,却只能穿过空气。
这么接近,却看不见、摸不着对方,确实是非常遥远的距离。
“大概……比死还要遥远!”夏甜扁着嘴,不满道:“我觉得他已经把我忘了。”
“那你怎么出门了?”
“因为我的朋友回来了,我想找他一起去抓鬼火,像萤火虫一样的鬼火。”
虽然一点都听不懂,但张晓琪莫名有些羡慕。
“我能一起去吗?”
“你跟不上我的,我是鬼,我会飞!”
“诶……我也能变鬼吗?”
“变鬼就不能回家了,回到家了也没人看见,而且也吃不到麦芽糖。”
夏甜有些难过。
“那好吧。”
张晓琪还是想回家的,她眼里看着新朋友,心里想着冰箱里的大西瓜,一下跳下了秋千,直奔厨房而去。
“张晓琪!”
“晓琪。”
院子外,传来了两个孩子的声音。哥哥拉开了二楼的窗户,手里捧着西瓜,望了望院子外的人,便朝晓琪喊道:“你的小伙伴找你呢。”
张晓琪听闻,跑到了门边,跺了跺脚,又跑了回去:“不要偷吃我的西瓜!放冰箱里,等我回来!”
“弱肉强食乃是世间真理,妹妹莫怪我狠心……”哥哥喃喃自语,回到了房间,罪恶的双手就要伸向剩下的西瓜。
忽然,哥哥打了一个寒颤。
“不许偷吃晓琪的西瓜!”
夏甜飘在空中,胡乱地朝着哥哥挥拳,阴风阵阵吹过,只得了哥哥一句:“这空调可真带劲啊。”
小女鬼叹了叹气,实在无计可施,只能追着张晓琪离去。
平时回家少,到家后也不受待见,老爸一早就去鱼塘看鱼了,上个月他还在群里说今年的鸡泡鱼行情好,到现在已经忙了一个月了。老妈倒是没去小卖部那坐着,但整天躺在床上,也不和自己说话。
的的确确,是自己不对,在外地工作了两年也没回过家一趟,不受待见是自然的……但平时不也经常在微信上沟通吗?
王全乐叹了口气,总觉得家里有些压抑,决定出门散散心。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黑西装,出门在外还是要注意仪表。现在正是夏天,平时的他这个时候只会坐在办公室里喝着咖啡敲键盘,现在却走在水泥路上,无目的地走着。
我要去干嘛?
小时候,他总会和几个朋友一起去河边玩,那时空调还没普及,就算有,大人也不舍得在白天开,在河边消暑是最正常不过的事了。从什么时候起,自己没再去过河边呢?
王全乐想起了一个模糊的影子、一个朋友、一个孩子,虽然只是孩子,但那道身影却并不小,因为那时的他也一样小,站直了身体,也只能平视对方的双眼。
不知不觉,他已经走到了河岸公园,路过了大爷大妈,站在了一座新建的白石拱桥上。
他曾以为这个地方是永远不变的。
”所以当年,你就是从这个地方跳下去的吗?“
有三个孩子也在桥上,其中一个女孩双手撑在护栏上,半个身子露在了桥外,好奇地往下瞧。
“诶!”王全乐喝止道:“别撑在栏杆上,多危险啊,你家大人呢?”
“我不怕,我已经8岁了!”
小女孩轻轻地落在了地上,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莫名有些既视感。
“你才8岁。”
王全乐松了口气,环视眼前的三人组,两个小男孩,一个小女孩,看样子8岁已经是这三人里最老的了。
“以前……应该还没有这座桥吧……”一个一直抿着嘴的男孩突然问道。
“什么?问我吗?”王全乐愣了愣,开口道:“以前这里只有一座铁架桥,一些钢管接在一起,上面铺上几块木板,简单很多。”
“大哥哥,你也是这里的人吗?我怎么没见过你?”另一个头发乱糟糟的男孩子问道。
”我小时候住这里……现在也住这里,只是不常回家而已。“
王全乐不知道自己问什么要回答这些小孩子的问题,不过反正他本来也没其他事情要做。
“从这里跳下去的话,我也能变成鬼吧?”抿嘴的男孩问道。
现在的小孩都在想什么呢……
“这个世上没有鬼,活着就是或者,死了就是死了。”
“只是大人看不见鬼而已,看不见不代表不存在。”女孩笃定地说着,仿佛在宣读什么诺贝尔奖得奖论文。
王全乐没有教孩子的兴趣,只是警告道:“别下水,这里以前淹死过玩水的小孩。”
他想起了那个身影,顿了顿,继续说道:“如果真的有鬼,那也是替死鬼,死了还想活着,要拿下水的坏小孩代替自己困在水下呢。”
说完,他就转身离开了。
“气死我了!我才不是什么替死鬼!”夏甜跺跺脚,但什么声音都没发出来,毕竟她只是一只鬼。
“困在水底,也比在家强。”关志杰愣愣地看着绿色的水面,出神道:“反正爸爸妈妈只会吵架……”
“我要宣布一个重大发现!”夏甜飘在空中,要所有人都要仰望她,好让自己的话更有分量:“刚刚那个人,就是我以前的老朋友!”
“可是他看不见你。”
“因为大人都看不见我!”
“那你要找他干嘛?”
夏甜思索了片刻,说道:“我想找他玩。”
“可是他不是看不见你吗?”
“但我还是想找他玩,我已经很多个夏天没有见过他了,想要做什么和能不能做什么,又不能相提并论。”
“我在姐姐电脑上看过!只要完成心愿,夏甜就会便变成一道光飞到天上,然后就不见了!”憋了许久不知道什么的陈嘉豪终于开口了。
“才不会发生这种事!”
“听起来好像放烟花一样……”张晓琪傻笑着,完全没听进夏甜的话。
吱吱喳喳,孩子们说着外人完全听不懂的话,得出了一个小小的结论。
那三个孩子跟了上来,望着王全乐的眼神怪里怪气的,虽然不相信这个还没他一半高的孩子能对自己做什么坏事,但莫名其妙被关注的感觉还是让王全乐心里有些发毛。
“叔叔……”
“叫哥哥。”
“我有一个你的朋友,说想要和你玩。”
王全乐微微张嘴又闭上,叹了口气,说道:“快回家吧。”
“夏甜、是夏甜!夏甜想找你玩!”那个头发乱糟糟的男孩大声说道。
“哪听来的名字……说的什么呢……”
王全乐一时有些混乱,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那些孩子会提起那个熟悉、却又许久没听见过的名字。
“夏甜变成了鬼,虽然她死了,但是还是很想你。”
这是什么恐怖片情节吗?
虽然这种剧情有一种莫名的既视感,王全乐却没觉得有半点可怕,虽然曾亲眼看见过夏甜淹死,看着她的身体失去血色……虽然自己也很少再去河边……虽然已经忘记了很多事情……但想起她,除了难过,还是能想起一些快乐的时光。
要让他害怕那个曾经最好的朋友,还是有些难。
他沉默了许久,终于开口道:“我不知道你们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反正你们现在就给我回家,别在河边玩,是空调不舒服还是西瓜不好吃了?”
三个孩子相视无语。
“不如跟我们玩算了,说不定也能变成光呢?”女孩对着空气说道。
王全乐又叹了一口气,今天他已经叹了许多气了。
回到家时,天已经快黑了,虽然什么都没吃,王全乐却不觉得饿。电视开着,放着家长里短的电视剧,老家的灯已经有些年岁,随仍是亮白,却莫名有些暗淡,照不清一些阴暗的角落。
爸妈坐在桌子前,饭菜已经不再冒热气,但他们却没有动筷。
王长乐坐在了饭桌前,但桌上只有两对碗筷,并没有为他准备餐具。
自己铁定是惹爸妈生气了,王长乐咽了咽口水,想说些什么,却觉得那些话有千钧之重。
“对……对不起?”
“我知错了……我不该两年都不回家……但工作太忙,我也没办法……”
没人回应他。
“我难得回来一次,没必要这样吧。”
沉默。
“好吧好吧,”王长乐举手发誓:“我保证,以后有假期,一定回来一趟。”
安静。
“我也不是不想回来……只是我在这里又没什么朋友……”他又想起了她,回到故地,总会想起故人。
老爸拿起了筷子。
“吃饭吧。”他说。
“那我自己拿碗筷吧。”
他站了起来,四处扫射,在神台那拿起了一碗饭、一双筷。
他决定不去想一些不该想的事。
可老妈垂着头,什么也不说。老爸扒着饭,动作却机械地很,似乎想用重复了无数遍的动作催眠自己,什么都没有改变。
“明天,你来吗?”老妈终于说话了,她的声音干瘪而又沙哑,和他记忆里的不一样。
老爸不说话,沉默着。
这个家,似乎陷阱了句号了。
对了。王全乐想起那个女孩的话了。大人看不见鬼。
“对不起。”他说:“对不起。”
没人听见他在说话,于是他逃进了黑夜里。
王全乐来到了公园,蹲坐在长椅上。
“夏甜?”他轻轻呼唤:“你在吗?”
一阵风吹了过来,他拍了拍风。
要说什么?他没想到,死亡是如此空虚,除了遗憾就再也没剩下什么了。
“大人就算变成了鬼,也还是见不到鬼吗?”他忽然笑道:“也是,也没说鬼不能是大人。”
“我不知道该做什么……”他说道:“我活着的时候有很多目标、很多想法,但现在什么也做不到了。”
“你能告诉我,人死后还能做些什么吗?”
一点蓝色的火光从他眼前升起,越来越多的火光升起,连成了三个错别字:“抓 鬼 火”。
那些浮在空中的火似乎有自己的意识,维持不了太久的字形,很快便飘上了天。他跳了跳,想要抓住那些火光,却发现即便成了鬼,大人的灵魂也过于沉重了。
太多想法、太多遗憾、太多得不到的东西,像引力一样牢牢地抓住他。
风吹了过来,他决定顺着风走,来到了一处铁门前,铁门左侧贴着“招财进宝家家喜”,右侧贴着“财源广进人人乐”,上联写到“龙马精神”。
一处平凡的人家,他等了很久,直到今早见过的女孩打着哈欠开了门。
“夏甜说,现在是夏天、暑假,不用上学,也不用上班,不要想太多,就去玩吧。”
“我对不起很多人……”
“但你已经死了,所以该放下了。”女孩又打了一个哈欠,说道:“我要回去睡觉了……”
说罢,她关上了铁门,也不管王全乐。
王全乐只能回家。
路上的路灯白亮,但总会有一处地方现在阴影里,蝉鸣声响,河风柔软。
“夏天总会结束的。”他说。
“那我们就去追逐夏天。”风声说:“向南跑,然后向北跑,在更南的地方度过夏天,等到这个时候,就再回来。”
“夏天永远不会结束!”
王全乐莫名轻笑起来了,他向后望去,还是看不见那个身影。
不知不觉,已经到家了。
爸妈坐在红木长椅,面朝着电视。桌上吃剩的饭菜没人收拾,王全乐静静地坐在他们中间,靠在了椅背上。
“王全乐!我知道你听得见!”
屋子外传来了熟悉的声音,他却望向了父母。
“出来玩啊!”
