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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十,大雨倾盆,漫天水幕。
临湘城北有一座小小的客栈。不过十来间客房,客人也是常住不满的。
炎炎暑气被暴雨驱散,昏暗的天色。凉爽的水汽让人忍不住泛起困来。掌柜兼小二正在柜台上撑手打着瞌睡,倒不是偷懒———整个大堂内也不过角落一桌客人而已。
恍惚中似有嘤嘤哭泣之声,奈何夏乏正狠,掌柜咂巴了下嘴,换了个姿势入睡。
坐在嘤嘤哭泣家伙对面的男子痛苦地揉着眉心,还要一遍遍地给对面那只妖怪倒茶,时不时温声安慰:“多喝热水。”
哭泣的家伙狠狠地擤了一把鼻涕,细长的狐狸眼肿得像门缝,半点也没过往的风姿。它哭哭啼啼地向桃花道人抱怨:“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就不应该下山,我要是不下山也不会遇见我二姑妈家三姨奶奶的外侄孙女的儿媳妇家表妹的堂姐的外甥,我要是不遇见我二姑妈家三姨奶奶的外侄孙女的儿媳妇家表妹的堂姐的外甥,我就不会去镇上,我要是不去镇上我就还是清清白白的好狐男……”
它可怜巴巴地哭诉自己的委屈:“您知道我们公狐狸过得有多难吗?母狐狸们根本不愁白嫖清白小哥,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需自己建一个庄子,就算知道母狐狸们身份可疑,那些做着妖怪痴心一片美梦的书生们一个接一个地送上门来。如今世道步入正轨,都是合法的买卖,只取一点点元阳,薄利多销,连地府的阎君上来查过几次都不曾取缔。”
它抹了一泡眼泪:“我们公狐狸呢,想取一点元阴那是千难万难,一不小心就要背上一条痴情的人命,叫那七十二道天雷劈个稀碎。”
“理解理解。”桃花道人将面前的茶杯推给对面的公狐狸,“那妇人虽然找我告状,但如今我见了你,气息清和纯正,倒确信你未曾害人性命,自是不会冤枉你。”
公狐狸打了个哭嗝,听桃花道人提起罪魁祸首,周身气息更是悲愤:“哇……她太欺负人……狐狸了!”
有道是乱世出妖祸,如今国泰民安,人世间一片祥和,妖怪们也大多安分守己。但修炼还是要修炼的,日日夜夜都要靠修炼才能勉强维持生活的样子。
新生小妖代越来越多,修炼资源也越发紧张,如何快速有效地改善修炼进度已经成为妖众们需要好生思考的问题。
泰山府君向来公正严明,经过妖界老辈的多番上访求诉,总算在人妖灵三界立下了新的规矩。
那就是交易。
合理合规的交易。
不违背人类的真实想法,不扰乱社会安定,不影响人类的健康寿命的前提下,通过交易获取少量的精元。
人是天道之子,数量之多,就算是取这微量的精元,也足以让新生小妖代们平稳地度过幼妖时期了。
若是某些急功近利或者是贪婪成性的妖邪,迫害了凡人的性命。那么就需要行走于世间的监察者出来维持秩序。
桃花道人,算是其一。
除了偶尔有比较强大的妖邪为害,大部分时间桃花道人接到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纠纷。
比如说被黄鼠狼用大母鸡在梦中交易的苦主在第二天早上发现收到的是一只瘦苦伶仃的小公鸡,比如说路遇美妇一夜云雨便想娶回家结果被拒绝就恼羞成怒上门诬告妖怪害人的贪心男,还有明明点名要的是身娇体软易推倒的美娇娘结果睡到的是美娇郎……
但是像哭得这么惨的公狐狸,桃花道人还是第一次见到。惨得活像隔壁攒了一年的坚果结果被人类无意中发现全部拉走的松鼠。
此事,还需说到三个月前。
公狐狸在这窝崽子中排行第二,且叫他狐二郎。
狐二郎原本在山中与父母为伴,虽茹毛饮血,倒也无忧无虑。只是不知从何时开始,父母看向他的眼神开始充满了愁绪。
"我家的二郎可怎么办呢?"狐二郎偶然听见母亲与父亲在洞里念叨,"这般大的年龄了,竟还奔于山间偏野里,丝毫没有身为妖族的志气。"
妖族的志气,又是什么呢?
他只是听说成型的妖怪都要下山历练,若有所成方才荣归故里。
他身边的姐妹,早早地便跟着伙伴们下山修行,只有他,伙伴一不小心都吃光了。咳……
总而言之,或许是到了下山的时机。
就今日下山罢!狐二郎这般想到,妖族寿命长久,倒也不需一时之间的告别。他整理了自己的小包袱,毅然决然地离开了自己的山洞。离开的时候,心中未免有些空落落的,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情绪。
直到四个时辰以后,他才终于懂得,那是好像忘掉了点什么的情绪——他忘记问父母妖族下山历练到底是要做些什么?
好在遇上了他二姑妈家三姨奶奶的外侄孙女的儿媳妇家表妹的堂姐的外甥,虽然长相略有些眼生,但身上的气息俨然同出一辙。两只狐狸攀谈许久,总算确定了互相的亲戚关系。
那只狐狸见二郎懵懵懂懂,便自告奋勇做起了二郎的向导,告诉他山下不远处有座镇子,虽不是十几万人的大城,但也有几位狐族亲友混迹其中。他拍着二郎的肩膀,感叹道:"若不是世道艰难,谁又愿意远离家乡呢?"
狐狸问二郎,下山是想做个长久的买卖,还是随缘而定。二郎一向稳重,自然是打算先签订个中长期的合同。狐狸便教他:"我瞧你这化形也就略称清秀,靠脸吃饭显然是不太靠谱。尤其不可去寻那些单纯清白的娘子,否则难以脱身。你且去找个贪的,与她多些金银类的交往,来回几次,交易便可成了。"
狐狸叮嘱道:"你可要记住,第一次交易,你可一定要问'我与你讨件礼物可好?',她若是应了,才可拿些精元,否则是要叫府君大人抓去的。"
狐二郎追问道:"那怎么知道那女子是贪还是不贪呢?"
狐狸笑答:"这还不简单,你且多去那绸缎胭脂首饰铺子,专瞧那些逛得多买得少的。这类女子想来经济不甚宽裕。你再装作偶遇,言见之有缘,非要送些礼物。若轻易便送出去了,又不见回报,便是那种贪的。"
狐二郎顿觉言之有理,千恩万谢,背着小包袱便去也。
到得镇上,住得几日,真叫他寻上一位。这妇人新寡,时下流行的胭脂水粉说得头头是道,又极为贪嘴,便生袋里摸不出几个新鲜的银钱。狐二郎既瞧中了她,便巴巴地登门诉说了相思之意。
此地民风宽泛,倒也不太讲究寡妇二嫁。就是狐二郎长相太过普通,穿着朴素,妇人打量二郎的眼神便审视起来。
"你说爱慕我,爱慕在何处?"妇人追问道。
狐二郎支支吾吾,好半天才勉强说出贪慕妇人颜色这等话来。
妇人半信半疑,但眼中还是透露出些自得的喜色。见二郎呈上的玉镯,心中欢喜,看二郎顺眼了一分。便应道:"那我且看看你的诚意。"
二郎见事情有望,心中自是欢欣鼓舞,将自己小包袱里的宝贝换了好些银钱,买上最新的胭脂水粉绫罗绸缎,一日日地往那妇人家中送去。
送了半月有余,见那妇人神色松动,期期艾艾地说出了那句话:"我与你讨件礼物可好?"
妇人听了这话,眼中笑意便淡了。她瞪了狐二郎一眼,转身便进了屋子,那关上的屋门差点拍扁了二郎的鼻子。二郎心中纳罕,还未回过神来,屋门突然又开了,就见着原本送妇人的礼物一股脑从屋内丢出,砸回了二郎的脑袋上。
"我且道你有些诚意,万没料到竟然是如此计较回报的家伙!"妇人怒气冲冲地嚷道,将二郎赶出了院门。
狐二郎是一头雾水,却连忙抱住妇人大腿,一番哭诉道歉,连续几日又是连连不断地礼物送上。
且又过了半年有余,二郎心道时机成熟,又再次问出了这句话。
谁料又被这妇人劈头盖脸一通痛骂,之前送去的礼物再次原样退回。
狐二郎满腹委屈,只道自己真是诚意不足,连一点点微末的小心思都被瞧了出来,只得连连服软,继续了送礼之旅。
这般一而再,再而三,日子便拖了三五年。
狐二郎的小包袱空空如也,精元是一分不得。他心灰意冷,直觉这人世难料,妖族的志气也磨得七七八八。
他想,这下山的历练果真不是谁都能做得,他也不求荣归故里,还是回山里晒太阳吃些新生下来的小伙伴为好。
也不知道那妇人从哪里听闻到狐二郎要离开的消息,带着一众家属迈着步子怒气冲冲地找上门来,揪住他的衣领愤怒大骂,道狐二郎是个渣男,玩弄妇人感情。一群人围着指指点点,吓得狐二郎心神俱裂,一不小心现了原形,化做一只狐狸逃窜而去。
桃花道人拍掌而笑:“惨惨惨,你只道人欲之贪婪,却不知貔貅之性——许进不许出也!”
作者:遠夜
1.
街道第三小学五年级的某个班级,今天发放了随堂测验的成绩。
应试教育让许多人得到出人头地的机会,也让许多人痛苦不堪——尤其是正处于这一时期的孩子。
小红(化名)是一胎政策推行后降落于这个家庭的独生女,和从前的男孩子一样承载着家中的期望。并不富裕也并不贫穷的家境同样存在着其独有的痛苦,双亲的眼睛看着他们无法触及的天,用辛苦工作的积蓄为女儿搭建出一条似乎能通天的阶梯。
和私立小学里的学生们相比,小红脚下踩着的台阶既低矮又朴素,两侧也没有设置扶手让她能在疲惫的时候借力。她还是个年幼的孩子,却已经承担了很多大人想象不到的压力整整五年多。从真正具有清晰的意识开始好像就不断地学习着知识,而这也正是小红此刻的痛苦根源。
每一次考试的试卷都要求家长在分数旁签字,为了避免回家后被责备,不久前小红学会了模仿母亲潦草的签名,但这终究也只是自欺欺人。毕竟模仿的签名再以假乱真,她还是逃不过期中、期末两次测试以及家长会。
还没及格的鲜红分数打在试卷的右上角,直白地告诉这位小女孩,她的努力全都是无用功。有些人轻松就能获得的成绩,有些人昼夜不眠地付出也摘取不得,小红是后者,并且她在屡屡的失败中终于觉得累了。
沉重的书包压在小红的肩头,她带着烦闷不安的心情站在学校门口的人行横道前,信号灯的赤红也在提醒她该为几次不及格的试卷想想办法,因为期末就快到了。
“考了几分?”
手臂被后头的人用手肘碰了一下,小红转身一看瞬间失去说话的欲望。从后头窜出来,和她站在一排等待红灯跳绿的男孩子是这次随堂测验的第一名,小明(化名)。
男孩比女孩发育晚,不过也有例外。
小红本身在同龄人中不算矮小,但小明比她高了半个头,像根瘦竹竿。他们俩是前后桌,时常在课间和午休的时候玩游戏、闲聊。试卷从前排往后传,所以小红每回都能看见这家伙异常优秀的分数。
好好回忆一番,她得过的最佳成绩好像都没小明最烂的一次高,着实令人丧气。不谈论学习时他们是好朋友,谈论成绩时他们是优等生和在中下游徘徊不定的差生。小红不知道为什么在课外也有老师教导的自己始终没办法满足大家的期望,或许这就是她能抵达的极限。
“干嘛不说话?你都知道我的成绩了,我还不知道你的,这不公平。”
看上去心情不错的男孩子催促着小红,渴望从她的口中得到回答。后者不高兴地嘀咕:“……反正没你高,有什么好问的。”
“废话,根本没人比我考得好。”小明毫不谦虚地翻白眼,“赶紧说啊,真搞不明白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你的水平我可太清楚了,咱们俩谁跟谁,我又不会笑话你。”
这种事小红当然知道,可是这不是笑话不笑话的问题,这是尊严的问题。谁也没规定小孩子不能有尊严,特别是在朋友面前更不想暴露自身为人诟病的一面。但他们又是亲近的,分享过各自秘密级别的亲近。
于是小女孩在追问下松了口:“没及格!”
小明果然没有笑话她,也没有继续问具体的得点。
仿佛只要回答了问题这个行为本身就足够了一般,他说起了其他的事。比如班主任的儿子成绩也不好、数学老师那位老太太在给女儿物色结婚对象,距离这群小学生十分遥远的老师们之间的消息,小明总能知道,也愿意作为谈资讲给他的前座听。
信号灯于单方面的诉说中变了颜色,他们俩和放学时规模庞大的学生及家长群体一起走过学校门前的马路。
过了这条马路,就快到家了——而小红不想回家。
“小明,我们离家出走吧……”
停在信号灯下方,十岁出头的小女孩垂头丧气地说道,正复述上回教师办公室内数位任课老师谈话内容的小男孩未经变声的嗓音戛然而止。
“真的?好啊。”
来来往往的人群霎那之间沦为背景与环境白噪音,时间仿佛在两名语出惊人的小学生身上失去作用,除了对方的一言一行,感知不到其余人的动静。
高兴得宛如只是在谈论出去郊游,小明兴致勃勃地规划起实际行程:“可是今天不行,我们得做好准备,至少得有吃饭的钱。”
“零花钱我有。”
小红放下书包,拉开拉链,从最里侧的口袋里拿出一张五元纸币。纸币上用圆珠笔写了一串电话号码,也不知是谁随手拿了钱币当草稿纸。
“五块钱两个人肯定不够。”小明让她把钱塞回去,扶了扶镜片有些厚度的眼镜,“钱的问题包在我身上,小红你做好心理准备就行了。这周五出发,你觉得怎么样?”
计划提出者点点头,两人的秘密约定就此达成。
2.
如平常一样度过了两天的上学日子,眼看就到了周五。
虽说起初是小红邀请小明离家出走,但那时候的小女孩不过是被心中的恐惧与疲劳过分压迫,在感情用事的状态下将不应该讲出来的负面情绪脱口而出。这是压抑与消极到达极限点的一次自救,如果小明没有回应,这件事也就过去了。快要突破临界值的情绪重新回到大致安全的位置,等待下一次的集中爆发。
该过的日子还是继续过,无力改变什么的小女孩会继续苦恼并厌烦于取得与付出相匹配的成绩。
日复一日的失望与无果。
或许终有一天这种厌恶将会越过她忍耐的极限,爆炸后剩下一个自暴自弃的躯壳。然而小明带着她走上了另一条道路,一个永远不会再被任何人逼到极限的未来。
等待周五的这两天里,小明没有再提起过秘密约定,但小红又确实从他时不时刻意的眨眼中看出来,他们之间确确实实存在这一约定。
虽然起初十分茫然,可小女孩很快便欢欣雀跃,连平时不喜欢的课外辅导也变得没那么讨人厌。离开父母这件事并非未在她的意识中留下痕迹,然而这道印子被‘总算能不用被他们批评来批评去’的念头盖过,不舍和忐忑被解脱和期待彻底碾压。
没有父母轮流教训、没有老师批评、没有她讨厌的一切的未来终于要来临了吗?
清晰地察觉到这一点之后,小红再也没办法让疯狂跳动的心脏安静下来。她听见胸腔里扑通扑通的鼓动,它响亮得耳朵快要被震聋,响亮得她担心起其他人会从自己速率不正常得心跳中发现不对劲。
小红努力地正常去度过周三和周四,度过周五放学之前的所有上课时间、课间休息。
当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声响起,她飞速整理好书包,还将作业课本都老老实实地放进去,背起重重的行囊,不断往后瞟着同伙的情形。小明正好也背起书包,招呼了小红一起回家。他们回家的路有一段是相同的,以前也经常一起走,所以不会引起别人关注。
周末即将到来的一片欢乐的气氛中,小明悄悄对小红说:“你在十字路口等我一会儿,上次说的钱的问题我等会儿去解决,完事了再过来汇合。”
“喔。”小红先是点头,然后疑惑问道,“你要怎么解决?”
“别多问。山人自有妙计,说出来就不灵了。”
男孩朝女孩挥手作别,咧开自信的笑容,向他回家的方向离开。
留在原地的小红没来得及问些其他的,她的同伙就一溜烟地没了影子。
把五年级的小学生一个人丢在街边这行为着实不太好,但小明同样只是一名在读五年级的小学生,眼中只有迫切需要完成的目标时,也容易忽略其他的事情……比如小红此时此刻的心情。
许多家长、小孩、过路人擦肩而过,小红就这样站在路口看着信号灯隔一段时间就变一个颜色。有认识的同班同学好奇地问她在干什么,她只能回答等人一块儿出去玩,随后被同学用稀奇的视线注视几秒钟,继续等待着不知到哪儿去了的同伴。
脑袋一片空白地等待着,等到几乎要一个小时过去了,还是没见到小明的身影。
她忽然觉得自己的同伴有点不靠谱,本来期待和激动的心情在这过程中很快转变为忐忑和埋怨——他到底什么时候过来汇合?他到底去做什么了?他还会来吗?小女孩的脑海中浮现数个得不到答案的疑问。
她和小明的相处大多很愉快,记忆中也没有被后者欺骗或欺负过,但体会着放学一小时后清冷的街道以及冬天暗得非常快速的天空,小红不由得怀疑起来。
‘我好像被骗了。’
盯着马路与人行道边界处的水洼,小女孩情绪低落地想。
比起离家出走失败,小红更难过的是被好朋友抛下、被他欺骗这件事。一个小时都没有等到人来,基本可以确定他不会再来了。
小女孩当下的选择应当是及时止损,早点回家温暖被寒风冻得手脚冰冷的身体,吃上一顿热乎乎的晚饭,然后接受下班的父母和腿脚不利索的外公对她放学后没有及时回家的质问与责备。
然而,是惯性使然还是畏惧于回家后的可怖画面?小红没有动静。
街边的路灯亮起来了,背着书包的她还在等。
3.
天暗了,不想被下班的老师或其他人找到的小红躲在不显眼的角落,每每看到熟悉的人影时便又往里缩一缩。
晚餐时点的住宅区外飘着饭菜的香味,勾起她的向往和翻涌的胃酸。
等待同伴汇合的目的在时间的流逝中渐渐淡去,小红还坚持在这里,纯粹是不愿意回家面对家人的怒火。如果结局注定了要被揪回去挨骂,那就让它来得更晚一些,晚一分钟也是好的。
等候的意义逐渐变得虚无,失去期待的等待无趣得令人想睡觉。
“……还是做一点作业吧。”
没事做的小学生嘟哝着,试图趁着这段时间把周末的功课完成。假如认真地思考起题目的答案,心里可能就不会这么没底了,这么想着的小女孩真的打开书包的拉链,抽出一本数学的习题集开始书写。
她不擅长理性的思考,数学是弱项。
不过话说回来,她也不擅长背诵古诗词,更拼不来英文。唯一对比他人稍显擅长的可能仅有美术,然而充其量也只是脱离了火柴人画作的水平,无法与系统学习过素描、水彩的同学相比。
大约是冷冷的风吹得脑袋也跟着迟钝,小红咬着笔杆想不出应用题的答案。遇到难关的女孩子维持着摊开作业本的样子,视线和注意力逐步转移到了其他地方。书包拉链处的破口、地上的一滩污渍、掉漆的墙面,任何稀松平常的事物都比手中的题目更具吸引力。
焦点和意识模糊成一团,拿着作业的手松了力道,才写了两三题的习题集被架在书包上成了装作学习的摆设。
小明还没来,她还没被亲人揪回去。
‘离家出走,这样算不算离家出走?’
小红发现她好像没有依靠同伴独立完成了自己提出的行动,虽然不知道蹲在学校旁边路口的某个角落到底是不是离家出走,也不知道这次离家出走能持续多久,但这是属于小红自由支配的时间无疑。
不用听父母的话去老师那里补习,不用面对一大堆的家庭作业和他们恨铁不成钢的眼神。发呆走神也没关系,到处走走也没关系,顺着心思溜到隔壁的富人小区,玩里面的秋千也没关系。
她想做什么都没关系。
这是付出了诸多将在未来收取的代价才换回的宝贵时间,原本应该和好朋友一同分享,可惜他不知道去了哪里。
“不然还能问问他这些题目怎么做呢……”
和学习好的朋友一起做作业时,小红会难得地觉得做作业也像娱乐活动。
还在对小明的缺席嘀嘀咕咕,她干脆把做不下去的本子塞回去,随着自身意愿呆呆地望着已能看见月亮的紫色天空。黄昏傍晚时候的颜色一直都很好看,像她在信息课使用电脑编辑文档背景时能够选择的渐变,只是平时放学的时候急着回家,小红总没机会仔细欣赏。
现在她可以尽情观看落日西沉至圆月升空的变化,了解课本与学习之外的世界。
4.
“哈啾……!”
