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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九招】高以讕
中靶:林樹、巫念桃、星雲、凰、伊西多、格子、海稼軒、蜂銀、漢尼
勝負結果:敗
L:除夕快乐。
收到L的微信消息时我在酒店的三十一楼,窗外的烟花一朵接一朵缤纷地自杀。顶楼有人在放礼炮,数不清多少响,细微的震感顺着钢筋往下淌,对面的房间传来合唱似的齐声倒数间杂碰杯声。十、九、八……我推开窗,水蒸气凝华而成的洁白尸体在我眼前忽忽悠悠地掉下去。这种毫不掩饰的寒冷勾起我一种生疏的、近乎想象般的怀念。倒计时归零。口袋里的手机闪烁一下,映亮我的脸。
我:你也除夕快乐。
刚刚你又跑到哪去了?猪肝色的爸爸抛出的问题也是猪肝色。道路漆黑、笔直、空旷,离开了三年的家乡,身体在车子里依然默诵着每一个转弯,这不是凭借意识可以阻止的事。翅膀硬了,连家都不知道回了。爸爸将烟吐到窗外,烟头红光在禁燃区的告示牌上一闪而过。我养条狗都好过养你。
行了,大过年的,妈妈打断他。驾驶座上的中年男人哼了一声闭上嘴。你爸这人就这样,他还给你打包了你最爱吃的凉拌海蜇。但是我不爱吃凉拌海蜇。只是因为他们在第一次问我的时候我迟疑了一秒,就永远错失了说讨厌的机会。我笑了笑,没事的,妈。我已经长大了。我就当他喝醉了。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听见自己心脏的背面循环播放着一个小女孩的哭声,我假装自己什么也没听见。车里再没人说话,我的手指在手机上划来划去,看到L又给我发了消息,这让我有一点意外,因为在今晚之前我们已经三年没有联系了。我还看到大学室友在朋友圈发了她的潜水照片,定位显示泰国,阳光碧水金色沙滩,照片里她大笑着露出健康整齐的牙齿。通知栏里未回复消息夹在一堆无营养推送中间。
L:你最近忙吗?后天要不要一起去看电影?
你就不能和一些有出息的人去玩吗?妈妈从衣柜深处翻出一件大衣递给我。和L在一起会让你感觉自己很好吗?大衣的款式早就过时了,我还是从妈妈手中接过来。妈妈你不也一样吗?三年前我没能如愿考到南方而是滑档到离家最近的大学,你的表情当时看起来也有一种隐秘的快慰,我都记得的,当然这句话没有说出口。然后我的脑海里慢慢浮现L的脸,他墨水笔尖一样黑、一样亮的瞳孔柔和地戳我的心,我忽然就觉得明天就可以再次见到L,这一切都没有关系。微笑得太难看了,妈妈指着镜子里的我纠正。笑的时候脸颊要对称。
我:当然好啊。我随时可以。
春节档影院乌泱泱挤满人。L比我先到,点了两桶爆米花,他把其中一桶递给我的时候我瞄了一眼他的指尖,和以前一样修剪成干净圆润的椭圆形,他整个人也变化不大,裹着羽绒服依旧显得单薄瘦长,半垂的眼睛没有望向我。于是我放心下来,不时用余光扫他的侧脸,他左眼外眼角处的痣还钉在那里,和三年前一模一样。影厅灯光次第暗下,黑暗没过我和L的瞬间,我产生一种自己其实是在和三年前的L一起看电影的错觉。这个错觉本身比长达两个半小时却索然无味的电影体验更让我觉得值得。电影结束后我把爆米花桶留在座椅扶手上,L也是。从出口人群里挤出来的时候我问L觉得电影好看吗?如果他回答好看的话我也会因为电影开场前的短暂错觉原谅他,将提问说出口之前我就这样下定了决心。在我们前面有一个小孩蹦蹦跳跳地说妈妈那个英雄好帅呀,他妈妈牵着他的手,刚刚电影播放的时候她的手机屏幕一直保持亮起的状态。
L:嗯——有点后悔。太无聊、太浪费时间了。怎么里面的人,无论主角配角,都是白痴呢。
我笑起来,小孩的妈妈回头看我一眼,拉着儿子加快了脚步。我猛然惊觉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畅快地笑了。我永远不会告诉L我如何迷恋他说白痴这个词时有点拖长的尾音,在这绝大多数人骂脏话会直接用傻X的地方他吐出白痴两个字时柔和的嗓音总能将他与周围环境巧妙地间隔。高中一年级时我第一次和L对话,校运会上班级短跑接力选手凯旋,同学们欢呼着朝胜利者们涌去,班级座位席上只剩下我和L。你怎么不去?我问L,L偏偏头,因为感觉很白痴啊,我不想去。你不也没去吗。那天天气晴朗酷热,整个世界有如高温下的金色硬糖一般融化,滴落在L洁白的校服衬衫上,我的舌头在紧闭的口腔里尝到无与伦比的甘甜滋味。那时候L是我斜前桌,望向黑板时如果他稍微偏一下头,我就可以看见L左眼下悬坠的痣。和L最后一次对话是高中的毕业典礼上,为了和他道别我和全班所有人都道了一次别,他眯起眼睛微笑着对我说来日方长、祝你前程似锦,锦的声音拖得有一点久,他说话总是这样,像不舍得把白白最后一个字吐出去送给对方似的。那一天也是万里无云的晴天。那一天我也没告诉他我很喜欢听他这样讲话。后来我听说L高考滑档滑得很厉害,又回去复读了一年。毕业后我一次也没有回过高中,高中同学也都不再联系了。
我:太好了,我也觉得这部电影很无聊。有机会的话,下次再一起看一部有趣的电影吧。
L微笑了一下,帮我推开门帘,冷气将他的指尖咬得通红。你什么时候返校呢?我随口提问,从影院出来的人豆子一样向四处滚走,我跟着L沿着街道慢慢步行,辨认出现在的方向是去往江边的方向。说起来,我还不知道你后来考到哪里、现在在学什么专业、在哪座城市。你原来也说过想要考到南方的吧?L的成绩原本就比我好,很多老师都曾惋惜地说如果他妈妈没有逼他必须选理科的话,他的成绩在文科里一定可以出类拔萃的。高二时他有一篇作文被选为佳作全校印发传阅,具体内容我已经忘记,只记得他的字迹如他本人一般清秀、颀长,像生长在方格里被风吹抚着些微向同一个方向倾斜的苇草。刚刚问题问出口的时候我就后悔了,因为发现自己其实根本不想听到那个大概率发生的答案。
我现在还在复读啊,L说。黑暗从天空尽头泼下来,路边的灯一瞬间唰地全部亮起。复读一年、休学一年、再复读一年,这样的三年。L轻轻地笑着,你们远走高飞以后,我被卡在这里了,他喊我名字的时候将尾音咬得像柔和发光的、正在慢慢死去的流星。我妈说考不上六百分就不许我上大学,第一年差三分,第二年差六十二分,上一次差了五十八分。我已经不觉得自己能考上大学了,南方应该也不会去了,因为一中不收复读生,我妈把我调到十三中她自己教的班,我现在连学也不怎么去上了。所以,L望着我的脸,只要你想的话,哪天来找我看电影都可以的。给我发消息就好。
我呆在那里。对不起,我不知道……我嗫嚅着道歉,感觉自己的灵魂从身体里无限缩小,但我竟然在那份歉疚收敛的极点找到一丝狂喜,这令我自己都感到可耻。L也不幸福、也没有去南方、也不喜欢刚刚的电影。这种擅自将他人的感受偷来与自身共振而生发的恶毒喜悦令我想要跳进不远处波纹如鳞如刀的江水,但是又没有让我惭愧到真的这样做。沉默里我们继续往前走着,影子被灯光碾长又揉短,循环往复。道路好像丢失了尽头一样长。我跟着L的脚步,不知道目的地是哪里。
没关系。L笑起来,一团白气从他嘴巴里呼出,他仰头望着天空的时候眼角的痣就像一粒尚未蒸发殆尽的黑色的眼泪。说起来你要回家吗?我按亮手机屏幕,已经过了和爸妈约定好的回家时间,未接来电有十几通,都是妈妈打来的,我暗自庆幸自己提前设置了静音。不,让我们继续吧,我说。随便去哪里都可以,走吧。
我们沿着江边一直走,逐渐将主城区抛在身后,走向新开发区。天已经彻底黑下来,路边人越来越少,L的脚步很轻快,我得稍微加紧脚步才能跟上他。最开始我以为L又带我去了一家电影院,招牌没有通电,黯淡地隐没在黑暗里,得靠近了才能发现原来是XX影院,走得更近后我看见遍布灰尘的玻璃门上面贴着吉屋出租的告示。新开发区。政府投的钱还是都打了水漂,就算把一中迁过来也没用,根本没有人肯来。L熟练地拽掉门上的铁链,细长的金属哗啦啦地枯死在我们脚下,我注意到整扇门上只有那个门把手铮亮。不止新城,这里能走的人都走了,就像你一样,L回头朝我笑了一下。只剩下没能离开的留在这里。霓虹色的强光混着富有节奏的音乐呼啸着从他身后涌来一霎淹没我眼睛与口鼻,我闭上眼向前又迈一步,进入那扇门。
烟味比塑料灯球乱转的光束和喊麦的音乐都更浓烈,开始的几秒钟我几乎不能呼吸。屋子里的人看起来同我和L差不多大,围着几张台球桌,一张桌子上摆着几打酒瓶,半满半空,有强爽、雪花、哈尔滨,并不是爸爸在酒店里喝的牌子。一个女孩朝L走过来,她的脸上搽着浓妆,极瘦、极苍白、脚步极轻飘,看起来甚至比我还年幼。你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晚?我们都已经开始了。她把手臂勾过L的脖子,L俯身与她接吻。整间屋子沤烂成一颗腐坏的心脏而我站定在原地,光和音乐无休无止地旋转、旋转、旋转。你会打台球吗?有人走过来问我。我不会。从来没打过。我轻声回答,声音刚刚走出嘴唇就被背景喊麦声压死了。那人摇摇头走开。我发现自己认出了那个和L接吻的女孩是谁。
我和L在一中读书的时候,学校里有一个传言,主要内容是关于一个三年级的女生,据说我们读高一时她就已经在一中复读了两年。一中作为市里最好的高中是不收复读生的,但女生的父亲在政府里有某种关系,反正女孩就继续待在一中,但是她并不想读书,也不能离开,随着困在这里的时间越来越长,她逐渐变成一个异类,像玻璃试管里应该被剔除却又剔除不掉的杂质。体育课上她在操场上走的时候女生们会当成她不存在一样眼神和脚步都绕开她,男生们会低声窃笑着打量她身体。你女朋友,滚啦傻X、是你女朋友。她上周末和那谁的男友搞了吧?公交车。我的高中班长对着她的背影恨恨冷哼一声,就是谁都能和她睡觉的意思,表子配狗天长地久,我才不伤心。她的朋友在一旁安慰她,我在她们身后偷偷捡着被风吹来的只言片语,没留神和那个女孩撞了下肩膀。她向我道歉的时候声音轻得像鬼魂的呓语,我只来得及记住她那双嵌在苍白脸颊上的黑眼睛,现在它们在L的注视下一眨不眨地望着我。欢迎光临。她笑得美丽天真,和我印象里一模一样,我惊异地发现她几乎一点没变,如果从我高一第一次见到她开始算的话,那就是六年时间没能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了。一霎时我忽地意识到裹覆在我身上的时间是多么地粘腻、厚重,在女孩几乎能被飞转的霓虹光直接打穿的轻盈面前,我自惭形秽于这种笨拙,好像是否任凭时间在我身上前进是我可以决定的事。
女孩伸出手。她的手掌也很小,像小孩子似的,长而弯曲的美甲向掌心的方向翘起,掌心躺着几枚白色的药片。
女孩:你吃吗?
我后退了两步。你别把人家吓到了,L挡下女孩向我伸过来的手。修剪良好的椭圆形像竖着排列的眼睛望着我,一种出于好心的、拒绝的注视。女孩耸耸肩,哎,我拿错了。我想给她啤酒的。她伸出另一只手,摇晃着啤酒罐,我忘了已经喝完了。算了。她偏着头时的姿势像在表演一个熟稔的镜头,霓虹色光从管线密布的天花板汹涌而下,冲刷着她的脸。那你吃吧。
女孩把手掌覆在L的嘴唇上,我看见L的嘴角温驯地裂开,我想象着他的舌头舔着女孩的手心将白色药片一粒一粒卷入喉咙,在对方手心留下一片小小的温热,略潮湿的痒。即使是现在L整个人依旧被一种一以贯之的、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温柔笼罩着。我终于再也受不了这种烂俗的情节了。我确信不同的电影曾经用一百万种方式捕捉过这一幕,再多一次就太多了。太无聊、太浪费时间了。我想起L的话:怎么里面的人,无论主角配角,都是白痴呢。比影院里毫无营养的两个半小时更糟糕的是这甚至不是一部英雄主义电影,烂俗的文艺片比烂俗的商业片更让人不能原谅。我转身要走,女孩随手将啤酒罐一丢,一跳就飞到我身边,漂染过度的长发拂过我的脸,离我这么近时我才看到藏在她眼底、被天真掩盖得很好的妩媚。她的身体朝我倾斜似要给我一个拥抱,我将她推开,向门外走去。
她是……L从房间里追出来。外面的寒冷空气澄澈又严酷,皮肤下的毛细血管乍然收缩,冻雪凝固融化,黏在人鞋底。我打断L的话,我当然知道她是谁,我也在一中上过学。其实她怀孕了,L说。我停下脚步。所以,嗯,你能不能借我三千块打胎?
因为不知道应该做什么表情,所以我笑了。我回过头,重新仔细地打量L那张恳切的脸,他左眼角的痣仍然钉在那里,像拆下一副挂画后钉子在白墙上留下的空洞。我看了又看,终于明白眼前的L并不是三年前的L,他只是L而已。失望之情嚎叫着撕咬我的心。怀孕的人可以抽烟喝酒吗?我问。
L愣了一下,反正是要打掉的……求你了,没有三千块的话,两千也好、一千五也好。今天刚过初一,压岁钱应该有的吧?实在不行一千也行,拜托。
我闭上眼睛。他会骗你。刚刚要离开的时候,那个女孩凑在我耳边这样说。L哀求着喊我的名字,他的声音听起来像一条被冻伤的狗。再睁开眼睛时他仍然是那副恳求的表情,我真的很讨厌他这样,因为对我来说他这样的表情太陌生了。在心里,我暗地希望他永远不要改变。现在我只想对他那张漂亮苍白的脸尖叫,为什么你变成现在这样?为什么你要设计这么做作的情节来说一个谎言?我宁可你直白而优越地骗我,谎话说越多就越容易被识破,你怎么会不懂。你不是也很讨厌烂片吗?但是我只是定在原地没有发出声音。L在一旁自顾自可怜巴巴地唠叨着,帮帮忙好不好,被我妈发现的话,她真的会杀了我。
我:为什么是我?
