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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想写万圣节贺文但被毕设抽巴掌?是我。
是谁文艺复兴回去看老ip然后被毕设抽巴掌?是我。
是谁大病区逃出病院又因病发被抓回去又被毕设抽巴掌?是我。
事已至此,滑铲!
——
红发红眼的人造混血。
小狼想起长辈对他的评价,大多负面,恶意偏多,但他从没因此情绪失控过。
一些长辈对他的强大实力表示认同,支持族长用诱惑拢栓住他为族所用;另一些则坚决反对族长继续与这只混血继续交往,因为他可怖又肮脏,他们更喜欢用“奇美拉”而非血族去称呼这个俊美的青年。
可是他给我糖吃。小狼想。姐姐也让我把钥匙给他。
小狼第一次和他说话时,还不知道他的名字,抱着好奇心问他:一些大人叫你奇美拉,一些大人叫你吸血鬼,所以你到底是什么呀?
红发青年从包装精美的硬纸盒中拿出一块漂亮的红丝绒蛋糕,贴心地插上叉子端给她,听见问题后,从喉咙里发出长长的音节,似乎在思考。
他重新包装好硬纸盒,对她露出带着歉意的笑容:我也不知道呢,但我有名字的哦。
小狼接过蛋糕,问道:我叫莫娜,还没有家族,你叫什么?
嗯,我现在的名字叫,夏尔·埃弥忒斯。
他难得露出一丝窘迫,红眸飘向夜空。血族都是追求高贵与优雅的人,哪怕遭受排斥,他们也会要求被排斥者保持适当的行为举止,哪怕他实力强大也无法不受限制。
埃弥忒斯?小狼睁大双眼:在我们的语言中,它意思是“神的代行者”。
什么?夏尔看上去有点懵,他似乎没想到当时白狼族长轻飘飘为他定下的姓氏如此珍贵。
小狼轻轻咬着叉子,耳朵和尾巴晃晃悠悠,高兴地说:只有家人才能分享姓氏称号,姐姐很中意你呢。
她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不落月下,夏尔的表情忽然一片空白。他们安静地吃完了蛋糕,她第一次将钥匙递给他。
那天之后,夏尔·埃弥忒斯常常带些人类的好东西来这儿。有时是食物:包装精美的蛋糕、特殊节日的甜点,甚至味道不错的速食品;有时是新奇的小东西:上至拍卖价格亿万的藏品,下至小孩子的随手涂鸦……
长寿种的时间既快又慢,莫娜已收敛了一身皮毛,只剩手背手臂的白灰色。她算好了日子,在白漆木门后等待一阵敲门声。
叩叩。
很礼貌的两声,间隔完美,不轻不重。
莫娜推开门,目光上移,与一双鸽血红的眸子对上视线。
夏尔·埃弥忒斯沉静柔和地笑着,与平常一样,穿着白衬衫和高腰长裤,披风外套平整地搭在肩头,低头说话时鬓发微动,隐约露出耳边垂下的亮金水晶。
他手中提着一个米白色的纸袋,一常反态地戴上了独属于他的红水晶头冠——尖锐的金色菱形连成合适大小的圆圈,额前的红水晶落下目光,在不落月的光芒照耀下熠熠生辉。
莫娜皱起眉头,她知道这秀气美丽的头冠是特意做成这样的,据说是为了讽刺人造血族俊美的容颜。
“今晚是最后一次。”夏尔·埃弥忒斯递来纸袋,里面装着六个铁罐,他一个个点过去:“铁黑色的装着上好的茶叶,人类那边有的我都放了点;白铁罐是压缩空间,装着坚果果干之类的零嘴;玫瑰红的是花茶,选了产量很少的火云花;镀金的是水果罐子,我把能做成罐子的都收集了些……这些请人做了特殊加工,保质期有三百年,足够你喝到成年还有余。”
莫娜一个个记住,双手拎住提绳,努力让自己不显得落寞:“你要走了吗?”
夏尔轻笑一声,鸽血红的眸子半掩在眼睑下,可他的语气仍然平和,甚至有些轻快:“其实是去治病,如果顺利的话就不会太久。”
“那不顺利呢?”
“……”夏尔·埃弥忒斯眨眨眼睛,轻声回答:“那就回不来啦。”
……
时间飞快,族长的办公场所从温室搬进了独栋小屋,仅有两层的棕木屋精致优雅,远离接待来客的广场与别墅。
莫娜不必再保管温室钥匙,也不会有任何不自量力的生物前来偷盗或抢劫,令她高兴的是,族长允许她保留钥匙,作为一种纪念。
她已经很久没有收到人造血族的消息,他送的茶与零食实在太多,哪怕莫娜日日食用,也才用掉了快三分之一——她甚至都快成年了!
