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手群Literary Prison專用活動界面。
群內成員請點擊右上角加入企劃,等待後台通過之後即可在本主頁發表作品。
群成員請確保本站ID與群內相同。
是夜,本来就没多少人老城区被浓雾笼罩着,这雾一节又一节一团又一团,能见度极低,十米开外就看不清人和物。路边老旧又缺少维护的街灯灯罩上全是飞蛾蚊虫的尸体痕迹,本来光线就暗淡,还在浓雾里只能泛着点点黄,比起灯来说更像是夜晚的鬼火。
“哈……哈……”
有人穿梭在浓雾里跌跌撞撞逃跑着,一路上撞到了街边的广告牌,又撞翻了几个垃圾桶,抖抖腿甩掉挂在鞋子上腐烂的厨余垃圾之后继续跑着。
身后跟随而来的脚步声越来越近,那人也越来越紧张死死抓住自己的衣服减少阻碍自己的东西,落荒而逃中在跑上台阶时自己把自己绊倒在地上。
“别抓我!别抓我!我不想去!我还没死!”
他跌跌撞撞在地上爬着,挥舞着手骂着,只想躲开身后袭来的红线,看起来毫无威胁的红线像是有生命一样飞舞着,有好几次差点缠上他的四肢,他不傻,本能告诉他只要被缠上了就会被彻底抓住了。
“没办法啊。”
清澈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难以看清的浓雾里显现出少女一样的人影,那人趴在地上手脚并用躲着,惊恐间看到那个身影甩了甩手,红线再一次突破浓雾疾驰而来。
“哥哥说了要把你抓住的,你不能再留在人间了,都会出事的。”她语焉不详地说着,一步步逼近地上的人。
地上的人,或许不应该称之为人。
那是一位有着中年男性外表的尸体,在“他”身上能让人一眼判断是尸体的地方就只能是蔓延到脸上的尸斑了。
“滚开!不要!我还没死!我要回家!!我的老婆孩子还在家里等我!”尸体吼叫着,声音已经开始变得嘶哑狰狞,模糊,它匍匐在地上僵硬的肢体已经没办法让它活动起来,只能用关节在地上磨蹭着往远处爬,他想着有人和他说过,如果在浓雾里被追逐的话只要离开雾就安全了。
事实总与愿望相反,灵巧的少女没花几步就追上了他,冰凉的红线已经缠上了他扭曲的四肢,逃跑的尸体像是被操控的木偶一样失去力量摔倒在地上,只能瞪着眼睛看着少女蹲在他的身边检查他的情况,然后叫着别人的名字做善后处理
“望恩!望恩!”少女仰头看了看浓雾四周,低声骂了一句臭家伙,又换了个称呼继续叫人,“你快出来!我要生气了!”
“来了来了,小森!我找不到方向了!”
被叫作小森的少女皱着眉毛叹了口气,朝着某个方向一甩手,手腕上的红线飞了出去,在雾里抓出了一个年级比她稍大一点的金发少年,少年被红线拽过来之后又被小森点着肩膀骂笨蛋。
望晚森拽着红线控制地上的尸体不要逃跑的时候突然回头问了一句望恩:“你的烟镜呢?”
“哈哈……弄丢了……”
望恩摸着后脑勺笑着,他也不是故意要在雾中迷失的,只是作为一个毫无灵感的普通人他根本看不清浓雾里的东西,视线里全是阵法的迷雾,就连声音都模模糊糊听不清。
他在追着红线奔跑的时候早就把墨镜一样的烟镜弄丢了,没了这个专门做出来和开天眼一样的身外之物之后他连雾中的红线都看不清,只好站在原地等着。
“你……”望晚森没好气地说,“每一副烟镜的材料都很麻烦的,而且这东西是为了让你用上保护自己的!”
“对不起嘛,我下次给它捆上绳子!”
“我应该给你捆上绳子才对!快搬,收了铜钱之后快点找到烟镜就回去。”
望恩皱着眉毛拉开裹尸袋,把被红线捆紧的尸体塞进去之后垮着脸狂甩手,一边甩还一边说:“小森你今天又动了红线肯定抹血了,你绝对不可以碰哦,这个很脏碰到伤口感染就不好了。”
“我的身体不会……算了,找到了吗?”
等黑色的圆片墨镜被望恩卡在头上之后他背上裹尸袋坐到了望晚森机车后座上,油门一拧往十王街开去。
背后的尸体其实是个很普通的中年人,有全职在家的妻子和刚上中学的儿子,之所以会变成这样是因为单位裁员半年了每天外出假装在工作,但是已经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终于想不开在前公司大楼上跳了下去。
望雾亭收到保护协会那边的消息时已经拿到了初步的调查结果,但是“已死之人”他们没有权限去处理,就丢给了这边两个刚成年的“编外成员”。
一米七的尸体不算难背,就是机车挤下三个“人”来说有些难受,坐在后面的望恩吹着风突然说了一句:“那个阿姨一定很伤心。”
“嗯。”回答他的是风里模糊不清的声音。
周女士确实很伤心,从丈夫跳楼的消息传到她这里的时候有一瞬间像是天塌了一样,她握着手机靠着橱柜缓缓滑下,无力地坐在厨房的地板上,就那么睁着眼睛让眼泪从眼眶里滚落,锅里炖着的是玉米排骨汤,她特别加了一些切得很好看的胡萝卜,因为老公和儿子都喜欢吃,而且汤底会变得更加鲜甜,这是她炖得最好的一道汤。
但是有一个人已经吃不到了。
手机里模糊的说话声已经被挂断了,她哭了好一会之后站起来关了火,在本地的妈妈群里发了个消息问其他妈妈们有没有什么工作招人,然后看了看客厅的时钟,离儿子放学还有三个小时,他长大了可以自己回家,所以现在的时间能让她找到证件去认尸办手续。
周女士这一刻十分冷静,抖着手给儿子写了一张便条告诉他先吃饭妈妈爸爸有些事晚点回来,然后用老张之前公司发的纪念品冰箱贴贴在冰箱上。
她并不想看清现实,但是这一刻孩子只有她了。
孩子一夜之间也沉稳了很多,她也走出家门开始工作,本来应该是告诉老张的好事情,但是三天发生了意外,小张回家看到了自己已经死了的父亲坐在沙发上。
老张,或者准确地说是老张的尸体,那个从天台跳下来头部摔坏四肢骨折的爸爸坐在沙发上,破风箱一样的嗓子呼呼发出可怖的声音在职责他和妈妈。
“你们是一点都不在乎我了是吗!无视我!是不是要赶我这个没用的家伙离开这个家!”
“不孝子!我叫你这么多天你都不理我吗!读书读傻了吗!”
“你也是,你妈也是,都当我不存在吗!”
小张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尖叫声和眼泪一起涌出,他已经接受了爸爸不在的事实,可是面前这个比鬼更可怕的家伙……他居然靠着那半张还勉强能看清的脸知道这真的是爸爸的脸!
老张扭动着身子站起来,打算拽着儿子手去教训一下的时候卧室里冲出来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她拿着化妆椅狠狠打在“丈夫”的背后,本来就无法保持平衡的尸体跌跌撞撞磕在茶几上,溅出腥臭的浑浊液体,周女士抓着吓哭的儿子就跑。
一直跑、一直跑、一直跑……一直到被人拦住。
那个刺猬头的青年叼着烟含含糊糊说:“先到我店里歇两天吧,我知道有人能处理这种事情,但是我要先和你们说清楚,这种处理是完全处理干净,魂飞魄散那种,能理解吗?在你们眼里你老公,你亲爸,魂飞魄散,没办法去投胎的。”
“可是……”周女士眼眶通红眼窝深陷,眼白被血丝爬满,她抱着儿子的肩膀给哭个不停的孩子一点点温暖和力量。
“没有可是,而且你儿子手上被抓伤了,虽然……嗯……我看到的并不是僵尸,可是这样也不安全,总要找人处理的,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派出所那边应该也会接到报警电话了。”
“唉。”青年看着这对母子叹了口气接着说,“等下我打个电话。”
后面的事情顺理成章被妖鬼保护协会的刺猬头分会长交给了望雾亭,望雾亭交给了望晚森和望恩,连警局也接到线索市殡仪馆丢失一具待火化尸体。
现在这具伤了孩子暴躁的尸体在望恩的背后,他跟着望晚森推开了花窗木门,跨过了门槛,走动中带动的风让门口的风铃叮当作响。
“海哥!我和小森回来啦!”
作者:诸子百
评价随意。
“我决不允许无魔力的光屁股猴子踏进我们的世界!”
随着一声拍桌,这句异议轰向廷内的四面八方,桌内身穿黑袍的众人们开始小声细语,魔力在其中肉眼可见的流窜,如此的快速交流之下就连桌子也跟着颤了几声,宽大的桌布被魔力轻抚撩起半角,却被桌内的一张大手迅速拉下。
“这群老妖唧唧歪歪不知在说些什么。”桌下的人不耐烦的扣了扣耳朵中的窃听器,他面前的屏幕上映着桌上每个黑袍巫师的脑袋顶差点憋出了声。任他们怎么想,任他们千算万算也算不到他们口中的光屁股猴子就在桌下藏着。
“这个没有魔力的无毛猿猴竟然敢伪装我们这种高贵的魔法师。”
“高贵的魔法师并没有看到头顶上冒着幽幽红光的摄像头。”他点了点手机屏幕,画面的清晰度感人,粗糙的画面上也能看到黑帽子们啧啧大骂的滑稽场面。
“他还毁掉我们这里最大的一面魔药柜。”
那面柜子可不经摔,稍微一碰就掀倒在地,他怀疑这是魔法世界的新型诈骗手法。
“他还用低等土物炸毁了我们的魔具店!”
谁能知道c4炸药碰到魔具店的雷属性法杖会作为雷管,引爆了整个店铺,啊哈!他还真知道。
“那他的名字叫什么?”
“斯科特.史蒂文森。”
没错就是他,斯科特史蒂文森。
一个偶然从人类世界闯进这里的中家伙,不算大也不算小,不算水灵也不算干巴的39岁壮年男人。斯科特回想自己前39年的人生,没有一次比他能跨世界探索要有意思的多,造假钞披假身份,被通缉进监狱又越狱进监狱又越狱,注意这里嘴没有瓢,键盘也没有抽风多重复一遍。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他撞了一点狗屎运,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地伸手不见五指的圣遗迹里的,又一次进到了这里。
他在这个魔法世界待了有半月有余,他发觉这个世界也是没得救了,魔法世界真的很存粹,丁是丁卯是卯,人是人,会魔法的人竟然不称自己为人,于是他一直寻思着往这个地方添点猛料,等来等去,他抓住了这群屎壳郎开大会的日子——魔法大礼。
魔法大礼,顾名思义就是要大,非常大!全世界的魔法师都要庆祝的大日子,不是魔法师也要狂欢的大日子,就连光屁股大中小猴子们也要掏出裤兜里的几个子儿奉献的大日子。他得知当天还会有飞行的大船从天空掠过,那只就是他们世界该朝圣的诺亚方舟。
“依我看什么破烂诺亚方舟,这就是亚马逊网上两刀还包邮的漂流瓶飞船摆件。”斯科特撩起半截桌布,殿上最高处赫然摆着的就是他们口中的诺亚方舟,呃,迷你版。巴掌大小的游船封在四四方方的透明器皿之中,船荡漾在微光的魔法海之上船帆还在徐徐摇晃,如此的蓝海白船与殿上的金碧辉煌格格不入。
“这里不应该是它呆的地方。”
斯科特看似凝重的脸上忍不住的咧开嘴角,因为下一秒它就该收起船锚跟着史蒂文森家族搬家了。
随着钟声依次的敲响,宫殿里的老煤球们纷纷站起,钟声附着着宫殿内四散的魔力扩到世界上每一个角落,这意味着魔法大礼将要开始。
魔法大礼的第一步,自然就是迎接他们的神船诺——!
自然就是迎接大魔法师的讲话与最高赞礼!“伟大的敬爱的大魔法师,请赋予我们恩泽。”恩泽要从天而来,这堆黑屎蛋子早就不顾什么魔法师礼仪,挤破脑袋都要飞出门外,迎接超大魔法师讲话后施出的稀有魔力,能被这样的神力所眷顾,除了这大魔法礼便再无机会了。
因为大魔法师魔力是由上一任大魔法师的部分恩泽赋予到稀有力量。而上一任大魔法师的魔力则是由上上一任的大魔法师赋予的稀有力量,而上上一…他们的力量源泉便是斯科特眼前的那枚宫廷秘宝,诺亚方舟——船顶的那枚珠宝。
“这个珠宝塞在顶上,真够难看的。”好不容易等到这群老苍蝇无央乌央飞出门外,斯科特才敢钻出桌下靠近观察,船体被魔力的海水日渐腐蚀,就连船的其他部位也无人清理,身为木匠之子的他可不忍心看到这样一块被精雕细琢的好木头受着委屈。“啧啧,这群老煤球真不会保养一艘好船。”
他迈上了不该他踏进的阶梯。因为这本该只有大魔法师才能进入的区域,魔力越高的人越会被秘宝接受,而魔力越低的人将会被秘宝驱逐门外,一些力量弱小的魔法师永远都无法在殿上一睹诺亚方舟的芳容。
以前的魔法师们曾因为抢夺诺亚方舟而大打出手,现在的他们也只是暂时的安宁,总会有人总会有新的魔法师觊觎这个小小的秘宝,并想收入囊中永久占有这无尽的魔力。
那么,没有魔力的光屁股猴子呢?
只见斯科特穿过那道设有魔力的屏障,徒手拿起了摆在高台之上的透明方盒。他拿在手里摸索盒面,表面光滑细腻甚至留下了清晰的指纹。
“这东西根本就是用塑料做的吧,这么粘手?”
斯科特用手腹试图擦掉方盒的痕迹,因外界擦拭时的晃动使得盒子内的诺亚方舟浮沉摇摆,船顶上的珠宝被如此暴力摇晃后强行脱离,被宫廷上的附着的光芒所照耀,映射出五彩十色的光芒。
斯科特做了很大的努力,指纹依旧没有擦掉。光芒逐渐偏移洒在他的指纹上,这下好了更加无法擦掉,因为指纹被光晕染给盒子印上了深深的烙印,最为糟糕的是盒子里的珠宝同时弹了出来。
6声钟声落下,该是迎接诺亚方舟的时刻。按正常流程,诺亚方舟会突破小小的盒子,从巴掌小的膨胀成比普通邮船还要巨大的方舟,它会漂游在空中,供全世界所有人的观赏。方舟如传统那样正在变大,从起初的巴掌大变的半人高,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大!从半人高变的跟车一样大!
斯科特看大事不妙,心中咯噔一下,再大他可就偷不走了,震惊之余那颗宝珠正正当当砸在了他的头顶,叮~的一声融到了斯科特的体内。叮~的一声,船开始漂浮,叮~的一声。
“是无毛猴子斯科特!”一颗老鼠屎夺声而出,原来是一个刚才在殿内的魔法师发现了异常。船向殿外缓缓游出,殿的外墙逐渐化光幕正在消失,斯科特向后一步,他看见船舱正悄无声息的打开。
发现斯科特的魔法师迅速用信号魔法召集附近的魔法师涌入殿内,眼见人越来越多斯科特肉眼可见的越兴奋,“我就是你们嘴里的光屁股猴子,斯科特史蒂文森。”
船舱半掩打开,不少魔法师见状摆出了攻击姿势,可又怕损伤神船船体,犹犹豫豫下不少人开始用这个世界的辱骂语言试图从精神攻击上彻底击溃这个猴子里的异类,可惜的是,斯科特原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对这种没有攻击力的辱骂无动于衷。方舟彻底穿出宫殿,白亮的幕布下魔法师目睹斯科特伸出两个国际友好手势扬长而去。
追去的魔法师随着宫殿飞去,却发现斯科特与方舟早已消失不见,如同人间蒸发一般。斯科特此刻也没想到,自己的计划能这么顺利,能偷的这么成功。其实说偷倒不严谨,因为诺亚方舟似乎选择了它想要跟着的人。
有人就要问了,那么这个世界的大魔法师怎么没能前来呢?
诺亚方舟选择守护他们的安定,才会赋予魔法师的魔力,而方舟跟着他们口中的猴子离开了这个世界,魔法师魔力就会夺取,于是变成了人。
- end-
(此为小小彩蛋,不影响文章观看体验)
斯科特乘着方舟上的凉风,十分的惬意,他突然嗅到了硝烟的味道,“好了,你把我带到了什么地方?”斯科特刚要低头俯瞰新世界的风景,却没成想被不知名的武器一轰而下,方舟识趣的早已缩小乃至消失,只剩下可怜的斯科特被埋进了废墟的坑洼之中。
他昏迷前的最后一眼,正看到了一个黑衣少年正缓缓走来。。。
作者:乘零
评论:随意
“……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涂抹我一切的罪孽。主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
礼拜天,住院部二楼、走廊最尽头的病房终于空了下来,向来尽职尽责的护士安妮需要进去收拾一番。僻静的单人间里,与天光一同倾泄进窗前的还有花园中矮牵牛的紫色,一圈光轮出现在天使喷泉溅起的水花上空。日前,病人就在这张床上将紧攥着母亲的手松开,回归了天主的怀抱。
来自教堂的福音遥遥牵扯着心神,安妮抚平了床单上的褶皱,拉上窗帘,走出门去。她在心底为那个曾住在这儿的可怜孩子默默祝祷的同时,也松了口气。
毕竟每天面对着一张扭曲而丑陋的脸、以及不知是谁纵出来的坏脾气,安妮护士能如同他的母亲那样对他日日保持着温柔的态度实非易事。须知遭受着病痛折磨的人没有那么好相处,但你若固执地想探望一下尽头病房的可怜人,最好还是有了充足的心理准备再抬手将房门敲响。
每次查房到最后,安妮小姐都会在这扇门前告诫自己:人的容貌不过是皮囊。尤其他只是一个孩子,甚至命不久矣!天生的疾病让他哭泣、恼恨、对他人发泄愤怒,这是可以原谅的。何况大部分时间他完全是个安静乖巧的孩子,只不过拥有一副堪称恐怖的面目,而这更不是他可以选择的。
并非是夸大,在孤儿院时这个小病人就凭借着他那张恶魔般的面孔吓哭了所有曾见过他的孩子。导致修女们不得不找一个单独的房间安置他,将之与别的孩子隔离开。
其实在他的婴孩时期,自身的丑陋还未显出这么大的“威力”,至少没有达到看上一眼便要作呕的程度。否则裹在襁褓中一声不吭、被抛弃在教会附近的他也不会被捡回去,而是回归为一坨血肉出现在了垃圾堆。噢,抱歉,这话似乎有些质疑修女的善良了。
总之,他好好地长到了六七岁,身边还有一个与他差不多年纪的小男孩作为玩伴。所有人都知道那是孤儿院最受欢迎、最友善的人。亚伯不仅从未对他的样貌表露过嫌恶,还试图劝说其他唯恐避之不及的孩子一同接纳,仿佛根本不知道那会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噩梦。
可惜大家对他的宽容也该止步于此了。随着年龄渐长,那张令人不适的面孔愈加恐怖。终于在一天把喊他来吃晚餐的小朋友吓跑,亚伯一直以来的善心并没有得到好的回应。慌张地回到众人齐聚的餐厅后,他盯着银色的刀叉发抖,当晚就发起了高热。一连几天的梦中呓语连同他们之间的友谊一起烧毁了。
孩子们纵容他们交往,是因为知道亚伯迟早会明白美丑,和那个怪物渐行渐远,回到他们当中。不代表他可以随意欺负人,几个孩子义愤填膺。于是这天,他们决定好好地教训他一顿,至少该让他学会给亚伯道歉。
房门被踢开,黑暗便迫不及待地入侵了视野,内里阒寂无声。一时间结伴的几人都没有动作,角落怪异的阴影终于让人感到了些许惴惴不安。打头的不知被谁撺掇着,竟然敢壮着胆子走了进去。然而只喊出了第一声,透过窗帘间隙漏下来的微光,他们看见躲在墙角的怪物的脸后便一个单词也说不出了。
如同造物主突发奇想,将剩下的材料随意地混合。世间所有的缺陷尽数融到了一处,却奇异地叫他看上去依旧是一张人的脸。这份神奇居然连带着将他身上的其余扭曲一并掩盖了些许,不然手足上的瘢痕与随意生长的骨节恐怕得让他一露面就被称为恶鬼。
要说这只是长相丑陋便罢,可是将视线落到他的鼻子或者是嘴旁边,赫然横着一道血肉组成的豁口,伤口上血块颜料般干涸成恶心的深色。怪物的眼睛半睁着,向他们露出不详的笑容。在下意识地尖叫过后,几人你绊我我拉你地逃出了房间。
原来那天他当着亚伯的面,用厨房偷来的餐刀划开了自己的脸。一直没有被人发现处理,现在伤口已经感染到了十分可怖的地步。
由于孤儿院里需要照看的孩子太多,修女们不能经常过来查看情况,一切都拜托给了虔诚的安妮护士。初见时,谁能想到这个丑陋、瘸腿还神经质的小孩,竟然能在住院之际因祸得福,结识到他后来的母亲呢。只是时移事易,之后的一系列并发症令他直至死亡都未离开过医院。而那位可怜的夫人,再次失去了她的孩子。
修女没有在我面前说太多严厉的话语,她侧着头,将视线落在白色的被子上。一如既往的宽慰过后,她谈起有位夫人向孤儿院领养了一个孩子,然后笑了笑,说她大概很快就会与我见面。对这个好消息我不置可否,也把目光放到窗外,任由阳光刺痛了眼睛。
事实上她来的比我想的要早,脸上的缝线即将拆下,我逐渐习惯了房门频繁开合。每日的昏昏欲睡中,我正埋首在被子里,听见声响又往里缩了缩。
安妮叫着病人的名字,对那个进门的女人点头,然后将空间让给了两人。女人搬过凳子在靠近床的位置坐下,双手抓着裙摆,许久,背后有一声试探的问候出现:“……你好?”
应当忐忑的孩子是我才对,她似乎抢占了这个身份。忽然我很想知道她到底是否明白自己作出了怎样的决定,迟来的顽劣让我猛地翻身起来,礼貌地正视她。可她却低着头,仍旧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没能看清楚反应。直至我无趣地用被子蒙上脑袋,她才“啊”地出声,露出点笑的表情。
伊莎离开家族之时身无分文,只能变卖身上的首饰,幸得某位善心的先生资助才不至于沦落街头。后来入读的一所女子学院(令她如今能到别人家当家庭教师),也是归功于他的帮助。然而好景不长,在甜蜜的时日过去,那位先生于一次醉酒发怒时不慎将伊莎推倒在地。此举打落了他们的孩子,女人血流不止。纵使再多的懊悔,二人仍是分道扬镳了。
固然,她是个温柔的人,却得不到任何人温柔以待。
一开始病房里的氛围很僵硬,她几乎每天都会来,带上本书或者未尽的工作。伊莎女士与旁的母亲不同,从不要求些什么,当然这可能更多是因为我们之间复杂的关系。
我对她谈起想要去航海,做一位身体孱弱的冒险家。这个念头源于对面房间的老水手,他年纪已经很大,时常用异常骄傲的口吻讲起年轻时的故事。在海面上的风吹日晒下,从普通海员到掌舵的船长之位,他除了满身伤痛与大笔的钱财外一无所获。啊,还有些可有可无的人生感悟,如果不对着我说就好了,偏偏伊莎看上去是信了。
我就说起那些能够将人溺毙的波涛,即使一步都未离开过砖墙围起来的建筑,蓝色的天空与云层依旧可以畅想出童话书里的海面。她聆听着我话里的妄想,根据我的停顿适当地给出回应,要知道这时候的我已不再下得了床。
看着她嘴角的笑,即刻我就哭了起来,并把花瓶扔到了地上,撕扯着被子。她在嘲讽、她在可怜我!我早该说不喜欢童话,不喜欢阳光的。天哪,何时我才能质问出她为什么总是要把窗帘拉开!
