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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琳艾
1.
倪思婉坐在酒吧里,望着吧柜里五彩斑斓的酒瓶,有些恍若隔世的感觉。
自从与祁咏旻告别以来,她已经很久没有走出家门去向哪里了。向单位请了一周的年假,连着算好的法定假期,足足在家休息了十几天,什么地方都没有去。
她本就不是常与人来往的类型,因此她的蜗居行为并没有被谁发现,只有在假期的最后一天,倪思婉收到了汪岚的消息。当看到屏幕对面那个女人打出“你最近都在干嘛啊”的时候,倪思婉就知道自己该去洗头妆扮了。
事实证明她对对方足够了解,这也是她现在坐在吧台等人的原因。
汪岚没让她等太久。她进来的时候带着一阵好闻的东方香调,简单的T恤外面懒懒地搭着一件牛仔外套,染成深蓝的卷发蓬松的垂在一边,抬眉的时候如往常一般风情万种。
“今天没带人?”倪思婉意外地挑了挑眉毛,
“你也知道,我的人不方便经常往外带。”汪岚勾唇笑了,好像光是提起那个人就能让她愉快。
倪思婉顿了顿,迟疑地问她:“还是方宇杰?”
“暂时还是。”
倪思婉的迟疑多少有些痛心疾首的意思,汪岚所说的那个人她也见过,是汪岚喜欢的那种所谓长得肆意张扬的帅哥,撩起人来毫不客气,唯一有点问题的就是有女友。哪怕人家换得勤,但依然没改变非单身的情况。
就这样,汪岚仍然保持着和对方的关系,除了和倪思婉以外,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这件事。对倪思婉来说,她难以理解像汪岚这样的女人怎么就非得喜欢一个名草有主的男人。
很难解释像倪思婉这样对一个人专一不二的人怎么会和汪岚玩到一起,但某种意义上,又正是只有倪思婉这样只在乎某一个人的人才能不关心普世严格的道德观念。
“是他也行吧,只求你不要再惦记殷茵的老公了。”
“赫谦?赫谦还是算了吧,八百年前我就放弃了。这人对殷茵一心一意,没意思。”
“这是有没有意思的问题吗?”她忍不住吐槽她。“算了,和你说你也不会改。”
“有什么问题吗?人家喜欢他嘛。”汪岚把手指放在嘴唇上,做出矫揉造作的样子,“思婉你肯定懂我的呀。”
“别把我和祁咏旻跟你们那个情况比……”
提起祁咏旻,倪思婉的心往下沉了沉。她细微的变化没有被汪岚错过,那美艳的姑娘轻轻揽过她的臂膀,在她耳边问她发生了什么。
她简单的对她说了最近发生的事,说和祁咏旻开诚布公的对谈,说她终于与他告了别。末了,倪思婉叹了口气,仰头喝完了手中的玫瑰马天尼。
“宝贝,我说过很多次了。你在当下做出的选择永远不会错。”汪岚拍拍她的肩膀,肯定地答道。“自信点,不要回头看。”
“有时候我真的觉得你很厉害。”倪思婉斜靠在吧台上,半醉着对汪岚说,“你好像做什么都不会怀疑。”
“因为怀疑自己没什么意思啊。”
“就像你选择方宇杰?”
“就像我选择他。”女人轻轻笑了,抿了一口杯壁上的糖霜。
2.
初夏的夜风还是略带一丝凉意,汪岚从酒吧出来的时候紧了紧领口。
在夜晚的酒吧门口逡巡不像她的风格,大概只考虑了三秒,她便拿出手机按了几个键。
“在哪?”
“在酒店陪老婆吃饭。”方宇杰的消息回得很快。
“吃完直接住咯?”
“嗯,今晚不行。”
“你在说什么呀。”汪岚在灯光下笑了,“定位发我。”
对方到底也是熟门熟路的人,二话不说就发来了酒店的位置。
酒店是A市知名的湖景酒店,17楼临湖的房间视野很好,可以看到湖面桥上缀星的灯光。方宇杰也不愧他公子哥的人设,知道在情人节带女朋友来玩。
盘腿坐在飘窗上,汪岚笑眯眯地想着他。
相似的人有的是相识的方法,倪思婉总以为他们是在哪家夜店认识的,但实际上不过是一位有钱太太组织的普通的品餐会,汪岚记得自己那时闲得无聊,因为不是抱着社交的念头去的,甚至都没有像往常那样精心打扮。互不相识的男男女女各自入场,几个人拼成一个长桌享受法国美食,配合着发起人事前搭配好的葡萄酒。
就在汪岚独自喝到第三杯的时候,方宇杰带着他当时的女伴来了。他的目光在四周游弋了一圈,最后落到她身边唯二空着的位置上。
“小姐姐,我们坐这边可以吗?”
她对他的第一印象是——这个人很熟练。
其实很多人没有注意过,长相优越的人如果装酷耍帅反而会显得油腻,恰到好处的轻浮和有距离感的亲昵却会让人良好。毕竟越是自信的人越是自然,如果男人都喜欢女人的所谓素颜,那女人也该喜欢男人的不做作。
“可以啊。”汪岚微笑着做了个请便的手势,“看在你女朋友那么可爱的份上。”
“谢谢。”男人搂了搂身边的女孩,那个姑娘也小声地对她道谢,乖乖地坐在他的旁边。
虽然对方是情侣俩,但完全没有视她为空气的意思。男人大约是个情商很高的人,总在合适的时机向汪岚抛来话题,再用熟稔的方式和女朋友确认。总而言之,既没有让女友不快,也没有让汪岚尴尬。原本独自用餐的汪岚倒是因此吃的尽兴。
男人懂的不少,应该家境不错。虽然几人都对葡萄酒没有太深的了解,但好歹他能说出个酒种和配餐的原因,只见全程下来他的小女友都对他崇拜的不行,目光几乎没有从他身上移开过。汪岚心里笑笑,男人,多少都爱在女伴面前炫耀。这点无论何时都会让她觉得可爱。
酒过三巡,也到了甜点的环节,小女友在男人的耳边悄悄说了一句话以后离席了,餐桌短暂的陷入了沉默。汪岚摇着杯子里的甜葡萄酒,抬眼的时候,正看到男人正望着自己,像一个信号。
她换上了最熟悉的表情,勾起一边的嘴唇。
“重新介绍一下,我叫汪岚。”
“方宇杰。”他拿起酒杯对她致意,低头饮酒的时候轻声说了一句,“我猜你已经听厌了,不过我还是得说,你真好看。”
“谢谢,我也这么觉得。”她的笑意更深了,“你也是啊,小帅哥。”
男人噗嗤一声笑了,收起了那略带疏远的神色,对她扬了扬眉。飞扬跋扈得有几分同类的味道,她嗅的出来。
“甜点好慢啊。”
你的女朋友也很慢啊。
“不介意的话要不来一颗?”汪岚从包里摸出薄荷糖递给对方,连带着自己的联系方式。
方宇杰自然而然地收下了,就像他先前表现的一样。
“谢谢。”
薄荷糖经过他的唇舌,她看了一眼他上下滚动的喉结,低下头品尝起了刚上的甜点。
3.
方宇杰按门铃的时候,她都几乎有些困了。汪岚从松软的大床里直起身子,懒懒地整了整浴衣,出去开了门。
“她睡了?”
“这还用问。”男人眯起眼对她笑笑,伸手就把汪岚抱了个满怀。“想我了?”
“这还用问?”
她用他才说过的话顶他,鼻尖轻轻蹭着男人的脸颊,小鸟般的啄吻着他。方宇杰默默地接受着她的小小爱情,转而回应给她一个深入口腔的吻。
“我先说好,到了我这个年纪,可承受不住汪大小姐的第二场了。”
“看不出来啊方宇杰,这次换了个烈性的女友?”她嬉笑着去牵他的手,把他往飘窗边引,“没事,我只是想见见你。”
“真的只是想见见我?”他似乎略带遗憾。
“当然,我只要见到你就足够啦。”汪岚拍拍冰凉瓷砖上铺好的枕头,示意方宇杰坐上去,他依言靠上了窗框,伸展开腿把汪岚圈进了怀里。
“说什么可怜的地下情人台词呢。”
“难道我不是?”汪岚往后一靠,故意把对方往窗边上挤,他锻炼得刚好的胸口温温热热的,能听到规律的心跳声。
然后她就听见他在她的耳边悄声说道。
“你当然不是呀。”
她知道他的意思,她想,但她仍然甜甜地笑了。
人总该想办法保持自己心情愉快,有个很重要的方法就是把所有的话语都按照对自己有利的方式去理解。但讽刺的是自信的人对这块技巧熟练得很,而不容易感觉到快乐的人往往怎样都学不会。
汪岚显然熟悉其中的窍门,所以她可以顺利地把这句话解读成“她的地位从不是地下情人”。
哪怕方宇杰说出这句话时,只有半分缱绻的意思。还有半分不过是出于对她的了解,明白按照她的贪婪,绝不会把自己放在那样一个位置上。
她不去问他能在她身边待多久,只是像只放松的猫儿一样舒展开四肢,全身心地靠在男人的身上,任凭他一下下摸着自己的卷发。她知道方宇杰就是喜欢她这一点。
她也没说谎,她只要见到他就好了,他在自己身边这件事本身比很多定义都要重要。
比如去问他怎么轻浮到了可以接受这样的关系,比如去问他到底抱着什么心情来到她的身边,比如去问他什么时候才会和女友分开。这些都没有任何意义,她想他了,而他来了,这就是全部了。道德,规则,他人的感情,都是可以踩在脚下的东西。
像倪思婉那样的女性,容易深陷到一段感情中的定义里去。汪岚喜欢称她们为“爱情洁癖”,这些女孩子们在乎爱的定义,在乎自己的身份,在乎对方对自己的评价,在乎一切能帮助她们弄清边界线的部分。倒不是说那样有什么不好,但终归是和她的习性相反。
方宇杰曾在一次夜晚过后,笑她像女郎蜘蛛。一见钟情的好感,无所顾忌的狩猎,然后丝缠缕绕的陪伴。她的爱情是一种沛然霸道的存在。
“不在乎我有没有女友,还正儿八经的喜欢我的,你是头一个。”
“我很方便?”