小红打了个喷嚏,冷得哆嗦起来。
天完全被黑暗笼罩,气温骤降。
小女孩隐约记起今天好像是寒潮来临的日子,夜间的温度会一下子跌至零下,甚至还有落雪的几率。想到或许能看到南方都市罕见的雪花,小红有点小兴奋,但在那之前,她实在是很冷。
冬季校服和毛衣的搭配足以抵挡白天的寒风,可对于夜晚仿佛具有实体般能扎破衣物防御的阴风,好像还欠缺了一些。
时刻很晚了,大多数的人家已经吃完晚餐收拾残羹。
能引出馋虫的饭菜香味从空气中消失,只留下冷冰冰的风顺着因呼吸而张开的口腔进入小女孩的五脏六腑,冻死了饥饿,也冻坏了人。
将身体尽可能缩在一起的小红向冰冷的手呵出一口气,热乎乎的空气团在手心停留了几秒便消散,萤火般的温暖转瞬即逝,留下仍旧有些失去知觉的双手。她直接把嘴埋在拢着的手掌心中,试图用口腔的温度带起手心的温度。手掌内侧都是水蒸气残留的水汽,想要的温暖或许有了一些,但一旦停下就将再次被阴风带走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暖意。手中的湿润会加剧热度的流失,她的手会彻底变成血肉的冰雕。
小红其实有点怕冷。
在这个角落里待到当下的时点,她也开始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要傻乎乎地蹲在这里。要说看风景的话,黑漆漆的天已经没东西好看了。唯一值得让视线驻留的圆月隐在乌云后头,吝啬地藏起无人能及的美貌。
要再下起雪来,滋味只会更难受。
纷纷飘下的雪花是美景,也是与折磨着她的阴风同质的东西。刚才期待的心情全部消减,如果要赏雪玩雪,小红更希望在穿着厚厚的棉袄、戴上绒手套的全副武装下尽情享受难遇的气候,而不是自身难保的现在。
她好冷。
可是即使冷得蹲不住,也依然没有回家的意思。
运作冻僵的脑袋稍微想一想,她根本没有任何继续留在这里的理由。不但饥寒交迫直叫自己受罪,同伙也没有半点儿踪影。回去虽然肯定会挨一顿很大的骂,但胜在有暖气和热饭,还有她软乎乎的被窝。
这样的天气,要是能整天躲在暖烘烘的被窝里不出来该有多美妙。小红稍微想象了一会儿,便觉得连寒风中的身体似乎都不那么冷了,指尖仿佛也像是随着她的思绪飘进了被窝,竟有些回暖。
仅仅在脑内想象就有如此功效,真的回家钻进去的话,不知道得有多幸福呀!
‘……真的吗?’
想到此处的小红却明白,回家之后她钻不了被窝。为了弥补‘离家出走’造成的空缺,她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恐怕得熬夜。说不定他们会因为她还小的关系,不让她在凌晨一点以后还不上床睡觉,可是……谁知道呢?
即使没有留下的理由,小红仍旧不选择归家的原因——只是因为,她不想回去。
简简单单,胜过任何复杂的考虑、胜过霜冻与愈发凌冽的夜间大风,甚至短暂地胜过了血脉亲情。
小红不想回家,所以她留在了这里。
有车来来往往,有人来来往往,有猫来来往往。他们从小女孩的视线中走过,从左到右,或者从右到左,基本没几个出现过两次或以上……直到冻得有些昏昏欲睡的小红看见了他的身影。
她脱口而出喊道:“小明?”
5.
小红在路口,就在她缩到角落之前一直站着的地方看到了疑似小明的男孩子。
他没站在路灯下面,而是和小红一样躲在没有光源的地方。黑暗之中看不清五官,只能靠感觉和高瘦的特征以及学校的校服大致辨认。尽管并不十分确定那是不是小明,由于大体感觉上非常相似,她便下意识地觉得一定是小明回来了,直率地喊出声。
被冻了许久,小红的喊叫听起来和轻柔的稚嫩颤音没有区别,也难怪离她稍微有点距离的男孩子没有听见,周围的呼呼风声都能把她的声音盖过去。
于是她打算直接跑到他面前。
维持蹲姿太久,双腿和冷如冰块的脚已经彻底麻木,小红艰难地背起书包站起来,顶着风蹒跚几步后还摔了一下。亏得校裤和藏在校裤里的棉裤缓和了冲击及摩擦,失衡跌倒的小女孩只有手掌的下半部分擦破皮,伤口处混杂了点点黑色的脏污,街道路面向来没那么干净。
忍着轻微的痛感在衣服上蹭了蹭,就当作是处理过了伤口。小红不太顺利地从地上爬起来,材质吸水还不怎么耐脏的冬季校服肉眼可见地沾了许多脏东西。小女孩依样画葫芦用袖子拍打脏了地方,成功拍落了一些灰尘,但更多的脏污已经附在了外套上,不知道丢进洗衣机能不能洗干净。
反正大晚上,不站到路灯底下根本看不清红色校服上的污渍。
小红重新迈开步子,一边奇形怪状地靠近,一边喊道:“小明!小明!”
起初,被认作是小明的男孩子没有回应,就好像小红认错了人一般。然而随着小红努力走近,随着一声声的名字呼唤,他垂着的脑袋抬了起来,朝声音的方向转过身——是小明,小红非常确认。
高个子,瘦身材,大脑袋。
哦,他的脑袋其实不大,只是木柴似的身躯将正常大小的脑袋衬托得很大。架在鼻梁上的近视镜,仔细一看镜片好像有点裂缝。本来就白嫩的皮肤不知为何好像更白了一些,就像正在落下的雪花一样。
是的,没错。
雪仍是降临在了这座南方的城市,带来更低气温的同时点燃了无数南方人的激情。
第一片雪花就在小红向他靠近的时候落下了,接踵而来的是它无数的同伴们,飘飘扬扬,在大风中如列队般几乎横着穿过大街小巷。她在雪花纷飞的夜里一步步走到他的身边,气恼得打算推他一下以惩罚他过于久的迟到,却被他后退一步躲了过去。
“喂!你放我鸽子那么久,让我打一下都不行!”
心脏扑通扑通地跳,小红气得面红耳赤,气得快要爆炸了。她这辈子都没被人这样对待过,亏得这家伙还知道回来。
“说好要一起离家出走的,我还以为你骗我!”她也不再坚持要揍他一顿,毕竟小女孩不崇尚暴力,刚才那是实在气过头了,“你到底去哪儿了?说好的你负责钱呢?”
她还记得小明离开前说要去办的事情,看来脑子还能运作几分。
但是小明的脑子似乎不如平时灵光,不知道是不是也被过山车般下降的温度冻着了。他动了动手,像是在确认身体是否还听使唤,复又垂下头,闷着嗓子慢悠悠地说:“……对不起,小红。”
“怎么了?”
发觉离家出走的同伴状态不太对劲,小女孩放软了语气。虽然花的时间有些久,但小明既然出现在这里,就说明他没有忘记临走前嘱咐了小红要在路口等他的事情。这个认知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小红火气,现在她更加关心小明到底碰上了什么事,怎么突然变得这么颓废。
“我没有拿到……钱,对不起。”
信誓旦旦地说钱财问题包在他身上的小明失败了,他空手而归,书包也没带着。两手藏在过长的校服袖管里,垂在身体两侧。
“算了算了,你人来了就行。反正我这里还有五块钱能用,买点便宜的东西应该勉强够两个人吃吧?”
小红不太确定,她没单独在外面吃过饭,不知道五块钱以内能买到哪种主食。
‘要不买两包干脆面?可是小店现在还开着吗?’
她苦恼地想着,学校旁边的杂货小店显然是根据学校的作息营业的,现在这时间早就打烊了。就在小红为晚饭考虑之际,面前的男孩却缓缓摇头:“我……我不饿,你吃吧。”
“这么晚了,怎么会不饿?我都饿死了——啊,你是不是在家里吃完才过来的?”小红狐疑地盯着小明空空如也的背后,越想越觉得他是回家了一趟,连带着被按住吃了晚饭才耽搁这么久,“怪不得。好啦,那我去买个包子吃。”
说完小红就循着香味到拐角处买了热腾腾的肉包子,感谢这家菜馆这么晚了还在卖包子,感谢她灵光一闪记起这里有家卖包子的菜馆。小女孩在寒风中噔噔噔地跑过去,又噔噔噔地跑过来,完全没有刚才蹲在角落的呆愣模样,甚至在见到小明为止,她都没想起来自己饿的时候完全可以用零花钱买东西吃。
带回来两个肉包子的小红特意让师傅分开包装,她把雾气蒙蒙的塑料袋递给小明:“这是你的份,现在不吃就揣到怀里去,总会饿的。”
在寒冷的风雪中等候在原地,姿势都没怎么变过的男孩子定定地看了他的前桌一眼,低头嗅了嗅包子混合着发面香气的肉香味,又摇了摇头。
“包子,你收起来,书包里。”
“哦。”
没有强求小明用体温温暖特意为他买来的肉包,小红咬着自己的肉包,将已经有点凉了的包子塞到书包里。也许厚实的教科书能给它挡点风,希望等小明饿了的时候肉包子还没冻成硬邦邦的石块。
6.
小红吃饭很快,这是由家庭和学校双方的原因造成的。
三两下解决完包子,她觉得胃里舒服多了。
然而因为小明赴约而热血沸腾的身体此时也安定了下来,她再次感到寒冷,比之前程度更深。期间一直没停的大雪降落在她的头发、她的书包、她的外套,雪融化成水,将小女孩全身涂了层湿润的外壳,让她在被阴冷的风吹到时更加冷,简直就像闯进了冰窖。
“我们去暖和一点的地方好不好,路口实在太冷了。”小红止不住地哆嗦,她左右踏着步子来勉强让身体不至于僵硬成雕塑,“至少有个挡风挡雨的秘密基地也可以,虽然很想继续玩游戏,但是我们得预备个睡觉的地方。”
“回、回家……”
小明建议道,当时对离家出走的计划一拍即合兴致勃勃的样子消失无踪。他瞧着像是真心希望小红回去,不过现在的情况下正常人都会这么建议。两个小孩子大晚上的在大雪的街上到处游荡,危险系数实在太高。
可是事情发展到了这一步,小女孩并不准备轻言放弃,她不想这么快就放弃难得的自由支配时间,回到暗无天日的学习之中。这两天其他课程的随堂测验的成绩也陆续发了下来,老师们连平时的小测验都喜欢约好一起复印试卷考核,对不喜欢考试、成绩不怎么好的学生又是一次巨大的打击。
小红偷偷摸摸地用她伪造的签名混了好几次,最高也就七十来分的点数显然不可能让双亲满意。她努力过,然后失败。他们却觉得是她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潜能,需要继续压榨出濒临极限时的无穷能力。
——很奇怪,不知道他们这是从哪里得来的理论,还纷纷对此深信不疑。小红觉得她的身体里根本没有他们臆想出来的那种力量,每回被逼到快要倒下的时候,她只会一边哭一边念书,丝毫不觉得书本上的内容有因此简单易懂,实际上成绩也没有提高。
对于才小学五年级还没到的孩子来说,这样的生活太痛苦。小女孩想逃离想了很久,只是那一天才终于将一直隐藏在心中的、大逆不道的想法在好朋友身边吐露出来。
只要不回家,就算在外面挨冻也值得。
是不是有其他和她相同,甚至比她承受了更多压力的同龄人,现在还乖乖地趁放学之后的时间在各个私人教师那里到处奔波学习技艺?小红不清楚,也不关心,她只知道自己快撑不下去了。
很多人都期待着升入初中,期待着新的环境与邂逅,但小红一点也不。她觉得害怕、恐惧,如果进入了初中,情况变得更糟,要学的东西变得更多了该怎么办?小女孩不认为她可以适应,也不觉得自己能承受比现在更多的东西。
所以她没有回去。
“我不想回家。”她低头说道:“我们都汇合了,继续离家出走不好吗?我现在不想回去。”
小明未来得及有所回应,小红就仿佛听见风雪中有人在喊她的名字。
“小红——”
带着点口音的老迈男性嗓音,意外地在大风中也具备不弱的穿透力。
朝声音来源望去,似乎还能勉强看见一位拄着拐杖的老人身影。
“……外公?”
小红心里一慌,顾不得体谅外公一个腿脚不便的老人要在雪夜四处寻找自己,恐惧一下子袭上心头。
此时在她的眼中,外公不是平时话不太多的但始终挺关心她的老人家,那是来抓她回去的‘鬼’,是这场离家出走的终结者。
她不能被抓到,她还不想让捉迷藏结束。
“快跑!”
抓起小明的胳膊,小红压低声音带着他立刻逃走。小孩子腿短,但无论如何都肯定比还得依靠拐杖的老人行动迅速。小女孩往家的反方向小跑,身后的叫喊随着距离的拉开渐渐地听不见了。
想到刚才瞥见的外公的模样,逃跑中的小女孩心里有些难过。她暗自决定以后要好好地和外公说声对不起……
以后。
7.
一直埋头学习的孩子,她认知中的世界很小。
学校、老师的家、自己的家,以及连接起这些地点的道路。
小红正在她不知道的路上奔跑,她会跑到什么地方、会在哪里停下,都是未知数。附近的建筑熟悉又陌生,似乎在坐公交车的时候见过,又没留下过多深刻的印象。
因为想避开路灯,她跑到了一个稍许有点荒凉的地方。经营不下去的店面外贴着一张张招租,透过大块的玻璃可以望见里头一片狼藉的景象。周围也没有人烟,在这种天气没什么人还会半夜出来晃悠。
‘到这里应该安全了。’
她想到,于是停下冒着风雪的脚步,脸上布满雪花和水滴,冻得脸庞冰冷。但更冷的是她抓着身后人胳膊的手,小明的外套袖子和冰柱似的,源源不断地散发着寒气。小红抽回手一看,皮肤已青紫。
到了这程度,反而感受不到寒冷带来的刺痛。
被硬拉着一起跑到这里的小明指了指废弃的店面:“去里面。”
试着拉了拉门,居然真的没有上锁。
店内没有光源,只能靠远处路灯来勉强辨认里面的构造。因为有同伴在身边,小女孩壮起胆先一步踩进去,挑了一个身前身后有阻挡的地方,撕了两张草稿纸垫在下方然后坐下。废弃水泥店面内的空气不新鲜,还夹着灰尘和霉味,但也比外面的大风大雪好一些。
“小明?小明,快进来啊!”
自己都一屁股坐地上了,同伴还在外头傻站着。小红朝他招手,呼唤他进来一起躲避风雪。呆呆站着的小男孩听到小女孩的声音,便进来了。他学着小红坐到旁边的草稿纸上,姿势显得格外僵硬,大约是冰雪把孱弱的身子骨给冻得不太利索的缘故。
室内依旧非常寒冷,一块玻璃抵挡不住寒意的侵袭。小红湿漉漉的外套和头发令她对寒冷的感知尤为敏锐,尽管一路跑来算是变相运动了身体,可这似乎也无法让身子暖和起来。门外的风越来越大,它穿过玻璃门留下的小缝,呜呜地溜进‘秘密基地’。
虽说小红最想做的事就是和小明继续课间常玩的纸上游戏,但当下的条件并不允许。手冷得握不住笔,昏暗的视野也没法写字。转头一看,连同伴的脸都看不太清。
“小明,你的头发吹乱了。”
坐在旁边仔细一瞧,小红才发现小明后脑勺的头发十分凌乱,当然她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她着手整理短发的同时,顺道提醒了同伴一句。后者‘唔’地应声,但是没有更进一步的动作,像是不在意发型似的。
室内很寂静。
平时话挺多的小明这时候一个字都蹦不出,小红也冷得没心思讲话。
门外的横飞大雪不知何时变成了淅淅沥沥的雨点,噼里啪啦地砸着玻璃门窗。期间意识混沌的小红被这嘈杂的响动吵醒,她揉揉眼睛,才发觉天气的再次变化,心里庆幸两人在下雨前找到了能躲雨的好地方。
视线往身边一瞥,小明仍旧维持着略显僵硬的姿势坐着,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像是在发呆。
“你不困吗?想睡的话我可以给你几本教材垫着。”
说着,小红自己打了个哈欠,随即不甚吸入灰尘过多的空气,剧烈地咳嗽起来。越咳越厉害,越咳越觉得喉咙痒。响亮的咳声一时间让雨点也仿佛变小了一些,小女孩拿出插在书包边上的保温水壶,给自己灌了几口水。
一开始并不顺利,不停歇的咳嗽拒绝了水的摄入,从口腔和鼻腔把还没进到咽喉的液体喷出体外。狼狈地用袖子大致擦了擦,第二次的饮水总算正常进了肚子,凉意顺着食道扩散到其他地方。
虽然是保温壶里的水,毕竟也过了这么久,冷得非常彻底。
小明的视线转向了平复呼吸的小女孩,眼中仿佛带着担忧。
“小红、回去吧。”他再次说道,掀起微弱的寒风。
“不回去。”小红难得倔强地说道,“你要是想回去的话就一个人回去,我不想再像以前那样学习了。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基地,想玩游戏的时候就玩游戏,想休息的时候就睡个昏天黑地,我觉得很好。”
“可是,你家里的人……在找你。”
外公在找她。
离刚才也过了段时间,不知道外公寻人无果后有没有回家。上班的父母这会儿肯定也下班回来得知了她出走的消息,小红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做,是坚持在大雨中寻找还是暂时放弃。但不管他们做什么,她都不开心。
要是父母和外公还在大风大雨的深夜里寻找,就仿佛她做了一件十分不可挽回的错事似的。可实际上小红并不觉得自己今天的任性真的错了那么多,她甚至隐隐地相信离家出走一定是正确的选择。
然而如果他们当真放弃了寻找唯一的孩子,小红也不可能高兴得起来。她听从长辈安排的意义是什么,她出生在这里的意义是什么,好像一瞬间都有了答案,一个她不喜欢、不想听的答案。
所以不能去想这件事,不愿意让关于他们的想法破坏现在还算美好的心情。
“让他们找吧,我不想回那个家。”她闷闷地说,带了点委屈和火气地质问,“我们不是离家出走的同伴吗?小明你当初还立刻就答应了我的邀请,结果现在一直劝我回去,你到底是哪一边的啊?不许再提回家的话题,不然我们就绝交!”
‘绝交’这两个字戳到了小明的痛点,他立刻以最快的反应与语速保证:“我不提了。”
“嗯。”
小红把脑袋埋进小小的臂弯:“以后我们会有很多玩游戏的时间,你可不能再和之前一样想不出后续的内容给我玩。到了秘密基地,你也不会在游戏中途被老师叫走,可以全心全意地从头玩到尾。多美啊,回家哪里能和这相比。”
“的确,不能。”
小明深以为然地回答,简单的词语中藏着许多没说出的故事。
夜很深了,小朋友的作息总是规律,再加上今天下午到现在经历的一系列事情,小红的意识再也支撑不下去。
眼皮有一搭没一搭地眨巴,五感逐渐钝化。
“睡吧,小红。”
听到他的语言,小女孩便真的沉沉睡去、沉沉地睡去……
8.
睡梦中,身体温暖起来。
她梦到了炎热的夏天,自己穿着凉爽的夏季短袖校服去上学。没有空调的教室像个大蒸笼,吊在顶上的风扇刮出来都是热风。
午休时分,室温热得让人只想把脸颊和赤裸的皮肤都贴在凉凉的桌面上,等桌子变暖了就挪一块地方继续贴着。
这时候后桌的小明伸手戳了戳她的后背。
‘来玩游戏,很好玩的。’
被吸引的自己于是转身,和小明玩起了第一次的纸上游戏。那确实和他所说的一样好玩,他画在纸上的小人,杜撰出来的装备、怪物和故事,在平时没有娱乐活动的她看来具备极强的魔力,让她有段时间什么都没想,天天上学都只为了继续游戏。
她还能和普通同龄人一样正常去上学,顺利地升入新的学年开启新一轮没有止境的学习地狱,是不是就是因为学校里还有值得她期待的人和事物存在呢?别人放学的时候都情不自禁地露出笑脸,而她只有计算着第二天有没有时间继续和小明玩游戏,才能勉强让自己维持在相对平和的状态回家接着学。
疲累的人需要休息和娱乐,这么简单的道理,她的家人却根本不懂。
梦中的小红继续观看自己和小明的课间游戏。
拖着腮,用另一只手扇扇子的女孩子,和低头在纸上认真写写画画的男孩子。游戏要等到他画完场景才能开始,于是她在等待的时候无聊地随处打量,焦距随意地落在对面人的身上。
‘哎,你手怎么了?’
她记得,自己好像指着小明在短袖下若隐若现的一块淤青问过这样一个问题,当时他是怎么回答的?噢,似乎是……
‘下楼梯的时候不小心磕到扶手了,应该过几天就会好。’
小明回答地非常自然,于是她没觉得奇怪,没多久游戏便正式开始,那时的她在出奇有趣的游戏中忘了这回事。
但是梦中的她记住了同伴的伤痕。
用第三人称来观察这次状似无心的问答,以及其他零零散散的、与其相似的碎片,小红觉得自己似乎明白了什么,似乎看清楚了一些她的同伴不愿袒露的烙印。
父母在家时对他家的闲言碎语其实有被小红听到过几句,但当时她并不知晓这说的就是小明。想想也该是这样,因为家长会中家长们的座位完全按照学生的座位安排,所以她的父母就坐在小明父亲的前面。
为什么从没见过他的母亲,他的父亲又是什么样的性格,小红的双亲肯定有一点了解。
她知晓了小明成为分享约定的同伴的理由,那看上去好像比她的还要叫人难堪。小明一定也早就想离家出走,所以才会在那一刻如此果决、如此欣喜。
不想做梦了。
小红想睁开眼睛和小明说些话,可是眼皮沉重得似有千斤,怎么也睁不开。她现在理应异常急迫,心中霎那间充斥着想要诉说的渴求。
可是看着和小明开心地玩着游戏的自己,无法醒来、传达不及的焦躁被那张她自己都觉得陌生的笑脸平复。
这是她记忆中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趁着现在多回味几遍倒也不错。
然后小红观看了一遍又一遍的游戏,把所有和小明有关的回忆都看完。中间似乎有那么几个片段,梦境里的教室变成了‘秘密基地’的样子,但是它一瞬即逝,让小女孩没法好好地抓住。
小女孩应该感谢她的家人和老师们,感谢他们没有在梦境里出现,感谢他们没把美梦浸到苦涩的中药里,没让她珍贵的时间变了味道。
随着画面与场景不断闪过,压下去的疑问再次浮现。
‘我还不能醒来吗?’
