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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招】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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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成粉红色的座椅上,孤零零的手机响起铃声。
手术刀的刀刃停下来。戴着塑胶手套的右手将手术刀放到白布上,左手习惯性地从白布底下握住刀刃,顺着血迹擦过一遍。杜啧了一声,剥下手套,迅速地团成一团放在刀边。
手机还在响。她看到来电显示:梅原太一。
她呼出一口气,环顾四周。一个人也没有,大抵也不会有。夕阳从她头顶上彩虹色的幕布上滤下来,照得她身边其他的旋转茶杯透出小时候搪瓷存钱罐曾经闪耀过的神秘光亮。
粉色的旋转茶杯,和沿着中线剖开的大脑颇为相像。
她接起电话。
“怎么了?梅原。”她嘴边泛起讽刺的笑。“我没死。谁跟你说我死了?两个小孩?呵,是那对小兔崽子。我早知道她们偷偷看着我,一定有什么打算。行了,现在你知道我活着了,我就挂了。你说什么?想知道床底下蜡像的事?
“好吧——终于还是到了我要讲这故事的一天。小兔崽子们也在?那你把免提开开,也让她们听着吧。
“那尊蜡像的确是我,但可不是我定做的——我没有自恋到这个地步。定做它的人是我的未婚夫。是的,我曾经有过一个未婚夫,这事实在当下说出来,连我自己都难以置信……
“如果有人为你定做了一尊等身的蜡像,你会怎么想,梅原?我知道你会怎么想:你会想,绝不会有这样的人。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会有的。这就是我们俩的共同语言:我们都很固执地认为不会有人看见自己。而等到有人真把注意力倾注到自己身上的时候,你猜会怎么样?”
杜望向远方。夕阳慢悠悠地落下来,卡在两只曾是摩天轮厢体的锈方块之间。
她说:
“你会认为那就是爱。”
“从来没人正眼瞧过我。当我直视他们的时候,我看到的永远是他们微微倾斜的眼白。我的父母、我的姐姐——他们与我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却仍然能在面对我时准确地移开视线。只有发传单的人会注视我;但把传单塞到我手里之后,他们就会径直看我身后的人——仿佛我是透明的一样。
“你问为什么,梅原?是啊——为什么呢?我从记事开始始终在思考这个问题。是因为我太丑吗?照理来说,以平均意义的审美来估量,比我丑的大有人在;但反而足够丑了,也能吸引视线。那么我的错,必然是在于太平均了:既不丑也不美,无法给人留下任何印象,因此也没有驻足观看的价值。不光是我的脸、我的身体,我的存在本身就是如此!只是为了填满人间而存在的,连可悲也称不上的肉块。”
杜把手机夹在耳朵和肩膀之间,单手把玩着手术刀;她自己的眼睛被刀刃从中间劈开,只露出半片虹膜和眼白,从刀片对面的世界里冷冷地朝外看。
“我也曾经尝试过变得特别:没有什么成效。我试过努力读书,考过班上的前几名;但第一总是考不到的。试过竞选学生会干部,但从来都是落选。我加入过电影鉴赏社团,但也不过是坐在活动室的角落,注视着大屏幕上与我毫无关系的生活罢了;除了与其他人坐得近一些,又和坐在家里的沙发上看电视有什么差别呢?
“我一度以为我的人生就注定是这样无可救药的了:不会死,不至于想死,但也不过是活着。直到那个人出现,才非常彻底地改变了局面。
“你该猜到了:那人就是我的未婚夫。
“他是第一个正眼看我的人……如果对别的人说,这多荒谬啊!光是被正眼瞧着,就足以让我感到兴奋和得意了。我知道你是能理解的,梅原。还有小崽子们,你们也是知道的!尽管你们会正眼看彼此——这足够让六年前的我感到嫉妒了;但除了彼此以外,你们谁也没有。”
杜终于放下了手术刀。她自己的眼睛从她视线中消失了;她转而望向她对面的那双眼睛。那双眼睛是漆黑的,和她的眼睛一样。
“他不仅是正眼瞧我:他很喜欢我,尤其喜欢我的双手。从第一次约会到交往、订婚,他始终把我的手当成宝贝,每次见面都仔细地端详、抚摸。他带我去做美甲,给我买了无数的戒指、手链,其中还有定制的。
“我喜欢他吗?无疑是喜欢的。我相信他是爱我的;因此我无比感激他,总想着怎么报答他。我认为我被救赎了。我认为从此以后,我的人生就发生一百八十度的转折了;我不再是填空用的边角料,而是值得被仔细端详的、一个很特别的人了;尽管当他抓住我的手、饱含深情地细数它的美丽之处——具体到关节和血管的名称,因为我们都是医学生——我根本无法理解他在说什么;在我看来,那就是一双普通的、平均的手。但既然他珍视它们,那它们就有了勉强抓住电车扶手以外的、独特的存在理由。
“于是他变本加厉地爱我。他为我定做了一尊蜡像的时候,我并不感到害怕,只知道高兴;因为在我看来,那一定是出于爱的。
“一切轰然崩塌在某天:那天我从学校回家,看见他跨坐在蜡像身上,用手术刀从它手上切下手指。
“他对我哭诉、忏悔:他绝不会真的切我的手指……但他是多么想这么干呀!他实在无法抑止自己的欲望,于是只能定做一尊蜡像来做我的替代品……假如我的手指切下来又能重新长出来,那该多好呀!他就能一次又一次地把它们切下,一次又一次地重新爱我……
“你们听了都会害怕,是不是?可我一点儿也不害怕。我只是愤怒,愤怒到了极点。
“因为他对切下来的手指那么珍重:捧在手心、用嘴唇去吻,小心翼翼地揣进胸前口袋;而剩余的身体,他可以穿着鞋去踩。我仍然只是肉块——一双他所迷恋的手的基座而已。
“我如此恨他,以至于非杀死他不可。我已经开始做杀人计划;可我无可救药的命运就连‘杀了他’这样简单的愿望也不许我实现。那件事以后一周,他没回家;过了24小时,我报警;再过24小时,有人打电话告诉我,他遭遇车祸不治身亡,而且尸体已经火化了。没有人想到要和我这个未婚妻商量商量——尽管我地板上还躺着被他割去了全部手指的、我的蜡像。
“——这就是我和床底下蜡像的故事。”
杜很突兀地笑起来。她的笑声和手术刀刃一般尖利。
“梅原。你这是把你的乌鸦军团派过来了吗?”
一群乌鸦落在她周围的栏杆上,很规整地一字排开。
“杜老师,”梅原在她耳边问她,“那您让我处理的那些手指……”
“那些?当然是我未婚夫的手指了。”
“那怎么可能?”梅原问,“明明有远不止十根……”
“你不知道吗?”杜说。
“死掉的手指,是会重新长出来的啊。”
TBC
作者:诸子百
免责声明:笑语
(世界观为oc世界观,写的很烂 请谨慎观看,大部分地方与现实三次元世界不符,文中地点皆为虚拟。)
五月十六日是一个难忘的日子 ,难忘就难忘在中央王国成立了一支新的勇者守护团,难忘又难忘在团长也在今天诞生,可这个位置竟然不是本少爷,我雷斯罗拉一辈子都忘不掉!
——5月20日 雷斯罗拉日记著。
“雷少爷日记写完了吗?外面挺冷的,走廊的风刮的不小——” 外面常勋一直猛敲门催促,
“我写日记时需要个人的私人空间。”就是这么一句话直接把常勋赶出了双人套房外。常勋很纳闷,刚抽签抽到跟冯团睡一间房,怎么说换就换?冯团又不是老虎,抓到谁都得吃两口。雷斯罗拉跟冯团两个人相处间的不悦在几天前就开始上演,没想到竟然坏到这个地步。
雷斯罗拉收起自己笔记本,装进了自己贴身的行李里,确认窗外门外没有可疑动静后才放心藏了进去。
雷斯罗拉开了门,他的脸一直都是臭的,更何况此刻他的脸黑臭的跟从臭水沟里出来一样,没引起进门的常勋半点注意。
“冯团说这个城镇有不对劲,所以刚刚他跟晔又去城镇打探了一圈。” 常勋的表情也不寻常,
他跟着晔去了?雷斯罗拉闪过一丝后悔,可在上楼前确实听到了冯——团,呸,冯征军出门邀约,可雷斯罗拉每日作息种少不了固定时常记录日记的习惯,便直接拒绝。
雷斯罗拉下了楼,他不愿扶木把手,因为这个不算贫穷的城镇旅馆设施实在是不合他的心意,下面会合的便是六个少年少女。他们七人,就是几天前刚成立的勇者团成员。
站在队外的少年,背带长剑,肩披简略护甲,身后不时有布条摆动,他就是冯团,冯团个子不高不矮,或许是雷斯罗拉从小饮食搭配得当,整整比对方高出小半头。
下楼后的对视更是在身高的辅佐下气势更盛,自顾自坐在了桌前。桌子不大,只供四人坐下,站在队侧的晔让年纪最小的女孩凯瑟琳娜坐了下来,凯瑟琳娜点着头拉着身旁的克莱一同坐下,常勋看还有一个坐位,捡漏同坐。晔跟冯团和角落不怎么起眼的精灵男孩俞站着,雷斯罗拉俨然一副正领导的模样问着城镇的信息。
“这个城镇的通缉墙上贴着这样一张信息。” 晔从衣服里掏出通缉令平整的摆在桌上,‘通缉以下7人,赏金2000万。’
“这么多?”常勋被如此昂贵的金额震得飞起,仔细打量这七个画像没有一个像他们本人的,七个大汉强硬的糊上七种元素接着豪横的贴上巨额赏金,难怪进城时城民们对着人高马大的猛汉们退避三舍。
“我,我刚刚跟莱克一起发现了这个!”凯瑟琳娜拉着莱克的手紧接着铺开一张宣传单,黑色的纸张上方留着大大的月亮,下面写着几个大字——天黑请闭眼,月神来也!
常勋一听,忍不住发笑 “噗,这什么中二宣传语?”
冯团站在桌边,他盯着那张宣传单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他透过窗户看见室外已经开始变黑,天边渐沉,没有夕阳的映衬直接被漆黑糊满整个城镇。冯团回过头,一种香味悄无声息从门缝冒出,香腻的味道让他不舒服,他不由得抓紧剑柄,背靠桌面试图护住死角。
雷斯罗拉拿着宣传单端详,轻轻一捻纸角,香味沾在纸面之上,他抬头看见了冯团的异常行为,对雷斯罗拉而言,虽然只是相识了几天,这个令他讨厌的家伙表情总能很明白的一眼看穿。
冯团下意识的备战动作同样使得身旁晔的注意,微弱的气味她同样感受到了,可随之而来的几串震动仿佛震碎她的头颅,震动声不断逼近,香味不断扩大,窗外已经看不到任何光亮,仿佛整个镇子淹没在黑夜里。
雷斯罗拉的反应比起晔更甚,他捂住脑袋不由得站起,剧烈的噪音逼迫他捂紧双耳,借着旅馆的微弱烛光他看见了一滩黑水从旅馆门缝缓缓流进.....
“冯征——”军字没出声,雷斯罗拉身后的那堵墙被噪声强制破开,声波吹灭灯光所有人陷入无尽的黑暗之中。在光亮熄灭前,晔察觉到大厅镇民的古怪,在这怪异场景之前,他们好似蜡像停滞原地,一切都是那样的悄无声息,当然除了这股音波。
富有规律的音波在他们7个人头上飘着,凯瑟琳娜被突如其来的景象吓得不敢说话,紧紧抓着莱克的手。常勋摸索着口袋,他清楚记得在刚到城镇时“顺手借”了一支不一样的手电筒,“啪叽”一声应该是手电筒不小心翻到了地上,他蹲了下来开始触碰地板,他却只摸到了黏腻又顺滑的液体,借着身后冉冉起升的强光,他看见了黑色的涓涓细流竟蔓延到了桌子底下!
无声的它绕过桌角,逐步缠到桌腿向上移动,常勋抬头发现这个怪东西游走到雷斯罗拉的椅子之上。雷斯罗拉清晰的感受到有东西在身后蠕动,一道堪比手臂粗的黑线从身后冒出掩住他的嘴巴,红色的椅子被流淌的黑水完全遮盖,无数条的水流缠绕在雷斯罗拉的腰间、大腿、甚至是脖颈处。
俞伸出双手腾空生长出褐色藤蔓试图抓住黑水,不断上升的强光散发的光辉照耀藤蔓之上,细小枝丫如同发疯一样肆意生长进而狂魔乱舞,俞急忙收起藤蔓,不可控的枝条使他有些措手不及,俞看向光辉,皓蓝色的亮光正在一直逼近。几个人被蓝色的光芒彻底“吸引”,像是富有魔力一样,他们盯着墙外的天空外那轮半天大的蓝色光盘,
“它好美啊..”
凯瑟琳娜满眼都是这蓝色的光盘,它强烈中携夹着柔和,柔和中不失皎洁,银色丝线从光亮处散开,蹭过众人的脸颊,模糊的温暖晕染开来,她想到了她的家,和躺在卧室里的小兔子,以及花园里的蝴蝶,每次坐上马车,总能看见莱克向她招手...她喜欢他的笑,比她遇到的所有人都笑起来好看多了。
月光照及大厅一片亮堂,照及不到的暗角黑水糊满整块地面。他们似是那群镇民一样,如同蜡像一样逐渐一动不动。
“快跑!妹妹快跑!” 许久沉寂的莱克大吼,一扇银色盾牌从凯瑟琳娜身后冒出,一瞬盾反发出的闪光能够遮盖住屋内的蓝光,这声怒吼将凯瑟琳娜的思绪抽回,回过神的她看见丝线早已化作黑线,缠紧她的脖子。
黑线愈紧,凯瑟琳娜愈发不能呼吸,晔率先脱离蓝色光盘怪异的控制,拿出匕首径直刺向将凯瑟琳娜团团围住的黑线。
黑线在受到攻击后分开两段落在地面,游走汇集后盘走在晔的脚下,无尽的黑水分成十几条黑线形成蛛网扑了上去。
一道红色出现在晔的眼前,冯团剑劈过后,黑水化作的蛛网被火焰燃烧殆尽。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晔后撤一步,背靠光盘,直觉告诉她不能再轻易再看那轮怪东西。
“是月亮。”俞尝试再次召唤藤蔓,双手暴露在蓝光之内,任凭如何也召唤不出。“月亮帮助植物生灵生长...却被它抑制住了。”
“管他月不月,一炮轰他娘的!” 刚才蹲在桌下的常勋又一次英勇的站起,他的肩上扛起雷炮,浑身雷光交错,黄色的光芒聚集炮口,轰——的一声,一发雷炮笔直的射在蓝月亮之上。很可惜,蓝月亮经过一圈黄色电流的洗礼后,除了光弱了点,似乎是没收到任何的伤害。
“靠!怎么回事?”
