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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遠夜
燕子啊
让我唱个我心爱的燕子歌
亲爱的听我对你说一说,燕子啊……
*
没想到,与她再见的日子竟如此突然地来了。
荧幕里的她有些陌生。
无论是一身华贵如公主般的盛装,还是那一张抹了浓妆的脸,都和他记忆中的姑娘不像同一人物。他坐在电视前仔细地寻找,总算从微笑时的习惯和没有彻底消除的细微口音中寻到了一丝丝从前的记忆。
那时他们只是这座小城里极为普通的少年少女,因为就读同个班级和相同的爱好玩到了一起。不过男生有男生的话题,女生有女生的小团体,即使是朋友,他们俩大多时候也都是和同性朋友一块儿行动。
放学后的集体活动,男生们跨班级、跨年级集齐十多个人,不是去踢球就是去拍球。而女生的活动就文静得多,一边逛街一边聊天,三两地在学校周边区域游走。明明都是逛过几十几百遍的地方了也依然兴致勃勃,总能在同一家店内差不多的商品里挑拣出有些喜欢的小物件买回去。
刚熟悉起来的那会儿,他们的交流仅限于学校内,仅限于同桌在下课、开小差时的只言片语。他在纸条上告诉她最近优秀的流行音乐作品,而她则保证回家之后会找来听听看。
他可能不是一个合格的推销员,可她一定是一名优秀的听众。每一次推荐的歌曲,她都如约在当天听完,并在第二天将感想说给他。有时是旋律很动听,有时是歌词写得动人,也有时候她会率直地表明这首歌可能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虽然最后这种情况会让他稍有失落,自己喜欢的东西不被别人喜欢总是叫人难受。但情绪经过沉淀,脱离最开始的状态之后他反而觉得欣喜,因为她每回的评价都不是简单地敷衍两句,她确实认真地去了解过,然后选择实话实说。
数次之后,他逐渐从这些足够真实的评论里感知到了她的偏好,从此再没推荐过被她评为不合心意的歌曲。抒情的、温柔的,他发现这类歌曲总会得到不错的评价,一如他对她的印象,一名毫不起眼的安静女孩。
如果不是同桌,他们可能根本不会有一周超过五句话的交流。如果不是同桌,他完全不会想把刚省吃俭用买下的磁带借给她。同桌真的是非常特别的存在不是吗?它将两名原本毫无交集的同龄人凑到一起,诞生出别样的情谊。
他不知道她是怎么看待自己的,但他得承认,她和其他的女同学……有一点点不一样,一点点。
*
“上个学期尽让你推荐歌,我这里也有不少歌想分享给你。但是你要保证不能因此嘲笑我的品味,不然我就再也不听你给的歌了,知道不?”
看到她在纸条上写的话,他暗自点头,决定不管收到的是多土的广场舞曲目或者口水歌也不嘲笑她——但不嘲笑归不嘲笑,要是真的不好听,他仍会如实将感受传达给她。他对此很有自信,她绝对能分辨出于内心的真实评价与恶劣嘲笑之间的区别,这是花费了一整个学期建立起来的信任关系。
随后,他便在纸条上见到了她钟爱的歌曲……《拾彩贝》。
此时此刻,他十分庆幸他们俩的对话不是即时的面对面交谈,而是麻烦的纸条聊天室。不然的话,她大概要见到他莫名、不解、迷惑、尴尬的无言蠢样。
算得是爱听音乐的他被标题整得很纳闷,虽然这似乎与他对她的印象十分符合,但又好像哪里不太对劲。流行曲目喜欢取的歌名无非就是那些东西,六七成和爱情有关。拾彩贝这样的题目,尽管不能说和恋爱完全没关系,但怎么看都更像是一首儿歌。
与小学午休时悬在教室左上角落的电视机里放映的动画歌曲异曲同工,他的脑海里已然顺理成章地将采蘑菇的小姑娘换上适合赶海的服饰,弯腰去捡被潮水留在沙滩上的贝壳。欢快的前奏过后是红色加粗楷体的大号标题坐落于屏幕中央,紧接着清脆的儿童女声与简单易懂且段落重复率极高的歌词组合在一起,这首儿歌便完成了。
他不否认有部分儿歌是挺好听的……但,有特意推荐的必要么?
“这是首儿歌?”
“唔……你回去听了就知道啦。”
问题被打了回来。瞧她眼睛都笑没了的模样,他极其肯定这歌有点猫腻。
他会购买喜爱的歌手制作的专辑磁带,不过迫于经济原因和便捷程度,更多地还是在网上搜索在线试听。然而在盗版音源遍地走的如今,他居然没能搜索到多少关于《拾彩贝》的条目,它作为国语歌实在冷门。
于是,他点开搜索出来的几乎唯一的试听链接,开始聆听她的喜好。
*
第二天,他看向她的眼神都不对了。
“你昨天给我听的那是什么?”
刚放下书包还没拿出课本抄作业,他就忍不住直接开口询问。着实等不到打响上课铃再传纸条了,天知道昨天晚上听那首歌的四分钟有多煎熬,演唱者极具穿透力的嗓音借由音响在他家里回荡……他永远忘不了爸妈投向自己的古怪视线。
“什么是什么,就是首歌呗。”她纤细的手上转着一只花里胡哨的笔,课本平摊在桌面,内容正是待会儿要默写的诗文。做完的作业叠放在书桌的右上角,方便每天都要抄作业的同桌随意借取。“你听完了?”
“谢谢,我宁愿没听完。现在我家那两位都觉得自己孩子被怪东西附身了,你说要怎么解决吧。”
“哈哈你也太夸张,哪有这么严重。虽然小孩子听美声作品不常见,但你撇开那种在整个班级面前声情并茂朗读课文的尴尬,带好耳机仔细品味品味呢。《拾彩贝》是首好歌,我可喜欢听了,真不是作弄你。”
他当然知道她没在开玩笑,他这是在质疑她的品味!
“不是,你多大年纪,怎么听起美声了?我爷奶估计都不爱听,春晚一播这类歌唱节目直接调成静音唠家常。”说起这首歌的不好,他可有太多能讲,“不说这歌手唱得听着费劲,像一口大气吸不上来似的,那歌词哎哟……还‘围着红兜兜’,儿歌都没这么直白,没把我臊死。”
其实这会儿的他尽管看似是个老乐迷,却根本没有多少乐理知识,对歌的评价全都出自完全主观的感受。美声唱法的科学性、演唱家声乐技巧的好坏、共鸣如何,甚至连高音质量的优劣都听不出来。再加上对美声多多少少存在一些的偏见,以及这年龄段的少年一开闸就愈演愈烈的嘴炮行为,等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对着她数落了好久她喜欢的东西。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结果。若非系统学习过声乐,一般人很难对美声作品进行有内容的点评,欣赏也是同理。绝大多数人都知道《今夜无人入眠》,但是这首歌的难度、各位男高音歌唱家不同版本的优缺点,了解的人凤毛麟角……不敏锐的听众甚至连某些歌手的倒嗓期都察觉不到,‘听个热闹’正是最恰当的形容。
从头到尾她都没有插过一句话,只偏着头听,手上的笔在指间转过了二三十个来回,笔帽上垂下的挂饰随着笔身摇晃,发出汀汀的轻响。班主任进来主持早会之前的班级格外吵闹,但在叽叽喳喳的麻雀群里,她是特别的一只,安静不多嘴的姿态正如他对她的印象无二。
看上去她像是虚心听取了他的种种点评,可不知为何,他倒心虚起来了。
但这时期的少年,还有一个十分共同的特点——嘴硬又爱面子。
兄弟之间暂且不提,在异性面前承认自己错了,那可是天大的事,是涉及到‘尊严’的严肃抉择。尽管隐约察觉到自己说得有些过分,却不愿让对方发觉,想维持住自己的形象。
一顿过火的批评结束,她没讲话,他也没讲话。她没看他,也似乎没在看桌上的课本,视线不知道停留在哪里,像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头。前一秒还心虚着的他顿时有一点小情绪,因为她看起来没有认真听他的评价,竟然在开小差。
怀着所谓‘虽然我不想你太在意我说的这些,但我也不愿意你真的没有在意’的矛盾心情,他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喂,想什么呢?我刚才说的话听见了吗?”
这时,她的眼神里才有了他的影子、一些遗憾与少许失望。那神情仿佛比张口道歉还能折损他的腰杆子,只一眼就将他强撑起的气势击垮。
“叮铃铃——”
班主任准时地踩着震耳欲聋的打铃声走到教室的讲台前,而这位老资历的中年女教师,每天早晨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清点作业,统计缺交人数。
“……糟了!”
大难当头的他无暇去细细体会她的心情,因为今天早上光顾着数落那首歌的不是,他东缺西漏的作业还一个空都没填……交与不交,早死与晚死的区别。
抄作业大王的滑铁卢十分彻底。班主任教授的语文课一结束,他就被通知去办公室报到,接受其他勤奋批改作业的任课老师一顿批评了。
在她面前能说上一早晨不停,到了老师跟头和闷葫芦似的一句话也说不出。像根木头一样杵在那儿一动不动,眼睛直愣愣地盯着桌角。不敢看老师,也不敢看自己那本被写了‘空白’加两个大大问号的作业本,心里充满悔恨。
而这还远不是结束,这一天上交了几门课的作业,类似的场景就复刻了几次,甚至还被班主任在午会中当着全班的面通报批评,可谓颜面扫地。忧心于是否会发展到通知家长的他,这下着实是没心思再和同桌的她传纸条。平时玩得不错的哥们一到课间休息就来他旁边,锤了一记他的肩膀,玩笑地问他今天怎么马失前蹄。
几人说着说着,其中一个便促狭道:“还不是和同、学聊得太开心——”
话中揶揄之意尤为醒目,显然是注意到了他和她较为频繁的互动与‘热烈’的聊天情况。其余的青涩面孔上也露出如出一辙的暧昧笑容,并未因话中的另一位主人公就坐在边上而有所收敛。
“喔——那是应该忘了抄作业。没事没事,哥几个都懂,这波一换一不亏!”
男生打趣起男生来可不比燃起了八卦之心的女孩子弱,而且他们的言语中更有性别原因产生的优越与攻击性。如果有最起码的良知和羞耻心,处于这样的漩涡之中必然叫人非常不适……即使他们是‘好哥们’。
他都难受得不行,她又能舒服到哪儿去?
“行了行了,赶紧去放水,要憋死了。”
推搡着一众哥们走出离开位子走出教室,虽然调侃依然不停歇,但至少在上课之前肯定波及不到她。不在她跟前,他心里好受不止一星半点,那些过火言论的威力顿时下降大半,传到耳朵里根本不痛不痒。
——这是为什么?
是因为在其他人面前被嘲笑太丢面子吧,他想。
最后班主任止步于口头批评,并未将这件事捅给他的爸妈,直叫他松了口气。可要说高兴,也着实高兴不起来。一面略有些怨怼她竟不提醒自己补作业,一面又担心她还在介意哥们的玩笑……和他的恶评。
对这两件事,他有心道歉。然而第二天一到学校看到一如既往在温书的她,这份心思又沉了下去。
一度闭上的嘴,想要再次张开可不容易。他内心挣扎数秒,终是吸取昨日的教训,先默默地从她的桌角伸手拿走一沓本册,按照顺序抄写起来。手上奋笔疾书,脑袋里想的却是该怎么打破尴尬沉默的氛围,顺利地将那句对不起说出口。
应该先为无偿借他作业的善举道谢吗?可是这么长时间的借阅行为下来,除了第一次有过几句感恩外,接下去每一天都拿得顺理成章。双方对此早就形成默契,现在再口头道谢也太古怪。
再用推荐歌的话题……?不,暂时别提歌曲。一天过去了,说不定她已经忘记那些令人不快的评语,没必要让她回忆起他咄咄逼人的模样。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直到顺手把作业还回去的那一刻,他都没想到合适的开场白——还是传纸条算了。
纸上聊天室永远不会背叛他,不管是多尴尬的话题,一落到无声的纸上就完全不用担心。虽然只在纸条上道歉好像不太正式,但……本来也不需要多郑重,他觉得让她知晓自己的态度更加重要。
早读和早操的间隙,他反反复复地打了一遍又一遍腹稿。从和她传小纸条开始,他还是第一次这么认真地思考该如何写好笔下的句子,仔细到连一个标点符号都想做到无可挑剔。
终于他觉得简单直白的开场最有效,并急急忙忙冲到座位,在第一节课的铃声刚响起的时候就撕下一页纸沙沙地将精炼出的语言写好,抖着脚等待任课老师在开始讲课,这样他就能趁着老师转侧身的不注意将纸团丢出轻巧的弧线,稳稳落到隔壁的桌上。类似的动作已在过去的学期里上演无数次,即使不去细想,行云流水般的投掷场景仍会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他已经预备好把攥在手中的小纸团扔出去,手臂肌肉紧绷,蓄势待发。
然后他看见了班主任抱着课本进来,然后他又看见两三名不认识的中年男女跟着走进来,直接走到教室的最后方,在紧靠墙壁的空椅子上坐下。
当学生当了近十年,如果他还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那这些年可能是白活的。他再不把老师放在眼里也不会挑这种时机发作,更何况除了爱抄作业外他自诩也不算坏学生。
“最近几天会有人随机到班级里听课,大家知道一下,和平时一样表现就好。”
听到班主任说出这话后,他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怎么偏偏凑在这时候来视察。但他没办法推迟领导们的到来,只得无言地将手中的小纸团放进有些掉漆的金属笔盒里,继续等待下一个时机。
这一等,时间就毫不留情地溜过他们之间的走道,把笔盒的盖子扣得严实,不可说的心绪被封存在内,不知要等到何时才能重见天日。
*
如果可以预知到未来,他或许会放弃当初缩头乌龟似的窝囊决定,鼓起勇气把那句该说的话用自己的嘴清清楚楚地讲出来。
可是没有人能预知未来,至少他不能。
一念之差,现实就会变得如此不同,有些事就会变得如此难以挽回,谁能知道呢?世事无常,迁徙的候鸟难道就一定会再飞回来么?旅途中存在太多的变数,多得能将习以为常的轨迹转变至另一个方向。
叫他陌生,令他手足无措的另一种轨迹。
*
炎热的夏天来了。
天气再热,也挡不住青春少年们对户外运动的渴求。不用上学的漫长暑假,他和哥们一起踢了不少场足球。和他们一起踢球的都是附近初高中无所事事的男生,尽管挑了太阳没那么烈的下午,几场结束也都和淋过暴雨似的全身湿透。
带了女朋友来的人生赢家会和妹子再去其他地方约会,而他这样的,和哥们打完招呼就干脆地各回各家。踢球的场地离他家有点距离,要搭二十分钟一班的公交才能到。骑单车倒也可以,不过实在是懒得自己蹬回家。最近没有特别中意的磁带要买,他没必要费这些功夫省丁点儿钱。
每到雨季和酷暑,他总要觉得公交站的遮雨棚真是个良心的公共设施。躲在阴影下的时候尽管仍旧很热,心理上还是凉快不少。偶尔有一辆私家车从路上驶过,也有大热天依旧坚持蹬二轮三轮的人,甩着汗让轮子动起来。
还没有公交车的影子。
二十分钟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说不定有些急性子的人就是不愿意在这儿浪费无谓的等待时间,于是选择了其他不省力出行方式。他愿意等,倒不是他有耐心,而是对他来说等车的时间可算不上无谓。
上蹿下跳好说歹说才从爹妈手里拿到的随身听,这不就用上了?路途中挤出来的‘闲暇’,最适合用音乐填补。甚至可以说他接受在热浪里踢球的邀约,其中极为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就是他能在路上听音乐。
公交车的班次间隔长并不是问题,就算它迟到也没关系,因为他有享受等候时光的绝妙办法。
随着歌曲切换,候车的人也多了一点。
最早到的他站起来,将候车座位让给一名老人,得到她一句感谢,不错的心情变得更好了。正巧耳机里播放的歌是气势高扬的类型,激昂的行进仿佛成了他的角色曲,下巴抬起的角度让汗水顺着颈部笔直地流下去,红彤彤的天际和厚重的云彩像是在给他的英雄事迹降下充满喝彩的帷幕——他平时绝不是容易想入非非的人,只不过音乐在烘托氛围上实在有不少加成。
歌曲进入高潮,鼓点节奏愈发激烈,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随着音乐微微晃动,等待着人声加入之后的爆发。
“哟,刚踢球回来?”
浑身一激灵,他条件反射地按下暂停键,生生将音乐停留在切入副歌的前一秒。侧头看去,这熟悉的声音果然是她。惊讶之余,还有几分被突发意外袭击的不知所措。
“哦,嗯。”他顿了半晌,“你也出去玩?”
“没,出来上课的。”她回答,“真是巧了,你坐哪个车?”
他报上车号,她点点头:“果然和我不是一班,怪不得之前没遇到过。”
“那你是哪个车?”他接着回问,听到答复后心道确实是巧了。她那辆车的班次间隔短一点,再加上比赛结束的时间每次都不固定,兴致来了踢到晚饭饭点也不罕见,两人要碰上可不容易。
耳机还在挂在耳朵里没来得及拿下来,等他想到应该取下耳机和同学说话的时候,两人已经都没有话了。取或不取好像都不正确,手僵在裤兜里动弹不得。他不想过早结束和她难得的偶遇,即使这气氛尴尬到让他呼吸困难。
可是他们之间还有什么可以聊?……音乐?
——算了。
放弃曾经兴致勃勃谈论过的话题,只需要脑海中闪过一些幻灯片记忆的区区一瞬,他就像被下了封口咒,不得在她面前主动吐露任何有关音乐的只言片语。要知道,英雄也并不十全十美。被捏住弱点,英雄和狗熊的身份转变往往不会很复杂。
暂停的音乐暗示故事进行到尾声时的重要转折,巨大的红幕布之下,正做着告别动作的主角被债主找上门,以极不符合英雄的姿势灰溜溜地逃遁远方。当然、当然,他不是什劳子英雄,他欠她的东西大概也没那么价值连城。只不过欠了太久,利滚利后逐渐变成了他无法面对的一座大山。
不知该看哪儿的眼睛偷偷往边上飞快地瞧了一下,她正注视着公交车将会驶来的方向,根本没有关注他,仿佛之前的几句寒暄仅仅是最起码的礼貌,她根本没想和他聊些什么,也没真的关心他家住哪个方向。
心重重地落下,落到水平以下。
他看见候鸟掠过海面,他看见雨滴打湿羽翼。他看见候鸟逐渐靠近,他看见自己和雨滴一起坠入大海。
“我说你、”
“对不起。”
他是后开口的,却抢在她前头把话说完了。快速但清晰的三个字堵得她一愣,脸上浮现出明晃晃的疑惑:“……什么?”
“对不起。”鼓起所有勇气说出第一遍后,接下去的无数遍就异常容易了,“你推荐的那首歌,我说得有点过分。其实它没我当初评价的那么糟糕,真的。”
“啊……”她显然很惊讶同桌了大半年的同学竟然一直对那件事耿耿于怀,也没意料到会在这里听到一句道歉,顿时不晓得要如何反应。但是被他的郑重所感染,她也不由得思索起较为正式的回答:“其实我在一定程度上预计到了你的评价,选那首歌当作推荐的第一首曲子也有点缺少考量,应该先让你接触更通俗一点的曲子才对……不过你竟然提高了《拾彩贝》的评价,我还以为你不会想再听它的。”
“后来偷偷听过。演唱我还是不喜欢,但曲子其实不错,有些像带点忧郁的儿歌。”
承认它的好,对现在的他来说简单得信手拈来。
她笑了笑,却不像他听到自己喜欢的歌被夸赞时一般表现,没有就这首曲目继续深入讲述创作的背景、喜欢它的理由等等,她与他的不同如此明显,脸上收不住的笑容引他的视线无限停留。
公交车开走了。他先到的车站,却是她先上车离去。
二十分钟一班的公车今天也没有遵守时间,按照自己的步调不紧不慢地迟到了五分钟。虽然他一般不在意多等几分钟,但今天他得好好感谢它至少没在他们俩谈话之际不合时宜地出现。
车内冷气很足,吹得他头脑恍惚。
终于把那句话说了出来……光是这点,今天的收获就已盆满钵满。然而看似完美的偶遇中仍有一点让他遗憾——竟没有和她聊除此以外的东西。现在就好像他们之间的死结被疏通,留下两根毫无瓜葛的线头。
作为过错方的他应该主动再拾起线,打成漂亮的蝴蝶结。可他被解开死结的激动冲昏脑筋,完全没能让他们俩的关系延续下去。自座位重排后,‘同桌’关系不复存在,他和她随之没了大半说话的机会,更被抹杀了传纸条的空间。
这下他便发觉,原来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里上课的同学,居然能毫无交集到这种地步。一周五个白天的共同生活,甚至连一句话、一个眼神的对视都没有。他从未如此清晰地意识到这种情况的普遍存在,因为他从未如此渴望过与一名同龄的女孩子回到有说有笑的时光。
*
头脑简单的他最近总是在琢磨。
之前琢磨该怎么向她道歉,现在琢磨该怎么继续和她说上话。他们还是领座的时候,他可没想过有一天自己还要为这种顺手为之的小事而烦恼。简单的脑子得出的方案也是简单的,就像他近半个学期的失落煎熬得靠偶然际会解决,他为当下的困局冥思苦想出的办法……是傻等。
他没有她的联系方式,也不知道她究竟哪几天上课,只好尽可能多往外跑,从球场早退一段时间,又多在车站等一段时间,切切期盼着能重复上一回的偶然。
偶然不可复制,但执着的努力或许能有回报。
等待的时间对他来说并不痛苦,毕竟他还有随身听里的音乐陪伴。他买了新的磁带,要是碰见了,又能推荐她去听一听这张横扫排行榜的专辑里都有些什么样的歌曲。如果她感兴趣,他肚子里也存了不少从网上收集来的消息与自己的听后感分享。
关于流行乐的话题,她不是唯一能一起讨论的人选。他哥们大都听点儿,真聊起来也挺热火朝天的。但她就是特别,他就是更想告诉她现在又多了哪几首好听有趣的歌。
很想告诉她,非常想告诉她。
所以当十几次的等候终有结果时,他摘下耳机,主动向她打招呼:“唷,刚下课?”
“对。你又去踢球了?这么热的天,你们兴致真高。要不是要上课,我都不想出门。”有了第一回,再在车站碰面的时候她并不惊讶,瞧了眼前同桌满身的汗,她自然地走到他旁边说起话来。比起他一会儿局促一会儿自来熟的模式切换,她一直都如现在这般从容,同学间的交际聊天也本应如此。
“还行吧。一个人待在家里没意思,不如出来踢几场。”他不打算就踢球的话题多加赘述,吸取上次的经验,趁着公交车还没到赶紧把随身听拿给她看,“这张专辑你听了没?很不错的。”
她伸头一瞧,果然摇了摇头。
之前也是这样,尽管她对他的推荐曲来者不拒,自己却不怎么了解当下最流行的音乐。考虑到那仅有的一首由她推荐的歌是什么样的风格,他顿时理解了她的脱节。回首远眺,长长的马路尽头没有公交车冒头的迹象,她稍微想了想便接过随身听当场听了起来。
他颇为紧张地看她使用自己的物件,不由自主地忐忑。心里痒得厉害,可是没法子抓挠。紧紧盯着似乎太奇怪,于是他控制住视线,只时不时地往那边瞥去一眼——她的身体跟随音乐打着节拍,面上神情瞧不出多大波澜,但至少不像是极讨厌正在播放的音乐。
就在她闭上眼听曲子的时候,巴士缓缓停靠在车站,车门打开,走下来几个人又走进去几个人。他一咯噔,马上去看公交的号……还真就是她要乘的那一辆!
眼珠不停地在她和公车之间转动,还没等他下定决心将她从他的音乐世界中带离,巴士便又载着乘客开走了。关上车门的声音、车辆发动的声音……它们被耳机内传出的音乐完全遮盖过去,直到那长方形都瞧不见影儿了,她都没发觉自己错过了一班车。
“这名歌手的作品以前你是不是也推荐过?风格完全不一样了,不过咬字方面还是很有特色,很新奇。”
听完一曲的她摘下耳机,又回头瞧了眼没有公车身影的马路,确定还得等一会儿之后继续谈论起对这首歌的种种想法,甚至还准备切到下一曲目继续听。时隔许久再体验到她认真的评论,怀念与庆幸涌上心扉的同时,他为方才的不作为感到一丝慌乱心虚。
如果不说,她大约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件事。可就像那句哽在喉间足足半个学期的道歉,他始终会记得他为了她能听完这首歌,‘故意’没提醒她去赶车的自私。莫名地,他不愿将如此污点留在他们的交往中。
但道出自身的卑劣行径总需要莫大的勇气,他心不在焉地听她讲了好些时候,直至她把随身听塞到他手里,她在夏天依然泛凉的手指碰到他灼热的手掌时,陷入内心挣扎中的他才因这过大的温度差异而回过神。
“车来了,你快走吧。”
没戴耳机的她这回听见了公车的响动,一瞧是前同桌要坐的那部,她善意地提醒貌似还没发觉的等车人,像是比他还担心会赶不上。然而他却抬头瞧了瞧正在上人的公交,竟无动于衷地又将视线转回来,丁点挪动位置的意思都没有。
于是她纳闷了,不解地轻推前同桌的后肩:“这位同学,你再不扯开步子,车可要开走了。”
正如她所说,公车真的在话音刚落没过三秒的时点关门走人,此刻整个车站只剩下他俩还在等车。面面相觑的情况没有发生,因为做贼心虚的他根本不敢直视对方的眼睛,汗津津的手死死捏住平时宝贝不已的随身听,他……他其实无从回避。
“我,呃,我等下一班车。”
首先要张开嘴,首先起码要将声音发出来。他知道她一定会问‘为什么’,但他并不打算回答,因为听了接下去的道歉,凭她的聪敏必然能顺势解开疑惑。这会直接将他的小心思赤裸裸地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任她观赏,羞耻心又在极力阻止他,可是相比起来,他更不想再度回到半个学期前的状态。
“那个啊,我和你说一件事你别生气哦。”不自觉地吞咽口水,方才一直在做听众的他反倒感到十分口渴。她微微侧头,黝黑的眼睛里染上好奇。
“其实刚才你等的公交来过一班……但是我想让你把歌完整听完,所以没提醒你。”
“啊……”她发出明悟的感叹,随即又问,“就这件事吗?”
