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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34「异闻」《杵石庄故事一则》
作者: 夏获无
评论要求: 随意
杵石庄园位于京城十八环外的偏远郊区,户主阮先生在三十岁那年被逼自愿裁员,三十二岁时从远方亲戚那里继承到了这套庄园,也算实现了自己靠收租过日子的梦想。盖因此地虽然偏远,但是靠近荒野的几处遗迹,偏远反而成了优势,有许多在京城混得不太成功的人士,又或者刚刚从乡下赶来讨生活的年轻人,正好这样需求便宜又便利的屋子,对于庄园房屋那些精心切割过的小间房屋,也没法提出更高要求。
譬如401室的温黜温老爷子,下了三十年遗迹,和那些古怪物件打了一辈子交道,又譬如203室的郁南、施铁、石彦和械流四人小队,就是刚到这里不久的新进探索者小队。
温老爷子如今已经不再去遗迹探索了,毕竟人老跑不动路了,往年攒下了那点钱也够老人家在这庄园里住到尾,只是平时耐不住寂寞,就好给庄园里的其他后进们讲讲当年的英雄伟绩,年轻人中若是有什么难处拿不定主意,老爷子也愿意帮忙。报酬么,老人家也不多要,只要你端着酒瓶去找,有的没的分老人家两口,温老就很高兴了。
因此,当今早温老看到郁南,也就是那个新来的小队里的姑娘端着酒瓶站在门口时,老人家便嬉笑着上前问号:“好孩子,你捧着这酒是要请我老人家喝吗?”
女孩倒不像平时那样与老人家打趣,只是说:“老人家,我想请您帮个忙,只要你答应,这瓶酒都给您。”
闻言老人关心地问:“是遇到了什么难题了?你仔细与老人我说说。”
“我们接下来要做的事,一定会伤械流的心,要是我们做错了——大概率是错不了,但我们总是需要像你这样年长的经验丰富的人来把把关。您能帮我这个忙么?”
“械流那小伙子怎么啦?你们是吵架了吗?你尽管放心,好姑娘,你们一直都很敬重我老人家,而我呢,在这间发霉的大房子里,我喜欢的就是你们几个带着朝气的小年轻了,看到你们几个,老头子我身上的尸斑都淡了许多,哈哈,开个玩笑,所以,是什么难题让你们需要找老头子我呢?”
郁南却不肯说起详情,只是道:“我想请您看看械流。”
“看看?就这样,就看看?”
“是看,但要看仔细,如果有发现什么不正常的地方,请您一定要告诉我,但不能当着他的面讲。您看出了什么,就大声咳嗽,等我出来您再轻声说给我听,千万不能声张。”
温老爷子看郁南说得仔细,但又不肯述说详情,一时也收起嬉笑,一边琢磨一边说:“你们前天去了遗迹,对吗?现在你这么紧张,老头子我可有了些不太好的联想呀,你们不会从遗迹带回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吧。”
郁南露出一个惨淡的苦笑“ 恐怕,我脑子里不好的联想要更可怕一些。”
接着女孩又急急忙忙地将酒瓶塞到老人怀里:“我得赶快回去,不能让械流起疑心。您就装作找杯子喝酒的样子,在走廊上偷偷瞧瞧他。注意看他怀里的那把剑。可千万小心,别让械流起疑心。”
“剑,什么剑?”
“他从遗迹里捡来的那把剑,他把它宝贝得不得了,一直带在身边”说完女孩就急匆匆转身下楼。
“遗迹里的东西可马虎不得。”老人端正了下态度,紧跟着下到二楼。
“抱歉,我回来晚了,温老向我们借杯子喝口酒,我得招待下他。”郁南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下,又像是坐着不舒服似的,带着凳子往右边挪了半个身子,把门口的空间空出许多,好让人把屋子里的景象看仔细。
屋子正中间摆放着一张大桌子,这张桌子平时是折叠收起来的,以免占据这个小房间本就贫瘠的空间,只在特定时候才会拿出来。比如此时桌上堆着两大坨牌堆,四人此前正在打牌。
“大白天的喝酒,温老头子这辈子也是有了。”郁南右手边坐着的大汉施铁站起身来,张开长臂开始洗牌。
“可算回来了,我可急着开下一把呢。”施铁对面坐着的是石彦,此时他把手中剩下的几张牌扔回牌堆,转头看向屋内最后一人:“械流,你怎么说?”
最后一人便是械流了,直到石彦向他答话之前,他都一直低着头,当他抬起头时,可以看出他是四人中最年轻的那个,脸庞中还带着少年时期的一点青涩残余。他双手环绕,像怀里抱着个人似的,只是他怀中只有一柄古色古香的长剑,那绝对称得上即具有艺术价值又具有历史气息的一把宝剑,它的残破和古旧不会有损它的价值,反而拉高了其档次。也难怪械流像抱着宝贝一样抱着它。
“我怎么说?”当械流说话时,你能听出他嗓音的嘶哑,但又带着高亢的音调,像一块过度燃烧的煤块,“今天我可是一直在赢。”
施铁大声喊道:“小子你别得意,有你运气不好的时候。”
“我不需要运气,‘她’会告诉我,我该怎么做的。”械流怜爱地抚摸着怀里长剑,细声说着,“就像在遗迹里,也是‘她’告诉我,该往哪里劈,该往哪里砍。”
“照这么说!”另一边的石彦接过话头说道,“你好像是和谁组了队一样,在跟我们打牌,这可算不上公平啊,械流小子。”
“不公平?这话你不如对遗迹里的鬼怪说,在我用这把剑把你们从那些怪物的爪牙下拯救出来的时候。”械流得意地摇晃起身子,“‘她’改变了我,激发了我的潜能,你们懂吗?我感觉从没这么爽快过。我看我能赢一整天。”
四人说话间,桌上的牌堆也在不断增厚,不一会儿功夫,械流又赢下一局。
“爽到~”械流得意的伸出右手抓起一旁的收音机,“我得放一首胜利的舞曲庆祝一下。”
就在械流用一只手和收音机搏斗的关口,门外一连串咳嗽声传来。
郁南立马丢下手里的牌,一个箭步冲出门外,展现出在遗迹中游走的属于拾荒者的敏锐步伐:“您呛到了吗,温老,我们赶快去外面通通气。”
身后还能听到屋里的对话声。
“械流,我给你个建议,你暂时把剑放开,用两只手要不了5秒钟就搞定那该死的收音机了。”
“想都别想,我用一只手,十秒钟也能搞定它了。”
……
郁南带着温老走出房间,在阳光下,不用开口问,郁南就从老人的脸色里看出大大的不妙。
“很严重吗?”
“严重!这已经不只是严重的问题了。我问你,他从遗迹回来以后就抱着那把剑不放了?”
“是的。”
“说什么也不放?”
“说什么也不放开,我们稍微强硬一点他就发怒,我真担心他向我们挥剑。”
“暂时还不会,但时间长了就不好说了。”老人家来回踱了几步,下定决心握住女孩颤抖的手,“孩子,你得叫管理局过来。把猎犬喊来家里总好过在家里养一个怪物,越早行动,械流小子得救的机会就越大。你得下定决心。”
女孩尽管红着眼睛,声音哽咽,但还是表现得足够坚强镇定:“我昨天已经通知管理局了,他们今天就来,石彦一直说我小题大做,你知道械流总是很臭屁的,但我就是很担心,械流就像我弟弟一样……”
“好孩子,”慈祥的老人拿出手帕安慰女孩,“你要坚强,到了要从械流小子手上夺走那把剑的时候,场面会很难看的。”
场面确实很难看,当械流知道闯进家里的两个黑衣陌生人是来抢走自己的宝剑,而家里的每个人都不支持自己的时候,他几乎是立刻要拔剑挥砍的,所幸两位管理局专业人士第一时间制住了少年的暴走。尽管如此,械流依然狂乱并平等地问候了在场每个人的家庭成员的健康情况,其粗俗污秽的用词足可使字典再增添一页。考虑到械流只是个高中肄业涉世未深的少年,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脏话都是那把剑教他的。而在专业人士们把剑封进黑袋子之前,郁南总觉得那把剑以一种十足幽怨的眼神盯着她,这让她越发肯定把剑从械流身边赶开是个无比正确的决定。
这件事的相关话题在杵石庄园的众多租客中引为一时谈资,越发说面遗迹之中的物件个个都具有无边邪性,需要十分慎重,但你要让这里的人远离遗迹探索,那也是不能的,毕竟这里的人大都指望着这个过活哩。
END
2024.9.29
(本来结尾还有个旧病复发杀光全家的情节,但仔细想想我又何必发这无谓刀子呢)
作者:贩卖机
备注:_(:3」∠)_本来月初想写个背叛了高中时期的自己成为无聊的大人的人的同人。
_(:3」∠)_但是没写出来!
_(:3」∠)_所以写了这个。
_(:3」∠)_应该是所有打工人的愿望了吧。
_(:3」∠)_希望公司自己爆炸。
评论要求:笑语
这是个开局同样平庸无奇的周一。
早上7点25分,苦逼打工人小施的眼睛在闹铃激烈的咆哮声中不情愿地睁开,而大脑则依然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
书柜上养了快有两年的蜥蜴正精神十足地扒擦着饲养箱的外壁讨要它的大餐,于是小施便把旁边小盒里最后几只蟑螂连着盒子里的残渣一股脑地倒进饲养箱。
明天网购的新饲料蟑螂就该寄到了,他收件地点一向是填在公司的,下班时得记得顺便带回家来才行。
真麻烦,不想上班。
小施在心里嘀咕着,给自己倒了杯水。
秉持卡极限操作的惯例,他从来都是拿白水当做早饭,喝完直接上班去的。然而由于周一debuff加持下的失智状态,一杯水有一半被他倒在杯子以外,沿着桌沿一直流到地上,而后又让他一脚踩了进去。
“咕嚓。”
踩入水中的触感从脚底迅速飞入大脑。
小施的大脑勉强清醒了一点,抬起脚,袜底已经湿透。
一双袜子在滴水,两双袜子没干透,还有一双刚踩了水。比起只穿一只袜子的选择,小施倒是更倾向于直接摆烂,直接穿着湿袜子去上班。
算了,就这样吧。
只是才刚出门十分钟,小施就对这个不清醒下做出的决定万分后悔。
水分充足的袜子黏哒哒地粘在脚底,这让他走起路来极不顺畅。他甚至感觉得到充满了水分的鞋内随着他走路发出噗哒噗哒的声音。
早知道,就把袜子脱掉了……现在可好,变成行为艺术了吧。
大概是穿着湿袜子走路。还在走神的后果,小施一脚就撞上了正挡在人行道中的小推车,小推车里的土豆撒了一地。
“对不起,对不起。”小施连忙向一旁小推车的主人道歉。
“哎呀没事,没事,你们年轻人啊就是急躁,不要急嘛……”
一边应付着老人家絮絮叨叨地讲述着人生经验,一边快速捡起滚一地的土豆。
什么从容不迫的人生经验,我可是要迟到了啊!
小施内心咆哮着冲进地铁站。
只可惜由于他一贯以来的卡极限时间操作,车在他的眼前关门,开走了。而接下来的一班车则要十分钟之后才来。
小施理所当然的迟到了。
不知该说他对时间的把控力是超强还是糟糕,他迟到的时间也是刚好的十分钟。
真不错。
办公桌上如预料中的一样放着几份文件,小施随便翻了一下便连同笔记本一同挪到角落里去。并没有特别紧急的任务,工作也不会自己长腿跑掉,就算是边摸鱼边做也没有任何问题。小施对自己死线滑铲的水平相当自信。
而当他悠闲地摸鱼过大半天,整理桌子的时候,发现笔记本下压着一张手写便条:
紧急!!!