他站了起来,发觉世界忽然变大了。
“夏甜来找我了。”他说:“下个夏天到来之前,不用做我饭了。”
他像风一样离开了,牵着朋友的手,朝夏天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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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传,瀚陵有一山,山中有一洞,其中乃是仙人福地,有极乐仙境。
瀚陵当地有一好事书生得知此传闻,好奇心起,于是去寻仙洞。到了那传闻所指处,确有一山洞。这瀚陵生遂举了火把进去一探,穿过长长的幽暗石道,直到身后的入口已经只能看见一拳头大的光点,方才来到一面淡青色的石壁前。隐隐有仙乐从这影壁般的大石壁后面传来,霞光阵阵透出。
瀚陵生绕过石壁,进入洞窟深处,一阵紫气香风扑面而来,睁眼只见祥云升腾,飞天满壁。玉砌雕栏中繁花似锦,亭台楼阁间珍珠铺地。神怪仙姬在其中鼓乐丝竹,尽情歌舞。
这厮一时看直了眼睛,不禁想要走得更近些,进到那仙境中去。
正当他迈步向前,忽然被什么拉住了衣袖,拽得一个趔趄,眼前风光顿时烟消云散,才惊觉方才种种皆是幻景。如果再向前一步,便是掉进深不见底的滴水洞里淹死的下场。
瀚陵生骇得连连后退,拼命拍着胸口,直到将喉咙眼的心揣回去,才有空回头去看是谁救了他一命。借着火把的光,看见一位身披锦衣的年轻公子。他还没有道谢,对方就道:闭上眼睛,什么都不要看。
那位公子自称是这里的引渡人,会引他上船,送他回人间去。说着,一根线绳便塞给了他手里,另一头连在他自己的衣服上。
引渡人领着他走到暗河上,搭上一只小船,叮嘱他无论如何绝对不能睁开眼睛,并把他罩在了披风之下。
瀚陵生被引渡人罩在大披风下,低着头盯着船板没得他物可见,这才听见幽暗的河流上响着滴水声,衬得这地方更是静得让人犯怵。
方才的仙乐变成了刺耳的窃窃私语,在他俩的头上打转。
他不敢抬头看,只听到引渡人在前面撑着船,冷着声问他,也是为求极乐来的?
他说就是好奇,然后连连道歉,万不该擅自闯入仙人府邸。
而对方轻声一冷笑,告诉他,这洞窟里没有什么仙人洞府,倒是关押着许多邪神妖魔。他们擅长制造幻象,诱惑生人。从前进来的人,他们招待了一场极乐幻景,便放了出去,为的就是把谣言散出去,好吸引更多的人来。
刚才,你看到的就是幻觉,现在听到的,是倒挂洞顶的妖魔的声音。这路还长着,小心着些,别再让他们把魂儿给勾去。
出去的路很长,小船在漆黑的暗河上游着。瀚陵生抱着膝盖缩在船底下,妖魔的嘈杂声一股脑儿往耳朵里灌。他心里暗自怕得紧,只好想办法和引渡人搭话,问他,为什么会在这么危险的地方渡人,不怕妖魔吗?
引渡人不说话,他讨了个没趣,说:你要是不想说就不说,我就随便一问。
那人突然开口了,说,下面这段河道离幽冥最近,凭我的法力压不住他们,能保护的范围只有这船而已,无论发生什么,你都不能看,最好把耳朵也堵上,什么也别听。
瀚陵生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听见远远有叮咚的水声,清清亮亮,远处好像还有清清的光。
他心想着,妖魔鬼怪这就来了,遂蹲在船里,躲在半透明的披风下,捂着耳朵,闭着眼睛,不看不听。却有金银珠宝一样的光,绵延不绝的乐声,甘甜如美人的体香向鼻子里钻,带着妩媚的轻笑,夹杂着有人呼唤他的名字,似乎一双双凝脂似的手也向他怀里摸进来了。
天上人间千般万般的好,都在脑海里乱转,他已经不知置身何处,睁着眼睛还是闭着眼睛,捂着耳朵还是放开了耳朵,只觉得整个人都要化在这些荣华富贵权倾天下和活色生香风光旖旎里了。
瀚陵生凭意志负隅顽抗,在眼花缭乱里抓着一线绷得紧紧的东西,天旋地转间忽然听见一声吃痛的闷哼。
就是这一声痛呼把他从这个极乐漩涡里拔出来些,只觉得船身摇晃,原来自己差一点又从船上走了下去。引渡人为了拉住他,回身反而被妖魔钻了空子,探到船边来打伤了哪里。他在心里念了好几遍"罪过罪过",急忙问引渡人"你怎么样"。却只闻撕裂空气和衣料的声音,水滴落进水面的声音,和隐忍的抽气声。
瀚陵生心里着急,问他怎样了,引渡人不耐烦,跟他说"顾好你自己",一句还没说完,裂帛一响,痛呼一声。有什么热热的东西落下来,打在他脸上,血腥气闷上脑门。
这瀚陵学生再也坐不住,睁开眼睛掀去盖在身上的锦衣站起来。一手扶住引渡人,从他手里夺过竹篙,抄起来就向着上空乱挥一气,砰砰咚咚也不知打中了些什么,打坏了没有,却将没见过凡人舞出这阵仗的妖魔暂时吓退了。
引渡人趁机大袖一挥,再次将它们拦在了船外,瀚陵生也不用对方多说,将竹篙推回他怀里,再次石狮子似的一蹲,把自己罩在了锦衣下,不看不听不说。虽然心中还是一片七上八下,至少那些缭乱的幻象总算是从他的脑海里散去了。
小船悠悠向前穿过黑暗,瀚陵生听见水声汲汲,朦胧看见那是暗河如一条跳龙门的鱼从河道中倒拔而起,化作一条自下而上的瀑布。
那道瀑布里是天元真水,可以荡涤邪恶。善者能乘水而上,身负罪业者则会如坠千斤。虽然水流湍急,且稍有不慎就会坠落下去,但只要过了那里,就没有妖魔能加害他们。
小船终于近了那道瀑布,引渡人叫他抓紧自己不要松手。瀚陵生自然照办,于是在水花满面睁不得眼时摸到了满怀玉一样的冰凉。
水流迎面打下像是要把他直接打进地府里似的猛烈,身后的洞中激起一阵尖厉的啸叫,乘着阴风追来。他不敢多想,只有抱紧了这不知真身为何物的救星,摒去杂念一心祈祷能平安去往这瀑布以上。
终于啸叫与水声都平静,小船终于到达瀑布上方。没有了妖魔,引渡人也不用再为他分心,这一路上他再没听到对方出声,但一丝潮漉漉的温热铁锈味一直氤氲在锦衣下。
他在黑暗中静默,一直到船身震动,盖在身上的锦衣被拉扯,他感觉到,是引渡人倒下了。
瀚陵生赶忙问公子没事儿吧?引渡人只是坐在船里,苍白着脸对他说道,没事了,此处已经过了天元真水,它们追不上这船了。瀚陵生看到他受了伤,二话不说取了来时预备的药来替他包扎。引渡人将眉一皱,但刚才带着伤,又拖着人反越天水,消耗了太多的体力,懒得再跟他争,便也随了他。
洞天空阔,两岸和头顶是氤氲雾气的蓝璧,长着零星的植物。水色也是清澈碧蓝,且水速平缓,推动着小船慢慢前进。剩下的这一段碧蓝的河道很长,一直延伸出去,周围的景色逐渐变成人间的景色,河水也逐渐变成通透的青绿,且越来越浅。
引渡人看着前方,任瀚陵生给他包扎伤口,中间很轻地说了一声:“多谢。”
他说,曾有一只遨游在天上的龙裔,偶然听见这洞的地下有声音,只因一时好奇而将之打开,地下封着的妖魔找到了出口,一时在人间造成大乱。为了负起责任,他在和父兄一同平乱之后自请从此镇守在暗河,镇压住这里的妖魔,不让他们出去,也不让任何人进来。
但总是有人听信了传言为寻极乐不要命地找进来,他只好在冒失鬼被吃掉之前找到他们,再从暗河上把他们送回人间去。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个人在幽暗的地下对抗着群魔乱舞,从前没来得及救到的、幽冥间护不住的、带不过天元真水的人留下的尸骸都沉在河底,他有时候觉得自己快要有心魔了。
但一切都是因他而起,他无权要求什么。数百年间这洞里的一切都是对自己的惩罚。
他把这样一个故事讲给那个年轻人听。
故事讲完了,引渡人在这条河流上也第一次和别人闲聊。聊人间的四季,如今是什么时候,田里种着什么,开过花了么,燕子回了么,那些山啊水啊现在跟以前一样么……直到小船载着两人回到人间。
瀚陵生向引渡人道谢,谢他救命之恩,谢他在这样的地方救起凡人,让他们能回去有谷待收的家。
“如果你出去后还能记得住的话……就告诉别人不要再来这儿了。”但凡离开了这儿的人总会忘了的。
“先生大恩无以为报,嘱咐我的这件事,我一定会告诉大家的。”
待小船在青草岸边停靠,人间的人回人间去,天上的龙向地下折返,缘分就到这里。只是瀚陵此地,从此又流传起了一个“贪极乐访仙洞落入魔窟”的传说。
那天,奇流偏离了他上班的路。
在微寒的秋风里,他感受到一股歉疚。对他学生时期犯下的恶事。
那当然已经是很久远的事了。至今也没有人找上门来,也就是说...
无关紧要,吗?
奇流并不这么觉得。那股歉疚驱使着他眼看着到站的车门缓缓关闭,然后自己坐着不动。
下一站下车,跑着去的话大概也能赶上刷卡。
奇流看着下一站的车门缓缓地关闭。
自己依旧坐着不动。
他一阵恍惚,似乎是发现了自己作恶的原因。
老板的冷笑似乎已经在耳边响起。但他没有确切的感受。他想起他上学时老是逃课,或是假病混出校门的事情。
当时只觉得天气甚好,来往行人又少,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现在四面都是人,要下地铁还得挤出人群。
一站站路过去,人逐渐少了下来。奇流随意等了一站,下车去了。
没有目的的他走起路来比别人都显得自由,双腿晃得不紧不慢也就罢了,肩头也松松散散。因为坐姿不好加上久坐,他的半边肩头又酸又痛,不得已要经常摇头晃脑。
后方突然袭来一股大力,奇流被冲得一个踉跄。两只手环住奇流的腰,又将他从跌倒的状态扶了回来。
那两只手一下抓住了奇流的手,像弯弓一样往后拉去。某人的膝盖正毫不客气地顶在奇流的腰上。
不用看也知道是谁了。奇流刚被松开手,想要揉揉肩膀,却又有两只重拳轮流从天空砸下。
“姜闻,你想干嘛?谋害本县长...”
“怎么,你要吃火锅去?”
叫姜闻的是个女孩。话音刚落,她又一肘子压在了奇流的肩上。
“我在救人!我看你腰酸背痛脖子要断了似的。”
“你到底从哪来的?二话不说从后面顶人...”
“我从后面来的啊!我一看这背就知道是你!”
奇流破口大骂:“那还得是我,不是我你赔钱去吧!”
姜闻走上前来,与奇流并肩,歪着头笑嘻嘻地盯着他。
奇流面无表情,心中却在大笑:都几年了还是这招,你看我看你一眼?
......
