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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音壁
烈日照耀之下,金属与岩石的碰撞声中,倒塌的石柱扬起一片刺眼的粉尘。往日香火鼎盛的神殿内已经空空荡荡,曾经的信徒们在刀剑的驱策下,一寸寸地凿毁外围的墙壁和立柱,直到它们无力负荷自身的重力而倒下。他们将持续艰负此等劳役,直到从外向内,将他们往日怀着崇拜之心建立起来的庞大庙宇彻底化为废墟,才能重获自由之身,真正归顺太阳之神的国度。
远处的山坡上,端坐于宝座上的皇帝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是帝国境内最后一座异教徒的神殿。
倾尽三十二年的全部心血与劳力,他终于将所有异神信仰在帝国的版图之内掐灭。今日之后,帝国将成为太阳之神的地上神国。
“现在的你,会露出笑容吗……”皇帝沉默着,在心中向他的女神献上祷告。
意识领域中,金色的光芒光耀了一下,却没有给出回应。
回到都城,已经是几个月之后的事了。
帝国的法师团和祭司团非常优秀,皇帝本人就是太阳之神的最高祭司,如果他愿意,可以在一瞬间返回自己的宫殿。但他依然老老实实地骑马行军,一步步回到自己的皇都。他喜欢这种感觉——当他踏上自己宫殿的第一步时,首席法师恰好传来神庙彻底拆毁的消息。
恰到好处。
皇帝随手甩去了外出的斗蓬,走进他宫殿中最重要的房间——那并非他的王座之间,而是隐藏在后方的、太阳之神的圣殿。他头上戴着象征世俗至高的冠冕,由黄金、白金、种种宝石和神鸟的羽毛精巧打造,胸前佩戴着朴实的黄金圣徽,但在他的心目中,这圣徽比冠冕要重要万分。他一手扶着腰间的宝剑,一手捧起神圣的天象球,佇立在太阳之神的圣像前。
圣像的面目原本是模糊的,因为人不能直视太阳。然而,在中年的皇帝眼中,那圣像却是一张年轻女子的面容,一如皇帝记忆中那样纯真、美丽,却带着愁苦的表情,凝视着皇帝的双眼。哀愁的目光将圣殿中的光明衬托得更加刺目。
“你为什么不笑?”皇帝喃喃地说着,“你为什么还是不笑?”
圣像上的面容并没有回答,反而微微移开了目光。
“二十年,二十年我已经做到了能做的一切!为什么这还不能让你露出笑容?”皇帝的声音略略变大,却依然压抑 ,就连人间至尊的他也无法在圣殿中纵情咆哮,“我成为了这个帝国的皇帝!我驱逐了一切异神,让神的光明照耀了我的国土上每一寸土地!我甚至成为了祭司之道,让一切伪信、一切荒诞的仪典滚出了神圣的殿堂!这一切我都是为你做的,为什么你还是不肯对我露出笑容?”
他拔出宝剑,将剑刺入圣像脚下的泥土,他的声音依然没有传到圣殿之外。心脏的鼓动敲打着皇帝的耳膜,让他的头皮发紧,仿佛要从内部炸开,但他还是压抑着自己的声音,不去惊扰圣殿的宁静。
那年轻女子的面容,不知何时已经消失了。
皇帝将身体倚在剑上,拿着天象球的手微微颤抖,血管浮现。他深呼吸几次,慢慢平静下来,然后小心地将天象球放在剑柄上。某种超越人间法则的力量让天象球稳稳地停在剑柄的顶端,没有滑落。球体中央像征太阳的黄金球发出微微的光芒,照亮了水晶球体中用铁、银和锑铸成的星轨。
皇帝的嘴唇微微颤抖,一句话含在他的口中,却没有吐露:
“我很快就能见到你了。如果我做错了什么,就让我跪在你的面前道歉吧。”
他离开圣殿,马上召见了祭司团和法师团的首领。
“准备仪式。”他说。
祭司团的首领露出不安的表情,却很快低下头,不让皇帝看到,法师团的首领试探着问道:
“真的要这样做吗?您已经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君王……”
皇帝轻轻举起右手,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
“准备仪式。”他温和地重复道。
法师团的首领沉默片刻,也低下头来。
仪式——那是二十年前,皇帝尚在准备登基的时候就已经在筹备的事。一切准备都已经俱全,而随着最后一座异神神庙的毁灭,万事皆已俱备。
号令通过魔法越过数千里的空间,遍布国土的每一寸,让每一个成年的公民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那就是低头祈祷。无数祭品在魔法的火焰中升华,化作纯粹的魔素,祭仪汇聚起祷言的力量,以此力量为笔,以魔素为墨,在帝国的大地上描画出伟大的圣文。皇帝站立在天象球与宝剑之前——这是一切的核心。
“我会去见你。”他重复地说道,“以此伟业铸就我的传说,以此传说塑造我的身与灵,我将成为太阳之神的地上天使,进入他的神国……去见你。”
圣像上再次显现出年轻女子的愁容,她微微张口,但旋即,她被仿佛天空深处而来的明光替代了。
皇帝定了定神,在薰香与火焰中低头,诚心祷告。祭司团中那些最特殊的成员们——那些曾经是异神祭司的人们——环绕在他的周围,歌颂太阳神的伟大,歌颂皇帝为让他洗心革面,又歌颂起皇帝的传说。
战神的祭司歌颂皇帝的军势,那军势打败了所有无义之徒。
血神的祭司歌颂皇帝的勇气,歌颂皇帝从不畏惧任何恶行的决心。
公义之神的祭司歌颂皇帝的律法,在皇帝的治下没有任何恶行能逃脱制裁。
魔法之神的祭司歌颂皇帝的智慧,魔法与文明的光辉惠及帝国所有的公民。
财富之神的祭司歌颂皇帝的富庶,他汇聚天下财宝,又将它们散播出去,形成完美循环。
德鲁依们歌颂皇帝的睿智,他继承了一切古老的教诲,并将它们发扬光大。
萨满们歌颂皇帝的灵魂,皇帝与天地万灵同在,是世界与人的桥梁。
歌颂声中,重重迷雾降临。那是已逝去的时间,已沉寂的历史。皇帝的传奇化为半实半虚的迷雾,从历史中归来,将他的凡俗之身与超越时空的伟力融合。
皇帝在迷雾中看到自己。最后的神庙在他的命令下化为废墟。流浪的公义骑士被强令改宗。萨满们被迫相信天地万灵都是太阳神的使者。财富祭司承认一切金钱都应曝露在阳光下。猎手之神的圣兽被光明骑士宰杀。美神的赞助者们将一切艺术归于太阳。
时代越走越远。皇帝看到自己在位的第十年,没有照例敕命寻找太阳圣女,反而宣布从今之后皇帝才是太阳之神的人间化身。他看到自己在位的第五年,最后的太阳圣女已经不再说话,宛如一具活着的雕像。他看到自己在位的第一年,太阳圣女为他献上祝福的圣徽,他宣誓要将太阳之神的光明洒遍帝国的版图,心中想的却只是圣女听闻后的笑容比真正的阳光更加耀眼。他看到自己登基的前一年,先皇病重,几位皇子互相攻讦,用尽手段胁迫、拉拢、贿赂太阳圣女为自己站台,年纪尚幼的圣女不堪重负,只有在自己面前才敢露出愁容。
他看到自己登基前五年。作为帝国双壁之一、光明骑士最高血脉守护者索拉里斯公爵的独子,他前往迎接新一任的太阳圣女,最后却演变成公爵继承人放弃责任、诱拐圣女候补出逃的丑闻。被押送家族修道院的他,最后一眼看到的,是那年幼的女孩对自己露出看穿世情、接受命运的寂寞笑容。
迷雾到此为止,再往前的历史只有一片黑暗。这里就是他的原点。
传奇即是位格。亲身铸就的伟业成为他的耳目、手足、翅膀,引领他飞出物质实在的世界,进入虚幻的、超越时光之上的、神明的世界。他找到了一片明光,那是太神之神的神国。
他看到了那女孩。她面目比任何时候都清晰可辨,却又模糊不清。那是化为雕像的她,是听闻皇帝出征后面带愁容的她,是刚刚走出少女阶段、面带微笑的她,是肩负重任却面带笑容的少女时的她,是接受命运时年幼的她。所有时间的她重叠在一起,成为皇帝与神国之间的门户与桥梁。
皇帝向她伸出手。、
她依然面带愁容,但皇帝并不担心。成为地上天使的他与神国圣灵的她都有无尽的时间。他可以好好解释。
然而,她背后满溢的明光将她吞没。
门户不开,即为高墙。桥梁翻转,就是天堑。
她属于太阳之神。而太阳之神拒绝了他。
皇帝在虚空中挥动翅膀,却不得寸进。他挣扎、怒吼、咆哮、试图发挥出全部力量。然而,刚刚铸就的圣灵之躯太脆弱了。静静的明光没有任何表示,只是显现出拒绝的态度,他就开始崩溃。翅膀与手足重新化为迷雾,化为虚实之间的传奇。皇帝开始跌落。他任由怒火蔓延,在虚无之中,精神与意志就是力量,这力量将迷雾维系,重新汇聚在他的身上。
“我让你的光芒照耀我的每一寸版图!”皇帝怒吼道,“我为你驱逐每一个异神,并让异神的信徒和祭司都归于你!你为何要拒绝我!”
明光不动,只是静静地隔绝了他。
皇帝不再怒吼。或许,他已经明白了原因
他从来未曾信奉太阳之神,也没有为太阳之神做过任何事。
他的怒火不再蓬勃,转为静静的燃烧。那被血神祭司赞颂的勇气,被德鲁依们交付的古老传承,还有萨满们带来的天地万灵的声音,与他的怒火汇集在一起。还有其他异神祭司们所歌颂的一切也随之燃烧,将他的传奇重铸。
他并未察觉,那已是诅咒。
他的身躯已被火焰燃尽,化为万千飞灰,每一粒灰尘都是他的士兵,长着嗡响的双翼和锋利的牙齿。他为自己定下律法,那就是世上一切都有始有终,终而复始。他将收拢地上的一切生命,任其腐烂,而腐烂中将生出全新的生命。
他看着太阳神的光辉中那少女愁苦的面容。他终于走到了她所在的地方,近在呎尺,却永远彼此失去。
他是蝗灾,是瘟疫,是山火,是腐霉,是世上一切致命的毒药,又是吃尽所有尸骨的虫蚁。
他已是灾难之神。
- END -
作者:一条锦
mode: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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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件房子吧。”我看着这间走廊尽头的房子,搓了搓手,假装没有看见中介眼里一闪而过的狡黠。
中介叼了半根烟,龇着半边黄牙把钥匙塞到我手里,嫌晦气一样快步离开。走廊的声控灯随着他的脚步依次亮起,又逐个灭掉,给我留了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我赶紧跺了跺脚。
打开房门后我第一时间按开了门厅的灯。昏暗色的白炽灯闪了两下,滋啦一声便灭掉。幸好我早有准备,从背包里掏出在便利店买的手电筒照进去。
一厕一卧一厅,装修简单得像毛胚。没有独立厨房,得去楼下公共厨房。正对着大门的地方开着两扇窗户,竟然没有关,一阵刺骨的寒风猛地扑到我脸上。
晚上来提这种房子确实是自己脑子有问题。
毕业之后一直找不到工作,就回老家考研去了,结果当然没有考上。上个月父母说实在不想养一个废物,命我必须在月底滚出家门自己讨生活,我横竖没地方去,干脆买了张出省的车票。外地房租竟然比老家那个小城贵出一倍有余,在软件上挑挑拣拣许久,终于让我发现一个价格低得离谱的房子。
看到租价的那一瞬间我就意识到,这房子肯定就是网上传言的那种,闹过鬼的房子。我从小阳气盛,不怕这些,当下就联系了中介,说等我下高铁就来提。
倒是没注意自己买的是晚上到的车票。
今晚总不能开着手电筒睡觉,我庆幸自己考虑周到,来之前在超市买了点蜡烛。昏黄的火光在不大的小房间里阴晴不定,看上去马上就会被一阵妖风吹灭,不过我早就把所有门窗全锁了。
我看这房子除了电路有问题,其他的地方也还正常。嗯,或许透风太好也是缺点吧。也不知道怎么沦为“危房”的。
正准备洗个热水澡就睡觉,我忽然发现这房子没通天然气。好,这一点也是扣分项。看看时间,快到十点了,还是先睡一觉,明天再去人才市场看看工作吧。
我正这样想着,门口忽然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作为在外面租房的独居女性,我准备的后手可不少,拎着一根金属棒球棍藏在身后,就蹑手蹑脚地往猫眼上凑。
却见一个焦头烂额的中年女性,拿着不属于这扇门的钥匙使劲往锁里怼。她怼了一两分钟竟然还没觉得不对,换了个面继续怼。
我忍不住出声喊道:“姐姐,您走错了吧。”
我的声音大概被防盗门隔绝了大部分,她看上去浑然未觉,还在使劲地捣鼓可怜的门锁。
在确认过防盗门上拴好了链条之后,我大着胆子把门开了一条缝,有点没好气地冲女人呵斥了两句,“你走错了,”我指了指左边的房间,“去那边试,这是我家。”
女人听到我的声音忽然浑身一抖,神色茫然地重复了一遍:“这是我家。”
我正要发作,她终于如梦初醒,“哦哦,这是你家,这是你家。”紧接着又恢复了那副迷茫的神色,“那我家是哪扇门……我记得就在这里啊?”
“不知道,”我忍住没翻个白眼,“可能是左边那户,你试试。”
说完我就猛地把门摔上走开。
幸好这屋没有真的闹鬼,我睡得很香,也没有被鬼压床,就是有鬼催命。
六点天刚亮,我就听到有人咚咚咚地敲着房门,往猫眼上一看,好家伙,又是昨天那个女人。
我心想正好没刷牙,开门聊两句,熏死她。
女人见我开门,马上陪了个笑脸。我没给她好脸色,皱着眉挖苦道:“找到家了?”
她眼神游离了片刻,缓缓点点头,指了指左边那扇门。
“我想给你道个歉。”女人诚恳地说。
我看她也没带什么伴手礼,直接摆摆手说算了,“不用道歉,你以后别半夜怼我家门锁就行。”
除了这个女人,其他住户我都没见过几次。
倒也正常,白天我在人才市场,其他人在电子厂;晚上我在睡觉,他们也在睡觉。这样能碰上才怪了。
也就只有饭点能通过各家屋里的饭菜味确定我的邻居都是活人。
人才市场上晃悠了快一周,我终于勉强找到了比较心仪的工作。唯一的缺点就是晚上要加班到十一点,我可以接受,毕竟早上十一点才上班,比起晚睡我更讨厌早起。
我跟老家那边汇报了找到工作的事情,父母终于还是心软,给我寄了很多冬天的被褥,我一阵窃喜,又省一大笔。不过包裹太重,我一个人不太能搬走,幸好同楼层有个三班倒的哥们每次都在我拿快递的时候下楼吃早饭,帮我拿过好几次。
这是第五次了,我这么脸皮厚的人都有点不好意思,于是问他加了个微信。
“有空请你吃饭。”
哥们站在那边傻乐呵,“能吃肯德基吗?”
“星期四能。”想起来我还没见过他住哪,就顺口多问了一句,“对了,你住哪间?以后有需要也可以叫我帮忙。”
虽然我不觉得自己真的能帮到。
他嘿嘿一笑,“我住你隔壁啊。”
我忽然觉得哪里不对劲,但一时想不起来,没有细究。
“最近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女的?”他忽然问。
“这楼里不少女的。”
“不是,”他咂了咂嘴,“那女的连续几天晚上把我家门牌号看错,以为是自己家,插半天钥匙。我晚上在上夜班根本不知道,还是今天看监控才发现的。”
我一下就想起来那个中年女人,有些无语,又觉得可怜。“她也来开过我家门,被我骂走了,第二天还起个大早跟我道歉,跟报复似的。”
哥们点点头,恍然大悟状:“可能是精神不正常。”
不过他倒是提醒我了,一个人租房子不安全,还是买个监控比较踏实。
我开始有点后悔在门口装那个小监控头了。
看了昨天半夜的监控画面后,我躺在床上横竖睡不着,想到中介当初给我那个低得吓人的数字,感觉自己的命都得交代在这里。
哪里是这房子闹鬼,我看这栋楼都不干净。
我这间房在走廊最右侧,一层楼有两个楼梯口,一个在最左边,一个在中间。
23:34,那个老是不记得自己房门在哪的女人从左侧楼梯上来。
23:35,她掏出钥匙,开始从左侧第一间屋开始试。她硬怼了一会就把主人吵醒,被劈头盖脸骂了一顿。女人缩着脖子,悻悻地,木讷地挨骂。等住户关门,她又摸出钥匙,开始试右边第二家。
23:43,第二家的主人也被吵醒了,她挨了骂,又开始试第三家。
00:56,中间有几间屋子一直没人理,她一扇门要试十几分钟才会离开。
02:14,她走到我家门前。我还以为这几天没听见这动静,是她找到自己家门,结果是学聪明了,趁我累得直接昏迷在客厅里,大半夜才来。
02:31,她看上去很迷茫,很无措。站在走廊里呆愣了一会,从中间的楼梯口上去了。
02:31,中年女人从最左侧的楼梯口上来了,前后间隔不到十秒钟。
02:33,她又掏出钥匙,看上去要继续重复试锁。
就在这里,我的监控画面忽然变成雪花屏,什么都看不见了。
我真想骂人,两个楼梯口隔得老远,博尔特来了都不能在刚上楼的瞬间就出现在另一个楼梯口,还是以刚刚从楼下上来的方向!
我辗转反侧,把视频存在了无数个网盘、硬盘,上传了我n个视频网站的大大小小账号里。在那些都市传说里,这种视频最后都会莫名其妙地失效,我先做一手准备。
等中介上班,我立马哆哆嗦嗦地打了个电话过去,退房!
什么违约金,还是命要紧!
最后一次见到那个三班倒哥们,最后一次让他帮我忙,这会却是把行李往外搬。
他蹬着个大小眼,好半天才说:“这才住几天,就要走了?”
我含糊地说回老家相亲去了,他看上去没有怀疑,吭哧吭哧的帮我。我有点于心不忍,给他微信转了五十,备注疯狂星期四。
临走,他打着哈欠要去附近的小摊买饭吃,我还是没忍住喊了一声:“哥们,能搬走就搬走吧!”
他看上去不明所以,我也没办法多劝,出租车司机一脚油门就把我带走了。
只是临走,发现我最挂念的,竟然是那个精神不正常的疯女人。她到底是先疯了,才被困在鬼打墙里,还是被困在鬼打墙里,所以才疯了?
只可惜我这辈子大概都没机会问个清楚了。
那之后我搬到了沿海的城中村里,吃了几年苦,后来勉勉强强供了一套自己的小房子,这次我长了个记性,绝对没有碰那些一看就有问题的。
日子一下变得平淡且无聊,我几乎就要忘记人生里还经历过一段超自然事件,就要飘飘然在这无波无澜的生活里了。中午坐在工位上,点的奶茶还在配送,我趁午休没结束,打开微博刷了刷。
有条热搜涨的很快,我没细看,说是一个十几年前的凶杀案终于抓到了凶手。凶手跟踪了被害人之后,在第二天敲了锁藏进她家。等被害人下班回家,刚开门便被歹徒捅了个对穿。嫌疑人被采访时还咧着嘴大笑:“她开门看见我,还以为是走错了门,退出去确认了门牌号。”
我感觉晦气,瞥了几眼准备划走,眼神忽然凝固在新闻视频里的一帧。
顿时夏天的燥热一扫而空,血液都降到冰点。我哆哆嗦嗦地把视频点开,暂停,固定在那一秒。
被害人的证件照,码了双眼放在视频里。
可就算是码了双眼我也认得,我以为我忘记了,可是这辈子也不能!
那个时不时就出现在噩梦里的走廊,那个精神失常困在鬼打墙的疯女人!
