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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诸子百
评价随意。
“我决不允许无魔力的光屁股猴子踏进我们的世界!”
随着一声拍桌,这句异议轰向廷内的四面八方,桌内身穿黑袍的众人们开始小声细语,魔力在其中肉眼可见的流窜,如此的快速交流之下就连桌子也跟着颤了几声,宽大的桌布被魔力轻抚撩起半角,却被桌内的一张大手迅速拉下。
“这群老妖唧唧歪歪不知在说些什么。”桌下的人不耐烦的扣了扣耳朵中的窃听器,他面前的屏幕上映着桌上每个黑袍巫师的脑袋顶差点憋出了声。任他们怎么想,任他们千算万算也算不到他们口中的光屁股猴子就在桌下藏着。
“这个没有魔力的无毛猿猴竟然敢伪装我们这种高贵的魔法师。”
“高贵的魔法师并没有看到头顶上冒着幽幽红光的摄像头。”他点了点手机屏幕,画面的清晰度感人,粗糙的画面上也能看到黑帽子们啧啧大骂的滑稽场面。
“他还毁掉我们这里最大的一面魔药柜。”
那面柜子可不经摔,稍微一碰就掀倒在地,他怀疑这是魔法世界的新型诈骗手法。
“他还用低等土物炸毁了我们的魔具店!”
谁能知道c4炸药碰到魔具店的雷属性法杖会作为雷管,引爆了整个店铺,啊哈!他还真知道。
“那他的名字叫什么?”
“斯科特.史蒂文森。”
没错就是他,斯科特史蒂文森。
一个偶然从人类世界闯进这里的中家伙,不算大也不算小,不算水灵也不算干巴的39岁壮年男人。斯科特回想自己前39年的人生,没有一次比他能跨世界探索要有意思的多,造假钞披假身份,被通缉进监狱又越狱进监狱又越狱,注意这里嘴没有瓢,键盘也没有抽风多重复一遍。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他撞了一点狗屎运,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地伸手不见五指的圣遗迹里的,又一次进到了这里。
他在这个魔法世界待了有半月有余,他发觉这个世界也是没得救了,魔法世界真的很存粹,丁是丁卯是卯,人是人,会魔法的人竟然不称自己为人,于是他一直寻思着往这个地方添点猛料,等来等去,他抓住了这群屎壳郎开大会的日子——魔法大礼。
魔法大礼,顾名思义就是要大,非常大!全世界的魔法师都要庆祝的大日子,不是魔法师也要狂欢的大日子,就连光屁股大中小猴子们也要掏出裤兜里的几个子儿奉献的大日子。他得知当天还会有飞行的大船从天空掠过,那只就是他们世界该朝圣的诺亚方舟。
“依我看什么破烂诺亚方舟,这就是亚马逊网上两刀还包邮的漂流瓶飞船摆件。”斯科特撩起半截桌布,殿上最高处赫然摆着的就是他们口中的诺亚方舟,呃,迷你版。巴掌大小的游船封在四四方方的透明器皿之中,船荡漾在微光的魔法海之上船帆还在徐徐摇晃,如此的蓝海白船与殿上的金碧辉煌格格不入。
“这里不应该是它呆的地方。”
斯科特看似凝重的脸上忍不住的咧开嘴角,因为下一秒它就该收起船锚跟着史蒂文森家族搬家了。
随着钟声依次的敲响,宫殿里的老煤球们纷纷站起,钟声附着着宫殿内四散的魔力扩到世界上每一个角落,这意味着魔法大礼将要开始。
魔法大礼的第一步,自然就是迎接他们的神船诺——!
自然就是迎接大魔法师的讲话与最高赞礼!“伟大的敬爱的大魔法师,请赋予我们恩泽。”恩泽要从天而来,这堆黑屎蛋子早就不顾什么魔法师礼仪,挤破脑袋都要飞出门外,迎接超大魔法师讲话后施出的稀有魔力,能被这样的神力所眷顾,除了这大魔法礼便再无机会了。
因为大魔法师魔力是由上一任大魔法师的部分恩泽赋予到稀有力量。而上一任大魔法师的魔力则是由上上一任的大魔法师赋予的稀有力量,而上上一…他们的力量源泉便是斯科特眼前的那枚宫廷秘宝,诺亚方舟——船顶的那枚珠宝。
“这个珠宝塞在顶上,真够难看的。”好不容易等到这群老苍蝇无央乌央飞出门外,斯科特才敢钻出桌下靠近观察,船体被魔力的海水日渐腐蚀,就连船的其他部位也无人清理,身为木匠之子的他可不忍心看到这样一块被精雕细琢的好木头受着委屈。“啧啧,这群老煤球真不会保养一艘好船。”
他迈上了不该他踏进的阶梯。因为这本该只有大魔法师才能进入的区域,魔力越高的人越会被秘宝接受,而魔力越低的人将会被秘宝驱逐门外,一些力量弱小的魔法师永远都无法在殿上一睹诺亚方舟的芳容。
以前的魔法师们曾因为抢夺诺亚方舟而大打出手,现在的他们也只是暂时的安宁,总会有人总会有新的魔法师觊觎这个小小的秘宝,并想收入囊中永久占有这无尽的魔力。
那么,没有魔力的光屁股猴子呢?
只见斯科特穿过那道设有魔力的屏障,徒手拿起了摆在高台之上的透明方盒。他拿在手里摸索盒面,表面光滑细腻甚至留下了清晰的指纹。
“这东西根本就是用塑料做的吧,这么粘手?”
斯科特用手腹试图擦掉方盒的痕迹,因外界擦拭时的晃动使得盒子内的诺亚方舟浮沉摇摆,船顶上的珠宝被如此暴力摇晃后强行脱离,被宫廷上的附着的光芒所照耀,映射出五彩十色的光芒。
斯科特做了很大的努力,指纹依旧没有擦掉。光芒逐渐偏移洒在他的指纹上,这下好了更加无法擦掉,因为指纹被光晕染给盒子印上了深深的烙印,最为糟糕的是盒子里的珠宝同时弹了出来。
6声钟声落下,该是迎接诺亚方舟的时刻。按正常流程,诺亚方舟会突破小小的盒子,从巴掌小的膨胀成比普通邮船还要巨大的方舟,它会漂游在空中,供全世界所有人的观赏。方舟如传统那样正在变大,从起初的巴掌大变的半人高,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大!从半人高变的跟车一样大!
斯科特看大事不妙,心中咯噔一下,再大他可就偷不走了,震惊之余那颗宝珠正正当当砸在了他的头顶,叮~的一声融到了斯科特的体内。叮~的一声,船开始漂浮,叮~的一声。
“是无毛猴子斯科特!”一颗老鼠屎夺声而出,原来是一个刚才在殿内的魔法师发现了异常。船向殿外缓缓游出,殿的外墙逐渐化光幕正在消失,斯科特向后一步,他看见船舱正悄无声息的打开。
发现斯科特的魔法师迅速用信号魔法召集附近的魔法师涌入殿内,眼见人越来越多斯科特肉眼可见的越兴奋,“我就是你们嘴里的光屁股猴子,斯科特史蒂文森。”
船舱半掩打开,不少魔法师见状摆出了攻击姿势,可又怕损伤神船船体,犹犹豫豫下不少人开始用这个世界的辱骂语言试图从精神攻击上彻底击溃这个猴子里的异类,可惜的是,斯科特原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对这种没有攻击力的辱骂无动于衷。方舟彻底穿出宫殿,白亮的幕布下魔法师目睹斯科特伸出两个国际友好手势扬长而去。
追去的魔法师随着宫殿飞去,却发现斯科特与方舟早已消失不见,如同人间蒸发一般。斯科特此刻也没想到,自己的计划能这么顺利,能偷的这么成功。其实说偷倒不严谨,因为诺亚方舟似乎选择了它想要跟着的人。
有人就要问了,那么这个世界的大魔法师怎么没能前来呢?
诺亚方舟选择守护他们的安定,才会赋予魔法师的魔力,而方舟跟着他们口中的猴子离开了这个世界,魔法师魔力就会夺取,于是变成了人。
- end-
(此为小小彩蛋,不影响文章观看体验)
斯科特乘着方舟上的凉风,十分的惬意,他突然嗅到了硝烟的味道,“好了,你把我带到了什么地方?”斯科特刚要低头俯瞰新世界的风景,却没成想被不知名的武器一轰而下,方舟识趣的早已缩小乃至消失,只剩下可怜的斯科特被埋进了废墟的坑洼之中。
他昏迷前的最后一眼,正看到了一个黑衣少年正缓缓走来。。。
作者:乘零
评论:随意
“……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涂抹我一切的罪孽。主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
礼拜天,住院部二楼、走廊最尽头的病房终于空了下来,向来尽职尽责的护士安妮需要进去收拾一番。僻静的单人间里,与天光一同倾泄进窗前的还有花园中矮牵牛的紫色,一圈光轮出现在天使喷泉溅起的水花上空。日前,病人就在这张床上将紧攥着母亲的手松开,回归了天主的怀抱。
来自教堂的福音遥遥牵扯着心神,安妮抚平了床单上的褶皱,拉上窗帘,走出门去。她在心底为那个曾住在这儿的可怜孩子默默祝祷的同时,也松了口气。
毕竟每天面对着一张扭曲而丑陋的脸、以及不知是谁纵出来的坏脾气,安妮护士能如同他的母亲那样对他日日保持着温柔的态度实非易事。须知遭受着病痛折磨的人没有那么好相处,但你若固执地想探望一下尽头病房的可怜人,最好还是有了充足的心理准备再抬手将房门敲响。
每次查房到最后,安妮小姐都会在这扇门前告诫自己:人的容貌不过是皮囊。尤其他只是一个孩子,甚至命不久矣!天生的疾病让他哭泣、恼恨、对他人发泄愤怒,这是可以原谅的。何况大部分时间他完全是个安静乖巧的孩子,只不过拥有一副堪称恐怖的面目,而这更不是他可以选择的。
并非是夸大,在孤儿院时这个小病人就凭借着他那张恶魔般的面孔吓哭了所有曾见过他的孩子。导致修女们不得不找一个单独的房间安置他,将之与别的孩子隔离开。
其实在他的婴孩时期,自身的丑陋还未显出这么大的“威力”,至少没有达到看上一眼便要作呕的程度。否则裹在襁褓中一声不吭、被抛弃在教会附近的他也不会被捡回去,而是回归为一坨血肉出现在了垃圾堆。噢,抱歉,这话似乎有些质疑修女的善良了。
总之,他好好地长到了六七岁,身边还有一个与他差不多年纪的小男孩作为玩伴。所有人都知道那是孤儿院最受欢迎、最友善的人。亚伯不仅从未对他的样貌表露过嫌恶,还试图劝说其他唯恐避之不及的孩子一同接纳,仿佛根本不知道那会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噩梦。
可惜大家对他的宽容也该止步于此了。随着年龄渐长,那张令人不适的面孔愈加恐怖。终于在一天把喊他来吃晚餐的小朋友吓跑,亚伯一直以来的善心并没有得到好的回应。慌张地回到众人齐聚的餐厅后,他盯着银色的刀叉发抖,当晚就发起了高热。一连几天的梦中呓语连同他们之间的友谊一起烧毁了。
孩子们纵容他们交往,是因为知道亚伯迟早会明白美丑,和那个怪物渐行渐远,回到他们当中。不代表他可以随意欺负人,几个孩子义愤填膺。于是这天,他们决定好好地教训他一顿,至少该让他学会给亚伯道歉。
房门被踢开,黑暗便迫不及待地入侵了视野,内里阒寂无声。一时间结伴的几人都没有动作,角落怪异的阴影终于让人感到了些许惴惴不安。打头的不知被谁撺掇着,竟然敢壮着胆子走了进去。然而只喊出了第一声,透过窗帘间隙漏下来的微光,他们看见躲在墙角的怪物的脸后便一个单词也说不出了。
如同造物主突发奇想,将剩下的材料随意地混合。世间所有的缺陷尽数融到了一处,却奇异地叫他看上去依旧是一张人的脸。这份神奇居然连带着将他身上的其余扭曲一并掩盖了些许,不然手足上的瘢痕与随意生长的骨节恐怕得让他一露面就被称为恶鬼。
要说这只是长相丑陋便罢,可是将视线落到他的鼻子或者是嘴旁边,赫然横着一道血肉组成的豁口,伤口上血块颜料般干涸成恶心的深色。怪物的眼睛半睁着,向他们露出不详的笑容。在下意识地尖叫过后,几人你绊我我拉你地逃出了房间。
原来那天他当着亚伯的面,用厨房偷来的餐刀划开了自己的脸。一直没有被人发现处理,现在伤口已经感染到了十分可怖的地步。
由于孤儿院里需要照看的孩子太多,修女们不能经常过来查看情况,一切都拜托给了虔诚的安妮护士。初见时,谁能想到这个丑陋、瘸腿还神经质的小孩,竟然能在住院之际因祸得福,结识到他后来的母亲呢。只是时移事易,之后的一系列并发症令他直至死亡都未离开过医院。而那位可怜的夫人,再次失去了她的孩子。
修女没有在我面前说太多严厉的话语,她侧着头,将视线落在白色的被子上。一如既往的宽慰过后,她谈起有位夫人向孤儿院领养了一个孩子,然后笑了笑,说她大概很快就会与我见面。对这个好消息我不置可否,也把目光放到窗外,任由阳光刺痛了眼睛。
事实上她来的比我想的要早,脸上的缝线即将拆下,我逐渐习惯了房门频繁开合。每日的昏昏欲睡中,我正埋首在被子里,听见声响又往里缩了缩。
安妮叫着病人的名字,对那个进门的女人点头,然后将空间让给了两人。女人搬过凳子在靠近床的位置坐下,双手抓着裙摆,许久,背后有一声试探的问候出现:“……你好?”
应当忐忑的孩子是我才对,她似乎抢占了这个身份。忽然我很想知道她到底是否明白自己作出了怎样的决定,迟来的顽劣让我猛地翻身起来,礼貌地正视她。可她却低着头,仍旧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没能看清楚反应。直至我无趣地用被子蒙上脑袋,她才“啊”地出声,露出点笑的表情。
伊莎离开家族之时身无分文,只能变卖身上的首饰,幸得某位善心的先生资助才不至于沦落街头。后来入读的一所女子学院(令她如今能到别人家当家庭教师),也是归功于他的帮助。然而好景不长,在甜蜜的时日过去,那位先生于一次醉酒发怒时不慎将伊莎推倒在地。此举打落了他们的孩子,女人血流不止。纵使再多的懊悔,二人仍是分道扬镳了。
固然,她是个温柔的人,却得不到任何人温柔以待。
一开始病房里的氛围很僵硬,她几乎每天都会来,带上本书或者未尽的工作。伊莎女士与旁的母亲不同,从不要求些什么,当然这可能更多是因为我们之间复杂的关系。
我对她谈起想要去航海,做一位身体孱弱的冒险家。这个念头源于对面房间的老水手,他年纪已经很大,时常用异常骄傲的口吻讲起年轻时的故事。在海面上的风吹日晒下,从普通海员到掌舵的船长之位,他除了满身伤痛与大笔的钱财外一无所获。啊,还有些可有可无的人生感悟,如果不对着我说就好了,偏偏伊莎看上去是信了。
我就说起那些能够将人溺毙的波涛,即使一步都未离开过砖墙围起来的建筑,蓝色的天空与云层依旧可以畅想出童话书里的海面。她聆听着我话里的妄想,根据我的停顿适当地给出回应,要知道这时候的我已不再下得了床。
看着她嘴角的笑,即刻我就哭了起来,并把花瓶扔到了地上,撕扯着被子。她在嘲讽、她在可怜我!我早该说不喜欢童话,不喜欢阳光的。天哪,何时我才能质问出她为什么总是要把窗帘拉开!
因而有时候我在心里歌颂她,有时候对她破口大骂,而不仅仅像做贼一样为从天而降的幸运心虚。是偷,是抢来的,她的孩子死去了,就把无处安放的母爱分我一点。我常常在心底诅咒着那个怪物,用尽所知的一切恶毒话。又试图露出讨好的笑,尽管在她不安地询问中证明了这一举动失败得透彻。
若我撕碎了这根稻草,得到又失去的巨大痛苦马上就会把我吞没。该时刻保持着敬畏与恐惧的,我才不会在心安理得中葬送了自己。
在那个祷告室,视线放到了墙上钉着的十字架时,偶尔会有一个疑问盘旋在我的心里:我既非圣人,为何要生来受难。
濒临死亡的滋味并不好受,我的眼皮粘连在一起,除了痛似乎已经没有其他知觉。人们把木桩打进我的脑袋和各个关节,他们在我耳边窃窃私语。骤然,大火燃烧起来,吞没一切的同时也把我推到了地狱的门槛前。突然,亚伯最忠实的拥趸出现,打碎了眼前的幻象。我努力地对他们勾勾嘴角,眼见几人惊恐得无以复加,面上的笑容才沁入心底。
我从来不明白人们皆爱亚伯的原因,是他接近金色的亚麻卷发,还是他钴蓝的眼?或许正是有了黑暗,人才会想点灯,大多时候亚伯乐于在旁人面前和我交好以彰显他的善良与仁慈。在外,他温和友好的形象塑造得很完美,而背地里,我当然不会有那样好的脾性包容他的骂声。
“你的眼既看我不顺,不若就将它剜下来丢掉……”我把银刀抵在他蓝色的眼睛前面,亚伯的身体微僵,睫毛下意识地颤抖。我又将目标放在他的右臂,“你的手,是要将你整个人一同拖下地狱的,怎么不砍下?“
似乎早已笃定这是我的又一次恐吓,他压下我手里的刀,强撑着继续:“……你要是真想做什么,我无法阻止。”打了他的右脸便要把左脸也伸出来,不愧是神的儿子啊,多么地宽容,本该属于他的那份愤怒仿佛转到我这边来了。于是我紧紧抓着他的手臂,带着那把并不锋利的餐刀,借着他的手狠狠地划在了自己身上。
亚伯后退两步,拳头紧握着,却不是为了打在我身上。“疯子、怪胎!撒旦!”他大喊着,将落到手上的几点血藏进了掌心。我盯着他离去的身影无声大笑,世界太过偏爱与我,这样一个出生就该死去的怪物也能走在阳光旁边,成为圣人的踏脚石、需要消除的罪恶。
外面的天气很好,伊莎用轮椅推着我出去,若有所感般,她忽而提起亚伯。我曾经在孤儿院唯一的好友,他被领养了。和她相处时我已在尽力克制,所以这可能是她第一次看见我展现出如此歇斯底里的一面。我不能接受亚伯去到别人的家庭里做一个普通孩子。那个男孩是神的代言者,他该待的地方是修道院,是教堂,他该用那副虚伪的面目欺骗更多的人。
伊莎不懂我的怨恨,沉默地拥抱着我。
藏在暗处、仅存的巫师家族当中,塞伦这个姓氏已然没落。私欲既怀了胎,罪就生了出来。* 现任家主莱斯特在知悉了他身上那点稀薄的血脉后便不肯归于平庸,追求着力量而逐渐陷入疯狂。早年他有个病弱的妻子,生下的女儿在她死后一直交由女佣照顾。当莱斯特首次将目光放在这个女儿身上时,绝对不是因为迟来的父爱。
我刚出生那时曾见过莱斯特,他听到消息从书房匆匆赶来,发现无法在我身上检查到塞伦家最纯净的血脉该有的力量后便失望地离开了。
相信大部分在这儿做工的佣人都不知道家里还有个大小姐。她住在庄园的角楼,没有多少人见过,像童话里的长发公主。
有个女佣每天过去送饭,连带着几句闲言碎语回来。诸如美貌又如何,依旧不受老爷宠爱;经常盯着窗户发呆,恐怕这里有点问题(说这话时她手指点着自己的脑袋)。处境再差的贵族小姐也是值得艳羡的,又说去世的夫人给她留下了好多书,肯定很值钱。直到某天她发现伊莎小姐忽然大了肚子,就窃笑着和旁人猜测她的情郎是谁。
那时女人整夜的哭叫结束,女佣上去推门查看,迎面是浓烈的血腥气。大家也都知道了,角楼的伊莎小姐生下了一个父不详的孩子。
无辜的受难者怀抱着世界加诸给她的最大恶果,我的姐姐生下了一个糅杂了世界上最卑劣灵魂的我,致使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地狱的烈火中嚎哭。
我得知莱斯特妄图求娶一任优秀的妻子,转而希望血统更高贵的后代可以重现塞伦家族往日的荣光,便要求伊莎将我的骨灰洒在庄园后山上的埋骨地。以塞伦家最后一任巫师的名字,诅咒他们的血脉终止于这一代。
可是她从来都不听我的话。这是一句十分狂悖的言论,我知道。难道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父母要将他们与孩子的约定记在心里并且遵守吗?恰恰相反。在圣人的规训下,人的一生都要被孝悌束缚,要温良恭俭,才好让牧人带领。
然而我已听从了魔鬼的指引,只爱那爱我的人。她将我的谎言当成了真,带着我登上了远航的轮船。
世上既有了海,有了花,有了温柔恬静的女子,为何要多一个我,使她背负上苦痛。我只想在被子里蜷缩成虾子状,任由她的目光如伴生水波般碰触着我的背脊。我在白色、灰色、粉色的房子里空耗了丑陋的生命,于是也在流水的洁净中撕裂了身躯。海浪涛涛,原来世界如此喧闹,就请不要让我出生吧。
*忏悔诗第51篇、《雅各书》第1章
头痛,写得稀碎。比脑子里想的少了一部分,如果后面写了会补上去。
作者:烤鱼
评论要求:笑语 求知
科罗教授心满意足地站起身,关掉了显示屏。实验大获成功,一直以来压在他肩膀上的沉重负担像是被拖进回收站一键清空了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飞快地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像逃跑似的离开研究所。天知道他有多久没有回家了!作为生物科技研究所的主任研究员,科罗教授以他天才般的创造力成为了研究所里不可或缺的存在。毫不夸张地说,研究所离开了科罗教授,就仿佛一台没有发动机的汽车。
科罗教授乐意把自己奉献给科学事业,但并不代表他愿意奉献自己的全部。持续进行了太久令人身心俱疲的工作后,科罗教授终于忍无可忍,决定逃离这里。
于是他进行了实验,实验相当成功,他从今以后再也不用到研究所来了。科罗教授的嘴角忍不住上扬,在他行驶在回家路上的时候,连续的红灯也无法破坏他的好心情。
他开始畅想自己未来的生活。自然地,作为一个出色的科研工作者,他积累了相当大的一笔资产。他可以用这笔钱买下一座海边的别墅,每天听着海浪的声音醒来,然后在沙滩上把自己的皮肤晒成古铜色。环游世界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比起这个,他更喜欢待在家里,全情投入于最新的体感游戏设备。他已经买了一台,只是根本没有时间体验,不过不要紧,从现在开始,他拥有了足够多的时间。
想到这里,科罗教授放肆地大笑起来。他停好车子,迫不及待地用钥匙打开房门,向着空荡荡的房间大喊:“我回来了!”
