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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旬夜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背景:电视剧《精准射击》
属性:BL/伪骨科
正文:
血缘真是个讨厌的东西。
它把最爱的人送到我身边,却不能让我在月光下亲吻他。
1、
邵以优开始喜欢射击是在某个瞬间。
气枪射击成绩在屏幕上显示在10.9,他听到自己胸口闷闷的一声轻笑。
像在冬日埋下的一颗种子,在春天发芽,嫩叶青翠。
他在雨后天幕下找到了它。
一如邵以良。
-
那天邵以优在桌子上看到邵以良留下的字条时,情绪比较稳定。
他在大脑里搜罗着关于“昨晚”的记忆,大约是他们在熟悉的摊位偷偷吃了点炸串还喝了酒。他没醉,至少没有双脚打颤,在地上拖出一个八卦阵。而邵以良也没一边骂娘一边把他往家里拖。
他们只是并肩走着,邵以优的一只手被架在对方肩膀上,他低头看他们并排的影子,意义不明地笑。
过去的邵以优滴酒不沾,毕竟喝酒容易手抖,假设未来能成为正式国家运动员,相信人生也会有很长时间和酒这种东西分道扬镳。
所以被邵以良带着喝下第一杯酒的晚上,他迷迷糊糊摔倒对方床上,双手双脚软绵绵地使不上劲,他走不动,只下意识感觉自己不讨厌躺在这,于是他把自己的脑袋往枕头上挪了挪。
邵以良那时几乎快睡了,声音都是懒的:“你床不都好了?怎么又到我床上来了。”
邵以优沉默着,他们距离贴近,手臂离后背的距离不过几寸。
不过几寸远的邵以良声音闷闷的,让邵以优有种少有的安稳,鬼使神差,他给他发了条消息。
【谢谢】谢什么,他也不清楚。
只是下一秒,邵以良回身撞进他的眼里。
他们四目相对,呼吸交错——他想,那是适合亲吻的距离。
-
入秋的白天开始缩短,夜晚漫长。
锦标赛结束的日子,训练依旧日复一日。
邵以良失踪的当天,并没有对邵以优的训练造成什么太大影响。
他起床后,依旧用日用牙刷给自己做完了一套口腔清洁,动作认真得足够感动成天给他们赞助的金主爸爸。然后他把邵以良留下的纸条收在上衣口袋里,发了一个“给你带了早饭,今天有训练。”的消息。
邵以优本来是打算当天给邵以良安排个系统集训的,想着无论是基础知识还是一些动作上给人补补课,免得对方射击仅仅靠着肌肉记忆和经验。
可人算不如天算——邵以优跑了,还跑得无影无踪。
就像是是某天家庭矛盾,结果最小的孩子闹离家出走了一样。
当然这么理解起来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
毕竟,邵以良的确是他们家最小的孩子——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却生了个能漏风的大心脏,成日吵得他要命。
想当初第一次知道邵以良小时候被养在孤儿院,邵以优曾问过他爸那间孤儿院的名字。
老狐狸不乐意说,打着太极哼哼唧唧把话题给摘了过去,那时邵以优也不怎么在意邵以良,就没追问。
如今他想,要不他抓着自家亲爹,威逼利诱把那孤儿院地址套出来算了。
毕竟天知道他这便宜弟弟会不会哪个神经搭错,跑回孤儿院散心去了。
但事实上,天可能也不知道。
【你当初把他领回来的时候,会没问孤儿院地址吗?】
【游乐园?什么游乐园。】
-
这天邵以优完成一天的训练,来到游乐场的时候,手里里是他爸发来的定位。
用他爸的话说,邵以良虽然在孤儿院长大,但已经很久没回去了,与其说回去找他,不如来这游乐园的射击摊位看看。
于是当邵以优抬头,看见头顶还未亮起的一串灯泡,才意识到,这个地方他和邵以良来过。
那是他们刚见面不久,关系不和,邵以良提出靠打枪比赛来决胜负。于是他被拐带着半夜翻了游乐场不算,还给保安追着撵了两条街。
那晚也是邵以优第一次看邵以良射击。还不错,手臂很稳,射击难度比较小但精准度够。
其实作为专业训练生,他们平日里出门打气球就是种越级碾压。邵以良那稳稳的几枪全中并不算什么值得惊讶的。
只是那一瞬间,邵以良的眼神却引起了他的注意。
大约邵以良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在射击的时候,眼神中带着一种诡异的傲气和自在。
好像,枪就是他的本身,他在做一件极其下意识的事,像吃饭漱口一样简单。
邵以优抓着对方问他是不是练过。
那人微微扬着下巴。“还需要练吗?我一直是这里的神枪手。”
-神枪手?
-还需要练吗?
简直大言不惭,不知天高地厚。
可就是这么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人,在射击赛场上,放弃了他的成绩,用手托住了他发抖的手臂。他说。“比赛的时候,就当我在你身边。”
邵以优向来是一个在情感上比较敏感的人。
比如小时候,父亲某次回来少有的颓丧,他想去拥抱他,却看见那人收起了一直挂在书房的奖牌;再到后来,母亲生病,因为经常需要去医院检查没时间接他,所以他学会了自己上下学。
他总能感知变化,然后去适应。
哪怕后来到他的妈妈长期住院,他也能循着记忆去医院看她。哪怕他不知道为什么妈妈一直不能回家。
可只是有些东西是适应不了的。
就像那天,他照着习惯来医院找人,看见他的爸爸一个人在病房外的椅子上掉眼泪。
他走过去,男人抬起头看他。
那瞬间,他从父亲的眼神里意识到,有什么东西,在那一刻结束了。
邵以优感受过爱,却没有感受过太多的爱。
他别扭又努力地成长起来,像是来不及塑性的瓷罐,未经窑烧,看似坚硬,却一碰就碎。
但他向来听话,父亲觉得他射击有天赋,让他进校队训练,他也是点头同意。
一个单臂平举,为了保持稳定,他练了无数次,从最开始第一次训练第二天手根本动不了,到后来他能几乎将射击圈控制在9.5以内。
他灰蒙蒙的天不及爱意,不见光亮。
射击的10.9成了空中落下的第一道天火。
他在火焰中努力燃烧出了一点骄傲和坚韧。
但邵以优从不是战无不胜,他内心比常人脆弱,有恐惧,有心里阴影,总在最后一枪因为各种原因和冠军失之交臂。
没人教他怎么做,没人告诉他该怎么面对恐惧。
直到那个赛场上,第二道天火落下,有人给了他通往不败关卡的咒语。
那个咒语叫——“邵以良”。
-
【不知道,他没回我电话】
【明天吧,实在不行,去孤儿院看看。】
-
邵以优回到家里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今天游乐场的摊位没有开,询问了附近才知道,这家店老板身体不好,可能今天去做定期检查。
手机里邵以良的对话框里还是早晨他发出去的那条消息。
他开始重新思考邵以良失踪这个问题。
其实邵以优大概知道邵以良消失的原因,不仅知道,甚至某种程度上还觉得情有可原。
只是平日在他耳边嗡嗡嗡的人今天彻底人间蒸发了。
屋子里开着灯。
他觉得屋子里空的厉害。
他开了冰箱找了点速冻食材出来褪冰,不自觉开始思考着邵以良今天怎么解决他的晚饭。
“该不会又点外卖吧?”他想,想完又皱起眉头。
——毕竟邵以优这个便宜哥哥,在活了二十几年后,莫名之间长出了一颗兄友弟恭的心,让他觉得有点恶心。
其实邵以优也没想到为什么事情会发展成这样。
毕竟在几个月前,他真的不喜欢邵以良,甚至可以说是讨厌。
那个被父亲故意安插在他身边的所谓双保险。聒噪。热情。自来熟,还烦人。
像是一只刚学会说话的鹦鹉,噗哒哒自己的翅膀找根桩子就能吱吱哇哇一整天。
结果在某个不知名的一天,他在厨房准备炒菜自然得长开双臂,等着邵以良颠颠儿上前来帮他系上围裙。
直到菜都快熟了他才回过神,意识到刚刚的情况真的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了门。
回想起来,好像邵以良自从来了他家后,就融入地非常快。
第一天晚上,他能听着音乐在房间模仿跳跃的猴子;
第一周就能吃外卖把自己吃得急性胃炎,晚上能喝着邵以优煮的粥大喊:哥,你可真是太贤惠了,要是以后谁娶了你——然后剩下半句被邵以优一个眼刀逼回去,吞着粥呵呵呵地笑;
他就像个太阳。
从地里长出来,啵地一下,跳在邵以优的天上,慢悠悠地发出那点暖和又让他膈应的光。
与其说是太阳,又像个便宜灯泡。
那光不刺目,有点让他不适,久而久之让邵以优习惯了他的存在。
邵以优习惯了,便不讨厌。
不讨厌了便放松警惕,双手长开拥抱了那团天降的火焰。
-
“我没醉……”
“是是是,我知道你没醉,哎,邵以优慢点!我去!你可真是我亲哥。”
-
邵以优确定自己喜欢上邵以良就是一瞬间的事。
他自小比常人敏感,明白自己要什么,讨厌什么,也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所以他知道,他的喜欢来自于一声警报。
——邵以优,邵以良,原来你们是兄弟啊。
——是啊,他是我哥。
哥哥。
世间如此熨帖又亲密的词汇。
它意味着,你可以对某人理所当然赋予无限的爱意,因为血缘,天生的亲近,你们身体来自同一个父亲,不同母亲,有一半相似的基因和血液。哪怕天塌了,我死了,法律上安排遗嘱继承,你还能排的上第一梯队。
所以该怎么办呢?
大脑古怪地冒出疼痛和试探,它们不安又鬼祟作响。道德和理性倾轧上每一个跳动的神经,隔断爱意,切断热情,将所有一切倒退到正轨。
然后它们堆积在大脑深处,越积越大。似乎一个变量,就足以引爆。
所以他该记得的。
那个所谓无事发生的晚上,他借着喝醉晕晕乎乎得让人扶自己回房间,在进门的那一刻,将人压制在了身前。
那时候,邵以良给屋子开了灯,邵以优能清清楚楚看到他那双疑惑的眼睛。
微微仰头看他,满脸“您有事儿吗”的样子。
邵以优觉得可爱,他微微低头笑出声,嗓子因为醉酒显得有哑。“我不是……”
“不是什么不是啊?”邵以良一脸拿他没办法的样子。“你说什么就什么吧,赶紧的睡觉去。”
“不是你哥哥。”他像是撒娇一样在人鼻尖上蹭了蹭,半眯着眼笑着像只耍赖的猫。
那一瞬间,他似乎看到邵以良眼里有些错愕的光。“……谁说的,我就是你弟弟。”
邵以良慌乱地要解释什么,可邵以优并不想听他的解释。
他低头堵住他的嘴。
手指顺着墙,关了灯。
一片漆黑里,他撬开了他的嘴唇,攻城略地的瞬间尝到了令人沉溺的滋味。
邵以良的嘴里是温热的,还带着一种懵懂和茫然的温顺。
城池于战火中陷落。
而他陷落于一个情不自禁的吻。
他们的身体严丝合缝地嵌在一起,他扣住自己亲弟弟的手腕,又去寻找对方的手指,辗转着用自己的手嵌了进去,十指紧扣。
像是用亲密无间罗织了一出天罗地网。
等邵以优清醒过来,人已经在床上醒来。
屋子里空荡荡只有他一个人。
他打开门顺着走廊到邵以良屋子前,走廊是暗的,门缝隙里也没有透出光亮来。想来对方已经睡着了。
他心想,那只是一个吻,酒醉后的一场意外。
邵以良可以原谅他,毕竟以对方的脾气,心大地可以装下一个足球场。
可他又不想邵以良原谅。
他想他记着,记着他怎么吻他。
他将手握紧,试图敲门,又吐出口气慢慢放下。
“……别发疯了邵以优。”他对自己说。“那是你弟弟。”
你别发疯。
-
那天晚上,在邵以优抓起钥匙,决定自己连夜开车去孤儿院之前。
邵以优回来了。
房门传来钥匙转动的声音。
后者像个圣诞树,在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后,提着大包小包晃晃悠悠地拖鞋进门。
邵以良手上东西有点重,微微张开手臂,努力用脚把自己脱下的鞋摆正。
然后他走进大厅,对上了拿着钥匙一动不动的邵以优,还乐呵呵笑了笑。
“哟。你这么晚去哪儿啊?”
“找你。”邵以优伸手接过邵以良手上的东西。一堆超市采购用品,还有一些蔬菜鱼肉。
“啊,我今天,有点事就出去了。那个,我可打报告了。”邵以良语气顿了顿,又轻快的笑了起来。
“我看到了。”邵以优没说什么。低着头收拾邵以良买的东西,大多是之后两天的伙食,他们一起住之后经常一起采购,所以爱买的东西都有彼此喜欢的。所以,有些不常存在的东西总共能引起注意。
“你没吃晚饭?”
