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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凯勒·默林站在佩奇议员家略显昏暗的待客室里,夕阳把影子拉得像一具被吊起的尸体,手中的议员奖杯沉重得令他安心,他发现自己的手一点都没有颤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不会再因为自己即将要做的事而颤抖了呢?是因为刚刚为自己开门的门卫甚至没有认出自己,只是把自己当作来抗议的难民吗?是因为那个女记者临死前还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着措辞浮夸,引导网暴的标题党新闻吗?还是因为,在得知胜诉,走出法院的那一刻,迎来的不是恭喜和祝福,而是唾弃、辞退、殴打甚至于枪击呢……
默林的手指反复擦过奖杯上铭刻的烫金字母,“敬正直的巴里·佩奇”,尊敬的巴里·佩奇议员日理万机,于是他这位“难民”的等待时间就显得额外漫长,将他的思绪一并拉远到已然鲜少问津的十年前。
他想起自己也曾拥有过这样漂亮的一面墙,锦旗、奖杯、奖状,编织成短暂易碎的轻飘飘的过往。十年的时光太漫长,以至于他已经忘记了哪个时刻起,他已经完全告别了这些一触即破的记忆,主动或被动地舍弃了曾经最珍视的“老师”这个称谓,不再对暴力感到恐惧,奖杯于他的意义,只在于分量。
是的,分量。
走廊里响起频率稳定的脚步声,默林记得这脚步声,它总是彻夜在梦里响起,带着虚假的笑容或是愤怒的声讨,他想起听证会上佩奇议员的声音:“我们绝不允许任何潜在的威胁靠近我们的孩子。”那声音在麦克风里有些失真,却永远在凯勒的鼓膜里生根。他笑着对记者说:“正义必须被看见。”这成了他们的标题,成了他们的口号,也成了默林家门外大红油漆刷下的标语。
他看了看时间,三十四分钟。
他在这里等待了三十四分钟,好像等过了自己人生的三十四年,他几乎感受不到自己的呼吸,仿佛心跳也在与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共鸣。夕阳已经完全落了下去,接待室里一片昏暗,他稳稳举起奖杯,开始默数。
咔嗒。
门开了,奖杯也应声而下。
第一下砸在肩胛骨,声音像枯枝被靴底踩裂的回声。佩奇发出惊慌失措的痛呼,试图逃离。第二下已经落在他的太阳穴上,血溅在《欧洲近代史》的精装封面上,如同一幅拙劣的抽象画。默林将他拖回接待室。第三下、第四下……直到镀金的杯口粘满碎发和骨屑,直到议员的身体瘫软波斯地毯上,像一袋漏了米的破麻袋。
默林将他的身体摆正,倚着接待室的沙发面向自己跪好,将奖杯上的血迹和指纹擦拭干净,从窗户翻离。
他戴上兜帽向会场走去,巴里的女儿,年轻的社会活动家莉莉·佩奇正在那里准备晚上的讲演,以至于错失了与父亲的最后一面。
他要向她和所有人证明,自己的确是恶魔,却不是她描述的那一种。
会场外临时搭起的灯架把夜色切成一格一格的冷白光。凯勒·默林把兜帽压得很低,像一道被剪下来的影子,贴着围栏滑进后台。
后台比他想象的还乱:横幅、易拉宝、没贴完的标语——“让真相发声”。他伸手抚平一张卷边的海报,指尖在“真相”两个字上停留了两秒,无声地笑了一下。
杂物间里多余的工作人员制服还不少,他随便套了一件在身上。
莉莉·佩奇在舞台中央彩排。
她穿着黑色西装外套,领口别着一枚小小的银色话筒徽章——那是她父亲去年送她的“成人礼”。她每念完一段稿子,就低头在便签上改词,羽毛灯光把她的睫毛在颧骨上投出一对极薄的刀影,显得专注又自信。
凯勒在侧幕条旁站定,隔着十二米距离看她。
十二米,恰好是当年教室第一排到讲台的距离。他曾在那段距离里无数次举起手,示意学生“可以开始提问”。
他的思绪蔓延到自己第一次站上讲台,他将“Rara temporum felicitate, ubi sentire quae velis, et quae sentias dicere licet.”(人们敢想敢说是时代的馈赠)写在黑板的左侧,用粉笔重重圈出 rara(稀有)与 licet(被允许)两个词,然后转身告诉学生:“你们今天能大胆地质疑我,请记得——这并非理所当然,而是这个时代的馈赠。”
他没有想到自己就死于这一份时代的馈赠。
就好像他也想不明白,11岁的莉莉究竟是从哪里编造出了那么详细的细节,那么震慑人心的过程,自己如何在地下室对她施暴,又如何威胁她闭口不言。然后又将这一切告诉那些擅长煽动的记者,连同自己的身份和住址一起。
以至于,就连法庭的判决都无法向人们澄清,他从未拥有过一间有地下室的屋子。
“屋子说不定有暗门。”
“他说不定有别的房产呢?”
“莉莉是个好孩子,一定有个地下室,只是被默林藏起来了……”
陷入回忆的夜晚不会太长,在默林回忆到那位自称正义的警员持枪袭击自己,让他“滚出南安普顿”的时候,莉莉的演讲开始了。
“谢谢大家来听我的讲演,我的故事并不复杂,一个被老师伤害的小女孩,最终鼓起勇气,赶走了恶魔的故事。很多人不止听过一次。”
默林,作为被赶走的恶魔,站在后台看着她的背影笑了起来。
“但我其实是无比幸运的。勇气、支持、信任,不管缺少了哪一环,我都无法坦然地面对这一段痛苦的回忆。我会自责,我会,我会崩溃,我会不断地反刍那段记忆并默默问自己,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默林回忆起这十年来纠缠着自己的梦境,看不清面貌的人居高临下地对自己举枪,发出的子弹仿佛有灼人的圣光,带着审判击碎自己的心脏。
“而我的这份如果,是许多人的当下。”
“十年前,如果没有你们,我不会有勇气站出来。”
“所以十年来,我一直致力于把这份勇气分给所有人。”
“被伤害不可耻,伤害别人才可耻。所以请各位不管经历了什么,都勇敢地说出来,我们会支持你,陪你一起度过。”
“有一句拉丁语的谚语,与各位共勉。”
“Rara temporum felicitate, ubi sentire quae velis, et quae sentias dicere licet.”(人们敢想敢说是时代的馈赠)
“沉默才是对罪恶的纵容!”
默林猛地抬起头,他感觉久违地,某种怒火从自己压抑的身体里迸发出来,他拿起后台多余的木料,大踏步走上舞台,对着莉莉重重挥下。
木料划破空气,呼啸声从话筒传出嗡鸣。
那是一根拆自布景框架的松木,带着毛刺与钉子,像一柄仓促铸就的审判。
它砸在莉莉太阳穴的瞬间,发出钝而湿的“嘭”——像熟透的果实坠地,又像十年前法庭木槌的最后一次落音。
女孩踉跄前倾,昏厥倒地。话筒“嘭”地滚落,发出一声巨大的杂音,呼啸着掠过观众席上空。
观众席爆出第一声尖叫,随后是第二声、第十声——浪潮叠起。
默林没有停。第二下落在她后脑勺上,像当年他肩膀子弹击穿时溅出的血。
默林浑身是血地起身,一时之间,甚至没有人敢上前。
“默林。”
“是默林……”
越来越多的人认出了他。
血顺着他粗糙的手上的纹路流到他的袖口,然后流到他捡起的话筒上。
他声音沙哑,已不再有年轻教师的清澈和意气风发,他站在台上,一如他曾经站在讲台上。
“我是凯勒·默林,”血顺着话筒的金属网纹滴落,在木质舞台上砸出细小的、暗红的花,“也是你们口中的恶魔、强奸犯、不配活着的人渣。”
“莉莉这十年有勇气、支持、信任。我只有一间地下室,”他表情平静地仿佛没有刚刚在众目睽睽之下袭击了一个少女,“只有一间你们编造出来的,子虚乌有的地下室。”
“我永远无法证明自己没有的东西。”
“所以我也不会再试图向你们解释什么。”
“南安普敦的阳光不过是虚假的灯光,为了满足你们挥刀的欲望和饥饿的正义感搭建的舞台……”
后台的电闸上的定时装置发出一声脆响,舞台的灯光应声而灭。
黑暗里,只有人群仓皇的惊呼和默林逐渐远去的声音。
“如果真相没有獠牙,那么谣言就会失去理智。如果诬陷没有代价,那么‘正义’就会变成任人取用的利刃,只刺向无辜者。”
“我来做那个代价。”
而当人们终于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想要追上他,想要了解更多的时候,却发现,默林已经消失在了夜色之中,就像他从未出现过一样。只留下那个沾满血迹的话筒,静静地躺在舞台上,见证着这一切的发生。
青山遮不住
评论请随意~全篇一万六千字,还挺长的,但我觉得很好看!(自信)
作者:米琪雅
(上)
晨钟响过三下,不乱海的浪潮起伏如同呼吸。
枕云负手往港口望去,常人目力难以看清山脚的景况,他只扫了一眼父亲派来接他的船只,因为距离遥远,显得脆弱如苇叶,轻易可被催折。
他沿着六年来踏过千百遍的台阶往山门外走。碧庾山常年潮气浓重,湿滑青苔心机十足地粘附在石板上,每年都能绊倒几个心急的。他下山脚步很稳,却多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犹疑。迢川若在此,大概能立刻猜到他心里的期待吧。枕云的嘴唇翘了翘,涩然笑意迅速从眼里消散,变回往常惯做的散漫模样。
碧庾山坐落于不乱海东侧,一年有十日开启山门,弟子入山修行,弟子艺成下山,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
他还记得当年父亲送他来此,彼时他只有十六岁。碧庾山入山弟子的名额背后涉及多少名门世家的勾心斗角,但既然父亲不欲多说,他便当真假作不知,只暗暗心里发誓,若能留下,不管是玄心道骨还是慧眼武魂,他一定要得到一份神通不可。他心里瞬间浮动起若干影像,母亲混沌不清的面目他已遗忘大半,对她的印象里,除去她逝后家里久久不散的衰朽气息,他只记得她细瘦的影子映在火烛对面的墙上,而她持续细碎地念叨:宝儿,你一定会出人头地。
他颇为厌恶这个小名,而今想来,大概只是对母亲厌恶之情的延伸。但母亲偏执的念想和父亲几乎不存在的期待在他心里燃起了奇特的野心之火,便是不为任何人,只为自己,他也要搏一搏红尘中的熙熙攘攘。
碧庾山是出世之地,偏偏却愿意为此世培养入世之人。不论人间几度征战杀伐,各国政权换了几番,不乱海东的碧庾山依然坚若磐石,每年十日,自开山门。据说入山弟子会在灵山赋名中得到此后数年行走碧庾的名讳,而随着唱名会被赐予的,则是一份常人无法理解也无法夺取的神通:有人得到无晦玄心,可一望而知对面心声,清晰如执烛迎鉴;有人得到演法道骨,可体悟天地五行,摘叶飞花,皆成利器;碧庾山每年诸多弟子下山返红尘,各国各世家穷尽办法,也无法得知此类神通如何可让其他人习得,偏偏各类神通或许有相似之处,但能力范围和使用效果均有不同,竟是千人千样,导致碧庾山的弟子归返后,无不成为声名大噪之人。
当然。枕云淡淡地想,琥珀色眼睛里是一闪而过的轻蔑:如果有人甫一下山就死了,那也没有机会名声大噪了。
碧庾山弟子除了习得神通之外,自会在山上研习君子六艺,也可根据个人喜好挑拣一两门功课,大多弟子会选择习武强身,毕竟神通只是神异,人本身依然和普通人一样,会生病,会中毒,会疲惫,会死。只要有心针对,想要杀死一人,即使是碧庾山的弟子,也不算太难的事。
他已经走到石阶的尾端,不乱海的潮声越来越响,而他等的人终究没来。
他父亲的心腹恭敬地站在港口,躬身迎接他,唤他公子。枕云甚至为这许久未曾听到的名词恍惚了一下,他扯起一个毫无破绽的笑容,向对方颔首:幸不负所望。
船摇摇晃晃地启航,枕云看着青蓝色的海水被船身劈开白色的长痕,他想,离开碧庾山以后,还有谁会再唤他枕云君呢?
此念刚起,他便听到风中传来清冽的呼喊。
“枕云君——”
他猛然回头,只见已渐行渐远的碧庾山,常年被云雾笼罩天阴如雨的碧庾山,须臾间竟有明媚阳光自天空破云而出。那一团耀眼的红色人影,一边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从山道间奔驰而下,一边高声呼喊着他:枕云君!
那是他过去六年再熟悉不过的身影。纵然此刻他没有慧眼,对方的面容也在他心里清晰可辨,她笑起来如云破日出,不笑又如碧潭千尺,她是枕云此行上山最大的变数,也是他最不想为人知晓的隐秘心事。
“霁山……”枕云轻轻念着她的名字,面上神色不变,隐在袖中的手指攥紧。你特意来相送于我,是不是有一丝可能……
少女携风雷之势一路奔至山门处,枕云心里知道,若她想,这区区不乱海的波涛根本阻不了她,她却立刻止步不前,只含着笑容远远看着行舟,露出饶有兴味的样子。随后只是又喊了一声枕云君的名字,也不再多说一句话,轻轻点头,便转身重新往山顶走去。
枕云感觉胸口那一口浊气轻轻提了上来,瞬息崩散无踪。他露出了有点无奈的笑容,将刚才瞬间心里的几番打算全部推翻放下。她果然还是那个霁山,她此番相送,八成也只是兴之所至,远远看一眼,对她来说已经足够。
枕云第一次见霁山,正是六年前初来碧庾山的夜晚。
那时他还不叫枕云,那时她已经叫霁山。
他刚死了母亲,是无人在意,也绝无继承权的卑弱小儿,被久未见面的父亲从不知道哪个角落扒拉出来,恩赐他来碧庾山寻道的机会。他此前对碧庾山的了解只限于乡野传说,也不明白父亲为何竟将此事投注在自己身上,但他也并不太关心,人利用我,我亦利用人,既然被推到这个位置,就没有不争的道理。
他们的船行进时不慎触了暗礁,幸好父亲安排的人手都很有经验,没有造成船毁人亡的惨剧,但他也因此迟了半天。暮色四合,除他以外的人白天已陆续上山,等他开始爬那道长满青苔的石阶,天色正从迷茫的紫色一路黯淡下去,他持着灯笼,回身望了一眼,送他来此的行舟正悄悄离岸。
此后数年,碧庾山外,不再有他能归去的所在了。
他扬了扬眉,调整了下自己的表情,露出有些散漫的笑容,他琥珀色的眼睛像小狗一样湿漉漉的,无论说什么都让人下意识觉得是真的。他早在很久之前就形成了这样的性格,诚挚无比地欺骗所有人吧,只要能为我所用的,我什么都可以做。
在他行至半山腰的地方,有什么引起了他的注意。在月光无法直射的阴云下,本该漆黑一片的山道上,竟有幽幽的银色辉光在生发,他仔细观察,确认那是碧庾山上曾流传到外面的一株奇花,传闻在正当满月却云层遮蔽之时,极偶然的情况下才能见到此花生长,如昙花一样在深夜绽放,开至极盛立刻枯萎,枯萎后凝成的白色果实,传有肉白骨的神效。
他视线顺着花朵往上移了一移,立刻又看到一位稚龄少女,她一身红色衫裙,手脚处均绑缚妥帖,此刻她倒悬在旁边一株老树上,极其专注地凝视着正在缓缓生长的花朵,这景象诡异又绮丽,那身红衣被奇花和他手中灯笼的微光映照下,也多了几分讲不分明的压迫感。
他不由得放缓呼吸,停下了脚步。
夜露深重,他站在这里不知几时,衣衫的下摆已浸得濡湿,而少女全程都一动不动,如果不是她的衣带会随着偶然经过的风轻轻起伏,他简直会疑心这是一尊精心雕刻的偶人。终于,那朵花开到辉光最盛之际,少女像鹰隼一样轻盈地弹起,须臾间,她已信手摘下那花朵。无声无息。
她对未能等到果实成熟一事毫无所觉,只管伸手用心整理自己的仪容。她两只手将脑后乱掉的长发漫不经心地束了束,那只仍在发光的奇花被她咬着茎噙在口中,温柔的光照得她面庞莹白如玉。而后她将那支花插于自己发侧,稍作整理,脸上有满意的笑容盈盈一闪,少女便悠然同一旁静观多时的来者擦肩而过,未曾回头。
只是片刻,山道既无辉光,亦无旁人,寂寂无声,湿重露气如细雨,引得他手中灯笼微微摇颤,他试探着往前迈了一步,刚才所见一切如同幻梦一场。
数日后,在碧庾山已熟悉日常生活各项必要,与他少年时有交情的一些朋友均不在此,但也有知晓他父亲的其他人试探着与他交往,他来者不拒,礼数周到,偶尔又恰到好处地显出少年的莽撞,很快便有人和他结伴出入,其中一位少年天生视力不佳,时时佩戴一副水晶眼镜,有时午睡醒来摸不到眼镜,便会十分慌乱。他出手替眼镜少年半开玩笑地挡开一些隐含恶意的为难,也不动声色确立了自己在碧庾山弟子中的地位,旁人只觉得他热情又知进退,就算有心想压他一头,也不敢在灵山赋名前多惹是非,只有眼镜少年有时看他种种举动,感激之余又有些欲言又止。
他不以为意,栽无心柳,能得善果自是好事,没有也无所谓。
碧庾山规矩,开山门最后一日,众人皆沐浴更衣,于晨钟敲响之际齐聚山顶,众人列队齐整,依次向前,将携带的玉板置于祭台,会有一只异兽停在祭台,它会细细打量上前来的众人,如果它对来人毫无反应,转身就走,那此人便不得入碧庾山,即刻要收拾下山,而如果它对来人略感兴趣,便会在来人手指上轻轻咬一口,血液滴入玉板,所得之名,即为灵山赋名。
今年在祭台的小兽,形貌娇小,和历年所传均有不同,白毛玄尾,尾分三节,脸长且黠,像一只稍微抻长的猫,连叫声都像是在喵喵叫,背生两对肉翅,此刻老老实实地收敛起来,尾巴不耐烦地点来点去。
碧庾山众人大多是少年,都觉得此景很是有趣,只有他面上虽然带着笑容,心里已经紧张到翻江倒海,到亲眼目睹有数人不被异兽认可,甚至有玉板被小兽尾巴直接扫出,他连呼吸都重了几分。毕竟,其他若干事都可以早做准备,认真应对,唯有这件事,不被选中就是不被选中,没有任何办法。
突然,他的袖子被人拽了拽。
他稍微一愣,扭头看去,就先落入到一对清冷的眸子里,少女瞳色黑白分明,像刚被墨细细染过。正是上山当日,在山道所见摘花的少女。一旁维护秩序的前辈弟子见状就一愣,对她躬身行礼:霁山君。
他便知晓这该是她的名字。
他犹豫自己是否有称呼对方霁山君的资格,笑着问她何事。
霁山脸上淡淡,没有表情,她伸手指着他腰间悬挂的玉板,对他说:我喜欢这个,能给我吗?
前后看戏的弟子便微微躁动,想看是何人这么霸道,竟在赋名前夺人玉板,这不是断人前程?
少女说罢似乎才觉得哪里不妥,她微微皱眉,有点不耐烦,从自己怀里又取出一枚玉板,递给他,道,我和你换。
他不知为何心里一动,声音比脑子更快:好。
对方立刻露出笑容,和她摘取花之后插花的姿态一样,她好像只是自己随心而来,想要,就伸手讨要,得到了,便快乐自在。他看着这种笑容,隐隐有点羡慕。
而原本心里堵住的若干紧张不安,也消去很多。
霁山夺了他的玉板,也不和他多话,施施然离去了,那块玉板在她手指间绕来绕去,像是一枚玩具。几年后他和霁山谈到此事,她一脸茫然,完全不记得,可能早被她信手丢在碧庾山不知哪里的水潭里。就像那枚价值千金却随意摘取的花朵一样,到了清晨光芒散尽,她就将它掷在阶前,一任旁人将它踩踏成泥。
待到他上前,那只小兽原本不屑地围着他的手掌绕了两圈,看起来似乎就想将头扭开。他心里一急,将手指往前略伸了伸,小兽便睁开眼细细看了看他的手掌,低头又去看那枚玉板,半晌才好像不情愿地在他手指上咬了一口。他指尖一痛,心里却大松一口气,眼见得殷红的血液滴落到玉板上,瞬间光芒大盛,待光芒散去,玉板上已端正镌刻着金边红字:枕云。
这一天起,他成为了枕云君。
枕云后来每每想到这一日,都会有些许困惑,如果不是霁山与他换了玉板,是否那一日他便无缘留在碧庾山?