观她神情,像是觉得他有些小题大做。事实也的确如此,不过没去提醒而已,在绝大多数人看来或许连过失都算不上。她听完后并不觉得有多生气恼火,无所谓道:“没关系,我也等下一班车好了。”
车站变得很安静。
最能打发时间的随身听无人使用,她探头望向道路远处,他期盼着那里空无一物。载她离开的车一定会先到,但他只祈求它能来得晚一些。
“随身听你现在用么?不用的话我再听一首?”仿佛觉得单纯的等待颇为无趣,她主动将他的物件要了过来,面朝公路继续听他喜欢的歌曲。他有任何不给的理由么?显然没有。
他不知道她现在听的是哪一首。从余光瞥见的肢体有规律地摇晃,少女纤细的食指随着音乐轻轻敲打随身听的外壳,像是他心跳的节奏,又好像比那慢一些。在学校里见不到的画面,第二次在他眼前展现。
尽管想多看一些,可要是车来了,他这次一定不会再故意让她错过。一半注意分给她,一半注意分给车,倒也不算无趣。
可惜……十分钟的短暂超乎他想象。
不过眨眼功夫,她要等的车就来了。时间就像被不知名的怪物吃掉了似的,两班公交仿佛是列车上相连的两节车厢,一节才从他们眼前开走,后一节马上便到。
“车来了。”
怕她因为音乐听不到他讲话,他还蜻蜓点水地拍了她一下。然而她却好似在表演模仿秀,像他前几分钟一样抬眼一瞧,确认来的公交是自己等的车之后又没了动静。他还想再提醒几句,但是被她摆手的动作制止,眼睁睁地望着那辆巴士第二次远去。
——她在做什么?她为什么这样做?
各种各样的猜测一下子涌现,搅得大脑快要停止运转。平时话多又不爱动脑的男生正朝着完全相反的方向疾驰,两片嘴唇和缝上了似的一个小口子也打不开,倒是空空如也的脑袋里散乱地飞舞着千奇百怪的念头。
他没有问,她也没有回答。
两部班次不同的公车不知来了多少辆又走了多少,即使在白昼更长的夏天,天也已经快要彻底变黑。他自己倒还好,但她比平常晚这么久回家,不会被家里人责备吗?抱着这样的担忧,起初不愿她离开的他这会儿反而成了催促她早点回家的角色。
“你……还不准备回家吗?”
“等一下,马上就听完了。”
果真,大约三分钟左右,她就自己摘下耳机,把东西还给它的主人。她看上去并不怎么担心时间的问题,神色依旧显得从容。
“它快没电了,不知道能不能撑到你回家……这张专辑的确很不错,不少编曲都十分有趣。更多的内容现在大概来不及说,我们下次碰见的时候再细聊吧。”她从候车的座位上站起,街边的路灯已然微亮,等候的公车适时地乘着夜风停在她面前。
他握住随身听,着急地向她喊道:“那你下一次是什么时候上课?”
她已握住公车门旁的扶手,听到他的询问,转头微笑:“明天。”
*
明天,在还未结束的暑假里,他们尚有几十个明天。
她本来就几乎每天都会出去上课,而他的父母则对自家孩子日日出去野的行为早已习惯,男孩子多出去玩总比一直闷在家里好,仅在差点没赶上晚饭的个别日子说教两句,其余时间都放得很宽松。
当然,他并不是天天都出去踢球。有球踢的时候那是正好,没有人邀约的时候他也会装成和同学一块儿踢球的模样,其实是去车站等她下课。
他们俩仿佛重新回到了还是同桌的时刻,他向她推荐喜欢的歌,她听完告诉他自己的感受。偶尔也会说两句音乐之外的话题,但并不多。
几次下来,他终于觉得他们的关系回暖到可以聊一些他原本不太敢聊的话题时,他第一个便问:“你很喜欢那样的歌吗,就你推荐给我的那种。我周围……都没什么人听那一类的歌,你是怎么接触上的?”
“哦,没什么,因为我家里有人是学声乐的,我姑且也算半个。”
“半个?”
“半个。真正决定以后就走声乐这条路的孩子现在都已经在上音乐学院附中了,我只不过在课外学,读的还是普通高中。虽然比半路出家的好一点……但我现在还不确定要不要参加艺考。”
这话题他很陌生,是完全不了解的领域。对于像他这样的普通学生来说,艺考是极其遥远的东西。他们这小地方,大家几乎都牟足了劲儿念书,完全没想过要额外付出金钱和精力去走不一样的路。
“那你喜欢吗?喜欢的话就去呗。反正你功课也很好,不管怎样都不会差。”他对此的观念与父母的教育方针如出一辙。尽管家庭并未富裕到哪里去,可他自幼生活的环境却异常宽松,说是整天闲散度日也不为过。他对未来的打算也很简单,随大流读书,随大流工作。尽管并不清楚究竟要从事什么行业,但他从未操心过这件事,觉得往后总归能找到份活儿干。
面对鼓励的话语,她摇摇头:“我还要再想想。”
“哦。”
以单字结束话题,他有点不得劲。
他们俩并不是无话不谈的绝交,至少他认为不是这样的。他们之间存在太多没法聊的事情,关于她未来的进路似乎就是其中之一。他深知这一点,但在真正面对戛然而止的对话时仍旧心有不甘——为什么他不能是倾诉的对象?是因为他不懂什么声乐,还是他看起来不可靠?他承认,这些事或许更容易和闺蜜一类的同性好友或者见多识广的长辈深入探讨,但……
转折之后的念想,他打住了。
“那下次,你也推荐点你喜欢的歌给我吧,就和上回一样。”他故作轻松道,“多给我听一点,说不得哪天我就开窍,懂得欣赏高雅艺术了呢?”
“这可不是高雅。不过……好吧,我再想想挑什么给你听。”
中间的停顿着实让他心惊了一回,差点以为她要因为上回的失败结果而彻底放弃向他推荐歌曲。瞧她上挑的细眉,他总觉得自己这是被小小捉弄了一番,但印象中的前同桌又不大像是会这样做的人,搞得他一时有些糊涂。
但是——算了!小细节略过不提,最重要的是她答应了!
“那还用想,当然要先挑你最喜欢的。”
这对他来说是根本不需要多想的结论,但她始终有一层顾虑。她从不轻易给同学推荐自己喜欢的歌,也几乎没告诉过他们自己其实在学声乐。校内的大小才艺汇演上,她绝不主动提出参加表演,即使规定了每个人都得准备节目,她都会避过唱歌去和其他人一块儿表演小品。
他是她第一个不太成功的尝试。
“……既然你这样说的话,那我现在就可以推荐给你。”她说道,“歌名叫《燕子》,有很多个版本。”
“我要听哪一版?”
“都可以。它是首民歌,有学院派的唱法,也有流行、民谣的唱法,或许会比《拾彩贝》更容易入耳。”
点点头,将这件事记在心中。
《燕子》作为歌曲的名称可比《拾彩贝》正常多了,只听名字,说是流行歌他也不会有怀疑。
于是回家吃完饭,他马上上网搜索,跳出来的版本果真如她所言非常多。上下翻了半天,好不容易选出一个点开听,结果竟恰好选中一首纯音乐——但左右不过四分钟,听了便听了。
他记得前次的教训,戴上耳机后才敢点击播放。
钢琴和像是箫的音色一开头便演奏出忧伤孤独的气氛,而这也是整首歌曲基调。之后加入的各种配器并未显得拥挤嘈杂,始终让这首旋律伤感的曲子保持着它本来的样子。
说是民歌,他还以为会是热火朝天的喜庆氛围。就像偶尔在电视里见到的那些不管布景还是着装都红艳艳的表演,演唱者穿着一身红红的地方服饰,满面笑容地用足以穿透屏幕的明亮尖嗓唱着朴实无华的歌词。
但这份宁静又忧愁的氛围,确实与他对她的印象十分符合。往常推荐歌曲时,她也偏爱这一卦的。
收拾好心情,他找了个确定有演唱的版本……因为填在歌手一栏的名字连他都瞧着熟悉,显然是哪位经常出现在荧幕中的大佬级人物。
前奏响起,那比纯音乐版本更寂寥的星点音符配合着似带有眷恋之情的清幽女声,一首名为《燕子》,而在讲述所爱之人的追忆歌曲展现在他面前。歌词果真极为简单,但却莫名让他心绪浮动。
“眉毛弯弯眼睛亮,脖子匀匀头发长,是我的姑娘燕子啊……”
他坐在电脑桌前,耳朵挂着耳机。听着伤感的民歌,看着描绘恋人模样的歌词,脑海里无端地浮现她的模样。眉毛弯弯,眼睛亮。脖子匀匀,头发长……这就是在写她的样子吧?一定是这样的,他想,不然怎么能解释偏偏只有她笑起来的画像既快又准地出现。
一定是这样没错。
像是发现天大的秘密,他的心跳陡然加速。幸好反复在耳边播放的歌曲它淡淡的冷清和忧愁缓和了躁动的内心,恢复正常后的他摘下耳机,决定保守好这份秘密不让她知晓。
忘了按下暂停,歌声仍从耳机内传出细微的声音。
“是我的姑娘,燕子啊……”
*
燕子,燕子。
他梦见燕子飞进家中,在窗台的屋檐下停留。
于是他日日趴在窗台边看着那只燕子,期待她能在这里筑起巢与他一块儿生活,让他知晓即使会飞去遥远的地方,她也不会忘记家在哪里,不会忘记这儿还有他在等她回来。
睁开眼时,她坐在旁边等候他对《燕子》的评价。
周围十分僻静,这里是距离车站不远的一处少有人经过的儿童游乐处。因为设施都已陈旧生锈,平时也没多少孩子喜欢在近处就有小公园的情况下来这里玩耍。阵地从车站换到这块儿还是前几回的事,主要公交车站总有人来来往往,作为聊天听音乐的地方不太合适。
在石头长椅上垫了几张纸,她倒也不介意地坐下了。他没带这些,正想着要不要随手掸掸灰尘将就时,她就在旁边的座位也铺上纸,铺完了还朝他笑。
“燕子、”
他其实想说谢谢,可不知为何是这两个字脱口而出。观她明亮的眼珠里还有期盼,他便索性直奔主题:“燕子很好听,我也很喜欢。”
首先让她知晓他的心意,其次再将他的念想细细道来。
所幸他当年推荐歌曲时长篇大论的功力犹在,即便不懂专业性的东西,倒也被他掰扯出好长一串感想。他这回点评的时候没有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直在偷摸地瞧看她的反应。
总归都是夸赞,不可能再叫她难堪。但假使有机会,他还是想让自己在她的眼中可以更有品味、更值得讨论更深的东西一点儿。
“你还听了纯音乐版的呀,真没想到。”最喜欢的歌得到同样的认可,她肉眼可见地轻松许多,“其实我本来也没指望你会喜欢它,你看,你听的歌都比较前卫。像《燕子》这样的歌,不像是你们钟意的类型。”
他可听不得这种话,立马反驳道:“怎么会?它本质不还是首情歌么,情歌现在多流行,大家都会喜欢的。”
这时他倒忘了,前一首《拾彩贝》硬要说,也有点情歌的色彩。况且她推荐的两首歌曲在特定的领域也完全不冷门,只不过在周围都和声乐无关的普通高中里,几乎找不到能放下成见欣赏的同好罢了。
她的成熟远胜于他,很多时候不愿与他计较,只附和着:“是啊,至少你很喜欢。我第一次从别人那里得到这样认真的回馈,有些理解你以前为什么老喜欢让我写感想了,这真的很令人高兴。”
被夸得忽然词穷的他不自在地摸着后脑勺,有点自得但又不敢表现出来,怕她觉得他是个得了点夸就飘飘然的轻骨头。于是僵硬地清清嗓子,为转移心思说起别的事:“说起来,你暑假里一直在念的课外班是不是就是去学唱歌?什么女高音之类的,经常在春晚里见到的那种。”
要说刻板,这还就是教科书般的刻板印象,然而他又没说错,大众接触美声最常见的途径就是每年的春节联欢晚会。她心里无奈地自嘲,面上不嫌麻烦地解释:“差不多,我也学美声,只不过将来继续学的话可能更想要学民族美声。”
“有什么区别……?”不懂行的他迷惑地发问。
“简单来说,就是更本土化、更容易被接受的唱法吧。我也解释不清楚,你去听对应的作品可能会比干巴巴地听我解释有用。”她又是一笑,带着些害羞,也带着些失意,“虽然我是这样想的,但将来的事谁也说不准。可能我还是会继续走正统的美声道路,也可能我会直接放弃声乐。”
——聊起未来这等人生大事,他可不迷糊了。
记得上回的戛然而止,他紧接着提出自己的想法,打算牢牢抓住这次机会:“为什么?我看你不像是不喜欢学声乐,难道是一边念书一边学太辛苦了吗?”
“辛苦……也谈不上吧。”放眼远眺,她的眼神里仿若有深深的叹息,“我就是有点迷茫。不知道唱歌是我真心喜欢的事情,还是单单只因为家庭渊源才迷迷糊糊地学到现在……最近老师也总说我没找到感觉。”
虽然神情依然平平淡淡的,但他眼中的她有一张写满了难过与惆怅的面容。作为前同桌、作为朋友、作为……抱有某种秘而不宣的心思之人,他见不得她这样。
然而实在对这方面的事一窍不通,他努力地想办法,最终迟疑了一会儿建议道:“要不你唱歌给我听听?像《燕子》,既然已经有这么多版本,那你也可以有自己的版本吧!唱自己喜欢的歌总比枯燥的上课练歌开心点,正好也给不太懂的我演示一下那两种风格的区别……你觉得呢?”
她惊讶地瞧了他一眼,似是没想到他竟然对她的歌声有兴趣。
这一眼,叫他无端紧张起来。心里又是忧她拒绝,又是怕她曲解了自己的意思,赶忙补充几句:“就在这里唱,就唱给我听。反正我也听不懂那些专业的东西,你唱得再差劲也不用担心。”
讲完这句,他发现自己这怎么越描越黑,还没开唱呢就好像认定了她的表现会有点糟糕似的。还打算再找点好听的话亡羊补牢一番,然而宕机的大脑实在运转不起来,只得在她的沉默中讪讪道:“不愿意没事,我就是给你提供个思路。这歌你也不必非得唱给我听对不,你平时聊得来的朋友,或者直接唱给自己听也很好。”
“唱给自己听?”
“对,难道你没有情不自禁地哼起歌过吗?”他顿时有股哼几首的冲动,但一想起身边这位是专业学音乐的大佬,便立刻歇了心思,不搞那种班门弄斧的笑话。得到她的回应,又是自己了解一二的领域,合上的话匣子再次被打开:“你家里有没有复读机?有的话就更好了,还能把自己唱的歌录下来听,很好玩的。因为音质差,就算唱得不好也会被杂音掩盖过去,一不小心就会产生‘原来我唱得挺有水平’的错觉……啊,对你来说可能不是错觉。”
大约是真心觉得复读机在这方面十分好用,他滔滔不绝地继续讲了很长时间,到后来根本都没在聊她的烦恼,完全变成了单方面的复读机使用感受讲座。
她也如往常一样安静地听着,同时暗暗叹息——他真的只是个喜欢听歌的普通人,并不知道自己说的消遣其实都是她用来练习的法子。录下歌声,一遍遍地听,一遍遍地纠正其中的错误与不足。录音设备早就被深深刻上了勤学苦练的印记,再难用它来放松心情。
……但可能也只有像他这样的普通人,才能不在意她演唱的瑕疵,不在意她在专业领域里拙劣的技术。
日渐西山,距离他们惯常分别的时刻很近了。
他说了半天的话,她只可有可无地嗯了几声,像是对此并没有多大兴趣。略感挫败的同时,他暗中责怪自己又没控制好度。
“……要不,今天就到这为止?”
寄希望于日期变更来刷新自身的状态和当下不怎么热络的气氛,他提出了回家。
“回去之前,你听我唱几句。”她拉住刚要起身的他,“要是觉得不好听就直说,我不想强迫你听自己不喜欢的玩意。”
极度惊喜之下,他倒没察觉她对自身演唱的贬低,只顾着掩盖快要咧到嘴角的兴奋,伪装平静道:“好啊,那唱什么?”
“就唱《燕子》。”
*
燕子啊
听我唱个我心爱的燕子歌
亲爱的听我对你说一说,燕子啊
燕子啊
不要忘了你的诺言变了心
我是你的,你是我的燕子啊……
*
他忘了自己是怎么回去的。
只记得听完那几句轻声哼唱的自己和着了魔似的,脑海中再也想不起其他旋律。什么新专辑,什么流行乐都忘得一干二净,耳朵里、脑袋里、心里只剩下她不加修饰的低吟。
那几句歌词来来回回地飘荡,却总也飘不出去,留在他的魂里。像只燕子,像极了他梦里的燕子。
“我真是……不中用!”他狠狠地骂自己。
因为在盖上毯子准备睡觉之后,他终于回忆起临别时发生的事。像是害羞又像是试探,草草哼唱几句,从第一个音出来到结束连一分钟都没到。他在发愣,而她静默了几秒没有等到他的评价,便主动道了一句再见,自己离开了。
不应当是这样的。
他们俩都要在那车站里等公交,有什么必要在这里分别呢?可是等傻不拉几的他总算舍得拔起腿的时候,车站早就没了她的身影。
——二十分钟一班的巴士,和十分钟一班的巴士。仅仅十分钟的间隔,却足够把两人分开。当然,他还没傻到要和电视剧里的男生一样用两条肉做的腿去追钢筋铁骨的交通工具。
所以他只是让那一分钟不到的歌声回响了一遍又一遍,百遍千遍地重复。
可他这样喜欢她的歌声,结果竟没能让她知道。
一人躺在床上睁着眼,夏夜的蝉鸣穿过紧闭的玻璃窗侵入他的房间,但到底没有成功侵入早已被某样东西占满的他。脑子里不自觉地回味和她同坐一张长椅时的每一秒,而不够仔细的他马后炮地从自己揉碎嚼烂的行为中,读出了她的动摇不安。
是的,是的,她本来就不爱在人前展示才艺也不是自来熟的性格,那段浅尝辄止的歌唱必然包含了诸多勇气与思索。他就该立马鼓掌,把手掌心都拍得通红,大声叫出好听二字,最好响得能把路过的鸟震个趔趄——然而他的表现却是无言,却是沉默。
她那时是怎样的心情?她是不是对他彻底失望了?
一想到后者的可能性,他就恨不得叉死记忆中的那只傻狍子。
整宿没合上眼,大考前一天他都没这样过。
草草地吃过饭,戴上耳机点开各式版本的《燕子》继续听起来,但左听右听,没寻到比她更入耳的。百无聊赖地盯着桌上的闹钟,看最长的那根细针慢悠悠地转一圈,再慢悠悠地转一圈。
一秒像一小时,一分钟像一个世纪。
坐不住,等不及。实在等不到时间恰好流逝到平时出门的那会儿,他换好衣服,给老爸留了句话就匆匆地出门了。一开始是快走,渐渐地小跑起来,最后竟直接拔腿狂奔。
他跑到车站,大汗淋漓地乘到两人碰头的那一站下车,又换乘了平时根本不会坐的公交。这是她回家时坐的车,她曾说过要坐七站,于是他便坐了七站。下车之后的地方是他不曾探索过的板块,砖缝里的一根杂草都长着陌生的脸庞。
粗粗望去,几个方向都有民居,他顿时迷失方向,困在原地动弹不得。
这一站的候车亭没有座位,他只好站着。出门时心急,没把随身听也带上,现在只好傻不愣登地站着。
“……我到底在干嘛?”
下车了也不走,等在车站却不是等车。很难说今天的他和昨天的他比起来哪个更傻一点,还是恋爱中的人都像这样,本就不聪明的脑瓜要变得更笨几分。分明不知道她住哪儿,就敢一个人往陌生的地方跑。分明也清楚她今天没课,就和懵圈了似的往外面冲——他这是要干嘛呢,自个儿都看不下去了。
回去吧,回去算了,不回去还要在这做什么?尽管心里充满回家的念头,身体却十分老实地一点儿没动。他搞不懂自己到底在期待着什么,没有随身听相伴的等候极其无聊,而且根本看不到尽头。
她又不是到点就会来的巴士,哪有杵在这儿干等就能把她等来的道理。他心里门儿清,可就是不愿意走。
夜里刚下过雨,现在非但没半点凉爽,还闷得他喘不过气。
像是被许多层棉被压着的感受,以及莫名的心焦让他的呼吸变得异常艰难。
“你怎么在这?”
他被吓了一大跳,甚至以为自己在高温天气里狂奔的傻子行为让他中暑,然后产生了幻觉。不然要怎么解释,他竟然听到了她的声音呢?就像第一次在车站偶遇时那般,她又从他旁边窜了出来。
那么突然,他没做好任何心理准备。
“怎么不说话?”她疑惑地上下打量忽然跑到她家附近的前同桌,瞧他闭口不言的模样和满身的汗,又想到前一会儿在马路对面就瞥见到了这具熟悉的身影,福至心灵道:“……难道是特意来找我的?不会吧?”
被她这样一说,承认成了件困难的事。无论如何,一声招呼也不打就冲过来确实不好,但他真的没有坏心思。想来想去,他还是决定将最重要的话先说完:“你昨天唱得很好听,真的,我觉得很好听。他们都没你唱得好,你可以多唱一点,我愿意听。”
“就这件事?我看得出来,你不必特地跑过来。况且你应该也不知道我住哪儿吧,真是……不晓得该说你什么好。”她瞬间失笑,“但是谢谢了,下次我会准备完整一点的歌。”
“好!”
他眼睛顿时亮了,决口不提自己的蠢事,只激动地高喊:“就要《燕子》,我觉得这首就可以!”
明明是她最喜欢的歌,这番发言弄得《燕子》是他一生挚爱似的。
也没追根溯源,她笑着答应了唯一听众的请求,挥别这位意外的访客,提着购物袋走了。
等她彻底离开,他才反应过来她这是出门买东西经过了车站。和外出上课时不同,她的衣着更加居家休闲,简简单单的短袖和中裤和清清爽爽的黑辫子——又见着了不一样的她。
什么自责,什么自嘲早就没个踪影,回家路上他窃喜到不能自已,车窗上映出的大男孩一脸碰着大喜事似的满面红光。
回家之后老爸瞧见他这模样,直打趣道:“哟,这是赢球赢爽了。”
他也不反驳,就趾高气昂地走来走去让老爸误解。平日里老爱凑在电脑前的小伙子,今天出去一趟和中邪了似的在不大的房子里来来回回地踱步。老爸正纳闷好好一小伙子怎么成这样了,细心的老妈两眼一扫,呵呵一笑:“平时踢球你见他这样?分明是处对象了。”
这一句话可踩着了猫尾巴,他顿时收起嬉皮笑脸的模样,正经辩解:“处什么对象,妈你别乱讲。”
老妈提了提嘴角,没和从自己肚皮里出来的小崽子一般计较,转头继续看电视剧。
两人都没就此追问,惊吓总算平息。
脱离炸毛状态的他偷偷深呼吸了几口平心静气,只觉得家里这空气吃进去也格外甜蜜。
*
她唱了《燕子》。
他特意下载了伴奏,在她要唱的时候外放。
随身听原本的用途是接耳机听,额外附赠的外放功能实在不怎么样,音质杂得和信号不好的广播频道似的。但他没觉得不满,因为越是杂乱的伴奏,越承托出她歌声的清澈。
他从她的歌声里看见了蔚蓝的天空,看见了飞过的燕子,看见了望着燕子的自己。
后来她唱了许多其他的歌,也唱过真正用上了美声唱法的歌曲——事实证明,他的确不会鉴赏这样的作品,只不过因为是她唱的,所以无论是怎么样的声音都极为悦耳。
美声和民族美声的区别,她仔细给他讲过,也分别给他唱过。当时他像是懂了,可回去后便又忘了个干净,还糊里糊涂的。不过反正她唱什么歌都好听,她用什么腔唱歌都好听,也就没必要去计较这么多。
仿佛看透了他对这些的不上心,她后来也不再赘述,甚至不提这些名词,只一味地唱自己喜欢的和他喜欢的歌。
*
暑假的最后几日,天天跑到外头和她聊天的他没了平时听歌的放松心情。毕竟直到她关心起他的作业情况时,他才想起竟还有暑假作业这种东西存在。
他还什么都没说,她就已经从他尴尬和茫然交错的神情上看出了答案。
“我就知道。”她毫不意外,“之后几天我们就不要再见面了,免得你作业都写不完,又要挨老师批评。”
“这不行!”一听到不见面,他条件反射地先张嘴拒绝。怎么能不见面呢?这可不行,他思索着。但作业也确实不能不写,不说正确率,至少得全都糊上装样子。要如何才能既和她见了面,又能把作业写完呢?
