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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汉尼
评论要求:笑语
流言是从港口穿出的,听闻的每一个人都信誓旦旦,保证他们都看到了英雄身边那位漂亮的精灵在找结实的大船:要结实的,起码受过三个魔法师加固祝福的大船,足够抵御海怪的攻击,也能抵挡利维坦掀起的巨浪。
他们伟大的英雄,独一无二的黑魔法师,要去奇迹海。
这事吓坏了一群人,谁都知道奇迹海是什么地方,所有奇迹都会陨落的地方,那里不存在任何希望,每隔数百年,那里就会诞生一只足够毁灭世界的灾兽。
这看上去只不过又是一次英雄临时兴起的送死之旅。
谣言传出前一个月。
“我觉得有些不太对。”
他,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黑魔法师,他们伟大的英雄,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们的小妖精刺客又烧糊了一锅浓汤,身为战士的矮人匆忙冲过来抢救。精灵弓箭手此刻正抱着他的竖琴在楼下的街道上放声高歌,年长的贤者兼白魔法师刚刚回了他们的魔法师协会,走之前骂骂咧咧说这次一定要把预言水晶球从会长手里弄过来。每个人都忙忙碌碌,只有他们的人类牧师和他一起坐在桌子前,熟练地用小刀刻木雕。
小妖精在哭嚎,矮人一边咒骂一边把食材哗哗倒掉,他默默望向牧师,牧师叹息一声,放下手里的木雕。
“那么你觉得哪里不对?”他语气轻柔,这个胡子拉碴头发成绺的男人展现出了不符外表的温和举止。
“……你看墙上我的画像。”
那画像就在他们的对面,画面有些抽象,但依然能根据剪影辨认出是个强壮的短发男人,举着大剑对抗面前举着魔杖的魔王。
“没什么不对。”牧师微笑,“这不是我们之前在飞铃谷和影龙战斗的画面吗?”
“我是个黑魔法师。”英雄干咳一声,“那个时候我拿的是法杖。”
“上次在鼠尾草平原你的大剑用得也挺好的,估计是被什么人看去后传开了。”牧师微笑。
“我是中长发。”
“一点小小的偏差无伤大雅。”
“我是北方高地人,我没这么矮,也没这么健壮。”
“北方高地人已经消失了一百多年了,幻想和现实有差距很正常。”
“……我四十多了,画像上那个人肯定没超过三十岁。”
“你的身手和二十岁的年轻人一样矫健。”
“……你从哪找来的画师。”
“那是我们的小精灵画的,你确定要找他算账吗?”
往后的两个星期,伟大的英雄无时无刻不在怀疑这一切,直到两个星期最后那天,他做出一个足够震惊全城的决定。
“我要去奇迹海。”
小妖精被他这话吓得打翻了一碗汤,带着一裙子汤渍扑过来,急得啊呜啊呜哭。
精灵把小妖精拎起来擦干净放回位子上,把最后一口水果塞进嘴里:“给我个理由?”
“……我听到那儿有某种巨大野兽的低语?”英雄想了想,“没准是新生的灾兽。”
“我们之前在那附近的绝望崖已经把最后一头巨兽解决了。”
“我听到了。”英雄强调,“再说奇迹海那种地方,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成吧。”
英雄独自驾驶着那艘大船出海了,背着一柄黑色大剑,扬起风帆,向着遥远的奇迹海域。精灵连夜给他写了一份操作守则,但是在他们第一次登船时,英雄就已经从船长口中记下了所有的操作方法。
自他的航行开始,那股低语便愈发清晰,甚至变成了清晰连贯的吼叫。
并非像外界猜测的那样,这个想法在他宣布前就已经在脑子里转了一个星期了。从他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那天开始,那头野兽的声音就一直在他的脑海里隐隐回荡。虽然听不清,但是根据他对于兽语的了解程度,那里面应该不乏各色咒骂。
但是野兽理应不会有这种清晰的思维和连贯的语言能力,他猜测那也许是什么有了智力的灾兽。
航行一个星期后,英雄看到了飞龙崖,巨兽的低语也终于清晰起来。
这一刻英雄感觉仿佛回到了港口码头的工人中。天知道为什么这只生物会对那些人类的荤话和诅咒如此熟悉,仿佛他真的在那里待过一年以上。
以防万一,他打开了一个扩音魔法,然后用类似的兽语回骂了一句。
吼叫暂时消停下去,先是一句回骂,英雄确认那其中夹杂了自己的名字。接着那吼叫就变了调,变成了纯粹的警告和更脏的话。
如果会听他就不是英雄。他给风帆上了一个风魔法,加速向着奇迹海中心驶去。
期间那股吼叫一直在变调,从警告到怒骂,最后变成了恳求和撒泼打滚。如果他听不懂兽语,大概听起来这些并无区别。
现在他看清楚了,那只怪物的身影。那是个蜷缩在一方小小孤岛上的巨大白色生物,一身白色的容貌,只有两只黑乎乎的眼睛露在外面,连他身下的岛仿佛一个小到不合适的垫子。
“嘎呜——”巨兽对着船嘶吼,但是在英雄耳边这成了一句毫无力度的威胁,他一把把那把大剑甩到巨兽脸上。这东西和它的体格比最多只能算的上是一根木刺,但是怪物却伸出爪子稳稳接住。
“解释解释?”黑魔法师用扩音魔法喊,“这是你的东西吧。”
英雄去了奇迹海,然后就和很多童话故事里的那样,壮烈牺牲,以自己的身躯消灭了灾兽之源。
从此世上再也没了灾兽,也不再需要英雄。精灵抱着他的竖琴四处弹唱,牧师回到他的教会,矮人和小妖精天生坐不住便四处走动。
在无人知晓的原野上,一高一矮两个身影慢慢走着。
“下个城镇你别乱说话,说了我还得费劲清理记忆。”高个子的人对矮个子的人怒吼。
矮个子的人扯了扯兜帽,帽子下的黑眼睛无辜又明亮,他嘴唇动了动,最后还是从嗓子里挤出一声:“嘎呜。”
作者:蜂銀
评论:随意
三月,京城。
本该是赏花的好时节——京城的桃花向来开得比寻常地方的要早些,每年早春都是粉白交映,从山腰的皇宫里一路缀到山脚的街道。文人雅士约在此时聚会做客,做些诗赋;商贾之流也纷纷乘船沿江入城找些买卖;乡试高中的读书子弟乘车或骑马,匆匆忙忙入京来会试;游人外使也踏着初青的草芽来见识见识天下第一城。
每个人都行在春风里,每个人都有事情要做。人多,自然纷纷扰扰的事也就多,每年三月衙门都要多排三人一班巡街,南北镇抚司十四所也忙得不可开交,提上来的人在诏狱里一轮接一轮。
“除开今年。”高川坐在司里的木椅上看着外面豪雨滂沱,接着转头对新进来的犯人道:“今年撞上百年没见过的大雨,桃花刚开就被这雨打没了,你说可惜不可惜。”
犯人是个小和尚,负着枷站得笔直,没有理高川。
高川啧了一声,从椅子上站起来,理了下身上的飞鱼服,提刀绕着小和尚走了大半圈,停在小和尚的侧身。
这一站就是一炷香的时间,两人皆一句话不讲,也一点不动作,司内只听得见外面雨声作响。
雷光一闪,在这时,高川出刀了。
这是极快的一刀,若是换成寻常练家子来定然半点反应也不会有便被斩下首级,哪怕是江湖上有名有姓的高手来,也一定是手忙脚乱难以应对。出这一刀时,连窗外的雨声都似乎停了半息。
如此快的一刀,被半路伸出的一只女人样的手拈花一般轻轻停住。
雷声在此时才姗姗而来,沉闷地轰隆了一半就被一副尖细嗓子打断:“高百户这段日子功夫见长啊。”
高川收刀作揖,道:“见过曹公公。”
“你这功夫,但凡多懂些做人也早就千户了吧。”曹元从门外缓缓行进来,笑盈盈地对高川道。
高川没有抬头,也没有应话。
曹元也不在意,走到小和尚背后轻轻一抚,那重枷便解开来落在地上,一点声响也没有。
“这位小和尚你拿得好,那四个一同的人杀得也利落,倒免了我之后四处去辛苦寻,太子还有两个时辰弱冠礼,你就去街上赏花吧。”
高川又把头往低埋了埋,等到门外雨声重新响起才抬头,而曹元跟那小和尚早就不见了踪影。他舒一口气,走到窗边把闸着的木钮起开,冷风合着雨点拍进来,驱散了曹元身上带着的那股幽香和血腥味。高川重新坐在椅子上思索了一会儿,戴上斗笠便出门去。
雨很大,沟渠都已难发挥作用,水在青石铺的街道上积了一寸多,偶尔有细碎的桃花瓣在水面上打着旋漂流。高川踩着水眯眼辨认路途,拐来拐去在一个巷角截住了两个和他同样穿戴的人。
“高川,你不是抓了人在审?这时来找我们干什么?”二人其中一位问。
“杨七,我先问你,太子弱冠礼,千户是不是点了我们去?”
“你怎么知道?你回去之后我们在街上被千户交代的,还准备这里事办完回去叫上你。”
“夜里我抓的那小和尚后面跟了人。”高川把抓着刀的手换了换。
杨七顿了顿,奇怪地问:“那四个不是被你杀了吗?”
“是,但我审出来还有一个,扮作行商住在他们楼上的,三号房。千户人呢?往东边去了?”
“你问千户干什么?往西边巡过去了,现在估摸快到东门后。”
“好——”高川应了句,却被另外一人打断了:“高川你问这么多干什么,太子弱冠礼怎么了?”
“没什么,刘奕,现在得先去把那人找出来杀掉。”高川说着,转身想走,又被刘奕拉了一下,一个踉跄,也正在这时,高川用左手出刀了。
如果说先前的一刀是极快的,高川换手斩出的这一刀则是快中之快,连刃锋掠过的雨滴都似没有反应,这刀便已收回鞘中。而应着刀收进鞘中的铮鸣,另两人也出刀了,一刀斩向巷中的门后,另一刀则斩向高川的背脊。
刀锋入肉声和金铁相击声一同响起。
门后跌出一个被斩得半死的黑衣人来,高川的背后刺出的一剑也被荡开,那剑客抽身正欲退后,高川已是又斩出一刀。
直刀入鞘,人头落地。
高川稍等了一下,听到侧边房顶有一声闷响,才走到被斩下头的剑客尸旁,一边蹲下身搜尸一边道:“这人从我出门就一直跟着我了,想到你们两个应该跟我一个待遇,才过来找你们。”
刘奕这时侯开口道:“我们早就想动手了,就是屋顶那个不好处理。”
“可惜事关重大不能留手,”高川把尸体搜了遍,“跟我的这个什么东西都没带,脸应该是蒙过皮。”他捡起一旁的剑,打量了一下又道:“私铁打的剑,手艺不糙。”
“所以…太子弱冠礼真有问题?”杨七问。
“曹元把那练了黄氏心经的小和尚提走了,叫我去街上赏花。”高川道,“先散吧,各自去地方窝着,到时候我来找你们。”
杨七和刘奕没再讲话,各自找了个方向,消失在雨幕中。高川看着两人离开,又在原地等了盏茶功夫,才走出巷口。
雨更大了,厚重的雨幕笼着京城,街道上流水不断,携着碎花和鲜血绕着高川的脚脖淌过。
高川现在正在主街的尽头,往前是一百零八阶汉白玉的阶梯,再往上是皇宫朱红的大门。当值的巡街也怕了这大雨,不知道去哪里偷闲了,大约也是想着等闲不会有人顶着这大雨出门。
又或说,这个时段,这般天气,还呆在外面的人,都有问题。
有问题的高川站在京城繁华的尽头,面前的雨幕里逐渐行来一个有问题的黑衣刀客。
说是刀客,自然是为着来人身上的刀。黑衣刀客带了三把刀在腰间,两把佩在右侧,一把在左侧,都是环首刀,不长不短。刀鞘也和那人衣着一般漆黑,像蓄着必定刺眼的锋芒。
黑衣刀客在高川身前三尺站定,他上下打量了眼前的这身飞鱼服,道:“练得不错。”
一声铮鸣,水波荡漾,两人仍旧站在原地,只是都已经拔刀出鞘,皆是右手持刀,左侧身半步向前,一个模子里印出来似的。
“你是何人,来此何事。”高川开口,像是在盘问,语句间却没有半点问意。
“你还很聪明。”那男人回答。
又是一声铮鸣,但若是叫那八云寺练过耳的瞎住持来听,他一定会说这是三次交击,一切只因为太快了。
太快了,所以一般人听不出,也是太快了,所以一般人看不清。
黑衣刀客还站在原地,高川的右脚跟已经抵住了第一级台阶。
“早听闻我有一位未曾谋面的师弟进了镇抚司当狗,当时有几个师兄弟还说清理门户,看来他们确实都死了。”黑衣刀客收了刀,又道:“死得不冤。”
高川没有反应,他低着头,像是在数水面被斩成碎屑的花瓣。
“师弟你这么聪明,想必也知道你身后的那宫殿里在发生什么事,我又是来做什么的。”
“你是来杀黄家人的。”高川收刀入鞘,“你叫叶常,练的是慢刀,慢刀才能杀黄家人。”
叶常笑了笑,看着高川换手拿刀,再看着高川出刀,接着双手拔刀把高川的刀斩了回去。
“不够快,师弟,你的刀不够快,甚至没有师父的快。”
高川再收刀,他还是低着头,静静地看着淡红的流水。水面突然平静下来,像明镜,高川透过镜子看见叶常藏在黑纱之后那张平平无奇的脸。
一刀。
这一定是高川此生巅峰的一刀,在斩出这一刀的时候高川就如此确信。他从未斩出过这么快的一刀,快成一轮在此时的水面中倒映的明月,他此后也一定无法斩出这么快的一刀。
水流,雨幕,风,呼吸,时间…这一刀斩开了一切。
却没有斩开叶常的第三把刀。
高川的左手断了。
没有人能理解叶常的慢刀,那刀是如此缓慢而均匀,在轨迹上像天上的日轮一般速度地挪动,却恰好斩开了高川巅峰的快刀,顺带斩断了高川的手。
不,刀没有意图,刀只是坚决而缓慢地运动着,高川的刀和手只是恰好挡了它的道。
高川的左手握着刀落入水中,激起不大不小的水花。
雨接着下。
“所以你就是这么杀掉师父的。”
“师父也是黄家人,黄家的心经是无敌的功法,在它之前的功法都被它克制,在它之后的功法都是它的衍生。”
“但你的慢刀可以。”
“师父是奇才,他自创的快慢刀都是绝无仅有的能胜心经的功法,但他老了。我也是奇才,而我还年轻,所以他死了,我是这世上唯一会慢刀,且用到如此境界的人了。”叶常道:“你也不错,你刚才的那一刀也到这个境界了,奈何你遇上的是我。”
高川低下身,把自己左手的手指一根根掰开,捡起半折的刀。
“师父只收孤儿,不论资质,对谁都倾囊相授,前后救了你我还有三十来人的命,只求最后能有人斩他,更有人能斩昏君。”高川道。
“我这不是斩了吗?”叶常微微笑着,“要不是你挡着路,现在大家事都办完了,你没准还能捡个千户当当。”
“我其实没什么天分,当年跟野狗抢食的时候被师父捡回去,师父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就不用想学武功了。’,我一直记得很清楚。”高川说。
“我的快刀都是照猫画虎学的,同门有人笑我刀太慢,我就练挥刀,一遍之后是两遍,之后是三遍,练得越多,我的刀就越快。第三十二万六千四百五十二遍的挥刀,是我把最后一个笑我刀慢的同门的刀斩断的那次挥刀。”
“后来师父教了他们修内的心法,我又打不过他们了,于是我接着挥刀,第一百六十七万三千九百七十七遍的挥刀,是我再一次把他们打服的那次挥刀。”
“再后来他们又学了双刀,学了三刀,出了山还有其他的门派,其他的武功,其他的心法,我还是只有挥刀,右手累了就换左手,都挥不动了就在心里挥刀,我是挥着刀活到现在的。”
“我在心里对着师父挥过刀,对着曹元挥过刀——是他叫你来的吧,我还对皇上挥过刀。”
“只有你,叶常,只有你我没有看过,但现在我看过了,也挥过刀了。”
“你也是黄家人吧,你的慢刀我见识了,只有黄家的心经能支持这么霸道的刀法。”
“不就是黄家心经吗,我对黄家人挥过的刀——算上就今天对着那扮和尚的不知道几皇子挥的刀和对你的三刀,一共是九千四百六十七万八千五百四十三刀。”
“师父要的是能斩昏君的刀,那我就要是能斩昏君的刀,现在的皇上跟太子,我看还不错。”
“至于你,叶常,你是个好刀客,但你不是把好刀。”
“请看着吧,这把刀的第一刀。”
高川收刀。
他出刀了吗?谁也不知道,看起来他确实没出刀,他只是把刀收回鞘里,没有别的动作,也没有任何东西被斩开。哪怕是在他对面的叶常看来,高川也没有出刀,没有声音,没有轨迹,没有任何痛楚和伤口。
但雨停了,而叶常死了。
叶常死得很突然,也很自然,没有什么征兆,也没什么表现,他还站着,还顶着那张平平无奇的脸,但他确实死了,闭着双眼,安详如一尊圆寂的活佛。
曹元看着放晴的天,又看了看眼前正在受礼的太子,再缓缓地退,退出大殿,退出宫门,退下阶梯,他看见那台阶前裹着飞鱼服袖子的断手。
雨水静静流淌,带着落花,带着血,流入京城的沟渠,汇进江,也许还会回到海。
作者:喵哩
速度与激情十 cross 海王 但丁x奥姆
但丁·雷耶斯知道自己的兴趣爱好有些特别——在父母和家庭医生特别指出来之前就知道。举例来说,他喜欢粉色、紫色,光滑的丝绸和漂亮柔软的一切东西。他还喜欢迪士尼,并且一直相信在浩瀚的大洋深处真的有小美人鱼!