“啊……”邵以良看到邵以优手上那袋速冻水饺的时候点了点头。“啊……今天有点,有点忙忘了。”
“我给你煮。”
邵以优自然而然地回了厨房。新鲜的蔬菜被分装进冰箱上层,肉类一部分放进零度格,一部分送进冷冻层。水龙头冲出的水将蔬菜浸透地翠绿,抽油烟机小功率转动着,发出呜呜的声响。邵以优本就挺拔的声音在暖色顶灯下披上一层薄薄的光。
所有一切都一如往常。
所以邵以良下意识走进厨房,邵以优自然地张开了手臂时,邵以良还是拿着围裙走了上去,手臂从正面穿过腰身在身后时,手被人轻轻握住。
他们在将要拥抱的距离。
邵以优比邵以良高一点,侧过头可以贴近邵以良耳朵的上边缘。他们谁也没有动。他们两个像是亲密无间,又隔着楚河汉界。
邵以优微微把头贴近邵以良的脑袋,轻微的支撑,像是多一份力就会打破某种平衡。
他的呼吸很慢。
他想。邵以良,血缘真是个讨厌的东西。
它给了我很多理由去爱你。
却它让我站在离你最近的地方,无法越雷池一步。
“邵以良,你为什么是邵以良……”他又念出了一句话。
只是这次,上次不及听见的人听到了。
-
那天晚上,入秋的风在天台打了个转。
邵以优在刷完牙后接到了一个消息。
来自他的青梅竹马,当年追着他打了整个小区,出国前还哭得邵以优满衣领的“温柔女人”南婉婷。
她说:我到你家楼下了,快来接驾小优子。
他的这位青梅做事向来雷厉风行,邵以优到楼下时,笑着接受了一个撞得满怀的拥抱。
他有些无奈,又有点开心,心中的郁结被久别重逢的喜悦微微冲散,抬头却瞥见阳台某个一闪而过的影子。他不确定那是不是邵以良。
只是他听南婉婷说。“小优,听说你多了个弟弟啊。”
他回过神点了点头。
“是亲弟弟吗?”
“是。”
“哦~”女孩的尾音在秋日里扬起,像是某个坠落的音符,她笑道。
“那走呀,你带我见见他。”
-END-
备注:最近看的一个小糊剧,之后剧情大概就是青梅竹马戳穿两个人不是兄弟的真相,所以结尾停在这里。主要很喜欢前期骨科那种挣扎暧昧和血缘矛盾的感觉,emmmmm磕死我了(X)
mode:笑语,求知(随便写,随便看)下为正文:
声明:为了行文便利,所有出场的生物都会被称作“人”即使他们可能不属于智人科
案:国王“raj”一词,虽在日耳曼语族发展出了另一个词:king,cyning,koenig,但这个表示“王”的古代词仍然可以在“reach"的词源中找到。在印欧语系中,国王的概念是“伸出或伸展他的手来保护其子民的人。
——————
人总是喜欢偷懒的,这和保护生命的能量需要有关。往年的祭祀盛会有人缺席也就缺席了——大家都乐得躲懒——只要在高台上的首领点名时别被发现不在就行。但今年的所有人都汲汲营营地进行着这场从居所到会场的短距离迁徙。在这里居住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准掉出去往远处那雾霭中泛着白光的城市的队伍。因为没人敢保证那些首脑在想什么,又会喊上谁。到时候若是喊了却无应答,那戏台子就该塌了,而公认地,没人能承受得住首领们的怒火。
这就是这年祭祀的一桩不幸。而接下来要说的,是这年祭祀的幸运。
诚然,因着这繁琐的规矩,包括那姑娘在内的,每一个被上面那些领事啊,首脑啊,注意到的人都如丧考妣地装作一个没事人似的站在那空地上等着仪式宣判自己的死期,但今年的祭点又实在是不同。乌央乌央的人群挤挤挨挨在空地上,空气中充斥着人们散发的汗水和呼出的热气,平白地让这地方比别处高处了几度。他们的注意全在着磨人的环境上,没有资格站的离高台近一些,视力又不那么好,错过了高台上那些人的表情。因而他们不知道的是,今年的星期三和奈登——现在是人们的首领了,不关心这个,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们要和这些居住在仙境的女人们进行一场谈判。事实上在此之前他们已经洽谈了好几天了,而今天,是他们洽谈结果的缔结仪式。但那些祭司们面无表情的脸上确让星期三产生了一种不太美妙的预感。他头一回觉得这些女人们除了躲藏和毫无公德的杀人之外还有可怕的另一面,那似乎是一种超出生命本身的毁灭欲望。这样的感觉只持续了一瞬,好在她们最后行动了起来,开始举行仪式。不论如何她们同意了共同执掌祭祀权力的协议。
女祭祀们希望被包围的困顿境地能减轻一些,星期三希望臣民的死亡不要那么地不受控制。不论如何,他们的期望至少在祭祀这件事上是一致的。若是这项协议真的能够成功的话,这里能够再和平几年。至少,在他们耗光那从天上来的流星之前都如此。
只不过,这些居住在隐秘之地的女人们已经搁置了天外之物的信约,普通人的信约在她们的眼中重量又有几何。
在递交条约那一刻,星期三切实地感受到了那伸手的女人宛如实质的毁灭欲降临到了自己头上,他的寒毛树了起来。然而他正欲向人群中的卫队发送信号时,却听得狂风从背后呼啸而起,那是从未出现过的振翅和摧折声。热浪从头顶喷涌而来,差点把他烧成秃顶。随后一个巨物砸了下来,把女祭祀们看似坚不可摧的神庙压塌了半边。
空气似乎凝滞了那么一瞬,随后人群开始尖叫,踩踏。混乱中,这些高台上的人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们宝贝一样,流星送来的神像,被带走了。
那些年长的女祭司们脸上露出了一种板着脸和怒火之外的松乏感,这让星期三见了有些怀疑:这些女人保守的到底是什么。但随后,珍宝被盗走的怒火占据了他。不论如何,维持这里的流星被带走之后,原来的生活都没有办法再继续。因此,星期三提出了结盟后的第一项合作:将那神像找回来,至少他们不应当让那合作的期望全都落空。
但那些年长的女祭司们在他开口前就仿佛看穿了他的想法和忧虑,她们说:“我们的使命已然结束,本不应该再出现在这里。”于是便带着众祭祀离开了,仿佛此前的一切全都从未发生过。然而那些年轻的却都留了下来。她们出生在这里,如此的不幸发生,她们应当维护和挽救。
卫队的效率非常的高,很快,躁动的人群便平静了下来。他们得知首领们组织了猎龙,很快队伍便会组织整齐然后出发。事情必会如首领们承诺的那样,等他们找回失去的流星,生活会如长久以来所期望的那般安宁祥和。
Vol.244【污染】
作者:【十二招】萝卜
mode:无声
我哥死了,被装在十毫升装的防护瓶,和三位队友一起。我哥,一米八几的高个,现在居然可以揣兜里。把他们捧起来的那刻,我恍惚得想吐。
徐队给我派了任务,要我带哥和队友出发,做投放任务。队长像往常一样少话,嘱咐完三点事项和路线,就让我走了。我驶远,回头看了一眼狭长的基地。生者和死者没什么不同,都是被装在某个森严的容器里,这样想,不知道是“我哥的死生都一个样”,还是“我活着宛如死亡”哪一个念头宽慰了我。
我打算不走最近距离的污染地,而是去趟海湾区,我们以前老家那儿。习俗因为代价高昂而不断衰落。我仍认为灵魂应该送到家乡的风里,哪怕风已浑浊,肉体无法归根。开车的时候,我注意力老忍不住在兜内,差点撞上一座小废墟。“有的污染物会保留些许心智,对外界环境作出反应,切记,它们已经不是我们的同胞。”徐队的嘱咐对我来说反作用更大,我太希望我的口袋里突然有点小动静。平时能冷静猎杀他人变成的污染物,换成自己的亲人友人,人人心里有一个坎。徐队说过,当我过了这个坎,我就够格当小队的新队长了。我不想太早当上新队长,看来我哥和我的前辈们很希望,因为他们一动不动,仿佛向我保证,他们已是最低级的污染物,最安全的实验品。
晚上睡车里,我做梦了,梦里,我在吃绿舌头,绿舌头透亮亮的,清晰得很,我哥的脸却糊得像有百十只雪糕融化在上头,黏黏地滚动着。
我问他:“哥,如果二十四小时以后,就要去死,我们该去做什么?”
我发自内心地问他,十四岁的我鼻炎不好,考试不好,爸爸妈妈也不好,死对年幼的我有莫大的吸引力。锄地锄出金龟子的幼虫,我会呆呆地看很久,看它们晶莹剔透地蠕动,挣扎,再以“害虫”的判断来上一锄头。上初中的我,对任何命,对我自己的命也是这个态度,命被暴晒在泥地里,我站着观赏它,死只需要一个定性,一下锄头。
我哥正正面面瞧了我一眼,他的脸还是糊糊涂涂。他给了我一个脑瓜,软得像一滴奶油滴在我的额头上:“川儿,你嫌我抢了你想吃的冰点,想咒我死是不?”他转身摸了摸他的口袋,里面掏出了一大堆钱,我接过钱,钱在我手里融化,黑黢黢的一坨。“如果今天要去死的话,咱们就小卖部把冰柜里的冰点都买来吃了吧。四支四支地买!别一下子买太多,容易化了!”
我出门买雪糕,结果买了个世界末日回来。世界末日有四种口味,是黑巧克力味,黑巧克力味,黑巧克力味和黑巧克力味的。四根雪糕直直吃到我的胃里,把我的胃冻成了防护瓶。
我惊醒了,下意识摸了摸我的口袋,污染物还在。回忆了一下梦,主要是想回忆好久没吃到的绿舌头和我哥。梦里我哥怎么会是雪糕脸?我思索了一阵,突然又觉得,他好像本来就是一张雪糕脸。或者因为他太喜欢雪糕,所以他本来就是一只雪糕?“污染物母体完全吸收个体前,个体存于世界的概念会逐渐消解,最后,哪怕是至亲者的记忆里也不会存在生者的身影。”徐队的嘱咐扎了一下我,我反应过来,连忙开车。也许在我的认知里,不需两天,我口袋里的就只是一瓶污染物了,我没有送污染物落叶归根的必要,我想送的是我哥。
海湾区沿途的风景就像是炸毁的焦糖工厂,黑色的粘液搅着浓稠的浪花。房子是海,车道是滩,冒泡的树木是贝壳。我的投放任务很简单,找片污染最严重的地方,把防护瓶丢下去,它会被污染吸入,撑得越久,就越能定位到母体的位置。这就是我们收集队友的尸骸,看着他们转化,不给予他们安宁归宿的原因。我掏出了瓶子,十毫升黑色液体,是我已经想不起名字,想不起容貌的哥和队友们,他们的死只需要一个定性,一下抛出。
“最后,执行任务时,要凝视瓶子。”
终于做到这一步,我理解了徐队的忠告,瓶子一下子被污染物吞噬,记忆像死去的海绵般萎缩,爆裂时又翻起浮沫,我锄出了金龟子幼虫,但没砸下锄头,雪糕不是黑巧克力味的,最好吃的雪糕是快融化的雪碧味的——什么人剩了半袋给我来着?
我好像送了几位重要的人回到故乡的家,海的怀抱里,仿佛回到数亿年前只有大海的星球。我不会记得他们了,因为我们无可救药的相遇本就应该在数万亿年前,或者数万亿年后。
Vol.200「赌徒」御膳
作者:舞舞纸
免责:随意
郑义气是御膳房里厨艺最差的人。他面色黝黑,膀大腰圆,皮糙肉厚,一点都不像个手艺人,一身素袍穿在身上只觉古怪,虽说人常不可貌相,但他的手艺就和他的面相一般粗。他只会耍刀,但刀工实在说不上好,不要说用冬瓜雕出龙凤,他连把萝卜切得一样薄都做不到,唯一拿得出手的只有削肉片的活。
郑义气能进御膳房,确是因他一门超人的功夫——他能面不改色地把人心从胸里完整地刨出来。
这听起来没什么。御膳房每天都杀肉,偶尔也会料理猴子,人和猴子差不多,都是一个脑袋两手两脚,怎么把心从猴子胸里刨出来,就怎么把心从人里刨出来,真正把人卡住的,是面不改色地把心从人里刨出来。
按理说,吃肉的不必在乎肉是怎么被杀的,为什么在杀人上就会对屠夫有如此奇怪的要求呢?这,都要从上上上上——不知上几任的国师说起。
那国师是三朝元老,仗着自己资历老,对皇帝指手画脚口无遮拦。他一肚子迂腐学问,只会照本宣科地念些仁善、王道、心性。这些也许游说得动先帝,但对现在的皇帝来说,只是一些越听越烦的废话。
“国师,你天天说心性,说仁道,但朕从未见过仁见过心,你告诉朕,什么是心,朕要去哪找心?”