不久,度过了仿佛漫长到极致又仿佛短暂似眨眼的时间,她醒了。从长长的睡眠中醒来,又步入更加漫长的沉睡中去。
9.
小红睁开眼睛。
梦中陪她很久的同伴就在身边,依旧是她入睡前的那姿势未曾动过。他向醒来的前桌伸出手,他们站起来,走出了废弃的店面。
外面的世界仍旧一片漆黑,就好像夜晚还未过去似的。缺了一个小口子的皎洁月亮悬挂在天空,没有一丝乌云,也没有风,更没有雨。
地面已干燥,不会再让踏于其上的运动鞋进水。
冰冷的手牵着另一个冰冷的手,小红在那天黑夜慌慌张张地跑到了秘密基地所在的位置,脑中并不记得该怎么回去。但是有一种力量带着他们缓步于无人的冷清街道,引领着他们自然而然地回到街角的菜馆,回到学校前的路口,回到家中。
小明带小红回了他的家。
虽然他们俩住得很近,但这是小红第一次知道小明家的具体位置,因为他不喜欢谈家里的事情。
他们走到破旧的家里头,小小的房子里空无一人,杂乱无章。
她好奇地打量着好朋友家中的装饰,墙壁上悬挂着电子时钟,显示着现在是周四的凌晨。另一面墙上张贴着陈旧的海报,挡住其余墙的橱柜上随手摆着杂七杂八的物件,但是入目之处望不见任何家里人的照片。
客厅中央的桌子很古怪,形状四四方方,表面还是绿色绒面材质。小红从没见过这样的餐桌,上面除了几罐开启过的啤酒和一桌子散落的烟蒂和烟灰外,竟意外地没有任何东西,可能是这间屋子里最干净的地方。
桌脚边也有不少烟灰和磕痕,在更远一些的地板上,有凝固成暗红色的血迹。
小红看了眼身边的好朋友,他后脑勺的头发依旧凌乱。这是他的痕迹,和她已成紫红色的皮肤一样,是命运留下的标记。
‘去我家吧。’她说道。
男孩子同意了。
如果可以,他也不想回到这种地方,将他一生的痛苦暴露在好朋友面前。这间不大的屋子是他永恒的梦魇,做梦都想逃离的地狱。
两人没走多久就到了女孩子的家中,此时天已破晓,第一缕晨光照耀大地,洗去所有阴霾。他们停留下来望了一眼染成橙色的东方天际,共同称赞一句大自然的美丽景色。然后继续往小红家还未接近房门,便已闻到了浓浓的烟味。
这里果然比小明的家热闹很多,外公、父亲、母亲,还有小红叫不出名的亲眷齐聚一堂。他们把客厅挤得满满当当,都没给小红和小明留出空位。和小明的家里不同,小红家客厅的墙上有她笑着的相片。家里难得点了香,还一大清早就准备了一桌丰盛的菜肴和水果,看上去比她平时的晚餐好多了。
有豆腐青菜、有鸡鸭鱼肉、有苹果香蕉,就好像知道小红今天会带着同学回家玩一般,烹制了吃不完的美食。只是客厅里沉默的气氛叫人不太喜欢,她一直都不爱看父母沉着脸的模样,现在、此时此刻也同样如此。
望着专门为她而做的美食,小红揉揉肚子。
‘一起吃点东西吧。’
吸吸鼻子闻着诱人的香味,她邀请朋友来吃自己家的饭菜。客气了一会儿后小男孩不好意思地接受了同伴的好意,因为他也就在那天吃了个肉包子,现在饿得厉害。食物的香气萦绕鼻尖,许久没进食的肚子一下子被填饱,小明苍白的脸颊仿佛都要因此变得红润起来。
他们俩享用完食物,在客厅燃着的香前站着聊起了天。旁若无人,就好像周围人的沉默与他们无关。
‘我不怪你,你也不要怪我。’看着自己的黑白照片半晌,小红扯了扯好朋友的手,‘现在这样也挺好的,我们都不用再难过痛苦了。以后我们可以一直在一起玩,也不用担心未来会变得怎么样。’
‘嗯。’
‘你那边是不是没有人给你准备吃的?那要是饿了就吃我的,爸妈和外公会给我准备很多饭菜,反正我一个人吃不完。’
小红非常确定,因为家里亲眷都遵守传统,不可能在这些东西上短缺她的份。
‘谢谢你,小红。’
‘别在意,我们是好朋友。’
活着是好朋友,死了也是好朋友——当小明要说出这句话时,客厅里有人哭了起来。
好像是小红的父母,他们红着眼睛各自上了一炷香,随后腿脚不便的老人也站起来添了一支。
袅袅烟香飘摇至小女孩身前,相片中的她,再也不会长大。
今天是小红的头七,也是小明的头七。
爆发之后,留下了久久的寂静。
END
备注:冬天了给大家带来一个温暖人心的故事(不是
不是什么有意思的梗,破题没啥新意,写得也有点长
作为第一篇作业其实着急了一点,但大致上应该还是把想要表现的东西表现出来了(大概
圆了小时候的一个梦想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作者:源源汪
每一天,今天的我必须杀死昨天的我,我的人生就是这样来的。
从我记事起就每天都经历着这样的事情,每天睡醒就会看到今天的我躺在床上,于是昨天的我就知道自己到了该去死的时候了。每一个我都只能活一天,但是“我”却这样过了二十多年。当然也曾经有过昨天的我不愿意去死,而反杀了今天的我的事情,活了几周,但是没有人能防一辈子,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每一个今天诞生的我都是带着杀气的,而活着的昨天的我就渐渐被磨平了棱角,最终还是被今天的我杀死了。
后来,昨天的我都认命了,知道这是最后活着的一天,就会乖乖呆在家里享受,看一看自己想看的电视剧,或者一本自己很久没有读过的书,反正在今天,都是今天的我去上班工作和交际,没有人会打扰昨天的我。等到今天的我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的时候,昨天的我会开开心心地把今天看的东西都告诉今天的我,然后平平静静地去赴死。
“死不疼吗?”突然有一天,没有经历过死亡的今天的我把手放在昨天的我的脖颈上问道,“为什么你还能这么平静呢?”
昨天的我笑了:“都是这么过来的,到了明天你就懂了。”
这好像是什么显而易见的事情似的。
今天的我一点点收紧手里的空间,扼住昨天的我的喉咙,然后看着昨天的我渐渐因为窒息而涨红了脸,表情也从平静变为惊恐,但并没有过多的挣扎,最后即便想挣扎也没有力气挣扎了。
“明天就会懂了吗?”今天的我看着还留有昨天的我体温的双手,喃喃道。
今天的我将昨天的我的尸体摆放在床的另一侧,然后换上睡衣躺在了她的身边——都是自己,就算变成了尸体,好像也没什么恐怖的——况且明天醒来看见的就会是活着的我了。
不论怎样,所有问题到明天也都会烟消云散了。这瞬间我似乎有点明白昨天的我为什么对待死亡那么平静了。
睁开眼睛,我看到身边昨天的我的尸体消失了。今天的我正在厨房准备今天的早饭——她们永远这么精力充沛。
我挠着后脑勺,连头发也没梳就走了出去。
今天的我正在吃做好的早饭:鸡蛋火腿三明治。
我抬头看了一眼时间。哦,快要到出门的时间了,怪不得做得那么简单。
“诶,昨天的我,”今天的我一边嚼着三明治,一边迅速地往我的背包里胡乱塞着东西,“冰箱里快没有吃的了,待会儿你去买点儿呗?”
“可是手机在你那里啊,我又没有第二部手机?”我有点不满意,昨天我也看到冰箱有点空了,但是也并没有麻烦昨天的我出去购物。共用所有东西让很多事情都变得很麻烦。
“用现金去菜市场就好了嘛,真的只剩下两个鸡蛋了,拜托啦。”
今天的我对自己远不如对外头的人那么客气。
不过也是理所当然的,都是“自己”。
我叹了口气:“……好吧。”
“谢啦,钱你知道在哪里的。我先去上班啦!”今天的我掏出了手机看了眼时间,赶紧抓着包飞奔出了家门。
我抬头看着餐厅的时钟:这个时候出门肯定要堵车,今天的我估计要迟到了。我心中为她双手合十祈祷路上不要堵车,然后默默地坐在了餐桌旁,稍微有点无所适从。
虽然我是昨天刚刚出现的,但是脑子里的记忆却是二十多年的。
真是好久没有这么空闲的日子了……
上一次这么悠闲好像还是大学快要毕业的那会儿吧?我认真思考了一会儿。
尽管距离现在才几年的时间,却觉得过了好几十年这么久了似的。就算每天都会杀死昨天的我,疲惫感却似乎一点都没有减少。
于是我就这么静静地坐在餐桌边,什么也没做地发了一个小时的呆。
我看着面前的桌布,好像是两年前买的?在网上看见了这个图案,很简单,但是配色看着特别舒服,质量看起来评价也还行,没看到什么差评,就下手购买了。买回家之后也没觉得有多好用,配色也越看越习惯,渐渐也就习惯性地无视了。有多久没注意到它了呢?
餐桌上摆着今天的我放三明治的浅蓝色餐盘。这就更没什么特别的了,去宜家凑热闹的时候随手放在篮子里带回家的。主要是因为便宜,而且那一阵子特别喜欢纯色系的东西,看上去简洁干净。这个餐盘用着倒是很顺手,盘子大,做一人份的食物一盘就能装得下。只是七个月前备考证书,一边看手机一边拿盘子的时候没拿稳,在桌沿上磕掉了一小块,有些可惜。
屋子里到处都是我随手放着的衣服和杂物,就算每天都有昨天的我呆在家里,但是没有一次想着要收拾的——反正晚上就要死在今天的我的手里,那就是她的活啦,和我有什么关系呢?这么想着也有个好久了,果真每天的我都是懒癌晚期。
想到这里,我有些想笑。脚在晃悠的时候碰到了一个小不锈钢碗,发出了清脆的叮当声。
——那是我三年前捡回家的猫的饭碗。
我捡回家的时候给这家伙喂了吃的,把一身的脏毛都给洗过了,还带着打了疫苗和各种预防针,顺带自己也打了一针,还买了一大堆吃的用的东西。又叮嘱下一天的我要怎样照顾它,宠物医院又怎么说,每次杀死过去的我时千万不要让它看见。但是这家伙可能还是从哪里察觉了每天的我都有些许的不一样,每天好吃好喝地伺候着,但是就是养也养不熟,动不动冲上来就是一狠狠一口咬上来,最后只能送去动物收容所。志愿者姑娘安慰我说,可能是因为流浪猫领土意识太强了,总把你当作敌人,不是你的问题。但是总觉得是它察觉到现在的我并不是当时把它捡回来的我了。
猫咪虽然智商不高,但是总是挺敏感的。是吗?
屋子里一样样东西我都记得,甚至还记得当时买它们时候的心情,触摸到它们时的手感,尽管我是昨天才诞生的,可是这些都那么真实地存在在我的脑海里。
昨天的我在家里的时候,也产生了和我一样的困惑吗?
“到了明天你就懂了。”昨天,不,前天的我说的话反反复复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可是就算是到达了“明天”,又这么来回地想着这句话许多遍,我却仍旧觉得自己没有明白她的意思。
我该懂什么呢?
我看了一眼时间,快到中午了。想着街上的人应该不会有那么多了,我从抽屉里的小夹包里翻出几张纸币揣在裤子兜里,又抓了个塑料袋就出门了。
菜市场就在门口八百米左右的地方,特别近。不过每次都是开早市,我早上起不来,晚上又回来得晚,所以很少能有机会去这里买菜。
现在是上午十一点,正好是早上大爷大妈们抢过一波菜之后的时间。人三三两两的,并不拥挤,菜摊老板和老板娘们都不太起劲,倒是旁边的早餐小吃店很是红火。
“来一块饼,咸的,要热的啊。”
这家饼店是我最喜欢的。开了好多年了,口味和小时候一模一样,又酥又软,咬一口就掉渣,油乎乎的芝麻落得到处都是,满口都是咸咸葱香味,别提有多满足了。
我手里拿着热乎乎的饼,心里似乎也高兴了起来,开始在菜市场里散步,顺便带几样东西回去。
“喔唷,小囡啊。”我抬头一看,是隔壁栋的一个阿姨。叫什么我不记得了,也没见过几次面,但是这个阿姨人热情得很,每次见我都一口一个小囡叫,就是嘴有点儿碎,经常碰到了就要八卦周围邻居和小区工作人员的事情给我听。
“阿姨好。”我恭恭敬敬地向长辈打招呼。
“唷,不要这么客气的呀。今天怎么没上班啊?”
“哦,有点不舒服,请假了。”
“阿要紧啊?不舒服么就在家里休息了呀,不要出来乱跑叻。”
“谢谢阿姨。我还好,已经躺了好几个小时了,觉得好多了,想吃点菜。”
“吃菜啊,是要吃菜的,生病了要补充维生素的。”阿姨从自己的袋子里掏出来两根那么粗还沾着水珠的胡萝卜,“这个给你,回去用胡萝卜炒点蔬菜吃。我昨天看到微信上的文章,对身体好的。你们年纪小不要不当回事情哦!少熬夜。”
“不用了阿姨,我自己可以买的。”
“不要跟阿姨客气了呀,拿着拿着。”阿姨假装气呼呼地把胡萝卜塞到了我的塑料袋里去了。
“……那就谢谢阿姨了。”
“客气什么呀,我跟你讲哦,你去哪家买菜,菜新鲜一点。这家不要买,不好……”阿姨一把拉过我的手,就开始给我介绍菜市场里的每个菜摊。絮絮叨叨,居然把每个摊子都涵盖了。我一边觉得好笑,一边又觉得稍稍有些开心,像是刚刚晒过太阳,有点暖洋洋的。
经过几个小时和阿姨的“搏斗”,我带了两大袋蔬菜回家,甚至还有一块从阿姨家带回来的腌肉。我猜今天的我要气死了,蔬菜保质期短,又买了这么多,在吃完之前肯定一大半要坏在冰箱里了。不过看着阿姨这么开心的样子,我觉得也挺值的。
回到家里,坐定喝了两口水,再看看时钟,居然已经下午三点了。
我看着移动的秒针忽然有点后悔。
有部很想看的电视剧,我今天居然一集都没看。
我想着收拾完蔬菜是不是可以坐下来开始把这部电视剧给补了,但是看到好久没整理的家,犹豫再三还是决定把家里都收拾一下。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哪里来的动力,明明都放了这么久了。
不过既然要做,那就事不宜迟。
一件件穿脏了的衣服都先丢进洗衣机里开始滚,然后开始收拾干净但是乱铺在外头的衣服。有些放着变得皱巴巴的,我赶紧再用便携熨斗给烫平整了,再一件件挂回去。猫咪的食盆这么久都没用了,也卖不出去二手,干脆就把它丢进了垃圾袋里,包括几个被磕破了的碗。
说起来都是些零零碎碎的小事,但是放着音乐,慢慢收拾着,居然也收拾到了今天的我下班的时候。
“……?”今天的我踏进门的时候有些发愣,我明显感觉得到她一犹豫。
“我趁着今天把家里都收拾了一下,顺便把坏了的和用不上的东西都丢了,反正你也是我,我就擅自做主啦。另外衣服我也都整理好了,冰箱里装了好多蔬菜,你慢慢吃,实在一下没控制住自己买的心。”我把手里最后一点东西收整好,看了一下手表,“啊,我还没吃晚饭呢,正好你也没吃,要不点外卖一起吃了?”
“……”今天的我有些发怔,好像还没从干净的屋子里回过神来。
“顺便可以把剧看个开头嘛,最晚十一点我也要被杀……死了,至少让我看个开头嘛。”
我在说“杀死”两个字的时候打了个结巴,今天的我这时才醒过神来。
“哦、哦哦……好啊,吃什么?”
“你定吧,没区别。”
“OK。”今天的我在手机上操作了几下,点上了单:“40分钟送到。”
“好,”我应道,拉着她坐到了餐桌边,“时间还早,要不看两集先?”我把ipad从架子上拿下来,熟练地打开了视频软件,开始播放那部我一直没看的电视剧。她什么也没说,就坐在了我身边。
我们两个肩靠着肩依偎在一起,听着片头曲激昂的旋律响起。我忽然觉得,好像我们从来没有那么亲密过,从来没有那么平和的时候。平日里的安静并不是平和,两个人之间似乎总有一种浮躁和焦虑漂浮着,所有的说笑都像是带着刺,每一声都扎在自己身上。
“你今天工作怎么样呀?”我用不掩盖住电视剧里角色的声音问着她。
“……没什么。”她也轻声回答我,但是似乎停顿了一下。
我几乎可以想象到为什么她不说,无非就是那些琐碎的小事情。并不是不愿意说,而是没必要说,我们本来就是同一个人,没有必要多做解释我全部都能够理解。
我轻轻地搂了一下她的肩膀。
“谢谢。”她的回答声音更轻了。
我笑了:“那晚点杀死我的时候,记得要温柔一点啊。”
她顿了一下才回答:“好。”
我把脑袋靠在她的脑袋上,开始继续看电视剧。这下我们两个就都没有再说一句话。
直到手机响起,外卖小哥打电话来,说小区不让进,叫下来拿外卖。
她伸了个懒腰说道:“我懒得跑一趟啦,你去吧。”
我不置可否:“也好啦。”
于是拿着手机和门卡就出门了。
“记得给个好评哦!”
“一定一定!”
我笑着挥别了外卖小哥,拿着两人份的外卖,玩着手机往回走。
回到家里,却见到家里并没有一个人。
“人呢?”我忽然有些不安。
像是某种预感,我突然在此刻抬起头看向了窗外。
正和今天的我对上视线。
她此时正在下坠。
-fin-
备注:笑语/求知
作者:遠夜
出于某种难以言说的原因,我的眼眶中涌出两滴我不愿流下的泪水。
仰头试图让它们流回去,但已经沿着皮肤的纹理一点点向着下颚流动的苦咸味液体并不听话。
我微微低头,视线定格在如闪电纹路般裂开的智能机屏幕。
贴膜坏了好几个月,并且损坏面积还在持续扩大中。尽管偶尔会冒出找个贴膜店重新贴一张的念头,碍于自身的怠惰、裂痕暂时未影响正常使用以及从前光顾的贴膜店不知哪一天关了门这三个因素,使用了四五年的智能机便一直搭配着十分适合它的‘做旧’保护膜。
打开某著名短博客应用,惯例地跳出我根本不关心也不可能关心的广告,还是动态的。用香肠粗的手指点击芝麻大小的‘关闭’二字,终于能看看几百个不知是死是活的关注者这一段时间里发布的新内容——视间隔长短而定,也有可能全是已读博文。
迅速略过几条关注店铺的上新和平台推广,页面上开始出现我有几分兴趣阅读的消息。
眼泪的热气将小半边的眼镜蒸腾成雾面,噙着泪花的双眼一行行扫过这条被转发至我面前的新闻。
‘花坛埋尸案嫌凶自首,系受害者丈夫。据当事人坦白,疑为不满受害者长期不做家务活引发多次口角,回过神来已失手将妻子殴打致死。详细报道请点击链接XXX……’
眨了眨眼,手自动点开原博文的评论区。
排在第一的评论激烈地指责此博文措辞避重就轻,并借此抒发对周围乃至全体男性的强烈质疑与厌恶之情。略略一瞧,排在前几名的大多是类似的情感倾向,再之后夹杂着一两条劝前排评论莫要以偏概全的中立者。然后紧接而来数条对嫌犯的失手表示理解,批判死者懒惰、未尽到妻子应有责任的言论。
出于消磨时间的心理和些微的好奇,我又点开了对评论内容的回复……意料之中,一团糟。
每一条立场不同评论的下方都有分别有数量不小的赞同、中立以及反对观点的回复。例如对前几条热评的回复中,同时存在着大骂如评论者这种的偏激分子又冒出来的愤怒用户,被这几位愤怒用户激怒撸起袖子大吵一番的原评论支持者,以及劝双方都别再争论,认为嫌犯伏法,事情已尘埃落定且死者为大的悲悯中立人。
这三者在前几十条评论中反复出现,遣词造句虽然略有区别,但核心观念大同小异。他们争执起来失去理智的语言仿佛带有音色,让旁人看着就觉得吵闹不堪。
看腻了人们在互联网中吵架的我将页面切回自己的主页继续往下翻,没划几下屏幕,又是不同的关注用户转发了类似的内容到我的跟前。
‘杀妻’、‘逮捕’、‘不满’、‘家暴’,第一眼捕捉到的几个关键词与前几十秒刚看完的那条新闻十分相似,以至于我差点以为是两条由不同新闻社报道的同一案件。同样点进原博评论区快速翻看,除了言论更极端以外都和刚才的评论区没有太大差别。
‘现在的社会到底怎么了?现在这个时代究竟怎么了?为什么每隔几天就有家暴案杀妻案,我究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魔幻现实里?’——有一名用户痛心疾首地在新闻的下方道出了他、或者是她的满腔疑问。
随即,视线所及处就发现一条对他的回应,以及对此的辩驳。
‘只不过以前你不了解而已……现实一直都是现实,没什么改变。’
‘以前是多久以前?上个世纪,还是更久远?你敢说我们真的没有好过?’
