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手群Literary Prison專用活動界面。
群內成員請點擊右上角加入企劃,等待後台通過之後即可在本主頁發表作品。
群成員請確保本站ID與群內相同。
作者:阿萦
少年宫有个标本室。
在一楼。
很大的房间。
天花板很高很高。
水磨石地面。
穿着水晶凉鞋进去,房间里会回荡清脆的脚步声。
我第一次遇见她就在标本室。
然后我们遇见了第二次。
又一次,再一次……
那时期末考试刚过。
少年宫的春季课程已经结束,夏季课程还未开始。
没有课程,打扫卫生的婆婆也休息了。
但还有工人进进出出,对大楼和桌椅板凳修修补补。
这时的少年宫是安静的,沉稳的,但并不暮气沉沉。
我又在标本室遇见她了。
我们隔着高高的标本柜,从相邻的两条通道走出来,在转弯处碰头。
她看着我看着她。
她先开了口:“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出去玩?”
“去哪儿?”我问她。
她想了想,说:“我请你吃红豆饭吧。”
她伸出手,我没有牵。
她又问我:“你来吗?”
我低下头,绞着手指,支支吾吾不知道怎么答。
我心想:“求你,求求你再等一会儿,我马上就会答应你!”
她放下手,但是没有走。
我向看她:“我要跟爷爷说一声。”
她说:“那我们一起去吧。”
“好。”我牵住了她的手。
爷爷在传达室,是少年宫的“看门老头”。
我拉着她越走越快,一溜烟钻进了传达室。
爷爷吹着风扇,在读报纸。
我喊他:“爷爷,我要出去玩。”
爷爷转过头,浑浊的双目越过老花镜打量我俩:“去哪儿玩啊?”
我轻轻扯了她一下,要她答。
她说:“街对面有家台湾饭团。我带她去吃红豆饭。”
爷爷回过头继续看报纸:“天黑前要回来。”
“知道了!”我边答话边拉着她跑了出去。
我们手牵手,小心翼翼地过马路,然后顺着路边枝繁叶茂的女贞树荫一路跑过去。
还没到店门口她就喊了起来。
她喊:“妈妈!”
气喘嘘嘘。
我们踏进了店门。
台湾饭团是一家很小的门面。
厨房几乎占据了所有的面积。
窄长的柜台把厨房和外面隔开。
门口有限的空间摆了一张小折叠桌,折叠桌边是几把可以摞起来的塑料凳子。
我猜这既是待客区又是用餐区。
这家店开学之后才开的。
我路过许多次,这是第一次进来。
“妈妈,有没有红豆饭?”她问老板娘。
老板娘在我看来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她像电视剧里的妈妈一样又年轻又温柔,不像示范作文里的妈妈那么老迈、沉默。
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像月牙。
她说:“有。我来给你们包。”
红豆饭闻着很香,吃在嘴里软糯,又有一点嚼劲。
说好吃也算不上珍馐,说普通又更加精致。
像老板娘,也像她。
我们名字都还没来得及交换,就在蝉鸣阵阵中,在电扇呼呼的风中,顶着两颗汗涔涔的小脑袋,头挨着头一起啃饭团。
我听见老板娘喊她“小慧”。
我也小声喊她“小慧”。
“小慧,标本室好凉快。”
“小慧,我们去少年宫玩儿吗?”
于是我们吃完饭团,又牵着手,慢悠悠地走回去了。
我们走在树荫下,小慧问我:“刘艺婷,你名字怎么写的?”
我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我叫刘艺婷?”
“我之前听见有个男生这么喊你。”她说。
“哦。”我想起来是又这么个男生。他是我在学校的同学,春天在少年宫学下象棋,我们在标本室碰到过。
小慧扯扯我的手,又问了一遍:“你的名字是哪几个字啊?”
我摊开她的手,拿手指在她手心划拉:“文刀刘,艺术的艺,女字旁的婷。”
她说:“我喜欢艺术的艺。”
我有些脸热,攥着她的手问她名字怎么写。
她反过来捏我的手:“鲍家花园的鲍,智慧的慧。”
她没有认真写名字,只是拿手指随意地来回拨弄我的掌心:“笔画有点多,但是说出来大家都会写。”
我深以为然,点头称是。
我们边走边聊,很快又回到了标本室。
标本室是整个少年宫最安静的地方,位于少年宫的一隅,窗外高大的树木为它遮风避雨,哪怕夏日午后它也不甚炎热。
我们都很喜欢这里。
但是这里并不总是只属于我们,夏季学期开始后,我们不得不与其他人分享这里。
可我们还是喜欢这儿。
秋天,她转学成了我的同学,少年宫的标本室成了我们的“老地方”。
我们有了所谓的“秘密”,这让我们很开心,也更加亲密。
可惜过完年,标本室便不在非展览时间开放了,我们也失去了“秘密基地”。
但这并不影响我们的友谊。
我们依然是好朋友,去蹭红豆饭也成了我的新爱好。
此后十年,小城急剧扩张,少年宫也随之搬走了。
那时我们也离开了少年宫,成了课业繁忙的中学生。
但我们共享标本室的那个夏天,依然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记忆。
免责mode:笑语
Vol.241 「守护天使」 毛茸茸的天使
“每个孩子都会有一个守护天使。”妈妈总是在睡觉前,摸着她背上的胎记告诉她,“害怕的时候闭上眼,它会帮你捂住耳朵,跌倒了也不要怕,它会扶住你的。”
所以,当小满被坏人抓住,关在黑乎乎的屋子里的时候,她其实没有那么害怕。小满把头埋在怀里抱住自己,往墙角缩了缩。她相信,现在她的守护天使一定已经去找妈妈了,在妈妈来之前,她要好好的。
——
林慧芳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监控画面停在下午五点三十八分,那个穿天蓝色线衫、带着鸭舌帽的女人在校门口的杨树后站了许久,终于蹲下身和小满说话。继续播放的视频里,雨朦朦胧胧的下着,女人牵起小满的手向着路对面走出了监控范围。
“麻烦再看一遍那个便利店门口的录像。”她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豆豆……我是说孩子的狗,它跟着我一起出门之后先跑了,它可能……”
陈警官调出便利店的监控,在画面左下的小小一角,隐约可见半个小巷的出口。所有人紧紧盯着这小小的一角,本就不够清晰的画质在朦胧雨中显得更加模糊。
“暂停!后退!”陈警官突然喊道。屏幕上的时间倒回17:46.23,停住的画面中,一只黑白相间的边牧保持着奔跑的姿势,项圈上的铃铛在雨幕中闪过一丝银色的水痕。
“对!是豆豆!那个铃铛还是小满给它买的……”林慧芳身子前倾,几乎要忍不住扑上屏幕,她紧紧盯着那丝水痕,“它……它在追什么?”
“这个方向……东华街!调东华街的监控,找到那只狗!”
“发现了!它在追一辆白色面包车,车牌XXXXX!”
“车牌号和车型对不上,是假牌照!”
“车从北外环出城了,那个方向有一片车床厂的废旧厂房,附近还有一个村子。”
林慧芳听到警员们通报的最新进展,抓起湿透的外套就要往外冲,被陈警官一把拦住:“出发!联系那片的派出所配合搜救,便装,别惊了嫌犯!林女士你跟我一个车走。”
——
豆豆的后爪在水泥路上打滑,它在雨里面跑了太久,地面上都是胶皮摩擦的气味,空气中草木、雨水和食物的香气混杂,但还有一个特殊的味道,一个十分强烈的恶心刺鼻的味道,之前就是这个难闻的味道把小主人塞进了会动的盒子里带走的。
它在一处岔路口急刹,湿漉漉的鼻头快速耸动,难闻的味道停在了附近。跟着味道从路上跳下来,狭窄的坡道尽头、黑黝黝的树林里,一辆面包车静静地停在那里。
豆豆扒拉着紧闭的车门,又绕着车转了几圈,仔细分辨着遗留的气味。这很难,雨水带走了大多数,地面下是落叶腐烂枯朽的味道,空气中那股难闻的味道还有隐隐残留,然后是,小主人身上甜甜的奶香?
豆豆突然扑到树下,前爪飞快的扒拉着落叶,浅浅的落叶下,粉色的小书包扯坏了,书本散落一地,摔破的牛奶被雨水冲散。
味道从这里分开,难闻的往林子的另一头去了,但豆豆闻到绕回路上的那一边有浅浅的奶香。它在埋着小主人的树下尿了一点,又在回到路上的方向尿了一点,接着去追浅浅的奶香。
——
“找到车了,在这边的林子里!嫌犯从土坡把车开下来弃车了。”对讲机里的声音让林慧芳踉跄了一下。分叉的路口附近,陈警官打着手电,光束停在树下被挖出来的书包上:“小女孩的狗也追这儿了,把嫌犯埋了的书包给翻出来了,想办法找找那条狗!”
身后车边,技术科的王叔突然“咦”了一声,从后轮缝隙里扯出一缕缠绕着金色丝线的毛。“这是……丝线和狗毛?”
“豆豆的毛!”林慧芳的眼泪终于砸下来,“它的项圈是金色丝线编的,小满给它编的……”她颤抖的手抚过轮胎上凌乱的抓痕,想象着那个毛茸茸的小身体怎样拼命阻拦钢铁巨兽。
雨越下越急,陈警官的呼叫声中,警犬黑风也被牵了过来,它反复嗅了嗅书包,之后带着训导员追向豆豆的方向。
——
小满数到第一千三百只羊时,隐约听到远处传来铁门晃动的声响。
“汪!”
微弱的犬吠在静谧的雨夜中格外清晰,小满触电般跳起来,扒着铁门的缝隙努力往外张望,雨声中传来此起彼伏的"叮铃"声。
“豆豆!豆豆!”小满小声的叫着,跟着铃铛的响声走到高高的窗户下,小小的方形窗口嵌在两米高多的墙上。
“豆豆!豆豆!”听着一墙之隔的外面,铃铛声越来越激烈,一道黑白色身影跃过窗户冲了进来。小满被扑倒在地,脸上糊满温热的黏液。豆豆的舌头像沾了雨水的热毛巾,爪子在她外套上勾出细小的线头。她摸到狗狗后腿结痂的伤口,混着泥沙的毛发硬得像钢丝球。
“妈妈说过天使会飞……”她把脸埋进颤抖的狗肚子,“原来是真的呀……”
此起彼伏的犬吠忽然从四面八方涌来,紧闭的铁门被破开,手电筒的光柱刺破顶棚蛛网。当林慧芳带着满身雨水冲进来时,看到的是这样的画面:浑身脏污边牧盘成一圈,小小的女儿被围在中间,月光和警灯的光晕在他们身上流淌成温暖的河流。
后来小满总说那天的星星特别亮,警车顶灯把夜空染成紫罗兰色。妈妈用毛毯裹住她时,豆豆正歪头舔舐警察给的矿泉水,爪印在尘土间开出一串梅花。
——
橙黄台灯下,妈妈往温水里又添了勺蜂蜜。豆豆蜷在床尾打呼噜,爪子不时抽动两下,仿佛还在梦中奔跑。
“每个孩子都有守护天使,”妈妈搂住小满,轻轻摸着她背后的胎记,“它有时候是毛茸茸的,可能不会魔法,但会把你的味道记得比全世界都牢。”
窗外的月光淌进来,照着床头全家福里微笑的母女,和蹲在脚边的黑白色边牧。
——end——
《红山魂》
太阳正当空的时候,昆弥老汉坐在树下深吸一口气,让干燥热辣的空气在肺里过了一圈,然后放缓力唱: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太阳晒得脊背开~
耕地耕到太阳落呦!