那日,皇帝终于倦了,决定找个法子杀国师的头。
“心就是善,就是希望天下安居乐业。近朱者赤,殿下常与仁善者往来,受他人的仁爱,就会有望他人好的心,这就是仁善之心。”
这套说辞,先帝也许能欣然接受,但新皇帝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国师先诋毁皇帝没有仁心,又诋毁皇帝身边没有有仁心的人,诋毁后宫群臣犯了众怒,诋毁先帝太后更是罪无可赦。
这是他自己往坑里跳,皇帝都从索然无味变得喜笑颜开:“国师如此进言,想必也是仁善之人。朕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朕要近朱者赤,多和仁善之人交心。就从你开始,如何啊?”
这国师是老糊涂了,丝毫听不出皇帝的言外之意,居然大言不惭地说愿意为皇帝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皇帝听着高兴,命人把国师捆起来,要取他心。几个先帝的老臣见状,忙为国师说话,什么不杀能言官,不能任性妄为,劈头盖脸地向皇帝砸了一堆大不敬的句子,最后也被绑在了起来。
“朕要行仁道,近朱者赤,培养心性,所以要以形补形,朕要仁善者的心吃,仁善者,为仁善者说话的也是仁善者。朕以后每天都要吃一颗仁心,就要在这大殿上,亲眼看着庖丁解仁善者!”
小太监忙去御膳房传了御厨。那是杀鸡宰牛样样精通的御厨,杀肉放血都不会眨一下眼睛的手艺人,但他看到被绑在大殿柱上的国师,竟忘了自己的本分,迟迟下不去手。
“不忍杀仁善者的,同仁善者。”
于是这名御厨也被绑了起来。之后传来的御厨虽然将前一个御厨解了,但挖出的心只有半枚,手脚哆嗦得拿都拿不稳,他也被视为同党,绑了起来。
就这样,国师、大臣、御厨……这些人都被关进了死牢。朝堂上再也没有那些恼人的进言,皇帝的耳根终于得以清净,就是御膳房的人不断减少,餐食变得不那么好吃,又砍了几个人的脑袋。总管马上补了一批御厨,勉强让御膳房能每天做出饭来,但御膳房的厨子可安心不得——皇帝亲自监工,挖心厨子只要皱一下眉就会被绑起来,御膳房的厨子一个接着一个都进了大牢,这样下去所有的厨子都会死。横竖都是死,厨子们顶着欺君的大罪,托刑场的人荐了一名执凌迟的师傅,希望他能面不改色地挖出人心,断了这击鼓传花般的指名。
这名凌迟师傅就是郑义气。他行刑时面无表情,令人怀疑他是不是嫉恶如仇。很多人都在背地里议论他是不是杀人犯或是同杀人犯一般的人,是不是疯子,不然处刑罪人,怎么能没有一点喜悦之情呢?
刽子手看不起他,刚巧御膳房来问人,于是顺理成章地把郑义气交了出去。凌迟师傅难教,但像郑义气这样的人,纵使手艺再好,有才无德也要不得。
郑义气虽然不会下厨,但他干活利落,还会耍凌迟的花。别人挖心是一刀插进胸里,撬开肋骨挖出一颗破碎的心来,郑义气是一刀刀将心前的肉骨剃开,最后那心完整,还会砰砰地跳。皇帝大喜过望,赏他了金银珠宝和官位,还给他在后宫找了间带花园的大宅,赐名“郑义轩”,片人的场子从大殿转到了郑义轩,牢里的人也被带到了郑义轩的食窖。皇帝一有闲情逸致,就带人到郑义轩的院子里,涮着火锅欣赏郑义气的手艺。
开始那些御厨是看不起郑义气的。郑义气杀过人,他的手脚是不干净的,起初他们不让他进御膳房,只让他在花园的角落里打地铺过夜。但渐渐地,他们也改变了对郑义气的偏见,认识到了郑义气身上的工匠精神,发觉了厨师这一行的本心。
厨子的职责只有让食客满意,不论食材是什么,都应以人为本。挖心杀头的恐惧会让他们皱眉手抖是因为他们学艺不精,他们的神情体态让皇帝不满就是严重的失职。这些厨子悟到了真理,一些对郑义气刮目相看,承认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精进自己的专业,希望有一天皇帝能看上自己的拿手好菜;还有一些也对郑义气刮目相看,佩服他的手艺更佩服他能洞察食客的需要,他们开始研究挖心的技艺,挖熟了猴子,又去当仵作、去当刽子手,尽管隔行如隔山,他们也愿意为了自己的食客从头修起;还有一些人就不那么上进了,他们知道自己得不到皇帝欢心,也不想自己努力,只得在宫中散播谣言,损郑义气的名誉,这些人是要不得的,好的御厨也不要看他们,只打发他们摘菜洗碗清理厨余,这让他们的谣言变得更加恶毒了。
郑义气搬到郑义轩后,就离御膳房远了。他仍是最红的御厨——因为他那手艺精进了十年,其他人从头学起是比不上他的。他从初一片到了十五,又从十五片到了初一,很快,食窖的存货就见底了。
不果断又愚蠢的人已经没有了;果断但愚蠢的人什么都察觉不到,就像往常一样过着日子;果断又聪明的人虽算得到有一票人会死,但他们知道自己受皇帝器重,尚且安全;聪明但不够果断的人会害怕,他们怕被发现留有仁善之心,一些人想打包袱逃出宫去,却被抓了现行,结果也成了食窖里的一员。
皇帝扫清了宫中的仁善者,打起了微服私访的算盘。先帝是个推崇仁政的人,他广建学堂,教仁义礼智信,还通过考试从民众中选出最讲道德的人,给他们做官。现在国内一定还有很多仁善心人,皇帝打算带上郑义气和亲信宠臣,一同游历全国各地。
听到皇帝打算微服私访,宫里剩下的人都为自己松了口气,但一想到自己在家乡的亲眷,那气又在卡嗓子眼里不出来了。宫中的事是不能随便流传到民间的,新皇帝没公开推行新政,百姓们会以为皇帝仍旧崇尚仁善者。万一自己的家眷为了讨好皇帝自称仁善者——留下来的聪明人清楚,自己置身事外的方法只有视而不见。但这事涉及亲族,总有几个以前果断又聪明的人,变得既不果断也不聪明了。
其中有一个靠仁善考试得到官位的人,他在学堂被灌了一脑袋的仁义道德,靠着毅力和胆量才苟活到现在。现在他知道天下的百姓要遭宫里的罪,变得更加坐立难安。
这时,他的耳朵里传进了毁谤郑义气的谣言。
“那个郑义气,其实是个好人。他根本下不了手杀人,他只是演戏。他给猪心灌了血,藏在人胸口,装作一刀刀片肉的样子,其实只是把猪心从口袋里掏出来而已。”
“那些被掏了心的人都活着,他们装死,因为皇帝只吃心不吃肉,没人关心他们的尸首去了哪里。”
“你不信?我可是亲眼看到的,那郑义气往人胸口切了好多好多刀,但那被切的人不但眼珠子会转,还会吭声呢,这不是诈死是什么?一定是诈死!”
“那可是杀人啊,还是一刀刀把人慢慢片了,杀人怎么可能这么冷静?一个人那么轻松就把人给片了,如果不是诈死,那就是没有人性,是禽兽,是畜生!”
这种谣言光听到就是罪过。其一,郑义气是在皇帝的眼皮底下片人,说他作假等于说皇帝眼瞎,腹诽皇帝是死罪;其二,他们用鄙夷不屑的口气议论郑义气是禽兽,等于毕恭毕敬地赞美那些仁善者是人,这是相当于仁善者的行径,该杀。
但那个靠仁善考试上位的人,被长期伪装的压力压垮,失了智。他把这谣言当成了自己和自己家乡父老的救命稻草,发了疯似的去抓。
“郑义轩的院子里不是有口井吗,每次片完人,他就会把尸体扔进去。其实,那里是密道。那些诈死的人被郑义气扔进井里以后就活了过来,他们通过密道,远离了京城,逍遥快活去了。”
那靠考试上位的人记下了这些谣言的内容,当晚便偷偷潜入郑义轩的院子,往井中连投了数枚石子。他细细分辨了石头的回声,对那谣言有了数。
第二天早朝时,他将此事禀告了皇帝。
皇帝听后自然是龙颜大怒。把御膳房里除了郑义气以外的人都抓了——这些人不是毁谤犯就是包庇犯,没有一个是无辜的。
“朕是追求仁善的明君,你们在宫里传谣,理应拔了舌头,但是朕是明君,可以让你们在拔之前再说一句话,你们现在要说就说吧。”
面对皇帝最后的仁慈,二十个御厨里有十七个喊了冤。每喊一句冤,地上就多一根舌头,等皇帝发现他们好像有冤屈要陈的时候,那些喊冤的人都已没法说话了。
“陛下,这些人喊冤,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没错。”那个靠考试上位的人说,“微臣认为,陛下应该去郑义轩看一下,如果事实不是传的那样,那我想这些去了舌头的人,命也可以拿去了。”
皇帝觉得他说得有理,便带着太监和群臣,起驾郑义轩去了。
皇帝驾到时郑义气正在削萝卜,但他削瓜果的技术还是差,萝卜皮和萝卜块奇形怪状地掉落在案板上,乌七八糟。不过皇帝没有怪罪他,见他一日不懈地磨练厨艺反而十分高兴,连礼都免了,只宠他继续削。
“陛下,那口井就在这里。”郑义轩的院子里只有一口井,因为井边围了一圈挂满香囊的木栅栏,十分显眼。皇帝下了轿子,随那考试上位者去了井边,栅栏里地方拥挤,只进去了两人,其他人都在外把守,一半人的眼睛盯着井边,另一半人的眼睛幸灾乐祸地打量着郑义气。
“这里怎么有口盖子啊?”皇帝问的是井上一顶大盖,那是皇帝嫌井里味重让人给盖上的,但刚听过那谣言,皇帝心里生疑,也开始怀疑这井里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了。
“陛下,臣要移开这井盖,请站过来一点。”皇帝怕那井盖撩到自己,速速挪到了考试上位者的身边。
盖子打开的一刹,那是臭气熏天。不只是皇帝,花园里的大臣也被腐味熏到,忙用袖子遮住龇牙咧嘴的脸面,怕被当成仁善者送进食窖。而离那井近的两人,皇帝被熏得头晕眼花,只觉背后被人推了一把,头朝下坠进了无底深渊。
只有郑义气面不改色地削着萝卜。骚动时他手一抖又断了片,气急败坏地往那甜美多汁的萝卜上啃了一口。
史料称皇帝为彻查疑案,失足跌入井底,享年一十三岁。
郑义气目击了考试上位者在打开井盖时单手将皇帝提起投入井中的一幕,诚实地指认了。群臣认为这是谋大逆,按律应凌迟处死。郑义气回到刑场,这是他的第一份工。
郑义气虽然常在宫里片人肉,但刑场毕竟是不一样的环境,他许久不上工,上第一份工时居然失了手——第一刀就插进了考试上位者的心里。那考试上位者呜呼一声就断了气,堵得嫉恶如仇者们捶胸顿足。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繁殖
魔女是无法通过生殖繁衍的。魔女生下小孩,小孩仍是一张白纸一样的普通人类。什么魔力的继承、属性的继承,都是人类对未知种族不切实际的幻想。魔女最多只会对小孩进行家庭教育,让他们后天习得魔法,而且还要承担小孩开不了窍数年心血化为乌有的风险。
于是魔女们放弃了从白纸开始培育魔女的方法,转而去人类中寻找已经对魔法展现出一定天赋的孩子,将他们选为魔法少女,再让他们一步步成长为魔女。
事实上,现在大部分魔女也是这样成长起来的。甚至有许多魔女没有接受其他魔女的教导,无师自通了魔法。他们没有家族和流派的传承,只是因为想要同类,自发地启迪了许多人类的魔法天赋。
所谓魔法,不过是骗小孩子的东西。
对这条魔法本质的理解越深刻,就越容易成为魔女,越容易培养新的魔女。
因为能成为魔女的,也只有相信荒诞谎言的小孩子,以及,相信荒诞谎言的只有身体长大了的大人。
一年一度的引导者大会上,魔女们正举着五颜六色的果汁汽水推杯换盏。
魔女不热衷于生育,但会对在培育魔女和魔法少女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魔女予以表彰。不论有没有后继者,魔女都会为引导者大会上的突出贡献者悉心准备奖品礼物——晶莹剔透的好像魔法结晶一样的漂亮糖果。
“今年的杰出贡献奖还会是她吧。”
“也有可能是魔法叽里咕噜的那个,今年火出圈了。”
“魔法叽里咕噜是什么?”