“不,你很特别。”
她记不得他具体是几点钟离开的了,只记得两人扯了被子靠在飘窗上睡着,窗外的湖面映着月朗星稀的天空。醒来的时候,方宇杰问她讨要她总是带在身边的薄荷糖。
她迷迷糊糊地递给他,然后就收到了一份带着薄荷凉意的亲吻。
“明天见?”
“已经是今天啦。”她一头栽进床里,满脸困意的要他记得关门。“一会儿见。”
然后咔哒一声,他回到他的姑娘身边去了,留下汪岚一个人再次回到梦乡。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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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斯倚着战壕的一侧,拿出自己卷的烟丝叼在嘴上,开始在口袋里摸火柴。
“军士长,用这个吧。”一个列兵走过来,递过来一盒火柴,汉斯拿过来,抽出一根火柴,划了好几次才点燃。
列兵看着烟草被点燃之后才问道,“军士长,他们今天会进攻吗”。
“会的,昨天晚上他们的骚扰很频繁,应该是在试探我们的火力点。”汉斯看着最多十来岁的列兵,他头上不合适的钢盔挡也挡不住脸上的青涩。深吸了一口,感受着烟丝的气息流进肺部的感觉,“孩子,等会你跟着我走,我试试把你带回家。”
“长官,我已经参加过战斗了,请不要把我当成孩子。另外,我已经没有家了,我爸妈都被轰炸炸死了。我现在只想多杀几个联盟人报仇。”
几年前,帝国在联盟摧枯拉朽的时候,想复仇的还是那些联盟毛子。谁也没想过自己的国土也有被敌人的空军来去自如的一天呢。
汉斯又吸了一口,“你叫什么?”
“我叫卡尔,长官。”
“卡尔,你是”,炮弹的尖啸打断了汉斯的声音。
“该死,炮火准备!”他大喊,并一把提起列兵,“快走!“
爆炸声填满了整个世界,天空与地面都在摇晃,泥土在战壕里翻飞着。
卡尔走了两步,突然捂着耳朵趴在地面上,开始大叫。汉斯对此很熟悉,当炮弹炸响的时候,新兵再强大的意志也会被炸的粉碎。
“快进防炮洞,这里防不住重炮的!”掩体上的土块继续随着爆炸声掉落着,但卡尔纹丝不动,只是继续尖叫着。
“至少把自己撑起来!蠢货,趴地上会把你的内脏震碎!”军士长咒骂着,试图拖走列兵。
突然,掩体的顶部崩塌了,把汉斯的思考暂时埋了起来。
——————————
等他再次清醒过来,看到的却是弗里茨军士的脸。
“你感觉还好吗?”
”还活着“,汉斯环顾了一圈,到处都是被翻过几遍的泥:“我的新兵呢?”
“只有我们两了,别看了,快上机枪阵地。联盟人要过来了。”
“炮火准备结束了吗?”
“结束了,你起码晕了两个小时,快走吧。”
汉斯没再说话,走向机枪。多么神奇,如此猛烈地炮火之下它居然还是完整一块。
汉斯拽过机枪,投过观察窗看过去,联盟人已经压了过来。
“该死,我来开火,帮我换弹。”
汉斯扣下扳机,子弹随着撕布机般的声音洒向联盟人的方向。当面的步兵如同被割倒的麦子一般倒下。不少幸存的人迅速地卧倒了,并喊叫着什么。
“都给我去死吧!”。汉斯也大喊着,继续泼洒子弹。突然,地面开始震动,一台突击炮随着轰鸣声进入视线。
然后是一整排突击炮,全都带着粗大的炮管。
下一刻,榴炮的齐射来了,一颗炮弹砸向了汉斯和弗里茨的机枪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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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看着机枪阵地哑火,“机枪没了,同志们,跟我继续冲!”他爬起来,向着前方冲过去。
越过沙包,亚历山大看到地上躺着两具尸体,一具还算完整,另一具肩膀上有着士官长军衔的已经只剩一半了。他吐了口唾沫,“该死的帝国鬼子。”,继续向城市深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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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站在城市广场的角落,轻轻划了一下将火柴引燃,点上一根烟。
谢尔盖走过来:“中尉,我们已经夺下这座城市了,怎么还这么阴沉。”
“谢尔盖,你去过那些帝国平民的家吗。”
谢尔盖摇了摇头。
“刚才我遇到个小女孩,她饿得受不了向我的小伙子们讨吃的,被我撞见了。”
谢尔盖:“然后呢?”
“我让人给了她一根列巴,然后带人跟着她回家去看了看。”亚历山大磕了磕烟灰。“回来之后,一起去的维克托问我,虽然她们现在没东西吃了,可是之前的生活一看就不错,为什么要来侵略我们。”
亚历山大猛吸一口烟,远处教堂尖顶的阴影正爬过广场上的坦克残骸。"她家窗台上摆着风铃草盆栽,还有空的炼乳罐头,都是好东西阿。"
谢尔盖用靴子踢开一块碎开的砖头。"维克托说得没错,这些帝国佬家里的窗帘都比我们村教堂的还体面。"
"那小姑娘还有个士兵玩偶,金发碧眼穿着灰制服。"烟头在亚历山大指间明灭,像是萤火虫,“但是据我看到的,什么吃的都没有了。她奶奶看着我们瑟瑟发抖,还以为孩子冒犯了我们,一直在道歉。”
谢尔盖解下钢盔挠了挠头:"所以您觉得是因为什么?"
亚历山大突然把还剩半截的烟摔在地上,火星在石板缝里挣扎。"在联盟,我见过多少饿得啃自己手指的联盟孩子!可你看看这鬼地方——"他踢翻一个不知道从哪出来的罐头,"他们明明过得比我们好十倍,我也想知道为什么还要来抢?"
黄昏的光线开始把两人影子拉长。谢尔盖弯腰捡起滚到脚边的罐头,罐底模糊的生产日期还标着1941。"也许那些帝国兵家里也有摆着玩具的闺女,"他摩挲着罐头的凹痕,"中尉,不管他们为了什么,我们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亚历山大望着即将落下的夕阳将最后的光线渗进教堂破碎的窗,突然想起小女孩接过列巴时颤抖的手指。远处传来手风琴声,某个士兵开始弹奏走调的《喀秋莎》。
作者:【八招】巫念桃
我和介甫认识已是许多年前的事了。初见他,只觉得这人奇怪得很。大夏天,蝉热辣辣叫着,催命。他一身长袖长裤,额头闷出了汗,捏着一张名片递过来,短促地介绍自己。“李介甫。”便不再言。
太阳底下,他沉默着。
“笔名不错。”介甫,古直誳傲,颇有古意。我随口恭维。
“本名。”
“笔名是?”
“念桥。”
念桥。我们搞创作的,谈起同行,颇有些文人相轻的意思。这人十六岁出书,跻身一跃成为畅销作家。说起那本书的出版发行,也有意思。当时负责该书的责编我也认识,在一次茶话中聊起念桥,他抖抖手里的烟调侃道:“他用的手稿……哈,你们也知道,这年头谁看手稿?”他指着自己的电脑继续:“这里,我粉碎了不知道多少妄想。”编辑的工作邮箱里未点开的邮件多到用鼠标点下一页都会卡顿几秒。我问他你什么时候会看,他说被甩的时候。你被甩过多少次?他伸出手指比划,三次。点一根烟,闭眼用鼠标一划,用他的话来说“就跟选妃一样”。“抽三口,抽完我也看完了。”鼠标熟练地将文档拖到回收站彻底删除。编辑初入行业时,也曾兢兢业业地看完邮箱里的每一封信,抽空联系他觉得有潜力的作家。“嘖。”比他早三年入职的前辈对此嗤之以鼻,“你在慢慢收紧脖子上的绳索。”前辈比了一个勒死自己的动作。后来的确他被文字处以灵魂绞刑,幸存下来的肉体成为工作机器。前辈看着他删掉邮件里的未读文件,请他去楼下的大排档,点了一打啤酒跟他碰杯:“恭喜你正式入职。”那晚他们笑得很开心。
“丢手稿的时候,他的照片掉了出来。我琢磨着,是个好苗子。”
该书首发量虽不多,但很快加印两千册,是很不错的成绩。现在已经绝版,一些旧书网站上价格炒的不低。当年我也收到出版社送来的一本,随手翻了翻,内容记不清,只有封面,少年的黑白硬照,目光挣脱纸页和塑膜,直视每一个走过它的人。这样的封面,在一众死气沉沉的书里是很吸引人的,至少心软的人会忍不住买下来。少年纤细的文字和敏感的心灵恰好能触动同年龄段的读者。只是读者逐渐长大,进入社会,被乌七八糟地一通蹂躏,而念桥却依旧困在十六岁的照片当中,迟迟没有长大。他的读者们在忙碌的工作中偶尔会想起他这个发霉的作者,在网上发帖,询问他的近况,得到零星的回复。大家都说他江郎才尽,空有一副好脸庞。只有我们知道,他编辑编闹掰了。那是一场闹剧。也是一个大热天,他站在出版社门口,像一个迷路的孩子。责编扔了一箱子东西出来。目击者称,李介甫一张一张捡起散落在地上的纸,编辑站在一旁冷眼看着,把烟头扔在地上。这件事后来在我们圈子里传开,隐晦的、暧昧的。后来李介甫也曾试图转型,没有成功,就此沉寂下去了,就像那些帖子。
我上下打量着他。皮肤偏白,清瘦,在太阳底下直愣愣站着,像一垂即将融化的冰棱。光看样貌,想不到这是一个年已三十有四的男人。他身上有种天真的特质,让他看上去永远像十六岁。
陈小姐今年二十八。经过笔试、试讲、面试、校长面谈,过五关斩六将,进入县十一中,成为高二十一班班主任兼任语文老师。上一个老师怀孕八个月依旧站在讲台上叱咤风云,底下的学生们战战兢兢,生怕讲台上突然滑落一个婴儿。到第九个月的时候,这位负责人的班主任不得不让出自己的位置。她把陈小姐叫到身边,拿着一张点名表,对着人名一个个介绍。“张政,班长兼语文课代表,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问他。谢子轩,刺头,尽量不要点他的明。刘若安,很乖的一个小姑娘,但就是学习习惯不太好,爱看小说,上课的时候留意一下……”陈小姐微微侧过身,将名单大致扫了个遍。“李介甫……”班主任停顿一下,似乎在思考措辞,“他有点神经质。家庭成分特殊,比较敏感。”李介甫。陈小姐,现在要叫陈老师了,记住了这个名字。神经质比刺头难搞定,刺头尚且有迹可循,能用教育循化,神经质就莫名其妙了,不受任何规矩束缚。如果他有一张精神鉴定表,那他简直是世界上最无敌的人。她拿着那张标记了每个同学性格特点的名单走进高二十一班一一点名。她原先素描了一个瘦小、懦弱、眼眶凹陷的中等个子男生,但本人站起来时,却是一个清俊瘦削的人,四肢细长,像一立青竹,在风中微微晃动。噢,这样一个人,神经质一些也成了一种奇特的风流与魅力。陈小姐的眼中多了几分怜悯。可怜的人。
李介甫对自己被界定为“神经质”一事不置可否,对于新来的女老师那若有若无的怜悯也视若无睹。他看看校门口滚动的电子屏,六点四十分。还有二十分钟晚自习就要开始。他回头看看淡紫色天空下的教学楼,稀稀拉拉的学生在走道晃动,他看见一个女孩靠在栏杆上,手里拿着书。几个刚刚打完篮球的男生跑过,女孩背过身,捂住鼻子。他静静地看着,接着,头也不回地离开学校。他入校就申请了走读,但每次离校还需要找班主任批假条。他就着晚风,掏出着两块旺旺雪饼啃,是刚来的陈老师塞给他的。
大约七点,他跟着短信来到一栋陈旧的、爬满爬山虎的居民楼下。出版社在居民楼二楼。李介甫按下呼叫铃。嘟嘟嘟三声过去,一道声音透过生锈的播音口传出来。
“谁?”