没过多久,他恍然大悟,跳起来恳求身边的好学生:“作业你一定写完了对吧?拜托借我抄抄,拜托拜托!”
——果然是这样的展开。
她无奈地应下,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借他抄,倒没什么可犹豫的。
“知道了,明天还是这里,我把作业带给你。开学还给我就行,别弄丢。”知晓他算不得心细,她着重强调了后半句。他恳求的模样实在逗趣,她得费好大工夫才摆出正经神色不破功。
得到肯定回复的他喜笑颜开,颇有些得寸进尺地说道:“那为了防止我把你的作业弄丢,我们就每天在这抄吧。我不带回家,这下你该放心了。反正找你借的只有做题的那些,其他的作文和抄写我自个儿解决。”
记得初中学过篇古文,里头有句话叫作醉翁之意不在酒,她觉得非常符合他当下的表现。
“别过分,真当我不知道你那点心思吗?你在这里写作业,但我在这里做什么呢,发呆么?乖乖拿作业去抄,别耽误我的时间,知道不。”
他真想回一句不知道,而他们俩日渐交好的关系也促使他逾越的调侃:“我哪点心思,你说给我听听?”
空气忽然凝滞,她抿紧嘴唇一语不发。他暗道糟糕,不该脑子一热回了那句话。不说他们还不是那种关系,言辞间也有点不太正经。只是看朋友和他妹子的亲密举动看得多了,他们的对话总不由自主地闯进他的脑海,然后将其中主角换个脸庞。
但他与她,和他们并不一样。
“你……刚才的话就当没听到。我明天来拿作业,保证不给你弄丢。”他信誓旦旦地保证,自信能将她的东西保存得当,却因为挂记着前一句错误发言显得尤为气短。
她低低嗯了一声,这天他们不欢而散。他真想再多说几句来弥补过失,可是一接触到她垂首思索的模样就惧怕了起来。他怕她思索出来的答案,不是自己想听的那个,害怕这段不算长的暑期时光会成为幻梦般的体验,一到上学便又回到之前毫无相干的状态。
他心里藏了那么多想问的,都因为惶恐而无法道出。
第三天,惴惴不安的他一早就到了两人的秘密基地等待。
有课要上的她自然不可能提早抵达,即使他提前来了也只是一个人待着而已。但他现在焦躁不安的样子到哪里都没法安定下来,与其在家被爹妈发觉不对劲刨根问底,倒不如来这儿清净点。
他想了很多与她有关的事。
比如开学之后他们就没法再和暑假一样频繁见面,座位没在附近的他们俩要是在学校里的接触变多,肯定会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和碎嘴。她绝对不喜欢这样,所以他得忍耐。如此一合计,或许一周也没法和她好好说上话——毕竟他还不清楚她愿不愿意将两人的奇怪关系继续维持下去。
或许他真的很笨,绞尽脑汁地思考到她出现的时候都没能把其中关节想明白。
她来之后什么都没说,从包里将一叠作业交给他,人也还站着,竟像是交付完这些就打算离开的样子。一股什么东西将要从身体里离去的恐惧倏地袭上心头,他急切地说道:“昨天的事,你别生气。以后不会再这样了,我保证。”
她瞧了他好半晌,才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我没生气。”
——骗人。他心想,她分明是生气了的。看她的眉眼,就是生气的样子,但他不敢拆穿。
“你没生气。”于是他昧着良心附和,小心试探道,“那我们还是好好的。”
一群鸽子飞过,落下一片阴影。他听见了许多双翅膀的拍击声叠加在一起,却没听到她的回答。他甚至觉得有点儿委屈,难道只因为一句话的不当,他们就要变成如此岌岌可危的关系么?难道他在她的眼中,就是这样不值一提的角色吗?
他会这么想也无可厚非,他确实琢磨不透她的心思,也读不懂她的眼神里包含了什么。在分别的时间里,她也想了很多,并且想得比他更多。可这些事他不会知道,毕竟她从未提起过,也不舍得提起。
“我不问了,你别不理我。”终归还是他在对峙中先认输,落寞的模样与近乎祈求的姿态令她于心不忍,毕竟从头到尾他非但没做过对不起她的事,还帮助了她许多。对这样一位益友,她本不该用如此态度对待……可谁让他的身份并不仅仅只是位益友呢。
他们俩看似单纯的复杂关系苦恼了她不少日子,终于,她还是做下了决定。
“我们……”她停顿下来,克制地瞧他一眼。那人满脸的紧张惊惧,像是对她将要说的话有所预测,怕极了她当面将事情说清楚。
“我们……还是现在这样。上学的日子不行,周末我偶尔会有空,你愿意的话还能找我。但一周最多只有一次,具体得到时候再商量。”
不在预期捏的峰回路转让他顿时没能将神情转变过来,他呆愣了一会儿,像是给自己做足缓冲,不敢置信地发问:“真的?”
“真的。”她终于又笑起来,恢复成他熟悉的样子,“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况且没你在旁边,我唱歌给谁听呢。我不喜欢没有观众的舞台,你可要负责给我热场鼓劲。每回我都认真地准备我的表演,所以你也不能偷懒,知道不。”
“那肯定的!你看我什么时候偷过懒,放一百个心吧!”唯有这点他敢打十足的包票。
“以后看你表现。”
极难得说了句俏皮话,差点让他健康的心脏瞬间患上跳动不规律的病。她本人显然也不常对别人这样,稍有些害臊地微红了脸颊。多此一举地将好好背在身后的双肩包提了提,见今日要办的事情已办完,她颇不自在地说:“那我们就回家吧,你得快点回去把作业补起来,不然来不及的。”
他应了一声,尽管心里还高兴着,本来也说好今个儿只拿作业,却觉得缺了什么似的浑身难受。小心地投去一个眼神,见她正要转身,他连忙叫停:“唉,等等!”
“还有什么事?”
“我说你,反正都来了……不如唱首歌再走吧。”他强迫自己咧开嘴笑,使劲地傻笑,好在她瞧过来的时候能维持住不动摇。
“我以为今天只是来借你作业的?”
听到要求她倒没有多生气,无可奈何的心情中未尝没几分被喜爱的欢欣。只是——该怎么说呢?以前她并不在意向他表露出喜怒哀乐,不喜欢的曲子会直接说不喜欢,喜欢的也不会吝惜夸奖之词。但最近一段时间,她总想把这些情绪藏起来不让他发觉,包括刚才的挣扎,包括刚才的喜悦。
不愿展露任何,只想他将她唱歌的样子牢牢记住。
“唱一首歌也就几分钟,我保证就听一首歌,听完就走。毕竟这么多天过来我都养成习惯了,不听你唱几句总觉得难受。”
既然如此,她也没必要故作扭捏:“要听哪首?从以前唱过的那些里头挑一个吧。”
这还需要考虑么?他毫不犹豫将那首歌的名字道出,甚至脑子里还未想好,嘴巴就已经张开。
“我要听你的《燕子》!”
她最喜欢的歌,也是最近唱得最多的歌。
熟练到无需准备便能直接进入歌曲的情绪,将一种思念浸入音节,唱起他们二人都为之沉迷的歌谣。
按照约定,她只唱了这一首歌。他也遵守诺言,听完后惯例地拍手,拍完手便是和她一块儿去车站等车。那么多次的《燕子》,那么多次的感想,她有时也真佩服他,居然能对同一个人在差不多时间内演唱的同一首作品做出十数次不同内容的评价。要说每回他对她讲的那些话其实也都不短,平常也没见他语文拿过多高的分数。
不解与惊讶之余,留给她最多的自然还是欢喜。
自己是喜欢唱歌的,她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
假如不喜欢,她不会回家仔细斟酌每个词的唱法,气口开在哪里更合适。假如不喜欢,她不会在他面前提起对未来的迷茫,不会犹豫着是否该放弃声乐的路。
她是喜欢的,她自然是喜欢的。
见他捧着一摞作业回家,她不由失笑。明明是来拿作业的,可他竟连个包都忘记带了。
这样粗心的人,居然能无数次对她的歌声说出细腻至极的评语,直说进她的心里,挠出浅的,可又消不去的痕迹。
*
谢天谢地,经过他连日挑灯夜读,暑假作业总算在开学前补完了。
抄写的过程中有多少次因见到她的字,耳边就响起她的歌声暂且不论,因为这计较起来可能花一天也数不清。
她的作业,完璧归赵;开学后的第一次约见,十分顺利。
没能和她聚在一块儿的这十多天里始终悬着的心,成功在真切地听见她唱歌时安稳落下。作为‘许久’未见的纪念,他又点了《燕子》。他听不腻,她倒也唱不腻。都这么多次了,她从没拒绝过演唱这首歌的请求,仿佛只要他想听,她就能一直唱到海枯石烂似的。
“燕子啊……”
每当她唱出开头的这句词时,他也在心中念叨:燕子啊……你是我的,我是你的,燕子啊。
开学后他们见面的次数不再和放假时一般多了,但唱下来的歌林林总总至少得有几十首,有他本来就熟悉的,也有他完全陌生的,其中他最喜欢的还是第一次唱的那首《燕子》。他也一直不吝惜言辞,将自己对这首歌、对她所演唱的这首歌的喜爱反复表达,不管再听几次都还是会有一腔热意用上心头,更有表达不完的言语要诉说。
她每次听了都会笑,眉毛弯起,充盈着笑意的眼亮得惊人。
他能感觉到她的演唱从一开始的好,到后来的越来越自如。全身心地投入进去,素来安静的模样都变得活泼许多。作为捧场的听众,他乐于见到她的改变,也更加注意要在每一次的夸赞中给出不同的感想,免得像是在敷衍。
和专业教授声乐的老师相比,他的那点感想与评价实在外行,但她每回都听得认真,亮晶晶的眼眸专注地盯着他,叫他都快不好意思开口说话。
大家都说高中学习紧张,有时候很痛苦,可他倒不这么觉得。甚至要是接下来的人生能一直都在念书也挺好,他很喜欢这样的日子。
可他到底也不是真的傻狍子。高中只有三年,他心里明白他们或许总会迎来个结束,只不过关于未来改变的话题他不愿过早提起。这期间他们几乎没怎么聊过其他事,只是一个人唱,一个人听,再说说关于演唱和歌曲的很多事,对学校里的生活都聊得极少。
不过有一回,她曾问过他的进路。她问:“你以后会做什么?会想学音乐么?还是和其他班的许多人一样准备考上外边的大学,念出来后到大地方闯荡?”
“我……”他根本没考虑过太多,怕实话实说让自己的形象变低,但想了想更不愿说谎,于是换了种说法道,“我虽然喜欢听歌,也买了很多专辑,但是真的学音乐那肯定不可能。去外边么……说不好,可能还是会因为放不下家里选择留在本地。”
她没笑话他没志气,也没表露出多少认同,只像随口问了一句,并不在意答案。他当时还暗暗松了口气,再说话时已将话题岔到别的地方去。如今想来或许追问下去才好,至少能让自己好好冷静下来,不留遗憾地道别。
就在这次问话之后一年,他们如期毕业了。
*
“你要去国外?”他惊得一下子起立,“什么时候决定的?为什么之前都没听你说过?”
“一年前决定的,大概就在给你唱歌后不久。”她望着天空,有一群鸟儿飞过的痕迹,“我父母现在也在国外,我要去和他们生活,然后在国外学习声乐……专业地,不像以前只在课外学。”
终于想到该问问她未来的打算时,他们的高中生活已经不剩下多少尾巴了。他理所当然地以为他们俩之间的相处会延续到大学,再延续到那以后的很多年。他眼中的未来并不清晰,但总体的感觉与过往差不离。假如他和她能认识得更早些,也一定会如现在这般相处,差别大约只在时间的早晚。
一尘不变的生活给了他贫瘠的想象力,再也预测不出别人跳脱于随波逐流的日常中的特别行为。是,她本就在放弃与继续学之间犹豫。这些日子里,他亲身见证了她的变化与进步,最该察觉到她的心意。但沉浸在快乐中的男孩疏漏了,将他们终将分别的可能性抛在脑后,只看着眼前的幸福。
隐约中,他模糊地感觉到她会在声乐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毕竟她是这样喜欢唱歌。可他没想到的是,他们的路就要在她起飞时宣告终结。
学音乐也不必非要去遥远的外地,不必非要去国外——他的内心自欺欺人了短短一秒,便败下阵来。因为他也清楚地明白,如果要追求更好,那绝对不能留在这块小地方。
他如此舍不得她离开,但他又如此无法开口留她下来。
消息来得太突然,他失去言语,坐在他身边的女孩也沉默了。他们之间明明只有一步的距离,却显得如此遥远。
“你……”
几次张口都不知该说什么,好半晌他才拼凑出正常的语句:“你什么时候走,还回来吗?”
问得仿若祈求,如果她转头,就能看见他眼中的不舍与哀求。可是她没有转头,视线也没在他身上,远远地望着没有他的方向,她留下残忍的现实:“一周后吧。太远的未来我也说不清,但要是没有意外,除了偶尔探亲,我可能不会回来了……你应该知道的,咱们这里没有让我工作的土壤。”
她又与他聊起了人生未来的话题,可这回,他并不想听。
找不到可再说的言语,他消沉着、惶恐着、痛苦着……他离开了这里,先她一步。在他背身离去的同时,她终于也站起来,让他的背影填满湿润的双眼。
谁都没有一句挽留,谁都没有一句祝福。就像是他们俩一直以来的相处,平平淡淡地开始了,然后又平平淡淡地结束了。她不会再回来,她也知道根在此心无大志的他不会背井离乡。
其实他真的应该说点什么,比如以后要永远记得他,永远记得有一位她的听众在小地方等待她回来唱歌。
但话到嘴边却又吞了回去。和她三年的相处里大多扮演着妥协弱势方的他终于在最后硬气了一回,尽管他本人并不想要这种机会。他有少年的自尊,也晓得事理。何苦回来?何必回来?
既然选了这条路,那就好好地走下去。要只瞧着前头,别老是回头张望——离开之后,他在心里对她说出这番话。
最终,他仍是不知道她究竟要乘那天的哪一班飞机,也仍是不知道她家的具体位置。他的身体好几次想冲出去,再冲到她家附近的车站,等待一个偶遇的奇迹,然后将心里未言明的情思与不舍全都道尽。
即便这些言语无法将她挽留,至少也能留下深深怀念的回忆,让他们之间有个忧伤但完整的故事。
然而他的理智难得发挥了作用,把自己强行绑在家里,拒绝所有邀约,一步也不出门,就连给父母代跑腿的要求都被以各种理由推拒。他怕家里的那扇门一打开,他就忍不住想冲出去,怕自己一踩到外面的地,两脚就不由自主地将他带到那里。
他怕,他怕,他怕了无数东西,这会儿倒唯独不那么怕缺憾永存。也许更深处的内心还天真地想着她以后能为了这份缺憾回来,以为可以在很远的未来中,像奇迹似的将缺憾补成圆满。也许他什么都没想,只是被折磨得无力动作、心生逃避。
一周之后,载她离去的飞机也留下了痕迹,就如这日从他们上方掠过的鸟儿一般,悄无声息地远去。
他没见到她第二面,也没去机场。但是他见到那一长条的云,见到那远看就和只小白鸟一样的载具,就知道只唱歌给他一人听的小歌唱家前去寻找更广阔的舞台了。
被丢下的听众趴在阳台窗口,晴朗的天气里天空如粉刷般蔚蓝,更显得那条白线突出醒目。他呆呆地仰头,仰得脖子酸,望到两眼生疼。
燕子……燕子在哪儿?你要去哪儿?
问了无数遍,可没有人能回答。他知道答案,不愿去想,因为一想就难受得厉害。但无论他想不想,事实总摆在那里。两人常聚的那方舞台回归它萧条儿童游乐设施的原本模样,即使他再去那垫着纸的长椅一端坐上一下午,也只不过徒增伤感。
抬起头望着天,不管晴朗阴雨,总有鸟儿飞过。有时他希望那是燕子,有时他希望不是。无论如何,看得多了,他便逐渐明白……明白他追不上。
他的身体追不上,他的心也追不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燕子飞走了,飞回自己远方的巢。
*
荧幕里的画面还在动,她的身姿和声音如此鲜明。
已经忘了有几年不见,因为在记忆里她总是和他一块儿的。
可长大后的她和他记忆里的她太不一样,只有那笑脸,让他捡回一点儿熟悉。
他握着遥控器,继续看了下去。
屏幕里,主持人问她参赛选曲和用意,她接过麦克风,眉毛弯弯,双眼明亮:“我选了一首我非常喜欢,也对我非常有意义的歌曲……”
她又讲了些关于这首歌的琐事,是他完全没听过的内容,十分陌生。
“那么,让我们揭晓这首歌的名字!”
主持人和她纷纷望向镜头,就像是在与电视机前的他,以及其他许多观众对视。他不自觉地前倾身体,调大了音量,要将接下去的内容听个真切。
“——《我心永爱》”
铿锵的前奏响起,又陡然没了声音。
他把电视静声,将遥控器丢在一边,取下了倚在墙边的木吉他抱在怀里。回忆着时至今日依然熟悉的歌词与旋律,他拨动琴弦,自己轻轻地唱了起来。
低沉的男性嗓音与忧郁的旋律很相配,但却与电视里正播放的画面充满违和。她在那一头就着管弦乐队现场演奏的伴奏放声歌唱,一举一动都与他所知的极为不同。想必歌声……也不会是他熟悉的模样。
可他不想忘了她的歌声。
于是就着自己弹拨的简单伴奏,和着记忆中她坐在他身边时的低吟,继续唱,继续唱。
“燕子啊,不要忘了你的诺言变了心。
我是你的,你是我的——
燕子啊……”
*
评论:随意
备注:其实是燕子这首歌的印象文,但不知为何写到最后脑子里全是我心永爱的调调……
作者:阿列
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个中秋夜。
那时候的皇帝是那个很有名的唐明皇,不过这个故事跟杨贵妃没有什么关系——至少关系不大。众所周知,除了喜欢美人这个绝大多数皇帝都具有的爱好之外,唐明皇也很喜欢道士。今天的故事里就有这么一位术法精妙的道长,他的名字,或许你也曾经听说过,叫做叶净能。
举凡帝王的身边,自然少不了辅佐他的臣子。有安邦济世的能吏,当然也有那种不怎么能安邦济世,却偏巧有别的能投帝王欢心法子的人。倘若称他们为弄臣,未免太不礼貌了些:毕竟当朝圣上总是,或者说在他们还活着的时候多半总认为自己应该是,贤明正确的,必不可能被区区臣下愚弄;然而他们除了帝王的喜爱之外,好像又确乎没有什么值得史官大书特书的功绩。如此说来,称他们为宠臣,大概算不得过分失礼。
闲话不提,言归正传。故事的开场恰巧是在八月十五那一天的晚上,那时候虽然还没有月饼可吃,不过登高赏月已经是一项在不愁吃喝的人们之间风靡的活动了。整个国家里最不需要忧愁吃喝的那个人带着他大约也不怎么需要忧愁吃喝的宠臣和随从,热热闹闹前呼后拥地在皇宫附近选了一个风景正好的山头,月亮饱满而又明净地洒下银光,样子好看极了。于是皇帝指着月亮问叶净能:“你瞧这月亮,离着那般远。道长素来能掐会算,算得出月亮上是怎样的光景不能?”
净能本来笼着手站在一边看他们的热闹,离皇帝有那么不近不远的两尺,衬着背后的一棵松树,极有那种方外高人的气质。闻言他慢吞吞地开口。
“哎,哎,陛下。”他说,摇了摇头,“月亮好看,看看就算了,莫拿手指去指它。民间有说法,拿手指点着月亮,明天是要掉耳朵的。”
皇帝讪讪地把手指收了回来,但看上去好像不大高兴的样子。
“哪里来的这些胡说。”他清了清嗓子,“朕可是一国之君,真龙天子,普通小民指不得,如何朕指不得?——莫要岔开话题,方才说的是月亮上的光景,道长到底能不能算出个所以然来?”
净能站直身子,瞥皇帝一眼,把笼在袖子里的两手拿出来摆了摆。
“莫急,莫急。能自然是能的,只不过嘛……”他把话音拖长,皇帝便一时忘了刚才的不大高兴,一门心思只想听他讲下去,“只不过我说了也没什么劲,不如带陛下去月宫一游,您亲自看看如何?”
皇帝瞪大了眼睛:“怎么去?”
“陛下自己自然去不了,和臣一块儿去,又有什么难的呢?”
皇帝喜出望外:“当真?”
“当真。真得不能再真了,陛下可是九五至尊,只要开口,哪怕是假的也能给您翻成真的。”
皇帝大略是没听见净能咕哝的后半句话,又或是他实在太高兴了,听了也没放在心上。但他毕竟是个皇帝,总要有些皇帝的架势,于是他假装庄重地思考了一下,问:“那我能带上侍从吗?”
净能甩了甩拂尘,也假装慎重地答复他:“这个就不能了。陛下您想啊,登山赏月,这还算是凡人的地界;倘若要到月宫去赏看,那可算是仙人的地盘。陛下在凡人的地界是最尊贵的,因此才能得了仙缘。侍从不过一介凡人,他们要也能有这资格,那可不掉……咳,那可不乱套了嘛?”
皇帝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想了想,又问了一句:“那该穿什么样的衣服去见仙人呢?”
“衣服?”净能愣了愣,“那就……穿白锦绵衣吧。”
“为什么是白锦绵衣?”
“因为月宫里都是水晶楼殿,寒气逼人,恐怕陛下受凉。”
“非得是白锦?”
净能便笑答:“陛下怎么还和臣杠上了?白锦也行,赤锦也行,青黄白黑都行。陛下要什么给什么,可不就是我们这些臣下的活儿呗。”
一面说着,他一面漫不经心地挥了一下拂尘。只见漫天的银光仿佛在拂尘的指引下瞬间聚拢,众人眼前一花,再睁眼时就看见一道仿佛白光砌就的台阶从面前一路伸向天空,一直伸到了遥远的月亮上。
侍从们纷纷发出惊叹的声音,皇帝则飞快地在侍从的帮助下换上白锦绵衣,胡乱挥了挥手,便急匆匆地跟着净能踏上了登月的阶梯。
皇帝刚在那发光的阶梯上才走了几步,四顾左右,却已经到了一处陌生的楼殿面前。回头看时,已经找不到来时的阶梯,只见地面一片云雾缭绕,仿佛真的身在云端似的。净能施施然朝面前的大门走去,向站在那里的白衣白甲,仿佛卫兵样貌的人行了一礼,说:“大唐的君王到访仙宫,还请放行。”
那卫兵觑着眼把净能自上而下打量了一番,随后让出一道路来:“人间帝王,准许入内。”
皇帝便点点头,抬脚正打算往门里去,卫兵猛地大喝一声,把他拦住:“你是何人!不许擅闯仙宫!”
皇帝吓了一跳,指着自己说:“方才不是说过了吗,朕是大唐的君王。”
卫兵把手中持着的长戟往地上用力一顿:“大唐的君王是方才那位报的名号,你却是什么东西!”
皇帝从他生下来开始还从来没被这么呵斥过,一时说不出话来。净能连忙赶过来替他打圆场:“哎仙君,仙君,他才是大唐的君王,在下乃会稽山修道人叶净能,不过是陛下的马前卒而已……”
卫兵狐疑地把目光在净能与皇帝之间来回移动,最终还是不情不愿地移开长戟,放他们二人进门。进门之后还能听见卫兵在身后用他们能听见的声音嘟囔:“人间的帝王可是愈来愈没用了,连报个名号这样的事,都还要雇个人来做。”
皇帝正打算回过身去发脾气,却被净能着急忙慌地拖走了:“陛下,陛下,莫和他置气。仙人自有仙人的法度,和凡间毕竟是不同的……权当他脑子不清瞎胡说,您先来瞧这殿阁,这可比他好看多了。”
那楼殿台阁确实好看。不愧是仙境,一应梁架檐柱、门窗户帘,处处的布置都与皇帝看惯了的人间建筑不同。皇帝顿时就忘了那个卫兵对他的冒犯,好奇地四处张望起来。
只见这月中的宫阁巍峨,高楼林立,竟是全用水晶雕成,饰以玛瑙、琉璃等七宝珍石。透过剔透的水晶墙面和窗门,楼中行走坐卧的神人仙娥一应清晰可见。皇帝啧啧称奇,走到近处细看,用手摸了摸精雕细琢、镶嵌宝石的栏杆,叹道:“这样华丽的水晶楼宇,美则美矣,只是都这般无遮无拦的,仙人们住着竟不觉着别扭吗?”