科罗教授理应早点发现异状,只是一时的兴奋挤走了他的理性,让他忽视了房间里若有若无的披萨饼味。因此在彩带“嘭”的一声,从礼炮里喷到他脸上的时候,他对此毫无准备,惊恐万分地后退几步,重重地撞上了身后的铁门。
“欢迎回家!”
惊魂未定的科罗教授颤抖地看向面前的几人。除了他以外,这里一共有三个人,每个人都拿着一个礼花筒,对科罗教授露出如出一辙的笑容。令人惊恐的是,他们每个人都长着和科罗教授一模一样的脸。
“你来的正好,披萨还没凉透,坐下吃吧。”左边的科罗说。
“我们还以为你会来得更早一些。”右边的科罗说。
“根据统计,间隔在缩短。不过也不排除有意外。”中间的科罗说。他看了仍在发抖的科罗一眼,伸手搀扶他:“吓坏了?没关系,大部分人都是这样。除了第一个。”
科罗教授勉强从冲击中恢复了一些。
“这么说,我不是第一个?”他跟着科罗们来到客厅,他们往他手里塞了块披萨,尚有余温。
“我们都不是。这里住不下那么多,1号到5号都去了海边的别墅,”科罗之一说。他想了想又补充道:“我是11号,他们两个是13和17号。”
都是质数,科罗教授想。这个发现让他找回了一点平静。他又吃了点披萨,觉得自己好多了。
“那我是几号?”他尽量保持心平气和,好让自己不被接下来的数字吓倒。
“27号。”科罗13回答。这让科罗教授感到安慰,比他预估的最坏情况还要好上一些。
“那他们都在哪儿呢?”
“我们买下了一栋公寓,大部分的人都在那里了。我们几个负责留在这里,给新来的说明情况。”科罗17说。
“我的天啊……”科罗叹气。他从来没有预想到这种状况,这是他的失误,也是所有科罗的失误。随即他又想到了关键的一点:“那,我的存款……”他看到几个科罗的眼神,立刻改了口,“我是说,我们的存款,还有多少?”
“仍然足够我们维持生活,不过仅仅是目前。”一个科罗说。
“预计在科罗增加到35人时达到饱和,届时我们会出售海边的别墅。”另一个科罗说。
“天啊,就没人想想办法,停止这一切吗?”科罗教授大叫,“这世界上一模一样的我,已经有二十八个了!”
三个科罗一齐盯着他,于是科罗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里了。
为了摆脱工作,科罗教授想方设法克隆了自己。
光是克隆人的身体可不够,想要克隆人能够完美地代替自己工作,科罗教授的记忆也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如果克隆人知道自己是复制品,怎么可能乖乖配合科罗教授呢?于是科罗又把关于克隆的记忆从克隆人脑中删去,自觉这样万无一失。
但是科罗教授毕竟是科罗教授,他对工作的厌倦早晚会压垮他,让他产生克隆自己的念头,并付诸实施。就这样,科罗教授一个接一个地复制自身,不断地用另一个自己代替自己工作,可以预见的是,在科罗教授的存款用完之前,这样的循环会一直持续下去。
所有的科罗都心知肚明,想要打破这样的循环非常容易,只要他们肯把一切都告诉最新的那个科罗,但是无论是哪个科罗,都不会这么做。
四个科罗倒在沙发上,异口同声地发出沉重的叹息:
“实在是不想工作啊……”
作者:格子(敗)
狙中:巫念桃、月溪明、蜂銀、暮夜、高以讕
(首狙:巫念桃)
灵感来源:PC游戏 不要喂食猴子
1.
卡尔有一个秘密,他可以通过一台电脑监控别人的生活。
这个别人当然很有限,是三个不知道为什么买了盗版手机的倒霉鬼。他可以通过电脑偷听他们的通话记录,检视他们的消费记录,翻阅他们的手机相册。
他们在他的眼里近乎全裸。
2.
这台电脑是卡尔从市场里淘到的二手货,看到桌面上的奇怪图标时,还当是卖电脑的格式化没格式干净。
不过也许是图标的那个眼睛看起来太有设计感,也许是stalker这个名字听起来颇有几分中二病会喜欢的幕后黑手感,总之卡尔放下了打给二手店老板的电话,鬼使神差地点开了那个软件,然后被刷出来的一连串窗口晃瞎了眼睛。
3.
软件的操作并不难,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傻瓜版,三个人的手机分别对应001-003的窗口编号,窗口界面与普通手机完全一致,他只要点开就能看到对方每个应用的记录。卡尔很快就摸清了三个人的情况。
4.
001号是一个40多岁开便利店的大叔,名字叫杰森•怀特,支付记录里全是货款,相册里能找到一张中规中矩的一寸照,通讯记录都是跟家人和熟客,结婚十几年的妻子,两个乖巧的孩子,看起来是个常规意义上的“老实人”。只有能看到他短信和照片的卡尔知道,每周四进货的时候,他都会去跟自己的情人私会。而他的情人刚好就是上级经销商的老婆,里外账面一起作假,那些货款有多少用作他途不消多想。
卡尔很羡慕他,幸福美满的家庭、无忧无虑的生活、漂亮懂事的情人,男人这一生想要的无非就是这样了,卡尔时常这么想。
5.
002号是一个21岁正在上学的学生,与卡尔同龄,名字叫黛西•琼斯,中等偏上的容貌,开朗活泼的性格,喜欢寻找各种美食、甜点,与闺蜜有永远聊不完的话题,像每一个拥有着青春的女大学生一样,让卡尔感到嫉妒,又感到一些隐秘的喜欢。
作为平庸而边缘的校园单身狗,他几乎第一眼就对相册里这个笑得阳光而温暖的女孩子有好感,这点哪怕在对方卷入各种风波后,也没有变化。
6.
003号是三个人里境况最差也最普通的。雷恩•霍克,汽车修理厂的临时洗车工,将近三十孑然一身,很少有人找他,他也很少找别人,手机相册空空如也,跟本人一样看起来一穷二白。他是唯一卡尔连长相都不清楚的对象,之所以知道他的工作还是因为有几个熟客会提前发消息跟他预约洗车。
7.
不好说是出于窥探的隐秘快感还是因为黛西的照片,总之卡尔没有卸载软件,也没有再联系二手店的老板,而是把电脑留了下来。
在课堂上查资料的时候,在图书馆写论文的时候,在房间打游戏的时候,他都会时不时看看软件里亮起的红点,偷窥三个人平淡的生活。
杰森又去和情妇幽会了,黛西去探了一家新的网红店,雷恩的手机依旧空空如也……三条安定的平行线沿着他的生活轨迹在每个地方留下印痕,枯燥的生活都变得有期待了起来。
8.
这三个人中,他最关注的自然是黛西,他想象自己跟黛西一起去探店,喂她吃面前的冰激凌,一起去游乐园,去看电影,那些照片频繁出现在他的梦境里,一帧一帧构筑爱恋的幻觉。逐渐地,他开始不满足于这种想象,他想从电脑屏幕的背后走出来,他知道她就在隔壁城市,他知道她的喜好,知道她每天路过的风景,那自己为什么不能参与进去呢?他开始设计他们的相遇,计划他们的未来,他路过礼品店的时候都要停下来,想一想她会喜欢其中的哪一个……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002的相册跳了十几个红点。那是隔壁城市新开的一家甜品店,他也看到了宣传广告,不过那不是重点,重点是,有几张照片拍的角度不太好被删掉了,而删掉照片的一角,似乎露出了一只男人的手……
卡尔感到自己被背叛了,这毫无缘由,毫无根据。他意识到,黛西甚至连他的存在都不知道,所有幻梦都是他一厢情愿的臆想,而那只手戳破了这泡沫。
9.
「听说了吗?上级代理史密斯先生失踪了。」
两天后,001的窗口跳出的这句话给古井无波的生活砸出了新的涟漪,正在图书馆写作业的卡尔被这句话吸引了注意。
史密斯先生正是被杰森戴了绿帽的那个冤大头,也是因此,卡尔和杰森都对这件事体现出了相当的关注和兴趣。
「什么情况?」
「听说晚上出门去买东西就再也没回来,家里人打电话问了一圈最后报了警。」
「还有这种事?那这周的货怎么办?」
「等上级代理那边安排呗,而且不还有史密斯太太吗?」
「说得也是,那我就等通知了。」
一转头,杰森就给史密斯太太打去了电话询问情况。那边似乎还有警察问话的声音,两人不欲多讲,只说了目前的情况还不清楚,警方还在寻找线索云云,寒暄了两句便挂断了。
这下史密斯太太可就成了有钱的寡妇了,卡尔这样想着,又想到在黛西那里惊鸿一瞥的那只手,心里愈发对杰森有些羡慕了起来。
10.
卡尔尽力说服自己,那只手可能是黛西的父亲、长辈或者别的什么朋友,
但心中的不甘和恼怒还是让他努力寻找起这个被删除的男人的痕迹。他顺着黛西的各种社交账号研究,翻找手机的最近删除记录,从男人戴的手表、黛西的关注账号,还有互动情况,他摸到了一个无人问津的社交小号……
只有两个关注,头像是简单的两个字母D和M,记录着两个在一家私房菜认识的人从相识到相爱的点点滴滴……
跟他想的一样,黛西对跟自己口味一样的人会有好感,喜欢粉蓝色的小饰品,跟喜欢的人有永远说不尽的话题,只不过那个“他”的位置已经被人捷足先登,总之卡尔做了再足的准备也没有用了。
11.
黛西的小号似乎是两个人共同打理的,只是她上的频率要高一些,他们有专门联系和经营这个号的情侣机,大概是男人买给黛西的,低调的银色机壳上面贴着对方的首字母贴纸,显得隐晦又亲昵。
忍着痛苦,卡尔翻完了小号上的所有内容,有他们牵着的手、喝的同一杯饮料、空缺能合成一颗爱心的戒指、一起吃过的菜、一起看过的晚霞、酒店窗外的彩虹……
然后他通过小号的关注顺藤摸瓜找到了男人。他叫马尔斯,是一家加盟超市的经销代理,比黛西年长十岁有余,有自己的家庭,推特首页上就是一张温馨的全家福,这也是两人关系如此藏着掖着、讳莫如深的原因。
12.
就在他思考该如何应对黛西的小号的时候,一直没有动静的003号窗口亮了起来。
「你再也不用担心他了。」
混在003号窗口朴实无华的「今天有空吗?去洗车」和「好的。」之中,雷恩的这条信息十分显眼,然而由于是本地发出的,卡尔并没有新收到信息的提示,于是等他看到的时候,已经是对方惊慌失措发来的回复。
「你做了什么?他去哪儿了?」
「他不值得你这么惦记。」雷恩的少言寡语在此刻显得尤为急人,卡尔此时感觉跟这个备注为劳拉小姐的人一样心急火燎了起来。
「别做傻事,警察会查到你的。」
「没关系。」
这段对话就这样不了了之,搞得卡尔被黛西小号弄坏的心情更加不明朗了起来。
13.
被吊在半截的好奇心和对黛西的恼怒让卡尔感觉自己要疯了。
一种莫名的破坏欲从他心底升起。
毁掉她吧。
一个声音在心底这么说着。
自己得不到的别人凭什么这么简单就能得到?
能给老男人当情妇,本身也不是什么检点的女人……
卡尔选择性地无视了记录里体现出的志趣相投,以最大的恶意揣测黛西,将她变成一个屈服于金钱,甘愿出卖自己的人。这才能解释为何她没有选择自己,而选择了一个大自己十几岁的老男人。
毁了她吧。
卡尔顺从了内心的声音,他开始收集证据、截图,按照时间分门别类地整理完,编辑了长长的一段文字,然后登录了黛西学校的BBS。
然后,迟疑了片刻,他又退了出来。转而登录自己的账号,将整理好的东西发给了黛西……
14.
这算得偿所愿了吗?卡尔不知道,但等他冷静下来的时候,聊天框里已经充满了黛西恐慌的回答,她愿意答应他的一切条件,换取他不揭露这一切。
而他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在下周一的晚上约黛西见面。
一切顺利得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卡尔想,等见面了,他一定要向黛西证明,自己才是更适合她的那一个,但他转念又觉得,这样不自爱的人,不值得自己真心以待,他喜欢的无非是黛西的长相,又何必为了她费那么多心思呢?横竖自己有这些证据在手里,并不怕对方不配合……
带着这些复杂的思绪,卡尔向后一倒,陷入了旖旎的梦境里。
15.
事情的发展好像逐渐不妙了起来,001号那边,杰森担心警方会查到自己和史密斯夫人的关系和作假的账目,正在清理证据,但过程并不顺利,毕竟两人的联系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无论是买礼物的收据还是开房的记录,都是一笔大麻烦,何况还有许多记不清的情况。002号那边,可能是因为卡尔的威胁,黛西的大号和小号都停止了更新,几乎不再与其他人联络和聊天,窗口经常几个小时都不动一下。003号那边,雷恩一如既往的毫无波澜,那个名叫劳拉的女士也没有再发来信息。
卡尔抓心挠肝地想要知道后续,但他能联系他们的途径只有那个软件和那只眼睛,只有通过窗口能窥见的他们手机的一部分,狭小、逼仄、局限。
他不甘心,不能完全掌控他们的生活,了解发生了什么,他不甘心。
16.
卡尔受不了了,他决定主动出击。
他去买了个手机小号,通过梳理杰森手机里删除的照片和信息,大致列出了一个需要处理的清单,以匿名邮件的方式发给了杰森,落款是“一个未来可能需要你帮助的好心人”,语义之中的威胁意味鲜明。
然后又给黛西发了消息,从对方痛苦的回应中得知,马尔斯已经几天没有联系她了——这让他感到隐秘的快乐,对方到底是有成熟社会关系的男人,一点点风吹草动就会导致二人分道扬镳,这就是黛西选择的“爱情”。给她个教训,天真的小女生不知道谁才是对她好的人罢了,卡尔自得地想着。
最后,他又用小号给雷恩发了消息。
「我知道你做了什么。」
「你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你也不希望劳拉出什么事吧。」
「你想要什么?」
雷恩意外地谨慎,丝毫不肯透露任何细节,就在卡尔想要放弃从这种打哑谜的方式中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照片一角的那只手。
「我可以帮你,但你也要帮我。」
……
17.
交换秘密总是让人更加亲近,比如雷恩在得知卡尔的目的是将一个叫马尔斯的男人找出来打一顿之后,也稍稍放下了戒备。
于是卡尔得知,他替劳拉解决了她的丈夫,在漆黑的夜里把他打晕推进了河里。原因是他撞破了劳拉和雷恩的婚外情,如果离婚的话,劳拉可能拿不到一分钱。
「我不在乎他们离婚,但劳拉有自己应得的一部分。」
这个孑然一身、意外简单的男人这样回复道。
18.
卡尔实际上帮不了雷恩什么,这是自然的,他只是嗅到了八卦的气味,于是凭借通讯内容里的只言片语诓对方交代。
交代完之后呢?
要报警吗?卡尔有些迟疑。
放在通话键上的手指动了又动,最后收了回来。
他没法解释得知信息的来源,也不愿暴露自己偷窥别人的怪癖。
这是他们的人生,自己干嘛非要搅进去呢。
他轻松地躺回床上,这样想着。
「记得把手机里的短信记录清理一下,提醒劳拉也是。」
毕竟,还有两天,就是跟黛西见面的日子了。
19.
事情意外的顺利。从杰森的几通简短的通话中,卡尔得知他成功瞒天过海,解决了账目上的问题,也藏好了自己跟史密斯夫人的私情,只是史密斯先生究竟去哪儿了还是个谜,警察到现在也没有找到。
黛西消沉于马尔斯的消失,对跟卡尔这个威胁者的见面也没那么抗拒,只是兴致缺缺,但卡尔有信心在了解了她的一切之后攻略她。
雷恩那边恢复到了洗车日常,时不时还会跟卡尔的小号联系。
20.
很快到了和黛西见面的日子。为了这次见面,卡尔专程换上了新买的衣服,还去花店挑了束黛西在小号上提到过最喜欢的风信子。
地点是黛西定的,据说是郊区的一家私房菜馆,除了路途有些遥远外没有别的缺点,早就知道她算得上是老饕的卡尔对此并无疑虑。
去私房菜馆要坐很久的公车,临走前,卡尔思虑片刻,还是带上了电脑。
他逐渐发现自己已经无法摆脱对这三个窗口的依赖,哪怕是这么重要的约会上,他依旧迫切地想要知道黛西有没有在跟谁发消息、打电话,想知道杰森和雷恩那边的情况有没有变化。这种迫切的情绪只有摸到电脑打开软件才会好转。
21.
「我不用帮你了。」
坐在车上看着三个毫无动静的窗口发呆的卡尔手机发出了一声震动,他看着雷恩的消息略感疑惑。
「你什么意思?」他快速回复道。
「马尔斯,全名马尔斯•史密斯,我四天前把他打晕推进了河里。」雷恩发完这条消息,再也没有了动静,徒留卡尔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手机和电脑的三个安静的窗口……
22.