“李介甫……找王仁伟编辑。”李介甫有些犹豫。他想象中的出版社在CBD,深色的玻璃反射着白云蓝天,而非蜗居在居民楼三楼,看起来像是扫黄打非的地方。
“王哥……”对方的声音远了,过了一会儿,道,“行你上来吧。307。”遂挂断。
李介甫拉开铁门上的扶手,湿滑黏腻。无数个人握住它,留下白色的掌纹。李介甫看到那上面自己扭曲而惨白的脸。
楼梯窄而黑。靠左的角落塞了几辆电瓶车。
“你进去了?”我打断他。
他摇摇头。
“我站在一楼楼梯口,旁边的墙上的对联已经褪色。门口放了垃圾袋,一股酸隐隐发酵。我就停在那儿。”
“你失约了。”
“是。但他没说什么。”
“你后来在哪儿见的王哥?”
“他家里。”
王仁伟,不知名出版社编辑。零九年立秋,他因出轨被相处三年的男友发现,赶出出租屋,只能摊在出版社的椅子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抽烟。只是打个炮而已。他跟前男友解释,你也是男人,你应该懂的。回应他的是一个响亮的巴掌和歇斯底里的尖叫。看着全然不复往日温柔模样的男友,王仁伟突然觉得,没意思。男友没意思,炮友没意思,工作也什么没意思。他深吸了一口烟,吐出来,随手抽一张稿件弹灰,继而把尚未看一眼的稿件扔进垃圾桶。
就在这时,李介甫夹在稿件里的照片掉了出来。那是一张王仁伟不曾拥有过的年轻的、清俊的脸庞,带着这个年纪特有的不确定和脆弱,像鲜嫩、饱满、颤动的花骨朵,让人忍不住一把掐下来。本想约在出版社见,但李介甫失约了。他在上面等了半个小时,明白人不会上来。后来他约了第二次,是周末,在家里,这次李介甫上来了。开门,门口的那张脸比照片里的更加青春,充满了生命的活气。他承认自己嫉妒李介甫,看着他在床边,穿着校服,俊秀的脸庞沉浸在稿件被编辑看中的谨慎的雀跃中。他能看出他脑子里在期待什么,那是一个混沌的、万花筒一样的未来。相比之下,王仁伟暮气沉沉,多年饮食不当,缺乏运动,体力下降,跟男友的性生活和上班打卡一样,例行公事。只有在外面寻找刺激时,才勉强能支撑一会儿。王仁伟看着李介甫,像看着一个令人厌恶的可能。他抗拒,又不难以抗拒。
王仁伟絮絮叨叨说了许多,说到天色昏暗,直到李介甫显得有些疲惫。
李介甫所有的天赋,被切磋琢磨,消耗在那个简陋的单间公寓。第二天,王仁伟开车送他回校。他走进班级时,将陈老师吓了一跳。他身上神经质的气息消失了,变得平缓而迟钝。陈小姐一直想找机会跟李介甫单独聊聊,但很快李介甫出书的消息传了出来。李介甫被迫见缝插针接受各种采访,而与此同时,陈小姐要准备青年教师技能大赛,忙得焦头烂额恨不得变身为大蜘蛛。种种事情混杂一起,她没能找到和李介甫谈心的空档。等她闲下来,收到的是李介甫退学的消息。
“你告诉我这些事是?”
“我也不知道,只是听说王仁伟死了,死于高血压和心脏病。我想你和他认识,就来了。”他说道。他刚来时,脸上残存着十六岁的痕迹。随着叙述的推进,他像一根迟迟发育的枝条,缓慢地抽长、发叶、开花。此时此刻在我面前坐着的,是三十四岁的李介甫。
后来聊起死亡,李介甫问我,他我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死掉。我把熟知的现代病都列了个遍,若患上其他病倒还好,但我想,介甫死于肺结核是最合适不过的。一个神经质的天才死于肺结核,是一件再浪漫不过的事。
作者:夜雨
无声
没写完
尼克的后备箱还放着一瓶威士忌,但油箱已经空了。
阳光打在挡风玻璃上,漾起丝状的四溢的光迹。绿油油的玉米田在他的眼前铺展开来。昨天晚上下了一场雨,地面还泥泞一片。
他走下他的车,从后备箱拿出那瓶酒,准备与这里的农家交涉。
一瓶酒,可能再加上一些现金,换取一桶油,遇上好心的农场主,说不准还能吃顿晚饭。
尼克开始他在玉米地里的跋涉。日光盛大,焦灼地面。他能感受到那股蒸腾而起的温暖厚重的泥土气息。他想起在叔叔彼得家的农场度过的夏天,只是那时还多了更厚重的牛粪味道。
现在也是个夏天。他把脚从泥土里拔起又落下。
尼克最觉得骄傲的就是他的脚。在他做扫地机器人上门推销的那段时间,他曾一天走遍了四个街区。他竭力地想让刚有孩子的父母相信,这扁扁的精灵会是他们孩子的好朋友,会保护孩子的健康;让独居的中年男人相信,这家伙会完美替代他消失的老婆,让家里纤尘不染,还有单亲妈妈、新婚夫妇、独居老人......
他想让他们都相信,为此他帮助他们、理解他们,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像一个——死销售的。
尼克做得还不错。他成功地在那几个街区营造了一种风潮,直到他的产品被证明并非那么实用。他的收入开始下降,于是他只能离开。
“每到夏天,汽车坐垫都烫得快要烧熟我的屁股。”他在离开的酒桌上这么说到。他摇晃着酒杯里球形的冰块,将威士忌一饮而尽。
尼克已经看见了田地中央的红色屋顶。他转过一个路口。米黄色的墙壁痕迹斑斑,门廊的地板已经断了好几根,还躺着一只老头椅。
尼克走上门阶,不出意外地传来尖锐的吱呀声。
“有人在吗?”他大喊道。“有人吗?”
这里不像有人住。尼克顺着窗户望进去,里面是典型的乔治式风格的装修,不过也已经是一副年久失修的样子。
绿油油的玉米田在他身后伸展。
“我不欢迎推销!”
“即便是威士忌的上门推销也不行吗?”尼克带着笑意大声喊到。
缓慢的脚步声伴着咿呀声从上方下来。
门被打开了。
一个秃顶的矮胖老头站在门口。
“我的车在那边抛锚了。”尼克晃着酒瓶,张开手臂。一个销售首先要足够自信,他不光要拥有对产品的自信,也要有对自己的自信。他尽可能打开他的肩膀,表现得积极而诚恳。
“我想用现金来换些油,这点酒就送给你。”
“这得看你的酒怎么样了。”那人嘟囔着。
“你这有冰箱吗?”
尼克站在门廊上,望着大片大片的玉米地。
“昨晚的雨下得真大,不是么?”
老人提出一只冰桶,把威士忌塞了进去。他躺在那张椅子上,摇晃着。
“我当时就躺在我的汽车里睡觉。车顶棚太响了。我就又开了一个晚上。”
“孩子,和我说说,你是从哪儿来的?”
“伊利诺伊,朋友。我从伊利诺伊州来。”
老人眯着眼,笑了。他舒适地窝在那张破破烂烂的椅子上。
尼克挑眉,这真是一把坚实的椅子。
“你的家人呢?”老人问,“我是说,你一直在外面......”
“不要见怪,我已经很久没和人说过话了。”老人把手放在冰桶里,露出享受的表情,“大概有个二十年了。”
“我为一家大型酒厂工作。我跑到各样小镇的餐厅上,如果他们愿意要我的酒,我就赚到钱了。”尼克认真地说,“我会寄大部分钱回家,留着部分生活。”
“希望玛莎一切都好。”
“玛莎?”老人眨了眨眼,“她是你的妻子吗?”