净能站在台阶高处笑了笑:“仙人么,本就是七窍玲珑心,看得透一切,原也没有必要藏着掖着。只有凡人的百般心思总要避着人,这里遮掩一句,那里私藏一念,总以为旁人窥探不见,故而安全无虞。其实缩头乌龟与水晶楼宇,到底是哪个更安全一些呢?”
皇帝觉得他在打机锋,随口道:“我猜是乌龟。”
净能也不问他理由,也不作答,只笑着伸手指了指殿内,说:“陛下来看,殿中正开宴呐。”
水晶铺地、玛瑙为砖的大殿之中确实正在举办一场宴会。正殿四周摆满几案,诸多仙人觥筹交错、笑语如潮,虽然陈设与人间迥异,这个热闹的气氛瞧起来倒像是与凡人无差的样子。殿中丝竹萦耳,有许多身着白色华裳的仙女在正中蹁跹起舞。皇帝素来是喜好乐舞的,这仙乐听了一耳朵便走不动路,站在那里如痴如醉地听,两手轻轻地打着节拍。
净能觉得有些好笑似的拽了拽皇帝的袖子:“陛下可以坐下听曲,不妨的。不过仙馔寒性大,凡人耐受不住,还是不吃为宜。”
皇帝分了一半的心思嗯嗯几声,随净能在殿侧的一张空席上落座。周围的仙人对于旁边忽然来了个陌生人毫不惊异,却也并不打招呼,只照旧饮酒喧笑,观望殿中舞蹈。却有另外几个衣饰华丽的仙娥捧着水晶盘,盘中盛着各色见所未见的果菜,前来殷勤布让。
净能道了谢,将果菜留在面前盘中只看不吃,皇帝也依他的样子行事。仙娥也不多劝,含笑为他俩面前的酒杯中斟满乳白色的酒液,便告辞离去。皇帝便悄悄伏在净能耳边,低语道:“果然传闻广寒仙子个个花容月貌,殿中舞蹈的女仙且不论,连斟酒布菜的侍女都这般容色,也不知道……”
他还没来得及把这句话说完,忽然就见整座大殿的笑语和乐声忽然停滞,所有仙人和仙娥的目光都向他投了过来,神态里从鄙夷到怒目而视,有些甚至已经直接骂了起来。皇帝不知所措地看向净能,只见净能面露无奈地把皇帝拉起来,低着头从满堂的骂声里灰溜溜地窜了出去。
好在似乎也并没有仙人追出来。大殿外有一棵高大得凡间无法想象的巨木,样子似乎是桂树,然而树叶是发光的银色,花则是云朵般的纯白。两人便在这棵巨木底下喘口气,皇帝向净能抱怨道:“这些仙人是怎么回事?好生无礼!”
净能叹口气:“可不是陛下您先对仙娥动了些,咳,心思……”
“我只夸了她们美貌!”
“陛下呀,这水晶宫殿,可是藏不住人心的……”
皇帝一时语塞,半晌之后,泄愤似地捶了一下树干,震落一阵素白的花雨。大概是这一茬插曲败坏了他游玩的心思,皇帝推说在月宫待得有些冷了,要净能摆驾回宫。净能也不推辞,拂尘一抖,化出两朵彩云,托着他与皇帝从月宫返回人间。
来时的路却比去时要稍远几分,皇帝乘着祥云叫金秋的夜风一吹,倒是恢复了一点好心情。他问净能祥云行到了哪里,净能便把云慢下来,指着下方夜深人静的街巷说,这是潞州城。皇帝瞧了几眼自己治下的国土,城垣规整,秩序井然,顿时又志得意满,觉得在人间做帝王好过在天上受气。
“只不过那仙乐的确是好的。”皇帝带了些遗憾说道,“倘能经常听到就好了,旁的也没什么有意思的。”
净能袖着手,不怎么上心地说:“既然如此,陛下不如自己试演一曲,随后教习乐工,那也不是不能经常听到。”
皇帝兴奋地拍了一下手:“妙啊!只不过我没带常用的玉笛来……”
净能挑挑眉毛,把手向云里指了指,那只帝王平日常用的,缀了块玉牌的笛子便落进了皇帝手中。
“不愧是仙师。”皇帝心满意足地接过笛子,回想着方才在月宫里听见的旋律,就这么吹了起来。一曲终了,他哈哈大笑地停下来,问净能:“如何?比那仙乐也分毫不差吧?”
净能拱了拱手:“以陛下的音律修养,自然是分毫不差。”
皇帝却把眼睛一瞪:“哎,错了。朕把第二节还有第四节改了改,还有最后那一段可没听上,明明是朕依着这曲调自编的。”
净能仍是泰然自若,丝毫不乱:“臣只是个修道人,于音律只是听个囫囵,囫囵算来,那确实是分毫不差的。”
皇帝心情正好,也懒得和他计较对错。“我打算给这支曲子起名叫‘霓裳羽衣曲’,对,就像那跳舞的仙娥穿的羽衣一样!”他兴冲冲地说着。一时兴起,他从袖子里摸出几个金钱,望空就往下方的潞州城里撒个精光,随后支使净能架云回宫去了不提。
故事本该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不是因为它还有一个小小的尾声:大概十来天之后,皇帝的属下喜出望外地前来报告,说中秋节那一天,在潞州城发生了祥瑞,半夜里有祥云绕空,天乐临城,半夜醒来听着的人在街上拾到了金钱,此必国运昌隆之吉兆。
皇帝听着那小官伏在地上欢喜得声音都在打颤地汇报,控制不住地大笑起来,群臣便面面相觑,推让了一个最德高望重的老宰相战战兢兢地上去问原因。皇帝笑得直打嗝,一五一十地把中秋节那天他与叶净能前往月宫一游的事讲给了群臣听——当然省去了因为肖想仙娥而被赶出来的部分。群臣大松了一口气,齐声高赞陛下得神仙眷顾,自三皇五帝周秦以来世所未见,总之就是天上有地下无的意思。皇帝听着山呼万岁的声音很是受用,得意洋洋地让太史官把这一段写进《唐录》里。
也就成为了今天我们看到的这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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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材来源,主要是敦煌变文《叶净能诗》和《天宝遗事诸宫调》,再糅(改)和(编)了一些香艳(?)民间传说的细节在里面,所以我也不清楚这个算不算二创……写得很仓促并且已经大幅偏离我的原计划,但出于各种个人原因已经来不及改了,就,就当普通地听了个不太好听的故事吧……_(:з」∠)_
要求:无声
一些滑铲,下次再改!
“我只是为了成为一位香妓才来到哈文纳的。”
哈文纳是地上的乐园,这个国度人人向往又唾弃的存在。
“那里满是堕落之人”、“那里不会有任何义人的存在”……从小到大,奇奇在长辈中听过无数故事,哈文纳总隐没在故事的背后,成为主角向上行走时的深渊之影,虎视眈眈地凝视着屠龙的勇者、拯救世界的英雄、纯洁无暇的公主,只要他们一时不查,就会被黑暗吞没,堕入地狱里。但被禁止阅读的书册里,又写满了称颂哈文纳的词汇:“那是天堂和现实之间的存在”、“那是无处可去的人的乌托邦”。
奇奇对哈文纳的好奇是从小就有的,那些被禁止的领域让她无法抑制地想要靠近想要探寻,但真正让她决定来到哈文纳的,是“香妓”。
点燃蒿草、软语安抚、再通过逼近死亡的窒息让人陷入昏迷,得到短暂的宝贵的睡眠,这就是香妓的工作。即使在哈文纳,香妓也几乎是最底层最被人唾弃的存在,在这个充斥着欲望和快乐的城邦里,香妓必不可少,却被所有人、甚至包括其本身所憎恶。
是的、这样的肮脏的污秽的无可救药的东西,正是我想要触碰到的生活和无法抗拒的未来啊!书中的形容像是迷宫里的绳索,将被困锁住的无望的她牵引着来到此处,来到这个属于她的命运般的彼岸。
“奇奇……”露奇奥拉听着奇奇的回答,沉默了一会,又笑了起来,“不过,不管怎么样,奇奇都会是我重要的朋友。”
“……谢谢你,露奇奥拉。”奇奇垂眼,没有直视露奇奥拉。
“要听我唱歌吗?”
“欸?怎么突然说起这个?”
“你好像有些不开心?”
“没有啦,我只是在想,露奇奥拉完全是个孩子呢。”
“又来了,奇奇!”
“露奇奥拉,真的不后悔吗?没有离开哈文纳。”
“不后悔哦,我只是想和奇奇在一起!”
“不怕被我染上蒿草的味道吗?”
“如果是奇奇的话,蒿草的味道也不是那么难闻呢!”
“露奇奥拉呀……”奇奇叹了口气,轻轻笑着抱了抱面前的少女,“今晚很晚啦,露奇奥拉要回去休息吗?”
还是不习惯啊,露奇奥拉闻到淡淡的蒿草的香气,这样想,也许自己要更习惯一点才行,毕竟,那是自己最重要的朋友所喜爱着的东西。
“……不需要噢。”露奇奥拉感觉有什么轻飘飘的声音擦过自己的耳边,她没有抓住,被飘进来的雪花落在耳尖,冷得她忍不住摇了摇头,把轻飘飘的声音遗落在白雪的间隙里。
“那,下次我们去哪呢,奇奇?”还不等奇奇接话,她先开口,“我们去湖边吧!”
奇奇愣了一下,笑着回复她:“嗯!”
接下来,是齐卡奇娜的时间。
实际上,齐卡奇娜这段日子过得并不太好,虽然旧置屋倒闭后她不用再被女将剥削,但她自己新开的置屋也很难称得上一切顺意。以前她除去几位常客外,客人通常是被大置屋吸引而来的散客。而今,她的几位老主顾大都离开了哈文纳,临渡往人间一行,而齐卡奇娜并不太会招揽客人(这也有她的练习时间实在是太短这一原因),又加上她在之前并没有存下多少钱的缘故,导致她盘下的店面的位置也在香艾街不起眼的角落,门庭冷落也是必然之理。
齐卡奇娜掀开置屋门口标志着开业的门帘,不期然愣了一下,很快又调整好了表情,语气轻快地打招呼:“晚上好,吉列,我以为你离开哈文纳了。”
“奇奇……”隐藏在黑夜里的高个子被呼唤后才犹豫地走近她,他习惯性地驼着背,表情不安,像下一刻就要继续躲进黑暗里一样。
虽然他想要尽量缩小自己的存在感,但在少女面前他还是明显高出一截,奇奇仰头,看向他:“吉列,有什么事么?”
“之前的事情……真的非常对不起!”吉列后退一步,深深地弯下了腰。
奇奇轻轻侧过身,避开了吉列的动作,她面上没有什么表情,淡淡地说:“这件事在之前不是就已经说过了吗?你不必来道歉。”
“即使如此,我还是希望对你道歉,因为……因为……因为奇奇对我而言真的很重要!”深深弯着腰的高大男性声音甚至都哽咽起来,“对不起……真的非常对不起,我伤害到你了。”
奇奇叹了口气,轻声说:“你没有伤害到我——或者说,伤害到我的并不是你,你不必要道歉。……还有什么事吗?没有的话我就先进去了。”
吉列抬起头来:“奇奇……我想要、我还想要留在你的身边,你还缺一个男众,不是吗?”说到后头,他眼睛闪闪亮,身子也直起来。
齐卡奇娜深深地看着他,吉列想要压抑住快跳出来的心脏,但还是觉得难以抗拒她的目光。她开口:“不过你也看到了,我最近手头很紧,不能给你想要的那些地位金钱和名誉。”说完,她转身向屋内走去。
“实在是非常感谢!”
也许是吉列的到来让平静的湖面再度泛起波澜,在同一个夜晚,齐卡奇娜迎来了一位熟悉又陌生的客人——那是属于堕落之地的神父,引导她进入乐园的存在。
“神父大人。”少女的声音仍然像初见那般纯白无垢,但她的身体早已经染上蒿草的香气,少女啊,你为何不用为自己而忏悔?
神父恍惚了一阵,终于说出已经压抑多时的那句话:“我已经……很久都……睡不着了……”
他看到少女微微笑起来,对他说:“那么,要不要买我一夜?”
点燃蒿草,让屋内充满蒿草的香气,蒿草燃起的轻烟晃了晃,固执地缠绕在昏暗的小屋内,神父深呼一口气,让肺腔内充满了这股飘然又堕落的香味,他几乎贪婪地屏息了片刻,听到齐卡奇娜的轻笑声,也微笑起来。
“呐,神父大人,请让我帮您脱掉您的外套。”齐卡奇娜以他几乎没有感受到但又无法抗拒的手段解开了他的外套扣子,接下来要脱掉外套,叠在一旁。她的动作安静又流畅,在蒿草的香气中迷幻得叫人沉醉。
“我的神在注视着我……”
“即使嫉妒、傲慢、堕落也一视同仁地爱着我。”齐卡奇娜轻声接话,她拉过男人的身体,让他靠近自己。
男人的身体僵硬,像是所有初次尝试涉入河流的人一样,他的身体紧绷着。齐卡奇娜温柔地用自己的怀抱接纳了冰冷的尸体:“要更暖和一点吗?靠在这里吧,你的一切都会被接纳,不是吗?”
她轻轻抚上男人的双眼,柔和的热度从眼前传递到全身的每一个角落,男人的呼吸不自觉放缓起来,齐卡奇娜身体内透出蒿草的香气,她自己也成为了燃烧的蒿草,温和却无孔不入地缠绕在男人的身体上,将一切都染上迷离的气息。
齐卡奇娜冷静地看着男人被拉入混沌之中,她的手轻轻扫过男人的身体,又移到他的喉管处,引诱般地触碰又掠过。男人的身体逐渐习惯这一切,枕在她腿上的头颅也愈发沉重,是此时了,齐卡奇娜这样想着。就这样……就这样被推进黑暗之中吧,她狠狠按住男人的气管,一直叫他彻底昏死过去。欢迎来到梦的乐园,神父大人,她无声地开口。这位漆黑的天使终于破开蛹,被神所接纳,他们是彼此的见证者。
整夜,蒿草都在燃烧着,一直到天色将白,屋内的艾香微微淡去的时候,神父才终于醒了过来。
“接下来的漫长的白日啊,该要如何度过呢?”
“是这样啊,但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就要好好想想接下来要做什么了。”
“清白无垢的少女啊,你后悔过吗?”
“神父大人啊,您后悔了吗?”
二者道别,谁也没有回答最后的问题。
“奇奇……”吉列喃喃自语。
“你还要留在这里吗?”
“啊……!奇奇!”吉列被突然而至的奇奇吓了一跳,他仔细地想了想,认真地回复道,“我也许的确不应该在此,但现在的我只希望留在这里。”
“当你想离开的时候,随时都可以告诉我。”
又是夜,月亮初升,歌小屋的月亮落在奇奇身边:“奇奇,今夜有空了吗?”
“是啊,露奇奥拉,我想你了。”
“我也好想奇奇啊!”露奇奥拉轻快地给了奇奇一个拥抱,拉着奇奇说,“奇奇,像我们上次约定的那样,要去湖边吗?”
“露奇奥拉,你做好准备了吗?”
“是啊,奇奇,我想要更加、更加地了解你。”
奇奇更紧地握住露奇奥拉的手,闭了闭眼,又笑着看向她:“好噢,露奇奥拉。”
皎皎明月挂在天幕之上,照亮了两位少女前进的道路,不知道为何,两人几乎都没有多说什么。奇奇是因为某种无法说清楚的理由而感到紧张,而露奇奥拉是因为什么,她并不知道。无言的道路上,只有月亮注视着两位少女。
“露奇奥拉,你还要继续么?”
“奇奇,别忘了,我的鼻炎已经治好了,我知道我要去哪,远远不只是这。”露奇奥拉奇异而天真地笑着摇了摇头。
“……露奇奥拉,我原以为……”奇奇沉默了一会,咽下了那句话,“只有你,我不想要……”
她的话被露奇奥拉打断:“我不属于哈文纳是吗?可是,如果是奇奇的话,我愿意的。奇奇,再往前走吧,走到我们该去到的地方。”
蒿草的清香愈发浓郁起来,新发的绿叶点缀在干枝上,摇晃着擦过她们的发间。两位少女的手紧握着向前走,直到被蒿草的影子深深遮住,只留下交缠的一切。
作者:无琴
评论要求:求知
元旦那天夜里,陆回舟正在衙门加班。
外头街巷灯笼春联窗花一片红,鞭炮噼里啪啦地响,饭菜的香味影影绰绰地弥漫在夹杂着硝烟味的空气里,这本来是十分喜庆的日子,但于陆回舟来说却不然。
陆回舟又冷、又饿、又无比落寞,寒风夹着细雪从围墙上一人高的大洞里吹进来,他立在大洞前,深感心寒。
他在这儿修墙。
逢年过节的,有家可归的同僚大多回去陪伴亲友欢度节日,今年连他师父都受邀进宫陪皇帝同乐去了,衙门里只剩下小半没处去的孤家寡人,巡逻的照常巡逻,整理案卷的照常整理案卷,没活干等着换班的就七手八脚凑一桌不大像样但格外暖和的年夜饭,笑笑闹闹胡话说过一轮,茶酒喝过一轮,再去演武场上比过三招两式,也算过了一年。
其实往年也是这样过来的,照理说陆回舟早该习惯。他是杨大捕头收养的孤儿,记事起就在衙门长大,虽说应属无家可归的一队,但他同杨卿云情同父子,自认杨大捕头在的地方就是快乐老家,往年杨卿云总是同他们一道留在衙门过年,再捎上女儿杨晏,一群人也算阖家团圆。
今年这请柬来得实在蹊跷。陆回舟边砌墙边想到,寒风吹得他有些难受。他年轻,今年不过二十有三,但很小便随着杨卿云出生入死,落下一身的伤,年前追捕时空手接白刃留下的豁口还没好全,同侧肩膀上断骨头的旧伤吹着寒风又酸疼起来,他吊着一边胳膊充当独臂大侠。他三师妹蔺小凡站在他身后高高给他着撑伞,又不时递些工具给他,小师弟蹲在他身边活腻子,三人一起维修这磨了小半月的工事,杨卿云走得匆忙,只来得及撂下一句,回来要见到一面完完整整的围墙。
这墙上的大洞其实是他们自个儿炸的。
当时有几个街坊押着一个小贩到衙门来,说这奸商号称卖的是最响最亮的炮仗,结果点了压根不炸,全是哑炮,卖得还忒贵,他们要退货退钱又不肯,说什么一经使用概不退换,一来二去言辞激烈双方就打了起来,那小贩不敌他们,就被押到衙门来求一个公道。
那边几个同僚正费尽口舌调解,这边一个街坊不放心,扯了陆回舟,陆回舟又扯了他小师弟,要把那些哑炮取来做物证。不过等他们回来这事已经了了,物证用不上,本来要扔,想着都是哑炮也无甚用处。正说话间冒出一个灰衣白发的影子,说要研究研究,就被搬进了灰衣人的工作间。
那灰衣人虽有一头白发,却是个年轻人,甚至比陆回舟还小上几岁,是他二师妹吕问雁。此人天生白发,皮肤也较常人白上几分,身形瘦削,走路极轻,像一只浮动的幽魂,但确确实实是个喘着气的活人。据说原是某家的小姐,但家中突发变故,她又是天生这般样貌,身体还极差,一年不乏大病几回,远亲近戚都不愿接手,负责她家那案子的杨卿云便也同收养陆回舟一般收养了她。
这样需捧在掌心里怕真碎了的白瓷娃娃却有颗极坚毅的心,偏要跟师父学这学那,这会儿十几年过去,虽然受限于身体素质没法出外勤,笔头上的、动脑的工作倒是干得不少,也颇有成绩,个人爱好是拆拆弄弄做些小机关小玩意,留着那物证大抵是好奇。那小贩自称他的炮仗高级,加了多少多少材料,多么金贵,是街坊不识货,吕问雁也算半个懂行的,跟他交涉一番,说得小贩悻悻而去,至于那物证,她自然是关门研究。
那天傍晚,吕问雁神色古怪地出来,同陆回舟说,那些物证恐怕不是炮仗,叫人别碰,派人去小贩那儿把剩余的全缴回来,小心轻放,她去买些材料马上回来。没成想回来的时候,衙门里人影也不见一个,她走到后院,见围墙边围着一圈的人。她心道不好,走进包围圈中心,赫然见到她师父和一旁全须全尾整整齐齐低着头的同门,以及围墙上一人高的大洞。
杨卿云黑着脸站在穿着风的大洞前,一旁头低着的是陆回舟,头低得更低的是蔺小凡,头低得几乎埋进皮毛领子里的是小师弟,三人见她来了,面面相觑相对无言。
吕问雁不着痕迹地叹了口气,跟他们解释原委。原来这物证并非完全是炮仗,而是更接近火器。“那小贩说的倒是实话,材料是实实在在地加进去了,也不晓得他从哪里搞来的方子,真是……威 力 非 凡。”说到这她瞥了一眼那个透着风的大洞,额角青筋不住一跳,“也万幸他在组装的时候出了岔子,为了显得高级,用的精细好看但点不着的材料,这才没让这‘炮仗’伤到人。”
“那这又是怎么回事?”杨卿云扶额。
吕问雁转向她两个师弟师妹,“东西摔着了。”
两人相视一眼齐齐点头,小师弟讪讪道:“我听见你同大师兄说这不是炮仗,怕放在屋里不妥,这么多,万一炸开得把衙门烧了,就想着搬出来放到空地去,没成想……”
蔺小凡接口,“没成想雪天地滑,路上不小心摔了,他一失手把东西跌了出去,滚了两圈正撞在墙根,然后,炸了。”
吕问雁又叹一口气,“这火器方子不止点燃一种用途,冲击之下也会作用反应......没伤到人是万幸,我本来想着买些材料改装一下,这下倒是省得麻烦。”
不过众人很快发掘了那后院围墙上大洞的一大新用途——抄近道,从后院的大洞出去,到市集还是河滩都不用绕路,逛街摸鱼是省了不少力气,于是这修墙的活就被一拖再拖,最后到了今天。杨卿云出门前下了死命令,必须把这墙修好,年前该干的活拖到年后实在不像样子。陆回舟虽然没直接捅这篓子,却自觉没看好师弟师妹,把责任分了一半在肩上,跟着一起修墙,从杨卿云离开起动手,修到一半被喊去吃年夜饭,吃完回来接着修。吕问雁身体不好,冬夜寒气太重,她不便出门,此刻在屋里给他们弹琴助兴,任三人——主要是师弟师妹点曲子听。
大半夜就这样消磨过去,陆回舟正砌着墙,突然心口一疼,不自觉抬头看见无云的夜幕上亮得骇人的月亮,心里的不安一点点垒起来,他看看师弟师妹,只道是自己神经敏感便不做他想。又是一柱香过去,他却猛然听闻远方急促的马蹄声。他听力极其敏锐,认出来人方向是欲走侧门——这是衙门中人才知道的密道,来的是熟人,他不及解释,只快步向侧门走去。
门前月下,来人一扯缰绳,急急勒马,冷酷的月光照出一张熟悉的脸孔,她道:“杨卿云谋刺圣上,被当场抓获,现已押入天牢。”
*标题含义:杨卿云过年加班,加班会死(字面意思
作者: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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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将停未停,云将散未散,月光稀疏,暗淡。
高层建筑上布满的全息广告在无声地散发着迷离的光彩,穿过一层层的空中车道后已经变得昏暗,且杂乱。
寥寥行人,他们快步穿行着,似在匆忙追赶着什么,但也不忘躲避笼罩着街道的被切割、衍射的色斑。
在行人的脚步踩踏过的水坑边上,在这水坑被雨水打散的色斑中,有一双眼睛在向外看着。
眼睛的主人并不在此处,在这条逼仄的巷子里,像这样的眼睛还有很多,耳朵,鼻子,皮肤,以及各种无法以生物器官来命名的探测器,将整条狭小的巷子堆砌得更加拥挤。
任何进入这条小巷的东西,哪怕是光,他都知道,但没人知道他在哪。
当他身处小巷的时候,他是小巷杀手。
当他身处高楼的时候,他是高楼杀手。
他到这座城来已经过去了十年,如今,他是一名城市杀手。
或者再精确一点,瓫城杀手。
三天前,一位危险的人物进入了瓫城杀手广阔的感知之中,无人知晓他当时在哪里,又或者在做什么,但在那双带着特定标记的合金板鞋踏上瓫城街道的时刻,无数的眼、耳、口、鼻都短暂地停滞了。
当它们再度运转起来的时候,这些感知器官纷纷聚合了起来,最终聚集到了这条巷子里。
在那片水坑旁,一个挺拔的男子靠在墙边,似在躲避对他而言毫无影响的细雨,却对周边频繁密集的探视毫无察觉。
该动手了,等太久了。
不,还没准备好。
他在犹豫,在纠结,瓫城杀手的探测越是严密,他的心绪就越是无法确定,那个男子越是无所觉察,他就越是难以置信。
男子突然动了,周边各类探测器几乎因为同时转向而引发了一阵微弱的共鸣,这些不应当出现的声响已经破坏了杀手观察者的立场,但男子依然无所察觉,他只是伸出手去接了几滴雨,像一个普通人一般将雨滴放在指腹间摩擦了几遍。
在这个动作之间,杀手刚刚失措的举动带来的失协震荡,已经在雨和水的交融中消散。
但他终究还是暴露了。
不,他应该早已暴露了。
男子曲起手指,将指尖的雨滴弹向了身旁一片破旧的瓷砖,无数的雨滴正在持续地敲击着这块瓷砖,但杀手知道,这一滴不同。
男子并未说话,也没有再进一步的动作,就这么站在雨里,静默得像是又一块瓷砖,但他不是。
雨停了一瞬,又再下了起来,空气中又再激起了一阵微弱如雨点一般的回响,男子点了点头,转身就走。
杀手不敢再注视他,也不敢再有任何的动作,传感器向他发送的信息从未中断,但他已经关闭了接收器,自愿做了一个又瞎又聋的高位截瘫。
“坐吧,”身材高大的沙端坐在桌旁,抬手虚指着面前的座椅,示意这位不速之客坐下,“电气刀,久违了。”
“你也是,沙,”电气刀并未坐下,“或者,我应当称呼你师父,又或者,爸爸?”