一年到头没酒喝~
老汉唱过几句,捞起树阴凉里的葫芦,里头还有小半葫芦冷烧酒的,晃起来哐当哐当。老汉的脚露在荫凉外面,被太阳晒得红彤彤,昆弥就把一片大蕉叶拿去盖住脚掌。
山路上有个背柴火的小人拄着树枝走过来,看见昆弥老汉躺在树下,走过来喊:“阿爷,有水没有?讨口水喝!”
这小人穿着双破草鞋,敞着胸,头上包着一束白布,笑嘻嘻地,像是地里长到一半的胡麻。老汉眯起眼睛,努力看他的脸,看清后却叹口气,摆手道:“走一边!没得水给你喝。”
小人用树枝敲老汉的葫芦,笑嘻嘻地说:“哎,有水的嘛!阿爷,行行好,给口水喝吧!”
“走!走走!再缠着,把你头砍下来!”昆弥老汉伸手握住身边的砍刀,敲得地上的石头咔咔响。
小人才看见砍刀,往后跳了一步,又看见树枝上缠着的红头巾,才吓了一跳,咋舌道:“阿爷!你是红水寨的砍头的莫?你放过我咯,开开恩!”
“你哪个寨子的?”昆弥听他猜出自己是红水寨的人,不禁坐起身,把小人吓得往后跑了好几丈远,“娃娃,走过来点,老汉不砍你头,你跟我说说。你是哪个寨子底?”
“木龙寨!”小人也不跑,也不走近,站在几丈外跟老汉说话,“诶,阿爷,你在这儿躺着,有人头给你砍不?”
昆弥老汉骂道:“再唧唧呱呱,把你地脑袋砍落充数!嘴巴上面毛都没出来,砍了你脑袋,龙王爷都不收。你想被砍脑袋,再回去寨子里,多睡几个日夜,长几把胡子再来,老汉头一个砍你底脑袋。”
“这里没得外人来!阿爷!你想砍人头,去外面,去城里面找人砍莫!”小人现在倒不怕了,老汉坐在地上,举起砍刀来他也不怕,笑嘻嘻地跟老汉说话,“我们寨子砍头汉比你灵光,我们寨子都是跟外面买人!你这傻憨憨地在路边等人,等到红河干了也等不到莫!”
小人啪嗒啪嗒走了,留下昆弥老汉一个人在树下坐着,老汉喝了几口玉米酒,舔舔嘴唇,等到酒上头,就眯眼在树下面睡了。
他正做梦,稀里糊涂梦见前日里寨子头人蹲在火塘前面,在夜里一起跟自己抽烟锅。
头人说,昆弥,今年太阳太大咯,雨都没得,只得等到太阳落,去河里挑水回来灌田,白天日头辣,又把水都晒干,几十年没见过干了这么久,寨子里的大大小小都要没活路咯。
昆弥老汉知道头人话里意思,默默抽烟锅。两个人的烟锅在夜里明明灭灭,村子外头,大大小小正在摸黑走山路,去山下的红河里挑水。昨天去过的人说,红河的水都下去好几丈,河底凹凹凸凸都能看见哩。
能从外面买人头不?昆弥老不好意思地问头人,头人啐了一口吐沫在火塘里,哪个有金银去买人来给你砍喔。有那份钱儿,拿去买米买盐不好咯。昆弥老汉,你是扎红头巾地砍头人,你阿爹是砍头人,你阿爷也是砍头人,要跟谷米神仙说话,让他老人家开开恩。都十多年没孝敬咯,神仙也要生气嘛。人头,你自个想办法嘛。你年轻时候不是能砍人头地嘛。
昆弥急道:那是年轻时候嘛,那时候来往人也多,有胡子的好头也多。最近些年,收米地来得都少。来往人一年到头没几个,哪有人头砍咯。
喔,头人虎着脸说,那你老了咯,没得用了咯,红包巾还我嘛。
啥叫没得用嘛。老汉大声嚷嚷。我这就!我出去给你砍个头回来!
老汉提起砍刀就出门去,摸黑里走,山路本来就弯弯绕绕,他在梦里走了半天,眼前突然一片红光,好像走到红河边上,河底里有东西发出红光来。昆弥停脚观看,河里一阵翻涌,一个胡子比昆弥还长,一直拖到肚脐眼的老汉从河里走出来,哈哈笑道:“昆弥老汉,你也跟我老汉一样,要做神仙咯。”
昆弥老汉又喜又忧,喜的是自己要当神仙,忧的是自己还没找到头砍落给谷米神仙,不免要给人落下话柄,就说:“红河水里的老神仙,你胡子比我长,智慧比我广。昆弥是包红头巾的砍头汉,就要去砍头来给谷米神仙,请它保佑地里谷米丰收。不然老汉我自己去当神仙,寨子里地大大小小都要饿死,还要骂我说,昆弥那个老汉,自己去当神仙,不管寨里人,不是好人。”
长胡子神仙摇头,说:“昆弥老汉,你砍了人头丢在红河里,人头都被我收去。谷米神仙根本不晓得。日后你要替我做这个神仙,你要知晓怎么跟谷米神仙打交道,今天我带你走一趟,你就知道要怎么做。”
于是河里涌出一辆金马车,昆弥老汉颤颤巍巍上了马车,金马车开动,轱辘转动便腾云驾雾,往高天里飞。长胡子神仙一边赶车一边唱: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山有多大,你就有多大~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河有多老,你就有多老~
昆弥老汉坐在马车里,风呼呼刮过,他看见黑黢黢的地上,随着神仙的歌声,有好多火炭一样的红点从土里钻出来。暗沉暗沉的,像是烧过一宿的煤团。这些红热的煤块从地上密密麻麻地飞起来,像是反往天上飞的的雨点,数也数不清有多少。好像地上、山上,直到远远的天边,到处都钻出火一样的小团团,海浪一样翻涌起来,哗啦啦地飞过金马车。昆弥发现它们竟然长得像鸟,红亮的光鸟,有翅膀,身体圆滚滚的,只是没有头。这些没头鸟往天上飞,飞到天的顶上,又往下飞回来。
长胡子神仙说:“这些鸟是谷米神仙呼出来的气,它们飞到天盖下面就没办法再往上飞,只能飞回来,谷米神仙就把它们吸回去。一吐一吸,就是一年过咯。春天谷米神仙把无头鸟吐出来,秋天再吸回土里去。这些气飞在树上,树就开花发芽,飞在田里,谷米就速速长高,飞在山间,就有红山民钻出娘胎。红山上下都是红土地,谷米神仙吐出来的气也是红彤彤的。”
无头鸟越飞越多,比天上的星星还多,把黑夜里的山川也照得透亮,天地间都是红色的火团在滚动。
长胡子神仙说:“你现在能听见谷米神仙,你听。”
昆弥老汉挖挖耳朵,就真的听见谷米神仙的声音,原来那是天地间无头鸟在飞,它们振翼的时候有好大风声,千百万无头鸟一起振翅飞翔,呼呼风声就像是一个巨人在呼吸,很缓慢的节奏,从地下到天顶,让昆弥老汉觉得连绵群山也在缩涨呼吸。
长胡子神仙又说:“你再仔细看脚下。”
昆弥老汉眯起眼睛往下看,看见红河弯弯曲曲在下方游动,原来红河下面是一条红鳞龙,正睡在河底。
昆弥老汉问:“这就是谷米神仙莫?原来是好大条长龙!”
长胡子神仙说:“这不是谷米神仙,这是祖先长龙!是红河里保佑你们的龙王爷,是我!”
昆弥老汉说:“龙王爷,原来人头都被你收去,怪不得谷米神仙不保佑我们。你能不能去给谷米神仙说说情,或者给我们洒点水。”
老龙王爷说:“昆弥!河水干了,是上帝在管,龙王爷管不起。起初我也不是龙王,我也是个砍头汉!我变成龙王是因为我死在红河里!”
昆弥也吃了一惊,喊:“死在红河里,就变成个龙王?”
龙王问:“昆弥,为啥红河是红色,红山是红色,红土地是红色?”
昆弥说:“小娃娃都晓得,是我们先祖死在这里,血把山和水染的红彤彤。”
红河龙王叹气说:“昆弥!我就是世上第一个砍头汉,也是第一个往红河里抛人头的砍头汉。你看红河下面卧着的那条龙,就是死人变作的祖先长龙!人腔子里有好多血,每有一个人死在红河里,龙就长长一寸。从我开始才有砍头汉,才有砍头献给谷米神仙的传说。但是我砍的不是外人的头,我砍的是自己人的头。我阿妈、阿爷,是我自己砍落他们人头,丢进河里。”
昆弥骇了一跳。
龙王却不解释,抬手指指天上还在飞的无头鸟,说:“昆弥,现在这些气被谷米神仙藏在红土里,但终是要吐出来。但谷米神仙把气吐出来,要有个引子,这个引子是你。你想做神仙,梦醒来就来找我!”