当他的车被十吨重的金库拍飞出去的时候,世界重重的砸在了但丁的头上,仿佛一些桎梏随着破裂的皮肤一起碎了。他跳出了车外,眩晕着,看着南大西洋明媚的蓝天和碧海以尼特罗伊跨海大桥为界,在眼前旋转,然后被炽热又冰冷的海水紧紧拥抱。在疼痛和窒息双重夹击中,他失去了意识,唯一有印象的是水中那一抹逐渐靠近的身影。
苍白的皮肤,淡金色的长发,人的轮廓。
是美人鱼吗?
***
奥姆·马瑞斯被流放了——在上一次大战之后。他的流放地在南大西洋,靠着涅柔斯的领土。对于他这样一位被推翻的废王,各国头领可是争执了很久才做出一致的决定。
既不能关在亚特兰蒂斯,那里有太多的旧部,说不定哪天奥姆就造反了。也不能关在人鱼或者螃蟹国,毕竟都有着血仇,说不定哪天就被人暗杀了。海沟国和失落之国就更别提了,毕竟只是流放又不是死刑。政治拉扯了一番,最后还是听从了看似中立并且在大战中又站对了方向的涅柔斯的建议。
罪人被安置在靠近南美洲的一个无人小岛上,没有宫殿没有仆人没有任何他从出生就开始理所当然享有的东西。放逐……一个看似宽大的处置,留下了奥姆的生命,似乎那就足够了。
奥姆本人对于这个结果倒是接受良好,一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守了那么久的亚特兰蒂斯要交给那个半血的野种就难受,看不到反而落得一个清净。而且说是放逐,也并没有人看着他,其实他是自由的,可以去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除了亚特兰蒂斯——他的家。
***
但丁躺在沙滩上,被太阳晒的热乎乎的沙子一点都不冷,他抬起手摸了摸一直突突突跳动的脑袋,那里疼的要命,仿佛有十个雅典娜等着锯开脑袋跳出来。他没敢贸然睁开双眼,而是先感知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空气没有那么灼热了,太阳透过眼皮也只有黯淡的红色,海风轻柔的卷过自己的头发和衬衣,四周似乎什么人都没有,只有海浪的声音有节奏的拍打着沙滩。
于是他睁开双眼,并试图坐起来,这个尝试不太容易,毕竟谁在那种情况下落海都不会舒服到那里去。他一定大声的呻吟了,不过反正也没人,喊两句疼又怎样?
然后他就看到了坐在旁边岩石上的那个人,对上了一双北冰洋一样冷淡的碧蓝眼睛。倒不是他不想看清对方的长相,但那人留了一头比自己还要长的头发,眉毛胡子堆在一起,几乎完全遮掩了五官。
“你救了我吗?”但丁捂着脑袋,缓缓的起身,他发现自己的衬衣破了,现在就像是布条一样可笑的挂在肩膀上,不过显然坐在他面前的人也没好到哪里去,全身上下就穿了一条灰不溜秋的宽松长裤,而且老旧的仿佛下一秒就会风化。
他手下摸到滑滑腻腻的东西,抠了一下,那玩意直接啪嗒掉在了大腿上,看着像是一块暗红色的海带。热乎乎的血立刻又淌了出来,滴滴答答落了半边脸都是的。
“你果然不是他……”但丁听到了陌生的救命恩人的第一句话,十分的清冷好听,有歌唱家的潜质,就是语气里那种失望和鄙视简直溢于言表,仿佛在评价一条流浪狗似的。
不过那人还是站了起来,走近了,伸出手,递过来一条新的红色海带。
“贴上,止血的。”
奥姆翻了个白眼,忍不住暗自叹气,中午一时好奇捡回来的人类看上去傻傻的——这点和他那个半血哥哥倒也差不多,但是体质就差多了。一个纯种的人类,脆弱的肉体,这么点皮外伤,要是换做自己或者亚瑟,贴了愈合海带早就该长好了。
原本中午他只是听到了噪音好奇的去看看发生了什么——这并不表示他越来越关心人类了,也不表示他会经常偷窥人类的生活。
可他万万没想到,居然捡到了一个长着和亚瑟一模一样脸蛋的家伙,除了没有纹身,两个人身材都差不多。
从眼下的情况看,这个人类和亚瑟相差太远了,他已经决定明天一早就把人送回岸上去。
“我叫但丁,你是?”但丁听话的接过了海带,老老实实的贴到了伤口上。
奥姆推了他一把,命令道:“躺下。”
“是你救了我吗?这里是哪里?现在什么时候了?你有没有看到别的人?”但丁配合的倒了下去,嘴上却没闲着,问了一大堆的问题。
“我对你们的事情不太了解,但你要问桥上的情况,在你掉下来后不久战斗就停了,应该有一方被完全的歼灭了吧。”
但丁沉默了一会,他心中翻滚着不好的预感:“那你能帮我打个电话吗?我可以叫人来接我。”
奥姆垂眼看着他,怜悯的摇了摇头:“这里什么都没有,你要离开得等头上的伤口不再流血才行。等你好点,我会把你送回岸上,现在你再下水会死的。”
毕竟救人回来的时候,他完全没有意识到捞的是个人类,差点就把但丁淹死了。要不是感受到人类因为窒息而产生的抽搐,及时的浮上水面换气,等他游回家,大概手里只会有一具溺毙的尸体。
“你是这里的渔民?巴西人?”但丁没纠结电话,毕竟这东西也不是什么地方都有的。但是眼前的人,一副标准北欧白人的皮囊,虽然造型邋遢了一点,但是言行举止怎么看都不是普通人。
“……”奥姆沉默了,他想不出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他是谁,他又算什么?
“……啊,算了算了,谁都有不想提及的过去,不提就不提了。”但丁看他愣在晚风里,半响都没反应,赶紧换了话题。“我饿了,有吃的吗?我也很渴。”
他努力的露出讨喜的笑容,据说这种阳光大男孩的表情很容易得到好感,虽然他的父亲一直不喜欢自己这么轻佻。
“……你喜欢吃什么?”奥姆对他的笑容攻击没什么反应,转身看向了大海。
“牛排,三分熟。鱼子酱,芝士焗龙虾,熔岩巧克力,牛油果冰激凌……”但丁立刻开始报菜单。
“鱼!”奥姆打断了他的自说自话,简明扼要的划定了范围。
“蓝旗金枪鱼刺身?”但丁发誓自己不是故意的,但是他真的很好奇如果自己提出一些小小的不合理的要求会得到什么反应。
“等着……”没想到冷淡的救命恩人居然没太大反应,丢下了一句话就噗通跳进了大西洋。
“……”这下轮到但丁无语了,他借着夕阳观察了一下所处的环境,触目所及都是乱石荒滩,十分低矮狭小的岛屿,四周看不到任何陆地的轮廓,这里不管是什么岛,都肯定距离里约十海里以上。
救命恩人跳进大海已经过去了十分钟,但丁越等越慌,捂着脑门上的海带站了起来,沿着一样的方向往海里走去,没两步脚下就有一个明显的断层,水深一下子就踩不到底了。他赶紧退了回来,面对着逐渐黑暗的大海,忍不住开口喊道:“喂!你在哪里?我不要吃鱼了,回来吧。”
没有人回应他,只有海浪和海风撕扯着他的头发和一缕缕的衬衣。
“哦,天呢,求你了,回来吧,经历了这一切我已经不想再失去什么了。”他不顾形象的祈求着,以前在父亲的要求下强撑的各种硬汉标准被海水冲刷揉碎,声音里甚至带上了哭腔。
“哭什么!”哗啦一声水响,他的身后突然冒出了一个人,淡色的眉毛因为困惑和不耐烦拧在一起,刚才挡住了面孔的头发现在全部甩到了身后,露出了光洁的额头俊朗的罗马雕塑一样的轮廓。
神秘的海岛居民全身上下散发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冷冽,哪怕他才是比较矮的那个,哪怕他手里正提着一条半米长的金枪鱼。
“哦,我还以为你淹死了。”但丁破涕为笑,伸出手想要拥抱一下对方,却立刻被嫌弃的推到了一边,怀里还塞进了那条鱼。
“你叫什么啊?我总不能一直叫你‘喂’吧?”但丁讨好的又贴了回去,“而且一整条鱼怎么吃啊?你平时都直接啃吗?”
奥姆翻了一个巨大的白眼,从腰后抽出了一把用贝壳打磨的刀,啪的一下甩给了捡回来的这个大麻烦。“你怎么废话那么多?”
但丁立刻委屈的哭丧起脸:“我今天被仇人害的家破人亡,损失惨重,现在受着伤,流落在这个不知道什么地方的荒岛。唯一的救星,不愿意告诉我名字和地方,还嫌弃我问题多。我真是太……太伤心了。”
他一边嘀咕,一边提着鱼走到了一块相对比较平坦的岩石上,开始试图切鱼。天晓得从出生开始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他可从来没有处理过活鱼,这一刀下去,挣扎的鱼把满肚子的内脏和鲜血甩了他一身的。
火气上来,但丁也不切了,直接抓起了鱼身子,大口的咬了下去,像野兽那样撕咬吞咽。新鲜的鱼肉带着独特的鲜美甘甜,但也混合着浓烈的海水腥咸,他逼着自己一口一口的咽下去,仿佛那是自己仇人的血肉。
手里的鱼突然被人抢走了,那个沉默寡言的神秘人若有所思的看了看鱼,捡起了刚才被但丁丢下的贝壳刀,利落的分割了起来,很快被切的干净漂亮的两块鱼肉堆放在了石头上,剩余的则被那人直接丢尽了大海。
“刚到这里的时候,我也不会切鱼。”那人切完了鱼,选了一个高一点的岩石,背对着但丁坐了下来,看着大海缓缓的开口。“小的就直接吞了,大的就随便啃啃,像你那样。”
但丁拿着鱼肉,走了过去,在旁边坐了下来,讨好的递了一半鱼肉过去。
“你为什么会一个人在这里?海难吗?等我联系上手下,会把我们都救回去的。”他承诺着,“你救了我,我不会亏待你的。”
“我是被流放到这里的,除了这里我没有地方去。”奥姆接过鱼肉,今天还没吃饭,但有的时候似乎也不饿,吃不吃无所谓。
“在这种地方?就你一个人?谁干的?”但丁大大的咬了一口鲜美的鱼肉,气愤的质问。“我要帮你报仇,干掉他,或者他们。”
虽然看不到神秘人的表情,但丁可以感觉到对方一定冷笑一下。
“你没那个本事。”
“你肯定不知道我是谁。”但丁并不气馁,眼下自己一副落魄的模样,确实没什么说服力。
“你也不知道我是谁。”奥姆淡淡的回答。他可以看出捡到的这个人身上蕴含的巨大力量,在人类里,这人也许确实有权有势背景深厚。
但,那又如何呢?
“那就告诉我么!我们还要这么面对面好久呢,我总不能叫你小美人鱼吧?”但丁转了转眼珠,突然冒出了一个大胆的念头。
“美人鱼?”奥姆忍不住皱眉,这个愚蠢的人类脑子里到底都是些啥?
“你在海里救了我,带着我这么大个人,游了那么远。”但丁张开双臂,比划了一下。“你住在大海中心的一个小岛上,这里什么都没有。你用几分钟就抓到一条深海鱼类,游的很快的鱼。”
奥姆抬起眉毛,有点诧异这个傻瓜居然真的推理出了一些东西。
“……所以,你一定是……”但丁坐直了身体,加重了语气,宣布自己的结论。“被坏女巫囚禁在小岛上的美人鱼!”