“是的,我爱她。”尼克露出思考的神情,仿佛在思念远房的亲人。
“我的爱人也叫玛莎,二十年前死了。”老人平静地说出了这句话,甚至带着些轻松。
一个怪老头,一个人住在破烂的接近倒塌的房子里。
“您一定很爱她。”
老人听了这句话后,露出了一个不置可否的表情。
“我可不知道。已经太久了,我早忘记了。”
“不过我倒是想起来一件事情。”老人从窗台拿下两个玻璃杯,“来陪我喝两杯吧。”
“我今天还要开车。”尼克摊了摊手。
“呃。”老人从冰桶里抽出那只威士忌,把酒杯摆在地上,“帮我拿下起子,就在屋里照片的边上。”
尼克走进屋子。他之前因为礼貌——或者是作为销售的技巧——他不太愿意走进别人的房子。
照片摆在很显眼的位置。相框因为年岁很久,又或者有人经常拿起来抚摸,花纹、甚至表皮也被磨坏,露出底下的木头质地。
照片上是一个女人牵着一个女孩。因为阳光很大,她眯着眼睛,嗔怪地盯着拍照片的人,牵着的女孩也露出了烦躁的表情。
谁会把这样的照片用相框框起来呢。
尼克抓起起子,转身出了门。
“现在的情况是,我只有一桶油了。”老人倒了两杯威士忌,从冰桶里拿出几个冰块扔进去。
“你也知道,我们农人最近很忙。我必须要这些油来......嗯,做一些事情。”
尼克记起还未抽穗的玉米田地。
“如果你愿意和我喝酒,回答我几个问题,我就愿意把这桶油送给你。”
《Pysche》 第零章 闲聊
作者:阿千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正文:
卡尔被同学们的喧哗吵醒,教室的另一边一直很吵闹的那几个女生正在大喊着自己的教科书被剪碎了。
那不是更好吗?卡尔趴在桌上想,这真是个不上课的好理由,她倒是挺希望是自己的书被人下了毒手。她只是悻悻地抬头看了一眼,正和那个尖叫着的头发很卷的女孩子撞上了视线,那个女生便仿佛发现了什么似的冲了过来:“卡尔,是你干的吧!大家都去上体育课了不在教室里,只有你一个人逃课!你为什么要剪我的书——咦!”
那个女生立刻就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后悔了。卡尔瞪了她一眼,她立刻就收住了声音后退两步。周围的人都安静了下来,有些恐惧地看着卡尔。没人敢招惹卡尔,大家都见过她打人的样子,就像是疯狗撕扯着人一样凶狠,没人愿意跟她说话,她也不愿意跟其他人说话。卡尔离开了教室。她的身后,女生嘤嘤的哭声又响了起来。
米拉照例在天台找到了卡尔,卡尔依然是没怎么睡醒一副厌厌的样子。
“吃饭吗?”
“嗯。”
由旁人来看,两个人本该毫无联系,米拉总是戴着厚重的圆眼镜,扎着麻花辫,连校服扣子都扣到最上面,她甚至在岛上的研究所做实习研究生,是个十足的尖子生,而卡尔则是班上有名的逃课打架王,哪怕不逃课也是在课上睡觉,还好勇斗狠。有人问起来,米拉只是说是从小的孽缘。
两人坐在天台上吃着饭,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米拉,你有没有觉得最近人少了很多?少得有点异常……我们班也好多人请假。”卡尔吃饭总是三两口扒完,她收拾好垃圾,就开始闲扯。
“我以为你都不认识班上的人。”米拉慢慢地吞下了一口三明治。
“虽然我不认识,但是出没出席看一眼座位就知道了不需要认识人……而且之前那个……隔壁班的粉毛,总是叫我打架的那个很吵的人,也有一周没见到他了。”
“你还挺想和尹瑞恩打架?”
“也不是,只是他太吵了……消失了很容易被注意到。”
卡尔所在的学校是超能力研究所下属的高中,除了超能力者所在的超能科,普通科的学生毕业后多半是从事超能力相关的工作,录取的条件是根据超能力相关行业的适应程度确定,因此学生成分非常复杂。有米拉这种立志要进行超能力研究的优等学生,也有卡尔和总是找她打架的尹瑞恩那样成绩不佳,但是因为父母是相关从业者而被录取的学生。
米拉没有说话,只是一口一口地咬着她的午餐。楼下午休的操场上正爆发出一阵欢呼,米拉看了看楼下,学校的人确实少得有些明显了,原本中午的球场总是三四层地围满了人,今天只有稀稀拉拉围了一圈,学校的超能力科一共也只有三十来人,超能力者五颜六色的头发混入人群很快就不见了,但是今天她很容易就看到了操场上打球的一头蓝发的时零晓。
时零晓是学校超能科的名人,平时是独来独往的孤狼但是因为打得一手好球而很受欢迎,听说打架也很在行,尹瑞恩可以说是他的首席迷弟,整天绕在他的身边,恨不得立刻转到超能班去好天天看着时零晓,可惜超能力是天生的,就算尹瑞恩把头发染成粉色,也不会变成超能力者。通常来说,尹瑞恩不会离开时零晓50米。但是米拉看了一圈,怎么都没找到尹瑞恩。卡尔的想法也许是对的。
“最近我们实验室的仪器也检测出了剧烈的能量波动,而且就在岛附近。今天下午我还要去帮忙整理数据,说不定真的出事了。”
“会发生什么事情吗……?”
“谁知道呢。”米拉细嚼慢咽地吃完了她的三明治。
米拉平静的态度让卡尔不知道作何反应。“剧烈的能量波动”这种事情听上去就像是仪器检测到了自然灾害似的,不应该很严重吗?但是米拉好像不以为意。
卡尔低声嘀咕起来:“……如果要出事了,不应该通知其他人准备避难吗?”
“我们现在对超能力的研究太少了,别说预测灾难了,很多事情都无法解释。”米拉咽下最后一口三明治,收拾好了东西。
“如果真的是有事情要发生了,你去岛上不会很危险吗?而且沿岸的居民要怎么办……”
米拉不知道为什么突然笑了起来:“我没事的,研究所关于能量防护的措施非常完善,反而是你们留在大陆上会比较危险。不过卡尔身手那么好,应该没事的。说不定还要当个滥好人到处管闲事。”
“什么嘛……我才不会去插手别人的事情。”
“是吗?那我把剪碎教科书的事情——”米拉打开天台的门,准备下楼。而楼梯上有一个美丽的女生正朝着他们走来。天台的光正照在她粉色的头发上,照出了柔美的容姿,她的脸就像是文艺复兴时期精心雕琢的女神神像,端庄又俏丽。美丽会让人愉悦,卡尔一看到她就忍不住心生好感,也立刻想到了传闻中有着天神容貌的副会长。卡尔也不得不承认传闻中的美貌并不夸张,眼前女生的生动的笑容甚至于远超卡尔听到传闻时候的想象。
“卡尔·索科洛娃和米拉·塞拉诺?”她歪着头确认了一下两人的名字。
卡尔忍不住点了点头回答她的问题。
下一刻,卡尔,失去了意识。
【第零章 完】
作者:【十一招】穆珛
关键词:流亡
评论:随意
“总之,如您所见,我是一只骑士的右手。”
我瞪视着眼前这只……手。
“什么?”我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定很蠢,“一只手在说话?”
“一只骑士的手。”手说。我实在不想用彬彬有礼形容一只手,但此刻我的确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汇。
“‘骑士的’这个前缀是很重要的,先生。鉴于我并没有名字,与您也并不熟悉,我认为这能让您更好地区分我与其他手的不同。”
“所以我真的幻想出了一只手在和我说话。”我苦涩地想,“这一定是一种预兆……我又要死了吗?”
手用食指敲了敲地面:“请容我打断一下,先生。虽然我无法判断您是否即将失去生命,但我并不是您的幻觉。正如我之前所说,我是一名骑士的右手。恕我冒昧,先生,您是一名骑士吗?”
“不!当然不是!”
“这就是原因,先生。既然您不是骑士,又怎么幻想出一只骑士的右手呢?”手平静地说。我开始仔细打量这只手。这是一只很厚实、很粗糙的手,指节微微隆起,手掌布满与细小的刀痕。它的确很符合“骑士的手”这一称谓,也的确真实得不像是我的幻想。
“这可说不准……”我嘀咕着,“好吧,那么你是一只真实存在的、骑士的右手,但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手微微倾斜。我猜这是一个回忆的动作。“在我最后的记忆里……我与身体一起在战场上。我的马被绊倒,我抛下长枪,拔出佩剑继续战斗。然而……我松开了剑,也被人砍断了。”
手用一句话为这段简短的叙述做了总结:“我是一只不称职的右手。”
我用左手摸了摸自己黏糊糊的头顶,有点不知道如何作答。我该安慰它吗?就算它只是一只右手,但它也是骑士老爷的右手,而我实在缺乏和骑士说话的经验。
“呃……至少……也许你的身体还没死?”我绞尽脑汁,憋出这么一句话。我小心翼翼地端详它,努力从那些褶皱中猜测它的情绪。
我居然在猜一只手的情绪,我真是疯了。嗯……好吧,也许从我和手说话开始我就已经疯了。
“感谢您的安慰,但我想一个失去右手的骑士是很难在战场上活下去的。”手说,“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坏事。我不是一只称职的右手,骑士也不是一名称职的骑士。”
“啊?”
我很困惑,手却没有再说下去,转而向我提问:“您又是为什么会在这里呢?虽然我看不见,但我认为我被砍下后并没有移动太多距离。也就是说,此地在不久之前还是一片战场……”
手忽然顿住了。我并没有注意到它的停顿,因为我正惊讶于另一件事:“你看不见?也对,一只手又没有眼睛……可你没有嘴却可以说话啊。”
我恍然大悟:“果然还是我的幻觉吧!不过这可真奇怪,我只知道人死前会有走马灯,可不知道人死后还能有幻觉。”
“……死后?”
