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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莫特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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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差们起初只是在感慨,最近难道是志怪局创收高强度抓妖?不管是妖鬼还是精怪需要地府接手的都少得可怜,算是难得的“淡季”,甚至已经有胆大的和上司去申请休假,换上了纸扎身躯到人间度假去了。
一直到夜巡回来之后问了日巡一个问题,才让外勤回来的鬼王产生了一丝疑问。
“阿晟,我去望雾亭交接这几次都没看到海老板,是保密任务那边调开了吗?只有纸扎人在。”
“出去玩了吧,上面的不是只剩他和纸扎人了,你都闲不住要问八卦别说海老板了。”
“但是上面感觉……怪怪的。”
“那你不查一下?”
“我在休假,难道和你一样蠢去加班吗?我去和真大人报告一下。”
夜巡几百年来关注八卦的直觉没有出错,鬼王去调查后和志怪局一对情报发现不只是地府的“进账”少了许多,原本以为会被关押改造的妖鬼精怪也没有在这边做登记,等他再一次听到不语堂这个组织时,名单上熟悉的名字多了一个。
望海、卜算云。
仅仅只是十多年未见,从望恩出现意外后他带走了这两个阴缘结的孩子,望海也在第一次杀人之后得到了惩罚,重塑回到望雾亭继续成为那个安稳宁静的镇守人。
但是真从来没有想过海会变成这样的人,十年的时间对鬼神来说不算什么,好像他们之间未改变过一样,可是对每一次都是肉体凡胎的望海来说十年很久了,他瞒他太久了。
久到望海都不觉得自己有过改变一样。
“望海!”
他找他对峙,厉色呵斥着这一世里不把任何生灵放在眼里的望海。
鬼王的缩成细针的瞳仁里倒映着漫不经心的人,他还闭着眼微笑着,好似清风又好似游魂,难以捉摸难以揣测。
现在的望海和曾经的海实在是太不一样了,好像是有序生长的树被嫁接了另一种枝丫一样开始蜿蜒扭曲,铺开杂乱无章的枝条割裂了天际掠夺一切他人赖以生存的光线。
“阿真,你在为何生气?”他淡然发问,毫不在意桌上散乱的罪证。
越过志怪局审判私自消灭作恶妖物,钓鱼执法杀害妄图利用精怪延寿的大老板,放纵游魂去行凶然后直接打到魂飞魄散无法记录……
真暴怒着拍着桌子震得纸张被掀起一角。
“你难道分不清这些是恶吗!你的职责和坚守呢!”
望海面对着质问,迟疑了一会,然后露出了淡薄的笑意,他说:“卜算云用命和血还有这么多年教会了我一件事。”
他自顾自说着话,好像根本没有在乎眼前愤怒不解的挚友。
“有些事情并不是善良就能解决问题的,阿真,你不觉得吗?”
黑红的眸子对上了红银的异色瞳,望海透过真的双眼想起来那个围绕着自己喊着哥哥的小姑娘,他们真的很久没有见面了,好像全部的人都默认了他的职责,独留他一个人在这鬼门上,守着无数年的寂寥和一次又一次的轮回。
“阿真……”他很焦躁,抬起手按了按有些发胀的太阳穴,疲惫又沙哑地说,“我以为,用绝对残酷的手段去解决问题这件事上,你比我更清楚更能理解。”
望海明示着,明示未有灵识和独立意识时一次次濒临崩坏边缘时被直刀刺穿胸膛的疼痛,也在明示一旦更迭之路有踏出任何一点地府不满意的岔路时都会被眼前的挚友用悲伤的眼神处决。
鬼王比他这个普通人更冷漠残酷,无论是对外还是对内。
“这不一样!”
望海捂着脸低吼起来,狰狞的样子和他完全不相称,即使是发泄他也收敛着声音,把自己沉在深海里无声冒着脆弱的泡泡。
“这有什么不一样!我只是厌倦了等待厌倦了被动,我想把职责抛之脑后拥有一些我自己的时间和自由这有错吗!我和你有区别吗!”
愤怒中的一人一鬼像是在悬崖边角斗的山羊一样用自己最尖锐的一面朝着曾经关系无比亲密的友人。
“阿海,这不是你可以手沾鲜血的理由,你真的走错路了。”
真拔出了漆黑的直刀,没有任何花哨的动作,他拧着眉毛缓缓抬起来,目光从悲哀变得锐利,冰冷的刀刃对向了望海的胸膛。
“又是如此,一直如此,这种事情还要再重复多少次!”望海的肩膀在颤抖,气急了的他哑哑笑着,他朝着真大喊,“阿真!我还要死多少次才能满足你们,满足地府!我到底是什么东西!!你告诉我啊!”
“你是……未来的判官……”
“所以现在的我只是一个工具对吗,一个不需要自己想法的工具……”
他艰难地回答,这个称谓很轻也很重,轻是对着地府运行的这条秩序线上每个鬼都是工具和零件,重是因为唯独“海”是难以替换的零件。
“你也是我的朋友……阿海……别再这样了……”真的声线夹杂着难以言喻的颤抖,但是握着刀的手稳得绝情绝义。
“太可笑了,快六百年,我像个异类一样在这个世界死去活来不断轮回,生活了快六百年……”他收敛了表情,阴沉和疯狂瞬间化为云烟,好似又变回了那个温和亲切会笑着对待每个人的望海。
然后他带着寂寥的笑容往前走了几步,胸口顶在了直刀的刀尖上,亦如当初。
“阿真,我累了,做你应该做的事情吧,这样应该能让你安心了吧。”
作者:尘灯
“我才是你亲哥哥啊,你不应该让我先吃第一口吗?”墨辞一把抢过我递给李清贤的鱿鱼串,一面吃的满嘴流油一面谴责我见色忘义。
“我让你个大头鬼,刚刚问你要不要,你啰里八嗦嫌这嫌那,买回来了你又要吃,你怎么这么贱。清贤哥哥,给你,你吃我的。”我有时候觉得李清贤有我哥这样的朋友,简直是倒了八辈子大霉。
李清贤在我们那小区里都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好好学生,温柔体贴懂事可靠,喜欢他的姑娘能从北大街排到南大街去。而我哥墨辞,有名的混世魔头,三岁打遍幼儿园大中小班,小学坑死语数英任课老师,好不容易现在是个高中生了,依旧不改本性,一惹一箩筐的麻烦。
我一直认为他们能成为死党,纯粹是因为我哥死缠烂打而李清贤心软好骗。
“没事你吃吧,下次我会把墨辞的份也买上。”
你看吧,李清贤就是这么个烂好人。
只是那时候我们三个怎么也没想到,从小贯彻死道友不死贫道,全世界下地狱我都不下地狱的墨辞,偏偏就是地震时没跑出来的那个。
如果要我说这一切发生的预兆,我觉得可以从救猫那件事开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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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墨辞他死定了。”
试问有谁能在亲妹妹的生日上迟到两个小时?
就我们这个小破城市,从最南边飙车到最北边也就两个小时,从我家以老太太踱步的速度走过来也才一小时。除非墨辞腿断了,不然我必定让他今天死无葬身之地。
李清贤皱皱眉头,一向温和地劝我:“也许是路上出了点事,我给他打个电话。”
也许是我的怨念太大,墨辞在这句话刚落定就推开包间门进来了,怀里鼓鼓囊囊的,脸上全是细小地划痕。
“你抢劫去啦!”我唰地站起身来,脑袋里疯狂响警报,然而只见墨辞小心翼翼把拉链拉开一些,露出个毛茸茸的脑袋来。
这下连李清贤都呆住,愣愣的问他:“你捡的?”
“救的,它掉江边那个堤边上了,爬不上来。”墨辞没轻没重的撸了两把猫头,然后冲我咧嘴一笑,贱不漏搜的说,“宜宝儿,你不是喜欢猫吗,别计较了呗,你哥哥我这也是爱护小动物,事出有因嘛。”
“要养它,你自己跟妈说。”我懒得跟他嬉皮笑脸,凑上去看了看,猫咪怯生生的望着我,橘白的小爪子攀在拉链上,小小喵了一声。再可爱也不行,我妈是母老虎,能一爪子拍死这只小猫咪,再把我和我哥打包扔在小区外的垃圾桶里。
最后这只猫还是没能留下,李清贤给它找了个新主人。墨辞葬礼的时候,它的新主人抱着它来过,但猫那里能知道这小盒子里装着的就是当年在河堤救它的少年。
猫暂时放到一边睡觉,墨辞坐在桌前,灯关上,蜡烛点起来,墨辞跑调的歌声荼毒我和李清贤的耳朵。
“好了好了,唱一遍就够了。”我赶紧捂住墨辞的嘴,合掌许愿。
吹灭蜡烛后,我两手一摊:“礼物礼物!”
李清贤送的中规中矩,是我一直很想要的套组茶具。
至于墨辞么……
这劣质的手感,这小学生审美般的配色,这令人费解的语音提示。模仿名侦探柯南变声领结的造型也就算了,怎么还能唱喜羊羊与灰太狼的主题曲?
“墨辞,你是在哪个小卖部才能淘出这么傻缺的礼物的?”我嘴角抽了抽。
“录音领结,多酷啊!你看,你可以用它潜入敌人内部窃取——啊痛!说了多少次别打头!打成智障你负责啊!”
我忍着把这个弱智的录音领结摔他脸上的冲动,看了看上头几个按钮问:“怎么弄?”
“按这里录音,这里回放。”墨辞笑嘻嘻说。
于是我当场录了一句话“傻逼墨辞”并开始无限回放。
“喂喂,不带这么欺负人的,清贤你还笑,别笑了!”墨辞嚷嚷起来。
“哈哈哈,好了好了别吵了,切蛋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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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最长能录多久?”
我躺在墨辞的床上,他正玩儿植物大战僵尸,收金币的空闲敷衍我道:“不知道,你试试呗,也就几十块的东西,不要抱有太大期待。”
我登时拎起枕头朝他脑袋上扔,“你生日我送你几百块的羽毛球拍,我生日你就送我几十块的破玩具,你还是人嘛!”
“诶诶诶!”墨辞一个不小心,植物放错了位置,叹着气回头教训我:“礼轻情意重,不要太拘泥价格啦。”
“滚滚滚。”果真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于是我趴在床上,找了本书对着领结念,结果还没念完一段话它就开始闪灯宣告没电,而且这破玩意居然还是插电池的,我在家翻了一圈都没找到同样型号电池,便只好作罢。
“就是个玩具,你还这么认真,改天给你买个录音笔报名做间谍吧。”
墨辞拈着领结,看了会后,又突然发癫,把领结凑到嘴边,沉声说:“新挤字哇一次莫喝多次(真相只有一个)。”
“你有病啊,还给我,那是我的。”
我扑上去跟墨辞扭打在一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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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发生的哪天,我并不在这座城市。对于一切,我也仅仅是听人转述。
墨辞被挖出来的时候,怀里有个小孩儿,有人认出是我楼下家里的。只是可惜,两个都没活下来。
转交到我手上的东西,只有墨辞的衣服和那个录音领结。我很费解,那么多东西他不拿,他拿个录音领结。直到小孩儿的父母告诉我,有可能是为了哄小孩儿开门。
送我的东西,最后倒是给他用的多。
录音领结没坏,打开回放的时候,墨辞笑嘻嘻的声音夹杂着电流声传出来。
“宜宝儿,幸好你不在……不知道爸妈怎么样,要是你哥我命大,你以后可得好好对我。说什么呢…哦!你藏在枕头套里的钱,我暂时征用了,本来还担心你回来跟我拼死拼活,现在看倒是好,毕竟家都塌了……”
一段很长的沉默。
“宜宝儿…我不想死……我想你,想爸妈,我想出去…我害怕,宜宝儿,你是不是觉得我特没格调,明明是自己要救人,临死了还后悔,要是清贤,肯定就不会像我这么怕死了。我知道你喜欢清贤,以前我想要是你跟清贤结婚,咱们还可以一起玩儿,一辈子一起玩儿,老了…老了以后就住一个院子里……呼…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宜宝儿我要活下去,我还没玩儿够,我还没谈过恋爱,我——”
语音骤然截断,滴滴两声提示录音已经放完。
这是什么垃圾玩具,居然只能录五分钟。我还有好多话没听到,墨辞这家伙话贼啦多,他肯定絮絮叨叨能说几个小时,为什么这破玩具只能录五分钟呢?