直到来到目的地,卡尔依旧没有从这奇妙的巧合中恢复过来。
他草草将电脑收起来,思索着怎么跟黛西讲这件事,还是根本不讲,丝毫没有注意到,这家私房菜馆看起来没有一丝油烟气。
门口的服务员也没有询问他任何信息,而是径直带他来到了一个房间。
“黛西•琼斯小姐在里面等您。”对方这样说着。
然后卡尔推开了门,看到了“黛西”“杰森”还有一个身材精壮的男子,他们的背后是许多块屏幕,上面的影像正是盯着屏幕的自己。
卡尔惊呆了。
23.
“卡尔•威尔逊先生是吗?哎呀呀,感谢您对我们真人秀节目的配合出演!”一个有些啤酒肚的男人笑着从旁边走了出来,“这是我们新打造的一款叫做窥视的真人秀,展现普通人面对掌控别人所有隐私这种诱惑会有什么反应。您的表现太精彩了,我们的节目一定能大卖的!”
“这一切……都是假的?实,实际上什么事都没有?”卡尔呆呆地问。
“当然是假的了,都是我们节目组的编剧编出来的。你不会希望是真的吧!”导演得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就庆幸没事吧,侵犯隐私权、敲诈勒索、藏匿证据,要是真的你怎么不得进去几年……”出演黛西的女生似乎对卡尔有些意见,撇了撇嘴说道。
“不过目前看节目效果真的很好,哎呀发出去这么多台电脑,就数你的节目效果最好,这么一看也是一种好运气吧!”导演连忙打断了黛西,“软件装有插件可以自动获取电脑前置摄像头的功能,这确实有点侵犯隐私,不过你都这么愿意看别人的隐私了,对自己的隐私一定没那么在意吧,哈哈哈。”
只有卡尔呆呆地看着面前几个屏幕上清晰的影像,他看着自己一回家就迫不及待凑到电脑前,看到自己查到黛西的小号时狰狞的表情,看到自己敲诈杰森时兴奋的眼神,看到自己扭曲得意的笑,看到过分激动的时候嘴角还留着没擦干的黏稠唾液和食物碎屑……
卡尔痛苦地捂上了脸。
作者:林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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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姐姐志荣想要吃掉我。
是的,我知道,她小心翼翼地把我圈养在室内看护,给予我无微不至的照顾,都是为了把我培育成优秀的食物。其实我的肉一点也不好吃,长年蜗居在避光的房间,每天的运动量也基本是0,尽管如此还因为吃不下饲料而长不出脂肪,要说肉质的话我一定是烂透了的那批,就连爸妈也已经放弃了我。每当我蜷缩在床角想着如何逃出去,逃离这个家,逃离这套评价体系,逃离注定被作为食物的命运——志荣就会进来,劝我出去吸收一下阳光。我顺着床沿滑下地板,在这个所有边角都贴满软垫的空间内行动。志荣把衣柜整理得井井有条。她动作娴熟地接过我扯出的衣服,挂在臂弯上,叫我把手抬起来。
“我不会拿衣服勒死自己。”我困惑地看着她。
“抬起来吧。”
于是我像人台一样站在原地,抬起手,等她褪下我的睡裙,给我套上干净的宽松连衣裙。这句话她不知道应了多少遍,想来是因为我不知道提了多少遍。可一旦我准备踏出那扇锁了几层的大门,她的手就一定会牢牢牵住我,仿佛把我当作未出生的婴儿。天气热时手心会出一层汗,我们指缝间的皮肤就好像要融化,混合成滴在水里就割不开的血。
然而这次突然开始变得不同了。往往和她一起出门都平静得很无聊。她选择的路线往往让我绝无脱逃的可能,也绝无离开她视线的可能。我按部就班地随她走过长满绿叶的街道,一对夫妻抱着一篮绿萝从对面走过,突然我的眼球好像黏在了上面,我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死死盯着它不动,身体热得能代替阳光发出射线,把上面的叶子烧穿。我目送那盆绿萝走掉,直到消失在我的世界的尽头,随后我的眼球开始融化,视野一片模糊,水顺着脸颊滴落。
我无声地大哭了一顿。志荣用尽全力才把我拉出几步。我突然想起窗台上的防盗网,不知道为什么,特别特别想去看它。我拽着志荣的手狂奔起来,到家已经气喘吁吁。家里没有落地的阳台,我们都把东西晒在一条长长的窗台上。我趁着锁门甩开志荣的手,踩着矮凳爬上窗台,防盗网,爬满绿色藤蔓的防盗网,果然就在那里。鬼使神差地,我想往里面钻进去,好像那里存在着一个柔软的凹陷,吸力巨大的洞口。
可我停住了。并非我不想钻进去,而是那藤蔓突然变得冰冷刺骨,我一摸上去,整个身体都被寒意麻痹,骨头里好像塞满了冰渣。志荣的反应很反常,她没有吓得脸色惨白,不停劝我下来或者直接把我拖下来。她的睫毛舔了舔眼角,勾起一个诡异的微笑,轻轻地、试探性地、仿佛引诱般地凿着我的大脑:“想它了?”
它?它是谁?我的头脑一阵眩晕,冻结在原地做了一个梦。梦里藤蔓的叶片都变得像她的嘴角一样锋利,绕着枝条高速旋转起来,每次我伸出手,它们就吸住我,让我看着自己的骨肉被绞得粉碎。我顿时惊醒,不知道在窗台上蹲了多久。志荣还在看着我。
我悻悻地爬了下来,把自己锁回软垫包裹的楼房内嵌笼子。
水龙头开了,志荣在外面洗刚买回来的菜。我知道这些东西只是给我吃的饲料,不是她的食物。我鲜少看见她吃饭,大多数时候她只是看着我吃。偶尔她也会吃一点,但事实证明,饲料进不了不会作为食物之人的胃,她每一次在厕所偷偷吐掉我都听见了。后来她向我解释,说有一部分人是靠喝液体维生的,她是那一半,我是这一半。
她说谎了,我才是她的食物。我从走廊里窥见过她,那个角度刚好对着厨房,她的脸淌满了涎水,右手紧紧地捏着刀,看着比拴住我的手还要紧上许多,似乎想一刀砍下自己,挣扎再三,肩膀都颤抖起来,最终还是没有动手。
志荣饿了,她饿得快要忍不住吃自己了。每次赶我出门她都会用手把我拴好,她为什么能忍住不吃我呢?或许她也知道我很难吃,所以才一心想把我养成一个好吃的人再动手。可这又有什么作用,她如果饿到了如此境地,想来自己是根本无暇顾及好不好吃,更谈不上向谁证明我的好吃,人在极度饥饿的时候什么东西都能吃下。那她要向谁推销我的好吃呢?爸妈对我已经没有期待,也不会有其他人想要吃我,任何一个有常识、有良知的人都会认为人吃人是恶心的、有悖天理的。
好吧,也可能志荣大概只是太怕我去死。我早就放弃死了,我曾经尝试过许多次,但我发现死是没有用的,死了一样能作食物,被吃掉只是时间问题。或许她只是想多活一会,毕竟我死了就得马上吃掉,人放久了就会发出数百种臭味混合的尸臭,吃掉我她就没有食物了,吃掉我她就没有坚持的理由了,我想她最后还是会忍不住吃掉自己的。
没错,一定是这样,把我养得好吃只是借口,她说不定只是想忍住这股饥饿的冲动活下去。可我不知道她能忍到什么时候。我的睡眠很浅,半梦半醒间我偶尔会听见呼吸声,近在咫尺,打在皮肤上又细又长。野兽的尖牙摩擦着我轻薄的皮肤,血管就盖在下面。有时我觉得我也许被舔舐了,被啃咬了,身上留下红紫的痕迹。即使她还从未带走我的任何一块肉,我却发现想要强迫自己惊醒越来越难了。
她在温水煮青蛙,而我已经可悲地逐渐习惯了这种被捕食的感觉。
志荣花在研究刀子上的时间逐日增加,我的食量却一天天减少。她说我不吃东西就要瘦脱相了,可我每次吃肉都一阵恶心,肉片是顺着筋骨切开的,刀并没有替我的牙齿减多少负,我就好像在咀嚼撕咬明天的自己;不吃肉也恶心,看着盘子里用花刀切出好看形状的素菜,我的手臂、我的脖子、我的腰,都会一起幻痛。我想要呕吐,差点吐在桌上,所幸胃袋空空,并没有任何能吐出来的东西,只有几滴酸水点在干净的白瓷碗底。她又更换了饲料的种类,给我洗了鲜红的草莓,削掉雪梨面黄肌瘦的表皮,插开橘子的心把它碎成一瓣又一瓣。好痛,我说,志荣就没动作了。
“听话,听话,总有你能吃下的东西。”
灾难正在迫近,我能预感到,在我们如柔软的针织衫一线一线密密交叉起来的生活中。我想起烧尽的纸钱被边缘的火星慢慢吞噬的感觉。如果我再不离开,那也许就是我们现在的处境,我们唯一的命运。
我必须要做些什么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又想起窗口那片瘆人的藤蔓,我发现我总是无自觉地走到它旁边。我把一切归咎于那个存在未知引力的洞口,然而我甚至不能打开看它一眼。志荣默许了我的接触,毕竟她布置了戒备森严的守卫,爪牙布满了不锈钢的笼子。尽管如此我也尝试过很多方法,几乎穷尽了我干瘪的脑袋里所有的细胞,也没法真去下手弄它。
好吧,我本来就知道这不是简单的事。但我悲哀地发现,它开始反噬我了:它常常造访我的梦境,把我在尝试接触它时预见的那些可能发生的画面不断闪回,一次又一次,有时我的手臂被削成几股,有时我的皮肤开始腐烂,有时我血管里的血沸腾起来烫穿皮肉,有时只是普通地忍不住眼球表面的融化而已。我会避开志荣,但我总觉得她好像知道,她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我是不是在痛苦。她经常来关心我是不是又做了噩梦,像哄孩子一样哄着我,叫我要吸取教训,今后不要去触碰危险的东西。她的语气特别真挚,揪着我的心,让我不得不被她扯着跟在她身后,走回她的房间,与我的笼子仅一墙之隔的地方。
她有些惊讶我会跟到这里来,但她什么也没说,默许我在趴在她的窝里看着她,看着她不停地摄入各种罐子装的液体,从早到晚地在电脑前敲字。我的视力很好,听力也不错,所以知道志荣有时会对着电脑上的人的照片和画像说美味,那表情比在睡梦时来见我还要狂热许多。
啊,那就是好吃的人和我这种不好吃的人的差距吧。
直到有一天,家里来了客人。志荣叫我躲在房间里,因为她没告诉人家说她有妹妹。我本来该照她的话乖乖待着,但我听到了,听到爬着藤蔓的那扇窗户打开的声音,听到那个女人说:“长得好好啊,我能摸一下吗?”
不行不行不行,志荣到底在干什么,那可是会死的啊!草菅人命的混蛋志荣,该不会想引诱她,然后把她吃了吧!我的身体不听使唤地冲出了房门
然而
一切都已经晚了,我看见她把手臂搭在那个人的肩上,开着窗,让她摸那藤蔓翠绿的叶子。她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聊够了就把窗户关上,又回到桌边。
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如果我不冲出来打乱这一切的话。
志荣惊慌失措地看着我,要我给客人道歉;我抓着那人的手,只是一个劲地说不要碰它;那人吓得一个激灵甩开了我,手打到叶子和枝条上,尖叫声盖过了远远的、楼下绿化草地上发出的一声响。
什么,都没有发生……?
不可能,她明明碰到叶子了。暂时搁置了楼下传来的骂街声,我们三个人尴尬地坐回桌边,共同营造了一段长久的沉默。
“你声音太大了,”志荣看着她说,“她精神不好,谅解一下。”
我害怕得一句话也说不出,只能一边蜷缩在椅子上发着抖点头。不久我就回了房间。她们聊到很晚,我能听见那人说了不少劝她放弃我的话。我一整天都没敢再出去。但我实在太在意那奇怪的藤蔓,于是我又一次违背了志荣的意思,偷偷溜去了窗台。奇迹般地,那洞口的吸力好像变得更大了。轻轻地,我试着去触碰藤蔓,居然成功了。但我没法再往上施加任何力气,因为熟悉的预见画面又一次闪了出来。
这简直是天大的一步!我掩饰着自己的欣喜若狂,偷偷溜回了房间。也许成功的关键就是让别人在藤蔓听得见的地方劝说她放弃我。我开始暗中故意制造这样的机会,抄表员,维修工,编辑,我见到了许多平常只能躲在房间听声音的人。每次每次,我耐心地计算着安全时间来到藤蔓前,都会发现自己又能多触碰它一点。
自从我找到打开“出口”的方法后,一切都开始变得不一样了。我颓废的人生好像又重新燃起了希望,是的,我只是因为恐惧才吃不下东西,志荣准备的一切都味同嚼蜡,如今我终于又有机会可以逃离这个循环,总有一天我能尝到苹果的味道,血色也会重新爬回我的皮肤,我的脸颊、我的身体都会变得和苹果一样,白里透红。为了不让志荣起疑心,我只好装作是变得越来越接受和人沟通的样子,包括她,也包括她以外的人。志荣带我去找医生,医生也说我的状态变好了。那个医生一向严格,以前每次复查完我,都只会沉默地开药,说不出什么新的嘱咐来。
志荣交完检查费回来,路上一直在念叨什么“卖了”的事情。
卖了?难道她要把我卖了?
医生点头了,也就是说我终于变得好吃了一点。所以她要执着于把我养得更好吃,不是因为要吃我,也不是因为要找个理由忍住不吃我,而是要把我卖了?
那她呢,她又该怎么办?
这些天来我几乎快忘记了藤蔓的事情,只是一边伪装着一边拼命观察她留下的痕迹。她夜里不再来捕食我了,眼里流下的涎水也越来越少,她说我可能是时候重新长大了,这一次一定要回到正确的轨迹上。她说得实在太寂寞,不知道为什么我反而开始惊慌了。重新长大是什么意思,正确的轨迹又是什么意思,我什么也不知道啊!难道她要就此放弃喂养我,把我转手卖给其他食客,或者把我送去流水线饲养人的工厂?我逃脱本来是为了保住她的理性,是想要我这样的诱惑远离她身边,可现在难道一切都是我在自作多情?不,其实我是自私的,我只想过逃走了她的诱惑就走了,从没想过她最后如果吃掉她自己,或是吃掉了别人怎么办。也许她是因为有我在才忍着没有吃掉自己,是因为有我在才没有吃别人呢?说到底我只是想逃出这个困境的漩涡,想要拥抱正常的生活,可我还有工作能力吗?离开了这块地方,我还有其他的容身之所吗?志荣说不定是因为我的存在才一同被困在这里的,她说要卖掉我,已经是在离开我之前尽的最大的责任了。多么悲惨、多么不幸啊,志荣有我这样一个血亲一定是她最大的枷锁吧,可她仍然善良得让我不懂。爸妈在我长大前就对我的肉质失望,那时我们都是少女,她不小心对我表现出了食欲,爸爸殴打了她,妈妈哭着拉住爸爸说再生一个,爸爸怒吼着打死志荣就再也不用生了,一切都是我不好吃的错,是我没有能力长成符合要求的样子,可她还是邀请了我,所以我接受了她,我以为我生来就是要被她吃的,妹妹是为了喂饱姐姐而存在的。那一刻我终于有了待在这个家的资格,伤口的血和她的唾液合而为一。可谁也没有料到我们会被更加严厉地训斥,妈妈哭着抱住我,说这是他们的悲哀,是命运的悲哀。他们说要让志荣离开家,给志荣找一个新的住处,最好不要再回来;可是她太善良了,只要我哭着说句带我一起走就心软,也不想想何苦非瞒着他们带走我不可呢?我的存在引发了这样大的灾祸,现在除了变成一份合格的食物给她吃掉,还有什么别的价值可言?
唉。
我冲干净呕吐物,抬头照镜子,整个眼眶都红了。这些年来吃下去的东西好像全被我掐着脖子倾吐出来,稀里哗啦进了下水道。
我又怕她也放弃我了,我真是个奇怪的人。
也许我早就被这个家驯化了。
我破天荒地给志荣做了一顿饭。电话里我软磨硬泡,好不容易才让她答应我使用厨房。我按照网上查来的教程给她煲了一锅汤。她挂电话前说要是受伤就去架子上的药箱里找药。我有些不爽,她这语气像认定了凭我的手脚一定会受伤。但我还是只能可悲地承认,她确实是最懂我的人。我对割伤的感觉不知何时开始已经变得很陌生了,强烈的疼痛感几乎让我眩晕,直到终于缠好绷带的那一刻已经耗尽了我十二分力气。萝卜、玉米、肉,比起志荣的手艺来说过分朴素,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支撑着我煲完这锅汤,只是一想到她喝下去的反应,心里既期待又忐忑,总有些坐立难安。
志荣回来了。
希望她这次不要吐掉。我知道她这次肯定不会吐掉。我满怀幸福地看着她喝下去,心脏怦怦乱跳,这样就可以了吧,她不会把我卖出去了吧?再怎么卖出去都只是在吃与被吃的循环中打转,不过是换了一个捕食者,既然这样还不如干脆把自己给志荣。看她此刻吃得多香,恨不得把整个锅都吃干抹净,我的内心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很快,志荣开始变得不受控制了,她看着被掠夺得一滴汤汁都不剩的碗,眨了眨眼睛,眼球转过来朝向我。
真是头野兽。
她掀开我的裙子,掐着我的膝盖窝蹲在腿间,张嘴咬上大腿,扯开我一圈圈缠得厚厚的绷带,露出一块仍然血淋淋的凹陷。
“你割了自己吧?我闻到血腥味了。”
“你吃了我吧,别把我卖了。”
志荣愣住了。
她还是吐了,吐得比任何一次都要严重,甚至等不到我离开之后再偷偷掩饰。我背靠着洗手间门坐下听她的声音,明明没有呕吐欲爬上来,只是在拼命戳着喉咙催吐而已。听得我也觉得自己的喉咙要被捅出血了。
志荣说原本一生都不该再发生这种悲剧。悲剧吗?真失望,我还以为她会承认自己就是想吃了我。既然自割腿肉都无法让她说出真实的想法,我们啊,也要这样没救了吗。
从我们搬进这间房子以来还是头一次,她打电话给妈妈了。
于是悲剧发生的几天,嗯……也许几个小时,或是几个星期后,妈妈来了。爸爸也在后面。志荣自首了。他们说是来接我的,接我回家,或是另给我安排住处。我转头看向志荣,志荣同意了。那一刻恨意瞬间涌上我的全身,我开始不受控制地歇斯底里,逼迫志荣不要放弃我,不要把我拱手让人。然而我越是挣扎,父母劝服她放弃我的意志就更加明显。
软蛋、窝囊废、臭狗屎、做作又虚伪,只会唯唯诺诺地认罪,志荣这个混蛋,到最后居然逼得我什么办法也没有,一看到她那张和自己相似的脸就浑身都冒火气,伤口的血小板都止不住喷涌的沸腾。我又想起那一卷藤蔓,那个在患得患失中早已被我废弃的神秘出口,我拖着渗血的纱布冲向窗台,三五下就掰开了那折磨我许久许久的枝叶。如今我终于真正有机会打开这扇门,门后的吸力把我全身揪得颤抖,我又犹豫了。在那犹豫的极短一瞬间我回头望向了她的脸,父母惊讶的表情已然被透视模糊,而她——她脸上的绝望——像千万根藤蔓上的棘刺洞穿我的心,捆绑,扎牢,腾然失重——我就这样被吸进了时空隧道。
我来到了一个类似时间缝隙的地方,短短数秒内我二十几年来短短的人生呼啸而过。我在最后一刻回想起志荣的那个表情,心里竟然真有一丝寂寞和悲伤。
来吧,我将会通往何处?骨肉逐渐剥脱,五脏六腑也开始分崩离析,无论怎样,希望下一个起点不要再遇见她啦。
潮湿的季节,连一炷香也烧不起来的阴雨天,一个中年妇人站在二人骨灰合葬的坟前,看着袋子里的纸钱不知如何是好。正是这样的天气,整个墓园都空荡荡,只有她一个活人在这立着。这可怜的妇人死了两个女儿,都还没结婚,她就做主把她们葬在了一起。大女儿是病死的,小女儿据说跳楼自杀了。这小女儿生来身体就不好,过世的前几年还发了疯,一下忘了许多事,心理年龄也开始衰退。
然而这样可怜的人也有可恨之处,两个不幸的女儿正是妇人与丈夫近亲结合之子。数十年如一日她始终小心翼翼地瞒着,生平最害怕的就是女儿走上他们的老路。她像着了魔一样想生出一个健康的孩子,仿佛这样就能证明他们的清白,证明他们与世上千万人别无二致,没有任何罪过。然而一切的悲剧都已发生,每一下都正中她虚伪怯懦的心脏,她终于知道这是自己作孽的报应。两头衔尾蛇互相啃食留下环状的回路,最终只有加速消散这一种结局,到达不了除彼此之外的任何一个未来。
踟蹰了许久,她又拿出一截藤蔓的枝条,嘴里念叨着就当喂肥坟头草。她的小女儿最喜欢种叶子,这条是从她们生前住的公寓窗台上剪的。雨越下越大,妇人却完全没有要走的意思,仿佛被大雨浇醉了一样,对着墓碑哭起来。说来也神奇,防盗网门的锁锈蚀脱落,她们竟没有一人注意到,正是因为女儿精心料养的藤蔓爬满了窗台,把杆子缠得牢牢的。
她们都爱看书,爱写东西,这点随了妇人和她丈夫。如果那时小女儿没有疯,大概也能像大女儿一样当个作家。妇人还记得自己问女儿为什么喜欢养绿植的时候,小家伙说要尝一尝叶子的苦味。雨水打湿藤蔓的叶子,她闭上眼睛,眼角的细纹也跟着合上,她们一起想啊想,好像还能回忆起那诗*:
植物在雨中也是安静的
我们,早已经失去了无言的自信
而这世上,几乎所有叶子都含着苦味
我又如何分辨哪一种更轻微
*冯娜《尖叫》
意义不明的剧情,看个感觉得了(喂)
每日一问(并没有):她他它牠祂,分别都是谁呢?