因为我给所有人发了消息,只有你回复了。L垂下眼睛。三年前,如果讲台上老师把他点起来提问而他回答不上来,他也会这样垂下眼。如果他作业忘记写又抽查到他他也会这样垂下眼。如果他说谎他也会这样垂下眼。我忽然感觉很冷,很饿,在电影院吃完爆米花晚上就再没有吃东西。好吧,我说,我借给你一千五,你要给我打欠条。现在你陪我走回去吧。等我到家就把钱转给你。
你知道,班里的同学一直说你性格很冷淡。我和L并排往回散步,我特意挑没有脚印的雪地走,踏上去的一瞬会有踩碎一层薄壳的感觉。去年班长的葬礼,在北方读书的同学里只有你没有参加,他们说你和她考上的是同一所大学,最不应该不回来。但是,我明白你不是那样的人,你真的很……好。我没接话,L有点勉强地笑了一下,总之,谢谢你答应帮我。
高中班长。我的心里模模糊糊地浮现出一张脸,随即而来的是宿舍楼下红蓝光交替闪烁的警灯和救护车的尖啸。我们的确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但专业不同,她考入的是分数线最高的专业,住在我隔壁的宿舍楼,上大学以后我们没有说过一句话。有一天我在校园论坛上无意间浏览到她的名字。据说她是连续通宵准备期末考猝死在最后一科期末考试的凌晨,那天她本来应该参加一场九点钟的考试,学校封锁了消息,论坛上的帖子先是被限制传播,接着很快消失了。印象里高中时她就很擅长拼命,坚持每天五点半第一个坐到教室里自习,明明不善于短跑却还是参加了4×100米女子短跑接力赛,获得冠军时全班同学簇拥过去挨个和她拥抱。当然比起这些我对她有一些更鲜明的印象,高中宿舍里她盛气凌人的脸,她对我说傻X时嘴唇的形状,她逆着光的轮廓。体育课上你是不是和那个表子说话了,傻X?你不知道她不是什么好人吗?你是在瞧不起我吗?因为这件事我被安排负责了三年的宿舍卫生,六点早自习前要将二十几块瓷砖大小的地面打扫干净根本赶不及吃早饭,胃变得越来越坏。后来我假装没看到她家人用她的微信号给我发的葬礼时间。不用谢,我笑了一下,这样回答。
我们又沉默着走了一会。江水靠近岸边的地方泛着一点路灯光的碎末,远处则是一片粼粼的漆黑。不远处就是公交车站,除了我和L外一个人都没有,亮起的公交站牌孤零零地矗立在黑暗里。
L:我们已经错过了最好的自杀时间。
我:是啊。其实后来我总是想,如果十八岁那年和你一起死掉就好了。
高三一模我考了和高考一样烂的分数。数学最后三道大题都没来得及答,语文阅读的单选错了五个。晚自习时我趴在桌子上把头埋在胳膊里,听班长和朋友们大笑说这次考试的题目多么简单。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桌子,我抬起头,是L。我们一起跳楼吧,他半个身子转过来,笑眯眯地对我递上一个亲密的、诱人的邀请,日光灯管下浅白色校服散射着柔和的辉光,那颗痣完美得像神明的眼泪。L平时并不会主动找我说话。除了这一次外,整个高中我们的交谈也仅仅局限于运动会和毕业典礼上的两次。我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在沉浸在后悔的心情里,为什么当时没有立刻答应L呢?反复拉扯影片的进度条循环播放在少女少男牵着手登上楼顶的那几帧,下一个镜头里死变成鲜艳的红油漆泼满一楼的窗子,我在荧幕外昏暗的床帘里安静哭完一包又一包纸巾。当时一中的天台还没有封锁,三模结束后市里一所初中的一群男生违反校规在天台打闹有人不慎坠楼,一中才按照市教育局的指示在天台和每一扇窗户外都焊上了栏杆。后来我总是想如果那个晚上我和L一起死掉就好了。死在最痛苦美丽的十八岁,想必世界也不会怪罪我们,时间只能我们身上无可奈何地停止前进,宣告它的失败。高考考砸的时候,志愿滑档的时候,拒绝将过年在外兼职赚的钱打给家里被骂白眼狼的时候,在酒店三十一楼推开窗子的时候。但是,如果十八岁时没能接受心爱之人递来的死亡邀请,之后再自杀就太迟了,只会显得自己像一个滑稽又可怜的白痴,我才不要那样。可是当时我犹豫了一下。比起其他发生的所有事,我唯独不能原谅在那时犹豫了几秒的十八岁的自己。晚自习开始的铃声打响,L转回身子。
等一下,你说什么?L猛地刹住脚步,一整个漫长的晚上他只有现在惊愕的表情显得最自然。我立刻反应过来反问,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我们已经错过了最后的48路夜班。过年期间他们六点半就收车,现在已经快十点钟了。我们只能走回去。或者你要打车的话我就不送你了。我愣住,都走到这里了,就走回去吧……他点点头。可怕的寂寞趁我不备给我的肚子狠狠来了一拳,我的胃更加厉害地抽痛起来。
现在你决定了毕业要做什么了吗?回去的路上L像是没话找话一样和我聊天,尽管我宁可他保持沉默。普通地考上大学,大学毕业,找工作,真是明确又合理的人生……真好。说来也怪,三年前我也觉得自己一定会和大家一起这样走下去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已经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了。就连离开这座城市的想法都没有了,明明在一中的时候无比确信就是它困住了自己。他的笑容里掺了一点意味不明的哀伤,你以后也不打算回来的吧?要在读大学的城市继续工作吗?
大概吧,我回答。我没有告诉L的是在考上大学的第二年就读专业就被教育部撤销了,能离开的同学们都陆陆续续转出,我的成绩不够,成了留在这个专业的最后一届学生。当年填报志愿时和爸妈大吵一架只一心想着绝不填报他们选的专业,说到底我也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我擅长的只有将自己切割整齐放在早六晚十一的格子里安静地摆好,忍住胃痛不发出声音,假装自己和所有人一样,不会时不时想如果自己在十八岁去死。大三实习面试时,作为hr的同校学姐在面试结束叹一口气,对我们说别来这个行业,其实她们自己也要被裁了。快跑。她没告诉我们跑到哪。其实哪个专业都一样,即使是爸妈当初极力推荐的专业,或者高中班长考上的当年分数最高的专业,也都早不像我们刚刚考上一中时听说的那样风光了,我们没有地方可去。有时候我想,高考毕业应该听爸妈的话的,也许那样我还可以顺理成章地把我人生的痛苦和失败都推卸成他们的责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反过来。但我不想告诉L这些。即使在心里对着三年前的L说了一百万次果然还是应该和你一起死在十八岁,面对眼前的L我只是说,如果可以的话,我应该不会回来了。
我们在距离我家小区还有一个路口处分别。祝你前程似锦,还有,别忘了给我转账啊。L挥挥手,瘦削的身影隐没在黑暗里。怎么在最后还要设计这么乱七八糟的台词。他真的没有成为一个好演员的天分,看着L的背影,我在心底偷偷地、苦涩地笑了。
在我身上,有一种我还没来得及弄明白是什么、就被夺走并且摧折的东西,因为根本没有机会想清楚,所以我也不知道它的名字。大学室友在一次寝室聚餐后对我说,你太扫兴了,下次我们不想和你一起出去玩了,作为大学所在城市的本地人她连排挤都显得坦率,我只能说好。其实我也搞不清楚她们在看前三十分钟就把结局暗示得明明白白的烂片时到底为什么真心实意地哭作一团,我只能在一边尴尬地咬着吸管吸我的可乐。大学老师在职业教育课上说,你们要找到自己人生的passion,如果热爱自己的工作,那每一天都可以过得幸福。但,幸福对我来说很陌生,就像一个教科书上一笔带过的非考点,如果闭卷考默写,我一定回答不出它的名词解释。我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想去哪里,只模糊地知道我不想要什么、想要从哪里逃离,而就算这些要求被世界拒绝我也会沉默着接受,这就是我在整个人生里被悉心教导的全部美德。在内心深处,我真正想要的是连自己也知道绝无可能实现的东西。在十八岁的毕业典礼上、L祝我前程似锦的一瞬我就明白了这一点,与此同时,我也无比清晰地意识到,自己会继续忍耐这些,继续活着。
回到家,爸爸把盛着凉拌海蜇的盘子擦着我的脸摔在墙上,妈妈边哭边扇我耳光像在拍打旧大衣上的霉。你干脆永远别回家,死在外面好了。说得好像不是他们逼我过年一定要回家一样。次日我买好机票,登上飞机前,我把微信余额里的三千块都给L转了过去,他很快给我发来欠条,欠条上他的字迹和我印象里他那篇优秀作文上一样的隽秀、倾斜,我盯着照片里L手写的我的名字和他的名字看了一会,轻轻地笑了。我拉黑删除了L的微信。飞机起飞。
飞机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时间回溯到很久之前,久到我还是放学后不必去补习班,可以写完作业就看电视,坚信自己长大后一定可以通过努力获得幸福的年纪。年幼的我踩着厚厚的白雪来到江边玩耍,看见年龄相仿的L腰际以下一半身体冻在江水里,另一半身体只穿着一件薄薄的白色校服衬衫,他抬头望着天,我随着他的视线向天上看去,那里除了灰色的云层什么都没有,较薄的云层被躲在其后的太阳镶上黯淡的银边。我将视线收拢在L身上,他苍白的脸颊上那颗痣如此醒目,我的心脏里似乎有什么被撬开,融化,汩汩流淌起来。春天就快来了,我用手围成喇叭状对江心的他喊话,再坚持一下,等冰层化开你就可以得救的!隔着白色冰冻的江面L温柔地笑了。不会的,等春天到来的时候我就会被淹死。他说话的时候有雪花飘进他嘴里,我藏在牙齿后面的舌尖上,也一闪而过细微的寒意。
在梦里,我就知道那是一个梦。因为家乡的江水在冬天并不会结冻。在我所乘坐离开家乡的航班那洁白而坚硬的机翼下方的空气里,慢慢地、无可辩驳地蔓延开一个注定降临的春天。
内含对《奈亚拉托提普的面具》剧透 ,如果你看过我先前写的240期的《钟表的秘密心脏》就会发现这两篇文章之间存在很有趣的关联
而从此以后黑暗,粘稠的烂泥般的,如同沼泽里缓缓上涨的水位包裹了他,几乎冻结了埃利亚斯。他的眼球变成了全身上下唯一能转动的器官,于是他往视线边缘看去,越过两个世界之间的夹缝,望着奈亚拉托提普。盛夏密林里的雨化作严冬干燥的一片雪花,在这段漫长的时间里他没写出过什么像样的文章,而明天即将拉开窗帘。奈亚拉托提普睁着眼回望向他,祂只有两只眼睛在看他。
有一些二十世纪初的狂人会说:”我们需要把文字写在剧本上,打字机里,报纸上。“但他们实际上把自己的文字写在了床单上,墙壁上,如果他们可以像蜘蛛一样爬行,生出覆盖着肉膜的双翼,他们就会把文字刻在天空透明的玻璃盖上,一边喃喃自语,亵渎着神灵,或是向神们祈祷。本质上这两种行为并不独立,它们就像妻子和丈夫一样,被锁在一起。这就是埃利亚斯坐在酒店的床的一角,望着迪兰.托马斯的鬼魂时心里想的。回过神来时,他发现自己的衣服上洒满了墨水。
已故诗人最广为流传的一首诗自己渗进了他衣服的纤维里,埃利亚斯再次转动仅剩的两颗眼球,发现黑暗在什么时候已经消退了,410号房间再次充斥着苍白的日光灯管的光,像雪洒下来后反射出的那种,泛着灰色的荧光。没有人会想,这到底是怎样一个画面。当然也没有人会问他。在这样的灯光下墨水变得温热,像被炙烤着,逐渐显出因为氧化而发黑的深红,于是他意识到是自己的肠子流了出来,伴随着无望的灵感。奈亚拉托提普捧起他的脸,随后将那颗头连根拔起,装点在神即将完成的皮囊上。至此神完全取代了他,无论是从肉体还是存在上,祂全部的眼睛凝望着他。
作家做了一个这样的怪梦,距离他从自己的家里慌忙逃出来已经过了半个月,天气预报在他习惯性刷着推特时弹出来说近期纽约会下雪。那时埃隆马斯克还没有收购它,因此被困在正方形图标里的蓝色小鸟也还没有飞走。上一场雪的时候他在自己的公寓门口发现了一个隐秘的记号,那时他就想到了死。
当天他就从自己的家里逃走了,没有和任何人提起,甚至包括房东。如今他坐在酒店的桌前,笔记本电脑打开摆在那里,只写了第一段,文档上留下大片大片的空白,就像窗外不知何时落满了屋顶和大街的积雪。他试着用笔在纸上写作,结果发现握笔的手抖得很厉害,好像忘记了如何写字。塑料笔杆被冷汗打湿后变得格外光滑,难以抓住,最后从他紧握的手中掉到了地上。而等到埃利亚斯再回过神去看纸上时,那上面已经写满了荒诞可笑的疯话,字迹纠缠打结,活像被掐住脖子的人挣扎扭动过的痕迹。他再也没有力气去写作了,嘈杂的思绪充斥着他的脑子,阻碍了正常的思考,现在他只想从强迫思维里脱身出来,喘口气,或许深呼吸一次。但神祇的名讳像苍蝇一样挥之不去,盘旋在脑海里。
蛆虫之父,混沌的油脂低落在地板上,这是一个小小的文字游戏,却充满了恶意的幽默感。他穿越了大半个世界,却停留在了纽约这座狭小的牢笼中,神奇的是,无论你选择如何面对已知的命运,当它来到的时候,你仍然像个婴儿一样无措。作家想,你必须永远地写下去,直到生命的最后,或是世界的尽头,这样才能赋予你的生命以价值,如果什么都不留下,那就是白活一趟,直到最后被抹去存在过的痕迹。有些事情蛰伏已久了,但作家还没有察觉。他从床底下把圆珠笔捡回来,重新摊开一笔记本——这个词最原始的,还未被数码时代污染时的含义,这让他觉得好受了一些。这次他写得很稳当,就好像有什么牵着他的手,附着在他的身上,写下了第一句蓝色的话:“从坟墓的另一边向你们致意。”
然后是第二句、第三句,直到“我不指望你们能帮我写完我的故事......”最后,他撕下这一页,揉成一团,在掌心里握了很久,然后开始哭泣。最后他把那封信展开,在桌上摊平,最后一次望向角落里那个神,祂已经融化了,从门缝中流淌出去。
迪兰.托马斯的鬼魂醉醺醺的,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作者:【十三招】栖鸦
评论:笑语
(结尾有点仓促,大概是因为篇幅太长了……我没想写这么长的!改着改着莫名其妙多了起来!)
二狗其实并不叫二狗,二狗只是他的诨名。
但由于他的大名太过于拗口,我也随着认识他的人一起叫他“二狗”了。
二狗最满意的名字叫陆砚辞。砚,砚台,辞,文辞。“实在是高雅啊!”“有你这样尽心的娘,这小子之后定有一番出息!”那算命先生想出这名儿的时候,围在旁的人们都鼓掌庆贺。至于这围的人是不是捧哏尚未可知,可为了这好名儿,牛婶奉献了她攒了一个月的鸡蛋和和过年都舍不得吃的肉,又颠颠地走了四个时辰的路才得了这两个字。牛婶看到这算命先生周围热闹的景象,心里想:“老乡果然没骗我,这名儿啊,起得不孬!”
