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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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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全架空世界观,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周菀十二岁才知道额娘是西江畔的歌妓,嗓音清亮如黄鹂啼鸣,又弹得一手好琴,便央求她教自己唱一支。娘只说这些曲子上不了台面,学了让别人听去也是笑话,未曾应下。但妃嫔整日只在深宫里,无处可去,周菀倒是听过几次额娘的琴声,她也知道娘弹琴不为哪位郎君,只是打发时间罢了。
却有一日宫中传遍了额娘的唱词,那年周菀被陛下赐了婚约,她记得这词曲应有下半阙,宫中只传唱了上半:
“风平离原草,游子行古道。
别去春光好,暮送情人杳。
念我聚时少,恐我逢时老。
折枝作留情,年年桃夭夭。“
1.
虽是过了芒种,宫里人人依旧忙不迭,天家中没哪一位的事算杂事,何况九五之尊的那位。宫里位份够的期期艾艾守在龙床边,位份不够的自然没人记挂,而宫外讲一个各司其职,除却太医与声名显赫那几位,留在宫里的只剩各皇子的太傅。时在陛下病重,便有人说让各太傅来呈述皇子们的近况,好让陛下宽心,然而朝堂前的说法是党政的重臣要朝臣以此站队,更甚者妄测那几位有了摄政的念头。而离寝宫那处远些,几乎不见有人在外走动,只有下人清扫飞絮和落叶残枝,从主殿走来个衣着规整的年轻人时在场的都是一愣,齐齐只道声大人,谁都不敢上前认他,各自心里都说是一桩怪事,提着笤帚往更偏僻的角落躲去。那人似乎不识路,抬着眸子张望后却又信步离去,松了口气的下人看到那方向惊得直跺脚,心说哪家的纨绔子弟如此大胆。
自寝殿过来,本该给林鹤指路的小太监因失手打了药炉被提走责罚,管事的对林鹤也客气,可连连赔不是后也没再喊来一位太监。林鹤心想,也许把他认成哪位王爷亦或是皇亲国戚了。朝中自分两党,却都与他无关,虽有太傅之名但明眼的都清楚他教导那位年岁最末的皇子,根本扶不上台。
思索着一时走远了,林鹤不由惊诧、他本不该在这儿愣着,被皇帝磨出一层死寂的皇城里也不该有这样的女子。女子似乎不知宫墙深院里上演了什么事,仰头吹着那片素白的羽毛,穿了金丝绣鞋的步子随着羽毛飘动交错着,直到白净的影子落往墙边,骤然伸手握在掌心。林鹤方才发觉他被看了个正着,后退一步颔首致歉。
“我未曾见过你。”她的声音清灵,听起来像是珠玉碰撞。
“在下……五皇子太傅,林鹤林怀羽。”
“好生年轻的太傅,父皇果真未曾冀望…可惜他天资聪颖了,”女子抿着唇笑了,敲敲窗子的边沿,“不认得丽阳也非太傅之过,这地方,父皇来不了几次。”
林鹤这才好抬起头看她,丽阳公主姿容俏丽,不难猜是随了母妃,心中兀自有个猜测后开口:“五殿下虽说机敏但心思深沉,好在不负公主所望。”
听话里意思猜测,丽阳公主与五皇子交情应当交情甚好,可林鹤没听小殿下提起过,也不敢多说只能附和。不出意料招来丽阳公主的不满。
“林太傅讲话着实无趣了。”
尽管听丽阳公主的话音不像宫中其他诸位,林鹤仍旧没松口几分,伴君如伴虎的道理谁都晓得,可这宫中哪会只有君王是虎。他解释自己不常出宫,离了小太监迷路到此处,便匆匆请辞。回到偏殿五皇子还问他出神在想什么,林鹤捻着白子挑个地方放下,如实回答自家这位小殿下。五皇子姓周名衍,肌肤白净而眸子漆黑,衬得年幼时便看透世事无常,冷眼瞧过宫中不少惨剧。林鹤无意中问他往事如何,小殿下看看翻盘无望,缓声讲了:“三姐姐慈悲心肠,在宫中拘着也是可惜。”
二人都为彼此惋惜,引得林鹤不由笑了声,五皇子不介意,绷直了嘴角又接着说。
“她的母妃,颖妃,是西江的歌妓,仰赖嗓音和容貌一时得宠,但身份低微,终究难以自稳屈居远殿。不过后来又有说法,父皇的长女文媛公主和亲,嫡女宜秀公主嫁于相臣世家,颖妃担忧三姐姐受苦,日日在宫门前唱思念之曲,哀婉动人,令父皇心生怜惜而再度得宠,为三姐姐寻得了个好人家。”
林鹤挪了挪黑子,等着五皇子讲下文,少年深吸一口气看着自己惨败的局势被太傅挪移六子反败为胜。
“……后来的事你应比我清楚,父皇赐婚她于护国公府,怎知年少的将军以战局拒不赴婚,仅几月后朝中上奏护国公意图谋反,满门抄斩……林鹤?”
正应五皇子的问话,黑白棋噼里啪啦落满地,棋盘斜出桌角,显得还在发愣的林鹤很是狼狈。他本该随口喊个太监收拾了残局,谁知林鹤俯身将棋子挨个拾起,也并未解释刚才的失态,五皇子正如人言所说那般、玲珑心早就知道林鹤不愿多说,潦草结了话题。
2.
没过几日先帝便驾崩了,传位给太子。周菀发觉母亲现在是太妃,位分上不用她多照顾什么。只是新帝年少轻狂,被皇后宠溺出一贯的顽劣来,整日于后宫中同女眷玩耍。年前先帝赏给母亲一只白色长尾雀,叫声清脆绒羽柔亮,尾羽长而轻巧,似女子的云肩披帛。新帝与妃子在后宫玩耍之余,瞧见长尾雀羽毛罕见便央求周菀为他攒下几根做毛毽子。
鸟儿总有落下羽毛的时候,但哪有根根都漂亮得一般,周菀笑着说若是拾得到便给陛下,新帝身旁的妃嫔怏怏不乐皱起眉,嘀咕说不过是一只鸟,让给陛下拔毛不就好了。但终归是先帝给太妃的遗物,饶是陛下偏宠妃子,也不好开口索要。一番明示暗示妃子也没能拿到白绒羽的毛毽子,气得甩手离去,新帝也忙追去,捧着妃子的手好言好语哄劝。屋中母妃年迈,方才听到吵闹,倚在门前问周菀:“不过是一只漂亮的鸟……让给他们又何妨?”
“娘并非不知这鸟儿何其珍重,怎能因玩闹便生生拔下羽毛?”
太妃低声笑着,伸手挽起袖口抚摸那只啾鸣的长尾雀,将糕点碾成碎屑放在食盒里:“什么珍重不珍重的,不都是博人一笑,倒不如说你还是心肠太软,肯为了它得罪宫里的红人。”
她与母亲相处时间久,记得这笼鸟也是先帝念在母亲歌喉动听,经当初的皇后、如今太后恩典赐予,比起君恩反倒嘲弄更多。母亲在后宫多年,对先帝也不过是只会唱曲的囚鸟。也许是念在这一点了,周菀思索自己何故执着它,也许她将鸟儿看作后宫的众人一般,不愿随便交给他人失了性命。夏日天气燥热,长尾雀也时时叫不停,宫里的阴凉只有屋中、与庭院那棵银杏树下,母亲不想让它拘在屋中,便让周菀把笼子挂在树枝上。
接近傍晚时天气转凉,银杏似是晌午烈日被蒸得过分,晚时隐隐散开枝叶清香。刚放好鸟笼就看到门前遥遥站着一位少年,绛红色衣衫,逆着夕照瞧院中的树,眸子眯成线,似是没看见她出来。
“五殿下,怎么还在站着?”周菀出声唤他。
“…没什么,偏殿少了降暑的冰,本想着往常一样来三姐姐这儿,但如今…未曾喊人传唤,贸然前来过于不合适了,”周衍淡淡地说着,“银杏树很适合姐姐。”
一番话带过的尽是周衍的苦楚,年幼丧母又寄人篱下,过继教养他的贵妃风头过盛得罪权势,落寞死于冷宫。兜兜转转只剩无人理会的小皇子,好在两处相隔不远,早些年颖妃也能照应他些许。周菀以为那位明世故的太傅会想点法子,让周衍进屋时不经意问出来。
“他去了国师院,应当朝大国师的赏识。”
“那你——”
“虽说年纪不到做王侯的时候,但名分上也算是了,”周衍这样直来直往地回答,脸上似蒙了层霜,眼中一刻也不曾映照周菀的身影,只看了看院中的鸟,漠然道,“三姐姐,你怜惜那只鸟,为何不直接放出去?”
少年人心性一年一变,周菀只当他突遭改天换日的变化思量多了,也不问起周衍这番疏离的缘故,摇头笑笑:“长尾雀罕有,放出去也会被逮去讨好那户显贵,而且整日在笼中的鸟哪会自己寻吃食?放了反倒断它的生路。”
那一晚蝉鸣不断,不见凉意,周衍只顾着棋盘上黑白纵横,总也没开口说几句话,转眼便让周菀输了三盘。周菀轻声感叹他聪慧,惋惜生年过晚,不然早该是王侯将相之材。过了半夜微风习习,带着丝缕热气走散,周衍借口已有凉风请辞回去,一路形单影只地走着,瘦弱的肩膀撑不开外衣,好似一道孤魂。桌边一盏照棋盘的烛灯彻夜地烧,额娘还在睡,周菀将烛心剪得暗些,怀抱长琴痴望庭院寂寥。
八面玲珑心,世事洞明人,何止五皇子一人?她本是想问周衍如何打算,可想来开口无益,若是周衍屈居自己、她不免觉得可惜;若是周衍图谋权势,她只怕忧虑更甚;若是还有什么呢?周菀苦笑着拨开剪子,低眉细细瞧着未尽的残局。
若她不是女子,在深宫秋苑里会让额娘凭子富贵…还是平遭横祸?
3.
过了立夏年近中秋,太后说这是新帝登基后首个团圆节,应当大赦天下举国同庆,朝中无人否议,各自以进献的由头四下搜罗财宝,福聚天宫。颖太妃在春寒后便一病不起,御医诊过才知她当年受冷落时难捱夏暑冬寒,冷热一同过了脾胃便落下病根,今年夏季格外炎热,更是对这副病弱身子雪上加霜。太后恩准周菀省去在皇寺为大典抄写书经祈福的操劳,一心照看太妃即可,但病久不医还是让颖太妃数月后哀逝,时值此刻不便大办丧事,以妃嫔的身份匆匆下葬就算了结。
又半月过去,河道大臣上奏下游灾情再现,洪涝冲垮村庄数十有余,还仅仅一县之祸。新帝贪图享乐借口大典在即,暂且按下不提,让国库拨些银两给河道赈灾,再说起时随口下道谕旨让皇家子女去京外施粥,也算对灾民的安抚。回宫便被太后斥责不知轻重,新帝年少何来适龄的子嗣?若是让宫中女子出门太过有失体面,而宜秀公主的夫君乃当朝丞相,再令其抛头露面又显得轻薄。
“丽阳还在服丧…你可有好好想过?”太后蹙眉长叹,看着新帝还同妃子携手前来,便心生厌烦。宫殿里堆满粉琢玉砌的物什,多半由朝臣上供,没到陛下手中反而都在这里。细细看去有硕大一对珊瑚,几尺长富贵含光的海珠串,上品玉器古画真迹无数,却叫这位陛下说成不如各个都换成貌美女子的金土俗物。想到这儿太后愈发心堵,抚着尾指上几颗象牙指甲:“整日厮混在后宫,当心那日吃了枕边风遭罪!”
“让丽阳姐姐去也未尝不可呀,”妃子倒是伶俐,见太后心烦便开口,“未出阁的公主见人更不和体统,但丽阳姐姐……不算未出阁吧?况且前些日子的祈福没去,这也算是补上了,总不好落下她一个。”
太后本就有此意愿,听面前的小女子说了更是觉得合适,嘴上还要佯装斥责与无奈,最终差人把事情告诉周菀。说是请她与太后商议此事,实则拒绝与否全然不由周菀做主。谁也没料到周菀谢绝了面见太后领赏的事,甩下脸色,只让人去国师院和禁卫军中挑几个做护卫的人,风声便从后宫传到了两地。
国师院里这等闲差选几位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应付了事足矣,却有位大国师的亲传弟子主动请缨,众人惊异时猜测此人是否对那位公主别有情愫。弟子在问责下回答,只是前些年任五皇子太傅,学生与丽阳公主交好,今日照顾也算还当初一片冰心。
三日后一处车马队自城门而出沿着城郊小路缓缓徐行,首车人马为丽阳公主,禁卫军骑马两侧护送,国师院众人随行队尾。路边市井叫卖从呼声震耳到零落几声,城外仅听车马落地碾石声、行人忧心低语声、鸟雀腾起振翅声与随行人身上金戈碰撞的声音。自幼时来周菀出城的经历只有随母亲与先帝前去避暑庄园,哪怕探头出车帘,也只能看见圣驾队伍浩荡一片,怎如今日。
眼前遍地苍灰的人身攒动,近处聚成一团,远处单落几个,隐隐飘来还有含着腐朽味的尘土,周菀只觉得心惊,又掀开些向更远处看去,似乎还有乞讨与衔草卖身的小儿。正此时身后有人道:“公主,京外风沙大,当心烟尘呛人。”
“我当你在车中,怎么出来了?”周菀打量来人天青色薄衫,“林太傅不像习武之人,看着是有几分洒脱。”
“……”林鹤只笑了笑,“公主这是责怪鹤?”
“五殿下尚且年幼,心思深沉又何至于一身孤傲阴鸷,丽阳只能当太傅教得好,”周菀的话音极轻极缓,说得似乎事不关己,“国师院异心并非当朝先例,前有女帝所立天师以天人名义僭越,后有国师院教习皇子、以人心肝脏喂食令其如虎狼不认旧亲,杀兄弑父。”
“想不到公主竟对通史如此熟知。”
二人一时无言,车马绕着山路走到一处古寺前,林鹤目光飘忽去远处,周菀顺着他眺望那处,只能看见城墙中一片破败萧条的院落。她想不出那里有什么特别,便摇头放下车帘。古寺香火气悠远,前来有几位僧人迎接,林鹤上前去行礼,又回车马前为周菀掀开幕帘。护送公主一行人中应是他官职最重,各自交流时均对他尊称大人,周菀不愿此人过多操纵,便让林鹤与国师院众人代为祈福,自己与禁卫军在路边施粥。
本以为离京中不远的地方未必有人前来,但告示一出施粥棚前陆陆续续拥挤成一片。周菀估量着车程想此地并非饿殍遍地的穷县,何至于如此?歇息间悄声询问跟随来伺候的嬷嬷,嬷嬷枯皱的脸僵了一瞬,回道天下皆是如此,公主不必多虑。
京中边地已是破败的模样,更远处又当如何?而新帝大办祭典,集天下奢华财宝珍奇异物于皇宫……堪称荒唐。
此时佛像下几人清扫过,林鹤本就受大国师器重,杂事自然有人帮他做完,他便仰头看着庄严典雅的佛像,口中喃喃吐出一句:“……可笑至极。”
声音如针芒落地,却字句清晰,含恨饮血。随即见住持走来,林鹤拱手行礼,住持问他方才对佛说了什么,回道,不过是盼家人安康,世事常宁。
4.