他们告诉我,墨辞在没有水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坚持了五十六个小时。
在我二十三岁那年,那个廉价玩具终于坏了,我算了算。
一个几十块的录音玩具极限是录音五分钟,能用七年。
一个被压在钢筋混凝土下的少年极限是五十六个小时。
这些都是墨辞告诉我的。
那么淡忘一个至亲的死亡需要多久呢?
我至今还在等墨辞的回答。
END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第一章/拜师
作者:尘灯
“师父。”我推了推身边睡得四仰八叉的老头子。
贴在我脖颈上的剑冰凉如雪,拿着剑的女人冷若冰霜,她身后还跟着十几个同样拿着剑严阵以待的黑衣人,看着阵仗就很大,把这破庙都映衬得熠熠生辉了呢。
于是我更加用力的推了推师父,以手掌后半部分为支点猛力摇晃师父的大臂,然而这老头翻了个身砸吧着嘴睡得更香了。
“你捉弄我?”女人剑锋一凛,刺痛感登时传来,我倒吸一口凉气,抬起手冲着师父的脸就是两巴掌。
“死老头给我起来啊!你徒弟都要被人杀了,你还睡睡睡!你是造了什么孽害得美女半夜不睡觉追杀你啊,赶紧给我滚起来解决一下,靠,别睡了!”
在我的无敌霹雳掌下,死老头终于清醒了过来。
要说拜师相处几天,这老头那点令我最佩服,那就是泰山崩于眼前依旧面不改色的忽悠。偏偏老头长得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白毛飘飘,神思悠远,能唬住不少人。
且见师父悠哉悠哉坐起来,面上顶着两个巴掌印,双目微眯,张口便是神叨叨的一句:“是贵府又出别的事了?当日我予莫夫人一枚玉蝉让其日日佩戴,是否不知所踪了?”
女人的手颤了颤,“玉蝉的确不见了。但那日你说邪魔已除,可是玉蝉不见之前就又发生怪事,娘亲更是因此遭难小产。你根本就是个骗子!”
还有这回事呢?我拜师的时候怎么不知道?
我眼神示意了一下,师父也给了我个稍安勿躁的眼神,随即站起身来。
“玉蝉是莫夫人小产后消失的对吗?”师父道,“莫老爷前半生积煞甚多,本不该有子嗣,若不是莫夫人多年仁心善举化消一二,就连莫小姐与莫公子都无幸降世。如今一儿一女已是极限,再有第三子便是逆天,我之玉蝉能保住莫夫人小产却性命无虞。骗子二字,何来啊?”
“再说府中怪事,先前是邪祟作乱,贫道已经镇压。之后的事却不一定是邪祟再犯,莫小姐何不回去调查调查莫夫人的身边人呢?”
我真是叹为观止,师父这一番话连消带打,明明什么也没说,却全部踢皮球归还给这位莫小姐自己去琢磨了。
简而言之,邪祟我除了,后面的事就不归我管自己回去查,流产我补救了,不然就是死你自己看着办吧。
果然莫小姐斟酌着收了剑,但眼神还是相当警惕。莫小姐高冷且凶的说:“若我查不出问题,下次你们的人头就会祭在我未出世的弟弟坟前!”
“为什么是我们,就他一个就行了,别拉上我。”我赶紧补了一句。
莫小姐冷笑一声:“一丘之貉。”
莫小姐带着黑衣人刚刚远去,师父便一头栽回茅草床里,舒服地摆了个姿势,以迅雷不急掩耳盗铃之响叮当之势睡着了,甚至还在三秒内打起了呼噜,可见如此情形他已习惯。
我脖子疼,手一抹借着我头顶的光看了看,薄薄的血浸在掌心纹路里,一瞬间我有些想哭。
世界上最惨的糖粉就是我,坐飞机赶去唐饮刀的演唱会竟然遇上坠机穿越。
穿越就算了,竟然还有任务要做。
如果任务是和表面凶残实则弱小需要疼爱的反派谈恋爱,或者是拯救即将堕落的帅哥,我都欣然接受。
但为什么我的任务是活着?
难道其实我是个王八?
我头顶那串发光的数字便是我需要苟活的年月,我认真数过八回,确定了那代表着六千七百三十八年。中国上下才五千年,这任务居然要我活六千七百三十八年,这是养成游戏之绝世大王八吗?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知道,人类是没法活这么久的。好在这个世界并非完全正常,这是个修真界,虽然得道登仙者寥寥无几,但是只要踏上修仙的道路,寿岁就能延长。目前来看,这也是我唯一能走的路。
只不过——
我回头看了一眼梦乡中的师父,悲从中来。
就算是修仙小说,别人穿越了都是表面废柴实则奇遇满满,为什么我去登仙道拜师,却连连被拒一百零八回,最后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拜了这个看起来靠谱其实完全不靠谱的空山仙人为师。
这老头在我拜师的第二天就原形毕露,一把捏碎了拜师玉牌,笑盈盈的说:“玉牌废去,往后你我师徒二人永受师徒契,往后你需时时把为师放在心上,不可动欺师背祖念头,否则天打五雷轰啊。”
我当时就觉得受了一击五雷轰顶。这哪里是拜师,是分明是卖身啊!
这还不算完,死老头话头一转又说:“你名宋瓷,瓷者易碎也,不若改名宋金刚。”
见鬼的宋金刚,我坚决且以死相逼的让师父打消这个念头,然师父跟我说修仙者总会有些外号,他让我趁早起一个。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叫宋瓷,毕竟这名字时刻提醒着我,我不属于这个世界。
再说回来,如果不是玉牌已毁,我才不会在经历利剑逼喉之后还留在这里。太惨了,我是世界上最惨的人。
一切都是飞机惹的祸,人类就不应该发明飞机,大家都御剑飞行多好。
次日清晨,破庙外一阵悠扬钟声吵醒了我,我刚睁眼就看见师父伫立门前,灰色道袍随风翻飞,一头白发在阳光下仿佛绸缎银丝,眼神慈爱又悲悯,像九天神佛垂眸凝视众生。
“徒儿,启程了。”
“别神叨叨。”我爬起来拍干净身上的草屑。
“天钟响,第一仙门的收徒已结束,今日便是拜师大典。”师父说,“拜师大典结束后,新弟子将会随着师座前去曦月仙境洗髓锻体,如若不能赶在他们前面,那效果便差了不止一倍。”
“这种仙境一般不都被垄断了吗?”我将包袱背上,跟在师父身后下山。
林间枫叶飒飒,秋意浓厚,蝉鸣渐弱。我一身轻薄夏裙,山风吹拂便添凉意,我搓搓胳膊只期待所谓的修仙入门后寒暑不侵。
“确实,不过仙境入口并非只有一个,只要避过第一仙门的结界便可。”师父说的毫无负担,一点都不像是偷摸进别人后院。
“那师父之前避过了吗?”我问道。
师父回头捋了捋胡子,眯眼笑道:“哈。”
并没有正面回答,看来估计是很悬了。我对自己解读画外音的能力越加佩服起来,这就是磕cp的附带技能吗?
“对了,昨天晚上那是怎么一回事?”我脖子还在疼,结的痂仅是薄薄一层,不能大动作。
“为师去登仙道之前正巧遇上的,便顺手帮忙解决了,只是未曾料到人心比邪祟更恶。”师父叹了口气。
“你真的知道是谁干的?”我有些讶异,莫非这老头真有点能耐?
“邪祟已除,不是人做的还能是什么呢?”师父说。
“那玉蝉是真的有用?”我怎么那么不信呢。
师父高深莫测地笑了笑:“凡人求佛,如遇幸事,皆言佛祖显灵。”
我瞠目结舌,真不愧是大忽悠啊,这是得了赵本山真传吧,您修什么仙啊,改行卖拐绝对富甲一方。
师父慢悠悠说道:“我心求道,不做他想。”
“我可什么都没说!”这神棍居然还能读人心,我缩了缩脑袋。
曦月仙境听起来云雾缭绕美轮美奂,实则就是个原始大森林。
我在现代时候都是城市群居,旅游景点也都选择设施完备的人为景点,根本没来过这种像是能把人吞没的原始森林,还有点小期待呢。
这森林绵延千里,巨木遮天,在林中行走,哪怕是白天也看不见一丝日光。不过树林中有一种名为曦月的古木,能长百余尺高,结出的果子个个都有脑袋大,在漆黑的密林中散发银光,犹如星月悬挂。
密林之中不能燃火,否则会引来野兽,只能倚靠着曦月果实的微光照亮前路。
“那这不就可以摘了做灯笼?”我问道。
“曦月果剧毒无比。”师父回道。
“当我没说。”我立马闭嘴了。
“再一炷香就能到第一仙门结界边缘,届时为师会将结界撕开一个小口,你进入后直行,见到一处水域,那里就是曦月湖。曦月湖日沸夜寒,只有昼夜交替的那半个时辰能够入水浸泡洗髓,你尽可能多的待在湖里,三日后趁着第一仙门的人来之前离开,为师会在原处等你。”师父停住脚步。
“好……等等你为什么要提前说?”我也跟着停住脚步。
“因为再往前就没有时间说这些了。”师父立定,翻花手一样捏了个诀,金色光粒从他掌心逸散而出,渐渐形成一张八卦图,待八卦图彻底形成,师父两指从图中一捏,竟缓缓抽出一把光华璀璨的长剑。
我虽然心里接受了修仙的设定,但是理智还在疯狂地唯物主义,骤然见到这么反人类的画面,有点缓不过来。
师父道袍无风自动,削瘦的脸上头一次出现这么肃杀的神情,我不由得怀疑自己的判断。这老头原是深藏不露?
“徒儿,注意了,千万莫跟丢我。”
话音刚落,师父便似离弦箭冲了出来。
“师父,慢点啊!”我赶紧追上去,也顾不上脚下踩着了什么凹凸不平的东西。
在跑了一百米后,我眼中的场景忽的花了一下,随即便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长得奇形怪状像黑泥捏成的怪物从四面八方扑过来,刺耳的嘶吼声响彻天际,脚下不断摆动的藤蔓也像走了生命,一根根竖起来如同毒蛇缠绕过来。
“哇啊啊啊啊啊啊!”我控制不住尖叫。这简直像是经费全部燃烧在学了三年建模的大学生手里的一星鬼片!
好在打头阵的师父利索挥剑,一路杀伐果决,怪物们还没近身就死了。
我两百分的注意力都放在跑路上,死死跟在师父身后。肾上腺素飙升,压根没注意过别处。
然而人毕竟是人,跑了十几分钟后,再大的恐惧也催不动灌了铅的腿。我呼哧呼哧的喘着气,求救般喊起来:“师父……要死了……跑不动啊……”
喉头腥甜,让我觉得下一秒我就能吐出一口鲜血。
师父终究没见死不救,他分了一点点神出来,从乾坤袖里不知道掏出了一团烂泥,回手扔在我脸上,我正张着嘴,那烂泥就顺着流进了我喉咙里。然而意料之中的恶臭没有出现,相反一股草木清香萦绕在我鼻间,喉咙也莫名不痛的,腿也有了气力。
修仙牛逼啊!