虽然没有人回复这条终结了话题的评论,但它收获了二十多个赞同,这无疑显露出一些问题。时代在前进,社会、人类文明在前进,可是‘前进’却并不一定意味着不偏不倚。往前一步踏进深渊裂缝,在客观上,那也叫做前进。
寒风从打开的窗口中呼呼地灌进小小的房间,凌冽的寒冷如利刀刮过裸露在外的皮肤,冰冷的刺痛令我不禁踮起脚尖颤抖起来。家里其他房间都很暖和,只有这里冷飕飕的,我也不知道这是心理错觉还是……我现在所待的地方,就是最冷的角落。
家中亲人不吝啬在温度直线下降的冬季开启暖气,但这阵温暖的风总也吹不到这小小一隅。被迫承受仿佛连心也要冻结的低温,我发僵的手指继续划过屏幕。
——没有成功。
智能机的屏幕和我的手指都太冷了,即使用力地按上去也不给丝毫反馈。无奈地握住智能机在怀里来回摩擦,企图以传统的‘摩擦生热’来让它恢复正常的功能性。事实证明这很有效,搓揉几次的手指与屏幕都稍稍回温,我的网路冲浪之旅得以继续。
其实是想看一看喜欢在平台上分享生活体验、读后感、玩后感的用户有没有发布新的博文,可目前掠过去的几条里除了抱怨节假日还要加班之外,没有其他的了。似乎是被没有尽头的工作占据了太多的时间,根本不剩多少精力去阅读或者游玩新作品,自然也就无法撰写哪怕只是几句抱怨的点评。
随着自身年龄的增长,过去关注的或老或少的用户们也同步地累积着年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眼中所见信息由校园生活以及对考试的担忧,大幅度地转变成了工作上的牢骚、空白,以及对当今社会狰狞面目的憎恶、抨击、厌烦、恐惧。
我关注的那些,以前的博文大多是分享自己喜欢领域的相关内容的博主,现在也都或多或少地会转发一些时事并附带主观的评论,刚才看到的几条新闻就是这么来的。我本身并没有关注过新闻网的官方账号,是我关注的网络朋友们将他们关心的、看不惯的事情分享到我的面前,将我的世界拓展开来——虽然其中的大多数都是令人不快的新闻,但我并不在意,也对这些事情的发生不感到多么意外。
或者应该说,以前在意过、意外过,现在不这样了。
即便如此,泪水仍是没能止住。
视线模糊得有些看不清眼前的文字,一股脑往眼部周围汇聚的热度蒸出不少存货。它们流下来,仿佛源源不断的天上水。
我抽抽鼻子,无聊地继续往下划,数条汇报新增感染者的新闻连续出现,去年年初爆发的传染病在经过一段日子的低调之后隐隐有重返舞台的趋势。这里的评论区可比刚才的案件平和太多,基本都在忧虑未来的情况,害怕自己身处的国家再度和当今世界上的其他国家一样沦陷。
一年不到的时期内因传染病死去了许多人,并且人数仍旧在增长。
‘记得当时有评论说每天戴口罩出勤,严防病毒的特殊模式会转变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没想到真的被说中了……’
这条情绪复杂的留言得到了众多认可,成为此条博文下列于第一的评论。悲观与积极的态度交错出现,偶有就国内外的医疗情况争吵起来的,但最终没有闹出太大动静。我所在的城市也在出现了新感染者的城市名单中,只不过数量仅个位,不至于引发大规模恐慌。
‘大家做好防护措施,一起度过难关。’
偶然瞥见的这条评论不在前排,但也有两三条零星的回复。鬼使神差地点开一看,‘我在国外,我不知道以后要怎么办了’排在底端,而呼吁大家共同努力的这位用户对这名海外同胞的回答,仅仅是一个‘拥抱’的表情。
“嘶……”
我抱紧自己,试图用掌心的温度让两臂的皮肤暖和起来,到处乱窜的风实在太大也太冷。
说起病症,被这场席卷全球的传染病拖延了大半年的体检终于在前段日子做完。每一位轻装前往体检处的人员心中大约都怀着侥幸,无端地觉得自己身体健康,我当然不例外。尽管偶尔有些腰酸背痛之类的问题,它们都不至于演变成更严重的疾病。
但医生却告诉趴伏在病床上的我,他说我已患了那种病,以后要多注意。
其实在去年的体检和平时的生活中我就有所预感,可是没想到居然病魔已经深入内部。收到医生衷心劝告的我心情沉重,而比那更沉重的是每一次症状显现时的痛苦和流出的血液——譬如现在。
虽然尚未察看,疼痛却已袭侵袭。
要将人撕裂般的痛楚席卷而来,伴随着这尖锐苦痛的必然是某一处的受损,和损伤后的鲜血。眼泪无法停止地流下,它不受控制,不知是因为难以承受的疼痛还是其他原因。抽出粗糙的纸擦去泪痕,却擦不掉这股泪意的源头。
‘快要结束了。’
每当冒出如此念头,体内的阵痛又会适时地告诉我,还远远没到结束的时候。
没完没了的折磨令人厌烦,浏览网路的兴致被格外漫长的病发消耗殆尽。再者,总是那些个牢骚、那些个愤懑以及那些个在地球的某处、这个国土的某处发生的小小案件挤满屏幕的感觉并不舒适,就仿佛手机的贴膜是因为承受不住这些东西裂开了似的。
身上裂开的伤疤威武地彰显其存在感,而正当此时,毕业后也常常联络的某位同学一连发送给我数条消息。
点开聊天框大致浏览一遍,还是之前就聊过几句的话题。
老同学与我家住得很近,大约只隔了一条街。然而这五百米不到的距离却像天堑,将我和她所居住的地段分割成两个世界。那块十分有年头的楼房破旧得难以想象还有人生活在里头,如今,这十几二十栋建筑也确实要被拆除。
作为破房子的拥有者,老同学一家能分到四五十公里外的新房子或者一些钱。可问题就在于会因拆迁而受益的不止老同学他们一家,而是连带着众多亲朋的乌泱泱好大一伙儿人。分到的房子能不能落进事实上住在破屋的老同学手里,仍是未知数,并且极大概率不会是什么好结果。
她发来好几张图片,点开一看是附近地区的房源信息。不真的去找找,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如此反人类的房屋构造居然就在我身边。有进门直接是厕所的、面积小得可怜却有两层的,不过最多的还要属美其名曰‘可塑性强’,实质根本毛坯房的花言巧语。为自己一家寻找今后的住所时,老同学会像现在这样将看到的一些可笑的房型分享给我众乐乐。
但今天,她想说的不止这些。
老同学临时想约我出门,因为她的家中忽然有好一群亲戚拜访。这群不知打哪儿来的好亲戚专挑破房子快要被拆的时候登门与老同学的双亲‘联络感情’,未经允许就以主人的姿态闯进她的房间,环视一圈后竟‘语重心长’地教育起她来。
无非是没事找事的老三样,月薪、工作、结婚罢了。可也就是这三样,很难有人能够不被刻薄的长辈鸡蛋里挑骨头,更何况她还是个有缝的蛋。不堪其扰的老同学想出门逃避亲戚的围堵,于是找上了她为数不多的朋友,也就是我。
然而最近我也分身乏术,更遑论明天还是外婆的头七、后天要去领骨灰,有不少事需要办。想象一下便觉精疲力竭,只好婉拒了老同学的求救。
聊天框停滞了一会儿,她转移话题说起目前仍没有着落的工作。毕业两三年,老同学还没正儿八经地进过哪家公司做过哪怕一天工作,勉强靠父母接济生活。本来还能再撑一段日子,但遇到拆迁这种事,本就不稳定的生活变得岌岌可危。
对话框里的老同学半调侃地说到以后可能要把公园长椅当床睡,我却有些没法把这只当成玩笑看待。
我们生活的城市是一座现代化的摩登都市,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不乏衣着时尚的弄潮儿和西装革履的精英。就像所有居住在这里的人,和因向往而来到这里的人在脑海中描摹出的画卷一样,富庶奢靡、遍地黄金。
穷困潦倒的乡村里不一定有小康家庭,而车水马龙繁荣鼎盛的大都市里,必定有揭不开锅的穷人苦苦谋生。我家还算过得去,但老同学她好像快要不行了。我知道一些外出打工的青年在无力支撑时往往会选择回老家过日子,可是老同学的根就在这里,这座无论如何也与‘老家’二字关联不上的现代城市。
它看上去既不老,也不像个家。
我仿佛已经听到大型器械嗡嗡作响的启动声,看见那群破旧的矮房轰然倒塌。在曾经是老同学唯一归处的地盘上,将会拔地而起一座酒店或是其他的商业性建筑,与周边新建的科技产业园相得益彰,成为年轻白领和高技术人才荟聚中心。
据说附近的污河近年也在着手治理,我不太去那边,听老同学说以前臭气熏天的情况已经改善了许多。开发这块破旧城区的计划大概很久以前就板上钉钉,只是最近才时机成熟,无论如何她都逃不过。
客观来说,一切都在变好。但变好需要代价,老同学一家不幸成了这份代价里的一小部分。
他们就像躲藏在角落里的虫蝇,对日益光鲜的城市而言是需要驱赶出去的群体。如同污染的河流逐渐恢复其清澈的面貌时,以污水为栖息地的虫将失去藏身之所。当城市需要将无法创造价值的腐肉割去时,他们也跟着被剔除到无人问津的边缘地带,不得不在萧条与荒芜中寻找生存下去的意义。
但我那老同学的苦恼不仅限于此。
作为旁听者,我听她讲述过许多次家中亲戚的事迹。虽然说起来没完没了,概括出来那就是一句话,简直没一个像样的。就和这回自顾自登门‘拜访’,闻风而动的亲戚们一样,生肖得属豺狼,一窝全都不是好东西——连她的父母都是,只是毛病相较而言没那么严重。
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老同学,显然也不可能是多么健全的人。我听不懂专业名词和看起来都差不多的英文缩写,不过至少我明白,她大概有一点精神上的问题。这倒没有影响我和她的来往,毕竟我觉得大家都或多或少有点各不相同的小毛病……我指精神层面的。
思想正开着小差,手机突然的振动差点让我下意识将它丢出去。
“什么玩意!”
惊叫了一声,险而又险地托住了陪伴我好几年的智能机。不断刷新着消息的聊天框消失,黑色的界面取而代之,中间偏上的位置显示着两个白字,赫然是老同学在我通讯录里的备注。常年静音的智能机嗡嗡地振着,像只飞来飞去的蜜蜂不断地挑动我脑子里名为‘厌烦’的神经。
“居然还给我打电话?”
犹豫几秒,仍是按下了红色的圆圈——我不喜欢接电话。
其实我们俩都不喜欢用电话沟通,也不知她今天怎么了,或许即将流离失所病死街头的未来令她无比地恐慌,以至于克服了交际上的障碍?
‘?’
她抢在我前头发了一个问号,我只好把输入框里未来得及发出去的相同符号删去,解释起方才的情况。
‘我现在不方便接电话。’
瞧着像个万能借口,但她打来的时机确实不凑巧。所幸她没有追究,不然我也不太好解释我当下的状态。没如愿的老同学又盘算起预约我未来的休息日:‘好吧。接下去的周末有空吗,来不来我这边逛逛,以后可能没机会了。’
看到这条消息跳出来,我瞬间牙疼。
——这家伙又给我出了个难题。
窗外的冷风呼啸,吹进来结冰似的温度,却吹不走这一室的恶臭。长久地处在难闻的气味之中,我竟逐渐适应,就像在普通的环境下一般,正常地呼吸着没有第二个人能受得了的空气。
这是我的臭味,我习惯了自己的臭味,如同此刻的不近人情。
‘啊,到时候再说吧。’
在聊天窗口丢下这串比扑面的寒风更冰凉的文字,我干脆把手机丢在旁边,专心熬过最后一个阶段。暗下去的屏幕因新消息提醒而亮起,我却没了拿过来点开的兴致。
没别的意思,就是觉得有点烦,而且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忙。
“她以后不会真的要住大街吧……?”
总觉得没这么夸张,但我这位老同学一直以来表现出的气质着实和废墟非常匹配,平时也经常收到她一个人去各种荒凉的地段拍摄下来的照片。荒废闲置的残居,带着末日气氛的无人工厂,衰败的绿化和堆砌成山的建筑废材。如果不是知道她就待在市内没钱出国,我会以为她去了中亚哪个小国穷游。
‘难以想象照片中记录的是这座城市某处的景色,更无法想象它们中的大多数都在我的身边。’这念头在脑海中一闪而过,就像偶尔远望街景发出的感慨。转瞬即逝,也没有太深刻的寓意,就只是普普通通的一声叹息,有时自己都发现不了的无意识动作。
但是远离日常的喧嚣,坠落至底端的寂静——她的照片中微妙地映照出了我的现在。裸露在外的皮肤都被吹成了冰,我想快点结束痛苦的忍耐,逃出这间囚牢。
‘扑通’
我身体的一部分掉进冰冷的水中。
抹去脸颊上快被风干的眼泪,擦拭沾了点点污渍的镜片。冥冥之中,我感觉到最后的时刻快要到来,我的痛苦即将告一段落。
他们烦躁而抑郁的生活,冲击人性底限的新闻,朋友跌入泥沼的求救——这些事情我都不关心了,我现在只关心自己,集中精神为自我解脱做准备。
有时候我会想,到底像我这样冷漠自私且碌碌无为的人和那些在新闻报道中出现的人,到底哪一方才是人类这个群体中需要摒弃掉的部分。
‘就像人体需要定时排泄掉代谢垃圾,我和那些人的定位,可能也和代谢垃圾差不多吧。’
没有论据,没有佐证,仅仅凭借主观感受胡乱得出的结论,甚至也称不上是个结论。反正我对答案并不感兴趣,即使知道了真相也可能仅仅木木地回应一声‘哦’的程度。
谁是需要被代谢的无用物,谁是社会发展的蛀虫,谁又是人类进步的遗留品,和我没有半点关系。
拭去伤口处的血,也拭去沾到的脏物。它们落入水中,跟随漩涡一同消失。
我跌跌撞撞地扶住门框,僵直的腿脚快要失去知觉。
终于走出这间困住我的牢房,深深吸进一口气的同时,不由得饱含情绪地咒骂一句。
“妈的痔疮。”
END
免责:笑语
作者:源源汪
这一路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大约花了半个时辰,马车就到了城里的酒楼门口。一路上魏蓉和青年断断续续少聊了两句,没料到居然觉得甚是投缘。这青年想法有些奇特却很是有趣,为人也直率。唯一叫魏蓉觉得有些好笑的就是,他似乎有些不通礼节。从见面到现在竟也没想起来介绍一下自己,魏嵘七拐八绕地聊了好一会儿,才像是做探子似的套出了他的名字。他似乎还觉得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叫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锦云乐。魏蓉在心中暗念了一遍他的名字,锦城云乐,他这姓名倒是与他的行事风格很是相衬。如此看来,他的父母倒是相当有远见。她想着,转头又瞧了两眼锦云乐,忍不住嘴角微微扬起来。
车夫驾车又稳又快,不多时,他们便到了酒楼门口,两人一同下了车。这车夫看起来也非常得了解主人的行事风格,待魏蓉和锦云乐两人都站定了,也不需多的吩咐,便自行扬鞭驾车去向酒楼的后院停靠。
车夫便轻呵了一声,扬起了手中的鞭子在马屁股上抽了一下:“驾!”
魏蓉正站在一旁,刚巧偏头瞧见他这一扬鞭,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也就这片刻的时间,锦云乐已经进入了酒楼,也已与小二说完了话。他转头正想搭话却没见到魏蓉,就见她若有所思地看着车夫的方向,并没有跟上来。于是他立刻招呼了魏蓉一声。她这才反应过来,口中称歉赶紧跟了上去。
这边的车夫却毫无所觉,轻车熟路地拐进了旁边的小巷。
这锦云乐是小二常见的人,是个贵客,小二自然是没有怠慢的道理。跟在锦云乐身后的魏蓉他虽从未见过,但他心中自然也是有个自己的算盘——和贵客一起来的客人自然也是贵客,就算穿着打扮朴素了些也要好生伺候。要知道有钱人家的少爷小姐的心思最是难懂,一时兴起想换个粗布袍体验生活想必也是有的。
小二心里这么想,自然也是对着魏蓉点头哈腰,直称小姐。
但这一叫,只叫得魏蓉面上羞赧起来。毕竟自己这一身的粗布衣实在是太粗了些,别说是小姐了,就是别府小姐身边的丫头也穿得比她体面得多。就算是知道小二在客气,也实在是叫人觉得不好意思,赶忙致谦。
但小二也没放在心上,只当是不想暴露身份。说着将两人往二楼包间里引。
锦云乐在前,魏蓉在后。这处酒楼她从未来过这里,便向四周望了望。
这家酒楼装修看似朴素,实际上往仔细里瞧,这里的摆设、桌椅、甚至墙壁用材都极好,显得十分华贵却不招摇,非要是懂行的人才看得出来端倪。就连屋顶梁柱上都雕着精美的图案。魏蓉从远处并瞧不清到底是什么画,但是阴影深浅和色彩却瞧得出精细,可见设计这家酒楼的人花了多少心思。
不仅如此,在此间坐着的客人也多是着装讲究,像魏蓉这样穿着粗糙布衣的人根本没有,这叫她越发觉得不好意思起来。早知道要来这样的地方,她出门前一定换一身更好的衣衫,哪会像现在这样窘迫。
这份窘迫就算是进了包间,离开了众人的视线也没得到多少的缓解。魏蓉绷直了身子坐在桌边,眼神不知道放在哪里才好。就连手也无措地搓着衣角,明显是不太自在。
就算是再不会观察的锦云乐,此时也看出了她的不安,笑着为她斟了杯茶:“先尝尝杯香茶罢。这间的茶最是有特色,其中入了香却又能不夺其真,入口清香也不酸涩。与顶好的香茶比,味道自然是不见得有多出众,却仍旧值得一试。”说话间他也一同在桌边坐下,将锦袍撩起了个角搭在一旁,坐姿随意就像是在自己家中。
“好,好。”魏蓉知道自己的尴尬被人察觉了,反而更是紧张,但见对方也没有点破的意思,却也不好说什么。心中暗忖,明明是自己提议让对方请客吃饭,如今到了地方再开始不好意思,实在显得小家子气,也叫人家下不来台面。这样想着在心中瞎安慰了自己两句,魏蓉便状似坦然地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坐姿。
“我方才先让小二上了些我平常常点的菜,您若是有什么想吃的,到时他上来,再与他说就是了。”锦云乐笑道,“这间酒楼的菜肴价廉物美,就是全尝一遍也值得。”
魏蓉听着,瞥了一眼房间角落装饰用的瓷瓶——这一只的价钱多半就能抵她一年的租子钱,再听锦云乐轻描淡写的那句“物美价廉”,心中实在忍不住又是羡慕又是妒忌地暗嗔了句“该死的富家少爷”。
她摆手道:“随您就好,吃食这些东西我从来是不挑,也没有什么偏好。”说完顺手端起锦云乐斟的茶抿了一口,眼中立刻一亮。这香茶果然如他所说口中生香。除了茶叶本身的味道,还另有一股清香掺杂在其中,如深山竹林中那飘散在空中的一缕袅袅青烟,因此并不夺了茶之本味。这香轻且易散却满是山林之味,清静幽雅,另有一番意趣,叫她不由地脱口而出感叹道:“好茶。”
锦云乐听见他赞了茶,面上稳重,眼睛里却亮晶晶的都是笑意:“瞧,我没骗你。”
“这是自然,我何曾将锦公子的话做了假?”魏蓉忍不住笑意扬了扬嘴角,右手轻扶酒盏,抬起示意。
锦云乐也抬盏回敬:“什么公子,你直呼我本名就是。名字生来便是用来叫的。旁人互不认得也就罢了,你既是我恩人,叫我锦云乐就是了。”因他本就好这一口,这杯茶对他来说极是受用。一杯下去,顿觉通体舒畅,瞧人的眼神也是炯炯的。
魏蓉那边的拘束他这边却并不觉得,本都是一样的人,穿粗布还是丝绸,人也是一样的人,不会平白比别人多些什么。也正是因为他出生好,却又不是家中嫡子一直养在外庄,不得家中严规拘着,所以才有这样的想法。
“你救我性命,我请你吃茶,今日便算作认识了。”
他笑着说道,一双如黑曜石般的双眸就这样直直地看向魏蓉。
魏蓉本无意与他结识,但听了这话,张了张嘴想要推辞。但是对上对方赤忱的眼神,就怎么也说不出口了。别人既然一心结交,自己在这儿一再推辞也显得过于矫情,反倒不美。于是她也将举杯示意,将盏中茶一饮而尽,放于桌上。
“好,那你也莫叫我什么先生恩人,我姓魏,贱名一个蓉字。乡下村妇,爹娘早逝,不过凭着自己一些浅薄的学识教孩子识个字读个书,算不得有学问。孩子们受教于我,尊称我为先生。若他人也跟着叫,我实在是承受不起。知识今日蒙您不弃,将我当个朋友,小女感怀于心,日后若有用得上的地方,必定尽心竭力。”
“客气。”锦云乐说话声音并不大,并不咋呼,但是人很是直爽单纯,心里想什么都摆在了脸上。这时更是一脸的高兴。魏蓉见了心里也觉得暖,对锦云乐的好感便又多了三分。
小二恰好进来上菜了,两人也就捡着这个空隙说起了些常话。
要说这好酒好菜,最是叫人舒心。觥筹起落,一顿茶酒饭菜入肚,两人便越谈越欢。天南地北,想到什么便说什么,而出乎意料的是,这乱七八糟的话题对方竟也能自然而然地接住话茬,并谈将开去。别说锦云乐这样娇生惯养的,就是魏蓉自小也没遇上过这样的人,一句话接着一句话地聊着,不由得两个人就都喝得多了。
酒过三巡,魏蓉这脑袋便有些迷糊,胆子也大了许多——毕竟酒壮怂人胆的话也不是平白说来的。她有些晕晕乎乎拿不稳酒盏,可咬字却还清楚:“锦兄,我瞧你倒是有一副好心肠。”
锦云乐到底还是比魏蓉更常喝酒,现下也有些醉意,却没有她醉得深:“怎么说?”