“讲魔法少女的动画片,我家小孩天天蹲在电视前面看,班上的同学都拿着魔法棒挥来挥去,不买个正版魔法棒都没办法在班级里抬头。”
“电视……这么厉害吗?我以为现在的人都不看电视了。”
“她同学也可能是网上看的吧,总之很火。”
“但这种动画片,也就小孩子这个年龄段的人玩玩魔法棒吧,他们长大以后还会想做魔法少女吗,搞不好这段回忆还会被当成黑历史封存呢。”
“说的也是,小的时候我们全班都在看小樱,结果长大了以后,魔法少女就变成人见人嘲的高危职业,再也不会有人对它抱有向往了。”
“我认为这是两道筛选。小时候看的广撒网,长大了看的是精心筛选,看完了高危职业还想做魔法少女的人,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同类。”
“所以论量是叽里咕噜占优势,但论质还是三冠王吗?”
她们说的三冠王,正是前三年都荣获了杰出贡献奖的得主——“心理老师”。
四年前获得这个奖项的是孤儿院的院长,她把孤儿院的孩子们当成自己孩子,教他们魔法,让他们全部成长成了优秀的魔女。
心理老师做的和院长其实非常相似,她会向那些被孤立、被欺凌的孩子传授魔法,让他们拥有和人类战斗的意志。而且心理老师比院长更进一步的是,她对她的学生们加固了魔法少女和魔女的身份认同,这些学生因为长期被人类群体隔离在外,所以对自己不是人类这件事接受得异常容易。
“我是从人类成长而来的,就连我自己都会觉得我只是一个会魔法的人,但她能让学生一下子就觉得自己不是人类,算是断绝了他们回归成普通人的可能。”
“也就是说,她能让所有买魔法棒的人类,都变成魔法少女,而且这些魔法少女不会随着时间流逝把魔法少女的记忆当成黑历史……吗?”
“我想是这样的。人类学习了科学以后,就会把我们的魔法用科学解构,最后得出我们只是骗小孩的大人的结论,对魔法嗤之以鼻,但一旦把自己和人类分割开来以后,就不会再像人类一样否定魔法,反而会将魔法作为科学的对立项,更加坚定地相信魔法。”
“院长的学生,也有很多人在长大以后融入人类社会后,把院长的教导当成一个善意的谎言的,虽然是美谈啦,但最终他们还是要回归人类社会的。”
“回归人类社会不好吗,我觉得问题不是我们是什么种族,我们一开始都是人类,至少是人类一样的白纸,魔法才是我们身为魔女的决定性要素,只要会魔法,觉得自己的人类还是魔女,都能像魔女一样传承魔法。”
“嘘——颁奖开始了!”
“今年的,杰出贡献奖得主是——”
“我猜还是心理老师。”
“我猜事不过三。”
“万一是咕噜咕噜呢?”
“是谁呢是谁呢?是——女性教主!”
“啊?”
“谁啊?”
“女性教主是近年来刚刚出现在网络上的大大VIP,拥有百万粉丝,她凭借着自己的号召力,让自己的粉丝相信自己被人类迫害,主动将自己归类为了被狩猎的魔女,自愿学习魔法知识,发展下线,其规模之大,前所未有。”
“呃啊……不是咕噜咕噜!”
“魔女还是活成了人类那种为了繁殖不择手断的样子啊。”
作者:格子
要求:笑语
“1971年,菲利普·津巴多主持了十分著名的‘斯坦福监狱实验’。津巴多教授结合从该实验到伊拉克监狱虐囚案三十多年来发现的社会现象,透彻解释“情境力量”对个人行为的影响……”
年轻的女教授带着略显老旧的黑框眼镜,一板一眼地读着讲义上的内容,丝毫不介意光线昏暗的教室里学生几乎都趴在桌上补眠。
“津巴多教授的实验对监狱的具体情境进行了非常详实的具现化,包括监狱的构造、人员的服装、狱卒的任务等……”
应声弹出的PPT上,几十副刻画监狱内乱象的插图照片依次播放,不知道谁悄悄把窗帘拉开了一点,透进来的日光格外刺眼,横插过投影机的淡光在白色幕布上落下几点光斑。
“……人类是社会动物,我们都处在日常生活,扮演着分属于自己的社会角色剧本,并在其规范与约束下,这也导致了,受到角色剧本引导的我们会不自觉作出自己都想象不到的恶行……”
捧着书的女老师似乎完全不介意台下的沉闷,推了推厚重的黑色圆框眼镜,继续按部就班播放PPT。直到清脆的铃声打断了冗长的讲述,她才止住声音合上书。而此时,昏昏欲睡的学生们纷纷回了神,沉闷的教室骤然充满热烈的人声,不知道谁手快地将遮光帘一拉,盛夏午后的阳光猛地跃过窗户与所有人亲切地打了个招呼,引发了几声女生的惊呼和男生的抱怨。
“困死了,下午第一节课就是让人想睡觉,尤其是这种凑学分的选修课。勇哥他们约了去唱K,下午学生半价,一起不?”梁鸣山的肩膀被室友大力拍了一把。
“啊,今天不了。有事。”他敷衍地摆了摆手,匆匆挎上单肩包,一步三级冲下了阶梯。
“王老师!等,等下!”
对方转过身来安静地等待他,直到梁鸣山气喘吁吁跑到她的面前,有点局促地站好,才开口询问:“怎么了?”
“关于这本书,《路西法效应》,对,有些问题想请教您。”
“你说。”
“呃。”他尴尬地眼神游离了起来,室友呼朋唤友的声音还在背后响起,时不时有人询问梁哥怎么不一起来。于是,没等他做出什么切实的回应,对方便体贴地再次开口:“到我办公室谈吧。”
被用作心理咨询室的办公室收拾得窗明几净,门口贴着王晴教授的名字,旁边的玻璃展柜上摆放着一排荣誉证书,几本参考书摆在案头,白色的外套挂在衣架上,角落里的加湿器安静地冒着白色的雾气。下了讲台,严肃刻板的女教授显得平易近人了不少,她随手将教材和水杯放在桌上,替梁鸣山拉开一把看起来很舒适的沙发椅,又颇为贴心地给他倒了杯水,才在另一个椅子上坐下:“现在可以说了。”
梁鸣山有些出神地看着王晴流畅自然地做完了这一切,才如梦初醒般回了神。他握紧手里的水杯,清了清嗓子:“啊,对,是的,王老师,关于刚刚讲的部分,有一些问题想要请教您。”
“您在课上说,受到角色剧本引导的我们会不自觉作出自己都想象不到的恶行,是这样吧?”
“没错。”
“也就是说,像津巴多教授所说的,一群佼佼者在特定角色剧本里也会变成暴力没有道德的人。”
“是的,津巴多教授是这个意思。”
“呃,那老师您觉得呢?”
“我对此保留意见。”
“保留……的意思是?”梁鸣山迟疑了一下,局促地喝了口水。
“没关系,你可以继续。”
“啊?噢,噢噢。那我继续说。我的意思是,是不是可以说,展现出暴力倾向也好,破坏秩序也好,主要是角色剧本的问题,而并不是演出剧本的人。您知道,被剧本要求的嘛。”他的身体稍微有些前倾,像是极度希望获得对方的肯定。
“你是说实验设计者的剧本有问题?”
“嗯,啊,啊啊不对。”梁鸣山的眼神错愕了一下,急忙解释,“不对不对,我的意思是,监狱的看守,这个角色就注定了需要暴力镇压反抗,需要维护秩序,所以扮演这一角色的时候,理应忠于职守,并非是参与实验的人想要暴力,是这样的吗?”
“嗯。”
王晴点了点头,这显著地鼓舞了梁鸣山,他的表达逐渐流畅了起来。
“那么,我们怎么知道人是被角色剧本引导而不自觉干了坏事,还是因为自己想要做坏事而做坏事呢?你看,像实验里的那些扮演看守的学生,他们实际上是被要求镇压反抗、树立权威……巴拉巴拉,啊总之就是类似的要求吧,并且后面还说到,他们的心理受到了很大创伤,可以说也是受害者了吧。”梁鸣山舔了舔嘴唇,又喝了口水,才继续说下去。
“换到现实中,角色剧本大都已经被写好了,而大多数时候,人们扮演什么角色也并非自己的选择,简而言之,人不过是被外力推着在一个又一个剧本间切换的棋子罢了。这种情况下,一个人犯了什么错误,应该优先反思的是塑造了这样角色的社会,或者构造了这环境的周围人。去谴责这个人并没有什么用,甚至他也是受害者。”
他像是害怕被打断一样,急匆匆地一口气说完了这些内容,然后才像是完成任务一样松了口气向后靠在沙发椅背上。
“社会环境当然是有很大责任的,但人也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王晴把手里的杯子放到了一边,推了推眼镜,“这个道理是不是有点太泛泛了?详细点来说,就像津巴多教授在书里所谈到的,优秀的美国女兵会对伊拉克战俘做出虐囚的性游戏,护士明知医生处方超剂量,却仍遵从指示开药。这些事情的背后显然有群体环境导致的去个人化、从众、屈从权威,但不可否认的,对自己的角色逐渐产生认同和不断进行自我辩护,合理化自己的行为才是导致他们变本加厉,导致事态失控的必要原因。”
看着梁鸣山逐渐难看的脸色,王晴叹了口气。
“为自己拼命找理由并没有什么意义,我想这个话题我们之前就讨论过了。”
“我知道,我只是……只是想给自己个机会。”梁鸣山捂住了脸。
“事实上,你从来没有放弃过给自己机会,不给你机会的是对方。哪怕你能说服自己一千次,你也是受害者,你只是被环境和固有观念左右了,但你对她造成的创伤,说到底是你的责任,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
“我没有逃避,我道歉了啊,我也反省了。有什么用呢?她又不愿意原谅我……”
“坦白来讲,不原谅你这件事,很难说是你受到的伤害更大还是她受到的更大。”
谈话一时间陷入了僵局,王晴并不急着继续讲下去,而是重新拿起了杯子。
漫长的宁静后,梁鸣山缓了口气,重新抬起头来:“所以,真的,真的没有办法让她回到我身边了吗?”
“那你不如也想一想,你想要回到你身边的,是打不还手、言听计从的她,还是惊弓之鸟、惶恐度日的她。”
嘈杂的蝉鸣在教学楼外响得此起彼伏,室内的冷气似乎为了抵抗猛烈的暑气猛地吹来一阵冷风,日头西斜透过明亮的窗户,照得椅背上一抹将散未散的暖黄。
作者:夜雨
评论:无言
(完全没写完。可能要回炉,可能要先写大纲。反正现在不行。)
他向夜空望去。大楼的边缘并不清晰,方窗透出的光亮就像悬浮在空中。楼顶的航空障碍灯,红光优雅地闪烁,仿佛预示着什么天空而来的凶恶。
“在这样的世界,即使早已有外星人来到我们身边了。我也不会奇怪的。”
她的声音亲切地在他耳边响起,像是揉了揉他的耳朵。
他感到恐惧、恶心。
地面的灯火离他越来越近。
A市连日的狂风暴雨吹得车道两旁一片狼藉。
清晨的阳光清亮,早起的环卫工人在草坪上休整被吹得东倒西歪的灌木丛。
吕文还记着半个月前,阳光盛烈,鲜花锦簇的样子。不过对他而言,没有温度的阳光贴在他的身上,时不时吹来几缕清风的日子才叫惬意。
云慢慢地飘过。他眯起了眼。
早晨上班的业主或是租客按时从他面前经过。他带着一抹不容易察觉的笑容,装作没有看见他们。
吕文是一名保安。他站在保安亭里,看着环卫工人们在草坪上劳动着。
保安属于物业配套服务的一部分,但这到底有没有用呢?
谁也说不好。
一辆车从小区里开了出来,道闸缓缓打开。吕文举手敬了个礼。
“一路顺风!”他本来应该说出来的,但是他没有。
就敬个礼吧,工资也没多少钱,他想。
对于贾乐意来说,早晨总是匆忙的。他其实没那么多要准备的。只是他每次都会在床上捱到将将要迟到的时候再极限起床,最后则当然会迟到。
他匆忙窜出小区,一路小跳着,每一步都能跃出一米远,竟是一点不慢。
路旁的环卫工人已经将花草连根挖起。地面一个接一个的坑。
有一位面带愁容的中年妇女正打着电话。
贾乐意看见,有一个坑里露出了粉色的人类皮肤。他感到一些恐惧,但他的脚步渐慢。他要装做不经意地,不经意地看过去,记住一些细节,然后离开。
一步、两步、三步。
“嘭!”