这些年,族长仍然闭门不出,并非情绪低落,只是单纯的行程忙碌,要霸道而不失礼貌地拒绝其他种族们的宴会邀请属实不易,她每日要拟定的不仅有族内的事务和项目,还有缺席宴会的理由。
或许是独属于族长的耐心,她从未询问过夏尔·埃弥特斯的行踪。当然,莫娜觉得,这归功于族长房间内那顶红水晶头冠,人类常说睹物思人……还是该说望梅止渴?虚灵月在上,大不敬啊。
年份一点点变大,十二个数字循环了一遍又一遍,莫娜看着族长独栋小屋里的日历增加了一本又一本。自从个位数成了过往,族长要做的事变得更多了:总有些自不量力的雄性想向族长提亲。莫娜的乐趣增加了一项:看他们如何费尽心思获得走过接待别墅,来到独栋小屋所在的小郊区,又如何都走不完脚下一条窄窄的石板路,最后累了半死,只能看着独栋小屋咬牙切齿,装出优雅和轻松铩羽而归。
很少有人选择大闹别墅,要要回自己带来的礼物,如果有,那么族里又有好戏可说了。
……
“您不着急吗?”已经成长为优秀护卫官的莫娜收起项目文件,出于好奇向正放松自己的族长询问道:“已经过去了很多年,外界都换了第二批贵族了。”
月狼的族长缓缓闭上双眼——为了处理这个项目的调查结果,她已三日未眠,现在正是倦怠的时候,不过既然自己的护卫官问了——
“死亡未尝不是好事。”瑟琳娜·埃弥忒斯微不可察地笑着,这句话后便无了音节,意味着这个问题到此为止。
莫娜将文件整理完毕,她收起好奇心,掩饰掉遗憾与失望,走向门外:“那您休息,我去转交文件。”
“莫娜。”
什么东西朝她飞来,瞧速度是玩闹的意思,于是她抬手抓住:一颗水果糖,酸味,是族长青睐的味道。
瑟琳娜·埃弥特斯慢条斯理地收回手,属于领导者的温和笑容一如既往:“今天是万圣节,放假一天,去休息吧。”
莫娜笑了笑,怀念和感慨带着它们特有的味道浸染心绪。
她将糖果收入手心,拳头抵在胸口微微鞠躬:“万圣节快乐。”
……
咚咚。
很礼貌的两声,间隔完美,不轻不重。
瑟琳娜·埃弥忒斯毫不意外,她打了个响指,两枚锁扣解开,一处是自己的房门,另一处则是安置红水晶头冠的玻璃柜。
什么东西朝她飞来,她赤脚踏在柔软的地毯上,正走向玻璃柜,却目不斜视地接住了它,收入掌心的瞬间,她便知道了这是什么。
手指抚上玻璃柜顶,她转向门口——
披着白色床单的幽灵拎着南瓜灯,红色画笔敷衍地画出“血液”,面孔处则煞有其事地画着极其可爱的OWO表情。
“万圣节快乐。不给糖就捣蛋。”
瑟琳娜·埃弥忒斯悠然拨开糖纸,食指将糖果推入唇齿,魔术般变出另一颗,清了清嗓子:
“如果你想要,你必须自己来拿。”
作者:【十二招】柏志榮
Summary:
我不再喝珍奶是因為就算不喝珍奶也可以活下去,我是很好滿足的人。
免責聲明:隨意
Notes/備註:
不知道算什麼類型的東西,那就說隨筆好了。
我拿便宜的烈性酒狠狠地灌自己早就不是第一天了,每次手頭稍微寬裕一些,我就會很大手大腳好像刷別人卡一樣,抱著很多泡沫箱回住的地方去。因為奶茶也是賣二十三十多一點錢,幾口就喝完了,所以我選擇用二三十塊錢買二十三十盎司、一分錢一分貨的大瓶酒回來。當我站在超商門口,看著跟我差不多大的男男女女貪婪地吸杯子裡的珍奶的時候,我總是控制不住地去想,煮得剛剛好的黑糖珍珠QQ彈彈,嚼起來會很讓人開心——據說人肌肉裡的筋膜還有腸黏膜,整一顆的眼球,也是會一樣柔軟有彈性,上口會有些黏膩。那以後,我喝醉了就會晃晃悠悠地到超商門口茶飲店不遠的地方去站著抽紅塔山的香煙,或者不抽。有時候我也會去買一杯,來止住酒後的嘔吐衝動。結果某一天我就意外在喝珍奶的時候想明白了一件事情,當我把沒喝完的半杯珍奶掉在地上摔漏出去一片珍奶小河的時刻,我突然就想到:我這輩子都不要對著翻掉的珍奶大哭。
那以後我就不再喝珍奶了,因為我絕對不要再對著地上的珍奶罵罵咧咧了。我不再喝珍奶是因為就算不喝珍奶也可以活下去,我是很好滿足的人。我如此確信著,已經打翻過一次珍奶,接下來就會再有無數杯珍奶會在未來被打翻。想改變這一切就只要不再喝珍奶就好了。
每個晚上我隔著閉上了的眼皮輕輕揉疲勞的、突出的眼睛的時候,總是覺得心裡很累。現在外面賣的珍奶用不用優惠券都那麼貴,我的肋間神經——或者可能其實是是我的肝臟,喝不喝酒都會那麼痛,任憑廣告牌上面的珍奶和鮮乳茶被描繪得如何動人,優惠酬賓力度多麼大,我都不樂意再喝一口。而在茶飲店排隊等待取走飲品的人群發出說笑聲之時,我就快快離開,講實話,我怕得不行。
Vol.237「美梦成真」《别让等待》
作者: 夏获无
评论要求: 随意
日过正午,惠中搬来一条小凳子,坐到大院前的台阶上。
在她面前,一大片开阔的场地被矮墙圈起来,当做操场使用。那些代表距离、高度和跑道的白线已经被时间侵蚀。如今在那略显斑驳的水泥地上落满了桂花香,这些散落的花瓣来自更远的一片树林,整片树林都是桂花树组成的,在这个季节,它们快速地绽放花朵,施放花香,然后用那些细小的花瓣笼罩整片院落。
每年这个时候,她都会坐在庭院里,一边织毛衣,一边晒太阳,享受一整年难得的时光。算来已有二十一年了。
这时候的太阳最是舒适,照在身上暖融融的。或许是午饭吃得急了,惠中感到肚子有些闹腾,她很是不雅地伸长脖子打了个嗝,然后放了个屁。这很不雅,很难堪,但她早已过了为此脸羞的年纪,过了为此厌恶的年纪,甚至过了为此苦恼的年纪,年纪一大这身子就不听话,就不像是自己的身体了。她只是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继续织她的毛衣。
这座庭院,乃至整座设施中寄存着的那股寂静,就像一段长长的旋律,从很久远之前开始不断循环往复,这是一段很久远的旋律,虽然还比不上惠中的年龄,但也足够将老妇人的呼吸声、织毛衣时织针碰撞的声音一并,化入一片宁静之中。
不过旋律也有起承转折,在每一段循环之中,都会有热烈的高潮段落。今天就是那一天,能够看到这座大院从渺无人迹到热闹非凡,有许多人从四面八方回到这座院子,就像回家一样。前前后后有四五十人,年龄大多是二十到四十岁之间的青壮年。
这座院子就像充了气的气球一样,快速膨胀热烈起来。每个人进来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老人家问好
“老妈子,我回来了。”
“杨妈妈,我们来看您了。”
“杨妈,最近身体可好?”