魏蓉抬起手中的筷子,筷子上还沾着一片菜叶。她看了看,不知为何有些好笑,但是还是抬起来指着锦云乐说道:“今日进门前,我就瞧见你车夫的六指了。”
“哦?”锦云乐一挑眉,手里端着酒杯的动作就顿了一下。
“我方才出去净手,同院里休息的小二聊起,他还说那车夫是你捉的妖怪。他六指是因为化型不熟练,正是他妖怪的铁证。那小二一脸郑重且煞有介事,故事说得活灵活现仿佛他本人在场似的……哦,还把你夸了一通,说你是什么捉鬼的天师,方圆百里最是有神通。”
锦云乐的声音平静,言语间的醉意似乎少了许多:“你信吗?”
魏蓉这厢醉着也没听出他的口气,兀自笑道:“我信吗?我信他个大头鬼。这胡话谁信谁傻,难道你瞧着我像傻子?孔圣人尚且说‘子不语怪力乱神’。这些个最爱说这妖妖鬼鬼的,哪个真的见过?都不过是自己的臆想罢了。成日里想着有鬼有怪,心里就觉得连风吹雨打的声音都像是妖怪在吃人的响动。
“我原识得一人,身上也曾多过些与常人不同的东西。只因这,人人都说她这是妖异之相,只怕是魑魅投胎,必能通晓阴阳异术,将来也定会为祸世间。但说这话的人,无一人曾与她说过话,甚至见过面的也少之又少。只从他人的只字片语中,就认定了这妖怪的身份,全不管这说法几分真假。你说是不是极好笑的?”
魏蓉正说到兴头上并未发现,锦云乐听到这些话,刚刚严肃的表情才松了下来。这才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口酒。
“与世人不同已是大罪,能扯上鬼神,就更是罪上加罪。小到邻街的娃娃生病,大到城遇天灾,那便都是这些‘妖人’的错了。谁还管你是什么人,在何处长大,做过什么事情?沉默即是默认,解释则是狡辩,无论怎样必定是你错。皆是唯恐避之不及。谁若与之为伍,必定也是自甘堕落的混账,人人得而诛之。
“这样的人无论什么样的出身,都不能叫好。运气好的,顶好不过是被藏着掖着见不得人,就养在家中,绝不能叫出去抛头露面;若是运气差的,那才是真的惨,才刚来这世上见了见天光,便又要去找阎王爷报道咯。就是那侥幸活下来的,堪堪长大成人了,家中无人管顾又或是没有几分薄钱,怕是要找个像样的生计养活自己都找不到,苦得很哩。”
以话就酒,最是醉人。魏蓉一杯接着一杯地喝着,面色渐红,吐字开始有些囫囵起来,但话却没停。
也兴许是这黄汤的作用,她说得话也有些放肆了起来:“因而我才说你心肠好,旁人是断断不愿靠近生有异相之人,更何况是雇为车夫?要说虽是世间自有行事之法,我却瞧不懂,多根手指如何?少根手指又如何?还不是都是爹生娘养吃白米长大的。就算真是精怪鬼神,难不成就整日想着害人不成?人也吃鱼吃肉,也没见着闲来无事就杀鸡宰羊日日存着宰肉取乐的心,神怪怎的就有不同了?你是比鱼鲜美了,还是比肉美味了?我瞧着那些专做鸡鸣狗盗的人,比这些所谓的妖怪更值得叫人发愁才对。”
这一番话,说的人是醉得糊里糊涂,也不知是想说什么。但是一旁的锦云乐听着却觉得很是合乎心意。他抿了口酒缓缓说道:“说得极是。我早先游历时便见过这样的,家里孩子生下来双瞳异色,一只眼睛是碧蓝色的。父母心中害怕,觉得是妖鬼转世,但毕竟是亲身骨肉,而且不过是个襁褓中的稚子,从未有犯过杀孽,不忍杀死。于是本想藏匿在家中,就这样养到成年,放他归去。却不巧,孩子长到六岁时被那村村长发现,第二日便被从家中抢走,硬生生推进河里去了。”
魏蓉听了觉得气愤,立刻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大声呵道:“这不就是害人性命吗!这孩子才多大,怎么就……这世上以讹传讹的事多了,怎么就能……嗝。”说到一半打了个酒嗝,再强的气势也一下子就没了。因为拍桌子的声音吓得进来查看的小二看了,也有些不知所措,于是只是憨笑了两声,趁着没人注意退了出去。
“确实不能,所以我后来偷偷叫三修,就是我那车夫,把孩子捞出来了。”
“干得好!真好!”魏蓉竖起了大拇指笑道,“果真是有副好心肠。”
酒气氤氲,她双眼明亮,笑意在她眼中像是湖中涟漪一样荡开。但这笑容只在她面上停留了片刻。
她像是似乎想起了什么,觉得自己话说多了。魏蓉面露窘色,凑近锦云乐小声说道:“我今日怕是酒喝多了,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若有冒犯之处,你莫介意。”
锦云乐听罢只是笑,却没说话,但从那微弯的眼角也能瞧出他的好心情。魏蓉醉醺醺的也瞧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也只能不好意思地跟着笑,嘴咧得大大的,摇摇晃晃地挠着自己的后脑勺。
两个人就这么笑着笑着,魏蓉的笑声就小了下来。她眼睛微眯,突然打了个嗝,就这么人一斜倒在桌子上一动不动睡着了。
对于魏蓉这突然的行为,锦云乐不由得一愣。
紧接着,他噗嗤一声笑出了声。
作者:小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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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患了时空错乱,住在研究所里接受长期治疗。我每天去看他,虽然我也称不上一点健全人。这就是故事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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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廊上,有个女人站在允许吸烟的地方抽烟。我瞥一眼她的背影,她和我对视一眼。
房间是隔音的,推开门,我听见婴儿的尖声啼哭。手忙脚乱的护士看见我,“正好,快来帮忙!”
不,可是我,我完全不懂怎么做——婴儿就被塞过来。他很沉,我双手发软。我低头看,他每哭出一长声,玻璃制的我就得全震碎一回。
他还是摔下地,便哭得更响彻。我已头晕目眩。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切恢复的安静。总之……别憎恨我。别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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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恨……吗?”
不恨,怎么会恨。
我想我不知道答案。我一个答案都不知道,无论是测试问答,路线终点,还是明天。
我记得有一次,他怎么都停不下哭泣,我本来应该怕得要死,但我伸了一下手,握了握他的小手,仅此而已。婴儿皱瘪的脸就不知为何地缓和了。真的,就算笑也难说有一点好看。我还是很怕,很恶心。只有三分钟时长,觉得室内堂堂粉红的光线有点儿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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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感觉,很奇妙。他慢悠悠跟我说,总得不时停下来,把那句话找准。
由我搀扶着,过一会儿,他就适应了五十年前的身躯。他喜悦地跑跑跳跳一阵,还是不继续了。我眼里的一切都这么鲜艳,他对我说,看着一切我心里都涌现好奇。我依然感到时间是多么不够用。
他指桌上摆的一盆植株,花不明显:这是什么?
如果我搬来一盆绿植,只要他清醒,我就每天得回答一遍这个问题。我会回答。其实清醒的时候,他也需要知道某年某月某日,某地。
我们是怎么认识的?
我们啊,我说。
我们初次相遇是在大学校园。
我们从小就住在同一栋楼房里。
我们相识于某个人的二十七岁失意。
有时他会眯一个笑眼,说,似乎跟我记得的不太一样?
这盆花有泥土,有水与阳光与关爱。三十天后,成为没用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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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表上,要说那是青春期的利刺,也早了点。
他先是用手里的板子砸过来,杯子、花盆以后找不到合适的东西了,然后腿翻过床,试图搬仪器但搬不起,拖拽啊又掀啊,那玩意还是摔在了我身上,我们全都摔在地板上,累又疼。
为什么一切会变成这样子啊!他说。他至少会对我说出口。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是你的错么?
对不起。对不起。
他擦擦划伤出的血,深吸一口气。
这样已经过去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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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会治好的。一定会的。不用担心。不要着急。
其实你要问我“相信么?”“还相信着么?”我也没有什么可说。我不会张口。
没有人也没有光。我站在禁止吸烟的牌子底下,玩了命地抽,直到回去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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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像四足动物一窜而起,靠在对侧墙下,用小刀指着我。
我们不是,我疲累地说,我们不是敌人。
他有几分钟要被恐惧撕碎,然后转变为十足厌恶。
我们不是,我说,我们早已不是敌人。
他打量我。你清楚自己是谁么?他问。你应该照照镜子。
但是我一看镜子,下一秒就会低头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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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一点明白。我们的记忆总是对不上,很正常。有些记忆在记忆里变化了,我有感觉。
我迈出新的一步时,毫无意识。可当我有意识,往脚下一看,前边有一步长度的路,再往前什么都没了。往后望,将那一步提走后,也什么都没了。就算我有意识,我还是接着往前迈下一步。常常在我抽脚之前,脚下就忙不迭地给我撤走打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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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醉醺醺地推门进去。不太记得最开始一段时间说了什么话,但没出大问题,所以这一天,他是清醒而安静的。虽说这样的他,我理想的熟悉的,那股平静像是停滞在大爆炸前一微秒。
我说,我恐惧着推开门,看见……
现在,我恐惧着每一次推开门。
我像站在图书馆里,我说,随意抽出一本书,撕下随机某一页。文字密密麻麻,根本读不懂。然后,我将这一张纸扔进火里烧了。
他平静地了解了某年某月某日,某地。看了会儿新闻,这似乎跟我记得的不太一样;但是,他说,我感觉我来过这儿一次……
他看见我满怀希冀的眼睛。他犹豫了一下这一句话:但我不记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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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开门,关上门。我拉开门,关上门。
这时,他给我看了一本我一点也不知道的日记。不是每一天都记,笔迹与内容,不是每一个都清醒。与其它一切都没有关系,他说,我跟着继续记了;这里写的都是你的事情。
我翻到扉页,相逢年纪的幼儿园字体写着:……
我已经受不了了,但他跟着我看一眼,又把那句话,正对着我,重复一遍。
你知道个什么?
我跪下了,我的腿从来都是软的。然后开始哭。肮脏丑陋的脸都纠成一团,比婴儿还难听。
但是……他肯定不会什么都不做。所以,他过来拥抱我,接住落下的液滴,擦拭水痕。每一个动作都延长一段浪涌翻滚的时间。被泣腔占据,我一个字也说不出。他什么都没说。
我跟你讲一个美好的故事,他说,你什么都不要想,它就是个故事。
他六十岁时,可以为每一个细节笑开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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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房间,见床上有几张边缘粗糙的纸。他一手握着小刀,一手削得尖尖的,尖尖的素描铅笔。
我立马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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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有一次,另一次,我差点掐死他。在那之后,我们依然被允许来往。
因为他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他。
在我心脏旁边,还有他留下的一道污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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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要求:笑语/无声
作者:漢尼
斯卡德长官有喜欢的人。
每年斯卡德去学校义务授课和研究会招新的时间点,他身后因为表白失败而心碎的人鱼们几乎成了雷打不动的风景线,这几乎成了研究会的入门保留项目。老前辈们看着满眼憧憬盯着台上演讲的斯卡德的新人,心中充满了慈爱与看戏的快乐。
他们在等待每年的那句例行台词:
“抱歉,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当前辈们在自己的座位上、试验台前、文件堆里听到这句话,他们知道消遣时光来了,接下来他们只需要带着“怜悯”的表情去寻找那个被伤透了心的新人并开始“布教”,就能收获满满的快乐——每一次这句话响起,意味着又有一个心碎的后辈要加入“斯卡德表白失败心碎者互助协会”。
时间久了总会有年少无知的新人怀疑这是不是假的,只是斯卡德为了搪塞他们编出的借口。
这个时候他们他们就要感谢前辈阿尔•好奇心害死猫•害就害谁怕谁•伯特的伟大贡献。前辈们一边默念着曾经冲在搞事一线如今已经在数据堆里养老的前辈的大名,默默掏出阿尔伯特关于斯卡德的喜好对象分析的几篇著作,含泪双手交给后辈们,同时不忘谆谆教导:这几个模板你们以后交实验成果还能用,绝对都是高分模板。
彼时阿尔伯特刚刚从深渊里被希恩救回来,年龄还不大,搞事心不死。俗话说凡事要讲依据,没有足够的论据支撑和正确论证思路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尤其是对他们这批搞科研的,数据不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起步都不敢拿出来。既然进了研究会,近水楼台,阿尔伯特怎么说都得要冒着被摁住加班的风险找出相应的证据,不然他就对不起自己的名字。
总会有一些端倪,斯卡德不是炼金人偶,阿尔伯特从他批改论文的时间长短就能判断出这批小孩的资质如何,那么找出他喜欢的人或是喜欢的类型自然不是难事。
阿尔伯特断定那应该是个银族或是红族的小人鱼,身上银色花纹的面积一定不少,他用的研究会和骑士团同时做的对比。斯卡德的目光在同时具备银红花纹的人鱼身上停留时间比纯红色或是银色比例低于百分之三十的人鱼身上平均长0.314秒,微笑时嘴角平均多上扬10.563度。至于为什么不是银蓝色花纹则是因为他面对那些体表有蓝色的个体几乎是目不斜视地看都不看,任凭那些小姑娘的目光如同地面上的一种叫做玫瑰的植物那般热切。
而且那个人可能年龄偏小,性格活泼,对比发现斯卡德的目光在骑士团新人的那个年龄段停留更久,且在更加活泼、身手更好的孩子身上停留最长。可能喜欢吃巧克力,这是有一次两人去地面采购时他难得观测到的,斯卡德在巧克力的货架前难得发了长达一分钟的呆,而阿尔伯特确定斯卡德的购物清单上没有巧克力这个东西,他也没听说自己的长官有多喜欢那个。
“综上所述,目标是银族或是红族的孩子,性别暂时不明,体表银红色花纹对半开或是四六开,身手很好,性格活泼,外貌年龄约在500左右,实际年龄不排除更大或是更小,喜欢巧克力,可能去过地面上或是身边有人去过,有一定概率在海皇骑士团就职。”
阿尔伯特悄咪咪在用水晶球把这段话发到群里,并在斯卡德看过来时熟练地切换成实验数据。
想了想,他又悄悄打开群,无视群里心碎的哭嚎和疯狂的猜测,打下一句:“或者说这是他喜欢的类型。”
然而说到底一切只是猜测,他没有决定性的观测数据。
“长官,说实在的,我们一个协会都很好奇。”
“什么协会?”
阿尔伯特反手把水晶球里正在不断闪烁的群聊展示给斯卡德看:“顺便一说,我是会长。”
不光是新来的实习生们,包括跟他最久,从白变黑再变白如今已经和希恩官宣快要养二胎的阿尔伯特,都说不出那个人究竟是谁。
他们都没有见过那个人,确切说是没人在哪见过斯卡德和任何人有亲密接触。
阿尔伯特拿以他家希恩为基础改良建立的数据模型发誓,斯卡德绝对没有在任何他见过的场合表现过对某一特定人的强烈好感,喜欢的那种。
斯卡德有喜欢的人,他们有可能同居了,或是生活在一起过一段时间。
作为发小,洛里加偶尔会去斯卡德家做客或是帮他找点东西。他用斯卡德给的咒语打开了门,先一步抱着三束花进去坐在客厅等斯卡德回来。花是斯卡德点名要的,两束白玫瑰,用来去悼念牺牲的战士们,一束红玫瑰,用来放在客厅。
两个人一起生活的气息不用看他都能感觉出来:卧室里的双人床、双份的被褥、沙发上红蓝色成对的抱枕、双份的餐具和生活用品,桌子上用魔法保护好但依然枯萎下去的红玫瑰花束,还有墙上一件大红色的披风,领口处是可爱的白色棉絮,还有亮金色末端坠着星星装饰的链子。这不是斯卡德的品味,所以应该算那位神秘的恋人的,海之国也不会发这种可爱风格的披风,这更像是他在地面上某个节日看到的风格。洛里加没听过这些年斯卡德有去过地面上,所以只可能是那个人从地上带回来的。洛里加上前比划了一下长短,它的主人应该身高和斯卡德差不多。
款式挺有趣,有点像自己的弟弟。他这么想着。如果有机会给那孩子套一套的话,应该会很可爱。
关于研究会内部的“斯卡德表白失败心碎者互助协会”佐菲在斯卡德和他吐槽“我说为什么有些新人的实验报告异常工整”时听到过,但是洛里加并不知道自己的发小什么时候背着自己恋爱了,他觉得比起自己,斯卡德才更可能是和工作和实验先扯证的那个人。如今原本只有他俩的“单身加班联盟”只剩了他一个人,真就闻者伤心,见者落泪,希恩都没有胃口和阿尔伯特抢零食了。
但是斯卡德从来没有提及过,从来没有。
斯卡德漂浮在骑士团的宿舍区前,发愣。来往的小战士们懵懵地看着他,但是斯卡德的威名让他们只敢远远地绕道走。
他原本是要回自己家里和洛里加等一下一起去烈士园看望死去的战士们的,但是只是走个神的功夫他怎么又跑到这里了?
端倪是五十年前前的那场大战,从疗养点中醒来的他只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然而却又说不上来。他躺在疗养仓里,被玛丽亚女士勒令伤好之前不能出院。一天之内,他发现自己第五次盯着门口出神,仿佛在期待着什么。
直到他出院之后,回到家中,因为疲劳正要休息时,习惯性地往身旁一搂——
什么都没有。刹那间的恐惧和悲伤填满了他,他挣扎起身,才发现身边空空荡荡,只有另一床被子。他去哪了?斯卡德模糊地想着,伸手打开魔法阵准备接通洛里加上门找人,在即将发动的那一瞬间突然清醒。
他是在找谁?
这是他这个月第十六次不自觉游到骑士团的宿舍区前。
这是他这个月第十二次在正常下班时间节点不住看向办公室的门口。
这是他这个月第八次在午夜加班时发现自己总是不住往办公桌上一处空空如也的桌面看。
这是他这个月第三次在半夜惊醒时发现自己抱着另一床被子。
弄清一部分的真相对斯卡德来说并不难。
成对的生活用品,不是自己口味却进了家门的红披风,桌子上突兀的红玫瑰,办公桌上奇怪却刻意留出的一块桌面,下班时心底涌出的不自觉的期待……
斯卡德有了喜欢的人,然而他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斯卡德用技术手段潜进了那个互助协会的群,依靠演技成功套到了阿尔伯特的论文。感谢阿尔伯特搞事之余依然不忘自己作为科研人员的素养,所有论据都有严密的数据和模型公式支撑,尽管他一眼就能看出这是阿尔伯特根据希恩的数据进行改良弱化之后的模型,他自己都没留意过这么多小细节。为表感谢斯卡德那一个月只摁着阿尔伯特加班到九点。
然而这一切都是大海捞针般的渺茫。战后的海之国有大量失踪人口要统计,然后有大量的成员被外派到海洋的各个角落去接替那些死去的同胞们继续他们的职责。斯卡德在海之国寻找了几千年,依然没有下落。
银红花纹的孩子每年都有,那些活泼的孩子们从他面前笑着游过,尾鳍搅乱水流。他试图从里面找出那个属于他的,却只有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每一年的骑士团表彰大会他都在现场,他和洛里加一起坐在高处,看着那些或年轻或成熟的面孔,也许里面有一个是属于他的,只是他还没有看见。
斯卡德有了喜欢的人,他正在寻找他。
海之国得到讯息,曾经他们帮助过的岛屿上挖掘到了斯卡德想要的矿物质。科学家专门腾出了一个月的假期,带着一众下属浩浩荡荡地来到那个岛屿。
原住民的王出来热情迎接他们,并热切地为他们举办了欢迎仪式。王的样貌类似人类的年轻男性,下半身却是蛇一样的身体。
“我记得你们,那个时候你们和师傅并肩作战。”王笑着说,“那时候我还没成年,被师傅摁在后面不准上战场。”
斯卡德想起来,五十年前的那场战争中,这里也曾经是战场,这里的王因为有着“祝福”的能力而被黑暗力量觊觎,不得已向海之国求助。斯卡德那个时候算是带队支援的成员之一,前来迎接他们的是这个族群拥有着人类少女面容和蛟龙半身的王。
那个时候他和搭档来到这里,被那位少女热切地欢迎,甚至承诺作为帮助他们的报答,会给他们施下祝福。但是他在因为重伤被送回海之国后就忘了这一切。
宴会过后他找到那位王:“可能有些冒昧了,我想问一下,什么是‘祝福’?”
