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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感谢哥~哥开通的总督!哥~哥大气,哥~哥对我~太~好~了!哥哥想看我跳什么舞呢?”
徐鑫小小的手机屏幕里正在发出一句句撒娇卖萌的声音。
一个cos暴行,身穿黑色紧身皮衣,英文字母丝袜,粉红色兔耳朵的性感女主播,正站起身用小手按着波涛汹涌晃来晃去的胸口,不停的鞠着弓,说着感谢的话。
此时弹幕满屏:
a:老板大气!
b:666666!
c:呜呜呜!你不要碰我的主播,不要,不要,呜呜呜!小丑表情。
……
徐鑫愣了一下,因为总督19999元一个月!如果按徐鑫这样,一个应届的私立寄宿小学数学老师一个月5000元的工资,需要徐鑫勤勤恳恳工作4个月,也就是120天,并且不花一分一毫,才能攒到这笔钱。
而现在一个美颜和化妆的女人,通过网络,靠着几句娇滴滴的话,挠首弄姿的舞蹈,就完成了徐鑫4个月工作的成果。
徐鑫的眼睛好像被手机屏幕里闪闪发亮的礼物特效给闪到了,瞳孔折射出了不一样的光芒。
过了一会~
徐鑫七分嘲讽三分傲慢
“WC!那个正常人看直播花钱啊!还有为什么这些sb都这么有钱啊!”
“我是绝对不会给主播充钱的!一毛钱都不行!”
一时间都不知道,该可怜那些有钱人傻的土豪,还是可怜徐鑫的孤单寂寥,贫穷潦倒了。
呵呵!
舞蹈的bgm响了起来,徐鑫赶忙把手机放在刚刚好的位置,旁边是一大包纸巾,而空出的双手却不知道跑到了那里。
一阵忙活后~
“嘎吱!嘎吱!”
老师宿舍的小床被徐鑫日渐肥胖的身体压的到处乱响。
“啊!”
徐鑫舒服的平躺在床上,以至于发出了奇怪的声音。
这一声啊的意义并不瑟瑟,它更像是一声号角,代表了接下来的时间是一个人独享的,是喧闹工作后,珍贵的一份安静时光。
徐鑫把一张床占的满满当当,双手放在脑袋后面垫着,正在回味这一天。
“今天中午吃多了,下次少吃点。”
“今天徐大军同学可真调皮,得好好的管教一下。”
“现在有12051元,加油!我迟早可以攒够彩礼钱的!”
“该买纸了,最近用的好快啊!”
“呜呜呜!女朋友到底什么时候来啊?甜甜的爱情是什么样子的!”
“明天中午吃什么呢?我好像要减肥了。”
迷迷糊糊间,徐鑫的一天就结束了。
二:
“徐鑫你的复检不合格,所以你被淘汰了!”
“啊~唉~!”
徐鑫和往常一样躺在嘎吱嘎吱的小床上,只是这次他发出的声音和以往并不一样,充满了负能量,弱小可怜又无助。
脑海中还是不停的会回想起那天在医院时的情景。
当时徐鑫好不容易从考编的千军万马中脱颖而出,本以为可以从独木桥走到岸上时,但谁曾想在最后一个环节出了披漏,血糖过高诊断为一型糖尿病,体检不合格,两年的努力白费了,教师编制对于徐鑫来说可能毕生也只是一个梦了。
这就像最后一步踏空了,从独木桥上摔了下来,掉入了河底,起不来了,也不想起来。
躺平一时爽,一直躺一直爽。
徐鑫辞了工作,回到了最开始的地方-老家。
他想一个人静一静!
徐鑫一个人,一个破破烂烂的华为笔记本,24岁就过上了,50,60岁的生活。
用网络上的话来说就是,少走别人30年弯路。
不过如果直接变成火灰盒的话,岂不是少走80,90年弯路,那不是更棒吗?
哈哈!
三:
“我手拿流星弯月刀,喊着响亮的口号,前方何人报上名,有能耐你别跑……”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徐鑫正在对着键盘迅速的战斗中!而电脑中放着小沈阳的大笑江湖。
这场战斗异常恐怖,从贴吧到qq,从文字到语音,最后结束于徐鑫的删除拉黑。
“呼!居然有小黑子造谣啊喵,她可是我的梦中情人,我去他******(话语粗暴,请大家自行想象)”
在看房间的布置,凌乱不堪,但是床上的一个粉红色抱枕却是异常干净,上面是徐鑫的梦中情人,一个戴着口罩的颜值区主播啊喵,一个提督可以有机会请主播吃饭的人。
“啊!啊喵开播了,我要续费舰长!”
“我还要赚大钱,给啊喵续费提督!”
一个晚上,徐鑫都在看这个戴着口罩的颜值区up主啊喵,徐鑫沉迷在啊喵娇滴滴的声音之中,他感觉自己有了信仰,每一句,哥哥!哥哥!都戳入了徐鑫的心坎里,把徐鑫融化了。
“为喵狂,为喵痴,为喵框框论大锤!”
“你们为什么不支持一下主播啊!一个舰长才100多罢了!”
“嘻嘻!给啊喵充钱真开心!我明天还要给她充钱。”
老家的房子半夜还在发出声响,院子里布满杂草,或许毒蛇就藏身其中。
作者:不落虚
要求:随意
没有人能够阻挡一个有豪迈之致的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在半夜走进酒馆然后点一杯酒,对吧?也没有人能够阻挡他和漂亮的小妞目光交汇天雷勾地火缠缠绵绵黏黏糊糊随后一块走进厕所。保安或许不同意这一点,但是在黑羊之城的那天晚上是那个小妞儿一嗓子把全酒吧的人都喊过去看热闹的。像这样的事情在这种小镇上还很少发生呢,五年以来镇上的私生子竟然只出生了三个,而且一件少女抱着娃儿投河的案子都没传出来,人们已经无聊透顶了。
那个男子汉,谁认识他?人们抓住宝贵的时间面面相觑,随后又赶紧把眼珠子转回去瞅头发,瞅脚跟,瞅裆,连那倒霉的小妞已经跌跌撞撞跑了出去都没在意。镇子虽然小,可就是这样的镇子才能锻炼出鹰一样的眼神来,要是那些见多识广眼高于顶的城里人,哼哼,怎么会有心气把眼珠子放下来的?这不,一个小伙就高叫出声了:“哥们儿,你是个太监?”
说时迟那时快,这男人已把裤子提了上来,可在镇民们争分夺秒的眼光聚集中,哪容他再遮掩?他那玩意儿也算不小,可也挡不住背后的机关:他的袋子是瘪的!天哪,上帝,耶稣!镇民们发出惊讶和感慨的声音,感谢上帝的恩典,竟然让他们亲眼见到一个活的太监!
但还没等镇民们联想到他是来自哪个大帝国,又在哪里伺候过什么公主太监,这男人就猛的一下把自己的裤子又拽了下去,骂道:“你们这帮混蛋,他妈的为什么要来看别人上厕所?想看吗,那老子就让你们看个够,老子是残疾可不是太监,只是少了个球,老子的胡子还在这儿,货真价实,老子的屌还能把你们这些孬种的肠子从嘴里日出来!他妈的都给我滚开!”
这一顿辱骂让镇民们都像吃了哑药似的安静下来,干瞪着眼看着少个球的男人从人群中撞出去。好不容易!好不容易!他们的心都提起来了,那少个球每走一步路简直是在他们的胃上跺!他们发出无声的祈求,既然上帝刚才没给他们恩典,现在洒点水又算什么?别让少个球走,好歹让他们对他刨根问底一番吧!
因此当少个球气冲冲地在酒馆中心坐下的时候,镇民们都不由得热泪盈眶,不管是生在这个边陲小镇的痛苦还是大半夜挨老婆揍被赶出家门的受创的自尊心等等都得到了净化,仿佛看见了天使的翅膀。他们小心翼翼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下,由刚才一马当先的小伙买了杯酒,向少个球赔罪。少个球虽然吹胡子瞪眼的,但最终还是接下了这一杯酒,和小伙一起仰头,酒下肚。小伙趁机说道:“哥们,刚刚那事多有得罪!都怪我们这里的妞儿们没见过世面,就算你……身有残疾,但那根棍子那么粗大,这妞儿真是不讲道理,头发长,见识短!”
少个球一声不吭,擦了擦嘴,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这才说:“我也不怪你们这里的姑娘。当然,更不会怪你们。只怪我自己有了这残疾,哪怕压根没什么影响,到底会惹人怀疑,我又哪能责怪姑娘?”
“唉!你人真好,大人不记小人过!我倒想问你一句,哥们儿,我们这里有个很好的医生,要不然,让他给你瞧瞧?说不定可以往里面塞个什么,以假乱真……”
“不必了。”少个球又把自己的那杯酒一饮而尽。不知是不是喝多了酒的缘故,他胡子拉碴的脸上竟现出几分惆怅:“拿假球骗妞儿,这种事情我以前没做过,现在更加不会做,你哪知道呢,我少了的这个球,正是我对曾经的那姑娘,忠心的见证啊……”
他这一句话不说则已,一说顿时让全酒馆的人都把耳朵竖了起来。有几个已经在他背后给小伙使起了眼色。小伙不愧是最先发现他球有问题的,不慌不忙,又灌了他几杯酒,这才问道:“哥们儿,你曾经的那姑娘,是怎么一回事儿?咱们萍水相逢,有什么不方便对亲人朋友说的话,跟咱们说说又有何妨?”
少个球吸净最后一滴酒,镇民们总觉得在他的脸上看出了几分犹豫。片刻后,他幽幽开口道:
“这是我年轻时候造的孽。那时候,我爱上了凯斯克伯爵家的闺女——他有三十多个闺女,你们不必知道是哪个,只需要知道我深爱她,就像天文学家深爱星星,她玫瑰一样的小脸儿一笑就像开了花,天真又纯洁,打心眼儿里爱我。我们可是两情相悦呐。”
“但她那个该死的老爹,凯斯克伯爵,发现了这回事,就把她拷打了一顿,扔进了城堡最黑暗的房间里。我的心上人儿泪水涟涟,等着我去搭救,我如果不去就活该下地狱。就这样,我挑了一个只有一弯月牙的晚上,带上刀子、绳子、飞爪,攀上了凯斯克伯爵城堡的墙,去见了我那可怜的心上人。她扑在我怀里哭着让我带她走,我哪里看得了这个?立刻就要带着她逃离城堡。”
“可是,要逃离城堡,就必须得经过城堡中的那座花园。这倒没什么,但我的心上人是个善良可爱的姑娘,养了一只小狗,好巧不巧那天晚上就睡在花园里。这畜生从没见过我,嗅到了它主人的气味就汪汪汪乱叫起来,大概以为我是什么要偷走它主人的土匪,叫得把我心上人的其他三十多个姐妹吵醒还不算,在我和心上人逃跑的时候,竟然扑上来一口咬住了我的裤裆!狗崽子嘴巴那么小,只能咬住我的一个球,还打死不肯放——当然我不是真的把它打死了。如果我打死了它,我的心上人会哭的,她当时已经因为我们被包围而哭得像个泪人儿了……”
“最后,我被伯爵的亲卫队抓住,伤口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就这样,那个球掉了。而我那可怜的心上人呢,也嫁人了,毫无办法,因为她老爸威胁要让我坐十年牢,只有她嫁人,才能缩减到三年。”
“我的经历就是这样。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结婚,就是为了纪念我逝去的爱。这个失去的球象征了我的忠心,我怎么能够用假冒伪劣的东西来取代它,又怎么能够用这个来骗除我那心上人以外的姑娘呢?”
少个球说完这故事,就沉默了。小伙和镇民们也呆住了。少个球的爱情故事让他们心里发闷。上帝赐给了他们恩典,但这时候他们只觉得禁不住要质问上帝,您为何要对这世间纯粹美好的情感不留情面呢?他们的头都低垂下去,想起了自己的爱情故事,自己家里的妻子,暗恋的姑娘……
就在这时,突然有个声音说:“嗐,别撒谎啦。你再撒几遍谎,我就真的硬不起来了,到那时候我看是谁受罪!”
人们吃惊地发现,这声音竟然是从少个球的裆里传出来的!
“我感受到你们对我的注视啦。”这声音接着说,“那我就自我介绍一下,我就是这人剩下的那个球。该死的,剩下的那个球,这是什么称呼!要是我的兄弟还在这儿,和我一起快乐地躺在那里就好了,但这能怪谁?你们这帮蠢货,可别冤枉那只凭空捏造出来的小狗,被狗咬掉是何等的侮辱?喂,我的主人,我们兄弟俩让你享受快乐,你就给我们这种待遇?”
少个球脸色发青,怒喝道:“闭嘴!”
“哦,不行。想闭就闭,没那种好事,我问你,你的棍子是想硬就硬、想软就能软的吗?不能吧?要是你能,你也不至于因为对着那个年龄不满十二岁的小姑娘垂涎三尺、绑架了人家而坐大牢了。还连累了我们哥俩,主人,你有点良心吧,我们跟着你有过什么可以自由释放的好日子啊?因为小姑娘她父母觉得对你量刑太重,所以想阉了你,结果被你逃掉了,我损失了我的一个兄弟,这就是我跟着主人你的好待遇,你凭什么让我闭嘴?”