我整个瘫软在工位上,一阵头晕目眩,手脚失去了力气。
END
第一百八十六次作业 【索多玛】原创
《The Transparent and Forbidden Color》
文:不落秋
关键词:索多玛
文体:小说
标题:The Transparent and Forbidden Color
当我走进他的办公室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会和他会发生一些事情。
他坐在我的对面,抱怨着窗外的阳光刺眼,他融入到了窗外的景色里,仿佛是太阳的信使,送、邮递给我生命里久违的亮色。我这回和他预约见面,是想和他咨询一下下学期选课的事情。我看到了他下学期要教两节课,本来想咨询他想教什么内容,再决定上不上,然而我又不自觉地绕开了这个话题,仿佛心里已经知道了答案。就借着话题发挥,继续聊了下去。
聊得投机,竟然足足聊了两个小时。于是到了下个学期,我报了两节他教的课。按理说上了有好感的老师的课,更应该好好表现自己。然而我却做不到,每每翻开课本,我都会将自己全部的心思去勾勒他的音容笑貌,意淫着我与他未来的无限可能,却完全将他讲的东西抛在脑后。这时我发现我的理性不起作用了,这虚假的希望竟鸠占鹊巢,让我完全不能摆脱。两次考试的成绩并不理想,这让我无比焦虑,甚至到了流泪的程度。因为是自己喜欢的人讲的课,所以更想上好,然而越是喜欢,却越会精力分散。这让我产生了一种无力感,仿佛自己什么都做不好,出生就不具备成功的素质。
他另外一节课,是一节实验课。我们每次要去农田采集样本,他把这些教给助教去干,自己在稻田外修自己老旧的自行车。我每次飞快地干完,就偷偷溜到他身边,找他说话。毕竟在稻田中,少一个人也很难被助教发现。
他和我聊天,说之前和我聊天的时候,问我想干什么,我和他说想继续读研究生。但是父母年事已高,不想再花他们的钱继续读书。比起要自己教学费的硕士,更像直接读每个月有工资的博士。虽然薪水微薄,但是节省一些,倒可以自给自足。他以为我是做事一丝不苟的好学生,没想到也这么不在意课业,又偷偷溜走,又逃课(考不好最后甚至不去上了),又不好好考试,让他想起他上大学的时候。
一想到他是大学生的时候也不是认真学习的学生,这让我内心暗喜。嘴上却说我的成绩单您也看到了,我像是不好的学生吗?只可惜让我分心的因素和你的课撞在了一起,让我没办法好好学习。他问,什么分心的因素,申请研究生吗?我也不纠正他,点头称是。他说,你放心,我会帮你找实验室,帮你写推荐信。我问到,你实验室还缺人吗。他摇了摇头,说他实验室岂止不缺人,反倒太多人了,顾都顾不过来,不会再招人了。我说你误会了,我说你的实验室还缺本科生吗?我现在的实习结束了,没事想做下一个实习。他说,这个可以,我有一个博士生缺帮手,你正好来帮她。
我们三个人见了面,我看到了她,一头红色的头发,浅蓝色的眼睛,皮肤苍白,应该是有爱尔兰人的血统。如果是在别的地方见面的话,我也许会因为她的美貌很喜欢她,可是现在的我,嫉妒着每一个有着更多和老师接触的机会的女性。
我就在他的实验室里继续做湿实验,看着拟南芥一次又一次地发芽,生长,枯萎,死亡。之后提取DNA,借着上一个实习的经验,我很快又在这个实验室混得很好。可以不用博士生的监督,自己独立完成工作。然而我发现我独立以后,很少再见到之前的博士生了,甚至也不再回我邮件。我不以为意,因为我也不是很需要她的帮助,一面又因为嫉妒心作崇。
老师很给力,我收到了第一封录取通知书,但是我并没有告诉他。每当他问起我,我都装得很焦虑的样子,他问我是不是又没有好好写文书,像上他课那样不走心,我说没有,这种大事怎么可能不认真呢,可能就是运气不太好。直到收到拒信,我和他说没有别的学校录取我,你看这学校又给我拒了。我像只流浪小狗一样看着他,等着他的收留。他长叹一口气,说着好吧。
他说他是不想要我的,因为他没有闲钱了,但是就是很难拒绝我。他赞赏着我聪明,聪明得可以改变世界,不应该怀才不遇。又说我好奇怪,奇怪得让他喜欢。我并不好交际,在初中高中老师面前并不讨喜,我一边傲慢地拒绝着服从学校所教导,成为标准的好人,却又渴望着世俗标准的认可。我对聪明之类的夸奖向来嗤之以鼻,却没有听过有人可以说我改变世界。而“奇怪得让人喜欢”这样的夸奖,却也是我拒绝不了的。我表面客套地惊喜,而内心早已拥抱了他。
有一天,我又走进了实验室,看到了之前带我的博士生。她将红色的头发剪短了,更适合她的圆脸。我问着她怎么好久没看到你,她说她转实验室了。我惊奇道,你不已经快毕业了吗,怎么突然转实验室了。她脸上洋溢着笑容,和我说,因为她正在和老师约会,为了避嫌,才不得不转实验室的。我表现得十分惊奇,说我竟然不知道。她说,因为才刚刚开始,对其他的博士生也都是新闻。 我一边恭喜着她,一边找理由退出了实验室,关上门之后越走越快,最后冲了出去,在田野里发呆。
可我已经要留下来的,我要忘了这段感情。我的理性突然恢复了,竟然在他的课上期末考了全班第二名,他更加赞美我比别的学生聪明,我并不谦虚,笑着说老师不用再夸了,这是事实。他说以后你在我的实验室当博士,我也会把最重要的项目给你的,因为你出名了,我才会更出名。他说他对我抱着信心,一看到我就会想到以前的他。我笑一笑,心里想那以后我和你并肩合照的话,会不会想起现在的自己。会不会像现在这样笑着,内心却已窒息。
我看着手机里他的照片,这是我在他课上偷拍的,却是最近最常浏览的照片。我选出最喜欢的一张,把它缩小成一像素,打印下来,贴在了自己学士帽的帽檐下。除了自己,别的人看不出来。我的毕业典礼我并没有邀请他,只有这一像素的照片。我看不清他的原貌,却知道我经历过他,只有我知道。我把我对他的爱沉没到海底,但他只在我生命中有一像素的位置。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备注:取了索多玛沉默和禁忌的意思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我经常会觉得我永远走不出那个小仓库了。
逼仄的床铺、混杂的气味、终日灯火通明的工作间和无尽的自我怀疑,组成了我人生的十五年,我的人生能有几个十五年呢?
在电脑上输入这两段句子的时候,韩彬的手在微微地颤抖,这是在“家”里留下的后遗症,每当写下这种风格的内容时,“姐”就会找他谈话。“姐”说他太消极,跟大家合不来,“姐”喜欢他这种有个性的表达,但又担心他真是这么想的,所以“姐”要帮助他,并且让“家”里的其他人也来帮助他。
“我把这里叫创作监狱,是因为大家都困在自己的表达里,忽视了周围的关注,你们对内探索,却不对外交流,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囚笼。彬彬是我们中最严重的,所以我们要多关注,多帮助他。”她的语气平淡而坚定,似乎每一句话都有力压千钧的能量,让人渴望依靠。但似乎又每一句话后都有藏着汹涌的感情,令人动容。
不管是打从监狱建立就在这里的老人,还是陆陆续续被招来的新人,当他们坐在地上看向“姐”的时候,无一例外眼睛里都有光,这些离家出走的,求职无门的,孤立无援的少男少女们,似乎真的在这个小仓库里,在“姐”的面前,成为灵魂上的一家人,他们是如此相信着“姐”的话,相信着大家应该彼此相爱。
韩彬在这里的十五年里,无数次为了自己不能像他们一样彼此相爱而感到惭愧。
他在18岁那年辍学,带着一本自己手写的诗集,离开了不断打骂自己的继父和只会打牌的母亲,离开了漏水的房间和发霉的床,去北京奔赴自己的梦想,然后碰了一鼻子灰。
是“姐”找到了他,带他到“新家”里,带他到十几个跟自己一样的“家人”身边,虽然住的是仓库,但不漏水不冷,虽然吃得很简单,但是顿顿都能吃饱。他应该无比感激“姐”的——他的确如此,但他无法像其他人一样崇拜“姐”,并彼此相爱。“姐”说这是因为他还困在自己的囚笼里,她不怪他。
“姐”会一直帮助他。
但他其实没有那么希望被帮助,实际上,他很怀疑是否有人从这种帮助中得到快乐——他们把他绑在椅子上,然后用电压不高的裸露电线轮流抽打他,抽打的力度并不大,但是一次又一次的电击从微弱的刺激到麻木慢慢累积再到身体开始崩溃的抽搐,直到他开始歇斯底里地尖叫,求饶,甚至狼狈地流了满脸眼泪鼻涕,然后“姐”会让他在大家面前排泄作为结束,说这是让他“卸下心防跟大家坦诚相见”的最有效手段。
每次被帮助完,他的手就有好几天抖得不能写字。“姐”不仅不会怪他,还会安排大家轮流给他喂饭,帮他穿衣服,让他“体验家的温暖”,但他丝毫感觉不到温暖,只感到羞耻和崩溃。
韩彬总觉得自己可能真的病得不轻。
最初韩彬并不是最出挑的那个刺头,叛逆爱跟“姐”对着干的小欣是第一批老人,总爱做些“姐”不让做的事出风头,沉迷游戏的亮哥比他们晚来一年,刚来的时候总是想着溜出去游戏厅,觉得“姐”讲的都是大道理的鹏仔三年前背着一个双肩包就来了这里,写得最多,但是对“姐”的道理质疑也最多……他都曾参与过对他们的帮助。而他们后面都很快理解了“姐”,成为“姐”的忠实拥趸,并且积极参与到对其他人的帮助中去。
“我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家人的。”
“姐”经常这么说,她把大家写东西的工作间叫作牢房,给每个人制定了堪称严格的坐牢时间和标准:每天要在自己的牢房里构思十四个小时以上,每个月要完成十万字的有效产出。时间不达标的、写不够字数的也会因为懈怠而遭到“帮助”——某种意义上,这保证了韩彬不会是唯一一个受助者,但并没有让他感到好过。
他也很难对于“帮助家人”这种事乐在其中,他既感受不到“姐”的用心良苦,也没有从照顾他们的过程中得到升华或是满足。与小欣和亮哥他们的对抗不同,韩彬的抵抗是一种绵延而压抑的情绪,是一种穿插在生活和创作的角落里的发霉味儿,他时常觉得自己从未得以从那个发霉的家逃离,抑或者只是从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家转移到了另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家,这让他很沮丧。
“姐”诊断他这样是无病呻吟,是“思想比肉体自由太多”,所以需要在创作监狱里被限制,保住他的灵气的同时宽容他的痛苦——“姐”是少有的说他有灵气的人,她给他的创作提供出口,提供平台,照顾他的生活,将托足无门的他不敢想的一切带给他,和家里的每一个人,因此他更加痛恨无法被治好的自己。
韩彬也是第一个觉得,他们写的小说也好,散文也好,到底赚了多少稿费应该告诉他们。然而“姐”总是说,谁赚得多了赚得少了,说出来让大家起嫌隙,一家人就应该有一家人的样子,不必那么分明,哪个月赚得多了,就给大家加餐,赚得少了,她就用自己的钱补贴,不会让大家饿着冷着,更不会无家可归。
“不会饿着冷着,更不会无家可归。”
这正是这群求路无门的人最恐惧的事,也正是这群失去了原本的家的人最担忧的事,也许这群因为各种原因自诩孤独的离群者,要比其他人更加渴望归属,也更不愿意承认自己会在意世俗意义上的金钱。于是试图刨根问底的韩彬就更加面目可憎起来,而在这样的舆论压力下,韩彬也很快放弃了这个想法。
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举行对韩彬的帮助会,他们在24小时挂着厚厚窗帘的钢丝床上大被同眠,然后在闹钟响起后回到整日开着灯的牢房里构思和写作,吃喝拉撒都在这里解决,不必忧心生计,也不必关心今夕何夕……
问题再一次爆发,是“姐”给大家购置了电脑,每个牢房的格子间里有一台,可以查一些资料,看一些新闻,并且把他们的手写稿一点点变成电子版——这个工作之前是轮流负责的,负责的那个人当月可以免于考核,韩彬从来没有争取到过这个工作。
于是小小的互联网将他们和外界第一次连接了起来,论坛、即时聊天工具,他们开始认识家人之外的人,与他们交流,当月不合格的人数直接过了半,韩彬也是其中之一。
“姐”把他们召集在一起,没有惩罚他们,而是说了一番话:
“我知道你们有人觉得法不责众,这么多人不达标,我也不能一个一个罚过去。是的,我不打算罚你们,说是惩罚,其实我一直认为,这是对你们的帮助。不管是思想懈怠了,还是灵感枯竭写不出来了,对你们进行一些刺激都有好处。
“可现在呢?现在不是互相帮助能解决的问题,你们已经不像我的家人了。你们这一多半人没有达标,那下个月打算怎么样呢?用达标的人和我的钱来养你们?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想,那我一个人要供你们二十几张嘴,我供得起吗?打从创作监狱创立,我就打定主意把你们当作我唯一重要的事了,为你们的稿子,为了一家人在一起一直过下去,为了保住这个家,我愿意倾尽我自己的所有,哪个月亏了,入不敷出了,我都拿自己的命往里填,从来亏不了你们一口饭。我能为你们付出一切,你们呢?”
台下有人开始抽泣了起来,韩彬突然感到心里产生了一股恐慌,他好像知道“姐”要说什么了。
“你们呢?”她又问了一遍,“你们因为新鲜,就能置其他家人的生活,置我的生活于不顾,你们真的配得上其他努力的人称呼你们一声家人吗?”
哭泣的声音渐渐大了起来,有几个女生抽抽噎噎地道歉,有人在轻声祈求别赶他们走。韩彬坐在他们之中,有点紧张地攥起了手,他一时之间不知道自己在害怕还是在兴奋。
“我没打算赶走你们,谁都有犯错的机会,如果我们还彼此相爱,就得原谅家人的第一次犯错,可你们也得证明自己配得上家人的原谅和相爱,证明我们的爱不是喂了狗,喂了白眼狼。”
道歉的声音逐渐大了起来,韩彬分不清自己是在恐惧被赶走,还是在期待外面的生活。
“但是我也不勉强,你们有人想走,就走。哪怕在一块住了几年,我也不能强求你们就认可彼此的家人身份了,只是从这儿走容易,想再回来就难了,你们要想清楚。”
“我不走。”“我们不走。”“姐,求你。”大家喊了起来,“姐”满意地从他们带着泪痕和紧张的表情上看过去,韩彬确定有一瞬间她跟自己对上了眼神,然后他狼狈地挪开了。
“我要走。”有一会儿,韩彬以为自己的嘴比自己勇敢,然而出乎他意料的,鹏仔站了起来,“我要走,我受够了,我要去找我老婆。”
鹏仔在论坛上认识了一个姑娘,这事并不是什么秘密,“姐”对他的举动没有半分意外,声音平静而果决:“好,那我们和你的家人缘分就断了。”
“好,谁离了谁都能活。”鹏仔的话掷地有声,动作也干净利落,径直进休息室拿了来时背的那个双肩包大步离开,去追寻自己的爱情了。
韩彬看着他的背影感到羡慕,又感到惆怅,他想自己永远也没有这样说走就走的勇气,18岁那年已经耗尽了他这辈子的勇气,他已经无法迈开脚步,再离开一次“家”了。
“我不反对你们找对象,家里总得有繁衍,有新血液,但是鹏仔从来没想过带他老婆来家里,他心里就没有这个家,所以他走,我不拦着。”等鹏仔的身影再也看不见了,“姐”才慢悠悠地补充,韩彬注意到,她这样说完之后,好几个面色纠结的人又放下了心。原来有这么多人发展了新感情,他想,“姐”在关心家人的程度上确实比他要努力太多了。
之后的生活再次回到了正轨上,韩彬隐约听说有些人求“姐”放他们出去跟网恋对象见面,后面的事他就再没有关心,直到一个月以后,嘈杂的人声将他从睡梦中吵醒,他们说,鹏仔回来了。
鹏仔回来了,他跪在仓库门口给“姐”磕头,说自己错了,求“姐”让他回家,磕的额头血肉模糊。
“何必呢?”直到几乎所有人都出来围观,“姐”才拉起了鹏仔,叹了口气,“这次回来不走了?”
“不走了,不走了。”鹏仔哭的血和眼泪流了满脸,一向桀骜不驯的表情被痛苦代替。
“那就,回来吧。”“姐”驱散了人群,拿出不知道在哪儿准备的酒精棉给他处理起额头。
韩彬无法形容自己当时的震撼,而当事后他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去问鹏仔的时候,对方只是告诉他:“走不掉了……永远走不掉了……你不知道离开了家该怎么活……”
韩彬愣在当场。
反而是那一刻开始,他下定了决心,要走。
一定得走。
但他不敢让“姐”发现,他只能尽力扮演被治好了,扮演彼此相爱的家人,然后借着搜索创作素材的机会,找在外面生活的办法。他逐渐找到了收录着自己作品的网站,找到了稿费标准,找到了物价情况,他渐渐意识到,“姐”说的不是全对的。
但他依然无法克制对离家的恐惧,在这期间有几个人选择了离家,然后无一例外都回来了,“姐”对他们的惩罚一次比一次残酷,不光惩罚他们,还连带他们的男友女友。家究竟有什么魔力,让人无法离开,韩彬每个人都去问过,得到的答案出奇一致:他们离开之后不知道该如何生活。
于是这事就一直拖了下去,他又开始因为写一些消极的内容被帮助,被抽打了,新人们很快度过了适应期之后,也会来帮助他,“姐”又开发出了新的帮助方式,她让人用绳子把需要帮助的人吊在仓库的房梁上,让他们感受“灵魂被束缚的感觉”,以排除杂念。直到有两个人在仓库举行了婚礼,“姐”给他们安排婚闹,把两个人绑在桌子上,让女生去挠新郎痒,让男生去挠新娘,韩彬因为下不去手,被以“十多年了还是不把大家当家人”为由在房梁上吊了一天,他终于还是下了决心。
“我要走。”
“从鹏仔走那天,我就知道你要走,但是你一直胆子小,不敢走。现在想好了?”“姐”一直这样了解所有人。
“想好了。”
“你的问题比他们严重得多,你要是回来,比他们受的惩罚要更多大家才愿意接纳你。”
“……”韩彬沉默了。
“想走就走吧,我曾经也把你当作家人,不会干涉你的决定。”
在他即将打退堂鼓的时候,他突然感觉自己在对方脸上看到了得逞的笑容。
“我走了,姐。”莫名涌起的勇气让这句话脱口而出,他重重鞠了一躬,拿着那本手写的诗集,拿着身份证,走得踉跄而坚决,走出了住了十五年的小仓库……
出来的日子的确很艰难,他得自己考虑衣食住行,要找工作,他无数次午夜梦回还住在逼仄的小仓库里,醒来就要写十几个小时,自由是如此的奢侈品,他几度感到自己无福消受,然而他又会想起那些痛苦和挣扎。
也许余生他都要与留在那里的灵魂拉扯,但他想,至少现在他还坚持得住。
尤其是,在新闻上看到那里作为传销窝点被取缔的时候。
文:(黑亦)小矮
关键词:大雨
文体:小说
标题:《骤坠一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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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从人感到困倦想去休息的时刻开始发声。偶尔抬头看窗外,并没感到有闪电。分辨不出风,可能没有,可能与雨混在了一起。所有窗户都关得严实,室内亮着一盏微黄台灯,被照亮的一小片空间是温暖安全的港湾。
暂时。这雨让人不敢随意去睡。太暴戾了,隔着窗玻璃看不清浸湿的黑夜,雨丝密集得仿佛其间已不留空气,水本身无限泼落,如同不息的雷鸣,循环放射的烟花。还好室内只有他一个人,不然旁人的脚步与话语声他都没法自然察觉。从该入睡的时间到此刻深夜,几小时过去了,一点没歇。K不安地下去了几回,查看一楼的情形,目前还没有被淹的迹象。但再继续就很难说了。
他在自己房间里,看会儿书,看会儿电脑屏幕,雨声太吵没法欣赏音像打发时间,也没法集中注意力在文字上。他看了一眼手机时间,收到了又一条新信息,大概就是重复着暴雨的警报。即使狠命又持续的雨可能是某种大型灾害降临此地的预兆,住民撤离也得等天亮以后。
而他自己并非在等那样的天亮。也许邻居都开始不眠不休收拾行李了,但不到某种极端恶境他是不会离开的。就算到了,也只是让他从毫不考虑,转至稍稍考虑一番。
他再次走下楼梯,是因为夜熬到一半,胃里抗议。在厨房拿了点面包,站在没开灯的客厅里咀嚼,眼睛望着不远处的窗外。在吃东西,雨声又吵得能掩盖一切,但冥冥之中,他的表层意识也许都未感知到,只见自己迈步走向门口,在自己家里如同潜行探索般,轻手拉开门板。
门外应该还有一截宽敞门檐,但一直面室外,即使还站在屋内,感受就像一点遮蔽都没有,径直掉下激流,水浪嘲笑着拍上正面。那雨水就像密集的火力网,他不禁这么想,就算天亮以后,只要还以这个强度下着,那么谁都不该走入其中;伞面与车顶一定都会被击穿,连着冒险者一同被张开膨胀的洞眼消灭,雨水如机械一样快速沉重、不容拒绝,被吞食者都来不及思考叫喊。他不禁延伸这么想,感到了本能深处溢出对大自然怒容的恐惧。
有人靠坐在没开启的那半扇门下,自然抬起头看他。见到久违的脸,K一时心中并没什么好的坏的激动情绪,只是单单地"认出",与之关联的丰富记忆都没发出什么躁动声响,仿佛蜷缩起来想被当作无色彩。可他见久违的朋友,对着他也一样没什么表情,这么久以来似乎也没变化:只是衣着单薄,而开门时他自己马上就因风打了个哆嗦,现在也有些潜在的寒颤;身边没有伞具,L每一根头发一寸皮肤都湿透了,他看着像是这人即使来到了避雨处,也还在从自身源源不断往外涌泉,也许从眼光、从耳廓、让人不好察觉地从几处发尖无断滴落,身下地面上的一滩水还在缓缓扩散。
看起来他并不为水与风的冷所困,短袖下露出的手臂并非半透明,不显血色又如冰。即使如此,"快进来吧,这鬼天气。"K说,扫开自己被吹得胡乱挡眼睛的头发,将门完全拉开,接着就转身,开了灯、往里走去。某些需要用到的东西放在什么地方,他已经去想那些事了。
而L蹲在屋门口,停驻着看了一阵他的背影,才起身走入。一点点可控范围内的倾斜,他合上了门,但不往里走太深。雨水从鞋底脚印延伸,与从上方滴落的那些连起聚集。
"不用管那么多。"拿着毛巾赶回来的K说,旧毛巾已经放太久了,他拆了新的包装。"你和以前一样随意就行了。"他伸手用毛巾抹了抹人头发上的水,匆匆忙忙用力过度,让人歪头皱眉,于是他回过神来、松开手,让人自己拿到毛巾处理,转过身去。"去冲个澡吧,我这就去翻你的旧衣服。"
他走了两步,"不用了,"身后传来声音。很久没再听到,像每天都有在听般熟悉,像从来就没听过般陌生,"我马上就走。"
"……"他停了停,转了个方向,"那我去倒杯热水。你至少坐下吧。"
他自己打开大门将雨水放进来的,一有漏洞被钻就再也保不住干燥,但淋湿了哪里现在他都不在意。片刻他回来客厅,L坐在了沙发上,他倾身将水杯伸过去,但对方只是用让人读不懂的眼睛看看他。“就放这里吧。”他能怎么办,一些悬崖般切断的记忆让他不自觉态度小心翼翼。他将冒白气的水杯搁在茶几上,坐在了L身旁。手一放在沙发座上,就又摸到了四处残留的液滴。
攥紧它,绝不可能攥住它,只能感受它有多么冰冷。他有许多话想问,最近如何,长久如何,发生了什么,曾经的争吵决裂算是无疾而终了么,语言在脑海显现半透明的模样,没有一个字能实体化。该怎样破冰,只想到人坐在那正如一块冰。
“谢谢。”L放好毛巾站起身,说话如同接受好意的陌生路人。“我该走了。”
他还没走出两步,背后的屋主骤然起身,“这么大雨你怎么走?”