跑了不知多久,前面的师父突然停下,我一个急刹车没刹住,撞得鼻子酸痛。
“进去,记得我跟你说的!”师父在虚空用剑划了一道口子,单这么看,好像是剪破口袋一样容易,但从他不停颤抖的手腕,我察觉出这绝不容易。
片刻不耽误,我一窜进入了结界。
结界内部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样,并没有突然变得明亮开朗,而是更黑更深的密林。
我不怎么怕黑,但是任谁刚刚经历了一番非人怪物的追击也会吃不消,于是我在原地坐了一会儿。
突然我头顶亮了,我赶紧摸摸,哦头发还在,不是脑壳在发光。
抬头看去,原来是那串六千七百三十八在发光,淡淡的白光像是最微弱的烛火,虽然没屁用,但带来了一丝温暖。
“看来我还是有点特殊的。”自我安慰完,我就爬起来冲着北方走去。
作者:安米的影
评论要求:随意
备注:来不及改了,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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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慢点,多绕两圈。”漆黑的汽车里响起一道略显沉重的声音。“是!将军!”着军装的司机应道。
不断退后的街道渲染着雪白的色调,这是联邦城市最常见的颜色。将军望着窗外,白色流动着,他紧绷的表情仿佛轻松了几分。
不经意间,纯洁的白色之间开始混入许多不和谐的杂色,将军皱了皱眉头,那是一连串的帐篷。“那些是什么?”将军问道。“是流浪汉住的地方,将军。最近这种人越来越多了,联邦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了,议会的人到底在……”
“咳”将军重重地咳嗽了一声,车子里又陷入了沉默。
联邦已经不如当年那样强盛了,并且与日俱下。
在联邦的边陲,叛军起义的消息传来了几次。虽然没有成功,但联邦十七个州的民众明白了议会的统治已经不是那么坚不可摧。东边的邻居虽然经历了一场动乱,但已经开始恢复过来。他们的防线不可能一触即溃,而即使联邦的将士真的能够摧枯拉朽,邻国广阔的国土也会让联邦的补给线变成所有参谋的噩梦。
这场战争只会联邦是通向地狱的单行道,希望他来得及阻止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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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蠢货到底在想什么?”将军自言自语着,目光死死得钉在身前的态势图上,仿佛想用目光射穿它。作战命令已经下达了,议会中以极高的比例认定了开战是联邦唯一正确的道路。
多么讽刺,虽然他是反战派的一员,但人们依然认定他是联邦最锋利的剑,这是在无数次的胜利中证明的。
深吸一口气,他拿起电话。“通知各师长,我们要做战斗准备了”。也许一场闪电般的胜利能给联邦带来更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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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声,脚步声,电话声,无数种声音闷在在作战室里发酵着。也许是缺乏睡眠的原因,这些杂乱的声音就像扎进脑袋的破片一样刺激着他的神经。将军靠在椅子上,今天之后,联邦会变成什么样呢?
副官急匆匆跑过来,打断了他的思绪。”将军,到计划时间了,请下令吧“。
将军有一点恍惚。他认识的,副官脸上的表情是对建功立业的向往,是对战争的渴望。这位年轻的将士真的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什么吗?
“按计划行动。”轻飘飘的声音点燃了整个房间,所有人都动了起来,这个名为指挥中心机器的齿轮开始转动。
战争开始了。
将军看向沙盘,他已经能够看到:1分钟后,炮弹就会砸在敌人的阵地上。10分钟后,联邦的空军就将撕开敌国的天空。30分钟后,他们的坦克就会冲过边境线。
但是他看不到这场战争的结束。
“愿联邦战无不胜。”,将军像是在鼓舞着身旁的人。
——————————
一辆联邦坦克躺在路边,炮台已经不见了,钢铁在燃烧着,像是一簇放大版的篝火。火焰晃动着,像是在努力将光与热洒向道路上行驶的其他联邦车辆。
将军放下望远镜。车辆与士兵,在道路上连成一条望不到边际的黑线。
天空轻易落入了联邦的掌握之中,但地面的推进陷入了僵局。敌人的意志远远超过了计算,在树林中,在沼泽里,在每一个城镇里,每前进一点,联邦的将士都要付出巨大代价。而哪怕在被占领的地区,游击队也让每时每刻的让联邦遭受着损耗。
但现在,敌人的首都就在眼前,只要这一战能够胜利,这些牺牲都将变为值得的,联邦能以此逼迫敌人签下停战协议,并会从这场战争中获取足够的利益,而这是它所急需的。
——————————
原本纯白无瑕的的地面被各种毫无美感的工事堆满了。在这条甬道的最深处,将军捧着自己的配枪。士兵们来回穿梭着,搬运着各种弹药,并往工事上堆叠着沙袋或其他一切能找到的东西。
6个小时前,首都卫戍部队的通讯就已经断掉了。这场战争实质上已经结束了,以这个国家的战败,以他的战败。
也许当初未能攻占邻国的首都,战争就已经结束了。而现在,轮到敌军来包围联邦议会大楼了。在这个自己曾无数次想炸掉的地方,身旁这几百人就是最后的联邦军队了。
“将军,外面的人传来消息,半个小时后开始进攻。我们恐怕很难抵抗”。这位团长的声音停顿了一会。“我们...要不要考虑一下别的方式。”
只要从这里走出去,不费什么力气的举起双手,向外面那群家伙承认失败。一切就结束了,也许会收到审判,但也许能活下来,至少今天能活下来。
“让我一个人再想想”。将军的声音很轻,像是怕惊动了什么。说完,他在阵地里里走动起来。
拦住一个正在搬箱子的士兵。“你今年多大了?”将军突然问道。
“阿?”士兵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报告长官,17岁“。
“新兵吗。”
“报告长官,我不是新兵,我已经干了一年多了,算老兵了。”
将军沉默了一会,没再说什么,只是怕了拍士兵的肩膀。他慢慢走向往更深处。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又像是突然轻松了下来。
几分钟后,甬道深处传来了一阵枪响。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正文:
一、命
我是个算命的。听到这句话,你是不是想说,我是个骗子?或者,我算尽了别人,却算不清自己?
有时候,我自己也这样怀疑。我从小就饱经生老病死之苦,母亲因难产而死,父亲续娶,继母性情凶恶,我饥一顿饱一顿,缺衣少食,就这样长成了少年。我继母也生了一个弟弟,他眼里就跟没有我这么个哥哥似的。那天,我记得很清楚,我继母要送我弟弟上学去,却叫我去放牛。我躺在柳树下,肚子里直叫,又没有东西可吃,只好倒头去睡,醒来时却发现牛不见了。我找遍了左邻右舍,前村后村,连条牛尾巴都没看见。我知道,回到家里肯定要挨上父亲和继母的一顿毒打。想到父亲柳条鞭子的厉害,和继母的洗衣棒槌敲在孤拐上的滋味,我就打战。可是又不能不回去呀!要是我耽搁了,只怕会挨得更狠。于是我只好就这样,拖着两条腿,战战兢兢地走回家去。
可是继母和父亲都不在家。我只看见床上放着件崭新的褂子,大概是给弟弟做的吧。我忽然觉得悲伤起来,人家这么对我是应该的呀,我不是人家的儿子呀!或许我注定就要被这些人折磨死。都是命,是命要让我穿着这样破旧的衣服,光着一双脚,脚底满是扣子大的老茧,一直走到死路去。
可就在这时,我脑中突然一转念。大概命就是要这样驱使着我,但假如我偏不那么走呢?它要看我穿着小到吊上膝盖的裤子去死,可要是我……要是……
于是我脱下了自己的破衣烂衫,换上弟弟的新衣服,偷偷拿了家里的一些钱,就从那里逃出去了。我想到镇上去,却在路上遇到了一个算命的瞎子,我想何妨一试,后来他就成了我的师傅。
我师傅不是什么重要的人。你会注目瞎子吗,因为觉得他们不会看见?那他也不是真瞎,所谓的两只翻白的眼睛也不过是放进了我给他摘的花瓣。他对我还算过得去,没有理什么“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话,很尽职责地教了我算命的窍门。后来,一家客栈的寡妇老板娘戳穿了他扮瞎子的鬼话,他就留在了那儿,叫我吃了他俩的喜酒。我不爱当小二,就辞别了他,只身云游四方。
我不再是那个打着赤脚逃走的孩子了,我算了许多人的命。但静下来仔细想想,我却还是感到困惑。我从命的窥视中逃走了吗?还是它暂时把目光从我身上转开了呢?我算到的那些东西是真的吗,我花了大力气刻在脑子里的那些金科玉律,口诀歌谣,就是命运的守则吗——还是它随口呸出的一口唾沫呢?
我想往东方去。去年的冬天我就有此打算,现在,我还是在路边走。一条不大不小的黄土路,有疏疏几条车辙,从路边的林子看出去,可以瞅见湿润的田地和柔蓝色的长河。
有个和尚在路的那边诵经。我这才看见,这边的林子还掩藏着一座不大的寺,寺名“菩提”。我觉得有几分口渴,便上前问道:“师傅,我走了长路,不知道能讨口凉水喝么?”
和尚睁开双眼,道:“可以,请这边来。”
我进了菩提寺,喝了他一杯茶,他又请我歇一歇。他虽是个和尚,倒不拘束。寺虽然不大,但是看佛前香灰与蒲团,知道也不算香火冷清。和尚法号灵犀,知道我是个算命的后,忽然来了兴致。
“施主,你给多少人算过命?”
“大约总有几千个吧。”
“都是些什么人?”
“有男,有女,有县令,商人,衙役,婊子,小姐,丫头,老头儿,老太太。”
“那施主,你一次算命,要多少钱?”
“四十钱一次。”
“那,今天小僧就请施主你算一次命吧。”
我颇觉得诧异。“灵犀师傅,是你要找我算命吗?”
“不。”他笑了,“我们佛家,不信宿命,只信因果。施主,这边请。”
我跟他到了后院。一带粉墙低矮,翠竹潇洒,沿墙开了几块地。顺着他的手,我才看见在墙角,有一个兔子洞。他伸手进去,捧出了一只极小的灰色兔子,举给我看。
“施主,你给人算命,那也能给兔子算吗?”
“可以。”我连忙说。倒不是我夸口,我师傅教给我的窍门儿很多,不止有八卦阴阳,观气色,排八字,求签打卦,测字占星,我都懂得一些。“但灵犀师傅,你不信宿命,却让我给这只兔子算命,是有什么讲究吗?”
“这兔子原先是一窝,住在后院的长草中。只是我师父见后园久荒,就吩咐我把它开辟出来——也就是如今这副样子了。兔子失去了遮挡视线、庇护它们的草,便一只一只地,渐渐被苍鹰捕捉殆尽,如今只剩这么一只孤雏。”
“我不信宿命,只信因果,但因是我等僧人开荒,果是兔子被鹰攫取。我虽然于心不忍,可是苍鹰与兔子同为生灵,不能有所干涉。所以才请施主你来看看,它的命到底如何?”
灵犀师傅仍在地下蹲着,我就也蹲下来,瞧瞧这只兔子。它是毛绒绒软绵绵的一团,一动不动,只是微微地发着抖。两颗灰色的圆眼睛仿佛是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如此幼小又可怜的一团血肉。
我心头一动,答道:“灵犀师傅放心,这兔子……会好好长大的。”
他摸了它两下,小心地把它放回去,笑道:“那就借施主的吉言了。”
我们站起身,我向墙外望去:“灵犀师傅,外面种的是什么树?”
“是杨树。”
“假如全种上樱桃,那倒是很好。”
灵犀一笑。“樱桃树能结果子,当然很好。不过,这也是施主算出来的吗?”
我但笑不语。
谢过灵犀师傅的茶水后,我拿了钱,他送我到路边。我走了几步,又转过头去看他,他仍合掌站在路边,闭目喃喃地诵经,怎么也看不出来他有那种怜惜弱小的慈心,更会叫人忘记,他是个和我差不多年纪,而且英俊端秀的青年男人。
这不是什么好事。我没有掷钱,也没有掷珓。我是完完全全地看到,感受到了。兔子会活下去,那里有片樱桃林,而他的身边会有一个女婴,名字就叫芳樱,她的力量太大——她难道会把他毁灭吗,就像鹰天性就是杀戮一样?
我相信我感觉到了命。总算轮到我窥视它一次了吧?可是我怕得很,不知道自己要走多久,我只想赶紧逃到东方去,却不敢断言自己走在什么路上。
二、人
上灵下犀,这法号不好,因为灵犀一点通,未免聪敏太过,反而会使人易受蒙蔽,慧根浅薄。
这话是师傅评我的,我却看得很开,今生蹉跎过,那再修来世,也就是了。师傅听了我这样说,倒也不生气,只是摇摇头,一个人往禅房打坐去了,他不愧是个得道高僧。
我有时会想,我今生做了僧人,那也说不定是前世打了多少坐,念了多少经,乃至于捐了多少功德才换来的,若是我今生不修缘,不矢志成佛,那倘若来世再入了那滚滚红尘中可怎么好?多少贪嗔痴怨,五蕴六尘?可也得清心寡欲,善自修持。
但我不想念经的时候,就觉得我着实已犯了许多戒,再犯一条,也就好像柳叶落到已被落叶铺满的水面上,是九牛一毛的添头。说不定我下一世会投胎成一个女人,即使落发剃度做了比丘尼,比我如今还要勤奋地持戒,也是永世成不了佛。
女人不能成佛。男人有七宝,女人有五漏。话虽如此,其实我并未看出己身宝贵之处,至于女人,我见过的数目比未南飞的大雁都少。
又是一天早上。我照惯例做完早课,就去后园那里。一到了那,灰色的兔子妙妙就朝我跳过来。它有四岁,养得肥肥的,聪明又听话。我给它取名妙妙,意为“妙哉妙哉”,因为我觉得天女散花还是不足,再加以赞叹,手舞足蹈,那就无瑕可指了。
我把它抱在怀里,抚摸着它。
突然有个清脆的声音从上方传来:“它叫什么名字?”