昆弥睁开眼睛,背上大汗淋漓,看见日头已经落下去,蓝黑色的天穹上,星星也要出来了,好像跟刚才做梦梦见红河龙王时候一样。白天热气还在,老汉感觉自己的脸还是红彤彤的。他爬起身来跺跺脚,心想这红土底下居然藏着那么多无头鸟,也不知到底是钻在多深的土里,如果自己掘一口井,能不能在地里挖出这些鸟来,让谷米神仙把这口气吐出来。
昆弥取下挂在树枝上的的红头巾往山下走,一路上看不见人,倒是能看见寨子里遥远的一点火光。昆弥想着梦里长胡子神仙的话,就往红河边上去。山路上能看见河对岸有别的寨子的人正在取水,取水的人从石崖上的洞窟路过,昆弥揉揉眼睛,竟然看见洞窟里好像有红色的无头鸟往外飞出来,再眨眼睛却又看不见了。
昆弥老汉提着刀走到岸边,看见河岸边影影绰绰站着三四个人影,老汉心中一动,红河龙王在梦里引我来这里,已经备好了人头?他悄悄走近去看,借着红河水倒映的星光看见其中两人依稀有一把胡子,心中不禁砰砰直跳。
“阿爷!”那三人中的一人突然发出凄烈的嚎叫,随后用力一挥,刀光闪处,一个人就木桩一样噗通一声倒下,一颗人头滚入红河的波涛。河水波浪翻涌,另一个人一声不响站在原地,好像对此一无所觉。持刀人再次号叫一声,挥刀砍下,第二颗人头也滚入波涛。
昆弥老汉愣在原地,明月升起,两具尸首在月光下模模糊糊的,红光闪处,竟化作两只无头鸟,往天上一飞,转瞬间消失无踪。
有个最小的人影站在后面,注视着这一幕。持刀人回过头去,喊:“你阿爷现在还能打猎,能挑水耕地,等你阿爷牙齿掉了,没有力气了,你来把阿爷头砍了,免得遭罪。”
小人含糊地嗯了一声,却转身跑走了。
昆弥老汉走上前去,持刀的人看着他,两个人手里都有明晃晃的砍刀。月光照下来,昆弥看见对方的面貌,一阵乌云飘过,把月光挡住,天再亮的时候,那个人已经没了。
月光下的红土看不清有没有血。
昆弥懂得了,原来千百年来,死人的血全部渗在地下,在地底下变成无头鸟,变成谷米神仙年年岁岁的呼吸。他瞅着河对岸那些黑黢黢的洞,河对岸的寨子没有砍头汉的传说,但他们有山洞里住着神仙的说法。如果人老了,牙掉了,吃不动苞谷,挑不动水了,就去河边的山洞深处,再也不出来。
昆弥老汉想再唱一嗓子歌,是说红山民的祖先,从红山肚子里钻出来的巨人木依吉。木依吉死后,从他的血里诞生了红山民。木依吉的血把红山染成红色,流到山下便成了红河。红山民们挖开红土地,就找到了谷米神仙。谷米神仙教给他们种田耕地,却要收取长胡子人头作为供奉。在这之前的砍头汉只知道谷米神仙喜欢有胡子的人头,胡子越密越长,谷米就能长得越密越壮,就去砍那些过路人的头,或者是敌对寨子的人头来供奉。
昆弥摸摸自己的下巴的胡须,软里带硬,自己的牙口近几年来也不如以往了,吃苞米的时候要自己手剥苞米粒。自己是寨子里最后一个砍头汉,却连刀都快拿不动了。年轻时候坐在树下等过路人,现在坐在树下自己都打瞌睡。
自己的血流在土里,也会变成无头鸟。
最开始,谷米神仙大约也有别的名字,在土地被开耕之前,红山地下的神仙。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你看着我们流血流汗。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河是你的血,红土是你的肉~
红山人是你的魂儿呦!
红河寨的挑水人们排成行,打着火把走向红河,听见昆弥老汉在远处唱山歌。人们打着火把去找他,看见老汉远远地舞起砍刀,把自己的头砍了下来。老汉腔子里的血喷上半天高,头落入滚滚红河,身子却变成一只无头鸟,倏忽间飞上云霄。
夜空中的云朵忽然烧了起来,在云上面仿佛有些什么东西正在发光,热烈地翻涌起来,如同一口倒悬的大锅,云层中沸腾的血脂刹那间倾泻下来,千千万万点红斑从天而降,将众人打得湿透,却是久违的带着落日余温的暖和雨水,顷刻不停地渗入红土。
昆弥老汉是红水寨最后一个砍头汉,后来他们说,昆弥老汉去当了红水河的龙王,有时候还能听见他在红河里唱歌哩。
——————————
部分素材取自云南佤族传说。
作者:伯欢
死寂这个词,如果魏蓉曾经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此刻也能全身心体会了一遍了。
张东流,维持着逃跑的姿势,头以一个尴尬的姿势扭着,视线向下看着那人;那家伙,僵硬地维持着笔直的姿势,光溜溜白亮亮的大腿露在,小腿上的腿毛还迎风摇曳着;魏蓉趴在地上,僵直地抬起头,手中躺着那条罪魁祸首腰带。
死寂,仍旧是死寂。
那人在魏蓉和张东流的注视下,默默拾起了自己的腰带和裤子,花了很大的力气才将自己的裤子穿好。就这么一会儿的时间,仿佛像是过了永恒一般。但至少在他系好腰带后,表面上看起来一切恢复了原状。
只是那人此时最想杀之人已然不是张东流,而是趴在地上还没完全起身的魏蓉——至于是什么原因,显而易见。魏蓉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说,虽知自己不想死亦不该死,但又觉得如若是自己经历这些必然也是羞愤难当的,似乎就也觉得自己并不太无辜了。
他气愤不已,手中刀剑已然转向对着魏蓉,正要劈下。
张东流突然大喝一声:
“你要杀就杀我!不许你杀先生!”
说着便向这边冲来。
这一声喝得,叫这人与魏蓉都给惊住了,毕竟这声音量之大,着实出乎人意料。而对于魏蓉来说则有更深一层的讶异。因张东流这孩子,这些日子虽开朗了不少,但经年习惯总是难以改变,话语中总透着三分他自己都不易察觉的小心,说话声也总是又轻且柔,极少高声喧哗,更不用提像现在这般大声呵斥他人。
想至此,魏蓉不由得心中一暖。
而那人正要对魏蓉下手,却又被张东流大声一喝,手中的动作难免便顿了片刻。而这片刻,瞧着便是个时机。魏蓉自然不会放过,人利索地从地上爬起来,只是人却未完全躲着刀剑走势,而是矮着身擦着那人身边向张东流跑去。
这空档她未用来让自己逃命,而首先想要保全张东流这孩子的性命。这些时日中,已对对方有了深厚感情的,又何止是那孩子一人?
魏蓉早已顾不得这许多,一把将张东流拉进自己的怀中,几乎将他整个人都包住。那人的刀式落在她眼中,魏蓉心中早有计较。她躲过了这一下,抢过了这小崽子在怀中,那家伙的下一式必然是躲不得的,少不得要狠狠吃上一记。但或许对方一击得手会有片刻的松懈,便有迹可循,能叫二人逃出生天。
只是不知这一下,自己现在的身板是否能还能吃得消。
张东流被抓进魏蓉的怀中时,似乎突然明白了自己的先生想要做什么。一瞬间心中充满了恐惧,几乎顾不得魏蓉的动作,拼命挣扎起来,想将魏蓉从自己的身上推开,口中惊呼着,却只会重复“先生”二字。
魏蓉一边使着劲试图将张东流固定在怀中,一边在心中暗骂这小子真是不懂事,再乱动下去便不止是她一人受伤,而是两人都活不了。只是她心中同时也知道这孩子此时的挣扎是因为什么,暗暗地又有些欣慰,这几月果然没白养这崽子。
思绪万千如须臾,动作变换却不过刹那。
魏蓉霎时感到背后袭来的刀风,便知刀剑将至。眼睛不由得闭了起来,并将张东流抱得更紧了些。
当。
清脆的击打声在魏蓉的背后响起,那凌厉的刀势转瞬即逝。不知哪来的暗器,竟生生将那人的大刀击开,使得魏蓉和张东流逃过一劫。
那气势一卸,魏蓉立刻眼睛一亮。她不由分说,将张东流打横抱起,拔腿便跑。哪里还管是谁出的手,阻了这来杀人的家伙。此时此刻,哪有逃命重要?那人既能用暗器破刀式,那必定比她二人来得有胜算的多。这水里快淹死的,何苦去担心那还没落水的。
她脚下步子不停,立刻向那林子中钻去。在此处已住多年,这林于她来说早如家中后院,何处不好走,哪里又小路笔直,心中早已计算到了。魏蓉脚下飞快,那些衣袂翻飞和武器击打声,不消片刻就被隐没在林中叶间了。很快她只能听见鸟鸣与溪水潺潺声。这般宁静平和的声音,叫人觉得仿佛刚刚那一场生死争斗仿佛都不曾存在过似的。
这份平静却并未让魏蓉放松半分。她心中时刻思索着能安全安置张东流的地方:私塾那处必然是不能再去了的,难料那里是否有那人的同伙已经在埋伏了,若此时出现,就怕是自投罗网;别的地方虽稍安全些,但是整个村子不过一方小地,易于被人察觉,且来往村民又互相相熟,在性命攸关的情况下,谁知他们是否会愿意帮助一个与自家毫无关系的陌生小子呢?
想来想去,恐怕还是林子更安全些。
寻常的藏身处自然是不行的。况且此地地处南方,说是树林,实际不过是个小丘中的一隅小林罢了。看上去能藏人的地方,熟手只消片刻就成推断出到底有几处,寻起人来再简单不过。魏蓉不知那人是否有这等能力,但是也不愿拿张东流的性命来冒险。
她心思飞转,脚程也不慢。沿着山间溪流行了一段后,正到了一方山亭。
此处是村中居民郊游常来之地,又因不远处山中有古寺,也常有周边城镇居民造访。这处山亭便是大家聚会歇脚之所,一旁自然是辟了几处,给众人安置烤炉等器具,坑坑洼洼。坑中又常年铺叠了一些干草和枯叶,以及简易的木刺,为防止林中动物在此筑窝。否则等到郊游时节,大家岂非无处吃喝,只能瞧着动物出出进进,岂非抓心挠肺?
魏蓉扭脸一瞧,心思便动了。
——在陷阱中藏人,岂不正好?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要时刻保持理智真的很难。
“江江,”这已经是上班30分钟后老板打的第四个电话,“这个数据为什么不对啊?”
我深呼吸,保持微笑,双手摁死键盘,生怕自己一不小心青筋暴起,“昨天大老板刚刚调整的计算逻辑,但是在这个逻辑并不是全厂通用的,所以两边只能保一边。这边的数据自然是不对的。”
没有什么比效率800%更难看的了。
但是没关系,我只是个卑微打工人,老板说什么就做什么的。
并且,以上这种情况,在本周内已经发生过无数次,包括但不限于,报告不喜欢蓝色和黄色,要全都变成红色和绿色;真实数据没达标不好看,换成半月指标;指示牌贴的高低有差异,重贴……
没事哒没事哒,打工而已,又不是拼命,挣得就是这窝囊费。
“江江,你说我们今天能准时下班吗?”同样加班一周的旅途搭子在背后劈里啪啦打键盘。
我掏出口袋里的骰子,默念天灵灵地灵灵,今天下班行不行。
双数准时,单数做梦。
很好,点数5.
我保持微笑,劈里啪啦打字回复,“老天爷说准不了一点。”
事实证明老天爷是对的,我再次跟七点半的同事挤在一起打了下班卡,然后从班车中间缝隙里灰溜溜钻过,爬上自己的小破车。
“你说,都这个点儿了,回去的路应该不堵了吧?”旅途搭子一边系安全带一边说。
我再次掏出骰子,默念天灵灵地灵灵,路途顺利行不行。
双数通畅,单数拥堵。
很好,点数3.
“要不咱还是走高速吧。”
事实证明老天爷是对的,即使走高速也没能躲过这一劫。
“真难啊……不顾我死活的电动车,不看后视镜的大狗哥,大马路上逛街的老大众,逆向还在护栏侧的三轮,最后还有一个凭一己之力堵了整条左拐的新能源。”
搭子冷笑,“咱他妈就是那个跟在后面的倒霉左拐车。”
我闭上眼,看到了漆黑的未来。
没事哒没事哒,堵车而已,很快就到家了,周末又是复活的一天。
周六好不容易一觉睡到中午,省了一顿早饭,饥肠辘辘下点开蓝色软件,抢到18.8暴涨红包,再算一下店家本身优惠,挥手点下原价40豪华外卖,实付才18,划算!