————
马车嘎吱响,笼子咔哒摇,
孩子悄声哭,贼人笑声响。
眼皮一塌,看,世间只有她他它牠祂。
他抱着膝盖蜷缩在角落里,冷漠的看着蒙住笼子的黑布,上面的一个破孔漏了一点天光,一个明晃晃的亮斑招在他脚尖附近,告诉他现在的时辰。
他将自己缩紧了些,一身衣裳只剩了里搭,白衣染了不少污渍,斑驳的痕迹不知是血还是泥,藏在腰带里的小刀还硌着他,在孩子们的抽噎声中,只有它的冰凉叫他冷静。
和其他孩子不同,他记得自己的名字,也不是被拍花子拐来的孩子。爹妈死在战事里,作为唯一的嫡系,被旁支夺了权,又被旁支的某对夫妻卖给了贩子。
贩子转手将他丢给了另一个贩子,摁着脑袋洗了脸,觉着这张脸不错,刚好缺一个,便买了下来,打算将他送进宫里当下人。
到此为止,他似乎就是个身世凄惨的孩子——如果是,也就没有后话了。
他记得自己的名字,他叫夏遥旭,刚满8岁,被一对畜生夫妻药坏了身子,听他们说命不久矣,每日眼睛一睁一闭只是等死。
傻子丫鬟会送粥来,喂他。他笑丫鬟傻,被人骗来,给自己当下人。丫鬟笑回去,乐呵呵地说外面来了个方士给少爷你看病。夏遥旭脸上的笑容冷了些,被拴在家具上的手脚不能动弹,只一口口吃傻丫鬟喂来的粥。
谁知道呢,他们装模装样找来的方士是个人贩子,摸摸他的手,看看他的命,就要买下他收徒。
“红猫儿”这个名就是那方士给起的,他特不满意,但没反抗。傻丫鬟最后一次送他粥时终于把他要的东西带来了:只是厨房的一把小刀。
夏遥旭走之前给她自己的全部钱财,劝她离开这里,去别家当丫鬟。傻子没听,说着夫人要找她办事便往外头跑。她没看见“少爷”在她背后歪歪脑袋咧开嘴的神情,没听见他轻轻从胸腔里呼出的气,也没看见他手里,由自己亲手递过去的刀。
夏遥旭乖乖和方士走了,他敢打赌那对夫妻当天晚上就办了宴席——谁家灯火半夜通明?自然是最富的那家。方士揣进兜里的干食自然也是他们给的,就为了他能把自己带出这个城,最好永远别回来。
方士对他不好,不给饭不给钱,不过医好了他的身子,他自己养活自己:猎兔子、偷鸡、摸人口袋、抢人钱财……揍过不少人,连乞丐都被他抢过。
学了几年几招,夏遥旭听到方士要把自己买了,他还是没反抗。
交易谈得很快,两拨人喝着酒吃着菜,就说好了价钱。夏遥旭冷冷地从门缝偷窥,听到自己的价钱不低。当晚,他去院子外一颗槐树下摸出了自己的刀。
交货的前一天晚上,他摸进方士房里,趁他睡着,剐了他的心,挑了他一对招子,把鼻子削平又将耳朵割掉,剥皮太难了,他不会。最后还去拿了斧子,跌跌撞撞的把方士的脑袋砍了下来,帮他摆成他挂着嘴边的菩萨模样,将脑袋放在了他手心。
一只眼睛塞在他嘴巴里,另一只就在嘴唇外面;两只耳朵放在空空的眼窝里;鼻子放在脖子上。那些血就随便洒在地上,没被他放在心上。
第二天人贩子来领货就看到这么个场面,吓得六魂无主,口吐白沫。
交易品“红猫儿”在隔壁房阴恻恻地笑,沾血的衣服和刀子斧子早给扔进井里了。
夏遥旭装作一无所知的模样,好似一个正常小孩似的,吃了对面递过来的糖,上了他们的车。
“红猫儿”还是他的名儿,那些被拐来还不安分的蠢小孩嘲弄地叫他这贱名儿,夏遥旭笑眯眯地一个个应过去。后些天,一个被戳瞎了左眼,一个被砍了两根手指,最后一个被马踩死又被车轮碾过身子。
夏遥旭推的,那蠢货本就是个菜人。
过了几天,他就腻了,杀小孩还是没意思,他开始找机会听消息,知道了明日的山路有山贼出没,便晓得机会来了。于是现在他一个人呆在笼子的角落,半睡半醒地算着时间。
人贩子不值钱,但一起走的车队值钱。山贼或许不会抢人贩子,但他们一定会抢车队。车队走在前面,连着人贩子也得一块包了。
被马踩死的那小孩的骨头被他顺来几根:死了的人能当菜,干净的肉割掉煮来吃,骨头削削能当刺、针或者刀。人贩子不爱带这些,觉得晦气,是他半夜偷跑去刨了那蠢货本就很浅的坟,收了骨头自己磨。
这会儿倒要谢谢方士心血来潮教他的几下功夫了,一根骨针飞出去,戳进山贼眼睛里透了他的头骨,那人就软软的倒下去了,血洞让头发盖住,其他人一看,一抹,已经死了。
弄死山贼后果然引起了混乱,他算准了这群人贩子不会看着笼子,注意力全在山贼哪儿,毕竟他们惜命只惜自己的,现在就是他溜出去的最好时机。
人贩子没活下来,那群小孩被商人的车队一起带走了,夏遥旭跟着山贼去了他们的窝。
山贼问他怎么不跑,他说跑不了。
又问他怎么不和车队一起走,他说那车队的食物被你们抢走了,和他们走的小孩只是粮。
山贼头子点头让他留了,他和山贼混一起,杀人不用躲,吃饭全靠抢。
年纪小的山贼都不要和他抢饭——上一个搞红猫儿的人尸体被挂在最高的树上喂鸟。于是他现在每次都能吃饱了。
日子过得不快,两年很快过去。夏遥旭每天练字,写的不错,但写来写去也就那几个字。写得最多的是自己的名字,他用墨写衣服上,再也没洗掉过,不过那件衣服太旧,后来被他剪碎了烧了。
夜深人静,他蹑手蹑脚溜了,偷了一匹马,拿走了偷抢攒一年才够花的铜子儿。
他去报官了。
报的名字是红猫儿,可怜兮兮的说自己被人贩子丢给了山贼,每日吃不饱穿不暖,喝口水都得被欺负,实在活不下去了跑出来,求官大人救命。
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这张脸又俊俏,特意抹的灰被故意浸水的袖子擦掉,勉强打理过的红发也不是一头乱毛了,他悄悄在心里犯恶心:那官爷眼睛居然直了。
红猫儿脸上哭得更带劲了,泪水直掉。
几天后,他看着山贼被剿掉,仓库的守卫被他抹脖子干掉了,有正常饭菜也不必剐心割肉,他拿了不少财宝,回城里时拐了个傻子当哥哥帮自己买房,养着他当傀儡。
官爷不是好货,剿了山贼拿了功还嫌不够,要他洗干净了穿女衣去陪床。
夏遥旭不乐意,不过红猫儿看人干过这事儿,方士只刚开始把他当人,这种事也不避着他,装装样子还行。
他以年幼为由拖了两天,只睡了觉,没干事儿。第四天晚上丫鬟送他来时看到官爷上吊的尸体,吓得尖叫昏倒,夏遥旭扶着丫鬟假装害怕。红猫儿又在笑了。
到此为止,他就是个没良心不正常的坏胚,但好人不偿命,坏人遗万年。
查案也没查到他头上,何况那官人的儿子只盯着官位,不在乎这个老子是谁杀的。没人管他了,他寻思就这么慢慢淡出人群,结果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算命的瘸子逮住了。
那瘸子力大无比,把他整个人当小鸡仔提溜了起来。不分由说就往他两耳戳了两针,疼得他差点把刀子拔出来给他脖子上来一下!他忍了,不能在大街上弄他。
“你个瘸子!干什么!”夏遥旭用脚踢他,以前那群小孩被抓起来就这么蹬的,有些不敢,一般不敢的人受苦少点。
瘸子嘿嘿一笑,眼疾手快地抽了针,又往他耳朵上挂了点东西,贱兮兮地笑道:“给你挂个长命锁呀!”
夏遥旭还没说话,瘸子就把他甩了出去,他摔在黄地上,杀心起了一半,不知怎么地,又不想杀他了。
两手撑地起来的时候,看见从脸侧垂下来两条带子,摸着像布,但里面缝了纸。红纸黑墨,画了看不懂的线和字,像是个符,但哪有这么长还挂在耳朵上的符?
“这什么?”他爬起来,问瘸子。
“保你平安的!”瘸子胡说八道,又从背后拽出一根不粗不细的红绳来,往前两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往他脖子上一套,手指翻飞就这么系了个结,夏遥旭反应过来时已经结束了,他五指成爪去挠瘸子的下巴。
叮铃铃~
瘸子给他系了个铃铛!一直响!
“嘿哟喂!这么凶?”瘸子掐住他的脖子把他摔在地上,摔一次不够,摔了仨次,直把夏遥旭摔得头昏脑花,眼冒金星。
“死瘸子!我弄…!呕!”夏遥旭刚要骂,那瘸子就往他喉咙里塞了个玩意,奇苦无比,叫他五官都皱成一团。
“怎么骂人呢臭小孩!都是好东西!”瘸子拍他脑袋,晕晕乎乎的夏遥旭接连吃瘪已经升不起心思,铃铛也不响了,呕了几下,闭上嘴不吭声了。
瘸子在他家蹭吃喝,赶不走也打不过。夏遥旭每次想杀他,都被那铃铛搅了事儿,一起杀心就响,这时候,瘸子就会过来把他抓起来往地上掼,力道很重,毫不收手。
夏遥旭终于学乖,收了杀心开始和他好好说话。
“你干嘛的。”他才问出声,瘸子就一巴掌拍他脑袋上。
“怎么叫的?”瘸子用手指指着自己,皱纹脸上贱兮兮的笑:“叫一声师爷听听。”
“什么师爷,我可没有师父。”夏遥旭条件反射想摸刀,铃铛响了一声,他立刻把刀放回去了。
瘸子眯了眯眼,放过了这一声铃音:“你再好好想想。”
“……那个方士?你是他师父?”
夏遥旭噗呲一声笑出来,往事在他脑子里过了一遍,红眼睛溜过一圈,阴恻恻盯着他:“徒弟是个畜生,你这师父当成这样?”
“我徒弟不也收了个畜生?”瘸子笑嘻嘻的抓了茶杯往嘴里倒,喝完砸吧砸吧嘴:“世上不是人的人那么多,再来几个也无妨吧,怎么,觉得自己是个好人?”
“我?”夏遥旭用长袖子掩住半边脸,红发披散,双眼弯弯,哼笑几声:“好人就会被打、被杀,我不当好人,我宁可当个坏人。”
“那不就得了!”瘸子大手一挥,抬手给自己倒茶:“这声师爷你叫不叫?”
“我不要比畜生小,你当我师父,我给你送终。”
“计较这个干什么……成成成!”
夏遥旭在水里看到了自己耳朵上挂着的东西,看着像长命锁,生父母给他挂过,后来被卖了自己的夫妻夺走给了自家儿子。这两个格外小,比拇指都小,挂着那么长的两条符,却不算重,叫人怀疑这是假的。
瘸子身上也挂着一个,他挂脖子上,那个有拳头大,银里泛着红。他不问,因为瘸子不会答,问就是问过,瘸子答:天机不可泄露。于是也只好继续挂着。
瘸子当了他师父,除了教他本事,也教他写字,还教他一些外族语言,听他说,他在外族的地盘呆过两年,也学会了那边的语言,寻思着这便宜徒弟迟早被通缉,说不定用得上。
夏遥旭翻了个白眼,学了。
过了四五年,瘸子忽然死了。
那天他本接了工作,要去林子里给人找人,然而起了还没出发,就听见街边在说瘸子死了。
夏遥旭找过去的时候人已经咽了气,这人安静的躺着,一双眼睛还没闭上,脖子上留着伤口,据说是被狼咬死的,手里还攥着挂在脖子上的长命锁,有人想抢,却扒不开手指。
有人带着个小孩来找他,说是为了救他家小孩,一看,讶道:“你是他养的小孩?”
夏遥旭瞥一眼小孩,又瞥一眼大人,不理后边那句话,哦了一声去收尸。碰着那抓着长命锁的手时,皱巴的五指忽然就松了。他顿了顿,把长命锁挂脖子上。
那户人家来帮忙,他又瞥了一眼他们,同意了。
葬礼和埋尸是他一个人办的,没有酒席也没有仪式,埋尸的坑挖得挺深,这样阿猫阿狗挖不出来。墓碑是个木牌子,他不知道瘸子的名儿,只能写某某人之师。
这个某某该写谁呢?
他想了半个晚上,半夜起来在蜡烛下用木枝练字。练完了字,开始掰那拳头大小的长命锁。
瘸子比他高,他平时也看不见这长命锁的顶儿,现在东西在他手上了,他才看见顶儿上的一个洞,形状眼熟,他摸索着摘下右边耳朵的长命锁,对准了,手指一顶,进去了。
里面调出来一张纸,用诡异的红色写着……
“偿”。
背面用黑得发青的墨写着:徒弟畜生是我教导不当,人命债师爷替你还了,下半辈子当个好人。
……
第二天清早,他拿出那把随身的、已经卷了刃的刀子,在木牌上刻了字:夏遥旭之师葬于此。
中午时分,他把傻子招来,让他把房子卖掉,又摁着傻子的头叫他在井边一块方砖的位子挖土,让他拿走了里面的钱财,叫他去别处人家找份工作。
傻子问他去哪,夏遥旭给了他脑袋一下,让他别管这么多。
傻子又问他耳朵上的长命锁怎么少了一边,夏遥旭默了默,还是那句话:
“别管那么多。”
末了,又补上一句:
“自己活好了。”
不要当好人,好人不长命。
是夜,本来就没多少人老城区被浓雾笼罩着,这雾一节又一节一团又一团,能见度极低,十米开外就看不清人和物。路边老旧又缺少维护的街灯灯罩上全是飞蛾蚊虫的尸体痕迹,本来光线就暗淡,还在浓雾里只能泛着点点黄,比起灯来说更像是夜晚的鬼火。
“哈……哈……”
有人穿梭在浓雾里跌跌撞撞逃跑着,一路上撞到了街边的广告牌,又撞翻了几个垃圾桶,抖抖腿甩掉挂在鞋子上腐烂的厨余垃圾之后继续跑着。
身后跟随而来的脚步声越来越近,那人也越来越紧张死死抓住自己的衣服减少阻碍自己的东西,落荒而逃中在跑上台阶时自己把自己绊倒在地上。
“别抓我!别抓我!我不想去!我还没死!”
他跌跌撞撞在地上爬着,挥舞着手骂着,只想躲开身后袭来的红线,看起来毫无威胁的红线像是有生命一样飞舞着,有好几次差点缠上他的四肢,他不傻,本能告诉他只要被缠上了就会被彻底抓住了。
“没办法啊。”
清澈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难以看清的浓雾里显现出少女一样的人影,那人趴在地上手脚并用躲着,惊恐间看到那个身影甩了甩手,红线再一次突破浓雾疾驰而来。
“哥哥说了要把你抓住的,你不能再留在人间了,都会出事的。”她语焉不详地说着,一步步逼近地上的人。
地上的人,或许不应该称之为人。
那是一位有着中年男性外表的尸体,在“他”身上能让人一眼判断是尸体的地方就只能是蔓延到脸上的尸斑了。
“滚开!不要!我还没死!我要回家!!我的老婆孩子还在家里等我!”尸体吼叫着,声音已经开始变得嘶哑狰狞,模糊,它匍匐在地上僵硬的肢体已经没办法让它活动起来,只能用关节在地上磨蹭着往远处爬,他想着有人和他说过,如果在浓雾里被追逐的话只要离开雾就安全了。
事实总与愿望相反,灵巧的少女没花几步就追上了他,冰凉的红线已经缠上了他扭曲的四肢,逃跑的尸体像是被操控的木偶一样失去力量摔倒在地上,只能瞪着眼睛看着少女蹲在他的身边检查他的情况,然后叫着别人的名字做善后处理
“望恩!望恩!”少女仰头看了看浓雾四周,低声骂了一句臭家伙,又换了个称呼继续叫人,“你快出来!我要生气了!”
“来了来了,小森!我找不到方向了!”
被叫作小森的少女皱着眉毛叹了口气,朝着某个方向一甩手,手腕上的红线飞了出去,在雾里抓出了一个年级比她稍大一点的金发少年,少年被红线拽过来之后又被小森点着肩膀骂笨蛋。
望晚森拽着红线控制地上的尸体不要逃跑的时候突然回头问了一句望恩:“你的烟镜呢?”
“哈哈……弄丢了……”
望恩摸着后脑勺笑着,他也不是故意要在雾中迷失的,只是作为一个毫无灵感的普通人他根本看不清浓雾里的东西,视线里全是阵法的迷雾,就连声音都模模糊糊听不清。
他在追着红线奔跑的时候早就把墨镜一样的烟镜弄丢了,没了这个专门做出来和开天眼一样的身外之物之后他连雾中的红线都看不清,只好站在原地等着。
“你……”望晚森没好气地说,“每一副烟镜的材料都很麻烦的,而且这东西是为了让你用上保护自己的!”
“对不起嘛,我下次给它捆上绳子!”
“我应该给你捆上绳子才对!快搬,收了铜钱之后快点找到烟镜就回去。”
望恩皱着眉毛拉开裹尸袋,把被红线捆紧的尸体塞进去之后垮着脸狂甩手,一边甩还一边说:“小森你今天又动了红线肯定抹血了,你绝对不可以碰哦,这个很脏碰到伤口感染就不好了。”
“我的身体不会……算了,找到了吗?”