他没有答话,走到窗旁,向人示意去感受窗外。K惊奇发觉雨停了。在你想大概不会停了的时候它就踩了急刹。黑夜像突然翻转了模式,此时一片寂静,一点滴落与流动的声音都听不见。
不必多言语说明,L向着大门走去,踩过有些蒸发的水脚印。K愣了愣,又接着去追。“你都回来了然后就这么走么?”
“我只是偶然路过。”L编造道,不回头,“哦,我该提醒你的。赶紧从这里搬走,越远越好。”
“那又为什么?”莫非你已认为这座城堡毫无价值,可轻易舍弃了么。
“你不必知道。”
他的态度让人又开始生气了。“你还在生气么?”
“不。当时的事早已过去了。但现在一切都不同了。我也么不可能强迫你,我只是建议。”L打开了门,“希望你能好过。”请你无知而幸福地,在安全规律的领域继续生活下去。
可是怎样的生活才算好过?K追到门前,没法再迈步,见人走入浅埋鞋底的漫街水泊,不道再见或永别,不散发任何体温气味,在人愣一愣的瞬间后,就消失在了残留了雨雾夜幕之中。
还能抓住一个残存方向,长久以来都不存在的朦胧线索,但就在他下决心这次再也不放开时,雨又恢复如几分钟前,毫无空隙的覆盖火力封锁了所有前进道路。
能够杀灭一切的暴雨,不触及也感到过度低温的存在体。他站在门前,望着远处,被雨无限活跃地遮蔽视线,其实什么都看不到。可能早已不在那里,可能就算往前去追也只是白白送命。他得做出选择。
得快些做出选择,寒冷雨水已如藤蔓,从脚旁往上生长侵略,穿过头发沿着脸颊往下划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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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免责mode:笑语
评论:笑语/求知
备注:本文基于斯普拉遁3世界观,并且含有大量个人理解和私设还请谅解。
和曾经无数次梦见过的那样,现场快门声音咔嚓响个不停,噼里啪啦闪光灯下,四人一齐亮相于领奖台上。Jaclyn还是觉得自己比赛残余的肾上腺素再次冲昏了头脑,听觉神经也错乱搭接上了自己胸腔里不断跃动的心脏。溶解着喜悦和难以确信的沸腾血液就这样一下一下泵出,再次回流到大脑。看着她面对这么多“长枪短炮”还在愣神,旁边的队友不禁迎着不绝的喝彩声大笑着搂住她和旁边人的肩膀:“别傻愣着了队长!我们真的拿到冠军了!我们真的拿到冠军了!”
同时,手背上突如其来的点点凉意将她的理智拉回。她下意识慌张地转过头,看到身旁以往无论遇见多猛烈的攻势,仍然镇静自若的女友眼眶通红,眼泪随着弯弯的眼角簌簌滴落,眼底却是止不住的笑意。口袋里没有纸巾,Jaclyn皱着眉头在衣服上来回蹭了蹭手,小心翼翼地侧身用手指抹掉Astrid脸颊上残存的眼泪。在狂欢的人群和镜头面前,她的眼神慌乱地躲闪了几秒。但下一秒,她用枪茧累累的手掌紧紧握住了Jaclyn的手,再次以平淡又自信十足的表情面对着狂热的观众,相握的手力度丝毫未减。无数记忆在脑海中闪回,也许这就是那个独属于她们两人的,永远不会忘却的瞬间吧,这么想着的Jaclyn只觉得胸腔一阵发麻,抬头掩饰着自己逐渐模糊的眼底。但也正因如此,她没有察觉到身旁人眼睛里潜藏的落寞和悲伤,即使作为彼此最亲密的人。
重聚在平常最常去的饭店包厢之前,四个人婉拒了一波又一波媒体的采访,同时为了如何突破重重人群绞尽脑汁。在逃离无处不在的摄像头和闪光灯时,Astrid差点跑掉一只鞋。紧绷了一天、或者说备战比赛的几个月的神经终于在踏入这间小小的四方天地时松懈下来,所幸他们放松的方式并不极端,要将所有积聚在体内的压力瞬间爆发式地释放出来。起码剩下的两个人还能稳住暖黄灯光下那两只搂在一起发酒疯的鱿鱼。Jaclyn显然不是那个最疯的,但她跟着酩酊大醉的Alex以3.9的走速和行动强化效果开始跳起舞时,很难说她的思绪到底是否清醒。从华尔兹到霹雳舞,Alex在不同舞种的中场休息时抱怨自己脚上的小鲑鱼拖累自己的轻盈舞步,此时旁边两位却已经录像录完一轮了。终于在一个跌跌撞撞的旋转后,负面状态仅仅是有些笑到缺氧的两位已经处理好所有账单,看着两个人扑通一下,触手乱飞、四仰八叉地倒在地上。
幸好Oliver力气够大,Astrid看着他搀扶着走路跌跌撞撞的Alex上车,不禁为他捏了把汗。然而正当她要叫醒仍有些迷迷瞪瞪的的Jaclyn时,一场不合时宜的骤雨却下了起来,冲刷着视线内的一切事物,水汽弥漫着四周。
正不巧,虽然Astrid带了一把伞,但雨实在是太大,随身带着的晴雨伞明显太过单薄,没办法,两个人又重新回到店里找了个靠近门口的位置,等到雨下小点再出门。Astrid看着窗外的雨,低着头片刻不语,像是做了某种决定后执意将她拉进包间,只说是有重要的事。
再一次回到座位,Jaclyn一边感受着身下座位稳当的实体,一边对潮湿的空气皱起眉头。这雨下的实在是又急又大,而她对雨的最深刻的几次记忆都不是什么好事。窗檐被豆粒大的雨滴击打,急促的滴滴答答声似乎与她的心脏错着反拍,平生一股无名的不舒服。她瞟见对面女友双手不自然地摩擦着,手指交错后停顿片刻又摩挲着手腕,她知道这是她为难时的惯有动作,正想抬头问她发生了什么,但在吐出第一个字前,Astrid却抢先说道:
“能和大家夺冠真的很开心,算是人生中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明天我会正式申请退队。”
在那些最糟糕的梦境里,Jaclyn梦见的也只是自己在某场比赛中意外重伤,错失四人一起站在领奖台的机会,或者说就此退出真格赛场,但那些她们不在真格赛场同一侧的设想从未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听见最后几个单词的那一刻,她瞳孔缩小,后背直冒冷汗。周围潮湿的水汽在此刻仿佛侵入她的毛孔涌上大脑,催化着思考的齿轮和发条生锈、崩解,最后只能控制自己吐出两个字:
“什么?”
雨势还是那么猛烈,她的嗓音也带着一股潮气。“你很需要那笔奖金,我们都知道。但是自从你走进那栋大厦之后,每次来练习的你一点点陌生起来。”Astrid将自己的脸埋进自己的双手间,声音沉闷的像块生锈的铜。自从Jaclyn开始接手家里的商业事务时,她一直为她承受那么多压力担心着。而一切的不对劲开始在Jaclyn看到真格杯的海报的那一天,她还记得她那天一边和自己聊天,一边麻利地把武器放回柜子,动作却在瞟到海报的那一秒定住了。她第一次看到超出常理的,冷色调的红色——那是Jaclyn瞳孔放大的眼睛。
“我参赛为的是,在自己还年轻的时候能尽情追逐一次自己技术的巅峰,我以为你也是,我永远忘不了你当时说要参赛的那个笑容,永远忘不了。结果赢得奖金填补资金周转时公司的资金漏洞才是你最在意的吧,甚至为了这个对队友恶语相向…………”
“他原谅了你,我却没办法忘记。”泪水从紧闭的指缝中溢出。
被酒精麻痹过的大脑面对情绪的爆发阵阵作痛、思绪空白,Jaclyn只是呆呆地看着对方,跟着不停地流泪。那些话语像根根箭矢正中她的眉心。她也曾经品尝过技术切磋带来的最纯粹的,甘甜的多巴胺风暴。但自从年夜饭餐桌上不停听见哪家孩子这赛季X赛积分位列榜单前茅云云,和总是聒噪又肤浅的赞美,她总觉得心里一阵反胃,那些手握一块以后商界以及上层名流敲门砖的喜悦从来只会毒死小孩。她不懂为什么非得在饭桌上说这么令人作呕的事。
直到在学校结识Astrid,两人一起真格,她的身心似乎在她的引导下才能真正地专注于赛场上。但后来她意识到自己生活在一个世俗且物欲横流的家庭、阶级、社会中。那段时间她睁开眼,看这天花板就想着那笔资金,以至于她后来过度驱策疲惫的队友,大吵一架,队伍差点解散。虽然后来两人和好了,但显然这只是如同用手抚平曾经团成球的纸张,折痕永远都在。也是因为这次她终于意识到,自己从来不能像队里其他人一样有着无论结果如何,靠自己的赤诚之心搏上一搏便能满足的心境。
昏暗的灯光下,屋内一阵诡异的沉默后,手掌里传来的嘶哑声音继续说道:“抱歉......我知道我有的时候太过理想,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你也知道,我从来没觉得你是背叛了谁,或者做了其他什么对不起我的事,但也......只能说我们走的不再是同一条路了。是我先选择了退缩。”说完这句话之后,她颤抖地放下双手,脸上的泪痕像屋外草地一般泥泞。她抬起眼再次看向那双红色的眼睛,也看向对方布满血丝的眼里倒映出的小小的自己。
Jaclyn张了张嘴,几次想发出声音,但一旦看到Astrid衣服上点点滴滴犹如骤雨降临的泪痕,她的声带就如同坠着千斤的砝码一般发不出一点声音。她说得对,她们确实不是同路人,她乐于追逐技术的巅峰,自己身上却有家族的期望、外界的目光和圈内的评判......作为队里的后排,手持重武器的她却比自己轻盈万倍,她也不该继续作为一个拖累阻止她一步步向前。
“我......我会退队,家里人前几天说也希望我能接手更多家里的事务,各种合同和协议我会处理好,你放心,重新招募队友的事过几天我会交代给Oliver。”雨渐停后的包间如此安静,连她语句最后微微颤抖的气音都听的一清二楚。虽然Astrid早就料到她会因为家里引退,但也没有居然这么早,而且在拿下冠军之际就宣布引退的做法更是闻所未闻。她难以置信地看着对面的人收拾着东西,之后两人只是低头沉默地走到门口,一句话也没说。她们都心照不宣地没有提起不再是彼此的队友后,这段感情最后到底是有新的转机,还是会走向名存实亡。看见屋外还有毛毛雨在风中飘摇,Jaclyn深深叹了口气,突然怀里却被身旁的人塞了把晴雨伞。
“下周我再来拿!”她一边冒着小雨猛冲向对面的公交站,一边回头喊道。
真温柔,Jaclyn看着暗红色的伞想着,又多一次再见的机会,又多一次修补关系的机会。
“啊......真烦人,这时候突然下大雨,怎么办我没带伞啊......”绿发的鱿鱼少年在屋檐下焦急地跺着脚,低头看看手机又看看阴沉的天空。
“拿着吧我多带一把。”正好路过的Astrid从包里掏出一把小晴雨伞,伸手递给他。
“帮大忙了!!谢谢姐你人真好!我明天还来真格,到时候你在门口等我还给你。”听到回答,她看着对方透亮的红色眼睛,回之一笑,挥挥手撑伞离开。
END
作者:源源汪
我的苹果手表自杀了。
就在我把它安安全全地放在床头柜上的时候自杀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等我洗完澡回来它就已经在地上了,从外屏的边角开始碎裂,一直蔓延到整个屏幕。每一道细纹都像是蜘蛛网一样细密,从表面一直延生到内里,如同一幅白骨附在了它的显示屏上,看着让人觉得又心痛又恐怖。
第二天,我将破碎的它交给了第三方维修的机构。师傅说,这手表碎得太彻底了,外屏碎得很深,内屏也一起伤到了。能够提供的选择就那么几个,要么还是送回苹果专门店交1800换个新的,要么就他来修,不过最好的情况也是把外屏轻轻剥离,换一个新的,但是接触永远也不会有那么好了。师傅叹了口气继续说,最坏的情况就是在剥离外屏的时候,内屏也一起被损坏了,这个手表就直接报废了。
我震惊,天呐,这个手表怎么这么脆?为什么我可以这么惨?
这个手表我买来一个月都还没有到呢。
我花了大价钱将它买回家,一个月都还没有用满,它居然就自杀了,太让人生气了。老实说,本来我是有机会选择性价比更加好的手表,但是还是屈服于它的外貌,谁让我是个外貌协会的呢?况且一个戴在手腕上的手表,就是要让大家都看见的,不好看我要它干什么呢?
当然了,我承认它的功能很不错,确实也值这么多价,但是同样功能的别的牌子功能不也差不多吗?人家价格便宜了不止一倍,虽然难看了一点,功能也不那么流畅,但是胜在续航强啊。老老实实地工作可以持续一周,也不需要管它,多么任劳任怨啊,哪像苹果这个手表又贵又那么娇贵?
买来回家就是来服务我的,怎么反而还是我伺候上它了呢?
唉,你们说说,伺候也就罢了,它居然还给我自杀。
我买回来也知道它娇贵,所以官网上说什么可以下水啊,不怕冲击啊,我都不信。又是买保护屏,又是买保护壳的。而且坚持不带它下水,洗澡也不带着它,稍微危险点的活动都不带着它去,就生怕它一时想不开坏了。这不都是为了它好?为它着想吗?
所以晚上洗澡就把它放在了床头,谁想到回来它就自杀了呢?
我对它那么好,真不知道为什么会想不开。我难道还没有做到一个主人该做的事情吗?
于是我开始和维修师傅开始讨价还价。
五百多的维修价我是肯定不能接受的,三百最多了,而且要保证给我修好了。我看就是外屏碎得厉害了一点,但是这种摔碎的手表多得是,怎么到我这里就修不好了?是不是师傅你想要讹我的钱?我跟你说,我是不会那么简单就上当的,我又不傻。
师傅一脸无奈地看着我,继续耐心地和我解释着这个手表的问题。确实是很难调整到买时的状态了,而且确实不好维修。你看起来只是外屏碎了,但是实际上你看边角最深的地方,实际上外屏的碎片已经扎进了内屏里,就算来修也不一定能修好。这个破坏是一个既定事实。
我还是不信,这个苹果手表官网上说得那么好,防水防摔,怎么可能就是从柜子上掉到了地上就碎得这么不可修复了呢?要么就是师傅你想骗我钱,要么就是苹果骗人。
师傅叹了口气,将手表递还给我说,要是不信也没有办法,在他手里确实没办法修成原来的样子了。
他甚至看了我一眼,摇了摇头。
我接过手表,正好对上他的眼神,那可真是气死我了。不过就是一个维修师傅,怎么一点服务精神都没有?被我识破想讹我的套路后,居然还敢给我这样的眼神,是不是看不起我?果然无奸不商。
我揣着我的手表离开了第三方维修店,思考着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来来回回地踱着步,想着师傅的话。想了半天,还是没敢交给师傅去维修,毕竟都说了很有可能直接报废。我花了那么大的价钱买的东西,不到一个月就报废了,我可不乐意。
犹豫了许久,最后还是走进了苹果专门店。
一千八就一千八吧,毕竟还是换了个新的。我这么想着,毫不留恋地把破碎的手表交到了苹果店员手里。
不一会儿,店员拿出来了一个包装崭新的手表,交给了我。
我喜滋滋地点了点头。
走出门,看着手里的手表,心里想道。
原价加上这换新的价格,可真是太贵了。这块手表可真是花了大价钱买来的,但是怎么看怎么是个赔钱货。毕竟是换来了,谁知道是不是别人用剩下的东西?麻烦的电子产品,这次它可一定要争气。
绝对不许再自杀了。
-fin-
备注:
1. 文里的手表确实意有所指。
2. 笑语/求知
作者:【十二招】飛龍
Mode:随意
1.港口小镇
夜晚,天上的月亮被看不见的浓雾蒙上了一层面纱,散发出昏昏黄黄的光芒。
咯吱,咯吱,
微弱的木头摩擦声从雾中传来,虽然声音微小,但深夜寂静,在渔港中补网的渔夫格鲁夫自然能够听见。他抬头向声音的来源看去,那是他熟悉的大海。那摩擦声是从如棉絮的浓雾深处传来,听上去像是船随波飘荡的样子。
但如此大雾的天气,就连格鲁夫自己都不会出海,怎么会有人选择这个时候进港?
渔人停下了手中的活计,专心盯着声音传来的那片海域,按照他的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有船出现。
果然,没有几分钟的时间,一艘船就出现在了海面上,它的船首首先突破浓雾的包围,而后是部分船身,紧接着,重要的桅杆也依次脱离了浓雾的范围。
这是一艘中型偏大的两桅帆船,所有的帆都懒塌塌的半挂在桅杆上,以白色为主,看起来都没有什么生气的样子。桅杆上没有挂任何旗帜,格鲁夫不知道它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它是做什么用的,那阵吱吱嘎嘎的声音就是在它的身上传出来的。
船乘着深入海港的洋流突破浓雾的包围网顺利进入海港,然后便停在了港口的中心。奇怪的是,这上面没有任何动静,没有人抛锚,也没有人下来,安静的有些过分,更确切地说,根本就没有任何声音从船上发出来,除了船身木头发出的“吱嘎,吱嘎。”
格鲁夫对此感到非常的奇怪,他将手中的渔网放在了旁边,收好,又将缝补渔网的工具妥善保管。然后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走去了停在港口边,他所拥有的那条质量不错的渔船。
没有多大一会的功夫,浓雾吞没了他摇船的身影。
安静的渔港,又是如此遮蔽视线的大雾,人们早已睡去。突然在夜港那一侧传过来一声惨烈的“啊!”,一户又一户的灯光次第亮起,人们纷纷探头出门,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次日早晨,人们纷纷走出家门,聚集在港口附近,他们听到那声惨叫之后,心惊胆战了一夜,但都不敢出门,怕遇到什么匪夷所思的事情。
早到的人正在照顾看起来有些疯疯癫癫的格鲁夫,他们在水里发现趴在渔船中不敢动弹的渔夫。只是格鲁夫素来胆大,没有什么事情能够将这个人吓成这种魂不守舍的样子。
“格鲁夫,你发现了什么?”
有好事者开口询问那个还在瑟瑟发抖的渔民,但没有得到具体的答案。格鲁夫哆哆嗦嗦的伸手指向海港的中心,这才引起了那些人的注意。
那艘随浪摆动的船早已吸引了某些人的目光,只是他们不知道那艘船到底从哪里来,也不敢贸贸然就爬上去。
人们将神志不清的格鲁夫送回了家,他的家中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女儿,她见到他这个样子,心里一慌,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连发生了什么事都没办法询问。
有好心的邻居自愿留下照顾这可怜的父女两个,而其他人都聚集在港口的酒店之中,好奇地对那艘船开始八卦。
这艘船从哪来的?
这艘船为什么叫拉卡杉渡鸦号?
船上的人都哪去了?
船上发生了什么?
各种各样的疑问在人群中悄然流传,但没有一个人敢上船去探个究竟,毕竟,前车之鉴在那里。在海港中可谓胆子数一数二大的格鲁夫都吓得不敢出门,神识不在,那么其他人也就更没有胆子去探究。
一日两,两日三,距离船飘离到港口已经五天的时间,还没有任何的人上去过。
海鸟围绕着渡鸦号飞翔,阵阵恶臭顺着海风飘来,给这艘恐怖诡异的船增加了一种恶心的氛围,但就算这样,也没有人想去那艘船上。大家甚至连港口都不想过去,赖以为生的打渔都无法进行。
这样可不行,要想个解决办法。
港口的总督有些忧虑的望着那艘静静飘在港口,正左摇右晃的渡鸦号。
很显然,他作为这个海港的总督不可能不听说这件事,他在船到达的第三天就亲自到港口看过这艘船。
渡鸦号是一艘好船,漆黑的船身,有些修修补补的痕迹,船底的木板很厚实,结实的龙骨应该就被包裹在里面。大小不一的藤壶趴在船体下面的木板上,颇有此地是它们领地的意味。
12月10日,也就是船飘来第五天的下午,总督命人在布告栏贴上了一条委托:
“来自总督:
如果有人能解决那艘来历不明的船,调查出它属于什么人,从哪里来,发生了什么事,最后将它弄走,必有重赏。
定金3枚西班牙比索金币。”
这个告示引起了所有人的兴趣,3枚西班牙金币,在这个贫穷的小岛上已经算是一笔不小的钱。
但,
一天过去了,只是有人问问;
三天过去了,也只是有人在犹豫要不要接;
布告张贴出去第五天,仍然没有人要接手,而船上散发出来的恶臭越来越严重,萦绕在这个港口的周围久久不散。
五枚金币!
告示上的比索数字被修改成了新的,有人心动了。
十枚金币!
一天之内,金币的报酬被修改了两次。
弗克多,港口中有名的闲散汉子对十枚金币的重金报酬动了心,他走到布告板那里将悬赏的告示接了下来,到总督那里报告。
“我会将这件事调查清楚的。”他信誓旦旦的对总督说道。
三天过去了,弗克多自从上了那艘船之后就没有下来,更准确的说,什么动静都没有。
这下子,人们更不敢去看那艘船,甚至连讨论都很小声,渡鸦号在他们的口中已经被叫做受到诅咒的渡鸦,凡是跟那艘船扯上关系,都不会有好下场。
悬赏的布告被重新贴了出来,赏金又上涨了一倍,但这次,没有人再去碰过,甚至连看都不会去看。
一艘看起来并不大的舢板出现在远处的海平面上,舢板的速度并不快,但它的出现引起了海港瞭望哨的警觉,负责守卫的士兵用长筒望远镜一刻不停的盯着那艘船的动作。
划船的人肤色黝黑,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材质因为太远还看不太清楚,但隐约能够看出来乱蓬蓬的头发。那个人的动作非常熟练,双桨在他的控制下平稳且快速的令舢板靠近港口的岸边。
在靠近海岸之时,卫兵看到那个人的脸上胡子拉碴,也很久没有打理过。那个人还用手揉了揉鼻子,眉头紧皱,看起来也是在忍耐飘荡在港口上空的味道。
“你是什么人?”