“别被我主人的花言巧语骗了,各位。哦,他现在不说话啦。这可不是什么好事,相信我,他上次不说话就是想用枪把我打掉,我提醒了他那意味着他要做完全体的太监……哦,该死,该死,主人,你想做什么?你的枪放在哪儿了?”
这声音变得紧张又焦急。听呆了的众人如梦初醒,这才注意到少个球掏出了一把枪!他对准了那小伙的头就是一枪,人们见那小伙软绵绵倒在桌子上,吓得都朝外面逃去。尖叫声和鲜血在这个黑羊之城的夜晚爆发,少个球像个恶魔似的追着人们发射子弹,他的裆部还在大声嚷嚷:“各位,快跑呀,快点跑!我提醒一下,我现在正在往左偏,他朝右边拐弯了!”
作者:莫特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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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
望雾亭的门口发出一声清脆的铃声,阴森可怖的冰冷气息传进了店里,一瞬间驱走了秋日浮躁的热度,就连博古架上的小东西们也停止了骚动一个个安静的像是普通的木盒一样。
“稀客呀鬼王大人。”望海托着茶杯笑着向走进店里的正装男人打招呼,“收敛点气息吧,这些小家伙都很安分的。”
“别这样和我说话。”男人皱了皱眉,不喜欢这种又调笑又疏远的称呼。
他看了眼架子上各异的木盒子之后收敛了缠绕自己的鬼气像个普通上班族一样抽出椅子坐到了望海的面前,自然而然拿起桌上摆放的另一杯茶喝,看着茶几中间的三枚钱币心里想什么稀客这不是已经算到了他要来了吗。
“嗯?不有趣吗?望恩偶尔也会老板大人小森大人这么叫的。”
“那小子不是揶揄你们吗,你这都不管?”
望海笑了笑没回答真的这个问题,有些事情比起他来做让小森去会更适合。反而是自己这个老友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流露出了不少当父亲的气质,防别的男人防得不得了,收养的孩子也会指指点点好几回。
望海拿起茶壶给空了的茶杯又添上了碧绿的茶水问他:“阿真这次休假几天?”
“嗯……三天吧,老师给了点休息的时间,鬼吏部都轮休,给我也休三天。”
真抖出一根烟叼在嘴里,指尖一弹一簇细小的幽兰鬼火就把香烟点燃了,深吸一口后慵懒地把手搭在椅背上吐着烟。
“那这几天住家里吗?小森会很开心的,前提是你不要被她发现你又在抽烟了。”
“明明你也有烟……”似乎是想到小姑娘仰着头对他龇牙咧嘴的样子了,真果断猛吸了几口抽掉了一半之后抬手让掌心冒出鬼火来把烟头烧到灰都不剩。
“你也知道那是‘引子’,来下棋吗?”望海笑眯眯端着黑白棋盒,丝毫没给鬼王拒绝的机会。
“我又不会这种东西。”真皱了皱眉毛,一边拒绝一边熟练配合他在桌上放下了棋盘。
“小森和望恩都不会陪我玩这个,纸扎人也不方便,只有盛先生和小七偶尔会,但是你知道的,盛先生更喜欢象棋。”
骨节分明修长的手指夹着黑子落在星上,望海优哉游哉和像初学者一样的臭棋篓子一子一句闲谈着。
白子落在另一端的星上,真这个鬼实在是不喜欢这些需要静坐的东西,他更喜欢干净利落地解决事情,更喜欢忙碌起来。
他抬眼看了看坐在对面的望海,那人垂着眼饶有兴趣地笑着,实在是分不清到底是笑他臭棋篓子还是单纯有人陪着下棋很开心。
就像是望海很小的时候问他和白无常要书看,豆芽一样看着就活不长的小家伙抱着快有他一半大的地府历史看能一动不动看一天,那时候的“小海”面无表情对白无常说:“小七姐姐,我很开心。”
谁分得清啊。
望海的棋艺并不高超,如果真要说的话就是能去公园和街边下棋的老爷爷们绞杀成一片,前提是不会被围着的老爷爷作弊。
他只是很放松这种时候,不用看店,不用计算,不用去额外完成那些委托,轮回的几百年来他没试图在下棋这件事上让自己成长到稳赢的情况,偏爱这种和初心者或者纯粹不感兴趣略知一二的臭棋篓子博弈的感觉。
眼睫微微颤动着,他一览棋局,和真在聊着人间与地府的闲杂事时棋盘上已经铺了半壁黑白。
白子盘踞一隅,真按着太阳穴焦灼发育着,而望海执的黑子形势一片大好,吞噬时吃掉了不少目数的白子,宛若黑龙盘旋在棋局之中,毫无漏洞。
“真恶劣。”白子朝着荒地进发试图找到一条全新的出路。
“多谢夸奖,只有这时候才能‘回报’一下你这么多世的‘照顾’啊。”
几句话的瞬间白子转头就走,放弃了原本占据的地盘挣扎逃出黑子的围绕,结果在笑意下被分来的黑子如利刃一样截断气口。
一大片白子在这一刻被漂亮如暖玉的手提起,又如落雨般被丢回棋盒里。
棋局瞬间清空,浅棕色的棋盘上是蜿蜒的黑色城池和寥寥几颗白星。
“你!”
“嗯?”
真深呼吸了几次,压制住了自己的不爽,好不容易找了条路结果又被这小子算计进陷阱里,即使几百年来下过无数盘棋上过无数次当也还是不能让这位以凶戾出名的鬼王习惯。
“不玩了。”
“阿真认输了?”
“……”他侧过脸去不看这位挚友,被戏耍的感觉让真一度想放弃这几百年照顾的感情和这假笑的小子绝交。
“阿真不说话了,没想到鬼王会这么输不起……”
“唉,你别装了,说吧,这次是什么要求?”
望海知道他能明白,他们也有这个默契,笑着的脸变得严肃认真起来,他睁开眼睛看着真说:“阿真,今年中元我需要你的刀。”
“好。”
他不会问,也不需要问,就像望海会相信他的每次处决只是为了修正错误一样,他也相信望海不会用人身去驱使鬼气作恶,借刀而已,他们都熟悉。
作者:诸子百
评论:笑语
前言:是随笔感悟,没什么逻辑,不要观看√
记得上一次去大集,还是10年。
山东的大集,在我的印象里只要进了年,那就不会是早集而是全天的大集。我们这里的大集,曾经有两个,一个是北胡大集一个是港沟大集。自旧村拆迁后,北胡大集便消失了十年之久,村子回迁后短暂的攒过几次,又因街道建设而匆匆关停。奉5奉10港沟集,如若不是前天家中老人来访时的念叨,恐怕就会错过这样场面的大集。等我要出发之时,家中老人早就赶了清晨的那趟,年货正好置办完毕,或许这就是老人家的速度。老人家的速度不止于此,这一天的社区公交势必将是最忙碌的一集。
我刚踏进公交还是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车内大致能坐的座位全被爷爷奶奶大爷大妈们占个全乎,车厢过道被几辆小型手推车挤着没了落脚的地方。我没走几步,急忙抢到一个带有台阶,对于老人来讲腿脚不便的位置。 司机生怕发车后摔了老人家,发动前不敢握紧方向盘,司机先站起回过头,等着大爷落座才敢走。可这大爷脾气犟,一听这话嘴巴撇出半辆车那么远,一手死死抓着杆子一手催促司机开车,他的嘴比脚下四个轮子还要硬,他道自己身子骨很好,小小杆子压根不放眼里。司机见状,不敢多劝只能作罢,叹着几口气只好扭头开了车。于是,这成了我坐公交车以来最平稳的一次。
这条路线没什么青山绿水,也没什么高耸大楼。可今天是什么日子,窗外的风景再怎么正常也能不寻常,一波大爷未落,一波大妈又起。前文讲过,我的位置之刁钻,足足有一个半台阶的高度,腿脚不好的老人可不敢冒着风险主动来做,在我马上到站之际,一位大妈上车便盯上了这个位置。
有些老年人的眼神是遮挡不住的抑制不住的,藏不起来的直白,身子总比说话快,眼神总比身子快。此刻我明白司机的反应,我也见状立即起身为人腾出位置。我下车后始终没想明白,仅有一站的距离为什么还要抢座位置,屁股还没坐热乎就下车,岂不是太亏了一些。现在我想通了一点,满车厢的菜篓让我产生了不该有的理所当然,默认整个车厢的人终点是该去的那里,他人的目的地恐怕还要更远。
差点跑了题,按上学时闪过的记忆,坐在车上就能看见马路旁的稀稀拉拉的菜摊子,下车后我有些茫然。一个摊子没有就罢了,马路像我微信钱包的余额干干净净,周边像Literary Prison里我的评论消息无声无息的也没痕迹。
好在车上的老人家们更有经验,我跟在他们身后不约而同进入这里唯一的进入口,热闹的气味仍然没有如愿以偿的扑在我的脸上。迎接我的只有一道空旷的斜坡。越往上坡深处走,越能看见采购归来的人们,继续往上坡深处走,马路上停下的客家车越多。坡度没有想象中的夸张,1公里的路程可没有想象中的短,走到半截我的脚步忍不住放缓,眼瞧面前的两位大姨一点点与我拉开距离,二人凑得很近,讲着家常几腿几步走的相当扎实,脸不红气不喘的带着小推车健步如飞。
不像后辈如我向前没走两步就想停下歇歇,我回首望去不少老人在身后不知疲倦的赶路。前后两种力的驱使下身为年轻人的我羞于歇脚,哪怕心中生出不愿的由头,却又想证明着什么,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倔强脚下仍没停止走动。穿过最为密集的停车区后才窥到这座集市的一角。
这下我闻到了儿时记忆的热闹气味,楞眼瞧,马路旁促销的长桌摊子上有着洪亮粗糙的喇叭在费力的叫喊着 ,眺远望,印有肉夹馍的小黄旗在目所能及的远处徐徐飘着。别以为我来只是闲逛,临来前我可是带着隆重又艰难的任务来着——我往近处看,新鲜的爆米棍在轰鸣的机器下越拉越长,五六大包不止的各类零食堆列其中。
成天捧着手机玩乐的孩子哪见过这些,引得不少儿童凑近围观:他们想破脑袋也没法解释一勺黄澄澄的玉米粉,怎么变出这么大坨还堆成半人那么高的长条零食的。他们费尽心思想要这个,变着花样撒泼耍赖般扯着家长的衣角,试图拥有这款极其诱人的美味小零嘴。
而我呢大手一伸,5元巨款全款拿下一袋,挥一挥衣袖沉着离开。因为要求不高,这样一大包爆米棍带回家便完成此行的主线任务。此刻向前迈步,吆喝声、广播声、身旁猪肉摊扯着嗓子讨价声混在一起,才算进了集市里。
我停在烤冷面的小吃车旁,不同于老师傅的传统锅气,这儿的烤冷面车内干净卫生,铁板更是擦得锃亮。过于干净的锅面给人虚晃一枪,仔细看下师傅手法不失娴熟老道,三两片冷面服贴又整齐的摊在板上发出悦耳声响,火候恰当待到冷面澄黄,鸡蛋液平铺其中涂满整片冷面..天知道这对一位半天未进食的灵长类动物诱惑有多大。有古人曾没有这么说道:集市上的小吃摊,是行走中最美味的食物。迈几步叨几块冷面皮,混着身后卤肉摊的香气大口吞下,豆丁大小的淀粉肠在口腔中瞬间炸开,平常的小吃此刻不再寻常。
话到如此,有些话语细说不完,集上吃的喝的新鲜的好玩的太多太多。
小时候的视角无比奇妙,晃晃悠悠的飘空气球下挤着几个小不点张望着。彩色的气球夺走我的视线,矮矮小小的我似乎正堵在川流不息的人墙中,面对什么东西同样好奇。我发觉新摊子能吸引旧人,老物件同样留住新人。稻草靶子上的哪怕再难吃的发酸冰糖葫芦也会留在顶上,玩具摊子上的哪怕褪色风干的孙悟空面具还会做为招牌。
曾几何时,我总认为一个集怎么也逛不完。鳞次栉比的摊子无限延申,低头看鞋盒上光着的大脚才明白这是棉鞋摊的拐角、童鞋摊的拐角和凉鞋摊的拐角。我搞不明白鞋摊永远又臭又长,长到让幼时的我天真的认为走到了尽头。
如今的我的步子更大,能轻而易举穿过绝大多数的人群,眼中的鞋摊不再宽长,5块的零食不再羞于求人。这并不能代表对幼时时光流逝的遗憾,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置办年货的烟火气,第一次递出自己所赚的纸币。
从集上出来后,我的背包里塞满了东西。或许是我的错觉,回来的路上冷冷清清,热闹过后的失落感跟着离去的路越扯越长,最终落在归家的公交车站上,车站总会有新车匆匆驶过,人生的终点站不会终于此刻。我带着东西上了该去的公交,尽管风景不断倒退,可这辆车只走的更远。
借此希望我对文章的热爱不开倒车,这篇文章没有想象的波折剧情,依从心里写的玩意也没有想象中的真情流露,笔力太差,想的东西再怎么深刻也不能全数奉上。不过语句再怎么枯燥无味无神,字数已到,一篇不知道什么寓意的感悟文章只好到此结束,感谢你浪费生命的宝贵时间阅读查看。
记于2025年1月31日假期内,新年快乐。
作者:顾箐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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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弄着写的,不用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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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兄啊,说不定我上辈子跟如今的你差不多。”
陆时六举着一只酒杯,笑吟吟地往对面送了一送。
岳明夷看着陆时六脸上浮出了一层和瞳色如出一辙的粉,将自己和对方的两只酒杯砰出清脆的声响,只是开口说:“何出此言?”