“噗。”奥姆忍不住笑了出来,随即立刻拉下了脸。“我是男的。”
“没有公人鱼怎么会有小美人鱼呢?你们也要繁殖的吧?你如果不告诉我名字,我就叫你美男鱼。”但丁皮厚的很,见救命恩人口气有了松动,立刻顺竿上,直接喊起了外号。
“奥姆。”奥姆轻轻的叹了口气,抬手揉了揉自己的眉心。
这个人类无耻的很,胆子又大,人又呱噪,自己又不能把好不容易救回来的人丢回大西洋,为了接下来几个小时少听一些噪音,还不如说了名字算了。反正把人送回岸上以后,就再也不会往来了。
“奥姆。”但丁重复了一下这个不常见的名字,意识到对方并没有否认人鱼这个身份,心中渐渐的激动了起来。
“你真的是人鱼?”
“不是。”
“但你住在海里?”
“是。”
“你还说你不是人鱼?”
“我没有鱼尾巴!”
“你下水就会有的!女巫的药水把尾巴变没了。”
“也没有女巫……”奥姆觉得头更疼了,眼前仿佛是一个长着成年人外壳的三岁小孩,用一些童话书的知识点来反驳自己的人生。“童话里说的都是假的。”
“但你是真的。”但丁伸出手,小心的碰触了一下奥姆的手臂。很冰,比海水的温度还要低。“你很冷。”
奥姆看了看刚才人类摸到的地方,确实很烫。亚特兰蒂斯人体温比陆地人低,但眼前这家伙的体温明显高过头了,考虑到对方受了伤,他猜测到一种可能。
“你发烧了吗?”
但丁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并不比手的温度高到哪里去。“没有吧,我感觉还挺好的。”
“你需要电话是吗?”奥姆站了起来,他在观察人类世界的时候,看过那种东西,很多游艇上都有。
“对,要卫星电话,不然这里没有信号。”但丁开心了起来,遇到人鱼虽好,但是眼下离开这里,去查看一下父亲和仇人的情况才是最重要的,而且既然孤独的人鱼没有地方去,不如跟着自己一起回意大利好了。
“你等着。”奥姆吩咐了一句,就重新跳回了海里。那白色的身影一下子就没入了漆黑的海水,眨眼间就看不到了。
但丁捧着手里的鱼肉,想吃又觉得有些犯恶心,头渐渐的晕了起来,呼吸也似乎带着热气。他恍惚了一阵,突然被脸颊上的刺痛给惊醒。
奥姆拎着他的衣服,正在抽他的脸。见他醒了过来,奥姆脸上担忧的神情才褪去。
“你晕过去了。”他把一个长方形的东西放在了但丁的怀里。“这是电话。”
“嘿,我不会死的。我还要报仇,不会那么死的,你知道我的名字什么意思吗?就算穿越重重地狱我也会爬回来的。”但丁嘀咕着,打开了盒子,拨通了加密的号码。
“他们过来还要几个小时……”和手下确定好行程后,但丁脱力的摊在了石头上。他刚刚听到了父亲的死讯,那些人抢走了钱不够,还杀了他。
他捂着脸,旁若无人的哭泣了起来。
奥姆原本还担心他伤势恶化,结果那么大个壮汉,下一秒就哭的像个三岁的小孩。搞得从来没有安抚他人经验的他手足无措,亚特兰蒂斯人不流泪,因为海水会带走眼泪。但这并不表示亚特兰蒂斯人都是冷血的。在整个的成长环境中,他被要求克己奉公,严于律己,像这么放肆的表达自己的情绪是绝对不允许的。
哭泣,一种软弱的表现。
他第一次看到一个成年男性如此直率的表达着他的痛苦和哀伤,心中居然升起了淡淡的羡慕。
但丁嚎哭了很久,最后都打嗝了,他不得不抽噎着停下哭泣,免得被呛死。一大瓶运动饮料砰的一下落在了他的身旁,默默守在旁边的奥姆,黑着脸指了指瓶子说:“水。”
“谢谢。”但丁抽了抽鼻子,用袖子擦了一把脸,打开塑料瓶,一口气把里面的饮料喝了个干净。
“瓶子。”他刚喝完,奥姆就伸出手要回了瓶子。然后当着他的面把塑料瓶捏成了小小的一团,塞进了装卫星电话的箱子。“你走的时候一起带走,不要丢在海里,会污染我们的世界。”
“好。”但丁乖乖的点头,海洋保护什么的他虽然曾今听过,但是面对一个真正的海底生物提及,却让他感到有点超现实。
他们就这么安静的坐了一会,直到听到远处螺旋桨轰鸣的声音。天色渐渐的变亮了,东方的天空隐现淡淡的紫晕,新的一天即将到来。
“和我一起走。”但丁伸出手,说出了心中决定的邀请。
“不。我是属于海洋的,你有你的世界,我有我的世界。”奥姆看着他的手,轻轻的摇了摇头。
“我可以帮你,至少让你离开这个鬼地方。”但丁不想放弃,“你还是可以住在海里,我在世界各地都有房产,很多就在海边。如果你喜欢什么岛,我也可以为你买下来。”
奥姆轻轻的笑了:“我可是海洋领主,整个海洋都是我的。人类,不要太狂妄了,下一次你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他站了起来,轻轻的跃入了海洋,头也不回的融入了靛蓝的海水。
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沙漠中的一座城市,一把长矛立在地上,被几名士兵围了起来。长矛的尖头穿过一个人后背,绳子绑住人手人腿,前胸与脸朝着太阳。
那长矛非常长,可能只有巨人才能挥动。它与城市里最高的建筑齐高,比城墙还要高出一个城墙。
人们要使劲仰起头才能看见他——那个被穿胸挂在长矛上的人,要更仔细地去看,才能看到他头顶戴的帽子。
人们只顾交流。他们几人几人分开,聚在街头巷尾,吵闹、调笑、尖叫、怒骂。人声鼎沸,旅人额头有些出汗。
太阳在偏西的位置,但离地平线又太远。地面的每粒沙子都在发射细小的光柱。旅人觉得自己仿佛也被万矛穿身。
几米开外的地上有一盆热水。张开大腿的女人嘶吼着想要把孩子挤下来。接生妇拍手大喊,比女人更要大声。
旅人抚摸墙壁,沙粒淅淅索索滑落。那盆水或许也漂了一层沙子。孩子会在降生之初,就接触到沙子,然后放生大哭。接生婆会使劲拍打他,让他哭得更大声,最后累了,回到母亲的怀里。
这墙似乎就是由沙捏成的。旅人怎么搓,也只是把一层一层的沙粒搓落地面。
旅人捻指将黏在指纹里的沙粒去除。
裹着白布,掩盖着金甲的金面男性朝他走来。
“愚地四,战况如何?”厚重的声音从高台上落下。
被称为“愚地四”的旅人背朝高台。从他的视野望出去,被穿胸而过的人体正对着他。微微隆起的乳房被太阳照着,透着金色。顺着平整的小腹往下看,一根硕物垂在两腿之间。
光从门外洒进来。愚地四背朝高台,描述了其余世界的状态。
其他世界都在一一沦陷。不知从何处出现的不戴帽的蛮族,领导着他的机械军队,攻城拔寨,俨然是一副要统一人类世界的模样。
愚地四说完,高台处久久没有传回声音。
“我......听另一处说,那人会拘押所有的帽子是吗?”
“我也是这么见到的。”愚地四迅速回复。
“你可以离开了。”白袍金甲卫士说。
愚地四走到殿堂外的平台。此时已经入夜,地面对比白天变得格外安静。从高处俯视,地面就像一座迷宫。白天穿街过巷的人们现在各自融入了这座黑暗中的沙城。他们有各自的手段,这或许显现了他们的阶级高低。
白天没有和那位古城之王说的是,那位蛮族有时候打的根本不是一场战争。他精通各个帽子之国的弱点。随着他手握资源的增多,帽子之国的沦陷数量几乎是指数上升。
一颗金色的眼珠从长矛上身体的肚脐处长出来。肚皮翻折,盖在眼珠上而又睁开。肚脐眼真的长出了眼。
它注视着愚地四,代表着帽子的意志。一束金光射向愚地四的额头。他伸手挡住,握在手中。细沙似的光点沉入掌心。
“谢过。”他点点头。
回到地面,愚地四心情愉悦。
四处望去,平民歪着身子睡在墙根下。愚地四绕着圈子朝城外走去。没走几米或者绕过一个墙角就能看见几个人躺在地面上睡眠。白天的时候,他看见很多人后脑的头发和颈子都混着沙子,想来就是因为这个。
睡在墙根的人没有白天见过的穿着华贵的人。愚地四在绕着圈闲逛,也是想看看到底有谁在这个城市里。
快到城门了,黑黢黢的城门口像是魔域的入口。而他正待的地方则是座千年的死城。
他卧在沙城外一座稍高的沙丘上。沙丘躺起来很柔软,也被愚地四怀疑,它是否下一秒就要塌陷。他手里浮起刚从长矛上的帽子人得到的金色星点。它的光芒与其说是发出的,倒像是从几公里范围内吸引过来的。
因为愚地四看见了,几公里外沙城的情景。
沙城在坍塌。低矮的,似乎仅仅是为了构建迷宫的墙壁崩溃,沙粒倾泻而出,吞没了地面睡眠的人民。高耸的神庙也塌陷,沙粒瀑布一般流向地面。
城市,城市化为一锅浓汤。长矛似乎因为地基不稳开始摇晃,但又像一支搅拌棒,搅动沙与人。
在长矛摇晃的过程中,愚布四终于看到了它的脸。它只剩下一颗金色的眼球仍在发光。
沙涌沙起,沙浪此起彼伏,好像热汤上的气泡。起起落落的沙浪彼此交缠,逐渐像钢铁一样坚硬。钢筑似的绳索在空中陡然被一阵巨力扳弯,一支支编织起来。
沙城,从前也叫骆驼城。
一只骆驼卧在了沙漠中央。它迟缓地立起蹄子,站立。流动的沙粒做成它的皮,人类在其中流淌。
它迈开蹄子。天空星辰密布,银河横天流过。它正往银河下方走去。
没有里,也没有外,骆驼城正是这样一座城市。愚步四收回飘浮的金色星点,想到:这就是那顶帽子为所有人讲述的故事。
(有想要參與【逃離文字獄】活動的成員們請務必仔細閱讀該世界觀介紹)
活動世界觀》》
世界觀:
這是一個拖稿犯罪的世界。
文學法院,受理一切與文學和文字有關的案件。因長期拖稿被甲方控告的、因挖坑太多不填而被讀者聯名指控的、聲稱要寫某題材結果一直寫不出來跑路的、因為快速更新導致錯別字連篇被大量投訴的……祗要是文學類別的創作者,似乎沒有人能夠肯定自己永遠不會登上文學法院的被告席。
而在遙遠的某處公海之上,有一個名為文字獄的地方。這裡關壓著那些被文學法院判定有罪的文字創作者。文字獄為被囚禁的作者們提供一切出網絡外的生活必需品和各種娛樂設施,還有著據說是世界最大的圖書資料數據庫,但是犯人們沒有自由,他們接觸不到監獄以外的任何東西。這裡囚禁的作者們每天在固定的時間來到監獄中特定的區域放風,其餘時間都必須呆在自己的牢房中努力創作,據說如果一直交不出作品,甚至有被處死的可能……
於是,有這樣一群作者,他們不堪忍受,決意聯合起來——逃離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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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觀專有名詞:
文學法院:十年前建立的,受理一切與文字類創作相關的案件和投訴的法院,一同被設立的還有《文學創作法》和文學監獄。所有文學聯合國成員國境內均有至少一座文學法院。(文學聯合國成員國範圍可以參照現實聯合國成員)
也叫文學法庭。
《文學創作法》:被頒布施行的一部針對文字類創作者的世界性法律。其管轄範圍包括所有與文字相關的媒介、體裁及其相關從業人員個體或組織等(包括作品的創作者、編輯、出品人、平台等等,但主要針對的是創作者)在內所需要遵守的各類條款。
該法律所限制的除專業從業人員以外,也包括所有以文字類創作為興趣愛好的人員。而被該法所管理的作品,既包括一切公開發表的作品,也包括一切不進行任何形式發表的作品(也就是說即便是寫在本子上,沒有對作者之外任意第二人進行過任何形式的發表的作品,理論上也被該法所管轄)。
該法最為人所詬病的,是一部作品如果被大量投訴,無論投訴理由為何,其作者也會被送上文學法院甚至被判處有罪。
故事發生三年前,國際上曾對該法案是否應該繼續推行進行過一次全民投票,結果該法案以壓倒性的支持率得以繼續推行,且當初不少公開號召抵制和反對該法案的人被以“反文學”的罪名送上文學法院,並被關押進文學監獄。
文學監獄:這個世界裡負責關押被文學法院審判定罪的文學罪犯的監獄,全世界一共有七座,民間習慣稱其為“文字獄”,本企劃故事就發生在其中的“文學一所”內。
文學一所,官方名稱【文學類罪犯第一勞動改造監獄】,簡稱“文學一所”,是位於公海上的全封閉式監獄。因為體量如一座小島,因此也被外界稱為監獄島,全島祗有一個出入口,僅一艘監獄船可以通行。
文學監獄關押著的全部都是被文學法院所判罰有罪的犯人,但不是所有關押在這裡的犯人都是某類文學的創作者。被關押在此的犯人分為作者類和非作者類,其中作者類囚犯,需要按照其被判罰的期限創作相關文學作品,而非作者類囚犯則被強制要求在監獄裡的相應區域(主要是農場)進行勞動。
因為可以使被關押的創作者定期定量地產出作品,文字獄系統被全世界的一般民眾所推崇,這也是《文學創作法》投票之所以能夠獲得高比例支持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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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一所(本活動故事發生地)相關》》
(本設定僅為統一世界觀,日常創作中請不要直接描寫監獄管理層,請把他們當做背景道具,囚犯們平時是見不到他們的。)
D獄長:文學一所所長,也是文學監獄系統的創建者,《文學創作法》和文學法院的積極推動者和功臣。神秘莫測,從不在人前現身,據說居住在一所的七重塔頂層,一直有傳言說其早已死亡。
F船長:掌握著監獄島唯一一艘船的船長,該監獄犯人被送進監獄時乘坐的正是這艘船。對囚犯們而言,F船長是監獄島與外界之聯繫的一個象征。
七號監察:掌握著監獄島整個監控系統的獄官,七重塔的守衛,D獄長遇害傳言中的嫌疑者。
L-A行刑官:文字獄中負責行刑的獄官,在囚犯們心裡,看到L-A行刑官就意味著自己的死期,因此即便是希望留在文字獄的囚犯,也對TA的存在諱莫如深。