顶头就是这么两个大字,还用笔画了好几道着重线。
要命了。
留言的内容是一件今天必须完成的工作,看时间是早上写下的。小施估计,是因为今天迟到与前来交代工作的同事刚好错过,同事便留了便条。
离下班时间只剩一个小时,小施匆匆检查了一下工作量。这可不是赶工一小时就能做完的程度。没办法,只好留下来加班了。
要是早点看见就好了,小施不由得痛恨起今天摸过的所有的鱼。他恨不得学会大时间回溯术把摸鱼的时间都用来赶工。
这工作一做就做到了晚上九点多。
小区楼下多了个没见过的夜宵摊。小施决定在这里把晚饭解决一下。
“老板,多加辣!”他说着一口气灌下半瓶冰可乐。
然而才吃过不到一小时,小施就感觉肚子里面在翻江倒海,还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仿佛有什么东西就要喷射而出一样。没办法,他只好扶着肚子前往医院。
“急性肠胃炎。
你在xx小区那个新开的夜宵摊吃东西了吧。”
“你怎么知道?”小施怀疑这位急诊科医生有当半仙的天赋。
大夫一乐,朝旁边一努嘴,“看到没,那几个人也一样。”小施回头一看,旁边输液室坐着四五个人,苦着一张脸,一手按着肚子,一手挂着输液瓶。他很快便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一同吊着瓶,输液室厕所两头跑,一直折腾到天亮。
而由于这个突发事件,小施成功获得了三天的病假条和两盒药片。
原本还以为是领导和同事良心发现,完全没受到电话打扰睡了整整两天的小施直到周四才发现,他的手机早就没电自动关机了。等他充好电,开机,果然等着他的是一堆未接来电,短信以及微信。而且大多数都是来自同事。
肯定是工作上的事情。小施决定放着不管,直到他再打回来。
工作嘛,能拖的时候当然还是要拖啦。他回头去逗蜥蜴,它正半醒不醒的趴着晒下午最后的一点阳光。
啊,对了,饲料,记得是周二就寄到公司……
咯噔。
万一……
算了算了,周五还是要去上班的。到时候也不是不能拿。
小施立马打断了自己脑内那个不怎么好的未来猜测。
没多久被同事再次来电话吵醒。果然的先问了他两句身体就谈到了工作。
“……哦,对了。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
“啊?”
“嗯。对。你不用来了,公司炸了。”
“啊???”小施完全没能理解同事说了啥,明明每个字都认识但连起来却完全不明白。
“炸了???”
“对啊,炸了。昨天不知道哪里跑出来很多蟑螂,跑的到处都是。公司里今天找了灭虫公司去喷药。好像是电线被蟑螂咬穿了吧,又加上喷雾里有什么成分。结果就这么炸了。”
“不过喷药时候东西都搬走了,人也都出来了。所以倒没啥大事。就是这段时间得在家办公了。”
同事叹了一口气。
“但是到底哪儿来的这么多蟑螂啊?”
小施看了眼书柜上的蜥蜴,没敢说话。
我要是说,这都是因为一只湿袜子,你会信吗。
当然。这句话他并没有说出口。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黑色的夜色还未完全笼罩整个世界之前,是整个街区最宁静的一段时间,疲惫的车辆在路边乱七八糟停着,饭菜的香气逐渐从大小各异的窗户中飘出来。萨莎经常在这个时候陪我出门散步。也许是因为这个时候不会撞到其他人吧。如果被问起身上的伤痕,或是单纯讨论今晚要吃什么,对我们都是非常难以应对的尴尬情况。所以萨莎和我总是躲过人群,在人们享受晚餐和闲谈的时候,逃出来享受只跟彼此待在一起的幸福。
尽管我听不懂她的语言,但是我们爱着彼此,是彼此唯一的依靠,是根本不会有错的事。
我是非常,非常喜爱萨莎的。
她坚强,聪明,又温柔。如果能一直待在萨莎身边,让我做什么都愿意,只要能看到她开心的模样。
她也是这样,从她的眼神里我能明白这件事。
有很多时候,我都在想,要是能只有我们就好了,我可以帮萨莎寻找食物,我很擅长这些事——翻找便利店或者邻居的垃圾桶之类的,尽管味道不会太好,但是维持我们两个的生计并不是问题。因为我们都深深恐惧着在家里会发生的任何事情。
这个家不是属于我们的,妈妈一再对我们强调这件事,我有时候会听不明白妈妈的语言,太过复杂,对于我来说还很难理解。但是某些内容她会一遍又一遍对我们耳提面命,并且要求我们两个铭记在心:她是妈妈,给了我和萨沙食物和住的地方,因此我们应该服从她。相对于亲情上的概念,妈妈在这个家里似乎更像某种领导的称谓。也许这才是人类对于妈妈的定义,我接受了。萨莎——这就是我觉得她伟大的地方——有时候会对这种定义表示反对。
爸爸不能理解萨莎的这种伟大,他似乎认为,我们两个打从根上就烂掉了,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不管是人还是狗,都应该有男子气概,你们两个真是糟透了。”是的,他经常这样说着,殴打我们两个,并且发出嘲笑的声音,“娘们兮兮的就是不行。”我并不能完全听懂他的话,有些词太过复杂,但从他的语气上我大致能明白,想必都是那个意思吧——对于雌性这个性别的侮辱。只要他洋洋得意地殴打我们,不管说的词有多么复杂,我都一下子能明白,这么说起来真是可悲啊。我已经认命了,但萨莎每次都会大声反驳他,并且挡在我的前面。她那样娇小的身影,却能够勇敢地对抗那样高大的爸爸,我认为从各种意义上,她都要更伟大,更坚强。
我是非常,非常喜爱萨莎的。
如果不是她,我可能一出生就会被爸爸丢到外面大街上冻死、饿死、或者被车撞死,再或者被妈妈打死。但是有萨莎在我身边,一次又一次挡在我的身前,我无法想象没有她的世界,尽管我的天性让我也有生存或者觅食的能力,但是没有她就好像失去了支柱,我一定会立刻绝望地不吃不喝死掉,像一条从来没被人需要过的老狗。我没办法想象没有萨莎在身边的生活,我的想法就是这样简单。
也许邻居的阿姨或者大黑狗听到我的想法会觉得我杞人忧天,毕竟我和萨莎是这样亲密,永远形影不离,但是萨莎的眼神和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让我隐隐感到不安。
“把你们卖掉赚钱。”或者“把那条狗宰了吃肉。”
爸爸不止一次用这样的话威胁过我们,然后得意地看着我们抱在一起恐惧的眼神,以此获得满足。说的次数多了,我们也逐渐明白他只是以吓唬我们取乐,可是最近,他看向我们的眼神,还有爸爸的那些常常来家里的朋友们也经常冲我们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这让我感到了危险。
萨莎也是这样感觉的,虽然她什么都没有说,但我和她的心是如此贴近,她有一点不安我都感觉得到。我不怕死,也不怕被卖掉,离开了这个家说不定是一种解脱呢。但是如果没有了我,萨莎该怎么办呢?我深深地担忧了起来。
虽然她勇敢到愿意在爸爸妈妈面前保护我,但是她实际上还是个小女孩呢,如果被卖掉……我不敢去想象那样的场景,更别说她的死亡了,只要想到这种可能我就气的浑身发抖。
不能让这样的厄运降临到她的身上。
在无数个睡不着的夜晚,我卧在萨莎小小的身体旁边,暗自下定了决心。萨莎保护了我那么,那么多次,如果厄运要降临在她的身上,就让我勇敢一次,站在她的前面吧。
晚风吹过,我们逐渐靠近了家的位置,妈妈不允许我们天完全黑掉还在外面晃,虽然如果让我们自己决定的话,在外面晃上一整天,一周,或者永远不回来才好。然而这是不行的,妈妈会亲切地询问邻居是否看到我们的去向,然后把我们抓回来,让爸爸狠狠地打我们……
家的方向传来有些嘈杂的说笑声,萨莎的眼睛温柔地看向我——她一向有着超乎寻常的敏锐,我突然就明白了,就是今天了。我坚定地回望萨莎,深呼吸,第一次,我勇敢地走在了她的前面。
爸爸果然等在门口,我看到了他手里的绳子。我的心脏突然像被一只手狠狠地攥紧了,连呼吸都变得艰难了起来。
“你们回来了,进屋吧。”爸爸从来没有对我们笑得这样亲切过,亲切得让我感到虚伪。我又看了萨莎一眼。她一贯温柔的眼神给了我最需要的,我之前没有鼓起的勇气。
我的目光看向爸爸的背影……
……
黑色的夜色还未完全笼罩整个世界之前,是整个街区最宁静的一段时间,沙沙的电视机声断断续续播放着一则新闻:“6岁女童用刀捅伤父亲后逃逸被捕,据证人描述,当天女童父亲正打算杀死家中养的狗萨莎用狗肉招待朋友。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End.
作者:不落虚
要求:无声
一镐子下去,冰屑和泥土被带出。银色的十字镐照得泥土闪闪发亮,但是没有人会去欣赏无用的泥土,比起这些,对他们来说泥土之下被掩埋的东西才是重中之重。镐子被不知疲倦的人挥舞了多少次,一铲一铲的泥土被抛向地面,落在那堆由砖石和泥土堆积起来的土丘上。
一个戴着斗篷的人就这么站在坑边看着这些热火朝天的汉子们干活,没有人知道斗篷下的人身份,也没有人知道半个小时前这个人被紧紧扣在一起的眉头。他们只知道,半个小时前雇主加了双倍报酬,要求他们从铁锹换成镐子。
“当——!”镐子碰见了某种坚硬的东西,敲击声在这个洞穴里回荡不去。为首的男人看向斗篷人,等待下一步的指示。
斗篷人从坑边一跃而下,为他绕开了一段路让其通过。只见那个人从斗篷底下伸出一只带着黑色皮手套的手,慢慢拂开刚刚镐子敲过的地方,露出了黑色的一角,上面隐约有纹路可见,除此之外要等挖出来了才能看见全貌。
斗篷人笑了一下,管他们藏得多深,老鼠就是老鼠,即使有“棺椁”还是这样。
一共是六副,漆黑的金属怪物散发着白雾——那是温度过低导致的。上面刻满了晦涩难懂的字符,但斗篷人看见它们却如喝水一样简单,字符在脑子上下翻飞,它们排列,它们组成,它们被自动转化成简单的字句浮现于脑中。
“……把它们……”为首的汉子终于听见了这个雇主的声音,很沙哑,像地上的沙子被用力来回摩擦的声音,他几乎要听不清对方在说些什么:“全部,装到外面的,车。”
当晚十二点,最后一趟列车在车站敲响了铃——明天这里就会被封锁。别紧张,只是没有什么人会再来这了,上面不会把每年铁路维护的钱花在这鸟不生蛋的鬼地方。
所以也就不会在意这趟列车最后额外挂了节车厢了,不过本来也没多少人上这趟即将停运的车便是。蜿蜒的铁路在这片大地上盘绕,黑色的烟雾,火车的鸣笛,和那盏亮如白昼的灯,刺破了这个本该沉默的夜晚。
一个金发的少女坐在窗边,车厢里灯全熄了,只有她面前不停摇晃的火光还有一丝光亮。她单手托腮,另一只手藏在了斗篷里。
——这里是一切的开始。
那个时期,还没有铁路,也没有建筑,甚至没有人类,连极耐寒的动物也不愿踏入这里。
这就是奥普维特,传说中这是一片受了诅咒的大地。
少女听着车厢与车厢之间的咯吱声,陷入了过去的记忆之中。
欢笑声......不,是剧烈的喘息突兀地出现在这个地方,两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奔跑着,衣着单薄,双脚青紫……但他们确实实奔跑在这片大地上。大团的白雾从他们口中不断呼出,而肺部也传来撕裂般的疼痛。即使是这样,他们也想活下去,但是身后不远处那响亮的犬吠游荡在上空,这声音仿佛不仅仅是犬吠,更是死亡的脚步声,他们的双腿被沿途的尖刺划出了许多的小口子,那又如何呢?