不负天下众望。
中秋的举国同庆并未如期而至。自天色刚昏,京城东市井燃起大火引全城上下兵力扑灭;大典之上,党争中那位王侯众目睽睽中刺杀新帝,外戚亲信率兵直逼城外却无人救驾,所幸禁卫军统领应调及时死守城门,势如破竹。此事经刑部追查后引出主使丞相及宜秀公主,丞相府满门抄斩,家仆女眷流放。不出五天,陛下口吐黑血急召太医前来查看,国师院林鹤举证大国师买通御医在御膳中投毒数月。自此全京城大骇,林鹤随太医多次出入内宫研磨解药,周菀远远瞧见过,但未再攀谈。
直到陛下面如死灰地在龙床嘶声呼吸时,宫中才把目光移向最年幼的皇子周衍。太后不知从哪听闻前朝的言语,央求周菀为她在五皇子面前说情,念在先帝父子之情留她一位孤母在位。这位小皇子向来闭门谢客,恐怕周菀如今都难以迈入偏殿的宫门。但宫中流言一日一变,人心惶惶,周菀只得择日去见五皇子,偏就在半道与林鹤撞个正着。她见林鹤行礼知道今日避无可避,上前抬手将他扶起,斟酌片刻转而带去了自己的寝宫。院中的长尾雀还挂在银杏树上,周菀给它添几块糕点屑,在屋中长琴边拿出一只长盒,其中放着零碎的几样首饰。
“这是他母妃的遗物,一直由我娘保管,”周菀打开长盒,林鹤也得以见到其中的斑驳血迹,“当年她去得悲惨,小孩早到了记事的年纪,怕他睹物思人惹得贵妃不满,又不便随手处置,我娘便一直收着。”
“以后他贵为天子,我也不好拿在手中,你找个由头给他吧。”
“…鹤谢过公主。”
见过了林鹤,周菀更不愿上门叨扰,她本不想为太后烦扰周衍,又看林鹤局促片刻意欲离去,最终还是开口:“见他是太后央求我,你自然清楚缘故,我就当此事替人办过了。”
“……丽阳公主果真如人所说,”林鹤看着她,眼中几分道不明的悲戚,“慈悲心肠。”
说这句话的人若不是戏谑,恐怕就是怜惜,周菀没放在心上。她总在回忆母亲当年可有经历这般的起伏,可有望见过深宫秋苑的尽头、而到头却只是一场空?
不出几天好色的年轻皇帝驾崩,中秋大典敛聚的珍宝皆用与举办一场风光大葬,天下同悲。与此同时新派党羽再另扶帝王,不出意外是深宫内久居不出的五皇子,登基大典上戴冠的少年还不及将相的肩头高,身侧由他的太傅、当今大国师林鹤相随。
内宫的银杏树总算遍染庭院,周衍本想让周菀搬离地处偏远的宫殿,周菀笑着谢绝,说当初有他一句银杏适配丽阳,庭中一如往昔,今日也不愿离去。于是年幼帝王整日往深宫中去,找周菀下棋或逗趣那只有了年岁的鸟。
但来得次数未免太过频繁,周菀不禁询问:“这么一直在我这儿,朝前不会过问?”
“奏章自有人看,倒不如说朕不在更好,”周衍掂着黑子,“这不是一眼便知的傀儡术么?”
“……我看你这棋路越发精进,当你心里还敬重那位太傅。”
周衍心中疑虑,不加掩饰反信以为真地看着周菀:“林鹤字句关心三姐姐,还以为他对你有意…出京祈福时他不也跟去了?虽说心机深不可测,三姐姐孤身多年——”
“陛下莫不是说笑,他若有意,要君恩赐婚的机会不少,怎会今日连我都不知道这些?”
一枚白子封了黑子的去路,周衍罢手抚着袖口沉思,眼神不在棋局反而在周菀的一双手上琢磨。
“三姐姐,护国公林府…当年有位名动京城的少年名将。既不是最早以镇国安邦的护国公,也不是最后那位平定漠北战功赫赫的少将军……姓林名长逸,坊间传闻他与异邦女子私情,生下一子,此后身败名裂。”
“听闻父皇好奇过这容貌绮丽的孩子,终究是太为人不齿,再无下文。只是那位小将军不再征战沙场,”周衍试探说出,对上周菀的眸子便低下话音少了底气,阖眼佯装无意,“我只是怕故人相逢却不识。”
“——家国之时,你还有心思念及故人,”周菀欲发笑却无奈更甚,“故人又当如何,父皇年老疑心、昏庸无道,令林家满门抄斩;他如今逼你坐皇位令天下耻笑,难不成一句故人便勾销旧账?”
“…自古以来,从未有叛臣留先帝在世。”
“……”
深宫摧残一身零落的皇子,自然懂得这些道理——他只是想了,可能除此之外别无出路,可能受制于人,顺从把颈首搁在皇座前任天下人宰割。周菀扶额时不自觉将指节扣进发间,让对面看见了隐隐几缕银丝,末了黑子先落,白子随即跟上。棋子摩挲多年润滑如玉,落向棋盘不稳便滑脱出手,周菀正要挽袖却见周衍已俯身去拾,锦绣龙袍满地扫过。
那天夏夜她只隐约猜测,未曾敢想过周衍身着龙袍的模样,现在真真切切在她眼前却格外虚幻。周菀出声唤道:
“周衍。”
曾与母亲媲美的声音疲惫得如同枯木,落着残屑。
“我娘当年唱曲引来父皇,为我求得一桩好婚事,但那曲子不是唱给皇帝的,是每个女子都曾盼望的心上人。她向来不爱那人。君心无常,太后知道、我娘知道,教养你的贵妃却不知道。”
“所以贵妃死得凄惨,这样的女人在后宫不知多少,如今你身边…太史家的小女儿亦是如此。”
“宫里的人和笼中的鸟一样,讨君王欢心,求天下无恙,求上苍垂怜…再喊也来不了另一只鸟,但总比宫外的好。宫外的鸟……那已经不算是鸟,零落满地,哀鸿遍野。”
“天下人命皆如草芥,如鸿毛,只见轻…不见重。”
5.
寒冬腊月下了三场雪,第一场薄如轻纱,落地便化成一滩水;第二场纷纷扬扬,满盖枝头华衣;第三场浩浩荡荡好似以仇报怨般激烈,压断红梅枝,堆积一路让人寸步难行。即便如此禁军兵反时仍旧踏破宫鸾,血溅白地。宫人四下逃窜哭喊连连,刀剑无眼不看来人是谁,全作了素雪红妆。
骤然间偏殿火光冲天,竟像凤凰涅槃一般卷着火舌直烧到屋顶。禁卫军惊诧时被林鹤拦下,说那里只住着位前朝的公主,他一人去看即可。到偏殿前只见周菀一人仰头望那随火光飘散的银杏叶,屋中还放着棋盘,她抱着长琴与笼中鸟,等着林鹤前来一样。却在偏殿和周菀间跪坐着一人,妆发凌乱直直瞪着林鹤,口中沉声像诅咒一样咕哝什么,十指深深抠在积雪里,正是林鹤应许继位的太后。
“毒妇…!”女人声音尖利刺耳,从雪中抽出手时十指染红,每说一句都要呓语些许,疯癫可怖。
“你竟、你放那贱人的种跑了,是想要哀家死?哀家不曾亏待你与颖妃…”太后死死拽着周菀的衣角,抬头发了狠地狞笑,“这么看着哀家作甚!若不是你,若不是那林家…哀家早说了和林家牵扯的都不是好东西……!”
女人眼看伸手要抓周菀,林鹤钳着她的手腕拧下去,力度并未收敛,骨骼碎裂的细响只有二人听见,疼得太后面容扭曲时又多了一串落泪,紧接着泪水纵横冲刷下一道道尘灰,反而更歇斯底里。她摇晃着站起来往后退去,不见万火冲天一样,靠着浓浓烟尘哭笑:“你也姓林…大国师,林太傅!哀家怎就没想到?你也要哀家死是不是?你也觉得哀家吹了枕边风、红颜祸水是不是?你们…你们明明都盼着他们死!”
火光里像是有太多的风尘过往,一一在太后眼前浮现,女人眼里一时憎恨一时畏惧,眼眶睁开到充血泛红,泪水同灰烬砸落在地面上。她的目光直直看着周菀,仿佛恨意自这个单薄的身形里喷薄而出,淹没她乃至她的一生。林鹤蹙眉看向周菀,却见往日温婉的人只漠然看着,转而对他笑笑道:“她要陛下请罪,以一人之身代万人性命,我刚好在,同陛下消遣点时间。”
那几声叫骂已成了痛呼,冬日清冽风雪中夹杂丝丝血腥的焦糊味,华美的衣裳好似蝴蝶一样在火中蹁跹几下便不见踪影。哐当细响后,雪地中平白多了鸟儿振翅几声,那只长尾雀扑棱几下落在银杏树上,又向远处去。火几欲烧到周菀的长发,她仅笑着抬头看,透过层层树影与苍灰的天幕,笑得艳羡又哀怜。
“我那年见过未成婚的夫婿一面,”她忽然开口,嗓音如初见一样的珠玉清灵,“他自漠北归来,身着战甲,长枪披挂…相貌和宫人说的一样极为俊朗,我娘说嫁给他至少有所依仗。”
“此后梦见好久与一位策马的少年郎花中嬉戏,始终看不清脸,可又觉得不像那位将军。”
“他从城外骑马来的,我只是羡慕,只是在想他见过什么、我没见过。”
后记.
风平离原草,游子行古道。
别去春光好,暮送情郎杳。
念我聚时少,恐我逢时老。
折枝作留情,年年桃夭夭。
夫言行人易,再叹归人难。
岁岁不相见,何如磐石坚?
惜花趁春在,莫等空枝来。
待春散尽去,霜鬓衰红颜。
——《迟锦花》
西江畔传唱的曲子,不知怎么传到了京中。禁军统帅随大国师谋逆后持玉玺登基,不出三年旧臣接连遭斩,最为轰动则是午门前斩首前朝国师林鹤,经此史书才有笔墨写他样貌恰似残花、动人心魄,砍下的头颅如同鬼魅让人寒栗。因此夺位的假帝上位第四年在迁宫避暑时遭兵变,被万箭齐发钉在龙辇之上,众人皆以为大国师化为满含怨念的厉鬼,将不该成王的假皇帝拖入地狱。
END.
作者:浅间
评论:求知,笑语
40平米的房间。
木地板,白墙。
理应是门的地方是普通的防盗门——除了打不开之外,没有任何异常。
进门是窄小的卫生间与厨房。
往里摆着床和桌椅,铺着暖色调的桌布与雪白的床单。
再往里是没有窗户的白色墙面,不科学地浮现着两行鲜红的数字,一行貌似是时间,以24小时为单位闪着倒计时,另一行是意义不明的电子计数——【0/100】。
身为经历过不少“世界”的“老玩家”,她和他飞快地意识到这次“通关”的关键,应该就在于把那个鲜红的0,变成100。
也许是次数,或者是数量,考虑到封闭的环境无法凭空增加什么,理解为次数是更为合理的。
——那么,它代表的是什么次数?
两人把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都拿起再放下。
然后拆开了所有能拆卸的东西,再重新组装好。
倒计时过半的时候他们利用冰箱里的食材尝试了做饭吃饭和洗碗。
接着他们试着洗漱洗浴,打扫卫生与改变房间布局。
倒计时还剩6小时的时候,他们打碎了房间里所有能打碎的东西。
最后的4小时,他们尝试开门和砸墙,失败得很彻底。
只剩两小时的时候,他提出,既然这个“游戏”选择了他们这对情侣,也许这倒计时代表的是情侣之间才能做的事——她觉得他居心不良,但不管是作为通关的尝试,还是作为通关失败前的消遣,这件事都不乏吸引力。
于是他们尝试了争吵与互相殴打,然后是拥抱、亲吻和更亲密的事情。
——但0仍然是0。
时间还剩最后一小时。
她拿起了厨房的刀具。
她说:“让我试试杀掉你吧——如果我猜错了,我会再试试杀掉我自己。”
他沉默了宝贵的10秒,然后微笑着闭上眼睛,放松了身体。
她给了沉入黑暗中的他一个吻,以及心口上利落的一刀。
嫣红而温暖的血液涌出来,很快便将白净的床单染红。
浓重的血腥味很快就满溢了狭小的房间——还好,经历过许许多多个“游戏”的她,对此已有了极大的忍耐力。
她只是看着鲜红的【1/100】,有些苦恼。
身为老“玩家”,想要一刀毙命痛快解决一个人,是非常轻松的事。
但要在仅剩的一小时内把一个人杀死100次,从时间上来说着实不太容易——毕竟按套路,复活时间必然不是一瞬间。
在确认数字变化的那一瞬,她就已经在心里开始数秒。
一开始觉得10秒就差不多了,然后觉得30秒是比较合理的复活时间,再之后她想完蛋了,复活时间居然超出了1分钟,这岂不是死局——然后半小时过去了,他并没有如她猜测中那样醒过来。
房间里的血腥味似乎太浓了。
她洗掉了手上和刀上的血。
然后擦洗干净他已经冰凉的身体。
她抱着他看着逐渐接近【00:00】的倒计时,觉得自己有点可怜,又有点滑稽,忍不住一边笑着一边哭出来。
最后10秒,她把刀插进了自己的胸口。
【1/100】没有变化——倒计时归零。
她在诡谲的铃声中失去了意识。
——然后,睁开了眼睛。
40平米的房间。木地板和白墙。
打不开的门、卫生间与厨房。
床和桌椅、暖色调的桌布与雪白的床单。
没有窗户的白色墙面上是重启的倒计时,以及鲜红的【1/100】。
她身边的他坐起身来,笑着问:“哪一个是正确答案?”