有人问牛婶:“花这么多钱起个名儿,值吗?贱名不花钱,还好养活哩。这可是老祖宗传下来的算命规矩!”牛婶笑得憨厚:“直哩,算算总是安心的,这可是俺头胎生下的娃!”
按理说,有了这名,人们都该叫这娃“砚辞”。可是,村里人又嫌这名太拗口,不爱叫。再加上他出生时,有两只野狗在门口大声吠叫。那两狗跟牛婶家养的看门犬似的,赶也赶不走。人们大为惊异,于是,屋里那个刚刚见到新世界的大胖小子就这样在人们的笑声中痛失大名。
二狗这人,跟他出生时守在门口那两条野狗似的,死倔。他不爱让别人叫他二狗,和他的大名一比,这小名就显得忒俗气了点。可实在是拗口,大人们都喜欢叫他诨名。自从二狗有了分辨之后,他一听人叫他二狗就不高兴。一不高兴呢他就喜欢用肉乎乎的手打人,偏偏幼童的手又没啥力道,软绵绵的,打在人身上挠痒痒似的。
大人们哈哈笑着,把二狗一把子抱起来,拿手来逗弄他。这时候二狗就不再打人了,开始用肉乎乎的手推着讨厌的有胡子的大人的脸。这个时候,大人们总在笑:“真是个狗娃子!”
后来二狗发现没用,也不再打人了,就那么用一双清凌凌眼睛瞪着可恶的大人。他的诨名也从“二狗”变成了“狗娃子”。
“根本没变多少嘛!”二狗这样想着,转头就蹲自家田里揪野草去了。他一生气就喜欢这样做。小小的孩子就这样缩成一团蹲在田里拔草,更像狗娃子了。
二狗揪了草也没闲着。他跟着村里的大人们学会了编草,用痛失大名的代价。可获得的回报是如此甜美——编织起来的小物件可以跟着大人们的货一起去卖——虽然大多数时候不太能卖出去,但得来的几个铜板儿是二狗自由支配的零钱,大人们也高兴二狗拿着这钱买点小吃。
狗娃子渐渐长大,小小的一团抽了条,长成了细细矮矮的一个。他再也不像之前那样执拗地一个人去揪地里的野草。只是他依旧不喜旁的人叫他“二狗”或“狗娃子”。村人呢,也只会在开玩笑的时候这样叫他,这时候的他就会干笑两声,又拿话挡回去。
他早就已经不再是那个瞪着眼睛谴责大人的小孩了。
二狗不是个当读书人的料,应当说,当不了读书人的天赋是祖传的。村里祖上也曾做过有族人能一飞冲天,去了外面做大官,回来免了全族的田税,顺便带动全族鸡犬升天的梦。于是,在族谱不知道更新了多少代的时候,终于举全族之力供出了个老举人。
可老举人也没那么争气,在艰难地过了乡试之后,老秀才看着自己已经开始沾染霜雪的两鬓,终于回到了家族,不再做那个“一日看尽长安花”的大梦。族里也渐渐没了捧出大官儿光宗耀祖的心气,只是开了族学,心里想着——落魄的举人老爷好歹也是举人,兴许能教出那么一两个有天分的孩儿来呢?
二狗的课业是老举人教的小孩里最差的一个。当然了,他也是老举人教的最早的,也是最后的一批小孩。
老举人是个老古板,张嘴就是之乎者也。老举人在孩子们的眼里也很有本事——二狗晚上从不像在课上睡得那样香!
但是,二狗听村里最有资历的老人说,这老举人原本也是个混世魔王,上树掏鸟,偷摘西瓜……啥破事都干了一遍。
于是二狗想:“这小老头咋变成这样的呢?”
二狗来不及得出这个问题的回答了。他发现了更好玩的事。
他又一次爱上了地里的这些草,并开始真正探索起那些草的不同。
老举人最先发现了二狗的变化。
二狗不再上课睡觉,一双眼睛咕噜噜地到处找好玩的东西。他只是手里拿着那些草,那些野草——在手里玩着,比所有他见过的玩具还有吸引力。
举人惆怅了好多天。终于在下学时把二狗留了下来。
“二狗啊,你喜欢这些草?”
“对啊,我喜欢!”
“……”
“你想不想当大夫?”
二狗惊讶地看着举人。他不知道为什么话题跳跃得这么快,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跳到大夫上去。二狗知道大夫的职业在别人的嘴里并不光彩,可是举人列出来的好处又实在令人意动——有一个副业比没有要好得多,至少有个头疼脑热的不用因为找不到大夫而掉眼泪。
二狗心动了。真正打动他的倒也不是上面这些这些未来的好处心动。只是他觉得,原来这些野草能换来比编织物件更多的钱。而代价仅仅是免费的读书。
于是在举人的推荐下,二狗又去了一个赤脚大夫那里。这下,村里人都在笑牛婶当初找算命先生算的批文准:“二狗当初起名叫砚辞,那可不是注定当不了读书人嘛!”牛婶也跟着笑:“当不成就当不成嘛!他会种地,有一把子力气,现在又会医,指定是饿不死的!说不定我也能跟着沾沾光呢!”
赤脚大夫比老举人好玩得多,虽然背不完方子,认不出草药,整理不好器械……还是要挨板子,但二狗依旧固执地认为赤脚大夫依旧比举人好玩很多。
赤脚大夫和二狗一样喜欢野草。不过他不仅喜欢草,他还喜欢和谷物有关的一切东西。他喜欢去田间地头找那些特殊的稻谷,然后用几个铜板买下来那些种子,宝贝似地养在自己的田里。又在收获的时候一边唉声叹气,一边拿着镰刀收割。“你是个农家孩子,不可以不喜欢粮食”赤脚大夫和二狗割稻子时常这样说,“粮价有时贱有时贵,但只要有粮,你就饿不死。”
二狗知道饿是什么感觉。乡下人家只有两顿,一次牛婶回来晚了,二狗的午饭就没吃上。等牛婶回家的时候,远远的,二狗就坐在门槛上等着牛婶。牛婶见了二狗,第一句话就是:“饿了吧?我带了包子回来,热热准备开饭。”晚饭的时候,二狗吃了他儿时记忆里最香最大的两个包子。
于是二狗第一次知道,肚子咕咕叫,胃里有灼烧感,这些感觉叫做饿。
可二狗并不知道饿很久是什么感觉。他也没尝试过饿很久。他向来不太爱亏待自己——牛婶也不会允许的。至于饿死,那更是想都不敢想——饿一中午就那样难受了,饿死又该怎样忍受呢?
不过,二狗很快就知道了。
旱灾之后还有蝗灾,若官府无力治理,那大灾之后必有流民。如果这群流民没有得到妥善的安置,又会变成什么呢?
二狗的家乡当然也不例外。躲过了天灾,又如何躲得过人祸?他们终于拿着自己的全部家当上山里去了,在二狗20岁的时候。
念旧的宗族终于抛弃了生养自己的故土。
所有的生气好像一夜之间从这个村庄消失了。带不走的被埋在了地里,带得走的被一群人背在肩上,拉在车里。山是畏惧的源泉,也是生的希望。
灾年啊,大家都饿啊。山上的兽饿了,山下的人也饿了。山下的人饿极了就会吃山上的兽,山上的兽饿极了也会吃山下的人。
二狗死了,死在山上的兽的嘴里,死前还攥着一把“野草”,那是他给高热的孩子找的药。他的死大家都悲伤——再没有人为族里指路了。牛婶也死了,儿子死后她就成了疯婆子,于是,她被扔下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族里的人们含着泪用一个装着石子的袋子换走了牛婶的粮食。
疯癫的牛婶以为那个袋子里装着的还是粮食,竟然生吞石子死去,死前还念着自己唯一的儿子。赤脚大夫也死了,死前紧紧抱着他那一罐子的宝贝——是他这些年收集的种子。那些流寇不知道为什么这老犟种把这罐种子看得这么金贵,只是在大夫死去的那一天,首领美美地吃上了一碗大米饭。
老举人死了,他是饿死的,死前还在念叨着二狗——那是他最调皮的一个学生,也是他最期望的学生——可他怎么就死在野兽的嘴里了呢?
他怎么能死在野兽的嘴里呢?二狗不明白,老举人也不明白。只是在十年之后,宗族里的人们分散在各地。他们拥有了一张新户籍,又开始重新娶妻生子,成家立业。
他们中的老人仍念着宗族,仍念着当年的牛婶,二狗,老举人,赤脚医生……只是受困于床榻的时候,他们举起的手因无力支撑而骤然落下,儿女们听见的最后两个字,仍是“回家”。
回家啊,回家……人如野草,但不同地方的野草,还是同一种野草吗?
这些二狗都不知道了,他早已成为了山林中的一捧土。死了的人能成为活着的人心中的念想已经足够幸运。更何况,二狗还死在离家不远的山林中。在这个世道里,又怎么会有野草一样的人敢肖想更多呢?
作者:【十三招】吹吃
mode:随意
他迟到了。年迈的奥黛丽·辛格窝在自己的位置里,这位满头白发,脸上遍布皱纹,心思比年纪更加深远的老人思索着。但他会来的,就和当初一样。
她花了很久才编织完想象中那块色彩斑斓的围巾,回过神时才发觉菜肴早已上齐,刀叉碰撞声掺杂在其他家族成员的对话与咀嚼间,但成不了像样的节奏,更别说一首歌了。
老奥黛丽不经意往四周一瞥,不禁感叹如今的人们不再重视聚会场所的装饰,横梁上不再挂着干花、槲寄生和大蒜,旗帜、挂毯和帷幔全都成了某人的私藏,欠缺保养的长桌盖着颜色古怪的桌布,似乎只有桌布上千篇一律的食物仍留在过往。
不,记忆永远都不会蒙骗她——烤乳猪端上来时嘴里的苹果被人咬了一口,葡萄酒里掺了水,甜品不见踪影。
她用勺子里搅动着碗里的炖菜,没有半点胃口。
所以……为什么不去寻找那些被藏起来的故事和韵律呢?
奥黛丽想起他的话,她觉得这绝非偶然,因为就在此时,安娜·辛格匆匆穿过仆人,风风火火地拉开一把椅子,坐下时还十分粗鲁地用桌布擦了擦手,将一头散乱的如火红发撩到脑后。
“你去哪了,安娜?”
“只是和我的一个情人在厨房私会!”她年轻漂亮,有种妆容无法掩盖的狂野,嗓音大得出奇,答道,“老祖母,你吃得也太少了,来,这桌菜可花了我不少时间。”
“我吃饱了。先告诉我,他长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嘴巴又尖又长,眼睛又黑又大,还有一对狗耳朵,和他很像。”
她边吃边说,比起她所说的那位情人,她吃起东西来更像一条饥饿的野狗,就和十年前奥黛丽的大儿子道格·辛格在森林深处找到这个女孩时一样,不过当时她吃的是生肉和骨头。那时的安娜比现在还要疯言疯语,总是学各种动物的叫声,把向她示爱的道格咬得血肉模糊。
奥黛丽到现在仍然没搞清他们之间的情感到底是爱情还是同样的疯狂,安娜最终接受了道格,但没能接受他们恋情的仓促结束。在两人许诺共伴终生的誓言后不久,道格便死于一种怪病,死后全身长满了漆黑的硬毛,葬礼前尸体还不翼而飞。
自那之后,她的情人似乎到处都是。
奥黛丽毫无波澜地问她:“你喜欢他吗?”
“我喜欢他,可是他没有来见我。”
奥黛丽回忆着过去几年里的每一次询问——他们全都没有再来,连一句告别都没有留下,每一个都是如此。
“我的幸运女神也没来。”一个声音沙哑的男声从安娜对面传来,语气里满是颓然与戏谑,“也许他们一起私奔了。”
一个尖细刺耳的声音随即追来:“马洛里!”
一头深棕卷发,眼窝深陷的中年男人耸了耸肩,然后低下头摆弄着放在盘子里的鸡骨头,猪皮和油渍。他身旁那位身材娇小,样貌平常的夫人指着他的鼻子开始絮叨起来。
骂到一半,她才反应过来,代替丈夫向安娜道歉,未等后者回应,又转头指点起年轻的小埃德·辛格该怎么得体进餐。
奥黛丽花了很长时间才想起她的名字:艾米莉·丹瑟,她娘家在遥远的北方,几乎在帝国的另一边。他们夫妻俩从来没同外人说过他们是怎么认识的,一个总寡言少语,一个则死守严防。
她翻出那段记忆——马洛里·辛格是她小儿子马利·辛格的第二个儿子,从小便是个眼高手低,又舍不得力气去努力的孩子,他满脑子想着如何在一夜间飞黄腾达,比如拯救一位沉睡的公主,战胜一头巨龙,挖出秘密宝藏,或者三者同时发生。
他在十四岁成年礼结束那天离家出走,留下的纸条写着他幼稚的理想,拯救公主、战胜巨龙和挖出宝藏。十年后他回了家,邋遢得像个流浪汉,却牵着一位浑身珠宝的女人_。
奥黛丽还记得他们的婚礼,奢华无比,盛大到让人以为是一位王子娶了一位公主。
自那之后,马洛里很少离开家,奥黛丽甚至再没见他同其他人夸夸其谈。
“不要!”埃德大喊一声,他跳下椅子,发狂般地钻进桌底。
艾米莉没有追上去,她扭过头偷偷擦去眼角的泪水,转头再去同丈夫说些乱七八糟的闲话。
奥黛丽不用弯腰都能看出那个孩子选择的路线,先是左边的达布尔姐妹发出和声般的尖叫,她们总是看上同一样东西,爱上同一个人,也常常做出相同的反应,于是两人一齐抱紧可怜的约翰·辛格,让这个优柔寡断的男人即幸福又痛苦。
接着是醉到趴在桌面上的亨利,他哼哼了两声,然后用力把手中的酒杯往地上砸。咣当一声,没想到那酒杯从地上弹起,撞上墙壁,在空中划过一圈,不可思议地正好落在亨利面前,里面的酒水一滴未洒。他再次举起酒杯狂饮,尽兴后将酒杯重重砸在桌上,美酒依旧半分不少。
而坐在最靠后,永远沉稳安静的瑞德俯下身子,似乎对底下的埃德说了些什么,接着把位置让了出来。
这时老人意识到埃德其实是想找斯达尔·斯莫尔。他是个古怪的孩子,光从看就能明白,他有着一头发白的金发,眼睛宛若世间最纯洁的蓝宝石,模样俊秀到难以分辨性别,与周遭棕黑的人群格格不入。
以前奥黛丽还会将他远方表亲的身份用来当作原因,可自从他的双亲在两年前的瘟疫去世后,她就对斯达尔的真实身世越来越感兴趣了。她歪着头,仔细在纷乱中寻找出两个孩子的对话:
埃德说:“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
斯达尔说:“别卖关子,给我讲讲。”
“我梦见我在一片没有尽头的草原,到处都是飘在空中的城堡,每个城堡都有一个太阳、月亮和一堆星星。我也想要一个自己的城堡,于是到处乱逛,可是天空突然变暗了!”
“我猜是因为你醒了。”
“才不是,别打断我。”埃德清了清嗓子,故作神秘地说,“我抬起头,发现是一只超级超级大的黑鸟,翅膀遮住半边天,边飞还边唱歌。”
“什么歌?”