因而有时候我在心里歌颂她,有时候对她破口大骂,而不仅仅像做贼一样为从天而降的幸运心虚。是偷,是抢来的,她的孩子死去了,就把无处安放的母爱分我一点。我常常在心底诅咒着那个怪物,用尽所知的一切恶毒话。又试图露出讨好的笑,尽管在她不安地询问中证明了这一举动失败得透彻。
若我撕碎了这根稻草,得到又失去的巨大痛苦马上就会把我吞没。该时刻保持着敬畏与恐惧的,我才不会在心安理得中葬送了自己。
在那个祷告室,视线放到了墙上钉着的十字架时,偶尔会有一个疑问盘旋在我的心里:我既非圣人,为何要生来受难。
濒临死亡的滋味并不好受,我的眼皮粘连在一起,除了痛似乎已经没有其他知觉。人们把木桩打进我的脑袋和各个关节,他们在我耳边窃窃私语。骤然,大火燃烧起来,吞没一切的同时也把我推到了地狱的门槛前。突然,亚伯最忠实的拥趸出现,打碎了眼前的幻象。我努力地对他们勾勾嘴角,眼见几人惊恐得无以复加,面上的笑容才沁入心底。
我从来不明白人们皆爱亚伯的原因,是他接近金色的亚麻卷发,还是他钴蓝的眼?或许正是有了黑暗,人才会想点灯,大多时候亚伯乐于在旁人面前和我交好以彰显他的善良与仁慈。在外,他温和友好的形象塑造得很完美,而背地里,我当然不会有那样好的脾性包容他的骂声。
“你的眼既看我不顺,不若就将它剜下来丢掉……”我把银刀抵在他蓝色的眼睛前面,亚伯的身体微僵,睫毛下意识地颤抖。我又将目标放在他的右臂,“你的手,是要将你整个人一同拖下地狱的,怎么不砍下?“
似乎早已笃定这是我的又一次恐吓,他压下我手里的刀,强撑着继续:“……你要是真想做什么,我无法阻止。”打了他的右脸便要把左脸也伸出来,不愧是神的儿子啊,多么地宽容,本该属于他的那份愤怒仿佛转到我这边来了。于是我紧紧抓着他的手臂,带着那把并不锋利的餐刀,借着他的手狠狠地划在了自己身上。
亚伯后退两步,拳头紧握着,却不是为了打在我身上。“疯子、怪胎!撒旦!”他大喊着,将落到手上的几点血藏进了掌心。我盯着他离去的身影无声大笑,世界太过偏爱与我,这样一个出生就该死去的怪物也能走在阳光旁边,成为圣人的踏脚石、需要消除的罪恶。
外面的天气很好,伊莎用轮椅推着我出去,若有所感般,她忽而提起亚伯。我曾经在孤儿院唯一的好友,他被领养了。和她相处时我已在尽力克制,所以这可能是她第一次看见我展现出如此歇斯底里的一面。我不能接受亚伯去到别人的家庭里做一个普通孩子。那个男孩是神的代言者,他该待的地方是修道院,是教堂,他该用那副虚伪的面目欺骗更多的人。
伊莎不懂我的怨恨,沉默地拥抱着我。
藏在暗处、仅存的巫师家族当中,塞伦这个姓氏已然没落。私欲既怀了胎,罪就生了出来。* 现任家主莱斯特在知悉了他身上那点稀薄的血脉后便不肯归于平庸,追求着力量而逐渐陷入疯狂。早年他有个病弱的妻子,生下的女儿在她死后一直交由女佣照顾。当莱斯特首次将目光放在这个女儿身上时,绝对不是因为迟来的父爱。
我刚出生那时曾见过莱斯特,他听到消息从书房匆匆赶来,发现无法在我身上检查到塞伦家最纯净的血脉该有的力量后便失望地离开了。
相信大部分在这儿做工的佣人都不知道家里还有个大小姐。她住在庄园的角楼,没有多少人见过,像童话里的长发公主。
有个女佣每天过去送饭,连带着几句闲言碎语回来。诸如美貌又如何,依旧不受老爷宠爱;经常盯着窗户发呆,恐怕这里有点问题(说这话时她手指点着自己的脑袋)。处境再差的贵族小姐也是值得艳羡的,又说去世的夫人给她留下了好多书,肯定很值钱。直到某天她发现伊莎小姐忽然大了肚子,就窃笑着和旁人猜测她的情郎是谁。
那时女人整夜的哭叫结束,女佣上去推门查看,迎面是浓烈的血腥气。大家也都知道了,角楼的伊莎小姐生下了一个父不详的孩子。
无辜的受难者怀抱着世界加诸给她的最大恶果,我的姐姐生下了一个糅杂了世界上最卑劣灵魂的我,致使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地狱的烈火中嚎哭。
我得知莱斯特妄图求娶一任优秀的妻子,转而希望血统更高贵的后代可以重现塞伦家族往日的荣光,便要求伊莎将我的骨灰洒在庄园后山上的埋骨地。以塞伦家最后一任巫师的名字,诅咒他们的血脉终止于这一代。
可是她从来都不听我的话。这是一句十分狂悖的言论,我知道。难道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父母要将他们与孩子的约定记在心里并且遵守吗?恰恰相反。在圣人的规训下,人的一生都要被孝悌束缚,要温良恭俭,才好让牧人带领。
然而我已听从了魔鬼的指引,只爱那爱我的人。她将我的谎言当成了真,带着我登上了远航的轮船。
世上既有了海,有了花,有了温柔恬静的女子,为何要多一个我,使她背负上苦痛。我只想在被子里蜷缩成虾子状,任由她的目光如伴生水波般碰触着我的背脊。我在白色、灰色、粉色的房子里空耗了丑陋的生命,于是也在流水的洁净中撕裂了身躯。海浪涛涛,原来世界如此喧闹,就请不要让我出生吧。
*忏悔诗第51篇、《雅各书》第1章
头痛,写得稀碎。比脑子里想的少了一部分,如果后面写了会补上去。
作者:咪橘
免责声明:笑语
一个你妈又把你生出来了的故事。
——
“阿海……”那个声音打开了他。
卜忘很唐突地在哭,又很勉强地在笑。那些汹涌的眼泪、不知所措的情感没完没了地淹没了他——那些东西根本就不属于卜忘。可卜算云的手温柔地抚摸上他的脸颊,白骨掐着他。卜算云很久没有这么做了,他像捧起一口井水,很可怜地看着卜忘:明明你看起来是很需要帮助的。
卜算云、卜算云......!
他的双眼含着热泪,痛苦侵犯着他的大脑,暴露出来的脆弱摧毁了他,他只能像卜算云希望地那样很可怜地挣扎、痛哭着,嘶吼问他:“你做了什么...!”。
那头柔软的黑发被汗水打湿了,一缕缕粘在脸上。那姿态让卜算云沉进回忆里,他又把手伸回来抵住下巴,画皮鬼斟酌的时候不似往日疯癫,但却更吓人的。他像捏一个泥人一样操控卜忘:多哭一点,哭得眼尾发红,泪水洗干净面庞,生气没有了——但这样也不像。那多笑一点,笑容要刚刚好,嘴角不要咧开太大,柔和一点,不要生人勿近,但也不能春风拂面。
多平静、多拒绝、多留恋、多疯狂。
卜忘感觉到泪水像火苗,烧干了他的面颊;感到笑容像剪刀,剪开他的嘴角。
而卜算云还是那样斟酌着、头痛着,说:这样不像。
卜忘,真没用啊。
“这样一点不像。”
他像扔掉一样废物,俯身熄灭了那根鬼烛。
第二天,他给卜忘送来别的东西。
门前放着一铜盆的滚水,蒸蒸冒着热气。卜算云坐在铜盆面前,他的上身赤裸着,露出他光滑的腹部,柔嫩的肌肤。卜忘蜷缩在床脚,七八岁的小孩身量实在瘦小,躲藏起来就像一盆枯萎的植株。长期的营养不良和鬼气浸透让他看起来大病初愈、惨白如纸,他不敢去打量卜算云的眼睛像黄澄澄的葡萄。
这个疯子又想干嘛?
这个疯子又想怎么折磨我了?
卜算云:“小忘。”
卜算云最“恨”他的时候,就会这么叫他。
“过来一点,小忘,”他笑容灿烂,张开双臂像是在迎接卜忘,“来妈妈身边呀。”
卜忘被他吓得一激灵——他像疯了一样逃跑,可房间四下无窗,卜算云像逗弄老鼠的猫。他只能跌跌撞撞地打翻了铜盆,滚水砸在卜算云身上,泛红的皮肤蒸腾出一缕缕不祥的黑烟,而卜算云只是假装慈爱地捞起他,把他装进自己的怀抱。
那皮肤是冷的,死人一样。紫色的头发是活的,水藻一样缠在自己身上。
卜忘又开始莫名地哭,开始莫名地笑——卜算云仁慈地接管了他一切的痛苦和挣扎。他让卜忘在失控的五感中忘记正要发生的、想起来最高兴的——红穗、穗穗——那个紫色的鬼把白骨化作尖刀,像切开饱满的黄油,切开自己露出鲜血淋淋的腹腔。
“卜忘、小忘……我再把你生出来吧!”
[你再出生一次!]
“你再听话一点、再像他一点——”
他感觉到模糊的血肉闷窒了他的口鼻,卜算云掐碎他的肩骨成一滩碎肉和骨泥。他紧闭的双唇还是品尝到了腥甜的粘液。
我被装进他的子宫了吗?这个男鬼有这样的孕育的器官吗?我现在还在无声地流泪,还是绝望地笑着?
他品尝到一点卜算云的血肉,像高级的刺身。食物的味道太过鲜活,好像看见了卜算云生前活过的模样:他和那个黑发的男人用力地拥抱——他完全打开自己,摆上餐盘邀请对方取下他的脊骨、啄吻他的皮肉,像解剖一条活鱼、品尝一道甜美的珍馐。
他在痛苦和冷漠中贪婪地又活一次。
[我是愿意的。]卜算云在心底充满“爱意”地说。
[就这样死吧。死在望海手里。]
[我很满意——我很高兴——]
他把更多的卜忘挤进了自己的身体里。卜算云很眷恋地感到陶醉,他感到卜忘属于望海的一部分再次和他密不可分,可是同望海密不可分又让他感到一丝怨愤和恨意。
我是什么东西?卜忘问自己。
他感觉眼泪吞食着对方的血与羊水,笑容感染上对方的思念与厌弃。
我是乌鸦吗?卜忘问自己。
我吃谷物、浆果、昆虫和腐肉;我吃卜算云多余的记忆、没用的情感、父亲的尸体;我吃我自己,吃我的恨、我的爱、我的痛苦和渺小。
卜忘感觉他的头部完全融进了卜算云的腹腔。对方开始缝合肚皮上的伤口,银针却怎么也穿不完全隆起的皮肉,就像卜忘怎么也无法缩回他的子宫。
流着冰冷黑烟的血液刺痛了卜忘,他在一片五感失控中找回了一份独属于自己的感情。
唯有恨意。
他想。
唯有恨意是属于卜忘的。
他枕着这份恨意睡觉,他避开发疯的卜算云时,红穗说他眼睛像燃烧的火苗,于是他又枕着爱意醒来。
很久很久以后,卜忘回想:
他就是这样认识自己的父亲的。
作者:【十二招】苏娜
关键词:甬道
河流汇集起来就不是河流了,甬道合为一体就不再是甬道了。你一块石砖一块石砖地走进公园腹地,想象这一小段路比大型食草动物的消化系统还要漫长。你知道我在甬道另一端,目力难及的假山背后,握着你送的黑色手包雀跃走来。
我们住在小镇两头,隔着两个小区、一家超市和一家书店。连绵阴雨的季节,你向我请教橙C美式的价格,我答应做你女友。最初一个月你我在书店,脸近近凑着,能闻见我洗发水的味道,然后一言不发。你仔细盯着我眼睛,好像从里面看出闪烁的、色彩清冷的星星。那些星星也是默不作声的,从极高远的天空顶端注视低处快快飞过的流萤,它们与那些星星在天空的幕布上齐平。我打破沉默,说你过度美化我的眼睛。
后来你将每次约会起点改在公园假山前。它比书店锚定“文艺”这一标签的气质更中立平和,让你和我之间从分享观点变成无话不谈。
约在假山前会和的头一个清晨,你起不来床,耽搁几分钟。你买了两杯奶茶,一杯标准中杯,一杯大杯三分糖加了我至今都认不全的小料,踏着甬道的石板远远向我挥手,解释说弄不清奶茶加料规则,与店员纠缠了很久才迟到。我似是相信似是不予追究,你拉起我的手,说临时买了电影票,我们坐公交过去,乘电动三轮回家。
电影散场,你觉得我仍然生气你迟到,生气你的烂理由,生气你在一个重要的日子选择公共交通。忘记考虑我其实不满于一个还算有趣的故事被导演和剪辑师弄得散散碎碎、破破烂烂。你从厕所里出来后,我说你太紧张了,你平时会注意到我生气的原因的,你不贴身的裤子里叠好的塑料片挤压声被我听到了。
你就泄气了,没有按计划那样在电三轮上提出也许我去你家坐坐,也没聪明地意料到分开时我手指探进你口袋,说由我保管避孕套,让我成为山鲁佐德给你一次一次讲不会结束的、或许有关鲭鱼或者的䲟鱼的故事。
你捏着我的手指,把一只手放在我手背上。我挣脱了握住你的手腕,露出微笑,你从没告诉过我在这瞬间你自尊心长久地受伤了,大二时北方那个大学的学妹用手指和嘴唇才帮你清理干净创口。
你从没有告诉过我也许我们两个之间还有机会。从高二到最后一个暑假分别前,每周从同一条甬道两端或者两条甬道起点开始(取决于你怎么看待甬道)汇到假山前开始的约会对你来说都是一个周围泛红的伤口,你当时还不清楚。你瞒着我有了自己的恋情,才弄明白为什么最开始准备的避孕套此后再没考虑用过。
今天你只觉得走过无数次(只是不到一百五十次)的甬道很长,因疫情而分别一年的我的样貌隐约和学妹的形象重合。你转过身去把两份奶茶放进垃圾桶的可回收口里,手上被勒出的浅浅印记却没办法一并扔进去。
不应该给我留下任何念想,你的道德感说干净一些对谁都好,你在高中两年时间里一直衬得我更聪明已经是足够好的补偿了,你说不清楚爱是什么。
你只是逐渐看清楚去年寒假回来,从北方带来的小手包才连绵阴雨的季节结束后正泛着两面皮质应有的光,你和我从这一刻起就可以算得上是相遇了。你又想起避孕套和电影和实际上并不会出现伤口和感染的自尊心——都只是比喻,学妹的手指从没抚上过那无形的东西。你看见我小步跑来,便张开双臂接住我一个形而上的飞扑,嗅到我换过了的洗发水与腋下略微汗湿的味道。
它们二者混合,像橙C美式从舌尖滑下去后,充满鼻腔的那种味,你忽然地决定把你大学以来和学妹那些远远比与我黏腻的事情咽下去,决定不将每周相见与每日相见放在一个天平的两端上。
你觉得或许现在就从我手包中摸出两枚避孕套,它们就能在隐没于干燥季节阳光背后的星星照耀下变成两枚创可贴,贴在你自尊心象征意义的创口上。
我从来都不知道你在那个瞬间非常非常想要去看一部好电影,和我并排坐着去谈论表达,然后在心里发誓,回到学校后告诉学妹已经有创可贴代替了她的手指。但2024年的夏日,没有值得与我并排看的好电影。你也忘了两枚创可贴能挽成你我无名指上的对戒,但过期避孕套做成对戒,得截破它们才行。
作者:林树
评论:随意
我的姐姐志荣想要吃掉我。
是的,我知道,她小心翼翼地把我圈养在室内看护,给予我无微不至的照顾,都是为了把我培育成优秀的食物。其实我的肉一点也不好吃,长年蜗居在避光的房间,每天的运动量也基本是0,尽管如此还因为吃不下饲料而长不出脂肪,要说肉质的话我一定是烂透了的那批,就连爸妈也已经放弃了我。每当我蜷缩在床角想着如何逃出去,逃离这个家,逃离这套评价体系,逃离注定被作为食物的命运——志荣就会进来,劝我出去吸收一下阳光。我顺着床沿滑下地板,在这个所有边角都贴满软垫的空间内行动。志荣把衣柜整理得井井有条。她动作娴熟地接过我扯出的衣服,挂在臂弯上,叫我把手抬起来。
“我不会拿衣服勒死自己。”我困惑地看着她。
“抬起来吧。”
于是我像人台一样站在原地,抬起手,等她褪下我的睡裙,给我套上干净的宽松连衣裙。这句话她不知道应了多少遍,想来是因为我不知道提了多少遍。可一旦我准备踏出那扇锁了几层的大门,她的手就一定会牢牢牵住我,仿佛把我当作未出生的婴儿。天气热时手心会出一层汗,我们指缝间的皮肤就好像要融化,混合成滴在水里就割不开的血。
然而这次突然开始变得不同了。往往和她一起出门都平静得很无聊。她选择的路线往往让我绝无脱逃的可能,也绝无离开她视线的可能。我按部就班地随她走过长满绿叶的街道,一对夫妻抱着一篮绿萝从对面走过,突然我的眼球好像黏在了上面,我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死死盯着它不动,身体热得能代替阳光发出射线,把上面的叶子烧穿。我目送那盆绿萝走掉,直到消失在我的世界的尽头,随后我的眼球开始融化,视野一片模糊,水顺着脸颊滴落。
我无声地大哭了一顿。志荣用尽全力才把我拉出几步。我突然想起窗台上的防盗网,不知道为什么,特别特别想去看它。我拽着志荣的手狂奔起来,到家已经气喘吁吁。家里没有落地的阳台,我们都把东西晒在一条长长的窗台上。我趁着锁门甩开志荣的手,踩着矮凳爬上窗台,防盗网,爬满绿色藤蔓的防盗网,果然就在那里。鬼使神差地,我想往里面钻进去,好像那里存在着一个柔软的凹陷,吸力巨大的洞口。
可我停住了。并非我不想钻进去,而是那藤蔓突然变得冰冷刺骨,我一摸上去,整个身体都被寒意麻痹,骨头里好像塞满了冰渣。志荣的反应很反常,她没有吓得脸色惨白,不停劝我下来或者直接把我拖下来。她的睫毛舔了舔眼角,勾起一个诡异的微笑,轻轻地、试探性地、仿佛引诱般地凿着我的大脑:“想它了?”
它?它是谁?我的头脑一阵眩晕,冻结在原地做了一个梦。梦里藤蔓的叶片都变得像她的嘴角一样锋利,绕着枝条高速旋转起来,每次我伸出手,它们就吸住我,让我看着自己的骨肉被绞得粉碎。我顿时惊醒,不知道在窗台上蹲了多久。志荣还在看着我。
我悻悻地爬了下来,把自己锁回软垫包裹的楼房内嵌笼子。
水龙头开了,志荣在外面洗刚买回来的菜。我知道这些东西只是给我吃的饲料,不是她的食物。我鲜少看见她吃饭,大多数时候她只是看着我吃。偶尔她也会吃一点,但事实证明,饲料进不了不会作为食物之人的胃,她每一次在厕所偷偷吐掉我都听见了。后来她向我解释,说有一部分人是靠喝液体维生的,她是那一半,我是这一半。
她说谎了,我才是她的食物。我从走廊里窥见过她,那个角度刚好对着厨房,她的脸淌满了涎水,右手紧紧地捏着刀,看着比拴住我的手还要紧上许多,似乎想一刀砍下自己,挣扎再三,肩膀都颤抖起来,最终还是没有动手。
志荣饿了,她饿得快要忍不住吃自己了。每次赶我出门她都会用手把我拴好,她为什么能忍住不吃我呢?或许她也知道我很难吃,所以才一心想把我养成一个好吃的人再动手。可这又有什么作用,她如果饿到了如此境地,想来自己是根本无暇顾及好不好吃,更谈不上向谁证明我的好吃,人在极度饥饿的时候什么东西都能吃下。那她要向谁推销我的好吃呢?爸妈对我已经没有期待,也不会有其他人想要吃我,任何一个有常识、有良知的人都会认为人吃人是恶心的、有悖天理的。
好吧,也可能志荣大概只是太怕我去死。我早就放弃死了,我曾经尝试过许多次,但我发现死是没有用的,死了一样能作食物,被吃掉只是时间问题。或许她只是想多活一会,毕竟我死了就得马上吃掉,人放久了就会发出数百种臭味混合的尸臭,吃掉我她就没有食物了,吃掉我她就没有坚持的理由了,我想她最后还是会忍不住吃掉自己的。
没错,一定是这样,把我养得好吃只是借口,她说不定只是想忍住这股饥饿的冲动活下去。可我不知道她能忍到什么时候。我的睡眠很浅,半梦半醒间我偶尔会听见呼吸声,近在咫尺,打在皮肤上又细又长。野兽的尖牙摩擦着我轻薄的皮肤,血管就盖在下面。有时我觉得我也许被舔舐了,被啃咬了,身上留下红紫的痕迹。即使她还从未带走我的任何一块肉,我却发现想要强迫自己惊醒越来越难了。
她在温水煮青蛙,而我已经可悲地逐渐习惯了这种被捕食的感觉。
志荣花在研究刀子上的时间逐日增加,我的食量却一天天减少。她说我不吃东西就要瘦脱相了,可我每次吃肉都一阵恶心,肉片是顺着筋骨切开的,刀并没有替我的牙齿减多少负,我就好像在咀嚼撕咬明天的自己;不吃肉也恶心,看着盘子里用花刀切出好看形状的素菜,我的手臂、我的脖子、我的腰,都会一起幻痛。我想要呕吐,差点吐在桌上,所幸胃袋空空,并没有任何能吐出来的东西,只有几滴酸水点在干净的白瓷碗底。她又更换了饲料的种类,给我洗了鲜红的草莓,削掉雪梨面黄肌瘦的表皮,插开橘子的心把它碎成一瓣又一瓣。好痛,我说,志荣就没动作了。
“听话,听话,总有你能吃下的东西。”
灾难正在迫近,我能预感到,在我们如柔软的针织衫一线一线密密交叉起来的生活中。我想起烧尽的纸钱被边缘的火星慢慢吞噬的感觉。如果我再不离开,那也许就是我们现在的处境,我们唯一的命运。
我必须要做些什么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又想起窗口那片瘆人的藤蔓,我发现我总是无自觉地走到它旁边。我把一切归咎于那个存在未知引力的洞口,然而我甚至不能打开看它一眼。志荣默许了我的接触,毕竟她布置了戒备森严的守卫,爪牙布满了不锈钢的笼子。尽管如此我也尝试过很多方法,几乎穷尽了我干瘪的脑袋里所有的细胞,也没法真去下手弄它。
好吧,我本来就知道这不是简单的事。但我悲哀地发现,它开始反噬我了:它常常造访我的梦境,把我在尝试接触它时预见的那些可能发生的画面不断闪回,一次又一次,有时我的手臂被削成几股,有时我的皮肤开始腐烂,有时我血管里的血沸腾起来烫穿皮肉,有时只是普通地忍不住眼球表面的融化而已。我会避开志荣,但我总觉得她好像知道,她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我是不是在痛苦。她经常来关心我是不是又做了噩梦,像哄孩子一样哄着我,叫我要吸取教训,今后不要去触碰危险的东西。她的语气特别真挚,揪着我的心,让我不得不被她扯着跟在她身后,走回她的房间,与我的笼子仅一墙之隔的地方。
她有些惊讶我会跟到这里来,但她什么也没说,默许我在趴在她的窝里看着她,看着她不停地摄入各种罐子装的液体,从早到晚地在电脑前敲字。我的视力很好,听力也不错,所以知道志荣有时会对着电脑上的人的照片和画像说美味,那表情比在睡梦时来见我还要狂热许多。
啊,那就是好吃的人和我这种不好吃的人的差距吧。
直到有一天,家里来了客人。志荣叫我躲在房间里,因为她没告诉人家说她有妹妹。我本来该照她的话乖乖待着,但我听到了,听到爬着藤蔓的那扇窗户打开的声音,听到那个女人说:“长得好好啊,我能摸一下吗?”
不行不行不行,志荣到底在干什么,那可是会死的啊!草菅人命的混蛋志荣,该不会想引诱她,然后把她吃了吧!我的身体不听使唤地冲出了房门
然而
一切都已经晚了,我看见她把手臂搭在那个人的肩上,开着窗,让她摸那藤蔓翠绿的叶子。她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聊够了就把窗户关上,又回到桌边。
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如果我不冲出来打乱这一切的话。
志荣惊慌失措地看着我,要我给客人道歉;我抓着那人的手,只是一个劲地说不要碰它;那人吓得一个激灵甩开了我,手打到叶子和枝条上,尖叫声盖过了远远的、楼下绿化草地上发出的一声响。
什么,都没有发生……?
不可能,她明明碰到叶子了。暂时搁置了楼下传来的骂街声,我们三个人尴尬地坐回桌边,共同营造了一段长久的沉默。
“你声音太大了,”志荣看着她说,“她精神不好,谅解一下。”
我害怕得一句话也说不出,只能一边蜷缩在椅子上发着抖点头。不久我就回了房间。她们聊到很晚,我能听见那人说了不少劝她放弃我的话。我一整天都没敢再出去。但我实在太在意那奇怪的藤蔓,于是我又一次违背了志荣的意思,偷偷溜去了窗台。奇迹般地,那洞口的吸力好像变得更大了。轻轻地,我试着去触碰藤蔓,居然成功了。但我没法再往上施加任何力气,因为熟悉的预见画面又一次闪了出来。
这简直是天大的一步!我掩饰着自己的欣喜若狂,偷偷溜回了房间。也许成功的关键就是让别人在藤蔓听得见的地方劝说她放弃我。我开始暗中故意制造这样的机会,抄表员,维修工,编辑,我见到了许多平常只能躲在房间听声音的人。每次每次,我耐心地计算着安全时间来到藤蔓前,都会发现自己又能多触碰它一点。
自从我找到打开“出口”的方法后,一切都开始变得不一样了。我颓废的人生好像又重新燃起了希望,是的,我只是因为恐惧才吃不下东西,志荣准备的一切都味同嚼蜡,如今我终于又有机会可以逃离这个循环,总有一天我能尝到苹果的味道,血色也会重新爬回我的皮肤,我的脸颊、我的身体都会变得和苹果一样,白里透红。为了不让志荣起疑心,我只好装作是变得越来越接受和人沟通的样子,包括她,也包括她以外的人。志荣带我去找医生,医生也说我的状态变好了。那个医生一向严格,以前每次复查完我,都只会沉默地开药,说不出什么新的嘱咐来。
志荣交完检查费回来,路上一直在念叨什么“卖了”的事情。
卖了?难道她要把我卖了?
医生点头了,也就是说我终于变得好吃了一点。所以她要执着于把我养得更好吃,不是因为要吃我,也不是因为要找个理由忍住不吃我,而是要把我卖了?
那她呢,她又该怎么办?