等黑色的圆片墨镜被望恩卡在头上之后他背上裹尸袋坐到了望晚森机车后座上,油门一拧往十王街开去。
背后的尸体其实是个很普通的中年人,有全职在家的妻子和刚上中学的儿子,之所以会变成这样是因为单位裁员半年了每天外出假装在工作,但是已经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终于想不开在前公司大楼上跳了下去。
望雾亭收到保护协会那边的消息时已经拿到了初步的调查结果,但是“已死之人”他们没有权限去处理,就丢给了这边两个刚成年的“编外成员”。
一米七的尸体不算难背,就是机车挤下三个“人”来说有些难受,坐在后面的望恩吹着风突然说了一句:“那个阿姨一定很伤心。”
“嗯。”回答他的是风里模糊不清的声音。
周女士确实很伤心,从丈夫跳楼的消息传到她这里的时候有一瞬间像是天塌了一样,她握着手机靠着橱柜缓缓滑下,无力地坐在厨房的地板上,就那么睁着眼睛让眼泪从眼眶里滚落,锅里炖着的是玉米排骨汤,她特别加了一些切得很好看的胡萝卜,因为老公和儿子都喜欢吃,而且汤底会变得更加鲜甜,这是她炖得最好的一道汤。
但是有一个人已经吃不到了。
手机里模糊的说话声已经被挂断了,她哭了好一会之后站起来关了火,在本地的妈妈群里发了个消息问其他妈妈们有没有什么工作招人,然后看了看客厅的时钟,离儿子放学还有三个小时,他长大了可以自己回家,所以现在的时间能让她找到证件去认尸办手续。
周女士这一刻十分冷静,抖着手给儿子写了一张便条告诉他先吃饭妈妈爸爸有些事晚点回来,然后用老张之前公司发的纪念品冰箱贴贴在冰箱上。
她并不想看清现实,但是这一刻孩子只有她了。
孩子一夜之间也沉稳了很多,她也走出家门开始工作,本来应该是告诉老张的好事情,但是三天发生了意外,小张回家看到了自己已经死了的父亲坐在沙发上。
老张,或者准确地说是老张的尸体,那个从天台跳下来头部摔坏四肢骨折的爸爸坐在沙发上,破风箱一样的嗓子呼呼发出可怖的声音在职责他和妈妈。
“你们是一点都不在乎我了是吗!无视我!是不是要赶我这个没用的家伙离开这个家!”
“不孝子!我叫你这么多天你都不理我吗!读书读傻了吗!”
“你也是,你妈也是,都当我不存在吗!”
小张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尖叫声和眼泪一起涌出,他已经接受了爸爸不在的事实,可是面前这个比鬼更可怕的家伙……他居然靠着那半张还勉强能看清的脸知道这真的是爸爸的脸!
老张扭动着身子站起来,打算拽着儿子手去教训一下的时候卧室里冲出来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她拿着化妆椅狠狠打在“丈夫”的背后,本来就无法保持平衡的尸体跌跌撞撞磕在茶几上,溅出腥臭的浑浊液体,周女士抓着吓哭的儿子就跑。
一直跑、一直跑、一直跑……一直到被人拦住。
那个刺猬头的青年叼着烟含含糊糊说:“先到我店里歇两天吧,我知道有人能处理这种事情,但是我要先和你们说清楚,这种处理是完全处理干净,魂飞魄散那种,能理解吗?在你们眼里你老公,你亲爸,魂飞魄散,没办法去投胎的。”
“可是……”周女士眼眶通红眼窝深陷,眼白被血丝爬满,她抱着儿子的肩膀给哭个不停的孩子一点点温暖和力量。
“没有可是,而且你儿子手上被抓伤了,虽然……嗯……我看到的并不是僵尸,可是这样也不安全,总要找人处理的,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派出所那边应该也会接到报警电话了。”
“唉。”青年看着这对母子叹了口气接着说,“等下我打个电话。”
后面的事情顺理成章被妖鬼保护协会的刺猬头分会长交给了望雾亭,望雾亭交给了望晚森和望恩,连警局也接到线索市殡仪馆丢失一具待火化尸体。
现在这具伤了孩子暴躁的尸体在望恩的背后,他跟着望晚森推开了花窗木门,跨过了门槛,走动中带动的风让门口的风铃叮当作响。
“海哥!我和小森回来啦!”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今天是枯骨的休息日。这个说法有点奇怪,枯骨不需要工作,所以对枯骨而言没有工作日的概念,也就是说,每天都是枯骨的休息日……总而言之,今天是枯骨的休息日。
枯骨躺在泥土上晒着太阳。若是下雨,就享受雨水的滋润。风若大,就伴着风起舞,有时在白天,有时在夜晚。蚂蚁会来开宴会,蛇会来避暑。偶尔会有飞鸟们叼着枯骨飞到天上,带枯骨去自己的家里住一段日子。
有段时间,枯骨身边有很多其他枯骨。或许在曾附着着皮肉血筋时,它们是伙伴,是敌人,是同一窝的幼崽,但现在它们只是枯骨。枯骨没有记忆,记忆属于大脑。枯骨多时,它们便会合唱,在夜间发出幽幽的磷火,那是奇妙的蓝绿色,安静而不张扬。枯骨通过合唱的方式来与其他枯骨共鸣,若身边没有其他枯骨,那就安静地躺着,等待自己被风化、侵蚀、降解。等待的过程十分漫长,开始的时候总会觉得有大把的时光;等待的过程也十分短暂,结束的时候让人依依不舍——全世界的休息日,大抵都是这样度过的了。
枯骨被松塔砸成了两节(还有很多细小的碎片)。枯骨不会疼痛,也不会痛苦。完整、疼痛、痛苦,这些使命对枯骨来说过于严肃,休息日就要有休息日的样子,不应该去理会那些严肃的事情,该让自己开心而放松。枯骨无所谓开不开心放不放松,那么就这样静静地一边腐朽,一边被松塔砸成两截,这也是一种不错的消遣。
枯骨从不抱怨。泥土里,沙砾中,河床下,哪里都一样,舒不舒服对枯骨来说同样过于严肃了,说到底,枯骨也不是因为自己喜欢才要腐朽风化的——当然也没有不喜欢——枯骨就是,只是,躺在那里,度过休息日。
枯骨出现了空腔和孔洞,它躺在那里,任由风吹过,把它吹得叮当作响,或是发出哨声。风像调皮的孩子,有迹可循,情绪化,而且从不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枯骨只是躺着,温柔地抱着风,等风停留,或是通过自己。休息日,就应该抱着软绵绵的风度过才对。
枯骨热情地邀请蚂蚁吃掉自己。可能没有那么热情,也并没有邀请过谁,甚至也不只是蚂蚁。但总之,如果想要吃掉枯骨,或者要做别的什么,枯骨都不会拒绝。若有蚂蚁的宴会,那么大家就欢聚一堂,各自或一起做着喜欢的事情;如果周围没有蚂蚁,枯骨就躺在那里,独自悠闲度过这个休息日。
某个休息日结束后,枯骨不见了。这个完整的过程缓慢而绵长,枯骨先是缩小,然后变轻,接下来变成两截或更多,两截中的每一截又变成两截或更多,这样一直变下去,就像躺在床上伸了一个无尽的懒腰,身体漫无边际地伸展,扩大,摊平,最后突破了极限,爽快而无声地变成了别的东西。风不跟枯骨道别,因为枯骨已经成了风的一部分,大地亦如此。枯骨在风中又见到了飞鸟,在大地中又见到了蚂蚁,它们短暂交汇停留,然后风去往风的方向,大地回到大地的故乡。
作者:【十二招】苏娜
关键词:甬道
河流汇集起来就不是河流了,甬道合为一体就不再是甬道了。你一块石砖一块石砖地走进公园腹地,想象这一小段路比大型食草动物的消化系统还要漫长。你知道我在甬道另一端,目力难及的假山背后,握着你送的黑色手包雀跃走来。
我们住在小镇两头,隔着两个小区、一家超市和一家书店。连绵阴雨的季节,你向我请教橙C美式的价格,我答应做你女友。最初一个月你我在书店,脸近近凑着,能闻见我洗发水的味道,然后一言不发。你仔细盯着我眼睛,好像从里面看出闪烁的、色彩清冷的星星。那些星星也是默不作声的,从极高远的天空顶端注视低处快快飞过的流萤,它们与那些星星在天空的幕布上齐平。我打破沉默,说你过度美化我的眼睛。
后来你将每次约会起点改在公园假山前。它比书店锚定“文艺”这一标签的气质更中立平和,让你和我之间从分享观点变成无话不谈。
约在假山前会和的头一个清晨,你起不来床,耽搁几分钟。你买了两杯奶茶,一杯标准中杯,一杯大杯三分糖加了我至今都认不全的小料,踏着甬道的石板远远向我挥手,解释说弄不清奶茶加料规则,与店员纠缠了很久才迟到。我似是相信似是不予追究,你拉起我的手,说临时买了电影票,我们坐公交过去,乘电动三轮回家。
电影散场,你觉得我仍然生气你迟到,生气你的烂理由,生气你在一个重要的日子选择公共交通。忘记考虑我其实不满于一个还算有趣的故事被导演和剪辑师弄得散散碎碎、破破烂烂。你从厕所里出来后,我说你太紧张了,你平时会注意到我生气的原因的,你不贴身的裤子里叠好的塑料片挤压声被我听到了。
你就泄气了,没有按计划那样在电三轮上提出也许我去你家坐坐,也没聪明地意料到分开时我手指探进你口袋,说由我保管避孕套,让我成为山鲁佐德给你一次一次讲不会结束的、或许有关鲭鱼或者的䲟鱼的故事。
你捏着我的手指,把一只手放在我手背上。我挣脱了握住你的手腕,露出微笑,你从没告诉过我在这瞬间你自尊心长久地受伤了,大二时北方那个大学的学妹用手指和嘴唇才帮你清理干净创口。
你从没有告诉过我也许我们两个之间还有机会。从高二到最后一个暑假分别前,每周从同一条甬道两端或者两条甬道起点开始(取决于你怎么看待甬道)汇到假山前开始的约会对你来说都是一个周围泛红的伤口,你当时还不清楚。你瞒着我有了自己的恋情,才弄明白为什么最开始准备的避孕套此后再没考虑用过。
今天你只觉得走过无数次(只是不到一百五十次)的甬道很长,因疫情而分别一年的我的样貌隐约和学妹的形象重合。你转过身去把两份奶茶放进垃圾桶的可回收口里,手上被勒出的浅浅印记却没办法一并扔进去。
不应该给我留下任何念想,你的道德感说干净一些对谁都好,你在高中两年时间里一直衬得我更聪明已经是足够好的补偿了,你说不清楚爱是什么。
你只是逐渐看清楚去年寒假回来,从北方带来的小手包才连绵阴雨的季节结束后正泛着两面皮质应有的光,你和我从这一刻起就可以算得上是相遇了。你又想起避孕套和电影和实际上并不会出现伤口和感染的自尊心——都只是比喻,学妹的手指从没抚上过那无形的东西。你看见我小步跑来,便张开双臂接住我一个形而上的飞扑,嗅到我换过了的洗发水与腋下略微汗湿的味道。
它们二者混合,像橙C美式从舌尖滑下去后,充满鼻腔的那种味,你忽然地决定把你大学以来和学妹那些远远比与我黏腻的事情咽下去,决定不将每周相见与每日相见放在一个天平的两端上。
你觉得或许现在就从我手包中摸出两枚避孕套,它们就能在隐没于干燥季节阳光背后的星星照耀下变成两枚创可贴,贴在你自尊心象征意义的创口上。
我从来都不知道你在那个瞬间非常非常想要去看一部好电影,和我并排坐着去谈论表达,然后在心里发誓,回到学校后告诉学妹已经有创可贴代替了她的手指。但2024年的夏日,没有值得与我并排看的好电影。你也忘了两枚创可贴能挽成你我无名指上的对戒,但过期避孕套做成对戒,得截破它们才行。
宫女有一个于她而言并不太实用的能力。
她能感知到死亡。
这个能力并没有给她带来什么财富,毕竟所有人的结局都一样——死亡是永恒的归宿,因此大部分时间,她看到的都是混沌。死人长眠于地底,一切归于无的混沌。大部分时间她看到的人也是如此——每张脸上都笼罩着连绵不断的雨。若一个人快要死了,笼罩着的雨反而少了,逐渐露出明晰的轮廓。
她若在其他地方,倒可以当个算命的,用这个能力赚一笔小财,但保不齐会被人揍一顿,谁也不想知道自己快死了。可她偏偏是一位宫女,在小得不能再小的王朝,守着一位孱弱得不能再孱弱的小皇帝。这对她而言或许是件好事,毕竟她没有什么别的能力,算不上聪明,也说不上灵巧,只有一终日双被雨雾笼罩的忧郁的眼睛。
宫女第一次看见母亲孱弱的笑容时,母亲躺在重重珠帘的背后,枯槁的手甚至无力掀起珠帘。她轻咳一声,示意宫女往前一步。宫女的眉眼睫毛痒痒的,那是母亲隔着珠帘抚摸她,像一滴雨落上去。在珠帘的缝隙间,她拼凑着看清了母亲的脸。那横亘了一生的雨终于停了。母亲叹息道:“你是一个命苦的孩子,生来同别人不一样。”的确如此,宫女被阴湿的雨浸泡,人也如雨中的苇草一般纤弱而敏感,整日惶惶不可终日。死亡是吹向她眼里的沙粒,她的双眼常常被硌出泪水。夜深人静时,她总会对着月亮哭泣——那是她为数不多能看清的事物。梨一般小而薄的月亮,莹润的月亮,缺了一角的月亮……它始终高悬在天空,温柔地回应着每一个人的注视。母亲比她想象中要瘦小,眼睛却像月亮。
“你也是一个幸运的孩子,你遇到了一位心软的皇帝。这世间心软的人可不多。”正是这位心软的小皇帝将宫女病重的母亲接了过来,母女二人拥有了短暂的团圆。小皇帝虽说是皇帝,但他并不像传统意义上的皇帝,一是他太过纤丽孱弱(这对皇帝而言并非好事),二来他的国度更是小到不能称为“国度”(这对皇帝而言也并非好事,但幸好他并不图什么青史留名),只有一小块地,前三里后三里。只有三个人,小皇帝宫女和她的母亲。在宫女的母亲下葬后的第三天,小皇帝对宫女说:“你出去走走吧。”层层华服压在小皇帝的身上,他连说话都快要喘不过气来。
“这怎么能行呢?没有我,谁来服侍您穿衣?没有我,谁来服侍您洗漱?没有我,谁来帮您准备一日三餐?”宫女将皇帝视作自己的弟弟,她走了,面前这个小孩恐怕会被冠冕压折头。这是大不敬的事,但谁让这是个国度不像国度皇帝不像皇帝宫女不像宫女的地方呢?
“我的身体太过虚弱,无法离开这个地方。我想让你当我的眼睛,替我看看外面的世界。”
宫女最后看了一眼面前的人,淅淅沥沥的雨里闪过小皇帝苍白的眼睛。再一看,又被雨雾遮住了。
宫女踏上了旅途。
她并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下,她忘记问小皇帝何时才能回去,唉,糊涂。她就这么一边琢磨着一边走,一边走一边琢磨,像蒲公英随风而去。当她回头望时,已经找不到来时的方向。她试图往回走,可是总是会去到新的地方。她找人买了一份地图,可是她所在的国度太小了,小到地图上根本没有标识。那双忧郁的眼睛里满是泪水。很快,她的眼泪汇成漩涡。慢慢地,又变成细流,蜿蜒向前。她顺着自己的眼泪走,希冀泪水会将自己带回家乡。
在细流的尽头,宫女见到了一张人脸。这么形容到不是说她遇见鬼怪或者妖魔,毕竟这并不是什么精怪故事,而是她实在是很久很久没看过清晰的活着的会动的脸庞了,嵌在身体上显得格外奇异,以至于她见到时下意识惊呼了一声。
“你好没礼貌。”人脸开口(宫女没有问他的名字,我们只好以人脸作为代称了)。没等宫女开口,人脸又道:“你要去哪里?”
“我想要回我的国度。”
“你的国度?”人脸将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个遍,“你是说,你的国度?”
宫女有些不好意思:“我只是一位宫女,小皇帝还在那里等着我回去告诉他一些好玩的事情。”
“那你知道了哪些好玩的事情?”
宫女怔住了,一路上她忙着哭泣,无暇顾及周围发生的一切。无论是旷蓝的天还是萋萋的草,无论是莽莽的沙还是巍巍的山,无论是柔嫩的柳叶还是傲霜的红梅,无论是飞过秋雁还是啼鸣的夏蝉,无论是围着篝火跳舞的他乡客,还是吴侬软语的酿酒人,一切的一切都没有脚下的路来得更让她专注。
人脸叹了口气道:“你跟我走吧。正好我要回家,你也要回家。”
“可我们要怎么回去?我找不到路了。”
“登楼。”
“等楼?”
“对,登楼。我曾听无数诗人说过,登上高楼,凭栏远眺,就能看到家乡的方向。顺着那儿走,就能回家。”
人脸不知道,诗人的话是最不靠谱的。他们用最真的心说最假的话。他们口里最妙的酒是最寡淡的水,最近的距离是最远月亮。
“我们要登上哪一座楼?”天底下那么多楼。
人脸不紧不慢地掏出一幅破了的地图,上面是密密麻麻的圆圈,一些被涂黑了,一些没有。
“天下的高楼再多,也有走完的时候。”人脸已经走了九万九千七百公里,登上八千八百六十座楼。还剩下多少楼,他没数,也从不去数。他只是沉默地登楼,下楼,就跟宫女自顾自流着泪往前走一样。或许正是因为如此,二人才相遇。
宫女随着人脸一起走。
他们登上天底下最繁华的楼,被人当作乞丐赶了出来。他们登上荒山破庙外两尺高的败楼,被老鼠追得滋哇滋哇叫。他们翻山越岭蹚河渡海,登上人际罕至处的石楼,和早已成白骨的将士度过了不太美妙的一晚。他们手里地图上的楼越来越少。他们走过的地方越来越多。
终于,夕阳西下时,芳草萋萋处,他们来到了地图上的最后一处楼。
人脸已经不复年轻。
残阳似血,将他的身影拉成一柄斜刀。
“上去吗?”宫女轻声问。
人脸沉默。他望着眼前的楼,它静谧,它古朴,它在斜阳的余晖中默默地默默。它看上去与天底下其他的楼没有什么别的不同。
许久后。人脸颤颤巍巍地抬起脚,慢慢地慢慢地落脚。一步。一步。一步。每一步,天都黑一点,直到他的身影与黑夜完全融为一体。
宫女并没有随着一起。她在楼下等,等了许久,人脸没有下来。
宫女也没有上去。
她又照着地图走了一遍,记下沿途的故事。
等到宫女晚年的时候,她终于怀着平和的心情登上这座高楼。
那天天气很好。天蓝得透明,阳光温柔极了,微风吹皱湖面。
楼上没有尸骨,什么都没有。
宫女凭栏远眺。柳絮飘摇,扬花纷飞,又是一年春天。她既没有看见人脸口中的“那个地方”,也没有看见她心里的那个地方。
宫女不知道的是,在她离开的第二天,那个小小的王朝就已灭亡。
“你终于来了。”
“是啊,我终于来了。”
夜晚,高楼上,母亲,小皇帝和人脸围坐一起,听宫女讲述一路上发生的事。人脸听到兴味浓时,忍不住引吭高歌。母亲在一旁鼓掌。小皇帝也穿着轻便的白衣,忍不住小声应和着。这位忧郁的不幸的宫女终于冲破了阴雨,在生与死的交界找到了落足之地。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1.
