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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曲:愛情買賣
一筆碧水淌 再點春風還
美人如花 江山如畫
揮毫寄篇章
一枝雅谷蘭 伴壺醉人香
涴愁金湯 弦動徵商
浮雲祗笑看
月似明鏡皎如霜 空谷散白華
園中早梅已初綻 傲骨佇[zhu4]風寒
巍巍蒼松立峭崖 獨守青雲上
君子為官 功名常忘
如玉難玷芳
一壇濁酒燙 共飲作同裳
青蔥年華 揮別故鄉
錚錚少年郎
一望雲天長 側畔蒹葭茫
前路漫漫 兄弟情長
落下孤影殘
炊煙輕擾枝上鴉 飛影入夜藏
忽如仙女散飛花 群雁早回南
遙指九天星河漢 歸途路已斷
荒沙飛揚 狼煙張狂
不掩目中光
村中稻田農時忙 千頃麥浪黃
過路商賈問人家 大碗濃茶湯
正月飛歌篝火暖 誰人望月盼
那日策馬 仗劍叱咤
但笑赴沙場
月似明鏡皎如霜 空谷散白華
忽如仙女散飛花 群雁早回南
正月飛歌篝火暖 誰人望月盼
揚鞭策馬 功名何干
且笑赴沙場
(一笑赴沙場)
作者:德蔚
备注:随意,这是同人(冒头)
自他离开后,这是祷钟第46次响起,一切如常。从我幼时来到玛利亚布隆修道院,就是这样。
南国远来的栗树随晚风摇曳,栗花便飘然落地,将门廊修长的石英对柱拢入怀中,多年前的那个春日,他父亲领着他来到这里。而在和他相熟后,他最先和我说起的就是栗树。
他说,自己刚到修道院,便碰上两个值得结交的朋友:栗树与门房,再后来还加上我。他不知道,在院长与校长接待这位帝国官员的幼子时,我就在一旁。金色的余辉透过枝桠落在他的发间,轻风就吻过年轻朝气的容颜,绿荫似霭。
那时,我恍然想起院长曾经告诫我,不要用自身的智性揣测他人,他说:“虔诚与良善的灵视也是会骗人的,不要依赖它们。”
尊敬的父,我曾经不以为意,直到这时,我才隐隐发觉心灵的罪如同烈火熊熊,热必然存在于火的光亮之中,昭昭如昼。
玛利亚布隆修道院很大,像一个市集广场,新生初到此地,头些日子或许都是免不了迷路的,我也不例外。有一回,他被门房领着,出现在教室门口。薄汗沁湿的鬈发贴在额前,闪躲的蓝眼睛对我表达迟到的歉意。
原来,他也是一样。“我是歌尔德蒙,”手指紧握着衣角,他说,“那个新来的学生。”我知道你是谁。我点点头,立即放过了这个面色羞红的少年。可以说,我和他的私交并不多。在课堂上,他总是睁着好奇的蓝眼看向我,崇敬和友善的光芒就在其中流淌,那么明亮、饱满。他上课并非总是那么认真,做白日梦或打瞌睡的事时有发生。那个青春的头脑里充斥着天真与幻想的问题,即使是在奥古斯丁的字里行间,也会发现浪漫的幻想,而在阿奎那的纸页里,又总能读出玄秘的灵魂。
那所谓灵视的机敏足以告诉我,歌尔德蒙是一位梦想家和童心赤子。我开始用眼睛追逐这个少年的身影,但我如何能够这样做?我知晓修道院的生活,明白那种老男人投来的贪婪目光,受够了用无言的排斥来应对他们的狎昵。我早已习惯了谨小慎微,习惯了在那些近乎同龄者面前摆出一副老成的学究模样。
我早已发誓,仁慈的父啊,我注定要在修院度过一生,我的天命属于学术研究与帮助他人,我的天职就是为智识服务,应当用严谨自律的人生来奉献。结交是危险的诱惑,是核心的禁钟。他从廊下走过,我书中的字句便显得犹疑,原来这诱惑人的,乃是受造者。刻意地,我尽量避免过多的接触,然而,当一朵鲜妍的花朵面容憔悴,怜悯之情就足以抓住一颗心。
某天申初经后不久,我约他课后到图书馆来。下午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棂斜照而入,柔柔地映照他的半张面孔,细小的茸毛莹莹发光,浅蓝色的眼睛却呈满彷徨与忧伤。
我想,非常规的事件进入了这个少年的内心,而任何的强迫都不会奏效,于是我说:“歌尔德蒙,我能帮你什么吗?我看得出,你遇到麻烦了。也许你是生病了,你躺到床上去吧,我再给你一碗病号汤和一杯葡萄酒。你今天不会有脑子学希腊文的。”
事实来看,这很奏效。他如同小鹿般困惑地看向我,又羞怯的低下头,嘴唇嗫嚅着,欲言又止。突然他倒向一边,放声大哭起来。我没有再逼问他,我知道他其实没生病,我还知道,某种禁锢的咒语已解除,我们是朋友了。而那些深处的隐秘,足以在时间的某处找到突破。
我步履迟迟,小心翼翼,但这一刻来得很快。一天他披着粗布斗篷,步履匆匆地走到我那烛影深深的小院,几番开口踯躅,又最终敞开心扉:“可惜你还未被授予神职,不能听告解。我其实很想通过告解来放下这件事,就算因此受到处罚,我也心甘情愿。但我对我的告解神父开不了口。”“你是不是在想你不舒服的那个早上?”
我试探着开口,“你不忘那个早上,因为那时我们成了朋友,我也常常不由自主地回想。也许你当时没注意到,其实我也是不知所措的。”
“你不知所措?”我的朋友用难以置信的口气嚷道,“不知所措的人应该是我才对!我站在那里,吞吞吐吐,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最后还像个小孩一样哭了!唉,直到现在我还在为当时的表现羞愧呢,那个时候我觉得,以后再也没脸见你了。我那么软弱的样子都被你见到了。”
时刻到了,我问,“你之所以羞愧,是因为有什么事情压在你心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于是,他开始向我讲述那些被诱惑的恐惧,他年轻的身影在烛火下摇曳颤动,他担忧,一切梦想、美德,一切对神的爱,就此葬送。
他惧怕,心中最神圣的无字誓约就此泣血。注视着那因抽泣耸动的肩头,我知道,原始的欲望摧毁了他内心的和谐,心灵的锁链连接着永恒的夏娃。因为相遇,我和他并肩同行着,却清晰地窥见这个尚未明目的天命。他喜欢鲜活的生活,晴朗的天气就偏爱观察自然中的兽与物。他喜欢在唱诗班中歌唱,喜欢跪在一个最爱的祭坛前念《玫瑰经》,听着美妙庄严的拉丁文,看着乳香烟云中的金光圣器和灿烂饰品,脸上便浮现隐秘的轻笑。在崇高精神的声色世界里,心灵中是爱与神秘的美妙连接。我轻轻地向他靠近,逐渐发现那内心深处的生命记忆。
它影影绰绰,湮没无闻,只余下尚可称道的苍白字句,那是母亲。他遗忘了一部分自己的过去,并为此受苦。
因而,在幽暗的树林里,我向仁慈的父祈愿,请唤醒这个少年。他将由我走出愁苦之城,由我走出永劫之苦,由我走出万劫不复的人群中。废墟之山与遗忘之海都将消失,那个失落的母亲将会归复。
在神圣的力量、最高的智慧、本原的爱里,他将得到永恒的存在。
事实证明,他痊愈了。
少年陶醉在感知复活的梦里,沉浸在鲜活感受所织就的迷离大网中。他很少说光怪陆离的梦中事,但那沉入梦境的睡颜,绯红的脸颊足以胜过无数言语。
“我以为,”他有次说起,“路上的一片花瓣和一只小虫,蕴含和表达的信息,能比一座图书馆都多,字母和语句什么也表达不了。有时候我写一个希腊字母,一个西塔或欧米伽,只要鹅毛笔轻轻一转,这个字母就摇起了尾巴,变成一条鱼,就让我在一秒内想起了世上所有的小溪和大河,想起所有清凉湿润的感觉,想起《荷马史诗》中的海洋,想起圣彼得涉过的水流;那个字母也有可能变成一只鸟,它挺起尾巴,竖起羽毛,神奇地振动翅膀,笑着飞走了——哦,纳尔齐斯,你不太在意这些字母吧?可我告诉你:神用它们来书写世界。”
他眉目飞扬,神彩奕奕,面孔却是被缚的悲戚。我看着这对明蓝的眼眸,知晓他已走上了另一条路,一条通向母性的本源之路。那条路上应当会有花香鸟鸣,会有天马行空和宇宙星辰,世俗之人会在路上与他欢言相拥,月光和清风会安抚他入眠。
这条路属于生命的丰盛、浆果的汁液、爱神的花园、艺术的乐土。
而我,我会在寂静无人的荒漠独醒,会在无数纸页经文中听见上帝的声音。
他该走了。
神用七天创造了世界。
之后世界自行运转,遵循着神的规律在进行着。而神则退居在了七重天之外,作为一个旁观者,看着一切的发生。