当舢板靠近木制栈桥,缓缓停下的时候,港口的调度官手里拿着记录本本走到了船的边上。就算是这种不适合人类呆着的地方,他仍然坚持工作,认真记录每艘到达港口的船,虽然现在这个时期,几乎没什么船会选择在这个港口靠岸。
“尊敬的先生,早安,斯沃特,我的名字。”斯沃特跳下了舢板。
“从哪来?”
“一艘叫维纳斯的商船,我拜托他们将我放在这附近,然后他们就往西班牙去了。”
调度官狐疑的看着这个自称叫斯沃特的男人,又看了看对方手里递过来的西班牙颁发的通行证,似乎是没什么问题。
“停船费,三天一八里尔。”他的话音刚落,一枚闪着亮光的银币在空中划着弧度落在了他的本子上,吓得他赶紧用手按住。
“感谢您,尊敬的大人。”
斯沃特向他夸张的鞠了一躬,然后转身,直直的向港口小镇的内侧走去。
扑啦啦啦,砰!
被风吹动一角的布告被人一把按住,是斯沃特,他认真又仔细的看了看布告的内容,此时布告上的比索已经涨到了二十枚。
砰砰砰,
砰砰砰,
正在熟睡的总督被一阵缓慢但很重的砸门声惊醒,他有些恼火的起身穿衣,心里盘算着如果对方不用一个好理由来说明为什么吵醒他,就让对方好看。
门被打开,满脸不悦的总督看见了站在外面的斯沃特。怀疑立刻爬上了他的面容,他眯起眼睛盯着对方,并且开口问道:“你是谁?”
“斯沃特,我尊贵的总督大人,请原谅我的冒昧打扰。”
“有话快说,否则就扔你进监狱。”总督的脸色变得更差,他盯着眼前这看起来邋里邋遢,像是闲汉一样的人,心中的不耐烦更加了几分。
“我愿意接下那份差事,相信这会让你感到高兴。”斯沃特说着,举起了手中那张已经被风吹雨淋的有些发黄的告示。
12月13日的中午,有人要登上那艘诡异桅杆船的消息不胫而走,有好事的群众不顾那惹人不适的恶臭,纷纷跑到港口边上进行围观。
斯沃特重新回到小船之上,轻轻一支桨,慢慢将船划向随港口碧蓝海浪浮动的那艘诅咒之船。在市镇之中经过之时,他已经注意到其他人的低声轻语,也注意到人们谈论的关于那艘船的种种事情,当然这些事情他在酒馆里听到的最多。
小船绕着黑色的船只整整一圈,斯沃特看见铁铸的锁链,还有连接在上面的硕大船锚,看见攀附在船底的藤壶,看见已经盖上的炮口翻板,还看见了一根挂在船舷之上,随风飘动的绳子。绳子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打上一个绳结,在绳子附近的船体上还有几个明显的靴子印记。
‘这里应该就是那个渔夫爬上船的地方,我也从这里上去好了。’
又转了两圈,斯沃特选好了上船地点,轻轻将小船停在绳子的正下方。他站起来伸手拽了拽悬吊着的绳子,用着全身的力气,绳子可以承受住他双脚离船的重量。
他的一只脚踩住船身,双手稳稳的抓着绳子,手上的青筋外爆。手脚配合,他缓慢而且稳当的一步一步爬上这艘大船。他的鼻子已经闻不到恶臭,更准确的说,因为船上的味道已经让他闻不到任何味道。
还好,他的攀爬动作非常娴熟,用了不到一分钟的功夫,他的手就抓住了有些湿滑的船帮。他小心翼翼的将半个头弹了出去,只看了两眼船上的状况,他不禁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稳了稳自己的身体,双手支撑,爬上了这艘不祥之船。
“哦呼……还真是惨烈……”
斯沃特揉了揉鼻子,闭着眼睛仔细的嗅了嗅,恶臭的中间只混合了海水的腥味,感觉上相当的纯净。没有料想中的血腥味,看起来并没有按照预想中的发展呢,他一边思考一边四处走来走去。
船上十分的安静,但也并不是毫无原因,尸体们横七竖八的躺在这艘船的各处,他们大多用手捂着自己的喉咙,嘴巴大张,眼球突出,面色狰狞的躺在船板上。每一个倒下的人身边都有一枚西班牙金币,显然是从手中滚落在船板上。
死人身上大部分都穿着水手常见的麻布衣服,不同颜色的亚麻长裤,几乎都是一样破破烂烂的长筒水兵靴子,全船上下只有两具尸体不太一样。
一具在船长室,饰有骷髅标记帽子散落在尸体旁边,桌上堆放着大量的宝石和金币,还有一张用了很久的航海图和用来测量的六分仪与用来观察的望远镜。斯沃特随意摆弄了两下六分仪和望远镜,发现非常的精致和好用,至少在他接触过的同类器械当中排的上前三。
他又拿起那张海图看了看,上面有很多用铅笔画上去之后又擦了的痕迹,纸上早期的图像和文字开始变得有些模糊不清,纸张也有些泛起绒毛样的磨损。他仔细研究了一下那张海图,从最新的铅笔画线回溯找到了这艘船上一个停靠的地方,那是一座不大的岛屿,没怎么听说过,地图在小岛的旁边用拉丁语写着那座岛的名字,石岩岛。
看起来,这就是下个目的地了,斯沃特的心中盘算,暗暗记下名字。
他卷起海图贴身收在怀里,顺手又将望远镜捞走,而后看了看没什么遗漏,转身走出了船长室,在甲板上还有一句看上去不属于这艘船的尸体等着他去细看。
但当他重新回到甲板的时候,却看见甲板上多了一个人。这个人背着他有些眼熟的书记员挎包,戴着他不久之前刚见过的书记员帽子。这个人的形象让他想起了一个不久前刚刚见过的港口官员,他没有靠近,而是停住了脚步,眼神中透露出大量的问号。
那个人正在仔细查验那具不属于船上,而应处于港口小镇的居民……额……的尸体,他凑到对方的身边,若无其事地跟着一起看了起来。
“无痕无伤,这家伙不是死于打斗。”他揪了揪下巴上还没有剃掉的胡须,自顾自地说道。
“而看他身上的腐坏程度,应该比其他人晚死了一天。”书记官接着他的话,用手压了压那具尸体的皮肉。
“这你都能看出来?”斯沃特眼睛睁得老大,啧啧称奇。但这并没有影响到对方手里的动作。他看着那人小心翼翼的将这具尸体从头到脚摸了一遍,细致又谨慎。
“发现什么了吗?”他忍不住开口问道。
但他并没有得到任何答案,那人检查完毕,而后掏出身上的手帕认真讲自己的手擦了一遍又一遍,那叫一个干净。
“你上来做什么?”没有得到答案,但他毫不在意,而又接着问到,他看这个人第一眼的时候就认出了对方的身份,只是他不清楚对方的目的,所以暂时观望,没有采取下一步行动。
“总督付钱给你,自然要知道进展情况。”
呵,
斯沃特听到这,有些不控制自己嘴角上扬,“那个家伙看起来还不笨。”他的这句细声的自言自语并没有引起对方的任何反应。
“看起来无论怎样,我们都难免合作,你你我我的称呼太麻烦了。”斯沃特慢条斯理地绕了对方一拳,眼睛也没闲着,从上到下将对方飞速扫了一遍,最后他站到了对方的面前,伸出右手,“斯沃特。”
“特里兰科,索瑞斯之子。”这位船舶管理员兼港口书记官,郑重地同斯沃特握手,就好像他的面前站着的不是一名水手,而是一位国王,“请多指教,斯沃特先生。”
特里兰科一本正经的样子让斯沃特背脊有些发凉,他赶紧让自己转移注意力,说道“在你到之前,我已经将船上搜过一遍,没有发现还有其他人在,除了这些死的不能再透的死人。”
“哦?那有下一步的方向吗?”
“石岩岛。”斯沃特顺口答音,而后转头问向特里兰科,“是哦,你是本地人,那你知道这个地方吗?”
“石岩岛,距离此地五十海里,并不算太远,只是那边经常有海盗出没,我们这已经很久没有那个岛的消息。”
斯沃特了然地点了点头,他转身向系有绳梯的那侧船舷走了过去,正要向下爬去,突然想起了什么,他看向特里兰科,问了一个问题:“你,会划船吗?”
他并没有听到答案,只是收获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在对方眼中,自己看起来像是脑子少了点什么。
渡鸦号远处,肉眼近乎看不到的地方。
“怎么样了?”
“他和那个人下了船,正划船离开渡鸦号,不知想去什么地方。”
说话的这两个人身穿西班牙海军军服,问话这人头戴船长的帽子,听取答案的同时从大副手中接过单筒望远镜。
啪,
已被合上的望远镜被重新拉开,远方那艘小船前进的方向被看得一清二楚。
“悄悄跟上他们,别被发现。”
“是。”
大副应声跑去传达命令,只留下不时观察小船动向的船长。
他们脚下这艘船是典型的西班牙轻型战船,两支桅杆,分段白帆,流线型的船身上并没有配置很多的重炮,当然也可能是为了保持良好的速度。
尖头的船首像是一柄用于破浪的利斧,而船首像是一位婀娜多姿的少女,神情略带悲伤,在她身后的尾鳍卷在船首那根撞杆的底部。
“速度太快,降下来!”眼见着船飞快的向那艘小船靠近,船长转身继续传令道。
“是!”
十月五日,深夜,港口小镇外五十里。
不同于目的地港口小镇的宁静,渡鸦号船上此时喧闹不已,每个人都在为刚刚做完的那件大事而庆祝。大桶大桶的朗姆酒被搬上甲板,大量的肉块也在简单煎过或烤过之后被放到了甲板中央,用匕首分而食之。
“小子们!”往日里能将小孩子吓哭的船长范·里夫将手中的酒杯高高举起,八字胡须上沾满了朗姆酒。
“Aya!”船员们的喊声震天,并不怕传到港口那里,他们手中的酒被大力摇晃,甩出了酒杯,飞溅的到处都是。
“我们今天大赚一笔,这是大伙儿共同的功劳。”
“船长说的没错!”
“马上就要到下一个港口镇子了,我们可以将这些宝藏分过之后,好好享受一番。”
“船长万岁!”
“现在!”范·里夫再一次搞搞举起他手中的酒杯,走到船舵平台,用压过全场喧闹的声音喊道“小子们,尽情的欢闹吧,将你们的那份全都拿走!”
“老大万岁!”手下们再一次将手里的朗姆酒撞得四处飞溅。
“啊,还有件事……”船长在欢呼声平息之后再次开口,他沙哑的嗓音充满了威严,“明天上岸之后,咱们渡鸦号的人就地解散!”
“什么?”这话一出,果然引起了下面的一片哗然,有的人眼中带着不解,也有的人东摇西晃,差点摔了个狗啃泥,自然也没听明白自家船长说的是什么。
范·里夫说完就回去了自己的房间,留下了一群心情复杂的手下,有几个人还在他之后跟着进了屋子,质疑跟吵闹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但听不清是什么内容。
可是,这船上的人却一个都没有登上不远处的那座港口,明明只有二十海里的距离。
2.岛
特里兰科揉了揉有些酸胀的手腕,看着茫茫海平面,转头看了看正在用单筒望远镜观测的斯沃特。
“有发现什么吗?”
斯沃特摇了摇头,跟还算整洁的特里兰科相比,他的水手麻衫早已系在了腰间,这一段时间都是赤膊划船,但就算是这样,他脸上的汗水还滴滴答答不停顺着脸颊滑落。
“再这样下去,我们会怎样?”特里兰科舔了舔已经布满裂纹的唇边。
“还能怎样,累死、渴死、热死,你选一个?”
“…………”
“这鬼天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过去。”
“你是常年生活在船上的人吗?”
“当然是,老子可是走遍了各大海洋的人。”
“……那为什么我们现在还没到目的地?”斯沃特觉得背后的那双眼睛正盯着自己,心里不禁一颤。
他也在奇怪为什么还没有看到石岩岛,指南针跟地图已经看过很多次,但就是这么莫名其妙的找不到位置。
心里虽然这么想,但他的脸上十分镇定,转身毫不在乎地回答:“坚持就是胜利,我们在一分钟之内就会看到目的地。”他的手向前一指,手指的指尖微微发抖。
“…………”特里兰科揉了揉额头,他在认真考虑回去之后要不要向总督申请提高这次出差的酬劳。
“那是?”他将脑中的思绪抛开,顺着斯沃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朦胧间竟然看到了一个岛的轮廓。他用手又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确认没有看错,赶紧拍了拍还在发呆的斯沃特。
“你看那边?”他并没有理会对方的怒目而视,直接将斯沃特的头转向自己看见轮廓的方向。
“看什么啊,你……”斯沃特的咒骂还没出口,被强行转向的视野中,海天一线的尽头,明显有几个黑点出现,而且隐约有一层薄薄的土地。
“……”他眨了眨还带着汗水的眼睛,“海神老爷子这么给面子?”
“虽然不知道前面是哪里,但总比死在海上要好。”特里兰科松开了手,重新握住桨划了起来。
“是……是啊。”豆大的汗水顺着斯沃德的额角滑落,他赶紧也坐下划船。
远处的陆地渐渐变得清晰,那是一片看起来非常平坦的沙滩,除了几棵棕榈树之外,没看到任何活着的生物,而在更远的地方看上去有一片矮山,山里有什么不可知,恐怕得亲自去看一看才会知道。
船头“咔吱”一声卡在了沙滩上,特里兰科和斯沃特向后跃过船舷调到了沙滩之上,后者拿出怀中的海图看了看,摇了摇头。
“不是这个岛?”特里兰科看向斯沃特。
“不知道,无法确定。”斯沃特又向四周望了望,收起了海图。
“还要继续找吗?”
“既然到了这,不如查探一番?”
特里兰科没有反对,只是沉默的跟在斯沃特的身后。
“先去绕一圈看看。”斯沃特并不是在跟特里兰科商量,而是通告,然后他随意选了一个方向大踏步的走了出去。
这个岛并不大,就算沿着最外侧的岛岸线行走,最多一个小时也就绕上一圈,两个人重新回到了船只停靠的那个地点。
咚……
咚……
咚……
再次见到船只时,船已漂离了他们原来停靠的那个位置,随着海浪轻轻摆荡。
“这船?”
“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特里兰科看见斯沃特脸上露出了怪异的神情,也去瞧了瞧那艘船。刚开始他并没有看出什么端倪,但几秒钟之后,他发现船尾在漂到左侧的时候总是不自然的被弹了回来。
他抬头看向斯沃特,想把自己的发现通知对方,却瞧见那个水手已经挽起了裤脚,正在涉水走向船尾。
初初踏进冰凉的海水之中,斯沃特身上的汗毛纷纷跳了一下,仿佛是在向他抗议,只是显然主人家不打算理睬它们的示威,丝毫没有退出海水的意思。海平面以下的水温暖和,将斯沃特流失的体温稍微补回来了一些。
海水清澈透底,他每向前踏出一步,脚下的小鱼小虾们便慌忙逃窜四散。他只走出几步的距离,便看到是什么在阻碍船的摆动。那是一个侧面翻到的箱子,红色朱漆,古铜色包边与包角,大堆的金币散落在箱子外面,有少量的金币被沙土掩埋。
一枚亮镫镫的金币被从海里捞起,是一枚西班牙古钱币,表面已经被海水洗的明光闪闪,面对手中的金币,斯沃特盯了几秒钟才将手掌慢慢合起。
“找到了什么?”看到斯沃特返回,特里兰科停下正在脱靴子的手。
“金币。”斯沃特走到特里兰科的旁边,甩了甩湿漉漉的双脚,摊开手心,闪闪发亮的金币安静躺在那里。
“古币?”特里兰科以前曾经见过类似的铅笔,只是没有这么干净。
“恩,有见识。”
“有多少?”
“一大宝箱,就在那边,躺在水底。”
“这跟咱们刚才发现的线索有关系吗?”
“不知道,不能确定,但感觉有六成可能性。”
“那重新回去看看吗吧。”特里兰科稍微回忆了一下。
“也好。”
两个人重新走向岛的另一边,目的地是一处一线天的山崖,一条细细的地下水河从深处黑暗缓缓流出,最后进入大海之中。这条河似乎时断时续,不像是水流特别充沛的样子。在初次探查这里时,他们两个找到了船体的碎片。
碎片是顺着一线天流出来的地下河漂到了外面,却被一道漩涡卷住,徘徊在浅滩附近。斯沃特和特里兰科第一次到达这里的时候,碎片正绕着漩涡的中心打转。
两个人顺着一线天的水流走进去,沉寂于黑暗中的洞穴石壁被斯沃特手中的火炬照亮,点点磷光被这突然闯进来的巨大光照吞没。
滴滴答答的水声环绕在他们周围,他们路过不知多少根石笋,却没看到一个人,就连一只蝙蝠也没有遇到,只是脚下踩到越来越多的木板碎片。
“这里还有多深?”特里兰科抓着斯沃特的胳膊,这种黑漆漆的洞穴对他来简直是恶意满满,也是他最不愿意遇见的情况,每走一步他都要小心脚下。
“不知道,不过应该快了……吧?”斯沃特也不甚确定,他觉得有些不自在,不动声色将胳膊往回收了收。
“哦。”特里兰科再次用力抓紧斯沃特,以便支撑马上就要滑到的身体。
“…………”斯沃特压住心中的不爽与无奈,却没留意手中的火把突然被一阵不知从哪里来的狂风吹灭。
“小心……”他后面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感觉脚下一滑,连带着特里兰科一块折了下去。
两个人在黑暗中就像石块一样飞速翻滚而下,啪,咣,轰隆,引起的响动在这个隧道中回荡了好一阵子才平息。
……痛痛痛,斯沃特从眼冒金星中恢复了过来,只觉得身上的骨头没一处不在抗议,全身就像是散了架一样,过了好一会他才将全身的骨头都拼了回来。
“特里兰科?”他摇摇晃晃将自己从地面上撑起来,只是仍然不敢有什么过大的动作,满身肌肉正在互相撕扯,他只能等这场争斗平息。
“我……我在这边。”微弱的声音在他身边不远的地方响起,听起来是特里兰科,但感觉也不是很好的样子。
“呼……”斯沃特深呼吸了两次,强忍着身上的疼痛,摸索着走到特里兰科声音传来的位置,“我们在什么地方?”