眼镜少年也顺利通过灵山赋名,被唤作迢川。二人赋名前的数日相交已有几分熟悉,到确认都能留在碧庾山,迅速在他人眼里成为密不可分的小团体。
他们一同山间习武练剑,研读诗书,在饭堂和其他弟子闲扯些前辈的八卦,猜测明年的灵山赋名会是什么异兽主持,同为少年人,纵然一开始对碧庾山的数年光阴惴惴不安,也飞快适应了这种规律的生活,非要说有什么不满,恐怕只有碧庾山终年不散的湿重雾气,让衣服总是晒个没完没了,一摸还是有潮气。
大家在碧庾山的最初三个月,除了互相打闹着唤彼此的名字,还有就是神秘兮兮地分享彼此得到的神通,迢川早早就高兴地告诉枕云,自己竟然得到最想要的慧眼神通,据他所说,这种神通可称作“破妄”,不论将物品藏于箱奁还是隐于衣袖,均能被识破。语毕枕云便一扬眉,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迢川初时还未解他这一眼是何用意,醒悟过来立时苦笑:又不是随时使用!难道我很稀罕看别人的裸体吗!我可以看我自己!然后他自己又自言自语道,但如认真凝聚精神,确实五脏六腑至于骨骼均能一览通明,我若学医,大概能在此大有作为。
枕云笑笑,他早知道迢川没什么大的志愿,即使学得更厉害的神通,也只会第一时间想到民生百工,如果不是迢川本就对学医有兴趣,或许他还会认为自己适合去考场监考,保证秋毫无漏。迢川也早知枕云心中野望,他觉得这位新朋友从灵山赋名之后,身上矛盾之处便越发重了,和众人聊天不论三言两语,总让人如沐春风,无处不妥帖,但空闲下来细细思量,又仿佛和人隔了千里万里。
他自察觉到枕云的野心,便不向他追问他的神通,神通一事,有些人很乐于告知他人,有些人则讳莫如深,如果一直被追问,也有人会随便编了谎言敷衍过去,不论如何,碧庾山上不得滥用神通,也不许弟子私斗,如有违者,会废除赋名收回神通,即刻驱逐出山,人类是最喜欢钻空子的生物,偏偏这方面千百年来至今没有找到可钻的漏洞,大家只能老老实实收起挑事的心思。
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如此。
除了神通和赋名两件事之外,大家也免不了传一传前辈弟子的八卦,讨论讨论每年下山后在人间崭露头角的人里有多少出身碧庾山,关于霁山的事,枕云就是在这些讨论里断断续续拼凑了七八。碧庾山的女弟子也有一半,所以霁山引人注目之处并不是性别,而在于她竟是出生在碧庾山的孩子。
碧庾山弟子间一直谣传她是越殊老师的孩子,越殊是一位面有病容的女士,她教导众弟子抚琴,枕云曾见她如枯枝般的手指间流泻出滑润清澈的琴音,自然知晓这位老师于琴道造诣颇高。霁山从不上越殊的琴课,但所有人都知道她对越殊极亲昵,也曾在课间休息时看到她撒娇地把头枕在越殊的膝上,而老师面色温柔地轻抚霁山的长发。
也有弟子仗着和老师感情交好,旁敲侧击地问老师此事真假,越殊否认,只道霁山是她在十五年前在山涧捡来的孩子,但观老师神色,她似也不介意众人继续当霁山是自己的小孩。
碧庾山自灵山赋名之后,只允许在山上最多修行至十二载,若修行期间自忖已无可再进一步,也可自行申请下山,下山之后便不得归返,众弟子无论将碧庾山所学用于什么争斗之中,碧庾山一概不管不问。当然,也有人痴迷于碧庾山的修行之中,实不愿离开此地,便可申请考试,成为碧庾山的施教老师,每年这么多弟子,即使只有数人愿意留下,也足以应对。
霁山也不能例外,她灵山赋名时间只比枕云和迢川他们早两年,在此之前,越殊和其他老师都只叫她:阿蛮。
她仿佛碧庾山石头缝里冒出来的山精野怪,虽然被越殊精心抚养长大,性情却古怪,一度曾被人怀疑心智有失,她对人从来不做掩饰,喜欢的事便笑颜相对,遇到不喜欢的事,会稍作忍耐,但面上神色会立刻显现出来,所以十五年来碧庾山上弟子换了又换,大多对她持以浅显的怜悯,总觉得是个不知父母的痴儿,即使有什么因她不谙世事而起的冲突,也大多很快平息。
而除了她奇特的来历,古怪的性情之外,还格外引人注意的,便是她的美貌。霁山生得极美丽,虽然现在年只十五岁,她笑起来如太阳初升,格外热烈,不笑的时候,面上便清冽如水,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瞳轻轻从你身上扫过,就好像被碧庾山湿重的雾气缭绕一身,她在众人瞩目里自由自在地生长成如今的样子,也不知日后是否再变成别的模样。
枕云有几次课上与霁山同处一室,对方看到他,也只是笑笑颔首,并不像是认出对方是谁的样子,如果拉着她询问课业的问题,她也愿意回答,多了就有点不耐烦,露出“为何偏偏要问我”的神色,枕云试了一次,就打消了用这个方法和霁山套近乎的想法。他虽然对霁山有那么些兴趣,倒也不想一直讨人嫌。
迢川不解为何枕云对霁山这般关注,虽然有灵山赋名前的那点来往,他私下对枕云道:霁山君此人,传闻她是没有神通的。
怎么会?枕云的惊愕不是作假,凡能得灵山赋名之人,赋名之刻起,所谓神通,众人心中自有知觉,从来没听说过有人得到赋名却没有神通一事。
迢川耸了耸肩膀,谁知道呢?我凑了凑她的课表去看,也没有什么章法,确实是霁山君的风格,随心得很,但她天赋很好,剑道老师曾说她若潜心于此,前途无量。只是她确实没有武魂神通。说罢他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我自己试着看过一回,我竟然不能看她。
枕云又是一惊,什么叫不能看她?
迢川揉了揉眼睛接着说,字面意思,我的慧眼看不了她。我觉得,可能其他神通对她也是无用的。
枕云琥珀色的眼睛闪了闪,他舒展了一个闲散的笑,击掌道,不愧是霁山君。
虽再没有刻意接近,大家日常起居学习都在一处,终究还是会熟悉起来,在同一年上山的弟子之间总是更亲近的,而霁山作为弟子中的异类,后来也偶尔会主动和枕云说话,她像小兽一样有着敏锐的直觉,知道哪些人对她是无害的好奇,哪些人则抱有叵测的心意,她愿意接近枕云,让枕云也有些不可思议,他看她眼神就知道,她心里清楚枕云存了利用她的想法,可她反而不甚在意。这种不在意,比起别的什么更让枕云意识到两人心态上的差距。
无欲者无敌,无欲者无求,枕云叹叹,这就是他永远求不到也不想求到的,所谓自由吗?
这种纯澈让他想到就有如被蚂蚁噬心,细密的微小痛苦,却密密麻麻无法消退,他察觉到自己对霁山同时存了不该有的妄念和嫉恨,不由敲击自己的眉心,学得不好啊枕云,他自己对自己说,世间一切只是石中火,隙中驹,只是得不到的就做此丑态,也太难看,太可怜了。
他有些害怕再见到她,又期待着再看到她。枕云,迢川和霁山,三人在山上度过了平静无波的第一年,不咸不淡的有些来往,枕云以为以后彼此关系也就只到这一步了。
在山上的第二年,越殊老师去世了。
时值深秋,霁山捧着老师的骨灰坛,一身麻衣,徒步登至碧庾山北侧一座高岭,枕云和迢川刚下课,迢川一眼看到霁山远远往北侧去了,就给枕云指了指那边的方向,枕云想了一想,决定跟上她。
那里天气较碧庾山主峰更为寒冷,主峰半山依然郁郁葱葱,高岭处却见黄叶萧萧,高树顶端甚至覆压了些许未融尽的残雪,此处云层也更为厚重,天阴之下,有风长长穿过山岭,吹得落叶纷纷,重叠出山林的长吟。
气氛几有肃杀之感。
枕云远远便看到霁山赤足站在顶端的一处平坦坡地,旁边是悬泉飞瀑,她不知从何处寻来一座两人高的铜鼓,她手握鼓槌,沉凝许久,突然一气呵成地将双手一扬,十分潇洒。
枕云眼看得她开始击鼓,眼神变了一变。
这是送魂鼓。
他不知碧庾山如何会有这些仪式的记录,但他家乡确实有此习俗,只是时代久远,这等古礼的记载已失落大半,他最后一次见到送魂之礼,是来碧庾山之前,父亲为母亲操办的仪式。
霁山的麻布大袖灌满了风,而敲击的鼓声厚重,在瀑布玉崩珠碎之声中,和穿林长风之声互为相和,让旁观者听了心中也一时为之沉静起来。
魂魄归来!无远遥只。
魂乎归来!无东无西,无南无北只。
枕云听得霁山的鼓声,将身上大袖长衫解下,只着白色中衣大步向前,送魂古礼,并不是只有鼓声而已。他从长衫斩出一条白布蒙眼,仰面望天,手中擎出自己的长剑,向着风肆意舞起,应和着鼓点声,旋身而上。霁山的鼓声细密,他脚步便轻而飘忽,霁山的鼓点迟重,他脚步便端方有力,两人此前从未有过这般鼓舞合作,此时竟默契得如同已演练过数次。
迢川慢慢合上了张大的嘴巴,他虽出身不如枕云,对送魂古礼也是知晓的,他从怀里掏出一只陶埙,一并加入了演奏,埙声一起,鼓声则缓和几分,变成濛濛细雨一样的密密微响,埙声弱,则闷声的鼓点立刻又转为数声重击,三起三落,霁山的鼓声不绝,枕云的魂舞不停,而迢川的埙像是最终给了一点悠长的尾声,在最后,三人不约而同停下了各自的动作,飞瀑和长林也像是同时被这段送魂鼓止住了声息。
没有人打破这段突如其来的安静。
枕云犹豫着要不要解开面上的白布,却突然察觉霁山朝他气势汹汹地快步走来,他一时拿不准霁山此时的想法,是气他自作主张加入到了仪式之中,还是觉得他多管闲事十分讨厌?直到他被霁山带的脚下一空,而耳边是迢川的惊呼,他才恍然,他竟被霁山拉着一起从高岭沿着悬泉飞瀑直坠深潭。
下落的那几秒过得极快又极慢,直到他耳边轰鸣一声响,彻骨的寒冷沿着他背脊迅速爬至全身,他这才扯下了眼前的白布,在幽深清澈的寒潭中,他看到霁山的眼睛明亮如星,被洗濯得清可见底。他想,霁山她,刚才是哭了吗?
他不知道。
待两个人都浮出水面,枕云看到霁山披着湿漉漉的长发,走到满是鹅卵石的岸边,对着山顶的方向,跪下,叩首,然后她起身,带着少见的笑容向已经游到岸边的枕云伸出手来。
“我那天听到你们讲话了。”她语气轻快地说。
枕云便想起来她说的是哪件事。大概一周前,几个同年的弟子就在山头那座高岭处赏飞瀑美景,击鼓传花,饮酒取乐。当日霁山也在,但花落到她手她便毫不顾忌地喝酒,酒喝得越多眼睛就越亮,出来玩最怕遇到霁山这种浑然不醉的莽汉,大家便笑嘻嘻地为难在场的其他人,迢川被小灌了几碗,枕云自然也没被放过。
喝酒就要有彩头,有人喝多了便指着瀑布下的潭水说,下一个不愿喝的,我们就罚从这里一跃而下。霁山对这种惩罚是浑然不怕的,她只怕巴不得自己立刻跳下去看看是什么情况,但枕云则立刻皱了皱鼻子,自称做不到,太深了,他摇着头,就算被人嘲笑是胆小鬼,我也认,我不跳。
后来带头起哄的那人被多说了几句撩起火来,他自己愣愣地跳了下去,结果不慎撞到潭下的异石,受了重伤,听说要养个数月才能好全。这件事之后,当日参加聚会的众人都被叫去训诫,其中一位严格而著称的师长,尤其冷漠地看了枕云许久。
受伤那人曾与枕云有隙,在公开场合也一度闹得很不愉快。
枕云人前自觉问心无愧,有什么好怕的,若有疑心是他设计,那便查好了,但他听到霁山这样讲,深深看了她一眼。
这一眼他就知道自己想错了,霁山并没有要把那件事翻出来讲个清楚的念头。他抓住霁山的手,由着她把自己拉出潭水,心里纷繁杂乱,像是一树梨花被用力摇晃,落英簌簌落了一地,惹得心头有点痒。
他想,霁山大概只是想确认清楚,自己到底是哪种人。眼前有深潭一汪,众人笑闹着说要跳下去,霁山是会跳下去的人,因为她好奇,枕云则是斩钉截铁拒绝跳下去的人,因为他无法衡量后果。即使他确有保全自己的能力,若要冒他觉得不值得的风险,那就不做。
至于这件事到底是不是他设计,枕云笑了笑。人总是很会钻漏洞的。
从这件事之后,霁山开始和枕云走得越发近了,初雨长阴,浓重雾气,霁山枕云二人在石阶上错身而过,互相颔首致意,夜雪习剑,秉烛长谈,迢川支着下巴在一旁昏昏欲睡,抬眼还能看到这两个人聊个没完,三人也曾在难得清朗的白日一同在树荫下,谁也不说话,抱着腿坐着,任落叶带着绿青虫掉到脑袋上,再被霁山一脸嫌弃捉着移开。六年的山上求学岁月,说长也长,说短只是弹指,那些只道是寻常的虚度时光,在他后来的人生中频频浮于梦里,霁山脸上的神色,或笑或颦,或魅或凛,都能让他最后怔怔看呆,她眼里黑白分明的流转明亮,是枕云不敢或忘的绝色。
他有时也产生众多疑惑,心想他们三个原来竟这么要好吗,不知不觉,已经过了这么多年。
“我想,我可以下山了。”到那一年,枕云揣测着,这样对身旁两人说道。
迢川没有多少犹豫,他的九妙岐黄秘术配合他的破妄慧眼,已经学成,他最近的大半年除了进一步研读医典,已没有更多需要精研的内容,他早已产生下山归去,以所学济世人的想法。
霁山则微微仰起头,看了看枕云的脸。
她露出明亮的笑容,对枕云说:“枕云君,祝你心愿得偿。”
枕云看着她这样说,微微垂下眼睛。
他多少怀有一丝妄念,以为她会说,“那我便同你一起去。”
枕云始终有自己的骄傲,霁山既然这样说了,他便笑着对她点点头,说:霁山君,承你吉言。
(下)
霁山下山的时候,山上众多师长弟子大感震惊,越殊去世的那年,有人猜她要走,她没有,枕云和迢川下山的那年,有人猜她要走,她也没有。
反而是枕云下山四年后,她突然决定下山。
但她既无神通,也无牵挂,在碧庾山上,大家震惊后,反而纷纷祝福这位久仰大名的师姐一帆风顺,她虽然不耐烦应对这些人情世故,此时心情极好,一概迎着给了笑脸,于是碧庾山众人又是一呆,才知道传说中这位有点喜怒无常的前辈,甜甜笑起来竟然这样好看。
于是又有人悄悄传言,霁山君这次下山,是要去寻早已下山的枕云君。至于为什么隔了这么久才去寻,自有人诌出来一堆胡说八道,什么霁山君卜算之术精妙,算出枕云君此行有一大劫,于是下山为他化解。
霁山听不到这些谣言,但她又不是笨蛋,自然知道众人这些乱七八糟的猜想。她越想越觉得好笑,扶着腰对着一株花树笑了半天,然后摇摇头,自顾自地下山了。
非要说当年不下山的理由,只不过是,她还不想走。
现在想走了,就走了。
这么简单的理由,大家不愿意相信罢了。
在山上最后四年,她倒是没太想起过枕云,她总觉得这个人过得很不真诚,但他却很会骗人,骗得自己都信了,于是旁的人也都信了,她见不得他这样,但是又好奇怎么会真有这种人,于是按捺不住总去看看他。
但,她也不能骗自己。她确实非常喜欢枕云君。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她歪着头开始想,是老师去世之后他赶来陪她一同送别吗,是后来听他讲山外那些奇闻异事吗?还是说,只是因为喜欢和他一起喝酒吃饭,习剑读书的那段时间呢?她把握不住,想不清楚,老师说,如果自己不能想明白,只怕做出来的事情会伤人伤己。
但她又想,那又如何呢?我不怕。
她记得一些枕云君完全不记得的事情,正好,枕云君也记得一些她完全不记得的事情,她每次回忆起这些奇妙的错位,都感觉人可真有意思,在意的东西差距竟然可以这么大。
她对枕云特别有印象的那次相遇,是越殊还活着的那一年。那年她脾气不知为何变大了很多,有时会突然和越殊吵架,即使老师和过去一样只是柔声细语地给她细细分辨,她心里总有不安的火焰,让她不想做一个温顺的弟子,亦或者说,女儿。她和老师吵完架就有些后悔,却又不想直接去认错道歉,索性逃了两节课,一个人在无人的凉亭里独坐,从宿舍里摸出来一大包零零碎碎的吃的,坐在那里像一只气鼓鼓的松鼠。
她下山后在人间游历才知道,多数人在十五六岁时都会如此,大抵是成长必经之路,总对师长的言语有诸多不耐烦,她知道这件事后就想起枕云君,枕云君可曾有过这样肆无忌惮的时刻?她觉得应该是没有的,那个人,总是无事不妥帖,无事不仔细,笑起来清风霁月,让人看得就有点讨厌。
这个她觉得很讨厌的枕云君,在她愤愤狂吃零食的时候,悄然走过层层台阶,等他走近亭子,才像是发现霁山也坐在此处,他愣了一下,似乎觉得转身就走不好,于是索性坐在霁山的旁边。
霁山抬头刺了他一眼,她是不喜欢枕云对她用这种全力以赴的态度演戏,这个人肯定很远就看到她坐在这里,却还要把这全套演完。就算他心里本身有两分犹豫,到这个份上,那就全是虚情假意。
神奇的是,大多数人若被拆穿心里虚伪的那一层,或多或少要羞恼起来,霁山不加掩饰地戳过几次枕云的所作所为,枕云居然对她并无更多情绪,只是虚心认错,但死也不改。
是怪人吧,霁山想。
霁山这样想着,脸上就会带出几分这样的神色。枕云君看到也明白,却还是朝她伸了伸手。
“能给我分一点吗?”他轻轻道,“我小时候也曾经很喜欢吃这种果丹皮。”
他一说这话,霁山就想起这包零食也是越殊给她整理的,顿时把剩的果丹皮全抓出来,一股脑推给枕云,两个人一个敢给一个敢接,就在空寂的凉亭里对着吃了半个时辰的零食,凉亭外似乎飘起了绵密的细雨,树上大朵的白色山花被静静打下一两片,像鸽子一样在空中轻盈地飘落。
然后霁山就忍不住歪头去看他,看他习剑而生茧的手指,瘦而秀气的面颊,像小狗一样湿漉漉却显得真诚的琥珀色眼睛。
枕云君一直默默地低着头,明知道她在看,却没有回过身和她对上视线。
霁山心气突然就平了,她快活地把最后一点芝麻糖送进口中,有点恶作剧地戳了戳枕云的脸。
“枕云君,心里老想这么多事,不累吗?”她笑盈盈地讲完自己想讲的话,转身就跑回去找越殊了。
霁山觉得枕云是一定记得这件事的,但是被自己问到就会推说不记得。所以她索性不问。越殊去世后,她和枕云迢川逐渐亲密,甚至被人说形影不离,她自己心里知道背后可能有枕云的一些推波助澜,但她对这些不在意,枕云君这个人,想要的东西太多太多,可是他不像她,她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总是势在必得,枕云呢,总在即将得手的时候产生犹豫,仿佛犹豫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想这么做,又仿佛惶恐这么做之后自己会不会后悔。
多累啊,霁山叹了口气。她这次下山之后,碧庾山自然是回不去的,所以找了个港口租了个小船,晃晃悠悠地漂泊到了寥落汀,花了点铜板搞清楚红尘的物价,听姑娘唱点儿小曲,跟小孩子打听点消息,有人来惹她她就把人惹回去,一不小心事情好像闹大了怕麻烦拔腿就跑,这么悠闲潇洒,比那些累死累活勾心斗角的事要快活很多。她借着几个前几年下山的师妹的名头,找了个帮忙押镖的活计,杀点小毛贼,吓唬吓唬没事找事的过路山匪,到站了吃香的喝辣的,时不时还感慨一句山下果然好玩。
走镖自然会听到黑白两道的消息,她听了一耳朵,扔了半耳朵,枕云在山下没有在用枕云这个名字,但是她听了一些行事做派,就知道一定是他。
她此行有一段行程要坐船,她们舟分三支,顺着宽敞水道顺流而下,是与不乱海不同的风情,她坐在船舱里听桨声阵阵,脑中突然浮起一行字:碧庾山上星落雨,不乱海上漫天花,她听说南方夏日,有些海滨小镇有放烟花消夏的习俗,她在山上从不知夏日可以这样炎热又明亮,让烟花也成为夏天独有的美妙期待。
她在山上也看过如烟花一样美妙的事物。
那是迢川和枕云要下山的那一年夏日,教他们观星的老师说,这十天前后,夜间会有流星雨。霁山观星学得很差,她志不在此,但很喜欢听老师的天气预报,老师既然说是这十日,那便一定是这十日,她问枕云和迢川要不要熬夜,两人都有兴趣,一起在最容易看天空的高崖搭了小小的床榻,三个人跟猫一样把喜爱的东西一样一样搬到山顶,头三天睡眼惺忪地熬了半夜什么都没看到,就知道今晚无了,于是各自打着瞌睡回去睡觉,第二天还要故作勤奋地起来上课,霁山倒是干脆,未来十天的课表全部填了请假。
第六天的时候,终于让三人熬到了。当第一颗流星拖着长尾滑过夜晚的天空,三个人一起发出小声的惊呼。碧庾山山上常年多云,能遇到可以观星的日子极少,听说老师中曾有人有可以驱使云雾的神通,会在某些时候请众人一览天空,但这种好事听听就算,就算没有看到流星雨,看到这样星辰闪烁的天空,已是非常值得。
枕云看她这样快活,嘴角也扬起,不知是为了炫耀什么,小声给她说如果在山下,会在夏日的夜晚燃放烟花,到那时星子璀璨,烟火华彩耀目,是和山上迥然不同的热闹快乐,如果。他顿了顿,似乎在斟酌这样说是否合适,如果你与我一同下山,我请你看一场这样热闹的焰火,好不好?
霁山抬起头,一下子看到他的眼睛里,深潭一样盛出自己的影子,那样小心翼翼,好像有蒙蒙飞絮被风吹落在其中,一霎时涌起看不清的波纹。她好像第一次看到枕云不带任何目的地向她承诺什么事,就只是低声地问,这样好不好?