泥土与碎肉扬到了空中,一股恶臭自那个坑为中心迅速传播开来。
一些黏液挂在贾乐意的头发上。他忍不住吐在了路上。在场的离得更近的环卫工人们,每一个身上都挂着一些碎块,不少人都当场吐了出来。
那个面露苦色的中年女人已经哭了出来。
“叫警察,叫警察!”
今天大概是不适合上班了。贾乐意狠狠擦拭嘴角,然后掏出了手机。
“老板,我今天要请一天假。”
陆柯今天也在执勤。接线员刚才转达给了他一个奇怪的出警要求。
指令不是很清楚。他疑惑地点火,发动汽车。
距离事发地点不算很远。他自如地转动方向盘,享受难得的好天气。
快到了,他远远地就看了一群人蹲在路边。人不多,就是脸色都有些苦。
他突然闻到一股恶臭。陆柯停下车,迅速将车窗摇上。他脑子里回想起,这样那样的情景,然后在密闭的车里深吸一口气。
还行,没有侵到车里来。他心想。
推开门,然后又迅速关上。
眼前是沾满粉色碎片的坑。陆柯的脚底黏黏糊糊的。他慢慢地走进那里。
白色的断骨还留在坑底。陆柯的眼角开始疯狂抽动。
远处蹲在路边的人群里抛过来一个铲子。陆柯看到铲子后抬头一看,但找不到是谁扔的。
那铲子上也粘上了不少“东西”。
他带上手套,弯腰捡起铲子,开始刨了起来。
一看就是没有刨过土的姿势,他也不蹲下,也不用双手,就用一只右手往外扒拉,像是外国小孩把不爱吃的青菜划走。
但土地已经很松了。
松散的一层刮开了,剩下了油性的一层。它黏腻得就像泡了一天的水。
是啊,也就是昨天。陆柯想着昨天的狂风暴雨。是的,不去想眼前的事的话,就能好过很多了。
嗯。
终于最后一铲。一张似乎已经变得十分软烂的脸,它被包裹在一层层透明的保鲜膜里。
嗯。嗯。嗯。
陆柯立起身,把铲子放在一边,退回到车旁。他脱下手套,把手捂在嘴上。
他嗅着自己手上传来的洗手液的味道,终于感到一丝宁静。
“现场必须迅速进行勘察!”一个人愤怒地说到,“这件事发生在这种地方,已经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
“这是犯罪分子对我们的挑衅!”
“迅速调查、迅速破案!必须早日把这个案子的影响压下来!”
那个人脸已经红了。但我想,现在现场进行勘察的警员们憋气的脸应该还要更红。
既然是小区边上,应该会有大量的监控能查吧。我要想想办法,往那边去吧。
吕文听到了早上那声“嘭”,也看到了肉片像天女散花一样落了一地,但好在他离得比较远,没闻到,又或者只闻到了一点点恶臭。
他现在正站在干净卫生,还开着空调的房间里调着监控。一位同样干净卫生的警官站在他身后。今天一早来的那位就惨咯,现在还在那儿刨土呢。
“这里就是全部的了,最近一个月的监控。”
警官停了一下,似乎在想着那具尸体的腐烂程度,然后他说。
“够了。”
“发给我吧。”
作者:月隙
关键词:荒唐
备注:写的很烂呃呃呃
“费恩!”
门被骤然推开,撞在墙上沉沉地发出“咚”的一声。一片灰尘扬起来,慢慢落在渐渐冰凉的人体上。对面大楼的霓虹灯骤然亮起,照亮尸体的面容——一张全然陌生的脸。
林熙棠焦急的表情凝固在脸上,慢慢转向墙角的阴影处,那里坐着一个人,一个眼神与死人没什么区别的人。
这个人从沙发上缓缓起身,落日的余烬落在他的面容上,却烫得林熙棠的眼前骤然模糊。
“……晚上好。”那人这样说着,一个字一个字从肺里挤出来。
“你杀了人。”
这句话趁着他不注意骤然从唇齿间溜出,可是没人在乎。
他扬起一个微笑,与往常并无分别,然后走上前去握住费恩的手———
林熙棠猛地颤抖了一下——这手,冰凉得同尸体无异——然后比握费恩更紧地攥住自己的衣角
“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
“费恩……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祂的笔尖顿了顿,嘴唇嚅喏几下,很快又埋下头写下几行字
“你到底在做什么你知不知道?!那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啊!”
林熙棠紧盯着对方,眼里的火苗直烧到心肺之间……
【祂又一次介入了。】
费恩挑起唇角有意做出一副无谓的表情,却一下子扯到嘴角的淤青——大抵是“搏斗”时留下的吧——不禁“嘶”了一声,
“我不过是不想这么不明不白的活着罢了,”他不等林熙棠反应便接着说道,“这么多年你难道没发现哪里不对劲吗?全无逻辑的事件、性情大变的同伴,还有、还有那些莫名其妙的记忆!”到最后他几乎是在咆哮了,“什么人?什么生命?我们只是几根线条拼凑出来的几何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读者有兴趣的留下,没兴趣的抹杀,这就是祂们、那些所谓的造物主每天都在重复重复重复重复的事!”
林熙棠猛地挥开不知为什么握住的费恩的手,牙关紧咬,过了十几秒才缓缓吐气,低不可闻地呻吟起来,
“你变了…疯了……彻底…………”
祂咬着笔杆,面上流露出几分苦恼。一旁地板上躺着几个从废纸篓里溢出的纸团。
费恩静静站在原地,侧耳聆听着铡刀吱吱嘎嘎悬在颈侧的声响
【果然如此!】
他站在天台边,微微笑了一声,意有所指,“你不信。那么……你觉得从这儿往下跳,人能不能活?”
林熙棠心下一抖,下意识往前迈步
“站在那儿!”
这是今天见面来费恩第二次失控。大楼的霓虹灯在他身后闪烁,各色的灯光倾斜下来,胡乱地涂抹了半张脸。他随着怒喝而圆睁的眼睛里近乎本能般流露出一丝紧张,但眼神却好像穿过林熙棠的身体进入了另一个空间。
腕表的指针一圈圈滴滴答答,霓虹灯颜色变幻交织出不同的图案,楼下小巷里传出虚拟游戏机的广告声……这些平常的甚至有些许嘈杂的声响在某个千分之一秒归于寂静,一切的一切只分黑白灰,鱼在太阳中跳舞,叶脉的爱情漂浮在电脑之外,尘埃的时间下压,夸克分解成窗沿……——各种各样的概念扭曲成挠不开的毛线球祂们正在重构,重新构造几根线条——代表着费恩和林熙棠所在的整个世界的线条——也只是几根线条罢了。
祂的笔尖在纸面略略停滞,洇出一个边缘毛毛刺刺的椭圆,却又喜悦地惊呼一声,纸上很快倾泻下一行行扭曲而战栗的字迹。
林熙棠怎么也想不明白,短短几天时间,费恩的“病”就已经严重到这种程度,
【当真要进疗养院了吗……】
林熙棠有很多话想问,但最终只是长长地、认输似的吐出一口气
“……不管哪里,我都不会放弃你。”
十几年相处下来,费恩用脚趾都知道对方话语的未竟之意。
于是他突然开口道,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的建议是不要过来。”
他的语气太过平静,叫人分不清到底只是一句穷途末路的戏谑玩笑话还是另有什么深意。
他转身,张开双臂向地面扑去,重力急切地向下拉扯着……
——“砰”
“喂,您好,这里是林熙棠,请问有什么事吗?”
“……”
“喂,喂,您在说吗?”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的建议是不要过来…………嘟嘟嘟嘟”
电话被挂断了。
林熙棠盯着那个全然陌生的号码,缓缓攥紧了手机。
作者:魇
评论:笑语
题目:穿裤衩的龙
现在想来,我当时误闯到裤衩村去,也算是偶然中的必然。一来我是圈里出了名的方向白痴,二来我天生似乎就对那种有点人文气息但不多的小地方五感敏锐,所以走下国道走上村路走到这里的过程无比自然,像无论经历多少波折都能蹉跎过的人生一样。
村口自然是要有晒太阳的闲汉,和他们搭话也是顺水推舟。我不抽烟,所以给每个人都发了一包喉糖,大家开心地剥开糖纸,让整个口腔带着食道和气管都泛起凉丝丝甜津津的感觉。话题从南飘到北,不知怎么就聊到了花木兰,我称赞她解甲归田的壮举,却发现乡亲们对此反应平平。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裤衩村也有一位花木兰式的人物,而她甚至至今还生活在这里。
我大为惊奇,提出想去见她,也希望能有人为我带路和引荐。同时心中也暗自生出了一些她的轮廓:肯定有着善良但坚毅的家人,一身精湛且极其实用的武艺,还有从拼杀中残留下的武器。提到这位“花木兰”的闲汉看了看太阳,表示现在那位应该还在地里,不妨先给我讲讲她的传奇经历,反正回家也要路过这里,顺便就见了。
我欣然同意。
如果开始讲述一个人的故事,那至少要先赋予这个人一个名字或是名号,接下来的事情便都是关于“郭长生”的了——是的,这位“花木兰”就叫郭长生。
听到这个名字我便能猜到,她大概是家里最体弱的孩子,因为父母淳朴的情感寄托,才被叫做“长生”。但闲汉甲(等一下就会明白为何闲汉也开始有了编号)表示,这个名字是村里的教书先生给起的,他觉得这样比较好,长女健康以后就方便带大弟弟妹妹,郭家人深以为然,于是这个呱呱坠地还没有发育出任何第二性征的小婴儿便叫了这个名字。教书先生想得不错,郭长生确实有一个弟弟和两个妹妹,她也极为健康勤劳,四岁时就可以站在板凳上给一家人炒菜,吃完饭后也可以在所有人懒洋洋卧着休息时,精力十足地拎着小桶去菜园捉虫子喂鸡。所有人都觉得这个名字起得好,但教书先生却犯了难——他觉得自己再也起不出这样质朴刚健的好名字了,于是一有机会便飞奔去了省城。郭父犯了难,抓着头皮想了好久,最终决定剩下的孩子们依次叫“郭二宝”、“郭三宝”和“郭小宝”。
这样惬意的日子过了几年,这片土地突然变了天。今天来一位大帅,明天来一个土匪,后天居然还来了叽里咕噜说外语的外国人。但管事的人是否有良心本来就是生活的充分非必要条件,所以无论是郭家,还是这个村子里的人们,还是像以前一样每日辛苦劳作,直到病倒的那一天。
郭父是积劳成疾,且健康状况忽好忽坏,总是教人在绝望和希望的中间徘徊。郭家因此不得不开启了更艰难的生存模式——除了要种地、喂养家禽(家畜已经第一时间卖掉请郎中了),照顾菜园之外,还要熬药和照顾病人。偶尔邻居也能来搭把手,但只能缓解燃眉之急。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几个月,每个郭家人都被熬得筋疲力尽。所以在一个风尘仆仆的采参客来到了村子,提出想请人当向导进山挖人参时,郭长生自告奋勇地应了。她拿到了一笔钱,足以在雇人帮忙种地的同时支付接下来一个月郭父的医药费,采参人还答应她,如果采到了顶尖货,会再补一笔丰厚的酬劳。
你是不是特别期待郭长生的山林大冒险?我也一样,但令人失望的是,闲汉甲称,郭长生从来没有详细说过山里发生了什么,只说她们失足掉下了悬崖,她自己侥幸扒住了山缝,躲进了一个山洞,又在山洞里发现了这条裤子,觉得可以应个急,便套上了。两个人进了山林,一个人走了出来,一身衣服都是破破烂烂的,唯独一条裤子簇新板正。
那可真是一条神奇的裤子,每个人看来似乎面料都不太一样,但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他认定的最高级的材料。郭母动过让郭长生把这条裤子卖了换钱的念头,但很快在女儿惊人的脚力面前打消了它——从山里归来,穿着神奇裤子的郭长生,宛如神行太保戴宗附体,日行八百,夜行一千。郭家很快因为郭长生开启的跑腿业务赚到了钱,足以应付郭父的医药费和雇佣短工帮忙的开销。
这真是很顺畅的发展,我感叹,而与此同时,闲汉甲被一位黑黑壮壮的阿姨揪着耳朵拖走了,于是我只能去问闲汉乙郭长生的生平。他的讲述能力比闲汉甲要差一点,但我还是知道了接下来的故事。
郭长生在某次去省城送信的途中,遇到了一个趴在路边的人。这其实并不奇怪,那年月毕竟大家日子都不好过。长生掏出一个两盒面馒头对他比划了几下,那个人摇了摇头,很费力地把身子转过来,露出了肚子上血肉模糊的疮口。
他看起来快死了,而一个要死的人的嘱托比山还重。于是郭长生回到家之后,告诉郭母,她要去一个地方,要做一件大事,若有人问起来,便说她又进山挖参了。
郭家人再见到郭长生,是在周围一窝胡子打到村口的时候。她骑着马,马腿踢起的雪块飞到了半人高,她掏出手枪,枪一响,一个土匪就栽到雪地里,最后所有的土匪都躺下了,她才跳下马,对藏在门后的乡亲们敬了个军礼,又跨上马走了。
那她是什么时候重新回到这里的呢,我急切地问,闲汉丙挤了过来,看来他也被乙混乱的叙述折磨得很难受。他用像机关枪一样的语速给我讲了郭长生之后的人生:赶跑了外国统治者之后,她便回来了,带回了一枚闪亮亮的徽章,一些钱,还有脸上一道狰狞的伤疤。郭家人都很高兴,甚至高兴到忘了给大女儿说媒,于是这个英勇的、日行八百的、立下汗马功劳的女人,就单身到了九十多岁。
大概闲汉丙确实说得太快了,我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中间的几十年去哪儿了,怎么一下子就到了比古稀更久远的时间点?此时闲汉又凑过来开始讲,那一年爆发了很大的洪水,年轻人和军人在河堤边吃饭睡觉,浑身都滚得脏兮兮的。九十多岁的郭长生自告奋勇地担起了送饭的任务——没人需要她亲自去上游查看了,气象部门有了各种检测仪器——所有人都不同意,但没有人能够拗得过她,于是村长把自己家的电动三轮车借给了老太太,又集合所有人把可口的饭菜装满了车斗。
郭长生开着电动三轮车在村子和河堤之间来回奔波,偶尔也帮着抗一抗沙袋,渐渐地,
她也在别人扒饭的时候顺便扒两口,也在别人睡觉时躺一会,最终,在一个浪很高很高的晚上,她和电动三轮车掉到了江水里,三天后,人们在下游发现了她的尸体。
这真是平凡又伟大的一生啊,我感慨着。
一生?谁告诉你她死了?闲汉乙、闲汉丙、闲汉丁异口同声地问。
不是发现了尸体吗?我说,郭长生复活了?
