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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离开了自己熟悉的国度,拒绝了当权者的邀请,拒绝了财富与权力,为了
诗人的选择并非偶然,当辛苦建立起的高塔被人践踏,理想与现实产生碰撞,哪怕当权者向其伸出手,他也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拒绝以及自我流放。
于是他便这样离开了这个由他建立,此时又必然会与他所想所愿背道而驰的地方。诗人离开了故土,带着他的骄傲以及诗人独有的浪漫前往远方。
他从比雷埃夫斯港口出发,越过地中海,结束了在埃及的学习以及研究之后,转而踏上了海水翻滚着前行的航线,顺利抵达了塞浦路斯岛屿。
在这个被历史铭记,刻入神话深处的岛屿,深爱着塞浦路斯的国王亲自接见了这位流亡他乡的诗人。
“伟大的诗人,欢迎您莅临这柏树之地,铜矿之岛,永恒的女神阿芙洛狄忒的故乡。”
国王的爱将岛屿放在最优先处,听闻此话的诗人却后退一步将右手按左胸微微躬身行礼道:“尊敬的陛下,在下不过是一介浪人,流浪至此怎值得您如此称赞。若您允许,我将在此寻得一简房居住些时日后自行离开。”
诗人的行程并未确定,国王却从他的话语中得到了想要的讯息,连忙点头要求侍从为其安排房屋。
次日天还未亮,国王便未带丝毫侍从轻装前来诗人的住处,等待诗人晨起之后抢在第一时间正式拜访。
“您的伟绩我早已听闻,请不要拒绝。就当是听一听人民公仆的恳求,愿您的智慧能够帮助到萨拉米斯的发展,愿女神给予您庇佑。”
国王的话语触及诗人内心深处的理想,他的愿景似乎在这名国王的身上看到了些许的希望。这让诗人陷入了沉思,久久没有作答。
“你三天后再来吧。”
或许是国王的话语最终还是打动了诗人,他没有正面地回答这名统治者,只是给了他一个时间。
国王也没有多说,行礼之后离开了诗人的住处,诗人随后也离开了。
这三天,诗人就待在了萨拉米斯的大街小巷,他为国王写了三叠的莎草纸,里面详细描述了萨拉米斯的所有政治内容以及改革方案。
只是这次,诗人没有站在那广阔的中心广场,在万众瞩目中去宣扬自己的立场和主见,只是将这厚厚的莎草纸放在了按时到达的国王的手上。他如同年轻时的自己一般燃烧过了,却没有力气再奋进一次。
国王接过了这些计划,房间中只有他翻阅纸张发出的沙沙声。诗人安静地在一边看着他,似乎又有些希望,同时又在劝说自己不要太过于抱有希望。
最终国王合上了这些莎草纸,他并未看完,但脸上已然洋溢着兴奋雀跃的神情。
“这些建议我会带回去仔细阅读,不知道您之后有没有什么打算?”
“我想,或许我会去叙利亚,不过我会在这里待上一段时间。”
似乎是察觉出国王的意图,诗人较为委婉地拒绝了对方会邀请自己成为幕僚的可能性。
他曾经建立为故乡付出过心血,抱着被唾弃和流放的觉悟奋斗过。然而彼时的果实依旧被人掠夺,他选择了离开那里,便早已没有精力或者想法去投身于政治。
但在这名国王身上看见的星星之火,似乎又燃起了他些许的希望。他愿意在这里停留一些时日,若是他真的有心,诗人愿意随时为其指点,解释那莎草纸上的革新将如何进行。若这只是一个慕名的人的冲动之举,并未有真的改革意愿,他便也只当是自己一时的热血又一次的错付,不再多说什么。
“先生,我想在这附近建立一个试行地点,或许您愿意为它给予祝福。”
诗人点了点头,看向了海的方向,那是阿芙洛狄忒女神最终停留,从海洋之中出现的地方。
孕育和海洋的属性从此便成为了女神的权柄,而她的荣光也终将照耀这片土地,就如同她在比雷埃夫斯港的圣域,祝福那些远行的人一般。
愿你和你的子孙长居此地
世代统治这座城池;
愿头戴紫罗兰花冠的塞浦路斯女神用一艘快船,
将我安然送离这座佳话流传的岛屿;
愿她施恩于这定居之地,惠赐荣光,
也赐给我顺利的归途,重返故乡。
短诗留在了这个最后以诗人的名字命名的城池上,也印刻在了历史长河之中。最终成型的诗文也加入了最后确认的城名——Soloi。
国王没有再挽留这名诗人,从他的诗句中国王看见了诗人对故乡的渴望,他或许下一个目的地是叙利亚,但故乡将成为这名流亡的人结束流亡生涯的归途。
只是他们都不知道的是,在不久的未来诗人虽已回到故乡,却从未捡起自己曾经的事业,他书写着诗歌,描述着旅途见闻,却依旧将自己流放在曾经热爱的事物之外。
四通八达的马路上放着一个盒子,盒子非常的精美,上面刻印着美妙绝伦的浮雕,在它透明的盒盖中,隐约可以看见一个比盒子本身更为晶莹剔透的璞玉。
玉是在一颗菩提树下发现的,通体净透,光泽鲜丽。虽然未经雕琢,但已显示出它的优势和绚丽之处。
璞玉刚被发现的时候,就有人说过,这是世界上最好的原石,也是最难办的原石,在此之前绝无这种石头,在此之后也很难再能够遇到。
对于璞玉的归属,大家都犯了难,就是再厉害的能工巧匠也不敢轻易对其进行雕琢,他们就这样讲璞玉放在了最安全也是最隐蔽的地方。
只是金子嘛,总是会发光的,更别说是一个会发光的璞玉了。
没有人能够掩盖它的光芒,还没有被存放多久便又一次出现在了所有人的视线中,只是这一次,它闯了祸。
砸到了一名稳居高台上的贵人。
贵人听说这枚璞玉之后,说是要看看它的模样,回头找人将其雕琢了,雕成一块玉饰或者其他,总比在这里蒙尘的好。
只是不知为何的,这玉并没有乖乖在他手上待着,而是落在了地上,砸在了他的脚上。
贵人倒是也没有生气,他笑着将这玉拿了起来,又令人拿来了一个精美的盒子,盒子不小,刚好能够将整块玉给兜住,盒子透明的盒盖又恰好将这美玉给显露了出来。
“我请的人在路上,你们先不要动他,我们约法三章,等我请来雕琢的大师来到,由他来将这玉雕成稀世珍宝。”
贵人笑着说着,便将那放着璞玉的盒子,置于四通八达的路上。那盒子甚至没有安锁,于是贵人便大笔一挥,在一张纸上写了六个字之后将其贴在了盒子上。
“只要看到这个,就知道有没有人动这个盒子了。”
贵人说完便扬长而去,只留下不明所以的众人互相看了一眼,便也离开了这个地方。
他们没人敢去拿那个盒子,即使这里无人看守,也没有监控。
就这样,盒子在路上放了很久很久,久到那纸做的封条已经被岁月腐蚀,在风中摇摇欲坠,也没有人敢去将其揭开,甚至没有人敢去试着搬起那个精美的盒子。
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人,曾经有过一个平凡的旅客路过,他不知道这个盒子的故事,也不知道为什么在这大路上会有这么一个看起来精美的盒子又没有人敢去接触。只是知道四周的人似乎对它有所忌惮,将其视而不见。
旅人上前想要将其带走,却又发现这盒子虽然看起来精巧,同时又十分的厚重,无法将其搬起。想要去揭开那纸张——或许并不需要揭开,只需要将盖子掀起——将那璞玉带走,却又被人拦住。
拦他的人告诉了他那高台上的贵人的身份,这让旅人的手有些颤抖。即使此处无人看守也并无监控,但这一切又都似乎在那贵人的眼皮之下。
旅人犹豫了,他在璞玉旁徘徊了片刻,那美丽的玉石吸引着他的注意力,他似乎不应该在这里蒙尘,但是他又确实是在这里。
最后,旅人还是走了,他没有敢对这个盒子做些什么。
又过了好些时候,那名贵人探得的雕刻家才从东边缓缓赶来,有些人怀疑他或许是贵人故意迟迟才找到,要求他来雕刻这块璞玉的。
“和一个石头计较什么。”
有些不太懂玉的人发出了质疑的声音,但是很快便消沉了下去,而那名雕刻师则直接将那盒子打开,将璞玉取了出来。
“确实是一块好玉,只是太顽硬了一些。”
雕刻师自言自语地说着,将璞玉带了回去。
他雕刻了很久,一点一点地,将它表层的石头磨去,生怕伤害了他一点光泽,紧接着他又在上面描绘着自己要雕刻的模样,最后先三下五除二地将大块的地方割去后,一点点地将其打磨。
整个过程,雕刻师画了很久,花了几十年,才将这个璞玉雕成了一尊佛像,期间他遇到了种种的困难,但是都被他克服了。
在知道雕刻师在进行这个工程之后,原先那些得到过璞玉的人都过来帮忙,他们给了雕刻师种种建议,唯独没有回璞玉的原产地去看看,了解它的习性。
等到这个佛像做成,雕刻师将它呈给了那名在高台上的贵人。
贵人看到这块惊世佛像,非常欢喜,大加赞赏,将其放在高台边上最显眼的展示台上,说是要让所有人都可以看到。
于是这块玉佛,便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佛像,受到万家敬仰和喜爱。
文:讷
mode:随意
*神秘oc小故事,背景涉及一点克苏鲁神话设定,理论上来说发生于十九世纪的美国,博主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艺术之中了
伊诺安小时候曾被虫咬过。
他从小就甚蒙动物青睐,其中也包括虫类。这被他虔信上帝的父亲欣慰地解读为一种眷顾,会在小儿子与那些小生灵——猫咪,小狗,蝴蝶,邻居家只对伊诺安一个人显得温顺的鹅——玩耍时抚挲他的发顶,但很快就开始命令伊诺安把聚在家里的老鼠和害虫赶出去。就算是眷顾,动物也分可爱与不可爱。即使如此,他被伤到的情况依然寥寥无几,因而有过的几次反而令人印象深刻。在他被咬到的那个午后,他清楚地记得麦堆的清香与蓬松的感觉,记得视网膜中倒映着的一群大雁正飞过蓝天。紧接着,食指与中指间的指缝传来分明的疼痛,他猛然坐起身来,只看见一只虫子匆匆爬走的身影,虫子一闪而过的背部闪烁着不可思议的斑斓色彩,紧接着钻入草丛,如同消逝在空气中一般失去了踪迹。