不管是常勋的炮,还是晔的暗刀,甚至是莱克的盾反都对这个蓝月亮没任何作用,此刻的蓝月亮忽闪忽闪,有点电源不足的错觉,又听到了将才的噪音,不过是换成了人声。
“吾乃月神...勇者...杀!”
这个月神舌头还没捋利索,声音还难听,讲的话还这么中二,常勋这个笑点低的孩子差点又被这句话整笑了。
“水..吾要水。”
雷斯罗拉受伤的世界达成了,这时所有人才发现雷斯罗拉被捆成粽子形状浮空,粽子身后包裹着无数根黑线从蓝月亮内部伸出,粽子不断靠拢面前这盏大月亮。
冯团见状不妙,手握重剑踩上桌子全身附满烈焰,像是串火团冲断控制雷斯罗拉的那撮丝线。丝线被火焰燃烧不断消逝殆尽,燃烧至尽头蓝月亮光滑的盘面烧出很明显的洞坑。
“团长,你看那边!” 、
冯团猛的回头,黑水精准扑向了他的身上,借着光能清晰看见这团黑色的尽头不是月神而是雷斯罗拉。
“吾讨厌火。”
月盘忽闪忽闪洒下晶莹的蓝色黏在雷斯罗拉的身上。
“我讨厌他。”
雷斯罗拉浑身被黑水包裹的密不透风,混沌的空间里,雷斯罗拉一瞬又看见了他。
“从小家父训诫我无论在任何场合,罗拉家族的人都要站到高位,只有站在那个位置才能收获到世界上最宝贵的荣耀,可他的出现让我失去了这个荣耀。”
包裹外,冯团身上的黑水更为粘稠,部分蔓延进双臂的空隙,紧紧环绕住他的手腕使其动弹不得,地面的黑水宛如淤泥抓住他的脚踝,越是挣扎越不能行动。开始束缚的线条灌输出对方的情绪,两面截然相反的情绪反复拉扯,分支出的触头伸进冯团的里衣,死死贴着心脏附近的皮肤不愿松手。
“他的心是炽热的。”
雷斯罗拉想起了那天,那天天气炙热,从踏出门的那一刻开始,女神的试炼已经开始。7个少年少女在不同的地区都感应到了女神光明般的召唤,在梦境中被指引着来到世界的中央国度。雷斯罗拉在前一夜研读的睡梦中,见到了女神。醒来后便发觉掌握了水的神力,这简直是家族轰动,雷斯罗拉的父亲舍掉工作归家庆祝,当天举办了热烈的盛宴,在无数的称赞声中雷斯罗拉再一次听到寡言的父亲对他的教导:
“既然要做,那就要做到极致,你一定是天生的领导者。”
父亲长久为王国打拼很少回家,这让从小严于律己的雷斯少爷敬仰父亲已久,他将父亲的话奉为目标:
“我一定是天生的领导者。”
接到消息的一刻,雷斯罗拉起身乘坐马车进了王国的中央广场,中央广场内有一座二十米高的高台屹立其中。
他坐在车上掀着窗帘,盯着外面的疑似目标的一举一动。
对面驶来的马车是罗素家族的,车上坐着家族里最小的孩子,凯瑟琳娜。她应该拥有了同等女神的力量,车夫旁的男孩子是罗素家族扈从的孩子,莱克。尽管只隔一公里远,他的身上有相同的气息。
雷斯罗拉喝了口红茶,松了口气:这两人都不足为惧。
又依次一前一后到了两个人,看穿着不似本地人,他们对高台的东西看样子并不感兴趣,雷斯罗拉撤下茶杯从车里走出,心中暗想:不会竞争的平民,更不必在意。
“国王有令,谁有能力将高台的皮球取下,谁将是勇者团团长。”
有人手拿告示站在高台前宣告,不少路人开始聚集,人群中的面容被遮盖的女孩晔正悄悄的暗中观察。
人群外有牛车慢慢悠悠进入城门,草垛上坐着一平常男孩,看见如此高的建筑好奇的站起张望起来,仿佛是冥冥之中或许是早有安排,他下车的一刹那,明亮的天空逐渐乌云密布,那个高台上凭空出现一团灰色瘴气组成的阴云,随着聚紧颜色也开始加重,一道闪雷从云中冒出,伴随雷鸣般的响声,那道雷劈在了台下,震裂半块石砖。一道雷不够,紧接着出现了第二道第三道,频率也是越来越快,看热闹的人群着急散去,生怕这不长眼的闪电劈在自己脑门儿上。
雷斯罗拉神色不急不慢,这正给水系的他一个表现的机会。
“你好,这里危险,请尽快去避难。” 雷斯罗拉的身旁冒出这样一个声音,嗓音不细不厚像是同龄人。他回眸对上了那个男孩的双眼,男孩的双眼是红色的,乍一看像是时刻迸溅着的火花。
雷斯罗拉预感不妙,不寻常的不自觉皱眉,他感受到了同样的气息,他..什么意思?
雷斯罗拉突然警惕起来,他不会..难道!
那个男孩一直望向高台的尽头,他的双手挥动腾空冒出一把比他这个小个头还要高的巨剑,巨剑附着红焰,他的脚冒出火星,蓄力踩着高柱窜起而上,身轻如鸿雁,动作迅敏快如顶上雷电。
敢情这小子是来抢位置的?
雷斯罗拉将两颗水珠凝聚浮出一把银白手枪,一发水弹射在上空,阴云夹带着数发水弹恍惚间像是下雷阵雨。高台的主心骨被“雨”的浸润变得光滑无比,雷斯罗拉有了“雨水”的加持,脚底浮出水珠地砖,层层叠加直至超越头顶那抹红色。水滩的护送使他轻松离地升空,犹如平地。
高台的乌云缓缓扩大,雷声全然遮盖住雷斯罗拉赶超的脚步,闪电出现的更加频繁,愈来愈大的电光开始劈向四面八方,噼啪作响着轰在附近矮楼上。雷斯罗拉抬眼看对方步调轻盈速度之快,将才的小伎俩竟没怎么阻挠半分,眼瞧着没有几步就要登到高台了!
雷斯罗拉此时此刻就像被刚刚的雷轰了那样,满脑子嗡嗡作响,平生第一次出现不明由的焦虑感,得想个办法阻止他!雷斯罗拉再次掏出手枪,双手抓紧朝向接近顶端的对方开了两枪。
啪!啪!
捆紧冯团的黑色触手被蓝色银光占据,雷斯罗拉全身包裹的黑色水团映出银光,与蓝月亮相互灌输融合,部分触手般的黑水化为尖刺,齐齐扑向其他勇者团的成员。锐利的尖刺如同雷斯罗拉的外壳,轻轻一碰只见
此时此刻的雷斯罗拉看似被困,实则是作茧自缚,对那人一丝丝的不悦与厌恶交织成茧,随着时间流动茧壳愈大,最终将自己困在漫无天日的瘴气里无法动弹,阴郁的气息使得他本能的无差别攻击任何人,记忆中的回放到两声枪声后戛然而止——
“雷斯罗拉!” 冯团大喊。 水团的光听见他的声音后本能削弱,像是在思考什么,趁此刻瞬间的松懈,冯团再次握紧剑柄浑身发力中附着炎火,硬生生逼开贴在身上的触手,随即冯团大动作转身摆脱掉最后的污浊,露出他应有的全部光辉,这团火球直逼黑团,手起剑落黑团外壳被利落砍下,雷斯罗拉浑身上下被黑水浸湿,黑水滑润的外壳一半脱落,蓝月亮源源不断的能量被雷斯罗拉强制吸走的一干二净,蓝月亮变成了没电月亮。
冯团半抱着昏迷的雷斯罗拉,一剑光弧冲破,原本耀眼的蓝光在能源耗尽后悄然熄灭。
雷斯罗拉感受到了那份光火,当时也是这样的温度。
雷斯罗拉手枪中的两发水弹击中高台阴云下落下的几道雷电,水弹被雷电吞噬,两道黄色的雷弧径直向雷斯罗拉冲来。
上高台?救自己?
雷弧之快让雷斯罗拉来不及反应。
救人?上高台?
雷弧之快让即将登上高台的小家伙很快做出了反应。
雷斯罗拉在雷弧的撞击下跌落水阶,他看见一团浑身附满烈焰,像是串火团那样从高台冲下拉住了雷斯罗拉的手。
这串火团冲出此刻黑暗下的潮海,在月亮的凝视下不可控的潮汐里屹立的灯塔冒出了火光令人有安全感,又十足的温暖。
“我到底是讨厌他?还是...讨厌自己?”
蓝月亮消失之后,真正的月亮开始显现,晔抬头才发现这个名为月神的怪物将整个城镇包裹起来,如同刚才雷斯罗拉被束缚那般,只是罩了个壳罢了。
蓝月亮破碎,这个壳也随即消失,涓涓的黑水暗流涌动中暴露在真正的月光之下完全消逝,周围的村民也恢复正常。
一切都是大团圆剧情的走向,只不过——
“这个墙上的洞,我们该怎么赔?”
常勋打量着被月神撞开的墙,他正预备着一点点挪出旅馆,发表出建设性意见 “我建议,可以跑。”
当然,他的建议没有被任何人采纳,几个人决定在此处多留几天,帮助老板修复完后再整装待发。
不仅如此,无论是雷斯罗拉的昏迷,还是将才不成战斗的战斗,都让在场的每个人意识到仅仅是拯救世界的第一步,就这样的危险,往后面对的怪物会比它更加强大。
那么,清醒后的雷斯罗拉一定会因为这次事件痛改前非,跟冯团和和气气....了吧?
后记
五月二十一日被那个怪物袭击的我做了一个往事的梦 ,梦见谁不行非要梦到那个家伙。听说这次也是他解决的,虽然很谢谢他能够再一次的救了我,但是果然看他还是不太顺眼!
——5月22日 雷斯罗拉日记著。
作者:伊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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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下雨,湿气浸得人腿疼。每个清晨,监狱长爬上青苔浸染的台阶时,总忍不住要抱怨几声。这该死的天气。然后,他就收拾起在漫长时间里被消磨殆尽的对犯人的恶意,继续去对付这帮卡莱辛人。最可恨的卡莱辛人,据说,他们所有人都有控制天气的能力。
在手臂上纵割一刀,深入血管,接着插进一根麦管,看血潺潺滴落,到滴满一小杯,将伤口妥善包扎起来。据说,这种放血疗法就可以克制卡莱辛人的能力。从前线战场带回的这批卡莱辛人,身穿他们传统的白袍,手脚都上了重镣。第一次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像鸟雏一样挤在一起,向所有阿耳戈人投以警惕的目光,一点也看不出他们在战场上的凶狠。其中有一个,上唇像猫嘴一样突出,眼皮也怪异地突出肿胀,显得眼神羞涩敛缩的,尤其具有亲和力。他懂得阿耳戈语,跟狱卒也搭话,虽然往往只是短短几句。在其他卡莱辛人跟狱卒起冲突的时候,他也要过来劝解,或辩驳,结局就是挨打。挨打了他也不会生气,只会笑。这种情况下他会引起注意是当然之理。监狱长看得出,有的士兵看他的眼神。卡莱辛人阴险狡诈,这些年轻人恐怕要吃亏。
怕什么来什么。一进大门,首先闻到的是一股微弱的男性体液味道。监狱长顿觉不妙,示意守门士兵不要发出声音后,他放轻了步子。沿路上的卡莱辛人还在睡觉。这是放血后虚弱的产物。窸窸窣窣的黏腻声音越来越近。走到尽头时他圆睁双眼,暴喝道:“你们两个在干什么?!”
一个年轻狱卒正把猫嘴卡莱辛人裹在身下耸动。猫嘴不挣扎,不叫喊,因为两人的嘴巴正忙着纠缠。这一声喊叫震醒了睡梦中的卡莱辛人,狱卒抬头看到监狱长更是魂飞魄散,从猫嘴身上滚落下来,慌得裤子都提不上来。猫嘴倒是镇静,随手抓起自己的白袍遮盖住重要部位。监狱长甚至觉得他是在笑。卡莱辛人发出怪叫,朝狱卒和监狱长做着意味不明的手势。冥冥中似有天意要让这一切更乱似的,守门人飞跑过来:“大人,国王陛下和兰德里克二王子殿下来了!”
靴声橐橐,什么都来不及隐藏,就已大白于众。
监狱长惶恐中先欲屈膝请罪,被国王做手势阻止。他垂头不敢作声,只能看到王子的黑靴向外迈出,腰际一轻,王子抽走了他的佩剑。隔着一道铁障,狱卒跪在地上,还在努力跟裤子搏斗,不过是瞬息之间,剑尖入喉,人倒地,一声闷响。铛啷啷,剑也坠地,王子扫过剑上鲜血,眼神中闪过一丝嫌恶。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王子的声音正正好响起:“把门打开。”
猫嘴边早已没了笑影。他的手脚比狱卒快多了,好好穿在身上的白袍看不出错处。他抬头,只瞥了王子一眼,又欲低头,但王子已死死掐住他的下巴,看到猫嘴残留着情欲红肿的嘴唇时,脸上肌肉微微抽动,猛然挥开他。
“父亲,就是此人。卡莱辛匪首之一,米尔卡。他们入城那天,我看见这人的脸,就觉得面相熟悉,他的父系有东方人的血统。”
兰德里克指认完犯人,迈过狱卒的尸体,走出门来。国王转头问监狱长:“他每天被放多少血?”得到与其他人一致的回复后,国王指示道:“提高成三倍。难怪最近天天下雨,以他的能力,放这么点血根本不够。把他带到审讯室。”
兰德里克在一旁轻声道:“卡莱辛人统一装束,匪首与普通人原本就难以区分,理应让所有卡莱辛人都放三倍的血。”
监狱长犹豫片刻才说:“……陛下,如果真让所有卡莱辛放三倍的血,那这些人恐怕活不到冬天。”
兰德里克这时才看一眼监狱长。监狱的昏暗光线里,他的眼神淡漠非常,不像看一个活物。少年的双唇鲜红光润,有水果的色泽,如同女孩般秀美,但说出的话却刀子一般:“让犯人仍有能力为非作歹,现在更在光天化日之下肆行淫秽,监狱长也难辞其咎。”
国王不置可否。直到监狱长已面无人色,他才缓缓道:“主犯已死,监狱长罚薪三月,这事到此为止。先给他们放血……不,不必了,直接把米尔卡带到审讯室去。我要亲自审问。兰迪,你跟我一起。”
在审讯室里,不意味着不放血。囚犯被固定在十字形铁架上后,脚边即放了一个铁桶。血啪嗒、啪嗒滴落,引得他低头看那层薄红。空气里血腥味慢慢重起来,兰德里克先是让侍从去烧薰衣草,不顶用,他又让人去取了一个香球来,凑在鼻端,眼睛还盯着囚犯。
国王看着他。他不能不开口了。
“米尔卡。”兰德里克道,“你我最后一次见面时,我万万没想到你会变成这么一个——淫棍。”
否认自己身份的最好时机已经过去了。何况米尔卡一直知道,自己的混血面貌在人群中有多显眼。他轻笑:“我的好朋友……”
“称呼我殿下。”
“……监狱里这么冷,这么潮湿,难道找一点慰藉也是罪过?”