是个女人。我虽然没见过几个女人,但总还见过男人。这其中的差别,相去不可以道里计。
我说:“名字是自称,兔子不会说话,又怎么会有名字呢。”
女人嗤地一笑。“你不是个老实和尚。”
“坐在树上的女施主,怕也不是什么正经施主。”
“你们和尚专爱打机锋,牙尖嘴利的,我是说不过!但出家人不打诳语,你可不要骗我。”
“小僧怎么敢,小僧倒是要谢女施主,没有坐在那些樱桃树上。它们才迁来没几年,小僧还指望它们开花结果。”
“它们会开花啊?”她显得有几分怀疑。
“女施主不是说过么?出家人不打诳语。”
她用那双眼睛瞧着我。妙妙如果真能口吐人言,那一定要对着这两丸美玉大喊妙哉妙哉。
她轻轻巧巧地从树梢一跃,就稳稳站到了墙头。
“对,但如果你是个在家人,那你嘴里的谎话,只怕数都数不清。”
我不必当个在家人就能做到这一点。不过,这点不必解释。她一来,我嘴里的话就变多了,这才是大事。我想,下辈子我大概真要去做个女人了。
“女施主,”我问道,“你会轻功?”
“一点点。”
“那要小心,不要摔下来。”
“要是摔下来了呢?你这地方,可是偏僻得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也没个郎中大夫,到时候只怕要劳烦小师傅了。说起来,我还不知道小师傅的名字。”
“要是摔下来了,那小僧又要询问一番女施主,譬如女施主究竟为什么要坐在树上,窥探本寺——小僧法号灵犀。”
她嘻嘻一笑,纵身便跳。我看清她穿的是双淡淡鹅黄的绣鞋,缝了米粒大小的珍珠做出花样。
“小师傅,我问的是你俗家的名字。你总不会忘记了吧?”
“施主,一入佛门,六根清净,四大皆空。不知道施主为什么要问这个?”
“我看你长得很像我的一位故人。”
“不知是谁?”
“我未嫁的丈夫。”
“女施主,”我大惊道:“这话可不能乱说!小僧自幼出家,什么未婚妻子是决计不可能有的!”
“哼。”她似笑非笑地盯着我,把我弄得心头发毛,这才从鼻子里出了一声,抬脚便走。不过走了三五步,忽然又转身凑了过来。这次,她的鼻尖实打实碰到了我的脸颊。冰凉的一点,像随时会化似的。“我的俗名叫袁呈。”这一句却又伴着暖热的气,云一般飘在人的耳畔,熏得发痒。
我不寒而栗,悚然地抬头去看她,彻底打灭了那些似有若无的心思机巧。她却勾着嘴角,投来一眼,这回真的走了。
自这一次后,袁呈常常来访。我并没有什么办法避开她。闭门谢客是不可能的,因为她身手矫健,要翻墙,开门,开窗,毫无难处。我的师傅年纪渐长,花在我身上的心思并不是很多。于是她就这样,登堂入室,不拜佛,不烧香,结鬟插戴,站在我面前,不屈不挠地打探。
她当然已经知道,灰兔子的名字叫妙妙。顺带也知道了我当年请人算的那一卦。“这人既没用金钱,也没叫你抽签,一只兔子有什么气色,别是他说了句吉祥话哄你吧?”
“他说的是真话。你看,妙妙都这么大了。”
“即使是真话,也保不齐不是信口胡说、凑巧蒙对的真话。倒是你,你们佛法禅宗把算命占卜看作邪戒,你却是为什么要信这些呢?还是说,你不信佛?”
“女施主……”
“叫我袁呈。”
“袁呈。”我只好说,“你说笑了。我自幼修佛,焉有不信之理。”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你连所见都不能勘破真实,何况佛法经书。”
“那是自然。”我心平气和地说,“倘若这个年纪就已经能勘破真实,小僧便会明白,红粉骷髅,又怎么会和你攀谈呢。”
袁呈被噎住,反而回嗔作喜,露出一个媚笑:“所以,你还看不破。”
“女……袁呈,小僧并非你的未婚丈夫,这话小僧说了已有数次了。”
“那又怎么样呢?我并不是因为觉得你像我的未婚夫才屡屡来找你的,而是因为你让我喜欢。”
“慎言!”我脸一阵发热,却被她抢白道:“你是觉得你做了别人的替代品吗?可是,你又怎么能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一个人呢?”
说毕,她就吻了上来。我推拒不得。
事情完结后,她还要和我相约,就定在三天后。
晚上我想了很久。她是个如风如影、捉摸不定的女人,而我是个破了戒的和尚。或许我此生注定无法成佛了。不过世上做和尚的人很多,其中,曾经有妻有子者有之,杀人放火者有之,奸淫妇女者有之。我只犯了这一次错。如果为此跌进那十丈软红中,那才是不值。我决定自己不再见她了。三天后,我没有赴约。
她跑来找我。头一句话就是“你为什么对我失约?”
“袁呈,我是个和尚。”我答道。
她的嘴唇动了动,忽然又扑上来亲我。她亲遍了我的嘴唇,鼻梁,眼睛,眉毛,额头,还想再往下,我推开她:“我已经错了一次,不能再错。”
“是,你已经错了一次,那再错一次又有多大区别?”说着,她就去解我的衣服。我攥住她的手腕。
“袁呈,你不明白吗?或许是没有区别,可我不愿再错。”
泪水从她的眼中涌出,依然是如此碧清的一双妙目:“世上有多少僧人?恒河中的一粒沙,对你的佛祖而言有多大区别?可是你对我却……”
“袁呈,是我对不起你。”我答道,“但我修佛不为佛祖,我为修来世。”
“修来世……你记得自己的前生吗?那人于你,不就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吗?”她愣愣地问。
我不能回答她,我估计了多少我前世的功德。于是我只能这样回答:“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前尘缥缈,然而总归是在,袁呈,我们前缘已尽,如果今生缘未尽,那来世再谈吧。”
她举起衣袖,静静地在烛光下拭泪。
她走后没有再来,我得以继续我的修行生活。每天仍然那样,到后园去看一看妙妙,眺望粉墙外的天空。
一个月过去,又是一个月。由冬入春,初夏时分,樱桃树第一次开花了。它有一股极淡的粉香,朴素无华的样子。
早课后。我喂完妙妙,又去路边诵经,却突然听见一阵哭声。依着声音寻找,竟然在一棵樱桃树下发现了一个女婴。她裹在淡紫色的襁褓里,哇哇地哭着,我一时间手足无措,只好等在那里,希望有个人能来抱她。
但是没有。最后,我把她留了下来。我心里似有所感:她的眉眼,她的笑容,都那么像一个人。我不敢去细想,红尘太深,稍不留意,便会沉溺其中。
或许她身上流着我的血,可我仍让她姓了袁。因为是在樱桃花下捡到了她,所以,她的名字就叫芳樱。
三、天
不得不说我遗忘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假如你是神,那你一定会理解我的,我们活得太长了,失去了记住一些事的心情。你不是神吗?那么,倘若你修得我们这些心境,说不定你也可以修炼成神——虽说我之所以是神,并不是因为修炼,而是生来如此。
我有一切。如果一切都任我处置,那么,即使他们没有写着我的名字,我想那也就是我的。
这样看来,我也一定拥有灵犀。或者岑适。或者林景龄。或者张寅。或者随便我爱怎么称呼他,因为一切都是我的,我有权利命名。
有一次他年纪很轻就死了。只有二十几岁,还未娶妻。我去看了很多次他的坟,立的碑渐渐歪斜,终于有一天,我去看的时候,发现它倒塌了。我想到土中他骨殖的虚影。
那也是我的。但我却不能有所为。
我也有我的责任。因为一切都是我的,所以我要保护它们。我小心翼翼地制作,修补,防护,这些过程是孤独非常的。
我遇到过很多人,把他们都忘记了。但我却还记得他,也许是因为他那座倒塌的墓碑,和在夕阳、疾风下,我渐渐明白我无法挽回的那些灰暗。我看到他,一次又一次地,挤出产道,被不同样貌、同样疲惫的汗涔涔的妇人接在手里,把他按上她们鼓起的乳房。我看到他鱼一般张开了嘴,哇哇大哭。我看到他慢慢地长高长大,有一天抬起眼睛来看看我,看看飞鸟之上,云层之上。然后他把眼光放了下去,他娶妻,生子,融进攒动的人群里,像水滴进大海那样杳无踪迹。然后在某一天,他死了,他的血液停止流动,在他的身体里干涸。所有这些旧的灵魂,所有的如藤般密密纠缠的缘分,一丝光也透不进来,剪不断,理还乱,于是我又明白,他是我的,但不只是我的。
于是我终于心血来潮,服从了我一时的冲动。
男人们的身体,感觉总是相差不太大的。但至少在那一天,他给我的感觉无比清晰。我几乎忘记了我有一天也会忘记他。我想:袁呈,灵犀,缘承灵犀,这段缘分是我写就的,他属于我了。
但他却对我说:“我不能再错。”
我哭了。我求他。我不知道要怎样向他说明。谁见过佛?为什么要为了那些虚妄的谵语而拿“来世”来搪塞我?他有几千几万,没有尽头的来世,世界生灭,死者再临——而我呢,我有什么?易逝的水与火,和茫茫的灰色的广漠?
他用静默把我赶走了。
而我在一天之后又回去,闯进他的房间。大声道:“灵犀……”
接着就愣住。是那个老和尚,他的师傅。
他朝我手掌合十,俯首行礼:“女施主。灵犀不在,他去后园看兔子了。”
我转身就想走,他叫住我:“女施主。”
“那些事情,老衲都知道。只希望女施主能高抬贵手,放过老衲这个唯一的弟子。”
我垂首片刻,道:“大和尚,你不要把我说得像什么邪魔外道。什么高抬贵手,什么放过?你知道些什么?”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灵犀愿意许下他的来世,女施主难道还不满足吗?”
满足?我呵呵笑了两声,脱口说道:“来世?大和尚你不要得寸进尺!有今世必有来世,既然今世已在那前世有何不可,他要抵押来世给我,你又怎么知道他前世没有抵押过!不只前世,”我喘一口气,“他抵押得太多,早就是我囊中之物了!”
老和尚猛然抬眼,眼里满是恍然。我心生不祥的预感,还未来得及再说些什么,就听到他缓缓道:“女施主,你怎么能够确定,前世的他就是今世的他呢?”他抬手止住想插话的我,续道:“女施主,刚刚是老衲估计错了,但你所说却令我大有所得……他前世已把今生许给了你,可是他并没有前世的记忆,前世今生有何相关,女施主,你又怎么能说,他们两个是同一人?”
“胡言乱语!”我厉声喝道,“没有记忆就不是同一个人吗——”
“当然!”他断言,“女施主,人因记忆得铸造——”
“人因行动得铸造!”我厉声道,“倘若是你,倘若我叫你忘掉你所有记住的东西,难道它们不曾发生吗,难道你这老和尚就不是这等可憎模样了吗——给我忘!”