最初尖锐的疼痛在指间逐渐缓减,转为阵阵麻木与发烫的不适。他轻悄悄地往家里走去,想要找到母亲为自己的手上药。他从花园的小门溜进屋里,听见客厅内传来无比熟悉的声音。父亲与赛缪耳的声音。争吵的声音。粗鄙的魔鬼的乐章——不过是几张爵士——你读的圣经全都忘光了——这完全可以不冲突——上周还看什么放映,那种肤浅又有害的东西——科技和人类在进步——你说她是你的朋友,把头发剪成那样的女人?!好啊,那就算我从来没读过好了!他不知为何静默地停在原地,站在昏暗的小门后面,无声地立足于一张尚待清洗的脚垫上。手指间漾起灼痒与肿胀的痛楚,血管突突撞着他的皮肤,几乎带来一种即将崩裂的错觉。在他们对数不清的事物毫不留情的辩驳中,在每一句高分贝的诉吼、每一声明明白白的抨击、每一道水火不容的定义里,他感到指间的肿痛正随着这所有的争论而愈发强烈,漫过全身,显得奇怪又难以理解,让他疑心自己的心脏正是因为肿胀而一下下跳动。像是只是为了摆脱这种痛楚,他跑了出去,跑过淡金色的花园,跑过被夕阳染红的小路,一直跑到月明星稀的山丘上。树与草在夜风里发出轻柔的沙沙声,小丘下的小镇已经亮起了灯,中心区域显得最亮,周遭星星点点,整个城镇安放在一片深蓝色的朦胧之中,而这一切都被更巨大、更清冽的月光所笼罩,月光亘古不变,月光永远静止、永远确凿,月光将所有点亮与未被点亮的土地轻轻含在掌心,连同立于其上的他指间的伤口。他从由于剧烈奔跑而隆隆作响的心跳中平复下来,坐在一棵树下,将手浸入小溪潺潺而冰凉的水流。微风轻轻地、轻轻地从发间拂过。他在一个不算太晚的时间回了家,平淡地撒了一个小谎混过父母的盘问,母亲为他的手涂抹了药膏。他被父亲提醒做睡前功课,洗漱后换上睡衣回到他的房间,一页页规律翻过的圣经有节奏地轻轻作响,药膏在指间散发着丝丝缕缕的凉意。屋外的月光半笼在他房间的窗棂上。他感到那股难以自抑的肿胀感逐渐散去,变得模糊不清,被一阵盈过心脏、满怀秩序的宁静完全取代了。
伊诺安神父收到金斯波特的联络,前往当地的医院去接自己的哥哥。他的哥哥在十七岁那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家,此后近十年未曾谋面。去年早早飘雪的十一月,他前去为即将辞世的犯人作临终弥撒,偶然在镇监狱的其中一间牢房前隔着粗糙的铁栅栏与兄长重逢了。赛缪耳如今着手的是他此前可能想起过这位哥哥的任何瞬间都未曾料到的事情,追查只在最疯狂的传说与最渎神的土地中才存在的诡谲物种的痕迹,只是叙述追查这件事本身都像魔怔的呓语;在被赛缪耳说出口时,却又奇异地回荡着合乎情理的触感,让他感到太阳穴一阵肿胀,隐隐疼痛。赛缪耳没有告诉他自己开始这样做的原因,他也没有猜测。两人从未谈论过赛缪耳所调查的东西。重逢之后,他们建立了频率很低的联系,赛缪耳偶尔会出现在他的小屋门前,其实就是来蹭吃蹭喝。他就靠这些确认他的哥哥尚且活着,没有因此死去。打开金斯波特拍来的电报时,他再次感到眉间传来鼓胀的不适,令他紧闭双眼,压下心中因略微的晕眩而泛起的一阵莫名的情绪。他当然即刻前往金斯波特。在简小而洁净的医院病房内,能看见窗外如波浪般绵延起伏的小镇屋顶,他在床边坐下,随手将床头柜上的苹果削成小兔子的形状,再一一自己吃掉。苹果不甚新鲜的疲软口感碰着牙齿,酸味让口腔涨软。赛缪耳躺在病床上,显得脸色苍白。吃过半个苹果的时候,赛缪耳短暂地醒了过来,只是意识显然混乱不清,只是看向窗外便陷入了一阵绝望,喃喃着找寻山脉的踪影。前来照料的护士困惑地说,金斯波特在她的印象里一直与现在的模样大差不差,理应没有过如此古老的险峻峰顶。伊诺安感到赛缪耳的手指如此徒劳又无措地紧紧攥握住他的手掌,格外冰凉,他眼前的哥哥从未像此时这样显得脆弱而幼小。
赛缪耳重新睡了过去,一直未醒。与医护人员沟通后,伊诺安前往小镇的旅馆安榻,明日一早再来探望兄长的情况。他到达病房的时候赛缪耳已经起床,在吃一份看上去就很难吃的麦片。今天的赛缪耳似乎已经恢复了清醒,虽然脸色依旧有点灰败,不过完全一派正常地和他打了个招呼。
“你好些了吗?”伊诺安轻轻拉开椅子坐下,将带过来的新鲜水果放在床头柜上,开始把苹果削成小猫形状。
“嗯。其实没受什么伤,说是再做一次检查就可以出院了。”赛缪耳高兴地放下勺子伸手过来,看着伊诺安面无表情地把苹果片送进嘴里。
他悲戚地盯着弟弟。一时无言,病房里回荡着咀嚼苹果的脆响和赛缪耳做作的啜泣声。
伊诺安重新拿了一个苹果放进他手里。他瞥了一眼窗外,清晨的阳光在片片屋顶上粼粼闪烁,如同不远处能看到一点的湛蓝海面。“今天天气不错。”他说。
“是啊。”赛缪耳立刻收声,彻底抛弃了那碗麦片,咔嚓咬下一口。他平静地望向窗外,“海滨小镇其实挺不错的嘛。”
“这里有古老的山陵?”
“没有啊?”赛缪耳偏头想了想,“如果说有山的话,那当然有吧。如果存在了很久,那当然挺老吧。”
四目相对。赛缪耳啃着苹果。
“你昨天醒来的时候并不清醒,”伊诺安平缓地说,“喃喃着山什么的……看了镇子一眼你就崩溃了。”
“我住院了欸……总会有点错乱的,要体谅我哦,要给我吃火腿火鸡火焰布丁哦!”
“护士说你被送过来的时候整个人看上去就很不对。他们准备给你打一针镇定剂,还没有实施你就昏过去了。”
“嗯……那圣诞节我也要来吃饭。”
伊诺安闭了闭眼。他深吸一口气,温文尔雅地放下手中的水果刀。
“为什么,”他看着赛缪耳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究竟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情?你说这不是因为狂热或者热爱什么的,我也知道不是。”
赛缪耳垂着眼,一下一下嚼着苹果。他弯下身,将苹果核放入床边的垃圾篓里。
“不是这样。”直起身子时他坦言,“我只是因为应该去做。”
“没有什么是应该的,”伊诺安说,“无论如何这种事都不是应该的。你根本不负这种义务。”
他紧抿着嘴唇。感到自己的问题在初晨的室内固执地回荡。
赛缪耳抬起眼,叹了口气。
“我知道……只是,”他直视着伊诺安,重复,“我应该这样去做。”
他们沉默下来。窗外的阳光已经升得很高了,落在膝头烘起有些灼燥的温度。伊诺安先转过头,他一语不发地站起身来。
“啊,我就知道小安妮最好了……缴费的钱我会还给你的……大概。”身后传来赛缪耳一贯不着调的噪音。
伊诺安大步走出病房,走在医院雪白的走廊上。他往医生办公室迈过几步,停了下来。他深深地呼吸。金黄的日光无处不在,也照在走廊之中,照在站立于走廊上的他的发顶、肩头、眼皮。他感到眼前由于过亮的阳光而有些炫目,被照耀的地方微微发着烫,太阳穴一下一下跳动着,牵引周遭的空气逐渐鼓起、发膨、漂浮,牵引嗡嗡作响的说话的噪声,牵引吵耳的音乐与机器的轰鸣,牵引猴子在小锤落下后仍嘁喳的叫嚷,牵引平缓而静止的海面胀出波涛,愈滚愈大,溢出掌心,整个世界肿胀起来,形成了地球,确实如同宇宙中的一粒肿瘤……他闭上眼睛,用力揉着眼角。
作者:米琪雅
标题:改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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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没有碑?
她难以置信地在那片荒林里走了两步。昨夜刚下过雨,泥泞的地面立刻让她的鞋子边缘裹了一层脏污,她微皱着眉,对着那个位置看了又看。她还记得下葬那天的确是亲眼看到这里挖开了一个大坑,可是,为什么没有记忆里的那块碑?
你爷爷还在,怎么会给你奶奶立碑?父亲站在一旁,左手下意识地想往兜里掏出烟来,摸了个空,于是那两只手一下子像不知道放哪儿好,在胸前端着抱住胳膊。父亲这两年消瘦得厉害,小时候她对父亲的印象还是因为喝酒应酬变得大腹便便的中年人,等两个人都有时间面对彼此,她才发现这个人已经老得像一块风干的排骨。
从墓园回来,她和父亲一左一右地在破旧的沥青路上走着,路上下起了零星小雨,把本该随着车辆行进而飞扬的尘土拍回到地面,也把乡下田野间那股不悦的气味又酵了一遍。一只被拴在歪脖子柳树边的羊,冷漠地维持咀嚼的姿态。父亲看到那只羊,就笑起来,说,你小时候非要给家里的羊喂干脆面吃。小羊不吃,你还生气了。
她完全不记得这件事了,但爸妈从以前就喜欢讲,逐渐地,她脑中也生成了对应的影像,小小的她扎着稀疏的双马尾,一只手擎着一把草,一只手兜着一捧干脆面,小羊安若泰山地斜矗在陡峭的斜坡上,慢条斯理地只吃草,不吃干脆面。
她朝那只羊多望了两眼,目光又自然地顺着羊的方向往前延伸。农家小院的门敞开着,陷在椅子里的老人像一球皱缩但被时光摩挲得包浆的核桃,一动不动地蜷在小马扎里,动也不动,任由稀薄的日光晾晒自己。
她收回了目光。
奶奶还活着的时候也会这样在出太阳的下午坐在小板凳上晒太阳。小叔叔特意把那个板凳又扎了一遍,确认它结实稳固。奶奶是骨架高大的农村女性,她比爷爷还要高一截,做活非常麻利,完全能想象父亲小时候调皮捣蛋被她打得满地打滚嚎叫。但是最后几年回老家看望她时,高大的骨架已变成行动的束缚,奶奶得被人搀着,颤抖着移动不灵活的关节,一步步从昏暗的房间里挪到饭桌边,吃不了任何硬的食物,极缓慢地咀嚼软烂的山药和泡了菜汤的米饭,只吃一点就会对着爸妈小声说:吃好咯。
怎么想到来看你奶奶的坟?她心里流过出发前父亲的疑问。她那时毫不犹豫地说,我想改碑。
改碑?改什么碑。
墓碑上我名字写错了。她很平静地说。
这件事她记得清清楚楚。刻那个碑的时候没跟她提前打招呼,因为她没结婚,刚工作了没几年,在老家人心里还是不顶事的小孩子,等她看到的时候,碑上已经是错的名字。她名字用的字介于生僻和不生僻之间,一眼看上去总有人迟疑着读半边,那就读错了,但和大脑较劲一会儿,也还是有人能迟疑着确认正确的读音。拜这名字所赐,从小到大的奖状有一半以上是写错的,老师也懒得改,她也懒得管了。
但这是奶奶的碑,她作为家里这一辈第一个小孩,名字还写在第一位。所以想着,将来自己有钱了,要给奶奶换块碑。
结果进了墓园,父亲说,你奶奶没有碑。
回家去搜“什么情况下老人入土了不立碑”,赫然看到五不立的情况里有“老人配偶在世的情况不立碑”。她往床上一摊,心想,那我看到的碑是什么,是我的想象吗?
