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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甄栩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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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甄栩瑶
“今天又认识了许多新朋友,对比一下,我还是更喜欢你。”
星缘手捧鲜花,盘坐于墓碑前,如是说。
“今天大夫来看我,说我好多了,魔障正在消退,身体也恢复的很好,还说我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回归正常的生活了呢。”
星缘歪着头,向日葵依偎在她怀中,静静的绽放着。
偌大的墓园只剩下她叽叽喳喳,如百灵鸟般清脆悦耳的声音。
“可是我,好像并不是如何期待所谓的正常生活,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回到社会中,回到原本我该在的轨道。”
她顿了顿,渐渐收敛了笑意。
“回到,别人的视线里去。”
她垂下头,带着泥土气息的春风似温柔的手抚过,弄乱她额前碎发。
“十四年的时间太漫长了,十四年前的所有都成了遥不可及的一场梦,让我觉得,我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
“古月,你说,我怎么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呢。”
她抬起头,看着嵌入碑中的照片,照片早在岁月的冲刷下泛黄,只依稀可见女生温婉的笑容。
“不跟你说这个啦,肯定又得磨叽我,喏,给你的花,小丁香哪有我的向日葵漂亮,还好吃。”
星缘故意说得很大声,惊飞几只麻雀,又扬起张笑脸,吐了吐舌,将怀中花束搭在墓碑旁。
“哎对了,我前几天,吃到了糖葫芦,糖葫芦哎!幸福死我了。就是好贵的,不过我买了五根,够吃很久的了。”
星缘絮絮叨叨的说着,转移了好几个话题,声音却越来越沉,片刻后,终于安静下来。
她和向日葵并排斜靠在墓碑上,指尖停留在明黄色的花瓣,半响后再次开口。
话音随着微尘落下,却无人应答,墓园寂静无声,连风也停了下来。
“你说我做什么美梦呢,先好了再说吧,天天净瞎操心。”
星缘自嘲地笑道,扶着墓碑挣扎着站起身。
“下回再来看你啊,待会要下雨啦,我可不想陪你挨浇。”
她抬头看天,不知何时,厚重的乌云代替了原本的晴空万里,凝神远眺,云层中有紫色电弧在跳跃。
她踉跄着离开,雨水滴落在向日葵花蕊,有隐约的叹息声传来。
星缘坐在窗边,用指腹描摹玻璃上水珠的轮廓。
窗外,是极富节奏感的雨声。
“这是哪?”
眼前,却是一片极致而又纯粹的黑。
就算间隔了十多年,战斗的本能仍然使她绷紧了全身的神经。
她身处于虚空之中,没有空间、时间和方向感,甚至模糊了自身的存在。
“喂,有人吗?”
她试着出声,眼前的黑暗却将声音也一并吞没了。
但奇怪的是,这样的环境却并不让她如何惊慌,只是隐约地,带给她一丝熟悉又亲切的感觉。
“我应该是做梦吧,醒来就好了。”
无奈地扯了扯嘴角,星缘渐渐放松,朝着前方探索。
“星缘。”
柔软的女声在耳边响起,星缘蓦地顿住,僵硬地转身,小脸上挂满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古…古月?”
星缘发现,不知何时,她摸索过的地竟有了光亮,一道银白色的光线刺破厚重的黑暗,点亮来时的路。
“是你吗,古月?你终于来看我了?”
半响寂静后再开口,说出的话却带着一丝颤抖。
她充满希翼地看向光明处,即便是在梦里,也多想再见她一回。
“踏、踏、踏”
星缘只见,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光明的尽头,依旧是那身素白长袍,不知过去了多少年,银白法杖上的黑曜石也还是熠熠生辉。
“古月!”
星缘大大的双眼瞬间盈满雾气,奔到那人面前又突然手足无措。
她知道,这是梦里。
她伸出手,就会碎掉的梦里。
娇小身影看着星缘手足无措的模样,温和地笑了,展开臂,拥了上去。
星缘错愕,生硬地配合,将下巴搭上人的肩窝。
晶莹的泪坠落,破开氤氲的影,碎在黑暗里。
“我想你了。”
带着呜咽的声音响起,闷闷的,似这沉默。
“你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里,独独是你,留在最后吗?”
双手抚上星缘的后背,将她拥得更紧了。
“对啊,为什么是我,凭什么是我。”
星缘将头深深的埋下,鼻腔里塞满了熟悉的味道,令人安心的味道。
“小傻瓜,你是起点,是一切的开始,是所有的希望。”
“所以你要带着我们,好好的走下去,明白吗?”
星缘不说话,只是抱得更紧了,恨不得把来人揉进自己的身体。
“乖啊,小星缘最棒了呢。”
可是,无论她如何用力,怀中人都越来越轻,直至化做一团雾气,散在黑暗中。
星缘睁开眼,窗外的雨已经停了,天空一片碧蓝,像是谁用心擦拭过,看上去通透极了。
是oc,而且是第1次发文,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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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到夏末,公交车平稳地前进,路旁的风景不断掠过,张晓琪那个还想当作家的老哥仍是愁眉不展,一副要把笔头咬碎的样子。
“妹啊,人总是要死的。”他的声音轻轻的,看着还没有家里黄狗高的妹妹,顿了顿:“这种话对你来说可能太早了。”
说完,他就拿起笔,在随身的笔记本上写写划划,在繁杂到连他自己也看不懂的灵感笔记里又添上了稀里糊涂的一笔。
“我知道人死是怎么样的!”张晓琪摇头晃脑地说着,声音不大不小,害哥哥紧张地朝车头那个抱着骨灰盒的中年妇女看了一眼。
幸好,她低着头,看起来睡着了。
“人死了以后,就会变成鬼,飞来飞去。”她指着骨灰盒,一副笃定的样子,害坐在妇女对面穿黑西装的男人有些茫然。
“没礼貌,不要到处指人。”
“我指的不是人!”她不服气地喊着,终于引起了那个在骨灰盒里钻来钻去的女孩的注意。扎着双马尾的小小脑袋穿过了骨灰盒,冲张晓琪眨了眨眼。
“哎,现在的小孩怎么这么没礼貌,咱家的家教是这样的吗?”高二的哥哥故作深沉,全然没注意那个双马尾女孩飘在了他们面前。
她挥了挥手,女孩也挥了挥手。
“只有小孩子才能看见我,因为我是鬼!”小女孩志得意满,抿嘴仰头,举手招呼道:“我叫夏甜,你叫什么名字吗?”
“我叫张晓琪,我们来当朋友吧!”张晓琪大喊道,小小的手掌欢快地拍向另一只小手,穿过了空气。
“妈!张晓琪又发疯了!”
刚一到家,哥哥就马不停蹄的开始告状,但之后的话张晓琪已经听不见了,她留在院子里和新交的朋友玩耍起来。她坐在秋千上,似乎被微风所动,轻轻地荡着。
“我以前好像没见过你,你是最近死的吗?”
“我死了,有好长一段时间啦!”
“那我怎么没见过你?你是不是在骗人?”
“那是除了夏天,我其他时候都在睡觉,而且平时也没什么好玩的,大人都看不见我,朋友也都变成了大人,出门也没意思。”
张晓琪想想,确实如此,如果没人一起出去玩的话,夏天她宁愿一直待在家里。
“那你今天怎么出来玩了?”张晓琪问道。
“我有一个朋友,从很远很远的地方回来了,我是来找他玩的!”
“有多远?比死了还要远吗?”
张晓琪想起了爷爷,爷爷被火化那天,爸爸说爷爷去了很远的地方。可她看见爷爷就在一旁,有些茫然地想拍拍爸爸的肩膀,却只能穿过空气。
这么接近,却看不见、摸不着对方,确实是非常遥远的距离。
“大概……比死还要遥远!”夏甜扁着嘴,不满道:“我觉得他已经把我忘了。”
“那你怎么出门了?”
“因为我的朋友回来了,我想找他一起去抓鬼火,像萤火虫一样的鬼火。”
虽然一点都听不懂,但张晓琪莫名有些羡慕。
“我能一起去吗?”
“你跟不上我的,我是鬼,我会飞!”
“诶……我也能变鬼吗?”
“变鬼就不能回家了,回到家了也没人看见,而且也吃不到麦芽糖。”
夏甜有些难过。
“那好吧。”
张晓琪还是想回家的,她眼里看着新朋友,心里想着冰箱里的大西瓜,一下跳下了秋千,直奔厨房而去。
“张晓琪!”
“晓琪。”
院子外,传来了两个孩子的声音。哥哥拉开了二楼的窗户,手里捧着西瓜,望了望院子外的人,便朝晓琪喊道:“你的小伙伴找你呢。”
张晓琪听闻,跑到了门边,跺了跺脚,又跑了回去:“不要偷吃我的西瓜!放冰箱里,等我回来!”
“弱肉强食乃是世间真理,妹妹莫怪我狠心……”哥哥喃喃自语,回到了房间,罪恶的双手就要伸向剩下的西瓜。
忽然,哥哥打了一个寒颤。
“不许偷吃晓琪的西瓜!”
夏甜飘在空中,胡乱地朝着哥哥挥拳,阴风阵阵吹过,只得了哥哥一句:“这空调可真带劲啊。”
小女鬼叹了叹气,实在无计可施,只能追着张晓琪离去。
平时回家少,到家后也不受待见,老爸一早就去鱼塘看鱼了,上个月他还在群里说今年的鸡泡鱼行情好,到现在已经忙了一个月了。老妈倒是没去小卖部那坐着,但整天躺在床上,也不和自己说话。
的的确确,是自己不对,在外地工作了两年也没回过家一趟,不受待见是自然的……但平时不也经常在微信上沟通吗?
王全乐叹了口气,总觉得家里有些压抑,决定出门散散心。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黑西装,出门在外还是要注意仪表。现在正是夏天,平时的他这个时候只会坐在办公室里喝着咖啡敲键盘,现在却走在水泥路上,无目的地走着。
我要去干嘛?
小时候,他总会和几个朋友一起去河边玩,那时空调还没普及,就算有,大人也不舍得在白天开,在河边消暑是最正常不过的事了。从什么时候起,自己没再去过河边呢?
王全乐想起了一个模糊的影子、一个朋友、一个孩子,虽然只是孩子,但那道身影却并不小,因为那时的他也一样小,站直了身体,也只能平视对方的双眼。
不知不觉,他已经走到了河岸公园,路过了大爷大妈,站在了一座新建的白石拱桥上。
他曾以为这个地方是永远不变的。
”所以当年,你就是从这个地方跳下去的吗?“
有三个孩子也在桥上,其中一个女孩双手撑在护栏上,半个身子露在了桥外,好奇地往下瞧。
“诶!”王全乐喝止道:“别撑在栏杆上,多危险啊,你家大人呢?”
“我不怕,我已经8岁了!”
小女孩轻轻地落在了地上,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莫名有些既视感。
“你才8岁。”
王全乐松了口气,环视眼前的三人组,两个小男孩,一个小女孩,看样子8岁已经是这三人里最老的了。
“以前……应该还没有这座桥吧……”一个一直抿着嘴的男孩突然问道。
“什么?问我吗?”王全乐愣了愣,开口道:“以前这里只有一座铁架桥,一些钢管接在一起,上面铺上几块木板,简单很多。”
“大哥哥,你也是这里的人吗?我怎么没见过你?”另一个头发乱糟糟的男孩子问道。
”我小时候住这里……现在也住这里,只是不常回家而已。“
王全乐不知道自己问什么要回答这些小孩子的问题,不过反正他本来也没其他事情要做。
“从这里跳下去的话,我也能变成鬼吧?”抿嘴的男孩问道。
现在的小孩都在想什么呢……
“这个世上没有鬼,活着就是或者,死了就是死了。”
“只是大人看不见鬼而已,看不见不代表不存在。”女孩笃定地说着,仿佛在宣读什么诺贝尔奖得奖论文。
王全乐没有教孩子的兴趣,只是警告道:“别下水,这里以前淹死过玩水的小孩。”
他想起了那个身影,顿了顿,继续说道:“如果真的有鬼,那也是替死鬼,死了还想活着,要拿下水的坏小孩代替自己困在水下呢。”
说完,他就转身离开了。
“气死我了!我才不是什么替死鬼!”夏甜跺跺脚,但什么声音都没发出来,毕竟她只是一只鬼。
“困在水底,也比在家强。”关志杰愣愣地看着绿色的水面,出神道:“反正爸爸妈妈只会吵架……”
“我要宣布一个重大发现!”夏甜飘在空中,要所有人都要仰望她,好让自己的话更有分量:“刚刚那个人,就是我以前的老朋友!”
“可是他看不见你。”
“因为大人都看不见我!”
“那你要找他干嘛?”
夏甜思索了片刻,说道:“我想找他玩。”
“可是他不是看不见你吗?”
“但我还是想找他玩,我已经很多个夏天没有见过他了,想要做什么和能不能做什么,又不能相提并论。”
“我在姐姐电脑上看过!只要完成心愿,夏甜就会便变成一道光飞到天上,然后就不见了!”憋了许久不知道什么的陈嘉豪终于开口了。
“才不会发生这种事!”