她也不由得凑更近去看他,直到听到他呼吸都重了几分,才眨了眨眼睛,轻轻点头。
“好,那就说定了,待我下山,你要请我看最好看的焰火。”
她听到枕云有一丝如释重负的轻松,她不太明白,但是心里有几分开心,她抬头望着天空,看一道道安静划破长空的流星尾,在心里默默描绘想象中绽放天空的花火,她突然觉得似乎知道枕云那一刻心里的想法了,仿佛对方悄悄伸出了一只手,和她的另一只手无声相握。那是一种孤独被悄悄抹去的快慰,枕云得到这样缥缈的约定,已经胜过千言万语。
她从回忆里抬起头,听着船舱外面突然安静,她笑着抬起头,掀开帘子起身迎了出去。
“枕云君,别来无恙。”她听到自己的声音这样平静地说。
眼前是已经不再被人称呼为枕云的枕云,习剑而生茧的手指带着代表权柄的扳指,瘦而秀气的面颊被河道的灯光映出几分阴影,只有像小狗一样湿漉漉却显得真诚的琥珀色眼睛,还和四年前,十年前,或者更久以前一样,是她知晓的枕云君。
是那个想要泼天富贵倾世荣华,立万代功业的枕云君。
枕云君露出笑容,和过去一样,明明知道她在此处,却还是露出惊讶的样子,说:“霁山君,好久不见。”
霁山轻轻摇着头,心里在想,我为什么要下山呢?
她凑到他身前,无视他身后众多持剑的侍卫,其中可能不乏有早年下山的碧庾山弟子,枕云君,即使不考虑他的天赋神通,只凭他的心机隐忍,建立不世功业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霁山心里突然懒洋洋了起来,感觉过去四年积累的疑惑有些消失了,有些却没有。她细细地看着枕云的眼睛,问他:“你曾答应我下山之后,请我看烟火,而今我来了,那你的话还作数吗?”
枕云君看着她,点了点头。
他向她伸出手,就像当年在潭水一侧,她向他伸出手的样子,她轻松地握住,就像已经握住过千百遍一样,她由着他带她到岸边街道,路上行人甚多,河边诸多花树,已过了花期,只剩下绿油油的叶子,整条街灯火点点,明亮璀璨,是清寂的碧庾山从未有过的景象,两个人并肩而行,脚步悠闲,看到有人在岸边往河里放花灯,油纸折成莲花的形状,又涂了粉彩,花蕊稳稳地立了蜡烛,在河道里随着水流缓缓漂远,霁山觉得心里前所未有的安乐,她开心地扯了扯枕云的手,张嘴想问他什么时候能看到烟火,就听到远处一片喧嚣哗然,随着数声炸响,天空便骤然升起明亮绚烂的花火,瞬间如巨网,把夜色笼在喜气洋洋中。
霁山大喜,呆呆地站在原地,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时不时会轻轻拧起眉毛,好像在疑惑,何以碧庾山下的天空,竟然能被映出这么多重艳丽的颜色。
在烟火的喧闹声里,她笑着笑着,微微侧了侧头,突然问了枕云一个问题。
“我一直不知,你的天赋神通,到底是什么?”
枕云回望她,像是不想多说,霁山立时露出一丝过往的不耐神色,先阻止他演戏。
“那我换个问题。”她轻声继续道,“你来这里做什么,为了劫我要保的东西吗?”
她觉得枕云也早该知道她已经下山。
枕云点点头:“溟楼有一枚小印托在你这里,希望你送抵西京,我想拿到它。”
霁山看着他,越看越稀奇的样子。
“为什么你就是死也不肯承认,你只是想来看看我呢?”
枕云一时有些无语,他心里甚至有点放弃地喟叹了一句,霁山果然还是这么,还是这么霁山,换做自己是她,万万讲不出这种信心满满的话。
偏偏他心里也知道,霁山说得倒也没错。
“我下山之前,有些老师跟我讲了一句话,他说你的天赋神通,大概与惑情有关。”霁山漫不经心地继续讲。
“我之前隐隐有些猜测,枕云君,你是不是觉得,世间与你相交的所有人,最后不过是被你天赋神通所诱,甘心供你驱使,所以你不信其他人,因为你觉得他们不过是吊线的傀儡,不管他们表现得对你有多信赖,你也觉得虚假。是这样吗?”
“你在山上的时候,无论做什么事情都那么周全,做什么事情都让人觉得无处不好,那怎么还会有人与你交恶呢,甚至那些不喜欢你的人,都说不上来是为什么突然讨厌你,我当时对这些事情并不在意,但只要细细想过,也能猜到可能是你的自行设计,世界上不会真有完美无缺的人,你既需要练习那份过于虚幻的神通,又不想被人猜出其中的关窍,既然惑情之术可以得到他人的信任与好感,那么得到他人的厌恶和不满也不是什么难事。”
霁山站在一树垂柳下,细嫩的枝叶拂过她的衣摆,她笑着看向枕云,继续道,“但你以为我是例外,因为迢川跟你说,他没有办法对我用破妄慧眼,对吗?”
枕云沉默不语。
霁山也不等他的回答,她靠在柳树上,自顾自地继续说:“枕云君,你怕我也是因为你对我发动了神通,所以才会喜欢你的吗?又或者,你坚持觉得我不会被神通所惑,所以我绝对不会对你产生特别的好奇,是吗?”
她大大地叹了口气。
“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就应该直接来问我啊,枕云君。”
她黑白分明的瞳仁里有少见的柔软,她往前走了一步,看着枕云道:“我为什么要下山呢?因为我突然,非常想要见你。”
“枕云君,我花了四年想通这件事,我很喜欢你。”
枕云微微睁大了眼睛,向后退了一步,他想要否认霁山刚才抛出的话题,却怎么也不想将听到的话抛至脑后。
“可我想通这件事之后,就陷入了另外一个巨大的苦恼中。”霁山歪了歪头,露出真的十分苦恼的样子,“我无论怎样告诉你这件事,你都绝对不会信我。”
她了解他,也许比他以为的要更了解得多。
“所以我要用另一个办法证明这是真的,枕云君,我无论如何不能忍受你质疑这种心意,你总是在想要抓住的时候犹豫不决,那我就代你抓住那份肯定吧。”
她靠近枕云轻声地问他:“枕云君,你想死吗?”
枕云看着她的眼睛,突然明白她要做什么了。
他也十分了解她,因为他曾经用尽一切办法想要吸引她的注意,想要成为最靠近她的那个人,想要知道怎样才能像她一样只为微小如芥子一样的快乐而真正的快乐,在他多疑不定的心田里种下一颗真的种子。
他笑了起来,笑容十分哀伤的样子。
“我不想死,霁山。”他非常肯定地回答。“我想要泼天富贵、倾世荣华,立万代功业,想要做万人之上,想要被人真心爱慕。”
我想要的东西太多太多,霁山,迢川只知道一部分,而你竟然能知道这全部。
霁山笑着点点头。
“我知道,我知道,我都知道。”她得意的眼神慧而黠,“所以,如果我是因为你的神通而屈服于你的意志,我便绝无可能杀你,因为这份意志会凌驾在我的意志之上。”
她将自己刚刚表白的爱人拥入怀中,给他一个缠绵的吻。
“我希望你知道这份心意只来自我的真心,所以——”
我会杀了你。
枕云的头颅整齐地从脖颈处分离,切口平滑无比,枕云最后的念头里,他竟然还在感叹,当年碧庾山的老师说得不错,霁山的用剑天赋确实天下无双,一人可当万人敌。
他的血液自体腔喷洒而出,尽数淋在霁山的身上,她的脸上可怖地被他的血液染红,她的眼神却带着浓烈的爱意和怜悯,她紧紧拥抱着枕云的头颅,和她毫不犹豫斩断枕云的脖颈一样的慎重小心。
这便是我下山的理由。她小声地对着枕云说,我想明白了,我便要得到。这就是我啊,枕云,我就是这样的霁山。我想要你知晓我的真心,我就没有第二条更好的办法。
她猜想着枕云最后一刻心里闪过的想法,她和他在那六年里,上山来回反复的石阶上,看过恼人的飞絮,嗅过袭人的桂花,见过山中如烟的山岚,见过四季不息的悬泉,原以为即使下山,也或许相忘于江湖,但枕云低估了自己,而她则看错了自己,她是碧庾山的女儿,是不谙人心,只凭直觉行事的阿蛮,是霁山,也是枕云的霁山。
不管曾经幻想过多少漫长岁月会带来的彼此情感的消磨和幻灭,一切已全部止步于此。
那最终的告别好像在梦里,枕云与霁山约定第二日一同看山涧的红麟小鱼,他跟她约定要在那处山泉等待,然而次日,霁山没有赴约,从红日初升到月落乌啼,她始终没有来,枕云则在那里久久地寻她,夜露深重,他衣衫的下摆已浸得濡湿。
迢川下山后便极少见到枕云,他们每隔大半年或许会约定在某处喝酒见面,互相叙说最近的心烦之事,再讲讲江湖新起的乐子,他听说霁山下山了,便向枕云放了邀约的信鸽,想着他现在手眼通天,信息大概比自己还要快几个月,随后便将这件事放在脑后,只等日子到了去老地方和朋友一见。
他当年上山就没抱着什么建功立业的心态,老老实实只想安稳度过一生,他的慧眼对他的医术的确帮助良多,倒也时常被人用怪诞神色看待,他知道世人对此有些不妙联想,但心知这也不能怪别人。他还记得刚和枕云成为朋友的时候,被他嘲笑“既然如此没出息,何必求上碧庾山”,迢川也只能摊手笑一笑,他最早甚至没想过会通过灵山赋名,以为早在那里就会被刷掉,收拾行囊回家去。
迢川心想,这次或许可以再问问枕云,他那个神通到底是什么,记得曾有一次两人都喝醉了酒,枕云仿佛想要借着这个机会讲清楚这件事,但最后也只告诉他,他的神通叫做“空空”。
在迢川看来,这名称十分不祥,但枕云不愿多说,所以他也不再问了。
迢川在两人常在的酒楼里等着,那是一处临河的小店,他们二人的位置在二楼,正好能看到旁边的江景,他正想唤小二来热一热酒,便看到江边奇特的雾气层叠,让整个江岸都显得雾气蒙蒙,连小二也连连奇怪道,好大的湿气,客官您稍坐,我这就去给您烫酒。
迢川待小二跑下了楼,突然抬头朝江面看了一眼。他看到一条乌蓬小舟从江面倏然而至,船舷边坐着一位红衣女子,她斜靠着一座酒坛,两只脚自在地泡在江里,怀里抱着一盏曲颈琵琶,随意地拨了拨弦。
迢川立刻站起身来,他当然知道,这是霁山君!
霁山远远地看着他,懒洋洋地将食指放在嘴前,做出一个噤声的姿势。然后对迢川拱了拱手,那只小舟就径自朝远处开走了。
迢川皱着眉,想起三人在山上最后的那段日子,一起熬夜看老师说有流星雨的那几个夜晚。终于看到的那一日,他支撑不住早早睡去了,待醒来,就看到霁山支着头,很专注地凝视着沉睡的枕云,留意到迢川醒了,也只是悄悄做了这样噤声的姿势,仿佛怕他惊扰了枕云。
他思索了片刻,不解其中意,只是他破妄慧眼自行发作,霁山照旧是看不到的,可是他这次看清了霁山身旁的酒坛。
他大惊失色,忙从酒楼追了出去。
江面茫茫,已经只剩湿重雾气,再也寻不到霁山君小舟的踪影了。
第一幕在上个月
前篇: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569698/
后篇: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738004/
免责:随意
【白天,阳光大盛,广场上遍布庄严的禁卫军,年轻人们表情严肃,眼神却发着光,高处的宫殿前庭上,竖着一根燃烧的火炬,查理坐在王座上,俯视着所有人】
查理 子民们,我将宣告一个不幸的事实,我的父亲,这个国家的王,他一生励精图治,创造了这个国家的伟大世道,这样一个人,昨天被死神所召唤,去到了自己一生终结之处,我是如此相信他,这样一个人即使面见神灵,也将有属于自己的地位。作为这样伟大存在的儿子,我对我是否能继续他的道路,引导我的子民们拥有更美好的未来这件事向来有些惶恐,但在现在,我所挚爱的父亲已经不再能为我遮挡风雨,我必须抛弃那些软弱和对自己的怀疑,重新认知自己,以成为你们新的王。
子民们,从这一天起,你们将要来到一个新的时代,我,查理·奥古斯丁,将是这个新时代的王,你们的王!
(民众和军队众欢呼,辰站在人群之外,看向自己的儿子)
辰 多么年轻的声音,简直像我的过去!
看看这些人吧,他们年轻又渴望建功立业,一个年轻人能在旧王手上讨得什么好呢?他有自己的旧部,那些年长者不好用吗?他们从我年轻的时候就跟随我,我与他们默契十足,用起来如臂使指,又何必需要其他人呢?
年轻人一直等待的都是新的王,只有新王才能喂饱这群饥渴又贪婪的野兽,但查理吾儿,在这点上你不如我远矣——一昧给人以希望是不可行的,帝王之道是将人提至手心,绝不让人有落地之日——生根的野心是这个世界上最危险最难以控制的东西。
(自嘲地)可我有什么可说的呢?我不过是个被遗忘在人间的魂灵罢了,无法操纵干涉任何东西。我原以为我已经有放下这个国家的气度,可却仍怀有父对子的挂念,可死者能做什么?死者只可担忧下一秒便消散在人间,可我不甘心到此为止,我如何能安心?这本是我掌中之物,我仍有作为长者关于政治的智慧,却平白要被无常的命运所戏弄,这叫人如何心甘情愿地接受这一切?
(他走上高台,和查理面对面)
查理 兴奋后,不安占据了我的胸怀,我的父亲是那么伟大的一位皇者,我自知无谋,又如何敢用他的那班旧臣?不如从此撤天地开新颜,让我父的且归我父,可我的又将何在?
想父亲在时,我总渴求这一切,而今我得到了父亲留下的国家,竟觉得惶然无措,为何?我如何能够在悲伤中感受窃喜,在窃喜中茫然呢,父亲,我此时远比您死去那时更悲伤,请原谅我这不孝的痴儿,只在需要您时才会那样想念您。父亲,我曾经多有雄心壮志,我甚至想过要大刀阔斧地改革,跟随您的脚步,将神权彻底赶离政治舞台,而今我竟然无以拒绝教皇的加冕,这世上的事情莫非总是如此?作为旁观者时总有无穷动力,自己亲身才发现一潭泥泞,只得看着这一切发生,却什么都无法做到?父亲,请您保佑这傲慢的儿子,让他得到您的智慧,安稳地随着国度的齿轮踏上正途。
辰 想我当时早已为自己准备好一切,可我同查理完全不同,如何叫他总与我对比?是否我太过保护稚儿,又或者我只是贪恋权力,竟让怀中雏鸟无法离巢。我将如何帮助他?或许我的帮助不过是延宕了他同我分离被迫成长的阵痛,可作为父母总是希望子女一生能少些困扰。我过去指责他太多,而今我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国王,只作为我自己再看他,实是不忍再叫他对此感到恐惧。他是我的儿子,我辰·奥古斯丁的儿子,我自是知晓他绝非庸才,他只是仍不习惯独立,可这样又如何?既然我仍存于现世,我定然有方法为其铺路,尾随我的那个精灵,请你找到我,同我再见上一面。
(火炬声势暴涨,杜维从中跃出,其他人下)
杜维 你究竟如何联系我与你,竟绑缚住我,叫我无法自主地收获地上的腐水?
辰 我从未主动牵引你来到我身边,但你既然主动出现,那么定是我足够吸引你,纵然你先头所说,不愿与我这已死之人多打交道,可事实如此,你要从我身上得到什么?
杜维 (长久地凝视辰,突然大笑出声)我明了了,你是多么贪婪的一个人,连死都无法吞没你的贪欲。只有我来此,因我天生喜好同万物规则作对,连神灵也无从下手的那些毁坏之物向来是我所爱,我用虚无来诱引人类,用傲慢来背离光明,用渴求来破坏整体。而你,这个孤立的魂灵,竟然是人间破灭至此的存在,这如何不叫我感到快慰、这又如何不叫我同你相连?
辰 我弄清楚这一切,你欲使我扰乱人间,却没有自主提议的权限,只有我主导你方可得到我的契约。这就是毁灭的精灵永远无法颠覆世界的原因,实在可怜,自称破坏者却无法自我解脱,从自己的囚笼中探出头去。你无法解决问题,只得给人以幻象,这些无用的东西如何能动摇世界的根本?