就说没有人会一直倒霉,没有江江会一直水逆!
我从工装口袋里掏出骰子,默念天灵灵地灵灵,外卖准时行不行。
双数准时,单数准时宝。
芜湖,点数4!
我开始美滋滋摊在沙发上等外卖,好消息外卖准时到了,但是因为小哥进小区后踩了一脚狗屎,不好意思上电梯,于是把外卖放进电梯里,让我自己拿。
这没什么,有问题的是他忘了摁楼层。
我等了一分钟,发现电梯没动,刚摁下电梯按钮,左边电梯下来了,右边电梯也上来了。
外卖在右边电梯,我只能先把左边摁下去,再把右边摁上来。
但我等左边开始走以后,右边的又被人抢先了!
两分钟后,等右边电梯上来,外卖没了……
“不是,谁家好人偷外卖啊!”
此时已经是下午两点半,饿了14个小时的我只感觉血压上涨,头不晕眼不花了,当即给保安室打电话。
外卖回不回来不重要,即使回来了也不敢吃了,谁知道偷外卖的往里面加了什么,但是得退钱!!
打工已经很辛苦了,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都穷到只有在红包涨到18.8的时候才敢点外卖了,偷我外卖这跟抢我钱有什么区别!
还钱,必须还钱!
但越是这种时候越要保持理智,不能骂人,不能说脏话,要保持礼貌。
深呼吸,平复心情,换一副假笑,来到监控室,站在保安身后笑眯眯地查监控。
“是给这户送外卖的外卖员,见你的外卖两趟都在电梯里,就拿走了。”
我寻思,那是我两趟没拿吗?那是我根本没抢到电梯好吧!
再说了,就算我不吃,那也是我拿去喂狗,也轮不到别人拿走。
“没关系,帮我联系一下这户邻居,麻烦他提供一下外卖员的电话和平台,谢谢。”
等待邻居回复期间,我还在想是报桥东的派出所还是桥西的派出所,这种小单他们都不爱处理,反正最后也就是赔偿调解一条龙,没啥大水花。
比我报警更早的,是外卖员的电话。
偷外卖的朋友在电话里哭天抢地的解释自己鬼迷心窍,非常抱歉BALABALA,看能不能原谅一下。
考虑到时间成本和肾上腺素褪去后明显疲惫的身躯,我决定原谅她。
最后,她花36块钱吃到了40的外卖,而我转手挣了18。
除了饿肚子,没有任何损失。
回家途中,我点开外卖平台,给店家点了个好评。
“饭应该挺好吃的,不过没吃到,被偷了。”
投稿需要,暂时屏蔽
作者:花生阁
要求:笑语(滑铲创作请多包涵,联动前一篇【红甲琵琶】http://elfartworld.com/works/9107063/ 不看也不影响阅读)
红纱帐落下,元谦把头搁在息月柔软的大腿上,长发像水中盛开的莲,在她白裙上徐徐散开。
女子柔软纤细的手,小心翼翼地拿着木梳替他篦头。也不知是最近操劳疏于打理,还是元谦的头发发质本身就不太好,息月总是很难一梳到底,银牙一咬,手上用力,便扯断了一根头发,缠在木梳上。
元谦吃痛叫了一声,抬眉斜瞥了她一眼:“你这手艺,怎么混成红牌的?”
息月掩唇一笑:“那还不是多亏郁四爷你垂怜。”
“可别叫我这个,”元谦头疼似的揉了揉太阳穴,“罢了罢了,不梳了,再梳下去,我就要秃了。”
元谦抬起指尖托起息月白腻的下巴,细细打量了一番她,才眯起眼睛道:“真是女大十八变,当年火场里灰头土脸的丫头,如今也出落成这样了。”
红色的指甲轻轻滑过息月的颊边,滑过玲珑的锁骨,滑过饱满的胸线,停在她腰间微翘的发尾,指尖灵巧地把玩着,一会儿打个卷儿,一会儿编个辫子。
息月觉得好笑,多大的人了,还是那么喜欢玩头发,昨晚也是,他宿在这里,人都睡迷糊了,还不忘手里揉着她的头发——虽然她也清楚,他想玩的也许并不是她的头发。
元谦拢了拢散开的衣襟,起身坐起,眼睛望向纱窗外熹微的晨景。
“四郎,别看了,我赌他今天不会来了。”息月娇嗔地推了一把元谦,转手悄悄把木梳上扯断的头发藏进衣袖里。
“谁说我等他了?”元谦挑眉道,一把揽过息月的细腰,“有你这样活色生香大美人在旁,谁管臭男人来不来。”
息月却甩脱他,自顾自下了床,对着铜镜开始梳妆打扮:“这话你倒是当着王爷的面说呀。”
说到那位阴晴不定的四皇子端王,元谦就跟吃了酸梅一样皱起了脸:“他?越来越古怪,说不得三句话就和我吵,要不就拉着我说那些国家大事,累死了,一点也不像小时候那么可爱。
元谦也下了床,站在息月的身后,看着镜中的他们叹息一声:“他变了。”
“今时不同往日,我们都变了,长大了。”息月一面梳头一面说,“那你回家呀,今天不是你的冠礼嘛,还不回去?你和元孝哥也很久没见了吧,他会想你的。”
听见哥哥元孝的名字,元谦脸色微变,旋即笑道:“他怎么会想我?老头子是伪君子,他就是小古董,到头来也只有你这里舒心一点。”
息月嫣然一笑,抬头看了看日头,柔荑抓起梳妆台上的白玉骰盅:“那我们就赌你今天什么时候去冠礼。”
元谦没辙似的扶额道:“我就不该教你碰这些赌具,倒把你养成个赌徒了。”
“我只是个弱女子,已经一无所有,哪还有什么可赌的,”息月嗤笑一声,像要笑尽自己飘零的身世,“无非是玩罢了。”
十年前那场大火烧毁了她的家,她的童年,也烧毁了她引以为豪的脸和身份,如今的脸是元谦花了大力气给她换的,依然貌美,只是和名动天下的第一贵女再无瓜葛。
元谦方才说她女大十八变,仿佛一种嘲讽,但她知道他说话行事向来不拘小节,倒没有恶意,不过是希望她放下过去。
可若过去能那么容易放弃的话,她又何必这样苟延残喘地活着?
息月抬头望向镜中元谦的身影,启唇道:“你说王爷会赢吗?”
元谦弯下腰来,凑到她肩旁笑道:“事到如今还说这些作甚,我们所有的赌注不都押在他身上了吗?”
息月浅浅一笑,转头去吻近在咫尺的元谦,耳垂下晃荡的白玉耳环竟是骰子样式,骰子蹭过元谦的脖子,凉沁沁的。
她从来不喜欢赌,她的父亲却是出了名的好赌,收藏了一屋子的赌具,那间屋子现在自然也没了,只余这白玉骰子和骰盅留下来,息月便将骰子制成了耳饰,常伴她左右,上面还有淡淡的血痕和焦黑。
父亲常说,胜败乃常事,可也没料到这场赌局,自己错了一招,便全盘皆输。
家里变故之前,息月总劝父亲不要赌了,在那之后,她发现自己也走上了父亲的老路。
只是这一次她不会输的。
元谦捧着她的脸推开了她的亲吻,红色的指甲撩起她白色的骰子,微微气喘地道:“我们不会输的。”
息月点头,像温顺的猫儿用脸蹭着他宽大的手掌,心里却恨恨地想,真想撅了他这长甲。
或许那样他就愿意吻她了吧。
元谦走后,息月从袖中取中那根元谦断了的头发,不是乌黑的墨色,而是一根白发,纯银的,差点以为这不是元谦的头发,而是他琵琶上的琴弦,犹自空空回响着他的声音。
她知道元谦有一把宝贝琵琶,寻常日子都舍不得拿出来弹奏,好像是端王送给他的,息月忽然发现,自己得了元谦许多东西,却还没有送过他什么。
他也有白发了啊。
息月一眼不眨,拔下一根自己的长发,和那根白发紧紧绑在一起,放入一个锦盒。
后来四皇子端王杀太子登基,惯例一场大清洗,息月站在菜市口眼看郁家和其他太子党的人一次次洒下鲜血,血流啊流啊,流到她的脚面,弄脏了她的鞋子。
那日新帝提议接她入宫,却被息月婉拒,这场豪赌她已经玩够了。新帝大怒,差点赐死息月,是元谦又一次挺身而出救了她。
息月知道自己不能再留在京城了,她偷偷坐船只身南下,到了岭南,将元谦的红甲琵琶和信送给元孝。她不知道元孝打开盒子之后会露出什么表情,但她很清楚自己唇角荡漾着欢欣的笑容。
“爹,娘,哥哥,姐姐,郁家没了,我终于为你们、为崔家报仇了。”息月跪在小小的灵堂,朝着一排排牌位,重重地叩首。
她解下白玉骰子的耳环,放到供桌上,转身拿起放在一旁的木盒,轻轻吻了吻红色的漆面,温柔地笑道:“走吧,四郎。”
Vol.244 「污染」 班
晚上七点半,楼里的其他人已经陆续离开了,只有三层南侧的这间办公室,白炽灯管依旧顽固地亮着,惨白的光线打在堆积如山的文件上,投下幽暗的影子。敲击键盘的声音空洞而单调,像无数只蠹虫在啃噬朽木,而空调低沉的嗡鸣与冷却水机械的滴答一同构成了这死寂加班夜永恒的背景音。
我揉了揉几乎要被电子文档里密密麻麻的仿宋三号烙伤的眼睛,视线艰难地从屏幕里那份《实干笃行 接续奋斗 高质量推进XXXXXX ——在全市XX会议上的讲话稿(修订X稿)》上移开,落在桌角那份刚刚打印出的讲话稿上。就在装订的订书针的位置,一小块颜色格外刺眼的污渍,正幽幽的反着光。那污渍大概只有指甲盖大小,边缘带着些不规则的毛刺,像是一滴凝固的、暗沉的血,又像是被晕开的印泥。一股难以言喻的气味顽固的钻进我的鼻腔,不是热油墨那种臭味,而是更复杂、更令人窒息。它像是新启封的钢印印台里浓稠印油特有的、带着金属锈蚀的刺鼻气味,又混杂了某种难以形容的、仿佛从无数份积压文件深处散发出来的、被无数人反复摩擦过的陈旧纸张的发霉腐朽的气息,还隐隐透着一丝空调制冷剂的冰冷。这股气味从鼻子蔓延到喉头,带着一种无形的、粘滞的沉重感。
“啧……”我清了清嗓子,声音干涩沙哑。这地方,连刚打印出来的文件都在腐朽。
我下意识抬眼去看隔壁桌子的老张。他整个人几乎埋进了半人高的政策汇编和学习材料里面,露出的头顶花白稀疏。他佝偻着背,鼻尖几乎要戳到展开的学习笔记本上,右手握着笔,手腕悬空,以一种极其僵硬的姿势,缓慢地、一笔一划地抄写着什么,笔尖在纸上发出令人牙酸的摩擦声。他那件能看出曾经熨得笔挺的黑色西装袖口,沾染着一块同样暗红的、早已干涸的印泥污渍。保温杯里泡着枸杞红枣的水早已没了热气。
我收回目光,试图将注意力重新拉回自己面前这份讲话稿上,做发给上级前的最后校对。那些“深刻领会”、“高度重视”、“坚决贯彻”、“压实责任”、“强化担当”、“保障落实”的排比句,还有那些精心编织的、闪烁着“战略高度”、“全局视野”的段落,此刻都像一堆毫无意义的扭曲图案,在我疲惫的视网膜上晃动、重叠。我无意识的咀嚼着这些词,舌尖尝到的却是一股铁锈般的苦涩。目光不受控制地,一次又一次,飘向订书针下那块小小的、不详的暗红。
十点十七分,邮箱里收到了讲话稿最新的修改意见,但我的视线却难以抑制的看向那份纸质的讲话稿——订书针下的那块污渍,变了。
它不再是单纯的暗红,颜色似乎更深了些,边缘呈现一种令人心悸的、近乎淤血的紫黑色。面积也悄然扩大了一圈,从订书针的下方不规则的晕染开,蔓延到印刷的字旁。就连那股混杂着印油金属、发霉腐朽和冰冷制冷剂的气味,也在不知不觉间变得更加浓郁了,沉甸甸的淤积在桌面上方这片狭小的空气里。
更诡异的是,它开始“吃”字了。
那份讲话稿,靠近污渍边缘,原本印刷清晰的“部署”二字,“部”字的左侧,消失了。只留下同样沾染了黏腻暗红痕迹的“阝”,正被缓慢地、肉眼难以察觉地侵蚀。
一股寒意猛地窜上后颈,我手一抖把讲话稿扔在了电脑屏幕旁,污渍边缘接触到屏幕,于是屏幕上新收到的修改意见也染上了紫黑,文档中几个字块缺少了笔画,仿佛被什么贪婪的口器啃噬了。
“张主任!张主任!”我压低了声音,惊惶的推了推隔壁桌子那个几乎与文件融为一体的身影。
老张的身体被我推的一晃,轻飘飘的。他极其缓慢地、带着一种肢节摩擦折叠般的滞涩感,把头从文件堆里抬了起来。他目光空洞地落在我脸上,眼珠浑浊无光,眼白布满血丝,喉咙里发出一个含糊不清的音节,干涩的像两片砂纸在摩擦:“嗯?”