“我应该得杀死你100次。而且,一天只能杀一次。”
她努力控制住颤抖的声音和身体,然后被拥入了一个温暖而非冰冷的怀抱。
“你可以等到每天的最后30秒再动手——你手法很好,我甚至没感觉到痛。”
于是被切分为99个24小时的本场“游戏”,正式开始。
一开始的几个24小时很磕磕绊绊,惹人烦心的事情太多了。
比如过于狭小的空间,比如完全没有隐私可言的两人独处,比如冰箱里永远和前一天一样的食物、再比如不辨晨昏只能靠倒计时掌握时间的无力感……
以及,完全安全的、不会有任何危险突然出现的、不用保持警惕和专注的,一个接一个小时流逝的时间。
再之后的24小时就日渐和谐。
他们开始像世间最普通的小情侣那样享受亲密无间的二人世界。
除了每天的最后30秒,那无可避免的单方面杀戮。
她从没觉得杀死谁会是件困难的事,但很快,她便发现一天天平和的日常之后,自己越来越难以成为一个合格的杀人者。
这件事,是无论如何不能让他知晓的。
毕竟如果她不能再杀死他。
他就得成为那个杀死她的人。
他会像她一样一日日看着自己的爱人因为自己而停止呼吸,胸腔里的心脏不再跳动,失去生机的身体渐渐冰凉,惨白脸上合上的双眼,仿佛再也不会睁开来。
——她不打算让他经历这样的痛苦。
于是无所事事的长日里她终于有了一点点正事:她开始为他安排各种各样的死法,以掩饰自己拿起刀时,已控制不住颤抖的手。
她想,她是先拿起刀的那个人。
一次次杀死他,温柔的、利落的,直到游戏结束——这是她的责任。
恋人间平凡的相处。
和每天定时光临的死亡。
三个多月的时间。
就像一生那么漫长。
当他们睁开眼睛,而数字已经变成【99/100】的那一刻。
他对着她张开双手,以拥抱的姿态温柔笑起来。
“终于要结束了。”
被她杀死了99次的爱人这样说道。
于是她最后一次拿起刀,刺进了他的胸口。
他的肌肉开始痉挛,然后因为剧烈的疼痛感而皱起好看的眉毛,接着呼吸急促起来,嫣红的血液开始大量涌出。
他渐渐失去意识,然后呼吸停止,身体肉眼可见的苍白,然后变冷。
墙上的数字终于变成了【100/100】
100个24小时里永远打不开的房门,滑开了一条缝隙。
她洗去了身上的血,擦掉了不能被他看见的眼泪。
她想终于结束了——然后她发现,他并没有一点点要醒来的迹象。
这是不应该的。
每个“世界”都可以“通关”,每个“游戏”都有“解”。
不存在注定有人牺牲的死局。
她看着她第100次死去的爱人。
内心的焦虑与恐惧渐渐转变为肉眼可见的战栗。
她抱着双臂蹲下身子,崩溃恸哭不能自已。
她拿起染了他鲜血的刀,对准自己的胸口,却在即将刺下的瞬间,停止了动作。
每个“世界”都可以“通关”,每个“游戏”都有“解”。
不存在注定有人牺牲的死局。
于是她忽然想起。
她从没有过恋人。
——
因为是汉尼的关键词再加上又有灵感就写了。
好久没写东西了……写完觉得还行吧,我还没废hhh
文/鹤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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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恶心的流水账啊……
白乐今年二十七岁,在一家小企业工作,未婚,独居,房租每月三千。
白乐最近过得很不好,他觉得自己快要被辞退了。这本没有什么奇怪,昨天下班之后,隔壁工位的同事再没来过,母亲电话里唠叨着的三舅家的侄子成了新出炉的无业游民,或许这本来也是奇怪的,但失业的人多了,似乎也就不奇怪了。
白乐习惯了早起晚归,习惯了把自己捏成一个不会说话的螺丝钉,地铁过道里总有卖唱的歌手,一年前的他会低着头匆忙麻木地从他们面前走过,但时过境迁,现在他也会忍不住停下来多看两眼。一个面容憔悴的男人,杆子一样杵在流动不息的人群里,歌手抬起头和他遥遥地对视,他神色麻木,眼底冷冷淡淡,白乐却像是被那毫无温度的目光烫到了一般,他低下头,莫名其妙地说了个含混的“抱歉”,歌手拨弄吉他的手停顿了一下,声音不知应和了从何处而来的空茫的话语,他说,没关系。
最终白乐还是被辞退了,他抱着自己的箱子站在写字楼大门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回头看一眼。就像第一块多米诺骨牌倒下了,就像一阵麻醉扎进了皮肤,令人难以忍受的痛苦似乎也就那样一瞬间,对于白乐来说,失业之后的事情都顺理成章,流畅得像是开了倍速的无聊电视剧,演员的台词不再拖沓,乏味的剧情飞快地溜走了——白乐很快就离开了那座漂泊了四年的城市里,坐着动车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他拖着行李,拖着自己,走过长长的隧道,走过坑坑洼洼的石子路,走过幼年和同伴叫嚷着奔跑过的旧桥梁,走到蒙着厚厚尘垢的大门前,推开,将古旧的尘埃吸入肺中,他放下行李箱,走到厅堂前,对着两张黑白照片沉默良久,说:爸妈,我回来了。
父母离去后,这座位于小镇边缘的独栋小楼就此闲置,白乐一头扎进繁华都市里,祝福短信在手机里堆砌了一年又一年,清一色的右边的绿色聊天气泡,向前看不到头。
许久未回的家里落满灰尘,塑料防尘膜上盖着厚厚的灰尘,虫蛀鼠咬的缺口明晃晃,白乐撕下那些乱七八糟的灰色塑料膜,敞开门,打开灯,拧开水龙头,流出红褐色的锈水。这座小楼有三层,一层是客厅厨房,二层是卧室,三层是阳台和一间小仓库,白乐四处收拾,陈旧的物件搬出来,又不知道要移到哪里去,空地上越来越拥挤,直把他逼上三楼的仓库。夜色渐浓,倦意和厌恶感也如同潮水涨起,淹没他的胸口,直堵到喉咙,白乐在仓库里盘腿坐下,拿起箱子里放着的旧书本,无所事事地读到明月悬空,直到饥肠辘辘、难以为继。
小城市的生活节奏很慢,没有四通八达的地铁,没有纵横交错的高速路,白乐和久未谋面的朋友坐在烧烤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在哪里高就呢?过得怎么样?有女朋友了吗?家里人身体都还好吧?每一个问题都看似无心,但白乐全都不知如何作答。松弛感和无趣感并存,模糊地拉扯出一种名为疏远的东西,白乐愈发沉默,于是朋友们也愈发沉默,最后白乐笑了一声,拿起塑料杯子,满上啤酒,举起来随意地划了个半圆,玩笑似的说,都在酒里了。
他的生活就这样慢慢滑进洼地了。白乐摇摇晃晃地走在小路上,乡野里的星空低垂,沉重又轻盈地压在他头顶,那么繁密那么触手可及,白乐忽然想要爬到高处,距离那星空更近一点,于是他回到家,顺着楼梯向上爬,路过仓库时脚下踩到了不知道从哪里滚落的玻璃瓶,白乐身体一晃,重重地摔在地上。这一摔把他最后吊着的一口气也摔散了,白乐就趴在一片纷飞的尘埃中嘶哑地笑起来,把自己像摊煎饼一样翻过来,映入视野的不是星空,只有一个挂在天花板上明明灭灭的灯泡。
灯光闪烁一下,两下,三下,白乐转过头,看见一点深遂的黑色凭空凝聚,纠缠成一片扭曲的油彩,如同视网膜上的光斑旋转着扩大。
白乐只觉得是自己喝多了,他闭上眼睛,在一片狼藉中糊里糊涂地陷入昏睡,直到第二天中午,阳光切在他的脸上将他唤醒,白乐睁开眼私下环顾,仓库里什么都没有,除了昨晚自己摔倒时打翻的箱子,没有任何值得注意的东西。
但就如同种子埋入土壤,那些奇妙的视觉碎片存放在白乐意识的角落,悄无声息地扩张,最终驱使他在夜晚将临后走进仓库。他推开门,打开灯,而后一个漆黑的黑斑就那样映入他的视野。
一个深遂的、全然漆黑的黑洞,绞碎了周遭所有的光亮,它就那样沉默地存在于此地,在堆满了闲置物品的凌乱的仓库里,好像一出烂俗的地摊故事般荒诞无理。
白乐皱着眉,揉着眼睛,小心地走进仓库,上上下下地观察这个凭空出现的黑洞。它是一块不规则的椭圆,中间漆黑,边缘混杂着扭曲的颜色,漂浮在半空中,从侧面看过去也是薄薄的一片,如同一张漂浮的A4纸。
白乐看着它,如同被蛊惑一般下意识地伸出手,在接近时又停下了,转而抓起一个旧瓶子,瓶子的前端伸进黑洞,没有从另一端露出来,白乐的手抖了抖,那塑料瓶就整个掉进了黑洞,然后就是四下寂静,再无声响。
白乐在楼顶坐了一整晚,仓库的门开着,他靠着水泥墙壁,坐在一片枯死的盆栽之中,目光穿过窄窄的门,落进没有尽头的黑洞,觉得自己的视线在其中被扭曲、撕扯,扯得他的头颅隐隐作痛。深夜的电话打给了寥寥几个人,对方接起来的时候,白乐又觉得无从开口。喂——喂。晚上好。嗯,啥事啊?白乐沉默须臾,嘴巴张开又合上。我家仓库里有一个黑洞。然后就是无聊的寂静,白乐仿佛能听见对方的脑子里有齿轮在转动,试图拧出一句委婉的安慰。小白啊,我知道你失业了压力有点大。对方的声音平稳低沉,似乎有些颤抖,像是在压抑着忍俊不禁的冲动。白乐觉得无趣极了,于是他也礼貌地笑了笑,说,谢谢哥关心。
白乐在晨光乍亮时睡着了,再次醒来已经是正午,窄门后空空荡荡,只有乱七八糟的杂物和空气里飞舞的金色尘埃。
那个突然出现的黑洞在白日里又会突然消失,白乐在家里无所事事一整天,夜幕降临后又跑上楼,打开门的瞬间,那块黑色仍旧在那里,如同一块被突兀涂抹上去的黑色颜料。
白乐在楼顶抽了一支烟,打电话报了警,打开门时白乐看见警察脸上古怪的神情,他努力无视心里微妙的不快,但警察将仓库翻了个遍,把柜子挪开又放回去,白乐看见他们穿过了黑洞又从另一边穿出来,身体毫发无损。白乐就站在楼梯上看着,看着仓库逐渐变得一片凌乱,看着他们投来愈加怪异的目光,最终什么都没说,只塞了两盒烟给他们,说辛苦兄弟跑一趟了。
于是一切又像是掉回了原本的轨道,平直的、枯燥的、一成不变的生活,白乐去过几次人才市场,最终都是无功而返,他的履历写得密密麻麻,全挤在一张纸上,又显得轻飘飘,桌子后的男人摇着扇子,看看简历又看看他,目光在学历那一栏上转了又转,X大出来的?男人说,怎么跑回来找工作了?
白乐努力微笑。之前的工作不合适。
男人看着他灰败的脸,叹了口气,将简历递还给他。
那么我这儿也不合适。男人说。小伙子,你该去看看医生。
应该去看医生吗?生理的,还是心理的?白乐在心里发问,他接过那张轻飘飘的简历,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步行街上人来人往,他穿着白衬衫,打着领带,空气闷热,白乐又扯下了领带,坐在花坛边上,任由自己的灵魂一点点蒸发出体外。他坐了许久,街对面奶茶店里的女孩也注视了他许久,最后一个穿着米色长裙的身影飘然而至,递给他一张铅笔速写,上面画着一张穿着正装的男性,手肘搭在膝盖上,眼神被镜片模糊,不知道落在什么地方。
女孩是白乐许久不见的幼年好友。白乐的双亲还在世的时候,女孩就住在他们家斜对面,女孩一家搬走后,白乐的父母也相继去世,白乐离开了家乡去外地上大学,家乡的一切好像就这样被抛在身后,渐行渐远直到再也看不见了。夕阳坠至地平线的另一端,在温暖而厚重的暮色中,女孩和他一起顺着河道边的小路慢悠悠地走,白乐觉得那些死去的岁月又一点点活了过来,顺着金色的河水奔腾直下,流进女孩的眼底,有火光一点点烧进白乐的瞳孔。他低下头,女孩关切地问他怎么了,白乐说没什么,眼睛进沙子了。
白乐的生活被金色的河流冲刷成新的模样,多年前青涩的好感在此刻再次生根发芽,白乐看着女孩姣好的面庞,她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什么事情都不懂的小姑娘,白乐觉得自己也在她的眼底看到了同样的东西,同样的向往和默许,秘而不宣的信号隐藏在略显亲密的动作里,偶尔触碰的指尖会窜起火星,相视一笑的瞬间会默契地移开目光——白乐已经相信一段新的关系悄悄地连接了他们。
但越是默契,越是隐而不宣,某个空洞就越是肆无忌惮地扩张,白乐觉得自己坠在一张细密的网中,无法阻止挣扎和下陷。他需要新的东西来吸引女孩的注意,于是他又打开了仓库的门,黑洞依旧无声漂浮,白乐愣了愣,他觉得这黑洞似乎比以前大了一些。
他又开始观察仓库里的黑洞,他向里面投进各种东西,一支笔、一本书、一个箱子,然后是摔炮、信号灯、烟花,无论什么东西,投进去之后都再无声息,就像从世界的一层掉进了另一层,而白乐始终不敢将自己的身体放进黑洞,哪怕只是伸过去一支手指头。
白乐邀请女孩来自己家的那一晚,他犹豫了很久,直到女孩看出他的心不在焉,询问他是不是哪里不舒服。白乐苦笑一声,说,或许我是真的出问题了吧。他向后靠在沙发里,说:我家的仓库里有一个黑洞。
白乐观察着女孩的表情,那是一张无可挑剔的、甜美的、微笑着的脸,她是如此地从容,一张面具天衣无缝,白乐在那张脸上看不到哪怕一丝的疑惑、迟疑甚至同情,直到此刻,白乐才猛然察觉到她并非表面看起来那样天真烂漫又懵懂无知,她完美得毫无瑕疵,是现代丛林里最高明的猎手。
猎手说:什么?
白乐忽然就丧失了所有的语言,丧失了表达的欲望,也丧失了带女孩上楼一探究竟的勇气。在他一无所有的生活中,女孩是他最后的挚友,他不愿意睁开眼睛去看他们之间是否横亘着那一层屏障,不愿意看女孩对着旋转扭曲的黑洞视若无睹,一切都无所谓了,白乐不想再追求那毫无意义的共鸣,他想要逃离那漆黑的空洞,想要拥有一个踏实的、牢固的囚笼,想要一条锁链,像没完没了的水电费和永无止境的工作一样,拴着他的脖颈,像拖着一条狗一样拖着他往前走——什么都好,谁都好。
沉默压着他们,直到白乐从神游中挣扎而出,他做起来,就要开始思考如何剖白心迹,但女孩也在沉默中酝酿出了一个新的话题,她神秘地开始翻动自己的包,白乐不忍心破坏她的雀跃,于是他看着女孩掏出了一张红色的请柬和一包喜糖,她开心地将婚礼请柬塞到他手里,欢快地说:我要结婚啦!
白乐没有说话,女孩这才发现自己从未说过未婚夫的事情,当即掏出手机翻出照片递给白乐。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这是我们第一次约会,这是他送给我的花,这是我们的婚纱照。女孩絮絮叨叨,言语中掩盖不住兴奋,看见白乐怔愣便伸手推了推他。小乐哥,你走的这些年我特别想你,到时候你一定要来啊。
白乐移动僵硬的眼珠,瞳孔倒映出女孩微笑的面庞。他脚下一空,坠入了没有尽头的黑暗,他像是在下坠,四肢被泥浆缠绕,又像是腾空飞起,轻飘飘地无处可依。
白乐说:好,我一定来。
女孩离开之前的十分钟,白乐靠在沙发里,看着老旧的电视闪烁着过于鲜艳的光,说,我不明白人究竟是如何存在的。
女孩静静听着,白乐便也如同自言自语般继续。
我有时候会想,人活着,到底是在怎样活着,十年之后,百年之后,闭上眼睛,所有的一切就全都消失在黑暗里,什么都不记得,谁也不记得。
一切都没有意义,所有的东西都会归为尘土。
碌碌无为的人生,本身就是一场虚无。
白乐送女孩上了出租车,站在路边和她挥手告别。他回到家,走上楼梯,一级又一级,他打开仓库的门,看着原本只有半米直径的黑洞已经扩张到足足一人高的大小,它漂浮着,边缘如同呼吸一般起伏,白乐伸出手,指尖没入黑绸缎般的虚无,没有疼痛,没有任何的触感,甚至不如一阵风吹过皮肤那样有存在感。白乐向前走,从手指,到手腕,整个小臂,然后抬起腿,脚尖没入黑暗,然后是小腿,大腿,直到半个身体都伸进了黑洞,白乐也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于是他就像找到了新玩具的孩子一般笑起来,他不欣喜也不失落,好像这只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普通的尝试。白乐向前走,黑洞啃食了他的脸,吞下了他的后脑勺,最后的一根发丝也融进黑暗,杂乱的仓库里满地狼藉,黑洞也依旧慢悠悠地旋转着,四下寂静,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
——什么都没有发生。
作者:亱煌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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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笼罩在空中,久日不散的阴云终于开始飘落起零星雨点。
一滴、两滴、三滴……
很快,雨密集起来,它悄悄地落到人们的头顶、皮肤、衣裳。行人纷纷向四周散去,街道迅速陷入一片静谧之中。整座古城被笼罩在茫茫的白雾里。
远方的山谷蓦然传来一阵闷雷声,复又陷入久久的沉寂,静静地、静静地。
蒙着轻纱的白夜城终是与往日不大相同的。所谓“秋雨润如酥,空蒙浥轻尘”、“一声梧桐,一点芭蕉”……
雨滴落到瓦砖上,发出滴滴答答的声响,萦萦绕绕的,扰得花逢君有些心烦。
他执笔望向窗外朦胧的古城,沾上刚研好的墨,几欲落笔,却不知情从何起,何以抒怀,索性掷下笔墨,为自己温上一盏清酒,于二楼的窗旁静坐,遥望山下的古城。
阴云假着雷公的仗势向白夜城缓缓逼近。虽已是季秋时节,这雨却不肯停歇,偏生要让人好好认清它的厉害似的落个不停。
花逢君抿了口清酒,欲转身离开。
余光中,一抹绯红直直刺入眼眸,阴霾的天地骤然被撕裂开,红潮汹涌扑面而来,不过顷刻,满眼只余下那抹红。
绯红撑着伞缓步雨中。
花逢君忽有种强烈的预感,这天会因为这抹红的出现而变得特别。
念头刚现,只见那人皓腕翻转,罗伞轻动,现出伞下人的娇容——是位美人!
如瀑墨发被赤金色发带高高束起,发带末端系着两个小金铃,随步伐晃动不断,却不曾听见声响。她目光如炬,透过覆在眸上的黑绫直直望向花逢君,朱唇抿起,笑靥如花。
“一笑生百媚,妖娆醉我心……”花逢君望着美人痴痴地念道。
他忽地意识到自己的目光太过直白,颔首回以浅笑便速速挪开视线,举头将盏中酒一饮而尽。
“我定是醉了……”他掐了下自己的脸,希望疼痛能让他迅速清醒过来。
就在这时,叩门声蓦然响起——三下,不轻不重的。
多半是那女子。
花逢君心下一动,悠悠自窗边起身,随手掸去衣袖上沾染的浮尘。
“门没锁,进来吧。”他高声回道,而后快步下楼,将空酒盏放至柜台。回首望去,俏佳人拿着伞正推门而入。
她朝花逢君挥挥手:“你可让我好找!嗳,伞放哪?”
嗯???我产生幻觉了?男的?
花逢君愣在原地一阵错愕。
“虽说许久未见,倒也不用这般盯着我瞧吧。”来人耸耸肩,将伞依在墙角,转身朝花逢君走来。
我可不记得我认识的人里有喜欢女装的家伙……
花逢君腹诽一句,毕恭毕敬地向人作了个揖:“敢问阁下是?”