我,李甜甜,有着平凡的名字平凡的家庭平凡的成长轨迹上了一个平凡的大学,要说我唯一有点特殊的地方,应该就是我选择的公司——蓝庭水会。我在蓝庭水会工作的时间并不长,对外说是这么高端的名字,实际上就是一家洗浴中心罢了。随着大家越来越在意名头,“去澡堂子”似乎听起来就没有那么雅观,“去蓝庭水会”听起来就更能满足那些人的虚荣心,大概就是这样的区别。
不过即使是在澡堂子里,蓝庭也是格外特殊的一家,这里的特殊是从各个方面而言的,比如我们那详细又古怪的员工守则,比如我们颇为不合理的区域规划,再比如一些不受欢迎的客人。
2.
你很难想象一家洗浴中心要求所有人把员工守则倒背如流,甚至搓澡的大妈大叔都能记得自己的那两条,当然比起我这样的服务员来说,他们那两条简单得不值一提,我想这是因为他们的活动范围只有洗浴区的原因。
既然是澡堂子,洗浴区自然是整个会所中最核心的区域,这里的规则也很简单,“不使用客人自带的搓澡巾”,还有一条跟其他区域同样的规则:“拒绝手牌为6404的客人的任何要求”。我刚来的时候很疑惑,如果我们不打算服务6404号客人,那我们不如直接不发放6404的号牌,但是经理说目前是最合理的安排。
我一直不理解这件事,直到我真的见到了6404的客人。
那天前台的姐姐去参加同学的婚礼请假,我替她代班,早上六点,我从外面拉开了前台办公室的卷帘门,用专门的钥匙开了两道门锁——是的,只是我们前台的门锁就有足足两道之多,前台和外面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只有一个小窗口可以沟通,我在之后很久才意识到这个设计的精妙之处,但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在我数了一遍墙上所有的号牌都好好挂着,打着呵欠开始整理前一天的登记册的时候,一个看起来裹得严严实实的人从洗浴区的方向走了过来,我困顿的大脑还没有品味出其中的微妙,就先看到了对方通过小窗口递给我的手牌:6404。
他的声音很沙哑,听起来像被某种砂布打磨过一样粗粝难听,但是我意外地很清晰地听明白了他的话,他说:“请给我换一个手牌。”
我随手拿了张新手牌递出去,手伸到一半的时候,感觉冷汗开始流了下来。刚刚我确认过一个不差的号牌墙上出现了两个空缺,一个自然是我随手拿的,另一个则是6404……
我的手已经越过了玻璃,他当时明明可以直接从我手里把新的手牌拿走,但他没有,他在耐心地等我……等我做什么呢?我整条胳膊都在抖。
“请把它给我,小李。”他耐心地张开手,手上戴着黑色的皮手套,等着我把手牌放进他手里,也许还要拿走那张6404……
他为什么从刚开的店里走出来……6404是什么时候跑到他手里的……他为什么知道我姓李……我算是没拒绝他的要求吗……我该怎么办……
经理拯救了我,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从后面过来的,她只是自然地把我的手拉了回去,完全没有理外面的人,然后开始问我账目的问题,等我懵懵懂懂回答完,再抬头的时候,外面已经空无一人了,而那张6404号码牌也回到了墙上属于它的位置。
“别在意,他就是会趁早上或者半夜这种你不清醒的时候来。下次注意。”经理司空见惯地对我说。
3.
蓝庭的经理是个非常干练的女强人,四十多岁,名字都是符合刻板印象的张蔷,她一般让我们叫她张姐,感觉听到她名字的时候就能想到她干练的职业装和高跟鞋配上恰到好处的妆容和利落的一头卷发的样子。我从来没听她谈起过她的家人,在澡堂子这种天天无聊得只能唠家常的环境里,这样自矜的人是很少见的。但是我们在各种方面都已经足够特别了,不管是格外高的薪资,还是奇怪的员工守则,以及某些不能仔细考虑的细节。只是有一个专心事业的经理实在是其中最普通的一部分。
我最不愿意去的是图书区,我实在很难说为什么一个澡堂子要配备图书区,在我小的时候,澡堂应该是进去脱了衣服就洗,洗完出来就走的地方,只能说消费主义让各种地方都变得复杂而奇怪。
我不愿意去图书区的原因很简单,图书区的规则实在是复杂而恶心,我想其他服务员也是这么想的,所以经理决定让我们轮班。
其实这个规则并不难表达,员工手册上关于图书区只有一句话:保证每天晚上八点到九点的时候所有书都在原来的位置。但是里面有足足二十个书架,每个书架的书都不是紧密排列的,有的一排书架上只有一本书,有的左边两本右边四本,还有的一本书会直愣愣树在书架中央,跟左右的书都不挨着——天知道客人们看完了书会把它们随手放在哪里,不开玩笑,我第一次轮班进图书区的时候真的有种两眼一黑的感觉。唯一的值得庆幸的是,墙上的海报详细标注了从1到20每个书架上书的排列情况,而我们的客人比我想象得要有素质得多。
我第一次轮班的时候下午六点就开始检查书架,最后只发现三本放在座位上的书需要归位,书架上的所有书都在原位上。第二次轮班的时候我改成七点去检查,令人震惊地,所有书都一分不差地在自己的位置上。
这份工作实在是比我想象的轻松太多,在这样意外的惊喜下,第三次轮班我犯了个巨大的错误。我七点五十才都到图书室,抱着侥幸心理凭大致印象匆匆检查了这些书架——像你能猜到的一样,我弄错了两本书的位置,它们不在自己应该在的地方。
于是,当我八点从图书区离开的时候,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在我关上的图书区门里发出了哭喊声——我敢打包票我走时里面空无一人。
老人、小孩、男人、女人……他们的惨叫声和呼救声不绝于耳,我吓坏了,而且我能感受到,声音在逐渐向门靠近。
我以平生最快的速度冲向经理室,几乎是撞开的办公室的门。
“是哪里?”张姐的反应非常快。
“图书区……对不起……”我惊魂未定喘着粗气。
她腾地站了起来,骂了一句脏话,然后一把抓住了桌子上的笔,拉着我快步回到图书区门口——我几乎已经听到里面在大声拍门了。
“拿着这个。”张姐把笔塞进我的手里,“还记得是哪本书弄错了吗?”
“我……我想不起来……”这是实话,如果我能记得弄错了什么,我就会当场修正这个错误,而不是等到现在。
她又骂了一句脏话,面前的房门已经开始被拍打得嗡嗡作响,我感觉自己腿软得已经要给她下跪了。
她又把笔拿回了自己手中,从她一直拿着的笔记本上撕了一页纸,用笔狠狠把纸钉在房门上。奇迹般地,里面的声音停止了。
“去,检查一遍哪里有问题,你有十分钟的时间。”
根本不给我说话的空间,她一把拉开了门把我推了进去。
图书区里安静得一如既往,也空无一人,但我清晰地记得刚刚里面发出的那些声音。这绝对是我生命里最漫长也最短暂的十分钟,我拼命将注意力集中在墙上的示意图上,汗水几乎要流进我的眼睛,最后我发现了,发现了我愚蠢的错误,两本错位的书,在我把它们归位之后,经理从外面拉开了门。
“结束了。”她恢复到那种冷静的状态,“你今天可以早点下班。”
然后她就这样朝经理室走去,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4.
有很多人问过我为什么坚持在蓝庭上班,理论上来说我也算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在洗浴中心上班说出去并不光彩,而且这还是个奇奇怪怪的洗浴中心,但是就业形势和我那愚蠢又冷门的专业并没有给我太多选择,在适应了之后,蓝庭的上二休三和高工资更是十分吸引人。
而且虽然员工守则又长又诡异,但是只要严格按照上面的规定做,在这里上班也很有趣。
台球室的规则很有意思,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条——如果有一位穿红色旗袍的女人邀请你打台球,不管你有任何工作要做,都要优先答应她并且只能跟她打一局。
打台球说起来也是我的兴趣爱好之一,上高中的时候经常跟朋友翘课去街机厅偷玩,旗袍女人是难得的在工作时可以喘一口气的机会,我很珍惜跟她的球局。
她很专注,在过程中从不说话,虽然规则上没有禁止交谈,但我觉得贸然搭话并不是什么明智的事,尤其是在此之前我刚刚体验了图书区的事,那教会了我谨慎的重要性。
我大概每个月能遇上一次跟她打台球的机会,有时候太长时间没见到她还会觉得有些想念——她不是那种很让人惊艳的漂亮长相,但是很有韵味,眼睫毛很长,下巴上还有一颗痣,是那种男生女生都会喜欢的长相,我每次都要用尽全力才能拒绝她打第二场的邀请,但我真的很喜欢她。
5.
在蓝庭,保持警惕是很重要的,所有人都得佩戴工牌,否则你会感觉自己仿佛是一个透明人。好吧也许并不是感觉这么简单,在实习期的时候,我曾经有一次把工牌落在了洗手间——它挂在胸口时会刚好压在我的蹲下后的大腿上,我很讨厌那种感觉——然后其他客人和同事都好像看不到我一样,而墙上的壁画和同事们工牌上的脸都好像栩栩如生地在对我笑。
我大概用了两分钟的时间反应发生了什么,然后我立刻掉头开始往洗手间走。这十分艰难,走廊突然变窄了,人挤人地挡在我的面前,而他们又像没有看到我一样朝我撞过来,女厕所的门好像被融化了一样模糊不清,我几乎对不准门口,而旁边男厕所的门一直在往我脸上撞,那感觉就好像喝醉了一样。
在天花板都要压下来挡住我的路之前,我终于顽强地冲进了厕所,从洗手台上拿起了我的工牌,然后一切都恢复正常了。
6.
我们经常会收到打扫客房的工作,有些客人洗浴完之后还会开个房间休息一下,他们通常不会留下非常难处理的东西。
是的,通常。
客房区的守则很少会触发,但是很难遵守:当打扫客房的时候发现房间里全是血的时候,保持冷静,坐到房间的沙发上,看着房门,直到血迹全部消失。
实话说,这条规则已经到了可怕的程度,我无数次想要报警说一下这条守则,但是放弃了,毕竟在好几个月里,都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而因为这个报警,经理也只会解释是个恶作剧。
但是它真的触发了。
当我已经完全把这条规则抛在脑后的时候,我进入了一个全是血迹的房间,而我身后的房门不知何时已经完全关上了,根本打不开。
我马上回忆起了那条规则,那时候我已经经历过不少事,不再是一个清澈而愚蠢的大学生了。我冷静了下来,告诉自己无论如何不会更糟,然后走进房间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我错了。
我看着房门,感觉背后有一道呼吸出现在了我的脖颈处,我顿时感到头皮发麻,几乎要弹跳起来。
房间里有人,会是凶手吗?我坐在这里是自投罗网吗?我是不是应该拍照然后冲出去报警?这个时候遵守这愚蠢的规则还有意义吗?他,或者她,在等什么?
这些念头在我的脑海里打转,但是我忍住了自己的冲动,因为我发现,那个人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犹豫救了我的命,因为接下来,房间里的血迹在一点点消退了,我瞪大了眼睛看着房门,余光里看到仿佛有人在精心清理一样逐渐消散的血迹。
身后的呼吸声更重了,几乎贴着我的肩膀,但是依旧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我放下了心,在蓝庭的工作让我对员工守则有种盲目的信任。
我能感觉到那个人在愤怒地龇牙了,但我依旧没有动,房间的血迹在我的视野范围内逐渐减少,我觉得自己安全了。
然而,我听到后面的声音轻笑了一下。
我所坐的沙发开始发出剧烈的震动,好像里面藏了几百只想逃出来的兔子一样,我这才意识到,这个守则里最难的部分,居然是“坐到沙发上”。
我感觉沙发像一匹发狂的野马,我几乎要被顶飞了 ,头晕眼花的过程中,我甚至不能保证自己真的在盯着房门。但是管他呢,我已经在这个诡异的房间里坐了十分……将近二十分钟,我已经感觉没有什么能击败我了。
当房间里最后一点血迹消失,沙发也停止了震动,身后的呼吸声离开了,员工守则又救了我一命。
7.
蓝庭的员工守则大部分简明扼要,便于理解,我想这是很合理的,如果这个地方有一个读又读不懂,做错之后又跟闹鬼似的员工守则,那很快就没有人会来了。
当然你也注意到了我说的是大部分,有几条简直像我看的无聊网文里不会好好说话的反派一样,不知所云。
比如走廊区第3条:不要迈过那个盆,也不要往里看。和汗蒸区第8条:不要用那个盆舀水。
不是,哪个盆?是大是小是圆是方是长是扁?是红色是蓝色?你不说清楚我怎么知道该避开哪个盆啊?
我问经理的时候,经理的回答也很像无聊网文里不会好好说话的反派:“我们必须留一些破绽。如果有人注意到了就很难忽视,如果有人注意不到也只能祝他好运。”
如果不是给的钱太多了,我一定会掉头就走的,但是我已经考研考公二连败,如果不想在家啃老被我妈念叨死的话,这份工作是我最好的选择了。
并且我很快理解了经理说的“注意到了就很难忽视”是什么意思,那个盆实在是大得离谱,应该称之为缸才对,别说迈过去,我必须拼命贴着墙边才能从它旁边挤过去,很难想象谁能从这个大缸上迈过去,不过控制自己不往里看是挺难的,我必须一直仰头看着天花板,免得不小心瞟到里面的内容。
直到我前两天带新来的实习生参观,一个211毕业的学生会主席——我并不想用这么愚蠢的头衔,但他是这样自我介绍的,而出于某些原因我最好别提他的名字——当我给他介绍规则时,他发出了不屑的哼声,我当时就觉得要糟,新人只需要在走廊区域活动,所以对他们来说,戴好工牌、拒绝6404的客人、不要迈过盆,就是仅有的三条守则,而他对此的反应是“哼”。
“这就是服从性测试,”他这样评价道,“用一些毫无道理的规则来让员工对工作单位产生畏惧感,以便压榨员工。”
我看到他抬腿做了一个迈的动作,我不知道是他是不是打算用滑稽的动作来逗我笑,很多男生都这样,类似于走在路上会突然比画一个投篮,在我还在考虑要不要配合地笑一下的时候,我发现他不见了。
就这样突兀地消失在了走廊上,而他的工牌掉在地上,上面照片的地方已经空空荡荡。
我再次冲进了经理室,张姐已经很习惯我这样横冲直撞了:“这次是哪里?”
“新来的……实习生……走廊……”
她坐回了座位:“我很遗憾,把他的工牌给我好吗?”
“我不理解,我没有看到盆……”
“因为那不是你的盆。好了,小李,回去工作吧,带新人的额外补助会打给你的。”
“可是他不见了……他家人会找他……我们应该报警……”我语无伦次地把已经崭新一样的工牌递过去。
“别犯傻,你已经在这儿有一段时间了,你觉得这里的事警察会相信吗?”张姐耐心很好地问我。
“可是他……”
“事情会解决的。放心,不会有人以为你在蓝庭谋杀了一个男生的。”她甚至心情很好地跟我开了个玩笑,“小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盆。”
后来我果然没有再听说跟那个男生相关的任何事,他就像普通地从未存在过一样。
8.
张姐是非常可靠的一个人,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处理不掉的情况和惊惶失措的样子,我想这是我在蓝庭坚持干下来的原因——总会有人替你兜底的感觉很好。
所以当她也露出慌张的表情时,你可以想到这对我的打击有多大。
我看到6404的客人在晚上七点五十九的时候出现在经理室,用沙哑如破锣一般的嗓子对张姐说:“不要打乱图书区的书籍顺序。”
张姐的脸变得苍白。
我敢信他绝对笑了,这个狗养的畜生,我想要冲过去攻击他,把他赶出去,不管怎么样都好。但是张姐制止了我。
“到时间了。”她摇了摇头,直接无视了6404号的客人看向我,把手里的笔记本递给我,“拿着这个,去找台球室的旗袍女人,她现在肯定在那里。你拒绝她的邀请,请她带你去一间客房,跟她待在一起不管听到什么都不要出来。”
我想要说些什么,但是她已经朝着图书区去了,而在蓝庭工作的经验已经催促着我朝台球室跑去,如张姐所说,她果然在那里。
“对不起我今天不能陪你打球!”在她开口之前,我低头道歉,飞快地说,“张姐让你带我去一间客房!”
说完之后我也觉得自己没头没脑的一句有些突兀,但是她看起来已经理解了情况。
“跟我来。”她带着我快速在走廊上穿行,脚步急切,然后拐进一条走廊,我确信她拐的地方以前是没有走廊的,但是对张姐和她的盲目信任让我没有迟疑地跟了过去。
我有很多问题,我感觉有什么可怕的事在发生,什么东西堵在我的嗓子里,但是我什么都说不出来。
我坐在整齐干净的客房里,抱着张姐一直拿在手里的笔记本,脑袋里一片空茫。我反复调整自己的呼吸,做好了心理准备,不管听到什么,我都不会从房间里出去的,我回忆着之前见过的那些诡异情况,下定决心。
她优雅地挺直腰背站在客房里,面朝着房门,仿佛在等待着什么。我想到应该跟她搭话,但我不确定这样做是不是对的。
“我好像没有问过你的名字。”我小心翼翼地开口了。
“这么长时间,你应该已经发现了,在这里知道得越少越好。按照规定执行是最安全的。”她难得说这么长的话。
“呃……”我难挨地挪动了一下屁股,打量着这间客房,和我想的一样,这是之前从未见过的走廊和客房,里面的所有东西都跟正常的客房是镜像的,“好吧所以我也不应该问我在哪儿。张姐会有事吗?”
“她成功过一次,但不见得每次都会成功。”她的语气难得有些起伏,我微妙地听出了一种……自豪?
“我们要在这里待到什么时候?”我舔了舔嘴唇,看向手里的笔记本,不确定应不应该打开看看。
“等该出去的时候,你自然就知道了。”她没有扭头看我,但我感觉她在注意着我的动作,我最好别乱看。
于是我把翻开本子的手收了回去。
奇妙的,什么都没有发生,我期望的尖叫、血迹、不可描述的声音,或者是房间里可能出现的异变,都没有发生。我就坐在这个客房里,戒备着根本没有出现的东西。
也许有那么一会儿我睡着了,也许这只是我太紧张而产生的幻觉,但无论如何,在度过了漫长的寂静之后……
“好了,你走吧。”终于,她转过身,温柔地告诉我。
我愣了愣:“就这样?结束了?”
“嗯。”
“张姐呢?”
“她让你去经理办公室找她。”
“谢谢你!”我已经不想探究她是怎么知道的,也不想知道发生了什么,打开房门,我一步就回到了正常的走廊上,左前方就是经理办公室,张姐坐在里面,妆容都没有乱一点。
我松了口气。
“张姐。”我敲了敲门。
“谢谢你保护了这本笔记。”她冲我难得露出一个笑容,向我伸出左手,“把它给我,今天你就可以下班了。”
“好。”我感觉自己紧绷的每一根神经都在逐渐松懈下来,我向她走去,我注意到她的手似乎在颤抖。
“你在做什么?”经理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我看到她狼狈地站在我的身后,衣服上全是黑色的污渍,有点痛苦地捂着自己的左臂。
我陷入了沉默。
End.