她和奶奶的感情联系很轻,她不喜欢奶奶,这不是讨厌的意思,就只是单纯的不喜欢。小时候父母都要上班,没人管,她享受着无拘束的快乐连夜开着电脑打游戏,奶奶从老家来了,于是多了一双盯着自己的眼睛。奶奶不高兴就会抿着嘴不说话,那好,她也不说,大家之间崩了一层都不戳破的泡沫。父母问有没有好好写作业,她心虚地说有的,好的,没打游戏,奶奶只看她一眼,爷爷倒是笑嘻嘻地问:你是不是城市的孩子啊?
她想,我住这地方不是乡下,但是也绝对不是城市吧。于是大声说:不是!
后来才知道爷爷说的是“你是不是诚实的孩子”。那也不算说错。
对奶奶的淡漠感情还有一点来自于她搞不清楚母亲和奶奶之间讨厌的气氛。母亲有时候止不住地抱怨奶奶总是要钱,讲着讲着就爆发成家庭内部的战争。爸妈吵架的模式三十年来从没变过,听到那种起伏的声波她就痛苦得想要挖破耳膜,但小时候她没有能力干涉,最多用躲进房间时巨大的摔门声表示抗议:你们的小孩还活在这个房子里呢,能不能考虑一下她?但等她再长大一点,母亲就像不记得以前说过的话一样,开始说佩服奶奶,这个家全靠你奶奶撑着,你爷爷好吃懒做什么都不操心,反而活得久。她这时候也隐隐感到有些无奈的好笑,母亲明明知道有些话讲出来不讨人喜欢,但是一定要讲出口,最后两个人硬碰硬地磕破了各自的心——只不过比起小时候路线鲜明地厌烦母亲的蠢笨,这时候自己对母亲才多了一些容忍和柔软。小时候她更崇拜父亲,长大了才能理解母亲的艰难。
连父亲也承认,爷爷和奶奶比,肯定是奶奶比较辛苦。他感叹着小时候不能理解,长大了才能理解母亲的这份心意,也和她的心路历程有所重叠。她有时候怀疑自己这么厌恶自己的父亲(差劲的那一面),却好像依然步履不停地顺着他留下的足迹往前,她有时候突然被触发的爆脾气,有时候不自觉产生的居高临下好为人师的讲话习惯,对亲近的人反而更容易不耐烦的态度,她越成长,就越察觉这部分糟糕品质的根源来自哪个部分。这些顺着血脉继承的东西里,奶奶也有相似的部分吗?她试着回想,最后只发现自己和奶奶真的不熟到无法清晰刻画她的样子。哦,或许有一个,奶奶头发很硬,和奶奶的性格也像,她似乎继承了这一点,每次想给头发做个造型,理发师恨不得多收她一倍钱。
奶奶去世的那个国庆假期,她本来不想回老家了。大学的时候每年国庆都被勒令回老家见爷爷奶奶,她好不容易毕业了,心想这下我的假期可以由着我心意自由安排了。结果父亲电话说,你奶奶身体不好了。你还是回来一趟吧。她很不喜欢在电话里表达反抗(最大的反抗是不接电话),此刻也一时没了言语,但她心里似乎没有把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听明白,只是心里很烦躁地想,本来已经安排好了可以出去玩,怎么又要来占我的时间?她的沉默使得父亲也清晰地接收到了那份拒绝,于是父亲叹着气说,好吧好吧,你不来也可以。
她考虑了一天还是买了机票回去了。到底是父亲少见的温和语气让她有些害怕,还是畏惧于自己不敢真的做一个忤逆不孝之人,她可能更不希望未来三十年吵架,老人重病的时候不在场这件事被一再拿出来戳脊梁骨。她还记得乘坐的是很少见的小型飞机,降落在从没去过的机场。等她昏昏欲睡地提着行李到达熟悉的老家宅子门口,白色的布已经排放好了,大量的香烛熊熊燃烧,熏得她眼泪流得停不下来。父亲和小叔叔披着白布跪在门口,她被灌了满耳朵听不太懂的乡音,终于确定她回来晚了半天,奶奶已经去世了。此时此刻她意识到这仪式的强迫力量,即使她一无所知,她也会知晓一切。
奶奶的棺材已经钉死了,等远在外地的大姑姑小姑姑也赶回来,她心里非常平静地看着两个姑姑抱着棺材哭到快要晕厥。比起血脉亲人去世带来的缺失感,她更多的是逃避心与畏惧,她讨厌人多的地方,讨厌过度汹涌的感情流动,讨厌自己表现得不像“正常”的样子,讨厌自己不能讲出自己真实的想法,因为这种真实丑恶得让她无法停止反省。有一种透明的介质把她包裹起来,让周遭的嘈杂喧嚣冷酷地绕过了她,她好像在发抖,又好像没有,她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去寻找母亲的手,下葬的那天,从家到墓园的路上,一直在下雨。
黑色,白色,透明的伞,交替为她挡住雨水的袭击。她只是被裹在人群中往前走,每走了一段路,会有仪式负责人示意停下,跪下,磕头。于是她跟着停步,跪下,磕头,在不停息的雨水和泥泞的马路上。队伍里有人时不时地发出压抑的抽噎声,她甚至心里产生了好奇,面对人的死亡,原来会有人这么痛苦吗?直到母亲递来了纸巾,她才发现原来自己也在痛哭,快要喘不上气来,却没有发出声音,只是眼泪像雨水一样流进衣领里。那一刻心里的想法是惊讶,然后是松了一口气,原来自己也会这样流眼泪,就像被人对着鼻梁给了一拳。
后来吃饭的时候听到周围的爷叔姨婆议论这场雨,他们说:你奶奶不想走啊。
可是到劝说别人不要继续恸哭,他们又会说,你这样你奶奶走得也不安生。
等围绕着棺材的人流行进到墓园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她看着痛哭的父亲嚎叫着“我没有娘了啊”,心里有一块自以为稳固的墙被削薄了几分,她惊觉自己无法想象父母已经去世的场景,即使非常确信自己享受不和他们共处的生活,依然觉得,只要他们活着,自己就有了更多的底气,所畏惧的生死间的大恐怖就被父母尚在这件事实轻轻退拒到遥远的彼端。她试着想象自己的身躯也朽萎到无法动弹,被层层包裹地沉入幽暗狭窄的棺椁里,人死如灯灭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未曾触碰那道界限的人永远也不会真正理解吧。
雨已经停了,但是她的眼泪却流得更快更急,她并没有长久地为奶奶的离开而悲伤,但她从那天之后,开始惧怕死亡这件事本身。她察觉到自己过去自以为的勇敢,其实建立在无知上。
她在回忆里又回顾了一遍那天的情景,于是她又看到了那块碑,那块父亲说不存在的碑,上面是刻错了字的她的名字,也刻着她第一次知晓的奶奶的名字。这块不知道存不存在的碑上,她和奶奶的名字这么近,却都是错的。因为她从来没有用这个名字称呼过她,她也从来没有用那个名字称呼过她。
等到真的要立这块碑的时候,会记着把你名字刻对的。父亲这样说。
她说,好的。
「拥抱」婚礼
(尝试了没写过的病娇,希望大家阅读愉快)
视频文件:我们的婚礼 - 致所有见证我们爱情的人.mp4
…………视频开始…………
画面晃动了一下,然后稳定下来。镜头正对着一张略显苍白的脸,背景是一间布置得整洁甚至有些刻板的卧室,米色的墙壁,原木色的书桌,桌上除了一台合着的笔记本电脑,没有其他杂物。女孩大约二十出头,黑色长发柔顺地披在肩头,面容清秀,甚至可以说得上甜美。但最引人注目的是她的眼睛——异常明亮,瞳孔深处跳跃着一种近乎燃烧的炽热光芒,让她整个人散发出一种高度兴奋、甚至是幸福到极致的亢奋感。
她调整了一下坐在椅子上的姿势,正对着镜头,嘴角无法抑制地向上扬起,露出一个灿烂得有些过分的笑容。
“嗨!”她的声音清脆,带着一丝雀跃的颤音。
“看到这个视频的你,会是谁呢?是穿着制服的警察先生,还是……他的爸爸妈妈,或者,是我的哪位亲人?”