杜维 也许真是如此,但世界本就属于混沌,我埋葬过太多光明,用瘟疫、火灾、战争,我同神灵争夺世界的主导,即使世界仍有新的萌芽生出,但我自将解决这一切。就像你的存在一样,这个世界上总有数不清的可爱之人投向黑暗的怀抱,自愿归属于我的阵营,等不长久,又将有你们和光同归于尽。
辰 如此一来,你我也将各得其所,我命令你这否定者,造就一场幻觉,以完成我的请求,我要在此得到新的权力,直到我说不,才可放我去往下一场舞台。
杜维 朋友,你自愿与魔鬼签订了契约,从今开始,我便是你货真价实的同行者,任由我的法术叫你高兴,因我相信你可以动荡神灵统治的根基。
众精灵,听从黑暗的召唤,就此向前一步,带领这个狂妄的灵魂重返人类的身体(众精灵带辰下),只用任意找寻一只老鼠,叫他啃食透空壳之人的外部,再将他的灵魂放置进这具肉身之中,用毒蛇将缺口缠绕,便可叫死者短暂返还人间。
但死者终究无法复生,这是世界成立之初的规则,他自然也明了。且让我看看这罪恶之人能在这副空心的躯壳中闹出什么动静来,最好地覆天翻,连那无耻的神明都要忍不住下场才好。
(杜维大笑,帷幕缓缓落下)
文:回音壁
关键词:深度
文体:小说
标题:下潜
评论:随意
有人认为时间是一条线,“现在”就是它的原点,一边是过去,一边是未来。也有人认为时间是一棵树,“过去”是扎入无数可能性的根须,“未来”是伸展向无数可能性的枝桠,唯有“现在”是孤壮的树干。还有人认为时间是一条长河,无数支流汇入“现在”,又有无数支流从“现在”汇出。
而每个时空治安官都知道,时间并不是以上任何一种东西,它不能用以上任何一种方式描述。它就像一片虚无的平原,过去、现在、未来……在这片平原上,它们是混沌的、糅杂的、虚无的。
时空旅行,就像是在平原上打井。
只不过,井里不会有清泉涌出来。
井会停留在平原上,或者自然塌方。塌方的井会把打井人连同井里的东西一起掩埋,掩埋后又是原本的平原。
平原不在乎。
一名治安官在时之平原上游走。
如果有人能从第三视角看到时空治安官,可能会产生“它并没有移动”的错觉。因为在时之平原上,空间本身就是混沌的,因此距离也是一个很难说存不存在的概念。
唯有当祂开始下潜的时候,可以看出来它是在“动”。
治安官落入井中。
祂有在平原上打井的能力,但祂一般不会这样做。毕竟,祂的职责是阻止无知的凡人打井,再把井填埋起来,而不是相反。
治安官开始下沉。景像开始改变。虚无、无形无相的“时间”转换为具体的影像,这就是“历史”。
祂看到一个老旧的房间,窗户对着西边,但对面的高楼挡住了阳光,让房间中的光线变得阴暗,渗透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颜色。
祂看到一个初老的男人,佝偻、瘦弱,肌肉松驰,穿着旧而廉价的衬衫,手里拿着破旧的枕头,枕头上留着唾液和涕泪的痕迹。
男人的妻子躺在床上,和男人一样衰老、肤色暗哑而粗糙,长久不健康的痕迹都反应在脸上。只是这些对她都失去了意义。毕竟,死人是无所谓健康的。
男人喘着气,开始流泪。治安官知道,他在悔恨。
治安官就在他的身后,但他无知无觉。毕竟,他对于治安官来说,只是影像罢了。
治安官微微开口,他的声音与男人的声音混合起来。
“时间是一口井。只要下潜得足够深,就能找回遗失在过去的东西。”
“下潜,下潜……只是不要忘记携带绳索。”
男人下定了决心。他似乎立刻就明白了要如何下潜。光线模糊了,影像开始改变。男人的形像慢慢变化,身体变得挺拔,头发变得乌墨而有光泽,松驰的肌肉变得紧致,而自信出现在那张变得年轻的脸上。
房间消失了。他出现在阳光明媚的大街上,他睁开眼睛,像刚从一场恶梦中醒来。来自未来的记忆让他的精神稍有些迷离,但转瞬间,他就下定了决心,依循着牢记在心中的道路迈开步伐——是这个年轻的他本应不知不觉走上、但年老的他已记忆了三十年的道路。直到他完成了偶遇,那名少女,青春的活力和姣好的面容让她比阳光更加美艳动人。
治安官就在他身后,看着这影像。祂注视着少女,像注视一张名画。祂看着男人与少女交谈,与上一次不同,男人并没有毛毛躁躁地激怒少女,他熟知少女的想法,不仅是现在,还有未来三十年的。
治安官看着男人与少女结识,相爱。也看着男人创业、收获,看着他如同神助般赶上每一个风口、避开每一个雷区,每一笔投资都能拿到最大的成功。男人慢慢变老,但他的身型并没有变得佝偻,肌肉也没有变得松驰,少女成为妇人,又进入中年,但她的皮肤始终有光泽。
祂看着男人用绳索勒住女人的脖子。祂再次开口,让自己的声音与男人的自言自语混为一体。
“下潜,下潜……只是不要忘记携带绳索。”
祂看着男人再次取回青春,再次与少女偶遇,他选择成为一个普通的职员。他从不会犯下过错,也从不确立功绩,家境平实,小康安乐。
这一次是水果刀。而治安官的话语并未改变。
祂看着男人的人生。
工程师的人生。司机的人生。厨师的人生。家庭主夫的人生。快递员的人生。理财经理的人生。程序员的人生。农民的人生。海员的人生。老师的人生。流浪汉的人生。家政保洁的人生。饲养员的人生。作家的人生。音乐家的人生。主持人的人生。便利店店长的人生。逃犯的人生。茧居者的人生。每次人生都以一种凶器作为结局。
“下潜,下潜……不要忘记携带绳索。”
时空旅行就是在时间的平原上打井。每一次下潜,都会让井的深度更深。
空气逐渐变得滑腻,变成了某种像粘液的东西。阳光变成淡红色,又变成绿色,最终变成某种无法照亮任何东西的颜色。而影子变得耀眼夺目。
在建筑师的人生里,人们住在某种倾斜的弧线三角形的物体中。非法商贩的人生里,口香糖、椭圆形的珠子和一种带锯齿的短棍成为货币,人们用它们来交易一种粘稠的混合着沙砾的胶质。猎人的人生里,粉红色的、颤动的肌肉纤维牵拉在整个城市中,包裹着脆弱的神线维管束。护士的人生里,黑灰色有四十三对翅膀的蠕虫运营着正十二面体的短视频终端。注射大使的人生里,十二只半开半闭的眼睛吞食吱叫的粉红色黑板。镶嵌牛角与脚印吞食者的人生里,三角形的内角和随机改变,0和1之间偶尔有新的整数出现又再消失。要三悬念断三尖的人生里,雁霍布斯一的法螺零用感动苛其天人。
男人不再是男人,女人也不再是女人,虽然其中一个依然有着大概来自未来的类似记忆的东西,另一个在治安官眼中仍然美艳动人,但他们是某种由伪足、环节、尖锐的半流体和成捆的布满破洞的管子缠绕成的、会动的东西。
只有凶器依然是凶器。虽然治安官也不知道它们是什么,但治安官按照它们最后的功能判断它们依然是凶器。
时空旅行就是在时间的平原上打井。每一次下潜,都会让井的深度更深。只要下潜得足够深,就能找回遗失在过去的东西。
只是不要忘记携带绳索。
治安官就是绳索,只是祂想要吊出井口的东西,依然没有找回。
下潜,下潜,下潜。
Vol190「新世界」《3508年来信》
文:绿鲤
关键词:新世界
背景:私家后人类时代
文体:小说
BGM:《A Love Song to the Earth》
尊敬的,在这片大地上生活着的先人们:
你们好。这是一封从3508年发回的信,记录着有关我们所生存的世界的事情,希望能对你们的生活有所启示。
首先,我想对你们所创造出的文明和文化致以最高的赞美。当我们发现那些遗迹和你们所留下的记录时,都为世界上曾经有这样美丽的古代世界而深深震撼。但是,如你们所见,我们与你们并不是同样的物种。在我们所生活的时代,你们生活过的地方已经变成了大片的废墟,无论多么珍贵的文化瑰宝,都在历史消泯时全部沉入了水中。
我们的创世神话便从你们的水下遗迹开始。
传说创造我们的神明采集世间各种物质黏合在一起,赋予水与光所制的灵,变成最初的卵,安置在安全的地方便消失了。
在后来卵孵化了,便是我们的祖先。在清净的培养池中长大,离开那里之后,祖先们开枝散叶、探索充满危险和污染的世界、学习改变现状的知识,生生不息发展至今。
我们有了文明,以你们所留下的遗迹为基础,碧蓝澄净的大海上树立起洁白的钟形高亭,水生树翠绿的枝叶伸向天空的群星,浮空城市也已经成熟,向着深深宇宙发出了呼唤的歌声。经过一千年七十二期的净化工程,这个星球已经从祖先们诞生时那乌烟瘴气、浑浊不堪、荒芜一片的模样,回归了记录中它最最洁净而壮丽的样子。
从被你们叫做生命之库的海底遗迹里(感谢那位用身体封住了大阀门的人类,她用生命保护了整个时代的物种之火),我们找到了你们精心保存下来的资料,用生物技术还原并按照适应环境的方向进行了合理化重塑,从第一朵水母开始,慢慢还原并创造了一个新的生物圈。如今在这浩瀚的蓝色星球上,生命再一次开花结果了。现在我们在冰鸟的啼鸣中醒来,与昙鲸共泳海中。以光藻为食,披霞贝为衣。我们与万灵一同生活,不去剥夺必需之外的生命,只要太阳不沉没,我们就不陨落。
我们采用了你们的历法,并采取了与你们的时代不同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组成方式,像你们历史上一位思想家所设想的“communism society”一样。由于我们能够光合作用,不需要很多资源维持生存,除了少量资源用于艺术的享受,大部分的资源被投入到研究探索当中。大家有各自的爱好和分工,各司其职推进着探索。我们同属于一个物种,虽然为了适应不同地区的环境而产生了分化进化,但依然亲如兄弟,没有隔阂。产生分歧时,我们基于尊重对方的原则来探讨,无法达成一致时允许保留意见,追加现况客观条件来选择道路。
一千年前你们的文明留下的地图集和史册出土时,我们震惊于那近乎无休止的战争,以及战争带来的恐怖破坏。所以我们决定并约定,在我们的文明和种族延续的时光里,永远不以国家、民族、主义、流派等人为人造的标签来把我们的人民分隔开来(由于创造的时候就没有性别,所以性别的问题从一开始就解决了)。至少在我们一千二百年的可考历史中,我们始终是一个整体,尊重每一个个体,凝聚在一起面对一切危险困苦,分散开来自由地生活。即使有分歧,也不让它进化成激烈的冲突,这是我们生存遵守的第一原则。
两百年前我们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和方向还是解析并应用你们留下的记录和知识,现在我们已经完全解析了这个星球上的遗产,进入了一个关键的时代。我们的种族在摸索新的道路,也知道我们的文明也终会有消逝的一天,所以我们也希望能把重要的东西留给新的文明,让他们在发现我们的痕迹的时候,也能像我们发现你们时那样,发出惊叹。
我代表我的种族,向你们献上真诚的、虔诚的感谢。谢谢你们在文明的末日里创造了我们,给我们能够抵御地球上一切自然灾害和污染的身体。谢谢你们为我们保存了知识与艺术,让我们能够改变病入膏肓的自然,让我们拥有美德、变得坚强不屈并热爱美丽,世代努力直到新世界建成。谢谢你们把所有的经验和教训都留给了我们,让今日的我们不会重蹈覆辙,从而能够开拓新的道路。
谢谢你们让我们继承了这样一颗伟大的星球。
除去它本身的无上美妙之外,它也因为孕育出了你们而伟大。
对你们将要经历的破灭和灾难,我们深表同情和惋惜。我们的研究者分析,你们的文明走上破灭的道路,是起始于一个十分微妙的契机。但某种程度上,这是你们选择的道路注定导向的结局。世界改变之后,星球变得完全不适合你们生存,你们的社会也一片混乱,近乎解体,人性也在极端的条件下逐步地溃烂。但是你们的末裔当中不乏崇高之人,人类的坚韧和善德即使在那样恐怖的时代里也依然闪耀着,化作火种,传递向未来。
我们祝福你们的文明能够走得更远,愿你们在活着的时间里都不必经历纷争和灾难,幸福快乐直到离开世界,每一个人的人生都灿烂到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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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3508年
评论建议:笑语
作者:【十二招】周雪之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这天下午是个阴天,在他们头顶聚集的积雨云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伦纳德出了校门就不再和阿尔伯特同路了,他要去的地方在拉姆里斯农场,一个要坐到巴士终点站的地方。巴士过了差不多有十分钟才到站,在此之前他坐在长椅上,把一本厚厚的书摊在大腿上看,却只是感觉文字从眼前流过,怎么也看不进去。巴士缓缓靠站时他把书夹在腋下,上了车,然后往书包里伸手进去,摸角落里的硬币。司机没等他,径直发动了车。伦纳德手里的硬币也滚到地上,掉进座位底下漆黑的阴影里,和烟头纸巾团和饮料罐待在一起。但他没空管这些,而是用力抓住旁边的扶手,与此同时身体往后甩去,那本夹在腋下的书也重重砸在地板上。
等车开稳以后伦纳德才找好位置坐下,把书包放在座位上,再弯腰把掉在地上的书捡回来。书页朝地的那一页已经折了,蹭了点灰尘。他把同样掉在地上的书签夹回去,又把手臂塞进座位底下,摸索一番之后掏出了两枚硬币。他一时没想起来自己掉了一枚还是两枚,就这样把钱递给了售票员,然后不声不响地回到位子上坐下。车里的光线很暗,看不清书上的字,他只好把书合上,抚摸着粗糙的封皮。
巴士停靠了三站,然后路灯亮了起来,橙色的灯光下,电线杆、楼房和树木的阴影不断掠过他的脸,然后又逐渐远去。伦纳德眯起眼睛,他不是故意要这么做的,只是不自觉地犯困,他有点太累了。巴士每次进站都会下去一些人,再上来一些人作为补偿,就像呼吸一样自然。然后从某个站点开始就没有人再上过车了,他没有去留意,只是抱着那本厚厚的书。伦纳德下车的时候他是车里唯一的乘客,车厢里亮着苍白的灯,刚好能让他看清封面上的字。他把书塞回包里,背着它走了一段路,在公路尽头立着拉姆里斯农场的招牌,掉漆严重,缝隙里积攒着绿色的苔藓。他不记得上次走的时候招牌是这个样子的,好像下一秒就会掉下来。
农场里面是有路灯的,沿着挂着招牌的大门,在石砖路两旁往前延伸,有几盏灯坏了,制造出一片小范围的黑暗。还有几盏正在闪烁着,以他无法接受的频率。伦纳德走过招牌,踏上石板路,气味的分界线就是从这里开始的,腐败,发霉的味道。他感觉自己好像被打湿了,进入某个无形的深层水域,但还没有深到能让他浮起来,只有混沌。前路漫漫,被路灯照亮的区域已经腐坏了,没有一点庄稼和牧草生长的迹象,有的只是掩藏在草丛里的蘑菇,白的,红的,边缘晕染出一圈彩色的光晕。他蹲下去,扒开路边发霉的草丛,一簇蘑菇就这样暴露在灯光下。最大的那个有着雪白的伞盖,其他小的就簇拥着它生长,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的颗粒四处飞舞,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农舍就在路灯照亮的前路尽头,他管这个地方叫做家,尽管现在他有点拿不定主意。伦纳德拍掉身上可能存在的灰尘,站起身来,重新打量起他的家来,说实话,这个家有些陌生,他已经很久没有回去过了,所以他说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首先是变色的外墙,白色的石灰起泡,剥落了,露出被掩盖的水泥,或许还有水泥后面的木头支柱。而仍然依附在墙面上的石灰也泛着隐约的绿色和黑色,死气沉沉的。屋顶上的瓦片脱落了一些,不再光亮了,从窗户透出的灯光有些模糊,可能是因为窗玻璃上有着太多灰尘,他同样看不见窗户后面有什么。是否有人站在窗后盯着他看?还是他们拉上了窗帘,对农场的夜晚不闻不问?
除此以外的一切都笼罩在黑暗中,伦纳德快速跑过没被照亮的那一段路,奇迹般没有被绊倒,也没有被黑暗拖进地下。背包里那本书随着他的步伐而晃动,直到它终于沉沉地坠下去的时候,伦纳德.拉姆里斯已经站在了自己家的面前。他下意识去敲门,然后意识到钥匙就在包里放着,反手去掏的时候他在包里摸索了半天,然后抓住一个金属做的小物件,放在灯下仔细看了看,那确实是一把钥匙,只是沾上些许铜锈,散发出尖锐的味道,他察觉到自己指甲的缝隙,发现里面也沾上了青绿色的金属污渍。把钥匙插进如今略微生锈的锁孔里并转动它有些费劲,但他还是做到了。大门后面亮着昏暗的光,他认出这是自己家的客厅,他在这里面生活了十六年,然后在十七岁那年搬到高中的宿舍里。
灯光是淡黄色的,像橱柜最底下翻出来的老照片。伦纳德没有脱鞋,因为地上也满是灰尘,相比起来还是他的袜子更干净一些。他合上门,把外面的世界隔绝在外,然后家人的声音开始渐渐浮现,他听见妹妹劳拉下楼的声音,不轻不重的,每一步都落在正确的位置上,他忍不住去想劳拉从楼梯上跌下来的样子......但她没有,只是穿着一条睡裙出现在他面前,看上去想说什么,总归得说点什么吧,要不然还能算是一家人吗?
劳拉局促地看着他,她今年十四岁,马上就要十五岁了,长到了伦纳德肩膀那么高,他看见劳拉的嘴唇动了动,但没听清她在说什么,窗外的雨声太大了,他来的时候没发现外面在下雨,但如今雨声却嘈杂得让他无法忍受。窗帘拉着,他不知道外面是否真的在下雨,只发现自己浑身都被打湿了,水滴顺着头发流过他的脸颊,又滑进领口深处。
“劳拉。”他试探着开口,“你又长高了。”
“你上次回来是什么时候?欢迎回家,伦纳德。”
毫无新意的对话,他确信劳拉也是这么想的,当血缘关系越缠越紧的时候,说话就成为了一种义务。他把书包放下,就放在沙发上,坐垫上的皮革破了个洞,露出里面泛着灰色的海绵。海绵原本是这个颜色的吗?他在沙发上坐下,劳拉站着没有动,盯着角落看。
耳边的雨还在下,下得更大了,仿佛要冲刷掉他的意识。于是他从沙发上坐起来,低声问他妹妹,那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发生什么事了,你得和我说说。你在做梦吗?还是我在做梦?”
“妈妈出门去了,她在另一边的村子里过夜,为了谈妥赔偿金的事。扎克在他的房间里,一整个下午他都没有出来。”
“爸爸呢?爸爸还在家吗?”
“你讲话真有意思,伦纳德,我们没有爸爸。他早就死了,埋在苹果树下。”
“劳拉,是我......疯了吗?”
劳拉摇摇头,没有再理会他,而是爬上另一侧的沙发,侧躺在上面,看起了电视。她的金发杂乱地垂下来,有几根掉在地上,反射着昏暗的灯光。电视里播放着综艺节目,画面很杂乱,伴随着电流声,这时电视里的嘉宾和观众一起爆发出一声大笑,被恶劣的信号卡成一段一段的,他记得自己上次回来时还不是这样的,或许该送去修修了。伦纳德转而看向紧闭的窗帘,印花的布料已经泛黄,长出了点点霉斑,几乎成了上面另一种花色。雨还在窗外下着,他不想去拉开窗帘确认,或者说是不能,他已经被打湿了,重得像一条吸水的被子,只能希望身下的沙发把身上多余的水分吸干。
拉姆里斯说他不想回到这个家,他只是盯着潮湿的天花板,从天花板上落下来一滴水,滴入他睁开的蓝眼睛,从眼角流下来。他揉了揉眼睛,费力地在沙发上挣扎着起身,也不管劳拉看他的样子是不是在看一个精神病人,衣服紧贴身体的感觉很冷,还有些粘稠。他什么都没拿就上了楼梯,在身后留下一条水渍,楼梯走上去嘎吱作响,在轻微摇晃,或者只是他的错觉。
他攀着扶手一步一步往上走,二楼有他的旧房间,或许还保留着他离开前的样子,看完的书还摆在架子上,冬天里的厚衣服应该也挂在衣柜里。房间没有锁,一道烤漆的木门拦在他和他要回去的地方之间,他按下门把手,感觉到明显的阻力,内部显然是生锈了。顿时他心中萌生出一种不安,但他还是继续往下按了按,然后推开门。
房间里的霉味比走廊里重了一些,或许还有湿润的木头味道。除此之外看上去和他走之前没有什么区别,或许天花板的角落结了点蛛网,桌面上积攒了一层灰尘。但他还是心怀着那种隐隐的不安把整间卧室翻找了一遍,最后伦纳德站在床前,掀开了被子。床单和被子内侧基本上是发黑的,当他掀开被子时,两者之间紧密结合的菌丝也随之分开,他甚至可以在这一团黑色、绿色和白色交错的东西里看见伞柄细长,聚集在一起的蘑菇趴在床单上。伦纳德手里还攥着被子的一角,忍着恶心去看那些细小的蘑菇,感到后背一阵发凉,好像皮肤之下打了一块钢板,强迫他站着。而就在这时,雨滴从天花板上掉落在他的头顶。
作者:【十一招】星云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因为时间不太够随手写的,依然是熟悉的迷航。
欧内斯特主视角,深潜者状态。可怜的阿深活在背景里。
————正文————
当一连串气泡在耳边炸开,欧内斯特被惊醒。
模糊的视线逐渐聚焦,远远的大片浅滩映入眼里。他在哪?也许遇上了洋流吧
该回去,这是第一反应,他知道重新潜回海底不是什么费劲事,他现在活力充沛,才不像那些因为细小脆弱而滞留的小鱼小虾。但是他还不想回去,尽管浅海的阳光太明亮有些刺目,水压太低让他的脑袋轻飘飘晕乎乎仿佛水母的触须舒展开去,也许可以被称为另类的高原反应。
而且这里离岸太近了,可能有人,这里有一万个理由让他离开。
可欧内斯特就是一甩尾转身朝那生长着柔软翠绿的海草的礁石游去——而不是返回。
一条鲨鱼游在他五十码开外的位置,有着光滑的,阳光下七彩流溢的皮肤。身体修长,尖尖的三角形头部,两个背鳍较小。嗯,那是一条丝鲨,事实上也只有它们拥有这样闪闪发亮的漂亮外表。
丝鲨不算一种特别大的鲨鱼,所以当欧内斯特这个有它一大半的怪家伙冲到面前时,可把它吓了一跳。
这种鲨鱼有着猫似的竖瞳,并且在愣愣地盯着他看。
这种比拼耐力的小游戏没有进行多久,欧内斯特觉得好笑,就扭转躯干肚子朝天笑起来。一小串气泡浮起,他看着这些闪光的小东西往上去,不见踪迹。
太亮了,于是他翻过来,丝鲨充分展示了它那物种的外向与憨厚,好奇地绕着他转了半圈,并试探性地咬了咬他的脚。
有点痒,欧内斯特下意识抖了抖,又保持不动,他知道这只是这些严重近视的大块头确认眼前的到底是食物,另一条鲨鱼还是人类的一种方法。
看来它是对一条深水鱼没什么兴趣。只是转了两圈便慢悠悠往远洋游去了。
欧内斯特也没有继续烦它,他在原地停了一会,吐出一串泡泡,加速从中穿了过去。一阵眼花缭乱,打散的气泡不论消失还是上浮都更快了,但自娱自乐的欧内斯特没有在意。
这样又漂了许久,他停在一片海草上,这块礁石实在不同寻常。眼熟,欧内斯特盯着他,慢悠悠侧过身。那是个非常大的东西,一端拖着一长条,另一端是一个半圆弧,两边各有一个爪。
这是个锚,船锚。欧内斯特恍然大悟,尽管水草覆盖了金属的表面让它的形状难以辨认。
他想起放锚和收锚时链子碰撞的沉闷声响。如果锚在这里,那么船在哪呢?
往下就是他想不到的了。
欧内斯特剥去了一些水草,在多年的浸泡和植物的风化作用下,即使是钢铁也没有那么坚硬了,他不太清楚自己应该作何感想,于是他选择游开。
沿着浅海的珊瑚礁游动,欧内斯特发现了一群游得张牙舞爪的鲨鱼。
体型更大,集群行动,浑圆宽大的头,看来是一群加勒比礁鲨。它们正在进食,混乱的游动把海水都搅浑了,入目之处全是细小的不知什么肉的颗粒。
这是群神经敏锐,而且现在兴奋过度的礁鲨,拜访它们绝对不是什么好主意。
欧内斯特贴着海底从它们身下慢悠悠地穿过去,半路还颇有兴致地转身观察了一会儿,只有一大片雪白的肚皮。
这个视角真是有些奇怪了,但是挺好玩的。他没发现自己正在微笑。
停留了许久,他还是换了地方。
更加僻静的地方,足够欧内斯特放松手尾沉下去,像人似的趴在礁石上,用指蹼拨弄吹出的泡泡。
这已经是第三种鲨鱼了,也许不久会有第四种。他看着远处一抹极具辨识度淡黄色的鲨鱼游过,如果还不能结合着判断出这是哪,就是小看他了。
这里是鲨鱼伊甸园,在巴哈马群岛附近的一片海域。
哦他想起自己曾经答应过某个人有天一起在这潜水,可惜计划总是踩着变故留下的脚印。
虽然只是他一个人在这,也可以算是成功了吧?
即使是这么想也无法忽视心里那点淡淡的失落。他做了很多走了很多弯路,终于回到了自己该待的地方,深海的重压,黑暗还有耳边他终于得以理解的呢喃,这些才能让他烦躁的大脑安静下来。尽管他还是挥不走那些失落。
他抬头看,水面好像很远,阳光映射下光影模糊,其实不远,他可以飞快地冲上去,跃出水面,再像最灵活的海狮一样钻回来——甚至不溅出水花。他知道这些不算什么。
好吧,也许水花还是会有一点的。
可是欧内斯特只是看着,尾巴在水中缓慢地摇晃。别傻了,他不是爱丽儿,去水面做什么?况且他讨厌没经水过滤的阳光,刺眼。
即使他不会被潜涵症困扰,也没有必要给自己找麻烦。
也许……该回到深海去,这些现在的他已经没法负担的思考开始让他厌烦了。
可是,欧内斯特疲惫地拨一拨水,摇一摇尾,浮上来一点开始游动。他不想——至少现在,还不想回去。
哦,一只黑鳍鲨,第四种,我就知道。欧内斯特瞄到一抹飞快闪过,迅捷的影子。
如果他愿意,可以再往北去,他可以搭乘洋流的便车,墨西哥湾暖流会像发射子弹一样把他送上去,横渡整个北大西洋,甚至达到北海。
那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岛,他还可以在那短暂停泊。然后?也许继续北上去骚扰圆滚滚的海豹。
还是算了吧,指不定谁骚扰谁呢,况且在北极要找热泉喷口给他暖爪子太困难了,肯定在那之前他就冻得受不了了。如果他的思想能够自由游动,那必然是环绕了世界一圈才恋恋不舍地回归。
真是奇怪,明明他怎么小,海这么宽广,他可以乘洋流北上却不知道要游上几个月还是几年,而他在这么广阔的地方,一辈子也游不完,依然感觉不自由。
欧内斯特又想回到深海了。黧黑的背景下柔和的絮语可以让他暂时摆脱这些无用想法的干扰。
在那里他能够平静,而不是在这自寻解不开的苦恼。
那,这样吧,假如他找到了一只双髻鲨,他就回去。给自己找点事做。
看来只有达贡知道他给自己出了个什么难题。欧内斯特漫无目的地划着水。
他是不是在兜圈?通常来说不会,但是他刚刚好像没有记路,回海底的路线是忘不掉的,这儿有没有来过就拿不准了。
在越过一片仿佛长毛地毯的海草之后,眼前的景象骤然一浅。很显然他已经靠近了海岸,认知中的危险地带。
欧内斯特停下来,原地沉思了一会,开始对着沙砾一顿挖刨,来来去去水里一片昏暗。许久他上浮一些避开沙子。观察起两手间的战利品。
一只白色的贝壳,里面空空如也;一小块石头,有些许透明的质感,杂质装点其中形成的花纹挺好看;一枚十美分的硬币,看样子还挺新呢。
在海底,这些和他一样渺小,被埋在沙底的小东西,偶尔给他意想不到的喜悦。还记得很久以前,他还会笨拙地为别致石块系上绳结悬挂起来。
欧内斯特又顺着斜坡下去,再遵循直觉给出的方向搜寻,又是一大片礁鲨,影影绰绰看不清晰。
珊瑚和水草一样,在水下静止不动,但欧内斯特有时候会想象:它们附着在石块上,被一只螃蟹或者别的什么动物搬去。它们会抱怨座驾的颠簸吗?又或者怀着对故乡的恋恋不舍,以及对目的地的不安与期待?