他立时闭上眼睛,嘴角抽动,脸像被火烧似的抽搐起来。我硬生生控制住自己把他那个光头敲个稀碎的冲动,转身便走。他却在我身后,发出痛苦的、越来越低的声音:
“他什么都不记得……他已经改变……他是另一个人……”
最后,火哔哔剥剥的响,他的声音熄灭了。
我心里满是愤恨,直奔后园。灵犀就蹲在那里,耐心地抚摸着兔子,它是一大团灰扑扑毛绒绒的毛球,三瓣嘴一动一动的,在仔细吃着青草。
或许会有那么一世,它是人而他是兔子。
我想,人太多了,我丈量不尽。但我可以把他们标记为一个不断不断再来的人吗?记忆,这些别人灌输进他脑中的东西,也足以作为判断他是否改变的证据吗?记忆不断在变动,如果我有了新的记忆就不再是我,那我活得太久,遗忘得太多,难道有人会认为我不断地更新,不断地成为另外一个人?今天的我和昨天的我也是不同的,婴儿和成人也是不同的,失忆的人和记忆完整的人也是不同的,一块泥巴待在河底或者被挖掘起来,烧制成佛像,难道这就不是同一块泥巴?记忆不过是印象。不过是经过大量歪曲捏造的镜子里的虚影。不过是没有真实性的、海滩上的指印。
我后退一步,在原地坐下。灵犀已经不见了,他走了。
我摊开手掌,看着我的掌心,慢慢地缩小,慢慢由光滑无痕生出掌纹。
那也无妨。我活得太久了,太孤独了。我几乎感到厌倦,不再想要无限期地等待他从虚空中游到现实,然后在我的眼睛里再次消失。
或许这次真的会有所不同。他已经抵押了那么多,那么多前世,来世,只差一个今生。
我站起身,踉踉跄跄地朝那片樱桃林走去。我感到我的身体在一点点改变,在减少,变化,回归。
但如果我也是一个全新的、在一瞬间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一切会有什么变化呢?如果我也是那个老和尚老眼中的一个不会再来的人,如果我也做了他手里的兔子,如果这一切都颠倒了。
树还年轻。我的身上还残留一点未隐藏的力量,借助它,我预感到我的新名字会叫芳樱。
notes:摆烂后的发泄性写作,总体写得还挺顺的,灵感来源是紫萱和徐长卿,b站评论总是重复“他们三个(指徐长卿的前世)不是一个人”,使我联想起某篇重生文里的男主1认为重生前的男主2遇见的自己和自己不是一个人,认为自己只是个替身并且吃醋抑郁,我不解,我大为困惑,我想到某些人,他们认为某些有处情的人或者说处情本身就是对sex经验匮乏的自己感到的不安焦虑缺乏自信,我十分迷惑,不理解人们何以如此割裂,如此双标,如此热爱臆测。但我又联想到人们对于be美学的盲目追捧及自我感动。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人类的缺点真是层出不穷,使人无语,如入鲍鱼之肆,竟然有着不一样的臭味。
作者:江橼
评论:笑语
01
众所周知,猫是不会说人话的。
“喵!”
“额,你是说……你是另一个时间里的我?”
对,小猫咪是不会说话的,但非碳基的会。
乖巧蹲坐于公园长凳上的小橘猫,一边甩着尾巴一边望向我,开口喵道,“不然你觉得自己为什么忽然能听懂动物说话了呢?”
“可能是因为没睡醒吧。”
三点睡六点起,骨灰盒子长方体。
估计再这样熬两天,我就可以跟家里的蟑螂聊人生梦想了。
我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大脑有些宕机,“那么,解释一下,为什么另一个时间里的我……会出现在这里。”
小橘猫借着洗脸的动作掩盖抽搐表情,有气无力地喵道,“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有人睡觉都能穿越。”
我:“……说点靠谱的。”
02
为了方便称呼,我暂且把小橘猫称呼为橘座——毕竟这是猫化的自己,名字总要霸气点——再之后,我俩用半小时时间把“一觉醒来变成猫”这件事从头到尾理顺了一遍。
“大概再有一个小时左右,”橘座甩着尾巴,看了眼电脑锁屏时间,“你就会接到导员的电话,让你去艺术楼帮艺术生们连一下电子设备。”
兴许是物种决定习性,橘座喵了没一会儿就开始舔爪子洗脸,又如此耽误了两分钟后,这才接着往下讲。
“然后在工艺美术展区,靠近墙角的位置,捡到一颗钻石。”
“对,一颗非常漂亮的钻石。”
听完,我捏着下巴思考,“可是,这跟睡觉有什么关系呢?”
橘座无语地抽了我一尾巴,伸手把陶艺课做的杯子从桌子上推了下去。“听我说完喵!”
我有惊无险的接住杯子,然后态度卑微,洗耳恭听——说起来,我原来是这样的性格吗??大概可能是种族改变的缘故吧?
“就在我捡起那颗钻石大量的时候,被人从背后敲了闷棍,这不就……睡了嘛。”
“……这叫晕。”
橘座亮出了没有修剪过的爪子。
我:“小猫咪说的都对。”
03
总而言之,就是另一个时间里的我在艺术楼帮忙时被人敲晕后穿越成了一只猫,然后不知为什么出现在了几个小时以前的自己身边,且还神奇的能够跨物种对话。
鉴于宿舍里不能养猫,而橘座也想变回人类,于是我俩一拍即合,决定想办法找到破局之法。
而破局的第一步,就是拒绝导员的任务分配。
一个小时后,在我硬气的挂断导员电话拒不去艺术楼帮忙后,一人一猫愉快的往床上这么一躺——“砰!”
是脑袋撞墙上的声音。
好听吗?好听就是好脑袋。
我记不清自己是昏过去还是疼得一瞬间大脑空白而导致的短暂失忆,等我再睁开眼的时候,自己正坐在公园的长凳上,身旁还有一放大化的自己……对,我变成了猫。
“喵!”
“额,你是说……你是另一个世界的我?”
我点头,示意大号的自己他理解对了。
“……所以,拒绝帮忙是没用的,重要的是要规避‘昏迷’。”又是半个小时,我盯着满脸傻气的自己,有种想要磨爪子的冲动。
为了不给自己的帅脸留下遗憾,我用洗脸舔爪子来掩盖不合时宜的动作,顺便也给他两分钟开动小脑筋思考对策。
“要不还是按照原本剧情,去帮忙,然后找到钻石,再然后想办法规避闷棍?”
这也正是我想说的。
一猫一人一拍即合,于是一个小时后我们抵达了艺术楼三楼展厅。
大号的自己提着工具箱,另一只手夹着电脑,而我则站在他的脖子上,在炎热的夏天充当保暖围脖。
反正,小猫咪不觉得热。
“哇,大狗,你哪来的猫啊!”刚进展厅大门,就看到好几个一样是被抓来打工的同学,男生们还矜持一点,克制住了撸毛茸茸的欲望,但女生们就毫无忌讳,上手就把我抓走了。
“呼噜呼噜——”
我躺在女生柔软冰凉的大腿上,一本满足。
变成小猫咪其实也有好处的嘛!
就在我沉迷吸小姐姐无法自拔的时候,比人类更加灵敏的听觉忽然捕捉到了物品掉落的声音。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掉了,但是直觉告诉我,那是很重要的东西。
于是我循着那一瞬的响动,往墙角走去。
“橘座,你过来干啥?”从梯子上下来的大号自己摘掉手套,弯腰想要把我抱起来,就这时突然看到了墙角那亮晶晶的东西。
“钻石?”大号自己伸手捡起,“是谁展品上掉下来的?”
钻石!
一瞬间理智回笼,我没顾得上收爪子,扒拉着自己的衣服爬到肩头探出脑袋——我看清了,那是有戴着鸭舌帽和口罩的男子,他正举着不知道从哪里拆下来的画框,照着我的脑袋砸下来。
04
我以为再次醒来,我还会是可爱的小猫咪,需要再一次尝试无伤通关,却不想这次居然恢复成了人形。
而苏醒后的我,手里正捏着一颗钻石。
“你醒了?”
我揉着胀痛的额角,有些分辨不出来是谁在说话。
“hi,这儿呢!低头。”
我顺着声音看去,看到了手里闪烁着瑰丽光芒的钻石,这真的是一颗非常漂亮的钻石。
“我一定是昨天睡太晚了……”不然不可能在能听懂小猫咪说话之后,又听懂了矿物说话。
果然人过了20岁就不能熬夜了,熬夜伤身啊。
“这一点我十分赞同。”钻石颇为认可地评价道,“不过,我的确会说话。因为我就是你——准确来说是几周目后的你。”
“能不能说点我能听懂的?”
“嗯……可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我耐着性子忍着头痛,让它赶紧说。
“那好吧,其实就是你接下来会被一只小猫咪攻击,然后脑袋装在墙上晕过去,再醒来,就会变成我现在这个样子了。”
话音刚落,我就见一只橘猫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然后一爪子将我脑袋怼到了墙上……
05
“啧,看我说什么来着……”
再次睁开眼,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大号的自己抬手扔到了墙角。他戴着鸭舌帽和口罩摇摇晃晃起身,扯下墙上还没粘牢固的画框,一副想要把我砸碎的模样。
可问题是……钻石的莫氏硬度是10,只有钻石才能打晕钻石啊!
作者:蜂銀
评论:随意
晚饭做好,灶台里的炉火已经熄灭了。紧贴墙角的奶酪色木柜上,电视机正播放《超级女声》的淘汰赛,那是有李宇春、周笔畅的二零零五年。母亲全神贯注地盯着厚重电视机里的粉红舞台,我听不懂主持人兴致昂扬的串场词,举着幼儿园新发的课本一个劲地想唤起母亲的注意:“我给你讲这上面的故事吧,你听我给你讲这上面的故事吧。”
“好啊,你讲吧。”母亲点点头说。
我翻开柳树与兔子上蹿下跳的七彩一页,用手指着一段段念故事,抬头时发现母亲还专注地盯着电视机,根本没有听我的故事。我生气了,凑近母亲喊我再也不给你讲故事了。母亲也还是点点头说:“不讲就不讲。”
我气冲冲地拿着课本一个人走进厨房,坐在熄灭的灶台前把课本填了进去,里面堆满树枝、秸秆与玉米骨头燃烧殆尽的黑色尘土,卷边的彩色课本像窝只是带去了春天的燕子,安静又无辜。我一边注视一边流泪,厨房没有开灯,高处的窗户摇晃着墙外黑色的树影,锅、碗、瓢、盆,母亲在我看不到的那一角继续观看节目,电视机像夜半更深时的咳嗽断断续续地传来情歌的乐声。
后来与母亲提起这个故事,母亲表示我一定记错了什么,家里没用过那样的灶台,她也没看过超级女声。
我瞠目结舌,无法理解这样的背叛,那个灶台里火焰的残影至今仿佛都还在舔舐我孩童时的脸颊,电视里周笔畅会穿着绿西装唱解脱——“阳光替房间开了灯”。我还无法理解的音乐、我还无法理解的冷漠、我还无法理解的生活,在我不到四岁的这一年的记忆里,母亲是一株茎叶细长的花朵。
我固执地不去相信母亲的说辞,她后来不得不翻出我小时的录像带,是带着我搬家的记录,厨房宽敞而明亮,用的是天然气,一立方一块两毛。她还说父亲时常觉得我小时有撒谎的习惯,就是因为我老是有这样一口咬定的错误记忆。
母亲讲起我小学时信誓旦旦在作文里写到吃牛排的事情,写父亲母亲吵架后她哭着开车带我去吃牛排,在她讲述时我也想起来了,那时母亲摔烂了父亲刚送给她的某款诺基亚触屏手机,迟钝的玻璃屏上有蛛网般从一角舒展开的裂痕。母亲说作文写得太感人真实以至于老师担心地打来电话询问情况,可那时我的父亲其实还在远方服役。
我一时间几乎怀疑起自己得了精神分裂一类的疾病,在母亲叙述时我都能想起浇上黑椒汁的牛排的口感,我的餐刀在铁盘上叮叮当当地起起落落,她在桌子对面红着眼看我吃食,伸手整理好胡乱围在我裙子前的餐巾。我想开口问母亲怎么会这样,我又想解释我绝无要撒谎的意图,言语一时间在我的胸腔里纠缠,将我的肺撑涨起来,最后只输出一小段叹气。母亲拉过我的手,摸摸我的戒指,又凑过身来拥抱我,说我其实只是个想象力很好的孩子。
我终于又感觉自己重新踩在坚实的大地上,我轻轻问妈妈要不要选一首在婚礼上放的情歌。她松开环抱我的双臂,帮我理了理刘海,说那就放张惠妹的灰姑娘。我开玩笑说我其实是丑小鸭,她只是摇摇头。
母亲是爱听情歌的,我这样坚信,即使可能我的记忆里有许多的妄想和虚假,但在我从她的床上模糊醒来听到电视机里的情歌和她做早饭的声响时,在我靠在透着凉意、硌人的藤编座垫看着窗外的车流,听到收音机的旋律和她轻声的哼唱时,在我把家里翻到的磁带插进为了练习英语买的磁带时。
在某一个真实的时刻,在我的每个想象中,她在当时有自己的世界,像花朵应季盛开时也不须考虑多余的什么。
未婚夫敲敲门,紧张地探头进来,看见我在流泪,又赶忙走进房间把门掩上,问我怎么了。我模糊地看着他前额柔软的发丝,蒲公英一样,我说你吹一下刘海给我看,他无奈地照做,我扯扯嘴角,他牵起我的手,又问母亲要不要坐同一辆车去看场地,母亲说她之后自己开车去。
我离开房间时回头看看她,她多出的年岁像被攥在手里在相册上勾画,我的脚步稍慢,走在前面的他没有回头,只是一样慢慢地牵着我向前移动。
我又害怕结婚了,我说。
他总算回过头来与我对视,像是过了十秒,他眨眨眼,继续轻轻牵着我。我被他牵到楼下,等待的父亲看我眼红红的,瞪了眼准女婿,起身把他时常带着的手帕递给我,我攥着那条手帕直到坐到我们两人的车内。
“我要听情歌。”我又说。
坐在驾驶位的他在我的CD册里翻了半天,选出宇多田光塞进光驱里。
我想起高中时写过一篇小说,一家人新买的荒废别墅的客厅里,摆着一面黄昏色彩、每到阴霾天气就淅沥沥沁出水珠的旧镜子。当我们一家人不再坐在旧居的长沙发上,我们的镜子还会流泪吗?