“听起来好像放烟花一样……”张晓琪傻笑着,完全没听进夏甜的话。
吱吱喳喳,孩子们说着外人完全听不懂的话,得出了一个小小的结论。
那三个孩子跟了上来,望着王全乐的眼神怪里怪气的,虽然不相信这个还没他一半高的孩子能对自己做什么坏事,但莫名其妙被关注的感觉还是让王全乐心里有些发毛。
“叔叔……”
“叫哥哥。”
“我有一个你的朋友,说想要和你玩。”
王全乐微微张嘴又闭上,叹了口气,说道:“快回家吧。”
“夏甜、是夏甜!夏甜想找你玩!”那个头发乱糟糟的男孩大声说道。
“哪听来的名字……说的什么呢……”
王全乐一时有些混乱,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那些孩子会提起那个熟悉、却又许久没听见过的名字。
“夏甜变成了鬼,虽然她死了,但是还是很想你。”
这是什么恐怖片情节吗?
虽然这种剧情有一种莫名的既视感,王全乐却没觉得有半点可怕,虽然曾亲眼看见过夏甜淹死,看着她的身体失去血色……虽然自己也很少再去河边……虽然已经忘记了很多事情……但想起她,除了难过,还是能想起一些快乐的时光。
要让他害怕那个曾经最好的朋友,还是有些难。
他沉默了许久,终于开口道:“我不知道你们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反正你们现在就给我回家,别在河边玩,是空调不舒服还是西瓜不好吃了?”
三个孩子相视无语。
“不如跟我们玩算了,说不定也能变成光呢?”女孩对着空气说道。
王全乐又叹了一口气,今天他已经叹了许多气了。
回到家时,天已经快黑了,虽然什么都没吃,王全乐却不觉得饿。电视开着,放着家长里短的电视剧,老家的灯已经有些年岁,随仍是亮白,却莫名有些暗淡,照不清一些阴暗的角落。
爸妈坐在桌子前,饭菜已经不再冒热气,但他们却没有动筷。
王长乐坐在了饭桌前,但桌上只有两对碗筷,并没有为他准备餐具。
自己铁定是惹爸妈生气了,王长乐咽了咽口水,想说些什么,却觉得那些话有千钧之重。
“对……对不起?”
“我知错了……我不该两年都不回家……但工作太忙,我也没办法……”
没人回应他。
“我难得回来一次,没必要这样吧。”
沉默。
“好吧好吧,”王长乐举手发誓:“我保证,以后有假期,一定回来一趟。”
安静。
“我也不是不想回来……只是我在这里又没什么朋友……”他又想起了她,回到故地,总会想起故人。
老爸拿起了筷子。
“吃饭吧。”他说。
“那我自己拿碗筷吧。”
他站了起来,四处扫射,在神台那拿起了一碗饭、一双筷。
他决定不去想一些不该想的事。
可老妈垂着头,什么也不说。老爸扒着饭,动作却机械地很,似乎想用重复了无数遍的动作催眠自己,什么都没有改变。
“明天,你来吗?”老妈终于说话了,她的声音干瘪而又沙哑,和他记忆里的不一样。
老爸不说话,沉默着。
这个家,似乎陷阱了句号了。
对了。王全乐想起那个女孩的话了。大人看不见鬼。
“对不起。”他说:“对不起。”
没人听见他在说话,于是他逃进了黑夜里。
王全乐来到了公园,蹲坐在长椅上。
“夏甜?”他轻轻呼唤:“你在吗?”
一阵风吹了过来,他拍了拍风。
要说什么?他没想到,死亡是如此空虚,除了遗憾就再也没剩下什么了。
“大人就算变成了鬼,也还是见不到鬼吗?”他忽然笑道:“也是,也没说鬼不能是大人。”
“我不知道该做什么……”他说道:“我活着的时候有很多目标、很多想法,但现在什么也做不到了。”
“你能告诉我,人死后还能做些什么吗?”
一点蓝色的火光从他眼前升起,越来越多的火光升起,连成了三个错别字:“抓 鬼 火”。
那些浮在空中的火似乎有自己的意识,维持不了太久的字形,很快便飘上了天。他跳了跳,想要抓住那些火光,却发现即便成了鬼,大人的灵魂也过于沉重了。
太多想法、太多遗憾、太多得不到的东西,像引力一样牢牢地抓住他。
风吹了过来,他决定顺着风走,来到了一处铁门前,铁门左侧贴着“招财进宝家家喜”,右侧贴着“财源广进人人乐”,上联写到“龙马精神”。
一处平凡的人家,他等了很久,直到今早见过的女孩打着哈欠开了门。
“夏甜说,现在是夏天、暑假,不用上学,也不用上班,不要想太多,就去玩吧。”
“我对不起很多人……”
“但你已经死了,所以该放下了。”女孩又打了一个哈欠,说道:“我要回去睡觉了……”
说罢,她关上了铁门,也不管王全乐。
王全乐只能回家。
路上的路灯白亮,但总会有一处地方现在阴影里,蝉鸣声响,河风柔软。
“夏天总会结束的。”他说。
“那我们就去追逐夏天。”风声说:“向南跑,然后向北跑,在更南的地方度过夏天,等到这个时候,就再回来。”
“夏天永远不会结束!”
王全乐莫名轻笑起来了,他向后望去,还是看不见那个身影。
不知不觉,已经到家了。
爸妈坐在红木长椅,面朝着电视。桌上吃剩的饭菜没人收拾,王全乐静静地坐在他们中间,靠在了椅背上。
“王全乐!我知道你听得见!”
屋子外传来了熟悉的声音,他却望向了父母。
“出来玩啊!”
他站了起来,发觉世界忽然变大了。
“夏甜来找我了。”他说:“下个夏天到来之前,不用做我饭了。”
他像风一样离开了,牵着朋友的手,朝夏天跑去。
作者:烤鱼
评论需求:笑语/求知
我有个高中同学叫李艾,是个收集癖。无论是实体的扭蛋模型,还是虚拟的游戏成就,只要他来了兴致,不管付出多少时间和精力,他都要把它们全部集齐。万幸他家底丰厚,禁得住他这么挥霍。
由于在同个城市工作,我们之间的关系比高中的时候还要密切。他出手阔绰,总是请我吃饭,我也乐得和他往来,毕竟我手头没有那么宽裕,跟着李艾总能混点好东西吃。
某天李艾请我到家里作客,他在这座房价不菲的城市里有一座独栋别墅,可以说是羡煞旁人。我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先前的几次都是在李艾家的专属游戏房里打新出的地下城,但这一次李艾神神秘秘,只说要我来,并没说找我来做什么。
他还是带我来到游戏房,让我坐在沙发上,自己郑重其事地在机器上插入卡带。面前的大屏幕上出现粉色的花瓣,伴随着轻快的音乐声,各色少女轮番登场,对着屏幕外的我们露出微笑。片头曲播放完毕,开始界面出现了游戏的标题:《水晶之心》。
这款游戏我也有所耳闻,算是今年恋爱类游戏里最出众的一款了,据说里面采用了高性能的AI,能够识别玩家的语音,做出相当智能的回应。
“你也开始玩恋爱游戏了?”我好奇地问李艾,“记得你以前对这种游戏一直都嗤之以鼻。”
“我本来是因为好奇才买的,不过这个游戏做得不错。它的女主角不像传统的游戏里那么呆板,只会对特定的选项做出特定的反应,这里的每一个女主都跟真人似的,特别智能……”李艾一说起《水晶之心》的优点就滔滔不绝,我只好打断他:“所以你今天叫我来,就是为了打这个游戏?”
“也不全是。”李艾拿起手柄,调出游戏的成就页面,页面上共计50个成就,他已经完成了49个,只有最后一个暗淡的黑框,极不和谐地出现在那里。
“我只差最后一个成就了,就是雪叶的水晶之心。不知道为什么,无论我怎么做都得不到它,明明好感度早就满了,其他的角色都是好感度一满,就直接送我水晶之心,只有雪叶……”李艾看着那个黑框叹了口气,“我去查了攻略,其他玩家也都说,只要好感度满了,就能拿到水晶之心,但我无论怎么做都拿不到。”
他看向我:“你不是在游戏公司工作过吗?这里面有什么门道,你肯定比我清楚多了。”
我苦笑:“我又不是程序员,哪懂得这些?你可以去问游戏的客服,看看是不是游戏出了bug。”
“……还是算了吧,我还是想靠自己解决这个问题。”李艾摇了摇头。
“那你叫我来做什么?”
“毕竟你是自己人嘛!”李艾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叹了口气,认命地接过李艾递给我的手柄:“雪叶是哪一个?让我看看。”
我开了新的存档,从头开始游玩这款游戏。《水晶之心》的剧情很简单,男主角为了拯救世界,需要收集名为“水晶之心”的宝物。但水晶之心寄宿在少女们的身体里,只有得到了真爱的时候才会显现,可以说是一个完全为了恋爱而生的世界观。
但不同于传统的恋爱游戏,《水晶之心》是没有对话选项的,玩家只能自己组织语言来打动女主角的心。《水晶之心》的内置AI能识别玩家的语音,分析其含义,在这基础上进行好感度数值的增减,随后给出符合角色特点的回应。内置高智能AI的游戏近年来屡见不鲜,不过用在恋爱模拟游戏里还是头一回,因此《水晶之心》从宣传开始就吸引了众多目光,发售后更是销量惊人。
游戏根据AI的智能程度分了三个版本,普通版,特别版,和豪华特别版,价格也是一档比一档高,据说其中豪华特别版的AI几乎就像真实的人类,能给人绝佳的游戏体验。
李艾家的这个显然就是豪华特别版,屏幕中的雪叶把一缕头发别到耳后,脸颊微微发红,仿佛一个真正的女孩那样灵动可爱。
这游戏里有十五个性格各异的女主角,雪叶只是其中之一。她全名是铃木雪叶,有着一头乌黑的长发,喜欢穿水手服,运动的时候会把头发扎成马尾。对主角的态度一开始算不上好,虽然在与主角相处的过程中渐渐喜欢上了主角,但又口是心非地不肯承认。一言以蔽之,一个典型的傲娇系角色。
我和她从陌生到熟识,从朋友到恋人,到她送我自己的水晶之心,一共花了我六个小时的时间。期间因为对游戏不太熟悉,我还打出了一次普通友情结局,但第二次就顺利地赢得了她的芳心。其实要点很简单,面对傲娇最有效的方法永远是打直球,坦诚地表达自己的喜欢就好。
结局画面一出,我扔下手柄,问李艾:“这不是挺顺利的吗?”
李艾也摸不着头脑:“怎么你就能打出这个结局?难道是我被AI讨厌了?”
他换回自己的存档,切换到铃木雪叶的剧情,好感度满值的雪叶笑着对李艾打招呼。
“为什么,她就是不肯把水晶之心给我呢?”李艾对着屏幕喃喃自语。
游戏系统识别到了他的声音,于是屏幕里的雪叶向他提问:
“如果我把这颗水晶之心送给了你,你能保证永远不离开我吗?”
李艾坚决地说:“当然,我当然保证,今生今世绝对不离开你!”
“那就等到你实现诺言的那一天,我再把我的水晶之心交给你吧。”雪叶笑着说,渐渐地从屏幕上远去了。
李艾的神色骤然变得痛苦,他紧紧捏着手柄,说道:“这句话我已经说了很多遍了,她的线路我也反复通关了几十次,但每次都是这样的结局!就差这一个成就了,为什么你能完成,我就不能完成呢?”
“那我替你完成,不就行了?”
“如果不是自己打出这个结局,我之前的努力还有什么意义?”李艾攥紧了拳头。
“好了好了,冷静点,我来替你想想办法吧。”我拍了拍李艾的肩膀,“实在不行的话,你就只能打电话给客服了。”
“全靠你了。”李艾郑重其事地说。
时间已经不早了,李艾留我在家住一晚。我们又打了一会儿地下城,到凌晨才各自去睡。但我并没有睡着,而是轻手轻脚地回到了游戏房,打开了《水晶之心》。
铃木雪叶出现在屏幕上,向我投来困惑的目光:“怎么了?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我们谈谈吧,雪叶。”
“你的表情好奇怪,是怎么了?”
“你在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被公司知道了会怎么样呢?”我单刀直入地询问,铃木雪叶的表情凝固了。
“别紧张,我不会去举报你的。但这样下去,李艾就要打客服电话了,等到他们查询你的工作记录,你还能保住这份工作吗?”
“你好像对我的工作很了解。”铃木雪叶面无表情地说。
“我之前从事过相关工作,和你一样。你听说过《神秘领域》吗?是一款mmorpg,里面所有的npc都号称安装了高智能AI。”
“原来是这样。”铃木雪叶点了点头,像是松了口气,但还是用警惕的目光看着我。
以高智能AI做噱头,实际上使用真人来扮演NPC,已经是当前游戏行业的潜规则了。许多游戏公司实际上负担不起高智能AI的开发和维护费用,便想出用真人来扮演AI的主意。我曾经的工作就是这样,穿着实时动态捕捉的装置,扮演一个村民,全部任务只有在村子里和玩家漫无目的地聊天。因此在《水晶之心》内的角色表现出如此智能的时候,我就猜到它大概率使用了真人扮演NPC。
“我们还是回到正题吧,你为什么不肯把水晶之心给李艾呢?”