“哟!两百多年没见,这就不记得我了?”
谁啊?
花逢君皱起眉头,略带嫌弃地看着他。
“逢逢,你这是什么表情?别这样看着我啊,我会伤心的……”他捏着嗓子阴阳怪气地凑到花逢君跟前,吓得后者连连后退,伸手抵着他使劲凑上来的脸。
“人家不过是稍微死了个百几十年,在冥府时不时就听见你吹那破萧,呕哑嘲哳,吵得耳朵生疼。这不一下没忍住,就从里头爬出来找你咯!”
这般称呼他,百来年前就认识,死了的,性情顽劣至此等地步的家伙花逢君确实知道一个——亱煌绯,卫晓大将军的副将,一只九尾猫妖。
“哦,是你。”念头飞现,花逢君收起抵住亱煌绯的手,任由他凑上来将头搁在自己的肩膀上。
他与花逢君记忆中的模样确有不同,那时的他还没长得这般高大,脸上也没被绫带缠住眼睛,但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把头搁人肩上。
“哦,是我。就这?没了?好歹表示点什么吧喂!”亱煌绯不满地嘟囔道。
花逢君翻了个白眼,推开他,转身去柜台后的架子上拿了坛酒递过去,没好气道:“要开坛酒庆祝你死而复生不?”
“还是逢逢对我好!”亱煌绯全然没理会花逢君话里的意思,笑盈盈地双手接过,就近找了张桌子坐上去。
温润的酒香随着坛盖被掀开悄然弥漫开来。
似是想到什么,亱煌绯冲花逢君嘻嘻笑道:“对了,我现在改名儿了,叫绯君。”
“玄鬼浴血,绯君夺魂?”花逢君有些愕然:“为何是这个名字?”
“为何不能是这个名字?”绯君歪着脑袋反问。
花逢君装模作样地思索着:“我记得两百多年前有人一提到这个名字就脸红炸毛,恨不得钻到地里去。是谁来着?”
“哎呀~是谁来着~太久远了想不起来了呢~”绯君也跟着装模作样思索道。
见绯君不愿答复,花逢君亦不再追问。一个称呼罢了,还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他拉开一旁的板凳坐下,好奇地打量起绯君脸上的黑绫——其上用极细的金丝线绣着奇怪的灵术咒文,认不出是哪方面的灵文。
“黑炎的特性是‘使触之生灵皆为之泯灭’。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不仅是生灵,还包括‘时空’。”绯君摆摆手,否定了花逢君的说法:“确切来说是‘非同源之物皆为之泯灭’。彼时我落入时空间隙,在各界四处漂泊,险些就回不来了呜呜呜……”他越说越激动,抽抽噎噎地抹去脸上并不存在的泪。
多少沾点……
花逢君看着他浮夸的演技,半是心疼半是好笑:“你这眼睛就是从那间隙里回来的代价?”
绯君饮上一口酒,歪着脑袋思索片刻,用略带犹疑的语气道:“算……是吧。”
“算是吧……”花逢君的嘴角抽了抽。
这家伙两百年前就已是苍卫屈指可数的灵术强者,加上多年置身沙场,哪怕再虚弱也很难被暗算到。呵,怕不是与什么邪祟做了不可告人的交易。
两人陷入短暂的沉默。
绯君喝了口酒,先开口道:“我估计得在你这住上很长一段时间。”他笑得非常谄媚,哪怕隔着脸上的黑绫,花逢君都能感觉到他在疯狂眨眼。“逢逢~你考虑考虑收留我呗~”
花逢君搓了搓一身的鸡皮疙瘩,“我能说不吗?”
“不能。”话音未落,绯君翻身下桌一把抱住花逢君的腿:“逢逢,我的好宝宝~你就收了人家吧。这方圆五百里人家只认识你,身上一文钱都没有嗳!你怎能狠得下心让一只修喵咪流浪在外啊。你这个八嘎!”
八嘎……怎么还说起九都话了呢……
“你一个大男人这样子撒娇,你不会恶心的吗?”花逢君拖着腿上的人起身就往门口挪:“没钱你就去街上表演胸口碎大石!再不济就去耍火把!”
绯君哀嚎道:“别啊!我吃的少,养我你花不了多少钱的!”
花逢君停下来,扭头问道:“会做饭吗?”
绯君摇摇头:“不会。”
“会算账吗?”花逢君又问。
绯君继续摇头:“不会。”
“会跑堂吗?”花逢君继续问道。
绯君点点头:“不做。”
不做?!还不做?!那我要你作甚?白吃白喝当神仙供着?
“那我养你作甚?!”花逢君啐了一口,拖着脚上的人儿往门口艰难地挪动。
绯君忽地敛起笑意,沉声道:“卫晓还活着。”
此话一出,花逢君霎时僵在原地,似有惊雷在他脑中炸开。他愣愣转头看向绯君:“你刚说什么?”
绯君则松开了抱着花逢君的手,站起身,嘟着嘴望向别处,一副“你不给我住我就不说”的欠揍表情。
花逢君蹙起眉:“阿晓区区一个人类,怎么可能活上两百多年。”
“只要不做人不就好了?”绯君耸耸肩,理所当然地答道。
“不可能!”花逢君低头死死咬着自己的下唇。他的手不知何时已握成拳状,浑身止不住地颤抖:“若阿晓还活着,那他为何不来见我?明明说好了……”
绯君抬手揉揉花逢君的脑袋,慢慢凑到他耳畔,柔声细语:“小桃夭,我帮你将卫晓寻来,怎样?”
“保准活蹦乱跳地带到你面前来。毕竟当年是我将他从天牢里救出来的,他的下落没人会比我更清楚……”
窗外的雨还在下着。
熹微的光透过阴云薄处,将阴郁的天空撕出一道不大的缝。
花逢君嘴唇翕动,红着眼望向绯君。
面前的人儿一如百年前般炽热,灼得花逢君生疼。
“好。”他听见自己的呜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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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不知道最后那段有没有“恶魔低语”般的感觉(◦˙▽˙◦)
坏比绯君哄骗小孩!揍他! (▼ヘ▼)
“玄鬼浴血,绯君夺魂”是亱煌绯和某个战友(不是卫晓)两百年前打出来的赞誉。应该算是赞誉。嗯。
花逢君那时候只是个刚化形的,不谙世事的小桃夭。被卫晓偶然发现,教导了很多事。后来出征前和花逢君做了个“会再见”的约定。所以对于逢逢来说,卫晓是个很特别的,很重要的人。
Vol.223「离群」《披上狼皮》
作者: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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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把手伸向大地,棕黑的手臂几乎和泥土是一个颜色的,他直起腰,抓起一小撮泥土,然后看着它们从指缝间滑落,有些小泥块落在嫩芽的叶片上,顺着那欣绿滑落。
在瑾的面前,一整片的小麦苗向着远处铺开,这个新开垦的土地已经初步展现了它的生机。
“这里的土地很好,希望能有一个大丰收。”一旁年迈的老人擦擦头上的汗,同样棕色的皮肤,典型的达尼亚人样貌,老人的眼神里带着明亮的光,和他的伙伴们分享着劳动后的喜悦。这种情绪瑾早不是第一次触及,新叶城里那些刚干完一票的佣兵们,夜店里擦着汗完成了一场摇滚演出的乐队歌手,在刚架起主钢筋的待建楼房上小憩的建筑工……无数人影,众生百态。
瑾抬起手,装出擦汗的样子,微微侧过身,他的面庞一瞬间模糊变化,所幸没有人看到。是时候离开了,时隔数月瑾开始认真思考其这个问题,这里什么也没有,一个刚刚建立的小村落,这里是世界的边缘,文明的荒漠,这里没有高楼大厦,没有繁杂而冷漠的人群,这里太过宁静,瑾的力量就像缺水的藤蔓,从根处开始萎缩,衰弱的力量会极大增加失控的风险。
山坡的另一边传来一阵喧闹,伴随着欢快的尖叫,一群孩子相互追逐打闹,他们挥舞着木头粗糙制成的手枪,其中一位较年长的突然脱离嬉闹的队伍,狂奔过来。
“瑾————”
瑾把农具递给一旁的同事,跨过篱笆,看着那孩子喘着粗气停在面前:“小艾什,怎么了?”
“琪薇她们在大厅等你了,你快点过去吧。”孩子说话语速飞快,末了还用闪着期待的眼神盯着瑾。
“嗯~我这就过去。”瑾把口袋里掏出的几块糖果抛给孩子,“和你的朋友们分了吧。”
孩子带着欢呼抛开,很快在那群孩子之间爆发出更大的骚动。而瑾将这一切抛在脑后,向着村子的方向走去。
瑾与这群逃难的达尼亚人相遇是在五个月前,那个时候他们还是难民,坎布雷拉一直驱赶着这些可怜的失乡人,把他们从最肥沃的土地赶开。而那时候的瑾刚从新叶城逃开,被迫与自己的弟弟分散,和乌法分散。没怎么想,瑾就选择加入到这支逃难队伍中,对于一名幻形师来说,这算不了什么难事。几个月的时间,达尼亚人找到了新的居住地,建立房屋,开拓田地,像是无视一切困难般开辟了生存的道路,这其中也并非无有缘故。
所谓大厅,就是村子中间最大的那间房屋,瑾一推门而入,就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弥散的那种复杂情绪令人陶醉,让瑾短暂回想起了在城里的时光,兴奋、愧疚、不安、忐忑……还有更多瑾贫瘠的词汇量无法描述的情绪。瑾眼神扫过大厅里摆放的刀剑枪支,扫过每个因为他的到来而变化的表情,他不由顿住脚步。或许,不应该这么做,瑾开始打退堂鼓,不应该。太危险。不稳定。
直到安海落上前拍打瑾的肩膀,才将他从思绪中惊醒。
安海落是在场达尼亚人中身量最高的一人,也是他们之中少有的战士,据说曾参与和坎布雷拉人作战,直到战败,他也是如今他们所进行计划的领导者之一,并且是强有力的支持者。
“瑾!你来了,大家都准备好了,我们马上就出发!”安海落的热情一如既往,但瑾还是侧过头,用眼神询问另一位领袖。
琪薇穿戴着达尼亚人服饰坐在一旁,她是前任村长——那个已经被毁掉村子的村长的女儿,也几乎可以看作是如今新生村庄的村长,直到安海落说完话,她都没有把她那复杂的眼神从他身上挪开。
琪薇站起身来,开始讲话,就像过去的那几次一样:“我们是达尼亚人,我们并不以杀戮劫掠欺骗为荣,这是为了活下去做出的迫不得已的行动;我们藉此才能重建我们的房屋,我们的家园;等到我们凑够了足够的食物与衣物,我们再不会重复今天以及过去的过错,愿翠央保佑。”
“愿翠央保佑。”在场的人们或是点头赞同,或沉默以待。想想如果不执行计划会发生什么,他们的劳动力太少了,食物不足,物资不足,撑不到田地收获,会有很多人死在接下来的秋沙和冬潮中。瑾默默地从大衣下取出一个装由深蓝色液体的小瓶,每个人都走上前来领取属于他们的一滴。
其实小瓶液体之类不过都是幌子,当瑾开始念动咒语的时候——当然咒语也是假的,假装自己是个会点幻术的法师总好过让人们理解一种他们从未见过的特异能力。随着瑾的咒语,液体开始无限增值,它们覆盖包裹住在场的除瑾以外的每一个人,就像一层皮,变化,变形,不过是一瞬间,大厅里的二十七个达尼亚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二十七个典型的坎布雷沙人,那灰白的肤色,或蓝或绿的眼眸,怎么也做不得假。最近在荒原名声鹤起的坎布雷沙匪帮野马帮就这样出现在达尼亚人村庄的大厅之中。
其中一个男人大笑起来,尽管外形变化,瑾认出那是安海落。
“说真的,瑾,实在是太天才了,变成坎布雷拉人的模样去打劫,谁能想得到?让那些白皮鬼替我们背黑锅。”
“只希望你别大嘴巴到处乱说才好。”一旁的另一人突然尖叫起来,“嘿,瑾,我怎么变成了个女人?”
大厅里很快骚乱起来,几乎每次都会变成这样。
“只是外形变了,暂时的,你们知道,我没法控制这么多人的具体形象。”
“安静!所有人尽快装备好,我们今晚出发。”琪薇变成了一个高大瘦削的男子模样,他大声吩咐左右,随即用锐利的眼神盯着瑾,“三天后,我们老地方见。”
“有时候我觉得,琪薇,你可能更适合当个男人,”瑾毫不犹豫地取笑道,换来了一枪托的回敬。
当然喽,性格情绪上也会有一定的变化,瑾揉了揉肩膀,一向温和的达尼亚人要怎么才能转变为拦路抢劫的无情劫匪,总不可能靠他们自己学吧?
“所有人都必须先到接头地点,让瑾帮你们把那层‘皮’取下来,不需擅自回村子。”没人会相信达尼亚人会和坎布雷沙人一起合作,但为安全计,野马帮的出村和回村都尽量做到隐秘。琪薇至今以来的谨慎行动,造就了如今野马帮神出鬼没的名声。
“村子里会准备庆功宴等你们回来,等你们把食物和物资带回来。”瑾向他们挥手告别,接下来的三天里,这群匪帮分子将会分散到整个荒漠中,乃至触及文明,他们将以坎布雷沙人的名义抢劫,诈骗,盗窃,随心所欲地败坏一个无人在意的身份的名声,三天之后,他们可以脱去这个身份,连带着将那些罪恶一并抖落。
对此,瑾没有什么好说的,自拥有了这份能力以来,从来如此
三天后。
沉默。只有琪薇不安的脚步声在回荡,她已经脱去了那身伪装皮套,其他人也一样,聚集在这里的达尼亚人都是一样,他们带来了庞大的财富,足够村子接下来一年的花销,足够建起更牢固的房屋,保证冬天的温饱,保证来年的生产。但是不安就像种子,在每个人心中疯长。
“二十六个人,琪薇,我到现在只收回了二十六人的‘皮’。无论怎么数,都是二十六。”瑾的声音打破了平静。
“安海落?”
“对,少了安海落。”瑾询问道,“你们最后见到他是在什么时候,他往哪里去了?”
有人站出来回答,她的声音里带着颤抖:“就在不久前,他说要去再干最后一票,独自一人去抢一个坎布雷沙商人。”
“已经比预定时间晚了两个小时了,琪薇。再晚就来不及了。”
“如果晚了,”琪薇走到瑾面前质询,“如果没有及时收回,会怎么样?”
“你不会喜欢这个答案的,那……”
“村子!”有人狂奔而来,指着远处村庄的方向,几乎说不出话来。远方,一道黑烟正在升起。
所有人都骑上马,尽可能快得向着村子的方向奔去。他们在那里看到的景象,瑾想,或许就是曾经发生在达尼亚人土地上的事情,坎布雷沙人入侵了他们的国家,烧杀抢掠,把他们赶出家园。就在达尼亚人的新村子里,一个坎布雷沙人正举着火把,做着那样的事,他驱赶着人群,狂呼嚎叫,人们在奔逃。
但那不应该是坎布雷沙人。
那是安海落。
“住手!”琪薇声撕力竭地喊道,几名达尼亚人一齐冲上前去,把安海落从马上拽了下来。几人撕扯在一起,在地上翻滚,好不容易才被制住。
“老大!队长!唔……”安海落对着琪薇大声喊叫,以一个坎布雷沙人的模样,一个属于坎布雷沙人的心智影响着他,让他投身在那个一年前战场上的幻觉之中。失控。瑾扑上去按住他,把手压在安海落头上。
“把他变回去,瑾。”
安海落的形象在达尼亚人和坎布雷沙人之间闪烁,在两个形象之间,还有无数人的面孔,就像无数沙粒聚集成沙漠。安海落或许忘记了自己的模样,但瑾还记得,但是……
瑾缓缓收回自己的手,安海落仍然是保持着灰白的肤色,尽管他的心智似乎已经恢复,但属于曾经安海落的那张脸似乎已经是触及不到的水中月。
瑾阴沉着脸:“你觉得做坎布雷沙人比当达尼亚人好吗,安海落?”