“你看!这个讲话稿!还有屏幕!”我指着电脑屏幕上正不断被啃噬的文字和讲话稿上无声侵蚀文字的污渍,声音因急促而有些变调。
老张的目光缓慢地、一顿一顿的移动,终于落在了那份讲话稿上。他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只是极其缓慢的眨了一下眼睛,然后,用一种梦呓般平板、毫无起伏、却带着某种奇异“正确”的腔调开口:“……要讲政治……站位……对,政治站位必须拔高……领导……最新指示精神……要……深刻领会……讲话中要……体现落实……”每一个词都像生锈的齿轮在强行转动,冰冷、空洞,带着一种彻底的麻木。说完,他的头又像失去了支撑的提线木偶,僵硬地垂了下去。
我低下头,看到老张面前不知什么时候,也多了一份最新的修改意见,一块污渍正缓慢地、在他空洞的“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的呓语声中,逐步吞吃掉那些字。
我的血液瞬间凝固了。那不是老张,而是什么披着老张外壳的、被某种东西彻底格式化的……东西。
刺耳的电话铃声响起。我手忙脚乱的从文件下翻出剧烈震动的手机,十点二十一分。
我看着污渍沿着文件爬上手机边缘,一口一口吞吃掉接听键,然后来电被接通了。
声音从手机中传出来。起初是极其微弱的,像是信号不良般,断断续续的钻进耳朵,混杂在空调的嗡鸣里难以分辨。但很快,那声音变得清晰起来,带着一种令人头皮发麻的、刻入骨髓的熟悉感。
“……认识……要统一……纪律……讲纪律……政治站位……政治站位要再拔高!……”
是李局的声音!那个以原则性强、讲话永远高八度、能把任何议题都上升到“政治高度”的分管副局长!但那声音,不止是从面前的手机中传出来的。还有一道,它低沉、黏腻、带着仿佛印刷油墨特有的滞重质感,无比清晰地、就源自被我扔在显示器旁的讲话稿上那片不断蠕动、颜色紫黑的污渍!
手机坠落在地,我猛地后仰,心脏几乎要从喉咙里蹦出来。
那滩污渍的表面不再是静止的,它像粘稠的、半凝固的血浆一样蠕动着,表面鼓起一个个微小的、暗红的气泡,又无声破裂。伴随着每一次蠕动和气泡的破裂,那模仿李局腔调的、冰冷黏腻、却又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正确”低语就清晰地响起:“……头脑……要清醒……立场……必须坚定……讲话……明天早上……有觉悟……是……奉献……奉献……”
那声音带着一种催眠般的强制力,更充满了令人窒息的威压,直直钻入大脑,在颅骨内震荡。强烈的眩晕感猛地袭来,胃里一阵翻涌。我死死地抓住桌沿,指甲几乎要嵌进木质的桌面里,才勉强没有当场呕吐出来。在我剧烈喘息时,老张那颗埋在文件后的头颅,极其缓慢的、发出仿佛纸张摩擦的“沙沙”声,朝我的方向扭转了及其细微的角度,浑浊的眼珠似乎短暂地聚焦了一下,嘴唇无声蠕动,仿佛在重复那低语中的某个词——“政治站位”?之后又迅速滑开,重新垂头抄写着面前的笔记。
我猛地从座椅上弹起来,带倒了桌角叠放的简报,纸张“哗啦”一声散落一地,打断了本就断断续续的低语。
老张的身体随着噪音剧烈地晃动了一下,那颗低垂的头缓慢地、卡顿着抬起来转向我。那张脸在惨白灯光的映照下呈现出一种死亡的灰败,皮肤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半透明的蜡纸,嘴唇干裂发紫,微微开合着,却没有任何声音。最可怕的是他的眼睛,眼白几乎完全被浑浊的暗红色覆盖,瞳孔扩散得极大,黑沉沉的一片,没有任何属于人类的情感或意识,只有一种深不见底的虚无,仿佛被印满了红头的废纸。
他就那样“看”着我,带着非人的、程序般的空洞。
一股源自本能的、最原始的恐惧瞬间冻结了我的四肢。霎时间脑海里只剩下一个字在疯狂尖叫!逃!!!
墙上的时钟秒针咔哒咔哒一步步后退,走廊里的音响反复强调着“站位”,楼梯的扶手栏杆冰冷而坚硬。我踉跄着、用尽全身力气推开大楼沉重的金属门,门框摩擦着地面,发出艰涩刺耳的噪音,在死寂的大楼里如同警报拉响。我听到楼上、甚至身后,似乎传来几声椅子倒下的声音,还有那种仿佛关节生锈的、齿轮卡死的、迟缓而沉重的脚步声,伴随着纸张被拖拽摩擦地面的“沙沙”声。我不敢回头,一步跨出大楼,身后,沉重的大门在液压装置的作用下,正带着沉闷的、仿佛要碾碎一切的“砰”声,缓缓地、不可阻挡地自行关闭。
就在那门缝即将彻底合拢的最后一刹那,借着门内透出的惨白光线,我看到了——老张那暗红地、毫无眼白的眼睛精准的盯在了我脸上,乌紫的、布满细小裂口的嘴唇,极其缓慢地、以一种撕裂般的幅度,向上拉扯开一个绝非人类所能做出的、极端诡异而僵硬的弧度,如同一个被强行画在脸上的、标准化的“微笑”,手中还拽着一份被蠕动的污渍浸透的文件。
没有声音。
但一句仿佛由冰冷的铅字灼烧而成的、清晰无比、带着无限强制和笃定的低语响彻脑海:“你的……站位呢……”
“哐当!”
沉重的大门彻底关闭。
路灯散发着昏黄而疏离的光线,冰冷的、带着初春寒露清冷味道的空气灌入肺叶,带来一阵剧烈的呛咳。我贪婪地大口呼吸着,劫后余生的虚脱感侵蚀全身,紧绷的神经骤然松弛,巨大的疲惫感如同潮水般席卷而来,我扶着公交路牌缓缓坐下。
终于……逃出来了……
我下意识抬手,想抹去额上的冷汗,手指拂过额头,怪异的触感让我的血液瞬间冻结。昏黄的光线下,指尖上,沾着一小片粘稠的、散发着微弱光泽的、如同半干涸血液般的污渍。那颜色,那质地,和办公室里那吞噬文字污渍,一模一样!一股熟悉的、混合着印油金属、发霉腐朽和冰冷制冷剂的、令人窒息的气息,幽幽地从指尖飘散开来,钻进我的鼻腔。
“不……不可能……”我失声低语,声音抖得不成样子,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显得格外微弱而绝望。空白的大脑里,“站位呢”的低语不断回响。
就在这死寂的、令人窒息的瞬间,指尖那片粘稠的污渍极其轻微的蠕动了一下,那触感清晰地如同活物的脉搏。紧接着,一个冰冷、黏腻、如同红头文件上铅字直接烙印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站位……要拔高……拔高……”
作者:月溪明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雷恨水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小说作者,小有名气是个什么程度呢,雷恨水很谦虚地说:勉勉强强混了一个大神级别吧。
雷恨水是个学霸,高考以全省前几的名次考入了一个名牌大学。在大学里,他也没有像很多中学埋头苦学、大学就贪图玩乐的人一样放纵自己,而是一直从各个方面充实着自己的大学生活。
大四那一年,他的室友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开始写起了网络小说,并且拉着他一起开始写。当时的他已经被成功保研,暂时没有什么别的事情,于是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室友,一起写起了小说。半年不到,室友放弃了这一突如其来的爱好,而雷恨水却发现了其中的乐趣,将其坚持了下去。
读研期间他并没有放弃写作,兼顾学业的情况下,他的小说竟然也受到了大量读者的喜爱,短短三年时间,他就成为了网站有名的大神级作者,笔名泪痕,其实就是本命的谐音。
研究生毕业后,雷恨水没有按部就班地进入企业工作,而是当起了全职的网络小说作家,他的成绩也足以让他的生活水平维持着不错的水准。
万事万物都不会一直顺利下去,小说连载也不例外,一本小说写到了中期,情节开始收束、伏笔开始揭露、升级后的力量体系的战斗如何平衡才能写得精彩等等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使得雷恨水的精神状态开始变得有些焦灼痛苦。
有一次他随手点进聊天群,想着跟以往一样潜水看着书友的聊天记录来放松自己,接受一点人间的气息。
因为这本书的成绩相当不错,有一定程度的出圈,所以群里新来了很多书友,当时他们正在热烈地聊天,讨论着小说的世界观、力量设定、各种情节。
这其实是很正常的现象,每次到了主角团队发现阴谋的蛛丝马迹,或者情节紧凑激烈的时候,群里都会掀起一股讨论热潮,刚好最近就是这么一个时期,所以群里讨论的人特别多。但是这次不一样了,有个叫做凌霜的书友引起了他的注意。
凌霜跟其他书友讨论着小说的各项设定,猜想着未揭露的隐秘以及后续的发展,有理有据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猜想,思考之合理,推演之严谨都深得雷恨水的心,让他大呼遇到知己,甚至让他产生了新的灵感。这是雷恨水跟凌霜的初识,单方面的。自那之后,雷恨水对书友群的关注就多了很多。
凌霜是什么时候开始跟雷恨水有了更多的交流呢?雷恨水回想了一会,可能是那次吧。
书友群也不是时时刻刻都在讨论雷恨水的作品,有时候也会讨论一些其他的小说,或者一些有趣的事情。那个时候,凌霜分享着自己对于各种酒类的见解,给各个书友找一种印象酒。
雷恨水刚码完最新章节,设置好了定时上传,然后顺手打开书友群。当看到凌霜给其他书友说着自己对他们的印象时,雷恨水突然冲动地发了句:“那我呢?”