LP系統:文字獄所使用的人工智能系統的簡稱,主要應用於囚犯們的生產生活,性能包括報時、計劃、通知、數據查找、智能聊天等等,語音被設置為少女聲線,無法更改。事實上是監獄島整個運行系統的表層應用(監控系統則是裡層應用)。有的囚犯會把它簡稱為“老婆”系統。
文字獄內所有與囚犯們日常接觸的獄卒、工作人員(比如餐廳服務員等)皆為智能機器人。
獄中有一條馬犬(真的狗),會在監獄內到處散步,囚犯們可以挼牠,不會咬人,身材健碩帥氣,皮毛油光發亮,眼神犀利,戴著紅色項圈,項圈上掛著一個鑰匙型裝飾,喜歡吐著舌頭跟人玩。沒有名字,囚犯們給牠起了一個“狗獄卒”的暱稱(當然本意可能祗是想罵獄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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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獄(文學一所)獄規(簡易版):
A,文字獄所有囚犯在入獄時都會被戴上一個監視器,監視器為手環或腳環,使用LP系統。其作用一是監控囚犯身體機能(心率脈搏等等);二是與LP系統連接,接收通知和語音,能展開光線屏(單色,且祗能顯示文字和符號);三是當囚犯沒有及時交稿,或是出現違規行為(比如未及時回到自己牢房中)時,對囚犯進行電擊。
B,囚犯不能進入其他囚犯的牢房中。
C,除了手環/腳環有電擊功能,監獄中隨處都安裝有電擊等對囚犯進行懲戒的設施,主要作用是警告,因此一般來說不會致命。
D,不能浪費食物,否則會被懲罰,懲罰包括限制飲食和電擊。
E,不得使用任何暴力。施暴者會被監禁,監禁室內祗有一張固定椅和一個蹲坑,沒有其它任何設施,配飯祗有白粥咸菜和饅頭,將無法進行創作。
F,作者類囚犯的稿件(特指判罪要求必須在獄中定期完成的作品稿件),上交之後會有一個審核的流程,審核包括內容(比較寬鬆,不含有反人類、宣揚戰爭和種族主義等嚴重違反人類世界通行道德準則的內容即可)和質量(不低於作者入獄之前的作品平均水準,判定有罪時文學法院會對作者的水準做一個判定),質量不達標的作者會被登記扣分,扣分達到一定數額會被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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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獄囚犯日常生活:
作者類囚犯》》
①囚犯們主要生活在牢房中,週一至週五每日有3個小時的放風時限,週六和週日每日有5個小時,放風時間以外的時間必須呆在自己的牢房中,房門為自動鎖,無法手動開啟。放風時間可以自行選擇,可以一次性用完也可以分次數使用,當日沒有使用完成的放風時間無法累積到次日。法定節假日放風時間為24小時。
囚犯們需要定期上交合格的作品,具體截稿期限根據每名囚犯的罪名而有不同(最長月更,最短日更),不同的罪名也會對應不同的交稿要求。拖稿會受到懲罰,輕者為減少或取消一定期限的放風和通話時間,重者據說會被判處死刑(但沒人能證實這點)。
*截稿日期截止後仍未交稿的囚犯,將會進入倒計時(最長72小時,最短3小時),倒計時結束時仍未交稿,將會直接受到懲罰,如果倒計時結束前交稿,則會記過,一定時期內記過達到三次(最長一年內,最短二週內),將會受到懲罰。
②一名囚犯配一個單人牢房,牢房統一為4x4平方米的正方形,設施包括書桌、電腦(LP系統)(帶音響)、書架、床鋪、空調、單人按摩沙發、小圓桌、抽水馬桶、浴缸+噴頭、固定電話、等。牢房沒有窗戶,使用投屏技術模擬窗景,囚犯可以根據個人喜好更換。
*電腦除用於創作外,還要用於點餐、查閱資料、提交各類申請等事務。牢房內可以通過電腦查閱到各種報刊、書籍、多媒體等的資料,但如果是被歸類於娛樂類的(比如電影、小說、遊戲等,則需要提交特別申請,特別申請需要寫明需要這些娛樂類作品作為資料的理由,在獲得批准之後才能打開相關文件,且如果頻繁申請,將會被系統限制使用申請功能。建議如非必要,請在放風時間前往放風區觀看和閱讀此類作品。)
*固定電話主要用於囚犯在每週限制2個小時的【通話時限】中撥打或接聽其他囚犯的電話,無論是撥打還是接聽都會消耗通話時限,當周沒有使用完的時間無法累積至下週。
③文字獄提供各類餐點,在牢房中可通過LP系統點餐,放風時可以在放風區中的餐廳用餐。獄中全天提供飲食供應,且不限用量,但是不允許浪費,否則會被限制點餐,嚴重者會受到額外懲罰。獄中囚犯們的飲食全部由機器人負責製作和送餐。
*飲食水平大約是質量不錯的預製菜水準,基本上世界各地不太偏門的小吃、家常菜、點心等等都可以吃到。因為文學一所在海上,所以海鮮類的菜品特別豐富,質量也更好一些。
④文字獄的放風區非常大,其中包含餐廳、遊戲廳、運動場、泳池、圖書館、展覽館、放映室、植物園、動物園、海洋館等各類區域。
LP系統有裸眼仿真功能,遊戲廳、運動場等都會使用這種技術來搭建環境效果,因此可以在這裡享受到模擬出的海灘,以及參與滑雪、攀登等運動項目。
動物園主要是寵物互動,海洋館其實是玻璃室,看的是真·海底景象(但囚犯們大都以為是造景)。
*文字獄另有包括菜園、果園、耕地、養殖區在內的勞動農場。
⑤面對囚犯們的LP系統主要用於協助和管理囚犯們的創作和生活。作為人工智能形象時以安靜的少女形象出現,囚犯的作品在外界如果獲得大量好評,在監獄內可以記功,功勞達到一定點數可以獲得獎勵,獎品之一就是可以定制屬於自己的LP人工智能形象和聲線(當然都是LP智能合成的)。
*LP系統的智能真的很智能,不是人工智障,不少囚犯都願意相信LP背後其實是一個真人在跟自己交流。
*在正常情況下,LP系統對囚犯們表現出的態度都是友善的,但當囚犯們出現嚴重違紀行為時,其【監控系統】的一面就會替代【友善系統】對囚犯進行警告甚至訓誡。
⑥囚犯們在監獄內祗能使用獄中的局域網,局域網有網遊和社交軟件,但網遊祗能在放風區的遊戲廳遊玩,社交軟件可以在牢房內與其他囚犯交流,但是不能聊太過娛樂和與創作無關的話題,否則話題參與者都會被警告記過,警告記過達到一定點數也會受到懲罰。
局域網也是由LP系統進行管理和監督的。
放風區內有電話亭可以給外界打電話,但祗能給自己的直系親屬打電話,在放風時間打電話沒有特別限制時長,但如果長時間霸佔電話亭可能會被其他囚犯打。
⑦除非重病否則不能請假。文字獄有醫院,醫生護士都是智能機器人。
囚犯們平時能接觸到的所有獄卒也都是智能機器人。
非作者類囚犯》》
非作者類囚犯,是指違反《文學創作法》,被文學法院判定有罪,但認為其並無文學創作能力的囚犯。
如果一名作者類囚犯在獄中時,被判定為失去文學創作能力,也會被改編為非作者類囚犯。
施行8小時睡眠制,晚上10:00~第二日早上6:00是固定睡覺時間,住集體宿舍,有8人間和12人間,每間宿舍都有廁所,但浴室為集體浴室,浴室祗有淋雨。
主要在農場勞動,所以吃飯休息時間根據具體工作來。每天有2小時放風時間,固定在每日晚上7:30~9:30,週日下午增加3小時。獄中作者類囚犯吃到的新鮮蔬菜和雞蛋鴨蛋、牛奶等,大部分來自監獄農場。
在集體食堂吃飯,跟作者類囚犯幾乎無法見面,能見到的的情況基本上是作者類囚犯因為被懲罰來到農場勞動,或是自願申請到農場勞動的時候。
每名非作者類的囚犯,入獄時都會獲得一個閱讀器,可以在不影響勞動的情況下隨時閱讀各類文學類作品,包括獄中作者所創作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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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的呼吸
作者:魇
免责mode:笑语
我叫坎哈,在我们的语言中,这个名字的含义是“风的呼吸”。我的祖母为我起了这个名字,据她说,我出生的时候,她听到了风的呼吸声。
风眷恋着我,如同我眷恋她一样,在我打猎时,风帮我掩藏我的行踪和气味,在我回家时,风推着我让我走得更轻松。我喜欢站在山顶,和风一起扩张和收缩胸膛,风带着我的视线,让我的心升得又远又高。
那一天,就是事情发生的那一天,我也在山顶和风在一起。忽然风带给我一些草木烧焦的味道,我看过去,有几头鹿从那边窜出来,接着是几头奇形怪状的四轮怪兽,通身闪着金属光泽,有伴着黑烟的闪光从怪兽上爆发,鹿倒在了地上。我嗅到风中越发浓郁的血腥味道,决定从另一边下山,去通知聚落里的人们,小心森林里的新怪物。
聚落外停了更多奇怪的金属野兽,我想回到山里去,却被金属野兽边上的人围住。我看到了祖母和母亲,她们被绑住了双手,只能大喊着让我快走。我张弓搭箭,接着后脑一痛。
我被冷水浇醒,一个穿着奇怪的人——他的肤色倒和我们很像——用生疏的语言跟我说,我从今天开始,要时时刻刻侍奉小姐。我侍奉天空、树林和海洋,我不侍奉任何人,我想,然后对那个人吐口水。
他给了我一巴掌,我身后的母亲哭了出来,她让我听他们的话,好免于受皮肉之苦。
“小姐”是一个皮肤苍白的女孩,比我高一点,但瘦得可怜。她教我念她的名字,艾丽莎,感觉轻飘飘的。我教她念我的名字,被旁边的“老师”打了一巴掌。我记下了“老师”对我咆哮的发音,很久以后,我才明白那句话的含义是“住口,野蛮人。”
我从此开始住在毁掉我居住的聚落的人们的聚落里,成为了艾丽莎的仆人。
平心而论,艾丽莎对我不错,甚至会央求她的父亲也给我做一些同样的衣服,当然了,她被拒绝了。她叫我“贝妮”,因为她一直想要一个叫贝妮的朋友。贝妮白天会陪她玩耍,在她无聊的时候会跳舞给她看,晚上会给她讲睡前故事,她睡着后则会施展魔法,把白天弄乱的东西都放好。我这样做了,但我没有魔法,艾丽莎睡着后,我会被派到厨房去,准备第二天的食物,有时天蒙蒙亮才能回去睡觉。我的祖母和母亲也在厨房忙碌,所以我还算喜欢去那里。
我睡在艾丽莎的储物间,那里有很多东西,但我一件都不能动。艾丽莎会给我东西,但我不能私藏,只能先收好,再上交。
月亮再次圆起来的时候,祖母死了。母亲没有哭,只是偷偷塞给我一把切土豆用的小刀。当晚人们要她把祖母拖出去埋掉,母亲把祖母放在一领草席上,拖着走了。天亮了,母亲没有回来,之后又过了好久,我确定母亲不会回来了。
我并不是很想去找母亲,虽然现在她和祖母的活儿都要我来做,我不得不每天都忙碌到很晚,但“老师”开始允许我保留一点艾丽莎给我的东西了,甚至还允许我把艾丽莎剩下的食物吃光。我长高了,还胖了一些,老师给了我一套新衣服,跟她们一样,裙子很长,穿起来很费力,但转起来时像花朵一样。虽然我不被允许随便转圈,可我在深夜时偷偷在镜子里瞧见过,真的很漂亮。
艾丽莎也长高了,我们现在每天都要上课。有时为了刺激艾丽莎,老师甚至会夸我的发音标准。艾丽莎不会生气,因为她的家庭作业是我在做。我学习他们的说话方式,学习他们小步前进,学习他们挽起裙子但不能露出脚踝。所有人都说我做得很好,艾丽莎都很佩服我。
又来了好几个孩子,我成了“贝妮主管”。我每天忙得团团转,好几次都忘了把母亲给我的小刀藏好,好在已经没有人会找贝妮的麻烦了,所有人要么无视我,要么巴结我。
艾丽莎十四岁了,我们为她准备了盛大的宴会,蛋糕有六层,我在上面精心装饰了糖霜。 艾丽莎很高兴,她吃了蛋糕,跳了舞,临睡前她告诉我,第二天她的父亲会带她去树林里打猎。我求她带上我,毕竟我已经很久都没去过外面了。她拒绝了我,如果野蛮人贝妮跑掉了,谁来服侍她呢? 谁在她无聊的时候给她跳舞,帮她做家庭作业呢?
我给艾丽莎讲了睡前故事,在她睡着后去了厨房。我吃了很多剩下的蛋糕,把复杂的衣裙内衬割成适合奔跑的长度,用切下来的布料包了不少食物,又把它们都紧紧地缠在身上。我将会让人睡着的草药粉掺在宴会剩下的食物中,给守卫送去,看着他们吃掉后睡着,然后绕过睡成一团的人们,跑进了树林中,甩掉了转圈时像花朵一样绽开的长裙。
我跑到山顶,展开双臂,再一次听到了风的呼吸。我没有停留太久,我会继续跑下去,直至找到母亲,我不孤独,风在陪着我呼吸。
我叫坎哈,我没有别的名字。
作者:顾箐
免责声明:随意,骂我轻点骂
1、
所以……除了他们四人以外,理论上还有一个人,进入到了这个无一人成功通关的副本。
墨倚紧皱着眉头,他并不认为这是个好消息。
如果真的是那个难缠的屠夫追了进来,那他们几个选择紧急插入副本的行为无异于自投罗网。
墨倚跟历经年对视了一眼,他的表情同样不好看,显然也是意识到了潜在的危险性。
进是生还率完全未知的无人成功的副本,退是已将他们逼上死路的排行榜上赫赫有名的屠夫……
回头看向气喘吁吁,难掩疲态的同伴,墨倚揉了揉紧锁的眉头。
或许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祈祷。
祈祷自己别是把这两个糟糕透顶的选项都勾上了。
“……副本的任务可以暂时搁置,”墨倚深吸了一口气,艰难地下达了作为队长的判断,“现在,我们的首要目的,就是优先确认那家伙是否真的跟了上来。”
“不管怎么样,还是先把安全保证了才能处理棘手的任务,对吧?”