“别看了,要撞上人了。”奇流伸手把姜闻揽到他的身后。一个男人,火急火燎地走着,边走还边打着电话,连迎面要撞上人了都不知道。
男人走过,姜闻又重新走上前来。
姜闻是个可爱的女孩子。
“你怎么在这儿。”奇流看着她,问到。
“我有钱,想去哪去哪。”
姜闻,有钱。
“倒是你为什么在这,你公司完全在另一头吧。”姜闻问到。
“我今天不是很想上班啊。”
“理由是什么?骗你老板的。”
“我今早想起了以前的错事,想去教堂忏悔。”
奇流善于自我欺骗。
“这他能接受?你明天就要被开了吧。”
“我也没有办法啊。”奇流叹了口气,对着姜闻说道,“你知道吗?你就是我的最后保险。哪天混不下去了,我就找你结婚。”
奇流,脸皮很厚。
奇流与姜闻是从小开始的好友。高中时候因为两人亲密的关系,姜闻的名字加上他的精神状态,奇流被取了个“师爷”的诨名。也有人叫他“马邦德”。他自己倒也不抗拒,只是在和姜闻对骂的时候,会管自己叫县长。
“要去教堂吗?”姜闻问道。
奇流当然不会去教堂。
咖啡店里人很少,飘荡着咖啡的香味。早晨咖啡师正在研磨咖啡豆。这是相当好的一处咖啡店。奇流喝着果汁,看着店内的电视。
电视正在播放早间新闻,国内的国外的,好事坏事都从那位穿着深色西装的女播音员的嘴里娓娓道来。
历史上从来没有那个时代的人类能够了解这么多世界上的事。有关无关暂且不说,恒沙数的事件,光是“知道”就让人发疯了。
低头调理咖啡的咖啡师突然抬起头来。他把电视转到了本地频道。
本地频道倒是没有什么战争瘟疫地震海啸一类的新闻。只有偶尔的刑事案件以及大多数的民事纠纷。
瓷城是个二线城市,四季分明,人口不多。因为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这里汇集山珍海味,常有食在瓷城的好名声。
穿城而过的灵江带来凉爽的天气,美味的河鲜,以及偶尔漂来的尸体。如同电视里正在播的那样。
新闻里的尸体从上游漂了下来,结果被桥墩卡住,没能流走。在一个清晨被晨跑的大爷发现。
“晨跑,果然不好啊。把大爷吓一跳。”
奇流发出懒狗的声音。
姜闻趴在桌子上喝着咖啡。
“刚才跑过的那个男的。我听到他说的话了哦。”
“啊?”
“我说我听到他聊电话的声音了。”
“哦。”奇流想了一想,“那要玩一下小时候的游戏吗?”
“嗯。”姜闻头也不抬地说道。
“那么,他说了什么?”
Vol.235「夺权」《篡位》
作者: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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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会如何评价我?篡位者?弑君者?还是……,”从半山腰的舍馆望向山顶,明央宫在黑夜笼罩下仍散发着柔和却明亮的光芒,这座宫殿是这座山峰、这座都城乃至整个诺伊王国的明珠,这么多年来,在德瑞尔心中,这份光芒从未失色,时隔多年将要再次踏入那座宫殿,他的心不由也随着那光芒闪烁:“弑亲者,你觉得他们会这么称呼我吗?”
“殿下,如今的路德王庸碌无为,名不副实,此事连村落三岁儿童也一清二楚;至于弑亲之罪名,属下愿为陛下分担。”德瑞尔身后,高大魁梧的将领膝跪在地。
“不,你担负不起。这是只有我能承受,也只会落在我肩上的重责,毕竟,要坐上王座的人是我。”德瑞尔拔出腰间长剑,“霜锋”的剑刃锋利如常,以魔法加护之力,它的剑锋永不钝挫,德瑞尔曾以此剑狩猎诸多远离尘世的异邪怪物,然而今天,这剑锋上将要沾染的血,属于人类。
德瑞尔收起长剑,将目光移回面前这位向自己献上忠诚的骑士:“霍恩海姆,我父亲曾向你许诺复仇的机会,是吗?”
“是。”
“我记得是‘圣火夜的血仇’,对吗?你们在南方结下的血仇。”
“正是。”
“等我我登上王座,你就去恕焰堡练兵吧,在南方为王国建立新的堡垒。作为王宫卫队队长,你失职了,希望你作为将军不要让我失望。”
“多谢殿下。”
“剩下的路,我独自上去,你们在这等着。”
“这……”
“明央宫不是已经被你们清空了吗?你尽管放心,唯有武力上,我有十足信心可以胜过我的那位哥哥。”
……
最后这段台阶说长不长,若是德瑞尔全力奔跑,不消片刻就能抵挡王宫,然而要在臣下面前摆出威仪,像冒险者那样毫无贵族气质的奔跑就拿不出手。等德瑞尔好不容易走过台阶,内心已是十分不耐,面对紧闭的宫门毫不犹豫地侧身绕开,沿着宫墙走过半圈,随即纵身跃入,撞开一扇窗户,落在了诺伊王室众王子幼年时常常当做游戏室的诸多房间中的一间。接着穿过一间厨室,一间茶水厅,再有两三间客厅,停在了一间由独特的拱形门所封闭的小书房前。
德瑞尔推开房门,迎接他的自不必说,是空无一物的沉默。显然此地并非当今王宫主人所选定的会客之地,德瑞尔仔细巡视那一本本常年与灰尘相伴的书册,像过去那样用目光描绘桃心木制的木桌木椅上描绘的花纹,仿佛其中有许多未解之奥妙,就好像这间已许久未开启的书房中的沉默传染了他。
直到德瑞尔好像听到某个坐在王座上的人发出不耐烦的声响,才将这片沉默惊醒。德瑞尔挥开披风,从后方走进王宫的正厅,划出半圆的弧线,站在了王座之前。在这期间,德瑞尔审视着王座上的王者,对方也回以质询的视线。
在明央宫昼息夜明的白玉砖石的照耀下,能看出对峙的两人之间相貌有七八分相似,其中一者更年长,富有贵族气派,另一者更加锐气,常年冒险带来的风霜痕迹为他脸上又多增添许多不输于前者的气势。
“回来啦?”
“回来了。”
“刚回来就冲着厨房去,还是一如既往嘴馋。你要是想吃糕点,尽可以跟我说,何必闹这么大动静。虽然当初你闹着离家要去当冒险者的时候,说过‘从此不再回来’,但我也说过:‘这里永远是你的家’。现在你回来了,不像是回家,倒像是来拆家的。”
“波拉加斯爵士写信给我……”
“波拉加斯叫你回来,你就回来了?!十年了,你就没有回来过,哪怕父亲去世的时候!”路德王坐在椅子上高声说道,“现在你回来了,倒是回来的好时候。一个波拉加斯,一个霍恩海姆,都是不忠实的反贼,我早就知道他们图谋不轨,只是忙于其他事务分不开手脚,你正好能帮我解决他们。等完事以后,留下来帮我做事,还是回去当你的冒险者,都由你。”
“……波拉加斯在信中说了你许多不好的事迹,我一条也不信。”
“哦?”
“我只相信我自己眼睛看到。”德瑞尔抬头直视王者的双眼:“我从王国西边往回赶,只看到名为诺伊的王国不复存在,只看到七大领各行其是,你坐看我们的王国支离破碎,却无动于衷。这一切都和你过去的想法背道而驰。我只想知道,为何如此?”
“因为从来就没有什么诺伊王国,从来就是领地各行其是!以前,我站得不够高,在作为王子的二十年里,我相信我们祖辈立下的誓言:各族平等,七领混一。在这二十年中,我研究,探索,分析我们的国家,建立一个长足的计划来推进我们从第一代诺伊国王时立下的誓言——建立一个真正统一的国家。呵,那不过是存在于我们脑海中的一个虚假的概念罢了。松散的联盟,这就是我们国家真是的样子,也是它最合理的状态。父亲拼尽全力试图掩盖这种假象,我不过是将那块遮羞布掀了开来。”
“就算事实如此,也不代表要认可,接受这种现实。”
“你太理想化了,就像父亲一样。”路德王注视着德瑞尔,从这个陌生的亲人眼中,他看到了从前从未有过的意志——野心——如今的德瑞尔怀揣着全新的野心,这种野心即使在众先王身上也未出现过,“看来无法像以前那样说服你,让你站到我这一边来了。你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
“哥哥,在你的那一边,会有什么样的未来?”
“和平与安定,那就是我的追求。德瑞尔,你的野心会让战乱吞噬我们的国家,现在收手还来得及,哪怕你从我手中夺走王国也好,但你心中的想法太过黑暗,那是决不能实行的的,不然……”
“你错了,哥哥。在我这边,会有痛苦,有灾难,这是无法避免的,但之后依然会有和平,会有安定,而且会更加长久。”德瑞尔拔出长剑,指向路德王,“你所说的和平安定如今并不存在于这个国家,那只是你从这高高的明央宫向下俯视时看到的一抹迷雾。这把将要沾染至亲鲜血的长剑就是我的决意,我决心将七领的权利归于一体,如此后人才能在诺伊的王国上建立理想的盛世!”