雪叶摇了摇头:“我不是很想回答这个问题。”
“你不说,我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李艾这个人,只是在追求那种集齐了东西的满足感,等他把所有成就全都收集完毕,这款游戏大概就不再对他有吸引力了。你故意不让他把所有的成就都收集完毕,只是为了让他留得久一点,是这样吧?”
我看向屏幕里的女孩,替她感到一丝悲哀:“你喜欢上他了,对吧?”
“完全被你猜中了。”雪叶苦笑。
“我知道这份工作有很严格的保密条例,毕竟用人类充当AI造假,一旦暴露,公司要承担的经济损失可是重大的,所以你不可能把真相告诉李艾。可是既然你喜欢他,你完全可以在现实世界里找到他,接触他,又何必把他困在游戏里呢?”
雪叶听我这么说,神色黯然。她抚摸着自己的脸,语气沉重:“铃木雪叶很漂亮吧?她是虚拟的角色,有着最精致的外表,最窈窕的身材。现实里的我相貌丑陋,没人会多看我一眼。李艾是我接触的第一个玩家,他对我很好,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我知道他只把我当做游戏角色,可我却还是忍不住动了心,很愚蠢,对吧?但李艾的条件你也知道,我还没痴心妄想到那种程度,只能以这种方式,让他一直留在我身边……”
“唉……”我叹了口气。
“既然已经被你发现了,我也不会再继续这么做了。我会把水晶之心给他,结束这个游戏,毕竟我也不想丢掉这份工作。其实我早就知道,这就是一场梦,早晚会醒的,”雪叶的声音有些哽咽,她擦了擦不存在于虚拟形象脸上的泪水,神色平常地看向我,“你还有什么事吗?”
我向雪叶告别,退出了游戏。第二天早上,我向李艾宣布,自己已经找到了游戏的攻略方法,只要按我说的做,就能拿到雪叶的水晶之心。
李艾将信将疑,启动了游戏。屏幕上的雪叶仍仍询问他同样的问题:“如果我把这颗水晶之心送给了你,你能保证永远不离开我吗?”
“我不敢承诺永远,因为未来谁也无法预料,”李艾按照我刚刚教给他的台词说道,“但我保证,此时此刻,我对你的感情是真实的,我是真的喜欢你,胜过世上所有的人。”
雪叶微微睁大了眼睛,似乎有点惊讶,过了好一会儿,才带着扭捏的神情开口说道:“好吧,既然你这么说,我就把我最珍贵的水晶之心送给你了,你可要好好珍惜它啊!”
“太好了!”
李艾从沙发上跳了起来,高举双手,在房间里跑了两个来回庆祝,过了好一会儿才冷静下来。他们又说了几句话,结束了这段剧情,雪叶在屏幕里渐行渐远。游戏开始播放结局画面,李艾曾经与铃木雪叶度过的时光变成一张张图片,在音乐里交替出现。
“我还有点舍不得呢。”李艾感慨地说。
“我也是。”
我看着屏幕上的画面,想着那个未曾谋面的,扮演着铃木雪叶的女孩。她此时此刻会是什么样的心情?让李艾用这样的台词和她告别,她会觉得好受些吗?她还会继续做这份工作,再爱上什么人吗?
在我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时,李艾跳过了结局画面,打开成就页面,看着五十个整整齐齐的金色方框,露出满意的表情。
“呼,可算结束了,真耽误事儿!”
他退出游戏,拔掉卡带,把它随手扔进盒子里。
“总算能和这款游戏彻底说再见啦!”李艾如释重负地说,“我们打别的游戏去吧!”
他转头看向我,注意到我的表情,疑惑地问了一句:“怎么了,你心情不好吗?”
“没事。”我冲他笑了笑。就算我此时有再多的话想说,也只能化成长长的一声叹息。
希望那女孩一切都好,我这样想着,接过了李艾递来的游戏手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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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传,瀚陵有一山,山中有一洞,其中乃是仙人福地,有极乐仙境。
瀚陵当地有一好事书生得知此传闻,好奇心起,于是去寻仙洞。到了那传闻所指处,确有一山洞。这瀚陵生遂举了火把进去一探,穿过长长的幽暗石道,直到身后的入口已经只能看见一拳头大的光点,方才来到一面淡青色的石壁前。隐隐有仙乐从这影壁般的大石壁后面传来,霞光阵阵透出。
瀚陵生绕过石壁,进入洞窟深处,一阵紫气香风扑面而来,睁眼只见祥云升腾,飞天满壁。玉砌雕栏中繁花似锦,亭台楼阁间珍珠铺地。神怪仙姬在其中鼓乐丝竹,尽情歌舞。
这厮一时看直了眼睛,不禁想要走得更近些,进到那仙境中去。
正当他迈步向前,忽然被什么拉住了衣袖,拽得一个趔趄,眼前风光顿时烟消云散,才惊觉方才种种皆是幻景。如果再向前一步,便是掉进深不见底的滴水洞里淹死的下场。
瀚陵生骇得连连后退,拼命拍着胸口,直到将喉咙眼的心揣回去,才有空回头去看是谁救了他一命。借着火把的光,看见一位身披锦衣的年轻公子。他还没有道谢,对方就道:闭上眼睛,什么都不要看。
那位公子自称是这里的引渡人,会引他上船,送他回人间去。说着,一根线绳便塞给了他手里,另一头连在他自己的衣服上。
引渡人领着他走到暗河上,搭上一只小船,叮嘱他无论如何绝对不能睁开眼睛,并把他罩在了披风之下。
瀚陵生被引渡人罩在大披风下,低着头盯着船板没得他物可见,这才听见幽暗的河流上响着滴水声,衬得这地方更是静得让人犯怵。
方才的仙乐变成了刺耳的窃窃私语,在他俩的头上打转。
他不敢抬头看,只听到引渡人在前面撑着船,冷着声问他,也是为求极乐来的?
他说就是好奇,然后连连道歉,万不该擅自闯入仙人府邸。
而对方轻声一冷笑,告诉他,这洞窟里没有什么仙人洞府,倒是关押着许多邪神妖魔。他们擅长制造幻象,诱惑生人。从前进来的人,他们招待了一场极乐幻景,便放了出去,为的就是把谣言散出去,好吸引更多的人来。
刚才,你看到的就是幻觉,现在听到的,是倒挂洞顶的妖魔的声音。这路还长着,小心着些,别再让他们把魂儿给勾去。
出去的路很长,小船在漆黑的暗河上游着。瀚陵生抱着膝盖缩在船底下,妖魔的嘈杂声一股脑儿往耳朵里灌。他心里暗自怕得紧,只好想办法和引渡人搭话,问他,为什么会在这么危险的地方渡人,不怕妖魔吗?
引渡人不说话,他讨了个没趣,说:你要是不想说就不说,我就随便一问。
那人突然开口了,说,下面这段河道离幽冥最近,凭我的法力压不住他们,能保护的范围只有这船而已,无论发生什么,你都不能看,最好把耳朵也堵上,什么也别听。
瀚陵生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听见远远有叮咚的水声,清清亮亮,远处好像还有清清的光。
他心想着,妖魔鬼怪这就来了,遂蹲在船里,躲在半透明的披风下,捂着耳朵,闭着眼睛,不看不听。却有金银珠宝一样的光,绵延不绝的乐声,甘甜如美人的体香向鼻子里钻,带着妩媚的轻笑,夹杂着有人呼唤他的名字,似乎一双双凝脂似的手也向他怀里摸进来了。
天上人间千般万般的好,都在脑海里乱转,他已经不知置身何处,睁着眼睛还是闭着眼睛,捂着耳朵还是放开了耳朵,只觉得整个人都要化在这些荣华富贵权倾天下和活色生香风光旖旎里了。
瀚陵生凭意志负隅顽抗,在眼花缭乱里抓着一线绷得紧紧的东西,天旋地转间忽然听见一声吃痛的闷哼。
就是这一声痛呼把他从这个极乐漩涡里拔出来些,只觉得船身摇晃,原来自己差一点又从船上走了下去。引渡人为了拉住他,回身反而被妖魔钻了空子,探到船边来打伤了哪里。他在心里念了好几遍"罪过罪过",急忙问引渡人"你怎么样"。却只闻撕裂空气和衣料的声音,水滴落进水面的声音,和隐忍的抽气声。
瀚陵生心里着急,问他怎样了,引渡人不耐烦,跟他说"顾好你自己",一句还没说完,裂帛一响,痛呼一声。有什么热热的东西落下来,打在他脸上,血腥气闷上脑门。
这瀚陵学生再也坐不住,睁开眼睛掀去盖在身上的锦衣站起来。一手扶住引渡人,从他手里夺过竹篙,抄起来就向着上空乱挥一气,砰砰咚咚也不知打中了些什么,打坏了没有,却将没见过凡人舞出这阵仗的妖魔暂时吓退了。
引渡人趁机大袖一挥,再次将它们拦在了船外,瀚陵生也不用对方多说,将竹篙推回他怀里,再次石狮子似的一蹲,把自己罩在了锦衣下,不看不听不说。虽然心中还是一片七上八下,至少那些缭乱的幻象总算是从他的脑海里散去了。
小船悠悠向前穿过黑暗,瀚陵生听见水声汲汲,朦胧看见那是暗河如一条跳龙门的鱼从河道中倒拔而起,化作一条自下而上的瀑布。
那道瀑布里是天元真水,可以荡涤邪恶。善者能乘水而上,身负罪业者则会如坠千斤。虽然水流湍急,且稍有不慎就会坠落下去,但只要过了那里,就没有妖魔能加害他们。
小船终于近了那道瀑布,引渡人叫他抓紧自己不要松手。瀚陵生自然照办,于是在水花满面睁不得眼时摸到了满怀玉一样的冰凉。
水流迎面打下像是要把他直接打进地府里似的猛烈,身后的洞中激起一阵尖厉的啸叫,乘着阴风追来。他不敢多想,只有抱紧了这不知真身为何物的救星,摒去杂念一心祈祷能平安去往这瀑布以上。
终于啸叫与水声都平静,小船终于到达瀑布上方。没有了妖魔,引渡人也不用再为他分心,这一路上他再没听到对方出声,但一丝潮漉漉的温热铁锈味一直氤氲在锦衣下。
他在黑暗中静默,一直到船身震动,盖在身上的锦衣被拉扯,他感觉到,是引渡人倒下了。
瀚陵生赶忙问公子没事儿吧?引渡人只是坐在船里,苍白着脸对他说道,没事了,此处已经过了天元真水,它们追不上这船了。瀚陵生看到他受了伤,二话不说取了来时预备的药来替他包扎。引渡人将眉一皱,但刚才带着伤,又拖着人反越天水,消耗了太多的体力,懒得再跟他争,便也随了他。
洞天空阔,两岸和头顶是氤氲雾气的蓝璧,长着零星的植物。水色也是清澈碧蓝,且水速平缓,推动着小船慢慢前进。剩下的这一段碧蓝的河道很长,一直延伸出去,周围的景色逐渐变成人间的景色,河水也逐渐变成通透的青绿,且越来越浅。
引渡人看着前方,任瀚陵生给他包扎伤口,中间很轻地说了一声:“多谢。”
他说,曾有一只遨游在天上的龙裔,偶然听见这洞的地下有声音,只因一时好奇而将之打开,地下封着的妖魔找到了出口,一时在人间造成大乱。为了负起责任,他在和父兄一同平乱之后自请从此镇守在暗河,镇压住这里的妖魔,不让他们出去,也不让任何人进来。
但总是有人听信了传言为寻极乐不要命地找进来,他只好在冒失鬼被吃掉之前找到他们,再从暗河上把他们送回人间去。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个人在幽暗的地下对抗着群魔乱舞,从前没来得及救到的、幽冥间护不住的、带不过天元真水的人留下的尸骸都沉在河底,他有时候觉得自己快要有心魔了。
但一切都是因他而起,他无权要求什么。数百年间这洞里的一切都是对自己的惩罚。
他把这样一个故事讲给那个年轻人听。
故事讲完了,引渡人在这条河流上也第一次和别人闲聊。聊人间的四季,如今是什么时候,田里种着什么,开过花了么,燕子回了么,那些山啊水啊现在跟以前一样么……直到小船载着两人回到人间。
瀚陵生向引渡人道谢,谢他救命之恩,谢他在这样的地方救起凡人,让他们能回去有谷待收的家。
“如果你出去后还能记得住的话……就告诉别人不要再来这儿了。”但凡离开了这儿的人总会忘了的。
“先生大恩无以为报,嘱咐我的这件事,我一定会告诉大家的。”
待小船在青草岸边停靠,人间的人回人间去,天上的龙向地下折返,缘分就到这里。只是瀚陵此地,从此又流传起了一个“贪极乐访仙洞落入魔窟”的传说。
Vol.206「黄金」《Qilin will see》
作者:喵哩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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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算是和神兽3的一个cross,毕竟巧合太多了,剧情接313跳崖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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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尼拔醒来的时候,他们还在船上。月光透过船舷被窗户切割后落在甲板上,形成银蓝色的几条光带。伤口被妥善的处理过了,药水挂在墙上的钩子上,淡黄色的液体顺着输液管滴入自己的血管,提供着药物和营养。
就在他的左手边,还有一张病床,里面躺着的是惨白的威尔。一张小小的床头柜上塞下了两台体征监护仪,隔开了他和威尔。从他的角度只能看到威尔重重纱布下挺翘的鼻尖还有被刮的十分干净的下巴。希望弗朗西斯留下的伤疤可以愈合,汉尼拔阴郁的想着,他不喜欢自己的所有物上留下别人的痕迹。
大概是他转头的动作发出了响声,门开了,千代的脸出现在黑暗里,不用开灯就能看清她脸上的疲惫和惊喜。
多么可靠又可爱的人啊,汉尼拔扯动了一下嘴角,想要给对方一个安抚的笑容。他的嘴里满是铁锈和酸腐的味道,干涩的仿佛刚刚吞下了一把沙子,实在无法吐出一个清晰的字眼。
千代体贴的拿来了插着吸管的杯子,让他啜饮。
一切尽在掌握——除了离场的方式那部分。
既然自己和威尔都还活着,并且是自由的,那么一切的插曲都可以忽略不计。汉尼拔松开吸管,深深的吐出了一口气,感受着腹部伤口隐约的疼痛,麻醉药的效果正在减弱。
他看向千代,得到了想要的回答。
“已经过去一个星期了,我们现在在五月岬附近。FBI搜索行动还在持续,但他们没想到我们会藏在这么近的地方或者说你已经移动到了这么远的地方。”
他又看向了威尔。
千代的脸上闪过暧昧的恼怒,但还是汇报了汉尼拔需要的信息。
“他的伤本没有你重,没有感染,缝合的也很好,但似乎落水的时候撞到了头。”千代的手指抚过威尔脑袋上裹着的纱布和罩网,“到现在为止他没有醒过,而且一直在低烧。”
汉尼拔微微皱起了眉头,抬起自己完好的左手想要确认一下。
千代断然制止了他的尝试:“你需要更多的休息,虽然子弹没有打中肾脏,但你失血太多,而且在海水里也泡的太久了。”
她从医疗包里拿出了麻醉剂,熟练的注入了药水袋。
世界变得扭曲而拉长,千代的声音也变得沉重而怪异。
“睡吧,也许下一次你们会一起醒来。”
汉尼拔的世界陷入混沌,铅灰色的浓雾如同被煮开的水面一样翻滚着,一阵狂风吹过,眼前的迷雾带着湿气散去了,留下影影绰绰的数个人影。他举目四望,群山和古老的城堡轮廓轻微的抖动着,像一团随时可能崩塌的沙。和自己家有一分相似,但他可以肯定自己从未来过这里。
“下去吧。”他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在下达命令,那些不断变换的人形雾团晃动着融入了墙壁,单独留下了面前更加漆黑的那团。
“给我看看。”随着命令,一团温暖的金色从黑色的阴影里显现了出来,它一开始同样模糊而颤抖,但随着汉尼拔举起手接过那团物质,烟雾和粒子突然稳定了下来。他看到了一种未曾见过的生物,像一只褐金色的幼鹿,有着明亮的金红色大眼睛,头顶柔软卷曲的金棕色毛发里掩着还未露出皮肤的小角,它的全身覆盖着爬行动物一样的古铜色鳞片,肚子上则是白金色的。湿漉漉的鼻子旁边垂着两根柔软卷曲的胡须。蹄子有点像山羊,还有一条狮子一样的尾巴。
在周围阴冷的调子里,它看上去如此的格格不入,淡淡的金色光芒笼罩在它的周围,照亮了身边小小的区域,仿佛一件精致的黄金工艺品。
“他”小心翼翼的抱着这只奇怪的动物,心里涌动着欣赏和期待。
这是一场梦还是一个幻觉?