他们手中的火把在刚刚的那场翻滚掉落中不知丢到哪里去了,除了头顶的缝隙所透进来的光线照亮的范围之外,其他地方一片漆黑,万幸在黑暗之中没有什么诡异的响动传出来。
“不知道。”特里兰科摇了摇头,他刚刚什么都看不清楚,没办法的情况下,才用手死死拽着斯沃特。
“我们怎么掉下来的?”斯沃特扶着特里兰科靠在山壁旁边恢复体力,与此同时,他也让自己尽快适应这种黑暗视野。
“不知道。”特里兰科又一次摇了摇头,“但我感觉咱们刚刚一直在顺着缓坡向上走,而刚刚滚落的时候,我什么都没看清,只是觉得坡度不急,应该能重新爬回去。”
“……”斯沃特的眼睛稍微适应了一些,转头看了看他们落下来的山坡,满心的疑惑,不过他现在也无心纠结这种事情。
歇了大概一分钟左右,两个人的气力都恢复到差不多能够行动的程度,便决定再向深处探探,然后再按原路返回。他们沿着眼前唯一那道光引导的路前行,却不知道前面有什么在等着。
也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一道柔和的月光出现在他们的视野当中,在空旷的洞穴之中洒落。在这道皎洁月光笼罩的中心,有一个庞然大物正沉睡在洞穴正中的巨大水塘之中。
特里兰科被走在前面的斯沃特拦住,然后感觉自己的肩头被用力向下压去。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也知道可能是很严重的情况,虽然一脸莫名,但也伏低身子趴下。
“怎么了?”他小声问这旁边的人。
“仔细看前面,那道光亮所在的地方。”斯沃特也几乎同时趴了下来。
“嗯。”特里兰科闻言,慢慢将头抬了起来,凝神观察那道光的所在。
在光照的地方是一片大大的水池,水池的边缘隐没在光线照亮的范围之外。而在水下,隐隐约约看到有一团黑色的、看起来软乎乎的东西正在有规律的一呼一吸,水池的水面也随之起伏,岸边有几条质感软绵绵的肢体不时卷动。
“…………”他看清楚之后,更加小心地重新趴回了原位。
“看清楚了?”斯沃特的声音听上去比较稳定,不过特里兰科还是从中分辨出一丝恐惧的情绪。
“嗯,现在怎么办?”他感觉到自己的心脏跳动加快,赶紧尽量平稳心绪,但也不免流露出害怕的语气。
“不知道,我一会悄悄过去看看。”斯沃特探头观察水池的情况,“你好好回忆一下回去的路,万一有需要,你得自己按原路离开这里。”
“…………”特里兰科没有回答,只是轻轻点了点头,他的神色变得有些紧张,黑暗之中看的不那么真切。
斯沃特轻轻将插在靴子边的匕首抽出,反握在手中。有那么一瞬间,特里兰科看到匕首上有流光闪过,但时间太短,他来不及看清细节。而后,斯沃特轻轻绕过他们两个人藏身的石头,一路凭着灵活的身手躲在沿途石头的阴影里。
那个沉睡的庞然大物只要稍有动作,他便立刻贴近石壁,利用黑暗区域藏匿自己的身体。
躲在原地的特里兰科此时只能偶尔出现在光亮之中的斯沃特踪迹,然后便只能听到黑暗中传来的一些细微响动,看不到具体发生了什么。
呆在原地的他几次悄悄爬起来,他想去看看,但最终还是没有行动。等待的这几分钟仿佛过去了几年,这让他的心理不免有些焦急。
突然,有一个人从他藏身的石头上方越过,将他一把拽起,以迅雷不急掩耳之势拉着他就向外面跑去。
“怎么了?你是斯沃特?”他感觉这个人是斯沃特,不过他有些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被眼前的人强行拉着往外跑。
“我拿了点东西。”响起的声音是斯沃特,他一边拉着特里兰科一边飞速向着他们两个人来的方向跑去,“结果那个沉睡的打怪物居然醒了。”
“…………”特里兰科还想问些什么,只是突然听到身后的石笋被抽打粉碎的声音,一些飞散的石块滚落到两个人的脚边,还有些直接打到他们的后背上,带来些疼痛感。奔跑途中,不知道是慌张还是怎么的,他的脚下一滑,差点摔倒,幸亏有斯沃特扶了一把。
在身后一路碎石飞溅的伴奏中,特里兰科被带着跑出了一线天洞窟的范围。从光芒的刺激中恢复视力后,他一眼就看到身后飞舞的是一条条粗大的章鱼出手,灰色带斑点的外皮表面,有如盘子大小的吸盘镶嵌在上面。
而正在狂奔的斯沃特手里拎着一根金光闪闪的权杖,大概有小臂长短,杖头上嵌着块亮闪闪、晶莹碧绿的章鱼型宝石。
“这是你从那个怪物那里拿到的?”奔跑之中不便快速说话,特里兰科将这句话分了好几段才全都问出来。
“…………”但被询问的斯沃特现在并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回答这个问题,仍然是躲着触手的攻击,向前狂奔。他的双眼此时不停地扫动,在转过几道弯之后,他突然跳进一道裂开的地缝当中,里面遍布细细的沙土,并不深,刚好能够容纳他们平躺身体进去。
他没有挑剔,也没有时间去想别的地点,只是本能让自己仰躺在缝隙之中。几秒钟之后,特里兰科也如法炮制,躺在另一半地缝当中。
硕大的吸盘从他们的眼睛上方飞掠而过,腥气直直地钻入他们的鼻子,他们的毛孔,甚至他们身上的各处角落。
“…………”特里兰科努力屏住自己的呼吸,他强压自己想要做起来的冲动。他不知道附近的斯沃特怎样了,也根本没有经历去关心除自己之外的人怎么样了。
他眼睁睁看着大量吸盘从自己的眼前驰过,而后又慢慢地后退,就好像在看一组正在倒放的电影镜头。他的眼前开始慢慢漂浮光球,逐渐的,他觉得自己被一片白色光芒包围,而那光中出现了他许久未见的母亲。
她正在向他招手,温柔地呼唤他的名字。
“喂……”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的耳边传来了斯沃特的声音。那声音很轻,很软,也很远,就像是浮在天边的云。
“喂……”他正享受着这个声音,却突然感觉自己的脸上传来一阵剧痛,这让他的眼睛因痛而猛然睁开,却看到斯沃特松开自己的手,正准备再次用力拍打他的脸。
“……”他一下子就握住了对方的,让对方的手无法落下,眼神看上去不怎么友善,目光如刀地盯着斯沃特。
“哦呀,睡美人鱼醒了。”斯沃特的脸色也不怎么好看,少了些血色,惨白惨白的,眼神也有些游离。但总体来说,他都比刚刚转醒的特里兰科好上那么一点点。
“刚刚?”特里兰科缓缓坐起,看见自己仍然身处那道地缝之中,并且没有丢胳膊少腿。
“触手离开之后,我又过了一阵子才敢爬起来看情况,然后就发现你昏过去了。我费了半天劲才把你叫醒,不过总的来说,不算坏事。”
“…………”特里兰科又看向斯沃特手中那柄金灿灿的权杖。
“这个啊,这个我刚刚说了一半,是从水里捡出来。”解释的时候,斯沃特还将这个权杖转了几圈,“谁知道它刚离开水,那个怪物就醒了,然后的你就都知道了。”
“…………”
“不过反正都过去了,我们赶紧离开这,免得再追来就麻烦了。”斯沃特跳起来活动了两下,然后伸手将特里兰科拉了起来。
“嗯……”特里兰科深呼吸几口气,脸上重新恢复了淡定的神情。
“走吧。”斯沃特起身后分辨了一下方向,便向他们船只停泊的地方走去。特里兰科点了下头,紧随其后。
不过当两个人抵达岸边之后,却没看到来时的那艘小船,在原来的位置只看到了几块破碎的木板。
“…………”看到这个情况,两个人有些面面相觑。
“现在该怎么办?”特里兰科检查了一下木板碎片,确实来自他们坐的那条船。
“……”斯沃特的脸上并没有绝望的神色,而是眼珠转了几下,心中犹豫了几秒钟之后,似乎是有些放弃地叹了口气,“没事,我还有办法。”说话的同时,他从随身的包包里拿出了一个圆筒。
将圆筒打开之后,不知动了什么,三颗明亮的橙色光球直直升到天空之中,在蓝色的背景之中甚为扎眼。伴随着光球的升空,还有烟花爆炸的响声传来。
“这是做什么?”特里兰科看着斯沃特的一系列动作,不甚明白。
“等等你就明白了。”斯沃特说完,将手中的手弩收回包里,坐在地上开始等待。
“…………”特里兰科不放心的又向四周观察了一下,确定那个大怪物的身影不再出现,这才放心的坐下。
他们并没有等待很久,大概过了约二十分钟左右,一艘两桅帆船出现在两个人的视野之中。斯沃特看到之后,慢慢从地上站了起来,还悠闲地整理了一下衣服。
“来了。”他指着那艘船想特里兰科解释道:“那就是我的办法。”
“那艘船是?”
“我老板的船。”斯沃特不在继续解释,而是迎向从那艘船上放下来的舢板小船。
抵达船边之时,特里兰科注意到船头雕像是架着白色乌鸦的少女,很有特点,但他没见过,若是见过,一定不会忘记。
上船时,水手们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各自的工作。而一名头戴船长帽,身着黑色华丽礼服,腰间佩戴细剑的人正盯着他们两人,在他的手腕上还挂有一条拴着十字架的念珠。
“船长,我回来了。”斯沃特收敛了一些玩世不恭的态度,对船长恭敬行礼,“这位是港口总督派来监察我干活的特里兰科先生。”
船长听了之后,细细观察了特里兰科一阵子,眼中的意味深长,让人捉摸不透,然后他大笑起来“居然是政府的朋友,万幸万幸。”
“刚刚那是怎么回事,你找到些什么了?怎么会用上信号弹?”船长笑过之后,才转头问向斯沃特。
“出了些状况,小船碎了,不得已为之。”斯沃特挠了挠头发“下一个目的地是伯列茨岛,那个岛应该很小,咱们没到过。但根据这份海图记载,岛在圣多明哥岛旁边。”
“哈哈哈哈,好,那就先行出发,剩下的可以边走边说。”船长一挥手,他手下的水手们立即动作麻利地准备起航。
距离小岛很远的地方,曾经观察过斯沃特小船行动的那艘西班牙战船再次出现,船上的那名船长依然用望远镜观察着远处发生的一切。
当他的视野之中出现了那条两桅帆船之时,他的眉头微皱,不确定的又看了两遍。待看清船身上描绘的白色乌鸦,他的脸上似乎还是有些不敢相信,自言自语道“怀特·克劳?为什么你会出现在这?”
在港口之时,他虽然曾经看到过这艘船的出现,但当时距离较远,而且他的注意力都在小船身上,所以未曾在意,此时看到难免有些吃惊。
10月4日,傍晚,石岩岛
“报告船长,前面应该就是石岩岛了。”在桅杆顶端观察的瞭望手向下对自家船长喊到。
“好!”这名满脸胡须的船长转头向负责打旗的水手下令,“告诉渡鸦号,石岩岛到了,让他们做好登陆的准备。”
旗手按照他的命令将旗语打了出去,过了十秒钟,旗手收到了对面肯定的回复。
“轻点,轻点。”船只靠岸之后,船长盯着手下人将船上的箱子搬下来,用小船运到岛上,“今天咱们就在这躲避一阵,那几艘劳什子的西班牙军船太难缠了,跟他们纠缠犯不上。”
“可不是!”正在将箱子从小船上搬下来的水手接话道,“好不容易这一次做了一笔大买卖,得了这许多财宝,……哎呀!”说话的水手一个没留神,手中的箱子滑落,箱子翻倒在地,里面的金银珠宝大部分都散落而出。这些财宝当中还有一根显眼的,金光闪闪的权杖,杖头镶嵌着一只翠绿色的八爪章鱼。
“这是?”船长在当初打开箱子时并没有看到这根埋在金币当中的权杖,他慢悠悠地走到杖子旁边,刚想把这根权杖捡起来,突然听到远处传来一阵轰然巨响。
他心下一惊,忙循着声音的来源望去,却正看见他自己心爱的那艘船被什么缓缓拽入海中。他没有办法分辨那具体是什么东西,只能眼睁睁看着还没有沉入海中的几条触手晃动,而后消失在海平面之下。
就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岛旁边,一场迅速且无声的屠杀正在悄然发生,而晚一步赶到的渡鸦号只听见了隐约不能确定的惨叫声。这艘船的船长派人寻找,却没有找到任何能够提供线索的踪迹。
时间不多的情况下,渡鸦号便离开了石岩岛,前往拟定的目的地,海港港口。
3.船
伯列茨岛,斯沃特不知道这个地点,只从船长的口中听说过,但那个时候船长说得轻描淡写,只是说那里是个流放的好地方,并没有提到其他别的事情。
大船比两人小船要快得多,他们只用不到一天的时间便到达伯列茨岛附近。斯沃特被自家船长一脚踹到缓缓放进海里的舢板船上,“不找到什么有用的就别回来,老子没工夫搭理你。”这是他下船之前,听到船长说的最后一句。
他揉了揉还有些发痛的屁股,抬头一眼就看到正在掩饰偷笑的特里兰科,强行压下想要爆粗口的念头。
“早去早回,赶紧出发吧。”纵然他假装镇定,但语气中的愤怒还是难以隐藏,只是看起来特里兰科并未察觉,转手抓起船桨,准备出发。
大船停泊的并不是很远,两个人大概划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到了岸边。如同在石岩岛一样,小船轻轻靠岸进入浅滩,只是这次他们并未任由小船自行飘荡,而是一起将船推到岸上。
放眼望去,伯列茨岛上并没有阻碍视线的高山,只有看不穿的树林。
“……”刚刚上岸没多远,斯沃特突然停下了脚步,身子转了九十度,向岛中心的方向走去。
“不先绕岛一周观察一番吗?”特里兰科虽然有些适应了斯沃特的不按章法,但还是习惯性问了对方一句。
“闻见了血腥味,就在那边。”斯沃特头也没回地解释到,脚步毫无停滞地继续向前。
“血腥味?可我只闻到了腐臭的味道。”
特里兰科怀疑斯沃特是不是长了一只狗鼻子,这里明明只有腐败的味道,哪来的什么血腥味。
林木幽深,初时还没有什么显著迹象。随着两个人的步行深入,浓烈的血腥之气直直的钻入特里兰科的鼻孔之中。虽然有了心理准备,但特里兰科还是不禁捂住了鼻子,再观斯沃特,也只是皱了皱眉。
走在前面的斯沃特忍受着越来越浓重的血腥气,将眼前遮挡视线的树丛再一次拨开,却没有再向前走去,眼前的景色让他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
视野中出现了人类,只是那些人横七竖八的胡乱倒在一大片空地之中,这里有过一场屠杀,惨无人道,能看得出有人在屠杀发生之时挣扎着想要跑到树林之中,不幸的是,并没有成功。
尸体上面的伤口大多是弯刀或者细剑造成,而且每一具尸体上都不止一处伤口。这些已死之人大部分穿的都是常见的水手制服,大多不怎么干净,还有一具尸体上穿的是原本为白色,现在已经变成灰色与红色混杂的船长服。
这些人的面目大都因腐烂而变形,无法辨认出原来具体的样子,特里兰科保守估计这些人被杀至少有三天的时间,伤口处虽能看清形状,但也能看到涌动着大量白色的蛆虫,有些已经化作黑色的虫蛹,稍微受到周边震动就滚落在尸体旁边。
再次呼吸到新鲜空气,斯沃特与特里兰科都擦了把额头上的汗水,他们已经用最快的速度将那片林间空地探查了一番,但还是差点被憋死在那股腐烂与血腥混合的味道当中。
“事情变得有些棘手和奇怪,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多尸体。”好不容易缓过气的特里兰科坐在地上,掏出腰间别着的烟斗。这个烟斗样式古朴,通体白杉木制成,骨质烟嘴,烟斗主体曾经被漆过一层,但年代过于久远,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
“看你有些古板甚至过于自律的行事风格,没想到你还有抽烟斗的嗜好。正在吃牛肉干的斯沃特蹲在特里兰科身边,好奇的看着对方手中的那个烟斗。
“精神紧张的时候,它是好帮手。”熟练地点燃烟斗,又吐出了一个烟圈之后,特里兰科才做出应答。
“不知你注意到没有,插在那些尸体上的武器有的比较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嗯,而且有些尸体身上的特征也像是渡鸦号上的人。”
“在那块空地中间,还有一个刚被挖出来没多久的深坑。”
“嗯。”特里兰科点点头,他也看到了斯沃特所说的那个深坑。
坑的内外都被血迹覆盖,深度看起来约有半人高,长度和宽度都让他联想到自己曾看到的那两只宝箱。
“看来那两只箱子就是从这里被找到,带出去的。”他再次吐出了一个烟圈,烟圈飘荡荡向上浮着。
“照你这结论,这里就是一切的起点了。”
“也许吧,不过具体发生了什么,不知道……现在恐怕也只能推断这群人在发生了内讧。”
“动手的应该是熟人。”
“怕不是黑吃黑?”
“看来我可以去跟总督交差了。”斯沃特将最后一口牛肉干丢进嘴里,站了起来。
“还有一个问题,他们有船吗?”
“去找找吧。”
“嗯。”回应的同时,特里兰科已经清理掉烟斗中剩余的烟丝,重新放回装烟斗的丝绒袋子里。
两个人开始沿着岛屿边缘向到的另一端前进,目的性相当明确。
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他们两个人在岛的另一头并没有找到任何船只,但却在更前方的位置看到了模模糊糊的船影。
走到近处,才看清那是一艘挂着鹰翅交叉骷髅头团的海盗旗一桅帆船。
“那个旗帜……”斯沃特愣了一下,“难道是……?”他突然加快脚步向船奔跑过去。
“斯沃特……”看着那个人逐渐跑远的身影,特里兰科这次并没有紧跟上去。
斯沃特很快就到了船下,沿着船边拴着的绳梯三步两步就爬上了甲板。船上没有任何人,用来照明的蜡烛和灯基本都是自燃至燃料耗尽而熄灭。
“果然是翱翔之鹰号。”他家船长跟这艘船的船长奥斯丁很好,他曾经见过很多次,而那些尸体果然也如他猜测的一样是翱翔之鹰号上的人。
在船长室之中,他找到一张古旧的羊皮地图,地图上绘有圣多明哥岛,在岛的附近话有一个红色的十字叉,还用黑色墨水写着经纬坐标点。
看着这张地图,他在心中算了一下坐标点的位置,又看了看天空太阳的位置,而后再次看向手中的地图,好像是确认了什么,最后才将这张地图收了起来。
当他顺着绳梯重新回到地面时,特里兰科才慢悠悠的抵达这只船附近。
“发现了什么?”
“船上没人,不过看标志和衣物,应该是那群死人的没错,没发现什么重点的。”斯沃特没有说出那张地图的事情。
“嗯。”
“回去吧,还得让船长把我们送回港口去。”
“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束了。”
“怎么,你这位港口管理员玩野了,不想回去了?”
“我看你是不想在总督那领金子了。”再怎么脾气好的人,被斯沃特这么挑衅,也不免想要回一两句。
“别,你这位监察大人还请嘴下留德。”斯沃特并没有害怕,但还是假装求饶的样子。
这一段时间的行动已经他们的关系变得不错,说说笑笑之间,两个人踏上了回船的路程。一想到马上能够拿到不少酬金,而且有八成能够归自己,斯沃特的脸上就乐开了花,心里不停地盘算要如何用掉这些金币。
“老大,他们回来了。”负责瞭望的小弟向自家船长喊着。
“做好准备,等他们上船,我们就出发。”
“是!”
船长一声令下,手下人自然不敢怠慢,立刻跑动起来,解帆的解帆,起锚的起锚。
“老大!”瞭望小弟的声音再次响起“咱的船后又出现了一条船。”
“嗯?”船长听见这句话,立刻举起望远镜看向那艘船,当他看清船首像的样子和挂在桅杆上的旗帜时,不满的重重哼了一声,“悲伤美人鱼,帕索梅理这个可恶的西班牙鬼,他怎么跟到这了。”
而后,他再次下令,“小子们,做好战斗准备,也做好随时开溜的准备。”
“Aya!”水手应的齐声,动作也越发的麻利。
“糟了!出事了。”刚走到舢板船的边上,斯沃特就发现了船上的不对劲,脚下由慢变快,他爬进小船,还不停的催促特里兰科,“动作快点,要回去给老大帮忙。”
“不用回去了,你得跟我走。”他身后的特里兰科并没有要爬上船的意思,声音听上去也不似往常。
“……”掩饰不住的疑惑,斯沃特转身看向特里兰科,而后者,正用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他。那正是被特里兰科一直带在身上的遂发火枪,此时它已然处在随时可以开火的状态。
“划船!”特里兰科推了一把难免有些震惊的斯沃特,而后自己也跟着上了船,“去那艘西班牙战舰。”他的手指向目的地,正是那艘悲伤的美人鱼。
“……”斯沃特沉默不语,两只手开始缓慢划船离岸。
“那把权杖,拿来!”特里兰科变得比平时更加冷静和语气冷漠,眼神中也没有了那种政府官员的神色,斯沃特依言将权杖递了过去,眼睛还不停地打量对方。
“少乱看,划船。”特里兰科将权杖紧紧握在手里,小心的放在腿上保护好,眼睛还不时瞟上两下。
“老大,斯沃特被带到那边去了。”眼看着斯沃特的船没有回到这边的意思,瞭望水手立刻向自家船长报告。
“老子看见了!”船长的语气有些不耐烦,“传令,船只立刻快速掉头,向那艘西班牙狗们驾驶的船冲过去。”
“是!”大副立刻去传达命令,值岗的舵手立刻向一侧打满船舵,他们船开始了自己的动作,调转船头。
“船长!飞翔白鸦号转向向咱们冲过来了!”帕索梅理的手下一看到对面的行动,立刻报告给船长。
“准备迎战!”帕索梅理将注意力从那艘划向自己的舢板上收回,集中精神在眼前这艘打过无数次交道的船上。
“悲伤美人鱼的正面,看准时机,搞他!”
“Aya!”舵手精神满满,水手们看起来更享受与老对手的战斗。
两艘规制差不多的两桅帆船的都已满速向对方冲过去,几里距之外,白鸦突然一个急转,整艘船急速漂移到美人鱼号的右侧,面对着敌人那侧的炮口早已准备好,大炮翻板全部打开。
当然,对面的炮手也并未闲着,将自家的船炮准备停当,帕索梅理早已知晓对方的想法,他让船上的各个炮筒早已装满了弹药。
几乎就在同一秒钟,两船炮火齐鸣,交火的一侧船板互有损伤,两船的部分水手赶紧投入到修补破洞的工作之中。只是帕索梅理没有想到的是,白鸦号上打出来的是锁链飞弹,连在炮弹后面的铁链将两条船连在一起,彼此不能轻易分开。
“小子们!跟我冲!”见自己的计划得逞,华丽黑服船长举起早已拔出的弯刀,。
他刚想带领手下通过荡索冲上对方的甲板,却没想到对方先自己一步,将一根根滑索挂上了自家的船舷和缆绳,美人鱼的水手在船长帕索梅理的带领下,沿着滑索到了白鸦号的甲板。
双方的船员立刻战作一团,场面十分的混乱,帕索梅理迅速来到华服船长的对面,大喝道“今天一定要将你擒住,恶贼罗伯茨!”
“做得到就动手啊!”被叫出真名的海盗船长毫不惊慌,将手中弯刀运用如飞,一个劈砍将对手逼退,又一个跟步,用手中的弯刀再次逼近帕索梅理。
白鸦号上一时之间喊杀震天,所有人都想将对手置于死地。而就在杀意正酣的那个高峰!