“我见过我上辈子的儿子。……啊,但也不算是亲生的吧,多多少少他得管我叫句爹。”陆时六托着腮,白色的发丝在酒杯映出一层不甚清楚的倒影,“我上辈子是药宗的宗主——药宗嘛……你懂得,手里端着一碗绿,身上也得穿着一身绿。那小子有个代行宗主的名头,所以我上辈子应该穿的跟他差不太多。”
语罢,陆时六就将手指搭在了对方的披肩上——又被不动声色地抽了去。
“你看,就像这种绿色。”陆时六倒是不太在意对方的动作,不让摸就不摸,他继续抿了口嘴里的酒,“身上再搭些玉……大概就像是岳兄穿的这一身。”
“陆兄这话就有失偏颇了。”岳明夷摇了摇头,捋了捋自己身上的狐狸皮草,“不过只是穿着相似,又怎能成得上差不多?”
“哎——还真有些别的缘由。”陆时六看着对方身上穿着红色羽毛的珠链,目光最后又落在了对方同样红的刺眼的眼睛上。
“唔……我总感觉岳兄像是很累似的。心思很重,虽然穿着一身清雅的绿,身上却像是背了千金的担子,无论如何都放不下来。”陆时六眨了眨眼,“那小子也差不多吧……医修都是这样,太平盛世都算不上清闲,一出事就更是跑的最急,要的最紧的人。”
“你我都是剑修,自然也懂得摒除杂念有利修行的道理……不妨跟我谈谈?在下或许也能帮岳兄一二。”
窗外的桃花和杏花开得正盛,风一吹,花瓣如同像雨一样的下。
岳明夷轻笑了一声,但那笑声中怎么着也不是轻松的意味,反而冷得人耳朵疼。
“陆兄……在你看来,那些或许是杂念,不利修行。但对我而言,却是我修行的执念。”
陆时六的身影映在岳明夷的红瞳之中,那双眼睛像是染了血,总是燃烧着不明不白的执念与憎恨。
“我自然懂得,身为修士,修炼如何能心怀杂念?我又何曾不知,唯有问心无愧,才能屹立山头。”
“但在剑修之前,我更是一名将军。”岳明夷只是喝着酒,“我问心有愧,所以才感到痛苦。”
“……嗯。”
对从小就在剑宗长大的陆时六来说,这确实个陌生的话题。
对他而言,那些未曾修行过的百姓就像是浮光掠影。他的人生太长了,对凡人那短短数十年的寿命几乎没有实感。往往只是一次闭关,人间就换了模样。
所幸他不是执着于此的性子。这点好,也不好。他只记得桃花饼和糖葫芦的甜味,却很难尝到这背后的人间百味。
即使是一个朝代的兴衰,于他而言似乎也没什么影响。只是每次下山的时候,会兴致勃勃地去铺子换一身新的制式,摸着料子感慨两句衣服上变的花样,也就没有更多的了。
“你看上去不懂,也罢,这本身是一件好事。”岳明夷见对方出神,也不曾多言,只是一味地抿着酒,“我听说你们那方世界,修士不怎么插手凡间的事物,这是好事。修仙之人本就不应掺入这些事中。”
“可岳兄所修功法不是以战证道?”陆时六来了兴致,看着对方道,“岳兄对剑道的心思我倒是能理解一二,但对你来说,以武证道,不是打的仗越多越好吗?”
“咔。”
岳明夷的酒杯发出了一声脆响,他面色如常,就像是个没事人一样换了只新的。
陆时六瞪着眼睛看着洒出的酒液被他一挥袖扬走,有些不知所措地开口:“啊……这,是我多嘴了。”
“无妨。”岳明夷给自己的酒杯续上新酒,“我不怪你。”
“你没有到过边关,自然不懂。”他只是说,“倘若这天下的事,全都是如练剑一般,只要愿意花时间便能日益精进的就好了。”
“……这世上多的是求而不得的事,多的是明知不可为而偏要为的事,多的是最不应该死的人却死了的事……而比这更多的,是只能眼睁睁看着的事。”
岳明夷的语气听上去很重,陆时六听不懂。
“陆兄,我问你,你修行是为了什么?”
“自然是为了维护着天道和苍生!”
“……是吗,你看,这就是我们的不同了。拯救苍生,是我儿时才有的宏愿。随着年岁渐长,一路走到现在,这宏图伟志早就被我抛到身后了。”岳明夷开口,“如今,我只是希望能少死些人,能让边关的百姓少饿死些人,能让归墟卫的将士们少战死些人……仅此而已。”
作者:江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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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她的白月光。”
阴风阵阵乱葬岗,幽兰鬼火围成圈,每朵鬼火后都站着一个人,我是第一个。
“登仙之路上惊鸿一瞥,那时我主持升仙大会,手持金莲仙人之姿。”遥想当年,我也是仙界实力与美貌并存的第一美男,“然后我死了。”
“我是她的朱砂痣。”与我相貌有七分相似的青年垂首捋平并不存在的衣摆褶皱。“入宗门后,小师妹拜入师尊门下,作为大师兄我处处指点、多有维护,熬了几十年,终于坦诚心意,互诉衷肠。”
这小子我知道,我从小看着他长大的,天资卓越气度不凡,不看实力只看脸能排仙界第三。
“然后我死了。”是的,死在了告白后的下一瞬间。
“我是她的师尊。”童颜鹤发的男子苦涩微笑,眼底似乎有化不开的愁绪。
“我教导了她三百年,看着她从孩童长大。这三百年里,我失去了养育近千年的大徒弟,失去了精灵可爱的二徒弟,失去了沉稳可靠的三徒弟……我不能再失去她。”
他算是我的后辈,按理说应唤我一声师叔,曾经也是仙界顶尖的高手,不过看脸不如我。
“我护着她,给她法宝给她机缘,她想要天上的星星,我都能抢天机阁给她抓回来养着玩。”
“然后我死了。”死在将星星送给她的当晚。
“我是她的原配。”黑衣金靴的男子满目戾气,变成鬼以后更显气质阴郁。“当年我秘境遭暗算,重伤恢复原型,本以为阳寿将尽,没想到竟是遇到天命神女。”黑小子原型是蛟龙,缩小化是黑蛇,被她捡回去当灵宠养,养了十几年。
“伤势恢复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杀掉不自量力的癞蛤蟆。”
毕竟妖王眼里容不下沙子。
“我与妻子和和美美生活五百年,然后我死了。”
“我是她的好姐妹。”青色衣裙的少女在我们这些大老爷们中不显突兀,高挑身姿,明艳面容,很有我当年风范。
“我们是同批入的宗门,不过我比较有炼丹天赋,便去了丹峰。”少女僵硬地扯了扯嘴角,“她那么娇弱却偏偏学了剑,隔三岔五地受伤,师门里除了废物大师兄外,谁都不待见她。我看不过去,便私下里接济。”
送丹药,送灵石,送灵宠,送机缘……但凡有的都分一半。
“然后我死了。”
“我是她的徒弟。”最后的少年顶着诸位前辈“关切”的目光,硬着头皮往下讲,“追师尊的人太多了,我作为小辈的,得替师尊挡那些烂桃花……”
“然后我也死了。”
少女白了少年一眼,“你那是自己作的。天才地宝灵丹妙药不加区分一股脑往嘴里塞,你不死谁死。”
少年反驳,“还不是你往师尊的丹药里下毒导致的!你不下毒,我不验毒,怎么会死?”
“这话不对,”妖王打断少年,“她那不是丹药中毒,是我下的血咒。我死后,要她日日心如刀绞。”
少年疑惑,“那为何会吐血呢?”
“那是她强行容纳不属于自己的机缘,遭受了反噬而已。”白发师尊闭目,情绪无丝毫波澜。
“什么机缘?”少年继续问。我知道他那表情是什么意思,就是突然接触到未知领域的知识,脑子有些没反应过来。看着像个大傻子,很有意思。
“她杀了我,取走了我的灵龙骨。”朱砂痣苦笑,指了指自己有个大窟窿的胸口,“用手生掏的。”
“要是当初为师能早日发现……”白发师尊对着朱砂痣道歉,“你师弟和师妹也不会惨遭不幸了。”
“所以,”少年深吸一口气,盘清整件事情经过,“师尊她杀害自己大师兄抢夺仙骨,然后又如法炮制的杀害了其他师兄师姐,白发前辈本想借天机阁的手,不沾因果杀掉师尊,却被被妖王大人击杀。”他转头看向妖王,“然后您跟师尊结成道侣,一起生活五百年,那您又是怎么死的?”
妖王嗤笑,“她与我结合不过是为了镇压那块抢来的灵龙骨。蛟龙也是龙,我的内丹可是无价之宝,她的灵丹妙药。”
“杀人夺宝而已。”少女接话,“这事儿她干了也不是一两次了,熟门熟路呢。”
“您也是?”
少女又白了少年一眼,“你当她是如何炼化那仙骨和妖丹的。”
见事情捋得差不多了,我也实在按捺不住内心好奇,“你们到底喜欢她什么?”兴许是我与她的交集只有那一眼,对她的印象只是一个脏兮兮眼神还很凶恶的小孩儿,根本没觉得哪里有吸引力。
“让人有保护欲?”少女条件反射回答。
“责任所在吧。”朱砂痣点头。
“胸有城府。”白发师尊也找到了理由。
“温柔体贴。”这是妖王发言。
“实力强大!”这是少年的回答。
“所以前辈,您是怎么死的?”少女好奇。他们所有人都是因为那个女人而死,或被蒙骗或被利用,只有我跟她没有任何交集却仍旧死了。
但这事儿吧,说来好笑,好笑到我能再把自己笑死一次。
“其实我没死。”确切的说是没死透,还能复活。“因为接下来的剧情是——《我与死而复生的白月光HE了》。”
这是一个她爱我,而他们爱她的故事。
“看在咱们姑且算情敌的份上,”我笑着道,“我一定第一时间把她送下来,与大家团圆。”
到时候好好问清楚,她到底爱谁。
作者:高以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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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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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身着一袭白裙端正地坐在窗前背光处,光滑馥白的瓷瓶在她臂弯安稳如睡婴。平淡的灰色空气纱一般笼罩她的脸、她的全身。一片静默里她的嘴唇动了动……这不仅仅是瓷瓶,她的声音轻柔、温和、坚定。她说:凭借它我可以逃脱死亡的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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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有位前辈,早早结婚但从不回家,据说他家里有个疯女儿,你不如去采访她吧。罗南的眼睛藏在金丝镜框后面,连瞥我一眼都不肯。他刚刚吃完一盘绿沙拉做晚饭,现在正在服用补剂,我注意到他皮肤保养得很好,很明显精油和其他种类的昂贵护肤品在他皮肤表面与侵蚀一切的岁月做了许多英勇斗争。二十一岁那年他曾经和我一起宿醉飙车将租来的车冲下山崖,那次我们都因骨折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月。我想,如果二十一岁的罗南发现自己后来成为了一个每天按时吃保健药物、精挑细选各种保险和理财产品的成功人士,他会气疯的。
…早就不写了。我嚼着一大口烧鸡腿肉,金色油滴溅上褶皱的白衬衫。写了也发表不了,写了也没用。我现在的人生目标是酗酒、磕药,以期早早在梦里魂归西天。生活拿我一点办法都没有,罗南。我望着他剃的干干净净的下巴有点嘲讽地笑起来。我和你不一样,你的房地产契和银行账户余额早晚会像藤壶一样爬满你灵魂再将它拖进地狱,现在的你甚至没法对你老板比个中指。天啊,罗南,我话语里全部的震惊和失望都是真心的。你怎么会变成如此软弱的人?