兰德里克重重靠回椅子里,鼻翼翕张,用力呼吸着幽微的香气。心火才下去半截,他将话题拐回正道:“花言巧语,确实是你的拿手把戏。你在七年前就精于此道,阿耳戈人已经领教了你的利口。编造谎言,煽动叛乱,你承不承认?是否悔改?倘若悔改,”他的声线柔和些许,“或许能饶你不死。”
“死!”米尔卡失笑,“你拿死来吓我吗?殿下?不过是短短几个时辰,我熟悉了的脸就已经扭曲了,蒙上灰土,这样的事情我见过多少,你知道吗?你叫我们卡莱辛人。我们只是奥根人,我们只是想守护奥根而已。”
兰德里克几乎要跳起来,又强行按捺住自己。他转而征询一边的父亲:“血已经放够了,是否可以用刑?”得到父亲首肯,他就示意兵卒动手。
第一道皮鞭甩下去时,他险些掉落手中的香球。这不是他第一次参与审讯,也不是他第一次指挥兵卒动手。是人不一样。浸饱了人类血液的黝黑鞭子电光一闪,在米尔卡浅棕色的身体上撕开一道血路,肉皮卷起时,他的胃也缩成一团,苦楚地蠕动。第二鞭就会好得多。这是兰德里克的经验。
第二鞭没有更好。他恶心了起来。偏偏米尔卡还不叫。混蛋,为什么不撬开他的嘴?米尔卡不叫,那兰德里克代替他发声。“如果不是你妄言扯谎,卡莱辛人现在会安稳地活着。你掀起了战争,现在还委罪于人?可笑。”
每一次鞭子挥动,米尔卡的身体都尽力要缩起来,固定住他手脚的铁链铐都被带得响个不住。鞭子像雨线,雨是酸雨,冷而辣地划过每一记,在他身上交织成鲜红粉红的一张网。香球碰到了兰德里克的鼻尖,他深深地呼吸,眼睛只盯着米尔卡发青的脚尖,和流到脚尖的血痕。四周不知何时安静下来,他才意识到,哦,这一道刑罚过去了,暂时。
他抬起头,问米尔卡:“你改悔吗?”
米尔卡垂下的头一点点抬起来。即使是卡莱辛人,蟑螂一样的种族,贱民,受了伤也还是会痛。“我……”他一开始说话慢而无力,“没有说谎。我说的都是真话。字字属实。兰迪,你也心知肚明吧,我第一个告诉的人是你。我亲眼见到,国王卢卡斯,杀了奥利维亚王后!……”
“住口!”兰德里克猛然立起,吼得几近破音。“这里是什么地方,容你大放厥词?”他匆匆向父亲投去一眼。父亲的脸是一道寒冰的城墙。“继续用刑!”他睁大双眼,狂乱地扫视整间审讯室,突然尖厉地说:“拿烙铁来!烙他的脸!”
在真正烙到皮肤上之前,兰德里克又问了一遍犯人要不要忏悔,犯人仍抵赖说自己句句属实。先是小腹,再是胸口,然后是脸颊。这次,他一直叫到痛昏过去,然后一桶盐水泼下去,他又抽搐着醒来。
国王走了,大概觉得这种顽固的小子身上找不出什么乐趣。香球里的香,在烤肉香气的压制下,只能说聊胜于无。兰德里克还是一直嗅着。他走到米尔卡身边。米尔卡浑身沾着盐粒、洇开血丝,鞭痕交错,三个乌黑丑陋的烙痕,毁了那张脸,那具早上还在享受欢愉的身体。兰德里克越是呼吸,越觉得头昏目眩。
“米卡。”他呼唤道,“你改悔吧。认输吧。只需要你一句话——只要你说你当年撒了谎,立刻,卡莱辛和阿耳戈就能和平。”
被烫得变形了的皮肉牵动一下。米尔卡口齿不清地问:“和平?只要我说,一切都是假的,奥利维亚先王后是正常死亡,就能停战吗?”
“对。你们所有人,都可以回家。”
囚犯被烙的胸口也震动起来。镣铐发出清脆的响动。囚犯吃吃地笑,乌黑的烙印被牵扯得崩裂,溢出鲜血时,兰德里克也看到了他那对东方的眼睛里,淌下两道泪水。
“兰迪,以前我只是一个送菜进宫的小杂役,你对待我像我也是高贵的人。现在的你怎么变成这样?”
兰德里克让香球落在地上。
“那么你不肯悔改……”他下了结论。所有的兵卒都望着他,望着他抬手,拭去犯人污浊的脸上的泪水。米尔卡的脸烫得像火。
“你们卡莱辛人确实屡教不改。占据奥根如此富庶之地,你们也不过就是一群蛀虫。蛀虫不想着滋养国民,反而借势生乱,果然就应该被灭绝。”他转头示意,“继续。用刑。”
剩下的用刑场景,兰德里克没有再看。他先去看了那个他亲手杀死的狱卒,吩咐给死者家人一笔丰厚的安葬费。这件事还没了结,因此不能去见父亲。母亲薇薇安王后那里大概率会遇见不想见的人,可他无处可去。一个王子是太高贵了,当然不能如私生子一般,去什么厨房、马槽。
兰德里克的猜想没错。一进门,他哥哥戴安王子抽抽鼻子,就叫道:“好弟弟,你身上怎么一股尸臭味儿?腥味儿?”他母亲薇薇安王后坐在一边绣花,身边一个侍女也无。儿子来了她也依然是绣花,她做侍女时也这样,她是不会享受的。兰德里克怀疑她跟父亲睡觉时,不能动针绣花,恐怕也忙着分线。
见兰德里克不回答,戴安没趣地说:“我知道,你去审犯人了嘛。听说还杀了个狱卒。兰迪,你可戒戒你的杀人癖吧——何况,犯人不就是你小时候,和你一起玩的那个小卡莱辛吗,你忍心杀了他?”
“要是你真这么关心,就应该和我一起去审问,”兰德里克盯着他说,“长子的职责。”
“停!”戴安做手势表示认输,“好弟弟,妈妈被封为王后,咱俩合法化的时候,我就已经跟现在一样高了,做了这么多年的私生子,我难担国之大事啊。”实际上,他才比兰德里克大了两岁,又发育得早,如此而已。
兰德里克不接他的话,和王后一样沉默了一会,才问:“奥根有新动向吗?”
“能有什么新动向,相持而已。卡莱辛人骨头多硬你又不是不知道。不过,你那个小杂役被抓,影响估计不会小,毕竟卡莱辛人的最大优势就是控制天气,他是能力拔尖的那几个之一吧。”
“即使是这样,时间也太长了。”兰德里克皱起眉头,“已经花了七年的时间……我听说,奥根那里的植被经不起气候变化,这几年树木接连死去。再这样下去,就算战胜卡莱辛人又有什么用?奥根会被毁掉的。”
这块土地不能被毁掉。它是阿耳戈的国王连续几代来的梦想,好不容易,卢卡斯才通过和奥利维亚结婚获得了声称这块土地的权利。
他暂时忘记了监狱里关押的蟑螂,以及审讯室里特别的那一个,只一门心思想着这场已经让百姓厌烦疲倦的战争该如何结束。但是戴安一直是一个讨厌的人,神秘兮兮地凑过来问他:“我倒忘记了,听说,你早上和父亲一起去监狱的时候,撞见了……”
兰德里克一把推开他。戴安吃了一惊,转头对着薇薇安王后叫道:“母亲!你看兰迪!他这么对哥哥!”
薇薇安王后的声音又轻又细,毫无王后的威严:“兰迪?对哥哥道歉。”然后她又低下头去,继续手中的绣活儿。
兰德里克当然不会道歉。他起身就走,把戴安留在那里叫骂。骂他神经不正常,难不成是嫉妒那个死人可以和小杂役睡觉,满嘴胡吣。
连续几天,他都觉得手上发烧,像卡莱辛人的眼泪有什么杂质。囚犯仍然不肯忏悔。兰德里克没有再去看。不过他向父亲提议,只审讯米尔卡一个,米尔卡当然可以尽情逞英雄,不如也把监狱里的那些其他蟑螂物尽其用。一个个在米尔卡面前碎割过去,米尔卡改口了很好,不改口也没有损失。
国王同意了。只是这样行刑人过于劳累,得给他们加些俸禄。
这几天实在冷得要命,又下雨。戴安要议婚,事务繁杂,不大到薇薇安这里来,兰德里克得以在看望母亲时毫无妨碍。说是看望母亲,更像坐化为母亲桌边的一尊人物塑像。母亲抽针引线时噌噌的微弱声响,和雨线敲窗的沉闷密声一起,旋转个无止无休。
母亲突然问:“戴安说,奥根人成了鱼饵。”
哥哥总是这样。播弄唇舌,给自己找是非。但是,很少开口的母亲开口了,兰德里克不能回避。“是。”
“兰迪,”母亲很少说话,因此她的话总那么直愣愣的,没有迂回,没有旁敲侧击,“做点好事吧。”
她的潜台词似乎是:做点好事吧,别和你爸爸一样。你怎么这么像他?你也会亲手杀死妻子吗?你也会强迫女人和自己在一起、给自己生下私生子吗?你也会把女人折磨成这样一种死灰槁木,连对着儿子也说不出话吗?
可她是凭什么?像父亲——难道孩子不能像父亲吗?难道孩子可以自己选择像谁吗?难道不是父亲把你抬举成了王后,把你的私生子抬举为王子、将来的阿耳戈人的统领?
“我做的是正确的事。”兰德里克咬牙说道。“我是在为阿耳戈人着想!战争必须尽快结束。我是阿耳戈人的王子,这是我的职责。”
是吗,母亲的眼睛这么怀疑。“你小时候,和米卡是朋友啊。”她也还记得米卡。米卡。
他和米卡第一次见面,他还是国王的私生子。奥利维亚王后生不出继承人,按道理来说他和戴安应该受到看重,但他俩一直以来都是“父不详”的侍女之子。好在母亲那时候是奥利维亚王后的得力女官,两个孩子的境遇并不糟糕。所以他没有想到会有人这么大胆,敢在他一个人坐在花园台阶上出神的时候,从背后捂住他的眼睛。
“猜猜你后面这个人是谁?”那人用气声发问。他猜是戴安。那人说不是。最后他生气地说“放开我”,那人才笑着松手:“对不起!我只是从来没在宫里见过和我一样大的人。我叫米尔卡,你叫我米卡就可以了。你叫什么?”
“兰德里克。妈妈和我哥哥戴安都叫我兰迪。”
那时候,兰德里克非常、非常寂寞。他敞开心扉接纳了这个混血孩子,对方和他一样的没有父亲。米尔卡不觉得做私生子有什么坏处,或许应该说,在他们奥根人眼里,不存在私生子这一回事。甚至男女也都没什么区别,他们是极其自由放纵的人。因此在米尔卡身边,为自己的身份而忧愁的兰德里克得以放下一切。他可以纯然地欣赏对方那双暗色的东方眼睛,像要藏起什么似的,在太阳下眯得很细,眨动时眼皮的褶皱优美地展开,像王后手中的羽扇。也许私生子毕竟不是百分百的坏事,如果米卡的父亲带给世界这样一双美丽的眼睛。
米卡看着他笑,只看着他,他感到整个东方在此刻独属于自己。
米卡是给王室厨房送菜的小杂役。他还有个师傅,他俩穿着样式相同的白袍,他师傅推菜车,米卡帮忙搬菜。他师傅也很英俊,他俩相处得很好,像父子。兰德里克应该嫉妒米卡有替代性的父爱,可他并不。反过来他嫉妒米卡和他师傅相处得那么好,对他师傅笑得那么开心,东方再次距离自己那么遥远。
有一天,他看见米卡笑着对他师傅挥手,一时冲动,把米卡从台子上推了下去。兰德里克也不知道自己那时候怎么了。他甚至都没有去扶米卡,只是自己跑开了。米卡摔昏了,摔破了额角,他好几天后才知道,因为那时候米卡才来找他——这之前,米卡的腿也摔得有点瘸,所以没法来送菜,只能在家休息。
米卡质问兰德里克,为什么要推自己,兰德里克回答不上来。并且坚持不肯道歉。兰德里克想的是:如果你要和我决裂,那就在这时候决裂好了。
可是米卡瞪了他半天,很无奈地说:“兰迪,你真是坏孩子!你怎么这么倔?像头驴!你见过驴吗?”
兰德里克没见过,只能摇头。
“算了。”米卡气呼呼地道,“原谅你这一次……但你得给我到花园去采草药,”他指指包着白布的额角,“要不然会留疤的。”
在米卡的指挥下,兰德里克去采了一种紫色的野花,这种花名叫飞燕草,有一片又长又尖的突出的瓣。采来花,米卡让他用从厨房偷出来的石臼捣烂花朵,用水淘去颜色,然后把烂花酱敷在额角伤口的痂上。他特意嘱咐兰德里克不要采到叶子,叶子有毒。
不过兰德里克从小到大没做过重活,有一次还是不小心混了叶子进去。那天下午,米卡偷偷溜进他的卧室,把午睡中的他推醒。
“我真要被你害死了。”
卧室分隔出两间,外间是薇薇安和戴安的,里间是兰德里克的,此时薇薇安睡在外间,所以米尔卡放低了声音,唯恐吵醒谁:“你是不是把叶子混进去了?哎呀,以后还是我自己来吧!中午的时候我头上血一直流,止都止不住,幸亏师傅带我去找了王后陛下,她那儿有止血的好药。”他揭开伤口处的白布,伤口涂着一层薄薄的黄色油状物,一股药气。兰德里克受不了这味道,听到他说师傅,说王后陛下,更觉得讨厌,一把推开他的脸,哑哑地低声道:“好难闻!”又说:“叶子那么可怕吗?”
“对你来说没事。对我不行,因为我是奥根人。王后陛下也是奥根人,她人真的很好。”
“那么,阿耳戈人不够好?”兰德里克并不太知道两种人的差别,这句话也只是接着米尔卡的话问的。米尔卡出乎意料反应很大:“不!”又意识到外间还睡着薇薇安,连忙捂住自己的嘴,小小声地说:“不是的。兰迪,任何人都是一样的。私生子和婚生子,平民和王室,奥根和阿耳戈……这是师傅告诉我的。”
他躺在兰德里克的身边。药气还是那么重。但是兰德里克又困了,而且米卡躺在身边的感觉很好。米卡一躺下来,兰德里克就把一只手搭在他身上。啊,药气还是好浓,如果不是这股难闻的味道,兰德里克可以钻进米卡的怀里。
“兰迪,我觉得你将来一定会继承爵位,成为贵族的。”
“胡说。”
“是感觉而已啦。但是兰迪,如果你将来真的成了身份高贵的人,你也要做一个为平民着想的高贵的人,可以吗?”