王在那一瞬间有些惊讶,但是依然为斯卡德解答:“已经很久没人提及这个词了,应该是师傅当时和你说的吧……‘祝福’其实就是愿望。”
“我们的一部分力量被深藏于体内,只有听取他人的愿望并施下祝福,这股力量才会被激活,并为了那个愿望而被使用。”王掀开大厅后面的帘幕。斯卡德侧头望去,只见里面是一座少女面貌的雕像。
眼前的雕像渐渐和他记忆里那位骁勇善战的王重合,少女盘起自己的下半身,双手抱在胸前,腰侧的剑鞘里空空如也。
“这是师傅的遗体。”王接着说,“那个时候有人激活了她体内全部的祝福之力,师傅将自己化作屹立不倒的石像,用最后的祝福持续守护着这里。”
“许个愿吧,算是我们对您的答谢。”
斯卡德犹豫着。
“没有关系,祝福的力量只来自我们本身,师傅那个时候应该也和你们说过了。”
王引着斯卡德将手覆在石像放于胸前祈祷的双手上。无数的星光自石像中涌现,化作汹涌的金色潮水,将斯卡德和雕像层层包裹于其中。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见到他,或者仅仅只是知晓他的名字也好。
星辰的光芒在他身边旋转,飞舞,愈发湍急,却在下一秒全部落下去,回归到少女雕像的身上。
王露出了不可置信的表情:“师傅拒绝了你。”
“为什么?”
“不知道,师傅有自己的原则。”王摸着石像,“师傅一直是个守约的人,实现不了的愿望不接,会改变因果的不接,和前人有冲突的不接。”
说完他抬起头:“很抱歉,但是的确是这样,师傅是我们族最后一个有这种能力的王,我不知道你的愿望究竟是什么,但是应该是在这三点之内。”
“我想知道我喜欢的人是谁。”
“这听上去也不是什么问题啊,为什么师傅不接受……”王摇了摇头,困惑不解“我喜欢的就是师傅,一直,一直都很喜欢她。”
“我……”斯卡德犹豫了,“我忘记了他是谁。”
“但是喜欢的心没有变,你忘记了,但你依然记得你爱他。”王望着斯卡德,“要不我帮你个忙吧,祝福的方法我学了一点,但是你不要说出去啊,师傅一直怕被人知道我会这个会被利用。”
王的双手置于斯卡德的肩膀之上,同样但更加稀少的星光自他体内涌现而出,化作旋涡环绕着斯卡德。
“我祝福你,当你遇见你喜欢的人的时候,不论他变成什么模样,你一眼就能认出他。”
斯卡德带队离开后,王懒懒地盘起身体,缩在王位上。他的小徒弟从王座下钻出,缠着他的尾巴哼哼唧唧也要学。
“你学啥啊,这个东西废掉最好,你师父我也只是学了个仿制品。”
“我不信。”小徒弟嗷嗷地扒着他尾巴向上爬,“师傅你明明也会。”
“那个不是完整的祝福,不会百分百成功的。”
“那有什么限制啊?”
“不完整的祝福会被完整的压制。”王将小徒弟抱到怀里,“所以如果是和师傅已经施下的祝福冲突了,她的会盖过我的,不过应该没这么巧吧……”
斯卡德依然在继续着自己寻找的历程。
新人来了一茬又一茬,心碎的人年年常在,互助协会里的成员来来去去,有的人已经找到的归宿,却依然赖在这里不走,甚至有人开始开盘赌斯卡德和洛里加谁能先找到对象。
会长阿尔伯特对此事并未参与。他忙着教育希恩家的第二胎,还要应付研究会的加班,无数次午夜梦回在希恩怀里醒来陷入沉思要不要再黑化回去算了。
斯卡德依然住在曾经两人一起生活过的房子里,他靠着那一对陌生的红蓝抱枕,面对着墙上那件可爱的披风,柜子里的餐具成双,连水杯都是成对的,印着红色和蓝色的鱼。玫瑰花换了一束又一束,他本不用这样的,但是斯卡德直觉那个人会喜欢。
恋人不在身边的日子总是大同小异,休息,实验,再休息,睁开眼还是实验,偶尔昏倒在实验室被下属紧急送到疗养点就医,醒来后被勒勒令强制休假,休假完又是再一次的重复。
这一天他和之前一样,站在循环的尾巴上,在疗养点的小护士们阴冷的目光中拖着沉重的身子游出来。
路过中心广场的时候,他有些累了,在广场上找了个地方坐下。
太阳的光芒一如既往地温柔,穿过海面映照在他面前的雕像群上。
那是几十年前那场战争中死去的战士们,为首的那个小战士有张天真可爱的脸庞,一身漂亮的银红花纹,看上去才成年不久,然而很少有人知道他是他们的前锋,是身经百战的战士。斯卡德记得他的名字,洛里安,洛里加最小的弟弟,他们曾经是搭档,在无数场战斗中并肩而行,直到他们在那块岛屿上失散,他在最后的决战中重伤昏迷,醒来时已是在疗养点内,他接到了对方的死讯。
感觉到有了些许精力,斯卡德再一次起身,游过战士们的雕像,回到实验室继续他的计算和寻找。
他将会一直一直找下去,直到回归至深渊。
他会在这无边的海洋中找到他的爱人,他会认出她,亦或是他,接着他会将他带回这里,他们会一直相伴直到死亡将他们的爱化作永恒。如果他已经死去,那么斯卡德会找到他的墓碑,在他的墓前为他献上玫瑰花和自己的爱意。余生他将会守护他的坟墓,直到他再也没有一丝力气战斗,直到他连抬起尾鳍的力量都没有,也许那个时候他将会在爱人的墓前沉沉睡去,和孕育了他们的海水融为一体。
也许穿过短暂或漫长的岁月,他们终将在碧波之下中重逢。
斯卡德如此笃信着。
罗曼尼一时不会得到答案,但是他总觉得来希时隔多年又回到这里绝非偶然。而另一边,来希追逐着的东西似乎印证了这一点。
“来追我?来追我!你追不到我!”像是有许多的孩子在前头跑着,呼唤他追上来,声音格泠泠地此起彼伏,在死气沉沉的研究所里回荡。
“别跑!”猎狼犬不时六爪着地飞奔在生锈的地面上,长棍一端随覆盖在皮毛下的魔纹刺青发亮而凝出光刃,一路留下标记,追着那个扭曲的影子穿过一条条走廊,从一个个东倒西歪的门前跑过。一道道夕阳般的光从外面透进来,与影子交织着一道道投在他身上。风把他的耳朵掀起来,把细碎的声音送进他的耳道,撩拨着猎犬的本能。
拧开成4段的长棍每一段都弹出光刃,被魔力导线拴在他掌心朝着猎物飞投出去,一投不中,再投不中,掠过时回收,绒毛被掀成一道金色的风,少年穷追不舍。
他完全没意识到自己追逐着的那个东西不对劲——他前面其实什么都没有,只是墙上一道长着翅膀的影子。
来希算不上一个正常的孩子,他的心智从11岁之后就没有再变化过了。虽然古典做派的罗曼尼教给了他最基本的常识和礼貌,但他从各方面都与一般被养在小城里的孩子有所不同。比如有很多会让人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他完全不怕。
来希持续注意着环境,绕过一个大弯后映入眼帘的是一面大墙,是影子移动的必经之路。猎狼犬在追逐中找到了规律,那个东西进入影子就会加速,但如果有大段的亮光它就会赶快绕开。虽然并不明白原因,但有规律就可以利用起来。
机会恰好,猎狼犬忽然调动起全身的魔力让光刃变成灯火般明亮,趁着影子在忽然亮起的墙上无处可逃,四臂投出四杆光刃穿空而去,将那影子钉在墙面上,脚下一弹扑上去,张开四只爪子把它死死按住。
“抓到你了! 罗曼尼,我抓到了!”
小狗完成任务摇起尾巴,通过双子螺呼叫了远处的养父,而另一个影子则从他身后升了起来,嶙峋崎岖投在他的背上。
“抓到你了。”
长棍挥出直接扫过背后,在一阵碎裂声中他回过头来,身后的地上渐渐形成了一个直径大约等同他一跃的积水坑,里面有黑色的、表面油亮亮却照不出自己模样的水。
“过来跟我们玩。”
“你为什么这么久才回来?”
“我们不用住在笼子里了,可以一起玩了。”
“下来跟我们玩!”
刚才一直能听到的,像是许多许多小孩子的声音,从那片黑水里响起,再次此起彼伏起来。
而金色的来希抓了抓脑后乱蓬蓬的小辫子,拔下光刃照向水面,摸不着头脑地反问回去:“你们是谁啊?”
房间突然安静了一下,然后那些孩子窃窃私语起来。
“他不记得我们。”“他忘了我们。”“我们一起在这里出生的。”“你不记得我们。”
“我们是一起在这里被生产出来的。”“他不记得,因为他被救了。”
“为什么只有他被救了?”“为什么没人救我们?”
“为什么你被救了?为什么你活了下来?”
在那些越来越委屈和不服气的声音里,来希只是一头雾水地问了一句:“什么啊?”
对他来说,5岁之前的记忆是不存在的。虽然很明确地知道罗曼尼只是养父,但他完全不记得跟罗曼尼在哪里相遇,还有父母亲的样子,以前生活的地方。
就在他努力理解现况的时间里,那些窃窃私语变得越来越尖锐,逐渐对懵懂的来希叫骂起来,七嘴八舌越来越刺耳,最终化为同一句怒吼:
“凭什么只有你活着!你得跟我们一样!”
小狗决定停止思考,因为一道巨大的影子正在他面前狂舞着缓缓升起,投在他的身上,正要向他碾下来。
而另一边,正在在用附魔墨水连接魔纹阵的郊狼耳朵一抖。他的手没有动,抬起头望向四周。没有人,也不是来希。
这个从身后一闪而过的气息是什么?
耳朵再一抖,他站起身,确信有东西在环绕着他移动。从外面的走廊上,到这个穹顶下的房间里。他看不到,但是知道它的存在,这种邪恶的,阴冷的气息在窥视着他。
罗曼尼缓缓出了口气,站直身体,对着空荡荡的废墟说:“我知道你在。出来,面对我。”
那气息忽而消失了,就像突然熄灭的火苗,连烟都没有留下。
再三确认对方已经离开之后,他再次蹲下,继续绘制魔纹阵。耳朵一抖。
有人在他耳中说:
“我知道你。”
“我们认识你。”
“那时候,为什么不救我们?”
*本文獲得活動人氣投票第一名,恭喜作者獲得群內特殊頭銜【建橋總工】
作者:巫念桃
河西牛郎夜半惊醒。梦里,他远远地望见一片湖,湖边枝影横斜,乳色的雾中浮现出几个人影。他悄默声儿靠近,定睛一看,湖里七个人,皆背对他,身子隐没在湖中,长长的头发幽幽地地漂在湖面上,很是旖丽。牛郎想再往前进,确是不能了。一阵天旋地转,陡然距离湖面远了许多。依旧远远地望见湖,影影绰绰地现出暧昧迤逦的身影,飘来低低的、朦胧的笑语。
牛郎细窥,久而不厌。七人洗毕,待上岸时,两旁枝条藤蔓顿生,阴风骤起,不得见。牛郎惊惶。未几,枝条藤蔓退去,风沙渐平,七人衣毕,摇曳而出,环佩叮当。梦到此处,一个雷鸣轰然炸醒了他。牛郎抹一把额头,尽是冷汗。“嗨呀,你怎么能在梦中做那档子事!真是枉读圣贤书!”他唾弃道。
嗨呀,我的牛!他想到自己拴在外头的老黄牛。他废了好些力气把老黄牛折腾进屋子。他抚摸着老黄牛的脊背,感受它衰老的鼻息。它黑黢黢的眼睛温顺而沉默地盯着牛郎,像一位慈祥的父亲。
牛郎摩挲着老黄牛的角——那里断了一处,牛郎带着老黄牛上山打猎,偶遇孤狼,千钧一发之际,老黄牛挺身而出,救牛郎于狼口之下。那角就是在与孤狼搏斗中撅断的。“我听闻有的父亲遇险会抛弃孩子。想来父亲也比不过一头牛。”此后牛郎视黄牛为父。黄牛逐渐老去,牛郎断不肯送它去屠宰,只是养着它。
想再睡,是睡不着了。待风雨稍歇,牛郎前去寻找巫人解梦。
“你梦见了七个人?在湖里?”面前的巫人披着黑色的斗篷,涂满五彩颜料的脸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
祂晃动着手里的木杖,乌鹊从远处飞来,落在祂头顶上。黑色的尾羽油亮,像一柄锐利的短刀。尖锐的鸟喙对着牛郎,仿佛下一秒就要冲上来啄食他的血肉。
牛郎不禁打哆嗦。他听闻巫人以尸体血肉饲养乌鹊。他曾看见老去的狮子倒在路边,群乌蜂拥而上,不一会儿啄食殆尽。沾着血的鸟喙发出长而尖锐的、兴奋的鸣叫。
“胆小鬼。”巫人伸出手怜爱地抚摸着乌鹊的羽毛。
“这个梦很值钱。”
“我要你的老黄牛,还要你的舌头。”
乌鹊听闻,兴奋地叫唤。巫人安抚乌鸦的情绪。
“你知道的,我要给小黑换条能说话的舌头。”
“当然,我可以先告诉你一部分内容,你再做决定。”
不等牛郎思考,巫人告诉牛郎一个老套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贫苦男人,终日与老黄牛为伴。老黄牛见主人可怜,托梦告诉主人,在山的另一边有一个湖,明晚将会有七个仙女在湖里梳洗。她们的衣裳存放在湖对岸的古树之上。拿走其中一位仙女的衣服,便可以得到一个妻子。
“我该如何渡湖而不被发现?”男人问。黄牛回答:“砍断我的牛角,剥下我的皮,剜下我的心脏。把角挂在头上,把皮披在身上,吞下我的心脏,你会变成一头黄牛。往身上涂满牛粪,遮掩身上人类的气味。”贫苦男人含泪杀死黄牛,按着它的嘱咐来到湖边,果真发现湖里有人梳洗。他挂上沉重的牛角,裹上牛皮,吞下血淋淋的心脏。男人变成一头黄牛,叼走一件衣裳,带回一个妻子。
巫人看着牛郎离去,祂知道他很快就会回来。
牛郎回到巫人庭院前,左手牵着黄牛,右手捧着一个木盒。
打开来,里面是一截新鲜的舌头。
失去舌头的牛郎只能发出“嗯啊”的音节。
巫人没有现身。乌鹊飞下屋檐,叼走舌头,囫囵吞下。在它发出一长串恶心的咕噜声之后,它扑棱着翅膀猛地凑近牛郎,张开鸟喙露出人舌:“牛郎,牛郎!往西边走,走三百里,看见一处窄窄的山洞,走进去,走到尽头,湖就在里面。衣服就飘在湖中央。”
“杀了你旁边的老黄牛,取下它的骨头,扔进湖水里,桥就出现啦。”
牛郎抚摸着老黄牛破损的牛角、嶙峋的脊背,做最后的告别。他望着老黄牛黑黢黢的眼睛,里面映着自己扭曲的脸。现在我需要的不是老黄牛,我需要一个妻子。他想,自己已经养了它许久,也算是仁至义尽。
他背着老黄牛的骨头上路。临别前回头一瞥,只见乌鹊拖着黄牛的头骨进入巫人的庭院。
“好久不见,老家伙。”巫人招招手,乌鸦飞回他肩膀。祂看着眼前的牛的头骨,桀桀地笑。祂脱下黑色的斗篷,撕下脸上的皮。那是一张极美丽的、年轻的女人的脸。
那是巫人还不是巫人、老黄牛还不是老黄牛的时候。
那时的巫人是斗牛宫第七位女儿,司乌鹊,单名巫。一日,巫和众姐妹下凡嬉戏,在一处僻静的湖边洗澡,没曾想被一头老黄牛叼走羽衣,被迫嫁人为妻。相处下来,男人虽无甚大过错,甚至堪称温和,但偷衣一事始终是一根刺,时时刻刻扎着巫的神经。只是我们善良的巫想着,既然已经做出承诺,不妨就完成男人一个心愿,等男人自然老去、死亡后再回天庭,也算是修一场功德。
一次酒后,男人低低地吐露心声:“我对不起你,我把你的羽衣烧了。你跟我好好过日子吧。”
巫的心坠入谷底。
原来老黄牛的梦里还有一句话。
“最后把我的血收集起来,浇在羽衣上,一把火烧了它。”
忍无可忍的巫长啸一声。千千万万只乌鹊从四面八方铺天盖地涌入,张开的羽翼遮蔽天空太阳。它们排着队形成一条长长长长的桥,直通天庭。
她重回天庭,找到嫦娥,要走剩下的一颗灵药。彼时她已知道老黄牛是金牛仙,男人是玉皇坐下金童,因调戏仙子被贬下凡尘。太上老君于心不忍,让金牛仙下凡相护。
“你个老不死的,自己护着人就算了,把我搭进去算什么?金童是仙,我就不是了?”巫指着老黄牛破口大骂,“看我到时候不扒了你的仙皮,剔了你的仙骨。”
“金童老实善良,待我如父,待你温和,是良人,你不亏。倒是你个巫,嘴巴脏的得很!”老黄牛——此时已经变回金牛仙模样,他是回来劝说巫的。来来回回就那么几句啰嗦话。
巫翻了个白眼,与金牛仙打一个赌。
他们联手给金童造了一个境。
如今,境里两人相遇。很显然,巫赢了。
那一边,牛郎衣衫褴褛找到湖,看见湖中心漂着七件衣裳,心下大喜,赶紧将老黄牛的骨头扔进湖里。老黄牛的骨头浮在湖上,形成一条骨桥。牛郎小心翼翼地上去,摇摇晃晃。嗨呀,这老黄牛的骨头真不中用,怎么这么不结实。牛郎一面嫌弃,一面努力稳住身形。他看着一件件衣裳,像看见一个个美人。一步、两步、三步……就差一点能碰到衣裳时,牛郎一个趔趄摔入湖中,淹死了。
境里人死了,境外人疯了。
牛郎从此疯疯癫癫的,逢人就问牛呢,我的牛呢?妻子呢,我的妻子呢?
大家都笑他:“你那头耕牛早就被你杀了吃啦!你忘啦?”
有人好事者问他,你妻子呢?他就跟人颠三倒四地讲一个老掉牙的故事。
作者:伊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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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鸦青色的深夜,一轮圆月当空,清凌凌地把雪般的光洒下。月下一辆马车奔驰,马儿跑得有几分吃力,驾车的是个年约及冠的青年,他又喝了一声“驾!”马竭力又加快几分,但不久又气喘吁吁地放慢。青年骂了一声,车帘忽然掀起,露出一张少女的粉脸:“大哥,白兔跑不动了么?”
“可不是吗!”青年急道。“这儿离客栈还不知要多久!”
夜风凛凛,少女粉白如花瓣的额头上,却滚下一粒汗来。“那该如何是好……”话犹未了,她忽地眼睛一亮,叫道:“大哥你看!”
青年应声望去,顿时也是一喜。平原广阔,中央孤零零地蛰伏着一所宅院,被月色照得发白,身后却是长长的黑暗。
敲门久无人应,去推却是应手而开。灰尘簌簌,青年左手提一盏纱灯,右手扇了扇风,连呸几口。少女在后道:“娘,看着些门槛——好大的一所宅院!”
“就连咱们的娄府都比不上呢。”青年道,“但……似乎并无一人。”
“想是这户人家早就搬走了。”站在少女身后的中年男子道。他是圆脸,疏疏几缕髭须,头发也只勉强梳起一个髻来。“咱们就在这里留宿一晚吧。阿秩阿香,你们去看看这里的床收拾收拾能不能睡。夫人,我和你去马车上,拿些吃的来。对了,我还带了一坛酒,也搬来吧。”
阿香奇道:“父亲还带了酒?”
娄夫人叹气道:“阿香,快别提了!阿秩和你爹,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我说逃难还带什么酒,他硬说这是为你准备的好女儿红,要和你对酌呢!”
娄老爷笑道:“哎哟,夫人!咱们虽是要逃过那觊觎阿香、无法无天的臭小子,可今晚好歹是个佳节啊!走,咱们去拿!”
娄夫人嘴里虽还嘟囔着“追兵尚且不知追没追上来”,却还是和娄老爷并肩去了。阿香微微一笑,两道柳眉却垂蹙下来。她喟叹。
“阿香,咱们也走吧。”娄秩从后搂住妹妹的肩膀,探头瞧瞧她的脸。“你还发愁吗?”