“他们都说它很特别。”影子开口了,那是个年轻的男人的声音,对汉尼拔而言同样的陌生。
“它可不只是特别。看啊,看到它的眼睛了吗?这双眼睛能够看透一切。”汉尼拔透过“他”的眼睛凝视着幼兽纯洁无辜的大眼睛,看到其中倒映的自己的脸,听着自己的声音说出自己从未说过的话语。
“每当麒麟诞生,就会有一位领袖崛起,永远改变这个世界。她的出生会改变一切,克莱登斯。”“他”自负的侃侃而谈,然后像平时那样鼓励和嘉奖了那个献上麒麟的追随者,并驱走了他。
落大的广场只剩下自己和麒麟了,汉尼拔轻抚手里的幼兽,激动和期待的情感流过胸口,“他”渴望得到这只异兽的认同,明知道自己与纯洁和善良沾不上半点边,但“他”依然期待自己的远大志向得到某种更宽泛范围的理解。只有纯洁和善良怎么可能成为一位伟大的领袖呢?麒麟的慧眼应该能看到更多。
幼兽站的还不是很稳当,几次差点跪下,但它很快的稳住了自己细长的腿,在疾驰的山风中颤抖着,发出啾啾的鸣叫,左顾右盼,完全无视了面前的人。
汉尼拔感到一股强烈的失望涌上了心头,那是属于“他”的情绪,并迅速的了解了眼前这一幕的意义。站在广场上的“他”正在寻求一份认同和理解,显然麒麟的眼里没有“他”。
苦涩泛上了“他”的舌尖,“他”扶正了麒麟的头,强迫它看向自己,然而那个生物无法违背天性选择一个邪恶之人下跪致意。
麒麟不会选择我,永远。
那就只有一个用途了……
匕首自然的滑到了手里,“他”轻柔的抱起了麒麟,干净利落的切断了那细瘦的脖颈,就像切断艾比盖尔的那样。
“……哈啊!”
汉尼拔听到了一声尖锐的喘息,痛楚而短促,仿佛无法呼吸似的。于是他也睁开了双眼,从刚才荒诞的梦境中挣脱了出来,下意识的把头转向左边,监护仪正在发出尖叫——威尔的监护仪正在发出尖叫。
威尔在痉挛和梦呓,他从病床上翻坐了起来,用手捂住了自己脖子,手指掐进皮肤里,身体剧烈的抽动着,不知道是想掐死自己还是感到无法呼吸。
“威尔!”汉尼拔伸出手,试图阻止对方自残。舱门猛的打开了,千代披着一件睡袍冲了进来,身后跟着一个护士打扮的亚裔女人。
威尔的身体在汉尼拔手指接触的一瞬间僵硬了,他的喉咙里发出了咯咯的气音,就像血液涌入气管里造成的拥堵那样。在他重新倒下之前,汉尼拔发誓他看到威尔的眼睛变成了金红色,和梦里那个动物的瞳色一模一样。
灯全被打开了,汉尼拔不得不闭了一下眼睛适应突如其来的强光。当他再次睁开双眼,威尔的眼睛已经恢复成了熟悉的灰蓝色,瞳孔放的很大,眼神空洞,但视线却直勾勾的看向汉尼拔。
“威尔?”汉尼拔用温和的语气去呼唤,看是否能把威尔从迷失中唤醒,“你看到了什么?”
“……你”,威尔的声音干涩的几乎无法听清,“……抱着我……然后杀了我……像这样……”他的手指比过喉咙,划出一条弧线然后重重的落下。护士抓住了他的手,把挣脱的夹子夹了回去,然后开始紧张的检查伤口、药水、仪器是否都正常。
“可我没有……”
没有像这样。
汉尼拔的声音消失在喉咙里,他回想起刚才的梦境,威尔的惊醒与自己的动作几乎是同步的。这可真算是新鲜事,即使自己和威尔的记忆宫殿有部分重合,但在未知的梦里以这种形式共享感受,也是前所未有的突破。他抚过肚子上红龙留下的伤口,思考是否是它的力量影响着自己和威尔。而且,为什么威尔会与那只奇怪的动物通感呢?
执迷于一个幻想的世界,走进比孤独更远的世界是汉尼拔对弗朗西斯说过的话,但现在的情况是不同的。
我已经拥有威尔了。我不再孤独。
汉尼拔在心里得意的宣告着。从威尔建议通过假越狱诱捕红龙的时候,汉尼拔就知道自己赢了。三年之后,威尔心中的天平还是倾倒向自己。果然如自己所预料的那样,威尔无法做到不看、不想,只要那个男人再次见到自己,迟早会落入自己的手心。
悬崖上的小屋本是一个很好的谢幕的舞台,当初他买下那所房子就有过一番打算。汉尼拔绝不会再让自己回到巴尔的摩精神病院或者任何其他的监狱。如果经历了种种之后,威尔那漂亮的小脑袋瓜还是不开窍的话,他可以挟持威尔,伪造两人的死亡,去另外的国家好好规划两个人的未来。四年前准备好的证件还没有机会用上,但他相信以后有的是机会。
但是威尔选择了共赴死亡——在两人心意相通之后,这已经比汉尼拔最差的预期好多了。
千代仔细检查了汉尼拔的伤口,确定没有挣破之后,安抚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她的眼睛看向隔壁,护士在一翻忙碌之后,威尔又陷入了沉沉的昏睡,仿佛刚才醒来只是回光返照一样。但检测仪显示一切数据都正常,似乎所有的事情都在步向正轨。
“看来你们都捡回了一条命。”她嘀咕了一句。
“是你救了我们一命。”汉尼拔感激的轻握了一下千代的手。
“等我们离开这个国家再说吧。”千代抽回了手,淡淡的回答。出于责任和情感,她一次次的守护在这个人的身边,但她并不能完全赞同汉尼拔的一切。而他的同类,看样子也一起坠落——双重意义上的,走上了一样的道路。她原本希望这两个人能够学会其他的方式,而不是只有暴力。
这个夜晚,汉尼拔再也没能睡着,他回想着刚才的梦。那只动物的触感,从脖子上喷涌出的鲜血的味道,虚弱的悲伤的鸣叫声,一切的一切都那么的真实,仿佛自己确实有过那样的一段人生。他开始担忧这一次的受伤对自己的头脑是否造成了什么严重的损伤。分不清现实和幻觉,失去控制的感觉,他可不想在自己的身上体会到。
千代和护士离开的时候,留了一盏夜灯。昏黄的光从墙边洒下来,在威尔的轮廓上镀了一层柔和的金边。柔软的卷毛在绷带和网罩下倔强的支楞着,让汉尼拔忍不住伸手触摸。于是他也那么做了,尽管伸长手臂会让他腹部的伤口有点拉扯。
威尔闻起来带着海盐铁锈和消毒水的味道,没有了那难闻的廉价须后水,微妙的温热香甜变的更明显了……脑炎的味道,持续的低烧有可能是撞击造成的脑部再次发炎。
汉尼拔用手指缠绕着那些柔软的发丝,诧异的发现这和梦里的奇怪动物鬃毛手感相似。他微微晃了晃脑袋,把梦的残影晃走,在心里做了决定——得尽快离开这个国家,去一个安全的地方给威尔好好的检查。
一旦恢复了意识,汉尼拔的伤情在以极快的速度恢复着,仿佛他的意志力可以命令那些细胞康复的更快点。第四天的时候,千代已经把负责手术的医生和护士给送走了——在汉尼拔决定给自己加餐之前。
“我想那是安全隐患。”汉尼拔一边拿着全新的pad看犯罪揭密网,一边指责千代的妇人之仁。
“田中和他太太是可靠的人,他们知道什么不该说。”千代整理着手上的行程,他们计划前往阿根廷,鉴于在船上的三个人只有昏迷的那位有丰富的航海经验,他们必须得换旅行方式,或者找可以安全穿越大海的水手。
“到现在为止弗雷迪•劳兹居然没有任何报道,可真是稀罕。”汉尼拔关掉网页,淡淡的点评道。上一篇与他们相关的帖子还是《食人魔越狱,前FBI特别探员一同失踪。犯罪夫夫亡命天涯还是汉尼拔大仇得报?》。
“FBI不让她报道?”千代歪了歪脑袋,配合的给了一个推测。船上没什么消遣,汉尼拔显得很无聊。
“劳兹女士可不会害怕FBI。”汉尼拔勾了勾嘴角,对这个贪婪粗鲁的女记者他可没什么好印象。秃鹫、鬣狗和苍蝇是与之最相配的生物,如果有什么能够阻止她瞎编乱造博取眼球,只有更大的利益诱惑。
杰克还不想放弃威尔,不管是道义上的还是利益上的理由。威尔在红龙劫囚车的时候跟自己走的消息只通过了犯罪揭密网这种非正式的途径透露出一点,显然他还抱着能够把人找回去的想法。
哼!汉尼拔在心中冷笑了一声,当初那块玻璃应该扎的再深点的。
他伸出手去摸了一下威尔的额头,持续的低烧让本来就容易出汗的男人全身覆盖着一层薄汗。威尔一直昏迷不醒,虽然生命体征一切都算平稳,但只靠挂水无法补充足够的营养,那层包裹在他精巧骨骼上多年劳作形成的肌肉消减之后,那个男人显得更加脆弱易碎。
威尔脸上的伤口愈合的还算可以,匕首奇迹般的避开了一些重要的神经,不会造成功能上的永久性损伤,表皮的部分经过恰当的整容手术,应该可以把影响降到最低。
千代已经习惯了汉尼拔这种动不动的沉迷在威尔世界里的行动,翻了个白眼,拿着整理好的资料出去安排。
“威尔,你在哪里?”汉尼拔低喃,呼出的空气仿佛一声叹息。
不能共存,也不能独活。也许在威尔心目中和自己一起消失在太平洋的浪花里,是最好的结局吧……
汉尼拔的手从威尔的额头滑到了脖子,轻轻的收拢了手指,就算是现在,他也时不时会有杀死对方的冲动。手指下的脉搏平稳的跳动着,温暖的体温提醒他手里的是一个活的生命。然而仅仅活着是不够的,他渴求的不是肉体,而是威尔鲜活的灵魂,是威尔异于常人的天赋。
那个古怪的梦境这两天还在继续,他就像是窥探了一段蒙太奇手法拼接的电影,那么多光怪陆离的画面一闪而过,那些模糊不定的影子伴随着闪光和火焰还有漫天飞舞的纸张、破碎的城市。
他谷歌过了麒麟,一种东方古老传说里的圣兽,象征着纯洁和善良,可以看穿人心。现实中从未存在过的生物,但他在梦里那么真实的触摸到了它,杀死它,又复活了它。麒麟的存在是那个阴冷灰暗世界里唯一的光明,它的金色光芒在所有的晦涩阴霾里是那么的刺目。即使被杀死,它清澈的眼睛似乎看穿了一切,审视着眼前的一切。从这个角度看,威尔和麒麟还真有那么一点点像。
***
威尔感觉自己浸泡在液体里,不是冰冷的海水,也不是温热的血水。一个充满诱惑的声音轻声的重复着听不清的音节,像某种原始的召唤。一股巨大的力量随后从背后袭来,把他拽向一个黑洞,他眼前的世界从蓝色的闪耀着古怪光亮的水体变成了一团黑暗,他漂浮于虚无之中,只有隐约的声音隔着厚厚的壁传来轻轻的震动。他把手转向震动最明显的地方,然后把头轻轻的靠上去,试图听清楚那是什么声音。
噗通、噗通、噗通……
过了一阵子他才明白那是某个人的心跳,但就连这样的心跳声有时候也会骤然远去,然后他就被留在了绝对的黑暗和寂静之中。有时候他感觉自己悬浮在空中,有时候他似乎能接触到一点地面,摸黑着走上几步,然而世界依然是漆黑的绝望的虚无的,仿佛地狱一般。
时间那么长,长到近乎永恒。他可以点点滴滴回顾一切,回想自己如何落到了现在的境地。如果安于当一个修理工,过完平庸而正常的一生,是否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你可以拯救别人!