黑暗裹着他,他仿佛睡在某种厚重的液体中。周围没有温度,没有空间,也没有时间。
他的同胞们就在他的周围,他能察觉到,他们成群地待在一起,如同某种小动物一般挤在一起。他不知道这些想法是如何冒出来的他为什么会知道那些不存在于这片黑暗的东西,包括“黑暗”本身,他毫无记忆,但是他知道。
他还知道他们会出去,在下方更深的地方,有个东西在。他们回应它,呼唤它,而它会引导他们,告诉他们一个必须要去的地方。接着他们将会前赴后继,踩着同胞爬出这里,去外面的那个世界。那个东西当然不会告诉他们前方是什么,他们又要去向何方,但是他们心中明了,所有的一切已经刻在他们的本能里。
但是不是现在,还没到时候。现在这些“液体”开始流动了,他能察觉自己被推着走,但是要去哪里呢,这里在哪都没区别……
后脑一阵突突的疼痛,碎片发现自己掉在地上,眼前是画着藤蔓图腾的天花板,以正中心的圆形图案为起点,大量的藤蔓向四周辐射开去,逐渐盘成一个新的圆。
他梦见了很久以前的记忆,至于是多久他已经数不过来了,他总是在荒野上行走,时间对他来说只有季节和日夜之分。但那是更早的记忆,远在他踏上旅途之前。
碎片揉着脑袋爬起来,罪魁祸首还四仰八叉地在床上呼呼大睡。床是很大,但是架不住小崽儿的翅膀也大,不知道怎么地就把睡在一边的碎片扇到地上去了。碎片盯着眼前起起伏伏的毛茸茸小肚皮看了半天,还是老老实实把被子给盖上去。
透过窗户他能看见大滴的雨水砸在温室顶端的玻璃上炸开一朵花,如同北境荒野上从天而降的硕大冰球砸碎野兽的脑壳,头骨和血肉同时飞溅开来。这估计会是难过的一天。
碎片把地图在床上摊开,从腰间的小皮袋子里掏出便携式的墨水块和笔,比对着天空中那一团荧光绿的位置开始比划。
小崽儿趴在他的身边,用带着膜翼的小爪子扒着银枪玩,在快碰到枪尖的时候被碎片眼疾手快一把捞回来丢到头顶上。眼看下去是不可能了,小崽儿干脆扒着那两只羊角看碎片的动作。
碎片将墨水块敲下来一点,混在头一晚下雨时放在窗户外的小容器里,黑色的丝线从墨水块上逐渐蔓延开,最后消失在水中,直到整瓶水都变成漆黑的颜色。碎片用盖子盖住瓶子,捏着瓶口晃了晃,直到黑色完全均匀,他这才用羽毛笔沾着水在地图上涂涂画画。地图是用结实的皮纸做成。可以看见一道线将地图切成了两半,左面一方的上半部分已经基本填满,各种图案密密麻麻挤在一起,而右面却只是轻飘飘写了一个名字:深渊。
“叽?”小崽儿瞅见一个熟悉的地方,在碎片趴在床上专心画地图的时候一只小翅膀垂下去,正打在靠近分界线的一个地名上。
碎片顺着他的动作往那个地名看了看,抬手把小崽儿往上扶了扶,右手依然没停下动作,在一条从北方延伸下来的小路末端画上一个小小的图形,并标注“绿岛”。
小崽儿知道那上面的某些地方,但是他不知道的更多,就像他对于碎片的了解那样。碎片将他从野兽口中救下,带着他四处跑,他似乎是在游荡,又似乎在找寻什么。
碎片和小崽儿坐着那口漆黑的棺材,从玻璃塔顶一路降到温室中,最后在人们惊恐的目光中走出大门,但是周围惊惧的目光不减反增。
外面雨水飞溅,比早些时候碎片看见的小了许多。碎片把小崽儿抱到斗篷下面,让他扒着自己的领口,远远看去碎片原本就不高的孩童身材更是变得圆滚滚。碰到雨水的时候碎片瑟缩了一下,然后抱着小崽儿一头扎进雨幕,向着南方飞奔。
小罗杰斯今天和黛拉一同出门。
市中心的大集市昨天是最后一天,下一次要等到下个月中旬,如果遇上大雨,甚至还有可能推迟,与其坐等不如和黛拉一起去南方的市场碰碰运气。虽说来自雨城方向的商人一向准时,但是迟到的时候也不是没有的,尤其是今年的雨水已经降下来了。
黛拉一直垂着脑袋,明显没了昨天的兴奋劲。小罗杰斯只能安慰妹妹不要心急,她总是希望有些事能一蹴而就,然而小罗杰斯知道这种事不能强求。其实他心里还有更深一层的担忧,尤其是这场雨似乎没有停息的征兆。
前方的嘈杂似乎佐证了他的想法。
“你留在这里看一下货物,我去看看。”小罗杰斯让黛拉带着货物坐在树底下避雨,自己挤进人群。
“怎么回事?”他扯着一个高大商人的衣角。
“进出城的道路被封上了,需要有猎人陪同才能进出。”
“即使是雨城的商人也做不到请猎人全程陪同,他们这是在开玩笑吗!”
小罗杰斯察觉到有人在拽他的衣角,低头才看见是碎片。小崽儿从碎片的领口挤出一个小脑袋,对着他“叽”了一声。
“怎么了?”碎片举着一张纸条。
“进出的门被封了, 需要猎人陪同才能进出。”
小罗杰斯跳起来试图扒着前面人的肩膀看清楚。人头攒动间卫兵站在高台上,居高临下地用长枪指着每一个想要突围的人。就在这个时候小罗杰斯觉得自己的衣服又被碎片拽着了。
“你想出去吗?”
想啊,怎么不想,谁不想出去和雨城的人做生意。小罗杰斯一点头,碎片扯着他的手就顶着人群往前跑。碎片比小罗杰斯矮了一头,但是力气却大得像个成年人,小罗杰斯没来得及挣脱,就被碎片扯到了卫兵面前。
碎片从腰间的本子上扯下几张纸写了写,举到士兵眼前。
小罗杰斯只听接士兵发出几声嗤笑伸手就去推碎片,然而下一秒一阵银光直接打在士兵手臂上,士兵一个躲闪不及被甩到地上。碎片抽出了银白长枪,原本窝在他怀里的小崽儿刺溜一下蹿到碎片背上,利爪扒着碎片的肩膀,膜翼垂下完全盖住了碎片的后背。
碎片压根没看士兵们一眼,右手拎着长枪,左手拖着小罗杰斯,小崽儿挨在他的肩头,对每一个接近的人嘶吼,呼吸间甚至夹杂着火星。注意到这边异动的士兵开始往这个方向集结,小罗杰斯下意识想拉着碎片退回到人群中,出不去就出不去,他还有本地的集市可以支撑,犯不着这么冲出来丢了命。
碎片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拉着他径直奔着城门的方向而去。
作者:土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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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向注意*
起码天气很不错。天空中阴云密布,灰蓝色的海面在天幕下安静地翻涌着。没有雾,也没有晒人的太阳,海平线无比清晰。对此他们是十分满意的,以至于半路上闲谈得都比以往更多。小艇在船舷边停靠,几位年长的警官便先行攀登上船,新人跟在他们后面,身上挂满相机、工具包和记事本等各种必需物件。小伙子看起来略有些紧张,登上舷梯时四处张望着。早上,他刚向朋友们宣布,今天他要去见识些不得了的东西,这时很怕错过什么值得记忆的细节。
收获的过程是从船头开始的。首先,在甲板上,他们查获了一台船载鱼叉——三角枪头,通常是捕鲸船会配备的那一种,只是尺寸更小些——以及锅具、切鱼刀、案板,案板上摆着一块大得可疑的去皮鱼肉。这并非一道谜题,毕竟那段硕大的、近一人高的鱼骨就吊在甲板上方,正准备进一步分切,银灰色的鱼尾色泽仿若金属。同样颜色的鳞片散落在甲板地面上,已被无数双雨靴踩踏得肮脏无比,可见鱼身上的肉已经分解处理完毕,大概能在冷库的最外层见到。如此他们就更不着急了。再往前走一段路,在这赤裸裸的屠杀场景后方,他们见到了人鱼身上除去鱼鳞外最无价值的部分,即上半段人身的尸体,像一般渔民丢下的鱼头似的抛在那儿,倚在船舱外的一堆杂物上。这是一具健硕而美丽的躯体,体型与大体格的人类男性相当,皮肤惨白,肩臂宽而厚,易于令人想起大理石雕塑,或其他若干神话传说中应有的形象——胸口被鱼叉贯穿处只留下一条窄而深的口子,少量的血如轮船上的锈迹般直直地沁下来。再往下,身体在下腹部拦腰截断,脏器流了一地。这同时包含着人身与鱼身中的全部脏器:偷猎者会将人鱼倒挂着进行分割,当皮肉切断、脊骨中间的关节也咔吧一声撬开时,整副内脏就会在重力的作用下,随着上半截人身一同坠落到地上。随后他们将腰两侧的鱼鳍割下来,剩下的就随意丢弃在一旁。此刻,人鱼沉默地倚在墙边,低垂着头,属于人的肝脏、胃、小肠与属于鱼类的鳃和鱼鳔舒展着摊开在地面上,湿润而肿胀,面积远比半截尸身要大得多,像从腹腔里生出了形状各异的粉红色块根,偶有几块颜色更深的点缀其中,柔软地嵌在缝隙里。当船身颠簸时,这摊光滑的脏器便互相挤压着,在地面上微微摇曳。
对于这种场面,来访者们已经见怪不怪了。“新来的!”其中一个叫道——把相机拿来,拍些证据——而为了拍得更清楚些,这位实习海警鼓起勇气,上前撩起人鱼海藻般的长发。那张脸于是露出来了,反而使他们大吃一惊,因为单就这一瞬间所见而论,他简直与人类别无二致。他的嘴紧闭着,隐藏了理论上应有的满口尖牙,一双眼睛却是睁开的,以一种沉思的、近乎冷峻的神态望向下方翻涌的海面。这一刻,倘若只从视野中截出这一张面孔,观者将毫不犹豫地认为自己能够在政治新闻的头版上看见它,或最起码曾在剧院里见过与之相近的神情和仪态;再仔细端详下去,则能轻易想象它的眉心会在何种状态下紧皱或舒展,想象出其主人说话时的音调和语气。实习生慌张地寻找起快门,至于警官们——起初,他们以为那双眼睛是黑色的;凑近去看才发现,原来只是瞳孔散大了,银灰色的虹膜被压缩得像是一对狭窄的铁圈。这使他们终于得以回到最初那种悠闲的氛围里,毫不费力地下了结论:这条人鱼,这只珍稀的海洋动物,在海中生存、或许也思考了数十年后,被船舱里那些此刻正戴着手铐的偷猎者们用捕鲸叉重创,随后以惯用的方式宰杀,鱼肉分切、冷冻,准备走私供人食用,其中最新鲜的一小块或许已经进了那几个家伙的肚子,鱼骨、鱼鳍与鱼尾则打算另寻销路,制成药材或工艺品,陈列在某位富豪的珍宝库里。一切有价值的部位都能被加以利用,没有价值的则提供确凿的罪证。他们于是带着相机和新人——后者方才呆站许久,经人提醒,此刻正在执法记录册上奋笔疾书——一行人心满意足地接着往前走了。
VOL.244【旋转木马】特洛伊旋转木马
作者:舞舞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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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洛伊旋转木马
城里的每个孩子,都是听着妖精拐跑小孩的故事长大的。塞维斯的孩子也不例外。塞维斯坐在孩子的小床边,望着床铺中央那个小小的凹陷陷入了呆滞。
他以为妖精只是大人用来教育小孩,不要轻易跟陌生人走的童话隐喻,没想到妖精居然是真实存在的。在孩子长到五岁前,塞维斯和其他孩子的家长一样,每天给孩子讲妖精把小孩带走的故事,今天讲小孩因为不听爸爸妈妈的话被妖精带走了,明天讲小孩因为吃了陌生人一块糖被妖精带走了,后天讲小孩因为贪玩没有按时回家被妖精带走了,大后天讲小孩因为做错了算术题被妖精带走了……每天塞维斯都会把小孩被妖精带走的原因替换成小孩想做但他不想小孩做的事,然后尽己所能地想象小孩被妖精带走后会遭到的折磨,今天讲妖精把小孩冻成了冰块磨成了刨冰,明天讲妖精把小孩的肠子挑出来织了条围巾,后天讲妖精把小孩的头剁下来当杯子盛小孩血酿的酒喝……然后有一天,他学会了偷懒,他直接跑到学者家里,问学者有哪些非常恐怖令人害怕的惩罚和灾祸,然后他学到了人类的酷刑和战争,从里面找到了大量的素材,以此为蓝本编织了妖精拐走小孩后发生的两千多个故事。
就因为这事,塞维斯对学者充满了感激。不过学者并不缺这一份感激,学者本来就是城里最受人尊敬的人。学者拥有庞大的知识,但从不摆架子,可说是有求必应。他还会用知识解读星象进行占卜,告诉人们什么事符合天意可以做,什么事违背天意不能做,就算是城主,做事前也要聆听学者的占卜。
全城的人都对学者这个职业充满了向往,所有的父母都希望小孩能够拥有智慧成为下一任学者,或者学成之后去没有学者的城镇或者村庄成为第一任学者,那样小孩就能一辈子吃穿不愁了。于是他们提着礼物把孩子送到了学者家里,希望学者能把孩子教成小学者,而这学者也不吝啬,真的让每个被送到他这里的小孩,都在五岁前得到了识字读书和算术的能力。