END
写于2024.10.30
写嗨了,有点刹不住车,可能会有些错别字,见谅见谅,我先冷却一下,以后再改改
作者:千城
评论:笑语
ff14同人,阴间CP,奥尔什方x泽菲兰,含非角色梗
看着玩就行
泽菲兰对于这场婚礼的存在与否是没有什么想法的,对他来说,这只是另一个来自教皇的命令,而他需要做的只是执行而已,最好能做到最完美。虽然也不是没有私下和沙里贝尔他们讨论过这件场婚礼背后的意义所在,但泽菲兰相信教皇会在合适的时候告诉他他所应该知道的一切。
不过看起来,至少那个“合适的时候”不在婚礼前。
自从正式加入了苍穹骑士团后,泽菲兰已经很少再穿盔甲之外的衣物了,于是这身礼服显得有些过于轻飘飘,脑后的白色纱幔也总让他的脖子有些发痒。他捻了捻袖口上的碎花,布料很好,做工也很精细,如果非要让他来评价,这绝对是出自伊修加德最好的工匠之手——只是泽菲兰从来没想过他居然有一天会穿上它。
对于这座苍穹之禁城而言,这种丝滑的布料实在是太单薄了。他早早关上了窗,壁炉里的柴火也没有断过,但窗外的风雪从未停下过脚步。冰冷的气息正透过彩窗与白纱礼服一点点地侵蚀进他的身子,这种精致而脆弱的东西,在伊修加德是无法熬过千年的风雪与龙炎的。
距离任务开始还有约摸半个时辰,门却被突然敲响了。正在端详着袖口设计的骑士思绪被打断,下意识地看了过去。他以为会是某个又要来开他玩笑的兄弟,但很快便将自己的这个想法否定了。也对,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可都和自己熟悉到了不能再熟悉的程度,而刚刚的敲门声,明显满是礼貌的克制。
况且,他的兄弟们此刻必定正在圣雷玛诺大圣堂附近巡逻。
于是泽菲兰没有说话,他甚至没有继续看着那个方向,只是继续研究着袖口的设计。他静静地等待着,一边努力将袖口的布料拉到最长,试图盖住无名指上的戒指。苍穹骑士团的团长由衷地希望这个东西在仪式后就不需要再戴着了。有这个膈人的东西戴在手指上,必然会影响日常的训练与巡逻,怕是不能再好好地挥舞他的碎心了。
礼貌的敲门声持续了很久,就在泽菲兰决定还是自己去打开时,一直没有得到回应的敲门人终于还是选择推开了门。
哦,是他,今天的另一位主角,泽菲兰懒洋洋地扫了他一眼,又将目光转回去了。来者不再穿着那件锁子甲,而是一身与他出自同一位工匠之手的白色礼服,只不过是另一款式的——泽菲兰倒是希望两个人的礼服可以交换一下。不过真是少见啊,这种白色。对于伊修加德的居民而言,他们早已看够了无垠的积雪,会选择让这种颜色出现在典礼礼服上的工匠,怕是只能来自温暖而遥远的的南方吧。
奥尔什方在紧张,这是泽菲兰最先意识到的他的情绪波动。他的一只手在反复地抚平衣角,整个人更是浅浅迈进了房间一步便直挺挺地停在了那儿。他看上去从未出席过今天这种场合,也是,根据泽菲兰对他为数不多的了解来看,面前这位似乎驻守在巨龙首的时间更长一些。
没有被允许继承福尔唐家姓氏的精灵恐怕还是没能完全理解清楚现状,虽然泽菲兰也是。不过出生在这种家庭环境里的孩子,往往无法拒绝族长提出的要求,就像他,从他刚刚能够记事开始,教皇的命令便就是绝对的——托尔丹七世陛下会给所有人带来神的庇护。在泽菲兰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几乎没有缺席每一场孩子们的故事会,为骑士的孩子们祈祷,让他们在长大后成为优秀的骑士。
哦,走神了。泽菲兰啧声,很快用其他动作掩盖了方才的小小失礼。
“有什么事情吗?还是说,仪式要开始准备入场了?你没必要来亲自通知我的。”
出于礼貌,泽菲兰站了起来,大步走向奥尔什方。他的碎心不在身边,这让他的骑士礼看起来有些古怪。如果泽菲兰的情报没有错,福尔唐家似乎还有另外两个嫡子,还是说面前这位确实有什么让教皇刮目相看的过人之处,但这都不是他现在应该思考的问题。奥尔什方点了点头,泽菲兰抬起手,搭在了他朝自己伸出的手背上,跟着他离开了房间。
有些古怪又有些变扭,但泽菲兰很好地克制住了。这是符合婚礼仪式的必要礼仪,作为骑士长,他会圆满地完成这次任务。
关键字:融雪 作者:喵哩 评论:笑语
那天我踏上了一段穿越大陆的旅程,乘坐著名的观光火车,以6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悠闲的经过五个洲,从西雅图到芝加哥。那将耗费我4天的时间,但在这个寒冷的季节待在温暖的火车中,经过冰川一路向东,真是一个让人期待的旅行。
火车是那种高大的双层火车,银灰色的金属和藏蓝色的涂装让它看上去沉稳又可靠,不同的车厢有不同的安排,经济舱分为上下两层,超级经济舱则有更宽大的座位,每一张椅子都可以放倒,更高级一点的是带有可以锁上门的双人小房间,当然还有套房,可那对于我这样的单人旅客有点过于奢侈了。
火车在傍晚出发,暮色中西雅图的著名地标太空塔逐渐隐没在氤氲的云雾里,而我们的前方一场暴风雪即将到来。
车上的暖气十分足,待在我的小包间里,穿短袖T恤足以,透过巨大的,几乎有一米见方的窗户,可以看到雪花不断的飘落,越来越大越来越密,以至于原本可以清楚看到的城市轮廓变得模糊,仿佛我们的车开进了撒满了鹅绒的烘干机。
看了一眼手机,提示外面的气温已经降到了零下15度,一场北极气旋正在猛烈的袭击北美洲,这突如其来的暴雪,让原本应该进入春季的大陆,整个回到了冬天。
这四天的餐饮费用全部包含在了车票里,所以我满怀欣喜的在餐车享用了火车上的第一顿晚饭。可没想到通往餐厅的道路却有一些小坎坷——车厢之间的连接处,虽然有铁皮挡着,但雪花依然从缝隙里飘了进来,在一米多宽的过道上形成了几厘米厚的积雪。我不得不扶着把手,用脚去踹门上的开启按钮,才能平安的走到下一节车厢。
不知道别人有没有这样的困扰,毕竟因为空调过热,我只穿了拖鞋,这也许应该怪我自己。
食物不功不过,是一种对得起价格的好吃,毕竟一千美元的车票也不算便宜。
夜晚的时候,车轮在铁轨上碰撞的声音总会分外的清晰,但这一次似乎连这种金属与金属的碰撞也被四周无尽的大雪吸收了,摇曳的火车变成了舒适的摇篮,况且况且的撞击声变成了最好的催眠曲,让我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我是被饿醒的,看了看时间,几乎已经到了十一点。窗外完全是白茫茫的一片,能见度很低,只能看到擦着火车倒退而去的树丛。偶尔有一两座建筑,太模糊了,看不清是房屋还是谷仓。
我在餐车享用完早餐之后去了景观车厢,这里的窗户一直到顶,所有的沙发都被设置为面向两侧,窗户的下面是暖气的出风口,你可以舒服的烤着火,欣赏四周的雪景。
整列火车的乘客并不多,因此景观车厢也只坐了一半的人,我可以随意的挑选一个喜欢的位置,发呆一整天,更何况你还能点到星巴克,没有什么比看着雪景坐着慢悠悠的火车在来一杯热乎乎的咖啡更惬意的了。
我们停靠了一个小站,户外已经是零下20度了,大包小包的旅客站在露天里等待上车,这里居然没有像样的站台,真是让人吃惊。更加悲伤的是,有一个旅客在火车开启的时候才赶到,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火车开走,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坐上下一班车。
在虚度了一整个下午后,我吃到了一份非常美味的汉堡。想到路上经过的农场,零下二十度,那些在冰天雪地中吃草的牛儿和丝毫不怕寒冷的大型工作犬。如此寒冷的地方,一切却又生机勃勃。
第三天,我们路过了国家冰川公园,我看了很多次关于这里的图片和介绍,如果不是这场暴风雪,我会看到怎样的景象啊。让人失去赞美能力的宝石一样的蓝天,被皑皑白雪和冰川覆盖的连绵起伏的山脉,可现在,我只能在我的包间里,吃着法式吐司,看着外面能见度不足十米的风景。
老实说,我有点厌倦这样枯燥的景色了。然而仿佛事情还不够糟似的,火车突然停了,不知道是机械故障还是道路的问题,它突然停了,在一个非常非常小的站点。我们下车逛了逛了,一群老烟枪在外面吞云吐雾,几个带狗旅行的游客,牵着他们的狗在雪地里上厕所。
我在铁轨旁留下了一个深达一尺的脚印,零下27度,太冷了,我还穿着我的短袖T恤。3分钟后,我已经冻得头脑麻木,挣扎着爬回了车里,幸亏我只离开大门走了不到十米,否则我很怀疑是不是能够活着回到我亲爱的火车上。
在晚点了整整八个小时候,火车终于重新启动了,停车期间还停电了,一切文明的支持在停电后全部消失,气温不断的下降,所有人在车内穿上了最厚的衣服,餐车还是发放免费的零食,送来仅有的热饮。窗户慢慢的爬满了冰花,呼出去的每一口呼吸都在头发睫毛和帽子上形成了细小的雪珠。
还好随着列车重新启动,电、暖气和热水都恢复了,我冲了一个热水澡,感觉自己重新活了过来。距离芝加哥还有4小时的路程,天气正在逐渐变得晴朗,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照在我的脸上,我惊喜的看到了这四天来第一个湛蓝的天空。
在阳光下吃光了超大份早餐后,我端着热气腾腾的咖啡在景观车厢贪婪的欣赏着雪后的美景。整个世界都被洁白的雪花覆盖了,那些钢铁森林又在这片雪白的画布上留下硬朗的轮廓,世界变成了黑白两色,我看了没多久,就觉得眼睛发胀疼痛,过于耀眼的阳光照射在雪上,让沉迷与美景的人付出代价。
越往东,气温变得越高,从一天前的零下二十多,变成了接近零度。从芝加哥火车站下车之后,甚至可以看到太阳暴晒下,融化的雪水顺着屋檐滴滴答答的落了一地。把行李丢掉酒店之后,我迫不及待的按照地图跑到了密西根湖湖边,阳光下宽阔的仿佛大海一样的湖面十分的美丽。
我原本以为湖面会结冰,但事实上,连最靠近岸边的部分都没有结冰,昨天的暴风雪在码头留下了一些积雪,经过白天太阳的暴晒已经融化了不少。毕竟已经是三月了,如果不是这次异常的北极气旋,芝加哥早就应该进入春季了。
海鸥在湖边盘旋着,不时俯冲到水面捕猎。我举起了我的薯条,一只海鸥精准的袭击了薯条。我大笑了起来,在微微带着暖意的湖风中举高了整包的薯条。
春天来了,真好。
作者:陵子
评论:随意
七月半时家家户户都会买些纸烧。何玉梨家也买,但她家有个早夭的表亲,往往要买纸扎纸钱去送。
何玉梨长得娇小漂亮,本来应当是个活碰乱跳的毛躁丫头。不想脊柱出了些毛病,动过几回大手术,变得懒于动弹。她家表亲二十余岁不幸病去,家里老人请人看过,说是什么上天要收的“童男子”,年年烧纸都要带上一挂给他。何玉梨跟表兄幼时感情深厚,但她到底是个现实主义,觉得人活着才最大,对长辈行为不很配合。她爸妈骂她,说她身体也不够壮实,该做的都得跟着做,疼她的表兄也会在上头保佑她康健。
话是这样讲,何玉梨还是情愿去记着时间帮忙筹备的。她自己说从上了班之后,每年就该是她来记得一些大小事务,仿佛是突然做了大人。只她还是长得小,别人见她还当是学生,总想糊弄过去。
多数长辈是不让在七月半前后的晚上还出门的。何玉梨家也同样,但是恰巧她那天下班晚,托了顺路的同事开车捎她。何玉梨父亲打电话说在某家店里取纸扎等周末去化的,问她要不要也去店里,等取了一起回家;同事也是个小姑娘,好奇得很,哄着何玉梨要跟去看。
何爸虽然讲究,但不迂腐,并不觉得小姑娘跟来香烛店有什么四六。老板娘带着娃娃支了小桌板在吃饭,进来了谁,瞧都不瞧。
同事观察了许久何爸定的纸扎花篮之类,颇有些惊讶。她对何玉梨讲,没想到这种描画的薄纸也能这么栩栩如生的;何玉梨说,这毕竟是老祖宗传下来的智慧。说完两人就笑。
做生意的都是一副笑脸,哪怕是香烛店老板,说话也是热情带笑的。老板对姑娘们讲,说送老人的时候,会扎大的纸人,脸上就画几笔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偏偏就能像活了一样。何爸瞥了眼老板,低声道别吓人,老板笑说现在小姑娘胆子可大呢。
何爸跟何玉梨取了东西要走。同事自己开车回家,说是离得不远,要带何爸一起。何爸推辞两句才跟着闺女坐到车里,抱歉说捎带这些东西本不好麻烦人家。同事笑说现在哪有这些忌讳,再者何玉梨自己也是未婚姑娘,她取得自己也取得,她俩加班出差夜里闲逛都是一样的,何爸就别当个事了。
同事车里的香氛是嵌永生花装饰的,甜香浓郁。何玉梨坐在副驾驶上专心去看那花。
同事瞥见,笑道:“你喜欢这个?”
何玉梨道:“好看的,真的一样。”
同事说:“买来没味儿,我找了胶贴在车载香氛上面的。”
何玉梨点点头:“好看。这是玫瑰花?香氛的味儿好像不是玫瑰的。”
同事说:“应该是栀子吧,我也记不得了。虽然挺好闻的,放车里总觉得太浓了。”
何爸说:“经常开开窗就好了,好闻的。”
同事也笑。
等周末过去,同事跟何玉梨聊天,问他家怎样去烧的纸。何玉梨想了想,说也就一切从简,放贡品,烧黄纸和纸扎,然后清扫周围,开一瓶酒浇到四周。
同事说:“你说因为你表兄去世了,所以家里准备的东西多。这是有什么讲究吗?”