整个群静了一瞬,然后轰然炸开,纷纷讨论起雷恨水难得的冒泡行为,以及打趣式地追问某些形象非常精彩的人物结局。场面一度十分混乱,而凌霜也没有再发言。
雷恨水有一瞬间突然后悔自己的插言,这下好了,想看到的也没发看到。他准备关掉聊天软件,再理一理后续的思路和细纲,可就在这时,他看到电脑右下角有新消息提示,鼠标划过去一看,是凌霜发来的。
其实内容很简单,就是之前雷恨水问的关于自己的印象酒,但雷恨水看着简短的聊天记录,情绪却一下子莫名亢奋了起来,整个人似乎都要飘起来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只是在这股情绪作用下,跟着导航跑了十多公里去酒吧里点了这种名叫黑俄罗斯的酒,喝了个痛快。
这是两人第一次交流。
之后的时间里,雷恨水开始频繁发言,当然是相对于之前来说的,但是对书友来说也是很惊讶的事情了,群管理员甚至一度以为泪痕大神被盗号了。
有敏锐的书友发现,每次泪痕发言的时候,都是凌霜活跃的时候,或者说,就是因为凌霜活跃,泪痕才开始发言。
难道泪痕大神对凌霜有意思?不少人都这么想,但是看双方都没有表示啊,书友们也只能暗暗压下八卦的心。
雷恨水确实对凌霜有特殊的感情。他不知道凌霜是现实是什么样的身份,但是在网络上,凌霜落落大方,她的阅历似乎很丰富,看待事情可以从很更宏观的角度着眼。在他看来,凌霜神秘、高贵、但并不显得高高在上,反倒是有些风趣,充斥着别样的热情,他沉沦在凌霜发的每一句话中,感受着字里行间蕴含的凌霜的气息。
雷恨水开始尽量找机会多跟凌霜接触,他一改以往的作风,在群里冒泡的时间增多,他会去了解凌霜平时喜爱的东西,比如酒、比如电影,以便于找到共同话题。
雷恨水有时候会给凌霜分享一些印象曲,写一些印象诗,凌霜很高兴的收下了,也会接着跟他聊一会天。
日子就这么平静的一天天流逝,雷恨水的小说也接近了尾声。因为小说的出圈,原本还算圈地自萌的书友群涌入了更多新的书友。可是群里的气氛却不太一样了。新加入的这批书友更喜欢对雷恨水写的情节和设定指手画脚,说这里写的不合常理,那里主角开挂,俨然一派专家之感。
原先的老书友会附和,但更多的会跟他们吵起来,群里原本和谐的氛围不复存在,每天都是针尖对麦芒。有些书友会去劝架,毕竟能进书友群,说明至少是全订了的,多少也是投入了一笔资金,可劝架只能劝一时,过段时间又会吵起来。
雷恨水很不喜欢原本能让他放松的书友群变成现在这样,特别是发现在这样的氛围里,凌霜的发言次数越来越少,他也下场阻止过几次,但是效果并不好,反而让双方吵的更激烈。他一气之下,直接放出话来说自己绝不会因为其他人的看法而改变自己预先设置好的结局,并且亲自动手清理了几个引战的人,才勉强压下了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
这场风波告一段落,可后续影响尚未平息。家里出现的一些变故和更新上的难点让他整夜整夜睡不着,勉强维持更新的同时已经无力去书友群潜水。等他好不容易处理好一切,回到正常生活状态后,他却连续几天都没看到凌霜再出现,一问才知道凌霜在那场事件中退群了,不仅如此,还有不少书友都退了群。雷恨水又去看他和凌霜的私聊窗口,发现凌霜已经将他删除了好友。
这是他最灰暗的一段时间,他从未如此深刻地感受到,网络时代下的人们联系是这样的脆弱,动一动手就能断开彼此的联系。他有些疯魔地去寻找凌霜留下的痕迹,并将之保存下来,仿佛这样就能假装凌霜还在。他一遍遍的温习着这些痕迹,一次次希望新加入的群友就是凌霜,但他失望了。
这本小说按照预期完结,并且成绩斐然,这本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可雷恨水却并没有开心多久。只是几个月都没办法联系,雷恨水也就慢慢把这一份思念埋在了心底。
这段时间他也在陆续准备新书,上一本书完结后三个月,他就开始了新的连载,建立了新书的书友群。
随着情节的推进,字数的增多,排名的上升,新书的书友群也开始活跃起来,一如往昔。雷恨水偶尔还是会潜水看看大家的聊天,只不过次数比以前更少,他怕触景生情。
他偶然发现一个叫做零光片语的书友给他的感觉很像凌霜,顿时开始留意起来。可从零光片语的只言片语透露出的个人信息来看,与凌霜截然不同,比如凌霜间接透露自己在北方,而零光片语却是在南方,而且两人的聊天账号,空间内容都有不同。
雷恨水很在意这件事,他开始下场,有意无意地旁敲侧击,但零光片语的回答滴水不漏,这一切似乎都是他的妄想,难道是他太思念凌霜,才看零光片语像是看凌霜吗?
不,他继续寻找着可能的证据。在经过不懈的努力后,他找到了证据。
他打开对零光片语的私聊窗口,甩出两张截图,对着零光片语说:“这两张分别是凌霜和你的全订截图,上面显示的网站账号是同一个。”
他顿了顿,接着打字道:“你,就是凌霜吧。”
对方沉默良久,发了一个微笑的表情:“不愧是泪痕,恭喜你,猜对了。”
【完】
作者:余轻舟
免责声明:笑语
本文最初是我与友人的“随机抽歌词写作”游戏产物,一篇cp配对为《黑塔利亚》中阿尔弗雷德F琼斯/亚瑟柯克兰的同人文,经后期删改与修正成为了如下模样。话虽如此,全文的戏份基本上都是配对中的后者的,介意的朋友可以注意一下。
谨以此篇献与已然离去的夏日。
————————————
L.A. I've got nothing
who am I to love you
when I'm feeling this way
and I've got nothing to offer?
洛城 我已一无所有
每当我如此感受
却没有可为你奉献之物
我还要怎样去爱你
亚瑟柯克兰醒来时感到一阵眩晕,有一瞬间他不清楚自己是谁、身在何方:他听见房门外木制楼梯被人踩踏发出的嘎吱声与隔壁房间模糊不清的谈话声,看见老旧干裂的天花板和边缘处斑驳发黄的米色墙纸。他坐起身,瞥见床下地板上零星散落的玻璃酒瓶碎片,于是有关昨夜争吵的记忆片段与宿醉带来的头疼才迟迟地灌进他的脑子里。
是的,就是这里。横跨整个美利坚的旅程以最西侧的加利福尼亚作为终点,没什么新意,无论是旅程本身还是它的所谓结局。亚瑟耸了耸肩,带着一阵盘旋在脑内的钝痛感起身收拾自己的行李。阿尔弗雷德果不其然地落下了点小东西,眼镜盒与印着显眼logo的棒球帽之类的,亚瑟想了一想,把它们留在了原位,尽管对方折返来寻找失物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哦,也许那位粗心大意的失主现在已经坐在返回纽约的便车上了吧。
正午的骄阳热辣地倾泻而下,亚瑟走到旅馆大门前招牌投下的阴影边缘,而后下意识停住脚步。空气中弥漫着咖啡与大麻混杂而成的气味,有点熏人,但尚在忍受范围内;活泼的爵士乐旋律伴着霓虹灯的嗡嗡响声,隐隐约约从遥远的某处传来;形形色色的人从他眼前的街道上掠过,各异的身形连同拖在脚底的影子都被日光拉成古怪的长条形状,看不真切。一种怪异的情感伴着热浪正中他的眉心,不完全是因为这段戛然而止的关系,毕竟这样的结局——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确在他的预料之中。
但阿尔弗雷德带走的不止一段仓促的恋情。
亚瑟心中升腾起一阵突兀却熟悉的陌生感。洛杉矶于一夜之间化为一座奇异的原始丛林,不近人情又荆棘丛生,开满颜色奇异的花却没有一朵可供他摘下。他仍记得年轻的美国小伙以怎样的口吻同他谈起加州,谈起西海岸,谈起流传在这片土地上的所有真假参半的故事。但所有的词句在此刻都显得更为不真切起来。说到底,从整个生命的长度上来计量,美国西海岸对孤身一人的他而言实在太遥远了。蒸腾的暑气也无益于他扎根于潮湿土壤中的灵魂,反倒会将其灼伤。
唉。亚瑟突然觉得有点好笑,美国就是这样,这里的人和他说着大致相同的语言,但仍能让他真切地感到身在异国异乡。
某种或许会喷射蒸汽的机械所发出的恼人滋滋声打断了他的思绪。无论如何,他该在天黑以前作出有关下一目的地的决定,最好再寻得一处落脚的地方。也许他该再在洛杉矶待上一夜,也许他该沿着来路返还东海岸,也许……不,现在还不是回家的时候,也不应该改道去纽约。旅途,属于他自己的旅途,还远没有结束呢,没必要提前为其写下潦草收场的句点。再往北一点就是旧金山,去那里看看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说不定,缭绕在金门大桥与双子峰周围的雾霭于他而言才更像一种归处的象征。
当然,更大的可能是,此番期望也不过是另一段有关旅行和终点的幻想。
夏天就要结束了。汽车鸣笛声代替了对耳朵而言更为熟悉和宜人的蝉鸣。直到此刻,亚瑟才意识到:洛杉矶同阿尔弗雷德所描述的不一样,也同他自己所想象出来的不一样——甚至或许此刻他所感受到的洛城,也并非洛城本身的样貌呢。
幻想也好吧,这倒是不再让他烦扰了。不管怎样,他总是要去看一看的。
亚瑟柯克兰自嘲般地勾了勾嘴角。他拖起行李箱向前迈步,踏入这片聒噪的原始丛林里。
作者:夏获无
评论:随意
骄阳升起的天边浮现出一个摇晃的剪影,一位骑士骑着马走来。
此人几乎一无所有,唯有祖上传下来的盔甲一套,战马一匹和他自己。
骑士昂首望去,面前的平原之上搭建着无数帐篷,一座绵延数里的军营在他面前展开。我来得正是时候,他想。
骑士扯动缰绳,横过自己的骑枪,停了下来。
两名骑马斥候拦住了他:“站住,你是做什么的?”