悲伤美人鱼号周围突然被大量冲出海面的章鱼触手包围,那些触手将船身紧紧包裹,用力向海里拽下去,还停留在美人鱼号上的船员开始惊慌地跳向海里。
“快!断锁链!”当罗伯茨抽出时间向守着铁链的船员喊出这句话时,白鸦号已然被拉斜了十五度。
当听到命令的船员好不容易摆脱自己的对手,开始将铁链抛入海中时,白鸦号已被拉斜了二十度。
而就在白鸦号马上要被拉翻的那一刻,所有的铁链全都被扔进了海中。
“所有人!向右侧集中。”罗伯茨向自己手下大喊,而小弟们也明白老大的用意,几乎都在同一时间扔下了对手跑向指示的方位。
已将大部分偏向左侧的白鸦号因此停住了倾斜的趋势,并慢慢开始回归平衡。
当船只重新平衡之时,帕索梅理立刻带着手下人站到了船的左边,同还在右侧的罗伯茨小子们对峙。
双方人数差距明显,他并没有将所有人都带上白鸦号,留下了大部分,而刚刚的战斗中又损失了上船的大部分,现在跟在他身边的也就七八个人的样子。反观对面,至少还有二十多人,无论如何都没有胜算。
更何况他还在担心留在船上的手下情况如何,是不是都逃出来了。
“帕索,别动歪脑筋了。”罗伯茨笑得很开心,他将手中的弯刀收了起来,“乖乖束手被抓吧。”
“少做梦,就算我死在海里,也不会让你抓的。”帕索梅理斩钉截铁的回答。
“……”罗伯茨叹了口气,然后陷入了沉思。
空气瞬间安静了下来,双方的人都没有说话,但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自家老大,等待着两位船长的决定。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沉思中的罗伯茨突然大笑起来,不知原因的狂笑不止,笑的他眼角都有了泪花。
而船上其他人都被他笑的不知所措,一瞬间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我刚刚在想,用几只船可以将你们的人都放到小岛上,但又想是不是应该先跟你们开个宴会再放了你们。”
罗伯茨的话让悲伤美人鱼号上的人听得目瞪口呆,帕索梅理和他的手下们心里都在怀疑这个人是不是傻了,也为自己的对手有这种貌似智障的行为而感到惊讶。
但当帕索梅理看到罗伯茨身旁的水手那一个个习以为常的神情时,心中瞬间了然,心中更加不知道该怎么评论。
“……”他思索不定,也就没有立刻回答。
“你的人还都在水里泡着呢,这附近也就我一艘能装下的船。”
“……”几秒钟过后,帕索梅理收起了手中的武器,“好吧,都收起武器。”他向身后的人说到。
这也意味着帕索梅理做出了决定,双方立刻开始动手救人。
“老……老大!”大家开始救人的时候,从船底传来了微弱的求救声,那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掉进海里的斯沃特,他的双手四名扒住船板不让自己沉下去。
“臭小子!刚才打仗的时候干嘛去了!”罗伯茨骂归骂,赶紧让一个手下扔了救生圈,将人捞了起来。
上船之后,罗伯茨刚想问两句,却见斯沃特双眼一翻,昏倒在甲板上,根本无法回答一个字。
当斯沃特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是一天后的事情。
船上的宴会早已结束,水手们东倒西歪地躺在船上酣睡,而帕索梅理等人早被罗伯茨亲自送下了船。但西班牙人也不是毫无代价,他们的武器和身上所有的财物都被海盗没收。
10月3日清晨,伯列茨岛
铁锹碰撞铁箱的声音,当的一声,清脆可闻。
“老大!!”绑着红头巾的水手停下手中的动作,喊着。
“找到了吗?”一个尖细的嗓音立刻应声,穿着白色花哨船长服的男人跑了过来。
“不知道,不过下面应该是有箱子。”
“来人!挖开这里!”
正在周围寻找的水手们立刻围了过来,开始麻利地挖坑,而在其他区域寻找的海盗们也慢慢听说了这个消息,在各自船长的带领下围了过来。
“出来了,出来了!”红色的箱子渐渐露出了自己的真容,上下两个。箱子被当众打开,金黄色,发光的金子出现在众人眼中,而其中一个箱子中间隐隐泛着绿光。
“……”海盗们的脸上都露着没有掩饰的贪婪神色。
尖细嗓音船长的手下人眼神变得失焦,或许是因为着许多的金子让他们贪心大起,失去了理智。他们渐渐靠近了身边其他船上的人,一场藏于无形的屠杀马上开始。
4.尾声
几日后,斯沃特再次回到港口,将自己所经历的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总督大人,但他刻意没有提起特里兰科。
奇怪的是,总督似乎是忘了他还曾经派过一位督察员的事情,根本没有问这件事,很痛快的将装满酬劳的金币交给了斯沃特,唯一的条件就是让对方将渡鸦号停泊船处理掉。
“三天一八里尔。”返回自己小船之时,船舶管理员例行公事地向他收取费用,尽管根本没有到三天。
斯沃特瞧着这位管理员,将钱币放到了对方的手上。他认出了这张脸,是特里兰科,但对方却好像根本不认识他的样子。
“请问,您知道石岩岛吗?”斯沃特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不知道。”管理员面无表情地回答。
“再会。”斯沃特脸上闪过一丝细不可查的失落,但很快恢复如常,将船划离港口,去向停在远方的白鸦号。
“浓雾飘船,小心啊!”渔民格鲁夫拿着手中的渔网,神色呆滞,“那是一艘幽灵船!”
他的身边没有人,但他的样子就像是在跟什么人诉说一样。
“我亲眼看见的!就在它出现的那个夜晚!”
在这一天,格鲁夫八岁的女儿在家门外捡到了一个装着三枚比索的袋子,没有人知道它是从哪来的。
再一次的尾声?
看着渡鸦号上熊熊燃烧的火光,罗伯茨严重毫无笑意。
‘一切都结束了,再无那些坑人的宝藏’,他看着手中的金币如此想到,这是一枚他取自西班牙宝箱中的金币,来自渡鸦号,被他用亚麻布层层包裹。
船烧的很慢,他一直在盯着燃烧的速度,也是在悼念一位老朋友。
当渡鸦号快要烧尽之时,他将金币用尽力气扔向大海,那些麻布也随之飘落在海面之上。
“斯沃特?”
“老大,您叫我?”
“那个小子,自称为特里兰科的家伙,究竟怎么了?”
这个问题他问了斯沃特不止一次,但都没有得到确切的答案。
“他……”斯沃特看起来并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但看见老大严厉的目光,知道这次不给出答案恐怕会无法过关了。
“他跟着一个大块头走了,能够一拳打碎船板的那种,我拦不住……”
“哦……”罗伯茨不再追究。
之后过了很久,但亲身经历了一切的斯沃特仍然不愿回想起那日泡在海水当中的种种。
人与权杖,都被那只无法看清全貌的海中巨兽带走,带往海洋不可探知的深处,杳无踪迹。
一、柳永生平相關
(一)柳永家世相關研究及其考證
目前世面上流傳的關於柳永生平之說,多有穿鑿附會,以訛傳訛之弊,這裡僅就通行版本及已有學者做出的考證進行梳理,另列出有確切年份可供對照者,方便參考。
1, 柳永之家世,有確切記載者,先簡錄如下。
祖父:柳崇
“既冠,屬王審知據福建,以公為沙縣丞。時審知殘民自奉,人多衣紙……(崇)因自誓終身為布衣,稱處士而已。”(王禹偁(954-1001年)《小畜集》卷三十《建谿處士贈大理評事柳府君墓碣銘併序》)
“以儒學著名,終身御布衣,稱處士。天德帝……召補沙縣丞力謝不往。後諸子仕宋,法當推恩,崇戒之曰:「不可奏請以奪吾志。」未幾,卒。宋累贈工部侍郎。子宜(柳永父)、宣、寘(音同志)、宏、宷(音同沈)(密)、察,俱為顯官。”(吳任臣《十國春秋》)
【存疑】王審知卒於後周同光三年(925年),按考證時年柳崇才八歲,王審知不可能召他補沙縣丞。按《建寧府志》、《崇安縣志》及《十國春秋》,非王審知而為王延政。
(註:
王審知(862-925年),被譽為開閩王,在福建向以美名傳世,福州至今仍存閩王祠以為紀念,與王禹偁《墓碣銘》所言“殘民自奉”全不相符。
王延政(?-951年),王審知之子,閩末帝,據傳其在位時,軍事活動不斷,橫征暴斂,致使百姓生活困苦,後敗於南唐李璟,敗後被俘。
據此,《墓碣銘》所稱王審知當為王延政才文實相符,至於是王禹偁之誤,亦或後世流傳中出現誤差,無法得知。王審知在閩至今傳名,而王延政之名早已被遺忘,許是導致此訛誤的原因之一。王禹偁與王審知年代相差不遠,想來不應出此謬誤。)
父親:柳宜(其餘叔父略,名見上)
生於南唐升元二年(938年),南唐時官至監察御史。
“雍熙二年乙酉梁灝榜:崇安縣柳宜,工部侍郎。”(乾隆修《福建通志》)
“雍熙二年乙酉梁灝榜:柳宜,五夫人,戶部侍郎。”(民國修《崇安縣新志》)(註:五夫為地名,今福建省武夷山市東南部,有“鄒魯淵源”之稱。崇安縣即今武夷山市前身。)
【存疑】薛瑞生先生認為此二書記載皆有誤,按宋代官職考證,柳宜景德四年(1007年)年七十歲,已致仕(即交還官職,退休),終官中行員外郎,絕非工部或戶部侍郎這樣的顯宦。(詳見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增訂本前言》一章,〈一、柳永的家世〉部分。中華書局出版。)僅列此處以供參考。
長兄:柳三復,生卒年未查,天禧二年(1018年)進士。
次兄:柳三接,生卒年未查,景祐元年(1034年)進士,與柳永同年。
子:柳涗,嘉祐八年(1063)進士。
“柳涗,丹徒人。擢(音同卓)慶曆六年進士第,為陝州司理參軍,以政績聞,特改大理寺丞。鄭獬當制,其詞云(略)。”([宋]劉宰《京口耆舊傳》卷一)(丹徒,即今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
“慶曆六年賈黯榜:柳涗,三變子,著作郎。”(《建寧府志》)
“柳永有子名涗,字溫之,慶曆六年賈黯榜。官至著作郎。”(康熙《崇安縣志》卷七)
【存疑】薛瑞生先生認為若按劉宰所言,柳涗改官之制文為鄭獬所寫,然鄭獬為皇佑五年(1053年)狀元,按時間推算不可能給柳涗寫制文,因此薛先生認為該說法中的時間可能有誤。(詳見同上)此條僅列於此以供參考。
侄:柳淇,皇佑元年或五年進士。
記載中於鎮江發現的柳永墓碑殘存墓志銘《宋故郎中柳公墓誌》為其所撰。
孫:柳彥輔(據[宋]黃庭堅《豫章黃先生文集》卷十載《書贈日者柳彥輔》曰:“柳彥輔是耆卿之孫,決王公貴人生死禍福。(後略)”)
(另附)
王禹偁(954-1001年),白(居易)體詩的代表詩人之一,根據其《小畜集》中收錄的詩文判斷,他與柳永之父柳宜應是相交多年的友人。
2,柳永其人
初名三變,字景莊,後更名永,字耆卿。生卒年不詳,正史無傳,宋人筆記多載其軼事,然真假難辨,出處存疑;其間以訛傳訛,相互駁斥者亦多,若以嚴肅態度議論,不應作歷史宣揚。
A,關於柳永更名之傳說有二:
① 為擺脫(朝廷對)“柳三變”之“(風流)惡名”的印象而改名:此說全不符邏輯,因即便改名,入仕途也要查證出身家世,不可能隱瞞,且若真能隱瞞,柳三變=柳永之事也不可能盡人皆知,故此說純屬小說家言,實不可信。
② 因病而更名,乞壽之意:永、耆二字,皆有長壽之意,此說較為可信。
生平相關梳理見後文。
B,確切生卒年不詳,作為詞家主要活躍於北宋真宗和仁宗年間。
關於柳永生卒年,目前學界較常引用的是唐圭璋先生的【約生於宋太宗雍熙四年(987年)】說(參見唐圭璋《柳永事跡新證》),此說主要根據為羅大經《鶴林玉露》卷十三所載的,柳永與孫何相交說,即柳永作《望海潮》投贈孫何(公元961-1004年)之事。
【疑點】若按雍熙四年說,結合《宋史•孫何傳》的記載,柳永投贈《望海潮》一詞時,最多不過十幾歲,以《望海潮》一詞所達到的藝術完整度,至少當是柳永的創作水平已達到一定高度時的作品,絕非是少年所為。有柳永少年時期所作七律詩《題中峰寺》留存可對比,此詩“對仗工整,格律謹嚴。然語乏新意,意境平平,顯然是一個少年的試筆之作”(曾大興《柳永和他的詞》語)。(按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中之考證,柳永僅在淳化元年至淳化三年,即990-992年間在故里崇安,此詩當作於此時。另,按書中所引明嘉靖《建寧府志》所云,中峰寺位於武夷山中峰山麓,為當地名勝。)
而關於所謂的投贈孫何說,吳熊和先生在他的《柳永與孫沔(miǎn)的郊遊與柳永卒年新證》一文中做出了較詳盡的考證以證其偽。考證內容簡錄如下,詳見吳熊和先生本文。
① 孫何一生仕歷相當清楚,其並無“知杭州”,“帥錢塘”之事;
② 孫何為兩浙轉運使時治所在蘇州而非杭州,且轉運使之官職,與詞中“千騎擁高牙”語並不相配,“千騎”一詞向來專用於太守、知州一類官職;
③ 柳永有《早梅芳》一詞上孫資政,該孫資政即孫沔,“致和元年(1054)二月壬戌,孫沔自樞密副使以資政殿學士出知杭州。”(《宋史》卷二一一《宰輔表第二》)按吳熊和先生考證,柳永《早梅芳》一詞所述,與孫沔經歷正相符(可證柳永卻曾有寫詞投贈孫沔之舉)。
④ 孫何文名久著,“篤學嗜古,為文必本經義,在貢籍中甚有聲”,且與柳永家族似有世誼;而孫沔雖有平叛之功,然史謂其“跌蕩自放,不守士節”,且文名不稱。又,草書與行書中,“何”與“沔”字型相似,或是因此而導致傳抄之訛誤亦未可知。
由此可見,唐先生根據“投贈孫何”而推斷出的柳永生年似並不可靠。若根據吳熊和先生的這份考據,柳永卒年1053年說也當推翻,因其至少1054年時還在創作。(又見薛瑞生言,“直至嘉佑三年(1058)春柳永尚在汴京寫《臨江仙》詞贈劉敞。”)
而薛瑞生先生認為,唐先生“雖誤用材料,但推斷柳永生年卻大致不差,因此時柳永之父柳宜五十歲,已為晚年得子。”然而此言只能證明柳永生年不當在987年之後,而並非不能提前。
C, 流連坊曲,應樂工歌妓之請為詞,換取金物。
D, 與貴族士大夫階級的割裂。
關於柳永與貴族士大夫,甚至當朝皇帝(仁宗)之間產生矛盾的故事甚多,如為改官事求見晏殊,或是因寫詞忤仁廟,或是被仁宗貶斥,或是被蘇東坡所鄙薄等等,不一而足。其事雖不同,但其中心卻都相同,便是突出柳永【被貴族士大夫和政治中心所厭惡和排斥】的形象。
(柳永為磨堪改官之事拜見晏殊卻被嘲諷而退之事,出自張舜民《畫墁錄》。張舜民,生卒年不詳,北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進士,他究竟如何得知數十年前發生在晏殊府中之事,甚至連二人之對話都一清二楚?存疑。)
這些故事到底有幾分真實,如今恐怕早已無法查證,但無論是真是假,其實都反應出了那個時代的士大夫階級對柳永及他身後平民化文學的排斥和厭惡。
(*關於蘇東坡之言是否有鄙薄柳詞之意,學界也是兩說,讀者自由心證吧,誰知道呢?)
柳永被貴族士大夫階級幾乎眾口一詞的排斥可說是事實,但他是否如傳言一般也被仁宗所厭棄,卻似有該檢討之處。
首先宋仁宗乾興元年(1022年)至1067年在位,繼位時年僅13歲,其實是劉太后垂簾聽政。若柳永確實在這段時間被朝廷貶斥,也當是太后之意,而非仁宗本人。(薛瑞生先生認為,這可能與柳詞中有對真宗佞道,演出“天書”鬧劇之事的腹誹有關。薛先生認為柳永《玉樓春》「昭華」「鳳樓」等詞有暗諷之意,但也有很多學者認為這些詞祗是單純的應製聖頌,並無諷刺之意。吳熊和先生考證《宋史•禮志》,對照柳詞中內容,認為“柳永可以說是‘忠實地’根據真宗‘佈告天下’的御撰《聖祖臨降記》來寫這兩首詞的。”(見吳熊和《柳永與宋真宗“天書”事件》一文)
(*我個人更認同吳熊和先生的說法,因為縱觀柳永詞,實在見不到他流露出什麼“諷刺”“尖銳”的情感,就連被錢鐘書先生評價為“(跟王冕的《傷亭戶》)可以算宋元兩代裡描寫鹽民生活最痛切的兩首詩”之一的《煮海歌》,其情感中心也是圍繞著“為民請命以求上達天聽”,而並不帶諷刺之意。)
1033年(明道二年)劉太后去世,仁宗親政,改元景祐,柳永便是在景祐元年登第,授陸州團練推官,為初等幕職官。
景祐元年的開科取士,不但擴大了進士及諸科名額,而且特開“恩科”,因此這一次取士特多。有學者便因此認為,柳永可能是以恩科而登第。但吳熊和,薛瑞生等先生根據宋代官制考證,柳永的科第名次乃是第三甲,而非作為“恩科”的特奏名。
柳永之侄柳淇所作《宋故郎中柳公墓誌》(明萬曆《鎮江府志》卷三六引)殘文有言:
“叔父諱永,博學,善屬文,尤精於音律。為泗州判官,改著作郎。既至闋下,召見仁廟,寵進於庭,授西京靈台令*,為太常博士。”
按此說,柳永似乎並不,至少在一開始並不為仁宗所不喜。
(*按薛瑞生先生之考證,此靈台令應為【陵台令】。其考證曰:“宋之西京即今之洛陽,屬京西北路;而靈台縣在涇州,屬秦鳳路,豈能連稱「西京靈台令」乎?”又曰:“……(宋)宣祖、太祖、太宗之陵寢在鞏縣永安鎮(今河南鞏縣南),合稱「三陵」。其後北宋各朝帝王除徽、欽二帝外皆葬於此……至真宗時,為尊崇祖宗,始置陵台令,兼管永安縣事(後略)”。而明代修《鎮江府志》,去宋已遠,修編者不知宋之典章制度,誤將「陵台」以為地名,而以為只有「靈台」而無「陵台」,遂成此誤。)
而《墓誌》中所稱“柳郎中”“寵進於庭”之言,羅大經認為此不過“諛墓之詞”,但薛瑞生先生根據宋代官制,以及對比柳永同年其他進士的升遷情況,證明了柳淇此言並非阿諛之詞,而是實說。具體例證請參看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中華書局)中《增訂本前言〈二、柳永生平行實〉》一章,此不贅述。
按薛先生的相關考證,柳永終官並非屯田員外郎,而當是前行郎中(從六品)的可能性為大,至少也當是中行郎中(從六品)。
3,柳永卒年
按前引吳熊和先生和薛瑞生先生所言,柳永至少在至和元年(1054),甚至嘉佑三年(1058)還在創作。
而又據:
“范蜀公少與柳耆卿同年,愛其才美,聞作樂章,歎曰:「謬其用心。」謝事之後,親舊間盛唱柳詞,復歎曰:「仁廟四十二年太平,吾身為史官二十年,不能贊述,而耆卿能盡形容之。」”(謝維新《古今合璧事類備要》)
(註:范鎮,寶元元年(1038年)進士)
“予觀柳氏樂章,喜其能到熹(嘉)佑中太平景象。(中略)是時予方為兒,尤想見其風俗(後略)。”([宋]黃裳《演山集》卷三十五《書〈樂章集〉後》)
(註:黃裳,字冕仲,福建南平人……建炎中,年八十七,卒。據《福建通志》卷四十六「人物」門載。)
按此二者所載之“仁廟四十二年太平……能盡形容之”,“熹(嘉)佑中太平景象”,理解為柳永應當在仁宗朝之後才去世,方與其文本相符。
薛瑞生先生嘗試通過柳涗的仕履來推測柳永的卒年,排除了嘉祐八年至治平四年之間的時段,因為這段時間內,柳涗參加應試,經歷改官,按宋制,守喪期間不得應試和出官等,故柳永不可能卒於此期間。因此薛先生推測,柳永之卒年的可能區間,應在嘉佑三年(1058)夏秋至嘉佑五年(1060)四月之間(算上守喪期27個月,否則柳涗趕不上嘉佑七年秋試),或在柳涗剛剛改官之後的治平四年(1067)。
4,柳永卒地
柳永葬地歷來有四種說法,除潤州(今江蘇鎮江)說外,其餘三種皆已被學界證偽,此不再表。
關於卒葬潤州一說,流傳最廣的為據葉夢得《避暑錄話》所載“王安禮葬柳”一事,先將事摘錄如下。
“永終屯田員外郎,死旅,殯潤州僧寺。王和甫為守時,求其後不得,乃為出錢葬之。”([宋]葉夢得《避暑錄話》卷下)
“文康葛勝仲《丹陽集•陳朝請墓志銘》云:王安禮守潤,欲葬之槁殯無歸者。(中略)。三變始就窀(zhūn)穸(xī)。近歲,水軍統制羊滋,命軍士鑿土,得柳《墓志銘》並一玉篦。乃搜訪摹本,銘乃其侄所作(後略)。”(明萬曆《鎮江府志》)
【註】葛勝仲,1072~1144,丹陽郡(今屬江蘇)人。葉夢得,1077~1148年,蘇州長洲人。二人皆宋代詞人。王安禮於神宗熙寧八年(1075)時守潤州。
【疑點】“求其後不得”一語,前文已列出柳永家世,其有子柳涗,有孫柳彥輔,有侄柳淇,何言“求其後不得”?且按明萬曆《鎮江府志》所載,柳永之墓志銘乃其侄子所撰,既有侄子撰寫墓志銘,又何須王安禮來出資為柳永安葬?