这些天来我几乎快忘记了藤蔓的事情,只是一边伪装着一边拼命观察她留下的痕迹。她夜里不再来捕食我了,眼里流下的涎水也越来越少,她说我可能是时候重新长大了,这一次一定要回到正确的轨迹上。她说得实在太寂寞,不知道为什么我反而开始惊慌了。重新长大是什么意思,正确的轨迹又是什么意思,我什么也不知道啊!难道她要就此放弃喂养我,把我转手卖给其他食客,或者把我送去流水线饲养人的工厂?我逃脱本来是为了保住她的理性,是想要我这样的诱惑远离她身边,可现在难道一切都是我在自作多情?不,其实我是自私的,我只想过逃走了她的诱惑就走了,从没想过她最后如果吃掉她自己,或是吃掉了别人怎么办。也许她是因为有我在才忍着没有吃掉自己,是因为有我在才没有吃别人呢?说到底我只是想逃出这个困境的漩涡,想要拥抱正常的生活,可我还有工作能力吗?离开了这块地方,我还有其他的容身之所吗?志荣说不定是因为我的存在才一同被困在这里的,她说要卖掉我,已经是在离开我之前尽的最大的责任了。多么悲惨、多么不幸啊,志荣有我这样一个血亲一定是她最大的枷锁吧,可她仍然善良得让我不懂。爸妈在我长大前就对我的肉质失望,那时我们都是少女,她不小心对我表现出了食欲,爸爸殴打了她,妈妈哭着拉住爸爸说再生一个,爸爸怒吼着打死志荣就再也不用生了,一切都是我不好吃的错,是我没有能力长成符合要求的样子,可她还是邀请了我,所以我接受了她,我以为我生来就是要被她吃的,妹妹是为了喂饱姐姐而存在的。那一刻我终于有了待在这个家的资格,伤口的血和她的唾液合而为一。可谁也没有料到我们会被更加严厉地训斥,妈妈哭着抱住我,说这是他们的悲哀,是命运的悲哀。他们说要让志荣离开家,给志荣找一个新的住处,最好不要再回来;可是她太善良了,只要我哭着说句带我一起走就心软,也不想想何苦非瞒着他们带走我不可呢?我的存在引发了这样大的灾祸,现在除了变成一份合格的食物给她吃掉,还有什么别的价值可言?
唉。
我冲干净呕吐物,抬头照镜子,整个眼眶都红了。这些年来吃下去的东西好像全被我掐着脖子倾吐出来,稀里哗啦进了下水道。
我又怕她也放弃我了,我真是个奇怪的人。
也许我早就被这个家驯化了。
我破天荒地给志荣做了一顿饭。电话里我软磨硬泡,好不容易才让她答应我使用厨房。我按照网上查来的教程给她煲了一锅汤。她挂电话前说要是受伤就去架子上的药箱里找药。我有些不爽,她这语气像认定了凭我的手脚一定会受伤。但我还是只能可悲地承认,她确实是最懂我的人。我对割伤的感觉不知何时开始已经变得很陌生了,强烈的疼痛感几乎让我眩晕,直到终于缠好绷带的那一刻已经耗尽了我十二分力气。萝卜、玉米、肉,比起志荣的手艺来说过分朴素,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支撑着我煲完这锅汤,只是一想到她喝下去的反应,心里既期待又忐忑,总有些坐立难安。
志荣回来了。
希望她这次不要吐掉。我知道她这次肯定不会吐掉。我满怀幸福地看着她喝下去,心脏怦怦乱跳,这样就可以了吧,她不会把我卖出去了吧?再怎么卖出去都只是在吃与被吃的循环中打转,不过是换了一个捕食者,既然这样还不如干脆把自己给志荣。看她此刻吃得多香,恨不得把整个锅都吃干抹净,我的内心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很快,志荣开始变得不受控制了,她看着被掠夺得一滴汤汁都不剩的碗,眨了眨眼睛,眼球转过来朝向我。
真是头野兽。
她掀开我的裙子,掐着我的膝盖窝蹲在腿间,张嘴咬上大腿,扯开我一圈圈缠得厚厚的绷带,露出一块仍然血淋淋的凹陷。
“你割了自己吧?我闻到血腥味了。”
“你吃了我吧,别把我卖了。”
志荣愣住了。
她还是吐了,吐得比任何一次都要严重,甚至等不到我离开之后再偷偷掩饰。我背靠着洗手间门坐下听她的声音,明明没有呕吐欲爬上来,只是在拼命戳着喉咙催吐而已。听得我也觉得自己的喉咙要被捅出血了。
志荣说原本一生都不该再发生这种悲剧。悲剧吗?真失望,我还以为她会承认自己就是想吃了我。既然自割腿肉都无法让她说出真实的想法,我们啊,也要这样没救了吗。
从我们搬进这间房子以来还是头一次,她打电话给妈妈了。
于是悲剧发生的几天,嗯……也许几个小时,或是几个星期后,妈妈来了。爸爸也在后面。志荣自首了。他们说是来接我的,接我回家,或是另给我安排住处。我转头看向志荣,志荣同意了。那一刻恨意瞬间涌上我的全身,我开始不受控制地歇斯底里,逼迫志荣不要放弃我,不要把我拱手让人。然而我越是挣扎,父母劝服她放弃我的意志就更加明显。
软蛋、窝囊废、臭狗屎、做作又虚伪,只会唯唯诺诺地认罪,志荣这个混蛋,到最后居然逼得我什么办法也没有,一看到她那张和自己相似的脸就浑身都冒火气,伤口的血小板都止不住喷涌的沸腾。我又想起那一卷藤蔓,那个在患得患失中早已被我废弃的神秘出口,我拖着渗血的纱布冲向窗台,三五下就掰开了那折磨我许久许久的枝叶。如今我终于真正有机会打开这扇门,门后的吸力把我全身揪得颤抖,我又犹豫了。在那犹豫的极短一瞬间我回头望向了她的脸,父母惊讶的表情已然被透视模糊,而她——她脸上的绝望——像千万根藤蔓上的棘刺洞穿我的心,捆绑,扎牢,腾然失重——我就这样被吸进了时空隧道。
我来到了一个类似时间缝隙的地方,短短数秒内我二十几年来短短的人生呼啸而过。我在最后一刻回想起志荣的那个表情,心里竟然真有一丝寂寞和悲伤。
来吧,我将会通往何处?骨肉逐渐剥脱,五脏六腑也开始分崩离析,无论怎样,希望下一个起点不要再遇见她啦。
潮湿的季节,连一炷香也烧不起来的阴雨天,一个中年妇人站在二人骨灰合葬的坟前,看着袋子里的纸钱不知如何是好。正是这样的天气,整个墓园都空荡荡,只有她一个活人在这立着。这可怜的妇人死了两个女儿,都还没结婚,她就做主把她们葬在了一起。大女儿是病死的,小女儿据说跳楼自杀了。这小女儿生来身体就不好,过世的前几年还发了疯,一下忘了许多事,心理年龄也开始衰退。
然而这样可怜的人也有可恨之处,两个不幸的女儿正是妇人与丈夫近亲结合之子。数十年如一日她始终小心翼翼地瞒着,生平最害怕的就是女儿走上他们的老路。她像着了魔一样想生出一个健康的孩子,仿佛这样就能证明他们的清白,证明他们与世上千万人别无二致,没有任何罪过。然而一切的悲剧都已发生,每一下都正中她虚伪怯懦的心脏,她终于知道这是自己作孽的报应。两头衔尾蛇互相啃食留下环状的回路,最终只有加速消散这一种结局,到达不了除彼此之外的任何一个未来。
踟蹰了许久,她又拿出一截藤蔓的枝条,嘴里念叨着就当喂肥坟头草。她的小女儿最喜欢种叶子,这条是从她们生前住的公寓窗台上剪的。雨越下越大,妇人却完全没有要走的意思,仿佛被大雨浇醉了一样,对着墓碑哭起来。说来也神奇,防盗网门的锁锈蚀脱落,她们竟没有一人注意到,正是因为女儿精心料养的藤蔓爬满了窗台,把杆子缠得牢牢的。
她们都爱看书,爱写东西,这点随了妇人和她丈夫。如果那时小女儿没有疯,大概也能像大女儿一样当个作家。妇人还记得自己问女儿为什么喜欢养绿植的时候,小家伙说要尝一尝叶子的苦味。雨水打湿藤蔓的叶子,她闭上眼睛,眼角的细纹也跟着合上,她们一起想啊想,好像还能回忆起那诗*:
植物在雨中也是安静的
我们,早已经失去了无言的自信
而这世上,几乎所有叶子都含着苦味
我又如何分辨哪一种更轻微
*冯娜《尖叫》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1.
我,李甜甜,有着平凡的名字平凡的家庭平凡的成长轨迹上了一个平凡的大学,要说我唯一有点特殊的地方,应该就是我选择的公司——蓝庭水会。我在蓝庭水会工作的时间并不长,对外说是这么高端的名字,实际上就是一家洗浴中心罢了。随着大家越来越在意名头,“去澡堂子”似乎听起来就没有那么雅观,“去蓝庭水会”听起来就更能满足那些人的虚荣心,大概就是这样的区别。
不过即使是在澡堂子里,蓝庭也是格外特殊的一家,这里的特殊是从各个方面而言的,比如我们那详细又古怪的员工守则,比如我们颇为不合理的区域规划,再比如一些不受欢迎的客人。
2.
你很难想象一家洗浴中心要求所有人把员工守则倒背如流,甚至搓澡的大妈大叔都能记得自己的那两条,当然比起我这样的服务员来说,他们那两条简单得不值一提,我想这是因为他们的活动范围只有洗浴区的原因。
既然是澡堂子,洗浴区自然是整个会所中最核心的区域,这里的规则也很简单,“不使用客人自带的搓澡巾”,还有一条跟其他区域同样的规则:“拒绝手牌为6404的客人的任何要求”。我刚来的时候很疑惑,如果我们不打算服务6404号客人,那我们不如直接不发放6404的号牌,但是经理说目前是最合理的安排。
我一直不理解这件事,直到我真的见到了6404的客人。
那天前台的姐姐去参加同学的婚礼请假,我替她代班,早上六点,我从外面拉开了前台办公室的卷帘门,用专门的钥匙开了两道门锁——是的,只是我们前台的门锁就有足足两道之多,前台和外面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只有一个小窗口可以沟通,我在之后很久才意识到这个设计的精妙之处,但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在我数了一遍墙上所有的号牌都好好挂着,打着呵欠开始整理前一天的登记册的时候,一个看起来裹得严严实实的人从洗浴区的方向走了过来,我困顿的大脑还没有品味出其中的微妙,就先看到了对方通过小窗口递给我的手牌:6404。
他的声音很沙哑,听起来像被某种砂布打磨过一样粗粝难听,但是我意外地很清晰地听明白了他的话,他说:“请给我换一个手牌。”
我随手拿了张新手牌递出去,手伸到一半的时候,感觉冷汗开始流了下来。刚刚我确认过一个不差的号牌墙上出现了两个空缺,一个自然是我随手拿的,另一个则是6404……
我的手已经越过了玻璃,他当时明明可以直接从我手里把新的手牌拿走,但他没有,他在耐心地等我……等我做什么呢?我整条胳膊都在抖。
“请把它给我,小李。”他耐心地张开手,手上戴着黑色的皮手套,等着我把手牌放进他手里,也许还要拿走那张6404……
他为什么从刚开的店里走出来……6404是什么时候跑到他手里的……他为什么知道我姓李……我算是没拒绝他的要求吗……我该怎么办……
经理拯救了我,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从后面过来的,她只是自然地把我的手拉了回去,完全没有理外面的人,然后开始问我账目的问题,等我懵懵懂懂回答完,再抬头的时候,外面已经空无一人了,而那张6404号码牌也回到了墙上属于它的位置。
“别在意,他就是会趁早上或者半夜这种你不清醒的时候来。下次注意。”经理司空见惯地对我说。
3.
蓝庭的经理是个非常干练的女强人,四十多岁,名字都是符合刻板印象的张蔷,她一般让我们叫她张姐,感觉听到她名字的时候就能想到她干练的职业装和高跟鞋配上恰到好处的妆容和利落的一头卷发的样子。我从来没听她谈起过她的家人,在澡堂子这种天天无聊得只能唠家常的环境里,这样自矜的人是很少见的。但是我们在各种方面都已经足够特别了,不管是格外高的薪资,还是奇怪的员工守则,以及某些不能仔细考虑的细节。只是有一个专心事业的经理实在是其中最普通的一部分。
我最不愿意去的是图书区,我实在很难说为什么一个澡堂子要配备图书区,在我小的时候,澡堂应该是进去脱了衣服就洗,洗完出来就走的地方,只能说消费主义让各种地方都变得复杂而奇怪。
我不愿意去图书区的原因很简单,图书区的规则实在是复杂而恶心,我想其他服务员也是这么想的,所以经理决定让我们轮班。
其实这个规则并不难表达,员工手册上关于图书区只有一句话:保证每天晚上八点到九点的时候所有书都在原来的位置。但是里面有足足二十个书架,每个书架的书都不是紧密排列的,有的一排书架上只有一本书,有的左边两本右边四本,还有的一本书会直愣愣树在书架中央,跟左右的书都不挨着——天知道客人们看完了书会把它们随手放在哪里,不开玩笑,我第一次轮班进图书区的时候真的有种两眼一黑的感觉。唯一的值得庆幸的是,墙上的海报详细标注了从1到20每个书架上书的排列情况,而我们的客人比我想象得要有素质得多。
我第一次轮班的时候下午六点就开始检查书架,最后只发现三本放在座位上的书需要归位,书架上的所有书都在原位上。第二次轮班的时候我改成七点去检查,令人震惊地,所有书都一分不差地在自己的位置上。
这份工作实在是比我想象的轻松太多,在这样意外的惊喜下,第三次轮班我犯了个巨大的错误。我七点五十才都到图书室,抱着侥幸心理凭大致印象匆匆检查了这些书架——像你能猜到的一样,我弄错了两本书的位置,它们不在自己应该在的地方。
于是,当我八点从图书区离开的时候,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在我关上的图书区门里发出了哭喊声——我敢打包票我走时里面空无一人。
老人、小孩、男人、女人……他们的惨叫声和呼救声不绝于耳,我吓坏了,而且我能感受到,声音在逐渐向门靠近。
我以平生最快的速度冲向经理室,几乎是撞开的办公室的门。
“是哪里?”张姐的反应非常快。
“图书区……对不起……”我惊魂未定喘着粗气。
她腾地站了起来,骂了一句脏话,然后一把抓住了桌子上的笔,拉着我快步回到图书区门口——我几乎已经听到里面在大声拍门了。
“拿着这个。”张姐把笔塞进我的手里,“还记得是哪本书弄错了吗?”
“我……我想不起来……”这是实话,如果我能记得弄错了什么,我就会当场修正这个错误,而不是等到现在。
她又骂了一句脏话,面前的房门已经开始被拍打得嗡嗡作响,我感觉自己腿软得已经要给她下跪了。
她又把笔拿回了自己手中,从她一直拿着的笔记本上撕了一页纸,用笔狠狠把纸钉在房门上。奇迹般地,里面的声音停止了。
“去,检查一遍哪里有问题,你有十分钟的时间。”
根本不给我说话的空间,她一把拉开了门把我推了进去。
图书区里安静得一如既往,也空无一人,但我清晰地记得刚刚里面发出的那些声音。这绝对是我生命里最漫长也最短暂的十分钟,我拼命将注意力集中在墙上的示意图上,汗水几乎要流进我的眼睛,最后我发现了,发现了我愚蠢的错误,两本错位的书,在我把它们归位之后,经理从外面拉开了门。
“结束了。”她恢复到那种冷静的状态,“你今天可以早点下班。”
然后她就这样朝经理室走去,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4.
有很多人问过我为什么坚持在蓝庭上班,理论上来说我也算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在洗浴中心上班说出去并不光彩,而且这还是个奇奇怪怪的洗浴中心,但是就业形势和我那愚蠢又冷门的专业并没有给我太多选择,在适应了之后,蓝庭的上二休三和高工资更是十分吸引人。
而且虽然员工守则又长又诡异,但是只要严格按照上面的规定做,在这里上班也很有趣。
台球室的规则很有意思,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条——如果有一位穿红色旗袍的女人邀请你打台球,不管你有任何工作要做,都要优先答应她并且只能跟她打一局。
打台球说起来也是我的兴趣爱好之一,上高中的时候经常跟朋友翘课去街机厅偷玩,旗袍女人是难得的在工作时可以喘一口气的机会,我很珍惜跟她的球局。
她很专注,在过程中从不说话,虽然规则上没有禁止交谈,但我觉得贸然搭话并不是什么明智的事,尤其是在此之前我刚刚体验了图书区的事,那教会了我谨慎的重要性。
我大概每个月能遇上一次跟她打台球的机会,有时候太长时间没见到她还会觉得有些想念——她不是那种很让人惊艳的漂亮长相,但是很有韵味,眼睫毛很长,下巴上还有一颗痣,是那种男生女生都会喜欢的长相,我每次都要用尽全力才能拒绝她打第二场的邀请,但我真的很喜欢她。
5.
在蓝庭,保持警惕是很重要的,所有人都得佩戴工牌,否则你会感觉自己仿佛是一个透明人。好吧也许并不是感觉这么简单,在实习期的时候,我曾经有一次把工牌落在了洗手间——它挂在胸口时会刚好压在我的蹲下后的大腿上,我很讨厌那种感觉——然后其他客人和同事都好像看不到我一样,而墙上的壁画和同事们工牌上的脸都好像栩栩如生地在对我笑。
我大概用了两分钟的时间反应发生了什么,然后我立刻掉头开始往洗手间走。这十分艰难,走廊突然变窄了,人挤人地挡在我的面前,而他们又像没有看到我一样朝我撞过来,女厕所的门好像被融化了一样模糊不清,我几乎对不准门口,而旁边男厕所的门一直在往我脸上撞,那感觉就好像喝醉了一样。
在天花板都要压下来挡住我的路之前,我终于顽强地冲进了厕所,从洗手台上拿起了我的工牌,然后一切都恢复正常了。
6.
我们经常会收到打扫客房的工作,有些客人洗浴完之后还会开个房间休息一下,他们通常不会留下非常难处理的东西。
是的,通常。
客房区的守则很少会触发,但是很难遵守:当打扫客房的时候发现房间里全是血的时候,保持冷静,坐到房间的沙发上,看着房门,直到血迹全部消失。
实话说,这条规则已经到了可怕的程度,我无数次想要报警说一下这条守则,但是放弃了,毕竟在好几个月里,都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而因为这个报警,经理也只会解释是个恶作剧。
但是它真的触发了。
当我已经完全把这条规则抛在脑后的时候,我进入了一个全是血迹的房间,而我身后的房门不知何时已经完全关上了,根本打不开。
我马上回忆起了那条规则,那时候我已经经历过不少事,不再是一个清澈而愚蠢的大学生了。我冷静了下来,告诉自己无论如何不会更糟,然后走进房间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我错了。
我看着房门,感觉背后有一道呼吸出现在了我的脖颈处,我顿时感到头皮发麻,几乎要弹跳起来。
房间里有人,会是凶手吗?我坐在这里是自投罗网吗?我是不是应该拍照然后冲出去报警?这个时候遵守这愚蠢的规则还有意义吗?他,或者她,在等什么?
这些念头在我的脑海里打转,但是我忍住了自己的冲动,因为我发现,那个人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犹豫救了我的命,因为接下来,房间里的血迹在一点点消退了,我瞪大了眼睛看着房门,余光里看到仿佛有人在精心清理一样逐渐消散的血迹。
身后的呼吸声更重了,几乎贴着我的肩膀,但是依旧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我放下了心,在蓝庭的工作让我对员工守则有种盲目的信任。
我能感觉到那个人在愤怒地龇牙了,但我依旧没有动,房间的血迹在我的视野范围内逐渐减少,我觉得自己安全了。
然而,我听到后面的声音轻笑了一下。
我所坐的沙发开始发出剧烈的震动,好像里面藏了几百只想逃出来的兔子一样,我这才意识到,这个守则里最难的部分,居然是“坐到沙发上”。
我感觉沙发像一匹发狂的野马,我几乎要被顶飞了 ,头晕眼花的过程中,我甚至不能保证自己真的在盯着房门。但是管他呢,我已经在这个诡异的房间里坐了十分……将近二十分钟,我已经感觉没有什么能击败我了。
当房间里最后一点血迹消失,沙发也停止了震动,身后的呼吸声离开了,员工守则又救了我一命。
7.
蓝庭的员工守则大部分简明扼要,便于理解,我想这是很合理的,如果这个地方有一个读又读不懂,做错之后又跟闹鬼似的员工守则,那很快就没有人会来了。
当然你也注意到了我说的是大部分,有几条简直像我看的无聊网文里不会好好说话的反派一样,不知所云。
比如走廊区第3条:不要迈过那个盆,也不要往里看。和汗蒸区第8条:不要用那个盆舀水。
不是,哪个盆?是大是小是圆是方是长是扁?是红色是蓝色?你不说清楚我怎么知道该避开哪个盆啊?
我问经理的时候,经理的回答也很像无聊网文里不会好好说话的反派:“我们必须留一些破绽。如果有人注意到了就很难忽视,如果有人注意不到也只能祝他好运。”
如果不是给的钱太多了,我一定会掉头就走的,但是我已经考研考公二连败,如果不想在家啃老被我妈念叨死的话,这份工作是我最好的选择了。
并且我很快理解了经理说的“注意到了就很难忽视”是什么意思,那个盆实在是大得离谱,应该称之为缸才对,别说迈过去,我必须拼命贴着墙边才能从它旁边挤过去,很难想象谁能从这个大缸上迈过去,不过控制自己不往里看是挺难的,我必须一直仰头看着天花板,免得不小心瞟到里面的内容。
直到我前两天带新来的实习生参观,一个211毕业的学生会主席——我并不想用这么愚蠢的头衔,但他是这样自我介绍的,而出于某些原因我最好别提他的名字——当我给他介绍规则时,他发出了不屑的哼声,我当时就觉得要糟,新人只需要在走廊区域活动,所以对他们来说,戴好工牌、拒绝6404的客人、不要迈过盆,就是仅有的三条守则,而他对此的反应是“哼”。
“这就是服从性测试,”他这样评价道,“用一些毫无道理的规则来让员工对工作单位产生畏惧感,以便压榨员工。”
我看到他抬腿做了一个迈的动作,我不知道是他是不是打算用滑稽的动作来逗我笑,很多男生都这样,类似于走在路上会突然比画一个投篮,在我还在考虑要不要配合地笑一下的时候,我发现他不见了。
就这样突兀地消失在了走廊上,而他的工牌掉在地上,上面照片的地方已经空空荡荡。
我再次冲进了经理室,张姐已经很习惯我这样横冲直撞了:“这次是哪里?”
“新来的……实习生……走廊……”
她坐回了座位:“我很遗憾,把他的工牌给我好吗?”
“我不理解,我没有看到盆……”
“因为那不是你的盆。好了,小李,回去工作吧,带新人的额外补助会打给你的。”
“可是他不见了……他家人会找他……我们应该报警……”我语无伦次地把已经崭新一样的工牌递过去。
“别犯傻,你已经在这儿有一段时间了,你觉得这里的事警察会相信吗?”张姐耐心很好地问我。
“可是他……”
“事情会解决的。放心,不会有人以为你在蓝庭谋杀了一个男生的。”她甚至心情很好地跟我开了个玩笑,“小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盆。”
后来我果然没有再听说跟那个男生相关的任何事,他就像普通地从未存在过一样。
8.
张姐是非常可靠的一个人,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处理不掉的情况和惊惶失措的样子,我想这是我在蓝庭坚持干下来的原因——总会有人替你兜底的感觉很好。
所以当她也露出慌张的表情时,你可以想到这对我的打击有多大。
我看到6404的客人在晚上七点五十九的时候出现在经理室,用沙哑如破锣一般的嗓子对张姐说:“不要打乱图书区的书籍顺序。”
张姐的脸变得苍白。
我敢信他绝对笑了,这个狗养的畜生,我想要冲过去攻击他,把他赶出去,不管怎么样都好。但是张姐制止了我。
“到时间了。”她摇了摇头,直接无视了6404号的客人看向我,把手里的笔记本递给我,“拿着这个,去找台球室的旗袍女人,她现在肯定在那里。你拒绝她的邀请,请她带你去一间客房,跟她待在一起不管听到什么都不要出来。”
我想要说些什么,但是她已经朝着图书区去了,而在蓝庭工作的经验已经催促着我朝台球室跑去,如张姐所说,她果然在那里。
“对不起我今天不能陪你打球!”在她开口之前,我低头道歉,飞快地说,“张姐让你带我去一间客房!”
说完之后我也觉得自己没头没脑的一句有些突兀,但是她看起来已经理解了情况。
“跟我来。”她带着我快速在走廊上穿行,脚步急切,然后拐进一条走廊,我确信她拐的地方以前是没有走廊的,但是对张姐和她的盲目信任让我没有迟疑地跟了过去。
我有很多问题,我感觉有什么可怕的事在发生,什么东西堵在我的嗓子里,但是我什么都说不出来。
我坐在整齐干净的客房里,抱着张姐一直拿在手里的笔记本,脑袋里一片空茫。我反复调整自己的呼吸,做好了心理准备,不管听到什么,我都不会从房间里出去的,我回忆着之前见过的那些诡异情况,下定决心。
她优雅地挺直腰背站在客房里,面朝着房门,仿佛在等待着什么。我想到应该跟她搭话,但我不确定这样做是不是对的。
“我好像没有问过你的名字。”我小心翼翼地开口了。
“这么长时间,你应该已经发现了,在这里知道得越少越好。按照规定执行是最安全的。”她难得说这么长的话。
“呃……”我难挨地挪动了一下屁股,打量着这间客房,和我想的一样,这是之前从未见过的走廊和客房,里面的所有东西都跟正常的客房是镜像的,“好吧所以我也不应该问我在哪儿。张姐会有事吗?”
“她成功过一次,但不见得每次都会成功。”她的语气难得有些起伏,我微妙地听出了一种……自豪?
“我们要在这里待到什么时候?”我舔了舔嘴唇,看向手里的笔记本,不确定应不应该打开看看。
“等该出去的时候,你自然就知道了。”她没有扭头看我,但我感觉她在注意着我的动作,我最好别乱看。
于是我把翻开本子的手收了回去。
奇妙的,什么都没有发生,我期望的尖叫、血迹、不可描述的声音,或者是房间里可能出现的异变,都没有发生。我就坐在这个客房里,戒备着根本没有出现的东西。
也许有那么一会儿我睡着了,也许这只是我太紧张而产生的幻觉,但无论如何,在度过了漫长的寂静之后……
“好了,你走吧。”终于,她转过身,温柔地告诉我。
我愣了愣:“就这样?结束了?”