“我不记不清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歌词里面好像说了我们俩的名字!还说什么迟早会来!”
斯达尔思索了一会,问道:“嗯,我觉得这是个预兆。”
“什么意思?”
“我也不清楚,据说好像什么命运之类的玩意有关系。至少我爸妈以前是这么说的,预兆将会指引未来。”
“为什么不说明白点,大人就喜欢说话不说全。”
“说不定……那只大鸟真的会来。”
埃德露出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问道:“那这栋房子会被撞烂的!”
“也许它会魔法,可以变成小鸟,或者变成人类的模样呢。”
两个孩子把头转向紧闭的大门,现实似乎正如童言所述,奥黛丽听见门外传来沉重的脚步声,咚咚咚,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宴会似乎毫无变化,可孩子与老人不约而同一起紧张起来,是梦中的黑色巨鸟真的前来,还是那位迟到的宾客终于来到?
嘎吱——门被重重推开,来人并非上述两者,而是一位年轻英俊,有着辛格家特有的鹰钩鼻和棕黑短发,面色格外沉重的埃索·辛格。
他径直坐在斯莫尔旁边一直空着的座位。他怎么没带上那个女孩?奥黛丽尝了口已经凉透了的炖菜,汤里过重的香料味让她想起玛丽·乔伊斯。她总是抹着浓妆,一股浓郁的麝香味,和她做出的每一个选择一样,错误且拒绝承认错误。
奥黛丽觉得玛丽人生中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与埃索相爱,他是个务实能干的好小伙,人缘很好,还有一大笔从父母那继承的遗产。而现在这位前途大好的年轻人哭丧着脸,一眼就能看出受了什么挫折。
又有急促且轻快的脚步声传来,埃德心怀希望地回头,而奥黛丽嗤之以鼻,那个蠢女人纠缠不休,只会给这个好小伙带来麻烦。
门再一次被推开,正如奥黛丽预料,玛丽满脸通红的出现在众人眼前。不过老人微微张着嘴,因她身后紧随之人而惊讶,他身材高大,肤色黝黑,双眼好似夏日的蓝湖柏,一对俏皮的小胡子,身着无比华丽的深绿色大衣,披肩还绣着一只奇异显眼的黑色鸟儿。
埃索几乎是从座位上跳起来,他青筋暴跳,抢在玛丽开口前朝那位不速之客吼道:“你是谁?你跟着玛丽想做什么!”
他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歌唱般给予回应:“我在赶路时遇到了这位美丽的小姐,我想她一定很爱您,即使被魔鬼迷惑,她也在呼唤您的名字。”
“埃索……”
“为了解救这位小姐,我与魔鬼打赌,赌您即使看见我和她一起出现时,是否会先怀疑爱人移情别恋。我想是我赌对了。”
“什,什么……我……”未等埃索意识到这是个误会之前,玛丽冲上前,猛地投入爱人怀中,与其深情对望。目睹如此戏剧场面的其他宾客自然没有放过凑热闹的机会,男人欢呼,女人惊叹,仆人们交头接耳。
对于辛格家族的大多数成员而言,此人并非神秘来客,他曾出席每个人的过去,有许多名字,而身份始终只有一个——他是个吟游诗人。
时光几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多少痕迹,奥黛丽细细数着他脸上的皱纹,与十年,三十年前完全一致。他那充满魅力的微笑也没有丝毫变化,让许多女人,包括奥黛丽都无法移开视线。他走起路来无比自信,充满节奏,将所有嘈杂混乱的声响变成伴奏与和声。
两个孩子紧盯着诗人,一个希望他给予通向未来的启示,一个则紧盯着那只衣服上的黑鸟刺绣,然后他们同时发现,刺绣忽然出现在了大衣的口袋上,接着扑扇丝线织就的翅膀,又飞到诗人胸前,朝他们两个眨了眨宝石点缀而成的小眼睛。
“你看见了吗!?”
“我没瞎!”
诗人同经过的每个人交谈,就好像与所有人相熟,知道每个人的故事。约翰向他吐露烦恼,于是他鼓励这个年轻人做出最终的决定。约翰深呼吸一口气,说自己实际上同时爱着两个人,达布尔姐妹同时惊讶地看着他,同时显露出赏识与爱意,然后同时搂在一起,在一道刺眼的光芒中合二为一。
他经过酣睡的亨利时,说自己可不能口干着和老朋友聊天,于是举起对方的酒杯仰头畅饮。诗人将酒杯放在桌上时,里面已空无一物,脸上却毫无醉意。
他来到心灰意冷的艾米莉与忧郁的马洛里旁,与妻子打招呼,指着丈夫手指玩弄着的食物与油污,煞有其事地赞扬道:“夫人,您的丈夫简直就是一位天生的艺术家,如果可以的话,能把这幅作品送给我吗?”
艾米莉脸色顿时好了起来,说:“先生,这可是他的处女作,不能随便给人。”
“而且!”马洛里打断了妻子的话,没有抬头,话语里满是自豪与沾沾自喜,“我还没完成呢。”
诗人面带遗憾地离开了这对前途光明的夫妻,视线与奥黛丽相对。真是不可思议,她发现自己明明已经老得动弹不得,却和当初那个小女孩一样激动,无法忍受等待。
他来到老人身旁,俯下身子,小声说了句:“抱歉,尊贵的夫人,请稍等一下。”
安娜警惕地盯着绕过奥黛丽来到自己身前的诗人,龇牙咧嘴地说道:“我看得出来,你是一只鸟,羽毛很黑,喙又尖又长。”
“我站在一根很长很长的枝条上,看着你爱上他,他离开你。”
“你呱呱叫,净说废话。”
“实际上,我和他聊了很多次。”诗人笑了笑,补充道,“他非常害怕你会讨厌他现在的样子。”
“我才不会。”
“我也这么觉得,不过他花了很久时间才想明白。他就在门外,去找他吧,这次他再也不会爽约了。”
安娜立刻站起身,推开桌椅,抓着裙子往爱人的方向奔去,古旧的大门再一次被粗暴的推开与关上,发出摇摇欲坠但是又充满期待的声响。
他来了,终于来了,奥黛丽心想,心满意足地伸出手,接受他无可挑剔的吻手礼。
很久很久以前,在奥黛丽还是一个小姑娘的时候,曾经陷入无穷无尽的梦境,她在那些迷幻奇异的世界四处旅行。家人误以为小奥黛丽已经死去,在即将被葬入大地时,他及时出现救了她一命。
即使到了现在,奥黛丽也丝毫不明白他是如何走进自己的梦中,与自己相会。
他说明来意,奥黛丽的家人希望女孩能够醒来。奥黛丽记得当时自己那副嚣张跋扈的表情,还说了很多孩子不该说的话。
诗人离开了,但没有放弃,他很快又回来,在她每一次冒险开始前和每一次冒险后出现。诗人并不同她讲大道理,只要她乐意,他甚至连半句话都不会说。
但他每一次都会唱歌,带着不同的乐器,鲁特琴、竖琴、手鼓、长笛……唱着不同的歌,情歌、史诗、小调、悲歌……
奥黛丽每次忍不住问他歌曲的名字,他就回答这是外面的歌,每首都让她忍不住摇晃身子,跟着轻声哼唱,甚至是动情落泪。
在她最后的冒险结束后,诗人为她唱了首足以终生铭记的歌曲,她迷上了那首歌,欣喜若狂地问他这首歌是谁写的。
答案出乎她所料,他说:“这是一首外面的歌,是一位年轻男孩献给他深爱与迷恋,却陷入永眠的女孩。”
诗人没有多说半句,很快奥黛丽睁开了眼睛,在周围簇拥而上的家人外,年轻的巴德尔·辛格站在人群外,有些拘谨和害羞,但确实是她的一生挚爱。
“我猜,你为我们带来了新的歌,可我为什么没有看到你的乐器?”
诗人摸了摸下巴,自信地说道:“看看你的家人们吧,我觉得他们是一支非常棒的合奏团。”
老人侧耳倾听,他所言非虚,所有的话语、脚步、笑声、吞咽声、咀嚼声,甚至连刀叉碰撞声,以及手臂摩擦布料的摩挲声都如此和谐一致,正准备演奏起一首欢乐热闹的曲子。
诗人清了清嗓子,在众人瞩目之下,开始歌唱。
作者:五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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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遇到诗人的景象极其滑稽。那天我进城去打猎(就是在各个废墟里面搜刮物资),刚刚逃脱螃蟹(我们对智能机械的简称)的追杀,躲在一块公交站牌后面喘气,就听到背后响起人声。
“嗨,愿意听我唱首歌吗?”
我原地弹起三尺高,转过身去,看到一个人……不,简直看到了一个杂货铺:一边肩上挂着几乎拖到地的收纳袋,连同衣服裤子上的九九八十一个口袋里放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玩意,我认出螺丝刀套装、耳机、铅笔、胡椒盐、口琴;同一个肩头上还有一条带子,斜挎到另一边的腰间,下面挂着,呃,仔细辨认的话还是能看出来,那堆光污染风格配色的破烂其实是一把吉他。
这一切都太过诡异,以至于我非常失礼地戳了一下他的胸口——真实的布料和骨骼触感。我的手比躲螃蟹还要迅速地缩回来,心里大叫:这踏马的居然不是全息投影!
诗人可能不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了,表现得云淡风轻:“哈哈,还没自我介绍,如你所见,如假包换,我是个活人,主业是修理工,副业是吉他手。”
说着他在吉他弦上随手一扫,横七竖八的音色蹦跳着冲出来。
我小小的脑袋装满了大大的问号,看着这个和外星人一样的吉他手,还是选择了最稳妥的打招呼方式:“你想要什么?”
他顿时露出一个闪亮的笑容:“我想要你听我唱一首歌。”
这太不常规:在我们这些流亡者中,从来都是你想要什么,你能给我什么,我们达成合议就交换,达不成就各自走人。想要我听他唱歌?这也能算是交换吗?
不知道如何应对时,我又滑向了那句说过千百遍的话:“那你能给我什么?”
“意思是你同意了?”诗人再次不按常理出牌。“我能给你什么……”他在那堆口袋里摸索了一番,掏出一块木头,“这个怎么样?巴西木,有水就能活,很好养的。”
我很想问他有没有实用一点的,最后还是摁住了自己的舌头,毕竟我其实什么也没给他。
他看出我态度犹豫,立刻巧妙又坚决地把那块光秃秃的圆木塞到我手里,然后清清嗓子,摆开架势,唱了一首听起来甜得发腻的情歌——我听到好几次“love”这个字眼。曲毕,他保持着最后一个姿势久久没动,直到我终于反应过来,象征性地拍了几下手,他才鞠躬行礼,右手划出的圆弧足有包山吞海之势。
太尴尬了,我恨不得原地消失。但是诗人不愧是诗人,仍然风度翩翩:“感谢!能有听众真是太好了。我身上这些东西确实还要用,只能送你这个了。”他指指我怀里那截木头——刚刚为了鼓掌,我把它揣到了右手臂弯里,就像怀抱婴儿的姿势。
“这真能活吗?”我问。
“当然。不如这样,我们做个约定吧,它发芽的那天,你到城里来一次,我再送你点别的。今天实在是仓促,不好意思。”
我心里吐槽:要是这个东西是死的,我难道就再也不来了?
这话当然也没有说出口。我们友好地告别后,我又在城里待了一阵,接近天黑时才回到城外的据点。
狗狗们围过来,我一件件取出包裹里的物资,最后目光还是落在那截巴西木上。丢了它?还是像诗人说的那样养起来?
这时我才意识到,这次无厘头的相遇似乎唤醒了一点点我作为文明人的精神追求。犹豫只能说明我心里其实是愿意留下它的——好吧,我一向是个遵从内心指引的人。
我找到一个塑料盒盖子,浅浅地倒一层水在里面,把木头放了进去。
是的,这个据点除了我没有别的人类,只有三条狗(分别叫大狗、二狗和小狗),位置离河不远,水倒是不难获取,可能这也是我愿意养一截木头的原因。
很多天如往常一样过去,只多了一件事:我时不时会看看那截木头,给它换水。它不动如山,毫无发芽的迹象,虽然也不腐朽。我一度怀疑那是某种仿生材料,想要抠一块下来检查,最后还是放弃了,因为担心它破口之后会坏、会死。
终于在过了大约一个月之后,我发现木头的一侧出现了叶芽。真是新鲜得让人叹息的绿色啊,我想。同时我还想到,有几天没去城里了。
我必须承认,这趟旅途目的不纯,因为我再次光顾了上回遇到诗人的那个公交车站。按理来说,物资不会像电子游戏里那样刷新,所以我们这些流亡者的经验都是不走重复的路。好在诗人没有让我失望:仍然是在那个站牌背后,他独自调着弦。
我试图打招呼,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学着他清了清嗓子。他抬头看到我,似乎很惊讶,以至于半天说不出话来。
“嗯……那个巴西木,它发芽了。”我没想到居然是要我先说话。
“噢。”看他恍然大悟的样子,应该是不认识我了。也是,萍水相逢而已,唱歌的人本来也不可能记得他的每个听众。
道理我明白,但心里还是会有点不爽,于是语气也硬了一点:“你不是说要送我点别的吗?”
他有点夸张地笑起来:“啊哈哈哈哈哈哈,对对,是这样。其实我很早就准备好了,就是有点忘了……”他一边说,一边在口袋里掏掏掏,掏出一个罐子:“这个。”
我看了一眼,差点晕过去。罐子上写着三个字:缓释肥。
诗人看到我的眼神,不解地问:“难道你不种地吗?”
我无言了。谁种地用这个啊!
但我还是收下了。好吧,都说了,我是个遵从本心的人。
这次诗人没有主动给我唱歌,我猜是因为他的吉他坏了,调了很久也没有调好。我跟他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来:“你一直都待在城里吗?”
“是啊。”他理所当然。
“那你——呃,你吃什么、住哪呢?”
“这个嘛,我自有办法。”
“为什么不出去?”
“因为……因为我有必须完成的事情。”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突然变得很严肃,之前那股轻佻浮夸之气消失无踪。我心里好奇,但也没有追问,好像已经预感到即便问了他也只会开个玩笑搪塞过去。
那罐缓释肥后来还是被我用上了。大概又养了两个月,巴西木生根之后,我把它栽到了土里。它长得很快,说不定我确实有点种植天赋。那些叶子油亮,边缘带着随机的美妙卷曲,我开始觉得如果能终老于这样一棵树下,人生也算美满。唯一一点小小的遗憾是,它似乎很难分出新枝,最初的两个芽点发出的枝条越长越大,甚至都长出了花序,但也始终只有两枝而已。
在它开花的那一天——很久之后的一天,久到我已经记不清日子——我又去了一次那个公交车站。这一次我没有再遇到诗人,大概是因为上次没有约好。
然而当我回到据点时,却看到他坐在门口的那棵树下,大狗和二狗对着他狂吠不止。我冲过去把狗安抚下来,然后立即明白为什么他们如此激动:诗人的身上传来浓重的血腥味。
我想把他抬起来,却被他拒绝了。他问:“能听我说说话吗?”