偶然祂也会突发奇想地,将手放在尘世之中,给予一些人或者事物神性,使得他们特别,或者诞生什么神迹,看似违反了自己定下的规律,但实则这些细则又隐藏在规律之中,将普通化为特别。
而高智商生物们当然是很快便发现了这一点,他们开始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之上还有着能够决定这个世界走向的存在,祂凌驾于尘世之上,又能够控制尘世的发展。
于是他们开始寻找着攻略,寻找着规律,试图与这位遥在七重天之上,凌驾于万物之上的神明沟通,试图理解祂的圣意。
于是天上落下的闪电雷击变成了神执行正义的神罚,当洪水泛滥,淹没了村庄,则变成了神的怒意。
人们试图去抚平神的怒气,将牺牲献祭,却未曾有想过去将水患治理,将雷电躲避。
大量的牺牲被献祭,从动物到同类,从偶发到固定时间。大量的部落被淹没,最终神动了恻隐之心。祂没有变更世界的秩序,那是祂废寝忘食地工作了七日才定下的铁律,但祂给予了一些人指引,让他们意识到能够付诸一些其他的行动。
祭祀没有停止,但已经有人开始了行动,他们将河流疏通,将河岸太高,使得正常的潮汛顺应了更适合生存的环境。
“神希望我们觉醒。”
突然有一天,一些自诩着聪明的人突然说道,他们没有继续向着上天膜拜,他们走到了其他人的前面,高举着手中的牧羊杖,自称为听见神谕的先知,通过自己的学识将人带到了“应许之地”,开始了新的生活,逃避了奴役。
然而又很快有一些人便站了出来,他们看似继承了这群“先知”的“牧羊杖”,将规矩化为誓言,对着底下的人们高喊。
强调着他们的神性,强调着人的罪孽,强调着一切,只要能够统治其他人的一切。
他们建立起了神之国,构建了专属的神话。
历史与传说交融的神话,在这三千多年内控制了世界上最广阔的圣国。
神在七重天之上,看着这一切。祂并不太在乎,亦或者是在乎的,所以祂将幻梦展示在一名农村少女的眼前,于是一名女性——那群当权者不屑的女性——持着旗帜,独自一人踏上了旅程。
这名大字不识一个的持旗者展示了她所获得的神迹,同时被污蔑成恶魔的使者而被焚于女巫的火刑架上。
这是因为政治的污蔑,却也证实着信仰无法凌驾于政治之上。直到三重冠被废弃在祭台之上,于是神圣便再次地被彰显了出来。
五百年前的故事被书写成神话,那名高举着白色旗帜的农村少女,成为了神圣的象征,成为了各种英雄以及神话故事的蓝本。
她高喊着的话语,在她死后十八年被人们听见,而又在五百年后,得到世界的认可。
“人是愚昧的。”神说“但他们会在愚昧中前行,寻找到合适的方向与位置。”
听见的人,总是记住的愚昧,他将自己的聪慧当成是神赐——某种意义上也许确实如此——但是他同样的蔑视着自己的同胞。
他们将哥特人引入城池之中,赋予公民的身份,再找准时机敲碎了他们的脑袋。
利用一切可利用之物,就如同最开始的时候,那些先驱者所做的事情一般。在神构成的世界上,利用一切而前行着。
“这是神所不齿的。”
突然有人撕碎了手中的赎罪券,谴责着当权者的行为,试图抢走他们手中的蛋糕。
神没有说话,祂看着这一切。人的善恶在祂的眼中非常的单纯,适合种族发展的,不适合种族发展的。这是祂定下的规则。
再有其他的,祂并不太能理解也不太能知晓,或者是他也不太在意,种族不是唯一的,它们总是在诞生或者消亡,就像是他设定的那般。
祂只是偶尔地,按照人们所想要的那般,或许只是心血来潮,拨动了这个世界的琴弦,看似违反着自己定下的规律但是实则又在规律中一般。
神喜欢戏谑,祂喜欢荒诞与不合理。
又或许,并不是喜欢不喜欢的问题,只是这一切就这么发生了,荒诞、戏谑又充满现实。
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
神说,要有日月,于是有了日月流转,白昼转换。
神说,是时候由你们来开创未来,感受祂所创造的世界。
于是人们慌了,他们感觉到了抛弃,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应当或者不应当,他们开始奉献出一切,只希望能够得到神明的驻足。
但是,这个世界呐,已经是属于你们的了。
当你的身体和心智(心灵)达成一致的时候,在你前行的道路上,总会见到神的真容,你的灵魂将在锤炼之后,与祂同在。
同人,纸房子,xmm
想了想还是没写成限制级(也不会写((#`O′)
免责:随意
徐敏敏看人的时候总像在笑,就像她对所有人的态度一样,轻飘飘的,说不上是善意或者是温和,但也不带什么贬损。而这一点是赵颖最感到痛苦的,这也许是赵杰在她身上留下的伤疤,她最无法接受的就是这样空洞而不带痕迹的目光,喜欢或是讨厌都没有关系,可为什么这样什么都没有?
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徐敏敏的名字,但她总想起她,这个女人莫名其妙地出现在她每一个丢脸狼狈的现场,不用多说一句话,就让她轻而易举地选择跳进海妖的领域之中。
陈水是个小县城,但也不乏那些出格的铁t来彰显自己和其他人不同的样子,她的宿舍里就有一个,赵颖并不评判他们什么,她本来就不记得人脸,泛泛人潮里何必有那么多能让人记住的东西呢?
但徐敏敏不一样,徐敏敏就像是她幻想出来的东西一样,书里不是说什么青春期小孩的幻想朋友吗?徐敏敏就是了。
“我可不是你幻想出来的。”徐敏敏看了一眼厨房里还掂着条草鱼的赵颖,突然说道,声音被烟雾绕住,让人听不真切。
简直像读心一样,赵颖在心里回答她,她能感受到徐敏敏的视线落在她身上,平静的、不留下任何痕迹,却轻而易举地让她的疤痕开始发烫。赵颖讨厌这种感受,她更讨厌徐敏敏,如果有新的幻想朋友的话,总要第一个丢掉这个家伙。
但她没有回答徐敏敏莫名其妙说的话,只是专心致志地处理那条草鱼,在菜场买的时候鱼贩已经给这条鱼掏了膛,她则把鱼腹里的黑膜撕干净,鱼还算新鲜,黑膜撕的时候也就不会很困难。她手上沾着鱼腔内残余的血,不知道为什么想起徐敏敏的手,徐敏敏的手算不上好看,但足够苍白,所以沾上其他的颜色就会很突出,她突然想看徐敏敏手指被折断的血腥景象,又知道这种一瞬闪过的想法算不上可以展示出去的健康产品,徐敏敏做饭又实在是让人难以下手,连个低劣的代餐场景都无法设计出来。她忍不住笑出声来,为自己这莫名其妙的想法。
徐敏敏在抽油烟机底下吐出最后一口烟,其实她之前从来不考虑在哪里抽烟的,但看着赵颖做菜很有意思,赵颖看起来不像是厨艺很好的样子,她发色浅,又老是臭着一张脸,像所有人都欠她一包烟一样,很难想象这样的人在厨房里会乖乖地按照流程做菜,甚至口味还相当不错。不过也不算奇怪,就像赵颖这个人一样。
徐敏敏觉得自己算不上很喜欢赵颖,她只是觉得这个人有点意思,她和很多人上过床,男的女的都有,但和未成年上床的机会不算多,赵颖算是自己跳进来的,她也就懒得拒绝。有的时候她会觉得赵颖想把她杀了,尤其是在床上的时候,赵颖下手没轻没重的,偶尔她看着赵颖的眼神落在她前胸,再往上看,停在她的脖子那,然后久久地没挪走。赵颖太有趣了,如果是她的话,早就掐上去了,她这么想过。
不过也可能也不会吧,她靠着厨房的门换了个姿势,悠然地想。都无所谓的事情,到时候自然有自己的答案就是了。
她丢掉已经灭了的烟头,贴到赵颖身上去,头搭在赵颖的肩膀上,兴致勃勃地看着赵颖继续处理这条鱼,赵颖在用刀刮鱼鳞,刮得整条鱼惨不忍睹,鱼鳞一部分拖在刀上,一部分顽固地留在鱼皮上,剩下的四散天涯。她一时兴起地从赵颖腰边划过去,手落在鱼皮上,赵颖没反应过来,刀就蹭到她的手指,划出一道明显的伤口。
这下倒真是有些血腥和残暴了。赵颖愣了一下,拉住徐敏敏就去冲水,破碎的鱼鳞和新鲜的血液混杂在一起,在苍白的手里展现出诡异的生机,徐敏敏还在笑,赵颖倒是有点急,语气不算太好:“你在干嘛?没看到我在用刀啊,就这么凑上来?”
徐敏敏还是一副不当回事的样子:“觉得好玩就试一下了,嘶……你轻点,有点痛。”
“你怕痛?”
“你不是早就知道我怕痛吗?”