“嗯。”
“张姐呢?”
“她让你去经理办公室找她。”
“谢谢你!”我已经不想探究她是怎么知道的,也不想知道发生了什么,打开房门,我一步就回到了正常的走廊上,左前方就是经理办公室,张姐坐在里面,妆容都没有乱一点。
我松了口气。
“张姐。”我敲了敲门。
“谢谢你保护了这本笔记。”她冲我难得露出一个笑容,向我伸出左手,“把它给我,今天你就可以下班了。”
“好。”我感觉自己紧绷的每一根神经都在逐渐松懈下来,我向她走去,我注意到她的手似乎在颤抖。
“你在做什么?”经理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我看到她狼狈地站在我的身后,衣服上全是黑色的污渍,有点痛苦地捂着自己的左臂。
我陷入了沉默。
End.
文:艾连
关键词:【将死】
文体:小说
标题:《献给科恩》
正文:
埃里克·科恩教授老了。
他的头发早已花白,皮肤松弛,戴起了老花镜,爬上二楼都气喘吁吁。
他拄着拐杖在楼梯拐角处停了一会儿,从小圆窗里和邮递员挥了挥手,看着对方敏捷地跨上自行车绝尘而去,心里生出几分难以言喻的羡慕。
这是六月的早晨,暑气尚未聚积,微风拂动花园里的忍冬,带来一阵阵清香。保姆已经出门了,助理还没起床,两层小楼安静地伫立在薄薄的雾气中。
科恩教授来到二楼的书房,摊开笔记本,拆开一封刚刚从邮递员那里接到的稿件,准备开始上午的工作。他退休以后,还担任几份期刊的审稿人,却很难再像从前那样集中精神,找他审核的稿件也越来越少了。尽管人们总是恭维他:古董越老越值钱啦,老马识途啦……他会很识趣地笑笑,可是回过头来,只有自己知道不再年轻的感觉。
年轻,他把这个词在舌尖上过了一遍,脑海中闪回的是他读博士那会儿,为了刘维尔问题夜以继日地思考演算的日子——堆满稿纸的书桌,从上午到黄昏、阴天和晴天不同光线下的办公室,小圆桌上激烈又琐碎的讨论,最关键的灵感光临时晨跑的路线,甚至是得知自己的解答只是一种特例后那种懊丧的情绪。那时他正在智力和野心的巅峰,想想看,一个还在读博士的菜鸟,竟然敢(冒着没法毕业的风险)挑战刘维尔问题!这个问题从三百年前被刘维尔提出以来,无数数学家前仆后继地向它挑战,然而从未有人能够使这座堡垒陷落。它是如此棘手,以至于只是给出一个特例下的解,也足以使埃里克·科恩名声大噪,并得到一个不错的教职了。而他甚至还不满意,之后又多次向刘维尔问题的一般解发起进攻,却总以失败告终。
如今他不再主动去挑战了。时光消磨的不仅是肉体,还有意气,这点科恩已经心知肚明。有时候他会悲观地想,自己有生之年恐怕看不到刘维尔问题的解答了。这成了他心中无法弥补的一个遗憾,他只能叮嘱几个熟悉的编辑,如果有看到相关的稿件,务必知会他……
噢,稿件。教授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沉浸在回忆里有一会儿了,打开的钢笔戳在纸上,晕出了一块黑斑。他漫不经心地想,上了年纪似乎就是会喜欢回忆过往。
教授把注意力集中到这篇稿件上,扫过语焉不详的标题(“某某方法的新应用”),在作者栏停了一会儿。
A·斯米尔诺夫。老天,这年头居然还能看到只有一个作者的文章。科恩教授挑了挑眉,就连当年他的博士论文,发表时都写上了好几个合作者的名字。他想,这位斯米尔诺夫要么是独行侠,要么就是十成十的门外汉。
摘要只读了两行,科恩教授就皱起眉头——不管斯米尔诺夫到底是不是门外汉,他的英文水平实在是有点感人。文章不长,他很快就把正文通读了一遍,觉得用狗屁不通来批评都说轻了:作者完全不解释他的思路,从头到尾几乎只是在不停地构造、构造、构造。那些纠缠的流形在他脑子里糊成一团糟,牵扯不清地互相倾轧覆盖。他一边思考编辑为什么会把这种文章寄来,一边准备在笔记本上写下拒稿的意见,余光突然瞥到结论中的几个字:“……来解决刘维尔问题。”
即将落下的笔尖停住了。这几个字像被打了聚光灯一样勾着他的视线,让他不由自主地坐直了。
他好久没有看到这几个字了。怎么没早点看到呢?按道理应该先读结论的,今天怎么忘了呢?不过还好看到了……科恩教授的心情转了几转,又想起文章里大量出现的那些生硬的语法、让人哭笑不得的搭配,不禁怀疑起来,这个作者真能把刘维尔的问题说清楚吗?那可是刘维尔问题!还有,他居然没有把它写在标题里。教授有点生气地想。
那可是刘维尔问题。
他带着这一堆想法嫌弃地思考了片刻,走神间仿佛听到一个声音催促他:“再去看看,再去看看。”他一个激灵抬起头来,四下里空无一人。他自嘲地想,听力也开始有问题了。
科恩教授的目光落回桌上未完成的工作,就是否应该重新读一遍稿子挣扎了十秒钟——那个虚幻的声音在十秒钟后胜利了。
教授捏着鼻子,又开始从头看文章。文章当然没有变化,他读到的还是似乎毫无章法的构造,然而在某一行公式中,他察觉到了熟悉感。
这是……
他把那个式子重读一遍,立刻认了出来:这和刘维尔问题的一个关键公式太像了。如果它们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对应关系!
科恩教授的手有点哆嗦起来。久违的震颤席卷了他的心灵,在疾风骤雨的思维过程中,他像怒涛中的水手艰难地睁开双眼一样,死死地抓住灵光一闪的思路。
就是这样,一定就是这样!他急切地回到正文的开头,开始第三遍阅读。这一次,一切事情似乎都明了了。每一个对象都在刘维尔问题中找得到对应,每一步推导都有明确的目的,隐藏在符号中的思路如同海上的朝阳一般逐渐露出它的光芒,最终刺破了夜雾。
教授激动极了。他再次来到那个让他感到熟悉的公式时,简直想放声大笑:真是太巧妙、太有想象力了!所有的铺垫都在这一刻露出了它的真实面目,前文庞杂的推演在这一步汇成结果,直指刘维尔问题的核心。他顿时理解了那个古老传说里,阿基米德为什么会一丝不挂地高喊“尤里卡!”了——他现在就恨不得昭告天下,世界上有这么精妙绝伦的思想!
他激动得从书桌前站起来,一不小心带翻了桌上的墨水瓶。“哐当”声把他稍稍拉回现实,他扶起墨水瓶(幸好盖子是盖紧的),又回味了一下。到目前为止,刘维尔问题还只是被作者用一种全新的视角阐述了一遍。他应该继续读下去——不知道后文会不会给再他带来什么惊喜。
科恩教授一口气读到结尾。他惊呆了——按照这个思路,作者完全能够给出刘维尔问题的一般解。他已经走了九十九步,只要再动一下脚,就能不费吹灰之力地到达那个多少代人苦苦追求的目的地,而他只是在结论中轻描淡写地加了一句:“这个结论可被用来解决刘维尔问题。”
骄傲,太骄傲了。科恩教授想。不过他无疑有骄傲的资本。年轻人总是这样。
教授胸中激荡的喜悦逐渐平静下来,忧虑开始冒了头:自己在刘维尔问题中浸淫几十年,尚且第三遍才读明白这篇文章,其他人恐怕没有几个能看得懂吧?这不行。这么优秀的成果要是被埋没,那将会成为数学的耻辱。
科恩教授的忧心忡忡被“笃笃”的叩门声打断了。他转过头去,看到来人轻车熟路地推开书房门,对他眨了眨眼睛:“早上好,科恩教授。”
看到这个年轻人,教授的表情稍稍舒展开来,慢吞吞地回他:“早——把你的嘴擦擦,路易斯。”
这是教授曾经的博士生、现在的助理,路易斯·戈德曼,一个聪明、讨人喜欢、胸无大志的小伙子。他走到书桌前抽了一张纸巾,一边擦嘴一边含糊不清地问:“今天有什么新闻吗?”
科恩教授指了指桌上的稿件:“刘维尔问题。”
路易斯的手顿了一下。“真的?”他看到教授靠在椅背上,用下巴点了点桌面,于是拿起稿件来,同样在第一眼看到了作者栏,“哈,斯米尔诺夫!”
“你们认识?”科恩教授捕捉到他不同寻常的语气。
“嗯……本科的同学。很久没联系了。”路易斯一边看稿子,一边回答。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是个怪人……典型,典型的他的风格。”路易斯飞快地把文章看过一遍,得出了跟教授初读时一样的结论,“恕我直言,教授,但这跟刘维尔问题有什么关系?就因为他在结论里写的那句话吗?”
教授心一沉。果然,果然大部分人都会是这样的反应,连他自己带出来的学生也一样。他斟酌着开口:“那要是我告诉你,它的确和刘维尔问题相关呢?或者不如说,它就是刘维尔问题的解答……”
“这不可……”路易斯惊讶地看着教授认真的神色,把说了一半的话吞回去,“好吧,也许是这样,但就算他把剩下的二十个希尔伯特问题全都解决了,这种程度的英文也不可能有期刊刊登的。他的毕业论文还是我帮忙修改的,否则他连学位证都拿不到。”
教授笑了笑:“这点我同意。所以我们应该帮他不是吗?”
路易斯不置可否地耸耸肩,搁下了这个话题,来到书房另一侧打开电脑,为教授查收邮件。第一封就是编辑发来的其他审稿人的意见,路易斯大声念出来:“A·斯米尔诺夫《库克里方法在代数问题中的新应用》,其余两位审稿人给出的意见都是‘建议退稿’。”他转向教授,摊了摊手。
教授嘟囔道:“啊哟,啊哟……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你能帮我给他回一封邮件吗?”
路易斯点点头:“您说。”
科恩教授口述完邮件内容,心里升起一点宿命和怅然若失的情感。就在刚刚,他还在为自己没能解决刘维尔问题而遗憾,谁能想到下一刻,一份答案就出现在自己眼前呢?并且,他还要为这个答案的命运去战斗——尽管这份答案并非出自自己的手……
嗐。科恩教授宽慰自己,我们这样的老家伙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该让位给年轻人啦。
他又把视线投向稿件的作者栏。
A·斯米尔诺夫。
教授现在非常想见他一面。他想,这位斯米尔诺夫一定是个极其有趣的人。
他问路易斯:“这位斯米尔诺夫先生的名字叫什么?”
“安德烈,安德烈·斯米尔诺夫。”
第二天安德烈·斯米尔诺夫收到科恩教授的来信时,正在出租公寓里发愁。
早上房东敲开他的房门,第三次问他这个月的房租什么时候能交。安德烈觉得被打搅了,颇为脾气不好地朝房东嚷嚷:“我会给的!”最后两个人吵起来,房东气呼呼地对他说,要是这周他交不上房租,就马上找人来赶他走。
房东走后,安德烈渐渐消了气,开始觉得自己干了件蠢事。他恼怒地抓乱头发,恨恨地自我谴责起来:房东先生是个好人!圣母玛利亚,我房租已经拖了两个星期,他好心让我欠账,我居然跟他吵架!他今天居然还没有直接把我赶走!可是这些话他永远只是在心里想想,无论如何也没法说出来。
出租屋的天花板低矮逼仄,压得安德烈越发憋闷。他坐在床上困兽似的转来转去,最后思绪回到两周来每一次类似的思考的终点——都是约尔当的错。约尔当那个庸人,从来没有做过什么有价值的工作,就是靠着嘴皮子拿到了升迁。那个位置本来应该属于自己!要是只是这样也就算了,约尔当竟然还公然讽刺他,说什么“总比某些话都说不清楚的家伙强”……他气得跟约尔当差点打起来,当天就拒绝了老板礼貌性的挽留,卷铺盖辞职了。
正值毕业季,两周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找到新的工作。他发表的成果太少了,也找不到什么有力的推荐人,很少有研究单位会接受这样的申请。但他不觉得后悔,他只是恨透了约尔当,此外也有点恨自己。要是他早点开始好好学英语……
不过眼下显然有更要紧的事,他得想个办法把房租应付过去。不能全职研究数学也没关系,去找个临时工做一做,就像上学的时候那样。
他这么想着时,听到门外房东没好气的声音:“安德烈·斯米尔诺夫!有来信!”
他弯着腰走出去,讪讪地道了一声谢,从房东手里接过信。
安德烈看了看寄信人,不是哪家他投过申请的单位,而是一个私人地址,感到一丝疑惑。埃里克·科恩这个名字倒是有点熟悉,但他也想不起来这是谁了。
他拆开信封,坐在床边读起信来。
“亲爱的斯米尔诺夫先生:
“我是期刊《纯粹与应用数学》的审稿人埃里克·科恩,收到您有关刘维尔问题的来稿,深感惊喜。虽然我不得不承认,稿件的行文方式和词句还需要大面积的修改和润色……”
安德烈看到这一句,一股无名火从胸口升起。他妈的!一个约尔当还不够,还要来个埃里克·科恩,是不是明天大街上的乞丐也能嘲笑一下自己的写作水平了?他想起来了,埃里克·科恩,不就是几十年前给出了刘维尔问题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解的那个人吗?特殊情况而已!瞧把他得意的!
他忍着怒气继续读:
“为了避免阅读过程中的误解,我试着将您的思路整理如下:
“……
“这部分思路与您的想法是否一致?如果您发现任何问题,能否来信告知澄清?另外,我强烈建议您将刘维尔问题作为文章的标题和主题写作,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非常愿意帮助您修改文章。……”
安德烈难以置信地读完了信。他知道自己文章写得糟糕,所以看到科恩准确无误地指出了他的逻辑时,他惊讶极了。他是怎么做到的?他是怎么偷窥到我的思想的?这种惊讶很快又被毫无道理的鄙夷盖过去:好嘛,挺厉害的,既然都看懂了,那你去写吧!您文字能力强,您逻辑清楚,那就您去写吧!反正只有你们那些漂亮话才能发表,什么学术圈,就是这么一回事!你们玩去吧,我不配,我明天就去刷盘子,再也不跟数学发生任何关系!
“操!”他骂了一声,把信纸丢在地上。然而下一秒他就改了主意——不行,去他妈的……去他妈的数学!……但除了我谁也不能写这个。
他撕了一张草稿纸,把科恩的地址和名字抄在正面,在反面写上回信:
“科恩教授:
“非常抱歉,我的文章是一个月前提交的。它已经不重要了。你也不需要费心去明白文章的思路,因为作者已经决定永远离开这个领域了。一切都与你无关!
“不是你的
“A·斯米尔诺夫”
安德烈无师自通地在倒数第二行的“不是”那里换了大写字母,之后又重重地描了两遍。然后他把这张信纸胡乱一叠,让它兼了信封,风似的卷出门寄信去了。
在路上,他想象着埃里克·科恩收到回信后,被气得吹胡子瞪眼、顺便再把自己的稿子撕掉或者扔进火炉的情景,心里满意极了,甚至洋洋自得地哼起了小曲。就该这么办,我写得再烂也是我的,别人都见鬼去吧!
可惜他没有看到科恩收到信的样子。教授没有发怒,更没有撕掉稿件——安德烈的那份稿子已经被他收进了一个文件袋。他沉思一会儿,确认自己理解了这封回信的意思,叫了一声助理:“路易斯。”
“怎么了,教授?”被叫到的年轻人从屏幕前扭过头。
科恩把老花镜摘下来,一边擦一边说:“如果你很想帮助一个人展示他的才能,但他自己却无所谓……甚至抵触,你会怎么办呢?”
路易斯一下就明白过来——这天保姆放假回家了,下午的信是他帮忙收的,安德烈那个粗制滥造的信封实在太过显眼。他反问道:“斯米尔诺夫又胡说八道了什么?”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教授坚持问他。
路易斯站起来走向科恩教授的书桌:“这要看情况。”
教授笑了:“对,看情况,你肯定会这么说。你从来不犯错误。”
“我能看看吗?”路易斯指着桌上那封信。
科恩把信递给他,路易斯皱着眉读完,毫不留情地评论:“他真应该去读读小学。”
教授喃喃道:“我如果执意要帮他,是不是违背他的想法了?”
“您别想那么多了,他不过是在置气。我说了这人很怪。您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路易斯把信放下,拿起茶壶往门口走去,“我去泡茶。”
“他为什么说‘决定永远离开这个领域’?你知道吗?”科恩叫住他。
“噢,这个啊,”路易斯在门口停下来,“他好像……最近经济不太宽裕。”
“好像?”教授重新戴起老花镜,视线越过镜片上方,看着路易斯的背影。
“道听途说。”年轻人重新迈开步子,“我去泡茶。”
路易斯从厨房回来时,就看到教授已经换好了衣服,即将出门:“我准备去拜访一下斯米尔诺夫先生。”
“什么?”
“不一起吗?见见老同学。”科恩拿拐杖在空气中画了个小圈。
下午五点,安德烈坐上回公寓的公交,整个人像棵打蔫的草。他刚刚结束辞职后投的最后一份研究工作的面试,没有通过。尽管已经和他上学时待过的餐馆老板说好了,晚上开始去打零工,但是这周的钱怎么也不够他交房租。除非他能说服老板预支工资,否则他至少还得再找一份工作。
安德烈郁闷而恼怒地想,如果不去教书或做研究,一个数学专业毕业的博士生想要谋生,甚至都和高中学历的人没什么两样……甚至还不如他们。该死的数学——我要是读的不是数学就好了!
公交到站了,他一边无声地发着诅咒,一边下了车。刚刚走了几步,他就被一个人拦住了:“劳驾,请问西伯利亚公寓怎么走?”
西伯利亚公寓(瞧这个倒霉名字)就是他现在住的地方。安德烈狐疑地看了这人一眼,觉得他莫名其妙地眼熟。他用手一指:“这条路,直走,然后左转,然后直走,就到了。”
后面一个老人跟了上来,对问路的人问道:“怎么样?”
那个人追问:“在邮局边上那个岔路口左转吗?”
“是。”安德烈等着他说“谢谢”,然后就可以赶快走掉,他想早点去餐馆跟老板谈谈。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眼尖地发现后面的老人手里拿着一个熟悉的信封,他叫出来:“喂,等等。你们是谁?”
这大概出乎问路的人意料之外,他愣了一瞬间,才开口:“我们是来拜访住在这里的一位……”
他的话被安德烈的动作打断了——安德烈从老人手里抢过信封,一眼就看到自己的笔迹:“这是我的信。它怎么会在你们手里?”
接着他就看到了信封上的邮戳。
问路的人惊讶极了:“你的信?噢……你是安德烈·斯米尔诺夫?那可真是太巧了。”
安德烈这时也反应过来了,表情变得十分复杂:“你是埃里克·科恩?”
“我是埃里克·科恩。”后面的老人接话道,“你就是斯米尔诺夫先生吗?”
这个名字让安德烈十分不愉快。他竭尽全力保持着在老年人面前的素质,但仍然相当恶劣地回应:“我说了你不需要费心搞懂我的文章,不用就是不用,我自己写出来的文章,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不用其他人来改它!”
“嘿,安德烈,”最开始问路的年轻人语气稍稍沉下来一点,“可别这么说。想想你的本科毕业论文。”
安德烈听到这句话,立刻想起来这个面熟的人是谁。“噢,原来是你,”他愈发烦躁,脱口而出道,“你用不着特地跑到这种地方来当面羞辱我。”
“谁告诉你……”路易斯简直被气笑了。
安德烈并不想让他说话,一只手把信封在空中抖得哗哗响:“我也没有时间听你们扯淡,现在我要去餐馆刷盘子了,谁也别想让我再碰数学一根头发。”
“一分钟也没有吗?”科恩走到前面来,不紧不慢地问。
安德烈看着他的脸,试图找到一点居高临下的优越气息,但是没有。教授的眼神非常平静、坦然,就好像他毫不怀疑自己会得到什么样的回答。安德烈即将迈开的脚迟疑了一下,停在原地。
科恩抓住机会继续说:“你的文章是我今年读过的最奇妙的一篇,这项工作非常出色,而且最重要的是,我能通过它看到你的潜力。你这样的人要是离开研究领域,那对你和这个学科都是莫大的损失。”
“这又不是我能决定的。”安德烈不太强硬地回了一句,“我如果再不找个工作来挣房租,房东就要赶我走了。”
“工作我可以给你介绍,”科恩教授热心地说,“还可以在我家附近给你租一间房子,这样我们讨论问题也会方便得多。刘维尔问题三百多年没有答案,现在你手里有了一份地图,只有你最清楚这份地图该怎么看。你不希望把这件事告诉全世界吗?”
安德烈动摇了。科恩教授似乎并不是他想象中那种人,而且……还有介绍工作和临时住处。他那摇摇欲坠的自矜像被热牛奶泡着的黑面包,一点点变得软塌塌的。最后他妥协道:“我会考虑一下。”
教授听了,大概也就不再打算继续劝说,从内兜里拿出一张名片:“这上面有我的电话,如果你有需要,随时可以联系我。”
安德烈接过名片,一言不发地走了。他来到餐馆,和老板争论了一番,最终也没能让老板同意预支工资,心烦意乱地工作到餐馆打烊,拿了今天的报酬,准备回公寓去睡觉。
然而安德烈失算了。
他刚到公寓楼门口,就发现事情不对:好几名租客提着大包小包站在楼下,叽里呱啦地说着话。安德烈走过去:“这是怎么回事?”
一名租客瞥了他一眼:“我们被查封了。非法群租。”
安德烈皱起眉头,飞快地跑上楼,看到房东正和两个穿制服的人说着话。他大声问:“这他妈是怎么回事?”
一个穿制服的转过来解释道:“你们的住房人均面积、公共设施人均数量都没有达到标准,属于非法群租,房屋署按照规定查封这处出租屋。抱歉,但请您另找住处吧。”
安德烈目瞪口呆。另一个制服人面无表情地说:“你最好趁房子还没被贴上封条,赶快去把你的东西收拾一下。”
他如梦初醒地走进房间,把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打包起来,拎着一个袋子走出了公寓楼。
半夜里的街道空空荡荡,那几个人的说话声显得格外响亮。安德烈听着他们讨论去哪里借住,发觉自己举目无亲。他鲜少感到孤独,此刻却觉得自己与人类社会的关系像零散的、无助的细线,正在一根根地断掉。
一阵夜风吹过来,激得他狠狠打了个喷嚏。他把一只手揣进兜里,摸到了一张卡片。
卡片。
安德烈把卡片掏出来,借着路灯光,看清了上面的字:埃里克·科恩,住址,电话。
“……如果你有需要,随时可以联系我。”
两分钟后,安德烈的脸面彻底败下阵来。他拎起袋子,走向公用电话亭。
六个小时之前,和安德烈分开后,路易斯陪着科恩教授在附近散了会儿步,又找地方吃了晚餐,才乘公交往回走。在车上,科恩教授好像不经意地说:“你对那一片挺熟悉的。”
路易斯同样不动声色地说:“不是有地图嘛。”
教授的目光在他脸上扫了两个来回,看得年轻人忍不住伸手把自己的脸摸了一圈。然后教授狡黠地笑了:“承认吧,路易斯,你昨天下午出门就是来的这儿吧?‘道听途说’,那也得走对路才能听到想要的东西。”
路易斯一阵尴尬。
“这有什么可瞒着我的……”老人像是自言自语,絮絮叨叨开来,“我还不了解你吗?‘本科同学,很久没联系了’,你对他印象肯定不浅。他是跟你不一样的那种天才,是吧?你当年没有继续做研究,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还在遗憾,但是斯米尔诺夫的事让你上心了,你是希望我帮他的吧?”
路易斯沉默了一会儿,扯出一个苦笑:“我看您才是从来不犯错的那个人。”
教授摇摇头:“我犯的错可不少。最严重的一个就是一直没有认真带学生,要是你顺利读完博士,现在可能都在做副教授了吧?”
“那不是您的错,”路易斯反驳他,“我本来就不适合做研究工作。是我自己要读研究生,读出心理问题不得不休学也是我自己的事,您已经帮了我很多了。这件事是谁的错也不是你的。”
科恩教授无奈地看看路易斯,许久才说:“帮助年轻人是我应该做的。我的脑子没有从前好用了,也就能做做这种事……我只是怕你们有别的想法。”
他说的是“你们”,路易斯知道另一个人是谁。他说:“安德烈不会的,他跟我不一样。他会坚持学术上的追求,不管他自己是不是意识得到。他比我更像您……”
也更值得您的青睐。路易斯这么想着,却下意识地没有说出来。
教授笑起来:“噢,这点我不同意,路易斯。你是我的学生里跟我最像的,虽然你自己一直不想承认。”
“您说是就是吧。”路易斯无所谓似的说。
“你还在和自己过不去。”教授目光如炬地看了他一眼,路易斯甚至觉得自己有些心虚。
夜色从车窗外渗进车厢里,明明灭灭的路灯光照得科恩教授的面容仿佛也在闪动。
“该过去了,路易斯。”他好像下了不小的决心,开口说道,“我也是一只脚踏在坟墓里的人了,之后你怎么办呢?”