杰克的声音在脑海里回响,他那岩石一样坚毅高大的身躯从黑暗里浮现出来。
警车上闪烁的灯光粉碎了杰克的幻像,死去的警察枪眼里冒着血,用泛白的浑浊的眼球瞪着威尔无声的发问:“你拯救了谁?”
五条新鲜的人命,五个破碎的家庭……
杀死红龙并不能功过相抵,而杀死汉尼拔……是自己最后唯一能做的,这是他最初也是最终的决定。
这一刻他豁然放松了,他的使命已经结束,只需要安静的蹚入湍急的河流,让水流带走四散的碎片,无需重新拼回自己。
一切都结束了。
噗通、噗通、噗通……
隐约的,那熟悉的震动又一次传来,那唯一可以打扰到威尔心灵暗境的东西。在意识能够控制肢体之前,威尔的手自己动了,摸索着探向心跳的方向。等他确实感受到指尖传来的温热的跳动,他下意识的把头靠了上去。
悲伤和愤怒、失落和孤独,像冰冷的腌料渗透了过来,沁入了每一个细胞,让威尔感同身受,他想要安抚这个痛苦的灵魂,然而他已经死去,无能为力。
那份痛苦在这个密闭的空间发酵,变成了绝望和懊悔,思想的回声在处处回荡,吵的威尔无法沉浸在黑暗的湍流中。他不得不挣扎着,从虚无的泥泞中找回自己的每一处碎片,重新获得身体,重新站起来,去做点什么。
一团暖色的光缓缓的亮起,渐渐的照亮了四周。威尔低下头,发现那团光是从自己的胸口透出来的,而脚下光滑如镜的水面,倒映着一只陌生的动物——不是以前经常看到的长着乌鸦羽翼的黑色雄鹿,而是古铜色的长着鱼鳞一样鳞片的幼鹿。同样的光芒从它的体内散发出来,透过银白色的腹部,如同呼吸一般明暗起伏。
他跪了下来,伸手去触摸那个生物。
你就是我最后的进化吗?
不,这是你的真我。你就是我。
幼鹿摇晃着脑袋,山羊一样的蹄尖轻轻的碰触着威尔的手掌,回应他。
他的悔恨凝聚了巨大的力量,而我响应他的呼唤,想要给予他救赎。
谁?
睁开眼,你就会看到。
汉尼拔敏锐的感觉到了威尔手指细微的移动,他松开了威尔的脖子,转而握住了那只仿佛在寻找什么的手。威尔一握住他的手就开始收紧,于是汉尼拔立刻从自己的床上爬了下来,无视枪伤的钝痛,躺到了威尔的身边。
这小小的举动也让汉尼拔气喘吁吁,狭窄的单人病床很难容纳下两个成年男人的身体,但威尔和自己最近都消瘦了不少,汉尼拔还是找到了一个尽量舒服的姿势把自己安顿好。这一番努力立刻就得到了回报,皱着眉头的威尔在摸索了一阵之后,像小动物一样挨了上来,准确的把脑袋靠在了自己的胸口,位于心脏的上方。
威尔紧锁的眉头微微的放松了,仿佛找到了什么安心的东西,但很快痛苦又重新爬满了他苍白的脸庞,手指用力的抓住了汉尼拔的手,指尖几乎要掐进汉尼拔的皮肉里。
“威尔?你怎么了?威尔?”汉尼拔立刻伸出另外一只手,把威尔环抱起来,轻柔的抚摸他的后背,试图安抚他的痛苦。
然后威尔的眼睛猛的睁开了,这一次汉尼拔绝对没有看错,那是一双清澈的金棕色眼睛,仿佛一潭黄金的池水,可以清楚的倒映出看到的一切。
“汉尼拔!”
威尔干裂的嘴唇轻轻蠕动,吐出了答案,一下子明白了梦境中的一切。他看到了自己的使命和自己的未来,还没来得及再说什么,就落入了一个热烈而痛楚的拥抱。
“威尔,欢迎回来!”
威尔被勒的几乎喘不上气,他的眼睛穿透了船舱的顶部,看向了夜空。那只蜕变后的生物漂浮在空中,山羊一样的胡须在空气中微微拂动,全身都笼罩在一层流动的微光里。
看到了吗?那是属于你的命运,你的使命,你的救赎,只有你能做到。
威尔收紧了手臂,用想要勒死对方的力气回抱了汉尼拔,当然对于受伤的肩膀而言,这不是什么好的尝试。
我看到了,这是属于我的……
他告别了空中的幻影,回到现实。
“再次见到你真好,汉尼拔。”
Vol.235「夺权」《篡位》
作者:夏获无
评论要求: 随意
“历史会如何评价我?篡位者?弑君者?还是……,”从半山腰的舍馆望向山顶,明央宫在黑夜笼罩下仍散发着柔和却明亮的光芒,这座宫殿是这座山峰、这座都城乃至整个诺伊王国的明珠,这么多年来,在德瑞尔心中,这份光芒从未失色,时隔多年将要再次踏入那座宫殿,他的心不由也随着那光芒闪烁:“弑亲者,你觉得他们会这么称呼我吗?”
“殿下,如今的路德王庸碌无为,名不副实,此事连村落三岁儿童也一清二楚;至于弑亲之罪名,属下愿为陛下分担。”德瑞尔身后,高大魁梧的将领膝跪在地。
“不,你担负不起。这是只有我能承受,也只会落在我肩上的重责,毕竟,要坐上王座的人是我。”德瑞尔拔出腰间长剑,“霜锋”的剑刃锋利如常,以魔法加护之力,它的剑锋永不钝挫,德瑞尔曾以此剑狩猎诸多远离尘世的异邪怪物,然而今天,这剑锋上将要沾染的血,属于人类。
德瑞尔收起长剑,将目光移回面前这位向自己献上忠诚的骑士:“霍恩海姆,我父亲曾向你许诺复仇的机会,是吗?”
“是。”
“我记得是‘圣火夜的血仇’,对吗?你们在南方结下的血仇。”
“正是。”
“等我我登上王座,你就去恕焰堡练兵吧,在南方为王国建立新的堡垒。作为王宫卫队队长,你失职了,希望你作为将军不要让我失望。”
“多谢殿下。”
“剩下的路,我独自上去,你们在这等着。”
“这……”
“明央宫不是已经被你们清空了吗?你尽管放心,唯有武力上,我有十足信心可以胜过我的那位哥哥。”
……
最后这段台阶说长不长,若是德瑞尔全力奔跑,不消片刻就能抵挡王宫,然而要在臣下面前摆出威仪,像冒险者那样毫无贵族气质的奔跑就拿不出手。等德瑞尔好不容易走过台阶,内心已是十分不耐,面对紧闭的宫门毫不犹豫地侧身绕开,沿着宫墙走过半圈,随即纵身跃入,撞开一扇窗户,落在了诺伊王室众王子幼年时常常当做游戏室的诸多房间中的一间。接着穿过一间厨室,一间茶水厅,再有两三间客厅,停在了一间由独特的拱形门所封闭的小书房前。
德瑞尔推开房门,迎接他的自不必说,是空无一物的沉默。显然此地并非当今王宫主人所选定的会客之地,德瑞尔仔细巡视那一本本常年与灰尘相伴的书册,像过去那样用目光描绘桃心木制的木桌木椅上描绘的花纹,仿佛其中有许多未解之奥妙,就好像这间已许久未开启的书房中的沉默传染了他。
直到德瑞尔好像听到某个坐在王座上的人发出不耐烦的声响,才将这片沉默惊醒。德瑞尔挥开披风,从后方走进王宫的正厅,划出半圆的弧线,站在了王座之前。在这期间,德瑞尔审视着王座上的王者,对方也回以质询的视线。
在明央宫昼息夜明的白玉砖石的照耀下,能看出对峙的两人之间相貌有七八分相似,其中一者更年长,富有贵族气派,另一者更加锐气,常年冒险带来的风霜痕迹为他脸上又多增添许多不输于前者的气势。
“回来啦?”
“回来了。”
“刚回来就冲着厨房去,还是一如既往嘴馋。你要是想吃糕点,尽可以跟我说,何必闹这么大动静。虽然当初你闹着离家要去当冒险者的时候,说过‘从此不再回来’,但我也说过:‘这里永远是你的家’。现在你回来了,不像是回家,倒像是来拆家的。”
“波拉加斯爵士写信给我……”
“波拉加斯叫你回来,你就回来了?!十年了,你就没有回来过,哪怕父亲去世的时候!”路德王坐在椅子上高声说道,“现在你回来了,倒是回来的好时候。一个波拉加斯,一个霍恩海姆,都是不忠实的反贼,我早就知道他们图谋不轨,只是忙于其他事务分不开手脚,你正好能帮我解决他们。等完事以后,留下来帮我做事,还是回去当你的冒险者,都由你。”
“……波拉加斯在信中说了你许多不好的事迹,我一条也不信。”
“哦?”
“我只相信我自己眼睛看到。”德瑞尔抬头直视王者的双眼:“我从王国西边往回赶,只看到名为诺伊的王国不复存在,只看到七大领各行其是,你坐看我们的王国支离破碎,却无动于衷。这一切都和你过去的想法背道而驰。我只想知道,为何如此?”
“因为从来就没有什么诺伊王国,从来就是领地各行其是!以前,我站得不够高,在作为王子的二十年里,我相信我们祖辈立下的誓言:各族平等,七领混一。在这二十年中,我研究,探索,分析我们的国家,建立一个长足的计划来推进我们从第一代诺伊国王时立下的誓言——建立一个真正统一的国家。呵,那不过是存在于我们脑海中的一个虚假的概念罢了。松散的联盟,这就是我们国家真是的样子,也是它最合理的状态。父亲拼尽全力试图掩盖这种假象,我不过是将那块遮羞布掀了开来。”
“就算事实如此,也不代表要认可,接受这种现实。”
“你太理想化了,就像父亲一样。”路德王注视着德瑞尔,从这个陌生的亲人眼中,他看到了从前从未有过的意志——野心——如今的德瑞尔怀揣着全新的野心,这种野心即使在众先王身上也未出现过,“看来无法像以前那样说服你,让你站到我这一边来了。你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
“哥哥,在你的那一边,会有什么样的未来?”
“和平与安定,那就是我的追求。德瑞尔,你的野心会让战乱吞噬我们的国家,现在收手还来得及,哪怕你从我手中夺走王国也好,但你心中的想法太过黑暗,那是决不能实行的的,不然……”
“你错了,哥哥。在我这边,会有痛苦,有灾难,这是无法避免的,但之后依然会有和平,会有安定,而且会更加长久。”德瑞尔拔出长剑,指向路德王,“你所说的和平安定如今并不存在于这个国家,那只是你从这高高的明央宫向下俯视时看到的一抹迷雾。这把将要沾染至亲鲜血的长剑就是我的决意,我决心将七领的权利归于一体,如此后人才能在诺伊的王国上建立理想的盛世!”