“你们难道看不出来吗?我是来参加西部人和东部人的战争。你们是东部人的军队?”
两名斥候警惕地打量眼前的骑士,他们相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迷惑:“你瞎了眼吗,我们怎么会是东部人。”
“啊,你们当然不会是东部人。”骑士瞧了几眼对面西部人特有的高颧骨,点点头,“当然啦,西部人嘛,你们发起正义之师,不就是为了和东部人决一死战嘛。”
“不错,我们西军为德尔贝伯爵夫人效力。夫人为了报伯爵的……”
“好!”骑士大手一挥,打断了对方的话语,“只要是为正义和荣誉而战,你们就能得到哈利骑士的效命!请带我去见那位高贵的女士吧。”
哈利骑士被带进军营,自然有负责此事的幕僚前来,将他带进军中大帐。
大帐篷与普通帐篷许多不同,布置得几乎如一座宫殿,许多华美装饰妆点,其中最高贵的装饰品便是此刻唯一坐在宝座上的德尔贝伯爵夫人。哈利还未仔细看清,便被要求跪下。
奉剑,取剑。哈利感受到自己的宝剑在自己两肩的铠甲上各点了一下,最后回到了哈利手中。
整个效忠仪式都由伯爵夫人身旁的一名贵族代为执行,哈利瞄了一眼此人的纹章,鸢尾花环绕,是“鸢尾”骑士,哈利想,在寒灾后重建的科亚地,荣誉的效忠仪式越发简陋了。效忠仪式中,其他的贵族们一眼也没瞧这边,他们对着中央的沙盘争论不休。
效忠仪式一结束,这儿就没事留着哈利了。哈利走出去时,帐篷外又有两名捧着剑的铠甲走进来。
西军在此地整顿多日,每日都有许多人物前来投奔,哈利不过是众多骑士中的一人罢了。
东军在烈日的直射下抵达战场,无需什么话语,战斗一触即发。
西军蓝旗,东军红旗,像哈利这样的半路加入的骑士也收到一条蓝色布条。
战斗一打响,西军的骑士们就汇聚成一股,撞进敌人的步兵阵地,孱弱的民兵挡不住骑士们咆哮的冲击,突破!突破!突破!……最后回身,反向再一次打穿阵线。
哈利随着骑兵的军锋奔驰,耳边只有无数马匹的蹄声,如同无数杂乱的鼓点。
战场的另一侧,东军的骑士们一样收割无数步兵的性命。就如同享用餐前开胃的小菜。
在步兵间冲杀了几个来回,像是有默契一样,战场上最尖锐的两把刀子终于向着自己最大的对手冲去。终于,哈利骑士听见了无数的战吼,盖过了马蹄声,响彻这片战场。
第一次对冲就有三分之一的骑士落马,哈利骑士伏在马上保存体力,让过了几杆凶狠的长枪。在策马回转时,哈利骑士张弓一射,将一名敌方骑士射落下马。
第二轮冲锋就没有那么轻松了,哈利骑士撞翻了一骑,骑枪挑落了一骑,自己身上也多了三个口子。左侧肩膀重重挨了一下,使不上力。
第三次冲锋中,双方都失去了之前的威势,两只骑兵撞在一起,把所有骑士撞成一片散沙,红色蓝色混在一起。所向披靡的骑兵队消失了,只剩下各自为战的骑士们。
哈利眼瞅见代表“鸢尾”的旗帜缓缓倒下,他巧妙地在几对相互厮杀骑士之间穿梭,避过几名红头巾骑士的追击,撤到战圈的边缘,他看到红色和蓝色的骑士散落开来,在更远的地方,在傍晚夕阳的照射下,整个战场越发混乱,红色的旗帜压倒了蓝色。
不必再犹豫,哈利催动劳累的战马,向战场的反方向奔去。
天边的太阳越发昏暗,哈利跑到平原的边际上,不远的前方就是一片树林。哈利已经跑了足够远。
然而从树林里突然转出三名骑兵,骑兵身上的红色布条表明了他们的身份。
其中穿戴最花俏的骑士一见到哈利,就不管两名同伴,驱动马匹,放平长枪冲了过来。
勇气有加,鲁莽过甚。哈利在双方相撞的前一刻闪过对方耿直的长枪,把自己的骑枪送进敌人的身体。
哈利继续向前,顺手取走对手的长枪,哈利自己的骑枪已经破损得不堪使用。
剩下两名骑士对视一眼,分两边包抄过来。
哈利纵马对着其中一人猛冲过去,“碰”“啪”两声不同声响,对方被自己刺空的长枪带偏了身子,哈利任由左手的盾牌脱手飞出,右手先一步弃枪拔剑。一剑枭首。
此时最后一名骑士才刚刚转到哈利右侧,看到同伴这么快就倒下,他愣了一下,驾马退到一段距离之外停了下来。
“嗯?”
“阁下好武艺。在下威廉=维克托爵士,不知阁下如何称呼?”威廉横放骑枪,摘下头盔,尽力露出一个笑容。
“哈利。”哈利收剑入鞘,侧着身问道,“爵士大人有何指教。”
“哈利骑士如此武艺,何必为东军效力。如今西军大势已去,不如加入我东军。”
哈利不动声色的托起自己受伤的左臂放在两腿上,从威廉的位置看不到他的状况:“阁下何必多言,我为正义与荣耀而战,今早就已经对德尔贝家族宣誓效忠了。”
“哦,是吗?”威廉瞧了瞧哈利身后,那里空无一物,只有荒凉的平原上倒伏的杂草,“阁下可知为何我等在如此远离战场的地方。”
“……为何?”
“我们发现了德尔贝家族的马车,你们的那位女士早就乘着马车先一步逃离战场了,我们的同伴在林子中截住了她们。阁下可知东军为这女人开出了多少价码。哈利骑士若愿意助我抓住她,一块领地的分封少不了。”
哈利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好!”威廉指了指地上的尸体,“阁下可以取走一条红色布条带在身上,以免身份误会。”
哈利慢慢探出手,用枪挑起一条红色布条,随后又解下身上的蓝色布条,将两块布一起塞入怀中。
进了林中,果然见到一辆马车,四周倒下许多尸体,一名幸存的护卫正将德尔贝女士从马车中扶出。
威廉呼啸一声,纵马上前,一枪从后面刺死护卫。尖叫声中,德尔贝女士扑倒在地上。
这位年轻的女士不过二八年华,突然的丧夫,多日的战事,一切的压力都压迫着这副娇弱的躯体。可怜的人儿倒在地上,一只苍白如大理石的手臂勉强撑起身子,另一只手抚在胸口。身后的夕阳透过稀碎的枝叶将残破马车的影子压下来,掩盖住四处横列的东军西军将士们的尸体,血流浸湿枯叶,浸透大地。一切就像一幅刚完成的油画。
哈利四处观察,周围已经看不到其他人影,德尔贝伯爵夫人的最后一名护卫刚刚倒在威廉枪下。这里只有威廉、哈利与伯爵夫人。哈利又瞧了一眼马车,散架马车里的财物洒了一地。
威廉爵士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女人。
“果然是她。”威廉握紧了手里的缰绳,“我要立大功了。”
哈利瞄了一眼激动的威廉,尝试着活动左手。刺痛不断从左手上传来。
“我的骑士,为何要与敌人的骑士并驾同行?”伯爵夫人的声音暗哑,那是笼中啼尽了血泪的夜莺的声音。她认出了骑士的身份:“大人,你今早才向我的家族宣誓效忠啊!”
“夫人,还请投降,如此您还能有最后的体面。”威廉策马上前,劝道。
“东部人哪里有体面给他们的敌人!”
天边最后的光芒落在德尔贝夫人高贵的额头上,她奋力撑起身子,冲着哈利喊道:“骑士大人!请想想正义,想想荣誉!人们常常为财富,为利益改变自己的心意,但这世上有什么是非得丢弃尊严和荣耀才能获得的呢?东部人能给的东西,德尔贝家族一样能给您。”
威廉呵呵笑了起来:“你们已经败了,夫人,何必再做挣扎!”
“此战虽败,西军未必会败。北方的帕里斯爵士忠心耿耿,还有,还有费尔莫……”
“啪!”地一声,长枪穿过盔甲,威廉应声而倒。
德尔贝夫人呆呆地看着哈利出枪,收枪,下马。呆呆地被她忠诚的回归的骑士扶起来。
“当然,我的心中自有正义,女士。之前不过是假言取信于他。如今东军势大,我们需向北方投奔帕里斯爵士。”哈利骑士将伯爵夫人扶上威廉的马,回头扫了一眼马车:“如今只有将财宝暂时放下,待到来日重整旗鼓,在下必会为您取回失去的一切。”
苦命的伯爵夫人有了一时的依靠,总算不至于让苦难悲痛继续折磨自己,她理了理自己披散在自己额前的发丝,勉强露出一丝微笑:“我的一切全靠大人您了。”
“在下自当尽力。”
两匹马儿重新上路,在完全暗下来的夜色中,向北方跑去。
德尔贝夫人伏在马背上,终于从之前一连串的灾难中慢慢平复心情。马匹有力的奔跑重新将她撑起。所幸此人终究回心转意,只要能够越过红河,就能……
马匹嘶鸣,夫人尖叫了一声,看到前方的哈利骑士停了下来。坚硬盔甲构建的身影挡住了夫人的视线。
哈利转过身看向德尔贝。
“骑士大人,怎么……”德尔贝夫人颤抖的声音几乎无法出口。
“夫人,为什么您的马车会出现在离战场这么远的地方?您和您的护卫为什么要逃离战场呢?”
“不,不是的。兵败之下,无奈逃亡,我不是想要抛弃我的将士。”德尔贝夫人口不择言,拼命地辩解,“为什么要在这时候问这种事?为什么?骑士大人,等到了安全地方,我必定会给骑士大人一个交代。独自逃亡非我本愿,对各位骑士的亏欠也一定会加以补偿。”
德尔贝夫人向着前方苦苦哀求。然而哈利铁定了心一动不动:“抱歉了夫人,是您不义在先的。”
这一刻黑暗中骑士的脸似乎变得清晰起来。
“光?为什么有光?为什么黑暗中会有火光!”德尔贝夫人的恐惧再也掩饰不住,嗓音嘶哑。
“不止是火光,夫人,是东军的骑兵。”哈利拉扯缰绳,让出半个身位。
之前趴在马背上未曾看到的景象出现在德尔贝夫人眼中。那是移动的星火汇聚而成,那是上千名骑兵的奔行。哈利骑士比夫人更早看到,也更早听到了骑兵的到来。
哈利从怀中取出红色布条,任由蓝色的那条落到地上。
“以东军统帅泽尔与帕里斯伯爵的名义!前方的骑士,报上你的来历。”
“在下哈利,一介骑士。为了正义与荣耀,我抓住了西部叛军首脑之中的一人,正要献予贵军!”