路易斯的心脏好像轻轻缩了一下。他满不在意地回道:“总能找到工作的,卖保险应该不错?噢对,我听说华尔街的老板都喜欢数学系毕业的大学生,说不定我能去碰碰运气,没准弄个百万富翁当当。”
“只要你不后悔。”教授的语气不怎么严厉,路易斯却觉得它像一把戒尺,在他手心敲了一下。他没想出来该怎么接话,幸而这时公交即将到站,于是他说:“该下车了,教授。”
他们回到教授家里已经是晚上九点了。科恩教授在书房看了一会儿报,就回了卧室。
路易斯一直待在书房。科恩教授在车上的那些话说得他十分不安——他死后怎么办呢?他在电脑上建起一个文档,在里面毫无条理地写下自己所有可能的工作,并在后面附上他的想法。
十二点钟过后,他终于暂时结束了这项工作,正准备去洗漱,楼下客厅里的电话铃突然响了。他疑惑着谁这么晚还打电话来,下楼去接起电话:“你好,我是路易斯·戈德曼,埃里克·科恩教授的私人助理。”
路易斯等了一会儿,对面没有说话。他接着说:“教授已经睡了,请问有什么我可以代为转达吗?”
“我是安德烈·斯米尔诺夫。”那头说。
路易斯整个人暂停了三秒。那头似乎也很体贴地给了他三秒的反应时间,才继续说:“我有可能今天晚上,到教授那里借住一夜吗?”
一个星期后的早晨,安德烈震惊地发觉自己仍然住在科恩教授的家里。早餐时他愧疚地表示自己应该搬出去,被教授答非所问地回绝了:“噢,我当时说要给你在附近找个住处,但我最近太忙啦,你看,实在是没时间。要不你就继续住在这里吧,反正房子够大。”
科恩教授确实变忙了。现在他除了一般的日常工作,还多了一件事:和安德烈一起讨论文章。
安德烈最初对这件事相当抗拒。头一天下午,他勉强看在科恩教授让他留宿了一晚上的份上,同意和教授一起把信上写的思路再整理一遍。教授从书房角落里拉来一块白板(耶稣基督,到底什么人家里会有这种东西?),像给学生上课那样一边在白板上演算,一边解释。安德烈——尽管可能永远不会承认——渐渐对教授清晰的表述感到一丝欣赏,同时心中又升起不平来:他怎么能说得比我还要好?那明明是我的东西。
除了这个不太配合的学生,教授的演讲一直进行得很顺利,直到他突然在一个地方停下来。
“怎么了?”安德烈等了一会儿,忍不住问道。
教授从面对白板的方向转过来:“这里有问题。”
安德烈的语气一下变得紧绷起来:“什么问题?”
“你看,为了证明能够继续推进,你导出了这个式子……”教授在白板上找了一会儿,然后圈出一行字,“对,在这儿。但它的成立的条件和你下面用到它的地方不太一样。”
安德烈皱起眉头看了一会儿,反驳道:“但加上这个条件完全不影响。”
“不,我在想,这里也许确实不影响,但后面呢?这一步的条件制约着后面所有的证明,你能够保证后面所有的证明都不受影响吗?这可能是个致命的问题。”
一阵堪称惊恐的战栗袭击了安德烈。他下意识地自卫:“这不可能。”
“噢,在你给出证明之前,这当然是可能的。”教授颇为不同意地回答。
对一些数学家来说,证明就是他们的生命——安德烈第一次真切地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仿佛是求生本能的驱使,他的脑子开始飞快地运转,思维在一片公式定理中左突右冲,试图证明教授的质疑是不合理的。
然而几乎在第一分钟里,他就隐约意识到:科恩教授大概说对了。一环套一环的证明就像河内塔,想要移动最底层的大圆盘,必须把上面的小圆盘先移开,而小圆盘上方又有更小的圆盘……穷尽这些圆盘所花的精力远超他的想象。他的思考渐渐力竭,每一个方向上似乎都被黑色的、细密的、铺天盖地的巨网所阻挡。他就像陷进泥沼的人,每一次挣扎都让自己陷得更深,直到最后不得不放弃。
“好吧,我承认,这也许是……致命的。”安德烈相当艰难地咬出这个词,然后立刻准备开始新的战斗,“但我会解决它的。我能借一些纸吗?”
安德烈一直到晚饭时间才舍得从草稿纸中抽出身来,迅速而心不在焉地吃完晚餐后,又奔回书房去继续演算。晚上九点半,窗外的余晖完全消失时,他终于在纸上看到了曙光。
他猛地抬起头,却发现教授已经不在书房里了,只有路易斯·戈德曼在书房另一侧的电脑前。他问:“科恩教授在哪?”
路易斯扭头看他:“教授去睡了。他有点发烧,你最好别去打扰他。”
安德烈仿佛被泼了一盆凉水:“哦,好吧。”
“也许你可以跟我说说?”路易斯试探着问,“我们先讨论完善一遍,再拿给教授……”
“我知道怎么跟人交流。”安德烈打断他。
路易斯无奈极了:“嘿——你根本不知道。你怎么还是跟以前一样?社会生活一点儿都没有改变你。”
安德烈说不出话。
“你太戒备了。如果觉得所有人都敌视你、针对你,那他们就会真的敌视你、针对你。你该学着放松一点。他人并不都是地狱——你难道从来不跟人合作吗?”
“我不需要。”安德烈生硬地说。
“天哪。”路易斯低声感叹,随后又想起什么似的问,“那这一回你也不打算写合作者的名字了?”
“谁?”
“当然是教授啊!”路易斯大呼小叫起来,“你是要把他对你的工作的贡献都独吞了吗?”
安德烈语塞了一会儿,给出了一个自以为很圆满的回答:“刘维尔问题可以让他自己写一篇文章,库克里方法这一篇是我的。”
“这简直不可理喻。”路易斯扶额,“教授肯定不会答应的……如果要就刘维尔问题新写一篇,你又不肯一起署名,他一定会把唯一的作者让给你。你知道这对他意味着什么吗?他会失去把自己的名字和刘维尔问题的最终解答联系在一起的机会。他找这个机会找了几十年。”
安德烈本来想习惯性地脱口“那和我有什么关系”,却在刹那间想起科恩教授说到“只有你最清楚该如何解释它”时眼中的光芒。那光芒似乎有种感召力,让他不由自主地住了嘴。
于是他强行换了话题——安德烈拿起草稿纸:“我们讨论一下这个。”
其他的事情也在悄悄发生着变化。
安德烈住在这里的第三天晚上,他向教授提出:“我觉得我们可以就刘维尔问题合作写一篇文章。”
教授闻言惊讶地说:“你真是这么想的?”
“我确实……没法独立完成它。你知道的。”安德烈说。
“噢,不是我烧糊涂了吧。”教授开着玩笑。
安德烈认真地回答:“不是。”
旁观的路易斯忍不住笑出来。
第五天,安德烈和科恩教授的合作文章遇到了第一个瓶颈。
路易斯向来是这栋房子里起得最晚的人,一般他吃过早饭来到书房时,科恩教授和安德烈已经把白板写满至少一遍了。他照常向教授问候:“早上好,科恩教授。”
教授回答他:“早,路易斯。”
安德烈和以往一样一言不发,但路易斯还是觉察出气氛不对:“怎么了?”
他发现白板几乎是空的。教授说:“我们遇到了一个……小问题。”
隔天下午,这个问题被路易斯解决了。安德烈听完他的办法,感叹道:“天哪,你怎么这么强。”
路易斯:“你不用担心要把我的名字加上去。”
安德烈无视了他的话:“你为什么没有在研究所工作?你肯定会干得比约尔当那个家伙好一百倍……呃,你不知道约尔当吧?”
路易斯避开他的视线,看到教授颇有深意地朝他笑笑。他有些恍惚地自问:我真的不合适吗?
第十天是周末,路易斯反常地早起了,在餐桌上遇到了安德烈。他们几乎同时说:“早。”
然后两个人都吓了一跳——路易斯觉得安德烈肯定没睡醒。安德烈一开始也这么想,然而他很快就觉得,这件事(跟别人说“早上好”“中午好”,哪怕自己一点都不好)好像也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困难。
路易斯吃完早餐就出门了,安德烈溜进卫生间,对着镜子犹豫了一会儿,然后问道:“早上好?”
下午他来到书房,试着若无其事地打招呼:“下午好,教授。”
“你好像在说‘您的罚单’。”科恩教授笑着说,“你如果不习惯可以不说,安德烈。不过如果能习惯它的话,这是好事。你觉得呢?”
“我觉得你会喜欢。”安德烈说。
“确实,人总得时不时说些没意义的话。”教授说,“但不用强迫你自己。”
第十五天的晚上,路易斯在科恩教授离开书房前把安德烈支走,问教授:“我能向您要一封介绍信吗?”
“喔?”教授从书桌前抬起头,“你要申请什么?”
“一个博士后职位。”路易斯说,“不是全职的,我可以继续做您的助理。”
“你终于准备试一试了?”教授颇为欣慰地说。
路易斯别过脸,故作轻快:“只是试一试。”
路易斯·戈德曼在读本科时,数学学院里流传着不少类似这样的笑话:“抽象代数学家的世界级难题:1、刘维尔问题;2、找到工作。”那个时候他没有想到,自己会有一天同时直面这两个问题。
在两个月的时间里,他除了试着找工作,还目睹着刘维尔问题在科恩教授和安德烈的手里渐渐瓦解。
开头是困难的。他们似乎被奇怪的陷阱缠住了,每走一步,就会在下一步产生新的问题,并且走出每一步的方法都是不一样的,似乎没有任何规律。安德烈只用一个下午和晚上就找出了第一步的走法,但之后的每一步都要花费两三天或更多的时间。没有规律是可怕的。路易斯数过,从第一个瑕疵出现,到安德烈整个证明的终点,还有二十九个环节,如果每一步都会出现问题,又没有一个能够一以贯之的方法,他们相当于要解决二十九个问题,而其中的每一个都可能让整个证明彻底失败。
到七月初,连路易斯都感到了疲惫。有人向他问起科恩教授:“他最近在做些什么?”路易斯回答:“他试图杀掉一只下金蛋的鸡,但现在发现它可能是条恶龙。”刘维尔问题虽然从未得到真正的解决,但一代代数学家在研究它的过程中,开拓了许多重要的新领域,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它的确是“下金蛋的鸡”。路易斯想,也许他们真的错了……也许刘维尔问题就不应该得到解决。也许解根本不存在呢?
科恩教授的健康状况也时好时坏。他断断续续地发着低烧,又因为增加的工作减少了休息时间。他仿佛被什么催促着,要尽快把未完成的事情做完。
路易斯一度后悔让科恩教授帮助安德烈。他本来可以过得更平静、更舒适的,拼命工作是年轻人的职责,老人在从前完成了自己的份额,就应该安享晚年了。可是如今,他过着跟安德烈差不多的作息,不知疲倦地耗尽着自己。
七月中旬时,他们的工作似乎终于度过了漫长的绝望之谷。在解决六个问题后,规律从杂乱的事实中显现了出来。证明的进度突飞猛进,不到两个星期,他们就走完了剩下二十三步中的二十二步,只差最后一步。虽然最后一步又让他们停滞不前,但安德烈和科恩教授都颇有信心——它一定是对的,否则怎么解释那些规律呢?
也许是因为工作进展顺利,一直困扰着科恩教授的低烧也消失了。路易斯战战兢兢了一个多月,至此终于稍稍舒了一口气。科恩教授决定给他放个小假,他问道:“那我的助理工作怎么办?”
“那个啊,安德烈可以暂时代替你。”教授说。
路易斯故意挑挑眉毛:“听听,等我回来大概就可以‘永久代替’了吧。”
科恩教授不和他争论:“假期愉快。”
路易斯·戈德曼放假的第二天,安德烈照例和科恩教授在书房讨论刘维尔问题的证明。
这是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阳光从东南面的窗户照进来,所到之处一切都变得懒洋洋的。
科恩教授放松地靠在椅背上,看着安德烈在白板上写写画画:“所以这就是你昨晚想到的。”
“是,”安德烈说,“这一步和前面的那些有结构性的不同。这就是为什么前面的规律在这里失效了。”
“嗯……这没问题。我觉得这个不同之处很熟悉,你觉得呢?”
安德烈看着白板想了一会儿,突然没头没尾地说:“原始形式。刘维尔问题的原始形式。”
仿佛咒语出口,他们同时想到了什么,两双灵光一闪的眼睛对视了一瞬。科恩教授直起身子,从书桌上拿起笔,安德烈也从白板前大步走过来。
这时楼下传来邮差的喊声:“科恩先生。”
“噢……”安德烈气恼地长叹一声——怎么偏偏在这个时候来呢?他只好跑下楼去替教授收信。
除了信件之外,这一天还到了一个包裹。邮差从包里拿出那个大号信封,对安德烈说了一句什么。安德烈一门心思全挂在刘维尔问题上,十分敷衍地点头应了一声,拿过信件就准备往回走。
没想到邮差叫住他:“先生!您还没……”
这位邮差大概不是本地人,说话的口音让安德烈很不习惯,以至于后面的话他都没有听清。他意识到自己变得焦躁起来,做了几个深呼吸,转过去问:“抱歉,你刚刚说什么?”
两个人交涉了几分钟,安德烈才弄明白,他忘了签字。这几分钟里,他的大脑一刻不停地在沿着科恩教授刚刚指的方向探索,挖出的内容在他的脑海中已经堆成了一座小山。
我必须,马上,把这些东西写出来——安德烈想着,感觉他的头盖骨里火花四溅,几乎就要到达爆炸的临界值了。
他飞快地签过字、把单据交给邮差,往回走到一楼门口就迫不及待地拿出笔,把那个最大的信封按在墙上,在信封背面演算起来。他有种强烈的直觉:他们今天也许能成功。
安德烈的呼吸变得紧张起来,现在他完全沉浸在抽象的世界里了。那些思想从他的笔尖急切又流畅地喷泻而下,仿佛冥冥之中,神明的手在背后推动着他。他断定自己的方向一定是对的,甚至能看到那层薄纱之下的神像的轮廓。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这个让全世界数学家追求了三百年、又把他和科恩教授折磨了两个月的谜题,就在他手中那一张小小的纸片上,慢慢卸下它的最后一件盔甲——
演算完成的那一刻,整个世界仿佛被静音了。和他想象的一样完美——完美无缺。
一股热血直冲安德烈的头顶,他激动得从地上跳起来:“我算出来了!”然后手忙脚乱地捡起地上的信,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上楼:“科恩教授!我算出来了!”
安德烈极度兴奋地冲进书房的门,准备接受教授的赞扬,却在进门的瞬间安静下来——
书房里很暖和,教授似乎是累了,靠在椅背上打盹。安德烈胸口一跳:他怎么没醒?
他又叫了一声:“教授?”
仍然没有回应。
安德烈呆呆地看着科恩教授的侧影。阳光从他的身后照过来,灰尘在空中飞舞着,和老人的银发一样烁烁生辉。
他无知无觉地扔下手里的东西,快步走到书桌旁,看到教授的胸口已经停止了起伏。
桌上摊开的笔记本里写着几行字,和他刚刚写在信封背面的相差无几。
后来他才看到,那个信封装着的,正是他即将登在《纯粹与应用数学》上的文章的校样。那篇文章的署名作者只有一个。
安德烈·斯米尔诺夫本来决定一生单打独斗,这一次却在文章的开头加上了别人的名字:
献给埃里克·科恩教授。
end
备注:文中的数学名词大部分是杜撰的:刘维尔问题是假的,库克里方法也是假的。但刘维尔这个人是真的,他是《纯粹与应用数学》的创办者,不过他更为人(指我这种物理专业大学生)所知的成果是刘维尔定理。
主角都是虚构的。在刚开始构思的时候,故事框架参考的是《费马大定理》,后来才发现随手抓的刘维尔跟《纯粹与应用数学》的关系(捂脸)。
如果想看更多关于原型人物(?)的梗,可以移步我的LOFTER http://hhhhhhelene.lofter.com/post/1f239c1e_1c7344358
评论要求(都是参考,不一定要涉及,因为很长所以只要能看完给个评论的都是大善人(?
1、因为发的前两篇都是很飘的东西,这一篇决定写得现实一点,所以想要知道大家对故事的合理性有什么感觉;
2、写大纲的时候没有路易斯这个人物,是后来因为不想让他过于工具人才加了一条副线,想知道这条副线加得是否自然;
3、一开始没有想到会写得如此长(……),因此没有具体地做人设,想知道人物前后的一致性如何,尤其是安德烈;
4、开头是刚看完一些翻译的东西写出来的,后面拖了一个月才写完,想知道前后文风有没有脱节;
5、其他比较关心的方面:节奏控制,段落过渡,数学细节会不会太多(……)
mode:求知 笑语
作者:格子(敗)
狙中:巫念桃、月溪明、蜂銀、暮夜、高以讕
(首狙:巫念桃)
灵感来源:PC游戏 不要喂食猴子
1.
卡尔有一个秘密,他可以通过一台电脑监控别人的生活。
这个别人当然很有限,是三个不知道为什么买了盗版手机的倒霉鬼。他可以通过电脑偷听他们的通话记录,检视他们的消费记录,翻阅他们的手机相册。
他们在他的眼里近乎全裸。
2.
这台电脑是卡尔从市场里淘到的二手货,看到桌面上的奇怪图标时,还当是卖电脑的格式化没格式干净。
不过也许是图标的那个眼睛看起来太有设计感,也许是stalker这个名字听起来颇有几分中二病会喜欢的幕后黑手感,总之卡尔放下了打给二手店老板的电话,鬼使神差地点开了那个软件,然后被刷出来的一连串窗口晃瞎了眼睛。
3.
软件的操作并不难,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傻瓜版,三个人的手机分别对应001-003的窗口编号,窗口界面与普通手机完全一致,他只要点开就能看到对方每个应用的记录。卡尔很快就摸清了三个人的情况。
4.
001号是一个40多岁开便利店的大叔,名字叫杰森•怀特,支付记录里全是货款,相册里能找到一张中规中矩的一寸照,通讯记录都是跟家人和熟客,结婚十几年的妻子,两个乖巧的孩子,看起来是个常规意义上的“老实人”。只有能看到他短信和照片的卡尔知道,每周四进货的时候,他都会去跟自己的情人私会。而他的情人刚好就是上级经销商的老婆,里外账面一起作假,那些货款有多少用作他途不消多想。
卡尔很羡慕他,幸福美满的家庭、无忧无虑的生活、漂亮懂事的情人,男人这一生想要的无非就是这样了,卡尔时常这么想。
5.
002号是一个21岁正在上学的学生,与卡尔同龄,名字叫黛西•琼斯,中等偏上的容貌,开朗活泼的性格,喜欢寻找各种美食、甜点,与闺蜜有永远聊不完的话题,像每一个拥有着青春的女大学生一样,让卡尔感到嫉妒,又感到一些隐秘的喜欢。
作为平庸而边缘的校园单身狗,他几乎第一眼就对相册里这个笑得阳光而温暖的女孩子有好感,这点哪怕在对方卷入各种风波后,也没有变化。
6.
003号是三个人里境况最差也最普通的。雷恩•霍克,汽车修理厂的临时洗车工,将近三十孑然一身,很少有人找他,他也很少找别人,手机相册空空如也,跟本人一样看起来一穷二白。他是唯一卡尔连长相都不清楚的对象,之所以知道他的工作还是因为有几个熟客会提前发消息跟他预约洗车。
7.
不好说是出于窥探的隐秘快感还是因为黛西的照片,总之卡尔没有卸载软件,也没有再联系二手店的老板,而是把电脑留了下来。
在课堂上查资料的时候,在图书馆写论文的时候,在房间打游戏的时候,他都会时不时看看软件里亮起的红点,偷窥三个人平淡的生活。
杰森又去和情妇幽会了,黛西去探了一家新的网红店,雷恩的手机依旧空空如也……三条安定的平行线沿着他的生活轨迹在每个地方留下印痕,枯燥的生活都变得有期待了起来。
8.
这三个人中,他最关注的自然是黛西,他想象自己跟黛西一起去探店,喂她吃面前的冰激凌,一起去游乐园,去看电影,那些照片频繁出现在他的梦境里,一帧一帧构筑爱恋的幻觉。逐渐地,他开始不满足于这种想象,他想从电脑屏幕的背后走出来,他知道她就在隔壁城市,他知道她的喜好,知道她每天路过的风景,那自己为什么不能参与进去呢?他开始设计他们的相遇,计划他们的未来,他路过礼品店的时候都要停下来,想一想她会喜欢其中的哪一个……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002的相册跳了十几个红点。那是隔壁城市新开的一家甜品店,他也看到了宣传广告,不过那不是重点,重点是,有几张照片拍的角度不太好被删掉了,而删掉照片的一角,似乎露出了一只男人的手……
卡尔感到自己被背叛了,这毫无缘由,毫无根据。他意识到,黛西甚至连他的存在都不知道,所有幻梦都是他一厢情愿的臆想,而那只手戳破了这泡沫。
9.
「听说了吗?上级代理史密斯先生失踪了。」
两天后,001的窗口跳出的这句话给古井无波的生活砸出了新的涟漪,正在图书馆写作业的卡尔被这句话吸引了注意。
史密斯先生正是被杰森戴了绿帽的那个冤大头,也是因此,卡尔和杰森都对这件事体现出了相当的关注和兴趣。
「什么情况?」
「听说晚上出门去买东西就再也没回来,家里人打电话问了一圈最后报了警。」
「还有这种事?那这周的货怎么办?」
「等上级代理那边安排呗,而且不还有史密斯太太吗?」
「说得也是,那我就等通知了。」
一转头,杰森就给史密斯太太打去了电话询问情况。那边似乎还有警察问话的声音,两人不欲多讲,只说了目前的情况还不清楚,警方还在寻找线索云云,寒暄了两句便挂断了。
这下史密斯太太可就成了有钱的寡妇了,卡尔这样想着,又想到在黛西那里惊鸿一瞥的那只手,心里愈发对杰森有些羡慕了起来。
10.
卡尔尽力说服自己,那只手可能是黛西的父亲、长辈或者别的什么朋友,
但心中的不甘和恼怒还是让他努力寻找起这个被删除的男人的痕迹。他顺着黛西的各种社交账号研究,翻找手机的最近删除记录,从男人戴的手表、黛西的关注账号,还有互动情况,他摸到了一个无人问津的社交小号……
只有两个关注,头像是简单的两个字母D和M,记录着两个在一家私房菜认识的人从相识到相爱的点点滴滴……
跟他想的一样,黛西对跟自己口味一样的人会有好感,喜欢粉蓝色的小饰品,跟喜欢的人有永远说不尽的话题,只不过那个“他”的位置已经被人捷足先登,总之卡尔做了再足的准备也没有用了。
11.
黛西的小号似乎是两个人共同打理的,只是她上的频率要高一些,他们有专门联系和经营这个号的情侣机,大概是男人买给黛西的,低调的银色机壳上面贴着对方的首字母贴纸,显得隐晦又亲昵。
忍着痛苦,卡尔翻完了小号上的所有内容,有他们牵着的手、喝的同一杯饮料、空缺能合成一颗爱心的戒指、一起吃过的菜、一起看过的晚霞、酒店窗外的彩虹……
然后他通过小号的关注顺藤摸瓜找到了男人。他叫马尔斯,是一家加盟超市的经销代理,比黛西年长十岁有余,有自己的家庭,推特首页上就是一张温馨的全家福,这也是两人关系如此藏着掖着、讳莫如深的原因。
12.
就在他思考该如何应对黛西的小号的时候,一直没有动静的003号窗口亮了起来。
「你再也不用担心他了。」
混在003号窗口朴实无华的「今天有空吗?去洗车」和「好的。」之中,雷恩的这条信息十分显眼,然而由于是本地发出的,卡尔并没有新收到信息的提示,于是等他看到的时候,已经是对方惊慌失措发来的回复。
「你做了什么?他去哪儿了?」
「他不值得你这么惦记。」雷恩的少言寡语在此刻显得尤为急人,卡尔此时感觉跟这个备注为劳拉小姐的人一样心急火燎了起来。
「别做傻事,警察会查到你的。」
「没关系。」
这段对话就这样不了了之,搞得卡尔被黛西小号弄坏的心情更加不明朗了起来。
13.
被吊在半截的好奇心和对黛西的恼怒让卡尔感觉自己要疯了。
一种莫名的破坏欲从他心底升起。
毁掉她吧。
一个声音在心底这么说着。
自己得不到的别人凭什么这么简单就能得到?
能给老男人当情妇,本身也不是什么检点的女人……
卡尔选择性地无视了记录里体现出的志趣相投,以最大的恶意揣测黛西,将她变成一个屈服于金钱,甘愿出卖自己的人。这才能解释为何她没有选择自己,而选择了一个大自己十几岁的老男人。
毁了她吧。
卡尔顺从了内心的声音,他开始收集证据、截图,按照时间分门别类地整理完,编辑了长长的一段文字,然后登录了黛西学校的BBS。
然后,迟疑了片刻,他又退了出来。转而登录自己的账号,将整理好的东西发给了黛西……
14.
这算得偿所愿了吗?卡尔不知道,但等他冷静下来的时候,聊天框里已经充满了黛西恐慌的回答,她愿意答应他的一切条件,换取他不揭露这一切。
而他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在下周一的晚上约黛西见面。
一切顺利得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卡尔想,等见面了,他一定要向黛西证明,自己才是更适合她的那一个,但他转念又觉得,这样不自爱的人,不值得自己真心以待,他喜欢的无非是黛西的长相,又何必为了她费那么多心思呢?横竖自己有这些证据在手里,并不怕对方不配合……
带着这些复杂的思绪,卡尔向后一倒,陷入了旖旎的梦境里。
15.
事情的发展好像逐渐不妙了起来,001号那边,杰森担心警方会查到自己和史密斯夫人的关系和作假的账目,正在清理证据,但过程并不顺利,毕竟两人的联系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无论是买礼物的收据还是开房的记录,都是一笔大麻烦,何况还有许多记不清的情况。002号那边,可能是因为卡尔的威胁,黛西的大号和小号都停止了更新,几乎不再与其他人联络和聊天,窗口经常几个小时都不动一下。003号那边,雷恩一如既往的毫无波澜,那个名叫劳拉的女士也没有再发来信息。
卡尔抓心挠肝地想要知道后续,但他能联系他们的途径只有那个软件和那只眼睛,只有通过窗口能窥见的他们手机的一部分,狭小、逼仄、局限。
他不甘心,不能完全掌控他们的生活,了解发生了什么,他不甘心。
16.