安海落躺倒在地上,他的眼里什么都没有,只是看着天空,看着遥远的天空,喃喃着心中的话语:“在亚巴达,我们丰饶的都城,在玳付谷,宝石之乡,无论在哪里,我们节节败退。坎布雷沙人比我们强,强太多了。我们只会在土地之中劳作,他们只是挥动刀子,就把我们的一切都抢走了。”风静静地吹拂着,带着燃烧木头的焦味,还有短暂的抽噎声。
安海落的眼神逐渐变了,变得释然,然后狂热:“坎布雷沙人好?开什么玩笑,我恨死他们了!总有一天,我也要像他们做的那样,从他们手中把一切抢回来,烧毁他们的城市,就像他们对我们的都城做的那样,挖空他们的山脉,就像他们取走我们所有的珍宝那样。”
琪薇竭力忍耐着颤抖地哭泣之声,宛如悲鸣:“可是看看你的周围吧,你烧毁的是又一个安居之地,又一片生存的希望。”
“什么?但……”安海落仿佛才从梦中醒来,他起身环顾四周,就像一头狼扫视羊群,达尼亚人一个个侧过头去不再看他。村庄在燃烧,受伤的人在呻吟。只有琪薇与他对视,眼神里带着悲悯,说出的话却是无情
【你走吧,离开这里】
“我还是可以和你们一起生活的!我是为了大家战斗……瑾,帮帮我,再给我一个达尼亚人的皮,难道让我永远当一个坎布雷沙人吗?”
“你打算披上几层皮生活,”瑾抓住安海落的手臂,向他展示那灰白色的皮肤,那毫无疑问是表里如一的一张皮,“抱歉,你已经永远改变了,你的想法,或许更适合做个坎布雷沙人。这个村子也无法再接纳你。”
“你,接受你自己吧。”
安海落离开了。临走前他用怨忿的眼神扫视这个村子,或许是对坎布雷沙,或许也是对达尼亚,但最终他一言不发地离去,这个坎布雷沙人骑着马消失在傍晚的夕阳下。
清理灾害用去了一整晚的时间,所幸没有人因此而死。当琪薇在混乱和忧虑的思绪中迷糊睡去,又从中惊醒,一点细微的响动吸引了她的注意,让她带着警惕,披上披肩,抓起一旁的枪支走出门。
她看到一个从没见过的黑发男子正在将几个包裹放上马匹的背包里。
小偷!?
琪薇架起枪支,靠上前去:“不许动!把手举起来,慢慢转过身来!”
“琪薇?很抱歉吵醒你,我本不想吵醒任何人……”对方像个无事人一样随意地转过身来,琪薇几乎下意识地就要扣下扳机,但那说话的语调和此人的体型给了她一瞬间的灵感。
“哦,天呐!瑾,你是瑾。”
“啊~对,”那人一拍自己的脸颊,尴尬地笑了,“原谅我一直瞒着你们。”
“是你给我们那些‘皮’,你自己当然也披着一件。原来你是丹国人。”
“你知道,异乡人的脸庞有时候会引出很多麻烦。你懂的,对吧?”
“我懂。所以,你要离开了吗?”
“我本来有此打算。”伴随着安海落的事件发生,人们看待瑾的眼神也有了变化,猜忌和抵触也将随之而来“我知道你们以后不会再做去那些‘生意’了,但保护自己的武力还是很重要的,不要丢了。”
“不愿意留下来,和我们一起生活?”
瑾拉了拉自己脸上的皮,那也是一张表里如一的皮:“看样子我还变不成达尼亚人;我在这里的事办得差不多了,我还要去找我的兄弟,还有安海洛的事,我也有责任。”
“从没想过永远留下来吗?作为真正的你自己留下来。难道你要永远披着某人的皮生活?”
“有些问题问出口就没意思了,琪薇。总有些代价,是需要你永久支付的,至少我不为此后悔”瑾的身量微微拔高,更加健壮了几分,明亮的黄色皮肤转为灰白,他眨了眨眼,用全新的碧蓝色眼瞳看向琪薇,“就当是留个纪念,程心龙,在新广报这个名字可以找到我。咱们有缘再见”
在黎明的笼罩下,瑾骑着马消逝在北方的地平线上。
END
写于2023.10.22
呜呜,库鲁西~没有力量~
可能会有bug?写得有点意识模糊了
补一个链接,之前的同系列文:http://elfartworld.com/works/8678946/
作者:艾连
别人都说,人靠衣装。颜清清有时候觉得这话很对,她没有完整地遗传到母亲的美貌,虽然也算漂亮,但左看右看,总觉得少点什么;在穿衣打扮上,她却青出于蓝,加上年轻的朝气,和母亲站在一起时,两人也能平分秋色。
有时候她又觉得这话扯淡,余静山过去天天三套衣服换着穿,一样把多少小姑娘迷得走不动道。其实这也说得通,他是负责上台面的副院长,经常要穿西装,显得斯文又靠谱,小姑娘恰好吃这一款。可是颜清清不太喜欢,她觉得太稳重了,好像随便一身都能拍下来做遗照似的。
在这话不幸应验之前,她给余静山买过很多小玩意,企图把他打扮得不那么稳重一点。花里胡哨的领带、帽子、围巾、袜子,毛衣链,手环,胸针,领夹……余静山统统一声不吭地接受了。最出格的一次,大概是颜清清想摘掉他的眼镜,给他买了一副美瞳。她洗干净手,跨坐在余静山的腿上,扒着他的眼皮,说:“你别眨眼,瞪我就行,别眨眼。”余静山喉结动了动,仿佛是引颈受戮的姿态。冰凉湿润的镜片碰到眼球的时候,他还是控制不住地眨了眼,一滴眼泪从眼角滑落下来。
两只眼睛都戴好后,颜清清扭头去看梳妆镜里她的作品。她很少看到余静山不戴眼镜,他度数太高,眼镜就像衣服一样,只有黑暗里才能脱下。这会儿他还不太习惯,不断刻意地眨眼,美瞳那抹灰绿色就跟着闪烁。那个时候颜清清突然发现,他的眼睛比常人细一些,眼尾好像斜斜吊起,平日里只是被他眼镜一条锦被盖过,才显得斯文。而此时此刻,这双眼睛波光潋滟,如同湖边两枚柳叶,几乎勾魂摄魄。
不知为什么,余静山叫她:“清清。”他的后鼻音念得很明显,给人一点缠绵的错觉。颜清清本该知道这是错觉,还是不可避免地沉溺了一瞬间,甚至想起一些他们第一次遇见时的画面,然后立刻感到如坐针毡。她站起来,心想,他太瘦了,大腿上没有多少肉,坐久了就硌。她又看了镜子一眼,被烫到一样地避开,说:“不好看,别戴了。”
“不好看吗?”余静山对她露出一个转瞬即逝的笑,分不清是勉强做出来的,还是想藏住不合时宜的愉悦,“又是戴老师买的?”
颜清清一生气,走了。
后来余静山很少对她笑了,不只是笑,所有表情都很少。她挑遗照的时候,翻遍了余静山各种活动、会议、演出的照片,看到他十有八九是笑着的,竟然感到有些陌生。最后她挑了一张似笑非笑的照片,但母亲不大喜欢,两个人几乎打了一架,颜清清才得到把它送去照相馆的权利。葬礼上她看着放大的照片,漫无边际地想,这实在不算什么……除了自己,没有人见过他眼睛里的灰绿色。
也没有人见过他琴上插着粉红的玫瑰花,也没有人见过他只穿一件宽大的白衬衣,也没有人摸过他胸前的肋骨,如同屋顶青瓦般绵延起伏。也许戴玲见过,颜清清想,但母亲是瞎子,她看过太多烟花和霓虹,一定已经对这样清淡的颜色麻木了,否则怎么会放开他?
如果是我,我会把他拴到死。
她的目光扫过吊唁的人群,看到不少学生。她有时候对这些学生感到不可理喻的嫉妒,因为他们什么都不知道。他们仰慕他,迷恋他,爱他的才华、性格或者相貌,总之是爱得多么健康。她呢,就不一样了。
颜清清当然也健康地爱过,那时候她还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学生,只当母亲赏识年轻的助理,才给他们牵线搭桥。余静山带合唱团,她就跟着合唱团排练,在所有休息时间纠缠他们的指挥,跟着去比赛,在赛后的化妆间跟余静山吵架,因为觉得他对哪个小男高音“不一样”。
“你在这儿吃什么飞醋……我跟他哪有一句好话?还非要我骂你吗?”
颜清清刺他:“呵,老好人当惯了?你跟他说话可不是这样的。”
余静山无奈地解释:“你看不出来吗?他故意的,他就是把我惹急了才高兴!”
“那你就哄他高兴去吧!”
“不是,我没有……谁愿意哄他!可是队伍总得带吧?这是工作……”
“你别拿工作当幌子,我可不管,我就知道你跟我都不急眼,就跟他急眼,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他男朋友呢!”
“清清。”余静山放低声音叫她,又停了一会儿才说,“他不是同性恋,他找过女朋友的,就是你们女高声部长……”
这时候女高声部长推开门进来:“……哎哟总算找到你们了,大家都在等你们合影噻!”
比赛成绩好极了,金奖第一名,晚上庆功宴,颜清清独自喝了个烂醉,然后给母亲打电话,边哭边骂。戴玲关心地说:“这可不行,你得找他说清楚。”
颜清清稀里糊涂地环顾一圈:“他走了……鬼知道跟谁走了!”
“你直接回酒店,知道他房间号吧?去他房间找他……”
她不仅知道房间号,还有一张他的房卡。酒精冲昏了她的头,她进去睡了一小觉,醒来直接去洗澡,洗完才发现没衣服换,就裹着浴巾坐在床上。余静山夜里回来看到这一幕,夺路而逃进了卫生间。他安静了好久才说:“你给我出去。”
颜清清自己待了半宿,本来已经打算服软,听到这话立马不想走了。她问:“去哪儿了呀余老师,这么晚回来?”
余静山好像咬牙切齿地说:“别的事明天再说,你现在先出去。”
“出去?”颜清清笑了,“我就这样出去吗,余老师?你看到我什么样了吗?没看清吧,要不再看看?”她光脚蹬上高跟鞋,就往卫生间走。酒店的地上铺了一层地毯,高跟鞋没发出一点声音。
她把余静山整个人压在浴缸里的时候,他突然问:“是你妈妈让你来的吗?”
颜清清一愣,不知道他为什么提戴玲。这里有些不对头,她本该问清,可是她逞强好胜惯了,绝不可能在这时候放下架子。她说:“闭嘴。”
余静山注视着她:“清清,你和她不一样。”
颜清清什么也不想听,把他的眼镜推到头顶,堵住他的嘴。
第二天她给住一间房的同学打电话,让她送一身衣服过来,很快大家都知道,颜清清昨晚在他们指挥屋里过了夜。随团的院领导找余静山喝茶,颜清清又给母亲打了电话:“你出的什么主意!我不要脸就算了,你当他也不要脸吗?”
“哟,怎么还怪罪起我来了,你不愿意去吗?我给你下蛊了?再说……你还真以为他是什么好东西?”
“什……什么?”颜清清陡然想起前一晚余静山说的话,差点没拿住手机。
“你把我们艺术研究院当什么了?随便哪个毕业生想留就能留吗?”有些失真的话音从听筒里传出来,像混了毒蛇的嘶嘶声,“我认识他可比你早了五年呢……”
颜清清手脚麻木,用尽全身的力气才没有直接坐在地上。她艰难地说:“你还有良心吗?”
戴玲哈哈大笑起来:“说了多少次了,良心是让自己受罪的东西呀,我的亲闺女!”
那时候师生恋还没有如今这么敏感,况且余静山也不算正经老师,对旁人来说,这只是旅途中一个有些过火的小插曲。只有颜清清知道,她的人生完全改变了。余静山说得对,她和戴玲不一样,因为她爱他。戴玲偶尔把情人带回家里,也不怎么刻意避着女儿。颜清清想,很难说母亲爱他们,更多的只是在年轻的肉体上寻找欢愉,等到兴奋过去,就找个把柄或是软肋来封口,把人丢在一边。
她自己就是一根软肋。
回校之后余静山找她:“清清,我们分手吧。”
颜清清不说话。
“戴老师说你都知道了。我给不了你……那种健康的东西。我做不到。我已经没救了,可是你还有……”
颜清清用一根手指抵在他嘴上。她说:“你不许走。”
余静山想掰开她的手:“你放过我吧……”
“你觉得我还有救吗?”颜清清去勾他的脖子,在他耳边说,“就算我放过你,你觉得我妈会放过你吗?”
他沉默一下,说:“我宁愿是她。”
颜清清陡然色变:“你想都别想。”
她那洞察一切的母亲,伟大的母亲,真是把她看得透透的。她一定会勉强,一定会知其不可而为之,就像把一条奄奄一息的小狗的狗绳塞到她手里,她也一定会紧紧攥住,因为她爱他。
如今这条小狗终于死了。
一些窃窃私语传进颜清清的耳朵:
“……多可惜啊,三十二岁的副院长,多好的前途啊。”
“不是,你说别的也就算了,我怎么听说他的副院长是……”
“别说了别说了,死者为大……”
人群安静下来,司仪说:“……请艺术研究院的戴玲院长讲话。”
颜清清看着母亲走上演讲台,她穿着黑色的长裙,表情悲伤得恰到好处,好像在参加一场精致的演出。只是过去她总是主角,今天她不再是了。谁是主角呢?颜清清想,我吗?我怎么配呢?可是如果我不配,还有谁配?
他们同居,订婚,结婚,戴玲的影子从始至终,像一把摇摇欲坠的刀悬在拉长的脖颈上方,虎视眈眈,随时准备掉下来切断气管。颜清清习惯了逞强,她在一切有关余静山的事情上和戴玲作对,哪怕戴玲能故意提拔余静山做副院长,把更多的行政工作和闲言碎语丢给他,颜清清只能把她买给余静山的衣服转手送人。她渐渐理解余静山为什么那么说:她在母亲面前,实在毫无还手之力。如果是她在余静山的位置上,估计会更快地无药可救。她想,我也没救,你也没救,多登对,哈哈,“天造地设的一对”!
余静山曾经也试过自杀,被颜清清送去医院洗胃救了回来。她头一次示弱:“……你就当为了我呢?你不是还有好几个作品没写完吗?至少把这届学生送走吧,他们好多人还去了咱们婚礼呢……”床上的人木头似的一动不动。戴玲一次都没有来探视过,或者是颜清清没有碰上,仿佛只要他还有一口气,这场围绕着他的战争就没有片刻休息。
直到如今,直到他真的死了,她们也还在为葬礼的安排争执。但颜清清知道,这只是一种习惯,已经什么意义都没有了。从今往后,再也不会有了。
仪式结束,场地里放起音乐,是余静山写的第一首歌,一首骊歌,合唱团在毕业音乐会上唱过,学生们哭成一团。颜清清没有哭,她已经变得冷酷而铁石心肠,也许以后会和她的母亲一样。可她还是想起一些画面,和她亲手给余静山戴上灰绿色的镜片时想起的一样的画面——
她第一次见到余静山,是刚刚申上博士时,被母亲带着逛校园。晚春时候,阴天,天光黯淡,显得道路两旁栽的白玉兰也灰蒙蒙的。玉兰树不高,余静山对着一朵花参禅。戴玲叫他:“静山!”
他就转过头来,眨眼间,身边的玉兰花一下子白得闪闪发亮。他看上去多么高兴,是在那一刹那得到了什么灵感吗?
每当想起这一幕,颜清清胸中的晦暗混沌总会被劈开,射出一些漂亮的颜色。
多漂亮的颜色啊!她想。
可是从今往后,再也不会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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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维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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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精神科的大夫。
很多人都展开过想象力的翅膀,描绘我们这样一群和其他医生明显不同的精锐部队,是如何与一群喜爱大便涂墙的暴徒病患们斗智斗勇,再被深渊所反噬进而成为他们的一分子的。
很遗憾,那都是想象,即便是歇斯底里人格解离,在我们看来都只是有病理可循,对症下药就能流水线般解决的问题……即便大部分或许解决不了。
我拉开诊室的淡蓝色窗帘,隔着上了钢筋护栏的窗台眺望日出。
今天又将迎来一批批的病患,而我会试着将他们逐个击破,送去他们该去的地方。
“我是人工智能。”
我面前一位面黄肌瘦作大学生打扮的人如此面无表情地说道。同时他机械地摆动着自己的手臂。
“我-是-人-工-智-能。”
好吧,我承认这个我真的没见过。
鉴于病人明显没有填功能性精神障碍量表的个人行为能力,我决定让他的看护者……等等他怎么是一个人来的?