……
平时照顾老妇人的几名仆人只在这几天不必上班,一切事务都由回家的孩子包揽。每个人在问候过老人后便在各个房子间忙活起来,每个人的房间都留作原样,虽然因空置而沾染灰尘,但向来收拾妥当,只要稍作打扫便可入住。更多的人则在准备晚餐布置,长大后众人奔向四方,也把各地的饮食带了回来,谁来做个什么样的菜,为了这样难得的长脸机会争论不休。
也有想偷闲的人,就坐到老人身边,一边陪老人聊天,一边装模作样地在那里干活。
惠中早已停下手中的针线活,眼睛来回巡视。十几年前孩子们就不许她自己干活,那之后她就养成了新的习惯,观察每一个孩子如今的模样,把自己记忆里那些还年幼的面孔拿出来一一对照,其中的回味与自豪只有她自己知道。
一顿热腾的晚餐过后,众人照顾老人身体,虽然接下来要开同窗会,却也不愿意打扰老人,老人家从前还有精力和每个人谈论几句近况,近年来已是支撑不住,因此计划结伴到镇上去。几个细心的的孩子留下来伺候老人到床上,待老人浅浅睡去,才起身离开。
……
上了年纪的人睡得早,睡得浅,起得早,等到惠中醒来时,月正当空,她探寻得向窗户看去,果然看到了一个人影。
那人大概三十几岁,悄无声息的摸进屋子,此时捧着本泛黄的笔记,对着月光细声念道:
……和纳托的战争结束以后,长景几人都留在军队里,我独自还乡,可村子早就烧没了,邻近的城镇也都毁了。后来政府宣布重建计划,我决定拿出退伍的钱,开一家孤儿院。那时候,多得是没人看管照顾的孩童……
惠中轻声说道;“我做了个梦……”
窗户前的那人听到声响,立马转身凑到床边,跪下半身去瞧。
惠中接着说:“……我做了个梦,梦到孩子们回来看我了。他们都变了样子,但都很出色。我让孩子们排好队,像以前一样报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数到十九的时候数不下去了,因为十九号他又没回来。然后我睁开眼,就看到了我的十九号。文贞啊文贞,偏偏你和别人不一样,一定要大晚上来看我,还偷看我的日记。”
文贞小声叫屈起来:“哪里是‘又没回来’,去年,前年,我可都是来看你了。”
“那更之前呢,大家都是每年回来看我,就你还要我费心去请。”
文贞脸上露出苦笑,“要是被人看到,少不得要起冲突,喜庆的日子里,还是不要自寻晦气。”
似乎看出了老人家脸上的不以为然,文贞连忙续道,“小时候我都无法理解,除了您,周围人无论男女老少都对我充满敌视;勋哥几个虽然相互不对付,针对我的时候行动又统一起来,后来我才明白,这就是所谓一致对外。你说那时候刚打完仗,您干嘛收留我这个纳托孩子。”
“难道放着不管,看你饿死吗。”老妇人没好气的念叨着,然后开始怀念从前,“我小时候,家里很穷。越是穷的农家,越是忙碌操劳,每年只有那么几天时间,只有在那几天,父亲再忙也愿意带我们出去,一家人就坐在一颗大大的桂花树下,那是村子里最大的一棵树。我们坐在树荫下,外公就给我们讲故事,然后我们装满满两篮子的桂花带回家。后来纳托的战争打过来,桂花树被砍倒,连同村子一起烧了个精光。”“难道我不恨吗?可烧我家乡的是穷凶极恶的兵匪,不是我在路边捡的孩子。这家幼儿园每接纳一个孩子,我就在外面空地上种一颗桂花树,每个孩子都有,你也有。”
“我知道,我知道。”
“我也没多少年好活了,就希望你能每年回来看看我,报个平安。”
“不要说什么死的活的,不吉利……”
“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该知道许多顾忌都是细枝末节。我只盼你年年都来,若是能和别人一样从正门进来,就更棒了。”
“我知道了,不要还像哄小孩一样……”
老妇人脸上露出欣慰满意的笑容,文贞不禁想到:过去有一个梦,它曾经破碎,又得以重铸,而今在这里实现。他说道:“下次您在梦里点名的时候可千万记得,十九号喊的是‘到’。”
END
写于2024.12.31
(写出来和之前构想的完全不同,本来是想整点深仇大恨的,可写着写着却觉得别扭,难顶难顶。)
作者:林树
评论:随意
我放下手机,拉开房间门时,金玲正在隔壁厨房的水槽里洗菜。
“电话打完啦?那来帮我切个菜吧。”