何玉梨说:“我也不知道。老人说是地上烧的纸,到地下就是钱嘛,他走得早,就要多准备钱阿房子阿车子阿……这些东西。”
同事点点头:“是有这种讲法。”
何玉梨说:“我倒不是嫌麻烦。就是觉得,临走的时候因为病,这那忌口这那治疗的,想吃点什么东西,到底也没吃到。等这每年上坟的时候,我们家倒每回不忘地给他买。你说这样……有什么意思?”
同事眨眨眼睛,说:“我说句不好听的你别生气,你家当时也说是绝症,怎么就,就连点吃的都不敢给吃呢……”
何玉梨笑道:“总觉得治好了就总有机会再吃到,治疗过程中还是会讲这样那样吃了不好。我前两年脊椎做手术也是,忌口可多了;我妈就哄我说等拆线了养好伤口了什么也能吃的。可我当时就想喝奶盖葡萄。”
同事也笑:“下午茶给你点奶盖葡萄?”
何玉梨摇摇头,说:“我早不爱喝那个了。”
这年七月半的月亮只圆不亮,吊在空里,好像一只半熟夹生的烧饼。等一大家子在酒店吃过晚饭,天已经擦黑了,何玉梨一家要急着开车回市里。
何爸先去发动车子。何玉梨想着白天上坟时候烧过的纸,总觉得最后的纸灰没熄透,提心吊胆的。她偷偷去跟何小叔讲,何小叔说不会,烧完的纸灰都拿水浇过了。
何小叔问何玉梨晚上吃得怎样,何玉梨说杂鱼和海鲜煲不爱吃,醉蟹钳不错但是只吃到两个,有个王八汤特别好。何小叔说,人家饭店里叫老鳖汤。何玉梨就跟小叔都笑起来。
何小叔说:“你前年说脊柱不好住院的时候,牛羊肉海鲜都不能吃,你爸就用鸡汤炖点鱼白肉给你吃。吃了两年,你倒是不爱吃鱼了。”
何玉梨说:“也怪你,我开刀的时候听我妈说只能吃鱼,我还指望你给我带个板烧鸡腿堡,你给我带也是鱼。这两年我吃鱼可吃够了。”
何小叔说:“当时你那医生说怕反胃消化不了,谁敢给你吃那炸的烤的。”
何玉梨说:“医生也说了能适量,适量就没问题。前年我一年都喝的那薄盐没油的汤,好不容易去年过年奶奶给剥了点花雕蟹,我刚吃了半只,还被我爸端走了。”
何小叔说:“注意点还是好的。你现在不是都好了,过了十月份蟹肥了,叔给你买大闸蟹,你天天来吃。”
何玉梨说:“离国庆节还好久呢。”
何小叔哄她:“唉呀,那叔给你买花雕蟹,过两天送你家里去。”
何玉梨说:“那你说话算话。”
何小叔说:“别的不敢说,吃个螃蟹,叔还能糊弄你。你就等过几天,我买好了给你打电话,我送不去,你就下班来我这吃呗。”
何玉梨笑了笑。她其实也并不是真正想吃蟹;七八月份,蟹都瘦的很,哪算好吃。她心里想着过一两天找个由头推给小叔,让小叔不要麻烦。何小叔自己爱吃,对侄子外甥们的口腹都上心得很,何玉梨他们但凡有个馋的都要偷偷找何小叔。除了何玉梨表兄在病床最后没吃到心心念念的炸鸡。
何玉梨找同事要永生花的链接。同事说是找了什么代购的,还问她说有好几种款式,不同颜色也有,不同用途也有,要放在哪里的?何玉梨说家里。
同事说,都知道永生花仿真仿得好,但没见实物,很少有乐意买的,都觉得不如买鲜花。
何玉梨说,鲜花不耐放。
同事说,鲜花有香味儿呀。
何玉梨说,毕竟是人工做的,能保持常开不败,也是它贵的道理。同事就笑,说你就是偷懒不想收拾枯掉的鲜花。何玉梨也笑,说你就愿意收拾呀?同事说,我也不愿意。
同事又说,这些东西做出来还得算替代品,但是又鲜艳,又持久,现在想要香味儿喷点香水都成。但有时候就是觉得还是鲜花好,还是觉得那些鲜花呀,鲜货呀,保质期短的,才能是好东西。
何玉梨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嘛,你要它长久了,它就不能新鲜,要他新鲜没添加剂了,就没法放。吃炸鸡也要是现炸的不能过夜呢,迟了点去吃,要不就散味儿,要不就是坏了。
同事说,你说炸鸡我想起来,就跟你想喝奶盖葡萄一样,有时候到那个时候就想吃什么东西,虽然说吃了也就那回事,吃不到就惦记。结果是过一阵儿再去找,却可吃可不吃了,没兴趣了。
何玉梨说,也许过了一阵儿想吃,也吃不到了呢。
同事说,对呀,晚一晚可能店都没了呢。
何玉梨笑了笑,说,你看这永生花的优势不就出来了,啥时候都能看到它开着,永远都好看,比人都活得长久。
同事笑道,你跟塑料比降解呀?
作者:言辙
评论:随意
小合接了一盆水,放到阳台的花架下边。客厅里,几尾金鱼在蓝色玻璃鱼缸中欢快地游动,红的、黑的,大的、小的,细长的、头上长了绒球的。投进室内的光线穿过鱼缸,在墙上留下一团美丽的蓝色倒影。妈妈交代过小合,每周二下午都要为金鱼晒一盆新水,周三下午把旧水倒掉、新水灌进鱼缸里。“刚接的水里有不好的东西*,晒一晒才能把它们赶跑。”妈妈解释说,“要是不晒的话,金鱼可能会死的。”
小合不希望金鱼死,所以小合总会认真地给金鱼晒水。脸盆放到水龙头底下,看着它哗哗地接满了,再费劲挪到阳台去。为此,小合很有成就感:是她仔细给金鱼换水,金鱼才能活下来的。小合对金鱼很负责,金鱼的生活却很轻松,只要呆鱼缸里,什么都不做就好。
“你这是囚禁!”听了小合的讲述后,一位同班同学抗议道,“你把金鱼关在鱼缸里,它们多可怜啊!如果是你被整天关在鱼缸里,你开心吗?”
“我是人,和金鱼不一样的。”
“金鱼也是生命啊。你是生命,金鱼也是生命,生命都是平等的!你有没有看过网上那些放生乌龟的视频?他们专门把乌龟买回来,然后放生回大自然……”说到这,其他同学也小声赞同起来,小合不应该囚禁金鱼,应该让它们回归自然!
小合撇撇嘴:“我不想放生,它们是我的金鱼。”
“你太自私了!你看,那些人专门花钱买乌龟,就为了让乌龟恢复自由,他们多伟大!”同学鼓励小合,把手搭在她的肩上,“被关起来的小动物太可怜了,它们本来是大自然的一份子,却被抓起来、呆在小小的鱼缸里。你肯定也想对金鱼好的吧?我们可以陪你一起,放学之后去河边放生。大家说对不对?”班级里响起一阵欢呼,拒绝的话在小合嘴里打了个转,只得咽了下去。
放学后,三年级二班的全班同学背着书包向小合家进发,一边走一边热情地讨论放生金鱼的流程:几个女生说应该给金鱼编一顶花环,戴在圆圆的鱼缸上,庆祝它们自由;几个男生说应该举办一场仪式,选人给它们演讲,然后再授予它们自由;另一些人说,在河边要让鱼缸传过每一位同学的手,这样才算是完成了金鱼的自由典礼。小合则始终闷闷不乐、一言不发。
走到小合家的单元楼门口,小合跑上楼去抱她的鱼缸。她看向怀里的金鱼:红的、黑的,大的、小的,细长的、头上长了绒球的,在蓝蓝的玻璃里兜圈子。它们嘟起的嘴张张闭闭,也许在诉说什,但又什么声音都没有发出。小合突然幻想起来:金鱼游进湍急的河里,一直游、一直游……在河水的助力下,它们游得很远,不断跳出水面,一路不回头地游向大海。美丽的大海,蓝色的大海。不是在阳台上放了一天的死水,而是真真切切的、在阳光下舒展的大海。
小合在客厅中央呆呆地站着。“小合!”妈妈叫她,“你抱着鱼缸做什么?多危险,快放下来吧。”
“我要把金鱼放生。”小合说。
“谁叫你这么干的?”
小合抱着鱼缸走向阳台,妈妈跟着她。她们往下看去,一群叽叽喳喳的孩子堵在街上,还忙着争吵怎样才能给金鱼最好的自由典礼。妈妈摇了摇头。
“金鱼不能放生,它们不适应河里的环境,不一定能活下去的。”妈妈对小合说。
小合惊愕了:“所以,金鱼根本就不可能有自由吗?回归自然、见到更大的世界,之类的?”
妈妈想了想,慢慢措辞说:“我们养金鱼很开心,金鱼就是人专门培育来养的,所以金鱼就算一直呆在鱼缸里也已经很有意义了。我们就继续让它的生命尽到意义,好不好?”
“你看,要特别注意地球的运动周期,不然里面的生物可能会死掉……”宇宙中,柯达普拉正认真地听妈妈为她讲述养地球的方法。
“它只能在这么小的地方活动吗?”柯达普拉问,“太不自由了。”
“我们的自由对它来说意味着死亡。但它存在着,这就是意义。”
她们一同注视这颗蓝色的星球,它精致又美丽,一半沐浴在太阳光芒之中。里面拥挤的生物微不可察地移动着,发出生机勃勃的、安静的吵闹。
*注:这里“不好的东西”指氯气,感谢评论提示!
作者:【十二招】忘箫
mode:随意
备注:初次尝试谜语人类型的角色,于是不小心整篇都变成谜语的集合了,希望阅读愉快~
“叮铃~”
咖啡厅的门被推开,走进来的客人带着氤氲的水汽,将合起的黑伞立在门边的伞架,打量着这家名为“L&M;”的咖啡店。
悠扬的钢琴声在静谧而略带甜腻香味的空气中流淌,角落摆放着黑色的三角钢琴,可惜摆放方向的缘故,弹奏出美妙音符的钢琴师彻底被遮挡在昏暗灯光的阴影中。寥寥几名客人不约而同的选择了更加私密的卡座,于是在木质的吧台后就只有金发的咖啡师带着温润的笑容迎接客人。
“米勒先生,”紫发的客人带着惊喜的笑意直奔吧台而去,金色瞳孔中流淌的蜜色光芒几乎要将人溺毙,“能再次与您相遇一定是上天的指引。”
金发咖啡师埃里克·米勒的瞳孔不慎明显的收缩,声音却是挑不出错的温润礼貌:“罗西先生想来点什么?”
“哦,当然,一杯卡布奇诺。”合着清浅如濛濛细雨的钢琴声,塞缪尔·罗西在吧台椅上坐下,侧头凝望着用奶沫细致拉花的米勒,“米勒先生的进修之旅一定卓有成效,在品尝之前,这空气中的香气已经令人沉醉了。”
“那么罗西先生呢?”当把漂浮着精致拉花的卡布奇诺摆到塞缪尔面前时,埃里克已经恢复了那副温润有礼波澜不惊的模样,甚至还有余力探究这位不速之客的来意:“独一无二的珠宝已经收入怀中了吗?”