你个不识好歹的连自己都养不活的傻逼,米克斯。难道你在等谁给你颁个“永不妥协”纪念奖杯奖励你矢志不渝贯彻自己年轻时的信条?罗南的声音里毫不克制地展露一种既同情又不屑的轻蔑,可我还能想起,想起它并非如此冷酷而是兴致高昂、充满热情的许多瞬间。我们早就不是二十一岁了,罗南说,答案就这么简单。要不是看在黛娜的面子上,我才不管你会不会饿死或者喝酒喝到吐血。
我沉默了一会,因为门齿要和鸡腿骨上的肉质纤维顽固分子努力搏斗,不知为什么上面一小簇肉有点血红,就像生的。我要点一瓶最贵的酒再打包一瓶。我将输得干干净净的鸡腿骨丢在瓷盘上。反正你请客。
过量的酒精和油脂会腐化你的内脏,罗南叹了口气,你是要有多迟钝,才会从来都感觉不到害怕?他收起装补剂的小瓶子,招手叫来服务员,就在那瞬间,我一不小心在银餐叉的背面瞥见自己扭曲变形到难以辨认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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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南总是会打点好一切,这让事情变得稍微简单。我敲了敲门,一个看起来长期劳累、心绪不宁的女人出现在我面前,她身上有种让人怀疑下一秒她就要骤然倒地或者歇斯底里地尖叫的气质。米克斯先生,快请进吧。出乎意料地,我注意到即使疲惫不耐烦至此,她话音里也有一种残存的贵气。抱歉,真是打扰了,我迈进大门,整个走廊泛着一股冷肃的灰——当门在我身后合拢,最后一缕斜觑的光也随之被掐灭。
女人将我领进一扇门前,就在我要推门进入时,她叫住了我。我的女儿已经疯了,彻底没救了。她的声音既平淡又冷静,像是陈述某种公理。某种已经尘埃落定的事实。我不是来治疗她的,我连忙回答,害怕她误解了什么不切实际的期望,这只是一次采访而已,我会尽快完成,不给您和女儿添麻烦。不等她再回话,我用最快的速度推开门钻进屋里,门外脚步声迟疑着远去,我一回头,看见在窗前背光处端坐的女孩。
您好,米克斯先生。女孩说。她的神情平和、自然,除了怀里抱着一个大约与她上半身一样长的鹅颈瓷瓶外与普通女孩别无二致。她的眉眼很像她妈妈,但是毫无疑问更轻松、更舒展、更美。嗨,我清了清嗓子。这时我才发现在我醉生梦死的岁月里曾经学过的采访技巧好像都从被酒精泡发的大脑里漏出去了。你为什么抱着那个瓷瓶?最后,我干脆直接询问她。
因为我想长生不死。女孩眉眼弯弯,笑了。
呃……必须承认,这个回答让我感到困惑。死亡和瓷瓶有什么关系?
只要瓷瓶不碎掉,我就不会死的。所以我会永远怀抱它,不会让它有任何闪失。我已经不去上学了,哪里都不去,我觉得那些在死亡面前都无足轻重,米克斯先生。我只想要永远怀抱这个瓷瓶,永远活着。
她这一番神神秘秘的话语彻底把我搞糊涂了。这个瓷瓶什么来头?为什么说瓷瓶不碎掉你就可以永远活着?何况,即使这是真的,你把它放家里一个安稳的角落不就行了,何必一直抱着它呢?
米克斯先生不会相信的。反正,您只想要一个故事而已。女孩仍然端坐着,眼睛眨呀眨,她皮肤那样白,简直和瓷瓶一个颜色,甚至看起来也一样冷,只是或许质地柔软一些。如果我把瓷瓶放在家里,妈妈会立刻将它打碎的。她恨我。她恨我没有死,死掉的是我弟弟。她太爱他了,太信任他了,那天她本来想让我去搬两个瓷瓶,可是我弟弟缠着她也要搬一个,于是妈妈就给了他一个。他失手将瓷瓶摔碎。如果是我打碎了瓷瓶,妈妈会直接杀了我,她之前亲口对我说过如果摔碎瓷瓶就会死——但是,她却笑眯眯地对弟弟说没关系,还递给他一支冰淇淋,甚至没有让他打扫碎片。弟弟拿着冰淇淋欢天喜地地跑出去,横穿马路时就出了车祸。我在那瞬间明白原来打碎瓷瓶就会死是真的。那么被宠爱的、从出生开始就一切顺遂的弟弟不也死掉了?那么,不打碎瓷瓶不就可以永远活着吗?从那时起我就什么也不做了。我下定决心不会让我的瓷瓶碎掉。米克斯先生,您也觉得这故事荒谬吗?女孩平静地笑着,光从她背后渗进来,我望着端着瓷瓶的女孩,她光滑的脸,她纤细的胳臂,她垂地的裙摆沾染了一点灰。这一切在我眼前组成一幅意义不明的油画。我一时哑口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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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不上一个故事。我想,这女孩根本也没疯。她只是和普通人认知不大一样,又有点莫名其妙的固执,仅此而已。也许这就叫疯了?我仔细想了想,还是拿不准。反正我觉得她没有。她身上没有那种歇斯底里的气质——要说她妈妈有,我还相信。当我从屋内出去的时候,她妈妈正在走廊尽头的窗边吸烟,烟雾缭绕下她侧脸的轮廓极美,一种尖锐的、憎恶一切的美丽。注意到我走近,她转过脸,旁若无人的美丽在褶皱里潮水一样褪去,裸露出一个疲惫的笑容。我女儿是不是说了她弟弟的事?她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沙哑了,但仍然很好听。我点点头。她重重哼了一声。
疯子。是非不分的疯子。我上辈子真是欠了这一家的。我从未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但从某一天开始她就是疯了,什么都不肯做,哪里都不肯去,学也不上了,成天抱着个瓷瓶我拿她根本没办法。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我的小儿子死了,大儿子离开了家,唯一的女儿发了疯,丈夫每个月寄回一张支票,和大儿子一样从不回来。米克斯先生,你能告诉我这一切是为什么吗?为什么这样的事发生在我家?发生在我身上?她狠狠将烟头掐灭,像是同时还在努力掐灭别的什么东西一样。我还是说不出话,脑神经对酒精的渴望倒是越来越强烈,我想找个借口溜掉,回去告诉罗南我写不了,让他失望了。反正我们都对彼此失望过不止一次,多一次也没关系。就在我打算脚底抹油的时候女人开口留我吃个午饭。免费的饭不吃白不吃,我偷偷瞟了一眼橱柜,还有几个酒杯呢。其实我想麻烦你去见见我大儿子,她递给我一支烟。我一去找他他就搬家,何况照顾这个女儿我已经够累了,还有一堆家务要做。了解一些其他家庭成员的情况或许对你的采访也有帮助?她将我带到厨房餐桌上,摆了几盘熟食,倒了杯啤酒。我答应下来。她又露出了那种疲惫的笑,提高音量叫她女儿吃饭,这次她换了一种既压迫又严酷的语气,让我想起农夫赶鸡回鸡舍时会用的那种语气,在这种语气中她声音里仅存的贵气已经烟消云散了。我抿了一口酒,努力将这个讨厌的比喻从脑子里驱逐。
我来到女人给我的地址,比对着纸条上的门牌号。我得承认自己有点醉了。我大按喇叭,叫着女人给我的名字,迈可,迈可,小迈迈!好蠢的昵称。我正在心里偷笑,对面廉价公寓的百叶窗迅速开合,门被砰一声踢开,似乎伴随一声短促的女人惊叫。
够了!来人看起来正式二十岁上下,他继承了母亲那种有攻击性的美貌,将其升级一步成了足够支撑其傲慢的俊美。现在,他看起来对整个世界并不按照他的期望运作而非常生气,我还是想笑,因为想起自己年轻时也有这样的时候。因为我明白他不久以后就会对生活缴械投降,放弃怒火,成为普通人。而现在他全部的愤怒矛头都暂时调转回来,指向了我。我早说过我和那个疯人院一样的家一刀两断,怎么她又找人来!搬了三次家了还要我怎样!你快走吧!男孩咬着牙,好像很努力才忍住了一个滚字。他没有关门,我趁机往屋里偷看,地上有几个好像刚搬家还没来得及拆的箱子,几个家具乱七八糟地堆着,一个破沙发,一个柜子,柜子上堆着几个风格各异的小花瓶。一个年轻的女孩怯生生地往外看——当她目光碰到我的目光时她哆嗦了一下,不小心将一个花瓶推倒在地上。
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或许,是酒精让我的反应变得迟钝了,总之,有几件事好像同时发生一样——我的眼前忽然闪过黛娜年轻时的脸;迈可怒吼着向那女孩奔去大骂晦气;我的眼前闪过我和黛娜第一次拿到合租公寓的钥匙她微笑的脸;我扑过去抱住迈可;我的眼前闪过黛娜第一次在我面前流泪的、心碎的脸;你谁啊关你屁事你他妈有病吧迈可的拳头雨点一样朝我的脸砸下来我的鼻梁骨好痛;我的眼前闪过黛娜离开我时冷漠的脸。女孩还在尖叫。
疼痛的时候,一切好像都变得缓慢。我忽然想起好多事,太多了,它们多得甚至可以随着我鼻腔的血流溢出来。我的眼前闪过血沫一样的幻影,滚烫,脆弱,一文不值。我的眼前闪过罗南、黛娜和我的高中毕业舞会,灯光特别明亮、音乐震耳欲聋,我们一直跳舞,一直跳啊跳啊跳啊跳啊跳,那时我们都坚信自己和酒精都永远无需节制,我们都坚信希望和明天都不会有尽头,我们都坚信自己会永远活下去唱下去跳下去,我们无所畏惧,我们永生不死,我们会永远永远永远永远,永远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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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承认。我承认其实我隐瞒了一些事。遗漏,删改,隐藏。记叙者的特权。通过这些我们可以夺走许多其他的东西,真相,人们知道真相的权利,还有巴拉巴拉别的什么。如果我声称这是我后来被一些事情教会的,人们会说这是狡辩。你应当学习一些更高尚的东西,比如保持诚实。
但事实就是这样。二十一岁那年,我和罗南是学院里成绩最好的学生,我们决定做一件大事。我们收集线索,找到校长的情妇。我们顺藤摸瓜。我们查清了一些不应该被查清的腐败。我们感到胜利的血液在头脑里乱撞,我们动笔写了洋洋洒洒的详细的调查报告,我们将它们打印并分发。我们得到其他学生们的崇拜和赞美。我们被抓到校长办公室。我们被痛骂。我们被曾经为我们献上鲜花与掌声的人嘲笑、讽刺。我们被扫地出门,没拿到毕业证书。我和罗南把自己灌得烂醉,开车从高速路的护栏边上翻了下去,在空中的零点几秒我隐约听见罗南说我们永远不要恐惧我们永远不要投降,那短暂的片刻里我们好像长出翅膀、真正在飞。我没想到我能再睁开眼睛,当我再次醒来,黛娜告诉我罗南已经转院。我和黛娜短暂同居了一段时间,可是我找不到工作,很快她离开了我。当我再见到她,她挽着罗南的手臂,罗南将自己塞进昂贵的西服。
我知道这还是像狡辩,毕竟我的拳头曾经挥出去,打到过无辜的人。有段时间我拼命地踢呀打呀拽呀咬呀,像疯了一样。我对空气宣战,对黛娜宣战,对生活宣战,对自己宣战。你不能就这么把我全部相信的都夺走,我说,你没有那个权力,我绝不给你那个权力。那时候我早已不是二十一岁了。我开始酗酒。
我得说,当我抿了一口那女人递给我的酒时,我真的想只喝一杯的。但是我一不小心,真的是一不小心,又多喝了一杯。然后又多喝了一杯。就这样一发不可收拾。我看着女孩从屋里出来,怀抱着她的瓷瓶,我想起她逻辑漏洞百出的、令人费解的所谓信念。她抱着瓷瓶落座,她母亲一边亲手将饭菜喂到她嘴边,一边用最恶毒的话语辱骂她。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她们其实都不讨厌现状,在这种扭曲的境况里,她们都得到某种满足。女孩在辱骂里安静、乖巧地张开嘴,吞咽饭菜,她的喉管蠕动,如蛇腹缓行,瓷瓶和她胳臂之间由一根细细的深色阴影隔开。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我还是这么做了。我站起了身。
女人好像对我的行为并不惊诧。也许因为她自己做过同样的事,也许她看别人做过,也许她每时每刻都在幻想自己能够这样做。她收回喂饭的手,转过脸去,那个方向只有一堵空墙,既无窗子也无装饰。我伸手去夺女孩怀中的瓷瓶——我喝得有点多了,酒精在我脑血管里飞速奔流,发出让人同时联想到生命和死亡的声音——或许,我是想知道,她到底相信到什么程度。相信很重要。当你相信,你就赋予了事物伤害你的权力。要么承受伤害,要么放弃吧,我想这么说,但我只是踢倒女孩的椅子,尝试抢夺她的花瓶。女孩倒在冰冷的瓷砖上,双臂将花瓶裹得更紧,整个人蜷曲起来在阴影里像一只青灰色的虾子。女人仍没有转过脸,女孩抱着瓷瓶无法起身,一片狼藉里我没有道歉,夺门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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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罗南打电话,说我写不了,他的声音听起来没有想象中失望,很平静。那就算了吧,罗南说。你还有别的事吗?
这样真的好吗?我问罗南,为了扳倒你公司里的竞争对手,你在利用我,这没什么。可是你同样利用文字,而你曾经对它们宣誓忠诚。你从来不愧疚吗?难道你从来不会做梦,梦到你的……我们的二十一岁?
罗南轻轻笑了,他好像在赶路,电话另一头不时传来杂音。米克斯,这就是你最大的问题,你总觉得别人想要从你身上夺走点什么,你总觉得你有什么东西值得被夺走。你总觉得你得对抗整个世界,但事实是,就是因为你一次一次宣战你才会一次一次输。为什么不想想这也许真的是件两全其美的好事?