我答应你——兰德里克忘记有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了。
然后,东方离他而去。
然后,奥利维亚王后死去,米尔卡的师傅被士兵剁为肉泥。兰德里克听着米尔卡告诉他的,国王杀了王后,事情太过惊世骇俗他反而给不出反应,他只来得及叫米尔卡换上自己的衣服,谎称自己要去外祖母家,送米尔卡出宫,逃跑。
米尔卡走的时候,额角的伤疤依然没褪色。他没为师傅而哭,整个人都是受惊过度的样子,坐在马车上,最后一句话是:“兰迪,对不起。”
他对不起自己什么?兰德里克从来不知道。他的伤疤长好了吗,兰德里克没有特意去瞧,现在应该也看不出来了。从来兰德里克都尘封这段回忆,永远不愿去回想。然而此刻,雨声与针线声里,像某种呕吐反射,记忆不由自主地反上来。
“妈妈,你到底要我怎样?”兰德里克脸颊肌肉抽动,在一股无可遏制的愤恨下脱口而出。“好事,好事——我一直以来都在做好事!好事不是只有让谁活下去!有些人死了才是好事。有些人死了才能让更多的阿耳戈人好好活着!”
“你是王后。只知道绣花的王后!你们所有人都告诉我,甚至在我没合法前就告诉我,我应该为了所有的百姓考虑。这就是我现在做的。我甚至不是长子。但既然我成了阿耳戈人的王子,我希望阿耳戈人和平——为什么你们在我接受某件事后又要我推翻这件事?妈妈,你想要一个仁慈的儿子,那为什么你选择了一个最残忍的男人?”
母亲不回答他。雨声与绣线穿梭布匹的声音仍然回荡在这房间里,仿佛无穷无尽。
由于犯人始终不肯忏悔,最终被判以轮刑。秉着“与民同乐”的宗旨,国王、王后、两位王子都将与民众一起观看。
行刑日,天气终于晴朗了一回。犯人身穿崭新的白袍,袍子是特制的,布料粗粝,磨破了伤口,透出红色来。他乘坐囚车被带到刑场。一路上人们对他进行了各种各样污言秽语的辱骂,烂蔬菜水果都扔到他身上。不知谁扔了一块狗屎,屎粑粑飞溅,激起一片咒骂。
但人群中也有几个觉得这犯人可怜。他的脸被烙坏了,发炎感染,却仍能勉强分辨出五官是清秀端正的。个子不矮,却干瘪萎靡,一股腐坏的臭气,从他身上送至看客的鼻端。
兰德里克王子宣读审判后,犯人被剥脱衣服,露出伤痕累累的裸体,由兵卒绑缚到轮辐上。绑缚完毕,兰德里克上前去检查。
米尔卡的手臂上仍可见放血的痕迹。脸已经看不出来什么了。他身上已经没有活人的味道。没有那天早上淫乐的、欢欣的味道。兰德里克忍耐着这股恶臭。
一切都没有不妥。他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最后他问道:“米尔卡,你走的时候,对我说对不起。到底是为什么?”
苍白的、被血污染了的、猫似的嘴唇微微动了几下,然而没有回音。
他不说话,那么,由兰德里克来说:“还记得我们小时候吗?你告诉我,飞燕草的叶子对你们卡莱辛人来说有毒。我让父亲在那些剩下的蟑螂身上做了实验,确实有效。以后作战,我们会在箭头上涂上飞燕草叶子的汁液,你们的能力不再能够克制我们。”
猫样的嘴唇反而笑了。尽管在那张脸上,已算不上一个笑。
又像回到了那天审讯,血腥气中,竟错觉杂有一丝薰衣草的香味。
兰德里克走开,回到自己父亲的身边。
薇薇安王后只露了一面就回去了,兰德里克则较早退场,至于戴安,他一向认为,轮刑中锤碎犯人的手臂、大小腿、脊椎的部分,只是纯粹的暴力抡锤子而已,观赏性不大,只有在犯人的四肢躯干骨头都被打碎,软踏踏如水母,然后被编织到辐条上的那一部分才精彩,因此也就直等到那一部分他才姗姗来迟。从头看到尾的便只有国王一人。国王全神贯注,兴致颇高,自然要归功于兰德里克告诉犯人的那件事。连大儿子来了,也没得到国王的一个眼神。
戴安跟他弟弟不同,他喜欢坐舒适的椅子。而他弟弟的那把椅子,华丽冷硬有余,柔软安逸不足。但现在他弟弟不在,他父亲不管他,他又觉得自己的位置视野不够好。犯人全程一声不吭,他再看不到细节,岂非白来一趟?戴安王子忍受不了,便起身,换坐到了弟弟的椅子上。
这把椅子冰冷,硬邦邦。为了坐得舒坦,他握住扶手末端镶嵌的大块宝石,想往后伸伸懒腰,却摸到了一些湿濡的东西。
是血。坐过这椅子的另一个人,不知道为什么,手握得太紧,被未经雕琢的红宝石割破。
后记:一个三流作家观看了这场刑罚全场,将其记载在他的一本叫《异闻录》的小书中。或许是因为受刑者是卡莱辛人,但更有可能是因为这桩异事:整整四天四夜后,反叛者才死去,但悬挂的尸首一直没有鸟儿靠近啄咬,也没有生虫。在尸首自然腐烂一个月后,从烂穿的下巴里,掉下了一个塞着薰衣草的银质香球。
Fin.
作者注:Huckleberry Friend出自歌曲《Moon River》,大约意为童年时期的好友,发小。机翻:让人想起一个无忧无虑,天真无邪,充满希望,温柔友谊的人。田园诗般的流浪者和梦幻般的惊奇者。与他们共享阳光灿烂的青春。引用:“当梅塞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在夏天他经常去采摘黑果木(很像野生的蓝莓),对他来说黑果木就是通往他无忧无虑童年的连接,而且也照应了马克吐温笔下的角色(哈克贝利-费恩Huckleberry-Finn)。”
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
还没离开都城的时候,我常常坐在屋檐上听她吹笛子。
南朝四百八十寺,越乱的朝代往往有越虔诚的君主,当今圣上沉迷丹药,她从小生长在炼丹房,跟随国师学卜卦和药理,是下一任继承衣钵的弟子。听说因为天生圣手,只要摸到指节手骨就能知道前世今生,或者溯源病根解无可救之疾。
所以我那天实在烦闷,就花九牛二虎之力闯过防范森严的钦天监,去找这个传说中的小姑娘。
当时月光皎洁,落在每片琉璃瓦上亮晶晶的,望星台夜风寒凉,我看到一团白衣缩在秩序井然的黄铜仪器中间脸色又青又紫、瑟瑟发抖,跟鸟雀刚破壳的幼崽似的,不禁内心嫌弃人类实在又弱又坏,这么小的孩子也要压榨。
作为我死马当活马医的稻草,她如果冻坏了对我肯定没好处,于是只好把唯一干净羽氅解下来丢在她肩上,接着将手递到她眼皮底下,“来,你看看,怎么才能治我这个死不掉的毛病?”
她抬头一愣,问,“你是从月亮来的神仙吗?”
怎么会有人把浑身是血的妖怪看成神仙呢,我皱眉,传言不会是假的吧。尽管受再多伤也死不掉,但白跑一趟岂不是更烦闷。她依言覆盖来看,那双相较年纪过于瘦小的手温度却比常人高。我顿时打消疑虑收回手,已经很久没被人这样读到三魂六魄,连带早就不跳的心被熨烫得一颤。
“我还未看清楚……”她说,“但似乎你并不想死。”她偷看一眼有些羞赧,“从身体来说,心脏已经僵硬如磐石,意识却还在驱动躯壳,你就是师父说的僵尸吧。”随之她似乎才注意到我衣服上血迹斑斑,往后装作无意退半步的行为在我眼里就像慢动作。
毕竟僵尸的血说到底还是靠吸,从她又白几分的面色判断,怕是正在怜悯素不相识者的悲惨遭遇。“你放心,我不吃你,毕竟还指望你找到杀我的方法。”我拂去手上不存在的灰尘,温柔帮她系好羽氅的带子。她越是肢体僵硬,我反而有些想笑,慢条斯理将那些掉进领口散碎发丝捞出来,“何况我也不是普通的僵尸,你看我动作灵活,自然不必吸那么多血。”
等我俩混熟后,她告诉我,我是她第一个遇到的妖邪,师父从来不让她离开钦天监本部,明明师兄师姐甚至师弟师妹都时不时有机会去游历,水平也许更厉害的她却每次都被勒令去守望天台。
“钦天监最高的建筑,也是气运之所在,肯定是那老头最放心你,也要重点保护继承人。”我坐在房檐上探身,说些自己不信的安慰话语——与其讲保护,不如说是怕她看到江湖疾苦。毕竟像她这种陌生人冲进来让治病就乖乖听话的小姑娘,若知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种简单道理,还会愿再回来为皇家效命吗?
“现在记起第一次见你的景象还是很好笑,”我帮她用细绢擦拭竹笛,哀叹一会又要忍受呕哑嘲哳的魔音,“比起我来,你倒更像是神仙。”
是啊,日复一日在这清冷宫殿里为国师送来的病人梳理来龙去脉,她只是那老头不肯退出权力中心培养的傀儡罢了——而且还如此好用,人固有一死,固有夙愿未了,总是想多活一天,多看一眼将来如何。
她困惑侧首,我垂眼,将笛子和绢布递给她,“快接,我急着捂耳朵。”她只是顺势握住我的手,面上更加困惑,道:“为什么呢,我每次都没看清,却知道你不会死。”“别管那么多,快点吹完你今日份的笛子去给我炼能安息的丹。”我赶紧不耐烦甩开她的手,灵魂被凝视的灼烧感才减轻一些。
丹药的味道总是不好,每次服完我都要做梦,往往是生前经历,断续又细碎,有星辰有记不清面容的人。不过大概和我没有什么关系,不然也不至于忘记。
她当上国师后答应前国师不离开望天台,但要在钦天监就给我留后门,这大概是她做过最有违师命的事。我说无所谓反正也没有痛感,但她说白衣服染上血迹会很难洗,而且更省时间。我也觉得进出方便确实不错,有时候会捡一些路上疑难杂症的病人带去给她解闷。每次他们还没死却吓得要死,跟想死但没法死去的我倒是相得益彰。
因岁月无限,我常常不甚在意凡人生命短暂。
直到宫变时候,钦天监被波及。我趁狱卒打盹,轻松将门锁捏断,大摇大摆走进单独关押她的牢房,借月色瞥见鬓边华发,才意识到她已经年近半百。
“你每次没等我看清就甩开手。”她神色平静,见我只是笑,伸手至我面前。
“钦天监的犯人定于明日午时问斩,”我摇头,恨铁不成钢,“你师父早逃之夭夭。”
她不语,只是径自抓住我的手,像是笃定我这次不会半道甩开她。
“果然啊,”她有些惆怅,又有些开心,“你活着的时候,是不是早就料得这些事?”
离开都城的时候,月色满街。
她的手仍像我死之前摸到的那个女孩的骨头,下辈子会成为天生圣手、世人都想见一面的神仙,只是太短暂、活不过十五岁。于是我把其中一魄留下来保护她,即使因此一直没能转世。兜兜转转的命运,也像月圆月缺似的循环往复。
所以我最后也没把那一魄收回来,就像我不必再提的往事里那样。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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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很久以前,曾有一位伟大的王靠军队与魔法征服了整个大陆。西到罗塔恩尼亚,东到鹿国,北到赫特林安,南到彩云王朝,都是他王国的一部分。
王老了,要选出自己的接班人。
公主是王最聪慧的孩子,从丰收祭时该在第几颗星星升起时摆放羊头,到苏克萨地区黍米治疗病害的方法,她全都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人们称呼她为“星空的猫头鹰”。
公主对大主教说:“我排行第一,继承权最高,但走入权力的舞台正中央并非我的本意。我本只想做王国中真正领导人民的存在,但如果我的弟弟继承了王位,我会马上被许配给某个边陲地区的贵族,远远离开王国中心。我会成为一个政治工具,成为一枚棋子。这当然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所以现在我不得不争。主教大人,您不会忘记是我帮助您在教理辩论上击败了对手才登上了现在的位子吧,现在是您回报我的时候了。”
二王子是王最勇敢的孩子,王打下的领土中有三分之一是二王子冲锋陷阵的功劳,他的英勇故事在酒馆里被吟游诗人和冒险者传颂。人们称呼他为“大陆的雄狮”。
二王子对大将军说:“兄弟,我知道我的姐姐能带来繁荣,我的弟弟能带来稳定,但如果失去了和平,哪还有什么繁荣和稳定可言。你我虽然不是亲生兄弟,但这些年我们一起出生入死,远比真正的兄弟还要亲密,而这一切都源于当初我在父王的面前为你据理力争,让父王赦免了你的死罪,现在是你回报我的时候了。”
三王子是王最深不可测的孩子,王在外征战四方,全靠三王子在宫廷里维持各个利益方的平衡才能免除后顾之忧,不管是身前灯下还是千里之外,任何事情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人们称呼他为“王都的猎隼”。
三王子对丞相说:“父王还在的时候,他对我信任,我对他忠诚。但是我的姐姐和哥哥未必有父王的胸襟和眼光。如果他们继承了王位,必然会对我产生猜忌,而猜忌是权力牢笼里最致命的毒药,那么只有我成为了王,才能免于让自己死于这种毒药。我不用对你多说什么吧,总之,现在是你回报我的时候了。”
王威严地坐在王座上,老态溢于言表,只有双目依然炯烁。
“今天只有我们几个人,一个一个说吧。”王的声音低沉。
丞相上前,说:“吾王万岁。公主、二王子、三王子,这三位都是优秀的王国栋梁,今日王国的繁荣昌盛少不了三位大人做出的贡献,今后如果想要王国长治久安,三位同样缺一不可。然而王只能有一个,其他两位只能成为辅佐王的左膀右臂。虽然老臣相信无论传位给谁,都会将王国治理妥当,但若加以试炼,一定能选出真正适合成为王的人。”
王说:“你说说看,需要什么样的试练。”
丞相说:“王应当有洞察人心的才能,如此才能选能任贤,发挥每个臣子最大的价值。老臣提议让所有臣子和贵族投票,得票最多的那位,应该就是最得人心者。”
王身后的三王子轻轻抚摸着左手的扳指,丞相知道这是对他提议的肯定。王若有所思,把目光投向大将军。
大将军上前,说:“吾王万岁。我是个粗人,治国的道理我不懂,我就懂一个事情:一位合格的王,绝不能眼睁睁看着有人破坏我们的城镇,杀戮我们的人民。如今在王国里仍有不少妄图造反的宵小之辈,我提议给三位大人每人一支部队,一年后以战功来选出谁才有资格当王。”
王身后的二王子碰了碰佩剑的绑带,这是他和大将军之间表示一切顺利的暗号。王不置可否,把目光投向大主教。
大主教上前,说:“吾王万岁。苏神的魔法造就了王国,这是不争的事实,吾王是苏神忠实的仆人,神也认可了吾王,向吾王授予了魔法之力,由此,王国才能拥有如此辽阔的领土与年年丰盈的收成。能否取悦侍奉神,决定了苏神的光辉能否一直普照整个王国,我提议将王位的资格留给苏神最青睐的人。”
王身后的公主闭上眼睛威威颔首,大主教领会到了她的谢意。王不动声色,看向身旁。
王说:“你呢,你又有什么看法?”