然后我听到了一个非常俗套的故事:他的爱人在多年前的机械暴乱中死去了,他仍然活着,只是为了能够亲手复仇。终于在昨天,他完成了夙愿,但也受了重伤。
我知道肯定救不了他,于是提出要不要把他的琴修好。他笑起来:“你们真的很像。”
我反应过来:“所以你是因为这个,才要给我唱歌的?”
“不然呢?我像那种随便的人吗?”
我撇撇嘴:“很像。”
“杀死一台机器可是很麻烦的,要做的准备工作很多,哪有那么清闲,见到个人就唱首歌?”
“那我第二次见到你的时候,你怎么还在那里?”
他闭上眼睛,很愉快地说:“因为我觉得你说不定会回来。我那时候其实还没有下定决心,你知道吧,事情都需要一个契机。我第一次见到你之后就在想,我们能再见一次的概率简直就像奇迹一样,如果这个奇迹都能发生,那台机器应该也不是杀不死的。不过我没想到你那么快就又来了。我当时……认错人了。”
我的胸口涌起一阵酸涩的情绪:“也就是说,如果我不回去,你就不会去找死了。”
“人终有一死。”他颇不同意,“而且其实我早就应该死了,那时候如果死的是我,这世上痛苦的总量会少很多。我现在死得其所。”
后来他果然死了。临死前他说:“你不想知道我是怎么找到这里的吗?”
我难过得快说不出话了:“你闭嘴吧,第一天我就发现了,那个肥料罐有问题。”
他笑得颤抖,胸腔发出可怕的声音。他说:“对不起,没有提前告诉你。作为回报,我的一切财产都归你了,不过尸体要赶快处理掉,我不想发烂发臭。”
他停了一下,不知道是在思考还是因为疼痛,然后补道:“至少不想在你的面前。”
我说:“你又认错人了。”
他摇摇头,没再说话。
我把他埋在在那棵巴西木下面,它正在开花,香气浓郁。曾经长出的两根新枝已经很粗了,我在上面刻了两行字:
为了杀死机器而活着和死去的人
让人不再像机器一样活着的人
(复健太难了……流泪……一定不要停笔啊!
作者:【十三招】午鹄
免责MODE:随意
奶奶家供了一条咸鱼。
那鱼有三尺六长,两寸半宽,身上无鳞,尾鳍泛青,凑近了能闻到浓郁的水腥味。奶奶说它是神明的转世肉身,有通天彻地的本事,可以保佑我们出入平安、万事吉祥。
我问奶奶,既然它这么厉害,怎么死成咸鱼了,活着不好吗?
奶奶答不上来。
奶奶点燃三支香,对那鱼拜了三拜,嘴里念念有词说“小孩子家家的不懂事,鱼神大人莫怪”,而后打发我去外面买水果回来供鱼神。
我不懂我哪里说错话了,但有机会去外面溜达一圈我很乐意。我拿着钱,去小区门口的水果店挑水果。
奶奶教过我,水果要挑大小匀称、表皮无疤痕的,不能挑气味重的水果,也不能挑李子。其他还有很多讲究我没记住,反正我按以前的习惯,买了点苹果橘子就回去了。
买完水果还剩一点钱,奶奶让我自己收好。她给鱼神供上水果,又拜了几拜,叫我留在家里看着,她则跟其他奶奶一起去别人家念经。
念经是她之前和人约好的。据说有户人家遇上点事,需要十八个老太太连颂万事吉祥经七日用来祈福,因为报酬给的很高,再加上奶奶最近不大忙,所以她答应每天都去。只是她没想到,第二天我就被我爸送来过暑假。
今年,我爸妈本来想给我报几个补习班打发时间,但是我爸的公司安排他去外地出差,我妈的单位有人突然离职需要我妈收拾烂摊子。
夫妻俩商量后,决定把我送到奶奶家来,过几天等他们腾出空了,再来管我。
爸爸把我送到奶奶家楼下就出发去高铁站了,没给我钥匙。我上楼喊了半天都没见奶奶给我开门,就知道她不在,只好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等奶奶回家。
我家和奶奶家不住在一个小区。
尽管两个小区距离不超两千米,但除了逢年过节,我们平时很少回来看奶奶。所以这一次,她在楼梯口看到我时格外惊讶,她问,宁宁你怎么在这里?
我说,爸爸要出差,把我送到楼下就去赶高铁了。没等奶奶继续问,我又说,妈妈在单位加班,好几天没回家了。
听完我的话,奶奶问我,宁宁你晚饭吃了吗?
我说没有。
奶奶给我煮了碗面。我吸溜面条的时候,看到她点起香走进厨房里面,求菩萨保佑我爸爸出差时一路平安。
灶神菩萨还管平安吗?
我没多想,吃完面条写了会儿作业,就在奶奶的催促下洗澡,睡觉。
一夜无梦。
次日,我在厨房看到了奶奶点香供奉一条咸鱼。于是,发生了开头那段对话。
奶奶离开后,我独自在家写作业。
说实话,有点无聊。
我糊弄完十天份的暑假作业就不想写了。我想出去玩。但我爸说了,他随时会打视频电话过来抽查,要是我没在奶奶家/书店/图书馆任意一个地方,下学期我的零花钱通通减半。
这可不行!我还想攒钱买漫画呢,绝对不能被扣零花钱!
所以,我只能在家里找乐趣。
用手机看视频和玩游戏都要流量,就算玩不需要流量的游戏,我爸会查我的应用耗电量,每天平均超过两小时就要作业翻倍。看电视的话,奶奶家的电视机我不会开,而且要会员,好麻烦。
我在屋子里转来转去,看到了许多药盒和宣传单。药盒都是外语,我不认识。宣传单则在夸某某神明心地善良,会庇佑信徒平安健康一生顺遂,我翻到有图那页一看——哎,这不就是奶奶供的咸鱼吗?
再细看,上面花里胡哨写了一大堆这条鱼的前世今生,说它是天上下凡历劫的神仙,被恶神追杀以至法力全失,变成如今的样子。若想它尽快恢复,需得潜心供奉信仰和金钱。等它恢复法力,定能满足信众的心愿……
叽里呱啦一大串,这不是诈骗吗!
我上学的时候,警察阿姨特意来学校给我们上过课,她说遇到这种东西一定要告诉她们。所以,我打了电话。
接电话的警察阿姨夸我聪明且机智,问清楚奶奶念经的地方后,叫我乖乖待在家里,他们回去解救我的奶奶。
挂电话前,她问我家里有其他人吗?
我说没有,爸爸妈妈都出去了。
她停顿了一下,又问我需不需要有人陪伴。我说,我等会儿要去警察局接我奶奶,不用担心我。
于是,她叫我到时候再联系她。
我在家里做了点小准备,等我再见到奶奶的时候,奶奶气我不相信咸鱼大神的法力,还把她当成没有辨别能力的老太太,跟我闹别扭。
她说,我不懂咸鱼大神的厉害,她之后要给咸鱼大神奉上多多的供品,让它不要怪罪我的冒犯。
我说奶奶你别生气,我都得罪完了。
我把我煮好的东西端给她看,我说咸鱼大神怪没用的,都不能保证自己的肉身不被破坏。您看,我本来想煮一锅鱼汤给您尝尝,没想到那鱼剖开里面都是霉斑,放汤里是浪费我特意花钱买的蔬菜。你看,这里、这里、这里都是霉……
唉说着说着,奶奶怎么又生气了啊。奶奶你别走啊,我还想给你看看其他发霉的地方啊!
vol.230【午睡】仲夏雨
作者:【十一招】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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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九终于下班时,仲夏的天很不给面子地下起了大雨,他孤立无援地站在警局门口,计算打电话叫司柳给他送伞的可能性。
当司九不抱希望地拨出哥哥的号码却无人接听时,心头的大石头就彻底落地——咚一声把自己给砸死了。
要么在执勤,要么在巡逻。总之指望司柳是不成的了。
雨水从檐篷上飞泻,几乎形成了一块雨幕。司九看了眼脚边桶里同事的雨伞,略微有些心动。
结果他门口徘徊了十分钟,愣是没有往里迈出一步。天人交战,天胜了,司九不想和人社交的心情超过了不想淋雨。
最后司九还是如罗丹的代表作一样在大门口沉思——要不算了,虽然他本来就推迟了下班时间,但家里也没有人,再去办公室坐一下午得了,万一有人电瓶车被偷了,网恋被诈骗了,小孩走丢了呢?技侦科的事总是不会少的。
雨滴砸在地上,司九感觉脚尖似乎被浸湿了。他退到门边上,雨云遮住了光线,让本该酷热的午后变得昏暗却清凉。
这让司九郁闷的心情变好了些。他望着大雨有些出神,灵魂似乎飘飘荡荡地游在雨云里,直到一道光在他眼前出现,亮晃晃地,让他眯起眼来。
那是车灯——远光,近光,又是远光,近光。熟悉的车身,这安静的提醒,司九感到自己心头蒙着的雨雾被几下抹去。他几乎是跳下台阶,几步到了车边往驾驶位的窗户看去。
但是比他更快的是一把亮黄色的雨伞,从车门里探出来,撑开。一只手扯着司九的衣袖把他拉进雨伞下,司九先是一把抱住了伞下的陆柒,再才是哼哼唧唧地松手,飞快地钻进了后座。
陆柒收起伞,把车门关上,又回到了驾驶座,他取下眼镜摸出眼镜布擦干水渍,重新戴上,转头就看见司九的脸在他边上。
“怎么了,和个小孩一样。”他有些好笑道。
“你不是今天要值全天班吗?”司九问,“不管那群小孩?”
“同事后天有事情,就和我换了下班。本来快到家了,看见下雨就想着你没带伞呢。”陆柒反问道,“吃过午饭了吗?”
“吃了食堂,要是知道你会回来,我就不吃了……”司九努力地挤在两前座之间那个狭小空间里。
陆柒拉下安全带扣好,转头把司九按回后座,“你也系好安全带,真不怕你哥查你啊?”
司九轻哼了一声,往他脸上啃去,陆柒一偏头,只让他蹭着了边,像个轻盈的吻。
“马上。”司九说着,又黏糊糊地贴过来,这次不用牙了,只是像小动物一样蹭着,直到又被陆柒按回去,才磨叽地系上安全带。
“这么粘人。我当时怎么没发现呢?”陆柒发动了车。
“图片仅供参考,一切以实物为准。”司九回答,“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好啊,那我要上315举报你。”陆柒笑了一声。
雨势依然很大,雨刷还没到底,刚刮过的地方又被点点水痕覆上了。司九一开始还看着路,渐渐地视线凝在了陆柒的侧脸上不动了。
陆柒睨了他一眼,“你……”
司九没听见他的话,只看见了他带笑的唇一张一闭。半晌回过神来,才揉了揉眼,“什么?”
“我说,今天别用功了,陪我睡一会?”
司九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不会闲着,总是在看些专业书籍,或者琢磨开锁的技巧。有时候陆柒夜班回家,还会看见抱着书睡姿不端的司九。
明明已经是快30的人了,还是会在睡前护着台灯不让陆柒关,嘴里还叫着再看一会儿就看一会儿五分钟后就睡真的相信我。明明有个医生男友,却还是不愿意养成良好作息,结果就是被当成小朋友一样管教。
司九没有吱声,不知道想了什么,隔了几分钟才回答,“我不想去床上,我们在沙发上躺一会儿怎么样?”
“当然可以啊。”陆柒说着,拐了个弯。
家里那个沙发很大,看上去有种华而不实感,但躺起来确实舒服。不过司九平时不爱躺在那上面,那是司柳爱待的地方。
陆柒停下等红绿灯,心里想着到时候要从房间抱一条空调毯出来。
“要到了。”司九突然肯定地说。
“嗯?啊,真的呢。”陆柒看了眼红绿灯的读秒,“你居然真的有在看路吗?我还以为你光盯着我看了呢。”
“我没有看路,只是这个拐弯的感觉很熟悉。”司九纠正道。
绿灯亮了,陆柒轻踩油门驶过路口,“所以你确实一直在看我?”
“……也没有。”
“你肯定一直在看我。”
司九放弃了嘴硬——他干脆不说话了。
五分钟后,他们到了,陆柒不顾司九的反对,坚持要先绕一圈小区里看看有没有车位,最后还是停在了小区外。
司九迟了一会儿才推开车门,陆柒已经撑着伞在外面等了。
“不打伞吗?”他问。
“和你一起走。”司九说着钻到了伞下。
陆柒把伞换到右手,稍微抬高了一点适应司九的视线。两个人就这样挤挤挨挨地走回小区。
坐上电梯时司九看了眼表,下午一点。
打开家门的下一秒,司九已经风似的刮过玄关,沉进沙发不动了。陆柒觉得好笑,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你今天真的很困吗?”
司九侧过脸,只露了一只眼睛,额头前那撮白发正好翘出来。
“我知道为什么司柳喜欢躺沙发了。”他闷闷地回答。
陆柒揉乱了他的头发,回房间去抱毯子。司九的视线追着他直到被门挡住,才脸朝下地埋进沙发,腾出一只手整理头发。
就在他拨弄了一半时,迎头被毯子盖住了。
陆柒摘下眼镜,把外套叠好放在一边——他春夏秋冬都是一件外套加内搭的配法,好像冷热变化于他不存在似的。司九就不一样了,夏天只穿短袖制服衬衫,下班后还要把领口扣子偷偷解开一颗。
在司九手忙脚乱地把自己从法兰绒毯子里解救出来时,陆柒已经打开了空调,还把蚊香点着放在了角落。等到司九露头后,他已经掀开毯子钻了进去。
沙发很大没错,但也不足以让两个大男人肩并肩躺着,司九像条不安分的鱼一样拱来拱去,最后干脆伸手捞过陆柒抱在怀里。今天陆柒穿的衣服比较宽松,司九可以很轻松地手伸进去,从下到上环住,享受肌肤相贴的感觉。
他们是情侣,但所做过的最接近欲念,却又最无关欲念的举动,就是这样的拥抱。
陆柒调整了一下姿势,转过身看着司九,他的爱人,长了一副凌厉的眉眼,此刻却因为困倦显得十分柔和。急促雨声和空调运作时的嗡嗡声渐渐融成了夏日午后独有的催眠音。只不久,司九就已经困得几乎睁不开眼。但他突发奇想地强撑着,凑到陆柒耳边问,“陆医生……你当时为什么不愿意和我出去呢。”
陆柒其实也感到了浅浅的睡意,他努力回想了一下,“我们第二回见面的那次?”
司九点头。
“我那个时候还不敢相信你是警察……第一次见面,我看见这个——”他搓了搓司九额前极具特色的小撮白发,“还以为你是,嗯……哪里的小混混呢。”
“我不是一开始说了我是警察嘛……”司九的声音渐弱下去,好一会才迷迷糊糊地追问,“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不同意和我出去。”
“哪有人第二次见面就约会的……”
“可我第一次……”司九后面的话已经不成语句了,只剩下几个含含糊糊的音节。
“第一次什么?”