按薛瑞生先生考證,“葛勝仲《陳朝請墓志銘》中語,經查今存四庫本與常州先哲遺書本《丹陽集》均無此文,亦無以與《鎮江府志》核對。”其考證又引例,舉出宋皇朝標榜“以孝治天下”,官員隱匿父母之喪或不安葬父母都會受到懲罰(包括降職、編管甚至勒停)(詳例見同上)。因此柳永死後絕不可能因“槁殯無歸”,而不得不待二十年後由王安禮出於同情而為他安葬。
【引申】關於為何柳淇於柳永卒後二十年方撰其墓志銘。
可能性:
① 古人喪葬習俗:寄葬、歸葬。(詳見薛瑞生相關考證)
i. 寄葬:先簡單埋葬,待子孫發達(比如當上大官)之後再正式以相應的規格安葬。(如周邦彥安葬其父,柳宜安葬其父柳崇。)
ii. 歸葬:在外鄉去世,之後由子孫帶回故鄉安葬,所謂落葉歸根者是也。
也就是說,先人在外鄉去世,由於一些原因,其家人無法將遺體盡快送回故土,因而只能向現實妥協,先將遺體在當地先簡單埋葬,待日後有機會了,再運回故鄉正式安葬。
*參見前文【柳涗】條,柳永雖為福建崇安人,但其子柳涗在地方方志中,已被認為是丹徒人,也就是說,最晚至柳涗時,柳永一脈已定居丹徒,應是無疑。按前文,若(關於柳永墓志銘的)記載屬實,其墓便在今鎮江,而丹徒便屬今鎮江市。也就是說,若此說成立,則很可能柳永去世後,因一些原因,其後代已遷居鎮江,不再回崇安,因此將柳永之墓遷往鎮江安葬,方便後代祭祀。至於究竟是為何選擇鎮江定居,而不返回崇安,便不得而知了。
關於我國古代喪葬習俗,主要是“寄葬”一說,筆者手頭無資料可查以相對證,若有相關資料書籍,煩請推薦。
另,關於所謂 “眾妓女出資葬柳七”之說,如前所說,不過小說家言,不可作史實論。然“吊柳七”之風俗,倒也未必純為虛構之言。柳永生前長年與樂工歌妓來往,與她們共同創作,(在藝術以及作品的傳播上)相互成就,其聲名遠播,“凡有井水飲處,皆能歌柳詞”,其去世之後,歌妓們自發為其追悼並非不可能事,一如現今有著名藝術家離世,許多同行或觀眾自發前往追悼紀念一般,實乃人之常情。只不過柳永名聲太大,所交遊者凡有名者又多為社會底層之歌妓,正符合當時民間喜愛之傳播題材(時至今日亦未曾改變),經各種傳播和文人之添筆,方成了如今所傳的“妓葬柳”說,也未可知。
此故事傳播甚廣,也是柳永諸傳說中最為人津津樂道之一,於其將其當做真實柳永的歷史,不如當做是一個柳永的藝術化(甚可說是娛樂化)了的形象,或是一個“雖因科場失意而落魄,卻意外在科場以外得以一展長材之文人”的文學意象來看待。
(關於作為文學形象的柳永之流變,可以參考程榮女士《從筆記小說“吊柳七”到雜劇〈風流冢〉——論古代作家筆下柳永形象的演變》(武夷學院學報第35卷第5期 2016年5月)一文。)
無論是“王安禮出資葬柳”,亦或“眾名妓出資葬柳”,雖然故事本身並不可信,然從其流傳之廣(尤其在宋代,流傳廣可以一定程度上反證出,它符合人們對其人其事的既定印象,或是當時人們的八卦喜好)即可證明,在當時人們(尤其與柳永同一社會階級的文人)的心目中,柳永【貧困潦倒】的形象是根深蒂固的。
這兩個故事的源頭到底自何而出,記載、抄錄並傳播(甚至加油添醋)的人們,是自何處而聞得此事,又是出於哪一種心態而將其書寫下來,如今都再難查證,然而無論他們如何更易其事(如王葬和妓葬之別),其不變的是對柳永【貧困潦倒】之形象的強調,無一例外。
那麼問題來了,出身官宦人家,父親和五個叔父,兩個哥哥都是進士(二哥與永同榜),明明連自己兒子柳涗也是進士,為朝廷命官;這樣的一個家族,即便不會說大富大貴(事實上按與柳宜相熟的王禹偁之記載,至少柳宜家在經濟上並不寬裕。),卻也絕不至於給人“貧困潦倒”的印象,可為何單單只有柳永被烙上了這種根深蒂固的印記?這到底是他本人真實生活的寫照,亦或是旁人將自己的身世,投射在了這個“一生坎坷,沉淪下僚”的“同命人”身上?甚或是敵視他的士大夫階級故意為之,借以貶低譏諷之?可惜筆者實在沒有這種能力,將那些記錄者的身份身世一一探知,若能,或許能解開一點謎團?
(*一如王灼在其《碧雞漫志》中,引用前輩(不知何人)評價柳永《戚氏(晚秋天)》曰“《離騷》寂寞前年後,《戚氏》淒涼一曲終”一語,在其後評此語道:“柳(永)何敢知世間有《離騷》?”其對柳永之鄙視貶損可見一斑。
王灼此人是宋代推崇詩詞復雅,堅持“詩詞一家”論的代表人物之一,其論點與以柳永為代表的平民化詞風,以及詞“別是一家”(李清照《詞論》)論,天然互斥,水火不容。他在其作中更說:“若從柳氏家法,(詞與詩)正自不得不分異耳。”由此可見,他對於柳詞甚至柳永其人的強烈鄙薄,早已超出了評論作品本身,而是一種創作陣營之戰了。)
另外,曾大興先生對此曾提出一種猜想,即柳永出身“動修禮法”的官宦世家,他本人的“浪漫性格”(所謂留戀坊曲者是也),和對市民文學的喜好,對【詞】這一娛樂文學的偏愛(*詞源自民間,在當時的文人士大夫中是被鄙薄的,所謂“小詞”、“詩餘”者是也,這從詞早期發展中的內容題材選擇上也可見一斑),都是一個傳統的、嚴格的士大夫家族所無法容忍的。因此即便他的叔父們在京為官,卻也不願意出資接濟這個侄子,以至於柳永需要靠給歌妓樂工們填詞換取生活物資(所謂“妓者愛其有詞名,能移宮換羽……多以金物資給之。”羅燁《醉翁談錄》)
(*《醉翁談錄》本質是話本小說集,柳永的很多“事跡”實際都是出自這一類話本性質的書,實在不可當做真實歷史看待。讀者們若有意研究柳永真實之歷史生平,務必要細究其原始出處。本人才疏學淺,實在無能為力。)
柳永與其家族的關係究竟如何,從他留存的詞作中幾乎看不出端倪。前期為樂工歌妓創作的詞自不必說,帶有仕途渴望的投贈之作亦可不論,縱觀其後期羈旅行役之作品,作為文學主人公的那位遠方遊子所思念的,也往往是一個遠方的“佳人”,而非家庭中的父兄妻兒;就連“友人”這類對象,都極少出現。若單從他的作品去推斷他的社交情況,似乎很容易便會得出他的交往對象全是妓女的結論,甚至還有專業書籍因此得出“(柳永)一生沒有結婚”這種明顯與其所處時代風氣不符的結論。(按古人結婚甚早,外加所謂“父母之命”,就算柳永自己真的不想結婚,這婚姻又豈是他自己能左右的?)就連他“開宋詞悼亡之風氣”(曾大興語)的《秋蕊香引》等詞,所悼念者,也不是歷代悼念詩中的主角【詩人之妻】,而是一位歌妓(按詞中“尊前歌笑”一句,此詞悼念之對象必然是、或曾是歌妓的一名女性)。
這究竟是因為他真的割裂了與家族的關係,還是僅僅因為他的“眾多詩文”都已失傳,使得我們只能通過他僅存三卷的《樂章集》而誤得出此結論?
無論如何,柳永自少年離開崇安後便再不曾回去,當是事實;而他詞中所謂的“吾鄉我里”,究竟是他生活不過短短數年便再不曾回轉的福建崇安,還是那個寄託了他身為文人的志向和個人快樂生活的帝里汴京,或許只有千年前的他自己知道了。
千年已過,如今的柳永早已成為古代文人——尤其是鬱鬱不得志之文人的——或是自我投射的影子,或是借“白衣卿相”自我開解的“精神領袖”,或是同病相憐的異代知音。
曾有前輩歎曰:“……寫我輩落魄時悵悵靡托,借一個紅粉佳人作知己,將白日消磨,哭不得,笑不得。”([明]沈際飛《草堂詩餘別集》中評柳永《戚氏(晚秋天)》語)此語雖為一詞評,卻何嘗不是語者真心之歎息?
一如戰國時的宋玉成了宋代柳永的異代知音那般,柳永自己也成了後世如關漢卿(元),馮夢龍(明)等平民文人的異代知音。也許,作為文學意象的柳永,早已替代了真實歷史中的柳永,成為凝固在【柳永】這個外殼中難再改變的靈魂。
作者:米琪雅
标题: “为了番茄红酒炖牛肋条”
评论随意
我没做过,下次会做做看,菜谱来自隔壁群友发的视频。
应该很好吃吧!!!!
这次想要写很可爱很惬意的一篇,感觉还不错><
卡莉用叉子戳在两个硕大的番茄上,饱满的番茄果肉从切好的刀口处拥挤地露出来,她看着它们在灶台上被快速地炙烤,外皮遇热皱缩的状态让她满意,与此同时,卡莉敏锐地察觉丰盈的鲜味物质散逸在小小的厨房。
她将叉子放到托盘上打算给番茄去皮,有一道银白的电芒从她的视网膜上轻盈地穿过。轻微的目眩。又来了。上一次有这种感觉是三天前切洋葱,当时卡莉一边流着眼泪一边感到脑中一轻。她和三天前一样熟练地伸出左手往下方抓去,拖来让人安心的高脚凳。卡莉把屁股挪到柔软有弹性的布艺凳面,然后一脚踩在底部的踏板上,让高脚凳和自己的身体形成舒适的支撑状态。上次阿丽娅回来絮絮叨叨地让她一定要在厨房放一个。只要感到不太舒服就拖出来坐一会儿。阿丽娅看来真的很怕自己这个壮如牛的老妈因为做番茄炖菜而猝死在家里。
卡莉意识到自己正一边休息,一边对着烤了一半的番茄咧嘴大笑。她对女儿的心情和女儿对她的心情固然不同,但大多时候可以互换理解:不在身边的时候会有几分想念,再一起超过三天就在心里互相诅咒。两个女人都跟狮子一样喜欢有自己泾渭分明的领域,不过,心情好的时候想到对方,心情会更好。这应该还算母女关系和睦。
烤过的番茄在托盘上流出汁水,卡莉伸手给它去皮。她有点急躁地把番茄皮丢到水槽里,随后将番茄切块。旁边煎过肉的深锅里,切碎的洋葱和胡萝卜正发出滋滋的声音,她小声地吟唱了一句咒文,锅铲自己跳进来开始搅拌,等洋葱也变成半透明的褐黄色,她就把番茄一起加进去,就像在炖什么魔药。
卡莉在做魔药方面没有任何天赋,但是她对下厨很有兴趣。她做饭的时候每一条皱纹都会严肃地收紧而显得虔诚。番茄丁洋葱丁和胡萝卜逐渐混合之后,她往深锅里咕嘟咕嘟地倒进去半瓶红酒,正好是上周的午餐会上请大家喝过的剩下的那半瓶。她手随意地抓了一把燃烧粉,红酒立刻在锅子里跳跃出漂亮的玫红色火焰,酒香气和之前的番茄鲜味二度融合。
煎出漂亮颜色的牛肋条已经等待了好一会儿,最后在前置工作统统结束后,它和浓郁的蔬菜酱汤以及两三种卡莉看心情添加的香草一起放进了深锅。她会把这口深锅盖好盖子,丢进和女儿一个年纪的烤箱里,接下来的三小时她就可以去做自己的事情,而不用一直盯着灶台。
封盖之前,卡莉用勺子刮了一点汤汁品尝,嘴巴微张,露出有点疑惑的表情。她很确信自己这次放的调味料和过去几十年放的没有什么区别,她不是那种所有调料都精确称量的严谨厨师,但是她向来对自己拿捏“适量”的直觉很有自信。可是这次尝起来需要补盐,这不是什么好的信号。要么是她的手开始失去控量的肌肉记忆,要么是她的舌头开始失去对细微风味的觉察。有一种不太愉快的心情在她的胸腔里发酵,但她随后耸了耸肩,往锅里又加了一些岩盐,同时把错乱的心情像扔掉番茄皮一样扔出去。她上上次和女儿争吵的时候也对类似的事发表过高见。“这不是病,阿丽娅。你老妈不需要去诊所排两小时队然后被问了一大堆问题再给一些无关痛痒的小药丸,那些药丸还不一定有薇薇安随便做的草药汤有用。”她在女儿甩门而出前讲完最后半句,“我只是老了,人都会有这一天。”
二十岁的卡莉做这道菜的时候不会因为目眩而坐在高脚凳上。不,她思考了一下,二十岁的卡莉甚至不会用烤番茄的方式去皮,她选择把这些直接搅碎在汤汁里,她年轻的时候一切以方便为第一考虑,番茄皮只当是给这道菜丰富口感层次,直到她后来吃了其他人去皮之后的酱汁,才不得不承认多这个步骤确实提升了整道菜给人的幸福。
她曾经用过削皮刀,后来是开水烫一下,最后确定火烤一下的方式最快且最香。她以前自己就能吃完做的这满满一锅,现在却要和自己的四个好友一起慢慢聊天共享一整个午餐,如果一不小心贪嘴多吃了两口,晚上肚子就会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口腔会泛点甜腻的嗝气,如果吃了口气重的别的什么东西,这个味道会更难言。睡觉也不再像年轻时头贴枕头就立刻入眠了,曾经不论是在潮湿的冰洞里还是夜风吹拂的草原上,她只要合上眼睛,梦神就会殷勤地将她拥入怀中,但现在的夜晚她要戴好老花镜对着夜灯看一个多小时的书,像熬鹰一样让身体自己感到疲惫,爬上轻柔又有支撑力的床时,大脑才能得到相对平稳的休憩,如果晚上喝多了水,半夜还会爬起来两次。她清晨苏醒的速度和时间看起来和年轻时候没有什么区别,她依然可以天光刚亮就睁开眼睛,但二十岁的卡莉能在五分钟内跳起来完成清晨洗漱,现在的卡莉要五分钟时间来意识到自己真的醒了,她偶尔会觉得自己的灵魂已经从身体上半悬,在睡梦中转过身盯着自己的身体,思考她才六十八岁,怎么就这么多不太对劲的地方,一不小心哪里没对上,就难以严丝合缝地贴合回去。
薇薇安给她派发过自己的药剂,据说经常喝可以改善睡眠。康妮说喝起来像过期的红茶,薇薇安很受伤地表示“我是洛尼亚城最优秀的药剂女巫!”卡莉从来都不介意喝她给的任何东西,反正如果有什么不对的症状,她保证让薇薇安自己也受一遍,凯瑟琳则是那种你说不上来她到底喝了还是没喝的类型,她们几个心里都知道薇薇安的确是最优秀的药剂女巫,但那已经四十年过去啦,朋友们。她们四个人四十年前就喜欢每周三的时候相会在一起,提前一周决定在狂野的啤酒喝到饱吧台彻夜狂欢,或者在新开的大胃王挑战赛上共度佳节,不论是洛尼亚城最红最潮流的融合菜系小酒馆还是需要熟人预定穿过曲里拐弯巷子才能吃到的百年私房老店,她们都曾在那里共度一个快乐的半天。这习惯保留到她们都老了的现在,曾经有别的人加入,也有别的人离开,最后还剩了她们四个。每周三,雷打不动,和老朋友的小别重逢。
上周三,在饱食之后有些昏昏欲睡的午后,凯瑟琳小口吃完焦糖布丁,轻声宣布自己不一定参加下周的午餐会。卡莉猛地抬起头,把注意力从一直没剥开的坚果壳移到凯瑟琳的脸上,这位优雅的女士今天带了银色的面纱,她饱含魔力的面纹在面纱后面发出莹润的光。凯瑟琳伸出左手,像从餐桌上舀起一勺蛤蜊汤一样轻柔地在空气中采撷了丝丝缕缕的某种物质,她将它注入一枚棕色的小烧杯里,让其余三个人谨慎地嗅闻。
薇薇安皱起了眉毛,“卓达鸟群的腥气。”她很肯定地下了判断。康妮走到阳台看往天空的最南端,没有任何邪恶禽潮的痕迹。“还在远方,但一周内会到洛尼亚城,你们知道的。”凯瑟琳将手中的烧杯轻巧地在翻扣在桌面上,当她手移开,那里已经空无一物,“我还没有退休,如果魔潮下周会按照路线来到这座城堡,我周三只能等战斗结束后领鸟肉三明治。”其余三个人一起发出哎呦的叹气声。平心而论洛尼亚城为战士们提供的食物并不差,但再不差的东西吃了几十年不变也会让人受不了,何况那天可是周三啊,大家本来决定各自带一份自己的拿手好菜一起度过悠闲的午后。
“我会带番茄红酒炖牛肋条过来,这可不能少了你。”卡莉终于剥开了坚果壳,她小心地咀嚼并咽下之后,才讲出这句话,“阿丽娅每次都抱怨自己怎么不是吃这道菜最多的人。”凯瑟琳在面纱后面露出笑容,“感谢你的热情邀请,我的朋友。我尽力而为。”她为自己的酒杯添了一些红酒,补充道,“希望下周三的时候,大家都身体健康。”
身体健康是一句没有人不爱听的好话,尤其是大家平均年龄六十五岁之后,在她们足够年轻足够狂妄的时候,大家并不在意健康,只在意能不能在战斗中活下去(甚至很多人也不在意能不能活下去),而现在,健康和活下去已经直接关联。她们都有了逐渐浑浊的眼球,散发出微妙老人气味的皮肤,以及阴雨天总会痛痒得让人心烦的某几根骨头,这种情况下,听几句身体健康的好话,至少让人心情舒畅。
卡莉花了三个小时把自己卧室做了大扫除,她换了红花纹的床单,那个颜色让她想起自己放在烤箱里慢炖的红酒酱汤汁,这道菜炖好之后要冷置一晚上,让酱汁的味道更全面地入侵到牛肋条里,这样吃的时候才会软烂又有一点嚼劲,她们四个居然没有人牙不好,或许真要感谢薇薇安一直派发的药汤。她迟疑地考虑了一下,还是决定先感谢自己从小维持刷牙的好习惯。她打开锅盖品尝了一下,露出满意的笑容。然后她探头看向窗外的天空,最遥远的南端,在几乎察觉不到的地方,有隐隐的红色鸟群挥舞着不详的羽翼朝洛尼亚城袭来。
卡莉看了看锅里颜色非常完美的牛肋条,只要一想到明天她们一起吃这么美味的东西,她就不得不咽两次口水。“你如果不来,我可不会给你多留一口,你这个非要返聘回去给洛尼亚城打工的老女人。”她低声暗骂了一句凯瑟琳,然后她将锅盖盖好放回去,围裙也有条不紊地解下来挂好。她站在自己的穿衣镜前,把袖子挽起来,尝试着用肘部在空中画圆,观察着自己已经有所衰老的肌肉线条,她尝试着像在军队时那样拉伸和调整自己的每一个部位,感受今天的自己有没有比昨天更好一些。
很不幸,她只能感觉自己和昨天差不多,可能更糟,她还保持着年轻时候训练的习惯,但是她老啦,她在身体最强壮的时候技艺平平,而现在她虽然有了熟练的技巧,身体却逐渐衰退,不管她怎么努力地爱护身体,她非常清楚自己是一只即将飞往终焉之山的鸟,此刻仍灼热燃烧的生命火焰,谁也不知熄灭会在何时来临。年轻的时候以为死亡的到来是一个瞬间的事情,是战斗的时候被人一箭穿心,或者被恶毒的魔法正中脑门,啪!火光就此化为青烟。四十多年过去了,她知道死亡不是那样轻易到来的客人,她能在每日的光影里感受到她,死亡就像自己亲爱的姐妹,和自己生活在同一片屋檐下,她的每一次呼吸,每一次咀嚼,每一场有梦或无梦的酣眠,都在向她走得更近。二十岁的时候一年是如此漫长,让她急不可耐,而六十八岁的时候一年只占自己生命的六十八分之一,它便显得短暂且混沌,她只得贪婪地紧紧抓住。那么好吃的番茄红酒炖牛肋条,她不能容许居然会有一种可能指向大家无法共同分享。
卡莉微微昂起下巴,对着镜子露出霸道的笑容。“是的!大人!我会用生命保护这个国家。”她重复着刚从军的时候立下的誓言,“而我现在,至少可以保护和朋友们一起相聚的快乐。”
她把头发牢牢扎好,打开了卧室里的一扇通往地下的隐藏门,她知道里面放着什么,包括她已经去世的丈夫的衣柜,两人过去收藏的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她顺手拿起女儿八岁的时候送给自己的祝福手环套了一下,然后发出“啧”的一声,套不进去,她早该知道。卡莉把那个朴素得过分的箱子一把掀开,里面是她最后一次执行任务时候还在穿的轻甲:她心里有数,这个尺码考虑了一些放量,她现在应该还穿得上;还有每年都会送去保养一遍的武器:一把很大的重弓和一把寒光凛冽的宝剑;还有她那把康妮眼馋很久的无声马笛。她含在口中轻吹了一声,很快,她就听到花园里传来了熟悉的动静,那只全身由白骨组成的马在她的花园里不耐烦地小跑了起来,或许还踢坏她两盆花。
第二天的午餐会,四个人全部准时出现,无人缺席,只不过凯瑟琳用黑色的布条盖住了眼睛,康妮的左手绑了绷带,薇薇安的肤色比平常显得更苍白了一些,卡莉则一直按住自己的腰。
她给挚友们端上垫着滑嫩土豆泥的牛肋条,熬煮浓缩过的红酒酱被她装在长嘴小壶里,每人往自己的盘子上淋了一些,诱人的香气弥漫在整个房间。大家一起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陶醉地感受这股香味,然后一起因为牵动了伤口龇牙咧嘴起来。没有人谈论昨晚各自去做了什么,但很明显本应今天袭来的卓达鸟魔潮危机被解决了。
“这才是周三该过的日子。”卡莉哼哼唧唧地吃着裹了酱汁和土豆泥的牛肋条,一边懒懒地靠在了舒适的椅子上,过了一会儿,才有点气馁地补了一句,“下次再多炖一小时,薇薇安,有没有对牙齿好的汤剂?”