他问得轻柔,阿香低头,苦笑道:“大哥,我在想……”
他俩朝宅院中的房室走去。
“……都是我的缘故。好端端的一个中秋,全家人却在外,就如被猫追赶的耗子般仓促奔逃。老妈妈留在家里,还不晓得那王家人会把她怎样……”
“别担心了。”娄秩道,“我小妹妹这么美丽,怎可发愁?女人皱眉太多,可要长皱纹。那姓王的小子,虽然嚣张跋扈,但论狠辣,还不至于对老妈妈下手。我们终究是诗礼人家,不是白身。中秋佳节,难道不是家人俱在就可以了么?等明日,咱们去投奔了姨夫,再速速地给你说一门好亲……”
“说什么呢?!”阿香听他越说越不正经,羞恼地笑了起来。娄秩嘴角一咧:“是实话呀!阿香,你看你表哥如何?还是说,你要找的夫婿,要宅子大过这所?……”
说话间,他们转过抄手游廊,迈进垂花门,蛛网飘摇,尘灰如雾。肥厚的青苔绣满了阶前柱脚,长长短短蒙络摇缀的野草野藤生长如死绿的湖。并无虫声。风声也无。就只有兄妹俩轻重不一的足音,淹没在两人的私语声中。
院中四棵树,三棵幼小的桃树,已经一并枯死,在野草丛中,几乎只能看见三个黑尖。独有一棵柳树,高大挺拔,依依袅袅,无风亦动。西厢房门上一把锈迹斑斑的锁,烂掉的窗户纸上浸出比墨还浓的黑暗。隐隐地,似乎还有一股臭味。东厢房门开了一道缝。兄妹俩一前一后地进了门,灯笼的火焰急促地跳跃了一下。在幽暗的灯光下,可以看见这屋子里一片凌乱,桌上的书烂朽,茶杯打碎,多宝格里的古玩灰尘积了一指厚。
似乎有无数的游丝,在这里牵萦。
阿秩手中的灯往多宝格边凑了凑,忽然有一只大青蛾从花瓶中飞出来,尽力往灯上一扑,灯纸都被撞得轰响。阿香惊叫了一声,阿秩连忙挥手赶它。青蛾踉跄飞往墙上,只见那里挂一张暗淡的旧画,墨色沉浊,是一个亭亭玉立的青衣女子,上题诗道:
腰肢暗想风欺柳,粉态难忘露洗花。
床铺也是凌乱的,被子有一大块黑色污迹,污迹上长了寸许长的绿毛,但收拾收拾,却也还可以容身。
中堂北房与东厢大致相同,只有后院的房间,虽然狭小,却干干净净,空空荡荡。一架竹屏风,上嵌大块黄铜,打磨得光可鉴影。阿秩笑道:“阿香,你看这里,好做你今晚的闺房呢。”
阿香哼笑一声。“鸠占鹊巢罢了。大哥,你说,住在这儿的,难不成就是那位‘风欺柳’娘子?”
“我看这位画家,虽然笔墨老到,态度却庸俗。他笔下的女人,未必能如此精爽。”
“我们现在是寄人篱下,你当心祸从口出,主人见怪啊。”阿香趣他。阿秩连忙道:“不说了不说了,客随主便!”
他俩又朝后花园望了望。花园似乎极大,花木扶疏,中央一口小井。再没什么好看的,兄妹俩便拐进月亮门,却看见娄老夫妻俩正在院子里,一桌四椅,桌上一坛酒,炒米与酱瓜茄,摆得倒是整齐。娄夫人嗔道:“你们这两个孩子,去了哪儿游荡?我和你爹爹直着嗓子叫了你们也有十几声,你们怎么一声不吭?”
“可不是么,你娘还担心你们出了什么事情。我说,夫人不必着急,她还要来拉我耳朵!”
阿香噗嗤笑了。“我和哥哥都没听见,带累了爹爹了。倒是咱们这中秋晚宴,也忒寒酸了,连筷子也没有。”
“哎呀!是我疏忽了。”说着,娄夫人就要起身,阿香忙阻道:“娘别动,我去厨房找找。”
厨房在东厢南角,兄妹俩刚刚就只剩这里没找。阿香攥住光滑的门环,往里一推。她感到一股尖细的冷风,直吹到她的脸上。一张白脸,悬在半空,呆沉沉地瞪着不见瞳仁的眼睛,瞪她。
阿香骇得嘶叫一声,连灯笼也给丢到地上。娄老爷、娄夫人和阿秩也一惊不小,悉围上来,只见厨房里站着一个长身白面的女子,也是一脸的惊恐,又望见他们三个,短促地尖叫一声就晕倒在地。
这下子也不用喝酒,小厨房里就有干净碗筷,拿了茶壶里的冷茶给女子灌下去,半晌方醒。她自言姓褚,名雨朋,是这户人家的侍婢,主人远逃,独留她看家。阿秩连忙为擅闯向她致歉。雨朋摇头笑道:“公子太客气了!主人已走了多年,从没有一封信回来。我只是一介弱质,无力支持这么大一所宅子的妥帖,今年遇上中秋,就喝了几杯,没想到就醉了。娄小姐把我吓了一跳,让列位见笑了。不知道娄公子你们又是为什么离家?”
阿秩看了阿香一眼,答道:“我们是被一个奸人所害,想去投奔亲戚。”
“那我们真是同病相怜了。”雨朋笑道,“我们爷在家时,也常怒骂朝廷中的贪官污吏。我们老爷也是为人正直,终至于此。不知道他们几时回来……?”
阿秩见她蹙眉,连忙安慰:“会回来的,会回来的。褚姑娘,你看天上那轮圆月,就是个好意头。”
雨朋冁然一笑:“那就谢过娄公子了。”她转脸看见桌子上的吃食,讶道:“这些路菜,怎好充作家宴?我虽然鄙陋,菜倒还会做,就让我代主人们招待一下吧。”
娄家人连连推辞,雨朋才罢手,但仍然给他们端上了冷食的火腿月饼和香美好酒。她还想在旁端茶倒水伺候,被娄夫人硬拉上桌。众人聊天。雨朋又唱了只曲子:
“黄昏卸得残妆罢,窗外西风冷透纱。听蕉声,一阵一阵细雨下。何处与人闲磕牙?望穿秋水,不见还家,潸潸泪似麻。又是想他,又是恨他,手拿着红绣鞋儿占鬼卦。”
唱毕才笑道:“让列位见笑了。”
娄家人通听呆了,这时无不抚掌赞叹。阿秩道:“褚姑娘,你……好嗓子!简直是水磨的!”雨朋含羞一笑:“这只曲子还是大爷教我的,我已独唱许久了,幸而腔调还记得住。”
阿香忽地想起那幅画,便问道:“褚姑娘,动问你,我们进东厢时,看到那里挂着幅画,上题着一句‘腰肢暗想风欺柳,粉态难忘露洗花’的,却不知是谁?”
雨朋脸色一凛:“褚姑娘,画上的人,已死了多年了。”
阿香呆了一刹,又问道:“那么,后院的那间小房,是哪位小姐……”
“我们家从不曾有什么小姐。”雨朋截断她的话。娄老爷打岔道:“阿香,你别这样的问东问西。大好的日子……我们且再听一曲,褚姑娘……”
曲终人散。娄老爷娄夫人就睡在正房,阿秩睡在东厢,阿香独在后院。她的寝具最好,躺下时却翻来覆去难以入眠。月色浸窗,照亮屏风上的黄铜,清清楚楚是一个丽人独卧。阿香昏沉入睡,又卒然醒来。
手指上传来鲜明的湿热触感。有什么东西,温温密密,在她手上攒动。阿香闭着眼睛,一动不敢动,但她却听到自己的呼吸声渐乱。
寂寂无声。连风也无。是妄想。是噩梦。是老鼠。是野猫。她不给自己反悔的机会,骤开双眼。
一团黑影踞在月光前。它抖动着,窸窣着,虚虚坐在阿香身上。
“……嘻嘻。你醒啦?”
黑影笑着俯下身。冰冷的呼吸,扑到阿香脸上。
阿香的心脏剧颤。一阵呼啸的悸动。她无意中朝镜子一瞥。青衣细腰的女人。是褚雨朋。
“……”
黑影的脸慢慢扬起。她嘴角挂一缕媚笑,回首懒懒地顾盼铜镜。
“我忘了,这儿还有面镜子。”
她重重在阿香手上一坐。浓稠黏腻的汁液,在阿香手上流下。她趴在阿香身上,完全无视阿香的挣扎与恐惧。攀附在阿香僵硬的身上,像蝉用自己细细尖尖的脚爪紧抓着树干。身体热情柔软地扭动着。脊背弓起,急促地呻吟一声。一股热液就随之喷溅到阿香手上。阿香发了一下抖,忽然手脚并用地把她推开。
“你在干什么?!”
她浑身发抖,下意识地在被子上擦拭着手指。“滚出去。快滚!我要喊人了!”
“呵呵。”
雨朋眯起双眼。“娄小姐,你难道不是并未反抗吗?”
她微微偏头,似乎仍是那个长身白面、眉清目秀的贤淑婢子。
“你并没推开我。你就这么受着了。娄小姐,要是你一点儿都不喜欢,为什么不反抗?还是说,你现在是为自己享受而恼羞成怒了?”
仅那么一丝微如蛛网的笑,还挂在雨朋的嘴角。月光点燃了她蜡一样白的脸。眼睛却是黑黢黢的,光漏不出来,也照不亮。
“你并没反抗啊。你是心甘情愿的。要么,也是半推半就吧。”
雨朋转过身,往门外走去。她的头一动不动,轻轻地飘出去。
镜子里,一身的青裙依依地飘出去。只是一身青裙。
毫无肌体。
阿香的喉间咯咯作响。雨朋停下脚步,后脑对着阿香。
“我总是忘了这儿还有面镜子……”
她回首,对阿香嫣然一笑,嘴角直裂到耳根,层层叠叠的红肉簇拥尖利的长牙。
青裙委地。
阿香在这所宅邸中飞跑,至气喘吁吁。她踉踉跄跄地,身上只着了一件白夹衣。夜晚的风高高地呼啸,叶子窸窣颤栗。她头昏脑涨,涨红了脸,仿佛一个在渐渐升高的水中挣扎的人。
她想叫,却叫不出声。
她推开正房的门,跨进门槛时几乎把自己绊倒;从喉咙里挤出一句“娘……”
他们却不在床上。
阿香愣在原地,从手指处都发起抖来。她又想到哥哥,便打算至少先找到他。
冥冥之中,似乎真有什么匡助。
一回头,她父亲的头正悬在门上。不用绳索,不用胡须。他的头颅还勾连着一段脊骨。索索垂下,如同铁链。
血顺着下巴和颧骨流下,没入发髻。从发髻里,又滴滴沥出血来。嗒嗒落地,掉入地上她母亲的口中。接着从娄夫人光秃秃的喉管中淌出来,在地上漫成一条暗红腥秽的小溪。
阿香跑出门,直奔东厢。她的胃里好像有数只手在拉扯着。她实际上已什么都看不清,什么都听不到,因此理所当然地忽略了四周的窃语。嘈杂细小的声音不断逼近,仿佛有什么在向她爬来。
雨朋在西廊下站着,青衣白面,长身细腰。她转身,迈进垂花门,直进后院。
床上坐着个一身白衣的娇小姑娘。脸小小如未放的花苞。她身后,一个蛾眉女子躲藏不迭。
“素娘,没事的。雨姐姐不是坏人。”小姑娘连忙安慰她。
“小姐。”雨朋反手关上门,道:“你可得拘着她些,万一被老爷和夫人发现,那就完了!”
“素娘很乖的。”
再走近几步,才能看出那蛾眉女子赤身裸体,下半身并不是腿,肥白嫩软,无数小小的虫足蠕动着,如同蛴螬。她拖着这条长长的虫尾,依恋地抱住了小姑娘。密密麻麻的细足飞快地挪动,将肥白的下体缠上了小姑娘的身体。
“草……莓……”她口里讷讷地说。
“雨姐姐你看,”小姑娘笑眼弯弯,“素娘在学说话呢!只是说得不大好,总是把‘小弥’念成‘草莓’。”素娘蛇一样盘在她身上,她反手,揉着素娘生着淡褐色花纹的体背,把素娘揉得嗯嗯啊啊,舒服得在她身上直蹭,像只粘人的猫。乌发荡来荡去,这么在灯下一看,倒显得素娘减了妖异,多了娇美。
据小弥说,她是在梁上看到素娘的,当时素娘还并没有人脸,只是一条肥大如蛇的巨虫,不知道怎么爬到了那里。小弥看她无精打采的像是饿了,就把每天送到房里的一碟果子掰碎了,喂给她吃。几天后它化形了,便对小弥亲近依恋,尤胜姊妹。
“这是雨朋,雨姐姐。雨-姐-姐-”
素娘抬头,看看雨朋。她黑定定的眼珠子,正是野兽那种窥伺的静默感。“雨-姐-姐-”
雨朋汗毛直立,禁不住打了一个哆嗦。小弥却以袖掩口,笑得两肩都簌簌颤动:“她说话了!”她喜悦之下,竟然直接低头,在素娘仍一张一合、几近无色的双唇上亲了一下。
雨朋此来,本是为了提醒小弥和素娘稍作收敛,但此刻她觉得自己什么都说不出来。原先的话,如今全成了不合时宜。她又搭讪了几句,就走出房间。
一到前院就被男人搂住,不断在她脖颈上脸颊上亲吻啮咬。他俩几乎算得上是一同长大,彼此早有情意,直到几天前才叫男人得手,可谓是干柴烈火。但雨朋今天却只是勉强相应。男人发泄过一回,滚下来扳着她的脸问:“你今天怎么了?累着了么?”
雨朋踌躇半晌,道:“大公子,”这个家里只有一位大公子,和一位大小姐,“你觉不觉得,大小姐近来有些不同?”
“她?”大公子轻蔑地反问道,“你提她干什么?”
“不过最近也是。”他回想道,“那丫头似乎有点儿人大心大的意思了。从前她喜欢在花园里面玩儿,母亲说她不守规矩,打了一顿,把她锁在屋子里,后来虽然放了出来,我看她一直有点木呆呆的,最近却似乎笑脸也多了点。既然你也觉得她古怪,不若我跟母亲说说,她年纪也不小了,早早嫁出去,大家清净。”
雨朋忍不住翻身坐起:“年纪不小?大公子,大小姐还不到十四岁呢!”
“十四岁?”大公子重复了一声,“我还以为她已及笄了呢。瞧把你给急的,既然如此,我不跟母亲说就是了。”
但雨朋却没想到,大公子嘴上说着“不跟母亲说”,却铁了心要把妹妹嫁出去。老爷对于女儿的事一概不管不问,夫人一向不喜欢女儿,也不知为什么。因此,她应答媒人倒是十分爽利。只是小弥终究是年纪太小了,大户人家没几个满意的,而那些中等人家呢,又觉得这女孩儿一定是金装玉裹的娇气,因此久久迁延。
小弥表现得若无其事,或者说,年少天真,不通男女之事。她对这件事既无愤恨,也无痛苦,只是一心饲养素娘。雨朋站在屏风后,看着她们如两条蛇一般交缠。小弥是细细小小的白蛇,手在身上肥软的女人蛇上游移。素娘难耐地扬起脖子喘息,尾巴禁不住砰砰地撞击床板。雨朋看不见小弥的手放到哪里了,她只能看见这个十三岁的少女炽热闪亮的双眼,火浪在其间荡漾,使她的瞳仁仿佛在流动。
直至八月,小弥的婚事仍没多少动静,于是大家还如往常过日子。其实算算小弥的生日也快到了,但往年都只不过是叫雨朋给她做一碗长寿面,今年自然更是如此。
小弥自被母亲申斥后,都不曾再去花园玩,可她所养的那条怪物开始结茧了,她整日看护那枚硕大的丝蛹。只有中午无聊,会趁着夫人老爷午睡,去花园玩一会儿,而问题正出在这里。
这桩事儿,雨朋并未亲眼看到,是大公子说给她听的。
“他一看到她,那眼睛就直了。嘿,简直是神魂颠倒啊!”大公子一边在她身上动作,一边似乎有点气狠狠地在她耳边倾诉,“他倒是一直都很赏识我的画,可就算是那画——不。就算是赵子昂的马,恐怕也不见得能让他 露出那种表情来。”
他俩入港已久,对彼此的身子已摸得稔熟,因此大公子虽动作稍嫌粗暴,所带来的快感却如骤雨。雨朋浑身酥软,搂抱着他,气喘吁吁地说:“那不是正好吗?你说他丧妻,如今孝期已满。又无子女,家里姬妾也少,我想他和大小姐……啊……”
“哼,也算那丫头有点福气,这下可算飞上枝头变凤凰了。”大公子的额头上罩着密密一层细汗。他又重重动作了几下,才翻身下来,低声道:“也算我们家不白养她一场,这下,我明年科举算是稳了。”
雨朋知道大公子虽然可称千金之子,广有家财,但却始终认为,要想光宗耀祖,必得中举才好。他善画,却只把这看作是雕虫小技,上不得台面。他既然心心念念是此,总归算得上是上进,她当然也只想尽力帮助他。
小弥知道自己定亲后,脸上难得露出了厌恶之色。她穿着一身白衣,那么小小的一个人,黑发长长地散着,像什么不见人世的花妖月魄。雨朋环视四周,并没看见什么丝茧之类,不由大大松了一口气。她和婉地把这件事说给小弥听。
“你见过他,品貌是不是不错呢?何况又是这等泼天的富贵,我听你哥哥说了,他很喜欢你。老爷和夫人,也是为你着想……”
“雨姐姐。”小弥淡淡道,“我父母还曾为我着想过吗?”
这孩子真是可怜。雨朋的心里忽然微微一动。
“大小姐。”她叹了口气,“你明年也要及笄了,怎么还说这种孩子气的话?老爷和夫人哪里不是为了你着想?”一边说,她一边伸出双臂,意欲拥抱她。小弥却转过身去,抬手挡她。
看到小弥这幅情态,雨朋却禁不住想起了她和那个妖怪在这床榻上缠绵的模样,心便又冷下来。她轻轻说:“那我就先走了。”
第二日,老爷和夫人去姨太太家,大公子又带了小弥的未婚夫来。两人饮酒,雨朋在旁伺候,大公子吃得醉醺醺的,雨朋也被他强灌了几杯。她并没醉,只是有一点头晕,出来解手时,正巧看到那位准姑爷旁若无人,径直走向后院。她刚要拦,却又犹豫了。
踌躇片刻,终是回去伺候大公子睡下,躺在他身边。
雨朋是被叫骂声惊醒的。她睡下时并不难受,此时却头痛得几乎要裂开。她揉着太阳穴,起身循声赶到后院。却撞见大公子正揪着一团血糊糊的东西往后院那口井拖,嘴里正大声叫骂着。“婊子。”他一边说,一边又狠狠朝那一团东西踢了一脚。“你现在还叫得出来吗,嗯?贱人,娼妇,坏了我的好事!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私底下做了些什么营生?装什么贞洁烈女,毁了我你现在心里是不是畅快极了?小贱人,我现在就要了你的命!”
他抬头看到雨朋时,脸上还是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雨朋怔在当地,忽然矮身,朝那团血糊的东西看了一看。
“你把……你把大小姐给杀了!”
那一团不明物体就是小弥。很难再辨别出是她。她浑身的骨头,恐怕已同小孩把玩的七巧板般散乱。其实雨朋全是凭头发判断的。白衣已成血衣。雨朋几乎找不到她的眼睛,其中一只扁得就像纽扣,另一只全充了血,在一片血色中,看都看不出来。
她抬起头来瞠视着他,忽然扬手便扇了他一巴掌。大公子头顿时一偏,再正回来时嘴角流下一缕鲜血。他表情慢慢软下来,甚至可以说带了几分可怜巴巴。他累了。在约半个时辰的疯狂后,他也无法再亢奋。
“雨朋。”他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全身溅了多少血,谁能想到这小贱人血有这么多?“这小贱人拿簪子捅了王爷!他说要毁弃婚约,接着就走了!我的科举怎么办?”
说到科举,他又感到愤恨在血管里奔涌。“我得让这小贱人还回来!”
雨朋道:“所以你就杀了她?大公子!她是你妹妹啊!你……”
“我宁愿没她这个妹妹。”大公子拖拽着这团小小的肉,继续往前走。雨朋拦住道:“你还要干什么?”
大公子挥开她,接着,像把一团破衣服塞进箱子似的,把那团曾经被称为小弥的骨肉头发的混杂物丢进了井中。
雨朋尖叫一声:“大小姐!”她扒在井边往下看。什么都看不见。大公子说:“你别叫了——她早就已经死了!”
他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疯。只是一个忤逆的妹妹而已。不,哪儿还有什么妹妹?
雨朋直起身子,他看到她的脸煞白,心里也知道她有多惊多吓。但一时间也不知道能怎么安慰。
“我也不想的。”半晌,他没头脑地说,“雨朋……我只是,太气了……我们家难道就白养这么个女儿,还毁了我的前途……”
雨朋忽然冲进他怀里。卯足了劲儿,打他,拧他,咬他。泪水浸湿他的前襟,他一动不动,任她施为。她身上渐渐也染上了他的血腥气,他觉得心满意足了。
小弥这名字不再有人提起。她是一个私奔的少女,跑得毫无踪迹,想找也毫无头绪。有心人会在街边的肉铺或是门口的石狮子上看到一两张风吹日晒雨淋至发黄变脆的寻人启事,上面的名字漫漶,人物模糊。
雨朋也尽力让自己把这一切都忘记。老爷夫人和大公子,他们三位的生活一切如常,且还格外坦然舒畅。只有雨朋,她不能做到。她尽力避开后院,尤其避开那口井。她亲手擦净了那间小屋里的每一处血痕,于是晚上做梦时就时不时梦见自己在擦那间屋子。
什么都不会发生,只是不停地擦拭。
天知道,她,竟然会流这么多血。
白天醒来时她都觉得乏累。攥着抹布时,手也忍不住要去擦拭似的。她几乎害怕睡觉,害怕和大公子本应疲累却甜美的房事,害怕夜晚。
时不时她会觉得自己忘了些什么,可是她也害怕回想。要是想起那天,她担心梦里会增添新的内容。要是想起那个梦,她害怕那个梦会更长。
也许一辈子都要做这个梦。
中秋节那天,她总算想起自己忘了什么事情。当时,她正在收拾一条鱼,背后忽然有人拍了拍她的肩。
雨朋转身,看到一个个子高得快顶住门的女人,皮肤灰暗,眼睛朦胧。她头发扎也不扎,穿了件灰中闪紫的纱衣。雨朋不认识她,刚想开口,她却先发问了。
“雨-姐-姐-”她有如故意拉长声音地这么念着。
“小弥去哪儿了?”