2、
秦晚今天的心情难得的轻松和愉快。
尽管对于他来说,根本就没有使用“轻松”和“愉快”来描述自己情绪的权利。
不过那又如何呢,人总是没权利干很多事,但是人们又总是会去干。即使是秦晚,也应该被勉强允许这种任性的权利才对。
冷气似乎开得有点大,不过对于尸体和常与尸体打交道的他来说刚刚好。他们总是需要低温才能平息某些尚未停止的颤动。
他微笑着,在空无一人的停尸间悠闲地进行着自己的娱乐活动。
“哼~哼~哼哼……哼~哼~哼哼——”
一边哼着歌,一边轻柔地为自己的娱乐工具消毒。LED灯使得这把崭新的手术刀闪闪发光,笼上了一场朦胧的光泽。
先从发顶开始。
刮头发总是件让人有些苦恼的活计,无论是人还是牲畜,要将尸体上的毛去除的干干净净总是要花不少精神气。
但所幸秦晚总是很有耐心,无论是对自己或是对别人,他总是能将这一工作完成的很好。
他如此专注地剃着,很快就将头发处理的干干净净。
换了一把更加锋利的手术刀,秦晚惬意地准备起下一步的动作。他按照以往重复过无数次的习惯,从尸体的左侧耳后下刀。
流利地像是签下自己名字的偶像,他顺畅地一刀划至右侧耳后。刀子划开头皮的声音总让人头皮发麻——这还挺有因果逻辑的。
制冷机发出细碎的轰鸣,头皮“吭吭”地清晰地哀嚎。对秦晚来说是工作时最好不过的白音乐。
将头皮从头骨上剥离翻转开,原本半遮半掩的颅骨羞涩地裸露了出来。秦晚哼着歌放下手术刀,换用了一把电动的开颅锯来款待这位白色的美人。剧烈的轰鸣声下,头盖骨很轻易的被取了下来。
秦晚饶有兴致地观察起那脆弱的脑组织,检查是否有渗血或者其他创面。
微弱的光从手腕上亮起,带着娱乐活动被打断了的失落,秦晚检查起了那不解风情的信息究竟提示了什么。
屏幕的光打在男人的脸上,黑色的眼睛随着手指的滑动细微地颤动着,那惨白的肤色和尸体相比起来很难抉择出谁更胜一筹。
在浏览完信息后,秦晚低声笑了起来,他笑得弯下了腰,身体随着喉咙而不断震动,笑得用手捂住了自己的脸,用手指捻去眼角不小心溅上的尸液。
“哎呀……总算是有点意思了……”他故作嗔怪地盯着屏幕上的【墨倚】二字,黑色的瞳孔对光的追猎比黑洞更为严苛。干瘪而做作的腔调下,他这样感慨道:“怎么才来呢……?我可是等待了好久……把客人扔在这里这么久不是待客之道呢。”
“让我们早点再见吧?小墨。”
3、
“阿————嚏!!!”
墨倚猛地打了个巨大的喷嚏。他摸着鼻子,一言难尽地注视着自己胳膊上起了一堆的鸡皮疙瘩。
“怎么了墨倚,还在担心吗?”历经年注意到墨倚的反应,他挑了挑眉,“我们在这搜查两周了,还是没发现那家伙的影子……我觉得或许我们没必要这么紧张了,如果那家伙也跟着来到这里的话,他绝对不会放任我们两周都不来找的,潜伏不是那家伙的习惯。”
“……的确如此,这个副本的主人和目标我们完全没确定,但是,我还是有点担心。”墨倚皱着眉,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检查起他们已知的情报,“就算那家伙没跟着我们挤进这个副本,但是这岂不是更奇怪吗,如果是一个普通的玩家进入了这种拼团进入的副本,第一时间应该跟自己未知的队友互相确认身份和任务才对。”
或者像那个屠夫一样选择攻击我们换取其他的利益。墨倚在心里补充。
"……你说的不无道理。"历经年摊了摊手,对墨倚的话表示认同,“但是这个副本的情况……一个零完成率的副本,就算是普通的玩家进来了,一开始就被副本的某些危机解决了也不是没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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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槽泥马没时间了先写到这先交看不懂正常因为我是卑微oc女
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该标题与内容无关)
正当是对着屏幕唱歌唱到气喘的时候,林文转头看见地面上摆着一顶绿色帽子。
那是一顶绿色鱼形帽子,两边有可爱的鱼鳍,它正张开大嘴打算将林文的头含进去。当然不会真的吃下去,当然。
那是比等重量黄金还要珍贵十倍的帽子。
第一,它是顶绿色帽子。听上去就很搞笑,你作为一个受某文化熏陶的人绝不可能将它戴着走出门去。
第二,它是个鱼形帽子,虽然比较可爱,但实话实说是丑得可爱。它有清新的颜色,又有一张显得笨拙的脸,眼睛也呆呆的。这或许是一种反差,颜色改一下变得暗淡就没人觉得它可爱了。人们热爱反差,颠三倒四,天翻地转,倒反天罡。林文为此感到可耻。
第三,说实话,前两条都是显不出价值的狗屁。重要的是第三点,戴上它,你就能与他人的思维同调。你不会觉得他人之罪为罪,你会感到喜悦,从此生活在一片安宁之中。
前几天,有个亲戚家的家里蹲无职叔叔就是这么和林文说的。他很正式地说了上面那三条,没等林文思考,他最后说了一句:“说到底,人生最重要的是不要觉得无趣。安于现状虽然好,但你或许更需要一次脑暴。”
脑暴是什么,林文没来得及问。至于为什么最应该摆脱现状的亲戚家里蹲叔叔要把这次机会让给他,他也没来得及问。
现在的科技都进步到这种程度了吗?这句话听上去太蠢。当叔叔把帽子硬塞进他的手里的时候,他就不打算问了。
不能说问,调侃吧,调侃好一些,显得自己没有那么呆。林文想着。
林文记忆力很好,但他不擅长“记忆”。或许是因为他小时候觉得“学习”要随时随地,而不是硬逼自己记住。他也因此能够理直气壮地休息,别人在学习,他在,他在干嘛呢?游离,他一直在状况外。
他在学校有几个朋友,但放假时绝不会联系。每次回家都像是回归丛林,成为世界之王。
林文离开椅子,抓起帽子,倒在床上。他把帽子顶在额头上,感受它的触感。很软,摸起来也很舒服,伸出的鱼鳍可以捏一捏。
“神——”那呆滞的眼睛盯着他。他忍不住说出那句话,“神经病啊。”
帽子被丢到床头。
成为集体的一部分是很恐怖的一件事。霸凌通常都是由集体实施的。恐怖袭击也是由组织进行。他们都有各自的纲领,是人的个体性的极端膨胀。混进一个集体里,你可能会额外获得很多特性,会多出不少本来不值得人在意的东西。
比如,林文想起家里的父母,他们或是苦劝或是怒骂地劝人去学习去工作去结婚。那是因为他们都是一个巨大集体的一员啊!
“别人会笑你的。”
别人是谁啊!林文想。这正是他们身处集体的暗示。心有别人,那自然有自己人。心收到“别人”的影响,或许这个“别人”才是自己人呢。
一瞬间,林文感到自己的父母是坐在莲台上的。上万万的莲台排列在晴空上,太阳从他们背后升起,透出丝丝金光。这正是古往今来最大最善的集体。那些秘密集会又算得上个什么。
快乐,林文感到一股无匹的快乐。那正是莲台有座的欣喜。
不过他的快乐没持续多久。他开始疑问,这么好的事我之前怎么没把握住。它什么时候为我提出了邀请吗?
林文想着想着,把一只腿叠在另一只腿上,脚尖晃动。他今天上班走了不少路,稍长的脚趾甲把袜子戳破了。指甲缝里有些黑黑的东西。难不成是鞋里面被挖出来了一部分?
光是看也能感到臭味,林文脱下袜子塞进鞋子里。他还准备明天再穿。
到底是什么时候拒绝的呢?林文心想着。
那个帽子又到他面前。两边白白的鱼鳍像鱼又像鸟。这正是好事一桩!
林文双手虔诚地捧起那顶帽子,心绪翻飞,他想起父母殷切的期盼(主要指赚钱与结婚),想起不再联系但未来可能再见的好友,想起刚被甩飞的拖鞋,想起晚上煮的一团糊糊但是食材还算新鲜因此还是能吃的晚饭。
他郑重地戴上帽子。
这什么帽子,内层怎么是网格,这不是喇我耳朵么。戴起来也不太舒服,不是很软,而且很薄,感觉头快要钻出去了。
就算是能与人思维同调的,能让人成为团体一员的帽子,这戴着也太不咋样了。多花点钱在穿戴体验上行不行,你这奸商。
耳朵里什么也听不见(除了窗外楼下的广场舞声),心里也没有任何别人的声音,当然也没有见到老头。
这特么不就是个普通帽子么。
林文把帽子取下来朝墙上丢过去,然后又自己接住,用手指转来转去。
“说到底这是什么呢?”林文掏出手机,把帽子摊平放在被子上。他拍了张照,一搜。
是某个名气不高不低的二流明星的周边。
“哇哦。”林文看着这周边的价格。虽然比不上十倍黄金,但对这做工也算是挺贵了。
好亲戚没骗人,这确实是能沟通他人,与他人同调的帽子。叔叔不光是个家里蹲,还是个偶像宅,真恶心。
数日后,牵着狗的叔叔走到了林文家门口,把帽子要了回去。
今天这狗大概能运动好一会了,林文想,毕竟地铁不能带宠物。
精神旺盛的哈士奇拉着叔叔朝夜色奔去。
文/鹤野
评/随意
(铲一下,设定有借鉴参考ovo
白樾站在锁仙台上,蹙着眉,对着面前跪坐的人叹了口气。“成壁,你执意如此吗?”
猎猎寒风中,青年人单薄的衣衫被风吹起,衬得他的身形愈加消瘦。他振起衣袍,向他行了个格外郑重的晚辈礼。“师叔,晚辈心意已决。”
白樾看着他掩盖在袖袍后的眉眼:“吾的剑一出,你可就再没有回头路。”
顾瑜又是一拜:“晚辈知道。”他的目光依旧垂落在地,没有向白樾身上投去一分一毫,白樾也因此看不清他的眼睛,只听见他说:“晚辈此举,已得师尊准许,上锁仙台前,也与师门中众师兄弟做了告别,晚辈绝非一时兴起,请师叔成全。”
顾瑜一揖到底,如瀑黑发披散,许久后才起身,露出一双明亮干净的眼睛。
顾瑜:“晚辈顾成壁,求师叔剃我灵骨。”
白樾没有回应,他负手而立,一身黑衣在皑皑白雪中格格不入。仙山的风吹过他的衣袍,吹过他腰间悬挂的剑穗,吹过他随意束起的黑发,唯独没在他身上留下半点岁月的刻痕。万年无一的剑修站在清净无垢的山巅,宛若一枝削瘦静默的古松,他沉默着,一种深遂而森然的气味就开始无声地扩张,像灵山雪水酿的酒,像破剑谷中徘徊不去的凌冽剑气。锁仙台上骤然一空,顾瑜静静跪坐在地,任由那种冰冷压过他的肩膀,听见仙人的诘问如同千斤之石,压在他的脊背:
白樾:“为何?”
顾瑜平静的眼神在那两个字中轻轻晃动了一下,终于露出一点茫然的悲苦,但很快又消失无踪。
顾瑜:“红尘未断,不敢入灵山。”
白樾:“你入仙门两百一十六年,北海之战中以身为祭,使数百修士不被魔障所惑,受灵山封赏在银池修养十二年。”他看着白衣小仙人,一字一顿:“有何红尘未断?”
顾瑜沉默良久,垂手抬眼,露出一张年轻而清秀的脸,像是坠入了某个追忆的网。“北海之战,有一丹修在护送百姓离开时,被魔修围剿。寡不敌众时,她以本命灵丹作基,引爆灵山大阵,将数百魔修尽数埋在山渊之中。”
他的话音停顿片刻,模糊地跳过了那个赤裸而冰冷的宣判,转而落入另一种惆怅而苦痛的徘徊,在反复摇摆之中,只轻轻说:“……她姓陆,是与我一同入仙门的师姐。”
山风吹拂,万籁俱寂。顾瑜没有顺着那道早已远去的幻影往下说,转而轻巧地另起话头:“北海之战后,我灵基受损,幸得灵山庇佑,得以在银池中温养。”他伸出手,袖袍下的手臂修长,皮肤光滑,隐有玉石泽润之光,“受此恩惠,我修为渐长,触碰到了筑基巅峰。”顾瑜看向白樾,轻笑一声:“晚辈愚钝,不曾想过能有如此境遇,灵山要我入大道,晚辈受宠若惊。”
他话音骤止,但他的怅然已经足够为白樾呈现一个身不由己、万般悲叹的答案。
——灵山要我入大道,但大道之中没有她的一席之地,也没有“我”的一席之地。
入道成圣,就要将最后一点凡心也尽数抹去,从此忘我、忘情。
白樾久久沉默着注视着他,许久道:“突破筑基,升入化神境,这是数万人求而不得的仙缘。”
顾瑜又笑了,轻轻唤道:“小师叔。”他生了一张清秀的脸,双目灵动,染上笑意时顾盼神飞,隐隐露出一点与当年有几分相似的神情来。“百年前我入门时,你就在清心堂中与我们照本宣科这一句无数人口耳相传的话,但那时你尚且会一扔经卷,嗤之以鼻地御剑而去,只说世间千万大道,皆在心中,修与不修,全凭人的一腔真心。晚辈受师叔指点,只觉醍醐灌顶,铭记至今,片刻不敢忘。”
“可我所求并不多。”顾瑜慢慢地说。
他脸上笑意散去,露出一点寂寥。“您不必劝我,也不必欺我——恕晚辈冒昧,师叔,您守在化神巅峰数百年,只差毫厘就能圆满,为何不愿再进一步?”
为何不愿再进一步?
白樾背在身后的手抽动了一下,收在鞘中的本命剑乍起嗡鸣,灵山上千万年来的浩瀚意志遥遥地呼唤着他,拉扯着他,要他抬头去看漫天星辰与亘古之道——为何不愿再进一步?再进一步,修成圆满,成为三千大道之一,成神,成圣。
灵山上的罡风百年如一日地吹拂他的躯体,破剑谷中凛冽的剑气修剪着他的躯体,擦出温热鲜红的血,磨去一切脏污与棱角,要他百毒不侵、无欲无求。
凡人寿数不过百年,仙人命途则漫长不见尽头。他做凡人的那数十年光阴浸透了庸俗的烟火气,可再浓烈的回忆,在漫长的苦修之后也遥远如前世。
他抓着那一点微末的光与火,就像抓着自己飘萍般的来处,他苦苦坚持数百年,只是不愿意忘记自己是谁。
但灵山不养凡人。
那么顾瑜在那十二年的闭关之中,在无数个昏沉浑噩的日夜里,忍受着池水灵气洗髓之痛,看着曾经鲜活生动的人如同山壁上的壁画般逐渐褪色、死亡,他是否也同自己一样,大逆不道地怨憎过这修行之路?