塞缪尔捉着搅拌棒胡乱打圈,把拉花的图案搅成一团,拖着黏糊糊的尾音抱怨:“完全没有,想要那枚宝石的不仅有我一个,交易中最令人头痛的情况出现了。”
“毕竟是独一无二的珠宝,会有其他人想要获得也是难免,不如把这当成是获得珍宝前的磨难,为了最后收获时更甜美的欣喜?”埃里克应和着塞缪尔的抱怨,脑海里却已经在细数底特律知名的珠宝收藏家的私藏了,“那是一枚什么样的珠宝呢?”
下一刻塞缪尔的描述就打乱了埃里克所有的思绪,塞缪尔伸出左手对着吧台顶上的吊灯比划着大小,仿佛眼前已经看到了那颗珠宝:“是一枚珍贵而美丽的黑珍珠哦,莹润光华,还有着孔雀绿和海蓝的虹色,非常适合镶嵌在银色的领带夹上,再搭配上属于黑夜的燕尾服。”
连续的几个重音和旋之后,钢琴的声音逐渐变得紧张,就仿佛在暗沉的云层集结之后,雨滴终于突破云层的阻隔砸落在地面。
不可能。这就是埃里克听完描述以后的判断。如果按照塞缪尔的比划,那是一枚直径超过15mm的黑珍珠,底特律没有任何一位收藏家可以拥有这样的黑珍珠。
于是埃里克的思绪不由转到塞缪尔的来意上了,他不相信世上真的有如此巧合,让有过一面之缘的人在短短三天内在一座几百万平方公里几十万人口的城市里再次相遇。所以,一个称得上是陌生人的人,为什么要特意在另一个陌生人面前,说这样一个并不十分经得起推敲的谎言呢?
“那样的黑珍珠,称得上稀释珍宝了吧,罗西先生想要取得的难度很大吧?”即使知道是谎言,现在也只能顺着说下去,埃里克更加细致的观察着罗西。
捏着搅拌棒的右手修长而骨节分明,并不显得纤瘦,反而有种暗藏的力量感,指腹与虎口都有一层薄薄的茧,像是——枪茧。深褐色的休闲衬衫,外穿的浅咖色风衣随意的搭在一旁的座椅上,绝对不该出现在衬衣穿搭中的突兀项链被藏在衣服里面,在领口敞开的第一颗扣子缝隙中若隐若现。
“是啊,”塞缪尔换了个姿势,双手交叠撑在颌下,微微仰头直视着埃里克,昏黄和灯光映衬进眼眸,平添一份水色,“虽然觊觎这颗珍珠的买家很多,但其实会造成困扰的只有一个,不过偏偏是最难缠的一个呢。”
“会这样评价,看来罗西先生和那位不知名人士之前有过冲突?”项链末端的隐约透出的深蓝色在埃里克的脑海里萦绕不去,“但如果是有过来往的人,那彼此的出价和底线也会有所猜测了吧?”
“没错没错,”仿佛是有些热,又或者这个姿势牵扯着衬衫的束缚感,塞缪尔抬手解开第二颗扣子,狡黠的笑意中带着一些恶趣味的捉弄,藏在衬衫下的吊坠从领口滑出,独特的锋锐菱形底托上一颗“矢车菊”蓝宝石泛着天鹅绒般的光泽,“我稍稍透露了一些珍珠的消息给另一位收藏家。”
如此独特的吊坠如利刃刺穿埃里克思绪中的迷障,一个名字,或者说代号,跳进埃里克的脑海,玛尔斯,来自于西西里岛因太洛家族的首席参谋。
琴声不知何时变得急促,疯狂跳动的音符合着咖啡厅外漆黑夜色下的大雨,将气压变得低沉。
“您拉扯另一位收藏家入局,只会让买家们联合吧?本地的买家联合,对您这位从欧洲千里迢迢赶来的客人可并不友好。”埃里克确定,陌生人的再次相遇果然不是上天的指引,而是人造的缘分。埃里克想到了自己被紧急从欧洲召回的原因。托克失去了他们的领袖和大脑,再也无法掌握底特律河沿岸的走私,他们当然也想将其收入囊中,只是没想到,在本地的豺狼蠢蠢欲动之余,居然还引来了兀鹫的觊觎。
塞缪尔将吊坠收回衬衣内,慢条斯理的系好扣子,仿佛没注意到刚才埃里克凝聚其上的视线,语句的间隙仍然带着拖沓的尾音:“不不,他们可不会联合,那些小买家只会夹紧尾巴灰溜溜的跑回家。然后唯一剩下难缠的那个,当然就只能和我联合对外啦。”
“如果那位买家选择先让收藏家入手呢?毕竟收藏家可没有能力长期保有如此珍贵的黑珍珠,而您又是外地人。”
“欸?”塞缪尔将圆润的声线硬生生拖出百转千回的感觉,他偏着头贴近埃里克,仿佛撒娇般露出脸颊的梨涡,“您这样的说法也太残忍了。”
即使是心怀警惕的埃里克也在这突如其来的诱人美色中晃神了一瞬,而塞缪尔已经微笑着退回礼貌的社交距离:“不过啊,那可是珍贵的黑珍珠呢,到了收藏家手中,不论是被磨损、失去一种虹色,甚至是直接切割使用,即使是那位难缠的买家,也会心疼吧?”
夜莺的鸣叫突然在咖啡厅中响起,塞缪尔翻开手机,拿起一旁的风衣向店外走去:“抱歉啦,和米勒先生的聊天很愉快,但我们要一会儿才能再继续啦。”
埃里克看着手机里最新的消息,塞缪尔的身影映在深色的玻璃门上,钢琴声又重新变得和缓,就像店外的雨也暂时停歇一般。
塞缪尔重新回到吧台前坐下,埃里克又挂上温和的笑容,新的一杯卡布奇诺摆在两人中间,拉花完好的漂浮在上面,恍若无事。
但不论是塞缪尔还是埃里克都无比清楚,所有的一切都将按照塞缪尔的意愿进行,毕竟,先机已失……
——Before——
穿过座椅间的过道,塞缪尔·罗西的目光定格在正闭目养神的金发男子身上,眉梢高挑——哦呀,这张脸,有点巧呀~
那位男子显然也不是迟钝之人,在察觉到塞缪尔的注视后,他睁开眼语带笑意:“你好,是要进到里面去嘛?”说着指了指里面的座位,不等塞缪尔的回答就先把腿往回缩了缩,尽可能的让出更宽敞的通道。
“是呢,劳驾。”塞缪尔扬起明朗的笑容,穿过男人身前坐到自己的椅子上,“先生是底特律人吗?”
男人愣了一瞬,被初次见面的人这样询问难免感受到些许冒犯,但他还是舒展了嘴角回道:“是的,我是埃里克·米勒,底特律人。”
塞缪尔仿佛意识到自己的莽撞,眉眼弯弯送上一个蜜糖般的笑容:“抱歉米勒先生。塞缪尔·罗西,意大利人,第一次到底特律来,”底特律,就是这架飞机落地的终点,“我想着这架飞机上不是底特律人,就是要去底特律的人,没想到第一次就猜准了,我们还真是有缘。”
埃里克也没应是不是相信了塞缪尔的说辞,只是摇了摇头,好奇的追问:“罗西先生这次到底特律是来旅游吗?”
“不不,是商务,我是个珠宝商人,有位收藏家有意出售一枚珍贵的珠宝,我来亲眼看看。”塞缪尔拖着长长的尾音,黏黏糊糊的仿佛在抱怨又或者撒娇。“毕竟每一颗宝石都是独一无二的珍宝,值得跨越大洋。”
埃里克不动声色的打量着面前自称珠宝商人的人,目光不经意间在对方挂在衣服里的项链上转了一圈,隐约看到了深蓝色的宝石光泽。
“米勒先生呢,是旅游回来吗?”塞缪尔侧头看向埃里克,金色的眼眸仿佛流淌的蜂蜜,脸颊的梨涡冲淡了深邃五官带来的锋锐。
埃里克想到了透过玻璃窗照进的暖阳和氤氲的咖啡香气:“是进修,我是个咖啡师。”
——End——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PS:是角色宫崎佟悟的故事里作为背景板的宫崎妙子的妹妹视角,没有读过佟悟前篇不影响阅读。】
妙子与哥哥的出生只差几秒。
这几秒,决定了她是妹妹,决定了迥然相反的童年,决定了截然不同的未来。
从很小的时候起,妙子就知道,哥哥是作为家族继承人被培养的,他聪明、严谨、从不感情用事,许多来家里拜访的客人会称赞他,早早显示出与他们的祖父相似的聪敏和成熟。
她向来对这种欣赏与有荣焉,仿佛被寄予厚望的并非是哥哥而是自己和哥哥这个整体。
她看不懂父亲强颜欢笑,也看不懂母亲的处之泰然,更看不懂祖父的讳莫如深。
于是她只能扮演宫崎家乖觉可爱的小女儿,在哥哥忙于成为一个优秀的继承者时,她顺从地沿着一个正常孩子的道路缓慢成长着。
樱花、游戏、嬉笑、朋友、家人,她惯常于晚饭后抱着抱枕窝在沙发里,缠着父母讲述自己琐碎又平淡的日常,介绍自己平凡又可爱的朋友,哥哥会坐在旁边安静地看书,或是与祖父谈几句自己听不懂的公司近况和决策……
她曾以为这种各司其位的场景会持续到很久之后,到哥哥接手公司,自己找一个喜欢的人,父母垂垂老矣,她娇嗔地讲些家里的琐事,哥哥依旧淡淡地坐在旁边处理事情,父亲偶尔严肃地点评两句,母亲笑的温和。
直到那个下午,那个改变了妙子的下午。
她在悠闲的午后捧着茶盘去找母亲,路上听到父亲跟祖父的争吵,父亲指责祖父将哥哥培养成与他一般冷血无情的人,指责祖父用腐朽的利益和金钱斩断了亲缘间的联系,让他既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儿子……
妙子从未见过家人间如此剑拔弩张的场景,她吓坏了。十几岁的小姑娘倒退一步,疑心是自己午休久了被梦魇住了,或者里面干脆是什么自己不认识的人,又被身后轻轻的呼吸声惊了一跳。
彼时面无表情站在她身后的人,正是哥哥佟悟。
她张了张嘴,感觉自己该说什么的,却不知道自己能说什么。
那之后,每次遇到佟悟,这种想要说些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来的无力感就会反复折磨她。
于是,未等她绞尽脑汁想出安慰的词句,哥哥便一脸淡漠地离开了。
她看不懂哥哥的表情,读不懂父亲的愤怒,看不出祖父的选择。
于是她端着茶盘去问母亲,母亲跪坐在茶桌前,抬手缓缓将水注入青瓷的杯中,看它们翻涌良久,唤她坐下来学茶艺。
于是她知道了,她所享受的这个和睦又美好的家庭,是众人合力罩上的一块华美的幕布,中间充满腐朽和争执,痛苦和破碎,上面的花纹却岁月静好。
她不愿意承认这点,于是将眼睛闭了起来。
“妙子也该学习一些公司的东西了吧?”哥哥出国进修之后,饭桌上父亲像是很随意地提起这事。
“可是不是有哥哥……”
“管理公司这么简单的事,会有人辅助你,只要简单地学一些就好,妙子乖,好不好?”
她无法拒绝对自己温柔笑着的父亲。
于是她说好。
她逃避地将父亲的话理解成让自己努力些,以便哥哥回国以后辅助哥哥的工作,她懦弱地迎合所有人,直到放弃自己喜欢的专业进修金融,直到进入公司实习,直到受到所有人的交口称赞——“宫崎家的小姐能干又好脾气”……
这场景她曾见过,她知道,哥哥回不来了,回不到这个公司,回不到这个家,回不到继承人的位置上……
他是她的伴生,是她的残缺,是她无法改变,无法缝合,无法宽恕的伤口。
她把他当成自己的罪。
是自己的粉饰太平赶走了他,又抢走了他的一切。
于是妙子将眼睛闭了起来。
END.