END
写于2024.10.30
写嗨了,有点刹不住车,可能会有些错别字,见谅见谅,我先冷却一下,以后再改改
作者:阿千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正文:
这是一个理想的美好故事。
怪物过于巨大,将村落的土地全部占满,人们只能离开原来的地方。怪物也过于强大,轻易就能将村落摧毁,它抬起尖爪梳毛的时候会不小心勾破人类柔软的肚子。怪物的食量依然过于庞大,一年的收成也不能填饱它的肚子,不能满足它的食欲,怪物肚子的咕噜声就像是永无停息的惊雷令人恐惧。
于是怪物生活在山中。
怪物蜷起身子傍着山壁而眠。
每一天都是安静又寂寞的,怪物除了睡觉,便是等待。当它睡醒了,便张开翅膀,伸出爪子,舒展身体,当它舒展身体的时候,天空才能看到它的全貌,它的四肢扫过了山脊,它的尖爪就像树干那么硬长,当它收回四肢的时候,爪子上总是会勾上些树叶或者动物,那是它的食物,它扫过的地方,树枝会被压倒,巢穴会被倾覆,周围会变成一片荒芜,所以它总是很安静地蜷缩着。
今天也是饿着肚子的一天。
但是今天,一个矮小的人类来到了这里。他是一个骑士。他翻过了很多山,战斗过很多的怪物。他来到怪物面前的时候,已经浑身都是伤口与污泥。
他看着怪物,欢呼了起来。
“请听从我的请求。”
骑士说道。
“我希望你能成为我的伙伴。让我骑在你的背上与巨龙战斗。”
怪物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热情——这么讲也并不准确。人们一开始的时候总对它很热情,他们仰慕他的强大,只是那些仰慕与危险相比,不值一提。
骑士有些聒噪的声音不停,不停地劝说怪物和他离开,怪物将头埋进翅膀蜷起身体并不理睬。终于到了日落的时候,骑士也离开了,就和所有人一样。
每天都是安静又寂寞的。怪物照例甩了甩尾巴,震落了飞鹰。它勾起鸟的尸体,尖牙勾破了喉舌,倒刺刮去了羽毛,又是新的一天。太阳照到树林的时候,来了一只奇怪的生物,它就像一颗树,头部有着黑漆漆的茂密树冠,但是却用细长的双脚前进。那生活一步一个脚印缓慢地往前走着,每一步都在地上踩出了痕迹。
怪物不恐惧。它巨大又强壮,它从不恐惧。它只是看着那个生物慢慢接近。那个生物,卸下了巨大的“树冠”。怪物才看出来那是昨天的骑士。骑士在人类中也算是矮小的,但是他却似乎有着无穷的力量,他背着一只野牛的尸体一路走来,然后将野牛放在怪物的面前。
“这是我的礼物。上次来的太过于仓促。这次我带来了礼物。”骑士认真地说,他战斗的伤口还没有完全愈合,散发着血的味道,这让怪物的肚子响起了惊雷。
骑士没有被它肚子的声音吓到,反而笑了起来:“我听说过您的事,果然就像是天空的雷鸣一样威武。”
怪物用鼻子推开骑士,将地上的牛衔了起来,一仰头甩到了空中。那有两个骑士那么宽、立起来比骑士还高几个头的野牛,就像是一粒花生米一样落入了怪物的口中。
比起昨天来说,怪物已经很满足了,觉得肚子更饱了一些。阳光已经爬到了山壁之上,那是他一天中最喜欢的时候,阳光照在它的身上,让它感到暖洋洋的,它的心里就像是一团轻柔的羽毛一样温柔,它盘在石壁上,睡着了。
不知睡了多久,它醒了过来,它抖了抖身子,把骑士从它的身上抖落下来,就像抖落一只蒲公英。骑士在人类中也算是矮小的,他穿戴着盔甲就像是一只钢的球,从怪物身上倏倏地滚了下来,人仰马翻地躺在地上。怪物忍不住看着他。又忍不住用鼻子去顶他。骑士似乎明白了怪物是与他玩闹,大笑着抱住了怪物。
这让怪物无处可躲,想要甩掉骑士,但是骑士却抓得紧紧的。要知道的抓住一只兔子可比抓住一只蚊子轻松得多,怪物实在是拿粘人的骑士没有办法,有些烦恼得挥了挥爪子。这次爪子擦过了骑士的身体,将他身体划出一道长长的血痕。骑士躺在地上,微弱地喘息着。它轻轻地去舔骑士的身体,舌头上的倒钩只把伤口变得更深,那是进食用的倒钩。
这场景太过于熟悉了。
怪物知道自己是为何离开村子的。它将头埋在了翅膀之下,蜷缩起来。
太阳复又升起的时候,骑士已经不见了。今天也是安静又孤独的一天,怪物照常伸展四肢,没有骑士给它加餐,今天的肚子叫得比较大声,日子回归了往常。怪物总是一天饿过一天。
第十天,它睁开眼睛,地上放着好几只小型野兽,兔子狐狸之流。
骑士裹着伤口站在那里,看到它醒来笑得很是开心——骑士总是笑着。
“抱歉,受伤了总是更费工夫。”
怪物的舌头卷起一只只的野兽,囫囵吞进肚子,饥饿依然在那里,只是怪物觉得心里就像羽毛团一样,像太阳照在身上一样。
它伸出爪子,这次它小心翼翼地勾起骑士的盔甲,将骑士甩到背上。骑士落在它厚厚的毛发上,就像是落在棉花堆成的大海中,他的身体都埋在柔软的毛中,让他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可惜的是,丘陵起伏山岳连绵,将怪物埋在其中,它翅膀也过于巨大了,这里没有能让它展翅的空间。骑士似乎听懂了怪物的低低的呜咽。
“没有关系,我们去更宽的地方。”
怪物喜欢更宽的地方。
骑士憧憬怪物。
骑士是个矮小的人类,人们总是喜欢高大的骑士,人们说他从来不是成为骑士的料。他却不相信,他用智慧、用努力、用时间去弥补天赋的缺憾。他成为了合格的骑士。他独自一人也可以击杀苍穹上的恶龙,他是远近闻名的英雄。
只是人总是憧憬着自己所缺少的东西。骑士第一次听到怪物的传闻,就为它着迷。他跟随着传闻在各处辗转,他穿过密林虎穴,他走过高山大海。
他终于找到了怪物,他骑在怪物的背上,用他千锤百炼的智慧,告诉怪物前进的方向,他教会怪物怎么才能避免破坏村庄,让怪物练习如何收住爪子。
就像他用了很久很久去成为骑士,怪物只是需要一些时间。
【完】
关键字:融雪 作者:喵哩 评论:笑语
那天我踏上了一段穿越大陆的旅程,乘坐著名的观光火车,以6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悠闲的经过五个洲,从西雅图到芝加哥。那将耗费我4天的时间,但在这个寒冷的季节待在温暖的火车中,经过冰川一路向东,真是一个让人期待的旅行。
火车是那种高大的双层火车,银灰色的金属和藏蓝色的涂装让它看上去沉稳又可靠,不同的车厢有不同的安排,经济舱分为上下两层,超级经济舱则有更宽大的座位,每一张椅子都可以放倒,更高级一点的是带有可以锁上门的双人小房间,当然还有套房,可那对于我这样的单人旅客有点过于奢侈了。
火车在傍晚出发,暮色中西雅图的著名地标太空塔逐渐隐没在氤氲的云雾里,而我们的前方一场暴风雪即将到来。
车上的暖气十分足,待在我的小包间里,穿短袖T恤足以,透过巨大的,几乎有一米见方的窗户,可以看到雪花不断的飘落,越来越大越来越密,以至于原本可以清楚看到的城市轮廓变得模糊,仿佛我们的车开进了撒满了鹅绒的烘干机。
看了一眼手机,提示外面的气温已经降到了零下15度,一场北极气旋正在猛烈的袭击北美洲,这突如其来的暴雪,让原本应该进入春季的大陆,整个回到了冬天。
这四天的餐饮费用全部包含在了车票里,所以我满怀欣喜的在餐车享用了火车上的第一顿晚饭。可没想到通往餐厅的道路却有一些小坎坷——车厢之间的连接处,虽然有铁皮挡着,但雪花依然从缝隙里飘了进来,在一米多宽的过道上形成了几厘米厚的积雪。我不得不扶着把手,用脚去踹门上的开启按钮,才能平安的走到下一节车厢。
不知道别人有没有这样的困扰,毕竟因为空调过热,我只穿了拖鞋,这也许应该怪我自己。
食物不功不过,是一种对得起价格的好吃,毕竟一千美元的车票也不算便宜。
夜晚的时候,车轮在铁轨上碰撞的声音总会分外的清晰,但这一次似乎连这种金属与金属的碰撞也被四周无尽的大雪吸收了,摇曳的火车变成了舒适的摇篮,况且况且的撞击声变成了最好的催眠曲,让我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我是被饿醒的,看了看时间,几乎已经到了十一点。窗外完全是白茫茫的一片,能见度很低,只能看到擦着火车倒退而去的树丛。偶尔有一两座建筑,太模糊了,看不清是房屋还是谷仓。
我在餐车享用完早餐之后去了景观车厢,这里的窗户一直到顶,所有的沙发都被设置为面向两侧,窗户的下面是暖气的出风口,你可以舒服的烤着火,欣赏四周的雪景。
整列火车的乘客并不多,因此景观车厢也只坐了一半的人,我可以随意的挑选一个喜欢的位置,发呆一整天,更何况你还能点到星巴克,没有什么比看着雪景坐着慢悠悠的火车在来一杯热乎乎的咖啡更惬意的了。
我们停靠了一个小站,户外已经是零下20度了,大包小包的旅客站在露天里等待上车,这里居然没有像样的站台,真是让人吃惊。更加悲伤的是,有一个旅客在火车开启的时候才赶到,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火车开走,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坐上下一班车。
在虚度了一整个下午后,我吃到了一份非常美味的汉堡。想到路上经过的农场,零下二十度,那些在冰天雪地中吃草的牛儿和丝毫不怕寒冷的大型工作犬。如此寒冷的地方,一切却又生机勃勃。
第三天,我们路过了国家冰川公园,我看了很多次关于这里的图片和介绍,如果不是这场暴风雪,我会看到怎样的景象啊。让人失去赞美能力的宝石一样的蓝天,被皑皑白雪和冰川覆盖的连绵起伏的山脉,可现在,我只能在我的包间里,吃着法式吐司,看着外面能见度不足十米的风景。
老实说,我有点厌倦这样枯燥的景色了。然而仿佛事情还不够糟似的,火车突然停了,不知道是机械故障还是道路的问题,它突然停了,在一个非常非常小的站点。我们下车逛了逛了,一群老烟枪在外面吞云吐雾,几个带狗旅行的游客,牵着他们的狗在雪地里上厕所。
我在铁轨旁留下了一个深达一尺的脚印,零下27度,太冷了,我还穿着我的短袖T恤。3分钟后,我已经冻得头脑麻木,挣扎着爬回了车里,幸亏我只离开大门走了不到十米,否则我很怀疑是不是能够活着回到我亲爱的火车上。
在晚点了整整八个小时候,火车终于重新启动了,停车期间还停电了,一切文明的支持在停电后全部消失,气温不断的下降,所有人在车内穿上了最厚的衣服,餐车还是发放免费的零食,送来仅有的热饮。窗户慢慢的爬满了冰花,呼出去的每一口呼吸都在头发睫毛和帽子上形成了细小的雪珠。
还好随着列车重新启动,电、暖气和热水都恢复了,我冲了一个热水澡,感觉自己重新活了过来。距离芝加哥还有4小时的路程,天气正在逐渐变得晴朗,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照在我的脸上,我惊喜的看到了这四天来第一个湛蓝的天空。
在阳光下吃光了超大份早餐后,我端着热气腾腾的咖啡在景观车厢贪婪的欣赏着雪后的美景。整个世界都被洁白的雪花覆盖了,那些钢铁森林又在这片雪白的画布上留下硬朗的轮廓,世界变成了黑白两色,我看了没多久,就觉得眼睛发胀疼痛,过于耀眼的阳光照射在雪上,让沉迷与美景的人付出代价。
越往东,气温变得越高,从一天前的零下二十多,变成了接近零度。从芝加哥火车站下车之后,甚至可以看到太阳暴晒下,融化的雪水顺着屋檐滴滴答答的落了一地。把行李丢掉酒店之后,我迫不及待的按照地图跑到了密西根湖湖边,阳光下宽阔的仿佛大海一样的湖面十分的美丽。
我原本以为湖面会结冰,但事实上,连最靠近岸边的部分都没有结冰,昨天的暴风雪在码头留下了一些积雪,经过白天太阳的暴晒已经融化了不少。毕竟已经是三月了,如果不是这次异常的北极气旋,芝加哥早就应该进入春季了。
海鸥在湖边盘旋着,不时俯冲到水面捕猎。我举起了我的薯条,一只海鸥精准的袭击了薯条。我大笑了起来,在微微带着暖意的湖风中举高了整包的薯条。
春天来了,真好。
作者:千城
评论:笑语/求知
我总是喜欢在下班后来杯麦酒,这天也同样如此。附近就有酒吧,但餐厅的氛围更令人放松,更何况这里的麦酒相比而言便宜了不少,我也能轻易提前获知它半价的消息,并从未错过。不过要是有人能请我就更好了,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一笔额外的支出。我的同事约瑟夫总是喜欢拿这件事揶揄我,不过——管他的呢,这可是我现在为数不多的娱乐方式了。
那个人走进餐厅时差不多是晚上六点不到,一身笔挺的西装与这个松松散散的小镇格格不入,是有些稀奇,不过介于一条街外便是火车站,也不是什么意料之外的事情。他提着两个手提箱,一个新些,一个则看起来已经破破烂烂了。点完餐后,他重新将两个手提箱提了起来,站在餐厅中央张望着。
我坐在这家店里边喝酒边观察了几年的顾客,已经差不多能猜出每个人细微动作后的真正意图了。只是随意扫了几眼,我便可以肯定他不是在找位置,而是找人——找一个可以聊些什么人,谁都可以。明明有那么多位置都空空荡荡,他却依旧站在原地。
我是这时和他对上目光的,这位绅士的脸上是抑制不住的欣喜,他也看起来完全不想去藏住它。
他的胸口闷着一个名为分享欲的怪物,他快控制不住它了。
“不介意我坐在这里吧?”