沙的手依然保持着之前的动作,但并没有半点僵硬的感觉,虽然未动,却似乎一直在圆转自然地运动着。
“你若是要这么正式,就该叫我父亲,”电气刀没有回话,沙终究还是收回了手,“但你半夜时分不请自来,终究有违礼数,不是吗。”
“如果我事先通报,恭迎圣诏,想必还未见面,你就已经动手杀我了,”电气刀这才坐了下来。
“那你就不该来,”沙放在膝上的手紧握住了,“来了,就总有人要死。”
“至少在那之前,我好歹能和你坐下,说几句话,”电气刀握住了身侧的刀柄,第一次抬起视线,直视对面和自己同样的双眼,“父亲。”
“我给了你身体,教会你技术,还给了你这把刀,而你,终究还是要用它们来杀了我。”
“是的。”
两人间的桌椅瞬间炸裂成了万千碎片,它们爆裂得如此之快,以至于还未飞散,就已经在崩裂的过程里充分燃烧,成为了灰烬。
沙高大的身躯在桌椅意识到自己应当破碎之前就已经扑到了电气刀身前,若是刀光晚了千分之一秒再亮起,电气刀此刻已经随着桌椅一起化作了漫天的繁星。
但刀光毕竟亮了,所以电气刀此刻还站着,而沙的左臂已经摔落在了地上。
“你变快了,”沙说道。
“你也不慢,”电气刀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从左眼上扯出了一根依然发着红光的钉子。
“十年前,我问过你一次,现在我还要再问一次,”沙身旁的地板、墙壁、挂饰纷纷活动了起来,一部分往他的身上拼接而去,一部分往四周飞去,形成了一场爆裂的风暴,在风暴将两人围在中心的时候,沙已经变成了一个更加高大的巨人,他高举起了自己的双手,喝问道,“为什么?!”
狂风随着他的拳头与暴喝声一并砸落,电气刀在地上滚了一圈,勉强躲过了这一击。
震荡的余波将他高高抛起,风暴中的钉刺、木片、砖石与玻璃化作万千雨点向他冲来,另一方的沙则高举着拳头,准备好了致命的一击。
电气刀的身体在暴雨中旋转着,他身上的人造皮革已经破碎,被风暴撕扯成了包裹金属部件的血色大衣,他像是一只被投入漩涡的破旧布偶般飘摇着。
但他握紧着刀柄的手,没有半刻放松。
沙的拳头动了,电气刀也动了。
他已经破损的脚腕喷射出猛烈的火光,随后脱离,小腿,膝盖,大腿,甚至腰肢,一节节如爆炸般将自身喷射而出,在一瞬间为他提供了恐怖的动能。
只见又一阵刀光闪过,电气刀的身影穿过风暴和巨大的拳头,停在了沙的胸前。
“凭你……”沙高大的胸前伸出了一只近乎枯萎的手掌,紧紧地握住了电气刀的刀身,“还杀不了我。”
沙走出了他的外置装甲,年仅五十的他老朽得如同上个世纪的草纸卷轴,但他的手掌稳稳地握着刀身,即便这把他亲手设计的刀已经全力发动,内置引擎开到了极限的声响几乎盖过了他沙哑的嗓音,他的手依然纹丝不动。
“我的儿子,你还是这么冲动,”沙说道,“你既然走了,既然用我送你的刀闯出了名头,就该带着这个名字苟活,就该死在荒野里,而不是回来找我。”
沙的老脸已经贴到了电气刀的面前,电气刀的身体已经被拳头和构成拳头的一切物件紧紧地束了起来,除了咽喉,他身上没有任何一个位置能够动弹。
“但你该死。”
“该死的是你,是你那个废物母亲!”沙的嗓音骤然提高,又再衰弱了下去,“我生你养你,你连一具身体都不肯给我?”
随着沙的话,他的拳头开始握紧,机械压缩、破损的噪音在他面前吱呀吱呀地响着,他笑了起来,把手里的刀扯走,抛到了一旁。
“儿子,我的身体已经不行了,你的也不行了,”沙靠到电光刀的耳边说道,“帮我找到那个女人,我可以考虑放过你。”
“身体是心的外延,”电气刀的眼神看着沙,就像他昨夜盯着那场雨,“这一切,是你身体的外延,不是吗?”
“别废话!”沙的拳头再次握紧,电气刀已经明显破损的身体再次锁紧了一圈,沙忍住了喉咙里的瘙痒和疼痛,再度喝道,“那女人在哪?!”
“以心御身,以身御物,”电气刀勉强扯出了一个笑容,“我不想这么说,但你的武学……确实很强。”
沙的拳头彻底握紧,电气刀的身体彻底碎裂,沙终于放心地咳嗽了起来,他扶着身旁树立的巨大拳头,几乎咳嗽到浑身发抖,这才慢慢停了下来。
沙的拳头慢慢放开,那个曾是他儿子,后来被他亲手改造的男子,已经变成了一地散乱的扭曲金属团。
他朝儿子已经面目全非的面部伸出颤抖的手,露出了宽慰的笑容,“儿啊,你不肯说,我就自己找出来。”
拳头上延展出了一根电缆,径直插入了电气刀的头颅上,就在此时,被扔到了一旁的刀面上闪过了一阵光芒。
沙难以置信地低下了头,他的胸口已经被这把他亲自打造的名为“电气刀”的长刀穿透,浓得近乎紫黑色的血顺着刀身溢出。
“我,是刀的外延。”
电气刀退出了沙的胸口。
“你……把你自己,”沙缓慢地靠在了已经开始崩溃的巨大拳头上,“打成了一把刀?”
“用你给我的身体,教我的技术,和送给我的刀,”电气刀直立在沙的面前,刀身上反照着沙的脸,似是镜面,又似是一双眼睛,“杀了你。”
“你……”
拳头轰然崩溃,意味着这个苟活了太久的男人,终于失去了他谨守的性命。
电气刀沉默地竖立着,刀身不再折射光彩,仿佛墓碑般直立在沙的尸首面前。
片刻之后,他身上伸出了几根电缆,连接上了他“原来”的身体,这具已经被扭曲压扁的机械磕绊着站了起来。
他捡起了地上的刀,刀身闪出一阵电光,随后便被插入了刀柄中。
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沙,刀柄微震,最终陷入了静默。
作者:尘聆
评论:皆可
村口女儿比花娇,乌发迤逦长山腰
苦事难事绕一绕,笑口常开乐到老
“陆仟,我们别再骗村民了吧?”白衫红裙的少女立在崖边,如瀑乌发被山风吹起。
“你不想你的家人复活了吗?”不远的青年同披白衫,垂下眼,“或者说,你不想我活着了吗?”
少女将长发拢起,虚捏在手心,她蹙眉,“可是……”
“他们快乐,你也快乐,”青年停顿,“我也快乐,这样不好吗?”
灰黄天空中雪花一片片落下,零星飘于少女深黑如崖底的发上。
“你忘记第一天时,我们是怎么约定的了?”陆仟向少女伸出手。
他轻柔道,“别想太多,回家吧。”
开春的时候,山杜鹃红透半边长山。
长山脚下的无名小村太破,却有很多空屋——便是陆仟这年打算定居的地方。
也许因为杜鹃过于明艳,他突然觉得活着很无聊。
于是这天傍晚,他随便刨开一座新坟,拿灰土捏了个人。
他捏得仔细,有鼻子有眼,还拿颜料仔细上色,唯独这土黑得通透,不像那墓边杜鹃闹眼,就被他保留下来,做成头极长秀发。
泥塑的名字懒得取,照旧用墓碑上一样随便的王花。
此后他拔下根自己的头发,将发夹在拇指上,拍手合十双掌,念念有词一通,然后绕在这不过像睡着的泥少女皓腕上。
那泥塑悠悠然睁开眼,颇有些迷茫。
“王花啊,你有什么心愿?”陆仟不给她反应机会,即刻便问。
“我想给爸妈治病……”她看向蹲在墓碑边的青年呆愣几秒,条件反射回答。
“这样,但我想你爸妈应该已经也入土了,”陆仟指向那并列的几个坟包,“不过这些村民倒不错,居然还管埋。”
“不如换成你帮我些忙,等时候到了我帮你把爸妈一块捏活——”他慢条斯理掸干净手上余土,“你们就可以团圆了。”
“快说‘好’吧,留给你我的时间都没那么多,一会你就得变回泥巴了。”陆仟听到对方几乎微不可闻的答应,才笑着起身,伸手去拉那半坐在黑泥地里的少女。
王花走路不时会同手同脚,且总是发呆出神。
这很正常,陆仟想,难道还能指望几掊骨灰抟土制成的泥塑,立刻重回血肉之躯的机敏。
好在他的忙不需要机敏,反倒是人越木,越合适。
在小屋外支起乱画经幡,招摇写上一笔行草,逢人就表情神秘宣传。
说只要和长山娘娘许愿,便可以心想事成。
在这种小地方,总会有几个爱看热闹的,信或不信,乐于撺掇别人去试。
这厢陆仟给少女披上白衫,将那头长发一梳,蜿蜒绕过房间四角,又收回至王花端坐的木塌。而少女只是看着门口漏进屋的半束光出神,任凭陆仟摆弄。
首位来客是个老妪,脸上皱纹纵横,干瘪如死去多年枯树之皮。
她见家徒四壁,仅有一床的空屋,半点不觉奇怪,只肃然起敬神仙果然不必睡觉吃饭。
“来,拿着这截头发,夹在拇指上,”陆仟剪下一小段王花的发,递给老妪,一边空手示范,“像这样拍两下合掌,心里默念你的愿望吧。”
尽管没被要求,老妪还是虔诚朝床榻跪下,闭上眼嘴唇翕动。
“好了罢?”陆仟侍立旁边,得到老妪点头后,转而对王花一作揖,“长山娘娘,请施法。”他表情很是谦恭,王花只是将目光从渺远处收回,不解歪头。
“好了。”陆仟舒展眉眼,帮老妪将发戴在手上。
“过几天,你儿子就会回来了。”
人们说长山娘娘神得很,村口老寡妇的儿子不出几天当真现身,还和她讲过段时间就接其进城。这都失踪多少年杳无音讯,居然还可寻得,那其他神通更不必说,小空屋的门槛外顿时来客络绎。
这村庄虽小,倒是人人都有些心愿,何况长山娘娘慈悲,竟不收受财物。
有些来者不好意思,会带些蔬果,又不敢和神仙神使多言,统统堆在门边,渐垒成座小山。
奇怪的是这葡萄杏李多日全无腐烂迹象,传言就更神了,引得邻近村子也有跋山涉水而来,只为求长山娘娘一根许愿仙发。
天星初上,合上门扉,陆仟知道王花想问他什么。
“四十九天已过,想必你已经记起前尘往事。”
“没错,你就是死了。”陆仟语气平淡,似乎觉得这些不值一提。
“那许愿又是……”少女从床榻起来,将长发一点点收回,编盘到身后,她表情已如常人,犹豫语气却和开头无二。
“当然是假的,”陆仟袖手,啼笑皆非,“不过送他们段虚假记忆而已。”
“但人吗,总会觉得自己是对的。”他拿火石打亮白烛,烛火幽微,硬得他面庞影绰,如刀削斧凿,“此外我就抽他们几缕魂魄,对日常也无甚大碍——毕竟这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
他突然转头,定眼看向王花,“你不会要放弃吧?”
“如果停下……会怎么样?”
“很简单啊,你会死,我会死,然后你的父母,嗯,还是死着。”陆仟波澜不惊,似乎觉得自己这句话有趣,提了一下唇角。
“不过其实死也没什么,”他抬头,看向破破烂烂的房梁,“这屋子真差劲,说不定还没棺材强。”
少女的手又冰又凉,确实像个泥塑寒冬该有的样子。
她和陆仟一言不发,只是在逐渐变大白雪里缓慢行进着。
大年三十的爆竹杳杳炸响,陆仟突然道:“一年又过去了。”
“如果你要活很久很久,”他继续说,“你会觉得害怕吗?”
“应该会吧……为什么这么问?”
长山娘娘不见了,村民说,神使讲她已经功德圆满,原地飞升。
神使说他修行不够,尚需要四处游历,马上也要离开此处。
村民各个垂泪,不知是为了一年受恩,还是一年后不再能受恩。
冰封小径上,陆仟独自行着,想起很久很久以前。
有人问他,如果要活很久很久,是否会害怕。
他怎么回答的?
哦,他说,他死得窝囊,巴不得能活着弄死那些把他杀害的人。
可是后来,他却没有实现这个心愿。因为那些人已经死了。
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于是那个问他问题的人就笑起来,活着也什么都没有。而且你还没在做善事,难道不亏心?
你都不亏心,我为什么要亏心。他觉得好笑。我还想活着呢,再说让人做梦还不算善事。
行吧,反正你已经学会我所有真传,我是终于可以去地底了。
不过等我死去,你必须得找一个人继承这门,才能死透。那人已经躺好棺材,还在喋喋不休。
别废话,快死。他不耐烦。
哎,身为泥塑,不由己啊。那人长吁短叹,合眼后刹时整个变得生硬,“咔擦”碎为齑粉。
所以他把这个秘密告诉小姑娘,让她自己选。
怎么会有人不愿意活着做些无伤大雅的骗局,却还是喜欢森冷地底呢?
他帮王花合上棺材,嘲讽想道,可能她牵挂的人在地底。
可惜,那下面只有他讨厌的人。
所以宁可在这世界上,无所事事,无悲无喜。
绝不是有那么点歆羡,所以不忍这些人一块无所事事地活着。
就像这人间无数客,不是泥塑,胜如泥塑。
作者:旬夜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属性:BL/伪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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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她一辈子爱过几个人,父母,师父,楚烨,却多少忘了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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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尘宗不算个名门大派,在众仙门中人脉单薄,在遇到她之前,她的师父静衡真人成日想着就是振兴门派。毕竟上仙八大仙宗里,只有她们这门派清一色的女弟子。
无尘宗,修的是个了无痕。
她师父捡到她的时候,她的父母刚走,灾荒年里将她抱在怀里,一个女娃没被卖掉,没被吃掉,咽下了父母留下最后一口吃的,乖乖躺在他们的尸体里。
静衡真人见到她时,小女娃瘦骨如柴,身上的根骨确是难得一见。她问:“你愿同我一起走?”
汐颜儿只是摇摇头。
她指了指身边的父母,又张着嘴指了指肚子。
她想呆在爹娘身边。那两具干巴巴冷冰冰的尸体是她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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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颜儿在七岁那年明白了死。
静衡真人花了小半月,让这个不愿开口的哑娃娃上了无尘宗。
终于又花了半年让她开了口。
小娃娃张嘴的第一句是一声哭,张着嘴嚎着,眼泪从通红的眼眶往下滚。
那一刻,她明白了天地有离分。
但汐颜儿却天生固执。
那是她的脾性,认定的东西就一个,一辈子固执的事就一个,除非死了。
除非没了。
就像她师父在她上仙门替她卜的那副卦象。
天雷无妄——顺之可得,强求无期。
可她没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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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颜儿在无尘宗的第二十年,从筑基期成功修炼至金丹初期。
用全门派的话来说,汐颜儿小师妹是真正的天之娇女,天生天养的水灵根,同无尘宗的万象剑法几乎相得益彰。
可汐颜儿不晓得。
她只觉得师父让她学,她就该会。
她没了父母,师父便是她的天。
那些年众仙门里出不出几个人物。
算起来,唯一能与之抗衡的怕只有上仙宗的萧五道,而那个白冼月白长老的入门弟子也还比她入仙门早了十来年。
她是甲子难逢的璞石。
静衡真人算来多少是捡了个宝。
于是,年里年去,汐颜儿风头日盛。
她面容姣美,加之天赋极高,一下子跃入成为了仙门十大弟子。
而且还是唯一一位女弟子。
修仙者大多也不是无欲无求,结个道侣度过着漫漫百年千年倒也不在少数。
她却无心于此。
在这浩浩仙门之间,唯一让她上过心的,除了她师父,就只剩下那位身居众仙门之首的第一仙尊——羽凌风。
汐颜儿还记得,她第一次宗门大会入了三甲,那位上仙宗仙尊在观席台上起身。他一袭白衫,衣袂烈烈,对上她的时候,微微点了点头。
她仰望着那个众人瞻仰的对象,只觉得那人身后的天地之间似乎升起一层薄薄的白光,像漆黑乌云中蕴藏的滚滚暗雷,但电闪雷鸣间中又透着天光乍破的大盛之势。
她师父后来告诉她,那便是大乘之境。
仅差一步便是天道。
仙门之尊羽凌风。
那时候汐颜儿想,如此厉害的人,他的传承之人将是如何。
后来,她才意识到,她当时电光火石的一丝心念,竟成了她一生的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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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颜儿第一次见楚烨,是在宗门大会的试剑台上。
十年一度的宗门比武,她作为无尘宗首席弟子出战。
擂台另一方,白衣少年执剑翩然而下,他眉目清俊,目光带着三分恣意,身形一退,朝她做了个请的姿势。
她想,原来,这就是羽仙尊的弟子。
根骨不错,假以时日也许会是个人才。
可惜,还不是她的对手。
那时,师父让她无论如何一定要稳入三甲,像这样境界平平的小弟子她自然没放在眼里。
谁知那人嘴却毒得很。“我师父说了,看着年纪比我大的,叫声师姐是应该的。”
想来他们修仙之人,若是入了筑基境寿命都是百年千年,谁还将年纪放在眼中。
可这人却像要故意提一嘴损她似的。
汐颜儿觉得可笑。
如何?这试剑台又不是姻缘地。
倒不知他那一嘴的醋味是哪儿来的?
她想着三招内将人压制,多少不要打伤丢出擂台便是。却没想到,摔在擂台上的会是她自己。
而那一刻,她心脉震痛,手心是麻的,像是仙气凝滞的迹象。
汐颜儿的师父静衡真人早已入化神境界,她们曾经过招时,她感受过那种境界压制,只不过,她师父疼她,从不忍使出全力。
那电光火石间。
白衣少年人居高临下看着她,道;“师姐,承让了。”
天空云雾消散,天光透过千丈高空落在楚烨身上,他逆着光周身一片朦胧又刺目的白,像是天幕狠狠朝她倾轧而下。
汐颜儿忽觉得喘不过气。
她想,这不可能。
她不相信眼前这个不过十来岁的少年人能有这样的实力。直到萧五道落败,高高的观战台上一道白光打下,擂台上白衣少年人浑身元婴境的修为溢散而开。
“元婴初期?楚烨竟是元婴初期的修为!”
四周一片喧哗。汐颜儿蓦得抬起头。
她望着高台上的仙门之首羽凌风。
与过去高高在上的凌厉气势不同,那日的羽凌风敛了修为,如同凡人一般散漫得摇着折扇,与其说像个仙人,不如说像个富贵人家的闲散公子。
只是他望着楚烨的目光带着种骄傲。
温润柔和的气质就像是换了一个人,可眼中欣喜的目光确是真切的。
她还没得及惊讶。试剑台上的白衣少年人脚尖一点,他像一只归途的家雀,飞快得落在白衣仙人身边。
高高的观战台上,少年人像是一瞬间褪去了刚刚的剑拔弩张。
不同于对战汐颜儿时的傲气和尖锐,楚烨忽然笑了起来,眉目间尽是温柔和喜悦,还有一丝一闪而逝的讨好。就好像天地之间,只有他眼前这一个人。
她诧异得望着,看着那两个白衣飘然的人并肩而立,最后目光落在楚烨的眉眼间,她没移开目光,那一刻,她的心口像是被风吹了一个洞,呼啦啦得陷入了一地兵荒马乱。
楚烨。
她在心中默念了这个名字。
一时间,千回百转。
2、
汐颜儿没想过爱人。
就像在她上万宗仙山时也没想过自己有一日会修仙问道,甚至成为他人嘴里的最强弟子。
楚烨的出现,像是一片意外的叶落入她的心湖,涟漪阵阵。
她立身于波涛之外,看着自己沦陷。
她开始打听楚烨的过去。
她知道,原来楚烨也是孤儿,是和她差不多六七岁的时候被羽凌风从人间带来的。
除此之外,在他刚入山门的那些年,羽凌风对他不闻不问,他一个人长大受了不少的唾弃和谩骂。
她幻想着这个少年人独自在上仙宗成长的样子。
她开始学着心疼。
心口搅动得像是有些混乱的褶皱,无法抚平,搅得她心慌,只能难受得喘气。
她想,原来爱,是这么个意思。
她后来找着机会往上仙宗跑。
偶尔路过宗门,瞧见楚烨正和他师尊比试,白衣仙人一把折扇耍得好看,又不攻击,倒像兔子似的东躲西闪,气得他在后面喊;“羽凌风!你耍我吗!”
他眼里却在笑,阳光落在楚烨眼角眉梢,明朗又透彻。
她向来目下无尘,师父说无尘宗修的是无形无相,最高境界是以身为剑破万军。
师父让她求剑心,可她多年来剑心依旧无所答。
那一瞬间,她忽然明白了,她的剑,是要用来护人的。
而她的剑心。在这里。
-
汐颜儿听说楚烨被推下无妄崖的时候,她手上还拿着《绝尘剑》的剑谱。
天边远远似乎轰隆隆响起一阵惊雷。
又可能只是她的幻觉。
楚烨,魔族。
一个带着魔灵珠试图破坏仙魔结界的魔种,被上仙宗仙尊羽凌风联合各长老合力打下无妄崖。
而上仙宗羽凌风大义灭亲清理门户,终救三界于危难之中。
一时间,那个在宗门大会一战成名的少年人,被说着是百年难遇的天纵奇才,成为了人人得而诛之的大魔头。人人都在为他的死叫好。
可汐颜儿明明记得,村民找他求救时那人只身涉险的模样。
那样迫切诚然的样子,又怎么会是装出来的。
那日,汐颜儿只身去了上仙宗。
同在八大仙宗里,她一路而上无人阻拦。
只不过羽凌风不见客。
她不顾拦阻推门而入的时候,门里的人只是微微抬头看他。
那人怀里抱着一只兔子。
目光落在她身上的时候,愣了片刻,像是接收到了什么信息,目光悲伤了起来。“你是来问阿烨的……”
阿烨。
她想,他叫得真亲昵。
她望着羽凌风说了一句。“阿烨死了。”
她看见那人一时间惶然的神色,低头看了眼怀里的兔子。
他张嘴似乎要说话,又说不出声,最后朝她笑了起来。
【……知道了】
他睁着眼,眼眶通红,像是他怀里的兔子一样手足无措。他又无声地说。
【我知道了。】
汐颜儿脑海又闪过少年人一跃而上飞向他所在观席台的样子,衣袂翻飞,宛若归雁。
她本想问羽凌风。
你不会心疼吗?
可那一刻,她忽然又觉得,不必再问了。
-
无尘宗多年从未有男子入内。而她汐颜儿不但带了一个男人,还带了一个灭世的魔头,简直可以称得上欺师灭祖、大逆不道。
汐颜儿从没想过自己会做这样大逆不道的事。
可将楚烨带回来的时候,她没有丝毫犹豫。
无尘宗离无妄崖的距离很远。
楚烨是如何逃出,并晕倒在这附近的,汐颜儿没有头绪。
她只是在确认楚烨气息后一颗心缓缓沉了下来。
她将楚烨带回无尘宗,小心将人藏起来,认真照顾他。一开始的楚烨很不配合,甚至对她恶语相向。
那个浑身是伤的少年人,周身像是冒出锐利的尖刺。他问她为什么救他。
为什么?
因为见过你恣意的样子,受万人拥戴的样子。所以不忍心。
我很庆幸你活着,却也希望,你好好活着。
哪怕我可能会被赶出门派。
汐颜儿天生的固执,她已经做好了被逐出师门的准备。
可她没想到,这件事,她的师父是同意的。
“无尘宗的宗主,谁说只能是一个人?”