她歪了歪头,眼神里划过一瞬好奇,“不过,是谁都不重要啦。重要的是,当你们看到这些的时候,我和他,我们已经在一起了。真正地、永远地在一起了,再也不会分开。”
她深吸一口气,双手在胸前交握,指尖因为激动而微微泛白。
“你们可能不理解,甚至会觉得我疯了。但没关系,爱本身就是不被理解的,对吧?我和他,我们之间的感情,太浓烈了,浓烈到这个平凡的世界根本容纳不下。我们需要一个仪式,一个终极的、完美的仪式,一个独一无二的婚礼,让我们永不分离。”
她的笑容越发深邃,眼底的光芒几乎要溢出来。
“我筹划了很久,每一个细节都反复推敲。现在,一切都准备好了。因为我们的婚礼不需要嘉宾,很遗憾不能邀请你们亲自到场见证,所以,我决定留下这段视频,分享我们的喜悦。是的,喜悦。”
她稍微向前倾了倾身子,压低了声音,像是在分享一个甜蜜的秘密。
“你们知道吗?他其实有点害羞,一开始并不太敢承认我们的关系。但我们心灵相通,我能感觉到他每一次心跳为我加速,能捕捉到他每一个眼神里藏不住的爱意。只是这个世界的规则束缚了他,让他不敢像我一样,勇敢地拥抱这份宿命般的爱情。”
“不过,这一切很快就会结束了。我将帮助他,也帮助我自己,挣脱所有的枷锁。我们选择的婚礼是——飞翔。”
她用了“我们选择”,语气自然,仿佛真的与对方商议过一般。
“不是轻飘飘的、象征性的飞翔,而是最极致、最彻底的坠落。从很高的地方,一起跳下去。”她的眼神飘向远方,充满了向往,“想象一下,在那短暂的几十秒里,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风会从耳边呼啸而过,大地会向我们张开怀抱,而在那失重的、无比自由的空中……”她的语速加快,呼吸也变得有些急促,脸颊泛起红晕,“我们会紧紧相拥!用尽全身的力气抱住对方,没有任何东西能把我们分开。重力不能,恐惧也不能。我们的骨骼会因为拥抱的力量而发出声响,我们的心跳会合成同一个节奏。那是最纯粹的融合,是灵魂与肉体同时进行的、最盛大的交汇。”
她猛地将视线转回镜头,那双燃烧的眼睛死死盯着屏幕外的观看者,一字一顿,清晰而用力地说:“我们将在空中紧紧相拥,把对方融入骨血。”这句话被她用一种近乎吟诵的、充满神圣感的语调说出,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和狂热,“只有这样,当我们最终抵达终点时,我们的身体也会交织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分不清哪一部分是他,哪一部分是我。那些想要分开我们的人,无论是现在,还是以后,都做不到了。”
“我们将成为一座永恒的、爱的纪念碑。”
她轻轻笑了起来,笑声清脆,却带着令人脊背发凉的寒意。
“地点我也选好了,就是城郊的那座栖云山。你们知道的吧?就是那座很高,后山特别陡峭、树林特别茂密的那一座。我去看过很多次了,山顶有一处突出的悬崖,下面是非常深的峡谷,几乎没有人迹,那里完美极了。”
她开始详细地描述她的计划,每一句都透着雀跃和期待。“明天日落时分,夕阳会把天空染成橘红色,就像我们的爱一样,炽热、盛大。我会约他在山顶见面,用一个小小的、他无法拒绝的理由。”她狡黠地眨了眨眼,没有具体说明这个“理由”是什么,但眼神中闪过一丝掌控一切的得意。
“我计算过路线,从山脚到那个悬崖,步行需要四十分钟。这个时间足够我们享受最后的独处时光,又不会因为太长而让体力透支,影响我们拥抱的力度。我准备了水,还有一点点巧克力,可以补充能量。看,我什么都想到了。”
她站起身,离开镜头一会儿,拿回来一个双肩背包,对着镜头开始整理里面的东西。“这是给他准备的外套,山里傍晚会冷。”她展示了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男式冲锋衣,“这是湿巾,万一手上沾了泥土,可以擦干净,我们要干干净净地拥抱彼此。哦,还有这个,”她拿出一个漂亮的金属小水壶,“里面是温水,拥抱之前喝一点,喉咙不会干。”
她的准备细致周到得可怕,每一个细节都透露出她对这场“婚礼”的期待和重视,像是在筹备一场梦寐以求的蜜月旅行。
“我知道,事后你们可能会来找我们。”她重新坐回镜头前,语气轻松,“但是栖云山后山那么复杂,植被茂密,地势险峻,等你们找到我们的时候……恐怕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那时候,我们一定已经融合得更深、更彻底了。这很好,这正是我想要的。我不希望任何人来打扰我们最终的结合。”
她顿了顿,脸上再次浮现那种梦幻般的微笑。
“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了,我知道他喜欢在周三下午去图书馆三楼靠窗的位置看书,我知道他周末常去那家叫‘转角’的咖啡馆点美式咖啡,我知道他跑步时习惯听什么歌……他的生活轨迹,我都烂熟于心。所以,这次山顶的约会,他一定会来的,这是命运写好的剧本。”
“别为我难过,更别为他难过。”她的表情忽然变得无比严肃,“我们正在走向的是极致幸福的终点,是普通人永远无法企及的、爱的巅峰。这不是悲剧,这是……圆满。”
她再次靠近镜头,整张脸几乎占据了整个屏幕,那双亢奋的眼睛如同两个漩涡。
“快了,就快了。再过十几个小时,我就能牵起他的手,站在那片悬崖边。我们会看着彼此的眼睛,里面只映照着对方的身影。然后,我会对他说……”
她停顿了一下,用一种极尽温柔、充满诱惑力的声音低语:
“跳下去吧,和我一起。让我们飞翔,让我们融合。”
“他会的。我知道他一定会。因为我们的灵魂早已签订了契约。”
她坐直身体,长长地、满足地舒了一口气,脸上洋溢着一种即将达成夙愿的平静与狂喜交织的神情。
“好了,该说的都说完了。我要去最后检查一下东西,然后好好睡一觉。明天,将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一天,也是我们永恒的开端。”
她对着镜头,露出了一个无比灿烂、无比幸福的笑容,甜美得如同最纯洁的天使。
“祝福我们吧。”视频到这里,女孩的身影定格在那张洋溢着极致幸福和亢奋的笑脸上,然后屏幕骤然变黑。
…………视频结束…………
Vol.248「银杏」《那个园子》
作者: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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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一眼扫过这个园子再闭上眼睛,只会有两样东西在你的脑海里留下印象:一颗巨大的银杏树,和一片漫无边际的野草地。
之后在仔细观察下你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细节,隐藏在叶片下的跳虫蚱蜢,落在草地上的银杏叶,偶而还有食品包装袋或饮料瓶子。但它们终究会消失在你的视野里,唯有银杏树和那漫无边际疯长的草地,我想它们是不变的。
在我还是个半大孩子的时候,这里就像一个终点站,适合在任何时候来到这里。无论是躲避父亲将要落到后脑勺上的巴掌,还是在和临街的二狗打架之后。一头扎进这个园子,就能把一切抛到脑后。
我会熟门熟路地挤进银杏树那暴露在地表的盘虬卧龙得根部之间的空隙,哪里刚好能蜷缩下一个我这样半大的小孩。后背紧紧贴着粗糙坚硬的树皮,把脸埋在膝盖上,闻着略带清苦的草味和阴湿的土味。头顶上,银杏密实的叶片、闪亮而不刺眼的太阳光斑乃至天空中的云朵,一层层遮盖下隔断了一切外界的影响。尽管外面汽车驶过道路 人敲响地砖的声音 总会传来,但那不过是过客匆匆的烦音 不会冲进这个小小的园子。这使我安心。
与我分享这份安心的只有一名上了年纪的老人家。小时候的我对与人的交流总抱有一种怯意,尤其是当一个人面无表情站在我面前时,对那没有显露出来的情绪中可能存在的不满,我是心怀恐惧的。初次撞见那名老人时,我就处于那样的一种恐惧下:或许我进入了别人家的园子,进入到了一个不允许进入的地方。他穿着一件略微泛白的白衬衣,手里拿着一把竹编的大扫把,仔细地打量着我。那位老人木讷的脸庞似乎已经开始驱赶我离开园子,我也几乎要先一步逃离这个不再安全的地方。
“这个地方挺好。我就喜欢在这里坐坐,给园子里扫扫落叶。”说完这句话的老人便自顾自的扫除地上的落叶去了,而我也不知为何从那句话中找回了那种安心的感觉,放弃了离开的打算。我花了点时间才从我那笨拙于社交的脑子中想明白这是老人一份亲近的好意。
将园子作为庇护所的日子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那银杏树的根系承载不了我疯长的个子。当我最后一次蜷缩进去,不再有过去感受过的舒适,只有以一种卡在树根之间的别扭感;当我摸着脑袋打量这个似乎变得陌生的“座位”,我第一次清楚地意识到“变化”的力量。
我不再是一个蜷缩的“逃难者”。我开始在园中漫步,成为一个更仔细的“观察者”。我认识了酢浆草的三颗心形叶片,寻找其中珍贵的幸运四叶草;我摩挲着银杏的树皮,体悟纵裂纹路不变的流动性;我也看清了老人沉默的劳作:他的动作很慢,在几次扫帚或一次弯腰之间,总会停顿一下。我曾经近距离偷看一眼,发现老人的手掌粗糙如同树皮。
升入高中后,我成了寄宿生,关于园子的记忆便开始远去,越是成长,越是将之抛在脑后。细细想来,我从没有仔细看过园子的春夏秋冬,将它们记录在脑海中,只是作为少年时代的一段经历的背景板,将一个简单的概念印象留在脑中:一颗巨大的银杏树,一片漫无边际的野草地和一位木着脸的和善老人。
如果不是这一天我回到家乡,无意间路过园子。
园子还在。
银杏树维持着记忆里的苍劲,它就像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一段尘封的记忆。野草们随着晚风起伏,和我在各地遇见的草地没有什么分别。我没有看到老人,这个时间吹着的冷风不适合老人的活动,我只看到那根大大的扫帚还有同样竹编的箩筐,里面塞着一半的落叶,剩下的一半还在地上呢。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再试试银杏树根盘桓间隙的那个位置,想试着坐回那个位置,最终还是自己放弃了。我放下背包,解下外套,将领带塞进衬衣内,抓起扫帚开始扫动地上的落叶。扫中的竹柄被磨得温润,顶端也比记忆中的更光滑。扫帚触地的声音在黄昏里格外清晰,其实小时候我一直想要试试使用这杆大扫帚,可终究没有说出口。
待到泛黄的银杏叶装满箩筐,把扫帚放回原处。我学着记忆里老人的样子坐在草地上,眼下已是黄昏,秋分正冷。但记忆里午后的阳光斜斜照进园子,把人包裹在暖金色的光里,适宜的温度唤醒血脉的流动。
那种感觉,想来是很好的。
END
写于25.11.24
(写这个关键词给我一种高中时候写作文的感觉,虽然我高中时写过什么一点都不记得了。这篇文就是在这种感觉下写出来的)
作者:林树
评论:笑语(*像一滩浆糊一样想到哪写到哪了,如果真的有人愿意看,请手下留情)
本文为游戏《你去死吧》月见真·木津池神奈同人作品,cb/cp均可
有生以来第一次,我独自照料一株植物,是一树开在水桶里的美人花。
老实说我并不擅长照看一个生命,任何一个见过我的人都不难知道:苍白的肤色,细瘦得完全不像成年男性的身材,即使在夏天也穿着长袖。话虽如此,增重也不是仅凭意愿就能左右的事,已经习惯了多年的脆弱的胃袋总是会把许多东西拒之门外,我能吃下的大概就剩下和我本人一样软弱的液状食物了。
哈哈,说得就像只能靠着把弱小的同类当成养分才能生活一样,那种无聊的事情还是暂且跳过,我自认头脑并不算差,至少没有到无法读懂一本盆栽培养指南的程度,却一次都没养过,并不是没有那样的念头,只是总会一厢情愿地认为即使是植物,在初次绽放时看到的是我这样的人,大概也要失望吧。离开那个噩梦般的地方时我找到了那个水桶,小小的,连一个十四岁少女的头部都无法全部盖住,从里面伸展出的花枝却长得无比茂盛。我避开僵硬、锋利的枝条,将本应倒扣在少女如草一般蓬松的头发上小水桶上下反置,得到一株盆栽最合理的样子——是啊,所有的伪善者们“不得不”将她的灵魂倒置的,最合乎理性的样子。一阵扑鼻的铁锈味充斥我的鼻腔,它已经深深扎根在萎缩成一团腐土的少女身上。
我把它带走了,这是我唯一还能做的事。