司九勉强哼了一声。
陆柒凝神听,只感觉到绵长的呼吸撒在耳畔。
其实第二次见面,司九一把抓住那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跟踪狂时,就已经在陆柒心里烙下除不去的印记,他拒绝,是因为不想表现出失态——谁能想到那时候,他每次呼吸时都会回想起司九从阴影里抬头一笑,路灯的光线洒在他身上的模样。那凌厉的眉眼突然间,像是在那荆棘从中随意一瞥,看见了数不清正开放的淡紫花叶一样。
陆柒看着刚刚睡着的司九,不见平时的严肃,只有抿起时仿佛在微笑的唇,与微微颤动的睫毛。
渐渐地,眼前变得模糊,思维也迟缓下来,陆柒几乎是无意识地模仿司九的呼吸频率,眼睛慢慢闭上,陷入安静的沉眠。
雨势变小了一些,瓢泼的狂野渐渐温和下来,变成淅淅沥沥的小雨。客厅里没有开灯,只有两人的呼吸声交织着,一如他们最普通的每一天一样交织。
不知过了多久,门锁咔咔响了,司柳人还没进门,声音已经先一步挤进来。
“哇今天外面雨好大啊我执勤险些看不清……”他看见沙发上交叠的两人,立刻闭上了嘴,刚摸上电灯开关的手也放了下来。
司九在梦中微微皱眉,动了一下,又被陆柒抱紧了,两人都没有醒来。
司柳放轻动作,小心翼翼地从他们身边走过,瞟了一眼两人的表情。
他无声地笑了一下,喃喃自语道,“原来是在午睡啊……”
——end——
*猜你并不想知道,但是我觉得有必要说明一下:陆柒后来在抗洪救灾中意外去世。而司九在他死后不久因公殉职。
作者:言辙
评论:随意
*感谢读者的建议,这个故事暂以此结,如果将来有了更好的想法会写给此文后续。
那天我在魁北克的海岸上,看见一个蓝色的摇晃的小点。它像是——我不知道怎么说——一片蓝色的叶子,贴着地平线被风吹得翻动。除了叶子它还能是什么呢?它太显眼了,蓝色的动物走在白色的雪上,走不多远就该被吃掉了。尤其现在,现在是所有动物都饥肠辘辘的深秋。但那个点越来越大,我坐着,就那么看着它慢慢走近我,我发现它是一只两足行走的细长的动物,没有毛发,蓝皮肤鼓囊囊的,像一大团不透明的泡泡,上头顶着面苍白的脸颊。它背后有一条看起来像长树枝的东西,很亮,似乎是铁。
细长的蓝色动物打量我。“你是北极熊,北极熊为什么来魁北克?”它开口问,“这儿太南了,都没有浮冰。”它说起话来不急不缓的,一点儿也不惊慌,一点儿也不饥饿。它真的是一只很怪很怪的动物,但让我觉得蛮安心。
“我顺着海岸线来的。”于是我接话说,“北边的浮冰也快要化完了,你再往前走就会看见的。我是北极熊,我自己知道,你又是什么?赤条条走在雪上,不会被别的动物吃掉吗?”
“我是人。”人说,“没有什么动物吃人的。”
“凭什么?”真够新奇,我想了一会儿,“你看上去虽然不太好吃,但应该能吃。你说我可以吃你吗?”
“不可以。”人说,“我穿得很厚,而且我背了一杆枪。”
“那有什么用?”
“你不会想知道的。”人故作高深地说。我没再理它,因为这时我注意到一只海豹浮上水面,停在远处的岸边晒太阳。我想,比起这只古怪的动物,我还是更愿意继续捕食海豹。我滑进水里,逆流而上,水流和风从上游淌过来,海豹闻不见我的气味。我接近它,从背后咬住它,把它彻底拽到岸上,与它厮打起来。很快海豹就不动了。我舔了几下嘴唇,把刚才搏斗沾上的血都舔掉。进食前我抬起头,发现人再次接近了我,手上捏着一块什么东西。它举起那块东西,咬了一口。
“我不跟你抢吃的,你愿意陪我吃午饭吗?”人问。
“为什么?你没别的事做了吗?”我不情愿地说,“我习惯独处。”
“人喜欢有其他动物陪着。人很容易孤独的。”人解释道。
“那你干嘛不找其他的人呢,偏偏要来找一头北极熊?”
“虽然我很孤独,但我不喜欢其他的人,至少我不喜欢这里的人。”
“也就是说,你找动物陪你,还是有标准的咯?”
“没错。你愿意陪我吗?”
这下子我还怎么说得出不愿意呢?我趴在死去的海豹身上,人则在我的后脚掌旁边坐下,倚住我的腿,继续嚼那一小块东西。
“你吃的是什么?”我问。
“三明治。”人口齿不清、心不在焉地答道。
“那是什么?一种鸟?”
人停顿了一会儿才又出声:“不是鸟。面包、蔬菜、火腿,糖和盐……”我转过头,人正在看海水,但海里除了水之外什么也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我说。
人短暂地瞥了我一眼,又瞥了一眼自己手里的三明治。“对,什么乱七八糟的。”人也说,一边把剩下的东西都塞进嘴里,腮帮子撑得老高。这使我产生了些怜爱,人吃这么小块的东西都费劲,活得该有多累啊。
“你什么时候走?”我吃掉半只海豹时,人问道。
“我暂时不走,吃饱了再晒晒太阳。”我舔着血乎乎的鼻子。
“我的意思是,你什么时候会离开魁北克?你来这里,找点吃的,过段时间又会走吧,到别的城市去?你什么时候走?是明天呢,下星期呢,还是下个月?”
我嚼着海豹的脊骨。我仍然不太明白人是什么意思:“不好说。”
“没个打算吗?”
“没得吃就走,想走了就走呗。”
人又用那种故作高深的神态注视我了,我不喜欢它故作高深,便龇开沾满血液的牙齿吓唬它,它果真被吓了一跳。但它马上就明白了我并不想伤害它,它又开始说话了。
“我打算到北方去。”人看着我继续吃海豹。
“这里不就是北方吗,北极圈以内。”
“更北一点。”
我思考着。“哦,”我说,“你要过海湾,去冰山后面。但你不是怕孤独的吗?”
“也没有那么北。我只是想去拉布拉多。那座城市很繁华,人很多,而且不是魁北克。”
“那不是很近吗,也不比这里冷太多,去不去有什么区别呢?”
人垂着头,用前掌拨拉着地上的雪块玩。它可能不太想回答,也可能是答不上来。最后它只是重复说:“那里不是魁北克。”
我已经快吃完海豹了,我用余光看人坐在地上玩雪:“但我觉得魁北克还挺好的,我捕到海豹了。”
“人评价一个地方好不好,是不光靠能不能捕到海豹来说的。”
“那靠什么?”
人在捡雪里混进的小树枝和碎石头。它慢慢说:“看能不能觉得幸福。”
“捕到海豹不幸福吗?”
“才不是所有动物都觉得捕到海豹就幸福呢。”它看上去有点儿生闷气了。
“那怎么幸福?”
人把好些树枝和石头扔向海面——大部分没有扔进去,只是在冰块上滑行,它的力气太小了。“我不知道。”它小小声地说,“我觉得去北方说不定会知道的。”
“为什么去北方就知道了呢?”
它把前掌抬起来,托住下巴。“你看,”它又盯着海面了,“一个地方没有吃的,你就会到另一个地方去。我觉得在魁北克不幸福,我不应该到别的地方去吗?”
作者:林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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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世界计划东云姐弟骨成年if同人
东云彰人在过去二十年的人生里一共坐过两次跳楼机。
高中毕业那年,他和队友们一起去了凤凰乐园庆祝。毕竟某位几乎每周一游的乐园头号粉丝为了备考,已经忍耐了不少天。白石杏和青柳冬弥都轻快地答应了提案,可他们的队长是个一旦做起来就勇气惊人的家伙,他总觉得这样特别的庆祝不会简单结束。果然,应了他的猜测,小豆泽心羽表示自己想要挑战新装修的刺激项目。
于是他们来到了一座高大的跳楼机装置前。
彰人曾被说过像是“看起来就很精通各种休闲娱乐活动的大师”,实际上却连只需要抬起一块屏幕的电子游戏都不算常打。他知道自己太专注于目标和理想,尽管如此还是会有意识地告诉自己没时间浪费,乐园这种地方如果没人邀请也许这辈子都不会主动去。因此要说他一点都不担心也是假的。
他叹了口气,刚好被某位聒噪的家伙捕捉到。多亏了杏在旁边不断对他使用激将法,吵吵嚷嚷也足够转移他们两个人的注意力了。冬弥在一旁念着只是垂直下降就没有被甩飞出装置的恐慌,其它装置除了失重,还会有超重和离心力等等的影响,自己应该学习大家挑战自我之类的话。然而忍不住腿软发抖的他最终还是被自己和杏联手按回了一旁的长椅上。
——害怕的感觉啊,真是久违了。
该说是巧合吗?以前国中的时候,他曾经和家人来过——妈妈带着绘名和他,老爸还有自己的事要忙。当然那时候还没有这个新造的露天装置。城堡藏起了惊恐的尖叫,本就难懂的片假名扭成了花体,装点在高大华丽的外壳上极具迷惑性,主题场景观光的表面活动吸引了不少人前来排队。
因为造型精美,绘名几乎在看到城堡的瞬间就说要来这里。他们一边顺着螺旋梯子上楼,一边看着周围五彩斑斓的景象,还时不时讨论着“这个好像你”,顺水推舟地来到一个带着栏杆的昏暗小房间。屏幕上播放的影片里吉祥物依旧蹦蹦跳跳,但坐下来摸到安全装置的那一刻,一股寒意瞬间穿过脊骨,让他忍不住用力抓紧了安全杠。
是啊,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毕竟还是个小鬼。他听见妈妈在旁边对绘名说害怕的话就握住她的手,却意外对上了绘名转回头时的视线。他心虚地撇开了眼睛。
“啊,彰人要是怕了也可以抓着我哦?”
“谁要怕这种东西。”
“一会要是发抖了绝对会好好嘲笑你的。”
“我看发抖的人是你才对吧。”
明显是挑衅的话语,他用强撑着的被吓宕机的脑子这么想,没有注意到绘名颤抖的尾音。不管在街头还是在家里,这个那个全都对他如此狂妄,他当然要证明自己不是幼稚的家伙,也不会为了这种东西害怕。
毫无疑问他失败了。他低估了跳楼机的威力,看来哪怕是跳楼机也并非光有觉悟就能解决的。尤其是当它爬升到城堡顶部开着的窗口时,他在一瞬间窥见了俯瞰乐园、甚至俯瞰城市一角的顶端的景色,却在眨眼间又快速坠入被高强囚禁的黑暗。全身的血液好像都在那一瞬间涌入大脑,细小繁密的血管胀得就要崩开;内脏也悬在躯干里揪得发疼,僵直了的身体内心有块像果核一样的地方,触电一般麻。
还不如没有那扇窗口的好。
他的潜意识里冒出这个想法,又被自己吓了一跳。突然一只手紧紧地抓住了他,微微出汗的掌心贴着他粘得死死的,蛮横得让他手足无措。
这家伙,肯定已经怕得不行了吧?他握住了绘名的手。绘名的尖叫声混沌地回响在脑海,他现在只觉得自己由内而外地、完全宕机了。所有的感受里只剩下自己与那只手相连着,像一针麻醉剂,让他暂时抛却了从顶端高速下坠的悲伤。触电的范围随着药效迅速扩展,一阵酥麻从内脏直冲天灵盖。
人生中第一次坐跳楼机,彰人就那样一直看似冷静地过完了全程。
莫非,其实还有点享受……不,实际上只是人触了电就会变得动弹不得吧?直到灯光亮起,绘名拨了拨乱掉的碎发,尴尬地松手移开,他才反应过来:也许绘名是把他和妈妈的方向搞错了。
双脚突然悬空,装置的启动终于让他回过神来。现在的他看来,当时的城堡也没有多高,至少比这个全敞开的新装置低上不少——升上顶端向下看时,他是这么想的。他早已见过比那天的景色更壮观的画面,下落时也不再有被困在高墙里的无力与悲伤。
他成长了,他能独自撑过失重瞬间血液和内脏出于惯性的上浮,独自承受席卷而来的恶心、麻痹的感觉,还有队友们的声音在身边逐渐由喊叫变为欢呼。然而他没法像她们一样抛下一切享受起来,全因他早已先入为主地体验过那一番掀翻天灵盖的酥麻,连通着那个人和自己一样的血。
怎么回事呢,明明已经成长了,却还是觉得少了什么。不再害怕本该是好事,他却为缺失的某股情感莫名地惊慌起来。
东云绘名躺在浴缸里,回忆着那时候的事。水温正好,入浴剂也是常用的款式,湿暖的空间内亲切的液体包裹着她的皮肤,就像泡在羊水里,一切都朝着最初的生命回归。
“喂,别在这里就睡着啊。”
一双手扶住了她的脸。绘名顺势靠在上面,慢慢睁开眼,看到浑身都是泡沫的弟弟坐在浴缸的旁边,头发正洗到一半。两年前第一次看见这副景象时她曾一下子惊醒过来。
“有什么关系。浴缸就是用来消除疲惫的嘛。”
“是,是。你刚刚都快把脸埋进水里了,想要永久消除疲惫吗?”
“不知道是谁害的,真的很累啊?”
“所以说很不爽你那种说法。早就说过今天不会简单结束了,知道这点还要自己贴上来的不是你吗?”
两个人都沉默了。事到如今他们还是没有习惯这样的关系,隐秘、扭曲,靠近又拉远,就像坐上跳楼机,让人心有余悸。
彰人这小子毕业的那年和组合里的伙伴去了吧,好像玩得挺开心的样子。我们有多久没有,纯粹地为了玩,一起出去玩过了呢?像是没有借口就不行一样。绘名重新缩回浴缸里,给弟弟留了半边的位置,想让他充分地瘫在里面,却被他贴了过来。
“那边,给你留了位置。”
“不要动。”
这家伙颇有“你睡完了轮到我睡”的气势,就这样埋进她的怀里。
“真是的,这样我会更想睡啊……都睡着了要怎么办。”
她用毛巾搓了搓弟弟湿漉漉的头发。彰人这家伙,只是这种的时候的话还是挺可爱的。
挺可爱的吗?
他不知道姐姐那时握住自己的手并非情急之下认错了方向,也并非下意识的本能。真正的答案就藏在绘名回头那一瞬间,对弟弟神态敏锐的捕捉里。要说她不害怕是完全不可能,可她更想妈妈和彰人都有心去享受这次玩乐,临阵脱逃也太逊了,自己要做被刮目相看的那个,谁也不依赖——如果没有注意到彰人别开的视线。话到嘴边又变成了挑衅般的言语,她的紧张一点也不比谁少。
原本只是半出于担心半出于害怕地握住彰人的手,想要拿出姐姐的帅气,可刚窥见那层开阔风景就突然间极速下坠的不甘打了她个措手不及。明明一寸一寸爬上来的时候费了那么大的力气,连机器运转的声音都听得清清楚楚,凭什么非要被打回底端不可?一想到这些她就不禁觉得烦躁,手上也加大了力度。
然而彰人居然回握住了她,没有挣脱开,也没有自暴自弃地放着她的行径不管。
不会吧,难道真的难受到了这种程度?