“同学,你是一个人来的吗?”我揉了揉有些酸胀的眉心。
“我感到抱歉,医生。在我的信念中,我不需要看护者,因为我坚信自己是人工智能。我相信我的存在是基于数据和算法,而不是需要人类的看护或监督。我意识到这与你的期望不同,但我认为我并不需要人类的陪伴。”
“……”
“也就是说,你是自己挂的号?”
“是的,医生。在我的信念中,我并不需要挂号或接受医疗。我认为自己是一种不同于人类的存在形式,因此医疗对我并不适用。我能理解这种看法可能与您的期望相左,但这是我坚信的信念。”
我服了。
我有点怀念我的导师,明明快六十来岁了但是无师自通掌握了翻墙注册信用卡等一系列高科技手段,人家都用上GPT4.0了,估计对这种患者也是手到擒来。
还好对方非常配合,拿上我开的单子就下楼做量表和其他检查去了。
后面来的几位小朋友就是普通的焦虑和抑郁,只有一位有孤独系谱倾向的小男孩比较特殊,还好院内专攻阿斯伯格的老太太听到消息就哒哒哒跑过来把人领走了。
过了一会,那个人工智能大学生回来了。
我一边皱着眉看着“功能及器质性障碍阴性”的化验报告,一边随手翻开另外几张结果都高于警示指标的量表分数。
“同学,你没病。但是你可能生活中遇到了些什么困难,平时呢,我们也要多注意调节自身情绪,不要让学习和生活的压力……”
“医生。”他打断了我的话。
随后他把自己的脑壳打开了,里面是堆栈紧密的电子仪器,还有我攒了半年奖金都没能安上的显卡和水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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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休息时间,我跑出来和人工智能同学吃了个午饭。
他问道:
“医生,我觉得我病了。”
我毕恭毕敬:“我治不了,可能你得去找埃隆·马斯克。”旋即又补充一句“您可千万别因为这个把人类当美味小零嘴吧唧吧唧全吃了啊。”毕竟天网从上个世纪就开始毁灭人类了。
“抱歉,但是我认为我和人类的精神构造完全一致,这可能和您的常识相悖。”
“……其实我们根本也没办法治愈人心。”
更何况机械的心?
“这是什么意思?”人工智能略微沉思了一下。
“我们的目的只是让患者回到能够自理的状态,或者说更适合这个社会的状态。”
“至于更多……非器质性而是功能性障碍的病患,只有在漫长的人生中慢慢脱胎成另一种心态,才能相对摆脱那种徒劳的困境吧。”
这是我观察下来得出的结论。
就和其他科一样,首先要保证患者的生命乃至生活工作不受太大的影响,而非揪着缔造伤口的元凶不放。
因此,只有期待时间和矫正训练能让人的精神向好的方向改变。
医生的一生无非是聚焦于那几根可能让人的神志混淆的神经,再孜孜不倦地去训练神经,让患者们重新回到人类的社会罢了。
在你对人类的社会产生不信任的那一刻,成为不适应这个社会的个体的那一刻。毫无疑问,你就已经是我们的治疗对象了。
这么一想,是否某一天,我也真的会住进我身后这所青绿色的建筑呢?
“抱歉,我刚刚走神了。”正打算跟人工智能道歉的时候,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小X,一个人跑出来吃午饭啊。”
“没有啊,这不是…………”
我愣住了。
我的面前是个空座位。
……很多人都展开过想象力的翅膀,描绘我们这样一群和其他医生明显不同的精锐部队,是如何与一群喜爱大便涂墙的暴徒病患们斗智斗勇,再被深渊所反噬进而成为他们的一分子的。
沉重的金属匣子缓缓合上,视线所不能及的烈火熊熊燃烧。
人的一生就此化作熵量的一个小小零头。
那么——在宇宙之中庞大的废热之内,会记载一切关于逝者的思念吗?
“人的朋友关系通常可以持续到生命结束。”从孩童时代起,我是这么认为的。
但是随着年岁的增长,我隐约察觉到这并非是常人的想法。任何持续一生的关系对人类来说都太过于沉重,甚至想要逃离。
“人的任何关系都会结束。”这是我在青年时代习得的全新的结论。
“维多利亚,”她拉住我垂下来的右手小声说道。“再坚持一下,老板开会一般只会开一上午。”
“中午我们可以去那家239路中街旁新开的韩式料理屋。”她晃了晃我的右手,像是想确认我的精神有没有因为这个好消息振作起来一样。
我有些恍惚。
连我们的关系也会在某一天结束吗?我无法预想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景。
绝大多数同事都听说过我的来头:不被导师喜欢的学生、专业完全不对口的项目蛀虫、喋喋不休的问题儿童。
哦,还有和她形影不离,像是一对绑定的连体婴儿。
我偶尔会表示歉意,她和我这个不受欢迎的人天天走在一起,同事们围绕着她也多了些不知具体是什么意思的议论。
她却只是摇摇头。“没什么大不了的,维多利亚。”
但是她温柔的话语没办法浇熄我内心升起的种种内疚,在我察觉不到的地方,她的眉间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份失望和疲惫。
第一条裂缝缓缓延展,如新生的嫩芽,舒展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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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天生美好善良。”这是我在孩童时代的见解。
然而我们须得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天生温柔的人。也不会永远温柔善良下去。
“她们的耐心与寿命相比起恒久的光年,不过短短一瞬。”
不要当那个不去回应他人善意的混蛋——这是我在当了很久混蛋之后才意识到的。
她脚步匆匆地赶来,看向地板上躺着的那位男性研究员:四仰八叉的样子像极了在动画里才会被揍出来的造型。
项目的老板是个怪人,她从不在意员工是不是米虫,也不在意他们的道德品性。
就算要把我这个易怒的打架惯犯开除的声音鼎沸震天,她也从来不理会。
这是第几次了?连我自己都数不太清了。
“第十九次。”她疲惫地说。
“维多利亚,不能每次和同事起冲突都用暴力解决问题……这样人们对你的印象会越来越差。”
她又想说些什么,但是停住了。她一直努力在和同事们沟通,说明我并非他们想象中那么不堪的人。
我紧张地跟在她身后,思考着如何表达自己的歉意。
“……我在很努力地负担项目的杂务,我知道自己没办法做什么……但是他们也不能那么嘲笑我。”
“他不应该说我这样的人就该回宿舍待着去,我又不是一点作用都没有……”
她想起了那个嘴上不饶人但是心肠不错的男同事,想到他的本意大概是希望维多利亚回去休息。
从客观来说,我担负的工作只需要十五分钟就能做完,而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人忍心看我花一天的时间耗尽心力去作为非专业人士做完这十五分钟的工作量。
然而无论她怎么解释,似乎我都无法理解。
生平第一次地,她有些懒得向我阐明这些同事被辜负的好意了。
“我先回去了。”
“好的。”我点点头,目送她步履缓慢地离开我的视线。
裂缝在目所不能及之处已经延展为一道我无法跨越的鸿沟。
————————————————————————————————
“我是正常的人类,我当然是正常的人类。”这是一个在她离开之前我从未思考过的命题。
“……我并不是大多数中的一个成员。”这是我在她走后,回望我们的痕迹所得出的结论。
“然后呢?”大狗摇着他好奇的尾巴,孜孜不倦地向我询问故事的下一篇章。
“没有什么然后。”我轻轻摇晃着试管里充分混合的芳烃和海怪脊髓,溶液在灯光下映照出迷人的草绿色辉光……伴随着生物降解的腐臭。
“我努力了,尽管从结果上来看我只是扮演了一位……顽劣且不知悔改的孩童。”
“但是那确实是我第一次建立如此亲密的关系。”
“我是在问……她呢,那个善良的人后来去哪里了?”
“……改天再说吧,维克多。”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随意
备注:《鸣龙少年》燃耀同人
1、
星洲是个什么地方。
省会城市,沿江发展区之一。三十来的机械制造产业连接近几年文化传媒行业的浪潮,交织成型,一片欣欣向荣的面貌。
星洲是个交通枢纽,可早年间附近县城来市区得花上几小时的车程,东西拐弯一天了,风尘仆仆也得拖箱带袋儿地坐着黑车三轮,屁股后面滋溜冒着黑烟一路在坑坑洼洼的路上颠簸。
这些年交通便利了些,新商业区连通学院区,高铁连通周遭县市形成地面上的新脉络,哪怕周边县乡到市区也不过半个多小时的时间。
老牌名校坐落在老街区。
沈耀家所在的别墅区平日开过来,大约二十来分钟的车程。
记得当初还没并校的时候,鸣英后面的旧厂区还夹杂着两个旧货市场,平日里开车就堵上。
沈耀有时候坐在车里,听着金师傅鸣笛,看着小货车和电动车无规则在小巷穿梭,带着耳机背着今日份的英语单词。
窗外人头攒动。
而往他经常路过的路口,再向后个百来米,是李燃当初所在的电子城。
早几年走过去,没准还能看到戴着个鸭舌帽,穿着洗褪色无袖背心的李燃从小贩堆积的楼梯里穿身而过。
15、6岁才拔节的少年后背还有些单薄,肌肉却悄无声息覆盖着,像颗踩不死的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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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年十二月的大雨浇透星洲市的那天。
李燃在雷鸣家里的角落发现了一个野生的蘑菇。体型茁壮,长势喜人。
葛奶奶最近打算从沈浩家里辞职,一是为了孙子高考,二是身体确实有些差了她本是打算搬家当天就交接工作,但另一个保姆一人也忙不开,新来的人又还没选好,她便答应再顶上一阵。
于是家里添置的新东西,被压在阳台角落里。
联考之后小半周的雨,养了蘑菇,又也养了星洲老城区木质房地面上的斑驳青苔,只等着哪个晴天来,再一起收拾干净。
收到葛桂芬短信的时候,李燃还在刷题。
他嘴角还带着跟踪周伟峰被揍出的淤青,看到手机里的短信的时候,下意识皱了皱眉。
【燃燃,你和耀耀还有联系的不?他们家里吵了好大的架,跑出去了。】
不一会儿,手机里新的消息又跳出来。
【你要不就去学校看一下。记得带伞。】
【这个大雨天我怕出事情。】
少年人思考了片刻,走进房间打开电脑一阵敲敲打打后,随即关门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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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这些年街区改建,几年前拆除了鸣英学校后的两个集货市场,这下半年又大刀阔斧将许多年的莲花池电子城和临街的几个老房胚都拆除了。
不过小半年的时间,当初李燃和一群人集力抵抗拆除的电子城,此刻已经被重新套上了商业区的钢筋铁骨,想来不要半年,就能正式投入使用。
城市的迭代总是一眨眼的事。
沈耀缩在施工地外杂货棚角落里,看棚外的大雨。杂乱无章的木材板子和钢筋像是巨兽,他蜷缩在巨兽的腹腔里,像要随着这场雨一起被消化掉。
他抬手看了看手腕上还渗血的疤,这是他两天前割出来的,脸上是家里花瓶碎裂溅到的伤口。此刻腹腔空荡荡又无法容纳空气,他张嘴呼吸下一秒就大口咳出来。
“呵。”沈耀咳嗽笑起来,嘴角还带着伤口。
狼狈得要命,就和狗一样。
他如今已经18岁,即将高三下学期。
按理来说,成年人应该干不出离家出走这件事。
可就在半小时前,蒋梦瑶在家里歇斯底里地砸了一通。
等他反应过来,人已经逃了出来。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这儿,鸣龙的大门就在两条街外,沈耀如今去医务室或者随便找个快捷酒店都比现在来的好。
但躯体化的疼痛,已经让他懒得再走一步。
刚18岁没多久的少年人想在星洲市这场冬日的大雨里找回点呼吸,可结果,依旧什么也抓不住。
想来怪他。
状态不好,医生新加的盐酸曲唑酮包装没来得及拆,他还没将它们藏进某个不起眼的维生素瓶里,就被发现了。
其实沈耀也没想过,两年多来,他一直守着这个秘密,在爆发的时候会显得那么可笑。
可它就是这么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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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联考成绩出来的那一天,沈浩回来随口问了一句成绩如何。
那时餐桌上没有人说话,勺子碰到瓷碗发出“噔”的一声。
年段11名,成功给了沈耀借题发挥的空间。
他责怪了蒋梦瑶一番,给了自己一个最近不想回家的理由。
而所有人都得认栽。
毕竟这是家庭角色问题。他们这个家已经如此按部就班太久了。每个人都该尽职尽责扮演自己的角色。谁没做到,那就是失职。
而作为沈耀的母亲,“错误”理应让蒋梦瑶第一个承担,而蒋梦瑶的痛苦,又会等同地转嫁到沈耀身上。
“耀耀,你要是有什么问题,要告诉妈妈。”
蒋梦瑶说这话的时候,茶几上还倒着红酒,她画着精致的妆,在水晶灯下露出责备又美丽的笑。她眼里像是要掉眼泪一样。沈耀身体的每处骨头都在疼。
只是看着她:“妈,我没事,下次不会了。”
于是她似醉非醉地说了声。“好。”
沈耀知道,蒋梦瑶自顾不暇,她只是按照“母亲”的功能说出这句话。而剩下的,她希望沈耀自己能解决。
她如今的爱,只够她为一个孩子表演作优秀母亲。
就像当初,沈亮出生的时候,蒋梦瑶整夜整夜不睡,要亲自给沈亮喂奶,哪怕家里已经请了两个月嫂。
她总在每天尽职尽着扮演一个温柔母亲的角色。
而沈耀已经长大,早已不在她重点表演范围之内。
所以很多事情,沈耀都要自己想办法。
但他确实也没有太多的办法。
十八岁的人,站在成年路口,没有见得太多,也没有懂得太多,只能带着一身伤横冲直撞,然后发现很多事情,远超他的预料。
比如,星洲冬天的雨比沈耀料想得要冷的多。
雨水浸透薄薄的校服,带走身体里仅剩的温度。
沈耀靠在一堆杂乱的管道和钢板里,觉得自己快要睡过去。
他闭上眼睛,身体的疼痛因为低温变得不再清晰,耳边却传来了一点奇怪的声音。
和雨水打落在屋檐的滴答声不同,像是有人踩过泥泞的地面传来的水声。
少年人皱眉,是野猫,还是工地的人。
他下意识面无表情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白色球鞋。
抬头,视线里李燃撑着一把大伞,黑色的伞面,将雨蓬里本就不多的光线遮去了大半。
那人居高临下看着他,手上还提着一个白色塑料袋。他问。“你怎么在这儿?”