“飒先生喜欢吃冰淇淋吗?”神奈问我,那时我正在调查戒先生留下的那台电脑。
“那种冷冰冰的东西,胃大概会受不了吧。”我把脸又往围巾里缩了一点。
她看起来像是以为提到了我的伤心事,小声地自言自语思考了一阵,脸上又重新挂上笑容:“那神奈来告诉飒先生,冰淇淋是什么味道的吧。”
我知道哦,那种东西有着冰凉的口感,看起来软绵绵的,明明挖上了一大勺,放进嘴里却像黏稠的水一样化了,等麻木的舌尖再次恢复触觉,留下的只剩一股甜丝丝的味道。听起来就像根本没有吃进胃里呢?是啊,明明就像没有经过,根本没有吃下去,胃却如实地传来痛觉,把我的身体揉皱成一团。原来神奈喜欢吃的冰淇淋就是这样的味道啊,简直像她本人一样。到底在干什么,事到如今尝到了又能怎么样呢?我放下早已准备在一旁的温水,蜷缩着胃部,蹲在那株锋利得异常的美人花前,伸手触碰它。
不出意外地,我流血了。毕竟是这种诡异的、机械的花,只要在体内埋下一颗谁也注意不到的种子,就能像修剪花枝一样,钻心刺骨地,剖开一个年轻女孩的全部。我望着那些机械的枝条,心里的声音在嘲笑着我浇水的意义,哪怕我与它都知道这是不合理的,是绝非最优的选项,甚至连一个正常的选择也算不上。
可那又如何呢?我活下来了,我的存活变成了一个合理的选项,这本该是我付出所有努力,甚至舍弃了自我而应得的最好的结果,现在却觉得那恐惧死亡的心情、因为恐惧死亡所以借由理性作遮羞布而牺牲弱者的的心情也是如此无聊。唉!这就是厌倦吧。在我厌倦了对着一个被恐惧和愧疚吞没的孩子装腔作势的那天,她执拗地说要让大家都知道飒先生是一个好人。
飒先生,飒先生,做噩梦了吗?说是要来监视我的,她却比我本人还要担心。或许是不想看到还有人像她的姐姐一样在她面前消失,我感受到她颤抖的双手牵住我,意外地相连后两个人都平静了下来。我们第一次发现靠近对方能让自己平静下来。飒先生,她说,神奈做噩梦的时候,姐姐就会像这样握住神奈的手。
我们就这样无言地依靠着。于是我发现了,神奈是个只有与他人的心融为一体时才能平静的类型。我在她身上感受到一种纯粹的、带着好意的,天生的亲近。飒先生,她说,好像神奈的哥哥一样。只是隔着这样薄薄的一层,我却总觉得这份温柔像窃来的,它本就不该属于我,在我抛弃了自我成为日和飒的同时,名为月见真的我接受这份温柔的资格也不复存在了。不想让她看见,不希望让她看见,真正的我是这样一个软弱、孤独、一无是处的人。可为什么呢,在我意识到自己几乎抛下对死亡的压倒性的恐惧时,我的真名早已被最不想输给的那人亲手揭露,属于月见真的情感冲动又重新流回了我的身体,我用前所未有的力气去大声喝止神奈,又去煽动那个女人的感性,我说你最恨我了吧,恨到想要杀死我吧?是的,我是个即使如此也无法坦诚的人,到最后都只能对神奈吐出那些话语,做着徒劳无功的事情,明明知道千堂院纱良那样的人根本不会多眨一下眼睛,可我却窥见了一瞬的动摇,即使转瞬即逝,以我的力气无论如何也无法捉住。
真过分,真冷酷啊。到最后我也无法做成任何一件事。意外地有了比不惜抛弃自我也要活下去更重要的目标,意外地得偿所愿活了下来,一切都像给这株机械的美人花浇水一般,得到的只能是一个被系统一枝一节固定住的结果。
还以为这次会不一样呢。我看着自己的血液顺着花枝流淌下去,与她的根系化在一起。我又想起握着她的手的时候,那时我确实做了个噩梦,梦里的日和飒看不清表情,只有一双圆而空洞的大眼睛,他说,你的愿望已经实现了,不是吗,真正的家人你已经见过了。
我又惊醒了。
那之后我还是在浇花,哪怕是徒劳无功。她的花期早就过了,现在永恒盛开在眼前的不过是绚烂的尸骨。有一天盆里长出了新的枝芽,不知道是谁,也不知道是在何时放进去的种子,但那已经不重要了。
原来浇水是能开花的啊,说不定连我自己都快要不再相信了。
文by: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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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A睁开眼,视野内充斥着白色,一团模糊的肉色色块悬浮在其中。
“这是几?”有人提问。
“我没戴眼镜。”读者A说,她试图坐起来,“我为啥醒了,谁他妈的告诉我到底发生了啥?”
“抱歉,抱歉。”提问者说,同时把一个冰凉凉的东西塞到读者A的手里,触感非常熟悉。读者A几乎是不假思索地把这玩意儿打开然后戴上。
“这是——”
“那是你的爪子。”读者A说,口气像饿了一周还要带三只幼崽的非洲狮。“我应该在中阴身,而不是坐在这里和你玩猜数字的游戏。告诉我到底怎么了,立刻,马上。”
提问者,刚刚悬浮在白色中的肉色色块皱起眉毛,“坚持不做视力矫正手术的人从中阴身状态中醒来会变得异常暴躁,这是一个新课题。”他嘟囔着,“我可以说服导师让我试试这个研究方向……”
“我听力比视力强太多了。”读者A盯着他。“I-52896,这是你的员工编号?你应该还是实习生。”
“您确实应该在中阴身状态,经过两年左右会自然死亡。”I-52896说,“但执行完换命程序后,出了一些意外……”
“那个该死的作者B,他不答应!”
“不——啊,是……”
“是不是!”
“作者B说只有这样才能满足你的愿望。”I-52896说,他后退一步,双手交叠在胸口收拢手臂。
读者A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憋住,吐出。“我现在说一遍这糟烂事儿的整个过程,如果哪里有问题你不能插嘴,在我明确示意你可以说话后,指出哪里有偏差,补充具体细节。”
I-52896瞪着眼睛,点了一下头,又连着点了两下。
“前一段时间,作者B在所有的社交网络平台上放出消息,说他来不及完成系列作品中的最后一部,因为他身患绝症马上要死,和他刚刚发表的系列倒数第二部作品中的可怜主角一样。这个病甚至不允许他进入‘中阴身’状态口述想法以便其他人帮忙整理。而此时你们公司推出了这个糟烂的换命计划,只要有人愿意替作者B去死,作者B就能享受到替死者的寿命活下来,而你们出于人道主义加上了一个要求,活下来的人需要为替死者完成一个愿望。”
I-52896紧张地看着读者A,直到她重新开口才敢呼气。
“而我,读者A,作为读者粉丝协会的干部,组织开会商量如何面对这个糟心事。我们对看到主角最终归宿的期待比对生命的渴望更甚吗?是的。作者B作为唯一能够完成作品的人要死了无法完成作品吗?是的。那么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应该怎么办!我对所有人吼叫,最后粉丝协会的骨干中一位你们公司的职员站起来,表示这个换命计划绝对靠谱。接下来的问题就很好解决了,我们只需决定一下谁替作者B去死。”
“我们决定抽签。猜猜谁抽中了头奖?”
I-52896张张嘴,然后把嘴捂住了。读者A根本没有在看他,他没敢发出声音。
“当然是我!当然是他妈的我抽中了他妈的头奖!”读者A咆哮起来,随即深深吸气,憋住,吐出。“没关系,我还有两年左右的中阴身时间,足够作者B完成他的作品并让我读到它。正好,我活得并不快乐,所以死亡对于我来说也不算什么。”
“我联系了你们公司,得知作者B已经加入了计划,正在等待换命者供体。我提供,你们需求,我们合作得很愉快。我许下想看到本系列最终主角归宿这个愿望然后捐出寿命,进入中阴身状态,等着别人读出结局给我仅存的意识听……然后我醒了,你他妈的问我这是几,你不知道我高度近视吗?”
“所以告诉我,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作者B反悔了,他宁可死也不要完成系列作品的最后一部?”读者A吼着,“你们怎么能这么便宜地放他去死,他根本没完成我的愿望。我现在就要知道主角的最终归宿!你,告诉我!”
I-52896询问地探了探脖子,“我可以……”
“告诉我!”
“作者B强调如果不这样,就无法完成你的愿望。”I-52896小心翼翼地说,“他说——”
“我要知道的是主角的最终归宿!”
I-52896缩了一下脖子,“作者B说你会懂……他说你是最了解他的读者之一,只要你醒来,得知他已经完成了你的愿望,就会明白。他跟我谈了很多和你相关的话题,但从来没提过你对我说话的声音会这么大。”
“我当然了解他!”读者A说,“他2091年出生,O型血,双鱼座,喜欢收集二十世纪遗存下来的套娃。他拖稿成性,虽然成就斐然但依然毫无自信,无数次跟核心粉丝哀叹如果他按照自己的想法写完这个系列的结局就会身败名裂。”
读者A的眼睛瞪大了。
I-52896点点头,从一旁调出一个窗口递给读者A。那是一段音频,是作者B留给读者A的遗言。
“我最亲爱的读者A,十分感谢你对我的厚爱。我知道你非常期待看到主角的最终归宿,也清楚你期待的主角归宿是什么。但正因如此,我无法将其以书稿等具体的形式呈现给你。”
“你想看到主角和第二配角在一起过远离尘嚣的田园生活,在一次相对私密的聚会中你明确对我表达了你的想法,甚至表示可以为此付出你能付出的一切,还要我发誓这件事的知情者必须只有彼此。”
“我至今还在后悔当初答应了你的请求,拿到诊断结果时,我唯一的念头就是可以反悔了。”
“你应该懂了,你如此了解我。是的,主角最终选择了牺牲自己仅剩的寿命,拯救一个只跟他见过几面的精神至交。我知道这和许多读者——包括你——的期待不同,但这确实就是我预想的主角结局。”
“谢谢你对我的支持,请你原谅一个本应死去的人。”
I-52896紧张地观察着读者A,他看到她缓慢地把腿从床上挪到地上,站起来。
“带我去见作者B。”读者A说。
I-52896带着读者A走到作者B的墓碑前。他回头看着读者A,她摇摇晃晃的,看起来很虚弱。但读者A很快站直了,喉咙里发出一阵咯咯声。
在I-52896以为读者A正努力控制自己不要哭泣时,他看到读者A对着作者B的墓碑啐了一口,那口夹杂着黑黄色杂质的绿色粘痰准确地落在了作者B的遗像上,顺着墓碑滑了下去。
- END -
作者:乐亦
严夏觉得自己像个跟踪狂,自从她在学校后方的堕落街见到向天歌以后,便时不时的跟在他身后一同去堕落街。她像一只黑猫,脚步轻快的跟上前面的人,通往堕落街的那条路并没有路灯,且还要穿过一片废弃的旧房楼,不良学生们都会来这里吸烟,靠着远处的灯光照亮着的废旧楼,房屋里的巨石上方闪烁着烟头的红光。
严夏发誓,这是她最后一次跟踪向天歌。
严夏心里有个人,那个人就是向天歌,两人作为高中同学却意外的再一次上了同一所大学,还是同班同学。可以说——这是一场长达五年的暗恋。
严夏也不是没有想过去表白,高一的时候,向天歌去参加了学校的管乐团,从此过上了早出晚归的生活;高二的时候此人因为参加学校的跳高比赛而夺冠,获得了一大票迷妹,不少小姑娘在论坛里询问“那个高二年级组跳高比赛第一的人是谁”。
高三的时候都在忙着学习,哪有时间谈恋爱。
严夏觉得自己的暗恋生涯真的是无比坎坷。
也并不是说两人并无交集,阳光开朗的向天歌偶尔也会来和她搭话,她就像个受惊的兔子般,小学生似的坐在椅子上,偶尔“嗯嗯”两句来回答对方。
好几次想要大胆的说出口,却总是被向天歌的好基友们给打断,从此严夏那句憋在喉咙里的话被她藏在了心里。
一藏就是五年。
她小心翼翼的侧身躲过旧房楼里聚集起来的学生们,呛人的烟味争先恐后的往她鼻腔里钻,她屏住呼吸,捏着衣角,和前方的向天歌隔着50米的距离,跟踪了几次,聚在这里的小混混们都认识她了。
“来了啊。”有人冲她开玩笑。
她拉低了帽檐,她并不清楚这些人认不认识向天歌,就算认识她也没辙,因为他们也不知道她在跟踪人。
堕落街里有许多的娱乐设施店,而向天歌除了常驻网吧外便是台球馆。她对这类的娱乐项目的印象还停留在初高中时的露天溜冰场,她去过一次那种场所,激烈热血的音乐击打着她的耳膜,她有些后悔没有带上睡觉时用的耳塞,也是在那里,她第一次和向天歌聊天。
总体来说,也算是一次美好的回忆。
严夏出了旧楼便来到堕落街,前方向天歌朝着一家台球馆走去,门口处还有个人向他打招呼,她连忙转过身,佯装往网吧里走,俄顷探出头,见街道上没了熟悉的身影后,又鬼鬼祟祟的跟上去。
台球馆里还有其他的娱乐设施,人多嘈杂,她完全可以隐藏起自己,可当她路过一处小巷时,身后传来脚步声,亦步亦趋的跟着她。
严夏不安的回过头去,看到向天歌抬起手,笑意盈盈的冲她打招呼,“嗨。”
严夏立刻变身成《呐喊》。
没想到最后一次跟踪被发现了,明明前面几次就跟着好好的,她撇嘴。
“你跟踪我?”对方问。
“我路过。”
“台球馆?”