也正好是五岁,塞维斯不再和小孩讲妖精的故事了。因为小孩在学者那里爱上了学习,已经不会再做塞维斯不想他做的事了。
塞维斯不再给小孩讲故事,反而从一个讲述着变成了聆听者,每天晚上他都要小孩给他复述在学者那里学到的知识,以防小孩在学者那偷懒,但好景不长,塞维斯从小孩的复述里发现了太多不该在学者那里学到的东西,每当他听到这些小孩为了掩饰偷懒而胡编乱造的东西,就会拿出一根竹鞭,往小孩的手臂、小腿、背筋上狠狠打去。
不久,塞维斯的小孩就被妖精拐走了。和塞维斯的小孩一起被拐走的,还有很多个一起学习的孩子,这些孩子除了一起学习外,还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的父母很久没和他们讲过妖精拐走小孩的故事了。
大人能知道这点,是因为一起学习的孩子里,只有一个女孩没有被妖精拐走,而这个女孩,是唯一一个妈妈还在给她讲妖精故事的,正因为她记得这个故事,才没有跟着妖精的歌声走进森林,而其他的人,就像着了魔一样,怎么劝都劝不动,义无反顾地往森林里走去了。
塞维斯和其他不再给孩子讲故事的家长们后悔莫及。纷纷求助学者,问他有没有什么办法。学者因为这些被拐走的小孩都是他的学生,对此也非常上心,他找出了所有和妖精有关的书,又和著名的妖精学者往来了数封信件,终于得到了把小孩从妖精那里夺回来的方法。
妖精喜欢快乐和音乐,讨厌痛苦和管教,所以用能使人快乐的音乐和玩具,就有很大概率吸引到妖精。
在学者的指挥下,城里失去孩子的人们一起做了一台木马。这是一台八音盒一样精致的木马,是一个带着坠满彩灯的锥形屋顶的圆形舞台。舞台上尽是木马、马车和其他能让小孩骑上去或坐进去的彩球秋千……大人们在这些能载人的地方写上了自己孩子的名字,又涂上了厚厚的胶水,因为他们的孩子识字,所以他们能稳稳地坐上属于自己的位置。舞台上是孩子的位置,舞台下就是大人的位置。每个孩子的座位下,都是他们父亲的位置。舞台里面是一台精妙的八音盒,舞台里的父亲们,用人力推动舞台装置,就点亮彩灯,让八音盒奏出清脆的欢快乐曲,让木马随着乐曲转动,这样一台美妙的舞台,妖精肯定会对它很感兴趣。
塞维斯没有闲情去欣赏木马的美丽,也没有逸致去聆听八音盒的乐声,他一建好木马,就和另外十几名父亲一起,迫不及待地挤进了那个狭小的舞台里,他们用人力推动着齿轮机关,在又闷又热的舞台里头汗流浃背。他们不知道推了多久,整个舞台发生了摇晃,有人压低兴奋的声音,说舞台“动了动了”,那是一个在一个巨大线团边做功的父亲,那个线团一端留在城里,另一端连着木马,这样可以让木马里的人不论多远都能找到回家的路。
不一会儿又一阵摇晃,“哐”的一声,这种摇晃感消失了。
父亲们停下了做功,因为远处传来了孩子们的声音,但十几二十个孩子的声音混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的。所有人都希望这些孩子里有自己的那个,他们停下舞台,让孩子们安全地爬上自己的位置。父亲们头上的木板纷纷发出“嘎吱”声,这是孩子坐上位置的信号,所有的位置都坐上了人,父亲们再次推动木马的机关,孩子们坐在木马上,随着八音盒的乐声唱起了歌,他们唱得多么快乐,多么开心,开心到这些父亲不由地通过舞台地板缝往上看去——那真的是自己的孩子吗?塞维斯不由地想,那孩子的脸和头发他都非常熟悉,但那孩子嘴里不明语言的歌词、手舞足蹈肆意扭曲肢体、闭眼张口大开大合的诡异表情,都不是他孩子原本的样子。
他的孩子已经被妖精变成了一个他不认识的小孩,即使这个孩子跟他回家,也不再是那个会听他讲妖精故事,好好去学者那学习,学完会把学过的东西讲给自己听的小孩了。
音乐戛然而止,正好是它们绕着八音盒推完一圈的时候,经过计算这正是座位上的胶水能把孩子牢牢粘住的时间。父亲们迫不及待地冲出舞台的底座,不约而同地从腰上抽出皮带,从手边捡起竹鞭,他们跑到舞台上,驱逐妖精给他们孩子施加的魔法。
这台旋转木马已经变成了妖精讨厌的东西,妖精们很快施法把它送回了原本的城镇,衣服裤子被粘在了木马上的孩子们,也被一并送了回去。
大人们见到失而复得的孩子们,喜极而泣。也有一些孩子在被父亲驱魔时撕坏了或脱掉了自己的衣服,被妖精留了下来。
——塞维斯的孩子就没有被带回来。
好在塞维斯的妻子很快又怀了孕,生下了一个新的孩子。塞维斯决定吸取教训,要一直给这个孩子讲妖精拐走小孩的故事,直到他讲不动为止。
关键字:精神病
文体:小说
文:落水
正文:
“我又胖了”徐静静从体重秤上走了下来,嘟着嘴对一旁刷着牙的陆康说道。“都怪你让我吃那么多蛋糕。”
陆康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这周要少吃些容易发胖的东西了。”徐静静一边说着,一边咬牙切齿地挤起了牙膏,似乎牙膏也是让她发胖的元凶一般。
陆康已经刷好了牙。“你没胖。”
陆康说完就把手抬了起来,阻止了他很清楚的徐静静将要说出口的话,然后转身从一旁的柜子顶端拿出了一个小盒子,塞到了徐静静的怀里。
“你先看看这个,我下楼买点吃的。”
陆康头也不回地直接走出了家门,徐静静只得一头雾水地抱着盒子来到客厅坐下,打开盒子后,首先看到的就是几捆头发,每一捆都捆成了大概一厘米的大小,且长短差不多都是十厘米左右,整整齐齐地垒放在盒子一边。
旁边放了一封信,把头发和信拿出来后,又能看到底下还放着一些资料,她没有看这些资料具体的内容,先把信封给拆开了。
“亲爱的静:
自我们交往以来,体重一直是你生活中最为注重的问题之一,由于很多因素的影响,在其他问题都逐渐得到解决的情况下,这个问题依然无法得到妥善的解决。
从我的角度看,你并不胖,或者说,你的体型还远远触及不到“胖”这个概念的边界,但经过之前的数次交流我已经明确地了解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我如何看待你的身材与你如何看待它,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关于胖与否的界定,你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关于这个标准究竟该放在哪里的问题,你并不打算与任何人讨论,这一点我已了解了,故不再于相关话题与你进行任何的辩驳,因为这是无意义的。
我尊重你所设立的标准,正如我尊重你与我之间的其他边界一般。”
看到这里,徐静静不由得想了一下,陆康从前确实会和自己争论究竟怎样的标准才算胖的问题,但确实是从某一天开始,这种争论就不再出现了,只不过她无法想起究竟是从哪一天开始的。
她又继续看了下去。
“你所认定的标准体重为53kg,而你的体重经常在54kg附近浮动,在假定这个标准合理的前提下,我于六个月前开始对你进行详细的测量与观察,并最终得出了结论。
为了打消你对这一结论的疑虑,我在盒子里也放下了所有涉及到的数据与出处,以及详细的推导过程,你可以参看或自行验证。
请先查看相关的资料,再继续阅读接下来的内容。”
徐静静放下了信,又拿起资料看了起来,她有些讶异陆康究竟是背着自己做了多少奇怪的事情。
而事实证明,恐怕远比她想象的要多得多。
这些资料里有她这六个月来每一次称重得到的数据,这很好弄到,因为体重秤是可以蓝牙连接直接导出数据的,实际上她自己都偷偷导出过几次,就是想看看自己有没有在一定时间内呈现出变胖的趋势。
但之后就涉及到了她从来没有去考虑过的内容。
他趁着她睡着的时候把她的头皮分成了多个区域,每个区域各选定一个一平方厘米的格子并数出该区域中头发的数量,再以平均值乘以她头皮的总面积,最终得出了她的头发总量。
14.5万根,比普通人要茂密不少。
而且在跟踪观察下,他并没有发现她的头发密度在这半年里出现过什么大幅度的变化,直接解决了她对自己有没有脱发的疑虑。
接下来,陆康又将她自然脱落的头发全部收集了起来,每个月收集到的头发扎成一捆,统一裁切到十厘米的长度,随后称重。
以这六个月来的每一捆头发重量除以根数得到平均值,再将六个月的数据平均,再次乘以她的头发总量,并乘以她的头发长度,最终得出了她的头发总重量。
1.45kg。
这一系列数据表明她的头发比常人要更加茂密,每一个头发也更为粗壮健康,并为此向她提供了更多的重量。
通过追踪数据,他还得出了另一个结论,每个月临近末尾的时候,由于头发的生长,她会增加大约80g的体重,这个变化分散到每一天里是很难被察觉到的。
但在她定期修理头发之后,她往往会认为自己的体重降低了些许,因而在之后的几天里心情有所好转。
看完了资料,她又把目光放到了信上。
“由于在当前的语境下,一个人的体重通常是于其身材深度挂钩的,而头发的多少并不影响一个人的身材,故而我认为在这个数据中应当减去你头发的重量。
根据这份资料,在去掉头发重量的影响后,你的体重已经不足53kg,并且你通常在三天后修理头发,从你近期的体重波动来看,我认为要达到你认为胖的标准至少还有500g左右的增长空间。
所以无论是从你或者我的标准来看,你都不胖。
事实上,对于我来说,你从来都是不胖的,这并非是因为我对你的偏爱或者不在意,而是因为我始终对你注视得十分仔细。
这一点从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你就已经明了了。
脸盲的问题曾经对我产生过很大的困扰,但如今我已经找到了合适的去应对的方法了,这也要感谢你一直以来的陪伴与开导。
细心观察周围的世界,细心去观察周围的人,脸,已经不是我去认识旁人的标准。
而在我的细心观察中,我也得出了你并不胖的结论。
希望你能认可这个结论,因为我知道这对你而言有多重要,我希望你能够放心地进行饮食,放心地体验自己喜欢的食物、饮品,以及维持适当的运动。
你很健康,你并不胖。
——爱你的,陆康”
看完信,徐静静陷入了沉默中。
虽然她从未透露过,并且从来都克制着自己的一些冲动,但陆康似乎已经察觉到了她有着暴食症的事实。
她总是难以忍耐要多吃,却又在多吃后难以接受这会令自己变胖的事实,在很长的时间里,这种反复的心理波动总是会让她处于极大的压力之下。
在和陆康相遇的时候,她已经通过药物和心理医生逐渐变得正常了许多,但依然还是有着一定程度的惧怕。
怕自己哪一天的饮食过量了,怕自己不小心又回到了那个可怕的状态之中。
在体重变高的那些日子里,为了不被人察觉到自己过于紧张,她总是佯装着只有些许的气恼,然后在休息或是夜里增加运动量来进行平衡。
但她也知道,过量的运动同样是这种症状的直接产物,继续以这种状态生活下去,只会让情况变得更糟。
而陆康的信,在这个时候向她传递了一个简单却又重要的信息。
她并不胖。
并且从长期的跟踪数据来看,她之后也不会胖。
更重要的是,他以自己认真观察她身上的变化的方式,获得了她在这个方面的信任。
如果她真的有发胖的迹象,他一定会在她之前察觉到,她可以不用再整天担心这个问题,因为已经有人愿意以更仔细的方式为她留意。
“我回来了。”陆康手里提着一袋油条和豆浆打开了家门。“来吃早餐吧。”
油条热量很高,在之前她几乎都是不吃的,虽然她也喜欢吃。
“好。”
徐静静把盒子收了起来,小心地把它放到了电视柜上一个不显眼,但是可以一眼就能看到的位置。
随后走到了餐桌旁……
“你刷牙了吗?”陆康在徐静静拿起筷子的时候抬起头问道。“我出去的时候你刚打算洗脸。”
“……”
徐静静开始刷牙,并在之后走到了餐桌旁,和陆康一起安静地吃起了早餐。
两人都没提到刚刚的那封信,仿若没什么事发生过一般。
完。
备注:说到精神病我第一时间想到的还是脸盲、暴食这一类的症状,就试着往这个方向思索了一下,然后码了这篇文,想说有些执念是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才会出现的,而要解决它也不能纯粹依靠一般的沟通或手段,也需要为之付出特殊的关注与方法之类的
另,之前搬家太忙,现在基本ok可以产文了,这篇是琳艾出的题,之后写活动文,爱贺等我!