楚烨养好伤站在剑冢正殿的时候,仰头看着匾额上的“道冠诸天”,说道。“你要的是门派兴盛,而有我在,我保证无尘宗会成为仙门第一宗。你不是当心天人五衰之后门派毁于你手吗?而我要的只有一样。”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里只有一丝似笑非笑的邪气。
“我要上仙宗,灭门。”
3、
万宗仙山仙门十脉,当年仙魔大战,最后仅余八门。
无尘宗作为万宗仙山八大宗门之一,多年来人丁萧条青黄不接。
年纪轻轻的静衡真人当初临危受命,扛起了这风雨飘摇的门派。而汐颜儿是她多年来收的最有潜力的弟子。
静衡本身修为不高,也自知比不上其余掌门,为此,总是要让汐颜儿在宗门大会上争一争。
修仙门派面上一派祥和,多少心里的鬼主意咔咔作响。
想来当初仙魔大战两宗灭门,究其原因不是大战死伤,而是后两年的门派吞并。无尘宗是上仙宗的盟友,而今上仙宗如日中天,这个苟延残喘的门派,最忌惮的也是上仙宗。
今日敌,明日友,她和楚烨的目的竟然出奇的一致。
无尘宗在静衡真人执掌两百年后,将掌门之位传位给了自己的亲传弟子汐颜儿。这位年纪轻轻的女修一朝之间突破化神境。更有意思的是,无尘宗本次接任掌门的有两人,除了汐颜儿,另位则是当年仙魔大战中身受重伤,在无尘宗闭关百年的无尘长老。
没人知道这位长老的模样。
只有汐颜儿在无数个夜里,看着坐在城墙上的楚烨,一袭黑衣,抬头看着天一言不发。那时,他身上镀着银色的月光,还有时隐时现的魔气。好像要伸手去摘头顶上的那片月。
汐颜儿静静看着,想到画本里的那句诗——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
她想。
那就是她的断肠人。
-
无尘长老与汐掌门统领无尘宗的那些年。
是仙门八宗最风云变幻的几年。
无尘宗杀伐果决。短短数载,仙山八宗下设共十九门,或战降,或被联合吞并。
一时间,无尘宗宗门日盛,大有直逼仙门之首上仙宗的架势。
当年的楚烨就像是放归山林的豹子,露出獠牙,于夜间暗伏一口口吞并着他需要的血肉。
他平时不露面,只必要时戴着半块面具出现在清剿的现场,一人则万夫莫开。
也是那时候汐颜儿才想通,为什么当年发现楚烨时,那人的伤并不重。更多的只是灵力混乱造成的昏迷。
魔灵珠救了他,让他在无妄崖的烈焰滔天里重塑了经络骨骼。
只是她不明白,为什么他还会留着圣灵根。
那一身仙骨,早该在无妄崖被废了才是。
那些年楚烨修为日进千里,经脉却像烧断的绳索一日日毁一日日重塑。
当初让他引以为傲的圣灵根如今就像一个团燎原的火星,在他魔气肆意的经脉里炸开每一寸经络。魔灵珠和他融合得越好,深夜里的反噬就来得更猛烈。
好在,还有一个汐颜儿。
无尘宗的心法大化无形,相生相合,可为人调节灵脉之气。
静衡真人曾对她说,楚烨身为魔族,阴差阳错易经洗髓有了圣灵根,如今被魔灵珠寄居,仙魔不容,身上两股力量相冲,稍有不慎就会爆体而亡。
若是楚烨将来企图打开仙魔封印,或者最后暴露招致门派杀戮,她只需为他调息时,让真气逆行,并将所有罪责推于他手,可当做清理门户。
到时候无尘宗还是无尘宗,众仙门不会为难她。
这位前掌门将一切事情都想得明白,却算漏了她的小弟子。
汐颜儿杀不了楚烨,她舍不得。
但她也的确相信,楚烨并不会祸世。
那个上仙宗里明媚的少年人,眼神里满满留恋世间,好像来人间就是为求一粒糖果,够甜了,便心满意足得如同倦鸟归巢。
而今,她想做他的那颗糖。
让他长久留恋这人间。
今日不行便明日,明日不行,还有长长久久的千年百年。
他们修仙之人,倒是能活得很。
4、
来无尘宗的第七年,楚烨捡了一只兔子。
一只,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兔子。
攻城略地那几年,楚烨有次着了道,本该被瓦解的奇琊山两大仙门暗中联手,合围之下,意外坠下悬崖。
汐颜儿带援兵下山救人时,浑身是血的人怀里抱着一只兔,而他一旁是同他半斤八两的母兔和一堆被啃烂的野兽尸首。
四周魔气肆虐。
那人和染血的幼兔一起,精疲力尽倒在杂乱的草丛里。
受伤的人将兔子小心翼翼揣在臂弯中。
他去了半条命,仙魔之气逆行,滚滚煞气让周遭树木都渐次枯萎。可他心口是用仙气包裹的小结界,里面纯白的灵力如雾气围绕,兔子动着它的三瓣嘴,他染血的眼角眉梢带着笑,像极了汐颜儿在上仙宗那年第一次见到他的模样。
无尘宗的那些年,但凡是入了门的弟子,都知道宗主最金贵他家的兔子。
草料要好了,住处要暖了,冬日不能有风,入了夏还要透气儿。
汐颜儿有时候觉得有趣。
楚烨这个杀伐果断的掌门人,在外头那些仙宗下部来看,就是个闻风丧胆的存在。
在兔子面前,他眉眼温柔得像是三月的山水。
也因为这只兔子,汐颜儿能时常坐在楚烨身边,兔子亲近她,楚烨抱着兔子在城墙上看月亮时,她也坐在他们身边看。
她问。“阿烨,你很喜欢郊郊?”
郊郊,那是她给这兔子起的名字,楚烨没有反对,他只说。“我以前有过一只兔子。”
“那后来呢。”
“被羽凌风烤了。”
-
羽凌风。
汐颜儿有时候也很难形容这个人。
她曾以为他仙姿卓然高不可攀,却见着他被楚烨一路追着打的样子,又觉得这个仙门之尊有些半拉不着调。
后来她以为羽凌风爱徒心切,却又听到他亲手将人打下无妄崖的消息。
但一面是三界太平,一面是身为魔族的徒弟,她似乎能理解羽凌风为什么这么选。
而这些年,她也没再听说羽凌风的消息,只知他在将楚烨清理门户后便宣布闭关。
关于羽凌风当年将楚烨推下悬崖的版本仙门中流传有百种。
汐颜儿并未见过。
楚烨也不愿说。
她只是偶尔提及羽凌风,从楚烨那字里行间里刻画出一个古怪的人。
蠢货,胆小鬼,阴毒小人,善心太过,像是两个极端,隐隐约约勾勒出两个身影。
想来,汐颜儿还是多少还是羡慕羽凌风的。
羡慕那个明媚恣意的少年人,曾将自己所有的敬佩,快意交给了他,一颗赤子之心,却又被他狠狠摔碎。
她曾为他不甘又为他委屈。甚至想,将来楚烨要是杀上上仙宗,她是拦还是不拦。
但那都是很遥远以后的事。
而现在,她坐在楚烨身边,看他一生黑衣融在夜色里,怀中的兔子纯白,像是在他心口点了一盏灯。
她只想这样的时间再长一点,再久一点。若是时间不再前行便好。
毕竟世间,也许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时候了。
她一日日望着。
直到第九年,她的师父,静衡真人离世。
-
仙家如凡尘,若不能问鼎天道,千年百年也终究逃不过陨落的命运。
静衡真人散尽修为,为的是门派兴亡和传承,多少也算死得其所。
只是这位无尘宗前任掌门死去的消息并未外传,就和百年前无尘真人重伤在闭关其实早已身陨一样,都是不需要外界知道的秘密。
无尘宗依旧扶摇直上,一日千程。
那日汐颜儿站在大雨里,看着剑冢一道白光闪过,白虹贯日落于葬剑台,铿锵之声远远传来,想起师父为她渡了三百年真气后的那夜青丝变白发。
她在雨里站了很久,久到头顶的雨水被遮挡。楚烨撑伞站在她身后,目光看着葬剑台。那是他许久以来,第一次没叫她名字。
他说。“师姐,时候要到了。”
那时的楚烨周身遍布难以压制的魔气,胸前魔灵珠的侵蚀密布蛛网一样的黑色纹路。
与其说是魔,倒不如是纵行于世间的魑魅魍魉。
她忽然想起静衡真人给她传修为的那日,楚烨靠在剑冢外的走廊上,身上还有没好完的伤。他说。
“这化神境的修为你不收怎么统领宗门。放心,修为散尽罢了,我也试过,她多少还能活个十年。”
那时候她还不懂,为什么楚烨要散尽修为?
她的师傅是为了山门,为了千年基业,而楚烨是为了什么。
她想问,却又开不了口。
衡真人死去的后半年,楚烨加快了宗门扩张的速度。
山门十九门已有五门劝降,奇琊山两度战败正式归顺;八大宗门中少阳宗、衍天宗已达成联盟,连山宗是敌是友以利为凭,纵横整个仙门,几乎近半以上渗透了楚烨的势力。
可同时,魔灵珠的吞噬和圣灵根的反抗将他的经脉烧的七零八落,好在他身为魔族,血统纯正,一次次扛下来,一次次反噬也愈发来势汹汹。
是仙是魔,是黑是白,总要选一个。
若是不选,便是逆天而行,天道天劫应声而来。
楚烨最大一次反噬来得很快。
无尘长老的阁楼被汐掌门用结界牢牢封了起来。
魔气像是源源不断的潮汐在深夜的结界里翻滚,圣灵根的光如同一道航船的锚狠狠从黑气的中心炸开。
汐颜儿用尽浑身灵力压制住结界四周,无尘诀心法化作万千金色符咒大雨般落下。
楚烨的嘶吼声像是一只被困囚的野兽,被斩断骨骼,剥皮拆骨。
她心口震颤,万千思绪激荡。
她长衣广袖,红衣浩荡,浑身红光照亮了万宗仙山的半边天。静衡真人的化神境被她在一念之中跃至炼虚。
她真的怕楚烨死了,那一刻,无尘宗的大象无形被她烙印在心中,她真的化成了一把剑朝着楚烨心脉间最暴虐的一团影子劈了下去!
无尘宗的心法,目空一切,包容万象,讲究的是融和和相生。
她没告诉过楚烨,在为他调理灵脉的时候,那些炸裂的灵脉会让神识相通。
其实她隐约见过很多关于他的记忆。
画面遥远。
就像是一些残旧的碎片。
碎片里,有漆黑的囚室,有秋日的暖阳,又鲜血淋漓,又有草木如春。
每一次,她都看得不真切。
过去,那些朦朦胧胧的画面会让她感觉和楚烨更加贴近。
她总想着,如果有一天看清了,是不是就能走进楚烨的心里了?
而那一刻,她看清了。
楚烨所有的记忆像是无数碎片排列成天空中的星辰,痛苦,喜悦,悲伤,不甘全部布满她眼前的世界。她张开手。它们像羽毛一样一片一片落下来。
那是楚烨的灵海,有破烂不堪的焦和地面,和烟波浩渺的满满星辰。
一时间,万千华光融进汐颜儿的眉心。
她想。
原来……当年楚烨并不是被羽凌风推下悬崖的,他是为了他散尽了魂力,想着哪怕十年,五年也好,跟在他师父身边。
他原来已经重活了一世,这辈子只想干干净净,不怀恨意地,想这么好好活着。
因为这世间有羽凌风。
繁花盛景,朝暮荣枯,不敌这一个羽凌风。
可他还是选错了。
他被打落悬崖,那个联合仙门一起围剿他的人却牢牢抓着他的手,他想,有什么用呢。你不想我死,可这世界也不容我。你也骗我。
那一刻他想着死,掰开羽凌风的手往下坠。
无妄崖烈焰滔天,是所有仙者的埋骨之地,他的骨骼皮肉被一寸寸烧毁,最后烧进他的心口,烧到灵根,他忽然感觉疼了。那是他两辈子唯一得到的东西,于是那个天生魔族的怪物蜷紧了心口,将那个破损的圣灵根护在怀里。
万宗仙山真大,一眼望不到头。
他浑身是伤,魔灵珠一点点恢复他的皮肉骨骼。可他不知道去哪儿。
去哪儿呢。
去哪儿呢。无尘宗之后,便是上仙宗,那儿有个屋子,屋子里有个羽凌风。
那就去那儿吧。
“师父……”
-
无尘宗烈焰焚烧过的无尘阁,四周是将息未息的火苗,和层峦叠嶂的山峰。
月色透过屋顶破碎的抬梁落了下来,汐颜儿怀里抱着昏迷的人静静坐着,楚烨浑身是灵力冲撞后未及消散的伤口。
血液被烧焦后和火星子一起遍布一地的黑。
汐颜儿低头看他,发丝落在他苍白的脸上,此刻的楚烨闭着眼,熟睡得像一个孩子。她伸手,将他脸上被汗沾着的头发拨到一边。
怀中人睁了眼,不知将她认错了谁。他问她。“……为什么,不选我……”
一滴水忽然落了下来,砸在汐颜儿手背上。
不是不救,而是不选。
他从来知道那人不想杀他。他只是恨,恨那人为什么不信自己真的能为他散尽魂力,无妄崖太高了,也太疼了,重活一世本他以为可以走向好结局,却不想在三界面前,那个人还是没有选择他。
明明那人和他说不解开封印,他记着;让他不要屠万灵,他也记着。他不想他死,却又让他再无处容身。于是以魔族之身死死咬着一丝仙骨,筹谋多年,只是为了名正言顺再见一面。
楚烨嘴角的血顺着脖颈滑落,他用尽力气抓住眼前的人,将她拉近怀里,先是低低地呼吸,接着急促得无措得啜泣了起来。那是汐颜儿第一次见楚烨哭,哭得像一个孩子。他问。“……你为什么不选我……师父,你为什么……不要我啊”
何处寂静地有风惊天而起。
她总以为还有百年千年,她可以慢慢等,可她发觉她可能永远等不到了。那一瞬间,她好像懂了眼前的人,懂他为什么一日复一日望着月亮。那月亮上有他的玉兔,有他的嫦娥,还有他的桂树团团。
他们心上都有一个心上人。
因为太过在意,太遥不可及,哪怕近在咫尺也不敢开口。
他的爱是他,他的恨也是他。
-
那夜,汐颜儿抱着浑身被冷汗浸透昏迷的人静静看着天空。
她又想到当年濒死的自己。
那时候她还叫小月儿。
她娘给了她今天的口粮,娘说不饿,她便吃了。
冬日的天真冷。
娘将她抱在怀里,和爹爹靠在一起。
她依偎着他们,饿着肚子,等着明天的下一个馒头。
可有些东西求不得,要不了得不到。
从一开始,就错了。
6、
十年一度的宗门大会,出了件大事。
当年落下无妄崖的魔种楚烨,摇身一变成了无尘宗的掌门参与了仙门大会。
仙山八宗,一团乱麻。
无尘宗所有人一口咬定,那楚烨早就死了,此刻的,便是百年前就在无尘宗重伤闭关的无尘长老。
他浑身一派正统真气,半年魔气没有。
而宗门八宗十九门多是楚烨埋下的势力,有近半掌门愿意为他作证。
想要去隐藏一件事,倒不如改了他,将他明目张胆放在阳光下。
如此谁都没见过无尘长老。
但谁也都见着了此刻的无尘长老。谁又能说他是当年死去的魔种楚烨呢。
那夜,万山仙宗剑拔弩张。
兵戈将起前,闭关近十年的上仙宗仙尊羽凌风忽然现身,目光扫过众人。“你们都说这是阿烨,好,现在谁去无妄崖跳一下能爬上来,我立马替你们将他杀了。”
他手中这扇轻摇,一双眼望向楚烨时,目光怔怔,却再说不出一句话。
楚烨回到无尘宗时,身上压抑的魔气反噬,几乎晕厥过去。
汐颜儿那天没有去救他。
她坐在过去楚烨常在的那个高台上,望着上仙宗一袭白影,飞鹤般落进魔气肆虐的无尘阁里。
她觉得楚烨这个师父真是厉害,究竟是差一步天道还是早把天道抓手上了,怎么什么事好像总能提前知道。
大乘境的仙力像一团月明晃晃照亮了半个山门。
先前还怒涛卷天的魔气顷刻风起云散。
都说无尘宗的心法包容万象,可真要救人,又有什么能敌得过大乘境的真气。
汐颜儿抬起头将楚烨只兔子抱在怀中,静静看着天上的漫漫星辰。
她想。
今夜
天上月落了凡尘。
终有人,得道成仙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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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剧烈晃动以后,地宫坍塌了一段,向外走的路被堵死了。
“我们死定了。”希尔哭哭啼啼地说。“我刚刚看到瑞伊尔导师他们被埋住了。就在前面呜呜呜……”她瘫坐下来,非常伤心。传导电流的狂蛇软塌塌的趴在她身后,和他们一起等着腐烂。
“有谁能救救我吗?救命......”希尔双手捂着脸把头埋进膝盖,不停地抽泣着。
地宫里还有第二个人。
“吧嗒,吧嗒。”李阳走到她身边蹲下,不慌不忙地从背包里拿出来两块巧克力,拍了拍希尔的肩膀:“诺,先吃点东西吧。我看一会儿就会有人来救我们的。”
希尔抬起哭花了的脸询问:“谁?谁会来救我们?”她撕开包裹巧克力的那层塑料纸,扔到一边。把板结的黑褐色硬块吃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泪眼婆娑地看着李阳。
李阳安慰她说:“你看。”他伸出右手指了指她屁股后面紧紧贴在墙边的那根黑乎乎又粗又笨的电线。
“跟着它找到休息室,我就有办法联络到外面。”
“怎么联络?”希尔的眼睛像在野外看见萤火虫一样亮了起来。
李阳把希尔从阴凉潮湿的地上拉起来,她的手湿腻腻的。李阳温暖润滑的大手握住它,让希尔微微露出一丝不好意思的脸红。
“跟我来。”李阳说。他们沿着电线向隧道更深处走,挂在隧道两旁的灯火摇曳着翩翩起舞,在两人背后拉出一道道奇形怪状的影子。
“我们现在去休息室,地宫的大厅有工作组带来的电话机。它被安装在休息室里。”李阳开口给希尔打气。
“只要我们找到电话机,就能和留在外面的人通话!”希尔欢呼着说。
两人继续向前走,听到好消息,希尔明显变得精神起来,连走路的步伐都轻快了不少。
可是好景不长,隧道两旁的灯光遗憾地闪烁了几个瞬间,坚定地、长久的熄灭了。黑暗变成一只巨大的怪兽将他们吞噬。周围安静的可怕,李阳听见希尔又开始抽鼻子。
“我们完了。”希儿说。“没有电、找到休息室也没用。外面的人听不到我们说话。”
“该怎么办……”
脚步停下,李阳没有说话。他把希尔拉进怀里,希尔抱住了他,一米六几的个子刚好头埋进他胸口。不一会儿,胸口的T恤变得湿哒哒的。
他思索了一会儿,心中有了定计。
“没事,说不定只是暂时性断电。”他用手掌摸了摸希尔柔软的头发。女孩依旧趴在他胸口。
“我的背包里有手电筒,我们应该沿着线缆继续走。”
“……”
李阳继续开口:“我们先去休息室找电话机,试试能不能用。电话机的电缆被外皮包裹的很厚,很结实,一般不会轻易损坏。等找到了电话机,我试着维修线路,我们还是能出去的。”
胸口有了动静,很微弱的声音:“你真的会维修吗?”
“我可不会维修……”李阳脑袋里闪过这个念头。但他转瞬抛之脑后。
李阳把手伸到背包的夹层里抽出手电筒:“我父亲是电力局的中级技师。小的时候他经常做一些用电启动的小玩具给我玩儿。关于基础的零线火线知识我还是知道的。”
李阳的话给希尔打了一针强心剂。
她抬起头用自己衬衫的袖子擦了擦脸,又抽了下鼻子,说:“那我们快走吧,说不定休息室还有电。”
“是的,”李阳附和了一句。
“咔哒。”李阳打开手电筒,照了照四周的环境。狭窄的通道,空气充满湿润的土腥味儿,地上满是不规则有大有小的碎石。身边带着个拖油瓶,自己背包里的零食还剩下干脆面、花生和几块巧克力。
但他们要活下去。
“希尔,”李阳低头呼唤说,“握住我的手。一会儿走路的时候注意脚下。”
“好。”希尔紧紧握住李阳的右手。
李阳没再说话,他紧了紧背包的系带,换了个舒服的位置。
“走吧。”他说。
两人沿着乌漆嘛黑的通道继续往里走。依靠手电筒明亮的光躲避脚边凌乱的碎石、笨重的线缆和血肉模糊的人体。
“这玩意儿可不能叫她看见……”
于是到了某些关键路段,李阳会伸手捂住希尔的眼睛,叫她闭上眼不要看。
李阳的提醒卓有成效,希尔大概也明白李阳为什么不让她看的原因。一路上乖乖听从李阳的吩咐,什么都没有看,也没有说。
两人沉默着走完通往休息室的这段路。
休息室倚靠在地宫较宽敞的大厅角落。用安全坚固的高强度材料搭建,是他们探索小队的仓库和临时补给点。李阳和导师在休息室一起打牌聊天的时候,有人曾用电话机联络外面让再送些香烟和酒。李阳好奇的问过他的导师:“探索队不是不让送这些东西进来么?”
导师哈哈大笑着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拿出一根,点着,美美的吸了一口,说:“小阳,地下探索是枯燥的、麻木的。你知道,潘达尔人有殉葬习俗。越是身份高贵,陪葬品的数目也就越多。到目前为止,我们才挖到整个墓葬群的三分之一。连高品级武官的殉葬室都没挖到。以我们现在的进度,想彻底开发这里起码还得三个月的进度。你说,三个月不见天日,他们休息下来不抽烟喝酒还能干什么?谈恋爱吗?”
导师促狭地向女实习生们的方向看了一眼。
“我现在应该考虑生存。”李阳从回忆里抽出意识。
他把手电筒的光打到休息室的方向,万幸,这里并没有受到地宫坍塌的影响。它屹然站立在废石堆和挖掘机械的残骸中,像个沉默寡言的卫士。
看到它没事,李阳和希尔都微微放心了不少。
两人腾挪着上前,打开休息室的门。
休息室最里面摆着一张双层上下铺床、一张木质圆桌摆在房间的正中央。上面摆着探索队员乱七八糟的杂物。靠近窗户的地方放了一张写字桌,电话机就静静地卧在上面。
“电话机!”希尔欢呼着冲了过去。
李阳也精神一振,跟在希尔后面走上前。
希尔手拿电话机的听筒,满心期待地把它放在了自己的耳朵上。
安静,电话机里一片安静,能听见希尔忧郁的呼吸声。
“这儿是个休养的好地方。物资充足,温饱和休息不成问题。”李阳环视周围,大桶的矿泉水、压缩饼干、蔬菜包和挂面整齐的码在房子的东北角。旁边不远的地方放了一个小型的酒精炉。平时导师经常带着他在那开小灶。
“但是现在,得先安抚下希尔。”李阳回头看向希尔,她一动不动,仿佛化身为阿尔忒弥斯的石像,气氛僵的叫人喘不过气来。
“希尔,”李阳开口赶走沉默的怪兽。“一路走过来我有些累了。屋子里有床、有水、有食物,足够我们撑到探索队的救援。不如我们先休息一会儿如何?”