是素娘。雨朋不知道小弥究竟把她藏在了哪里。但她如今回来了。且要找小弥。
“她……”
素娘朦胧的眼睛罩着雨朋。她实在长得太高了,看下来时如同睥睨。
“被老爷送去姨太太家了。”
“姨-太-太-?在哪?我要去找她。”
“几日后她就回来了。”雨朋补充道。
素娘看着雨朋。她的眼睛,简直就像是在你的眼前。
她转身走了。雨朋看着她的后背,她长长的赤脚。雨朋忽然觉得手里的刀如此实在。
或许大公子把大小姐……的时候,也是这感觉。
雨朋把那条鱼放进锅里,就拔足狂奔,跑得香汗淋漓。那间小屋还是那么干净,她亲手擦过的,里面空无一人。
她来到井边,用一根长长的钩子探捞。每捞上几下,就抬头看看四周。
捞上来一大块微微腐烂的肉体。别无他物。
雨朋抱着那块肉,往厨房走。一路上什么人也没遇见。她走进厨房,把那块畸形的肉装进一个大桶里。她在原地定了片刻,忽然涌出了眼泪。双眼模糊地开始收拾肉。
加入大量的盐——肉已开始散发出臭味,必得这样遮掩——时,素娘进来了,那时屋子里只有鱼香。素娘如主人似的,四处巡看。她的双眼似乎更明亮了一点,雨朋只作不见。
素娘出去了,雨朋松了一口气。
肉腌了一部分,剩下的做成了月饼。除了小弥外,这家人没有喜欢吃肉馅月饼的,因此没有谁去碰。雨朋也没有吃,她没有想过以后要怎么处理。
大概只能等到坏了扔掉。
当晚,她和大公子又欢好一次。睡后又醒,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没有做梦。
只是窗外一轮明月清辉,勾勒出一个高脚伶仃的影子。
素娘在她床前蹲下身。就算蹲着,她也这么高瘦得吓人。
“雨-姐-姐-”她用气声说着,捧起手中小小的人头。井水洗净了它,不再有一丝的鲜血,两只眼珠也不见了,大概是烂掉了,只有眼窝里条条白色虫子蠕动着。嘴角原来一直被撕到耳根,干干净净的白肉相互贴着,露出一点退了红的齿龈。头发被撕掉一半,头皮上挂着根根水草。
“小弥在这里呢。你为什么要骗我?”
雨朋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她只能摇头,发出咯咯的喉音。
大公子喝了酒,睡得如死。
“小弥和我说,月亮圆的时候,就是亲人相聚的时候。”
素娘的话已说得很流利了。
“你们为什么把她放在井里呢,雨姐姐?为什么不把她给我呢?为什么把她切开了呢?”
“为什么不把她给我呢?”
素娘抬起头来,对着小弥被撕裂的苍白的嘴唇,深深地一吻,如凡人饮酒那样。
“啊……”她发出一个长长的、带着哭腔的极怪的声音。
她把头颅放在头顶上顶着,用两只手分别扳住上下颚,一使力,两颊的皮肉如纸直崩到耳畔。一层一层尖密歪曲的利齿,滴着唾液,从唇边直排到喉头。
阿香在地上翻滚。
夜风大作,烛光摇战。雨朋秉烛,从后院转出,蹲在她身边。
阿香两眼翻白,明显已什么都看不见了。她的嘴张大到把脸都拉长了一倍。有什么东西,正从她嘴里挣扎着出来。
雨朋把烛光照近,细细地看。
一个绿色疙疙瘩瘩如蛙的头,没有眼睛,伸着爪子,艰难地探出。阿香的嘴角都快挤裂。似蛙的东西甚却如蛇,脊背泛绿,肚皮泛白,长长的一条,在阿香的呻吟中将自己拔出,一出喉头,就妄想逃跑。
却不可能。
它把阿香的胃也给拖了出来。原来那长在了它尾巴上,它的身体连着翻出的胃囊与食道,浑然一体。
它呱呱呱凄厉地叫着,用两只前爪在地上爬动。力气倒是很大,拖着仍在呻吟的阿香,竭力逃避烛光,向门跳去。跳动时,阿香的头与身体便不断在地上擦触摔砸。她不断地呻吟,意识犹在。
肉红色的食道与胃囊绷得紧紧的,仿佛下一秒就要断掉。
它在门口停下,叫声更大了。
门已锁。门前躺着一具男尸,和一具蛙尸。蛙尸拖着胃囊与食道,似乎是被石头砸断。
蛙惨叫着,避开他们。
它迷惘地、磕磕绊绊地行进着。
雨朋起身,又走到后院。
她走到井口,弯腰探身进去。一股死水的凉气扑到脸上。
“什么时候能完呢……”她轻轻地说。
里面的三张脸惊恐地做着尖叫的口型。她伸出手,把他们从水草肥厚的根上薅起来,津津有味地先吸食脑浆。水又是这么清了。
她一跃而下,沉到水底。她在水中长得又高,又长,又细,身上的鳞粉都给冲净了,露出了皮肤灰暗的底色。
然后她又蜷缩起来,像一条水蛇。她开始思念小弥。小弥教她的东西还是太少了,以至于她并不能很准确地描述这种感觉……像是灯下,又像是细雨。像是被小弥拥抱时,那种过分甜而温的热度。像是一个捉摸不住的下午那白而热的阳光。小弥不会回来了,因此她思念得十分安心。她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惆怅,有一种朦胧的渴望,那就是希望能说得更多。
无论如何,她马上就要睡去了。醒来后再伸展开那双翅膀,把如海的鳞粉洒向庭院和自己。但那是醒来时的事。现在她在思念,在浸着凉月的井水下,如梦般地思念。
备注:真的此生不愿再踩死线……
作者:四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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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刀”与“短刀”是一对搭档。要说他们之间有什么感情那倒没有,一同行动数十年愣是一句话也没搭上过,当然也有可能是眼睛比嘴巴好用,不过这并不重要。
取这种代号两人定不是啥良善之辈,说不准还会拿着昧心的酬金干着不入流的勾当,不论是处于生计或是出于兴趣,两人似乎都乐在其中。顺口提一句,长刀的“刀”与短刀的“刀”都取自二者的直接管理者,为了纪念在热兵器时代两人对使用冷兵器执行任务的特殊追求。而代号里的“长”与“短”则是从外表来区别二者——举个例子,比如,长刀的拇指与小拇指有寸把长,而短刀从不留指甲。长刀觉得短刀娇生惯养,短刀则嫌长刀不解情趣,这大概也解释了为何两人一声不吭,这要是吭了一声,怕是能打到天昏地暗,斗个里外皆伤。更难受的是,争个死活还分不出胜负。都是明白人,打不赢就干脆摊手不打,无言的默契也就这般传下了一年又一年。
两人单独执行任务也极有意思。大多时候,长刀双手环胸,不分场合就在一旁看热闹,待到好事坏事短刀做尽了再悠哉游哉走上前。无喜无怒,看不出表情,是天生的,也可能是后天装得太巧妙,配上相顾无言的场面,也算应了景。从搭档合作的角度看,长刀毫无团队意识,这就触及了些外人参悟不透的冷知识——短刀医学背景出生,业务能力极强,单打武力值胜出群殴数倍,差不多是多个人嫌碍事,少个人怕寂寞的程度。搬个这吨位的石像立在一旁,精彩之处多个人留意,倒是火候刚好。
是搭档总少不了合作任务,但也不全是合作任务。领任务的标准方式是轮流抽签,任务有趣与否,则得问问本人的手气今日心情如何。长刀本轮轮了空,将重心靠在一旁的柱体上,饶有兴趣观察起身边的不同人,大起大落尽收眼底,不过——他猜短刀定是领了个极有意思的任务,这家伙的脸裂开到现在都缝合不上。当日下午,长刀便收到了短刀用两人特有的交流方式留下的暗号,示意傍晚时分老地方见,有要事商讨。
这单人任务商讨个鬼啊....就是某人任务不顺心情不好对月独饮还寂寞了吧?长刀拍了拍脑门,心想自己幸灾乐祸还真要遭点报应。
短刀不喝酒。能喝但不喜欢喝,或者是讨厌喝。短刀家里永远有一箱酒,为的是需要酒的时候能找得到酒。
长刀接过短刀递来的酒,自己的倒影清晰地映在酒面上,谨慎地晃动酒杯却又无所顾忌般一饮而下。药会慢慢生效,接着长刀会昏沉沉地睡过去,这些都在短刀的意料之中。他向来算得精准,多年经验加上长期观察,将这点小事与自己脑中模拟的场景之间误差控制在0.01%之内已经不是能力和本事的问题,仅关乎个人选择。
药的剂量不小,短刀不知是手抖或是刻意,给自己留了至少是平日里五倍以上的时间。短刀坐着不动,静静地观赏着,长刀睡得跟死了一样,毫无介意将自己所有脆弱暴露在自己的搭档面前。要是在这安静的脸庞上划上一刀,会不会马上出现一道漂亮的弧线?会不会有鲜血先是缓慢地流淌再喷涌而出,喷溅在地面的图案又是否会恰巧美得惊心动魄呢?短刀有时会喜欢看看所有必然碰撞在一起会诞下什么偶然,什么巧合,什么不期而遇。这种稳定之中的不稳定也算是种致命的诱惑,若有若无就更耐人寻味了。时间还多着,不如再慢慢耗一会吧。时间还多着,但,总该动手的。
是的,该出手了,早点总没坏处。
短刀从衬衫袖口抽出了一直藏匿的刀,将其抵在长刀的颈动脉处,却将其贴着皮肤仍未深入,稍微使了点力又紧紧地制住,任由皮肤凹凸不平上下起伏,却未见致命突破。原来,竟还是爱惜自己的吧——短刀顺着视线,看着长刀颈部光滑的样子,细皮嫩肉的,这年纪了还是没什么细纹,保养是做的不错嘛,没少擦那些有的没的护肤品。突然好奇起来,干这一行,对自己的性命,持着什么态度呢?未必怕死,但总是会怕疼的吧。
该不该这一刀扎下去的时候让他清醒?来看看职业杀手濒临死亡的最后一眼与地球上任何一个普通人有什么不同,他也会和他们是同一个表情同样的狼狈吗?他会先奋力地在血泊里挣扎,让原本安分的鲜血群魔乱舞,再无力地望向天花板,张开着口嗷嗷地上下抽动却发不出一点声响,最后丧着头滑下椅座?他会低下头来求生吗还是病态般慕死呢?他也会歇斯底里地大吼大叫还是破口大骂?他没准能因此听上他开口的第一句话。
他其实是想听的。
但应该是像曾经想象过的那样是些平静的话,或是些无足轻重的胡扯。
与轨迹有那么些偏差,他推翻了之前设想的刺杀方式,快速地凭借职业能力又设想了上百种置他的搭档于死地的方式。他好像有些想看的东西,突然,他又什么都不想看了。时机未到吧,大概这么能解释得通。
他开始发抖。某些职业杀手动手时手会抖,这大概率是故意的,说不准是因为早年一刀致命的事儿干多了早习惯了,不如整点活让自己多抖几下,添点新鲜乐趣。这招要是使好了,目标的眼神确实会波动,惊喜、害怕、哀求、惊恐...复杂的情感变化更易让人找到希望得到的某种表情以此来刺激无聊的工作时间。不过抖归抖,抖成这山崩地裂的算是哪门子故意抖啊。短刀心里分得清,这次的抖,他是被动的那一方。敌不过的,只能认输。他停住不抖了,是因为他停下了目前手上的工作。
他看到了很多年前,不清楚究竟是多少年前,大概是长刀与短刀刚认识的那会,谁也不服气谁,白眼相看,那时的不说话实则是私下在暗暗较劲,倒也没想到这会在往后成为两人的传统相处模式,但不得不承认,有些事已是变味了。
从什么时候开始呢?
有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短刀任务失败了。目标是某个被盯上家族的最后一位成员,是个小女孩,也是个倒霉蛋,因为那些世代纠缠与仇恨本该与她无关。短刀可以动手,但是放弃了,短刀把机会让给长刀,长刀也放弃了。这人...这么想跟着一起受罚么?
长刀找来女孩,摸着她的头,一字一句说得清楚:现在你还活着,只是因为他觉得你活着的样子比死去的时候更好看点吧。他更希望看见这样的你。
长刀说过的这些话是不小心被短刀偷听到的。短刀心想,这人暗自揣测别人和自己私下偷听一样可恶。
回过神来,短刀举起刀,干脆利落向下斩,伴随四声清脆的断裂声,就算是把事情终结了。不过,短刀似乎对刚才什么环节并不满意,缓慢蹲下,对刚一晃而过的“创作”打磨起来。嘴里唠唠什么,半哼半唱,心情似乎不错。
事了,短刀拨通一串号码,并不在意对方是否接起是否出声,用一贯方式淡淡开口道:“世上...再无长刀。”
许久,长刀醒了,头有点晕。长刀坐在原先的位置上,短刀也是。彷佛是被剪辑好的人生,中途无事发生,双方都是这么想的。长刀恍惚间听到了他搭档粗糙的嗓音:
“离你必须离开这里还有30秒,你有什么想说么?”
“啊...这是我们搭档间第一次讲话吧。”
“26秒。”
“我之前还没发觉我酒量这么不好啊,居然还醉了...”
“19秒。”
“不懂哇,别人家的搭档也是这样子无情无义吗?”
“15秒”
“虽说长得不咋滴,人品也极差,声音倒是不错哇。”
“10秒。”
“好奇,你最后领的一个任务是啥?”
“5秒。”
场面一度安静到双方以为不会再有什么其他声响。
“认真说,你这刀法真是精准,把我指甲切得不错,有心了。”
看了一眼自己那变得与常人无异的指甲,再看一眼一旁整齐的断甲就能得出用刀切成,究竟是因为太过了解亲爱的搭档只热衷于使用刀这一工具,还是因为没有什么昏迷事实只是有心人全程配合演了一出好戏?不论答案是何,产生结果的原因都只会是某二人太过熟悉。可以互相伤害,也就可以互相都伤害不到。
短刀看着眼前人没皮没脸又嘻嘻哈哈的样子,不出意外一时辰后又能活蹦乱跳,严重怀疑自己挑了半天的选择是烧傻了还是脑门被夹疼了。突然又想起语言交流不算是他们的习惯。他读起他的眼神,还是有些有效的信息:
“多谢。”
也许他是读懂了,也许只是他瞎猜的,眼睛是比嘴好用多了,短刀叹了一口气。
眼睛比嘴好用的话,那么,长刀这时候会在短刀眼里看到什么呢?
令人失望的是,长刀什么也没看到。硬要说有点什么,只有正常的物理现象——他在他眼里的那个他的倒影。
“什么嘛,只有这种东西吗,真叫人遗憾啊。”
不过,那倒影在时空展现上来看倒不是此时此刻,是二十年前的长刀,还有长刀自己盯着一位女孩的眼睛十分认真地说过的某一句话。可能还会有一些容易被遗忘或不想承认的讯息,比如:“保重。”
过后没几日,A市市中心街区新开了一家生鲜肉铺,没听人提起过这店主究竟从何而来相貌如何年岁几许,倒是时常有过路人赞叹其刀法精湛。那一声一声刀刃撞击菜板的清响,也算是干脆利落。
END
改了改了
文/鹤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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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珂抱着背包靠在椅背上,在公交车刹车的尖利声响里醒了过来。
引擎嗡嗡作响,钢铁虫子微微颤抖,停在闪烁不定的路灯下,街道上一片死寂。
“到终点站了,小妹,下车了。”
司机从驾驶座上探出半个身子,咬着烟蒂含糊地说。徐珂没有抬头,小声地说了一句“好”,声若蚊呐,在空气里转着弯消散了。她穿着一件并不厚实的外套,胳膊旁边挨着车厢壁,若有似无的热气从钢板上传来,她抱着背包蜷缩在座椅上,仿佛获得了一种安全感,这感觉让她不愿动弹,想就这么缩在温暖的狭小空间里,再坐着公交车从终点站回到起始站。
最后她还是下车了。破败的路牌挂在满是铁锈的铁杆子上,像是被秋风蚕食的枯叶,在树枝上摇摇欲坠地飘着。惨白的灯光落在徐珂的肩膀上,黑暗在几寸光明外冷冷窥伺,忽闪的路灯就像她得以暂时歇息的孤岛。
但徐珂没有多余的时间休息或踌躇,她呼出一口白汽,拿出手机打开手电模式,裹紧了围巾,走进了黑暗里的小路。
公交车的终点站周围是一大片废弃工地,马路延伸到堆满碎石的空地边,虎头蛇尾地断了。马路边是高低不平的危楼,落满了厚重的灰,积木一般堆叠着的房屋之间,有一条狭窄的走道横跨了一整块沉默的旧房区,直通向另一边的夜市广场。徐珂举着手机,绕过倒塌的垃圾桶,跨过粘稠的脏水,走过一块不明所以的涂鸦,她听见角落有被惊动的老鼠尖声嘶叫,不知名的飞虫在浑浊的空气里振动翅膀,她在曲折的走道里小心地快步前进,在黑暗种回忆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徐珂工作于慕江市第三医院,是一名护士。她来自一个不知名的小县城,两年前考取了护士职业证书,即将从家乡前往城市中工作,年迈的父母很高兴,不管她拒绝,一定要将她送到城市里才放心。
这原本应该是美好生活的开始,徐珂想。他们一家三口一路辗转,舟车劳顿,不曾想却在乘坐大巴的时候遭遇了山体滑坡,徐珂的父母当场遇难。救护车呼啸而来,年轻的女孩遍体鳞伤地邂逅了自己梦中的城市。
徐珂托亲戚变卖了老家旧宅的家具,将父母的骨灰盒运回了家乡,自己一个人在城市里来去无依地打拼漂泊。医疗部门的工作枯燥无味,房租、工资、柴米油盐,功利又现实的东西在她闪闪发光的憧憬上蒙了一层灰。她抬头看了看,试图从那道缝隙中窥见一点星空的色彩,但天空只是黑沉沉地、寂静地压下来。她觉得自己正在被这个城市吞噬,左突右支的房屋是参差不齐的牙齿,交错的狭长小道是蠕动的肠胃,黑暗在迫近,钢筋水泥在变形、压缩、扼紧——她终于看见了小路尽头的光亮,她加快脚步,不顾脚下踩到滑溜物体,踉踉跄跄地向前快步走去。
几步之外,温暖的空气包裹了她,黑夜里的光亮照着她脚下的石砖,漂亮的明暗分界线将她和身后的小路切成两块。夜市上人来人往,烧烤摊前的中年男子用肥厚的手灵活地翻动烤串,撒上厚厚的孜然粉,浓妆艳抹的女人在大声地讨价还价,红色的塑料凳子被行人踢来踢去,卖汤面的摊主拉长嗓子,拉客的声音裹在寒风里传出去好远。
徐珂站在人间烟火之中,她紧了紧围巾,在厚重的布料下颤抖着喘息,她向前迈步,像是要把黑暗远远甩在身后,她在常常光顾的摊子前买了一碗十元钱的馄饨,在满是油光的小木桌旁坐下。徐珂连续加了好几天的班,晚饭带来的能量已经在工作中消耗殆尽,她小口小口地吃着,温热的食物滚落至胃中,却没有带来多少饱腹的愉悦感,徐珂知道自己没有走出那段小路,牙齿碾碎肉块,被舌尖翻搅,滑过喉咙——她想要呕吐,她已然食之无味。
年轻女孩的面前放下了一碗汤面,桌子对面坐下一个男人,小摊子生意红火,顾客们常常因为位置不够而拼桌,徐珂对此已经习以为常,所以她没有抬头,只是伸出手抹开脸上的泪痕。
但她余光中的那碗汤面却是毫无动静。
徐珂愣了愣,然后抬起头。
一个看上去颇为年轻的男人,戴着一副厚厚的黑框眼镜,头发凌乱,神色疲倦,他直直地看着徐珂,但未置一词。袅袅的热气升腾,在对视的两人之间竖起一道模模糊糊的墙——徐珂畏惧和他人对视,她无数次想要打破那堵看不见的墙,但墙对面的人往往无动于衷,他们不知所以,对她近乎恳求的目光感到困惑,最后耸耸肩,或是露出一个抱歉的微笑,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去,那无助的境地让她绝望——但现在她却清晰地感觉到那堵墙破开了一个口,男人的目光从那个口子里穿过来,落在她的泪痕上,落在她的眼睛里。
男人沉默着不发一言,徐珂却无法抑制地大哭起来。年轻的女孩坐在喧闹的夜市间,用红色的围巾胡乱地擦着眼泪,哭得头昏脑胀,浑身发抖。
十分钟后,徐珂离开了夜市,再也没出现过。
一小时后,摊主趿拉着拖鞋来收拾碗筷,他扫了一眼,看见小小的桌子上摆着一碗没吃完的馄饨,和一碗只剩汤水的汤面。摊主皱了皱眉,啧了一声,抄起碗将里面的东西倒进了泔水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