那倒没有,闲汉丁说,她当然没有复活,她要是复活了,我们这儿为啥要叫裤衩村呢?
我被这个神奇的逻辑烧得瞪大了眼睛,那……那是怎么回事?我讷讷地问,同时腹诽这个故事里有太多没有解释清楚的点,比如郭父的病好没好,比如郭家剩下三个孩子的去向……
“我确实死了,也没有复活。“我听到一个老妇人的声音在我脑后说话,而当我回过头时,看到了一颗长满了鳞片的头颅,和那道鳞片都没有覆盖住的狰狞伤疤,它对着我眨了眨竖着瞳孔的金黄色眼珠,须发无风自动。
我错愕地看着这只本应存在于神话里的生物,看它左前足挎着一只装满了香瓜的藤筐,看它后腿上穿着的、看起来面料就非常高级的裤衩。
这是郭长生,我无比确定,也明白了为什么闲汉们要这么叙说她的结局。那头神话生物看着我,从藤筐里掏出一只香瓜,一拳砸开,掰了一半递到我手里。
“看到我的事,还是请不要说出去。“它说,”毕竟——”
我福至心灵,一边接过半个香瓜,一边和它一起说出下面的话:“建国以后,不让成精。“
作者:月隙
“不用担心,手术会在虚拟场景结束之前完成。”
“虚拟场景吗……”少年摸了摸下巴,“是什么内容?”
“这个啊,是我们睾盛科技最新的研究成果。您将以某种身份前往百年前,观察真实的历史社会环境。”
“哈,不错嘛。”
……
【登入中……】
……
抬手拉动门环轻叩,
“哟,032号又是你啊?等着啊,这就来这就来……”
一个男人的面容出现在别墅门口是显示屏上,语调熟稔。
他这才开始观察视觉主体——蓝白相间的制服,手里拉着一个半人高的金属箱子,头上的帽子印着“睾盛科技”,胸前是编号“邮递032”——看来是睾盛的邮递员啊。
男人走到他面前,看着箱子不禁挑了挑眉
“B级货?”
“是的。”他听见视觉主体语调平淡的回答“需要为您展示吗?”
男人笑了一声,伸手拉开门,故作优雅地弯了弯腰,“请吧,亲爱的032号。”
032号微微点了点头,拉着箱子目不斜视地进了屋。
仿古巴洛克式的室内装修使得屋内光源并不怎么充足,悠长曲折的走廊上悬挂着狰狞的兽首,跃动的仿真烛光向地下投出一段模糊的光晕,猩红地毯蜿蜒向更深更暗之处。他下意识顿住脚步,投去好奇而恐惧的一瞥——然而,那片幽暗并不是寂静无声的——032号的制式长靴落在地毯上,踩出些许叽叽咕咕的水声,或许还有些粘滑又弹性极了的碎屑。
032号漫不经心地踢开或是青白或是紫红的工具残片,顺着廊桥绕过几个弯儿才有一张干净的桌子能让他完成展示商品的任务。右手使力一提,左手轻柔地托住金属箱的侧边,灵巧的手指熟稔地在密码锁上拨弄几下,随着微弱的“咔哒”一声,一丝玫红色的光从箱子的夹缝中射出来,落到桌腿旁有着天蓝色虹膜和细细红丝的眼睛上,给黯淡无光的眸子点上一层引诱魅惑之感。
“啪”
眼球中的汁水爆了一地,勉勉强强洗出一块粉红色来。男人难掩兴奋的往前踏了几步,“快快快,打开我瞧瞧——”
032号不为所动,垂着眼慢慢打开盖子——一张倾国倾城、雍容华贵的美人面,线条优美的脖颈,像蝴蝶翅膀般顺从展开的肩膀下是柔软而饱满的乳房和纤细柔韧的腰,却没有与之相配的双臂和双腿——
是——人彘!
他悚然一惊,怒不可遏的同时不寒而栗。顿时手忙脚乱往后倒退……却是不能够——032号漠然地站在原地,甚至伸出手去,隔着一层类似橡胶的薄膜细细抚摸着B-37752的身体,至少在少年看来大概还能称之为躯体,而不是什么再常见不过的生活用品。
他的视线只能随着032号转移,故而在男人挥舞着大把消费点,豪横至极,一掷千金之后,他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个箱子在背后越来越远。
沉重华美的大门缓缓闭合,一如以往。
“滴滴滴——”
032号有些怠懒地叹气,却还是转身往睾盛科技的方向走。
他的思绪还停留在那栋昏暗的仿古别墅中,并没留意032号的动向,直到电梯门在面前缓缓打开——
——!!!
他猛地睁大眼睛,幽幽的绿光投在他的视网膜上,连带着现下并不存在的胃液也在一瞬间翻涌起来——那是……千千万万张泡在粘稠液体之中的面容,挺拔的鼻梁将透明薄膜微微顶起,显出近乎荒谬的安详无辜之感……
他眼看着032号伸手划破薄膜,液体涌入排水孔,优美的躯体被细心擦拭干净,按照做过成千上万遍的流程装进箱中……
……
……
他从长梦中慢慢苏醒,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医生护士背光的笑脸
“你醒了,手术很成功。”
它不知为何,下意识颤抖了一下,笑容尚未扬起便一眼看到床头上几个大字
——“香火延续计划专用”
“你、你们……对我做了什么?!!”
不等医护人员动手,富有经验的AI弹出几根皮带,轻而易举地制住它的全部动作。
“哦哦哦,冷静,孩子,冷静点——”
“我们都明白身份的改变不是一时能接受的,也理解你现在的心情——”
另一个人接口道,“你也看到历史了吧,本来像你这样负责种族延续的孩子的命运。”
它动作一滞,虚拟场景中出现的一幕幕在眼前浮现——猩红地毯上绵软而白皙的破碎皮肉、封存于箱中的雌性人彘、、千万张相似的脸沉在液体里,流转着幽幽的绿光……
它沉默下来,磨得圆钝的齿列用力咬住水润鲜艳的唇,
至少、至少……
……我、我比它们活得好。
“话说,这些容器到底是怎么挑选的啊?”
另一个声音松了松领带,心不在焉地回道:
“————”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笑语
备注:预警一下,日常刷剧搞的BL向同人,纯磕CP产物
1、
我是汐颜儿,一个无尘宗前后百年无出其右的奇才。
第五代掌门人,无尘宗历史上的自仙魔大战后的一代转折,就是我。
当年师父把我捡回来的时候和我说。“汐儿,无尘宗以后就交给你了。”
我以为她是开玩笑。
后来才知道她是半夜里梦到祖师和她托梦说我此生有贵人之力,平步青云,可将无尘宗带入仙门前列。
那给我师父一阵乐,第二天就捡到了我。
想来我们修仙之人也比较讲究天地之道,换句话,比较迷信。
当然,作为一个自小受到我师父重点关注长起来的天选之人,我的确在修行和功法上有不错的造诣。
入山门的第十年我就参加了仙山的宗门大会,作为无尘宗代表弟子之一,本人直接杀到了仙门榜的前十,一战成名。
后起之秀,仙姿佚貌,无尘宗汐颜儿。
说的就是我。
总之给我一顿夸,我挺高兴,但我师父更高兴。
她说,本来我都担心要灭门了,好歹祖师爷显灵。
我心里说,师父,没准你就是那个灵,我这么努力可不是为了我那个没见过面的祖师爷,我是为了你。
当然她那时候太激动了,我也没好意思说。
但说了也没用,她多少得骂我。
于是,在无尘宗的前四十年,我的生活除了修炼就是修炼,终于在某日境界突破进入金丹期。都说进入金丹才是真正踏入仙门。
我也因为许多年来出色的表现被评选为,仙山中的最强弟子之一。
当年我师父就表示,汐儿,你上次宗门大会杀上了前三,师父希望你这次争取第一。
我心想没问题。
后来我想,见鬼的没问题,问题大了去了。
-
那年,我在上仙宗宗门大会上见到了我这辈子最大的劫,楚烨。
都说郎才女貌情之切切,一见思君即难忘。
我估摸着我对楚烨并没有一见难忘这点在,主要是他给我打的。
那年的楚烨是一个多年在上仙宗寂寂无名的小弟子。
虽然是羽凌风仙尊收的亲传,但听过他的人简直少之又少。更何况宗门大会我年年参加,宗门榜前十的我都认得,就没他楚烨。
结果一看,果然,是个筑基。
根骨是不错,圣灵根让人眼前一亮。可惜还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孩子。
可惜他上来就阴阳怪气叫我师姐,就像他家有个小师妹和他吃醋闹别扭,要给我这下个降头似的。
我心多宽广,我心想这乳臭未干的孩子,我让你感受一下人间疾苦好好敲打敲打,修仙可不是想象得那么简单的。少谈恋爱。
我,汐颜儿。心地善良,目下无尘,尊师重道。我被楚烨打出去了。
什么情况?!
我绝尘神剑都用上了,竟然被打飞出去了?为什么老娘都吐血了。这楚烨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他是不是偷偷让人渡修为了。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楚烨不是被渡修为了,他是被封了修为。
元婴初期境界,他来打我一个金丹初期,我能赢才有鬼了。
羽凌风仙尊,您对我们这些仙山同盟是真的好啊!
其实想想,我那个时候就该知道,上仙宗轮回峰内俩男人他们不对劲。
——羽凌风给他徒弟解修为封禁的瞬间,身后的尾巴都快自豪得翘到天上去了。他楚烨更好,我还躺地上呢,脚尖一点就往人擂台上窜,他要了长尾巴,都能甩我脸上,而且肯定是九条狐狸尾巴!
狗男人,骚不死你!
但那时候我多天真,我从小大的在这万山仙门长大,一个两个都打不过我,一个两个就像愚蠢的萝卜。
而楚烨不是萝卜,他把我揍了一顿,揍得轻轻松松。
我不得不承认,我恋爱了。
我沉寂百年的那颗春心,萌动了,生根了,发芽了。
楚烨那时候也是一战成名,仙门里是个女弟子都要在私下偷偷讨论他。
我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原来楚烨和我一样,一样是被师父捡上山的,最开始的时候还因为天生没有灵根受尽排挤,也不知最近怎么的,获得了圣灵根,修为一夜之间突飞猛进。
后来我想,我师父捡到我做梦都能乐醒。
羽凌风捡到一个楚烨会不会连觉都不要睡了,半夜盯着楚烨的脸都能直接突破他的大乘境修为,明天就位列仙班。
反正我不知道,我半夜要是能看见楚烨睡觉的脸,我能乐得直接元婴初期。
但我看不到楚烨,只能偶尔找机会去上仙宗送送东西,汇报汇报情况。
知子莫若母,知徒莫若师。
我师父一下子就看出了我那点小心思,她说,楚烨很不错,未来的天之骄子。若是不出意外,可能会是仙门中最快问鼎天道的。
我若想与他结为道侣,就要有与之比肩的能力,荒废自身可不是正途。
我醍醐灌顶。
当天就开始苦修。
只是偶尔还是会找机会去上仙宗做事,然后假装迷路去轮回峰看一眼。
轮回峰花团锦簇,楼阁水榭里白衣翩翩的两个人蹲在地上点火,我躲在墙角听。
一代仙尊羽凌风捧着个烤地瓜叽里呱啦喊烫,丢到楚烨怀里,一个少年人跳起来,边抛边喊。“烫烫烫!”