赵颖有时候真会觉得对徐敏敏这种人没什么好说的,她动作粗鲁地拉着徐敏敏到了客厅,拿出碘伏和棉签,真碰到她的伤口的时候又还是收了力。徐敏敏还是那么淡淡地笑,赵颖听不出来她想说什么,也懒得再思考这空空如也的容器到底想传达些什么,她只是想亲她,于是她说:“我想亲你。”
赵颖闭着眼睛亲她,她已经习惯和徐敏敏的亲吻了,徐敏敏看着赵颖,轻松地回应着她的亲吻,用另一只手牵引着赵颖的手,虚虚地来到自己的脖子上。赵颖绕着她的脖子环绕一圈,像掐住她,也像是抱住她的头颅,更用力地亲了下去。
徐敏敏,你真的是幻想朋友也没有关系的。
我不想告诉你这俩人的名字所以名字是化名,这是两个欧洲人
世界观有魔法设定
冬日的太阳极大,照在身上带来一股寡淡的温暖,并不热,还让人直嫌它晃眼。稀疏的、秋黄色的野草干燥地铺在这块土地上,再远方是枫树林,已经过了季节,现在既不红,也不好看。偶有疲惫的风刮来,只吹了两阵就停下。整一处风景就像一段又长又难听的纯音乐,因为节奏缓慢舒缓,让你容忍了很久也没想起来要去切它。
s有点后悔出门了:他只听说今天有一次远足,类似于踏青野餐,和朋友一起出门去充满植物与阳光的地方坐下来享受负离子以及难得的片刻宁静。但他不知道他的朋友,也就是这个叫他出门的女人,根本没计划过要在哪个山头做哪些事,她只带了一个烧烤炉、一个帐篷、收音机和几套碗具,烧烤炉还是二手店里淘来的。然后他们花了将近一个上午都在这片原野上闲逛,寻找风景过得去的地方。感谢梅林,魔法让他俩不需要亲力亲为地扛着这些行李走,但这个散步的过程还是很无聊,而且令人感到麻木。终于他俩都不想再走了,这处原野的每一个地方从任何一个角度看过去都是一模一样,于是他们决定就地休息,并开始搭建这些帐篷和烧烤炉还有别的东西。
s负责帐篷。这事不能直接用魔法,你不可以往自己还不知道如何搭建的东西上面直接扔一个魔法,那只能让一堆原材料变成另一堆原材料。所以他是完全按照说明书、一步一步来的。这个帐篷是全新的,l从超市里买来它后从来都没有拆开过,仔细闻还能闻到崭新的塑料味。在原野上漫步时,s觉得自己的头脑很放空,以及他的双腿已经不想再迈出一步。而现在搭建帐篷时,s在繁琐的、基本上是重复性的每一步中再一次得到了头脑放空。
等他完成这个帐篷时他才发现这个帐篷的尺寸大的吓人,完全足够六个人在里面开周末派对。很明显l在挑选帐篷时唯一的要求就是“够大”,而且她完全没考虑过“够大”和“太大了”之间的区别。这倒也不算什么坏事,只是给这场失败的远足增添了一丝幽默。
然后他走出自己刚完成的堡垒,看到这片长满野草的荒芜原野。现在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他从早上到现在没吃任何东西。
l在烧烤炉旁边——躺着。她给自己搭了一张躺椅,不知道从哪里来的,s很确信早上和她交流行李时没看到这个椅子。烧烤炉已经搭好了,用魔法烧着如同冬天一样浅蓝色的火,上面摆着一些鸡肉串,从温度来看想吃到熟食还需要很久。s想问问她为什么不烧炭,然后注意到这个烧烤炉是插电使用的。
她的躺椅正对着日光的方向,真是慵懒。s本来觉得没有人能享受这种莫名其妙的远足,现在看来世上总有高人,或者说有些人就是格外擅长发现生活中的美。然而s没法学习她的好心态,首先他俩不是同一类人,其次这儿只有一把躺椅,他也不想睡在草地上接触大自然因为那看起来会很像一个智力低下的流浪汉。他走过去,看到l闭着眼。
他不记得自己在那个帐篷上花了多少时间,一个小时?这足够有的人用三分钟搞定烧烤炉并睡一觉了。
“你睡着了吗?”他说,语气冷冰冰的。
l没回答他。颜色偏暖的日光照在她脸上,光靠视觉讯息会让人觉得这是一个温暖惬意的自然午后,但s就站在这儿,所以他知道现在很冷,他还知道周围的环境丑到像刚被围猎过。
“我建议你下一次远足租一个木屋,那样房东会给我们准备好一切。而且我猜测价格会比买这个巨人帐篷便宜——便宜非常多。”
寡淡的风绕过他俩。
“这个帐篷在商店里有销量吗?你是不是第一个买它的顾客?他们在商品广告页面写着‘救救战争中的儿童’所以你才买了它吗?还有这个烧烤炉——你为什么特意拿来一个要充电用的二手货,它和一个大理石柜有什么区别?噢——区别是大理石柜不会被魔法烧坏。”
他自顾自地说了一通,天空很安静,周围的景色几乎没有一点儿变化。显然一直到下午四点这个地方都会保持同样的宁静,然后太阳就会下山,他俩得进这个足够六个人开家庭派对的帐篷吃一些难能可贵的鸡肉串。s希望她带了派对玩具——虽然行李里没有,但她的行李里也没有那个躺椅——在无聊的大自然中玩点双人游戏度过这一个晚上。
他正要去检查一下鸡肉串,l仍然闭着眼,她开口:
“s,睡着的人是不会回答你的问题的。”
作者:土木风
评论:笑语
这是一个我认识的人讲给我的故事。由于年代久远,其主要内容是从零星的口述中拼凑而来,很多细节已然丢失,当我以练笔的形式再讲给各位听时,就可能会显得没头没尾,缺乏一个好故事应有的那些要素。因此我恳请大家请将其当作身边人的一段奇闻来看,除部分艺术加工外,这也的确是一位老人再真实不过的经历。
故事起始的时间已不可考,按照主人公的年龄来推算,大抵是在三十年代左右——一位曾经的富家千金,县里有头有脸家族的小姐,在家道中落后坐上了嫁人的花轿。无人知晓她原先的家庭发生了什么,在她后来无数次向儿女复述孩提时的那些下午,讲自己由长工扛在肩膀上逛庙会、逛集市的时候,也从来没有提起过。她的新家庭,我猜是不富裕的,否则无以躲避三十年后的灾祸。她嫁进这儿来,成了个天天洗衣做饭的新媳妇。
她的丈夫关心她,但不像对他自己那么关心;她的公公和很多人一样,视家中的女人如无物。她的婆婆,或许曾和她有过一段和谐相处的时光,然而在她生下第三个女儿之后,又恨透了她,如同恨一个偷走了两根金条、又惦记着第三根的贼。儿媳妇没有奶水,乳房已经瘪得像嘬干了汁水的冻梨。没有大夫或产婆来为她催乳,没有鸡蛋和鱼汤,连灶台上的剩饭都像躲着她似的,一夜之间突然没了影踪。她抱着婴儿坐在炕上,和她的头两个孩子依偎在一起。老大蜷在炕头睡着了,两根拐杖搁在一边的地上。她像老三现在这么大的时候,被人抓着脚踝在炕上拖拽,无意间使得髋部脱臼,余生只能荡着双腿走路。老二还不太会说话,只在被窝里转着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她们也常常跟她喊饿,用语言或哭声。
她凝望着怀中这只颤动着的新生幼崽,皮肤红得像花生米一般,小得简直像一只猫儿。看着看着,她便能愈发能够想象这红皮肤如何变白,落在草窠子里,上面覆盖一层薄雪。一条黄狗坐在窗外,向屋里张望,她几乎能看见那狗嘴里晶莹的口水。
她于是盯上了其他动物的母乳。羊奶,洁白、温热、新鲜的,每天早上两瓶,搁在门口台阶上。这是近几个月专门给她男人订的,乘了离乡下近的便利,价格实惠但也不便宜。每天,养母羊的人家把奶送来,或许和她打个照面,再把洗干净的玻璃瓶收进大布袋子里。
她把半瓶羊奶分进瓷碗,她的丈夫,那个寡言的、长着一对扫帚眉的男人,只看了一眼,不置可否地回屋去了。如此喂了几天,婆婆突然找到她,说:
“羊奶是给俺儿补身体的,你那丫头可真金贵...”
说罢再也不许她碰羊奶,只是刷瓶子的活仍然由她来干。她想熬些米汤、面糊什么的,然而装细粮的柜子也早就给锁起来了。你该歇够了,不知谁对她说。她自觉地下床洗衣扫地,把手伸进冰水里,襁褓贴在她快散架的后背上,连哭声都无甚气力。她为一家人熬玉米碴子粥,贴玉米饼子。这是那个年代唯一可以有剩余的食物。她从碴子粥的表面刮下那层半凝固的浮油,实际上只是淀粉之类形成的膏状物,拿来喂养她的孩子。全家人都看她拿着小勺,一口一口地喂给婴儿吃。过了一段时间,婆婆再度找到她,说:
“你公公说了,碴子粥上那层浮油就是最好的。你可真会挑,真讲究,没有那层油谁还吃得下饭?...”
我不知她对此作何感想。或许她曾哭泣过,也曾敲过许多扇门,可无处可以提供她女儿能够消化、又被允许消化的东西。最后的解决方法,我不知是她自己的主意,还是当地妇女的集体智慧,某种饥荒中的生存策略——她将干的玉米碴下锅蒸熟,用自己的牙齿充当磨盘,细细咀嚼成渣,再用纱布挤出汁水。那汤汁是米黄色的,和乳汁竟也有几分像。小孩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她自己的一口牙却日渐残败下去。讲故事的人告诉我,这或许是当时的粮食为了充数,会连玉米的硬茬和芯一同磨碎导致的。直到七十年代,玉米碴都只有长时间熬煮后才好入口,偶尔还会掺杂沙砾,别说更早的时候了。她一共养大了七个女儿,到老时嘴里只有牙床,牙齿一颗都没有剩下。
第八个孩子,如所有人盼望的一样,是个男孩。暂时没人跟我讲过他的成长经历,但我猜他一定不是吃上面那种“乳汁”长大的,或许正是从此开始,他的七个姐姐才对他有那样强烈的怨恨。他们一家在战乱中东躲西藏,生活于时代的砖缝底下,待到我知道的另一段故事发生时,已经是三十余年后。公公和婆婆相继去世,万众瞩目的小儿子长大成人,被分配到厂里工作。他性格跳脱、爱玩,不太上进,热衷于钓鱼和打鸟,和父亲两模两样。在姐姐们合力的煽风点火下,父亲轻而易举地厌恶起儿子,全然不记得他的妻子曾为这个孩子的诞生而遭遇过怎样的磨难。儿子最终娶了一个强势的老婆,与她一起搬到小镇去工作,只把自己的户口和粮份留在城里,每年过来一次,以近乎屈辱的姿态讨要当年的粮食。母亲则挂念着儿子,但和儿媳偶有摩擦,这种矛盾在他们结婚的第九年达到了顶峰。在相继生下一儿一女之后,夫妻俩决定再拼一个男孩。彼时计划生育刚刚开始推行,此举将以超生为代价,母亲也为此专程赶来,紧张万分。她忐忑地等在房间外,现场的一切都让她万分熟悉:来来往往的人,一壶接一壶的开水,羊水、血液和排泄物的气味,惨烈的嚎叫。直到最后一阵骚动之后,一声震天动地的啼哭响起来——接生婆抱着襁褓中的婴儿,出来对她说:
“是个闺女。”
她怔住。新生儿扯着嗓子哭号,而透过半开的纱帘,儿媳正在躺在产床上,无力地望着她。
她脸色铁青,看也不看孙女的脸,扬长而去。
这便是关于她与孩子们的故事。之后的二十余年里,她们一家的生活可谓鸡飞狗跳,混乱之极。她的七个女儿打定主意要将弟弟排挤出去,因为他一旦得宠,必然要独占遗产——于是每当弟弟一家过来便合力挤兑,弟弟不在时又争相表现,互相算计;另一边,儿子和儿媳之间也打得不可开交,数度发展到要动手的地步。他们偶尔带着一儿二女到父母这里来,儿子永远走在前面,穿着新打的毛衣或新做的棉袄,两个妹妹一身补丁地跟在后头。儿子对三个孩子的态度差不太多,儿媳则对两个女儿近乎敌视。这三个孩子又同时被他们的爷爷认为不懂规矩。改革开放之后,这位一家之主,这位熟练的油漆工,倒是比以往都要更重视礼仪与家规。他会在餐桌上斥责小辈,用竹篮把饼干吊在房梁上,只许他一个人享用,他的妻子则偶尔会从中拿几块出来分给孩子们吃。她已经愈发地老了,或许有想明白许多事。在她的丈夫因接触了过多油漆而逐渐瘫痪之后,这个连咸鸭蛋黄都要让给丈夫吃的妇人又承担起了擦屎擦尿的职务。丈夫去世后,七个女儿迅速将家中能变卖的东西哄抢一空,留下房子和家电,要等她死后继续瓜分,同时谁也不乐意承担照顾她的义务,只有孙女不时地来看望她,陪她说话。过了几年,她的儿子也患肝癌去世了。她独自一人带着户口本到派出所去,颤颤巍巍地,要为她的孩子销户。孙女结婚前,她得知儿媳不愿给女儿缝制喜被,便自己买来布料,一针一线地缝起来,即使她的眼睛已经快要看不清了。将喜被交给孙女的那一天,她拉着孙女的手,眼泪汪汪地问:
“小丽啊,你以后还会来看我吗?”