文:艾连
关键词:【将死】
文体:小说
标题:《献给科恩》
正文:
埃里克·科恩教授老了。
他的头发早已花白,皮肤松弛,戴起了老花镜,爬上二楼都气喘吁吁。
他拄着拐杖在楼梯拐角处停了一会儿,从小圆窗里和邮递员挥了挥手,看着对方敏捷地跨上自行车绝尘而去,心里生出几分难以言喻的羡慕。
这是六月的早晨,暑气尚未聚积,微风拂动花园里的忍冬,带来一阵阵清香。保姆已经出门了,助理还没起床,两层小楼安静地伫立在薄薄的雾气中。
科恩教授来到二楼的书房,摊开笔记本,拆开一封刚刚从邮递员那里接到的稿件,准备开始上午的工作。他退休以后,还担任几份期刊的审稿人,却很难再像从前那样集中精神,找他审核的稿件也越来越少了。尽管人们总是恭维他:古董越老越值钱啦,老马识途啦……他会很识趣地笑笑,可是回过头来,只有自己知道不再年轻的感觉。
年轻,他把这个词在舌尖上过了一遍,脑海中闪回的是他读博士那会儿,为了刘维尔问题夜以继日地思考演算的日子——堆满稿纸的书桌,从上午到黄昏、阴天和晴天不同光线下的办公室,小圆桌上激烈又琐碎的讨论,最关键的灵感光临时晨跑的路线,甚至是得知自己的解答只是一种特例后那种懊丧的情绪。那时他正在智力和野心的巅峰,想想看,一个还在读博士的菜鸟,竟然敢(冒着没法毕业的风险)挑战刘维尔问题!这个问题从三百年前被刘维尔提出以来,无数数学家前仆后继地向它挑战,然而从未有人能够使这座堡垒陷落。它是如此棘手,以至于只是给出一个特例下的解,也足以使埃里克·科恩名声大噪,并得到一个不错的教职了。而他甚至还不满意,之后又多次向刘维尔问题的一般解发起进攻,却总以失败告终。
如今他不再主动去挑战了。时光消磨的不仅是肉体,还有意气,这点科恩已经心知肚明。有时候他会悲观地想,自己有生之年恐怕看不到刘维尔问题的解答了。这成了他心中无法弥补的一个遗憾,他只能叮嘱几个熟悉的编辑,如果有看到相关的稿件,务必知会他……
噢,稿件。教授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沉浸在回忆里有一会儿了,打开的钢笔戳在纸上,晕出了一块黑斑。他漫不经心地想,上了年纪似乎就是会喜欢回忆过往。
教授把注意力集中到这篇稿件上,扫过语焉不详的标题(“某某方法的新应用”),在作者栏停了一会儿。
A·斯米尔诺夫。老天,这年头居然还能看到只有一个作者的文章。科恩教授挑了挑眉,就连当年他的博士论文,发表时都写上了好几个合作者的名字。他想,这位斯米尔诺夫要么是独行侠,要么就是十成十的门外汉。
摘要只读了两行,科恩教授就皱起眉头——不管斯米尔诺夫到底是不是门外汉,他的英文水平实在是有点感人。文章不长,他很快就把正文通读了一遍,觉得用狗屁不通来批评都说轻了:作者完全不解释他的思路,从头到尾几乎只是在不停地构造、构造、构造。那些纠缠的流形在他脑子里糊成一团糟,牵扯不清地互相倾轧覆盖。他一边思考编辑为什么会把这种文章寄来,一边准备在笔记本上写下拒稿的意见,余光突然瞥到结论中的几个字:“……来解决刘维尔问题。”
即将落下的笔尖停住了。这几个字像被打了聚光灯一样勾着他的视线,让他不由自主地坐直了。
他好久没有看到这几个字了。怎么没早点看到呢?按道理应该先读结论的,今天怎么忘了呢?不过还好看到了……科恩教授的心情转了几转,又想起文章里大量出现的那些生硬的语法、让人哭笑不得的搭配,不禁怀疑起来,这个作者真能把刘维尔的问题说清楚吗?那可是刘维尔问题!还有,他居然没有把它写在标题里。教授有点生气地想。
那可是刘维尔问题。
他带着这一堆想法嫌弃地思考了片刻,走神间仿佛听到一个声音催促他:“再去看看,再去看看。”他一个激灵抬起头来,四下里空无一人。他自嘲地想,听力也开始有问题了。
科恩教授的目光落回桌上未完成的工作,就是否应该重新读一遍稿子挣扎了十秒钟——那个虚幻的声音在十秒钟后胜利了。
教授捏着鼻子,又开始从头看文章。文章当然没有变化,他读到的还是似乎毫无章法的构造,然而在某一行公式中,他察觉到了熟悉感。
这是……
他把那个式子重读一遍,立刻认了出来:这和刘维尔问题的一个关键公式太像了。如果它们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对应关系!
科恩教授的手有点哆嗦起来。久违的震颤席卷了他的心灵,在疾风骤雨的思维过程中,他像怒涛中的水手艰难地睁开双眼一样,死死地抓住灵光一闪的思路。
就是这样,一定就是这样!他急切地回到正文的开头,开始第三遍阅读。这一次,一切事情似乎都明了了。每一个对象都在刘维尔问题中找得到对应,每一步推导都有明确的目的,隐藏在符号中的思路如同海上的朝阳一般逐渐露出它的光芒,最终刺破了夜雾。
教授激动极了。他再次来到那个让他感到熟悉的公式时,简直想放声大笑:真是太巧妙、太有想象力了!所有的铺垫都在这一刻露出了它的真实面目,前文庞杂的推演在这一步汇成结果,直指刘维尔问题的核心。他顿时理解了那个古老传说里,阿基米德为什么会一丝不挂地高喊“尤里卡!”了——他现在就恨不得昭告天下,世界上有这么精妙绝伦的思想!
他激动得从书桌前站起来,一不小心带翻了桌上的墨水瓶。“哐当”声把他稍稍拉回现实,他扶起墨水瓶(幸好盖子是盖紧的),又回味了一下。到目前为止,刘维尔问题还只是被作者用一种全新的视角阐述了一遍。他应该继续读下去——不知道后文会不会给再他带来什么惊喜。
科恩教授一口气读到结尾。他惊呆了——按照这个思路,作者完全能够给出刘维尔问题的一般解。他已经走了九十九步,只要再动一下脚,就能不费吹灰之力地到达那个多少代人苦苦追求的目的地,而他只是在结论中轻描淡写地加了一句:“这个结论可被用来解决刘维尔问题。”
骄傲,太骄傲了。科恩教授想。不过他无疑有骄傲的资本。年轻人总是这样。
教授胸中激荡的喜悦逐渐平静下来,忧虑开始冒了头:自己在刘维尔问题中浸淫几十年,尚且第三遍才读明白这篇文章,其他人恐怕没有几个能看得懂吧?这不行。这么优秀的成果要是被埋没,那将会成为数学的耻辱。
科恩教授的忧心忡忡被“笃笃”的叩门声打断了。他转过头去,看到来人轻车熟路地推开书房门,对他眨了眨眼睛:“早上好,科恩教授。”
看到这个年轻人,教授的表情稍稍舒展开来,慢吞吞地回他:“早——把你的嘴擦擦,路易斯。”
这是教授曾经的博士生、现在的助理,路易斯·戈德曼,一个聪明、讨人喜欢、胸无大志的小伙子。他走到书桌前抽了一张纸巾,一边擦嘴一边含糊不清地问:“今天有什么新闻吗?”
科恩教授指了指桌上的稿件:“刘维尔问题。”
路易斯的手顿了一下。“真的?”他看到教授靠在椅背上,用下巴点了点桌面,于是拿起稿件来,同样在第一眼看到了作者栏,“哈,斯米尔诺夫!”
“你们认识?”科恩教授捕捉到他不同寻常的语气。
“嗯……本科的同学。很久没联系了。”路易斯一边看稿子,一边回答。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是个怪人……典型,典型的他的风格。”路易斯飞快地把文章看过一遍,得出了跟教授初读时一样的结论,“恕我直言,教授,但这跟刘维尔问题有什么关系?就因为他在结论里写的那句话吗?”
教授心一沉。果然,果然大部分人都会是这样的反应,连他自己带出来的学生也一样。他斟酌着开口:“那要是我告诉你,它的确和刘维尔问题相关呢?或者不如说,它就是刘维尔问题的解答……”
“这不可……”路易斯惊讶地看着教授认真的神色,把说了一半的话吞回去,“好吧,也许是这样,但就算他把剩下的二十个希尔伯特问题全都解决了,这种程度的英文也不可能有期刊刊登的。他的毕业论文还是我帮忙修改的,否则他连学位证都拿不到。”
教授笑了笑:“这点我同意。所以我们应该帮他不是吗?”
路易斯不置可否地耸耸肩,搁下了这个话题,来到书房另一侧打开电脑,为教授查收邮件。第一封就是编辑发来的其他审稿人的意见,路易斯大声念出来:“A·斯米尔诺夫《库克里方法在代数问题中的新应用》,其余两位审稿人给出的意见都是‘建议退稿’。”他转向教授,摊了摊手。
教授嘟囔道:“啊哟,啊哟……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你能帮我给他回一封邮件吗?”
路易斯点点头:“您说。”
科恩教授口述完邮件内容,心里升起一点宿命和怅然若失的情感。就在刚刚,他还在为自己没能解决刘维尔问题而遗憾,谁能想到下一刻,一份答案就出现在自己眼前呢?并且,他还要为这个答案的命运去战斗——尽管这份答案并非出自自己的手……
嗐。科恩教授宽慰自己,我们这样的老家伙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该让位给年轻人啦。
他又把视线投向稿件的作者栏。
A·斯米尔诺夫。
教授现在非常想见他一面。他想,这位斯米尔诺夫一定是个极其有趣的人。
他问路易斯:“这位斯米尔诺夫先生的名字叫什么?”
“安德烈,安德烈·斯米尔诺夫。”
第二天安德烈·斯米尔诺夫收到科恩教授的来信时,正在出租公寓里发愁。
早上房东敲开他的房门,第三次问他这个月的房租什么时候能交。安德烈觉得被打搅了,颇为脾气不好地朝房东嚷嚷:“我会给的!”最后两个人吵起来,房东气呼呼地对他说,要是这周他交不上房租,就马上找人来赶他走。
房东走后,安德烈渐渐消了气,开始觉得自己干了件蠢事。他恼怒地抓乱头发,恨恨地自我谴责起来:房东先生是个好人!圣母玛利亚,我房租已经拖了两个星期,他好心让我欠账,我居然跟他吵架!他今天居然还没有直接把我赶走!可是这些话他永远只是在心里想想,无论如何也没法说出来。
出租屋的天花板低矮逼仄,压得安德烈越发憋闷。他坐在床上困兽似的转来转去,最后思绪回到两周来每一次类似的思考的终点——都是约尔当的错。约尔当那个庸人,从来没有做过什么有价值的工作,就是靠着嘴皮子拿到了升迁。那个位置本来应该属于自己!要是只是这样也就算了,约尔当竟然还公然讽刺他,说什么“总比某些话都说不清楚的家伙强”……他气得跟约尔当差点打起来,当天就拒绝了老板礼貌性的挽留,卷铺盖辞职了。
正值毕业季,两周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找到新的工作。他发表的成果太少了,也找不到什么有力的推荐人,很少有研究单位会接受这样的申请。但他不觉得后悔,他只是恨透了约尔当,此外也有点恨自己。要是他早点开始好好学英语……
不过眼下显然有更要紧的事,他得想个办法把房租应付过去。不能全职研究数学也没关系,去找个临时工做一做,就像上学的时候那样。
他这么想着时,听到门外房东没好气的声音:“安德烈·斯米尔诺夫!有来信!”
他弯着腰走出去,讪讪地道了一声谢,从房东手里接过信。
安德烈看了看寄信人,不是哪家他投过申请的单位,而是一个私人地址,感到一丝疑惑。埃里克·科恩这个名字倒是有点熟悉,但他也想不起来这是谁了。
他拆开信封,坐在床边读起信来。
“亲爱的斯米尔诺夫先生:
“我是期刊《纯粹与应用数学》的审稿人埃里克·科恩,收到您有关刘维尔问题的来稿,深感惊喜。虽然我不得不承认,稿件的行文方式和词句还需要大面积的修改和润色……”
安德烈看到这一句,一股无名火从胸口升起。他妈的!一个约尔当还不够,还要来个埃里克·科恩,是不是明天大街上的乞丐也能嘲笑一下自己的写作水平了?他想起来了,埃里克·科恩,不就是几十年前给出了刘维尔问题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解的那个人吗?特殊情况而已!瞧把他得意的!
他忍着怒气继续读:
“为了避免阅读过程中的误解,我试着将您的思路整理如下:
“……
“这部分思路与您的想法是否一致?如果您发现任何问题,能否来信告知澄清?另外,我强烈建议您将刘维尔问题作为文章的标题和主题写作,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非常愿意帮助您修改文章。……”
安德烈难以置信地读完了信。他知道自己文章写得糟糕,所以看到科恩准确无误地指出了他的逻辑时,他惊讶极了。他是怎么做到的?他是怎么偷窥到我的思想的?这种惊讶很快又被毫无道理的鄙夷盖过去:好嘛,挺厉害的,既然都看懂了,那你去写吧!您文字能力强,您逻辑清楚,那就您去写吧!反正只有你们那些漂亮话才能发表,什么学术圈,就是这么一回事!你们玩去吧,我不配,我明天就去刷盘子,再也不跟数学发生任何关系!
“操!”他骂了一声,把信纸丢在地上。然而下一秒他就改了主意——不行,去他妈的……去他妈的数学!……但除了我谁也不能写这个。
他撕了一张草稿纸,把科恩的地址和名字抄在正面,在反面写上回信:
“科恩教授:
“非常抱歉,我的文章是一个月前提交的。它已经不重要了。你也不需要费心去明白文章的思路,因为作者已经决定永远离开这个领域了。一切都与你无关!
“不是你的
“A·斯米尔诺夫”
安德烈无师自通地在倒数第二行的“不是”那里换了大写字母,之后又重重地描了两遍。然后他把这张信纸胡乱一叠,让它兼了信封,风似的卷出门寄信去了。
在路上,他想象着埃里克·科恩收到回信后,被气得吹胡子瞪眼、顺便再把自己的稿子撕掉或者扔进火炉的情景,心里满意极了,甚至洋洋自得地哼起了小曲。就该这么办,我写得再烂也是我的,别人都见鬼去吧!
可惜他没有看到科恩收到信的样子。教授没有发怒,更没有撕掉稿件——安德烈的那份稿子已经被他收进了一个文件袋。他沉思一会儿,确认自己理解了这封回信的意思,叫了一声助理:“路易斯。”
“怎么了,教授?”被叫到的年轻人从屏幕前扭过头。
科恩把老花镜摘下来,一边擦一边说:“如果你很想帮助一个人展示他的才能,但他自己却无所谓……甚至抵触,你会怎么办呢?”
路易斯一下就明白过来——这天保姆放假回家了,下午的信是他帮忙收的,安德烈那个粗制滥造的信封实在太过显眼。他反问道:“斯米尔诺夫又胡说八道了什么?”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教授坚持问他。
路易斯站起来走向科恩教授的书桌:“这要看情况。”
教授笑了:“对,看情况,你肯定会这么说。你从来不犯错误。”
“我能看看吗?”路易斯指着桌上那封信。
科恩把信递给他,路易斯皱着眉读完,毫不留情地评论:“他真应该去读读小学。”
教授喃喃道:“我如果执意要帮他,是不是违背他的想法了?”
“您别想那么多了,他不过是在置气。我说了这人很怪。您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路易斯把信放下,拿起茶壶往门口走去,“我去泡茶。”
“他为什么说‘决定永远离开这个领域’?你知道吗?”科恩叫住他。
“噢,这个啊,”路易斯在门口停下来,“他好像……最近经济不太宽裕。”
“好像?”教授重新戴起老花镜,视线越过镜片上方,看着路易斯的背影。
“道听途说。”年轻人重新迈开步子,“我去泡茶。”
路易斯从厨房回来时,就看到教授已经换好了衣服,即将出门:“我准备去拜访一下斯米尔诺夫先生。”
“什么?”
“不一起吗?见见老同学。”科恩拿拐杖在空气中画了个小圈。
下午五点,安德烈坐上回公寓的公交,整个人像棵打蔫的草。他刚刚结束辞职后投的最后一份研究工作的面试,没有通过。尽管已经和他上学时待过的餐馆老板说好了,晚上开始去打零工,但是这周的钱怎么也不够他交房租。除非他能说服老板预支工资,否则他至少还得再找一份工作。
安德烈郁闷而恼怒地想,如果不去教书或做研究,一个数学专业毕业的博士生想要谋生,甚至都和高中学历的人没什么两样……甚至还不如他们。该死的数学——我要是读的不是数学就好了!
公交到站了,他一边无声地发着诅咒,一边下了车。刚刚走了几步,他就被一个人拦住了:“劳驾,请问西伯利亚公寓怎么走?”
西伯利亚公寓(瞧这个倒霉名字)就是他现在住的地方。安德烈狐疑地看了这人一眼,觉得他莫名其妙地眼熟。他用手一指:“这条路,直走,然后左转,然后直走,就到了。”
后面一个老人跟了上来,对问路的人问道:“怎么样?”
那个人追问:“在邮局边上那个岔路口左转吗?”
“是。”安德烈等着他说“谢谢”,然后就可以赶快走掉,他想早点去餐馆跟老板谈谈。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眼尖地发现后面的老人手里拿着一个熟悉的信封,他叫出来:“喂,等等。你们是谁?”
这大概出乎问路的人意料之外,他愣了一瞬间,才开口:“我们是来拜访住在这里的一位……”
他的话被安德烈的动作打断了——安德烈从老人手里抢过信封,一眼就看到自己的笔迹:“这是我的信。它怎么会在你们手里?”
接着他就看到了信封上的邮戳。
问路的人惊讶极了:“你的信?噢……你是安德烈·斯米尔诺夫?那可真是太巧了。”
安德烈这时也反应过来了,表情变得十分复杂:“你是埃里克·科恩?”
“我是埃里克·科恩。”后面的老人接话道,“你就是斯米尔诺夫先生吗?”
这个名字让安德烈十分不愉快。他竭尽全力保持着在老年人面前的素质,但仍然相当恶劣地回应:“我说了你不需要费心搞懂我的文章,不用就是不用,我自己写出来的文章,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不用其他人来改它!”
“嘿,安德烈,”最开始问路的年轻人语气稍稍沉下来一点,“可别这么说。想想你的本科毕业论文。”
安德烈听到这句话,立刻想起来这个面熟的人是谁。“噢,原来是你,”他愈发烦躁,脱口而出道,“你用不着特地跑到这种地方来当面羞辱我。”
“谁告诉你……”路易斯简直被气笑了。
安德烈并不想让他说话,一只手把信封在空中抖得哗哗响:“我也没有时间听你们扯淡,现在我要去餐馆刷盘子了,谁也别想让我再碰数学一根头发。”
“一分钟也没有吗?”科恩走到前面来,不紧不慢地问。
安德烈看着他的脸,试图找到一点居高临下的优越气息,但是没有。教授的眼神非常平静、坦然,就好像他毫不怀疑自己会得到什么样的回答。安德烈即将迈开的脚迟疑了一下,停在原地。
科恩抓住机会继续说:“你的文章是我今年读过的最奇妙的一篇,这项工作非常出色,而且最重要的是,我能通过它看到你的潜力。你这样的人要是离开研究领域,那对你和这个学科都是莫大的损失。”
“这又不是我能决定的。”安德烈不太强硬地回了一句,“我如果再不找个工作来挣房租,房东就要赶我走了。”
“工作我可以给你介绍,”科恩教授热心地说,“还可以在我家附近给你租一间房子,这样我们讨论问题也会方便得多。刘维尔问题三百多年没有答案,现在你手里有了一份地图,只有你最清楚这份地图该怎么看。你不希望把这件事告诉全世界吗?”
安德烈动摇了。科恩教授似乎并不是他想象中那种人,而且……还有介绍工作和临时住处。他那摇摇欲坠的自矜像被热牛奶泡着的黑面包,一点点变得软塌塌的。最后他妥协道:“我会考虑一下。”
教授听了,大概也就不再打算继续劝说,从内兜里拿出一张名片:“这上面有我的电话,如果你有需要,随时可以联系我。”
安德烈接过名片,一言不发地走了。他来到餐馆,和老板争论了一番,最终也没能让老板同意预支工资,心烦意乱地工作到餐馆打烊,拿了今天的报酬,准备回公寓去睡觉。
然而安德烈失算了。
他刚到公寓楼门口,就发现事情不对:好几名租客提着大包小包站在楼下,叽里呱啦地说着话。安德烈走过去:“这是怎么回事?”
一名租客瞥了他一眼:“我们被查封了。非法群租。”
安德烈皱起眉头,飞快地跑上楼,看到房东正和两个穿制服的人说着话。他大声问:“这他妈是怎么回事?”