不管怎样,他停止自己的浮想联翩,没有小螃蟹会搬这些石块,所以这事不用考虑。
寻找双髻鲨的过程比想象中更加复杂和困难,他遇见且能辨认的就有五种了(刚刚发现了一只灰靖鲨,样子可真凶),还有许多呢,只是他不敢妄下定论罢了。
在这里,鲨鱼乐园,这些被捕鱼网,水温变动,捕鲨和污染困扰的“海洋之主”十分惬意怡然。欧内斯特现在没空想这些,他的脑袋里早装不下这些空泛又枯燥还惹得心烦的长篇大论了。说实在的,他以前是什么忍下来的呢?
现在,他只是一会儿跟从某一条鲨鱼,听凭它用友好的轻咬来辨认,过一会儿又独自潜游,远离一切活物。
即使是兜兜转转一无所获,欧内斯特也认定了自己在好好完成任务。
——直到他真的找到了双髻鲨,确切一点,它的骸骨,这种独特的骨架只有双髻鲨有。
并不是所有鲨鱼都非得要不停游动保持呼吸,但那只鲨鱼已经变成底下一堆安静不动的白骨。这就让他不由得联想这美丽独特的矫健造物是因何从优雅迅速变成疲劳迟缓,最后永远沉寂。
即使只是白骨,他也是找到了双髻鲨。欧内斯特停在那堆骨头上方,回环地游着,卷起的沙砾绕着白骨腾起,又因为无可依靠而沉下,接着再被卷起……
他依然看着那堆骸骨,这种独特又害羞的罕见鲨鱼,他也是至今才如此近距离地观察。它当然仍是一条鲨鱼,不论是不是只剩了骨头。而它的骨头,也许用不着多久就会被啃食殆尽,最终变成他游动时卷起的沙砾。
但是——这还是一只鲨鱼。
它曾经活过,游过他的思想,优雅又迷人,就像是……
——欧内斯特飞快地朝海底游去,尾鳍有力地拨开水流。远处,螺旋桨的轰鸣诉说这一切骤然落幕的原因。
——end——
算爽,又不爽的一篇文章。哦对,主视角是个少年,小孩子。
作者:诸子百
评价随意。
我将要踏上了离家的小船。
母亲递给我早已打包严实的包裹。同乡的学生们行李挤在了岸边,大的小的木箱的应有尽有。与之相比这个包裹的份量算不上大,几件换洗的单薄衣服便挤满了她手中没有半人高的包裹内。我接过包裹,母亲的双手依旧沾着昨日逃下时留下的脏渍。在来时她也没能来得及更换干净衣服。灰尘扑扑的衣裙在人群中显得是那么格格不入。她对此深表不以为然还笑道:“你瞧好吧,待会定让你头一个登船。”
我的母亲说话一向说话算话,她的力气也值千斤重,她一向如此。总能在我犹豫不决时她拉着我的手冲出人群,在别人看来,这位身着同一般人相比稍矮的女子粗暴的撇开眼前的人,终于腾出了一人的空位,还没等船还没停稳,她托举我登了船,待船彻底停下,我踉跄的跌在了船上。等反应过来,我果然是第一个登了船。
见船停泊,人群蠢蠢欲动不断拥前,迫使她松开我的手,我能清晰听见我的母亲似是要说些什么,尔后又被嘈杂的人群彻底吞没。纵然人潮拥挤,她跳起来挥舞着手,试图回应了我霎那间的担忧。她大喊着,指了指我怀里的包裹,我剥开那一层层的服装,一沓钱票整齐的叠在里衣里,崭新的不像话。我恍然大悟,似乎知道今早她为何没有换了她那身衣服急匆匆的那般离开。
到了时刻船只缓步离岸,我的母亲停在原地仍然没有离开。清晨河边的风总不是那么宜人,它们刮的脸如刀那样生疼。我尽力的朝岸中眺望,我的母亲她拨开了吹动到眼前的发丝,她没有再那么雄赳赳的挺着胸那幅我印象中天不怕地不怕的架势,而是垂下了头,又捋了一下眼角边的头发。
人潮仿佛不断化为水浪,层层浪花催着船朝外驶发,船已经离岸许久,影影绰绰之下我早已捕不到母亲的踪影,只剩晨阳映在眼前这片汪洋之上。
这或许是我见到母亲的最后一面,我如此悲观的这么认为。我的母亲,这个不拖泥带水的女子,不到半天时间就打点好了一切。她从未说过离开的理由,我心照不宣,也没有去过问。我的母亲她知道———我们俩的衣服不能留下半点血迹。
那是一个平静的月夜,平静到在无风无雨中任其如何拨弄也掀不起半点的波澜。整天的课堂使我发累,做了功课便草草躺下。
正是昨夜,我的父亲鲜有回家,因为他喝的一摊烂泥。他扶着门框晃晃悠悠进来,不知是想吸引注意力还是寻思干些什么,一把凳子被他狠狠的摔在了地上,剧烈的声响引得后厨的母亲不得不前去。而我被之惊醒没了困意,却又下意识的禁闭双眼,不敢抬头查看。心头一紧,只好竖起耳朵听着窗外,生怕有了事端。
我听见蹚着鞋走进的声响,步伐缓慢又没有节奏。“你还知道回来,让我好等!”我听见当晚母亲带有戏谑的话语拦住了将要进门的父亲。
不知是气话还是酒劲上来,他猛拍大门,紧接着又是一片稀里哗啦的砸锅声,他恶狠狠的语气让我浑身发凉,像是把多年积攒的怒气全部挥泄掉一般,他道:“葛迎春,我丫的要休了你!”
这句让我更加不敢睁开双眼,甚至一动不动,并且每次都是如此。
“孩子还在睡觉,你就不能——”母亲的声音不断靠近,她的声音温暖而又安心,护在了我的身前。可她话语未落,一把木椅的声响扑在了她的身上,她离我够近,我甚至能感受到她的隐隐颤抖,她的浑身都在用力,语气却又无比的冷静。她的身体靠的我足够近,我清晰的听见她抄起了桌上的菜刀,拔出菜刀后清脆的声响令我无法难忘。
“陈世俊,不是你休了我,而是老娘我休了你。”
说罢,我的母亲她轻抚了我的脑袋,她的双手没有被其变的冰凉,反倒更为温暖,妈妈的袖口带有香胰子的香气富有节奏的拍着我的脑袋,哪怕是再怎么装睡的人也会抵挡不住睡了过去,我就如此安详睡去。
我没有听到任何打斗的声响,睡梦中我只闻到了柴火的味道与泥水的香气,迷迷糊糊中妈妈抓起了我的手,她轻声细语着,语气中透着些许的疲惫与兴奋。
“醒了聪仔,我们出门。”朦胧中我感觉她将我抱起,而晃晃悠悠的感觉像在摇篮里一样安慰。“我要让你去更大的书院读书。”
我好像做了个梦,我好像闻了到了过年时杀猪后才有的血腥味,就连院子里的唯一的那只公鸡煲成了汤,被端上了餐桌。我的母亲正守在门口,看见门外的红幡飘扬,有个状元郎伴着喜乐,正身骑白马赶来.....
-end-
文/米琪雅
评论:随意
创作时间比预期长了两倍,反反复复改的部分比一口气写的时间还要长,总之请吃(期待搓手手)
是和以前不太一样的风格!
来归
【岗哨】
老张上班兢兢业业,即使被人开玩笑说:就那荒废的火车站根本没必要每天去看,他也会把脸一板,非常较真地摆手:“那怎么行,国家让我看着,就得每天去看!”
他每日提着钥匙检查根本没人的车站,已经持续一年多。冻得能呵出白气的冬天,响早号的时候天都没亮,靠近火车站的那根旧路灯还发着昏黄的光,挂在路灯杆上的广播音箱断断续续响两声走音的小号。老张偶尔斜着眼睛瞪它,倒也不指望因为这一眼就让声音清亮些。
旧牧坪镇在四年前开始搬迁改造工程。
这里曾是军事基地的生活区,大批随军家属拖家带口来此落地生根,饿了渴了要吃喝,头疼脑热要看病,生了娃娃要上户口上学,几十年人来人往几番拉扯,鼎盛时期也有六七万人定居,把一片飞沙走石的荒漠戈壁,硬生生建成五脏俱全的小城。
但,随着原本的历史任务顺利收尾,加上附近最大的河流改道影响了环境,四年前政府决定让牧坪镇搬迁,和旁边的县城合并。第一年还时不时因为分配方案等弄出点动静,第二年第三年,大家逐渐接受了这件事,高高兴兴地搬去新家新镇。一些念旧的老人家,梗着脖子回忆当年付出多少青春汗水,但被人做思想工作“这是配合国家政策”,也会把烟头默默按灭在发乌的搪瓷烟灰缸里。那不再雪白的缸身周围一行字:为人民服务。
老张年纪大了,早上起来会肩颈疼,他抬起右手压着不对劲的那块肉,顺势朝火车站的方向瞅了一眼。
“诶诶诶!你干啥呢!”
他一声暴喝!小碎步地往前赶,心里还抽空琢磨,咋这个时候有人来?
乌黑的铁门牢牢锁住不再使用的火车站,周围一排围栏有两米高。门前那个人听到老张的声音,放开攥着栏杆的手,慢慢转过身。那是个看起来二十多岁的小姑娘,裹在厚厚的粉红色羽绒服里,她像一个被抓个正着的小偷,慢慢高举起双手。定睛一看她手掌五颜六色的,是坠着绒绒球的毛线手套。
“不知道牧坪镇搬了吗?火车站都关了,有啥好看的?大冬天的冷不冷啊?”老张一看小姑娘年纪比自己孙女只大一点,硬邦邦的语气就软了,连着问了三个不相干的问题,脑袋可算打过弯:“你是谁……谁家的小孩啊?来干嘛?”
小姑娘笑起来甜甜的,眼睛弯弯。“我知道,我就是想来看看,报备的材料我都带啦,但是岗哨要晚点才开始办手续,就想拐过来看一下火车站。不冷的,我穿得可暖和了。”
老张脸色又缓和三分:“是出去上学的孩子吗,趁封锁前再看一眼?”
小姑娘轻轻摇头。
老张送她去岗哨旁边的办事处做登记,看她有条不紊地从包里掏出身份证复印件、驾照和介绍信。办事处的文书已经四个月没遇到外人申请登记,翻登记簿还翻了一会儿,他们一起看着小姑娘把冻得写不出字的圆珠笔对着嘴巴“哈”了一下,然后一笔一划写自己的名字:贺小女。
老张在心里想了半天,过去三十年他看过多少孩子在牧坪镇长大,离开,再也没有回来,可这名字他没一点儿印象。
等小姑娘带着通行证开车进了牧坪镇的大门。老张又想起,那介绍信上事由写的访友,担保人写的“赵明松”。
赵明松,赵明松……老张感觉自己记忆是不大好了,赵明松九年前退休,带着老婆孩子离开了牧坪镇,听说在温州定居了,孩子几年前考上了大学,成绩特别好,但是前几年好像出了个什么事……出了什么事来着?
老张念叨着回去要打电话问问儿子,说不定会知道,看着小姑娘开的那辆车在笔直的马路上拐了个弯,消失在路口。老张又担心起来,这孩子看着也不是牧坪镇人,她在这住三天,能住好吗?
【日记】
贺小女自己完全没有这种担忧,她拿着通行证去了牧坪镇的招待所。她很熟练地一个大转,完美地停进了停车位。不过这停车场空荡荡,完美也全无必要。
前台是个敦实的大姐,对居然有人来住招待所感到惊讶,但她立刻想起三天前有人打电话交待,说是当年赵部长女儿的朋友,知道现在牧坪镇没外人,大家也快搬空了,孩子想过来看看,麻烦提前清出一个房间。
贺小女伏在前台的高桌上写自己的名字,前台大姐看着连连夸:“这名字好,这名字好,一看就是家里的小宝贝,真可爱。”贺小女笑着晃了晃脑袋——哪个长辈看了都得夸,多水灵一小姑娘。大姐拾掇的房间在二楼,小女提着行李箱往上走,大姐一开始没留意,瞅了几眼又叫住她:“小姑娘,你这腿怎么了?”
贺小女还是笑:“我没事儿!几年前受过伤,但我走路稳着呢。”
谢完热情的非要帮她提行李的大姐,贺小女把箱子四仰八叉地摊在地面上。现在房间里有暖气,她一进来就被热气熏得脸红。贺小女把坠着绒绒球的手套取下来,暖呼呼的毛线帽子也取下来,最后把羽绒服也脱下来了。她在床上侧躺着,整个人陷进柔软的床,只能看到身体线条的平静起伏,像一只缠满毛线的猫。
她安静地躺了五六分钟,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一种死亡般的寂静从她身上突然生发,好像她在人前的言笑晏晏都是另一个人。她盯着自己的斜前方,对着空气发问:“然后去哪里呢?”
贺小女从背包里取出一本日记本,习惯地摸了摸封面,打开看了起来。
——冬天的时候会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那么冷那么黑就能起床,虽然只是努力把昨晚没做完的作业快速几笔搞定。牧坪镇很大,装下我的整个童年,可我转学之前,徒步从东门走到西门,居然只走了一个半小时。原来身体幼小时,对世界的看法真的不一样。
贺小女在来的路上把这本日记看了一遍又一遍,她在飞机上看,在火车上看,在喝多了奶茶而睡不着的夜晚翻开看。日记中描绘的旧牧坪镇,在贺小女的脑中早化作一张细细的地图,比如她现在所在的招待所,有人用青涩的笔触画一个圈,旁边记录:XX年X月X日,回家的时候在这里迷路了,被父亲找到时大哭。
她支着枕头坐起来,直视前方。一个六岁的女孩,梳着温柔乖巧的齐耳短发,不发一言地站在她的床边,伸出双手。她犹豫着将那本日记递到女童的手上,对方理所当然地消散在空气中,就像她理所当然地出现在房间里。日记本在空气中停滞了一秒,然后轻轻地跌落在有些古旧的红色地毯上。
贺小女想起刚刚在火车站,她好奇地看过去,是因为她看到了一名梳着马尾的少女,少女戴着夏日的太阳帽,蓝色的长裙随风飘起。少女不合时宜地站在寒冷的台阶上,微笑朝她挥舞手中的火车票。如果老张再晚来一分钟,贺小女就会对着那个方向挥手。
她的手指拂过日记本上被摸到有些褪色的名字:赵青芃。
“贺小姐。”赵明松把日记拿给她的时候,脸上表情冷肃得有些吓人,“如果不是这件事,我们两家永远不会认识,不会有交集。”
他不想叫我贺小女。因为这个名字太亲昵了,带着点喜气洋洋的怜爱,更何况这个名字和他女儿的死亡永远绑在了一起。小女微微低着头,执拗地一再表示:“赵叔叔,我想去看看牧坪镇。”她没有特意去看向自己的右侧前方,因为她早已学会如何不表现得异常。在那个方向,身上尽是淋漓血液的赵青芃坐在椅子上看她,眼神无措,好像在为给她添了麻烦而不好意思。
赵明松喉咙动了两下,艰难地同意了。“她如果早点说想回去看看,我早就可以带她回去……”赵明松十分不舍地把日记本交给了小女,忍不住又叮嘱,“请一定要带它回来。”
贺小女点头,脸上是讨人喜爱的笑容:“我带她去看看,再带它回来。”
她不介意对方怎么理解这句话,是代还是带,是她还是它,很重要吗?关于只有她能看到的赵青芃,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因为她什么都不记得了,便显得无辜到可恶。即使不谈幸存者身上背负了亡者“为什么是你活下来”的诅咒,她也付出了自己的代价。
她连自己是贺小女这件事,都花了很长时间拼凑。
【学校】
牧坪镇靠近东门的位置有一个小区,赵青芃十岁之前都住在这里,因为在牧坪镇的最东侧,还安排了校车每日往返去学校。牧坪镇的学校是打通在一起的,小学的教学楼顺着一道回廊就可以走到初中,初中的教学楼再沿着一条螺旋上升的石阶就可以来到高中,牧坪镇的孩子就在这里上学,可以一直从小学上到高三,再用高考作为跳板离开沙漠的深处。
——我本以为我会在这里高考,我一直期待像学长学姐那样帅气地穿过幽暗的螺旋石阶,好像只是走过那个转角,就会来到成为叛逆大人的世界。离开是这么猝不及防的事情,等我意识到我没有做好准备,牧坪镇已离我如此遥远。
三座打通的教学楼全部锁着门,贺小女沿着围栏看向这些存在了很多年的建筑,周围的设施陆陆续续更新,原本的砖墙变成了欧式围栏,后来又更换为更简洁的款式。小学教学楼的门口曾经有一座笨重的喷泉,青芃的日记里写每次到冬天就坏,四年级的时候终于拆掉变成自由活动小广场。
贺小女走到路边,往来的风都是安静的,没有一辆车经过。已经褪色的校车时间牌耷拉着悬挂在那里,昏迷不醒。赵青芃在日记里写了一件事,小学一年级,校门口出了重大事故,放学的小孩子被经过的轿车卷到了轮胎下,接他回家的妈妈亲眼看到自己孩子的血液和脑浆喷洒了一地。这件事之后,牧坪镇学校门前的街道在上下学时间段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贺小女将目光投向这条曾经带走性命的街道。她往前踏了一步,感觉不存在的粉雪在她脚下松软的彼此摩擦。她看到两名少女躺在地面,在牧坪镇发灰的马路上,血液鲜红,散发夏日才有的腥臭。她耳朵里填塞了来回震荡的轰鸣,那是刹车片仓促的尖叫和锁死在胸口的求救混合的臆响。右腿打过钢钉的位置开始幻痛,她吸了一口气,食指对着虚空转圈,模拟螺丝拧动的轨迹,一圈两圈三圈,叮,一根不存在的钉子被她起了出来。她熟练地安抚着自己的大脑,没事没事,早就不痛了。惯性地扯动笑容,抬起头,街道上只剩下赵青芃的尸体,对方眼球缓慢转动,和贺小女视线相交,然后她翕动嘴唇。
——下雪了。
贺小女抬头,真的,鹅毛一样的雪,纷纷扬扬。贺小女成长在南方,根据父母的说法,她从未见过落雪,作为贺小女应该感到惊奇而快乐吧,可她这么平静,就像已经在生命里看过千千万万次。她像查验代码bug一样分析自己的想法,那些因没有见过而产生的憧憬,是否是文化中被附加的预期,真正一无所知的人,只会对未知不分真伪地全盘接纳。
贺小女每次看到日记里那段事故的描述都会感到疼痛,这种疼痛是因为赵青芃在书写时也因生命的脆弱而疼痛,还是贺小女被触发了记忆的开关而共鸣,她无从得知。
那场事故同她过往21年的记忆一起从身体里清除了。她醒来的时候,疼痛如潮水周而复始在体内循环,她想要忍耐,却不知道为何忍耐,她对着雪白的天花板小声啜泣,直到有人冲进来检查,然后很多张她根本不记得的面孔交替来到她面前,他们自称是她的父母,她的挚友,她的医生。
然后她问:那么,我是谁?
【游乐园A】
雪越下越大了,贺小女一直没弄明白下雪要不要打伞,但她摸了摸帽子,发现晶莹的雪花没有融化,于是任由自己被大雪落满一身。
从学校走到游乐场要走一段时间,她把围在脖颈的柔软围巾往脸颊拉高,侧过头,赵青芃无声地走在她的右前方。赵青芃看起来是高中生,穿着灰青色的校服,袖子灌满了风,她的脚步有十二分期待,仿佛随时可以跑起来。
我永远想不起来自己高中时候是什么样子了。贺小女平静地接受被记忆流放的事实。确认她因脑挫裂伤失忆后,父母虽然担忧,这种担忧又被女儿苏醒的喜悦穿插打散——所有医生都会告诉家属,昏迷四个月以上的植物人清醒过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与变成活死人相比,只是失忆已经是天大的运气。
不能说“只是”,毕竟她身上有极为可怕的骨折、撕裂、挫伤、失血,但她活下来了。
在另一个女孩当场死亡的映衬下。
贺小女忍不住再次看向赵青芃。她遗忘了所有的事情,可是她如此强烈,如此清晰地记住了赵青芃的脸。因为这是她苏醒之后唯一记住的面容,她一度以为自己才是赵青芃。
这件事很快变成了父母心头的一朵阴云。
一开始谁也没发现,毕竟关于那场事故的任何信息,大家都小心谨慎地不提及,直到有一天来陪护的母亲手机屏幕上出现了她们两人的证件照,也许是之前接受采访的时候母亲保存下来的,贺小女很随意地指向其中一张,问母亲:“和我一起受伤的这个女孩,她怎么样了?”