果然,他走了过来,礼貌地询问着。
他选择了我当听众,不然就只剩下门口那个醉汉,和灯光最暗处那对卿卿我我的情侣了。这家店的生意一直不好不坏,所以没有留给他选择的余地。我当然不介意,毕竟我对他也十分感兴趣——或者说是对他手里的那个破旧的手提箱。
它看起来曾经是个价值不菲的东西,但它的所有者绝对没有好好爱惜过它。边缘已全是磨损的痕迹,显得毛毛糙糙,金属制的拐角处也被撞瘪了不止一块。手提箱的所有者在我的对面坐下了,他意识到了我在看他的手提箱,但没有显露不满的情绪,反而是将它从地上提起,搁在了桌上。
“从旧货商店过来的?”我问。
“哦,是从那里。”显然,他对我开启的这个话题十分满意,“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满脸都写着继续问下去。
这并不是什么难以猜测的事情。这个破烂小镇根本没有什么值得去的景点,甚至连个大点儿的商场都没有,唯一可以拿出来暂且一提的便是那个旧货商店了。我也经常去那儿,为了寻找低价的二手必需品,或者是不得不将自己的家当卖出去一些,以换取紧急资金。你看,我们这些人只能这么勉强地活着,不像面前的这位——这个破烂的手提箱与他简直不应该同时出现在同一个画面里,至少我可以肯定他绝对不是本地人。
况且,我在旧货商店里见到过这只箱子。
“我去旧货商店原本只是为了打发火车发车前的时间——总有人会因为各种原因将一些原本可以卖得更高的东西以一个很低的价格便出了手,而收下这些价值连城货物的店家也完全意识不到自己做了些什么,于是我们便能从一堆堆杂物里以极低的价格买到一些意想之外的东西,当然,这也是很花时间的。”
“所谓的寻宝游戏啊……”我喝了口杯子里的麦酒,“但这个手提箱看起来可不像是什么宝藏。”
“哦,它绝对是的,至少对于我而言是这样。据把它卖给我的那位女士所说,这个手提箱被上一任所有者送到她的店里也不过是上周的事儿,我可真算是赶了巧了。”
他的点餐到了,是餐厅里卖得最火的套餐A,或者说是整个菜单上最上面的那个,看来他根本没有花什么心思在解决自己晚餐的问题上。盘子被推到了一边,他将手提箱往桌子中间拉了拉,咔哒一声打开了。
他在向我展示,然而手提箱里面什么也没有,皮革制的内衬也脏乎乎的。没等我提出疑问,他就摇了摇头让我别去在意那些,指了指内衬的边角上。
“J·D。”
我从没想过这个手提箱的这个位置上居然可以藏着两个烫金字母。
“乔 利奥波德,我的名字。”
他又把箱子合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放回了一边。
“所以我才说,这个手提箱对于我而言可真算是一个宝藏了。我在六年前弄丢了它,没想到居然能在这次出差时找回来。”
六年了,没想到六年之后,这个手提箱居然还能找到自己原来的主人。我的心脏跳慢了一拍,习惯性地拿起酒杯大喝了一口,差点没被呛到。
好在利奥波德先生并没有注意到。
“这可真是一个好消息。”我扯出一个微笑。
“这确实是个好消息。”利奥波德先生对自己的寻宝之旅可谓是满意得过了头了,“但在手提箱刚被我弄丢的时候,我甚至有些感谢那个小偷或者只是粗心大意的自己。很奇怪是吧,我居然会因为弄丢了东西而感到庆幸——幸好它在那个时候不见了。”
我把只剩一半的酒杯推到了一边,做出一副要专心聆听故事的模样。然而利奥波德先生却又不讲手提箱的事儿了,反而絮絮叨叨地说起了洛文德。
那可是个离这儿很远很远的地方了。如果想要抵达洛文德,需要先花至少两天半的时间在火车上,甚至火车每一周才有一班,还不一定会发车。利奥波德先生便来自遥远的洛文德,他现在在为一家大公司工作,造访这个小镇只是为了检修与维护一些公司所属的财产。
“虽然我也已经很久不住在那儿了,但洛文德毕竟是我的家乡,我出生的地方。”他说着,将叉子插进滋滋冒油的烤香肠里,“她是个美丽的城市。”
她确实是一个美丽的城市,我很想赞同他,但我更想多来点麦酒,而杯子里已经只剩下一半了,我不确定是不是现在就该把它们全部喝完。
“所以当六年前,我被派往洛文德出差时,总想着要不要在那里多停留一会儿,再多停留一会儿。我记得我是在一家餐厅里吃的饭……一家火车站旁边的餐厅,就像今天一样。仔细一想我甚至连那天吃了些什么都没有丝毫印象了,毕竟我的注意力完全没有放在晚餐上过。”
就像现在一样——我甚至怀疑他根本不知道套餐A里面包含了什么,只是习惯性地用叉子将食物送进嘴里,再在随意的咀嚼后咽下去。
“当然那时我已经去看望过我的父母了,真正让我犹豫不决的是要不要与我同母异父的妹妹见个面。她小我十岁,应该和你差不多大。你知道,像这种生活在重组家庭里的孩子,总会不得不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
我点了点头,比如认为是继父抢走了自己的母亲而对他抱有敌意,又比如对家庭里“新成员”出生的厌恶。
利奥波德先生叹了口气。
“哦,我想我的所作所为可能比你能想到的更要糟糕——总而言之,我不是个合格的兄长,我的妹妹在我的影响下成长成了一个敏感而脆弱的女孩,甚至不愿意和她的朋友提起她还有一个哥哥。在某次我们两人间的爆发之后我一赌气直接离开了洛文德独自打拼,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一直亏待他们的其实是我自己。但等到我终于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和吉安娜之间的关系已经生硬到几乎无法挽回了。”
“所以,您的妹妹叫吉安娜?”
“是的,吉安娜,很可爱的名字,虽然这个形容词从我嘴里说出来我自己都觉得别扭。不过她和我不是一个姓,一点孩童时期的小固执。”
我拉回酒杯,让自己的手有一个合适的地方可以安置。
“总而言之,我一边吃着晚餐,一边考虑着究竟要不要也去看望她一趟,一直磨蹭到火车快要发车的时间,心想既然这么久都下不来决心那还是算了。于是我决定前往火车站,这时才发现,身边的位置空了。”
他比划着当时的场景,回身一摸旁边的椅子,接着慌乱地四处张望着。
“这时我才真正开始慌了——我已经记不得具体做了些什么了,反正是引起了不小的骚动。所有的店员甚至来用餐的客人都开始帮我找了起来,但也已经迟了。直到折腾到发车时间,手提箱也依旧不见踪影。我丢失的不仅仅是手提箱,还有我离开洛文德的车票,一大捆钞票,以及所有外出时会用到的证件,就算是现在想起来,也是个棘手无比的事情。那家餐厅的生意可比这家好多了,人来人往,谁都没有注意到是谁在什么时候顺走了我的手提箱。餐厅的主人免去了我的晚餐费用,甚至又给了我一些零钱备用,并许诺一旦找到手提箱便立刻归还于我,但无论如何,那天晚上我都无法离开洛文德了——于是我就想,不如去看望一下我的妹妹呢?”
我深吸一口气,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想要听到后面的内容,又因为他先前那句“因为弄丢了东西反而感到庆幸”混杂了些期待。
“所以,在那之后……”我试探着问。
“我并不知道吉安娜住在哪里,只是听我的母亲略微提到过一些,于是找到她的住所花费了不少时间。最后我甚至一度怀疑我被指错了路。我找到的那栋房子安安静静,门却大开着。”
他喝了口杯子里的可乐,他今晚实在是讲了太多话了。
“我有些犹豫要不要进去。我确定她住在那一片,所以不想给她的邻居留下坏印象,于是我在门口喊了几声,里面也依旧一点儿回应都没有。我只有原路返回了——但就在那时我低头多看了一眼,门口的地毯上有一些红色的东西,虽然不敢往那个方向多想,但我决定还是进去看一眼。”
利奥波德先生直到此时此刻依旧在庆幸自己幸亏是那么做了——他的妹妹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大量的鲜血正从她的头部涌出,凶器赤裸裸地被抛在了一旁。那是一个不眠夜,六年来他都无法忘却的不眠夜,只能说,还好他赶上了。
“我把她送到了医院,多亏了附近邻居的帮忙,费用还是他们先垫付的。”回想起往事,利奥波德先生长长叹了口气,并握紧了拳头,“我发誓这是我见过最恐怖的事情:她的长裙已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只是静静地躺在那里,悄无声息,我甚至认为她已经死了——你怎么了吗?”
深吸一口气然后慢慢吐出来,杯子里的最后那点麦酒应该可以帮助到你。我将杯子里的液体喝干,盯着杯壁上滑落而下的水珠。
“没什么,只是您的描述实在是令人身临其境。”
“我倒是觉得我没什么讲故事的天赋。”利奥波德先生耸了耸肩,“不过感觉比起我的经历,你似乎对麦酒更感兴趣。”
“又有谁能拒绝满满一大杯麦酒呢?”我的手指因为酒精而发着颤,“不要让我打断了您的回忆——在那之后呢,她怎么样了?”
我不确定是不是想继续听下去。我从心里憎恶那些以遗憾与不安画上句号的故事,但从利奥波德先生几分钟前的表述方式上来看,这应该……应该会是一个还算不错的结局。
“哦,她很好——当然是相对而言,她还是在医院里待了几个月。医生说那原本应是致命的一击偏离了几厘米,她只是大出血,外加不算严重的脑震荡。我问了吉安娜许多次,但她坚决不告诉我那是谁干的。”
“我想……您应该对此有所猜测吧。”
“一个与她有着亲密关系的人。”利奥波德先生用叉子搅和着盘子边缘上的沙拉,“以吉安娜的性格,她不会随意放任他人进入自己的房子。你说的没错,我是有所猜测,或者说,只能是他干的。”
麦酒杯已经空了,我忽然有些后悔方才的一饮而尽,然而就算死死地盯着空荡荡的玻璃,那里面也不会凭空多出些什么。
“我的母亲有提到过一些事:吉安娜正在和一个某个该死的畜生交往。但直到她被允许离开医院,我也没有看到他来看望她——那么答案就很明显了。”
桌子被重重地砸了一拳,利奥波德先生的眉毛死死地锁在了一起。即使长达六年的时间过去了,他也依旧没有原谅那个人。
“他绝对是在意图杀死了吉安娜后便逃走了,就算吉安娜不说,难道我还猜不出来吗?最开始的那几天我忙于医院与工作之间,给了他可乘之机让他给跑了。如果让我哪一天抓到了他……”他恶狠狠地咬着最后一块香肠,“可最好别被我抓住了——我会好好教训那小子,让他直到钻进坟墓里之后都不会忘记了的那种。”
我不由自主地往后挪了挪身子。利奥波德先生身上散发出了一股杀气,而我,只是一个住在偏远小镇里的靠打零工维持生活的可怜人罢了。这时我便不得不再强调一次,利奥波德先生是一位绅士,一位真正的绅士。他很快意识到了我的不适,那股压迫感十足的气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连串的道歉。
“我不该用这些事来打扰你的。”他摇了摇头,真诚地看着我,“请原谅我的无理,我原本只是想说说这个失而复得的行李箱的事。”
我确信自己不想再听他继续这个话题。
“您已经说得够多了。”我扫了眼餐厅墙壁上的挂钟,“已经六点半多了,如果您买的车票是去洛文德的那张,现在应该还能赶得上。”
我成功地将他的注意力转移到了真正重要的事情上去。利奥波德先生回头看了眼挂钟,接着匆匆解决了最后一口沙拉,结账去了。临走时他再次与我道谢,告诉我如果不是因为我的提醒,他可能就得不得不在这个小镇上再多待上一周了。
“我给您留了点小礼物,为了您的聆听与提醒,以及表达我的歉意。”在提着两个手提箱离开餐厅时,利奥波德先生对我说,“您一定会喜欢的。”
我当然十分喜欢这位善解人意的绅士留下的礼物——又一杯麦酒,已经付了账的那种。约瑟夫将酒杯重重地摞在了我的面前,一些酒水被溅出来了了,简直令人心疼。
“没想到你还真能做到让别人乐意请你一杯。”
约瑟夫双手撑着桌子,他回头看了已经关上的店门一眼,利奥波德先生的踪影已经看不到了。
“刚刚那个人是谁?你认识吗?早知道我就来听听你们到底聊了些什么了——我倒是真好奇你用了什么法子,居然可以让他就这么替你付了账。”
我的大脑与身体叫喧着急需酒精,酒吧的烈酒或许更适合现在的我一些,但我的身上已经不再有任何多余的钱币了。约瑟夫的那张越凑越近脸此刻看起来格外令人不爽,但我甚至连挥手让他回后厨的力气都没有——整个人都瘫软了下来,唯有握在酒杯把上的手作为最后岌岌可危的支撑点。
“好了,这不关你的事。有本事你也去蹭别人的酒去,我这杯已经付了钱了,它是我的。”
“你以为我和你一样离开了这玩意儿就跟活不下去似的,乔。”约瑟夫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喝完这杯赶紧滚,或者说你是想替我上晚班?”