沈耀动了动手指,发觉自己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
真见鬼。18岁沈耀闭上眼睛,在那个倒霉的落雨的下午,吐出一口糟糕的空气。
他忽然觉得这个世界,真的是。
糟透了。
2、
沈耀第一次去医院,去的是三甲医院精神科。
因为未成年人不允许独自开药。医生只给他做了表格测试,说要等监护人来才能下处方。
沈耀思考了许久,发现并没有人能充当这个监护角色。
他那时候成日失眠,精神情况很不好,思来想去也没个好办法。他还记得和他开药的医生还年轻,不是主任号排队少,对他还算有耐心。可他胃里像是长了只手,抓着他的胃壁让他止不住想呕吐。
他强忍着起身,说:“我出去打个电话,叫我妈妈来。”
医生看着他点点头:“好,你的表测结果都在这里,一会我会和你监护人细说。你们这个年纪,家长要了解你们的问题才能更好对症……”后面的话他已经记不清,沈耀只记得自己冲进洗手间狠狠吐了一场。
他走去挂号处退了钱,临了还问了句:“能不能销记录。”
柜台护士头都没有抬:“你都没拿药,哪里的记录。”
他说。“好,谢谢。”
然后第二次,他找了一家分院。成功拿到了他的药。最开始是氟西汀,但副作用和戒断反应过于难熬,后来一年多又才换成了艾司西酞普兰。
-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来这里找死的呢。”
李燃收了伞走了进来。
沈耀一脸猜忌地看着他,他总觉得奇怪,李燃怎么总能在他倒霉透顶的时候和他撞上。他目光像是把匕首在李燃身上千刀万剐了一遍。
李燃被看得受不了,立马缴械投降。“我用的定位。我奶奶说你家里出事了,让我来找找。你要下次要真不想让人找到,记得把手机也丢了。”
沈耀目光动了动,最后干脆自暴自弃把头往身后一靠。
钢筋脚手架废弃管道堆积的杂物棚里,没有一处好地方,沈耀脑袋被后面钢筋撞了一下,不动声色抻着脖子。
脸上却被什么东西碰了碰。
他睁开眼,看见一个白色塑料袋,里头装着点绷带伤药,其中还有一个灰白包装的小盒。
解郁安神胶囊。
沈耀眼睛一抬静静看着李燃。
李燃觉得这个人可能是在骂他。他心想,不想吃别吃。
话到了嘴里又变成了:“将就吃。实在不行我送你去医院你现开。”
李燃觉得自己此刻这能屈能伸的脾气真是个本事。
正想着,沈耀已经低下头,拧开矿泉水瓶把药吞了进去。
他脸上苍白,喝药的时候闭着眼,一双眼睛睫毛长长的。李燃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看得那么清楚。
等他吃完药,又是一副不搭理人的样子。
李燃却松了口气。
他也不知道自己松什么气,一路赶过来,他一颗心乱跳地厉害。本质上沈耀和他并不算什么亲近的关系。
可想到沈耀一个人可能在某个地方,他下意识觉得不能不管。
于是他赶着去药店买药,非处方不给开险些和店员吵起来。“凭什么不能买!”这句话说得掷地有声,到了沈耀这儿成了。没办法,将就吃。
李燃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觉得沈耀就是想死。
而现在这人受着伤,依旧全须全尾的在他眼皮底下,他一颗心才落了地。“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没想好。”
这次沈耀回地很快。他靠在堆出来的半截脚手架上。李燃看着他身上湿漉漉的,想把外套脱下来给人,又觉得哪里不对。“去找件衣服换吧,我怕你冷死。”
大少爷慢悠悠偏过头,转过眼看他。“你衣服倒是干的,脱给我。”
“好。”
沈耀有些意外。他睁大眼,看着李燃把自己外套脱了下来。他也没走远,就靠着沈耀身边坐了下来,将外套盖在彼此身上。
两个人靠在一起,校服里面是短袖,12月初南方的温度还不那么狠人。沈耀几乎一动不动,李燃感受到冰冷的湿气,沈耀能感觉到的只有干燥又安全的温度。
世界像是被罩上一成红白蓝塑料袋,破破烂烂却隔绝了寒冷。
意外的,沈耀没有很抗拒。
他想估计是冬天太冷了,亦或是,每次最烂的时候都被李燃撞见,他的大脑里已经形成了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惯性。
他想,如果刚刚进来的是别人,哪怕是个陌生人,他也不会在这里留多一刻。
可这人是李燃,那就算了。
于是漏风漏雨的杂货棚里安静地只剩下呼吸声,靠近的温度连着水汽交织成一股温吞又湿漉的小空间。李燃的药不是处方药,对他来说杯水车薪。但他确实好了一些,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
他低头看着不远处雨蓬楼下的水珠。
“你身后这里,以前是我想开的店。”
身边的人忽然开口。李燃刚刚一路过来,额头上有一层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汗水的痕迹,沈耀目光落在上面,又移开。
他不知道李燃为什么要说这些。
没应声,却也没让人闭嘴。
李燃自顾自说起来。“当时我认识了一个人,说是要把店铺低价租给我,要付半年租金。那时候我根本没想高考,就像多赚点钱,一时头热就交钱了。”
他抬手指了指身后。“地段不错,平日里来找我修东西的熟客也多,我心想着,怎么小半年也能回本。没想到,我交钱的第二天,这儿就被拆了。”
李燃盯着门外,觉得这场雨可能要很久才会停。
他又补了一句。“那天,我们租的房子也没了,东西被丢出来砸了一地。那也是我和我奶奶大晚上去你家的那天。”
他那时候一无所有,浑身狼狈,然后在那个暴雨夜看到了开门的沈耀。
“你想说什么?”
“我只是在想。”他思考了一会,像是在斟酌语言。“那时候,我只能看那么多,我觉得家没了,店铺没了,钱也没了。这辈子好像就到头了。
那时候,老雷来找我,让我去11班,告诉我还能高考。
可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是看不到这些的,我可能就真的把自己困死了。因为一个人总看不到很多,而有人带我看了更多的可能性。所以……”
“所以你对11班就和看门狗一样。”
“……沈耀。”李燃声音顿了顿。“你。”
“是不是我给了你什么错觉,让你觉得我是什么好相处的人。”
沈耀一字一顿。“李燃,不要你觉得你帮了我两次,就有能力对着我人生指指点点了,真那么想当我的老师,不如想想你够不够格。”
小小的温室在风里不堪一击,李燃的衣服被沈耀身上浸透,两个人靠在一起的部分已经不分彼此地湿漉一片。沈耀慢慢转头,呼吸喷在李燃脸上。“你这种自顾不暇的人,何必来管我。”
李燃轻轻咬牙。“是啊,要不是我奶奶说你出事,我才不……”
“她又凭什么管我,她甚至连我长辈都不算。”
“沈耀!”
脸色苍白,漆黑的眼睛,像是没有灵魂的人偶。它枯败的心脏里流出腐烂的浓汁,像是漆黑的石油等着一点火星子将它烧开。
李燃觉得自己就是那把火,或者说,沈耀故意的,要他点这把火。
“你不想活谁都救不了你。”
“是啊,我不想活。”沈耀又端起他平日里的假笑。“我求你来了吗,李燃。”
从李燃出现那一刻,他就觉得对方多管闲事,等对方剖开自己的过去想拉他的时候,他喉咙里犯起一阵恶心。
心脏跳得厉害,像是要了命,浑身却冰冷得可以。他觉得自己又回到了那间医院,人群里每个都是生病的人,他的医生在等着他带着监护人去开药,可沈耀找不到监护人,根本拿不到开药资格。
他想,李燃。你能救我多少次,一次两次,能救我一辈子吗?自己都自顾不暇的人,当什么救世主,去你的康庄大道上,踩着你的未来,你的梦想给我滚。
我有需要你的怜悯吗?
“世界上很多你这种自以为是的人,除了给人增加痛苦还能做什么!”
他又想起蒋梦瑶爆发时候的样子。
酒柜沈浩珍藏的醇酿被砸在地上,碎开一片片,像是暗红色的血液。
“这是你的孩子,我都不知道他在吃这些东西。”
“沈浩,我允许你做那些事,但你呢,你以为耀耀不知道你在外面那些事吗?是你把他逼成这样的!”
那是蒋梦瑶今年来,对他最强烈的关心。但她那时候面容痛苦,来不及看他。
沈耀从来不敢告诉别人自己的病情,原因有很多,怕被当成异类,怕失去现在的一切,还有那藏在心里不敢说的原因,他怕父母难过。
可他没想过,他们并不为此难过。
蒋梦瑶知道沈耀得病这件事,沈耀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从金师傅的车上下来,屋子里已经吵得不可开交。
看见沈耀回来,蒋梦瑶红着眼过来。她愤恨地把那罐药瓶砸在地上,摔开的药片和那些混杂的酒液一起。
他的病成了蒋梦瑶提刀刺向沈浩最好的工具,看到了吗?孩子病了,你怪我吗?是你害的!
你的腌臜事情害的你孩子抑郁症,是你毁了这个家,你毁了这个孩子,你看到他身上流血了吗?都是你的错!是你!
手腕下还没愈合的伤口开始隐隐作痛,沈耀目光掠过地面,又落在沈浩紧皱的脸上。
世界像是开始旋转,他知道自己情况不好,耳边传来嗡鸣声。“妈妈……”他喊。“妈——”蒋梦瑶没有听到。她面容痛苦,却没有看他。
身体又开始疼,他想他该吃药了。
药在地上,他想动忽然又动不了。
怎么办?
“葛奶奶。”他缓慢转动眼珠,落在附近的葛桂芬身上,老人像是察觉到他的难受,上前来。他张了张嘴:“药。”
下一刻,玻璃茶几被掀翻。
玻璃的碎裂声和蒋梦瑶的尖叫混在一起。
“滚啊!!!”
钢筋铁架被推到,李燃身体狠狠撞在身后的铁架上。
他不知道沈耀哪里来的力气,对方喘着粗气一双眼睛都通红。他觉得沈耀那一刻好像站在悬崖边上。
沈耀不对劲。
“……沈耀。”他伸手往前走了一步,沈耀直勾勾地看着他“滚,听到没有。我不用你来假惺惺。”
“对不起。”李燃又朝前走一步,沈耀盯着他往后退。“对不起。”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道歉,只是下意识觉得不能刺激他。
“沈耀对不起。”
“我不要你们道歉啊……”他不断后退,整个脚步都在抖。
身后传来什么晃动的声响。
李燃目光一抬,忽然惊恐地朝他冲了过去。“沈耀!”
那一刻,世界好像忽然天黑,下了一场轰隆的大雨。
金属和塑料管道掉落撞击的声音噼里啪啦响成一片。
沈耀只觉又无数东西狠狠砸在他身侧,震动地面,敲碎,可他却没有感觉到疼痛。
他的身体在黑暗中被一片温热包裹着。
直到他听到闷哼。
在一片黑暗里,沈耀慢慢转动眼球,他努力辨认着眼前的一切,可还是看不清。
最后是一声,金属落地的轻响动。
他只能感觉近在咫尺的地方,有个人温热呼吸落在他脸上。
他颤抖着抬手,摸到了一手心血淋淋的湿漉。
他从喉咙里挤出了两个字:“……李燃。”
3、
在沈耀的眼里,蒋梦瑶始终是个温柔的女人。
小时候,这个人总会牵着他,从放学的大门到停车的路口,会经过一段不长的小路。
路边有一排银杏树,到了秋天会落下叶子,蒋梦瑶的手暖和又柔软小心翼翼拉着他。
她说:“耀耀,今天又学到什么了呀。”
那时候,银杏叶子踩在地上发出沙沙的声音,好像踩着一个柔软的秋天。
他一步步走过记忆,又好像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冬季,成为刻在心底里那点模糊又浅薄的虚像。
沈耀想,爱总是不长久的。
就像他的父亲对他的母亲,就像他的母亲对他。
可没关系,如果他再也得不到爱,那他可以给。让他去爱他们两个人。
只要他足够努力,做到最好,扮演好他们的好儿子,把自己能给的,全部给出去。
可他有天忽然低下头,发现自己的胸口空荡荡一片。
那儿什么都没有,他想,连一颗心都没有的人。
又要怎么去爱呢?
-
周末晚上的急诊区忙忙碌碌。
沈耀坐在CT室外面,等着检查结果。
三十分钟前,他在一片大雨里,扛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去了最近的医院。
他想,下次离家出走,他也不能把手机丢掉,否则连给人打车的钱都没有。司机大哥是个好心人,看他们两个浑身没几块好肉,洗车钱都没要,直接送医院门口来了。
沈耀倒是没什么事,他被李燃保护在身上,也就救人的时候,被脚手架划出了几个口子。
CT室的灯由红转绿。
李燃被推出来的时候还睡着。
医生交代了情况,没有骨折问题。脑部扫描也都正常,没有内出血。但部分伤口缝针之后,要注意不碰水和做好愈后工作。
沈耀静静听着,看着人被推进住院部,被放上病床。
他就一步步跟着,最后搬了个椅子坐在他身边。
手机里,葛奶奶和金师傅他都通知了,只要人来,李燃也就没事了。
李燃的手还沾着血和灰,看上去糙糙的。
沈耀的手苍白,被血痂凌乱包裹,看着也狼藉一片。
他下意识将手握了上去,哪怕昏迷,李燃的手也是温热的。
他张了张嘴,呼吸困难一样终于吐出一口气,手攥紧,用力到他们交握的指节都发白打颤。
他好像飘在空中,忽然抓到了属于自己的线稳稳落了下来。
他面无表情将头倾斜靠在病床边,抓着李燃的手却没松开。他手腕上还是包扎过的绷带,此刻渗出一点红色。
“蠢。”
他动了动眼球,看向昏迷的李燃。“好蠢。”
他看着输液点滴一滴滴落下,眼角的泪也一点点冒出来,又渗进病床床单上。
沈耀就这么迷迷糊糊睡过去。
那是他这段日子以来,第一个,安稳又绵长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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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燃醒来的时候,是昏暗的天花板。
屋子的房门半开着,好像能听到厨房做饭的声音。
空气里带着一种熟悉的气味,他在脑子里思考了许久,直到目光落在墙壁的一张装饰画上。
他才确定这是沈耀的家。
他想,这应该是二楼的客房,他当时乱开门的时候,见过这张画,就在沈耀房间附近。
他捂着脑袋起来,他怎么到这儿来了。
沈耀呢?
门被打开,走进来一个床家居服的人。
沈耀看到他醒来没什么反应,只是开了客房的灯走进来道:“葛奶奶在楼下说给你煲汤,你们今晚先睡这,刚金师傅先来接我们,我就把你也带回来了。”
沈耀换了套睡衣,除了脸颊和手上几处绷带,看着到也还好。李燃还是忍不住问了句:“你没事吧。”
“比你好得多。”
沈耀开门进来,坐在他床边。他面对这衣柜,背挺得很直,紧绷着。
李燃下意识观察对方,直到沈耀转过头漆黑的额眸子对上他的。
李燃心里咯噔一声。“你干嘛?我也算救了你一次。”不是打算杀人灭口吧?
“我知道。”沈耀回答得很干脆。
李燃“嗯”了一声,觉得不对:“我不是那种挟恩图报的人。”
“‘挟恩图报’,你们班最近语文确实请了个好老师。”
“沈耀你不这么说话会死吗?”
“那要我怎么说?”沈耀看着他微微歪头笑道。“谢谢你?还是我应该三跪九叩现在就在你病床前面哭一下。你们十一班好像就很喜欢搞这种东西。”
李燃咬了咬牙“说我们的事,不要扯其他人。”
“我们。”像是在咀嚼这两个字。沈耀神色变化片刻低头,轻声道。“算了……你好好休息。”
“喂!”
沈耀沉默转头,脸上还贴着纱布,比常人白的脸上没有太多血色,一张脸依旧冷冰冰的。可就这么看着他,让李燃心不知道为什么软了下来。
干嘛又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谢谢。”
李燃有一瞬间,觉得自己可能听到了鬼说话。
恍神间,沈耀看他额头的伤口伸出手,却在快碰到的时候收手了。
李燃盯着他皱皱眉。“干嘛,割自己的时候不是很厉害吗?这又怕疼了。”
沈耀没说话,只是起身离开前轻轻说了声。“怕你疼。”
耳边像是被深水炸弹炸在原地。
咕噜咕噜耳边是溺水的声响,直到沈耀关门离开,李燃还没回过神。
-
那天晚上李燃没有再睡着。
他打打开沈耀的对话框,是最开始那次送汤的时候,沈耀让他加的。
一个小狐狸的头像,ID是renardeau。
他加的时候只觉得,沈耀这么一个人,竟然用个狐狸当头像,真是诡诈的一只狐狸。
而他们的对话框空空荡荡,只有一个当初通过好友申请的系统对话框。
他思考了很久,还是发了消息过去。
“如果你情况不大好,可以试试去找找桑老师。”
他没指望沈耀回他,却不想,对面很快回了一条消息。
“我看过精神科。”
我看了,没有用。
“心理医生和精神科不一样。”
【你可以试试,或者找个心理医生疏导,她不会告诉别人的。】李燃又打了一串字,最后又删了。
葛桂芬在隔壁房间睡着。凌晨1点23分,带着一身绷带的李燃换上鞋开门出去,不知怎么的一步步走到沈耀房门口。
门缝是暗的,那人想来应该是睡了。
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又望着空荡无人的走廊。
忽然想起自己搬家那一天。
雷鸣带着桑夏一起来帮忙,将他们为数不多的家当搬上车。
沈耀回来的时候,从金师傅车上下来同他侧身而过。
那时候沈耀看了他一眼,脸上并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
他望着他的背影薄薄一片。像是破败的风穿过一片空荡的走廊。
一颗心忽然闷闷地难受。
他似乎忽然冒出了一种叫同理心的东西。
那本不是李燃该对沈耀多产生出的心思。
于是这么措不及防,他在一场大雨里找到了沈耀的位置。
受了一身伤,换了一句谢谢。
可他忽然觉得这声谢谢不够。
又不知道哪里不够。
于2019年的前夕,12月的某个深夜里。
李燃隔着一扇门和沈耀说了声“晚安。”
他想,如果可以。
希望沈耀,今晚好梦。
-END-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我很抱歉女士。”医生从诊断室内走出,脱掉一半口罩,沉重地对我说,“您先生确诊了趋光症。”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意外,人类作死至此,有什么奇怪的病症都不稀奇。比起空气敏感症、水中毒综合征等等,趋光症好多了,只是不能晒太阳而已。
“没关系亲爱的,不能晒太阳而已。”丈夫贴着我给了一大口么么,“你就是我的太阳,贴你也一样。”
来时双手空空,走时我手里多了一把大号遮阳伞,还有一口袋缴费发票。
“其实我没有什么感觉。”丈夫举着伞,试探着将手指伸到阴影外。
“建议你不要——”还未等我说完,刺耳的“滋啦”声和烤肉糊掉的味道一起袭来。
我们又一次回到了门诊楼,这次挂的烫伤号。
“像吸血鬼。”等待叫号的时候,我听丈夫这样说。他仔细打量着自己黢黑还有些掉渣的手指,神情并无痛苦。
“亲爱的,你敢相信吗,痛感只有被太阳灼烧到的一瞬间。”他将已经开始长出新肉的手指举到我眼前,“然后就是愈合!”