我没精神地应了一声,她没有像往常安慰其他朋友那样说“叹气会更伤心”这种如今小红书上早已泛滥的日剧式的台词,只是自顾自备起了配料。我顺着她的动作加入这场准备,两个人沉默地做着手上的事,食材代替话语完成轮回制的你来我往。让我庆幸的是,许久未见,我们一起做饭的默契还是能撑得起这一段无声的交流。
她在我来时已买好菜了。尽管我现在有着比儿时放学后还要多的时间——作为应届生裸辞大军的一员——她也依旧没有叫我出来一起买菜,也许是因为我还没有听到她教师编上岸的好消息,也许是如今的网购送货上门太方便了,也许只是想给我一个空间好好休息。我来时急匆匆放在几袋菜旁边的快递盒子也沉默地躺在冰凉的瓷砖地上。
“所以,那是她送你的礼物?一会要拆吗?”她递过来削好皮的土豆。
“嗯。蒜好了。”
我用刀将蒜末撇到一边。不知有多久没和他人一起备菜做饭了,心里意外地平静,我原以为我会有更多一点的情绪——毕竟是在情人节这样的日子。当初也是自己执意搬出家里的房子,要给自己找一个门锁完好的私人空间,要让异地的女友来广州时,两人不再躲躲藏藏、惊慌失措。为了省钱交房租,只好又像多年以前那样自己做饭吃。一个人对付远没有两个人备菜来得精致,大碗小碗都在桌上排开,一般拿个鸡蛋壳调点汁,余下的蔬菜配料全靠一把剪刀直接下锅,连多洗个碗的功夫都没有,就直接就着锅吃了。
“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年后还有时间?”
“看了你的朋友圈,去年年底离职了。”
“是啊,各方面都适应不过来。还是像你一样早点上岸好。”
“别说了,英语老师的赛道早都已经卷死了,我弟还要上学,为了这个熬三五年,不知道家里答不答应呢。”
我们又不说话了。她的头发长了不少,已经能撇在肩头绑一个辫子了。以前还留短发的时候,她的发梢总被厨房里的水汽蒸得粘在脖子上,歪歪曲曲的。南方城市的初春,空气中只剩下些残留的冷意,路上许多地方都换上了轻飘飘的粉色装饰,与六运小区本身老旧的面貌多少显得不太搭配。然而,六运小区,这个极有韧性的地方,她早就习惯了,习惯包容慢悠悠的老居民,包容来去匆匆的过客,包容日和夜两种模式的交替运转,她没有别的手段了——尽管这些年来她已经改变了许多,她仍无力挽留,她只好习惯。
我的老家是个湘南的小县城,一眼就能望到头,许多店铺的棚子大摇大摆侵占着马路的空间,摩托车往往是更便捷的交通工具。金玲曾说过想体验一把坐着摩托逛夜市的感觉,我倒是能理解这想法。那时的六运小区远没有现在“文明”,违章扩建的夜宵摊把大电视绑在栏杆上,给那些半夜下班来喝酒的人不知疲倦地放着邓紫棋陈奕迅,就连隔着窗躺在床上的我都听得倒背如流了。那时候总是盼着夏天快点来,再不济回南天也行,总之要有个关窗开空调的理由,街上炒粉炒田螺的味道、邓紫棋的歌声、喝酒划拳的嘈杂声、城管巡查的吵闹声,才能不再不打折扣地顺着窗飘进来。也许住在上面的居民在一遍遍投诉里都想过,与其隔着窗户饱受折磨,倒不如干脆当享受快活的那个。
隔窗听的事自然会觉得有趣,置身其中又是完全不同了。我那靠着打牌挣下两个孩子学费的姑姑带我逛过几回夜市,开着她大红色的摩托,在吵吵嚷嚷的人群里见缝插针地过。时髦点的年轻姑娘穿着裙子,坐在摩托车后座上两条腿被人群挤来挤去,丝袜刮破、蘸上孜然粉烧烤酱都是常有的事。那天晚上吃完东西,我又忍不住去洗了个头发,突然想念起我爸的小轿车了。
“臭姐姐!有人来了都不叫我!”
写完作业从房间里冲出来的弟弟里又闹又跳,很快打断了我的思绪。她说这家伙是人来疯,看来我们之间的宁静是要到此为止了。她无视了这阵噪音有一会,弟弟还厨房门口上蹿下跳,不知道是要进来帮忙还是添乱。她叹了口气,拿出一个小砧板和瓷水果刀,叫我想办法陪他玩玩,我顺手接过,捏起一根胡萝卜走了出去。
“来,看姐姐给你切几个形状!”
“我要吃这个爱心!”
“不要啦,那是你姐点名要的。一会这个星星给你吃。”
弟弟跑开后,我收拾着剩下的碎渣。她推门出来,问:“你们刚刚聊得怎样?”
“聊了一会……聊不下去了。”
“哎呀,两个人总有不合的时候。那你们和好了吗?”