母亲的表情变得奇异,她仔细地看着贺小女手指所指的位置,再看着她,对她说:“乖小女,这张照片,是你啊。”
贺小女不能清晰地回想当时的心境,因为每一次事后反刍只不过是在自行演绎她想要的结果。彼时她被虚无的幻痛和耳鸣折磨,可母亲的这句话让她在心的深处推开了一道门,一种大梦初醒的恍然,喧嚣和疼痛也要为恍然退却片刻。原来这才是我啊,那么在我脑中唯一记住的那张脸,她是谁呢?
就从那一刻起,赵青芃开始出现在她的身旁。各个不同年龄时期的赵青芃,在无人知晓的空气里,沉默、羞涩,像一个幽灵。或者,她就是幽灵。
贺小女短促地笑出了声,“哈”的呵出了大量白气。赵青芃转过身对她指指已经荒芜的游乐园,而后手撑着围栏,轻巧地翻了进去。
这座游乐园在赵青芃的笔下,是她儿时的无上乐土,她写第一次在游乐园坐到旋转木马时有多惊艳快乐,“只想在木马上坐满一百圈,但爸爸妈妈不会允许我这么任性,因为还有别的小朋友眼巴巴等着”。游乐园起初半边都是梨树,另外半边搬来两座滑滑梯和小隧道,对没有娱乐的小镇孩子们也够用。后来,也许是领导的小孩到了向往游乐园的年纪,他们沿着游乐园周围建了一圈铁轨,购买了一台会呜呜鸣叫的红皮小火车,每次开放的时候鸣钟三下,小火车就慢腾腾又气势汹汹地绕着游乐园开一圈,轨道上留下一长串小朋友莫名其妙的惊声尖叫。
有了小火车,旋转木马、跷跷板、蹦床、海洋球乐园、八爪鱼旋转机等等小朋友的幻梦制造装备,陆陆续续都搬进了这里。梨树沉默着一步步忍让,又一棵棵被移走了,“不知道是不是我妄想出来的千树梨花落晚风,轻易被快乐的记忆覆盖”。但器械会坏,孩子会长大,最早在游乐园欢笑玩乐的小孩子们上完小学、初中、高中,离开了,而更晚的那一批小孩又不再被这些设备吸引,于是蹦床破了大洞也没有人修理,旋转木马的启动亭常年关闭,海洋球乐园大门紧锁,小火车再也没有启动。
赵青芃确认要跟随父亲转学去温州的那年,她开始频繁地来这里。她不再看那些儿时曾钟情无比的设施,好像多看一眼就会生出哀伤的不忍。她最喜欢来到一个以前不怎么踏足的角落,那里陈列着牧坪镇军事基地淘汰下来的废弃装甲车。
——我到这时才发现,这架装甲车居然不是模型,因为它的驾驶舱可以打开。我小心翼翼地从顶盖跳下去,里面的空间非常狭窄,充满尘土呛人的味道,还能看到一些积年陈腐的落叶和碎裂的蛛网。这是只有我知道的秘密空间,在这片黑暗里很安心。
贺小女本以为这里的设施会原样转移去新牧坪镇,当她看到和日记记述一模一样的装甲车,有些吃惊。她很努力地踩在履带上爬到车顶,用力抬起更加难以打开的顶盖,看到了时间停滞的落叶和蛛网,现在还有簌簌的雪花,不为所动地下坠。她一样小心翼翼地下到驾驶舱,看到无法使用的操纵杆和踏板,还有可以让整个人靠躺着的座椅。她放松了身体靠过去,没有关上的顶盖正对着她的头,让她能看到一小块圆圆的阴云,浓郁得像是在发脾气。
雪花吹起,雪花飘落,雪花点点在她眉心。
【游乐园B】
这座游乐园所有陈旧的古老的半坏不坏的设备,都留在了原地,它们被牧坪镇抛弃了。贺小女想起她努力复健的这一年半,她去看了“贺小女”以前很喜爱的玩具总动员系列动画,每一个玩具在主人搬家的时候都渴望一起跟过去,但只有最被重视的那个丢失了,才有被多问一句进而寻找的资格。
新牧坪镇会有自己崭新的红皮小火车,他们会和合并县的小孩一起自由自在的嬉闹,那是属于他们的故事。贺小女来到旧牧坪镇俯瞰赵青芃的童年,但她付出了数倍的精力,试图重塑贺小女的人生。
赵青芃有写日记的习惯,贺小女没有。父母找出从小到大珍藏的宝物,给她絮絮地念叨小女是个多么乖巧可爱的孩子,很会撒娇,又甜又软,家里有多少三好学生的奖状,曾穿着什么衣服在晚会上表演,初中被小男生写情书,害羞地带回家立刻被发现,备战高考的时候赶上叛逆期,和父母吵架,短暂地离家出走又飞快被找回,喜欢吃的饭店关门了还偷偷在被子里哭……她一件件听完看完,翻看自己高中初中小学的笔记本,陌生的笔迹,陌生的故事,又询问了很多应是自己朋友的人,摸索着找到贺小女在用的社交平台账号,每一条动态每一条记录她都看了。
她什么都没有想起来。
她唯独对赵青芃的脸记得极熟。她见过形形色色的赵青芃,在她身边,或坐或站,有时候默默流泪,有时露出笑容,她一旦尝试接触她,对方就如朝露,在恍神的瞬间消失不见,只剩她掌心一点凉意,让她坚定一切不过是幻觉。
会不会贺小女和赵青芃是好朋友呢?贺小女曾这样思考,但双方的家庭都予以否认。两个人在同一所大学,但不是同一个班级,也不是同一个院系,在此之前各自的家人朋友都从未听说另一个人的名字。贺小女去查了三年的排课表,只有一次的礼堂大课是重叠的。
那个不幸的夜晚,赵青芃和贺小女一起等待在那个酒驾者冲向的站台,千真万确,只是偶然。
与她面谈的医生分析,或许是因为贺小女在车祸这件极具冲击力的事故发生时,看到的最后一眼的景象是赵青芃的脸。他确认过贺小女的精神状态后,给她看了当时的事故监控录像。在车失控冲过来的瞬间,赵青芃用力地试图推开贺小女,贺小女仓促地、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刺耳的刹车声。有人闭上了眼睛。
贺小女与赵青芃素不相识。这件事奇妙地梗在贺小女的心里,让她像吃了巨大鹅卵石的饥饿蟒蛇。这样和她命运交融的人,怎么会是陌路。她发疯一样地收集赵青芃的一切,寻找赵青芃的社交账号,寻找赵青芃的生活痕迹,询问她的过往,她的回忆。贺小女觉得赵青芃活在她的呼吸里,如果还有人能更真切地感知赵青芃,那只能是贺小女。
赵青芃的脸挡住顶盖那片圆圆的阴云,她好奇地看着躺在下方的贺小女,像雪花一样轻盈地飘进驾驶舱,她和贺小女额头顶着额头,互相在彼此的瞳孔里看到自己的影子,贺小女对着赵青芃轻轻呵气,白色的雾不受阻隔地飘到上空消失。
从游乐园离开前,贺小女顺着小火车的轨道绕着整个游乐园走了一圈,积雪、落叶、偶尔还有薄薄的一层冰。她踩在细小的枕木上,脚底传来空洞的触感。在一棵油松下,她们捡到了一本小学生的习题册,看页码旁边的日期,它无知无觉地在这荒芜乐园里呆了五年。贺小女看向赵青芃:“要带走吗?”
赵青芃摇摇头,于是两个人把它放回原处,继续踩着空洞的枕木离开。也许她真正希望留下的是她自己的日记,贺小女想,但是这不行,因为她答应了赵叔叔,要把带来的一切还回去。
【电话】
中午在牧坪镇的食堂吃饭,食堂里还有二十多个人,众人小声地交谈着,有种安心快乐的气氛。今天提供的简餐是宫保鸡丁、蒜蓉菠菜和孜然羊肉,一份盛惠15元,旁边的大锅里还有免费的紫菜汤。贺小女端起餐盘在靠近落地窗的桌子上吃得很香,她的手机适时响起铃声,她看到来电名称,脸上熟练地露出笑容。
“乖小女,到了吗?还好吗?吃的喝的都适应吗?我好担心啊一定很冷吧……”一接通手机,妈妈的絮絮叨叨就快速流进耳朵里,小女笑嘻嘻地一一给她回应,熟练地安抚她的心,说着都好都好,就呆几天,很快就回。她能察觉到母亲对她执意来此抱有不安,但对方不想尝试解开心里的疑惑,因为那不但对现实毫无帮助,也许还会让曾经存在的裂痕更加险恶。
两个人心照不宣地在触及更深层面的对话前转换方向,她还是那个很会撒娇的小女孩,而妈妈还是那个儿行千里始终担忧的母亲,三四分钟后,对话似乎陷入了尴尬的空白,贺小女意料之中地听到对面说,“妈妈就不打扰你了”,她轻轻笑着摇头,然后回答她:“这怎么是打扰呢,跟妈妈讲话我最开心了。”
贺小女不知自己过去和母亲的相处模式,她感觉到彼此的地位与通常家庭不同,母亲变成了那个紧抓着一切不放需要被安抚的对象,而她拥有了至高的权柄,因为她的父母比她更害怕重新建立的关系毁灭。
她看向落地窗反射的倒影,看赵青芃坐在她对面小口地喝紫菜汤。贺小女刚醒的时候,她长期发呆,经常睡觉,偶尔思考一下自己是谁,她也会这样看着窗外,不知道在看风景,还是在看别的什么。母亲最喜欢坐在她床边给她讲,取这个名字曾经让他们家吃了多少苦,好多人说万一你们再生一个,大女儿的名字不是很奇怪吗?爸爸妈妈就要一方面感谢对方的好意一方面坚定地说,不会再生啦,小女就是我们唯一的孩子。贺是一个喜气洋洋的姓,贺小女这个名字,是父母的爱。母亲一边说着,一边把秋月梨削成一块块在盘子里码好,如果小女想吃,就会殷勤地喂到她嘴边。
“可是妈妈,你真的确定活下来的是贺小女吗?”面色苍白的少女很少反驳大人讲述给她的事情,她大部分时候只是静静地听着,但那天不知道是什么冲动让她讲出口。“说不定其实我才是赵青芃,而死去的是贺小女呢……”母亲愣住了,秋月梨裹挟着可爱的银色水果叉翻滚到了病床下。母亲的脸色涨红了,像是想挥手给她一耳光的同时羞恼痛苦于自己竟然有这样的想法。病房门口有推门离开的声音,贺小女后来知道,那是赵青芃的妈妈,那天特意来医院探望她。
她从此再也没有见过赵青芃的妈妈,即使她出院后百折不挠地尝试拜访,最终松口同意见她的也只有赵明松。那位女儿死去的母亲因为无意间听到的这句话,心瓦解成拼不回的碎片,这使她再也,再也,再也不能忍受看到贺小女。
对不起。贺小女的手指触到落地窗的玻璃上,指尖凉凉。她不想伤害任何人。她只是想在一片白色的空茫里,寻找一点自己可以抓住的东西。
在她对面,赵青芃静静地看着她。
贺小女让自己深深地吸一口气,再吐出来,至少这段记忆她会一直记下去,直到自己记不住的那天。这看起来是废话,但她真心诚意,即使是伤痛,也真的存在过,那是她被拦腰砍断之后长出的新的年轮,是她的身体,她的血肉。
她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决定等雪小一点,开车去雅努它湖的旧址。
【雅努它湖】
她提出学开车的时候遭到了父母的强烈反对,他们固执地认为贺小女对机动车产生了PTSD,不知何时会发生的车祸成为心里永久的恐惧。
贺小女再三重申自己对开车毫无阴影,终于还是说服了父母,因为她出院之后表现得如此积极,如此正常,除了在赵青芃的事情上纠缠不休(说来讽刺,她之所以想要学开车,正是为了来牧坪镇),她似乎已经成为了过去的自己,可惜她没办法和记忆一一对照打钩,看今天的日常表演能不能满分。
和甜美宜人的贺小女相比,赵青芃是人群中会被忽视的那一个,她不喜欢社交,没有保存毕业时大家哭着互相交换的纪念册,大概也没有几个人找她写——与之相反贺小女的书架上完好无损地保存了三大本,即使高考那年这件事已经变得无聊——赵青芃的微博粉丝数不满10人,四年的原创内容不超过30条,她所有的表达热情都用在写日记上。透过她的文字,贺小女能看到那个把自己藏起来的女孩,会为不需要社交松一口气,又偶尔感到有些寂寞,觉得是不是人都应该有非常贴心的亲密朋友,又觉得总应该有人像自己一样,“那也没什么不好。”
贺小女看到笔直的柏油路前方出现曾经的大广告牌,上面嚣张地写着“沙漠绝景美丽湖泊神女之眼雅努它湖”,然后下方的小字写“住宿接待就餐请联系139XXXXXXXX”,她看了看坐在副驾驶的赵青芃,赵青芃老老实实系好了安全带,把头抵在窗户上闭着眼睛,好像有点晕车。
雅努它湖是突然消失的,它曾经是牧坪镇旁边最吸引外人的旅游景点,这个湖泊有着细软的白色沙滩,大片美丽的芦苇和清澈广阔的湖水。在它被开发起来之前,赵青芃就被父母妥帖地放在儿童推车里带到这里游玩,她用一只陶瓷汤勺尝到鱼汤,鲜掉舌头。父亲洋洋得意地说,啥也没放,就放了点盐,是这里的水好鱼也鲜。
湖水消失后,专家开了两三次会讨论雅努它湖的消失和河流改道的关系,或者跟越演越烈的极端气候也有关联,又或者因为此地地质情况复杂,又或者受到附近的工厂区扩张的影响,最后也没有得出更有价值的结论。总之它消失了,白色的沙滩依旧细软,夏日的阳光依然明媚,湖水不见了,于是游客也不见了。
牧坪镇的搬迁与这件事或许有关,如今无从证实。赵青芃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非常遗憾,她在日记里写:好想回去看看雅努它湖,即使它已经消失了,但我知道它存在过。她也许曾经和父母隐晦地提到想要回去,也许是她太过于习惯不去要求,这份小小的想念始终被延后,手头总有更需要去做的事,直到她无法回来。
贺小女把车停在一棵孤独的白杨旁边。她畏寒地把耳朵往帽子里掖了掖,又看了看天空。雪在下午已经停了,此处的云层像被梳子犁了一遍,打散成一绺一绺的曲线,露出的天空是灰度很高的蓝。此时接近黄昏,太阳像沉重的蛋黄,躲在碎散的云后逸出一点冷冷的辉光。
湖水消失之后,这里长出了无边无际的白色芦苇,寒风吹过,它们发出窸窣的声响,在窃窃私语“有人回来了”“是谁是谁”“是赵青芃”。贺小女为自己匮乏的想象力感到惭愧,心想若是赵青芃,可能对芦苇的八卦有更生动细致的描绘。
她看过很多雅努它湖是5A景区时期的照片,虽然知道有摄影技巧的加成,她也必须承认那确实是沙漠中的一处盛景:倒卧在湖水中的古老树木,在浅滩里自由嬉戏的寸许小鱼,如同海潮一样规律起伏的波浪,却不会带来海水的腥气,宽厚地接纳投入她怀抱的所有人。
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活了下来,而赵青芃死去了,她也不知道为什么雅努它湖消失了。她原以为有很多东西永世不变,但一座城可以转移,一片湖可以消失,她无法不将此视为某种命运的隐喻,她甚至说不出自己来到此地究竟想要追求何物。自己来这里只是因为赵青芃想要回来,现在她来了,她看到了,她要如何回到过去,如何回到贺小女的日日夜夜。
“赵青芃。”她低低地喊了一声,嗓子有些发紧,“赵青芃!”
她抬高声音,又喊了一声。
“我带你回来了。”
贺小女站在无际的芦苇边缘,身前是苍茫的白,身后是阴郁的灰,而她是一颗粉色的逗点,生机无限,却与此地格格不入。她犹豫着往前,赵青芃突然抬起头,用力将她推开。
就像那个不在她记忆里出现的夜晚。
那个混乱的夏夜,贺小女为了赶另一个校区的活动,在偏僻的站台等车,而赵青芃比她先来五分钟,坐在长椅上,借着广告牌的灯光看书。两个人并没有站得很近。贺小女在打电话,她在站台轻快地走来走去,然后好像发现了什么,挂了电话之后向赵青芃搭话。也许坐着让她感觉到压力,赵青芃将书本收起站了起来。那本后来泡在血泊里的书包了书皮,所以无从得知到底是哪本书,赵明松也始终没有同意拿给贺小女看,这将是她永远不会知道的秘密。从命运的这一刻才初次相遇的两人,也许都露出相似的笑容。下一个瞬间,那辆因酒精而癫狂的跑车将死亡送到了。
不,不要。贺小女哀求地看着赵青芃。这怎么可能呢?赵青芃已经死去了,赵青芃只是存在于贺小女大脑的幻觉,人类的大脑是多么神秘,可以凭空制造这么栩栩如生的细节,让她自己都臣服于自己的想象。可她的身体向后方摔倒,是一种明白无误的拒绝。
“别走……”贺小女喃喃自语,她的眼睛刺痛,汹涌的眼泪让她溺水,只能不知所措地喊那个名字,“赵青芃!求求你,不要留下我一个人!”
我已经没有来处,我之所以为贺小女的一切全部崩解离去,只剩下你的姓名是我昔日的锚点,你却要在你最爱的故乡,兀自踏上归途吗!
如果贺小女是对的,如果科学不能解释雅努它湖为什么消失,也许她真的已经死去,而被抽出了灵魂送到她身体里一百次复活的,是再也无法回到牧坪镇的赵青芃,如果她们那天没有在站台对话,如果她们没有相遇,如果她们没有死。
如果命运给她们一个全新的起点,在21岁那年闷热潮湿的夏夜。她们或许会成为朋友,会相约一起来到牧坪镇,在即将永远关闭的六个月前,一起看三座连锁的教学楼,看被抛弃的游乐园,看大片大片一望无际的白色芦苇。
那样很好,可真实是不会被篡改的绝对。
此刻,她只能失去她。
赵青芃不发一言地露出满足的笑容。她转身向芦苇深处走去,越走越快,无边无际的芦苇,霎那间化作千百万只白鸟,汇聚成不可抗拒的汹涌羽潮,让贺小女眼前的一切都模糊在白色的光带,它们鸣叫着围住贺小女,一圈又一圈,而她只能眼睁睁看着。贺小女的幻痛从右腿扩散到全身,耳朵里是嘈杂的鸟鸣,还有无数声音叠在一起吟诵:“生当复来归,死亦长相思”“我行其野,芃芃其麦,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不如归去,不如归去!”
赵青芃是唯一逆行的光,她自由自在地穿过风的潮汐,在没有人能看到的晚霞的尽头,在依然清澈广阔的雅努它湖水里,平静地沉了下去。
【琥珀眼中】
第一百八十二次作业【挫骨扬灰】原创《琥珀眼中》
文:绿鲤
关键词:挫骨扬灰
背景:架空偏西幻
属性:BL
文体:小说
BGM:《悲しみ雪に眠る(instrumental)》
01
风停了,山庄的屋顶压满了雪。
山庄的主人身下是汗透的床单,背靠着高高的枕头,嘴唇干裂,身体发烫,金色的眼睛却不减锐利,在床前的医生拆开绷带检查伤口时,尤其像壁炉里的木炭上吹来了风。一位少年守在床边,双手握着他的手,与他一同屏息看那些触目惊心的伤口。医生给虚弱的男人换过药后,直起身摇了摇头:“阁下,恕我直言,如果您坚持一直佩戴琥珀眼戒指,这伤不但好不了,还可能恶化。您也知道,只有健康的身体才能承受得了这东西。请您听我一句吧,摘下琥珀眼,这样您才能……撑过这个冬天。”
“我会考虑的。”他的声音依然威严,收下建议后反过来给医生以叮嘱:“关于我的病情,一个字也不要透露出去。”说话时那双金色的眼睛里点着莹莹的光,被注视的医生微微打了个冷战,点头以医神之名答应了,接着便留下了内服用的药,向山庄的主人告辞。
“安比亚,送格雷曼医生回去。”
被叫做安比亚的少年起身结了出诊的费用,送医生下楼,到庄园大门口时向对方抱歉地一欠身:“这样的大雪天还请您专程过来,实在是给您添麻烦了。”
“这是我应该做的。”医生也向少年一欠身:“罗蒙子爵一直不肯摘下琥珀眼,也难为你一直在身边照顾了。”只要与那双眼睛对上目光,就好像有什么极为危险的东西透过那层冰冷的金色在看着自己,没有挣扎和反对的余地。传说琥珀眼的佩戴者能让注视的对象下意识地服从,第一次来看诊时他就见识到了,但至今也没能习惯。
“他对我特别好。”少年垂下眼腼腆地笑了笑,再抬眼时笑容里便带了些酸楚:“这也是我应该做的。”
这一点不错,折磨罗蒙子爵两个多月的伤口,正是为了营救他才留下的。是他什么都不知道就想去猎一只琥珀蛛跟对方凑一对的琥珀眼戒指,又在命悬一线时被那位无比宠爱他的子爵赶来救下的。
淡金色卷发,碧绿的眼睛,少年立在那儿就像春天的化身。如果说那个像网中央的蜘蛛一样掌控着这一带的男人心里,还有哪里留存着人类的柔软的话,恐怕就是安比亚所在的地方了。
医生轻轻叹了口气,告别了少年,登上了送他回去的马车。
“希望那孩子能劝他摘了那戒指。”
“他的话一定比我管用。”
02
安比亚刚一关上门,罗蒙就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放任整个身体瘫在了靠枕上——维持刚才的气势对现在的他来说消耗太大了。他摩挲着手上的琥珀眼戒指,即使闭上眼睛,他的眼前也会浮现出那颗近乎血色的,蜘蛛的眼睛。里面凝着一个青年健美的身影。
“这一切都是拜你所赐。”
琥珀眼——辛西娅琥珀蛛的眼珠,浸入冰酒灭活之后佩戴在身上,能够让佩戴者变得更加有力且敏捷。而其中映入了猎人身影的琥珀眼,还能让持有者获得那仿佛魔法的注视。
几年前,刚刚继承爵位的他势单力薄。为了摆脱掌控和打压,他雇佣了年轻勇敢的猎人,组成队伍去猎杀琥珀蛛,获得了这颗成色极好的琥珀眼。于是年轻的罗蒙子爵就戴着那枚琥珀眼制成的戒指,将获得的眼珠分批灭活制造出的昂贵琥珀眼,分配、交易给他想要发展的盟友、想要控制的势力,在几年时间里成为了这里实至名归的领主,并圏下了这座栖息着琥珀蛛的山不让人进入。
与他见过面的人都记得那双金色的眼睛,明亮、锐利、不容拒绝。当他心意已决,即使持反对意见,也很难向他说出反驳的话。盘踞在死亡中的蜘蛛从他的眼中窥视着生者的世界,替他驯服他的属民们。
而受到雇佣去猎杀琥珀蛛的年轻人们拿到了大笔报酬,过上了好日子,却接连在三年之内死去了。人们说那是被金钱诱惑的恶报。
只有罗蒙知道他们死亡的确切原因。
某位老猎人告诉他:杀死辛西娅琥珀蛛的时候,一定要蒙住蜘蛛的眼睛,否则猎人的影子会留在蜘蛛的眼中。到冰酒灭活的时候,伴着生命力被解散那“嘶”的一响——影子的主人也会死去。
很可惜,这位老猎人在那场狩猎之前就离世了。
只有他,只有他,把这个狡猾而危险的秘密揣在左胸的口袋里。智谋、力量、加上一点点琥珀眼的魔法……他披着年轻猎人的影子,周旋于各个势力之间,一步一个血红色的脚印,才成为了现在的样子。
这件血淋淋的好宝贝唯一的副作用是会让持有者像那些凶暴而对猎物格外挑剔的蜘蛛一样,对雄性产生额外的兴趣。夺去蜘蛛性命的,蜘蛛也将断绝其生命延伸的道路。无论直接还是间接。
但他不在意。
从他口中说出的一切都可以是假的,唯有对安比亚的爱,他深信不疑。在安比亚之前他也有过许多可爱的宠物。他们也很美丽,美丽得他很快就会腻烦,然后他们就会被丢弃或处理。
唯有那个孩子是不同的。
当他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下看见那个男孩的时候,他几乎以为是春天的化身站在了眼前。
少年抬头轻嗅洁白的苹果花,小小的花瓣洒在他阳光般的卷发,注意到他的视线回过头时,碧绿的眼中闪过小鹿那样的惊惶。最后他对他报以有点心虚而腼腆的一笑,背在身后的手向他交出了在那个花园里折下的花。
罗蒙曾自认在情场上纵横潇洒,直到遇见安比亚。他忽然觉得自己从前并不知道何为爱情。
是爱情让他对那只小鹿念念不忘,也是爱情让他动用了琥珀眼的暗示去蛊惑他的天使,同样是爱情,让他无法承受摘下琥珀眼的焦虑——哪怕只是想一想,忽然涌上来的慌乱都会让他拼命摇头驱散这个念头。
这座庄园,这些财富,这群盟友,这一众追随者,这心爱的天使,这一切都是琥珀眼带来的。在他受伤休养的这段日子里,他一点点像蜘蛛一样用丝网联结起来的一切,都随着中央的自己迟迟没能痊愈而发酵出了摇摇欲坠的危机感。其他的东西他都不在意失去,他有在伤愈之后一样样寻回并再次拴牢的自信。唯独安比亚,唯独安比亚,如果摘下了戒指,无法延续那魔法的暗示……不行只有安比亚不可以一丝一毫感情消退的危险一个冷淡的眼神他都不能承受!!