成圣之路是自我诘问之路,白樾在人所罕至的山巅上数百年,后辈有意无意的一句叩问如同敲裂屏障的最后一颗碎石,白樾迎着顾瑜的眼神,平静如面具的神色倏地裂开一条缝,如同春暖雪化时,河床上绽开的第一条裂口,万里戈壁上,第一棵钻出顽石的野草,他像是一个久睡的人终于从一场大梦中悠悠醒来,对着久违的人间露出一个疲惫的笑。
“小兔崽子,还会消遣我了。”白樾说着,一抖手腕,清亮剑光一闪而过,名动天下的剑修拔剑,凛冽剑意将锁仙台上的千年积雪一扫而空。
“闭上眼睛吧。”他说着,话音里带上了一点独有的桀骜。“千隳出则无悔,我尽量不伤你神识,尚且能给你留几年的寿数。”
“你还可以在余生缅怀她。”
第一道剑气打入顾瑜经络之中的时候,白樾听见了一声隐忍的喘息,但顾瑜面上毫无波澜,平静如冰雪塑成的雕像。白樾看着这样的小仙人,依稀想起他入门那年,是那般灵秀逼人的一个少年,只是百年苦修如白驹过隙,仙门清修磨干净了他的五欲,将他剥筋削骨,塑成一个出尘的云上人,他曾在那些芸芸众生中看到的那种庸俗却也鲜活的色彩,在他们身上被一层层剥离,最后只剩这一具冰雕玉砌般的骨肉皮囊,追着幻影一般的长生大道,亦步亦趋地向前走。
白樾目光向下,看见一点深深的红色凝结在他心口,固执地守着人间七情带来的最后一点微弱的刺痛。
他叹气。
人啊,终究是挣扎不出红尘的生灵。
九十一道剑光落下,灵骨出体,曾经死死缠绕着他的、属于灵山的庇佑一点点松动,失去了可以望尽山川的眼睛,可以听遍寰宇的双耳,可以触及星辰的双手,仙山已将他除名,将顾成壁的名字从碑林间抹去,他不再与大道共生,再次坠入凡尘,沾染上一身污泥。但白樾却能看见,所有肮脏污浊又缤纷美好的色彩一点点重回到他笨拙的躯体中,如同百川归海,星星点点的颜色填满了他的五脏和皮囊,一如他百年前在热闹的京城酒楼上,看名动京城的画师一笔笔绘出的那游山图。
十里长街上甜腻的酒香,巷尾小摊里飘出来的呛人的肉味,孩童手中高举着的糖葫芦,悬挂于天的绚烂烟火,凡尘的一切随着那贴入躯体的缤纷色彩重新涌入他的眼睛。白樾悬腕提剑,剑指灵台。
第九十九道剑光落在了顾瑜的眉心。
“灵骨出,灵基废。”白樾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顾成壁,你已被灵山除名,重回凡人肉身,受五欲之痛,伤病之苦,你可后悔?”
顾瑜仍跪坐在原地,漆黑的铁链从他身上褪去,他满头黑发皆白,汗水打湿了鬓发,冷冷地贴在脸侧,他头疼欲裂、痛不欲生,但仍是挣扎着起身,最后向熟悉又陌生的九霄云上人行了大礼。
白樾看见了他隐在白发后疲倦又满足的笑容,便也不再说。
剑修收了剑,一身玄衣隐入了雪山之中。白雪茫茫,天地无常,不知何处的风吹来,一朵凋败的花重又回到枝头,在风雪之中绽开了柔嫩的花瓣。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无声
1、
我又和宋致远吵架了,这次是这个月的第三次。
林乾告诉我,再这么下去,下个月估计他就会想着从我们公寓搬走。
我心想放屁,宋致远才不会。
虽这么想着,结果却是我看着手机上的时间,毅然决然在家里放了两部鬼片。
静音播放。再从余光里把自己吓进沙发里。
【宋致远怎么还不回来。】
我和宋致远都怕鬼。以前我们还没在一起的时候,就对彼此的个性了如指掌。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比如,我们两个都有点死要面子。
记得刚入公司时集体团建,后来有人在包的场地里打算播鬼片,也不知道是脑子哪根筋冒出来的鬼想法,想着吓唬女同事。
他们祈祷着某个姑娘被吓得蜷缩进怀里,来一点缘分般的邂逅。
结果人姑娘们胆子都比他们大——兴致勃勃吃着点心,看着投屏,面不改色边看边点评剧情过假,偶尔一两个同事胆子小的,也嘤嘤嘤蜷缩进了最近的女同事的怀里。
他们谁也没捞着。
至于我这种刚刚进公司又不敢跑的,随手抓了一个旁边的人瑟瑟发抖得抱在一块儿。
那时候,那人和我说:没事别怕。
声音是挺好听的,我抬头就看到,宋致远抱着个围巾毛绒绒得闭眼发抖,和我简直半斤八两。
然后,当天我们就交换了联络方式。
他是隔壁部门的。
在公司层面上我们交集不多,最多是集体会议或者大型策划能碰上面。
所以后来,我们觉得彼此能在一起可能靠的是一些孽缘。
孽缘。
多好的形容词。
我和宋致远认识了三年,第一年我们相见欢,白日里公司碰头,闲暇时候俩聊天,偶尔周末出门打球或者骑单车。
当然骑单车是我的爱好,他的爱好比较多,乐器舞蹈都会点。我们什么都聊,什么都一起。宋致远长着一张人畜无害的脸,看人的时候偶尔会露出点迷糊像是动物一样的表情。
如此想来最开始的时候,我们多么顺眼。
就好像是上辈子爱了整整几十年,几百年轮回没碰上终于在这一辈子看对眼了。
这话是林乾说的。
他当初想以此言论调侃我,借喻我对宋致远有点过分上心,像是肉包遇见了饿死的狗——我是狗。
现在想来,和宋致远还没在一起的那一年,我可能真的是只摇着尾巴的犬科动物。
大概是宋致远这人合我眼缘,亦或是和他说话聊天会让我放松。
可其实,宋致远只比我进公司也就早了两个月。
两个月,足够让他对公司比我多一点了解。也足够他和我同期参加公司的迎新团建。
于是我们相遇,又顺理成章,我成了被照顾的那一个。
我和他的家顺路,同一个地铁站,同一班地铁,有时候上班还能在下站的站台见到,彼此急吼吼一起冲去公司门口打卡。
早两年公司楼下卡点,总会有我和他并肩飞奔的身影。
他那时跑在我身边,衬衫领带微微晃动,整个人都轻飘飘的。
想来也怪,去回忆宋致远,我对他总是只有那点回忆——好像大太阳地下跑着一个人,亮堂堂白色的轮廓。
哪怕我和他争吵了那么多次,我去回忆他,太阳底下的那个人依旧干净到白得发亮,一点灰色也没有。
可我又想,是啊,宋致远有什么对不起我的,都是我和他吵架罢了。
他在我心里又怎么会不好呢。
林乾说当初大学宿舍里成天找不着我人,现在要找我,直接去宋致远方圆几里内,一定会有我在上蹿下跳。我肯定是栽进去了。
我对此不置可否。
正如他当初问我是不是喜欢上宋致远一样。
鬼知道。
地球有地心引力,宋致远也有他自己的引力。
我正好和他引力相合,被他一把拽到身边公转躲不开了。
这不能怪我。
正如,我脾气平日里挺好的,和宋致远在一起几年越来越不好。
这也不能怪我。
2、
想来,我和宋致远在一起,还是有一段很快乐的时光的。
那段时光可以往前推进,从我大学实习,进公司和他擦肩而过的第一个瞬间;也可以往后延长,直到我和他表白在一起过的第二个情人节。
那冬天,南边小城意外下了雪。
他穿了一件浅色羽绒服站在公司楼下雪落在他头上。我从电梯口下来,看见他从包里抽出一把伞撑开。路灯的光落下来,被抬起的伞遮挡出小片阴影,又像是光在他身上流走过一遍。他转头看我,喊:阿随。
情人节日子里满街都是红玫瑰。
白色的雪落在他的伞面上,像是隆冬里春天开出了一场街的花。
比玫瑰还好看。
-
宋致远是个好人。
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如今想让我去挑拣他的错处,我也想不出什么词,更遑论当年的我。
刚入职,蠢笨又慌张地进入一个不熟悉的环境。
宋致远的拥抱就像是冬天里的午后冒出来的太阳。
所以哪怕工作上我们和他就是两个方向,我也总粘着他。他心好,也要面子,所以不会拒绝人,或者说,更不会拒绝我。
我便总对他说着好听话。我说宋致远,你别丢下我呀。
宋致远,你等等我。宋致远,你帮帮我吧,只有能帮我了。
他有些苦恼又有些高兴,无奈点点头说。“好的吧。”
于是,他的私人空间越来越少,渐渐地,如同整齐排列的盒子,一个一个朝我打开。我自满又得意地一个一个翻阅。日复一日,我了解了他的爱好,了解了他的作息,了解他喜欢周末在家里享受傍晚血红色的晚霞。
我贪婪吞食着他的全部耐心和温柔。
又摆出一副温驯又乖巧的后背姿态,于是我的入侵,我的占有,我的无理取闹,宋致远被迫照单全收。
办公室后来常有人说:阿随,你天天和小宋在一块,不知道你俩一对儿呢。
我那时候乐呵呵笑着一把拦住宋致远肩膀,说。“是啊,我和我远哥百年好合。以后份子钱你们一人包一份。”
一群人哄笑。
宋致远看着我,愣了几秒,也笑跟着了起来。
他当时靠在我手臂里,暖暖得又贴近。我鼻尖嗅到他身上一点乌木香,木质调加了点燃烧气味,不像是烟草味,倒像是大火绵延吞噬殆尽后,被大雨浇灭后的森林。
焦灼的火焰和不死的树木。
想来,我动些脑筋也该知道。
世界上没有那么多一见如故的亲密无间,更多的是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认知了解后作出忍让与改变。我的索取,宋致远的后退,共同构建了他包容我而给予我的最温暖姿态。
那是专属于江随的宋致远部分,却又不是宋致远的全部。
他的人生二十多年,不够长,却也那么长,有那么多我看不到的地方。有那么多的不可追。
而当年的我,对此茫然无知。
只觉得我最了解他,只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一个。
3、
和宋致远相遇的第二年,公司接洽了一个大项目。
五天四夜跨部门出差,一群人和合作方先兵后礼,吵了几天,拉扯了几天。最后终于达成共识,签了合同,酒桌上其乐融融,就差没把对方灌醉。
宋致远其实不太会这些,但来都来了,总不能驳面子。
他社交能力时好时坏,可在那天,平日的一些青涩都消失了,口若悬河推杯换盏,等我意识到他手抓着桌边要倒的时候,走前上去,他往后一倒就撞进我怀里。
抬头看我时,他目光有些迷茫。我将他拉到身后,按在椅子上替他上。
于是结果就是,和他半斤八两的我,喝得比他还醉。
我记得,我们下榻的旅店当时装了个琉璃灯。我喝醉了,抬头看就像是满天的星星,那时候宋致远转头看我,我还对着他傻乐。“你信不信,我还能给他喝趴了,我就是给老袁面子。”
“我知道,你最棒了。”他托着我的脸给我擦脸,热乎乎的毛巾和蒸汽,喷在皮肤上。
他转身去洗漱。入秋的风吹散热气,带来寒凉。
我泡在一片醉意里,听着浴室传来哗啦啦的淋水声。
等他洗完澡出来,见我还没动,走了过来。
他头发还没吹干,一点透明的水滴从他湿漉漉的发尾渗出,滴答落在他因为水汽泛着红的皮肤上。
他蹲在我面前仰头看我。
鬼使神差得,我伸手替他擦了擦眼角的水珠。
指腹触到水滴温热的湿润,还有宋致远皮肤柔软的感觉。我心头发痒,手指又顺着他脸部的弧线往下摸到了脸颊。
当时的我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只觉得眼前的宋致远忽然不动了。
他像是被什么定住了,僵在原地。
我想,宋致远是不是坏掉了,怎么就不会动了?
垂下眸,才注意到他睫毛在轻轻颤。登时松了口气。
原来没坏掉啊。
宋致远还好好的,真好。
我伸手拥抱了他,像是抱紧一个失而复得的宝物。湿漉发尾水珠蹭过我侧脸,也没让我清醒。
我鼻尖蹭着他脖颈,嗅了嗅,他身上是沐浴液好闻的气味。
【江随】他喊我,声音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哑。
直到我抬头看他,他一动不动看着我,问我在做什么。
我懵懵懂懂用鼻尖蹭着他,最后笑了一下。靠近吻他发烫的嘴唇。
“喜欢。”
那时候我迷迷糊糊,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是单纯喜欢宋致远身上温暖,还是发尾冰凉的水珠和沐浴后浅淡的香气。
我只将额头抵在在他肩膀上,就像是落进了世界上最柔软安全的地方,沉沉睡去。
而那夜梦里,我梦到小时候的院子。
院里有一棵银杏树,都说那是世界上最孤单的树种。
那一刻,树上有一只鸟飞下来,落在我手背中,也落在我心上。
4、
——爱情总是和占有欲挂钩的,因为它天生具有排他性。
这句话是我的大学舍友废话哲学家,陈朔风说的。
他平日对爱情向来无多感慨,偏偏那次在林乾和他第一人女朋友双宿双栖的时候,他吃着校门口加辣的热卤,对着电脑屏幕慢悠悠吐出了这么一句。
“原谅自己的占有欲和丑陋吧。这并没有什么,人生来就是丑陋的。”
说这话时他云淡风轻,手上敲着键盘一套大招动作都没停。
我只心想,怎么好打个游戏还能给自己整悲春伤秋了?
直到我后知后觉,明白了他话中的意思,自己却也成为了他所谓的“丑陋”的人。
是的,我挺不喜欢自己的。
特别是和宋致远在一起之后的自己。
我和他相遇的五年,有好,也有坏,好的时候居多,但都成为过去,坏的接踵而至,日复一日。在我和闹得有些不可开交的日子里。
总有些知情人还明里暗里劝句,小宋平时真对你挺好的,你让他松口气吧。
松口气。确实,他对我真的很好。
可我放不了手。
我想,我是被宋致远用爱养坏的人,他得承担这种后果。
记得我和正式宋致远表白的那天。
那并不是一个好天气。
那时,宋致远和我冷战小半多月,吃饭不带我,工作也没交集。
让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主人出门旅游连屯粮都没有的弃养动物。
虽然这种可怜兮兮的情绪让我觉得自己有病。
但我又觉得我欠宋致远一个道歉,只是那句对不起我藏在嘴里。
——我根本没机会见到他。
宋致远好像要把我摘出自己的世界,是那么简单。
我找他八百次,他有七百九十九种方式拒绝我。剩下一种是婉拒。
我心想,我是做错了事,但他也该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
等我真受不了了,气吼吼去找他的时候,才发现他们部门最近结了新策划确实是忙成狗。
“我真有回你消息。”
“你就回了个‘在忙!’”
“我真的在忙。今晚10点前,这三年相关案例都整出来,要不你来陪我?”
“好啊!”