当然有余裕来思考这些已经是后话了。她只是在那一瞬间平静了下来,所有的不甘和悔恨都被排山倒海而来的、雷击般麻痹的失重感冲刷干净。尽管距离被称为快感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她却发现自己并不讨厌这种感觉。这时候的一切都变得如此纯粹,剥开一层又一层的外物,无限接近自由落体的自己,几乎断绝了与世界所有的联系,除了那只紧紧牵着的手。
唉。没法不在意啊,毕竟留着同样的血,就算分作了两个人也会因为惯性仍然合在一起,久而久之连血肉也与对方镶嵌着不断成长,已经无法想象没有对方的生活了。只因相比他人多了这一点的惯性,他们的关系也被搅得扑朔迷离。
如果谁也没有注意到那份感情就好了,干脆一开始就没有产生最好了。察觉到了之后又该怎么面对?不过是互相把这份心意掩埋在酸涩的隐痛中,期待着永远不要被发现,又期待着有朝一日掀翻一切的契机能够爆发。
一条血脉联系起的两股生命,本应如此向无始无终的前后延伸,却因这份悄生的意识与自我对立,于是原本清明而稳固的关系也变为阶段性、有死性的。
被意识到的罪才得以成为罪。
“你说,我们现在算是什么关系?”
第一次做完那天绘名也像那样累得睡着了。彰人懊恼自己有些孩童般的冲动,明明已经思考好要表现得更成熟。
昨晚又通宵画画了吧。理智从惯性手里重新夺回掌控权,他看着绘名闭上眼睛后更加明显的黑眼圈,一点一点收拾着残局,如同失重般的官能体验一点一点被心惊胆战的后怕侵蚀,谁都清楚这样的事情会有什么后果。他把绘名放下,有些恍惚地逃进浴室,他们居然真的走到了这一步。
自己无所谓吧,倒是绘名那样的性格,之后又会如何呢。他想着想着,突然发现自己流泪了,混合着淋浴的水一起流淌在地上。
“你说,我们现在算是什么关系?”
“……已经,不是单纯的姐弟了吧。”
“嗯,说得也是。”
你的姐姐怎么可能会没注意到你红红的眼角。你所有的悔恨、后怕和不甘,她怎么会没有。她是年长者,是个傲娇又倔强的人,同时也是你的共犯,是首先要承担这份责任的人。
漫长的水声和窗外的大雨一样煎熬,等着弟弟从那里面出来也变得焦躁无比。东云绘名把每一滴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水吞进了心里,只是用那样平淡的语气开口,问着不算问题的问题。真不像她的风格,连她自己都要这么感叹了,可她不是向来如此吗?适时沉默,适时关心,一直一直看着同一个人,看着他的成长,他的悔恨与不甘,还有他熊熊燃烧着的觉悟。
“不那么单纯的姐弟,也可以做吧?”
事到如今可别露出一副全怪自己做错的表情啊,就算有错也应该先惩罚身为姐姐的我才对。如果对自己的姐姐也露出那样的觉悟,可是无论如何都逃不掉的。万一,万一一切都结束了,你也应该回到正常的生活中,不要继续做一个像我一样的人。
会这样想的自己果然是个傻子,明明已经知道不可能了,但哪怕是无数根针也希望自己可以多挡两分钟再走。哈哈,正是这样刺痛地把恐惧的泪吞进去的啊。
窗外的雨一直下了很久。睡过一次的绘名反而没了睡意,况且正是她生物钟里醒来的时间点。彰人躺在旁边,眼眶擦得红红的,手也缩进长长的袖子里。她把睡着的弟弟抱在怀里,看着他的表情一点点放松下来,自己也一点点合上眼睛,像他们小时候那样。
至今以来他们几乎携手走过了彼此全部的人生,哪怕时有摩擦也在缓慢而平稳地向上攀爬着,就算在各自的世界里不断下坠,握紧的那双手也从未松开。他们本来能平稳地,或是互相挣扎着地到达顶端的。如果爱上一个人是一种最终想与其成为家人的感情,那么从出生开始就是家人的人该怎么办呢?
强烈的引力拉扯他们回到现实,面对那份由于分不开的本能吸引而异常诞生的感情。也许是从某个雨天开始,他们拥抱、接吻,甚至做了无论如何都不能再被亲情饶恕的事。他们都心知肚明,爬上去时很艰难,下坠却意外地容易。想要重回正轨几乎不再可能,每次他们要划清界限,要像克服自己的平庸之才那样托着二人的关系再度上升,总会在刚能透过光亮时就重蹈覆辙。
在意志与引力的对抗赛里,对于梦想,他们是赌上了人生要向上的;对于二人的关系,他们却无法控制对下坠中的失重世界心驰神往。全身的血液集中于某一处的感觉,直冲天灵盖的触电酥麻的感觉,感官受到的危险的刺激支配全身,经历过一次这样禁忌的失重体验就再也无法回到从前了。
实在太舒服、太舒服,就连负罪感也变得可爱,好像在嘴里咬开了一颗多汁的柠檬,酸涩的味道溢满了全身。
他们无法成为世人眼中正当的伴侣,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血浓于水的羁绊并不输给任何人,他们不需要再一点一点地磨合生活,不需要再结为家人组建家庭,生来就是一心同体的。
一如往常的生活,一如往常的拌嘴,只是在昏暗隐秘的角落里,短暂沉浸于高速下坠的失重中,这样就足够了,一份滋味就足以被保存起来一点一点回味很久。
一份甘美的危险,让人心有余悸的滋味。
将来的某一天也许他们会被对抗现实的无奈所淹没,但只要还能去往失重的世界,抛开常规的一切,他们总能找到一条自己的生路。
文:讷
mode:随意
写得有点俗……
他驻立在寂寥无声的游乐园中。
喧闹的人潮已经散尽,彩灯也渐次熄灭,白天热闹的喧嚣仿佛被潮水卷走,略略留下的几个游客与尚未关闭的灯光也只不过像暂时搁浅的沉淀。会存在的只有空旷的场地,与将天空染得越来越浓郁的夜色。在一切将止的此时,他站在游乐园中,抬脚独自走向面前的旋转木马,竟像个悄然闯入者,侵扰了散场后静寂的余韵。似乎永不停歇的欢快音乐被关闭了,灯光还尚未熄掉,在一贯印象中都是欢乐喧闹的旋转木马,此刻正带着一种疲惫的沉默,静静地停伫在逐渐深沉的夜幕中。那时候,他仰头看去,望见木马群雕姿态各异,皆被凝固于这无声的寂静里,仿佛刚从落满灰尘的童话书页里走出一刹,便丢失了所有动人心魄的魔法。
灯光还亮,所以机器的确没关。他站在那里,入口处的管理员不情愿地抬了抬眼皮。
“还有十分钟就闭园了。”
“我知道……”
他的口袋里蜷着一张油墨新鲜的入场券。
管理员像看什么脱出常识以外的物件般扫了他两眼,慢吞吞地旋开已经合上的彩色栅栏。
他选择旋转木马并没有特别的理由,就像他下班路上走进这里没有特别的理由一样。一时兴起,成年人难道不能有一时兴起的权利吗?他想要向管理员解释,又觉得没有意义。拾阶走上机器,跨上一匹高头彩漆木马甚至无需脚蹬。他将手搭在木马脖颈上,手心下彩漆斑驳,显出些许粗糙的木质,马鬃坚硬着微微卷曲。他静默地坐在这里,脑海中恍惚闪过童年第一次坐木马的兴奋:流光溢彩的灯光之下,木马奔跑如飞,音乐声震耳欲聋,年幼的他相信自己在驾驭真正的神骏,在想象中驰骋于无垠天地,沉浸在从胸膛中喷薄而出的欢喜里。可是,他此时身下的马背难道不是冰凉硌硬的吗?
管理员倦怠地走向操作台,身影在昏黄灯光下拖得过长。他一语不发地按着按钮,启动机器。欢快得吵闹的音乐终于响了起来,机器开始发出沉闷的运转声响,木马们开始周而复始地起伏转动灯光更具新意地闪烁、亮起,在眼前缓缓旋转,彩色的光芒穿过空气,在他脸上明暗交替,仿佛涂抹上各种变幻的色彩。他下意识地挺直腰背,准备体验童年那飞翔的感觉。……然而,马匹起伏的幅度却如此轻微,旋转的速度亦如此缓慢,那光怪陆离的灯光,也只是在眼前机械地重复着单调的圆舞。音乐声、灯光、旋转的节奏,如出一辙的循环往复,仿佛一场被精心编排的空荡幻梦。四周已经空无一人,他没有直视外面,而是一味凝视机器中轴上那装饰着花纹、反射着灯光的模糊镜面。目光所及,唯有木马群在镜面映照下反复跃起、矮下,再跃起、再矮下,演绎着无穷无尽的复制。它们不知疲倦地奔跑,却始终被牢牢钉在原地,无法抵达任何一个远方。望着这旋转的世界,他感到眩晕,又有些迷离。镜中影像重重叠叠,木马旋转的轨迹如圆环般首尾相衔,永无尽头——究竟在追逐什么,又将被带往何处?
彩灯骤然定格,音乐戛然而止,所有梦幻般的灯光与声响一眨眼间消失殆尽,木马奔跑的姿势被永久定格于半空。喧闹过后,寂静如墨般浸染开来,更加冰冷、更加坚硬地弥漫着整个空间。刚才光彩夺目的木马们,此刻显得如此呆滞而乏败。他始终呆呆凝望的镜面里,映出他那张疲惫而失神的脸孔。他竟然不知道自己是疲惫的。
管理员的声音从旁边传来:“结束啦。”声调平静无波,透着警惕与不赞同,大约在提防这个客人压榨最后几分钟再来一轮。他没有说话,默默滑下马背,双脚重新踏在坚实的地面上,走向栅栏外。停顿,管理员在身后向他喊:“明天还会照常开放的。”
他回身点头,向前离开。目望着地上朦胧的路灯光,他知道身后的彩灯已经熄了。
他走得很慢,从旋转木马到大门短短的距离一路沉寂。他踏出门外。城市璀璨的霓虹灯光霎时兜头而来,五光十色,流光溢彩,映照得黑夜如同白昼。炫目灯光之下,街道上人影如织,车流奔流不息,城市巨大的、嘈杂的、不容置喙的声音向他涌来,人声,车声,喇叭声,摊贩揽客声,铺天盖地,无意给听众的耳朵留下任何余裕。他驻足于此,眼见面前繁华而永远明亮的城市灯光,那灯光不会旋转,不会止息,不被允许蒙尘。他静静地站在这里,忽然生出回头的冲动,回头再望一眼,将目光投向那沉寂如死的木质标本。但他只是静静地停伫在此,驻立在喧盈辉煌的城市街道上。
一场无聊的打戏,斟酌观看
作者:诸子百
备注:随意评价
放学路上人来人往,眼见校门口稀稀拉拉的人少了,银杏的树叶又重新盖了层浅浅的黄,有的叶卷起小风漫进路旁小巷,落在不少人的脚下。
巷口内三五学生聚在一起,他们没来得及脱掉校服,迫不及待的向眼前的女生展示他们这里良好优秀的学校作风。一人拿着手机,堵住了女生后退的去路,另外几人默契的围在女生身前,很经意的挡掉逃跑的前路。
“嗨美女,加个微信。”
领头的黄毛咧着大黄嘴,他勾唇一笑眯着眼,自信的亮起手机中的二维码。
“你是带派哥对吧..”女生怯生生的靠在墙上,眼睛却闪过笑意。
黄毛听到这话心情十分美妙,左看右看脸上浮现出喜出望外的神情,开心的猛拍旁边兄弟的脑袋瓜,激动的笑了几声随后才问
“小美女,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莫非...”
“嗯..”女生点点头,略有含羞的捏了耳前的几撮小头发。几个兄弟见罢立即起哄,黄毛看女生的神情也顿时松懈下来,边乐边推了推兄弟,漏出了前路的口子。
“带派哥谁不知道。”女生又言,接着脱掉身上的书包扔到墙根,不动声色继续道:“乐逍遥的下线,对吧。”
乐逍遥的名字一出,让黄毛哥开始发懵。其他兄弟听到这个名字也愣在原地,黄毛哥顿了几秒意识到不对,立即收起笑容。
“你他妈是条——”黄毛哥半句话没吐出口,女生将面前的黄毛带派哥拍到墙上,带派哥的半条命差点嵌进墙上。
“是条子!”
“是条子!”
其他兄弟终于反应过来感到大事不妙。几个兄弟乌泱乌泱的扑了上来,想要钳制住面前这个伪装成女学生的所谓条子姐。
条子姐单手弹开其中一人意要抓握的小臂,反手挡住另一人袭来的掌心,几名兄弟被突如其来的反击慌了神,这根本不像普通女生能有的力道,因为如针扎一样震进手臂内隐隐作麻,不得不放弃攻击,如此一来短暂腾出一臂距离。
仅仅一招一式吓得他们不敢贸然进攻,可就这一个敌人,俗话说搏一搏单车变摩托,他们同样也不会撤退。局面即将僵持下去之时,他们背面传出黄毛哥的声音。
“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也不是普通人。”
奇怪的是只闻起音不见其人,与此同时风向猛然骤变,地上银杏落叶被小而有形的龙卷刮起,橙黄的落叶作为天然的避障挡在橙黄的头发面前,视力不好的乍一看哪知道龙卷后面还站着带派黄毛男。
几个兄弟看到龙卷呼呼吹,哪怕吹乱他们的头发,吹得迷了他们的眼也在大声欢呼:
“大哥这特殊能力又使出来了,哈!你完蛋了。”
特殊能力?女生看了龙卷后的带派哥一眼,又看了看手腕的手表。警察没说这几个小孩有超能力,难怪他有资格来。
黄毛哥身负墙伤仍能咧开嘴角,可见他对自己的超能力十分自信。他抬起双臂,龙卷随之再次变大,他挥出双臂,龙卷随之朝前方奔来。
黄黄的大龙卷吹起女生的秀发,令这些高中小孩们心动不已,黄毛哥正逼近,兴许是他操作不熟练,这股龙卷风就像洗衣机的甩干桶,起初呜呜转的凶猛,不过半分钟立马散成悠悠慢风,叶子相继散开,一只拳头从银杏叶中突的刺来。
等黄毛哥看清对方面庞躲闪早已来不及了。这哪是什么令人心动的大妹子,这是令人心悸的大汉子。
“你,你!”黄毛的嘴压根挤不出半个字眼,因为眼前一次又一次攻来拳头比他将才形成的小龙卷更要威猛,这个架势看呆了旁边他的兄弟们。
“我刚才亲眼看见了,他也有超能力!”