可火车的鸣笛拉回了她的思绪,从车头“走”到车尾,最后她发现了不对劲。这里没有第二个活人了,可那敲击声、细细的咒骂声、还有车厢的摇晃和明灭的灯光,少女走到了放着那几个铁怪物的角落里提起了手里的灯,她注意到锁扣移位了。
有人还在挣扎。
彼时,在外人眼中少女只是传统意义上的手无缚鸡之人,她甚至只拿了一根撬棍作武器,灰眸总是低垂着让人看不清她的眼神。
忽然,背后的窗户大开,外头还在下雪,连手上的灯都被这风雪吹得摇摇欲坠,被打开的窗户塞进了许多的雪。车厢里变得湿漉漉的,把一切吹得一团糟。
很冷,风也很大。
少女这么想着,这还远远不够。
她猛地转过身,抽出来身上的撬棍,往后方抽去——
在左手抽出的一刹那,她迅速右手抬起格挡,借着旋转的惯力抬起了右膝盖重重地往上一顶。
那背后偷袭的人被这一击打得猝不及防,整个人被撞碎了木门,背部狠狠地撞在了金属上,一口血混合着破碎的内脏被吐了出来。
少女走到他的面前,揪着这个人的肮脏衣领,把他提了起来往外拖。这途中,那个人嘴里一直在嘀咕着什么,那语言少女听的一清二楚——那是上个世纪的语言用词了。
“……还认得我吗。”少女没看后面这具活着的尸体,她只想把这东西塞回应该待的地方去。血痕被拉得长长一条,她也不管那声音渐弱的呻吟,因为那东西认出来了她是谁。
从那支离破碎的字句中她只拼凑出了一个意思:怪物。
少女也不想在意这么多了,就在她拉着那东西的衣领走到被打开了一半的铁怪物前,手上用着的力忽然就松了。她当机立断将手上的撬棍往后一送,但挥空了,只是手上还留着衣服的残片。
很烦,不想做这之外的工作。她想着,但又只能往回走把那东西抓回来。随着她一步步踏出的动作,身体也产生了某些变化,具体可以表现为:她现在是浮空的,靴子和地面留出了一点距离,视野变得更加清晰,周围的声音瞬间被放大几百倍。
滴答。
少女一跃而起,而手中的武器也紧随其后地从下往上挥起,带着响亮破空声,还有对方惨痛的喊叫。
肋骨应该是断裂了,也许已经扎进去了,无所谓,“棺椁”会负责治好这些的,在此之前只要不让这东西死了就好。
真可笑,呼吸声这么重,就像在她耳边大声喘气一样。以为列车行驶和摇晃还有远方的汽笛声就能蒙混过关吗?
少女拽着这块死肉的脚,带着他拖回了一开始的车厢,终于“棺椁”还是合上了。
在解除“状态”的那一刻,她觉得身体被拉入了绞肉机内,伴随着某种声音的细密私语,将原本的脑袋挤得鼓鼓胀胀的,就好像要爆开一样。过去的记忆不断在脑中闪回,但那都是另一个人的。
使用得越多,融合度越高。少女的眼睛开始呈现出一种涣散的状态,好像有一个人要带着满身的血污撞进她的身体一般,要把她带回那片雪原,带回那个开启大门的夜晚。
——在那群也许不能算是“树”的物质下,一切都变得有些苍白。祂抬起头,带上自己的手臂——腐烂的肉顺着勉强称作“骨头”的东西缓缓流下,带着浓黄的水。粘稠的声音从喉间发出类似于“咔嚓”的杂音,祂越于人类所掌握的知识之外,却带着致命的吸引力,但是这一切就是不可思议地发生了。群星闪着微弱的光——在这伟大的诞生下,不论什么都会显得黯淡无光罢了。那惊叹、那恐惧、那仰慕,在这一刻,达成了某种美妙的平衡。头顶的星空,那令人作呕的声响再次从那里传来,在这样的时刻,祂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那炫目的,扭曲的光在列车的上方不断倾泻,似乎神灵也在为此感到恐惧——这个时候没有人在乎是否被亵渎,他们沐浴在“神”的荣光下而动弹不得,他们在一同迎接神的降临。
几日后,列车到站了,最后的车厢只下来了一个人,她蓝色的眸子清澈如水,她微打着卷的灰发听话地垂落下来,她对人们礼貌有加。她在这座名为“纽兰特”的城市迅速安顿下来,从此过上了平凡幸福的日子。
是吗?
作者:浅间
评论:求知/笑语
中秋三天假,晓悦回了趟老家。
第一天堵到头晕眼花,到家凑合收拾好东西就躺平睡下了。
第二天起床居然天气不错,闲来无事,干脆就出门散步,赶了个早集。
小县城里的菜市场人多嘴杂东西乱,地面也在陈年累月中积攒了厚重的油腻。晓悦出门的时候虽然特意穿了运动鞋,但手里提着食材和水果,下脚的时候依然走出了如履薄冰的架势——被阿岚喊着名字叫住的时候,她正踮脚下一个不大不小的坡,顺着声音抬头的时候人还很淡定,看清来人之后,直接就木了脸。
是高中时候的同桌,也是高考之后就断了联系的人。
大学四年毕业四年,距离上次见面,已经过去了八年的时间。
听起来真是格外漫长悠远。
很难得的,八年过去,阿岚居然变化不太大。
依然是比普通人淡一点的瞳色,依然是让人羡慕的冷白皮,柔顺的长发一如既往披散在肩头,让年近三十的女生身上,仍延续了一点多年前干净的学生气。
但多少也有些改变——比如黑色的头发染成了更搭她肤色的浅咖色,比如虽然没有化妆,却涂了微微带点橘色的唇膏。穿戴打扮也明显比以前成熟了——过去阿岚不穿校服的时候总是一件T恤配牛仔裤,现在居然也开始穿上了带点商务风格的套裙。
她看起来,就像个合格的大人。
晓悦身上穿的是一早迷糊着从衣柜里随手抽出来的褪色卫衣,裤子倒是今年新买的,可已经在昨天回来的大巴上颠沛了一天,状态一言难尽。头发上次团的理发店剪得不太成功,怎么梳都还是乱糟糟的——这些她平时不会放在心上的东西,这一瞬间,却让她尴尬极了。
“好久不见呐。”
阿岚微微笑着,眼瞳就像多年之前一样清亮。
晓悦沉默看着她,也许过了很久又可能只是几秒钟,她咧开嘴,眯着眼睛笑起来。
“好久不见呀。你现在是在老家工作么?还是在外地?我都忘记你当时去哪里读的大学了。”
“我现在在XX工作,难得放假就回来了。带着老公孩子回来看看我爸妈——你看我恢复得是不是蛮好的?同事们都说看不出来我生过娃呢!”
“有男朋友了么?哎呀,都这个岁数了,该问你有没有结婚才对吧。”
“啊……居然还单身啊,你这个颜值可不应该呀,要求也不要太高了,三观对得上,门当户对就很好,多尝试总能遇见合适的呀!”
晓悦聒噪着。
毕竟只要这些毫无营养的社交语言占住了她的舌头,就能防止她说出什么不该说出口的话。
眼看着阿岚的表情从错愕到迷惘再到一脸一言难尽地告别。
晓悦一边挥手一边说着“再见”——心里却想经此一面,哪怕下次再不期而遇,她和自己打招呼的几率也许、大概、应该、很可能……接近于零了吧。
这可真是太好了。
到家摸钥匙的时候腾不开手,只能先把菜放到地上再开门。哪怕隔着袋子,肉块接触地面的瞬间也让晓悦忍不住皱了皱脸——但,又有什么办法呢?——已经没有能为她开门的人了。
门扉开启,客厅的家具都还维持着被白布遮挡的样子,回家一趟就三天,实在没必要大费周章,所以晓悦打理收拾出来的,只有厨房和卧室。
这个家里没有她信口开河的老公和孩子,连本该存在的爸妈也因为“小孩子不懂”的理由,在她高考过后就一拍两散,各自离散去了他们更想去的地方。
不是什么好事,就没什么必要,被自己爱着的人知道了。
水果泡进盆里。
食材放进冰箱。
晓悦走进卧室坐下来。
想着那个永远不能宣之于口的午后。
是秋天,高二的午休时间,晓悦从朦朦胧胧的梦里醒过来,睁开眼睛就看到阿岚近在咫尺的脸。女生睡得很熟,呼吸声很轻很缓,平时总是雪白的肤色难得的泛着一点暖融的红。就像高冷的冰峰,被暖色的日光柔软了坚硬的轮廓。
有风隔着玻璃窗无声地吹着,窗外的银杏叶子簌簌翻飞成一片暖金色的海,她就在在这片安静又喧嚣的海浪里缓缓睁开眼睛,有点懵懂有点迷惘的浅色的眸子,里面仅仅只映着晓悦一个人。
那一刻晓悦匆匆的,把脸转向另一边。
她当时脸烫得不行,眼睛瞪得溜圆又紧紧闭上,耳朵里砸着又急又重的心跳声,带着从未出现过的惶恐。
很奇妙吧,只是一个瞬间,却可以让人一头扎进爱里,这么多年。
哪怕分班了高考了大学异地毕业之后再不相见。
晓悦也会一再一再地梦见那片金色的海,和阿岚睁开双眼的那一瞬间。
所以,没有办法啊。
没有办法让她知道自己活成了感情事业家庭一无所有,孑然一身惶惶如孤雁的样子。
更没有办法,把那很多很多年前就决定不可宣之于口的禁忌感情,告诉一无所知的她。
她不会爱她。
那么就,不用打扰了。
——
之前想写不期而遇=-=、、、然后开了个头就撂下了……
这个月的散步居然也很搭得上一开始的点子,就卡死线写出来了。
复健第二个月,离重回作者还差下个月的一篇。
希望能慢慢恢复码字!
这篇其实就是个关于暗恋的小短,起点是某天抬头看见的银杏。
vol.212【死水】深海公交车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深海公交车
我现在的处境,应该叫“被劫持”吧。
“呜呜呜,各位乘客,我们偏离了原本的路线……现在我们要去哪……呜呜呜,我也不知道。”
我们所在的海域照不进阳光,照不进阳光就看不见彼此的模样;大家看不见彼此的模样,就不能通过表情来传达各自的感受。为了替代表情,我们在对话中加入了拟声词,表达难受的感情的时候会在话里加上“呜呜呜”,相对地,表达开心的感情的时候就会在话里加上“哈哈哈”。
“哈哈哈,早让你吃胖点了,现在知道后悔了吧?”