(END)
写于2022.1.13
明明写的是中世纪骑士那一类的题材,写的途中总会不时幻视成在写中国古风。尴尬。
一开始为了【荒唐】这个主题,打算写成哈利完全没有理由的当墙头草。最后还是屈服自己的理性逻辑改成现在这样了(虽然还是很怪就是了)
Vol.246「枝桠」《共生》
作者: 夏获无
评论要求: 随意
整个世界像一块被烤软的琥珀,所有的声音、光线和动作都变得粘稠、迟缓。
然后,便是那声清晰的、来自头顶的,“咔”的一声。
不是“咔嚓”那种戏剧化的声响,而是更短促、更决绝的一个单音
那声音远远传开,回荡在今后的日日夜夜里。
第一幕
空气中弥散着旧纸、油墨和淡淡霉味的混合气味。“青空书房”狭窄的过道间,佐伯亮的身影安静地移动。口袋里的硬皮小笔记本安静地贴着身体,那里除了记录书店的气息、街头的声响,偶而也会溜进几行只属于他自己的未被过滤的思绪——只是今天没有增加记录的心情。亮从心底到喉咙地呼出无声的叹息,指尖快速拂过一排排书脊,挑出几本书籍。
一个年轻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带着迟疑和按捺不住的兴奋:“打扰了……先生?”
亮转过身。面前站着的是位少年,约莫十六七岁,一簇簇微卷的短发挡在额前,眼神灼亮,正用一种混合着惊奇和热切的目光注视着他。
“抱歉打扰您,”少年有些语无伦次,脸颊微红,“但是…请原谅我的失礼…但是,您刚才拂过书架的样子,微微侧过头,还有您的穿着,让我想起了《夏日的断层》里那个整理父亲遗物的次男,实在是……太像了!”少年的语调微微颤抖,因而更为快疾,“就是若竹翔老师所著的《夏日的断层》,您是不是也看过那本书……我觉得您身上的氛围,与书中的感觉很相像。”
亮快速地确认了自己的穿着,灰蓝色衬衫,外罩一件深橄榄色的针织开衫,下身是卡其色长裤;棕黑色皮鞋和羊毛围巾都是姐姐赠送,但不管怎么说,与亮印象里若竹翔创作的角色并没有共同之处。
“打扮得像个书里的角色吗?我想我还没有刻意到如此时髦。”
“对不起,不是刻意的装扮,而是……”少年突然用更确切的语气说道,“我想我能证明您也是若竹翔老师的粉丝。”
“哦?”眼前的少年似乎激动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是因为他拥有某种程度的直觉?还是因为年轻带来的非同一般的勇气?让他有勇气向陌生人答话,并且抓住了我。亮在心里下了一个决心,“好吧,那我就听听你的证明。”
“这是夏川隼人的《街角的速写》一书吧,”少年语气笃定,指着亮手中刚拿起的一本书,“只要是若竹翔老师的读者,自然会注意到这个人的作品。”
“哦,你如此有信心。”亮回应道。
“没错,”少年像是吐露某个秘密一般,压低了声音,“其实我一直怀疑,夏川隼人是若竹翔的马甲。”
“好吧,我承认,我确实是若竹翔的粉丝。”亮顺着对方的话说,随即提议道,“在书店里一直喧哗也不好,前面的转角有一家咖啡馆,我们去那边聊一聊吧。”
“是!啊,自我介绍晚了,我是高桥智也,从很早以前就是若竹翔老师的粉丝了!”少年立刻兴奋地回应。
“我是佐伯亮,请多指教,高桥君。”
第二幕
梅雨缠腻,水汽浸透了东京的每一寸砖缝。
亮坐在咖啡馆靠窗的位置,机械地搅动着咖啡,咖啡已没有更多的热气升腾起来。两人就若竹翔的作品聊了很多,正如高桥所说,他确实是很喜爱若竹翔的作品,甚至对其中的一些段落做到了背诵的程度。而亮则作为一个合格的倾听者和观察者,在合适的时刻抛出话题。两人相谈甚欢,窗外的雨下了又停。
“两人的措辞习惯也迥然不同,”高桥继续阐述着他的观点,接过亮递来的《街角的速写》,像是握住了开启新话题的钥匙,长时间的谈话仍没有熄灭他的热情:“虽然一个是小说,一个是散文,但他们的书中,序章都出现了‘枝桠’。”
“若竹翔老师的每本书的开头,以及夏川这本书的序章,都提及了‘枝桠’。”他再次强调,“阅读他们的文字,能感觉到是在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同一事物,若竹翔老师像在拍摄细腻的影片,而夏川隼人的作品则让人观赏一副画作。”
“我和我的许多书友都讨论过这件事,大家各自有各自的想法,但不论怎么说,‘枝桠’一定对若竹翔老师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亮沉默了片刻,似乎在斟酌着什么,然后开口:“作为感谢你分享这些见解,高桥君,我想与你分享一个故事,或许可以解答一些你的疑惑。”他的声音低沉了些,“这个故事并不复杂,但在我年轻的时候难以对人诉说,直到年岁渐长才开始愿意提及此事。”
“那是一个男孩小时候的事,他自小就和大他两岁的姐姐一起玩耍。在他们老家的门口有一棵老榕树。有一天,他们像往常一样爬到高处,一根看起来很粗壮的枝桠,从小到大,他们在那根熟悉的枝桠上玩耍了不知多少次数,然而那一次……树枝毫无预兆地断裂了。”
“他们一起摔了下来。结果却大不相同,男孩很幸运,只受了轻伤,但他的姐姐……”亮停顿了一下,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杯沿,“……她的腰椎受了重伤。从此她再也没能用自己的双腿奔跑,甚至行走都变得异常艰难。男孩再次见到姐姐时,她的身下多了一把轮椅,那轮椅的金属支架闪着冷硬的光,仿佛是从那棵树上嫁接过来的。”
亮抬手制止了高桥的发言,“但对于弟弟来说,故事是从这里才开始的。男孩决定代替姐姐的双腿,推着她去学校,推着她回家。每天放学后,推着她去任何她想去的地方:夜深人静的河堤,废弃工厂的后院,鹅卵石铺就的蜿蜒小径,没有人知道前方有什么等待着他们,他们就是想去。”
“或许是某种逆反心理,或者说补偿心理?轮椅没有成为阻碍,反而激发了勇气,这要感谢做姐姐的,她没有沉溺于绝望,反而寻找着新的起点。‘不过是少了两条腿’,对吧?”亮的声音带着一丝复杂的情绪。
“后来我才想明白,我花了好长时间才意识到,对于那两个孩子来说,并不是‘姐姐失去了双腿’,而是‘两人失去了一双腿’。”
“生活总是有些超出预料的惊喜。”亮总结道,语气带着一种历经沉淀后的平静,“我承认我在故事里略过了许多黑暗的绝望的情绪,因为我不想面对它,就把它们甩开了。但我敢说,在我知道的关于‘枝桠’的故事里,这是最好的那个。”
随着故事的讲述,高桥似有所得,而佐伯亮心中的决心也越发坚定,这次谈话为他拨开了最后一层迷茫的纱布。
故事一结束,他便向高桥道别:“感谢你,高桥君,我所讲述的这个关于‘枝桠’的故事,希望能帮你解决对于若竹翔的疑惑。听了你的话,使我下定了一个此前困扰我的决心。”
亮站起身准备离开,在告别前,他似乎又想起了一件事,说道:“不过有一点,你猜错了,高桥君,夏川隼人并不是若竹翔。”
第三幕
暮色渐沉,亮推开家门,一种熟悉的宁静包裹了他。
“我回来了。”
“欢迎回来~”姐姐艾米的声音从里间传来。
亮径直朝书房走去,正看到姐姐艾米转动轮椅。房间里弥漫着旧书和木头的香气。
“哦真希望你还记得家里有个嗷嗷待哺的姐姐。”艾米带着惯常的调侃语气。
亮将手中的纸袋递给姐姐,“给你买了咖啡和蛋糕,”趁着姐姐与纸袋搏斗的当口,亮继续说道,“回来的路上,碰到一个孩子,说我的造型是在模仿若竹翔作品里的角色。”
姐姐快速撇了一眼亮,随即移开眼睛,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心虚,“哦,还有这种事啊哈哈……”
“以前我都没注意到,姐姐,”亮看着艾米,语气平静却带着探究,“你是不是照着我塑造了好几个书里的角色。”
“大概,是有吧。”艾米将蛋糕塞满嘴巴,含糊不清地说着,试图用轻松掩盖,“你不会介意吧,你肯定不会介意的啦,姐姐相信你。”
亮叹了口气,这声叹息与他早前在书店从心里发出的叹息是相似的,但也有所不同,似乎包含了更多复杂的情绪。
“亮,生气了?”艾米停下咀嚼,小心地问。
“没有,没有,”亮摇摇头,“只是觉得即使过去这么久,即使我们相处了那么久,还是有许多事弄不清楚。”他露出了一个复杂的笑容,然后从怀里将那本《街角的速写》拿出来,轻轻放到桌上,把它压在书桌那叠写满字的稿纸上,“这本书,希望你看一看。”
似乎是从亮的脸上看出了某种郑重其事,艾米收起嬉笑,捧起那本小册子,认真地点点头:“我知道了。”
时间在沉默的阅读中流淌。蛋糕吃完了,杯中的咖啡饮尽了,窗外的雨早已停了,屋檐不再滴落水滴,天黑了。
艾米将书从最后翻回最前,手指摩挲着封面上那行作者的名字:“夏川隼人……这就是你选择的笔名……”
“果然一下子就暴露了啊。”亮的声音很轻。
“那是当然啊,”艾米抬起头,将书捧在怀中,闪闪的目光望着亮,充满了了然与温柔,“夏川隼人,我可是他的第一位读者,而且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是他的读者了。他在我身后推动着我前进,又站在我眼前保护我。我通过他的话语汲取创作的灵感,在我们一起走过的鹅卵石的道路上,在与他的交流中,我渐渐构建了《夏日的断层》,这才诞生了若竹翔的第一本书的呀。”
亮沉默了片刻,内心的踌躇终于吐露:“我,我一直犹豫是否要把这本书给姐姐看。虽然我拜托编辑老师出版这本书,就是最希望姐姐能够看到这本书,但我还是很犹豫。或许这是对若竹翔的背叛,我是这样想着,感到踌躇。我以为这是我自己一个人的想法,自己写出来的书,结果还是没有脱离姐姐的影响。”
艾米的目光温柔而坚定:“亮,我只知道,若我只是坐在这里,永远无法触摸到创造若竹翔所需要触碰的真实。”
数年后,若竹翔在新书《绿影徘徊》开头如此写道:
那颗樱树的枝桠,在春日的阳光下,曾是我们通往整个世界的桥梁……
END
(其实写得有点刻意,中间还有各种过度不自然,完成度不高,要准备去赶火车来不及惹sorry。总之是一个soulmate的故事,也可以算这两个角色的设定文。写的时候蛮纠结的一点就是让佐伯亮当若竹翔,佐伯艾米当夏川隼人呢,还是反过来佐伯亮当夏川隼人,佐伯艾米当若竹翔,纠结了挺久还是选了后一种,没有啥特别的理由,也说不准哪个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