作者:喵哩
评论:笑语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身体从不能控制的粉碎感中慢慢恢复,仿佛原子重新聚合,分子组合连接,拼凑出一个完整的肉体。
如同烟花般绽放的宇宙从纯黑的视野里慢慢淡去,重新聚拢定型,变成了靛蓝色的内舱门的模样。流水一样的信号灯,从中心向外扩散,从红色变成白色,最后变成蓝色。
数字在舱门的中心跳动,银白色的,随着呼吸而闪烁。
……
7
6
5
4
3
2
1
在舱门打开的瞬间,我终于记起了此行的任务,记起了我是谁,我在哪里。
门外一片漆黑,战术面具瞬间切出了三种模式的视界,让我对周围的情况了如指掌。正如当初计划好的,我们的穿越舱被安置在一个废弃的大型商业区之中,2024年的时候,这个位于某发达沿海城市郊外的商场已经倒闭超过5年,所有的商铺都已撤出,因为断水断电,又实在偏远,就连流浪汉和猎奇者都很少光顾这里。
以穿越仓为中心,方圆三公里内,没有任何大型哺乳动物,没有任何能源反应,一些小型的啮齿类生物在角落中穿梭,但那对我没有任何的影响。
我往前跨了一步,从穿越舱中走了出来,身上的紧身战斗服瞬间模拟出了符合当前时代的服装,在我找到本土的服饰掩饰自己的身份之前,这将是一个可以接受的临时伪装。
空气的成分是安全的,所以战术面罩收缩了起来,仅仅留下仿佛是框架眼镜的上半部分,让我可以自由的呼吸,又能看到战术服不断收集和发送给我的信息。
返着点距离我此行的任务目的地还有六十三点五公里的距离,现在是午夜一点四十三分十七秒,与我们计划的返着时间只产生了3秒的误差。我开启了扫描模式,寻找整栋大楼中,可以利用的交通工具。来自二十二世纪的交通工具都过于先进,不便展示。我也担心因为带来太多过于超前的技术,而导致对未来不可估量的影响,因此申请了就地寻找设备的方案。
作为体能考核全优的全能战士,就算没有交通工具,我也可以步行在任务时间点之前抵达目标位置,只是如果能早点到,肯定是更好的。
我跟着全息地图抵达了停车场,幸运的发现了一辆黄色的共享单车,人力的那种,掰断已经没有电池的锁之后,我顺利的启程,向着目标前进。
现在是十二月,夜晚的气温已经降到了零下,地面枯黄的野草上有微微的白霜,寒冷和黑夜是我最好的掩护,废弃多年的道路虽然无人维护,但还算平坦好走,一只肥硕的狸花猫追着老鼠,从我的车前冲了过去,它在越过马路之后,停下来看了我一眼,似乎疑惑为什么会有人类在这个时间点光临这个杳无人烟的地方。
这就要从我的顶头上司周先生上周末发生的一起意外说起了。
我所在的研究所是一个研究时空穿梭的机构,我们大概在2054年研究出了可控微干扰实体传输技术,但仅能返回过去,暂时还不能前往未来。
在我到这里工作之后,我们最少进行过四次时空穿梭的实验,无一例外都是选择影响最小的方式,取得足够的证物之后就返回。
周先生,姓周名先生,一个有趣的名字,他虽然年纪不小了,又是领导,但却十分平易近人,十分乐意大家用周先生来称呼自己,是我们所技术部门的二把手,主攻时间共济平衡和维度定位。他有个习惯,就是所有的文件和资料除了电子备份之外,一定要进行实物备份。而所有的备份都被他设置了极其复杂的验证手段,才能打开。
生物认证、语音识别加上最古老的密码,密码长度无人知晓,反正是一个总是挂在他脖子上的动态密钥生成的。
所谓无巧不成书,上周,大家都在习惯性加班的时候,一次百年不遇的黑子风暴袭击了地球,按理说我们这种做了很多防护设施的机构,绝对不会因为这么一场小小的太阳风暴而出问题。可偏偏这一次就出问题了,一出还就是大问题。
爆发的黑子风暴导致了隔壁小区的集电站电涌,有一台新能源汽车在充电时故障,发生了爆炸,碎片击中了刚好路过的周先生的车。我们配备的车虽然有良好的防弹性能,但在高速行驶中,轮胎突然爆裂,还是让车失控翻滚,又不幸的被后面来的大货车撞了一个正着。车里的人还没来得及弹射,就直接被压成了肉饼。
这起悲剧让我们震惊和悲痛之余,还给我们的研究项目带来了巨大的麻烦,因为周先生的密码除了他本人拥有之外,另外一份由远在国家另一边的一把手莫总保管。而莫总在得到消息,返回我们所的时候,因为坠机而消失在西北的茫茫大山之中,三天的搜寻之后,我们找到了他的遗体,却并没找到应该在他身边的另外一份密钥。
谁都知道这不会是单纯的事故,但在追查凶手和幕后策划的同时,我们依然需要想办法找到打开周先生备份库的方法。因为在周先生出事后的第四天,所里所有的电子设备开始报错。
从开始的卡顿、死机,到最后的系统崩溃,不知名的病毒正在以不知名的方式快速的蔓延着。不得已的情况下,三把手付总选择了关闭所有的电脑,包括数据库,以防止所有的数据全部损毁。另一方面,云端的备份也同步下线,免得这场可怕的灾难扩散出去。
根据所里所编写的应急方案,这种情况下,周先生所做的物理备份将是挽救所里所有研究的最后希望,可密钥的问题再一次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
根据周先生以前留下的线索,我们得知他的密码来源于他小时候玩的一个游戏机的一个随机解谜程序,他当时花了一个多月才完成了最后一关,并根据那个游戏的机制,设计了他的密钥。
我们不能回到周先生还活着的时候,询问他密钥,这将会对现实产生重大的影响。思来想去,所里的领导最后决定派我,回到周先生童年打通游戏的那个夜晚,看一看密码诞生的那一刻,争取能够用最小的影响获得密码。
半个小时后,我来到了略有人烟的主路,一边破坏路上的监控,一边向着周先生小时候的家前进。他家位于小区的外围,15层楼的13层,从顶楼可以不费事的垂挂下去。
透过窗帘,可以看到还是孩童的周先生埋在被子里,用平板玩着游戏,他全神贯注的在平板上敲打着,不时的皱眉啃咬自己的手指,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很快已经到了清晨,五点多的时候,他终于爆发出了一声欢呼,举着平板从床上跳了起来。
我迅速的拍摄了平板的画面,正准备厉害,却听见他嘴里嚷嚷着。
“什么破密码,最简单的就是最复杂的,我以后绝对不会搞什么费事不拉的密码,让该死的破解密码见鬼去吧。”
他得意洋洋的在墙上涂鸦了几笔,然后就被破门而入的妈妈骂了一顿,并被没收了平板,禁止他未来一个月再使用。
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但还是记录下了一切,返回了自己的年代。所里的密码专家听了我的汇报,猛的一拍脑袋,想起了什么,很快就在备用实验室复制出了新的密钥。
可当我事后去问,密码到底是什么的时候,他们却神神秘秘的笑了。
答案不是很明显嘛?最简单的就是最复杂的。
你自己早就知道了。
《流浪遊戲》
作者:鶴野(敗)
狙中:巫念桃、月溪明、蜂銀、格子、江櫞、夜雨、販賣機、高以讕(首狙:巫念桃)
陆冕死在剿魔行动的第十七天,寅时三刻,在师弟师妹们的哭嚎声中咽了气。
他上山杀魔,一身重伤,被师弟拼死背回来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
师门中都说,陆师兄死得光荣,我揣手站在一边围观,不做评价。那个深夜,我站在窗边,身后就是哀哀怨怨的哭声,我抬起头,看见天空中萦绕不去的魔气散了一些,一道刺目长光自天宇处砸向大地,一颗流星烧亮了夜空。
身后的哭声停了一瞬,我若有所感地回头,那尸体被血浸透的胸口,挣扎着起伏了一下。
陆冕诈尸了。小师弟是这么说的,我心血来潮,教训了一句,正统门派的修士若是用这种字眼来形容,多少有点不好看。
那孟师兄你看,咱应该怎么禀告师尊?小师弟问我。
我沉思片刻。你就说,你陆师兄……还魂了。
师弟一脸被忽悠的不明觉厉。不愧是孟师兄,说话就是有水平。
陆冕“走”得突然,“回来”得更突然,他重新开始呼吸之后,又昏迷了三天,醒来的第一句话是:这是哪?
众人都说他脑子不太清醒,但无人责怪。我坐在床边,拍拍他的手,问,感觉还好吗?
陆冕摇头:“不好。”
我又问:“那你还活着吗?”
陆冕:“……大概还活着。”
于是我说:“那你就很好,你没事。”
我站起来,拍拍衣角:“没事你就偷着乐吧。”
从他的表情来看,大概觉得我很莫名其妙。
陆冕诈尸还魂之后,性情大变。
他受伤在床,但逢人便会问,这是哪?这是什么世界?现在是何年何月?诸如此类的问题。师弟们一一应付了之后,他又来扒我的袖口,问,他是谁,他叫什么名字,来自哪里,为什么在这里。
我削苹果的手被他拽偏,刀刃擦着手指划过,我面上不恼,继续慢条斯理地削着皮,一边应付他的问题。
他听完了自己的生平事迹,安静了好一会,又转头来问:“诶,你们这儿,修仙吗?”
我闻言,思考片刻,放下手里的苹果。
“陆冕,你是不是觉得耍我很有意思?”
“没有啊。”陆冕看上去很是无辜。“你怎么对病号这么有意见呢?”
我笑了一声。
陆冕安静了一会,又转头过来,伸手拽我:“诶,诶,你,兄台,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看着那张被白布裹了大半的脸,多年前我第一次和他见面时,他也是这样缠着不少绷带,但看上去依旧生龙活虎,一分钟里能想出七种折腾的玩法。
我对他没什么意见,我习惯从旁观者的角度去观察他,甚至觉得有些有趣,你不会和笼中扑腾叫唤的青鸟一般见识。
“师弟孟子延,有劳师兄惦记。”我站起来行了个礼,转身便离开了。
陆冕醒来之后的种种怪异行为引起了注意。门派里的人处处议论,说他兴许是被邪魔附了身,而陆冕对这些话无动于衷,但他暂时还不能自由活动,于是他每天的乐子就只有拉着我胡言乱语。
“所以你们现在是想要解决那座乌烟瘴气的山?”他嗑着瓜子,低头看见被子上落得到处都是,就抖着被子把瓜子壳都小心地收到掌心里,再堆到床头柜子上。
“是。”我坐在桌边沏茶,一举一动都端正得无可挑剔。“修行入魔是大忌,人人得以诛之。”
“真凶。”他嗑开最后一颗瓜子,拍拍手,“没事,不怕啊师弟,有师兄在,很快就能解决了。”
他在床上半死不活地躺了三天,能站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师弟师妹都叫到院子里来,像是要说什么大事。
陆冕:“全体目光向我看齐啊!诶对,看我看我啊,我宣布个事儿!”
陆冕举起一只手:“我不是陆冕!”