“是啊。你是来打仗的骑士——的右手,而我是来打仗的平民——的尸体。”我被自己幽默到,得意地摇头晃脑,风穿过我脑袋上的洞,发出了奇异的呼啸。
“有骑士来我们村子里……哦我不是说你。总之,来我们村子的骑士老爷说男爵大人要征兵,每个村子都要出三十个人,我就被选上了。啊,不对,也不一定,万一你就是那个来我们村子的骑士的右手呢?”我更仔细地观察这只右手,并把它和模糊不清的记忆对照。但骑士来村子的那天,阳光很灿烂,银白色的甲胄很刺眼,我怎么也确定不了。
“算了,是不是又有什么区别呢?”我很快便放弃了,只是叹气,“反正我们都回不了家啦。”
手没有说话。它沉默着、沉默着,直到月亮从一座山顶爬到了另一座山顶。不知为何,我也没有催促它说话,或许是因为月亮太亮了,就像那天的骑士身上的甲胄,让我盯得入了神。
我以为手不会再开口了。如果它真是我的幻想,这是不是意味着我更清醒了呢?但手还是说话了。这其实让我有点高兴。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醒来,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再次像身边的尸体一样安静。但不管怎么说,我失去了一条胳膊和一只腿,动也动不了,一个人在这里终归有点无聊,有只手聊天也挺好的。
手问我:“你提到的骑士,或者那位男爵,有说过为什么要征兵吗?”
“啊?”我茫然地回应它,“为什么要知道为什么?”
手再一次沉默,但这次的沉默短了很多。“我在那时候松开了剑。”它低声说,“领主说,这是为了抵挡侵略者,守护这片土地。然而我的身体分明看见,他为这精彩的表演给男爵赐下奖赏。”
“我听不懂。侵略者是说我吗?”我诚实地说。
“我不知道。”手说。
“骑士也有不知道的事啊,也对,你只是一只右手嘛。”我说服了自己,然后使劲再想一个话题,“说起来,要不要我帮你找找看你的身体?虽然肯定也接不上去了……不过这也算是回家吧。呃,算吗?”
“不必了。”手说,“我觉得现在这样也很好,相信我的身体也是这么觉得的。”
“呃……那……”我使劲了半天,脑子里空空如也。好在老天还是眷顾我,我又找到了一个话题:“啊!这个人好像是我同村的。他只剩下半截了,真倒霉。”
手不说话。
“哦,我忘了你看不见了……其实我俩以前关系挺差的,因为他喜欢我妹妹。”尽管知道没有人会听见我的话,我还是有点心虚地放轻了声音,“但我觉得他配不上我妹妹……哎呀,不过现在说这个也没用了。”
手终于回应了我,声音像我一样轻,却是和我说的完全无关的事:“请问,先生,现在是什么时候?”
“啊?我不知道,但月亮好像快落下去了。”我看着黑漆漆的天空。
“是吗?真想看看啊。”手说。之后,它不再说话。而我也逐渐觉得困了起来,月光落在手上,落在我的身上,然后逐渐黯淡。
“明天见,右手。”我和手道别,“明天……明天我们还是一起找找看吧,你的尸体,毕竟在这里待着也很无聊……”
我回不去了,家里的田该怎么办呢?在我支撑不住打算好好睡一觉之前,我忧虑地想。
而手依旧沉默着。
而我也再没见到太阳升起。
END
作者:尘聆
评论要求:皆可
我们剥开世界外壳的时候,很难不想象最终结果如何。
是甜蜜、古怪,还是看上去毛茸茸却扎手,比如栗子球。
作为一个观察者,这些却和我无关。
地球上的生物(大概)都有灵魂,而我,是一个来自不知名星球的类似物。
——可以附体在任何无生命物上,不过只能决定“转移开始”,至于落脚何处全看运气。
而转移需要另外条件,即该物存在意义改变,比如毁坏,或者重构,或者不再被需要,等等。
听上去挺麻烦,但于我而言,不过就是“叮”一声条件满足,选“是”或“否”罢了。
因为待在这里太久,已经忘记来意如何,且不知道何时会蒙母星召回,基本上我也是见“叮”就“是”的随波逐流而已。
嗯,毕竟要达成条件还挺麻烦。
这样看,其实转移开始也并非由我控制。
一般性,我在特定统治地球生物人类的抱团单位——某一家中,并不会待过久。
因为这个星球上有那么多人类,根据概率来说,很难多次随机在同位置。
有件稀奇的事,我这届成为栗子球后,已经荣幸看着人类男性A和女性B结婚生子,并且婴儿C逐渐长大,完美演绎到处乱爬往直立行走进化,开始牙牙学语。
多年经验,我已经熟练掌握人类的称谓语言体系,尽管根本没什么用。
婴儿C本来该一直是婴儿C,直到它拿起装我的盒子。
虽然你可能期待我陷入危难或开启奇旅,很可惜我不得不提醒你,就算那样,也顶多就是另一声普通的“叮”和重复无数次的“是”。
而情况恰恰相反,很不幸,它被我扎得哇哇大哭,虽然是它先动的手……
于是人类B跑来,紧急安抚婴儿C,顺便把我重新收回盒子里,转头指责人类A:
“乔治,你为什么把我们的定情信物塞在这种简陋小盒子里?而且还让米歇尔拿到了!”
“我知道这很危险,”人类A一边喝咖啡,一边翻看报纸,无暇抬头,“但琳达,她早晚要面对这些不是吗?”
很显然,人类A直接避开第一个问题,也许这和它们的住所至今还是这间小破房有关。
但我喜欢这个盒子,因为它足够破烂,有很多孔洞方便我打量外面消磨时间。
“那也不是现在,此刻!”人类B放下婴儿C,大步跨过去抽走对方手里的报纸,“这种东西难道比米歇尔的安全更有吸引力吗?”看完标题它接着道,“哦又是经济,这并不能使你找到工作。”
“社会萧条我能怎么办?”人类A也有点生气了,“何况你嚷嚷的那个栗子球,说不定就是未来值得纪念的濒危珍品。”
“现在你又要开始念叨栗疫病菌,”人类B甩手不干,将炮火转向对方手中的瓷杯,“不如算算咖啡的价格怎么样?”
……
鸡同鸭讲的对话应该还会持续很久——它们隔三岔五都要争论些相差无几的话题。
虽然不懂,可能酷爱追责而不讨论如何解决,便是人类的生活乐趣吧。
我一半听得无聊,一半因为婴儿C又偷偷爬到附近,于是转而关注它的举动。
似乎弄明白栗子球不能直接摸,它这次只举起我的盒子摇晃,可能被骨碌骨碌咚的滚动声取悦了,婴儿C发出古怪旋转的笑声,然后对我叠声叫着“塔嗒!”。
接着它把我带回安睡的摇篮——这次人类B没有冲过来,当然,人类A也还是没空留神。
在无数次的骨碌骨碌咚和“塔嗒”中,我掌握了后者应该是对我的称呼。
某次人类B发现该情况,打算阻止,终于在婴儿C的大哭对策中败下阵来。
毕竟这也不是什么不能原谅的危险动作。
礼尚往来,我决定也将婴儿C的名字米歇尔记住作为回报。
尽管人类礼仪对我来说也没什么用,不过作为消遣我依旧如斯践行了。
我俩保持距离,互相很友好,这个家境况转好,米歇尔一日日普通地继续长大,加入当地称为学校的组织。
人类A和B终于还是没挺过那点生活乐趣,在第数不清次大战之后,它从差点导致离婚的诱因变成真实发生的导火索。可见此前记录的经济原因显然只是借口。
回家的米歇尔听闻这个消息,默默走到房间,问了桌上的我许多无法解答的问题。
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如果能开口,我会说人类是古怪的生物,它们有时做某事或某事其实没有什么确切的逻辑,只是无名沙砾在悬崖上堆积突然坍塌的顿悟而已。
就像“叮”声突如其来,问我点哪个。思索片刻,我选择了“否”。
于是米歇尔被判给人类A抚养,而我,则成了很久以后称为树洞的概念。
学校有好多种,米歇尔从这个转移到那个,又从那个转移到那那个。
此间我对人类的理解突飞猛进,毕竟这是第一个对我进行各种自我陈述的样本。
她毕业、工作、恋爱,对方给米歇尔一个戒指,我再次有幸当上定情信物;
婚礼上,我被盛在碟子里,搁置奶油大蛋糕的最高层,米歇尔和人类D在底下拥吻;
婴儿E出生,人类D欣喜地抱着那个外表古怪的小东西,米歇尔在一旁笑得无比甜蜜。
……
时间对我来说很快,也没有什么感觉。
米歇尔老了,也病了很久。
这天晴空万里,她醒来后,像初见时那样摇晃我的盒子,对我絮叨了许多不能理解的情绪。
她抱着我缓缓闭上眼睛。
已经长大为人类E的婴儿E和因为太多懒得编号的人类依次前来,围在床边开始痛哭。
但他最终擦干眼泪站起身。
我想起有次转移到某只死去的母刺猬身上,它的孩子在旁逡巡良久,最后转身离开。
久违的“叮”声如期而至。
世界“是”一场冒险。
所以别害怕。
PS.虽然栗子球毛茸茸又扎手,栗子却很甜蜜。
祝你好运。
塔嗒