仅仅是动了一下那样的念头,关天闭地的窒息便涌上来。失去了大半力气的手紧紧抠住那枚琥珀眼戒指,罗蒙将头仰过去,让身体向着柔软枕被沉没,努力去呼吸。
“罗蒙?罗蒙你还好吗?”
当缺氧的感觉逐渐退潮,他睁开眼睛看见他的天使回来了,正张开双翼俯身于他。于是呼吸也回到了他的身体里,他伸出双手相迎,深深拥抱这份随时都像是要崩溃的安全感。
安比亚过去最喜欢把脸颊靠在他的胸膛上,但现在他不敢。他知道,隔着一层衣料,男人的身上开着一座玫瑰园。小鹿把下巴搭在他肩上,湿漉漉的呼吸像是哭过一样卷过他的耳轮:
“罗蒙,把这戒指摘了好吗?”
“安比亚,我不能……”身体的脆弱已经渗透到了他的精神里,即使是他的天使提及那个举动都让他微微抱紧了对方。而他天真的小鹿用柔软面颊蹭着他的鬓角,不解的语气听上去那么委屈:
“为什么?戴着它你的伤就好不了,两个月了,一点儿要愈合的迹象都没有。它在消耗你的生命力,罗蒙……医生说你可能撑不过这个冬天……”
安比亚的重量小心翼翼地压上来,他感觉到鬓发里滴进了什么温热的东西,正滑进他发丝深处。耳边的呢喃打着颤,那气音像是叹在他心头上:
“罗蒙……我感觉我就要失去你了。”
“不会的,安比亚……”罗蒙侧过脸去吻小家伙的脸颊,却无法继续说下去了。他说不出那些他无法兑现的承诺。诸如“即使戴着它我也会好起来”、“一定会没事的”,他深知自己早就应该摘掉琥珀眼,可现在他已经在恐惧的恶性循环中朝着破灭的方向走了太远了。
这一切,这一切,都是拜它——那颗盘踞在他手上他灵魂里的琥珀眼所赐。
在罗蒙子爵用死去的蜘蛛驯服他的属民时,死去的蜘蛛也在驯化他。
他并非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只是身体健康而意志强大的时候,年轻的子爵觉得自己能够掌控一切。蜘蛛已经是亡魂,不能撼他毫分。在这样盲目的自信之下他落入了蜘蛛的网中,想要挣脱时却害怕起“挣脱”本身。
在长久的沉默后,他悄悄向这能致他死地也能拉他复生的小情人吐露了心声:
“安比亚……我怕,摘下这戒指,我就要失去你了。”
然后他听见他近乎绝望地笑着一叹:“你是不是发烧了在说傻话?”安比亚撑起身,红着眼圈问他:
“还记得你告诉我琥珀眼有什么用的那天,你是怎么跟我说的吗?”
03
那是一个焦糖色的秋日,庄园外的山林洒下金屑,在林间铺出一面蜜湖,然后宁静就被一阵蹄声打破了。
庄园的主人拼命蹬着马刺,领着一队卫兵骑马踏碎那面蜜湖闯进林中,一路冲向山路尽头密林的深处。马匹无法继续前进,他便呼喊着“安比亚!”,下马向树林里冲去。即使有着普通琥珀眼的加持,卫兵们也跟不上心急如焚的主人。
安比亚的名字从阳光照得到的地方回响到阳光照不到的地方,罗蒙穿行在巨树丛中,不断环视着周围,寻找着他的小鹿的踪迹。慌乱的呼吸中他在心里无数次痛骂自己,为什么要对安比亚隐瞒琥珀眼的能力?为什么绝口不提琥珀蛛的危险性?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一个人带着武器从庄园溜了出去,只说要去猎一只琥珀蛛。
“他什么都不知道!”
在那怪物面前他才是猎物!
罗蒙一直顺着有人走过的痕迹搜寻,直到一声惊叫给他确定了方位。当他扬起一路落叶赶到,他的天使正在腐败的植物中匍匐着,努力爬出那庞然大物的攻击范围。
树冠的阴影里琥珀蛛屈起的腿在蓄势,刃状肢高高扬起,血红的六眼紧盯猎物。那八足的怪物猛地伸出了利刃飙向小小的人类,安比亚甚至还没看清赶来的是谁,就在一阵飙风和一阵闷痛中被吹了满身的落叶,
琥珀蛛就在离他不到半米的地方,透明的螯牙在刺进他脊背之前的一霎被一杆投枪生生拦下。
“跑!!回庄园去!”
那一枪罗蒙回想起来都感到后怕,只要有一点偏差,他的小情人就会被他亲手钉在地上,变成蜘蛛的晚餐。
而那时安比亚看见那个男人的轮廓镀着清清的光出现在不远处,勇气和力量好像都回到了这小小的身体里,他拼命蹬掉缠在腿上的蛛丝,从地上挣扎起来朝罗蒙的方向跌跌撞撞地跑去,却不防被劈下的刃状肢再次砍倒在地。
幽暗林间忽然开出了玫瑰色,密林的上空忽然惊起群鸟,没能追上的卫兵们也听见了那声响彻山林的怒吼。
“那是人类的声音吗?”
也许那一刻罗蒙已经不是人类了,透过金色的眼睛,那里已经没有理性存在。
只一瞬,人形的野兽掣出佩剑向着那狰狞的怪兽迎了上去,一手举起剑鞘挑开另一侧斩下来的刃状肢,一手提剑直刺向蜘蛛的头颅。
伏在地上的安比亚的视野因为背部伤口的剧痛而一阵阵发暗,当他终于挣扎着睁开眼睛,看到的东西让他彻底清醒过来——罗蒙的背上像是扬起了一只昆虫翅膀,华贵长衣变成了散乱的布条,伤口在他的身体上结成了彼此粘连的网,血腥味浓郁得仿佛这里的空气都是红色。
少年捂住了嘴——那从他后背高高支起的是琥珀蛛被斩断的刃状肢,深深扎在他的血肉里。他的剑不知什么时候脱手了,十字墓碑一样斜刺在蜘蛛的背上,却没能把它送下地狱,剩下的那一边刃状肢和透明的螯牙亮在空气中如明晃晃的刀子,随时准备收割了人类的性命。那个男人却完全没有退意。
身后是安比亚,他不会退。
眼中的世界忽然被折射得四分五裂。
安比亚站起来,咬着唇圆睁着眼睛,不让泪水淹没视野。他用还能使上力气的那只手把地上的投枪拔起来,缓缓举起,举过头顶时身形微微一滞:
“罗蒙!接着!”
少年用尽全力投出去的那杆枪被握进男人手里的瞬间,那双金色眼睛后面的人类的意志又回来了。而后枪身翻转抵住了刃状肢的关节,一拨一挑再向要害处拼死一刺,紫血喷了男人满身。琥珀蛛抽搐着抬起了半个身子,被捅烂了基部的两条腿掉在地上,失去平衡而转了大半圈。罗蒙趁机握住刺在蜘蛛背上的佩剑,就着那怪物转身的动势给那庞然身躯开了一个狭长的口,紫色的血和黑色的内脏随他收剑而从伤口里汩汩地淌出来,蜘蛛发出凄厉的尖啸,在地上沸腾般翻滚,让整片密林都颤抖。
罗蒙拉起安比亚的手,向着来时的方向跑去。
快点跟卫兵汇合,就能逃出生天。
眼看着黄昏的光辉已经穿透树隙,洒落在近在咫尺的地方,但尖啸声突然贴着后颈响起,攥紧他们的呼吸。
“趴下!”
安比亚只听到罗蒙那么说,然后就被护在了那破碎战旗一样的身体下。蜘蛛的螯肢从那个身体的边缘露出来,在眼前抽搐了一会儿之后终于不动了。佩剑从下往上贯穿了琥珀蛛的头颅,代价是用不执剑的手臂抵挡刺下的螯牙。
安比亚抱住浸透在血里的罗蒙,声音都像被身体里的旋涡卷了下去,说不出话。罗蒙只是放开了剑,撩开挡住他眼睛的头发,说:“不用怕,它已经死了。”
它死了,每一只眼睛里都映着他的影子。
“对不起,安比亚。我会把一切告诉你的……我早该告诉你了。”
无比抱歉地,力竭的罗蒙让安比亚把蜘蛛的眼睛都挖出来,嘱咐他好好收起来不要让任何人知道。在看着言听计从的小家伙颤抖着手把这些血淋淋的圆球装进包里之后,才安心地靠在了他怀里,等着卫兵赶到,将他们带回庄园医治。
在病榻上,罗蒙把关于琥珀蛛的一切告诉了安比亚。比如一定要把蜘蛛的眼睛带回来藏好的原因,比如若不是有着琥珀眼的加持他们可能都会死在那里,包括曾经害怕他胡思乱想而隐瞒的那个副作用。
这才是他的小情人最在意的一点。安比亚听完后垂下了眼,背上和心上都隐隐作痛,让他的声音带着叫人心疼的颤:
“也就是说,你选择了我,可能是因为……”
罗蒙躺在安比亚身边,血痕未净的手握着他的手,在别人眼里关着蜘蛛亡魂的金色眼睛,在他眼下融成一片温柔的蜜湖。
“我是凭着自己的意志选择了你的。”
“对。”在这覆着深雪的隆冬,面对久久没能痊愈的虚弱的男人,安比亚红着眼圈儿露出笑容:“我也是凭着自己的意志选择了你。”
“所以我们才会做那么多傻事。就像我想要一枚跟你成对的戒指,就像你冲进森林里来救我。”
“所以罗蒙,你一定要好起来。我还有很多话要跟你说,还有很多事情想跟你一起做。”
“我们还要在春天回到相遇的那个花园,那棵苹果树下;我们要在夏天玫瑰盛开的时候举行婚礼,不需要任何人或神来祝福,我们要在一起;我们要在秋天的林场里打猎,还要一起在结冻的湖面上滑冰……”
“我还有一生想跟你一起度过……”
少年的手握着男人的手,十指相扣。掌纹重合的时候,高傲的子爵也红了眼圈。
“罗蒙。”他说。“摘下这颗琥珀眼戒指,活下来,让我给你戴上一颗新的,在无名指……好吗?”
他也想在春天和他一起回到那棵开花的苹果树下,想在玫瑰盛开的夏天与他交换戒指,想一起去打猎滑冰,想这余生都与他一同度过。
他点了头。
而后他的天使向他俯下身来,额头轻靠着他的额头。就像每次亲吻之前那样,他们闭上眼睛,安比亚拉着他的手,轻轻捏住了那颗琥珀眼戒指。
“我们倒数3个数,然后就好了。”
少年说:“3——”
戒指离开了他的指根,留下的浅浅勒痕感觉到空气凉凉的。
男人说:“2……”
戒指划过了他的指节,身体好像卸下了负重,变得轻盈起来。
少年说:“1——”
戒指离开了他的指尖,一直盘踞在他心头的什么东西消失了。琥珀眼真正离开了他的身体,先前的恐惧和担忧有了正式成立的前提。而在他的慌张形成燎原之势前,少年的声音轻轻呢喃着:
“我爱你。”
然后一个吻安抚了整个世界。
04
那个夜晚罗蒙子爵睡得格外香甜。
当他从酣眠中醒来,他的天使穿着睡衣蜷在他身边,睁开惺忪睡眼,笑着向他道早安。
“感觉好些了吗?罗蒙。”
“好多了。”
“还怕吗?”
“怕什么?”
“昨天你还怕得连命都不要。”
少年调皮一笑,翻身起床,钻进了衣帽间。罗蒙也笑着看他离开视线。
年轻的子爵感到自己好多了,也许再一周,不,三四天,他就能下床,跟他小鹿一样顽皮的小情人在庄园里散步了。
这么想着,他看见他的小情人戴上了昨晚刚为他摘下的那枚戒指,抱着一个漂亮盒子走出衣帽间,放在窗边的桌子上。那是存放着那只蜘蛛的眼睛的盒子——是他亲手杀死的,眼中映着他影子的那只琥珀蛛。
“安比亚?”
安比亚只是不紧不慢地打开窗,从窗台的积雪里抱进来一只银壶。春天一样的少年来回偏转着手腕,看着戴在了自己手上的琥珀眼戒指问他:“这颗琥珀眼是哪儿来的?”
“安比亚,你在做什么?”罗蒙感到有点无力。
“回答我,罗蒙。”少年碧绿如春芽的眼睛含着笑意看着他,透过那双绿眼睛,有什么更加危险的东西注视着他,不可反抗,无法拒绝。
“几年前……我雇佣了一批猎人,让他们去猎杀琥珀蛛。”
“没有告诉他们平安回了家也会送命,对吗?”
罗蒙无法回答。他怔在那里,全身的血液都仿佛结了冰。
“那你知道这一颗映着谁的影子吗?”天真的面孔配上仿佛能够致人死地的眼神,强烈的违和感让他不寒而栗。
罗蒙推开被子,挣扎着想要下床。他不知道他的小鹿这是怎么了,但他又好像知道为什么。
他的小鹿,他的天使,他的小情人,春天的化身,好像突然离他远去了。
他的脚踏在了地面。他走向他心爱的人,但周围的一切都好像在向着他坍塌下来。他头晕目眩,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倒在了地上,或者跪着爬向对方。他像是隔着水声听见,他的天使问:“现在你还认为你是爱我的吗?”