“呜呜呜,知道了,如果我吃胖点就不会被人扛走,呜呜呜,我从明天开始要多吃少运动。”
大家对我的决心表示了认可,但他们觉得我多吃就可以了,少运动大可不必。
说的也是,如果我不运动,他们就得失去了最得力的交通工具。大家都是鱼,鱼不是不会游泳,他们需要我是因为他们在没有光照的深海中无法分辨方向,在深海之中,只有我这样眼睛亮得像远光灯一样的鱼才能看得清洋流和礁石,如果有要去的地方,搭我这班顺风车才是最便捷的。
我在海里扮演的角色,就相当于陆地上的公交车。每天我都会挂着一身的乘客在海底四处游荡。
我喜欢做公交车。我喜欢挂着乘客在海底游荡。我喜欢一边游荡一边听乘客在我身上聊天唱歌。这不是为了钱,是为了高兴。
我的生活规律且悠闲自在,我从没想过我会被人类劫持。
按照道理人类在海水里是孱弱无力的,巨大的水压会把人类压得动惮不得甚至四分五裂,我从来不认为海里的人类能对我造成什么威胁,直到这个劫匪把我拦腰抱住扛到肩上。
几个心大的乘客不以为然,他们讨论起了自助餐的菜单。除了原本打算饱餐的美味外,他们还为我设计了增肥计划。
“我上次在一个房间里找到了一箱柠檬,等那些柠檬的皮腐烂,海水里会有酸的味道。”
“喔喔喔,那正好,酸的东西能开胃,那样我们的车车就会有胃口吃很多东西。”
“嗯嗯嗯,趁现在能吃就多吃点,谁知道人类什么时候灭绝呢?”
其实我们中的大多数是不希望人类灭绝的,因为我们现在吃的很多东西都是人类的馈赠。人类会将装满食物的铁盒沉入海底,我们本来打算前往的自助餐厅就是不久前沉没的一艘大盒的残骸,从外观上看我只知道那是一艘巨大的潜水艇,但曾有战争年代来的乘客根据它的形状和铭文,流利地报出了它的名字。这名乘客说这艘潜艇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如果连它都沉了,那人类多半也完蛋了。
“说来劫持我们的不就是人类吗,他是从哪里来的?从潜水艇里吗?他是机器,所以能扛起我们的车车?”
“唉,如果是机器,那我们只能等到他腐烂了。机器都有钢铁般的意志,它能让他们坚持到最后一刻。”
这时,我的前方传来一阵惊呼,那是人类的声音。看来劫匪将我带回了它们的巢穴。
说是巢穴,但这里并没有洞窟一类的东西。海底绝大部分是空虚的黑暗,这里只能算是人类在虚空中的一个小型聚集地。这里的人类有十来个,有大有小,其中体型比较大的人类比较多。
我对他们长什么样没有兴趣,我只看到深海雪(深海雪,深海鱼的食物,其主要成分包括浮游生物,以及海洋生物死亡分解的碎屑、排泄物等等)源源不断地从它们的头上冒出来,看着就非常好吃。
见劫匪扛着我回来,大的人类毫不吝惜地送上了溢美之词,他们夸我是优质光源,可以带大家走出困境;但小的就非常不客气了,它们直接指着我骂我长得难看长得丑,让我非常生气。
体格大的人类叫停了体格小的人类的胡闹,它们开始讨论接下去该如何利用我眼睛里射出的光。
它们之前好像遭受过大型鱼类的攻击,丢失了不少同伴,还被破坏了不少设备和行李。有几个人提议先回他们之前的沉船,把补给找出来再上路;有几个人类主张继续前进,用宝贵的光源(也就是我)保障现存的人;也有人问能不能带着光去寻找之前走散的同伴,还有人说同伴不重要,要优先找到行李的。
除了小型人类发出了些许杂音,其他人类在讨论中有条不紊地将同类项一项项合并,他们的分歧慢慢缩小,最后决定先离开这个地方,等大部分人脱险了,再让人带着充足的补给回到海里。
我从没见过人类这么顺利地达成共识。只能说这群人有坚定的信念、一致的目标,对现状有着清晰的认识,能够冷静思考,并且懂得退让。
劫匪保持着扛我的姿势,向原本的方向,头也不回地走去。
他走得很快,和其他人拉开了一段不会跟不上但也不会被追上的距离。有乘客猜他是不想让闻讯赶来的鲨鱼波及他身后的人。
他应该已经发现自己身上的异状了——他的手在被我腐蚀,靠近一点就能闻到鲨鱼最喜欢的血的味道。
之前有乘客热火朝天地探讨我的食欲问题,但他们其实是杞人忧天。我很喜欢吃东西,而且为了满足我每天游荡所需的能量,我需要吃很多很多东西。我吃东西不只靠嘴,皮肤也会分泌消化酶,食物碰到我的皮肤,就会被黏液粘住,直到它们被完全消化。
现在这名人类徒手将我扛起,他与我接触的皮肤已经成为了我的食物,不管他什么时候醒悟将我放下,他的手掌、左臂、左脸……这些和我接触的地方,都已经被我腐蚀了。
“我当年,也和车车贴过,就好像是粘在袜子上的苍耳一样。”
“哈哈哈,我也是,我那时还和车车聊天,聊着聊着才发现,哎呦我怎么只剩这么一点了?”
乘客们的谈笑提醒了我。我的消化液不但会腐蚀人类的肉体,对人类的精神也能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造,当人类被腐蚀到一定程度时,他们的神经系统也会被同化,变得能听懂我们的语言。
“呜呜呜,各位乘客,我要和这名人类谈判,请大家为我加油!”
大家听了我的话,纷纷为我加油,嘈杂的声音振动了水波,也骚扰了劫匪的精神。他开始把这些乘客的声音当成幻听,但加油声越来越乱,他也没有办法无视这些声音了。
“谁?有人在和我说话吗?”
他问。
“是的,是我在和你说话,我是你肩上扛着的鱼。我是深海海域的志愿公交车,你现在劫持了我和我车上的乘客。”
他瞥了一眼我的鱼身,注意到了我挂着一身小鱼的鱼身。他没多看,因为对人类来说深海鱼的长相非常可怕,多看一眼都是受罪。
他没有再回话,也没有停下脚步,只是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继续往前走。
“你是不是觉得我是鱼,不配和你们人类谈?但是你们现在在深海,这里是我们的领地。”
乘客们“对”“对”地附和道,但劫匪不为所动,仍扛着我一步不停。
呵,将世间万物视作工具的人类独有的傲慢,意料之中。
他一定认为我只是一只有点重的手电筒吧。
但我不是。
我眼睛一闭,让深海重归黑暗。虽然几位身上带发光器的乘客没有办法像我一样开关自如,但他们身上的那点光根本照不亮海水。
劫匪脚步一颤,但更受动摇的是劫匪带领的人们。小型的人类特别慌乱,就像第一次见到日食的土著人。其他人类也颇不安,他们用冷静包装绝望,安抚同伴,但颤抖的言语没有起到任何效果。
我不怀好意地眨眼,演得就像一只钨丝快要烧断的灯泡。人类的希望燃起又被掐灭,熄灭又被点燃,如果不是眼皮酸,这游戏我能一直玩下去。
“人类,现在愿意听我说话了吗?”我闭着眼,语气强硬,“我们现在是被你劫持了,但我可以让你的劫持变得毫无意义。如果你还想继续前进的话,不妨告诉我你的目的地,如果我们利害一致,我还可以为你指条明路。”
我的威胁起了作用,劫匪也服了软。他说他的同伴要离开深海,回到海面上去。
“回到海上又有什么用呢?你们已经死了。”
这些人早就是尸体了。他们现在能动是因为深海母亲能挽留人类的灵魂——这种挽留不是永恒的,随着肉体的分解和毁坏,失去载体的灵魂终将消散。
“如果我们死了,那也是一样的。我要让大家回到海上。”
我觉得这个人类的脑子不太好使,有利用的价值。
“我知道有一个海底漩涡,能一下把你们卷到海面上,不过不在你去的方向,你按我说的方向走,我把你们带到那里。”
“好。”他立刻答应,过了许久见我不为所动,才生硬别扭地补了一句,“谢谢。”
嗨呀,人类居然对鱼说了谢谢?哪怕是能实现人类无数愿望的金鱼,收获到的也不过是人类无尽膨胀的欲望呀!
我睁开眼睛,重新照亮了海底。但我没有直接告诉劫匪海底漩涡的位置,因为那不顺路。
我按照原本计划的行进路线为他指路,劫匪很听话,将乘客们依次送到了自助餐厅、地热温泉、海底牧场……乘客们下车后小声对我道谢,并叮嘱我小心,我谢过他们的好意,欢迎他们再次乘车。很快,留在车上的,就只剩下几只不怕死、看热闹不嫌事大、单纯想打发时间的鱼了。
“我们是不是在同一个地方打转?”
劫匪走了很长很长的路,终于感到不对劲了。
“怎么会?你刚才经过了沉船、礁石、雪地,哪里是重样的?”
“我怕我坚持不住。”他说,“我觉得我在溶化。”
我用他看不到的幅度点头,他说的没错,他正在一点点地被我吃掉,这也算是这么多人类乘客的指路费吧。
“你是不是会说人话?我刚才好像还听到了其他人的声音,还有歌声。”
他说的歌声应该是一位鮟鱇鱼乘客唱的歌,这是一种节拍缓慢让人昏昏欲睡的歌,是用人类听不到的频率唱的歌。
“不是我们会说人话了,是你能听得到鱼的声音了,我们本来就是用这种语言交流的。”
“那我是变成鱼了吗?因为被你腐蚀了?”他不安地低头审视,发现自己的脚还好好地在两条裤管里,没有变成尾巴。
“还早呢。”我哼了一声,“你现在把我放下,换个人来扛,这样你们回到海上的时候,看上去还能像个人。”
他拒绝了我的好意。他无所谓自己变成什么样子,只要能送其他人到海上就可以了。
“你们是谁?为什么要到海上?”我问。
他说这是机密。
“呵,对一条鱼有什么好保密的?”
我激他,他不松口。
“那我就瞎猜了,你们这么多人有大有小,还有你这样的保镖,一定是一群非常重要的人。”之后的内容是我从那位熟悉潜水艇的乘客那里听来的,因为发现这群人类的地方和那潜水艇比较近,所以我大胆猜了一把,“你们是方舟上的人吧。”
听到“方舟”这个字眼,劫匪明显动摇了,他难以置信,眼睛瞪了老大,因为这个词是人类发明的,深海里的鱼类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知道这个词的发音和含义。
“联合国为了防止人类在第三次世界大战中灭种,各种族的人类都选了成年男女各一例、童男童女各一例,还有一名最了解他们种族文化的老人,他们把这些人和存放了所有人类文明的磁盘和读取器一起藏在了一艘叫做‘方舟’的潜水艇里,这样即使三战后有某个人种灭绝了,也可以在战后让潜水艇重新浮出水面,让里面的人回来重新繁衍他们的种群。当然,船上肯定还有很多其他人,比方说各国首领、顶尖科学家,可能,还有一些赞助商?”