不,这是构陷。我反驳,这是操弄文字,煽动舆论,揭露伤疤。
错,这是陈述事实,展示真相,你个无可救药的大白痴。但是无所谓,我已经赢了。他是卷铺盖走人的那个,我升迁了,我和黛娜要搬到别的城市去,我们不会再回来。再见,米克斯。别真的把自己喝死了,保重。罗南挂掉了电话。他没给我他新的地址。
我环视我的屋子,这里只有灰尘、失望和乱七八糟的空酒瓶,和我一样。我感觉自己的身体无比沉重,为了向这种感觉宣战我赶紧又开了一瓶酒——毫无预兆地,这一次当酒精淌过我的五脏六腑时它们忽然全都扭绞粘结在一次,凝成一把尖刀在我体内用力旋转,我头晕目眩,可一切仍然寂静无声。所有空酒瓶沉默地望着我。那场二十一岁时的坠崖此刻在我体内重新上演一次,而我依旧什么都抓不住,只有疼痛在膨胀,膨胀,膨胀,像要从我体内破土而出的小行星系。眼前泛白时我似乎看见端坐在光里的女孩——只要相信,她的嘴唇在动,她说,只要相信就好了。我捏紧酒瓶,手指骨节因为巨大的承力而泛白。不要碎掉,求你了,在一片平白的痛苦里,我如此对着空酒瓶祈祷。
END.
*想写一个脆弱而纤细的皇帝,如同伶仃的玉雕
x朝是一个很短暂的朝代。疆域也小,向东走十里、西走十里、南走十里、北走十里就到头了。先帝在去世前的一段日子里,曾叫来史官(加上这位史官,他一共只有五名大臣),满怀期待地问道:“我的朝代能在书中拥有三行文字吗?"这位忠正刚直的史官诚实答道:“不会,陛下。我们的疆域太小了,恐怕除了在场的五个人外,没有其他人知道这里。而您也并没有什么丰功伟绩值得记录。"他审视先帝的神情,犹恐他当场咽气,自己落下一个弑君的名声。先帝听后,只是恹恹地躺回去叹气,整日茶饭不思,三分之二的身体跨入皇陵(十公里外的青丘),另外三分之一苟延残喘,企图多混几个字。许是被他这样顽强的精神感动了,远方的鹤衔一朵白花掷进先帝梦里。将花瓣喂进先后(她活着的时候是一位极美丽女人)的嘴唇。十日后得子。
十日后,小皇帝诞生,先帝下葬。
皇帝太多情并不是一件好事。多情并不是说他急色、好淫一类(如果他是这样,那大臣会放心得多),这位年轻的小皇帝,据说是用来延长国祚的,对周遭的人物抱有一种好似与生俱来的、天真的怜爱。小皇帝有一张温润如月的美丽容颜。曾有一位宫女夜夜对着月亮流泪,泪水沾湿了风。某天清晨,小皇帝发现自己的外袍比平时重上一些(他对重量格外敏感)。到了夜里,小皇帝顺着湿润的风找到宫女面前,他蹲在宫女身旁,仰头问:你为何而哭。宫女不回答,只是对着月亮流泪。许久,宫女道,我的眼泪是流不尽的,请您回去吧。几天后他听说宫女离开了。
小皇帝的身体过于孱弱,虽然终日调理,却也不堪繁复的冕服,像是一枝插在繁服里的白玉兰。他甚至被允许不带冕冠上朝,唯恐花枝被压折。
这像什么样子!一位老臣据理力争,他们已经容忍了皇帝的过分仁爱——任谁被一个小孩子用那样怜惜的目光注视都会受不了的。他反复确认了小皇帝没有恋老癖一类的爱好,发现他一贯如此,便更生气了——他不仅性格不像一位皇帝,现在,他连穿着都将不像一位皇帝了。第二天上朝,老臣就被扔去距离皇帝最近的位置。沉重的冕冠压着小皇帝脆弱的脖颈,迫于重物,他不得不将身子前倾,微微垂着头。老臣在跪拜在朝堂之上,高呼礼不可废。老臣悄悄抬头,从他的角度,只见冕旒一晃一晃,长长的珠子像是要垂到地上来。当夜,老臣做了一个梦。他跪拜在朝堂上,等待小皇帝请他平身。左等右等,只听见冕旒叮叮当当散落在地上。梦里的人没有流血。滚远的冕冠、散乱的长发与零落的珠子间,一颗美丽的头颅——带着它生前惯有的笑容——请他平身。这件事后老臣大病一场,三个月后辞官还乡。再三个月,铁骑踏破皇宫,流亡中的老臣偶尔会想起那颗美丽的头颅,不知被扔到哪里去了。
距离王朝结束还有六个月,小皇帝对此一无所觉。现在,他只是舒服地坐在朝堂上,没有重物压迫,他甚至悄悄打起了盹。需要他做决策的事情不多,很多时候点头就好。他很少摇头。曾经有过那么一次,对方立刻露出惶恐的神色,问“陛下,您怎么看"。这是一个很尴尬的境地,小皇帝实在没有政治才干,他也不知道如何看。于是只好以一句“爱卿看着办"将人打发走。国破时小皇帝时正在用饭,此时身边没有大臣,他不知道该不该吐掉口中的食物。对方看上去没有史传里那样奇异(譬如脸上的麻子连起来是北斗七星),相反有些憔悴。对方也很惊讶,不知道是讶异皇帝居然这么小,还是这么小的地方居然也有皇帝,抑或是别的事情。小皇帝纠结了一会,选择吐脯以示敬意。
“请让我的臣民先离开。您可以去大殿等我。"小皇帝拖着繁复的服饰,找到他仅有的四位大臣。他不知道说什么,想了一会,道了声谢谢。觉得不够,又说:“对方看起来很和善讲理,你们也可以留下来辅佐他。他会是一位合格的皇帝。"三位老臣被气走了,老史官选择留下来。
回到大殿前,小皇帝尝试带上冕冠,保持一位皇帝应有的仪容,但他既束不好发,也无法抬起沉重的冠冕。他进入大殿,见对方已经坐在龙椅上,便微微颔首:“我是来道别的。"
对方开口:“您能留下您的头颅吗?"他还在北方时,常常为哭声所扰。他被那来自南方的安静的眼泪折磨地厉害,长久的失眠迫使他不得不去寻找哭声的来源。路途中,他看见一具白骨(生前是一位宫女),白骨旁是一条潺潺的溪流。他顺着溪流一路南下,溪流尽了,他便往水汽重的地方走,最终找到了这里。
“这样美丽的头颅存放在这样孱弱的身体里实在让人难以心安。”他说道。
小皇帝对此表示理解。老史官站在一旁记录,他后知后觉地发现这一段对话太像xx小报为了吸引人眼球而刊载的猎奇野史。清誉不保,要不还是把书烧了吧,他破罐子破摔地想。
多年后,人们在一具棺椁里发现了小皇帝保存完好的头颅。啊,实在是太美了,就好像被露水浸润的月亮!当时在场地人无一不由衷赞叹。他们开始考据这个头颅的归属,循着蛛丝马迹找到了当初史官企图焚烧的史书。先帝的愿望拐了个弯还是实现了,可喜可贺。
作者:土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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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向注意*
起码天气很不错。天空中阴云密布,灰蓝色的海面在天幕下安静地翻涌着。没有雾,也没有晒人的太阳,海平线无比清晰。对此他们是十分满意的,以至于半路上闲谈得都比以往更多。小艇在船舷边停靠,几位年长的警官便先行攀登上船,新人跟在他们后面,身上挂满相机、工具包和记事本等各种必需物件。小伙子看起来略有些紧张,登上舷梯时四处张望着。早上,他刚向朋友们宣布,今天他要去见识些不得了的东西,这时很怕错过什么值得记忆的细节。
收获的过程是从船头开始的。首先,在甲板上,他们查获了一台船载鱼叉——三角枪头,通常是捕鲸船会配备的那一种,只是尺寸更小些——以及锅具、切鱼刀、案板,案板上摆着一块大得可疑的去皮鱼肉。这并非一道谜题,毕竟那段硕大的、近一人高的鱼骨就吊在甲板上方,正准备进一步分切,银灰色的鱼尾色泽仿若金属。同样颜色的鳞片散落在甲板地面上,已被无数双雨靴踩踏得肮脏无比,可见鱼身上的肉已经分解处理完毕,大概能在冷库的最外层见到。如此他们就更不着急了。再往前走一段路,在这赤裸裸的屠杀场景后方,他们见到了人鱼身上除去鱼鳞外最无价值的部分,即上半段人身的尸体,像一般渔民丢下的鱼头似的抛在那儿,倚在船舱外的一堆杂物上。这是一具健硕而美丽的躯体,体型与大体格的人类男性相当,皮肤惨白,肩臂宽而厚,易于令人想起大理石雕塑,或其他若干神话传说中应有的形象——胸口被鱼叉贯穿处只留下一条窄而深的口子,少量的血如轮船上的锈迹般直直地沁下来。再往下,身体在下腹部拦腰截断,脏器流了一地。这同时包含着人身与鱼身中的全部脏器:偷猎者会将人鱼倒挂着进行分割,当皮肉切断、脊骨中间的关节也咔吧一声撬开时,整副内脏就会在重力的作用下,随着上半截人身一同坠落到地上。随后他们将腰两侧的鱼鳍割下来,剩下的就随意丢弃在一旁。此刻,人鱼沉默地倚在墙边,低垂着头,属于人的肝脏、胃、小肠与属于鱼类的鳃和鱼鳔舒展着摊开在地面上,湿润而肿胀,面积远比半截尸身要大得多,像从腹腔里生出了形状各异的粉红色块根,偶有几块颜色更深的点缀其中,柔软地嵌在缝隙里。当船身颠簸时,这摊光滑的脏器便互相挤压着,在地面上微微摇曳。
对于这种场面,来访者们已经见怪不怪了。“新来的!”其中一个叫道——把相机拿来,拍些证据——而为了拍得更清楚些,这位实习海警鼓起勇气,上前撩起人鱼海藻般的长发。那张脸于是露出来了,反而使他们大吃一惊,因为单就这一瞬间所见而论,他简直与人类别无二致。他的嘴紧闭着,隐藏了理论上应有的满口尖牙,一双眼睛却是睁开的,以一种沉思的、近乎冷峻的神态望向下方翻涌的海面。这一刻,倘若只从视野中截出这一张面孔,观者将毫不犹豫地认为自己能够在政治新闻的头版上看见它,或最起码曾在剧院里见过与之相近的神情和仪态;再仔细端详下去,则能轻易想象它的眉心会在何种状态下紧皱或舒展,想象出其主人说话时的音调和语气。实习生慌张地寻找起快门,至于警官们——起初,他们以为那双眼睛是黑色的;凑近去看才发现,原来只是瞳孔散大了,银灰色的虹膜被压缩得像是一对狭窄的铁圈。这使他们终于得以回到最初那种悠闲的氛围里,毫不费力地下了结论:这条人鱼,这只珍稀的海洋动物,在海中生存、或许也思考了数十年后,被船舱里那些此刻正戴着手铐的偷猎者们用捕鲸叉重创,随后以惯用的方式宰杀,鱼肉分切、冷冻,准备走私供人食用,其中最新鲜的一小块或许已经进了那几个家伙的肚子,鱼骨、鱼鳍与鱼尾则打算另寻销路,制成药材或工艺品,陈列在某位富豪的珍宝库里。一切有价值的部位都能被加以利用,没有价值的则提供确凿的罪证。他们于是带着相机和新人——后者方才呆站许久,经人提醒,此刻正在执法记录册上奋笔疾书——一行人心满意足地接着往前走了。
作者:尘灯
“我才是你亲哥哥啊,你不应该让我先吃第一口吗?”墨辞一把抢过我递给李清贤的鱿鱼串,一面吃的满嘴流油一面谴责我见色忘义。
“我让你个大头鬼,刚刚问你要不要,你啰里八嗦嫌这嫌那,买回来了你又要吃,你怎么这么贱。清贤哥哥,给你,你吃我的。”我有时候觉得李清贤有我哥这样的朋友,简直是倒了八辈子大霉。
李清贤在我们那小区里都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好好学生,温柔体贴懂事可靠,喜欢他的姑娘能从北大街排到南大街去。而我哥墨辞,有名的混世魔头,三岁打遍幼儿园大中小班,小学坑死语数英任课老师,好不容易现在是个高中生了,依旧不改本性,一惹一箩筐的麻烦。
我一直认为他们能成为死党,纯粹是因为我哥死缠烂打而李清贤心软好骗。
“没事你吃吧,下次我会把墨辞的份也买上。”
你看吧,李清贤就是这么个烂好人。
只是那时候我们三个怎么也没想到,从小贯彻死道友不死贫道,全世界下地狱我都不下地狱的墨辞,偏偏就是地震时没跑出来的那个。
如果要我说这一切发生的预兆,我觉得可以从救猫那件事开始说。
————
“好,墨辞他死定了。”
试问有谁能在亲妹妹的生日上迟到两个小时?