所有人目光的交汇处,王身边的弄臣正在对着铜镜整理自己的胡须辫。王突然跟他说话,把他吓了一跳。
“吾吾吾吾王万岁!我我我我我的看法我我的看法是……让三三三三三位大人一一一起当王,然后……对,然后让他们三人成成成成成成亲!”
荒谬!放肆!哪怕是弄臣也绝不能说出如此亵渎常伦的笑话!众人的愤怒和指责如暴风雨般地——并没有袭来。
丞相见三王子没有任何表示,于是慢悠悠地说:“不妥不妥。但……又非完全不妥……”
大将军见二王子陷入沉思,于是慢悠悠地说:“王,弄臣的话可不能当真。不过这个办法好像……”
大主教见公主似乎在想些什么,于是慢悠悠地说:“虽然苏神的神谕确实说过,大地上可以存在一些三者结合的特例……”
王在王座上笑了两声,然后猛地垂下了头,溘然长逝。
次日,王宫发布诏书,王已被苏神召回天上的永乐境,王的三位优秀的子女将会共同治理国家。
弄臣收拾好自己的细软,领取了俸禄,辞别了王都,骑着他的小毛驴向北而行。他一路走走停停,碰到喜欢的城镇就多待一阵子,遇见有趣的伙伴就跟他们同行一段路。走着走着,他听说第三国王在出门打猎的时候死于非命。又走着走着,他听说第二国王被大主教下毒暗杀,第三国王其实没有死,死的是他的替身。再走着走着,他听说第一女王很久没有在公众面前出现,其实是死于难产,孩子是她和大将军的。后来又走着走着,他听说第一女王和大将军联合处死了第三国王,因为其实这个第三国王才是替身,号称是第二国王的人在边陲地区召集义勇军……
弄臣终于走到了赫特林安北边的海岸,怒号的海风卷着冰雪打在他的脸庞,如今他的面容经历过风霜雪雨,再也看不出当年弄臣那般滑稽而精致的模样,任谁看见都会说这是一位土生土长的赫特萨克勇士。勇士在风雪中走向海岬的尽头,那里矗立着一个无名十字架。他单膝跪地,将右手虎口放在喉结上,行了一个古老的赫特萨克礼,他对十字架默默说到:“厄拉神在上。父亲,母亲,你们的仇人已经死了,现在他的王国也摇摇欲坠。当年你们托梦给我,我虽不相信一句荒谬的戏言就能播下毁灭的种子,但我还是照做了,结果居然也成功了,这是为什么?”
一只渡鸦飞来,落在了十字架的顶端。在赫特林安传说里,厄拉神是通过把渡鸦汇聚在一起而现身的,每只渡鸦都是厄拉神的分身之一。
渡鸦说话了:“素吐克之子,当年你所说的并非戏言,乃是咒语。苏有魔法,我也有,而且我的魔法更加古老,更为玄妙。你的父亲当年救过我的分身,这个魔法是我对他的回报。”
勇士问到:“尊贵的厄拉神,我没有任何冒犯之意,但如果您真的想要回报我的父亲,为何不在我父亲即将遇害时拯救他的性命,为何不在开战当初击退来袭的军队,为何不帮助我们的战士踏平敌人的国土?”
渡鸦大怒,说:“若我如此做,你又如何回报我?你听好,我的魔法需要特殊的条件才能生效,那就是目标必须具备一种素质——‘贪得无厌’!”
说完,渡鸦气地嘎嘎叫着飞上了天空,盘旋了两圈飞走了。鸟粪从天上落下,砸在勇士面前的雪地上,砸出一个形状扭曲的坑。
作者:叁九
免责mode:随意
PS.偏意识流,全架空西幻,没什么剧情逻辑,是曾经一段散乱心境的投射,感觉主题比较适合就写了。
第一次见到埃德加时,他的尸体已经放了足有几天,阿拉斯加还沉浸在一片劫后余生的死寂中所以无人打理这处惨状。跨过几具横尸来到他面前,才看见埃德加背靠那棵树上一道深凿进去的刀痕,正对应尸体右眼的裂隙,以及几乎将他砍作两半的伤口。
我可惜那双眼睛,与我相似的黄金瞳,因此即使违背他的意愿我也想看故事的结局。埃德加·文德斯芬因此幸存。
·蝴蝶
从一开始我就认得他。在伦敦街角的酒吧里簇拥着长生种和不死的魔物,还有稀少的几个猎人,我和埃德加说那不是小疯子的过失,是我本来就在找他,这让埃德加放下些许敌意,然后出人意料、他还是不想告诉我小疯子在哪。东边坐着狼人拼酒,角落里那位巫女出自代代相传的家族,打碎灯泡和侍者争执的先生来自深海——然后他们扭打起来,化作一团庞然大物和几根来回挥舞的触须互相撕咬,如果现在我对一个普通人发难,应该不算奇怪,对于如此重要的消息我向来不吝啬手段。可凡事总有意外,“渡船”的消息里埃德加与小疯子关系亲近,我只能耐着性子继续问:“怎么啦?难不成他在你床上?”
埃德加沉默了,眼睫低垂下去,嘴角抿出一个颇为纠结的弧度,然后带着无奈、尴尬和一丁点愠怒看我:“是,你不都知道吗?”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这是一个女士该听的话题吗?“渡船”没告诉我还有这回事,可能有点突发的恶趣味,可能他觉得这种事不重要,但是对我很重要、对埃德加也很重要。直到厮打的两位打碎第三个玻璃酒杯,啪一声在埃德加脚边炸开,他还沉浸在揭露私生活的困境里,而我被吓了一跳生生呛几口烟。随后我想了想,问他是如何与亲爱的小疯子滚上床铺。
“……他邀请我,”埃德加咬着滤嘴也给自己点上一支,“他说我像一个人,我猜说的是你。”
……
实话实说,他不像我,埃德加作为猎人身上已有了抹不去的沧桑,而我、我自诩张狂又放纵,只在独自一人时才会安静。我们只有一双眼睛相似,即便如此,这足以成为小疯子依赖他的理由。
“其实…”埃德加皱着眉,目光直直看向我,“我认为,你们更相似。我是说那种根源上的,不是…哪个细节之类。”
凌晨三点,接近非人种狂欢会的末尾,在烟雾缭绕、酒气弥漫,满地浓稠的血迹和室外飘来微弱的硝烟味中,我放下香烟,眨了眨眼睛看着酒吧的灯泡,随后两手的十指按住嘴角上提,拉起一个弧度:“这样,对吧?”埃德加想说什么,酒吧顿时陷入了昏暗且四下吵嚷,他没说出话来,只给我一个地址。
漂亮男孩出生于贫民窟,妓女工作的地方,妓女是他的妈妈。女人曾经貌美,年轻,生产夺取了她曼妙的身姿,这份恨意报偿在男孩身上,她生下一个如此漂亮的小东西,继承她曾经的美丽。冬天过去时男孩的“父亲”带走了他,妓女一声不响地死在水沟中,不着寸缕,那些精致的衣裙穿在男孩身上。“父亲”教他跳舞,吻着他,说这是爱,说他的美丽在昂贵殿堂中蹁跹又流连,轻盈又纯洁。男人让孩子赤脚踩在大理石地板上,痴迷地亲吻每一寸光洁的地面。
喝完酒埃德加带着我的住处,我走在前面,他跟在身后,阴雨天洇湿的石板踏过一串脚步,晨曦逆光处看不见埃德加的表情。我没在意,我只是想说给他听,也不在乎他怎么看,只管踩着高跟鞋向前走:“他跳舞的确漂亮,在很久之前还在一个、拉皮条的剧院工作过,但是最完美的那一场无人见过——”
“往右走。”埃德加适时出声提醒。
“哦,谢谢,”我转过身倒着走几步,“他十三岁杀了那个男的,在仆人的饭里洒满毒药粉,然后用剔骨刀剖开那个人的胸膛。男人最喜欢他穿一条白裙子,他就穿上了,对…杀人的时候还是赤条条的,穿上以后男人胸口的血漫开成一滩,他就在血泊里起舞。”
“后来小疯子打电话给警察了,把那些人吓得不轻,不然怎么叫他小疯子?那份录音我还偷偷拿了一份,回头拍电影用。”
我们横穿公园往那边去,埃德加走在我前面拨开小路边的枝叶,越向前路边越开阔,直到四处只剩平地,他回头看着我。
·一个灵魂
“渡船”不是情报贩子,也不喜欢酒馆这样吵闹的地方,他和我住在同一个公寓,睡两张床,时不时带一些书籍回来。我想让他去城市图书馆办借记卡,毕竟离开时不会带上书,这些纸要么付之一炬要么随着雨季发霉腐朽。显然他不接受这个意见,“渡船”说,可以再买,钱财对我们也没什么意义,就像我房间中堆积成山的电影光碟。
最后一次对他的书提议时,我让他把那些书烧了,至少大火比发霉好,然后便钻进房间看了整整一周的DVD光盘。一周后“渡船”意识到我几乎不眠不休到这一天,他把我从放映室拉出来,又把我塞进浴室。
“洗洗你身上的血。”他点了一支烟。
“那是她的血,”我把花洒打开,脑子里只剩冲刷的哗哗声,“小疯子上了通缉令,杀人的是我,她去当了赏金猎人……好吧,我本来就该这么做。”
门外的影子动了动,他说了什么,随后意识到我没听见,便向门前凑近一些:“…你打算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我把淋浴头按在脑袋上,感受工业处理后的水代替了干涸的雨水润湿头发,“把你们都杀了,得到一个完整的‘我’?但这甚至不是,我决定的开始。”
“一旦开始就必须走向终点。”
“一个无用功的终点?”
我拉开浴室的门,他就在门外站着,看我赤裸着身体又看了看流淌到瓷砖上的水,递给我一条毛巾。性别上的差异让他自觉移开目光,但无可否认我们是一个整体、一个人。我只围住了下身坐在他对面,身体拔节生长,成为一副与他相同的容貌。
“本来只有她而已,为了排解、为了回避痛苦,为了孤独而产生另一个自己,”我看着那双眼睛,“然后是,小疯子和你,我有那么无所事事吗?”
“因为我无关紧要,”他一如既往地,只是阐述事实,“在你眼里的疯子是什么?”
“…用翅膀掀起龙卷风的蝴蝶吧。”
“所以我在这里,回应你的需求。”
让人意外的是埃德加联系我了,他说小疯子走了,而经过上一周市中心广场爆炸和伤亡名单清理完毕,小疯子的肖像被满大街张贴,赏金多达五位数。猎人说这是他的工作,从他的家里跑出去的猎物不会游离太久,可我们都清楚小疯子毫无攻击性…杀了他轻而易举,我便告诉埃德加,他太心不在焉。但我没呢接着往下说,埃德加直视着我,眼中似是有一团火焰,灼伤我深埋黑暗中的隐情。
“他做不到,”埃德加说,“唯一的死者是赏金猎人…右脸有道伤疤,和你的脸至少有百分之八十相似。”
“没人在乎凶手到底是谁,就像普通人不会相信有魔物的存在,公会无所谓到底是哪个长生种犯的罪,尽管他们都知道…杀不完的。只有活人才会一次次被时代堙灭,长生种几近于死者,他们在漫长无限的生命里总要去找些东西。”
埃德加收拾着武器和行李,我在门前看着他自言自语然后扛起分量不轻的包裹,他走过来时抬手把枪口抵在我的脑门上:“如果我现在杀了你去交差,公会也可以接受这个结果。”
“…但是你不会?”我失笑耸耸肩。
“是你不会,我没单独了结长生种的实力,”埃德加收起枪支从我身边出门,“你好像完全不介意。”
你在余生里寻找什么?
我们就像普通的过客,彼此道了再见就分别,短命的人不该好奇长生种有什么闲心,我想提醒埃德加,只是我也没能说出口,只有住在我隔壁的好先生终于肯把注意力从书本上挪出来,说我们两个都在做一些无用功。那些书高低摆放着,与旁边的盆栽共生,“渡船”知道我准备远行,把书分装捐送给不同的地方,快递员下午就来。
“去阿拉斯加吧,”我把光碟一并扔给他处理,“有点远。”
“然后做什么?”
“嗯……”我看着伦敦天空上聚拢的阴云,“剧目总得有个好结局,对吧?”
·风
虽说去阿拉斯加只需要一张机票,跨越大西洋和美洲上空就行,我对“渡船”说俄罗斯在下雪,我们从那里走,于是路线变成了自伦敦到巴黎、横穿整个大陆再渡过海峡。路过里昂时我告诉“渡船”一百多年前,这个地方还很破,到处都是战时的武装人员和飞机,随后便坐火车去了另一个国家。我看着景色回忆自己曾经去过、见过的景色,发现它们都逐渐模糊,像被海浪冲刷过一样,留下颜色混迹的刷痕。尽管如此小疯子跳的舞还是那样清晰,“渡船”买过的书,摞着直到屋顶的书架,还有曾经微笑着和我一模一样的面容。“渡船”伸手遮住了我的眼睛,说下一站要坐很久的计程车,在火车上睡一会更好。
白天休息的体感似乎更漫长,做了很久的梦。梦里小疯子站在伦敦的十字路口对面,抱着一束玫瑰花穿过车流向我走来,汽车因他随意穿行而不断鸣笛,他置若罔闻地把花塞进我手中,随后我们在街头散步。我感到一阵惶恐而匆忙走着,他只说笑,拉着人便去了店铺里,高级定制裁缝店的布料还在地上堆放着,红色的、鲜红的…炽热的又反复修改过的礼裙在店铺中央的人台上。小疯子将它扯下给我换上,跳着舞步在礼堂里旋转,直到最终我醒来,耳边还能听到小疯子在说:“你这样好像一朵盛放的红玫瑰。”
车窗外已是黄昏,我意识到满脸纵横的是泪水,“渡船”坐在车窗前看书,又看了我一眼。
“他已经走了,”我扯着被单往脸上糊了一把,“不知道是不是那个傻小子送行…不对,肯定是埃德加去找他了。”
“但不是因他而死。”
“额,好吧,至少小疯子给我一个梦,”我眯起眼睛看向钟表判断时间,“她离去后什么都没有,名字、踪迹,这么多年的遭遇,我他妈什么都不知道。”
“渡船”叹了口气:“她是你的影子,影子没有这些东西。”
“那你呢?你离开的话,也会不声不响?还是就连最后一面也不打算见……她是影子,那你是什么?小疯子是我的梦吗?”