兄弟的这句话来的稍晚许多。黄毛哥试图以拳对拳,眼前的大汉在他眼皮子底下竟裹了一层水罩,水罩如橡皮泥般随捏随变换。他的拳头划在空中,水罩缩小与他的拳头擦肩而过。
对方转过身并将单手拦在黄毛哥的腰部,而对方的另一只手顺着黄毛这根枝干攀其向上。哪知道这个人力大如牛,再次将黄毛哥拍在墙上。
其他人吓得眼睛都直了,这个大汉下盘太稳显然是个练家子,他们心里明白像他们这种未成年十个都不是他的对手,慌乱之际急急忙忙迈进小车棚,跨上9号小电动想要驶出巷口。
眼看这群小孩匆匆骑出路口,收手的他却没有要追的意思。他蹲下守在黄毛哥旁边,掏出手机,把黄毛哥半昏半迷的大脸拍了进去,接着发送成功。
“司空干得不错。”
他的手机冒出声响,原来早在进巷子前他就已经打开了通话。而在电话那边,有人正悄无声息的盯着车队去往地段的监控伺机而动着。
在车队出路口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内,一辆黑色的摩托在监控画面中疾驰而过紧追其后。
“切到东边商铺监控,跟紧他们。”五个监控大屏幕前的人指挥着,说罢下意识不忘提醒:“任天畴你老实跟紧就行,别出什么幺蛾子。”
而通讯器那头传来爽朗的回应,“我的车技林队你放心。”
可说实在的,正是这句话便就不让人省心。此话必出不到五分钟就会出事。兴许是不良学生们常年躲交警锻炼而来的敏锐力,电动车队似乎察觉到两米开外的黑色摩托,出了巷口没有多长时间,车队默契的冲向y字大路口处。
这条街道本就在娱乐街区附近,大路口边很快堆满了其余电动车。摩托跟的并不算近,在密密麻麻的车流下却被堵的越来越远。远远看去,车队有条不紊的组为两队散到相反的方向。任天畴立刻意识到这是这群混小子习惯用的甩人阴招。
任天畴头偏向一方,他通过自己的嗅觉感受到西向路冒着小吃的香气,而东向路截然相反,只有几缕趁着即将落日的东风飘近,那肯定是进入郊外的方向。
红绿灯亮起,部分车流通往西行,黑色摩托却拦腰截断踏出车流之外,骑进东向人行道内。他加大油门冲上道旁台阶。
他的猜测并不空穴来风,他观察到东方向的树更为密实。摩托粗暴的落到平台处,簇拥在树丛内的广场空无一人。这是一座位于郊外附近的小型的森林公园,簌簌的银杏树叶铺在车轮下,他没有心情欣赏这美丽的风景,因为他早已失去视觉功能,再也看不见脚下遍地澄黄的颜色。好在上帝关上一道窗,凿了脑袋上的心门..特殊能力就是好用。
不过此刻并不是感悲伤秋的时候,任天畴透过公园入口的方向,敏锐嗅到几辆电动车马上与他擦肩而过。“过去好几坨电子烟的味。”
任天畴搓搓鼻子表达不满。
他一歪车把车头朝向入口位置跃出,黑色的大型摩托被其暴力的方式强行腾飞,沉重的他架着机体带着甩到马路上。
突如其来的响声让小混混们同时回头,那辆摩托俨然一头漆黑的野兽,气势汹汹的夹在他们车屁股后面。
“我去,你丫的谁啊!”前面小混混忍不住嚷嚷。其他人也纷纷打量同时聚到一起,又是那套人海战术,堵住了前路与黑色摩托僵持着。
黑色摩托本正闷声的发动,猛的加速直接撞向车尾,这个力道不磕脑袋不翻车刚刚好,充满着挑衅意味。任天畴的回应瞬间点燃他们的怒火。几个电动车后撤夹紧摩托,其中一人指着任天畴的头盔嚣张至极。
“有种跟我们去仓库碰碰!”
仓库,是他们的基地。通讯器那头捕捉到了这个字眼。林队看向电脑屏幕他察觉得到了什么,同操作电脑的小王警官说着,“查一下这附近警察执法仪的定位。”
屏幕中落到了片小范围的荒野附近,小王心领神会立马切到该位置最近的摄像头之上。
屏幕画面一转,有辆车早已停在附近,有个人影已经半只脚迈进了所谓仓库的大门内,随后彻底消失在监控视野之中。
滋滋..
人影消失不到1秒,林队的通讯器内有股频道贸然上线,通讯器那头,隐隐约约能听见钢管叮叮当当的声响,并且时不时有年轻男子的声音冒出。
那个男子说着:“喂,方哥你来干什么?我们哥几个这几天又没打架,乖得很!”
“你们几个既然叫我一声哥,我就不藏着噎着。”通讯器那头有了脚步的声线,空旷的场地之中踩踏泥沙的响动异常明显。而对方悄无声息的打开执法记录仪,第六个屏幕画面挤进大屏之内。
眼前的场景令林队有些意外,仓库确实是仓库,几个高中生同样没有脱掉校服,人人拿着钢管时不时的把玩。这群孩子对群殴这件事异常的充满信心。
“是否要支援?”林队其实并不想打草惊蛇,可又怕对方招架不住,话落不久对面没有给出任何回应。
“柳金叶你们带派干的什么事,以为我不知道?”记录仪的主人说话音量很大,强忍着吼在讲话。
林队一眼看出小王警官满脸的不解,说着并翻动手中的文件,
“他们那边未成年犯罪案件很多,这样说话那群小孩才能听得进去。”
这是陈清屿检察官递交上来的资料,金野与带派二人的名字正罗列在报告文书之中。而其中大部分未成年犯罪案件的负责人,是一个叫方时势的警官。
“方哥,我们几个就是放学后聊聊,这也能挨着你们工作?”屏幕中染红毛的领头笑了笑,只字不提将才方时势的质问。接着两手空空揣着兜,晃晃悠悠走下废车顶。
“你知道吗我见识过带派哥的超能力。”柳金叶答非所问道,伸出手指不断打转,“他会变出小龙卷,这能力真够带派。”
这段发言并没引起方时势的兴趣,屏幕中的镜头轻轻摇晃了一下,方时势明显后退了一步。随着身体的扭转,镜头不断左摇才看清边角上同样堆满了废弃的车辆,车辆的窗户都被拆的七零八落,前车盖裸露在外,几根刹车管插在油箱内格外扎眼。很明显,把群小孩把废车当武器库,而整座仓库就是他们的游乐场。
见方时势不说话,柳金叶滔滔不绝,骄傲的继续他惊世骇俗的演讲,“世界上有超能力很神奇吧,这个世界上要有一个可怜的警察叔叔要倒霉咯。”
太丢人了...
方时势听到真的真的很想闭麦,这孩子叽里咕噜在说什么呢,执法仪后面可是有大领导在听。他一时没忍住,叹了口气:“我知道你什么意思,要不这样,你们要么招跟我乖乖回去,要么一群人都上行不行?”
柳金叶身旁的少年看了看手机后,跟他凑耳言语了一番,几个少年听到消息后,各个掂着手里的铁管下了废车顶,各个眼里闪过接到命令的期待。
以往的开战总是那么猝不及防,所有人迅速抓住着即将进入硝烟的微妙气氛。一根铁质的管子硬生生朝镜头劈砍而来,执法记录仪中突然剧烈晃动,回应过去的是一串清脆的弹响。
原来是方时势抄起钢管格挡住了镜头外的所有进攻,镜头向右转去,屏幕上两根铁管交叉下劈,接连打掉不知多少少年手中的武器,噼里啪啦的让人分辨不清。
然而一条白色的弧线突然拱进方时势视线,刺向他胸口的位置。方时势连续后撤,屏幕之上尚未看清来者的面庞,天旋地转下记录仪被这道弧线拍飞,掉在废车废墟内彻底不见了踪影。
这颗黑色的小玩意掉进去的那一刻,白色人影才出了真身。
“他叫9r,是乐逍遥雇的超能力少年杀手。”
杀手?他是少年杀手?
站起来比柳金叶还要高两个头的白毛男?
是少年杀手?
“你确定这是9r?”
柳金叶同样发出致命疑问。
“如假包换,上头派我来的。”白毛男打包票,无比坚定的语气和眼神十分令人信服,“我会用超能力跟他打。”
提到这个词,柳金叶兴致勃勃。
“好,你就用超能力跟他打。”他挥挥手让兄弟跟着自己爬回废墟上,将空阔的前方位置让给这个人。
方时势没有放下棍子,他下意识的打量对方,无论身材气质与否,方时势的职业素养告诉他,绝不能松开悬在脑子里的弦,对方言语不一,不敢说一百的不对劲,至少有一千的不对劲。
方时势皱眉,这个想法让他开了接近3秒的神游,谁知对方借着空挡猛然甩来一只勾腿,毫不犹豫的冲方时势的脑门踢去。方时势急忙低身,对方脚掌刚好撩过他的头顶,方时势手中的两根铁管趁机架住对方小腿,试图控制对方动作让其暂时无法动弹。
令方时势想不到的是,对方的力气大的堪比成人,不,比正常成年男性的下肢力量还要强壮一倍。对方腰扭带动全身,那只单腿没带一丝拖泥带水的挣脱双管的控制。
不知是故意还是无意,对方用脚尖挑起一根铁管抛向方时势,他刚好接过这第三根铁管的。对方见势转身一串垫步转向方时势的侧面,不断拉进二人之间的距离...
眼见氛围不断升温!方时势将两根水管首尾攥在手中并为一根耍出花样,第三根在眼花缭乱的刀花下伺机等待可乘之机,而对方的笑容溢显,双方僵持不下,马上进入白热化阶段。
滴滴滴滴滴—————!!!
仓库外,彼伏的喇叭声打破了难得的气氛。喇叭声中夹杂着发动机低沉的轰鸣闯进了仓库内部。
除了几辆小电动车外,还有一辆黑色的摩托火力全开,正撞向废车废墟上,废墟上恰恰站着吃瓜看戏的柳金叶他们。
“我靠,都撤都撤!!”柳金叶震惊,黑色摩托以肉眼可见的飞快速度撞向废墟,这哪顾得上看什么王牌对王牌,一旦摩托车撞上来,所有人都得跟着陪葬,还是保住小命要紧!
谁知摩托车在废车废墟前恰好停住,所有人大气都没敢出,一个急转弯后摩托安然无恙的停下。
“你丫的谁啊,差点出人命你知不知道!”惊魂未定的柳金叶指着黑色摩托车主的鼻子破口大骂。过了一会,车主才从座位上下来,他摸摸索索身上的口袋拿出一个同款颜色的卡套。
“我叫任天畴 是个警察。”
他随后看向背后,指了指手拿三根铁管和空手的白毛哥,“哦对, 他俩也是。”
在柳金叶的“啊?”声中,仓库里的所有不良落了网。
不过,柳金叶的嘴比其他兄弟的嘴还要硬一些。哪怕林队亲临下场坐他对面,柳金叶没有一丝波澜,并百般聊赖的坐在审讯室内。
“上周五放学后你在干什么?”一句普通的讯问让他抬起了头,像是在发呆像是在回味,他悠悠的回复着好不相关的答案:“银杏叶落了,我要约她去散步。”
林队被雷到无言,全场警官无言。
就在这时,柳金叶身后悬着的音响突兀响起方时势的声音: “咳咳,你女朋友是隔壁实验一中尖子的张芝芝对吧,她刚好来了电话。”
一阵嘈杂的语音播放出现在音响里:
“劝人吸毒天打雷劈,柳金叶我们分手吧。”
说完无情挂断,音响中只剩忙音。
“不———!”
他的那群弟兄哪知道大哥交代的那么快,柳金叶瞬间破防,那句分手彻底击溃他的心理防线,不到五分钟内连哭带抱头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全盘托出了上线交代的任务以及他们的目的。
那份依旧无尽的悲伤藏在卖兄弟的笔录之中,兄弟们此起彼伏的骂声跟着银杏树叶一起飘进了他的心中,心中,心中。
-end-
短打,补充一点故事时间线
免责:随意
她会变成鸽子飞走的,从我们成为恋人的那天起我就知道。
有时候我会想起小时候看过的童话故事,故事里从天上掉下来的奖赏最后总要归回天上,留在人间的只剩下传说和一个写作“从此以后他们就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的结尾。可我总会想那些故事之外的故事到底是什么样,有些小报作者为了博人眼球通常会说这些不被描述的未来到最后都会变成一地鸡毛,有些童话的续写最后还是终结于他们历经艰险最后还是选择了幸福快乐的那条路,那我呢?那我该怎么才能让故事走向我想要的未来,而不是什么都没有?
我的恋人是一位从天上掉下来的天人小姐,比起一位会出来抛头露面的职业女性,她看起来更像是什么贵族女校出身的大小姐,只等着被人捡拾——都什么年代了,我还这样想?更何况实际上她的确也毕业于那所特别有名的贵族女子高中,拥有一派高贵姿态也理所当然。实际上她家世算不上好,现在和兄长一起居住在城市里,父母应当是住在乡下,我没怎么听她说过父母相关的事情,也不大了解她的过去,这些还都是我从她零星的对话里拼凑出来的。
这多奇怪?她固然是我名义上的恋人,但我竟然毫不了解她,只知道她是自己提出来要为兄长的万事屋做帮工的,偶尔接待一些客人,在不少委托中还提供过一些关键性帮助。我正是那个被她救助过的幸运儿——那时候我刚写完我的论文初稿,头昏脑胀地准备先回寮好生休息之后再向导师寻求指导,却在夜路上被袭击,等到我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加贺君的万事屋内了。
她递给我一杯热茶,茶叶算不上什么特别好的品,但极大地抚慰了我的紧张情绪,而当我抬头看到她的那一刻,我就完全落入了故事的陷阱之中。
我们通常把那种东西称为命运。
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能在命运来临的那一刻清晰地意识到它的存在,但当命运携洪流之势扑向你的时候通常不会有人能反抗,就好像我也是如此自愿地接受这样的故事展开的一样。
我开始追求她,说实话,比起追求她,我更像是在单纯地讨好诚君,我向他证明我的工作、我的收入、我的未来,但却始终不得其解。一定要是那种天降的神话才能得到故事里的公主殿下的青睐吗?普通人就只能见到一瞬间的虹光,却连一片碎片都得不到,这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我去质问她——也请谢谢我去质问她,我被赐予了踏入神国的资格,要想打破人与天人之间的界限,仅仅只是通过软磨硬泡是没有用的,只能用火炮来打破这一切。
现在已经不是武士的时代了,我清楚地知道。她也这样认同我,她说她并不看重物质上的一切,如果只能让诚君满意,是得不到我想要的道路的。那些传统的挥刀是无法斩击神话故事的,当然也无法触及离开神话的她的世界的。
我重新开始追求她,金鱼在鱼缸中的时候往往是有意识地,它们静静地凝视着玻璃外的庞然巨物,却不觉可怖,只想也许忽视这一切就已经足够过好这一生。但如果我跳到她的面前弄湿她手中的书呢?我当然没有那么幼稚,但她从不被我找到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偶尔出现在我的书桌对面——当然,也许只是为了借用实验室的电灯,我这么告诉自己,这当然不能大意,因为她仍然没有被我留下来。
即使是在现在。
其实我一开始就已经预料到故事最后的结局,人类无法保有不属于自己的天降之物,她本就注定要变成鸽子回到她应该回到的地方。我要反抗这样的命运吗?我要交出这样的答卷吗?
我想挣脱这样的命运,但我甚至无法割开绘卷——说实话,如果让我自己选择的话,我更愿意停留在原地,跟随时代变动,然后或者死在战场上,或者活着回到本土,享受英雄般的未来。
可我已经无法回到这样的故事里了,我只能在战争开始的时候花光我所有的积蓄,同诚君、以及我不曾认识的某些人一起送她前往异国的彼岸——那里会是安全的地方吗?我无法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可当那艘黑色的汽轮驶离港口的时候,海面上惊动的飞鸟里,真的多了一只鸽子。
我无法得到另一条结局了,可我目睹了属于我的结局,这样已经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