希尔默默地把手里的听筒放回原位。想了一会说:“我有些困了,先去睡了。”说完不等李阳回应就走到床边潦草地把被子拉开,钻了进去。
李阳并没在意。
李阳走到床前,希尔的床上隆起一个大包。她把自己牢牢地蒙在被子里面。李阳摇了摇头,爬上床的上铺。翻身,调整好睡姿。
“我也该睡了。”李阳想。“我需要睡眠。”
他闭上眼,立马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极安稳,没有做梦。
迷迷糊糊间,他好像听见电话铃的响声,希尔激动地大喊的声音。
他翻了个身,继续酣睡。
作者:【七招】月溪明
中靶:0/10 全勝
二十年一度的升仙大会将在一个月后举办。
消息传出后,几乎所有人都放下了手上的事情,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行李,踏上了前往世界中心的羽化山的路。
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修炼。即使在现在这个基础教育正在普及的时代,拥有仙缘的人依旧是凤毛麟角,更别说每二十年只能有一个修仙者能够成功羽化升仙。但是,如果能在升仙大会上沾染到一点升仙者的福气或者来自仙界的气息,万一自己家里也能出现一个升仙者呢?这可是光宗耀祖的事。退一万步讲,即使不能成为升仙者,能够成为修仙者,就可以加入大家族,给自己家里带来好的改变,怎么想都是值得的。
抛开这些虚无缥缈的说法,其实去旁观升仙大会也是有实际的好处的。每当升仙大会结束,成功诞生升仙者的家族就会给在场的人分发一些好处或者优惠,比如让后代在该家族下属的学堂接受三年免费的基础教育,这样他们就能够脱离目不识丁的命运,从田野中脱离,去做一些相对更加轻松和高级,酬劳也更多一些的工作;又比如会被赏赐几十斤的肉食,可以给家里改善改善伙食。
在升仙大会上,所有的大家族的族长都会到场,所以对于那些来自民间的修仙者而言,这也是一个推销自己、投靠大家族的绝佳机会。毕竟光具有仙缘,但是没有对应的物质条件和培养条件,也是无法将自身仙缘化作获得更好生活质量的助力。
来自民间的众多修仙者摩拳擦掌,纷纷打听起十大家族的偏好,以此确定自己需要做一些什么方面的准备,而其中,孟家被打听的次数最多。
要问为什么,因为近几十年的升仙大会上,孟家对于修仙者的需求量还挺大的,每一次都会放出大量的名额招募,所以比起另外那优中选优的九大家族,被孟家选中的机率无疑要大上很多。不过,也有人想反其道而行之,去搏一搏那九大家族的机会,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在修仙者和仙种们精心准备的时候,十大家族里的孟家又是另一番景象。
孟家的议事大厅内灯火摇曳,孟家家主孟原坐于上首,姿态悠闲地喝着茶,在他的右下方是孟家的客卿,名为艾笛,此时他正双眼放空,一副神游天外的样子。
匆匆的脚步声打破了夜晚的宁静,一个青年快步走进议事大厅,跪倒在两人面前:“家主、师傅,孟祥来了。”
孟原开口道:“起来吧。”孟祥应声站起,神情恭敬。
孟原放下茶杯,上下打量孟祥,露出一丝满意的神色。他向后靠着椅背,悠然地道:“孟祥,艾笛先生向我推荐了你,说他带的弟子里,你是最认真刻苦,也是最有天赋的那个,所以他推荐你代表孟家参加升仙大会。”
看着孟祥脸上浮现的激动,孟原顿了顿,继续道:“有信心是好事,不过你的修为毕竟来自于艾笛的灌顶,还需要利用最后这个月继续加强熟练度,切不可放松。”
孟祥认真点头,迟疑片刻,问道:“家主,那我会不会竞争不过其他家族的修仙者,毕竟这修为不是我的。”
孟原语气轻松:“其他家族也是一样让小辈接收客卿的修为灌顶。养尊处优惯了,谁还愿意耐下性子修炼呢?”
孟祥了然,悬着的心放下大半。
“好了,这段时间记得好好巩固修为,回去吧。”孟原挥手赶人。
孟祥行了一礼,恭敬转身离开,眼角余光却看到在大厅阴影处坐着自己的师傅,心里不由得一惊,原来他和家主是当着师傅本人的面讨论用他的修为参加升仙大会。他又有些疑惑,师傅为什么愿意舍弃辛苦修炼得来的修为呢?
没人回答他,他也不敢问,抱着一肚子疑问离开议事大厅。
一个月转瞬即逝,升仙大会当天,羽化山周围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很多小商铺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想趁机赚上一笔。
羽化山并不算太高,也不险峻,但是它却通体洁白如玉,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色彩。整座山浑如一体,密不可分。平时的羽化山都是笼罩在一片浓雾之中,只有二十年一次的升仙大会举办期间,迷雾才会暂时散开。以前有人动过邪念,想要挖下羽化山的山石卖钱,然而每个试图这么做的人都被天降雷霆劈成了焦炭,渐渐地,人们就息了这个念头。
羽化山上有一条从山脚笔直通向山顶的宽敞山梯,此时正当吉时,十大家族的人全都穿着庄重繁复的服饰,排着整齐的队伍,由家主领头,参加升仙大会的修仙者、其他家族直系成员、以及客卿们紧随其后,一步步走向位于山顶的巨大广场。
广场中央是一颗巨大的树木,树干和树枝是与山体一样晶莹的玉白,树叶却呈现斑驳的黑色,如果靠近,可以发现上面显示着浅淡却复杂的纹理。树上有一只黄金般璀璨的大鸟,闭着眼睛,似乎是在休息。
待所有人都抵达广场,围绕中央的白色巨树放射状站好,上一次出了升仙者的洪家的家主便上前一步,朗声说了一大段开场白,洋洋洒洒,慷慨激昂。末了,他沉默片刻,调整好自己的声音状态,严肃低沉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恳请仙使大人降下神魂,主持升仙大会。”
话音刚落,黄金大鸟紧闭的双眼突然睁开,露出蓝宝石般通透的眼眸,画龙点睛般一下鲜活起来。仙使轻展双翼,振翅围绕广场和羽化山盘旋三圈后,才轻巧地落回枝头,吐露出透着天道无情的声音:“各位修仙者,请展示自己的修为。”
每只队伍的第二人正是十大家族派出的修仙者,此时他们按照各大家族历代以来出现的修仙者的数量多少依,配合相应道具,依次展现自己的修为。
孟祥站在队伍里胡思乱想,担心自己会不会露出什么马脚让家族蒙羞,以至于完全没有心思去关注其他家族修仙者的修为展示,突然听到家主的声音低低响起:“孟祥,做好准备,该你了。”
孟祥如梦初醒,慌乱抬头,发现排序第九的林家的修仙者正在下跪行礼准备退场。孟祥深吸一口气,压下所有的心慌意乱,从后面的族人手中接过自己的道具,强装镇定地走到广场中央的巨树下,先是恭敬地下跪行礼,然后站起来,双眼注视着黄金大鸟:“仙使大人,我叫孟祥,我要展示的修为名为电堆。”
孟祥举起手中被打磨的非常通透的琉璃杯,里面清澈透明的液体微微晃动,他将琉璃杯放在其他族人搬过来的桌上,又拿出两个银白色金属条和一根银色金属丝:“我左手拿的是锡条,右手是银条,金属丝也是银质的,现在我将它们放入盐水里。”
说着,他将金属条轻轻放入琉璃杯中,并用金属丝连接二者,道:“这样就构成了一个简单的电堆构件,在这样的构成下,银丝上会产生电流,使得人体有麻痹之感。”
孟祥从族人手上接过一条蚯蚓,强忍着想把蚯蚓甩出去的冲动,将其与银丝接触,只见原本胡乱扭曲挣扎的蚯蚓出现了肉眼可见的僵直,孟祥重复数次操作,无一例外。
“我的修为展示到此结束,感谢仙使大人的观看。”说完这句话,孟祥行礼退下,回到队伍中,立刻把蚯蚓扔得远远的,嫌恶地掏出手帕疯狂擦手。
黄金大鸟开始在各个家族摆放在树下、用于放置展示修为所用道具的桌子上空盘旋,数圈之后,大鸟发出一声清亮的鸣叫,落于一张桌子的前方,孟祥望去,发现是孟家的桌子。
惊喜的情绪冲上心头,让他的脸上扬起出难以自制的笑容,就连一向深沉的家主孟原,表情也十分愉悦。
黄金大鸟发出宏大的声音:“本仙使宣布,参与此次升仙大会的修仙者中,修为成功获得升仙资格的修仙者是孟祥!”
说罢,他展翅飞回枝头,眼中蓝光暗淡下去,又恢复最初双眼紧闭的模样,显然是再次神魂离体,陷入休眠。
其他九大家族不甘退场,而孟家除了孟祥以外的人也全部退至羽化山下,只留孟祥一人独自站在了除了白色巨树和黄金大鸟外空无一物的广场上。
怀着紧张激动的情绪,孟祥注意到羽化山周围不知何时出现了一道透明的屏障,巨大的风压凭空产生,让自己的身体迅速拔高,飞往天空。
山下,所有人注视着这一幕,感慨着仙界的神奇,直到孟祥完全消失在天空尽头,这才各自忙活起来。十大家族开始招募新的仙种和修仙者,孟家的人还需要给山下围观的人们分发赏赐。羽化山重新被浓雾笼罩,等待着下一个二十年。
强烈的狂风中,孟祥感觉自己迅速上升,而后开始下降,急剧的失重感让他有些恐慌,但他有感觉有一股柔和的力道托着自己的身体平稳地降落。脚踏实地后,孟祥睁开眼睛,脚下是一个跟之前的羽化山广场大小相近的白色平台,材质也与羽化山类似,呈现光滑的洁白。
他好奇地四处张望着传说中的仙界,只见周围是高耸的银白色墙体,顶端在头顶交汇成拱形,墙体向前一直延伸,形成长长的甬道。
脚下的平台突然向前移动,孟祥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反应过来,这里可能只是一个中转站,甬道的另一头才是真正的仙界。
平台平稳地移动,载着他进入昏暗的甬道,不多时,眼前大亮,抵达了一个更大的地方,平整洁白,似乎是一处山崖,上方天空碧蓝,白云流动,放眼望向四周,只觉得颇有些一望无际。孟祥想,这应该就是仙界了吧。
身后传来沉重地脚步声,孟祥回头望去,一个巨大的身影朝自己走来,自己在的山崖只到对方的腰部。原来仙人都这么高大的吗?我是不是也会变成这样,要怎么样做?这个仙人是不是来引我入门的?孟祥心中闪过无数类似的念头,仿佛看到一扇新世界的大门在眼前展开,门后就是未知但壮丽的景色。
那高大的人影很快到了山崖旁边,孟祥更加清楚地看到对方的模样,跟自己一样黑发黑眼,不过服饰差别很大,而且自己只有他的手指大小。这应该是就是仙界的特殊吧,孟祥暗想。不过,仙人手上拿着的似乎是刀叉?刀叉形状的仙器吗?接下来,应该是要把我变成巨人,完成成仙的最后一步了吧。
巨大的金属叉子固定住孟祥的身体,另一边的刀刃轻巧地划开了他的衣服。孟祥先是不解,后来恍然:变大会撑破衣服,所以要先把原先的衣物去除。
身体骤然裸露于空气中,他不由得打了个寒颤,但内心的激动和雀跃半分未少。他看着刀锋离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直到贴在了自己的脖颈处,巨大的的力道使得他的头颅轻巧地滚落到一旁,眼神中还残留着强烈的期待。
巨人用叉子将孟祥的身体送入口中,细细咀嚼后咽下,露出满意的表情。他放下刀叉,转身离开。悦耳的声音应激出现:“谢谢惠顾,欢迎下次光临本餐厅。”
作者: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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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们都是生活的余辜。
《父亲》
这晚的风是这样吹的,跟那晚的不一样。
左边的树向右摇头晃脑,右边的树朝左伸着胳膊抖着腿。我在它们中间凌乱了好一会,拦住左边的头发,右侧的又飞起来了。好不容易制止住两边的头发,本来迎面的风走着走着就变成了背风,我一只手根本不够忙活。
好在快到了。
我看了眼身边的郑华,他的薄夹克被吹得像厚棉服。他的手依旧温热,我的手冰,他牵着我的手也许是我拽着他的手,往饭店里面走。
今晚是他的初中同学聚会,里面坐着有我的老师,有局里的领导,有企业家,当然也有他这样的小职工。
而我是他的女儿。
快走到包厢门口的时候,他先把我的手松了,拍了拍夹克上的褶皱,说:“走,进去吧。”
我应了声,还是等着他整理好衣服,带着我进去。
他低头收拾完,才发现我还在他身边,说了句“这有什么好怕的”就大步地往前走,到了第二个门前,拐了个弯进去了。还好我没有先走,他停在一号房边上,他不说谁能知道聚会是在二号房。
我听到前方爆发出热闹的声响,在退缩地犹豫之间,还是走了进去。
“谁啊在门口?”
“老董,不会是你吧?你什么时候找了个新小妹来?”
他们说着方言口音极重,我听不太懂,只是看见郑华瞪了后者一眼。
“说什么呢,这是我女儿。”
“哦!是郑华的女儿,我就说嘛,怎么这么漂亮!”
夸我漂亮的话开始多了,夸得最认真的是那位老板,可即便看起来真诚,我看出来是假。更何况郑华说过很多次,我丑得他都不想相认。但在这个时刻,郑华的嘴角咧到耳根,像是真的很开心,甚至满意地点了点头。
奇怪。他开心什么呢,像是因为别人夸我而开心,又不像是因为我而开心。
我为了他,乖巧地挨个打过招呼,才落了坐。在场的只有我一个小辈,他们聊得粗矿而奔放,我多数也无法听懂。偶尔他们为了照顾我,就会跟我聊我的母亲。
“你妈妈现在在哪上班?”
叔叔的普通话拙劣,明明是南方口音却像夹杂着大漠的尘土,是一嘴的烟味。我愣了下,正要回答说妈妈现在在工厂做工,郑华先替我说:“嗐,她能做什么,就在家里做家务了。”
叔叔怀疑地看了眼我爸,看向我,我点点头。
“奇怪,我前段时间不是听说她在上班吗?”
“她去上班也赚不到什么钱,”郑华摆摆手,“倒不如在家算了。”
叔叔不好接话,笑笑说:“确实,现在工作不好做。”
“哎呀,不是工作的问题,她就那个水平。你要像我们读过书的,那也不难找工作。”
正好有新菜端上来,郑华停住了话头,先给我夹了一口菜,“来,吃吧,多吃点。”
叔叔笑说:“你看你爸爸多疼你。”
我只是点头。
“很安静啊。”
“是,她不爱讲话。”郑华说,“身体也不好,前段时间很晚了,还去医院看病。”
是了,就是那个晚上。
我一路都在想的那个晚上。
那个晚上的风不是从四面八方来的,它只集中在那一个拐角。迎着面,很凛冽。
我发烧到三十九度,可能是肠胃炎引起的,一整天一直在呕吐。
为了等有一个人能回家带我去医院,我等到了晚上六点。冬天四点半夕阳就预备收尾了,六点天几乎已经大黑。我蹲在家门口一看见郑华我就哭了,我说我一整天给他给妈妈打了多少个电话,没有一个人愿意提前回来。我说我现在好疼,先带我去医院吧。我说你终于回来了,我等你好久了,我一直在吐。
我说了很多话,在那一个晚上。
郑华听完后说:“你妈妈呢?”
饭局上他们又聊到另一个话题,好像是投资理财什么的,郑华没研究过插不上话,没人注意他的时候他就理理衣服,不太吃饭,只偶尔站起来给我夹两筷子菜。
他每站起来一次就会有目光看向我和他,郑华像没看到,只是一味地照顾我。
“郑华,你会这么疼你女儿啊?跟个宝贝一样,我看得都羡慕死了。”
我低头继续吃饭,这种话无关我的回答。
郑华乐呵呵地接话:“你这说什么,我的女儿我不疼谁疼?”
今晚只要有关我的话题,郑华一直在笑。只是那个晚上我捂着饿了一天、一吃就吐犯疼的胃,等到了七点,母亲下班。
郑华说:“饿死了,怎么现在才回来,快去煮饭!”
他冷着脸,我连对母亲复述我怎么疼的力气都没有。
我蹲在家门口,院里拴着陪我长大的小狗,蹲在我的对面一直担忧地看向我,我也看向它,觉得这狗好像把我当成了它的孩子。可是它只是一直小狗,什么都做不了。
郑华在周围晃悠,他一直在等晚饭,于是从厨房晃悠出来看到大门口的我,再晃悠进厨房看我妈做得怎么样了。多转了几回合之后,他抱着胳膊,对我说:“你到底疼不疼?疼的话怎么连自己去医院都不会?”顿了下,他见我没说话,又说:“不会给我说中了在演戏,连话都不敢接,小小年纪拿生病骗人。”
他说完就走了,我回头看他,看见他走之前眼里垂落的嘲讽。心比肚子更痛一点,我咬咬牙,我蹲在了厨房门口。
……
郑华加了块糖醋鱼到我碗里。
那晚母亲也煮了糖醋鱼,糖醋鱼煮起来久,要先炸鱼、调酱汁、再倒汁勾芡。完了再炒菜,买的是空心菜需要择菜,因为回来晚了,临时改成了炒包菜,母亲胃不好要炒得久一点,还要加水,炖得软烂。
郑华估计看见我就烦,又开始重复他之前的观点:“你是不是不想写作业,在这里故意这样子?”
我猜我的嘴唇都发白了,但是厨房门口的灯光不好,该是都隐在黑暗里了。
“我没有,是真的很疼。”
“那你自己不会去医院?”
“我没钱。”
“没钱有什么关系,你去了难道他还会不给你看病?”
我心说当然不会。就算去那种小诊所,先假装有钱让医生给我看完病,然后跟医生说我没钱的这种事情我也做不出来。
我到底还是想象了一下,我先想到了我一个人走在街上可能会遇见我的同学或者亲戚,他们有可能对我伸出援手。然后我开始想象我从家里出发,到这就想不下去了,太远了这一路,我连站起来都不愿意。
郑华还在说:“多大的人了,连医院都不会自己去。”
……
“那现在小妹妹身体好了吗?”一开始跟我搭话的叔叔问。
其实只是一场急性肠胃炎,开了药打个针,几天就好了,不过昨天我还在吃药。
当时母亲做完饭出来,看见我蹲在地上才发现我的异样,连忙就带我去了医院。其实她第一眼是看到生气的郑华,我知道。
我那会也很生气,母亲第一反应肯定是我们吵架了。我跟郑华的思路不在一个水平线上,我没钱去医院,他固执地骂我不肯一个人去医院。但我确实没办法说出我并不缺人陪的话,我很缺。
母亲把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穿太少了,”又捏一捏我的手,被吓了一跳,“发烧了?手怎么这么烫?”
她骂郑华:“你这都没发现?”
郑华摆摆手:“那你快带她去看吧,生病发烧也不知道自己去医院。”
我被她掺着站起来,我们家只有电动车,母亲第一次跟我说:“你抱住我,抱得紧一点。”
她没带我去找医生,敲了一个诊所的门,跟我说是她朋友,看我这个年龄段的病看得特别好。那个点诊所早就歇业,但还好诊所就是医生家,门后有人住着。
对方也是有点不耐烦的,或许是母亲在门口狂敲门,吵得他们有些不舒服。
“都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啊?”
母亲的声音都带着点哭腔:“我小孩生病了,发烧得很厉害,帮我们看看吧。”
不像朋友,像求人。
“差不多都好了吧?”郑华回答,瞥了我一眼,“早就好了,就是感冒发烧,小孩子一下就好了。”
“嗯,好了,谢谢叔叔。”
“小妹妹好有礼貌。”
郑华借着这个当口问我:“你刚刚进来的时候,有没有跟你以前的老师打招呼?”
“有。”
“他有没有说什么?”
这个问题让人无从回答,老师也问我好了算是说什么了吗?
“什么叫说什么?”
“有没有说你大变样?问问你现在学习什么的咯。”
我摇摇头。我去年才从老师那毕业,也不能变成什么样。
郑华开玩笑地说:“也不关心你一下。”
隔壁叔叔听完也笑了说:“这我可得告状啊,郑华你这叫什么,完美父亲说的是不是就是你,把你女儿当掌上明珠来宠。”
郑华温和地笑起来,倒真的有点像电视剧里的完美父亲:“女儿都是父亲的贴心小棉袄。”
这晚回家的时候风更大了,冬夜深重。郑华忙着跟老同学聊天,没牵我的手,我手插在兜里一直暖不起来。
我为了不尴尬吃得有点多,可能是天冷的原因,感觉胃在肚子里动得不舒服。
走了没多久,郑华和老同学告了别,母亲从后面开车追上来。
“你们俩怎么在这里?”
郑华说:“那不然我们还能在哪里?”
“我给你打了好几通电话你怎么都没接?”母亲看了我一眼,“上车,害我还出来找你们找半天。”
郑华有点酸溜溜的:“你们俩坐车回家,我一个人还得在这里慢慢走。”
母亲没接话,把手伸到后面握了握我的手。
嘟囔,“也不懂多穿两件。”
回去后母亲和他大吵一架,我生病发烧那天没骂出来的架,却在我被郑华带去吃饭的时候爆发。
“女儿生病刚好,你就带她去你同学聚会。我胃不好你从来没关心过我就算了,她是你女儿,你这么多天过问也没过问过一次!”
其实我听过他们很多次争执,但那大多是压抑的、背对着我的,在深夜里以为我熟睡,却把我吵醒了的架。
这次不一样,有猛兽把蒙在他们俩身上的薄纱撕开,他们不再纠缠,却因为才看清彼此又不得不为曾经的自己咒骂。
那天母亲说郑华窝囊,这天母亲说郑华死要面子。
好像不止这么简单。
“小孩子哪有你想的那么娇弱,感冒两下子不就好了,吃药都吃了好几天了还能不好?去吃个饭有什么不能吃?”
“跟你说了几百遍,你女儿肠胃炎,饮食很重要!”
其实很多时候我并不清楚郑华是否爱我,比如他连带我去医院这个责任都不肯承担,买药钱两百块他都没拿出来。可有时候他又会在高朋满座中做出让所有小孩羡慕的举动,会跟我说要买什么玩具就买,想吃的冰糖葫芦突然从一块钱涨到六块钱了,他也说我给你买,哪怕买完回家说了一整天的贵死了。
但我会觉得他好像有在努力要多爱我一点。比如我被母亲用家法虐得上跳下窜,他那天冷眼旁观了,下一次就会在母亲生气之前提前跑来告诉我抱着我躲起来,或者在母亲批评完我之后特地来我房间安慰我。比如他在餐桌上说我丑得不像他女儿,第二天就会在下班后给我带回漂亮的饰品和裙子,夸我像个公主。
就像他好像很富有,会在饭桌上说母亲挣不了多少钱,会给自己买上一两千的外套。可他也好像很贫穷,穷得我们家不得不靠母亲去工厂做苦力活补贴家用。母亲说,郑华赚得还不如她多。
我出门,蹲在门口,和我家大黄狗四目相对。
之后我终于想明白,我是他和这个世界假装的一场浪漫邂逅,不是真浪漫甚至也不能算是邂逅,却是真在假装。他们情投意合时,我是他们之间彼此共有的礼物;而当他们相看两厌了,我就是痛苦的具象化。
不过好在他依旧把我划分为他的,他的礼物,他的痛苦。于是他扮演,一个看似合格的父亲。
被生活绑架的人会做出怎样的呼救呢?
我旁观着他的两难,只能做出简单的目送。
Vol.208 「余辜」假花
作者:暮夜
评论:随意
远野光有着一张漂亮的脸,虽说偏可爱一些 ,但也并不算幼稚,身材不算火辣,但起码匀称,漂亮的黑粉色渐变头发搭配大红色的蝴蝶结,精致又闪亮的妆容让她看着像是年轻爱玩的女高中生,远野光最喜欢顶着这张好脸跟人勾勾搭搭到小巷子里,这个世界总有很多寂寞的男人与女人,远野光也不怎么挑剔,这使得远野光常能得手。
但她或许比这些容易上钩的家伙们更为寂寞,因为她要的是更为纯粹的、更为难得的某种东西,所以没入小巷中成双成对的身影,往往只有她自己轻快地走出。
「少女杀人魔」
连这样的都市传说也渐渐散播开来,但警惕的家伙从来不是远野光的对象,世界上多的是对柔弱女人投怀送抱心生春意的人,在找到那个「唯一」之前,只要通过排除法不断地杀掉就好了……
所以远野光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明明是穿着宽大的带有占据整个衣服证明的动漫美少女头像卫衣,还戴着黑红配色鸭舌帽还有口罩的疑似死宅,只是因为意外地看到了他漂亮的蓝色眼睛,所以远野光才凑上去,这样的人要么很容易上钩却有着自负的个性,要么是连口语表达都不够清晰的标准处男,绝对不是合适的人选。
但这个人好像有所不同,他微微瞪大眼睛而后被远野光拉着走入小巷子里,始终没有反抗,但看起来也没有很僵硬,是不懂吗?远野光边想着边拉下了他的口罩,长得不错,至少有70分。
远野光正欲吻上去,而后她的眼睛被遮住了,失去视野并不算安全,但远野光知晓这也是人类认为的情趣的一种,所以她只是安静地等待着,甚至隐隐觉得这个人确实有所不同…………
然后这位疑似死宅拉上了口罩,放下了他的手。
远野光:?
远野光不觉得愤怒,愤怒对她来说是一种稀少的情绪,正常人会觉得被耍了,遇到白痴了,但远野光不会这么想,她只是困惑,不过更多的是平静,这一次也失败了,仅仅只是这样而已。
所以就像之前无数次一样,她出手了,一记快狠准的手刀,不同于电视剧里只是打晕人,她的身体有足够的硬度和力道劈开人的脑袋。
本来应该和往常一样。
本来应该一样的。
为什么?
远野光看着自己被捉住的手下意识地问道,这个死宅被问之后反而看起来有些局促,他摇摇头,一本正经地说道
“以常识来看,在变成恋人亲吻之前,首先我们应该要互通姓名,我是太郎,请您多多指教。”
这种不合常理的感觉让远野光觉得熟悉,她甩开了太郎的手,轻而易举得让她觉得刚刚那次挡下似乎只是巧合,而后太郎好像才意识到什么猛然一鞠躬并伸出手来。
远野光不是会心存侥幸的人类,但她也没有试着伸出手,远野光想起刚刚那漂亮的蓝眼睛,终于才联想到这样的眼睛更常出现的群体。
“……你是仿生人?”
这简直是呼之欲出的答案,太郎眨了眨眼,这是一种仿生人常见的不解的表现,他继续说道
“不先握手吗?”