在她离开前的几天里,她的身体状况已经非常糟糕,时常吃不下东西。别人问她想吃什么,她只摇摇头,什么也不说。别人也早已习惯了她这样的反应。直到有一次,孙女问她时,她突然心血来潮,回答:“捞面。”
“什么?”孙女问。
“就是天津的捞面,有很多菜码的捞面。”老太太比划道。
不知怎的,她突然想起来:在她还是闺中小姐时,家里有天津来的长工,或许就是带她逛庙会的那一位,曾经为她做过捞面。
女儿们和孙辈面面相觑。没有人知道捞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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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在你手机里安装了病毒,不出三日,你的手机就会自动安装原神。」
陈轻歌呼吸一促,冷汗直流,手中的手机猛地一扔就这样抛出窗外,落到了楼下小区定时投放点恰好打开的垃圾桶中。
「你以为这样就能躲过去吗?」
「原神,启动!」
只听陈轻歌的屏幕打开,光线爆发,直接闪瞎了狗眼。说时迟那时快,陈轻歌抓起裤兜的钥匙,运气凝神,又是一甩,铜制的金属竟直直地穿透了LCD液晶屏,镶嵌在墙上。可这还不够,钥匙显然只是破坏了部分的屏幕,除损坏部分外依然发着白光。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这样的道理陈轻歌自然不会不懂。可假如那王,是你花了1w从京东买来的呢?
陈轻歌颤抖着闭上双眼,眼角滑过泪滴,径直向前,向着闭眼前望向的位置飞起一脚。主机刹那间碎成一团,玻璃与泪水一同飞溅。
「何必抗拒呢……」
那个声音还在幽幽地问道。
「你越是拒绝,召唤就越快降临。」
「睁开双眼,通往提瓦特大陆的大门已经开启。」
光……又是白色的光,穿过眼睑,即使闭上双眼也无法拒绝。
于是,他将举起右手,将食指与中指插入眼中,向后一挖。
一切都结束了。
「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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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今年24岁,男,未婚未育,父母住在河北石家庄,听到消息后已经赶过来了。」
「他自称听见了一个声音,要将他带到提瓦特大陆……」
「什么是提瓦特大陆?」
「一个游戏的场景的名称,原神,您听说过吗?」
谢医生捏起圆珠笔,食指开始无意识地敲打着笔帽,他说:「没听说过。」
陈医生看着病历,没有抬头,说道:「那我也不好解释了,不过游戏,你总该玩过吧。」
「飞行棋?五子棋?围棋我还可以。」
「不是那种,是手机游戏……」陈医生下意识地望向了谢医生的口袋,这位青年才俊的口袋中装着一部满是划痕的老年机,实在难以述明,最终只能说道:「……算了,你只要知道这在现实里并不存在,是虚构的东西,你也可以把那看成小说、动画、电视里的……」
「是游戏障碍吗?」
「你这不是知道什么是游戏吗?」
「我知道游戏障碍,看过相关病例,只是不了解那些会造成游戏障碍的游戏而已。」
无法反驳也没必要反驳的回答,陈医生叹了口气,继续说道:「不好说,这东西……会传染。」
「群体性癔症病不会出现这么具体的妄想。」
「所以这不是群体性癔病症。」陈医生抬起头,望向眼前的男人:「谢东来,这甚至不是病。」
「so?」
「这是一次你无法理解的……升华。」一个声音从陈医生的躯壳中发出疑问:「你会热爱什么?你会害怕什么?你会拒绝什么?」
陈医生的皮囊还在说些什么,浑浊的瞳孔在谢东来的脸和手上的报告上来回聚焦,一声声布料撕裂的声音从他的腰间发生,黑色的液体开始浸透白大褂,他自嘴中发出的声音模糊不清,就像盖上一层纱布一般。
像是开了水龙头一般,满满的黑色液体,伴随着扭曲的、脏器一般的物体从陈医生的白大褂下砸到地上,不断翻涌,凝聚成一个婴儿的模样。
「的确不是病,我处理不了。」
谢东来拿起手机,拨打了110。
「警察同志,是这样的,我这里是青龙山精神病院,我是这里的主治医师,我们这里发现了一件怪事。」谢东来看着眼前从陈医生身上的不断变换身形的怪异物体,尽力地描述着眼前的状况:「记得你们早上送过来的病人吗?姓陈……知道就好办了,他身上可能有着某种传染性的病毒,这我不好下判断,也可能不是病毒……是什么?那可真不好下判断。无论如何,我们医院是没办法处理的。」
「你……没有热爱的东西?」
「嗯嗯……对,这么说可能很难相信,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描述才能让你相信。」谢东来表情闪现出一丝苦恼。
「你也不害怕什么吗?」
「这样吧,我把这东西拍下来发给你可以吗?毕竟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没有微信……QQ可以吗……行……」谢东来扯下一张便签,将手机夹在肩膀和左耳之间,双手对着便签抄抄写写。「马警官的QQ是……8……123、15、620……」
「你愿意接受一切事物?」
「稍等。」谢东来挂掉了电话。
怪异的婴儿翻涌着,谢东来举起功能机,将其拍下,然后拿出USB线,将视频传到电脑,再通过QQ将视频发送给了新加好友的马警官。
做完这一切,谢东来坐了下来,随手戴上了轻度近视眼睛,开始看其他病人的病例。
「……」
诊室的气氛实在古怪,一侧是喋喋不休的陈医生以及其身上翻涌的怪异婴儿,另一侧是平静的谢医生做着自己的工作。
「……说话啊……」
「说什么?我对不了解的事物,很少发表自己的意见。」谢医生头也不抬:「毕竟不懂就是不懂,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不觉得奇怪吗?你不害怕吗?」那道声音问道。
「你看起来没什么威胁性,不过就算进行攻击性行为,我也没有反抗的能力就是了。」谢医生翻开了病历的下一页:「既然如此,我做什么和不做什么有什么区别吗?」
「神经病……你这个神经病……」
怪异婴儿激荡着,从其身上蔓延出的扭曲的条状物体随意挥舞,却什么也做不到。不知过了多久,一个男人推开了房间门,看了一眼情况,又关上了门。
「诶……不对……」门外的男人说着,又推开了门,向着谢医生说道:「你先出来,这里很危险。」
「好。」谢医生听话地绕过了地上的怪异婴儿,走出了诊所:「马警官是吗?」
「对,我是马邦立。」男人点了点头。
「里面的东西要怎么处理?」
「……」男人的沉默片刻:「找个袋子,把它装进去。」
「陈医生也要装进去吗?」
「那个不是陈医生……应该不是。」
说话间,一个和陈医生外貌一样的人在走廊尽头经过,有些好奇地向两人招了招手。那大概才是真正的陈医生。
「行。」谢东来点了点头:「有什么要我帮忙吗?」
「……」马邦立又沉默了,过了片刻才说道:「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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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事件结束了。
「那个疯子……」怪异的婴儿在麻袋里呢喃:「神经病……」
「啥啊这是?」助手小刘好奇地问自己的上司。
「一种靠欲望和恐惧成长的事物幼体,会化成他人最爱、最恨或最抗拒的东西,激发对方的极端情绪,获得能量。」马警官也没想到这么顺利,他刚出门前还给自己注射了三支帕罗西汀,准备来一场大的,结果却是如此简单:「每次生效,它都只能锁定一个人,在结束前无法攻击其他人,现在的它已经无法造成任何威胁……换而言之,它被锁住了。」
「它锁住了你?」小刘问道。
「它,锁住了一个疯子。」
又是平静的一天。
文: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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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东西摆在茶几上,压在一本过期的电视指南上面。它很轻,是塑料做的,白色的外壳,只有一支圆珠笔那么大。但弗兰克却觉得它在膨胀,不停地膨胀。
窗外在下雨。这是西雅图典型的雨,灰蒙蒙的,没有尽头,把天空压得很低。雨水冲撞到玻璃上,随后向下坠去,消失在看不见的地方。
弗兰克坐在沙发的一端,手里捏着一罐刚打开的啤酒,他皱着眉头。
静得出奇。屋子里只有冰箱压缩机偶尔工作的嗡嗡声,还有两个人轻微的喘气声。
简坐在沙发的另一端。她抱着膝盖,缩成一团。她没化妆,看起来像生了场大病。她盯着那块塑料,咬着嘴唇,沉默不语。
“你确定这东西没坏?”弗兰克终于开口了。
“我试了两次。”简说。声音很轻,没有起伏。“这就是结果。”
弗兰克点点头。他喝了一口啤酒,酒很凉,但却没法让他平静下来。
“说明书上说准确率是多少?”