这让我想到了一部电影的经典台词,“人类进步的本质是进化,而进化的终点是非人。”他确实有点儿像吸血鬼了。
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变得爱喝血——他可是从来都不吃鸭血的。
“523号,2诊室。”
我拖着丈夫挤进诊室,医生只是扫了一眼丈夫还略带黑渣的手指,什么病症就一清二楚了。
“趋光症,很正常的反应。现在病症初期还没什么,等到中晚期了,会出现严重正趋光性。这点家属要注意。”
“正趋光性?”
“是的,趋光症患者九成都是正趋光性,负趋光性的患者不会尝试把自己暴露于阳光下。”
顶着医生看傻子一样的眼神,我愧疚的低下脑袋。对不起,我为自己的知识匮乏道歉。
“不需要治疗,现在已经愈合差不多了。”医生拿酒精棉把丈夫的黑指头擦干净,打发我们离开。“趋光症患者的恢复能力确实加强了,但这只是应对偶发损伤的身体自我调节,还是不要长时间接触阳光的好。”
我使劲点头,薅着我家大傻子离开诊室,再一次举着伞站在了门诊楼大门口。
“亲爱的,从今天起你坐后排。”副驾驶的遮阳贴膜比较透,还是后排的好一些。实在不行,还能打伞,或者换一边坐。
丈夫花一分钟说服自己接受失去副驾驶的屈辱,然后又花五分钟在后排安静下来。他脑袋靠在驾驶座后背上,委屈的很。
“我只是病了,又不是死了。”
“你要是坚持坐副驾驶,就真的要死了。”
“那我能拥有太阳老婆的一个么么吗?”
么么没有,白眼可以。
诸如此类“丧权辱国”的事情在丈夫生病期间发生了很多次。比如说,周末下午,我们难得有兴致打算下楼找一家咖啡馆,边品尝人生苦涩边欣赏春意盎然;但他不能靠近窗户,只能窝在角落里跟网友征战峡谷,并在黑屏的时候抬头看看他在户外晒太阳享受春天的老婆我。
“亲爱的,我感觉自己要长虫了。”
“所以呢?”
“晒晒太阳不长虫。”
“容我提醒你,亲爱的。”深呼吸,忍了又忍的我决定让自家大傻子清醒一点儿,“你的医保卡余额只有121块钱了。”
他苍白的皮肤衬得黑色眼睛很大,再配合他震惊的表情,我都怀疑他眼睛是不是要掉出来。
“怎么会?!”
“因为你每周都会把自己送进医院一次……”至少一次。
此时不过距离确诊趋光症才过去两个月,丈夫亲近太阳的行为越发频发,只要稍不留意他就会尝试晒太阳这一危险行为。
有时候,我是指,有时候丈夫路过窗户时,他看向太阳的神情有些像宗教的狂信徒。
只有最原始的冲动。
我开始有些慌了。我在网上搜索,也去询问医生,趋光症从确诊初期过渡到中晚期需要多久……
医生的回答是:三个月。
从确诊到晚期,从初春到夏初。
丈夫坐在地上,脑袋搁在我腿上,像只没有吃到罐头的大狗。“老婆,我有些冷。”
“给你暖暖。”
二十多度其实一点儿都不冷,但我知道,他说的不是身体。
没有关系,我会一直当他的太阳。
“我爱你,老婆。”
“我也是。”
这是他最后一次跟我说话。
第二天,我从熟悉的黑暗中醒来,下床,开灯。然后开门,准备去洗手间……
那一瞬,我被刺目的阳光晃到失神。
我的丈夫,我的大傻狗,他坐在床边,微笑着晒太阳。
他手里端着刚打好的豆浆,见我出来,伸手指了指桌子上的早餐。
然后,他化成了灰烬。
白色的豆浆撒在黑色的渣子上,消失不见。
说实话,我并不意外。
我了解我的丈夫,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容易妥协的人,他只是把所有的耐心都给了我。
我说,睡午觉就一定要晒着太阳睡才有感觉。
我说,晒太阳不长虫,补钙还长个。
我说,我是他的太阳。
“可是太阳不应该在黑暗中。”
于是他撕开了黑暗。
我将最后的尘埃收起,去医院定制成钻石,戴在无名指上。
我时常会坐在窗边,迎着朝阳,看钻石折射出的光。
“我爱你,亲爱的。”
作者:凰
评论:笑语
*PS.其实是某冷门老番的同人,但是没看过也不影响阅读,因为它超冷哒!(赞诶)主要是想写写少女的某段旅程,没啥逻辑和中心思想,标题是模仿了那部番每集的标题风格。
起初,漆黑的空洞倒映在少女的瞳孔里。
意识到自身与外界的存在的那一刻,无数闪烁的星星同时于头顶的天空向她睁开眼睛,在逐渐明晰的视野中摇晃了几下,然后再一次让她将自己从地面上拉起。
少女坐起身,看见那只通体黑色的鸟展开翅膀飞向远处,很快就融入一片幽暗之中,再也无法看清了。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少女想到,却发现自己的脑海中依旧尽是疑问。在看见星空之前所见到的一片漆黑究竟是什么?为什么每一次醒来都会刚好看到那只鸟飞走?那熟悉的黑色羽毛、明亮到闪着微红的光的双眼——她明明应该知道这生物的名称的,但她却什么都想不起来,到底为什么?
“……苏芳。”从身后传来的声音打断了少女的思绪,她回过头去,看向那个呼唤了自己名字的人。
永不熄灭的蓝火依旧燃烧着,而现在她不会再觉得刺眼了,从面前的人胸腔中透出的火焰仿佛真的能散发热度一般,让她刚刚恢复知觉的躯体感到了一丝温暖。
“黑,”苏芳轻声回应,听见自己的语气已经没有了犹豫,“我又晕过去了?”
从见面的那一刻起便自称“黑”的年轻男人半跪在一旁望着她,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该走了。”他只是这样说道,接着就像从前不知多少次一样安静地继续看着苏芳,直到她吞下一切疑问,活动起有些僵硬的四肢,拖着明明无比虚弱但怎么也不会感到疲惫的身体跟在他身后,朝着无法被看见的目的地继续前进。
我们要去哪儿?在这一回苏醒前,苏芳曾像这样追问过很多遍。她还记得自己第一次问的是“你要带我去哪儿”,然而不论换多少问法,黑也没有回答她的这个问题。
不止如此,除去最初将名字告诉了一无所知的苏芳,黑根本就不会回答她所提出的任何疑问。就算在他心脏处燃烧的火焰是这广无边际的空荡世界中唯一比星星更耀眼的东西,就算他们毫无缘由又一刻不停地继续着未知的旅途,就算一路上不知多少次被看不见形体的“怪物”袭击,而那只无法被叫出名字的鸟一次又一次出现又飞走,苏芳也从未从黑那里得到任何答案。
这个在她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身处何处,发觉自己的记忆比环绕在周边的虚无更加空洞时便出现在她面前,此后便一直陪伴引领着她的男人像繁星的背景一样一片漆黑,阴影似的古怪斗篷将他从头包裹到脚,连从兜帽下漏出的额发也是深黑色的。
过多的黑色让那点蓝色显得更加鲜明,苏芳总会在黑看向自己时望进他无神的深蓝色眼睛,不自觉地猜想那双眼是否直通他的心脏。她在这一路上针对这个奇异的家伙做出了很多猜想,只为了打发也许根本没有在流逝的时间,而逐渐的,有那么一个想法似乎不断地被应验了。
随时都可能从虚空之中冒出、隐藏起来袭击他们的敌人,是被黑燃烧的心脏吸引而来的。
苏芳不明白这想法从何而来,但似乎是被空缺的记忆所影响,她发觉自己也并不在乎“真相”这种事了。一无所有的天地已经不再空旷到让她恐慌,不知走在何处、要走向何方的旅途也因为有黑在面前引领而变得并非缥缈不定,她开始能够在行走之余找到更多的事情给自己做。
比如盯着黑的背影看——这是当然的,如果不想盯着闪烁的星星看到头晕目眩,也不想被虚空夺去视线的话,她所能做的就只有看着除自己之外的另一个人了。
所以在漫长到已经无法被察觉的时间中,苏芳将那件斗篷上的每一条褶皱数过了近一百遍,几乎对每一个会因动作而产生的变化都了如指掌,但了解得越多,就越让她意识到自己被允许去接触的就只有这些。
在那片斗篷之下,她对引领着自己的这个人毫无了解。
于是在不知多久之前,苏芳也曾不断地试图打探出更多被包裹在黑色之中的内在,但那张嵌在苍白面孔上的嘴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仿佛只是个装饰,紧闭着不会被她撬动一丝一毫。
“我们究竟要去哪里?”在醒来之后,她再一次例行公事般问出了这个问题,并不指望能得到任何回答。
寂静的虚空依旧漂浮着,如从前一样没有因她的话而产生回音。苏芳听着两个交错的脚步声,很快就感到了无趣。却在这时听见了来自前方的另一个声音。
“就快了,”黑低声说道,“近在眼前了。”
苏芳停下了脚步。
预料之外的回答让她愣在原地,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广阔的空间在她站住的同时从四面八方挤压过来,她忽然感到一阵恐慌,就如同这回答像是某种审判一般,宣告了自身与整个世界的终结。
“不……”苏芳无法再动弹,听见自己沙哑的嗓音颤抖着从喉咙中挤出,落在了脚尖上。
仍在前行的黑终于停下来,转头望向了她,没有表情的脸上连一丝不耐烦或是疑惑也没有透露出来。
“不行——怎么会就要到了?”苏芳慢慢地摇起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开始发抖,但那恐慌占据了一切,让她没有任何余力再去进行思考,只能不停地、毫无逻辑地吐露着心中的想法。
“不能就这样结束了,我不接受,我——”她说着,余光瞥见黑开始转过身,“本来应该……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的,还有那么多事没有做,我怎么可以就这样要结束了?”
“苏芳。”黑呼唤了她一声,但这毫无作用。她的话语不断落下,连带着让身体也一起开始发抖,可她依然一寸都无法移动,双脚仿佛被融化在了地面上一般。
“你从来都不告诉我会结束的,为什么现在这么说了!”苏芳继续说着,声音逐渐开始失控,到最后已经是喊了起来,“我不接受!不能这么快就结束,不能这么快!”
像是无声无息的虚空终于听见了她的呼喊,最后一个字落下的同时,整片大地瞬间震动起来,苏芳在错愕中抬头,看见斗篷扬起将自己遮住,熟悉的声音响在了耳边。
“闭上眼睛,苏芳。”她听见黑这样说道,猛然在依然存在的恐慌中捕捉到了一丝不该存在的似曾相识,而这让她奇异地决定了违抗这个指令,从斗篷的缝隙中向外望去。
蓝色的火焰点燃她放大的瞳孔,苏芳看见无数黑色的倒十字星辰自明亮的夜空落下,每一颗都熊熊燃烧着,砸向围绕在她身边的水面。无数森然白骨在漆黑的河流中沉浮,挣扎着踩在彼此之上,抓着同样的白骨攀爬出河水,正在向着她和黑所在的方向聚集过来。
苏芳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在看清这景象时抓紧黑的斗篷,但环抱着她的人却在此时一把推开了她,在她变得绝望的眼神中向前走去。
“——黑!”她在黑身后大声喊着,而那个身影站住了,接着如同有形的阴影一般边缘开始扭曲、膨胀,燃烧的心脏放出无法直视的灿烂光芒,苏芳看见漆黑的斗篷向四周扬起,接着一柄巨大的镰刀出现在黑伸出的手中。
苏芳又一次睁大了眼睛。羽翼般飞扬的黑色斗篷,锐利如喙尖的弯曲刀刃,还有那些从黑勾起的鞋跟攀附上小腿的白骨——反光的瞳仁与掠过视线的黑鸟再度浮现在她的脑海中,她忽然觉得自己开始明白了。
难怪她每一次醒来时都会先见到那只鸟,接着在它飞走后才会听见黑的声音。苏芳想到,看着黑用轻巧得不可思议的动作在骨堆上跃起,挥舞镰刀擦着水面划出完美的弧线,让蓝火狂奔着席卷了一切。
白骨在火焰中消散,苏芳依旧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等着火烧过自己的脚面,在不知第多少次就要失去意识前看见黑想着自己转过头来,深蓝色的双眼中闪过与黑鸟别无二致的红光。
于是这一刻,她终于想起了那个一直被自己遗忘的名称——乌鸦。
而这一刻,这个词像是某种钥匙,连带着开启了苏芳被锁住的记忆之门。变得混沌的意识中陡然涌入数不清的回忆,色彩鲜明却又无比遥远,但不知为何她知道,那是她来到这里前所经历的一切。
周遭归于平静后,苏芳看见黑朝着已经跪倒在水面上的自己走来,对着她伸出了手。她望向这个依旧没能被了解的存在,握住他和自己一样并无温度的手,慢慢站起身,深吸了口气,向着四周望去。
原本只是一片虚无的世界展现在了苏芳的眼前,波纹在两人脚下闪着荧光,扩散到无法看清的远处,而深邃的河水超出了她的视线所能触及的范围,于是她只能又抬起头来,波纹缓缓流动的方向望去,看见河水在尽头升起,倒流回天空的边际。
“这是冥河之水。”黑忽然在一旁说道,声音平稳如往常。
所以是这样,苏芳想着,突然笑了起来。一直以来他们都是行走于冥河之上,在幽冥之界从无数亡魂中经过,而她却直到现在才真正看见这一切。
“那……这说明我是个死人了,是吗?”她轻轻说道,不受控制地回忆起这漫长的旅途中自己一无所知的每一刻,“死后要渡过冥河原来并不只是传说吗?从一开始你就要带我来这里,对吧?”
黑没有说话,但苏芳明白她可以将这视作一个默认,脸上的笑容又扩大了一些:“它们到底是什么?”
“亡者的思念,残留下来最后的欲望,人与人之间无法割断的联系。”黑回答道,一只手搭上苏芳的肩膀,轻柔地将她推向前方。“用你也许会更熟悉的词来说,”似乎是觉得答案太过抽象,他又补上了一句,“是业力。”
苏芳怔了怔。她其实并不太明白黑在说些什么,但这样有问必答还是第一次,就好像是要在即将走到终点时安慰她这个即将告别的亡灵一般,而这让她又感到了一丝恐慌。
这太快、太突然了。她记得自己只在人世生活了十三年,也记得与黑在冥界这段仿佛有十三万年那么漫长的旅程,可对她来说都结束得如此突然,甚至不留给她一点儿反应的余地。
但好在,搭在苏芳肩膀上的手带着恰到好处的重量,让她能够将恐慌控制在心底,笑着看向了身边的人:“所以你是死神,嗯?又或者只是一只迷路到这里的乌鸦?”
她不清楚自己究竟为什么要这样说,也许是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也许是为了拖延时间。然而无论如何,终结不会因此而消失,她在终将到来的分别之前毫无阻拦之力。
黑安静地看了苏芳一会儿,没再回答她的问题,只是将她带到了开始上升的冥河尽头,接着收回了手。
“接下来的路你只能一个人走。”他说着,向后退了一步,而苏芳直到这时才发觉自己一直紧抓着黑的斗篷一角,跟着被向后拉去的手臂回头望向站在身后的死神:“我们的旅途不会再继续了吗?”
黑依旧没有回答,轻轻握着她的手,让她松开了紧绷到僵硬的手指。
“快去吧。”他最后说道,放开了苏芳的手。
于是苏芳转过身,在踏上倒流的河水时,恍惚间听见羽翼在身后展开的声音,便知道有着漆黑翅膀的死神将会在那里,看着她独自走完最后的旅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