“分了。”
咕嘴、咕嘟,咖喱块熔在土豆上缓缓地冒泡。
“那就别想那么多了,先开饭。吃顿饭就好了。”
水汽在揭开锅盖的一刻液化成可视的雾气,每一滴水都裹着浓郁的辛香扩散,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暖意。红的胡萝卜、绿的西兰花、黄的玉米粒,再捞上鲜嫩的鸡肉块混着洒进锅作点缀,明艳温暖的色泽像奶奶外婆织的老式毛衣。
“真是好久没这样了。”我感叹。
她说随时欢迎我来蹭饭。即使如此,我还是难以形容自己此刻立场的窘迫。开门看见我时,她的脸上确实露出了意外的表情。毕竟当天早上我才说要来——提前告诉她会又怎么样呢?她早已习惯我许多次的心血来潮,习惯我不声不响地消失,习惯我们有时毫无联系,有时亲如密友。我说,方便我在你家打个电话吗?我家里住满了亲戚。她打开自己房间的门,见我进去了,就关上门离开。
初春,有些冷意的室内空气中,混杂着香味的腾腾热气萦绕着餐桌。我看着她搭在肩上的辫子,有时真讨厌她如此精通习惯。不过扎起头发来,低头时谁都能看到脸上的表情了。弟弟迫不及待地在菜里寻找我切来哄他的星形萝卜片,她看着我去拆开带来的快递。
“盒子蛋糕?那得放冰箱,不然要化了。”
“你吃吗?”
“我们吃完饭分了吧。”不等她回答,我就看懂了她游离的视线。很久没见了,我们彼此陌生了许多,但有些习惯是改不掉的。金玲,住在隔壁楼的小学同学,爱好是做饭。我们在小学附近的托管中心初识:那时我是个新来的,她已经待了好一段时间了,身边总是站着一个同班跳拉丁舞的女孩,她妈妈是个很厉害的舞蹈老师,全班同学都知道那个阿姨是个大美女。我喜欢安静,不关心这些八卦,在同龄人的欢声笑语中亦步亦趋地捱过了几星期,已经忍无可忍地闹着要走。父母一面向老师道歉,一面向我开出自己学会做饭吃的条件。或许他们没想到,我是个即使垫着椅子才能够着灶台,也要自力更生的倔强小孩。
就是那时,一片嘈杂的几秒钟里,她的视线好像停在了我身上。
那是在认为我特别吗,还是在惊讶我的胆大?反正也搞不清了。
我好像从小就对自己一个人过好生活很平静。出租屋里的设施年久失修,浴室里除了地漏是堵的,其他东西都在漏。房东走马观花管了个表面功夫,原本凑合着能用,偏偏在上次女友来时积弊全面爆发,门缝墙缝全都渗出水来。我们没有办法,只好一人用纸巾抹布吸墙缝的水,一人在里面拿垃圾铲铲水倒掉。铲到一半,她停了下来,突兀地说自己本来还带了吉他过来。
两人又沉默了。我边清理边想起自己上中学时,家里厕所水管突然爆开,我冷静地找胶带封上去,关水阀开关,打电话告诉我爸,接着找人来看着修。还有一次家里电闸突然起火,烧得整个房子都是烟,我下意识要拍照打电话给我妈和物业。检查了一下家里灭火器过期了,我又打电话找楼下居委会邻居帮忙,恰好还拦住了路过上楼的大叔借。普通话都讲不好的热心的大叔立刻搬来自己家的灭火器,控制了火势。我家客厅空调就在电闸上面,最后墙跟壳子都黑了,也没烧坏到里面去。
每次爸妈都问我,有没有害怕?我说有点,怕水表跑了,怕东西坏了,还好都没事,他们两次都说我长大了,实际上早在上小学的时候我就没怎么害怕过了。生日请同学来家玩,我提前用好几个午休把家里布置好,当天晚上爸妈都在加班,同学在厨房做饭不小心把开关搞错,油烟机板子掉锅上着火了,我一样冰冷地把它装回去,道歉忘教他们怎么用了。初中外公还在时,常因疾病三天两头走失踪,几次放学回家看到爸妈在桌上压了点钱就回老家找人了,旁边的便签条写着照顾好自己。后来我一看到条子,就习惯静静地开始做饭、洗衣服、写作业、搞卫生,半夜坐在客厅发呆,也不知道他们几天才能找到人回来。
上一次恐惧,上一次因孤独感到不适,是多久以前了?后来有男性朋友因会做饭打扫夸我贤惠,女性朋友因会安装维修夸我有男友力,我也只能听出这类赞美词里对干活的人隐隐的胁迫。毕竟我不是为了收获这些形象,只是因为父母常年加班,连换个灯泡都能再三忘记,家里实在没人干活,才慢慢学会的。
巧合之下,我们的父亲认识了。经常加班的两家大人总把我们丢在一起,称为互相照应。她从她父亲背后探出身子来,又短又齐的头发贴住小巧的鹅蛋脸,像只歪头的小蘑菇。我拉着她到我的房间里玩玩具,问她喜欢玩什么。
“真羡慕你的房间,墙是蓝色的,蚊帐上还印着草莓,好漂亮。”
“谢谢你!下次有机会我也去你家玩,看看你的房间吧?”
“对不起,我爸爸妈妈不太喜欢别人来自己家……”
“没事,没关系!我们欢迎你来我家玩!”