车厢到终点站时只有我们二人,车轮和枕木碰撞一阵声响,他没回话,我看清了远处的光景,看见下雪的旷野和林立的宫殿,开口讲在四百年前还是五百年前时,我也来过这里,那时王族还会歌舞,哪怕城外遍地腐尸。莫斯科在寒冬里一如既往,旅馆接待我们时说这个季节很少有人来旅游,我摇头说我们只是拜访故友。
“渡船”手里的书换成俄文的,他记得很多语言,却从来不记得自己从前的事,每当我想叙旧时他便露出克制而无奈的茫然,似乎所有的记忆对他而言只是一本书,随着伦敦的雨季发霉腐朽。在莫斯科的第五天,我醒来时他不在窗边看书或远望克里姆林宫,我在广场的一角找到他,他手中拿了一串枯枝。
在莫斯科的第七天,我们又启程,租了一辆车横穿西伯利亚。也许长生种不需要睡眠,但对我往往有例外,梦境的启示比每天实际接触的要更真实,比如停靠加油站被人持刀打劫之前,梦中的蚊子咬了我两口。
“下次要找旅馆吗?”
我把两个劫匪的尸体拖到废旧工厂里,顺手拿了他们身上的钱财,数了数数量看着“渡船”。他用袖子擦精装书面上的血,摇了摇头,告诉我下次不把车停在公路边睡觉,就不会发生这种事。
“但是这些钱够我们在旅馆睡好几天。”
他不置可否。
行凶后的车不能停靠在下一个站口,即使没有尸体,满车四溅的血迹也彰显了这辆车的前身。我把车险之又险地开往冻土上,裹着大衣下车时迎面便是风雪,尝试五六次才点燃一支烟,烟草烧得很快,当我回头看去血色干涸的暗红色计程车里空无一人,只有那本擦干污渍的精装书被风吹动,翻过数页。
·大雪啊
你更喜欢极昼还是极夜?
民宿那户人家的小孩问我,英语掺杂着说不出的口音,我说我更喜欢极夜,他奇怪地歪着脑袋。阿拉斯加的民宿接待过各地的游客,他知道我的口音不属于北方,不属于美洲,他说欧洲人更喜欢极昼、很暖和,极光哪怕不是极夜也能看到。我觉得白日惶惶总令人茫然,但孩子听不懂这些,我和他说因为夜晚时我可以见到一些朋友,白天见不到。
这是只有梦里相见的另一种说法,但我还是隐瞒了,他们离去后我从未梦到过那些事,反而梦中只有一面镜子、一个洗手池,池中满溢着鲜血。我看着镜子许久,那里似乎倒映出另一个人,它问我…你还想回到以前吗?你在想他们吗?你在找你的朋友吗?
我拒绝了它,我找的不是他们。他们不该是被寻找的人。
那我在找什么呢?
清醒着难以找到,就在醉梦里找。阿拉斯加一时间多了传闻,说深夜下雪时就会出现一个红大衣,浑身酒气,往雪原深处走。那个红色身影时而高大时而娇小,时而轻快时而沉重,雪夜过后一切都会被掩埋包括行人的脚印,没人找到过这个醉汉,因为第二天天明我就会走回旅馆。
直到有一天醒来是眼前不是明晃晃的天空,而是一个毛茸茸的脑袋,我伸手推了他一把,那人借力便拽我起来。对上熟悉的眼睛时我还在宿醉头疼,花了几分钟看清楚来人,坐在雪地里大笑起来。
“埃德加!你看起来老了好多…受不了猎人工作辞职了?”
埃德加没因为我的狂放放松,反而打量起我:“我来找你。”
“啊?哦……小疯子早就死了,几年前吧,头好疼,先让我回旅馆睡一会,”我感到埃德加把我架起来往聚落走,“埃德加,你是不是缩水了?”
“……”
“其实现在只剩我了哦——”
“是半年前,”埃德加把我扔到一辆车的后座,“他迎着日出和花海融为一体了,以及,我没缩水。”
透过后视镜我看见自己现在的样貌,笑出了声,的确不是埃德加的问题,变化的是我,微妙地融合着每一个人,却在身上找不到任何一人的痕迹。埃德加示意我收好衣摆合上车门,坐在了驾驶座,掏出手机打开导航。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埃德加又不说话了。
我能猜到原因,但我想听他自己说,便撑着脑袋看车窗外:“我以前和、一个朋友打了个赌,不过我们谁都没赌到结局,所以赌约作废了。”
“然后呢?”
“我们要打一个新的赌。”
在世界的一角有一片大雪,看不到尽头,灰白的沙粒满地,看不到尽头。世界里有一个小小的神,神说、世人说冬天才会下雪,所以现在是冬天,我们等春天到来就有更多东西了。祂等了千百年,雪还是雪,沙还是沙,祂就对影子说,我们去找春天吧,影子说世界不能没有神明,便独自离开去找春天了。影子带来一只蝴蝶,蝴蝶带来一阵风,风环绕着小小的神,神走了很远,世界还在下雪。
“后来神看到沙粒里埋藏的、金光闪闪的死亡,祂把他当种子种下,却不在意来年能不能开出花,”我点了一支烟,“后来的事你也知道,我们都没想到结果。”
“你打算之后去哪?”
“不知道,我觉得旅游也不错,”我笑起来,“或者打个新的赌,你也会很难死去,而我会看着你直到千百年后。”
囚犯姓名: 伊然多
罪名: 抵制法案
判罚: 终身监禁+每月一篇小说,篇幅≥短篇
入狱年數: 3年
交稿类別: 小说
人物简介:虽然读者们更偏好她的小说,但是她总认为自己是个天才诗人。崇尚捷才和童心,认为只有孩童们才具有诗歌的天赋,为了保持童心、纯洁与孩童充沛的精力,应该抱元守一,也即禁欲。看到描写情欲的文学作品她会觉得是在玷污文学。为了不丢失自己的元阴,她选择佩戴假阳具,用这种办法来发泄自己“不该存在”的情欲。特别推崇孩子们没有性能力和性欲的身体。(因此在发现孩子也有性快感时非常失望。)
正文:进了局子已经有三年,这三年里伊然多的长进,有,但是不多。
第一年她扎根床上不动窝,耍起了五十万的脾气,每个月一篇小说卡着死线交,那质量,就跟入了秋的西瓜一样烂,于是手腕脚踝差点被电秃噜皮。但都这样了,她还是发扬烈士精神,不怕严刑拷打,专心务于摆烂。
第二年情况好点了,她还是扎根于床上,但现在的根浮于表面,不再那么稳固。收拾收拾从床上爬起来,坐在电脑前,伊然多觉得自己整个人干巴得像榨过汁的橙子,什么也挤不出来。那没办法,也得硬挤,挤出来的已经不是甜美的橙汁,而是苦涩的橙皮汁了。
第三年。现在,伊然多虽然还不是大众翘首盼望的那种饱满圆溜、甜嫩多汁的橙子,但她学会了往橙汁里面兑水。反正伊然多也不喜欢橙子,她喜欢水分足够充沛的西瓜。在写作小说的间隙,伊然多重又想起了自己的初心:当个诗人,写让人醍醐灌顶的好诗。何谓醍醐灌顶?不,不,不是指大嘴鸟过来衔你的头看看吞不吞得下去……醍醐是酥酪上凝结的油,浓缩的才是精华,诗也是这样,和伊然多现在的兑水橙汁无疑是背道而驰。要说兑水,她也没加什么好水,比方说,描写一下文字狱中的环境,伊然多起手写的将是:
文字狱里有什么?有监狱长,神秘莫测,大概就像鸦科动物。有船长,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精准预测每天刮的什么风。有七号监察,据说有杀人嫌疑,说不定随身携带利器。有L-A行刑官,不知该叫怹挨嗷诶行刑官呢,还是该叫挨嗷杠诶行刑官呢?有LP系统,人称老婆系统,伊然多却偷偷叫她流啤系统。有戴着监视器的囚犯。有餐厅、游戏厅、运动场、泳池、图书馆、展览馆、放映室、植物园、动物园、海洋馆(监狱方声称是真实海洋景色,鬼才信,大家都知道那就是造景而已)、菜园子、果园子、耕地、养殖区。动物园新来了几只capybara,中文名水豚,这种大号天竺鼠在监狱里掀起了一股叠橘子热潮。还有狗。……
从伊然多记事起,家里就养狗,伊然多也喜欢狗,但这条马犬犯了伊然多的一个大忌讳。
当时伊然多在抚摸它,顺着毛轻柔地捋。马犬的皮毛光滑硬实,是它身体健康的表征之一,但不是伊然多喜欢的手感。伊然多摸它,只是因为她喜欢狗,而它站在那儿威风凛凛,可爱极了。马犬一动不动,彬彬有礼地任由她撸。伊然多先弹了弹它的耳朵,再摸它的头,然后是揉搓它的粗脖子,最后是一路摸下去,从脊背到尾巴。就在这时,它裆下那管口红猝不及防地闯入了伊然多的视野,让她立时发出一声尖叫,猛然把马犬推开。马犬被摸得正舒服,很是不解,耳朵都塌了下去,眼神委屈地盯着伊然多。伊然多正处在对那管口红的愤怒和厌恶里,对它吼道:“滚开!”马犬身子一缩,哒哒哒地跑去别人那里求安慰了。
狗也有阴茎,人人都知道这一点,没阴茎的动物大家才会觉得奇怪呢,有性器官是正常的。在伊然多的脑海中,关于那些狗的记忆逐渐暗淡模糊如云烟,她只能记住她最喜欢的几条,剩下的都是一些零零散散、分不清出自哪里的记忆碎片。其中一块,是她看到了小公狗下身的一小条软肉,就像乳胶手套吹气鼓起的小手指头,顶端还长着一撮长毛。伊然多好奇地用手去捻,这一小嘟噜肉软乎乎的,手感极好,她当时从没看见过一根阴茎,后来看到了人类的阴茎长得也和这玩意大相径庭,因此即使后来意识到了那是公狗的阴茎,也很难把它和阴茎联系起来……那撮长毛的功能却独特且难忘:那是用来导尿的。朋友家曾经养过两条小公狗,后来不得不送走,全因它们明明是同胞兄弟还都是公的却有一个坏习惯,专爱侧躺在地上,这个的头对着那个的裆,那个的头对着这个的裆,各将彼此的下体含入口中,跟含着母狗的乳头似的,津津有味呢。却不知道它们含着兄弟小龟的时候,会不会觉得那撮长毛碍事扎嘴,咬住它撕个干净,场面岂不就像火腿肠胀破了皮。从这两例来看,狗有阴茎这回事,伊然多早就亲眼目睹了,要是在那时她看见马犬的口红,反应一定不会这么激烈。但她人大心大,在入狱前一年,刚刚发现了自己的志向,是做一位诗人。别的诗她都兴趣平平,只想写出天真、活泼、精力充沛的诗歌,简而言之,有童趣的诗歌,而如大家所知,孩童跟性之间有一道鸿沟,只能用年岁来填满,现在伊然多为了写诗,一心返老还童,又没办法把这些年岁刨去,再挖出一道鸿沟,当然只好禁欲。除了禁欲之外,若要保存童心,当然得像孩童那样对待自己,孩童哪能看到勃起的阴茎,所以伊然多才会大为光火。
在监狱待的这几年里,虽然生活颓废,伊然多始终不忘初心,从来不写和淫秽色情有关的文字,也从来不观看有关于情欲的生动作品,就像一个童女似的捍卫自己的阴精。偶尔成年人的邪火实在压制不住,她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向监狱官方进行申请,买了一个假阴茎。这假阴茎不仅巨大,而且外表奇特,做成了一个恐龙的模样,用阴茎的前半截取代了恐龙硕长的头颈,下半截就全是恐龙了:前肢,后腿,粗尾巴末梢带着尖。伊然多让这恐龙后腿立在自己胯间,头部骄傲地昂起,当作一支火枪一般,向四周扫射想象中的烈火炮弹。伊然多用四根手指挠挠它,好像这只恐龙是只小猫。她用皮绳把它紧缚在腰上,给自己做了几分钟的心理建设,打开门,深呼吸一口气,迈了出去。
无巧不成书,空无一人的走廊上,尽头处,蹲坐着的正是那只马犬。伊然多冲它挥手,它见了似乎有点犹疑,但还是站起身,小跑了过来。伊然多左顾右盼,见没有人,想了一想,吐了一口唾沫在手心里,探向马犬的后面。
监狱里的囚犯之间寂寞难耐的事情是有的,因此他们被禁止进入彼此的房间。但草狗这种事情(严格来说,草这个字算错别字,因此本文在文字狱是不可能通过的),是从监狱建立以来从未发生过的,这就直接导致了就算文字狱的人工智能系统,一时间也没有鉴定出这是在干什么,人与狗与恐龙?马犬从第一次发情的时候就已经绝育,就算没被绝育,这在它看来,也不过是一种骑跨行为,表示这个人的地位比自己高,是自己的头狼。这种想法错得不能再错,它是狱卒,而伊然多只不过是个囚犯,但狗或许没有这种思想,也没有受过相应的训练,因此它一开始并没有太大反应,直到,一个湿滑的异物,顶上了它的屁眼,在那儿跃跃欲试……屁眼被推挤,恐龙头刚被顶进去,狗屁眼处传来一阵剧痛,它大吼一声,转过身来,只见那个裹了薄薄一层伊然多唾液的恐龙头闪闪发光,还在空中摆动,它兽性大发,对着恐龙头就是一口,牙齿落处,恐龙头应声而断,而伊然多被它一扑,也倒在地上。