作者:余轻舟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少年行在山林里,掠过风吹动树叶的沙沙声,踏过鸟儿纷乱的鸣啼。少年将一杆猎枪背在身后,一支短刀紧紧握在右手手心里。总有虬结的枝条拦在少年的前路上,于是短刀便派上了用场。少年走过的路上总散落着被截断的树枝。年轻鲜活的、木与叶的尸体,在这遮天蔽日的绿色大网下并不少见。少年的行动被山林吞吃进从未衰颓的鸟叫声与风吹声里。
少年走得很快,但却很小心,步伐胜过任何一只躲避天敌时的小兽。即便如此,当少年穿过一团荆棘丛一般的杂草堆时,某根锋利的枝条依然在他裸露的手臂上留下了一道血红色的印记。有一点疼。尽管早已下定了决心,也早已知晓这片山林的残忍与漠然,本能的恐惧神色依然浮现在了少年脸上。多少时日前,上山砍柴的长辈们也是带着类似的伤回到城镇里,不出几天,纤细的嫩绿便从他们的伤口处抽枝发芽,粗糙的树皮代替了原本柔软、有韧性的皮肤,再然后,连关节也变得僵硬,而血管则更像是叶片上密布的脉络纹理……少年从未亲眼见过任何一位受难者脱离“人”的范畴的最终时刻,但他知道,他们的终局与此刻周身的树木无异。这种悲剧性的命运,不出意外也会通过这一小小的划痕逐步降临到自己身上。那时,他倒下的声音便不会再为任何一个人所闻了。
但少年没有停下。少年仍是步履匆匆。他早已满心自信地做好准备了。肩背上用绳子牢牢固定住的猎枪咯得他很疼,他却觉得这疼痛叫人安心。少年并不是一直生长在这依山而建的村镇里的,他曾去往城市——那离山林更远,而离钢筋水泥更近的地方。当少年归来时,一并带来的还有这杆漂亮的猎枪。迎接少年的除了熟悉的亲朋就友,还有缓慢地向着高大植物倒退的伤者们。村中人在沉默中惶恐,又于惶恐中鼓起一点絮絮叨叨的勇气去打破沉默。人们说,他们一定是受了诅咒吧,那来自山神的、载满了盛怒的诅咒。是诅咒令他们的血沾染了污秽,无法再以人类的姿态存活下去。
人们也都知道,破除诅咒的方法总是粗糙而有力的:消灭来源,杀死施咒者,仅此而已。对于这些,少年与猎枪都静默地听着,静默地想着,也都在这份静默之下暗暗地掩藏着一股兴奋,城市不能给予他们一展身手的机会,但那份悠远而落后的不幸却可以。少年从未在城市中寻觅到山神的踪影,因此在少年脑海中,那只不过是一头更大、更难捕杀的猎物。理由也相当简单:如果所谓山神真如村中老者所言一般强大,为何时至今日仍躲藏于森林与鸟兽的掩护之下?如果连人类的小小火器都难以抵挡,那么这小心眼的诅咒者也没什么可敬可畏的了。
少年一边想着,一边不由得微笑起来。然而这笑容很快便随着视野的陡然开阔而凝固,被一种警戒般的严肃所替代。少年已然行至湖边,整片山林的中心。在老人们的叙述中,这是山神饮水休憩之地。少年迅速地找好隐蔽之处。他收起短刀,将猎枪从背上解下来,稳稳地拿在手里,摆出一副狩猎的姿态。他的指尖因兴奋与紧张颤抖着,微微发烫。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少年出奇地有耐心,他屏息凝神,等待着,等待着……
他等到了。
一头巨大的鹿行至湖边,美丽而修长的两角上挂满鲜绿色的藤蔓与苔藓,它停下脚步,低下头去饮水。水面荡起一点微小的涟漪。而少年近乎入迷地望向鹿异样的金色眼睛——那是神与精怪毋庸置疑的特征,每一个在村镇中出生的人都不可能弄错。而且,就像他所想象的那样,山神是一只巨大的、可供捕猎的兽,不可能不为这威力十足的武器所折服。
扣动扳机时,少年想,也许,如果他运气好,还可以把这漂亮的鹿角取回家里。他会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藏品的。
子弹疾行,贯穿鹿那颗美丽的头颅。预想里飞溅开的血肉并未出现。风声与鸟鸣声一同消失了。大而温驯的走兽在短暂的寂静里定格成一尊雕像,然后如初春的雪一般融化,徒留下两颗散发着金色光芒的圆球悬浮于水面之上。
肉身的沉重感消失了,一切都变得轻飘飘的。少年不可置信地将视线重新投向自己,以一种初生婴儿般纯净无暇的好奇看着自手臂外侧伤口处疯长出的植物茎干。金色的、平和的眼睛逼近他,温暖得如同阳光一般。少年酸涩地转动眼球、望向四周,视野却被将其身躯同时当作母体与养料的叶与花朵一点点包围。
他在扎根、他在生长、他在无可避免地成为这片绿色海洋的一份子。
杀死施咒者能够终结诅咒,这样简洁的规律不可能出错。那么——被植物根系占据了大半头脑的少年平和而幸福地想着——所有那些受了伤的村人们,都不过是无一例外地接受到了山神的怜悯吧?山神总是爱着人的,尤其是这些依靠着山林繁衍生息的孩子们,以至于山神的身体里满溢着这种宽泛的爱意,即使是遭了杀身之祸也无法消退,反倒是如潮水一般向外泼洒开来了。
在专属于哺乳动物的零星意识被疯长的植物组织吞没之前,少年松开了紧握着猎枪的手。
后记:其实没有更多想说的了,不过标题出处是Shortparis的曲目Нелюбовь(我所不爱的),歌很好听希望大家都能去听一听XD
文/白城
要求:无
他上前去靠近死者,看着法医在尸检的过程中将死者翻过身来,之前死者一直是背部朝上的,这么把人翻过来,也就露出了死者被划的面目全非的脸以及已经开膛破肚,腐烂发臭的胸腹部。究竟需要多大的仇恨,才会想要对方死无全尸,断其子孙,甚至毁其面貌,死不能亲人相认。
这样的仇恨仿若实质,刺穿了刑的身体,他忍不住想象那个杀人犯的样子。一个185左右的男子,他身材高大并且包含力量,他没有选择用乙醚迷昏死者,因为他信任自己的身体,信任自己的力量,他如此憎恨死者,他想从施虐中获得无上的快感,他绑架死者,冷漠且高高在上的看着死者在自己手里挣扎,看着他在挣扎中打翻家具,像一条脱水的鱼一样无力,看着他终于挣扎累了,看着他祈求,妄图用金钱玷污自己,看着他连气喘嘘嘘,最终无望的破口大骂大哭不止。现在,他厌倦了。已经看了太久,这幅嘴脸,沾满了肮脏的眼泪眼屎唾沫星子,还有那多年养成的纵横交错的横肉,他甚至忍不住缓缓抚摸那些横肉,这是他最后一次欣赏这些肉长在这个人脸上的样子,最后一次见到这张令人厌恶的脸,他冷漠的凝视着这个人,看着他咬上套在手上的手套垂死挣扎,然后狠狠的给了他一拳,接下来是一脚,又一脚,给他带来的快乐令他自己都不敢置信,听着他的咆哮,呻吟,求饶,恐惧,绝望,直到最后没了声音,关于他的人生就此告一段落。
这一系列的事件影响非常的大,又因为死者多有权贵,高层多有关注,可以说是“事件过于恶劣罪不可容”了,网上也有人开始爆出关于死者的种种黑料,有些帖子,公众群也开始引起警方的关注,认为犯罪者是“清道夫”,“制裁者”的呼声也日益走高,有人恶意引导群众的意图已然十分明显了,可以说是毫不忌讳,高调猖狂。计划性犯罪,甚至群体犯罪,这一可能性极大地判断紧迫的压在查案的人心头。
作案者清理了现场,化验,测痕结果只得出罪犯穿着棉麻衣料深蓝色的衣服,身高187,右利手,作案时带有白色手套,作案时间为发现尸体的前三天,根据夏天尸体的腐烂程度推测具体死亡时间为当晚的凌晨1点到4点之间,凶器是一把长约15厘米的刀具,死者死于颈部的贯穿伤口。
基于以上几点,刑跟几位同事查看了案发现场附近的几处监控录像,以及查看了根据计算得出的凶手最有可能出现的三处地区的所有监控,这无疑是最没有办法的办法,然而案情毫无进展,等待验查跟网络上帖子的发源处又需要时间,刑跟其他几位也只能先从视频寻找突破口,然而让他们出乎意外的是这次线索的查找异常的艰难,直到凶手又一次犯案,整件事情才终于有了一丝起色。
那是距上一起事件过后的第三天,晚上11点左右,刑还在一间充满烟味的封闭室内看着监控,周围是一群东倒西歪的同事,一声电话铃声几乎瞬间惊醒了在场的所有人,颓废的眼神中瞬间亮起了惊人的光芒,几乎是下一分钟警笛声就在街道上响了起来。
这一次的现场显得有些杂乱,相比起之前那一起案件,这一次案犯没有做到像上一次那样完全清理好现场,甚至可以说显得有一些杂乱无章。而之后陆续的查探也说明了这一点,距上一起事件只过去了两天,罪犯就已经如此迫不及待了,如果之前真的是组织性犯罪,那么这一次的作为明显就是出自个人犯罪,脱离组织计划的一次活动,这也使刑越来越相信他们是目的性犯罪,而抓到他们只是时间问题。
越是急切,越是杂乱,越是有目的的,刑他们就越是能够找到线索,发现他们的意图,他们飞快的行动起来,因为很有可能犯案者现在距离案发现场还不远!
这里是郊外!没有快速的交通工具案犯需要时间才能走远,最重要的是,这次发现事故现场的时间,距离死者的死亡时间只有一个小时!
按照当时验尸的法医的说法,他仿佛都觉得这个人的身体还是温热的!