作者:阿千
叶知羽说着“打扰了”推门进来的时候,楚辽正和陈舟厮混,衣服褪了一半,他埋首在舟的乳间挑弄。
“对不起我看门掩着……不是啊啊啊啊啊总之对不起打扰了。”叶知羽惊慌失措地跑走了。
楚辽一下子失去了兴致。
“我赌五毛她是我们主唱大人的朋友,来看排练。”陈舟整理好衣服,一边切换音色调整她的键盘,一边说着。
“五块,是个走错房间的……路人。”
“哈哈哈哈哈哈哈谁没事在这个时间到旧教学楼的音乐教室来啊?阿辽是在做梦她是个不认识的、之后不会再有交集的路人吗?不不不,我保证等会儿她就会在这里一脸红一脸白地看我们排练了,惊不惊喜!”陈舟肤白貌美腿长,有着人气乐队键盘手所拥有的所有天赋和人气,就是性格真的很讨厌,说话直接又神经大条。
但是楚辽知道她是对的,不一会儿,叶知羽果然畏手畏脚地跟着他们的主唱再次来到了训练室,她只瞄了楚辽和陈舟一眼,白皙的肌肤上就渗出红来,把头低到了地下。
陈舟有些得意地朝楚辽挤眉弄眼,而他只想把她的脑袋拧下来。
好在排练开始之后他们很快忘了这一茬。拨弦跳跃呐喊,他们唱着伊卡洛斯的翅膀和融化的热度。当音乐响起的时候,他只想着吉他、乐谱、和节奏。楚辽的眼中不再能看见纷纷扰扰的无聊的世界。
“再来一遍!”
“‘翅膀’之后再多拖长一个八分音符”主唱一边改着谱子一边继续。几十遍的练习,精确到了每个音节的调整,然后他们终于有了这首歌的雏形。
放下吉他喘了一口气之后,楚辽又注意到了叶知羽,她不再羞赧,也忘记了之前的尴尬,只是睁着眼睛满是激动又是憧憬地看着他们。
“怎么样?知羽学姐!”主唱辛褚在半高的台上通过话筒向她喊话,就像他们在live house里做的那样。
“太棒了……真的太棒了!”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快乐的情绪一下子就荡漾开来。
楚辽就是喜欢这个。
音乐能够让人忘记不快和愤怒,能让人欢喜雀跃,能让人悲伤愤怒,能激发人心中的感性。如果他们的音乐能给人带来这样的体验,那么一切都有了意义。距离感一下子被消融,人心与人心变得接近。他喜欢这一刻,喜欢观众被感动的这一刻。
楚辽完全忘记了之前的尴尬,忍不住凑上前去,想要听听叶知羽的感想。然而刚刚还在和主唱聊着歌的叶知羽看到他,一下子又偃旗息鼓了,声调都变尖锐了起来,尴尬从脚底爬上了头顶,她甚至后退了一步。
“……真的、很很很好听……”叶知羽又低下头不再说话。
楚辽又失去了兴致。
好在有人来打断了他们。学生会长萧悠然敲开了门:“知羽,结束了吗?”楚辽发誓,他看到叶知羽脚跟都转了一半,打算要逃去学生会长身边,但是她还是忍住了和众人道别:“结束了,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让我来观看排练……”她声音很轻柔却很清晰。
“如果没有观众我唱歌还有什么意思呢!知羽学姐每天都可以来看哦!”辛褚自作主张做了邀请。
“谢谢。”说完叶知羽就逃也似的跑到会长身边,关上门离开了。
“所以谁让你擅自邀请她每天都可以来看排练的?”辛褚作为主唱什么都好,就是小孩子脾气又自我中心,仿佛他是这个舞台、这个乐队的主人,虽然从某种角度来说他确实是乐队的灵魂没错。
“不行吗?艳艳学姐不是也经常来吗?辽不是也喜欢有观众吗!我们这点是相同的所以才能当队友嘛!”
“不行!这个人不行!我讨厌她!也讨厌学生会长!!”
“为什么——知羽学姐明明人美心善又可爱——”
“哈哈哈,你们来之前,叶知羽撞破了我和辽在干炮,所以辽看到她觉得尴尬而已。不用理他!我也要美少女每天来看我们表演!”
“陈!舟!闭嘴啊!!”
其他成员对楚辽投来了嘲弄的表情,这回他真的要把陈舟的脑袋拧下来了。
叶知羽经常会来看排练,而且很有规律,就像她的衣服和头发那样井井有条循规蹈矩,周一周三她会背着大提琴箱,周二周四带着单肩包装着乐谱夹和笔记,除了周五她有课,她每天都来。
教室里时常只有楚辽和叶知羽两个人。他们几乎不说话,他总是在练着吉他,叶知羽有时候在背琴谱,有时候就从琴谱后面看着他,叶知羽那种小心翼翼又神经过敏的感觉,让他很难受。
“看什么看!”楚辽不耐烦地吼她。她就喊着对不起落荒而逃。过一会儿跟着辛褚或者其他人再进来。好在她真的是一个让人快乐的“观众”,她眼睛闪闪发光地看着你的时候,会让人觉得自己似乎真的做了很了不起的事情,让楚辽觉得他的声音确实传达。为此,楚辽勉强原谅了她糟糕的性格。
但是依然让人不快的是,学生会长萧悠然常会来接送她,虽然楚辽不知道离主教学楼只有2分钟的路程有什么好接送的,但是显然萧悠然对他的小女朋友看得很紧。楚辽对萧悠然一直没有什么好感,音乐表演班,尤其是萧悠然这种已经有了专业表演经历的人常看不起他们搞摇滚乐团的人,觉得那是小孩子过家家的玩意。这种傲慢让楚辽厌恶极了,也不知道一个音乐学校的人怎么能活得像是生活在过去的、没有经历过现代音乐洗涤的老古董。更别说他像个国王一样对着叶知羽颐指气使的样子,他只是来喊一声“知羽”,叶知羽就会和大家说再见,然后像小狗一样跑到他身边,然后关上门就走。
萧悠然自然对楚辽也没有什么好感,他每次来甚至都不看楚辽一眼就走了。
只有一次,叶知羽正和辛褚还有他们的另外的常客聊得正欢意犹未尽,萧悠然才得空瞄了楚辽两眼,对他说:“浪费才华。”
楚辽知道楚萧两家父母挺熟悉的,但是不觉得他们两人熟到了可以随意置喙的地步,他毫不犹豫地一拳打了上去,把学生会长的眼镜打歪了。
乐队的其他人惊呼着拉开了两人。萧悠然依然都不看楚辽一眼,被叶知羽扶着离开了。
陈舟认真地查看楚辽的伤势,让他转动手,看看有没有伤筋动骨。他的手背上破了皮,但是好像没有其他大碍。
“哈哈哈真像辽会干的事情。但是我们是不是聊过了,不能因为打架这种事情伤了手。如果楚辽伤了手弹不了吉他,就会变成那种酒吧里的恶心大叔,每天喝得醉醺醺得逢人就说哦我以前吉他弹得就像埃里克·克莱普顿一样,然后引得哄堂大笑。”陈舟一边检查一边嘲笑得很开心。
“……我不喜欢埃里克·克莱普顿也不喜欢蓝调。”
“重点难道不是你从来没有弹得像埃里克·克莱普顿那么好吗?你是不是太自信了点?算了,我知道一个拿过PURCELL6岁组的大奖的人,成为下一个埃里克也不是没有机会,确实未来可期!”
他还欠陈舟5块大洋,但是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他今晚肯定要把陈舟的头拧下来。
打人事件之后,叶知羽不再来了。
辛褚带来的第一手情报说,叶知羽被萧悠然盯得很紧,不允许她来看空乐队排练,主唱聊起来的时候还带了点兴奋:“学生会长的爱真是扭曲又充满着占有欲的爱!真棒!”辛褚兴致勃勃地开始讲些奇怪的话,“你看,我们唱完了伊卡洛斯下一首歌就应该搞金苹果!聊聊赫拉的嫉妒!”
“我觉得赫拉只是自尊心和嫉妒而已,称不上扭曲的爱吧。”
“你讲得对、你讲得对、是自尊心和嫉妒!”辛褚的思维一下子就发散到了新的曲子上去,他拿起笔一边拨弄着和弦一边开始作曲。
楚辽觉得辛褚算是个天才,也有着常人没有的发散性思维,虽然他时常觉得主唱大人不可理喻,但是他更享受其身上突如其来的灵感和激情。只是这个灵感不要总是牵扯到自己更好。
“阿辽也是,嫉妒、嫉妒!”
“哈哈哈哈哈没错没错,”键盘手和主唱一唱一和,“辽嫉妒学生会长有个可爱的女友。”
“你们在说什么,我不喜欢萧悠然是个人问题。和叶知羽无关!谁喜欢那个唯唯诺诺的胆小女人啊!只有那种女人才会对‘国王’言听计从,简直天生一对!”
“对不起……”叶知羽的声音从楚辽身后传来。
教室里有一瞬间的沉默,然后陈舟爆发出了更加惨绝人寰的尖锐的笑声。她绝对是个巫婆。楚辽忍不住咂舌。
这不是他的本意,虽然他确实很受不了叶知羽,但是他本意不是要攻击她,只是他有时候控制不住自己的烦躁和恼怒,然而这一瞬间的后悔和惭愧,只是变成了更加辛辣的言辞来掩盖他的不堪:“怎么你今天有空过来,不需要去向学生会长报道了吗,他今天给你手铐的钥匙了吗?”
“……我想要来看大家的排练就抽空过来了。”
“那我还错怪你了,你也不是那么言听计从?”
“悠然讲的话有道理我就会听,没有道理我也会反驳……你说我总是言听计从,那不是真的……你错了。”
“我错了?我哪里说的不对了。你上周为什么没有来?你有自己的想法吗?你这种唯唯诺诺的性格非常糟糕!沟通效率又低,谁有空猜你迟疑不敢说的话到底是什么,全世界都是你妈吗?不过今天倒是说话挺顺畅的,也没转身就跑,怎么在维护主子的时候就有底气了吗?”楚辽抢到她面前,一声声步步紧逼地质问。
“辽!”一旁的贝斯手看不下去,出声制止。
“我承认……我不太会说……我……太胆小了……这是我的缺点,我有好多缺点,我会努力、改掉它……但是我不是没有……没有原则……你不知道,也没有资格说我……”叶知羽抬起头看着他,眼睛里都是泪水,一向整齐长发也很散乱。
“——”
楚辽没有想到他们会进行到这一步,他以为他第一次恶言恶语的时候,叶知羽就会转身逃跑,但是现在她却红着眼直视着楚辽,她的眼睛很大,擎着泪水满是执拗。他把她推开,夺门而出。
陈舟拒绝了楚辽的邀请,并且直接地嘲讽他对着无关人士发泄自己的怒意逊爆了。
楚辽也觉得自己逊爆了,但是他克制不住,他看到叶知羽的时候,特别是她犹犹豫豫的样子,只觉得像是看到了一个过去的幻影,是胆小又无知的自己。
这个晚上他梦见了那双满是泪水的红眼睛看着他,在问他到底是谁胆小又无知。
第二天是周三,叶知羽背着对于她来说过于大的琴箱像往常一样到了训练教室。楚辽只能不停地弹着练习曲,不去理会。但是等他回过神来,叶知羽已经站在了他的身边。他不小心和她交换了眼神。
“什么事。”
“楚辽为什么……打悠然?”
楚辽的无名怒火冒起,他站起来放下吉他俯视着知羽:“因为他先挑衅,你那个主子的嘴巴应该好好洗洗,学学怎么说话怎么看人。我做什么事情不需要他插嘴。”
“……我知道了……”她犹豫了一会儿,又说道,“打人还是不太好。”
“我知道了!你是我妈吗!我虽然说你应该好好说话,说说自己的意见,那是让你说给该听的人,至少和你有关系的人。而不是跟我说!不是去管一个不认识的人的闲事!”
“对不起……我只是很好奇……楚辽的想法。我不是……我不是责备你的意思,我只是……我只是……我很尊敬你。”
楚辽哑然。他完全不明白这个人的脑子中到底在想什么。“尊敬”这种词总觉得是给哪位老学究或者大师的。楚辽从来没想到会被用来说自己。叶知羽真的太安静了,就算是和辛褚他们聊得热烈的时候,她也是那个点头附和而不是说些什么的人,他确实无从了解这个人。叶知羽昨天的话再次被证明是对的,他不了解,也许的确没有资格。
叶知羽见他没有说话,便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下去:“……你总是最早到……我……对不起……我总是在听你练习。你弹得太好听了……我忍不住看你……”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也许你们弦乐学生可能不太了解吉他的和弦和练习曲——”
“……我、我知道……你每次都从基础的指法开始,全部都会顺一遍从来不偷懒……而且每次都是你最早来……每次我来都是你在……我……我就想……你真的对乐队很认真……虽然看上去很……轻浮……”她最后两个字声音小到听不见。
楚辽没有说话。
“对不起……真的很好听……对不起……”她还是像一直以来唯唯诺诺的那样说着,间或插入些不知道哪里来的“对不起”,辽几次想要打断,又强压着自己的脾气听她说完。
“你是对的,我没有什么自己的想法。我听说了你和父母的事情,辽不想走父母安排的路,自己跑出来,一个人生活,我看过你的练习知道这些事情你不只是说说而已……我真的很尊敬你。”
“……我喜欢楚辽的音乐。也喜欢你们乐队的歌……我从来没有像楚辽这样激烈的感情,真诚的愤怒,我……很喜欢你们。”她恐怕很少讲那么多话,紧张让她的耳根和两颊都显得通红,眼泪又涌上了她的眼眶。
“我昨天过来之前,有些生气,打了悠然一拳就跑了,我以为我今天惨了,结果悠然回去什么都没说。”
“我想打人还是不对的……”她的话大概是说完了,教室陷入了长久的沉寂。
楚辽忍不住“噗呲”地笑了,他坐了下来,低着头拨弄着琴弦,和弦从他的指下倾泻而出,伴随着叶知羽的哭声。那哭声慢慢从捂着嘴的抽泣转为响亮的哭喊。
傍晚的太阳照在琴弦上,伴着他的拨片,泛出了涟漪。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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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40「旧相片」《显像开端》
作者: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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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9年路易斯・达盖尔发明银版照片的时候,曝光时间是30分钟,在那之前曝光所需的时间要多得多。1839以来,曝光一张相片所需的时间越来越短,如今”,理查德放下手中的相机,宝丽来公司的标志在昏暗的环境下若隐若现,“六十秒就能凝固历史。"
“我想你说的历史不是指那些发黄发糊的废纸片。”奥利弗斜靠着身子,坐在椅子的靠背上,相较于他的两位客人,奥利弗在自己的屋子里表现得要随意很多:“宝丽来的即时显影相纸要不了几年就褪色成一团浆糊了。无法将时间保存下来,那我们的相片还有什么意义。”
另一位客人捧着一杯热可可坐在稍远一点的位置,玛乔丽·艾森静静地坐着。在他们这些摄影爱好者之间,讨论摄影技术是常有的事,尤其是他们这个新近成立的摄影同好会,相关争论就更多了。奥利弗热爱他在暗房里的传统事业,理查德是新技术的拥趸,而玛乔丽,为了维持这个三人摄影小组的平衡,宣布持中立态度。
“这是一种趋势,奥利弗,这些年每个行业都在向前发展,我们已经有了烘干机、搅拌机、面包机,这些都是电动的,还有自动洗衣机和自动制冷机,当然还会有自动相机。相片的保存技术同样在发展,我们相较于1947年已经有十足的进步了。”理查德从容地调整金丝眼镜在自己鼻梁上的位置,在他们争论的话题中,时代是站在自己这一边的,理查德就是如此坚信这一点。
“当然,当然,如果你喜欢吃快餐,在堂前喊一声,一分钟后就能吃到面包片夹肉片,当然不会有人说你的不好。不过我嘛,还是更喜欢吃精心调制的佳肴美食。”奥利弗起身摸向墙角的旋钮,在骤然亮起的灯光下,一张本就足够惨白的脸庞显现出来,就像一张过度曝光的相纸,在白炽灯的照射下,奥利弗的皮肤呈现出不显眼的冷青色,他鼻梁和嘴角因硝酸银灼烧而带上黑色瘢痕,“见鬼,我让房东帮我换灯泡,她就给我整了一个小太阳,是想把我的相纸全烧了吗?”
“兰德太太毕竟是外行。”
“算了,最近我已不在家里处理相片。”奥利弗将灯光调回合适的亮度,如同舞台灯光之下,向他的两位朋友行了一礼,然后露出矜持的笑容。
“刚刚理查德提到了技术。那么现在,两位,假如我说,有一种相片,银盐颗粒密度可以达到每平方英寸两百万颗,相当于一个火柴盒大小就能塞下伊斯曼公司最新产品的分辨率,而且这种相纸在暗室中从浸入显影液到完成定影不会超过三十秒。这样的相片,难道不是一种最先进的技术吗?”
“你的语气简直就像是推销员在做广告词了,奥利弗。”理查德和乔玛丽对视了一眼,随即女士露出一丝讨好的笑容,想要做进一步地询问,“我们是听说了很多关于你的相片……”
“再没有一名推销员会像我这样对自己的产品如此充满信心了。”奥利弗抬手打断了乔玛丽,“但我所追求的不是生意,一切为了摄影。在我的摄影讲座里来往的各式摄影爱好者,在全美国向我要求采购的摄影师之间,他们对于奥利弗这个名字趋之若鹜的唯一原因,那就是事实胜于雄辩。相片不会骗人。”奥利弗自信地,甚至可以说倨傲地,从暗袋里掏出几张纸片,分别递给自己的两名听众传阅。
相片展现了一组废弃庄园的镜头,这座庄园透过相片呈现出诡异的完美。晨雾缠绕着维多利亚式塔楼清晰可见,每片常春藤叶子也都纤毫毕现,连砖缝里的青苔都像能掐出水来,橡木门廊的雕花仿佛随时会刺破相纸,玫瑰丛的阴影稠密得如同实体。有一种野蛮的生机在其中生长。
“令人影响深刻。”理查德摘下眼镜,快速地瞥了一眼一旁的伙伴,他掏出胸口的手绢擦去额头的汗水时,乔玛丽仍盯着那几张相片着迷。
“乔玛丽,嘿,乔玛丽,你觉得怎么样?”
“啊,啊,抱歉,抱歉,两位,我有点走神了。”乔玛丽失态地露出笑容,呢喃道:“只是让我想起了我家的画廊,要是有这样一组镜头得到展出,人们就不得不承认摄影也会是一门艺术。”
“说得好,乔玛丽小姐,摄影是一门艺术,这完全正确,真正的摄影就是光的雕刻。说得好啊。 ”奥利弗激动地附和着,对于摄影,他似乎有聊不完的话想说。但理查德拦在乔玛丽面前先一步插嘴开了口,此举甚至可以说是粗鲁。
“关于摄影技法,拍摄角度之类的也很关键,我是说构图,当然还有一个合适的拍摄地点,在现代美国,像这样一座充满爱德华风格的庄园是很难得一见的。”
“啊,你是说这座杜邦的庄园,那位杜邦据说也是一名摄影的爱好者,半个世纪以前住在庄园里。虽然那里早就被废弃了,可还是留下不少摄影器材,完全称得上是一座摄影的宝地。我现在就住在那里,这里租住的屋子只当做会客的地方。事实上,我正在考虑买下那座庄园,然后修建一个摄影博物馆,可惜找不到庄园的关系者。”奥利弗突然惊呼道,“乔玛丽小姐,我的天,她看起来很不好。”
理查德快速转身,跪下身子,以专业的素养探触乔玛丽的脉搏,并扒开她的眼睑仔细查看。
“一定是我的错,不对,是这间太久没住人,沾满灰尘的屋子的错,我就应该直接在庄园里招待你们。我去喊救护车,什么,不需要吗?理查德你直接愿意送她过去,太好了,希望乔玛丽小姐没事。”
奥利弗急躁地像苍蝇似得在房间里盘旋了几个来回,理查德已经收拾起行李扶着乔玛丽走到房屋门口,这时,奥利弗像是想起了什么,喊住了客人。
“等等等等,这个,这个给乔玛丽小姐,算是一点赔礼,既然乔玛丽这么喜欢我的相片。另外,如果你们有需要的话,随时给我来信,我的相片,给你们打八折。”
理查德接过暗袋,能感受到其中包裹着十数张奥利弗的照片。他用一种令人发毛的眼神盯着奥利弗,看似漫长,不过一瞬。
“呃,怎么了?”
“……谢谢,奥利弗,谢谢,我差点忘了这个。”理查德仔细将暗袋收入手提箱之中,扶着乔玛丽离开了。
“下次再来啊,朋友们,下次直接到郊外庄园找我就好。慢走啊~”奥利弗看着他们远去,以一种研究者的纯真和热情目送他们离开
安塞尔・亚当斯教授 敬启:
至急!
此前你要我做的调查已有所眉目,眼下需要请您为三件事提供支持:
1 请多派遣几名调查员前来协助,乔玛丽眼下状态很差,人手严重不足
2 关于杜邦爵士此人,及其所建位于罗切斯特市郊外的庄园,有任何相关信息都可,十分需要
3 立即回收奥利弗·怀特寄出的全部相片,所有该类相片应该有荧光码作为标记,格式为“NS-19530925-XXX-XXXX”。另外,特定情况下,也要注意有荧光码标记为“BM-19050925-XXX-XXXX”格式的异常旧相片,这些相片样式虽为现代样式,看起来却非常古老,拍摄内容大多为1900年前后风格的建筑或人物。有一点是我们必须都很清楚且注意的,1905年荧光油墨远还没有到被发明的时候。
理查德·科恩
END
写于2025.3.29
(思路有点乱,可能之后还要做修改,作为跑团的开端来说可能还差点精细度,有些设定我自己也没想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