赞助商是我生前在电影中看到的桥段,我故意将它编入了我的猜测中,对一个拥有崇高理想的人来说,赞助商的存在是一种侮辱,他们会下意识地反驳并透露更多信息。我故意留出了足够的空白,但那劫匪口风出奇的紧,没有松半个字,没有办法,我只能硬着头皮继续猜下去。
“总,总之世界上有这么一艘承担了存续人类文明要务的潜水艇。我猜你们就是那艘船上的幸存者。你们在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等待战争结束,但很不幸,你们还是被击沉了。因为你们的敌人不能容忍异族的存在,不管是人种还是文明,他们都要赶尽杀绝,他们的名字是——”
我报出了那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名字,我就是被他们封在桶里扔进海湾的。
劫匪的脚步没有停下,但明显放缓了。
“如果你的任务是保护船上的人,或者是保护人类文明之类的远大理想,那现在多半已经失败了。”我布噜噜地吐出一串泡,如今我已经变成了鱼,人类的种族和文化也与我没有什么关系了,“你的船炸了,船上的人也死了,你们不过是些残留意志驱动的尸体,之所以还能动,都是受了深海母亲的影响。你以为你为什么不带氧气也能在海里行走?如果回到海面上,你们会失去海洋的加护,会变成普通的尸体,甚至变成海里的泡沫。不管你们是不是来自那艘潜艇,上了岸都会死透。”
“我的任务就是带他们回到岸上。”劫匪说。他的语气坚定,毫无情绪波动。
他的身体传来碎裂的声音,靠得近的乘客说他的脚断了。不过在海里行走本来就不需要脚,大家都是漂浮着前进。脚只是装饰而已,但没有鱼鳍的人类是不会懂的。
“还有多久?”他问。
我不知道他问的是还有多久能到漩涡还是他自己还有多久。
“你居然向一条鱼问时间?海里可没有鳍表这种方便的东西。”
可能他觉得我说的有道理,没有继续追问。
“如果我已经死了,为什么我还会痛?”他问。
“因为你的神经还活着,大概是这个意思吧,你的身体在被深海母亲的力量重塑,你的手脚啥的会脱落,剩下的部分会变形,把你重塑成一条鱼。”
“那……”他想回头看一眼身后的人是不是也脱落了手脚,“我现在还是人类的样子吗?”
我让一个会发光乘客游到他的正面看看他的样子,乘客说他的嘴已经变得和脑袋一样宽了。
“那可不能回头让他们看到。”劫匪自嘲了一声,“能帮我看看他们吗?”
那乘客照做了,他回来,说他们是自然腐化,烂掉的速度比劫匪要慢很多,只是有几个体型较小的人类不见了。
“他们没有被我的消化液腐蚀,所以没有被改造。”我说,“你变成鱼以后能在海里生活,但他们回到海上只能变回尸体。”
“你很希望他们变成鱼?”劫匪问。
“那倒没那么希望,我只是觉得你应该问问他们。”
“没什么好问的,我从碰到你起就在被你腐蚀,他们忍不了。”
“如果有人想要活下去,那这点痛不是问题。”
我就是在这种求生意志下变成鱼的。把我变成鱼的是另一条发光鱼,她长得不大,但是她的消化液像强酸一样,把我一点点腐蚀成了现在的样子。
这个过程虽然很痛苦,但我现在过得很快乐,我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家人、朋友,相比而言当初的那点痛简直不值一提。因为不想让同伴痛苦就剥夺他们重生的机会,老实说我不是很赞同。
他沉默了一阵,然后开了口:
“如果我不想让他们活下去呢?”
“那……那就没办法了。”
我不知道他和其他人之间有什么恩怨,所以也不好评判他的行为,也许这些人做了很对不起这个劫匪的事,让他狠得牙痒痒。
目的地越来越近,我没从劫匪嘴里套出更多的话来,非常不甘。
“呵呵呵,浮上水面的都是人类要的东西,沉入海底的都是人类不要的东西。”我不禁感慨,“开始是垃圾、废水,然后有游轮、项链,后来是书本、知识,再后来是坏掉的武器和军舰,现在是潜水艇和文明——哦,还有我。”
“你在说什么?”他问。
“战争结束后我想回去地上,看看还剩下什么。”我说。
“你想知道地上的样子吗?”他问。
“想。”我很诚实地回答。
“我很早就在奇怪了,你明明是鱼,却对地上的事很清楚。你知道方舟,知道联合国,还知道赞助商,更不要说——了,你以前是不是也是人?后来变成了鱼,就像我现在这样?”
说着劫匪晃了晃他重获自由的右手。其实那已经不能说是手了,它已经变成了鱼鳍,他那只有装饰作用的脚也早就不见了,变成了一条长长的尾巴。他勉强将衣服挂在身上,给后面的人留下一个很像人类的背影,但我知道再过不久,他的身体会被压缩,变成比我小很多的鱼的样子——雄鱼一般都不是很大。
他身后的人也剩的不多了,小体型的人类都不见了,剩下的都是高大的。
“嗯,我以前是人,我以为你早就知道了。”我爽快地回答。
“鱼的寿命长吗?你是什么时候变成鱼的?”他问。
“我是战争开始之前下来的。我是反战分子。”
“那该有十几年了。”
“居然有十几年了。”
“我知道战前有游行,还有反战的人被处死扔进海里的事,我们的教科书里都这样写。”
“那我是不是成为历史人物了?”
“不知道。”
“你到底是谁?那艘船不会真的是方舟吧?”
“那不是方舟,你说的多半是有人闲,在船上刻下了‘啥啥方舟天下第一’。海底暗,你没看清楚吧。”他学我们的样子发出一串表达感情的拟声词,“哈哈哈,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现在要把后面那些人送上海面,尽早结束战争。”
“……尽早什么?”
“结束战争。”
我不信,我知道为战争狂热的人是什么样子,任何人的尸体都只会让他们更加狂热。
“我向你保证,你不会喜欢这些人的。而且我们乘坐的那艘潜艇也不是联合国的,也不是什么方舟,它是——”
他说出了我耳熟能详的神话中的主神的名字。我生前没有听说有哪艘船是以这个神的名字命名的,但我知道叫这个神的名字的船绝不是什么小角色。
他原本贴在我身上的部分完全化为了鱼。他已经不用继续扛着我了,我们并排漂浮在海水里,几个乘客自发地钩住了他的裤子,因为他已经没有了腰。
“这艘船的沉没肯定是机密。现在我有机会把这个消息传达到地上,一定是上天的旨意。”
不是上天,是深海母亲。不过我没有特意纠正,因为他很快就是深海中的一员了,他很快就会知道庇佑他的是天还是海。
“前面就是漩涡了。”
其实这不用我说,劫匪已经变成了一条牙齿发光的扁脑袋锯齿鱼。他已经适应了海底的黑暗,身体也变得灵活起来。
他转过头,向身后的尸体扑去。我用眼睛发射出的光照亮了的漩涡的螺旋,被锯齿鱼追赶的人就像看见了逃生出口一样,一个个往漩涡里奔去。
他们被漩涡卷上了海面,锯齿鱼则回到了我的身边。
我问他接下来打算去哪。
他说他想不好。
这没有关系,漫无目的地在海里游荡也不失为一件美事,对我来说不过是多了一名乘客罢了。
“我想回那艘潜艇,我想再扔点东西。”
他想好了。
评论:随意,祝阅读愉快。
李乐走进屋里时候,叶梓还没有醒。
叶梓是上周离的职,为此还生了场病。虽说看望病人这件事,一个下午甚至一个晚上都可以解决。“看”字本就短暂。但他还是挑了一个明媚的早晨,也许阳光对病人康复有利,想到这他轻声笑了笑,无论他来与不来,阳光一直存在,正如此刻躺在床上还没醒来的那个人一样。家里的狗一如既往摇着尾巴欢迎他的到来。
“还好吗?
“吃饭了吗?
“过得怎么样?”他揉揉它的头,顿了顿,又问:“她的腿好了吗?”
路过健身器材,李乐顺手将它们收好,折叠,整齐放进原本该放的柜子里。他对这个小屋已经了如指掌,在这个远离家乡,偌大而了无乡音的地方,小屋似乎成了他们精神上的寄托,远离人群的乌托邦。李乐常常来到这里,晴天的、阴雨天的、打雷天的窗户外面的景色,他全部了然于胸,再没有比这地方更熟捻的画面。但从来没有哪一天是像今天这样,心里带着忐忑而来,床上那个人的伤到底好的怎样了?小小的扭伤怎会这么久还不痊愈?明明是站在窗边,一眼就望得到辽阔的地平线。空气中带着清新气味的早晨,李乐却有些心烦意燥,顺带着觉得连呼吸都热了起来,早晨的凉意全然消失,反而带上了几分午后的闷热。
他收拾好带来的营养品,甩了甩手,轻车熟路来到厨房,准备给叶梓熬点粥喝。他绝不会承认是为了她的伤或是担心而熬,但是如果不是为了上述两个原因,似乎这粥也不会被他熬出来。那要怎么办呢?李乐边熬边摇头,似乎也并不想逃避自己为什么在进行这手上的动作。手下冒出的咕嘟咕嘟气泡,远远比打闹中所谓的自尊心或谁赢得上分重要。不过话是这样说,他还是将熬好的粥放在角落,决意不让叶梓一起床,就看到他担心的产物。
“咔哒”一声,卧室房门开了,看到熟悉的身影运作在客厅中,叶梓没有半点吃惊,仿佛这一切都是浑然天成的:他坐在她家里,而她打开房门,仿佛数以万计个日夜都是这样过来的,没有任何不妥,与家人相处般自然而然。
“起来啦?吃饭。”
短暂的招呼过后,李乐将桌椅板凳拉开,扶着叶梓在迎光的位置上坐下,要让她被阳光笼罩着,自己倒无所谓了,随便找一个离他近的位置一坐,给她添了些饭菜与汤粥。只是一个在平常不过的早晨,平凡到令人出离幸福。所谓时间与生活,不过如此一荤一素,一餐一饭而已。
叶梓喝着碗里的粥,过了两三口才发觉不对劲,今天怎么想起来给我煮粥了?平淡但温暖的氛围助长了她想要调侃对方的心情,就算面前的人在被挑衅或炸毛,她都可以付之一笑,让吵吵闹闹融化于这个美好到让人失去时间观念的清晨。可令她没想到的是李乐并没有如他预料中的生气,而是端起饭碗,用很认真的神情叫她多吃多养自己的身体。叶梓知道他是真的在担心,于是连忙低头多扒了几口粥,邀功似的说:“看!我吃完啦!”
“挺好。”对面的人突然莫名冷静的看着她的空碗。
“去把碗刷了呀?”
但李乐故作冷漠继续吃饭,不顾叶梓仿佛发出“咔咔”石化的声音,继续扫荡着盘子里的吃食。“怎么啦?”他继续装傻。
“你看看,”想逃却逃不过,叶梓开始摆道理。
“粥是不是你做的?”李乐点头。
“是不是你把粥盛到碗里的?”李乐继续点头。
“好!这碗就是该你刷!”叶梓巴掌一拍,伸出纤长的食指指向对方,手指在初晨,阳光的衬托下越发细长好看。
“好,那我问你,李乐淡淡开口,却不是故意的冷淡,那是面对猎物胸有成竹的镇定。
“这套盘子这套碗的所有人是谁?”叶梓一下愣在那里,趁着愣神的空隙,李乐握住他的手,顺着手掌的线条,摸向她的食指,向她胸前一弯。“是你。”李乐笑眼弯弯,“放那里吧,过来坐着。”
像是终于打闹结束的孩童,李乐摆出兄长的架势,挽起袖子进行餐后的整理。叶梓刚一起身,自动站入打下手的位置,便被喝停,“坐好别动。”
“怎么了?”叶梓又不甘心似的开口。
“仅限今天。”她听到李乐小声又嘟囔了一句,“快点好起来。”
“是,收到!”叶梓笑的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但是瞳仁里的光仍然亮出了笑眯眼的那条缝隙,那是无论如何都遮挡不住的光芒。笑着笑着,叶梓想起来什么似的,她坐在凳子上,眼睛却盯着李乐的背影,即使看不到正脸,她也知道此刻他的脸上必是一副很温顺而可靠的神情,即使这个姿势怀抱并没有面对她,即使这个姿势通常意味着离去,但她就是安心,她想起人们说什么毫无理由的安心,才不是,她心想。我们所处的异域空气,我们所踏过的异邦尘土,甚至我们淋过的他乡雨水,他们进入下水道,蒸腾成空气,都是我们一起走过的证明。她歪了歪头,靠在椅背上,嘴角不自觉扬起一点弧度。时钟还在不停步的走。时间没有意义。
“今天怎么有空来我这里?”叶梓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语气带了一点哀怨,像深宫里的妇人。“怎么?”刷碗的手一顿。“没事,新入职那里不是很忙吗?”