Vol.245【胶囊】
作者:【十二招】萝卜
mode: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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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我的信没有打搅你回忆童年。
我原本只打算写两张纸,未尽的工作太多,外面的炮火响了三天。写信时我没有点灯,只能借着一支小手指大的蜡烛的光来写它。当我真的开始动笔,我便知道,今夜,我所有的时间将会奉献给白纸黑墨。你不用试图来找我,陌生的写信者已在你拆信的那刻被定为亡人,它应是我最后的遗物(也请你读完此信后,将它焚毁)。也不用过多担心我是谁,为什么会把这封信埋在你在多年前藏时光胶囊小院里,因为我认识你,了解你,虽然你还不真正认识我。读到最后,你便会知道我究竟是谁,在信尾,我们将第一次正式相遇。
我很乐意先打消一部分你的疑虑,证实你通过字迹,信纸和已有内容能确认的,关于我的信息:我是一名30岁左右的女性;本土的鸽城人,用鸽羽纸;我至少和你在同一个街区生活过,见证了你独自把时光胶囊埋进居民楼的院子里。让我再透露一点,让鸽城二十年前和煦的阳光,由文字鎏进你我的脑海里吧——我曾是你对窗的邻居。
二十年前!你还是一位刚搬进新居民区的瑟缩的孩子。你养母当时的盘发我至今仍认为时髦。她牵着你,你抬头,不知道是不是一连排黑峻峻的窗户,在你心中等同于怪兽的大眼睛,你显然被吓着了。你对视线的直觉是正确的,我便是藏在阴暗处的其中一位。如果当时的你能知道,怪兽也是会被罚站的,你是否能好受些?二十年前,唯一让鸽城孩子害怕的,只有虚构的鬼故事,而不是饥饿,流弹和亲人的失踪。我得承认,你略带惊恐的匆匆一眼,成为了我被体罚的下午的解闷对象。我不乞望你原谅陌生的我的恶劣,你的棕色眼睛投向我的刹那,我就知道,我接下来有很长时间都有事可做了。
年幼的你一定深深好奇过,为什么每周三下午五点半,西侧窗台下总会有一包昂贵的糖?这是两件事结成的可口:一,前情报部部长西泽说,他迷上了我家厨子制作的小蛋糕。在死于一杯毒酒前,不论我几岁,他周三到访时一律把我算作听话的小乖女。二,当时我训练弹的最远投掷距离达到了40米,而一包小包装的蜜熊牌水果糖比它还轻些。在你每周定时被养母抱去逛街时,就到了十岁的我最喜欢的投掷精度训练时间。我会在茶会结束后,在窗帘布后面小呆一会儿,透过帘缝观察不远处的你家。有时候,我用心听,能听到一声令我满意的,属于小孩的惊呼。那时过于调皮的我会偷偷地想,我在你心的形象中是什么,是不可见的糖果仙子吗?我唯一一次失误,是在你六岁的时候。我砸中了你养母放在窗口的花。哎!你成了小替罪羊。我听得到你有一个月的时间不再愿收我的糖果,而是把它扔掉。我想了一个主意,央求西泽先生为我带一包最贵的巧克力豆。对于我礼数的缺失,我受到了一个月禁足的惩罚。但我们的友谊得以继续下去,我想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和往年一样,我十三岁的生日礼物只允许购买一件。我选了一架漂亮的打字机,好赶上鸽城结交笔友的热潮。当时的鸽城报纸,有意思的寄信地址甚至能上头版头条。我想象着住在首都的皇女会抽中我署名“忠实的国民”的信件,与我一同畅聊——我当然没有忘记你,我的小笔友。我知道你当时的零花钱用来付邮资有些奢侈了,便当起了你的专属邮差。待我集中寄信的日子,清晨(极早,极早,所以我想你每次尝试蹲点看寄信人的举动都失败了,因为太小的你还起不了床,或者已经等得睡着),我会来到你家的楼道,上到六楼,把信塞进你的门缝。等过几天,再来取按照我们约定日期塞出门缝的信件。我还记得你第一次给我写回信,没有任何单词拼写正确,作为一个已七岁的小孩,你的文法确实还得精进。可我蛮喜欢这用涂鸦和错误单词组成的信件,你问我,“你是糖果仙女吗?”是的,是的,敏锐的孩子。我要求你把回信写在我的信纸背面,而我从不在周三,也就是你养母带你出门的时候寄信收信,她永远不知道我的存在,而你总相信我是来自你故土的神女,“不得沾染尘世”。不止一次,我的关节已经抵在了门板上,可保持神秘是有诱惑性的,碰面又有失望的风险,我终究还是没有敲响你家的门。
那段时间过得多么快!整整七年,我们做了七年的笔友。七年时间,足以让只会许愿糖果口味的小孩开始苦恼起意义和未来。某个周三,养母再来看你,周四她就因急病病故。那时的你也许还不知道,距离你一千公里的边境城市,每天要立起一万个墓碑。我在楼上看着黑色的棺材载着她的遗体离去,跟在后面的你,似乎神志也被埋在了棺材里了。你的回信来得很迟,那天,你本该去参加学校的毕业舞会,却被守丧终止。你找了一张新的信纸,才足够把想说的话写完。你说,在整理养母遗物时,你发现了一些有关自己出生的秘密。你向我谈论生和死,宇宙和轮回,你问我死神能否带走一切的苦恼?生命是否为重复一切的无能?我靠在窗台,思虑着如何向你做答复。我看着你在客厅独步,很久,很久,直到你停下,打开了养母遗留的留声机。你开始放舞曲,热烈的,放浪的,挣扎的,你在客厅里狂舞,跳双人舞,交谊舞。你的舞伴,来自虚无,来自你的想象,你搂着ta大跳三步。我的小笔友,你跳舞的时候,跳的是成人的舞蹈,而非毕业舞会上本该跳的少年舞步。可怜又可怜的你呀,你当时在想什么,让你为自我生命的价值舞动,在给我的信尾,留下一句热切的“请带我走”?我看见你的舞步从六楼漫到楼底,你举着一个铁盒,醉酒般地挖开,让它埋入。那个本该做时光胶囊的盒子里,装的是你的身世,还是你的全部过去,全部生命,又或者,像我猜想的那样——一张通往生路的门票?那封信是我们最后的交流,我没有答复你,并非被吓着,或者生气了。我的小邻居,我现在把迟到了多年的真相告诉你:那天晚上,我不得不坐车离开了鸽城。
我被收入了军部。
我的小邻居,我写到这行的时候,外面下起雪来。鸽城的冬天向来很冷,你是知道的。而今天我的临时房间不能打开暖气,显示我的存在。读到这里,你一定明白过来了,我是一位军官,士兵,我是你的长官。我从未负责过你,你我也没有真正见过面。此刻我站在过去,了解到了另一种时光的可能,我忍不住又停下笔,思考命运。在我的现在,你的过去,我还活着,而时光如洪流般从我的面前袭来,我在构想一种迷宫一样的可能性:
会是你开的枪吗?
会由你的枪声搭建我们命运岔路的迷宫吗?
我不得不相信,命运会在今天给我下一种预言。
你读到信的时候,你已经杀了陌生的我。
我可以想象,在我步入我本该的正轨以后,命运先用“迫于生计”的方式压垮了你。鸽城的冬天太冷,在尝试了木匠学徒,搬运工和抄写员的工作以后,你最终决定加入开始大规模招生的军校。我能估计得到,你是无法适应军校生活的,你小时候的信件就从来体现不出一个军人的魄力,你原本可以成为一个诗人,一名教师,或者在海的另一端观察海豚,但在命运的拐口,你被推入了战争,千万个像你一样的孩子,也被推入了战争,而千万个未做准备之人的墓碑将会竖起。
士兵,你逃走过。这是我们除这封信外最后的交集。鸽城的冬天很冷,冷到你宁愿选择逃走,也不要再进行艰苦练习。我未解答你对死的疑问,于是你选择相信,如果你失败了,死神会带走你全部的苦恼。你来到我们曾经共同的院子,想带上铁盒逃走。因为那不仅仅是出生证明,那里面还有一张特许证,对吧?它可以打开南方的关口,让你有机会回到你生母的故乡。你一定想知道,为何你懵懵懂懂醒来时,你又回到了军校,仿佛一切都是一场梦?因为在梦中帮助你的青女是我。你逃走的文书工作是我补救的。我做这些并不是想做出什么弥补,我从未指望你原谅我。文书工作之所以得以轻松进行,是因为你逃走时漏执行的计划,已经由我帮你补上了。是的,那不是触摸,我亲爱的,那更不是吻。那是一颗你本该咽下的胶囊。
士兵,你从来没有机会逃出任何该履行的计划。你以为你没有咽下那颗需长期服用解药的慢性毒药,但命运就是这样,你的差错由我补上。现在,我用这行墨水向你宣判:你没有任何机会能做逃兵。只要你离开军队一个月的时间,你就会死于心衰。你跟你真正侥幸的队友们不同,虽然我现在不知道你的队友会是谁。我在写这封信的时候,你们的出逃计划只是我要解决的千百个刺杀事件中的一个。我不知道究竟是哪个事件会真正导致我的死亡,我所知道的是,只要你已经打开了这封信,就证明你们的计划已经成功,而你又来找特许证了。即便它在我写下这封信时已被我拿走。是的,让你们能够争取一个晚上,第二天乘乡镇有接应的火车逃离的最好机会,是我被枪杀的突发事件。士兵!会是你开的枪吗?会由你的枪声搭建我们命运岔路的迷宫吗?
士兵,写这封信时,我们已有八年没再相遇。可我一直都很熟悉你:我写信时你23岁;左右手都惯用;养母去世后你改姓生母的姓氏“吕”,因为你的养母不爱你;你最爱吃红葡萄司康,老是吃不起,一块分成两天吃,唯一一次一天吃两块的经历是在十岁的“和平日”。士兵,我还知道你曾经稚嫩地爱过我,又因我的不辞而别朦胧地恨过我,即便你完全不认识我。你将一切归因于我,站在军部学院学院门口发誓的那一刻,又决定将儿时的一切抛走,你老是想逃脱,在命运向你展现分岔的时候,你总是想往回走。我写这封信,这封象征着我死亡的信,只有一个要求:我以长官的身份命令你,士兵!正视你的命运!
举起你的枪,杀掉跟你同行的叛徒们!高举你的武器,为我们的国家献身!你身后从来,从来就没就没有过退路!你曾在信里问我生与死的问题,那我现在告诉你,开枪吧!杀死叛徒们吧,尽你的义务!我早已调查,未来五年,任何有接应的逃脱都是那个国家发出的诱饵。信封里的那颗胶囊是结束一切时用的药,你必须还有勇气,你本还是一名我们的兵!
我从不担心我的信会被蚂蚁分食。我们的故乡,鸽城,没能保护我们的和平,也至少能保护我们的信件。现在,请你烧了它吧。自此,我在人间的概念只有回忆,而回忆也会在战火中蒸发。
我们没有来过这地狱。
与你终将相遇的,
F
注:此文有杂糅《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和《小径分岔的花园》,为习作尝试,卜蹭波大的.jpg
另:这是一封诱骗死亡的巧言之信,而收信人别无选择。欢迎狱友们讨论故事全貌。
作者:四戎
评论:随意
“叮咚”
“叮咚”
唔,不是吧这个点会有谁?