就我们这个小破城市,从最南边飙车到最北边也就两个小时,从我家以老太太踱步的速度走过来也才一小时。除非墨辞腿断了,不然我必定让他今天死无葬身之地。
李清贤皱皱眉头,一向温和地劝我:“也许是路上出了点事,我给他打个电话。”
也许是我的怨念太大,墨辞在这句话刚落定就推开包间门进来了,怀里鼓鼓囊囊的,脸上全是细小地划痕。
“你抢劫去啦!”我唰地站起身来,脑袋里疯狂响警报,然而只见墨辞小心翼翼把拉链拉开一些,露出个毛茸茸的脑袋来。
这下连李清贤都呆住,愣愣的问他:“你捡的?”
“救的,它掉江边那个堤边上了,爬不上来。”墨辞没轻没重的撸了两把猫头,然后冲我咧嘴一笑,贱不漏搜的说,“宜宝儿,你不是喜欢猫吗,别计较了呗,你哥哥我这也是爱护小动物,事出有因嘛。”
“要养它,你自己跟妈说。”我懒得跟他嬉皮笑脸,凑上去看了看,猫咪怯生生的望着我,橘白的小爪子攀在拉链上,小小喵了一声。再可爱也不行,我妈是母老虎,能一爪子拍死这只小猫咪,再把我和我哥打包扔在小区外的垃圾桶里。
最后这只猫还是没能留下,李清贤给它找了个新主人。墨辞葬礼的时候,它的新主人抱着它来过,但猫那里能知道这小盒子里装着的就是当年在河堤救它的少年。
猫暂时放到一边睡觉,墨辞坐在桌前,灯关上,蜡烛点起来,墨辞跑调的歌声荼毒我和李清贤的耳朵。
“好了好了,唱一遍就够了。”我赶紧捂住墨辞的嘴,合掌许愿。
吹灭蜡烛后,我两手一摊:“礼物礼物!”
李清贤送的中规中矩,是我一直很想要的套组茶具。
至于墨辞么……
这劣质的手感,这小学生审美般的配色,这令人费解的语音提示。模仿名侦探柯南变声领结的造型也就算了,怎么还能唱喜羊羊与灰太狼的主题曲?
“墨辞,你是在哪个小卖部才能淘出这么傻缺的礼物的?”我嘴角抽了抽。
“录音领结,多酷啊!你看,你可以用它潜入敌人内部窃取——啊痛!说了多少次别打头!打成智障你负责啊!”
我忍着把这个弱智的录音领结摔他脸上的冲动,看了看上头几个按钮问:“怎么弄?”
“按这里录音,这里回放。”墨辞笑嘻嘻说。
于是我当场录了一句话“傻逼墨辞”并开始无限回放。
“喂喂,不带这么欺负人的,清贤你还笑,别笑了!”墨辞嚷嚷起来。
“哈哈哈,好了好了别吵了,切蛋糕吧。”
————
“这个最长能录多久?”
我躺在墨辞的床上,他正玩儿植物大战僵尸,收金币的空闲敷衍我道:“不知道,你试试呗,也就几十块的东西,不要抱有太大期待。”
我登时拎起枕头朝他脑袋上扔,“你生日我送你几百块的羽毛球拍,我生日你就送我几十块的破玩具,你还是人嘛!”
“诶诶诶!”墨辞一个不小心,植物放错了位置,叹着气回头教训我:“礼轻情意重,不要太拘泥价格啦。”
“滚滚滚。”果真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于是我趴在床上,找了本书对着领结念,结果还没念完一段话它就开始闪灯宣告没电,而且这破玩意居然还是插电池的,我在家翻了一圈都没找到同样型号电池,便只好作罢。
“就是个玩具,你还这么认真,改天给你买个录音笔报名做间谍吧。”
墨辞拈着领结,看了会后,又突然发癫,把领结凑到嘴边,沉声说:“新挤字哇一次莫喝多次(真相只有一个)。”
“你有病啊,还给我,那是我的。”
我扑上去跟墨辞扭打在一块儿。
————
地震发生的哪天,我并不在这座城市。对于一切,我也仅仅是听人转述。
墨辞被挖出来的时候,怀里有个小孩儿,有人认出是我楼下家里的。只是可惜,两个都没活下来。
转交到我手上的东西,只有墨辞的衣服和那个录音领结。我很费解,那么多东西他不拿,他拿个录音领结。直到小孩儿的父母告诉我,有可能是为了哄小孩儿开门。
送我的东西,最后倒是给他用的多。
录音领结没坏,打开回放的时候,墨辞笑嘻嘻的声音夹杂着电流声传出来。
“宜宝儿,幸好你不在……不知道爸妈怎么样,要是你哥我命大,你以后可得好好对我。说什么呢…哦!你藏在枕头套里的钱,我暂时征用了,本来还担心你回来跟我拼死拼活,现在看倒是好,毕竟家都塌了……”
一段很长的沉默。
“宜宝儿…我不想死……我想你,想爸妈,我想出去…我害怕,宜宝儿,你是不是觉得我特没格调,明明是自己要救人,临死了还后悔,要是清贤,肯定就不会像我这么怕死了。我知道你喜欢清贤,以前我想要是你跟清贤结婚,咱们还可以一起玩儿,一辈子一起玩儿,老了…老了以后就住一个院子里……呼…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宜宝儿我要活下去,我还没玩儿够,我还没谈过恋爱,我——”
语音骤然截断,滴滴两声提示录音已经放完。
这是什么垃圾玩具,居然只能录五分钟。我还有好多话没听到,墨辞这家伙话贼啦多,他肯定絮絮叨叨能说几个小时,为什么这破玩具只能录五分钟呢?
他们告诉我,墨辞在没有水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坚持了五十六个小时。
在我二十三岁那年,那个廉价玩具终于坏了,我算了算。
一个几十块的录音玩具极限是录音五分钟,能用七年。
一个被压在钢筋混凝土下的少年极限是五十六个小时。
这些都是墨辞告诉我的。
那么淡忘一个至亲的死亡需要多久呢?
我至今还在等墨辞的回答。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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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拜师
作者:尘灯
“师父。”我推了推身边睡得四仰八叉的老头子。
贴在我脖颈上的剑冰凉如雪,拿着剑的女人冷若冰霜,她身后还跟着十几个同样拿着剑严阵以待的黑衣人,看着阵仗就很大,把这破庙都映衬得熠熠生辉了呢。
于是我更加用力的推了推师父,以手掌后半部分为支点猛力摇晃师父的大臂,然而这老头翻了个身砸吧着嘴睡得更香了。
“你捉弄我?”女人剑锋一凛,刺痛感登时传来,我倒吸一口凉气,抬起手冲着师父的脸就是两巴掌。
“死老头给我起来啊!你徒弟都要被人杀了,你还睡睡睡!你是造了什么孽害得美女半夜不睡觉追杀你啊,赶紧给我滚起来解决一下,靠,别睡了!”
在我的无敌霹雳掌下,死老头终于清醒了过来。
要说拜师相处几天,这老头那点令我最佩服,那就是泰山崩于眼前依旧面不改色的忽悠。偏偏老头长得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白毛飘飘,神思悠远,能唬住不少人。
且见师父悠哉悠哉坐起来,面上顶着两个巴掌印,双目微眯,张口便是神叨叨的一句:“是贵府又出别的事了?当日我予莫夫人一枚玉蝉让其日日佩戴,是否不知所踪了?”
女人的手颤了颤,“玉蝉的确不见了。但那日你说邪魔已除,可是玉蝉不见之前就又发生怪事,娘亲更是因此遭难小产。你根本就是个骗子!”
还有这回事呢?我拜师的时候怎么不知道?
我眼神示意了一下,师父也给了我个稍安勿躁的眼神,随即站起身来。
“玉蝉是莫夫人小产后消失的对吗?”师父道,“莫老爷前半生积煞甚多,本不该有子嗣,若不是莫夫人多年仁心善举化消一二,就连莫小姐与莫公子都无幸降世。如今一儿一女已是极限,再有第三子便是逆天,我之玉蝉能保住莫夫人小产却性命无虞。骗子二字,何来啊?”
“再说府中怪事,先前是邪祟作乱,贫道已经镇压。之后的事却不一定是邪祟再犯,莫小姐何不回去调查调查莫夫人的身边人呢?”
我真是叹为观止,师父这一番话连消带打,明明什么也没说,却全部踢皮球归还给这位莫小姐自己去琢磨了。
简而言之,邪祟我除了,后面的事就不归我管自己回去查,流产我补救了,不然就是死你自己看着办吧。
果然莫小姐斟酌着收了剑,但眼神还是相当警惕。莫小姐高冷且凶的说:“若我查不出问题,下次你们的人头就会祭在我未出世的弟弟坟前!”
“为什么是我们,就他一个就行了,别拉上我。”我赶紧补了一句。
莫小姐冷笑一声:“一丘之貉。”
莫小姐带着黑衣人刚刚远去,师父便一头栽回茅草床里,舒服地摆了个姿势,以迅雷不急掩耳盗铃之响叮当之势睡着了,甚至还在三秒内打起了呼噜,可见如此情形他已习惯。
我脖子疼,手一抹借着我头顶的光看了看,薄薄的血浸在掌心纹路里,一瞬间我有些想哭。
世界上最惨的糖粉就是我,坐飞机赶去唐饮刀的演唱会竟然遇上坠机穿越。
穿越就算了,竟然还有任务要做。
如果任务是和表面凶残实则弱小需要疼爱的反派谈恋爱,或者是拯救即将堕落的帅哥,我都欣然接受。
但为什么我的任务是活着?
难道其实我是个王八?
我头顶那串发光的数字便是我需要苟活的年月,我认真数过八回,确定了那代表着六千七百三十八年。中国上下才五千年,这任务居然要我活六千七百三十八年,这是养成游戏之绝世大王八吗?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知道,人类是没法活这么久的。好在这个世界并非完全正常,这是个修真界,虽然得道登仙者寥寥无几,但是只要踏上修仙的道路,寿岁就能延长。目前来看,这也是我唯一能走的路。
只不过——
我回头看了一眼梦乡中的师父,悲从中来。
就算是修仙小说,别人穿越了都是表面废柴实则奇遇满满,为什么我去登仙道拜师,却连连被拒一百零八回,最后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拜了这个看起来靠谱其实完全不靠谱的空山仙人为师。
这老头在我拜师的第二天就原形毕露,一把捏碎了拜师玉牌,笑盈盈的说:“玉牌废去,往后你我师徒二人永受师徒契,往后你需时时把为师放在心上,不可动欺师背祖念头,否则天打五雷轰啊。”
我当时就觉得受了一击五雷轰顶。这哪里是拜师,是分明是卖身啊!
这还不算完,死老头话头一转又说:“你名宋瓷,瓷者易碎也,不若改名宋金刚。”
见鬼的宋金刚,我坚决且以死相逼的让师父打消这个念头,然师父跟我说修仙者总会有些外号,他让我趁早起一个。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叫宋瓷,毕竟这名字时刻提醒着我,我不属于这个世界。
再说回来,如果不是玉牌已毁,我才不会在经历利剑逼喉之后还留在这里。太惨了,我是世界上最惨的人。
一切都是飞机惹的祸,人类就不应该发明飞机,大家都御剑飞行多好。
次日清晨,破庙外一阵悠扬钟声吵醒了我,我刚睁眼就看见师父伫立门前,灰色道袍随风翻飞,一头白发在阳光下仿佛绸缎银丝,眼神慈爱又悲悯,像九天神佛垂眸凝视众生。
“徒儿,启程了。”
“别神叨叨。”我爬起来拍干净身上的草屑。
“天钟响,第一仙门的收徒已结束,今日便是拜师大典。”师父说,“拜师大典结束后,新弟子将会随着师座前去曦月仙境洗髓锻体,如若不能赶在他们前面,那效果便差了不止一倍。”
“这种仙境一般不都被垄断了吗?”我将包袱背上,跟在师父身后下山。
林间枫叶飒飒,秋意浓厚,蝉鸣渐弱。我一身轻薄夏裙,山风吹拂便添凉意,我搓搓胳膊只期待所谓的修仙入门后寒暑不侵。
“确实,不过仙境入口并非只有一个,只要避过第一仙门的结界便可。”师父说的毫无负担,一点都不像是偷摸进别人后院。
“那师父之前避过了吗?”我问道。
师父回头捋了捋胡子,眯眼笑道:“哈。”
并没有正面回答,看来估计是很悬了。我对自己解读画外音的能力越加佩服起来,这就是磕cp的附带技能吗?
“对了,昨天晚上那是怎么一回事?”我脖子还在疼,结的痂仅是薄薄一层,不能大动作。
“为师去登仙道之前正巧遇上的,便顺手帮忙解决了,只是未曾料到人心比邪祟更恶。”师父叹了口气。
“你真的知道是谁干的?”我有些讶异,莫非这老头真有点能耐?