一个穿制服的转过来解释道:“你们的住房人均面积、公共设施人均数量都没有达到标准,属于非法群租,房屋署按照规定查封这处出租屋。抱歉,但请您另找住处吧。”
安德烈目瞪口呆。另一个制服人面无表情地说:“你最好趁房子还没被贴上封条,赶快去把你的东西收拾一下。”
他如梦初醒地走进房间,把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打包起来,拎着一个袋子走出了公寓楼。
半夜里的街道空空荡荡,那几个人的说话声显得格外响亮。安德烈听着他们讨论去哪里借住,发觉自己举目无亲。他鲜少感到孤独,此刻却觉得自己与人类社会的关系像零散的、无助的细线,正在一根根地断掉。
一阵夜风吹过来,激得他狠狠打了个喷嚏。他把一只手揣进兜里,摸到了一张卡片。
卡片。
安德烈把卡片掏出来,借着路灯光,看清了上面的字:埃里克·科恩,住址,电话。
“……如果你有需要,随时可以联系我。”
两分钟后,安德烈的脸面彻底败下阵来。他拎起袋子,走向公用电话亭。
六个小时之前,和安德烈分开后,路易斯陪着科恩教授在附近散了会儿步,又找地方吃了晚餐,才乘公交往回走。在车上,科恩教授好像不经意地说:“你对那一片挺熟悉的。”
路易斯同样不动声色地说:“不是有地图嘛。”
教授的目光在他脸上扫了两个来回,看得年轻人忍不住伸手把自己的脸摸了一圈。然后教授狡黠地笑了:“承认吧,路易斯,你昨天下午出门就是来的这儿吧?‘道听途说’,那也得走对路才能听到想要的东西。”
路易斯一阵尴尬。
“这有什么可瞒着我的……”老人像是自言自语,絮絮叨叨开来,“我还不了解你吗?‘本科同学,很久没联系了’,你对他印象肯定不浅。他是跟你不一样的那种天才,是吧?你当年没有继续做研究,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还在遗憾,但是斯米尔诺夫的事让你上心了,你是希望我帮他的吧?”
路易斯沉默了一会儿,扯出一个苦笑:“我看您才是从来不犯错的那个人。”
教授摇摇头:“我犯的错可不少。最严重的一个就是一直没有认真带学生,要是你顺利读完博士,现在可能都在做副教授了吧?”
“那不是您的错,”路易斯反驳他,“我本来就不适合做研究工作。是我自己要读研究生,读出心理问题不得不休学也是我自己的事,您已经帮了我很多了。这件事是谁的错也不是你的。”
科恩教授无奈地看看路易斯,许久才说:“帮助年轻人是我应该做的。我的脑子没有从前好用了,也就能做做这种事……我只是怕你们有别的想法。”
他说的是“你们”,路易斯知道另一个人是谁。他说:“安德烈不会的,他跟我不一样。他会坚持学术上的追求,不管他自己是不是意识得到。他比我更像您……”
也更值得您的青睐。路易斯这么想着,却下意识地没有说出来。
教授笑起来:“噢,这点我不同意,路易斯。你是我的学生里跟我最像的,虽然你自己一直不想承认。”
“您说是就是吧。”路易斯无所谓似的说。
“你还在和自己过不去。”教授目光如炬地看了他一眼,路易斯甚至觉得自己有些心虚。
夜色从车窗外渗进车厢里,明明灭灭的路灯光照得科恩教授的面容仿佛也在闪动。
“该过去了,路易斯。”他好像下了不小的决心,开口说道,“我也是一只脚踏在坟墓里的人了,之后你怎么办呢?”
路易斯的心脏好像轻轻缩了一下。他满不在意地回道:“总能找到工作的,卖保险应该不错?噢对,我听说华尔街的老板都喜欢数学系毕业的大学生,说不定我能去碰碰运气,没准弄个百万富翁当当。”
“只要你不后悔。”教授的语气不怎么严厉,路易斯却觉得它像一把戒尺,在他手心敲了一下。他没想出来该怎么接话,幸而这时公交即将到站,于是他说:“该下车了,教授。”
他们回到教授家里已经是晚上九点了。科恩教授在书房看了一会儿报,就回了卧室。
路易斯一直待在书房。科恩教授在车上的那些话说得他十分不安——他死后怎么办呢?他在电脑上建起一个文档,在里面毫无条理地写下自己所有可能的工作,并在后面附上他的想法。
十二点钟过后,他终于暂时结束了这项工作,正准备去洗漱,楼下客厅里的电话铃突然响了。他疑惑着谁这么晚还打电话来,下楼去接起电话:“你好,我是路易斯·戈德曼,埃里克·科恩教授的私人助理。”
路易斯等了一会儿,对面没有说话。他接着说:“教授已经睡了,请问有什么我可以代为转达吗?”
“我是安德烈·斯米尔诺夫。”那头说。
路易斯整个人暂停了三秒。那头似乎也很体贴地给了他三秒的反应时间,才继续说:“我有可能今天晚上,到教授那里借住一夜吗?”
一个星期后的早晨,安德烈震惊地发觉自己仍然住在科恩教授的家里。早餐时他愧疚地表示自己应该搬出去,被教授答非所问地回绝了:“噢,我当时说要给你在附近找个住处,但我最近太忙啦,你看,实在是没时间。要不你就继续住在这里吧,反正房子够大。”
科恩教授确实变忙了。现在他除了一般的日常工作,还多了一件事:和安德烈一起讨论文章。
安德烈最初对这件事相当抗拒。头一天下午,他勉强看在科恩教授让他留宿了一晚上的份上,同意和教授一起把信上写的思路再整理一遍。教授从书房角落里拉来一块白板(耶稣基督,到底什么人家里会有这种东西?),像给学生上课那样一边在白板上演算,一边解释。安德烈——尽管可能永远不会承认——渐渐对教授清晰的表述感到一丝欣赏,同时心中又升起不平来:他怎么能说得比我还要好?那明明是我的东西。
除了这个不太配合的学生,教授的演讲一直进行得很顺利,直到他突然在一个地方停下来。
“怎么了?”安德烈等了一会儿,忍不住问道。
教授从面对白板的方向转过来:“这里有问题。”
安德烈的语气一下变得紧绷起来:“什么问题?”
“你看,为了证明能够继续推进,你导出了这个式子……”教授在白板上找了一会儿,然后圈出一行字,“对,在这儿。但它的成立的条件和你下面用到它的地方不太一样。”
安德烈皱起眉头看了一会儿,反驳道:“但加上这个条件完全不影响。”
“不,我在想,这里也许确实不影响,但后面呢?这一步的条件制约着后面所有的证明,你能够保证后面所有的证明都不受影响吗?这可能是个致命的问题。”
一阵堪称惊恐的战栗袭击了安德烈。他下意识地自卫:“这不可能。”
“噢,在你给出证明之前,这当然是可能的。”教授颇为不同意地回答。
对一些数学家来说,证明就是他们的生命——安德烈第一次真切地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仿佛是求生本能的驱使,他的脑子开始飞快地运转,思维在一片公式定理中左突右冲,试图证明教授的质疑是不合理的。
然而几乎在第一分钟里,他就隐约意识到:科恩教授大概说对了。一环套一环的证明就像河内塔,想要移动最底层的大圆盘,必须把上面的小圆盘先移开,而小圆盘上方又有更小的圆盘……穷尽这些圆盘所花的精力远超他的想象。他的思考渐渐力竭,每一个方向上似乎都被黑色的、细密的、铺天盖地的巨网所阻挡。他就像陷进泥沼的人,每一次挣扎都让自己陷得更深,直到最后不得不放弃。
“好吧,我承认,这也许是……致命的。”安德烈相当艰难地咬出这个词,然后立刻准备开始新的战斗,“但我会解决它的。我能借一些纸吗?”
安德烈一直到晚饭时间才舍得从草稿纸中抽出身来,迅速而心不在焉地吃完晚餐后,又奔回书房去继续演算。晚上九点半,窗外的余晖完全消失时,他终于在纸上看到了曙光。
他猛地抬起头,却发现教授已经不在书房里了,只有路易斯·戈德曼在书房另一侧的电脑前。他问:“科恩教授在哪?”
路易斯扭头看他:“教授去睡了。他有点发烧,你最好别去打扰他。”
安德烈仿佛被泼了一盆凉水:“哦,好吧。”
“也许你可以跟我说说?”路易斯试探着问,“我们先讨论完善一遍,再拿给教授……”
“我知道怎么跟人交流。”安德烈打断他。
路易斯无奈极了:“嘿——你根本不知道。你怎么还是跟以前一样?社会生活一点儿都没有改变你。”
安德烈说不出话。
“你太戒备了。如果觉得所有人都敌视你、针对你,那他们就会真的敌视你、针对你。你该学着放松一点。他人并不都是地狱——你难道从来不跟人合作吗?”
“我不需要。”安德烈生硬地说。
“天哪。”路易斯低声感叹,随后又想起什么似的问,“那这一回你也不打算写合作者的名字了?”
“谁?”
“当然是教授啊!”路易斯大呼小叫起来,“你是要把他对你的工作的贡献都独吞了吗?”
安德烈语塞了一会儿,给出了一个自以为很圆满的回答:“刘维尔问题可以让他自己写一篇文章,库克里方法这一篇是我的。”
“这简直不可理喻。”路易斯扶额,“教授肯定不会答应的……如果要就刘维尔问题新写一篇,你又不肯一起署名,他一定会把唯一的作者让给你。你知道这对他意味着什么吗?他会失去把自己的名字和刘维尔问题的最终解答联系在一起的机会。他找这个机会找了几十年。”
安德烈本来想习惯性地脱口“那和我有什么关系”,却在刹那间想起科恩教授说到“只有你最清楚该如何解释它”时眼中的光芒。那光芒似乎有种感召力,让他不由自主地住了嘴。
于是他强行换了话题——安德烈拿起草稿纸:“我们讨论一下这个。”
其他的事情也在悄悄发生着变化。
安德烈住在这里的第三天晚上,他向教授提出:“我觉得我们可以就刘维尔问题合作写一篇文章。”
教授闻言惊讶地说:“你真是这么想的?”
“我确实……没法独立完成它。你知道的。”安德烈说。
“噢,不是我烧糊涂了吧。”教授开着玩笑。
安德烈认真地回答:“不是。”
旁观的路易斯忍不住笑出来。
第五天,安德烈和科恩教授的合作文章遇到了第一个瓶颈。
路易斯向来是这栋房子里起得最晚的人,一般他吃过早饭来到书房时,科恩教授和安德烈已经把白板写满至少一遍了。他照常向教授问候:“早上好,科恩教授。”
教授回答他:“早,路易斯。”
安德烈和以往一样一言不发,但路易斯还是觉察出气氛不对:“怎么了?”
他发现白板几乎是空的。教授说:“我们遇到了一个……小问题。”
隔天下午,这个问题被路易斯解决了。安德烈听完他的办法,感叹道:“天哪,你怎么这么强。”
路易斯:“你不用担心要把我的名字加上去。”
安德烈无视了他的话:“你为什么没有在研究所工作?你肯定会干得比约尔当那个家伙好一百倍……呃,你不知道约尔当吧?”
路易斯避开他的视线,看到教授颇有深意地朝他笑笑。他有些恍惚地自问:我真的不合适吗?
第十天是周末,路易斯反常地早起了,在餐桌上遇到了安德烈。他们几乎同时说:“早。”
然后两个人都吓了一跳——路易斯觉得安德烈肯定没睡醒。安德烈一开始也这么想,然而他很快就觉得,这件事(跟别人说“早上好”“中午好”,哪怕自己一点都不好)好像也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困难。
路易斯吃完早餐就出门了,安德烈溜进卫生间,对着镜子犹豫了一会儿,然后问道:“早上好?”
下午他来到书房,试着若无其事地打招呼:“下午好,教授。”
“你好像在说‘您的罚单’。”科恩教授笑着说,“你如果不习惯可以不说,安德烈。不过如果能习惯它的话,这是好事。你觉得呢?”
“我觉得你会喜欢。”安德烈说。
“确实,人总得时不时说些没意义的话。”教授说,“但不用强迫你自己。”
第十五天的晚上,路易斯在科恩教授离开书房前把安德烈支走,问教授:“我能向您要一封介绍信吗?”
“喔?”教授从书桌前抬起头,“你要申请什么?”
“一个博士后职位。”路易斯说,“不是全职的,我可以继续做您的助理。”
“你终于准备试一试了?”教授颇为欣慰地说。
路易斯别过脸,故作轻快:“只是试一试。”
路易斯·戈德曼在读本科时,数学学院里流传着不少类似这样的笑话:“抽象代数学家的世界级难题:1、刘维尔问题;2、找到工作。”那个时候他没有想到,自己会有一天同时直面这两个问题。
在两个月的时间里,他除了试着找工作,还目睹着刘维尔问题在科恩教授和安德烈的手里渐渐瓦解。
开头是困难的。他们似乎被奇怪的陷阱缠住了,每走一步,就会在下一步产生新的问题,并且走出每一步的方法都是不一样的,似乎没有任何规律。安德烈只用一个下午和晚上就找出了第一步的走法,但之后的每一步都要花费两三天或更多的时间。没有规律是可怕的。路易斯数过,从第一个瑕疵出现,到安德烈整个证明的终点,还有二十九个环节,如果每一步都会出现问题,又没有一个能够一以贯之的方法,他们相当于要解决二十九个问题,而其中的每一个都可能让整个证明彻底失败。
到七月初,连路易斯都感到了疲惫。有人向他问起科恩教授:“他最近在做些什么?”路易斯回答:“他试图杀掉一只下金蛋的鸡,但现在发现它可能是条恶龙。”刘维尔问题虽然从未得到真正的解决,但一代代数学家在研究它的过程中,开拓了许多重要的新领域,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它的确是“下金蛋的鸡”。路易斯想,也许他们真的错了……也许刘维尔问题就不应该得到解决。也许解根本不存在呢?
科恩教授的健康状况也时好时坏。他断断续续地发着低烧,又因为增加的工作减少了休息时间。他仿佛被什么催促着,要尽快把未完成的事情做完。
路易斯一度后悔让科恩教授帮助安德烈。他本来可以过得更平静、更舒适的,拼命工作是年轻人的职责,老人在从前完成了自己的份额,就应该安享晚年了。可是如今,他过着跟安德烈差不多的作息,不知疲倦地耗尽着自己。
七月中旬时,他们的工作似乎终于度过了漫长的绝望之谷。在解决六个问题后,规律从杂乱的事实中显现了出来。证明的进度突飞猛进,不到两个星期,他们就走完了剩下二十三步中的二十二步,只差最后一步。虽然最后一步又让他们停滞不前,但安德烈和科恩教授都颇有信心——它一定是对的,否则怎么解释那些规律呢?
也许是因为工作进展顺利,一直困扰着科恩教授的低烧也消失了。路易斯战战兢兢了一个多月,至此终于稍稍舒了一口气。科恩教授决定给他放个小假,他问道:“那我的助理工作怎么办?”
“那个啊,安德烈可以暂时代替你。”教授说。
路易斯故意挑挑眉毛:“听听,等我回来大概就可以‘永久代替’了吧。”
科恩教授不和他争论:“假期愉快。”
路易斯·戈德曼放假的第二天,安德烈照例和科恩教授在书房讨论刘维尔问题的证明。
这是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阳光从东南面的窗户照进来,所到之处一切都变得懒洋洋的。
科恩教授放松地靠在椅背上,看着安德烈在白板上写写画画:“所以这就是你昨晚想到的。”
“是,”安德烈说,“这一步和前面的那些有结构性的不同。这就是为什么前面的规律在这里失效了。”
“嗯……这没问题。我觉得这个不同之处很熟悉,你觉得呢?”
安德烈看着白板想了一会儿,突然没头没尾地说:“原始形式。刘维尔问题的原始形式。”
仿佛咒语出口,他们同时想到了什么,两双灵光一闪的眼睛对视了一瞬。科恩教授直起身子,从书桌上拿起笔,安德烈也从白板前大步走过来。
这时楼下传来邮差的喊声:“科恩先生。”
“噢……”安德烈气恼地长叹一声——怎么偏偏在这个时候来呢?他只好跑下楼去替教授收信。
除了信件之外,这一天还到了一个包裹。邮差从包里拿出那个大号信封,对安德烈说了一句什么。安德烈一门心思全挂在刘维尔问题上,十分敷衍地点头应了一声,拿过信件就准备往回走。
没想到邮差叫住他:“先生!您还没……”
这位邮差大概不是本地人,说话的口音让安德烈很不习惯,以至于后面的话他都没有听清。他意识到自己变得焦躁起来,做了几个深呼吸,转过去问:“抱歉,你刚刚说什么?”
两个人交涉了几分钟,安德烈才弄明白,他忘了签字。这几分钟里,他的大脑一刻不停地在沿着科恩教授刚刚指的方向探索,挖出的内容在他的脑海中已经堆成了一座小山。
我必须,马上,把这些东西写出来——安德烈想着,感觉他的头盖骨里火花四溅,几乎就要到达爆炸的临界值了。
他飞快地签过字、把单据交给邮差,往回走到一楼门口就迫不及待地拿出笔,把那个最大的信封按在墙上,在信封背面演算起来。他有种强烈的直觉:他们今天也许能成功。
安德烈的呼吸变得紧张起来,现在他完全沉浸在抽象的世界里了。那些思想从他的笔尖急切又流畅地喷泻而下,仿佛冥冥之中,神明的手在背后推动着他。他断定自己的方向一定是对的,甚至能看到那层薄纱之下的神像的轮廓。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这个让全世界数学家追求了三百年、又把他和科恩教授折磨了两个月的谜题,就在他手中那一张小小的纸片上,慢慢卸下它的最后一件盔甲——
演算完成的那一刻,整个世界仿佛被静音了。和他想象的一样完美——完美无缺。
一股热血直冲安德烈的头顶,他激动得从地上跳起来:“我算出来了!”然后手忙脚乱地捡起地上的信,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上楼:“科恩教授!我算出来了!”
安德烈极度兴奋地冲进书房的门,准备接受教授的赞扬,却在进门的瞬间安静下来——
书房里很暖和,教授似乎是累了,靠在椅背上打盹。安德烈胸口一跳:他怎么没醒?
他又叫了一声:“教授?”
仍然没有回应。
安德烈呆呆地看着科恩教授的侧影。阳光从他的身后照过来,灰尘在空中飞舞着,和老人的银发一样烁烁生辉。
他无知无觉地扔下手里的东西,快步走到书桌旁,看到教授的胸口已经停止了起伏。
桌上摊开的笔记本里写着几行字,和他刚刚写在信封背面的相差无几。
后来他才看到,那个信封装着的,正是他即将登在《纯粹与应用数学》上的文章的校样。那篇文章的署名作者只有一个。
安德烈·斯米尔诺夫本来决定一生单打独斗,这一次却在文章的开头加上了别人的名字:
献给埃里克·科恩教授。
end
备注:文中的数学名词大部分是杜撰的:刘维尔问题是假的,库克里方法也是假的。但刘维尔这个人是真的,他是《纯粹与应用数学》的创办者,不过他更为人(指我这种物理专业大学生)所知的成果是刘维尔定理。
主角都是虚构的。在刚开始构思的时候,故事框架参考的是《费马大定理》,后来才发现随手抓的刘维尔跟《纯粹与应用数学》的关系(捂脸)。
如果想看更多关于原型人物(?)的梗,可以移步我的LOFTER http://hhhhhhelene.lofter.com/post/1f239c1e_1c7344358
评论要求(都是参考,不一定要涉及,因为很长所以只要能看完给个评论的都是大善人(?
1、因为发的前两篇都是很飘的东西,这一篇决定写得现实一点,所以想要知道大家对故事的合理性有什么感觉;
2、写大纲的时候没有路易斯这个人物,是后来因为不想让他过于工具人才加了一条副线,想知道这条副线加得是否自然;
3、一开始没有想到会写得如此长(……),因此没有具体地做人设,想知道人物前后的一致性如何,尤其是安德烈;
4、开头是刚看完一些翻译的东西写出来的,后面拖了一个月才写完,想知道前后文风有没有脱节;
5、其他比较关心的方面:节奏控制,段落过渡,数学细节会不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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