卡尔受不了了,他决定主动出击。
他去买了个手机小号,通过梳理杰森手机里删除的照片和信息,大致列出了一个需要处理的清单,以匿名邮件的方式发给了杰森,落款是“一个未来可能需要你帮助的好心人”,语义之中的威胁意味鲜明。
然后又给黛西发了消息,从对方痛苦的回应中得知,马尔斯已经几天没有联系她了——这让他感到隐秘的快乐,对方到底是有成熟社会关系的男人,一点点风吹草动就会导致二人分道扬镳,这就是黛西选择的“爱情”。给她个教训,天真的小女生不知道谁才是对她好的人罢了,卡尔自得地想着。
最后,他又用小号给雷恩发了消息。
「我知道你做了什么。」
「你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你也不希望劳拉出什么事吧。」
「你想要什么?」
雷恩意外地谨慎,丝毫不肯透露任何细节,就在卡尔想要放弃从这种打哑谜的方式中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照片一角的那只手。
「我可以帮你,但你也要帮我。」
……
17.
交换秘密总是让人更加亲近,比如雷恩在得知卡尔的目的是将一个叫马尔斯的男人找出来打一顿之后,也稍稍放下了戒备。
于是卡尔得知,他替劳拉解决了她的丈夫,在漆黑的夜里把他打晕推进了河里。原因是他撞破了劳拉和雷恩的婚外情,如果离婚的话,劳拉可能拿不到一分钱。
「我不在乎他们离婚,但劳拉有自己应得的一部分。」
这个孑然一身、意外简单的男人这样回复道。
18.
卡尔实际上帮不了雷恩什么,这是自然的,他只是嗅到了八卦的气味,于是凭借通讯内容里的只言片语诓对方交代。
交代完之后呢?
要报警吗?卡尔有些迟疑。
放在通话键上的手指动了又动,最后收了回来。
他没法解释得知信息的来源,也不愿暴露自己偷窥别人的怪癖。
这是他们的人生,自己干嘛非要搅进去呢。
他轻松地躺回床上,这样想着。
「记得把手机里的短信记录清理一下,提醒劳拉也是。」
毕竟,还有两天,就是跟黛西见面的日子了。
19.
事情意外的顺利。从杰森的几通简短的通话中,卡尔得知他成功瞒天过海,解决了账目上的问题,也藏好了自己跟史密斯夫人的私情,只是史密斯先生究竟去哪儿了还是个谜,警察到现在也没有找到。
黛西消沉于马尔斯的消失,对跟卡尔这个威胁者的见面也没那么抗拒,只是兴致缺缺,但卡尔有信心在了解了她的一切之后攻略她。
雷恩那边恢复到了洗车日常,时不时还会跟卡尔的小号联系。
20.
很快到了和黛西见面的日子。为了这次见面,卡尔专程换上了新买的衣服,还去花店挑了束黛西在小号上提到过最喜欢的风信子。
地点是黛西定的,据说是郊区的一家私房菜馆,除了路途有些遥远外没有别的缺点,早就知道她算得上是老饕的卡尔对此并无疑虑。
去私房菜馆要坐很久的公车,临走前,卡尔思虑片刻,还是带上了电脑。
他逐渐发现自己已经无法摆脱对这三个窗口的依赖,哪怕是这么重要的约会上,他依旧迫切地想要知道黛西有没有在跟谁发消息、打电话,想知道杰森和雷恩那边的情况有没有变化。这种迫切的情绪只有摸到电脑打开软件才会好转。
21.
「我不用帮你了。」
坐在车上看着三个毫无动静的窗口发呆的卡尔手机发出了一声震动,他看着雷恩的消息略感疑惑。
「你什么意思?」他快速回复道。
「马尔斯,全名马尔斯•史密斯,我四天前把他打晕推进了河里。」雷恩发完这条消息,再也没有了动静,徒留卡尔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手机和电脑的三个安静的窗口……
22.
直到来到目的地,卡尔依旧没有从这奇妙的巧合中恢复过来。
他草草将电脑收起来,思索着怎么跟黛西讲这件事,还是根本不讲,丝毫没有注意到,这家私房菜馆看起来没有一丝油烟气。
门口的服务员也没有询问他任何信息,而是径直带他来到了一个房间。
“黛西•琼斯小姐在里面等您。”对方这样说着。
然后卡尔推开了门,看到了“黛西”“杰森”还有一个身材精壮的男子,他们的背后是许多块屏幕,上面的影像正是盯着屏幕的自己。
卡尔惊呆了。
23.
“卡尔•威尔逊先生是吗?哎呀呀,感谢您对我们真人秀节目的配合出演!”一个有些啤酒肚的男人笑着从旁边走了出来,“这是我们新打造的一款叫做窥视的真人秀,展现普通人面对掌控别人所有隐私这种诱惑会有什么反应。您的表现太精彩了,我们的节目一定能大卖的!”
“这一切……都是假的?实,实际上什么事都没有?”卡尔呆呆地问。
“当然是假的了,都是我们节目组的编剧编出来的。你不会希望是真的吧!”导演得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就庆幸没事吧,侵犯隐私权、敲诈勒索、藏匿证据,要是真的你怎么不得进去几年……”出演黛西的女生似乎对卡尔有些意见,撇了撇嘴说道。
“不过目前看节目效果真的很好,哎呀发出去这么多台电脑,就数你的节目效果最好,这么一看也是一种好运气吧!”导演连忙打断了黛西,“软件装有插件可以自动获取电脑前置摄像头的功能,这确实有点侵犯隐私,不过你都这么愿意看别人的隐私了,对自己的隐私一定没那么在意吧,哈哈哈。”
只有卡尔呆呆地看着面前几个屏幕上清晰的影像,他看着自己一回家就迫不及待凑到电脑前,看到自己查到黛西的小号时狰狞的表情,看到自己敲诈杰森时兴奋的眼神,看到自己扭曲得意的笑,看到过分激动的时候嘴角还留着没擦干的黏稠唾液和食物碎屑……
卡尔痛苦地捂上了脸。
作者:土木风
评论:随意
我的诊所开在郊外,一处崎岖险峻的山路旁。这里人迹罕至,每隔两三天才会有人敲响我的屋门。他们灰头土脸、惊魂未定,警惕而惶然地看我操起闪着寒光的手术用具,为他们接上摔断的骨头,处理山贼造成的刀伤枪伤。我以此为生计,而除此之外的日子里,与我相伴的只有窗外的群山。山峦层层叠叠,无数庞大的、青灰色的影子沉默地环绕着这片狭小的山坳。我在它们的凝望下起床、入睡、洗手、接诊,为床单消毒,用沸水煮一盒又一盒的刀片。
这天清晨,当我照例坐在桌前为药品记账时,屋外突然传来几声急促的门响。我拉开门,本周的第一位患者赫然出现在眼前。那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独眼,看上去约莫四十岁,衬衫又脏又乱,鲜血从左肩一直沁到胸口。“招牌上写您是军医出身?”他的同伴勉强支撑着他沉重的身躯,问,“枪伤能治吧?”
我领他们进入诊室。落座时,他身体脱力,险些倒向一旁。肩上简单包扎的布条剪开后,底下的弹孔立刻汩汩地冒出血流来。那随从打扮的年轻人在我身后转悠,嘴里骂骂咧咧地咕哝着:
“狗娘养的——仗着这儿只有一条道——...不过是铅头子弹,他们自己造的,这帮出来打劫的穷酸货——可血就是止不住...”
“伤及动脉了,要立刻手术。”我说。
“钱在我外套内侧的口袋里。”伤者发话道。
年轻人立刻去取外套;我叫住他,让他先把装着手术用品的小车推来。同时,我不禁观察起这个男人,因为他的模样与嗓音都使我感到说不清地熟悉。他穿着讲究,衣裤的面料都光滑厚实,胡须也修得很利落;和任何受重伤的人一样,他看起来疲惫、虚弱,脸色煞白,随时像要昏死过去,与此同时,在沁满冷汗的鼻梁旁边,那仅有的一只右眼却冷静地打量着我。那是一只已有年龄痕迹的眼睛,浓眉,眼窝很深,像是某种猛禽;每当眉头因疼痛而皱起时,那冷峻的银灰色瞳仁就会藏到眉骨的阴影底下,其中射出的目光是锋利的,像能把人盯个对穿,却也现出一种清醒的、憔悴的情态来,好像对自己的处境感到漠视和厌烦似的。他已经失血过多,眼神只偶尔能聚焦在一处,却在审视我片刻后露出微妙的诧异神色,像是认得我一样,很快又无力地将头垂下去了。
没时间准备麻醉了。年轻人推着小车回来,一切都急匆匆地发生着:铺床单,搀伤者上床,扯扎带,固定手臂;洗手,倒酒精,擦刀片,对伤口切下第一刀。皮肤与肌肉整齐地在刀尖下豁开,像睁开了一只猩红的眼睛,鲜血如泪水般争先恐后地从中涌出来。我感到手掌下扶着的这条胳膊猛地绷紧了,头顶上传来竭力控制又微微发颤的呼吸声;除此之外,他竟悄无声息,既不挣扎,也不喊叫,只用手死死抓住床沿,关节都攥得发白。待我找到破裂的血管,结扎完毕的时候,旁观的年轻人已面色发青,手术台上的男人仍一声不吭。他转过脸去,似乎不想让人看见他此刻的模样,额边的鬓发却已经湿透了。
我招呼年轻人帮我拿盒棉球过来。小伙子迫不及待地出去,又哆哆嗦嗦地回来,一只手递给我棉球,另一只手拎着那件外套。他从内侧的口袋里掏出几枚银币和两根纸烟,冲男人晃了晃,就将外套往床头一搭,逃也似地丢下雇主离开了。
“他知道你还要再开一次刀,把子弹取出来吧?”我一边清理伤口周围的血液,一边问躺在床上的男人。
“他拿钱办事,有自己的事要做。”男人回答,“请继续吧。”
我往伤口四周涂上乙醚,等待它起效;随后,第二轮手术开始了。那颗炸开了花的银色弹头深深地卡在锁骨下方,被肿胀的肌肉包裹着。我用镊子轻轻拨动边缘,他的肩膀立刻挣动了一下。
“抱歉。”好一会儿,他才小声说。那声音几乎是打着颤从呼吸里被带出来的。
“这很正常,”我回答,“即使用过麻醉,有时也会刺激到神经...”
我终于与他攀谈起来。一是出于我在军旅生涯中得出的经验:在疼痛无可避免时,聊天能够分散患者的注意力,使对方更不容易因剧痛而乱动;二是,此人的形象与种种表现的确使我感到十分好奇。我问起他的来历和家庭,对此他虽不排斥,但也不愿透露太多,只偶尔在喘得过气时用低沉的嗓音应答我两句。很快,我就了解到他是位商人,主营烟草和纺织品生意,此番是跟随运送货物的车队前来的,家里有个八岁的女儿等他回去。我搜遍记忆,也没想起自己何时认识过这样的人。他谈起女儿时话变多了,语气松快下来,手指也从床沿上松开了一瞬;我瞥见那无名指上戴着一枚金戒,便接着问:
“那您的妻子呢?您夫人一定也是个可爱的人吧。”
沉默。死一般的沉默。静得好像连血渗出来的声音都听得见。半晌,他缓缓转过头,用独眼凝视着我,说:
“死了。——八年前去世了。”
他面上没什么波澜,甚至有一丝怜悯,大概是对我接下来将要遭遇的尴尬局面感到同情吧。我向他道歉,识趣地闭上嘴,之后我们谁也没有再开口。我默不作声地牵拉着那颗子弹,将它一点点挪出来,他则默不作声地忍受着。诊室里一片静寂,除去持续不断的、粗重的呼吸声外,只偶尔有镊子刮擦骨头的细微声响。之后是切割血肉的沙沙声,急促而痛苦的喘息,金属落在铁盘里的声音,脚步声,水声——我起身洗手,备好缝合用的针线。最后一根线头剪断时,两人都松了一口气。他已精疲力竭,提着气的胸膛猛然回落,之后就连抬起眼皮的力气也没有了。
我去屋外取干净的纱布,来回一趟的功夫,他已沉沉睡去。我默默地松开绑着他手臂的扎带,为他清洁皮肤,包扎伤口。在这途中,我注意到:他上臂靠近肩膀处有一道浅淡的伤疤,颜色微微发白,一条细梭似的横在汗湿的皮肤上。这勾起了一种奇异的直觉,像是忽然涌上了来自过去某一时期的许多感受,如一种熟悉的气味、色彩或氛围般击中了我。直到我收好器具、回到桌边,准备继续早上的工作时,这道伤痕所激起的迷思仍未止息。窗外的雾气已经散去,天色白得像纸,卧在其下的是青黄相间的春季的群山,偶有桃色或黄白色的野花成簇地点缀在向阳的那一面山体上。我漫无目的地眺望着它们;突然,好像受到了什么提醒似的,脑海中的一切仿佛都贯通了,无数许久未回忆起过的细节纷纷跳将出来,如单词般串联在一块儿。
对,我曾见过这个人。我曾见过此人不止一面。
这要从许多年前,我仍在服役时说起。
刚入伍的那年冬天,我曾跟随一支后勤部队在法兰西北部的各个新占区间辗转,为前线撤下来的士兵提供医疗和给养。当时正值战况激烈的时期,我在医学院经过寥寥几次实训便应征入伍,真正上手时怵得要命。当前线的军医用四分钟卸下一截小腿时,我就躲在后方的大帐篷里,慢悠悠地为人上药,给有经验的医生当助手。能到达我们这里的士兵大多伤得不重,或只剩下一些后期护理的工作,正适合我这种菜鸟拿来练手,他们却大多对我敬而远之,我想大概是我手艺太差,总把人弄疼的缘故吧。正是因此,到了十一月份,当一支枪骑兵部队刚经历过出征后的第一场战役,来与我们合并扎营,浩浩荡荡的轻伤员把营帐挤满的时候,我竟是所有人当中最清闲的一个。我站在洗手台边,正为煮刀片用的小锅点火;一位身着枪骑兵制服的战士大步流星地跨进来,带进一阵冷风。他站定在我身前,中气十足地对帐篷内部喝道:
“有空闲的医生吗?——冯·阿森海姆少校需要人去为他处理伤口。”
原本鼎沸的人声立刻消停了,连哀嚎声都暂停了几秒,无数双眼睛冲这边看过来。平常带我的那位军医问:
“他伤得重吗?”
“不重,一道擦伤。”
“你身后那个。”我上司说,“——他没有活儿干。”
我就这样背上药箱,随那位军人向骑兵营中走去。路上的一切都使我心里打鼓,从路边向我侧目的陌生面孔到愈来愈浓的马粪味,再到容纳垂死伤患的野战医院,隔着薄薄的帐篷能听见有气无力的呻吟声。我还从未见过少校军衔的人,更别说用这双生手为其治伤了。有那么一瞬间,我青年时代的脑瓜已经想好自己该被流放到哪里。很快,我们停在一处圆顶帐篷前,引路的战士冲里打了声报告。“——请进吧。”一个低沉的嗓音回应道。
门帘掀开了;我钻入帐中,脖子都不敢弯一下。我就是在这里见到了他。威廉·冯·阿森海姆少校,他那时脸庞白净、面容严肃,看着远比他的声音听起来要年轻,挺拔地坐在一张简易的办公桌后面,灰色独眼漫不经心地扫了我一下,立刻使我紧张得两腿发直。他冲我微微颔首,我又莫名松快下来,想:他不像是会为难我的人。尽管如此,当我开口跟他说话的时候,吐出的句子还是磕磕巴巴的。
“长官,我——我需要一块地方来搁药箱。”我说。
“请便。”他答,将桌上的文书挪向一侧。我将装有药品和纱布的小铁盘从箱子里码出来时,他已自行褪下制服外套,将受伤的手臂整个露出,好像对此已很有经验了。他伤得不重也不轻,子弹擦着皮肉过去,在肩头下方留下一条鲜血淋漓的裂口。我小心翼翼地清理着凝固的血块,告知他这需要缝针,他同意了。之后的十几分钟里我们都很沉默:他手攥着拳,一声不响地忍受棉球擦在血肉上的疼痛,不知在沉思什么事,我则庆幸他伤在戴眼罩的那半边,起码看不见我在折腾些什么。很快,我就明白他为什么要叫医生过来,而不是自己到我们那里去:即便是处理伤口的时间里,他的帐中也人来人往,一会送来一份文书要他签字,一会又来几位下属,向他请示下一步的安排。每个人进来都要看我一眼;他下达命令时则总是言简意赅,语调如常,好像伤口没有知觉似的,只在我入针时肩臂会猛地一颤。终于,我哆哆嗦嗦地收了针,他也终于松开了攥紧的拳头,脸上露出疲态。我这才看见,他左手有根手指被绷带裹得严严实实,像根棒槌,表层已被尘土染成灰色了,看上去颇为奇怪。
“您手指也受伤了?”我一边为他包扎,一边问他,“用我顺便帮您换药么?”
当时营帐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他疑惑地瞥了我一眼,又低头去瞅那根指头,好像刚刚才想起它来。“不用,”他说,又马上改口道,“——您帮我拆掉吧。小划伤,”他顿了顿,“出征前我妻子包扎的。”
不知是不是看错了,说这话的时候,他那阴沉沉的面容似乎柔和了一些,看起来既有些引以为傲,又好像有点难为情似的。那绷带包得又多又紧,剪开颇费力气;拆净后,里面的手指都捂得发白,指腹上的伤口也早已愈合成一条细线。这种小口子在军营里一般是不算伤的。我还未来得及再说什么,又有几位军官先后来到他帐中,就某件事的责任归属请他定夺,很快在他面前争辩得不可开交,谈到重要处时,他们当中的一两个又时不时要狐疑地看我一眼。我麻利地收拾好东西,见他冲我点了点头——便如释重负地背起药箱,脚底抹油般开溜了。
这便是我与此人的第一次见面。之后我又见过他三五次,都是被他派人叫去,为伤口换药。他已经认得我,每次我只需钻入帐中和他对个眼色,就可以开始准备工作,一句废话也不用说。他所带领的枪骑兵部队在我们这里休整了一个多星期,随后与另一支骑兵合并整编;最后一次去见他时,营地里吵闹无比,帐外全是新扎营的士兵乱糟糟的喧哗声,不时夹杂着几声马儿发牢骚似的嘶鸣。他正伏案写些什么,见我进来,便将纸张翻面往桌上一扣,照例冲我点点头,在旁边为我腾出一片位置。奇怪的是,这天他虽仍绷着一张严肃的面孔,眉头却较平日里舒展了不少,那只令人生畏的灰色眼睛松下劲来,不像在看我,而像在平和而期盼地眺望着营帐外更远的地方,嘴角也克制地微微抬起。简而言之,凡是他脸上未被眼罩遮挡之处,那些原本冷硬的线条都软化了,好像有什么东西将要破土发芽似的。如此变化令我印象深刻,也使我不禁好奇;然而,我刚把药箱搁在桌上,营帐的门帘就再度被人掀开,从缝里露出一位士兵冻得通红的脸。“报告!”他喊道,尽力扯高嗓门,以盖过外面的噪音。
“什么事?”
“准将到了,长官。”
少校起身,扣好刚刚解开的制服扣子——犹疑地瞥了我一眼——还是将那张纸留在桌面上,径直向帐外走去。“劳烦您等我一刻钟。”他离开前说。
我答应下来,并很快将药品和纱布都备好了。半个小时过去,他还没回来,我于是在营帐中四处转悠起来,想要找些消遣。他的帐中布置得很简单,门边摆着一张简朴的行军床,床头挂有手枪、佩刀和一干洗漱用具;一个小小的炭盆支在门的另一侧,把漏进来的寒风烤暖一些,尽管作用微乎其微。桌椅下方的地面上铺着一张地毯。像他这样指挥别人杀人的人过得也不怎么样,我心想,虽然比我们这些睡通铺的要好得多。部队里的一切设计都只为使你上战场之前不要衰弱或死去,其他是一概不管的。桌上的东西还稍微多些,大多是些办公用具,没什么可看的,这就使得桌面中央扣着的那张纸变得更加具有吸引力了。无聊能够驱使人做许多匪夷所思的事,在本就好奇时尤其如此,周遭的喧哗声也不断地给你以暗示:你正处于群体之中,做点小动作也不会有人看见。总之,我鬼鬼祟祟地凑近那张应当不是机密的神奇的信纸——仍不敢把它翻过来,于是借着帐外透进来的光,辨认起笔尖在纸背上的压痕。
[亲爱的埃拉:]
第一行写着。我当即意识到这是一封家书。他的字迹工整,即使倒着也很容易辨清,我于是接着往下读:
[安东今天才为我捎来你的上一封信。此次战线绵延太长,邮车都不愿靠近前线,害怕进来之后无法返程,好在有人家帮我代收。我很好;我们都很安全。我们在后方汇合,营地旁边就是后勤部队。如果你早早收到了信,代安东向宝丽娜也报个平安吧。
我们现在位于B省和S省的交界处,与大部队分离;上校病了,我代为指挥一整个营。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埃拉。我们即将并入第三军团,之后我会回归参谋工作,远比之前要安全得多。你怎么样?还是常常感到腰痛吗?胃口怎么样?有位同僚对我说,孕妇只要胃口还不错,后面的几个月里就能好受些。我无法常常回去,也不知道怎样才能帮上忙。你要是感觉不舒服,或有什么想要倾吐的,就写在信里寄给我吧。
关于你的来信:几件新鲜事我已读过,每一件都很有意思。我这里的新鲜事不太多,也没有添置什么新东西。我手上的伤口已经好透了,拆了纱布,除此之外,唯一的新鲜事物只有前两天钻进帐里的一只黑猫。它是胸口有撮白毛的那一类,和院子里常来找你的那只很像,性格温顺,大概是后勤部队饲养的。它蜷在我的椅子上呼呼大睡,我差点坐下去,吓了一跳。
以及:你随信寄来的花种我已收到,可惜天气越来越冷,我也找不到花盆来安置它。我准备来年春天再将它种下,如果那时回去的话,就种在窗边或院子里。是的,我或许春天回去——法兰西已现出颓势,已有些高官在以贿赂寻求庇护,军队高层中也流传起他们即将讲和的消息。我估计到明年春天,战争就会结束,若非如此也可以暂缓。我...]
信到这里戛然而止。我直起身,心中并不因偷看了他的信件而感到羞愧。这些有家庭的人,最起码依我平日里所见到的那些来看,从不羞于展示自己幸福的那一面,看一眼自然没什么大不了的。然而,接下来的等待时间却变得令人坐立不安。我焦躁地在营帐里踱来踱去,像是被踩了尾巴的什么动物似的,信中的那些句子在脑袋里盘桓不散。如此,我又等了他一刻钟左右,直到那位脸蛋通红的勤务兵进来对我说:
“少校叫您先回去休息——他有一场紧急会议,晚上之前都没办法回来。他向您致歉,说改日再联系您。”
这就是我与他的最后一次见面,起码是我所认为的最后一次。当天晚上,刚合并的两支骑兵就连夜开拔,马蹄与车轮声隆隆作响,使地面都为之震颤。清早起来时,昨日还拥挤吵闹的兵营处只余下一片沉默、平坦的空地。几辆运送辎重的马车停在一旁,正由我们的人清点数目,军帐的骨架支出车斗外,像帆船上折断的桅杆。
“他们去前线了,”我上司说,“只有去前线的部队才会这么急,连帐篷也带不走。”
这段时间的工作于是告一段落了。很快,下一批士兵来到这里,我也照样每天旁观起手术,挨训,处理伤口,听伤兵发牢骚。过了两周光景,第一场雪落了下来;紧接着,邮车也到了。邮差戴着标志性的圆顶小帽,帽顶、肩头与座下马匹的鬃毛、睫毛上全都落满雪花,铃铛在他身后的车厢顶上叮叮作响。他刚将那厚厚的一沓信封放在桌上,营地里就已排起长队,从营前排到营后而再度折返,两排芦苇似的在寒风中攒动着。收信之后又是读信,无数张咧开的嘴巴都谈起父母、亲戚、朋友、爱人,随白汽一起冒出些鸡毛蒜皮的事,在哪儿都能听见。一时间,在这般嘈杂中,我竟无比渴望听一听踩踏雪地的嘎吱声,而当我独自溜出营地的时候,也没人让我请假,没有人多看我一眼。雪一直下到中午才停,我也一路闲逛到午休时分才肯回来。营里已经安静下来,帐篷外一个人影也看不见,清早排队时踩踏出的脚印也被新雪遮盖得差不多了。
倒不如逛到下午再回去,我想,免得有人被吵醒,问我去了哪里——这般打算定了,又突然生出某种幸灾乐祸的兴致,想去瞅一瞅那张曾摆满信封的桌子,看有哪封倒霉的信还没被人认领。意料之外地,在那覆满薄雪的桌面底下,竟真有一只信封被遗落在雪地上,孤零零地斜插在雪里。我蹲下身,将它拾起来;收信人一栏居然写着:
冯·阿森海姆少校 收
莱茵兰第二枪骑兵团
c/o 战地邮政局
S省,法兰西
在寄件人那一栏,则是:
埃拉·冯·阿森海姆
椴树街10号 (后面被雪水洇湿,模糊不清)
这大概是军邮系统的一个小小失误——有时,地址更新得不够及时,就会出现这样的状况。鬼使神差地,我将信封擦净,揣进自己兜里。接下来的三五天里我都思来想去,不知要不要把它拆开看一看。一连好几天都没有人问我关于信的事;后来,信封开口处的封条也因曾被浸湿过而失去了粘性,不知不觉地自己脱落了。唯一的阻碍就此消失,我在夜里点起蜡烛,悄悄地抽出了信纸。
[我最亲爱的威廉:]
这就是他妻子的字迹——和他本人的很不一样,字母全都圆圆的,在单词内东倒西歪地挤在一起。
[我早就预感到这周会发生什么好事,果然,你的信来啦。我怕信纸不够用,只好把字写密一点。珍妮出去采购了,我让她顺道捎一些信纸,但又等不及她回来,现在就想给你回信。我好想你,我每个小时里都在想你。每次珍妮出门去,留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屋里的时候,我都会想:你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呢?在花园里散步的时候也会想:要是你在就好了,我可以把花呀、草呀,所有可爱的好玩的东西都指给你看。离春天怎么还有那么多个月呀?