“百分之九十九。”
“那就还有可能。”弗兰克说。他抓住了这个数字,像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稻草。“百分之一的概率也不算小。比如彩票,或者飞机失事。”
简盯着他。但那眼神里没有责备,只有一种空洞的疲惫。“不是彩票,弗兰克。也不是飞机失事。”
弗兰克避开了她的目光。他看向房间的角落。那里堆着他的钓鱼具,几根还没来得及保养的鱼竿,还有一个巨大的工具箱。墙上挂着一张他在湖边拍的照片,照片里的他和简一起举着一条巨大的鲈鱼,两个人笑得没心没肺。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好吧。”弗兰克说。他又喝了一口酒,“好吧。”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街对面,邻居家的那辆老福特车依然停在草坪上,车身上盖着蓝色的防雨布。那块布积了一滩水,看起来沉甸甸的。
“我在想,”弗兰克背对着简说,“我们是不是该换个地方?”
“换什么地方?”
“这个公寓。这里只有一个卧室。而且暖气总是响。地板也总是吱吱叫。”
“我们没钱搬家,弗兰克。”简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你知道我们的存款有多少。”
弗兰克的手指在窗台上无意识地敲击着。他当然知道。每个月的工资就像流进下水道的水,转眼就没了。账单,保险,还有他在酒吧赊的账。
“我也许能找老麦克谈谈。你知道,加班费的事。”
“老麦克上周才裁了两个人。”
“那你想怎么样?”弗兰克感到一阵烦躁,那种熟悉的、被困住的感觉又来了。以前,当这种感觉来袭时,他会开车出去,或者找朋友喝一杯,直到烂醉。但现在,那个放在茶几上的白色塑料条似乎封锁了所有的出口。
“你不想留着它吗?”弗兰克问。他没敢回头。
又是一阵沉默。久到弗兰克以为她睡着了。
“这不是我想不想的问题。”简说着,情绪有些失控,“不,我不知道。”
“我在想,”弗兰克喝了一口酒,声音提高了一些,“这可能是个信号。或者是某种转折点。你知道即使我想升职很久了,老麦克一直说我不够稳重。但这事儿不一样。如果我有了一个家——我是说,一个真正的、完整的家——他会怎么看我?这就叫责任感。”
“你把这想得太简单了。”简把那支烂掉的烟扔进烟灰缸里,“这不是升职加薪的筹码。这是……这是另一个东西。”
“什么东西?”
“一个巨大的麻烦。”简说,“一个会呼吸、会尖叫、会吞噬一切的麻烦。”
“别这么说。”弗兰克走过来,试图把手放在简的肩膀上。简缩了一下,避开了。弗兰克的手尴尬地悬在半空,然后慢慢收了回去。
“简,我知道你害怕。”弗兰克换了一种语调,一种自以为是的温和,“但人们都这么过来了。我妈生我的时候,他们连洗衣机都没有。我们现在条件比那时候好多了。”
“这不是洗衣机的问题。”简站起身,走到窗边。玻璃上映出她疲惫的脸,还有稍微有些凌乱的头发。
“有些事情是可以……改变的。”弗兰克转过身,看着简,“我是说,我们总要去面对。”
“我不知道。我觉得我不行。”简,“我不觉得我准备好变成某种容器了。”
“容器?”
“对。先是容器,然后是饲养员。”简转过身,背靠着窗台,“我的身体会变形,我的时间会被切碎。我会变成一个附庸。而你会继续去上班,继续在这个点喝啤酒,继续和老麦克谈论‘责任感’。你的生活只是加了一个注脚,而我的一切都会被连根拔起。”
弗兰克皱起眉头。他手里的啤酒罐被捏得微微变形。“你太悲观了。你知道的,打掉的话多少对你有些风险。况且这是一种……一种生命的延续。这不是牺牲。”
“对你来说不是。”
房间里陷入了沉默。窗外的雨下得更大了。
“我不知道。”简诚实地说,“我只是不想这么快就开始庆祝,我只是觉得还不是时候。我不想假装这是一件全是好事的事。”
“我没说全是好事。肯定会有困难。”弗兰克急切地说,“但我们能搞定。我会修好漏水的水龙头,我会把那个该死的书房清空。我会开始存钱。简,看着我。”
简看着他。
简感到一阵反胃。不是因为生理反应,而是因为弗兰克的那种天真。那种天真在这个狭窄、灰暗、充满烟味的房间里显得如此残酷。他已经决定了结局,他已经写好了剧本。而在那个剧本里,她的疑虑只是一个小插曲,一个需要被“搞定”的困难。
“我要去睡一会儿。”简说。她感到精疲力尽。
“随你便吧。”
简向卧室走去。在关上门之前,她回头看了一眼。弗兰克紧锁着眉头,像泄了气似的摊靠在沙发上。
简关上了门。
卧室里很黑。她躺在床上,用被子把自己紧紧裹住。在黑暗中,简把手放在自己平坦的小腹上。那里什么感觉也没有,只有一片令人心慌的寂静。她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那道像伤疤一样的裂缝,等待着那座山压下来。
作者:江橼
千峰明月千重景,万江游子万山行。——万山客
序章:万山客
初冬小雪,堪堪掩盖城门红顶,巡查的卫兵一个个提着酒葫芦,大冷了便嘬一口,继而和同僚侃侃而谈;拄着拐杖的僧人也还捻着佛珠,一步步离开湿冷破庙,去城里寻一能遮风挡雨的住处。
我也随着人流涌入洸城,穿梭于人山人海的坊市,流连于纸灯婀娜的河畔;在那喧闹之处,寻觅着此行的目标——一家挂着“九”字招牌的客栈。
那店铺不难找,随便问个夜市摆摊都能得到准确路线,毕竟它实在是太显眼了……
我顺着摊主所指走去,嘿,果真当得它挂门口那诗——琉璃玉瓦红灯游,铜鹤欲飞柳梢头;叫卖讥诮人生气,万山来客万年酒。
当真是陈独秀。
我在门口站了好一会儿,正踌躇不前拿捏不定,一长得顶好看的男子便一把将我拽进了门。外面寒风凛冽,屋内温暖如春,怪不得男子手捏一把精巧小扇,身着青黛丝绸长衫。
“客官打尖儿还是住店?”
男子玲珑小扇半遮面,等待着我的回答。
“您可是客栈东家,陆十方陆公子?”我恭敬作揖,措辞拗口,行的是历朝扣手礼。
只见男子秀眉微皱,好似想起了什么,旋即放松了表情,“听口气,公子便是堂上派来的伙计?”
“正是。在下吕四方。”
听完我自报家门,陆十方像是见到了什么新鲜玩意,当即提拉着我左右打量,“乖乖,吕字底下居然添了新丁!这可是正儿八经稀罕事!”
江湖势力错综复杂,但大多都是居一方而不动,唯独这九杂堂开遍各国、各城,最开始的当家人都以百家姓起始,一城据点一家人,城亡家亡无新人。若是这城换了名,易了主,便又会有新的姓氏撑起。
如今我所在的洸城陆家客栈,便是这城易主后的新东家。不过比起我头上还有几十人的吕家,眼前只剩一人的陆家才是真的稀罕。
“陆公子,”此番我是奉命而来,故无心言它,“按照您与堂主的约定,在下会在此处打工三月,直到过了新年。也望您遵守约定,将洸城的无字册借于在下一览。”
他混不在意的摆手,似是在打发烦人的虫子,“晓得晓得~他的事本公子记着呢。倒是你,进堂上几日了?”他指了指柜台旁边的小凳子,示意我坐下说。
我接过他递来的粗瓷茶杯,心却被那比玉还润的手给勾走了。磕绊了好几次,才把话说明白,“不过七日。”
若不是从玟城到这里太远,吕家又实在抽不出多余人手,堂上也不会随便在路边抓一野小子就入了籍——没错,我就是他们在路边抓的野小子。
别说培养了,就是与九杂堂有关、与江湖势力有关的各种知识,都是勉强灌装完成!到现在我脑袋里还是一团浆糊。
什么百锻山庄、留仙谷?什么方清观、玄光寺?这都谁跟谁啊?跟我九杂堂有半个铜钱的关系哟?
见陆十方仍旧一脸茫然,我便又补了一句,“从玟城到洸城,快马加鞭六日。”今夜,便是第六日末。
这下子他明白了,当即换上“早知如此”的表情,弯腰从柜台下取出一木匣,普普通通毫无特色。而正是这朴实无华的箱子里,却装着天下所有人都想要的东西,也是每一个九杂堂成员义不容辞要守护的——无字册。
“如此,便怪不得你。”陆十方取出册子,交与我手,“那规矩,我来教你。”他忽然指着那没有字的册子封面,正色道,“朝堂有史记官,撰录帝王将相山河社稷;下野有九杂堂,书写江湖百态民生万象。本来两者泾渭分明互不干涉,你写你的我记我的,但总会有江河入海之时。”
“这,就是九杂堂所录,关于各个时代不为人知的历史。它是野史,也是正史。故,无字册,众口传——《万山客》。”
“以后要说就说万山客,别说什么无字册,听着就没文化。”
“……哦。”
我寻思,自己的九年义务教育算白上了,连名字审美都比不过别人。无言反驳,默默翻开那本《万山客》,映入眼帘的俊秀字体就像陆十方本人一样,骨正,却又放浪。
“还有,以后不许叫我陆公子。”他又一次强调,顺便给我的杯子添了茶,“叫少东家。”
“好的,少东家。”其实我想皮,再叫一声陆公子,看对方会不会用眼神杀死我,但一想到那眉眼如丝的场景,算了,还是乖乖改口吧。“那个,这……书,我现在能看吗?”