李乐擦擦手上的水,两手撑到叶梓椅子旁,居高临下地与她对视。“粥好喝吗?”原本的聊天思路被打断,叶梓突然不知该说什么,只得愣愣的点头。
“那就足够了。”李乐松开手,单手轻扯掉围裙,又恢复到来时利落干脆的样子。他不想就这样仓促而表面的结束看望病号,于是又去附近的购物中心购置了些生活用品。
路过某座大厦时他抬头望天,建筑那么高,遮挡了一半天然光线,让匆忙的路人更觉透不过气,阴影笼罩住过往的每一个人。
但是我有我们。李乐提着沉沉的塑料袋就这么站在路口。手心不自觉握紧。
当我们一起走过。
Vol.202「荒唐」变成兔兔过大年
作者:舞舞纸
背景:好想吃兔兔。
免责:随意
我醒来以后发现我变成了可爱兔兔。
我应该是穿越到兔兔身上了。
我直起身来,发现这里不是泥土里的那种兔兔窝,而是一间木板搭成的宽敞明亮的大开间。
房间里堆满了散发着太阳气息的干草料,几只穿着围裙的可爱兔兔正在往开间正中铺着花边桌布的长桌上摆放胡萝卜或青菜形状的蛋糕,还有一只戴着领结的兔兔,拎着一只银色的壶,往一只只精巧的茶杯里注入热气腾腾的奶茶。
看来我不是穿越到真的兔兔身上了,我可能穿越到了类似“小马国”的地方,动物能够像人类一样建造建筑、料理食物、纺织衣料,可能还有一些审美趣味。
一只围裙兔兔扑腾地跳到领结兔兔跟前,生气地挥了两下小手,领结兔兔一惊,停下了动作,向围裙兔兔鞠了几个躬,然后收掉银壶和到了茶的杯子,急匆匆地走了。
“宝,你怎么会在这里?”
围裙兔兔的眼睛直盯着我,滴溜溜地转着,语言随着它眼中的闪光,直接在我的脑内响起。
我也想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一般死后穿越都是穿到满是美少女的异世界,我死后穿到兔兔国,是因为神知道我福瑞控?我连忙审视胯下,发现我没有被绝育,还好这里的兔兔没有宠物猫狗那样的风俗,一截小小的鸡鸡好好地长在我的胯下。
我不知所措地看着面前的围裙兔兔,不知道我该干什么,我想开口说点什么,但却发现我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眼睛看着我,尝试着往我的大脑中传递信息。”
围裙兔兔的声音又在我脑中响起。看来这个世界的兔兔不但会造房子,还研发了脑波交流的能力,我盯着围裙兔兔的脸,发现它的绒毛又白又软,鲜红的眼睛里仿佛闪烁着星星,小小的鼻子下是秀气的三瓣嘴,微微垂下的耳朵里粉色的耳蜗若隐若现。
“我想草你。”
不禁地,我的想法化作了回声,反射回了我的脑中。
围裙兔兔一惊,后退了两步,脸上浮出了错愕的申请,随后它羞涩地低下头,却又迷起双眼,羞涩地看着我:“好的呀。我们一起睡觉,一边跨年。”
然后围裙兔兔挠了挠后腿,一溜烟地跑开,继续去摆桌上的食物了。
我也不好意思闲着,绑着围裙兔兔端了几个盘子,围裙兔兔开心起来,蹭上我的身体,它的身体好温暖,我的身体也好像烧了起来,它的声音传进了我的脑海:“不可以反悔哦。”
兔兔的新年和人类的新年很像。
兔兔们聚在一起吃好吃的,喝好喝的。因为兔兔是草食动物,所以它们的餐桌上没有肉,但是变成兔兔以后我的口味也变成了兔兔的形状,胡萝卜蛋糕固然好吃,鲜甜软糯的素鸡、香辣椒麻的豆腐也能满足我一个原肉食动物的口腹之欲。兔兔似乎没有酿造技术,它们以奶代酒觥筹交错,有甜奶茶和咸奶茶两种饮料,我喝了一半甜奶茶,把一半咸奶茶倒进甜奶茶的杯子里,用沾满辣椒油的筷子搅拌,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骚动。最后我被兔兔逼着,喝光了那杯又甜又咸又辣的奶茶,它们把我的头摁在马桶里,让我充分体会到了马桶水的美味。
“呜呜,我好苦啊。”
我刷干净绒毛,爬上干草垛,钻进围裙兔兔的怀里大哭起来。
“别哭啦,马上就要新年啦,擦干眼泪,我们睡觉吧。”
能整个人埋在兔毛里,实在太幸福了。
新年的钟声“哐哐哐”地敲响,围裙兔兔用脑波对我说了声“新年好”。
“为什么兔子要用意念来对话呢?兔子明明会叫啊。”
糟糕,我不习惯这种意念对话的方式,把想的东西送到围裙兔兔的脑子里了。
“哦这个啊,奶奶曾经说过。”幸好围裙兔兔没有起疑,“以前的兔子是会叫的,但是突然有那么一代兔子,好像是被改良了基因,变得不会叫了。”
原来是基因层面的,我有点失望,睡觉的时候不叫不是失去了太多乐趣吗?
“兔子的叫声会引起人类的恻隐之心,阻碍科学进步。”围裙兔兔叼起了一根干草,好像一支事后烟,“人类科学家里有一些个体,尤其是大部分雌性个体,生来具有过剩的共情能力。如果兔子在做实验,或者在被宰杀的时候发出痛苦的声音,会阻碍实验的进展。”
“所以人类改造了我们的基因让我们不会叫?这不是掩耳盗铃吗?”
“因为人类本来就没有‘耳朵’。”围裙兔兔吸了口干草,“人类怎么可能有共情能力,本来我们就是为了实验制造出来的,现在来关心我们痛不痛苦、会不会叫,怎么可能?但是不管怎么说,对人类来说,可能产生共情对他们的种群来说是有害的,人类个体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劣等,必须找到方法来证明自己不会共情,至少不可能因为我们的叫声影响实验。”
“所以我们被改造得不会发出叫声了?”
“不但不会发出叫声,雌性人类还一不做二不休,善良地让我们拥有了用脑波传话的能力。毕竟这是涉及灵魂层面的很高级的技术,还停留在基因科学层面的雄性科学家根本无法涉足。这项成果足以证明她们在科学技术上的能力远超雄性人类。”
“但我们不是用脑波传话的吗,人类怎么证明我们在用脑波传话?我们的脑波他们又听不到。”
“是的,很多雄性人类不相信雌性人类掌握了这项技术。所以呢——”围裙兔兔又吸了口干草,露出一丝邪魅的笑容,“人类组织了一场场的观摩活动,把不信邪的人的灵魂提取出来,装进兔子的脑子里,让人类拥有兔子的身体,这样它们就能亲身体验脑波交流了。”
我脑子里闪现了一丝不祥的预感,连忙起身向屋外跑去。新年的焰火照亮了天空,不,外面本来就是亮的,是暖房灯!我贴在玻璃柜的里侧,绝望地看着玻璃柜外长长的队伍。队伍旁边立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变成兔兔”“脑波奇旅”“童话世界”“变成兔兔过大年”云云。
我的身体正从一间拉着门帘的房间里蹦蹦跳跳地走出来。
那具身体里的灵魂不是我。
vol.237【地缚灵】
作者:【十一招】星云
免责声明:无声
作者被期末月痛打灵感丢失()卡文卡吐了这个是真的要写不完了所以先放着等我考完再补……暂时先不要看谢谢大家……
观前提示:现代半架空玄幻灵异世界观。内涵大量老中笑话、网络用语、退化的语言功能、颜文字。不喜谨慎观看。
——正文——
月河历史街区的左边有座天桥叫过月桥,仿古的雕梁画栋、喷了漆的木质座椅和青石护栏上小巧而威风的石狮子,有种当下流行的国潮风味。
秦苍朴就在过月桥的东边摆摊,他的左边是个套圈摊子,终极大奖是只系着红围脖的大鹅;右边是个来做兼职的小年轻,捧着一大堆发夹胸针之类的小玩意做礼物请路人扫码。秦苍朴的小摊只是一张野餐垫,上面摆着大大小小的香囊和护身符,自己坐在折叠椅上刷手机。路过的人先是注意到他身边的易拉宝:
“测字算命勘察风水,
相面卜卦解梦答疑,
画符开光祛除邪祟,
其他业务有待补充。”
这半拉打油诗下边儿便是所谓的“补充业务”。黑色油性笔洋洋洒洒写着:测定姻缘、唢呐演奏、跳大神、照顾小孩、找猫找狗、写福字春联、旧物交易、合影………
待路人终于将目光转移到这大抵是有三头六臂七十二分身的摊主身上,秦苍朴才放下手机,笑吟吟地招呼道,
“要看看护身符吗?开过光的。”
秦苍朴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年轻,不像是个摆摊的道士;第二印象则是瘦——倒不是形销骨立的模样——他个子不矮,身材纤长,外套的袖子半挽起来露出小臂。下巴尖尖,手指细长,左手除拇指外的四指贴着创口贴,手腕也是筋骨分明,一支木簪半盘起长发,乌黑的发尾披在身后,瘦,但挺拔,乃是劲竹。
路人继续打量着,慢吞吞地回答,“就看看。”
秦苍朴笑得看不见眼,热切丝毫不减,“成,您继续看看。想要什么直接和我说。”
路人继续端详那些小小的木牌手串和香囊,做工细致,能看出手工的痕迹。香囊并不刺鼻,只有一股淡淡的草药味。木牌背后用红色的颜料随意地涂了两笔。
“这个是……”
“朱砂。最好不要随身佩戴,挂在门上窗上能祛邪。”秦苍朴解释道。
“我再看看吧。”路人摇摇头。
秦苍朴脸上依然挂着笑,他端详着路人的脸,“您可是遇上不干净的东西了?”
路人刚摸上香囊的手触了电似的收回来,“你少咒人!我要走了。”
说到做到,路人站起来气冲冲地扭头便走。秦苍朴只得站起来,长腿一下跨过摊子拦在路人面前,“别生气,我只是担心你。也别觉得我在骗人,这个拿去,结个善缘。”
路人看着被递到眼前的一个绿色香囊,祥云的形状,面上绣着两只小白狗在嬉戏,活灵活现。
“不要钱,对你有好处的。”秦苍朴看着路人接过香囊,又从外套口袋里面摸出一张名片,“联系方式。”
路人刚要推辞,却被秦苍朴硬塞进了手里,还没等他还回去,就见这位年轻摊主已经坐回折叠椅上继续刷手机了,看样子不打算回自己半句话。
离开了古怪的摊子,路人才终于看了一眼手上的名片。普通的卡片,背面是个太极拂尘的logo,正面只写了一串号码和“秦苍朴”三字。
出于那么一丝细微的期望,他没有丢掉名片和香囊。
秦苍朴不摆夜摊,匆匆解决晚饭后便收摊准备回家。边上的大学生瞧了一眼他那一张垫子几乎裹不下的香囊护符,好奇地问,“你卖出去了多少。”
秦苍朴呵呵一笑,“总计卖了俩,我还倒贴一个!”
刚进了家门,手机恰好响了——来自“师父”的微信电话。
秦苍朴长叹一声,走进屋内把外套往已经堆满的椅背上一扔,接起电话。
“喂?师父,怎么了?”