被爱情救活的男人脱口而出:“爱……”
在那个音节飘出舌尖的时候,他好像全都明白了。
他看见他的挚爱打开那只装着琥珀蛛眼睛的盒子,将那些映着他影子的眼珠,一颗一颗地,倒进了在雪中冰镇过的银壶里:
“我不会忘记你的,不会忘记我是如何失去挚爱的。”
随着那一串此起彼伏的“嘶”,罗蒙子爵,庄园的主人,这一带的领主,那令人脊背发寒却只为一个叫安比亚的少年而温暖的金色眼睛,熄灭了。
春天一样的少年看着那个男人倒毙在自己脚边,深深吸了一口气,停了许久才呼出来。他垂下眼,将那枚戒指举到唇边。
柯瑞尔,现在可以安息了。
那一年他爱慕的猎人从山林中回来了,带着累累伤痕和丰厚的报酬。在他们最喜欢的那棵苹果树下,他说要在玫瑰花开的盛夏带着他离开这里,用诗人们喜欢的那个词,叫“私奔”。他们要在山中的湖边建一座小房子,在那里养一群羊。在秋天去林子里打猎,还要在冻结的湖面上滑冰,在二人的家里,一起度过余生。
美丽而不切实际,只有少年才被允许那样放肆地幻想。
但是年轻猎人的死讯很快传来。人们说那是恶报。他不信。
后来,在子爵游览花园的时候,安比亚站在了那棵苹果树下。
罗蒙戒指里的影子,他绝不会认错。
罗蒙,尊贵的子爵大人。
睡在你身边的时候我可以亲手割断你的脖子,但我没有。
这种死法比他经历的更痛苦。但这样不够。
把你引到琥珀蛛面前的时候我可以转身逃走,但我没有。
你所受的伤比他重三倍有余。但这样不够。
你的伤口久不愈合我可以纵容着你衰弱而死,但我没有。
你的精神承受了漫长的煎熬。但这样不够。
既然柯瑞尔的爱也随着琥珀眼的魔法渗透到了你的身体里,就让你为别人的爱而失去理智、为爱人的背叛而享受那深情和绝望的风暴吧。
这是你罪有应得,对吗?亲爱的罗蒙。
安比亚走近了子爵的尸体,纤细的脚从睡衣下摆里探出来,如小鹿试探河冰,小小的脚掌踩向那饱受折磨而消瘦了的脸颊。
然后停在空中,又收了回来。
安比亚深深呼吸,忽而再次红了眼圈,这一刻铺天盖地而来的,是挣扎般的心跳。
“我爱他。”
-END-
作者:杨生煎
要求:随意
历史上有很多个长安城。生活在第一个长安城里的人将这里称为镐京,在这座长安城里,一个哲人提出了一个问题:假如镐京的房屋、砖石和城墙在将来无尽的修缮中被逐渐替换,直到每一块砖和每一块木头都不再是最初的砖木,镐京还是镐京吗?哲人的学生通过朴素的常识,回答他:既然镐京还叫镐京,那么就还是镐京吧。哲人又问:如果它的名字也被更改了呢?后来正如他所说的,四百年后,这座城市改叫了咸阳,再一百年后,这里就成了长安城;再后来,这里又有了更多名字。因为接下来的故事发生在这里叫做长安城的时候,所以就将这里称作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长安城。
崔生所生活的长安城是历史上的第五个长安城。这座长安城是用石头高墙构成的,上一个长安城里用泥砖和木头建成的房屋道路,已经全部被替换成了北方运来的坚硬花岗岩石砖,城里的人也完全换成了新的。住在这座长安城里的人最喜欢做的事情是砌墙。这并不是说这里的居民都是泥瓦匠,而是指砌墙之于这座长安城的居民,就和买跑车、买名表一样是生活的一部分。大约从第二个长安城的时代开始,长安城里就开始有了一类不种地也不做生意,整日在街上游荡,动不动就闹出人命案的年轻人。如果他们看不惯哪个官吏的作为,或受人恩惠,或被人教了一些类似“侠义”之类说不清的东西,就会冲进官府或贵人的宅邸将里面的主人杀掉。是以自古以来的长安城里的王公贵人都不得不修建院墙来挡住这些年轻人。而院墙越高,这些年轻人就越勇武,越有热情冲进去杀人,以至于诞生了一种叫做“游侠儿”的新职业;游侠儿们的本事越高,贵人修的院墙就越高。于是到了第五个长安城的时候,整个长安城里的房子外都密密麻麻围满了高墙,小门小户建两道围墙,高门大户建十层高墙,皇宫的宫墙数量则是个秘密。如果一只鸟从空中瞥了这座城市一眼,会以为自己飞到了非常遥远的西方海岛上那座著名的迷宫。也有很多人不喜欢这样的高墙,在崔生的故事发生的同时,就有一个黄姓的年轻人往高墙上啐了口水,愤愤地离开了这座长安城。
崔生就生活在五道高墙内的家中。“崔生”的意思是崔姓的年轻人,并不是崔生的名字。但崔生本人的名字并没有太大价值,重要的是“崔”这部分:崔生姓崔,他的父亲自然也姓崔,他的爷爷,曾爷爷,上溯至他在清河郡的祖先都姓崔。崔生家的第五道围墙是由他的父亲建造的,用来庆祝他父亲的官阶超过了他爷爷。这一天崔生去拜访的宅邸则有十道院墙,到了这个级别,宅邸主人的名字就是不方便透露的秘密了,只能知道他可能姓卢。这位贵人在三日前在朝堂上不慎被笏板磕裂了左手小指的指甲,因此崔生受父亲的命令前往探病。崔生就是在这座十层高墙内的宅邸中遇见红绡的。
历史上的红绡活到了非常高的年龄,远超过她后来的丈夫崔生。红绡年轻时非常漂亮,在那位贵人宅邸里当家伎时正是红绡最漂亮的时候。并不是说被昆仑奴磨勒从贵人宅中盗走后的红绡就不漂亮了,只不过是那之后“美丽”就不是她的工作内容了。尽管一件事不再是工作之后,再做它就会变得非常快乐,但是人也不会再为它竭尽全力了。但尽管红绡是当时长安城里最漂亮的伎人之一,崔生第一次见到红绡时牢牢记住的却不是她的面容,而是她染成红色的指甲。
和话本故事所说的不同的是,崔生在去贵人宅邸探病的那天根本没能记住红绡的容貌。如果崔生的父亲再努力一些,晋升到六层围墙的等级,崔生家里就能养几个有红绡一半漂亮的歌伎了。这是因为崔生的外祖父家有六层围墙,只有和外祖父家平级了,崔生的父亲才能坦荡地在崔生母亲面前豢养家伎。是以那一天崔生是生平第一次见到家伎,当然也是生平第一次见到那么漂亮的女人。因此当时崔生坐在红绡身边,并不像通常的宾客那样欣喜,反而浑身虚汗,不敢抬头,只好盯着红绡端金碗调制甘酪的手,最终只记得红绡漂亮的手和染成红色的指甲,和那双漂亮的手所做出的暗语手势:她伸出三根手指,又翻了三次手掌,最后指了自己胸口挂着的小镜子。这是一个简明易懂的暗语,三指是指她在贵人府中十院歌伎中的第三院,反掌三次和胸口小镜指十五月圆夜。
需要说明的是,崔生年轻时也是一个漂亮的少年,根据历史上的记载,崔生年轻时面白如玉,眉目清雅,同时性格娴静。后来他与红绡的风流事败露被贵人追讨时,正是因为两人站在一起的观赏性极高,才获得了贵人的宽大处理。当红绡作为贵人家中的观赏品坐到崔生身边时,崔生实际上也是他父亲派到贵人家中的观赏品。道理上来说,崔生的观赏价值是提供给贵人的,但红绡是个不太客气的女人,一般历史上用“红”做艺名的伎女,都是不太客气的类型,女人如果太客气,处处礼让,就没法像她们那样留下话本故事。红绡虽然是贵人家里的观赏品,却毫不客气地和贵人一起享用了崔生的观赏性。
很多年以后红绡回忆起在贵人府邸遇见崔生的那天,能够提供很多崔生没记住的细节,比如那天贵人府中提供的茶水是武夷大红袍,配以将鲜桃挖成一个个小球,糖水浸渍后浇上甘酪的甜品,崔生手足无措,脸红得像红绡新染的红指甲。这些细节构成的崔生形象和过去来到贵人府上的宾客形象是截然不同的,他年轻、俊秀,并且有少年特有的天真和茫然。这种形象,从生物学上来说,是非常狡猾的:他不仅在攻击女人作为女人的部分,还向女人作为母亲的部分发起了隐秘的偷袭。红绡作为一个不太客气,同时厌倦了十层高墙的女人,决定将这种观赏价值据为己有,于是果断大胆地向崔生传递了暗语。
昆仑奴磨勒就是在这个时候登场的。收获了红绡暗语的崔生回到家中后,陷入了非常传统而经典的少年的哀恋。尽管慌乱的几眼让红绡的面容在他印象里只剩下模糊的轮廓,这种模糊反而将红绡的美貌抬高至了无穷的高度,因为模糊不明,她便具有了一切可能性,进而成为崔生心目中完美女性的理想模型。而又因为红绡与崔生之间所隔着的十五道高墙,这种完美对崔生来说遥不可及:崔生猜出那暗语是在透露红绡的所在,但即使他猜出了,又如何翻越十五道高墙,去到红绡身边呢?向父母提起红绡是万万不行的,自然也不存在去向贵人讨取的可能性;他纤弱的身材更不可能夜闯贵人府邸,即使他去到了红绡身边,也无法与红绡长相厮守。很多迹象表明,在第一次见到红绡的那一天,崔生就将自己的人生一直设想到了七十岁,到那时垂垂老矣的他子孙满堂,但仍会想起十七岁在贵人府上看见的美貌家伎。遗憾的是,他远没能活到七十岁,但红绡最后至少活到了九十岁。因为这爱恋无望,崔生反而毫不吝啬地将这些爱恋的愁苦告诉了身边的仆役。昆仑奴磨勒便在仆役之中听说了小主人的忧愁。
在崔生和红绡所生活的长安城,有很多事物和过去的长安城不一样了,昆仑奴也是其中之一。上一个长安城,也就是第四个长安城,曾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有着古往今来最大的集市,从中亚牵着驼队过来的商人和从东南坐船而来的商人,就顺路从大陆边陲掳掠一些矮小黑肤的人,在路上替他们搬运货物,到了市集就和货物一起卖掉。这些矮小黑肤的人就是昆仑奴。古往今来最伟大的长安城消失后,新的长安城里就买不到昆仑奴了。是以显贵如故事里的那位贵人,家中也只有美貌家伎,而没有昆仑奴。
崔生的家仆中为何会有昆仑奴,现今已经无法考据。在这个高墙构成的长安城里,有很多事物是无法解释的,因为层层叠叠的高墙下不可避免地会有层层叠叠的阴影,阴影中就会有无法解释的东西,比如昆仑奴这样旧日的幻影,比如因为游侠儿很难再闯进高墙而诞生的,能够躲藏在阴影里,名为刺客的新职业。
在这个发生在长安城的故事里,名字是最不重要的东西,而名字的不重要,和名字所有者的重要程度恰恰是反比。贵人是故事中最尊贵的人物,他的名字就完全不可考;崔生的名字中重要的部分是“崔”,代表他清河郡崔姓的祖先;红绡尽管有名字,却是一个艺名,用以表明她的职业。昆仑奴磨勒是整个故事中唯一有着真实完整的名字的人,但他的名字没有任何内在意义和价值,在他盗走红绡又潜逃之后,如果贵人用“磨勒”这个名字通缉他,也是不会有结果的。
也正是因此,当磨勒向崔生保证他可以帮崔生实现愿望时,崔生丝毫没有当真。正是因为这些奴仆是最不重要、最没有权势的人,崔生才会放心向他们诉说心事。但崔生又隐约觉得昆仑奴磨勒似乎和其他仆役不一样。他黝黑的皮肤和矮小健壮的身体隐匿在高墙的阴影下,仿佛一个不知来处,深不可测的幽然魅影。到了十五的夜晚,磨勒出去了两次,第一次带回来一包用昂贵香料熏过的女子衣物,第二次带回来了一个沉重的妆奁。直到此时,崔生才意识到磨勒所说的都是真的。当磨勒第三次出去时,崔生的心情变得复杂起来,既期待磨勒真的带回红绡,又希望他不要真的带回她。
实际上在过去的十七年中,崔生的愿望总是能够实现的。这座长安城以外的世界里,愿望不得实现才是人生活的常态,但十七年来崔生都生活在这座高墙砌起的长安城里,并不知道那些更普遍的道理。崔生四十岁的时候,这座长安城的所有高墙都被长安城外来的、他从来没有见过乃至几乎不知道他们存在的人们推倒了,他家的五层院墙和贵人家的十层围墙都没能幸免。到那个时候崔生才会怀念起这些总是默默实现他愿望的高墙。十七岁的崔生在等待昆仑奴磨勒第三次回来时,正忧愁地想,如果红绡真正来到他身边,他终于敢于看清红绡的脸,会不会让红绡那模糊不明的至高美丽消失。在那个时刻,他对愿望总是能够实现厌倦起来。
关于“夜盗”,红绡的记忆反倒不如崔生的那样细腻。昆仑奴磨勒出现时,她几乎没有听完磨勒的话就立刻让磨勒带走她的衣物和妆奁,没产生一点应有的怀疑。她只记得自己被磨勒背着,在长安城如迷宫般的高墙上空跳过,跳起时像鸟一样停在空中。很多年后,当这座长安城的所有高墙都倒塌时,红绡站在废墟上,所想起的就是这一天夜晚她在半空中俯瞰的长安城。历史上红绡活到了很久很久以后,久到她看着人们兴建新的长安城。在新的长安城里,没有她已经厌倦了的十层高墙和快要厌倦的五层高墙。
由于故事发生在这座长安城,这个故事又被定性为“夜盗”,所以第二天天亮,贵人就立刻发现了自己府上失窃,并开始全城搜查丢失的财物。在这座长安城里,每一次失窃都是非常珍贵的,因为每户人家都砌了至少两层围墙,并附属了大量防范措施,只有这种时候才能让这些高墙环绕的宅邸主动打开大门供人搜查。红绡被盗后的白天至少有二十户人家在搜查中被抄没,但这是另外的故事了。
到了下午,躲藏在崔生家中的红绡就被贵人的卫队找到了。但出乎崔生意料的是,贵人并没有惩罚崔生和崔生的父亲,甚至就这样将红绡赠给了他,只是命令逮捕昆仑奴磨勒。而昆仑奴磨勒仿佛早就预料到一般,像昨晚一样高高跃起,在围墙之上飞鸟般跳跃,然后便消失在那些高墙层层叠叠的阴影中。崔生对此惶恐不安,贵人便发自好心地解释:这个昆仑奴是抓不到的,他是围墙的精怪。这个解释崔生似乎懂了一些,又没能想明白。
昆仑奴磨勒消失后又过去了很多年,在这些年中,这座高墙构成的长安城变得更加密密匝匝,围墙外的道路狭窄到只能一人通过,所有的牛马车都只能停在长安城外。崔生不再是少年,但他的愿望仍然大多都能实现。红绡在离开了十层院墙的宅邸后,逐渐也厌倦起五层院墙的宅邸。再后来的一年,也许所有人都忘记了,在崔生与红绡相遇的那天向高墙啐了口水愤愤离开的黄姓年轻人再次回到了长安城,这座由高墙建成的密匝如迷宫的长安城便轰然倒塌了。
人们在这废墟上兴建新的长安城。
——END——
作者:暮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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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是关茗。
我已经死了。
光是想起这个名字就花了我三天时间,而后我又用了半个月才大概有了些零碎的回忆。
最开始我总是茫然地坐在阳台望着楼下一整天发呆
我做鬼时才发现世上原来哪都有鬼,但鬼与鬼之间并不打招呼,一天坐下来,只有这家的小橘猫总是朝我喵喵叫,最开始我没有搭理她,后来她常常在我身边睡懒觉,我终于忍不住摸摸她。
我小心地碰碰她的耳朵,尽管我的手指并无法真正触碰到她,却还是有种温暖而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
这时我才想起我的名字,我叫关茗,但我还是没有能想起猫咪的名字,所以我喊她“咪咪”,她似乎能知道我在叫自己,总是能慢悠悠地晃着尾巴过来。
我知道,咪咪是我的宠物,这地方是我的家。
于是我第一次走进这个家,这时我才感觉奇怪,为什么我之前一直都没有到家里看看呢?
这个问题在我脑海里轻飘飘地飞过,自从变成了鬼我的注意力总是很涣散,我很快就被家里的场景吸引,桌上有桌布,地上有地毯,阳台上也都是大把大把的枯枝,家里有很多相框,但都倒在桌上,我没能回忆起这个家以前的样子,只能将眼前破败的景象深深刻入脑海,唯有地板上凌乱的猫脚印给这个家增添了一些活力,但咪咪为什么独自徘徊在家里呢?
其实咪咪并不总是待在家里,她也会跑到外面去,但自从我有意识以来,她就没那么爱出去,我总觉得她是为了我,心里难过之余不知是否该庆幸我回来了。
我只好摸摸她,叫叫她的名字,咪咪总是很配合地把脑袋凑上来,发现好像没有真的蹭到后又会看着我,看起来好像有些不满,但她总是一次又一次锲而不舍地想要蹭蹭我,最后发现怎么都蹭不到就会干脆地离开。
咪咪还会在走的时候回头看我,希望我摸摸她,我心里隐约记得这样的场景似乎很经常出现,生前我总心软要去摸摸她,现在我反倒希望咪咪能够找个新主人。
2.
或许是我的心愿实现了,后来咪咪跑了出去,再也没有回来,这个家又只剩下我。
这时我才回忆起,我原来待在这里是要等一个人。
3.
我又回归了大部分时间坐在阳台上发呆的生活。
我知道我要等人,可我不知道是谁,家里的房间上了锁的房间进不去,没上锁的房间我徘徊过很多次,却还是一点记忆也没有,因为实在太闲了,我开始哼着歌在家里跳舞,变成鬼之后可以跳着跳着飞起来,还可以把自己的头扭下来,发现这一点是因为有一回跳得太猛烈把头都弄断了,虽然看不见自己的脸,但总算是看到了自己的样子,穿着碎花裙子,高高瘦瘦又白白净净,好像并不是临死前的样子。
我看自己的身材猜想我肯定是个美女,想到这又觉得开心起来。
在漫长的等待期间我开始试着把相框拿起来,起初毫无动静,后来竟然真的立了起来了,只是我太激动,它一下子又倒了下去。
虽然只有短短一瞬间,我看到了照片上是结婚照,虽然我没有看清上面的脸,但我知道那是自己,这时我又有了一些隐约的回忆。
我想起有个男人脸红红的,叫我关小姐,然后我笑着说老古板,你怎么要结了婚还这么叫呀,然后他摇摇头又点点头,握着我的手好半天,才喊了一声老婆,我捂着嘴笑了好久。
我还是没能回忆起他的样貌,他的名字,却回忆起他的手包裹住我的手时的温度,回忆起那时我的脸上也泛起热气,我的心因为那句称呼而小鹿乱撞,我现在好想再看看他,再叫他红脸,而后我要亲亲他的脸叫他更不好意思起来,我还想再多问问他,工作怎样,睡得好吗,有好好吃饭吗……
我好想再见见他。
虽然我还是不明白我究竟是因为什么而回到这里,但我知道,我一直在等的人就是他。
那一天我坐在阳台,一直到第二天天明,我想起我生前也会这样期待着他工作回来,只是这一次不一样,他还会回来吗?
我又想起咪咪,突然觉得或许我被遗忘也很好。
4.
我蜷缩成一团睡在阳台上,直到被开门的声音吵醒,鬼魂其实不需要睡觉,但打发时间也很无聊,最近我越来越喜欢闭上眼睛放空,也常常放空着放空着就真的睡着了。
我就坐在地上,咪咪扑进我的怀里,理所应当地扑了个空,但咪咪还是躺在满是灰尘的地上露出自己的肚子撒娇,我摸了摸她肚子,感觉她看起来又瘦了。
“咳咳”
像是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力,胡斯文咳嗽了几声,记忆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我本来什么都没想起,却在听到这个声音时回忆起了大部分记忆,我停下撸猫抬头看胡斯文,他充满血丝的双眼下是黑青色的眼圈,胡渣倒是记得刮了,手里还揣着一束玫瑰,只是头发有些长了,人也瘦了一大圈,颓废得像老了十多岁。
我想起他向来在意自己形象,还有些小洁癖,又有鼻炎,他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呢,想着想着我就开始掉眼泪,但胡斯文看不到我,我只好自己抹眼泪,又轻轻地摸摸他的脸。
我知道我碰不到他,我只是尽可能地贴近他,隔着一层难以跨越的障碍,慢慢地摸摸他。
真是瘦了呀,咪咪瘦了你怎么也瘦了呢?
还好胡斯文没有动,他呆呆地像个木头,过了很久才蹲下身喊猫咪。
“……咪咪”胡斯文用沙哑的声音喊着猫咪的名字,咪咪看了一眼没有搭理他。
我想,原来它真的叫咪咪呀。
“想妈妈也不要老背着我来,我可以以后多带你来逛逛,别老弄得一身灰回家,你奶奶要念叨的。”我印象里的胡斯文话并没有这么多,他蹲下身但又不被猫搭理的样子看起来有点可爱又落寞,我忍不住笑起来。
咪咪看我笑又朝我走来,胡斯文会错了意想摸摸她,咪咪昂着头躲开了手,我拍拍胡斯文安慰他,虽然我也知道他并不能感受到一个女鬼的安慰。
但胡斯文大概想起了什么,脸上也有了淡淡的笑意,这又与我印象里的他一样了。
5.
胡斯文花了很长时间打扫这个家,也换上了新的花,桌布地毯之类的没有办法一下子洗净,我看他愁眉苦脸过后一下子将其全部扔入洗衣机时险些想打他,但最后家里好歹能见人多了,咪咪也被他抓住洗了个澡,还好他回车里拿了猫包毛巾和吹风机,不然这家里也不知道积了这么久的灰还有什么能用。
我叹了口气,这男人真是叫人放心不下。
后来胡斯文打开了那扇紧缩的房门,我也跟了进去。
原来那里是我和他的房间,和外面似乎也没什么不同,只是更温馨些,房间摆上了不会枯萎的干花,有很多精致又可爱的小挂件在床头,都是因为我喜欢才摆上去的。
我还蹲下身摸摸桌上的小熊猫,想起这是我们第一次约会我缠着他买的东西,还想再回忆更多,胡斯文却重重地叹了口气,我回头看他,发现他本来还算平静的脸上布满了阴霾。
我直到现在也没有很多回忆,我记不起自己是怎么死的,也记不清自己是怎么来的,我已经等到了我要等的人,胡斯文却要保留着满满的回忆等永远等不到的我。
我看着他开了门却又没有走进这个房间,他像是在门口生了根,脸色苍白得跟石雕似的,只是脸上的眼泪不住地流下。
我走过去想帮他擦眼泪,但我擦不掉。生与死的距离是那样绝对,我只能也跟着他掉眼泪。
我们俩像个小孩子一样一哭就是一下午。
6.
晚上平复了心情的胡斯文收拾了房间,咪咪睡在客厅里,她岁数也大了,没那么爱活动了,现在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她前阵子回家时撞东西脚折了,胡斯文带着她去医院忙活了好一阵子才好,但精神头也不如以前了。
胡斯文躺在床上,对着床头我的照片絮絮叨叨地说这些最近发生的事情,他说咪咪最近总算又能跑啦,爸妈身体也很好,不需要我太担心,家里都很好,一切都井井有条,却偏偏不提自己。
我坐在床边听他说话,时不时点点头接话,他好像个小孩子,讲着讲着又红了眼眶,但疲惫沉沉地压在他的眼皮上,他说着说着声音就渐渐低起来。
“………老婆,我现在没有你,也能过得很好”
[说谎。]
“只是…我总感觉能听到你的声音……”
[嗯,因为我在说话呀。]
“或许是我太累了吧,你这样容易寂寞的人,想必是会怨我的,怨我半年了才回这里。”
[笨,我怎么舍得怪你。]
“……唉,你总爱说我笨。”胡斯文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口气似乎用光了他全部的力气,他闭上眼睛不再说话。
[斯文,你就是老这样,说你笨又不改,遇到事情就憋着,我才会担心你到又回到这里来。]
唉,我也叹了口气。
[怎么就瘦了呢,我费了好大劲才让你胖点,咪咪也从小猪咪瘦成小竹竿了,你们一个两个的,怎么这么皮呀?]
胡斯文没有回应我,他只是静静地闭着眼睛,但只是这样我也觉得有些满足。
[斯文,我最近常想我为什么要回来,你也看不见我,这值得吗?]
我慢慢地躺在了他的身边,摸摸他的脸,听说灵魂有8克的重量,他能够因为感受到我的重量而安心吗?
我不知道。
我只能继续有一茬没一茬地说着。
[但现在我想,还好我回来了,听说人在睡着时反而更容易听到鬼怪的声音,我知道你一定能听见的,你要好好听我说呀。]
[斯文,我已经死了,但你还活着,咪咪和爸妈也还活着,所以不要太挂念我,我心胸很开阔的,就算是你找别的女孩子我也不会难过的哦。]
[我只是很担心,我现在也才回忆起来,那天我被车撞了之后,我就在想,你要怎么办呢?你又爱逞强又不爱说话,会不会照顾不好自己呢?]
[可斯文,你其实做得很好呀,今天也没有忘记要刮胡子了才过来,衣服也很衬你哦,我记得你以前不太会给咪咪洗澡的,但现在不也能上手了吗?]
[斯文。]
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睡眠中的胡斯文并不安稳,他的眉头依然紧皱,于是我伸出手,抚平了他的眉头,他表情也舒展了一些。
我现在才想起,我一直待在阳台是因为这是第一时间能够看见他回来时的地方,我一直在等他回来,是因为那一天是我初次见面的周年纪念日,我等不及地下楼准备去附近快递点拿礼物,却没想到……
他知道我爱漂亮,死前还让人帮我化了妆,穿的也是我最喜欢的裙子,我也知道他舍不得我,我就想我一定要回来看他。
[斯文。]
我又念了一遍他的姓名。我其实已经很满足了,我想我该走了,斯文并不是那样脆弱的人,他以后也会有新的人生,即便没有我,他也能过得很好。
[我知道的哦,你肯定是怕回来家里想起我,所以才和爸妈住一起的,对吧?]
回答我的是胡斯文平缓的呼吸声。
[斯文,要好好照顾咪咪,她也很爱你的,爸妈家里要记得封窗,别老让她出来晃,太危险。]
[也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老熬夜,应酬少喝点酒,家里不爱摆花就别弄了,周末多出去晃晃……]
沉睡的胡斯文好像真的听到我在说什么,露出了淡淡的微笑,我轻轻吻上他的额头。
[晚安,亲爱的。]
再见。
7.
胡斯文睁开了双眼,或许是因为这间屋子有关茗的气息,他意外地睡得很好,这几乎算是是自从关茗走后他睡的第一个好觉。
胡斯文正想起床,却发现咪咪不知何时窜了进来睡在他枕头旁边,房门明明昨晚已经关好了,现在却敞开着,就像是有人走了忘了关门一样。
胡斯文若有所思地摸摸咪咪,小橘猫难得地乖巧任他顺毛,胡斯文好似想到了什么笑了起来。
“咪咪,你知道吗,我昨晚梦见你妈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