“嗯。”她额上滴下一滴汗。
“要不要一起进去玩?”
她连忙摆手,后退一步道:“不不不,你们玩,我在一旁打游戏机。”
两人走进了台球馆,严夏看到向天歌的宿友在角落的一桌台球处,向天歌指了指他们,“要不要过去玩一会?”
严夏退缩了,她拉低了帽檐,“不了,我不太好意思,主要是我来堕落街是没人知道的……你是个例外……”严夏撇开眼。
向天歌低头沉吟片刻,“也就是说,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吗?”
她受到了冲击,红着脸,脑袋运转不过来,急忙忙的向对方告别跑到了另外一边。
向天歌看着对方的背影,很快便被人群遮掩掉,他揉了揉肩膀,抬脚向着宿友的方向走去。
“她又跟过来了?”向天歌一走过去就坐在一边打着俄罗斯方块,听到宿友的问话头也不抬的“嗯”了一声。
“她跟了那么久还不表态心意?你的硬币已经没有用了。”宿友坐在他身边,球相互碰撞的声音随着方块的消失声一同响起,向天歌抬头恍然大悟,“喔,原来这是还有一个人知道秘密。”
“你在说什么啊?什么秘密?”
向天歌盯着他的眼神仿佛要把他灭掉,“你干嘛?我不知道你说的什么秘密。”
“我说,你既然高中就喜欢人家,都憋了几年,你是不是男人?俄罗斯方块有找女朋友好玩?”他看到向天歌又一次消灭了低下堆积起来的方块。
“你懂什么。”
向天歌第一次见到严夏的时候,是在高一上学期的寒假,她跟着好友出现在公园的溜冰场里,他一眼就认出了那个露出嫌弃的神情且曾当过一周的同桌。
过后,他又在不远处的饮料店里看见了她独自一人坐在那里玩手机。向天歌转脚走了过去,“你好啊。”
对方被吓的抖了下肩,“你好……你是向天歌?”
“你认识我啊。”他撑着脑袋。
“嗯……认识吧。”然后空气陷入了沉默。
“你不去和她们一起玩?”向天歌看了眼场上两位携手滑冰的女生,他的朋友们不知道在角落里干什么,竟然划起了拳。
“我不会。”
“真巧,我也不会。要不要一起坐着聊天?”
——————————
一周后,上公共课时,严夏的宿友小声在她耳边说着,“我又在表白墙上看到了熟悉的身影。”严夏干笑着,“那没有办法的事,毕竟长得也不赖。”说罢,她悄悄地瞟了眼后两排坐着的向天歌,平时他都是坐在她后面一排,这堂课他来晚了,不得不坐到了她后两排。
严夏以为自己的暗恋永远都不会被人发现,直到有天宿友不小心将她钱包里的一枚硬币给倒出来后,严夏哦了一声。那是一枚很奇怪的硬币,两面都是正面,也永远花不出去,就算能花出去,严夏也觉得自己不会用它——因为那是高三谢师宴上,向天歌送给她的。
她还记得向天歌和她说,送她一个毕业礼。不知所云的严夏就将这枚硬币封印在了钱包里,直到被宿友放出来,她的暗恋生涯结束了。
“你没有和他聊过天?”宿友不可置信的问,“那你有他的微信号吧?也没有?那你有什么?”
“QQ。”
“也行。”
“上回聊天还是一年前。”
“聊什么了。”
“新年快乐。”
“笨蛋?”
“还有一个52块的红包。”严夏沉思道。
“谁发的?”
“他。”
宿友差点尖叫出来,但碍于现在是上课时间,她只得疯狂的打严夏的手臂。
“但是他说发错了。”
“啥?”
“他说那本来是给他小侄女发的,结果发到我这了。”
“你信了?”
“他又说本来是要给我发88的,又给我补了36元。”
“你应该趁机告白的。”
“他不回我了。”
“你说什么了?”
“谢谢老板,老板大气。”
最后一次跟踪向天歌被发现后,她再也不敢去堕落街了。严夏和向天歌的名字按首字母顺序是排在一起的,自从他两高中毕业后,按顺序排号的时候也就只有上体育课的时候。
虽然这人上课总是喜欢坐在她身后,和高中也并无什么区别。
就算是暗恋的人在身边,她严夏可不像自己的名字那样,热情火辣,反倒是像冰霜一般,耐得住寒,她能暗恋五年还不出击,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向天歌拍了拍她的肩膀,她疑惑的抬头看去,对方指了指她的鞋,她低声道了句谢谢便蹲下身系鞋带。
“你会打太极了吗?”他问。
“记得住。”
“这个可不能忘啊,老了是要用的。”向天歌笑道。
“对对对,和老伴一起打太极,简直就是老年人的浪漫了。”站在他旁边的宿友忍不住插一嘴。
严夏站在向天歌旁边,用余光看着两人互相踢脚,她听见向天歌说,“就你话多。”
“你不会打吗?”严夏问。
“我会啊,我这不是担心你会不及格,高中八百米跑步常年倒数第一。”向天歌一下拍掉宿友的手。
这确实是,她想起自己每年跑八百米的面部表情都非常狰狞,这岂不是他从头看到了尾?!
“我那是运动细胞罢工了。”严夏企图拯救自己的形象。
“嗯嗯,对。得让它工作起来。”他看起来是在嘲笑她。
看着对方嬉笑的模样,严夏回想了自己前几年的暗恋史,因为名字排在一起,每回新学期两人都是同桌关系,过了一个假期关系生疏,话题终结者严夏总是能错过聊天的最好机会。
就算想要鼓起勇气告白,最后话还没有说出口,人就被叫走了。
就连高三的谢师宴也是。她和好友都去晚了,而帮忙占座的人恰好坐在了向天歌那一桌,吓得她差点左脚拌右脚。那一场饭会,她一直都紧挨着好友,褪去了校服,向天歌穿着私服坐在她旁边,餐厅包间的金色吊灯光芒都照在了他身上,严夏想起了那句歌词——“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穿上一身帅气西装,等会儿见你一定比想象美。”
美是不知道美不美,严夏有些不自在的拉了拉衣摆,但要是早知道坐这,她今晚就要做一名妖*娆的少女。
向天歌时不时的在饭局上和她搭话,他总是给人一种温和阳光的感觉,聊着聊着严夏也放松了下来,趁机就问到他大学打算报考哪里。
“原来如此。”在听到他的回答后,她有些失落,他要报考的那所学校是自己考不上的。
“那你呢?你打算考哪里?”
“我吗?哈哈,看来以后无缘成为校友啦。”她说出了自己想要读的大学和专业。
在饭局的最后,严夏终于再次鼓起勇气,她决定了,这是她最后一次表白,如果还不成功,那就当作一场青春美丽的事故吧。
“向……”
“嗯?”
与此同时,她说出的话被礼炮声淹没了。
严夏叹气,为什么电视剧里上演的桥段总是会出现在她身上。
班主任走上了礼台,顿时整个包间都在回响着喇叭的声音,周遭的杂音被掩盖掉,想必她的告白对方也没有听见吧,算了,这就是一场青春期是美丽邂逅。
“我送你一份毕业礼物。”向天歌和她说着。
“毕业礼物?”
严夏看着桌子上放着的那枚硬币,她疑惑的看向对方,“我团购的,班里人我都送了份。”他露出了六颗洁白的牙齿。
谢师宴后,严夏再也没和向天歌联系过,直到她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在新生群里再次见到了向天歌。
老天是在玩她吧?
虽说是再次成为了校友,成了缩头乌龟的她终究是没有跨出那一步,不再像高中那样,她现在改为“暗中观察”。
————
“这不是你去跟踪的理由。”她跟踪向天歌的小秘密还是被另外的人发现了。
“我这不没跟踪了吗……”严夏越说越小声。
“被抓包了吧?他说什么了吗?”
“他让我和他一起打台球。”
“那你为什么不去?”
“我害羞,”严夏尴尬的咳嗽两声,“我用小号聊他。”
“你真的,太能暗恋了。这太暗了,一点痕迹都没有。”
严夏打开了一个小号,随口回了句“多谢夸奖,但是我恨这样。”这个小号的好友就只有向天歌一个人,是高中时期装作网友和向天歌聊天用的,但碍于是网友关系,严夏一直没有和他聊过现实中的事情,她坚信自己并不成熟的心机,肯定会败露的。
就像跟踪被抓包一样。
这个号的聊天记录还在两年前,严夏还点慌,她怕对方删了她。
“你高中的好友不知道你喜欢他?”宿友问。
“不知道……吧。”要是知道了肯定会把她赶上去告白的。
“你不如用自己的号和他聊天。用小号怎么行呢?直接上啊。”
“我不知道怎么聊啊。”严夏看着主号聊天界面上的那句“谢谢老板,老板大气。”然后默默的长摁那条消息,点掉“删除”。严夏的视线扫过向天歌的个签,那里写的是——一枚硬币一个愿望。
宿友便夺过了她的手机,“我来,”而后在一个死群里找了一张广告图发过去,“待会晚点的时候,你就说盗号了。”
谁知下一秒,手机震动,两人看着那冒出来的气泡,镶着三个字,“盗号了?”