“……呃你试试看那个,打开摄像头。对,在左下角。”
“……还是没有画面?屏幕什么样子的,是不是网不好。”
“……师父那是你的直播间被封了。”
“……传播封建迷信呗,还能为啥。下次标题别写道法之类的,得写非遗文化展示,国家政策。”
师父在电话那头气地大叫,秦苍朴不得不让手机远离耳朵以免被音波攻击,正愁着呢,屏幕上一闪而过的提示成了救命稻草——“师父有客人给我打电话了回头再聊拜拜!”
还没等师父说完秦苍朴便挂断微信接通电话,“喂?我是秦苍朴,您是哪位?”
“香囊是你给的?”电话那头是个年轻男生的声音,听起来似乎还是高中生,“这种东西别拿来骗老人!有没有良心那!”
下一秒那头又换成了上午那位顾客的声音,“把手机给我!哪有你这么讲话的,有没有礼貌啊。”
“没关系,您没事就好啊,香囊有用对吧。”秦苍朴好脾气地回答,他见得人多了,倒不至于和个小年轻置气。
“对的对的,那个秦大师(“大师?老爸你还管他叫大师啊!”)您方便明天来我们家看一下吗……“
就这样,第二天,秦苍朴站在了江家的别墅前面。昨天的顾客,江平山已经在门前等候。
“你们这的布局风水都挺好的啊,采光通风绿化都不错,八方通达。”秦苍朴感叹道,“这开发商还挺懂行。”
形容风水好的用词不应该是“藏风聚气”“玉带围腰”这样玄乎的吗?江平山心里偷偷想。
走近大门,头顶上悬着一面八卦镜。
秦苍朴问,“这是谁叫你挂的?”
“呃,我侄子说是帮忙找了开光的。结果一点用都没有,还是闹鬼,是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没效果是正常的。”秦苍朴说,“因为这是假货,流水线产品,您侄子请的大师估计义乌来的。昨晚说话的也是你侄子?”
“不是。”江平山尴尬地挠脸,打开门,“那是我儿子,江居肆,下学期大二。我侄子要高考,家长说这边离学校近环境好,就送来借住一段时间。”
秦苍朴点头,“夫人在家吗?”
“没有,她出差了。”
屋内的布局还算精致,并没有因为女主人不在而显得糟乱,秦苍朴吸了吸鼻子,径直走进厨房,“给我讲讲这些地方都发生了什么吧。”
江平山跟在他身后,“厨房这里,水槽里面……”他抖了一下,“死老鼠死鸟这种东西,还用,还是用刀插着,那些刀我都丢掉换了一套。”
秦苍朴点了点头,搬了个小凳子站在上面,挨个打开了厨房柜子检查了半晌,一边还在问,“你平时做饭多吗?”
江平山看不懂大师这是在干嘛,只能在一边干站着,“要是下班早的话会给两个小孩煮点晚饭,没空就让他们自己点外卖,厨房来的不多。”
秦苍朴比了个OK手势表示明白,拍了拍手上的灰走出厨房,又走到了卫生间。
还不是回南天呢,宽敞的卫生间却显得十分阴冷,墙角有一层薄薄的水珠。
“你是说浴缸里面泛血水是吗。”
“对的,红色的,特别混的那种,就像是血滴在水里一样,还有一股铁锈味。”
*源自作者月初听演出被打扰的怨气...*
评论:笑语
音乐会快要开场了。在楼座二层的第一排,刚好从正中间俯视着舞台的地方,两个中学生艰难地穿过无数个膝盖与栏杆之间的空隙,来到他们自己的座位上。刚落座,戴眼镜的男生就惊叹道:
“真有这么多人买票啊!”
他身材较胖的同伴正向台上瞭望,见合唱席后方也坐了观众,便附和说:
“想钱想疯了,合唱席的票都拿来卖!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水平怎么地呢!”
两位都是音乐学院附中指挥系的学生,虽然还没学到怎样阅读总谱,对音乐的见解却已经很独到了。他们叽叽咕咕地探讨起来,很快达成一致:就这场演出的重头戏,下半场的贝多芬《第九交响曲》而言,古往今来的最佳版本是德国指挥富特文格勒于1942年录制的现场录音,即在希特勒的生日庆典上演出的那一场,除此之外都是一片糟烂,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假使有人在如今的中国演出《第九交响曲》,也可等同于是和八十年前远在欧洲的富特文格勒大师同台竞赛,真是好大的胆量,掂不清自己几斤几两。单从这一点来看,这场演出就是好不了的。
说到这,他们咂着嘴巴摇摇头,望向观众席的目光都带上几分怜悯。就在这时,另两位朋友姗姗来迟:先是一位钢琴演奏系的女同学,性格内向,只打个招呼就沉默地落座在两人旁边,接下来则是他俩共同的初中同学,目前在普高就读,第一次来听音乐会。他刚坐在另一侧,戴眼镜的男生就凑近他,神秘兮兮地说:
“你可真倒霉呀!头一回来现场,就要听这种玩意!我发你的录音你听了没?”
“听了,一点儿都没记住。”普高学生答。
戴眼镜的男生还想再说点什么,灯光却突然暗下来了。这是乐团出场的前奏,整个观众席也因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而陷入了短暂的沉寂之中。方才聊得热火朝天的两位轻蔑地掏出手机,另两位则安静地等待着。在黑暗中,后排座位上又传来一男一女小声谈天的声音:
“我导师还是很赏识我的,...我的研究课题......在知网上...”男的说。
“那你的科研能力好强啊,”女的惊叹道,“我之前去法国的时候...”
“啊,你也去过法国?我和我前任去意大利的时候...”
“噢——你前任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之前在法国的米其林餐厅...”
舞台中央的灯光陡然又亮起,从黄澄澄的地板上聚集起明亮的暖光,随后乐团成员登场,谈话声于是也被掌声淹没了。这是一支本地乐团,规模不过六七十人,连女乐手的演出服都是不统一的。合唱团从侧面上来,一半人穿燕尾服,一半人穿希腊式的白长裙,几乎站满了整个合唱席,将那里仅有的几位观众局促地挤在角落里。身材较胖的男生见此,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而当那头发过度茂盛的矮个儿指挥领着钢琴家来向观众鞠躬时,戴眼镜的男生则像是和他竞赛一样,混在掌声中间发出更大的、不耐烦的啧啧声。可惜,上半场的《合唱幻想曲》结构过于紧凑,使人找不到插入嘘声的时机,只能靠狂敲手机键盘来表达抗议。在那光辉、热烈的结尾响过之后,两人还是迫不及待地彼此转过脸来,面上都挂着讥讽的笑容。
“你绷住了吗?”戴眼镜的男生问。
“我没绷住,不知道他自己怎么绷住的。”胖男生答,眼神瞟向台上正谢幕的指挥。
“什么没绷住?”普高学生问,另外两人却并不理他,女同学也不说话,他只好悻悻地缩回座位上,也不知到底该不该鼓掌。中场休息时,他的两位老同学又聊起《第九交响曲》和富特文格勒的事,后排也再次传来那一男一女的谈话声。
“这演得真是太好了,之前我也听过演出,但没听过水平这么高的。”男的说。
“真的,听起来就特别...和谐。”女的赞同道。
“我之前只听过T市交响乐团,在大港吧,水平没有这么高。”男的接着说。
“是呀,真是太厉害了。我之前在法国的时候...”
他们聊了会儿别的,话里话外对乐团、指挥和彼此都充满了仰慕之情,在这种氛围里,好像整个世界都镀上了一层浪漫而体面的金光,一切都在向好而发展,即使他们只要翻一翻节目册就能知道:台上这位指挥和T市交响乐团的艺术总监其实是同一人。最后,男人以无比深沉的口吻,用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作为结语:
“你说,为什么指挥要站在乐团前面,而不是乐团后面呢?”
他问得如此认真,以至于我们这位可怜的外行同学还当真思考了一阵,只是不好意思去问他的两名同伴。下半场很快开始了,乐团人数比上半场多了几乎一倍,六位独唱不紧不慢地登上合唱席,众星捧月般立在最前面,演出服上的亮片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在他们脚下则是铜管乐器金灿灿的光辉。指挥棒抬起来了,只在虚空中轻轻一点,就使整座大厅的空气都微微颤动起来——一个微弱、庄严而摄人心魄的开头,在空间中铺展开,随即弦乐如一颗晨星般缓缓升起,愈来愈高,愈来愈亮,又突然如暴风般席卷而下,以近乎恐怖的力度陡然落至地面——可惜,定音鼓太响了,“咚”的一声,好像一块石头砸上车窗似的,吓得人心脏突突直跳,且不知是否出于指挥的个人喜好,之后的每一处定音鼓都是如此。胖男生和戴眼镜的男生不禁相视一笑。之后,弦乐也有几处错开,木管倒是听起来好似清泉,但尾音有时会消失在乱哄哄的鸣响里。到了第二乐章,那时钟滴答般规则的行进中又偶尔掺杂着圆号不和谐的怪声儿。每到这种时刻,坐在中间的两人就会暂时放下手机,兴奋地窃窃私语起来,并在每一次失误处都作出夸张的表情动作,表达自己受到了冒犯。一旁的女同学原本一言不发地看着,时间久了,倒也好像逐渐认同了他们的观点似的。她在和谐的片段一动不动,但每到定音鼓响起的时候,她便要猛地叹一声气,再夸张地歪一下脖子,直到坐在一旁的白衬衫女人问她:
“不好意思,您颈椎不舒服还是怎么的?”
直到音乐史上最具盛名的末乐章到来,几人才消停下来。合唱团哗啦啦地捧起唱词本时,戴眼镜的男生再次笑嘻嘻地凑到普高学生处,说:
“一会就给你看最大的笑话。”。
暴雨般急促的开头——低音提琴宛如人声般的独奏——前几个乐章的片段依次再现,这些都没有什么毛病,或至少毛病与先前一样,因此没有遭到更多耻笑。当“欢乐”的主题第一次出现时,轻蔑的表情还挂在三名音乐生的脸上,而当它第二、第三次重复,如河流汇聚一般,由更多乐器护送着奔腾而来时,两位指挥系的学生已把手机放下,女生的脖子也一下子好了。男中音开腔了——声音有点抖,但没关系——定音鼓仍然太响,但没关系——合唱如海浪般漫卷上来,领唱的人声是点缀其上的浪花。普高学生不可思议地发现,身边除音乐外已只剩下一片静默。“万千的世人,我拥抱你们,”合唱席上的无数男男女女唱道,“这一吻是献给地上的所有生灵!”——几人已全都坐直了身子,眼神死死盯着台上,而在他们目光所及之处,所有那些金属或服饰的闪光随歌者与演奏者的呼吸而涌动着,宛若星辰,指挥棒的尖端时而如流星般一闪而过。他们的笑容消失了,任由乐声将他们抛上浪尖,捧上天顶,又由那欢腾的河流送回地面,在尾音结束后爆发的欢呼声中,他们竟发现自己也在拼命地鼓着掌,甚至举起双手来想要让演奏者看见。戴眼镜的男生首先发觉自己的失态,他悄悄地放慢掌声,并故意作出一副审慎、怠慢的姿态,好像刚才只是单纯出于礼仪,并扭头对也已将手收回来的同伴说:
“还谢幕呢!自己演成什么样心里没数么?”
“就是。真当自个儿是富特呢。”胖男生附和道。话虽如此,他们还是待到谢幕结束,才随人流一起离开音乐厅。在出场后的楼梯上,戴眼镜的男生扭过头来问普高学生:“你感觉演得怎么样?”