羽凌风在旁边笑得东倒西歪。
我心想,两位是忘了避火咒了吗?
可回过神,我才意识到,我脸上的笑也没下来。
真好。
我想岁月静好终是好,人生得一心上人真是好。
我喜欢楚烨,也想有天能在他身边,看着他笑得这么肆无忌惮。
那曾经是我长长久久的梦想。
-
现在想来:狗男人,滚呐!!
-
其实我觉得,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错的。
为了喜欢的人努力更是没有错。
那我究竟是错在了哪里呢?
在那十年里我是真没想通。
楚烨被当成魔族坠下无妄崖这件事整个仙宗仙山都知道。
那时候消息传到无尘宗的时候,我正在和师父练剑,天上乌拉拉飞了一群不知道哪儿来的冬燕。我的剑掉在地上,灵力逆行吐了一口血。
那天我师父给我疗伤。
疗完伤后起来摸我的头,她那天摸我的时候特别用力,让我差点让我眼泪掉下来。
她叹了口气,仙魔殊途。
接着就和我掰扯,她当年也有爱过一个人。
我说那人呢?
她说,那是个凡人,早早就死了。如今百年,怕是连骨头都不剩了。
我想,那楚烨是不是也连骨头也不剩了。
那是无妄崖,烈焰滔天的魔族封印之地,去了就是必死无疑。
结果我几天之后在无尘宗附近仙山路口见到了一个人——一个全须全尾的,身上就那一点伤口的楚烨。
我心想,这可真是见了鬼……啊不,这可真是太好了。
-
所以说,我汐颜儿有什么对不起他的。
他掉我无尘宗门口,我给捡回去疗伤了。
他说要无尘宗掌门之位,我和师父去商量了,当然我还真没想到我师父会答应。
在无尘宗继位这几年我兢兢业业,脏活累活都我干。
他楚烨想要拓宽势力,不方面见人,成天蜷缩在无尘宗那一亩三分地里。
我就一炮,他指哪儿我打哪儿。
他说少阳宗可以下手,我带了一群人御剑去了。
他说衍天宗表面结盟实则有异心,我又去了。但人搞阵法天衍的门口那千机阵给我脑门子转到晕,差点归西了他人才来。
现在想想他就是对我物尽其用。
可当年,当年我情窦初开懵懂无知,我哪里懂。
我就知道我命悬一线,看着他戴着一个面具一身黑袍从天而降大杀四方,我觉得,苍天啊,这个男人下颌线真好看。我迟早要给他说服了当我道侣。
当然,楚烨没给我当道侣。
就像我师父让他和我一起一明一暗接任无尘宗掌门一样,多少都是合作关系。
无尘宗式微,要的是振兴门派,而楚烨要的是杀回上仙宗报仇。
他的目的很简单,他想要报复羽凌风,既然他为了上仙宗能将他打下无妄崖,那他就让上仙宗灭门。
师父同我说,楚烨因为经历无妄崖的烈焰焚身,虽然被魔灵珠救了一命,但估计是百年内无法解开仙魔封印,这一百年,无尘宗可以利用他。
只是到时候,鸟尽弓藏,我可不能心软。
而我。当年那个单纯的我,表面上点了点头,心里想的是,阿烨命途多舛,如今满心仇恨情有可原,我会用我的温柔和爱感化他,我可以。
现在想来,我修的是大道无情,天地同寿。
又不是去佛家当菩萨,凭什么去做那割肉喂鹰这事儿?
可当初的我还是一头扎进去了。
那时楚烨是我的万丈红尘,是我的心魔,是我的情窦初开和风花雪月。
我心想千年万年我熬不死他,滴水穿石,母猪都能上树。
可我没想到,楚烨他是真厉害,他比我能熬啊。
牛,姓楚的。
你牛。
-
关于楚烨喜欢羽凌风这件事,我最开始是不知道的。
毕竟我那时候沉迷于楚烨的脸,不……是他的内在。
我只觉得他半生凄苦,唯一信任的人将他狠狠推下深渊,那一颗心里对他柔软得不行。
那些年我总想,在无尘宗的日子可不能亏待了他。
但我实在见他的时间不多。
白日里,楚烨排兵布阵,想着拓展无尘宗势力,到了夜里,他大多会去无尘阁的冰窖里疗伤。
因为坠了一次无妄崖,楚烨浑身的根骨都是重塑的魔骨,魔灵珠成了他半个灵核,而他的经络里还有当年碎裂的圣灵根,多少会有点反噬。
为了压抑这些反噬,无尘阁冰窖成了他的调息之地,有时候实在是严重了甚至会几天几夜出不来。
于是楚烨唯一的一点乐趣,就是疗伤结束后在无尘阁屋顶上喝点酒,或者是在他的书房里画画。而我的乐趣,就是提着两盅酒陪他在楼顶上看月亮,或者他画画的时候,站在一旁静静瞧着。
那是我那些年里最快活的时候。
只不过那时候,楚烨的画上大多画的是仙门山水,大片留白空空荡荡。偶尔才会有一两个人影。但从来没有画上面容。
现在想来,那人不是羽凌风还能是谁?
其实,真的去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思念一个人也是藏不住的。
就像楚烨第一眼就看出我钟情于他。
而他心中所想,又怎么能真半点不露痕迹。
但他就是个千年的王八,那是真的能憋。
当初和我在楼顶赏月喝酒的时候,半醉半醒说的什么,他恨羽凌风,羽凌风那就是个卑鄙小人,杀人不眨眼,当初为了得到上古仙根,还把他当诱饵,差点害得他葬身幽冥洞。
我听得那叫一个义愤填膺,后来一想,不对啊,大哥,圣灵根不是在你身上吗?
虽然现在烂了是烂了点,多少还能用啊。
况且他羽凌风拿了圣灵根,你还从他身上拔出来了是怎么回事?
所以说,不要相信男人的鬼话,特别是他醉酒男人的鬼话。
要不是我当年为了爱情我蒙了心窍,我能被他楚烨那些一点不走心还前后矛盾的混话给骗了吗?
我是谁,我是汐颜儿,我无尘宗最强弟子。
然后我还是被骗了。
最开始那两年我是真觉得楚烨恨羽凌风。
想想多合理,我要是有天成了魔族,我的师父亲手将我打下无妄崖,那我也是难过。只是我想我伤心欲绝,却不会想着报复,我想的是我让师父失望了,我该去死。
后来我才知道。
害怕和绝望是一瞬的,若是从未见过光明,投身黑暗,那死便是死了。
可在你坠落悬崖前,有人拉住你的手,说要救你。他却又在你交出心脏的时候,狠狠踩着你的心再将你重重推下去,那一刻,你便是恨的。
那种恨,是哪怕永坠修罗,化身厉鬼,也要爬上悬崖重生于世与他同归于尽。
而楚烨,正巧,是后者。
谁又知道楚烨曾重活过一世呢。
我不知道。
哪怕是他上仙宗高高在上的仙尊羽凌风也不知道。
-
楚烨在来无尘宗的第七年,捡了一只兔子。
那兔子白嫩嫩,毛茸茸,背边上还有两搓黑毛,看着像是两个对称的翅。
我当初和楚烨调侃,说着兔子是天上来的,那翅膀就是从天上落下凡尘的印记。
后者没说话,抱着兔子却笑了起来。
那时候我沉迷于他的美色,全然忘了,他对这只兔子好得有多古怪。
这兔子是他用仙气养着的。
他那破败不堪,时灵时不灵的圣灵根平日里没用,唯一那点属于仙道的灵力都给了这只兔子,为了的是让这兔子长得好点儿。
我心想你这仙魔之气对冲,再渡个两年,你死不死我不知道,这兔子多少是要成精。
而我后来才明白。
……奇怪,我为什么什么都是后来才知道的?
呵。
他羽凌风当年就有只兔子。
而那兔子就是楚烨送的。
送的时候他还说那一句话是什么“你看,像不像你。”
像不像你。
像不像你……
所以,这个混蛋这些年养的哪里是兔子。
行。楚烨,楚大掌门,你够狠。
你有本事你杀上上仙宗把人抢回来啊,你在我面前搞什么深情。
哦,他好像真打算抢来着。
……
……
狗男人!
-
其实曾经的我也做过梦。
做过那一切尘埃落定。
我和楚烨神仙眷侣,看着无尘宗日渐兴盛,看着仙徒满门,他握着我的手,在无尘阁屋顶看着朝阳初升,夕阳西落。
那些年,楚烨待我也算得上好。
他对任何人都冷冰冰的,唯独对我,偶尔会笑。
一个陷入爱慕之情的女子,见到自己的心上人对自己温言软语两句,第一个想到的是什么。
自然是郎有情,妾有意。
只是无妄崖爬上来的这些年,魔灵珠在楚烨胸口留下了无数条刻痕,那都是蔓延的魔气被强行压制的结果。他的最终计划是利用禾古禁书,转化仙魔之气,为的是几年之后带着一身正统的仙气杀入仙门。
但我有些奇怪。
我怪他为什么从没打算开仙魔结界,哪怕这对于他复仇来说是最简单的方法——不必被魔灵珠折磨,也不必这么苦心孤诣,只要魔界封印一解除,那万年滔天的恨意裹挟着魔族大军,仙宗山门哪个能抵挡得住。
可他从没想尝试,一次也没有。
为此,我曾问过师父,问她楚烨莫不是多了点骨气,想着当初被仙宗以魔头之名打入悬崖,想来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那时我被爱情蒙蔽头脑,心中十分动容,感叹着:阿烨果然是本性善良,不忍生灵涂炭吧。
我师父摸着我的脑袋,汐儿,我如今还不敢死,多少主要是放心不下你。
想来,我师父不愧是死过心上人的。她比我有经验。
-
楚烨在入无尘宗的第九年,突破合体期。
他作为一个魔族本不该拥有修为境界,但禾古禁书仙魔之气逆转,生生将他抬进合体期的大门。
天上隐隐雷鸣似远而近。
眼看就要开始劈他了。我师父用炼虚期的修为杠在无尘阁冰窖外,远远望着像一道密布着无尘宗心法经文的结界罩住了半个无尘宗的仙山。
师父自然是不愿意楚烨这么快死的。
只是她若是扛不住,多少会收手。但我不行,那一刻,无尘阁魔气肆虐,我将修为化作护身咒直接冲进了冰窖里。
我听师父在喊我,可我回不了头了。
血,满地都是。
楚烨身下的冰几乎都被他的血液布满,不知是凝结还是流动。
他像是被心魔扼住了,仙魔之气凝滞对抗,化作无数刀锋在剐他的身体。
那时候,我才是化神初期,扛不住天雷,但无尘宗的心法可以化像,那一刻我怕不是疯了,想的是进入他灵海里去化解他的心魔。
这本就是异想天开,但我还是这么做了。
灵识相冲差点要了我的命,可那瞬间,我看见了楚烨全部的记忆。
看见了他的上辈子,看见他上辈子上仙门受人排挤,看见羽凌风用龙魂劫让他一念成魔,看到他亲手杀死羽凌风,看着他魂飞魄散,下一秒自己也灰飞烟灭。
然后某一刻,光照了进来。
——轮回峰的朝阳,不请自来肥硕的燕雀,像是性情大变却在上古幽冥洞死命护住他的羽凌风。终于在被关进地牢里,推门而入的一袭白衣。那是他命里的一道光,将他一手拉出炼狱,又在他心头放了一道劫。
那人对他说。“是仙是魔,不是一颗魔灵珠能决定的。”
他想问他:羽凌风,我能相信你吗?