免责mode:笑语/求知
vol.230【午睡】仲夏雨
作者:【十一招】星云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司九终于下班时,仲夏的天很不给面子地下起了大雨,他孤立无援地站在警局门口,计算打电话叫司柳给他送伞的可能性。
当司九不抱希望地拨出哥哥的号码却无人接听时,心头的大石头就彻底落地——咚一声把自己给砸死了。
要么在执勤,要么在巡逻。总之指望司柳是不成的了。
雨水从檐篷上飞泻,几乎形成了一块雨幕。司九看了眼脚边桶里同事的雨伞,略微有些心动。
结果他门口徘徊了十分钟,愣是没有往里迈出一步。天人交战,天胜了,司九不想和人社交的心情超过了不想淋雨。
最后司九还是如罗丹的代表作一样在大门口沉思——要不算了,虽然他本来就推迟了下班时间,但家里也没有人,再去办公室坐一下午得了,万一有人电瓶车被偷了,网恋被诈骗了,小孩走丢了呢?技侦科的事总是不会少的。
雨滴砸在地上,司九感觉脚尖似乎被浸湿了。他退到门边上,雨云遮住了光线,让本该酷热的午后变得昏暗却清凉。
这让司九郁闷的心情变好了些。他望着大雨有些出神,灵魂似乎飘飘荡荡地游在雨云里,直到一道光在他眼前出现,亮晃晃地,让他眯起眼来。
那是车灯——远光,近光,又是远光,近光。熟悉的车身,这安静的提醒,司九感到自己心头蒙着的雨雾被几下抹去。他几乎是跳下台阶,几步到了车边往驾驶位的窗户看去。
但是比他更快的是一把亮黄色的雨伞,从车门里探出来,撑开。一只手扯着司九的衣袖把他拉进雨伞下,司九先是一把抱住了伞下的陆柒,再才是哼哼唧唧地松手,飞快地钻进了后座。
陆柒收起伞,把车门关上,又回到了驾驶座,他取下眼镜摸出眼镜布擦干水渍,重新戴上,转头就看见司九的脸在他边上。
“怎么了,和个小孩一样。”他有些好笑道。
“你不是今天要值全天班吗?”司九问,“不管那群小孩?”
“同事后天有事情,就和我换了下班。本来快到家了,看见下雨就想着你没带伞呢。”陆柒反问道,“吃过午饭了吗?”
“吃了食堂,要是知道你会回来,我就不吃了……”司九努力地挤在两前座之间那个狭小空间里。
陆柒拉下安全带扣好,转头把司九按回后座,“你也系好安全带,真不怕你哥查你啊?”
司九轻哼了一声,往他脸上啃去,陆柒一偏头,只让他蹭着了边,像个轻盈的吻。
“马上。”司九说着,又黏糊糊地贴过来,这次不用牙了,只是像小动物一样蹭着,直到又被陆柒按回去,才磨叽地系上安全带。
“这么粘人。我当时怎么没发现呢?”陆柒发动了车。
“图片仅供参考,一切以实物为准。”司九回答,“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好啊,那我要上315举报你。”陆柒笑了一声。
雨势依然很大,雨刷还没到底,刚刮过的地方又被点点水痕覆上了。司九一开始还看着路,渐渐地视线凝在了陆柒的侧脸上不动了。
陆柒睨了他一眼,“你……”
司九没听见他的话,只看见了他带笑的唇一张一闭。半晌回过神来,才揉了揉眼,“什么?”
“我说,今天别用功了,陪我睡一会?”
司九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不会闲着,总是在看些专业书籍,或者琢磨开锁的技巧。有时候陆柒夜班回家,还会看见抱着书睡姿不端的司九。
明明已经是快30的人了,还是会在睡前护着台灯不让陆柒关,嘴里还叫着再看一会儿就看一会儿五分钟后就睡真的相信我。明明有个医生男友,却还是不愿意养成良好作息,结果就是被当成小朋友一样管教。
司九没有吱声,不知道想了什么,隔了几分钟才回答,“我不想去床上,我们在沙发上躺一会儿怎么样?”
“当然可以啊。”陆柒说着,拐了个弯。
家里那个沙发很大,看上去有种华而不实感,但躺起来确实舒服。不过司九平时不爱躺在那上面,那是司柳爱待的地方。
陆柒停下等红绿灯,心里想着到时候要从房间抱一条空调毯出来。
“要到了。”司九突然肯定地说。
“嗯?啊,真的呢。”陆柒看了眼红绿灯的读秒,“你居然真的有在看路吗?我还以为你光盯着我看了呢。”
“我没有看路,只是这个拐弯的感觉很熟悉。”司九纠正道。
绿灯亮了,陆柒轻踩油门驶过路口,“所以你确实一直在看我?”
“……也没有。”
“你肯定一直在看我。”
司九放弃了嘴硬——他干脆不说话了。
五分钟后,他们到了,陆柒不顾司九的反对,坚持要先绕一圈小区里看看有没有车位,最后还是停在了小区外。
司九迟了一会儿才推开车门,陆柒已经撑着伞在外面等了。
“不打伞吗?”他问。
“和你一起走。”司九说着钻到了伞下。
陆柒把伞换到右手,稍微抬高了一点适应司九的视线。两个人就这样挤挤挨挨地走回小区。
坐上电梯时司九看了眼表,下午一点。
打开家门的下一秒,司九已经风似的刮过玄关,沉进沙发不动了。陆柒觉得好笑,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你今天真的很困吗?”
司九侧过脸,只露了一只眼睛,额头前那撮白发正好翘出来。
“我知道为什么司柳喜欢躺沙发了。”他闷闷地回答。
陆柒揉乱了他的头发,回房间去抱毯子。司九的视线追着他直到被门挡住,才脸朝下地埋进沙发,腾出一只手整理头发。
就在他拨弄了一半时,迎头被毯子盖住了。
陆柒摘下眼镜,把外套叠好放在一边——他春夏秋冬都是一件外套加内搭的配法,好像冷热变化于他不存在似的。司九就不一样了,夏天只穿短袖制服衬衫,下班后还要把领口扣子偷偷解开一颗。
在司九手忙脚乱地把自己从法兰绒毯子里解救出来时,陆柒已经打开了空调,还把蚊香点着放在了角落。等到司九露头后,他已经掀开毯子钻了进去。
沙发很大没错,但也不足以让两个大男人肩并肩躺着,司九像条不安分的鱼一样拱来拱去,最后干脆伸手捞过陆柒抱在怀里。今天陆柒穿的衣服比较宽松,司九可以很轻松地手伸进去,从下到上环住,享受肌肤相贴的感觉。
他们是情侣,但所做过的最接近欲念,却又最无关欲念的举动,就是这样的拥抱。
陆柒调整了一下姿势,转过身看着司九,他的爱人,长了一副凌厉的眉眼,此刻却因为困倦显得十分柔和。急促雨声和空调运作时的嗡嗡声渐渐融成了夏日午后独有的催眠音。只不久,司九就已经困得几乎睁不开眼。但他突发奇想地强撑着,凑到陆柒耳边问,“陆医生……你当时为什么不愿意和我出去呢。”
陆柒其实也感到了浅浅的睡意,他努力回想了一下,“我们第二回见面的那次?”
司九点头。
“我那个时候还不敢相信你是警察……第一次见面,我看见这个——”他搓了搓司九额前极具特色的小撮白发,“还以为你是,嗯……哪里的小混混呢。”
“我不是一开始说了我是警察嘛……”司九的声音渐弱下去,好一会才迷迷糊糊地追问,“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不同意和我出去。”
“哪有人第二次见面就约会的……”
“可我第一次……”司九后面的话已经不成语句了,只剩下几个含含糊糊的音节。
“第一次什么?”
司九勉强哼了一声。
陆柒凝神听,只感觉到绵长的呼吸撒在耳畔。
其实第二次见面,司九一把抓住那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跟踪狂时,就已经在陆柒心里烙下除不去的印记,他拒绝,是因为不想表现出失态——谁能想到那时候,他每次呼吸时都会回想起司九从阴影里抬头一笑,路灯的光线洒在他身上的模样。那凌厉的眉眼突然间,像是在那荆棘从中随意一瞥,看见了数不清正开放的淡紫花叶一样。
陆柒看着刚刚睡着的司九,不见平时的严肃,只有抿起时仿佛在微笑的唇,与微微颤动的睫毛。
渐渐地,眼前变得模糊,思维也迟缓下来,陆柒几乎是无意识地模仿司九的呼吸频率,眼睛慢慢闭上,陷入安静的沉眠。
雨势变小了一些,瓢泼的狂野渐渐温和下来,变成淅淅沥沥的小雨。客厅里没有开灯,只有两人的呼吸声交织着,一如他们最普通的每一天一样交织。
不知过了多久,门锁咔咔响了,司柳人还没进门,声音已经先一步挤进来。
“哇今天外面雨好大啊我执勤险些看不清……”他看见沙发上交叠的两人,立刻闭上了嘴,刚摸上电灯开关的手也放了下来。
司九在梦中微微皱眉,动了一下,又被陆柒抱紧了,两人都没有醒来。
司柳放轻动作,小心翼翼地从他们身边走过,瞟了一眼两人的表情。
他无声地笑了一下,喃喃自语道,“原来是在午睡啊……”
——end——
*猜你并不想知道,但是我觉得有必要说明一下:陆柒后来在抗洪救灾中意外去世。而司九在他死后不久因公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