“邪祟已除,不是人做的还能是什么呢?”师父说。
“那玉蝉是真的有用?”我怎么那么不信呢。
师父高深莫测地笑了笑:“凡人求佛,如遇幸事,皆言佛祖显灵。”
我瞠目结舌,真不愧是大忽悠啊,这是得了赵本山真传吧,您修什么仙啊,改行卖拐绝对富甲一方。
师父慢悠悠说道:“我心求道,不做他想。”
“我可什么都没说!”这神棍居然还能读人心,我缩了缩脑袋。
曦月仙境听起来云雾缭绕美轮美奂,实则就是个原始大森林。
我在现代时候都是城市群居,旅游景点也都选择设施完备的人为景点,根本没来过这种像是能把人吞没的原始森林,还有点小期待呢。
这森林绵延千里,巨木遮天,在林中行走,哪怕是白天也看不见一丝日光。不过树林中有一种名为曦月的古木,能长百余尺高,结出的果子个个都有脑袋大,在漆黑的密林中散发银光,犹如星月悬挂。
密林之中不能燃火,否则会引来野兽,只能倚靠着曦月果实的微光照亮前路。
“那这不就可以摘了做灯笼?”我问道。
“曦月果剧毒无比。”师父回道。
“当我没说。”我立马闭嘴了。
“再一炷香就能到第一仙门结界边缘,届时为师会将结界撕开一个小口,你进入后直行,见到一处水域,那里就是曦月湖。曦月湖日沸夜寒,只有昼夜交替的那半个时辰能够入水浸泡洗髓,你尽可能多的待在湖里,三日后趁着第一仙门的人来之前离开,为师会在原处等你。”师父停住脚步。
“好……等等你为什么要提前说?”我也跟着停住脚步。
“因为再往前就没有时间说这些了。”师父立定,翻花手一样捏了个诀,金色光粒从他掌心逸散而出,渐渐形成一张八卦图,待八卦图彻底形成,师父两指从图中一捏,竟缓缓抽出一把光华璀璨的长剑。
我虽然心里接受了修仙的设定,但是理智还在疯狂地唯物主义,骤然见到这么反人类的画面,有点缓不过来。
师父道袍无风自动,削瘦的脸上头一次出现这么肃杀的神情,我不由得怀疑自己的判断。这老头原是深藏不露?
“徒儿,注意了,千万莫跟丢我。”
话音刚落,师父便似离弦箭冲了出来。
“师父,慢点啊!”我赶紧追上去,也顾不上脚下踩着了什么凹凸不平的东西。
在跑了一百米后,我眼中的场景忽的花了一下,随即便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长得奇形怪状像黑泥捏成的怪物从四面八方扑过来,刺耳的嘶吼声响彻天际,脚下不断摆动的藤蔓也像走了生命,一根根竖起来如同毒蛇缠绕过来。
“哇啊啊啊啊啊啊!”我控制不住尖叫。这简直像是经费全部燃烧在学了三年建模的大学生手里的一星鬼片!
好在打头阵的师父利索挥剑,一路杀伐果决,怪物们还没近身就死了。
我两百分的注意力都放在跑路上,死死跟在师父身后。肾上腺素飙升,压根没注意过别处。
然而人毕竟是人,跑了十几分钟后,再大的恐惧也催不动灌了铅的腿。我呼哧呼哧的喘着气,求救般喊起来:“师父……要死了……跑不动啊……”
喉头腥甜,让我觉得下一秒我就能吐出一口鲜血。
师父终究没见死不救,他分了一点点神出来,从乾坤袖里不知道掏出了一团烂泥,回手扔在我脸上,我正张着嘴,那烂泥就顺着流进了我喉咙里。然而意料之中的恶臭没有出现,相反一股草木清香萦绕在我鼻间,喉咙也莫名不痛的,腿也有了气力。
修仙牛逼啊!
跑了不知多久,前面的师父突然停下,我一个急刹车没刹住,撞得鼻子酸痛。
“进去,记得我跟你说的!”师父在虚空用剑划了一道口子,单这么看,好像是剪破口袋一样容易,但从他不停颤抖的手腕,我察觉出这绝不容易。
片刻不耽误,我一窜进入了结界。
结界内部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样,并没有突然变得明亮开朗,而是更黑更深的密林。
我不怎么怕黑,但是任谁刚刚经历了一番非人怪物的追击也会吃不消,于是我在原地坐了一会儿。
突然我头顶亮了,我赶紧摸摸,哦头发还在,不是脑壳在发光。
抬头看去,原来是那串六千七百三十八在发光,淡淡的白光像是最微弱的烛火,虽然没屁用,但带来了一丝温暖。
“看来我还是有点特殊的。”自我安慰完,我就爬起来冲着北方走去。
作者:伊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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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命
我是个算命的。听到这句话,你是不是想说,我是个骗子?或者,我算尽了别人,却算不清自己?
有时候,我自己也这样怀疑。我从小就饱经生老病死之苦,母亲因难产而死,父亲续娶,继母性情凶恶,我饥一顿饱一顿,缺衣少食,就这样长成了少年。我继母也生了一个弟弟,他眼里就跟没有我这么个哥哥似的。那天,我记得很清楚,我继母要送我弟弟上学去,却叫我去放牛。我躺在柳树下,肚子里直叫,又没有东西可吃,只好倒头去睡,醒来时却发现牛不见了。我找遍了左邻右舍,前村后村,连条牛尾巴都没看见。我知道,回到家里肯定要挨上父亲和继母的一顿毒打。想到父亲柳条鞭子的厉害,和继母的洗衣棒槌敲在孤拐上的滋味,我就打战。可是又不能不回去呀!要是我耽搁了,只怕会挨得更狠。于是我只好就这样,拖着两条腿,战战兢兢地走回家去。
可是继母和父亲都不在家。我只看见床上放着件崭新的褂子,大概是给弟弟做的吧。我忽然觉得悲伤起来,人家这么对我是应该的呀,我不是人家的儿子呀!或许我注定就要被这些人折磨死。都是命,是命要让我穿着这样破旧的衣服,光着一双脚,脚底满是扣子大的老茧,一直走到死路去。
可就在这时,我脑中突然一转念。大概命就是要这样驱使着我,但假如我偏不那么走呢?它要看我穿着小到吊上膝盖的裤子去死,可要是我……要是……
于是我脱下了自己的破衣烂衫,换上弟弟的新衣服,偷偷拿了家里的一些钱,就从那里逃出去了。我想到镇上去,却在路上遇到了一个算命的瞎子,我想何妨一试,后来他就成了我的师傅。
我师傅不是什么重要的人。你会注目瞎子吗,因为觉得他们不会看见?那他也不是真瞎,所谓的两只翻白的眼睛也不过是放进了我给他摘的花瓣。他对我还算过得去,没有理什么“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话,很尽职责地教了我算命的窍门。后来,一家客栈的寡妇老板娘戳穿了他扮瞎子的鬼话,他就留在了那儿,叫我吃了他俩的喜酒。我不爱当小二,就辞别了他,只身云游四方。
我不再是那个打着赤脚逃走的孩子了,我算了许多人的命。但静下来仔细想想,我却还是感到困惑。我从命的窥视中逃走了吗?还是它暂时把目光从我身上转开了呢?我算到的那些东西是真的吗,我花了大力气刻在脑子里的那些金科玉律,口诀歌谣,就是命运的守则吗——还是它随口呸出的一口唾沫呢?
我想往东方去。去年的冬天我就有此打算,现在,我还是在路边走。一条不大不小的黄土路,有疏疏几条车辙,从路边的林子看出去,可以瞅见湿润的田地和柔蓝色的长河。
有个和尚在路的那边诵经。我这才看见,这边的林子还掩藏着一座不大的寺,寺名“菩提”。我觉得有几分口渴,便上前问道:“师傅,我走了长路,不知道能讨口凉水喝么?”
和尚睁开双眼,道:“可以,请这边来。”
我进了菩提寺,喝了他一杯茶,他又请我歇一歇。他虽是个和尚,倒不拘束。寺虽然不大,但是看佛前香灰与蒲团,知道也不算香火冷清。和尚法号灵犀,知道我是个算命的后,忽然来了兴致。
“施主,你给多少人算过命?”
“大约总有几千个吧。”
“都是些什么人?”
“有男,有女,有县令,商人,衙役,婊子,小姐,丫头,老头儿,老太太。”
“那施主,你一次算命,要多少钱?”
“四十钱一次。”
“那,今天小僧就请施主你算一次命吧。”
我颇觉得诧异。“灵犀师傅,是你要找我算命吗?”
“不。”他笑了,“我们佛家,不信宿命,只信因果。施主,这边请。”
我跟他到了后院。一带粉墙低矮,翠竹潇洒,沿墙开了几块地。顺着他的手,我才看见在墙角,有一个兔子洞。他伸手进去,捧出了一只极小的灰色兔子,举给我看。
“施主,你给人算命,那也能给兔子算吗?”
“可以。”我连忙说。倒不是我夸口,我师傅教给我的窍门儿很多,不止有八卦阴阳,观气色,排八字,求签打卦,测字占星,我都懂得一些。“但灵犀师傅,你不信宿命,却让我给这只兔子算命,是有什么讲究吗?”
“这兔子原先是一窝,住在后院的长草中。只是我师父见后园久荒,就吩咐我把它开辟出来——也就是如今这副样子了。兔子失去了遮挡视线、庇护它们的草,便一只一只地,渐渐被苍鹰捕捉殆尽,如今只剩这么一只孤雏。”
“我不信宿命,只信因果,但因是我等僧人开荒,果是兔子被鹰攫取。我虽然于心不忍,可是苍鹰与兔子同为生灵,不能有所干涉。所以才请施主你来看看,它的命到底如何?”
灵犀师傅仍在地下蹲着,我就也蹲下来,瞧瞧这只兔子。它是毛绒绒软绵绵的一团,一动不动,只是微微地发着抖。两颗灰色的圆眼睛仿佛是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如此幼小又可怜的一团血肉。
我心头一动,答道:“灵犀师傅放心,这兔子……会好好长大的。”
他摸了它两下,小心地把它放回去,笑道:“那就借施主的吉言了。”
我们站起身,我向墙外望去:“灵犀师傅,外面种的是什么树?”
“是杨树。”
“假如全种上樱桃,那倒是很好。”
灵犀一笑。“樱桃树能结果子,当然很好。不过,这也是施主算出来的吗?”
我但笑不语。
谢过灵犀师傅的茶水后,我拿了钱,他送我到路边。我走了几步,又转过头去看他,他仍合掌站在路边,闭目喃喃地诵经,怎么也看不出来他有那种怜惜弱小的慈心,更会叫人忘记,他是个和我差不多年纪,而且英俊端秀的青年男人。
这不是什么好事。我没有掷钱,也没有掷珓。我是完完全全地看到,感受到了。兔子会活下去,那里有片樱桃林,而他的身边会有一个女婴,名字就叫芳樱,她的力量太大——她难道会把他毁灭吗,就像鹰天性就是杀戮一样?
我相信我感觉到了命。总算轮到我窥视它一次了吧?可是我怕得很,不知道自己要走多久,我只想赶紧逃到东方去,却不敢断言自己走在什么路上。
二、人
上灵下犀,这法号不好,因为灵犀一点通,未免聪敏太过,反而会使人易受蒙蔽,慧根浅薄。
这话是师傅评我的,我却看得很开,今生蹉跎过,那再修来世,也就是了。师傅听了我这样说,倒也不生气,只是摇摇头,一个人往禅房打坐去了,他不愧是个得道高僧。
我有时会想,我今生做了僧人,那也说不定是前世打了多少坐,念了多少经,乃至于捐了多少功德才换来的,若是我今生不修缘,不矢志成佛,那倘若来世再入了那滚滚红尘中可怎么好?多少贪嗔痴怨,五蕴六尘?可也得清心寡欲,善自修持。
但我不想念经的时候,就觉得我着实已犯了许多戒,再犯一条,也就好像柳叶落到已被落叶铺满的水面上,是九牛一毛的添头。说不定我下一世会投胎成一个女人,即使落发剃度做了比丘尼,比我如今还要勤奋地持戒,也是永世成不了佛。
女人不能成佛。男人有七宝,女人有五漏。话虽如此,其实我并未看出己身宝贵之处,至于女人,我见过的数目比未南飞的大雁都少。
又是一天早上。我照惯例做完早课,就去后园那里。一到了那,灰色的兔子妙妙就朝我跳过来。它有四岁,养得肥肥的,聪明又听话。我给它取名妙妙,意为“妙哉妙哉”,因为我觉得天女散花还是不足,再加以赞叹,手舞足蹈,那就无瑕可指了。
我把它抱在怀里,抚摸着它。
突然有个清脆的声音从上方传来:“它叫什么名字?”
是个女人。我虽然没见过几个女人,但总还见过男人。这其中的差别,相去不可以道里计。
我说:“名字是自称,兔子不会说话,又怎么会有名字呢。”
女人嗤地一笑。“你不是个老实和尚。”
“坐在树上的女施主,怕也不是什么正经施主。”
“你们和尚专爱打机锋,牙尖嘴利的,我是说不过!但出家人不打诳语,你可不要骗我。”
“小僧怎么敢,小僧倒是要谢女施主,没有坐在那些樱桃树上。它们才迁来没几年,小僧还指望它们开花结果。”
“它们会开花啊?”她显得有几分怀疑。
“女施主不是说过么?出家人不打诳语。”
她用那双眼睛瞧着我。妙妙如果真能口吐人言,那一定要对着这两丸美玉大喊妙哉妙哉。
她轻轻巧巧地从树梢一跃,就稳稳站到了墙头。
“对,但如果你是个在家人,那你嘴里的谎话,只怕数都数不清。”
我不必当个在家人就能做到这一点。不过,这点不必解释。她一来,我嘴里的话就变多了,这才是大事。我想,下辈子我大概真要去做个女人了。
“女施主,”我问道,“你会轻功?”