A正躺在床上,此时已近正午。A并没有早起的习惯,哪怕是醒着也愿意摊在一些柔软的东西上面,这样全身放松,不用用力,也不用借什么力。就仿佛是可以自由地漂浮在海面,随便着去什么地方。
A起身,A下床,打开门。门外有人,穿着工作服,手捧箱子,除此之外,A想不出还有什么会被记住的东西。
“您好,请....”
“您好,我是新BC公司的成员,恭喜您成为我司特选人员,我司有一份大礼送给您。这是我司的新产品泥型机器人,字面意思,打开包装您会得到我们公司新研发的经特殊处理的泥,而您可以根据个人喜好捏出您想要的泥人外表,更为重要的是,当您对泥进行个人操作时,您期望他内在是什么样的他就会变成什么样,虽然这需要时间,但他最终确实会长成您希望的模样。最后记得放入生成装置,成品机器人会表现出人的特征人的模样,会像人一样能‘存在’。为避免不必要毁坏,请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来进行操作。”
“听起来不错,不过为什么会是我?”A伸手接下箱子。
“产品适用装嘛,随机上门,当然也要感谢您碰巧在家。”
“我是指为什么会...算了,好,谢谢了。”
“不客气不客气,不要忘记上官网填写产品的使用心得哦,您要是觉得我们产品还不错记得给个好评!预祝您使用愉快!”
“嗯,嗯。”
A送走了人,抱着箱子坐在沙发上,利落地拆开包装,读起操作指南:“哦,这样,恩这样,大概懂了,看上去操作不难。”对大多数人来说,假如收到了这么个陌生东西,又被告知会有一个可以被实践出来的有意思的结果,会很期待或是好奇结果是什么样的,也因为这个原因尝试着开始使用。A倒没去想遥远又飘渺的未来,只是知道要这么做因为自己更好奇这个捏泥人的过程。
泥人会长成自己希望的模样...那自己想要什么样呢,毫无思绪便无从下手。A在屋内踱步,妄图抓住什么一晃而过的灵感。当他经过镜面,通过反射看到些什么的时候,突然就明白了。
不喜欢镜里所有被吐槽过的东西,来个新的吧。
镜里的脸,没有温柔也不够锐利,没有辨识度。那就把泥人往夸张了捏。面部结构要立体,眼睛放大,眉形要干净,眼神凶一...算了,还是捏个温柔乖顺一些的。加点上睫毛,打上层次,再放点散落的下睫毛。这样不错,够出彩了吧,够夺目了吧。不会再有人说“你的存在可算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做不存在的人。”
到了身子,废话,要壮啊。要能打架,要捏得没有人打得过,最好是捏成那种看一眼就知道不好惹的,惹不起的人。要是再壮一点,再壮一点就不会被人欺负了。就像家人说的,如果壮一点就不会发生那种事了。要对得起别人的期待。
走路的姿势,他们背后评论过,摇摇晃晃的好像重心不稳,僵尸似的,样子很丑又滑稽,只会惹过路人发笑。那个时候A多想大声辩解,那只是因为我高啊,突然间长高数十厘米谁适应得了啊,我也不想这样。一瞬间,A用左手抓起右手手腕,再用右手捂住自己的嘴,一巴掌拍在那些将要蹦出的字词上,看着它们缩回去。就是说要正常一点的话,腿可以捏短一点再粗一点才比较稳。最好是打开互联网,按照现下流行的腿,分毫不差的捏。
对了还有泥人的内在,说到内在没想到这有什么标准。得了,上数据,具体事件下优先选择90%的人群会给出的反应与举动,优先度与人群百分比始终成正比,以此来计算出最正确的动作。
大概就是这些了。这样子看上去像是一个正常的泥人了吗。正常...哦,可是这一点都不正常啊,谁会是这样的。A将泥人立起,准备放入生成装置内,这是一次性操作。突然,A摇晃着将泥人推倒。它背离了“我”,又学不到成为别人的样子成为别人期待的样子,一堆拼接的破烂,鬼样,鬼样。不该是这样的,不能是这样的。这又是什么?我想的不可能是这样。
打烂他,砸碎他,加水,让他和液体随机混合至均匀,让他重新的,自由生长,野蛮发展,变成自己想长的样子就好了。什么样都可以的。
于是A决定改变主意,让一切重新来过。
作者:江橼
评论要求:笑语
正文:
“首先我得澄清一下。”
我理了理垂落耳边的珠花,莫让其刮花了丫鬟替我上的妆。
“我的真的长生不老。”
坐在身边的小娃娃似懂非懂地点着头,压根儿没听懂什么叫长生不老,反倒是在我对面的媒婆们一个个噎住了,半晌不吱声。
“大姑娘不想成亲,倒也不用说这些胡话……”
我也不知道这群婆娘哪个是王家,哪个是黄家,但我清楚,她们都是冲着我攒了百多年的家产来的。
“夫人走得早,后院里全靠大姑娘把持,十里八乡谁不夸句好!”媒婆们眼珠子咕噜一转,又找到了新的切入点,“可如今老爷身体不好,想操心大姑娘婚事也力不从心,要是日后去了,大姑娘一个人可咋个办哩!”
说着说着,这群婆娘就拿手绢点眼角,一个个哭得跟狼嚎似的惹人心烦。
我这暴脾气,一下子没忍住,当场翻了个白眼出来。
什么叫夫人走得早?那“夫人”也是我好吧?
那“老爷”他娘也是我!
就怀里这孩子她姐、她娘、她姥姥、她奶奶都是我!
“行了,可闭嘴吧。”我抬手招呼丫鬟小厮,让他们赶紧把人扔出去。“说不嫁就不嫁,说不招赘就不招赘,是听不懂人话?”
我一边骂着,一边抱起小娃娃往屋里去,无论身后如何污秽言语全都当做没听见。但隔绝了外人,隔不了家人。屋子里,青布长褂的中年男子坐在太师椅上,怀里揣着杯冒着药香的茶。
他听见脚步声也没睁眼,开口非常沙哑低沉,“阿娘不该如此。”
“不该什么?”我逗着娃娃权当年纪大了耳背。
“应是找个人帮衬才是。”
他本是弃婴,丢在那逃荒路上的乱葬岗里,被从坟墓里再次爬出的我碰上了。大概是辛苦奋斗了百多年,最后落得被当成不详之人乱刀砍死的结局让心理有了扭曲,我盯着那襁褓中奄奄一息的小娃娃登时移不开眼。
“从小养大的狗,总不会再咬人了吧?”
我寻思倒可以试试。大不了就是再死一次。
反正被枕边人踹下马车、赐死皇陵、五马分尸、烧死鹿台……又不是没经历过,不过是再体会一次被儿子背刺罢了。
当然,如果有得选,我倒是宁愿自己死一次就全都结束了。
这不,养了四十六年,我演了他娘、他姐姐、他妻子、他闺女,现下因着“年事已高”,错过了出嫁的最好时候,又凑巧儿子病倒,据说马上咽气了,就引来了一群闻着味儿的虫子。
“那你说,招赘可是好选择?”我从回忆中拔出,接上了他的话。
“……”但他却又迟疑,给不出好答案。
我知道,他不想我再重蹈覆辙。只可惜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女子当不得家,请了女户也只能一辈,要是自己“死了”,剩下的小娃娃可就落贱籍了。
我可舍不得她受苦。
“招吧。”我把小娃娃哄睡了,走到他身边,像小时候一样轻拍着他的背,“招个傻的,活到娃娃成亲就够了。”
那时候,就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
“首先我得澄清一下。”
我理了理绿色军装上根本不存在的褶皱,戴正了帽子。
“我是真的长生不老。”
人被杀就会死,只不过十月之后,我又会再次复活——顺便说,我觉得这长生不老的日子可能快要到头了。
因为主席提倡火葬。
我还没试过化成灰了能不能复活,毕竟之前都是就地掩埋,复活我也是憋口气从土里爬出来,可要是烧了……
总不能从小盒子里爬出来吧?
这就有点不唯物主义了。
身后替我拿着包的丫头没忍住笑出了声,“是是是,娘是神仙,长生不老的神仙!”可马屁拍完,丫头又露出那副担忧的神情,“但就算你能复活,也要小心点。战场上枪子不长眼,你可得躲着点哟!”
“那肯定啊,”我套上红十字袖章,接过包往外走,“中枪多疼啊,我可不傻不愣登往上撞。”
“行了,走了。”
“回见。”
大概是小女儿的祈祷生效了,我在枪林弹雨中幸运的活了下来,战争结束后又安稳活了七十多年。
如今正推着轮椅,漫步街头,望着那漫天红旗。
“娘,你说,我会复活吗?”昔日俏皮的丫头,此时已是佝偻老太,她围着红围巾,盖着毛毯,像小时候一样高举五彩风车。
我停下脚步,从背后轻轻地拥抱她。
“会的。你可是我的女儿啊。”
这是谎话,她是我用两袋细面从农家换来的娃娃。
不过这不重要。
哄孩子嘛,我已经晋升大师级了。
在小闺女去世后第三年,我死了。
这晚我正在医院值大夜,寻思下班之前去儿科转转,有没有没人要的弃婴捡一个回去。结果在值班室被人捅了心窝子。
说实话,死我是不怕的,这捅一刀的痛感还没凌迟的十分之一强烈,简直是毛毛雨,但后续的抢救是真的让我痛不欲生。
终于在开膛破肚一个小时后,我失去了意识。
我寻思,这次火葬我总能够结束诅咒了吧?
拜托,现代社会一个成年人搞身份证明很难的好不好!我总不能跑户籍窗口去跟人家说,我是长生不老的怪物,麻烦给我续个身份证吧,出生日期是公元前……
——当然,至于我到底能不能再次复活,还得等十个月后才能知晓。
——行吧,那这次闲谈就先到这儿,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