我最近一直在院子里待着,珍妮一点活儿也不让我干,只许我偶尔剪一剪枯枝。她很厉害,已经生过三个孩子啦,所以总是知道我会需要什么,把我照顾得很好。天越来越冷,但一直很晴朗。我每天早晨手脚都有点水肿(所以这封信的字写得不太好看!),就去院里晒晒太阳,看看有没有哪棵植物需要理发,等腰开始酸疼了,就靠在躺椅上歇息,织点东西。小家伙越来越沉了,我感觉她(或者他)一定非常强壮,可能会像你一样长得很高——虽然可能也有我最近吃得很多的缘故...——反正,我在躺椅上捻毛线的时候,总能感觉她在拿小脚踢我呢。
你在春天的什么时候回来呀?我知道你也不确定,可我就是想问问你。春天是好几个月份加在一起,从现在到春天可以是三个月,也可以是六个月。你才出门一个月,我就已经攒了一肚子话想对你说,等攒到春天,怕是要塞满整个院子啦。有时候,我看着我们一起栽的冬青树,感觉你好像还没离开多久,又马上会回家;有时候又突然难过得要命,觉得你好像永远不会回来了似的。我有时夜里会偷偷掉眼泪,不让珍妮看见。之前我也经常感到孤单,但很少这样哭过,可能做了母亲的人就是会和以前不一样吧。宝丽娜说常常悲伤对我和小孩都不好,所以我在努力克制——到了春天什么都会好起来的,我从今往后要这样想——你会回家,院子里的花草会长出来,在花园里迎接你的也会从一个人变成两个人啦。
对了:冬天到了,你的旧伤是不是又要开始疼了?用不用我寄些能护住腹部的衣服给你?你说要当参谋,是不用再上前线的意思吗?吃穿上会不会好一些?以及:你说的那只小猫现在正趴在桌上陪我写信呢,我今早给了它几片香肠吃。它最近和我很亲密,我走到哪它就要跟到哪。还有:虽然你没办法回来过圣诞,但我手头已经在为你织新袜子了。我去逛集市,看见好看的图样就忍不住买下来,已经攒了一小沓,毛线也精挑细选地买了许多...但愿我今年能织得像个袜子的形状!要是好看,就在圣诞前寄给你——要是没有寄,那你自然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不准笑话我。
啊,再以及:我怎么能忘记花种发芽的时间呢?上回一定是高兴到糊涂啦。我还是没搞清楚这种小花叫什么,只趁它谢光之前夹了几朵在册子里,今天看已经全干透了。我分一朵给你,既然种不出来,就让你先看看它长什么样子——顺便也剪几条毛线给你,让你想象一下那双袜子会是什么样子——唉,要是能把我自己也寄给你就好啦。你要是有空,也多想想我是什么样子吧。想一想我披头散发地窝在躺椅里看小说,或睡觉时搂着你的枕头;想一想我抱着我们的小孩站在院门口,院子里全是我秋天就种下的雏菊、风信子和丁香——这就是你明年春天回家时会看见的。我可是一直都在想你,所以多想想我吧!再见,这是最后一张信纸了——要快点回信呀!
亲你一万下也不够
永远是你的 埃拉
(一个简笔画笑脸)
1870.11.15]
我捏住信封的两边,在手掌上磕了两下,干花和毛线就从中滑落下来,躺在我掌心里。花是淡粉色的,有五片大而匀称的花瓣,像是野棉花之类的秋季花朵,毛线则是红、绿、白相间的杂色,摸起来又轻又软,好似还残存着太阳烘烤过的热量。如此的一丝暖意蹭过我在夜里冻得僵硬的指尖,就像火柴头蹭过砂纸一样,迅速地在心中燃起一捧奇异的火焰,与半个月前于枪骑兵营中所经历的同根同源,以同样的焦躁烧灼着我的五脏六腑,程度远甚于前,使我在接下来的几星期里都心神不宁,坐立不安。我像在期待着什么,却不了解自己所期待的究竟是何物;好似感到怨愤,却又好像在这怨愤的躁动之中感到前所未有地安定,像是终于找到了一样可以抓住的东西。我将这封信收进军服内侧的口袋,等邮差再一次到来时,我没有把它拿出来,而是跟随排队的人流挤到营前,装作漫不经心地问他:
“假如——我是说假如——我们这里有信送错了,也是归你管吧?”
邮差倚在马车前座上,不耐烦地睨了我一眼,问:
“什么信?哪有送错的信?”
“没有。”我说,随后扭头便走,直到马蹄声与铃铛声渐渐远去,才敢从帐篷里探出头来,心脏也激动得砰砰直跳。反正——我酸溜溜地想,他们很快就会发现对方的信件没有按时到来——很快又会互相寄更多干花、花种、毛线等一干小玩意,说不定还要把这次错寄当作一件趣事来讲。再过几个月,他们一家三口还要团聚哩。这封信很快要被他们抛在脑后,这世上除我之外再也不会有人记得它,因此它可以是属于我的。凭着这份歪理,我心安理得地揣起这封信,继续过我的日子;过了几个月,又带着它一起上了战场。战争没有在春天按期结束,而我最终也成为了前线那些军医中的一员。我也曾见过死人,忽视过渴望活命而无可救药之人的哭声;我也能用五分钟卸下一截小腿,十分钟切除一条断臂,二十分钟摘去一颗眼球。我在肮脏而逼仄的帐篷顶下与他们聊起家人,因为在内心想着家人时动手术的士兵更易存活,而那些没有家庭的本就很难在战场上活得太久。在这一切发生的同时,那封信就静静地夹在我制服内侧的口袋里,紧贴着胸口,像在帮我的心脏将血液与体温泵向全身,又在难以入眠的深夜里一遍遍地使我回想起其上的词句,想象花园与院落,想象白日里猫儿温暖的皮毛。我只将它拆开看过寥寥几次,却奇迹般地记得其中每一个句点;当我最终退伍,独自拎起行囊走出军营时,它也因一念之差而留存下来,夹在我仅有的几样行李中间。它随我在几座城市间辗转漂泊,无以为家,又一起落入这片人迹罕至的山区,默默地躺进诊所的抽屉,在我每次存取文件时与我对视,边角愈发泛黄。而如今,当我坐在书桌前,久违地展开信纸的时候,只感觉喉咙发紧,心也跳得厉害。多久了?有个声音在我耳边不住地问,从你收信到现在,一共有多少年了?
八年,我回答。落款上的日期写得清清楚楚,到现在为止一共八年零四个月。我感到手里这张信纸的边沿微微颤抖起来。他说他的妻子是什么时候去世的?——几年前?多长时间?
我已忘记接下来的几个小时是怎样度过的。我肯定焦灼地在诊室门前徘徊了很多次,看他有没有醒,或许也曾试图将信封的封条重新粘上,假装从来没有打开过。人在感到自己已然做出一桩天大的蠢事时,再做出其他蠢事来自然是轻而易举的。我估算着四个月足够收发几封信件——但不知道中间耽误了多长时间——又灌下几大杯水,屋里屋外地踱来踱去,希望能把心慌止住。这就好比你以为自己偷走了一枚微不足道的银币,未曾想那已是他人最后的一点身家,而我的这颗心自打成年之后就再没为人愧疚过,连着应对愧疚的经验也一并忘记了。总之,当他醒转的时候,一定觉得我这副模样相当奇怪——我像个小学生似的立在门边上,鬼鬼祟祟地拿眼瞟他,缩在身前的双手紧张地互相搓着指节。
“您醒了。感觉怎么样?”我干巴巴地问——又抢在他完全清醒之前,就迅速上前两步,将信塞在他枕头边上。
“对不起。”我小声说,不敢看他的脸——接着逃也似地离开了。诊室的门正对一面药柜,我将自己藏在书桌后面,从玻璃柜门上的倒影里偷偷观察起他的反应。他在刚苏醒的迷茫中抬了抬手臂,确认自己的肩膀还能活动,随后艰难地用未受伤的那条胳膊支撑起身体,从床上坐起来。这时他发现了那封信,困惑地皱起眉头,可能以为是谁刚寄给他的,并将它拈起来,端详上面的字迹——在看清信封上落款的那一刻,脸色骤然变了。
他先是难以置信地环顾屋内,寻找我在哪里——自然是找不见的;之后,又翻来覆去地将信封检视了几遍,似乎生怕自己是看错了,或者在做梦。千真万确,我真想对他说,这就是你的信没错,早该是属于你的;而当他试图打开信封,发现早已被人拆过之后,我又脸上发烧,恨不得自己从没存在过。他的体力尚未恢复,很快就不得不倚在床边的墙壁上,用沾满自己血迹的手展开信纸。他慢慢地、仔细地阅读着——远比我预想的要慢得多——散乱的头发垂下来,使我看不清他的脸。每隔许久,他才会将前一张信纸挪到后面去。而当她终于对他说:再见——多想想我吧——快点回信呀——并画出一个大大的笑脸的时候,他也同我当年一样捏起信封,在手掌上磕了两下。时间已经过了太久了,毛线已然褪色,那朵干花也早已碎裂,只余下干瘪的花蕊和两三片零碎的花瓣。这些物件落进他宽大的掌心里,那么轻、那么小,他用指尖细细摩挲它们,动作轻柔得使我几乎想要落泪。他将它们小心翼翼地搁在信封上,又把最后一张信纸挪回底下,从头开始读第二遍,读得甚至比一开始还要慢得多,中途才发觉自己的手指上沾满血污,慌忙用衣摆去擦;随后又读了第三遍,第四遍,第五遍。到最后,他只是定定地捏着信纸,像尊雕塑似的一动不动,也不发出任何声响,只有起伏着的胸腹与衬衫上半干的血迹还表明他是个血肉构成的活人。那红棕色的印记漫过他的半边胸膛,在心口处还是鲜红的。
我不忍再看,起身去外面走一走。求让他奇迹般地赶快恢复吧,我在心里徒劳地祈祷着,这样等我在山里转上一圈,回去就不用面对那只目光灼人的眼睛。无论如何,只要别再让我出现在他面前,别再让他问我什么事...
我在山林间漫步许久——花草树木固然有那种魔力,能使人暂时忘记与人世相关的一切烦扰,在此刻却远远不够。直到太阳西斜,群山的间隙中泛起金光,我才终于有勇气对自己说:走吧,伤员还需要你照顾——即便曾过度失血,最起码到这时他已经可以喝一点淡盐水。为了使这一下午的逃避有充足的理由,我甚至沿途摘了几朵野花,打算安置在窗边。天色暗得飞快,到达诊所时,白日里成片的阴云已被夕阳燎着了边缘,在天际连成一条火红的细线。这是晚霞的预兆,代表明天的天气将适合远行,也适宜伤患休养;然而,向诊室内望去,房间里却一个人影都看不见。病床空荡荡的,被单与枕头整齐地叠放在床板上,用一只小钱袋压着,床头搭着的外套也给取走了。
众所周知,十九世纪已不再可能有奇迹发生,而最近的城镇距离此处也有两德里的山路,按常人的恢复速度来看,简直难以想象他该如何跋涉到下一处可以休憩的地方。我在屋前与后院都找了个遍,又临山眺望,仍没有看见他的影子,只好心神不宁地回到屋内,去看看他都留下了些什么。钱袋里装着几十枚银币,目测有四十马克左右;将它整个拎起来时,从袋子底下又露出一张对半折叠的便笺,看着像是从我的草稿本上撕下来的。我将其展开,上面用那一贯整洁的字迹写着:
不知名姓的医师先生:
请原谅我未经允许使用了您的纸笔。我的商队在城镇外围等候,倘若再耽误下去,恐将无法按期交付货品,因此我只得不辞而别。我有过带伤行军的经验,也曾交代他们来附近接应,不会使您救治我时所付出的努力白费;钱袋里的四十五马克是我随身携带的全部现金,对于手术而言大概是不够的,余下的诊费将于明日遣人来与您结清。
很高兴看到您安全退伍,再次感谢您八年前及现在对我的照料。
W.v.阿森海姆
(如需后续通信,请您联络镇内商行办事处。)
他语气疏离,且对信件的事只字未提,我却并不为此感到庆幸。是的,事情就这样了结了,没有任何责备落在我头上,我的心却分毫也不能轻快。在我眼前浮现出一个踉跄着的背影,形单影只地沿诊所门前的小道离去,走向斜阳笼罩的山峦之间,渺小得好像一颗沙砾,又像直视落日后产生的斑点状残影,顽固地印在视野里。我想他或许永远也不会原谅我。然而,当我将纸张翻过来时,纸背下沿又有几行小字写着:
您没有什么需要向我道歉的。
她在生产之后染上肺炎,于1871年二月去世。在高烧导致的谵妄中,她曾执意向我展示她收集的所有花朵。
我不怨您。
我默默地收拾好一切,再度回到书桌前的时候,墙壁与地板均已染上明亮的、火焰似的橙红色,由窗棂的影子分割成规整的几大块。窗外,残阳已终于降到云层之下,炽烈的霞光随其沉降而自下至上地蔓延,像焚烧纸张一般,使最远处的群山只余下灰烬似的漆黑剪影。
我将路上采的野花插进窗边的花瓶里。明天到城里去吧,我想着,才发觉自己的脸颊上已经布满了泪痕。
----------------------the end---------------------------------
作者:【十二招】周雪之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伊林.车尔尼雪夫斯卡娅侧躺在一张沙发上,一只手抵着自己的下巴。她的一头卷发铺在红丝绒面料上,如果她自出生以来就不曾修剪过自己的头发,那么以车尔尼雪夫斯卡娅的年纪,她雪白的头发就会从沙发上垂下来,越过我双脚占据的地方,铺满整个地板,就像霉菌编织出的一层厚实的菌丝。
“您是位作家?”问这话时她把视线投向我,很多人都这样问过我,而他们的目的也各不相同。至于车尔尼雪夫斯卡娅,我能看出她的眼中有一段回忆正在交织成形,这让我兴奋起来——她要讲一个故事了,一个尘封已久又褪了色的,如今又重新焕发光彩的故事,我们通常称其为“历史”。
在得到我的确认后,她开始叙述她的故事:“我是一名校长,一位学者,更是帝国的首相。很多人都忽略了我其实还是一个家庭教师,当然,只为皇室服务的那种。我还记得他,弗朗茨.加西亚,即使如今已经很少有人再提起过他。我把他培养成了一个爱笑的孩子,但也仅此而已,弗朗茨身上的很多是我无法教出来的。但是他却不适合成为一位皇帝......所以我选择了他的弟弟尼可拉斯。”
她躺在长沙发上,就像坐在告解室的帘子后面。车尔尼雪夫斯卡娅首相活了很久,她所讲述的也仅仅是她生命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我问她为什么要向我坦白这些,她则说在我身上她看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神圣性。
我们如今的陛下尼可拉斯九世是第五位皇后的儿子,还是个男孩的时候他被打扮得像个陶瓷娃娃,由一层又一层的裙摆和雪一样轻柔的蕾丝花边所覆盖,皮肤由他父亲的骨灰烧制而成。而弗朗茨则是由第一位皇后与皇帝玛丽二世所生,没有人会质疑他被选为皇储一事的正当性。弗朗茨曾经亲眼目睹过他父亲的非自然死亡,但随着年纪的增长这件事被他压在了记忆的最深处。让我们看看二十岁的弗朗茨吧,这样一个身材挺拔、仪表堂堂的小伙子,脸上总是挂着笑容,眼神让人捉摸不透。当他静立不动的时候简直像一尊废墟中出土的雕像,而他走起路来,他与人交谈,他跨坐在滚着金边的鞍具上的模样又像一匹银白的骏马。
谈论这些并不是毫无意义,因为与此同时他仅有十二岁的弟弟便因为那光鲜的外在而对他萌发出了一种幼稚的仇恨。弗朗茨待尼可拉斯极尽了一位兄长所能够付出的关爱,却得不到他应有的回报。当尼可拉斯长到能够理解权力和不可避免的不公正的年纪时,这种地位悬殊的关爱反倒成了某种刺激。
但我们不能指望弗朗茨能够意识到这一点,他在不久之后在舞会上认识了罗萨瑞,一位来自华洛亚的贵族小姐,接下来便是坠入爱河。罗萨瑞成了太子妃,日后还会成为帝国的皇后,他们有了一个女儿,也就是未来七岁便夭折的罗莎蒙德皇储。皇宫内为此举行了一场宴会,我们的车尔尼雪夫斯卡娅此时还不是首相,作为皇太子的家庭教师,她在舞池的角落里目睹了一段不愉快的插曲——尼可拉斯打扮得比所有到场的女孩和夫人们都要美丽,长发有绸缎一般的光泽,海浪一般的卷曲,裸露的皮肤上珍珠和红宝石沉甸甸地往下坠,在他走动时发出细碎的声响和光线炫耀着自己。
但它们的主人此刻却没有这种心思,尽管他的华贵已经盖过了太子妃,他只是毫不留情地拽住弗朗茨的手腕,把他高大的哥哥从人群中拉走,远离能被光照到的地方。直到宴会结束,他们都没有再出现过。
“他亲了我的嘴唇,但这和罗萨瑞的吻不一样,从中并没有任何温情,而是一时冲动下的复仇。我认为他只是在发脾气,伊林。”弗朗茨回来以后对他的老师这么说,“或许我的确沉浸在爱情的喜悦中太深,以至于冷落了他。尼可已经十八岁了,但有些时候他还像是个孩子。”
“他只需要当个孩子就好。”
“不像我,对吗?”
玻璃杯中的香槟还剩下一点,弗朗茨平日里的笑容也溶解进去了一点,后来车尔尼雪夫斯卡娅把剩下的酒液倒掉了,因为不知怎的,它突然变得很苦,而每个气泡里都包裹着无奈的酸涩。
那一年夏天车尔尼雪夫斯卡娅便听到了尼可拉斯溺水的消息,他被发现在一片刚解冻的海岸边上,头发和身上层叠的服饰已经成了纠缠着他的一张渔网,他身上的薄冰还没来得及融化,在夏季的阳光下比珠宝更加耀眼。有人说他是自己跳下去的,出于十八年里积攒的怨恨,但上流人士更愿意相信皇子只是不慎跌落进了海中。那个短暂的夏天里他脱下了身上的裙装,狠心剪下那头长发,车尔尼雪夫斯卡娅说她在皇宫的花园里闻到过刺鼻的焦味,它和银灰色的烟雾一起飘散出来,顺着方向她一路走过荒废的石子路,看到的便是尼可拉斯在空地上焚烧他被剪下来的头发的一幕。
现在他身上的衣服换成了一套普通的军官制服,腰收得很紧,下摆不到膝盖的长度,钉着闪亮的黄铜纽扣。或许他焚烧的远远不止那头长发,在皇城的天幕下一阵疯狂的冲动让火焰点燃了他的眼睛,从此以后这火焰便没有熄灭过。他直起身来,擦了擦被熏得发红的眼角,像沾着泪水擦去多余的腮红。车尔尼雪夫斯卡娅意识到她见证了一场政变的诞生,被折下的果树枝条开出了花,你还能怎么办呢?
后来她抛弃了弗朗茨——命中注定的——转而投身尼可拉斯的势力,王朝复辟前为共和国效力的经验这时派上了用场,她又回到了最熟悉的政坛上,自共和国覆灭起车尔尼雪夫斯卡娅已经等待了这一天许久,她成了尼可拉斯的参谋和军师。玛丽二世的去世并没有掀起多大的浪花,至少没有尼可拉斯坠入海中时溅起的要高,弗朗茨接过母亲的皇冠成为了皇帝弗朗茨十世并拥有了第二个女儿。尼可拉斯没有依照传统在皇太子继位时离开帝国本土前往自己的封地,他仍然是博斯普鲁斯大公,更是四处征战的将领。
在弗朗茨十世在位的短暂七年中这位小皇子已经镇压了数次殖民地的叛乱,最后他带着两手鲜血与车尔尼雪夫斯卡娅一起回到了皇城,生硬地拥抱了自己的哥哥,将血迹印上对方雪白的外套。在此期间他们的视线没有对上过一次,尼可拉斯也没有刻意看过弗朗茨的孩子们一眼,仿佛他们之间的血缘随着他的长发被一起烧毁了一样。
宫变发生在一个明亮得有些亵渎的正午,车尔尼雪夫斯卡娅带着一支军队突入宫殿,一切都很顺利,个中原因或许是弗朗茨从未想到过尼可拉斯会背叛自己,背叛神圣的皇室血缘和兄弟情谊。他甚至杀了弗朗茨刚出生的儿子——
“他是被罗萨瑞亲手捂死的,这个蠢女人听到一点声响就抱着那孩子躲进了衣帽间里,她听到老鼠跑过也会这样吗?”他说道这时忍不住笑了起来,眼睛里燃烧着当初那团疯狂的火焰,“最后我找到她时你的儿子一声都没有哭,因为他早就死了......表示些什么,哥哥,咒骂我或是落泪,你的儿子死了!”
说实话弗朗茨当时也没法表示些什么,他受了重伤,脸色白得像纸,握剑的手只能按住伤口的一部分,仍然有鲜血从指缝之间涌出,浸湿了厚重的衣料。如此高大的一个人,他的崩塌也像被砍倒的一颗树,是坚韧而沉重的。即使弗朗茨谨慎得小口喘着气以免牵动伤口,即使他的眼皮带着睫毛颤动着,他依然维持着皇帝的体面和威严。这是如何也无法被剥夺的,哪怕他如今一无所有,有些人要是当了一天的皇帝,那么他注定一生乃至死后都会是一个皇帝。从地上被抬走时他的大衣下摆在地上拖出一道鲜红色的痕迹,弗朗茨艰难地睁开眼朝自己的弟弟苦笑了一下,这就是他全部的回应。
一位皇帝的陨落通常伴随着其他诸多不幸,例如他受牵连的家人和子民。弗朗茨没有立刻被处死,虽然他知道这一天是必然的而且每一刻都在朝他迫近,时间对于狱中的他仅仅是一种精神上的磨难,其痛苦不亚于在他的心脏上划开一道口子,再一滴一滴放干他的血。在已经确定的死亡下等待也只是刑罚的一部分。或许他可以在狱中自杀,这样也能免去一点尼可拉斯日后漫长的执政生涯中受到的指责,可他从皇宫里离开得太匆忙了,现在又困于牢中,像一只铁丝笼子里的兔子,碰巧这铁丝还生锈了。
有很多事情他放心不下,他的儿子是死了,在这样年轻的时候死去是一种幸运。但是皇后——前皇后和他们的两个女儿又怎么样了呢?最糟糕的情境不外乎死亡,他可以试着去接受这个事实,然后带着悲痛在每天夜里合上眼睛。弗朗茨在从伤监狱里没有时间的概念,但是从伤口愈合的情况来看,这一切都没有过去太久。他的血虽然止住了,但不止一处的疼痛提醒着他尼可拉斯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牢房里的水管有时候会被冻裂,让他不能及时把黏在伤口上的衣服分开,所以他只好一点点把沾满污渍的布料从自己敞开的血肉上撕下来。车尔尼雪夫斯卡娅说弗朗茨腐烂时散发出一股樱桃酒的味道,所以我们假设他本人也从自己身上闻到过,边闻着这种从坟墓里来的气味,弗朗茨边惦记着监狱之外的事情,突然有一天他不再动每天送过来的面包和水,而是将他们原封不动地又从栅栏的缝隙之间递了出去。直到面包落了灰,杯子里淹死几只飞虫,被看守收走为止。
“要是您有什么要求,我们直说就好,陛下。”门外的看守提着灯,一直都是同一个人,弗朗茨问出过她的名字,索菲亚。一位年纪不大的上等兵,或许不超过二十岁。此时她正把身子蹲下来,以便听清楚弗朗茨的话,“我可以让我的母亲缝一条被子过来,我哥哥虽然没有您那么高大,但他也会愿意给您一件衣服的。陛下,您不能这样......唉,我还有一点军队里发的果酱,您想要也拿走好了。听我哥哥说您继位以前是发不到这些东西的。”
看守还想再说点什么,却被弗朗茨制止了。他靠坐在墙角,连抬起一只手臂捂住看守的嘴都显得有点费力,“小心点,别这么叫我,我已经不是你们的陛下了。”
此时连他的声音都好像被提灯的光扭曲了,那沉静摇曳的火光映在他的脸上,将他惨白而干瘦的脸划分成明暗两部分,像新派画家笔下的人像。他有一段时间陷入了难耐的沉默,思索着要怎么开口,最终还是用因为缺水而又干又哑的嗓音开口说道,声音像两个人同时在角落里低语:“我想见你们真正的陛下,他的名字是尼可拉斯。”
“那个恶棍——”
“我说过小心点。”弗朗茨把自己的头支起来,脸上的表情让人分不清是生气还是劝告,“......你之前提到你的家人,他们还好过吗?”
“托您的福,我和哥哥每个月挣一点,还能有剩下的。”索菲亚,那小个子的看守此时面色放松了很多,“攒下的钱还能让哥哥在今年夏天办一场婚礼——等等,陛下!”