-
档案室常年密封,打开只有纸材的老旧又死气沉沉的木质气味。
后来我也没明白,为什么那天下午宋致远要让我来帮忙,跨部门也要想办法将我借出去一个下午。我只能觉得大概是他要找的材料太多了,部门里根本没人抽得出时间帮忙敢这种杂活。
于是从下午到傍晚,我像个陀螺帮着他搬文件,忙忙碌碌看他面前的材料堆成一座小山。
档案室唯一的中心办公桌上,宋致远戴了个眼镜,整个人泡在一片顶光灯的冷色里。
我们部门不同,除了打下手我也帮不上其他。
忙到傍晚时分,我回主层看着其他人打卡下班,倒了水又回来。
宋致远是个工作狂,打定目标要做的事,总是一头扎进去,势必要做出个结果。
从我认识他开始,就知道。
我有时候不理解他这种拼命。
但他总笑着说他习惯了。“以前不做到最好是不会被人看到的。”
以前的我,总是忽略宋致远嘴里的“以前”。
那时的我总想着,我和他性格真是差别真大。
毕竟对于我来说工作就是工作,能完成就行,更多的不强求。
可到了宋致远嘴里却是:阿随,你再试试,你再试下没准会更好呢。
他也惯会哄人,说话又好听,让你做事的时候,什么“甜言蜜语”都有,劝得你觉得自己无所不能,用尽全力。
最后你发觉,他只是单纯想帮你一把。
你的一颗心又软了下来。
如此来看,也怪那日的灯光太刺眼。
我隔着一堆文件伸出手,抚上他左眼下的痣,隔着薄薄的皮肤,能感受宋致远温度。
他吓了一跳,回头看我。
被我拉近监控死角的时候,宋致远人都是懵的。
宋致远比我矮一些,我垂眸看他的时候,还能看清他胸口急促的起伏。他说。“……阿随,别闹了……来不及了……”
我伸手摘了他的眼镜,问。“那现在亲你可以吗。”
他目光定定落在我身上,像是想到什么,又撇开目光。那一刻,我们心知肚明,我和他都记得那晚吻的味道。
于是时机不好不坏。
被档案架遮蔽光线的角落,只他脸上落了一片薄薄的光,像是一块碎掉的玻璃,亮的人心痒。
我说:“我喜欢你。宋致远。”
他眼睛微睁,没看我,抓住我衣角的手渐渐攥紧。
我低头看他,他又和那次一样,一动不动,只问:“你……喜欢我什么啊。”
他声音打颤,可他脸上半点表情都没有:“我有什么好喜欢的……”
我心想,这问题问得实在没道理。
“你那么好,我为什么不能喜欢。”
我将低头靠在宋致远颈边,和他一遍一遍表白。
他屏着呼吸听着,胸口和我贴紧,心跳得飞快,直到他抓我的手却慢慢卸了力气。
一滴眼泪砸在我手臂上。
我有些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难过,抬起他的脸,吻他的眼角。刚流过的眼泪是温热湿漉的,我的心脏像陷进了一汪绵延沼泽。
我说,宋致远,你很好特别好。我喜欢你。
他缓缓呼出一口气。
好像干渴的鱼在我的肩膀上汲取了一口氧气,推开我,又双手捧起着我的脸,吻上我的嘴唇。
宋致远眼尾还湿漉漉在掉眼泪,舌尖却缠绵地顶入,我有些慌,但心跳和潜意识,让我扣住他的后脑,闭上眼攻城略地。
心跳声,呼吸交织,唇齿纠缠,还有他有些下意识的轻哼声。
在那个拐角里无限放大。
想来,那是我离这个世界的爱最近最近的一次。
我一颗心泡在浓重的爱意里,却浑然不知。
爱情其实都具有时效性。
它会产生,也会消亡。
一如宇宙爆炸出的微波背景辐射。
哪怕,它们恒久绵长地诞生于宇宙的起始。
炽热耀眼,却依旧日复一日在漫长的时间里,从炽目到衰落,有一天也会湮灭殆尽。
5、
和宋致远在一起的第一年年末,我和他开始同居。
一起租的公寓在离公司步行不到十五分钟的位置,成功为摆脱了当初赶地铁打卡的苦涩。
因楼下有个花鸟市场。
而某天宋致远回来,带回了一只鸟——红嘴白羽的文鸟。
说是老板手养,两个多月,训几天乖得和小狗似的。
我心想他还真好骗,可宋致远买了鸟笼,买了鸟巢,一对谷物混杂的粮食,甚至还有遛鸟绳。
谁都赶不上宋致远对一件事计划力的和强有力的执行速度。
我说鸟儿你打算养在哪儿呢宋致远。
他说,阳台啊。
我说,这大冬天呢,它要冻坏了死了怎么办。
“我不会让它死的。”
于是,宋致远果然说到做到,只不过他把鸟养在了客厅靠阳台的位置。
冬日关了窗,鸟儿清晨还能晒点小太阳。
白羽的文鸟,生得滚圆,宋致远真的学着教程和老板的叮嘱一天天训练,终于有一天那只鸟落在他手腕上吃食,他一只手舞得和风扇似的招呼我过来。
“阿随——阿随——快来!”
他一双眼睛睁着像是看着什么价值连城的宝贝,忙着吃食的文鸟没有被我吓走,我盯着他的侧脸,和低头吃食的小雀如出一辙,一双眼睛亮着光,柔软的头发垂在耳边。
我不禁靠过去吻了他的脸颊上的小痣。
宋致远一愣,想挪开,却被我揽住了腰。
“别动……”我靠在他耳边,轻声笑。“它会被吓跑的诶。”
那年冬天很长,又很短暂。
记得情人节在春节之后,第二天就是元宵。
那天街上路人不多,等红灯的时候雪也差不多停了,我撑着伞想一会回来要不要去趟超市。
两个人在异乡,但是元宵节还是要过的,买点速冻的,或者搞点半成品自己来,虽然最后的结果可能是两个人包出一锅奇形怪状的元宵。
不过应该也挺有意思。
反正和宋致远一起,做什么都有意思。
我笑着问他想吃什么馅儿的,那一刻,却没有得到回应。
“真是你啊。”
陌生的声音响起,我下意识扭头。那人站在宋致远身侧,伞檐抬起,视线旋转落下几点白色的雪花。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那家伙。
伞下穿着褐色的风衣,脖颈上围着浅灰色围巾,露出一张不错的脸。
在我看来,他目光不过在我身上落下了片刻,却又落在宋致远身上。
“好久不见宋致远,我差点都没认出来。”他露出一种从容的笑意。
那一刻,宋致远朝我怀里退了一步,就好像那次酒桌上将大部分力气都压在我身上。
“怎么了?”我撑住他,一颗心却不由自主缓慢跳了两下。
人的潜意识大概比任何东西都好用。
那人目光终于落在我身上,像是梭巡似的上下打量了一遍。
人本质上也不过是动物,对于危险下意识会冒出第六感。我朝他笑起来。“你是我们家小宋哥的朋友吗?”
我揽住宋致远的肩膀,低头朝他道:“介绍一下?”
宋致远看了我一眼,摇摇头。“禹江,以前认识的人。”
他换上一脸轻松的神色。“是啊,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
想来在相遇太迟的人的世界里,总是会错过一些什么。
小学,初中,高中再到大学,想来也有十三年的时间。
十三年远远超过了我们生命的一半。
这么说来,宋致远也没见过我小时候。
他不知道我小时候还当过童模,我还养过一只狗,从小时候养大的,二十多年,寿终正寝。我失去它的时候,我哭了一天,顺便逃了我的一门选修期末考,导致第二学期重新选修还要抱着导师大腿求爷爷告奶奶。
那些事情,我本来想着,之后还有很长的时间可以和宋致远慢慢说。
就像他的过去,其实也可以有很长的时间,可以和我慢慢分享。
偏偏时间好像出了个错。
宋致远迟了一些,还来不及说他的过去。
而有些人却早早地来交代了清楚了一切,也算是个阴错阳差。
我第一次见余顺洋是在咖啡厅。
我不认识他,两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约在甜品店,我觉得我们彼此脑子都有毛病。
那时候,禹江时不时给宋致远发消息约他出去,都被拒绝了。
因为宋致远都有告诉我,所以我心知肚明。对方是最近工作调动来的B市,一起的就是我眼前的余顺洋,他和宋致远也认识,宋致远习惯叫他阿顺,要说来,他俩是最早的。两个小学生在舞社遇到,后来初中也是一块儿的。
“宋致远那时候可比我强,我们老师都特喜欢他。那时候11岁吧,我们学地板,不好练的手肘膝盖青一块紫一块。他倒是摔几次都不怕,我去问他,他也很乐意教我。”
“哦,他现在也是这样的吧。他这个人的脾气就这样,对谁都挺好。”
我搅着咖啡看他,觉得这个人真奇怪。
我一不知道他的立场,怎么说发小好不容易遇到,不和宋致远叙旧,跑来找对方的男朋友谈论他的过去。
“你,找错人了吧?”我没忍住问他。
那人却笑眯眯看我,说:“那你知道禹江吗?”
“不知道。”
“也是。”他身子大喇喇往后背一靠。“宋致远怎么敢和你说这些。”
6、
我和宋致远的日常,大概是吵闹不停。
也不知道为什么,在一起后,宋致远的脾气就冒了出来。
我们经常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吵起来,但与其说吵架倒不如说是日常。
从不伤筋动骨,真遇到事情大了,不是他退一步,就是我退一步,第二天就没事了。
所以后来为什么会演变成那样,谁也说不清。
也许,是因为时间真的是一个很难跨过的东西,就像我跨过重重阻碍,也越不过那一次来不及的见面,我赶不上那班火车见不到我的狗。
我只能隔着遥远的距离,看着它在屏幕那头一点点不动弹,又在不可及处失声痛哭。
人的无力感,是再怎么努力,却依旧有太多不可追。
他们说的对,我手机里没有任何一张宋致远学生时期的照片。照片里,他穿着简单的T,背着一个电吉他,对着镜头笑。
那些快乐形成了别人的记忆,又从别人的嘴里复述给我听。
我赶上了时间,了解我的心上人,也错过了他的过去,失去了他一大段好时光。我能怪谁呢?怪宋致远吗?
不行的,我谁都不能怪。
——你不知道吧。禹江可是他的初恋。
——从高中喜欢到现在,他俩当初好得我都挤不进去,到了大学就顺理成章在一起了。
——表白时候还是我给点的气球,你不知道宋致远哭成什么样,禹江拉着他都拉不起来,最后两个人蹲在一堆心形蜡烛里哭。一群人想喊亲一个,结果发觉时机不对。
——那场面叫一个尴尬。
——宋致远以前可粘人了,没禹江都活不下去的样子。你是没见过。
——后来他们分手,宋致远大四直接休学了,本来他比你早一年毕业。
——不然呢,他算你学长,现在是你同事,是你男朋友。
——那四年他为别人哭,为别人东奔西跑,组建乐队,编曲,最后差点没命,你都不知道。
【因为那时候他的世界没有你。江随,你不会以为自己有多重要吧。】
我当然知道余顺洋想做什么。我甚至差点忘了,当初和禹江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这人就站在身后,看宋致远的表情,也和见鬼了一样。
与其说重逢的喜悦,不如说恐惧。
所以我没那么傻,只是我不如他那么“好心”,哪怕心里喜欢得要命,也要撮合心上人和前任重归于好。
我也没那么坏,放着一个伤害过宋致远的人,只要他想回头,就要我爱的人重蹈覆辙。
可他们真的很聪明,人嫉妒,猜忌,和怀疑就是一颗生长茁壮的种子,它被安稳的埋进我的心脏,用我对宋致远的爱一笔一笔浇灌,藤蔓一样缠住我心里的每寸缝隙。
我曾在某次吃饭的时候,假装随口问了句,宋致远你喜欢我吗?
他抬头说喜欢。
他一定没骗我。
只是喜欢可以脱口而出。
爱意却是疼地藏在心里的伤口,一戳就痛。我是他的脱口而出,他是他的不可说。
我再怎么努力,也忘不掉宋致远不敢提及的过去。
哪怕他一遍遍说爱我,一遍遍说不回头,我吻着他的时候,依旧觉得我心脏空了一块。那是填不满的时间,是我来不及遇上宋致远的二十多年。
我太慢了,是我的错。
-
在一起的第二年。
我们吵架终于开始越发频繁,一群人明里暗里都来劝,但无果。
和我们处得好的人,都知道我们的关系。
当初在一起的时候,几个同事还一起吃了饭。
那也包括了林乾。
我和他是大学同学,所幸彼此关系不沾情带爱。我找他喝酒的时候,他就像看着一只怪物似的问我:你是不是疯了。
我嘴里吞着一百颗獠牙,等着对他吐。
我巴不得说:你还说我呢,大学时候陈朔风喜欢你喜欢到疯了,你这个傻X还什么都不知道,这下和他老死不相往来了吧!活该!
但最后因为觉得不能失去他这个酒搭子,我打落牙齿活血吞,吐出了一句。
“对,你说的对。”
我是疯了。
明知宋致远什么都没做,明知道他一次一次在和对方说拒绝。
可那点恶毒和不安还是吐着蛇信子缠上了我。
我开始一点一点限制了宋致远的自由时间。
宋致远这个人平日里休闲生活挺很多,过去我们一起去健身房,有时候我会去骑行,他就去舞室练舞,而现在,部门聚会都能每半小时接到我的一次电话。可他依旧没有怨言一遍遍照做。
“你现在就像是深闺怨妇。江随,你以前也不这样啊。”
“小宋,他对你真的很好了,他心里有你,要不然谁能忍你这样?”
“那他就不能是问心有愧吗?”
看看,我都在说什么浑话。林乾那时候睁大眼,骂了我一句你真的病的不清。
可嘴和心不受控制。
我曾用这些话逼得宋致远红了眼眶,他薄薄站在客厅里,看着我张着嘴却说不出话。
我固执地想弄清楚,我在他和那个人在他心里的分量高低。
可我忘了,喜欢是不能衡量的。
我把宋致远逼进了世界上最两难的境地,我的问题没有答案,唯一的答案是用不信任掐住彼此的脖子,来一场同归于尽。
他就那么看着我,沉默着开门又离开。
我坐在空荡荡的客厅,忽然像是失去理智一样,掀掉了桌上的茶杯。
玻璃质的杯子,发出噼里啪啦碎了一地发出巨响。
接着我听到了一阵急促又尖锐的声响,像是某种防控警报,又夹杂着噼里啪啦的撞击声。
我静静看着地面上的玻璃碎片。
直到我意识到那点尖锐的声响并未停止,我一点点回过神,明白到发生了什么。
我起身朝阳台跑去。
四个月大的文鸟,离开了平日的鸟巢,此刻像是失控一样在笼子里飞窜,撞击自己的身体。
我吓得冲过去,打开笼子用手去抓,它的爪子和红色的喙划破我的手,白羽鸟几乎撞断了自己的尾翼。
文鸟胆子本来就不大,平日里甚至车辆鸣笛都会让它不安。
为了避免炸笼,宋致远身子晚上都会特意关上窗子。
而现在,它蜷缩在我怀里,脚上被笼子划破,尾翼像是折断的肢体歪在一边。
我忽然觉得自己是个丑陋的疯子。“别怕了,没事了,对不起……”
“对不起。”
宋致远的文鸟已经养的亲人了,它在这间屋子里安稳度过了一个冬天,再迟一点,我刚刚可能就要了它的命。“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真的。对不起。
8、
我的宋致远的日子从那个落雪的情人节延续到了今年的秋天。
明明已经无力回头,依旧还在继续。
我们像两个固执的疯子。
又像是两个错位的齿轮,在每次榫卯的过程中彼此切割,伤害,又一动不动。
家里的玻璃制品已经很少了。
冰箱里的速冻食品来时变多。
入秋,南方城市依旧没有太多降温的意思。
电视画面显示着剧集播放结束,我蜷缩沙发里,等醒来天已经大亮。
宋致远还是没有回家。
以前宋致远吵架出门,最多一个下午就会回来。无论回来我是什么态度,他都会换上一副正常的情绪来安慰我。
而这一次,我已经我已经忘了今天,我和宋致远吵的又是什么。
我不禁开始思考这次出了什么错。
可很奇怪,就在他摔门而出之后,我大脑已经彻底清空了争吵的内容,就像种自我防护机制。
从大脑中按图索骥,只能找到一些零星的画面。
他问我:“江随,你要我怎么说呢?我不知道,我喜欢你是真的,我又没有骗你。我曾经喜欢他也是真的,我也没有骗你,你到底还要什么?”