伊然多看着它咬着断了的恐龙头,狂奔而去,坐在原地喃喃道:“哇,好纯洁啊……”
虽然LP系统识别不出什么是草狗,但马犬与犯人的动向它全程掌握。马犬疑似袭击囚犯后逃走,它得出这个结论后立刻通知了安装有兽医、训犬员、医生、看守插件的智能机器人,封锁走廊以免打扰到其他犯人们的写作。一行人赶到现场后,看到伊然多胯间的半截恐龙,顿时满头雾水,检查过她发现没有受伤后,决定先把她关押起来,再去寻找马犬。
伊然多被带走时,嘴里一直喃喃着:“真是最纯洁的……哇……哇……难道这种纯洁只能通过在青春期绝育来达到吗……哇……为什么人类这么擅长让别的动物保持纯洁,但是自己却肮脏无比……”智能机器人虽然有录音和语言识别功能,但对囚犯们时不时地发神经见怪不怪,接受良好,只当没听到,把这些多余信息一并扔进系统回收站。
经过控制马犬查验以及管理层亲自审问伊然多后,他们总算搞清楚了事件始末。管理层对于伊然多的讨论伊然多一概不知,反正她罪名是无期徒刑,只是草了一秒钟的狗,还不至于上升到死刑吧?可伊然多一想到自己因为反对法案而被判处无期徒刑,就觉得这种事情实在说不好。自己要学习一下如何接受死亡吗?伊然多思考了一下:接受无期徒刑这件事,自己花了两年时间,那接受死亡怎么说都需要四年时间以上吧——问题是,自己可能没有那么多时间来接受了。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这件事,她就觉得好笑。但最后,她没有受到什么太严重的惩罚,只是在监禁室被关了三天,同时被勒令不许再草狗,必须友善对待狗,还要向狗道歉。
其实,草狗的事伊然多不会再做了,她短暂地、热烈地爱上了那只狗。回到自己的房间后,伊然多还在想着那只狗,内心深处涌起无尽的安静甜蜜。啊,虽然身体是污浊的黑色,思想却像雪一样纯洁。
作者:魇
评论:笑语
代价
李丽从小就被教导,如果想得到些什么,就需要付出代价。这大概是没有太多明确的语言指导的,但身体会记得。偷吃了桌上的糖果,就会被踹一脚;偷看了弟弟的画报,就会被推得后背撞到墙上;偷玩了母亲的蛤蜊油,就会被掐大腿内侧。这先甜后苦的顺序从未被颠倒过,她做事或者不做都可能挨打,但挨了打,却不见有好处。大人们对此也有说法,他们说“你只是做了你该做的”,便不配得到什么好处,但做错了,就必须要被惩罚,即使没有人告诉她应该如何做才是对的,大概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吧。
李丽就这么长大了,读完了小学,读完了初中,甚至读完了高中。她成绩并不好,听了同学的话,想去读大专,但父亲给了她一个耳光,让她跟同村的王三瘸结婚。
李丽和王三瘸办了酒席,李家第二年盖起了二层自建房,房间一下子多了好多,一间放着弟弟小时候玩过的弹簧青蛙,一间放母亲陪嫁时带的花被面,还有一间父亲坚持不肯扔掉的木工活用具。李家人放啊放,总是放不满,于是只能空了几间。但没有一间房是留给李丽的,连她之前落在家里的两包卫生巾都被扔掉了。
同一年年底,李丽有了女儿。王家人看起来脸色不大好,但毕竟是头胎,人家也没多说,只说养好了下一个应该就能带把。月子里的鸡蛋很香,但李丽有些糊涂,这究竟算是先苦后甜,还是先甜后苦?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李丽看着女儿长大,却没再等来女儿的弟弟,甚至没有妹妹。王三瘸在床上只是应付几下就翻身去睡,李丽偷偷问了婆婆,却被骂了一通,说她伺候不好自己的男人,好不要脸。于是李丽学着化妆,买了大码的蕾丝内衣,学着网上那些短视频里的女人凹出各种造型,这下王三瘸连看都不看她了。过了一周,王三瘸说要去城里打工,从此便只有过年时才会回家。
好在王三瘸还是给钱的,李丽便只拿着钱去买菜来烧饭,剩的钱买些小鸡仔。她喜欢小鸡仔,嫩黄嫩黄的,吃饱了就随便叫两声,声音细细的。母鸡能下蛋,公鸡能吃肉,养鸡总是不赔本的买卖。于是又到年底,王三瘸回家,李丽也用养鸡赚的钱买了两部新手机,夫妻俩一人一台。
李丽挨了王三瘸一个耳光,她眼冒金星倒在地上,好久才能爬起来。客厅里只剩下小声抽泣的女儿,冬日斜着晒进窗子的阳光照亮了两个女人脸颊边上细碎的绒毛。李丽依着茶几坐起来,看女儿小心翼翼地靠近,伸手来擦她的眼泪。她想起之前母亲被父亲打倒在地时,自己也这样小心翼翼地做过同样的事,但母亲揪着她的手腕,掐她的胳膊内侧。李丽叹了口气,揪着女儿的手腕,把女儿揽到自己怀里,用女儿的头发擦了擦脸。
李丽想,我有弟弟,我的女儿又没有弟弟,她在哭,已经很难受了,就不要让她再难受了吧。
正月过了,王三瘸走了,带着李丽买的新手机。婆婆私下里警告李丽不要再跳脱,显得自己会赚钱一样,下次再买东西给丈夫,要说是用自己省下的钱,说是娘家补贴的更合适。李丽点点头,她开始鼓捣新手机,新的东西真好,不仅能接电话打电话,还看视频,打视频电话。娘家自然没人会陪她聊天,李丽就用新手机录视频发在网上,方便自己在晚上翻出来再看有阳光照着的景色。她录花花草草,录自己养的小鸡,录女儿在升起的太阳下追着蜻蜓跑。一开始这些东西没人看,但过了几个月,李丽收到了视频平台打来的钱,说是她被平台的鼓励计划选中,有了分红。李丽拿着钱买了更多的小鸡仔,给女儿买了小零食。母女俩在后院鸡笼边偷偷地吃,然后一起轻轻地笑。
李丽更不明白了,她这算是先苦后甜,还是先甜后苦?拍视频本来就是干活时顺便的,就像女儿捉蚂蚱喂鸡一样,怎么还能赚到钱呢?好在她现在说话也有人听,视频的评论区里人们说什么的都有,有建议她离婚去开养鸡场的,有建议她去争一份嫁妆的,有建议她既然老公不在家还按月给钱就安守现状的,还有男人发来照片问能不能发展恋情。李丽看了一眼那个人的长相,真丑,她想,王三瘸已经很丑了,婚外恋再谈个丑的就更不划算了,她把这个人拉黑,这大概就是她的拍视频赚钱后要付出的代价。
又过年了,王三瘸回家了,夫妻俩在床上还是没能亲热多久,但李丽不太在乎了。她只是想着让年快点过去,然后恢复到丈夫不在家时的生活,在那样的日子里她和女儿都会有隐秘的快乐。女儿没有弟弟也很好,等女儿长大了,也只生一个女儿,她去给女儿带孩子,一家女人都在阳光下面一边笑一边唱歌。
年过完了,王三瘸却没法出门,村口拦上了栅栏,出门时也要盖住口鼻。
家里不多的存款渐渐干涸,王三瘸的开销却越来越大,他要喝酒,一开始是晚饭时喝一罐啤酒,后来中午也要喝,最后一天三餐都要喝,酒也从啤酒变成了白酒。李丽不想拍他,但她现在无法出门,也只能拍一拍丈夫的醉相。那几期视频的播放量不高,大概丈夫作为视频封面实在不够吸引人,评论区有人骂男人好吃懒做,有人哀叹现在日子不好过,有人持续建议李丽不如离婚算了。
李丽又挨打了,王三瘸刷到了她发的视频,看到了评论区。做丈夫的脸都被女人丢尽了,这值得一顿好打。李丽哭着说,拍视频也有钱可赚,如今王三瘸不能出去打工,也总不让出门卖鸡蛋鸡肉,再断了这条来钱的路,以后家里吃饭都成问题。王三瘸把酒瓶砸在李丽的头上,骂她,就你会赚钱是不是?
王三瘸睡着了,女儿走到李丽边上,给母亲挑出头发里的玻璃渣,把手机递给李丽,告诉她,都录下来了。
这期视频发布不久,就被平台转为了“自己可见”,私信提醒李丽,这样的视频违反公序良俗。李丽又不明白了,既然这样的行为发生时,没人说它违反公序良俗,为什么把它录下来发出去,就违反了?她为了补上一期凑数,录了一个杀鸡的过程,那鸡扑腾得厉害,但被她牢牢按住,割了脖子放了血——血要打码的,这个亏李丽吃过了。评论区都说她干活利索,李丽终于高兴了几分。
又过了几周,王三瘸打李丽的次数越来越多。李丽若不是时时能看到女儿,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又回到了小时候,无论如何都要挨打。她也很奇怪,这本该是她适应的,但此刻她却不高兴了,只想着也把巴掌糊到那男人的脸上去,让他也尝尝痛的滋味。
于是在王三瘸又把李丽推倒在地时,李丽爬起来,摸起茶几上的一把水果刀,捅进了王三瘸的身体里。那手感居然跟杀鸡时也没多大差别,原来人和鸡都是肉做的。
派出所来了人,抬走了王三瘸,带走了李丽。女儿在哭,紧紧地攥着李丽的手机。
法律援助律师找到李丽,提出可以为她做无罪辩护,现在的情况好多了,她这种举动可以当做防卫过当处理。李丽不太懂,但她接受所有的结果,反正无论她做或者不做事,做得对或者错,都要付出代价,那照单全收就好。于是最终李丽被判了过失杀人,两年刑期,缓期执行。
李丽剪了短发,假装自己进了监狱,可脑袋一下子变得轻飘飘的,舒服得她几乎要飘起来。她带着女儿搬了出去,住在同村一个寡居老太太家的仓库里。她们还在养鸡,还在拍视频,虽然偶尔会碰到王家和娘家人,但他们似乎都看不见李丽和她女儿。李丽也不知道她这样生活算不算她有悔改之意,因为除了换了一个住处,似乎也没改变什么。这样的结果似乎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她感觉得到的比失去的要多。她可以和女儿一起笑,寡居老太有时也会加入进来,三个人一起,笑得窗框上的灰都被震落了。
作者:【十二招】柏志榮
Summary:
我不再喝珍奶是因為就算不喝珍奶也可以活下去,我是很好滿足的人。
免責聲明:隨意
Notes/備註:
不知道算什麼類型的東西,那就說隨筆好了。
我拿便宜的烈性酒狠狠地灌自己早就不是第一天了,每次手頭稍微寬裕一些,我就會很大手大腳好像刷別人卡一樣,抱著很多泡沫箱回住的地方去。因為奶茶也是賣二十三十多一點錢,幾口就喝完了,所以我選擇用二三十塊錢買二十三十盎司、一分錢一分貨的大瓶酒回來。當我站在超商門口,看著跟我差不多大的男男女女貪婪地吸杯子裡的珍奶的時候,我總是控制不住地去想,煮得剛剛好的黑糖珍珠QQ彈彈,嚼起來會很讓人開心——據說人肌肉裡的筋膜還有腸黏膜,整一顆的眼球,也是會一樣柔軟有彈性,上口會有些黏膩。那以後,我喝醉了就會晃晃悠悠地到超商門口茶飲店不遠的地方去站著抽紅塔山的香煙,或者不抽。有時候我也會去買一杯,來止住酒後的嘔吐衝動。結果某一天我就意外在喝珍奶的時候想明白了一件事情,當我把沒喝完的半杯珍奶掉在地上摔漏出去一片珍奶小河的時刻,我突然就想到:我這輩子都不要對著翻掉的珍奶大哭。
那以後我就不再喝珍奶了,因為我絕對不要再對著地上的珍奶罵罵咧咧了。我不再喝珍奶是因為就算不喝珍奶也可以活下去,我是很好滿足的人。我如此確信著,已經打翻過一次珍奶,接下來就會再有無數杯珍奶會在未來被打翻。想改變這一切就只要不再喝珍奶就好了。
每個晚上我隔著閉上了的眼皮輕輕揉疲勞的、突出的眼睛的時候,總是覺得心裡很累。現在外面賣的珍奶用不用優惠券都那麼貴,我的肋間神經——或者可能其實是是我的肝臟,喝不喝酒都會那麼痛,任憑廣告牌上面的珍奶和鮮乳茶被描繪得如何動人,優惠酬賓力度多麼大,我都不樂意再喝一口。而在茶飲店排隊等待取走飲品的人群發出說笑聲之時,我就快快離開,講實話,我怕得不行。
作者:白梓
备注1:应聘的试稿要求设计“蒸汽朋克风格”、“包含魔法元素”的游戏场景和800字短篇,写得很尽兴就发上来了,欢迎评价!