我站在远处,低头笑了一声。
师弟师妹面面相觑,有人问道:“你不是陆师兄,那你是谁?”
“问得好!”陆冕打了个响指,没拄稳拐杖,踉跄了一下,他摆出一脸正色,伸出一手指天,严肃道:
“我乃……天道。”
这一次我笑的声音有点大,但无人在意。
师弟师妹把他带去见了长老,陆冕当着众位老者的面严肃认真地把这话重复了一遍,人群中也响起稀稀落落的几声笑,长老们看上去被噎得不轻,很是欲言又止,眼神交流一番之后,便要他证明自己。
陆冕环顾一周,目光投向了窗外被魔气笼罩的高山。
八年前,一个修士叛出师门,用活人炼丹,倒行逆施走火入魔,八年过去,他的信徒拥趸已经颇具规模,占据了一座仙山,肆无忌惮地吸收山中灵气,毫不掩饰地放出魔修气息,各个修仙门派商议之后,便要联合起来剿灭这群魔修。
偏生那魔修功力已至大乘,他放出的魔气对其他小魔修来说是如同灵气一般的存在,对于正统修仙门派的人来说则有侵蚀灵脉的危害。也正因如此,剿魔行动进程缓慢,几乎寸步难行。
只见陆冕伸手一指那山,说:“找个人,带我上山。”
陆冕证明自己是所谓天道使者的方法很简单,他不开气罩,直接走进了那片魔气,而他所过之处,浓郁的魔气都自动散开,远远看去,仿佛那身影就是天道派来制裁此间恶事的化身,那猖狂狰狞的气息都要避其锋芒。
当晚,长老们召集弟子,陆冕站在高楼上,被当作一个胜利的高大象征,他听着长老们的慷慨陈词,脸色一派平静。
这倒是有些出乎我的预料。他那样高调张扬的人,抓到知了都不免要炫耀一番,此时站在那万丈高楼上,被如此这般吹捧夸赞,却反而无动于衷。
我仰头看着他平静的脸色,寻不出一丝得意兴奋的神情。
正式行动的前一夜,我坐在房中擦拭长剑,陆冕一瘸一拐地走进来,把他的剑往我床上一扔,一屁股坐下来。
“小孟啊。”他说。
“师兄有什么事?”
“陆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问。
我和他的关系说不上差,只能算是不亲近,一个仙门里也各有山头,有针锋相对的,也有彼此都爱答不理的,孟子延派和陆冕派大概就属于后者。
“我和陆师兄不熟。”我说。
“是吗?”他挠挠头,“我看你对我挺有意见的。”
“不敢。”我笑。
“没意思,不如我和你讲讲我的故事吧。”他换了个姿势,我没来得及打断他,他便自顾自地开始。
“你也知道我不是陆冕,我呢,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呃,虽然和这里很像,但不太一样。”
“我已经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流浪在各个异世界之间,反复横跳,辗转反侧——这个用词可能不太合适但无所谓——总之,我在各个异世界中随机跳跃,在已死之人或者将死之人身上还魂,直到解决这个世界的危机之前,都没有办法离开。”
我静静听着。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什么你知道吗?”他高深莫测道:“重点是,我是个bug。”
“……你是个八哥?”
“哎不是,怎么跟你解释呢,就是……漏洞,你们不是说什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吗,我就是漏掉的那个。”
我不予评价。
“总之就是,我穿越的这些世界,它们的危机机制对我无效,我就是那条招摇过市的漏网之鱼。”他说着,有些得意,“而且我的各项数值都特别高,刷小怪打boss完全是碾压。”
我笑而不语,他又凑近问:“你没什么感触?”
“师兄说梦话呢,师弟怎么敢有意见?”我说。
“唉,我知道,我都懂。”他有点丧气,“但忍不住每到一个世界就说一遍,万一能找到呢?”
“找到什么?”我随口问。
“知己。”他啧啧两声,躺在床上,“或者同类。”
队伍中有了陆冕,剿魔的队伍势如破竹,行动开始的第三天,我们第一次成功地杀上了半山腰。
陆冕也确实如他所说,他确实强大得匪夷所思。明明陆冕原先的修为不过元婴后期,但他只是随手挥挥剑,就能轻飘飘地碾压一众魔修。
在师弟师妹的惊呼和赞叹声中,陆冕切掉最后一颗脑袋,随便拂了拂一边石头上的灰尘,直直地躺下了。
他就那样独自一人躺在石头上,望着头顶的夜空,那里被魔气遮罩,漏不进一点星光,但他就一直那么执着地看着,好像目光可以穿过寰宇,到达遥远的不知所谓的地方。
他还很小的时候,我就已经与他相识。那时他尚且年幼,总认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理所当然地享受着目光和偏爱,活得张扬又放肆,却不令人讨厌,反而十分招人喜爱。
那时的陆冕是惹人喜欢的孩子,而孟子延只是安分守己的书呆子。
而后他年岁渐长,再有活力的少年都会变成无趣的大人,当周围逐渐只剩下自己的时候,他看见了一直若即若离的我。
他曾视我为救命稻草。
营地里弥漫着若有若无的血腥气,我擦掉长剑上的血,在陆冕身边坐下。
我说:“你好像不是很高兴。”
“为什么要高兴?”
“剿魔行动就快要成功了,不应该高兴吗?”
“那你高兴吗?”他偏头看我。
“高兴啊。”我整了整衣襟。“剿灭魔道是天下人心所趋。”
“嗯……看不出来。”他笑了一声,又把头转回去,继续盯着黑漆漆的天空。“其实我没什么感觉。”
“为什么?”
他一脸正色:“因为我是救世主,是天道的代言人。”
我低头笑了一声,还是没忍住:“去你的。”
陆冕却是一下子坐起来盯住我,目光炯炯。
我被他看得背后发毛,往旁边躲了躲:“怎么?”
陆冕:“你刚才说的那句话,特别像我的一个朋友。”
我:“什么意思?”
陆冕:“是我发小,我俩从小一起长大,他是父母口中的模范小孩,看着安安静静的,一句粗口也不说,实际上满肚子坏水。”
“你刚才硬把脏话憋回去的样子,和他特别像。”
师门之中人人都说孟师兄温文尔雅,但也有人讽刺其出身低微,揣测他温和面孔下藏着粗鄙卑劣的狼子野心。
我听见他说:“小孟啊,看不出来你也挺辛辣的。”
“是吗?”我笑了,“没想到我在师兄眼里是这样的人。”
他像是不信邪一样盯着我,猛地凑近过来,吐出一句:“奇变偶不变。”
我:“什么?”
他往前凑:“宫廷玉液酒。”
我往后退:“……你说什么呢,你别靠我那么近。”
“你真不知道?”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
“算了算了,你不是那个人。”他挥挥手,很是失望地躺了回去。
——而他只安静了一会,又坐了起来,伸出手,开始比比划划。
“小孟啊,你会不会觉得,这个世界是虚假的?”
不等我回答,他便自顾自地继续往下说。
“我去过那么多的世界,它们虽然世界观各不相同,但都是基于地球文明这个主体,甚至有很明显的裁剪和延伸的痕迹,就像是一种艺术加工。”
“如果我真是一个穿梭在平行世界的旅行者,我至少会见到一些超出我认知的,全新的文明。”
“这一切,所有的一切,都像是一个重复的循环。”
他认真地看着我。
“孟子延,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可能是某个人随手创造的产物?”
周遭一片寂静,我突兀地笑了一声。
“你笑什么?”
“没什么。”我将长剑放于双膝之间,轻轻拂去其上尘埃。“你这胡言乱语的样子,倒是很像我的一个朋友。”
“什么朋友?”他追问道。
“已故的朋友。”我笑说。“山洪时被落石砸死,我把他从废墟里挖出来的时候已经拼不成一具完整的尸体,靠着脖子上的狗牌才认出身份。”
“我没能救他的家人,也没能救他,只有这把剑作为他的遗物,聊以慰藉。”
当我们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走到山顶,那魔修端坐于宫殿之上,已经等候多时。
“蝼蚁,妄想自己能蚍蜉撼树吗?”
陆冕笑了一声:“嚯。”
我:“你笑什么?”
陆冕:“啊,我笑他好标准的反派台词。”
他说完,随手抽出了自己的剑,上前一步。
陆冕先前总是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是所谓天选之子,区区反派不过须臾就会被他斩于剑下。
他倒也没有吹牛。
那只是轻飘飘的一挥手腕,剑气凝聚于剑尖,呼啸着生长,愈来愈狰狞,它呼啸而去,摧枯拉朽般穿过了浓重的魔气,直直劈向那魔修的头颅。
只听一声轻微的“呲”,魔修的头颅滚落在地。
一片寂静之中,陆冕抖了抖手里的剑,脸上看不出欣喜神色,反而有些落寞。
我听见他自言自语。
“无聊啊。”
陆冕站在空荡荡的大殿中,忽然身体一软,栽倒下去。
在一片惊呼声中,我足下运力,身形一闪,接住了他。
“小时候我特别想当英雄,其实长大了也想,只是仇恨的对象从毁灭世界的大怪兽转移到了毁灭我人生的傻逼上司。”
“但现在我当英雄当得多了,又开始觉得没意思了。”
“我居然开始想念那种,过了今天也不知道明天在哪的日子。”
“不对,我只是想家了而已。”
陆冕的身体越来越沉,灵气逸散,这是修士五衰死亡的前兆。
“你说你不是陆冕。”我最后说,“那你是谁?”
“我是……金手指龙傲天男主角啊,还能是啥?”他开始眼皮打架。“谁能想到有一天悲惨社畜也能自称龙傲天了,真搞笑。”
“我问你的名字。”
“名字?原来我还没说过吗……”他的眼神恍惚了一下,喃喃道:
“我叫徐……”
话音未落,他的身躯便化作流光,消散了。
一片寂静的大殿里,我轻笑一声,站起身。
【0047号实验结束,正在登出,请管理员稍后】
【登出成功,欢迎回来,EV-1762管理员】
我扯掉接在后脑的信息接口,从虚拟仓里坐起来。
同事端着杯子路过,探头问:“1762,还在捣鼓那个太阳系废弃项目呢?”
“是啊,初有成效。”我耸肩。“实验体已经觉醒了部分意识。”
“你也真是有够恶趣味的,地球312号都毁灭了,证明这个项目已经完全失败了,你倒好,特地跑回去收集这个仅存的数据残片来做觉醒测试,隔壁天马星系统的新项目你也不感兴趣,真不知道你到底图什么。”
“养了几年的狗也会有感情的嘛。”我笑了笑,调出数据库,找到“流浪游戏”的存档,重新选定了一个主题,将编号徐霖的数据接入,重新戴上了耳机。
“他都数据湮灭了,你拼凑回来的那组代码在我看来完全就是尸体,你的审美什么时候这么烂了?”同事啧声,“我知道这个项目你沉浸式跟进了好几个工作月,但这样不也没什么意义吗?”
“这不是有起色了嘛,这可是地球312项目最后一个人类了,活着就很不错啦。”我看着那个文件名称为“丧尸”的数据进度条慢慢上涨,扯起嘴角笑了笑。
“好了,我要开始下一组测试了,拜拜。”我说完,躺进了虚拟仓。
再次睁眼时,周围的场景已经加载完毕,一片残垣断壁中,我穿过枪炮的轰鸣,走向废墟边的人影。
“醒啦?”我蹲下来,“丧尸大潮已经第三波了,把你从尸体堆里拖回来可是不容易啊。”
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清我之后的第一反应是叹气。
我拍拍他的脸,笑了声:“没事儿你就偷着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