“不说这个了,听说……你也会做饭?你喜欢吃什么?我们可以一起做……”
于是,很久以前的平日里,我们常常放学后在我家做好吃的,有菜也有点心。我跟着她去菜市场里她家常光顾的店,拎上她精心挑选的食材,站在阴凉一侧等候。我认为辛苦的事,她却笑得灿烂;即使偶尔露出有些气馁的神态,笑容也会在下一秒爬回她的脸颊。尽管爱做饭,她的身材却很细瘦,性格也怕生,只是那头小蘑菇一样的短发衬得她依旧阳光又有活力。蒸饭炒菜的时候,天气炎热的时候,只需要一点水汽,她细软的发梢就会沾湿,粘在脸颊上,粘在脖子上,像画里的太阳晕出来的光。
“你为什么想要留这种短头发?”
我刚问完就后悔了,其实我们都知道,那只是最常见的学生蘑菇头,上中学以后有好多学校还会要求强制剪的。
“妈妈说这样方便洗。你看,现在出汗了,等下回去一下子就洗完了。”
她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真正开始亲近我:一两年的朝夕相处,她在我这尝试了很多新体验,我也陪她度过了无需在托管中心等父母下班的一大段时光。那时她最爱的是和我一起打4399里的双人游戏,因为在家很少有电脑留给她玩的机会;还喜欢一起用玩具在我房间摆出一条街来过家家。广州当然不缺玩具,电子产品尚未普及到小孩的年代,货架上琳琅满目的玩具就是最好的安慰剂。我喜欢搭建家具类的,她也一样喜欢,我们就在房间里各自安“家”。等到校门口的小卖部开始卖巴掌大小的电子宠物机了,爸妈总怀疑我会躲在被窝里偷偷玩,哪知道一掀起被子来,我却在里面打着电筒看书。自那以后,我的房间门锁就一直坏着了。
后来我才知道,她没有自己的房间,睡觉的床在走廊里。第一次把我偷偷请去她家的出租屋时,她的神经格外敏感,生怕爸妈提早回家碰见我。在他们家买了房子搬离出租屋之后,我才第一次被叔叔阿姨留下来吃饭。我们住的六街上,两栋八层的矮楼背靠着背,中间隔着逼仄的天井连在一起。大城市中心地段的老破小要价奇高,租金自然也不便宜,这才有了许多像她家房东这样,用格挡把一户房子一分为二分开租的房子——确实便宜不少,我家隔壁也是这个样式的,里面住的人总隔几个月就换一批,基本都是年轻人,或者家不在本地的单身汉。毕竟很快就要走,也不会像一样许多业主一样会彼此寒暄两句。
第二次偷偷去出租屋玩的下午,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得我们跳起来。叔叔阿姨回来了?我心惊胆战地想,这样不行,她会挨骂的,还不如说都是我的错呢!她猫着身子去门口看了一眼,对我比了个“嘘——”,接着熟练地把家里的灯全关了,牵着我的手躲去房间深处的角落,她爸妈的床脚。
“大概是收租的,忍一下吧……一下就好,很快就不用忍了!”
我们并排蹲在大床的床脚,肩靠着肩。还没有到做饭的时间,房间里也偷偷开了空调,她的发梢很干燥,近看有些碎碎的,并不像印象里那般齐整。我与她一起玩了这么久,却要在这种时候才能意识到她短短的、长出来的小碎发梢。我默默看着她,她静静盯着房子里唯一一扇窗的外面……回过神来,我已经紧紧抱住了她好一会。
“别担心啦,我又没有难过。等我搬去跟你对着窗的房间,晚上就能隔着窗户悄悄聊天了。”
我们都没有等到那一天。
她本就没有把我看作她最要好的朋友,又与我初中时分了班,高中时分了校,大学后更是形同陌路。再见时弟弟早从襁褓里走下来,变成要她天天催着做作业、接送课外班的烦心小孩。我不清楚当她兴奋得又蹦又跳,说新房子就在天井对面,她的新房间还跟我房间对窗的时候,叔叔阿姨是否已经计划要生下她弟弟。至少,她现在的家里有一间弟弟出生时爷爷奶奶来住过的房间。我只记得悄悄跟我说家里要买房子的那天,她开心得连小蘑菇都散开来,飞在天上成了蒲公英。比起“终于要有自己的家了”,她更喜悦“终于要有自己的房间了”。
初中时,她们家搬去了另一栋楼,另一套更大的、装了电梯的房子。她留给我的,是那时流行写的同学录上,静默的一句“可能我们以后会成为最好的朋友”。
我意外自己并没有感到开心,平静得就像这是件理应平静接受的事实。也许从那时开始,我们就互相装作揣测错了彼此。她还是一样细瘦,性格却已完全不像当初那个偷偷好奇着、向往着什么的小女孩。年龄长大了,也逐渐要有个女孩子样了。每次遇到她,我的头发一年年剪短,她的头发一年年蓄长,又分成几股拧成好看的辫子形状,用皮筋捆住。外面几月一换的店铺确实带来了许多没见过的新东西,却比不过待在家里来得安稳。在我不知不觉间,她已不再想尝试踏出家的边界,变得乐于面对生活中繁琐的一切,只是沉默地接受,像一个包容的“母亲”。那我今后的角色该往什么方向走呢?不,我是因为无所谓才配合她的举动,因为不想受牵连才帮她出声抗议,甚至不会在她选择其他人时吵闹着比谁才是“最好的朋友”。我其实从没在意过“最好的朋友”这个头衔,甚至“朋友”。