评论要求:随意
短篇内容:
你是一个小小的意外,没人知道你是怎么闯进这个钟楼的,但这些细枝末节的问题无关紧要,一架钢琴吸引了你的注意力。
在你未来的职业规划中,钢琴师一直是优先选项。如果不是母亲买不起最新款的蝶形骨架琴,那将是你的唯一选项。
在那钢琴后,一个铁筒正不断翻滚,其表面数百个金属楔滑过琴槌与黄铜齿轮,带动着繁杂的时钟结构奏响金属咬合的乐章,黄铜机件如巨木般生长,延伸至塔顶尽头。
你环顾四周无人,便坐上椅子,像模像样地整理自己泛黄的白衬衫和背带。
开始演奏了。
你深呼吸,按压白键。
琴声失约了,钟楼顶部的黑色时针却开始扭曲并侵蚀金色分针。太阳眨眼般暗淡了一刻,即使远在皇宫的女王也察觉到异常,她抬头望向天空。而你迷茫地又一次按下白键。
太阳破裂了。
黄金的血液自黑夜的裂口流出,伟大存在的绝望嘶吼响彻大地,蒸汽骑士将女王陛下护卫在前,却无法阻止最高统治者的身躯不断膨胀,挤破皇宫的穹顶。透过近乎透明的皮肤,骑士看见白色的触手在金色的血液中游弋。破碎的神明即将重生。
既然白键没有声音,就试试黑键吧。
金色分针彻底粉碎,破碎的神明于女王腹中发出最后嘶鸣,融为浊液。
没有琴声回应你的期待,你气急败坏,乱敲一通。钟楼顶部的大钟发出巨响,五彩的秒针飞速转动,试图逃离黑色时针的侵染。你被忽然的噪音吓到,小心翼翼地望向那条通往钟楼顶层的螺旋阶梯……
而在你看不到的地方,大地崩裂,黑色巨手探出,祂想要逃离什么,最终却沉入深渊。
你想了想,还是偷偷溜走算了。
在你居住的英格尼姆,幸存的骑警还在试图维持秩序,他们救下正在寻找孩子母亲,转眼却被撕裂。
你的母亲,她拖着你父亲仅剩的残躯,试图逃离无形的灾厄。她在废墟中呼喊你的名字,双眼已成空洞。
你抓住不比你高多少的门把。
门外已不是你熟悉的世界。
于是我按下了两个琴键。
你跳出钟楼,穿过大街小巷,撞进了自己小小的家里。你的父母惊诧地望着你,而你用小小的身体抵住木门,吞了吞唾液,小心说道。
“我好像……闯祸了。”
游戏场景设计:
层层叠叠、交错运转的钟表机械结构贯穿了这座钟楼,钢铁咬合声共鸣为一曲乐章,钟表结构的中心又是一个微小的螺旋阶梯,供人上行。
在黄铜齿轮的终点,漆黑的大钟高悬顶端,四面由数百片白色玻璃与黄金碎片构成的巨型黄金表盘镶嵌在这座哥特式高塔的顶部,其上三支由长至短分别代表着死亡、神明与凡人的大三针日复一日地转动。
死亡的指针通体漆黑,变化无常,扭曲蜿蜒如蛇行,但起点与终点永远在一条直线上;神明的指针以金色为主附带少量的黑色,样式对称且华贵;凡人的指针最初只有一个小白尖,但随着时间的推进会生出不一样的颜色和形状。
钟表机械结构的底部是一个悬空的程序轮,暗示着整个时钟与其机械结构其实漂浮在空中。程序轮是一个不断转动的铁筒,其上有无数突出的金属楔,金属楔又与一架缺失音板的钢琴贴合。使用者会通过弹钢琴的方式使钢琴背后的琴槌与程序轮的金属块接触,调节时钟指针的移速与世界的命运。
备注2:试稿写这种比较克的东西会不会不太好呢……
Vol.237「美梦成真」《别让等待》
作者: 夏获无
评论要求: 随意
日过正午,惠中搬来一条小凳子,坐到大院前的台阶上。
在她面前,一大片开阔的场地被矮墙圈起来,当做操场使用。那些代表距离、高度和跑道的白线已经被时间侵蚀。如今在那略显斑驳的水泥地上落满了桂花香,这些散落的花瓣来自更远的一片树林,整片树林都是桂花树组成的,在这个季节,它们快速地绽放花朵,施放花香,然后用那些细小的花瓣笼罩整片院落。
每年这个时候,她都会坐在庭院里,一边织毛衣,一边晒太阳,享受一整年难得的时光。算来已有二十一年了。
这时候的太阳最是舒适,照在身上暖融融的。或许是午饭吃得急了,惠中感到肚子有些闹腾,她很是不雅地伸长脖子打了个嗝,然后放了个屁。这很不雅,很难堪,但她早已过了为此脸羞的年纪,过了为此厌恶的年纪,甚至过了为此苦恼的年纪,年纪一大这身子就不听话,就不像是自己的身体了。她只是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继续织她的毛衣。
这座庭院,乃至整座设施中寄存着的那股寂静,就像一段长长的旋律,从很久远之前开始不断循环往复,这是一段很久远的旋律,虽然还比不上惠中的年龄,但也足够将老妇人的呼吸声、织毛衣时织针碰撞的声音一并,化入一片宁静之中。
不过旋律也有起承转折,在每一段循环之中,都会有热烈的高潮段落。今天就是那一天,能够看到这座大院从渺无人迹到热闹非凡,有许多人从四面八方回到这座院子,就像回家一样。前前后后有四五十人,年龄大多是二十到四十岁之间的青壮年。
这座院子就像充了气的气球一样,快速膨胀热烈起来。每个人进来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老人家问好
“老妈子,我回来了。”
“杨妈妈,我们来看您了。”
“杨妈,最近身体可好?”
……
平时照顾老妇人的几名仆人只在这几天不必上班,一切事务都由回家的孩子包揽。每个人在问候过老人后便在各个房子间忙活起来,每个人的房间都留作原样,虽然因空置而沾染灰尘,但向来收拾妥当,只要稍作打扫便可入住。更多的人则在准备晚餐布置,长大后众人奔向四方,也把各地的饮食带了回来,谁来做个什么样的菜,为了这样难得的长脸机会争论不休。
也有想偷闲的人,就坐到老人身边,一边陪老人聊天,一边装模作样地在那里干活。
惠中早已停下手中的针线活,眼睛来回巡视。十几年前孩子们就不许她自己干活,那之后她就养成了新的习惯,观察每一个孩子如今的模样,把自己记忆里那些还年幼的面孔拿出来一一对照,其中的回味与自豪只有她自己知道。
一顿热腾的晚餐过后,众人照顾老人身体,虽然接下来要开同窗会,却也不愿意打扰老人,老人家从前还有精力和每个人谈论几句近况,近年来已是支撑不住,因此计划结伴到镇上去。几个细心的的孩子留下来伺候老人到床上,待老人浅浅睡去,才起身离开。
……
上了年纪的人睡得早,睡得浅,起得早,等到惠中醒来时,月正当空,她探寻得向窗户看去,果然看到了一个人影。
那人大概三十几岁,悄无声息的摸进屋子,此时捧着本泛黄的笔记,对着月光细声念道:
……和纳托的战争结束以后,长景几人都留在军队里,我独自还乡,可村子早就烧没了,邻近的城镇也都毁了。后来政府宣布重建计划,我决定拿出退伍的钱,开一家孤儿院。那时候,多得是没人看管照顾的孩童……
惠中轻声说道;“我做了个梦……”
窗户前的那人听到声响,立马转身凑到床边,跪下半身去瞧。
惠中接着说:“……我做了个梦,梦到孩子们回来看我了。他们都变了样子,但都很出色。我让孩子们排好队,像以前一样报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数到十九的时候数不下去了,因为十九号他又没回来。然后我睁开眼,就看到了我的十九号。文贞啊文贞,偏偏你和别人不一样,一定要大晚上来看我,还偷看我的日记。”
文贞小声叫屈起来:“哪里是‘又没回来’,去年,前年,我可都是来看你了。”
“那更之前呢,大家都是每年回来看我,就你还要我费心去请。”
文贞脸上露出苦笑,“要是被人看到,少不得要起冲突,喜庆的日子里,还是不要自寻晦气。”
似乎看出了老人家脸上的不以为然,文贞连忙续道,“小时候我都无法理解,除了您,周围人无论男女老少都对我充满敌视;勋哥几个虽然相互不对付,针对我的时候行动又统一起来,后来我才明白,这就是所谓一致对外。你说那时候刚打完仗,您干嘛收留我这个纳托孩子。”
“难道放着不管,看你饿死吗。”老妇人没好气的念叨着,然后开始怀念从前,“我小时候,家里很穷。越是穷的农家,越是忙碌操劳,每年只有那么几天时间,只有在那几天,父亲再忙也愿意带我们出去,一家人就坐在一颗大大的桂花树下,那是村子里最大的一棵树。我们坐在树荫下,外公就给我们讲故事,然后我们装满满两篮子的桂花带回家。后来纳托的战争打过来,桂花树被砍倒,连同村子一起烧了个精光。”“难道我不恨吗?可烧我家乡的是穷凶极恶的兵匪,不是我在路边捡的孩子。这家幼儿园每接纳一个孩子,我就在外面空地上种一颗桂花树,每个孩子都有,你也有。”
“我知道,我知道。”
“我也没多少年好活了,就希望你能每年回来看看我,报个平安。”
“不要说什么死的活的,不吉利……”
“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该知道许多顾忌都是细枝末节。我只盼你年年都来,若是能和别人一样从正门进来,就更棒了。”
“我知道了,不要还像哄小孩一样……”
老妇人脸上露出欣慰满意的笑容,文贞不禁想到:过去有一个梦,它曾经破碎,又得以重铸,而今在这里实现。他说道:“下次您在梦里点名的时候可千万记得,十九号喊的是‘到’。”
END
写于2024.12.31
(写出来和之前构想的完全不同,本来是想整点深仇大恨的,可写着写着却觉得别扭,难顶难顶。)
《爱情故事》
作者:魇
张樱的室友是个女鬼。
好吧,与其说张樱的室友是个女鬼,不如说是张樱成了女鬼的室友。直白地讲,那就是张樱现在住的一室一厅出租屋是个凶宅,里面有只自称“祝盈”,以年轻女孩形象出现的鬼。
张樱并没觉得住凶宅有什么问题,比起鬼,穷更可怕。再说祝盈虽然平时沉默寡言,整日都躲在厚重的白雾中,宛如一个无风飘荡的蚕茧,到底还是可以沟通的,更没表达过想加害张樱的意思。一人一鬼遵循默认的室友礼仪相处融洽,倒也不失为新时代的阴阳调和。
自打搬进来张樱就发现,人是没人来访,鬼倒是夜夜有鬼来寻。不过这找鬼来的鬼倒也没让张樱觉得不自在,因为那是张樱过世的二大爷。二大爷生前是好人,死后因此成了鬼差。这工作虽说是吃公家饭旱涝保收,但遇到难缠的对象也是一脑门浆糊,绩效因此降低不说,加班费更是一分都没有。
祝盈就是那个难缠的。
二大爷天天来劝祝盈去地府报道,祝盈说世上孤魂野鬼那么多,为何你只盯着我一个。二大爷苦着脸继续说你以为我想这样啊,可你在我负责的片区我不管谁管。祝盈说那我的情况你也了解,总之梁山不出现在我面前我绝对不走。二大爷继续苦着脸说那什么梁山也不是我片区的……一开始张樱搬着小板凳拿着薯片可乐蹲在客厅墙角听两鬼聊天,试图从零星片段里拼凑出一段完整的前尘往事,过了几天,她感觉来来回回的车轱辘话有点儿烦,又过了几天,张樱一咬牙分期了一款一千七百块的降噪耳机。
这天张樱熬夜改稿,忽然眼前白影一闪,抬头发现是祝盈飘在眼前,脸附近的白雾散开了一点,一副想聊聊的样子。张樱摘了耳机环顾一圈,才发现二大爷没来。
“来了,又走了,要接一个二十一楼的老人家,没顾得上管我。”祝盈说。
“啊。”张樱答。
“我想请你帮我找梁山。”祝盈说。
张樱一愣,随即掏出包里的笔记本打开,摆出开选题会的阵仗打算记录。
“我和他一见钟情,当时我就知道我们互通心意后会有很多波折,就像梁山伯和祝英台,但我们注定会在一起的,就像梁山伯和祝英台。”祝盈说,“我们感情确实很好,但一直磕磕绊绊,就算没有马文才,也有各种阻拦和压力……”
张樱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提炼关键词,只能干巴巴地看着祝盈一个鬼表演。
“后来我确诊了绝症,梁山决定跟我一同赴死。可我跳楼之后回到这里,却发现他人也不在,魂也不在。”
“身高体型外貌特征?”张樱一个没忍住,张嘴问祝盈。
“梁山很高,很帅。”祝盈说,“他真的像梁山伯一样……”
“工作单位?”张樱换了个角度。
“不知道。”
“亲朋好友的联系方式?”张樱挣扎着。
“不清楚。”
张樱沉默了。
“我也觉得我不该一直呆在这里,所以想拜托你去找他。”祝盈说,“毕竟祝英台应该跟梁山伯在一起,而不是一个女人。”
张樱想,如果能凶宅闹人,她确实很想闹一下。“我尽量帮你找。”她随口敷衍着,合上笔记本。“你为什么不去找二大——鬼差帮忙呢?”
“我怕梁山吃醋。”
张樱一口口水没咽好,呛了个半死。二大爷是肝癌没的,享年八十七岁,死前身高一米八,体重八十市斤,瘦成一把骨头,脸上一堆褶子,那副音容笑貌最多能用“慈祥”来形容,跟普世男性特征沾边的大概只有性别。她正咳嗽,泪眼朦胧间瞥到阳台上飘下一个二大爷,双手一边一个攥着两个魂魄。
“二大爷。”张樱起立鞠躬。
“哼。”祝盈一扭头,用后背对着鬼差。
“你看看这是谁?”二大爷双手高举,俩魂魄像风筝一样飘了起来。
张樱仔细打量,两个魂魄一老一少,都是男性。年轻的她不认识,年老的她有印象。有一次她出门取快递,结果忘带钥匙把自己锁到门外,只能给有备用钥匙的朋友打电话求援。挂断后发现手机只剩下百分之三的电,便又只能蹲在楼梯口观赏空气。接着这位大爷就出现了,也在楼梯口蹲下来,摸出烟点上火低头开始嘬,想必是被大娘嫌弃味道重,出了家门才能抽。两人一人一边,宛如楼梯口的成对摆放的镇兽。
“是肺癌没的吗?”张樱指着老头问二大爷。
“是——不是!”
“到底是不是啊?”张樱说。
“这个,这个。”二大爷挥舞着年轻风筝,“哎那谁,祝英台!”
祝盈没好气地扭过身,忽然惊呼一声:“梁山!”
年轻风筝没反应,二大爷使劲晃晃他,又挡开扑过去的祝盈。“闺女,他根本不叫梁山呐。”
祝盈停了下来。
“哎,或者说,他不止叫梁山。”二大爷说。“如果姑娘姓朱,他就叫罗密欧;如果姑娘姓崔,他就叫张生。”
祝盈身周的白雾更浓了一点儿。
“这就是个四处吃软饭的,亏你还对他念念不忘。姑娘,傻啊!你跳了楼,他扭头就跑,结果撞到这位大爷的侄女,又吃上了新鲜软饭。今天我来带这大爷走,发现这人跟你有些姻缘,又因为他已经在我的片区里了,就赶紧带来给你看看。”
祝盈没说话。
“姑娘,跟我走吧,为这种人不值得。”二大爷说,“你也没造什么孽,下辈子肯定能投个好胎。我打听过了,那个叫什么“布偶”的品种猫还有三个名额,托送一个多好呢,一辈子不愁吃喝。”
祝盈走向“梁山”,周围白雾散开一些。二大爷识趣地把魂魄放下,揪着老头和张樱立在一起。二鬼一人看着白雾把祝英台和软饭男包裹在一起,然后散开,两只蝴蝶飞了出来,一闪,消失了。
“哎。”二大爷拍了拍脑门。
“这……这是……”张樱看着二大爷。
“大仇得报,走的快速通道。”二大爷说。“就是个形式,化成蚂蚱子蹦走也一样。”
张樱开始找薯片可乐,屁股自觉贴到小板凳上。
“这姑娘当初想积极治疗,预后其实挺好,不寻短见的话还真能再有个几十年阳寿。可这男人不停劝她自杀,自己也一起死,两人化蝶做来世夫妻。”二大爷说,“姑娘跳楼之后,男人带着她确诊时拿到的保险金就跑了,之后又勾搭上别家闺女,继续吃软饭。”
张樱觉得嘴里的薯片有点腥,这都什么纯情恋爱脑少女和贪财负心渣男的糟烂事。
“不管怎么说,这事儿算解决了,这房子也不再是凶宅了,但你先别跟房东说,先原价住着,谁让他租的时候没告诉你这儿闹鬼呢!樱樱啊,照顾好自己,等你走的时候二大爷来接你。”
张樱赶紧放下零嘴儿起立恭送二大爷。
张樱把这件事梳理一通,脑补了些细节,编成故事投了稿。稿件未被采纳,回执里表示这种故事太不正能量,不适合刊登发表。她懒得再改,发在自己博客上。过了几天有留言说,这爱情故事写得真好,死了都要爱,嗑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