……这也是常见的,程序一旦终止就会想要通过尝试继续进行的表现。为了避免多余的麻烦,远野光只好跟太郎握了握手,保险起见她甚至不情不愿地说出名字。
“你叫我小光就好。”
太郎点点头,而后他拉起远野光的手,远野光还有些没有回过神,太郎自然而然地把她拉出了小巷子,远野光下意识地摸着心口,很可惜,那里有的只是平和而永恒的寂静。
远野光眨了眨眼,回握住了太郎的手。
他们交往了。
或许也不能称之为交往,只是一起流亡,远野光还是被通缉了,而太郎依然选择跟着她。
根据太郎自己来说,他是被自己的父亲创造的一系列产品中为数不多诞生了自己意识的仿生人,因为各种原因,所以他不得不逃出来,远野光问他,那其他仿生人呢,太郎没有回答,远野光又问,是都被销毁了吗,太郎点点头。
太郎没有再说其他东西,远野光也没有再问,远野光好像大概能够推理出发生了什么,或许太郎就跟自己一样,是某个濒死之人的失败复制品,所以才会穿着并不像他个性的衣服,获得意识又是一件不被允许的事情,杀人或者逃跑,除此之外会有别的选择吗?
人类希望仿生人能跟越来越像人,却又不希望这种东西和人一样,好在他们就算产生了意识,却还是离感情这样暧昧的东西很遥远。
但远野光只想谈恋爱,无论是谁都可以,无论是怎样的恋爱都好。
为什么呢?太郎在和她第一次吃饭时问道,
小光小姐,为什么想要谈恋爱呢?
远野光没有回答。
远野光的逃亡还算顺利,又或许只是运气很好,没有遇到过什么追捕,于是她就和太郎一起旅游一般地度过着日子,由于远野光追求的是唯一的恋情,所以她自然而然地也没有再和一样一样去寻找新的目标。
远野光和太郎牵着手穿过夜间的霓虹灯,趟过喧闹的庙会,他们是如海人流上的一只小舟,顺着洋流飘摇而来,飘摇而去,直到再度隐入下一片汪洋。
光小姐很喜欢人多的地方吗?太郎问道,他们正坐在摩天轮,远野光趴在玻璃上往下眺望,表情似乎也没有什么波动,只是眼睛倒映着五光十色的夜景,她闻言回头看了太郎一眼。
是吗?远野光眨了眨眼,这就是喜欢吗,好像和我知道的不太一样。
小光小姐,你是在和机器人谈恋爱,和人当然不一样。太郎说道,摩天轮内的空间很小,远野光伸出手抚上太郎的脸,仿生人的机理质感已经无限接近于人类,温热而柔软,但这层仿制的皮肤之下毫无疑问是冰冷的器械,远野光摸着心脏的位置,那里很平静,毫无疑问一切都在平稳运行,仿生人没有被设定任何负面的情绪,会微笑,会平静,也有困惑,但更深的,更像是人类的情绪是不被允许拥有的。
亲吻了的话,也许就会有所改变。远野光这样想着,闭上眼睛吻了太郎,虽然只是轻轻地碰了碰,仿生人的嘴唇是柔软的,远野光既不觉得甜蜜,也不觉得欢喜,她想那些恋爱小说里描述的青涩与怦然心动是什么样的,想知道真正的远野光一直期待的爱情是什么样的,灌输了曾经存在的某人的所有数据因而产生的,模拟人类情感的运作方式,是否真正能够诞生属于自己的情感,远野光想要知道,不,是必须探寻,因为远野光认为,主人所寄托的心愿,作为工具有将其实现的使命。
我很高兴,小光小姐。太郎突然说道。
其实,即便是在同系列的产品中,我也是同步率最低的失败品,父亲本来根本就没有启动我的打算,只是在所有作品都被销毁后才想起我,但也只留下了让我逃走活下去的使命。小光小姐,作为机器只有这个地步的话,果然很失败吧。这样说着的太郎却在微笑。
他在笑什么,远野光不能明白,承载着心和它所带来的使命的远野光,感到理解不能。
但是这样的我,却被小光小姐需要,我觉得很高兴,非常地高兴,小光小姐是我认识的第一个人,带我见到了很多没有见到的风景,做了很多没有做过的事情……太郎拉起远野光的手,那双手无论何时都是温暖的,就像万年不化的坚冰一般,他将其按在了自己的心口上,机器人没有心脏,远野光依然无法理解太郎的举措。
是要传递什么,但是又能传递什么。远野光久违地产生了一点波动,或许是为了贴近人类的设计,机器人的核心与人类心脏的位置是相同的,即便有性能差异,但这个距离已经足够远野光杀了太郎,就像以前无数次的失败一样,这次只是因为对象性质特别而相处了3个月27天又21小时33秒的时光,没有任何特别之处,时间过得太快,以至于她到现在才想起这件事。
小光小姐,你知道吗?想要寻找某件事原因的心情就叫做好奇,无论如何也没有放弃的精神就叫坚持,太郎说着远野光早就知道却又是第一次知道的话,小光小姐,你已经获了人类的心了。
远野光的手放在太郎的心上,她把自己另外一只手放在自己心上,这和以前没有什么不同,她开始觉得不平静,却无法找到这种不平静是什么,明明没有人类能够跳动的心脏,却依然会有无法解析的东西在此刻奔涌。
太郎只是靠近了远野光,就像她第一次那样,就像她刚刚所做的那样,轻轻地吻了远野光的唇,这个吻似乎有神奇的魔力让远野光不再有刚刚那样突兀的情绪,她却本能地感到有些害怕,奇怪,为什么会害怕呢?
但太郎只是拉起远野光的手,原来摩天轮的时间已经结束了,太郎拉着远野光再度没入了灯火的海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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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筑堡人
接上篇内容:VOL.199【万有引力】降落http://elfartworld.com/works/910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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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人类吗?”
“我当然是。“葵本叶立即想起电视里看过的食人族,迟疑地答道。
“我就知道!“领头的那个转头冲同伴大叫,像是刚刚证明了某条数学定理。
葵本叶奇怪于三人的‘表演’,目标已转向罗伊。
被满含期待的目光盯了片刻,罗伊也只好回答道:“当……当然。“
“两位先生,欢迎你们。”领头的农夫走上前,握住葵本叶和罗伊的手使劲摇晃,一面笑着介绍自己,“我是汤姆,他们是杰克和罗斯。“
葵前不久才在邮轮上见到了他见过最强壮的人,但和汤姆握手时,才发现对方的手大得简直过分,活像长了指头的象掌,粗糙却温暖。
“我是葵本叶,这是罗伊。“葵本叶回应道。
另外两名农夫互看一眼,咧嘴笑了笑,“有什么问题吗?“葵本叶不安地问道。
“霍霍霍,你的名字很少见。“汤姆发出奇怪的笑。
解决称呼问题后,第一次仔细打量了葵本叶,从工具腰带上抽出一罐脏兮兮的矮瓶,拧开后搅出一坨黏糊糊的软膏,伸向葵本叶的额头。
“这是什么?“罗伊不动声色地问。
“噢,我调配的药膏。”汤姆举起指头晃了晃,“对外伤很有效。”
葵本叶坐在这辈子见过最大的车里,这是一辆3层楼高的翻斗车,轮毂上的螺栓和他脑袋一
葵本叶只在电视和书上了解过一些关于农场的只言片语,但从未见过它真实的样子,这里的一切对他来说都很新鲜。
驾驶室空间不大,加上罗伊,三个人已经非常拥挤,葵本叶夹在两人中间动弹不得,离开救生船登上车辆俯瞰时,葵本叶才注意到他们造成的破坏。
迫降的救生艇在松软无垠的晶麦田里犁出一片细长的洼地,像是黑色天鹅绒上被灼烧留下的丑陋伤疤,船体一侧裹满了亮闪闪的晶麦粒,像是从地壳中钻出的巨大船形水晶原石,沿途的晶麦被深深地压入了泥土中。
“我们惹麻烦了吗?”葵本叶小声问道。
“哦,有时闪电也会引燃麦田。”汤姆解释道。
罗伊似乎了解一些,但不愿多说,只是同样出神的盯着窗外。他本想留在救生艇等待救援,但:
“你们需要吃些东西,来吧,不会有危险的。“汤姆热情而夸张地邀请。
在汤姆的解释下,两人也闹清楚了他们是怎么被发现并救下的。
马斯大洲是联邦的主要矿星之一,汤姆的主要工作,就是开采蕴含在地表中的各类金属矿藏,汤姆观察到救生艇降落的轨迹,才有了现在这一幕。
“以为是又一颗大陨石。”
汤姆解释道,一面转动方向盘,看似粗笨的手指灵巧的开关控制着车辆,正常大小的物品握在他手里都显得滑稽。
他们不能直接回农场,农夫们在半个月前接到风暴警告,必须在麦田被风暴摧毁前抢收所有的晶麦并送去加工,否则将错过今年的收获期。
落日余晖下,沿途的数十辆车挥舞着机械臂,如神话中多手的泰坦巨人般行走,农夫们端坐在巨人的体内,高声歌唱。
巨人经过麦田时,麦梗温顺地俯倒, 人造的植物,广阔的田地里没有杂草、虫蚁,只奉献最纯粹的果实。
一切风平浪静,翻斗车满载麦晶,踏上归途。
……
“先生,我们到了。”罗伊的声音说道。
一股混合了辣与酸的铁味涌入鼻中,葵本叶顿时醒来,罗伊挪开脑袋,露出窗后灰色的夜色。
马斯的大气稀薄,遥挂天穹的星星和在太空中一样多,夜空下是一座灯火辉煌的钢铁之城,扭曲却整齐的管道,高耸的烟囱里挤出凝结如实物的白色云雾,气锤与锻床的巨响在空气中躁动。
“你们在这里炼钢?”罗伊问道。
“钢,和所有其它金属。”一个没听过的男声大声说道,盖过。
葵本叶揉了揉眼睛,立即感到有许多目光集中在身上,车脚下一群肤色黝黑的工人隐没在夜色中,从人数和语气来看,显然已经等了一阵子。
“嘿,杰瑞。”
汤姆顺着翻斗车的脚架爬下,冲人群中喊道。
葵本叶无法爬下为成人设计的悬梯,罗伊将他放在地上时,人群中传来骚动。
罗伊上前一步,隔断了视线。
“你们从哪里来?”杰瑞问。
相比农夫,钢铁工人们更高大精瘦,似乎长时间在炉火前工作的关系,毛发都被炙热的钢水烤干,脑袋上看不到毛发甚至是眉毛。
“他们的船迫降了,在等救援。”汤姆回答,介绍道,“杰瑞是这里的负责人,这里可以定期联系上外面。”
“迫降?”杰瑞摸了摸光溜溜的下巴,嘴角扯出一个笑容,“这颗星球可不在正常航线上。”
“我们需要你们的帮助,至少给船上报个信。”罗伊说。
“报信?”似乎听到了某个不可置信的消息,杰瑞转过头,目光扫过身后的每个同事,“哈哈哈,他说要我们帮忙!”
不怀好意的大笑从人群中爆发,罗伊求助地回头,但这次汤姆避开了他的眼神。
“汤姆什么都没对你们说是吗?”
杰瑞快步走近时,毫不掩饰的目光在葵本叶身上游动,那里面不管有什么,都是他从来没见过的,葵本叶向后又缩了缩。
“你们知道这是哪里吗?”
“马斯大洲,矿星。”罗伊说道。
“除此之外。”杰瑞问,“你知道我们是什么吗?”
“我……”有那么一瞬间,葵本叶感觉罗伊要改口,但他只是说,“我不知道。”
马斯大洲是联邦的一颗矿星,提供了联邦百分之38%以上的各类矿藏。但葵本叶从未在电视上看到过与它相关的节目,矿业的拥有者是谁,天量的矿产如何开采运输。
庞大的联合矿业背后,仿佛工作着一群数量庞大的幽灵,于是源源不绝的矿精从行星系的另一头越过太空,出现在母星上。
“这个人类幼崽是你儿子?你这身衣服我见过,还是说这小东西是你的主子?”杰瑞看了眼罗伊的胸牌,将脸凑近葵本叶,罗伊浑身绷紧,随时准备阻止他。
钢铁厂的泛光灯照在杰瑞脸上,这样近的距离,钢铁工人脸上的皮肤显现出不规则的细小龟裂,像鞣制过的浅色蜥蜴皮革。
葵本叶被对方钳子一样的手臂揽住,脸贴着脸,男人的脸颊并不像他预想的那样冰凉,但的确粗糙而干燥,这让葵本叶更感到害怕。
杰瑞用一根手指扒开右眼,布满血丝的眼睑让葵本叶一屁股跌倒在地,良好的家教让他忍住了将要出口惨叫,但也错过了更重要的提示。
“真是可爱的小东西。”在葵本叶再度退缩之前,一股大力从他胳膊上传来,“看看清楚。”
男人的眼球上,一串编码清晰可见。
“罗伊!”葵本叶尖叫。
“够了!”罗伊伸手拉开两人,“既然这里不欢迎我们……”
葵本叶反应过来之前,一声闷响,罗伊已经倒地。
“别动手!杰瑞!”
“罗伊!”
“别他妈用你的脏手碰我!“杰瑞攥紧手腕,冲倒地的罗伊嚎叫,声音中饱含的憎恨,令罗伊几乎以为挨揍的人不是自己,而是刚刚冲自己挥了一拳又几脚的对方。
“你们是不是以为,只要穿得人模狗样,跑到有人的地方,我们就要乖宝宝一样把你们奉为上宾,像对待你们的同类那样对待你和你的小崽子?来旅游是吗?”
“不,你误会了,我们只是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就走。“刚才的一击极重,罗伊品尝着舌苔上的铁锈味,吐出嘴里的咸味,打架在邮轮上是禁止的。
“汤姆,带他们两个去你那里,我想上面会派人过来找的。”一名工人不安地说道。
“怎么着?我打痛你了吗?你这个娘们一样的东西!”杰瑞啐了一口。
“你没事吧?”葵本叶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或者不做。
汤姆将罗伊从地上扶起,内疚极了:”对不起,这附近只有钢厂能定期联系上面的人,但我不知道杰瑞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罗伊转过身,用手背擦拭嘴角吐出的血渍,服务员马甲显得格格不入,滚满了灰尘草根和口水,但都不如他嘴角的流淌的一抹紫色引人注意。
“那是你的血吗?罗伊?“
……
“不好意思让你们睡在这里。”
“别这么说,这地方很不错。”
葵本叶环视着仓库,他们在深夜回到农场,但宿舍没有多余的床位,暂时在仓库将就。
正值收获季,数层楼高的阔大空间被整齐的草垛塞满了大半,草垛被机器压缩过的表面像石头一样坚硬,能看到草梗平整的纹路,一直堆放到仓库的顶部,据汤姆介绍,这是给冬季的养虫场预备的取暖燃料。
数万平米的仓库井井有条,墙上挂着葵本叶看不懂的粗笨工具,马斯大洲没有老鼠、虫蚁等生物,大约是为了抵御季风,硕大的仓库密封性也很好。
汤姆发挥了主人翁精神,用晶麦梗在地面垫上厚厚一层,铺上被单就做成两张很不赖的软床,不久后葵本叶就会发现,整个农场都只有这一种床。在失去动力的救生船里冻了十几个小时后,如同罗伊所说,的确称得上舒适。
“我关灯了,先生。”
仓库里充斥着一股暖和的味道,等到罗伊也躺下后,葵本叶意识到这是晶麦草的气味。
“叫我葵吧,我妈妈也这样叫我,我不喜欢你叫我先生。”
“几天前我见过你母亲。”罗伊忽然说道。
好一会儿,葵本叶才反应过来几天前指的是他们还在邮轮上的时候。
“那一层楼客房是我负责,这趟航班是定制的,船上的孩子不多,所以我记得你,先生。”罗伊说道。
服务生不能讨论与客人有关的任何话题,在此前的所有经历中,他都严格遵守着这条铁律,在此刻松动。
“所以你才进来救生艇吗?”
“我不清楚。”罗伊沉默了几秒,“葵”
“什么?”
“有妈妈是什么感觉?”
葵看着头顶陌生的天花板,发觉它的距离几乎和那艘船一样遥远,“我说不好,大概是可以当个小孩子。”
“你来的地方,有很多小孩子吧?”
“很多。”葵本叶说道,“你是不是去过很多地方?”
“每个大洲都去过。”
“哇哦。”
“但从没下过船。”
“好吧。”
“你想妈妈吗?葵。”
“不想,她一定会来找我的,你呢?”
“我?”
“你想回船上吗?”
直到葵感到自己再等下去就会睡着,只好提醒道“罗伊?”
“不,航行是很无聊的。”
“邮轮的机房一定很壮观吧,我在电视上见到过,引擎有一栋楼那么大!”
“机房里只有你们才能进去,我们不能靠近。”
罗伊睁大眼睛,仓库里的每个细节在黑暗中呈现出来,比白天更清楚。对面的人类孩子呼吸变得悠长,紧闭的眼睫毛轻轻颤抖,幼小身体辐射出柔和的体温,像某种安静蜷睡的小兽。
确认了身下的大地是真实存在的,复制人翻了个身,睡着了。
……
几天后,风暴巨大而稀疏的触手拂过广阔的农场平原,带走无数吨泥土和田地里残留的麦草,大气重新被尘土占据,葵本叶在室外几乎睁不开眼睛,只能和罗伊一起被困在农场的室内。
几天下来,葵本叶总算搞清楚了这地方,整个马斯大洲都被混乱的磁场风暴所笼罩,无法向外太空发送讯息。除了几个驻扎了少量人类员工的港口城市,其它地方都由复制人值守,要联系邮轮,必须通过人类员工。
只是葵本叶仍旧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有着同样的长相,仅仅是血的颜色不同,复制人就不能被称为人类。
为了提升效率,使用了大量机械,但每次返回农场时,连葵本叶也能肉眼分辨出农夫们被疲惫浸透,每个人都像是被马斯大洲异常重力拧干的海绵,几小时的短暂睡眠后,海绵再次汲饱汗水,清晨去到麦田里挥洒。
旧的晶麦还未完全收获,新的麦芽已经洒下,像西西弗斯一般永恒劳作。
罗伊甚至有种错觉,仿佛正是在每一次搬运、抬动中,农夫们适应了马斯大洲的特殊环境,才生长出了那样超常的耐力、对低劣食物的忍耐力,适合肩挑背抗的粗壮大腿、在尘土中无阻的呼吸系统、不惧沙尘的眼膜的身体,因此才能在马斯大洲的严苛环境下生存。
罗伊熟悉这种生活方式,就像熟悉自己的手脚。农夫们的劳动强度显然要比他这种服务型高得多,在透支生命一般的工作中,他的农夫兄弟们却总能从枯燥的劳作中找到乐趣,每天都将体力榨干到极限,肌肉在劳作中反复耗尽养分,变得干瘦而有力。
整个马斯大洲都以各类晶麦为主,但也种植食物,不缺乏蔬菜和蛋白质。异常重力和氧气似乎对这些植物也造成了影响,在充足的日照下,胡萝卜、卷心菜的个头都有正常的2倍大小。
葵本叶学会了分辨蔬菜好坏的窍门,但不确定这些经验能否用在其它地方。
主要的蛋白质来源是一种巴掌大的可食用蠕虫,外表像是大天牛幼虫,能分解大部分有机质,转换成高蛋白。
罗伊将它们剁碎至不易联想外形的大小,再配合简单的烹饪技巧清洗蔬菜,节约珍贵的淡水,最后一起炖煮。
船上有厨师,不需要他动手,但轮转时偶尔也到厨房帮忙,以此作为两人的食宿报酬。
罗伊和葵从没见过这么多好胃口的人。农夫们没时间处理食材,只要是熟的都能吃下去,当然,生的也可以消化。他们生来如此。
“今天的饭里也没有沙子!再来一碗!”汤姆吞下一整碗虫子和土豆糊,向他掌勺的服务型复制人兄弟递出手里的塑料餐盘。
罗伊在第二天病倒了。
“他快过期了。”
汤姆从最近的城镇请来了一名专业人士,只看了一眼,‘大夫’就毫不犹豫地做出判断。
‘大夫’手臂上露出塑料皮肤,显然这位改造人‘大夫’是葵本叶在马斯大洲看到的第一个人类。相比眼前正在死去的复制人,‘大夫’更惊讶于在出现在农场的人类孩子。
“听说有艘救生艇在附近迫降,这倒是头一遭。”
“你不是医生吗?救救他吧!”葵本叶哀求道。
“不,我是农场的产品经理,连锁3型的保养只有你们来的那艘船才能做。”
“我还能活多久?”罗伊虚弱问道,仿佛马斯大洲的日照正在加速他的氧化,灿烂的金色光泽从复制人的短发上剥落。
“三天,或者四天。”
产品经理压下心中的不耐,光是照看这么多农用型就烦得他够呛,这只连锁三型虽然是私人财产,但在本大洲也享受联保,产品经理的职业道德不允许他在这方面出差错。
“第一次看到你这个型号忘记保养时间,我先给你打一针。”
“不,我不需要。”罗伊想拒绝,却没有支撑身体的力气。
“他说不想打。”葵本叶张开双臂,两条腿筛糠一样抖动,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害怕眼前的男人。
“这恐怕由不得你们,老实说,也由不得我。”产品经理撕开一支包装好的一次性针剂,将镇静用的合成酶推入罗伊的血管,“这会让他舒服一些,应该能撑到邮轮的人过来接他。”
这孩子想必伤心透了,看着趴在连锁三型身上抽噎的孩子他想到。毕竟还是个孩子。
产品经理想起自己的第一个陪伴型号,它过期的时候,自己伤心了很长一阵子,于是他立即又买了一具同样的型号,给它取了同样的名字‘温莉’,实际上,只要他赶处理完这档子事,回到家里就能看到她。
然后他想起一件更要紧的事情,于是好心提醒,“啊对了,你父母知道你弄坏了一具连锁3型吗?这可是一大笔钱。要我说你还这么小,肯定是邮轮方面的责任。”
“我会给上头反馈你们的位置,你可以回家了。”产品经理对葵本叶眨眨眼,戴上面罩钻进风沙消失不见。
产品经理的药剂的确有效,他们再次爬上农场最高的水塔架,从这里可以俯瞰整个农场,其它时间则在菜地、麦田里闲逛,马斯大洲的晶麦一年5季,长得快极了,几乎能听见晶麦根须在泥土里拱动。
农夫们要上工,无暇关心其它事情,也不明白农场有什么可看的。
“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多泥土。”罗伊把手指插入松软的泥土,红色的沙瓤从指缝里漏下。
“船上新鲜蔬菜都是水培的,而且供应量有限,很少能吃到。”复制人身上散发异样的气味,紫色的静脉丛在皮肤下隐现,整个人像一颗熟透的大苹果。
葵本叶已经听罗伊讲了许多船上的事,大部分他还不明白,但总有一天会搞懂的。
“我要向你道歉,复制人的指纹无法打开救生艇的指纹锁,我应该在那时拦下你。”罗伊说道。
“是我害了你,等回到船上,他们会治好你的。”每个小时过去,他的好友都变得更加虚弱,葵本叶难受极了,他还不熟悉这种叫做内疚的感受。
葵本叶惴惴不安的注视下,罗伊冲他的人类小朋友点了点头。
葵本叶趴在罗伊的床边,鼻孔中闻到罗伊身上散发出仿佛是油垢腐败后的酸味,入夜后,巨大的嗡鸣声令他从睡梦中惊醒,喷气式引擎的风噪震得玻璃哐啷作响。
罗伊睁着眼,入目只有耀眼的白光,他阅读过产品手册,知道过不了几个小时,视网膜就会从原来的位置脱落,他动弹了一下手指,感到自己还有不多的力气,人类孩子的小手一直紧紧抓着他。
一艘货船在农场的空地中降落,扬起尘土。
“它在哪里?”几道模糊的影子向他们靠近,看到了连锁三型的惨状,罗伊6号分辨出来是船上的技师,关于他们的恐怖传说在邮轮的同伴里广为流传,此时自己却并不感到害怕。
“比预想的好一些,看来得返厂重置了。”技师自言自语。
“罗伊,你会好起来的。”葵本叶说道。
“我母亲呢?”他听到葵在问,没有在农场停留多一秒,机舱在震动中再次起飞。
“她在船上等你。”技师说道,“boy,你为她和我们都惹了大麻烦。”
驾驶员沟通了航线,他们乘坐的是一艘本地货车,车身四处洞开,几小时后,他们会中转道最近的一班货船上,彻底摆脱马斯大洲的重力。
夜风拂过罗伊的脸颊,他和其它货物一样被放在地上,葵本叶把衣服脱下叠起来,替他做了个枕头,好让他舒服一些,很快睡着了。
技师向他们看了一眼,但什么也懒得说。
罗伊侧过头,数百座高大的圆柱形烘干塔从他眼前掠过,每一座当中都储存着数万吨晶麦,烘干塔的底部,停泊着数量更多的农用车,收拢了机械臂,再过2个小时,农夫们醒来后,将再次驾驶它们,从脚下星球的地壳中抽取整个联邦所需的矿产。
整齐林立的烘干塔表面光滑如镜,在夜色中如同成片的墓碑。
复制人用尽最后的力气支撑起身体,抠住货车的门框,风声从他的耳边呼呼掠过,技师站起身向他扑来。
“到妈妈那里去吧。”复制人看了一眼睡在身边的孩子,坠入无边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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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为长篇角色写的小传,其实写完ELF199就发现了很多问题,总之,还是很庆幸写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