我又一次屈服于了自己一如既往平静的内心。
我们蹲着躲在床脚,让我回忆起了上一次恐惧,上一次因为自己一个人待在家里而害怕的时候。那还是我小学低年级时一个人在家,老家正年轻的街溜子堂哥跑来广州躲县警,没人跟我提前招呼,哐哐的敲门声响了十几二十分钟不见停。我很希望看看外面的情况,却想起来搬凳子有声,会让外面听见,于是连猫眼都不敢看,吓得蹑手蹑脚缩在爸妈床下瑟缩着,边打电话边静悄悄哭了起来——那正是一个孩子独自守着陌生世界里的钢筋盒子的惊恐与无助。爷爷奶奶待不惯大城市,尤其是广州这样又湿又闷热的大城市,早早就回老家去了。家里多出来一间客房,于是总有很多来广州找机会、暂住的亲戚。小学时堂哥打工半个月带了个女人回家,初中时表叔煲汤用不惯城里的厨房把锅底烧焦了,高中时堂姐嫌我做饭不够辣自己下厨结果看不出菜的生熟,亲戚重油重盐炒得家里一地油让我不得不用上清洁剂,好像都没有什么,没什么值得惊恐、值得愤怒、值得崩溃,情绪稳定就是小孩对上班族父母来说含金量最高的好品质。学会成熟地处理一切,对所有人来说都是最高效省力的。
直到大学寒假,亲戚下来借住治病,我跟爸妈轮着做了几天饭她都胃口缺缺,不是说米饭没有米香味,就是总嫌蔬菜水分不够不新鲜。我好不容易约上朋友时间出去一次,回家前礼貌性问她晚上要买点什么菜。在她连粥都吞不下几口,我也连鸡汤都炖得不能让她满意的前提下,她却还要跟我说想喝鱼汤那一刻,我只能崩溃地打电话问我爸,你今天能不能不加班,回来煮个鱼汤?
太多应该产生的悲伤和恐惧,太多应该表达的愤怒,都被我以节省精力、避免冲突为目的人为地忽略了。情绪找不到出口,甚至开始无法正常产生的时候,空洞和无助时来席卷我,而我最后只能把它们消化成发疯文案或者逻辑笑话表达掉,因为我擅长冷幽默讲笑话,不擅长应对人情往来和吵架冲突。父母亲戚时常因为我缺乏人情礼节责怪我冷漠,就连如今的我也没有适应过来,到了社交场合连半句场面话也憋不出来,只能默默地随着大流敬酒喝酒,默默地被你一句我一句调侃。跌跌撞撞进了家门,横膈膜胀痛得快要裂开,蹲在洗手间吐了好一阵,我盯着从胃袋里挤出来的固液混合物在水坑中晕开,一朵朵蘑菇云,就像小时候我和金玲都爱做的蛋花汤。也许正是因为南方不盛行酒桌文化,当我终于有力气站起来去洗把脸了,一照镜子,皮肤已经红肿到了手臂——直到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我有酒精过敏。
被吐得空空的胃突然叫了起来,我又给自己煮了碗蛋花汤,第一口就把自己苦出了眼泪。吐过一次的喉咙吃什么都是苦的。
“哎呀——热乎乎的菜!这种凉凉的天气,让人想喝一杯暖暖的咖啡啊……”她把搭在肩前的辫子甩到后面去,收拾着厨房里的锅盆,不好意思地笑笑,“其实我平时不太敢喝咖啡,喝了就一整晚睡不着,就算再需要熬夜的时候也不敢。我也想体会体会那种精致白领一样的感觉,虽然他们过得也根本没那么好。”
“我好像没有这样睡不着过……可能咖啡因对我没效。”
“你一直就睡得晚,以后要早点睡觉!”
“反正现在没活干了,虽然已经失眠好多年了,我努力吧。”
“我偶尔也有睡不着的时候,偶尔啦!我懂的,但还是要积极点好。”
“你们俩都不爱睡觉!”弟弟不知何时出现在门边,模仿着大人一样呵斥,“晚上了还要偷偷自己玩!”
我把他带到端好菜的餐桌上,碗碟的最中间放着那锅刚煮好的土豆炖肉。我拿起筷子搅一搅,土豆已经从爽脆变得软烂,就趁机夹上一口,想要堵住他的嘴。可热气一直往外冒,我又怕烫着了他,只好粗暴地吹了吹,勉强扬起一个笑脸,向他喊:“快吃,小心烫嘴!”
我回头看她忙上忙下的身影,好像她根本没听到这些动静,或是听到也早就习以为常了。我们还结伴走在去我家路上的时候,听我分享各种趣事的时候,长大后又忘了她生日的时候,她说:“不送礼物也没有关系,只要能偶尔跟我玩玩就好。”
因为无所谓、因为不想受牵连……那此时我的无名火又该如何解释?无论心如何冰凉,开火做饭时仍会稳定飘出热腾腾的蒸气,她被家里灶旁的水熏着,湿湿的,捏下去一个坑,便软软地维持那样的形状了。也许是因为短短的发梢粘在脖子上让人痒,扎起来就粘不住了。我退在一旁的拉门边安静站着,看着她身边弥漫着的热气,看不到那装饰画里的光晕般扭在脸颊和脖子上的形状了。现在想来,我才是那个在她的老旧小区里来去如风,租住着小小的一隅,极尽挥舞着自己新潮个性的过客。
没过多少时候她就忘记了我的存在。等她终于准备来享受美食时,才发现我还立在原地。
“哎呀,都让你等这么久了!怎么不先吃呢?”