尽管我的任务是将洸城无字册的内容记下,三个月后回到玟城再背诵于堂上诸子,但乍一来什么都没做,就先拿到了副本奖励,总觉得有些不太真实。
反观陆十方就很坦然,他似乎根本就没把这东西当宝贝,完全忘记了外面有多少人在惦记着它。“史书写了,不就是让人看的吗?而且你只有三个月的时间,不抓紧时间看,再好的记性都记不住的。”
无字册不许抄录,这是九杂堂创始人立下的规矩。
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每一城的无字册在帝王更迭、国破城亡之时都会送归堂上封存,除此之外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将内容带出。若非当下为特殊时期,我就是来借阅半柱香的时间都不成。
毕竟外面还流传着一堆骇人听闻的谣言。
“不过,你为何要记录整本呢?”陆十方斜靠在柜台内的软榻上,小扇扑流萤般惬意,“堂主要的,不过是与辛小侯爷有关的内容罢了。”而那些东西,不过是最近几年发生的,根本无需追查更多。
但这些辛密又如何是我一介新人所能知晓的?听完,我也只能是摇头,说不得违背堂主令的话。
陆十方一见我的态度,索性不再劝,“那你便看吧。”
我见他开始闭目养神,便轻手轻脚地起身关了客栈大门,外面的熙攘吆喝也逐渐归于沉寂。我开始沉浸于无字册所写的世界,踏入与记忆截然不同的历史。直到入更打邦声将陆十方惊醒,我这才收敛心神,重新回到当下。
“少东家,醒了?”
“嗯。”陆十方还迷迷糊糊的,他摸索着起身往楼上走,估摸着是想回自己房间去睡,走一半了才想起来没给我安排住处,便停在楼梯上,手肘撑着扶手,手掌托着脑袋,道:“你,随便找个没人的客房住吧,反正总共也没住几个人。”
“好的,少东家。”以微笑送走未来三个月的饭票后,我拿着柜台上的油灯上了楼,寻了角落里一间看上去就不是上房的屋子推门入桕。
等我脱了衣服钻进被窝,在被月光映的明亮如昼的屋子里无聊地盯着天花板时,脑袋里想的却是刚刚在无字册上看到的一句话。
“京运40年末,乐央元年初,长公主昔,下落不明。”
- TBC -
【人氣投票第一名,作者獲得 愛情使者 頭銜】
作者:狗剩
1.
勇者大人很烦恼。
这段时间道具店的老板娘隔三差五就会写信给他,内容来来回回都是关于藏在镇子附近密林山谷中的那头恶龙,她恳求勇者的帮助。
但他已经来过35次了。
换言之,我们的勇者大人讨伐恶龙任务整整失败了35次。
勇者不可以拒绝平民的请求。于是他又一次来到了这个镇子。那个有些热情过头的老板娘早早等候在城镇入口,将他带回了自己店中。
每一回老板娘都会给他的包裹里装满补给品,再额外赠送些只在传说中听过的珍稀道具。上一次是星星吊坠,再上次是月之石,上上上次是闪光珠……勇者甚至都怀疑过老板娘是不是劫掠了某个宝库。
可即使有那么多道具的加持,勇者仍未成功斩下恶龙的头颅。他靠在门边扯下一只手套,纵横遍布的伤疤与厚茧本是所有勇者骄傲的象征,在他眼里这些却变成了自己无用功和弱小的证据。
“我不想当勇者了。”
脑子里忽然冒出的念头没有经过任何过滤就脱口而出。他吓了一跳立直身体左看右看,见四周似乎无人听到后才松了口气。毕竟勇者怎么可以轻言放弃呢?
勇者转过头悄悄望了一眼老板娘,她正忙着给他准备补给品,从这个货架一路扫荡到那个货架,高跟鞋踩在木地板上发出踢踢踏踏的声响,不一会便把背包塞得鼓鼓囊囊。
说起来,老板娘也是个厉害的人物。这个世道一个单身女人独自经营店铺,总会遇上那么几个不怀好意的家伙,好在她足够勇敢又凶悍。
勇者曾不止一次目睹她打跑神秘怪人的场面。
那家伙披着斗篷鬼鬼祟祟窝在窗台下朝道具店内窥探,老板娘眼角余光瞄到个斗篷尖尖,立马跳起来丢下账本就往外追去。
只可惜神秘人的速度实在太快,虽然好几次她都触到了衣角,可往往下一个拐点对方闪身钻进一条死胡同便不见踪影。
勇者一度感到困惑,力量强大身手矫健,又拥有那么多传奇物品,老板娘为什么不干脆自己去讨伐恶龙呢?
“那个,小姐,其实我觉得……”
“怎么了?勇者大人?”老板娘应了一声,瞥过来的眼神里却不带半分笑意。
哦糟糕,她刚刚听到了。
于是勇者又把话憋了回去。
最终他得了一枚金光闪闪的挂坠,提着剑踏上了第36次讨伐恶龙的道路。勇者逆着光朝山谷进发,影子被拉得无限长。
“愿女神祝福你!”勇者听到她喊道。
愿女神祝福我。
2.
恶龙先生很烦恼。
这么称呼他显然很不公平。他虽然是龙,但却是头从不干坏事的龙,平时唯一的爱好只有读书。
也曾有鹿和兔子建议他把外号改成“好龙先生”,然而习惯是件非常可怕的事,大家坚持了不到半天又把称呼改了回去。
自大半年前开始不知从哪冒出来个勇者,隔三差五闯到领地里声称要讨伐他这头恶龙,频率之高几乎快成了密林山谷每个周末的固定演出项目。
更可恶的是,这个勇者每次携带着的那些奇妙道具,都是恶龙先生曾经费尽心思跨越山海到处搜罗而来的。那家伙明目张胆地把它们挂在最醒目的地方,借着所加持的力量高举起剑向他冲来。
四面八方涌来的嫉妒和愤怒几乎快把恶龙先生淹没,每一回他都气得控制不住拟态,化作原型狠狠痛揍勇者一顿后随便往外一丢;但过不了几天,勇者又会带着新的宝物跑来刺激他。
那是我送给帕丽卡的东西!!恶龙先生在心里怒吼。
哦,小帕丽卡。
年少时期恶龙先生的父亲遭遇意外,把他孤零零的留在世上;当时的恶龙先生还没来得及学会各种能力,甚至连完整的拟态都做不到:他化做人形,脸是少年人的脸,身体也是少年人的形态,可转过身去,屁股上拖着的那条长长尾巴怎么都藏不住;即便不看背面,仔细端详他的眼睛,就能发现连瞳孔都还是细细长长的龙眼状。
龙没有传承的习俗,也不存在“先祖的记忆”这种东西让他自学成才;万幸的,世界上还有一群爱八卦的女巫。她们最喜欢将别人家的秘事添油加醋记在羊皮封面的本子里,满世界乱跑到处贩卖。
恶龙纠结了很久,最终决定披上斗篷遮住尾巴,乔装成人类混进城镇去寻找这些手记。
那家招牌上号称什么都买得到的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乱七八糟的东西倒是堆得成山般高,一时间搞得他晕头转向。
然后帕丽卡就出现了。
似有若无的香气率先闯入恶龙的安全距离,随后视野里出现一团火焰般的红色卷发。他不敢抬头,随手拾起面前的不知名药水假装自己正在看价格。
“嘿,你要买什么?”那香气更浓烈了些,对方凑了过来似乎想看清客人的脸。他连忙侧过头拉低帽檐把自己藏得更深。
“书……我找一本书。”
“龙也会看书吗?”
他错愕地回过头,对上了帕丽卡笑意盈盈的眼。没有尖叫或哭喊,她只是愣了愣,随后露出一副“果然”的表情。帕丽卡指指他的身后,恶龙这才发现自己的尾巴早就钻出了斗篷。
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在预想之外的平静中结束。恶龙与人类少女作了秘密约定。帕丽卡为他搜寻有关龙的典籍,他则以珍宝作为回报。
——他当然知道这些书不值这么多钱,但书上写了:【把最珍贵的东西送给最好的朋友】。
人鱼可以献上歌喉,精灵能赐予祝福。恶龙先生既不会唱歌也不会魔法,唯有满山的财宝是他可以拿得出手的礼物。
但后来,恶龙觉得自己没法继续和帕丽卡做朋友了。他读过许许多多的故事,美丽的少女或公主最终只会与守护她们的勇者在一起,所有关于恶龙的结局都是悲惨又凄凉。
说实话,无论是哪种结局他都不愿意见到,可如果故事走向必须如此才能让帕丽卡幸福的话,恶龙先生还是愿意牺牲一下自己的。
他回到密林山谷躲在自己的巢穴里。刚开始单方面绝交时恶龙也偷偷跑去看望过帕丽卡,险些被她抓住。
再后来他干脆封闭了巢穴出口,每天擦着眼泪一边想念帕丽卡一边等着有人上门剁掉他的脑袋,只可惜帕丽卡选择的这个勇者实在是太过弱小,根本连他的龙指甲都砍不下。
所以,这勇者怎么还没来?
今天的风明明传来了勇者抵达镇子的消息,恶龙做好了随时开战的准备,然而下一阵风又告诉他勇者行进的路线拐了个弯绕开了这座山谷。
他在巢穴里来回踱步。不知道能有什么事能让勇者放弃讨伐恶龙?书籍里那些冒险故事情节一股脑儿钻了出来,他越想越不妙。
是有新的坏蛋出场了吗?城镇要被毁灭了吗?大灾难来临了吗?
勇者就这么走了帕丽卡怎么办?
不行不行,我得去看看。
3.