一枚戒指此刻被塞进了索菲亚手心里,它的缝隙里嵌着顽固的血污,却也不能掩盖被打造成它的银子的光辉。金丝掐出细致的纹案,而小粒红宝石点缀其中。弗朗茨向她解释说这是石榴的象征,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像爱人也更像家人。
“就当是过路人的祝福,反正我也不想让它跟着我进到坟墓里去。”他说,“去找尼可拉斯吧,如果找不到他,就去找你的长官。”
车尔尼雪夫斯卡娅是和尼可拉斯一起来的,手里牵着一个七岁的孩子,她希望这孩子最好对最近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尼可拉斯的队伍并没有很浩荡,最根本的原因或许是狭小的走廊里挤不下那么多人。他身上的军装换了一套,崭新而笔挺,别着七年以来他征战换来的勋章,而尼可拉斯本人则变成了一个会走路的展示架,鞋跟敲击地板的声音清脆得像海上的浮冰破裂。
“不错的派头,尼可。但还不够像一位皇帝,你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只可惜我没有时间来教你这些了。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念我的家人们,包括你,我想起你的时候最多。”
“我敬爱的哥哥,请把话说清楚一些。这些废话让我耳朵发疼,或许我会转身就走,留您一个人自己饿死自己。”尼可拉斯没有弯下腰,甚至没有低头朝弗朗茨的方向看一眼,“看在我们都是母亲儿子的份上——这是我找得出唯一来见您的理由。”
“为什么我们从来没有好好讲话的机会呢......好吧,我只是想问你,皇城有没有在那次动乱中遭到破坏?”
“我和您一样爱着这个国家。更何况您投降得还算迅速,没有扩大整次事件的规模。您要问的难道就只有这个?亏您还说想念您的家人。”
听到这话时弗朗茨刻意藏起了自己的左手,那上面的婚戒已经不见了,只留下一圈发红的勒痕。上文中车尔尼雪夫斯卡娅牵着的孩子不是别人,正是罗莎蒙德皇储,和所有孩子一样只能意识到眼前的事物。所以久违的父亲的脸足以使她高兴起来,让她想要冲破那一道铁栅栏的隔阂回到父亲的怀中。尼可拉斯也打开铁门让她这样做了,随后便用力把它关上,冲着暗处的弗朗茨瞥了一眼,就像用眼睛踩了他一脚:“我们只找到了这么一个活着的孩子,但您也应该满足了。更好的消息是罗萨瑞同样活着,而且今晚就要结婚。”
“和谁?”弗朗茨紧紧抱着他的女儿,问道。
“我。”
直到尼可拉斯走后很久,弗朗茨才摸索着拿起墙角的那杯水,将它连着表面的灰尘和里面淹死的虫子,或许还有罗莎蒙德的泪水一起喝了下去。他不能挑剔什么,如果说从前他还有自我了结的自由,那么罗莎蒙德的到来让他必须活下去直到最后的日子到来。没有孩子会想要看见父亲冰冷的尸体,而他童年时死去的父亲似乎仍然挂在天花板上,自上而下地透过朦胧的眼睛凝视着他,那双晃荡的脚尖几乎都要蹭到他的肩膀,差一点就可以直接踩上去。没人会想要在童年时亲眼看见父亲的尸体,被他咽下去的那只虫子似乎在他的胸口舒展翅膀四处飞了起来。
索菲亚在此后的几天里经常会带来她所承诺的果酱,有时候还会带过来一瓶被体温捂得温热的牛奶。如果弗朗茨还是一个人被关在这牢房里,他一定会拒绝这些。但如今他需要把果酱涂抹在干涩的面包上去亲手喂养自己的女儿,也需要比冷水更可口的东西去让女儿入睡。有时候索菲亚会把一颗糖悄悄塞进孩子的手里,而弗朗茨则希望那里面藏着毒药。因为这种倒数着自己死期的日子毫无意义。但每次那里面都是蜜糖。不止一次他想过在熟睡时掐死罗莎蒙德,这样她就没有机会去面临日后的灾难,但他又怎么能杀死自己的女儿呢?
他不清楚外面正在发生些什么,但庞大帝国的根基不会因为一次宫变而动摇。尼可拉斯会成为什么样的皇帝,这点他也一无所知,自童年起尼可拉斯就有一张漂亮但难以揣测的脸。当尼可拉斯的父亲死去时,弗朗茨没有从五岁男孩那张洒着雀斑的脸上看出任何变化,比起迟钝和麻木更像是对此毫不在意。他好像从来都没有真正理解过自己的弟弟......深宫中摆弄鲜花的,战场上临阵指挥的,他们是真正的尼可拉斯吗?或许他从小付出的关爱仅仅是浮于表面,远不如身上正在愈合的伤口深刻。
这一天来得不算太迟,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离夏天也还很远。是枝条开始泛绿却还没来得及抽出花苞和叶芽的时候。那时弗朗茨在正教女儿用糖纸叠一只白鹤,因此没有注意到牢房外面站着的人不是索菲亚,而是尼可拉斯。没人知道他就这样站在外面看了多久,但是当弗朗茨注意到他时,他正以一种介于平静和恼怒之间的表情盯着被自己监禁于牢笼中的一对父女,即使这平静是假的,弗朗茨能够从中看出尼可拉斯与十八岁那天无异的,幼稚的妒忌。
于是他放下手里已经折好的纸鹤,站起来走到铁栅栏前。尼可拉斯却往后退了一步,以逃离弗朗茨投下的影子。他们一直维持着这个姿势没有动过,直到走廊里又进来一些人,都穿着一身军装,背着枪,林立的身影让人想起寒冬的夜晚那些笔直矗立着的白桦树。尼可拉斯退回到这些人身后,眼神仍然没有离开栅栏之后的弗朗茨,他渴望在自己的哥哥身上看到一丝畏惧,或者单纯的惊慌,但是一层栏杆仿佛已经成为了浓雾般的面纱,将弗朗茨的脸罩住。对于弗朗茨来说那平静是一副盔甲,将所有让他显得脆弱的情绪都包裹进去,从童年起尼可拉斯就憎恨皇太子的虚伪,因此也不愿意在他面前流露出任何真实的自我。车尔尼雪夫斯卡娅在一旁看着,只觉得这一天的早晨来得太迟了。
夏天时监狱里穿堂而过的风会带来一股温热的恶臭,而现在腐败的源头依旧存在,却被冷空气压下了大半。这是弗朗茨这些天来第一次离开这间狭小的牢房,也是第一次从浑浊静置的空气里抽离出来。但可惜的是手铐是怎样都无法被他的皮肤捂热的,天气和他的身体都太冷了,罗莎蒙德跟在他的身后像一只羊羔,只知道踢踏自己的蹄子。
“通往自由之路,哥哥。”尼可拉斯笑了吗?还是说他的笑与不笑其实没什么区别。这句俏皮话是他在心里盘算已久的还是临时起意?这也不太重要。重要的是他自己都认为自己接下来的话是一场愚蠢的诈骗,“我决定放您自由,换言之就是流放,让您继续留在这皇城里我会很不舒服的。”
“谢谢。”没有一个多余的字,弗朗茨说这话时目视前方,语气像敷衍一个端茶送饭的仆人。他肯定是知道了些什么,却欣然接受了自己的死亡和随之而来的他孩子的死亡。像农民没有一句怨言便扛起了肩上的包袱,士兵捡起地上的枪爬出战壕。这样殉道圣徒般的态度让尼可拉斯觉得自己的任何话都是徒劳,似乎他的嘴唇被弗朗茨一针一线慎密地缝了起来,这样他这屠夫就不能虚情假意地再亲吻牲畜的额头了。
这或许是一条通往屠宰场的苦路,光荣的皇帝还未被宰杀,就已经有人咀嚼他的血肉了。监狱高墙之外灰色的风怒吼着,犹如一位叛乱的将军携他的士兵——那些锋利的六角形雪花席卷而来。罗莎蒙德几乎在那一瞬间就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只有在这种时候弗朗茨的神色才会沉重起来,在这驱逐了皇帝的皇城之外。
弗朗茨紧紧握住罗莎蒙德的手,而女孩的手里则攥着那只用糖纸折成的纸鹤,只是那稚嫩手不停地发抖,弗朗茨终于无法忍受这一点,开口恳求道:“尼可,这种天气根本不是一个孩子可以忍受的。她穿得很单薄,给她再穿点衣服吧。”
“可是我的哥哥,这里怎么会有多余的衣服呢?多一件衣服就意味着有人要受冻。”
“唉......那么我的大衣给她穿,松开我的镣铐让我脱掉它吧,我保证我不会逃跑。”
“您那件沾满血迹的脏大衣吗?我都看不出它原来是白色的了。”
好像脖子需要上一道润滑油似的,弗朗茨缓慢点了点头,他的弟弟却没有再回应他,只是继续驱赶着他往前走。这里的前方并不是指火车站——犯人流放前的集中地——的方向,而是正好相反,它通往郊区的一片农田,在冬季农田和荒原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弗朗茨对这条路感到熟悉是因为他和尼可拉斯曾经来过这里,但不是最近几年,而是非常遥远的童年,在一个夏天。两个孩子曾经坐在这里,而弗朗茨就是在那时教会自己的弟弟如何避开玫瑰的刺,取下盛开的鲜花的。
“尼可......”在走出很长一段路,不知道多少次这样的呼唤过后,尼可拉斯才终于不耐烦地下令解开弗朗茨手上的镣铐。高大的皇帝脱下那身厚重而有些发硬的外套,仿佛剥下了自己的一层皮。这时尼可拉斯才头一次看清楚在这大衣的遮掩下他哥哥的身体究竟有多么破碎,他最初甚至不敢去看那副身体,那无异于被刨开悬挂在肉铺的半空中,毫无保留的身体。等他忍耐住恐怖逼迫自己把视线移回去的时候,那女孩已经像个婴儿一样被一件成年男人的大衣裹了起来,安稳地待在她父亲的怀中。弗朗茨再次被铐上镣铐,这也意味着接下来寒冷与漫长并存的路途中他要一直用自己伤痕累累的手臂抱着自己的女儿行走,不允许休息和松手,那女孩此时成了一个十字架,却比十字架更沉重,因为她承载的不是仅仅罪恶,更满载了忍耐与柔软的慈爱。
父亲的臂弯如同一个摇篮,很快孩子就睡着了,她不知道的是自己的父亲正被他的亲生兄弟用枪指着脑袋,在冰冷的风的利刃中被割出一道道新的伤口。他的脸裂开了,却没有血从冻结的伤口中流出来,于是这伤口就像荣誉一样挂在他的脸上,一位皇帝为了保护人民在与暴风雪的搏斗中挂了彩,这就是他所得到的勋章,除此之外吝啬的风再也不会给他什么了,连疼痛都不愿意给予他。他能感受到的只有自己的生命正在干涸,从他心头割出的血终于要流尽了。弗朗茨感觉不到自己的脚,也感觉不到沉重的胳膊,四处只有白色的雪是铺天盖地的,时而柔软时而坚硬的雪,像他们的母亲,给予乳汁或一根上吊的绳索,一切全凭她的兴趣。
只有怀里均匀的呼吸才能让他捕获到一丝现实,在这灰色的早晨天幕下和送葬一般的队伍中。于是他压低声音,凑近尼可拉斯耳边,向对方提了最后一个要求:“到时候请你先......杀死她,发发怜悯之心吧,我的女儿同时也是你的侄女。我不想抛下她哪怕只有几秒钟,也不忍心让她被枪声和父亲的鲜血吓到。她什么都不知道,不要吵醒她。”
最后尼可拉斯履行了这个承诺,这只不过是举手之劳。但是当亲生女儿的鲜血溅到脸上时,之前恳求他这样做的弗朗茨依旧瞪大了眼睛,不知道是有雪花还是灰尘吹进那双眼里,尼可拉斯看到就在一瞬间,泪水便涌出来占据弗朗茨的脸颊。那张脸上并无悲痛,只有不自然的眼泪流淌下来。也是在很短的一段时间里,他记忆里的哥哥又回来了,仍然像童年时一样朝他微笑,尽管那张微笑的脸庞上印着结冰的泪痕,睫毛上挂着凇,可弗朗茨却仿佛了却一件心事般的,深呼吸了一口干燥而寒冷的空气,显得轻松了很多。
“我会给您十分钟的时间诅咒我,或许三十分钟,全看您什么时候骂完。”尼可拉斯并没有立刻开出第二枪,而是这样说道。
暴风雪模糊了弗朗茨.加西亚的轮廓,在这灰暗的早晨他似乎重新戴上皇帝的冠冕,他的脊背挺直如初,落魄与威严同时在他身上显现。在苦路的终点他仍然是那样无法捉摸,只是端详了尼可拉斯的面容很久,然后抬起戴着镣铐的一只手——这个动作带出一阵铃铛般清脆的声音,同时也让他怀里女孩的尸体离尼可拉斯更近了一些——抚摸过那带着雀斑的脸颊,十分从容且郑重地说了一句话:“我把国家托付于你。”
这次尼可拉斯没有信守他的诺言,而是在对方话音刚落时便冲他开了枪。直到血流干了,冻结在地上,弗朗茨的尸体仍然拥抱着他胜似在襁褓中的女儿。尼可拉斯任由他们的尸体留在雪地里,转身带着自己这支规模不大的送葬队伍离开了,这其中就包括伊林.车尔尼雪夫斯卡娅。
我问车尔尼雪夫斯卡娅这个故事是否还有下文,她却说这就是全部了。于是在几个被好奇心教唆的白天与夜晚之后,我打算自己去寻找故事的结尾,关于弗朗茨十世皇帝人生最后的一段路途。我清楚皇城的火车站在什么地方,只要往它相反的方向走,穿过城市,就能踏上那片被称作农田或是荒原的地方,介于现在是夏季,所以应该叫它农田更为妥当。
幸运的是,当我在田间漫步时,忽然就看见了一位妇人手指间闪烁的红光。她此时正把成捆的荆棘扎起来,我问她是否需要我的帮忙,可她却抬头看了一眼我的脸和装束,似乎认定了我这个城里来的人干不动活似的,拒绝了。那细碎的红色随着她的动作闪烁着,来自她手上的一枚戒指,有着石榴的形状和颜色。
就在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时,那妇人也从手上的活计中抬起了头,问了一个大家都会提的问题:“您是位作家?”
“对,是我,您可能会在电视或者报纸上看见我的脸......您结婚了?像您这样年轻的一个姑娘。”
哪怕在说话的功夫上,她都没有停下手头的农活,“可别急着叫警察来把我抓走,作家先生。您一定是看到了这枚戒指,但它既不是偷的也不是抢来的。”
“难不成是御赐的吗?”我承认这句看似玩笑的话中有明显的诱导意图。但它带来的效果也是显著的,很快她就同意让我帮她干完田里的活,好尽早回家去见索菲亚——她丈夫的妹妹,最近几天刚休了假从军队里回来。索菲亚并没有对我这个陌生人的造访表示不满,而是为我在壁炉旁边腾出了一个位置,似乎我只是他们家一个从远方归来的亲人。在谈及弗朗茨的时候索菲亚毫不避讳地落下了几滴眼泪,我想我终于来到了这个故事的最后一站。
分别时索菲亚穿着一身军装送我离开,玫瑰色的黄昏底下大地被染得血红,她将田间的一小堆隆起的土壤指给我看,说她实在不忍心看到曾经的皇帝落得如此下场,便把那对父女埋葬在了那里。到此为止这故事才算完满,但请不要试着像我一样去寻找弗朗茨的长眠之地,因为这毫无意义,你也不可能再找到他。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乌鸦想,我不能就这么度过平庸的一生,我要,我要……我要去冒险!于是乌鸦踏上了冒险。
乌鸦是很聪明的鸟,它知道冒险就是要飞很远很远很远很远,飞这么远得有吃的,于是乌鸦开始寻找食物。浆果不好保存,腐肉可以放很长时间。乌鸦来到了菜市场后面的垃圾堆里,这个尝一尝真好吃喳喳喳,这个藏在羽毛里带走喳喳喳,咦,那是什么?乌鸦掀开垃圾桶的盖子,发现一只死猫的尸体。
死猫说话了,它说,谢谢你把我从垃圾堆里翻出来,这样我就可以快点回猫星了。乌鸦说,在你回猫星之前我可以吃掉你的腐肉吗?死猫说,请吃请吃,你尽量吃干净点,只有当这幅身体回归大自然,我的灵魂才能回归猫星。乌鸦说,我没法一下子吃干净你,我现在要去很远的地方冒险。死猫说,没问题,你帮了我,我可以跟着你。
乌鸦还需要解决饮水的问题。它平时都在巢穴附近的湖里喝水,但是它没法带着湖一起走。死猫出了个主意,它说看过书上说乌鸦会把石头丢进瓶子里来喝水,所以乌鸦只需要带个瓶子上路就可以了。乌鸦也看过这个故事,但是它没法理解为什么把石头丢进瓶子里就能喝到水,如今它也没有别的办法带着水走,总之先试试看吧。
乌鸦趁便民早餐车的老板不注意,抓了一瓶矿泉水就走,但是矿泉水瓶子太沉了,直接掉在了马路上,穿过车流滚到了马路对面的水沟里。乌鸦落在树枝上说,这下遭了,我没法带着这个瓶子飞。藏在灌木中的死猫说,如果我还活着,我还可以推着它滚着走,但现在我已经死了,身体一点也不灵活,没法推着它走了。
忽然一个声音从水沟里传来,它说,我可以帮助你们。乌鸦说,你是谁?声音说,我叫快高王子,你能把我拉出来吗?
乌鸦和死猫合力把快高王子从水沟里拉了出来。快高王子是一个由一块块塑料积木拼成的小车,最下面的积木带着两个轮子。
快高王子说,你们是要带着这瓶水走吗?可以把水瓶放在我的身上,我有轮子,可以拉着走,你们要去哪里?乌鸦说我要去很远的地方冒险,死猫说我要回猫星。快高王子说,哇哦这太酷了!我曾经是战车,是飞船,我要跟你们一起出发,我一定能帮上你们的忙的!
乌鸦一行出发了。它们决定去往太阳升起的地方。每天早上乌鸦会看好远方的山或树,然后休息一白天,晚上它们就出发往那个方向走,走到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为止。
路途枯燥遥远,它们在路上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快高王子说,如你们所见,我是人类的玩具。以前我的身上有更多的积木零件,通过组合零件我可以变成各种形状,我曾是攻无不克的战车,也曾是牢不可破的城墙,是能上天的飞船(飞船可飞得比乌鸦还要高!),是能下海的潜艇,还能组成人类的样貌,我是玩具之王。我是慷慨的玩具之王,我会把零件送给我的子民,它们也是我的分身,我的国土遍布整个房间,甚至足以抵御人类的踩踏。直到后来我的敌人乐高入侵了我的国土,它比我精致,比我灵活,甚至还有我从未见过的积木块,我败的心服口服。人类曾试图让我们交好,但发现我们的规格不同,无法相互嵌合,于是我被放逐了。如今的我失去了绝大部分积木,已经无法称王,只能成为王子,但我的野心从未有所折损,我要将全世界都变成我的国土。
死猫说,如你们所见,我是一只猫……我曾是一只猫。我曾是一只野猫,生活在市场附近,老实说那边的生活还不错,别在人多的时候出没就行,等他们收摊了之后去垃圾堆里扒拉扒拉就有不少吃的。或者运气好的时候会有人撒一把猫粮,猫粮比肉和臭鱼好吃。有时候运气好还会有母人类给我们送新鲜的小肉块和小鱼泥,或者运气好的时候会有不长眼的麻雀落在附近。我总说运气好对么?野猫只要不太笨,在城市里运气总是不会太差的。而我在野猫里也算运气好的,我活了7年才把9条命都用完,跟我一窝的兄弟姐妹们应该早就回到猫星了,我是最后一个启程的。我死的时候运气也很好,大卡车轰一下就压过去了,没有什么痛苦。生前大部分事情我都做不了了,或者不想做了,比如抓鸟。但是有些习惯我还改不掉,谢谢你们迁就我,愿意白天休息晚上赶路。
乌鸦说,如你们所见,我是一只雄鹰。雄鹰不应当一生留在自己的巢穴中,不应当被城市和公园所束缚,应当飞向高空,飞向太阳,飞向原野。遗憾的是身边的鸟们没有一个像我一样有志向,他们每天只关心梳理羽毛,收集亮晶晶的东西,去偷啄别的鸟的蛋。唯一能理解我的是一只乌鸦,它和我一样不甘于平庸的生活,它每天梳理羽毛是为了在高空飞得更快更远更灵活,它收集亮晶晶的东西是为了锻炼自己捕捉猎物的眼力,它去啄别的鸟的蛋是为了维护天空的和平。但是它觉得可以在城市里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而我认为只有离开城市,去往很远很远很远很远的地方才能成为一只真正的雄鹰。当然我不怪它,毕竟它只是一只乌鸦,无法理解雄鹰的志向。有一天它被风筝线勒死了,这让我很伤心,唯一能理解我的乌鸦死了,它死后城市里留给我的只有无尽的平庸,我不能仅仅就这样活下去,我要,我要……我要去冒险!
它们旅行了好几天,离开了城市,进入了郊野。快高王子和死猫不用吃喝,乌鸦每天啄食死猫身上的腐肉,但沿路逐渐找不到水源。乌鸦决定是时候从瓶子里取水了。
乌鸦衔起一个石子,丢向了矿泉水瓶的瓶口,石子啪地被瓶盖弹开了。死猫说,要不要试试飞得高一点再丢?于是乌鸦又衔起一枚小石子,高高地飞上了天空,把石子丢了下来。石子准确地砸在了瓶口,把整瓶水都砸倒了,但水瓶还是没有打开。快高王子说,我给你扶着瓶子,你再丢一次试试。乌鸦再一次衔起小石子从空中丢下,准确地砸在了瓶口,瓶盖被砸裂了,渗出一点水来。这点水可远远不够乌鸦喝的,但它知道再来几次肯定就行了,于是就又衔起一枚更大的石子,再一次飞到了天空上对准瓶口丢了下去。这枚石子又沉又尖,一下划开了矿泉水瓶的侧边,也重重地砸到了快高王子的身上,把它砸成了两半。
快高王子高兴地说,可以喝到水了,快下来吧!死猫说,可是你都变成两半了。快高王子说,没关系,我留下积木的地方就会成为我的国土,不用担心我。
它们继续前进。在月亮将要落下时死猫忽然停了下来。死猫说,快高王子走不动了。乌鸦看向快高王子,原来它的轮子掉光了,这一定是被石头砸的。乌鸦和死猫担心地围在快高王子身边,乌鸦说,对不起,我拿石头把你砸成了这样。死猫说,对不起,我明明知道你受伤了,应该更小心拉你才对。快高王子摇了摇头说,看来这里就是我的国土的边界,我从未想过国土能有好多好多个卧室那么大,谢谢你们拉着我走到这里,祝你们接下来一路顺风!
矿泉水瓶里的水流掉了一大半,变得很轻,现在死猫也可以拖着水瓶走了。于是乌鸦和死猫告别了快高王子,一起继续上路。
它们又走了好几天,来到了一片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乌鸦说,我们就到这里吧。死猫说,怎么了,不是还没有到太阳升起来的地方吗。乌鸦说,平原上的太阳会直接从地平线上升起,没有别的高山或者大树作为目标,这样一来我飞着飞着就会迷路的。死猫说,好吧,那你要在哪里筑巢呢?乌鸦看了看周围,有一座架着电线的高塔,很适合筑巢,于是用爪子钩住死猫的肩胛骨飞了过去。乌鸦一路上吃光了死猫身上的腐肉,如今死猫只剩下一副骨架和脚底的肉垫,所以变得很轻。
乌鸦把死猫放在了铁塔尖上。死猫还活着的时候也没有爬过这么高,它在塔顶的钢梁之间钻上钻下,尾巴骨晃来晃去。乌鸦看到死猫很喜欢这里,就放心飞上高空巡视周边。
这附近充满了乌鸦爱吃的浆果和昆虫,还有清澈的水潭。乌鸦吃饱喝足后返回高塔,发现找不到死猫了,于是喳喳喳在原地跳来跳去。忽然一个声音从下面传来:乌鸦乌鸦,我在这里。乌鸦低头一看,有一只漂亮的玳瑁猫在地面上用舌头梳理自己的皮毛。
乌鸦落在地面上,说,你是死猫?你的皮和肉怎么都长出来了呀?玳瑁猫说,我刚才在上面太高兴了,于是就磨起了爪子,没想到抓破了电线。电流把我的身体一下子整个烧成了焦炭,我就成现在这个样子了。乌鸦说,对不起死猫,我不应该把你带到高塔上来,我没想到居然害你触电了。玳瑁猫说,不不不,多亏了这样,现在我的灵魂完全摆脱了肉体,我可以提前回到猫星了,这是好事。乌鸦说,那谢谢你愿意一路陪着我,还啃让我吃你的腐肉,我会想念你的。玳瑁猫说,不必太想念我,猫都是来自猫星的精灵,你看到了别的猫就可以当作看到了我。还有,我和附近的猫都说过了,它们不会抓你的,你可以放心在附近活动。玳瑁猫的灵魂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开始慢慢浮上天空。乌鸦也飞了起来,送了玳瑁猫一路,直到乌鸦再也飞不上去的地方它们才分别。
乌鸦往回飞的时候看见一片石滩,于是飞过去打算找几片平整的石头垫窝。忽然乌鸦看到石缝中藏着一个红色的东西,将它叼出来一看,咦,这不是快高王子的身体吗?乌鸦说:你是快高王子吗?我是乌鸦,你还记得我吗?红色积木块说,我不是快高王子,我是拼乐小子,我见过快高,它和我是一个车间的表兄弟。乌鸦说,快高王子是我的好朋友,你是它的表兄弟,那你也是我的好朋友,我正要在附近的铁塔上筑巢,你要不要来我的巢里?拼乐小子说,好啊好啊,对我们拼乐来说,去到越高的地方越厉害,你要在铁塔上筑巢,那我就是拼乐将军了!
于是乌鸦把拼乐将军带回了塔上,在离城市很远很远很远很远的地方筑起了巢穴。从此以后乌鸦在白天飞向高空,飞向太阳,飞向原野,在晚上和拼乐将军讲着冒险故事,在群星和月光下沉沉睡去,进入甜美的梦乡,终于过上了梦想中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