“一点点。”
“那要小心,不要摔下来。”
“要是摔下来了呢?你这地方,可是偏僻得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也没个郎中大夫,到时候只怕要劳烦小师傅了。说起来,我还不知道小师傅的名字。”
“要是摔下来了,那小僧又要询问一番女施主,譬如女施主究竟为什么要坐在树上,窥探本寺——小僧法号灵犀。”
她嘻嘻一笑,纵身便跳。我看清她穿的是双淡淡鹅黄的绣鞋,缝了米粒大小的珍珠做出花样。
“小师傅,我问的是你俗家的名字。你总不会忘记了吧?”
“施主,一入佛门,六根清净,四大皆空。不知道施主为什么要问这个?”
“我看你长得很像我的一位故人。”
“不知是谁?”
“我未嫁的丈夫。”
“女施主,”我大惊道:“这话可不能乱说!小僧自幼出家,什么未婚妻子是决计不可能有的!”
“哼。”她似笑非笑地盯着我,把我弄得心头发毛,这才从鼻子里出了一声,抬脚便走。不过走了三五步,忽然又转身凑了过来。这次,她的鼻尖实打实碰到了我的脸颊。冰凉的一点,像随时会化似的。“我的俗名叫袁呈。”这一句却又伴着暖热的气,云一般飘在人的耳畔,熏得发痒。
我不寒而栗,悚然地抬头去看她,彻底打灭了那些似有若无的心思机巧。她却勾着嘴角,投来一眼,这回真的走了。
自这一次后,袁呈常常来访。我并没有什么办法避开她。闭门谢客是不可能的,因为她身手矫健,要翻墙,开门,开窗,毫无难处。我的师傅年纪渐长,花在我身上的心思并不是很多。于是她就这样,登堂入室,不拜佛,不烧香,结鬟插戴,站在我面前,不屈不挠地打探。
她当然已经知道,灰兔子的名字叫妙妙。顺带也知道了我当年请人算的那一卦。“这人既没用金钱,也没叫你抽签,一只兔子有什么气色,别是他说了句吉祥话哄你吧?”
“他说的是真话。你看,妙妙都这么大了。”
“即使是真话,也保不齐不是信口胡说、凑巧蒙对的真话。倒是你,你们佛法禅宗把算命占卜看作邪戒,你却是为什么要信这些呢?还是说,你不信佛?”
“女施主……”
“叫我袁呈。”
“袁呈。”我只好说,“你说笑了。我自幼修佛,焉有不信之理。”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你连所见都不能勘破真实,何况佛法经书。”
“那是自然。”我心平气和地说,“倘若这个年纪就已经能勘破真实,小僧便会明白,红粉骷髅,又怎么会和你攀谈呢。”
袁呈被噎住,反而回嗔作喜,露出一个媚笑:“所以,你还看不破。”
“女……袁呈,小僧并非你的未婚丈夫,这话小僧说了已有数次了。”
“那又怎么样呢?我并不是因为觉得你像我的未婚夫才屡屡来找你的,而是因为你让我喜欢。”
“慎言!”我脸一阵发热,却被她抢白道:“你是觉得你做了别人的替代品吗?可是,你又怎么能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一个人呢?”
说毕,她就吻了上来。我推拒不得。
事情完结后,她还要和我相约,就定在三天后。
晚上我想了很久。她是个如风如影、捉摸不定的女人,而我是个破了戒的和尚。或许我此生注定无法成佛了。不过世上做和尚的人很多,其中,曾经有妻有子者有之,杀人放火者有之,奸淫妇女者有之。我只犯了这一次错。如果为此跌进那十丈软红中,那才是不值。我决定自己不再见她了。三天后,我没有赴约。
她跑来找我。头一句话就是“你为什么对我失约?”
“袁呈,我是个和尚。”我答道。
她的嘴唇动了动,忽然又扑上来亲我。她亲遍了我的嘴唇,鼻梁,眼睛,眉毛,额头,还想再往下,我推开她:“我已经错了一次,不能再错。”
“是,你已经错了一次,那再错一次又有多大区别?”说着,她就去解我的衣服。我攥住她的手腕。
“袁呈,你不明白吗?或许是没有区别,可我不愿再错。”
泪水从她的眼中涌出,依然是如此碧清的一双妙目:“世上有多少僧人?恒河中的一粒沙,对你的佛祖而言有多大区别?可是你对我却……”
“袁呈,是我对不起你。”我答道,“但我修佛不为佛祖,我为修来世。”
“修来世……你记得自己的前生吗?那人于你,不就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吗?”她愣愣地问。
我不能回答她,我估计了多少我前世的功德。于是我只能这样回答:“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前尘缥缈,然而总归是在,袁呈,我们前缘已尽,如果今生缘未尽,那来世再谈吧。”
她举起衣袖,静静地在烛光下拭泪。
她走后没有再来,我得以继续我的修行生活。每天仍然那样,到后园去看一看妙妙,眺望粉墙外的天空。
一个月过去,又是一个月。由冬入春,初夏时分,樱桃树第一次开花了。它有一股极淡的粉香,朴素无华的样子。
早课后。我喂完妙妙,又去路边诵经,却突然听见一阵哭声。依着声音寻找,竟然在一棵樱桃树下发现了一个女婴。她裹在淡紫色的襁褓里,哇哇地哭着,我一时间手足无措,只好等在那里,希望有个人能来抱她。
但是没有。最后,我把她留了下来。我心里似有所感:她的眉眼,她的笑容,都那么像一个人。我不敢去细想,红尘太深,稍不留意,便会沉溺其中。
或许她身上流着我的血,可我仍让她姓了袁。因为是在樱桃花下捡到了她,所以,她的名字就叫芳樱。
三、天
不得不说我遗忘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假如你是神,那你一定会理解我的,我们活得太长了,失去了记住一些事的心情。你不是神吗?那么,倘若你修得我们这些心境,说不定你也可以修炼成神——虽说我之所以是神,并不是因为修炼,而是生来如此。
我有一切。如果一切都任我处置,那么,即使他们没有写着我的名字,我想那也就是我的。
这样看来,我也一定拥有灵犀。或者岑适。或者林景龄。或者张寅。或者随便我爱怎么称呼他,因为一切都是我的,我有权利命名。
有一次他年纪很轻就死了。只有二十几岁,还未娶妻。我去看了很多次他的坟,立的碑渐渐歪斜,终于有一天,我去看的时候,发现它倒塌了。我想到土中他骨殖的虚影。
那也是我的。但我却不能有所为。
我也有我的责任。因为一切都是我的,所以我要保护它们。我小心翼翼地制作,修补,防护,这些过程是孤独非常的。
我遇到过很多人,把他们都忘记了。但我却还记得他,也许是因为他那座倒塌的墓碑,和在夕阳、疾风下,我渐渐明白我无法挽回的那些灰暗。我看到他,一次又一次地,挤出产道,被不同样貌、同样疲惫的汗涔涔的妇人接在手里,把他按上她们鼓起的乳房。我看到他鱼一般张开了嘴,哇哇大哭。我看到他慢慢地长高长大,有一天抬起眼睛来看看我,看看飞鸟之上,云层之上。然后他把眼光放了下去,他娶妻,生子,融进攒动的人群里,像水滴进大海那样杳无踪迹。然后在某一天,他死了,他的血液停止流动,在他的身体里干涸。所有这些旧的灵魂,所有的如藤般密密纠缠的缘分,一丝光也透不进来,剪不断,理还乱,于是我又明白,他是我的,但不只是我的。
于是我终于心血来潮,服从了我一时的冲动。
男人们的身体,感觉总是相差不太大的。但至少在那一天,他给我的感觉无比清晰。我几乎忘记了我有一天也会忘记他。我想:袁呈,灵犀,缘承灵犀,这段缘分是我写就的,他属于我了。
但他却对我说:“我不能再错。”
我哭了。我求他。我不知道要怎样向他说明。谁见过佛?为什么要为了那些虚妄的谵语而拿“来世”来搪塞我?他有几千几万,没有尽头的来世,世界生灭,死者再临——而我呢,我有什么?易逝的水与火,和茫茫的灰色的广漠?
他用静默把我赶走了。
而我在一天之后又回去,闯进他的房间。大声道:“灵犀……”
接着就愣住。是那个老和尚,他的师傅。
他朝我手掌合十,俯首行礼:“女施主。灵犀不在,他去后园看兔子了。”
我转身就想走,他叫住我:“女施主。”
“那些事情,老衲都知道。只希望女施主能高抬贵手,放过老衲这个唯一的弟子。”
我垂首片刻,道:“大和尚,你不要把我说得像什么邪魔外道。什么高抬贵手,什么放过?你知道些什么?”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灵犀愿意许下他的来世,女施主难道还不满足吗?”
满足?我呵呵笑了两声,脱口说道:“来世?大和尚你不要得寸进尺!有今世必有来世,既然今世已在那前世有何不可,他要抵押来世给我,你又怎么知道他前世没有抵押过!不只前世,”我喘一口气,“他抵押得太多,早就是我囊中之物了!”
老和尚猛然抬眼,眼里满是恍然。我心生不祥的预感,还未来得及再说些什么,就听到他缓缓道:“女施主,你怎么能够确定,前世的他就是今世的他呢?”他抬手止住想插话的我,续道:“女施主,刚刚是老衲估计错了,但你所说却令我大有所得……他前世已把今生许给了你,可是他并没有前世的记忆,前世今生有何相关,女施主,你又怎么能说,他们两个是同一人?”
“胡言乱语!”我厉声喝道,“没有记忆就不是同一个人吗——”
“当然!”他断言,“女施主,人因记忆得铸造——”
“人因行动得铸造!”我厉声道,“倘若是你,倘若我叫你忘掉你所有记住的东西,难道它们不曾发生吗,难道你这老和尚就不是这等可憎模样了吗——给我忘!”
他立时闭上眼睛,嘴角抽动,脸像被火烧似的抽搐起来。我硬生生控制住自己把他那个光头敲个稀碎的冲动,转身便走。他却在我身后,发出痛苦的、越来越低的声音:
“他什么都不记得……他已经改变……他是另一个人……”
最后,火哔哔剥剥的响,他的声音熄灭了。
我心里满是愤恨,直奔后园。灵犀就蹲在那里,耐心地抚摸着兔子,它是一大团灰扑扑毛绒绒的毛球,三瓣嘴一动一动的,在仔细吃着青草。
或许会有那么一世,它是人而他是兔子。
我想,人太多了,我丈量不尽。但我可以把他们标记为一个不断不断再来的人吗?记忆,这些别人灌输进他脑中的东西,也足以作为判断他是否改变的证据吗?记忆不断在变动,如果我有了新的记忆就不再是我,那我活得太久,遗忘得太多,难道有人会认为我不断地更新,不断地成为另外一个人?今天的我和昨天的我也是不同的,婴儿和成人也是不同的,失忆的人和记忆完整的人也是不同的,一块泥巴待在河底或者被挖掘起来,烧制成佛像,难道这就不是同一块泥巴?记忆不过是印象。不过是经过大量歪曲捏造的镜子里的虚影。不过是没有真实性的、海滩上的指印。
我后退一步,在原地坐下。灵犀已经不见了,他走了。
我摊开手掌,看着我的掌心,慢慢地缩小,慢慢由光滑无痕生出掌纹。
那也无妨。我活得太久了,太孤独了。我几乎感到厌倦,不再想要无限期地等待他从虚空中游到现实,然后在我的眼睛里再次消失。
或许这次真的会有所不同。他已经抵押了那么多,那么多前世,来世,只差一个今生。
我站起身,踉踉跄跄地朝那片樱桃林走去。我感到我的身体在一点点改变,在减少,变化,回归。
但如果我也是一个全新的、在一瞬间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一切会有什么变化呢?如果我也是那个老和尚老眼中的一个不会再来的人,如果我也做了他手里的兔子,如果这一切都颠倒了。
树还年轻。我的身上还残留一点未隐藏的力量,借助它,我预感到我的新名字会叫芳樱。
notes:摆烂后的发泄性写作,总体写得还挺顺的,灵感来源是紫萱和徐长卿,b站评论总是重复“他们三个(指徐长卿的前世)不是一个人”,使我联想起某篇重生文里的男主1认为重生前的男主2遇见的自己和自己不是一个人,认为自己只是个替身并且吃醋抑郁,我不解,我大为困惑,我想到某些人,他们认为某些有处情的人或者说处情本身就是对sex经验匮乏的自己感到的不安焦虑缺乏自信,我十分迷惑,不理解人们何以如此割裂,如此双标,如此热爱臆测。但我又联想到人们对于be美学的盲目追捧及自我感动。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人类的缺点真是层出不穷,使人无语,如入鲍鱼之肆,竟然有着不一样的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