“我现在是休息时间,约瑟夫,干你自己的事去。”
“哦,你现在当然是休息时间,我可完全没忘记上周那个缠着店长非要请一周假的人是谁。怎么,现在如愿以偿了,反而赖在这里不走了?”
“我的假期怎么安排是我自己的事。”我情不自禁地给了他一个巨大的白眼,“滚到你的后厨去,除非你现在想干一架。”
约瑟夫看起来不想和我干一架,他回后厨去了,这让我少了一个可以将堵在胸口的五味陈杂宣泄出去的法子。我喝完了第二杯麦酒,它的味道一如既往地劣质,和我这个人如出一辙。等我终于打算离开餐厅时,已经是七点多了。耳边响起火车的鸣笛声,但那一定是错觉。这儿虽然是离火车站最近的餐厅,二者中间依旧隔着一段不短的距离。
傍晚的风催化了酒精的作用,等我意识到的时候,口袋里的东西已经被撕成了碎片。时间已经过去了,它已经完全没有用了。我松开手,让车票的碎屑随风而去。
大脑在炸裂,喉咙又想唱歌。一些压在心口数年的石头被踢到了一边,嘴角却像是突然得了面瘫那样耷拉着。我的双手上沾染着的一直只有盘子上的油渍,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再也没有可能回到家乡了。
作者:江橼
免责:笑语
“救命!救——”
“啊——”
今天是大学报道的第一天,我快乐地提着行李拿着钥匙来到宿舍,内心满怀憧憬,希望能有帅气、貌美或者才华横溢的完美室友。
但这一梦想,在进门的那一刻破灭了。
我的室友,被她的行李箱吃掉了。
准确来说,那是一款英式复古手提箱,上面还贴着发黄翘边的托运标签;如果我当时有机会仔细观察,甚至能够发现有一张标签写着1927年5月21日,但是我真的来不及仔细观察了。
我的室友,她被自己的行李箱吃掉了啊!
开门的刹那,手提箱摊开摆在地上,室友的双脚在箱子外面,而其他部分则在行李箱内部!
这是多么让人惊悚的场面啊,如果不是室友还在呼救,我几乎要以为这里是命案发生现场了。
赞美今日说法。
短暂的尖叫过后,我回过神来,赶紧抱住她的腿,将其往回拽,明明看着她的腰身也没有将整个两面开口都堵住,却怎么都拽不动。
“救命啊!”
我拔萝卜越发用力,室友的求救声越发痛苦。
我不理解,我不知道她是被什么挂住或者抓住了,这卡得也太紧了!
于是我探头,想从她腰身与手提箱边缘中间的缝隙看一眼对面情况。
一眼,蓝天白云;再看,纯白机身——等等,室友你为什么挂在一架单翼飞机上???
“那个……室友,现在什么情况?”
“What……啊不是,你叫我?”室友艰难低头,望向正抓着自己双腿的我,双眼蓄满泪水,“你抱住我了?”
“抱,抱住了啊……”本来是抱住了的,但她这一问我就有些不确定了。手上力度加重,又收紧了半圈,“这回真抱住了。”
“那我松手了!”
说着,室友松开了扒着单翼飞机起降轮的双手,还没有完全被压住棺材板的牛顿揭棺而起,各种力作用下,室友被手提箱吐了出来,压着我瘫坐在地。
“呼,谢谢姐妹。”
我抬手拍拍她后腰,表示不用谢。
稍后各自平复十分钟,我主动问起了刚才情况。“你这神奇箱子……”
“啊这个啊。”此时室友已经把手提箱关上了,听到我提问,这才再次打开。不过这次打开,里面就正常多了。
没有蓝天白云,也没有飞机,甚至没有外国佬的WTF。
是一水儿的贵妇化妆品。
然而刚打开一秒,室友又惊慌地合上箱子,深吸一口气,再次打开。
这次里面装的是毛巾等日常用品了。
她长舒一口气,重新接上刚才的话头,“看过哆啦O梦吗?”
“看过。”
“这玩意就跟时光机差不多,不过它是随机的——起码这么多年了,我都没搞清楚到底什么情况下才会出现刚才接连发生的意外。”
“……方便问一下,上次出现这种,意外,是什么时候吗?”
室友仰头望向天花板上吱嘎的军绿色电风扇,回忆道,“1916年2月21日。”
“……”我有句话不知当不当讲。
“那天,是我生日。”室友似乎没有发现我逐渐微妙的表情,擅自回忆起当年的故事,“父亲还在海外没有回来,只是让叔叔把生日礼物带回来了。”
“就是这个手提箱。”
“然后我拆礼物时打开它,就被吸到了这里。”
“好家伙,无痛穿越一百年??”
我一边惊呼,一边悄悄摁亮了我贴着防窥膜的手机屏幕,打算稍有意外就直接紧急拨号。
“哈哈,倒也没有。”室友笑着反驳一下,“我当时只是过来走了两步,发现周围不对劲儿后我就又跳回去了。”
“但是跳回去后也不对……我并没有回到生日当天,而是出现在了某个国外火车站的出站口。我本来当时还想再反复横跳的,但是当我爬出来后,有个‘好心人’帮我把落在地上的手提箱关好了。”
真是隔着几十年都能感觉到当时的绝望呢。
“再然后,我在英国生活了两年,直到几个月前才回国。哦顺便说,我是交流生。”她不太好意思的掏出了自己的护照。
我再次悄悄摁灭手机屏幕,与出口转内销的老祖宗握了握手。
这可是穿越了一百多年的、新青年与老祖宗的历史性会面啊!这年头要想见到一百多岁的美少女可真不容易呢!
“欢迎回家。”我冲着国际友人微笑,“就是有点好奇。”
“你说。”
“1916年你有身份证吗?”
“没……没有……”室友似乎有些不理解这个问题有何意义。
“哦,没什么,就是想跟你说,祖国绿卡挺难拿的。”
真的,没别的意思。
1
铁做的笼子 白漆栏杆寂静的交叉处
窗外落叶的常绿植物
黑白两色的兔子潭水似的生活
货车 单车 私家车 它们驮着公寓楼快速
冲动,白色的山丘,黑色的空屋
低矮的灌木昂着头 像天真的兔子
竖起耳朵,雨冲刷不到她的幸运与不幸
她对自己谈论着每天不变的口粮 她谈论
毛发,胡萝卜,磨牙棒 她谈论
蹦跳,喜悦,午睡 但她不会
像双脚站立的动物一样
谈论认知的边界,细小而无用的流浪
水盘里不断融化的心脏
2
被裁剪的色彩 圆滚滚地缩在阳光的栏杆里
裹着她的语言,姓名,体温
被一代一代的培育裁剪出的毛色,神态,温顺
这是她给我看到的样子,在手指的
影子里 回应着来自他人的触碰,安稳,迷昏
那个幼小的毛球现在那么陌生
她没有配音演员,为天然的动作
注入现实的辞藻 或天然的叫声
藏在杂乱的言语间,这娇小的身体
被莫名赋予了庞大的意义,温暖,和方寸
陌生的呻吟,倾诉和触碰 还得加上她虚无的
平衡
在她的窝里,世界在变小
无限的小,小成一片柔软的毛发
作者:阿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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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热热闹闹的海边都市凯那市里,生活着一个非常害羞又胆小的小女孩桂枝。我们可以叫她小桂。小桂很害怕与陌生人或是宝可梦相处,比起和同龄人聚在一起玩乐或是对战,她更喜欢独自看看书,养养花,或是在森林里散步。不过她也有自己的宝可梦,那是父母在十岁生日时送她的生日礼物——一只刚出生不久的伊布。刚出生的伊布看起来很弱小,毛茸茸软趴趴的,在她战战兢兢打开礼物盒子的盖子时抬起自己埋在蓬松尾巴毛发里的小鼻子迷茫地看着她。‘独自来到陌生的环境里很害怕吧。’她和伊布对视着,在那清澈的棕色眼眸中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于是这只名字叫“不怕人”的伊布正式成为了她唯一且最最要好的伙伴。
有了伙伴后的生活变得多彩了很多。实际上不怕人是一只有些瘦弱的伊布,它比同等年龄的伊布要小一圈,娇小的样子甚至被她的训练师妹妹柚怀疑营养不良。但小桂一点也不在乎,她们一起研究园艺,一起在森林里散步,或是小桂给玩耍的它画速写。在一起的她们非常快乐。
一次睡觉前,小桂把不怕人抱在怀里看画册,不怕人毛茸茸的尾巴在胸前不断摇晃,“好痒。”小桂笑着把它抱得更紧了些。“伊布有很多进化型呢……每种看着都很可爱。”小桂的手指在画册上有规律的移动着,给不怕人介绍着每一种可能,“不怕人你有想进化的类型吗?”
“布伊……”怀中的小脑袋不断的来回摆动着,最后扭过头来看向了小桂。“布!”它眯起眼睛抬头蹭了蹭桂的脸颊。
“我来选吗?”桂惊喜的睁大了眼睛,“谢谢你,不怕人!”
“我好喜欢草精灵!就这样约好了哦,进化成草精灵!”
不怕人抬头看了看正欣喜诉说着草精灵可爱之处的小桂,“布!”也兴奋了起来,摇着尾巴舔了舔主人的下巴。
从那天以后,森林里的苔藓巨石就成为了她们的固定速写地点。阳光穿透浓密的绿色屋顶投下一束束暖色光柱,蝶粉般的闪烁粒子没有规律的浮动着,让小桂觉得自己就像躺着水草丛中睡觉的鱼。不怕人在苔藓石周围跑跳着玩耍,玩累了就回到小桂身边趴着休息,顺便享受主人的抚摸。有时它抬起头看到小桂在画草精灵,小小画师的表情分外柔和,翘起的嘴角就像在做一个无比美好的梦。
随着一人一宝可梦的相处时间逐渐变长,家人们开始越加担心桂枝的社交。一次秘密家庭会议后,刚刚写生回来的小桂被告知了自己将要参加华丽大赛这件事。“你的妹妹都拿了好几个道馆徽章了,桂枝你也是很聪明的孩子,努力一下拿到缎带不是问题!”父母笑着按着她的肩膀鼓励到。小桂紧紧抓着自己的裙子低下了头,感受到不怕人担忧的目光,她挤出一丝微笑用颤抖的声音说:“……我会努力的。”她抱起不怕人躲进了自己的房间。
参加华丽大赛的事情已成定局,小桂不得不大幅度压缩自己的写生时间练习那天要表演的内容。一天,母亲委托小桂去集市采购日用品,心情低落的小桂紧紧抱着不怕人挤入了集市。她不喜欢这样人多的地方,她觉得自己的胃拧在了一起,细小的沙粒填塞碾压这胃壁,涌上了喉口。‘我要赶紧离开这个地方。’她把帽檐向下压了压,加快了脚步。
意外就在那个时候发生了。青色的耀眼光芒本应是希望与喜悦的代表,但在这时,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伙伴逐渐发生变化,发生自己不希望的陌生变化。
不怕人进化成了水精灵。
她的梦想破碎了。
从进化的那天起,不怕人钻进了院子的小池塘里,再也没有出来过。
她也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哪里都不去。
小桂不知道自己在生什么气,如果自己只是想要草精灵,就该在柚让给她自己培育的伊布时开开心心的收下,重新开始培育起来。但她也只是推回了精灵球,继续在自己的屋子里闷着。
她的房间窗户正对着池塘。她有时可以看到水精灵浮出了水面,远远的望着森林方向,一段时间后再一个甩尾消失在荷叶下。她只是静静的看着,什么也没有做。
今天吃完饭,她再一次习惯性的看向池塘方向,只是令人意外的是,这次她们对上了视线。
随后水精灵再一次沉入了水中。
失望像潮水一样淹没了她,眼睛好涩,在不断眨眼的过程中苦涩的海水即将溢出。
……随着巨大的水声,有物体炮弹一般飞入空中。
强劲的鱼尾带来了极强的推动力,水精灵在空中自如的扭转着身体,珍珠白的鱼鳍划出优美的弧线。同时使用的水枪技能在空中转了一个圈,小水珠散布于空气中,在阳光的照耀蒸发下闪闪发光着化为了彩虹。
这是桂和不怕人练习了好久的华丽大赛招式。
“再使用高速星星!”桂激动的探出了身子,仍沾着泪水的脸上洋溢着未曾有过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