我从未想过自己会有一刻能和楚烨贴的那么近,十年,我花了十年走不进他的心。而那一瞬间我能感受他的一切,感受他的心,可那却是我做过最后悔的事。
从那一瞬间开始,眼前全部的记忆里都是羽凌风的影子,纷纷扬扬像是一场春雨,浇熄了他心中焦褐地面上火焰,接着雨水汇聚缠缠绵绵,他仰面一倒溺死在那缠绵的温柔里。
不会错的呀。
怎么会错呢。
那是爱呀。
我想过他敬羽凌风,恨羽凌风,念羽凌风,却从没想过。
他原来爱他。
那瞬间我心绪激荡几近濒死,却还是下意识抓着一片他心中掉落的灵识。
学着羽凌风的声音,将一句话传了进去。
“阿烨,回家吧。”
终于头顶的天劫轰隆隆劈了下来,无尘阁里合体境的一道白光直冲天际,与雷劫想冲,灵力与天雷交汇炸裂燃烧,刹那间,宛若万千星辰顷刻落地。
三道天雷,一层境界。
生死不论。
等我回过神,火焰已灭,冰窖的冰被大火烧成温热的水流,怀里的人微微张开眼,似乎将我认错成了谁,抱着我说了句。“……别走。”
我在无尘宗,用楚烨和我的幻想给自己织了一个网。
网里有大梦三千,有郎情妾意。有我那一颗惴惴跳动的真心。
一日一日,我被那网束缚手脚,蒙住双眼。
终究,被楚烨的一把大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原来楚烨他没骗我。
被羽凌风险些害死是真,他恨羽凌风也是真。
只不过害死他的是上一世的羽凌风,最恨的则是这一世的羽凌风。
那人给了他光,给了他温柔,给了他爱,和绵绵不绝的信任。却让他一朝踏空。
上一辈子他含恨而死,这一世,羽凌风住进他心里修补了那些伤口,再用最血淋淋的方式撕破,他终于受不住了,疼得死去活来。
若不是爱到了骨子里,哪里来的一朝成恨。
若不是长长久久延绵不息的爱恨交织,怎么能让一个人活得那么痛苦,却还是想活着。
楚烨是个疯子,我不如他疯。
那夜,楚烨抱着我一个劲得哭。
我也哭了,抱着他和他一起痛哭流涕,我哭我的心上人,他也哭他的心上人。但想来我倒比他强点儿,我的心上人被我抱在怀里,他的心上人在天上,那一轮明月,镜中花,这辈子都摸不到。
那瞬间我释然了,算了算了,都挺惨的。
谁也别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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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还是个狗男人。
这点不容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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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那几年,楚烨依旧在拓展版图。
上总线上设有,几乎有一半被他整肃过,要么达成联盟,要么被他安插了自身势力。
于是上仙宗送来宗门大会请帖的时候。我看见那个坐在掌门位上的人露出一丝笑。“去啊,为什么不去。”
现在回忆起来。
那天的宗门大会大概是我修仙以来过得最热闹的一个。
一个个仙宗代表架都不打了,就楚烨关于是不是楚烨这个问题争论不休。你说是楚烨,但他身上没有魔气,你说他不是楚烨,却长得和人一样的脸。
我在一旁目光淡淡,手中长剑挽花,看着不远处一袭白衣翩然而下。
上仙宗仙尊羽凌风,真是许久不见。
然后楚烨慢步走到他面前,说“仙尊可认得我是谁?”
那时候我才发现,羽凌风是真的像兔子,一双眼睛红起来的时候看着人还惊慌失措。他说。“阿烨……”
那个烨字被他吞了一半,许久,转到仙门这边却露出一丝似笑非笑的寒意。“都说这是阿烨啊,证据呢?”
那一刻,浩瀚仙力像是一座大山笼罩整个试炼台上空,霎时间几乎所有人都无法动弹,越境的威压从灵脉窜进,像是雷鸣穿透身体。
我心想,也就是您这大乘境能说这话,收了神通吧,谈恋爱不至于祸害大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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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楚烨扬着尾巴鸣金收兵。
我寻思着是不是宗门大会上羽凌风护了他,我看他走路没事还要跳两下。
然后他飞快就跳不起来了。
羽凌风来了。
楚烨想拦着不见人,可那是羽凌风啊,仙门之尊,我都拦不住,你楚烨让一群筑基练气的弟子去拦,我那一刻真怀疑楚烨是不是傻了。
结果,的确,这狗男人他是真傻了。
羽凌风风风火火冲进来说。“阿烨我有话和你说!”
他说。“滚。”
羽凌风说。“我不——!”
然后他们就僵持住了。
四周都是无尘宗拔刀围城一圈的弟子,谁也没敢动。他俩也没动。
大晚上的,鸡都睡了。
他们就这样大眼瞪小眼,瞪有一盏茶吧大概。
眼见我一旁拿剑的小弟子脚都晃悠了。
那时,我站在羽凌风身侧,是羽凌风的视线死角,而楚烨却看得清。
我看了他一眼。
接着一剑朝羽凌风刺了过去,那一刻,楚烨像是终于能动了,我被打飞的瞬间,看到的是他揽着羽凌风的腰一把把人抱进怀里。
我摔在地上,吐出一口血,心骂道,狗男人感谢我吧!
老娘以后再管你老娘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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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羽凌风被楚烨抓进了议事厅。
而我,擦了擦血去找了我师父。
我说,我想走了。我不想当掌门了。
我师父只是摸摸我的头。
师父曾和我说,贪嗔痴怨憎会,人间八苦,我得尝,尝过了,我才能扛起这山门。
这近百年,我修为扶摇直上,却未曾真正看过这人世间。我说师父,我想下山看看。
她掉了泪,说好。
我说,我去十年,这十年多多保重。
当晚,我收拾行李的时候,楚烨来找了我。
他不知和羽凌风谈了什么,身上的魔气意外消减了许多。
他只是看着我,轻轻说了句。“多谢。”
我系着行李的手顿了顿,心想,还不算傻,也还算有良心。打我那掌最后收了力。
我想说,替我好好照顾师父,照顾山门。
看着他的眼睛却忽然落下泪来。
我想我不是不爱楚烨了,也不是比楚烨爱得浅。
我汐颜儿很好,我根骨奇佳,百年难得。
我只不过输在他楚烨不爱我。
他的爱和恨太深,从头到尾都给了一个人,多一份,都不能匀给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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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夜,我离开了山门。
在山门外,看见了鬼鬼祟祟的我们的仙门之尊,他好像是被楚烨赶出来了。
犹犹豫豫想着要不要再冲进去。
我想,怕也只有楚烨才看不出来这个羽凌风的不对劲。
也只有他们当局者迷才不知道自己心里在想什么。
我走过去问了声:“仙尊。”
后者拿着扇子朝我笑。“我就是看看,真不进去了。”
我笑了笑,指了指无尘阁的位置。“仙尊,山门进去直走,穿过议事厅和寒潭便是楚烨住的地方,那里有个书房,你可以去看看。”
“那有什么?”他问。
我说。“那儿有一个人的心。”
一颗惴惴不安,爱不自知的心,一颗看过一眼便知的,思之如狂的心。那里有满满的肖像,有人痛苦后的一笔一画,画的都是你。
羽凌风,楚烨的师父。
你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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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百年,我都在人间生活。
见过千山万水,也见过人声鼎沸。
只是关于仙门的事情我所知甚少,大都从师父的书信和一些传闻里听说。
听说,当年楚烨最终被羽凌风劝回了上仙宗。他选择承认自己魔族的身份,并放弃了圣灵根真正入了魔。他本就是魔族,想来圣灵根对他来说并无助益。
后来,仙门之尊羽凌风在仙门大会上力挽狂澜,说。“是仙如何,是魔如何,殊途同归,最后还不是要归于天道。”
说完还不忘揶揄两句。“也不知道谁当年一边同意我徒弟散尽魂力,一面将人打下悬崖。如此做派就是仙门正道所为了?我看比起我徒弟身为魔族,怕有些人才是真的魔吧。”
那是近百年争论不休的话题。
直到某日,魔尊楚烨和仙尊羽凌风合力开启仙魔封印,以仙魔之力攻创造了第四界。
自此魔族有了休养生息之所。
谁也没想过,仙魔封印被解开,生灵涂炭的局面却没有迎来。
那些沸腾的怨恨日日平息。
直到某日,我在人间,收到上仙宗送来的请柬。
红底金字,上书的楚烨和羽凌风两个名字排成一排。
耳边是千里传音。“下月初五,记得来哦!”
我指尖摸过纸面。想着一面是问鼎天道的仙尊,一面是掌管灵域的魔尊。
谁能想到这仙界魔界,兜兜转转成了一家。
只是,有这两位的坐镇。
想来这三界的魑魅魍魉,怕是这千年百年都得消停了。
-END-
作者: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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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温下降得毫无征兆,对我这种不爱看天气预报,全靠每天起床的体感穿衣的人来说是当头一棒。我也才毕业没多久,独自搬到这陌生的城市,找工作、租房,刚刚安顿下来,既没来得及去街上的服装店淘过冬的衣服,也还没让家里寄些来。我在衣柜里一通翻,拽出仅有的一件毛衣,又套上件保暖背心,裹上风衣,总算有了出门的勇气。
单休的周末在家躺了一天没出门,街上的景色和前天上班时所见大相径庭。秋冬的肃杀气氛俨然已经降临,天空灰蒙蒙的,空气质量恐怕好不到哪儿去。风刮得我耳朵生疼,但把注意力集中过去只会让痛感不减反增。深谙此道的我缩着脖子,把手死死地塞在口袋里,东张西望起来。
早餐铺的蒸屉冒着热腾腾的白雾,伴着发面馒头的甜香、油条下锅的焦香,就像零成本的宣传那样吸引着路过的每个人。有个戴着红领巾的中学生脱下手套,被烤红薯的甘甜烫得手忙脚乱,又舍不得放过一丝烟气,眼镜也熏得糊成一片。我不禁略微偏转行走路线,让自己能经过早餐铺范围的边缘,被蒸汽烘得暖和些。然而我方才在家已经用昨天点外卖的剩菜应付过早饭,上班打卡的时间也不允许我久留。遗憾之下,我只得加快脚步,盘算着明天早上来买个酸豆角包和牛肉粉丝包。
转过街角,从小巷来到大路上。路边栽种的两排银杏不知不觉间变得金灿灿的,一阵秋风就能摇下满眼缭乱的黄叶。先前路过时,树上还是旺盛的绿色,加以地上被踩烂的白果散发的气味,让我不乐意靠近。那段时间,我总是想着“为什么要在路边种满这样难以打理的植物”,但银杏本身又有做错什么?它只是遵守着自己基因里刻着的节律,履行着身为裸子植物的使命罢了。
没错,数亿年来都是如此。银杏,一支残存下来的独苗,就这样孤单地开枝散叶、传粉播种,一代代延续,或是它本身留存至今。一株银杏的寿命轻易就能达到几千年,也就是说,整个人类文明,说不定只是两三棵银杏的生命长度。一棵银杏历经几千次绿叶转黄,树下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都与它毫无关系。这样一想,我倒觉得有些挫败了。对于饱经风霜的银杏来说,让我如临大敌的考勤时间是多么微不足道的烦恼啊。把我自己和七八十亿人对比,把这一个早上和45亿年对比,那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小事。
那么,银杏也会被突如其来的寒潮逼得无路可退吗?几百万年前的冰河时期,在愈加寒冷的环境下濒临灭绝的银杏,会有那样的危机感吗?给植物冠以“思想”不切实际,更何况那时候恐怕连现代意义上的“人”还没有形成,我们也只能从化石里推测出蛛丝马迹。
这个思路陷入了僵局,我只得后退一步,换个考虑的主题。从时间的尺度,人类文明就是个瞬息万变的短暂片刻。若是将地球经历的时光比作人生,那么用指甲刀一锉就能让人类有记载的历史灰飞烟灭。唉,那我今日这样大脑不断发出信号,肌肉规律地收缩舒张,后肢交替着运动,又算些什么?
一片银杏叶飘下,我在混乱的意识中伸手接住,仔细端详。已经完全变黄的叶子失去了叶绿体的作用,被枝干抛弃,但其上仍保留着银杏经典的二叉脉序。就像那经典的进化树一样,总支、分岔……直到最后,叶脉的末端,是未完待续的空虚。
即便是银杏也无法预知下一步该怎么走,至少在这一点上,我还是强过它的。
我知道我要去开始这漫长而无聊的一周,知道在办公室落座后要打开电脑先检查邮箱,知道晚上该给千里之外的家人发消息让他们寄来棉袄,也知道明天的早餐要花四块钱。
丢下银杏叶,把手放回口袋里。公交车缓缓驶入铺满落叶的站台,我挤进充满暖气的车厢内,伸长胳膊刷了卡。那中学生在我后面上车,他已经吃完了烤红薯,嘴边还沾着已经冷却的残渣。他灵巧地钻入人群,找到同学开始攀谈。年轻人才不会想那些有的没的,多令人羡慕。
汽车发动,路边的金黄色连成长长的带。车轮碾过地上的银杏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还是人类文明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