宿友叹气,“这真是太让我尴尬了。”
两人面面相觑,最后宿友狠下心来,手指在键盘上快速飞舞着,打出了“不好意思,我在看谁把我拉黑了。”
“喔?”对方回复。
“……你别聊了。”严夏拉住她衣袖。
又一次的,话题在严夏这边结束了。
“你的恋爱真难。”
“我也觉得。”
向天歌总是喜欢坐在她的后排,起初严夏是心花怒放的,时间久了,对方也不找她说话,坐在她后排就像是高中时让她帮忙挡着老师的视线他好上课睡觉一样,明明个头比她高,竟然让她帮忙当视线不是多此一举吗。
身后有人用笔戳着她背,严夏疑惑的回过头,向天歌的室友神秘的递给她一张纸条,她带着狐疑的眼光打开了纸团——“向天歌有喜欢的人。”
“谢谢。”严夏郑重的向他点头。
“小问题。”
严夏坐直了,她感到自己周围都飘着“危”字,长达五年的暗恋就快要以悲剧收尾了。
“你给了什么?”坐在她身后的向天歌问宿友。
宿友神秘一笑,“秘密。”
“不安好心。”而后,向天歌戳了戳她,“你别信他。”
严夏暗戳戳的盯着他,对方被盯的有点不好意思,“我怎么了?老师看过来了。”
严夏看着那张纸条已经有一个小时了,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直到宿友大力的拍了她的背她才找回魂,“我感到了危机。”她严肃道。
“你也知道啊,暗恋了五年,对方还没有女朋友,我说他是不是也喜欢你?”宿友拉开了她的椅子。
“我也想他是如此,这简直就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事情不是吗?”严夏眨眨眼,“但是我觉得他可能不太喜欢我这种类型的。”
“你不说给他听,他怎么会知道?你确定不去表白?”
严夏皱眉,“我受到了打击。”每回表白都会被打断。
“QQ表白?”
“我会终结话题。”
她的注意力再次被向天歌的个签吸引了,她看着个签的更新记录是在一年前。
那会她被自己的聊天技术给折服了,薄脸皮的她总是点开对方的聊天界面又关掉。并没有注意到对方的个签。
但是硬币是什么?她打开钱包翻出那枚硬币,只有正面的硬币。严夏有个大胆的猜测,她紧攥着那枚硬币,在聊天窗口上敲向天歌,“我有一枚硬币,请问在哪里可以买愿望?”
“在操场的观众席上,那里有一个人在等着你购买愿望。”
“我出去一下!”严夏不顾宿友的呼喊,换上鞋子冲出门,“你去哪啊?不要想不开啊!”
“我要A上去了!梁静茹给了我勇气!”
那是一枚神奇的硬币,抛硬币得到正反两面是概率性事件,但在这枚硬币上,便是必然事件。严夏跑到操场上时,向天歌正坐在第二层的观众椅上,严夏猜他肯定又在玩俄罗斯方块,那是他读高中起就很喜欢玩的古早游戏,她问过他为什么喜欢玩俄罗斯方块。
向天歌说,看着堆积起来的方块消失掉,再一次的堆积起来,因为它既不会堆过头也不会全部消失掉。
你就没有输过?
你不相信我玩俄罗斯方块的技术?
“你好啊,严夏,运动细胞工作起来了吗?”向天歌抬起头来看她,看着她因快速长跑而流下来的汗,他退出游戏,站起身来,他比严夏高出一个头,刚好替她挡住了那西沉的阳光,他伸出手,“一枚硬币一个愿望。”
“我没有愿望。”严夏不好意思的挠头。
“那你要什么?”
严夏抛起硬币,而后在手背上盖住它,“硬币是反面我就不喜欢你。”
“那正面呢?”
“我喜欢你。”
“给了你几年的硬币,你才反应过来怎么使用?”向天歌让严夏把硬币给她,“好吧,现在轮到我了,硬币反面我就拒绝你,正面的话——”
“我就答应你。”
- END -
作者:琳艾
关键词:烧毁
文体:不算小说
标题:《燎原》
正文:
我的大脑混乱得像是被洪水洗过。
之所以使用“洪水”这样的例子而不是什么干净的水,只不过是因为意识到只有洪水才如此不知停息,把我所有的记忆全部带走以后,还能带来无数杂乱的,崭新的异物。
我已经忘记自己站在这里做什么,在此之前,我一定有一个名字和一段记忆,它们承载着我的价值与意义,而现在全都消失了。不过这个念头也随着洪流一下子消失,被喧闹的水声替代。
也许我永远都不能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不是总有一句话说活在当下,可能也差不多。
但既然我是一个活着的东西,而不是一个死物,那我必须得做点什么,才能称之为活在当下。
我从洪水的淤泥里拔出腿,艰难地爬到了岸上,那是一片漂亮的草原,一望无际,如果这次某一次旅行,我绝对乐于来到这样的地方度过几天孤独的流浪。
但现在不一样,我得“活着”,人们教我“活着”,我逼自己“活着”,活着是要做什么?洪水教过我了——活着就是“动”。
但我又能做什么呢?
一个从洪水里爬上岸的泥人,除了身上脏兮兮的衣服,什么都没有,能在草原上做些什么呢。
奇怪的是,我根本不担心吃与睡,一切身体上的需求都不被需要。我只关心我能做什么。我必须做点什么,不然我就是死物。
毕竟,被那样浩荡的激流冲洗过后,谁能选择停下来?
我没有选择,只能从洪水边选定了一株小草,从它开始,数尽整片草原。
这绝不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我显然没能做好它,洪水磅礴的声音总在干扰我,似乎想再一次冲走我和这片草原。一旦我愤怒地转身辱骂那不会回应的水兽,我就会如它所愿的那样忘记自己数到了第几根草。
我静不下心,做不好事,这地方既没有烟也没有酒,只有草原与洪水,它们都在嘲笑我,仿佛是联手布置的阴谋,而我无计可施,只能唉声叹气,烦躁不安,难看地对着不知为何的东西祈祷。
神,佛,不可之物,不管是什么,它大概回应了我。让我在草原上,找到了一团火。
我紧紧盯着那一小朵天火,仿佛心中的花在盛开。
我真傻,为什么要被洪水那样的东西干扰呢,为什么要去数动的又慢又短暂的草木呢。
何止洪水在动,火也是在动的,此时此刻,它比我活的更绚烂。那些我不得不去做的事,它能把它们烧的一干二净。
脑海里有一个很小的声音在提醒我,要我脱下身上潮湿的衣服去拍熄这朵火苗。但我做不到,这不可能,那可是神圣的生命,是比我要尊贵的生命,此时此刻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东西。
我激动地注视着它,一动不动地站在火的旁边,看着它慢慢烧着那些草——那些该死的草!我永远数不完的草,虽然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数那些草,但它们就是该死的得被数清楚。此刻火苗,不,火焰正在吞没它们。
我有种预感,我会慢慢变得轻松起来。
我奔跑着,追逐着火焰。火越来越大了,我像个兴奋的孩子东奔西走,如同为火助势一般舞蹈着。它大口大口吞吃着土地,那些青翠欲滴的可爱露珠,甚至一秒钟都保护不了自己,全部随着火的靠近而蒸发,枯草发出着噼啪的白噪音,热浪一阵阵逼近我的脸。
它总有一刻会熄灭的。
突然之间,我想到了这个可能。
洪水又来了,在我的大脑里。
“不,别带走我的火!”
我尖叫着,朝着不曾存在的东西索求着另一个不存在的东西。
我害怕丢掉这片燎原之火,万一没有它,我该怎么躲避洪水带来的杂物,我又该如何面对空无一物的草原?我的心里已经只剩下它了,只有它是我的宁静,只有它能成为我的专注。
别带走我的火!
它的可燃烧物总会灭尽,那只是些脆弱的杂草罢了,并不是森林。那我能做的选择只剩下了一个。
别带走我的火!
油脂总该会比杂草更久,不是吗?
别带走我的火!哪怕它会带走我!
我没有犹豫,走向了火势的前方,边褪下了自己身上沾满泥污的衣服,我不需要这种肮脏的东西蔽体,这里并没有其他人,只有我自己与永远无法停止的洪水,无法数清的草原,和那救了我的火。
我迈入了大火,它一瞬间吞没了我。
这种痛苦带来的专注是那么独一无二而绝对,我不可能从这种痛苦里移开注意,这样就好,我再也不用心烦意乱,我再也不用顾此失彼,我再也不用焦躁不安,我只需要全心全意地,被这灼热的燎原之火所烧毁,直到尽头。
免责mode:笑语/无声
备注:我又来了,这次我想大概是强迫的发作。
文:江橼
关键词:迁徙
体裁:小说
标题:写作知府大人,读作狗官
正文:
一
何佐佐到应天府的时候,才七岁。
但她知道应天府的知府大人被人称作狗官的时候,才不过五岁多一点。
究其根因,是那去应天府串门回来的亲戚邻居总是围坐在巷口,八卦那狗官的趣事。比如上上个月狗官拿打狗棍抽了四十多个小偷,敲诈出好几十两银子,当时捧着银子狗官都开心得要跳护城河了;再比如一枝花从莱州府逃窜到应天府的时候,狗官穿了裙子,跟戏楼的花旦换了屋子,衙役们也猫在了屏风后面、花瓶里面,等着关门放狗官抓一枝花——
结果一枝花在窗户边上挂了半刻钟,借着月光看到了狗官的脸,当即扭头跳楼跑了。气的狗官半夜三更拉了屠夫满大街追。
再再比如上个月严大人去了趟应天府,狗官一瞅见人家,就拿着麻绳冲上去把人给绑了。他把严大人关在府衙的小厨房里,扭头出去跟严大人的随从谈分成,什么二八分,什么四六分,最后狗官用一百五十个破木板子和严大人换了一棵千金难买的银杏树。
就种在府衙门口。
气得严大人脸都青了,连续好些天都没搭理狗官。
要说狗官的趣事,没个七天七夜是说不完的,何佐佐跟追话本似的跟着街坊邻居听了一年,闭着眼都能说出狗官藏私房钱的地方。
邻里见她听得着迷,常常逗她,“佐佐记这么清是要干啥?当狗官夫人吗?”
“不。”何佐佐义正言辞否决。
她不想当夫人,她想当狗官。
二
那是何佐佐第一次见比难民穿得还像难民的知府大人。
上好料子缝制的官袍上打了粗布补丁,五颜六色的,像只花尾鸡。仔细看还能看到衣服边角沾上的墨水,也不知道多久没换过衣服了。
不过想想也是,知府大人最近这段时间的确是忙得无暇他顾。
难民入关的时候,知府大人就站在城楼上。他背着手迎风而立,想学李杜作诗,气沉丹田酝酿良久,刚要开口话却卡在了喉咙里,吐不出半个字的诗句。
就他这满脑子的黏土和棉花,怕不是要吟一首大明湖明湖大?