还要什么?
是啊,我还要什么呢?
宋致远爱我,包容我,为此拒绝了曾经的心上人。
他给我他的手机,让我看他所有的社交通讯,明明喜欢社交,却开始晚上外出每把半个小时都给我打一个电话。
宋致远,就是心太软。
软到不够爱我,却来爱我。
软到我一次次伤害累积,依旧不舍得离开。
他对我愧疚得很,我便顺理成章利用他这份愧疚,死死绑着他。
他们都说,我是关宋致远的笼子。
因为他太好了,好到我一任性,一痛苦,宋致远的目光就移不开。
过去我们的爱情太过健康,爱而既得,如今却如履薄冰。我怕有一刻他回头看过去,留我在冰面上,冰碎了,我沉下去,他不接我。
哪怕他好像曾经在某次玩笑说过,若是所有人落水,他会第一个救我。
可又不要他救,我只想他在就好,我不管冰面塌不塌,那一刻我只要握着他的手,我的心就不慌。
那些话堵在我的咽喉里,却来不及对他说。
我问问你,能不能给我爱。
不是无私的爱,是自私的爱,你来索取我,掠夺我,看着我,你也只看我。
好不好啊?
-
那天我看见天上飞过的鸟。
家里的笼子里的文鸟已经被我还给了鸟舍老板。
我将头靠过去,透过笼子的铁丝看着里面的鸟立木棍。片刻,我觉得自己站在了里面,外面是宋致远,他轻轻看过来,我低下头,衔起金色锁孔的钥匙,用口喙递给他。
我想他将我锁在里面。
记忆忽然袭来,我才记起,昨天吵架对他我说了句:分手吧。
可我说了吗?又好像没有。
理智让我觉得我怎么舍得把宋致远从我身边放走,心里有个声音又告诉我,我好像又舍不得,不让他走。
所以,我一遍一遍自我催眠,告诉林乾,不可能,他才不会走,他一会就会回来。
我也告诉自己,我如此恶毒,正死死咬着宋致远的咽喉,我没有放开他,更没有给他从我身边逃走的指令。
可结果是如何?我不知道。
我把最后的选择权交到了宋致远手上,让他判定我的生死。
让他结束我们这场闹剧。
-
那个傍晚,我在屋子里坐着,一直坐到了黄昏。夕阳像是死去的血扑在我身上,我脖子已经僵硬,忽然听到门开的声音。
我动不了,只能用眼珠子转过去看。
是宋致远。
他提着两袋白色塑料袋,袋子的边缘冒出一个长条吐司,他站在玄关处,很久,叹了口气,放下两袋子走过来。
那一刻,我好像重新获得了呼吸,获得了血液。
他双手捧着我的脸,将我脸托起,我张了张嘴要呼吸却发抖得说不出话。他柔软的唇贴上我。那一刻,大雨落下干涸的沙漠表面,扬起蒸腾起水汽和大漠黄昏的一波江南盛景。
他问:为什么哭呀?江随。
我抓着他的手腕,确认了来人的温度,感受到他皮肤柔软的质感。
终于伸手用力将他抱住,将他勒紧我的怀里。
我想,宋致远你疯了。出口在那儿,我给了你钥匙,快点逃。
快走啊宋致远。
为什么又来爱我。
那天,夕阳的血液流淌在整间屋子。
我死去的笼中鸟,和我们彼此都躲在今日阳光的死亡中。
我咬住他的喉咙,任由他痛苦落泪。我的心脏流出了全新的血液,好像在那点错位的时光不及中找到了新的方向。
可我还能呼吸,我听闻他的啜泣去吻他。“宋致远,你是骗子。你明明就好喜欢我。”
“你别装着不知道。”
他无声地哭,好像流了一场漫长的眼泪,从他疲于奔命的过去,流到至今。
终于结了痂,落了锁。抬起头,用最后力气,吻了我的唇。
>>>>尾声
B市的秋天,降温总是来得很迟。
来这里的这些年,有时候我会怀念老家的街巷。
银杏树在这时候开始落下大片大片叶子,风吹过,纷扬下一场金黄色的雨。
我想过几年,若是有机会,我想带宋致远回去看看。去看看我的家人,也去看看,那个曾经陪伴我的狗。
那年冬天,宋致远从花鸟市场给我牵回了一只狗。
我和柯基面面相觑的时候,他拿着箱子已经开始拆狗围栏了。
我说:宋致远,你鸟都养不活还养狗啊。
他不做声,回头手机点开张照片。拍我手上:你养。
那是6岁的我,抱着一只半大的奶狗。
我不知道他从哪儿发现的这照片,而春日的风似乎又要扬起。
我没有告诉宋致远,在我们争吵的那个秋日夜里,我做了一个梦。
我又梦到老家的院子,古老的银杏树落了叶。
而我坐在树下。忽然感觉院子外有人进来。
我手中落下的鸟振翅而起。
风起卷尘扬起大片明黄银杏,逆着光,那人的脸在光线中模糊不清。
可我知道。
那是我的心上人。
-FIN-
作者: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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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老病死,这是所有人都逃脱不了的命运,可若这世上不再被轮回所束缚呢?
第一个病例是在过渡区发现的。一个车祸致死的男人在被判断死亡后却在众目睽睽之下睁开眼站了起来,可是无论怎样检查都显示男人已经没有了生命特征,可已经死去的人又如何像普通人一样“活着”呢?有了第一例后,陆续又发现了几起同样的事情,失去生命特征的人似乎还在继续活着。
最开始,人们将这当做一种恩赐,没有人再死去,这似乎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可当所谓“活人”发现自己的身体开始逐渐腐烂的时候,由人们构造的美好幻想彻底破灭了。身体逐渐死去而灵魂仍停留在体内感受着肉身溃烂的痛楚和恐惧。这些人一点点看着自己的血肉枯萎溃败,直至成为一具白骨。遗留的灵魂痛苦万分,可却无力改变现状。科学家对此毫无头绪,而这种奇怪的疾病以一种及其迅猛的速度传遍了过渡区,紧接着是暗域和光域。人们给这种病起了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永生症”。
“妈妈,我好痛……”蜷缩在母亲怀中的女孩正紧紧抓着母亲的衣袖,而她裸露在衣服外的小腿上,腐烂的肉散发着令人难以忍受的气味,而另一条腿早已白骨森森。这孩子本该毫无痛苦的死去,可现在却被迫以这种状态停留在人间。年轻的母亲除了紧紧抱住自己的孩子以外,其他什么也做不了。她抱着连眼泪都哭不出来的孩子跪在地上,朝着大教堂的方向不断祈祷着,“轮回之神啊,若您能听见,请救救您虔诚的信徒,哪怕是……哪怕是让这孩子彻底死去,也不要再让她遭受这种痛苦了……”母亲的眼泪滴在孩子青白的脸上,孩子茫然的伸出小手胡乱擦着母亲的脸,声音稚嫩却沙哑,“妈妈你在哭吗?妈妈……妈妈……我看不见了……”母亲再也支撑不住,匍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而每天这样的祈祷只会多不会少,人们乞求着神明的庇护,可神明却似乎听不见人民的哭诉,人们期待的神迹并没有降临。逐渐有质疑声响起,“神明为何毫无回应?”“神是否还庇护着我们?”“神是否真的存在……”
但这些和卡德拉毫无关系,作为每天生活中你死我活中的杀手来说,拥有不死之身就是一种恩赐。三天前,当她喉咙被对方的刀刃贯穿后,本以为就此死去的她却在血泊中重新站了起来。在对手震惊的目光中剖开了对方的胸膛。提交了任务后,她捂着伤口回家,对着镜子看着那切断了气管的伤口,她忍着剧痛将伤口缝合。如同破布娃娃一样的缝合线让她看起来更加可怖,但她却无声的笑了,声带已经完全受损,她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可她依旧“活着”。从来不相信神明的她第一次合起手掌,“感谢您,伟大的轮回之神。”随着杀手无声的祈祷,一个不惧死亡的利刃从此出现在人们面前。
神堂之上,仅仅两个身影不带任何感情的看着下界的混乱。良久,有着艳丽如火般的红发身影开了口,“真是一片混乱呢……”虽说是感叹,但声音慵懒戏谑,上扬的尾音表示着祂真正的情绪。“艾西琳的权柄我们还是拿不到吗?”红发神明看着眼前沉默的爱神,又补充道,“别忘了我们早就与此脱不了关系了。”一向温和的爱神此时却紧皱着眉头,“我们错估了祂的力量……”“什么?”“你看这个。”欲之神顺着爱神的手看过去,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两位神明眼前,那是陨落的轮回之神。
“轮回的权柄还在祂的手上,只是……”爱神没再说下去。“但我们还有机会,只要让祂永远留在影中,迟早轮回的权柄会归我们所有。”欲之神轻轻拨弄着艳丽的长发,红唇勾起一个笑容,“影世界怎么称呼这个来着,永生症,真是个好听的名字。”
“就让我看看在这永生里又会绽放出什么样的欲望之花呢……”
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飞鸟在空中盘旋,它在空中久久不坠。我趴在窗口观望,思考它承托着什么东西。
突然,它直直向下坠落,在到达一个高度后又突然弹起,斜着翅膀拐入楼与楼的中间,消失不见。
我住在相当偏僻的地方,只有很少的机会能见到飞鸟。据说在城市的中心,飞鸟就像几百年前一样成群飞舞,飞入各家各户。它们带来一些小东西,U盘、密钥、甚至是绿油油的青菜和带着腥味的肉类。我记起我同事与我说的青菜的味道,就对今天的食物提不起兴趣。
沉默,在沉默中也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似乎是现代社会一个非常少见的能力。我看着一如既往的风景,期待楼宇中飞出一只飞鸟。
“咚。”一声闷响。食物砸在桌面上。我移动到桌前,舔了舔手指,用口水将膜划破,里面的食物滚了出来。我抓起其中最大的那一颗,啃食它就像啃一颗苹果。汁水充盈我的口腔,它的肉质脆脆韧韧的,很有嚼劲。这是我最喜欢吃的一类食物。每次吃它的第一口就像炸弹在嘴里炸开,浑身上下都精气十足,舒畅得像有微寒的春风拂过。
其他的食物就没啥好吃的。我抓起一颗小药丸往嘴里扔去,再抓一颗也扔进去,仅此而已。
墙上的投影一闪一闪的。投射出来的光与空气中的某些物质发生反应,发出刺眼的强光。光点以一秒十几个的速度在房间里生灭。
光幕故障了,按要求,我需要在房间里一直开着这个,等待修复完成再开始工作。
我又回到窗前朝外望去。对面的楼也有一个人趴在窗子上。他和我一样。
窗边又有一只飞鸟飞来,它有着不一样的花色。我有些惊奇,站起身子去看它从我眼前飞过。我探出窗去,风吹过脸颊,舒服极了。
平日里一直在工作,怎么就没发现这些窗外飞过的景色呢?
我以前一直以为它们是偶尔出现,原来只是我埋头太久。我跳起来,双脚舞在空中。更强的风吹进我的耳朵里,充满了风声。
然后我从窗台掉了下去。
不知道对面的人有没有看到这异常。只希望他认为这是场全息秀就好。
狂风挤压着我的脸颊,直到一物撞上我的胸口,又或是我撞向它。痛感游遍全身,有种要被击穿的错觉。
我在空中挥舞手臂,想要抓住这根救命稻草。
锋利的尖刃刺穿我的肩骨,我晕了过去。
“这就是我到这里的原因。”
眼前是一位装着电子眼的光头男性和几个跟随在他身后的眩晕者。眩晕者的头部有明显的植入,就像扣了三分之一头盔。这代表他们放弃了现实世界,一般很难在外界见到他们。
他们就像丧尸一样跟在光头男性的后面。除了电子眼,我没在这个光头身上看到其他植入。他的衣服已经破烂得只能称之为布,能从破片的间隙看到他的乳头。事实上,在他刚刚走向我的时候,我能看到他胯下甩动的影子。
他有狡黠的笑容,兴致勃勃地听着我的故事。
我被飞鸟带离了上千公里,远到我浑身的支援设备都找不到主机。我在一处黑色的峡谷醒来,这里看不出建筑模样,但有飞鸟在这飞进飞出。我想这是它们的休息处。它们在此补充能源,继续它们的工作。
黑色的峡谷当然不合形制,但是能望到遥远处金黄的沙漠倒也别有情趣。
我的肩膀被刺穿,但我双腿却没什么问题。我摇摆着站起,准备往沙漠走去。
这片黑色的触感很凉,抚摸它感觉自己的能量也会被吸走。飞鸟是不是从身后飞起,飙出音爆然后消失不见。我走在路上也提心吊胆,总害怕被身后飞来的高速飞行物夺取性命。
望山跑死马,我走到日落后又一个星夜才走出这片黑色平原。太阳重新升起来时,我看到了一颗闪耀的光头,与他身后跟随的几只“丧尸”们。
光头拿手指勾了勾他的笑脸,仿佛要让他半永久的笑脸更加持久。
“我想,我想你一定饿了~”他拿出一个脏脏的布袋,“要来点吗?”
我没有拒绝的理由,甚至我连拒绝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点点头。身后的晕眩者排成一队走出来,掏出身上的袋子堆成一堆。两个人开始用手在地上挖出坑洞,另外两人牵着一种硬硬的布把坑围了一圈,然后又从袋子里掏出火石火绒准备打火。
期间他们并不说话,也没有眼神交流,像游戏里的NPC执行着不知从哪输入的任务。
火很快生了起来。丧尸把袋子打开,那是和一天前在城市里吃过的东西远不相同的。
肉与蔬菜。
我眼睛一酸,险些掉下泪来。这狗屎一样的地方,黑色的平原浪潮一般想要吞掉我,眼前的沙漠广袤无际又空无一物,只有滚动的金沙与炽热的太阳。
光头坐进被黑布围起的区域,坑洞里腾起高高的火焰,照亮他有些可怖的笑脸。
我拖着木头般的双腿,朝坑洞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