道具店的老板娘很烦恼。
她有个秘密朋友名叫莱蒙。莱蒙并非人类,而是一头龙。
第一次见面时她才刚刚接手这家店没多久。此前在父母的庇护下生活太过舒适,她甚至连家里到底贩卖些什么都还没搞清楚就被迫开始独自经营。仔细想想,莱蒙算得上是她当上老板娘后第一个客人。
都说龙是很贪财的生物,可莱蒙却完全没有价值概念。
莱蒙说要买有关龙的书,这是道具店又不是书店,哪里来的书?于是她翻箱倒柜找到了小时候看的童话。
这几本已经变得破破烂烂的册子可以说是一文不值,莱蒙却拿出一袋宝石与她交换,见老板娘不收还以为是报酬不足,又犹犹豫豫开口请求赊账:
“这些如果不够的话……下次我会带来更多宝石的。”
莱蒙明明顶着一双荧绿荧绿的恶龙眼,露出的眼神却无辜又可怜,莫名让人联想到铁匠家那只看门小狗。
她被自己的想象力逗得哈哈大笑,吓得可怜的恶龙先生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事,缩在原地一动都不敢动。
莱蒙实在是太有趣了,她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有意思的人。哦不,龙。
比如说莱蒙相当热爱阅读,有谁见过爱读书的龙吗?而且他尤为青睐那些儿童睡前读物。每一次到访莱蒙都会留在店里呆一会,靠坐在墙角津津有味读一本镇上小女孩间最流行的童话期刊。
灯台上点了数支蜡烛,照得屋内一片亮堂,她趴在柜台上盯着莱蒙毫不掩饰自己的目光。
“你、你干嘛一直看着我。”莱蒙被她看得相当不自在。
“传说中的恶龙藏在我家读儿童故事书,这场面能不多看一会吗?”见莱蒙被说得面红耳赤不知所措的模样,她几乎快克制不住揉他脑袋的冲动,“这样就害羞了?你也太可爱了吧。”
莱蒙脸更红了。
龙是一种相当聪明的智慧生物,莱蒙能在短时间内掌握各种人类社会规则,却始终学不会如何隐藏自己的内心。
他模仿着故事里的描述,找来各种花瓣、羽毛及丝绸,笨拙地将各式各样的宝物包裹好,再拜托密林的小鸟将礼物放在她的窗台上。
【给我最好的朋友】
“请告诉莱蒙,只有公主才会让小鸟替自己送东西。”她从百灵那接过礼物,这一回莱蒙找来了一片完美的世界树之叶,在上面摘抄了书籍里的词句。
【他感到非常难为情。他把头藏到翅膀里面去,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他感到太幸福了,但他一点也不骄傲,因为一颗好的心是永远不会骄傲的。】*
所以说他真的很有趣,但是也很糟糕。
某日这头龙突然就这么展翅飞走了。老板娘心情很糟糕,世界上还会有比他更有趣的生物吗?
密林山谷的迷雾与枝桠会将普通人困住,她找不到通往恶龙巢穴的道路。
她只能写信向勇者求助,既然他们能精准地找到别人家藏着的宝箱,自然也有特殊的办法追踪到藏匿起来的恶龙。
请带上这些东西,帮我找到那头欺诈少女芳心的恶龙。
4.
勇者找到了解决烦恼的办法,他悄悄把包裹放在老板娘帕丽卡家门口,并留下了字条。
【对不起,我还需要修行。】
勇者做了个完美的升级计划,他可以绕开恶龙巢穴,先从那些低阶的史莱姆开始锻炼自己的能力。
但显然莱蒙把这句话想到了另一个方向。
莱蒙趁着夜色好不容易混入了镇子里,原本只是想要悄悄看一眼,确认帕丽卡平安无事就回去,结果踩到不明物体摔了个四脚朝天。
那张字条飘飘忽忽落在他的脸上,爱读书的恶龙先生几乎瞬间就脑补了无数曾经在书里看过的、男子抛弃情人的桥段。
小帕丽卡一定很伤心。
正当莱蒙盯着门环犹豫着要不要去安慰安慰帕丽卡时,有人先他一步拉开房门。对方顺势拽了他一把,莱蒙踉跄一步跌进屋内。
莱蒙明明比帕丽卡高出许多,却莫名被她的气势震慑住。他被帕丽卡摁在门板上,她的高跟鞋踩住了自己的尾巴。
莱蒙低头看去,帕丽卡也正望着他,一副凶神恶煞随时会将他吃掉的模样;下一秒她的表情又变得柔软了,眼眶里落下大颗大颗的液体宝石。
帕丽卡在哭。莱蒙慌乱起来,想伸手替她擦泪,但帕丽卡紧紧扯住了袖子不准他动,生怕莱蒙再一次飞走。
帕丽卡质问这个可恶的龙为什么一声不吭就飞走;莱蒙这个老实的龙无法对她撒谎,支支吾吾地把读到的故事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勇者跑了,他也不知道故事该如何继续。以前莱蒙认为自己是个从不做坏事的好龙,但现在他又有些心虚,觉得自己是个世界上最可恶的恶龙。
“确实是恶龙,你比书里的龙还可恶。”帕丽卡脸色比刚刚好了许多。她觉得高估了这条龙智商的自己也是个傻子。“书里的那些龙都没有征询女主角的意愿就直接带走了她们,太可恶了。”
“而你既不问问我,也不带我走。”
大约是刚刚哭过的原因,她的眼睛亮晶晶闪着光。莱蒙大脑在轰鸣,这才意识到故事的主角不是勇者也不是其他的某个人,而是他。
“那你……那你愿意吗?”莱蒙拉住她的手,恶龙守财的本性第一次在他身上展露,“现在就跟我走。”
帕丽卡笑嘻嘻踮起脚和他来了一个贴面礼,她的答案显而易见。
“先等一下。我才不要像你一样突然失踪。”她转身从抽屉里取出纸笔。
“你要写什么?”
“我要给这个故事写一个结尾。”
5.
恶龙掳走了镇子里最美丽的姑娘,将她变成了自己的新娘。
END.
*恶龙摘抄的词句来自《丑小鸭》
文:梨七生
关键词:烧毁
文体:小说
标题:《无题》
备注:戴着追星入脑的滤镜写的,主角是原创,“她”是有原型的。
正文:
面前的火焰燃烧着,时不时发出噼啪声。
这就是最后要处理的东西了,平坂在心中默念。
平坂,22岁,是学生。
并没什么特别的经历,普通地生活在普通的城市,有个普通的家庭,上着普通的学校交着普通的朋友……
有着普通的烦恼。
普通的少年在十八岁左右的时候多多少少都会对自己的“普通”产生不适。
毕竟正是青春的时候。
有人加入了棒球部,以甲子园为目标。
有人被星探搭讪,为了出道开始特训。
有人抓紧备考,把东大当初第一志愿。
平坂既没有充足的精力,也没有帅气的长相,更没有超高的智力与过人的耐心。
一言以蔽之——
普通。
这样普通的他选择逃避普通的方式就是追星。
那些原本普通的女孩,就如同宝石的原石一般,被筛选、打磨。
最后在舞台上闪闪发光。
如同幼虫羽化成蝶。
平坂觉得见证这份成长的喜悦能让他的青春变得不再普通。
在那些女孩中,最让他心动的那个是团队中的主角。
虽说是心动,却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喜欢”或者“爱”,更不含有任何占有的欲望。
那种感觉仿佛互相敲击的音叉:轻响,而后共鸣。
他开始去试图了解这个女孩。
从她出发的起点开始。
那时青涩的她从全团的女孩中脱颖而出成为center,第一张单曲便引爆了话题,社交网站上的赞誉扑面而来。
公司也看到了她被众人所喜爱的场景,紧接着一系列的推广和曝光又让她的人气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在镜头前她不只是她自己,还是组合的成员。
每一次的活动她都尽力去做到完美,无论是综艺节目,还是单纯的握手会。
然后第二三四张单曲,一张强过一张的表现力彻底抓住了粉丝们的心。
清新的、甜美的、叛逆的,她一次又一次地展现着自己的可能性。
了解得越多,平坂就对她越是在意。
除了年龄相仿之外没有任何的共通点,他却如同着了魔一般想要见证她更多的成长。
于是他开始去参加有她的各种活动,关注她的各种信息。
在有人夸她的时候会非常开心,有人诋毁她的时候会火冒三丈。
她的成长,让平坂感觉自己非常幸福。
哪怕完全与他无关。
接着就是前辈的毕业单曲企划,作为新人的她竟然依旧在center的位置。
尽管center这个位置本不应由她一人承担。
那是光荣,更是责任。如同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五个组合内被选出来的成员同台表演,身处最显眼的位置,哪怕是细微的失误,也会被放大无数倍。
还好她做到了,尽管不完美,但总算有个好的结束。
可之后的握手会上,竟然有人把刀带进了会场想杀掉她。
虽然安保阻止了恶性事件的发生,可她还是被吓到了。
随后导致了失声,她的活动也暂时停止。
手里的资源被交给同队的其他成员,毕竟她是这个团队的一部分。
在一段时间的休息调养之后,她回到了舞台上。
第五张单曲发售,这时的平坂已经不知道用什么样的心情去继续下去。
连续的center导致的结果只能是让她压力过大。
就在这之后她受伤了,公司没有说明原因,只是发了一条公告。
在这之后又是一轮交接资源,能去的工作尽量去,不能去的就只能交给队友。
就算在养伤,她的日常依旧是忙忙碌碌地工作。
访谈也好电台也罢总之不需要剧烈运动的工作她都很好地完成了。
伤好得七七八八了,第六张单曲也开始宣传。
她打着石膏拍MV的样子坚强而又倔强,触动了无数人的心。
可如此努力的她得到的除了人们的称赞之外还有公司的压榨,哪怕受着伤也要成为center,就算不登场也要作为噱头。
在这之后她边养伤边工作,大伤小伤新伤旧伤,就算不去活动现场也能看见场照中她身上止血的胶布。
第七张、第八张,她的center位置依旧没有动摇。
在这之前已有其他成员对此颇有微词,成员的粉丝们也很不满。
可运营知道,她是最好的招牌,就算让成员代替她的位置,也没有她的效果。
期间,成员中有看不到希望想另觅良机选择毕业的,有被爆料私生活为了体面选择毕业的……组合变得千疮百孔,成员中充满了猜忌。
她的身体还是扛不住了。
接下来的活动竟然需要坐轮椅出场。这不是粉丝们想看到的,更不是她追求的。
于是公司开始故技重施。
但团队人心已经不齐了。
就这样,成员走的走,暂停活动的暂停活动。人数少了三分之一。
虽然有上来的二期成员补充,但磨合也是需要时间的。
就在第九张单曲的center公布后,她选择了离开这个团队。
不是毕业,而是强硬地离开。
这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不明白她为什么要选择离开。
但她不想再沉默,哪怕成为离群索居的黑羊。
平坂将手上的笔记本扔进火焰中,上面记满了关于她的文字被一点点吞噬。
蝴蝶最终飞向了天空,而少年回归了普通。
残叶毫无留恋地离开了榉树,明年的樱花八成会如期盛开吧。
完
免责模式:笑语、求知
初十,大雨倾盆,漫天水幕。
临湘城北有一座小小的客栈。不过十来间客房,客人也是常住不满的。
炎炎暑气被暴雨驱散,昏暗的天色。凉爽的水汽让人忍不住泛起困来。掌柜兼小二正在柜台上撑手打着瞌睡,倒不是偷懒———整个大堂内也不过角落一桌客人而已。
恍惚中似有嘤嘤哭泣之声,奈何夏乏正狠,掌柜咂巴了下嘴,换了个姿势入睡。
坐在嘤嘤哭泣家伙对面的男子痛苦地揉着眉心,还要一遍遍地给对面那只妖怪倒茶,时不时温声安慰:“多喝热水。”
哭泣的家伙狠狠地擤了一把鼻涕,细长的狐狸眼肿得像门缝,半点也没过往的风姿。它哭哭啼啼地向桃花道人抱怨:“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就不应该下山,我要是不下山也不会遇见我二姑妈家三姨奶奶的外侄孙女的儿媳妇家表妹的堂姐的外甥,我要是不遇见我二姑妈家三姨奶奶的外侄孙女的儿媳妇家表妹的堂姐的外甥,我就不会去镇上,我要是不去镇上我就还是清清白白的好狐男……”
它可怜巴巴地哭诉自己的委屈:“您知道我们公狐狸过得有多难吗?母狐狸们根本不愁白嫖清白小哥,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需自己建一个庄子,就算知道母狐狸们身份可疑,那些做着妖怪痴心一片美梦的书生们一个接一个地送上门来。如今世道步入正轨,都是合法的买卖,只取一点点元阳,薄利多销,连地府的阎君上来查过几次都不曾取缔。”
它抹了一泡眼泪:“我们公狐狸呢,想取一点元阴那是千难万难,一不小心就要背上一条痴情的人命,叫那七十二道天雷劈个稀碎。”
“理解理解。”桃花道人将面前的茶杯推给对面的公狐狸,“那妇人虽然找我告状,但如今我见了你,气息清和纯正,倒确信你未曾害人性命,自是不会冤枉你。”
公狐狸打了个哭嗝,听桃花道人提起罪魁祸首,周身气息更是悲愤:“哇……她太欺负人……狐狸了!”