砸吧砸吧嘴,知府大人认输了,灰溜溜的跑下城楼混进难民队伍里。
何佐佐不认识应天府的知府大人,但她认识官袍。所以她一路上都在盯着这个排在自己前头,看样子还打算混一碗救济粥的狗官,想不明白为什么应天府还没有破产。
“大人,你也很久没有吃过东西了吗?”何佐佐伸出脏兮兮的小手,拽了拽知府大人的衣摆,结果却一下子扯出了个大口子……
知府大人:……
何佐佐:……
“那什么,工作服质量不行,破了就破了你别放心上,回头我去纺织厂捡两块布头绷上就行。”知府大人将心疼出来的两滴金豆豆憋回去,安慰着身后黑黝黝干巴巴的小丫头。
何佐佐心虚地收回爪子,往后退了两步,没再跟狗官说话。
她怕自己多说一个字,那狗官能抓她去换两块布头。
后来施粥的队伍排到了狗官,他从袖子里摸出一铁打的饭碗,足足有何佐佐的脸那么大,打了满满一碗粥。狗官怀里护着粥,美滋滋跑了。
见状,何佐佐心道:果然是狗官。
可后来她听施粥的老爷夫人说,狗官的粥是替孤儿院的孩子打的,她便又觉得,应天府的知府大人也不是那么狗了。
尽管她并不理解什么叫“孤儿院”。
三
何佐佐觉得,自己大概是生不逢时,流年不利,命途多舛,多灾多难……
自从七岁那年莱州府闹蝗灾她随爹爹逃难来了应天府,这应天府的灾难就没断过。今年发个洪水,明年来个雪灾,后年再接收波难民……用老应天府人的话来说,就是“粮仓里招耗子,生怕剩下。”
那几年应天府穷到啃树皮,早年狗官种的一片桃花,全都没逃过下锅成菜的命。
后来狗官上京了,穿着他那早都看不出原本颜色和花纹的官袍,揣着个铁腕,拄着木棍硬生生走到了京城。据说他见了皇帝倒地就哭,皇帝要走他就抱着腿不撒手,皇帝留宿书房他就靠着门柱子哭。
终于皇帝看不下去了,心软了,拨了粮草,让应天府众人过了个饱年。
四
日子总是越过越好的,连大饥荒都挨过去了,还有什么是应天府百姓不能克服的?
十四岁的何佐佐换上早已洗得发白的成衣,天不亮就出门去了。她找了一份书院抄书的活,抄一本能赚10个铜板!熟练后一天能抄三四本呢!
她最爱的是《全甁梅》,不怎么喜欢《水浒传》,最讨厌《五年状元三年模拟》——她就想知道,这丧心病狂的书到底是谁写的?
狗官不喜欢来书院,每次路过也都是冲着隔壁造纸厂去的。何佐佐怀疑狗官上辈子可能是穷死的,不然怎会如此贪财,如此能敛财?
不过也亏了应天府有这样一位能赚钱的知府,不过三年,应天府又变回了那繁华的模样。桃花满园,青砖路,朗朗书声,梨园红。
你看,集市开市了。
你来,棋院手谈吗?
一起,珍宝馆闲逛。
尽管百姓的生活越过越好,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但是狗官身上的补丁却一点儿都没见少。照例三天两头捡布头,照样餐馆门口一两酒。
“当官当到他这份上也是够了,吃口肉还要考虑状元肉摊的老板有没有夜市打折。”
“我看啊,他这辈子也就能呆在咱应天了。就这样,出去了谁要他啊。”
“嚯,说不定第二天就饿死街头了。”
正如应天府的百姓们说的那样,何佐佐也觉得狗官这辈子都没法挪窝了,她都打算掐了自己当狗官的念头了。
却猝不及防的,迎来了狗官的调令。
那狗官,被狗皇帝一脚踹去苏州府了。
何佐佐一怔,旋即乐呵呵地想,自己可是有机会竞争这应天府知府了啊!
为了防止狗官被苏州府的贫瘠劝退,何佐佐说服了邻里乡亲,凑了三大船的货物,从青菜、稻米到花瓶、纸张,但凡能带上的,都给狗官带上了,生怕他在苏州吃不饱穿不暖,天天想法子往回跑。
狗官大概是没想到自己在百姓心里有如此分量,送别礼都堆满了三艘船,他一边掉着金豆豆一边挥手告别,高声喊着“我还会回来的”。
何佐佐心道:您可千万别。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文:落水
文体:小说
真正的流沙并不会挽留陷入其中的旅人,因为这种流沙之外,总还是有着无边无际的、永远看不到头的荒漠。
付大海渴望且热爱着大海,并不是随便一片海,这片大海有着一个让人听到就会心向往之的名字。
它叫星辰。
他无法依靠单纯的渴望和热爱赖造出一艘能够远航的船,相对地,造出一艘能够远航的船也并非必须要有这两者。
所以他知道,造出这艘运载舰的人并不喜欢自己的工作。
它的状况甚至不能用不好来形容,付大海没有找到那个合适的形容词,硬要说的话,在安全地度过了起飞阶段的噩梦而进入了平稳行驶状态后,依然在船舱内某个无法找到的角落里不停发出的古怪声音,就是最好的形容。
不过付大海的心情并没有被这些细节影响到,他也不喜欢自己现在的工作,他的工作也远称不上做得够格,可他不在意,也没有人会在意。
重要的是他可以拥抱星空,这当然是一种浪漫化的表述,因为生活总是无法令人得到满足,就总需要有一些浪漫来作为补偿的,既然没有人会随手把浪漫交出,那人们就不得不自给自足。
就连这艘破船也被那个并不热爱这一行的建造者起了一个“向阳号”的名字,付大海觉得这名字微妙地踩在了好和坏的边界上,但不论对方起名能力如何,这代表了一种朴素的浪漫情怀。
这是他乐于认同的地方。
随着时间一天又一天地流走,付大海不断地驾驶着向阳号从一个小行星驶向另一个小行星,在发掘场和空间站之间不停交换着物资,一周,一个月,一年,在重复的工作内容里,在重复的生活基调中,他要么在船上工作,要么就在船上睡觉。
只有货物交接的时候他才会短暂地离开,这个依然单调且乏味的有一天里,他提着一瓶啤酒再一次坐到了空荡荡的观景台旁,等待着卸货完毕了再回去,他总是喜欢在这个时候坐在这里看着星空,这恐怕是他生活中仅剩的不多的调剂了。
很多人会说,如果以爱好为生,这份爱好中的狰狞与恶意就会凸显,在这一年来他从没有产生过这样的感觉,当他在漫长的自动导航中发呆的时候,他的视线从未离开过自己前方的星空,即使这样的景色他已经看过了无数次了,他的喜欢并没有因此产生什么不同。
但今天的星空,他感觉有些许不一样了,他就这么喝着酒,思索着究竟是什么发生了变化,然后他看到了在他视线中来来回回却总是被他忽略掉的其他舰船。
看着它们从远处划着一条并不明显的弧线而来,又划着同样的弧线离开,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走过的这几条航线几乎都处于行星轨道上,换言之,在这段时间里,他所驾驶的向阳号无论来回都从未朝向过太阳。
这让他联想到了自己,和自己所拥抱的星空。
离开地球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返回过地面上了,与其说他一直都在拥抱着星空,不如说他已经陷入了星空之中。
宇宙群星并无目的,也没有方向,而付大海却是有的,他知道是他的目的和方向让他来到了这里,但他很少去想这两者会将他带到什么地方。
在这一年中,他从未想过要返回地球,那里没有什么好的,诚然,在地球到处都是人,每一天都能遇到各种各样的其他人,每一天都能够发生各种各样的新鲜事,无论想要去一个怎样的地方,至多一天就能抵达目的地。
而在星空之中的工作也并没有大多数人想的那么丰富多彩,那么充满乐趣,因为在这里任何一个有价值的目的地都与其他地方有着太过遥远的距离,在绝大多数的时间里他除了发呆都没有任何其他的事好做。
而以他的活动范围来看,在这里要遇上另一个人也总是要经过足够长的时间和距离。
然而,如果仔细去想一想的话,地球上的复杂并不能确保人们获得的一切都拥有乐趣,在那些繁复多彩的世界之中,人们同样在追求着更简单的生活。
最重要的——这一点甚至与他对星空的爱毫无关系,他本来就不喜欢那些繁复的事。
可是星空真的能够成为一个目的吗?他莫名地开始纠结起了这个他从未设想过的问题,如果他拥抱星空的旅途就是一个简单的航行,那么他至少也该在脑袋中考虑到一个大致的范围,宇宙太大了,宇宙本身根本无法作为一个目的地。
对于多数人来说,这只是一个哲学式的问题,每一个人的人生都不必拥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每一个人都是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踏上人生的旅途的,他们可以在这条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直到自己明白了该要去哪里。
但对于付大海来说并非如此,他是如此喜欢这片星空,他可以忍受在星空间航行时的无聊,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无聊,可他无法忍受自己居然不明白自己的终点,他就像一只一头扎进了海洋中的无人小舟,没有船桨也没有风帆,他不能确定自己究竟会抵达何处,只能随波逐流。
而这片海是如此地广阔,如果他不能确定一个明确的方向,他恐怕直到宇宙终结的那一天也无法被任何陆地俘获。
恐怕,这才是陷入了星空的真正含义。
他突然想要回去一趟了。
回到地球上去,到那里去看被大气过滤后呈现出的星空,在那里重新考虑自己究竟该如何重新启程。
想到了,他就这么去做了,取消了下一轮的运载任务,预约了返回地球的航线,并在获准通行后立刻起航驶向地球。
驶向地球,他的脑海中第一个蹦出来的居然不是返航这个词,这么想着,他久违地被自己逗乐了。
调整到了他这一年来从未选择过的航线之后,向阳号也第一次地朝向了太阳,不是直面太阳,但从一个宽泛的范围里来看也差不多是这么个意思了,而在这条航线上行驶的时候,付大海再次意识到由于很少面向这个方向,他同样也是久违地直视着这一片星空。
在他的监视器上,虽然因为太过遥远的距离,地球只是一个几乎看不到的小点,但从这个更为广泛的角度来看,地球也是星空中的一颗。
所以他也算是第一次地得到了一个明确的,属于星空的目的。
向阳号里面的那阵无法找到来源的嗡鸣声也似乎有些激动地变得强烈了一些,然后又变得更强烈了一些,最终变成了一阵刺耳的金属撕裂的轰鸣。
属于地球的光点从他的视野中划出了一条不规律的弧线,然后彻底地消失在了他的视线之中。
无论他如何试图解决这个问题,都无法挽回向阳号已经失去了控制的事实,他现在正朝着太阳全速行驶,如果没有什么奇迹改变航线的话,他将在一周后被太阳的引力俘获,不断加速着改变轨道,然后在足够接近时被撕裂,或者在这之前就被太阳风暴轰成碎片。
他别无他法,只好发出求救信号,信号很快就接通了,空间站要求他执行二级逃生程序,这意味着他必须立刻进入逃生舱并做好弃船的准备,如果救援船无法在72小时内赶到,他就需要弃船逃生,在逃生舱中等待救援船赶到。
付大海手忙脚乱地穿好了宇航服,跌跌撞撞地坐进了逃生舱中,由于逃生舱里没有观景窗口,作为一个在大铁盒中独自生活了一整年的人,他居然在这个陌生的小铁盒中突然产生了幽闭一般的恐惧感。
越恐惧,他就越是冷静了下来。
接受救援,就可能会失去这艘船。
十分钟后,正在准备着启动救援船的空间站收到了来自向阳号的最后一条信号。
“天宫,向阳号已经恢复正常,请取消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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