普高学生望向楼梯下方——那儿刚好走着后排的那对男女,那两人仍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却不看彼此,脸上是彻底的茫然。
“我不知道。”普高学生如实回答。
作者:阿苔
评论:随意
其他:有莫索里哀ho2剧透。
我偷偷打量着自己的弟弟,他正用叉子卷起一部分意大利面送入嘴中,所有的步骤都做得恰到好处,就连一个月礼仪速成的我都能看出他的餐桌礼仪是何等的规范与优秀。
完全找不出半点昨晚那件事的痕迹。我在心里感叹。不过也是,放下心中执念又得到我的承诺的他昏睡得就像是不知世界险恶的狗崽,即使我把他转移到床上摆好了姿势又盖上被子,他也依旧睡得很沉。这样的睡眠质量很难从脸上看到黑眼圈或是疲惫感吧。
不过啊。收回目光,我漫不经心地将切成块的煎鱼送入嘴中,柠檬汁清新的蔬果香中和掉了煎鱼最后一丝油腻。真是美味,贵族的新鲜食材和昂贵调味料以这种恰到好处的方式合为一体,作为开启美好一天的第一顿餐点是最合适的了。
真像西蒙,我可爱的弟弟。自认为自己卑劣,实际经过完善的贵族教育和宗教熏陶,再怎么放任自己的欲望膨胀,再怎么尝试伤害他人,本质都是一个善良又渴望爱的孩子,和我完全不一样。
我再次叉起一块煎鱼递入嘴中,如此可口,令外城区出身的我受宠若惊,视若珍宝,咀嚼时甚至带上了一丝祈祷的意味。
属于我的弟弟,落入圈套的弟弟,将真心展现给我,却丝毫不知其危险性的弟弟。
你是何其可怜,刚刚从一个永远不会回应你的安德烈哥哥的梦魇处逃脱,又遇到了为了得到想要的东西不择手段的我。就好像安德烈的幻影是你永远无法逃离的枷锁。
我把鱼肉吞咽下肚。
不过至少,我对你的爱甘之若饴。
我是什么时候爱上你的呢?明明我们才相遇两天,对于感情慢热的我来说简直堪比第七大神迹。由于太不可思议了,我花时间认真梳理了一下。
昨晚之前我对你仅是尝试接纳的态度,他人原因不明的好感总会令我谨慎。实在抱歉,这是在外城区练出来的生存技巧,我希望你不会介意。
结果倒是证明我猜对了,你果然在我身上有所图。在你提出你会把我当成你亲爱的安德烈哥哥继续倾泻以爱意的时候我实在是被吓了一跳。谁能想到自己看起来老实可爱懂礼貌的犬系弟弟实际上感情扭曲成了这个样子?
……虽然这只让我更加兴奋了,而这种兴奋在你被我带刺的话语哄骗攻击得伤痕累累破破烂烂后仍将我用力扔到墙上目光仍是那样执着时达到了高峰。
现在回想起来也真是不得了呢,我自己都想感叹出声了。
我从未预料到自己的兴趣爱好竟然是这样的……超出常规?追根溯源,可能是亲人过早的离去让我对于强烈的情感更加执着,不过我也清楚这并不是脱罪的借口。扭曲就是扭曲,正常的爱并不是这样污秽令人发呕的东西,像是黏上就擦不掉的泥。
我欣赏你的感情,我太想拥有这样的感情了,想要到发疯。
所以我拼尽全力攻击你,击溃你,再以温柔和爱意去浇灌。即使你对安德烈的爱已经深刻到宛如嵌进树干的钢丝,我也会一点一点钳断,挖出来。树木摇摇晃晃怎么办?依赖于我就好了,我会非常温柔,非常温柔的满足你,支撑你。
请只看着我吧。会爱你的人只有我,会接受你的撒娇的只有我,能容纳你如此沉重巨大过激感情的人只有我,能够尽全力陪在你身边的……只有我。
请只看着我吧。
说不清当时谁是谁的猎物,卑劣的我们互相下套,两个人都是为了自己的私欲。血缘是如此奇妙,不是吗?至少在那个时候,我可以轻蔑地笑着对安德烈说:“看吧,我才是他真正的哥哥。”
而在最后你趴在我的胸口哭泣诉说着自己的痛苦时,我知道我胜利了。你的血污沾湿了我胸口的衣服,从澄澈的仿佛发着光的翠绿瞳孔里滴落下的泪珠在我的胸骨里播种下一片属于你的繁盛色彩。
你说,我的爱就是这样令人避之不及的东西吗?
我说,你的爱令我舒心。
你说,我是一个如此卑鄙的人。
我说,你是一个温柔的好孩子。
你说,我的爱会令先生你感到困扰吗……?
我说,
我求之不得。
我们由此结下了契约。
我可爱的,属于我的弟弟啊,希望你不要后悔。
因为我的爱是那样丑陋的东西,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握在手中,囚禁在心里。等哪一天你醒悟了,想要逃走了,你会发现自己已深陷于缠绕着藤蔓的白骨牢笼中,那是你亲手装扮好的,仅属于你的……永远的天地。
end
作者:阿苔
评论:随意
其他:没有半点文笔,很烂
余淮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讨厌菜市场,在里面的时候她总会没来由地感到烦躁和心慌,每次母亲和摊贩老板讨价还价她总是默不作声将自己挤在大颗圆包菜或是土豆堆旁的小角落里,在心里不断默念着“快点结束,快点结束”。而等到采购完毕拎着沉重的大包小包离开那个嘈杂拥挤一团乱麻的大棚子的时候她感到自己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下来了,进行一次深呼吸,就连大马路上的空气都带着开阔清新的自由味道。
实际上激起余淮这种反应的不只有菜市场。曾经她跟着妈妈去过一条卖香料的小巷,与菜市场比起来那里要冷清许多,两排年代久远又没有维修过的一层小平房像是已经被空气里的潮气泡透了,石灰粉刷墙壁呈现出霉斑一样的暗灰色,得了皮肤病一般大片厚层的向下脱落着。本就狭窄的道路被小摊贩展示着八角花椒辣椒等干料的纸箱子挤得只剩下了一溜,无所事事的店主大叔们会在她们走过时看她们几眼,或是漫不经心地在自己家香料纸箱中间挤过,顺手抓起几粒花椒捏一捏再扔回盒子里。香料小巷位于公园和回家的公交车站中间,是最短的直线距离,但自从走过一次后余淮就央求着母亲带她绕路,宁可在疲惫的状态下多走几百米,也不愿意再经过那条令她心理不适的小巷子了。
余淮曾经尝试着分析自己讨厌菜市场和那条小巷的原因,因为杂乱吗?因为讨厌商人?好像都差那么一点。不过小孩子的兴趣点总是转移得很快,这么讨厌的问题就不要在意了,不如去做点其他有趣的,比如去看看动物图册。
余淮喜欢动物,非常非常喜欢,即使是对于当时的她来说有些深奥的猫咪饲养指南她也能全神贯注读下去。她最喜欢的那一本里收录了全世界猫咪品种照片以及性格特点,每次翻看那一部分图册,余淮都会在心里细致地考虑着自己喜欢什么猫、家里适合养什么猫,最后综合得出一个令她满意的答案。就好像那并不只是一本书,而明天父亲就能把自己选好的那只小猫崽带回家了一样。
不过先来到余淮家里的不是猫咪而是一只小小的白兔。余淮并不介意,小兔子的可爱早已征服了她的心。
在那个年代,科学饲养兔子的方法还没有普及开来,就连相关书籍也很难在书店里找到。父母告诉余淮,兔子是吃新鲜菜叶子的,而我们不愿意为了牲畜买一颗完整的白菜,如果你想养着它你需要去菜市场捡拾别人扔掉的白菜叶。即使心中万般不情愿,余淮还是答应了。
这是余淮第三次为兔子收集菜叶时发生的事。
那天早上他们全家一起出动开车去了城市里最大的菜市场。早晨的菜市场总是热闹非凡,就好像半个城市的人都为了看余淮捡垃圾的热闹,都为了嘲笑她不辞辛苦挤到了这个爆满的棚子里。她仅仅收集了两片菜叶就撑不住了,向父亲要来车钥匙后快速挤出人群,爆发出对于小孩子来说惊人的走路速度回到汽车旁边,打开车锁,把自己关进去,锁好车门,一气呵成。
新车里的味道沉闷难闻但令她安心。心中的烦躁感终于散去,她平复着呼吸,透过贴了黑色薄膜的车窗观察着窗外行人打发时间。家里兔子的存粮已经吃完了,而自己捡到的可怜的一点点菜叶甚至不够它一天的伙食。余淮只能在心里期望着父亲母亲能多捡回一些菜叶填补自己失误造成的空缺。
就在这时她注意到车窗外的一位行人弯下了腰。
那是一位叔叔,原本他应该和其他行人一样径直从两辆车的间隙中穿过去,一共六七步的距离,这么短的时间里大部分的行人连表情都不会有任何变化。
但他走到一半停住了,并弯下腰捡起了路边的半个橘子。如果不是他这一连串的动作,余淮甚至没有意识到这里还有半个颜色耀眼的湿垃圾。
余淮不由自主屏住了呼唤,她睁大眼睛趴在车窗边上全神贯注盯着那个叔叔。她觉得有什么事情正在发生,一件本不应该被任何人看到的事情:
他好似随意地撇了一眼前方,同时用左手拍掉了黏在橘子皮上的小石头粒和灰尘。收回目光,他动作熟练丝滑地剥开只剩一半的橘子皮,掰掉未被橘子皮包裹着的两三个橘子瓣,把那些部分随便丢在地上——在这个过程中他的目光简直是黏在那半个橘子上,没有半分偏移。
余淮的心脏跳动的很快。
她看见那个叔叔将剩下的部分一齐塞入了嘴中。
天呐。
那个男人咀嚼着橘子瓣拍了拍双手。他好像察觉到了什么,浑浊的眼珠撇了过来。
余淮赶紧远离了车窗,她万分紧张地将身体缩成一团试图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她心跳如鼓,车窗上的单面透视膜这时是她唯一的依靠,也令她感到无比忐忑不安。
她不知道那位叔叔有没有看到她,他只是随意的离开了,迈着与来时同样的步伐十分普通的消失在了她的视野里,与其他人没什么不同。
余淮的心却像炸开了一样。她感到不可置信。为什么,那不是垃圾吗?虽然从道理上讲确实还有能够食用的部分,但是,但是,被扔在地上的,没有人要的垃圾是不能吃的,如果被人看到了会被鄙视,会被排挤,会被看不起,会被认为是——低下的人。
对,就像她现在的想法一样。她不愿意去接触那位叔叔,她感到不可思议,她会离那位叔叔远远的。
她不想成为那样的人。
她害怕成为那样的人。
余淮知道这是一种歧视。身边的大人总是在教导她人人平等,即使是清洁工也值得尊敬,对于社会不可或缺。实际上就连她也用这个题材糊弄过几篇作文。但她也知道这种歧视是不可能被消除的,因为自己也在这样想啊,那就会有千千万万和她同样或者更差劲的人也会这样想。
况且她并不想捡垃圾吃,她想吃的是干干净净鲜亮完整的水果。她不想每天早上五点以前起床,她不想吆喝着喉咙去吸引客人,她不想为了几毛钱和客人讨价还价,她也不想在湿漉漉的石灰房子里等待着不知何时才能到来的一单几块钱的生意。
她害怕被歧视,她害怕饿肚子,她害怕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她害怕贫穷。
余淮害怕贫穷,怕到会蜷缩在床上哭泣发抖。
她好像突然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不喜欢菜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