有道是乱世出妖祸,如今国泰民安,人世间一片祥和,妖怪们也大多安分守己。但修炼还是要修炼的,日日夜夜都要靠修炼才能勉强维持生活的样子。
新生小妖代越来越多,修炼资源也越发紧张,如何快速有效地改善修炼进度已经成为妖众们需要好生思考的问题。
泰山府君向来公正严明,经过妖界老辈的多番上访求诉,总算在人妖灵三界立下了新的规矩。
那就是交易。
合理合规的交易。
不违背人类的真实想法,不扰乱社会安定,不影响人类的健康寿命的前提下,通过交易获取少量的精元。
人是天道之子,数量之多,就算是取这微量的精元,也足以让新生小妖代们平稳地度过幼妖时期了。
若是某些急功近利或者是贪婪成性的妖邪,迫害了凡人的性命。那么就需要行走于世间的监察者出来维持秩序。
桃花道人,算是其一。
除了偶尔有比较强大的妖邪为害,大部分时间桃花道人接到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纠纷。
比如说被黄鼠狼用大母鸡在梦中交易的苦主在第二天早上发现收到的是一只瘦苦伶仃的小公鸡,比如说路遇美妇一夜云雨便想娶回家结果被拒绝就恼羞成怒上门诬告妖怪害人的贪心男,还有明明点名要的是身娇体软易推倒的美娇娘结果睡到的是美娇郎……
但是像哭得这么惨的公狐狸,桃花道人还是第一次见到。惨得活像隔壁攒了一年的坚果结果被人类无意中发现全部拉走的松鼠。
此事,还需说到三个月前。
公狐狸在这窝崽子中排行第二,且叫他狐二郎。
狐二郎原本在山中与父母为伴,虽茹毛饮血,倒也无忧无虑。只是不知从何时开始,父母看向他的眼神开始充满了愁绪。
"我家的二郎可怎么办呢?"狐二郎偶然听见母亲与父亲在洞里念叨,"这般大的年龄了,竟还奔于山间偏野里,丝毫没有身为妖族的志气。"
妖族的志气,又是什么呢?
他只是听说成型的妖怪都要下山历练,若有所成方才荣归故里。
他身边的姐妹,早早地便跟着伙伴们下山修行,只有他,伙伴一不小心都吃光了。咳……
总而言之,或许是到了下山的时机。
就今日下山罢!狐二郎这般想到,妖族寿命长久,倒也不需一时之间的告别。他整理了自己的小包袱,毅然决然地离开了自己的山洞。离开的时候,心中未免有些空落落的,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情绪。
直到四个时辰以后,他才终于懂得,那是好像忘掉了点什么的情绪——他忘记问父母妖族下山历练到底是要做些什么?
好在遇上了他二姑妈家三姨奶奶的外侄孙女的儿媳妇家表妹的堂姐的外甥,虽然长相略有些眼生,但身上的气息俨然同出一辙。两只狐狸攀谈许久,总算确定了互相的亲戚关系。
那只狐狸见二郎懵懵懂懂,便自告奋勇做起了二郎的向导,告诉他山下不远处有座镇子,虽不是十几万人的大城,但也有几位狐族亲友混迹其中。他拍着二郎的肩膀,感叹道:"若不是世道艰难,谁又愿意远离家乡呢?"
狐狸问二郎,下山是想做个长久的买卖,还是随缘而定。二郎一向稳重,自然是打算先签订个中长期的合同。狐狸便教他:"我瞧你这化形也就略称清秀,靠脸吃饭显然是不太靠谱。尤其不可去寻那些单纯清白的娘子,否则难以脱身。你且去找个贪的,与她多些金银类的交往,来回几次,交易便可成了。"
狐狸叮嘱道:"你可要记住,第一次交易,你可一定要问'我与你讨件礼物可好?',她若是应了,才可拿些精元,否则是要叫府君大人抓去的。"
狐二郎追问道:"那怎么知道那女子是贪还是不贪呢?"
狐狸笑答:"这还不简单,你且多去那绸缎胭脂首饰铺子,专瞧那些逛得多买得少的。这类女子想来经济不甚宽裕。你再装作偶遇,言见之有缘,非要送些礼物。若轻易便送出去了,又不见回报,便是那种贪的。"
狐二郎顿觉言之有理,千恩万谢,背着小包袱便去也。
到得镇上,住得几日,真叫他寻上一位。这妇人新寡,时下流行的胭脂水粉说得头头是道,又极为贪嘴,便生袋里摸不出几个新鲜的银钱。狐二郎既瞧中了她,便巴巴地登门诉说了相思之意。
此地民风宽泛,倒也不太讲究寡妇二嫁。就是狐二郎长相太过普通,穿着朴素,妇人打量二郎的眼神便审视起来。
"你说爱慕我,爱慕在何处?"妇人追问道。
狐二郎支支吾吾,好半天才勉强说出贪慕妇人颜色这等话来。
妇人半信半疑,但眼中还是透露出些自得的喜色。见二郎呈上的玉镯,心中欢喜,看二郎顺眼了一分。便应道:"那我且看看你的诚意。"
二郎见事情有望,心中自是欢欣鼓舞,将自己小包袱里的宝贝换了好些银钱,买上最新的胭脂水粉绫罗绸缎,一日日地往那妇人家中送去。
送了半月有余,见那妇人神色松动,期期艾艾地说出了那句话:"我与你讨件礼物可好?"
妇人听了这话,眼中笑意便淡了。她瞪了狐二郎一眼,转身便进了屋子,那关上的屋门差点拍扁了二郎的鼻子。二郎心中纳罕,还未回过神来,屋门突然又开了,就见着原本送妇人的礼物一股脑从屋内丢出,砸回了二郎的脑袋上。
"我且道你有些诚意,万没料到竟然是如此计较回报的家伙!"妇人怒气冲冲地嚷道,将二郎赶出了院门。
狐二郎是一头雾水,却连忙抱住妇人大腿,一番哭诉道歉,连续几日又是连连不断地礼物送上。
且又过了半年有余,二郎心道时机成熟,又再次问出了这句话。
谁料又被这妇人劈头盖脸一通痛骂,之前送去的礼物再次原样退回。
狐二郎满腹委屈,只道自己真是诚意不足,连一点点微末的小心思都被瞧了出来,只得连连服软,继续了送礼之旅。
这般一而再,再而三,日子便拖了三五年。
狐二郎的小包袱空空如也,精元是一分不得。他心灰意冷,直觉这人世难料,妖族的志气也磨得七七八八。
他想,这下山的历练果真不是谁都能做得,他也不求荣归故里,还是回山里晒太阳吃些新生下来的小伙伴为好。
也不知道那妇人从哪里听闻到狐二郎要离开的消息,带着一众家属迈着步子怒气冲冲地找上门来,揪住他的衣领愤怒大骂,道狐二郎是个渣男,玩弄妇人感情。一群人围着指指点点,吓得狐二郎心神俱裂,一不小心现了原形,化做一只狐狸逃窜而去。
桃花道人拍掌而笑:“惨惨惨,你只道人欲之贪婪,却不知貔貅之性——许进不许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