“想再等你一下。”
“胡说,你之前放假了都没有来找我玩,认识这么久不容易,我们以后要像妈妈辈、奶奶辈的老朋友一样,两家人互相蹭饭;还要边打着毛衣边聊孩子们的趣事呢!”
我们明知道这是场面话。
“孩子们就算啦,我大概也当不成什么妈妈,别说奶奶了。”
“你……以后还能喜欢得上男人吗?”
“不清楚。”
“那你依然会喜欢女生喽。”
“咖啡还是可以请你的。等我下次来给你带吧,暖暖的冒着热气的,特别香。”
实际上我们的妈妈不熟,可以说完全不是一路人,只是爸爸如今还算互相认识。准备分别时,她给了我一袋精致的伴手礼。惭愧的是,久别重逢,我依旧像从前那样随意,也依旧那样绝望地不通人情礼节,并没有准备任何上门礼。那时我悲哀地意识到,原来我们的距离已远到了这种程度。她一直把我送到电梯边,挥手笑说那变成老阿姨了也要一起玩,目送着我下楼。
我却默认,此刻开始,我们已经等不到那一天了。就像我们终将不再是学生,她也不会再剪回小蘑菇一样的学生头。
作者:【十一招】穆珛
关键词:骤雨
评论:随意
*《欧布奥特曼》红凯×伽古拉cp向同人
*没头没尾文不对题的小故事
在蛇仓队长宣布解散的五分钟后,雨滴猝不及防地敲打在窗户上。还在收拾东西的结花顿时皱起了脸,把自己用力拉伸摊平在座位上,口中飘出哀嚎:
“我没带伞啊——天气预报没说今天会下雨吧!”
“天气预报也不是百分百准确嘛。”洋子背起包,从抽屉里拿出一把折叠伞,在结花面前晃了晃,“我送你到车站?”
“洋子大人!”结花饼立刻原地弹起,抱住洋子的胳膊眼睛亮闪闪。一直在旁听队员交流感情的蛇仓见状笑了笑,收回伸向抽屉的手,敲了敲桌子。
“快点回去吧,小心雨越下越大。”今天负责值班的蛇仓队长温和地提醒,换来两名队员“是,队长”“知道啦~”“队长!”的回应。
……是不是多了一声?
湿了半边衣服,显然是刚出门就被突然下起的雨淋了一头的遥辉在门口磨磨蹭蹭。蛇仓沉默了两秒,试图无视遥辉身后那个穿着皮衣的身影:“你不是回去了吗,遥辉?”
“哦嘶!没带伞……”遥辉抬头挺胸,也不知是在为身后的人抵挡结花洋子好奇的目光还是为了让头发上的水不要滴进眼睛,“刚好遇到前辈找队长,我就先把他带上来了!”
“……前辈?找队长?”结花酱的眼神犀利了起来,上下打量着遥辉身后的人。从有点复古风的帽子,到皮衣内袋露出的半截口琴,再到那人手中收起的伞……
遥辉眼神乱飞,磕磕绊绊地挤出解释:“呃……那个……是我以前学空手道的时候认识的前辈!”
“前辈”摘下帽子,对着略带警惕的两人笑了笑,适时地插入话题:“我叫凯,红凯。是遥辉的前辈,也是伽……咳,蛇仓队长的朋友。”
红凯的语气很友好,英俊的脸庞也散发着庞大的“我很无害我是好人”气息。三颗脑袋又齐刷刷地转向躲在文件堆后面试图装不存在的队长,包括遥辉。兴冲冲下班却被骤雨淋了一身的年轻人在楼下遇到来找队长的红凯先生,从泽塔口中得知这应该也是个奥特战士,满脑子“居然认识奥特战士的人间体(‘不是啊遥辉这应该是个本体奥气息好熟悉虽然老子想不起来是谁了’)不愧是队长!”就把人带了上来。虽然奥特战士一定不会骗人,但毕竟队长也还没有做出回应——
这下蛇仓队长立刻成了目光中心,四双亮闪闪的眼睛都直直盯着他。成熟稳重的军械库好队长无奈地叹了口气,点头:“……对,我们是老朋友了。其实凯的体术很好,我还打算过段时间请他来给你们当临时教官,对吧?”
队长微笑着看了回去,对上红凯先生专注的目光。
蛇的微笑落在凯的眼里就是一种威胁。老朋友今日上门自然没有预先和蛇仓队长说好,不然也不会被拦在外面。若不是遥辉刚好出现,红凯估计只能拜托门卫先生给队长打一通电话……嗯,那样要付出的代价绝对就不只是突然甩来的教官工作了,某条很记仇的蛇绝对会就红凯擅作主张破坏队长形象增加队长八卦一事做出严厉惩处,比如收缴汽水一箱。
虽然现在看起来也得失去这一箱了。
顶着蛇暗含杀气的目光,红凯镇定自若地点了点头,顺势走到了队长的办公桌边。蛇仓队长把签完字的又一份文件放到对应的文件堆上,并没有搭理自己的“老朋友”,先催促着期待八卦的两人:“洋子,结花,再不走雨就更大了哦。”
“啊——”两声恍然大悟的惨叫,女孩子们拿起包和仅有的一把伞冲出了房间,走之前不忘和队长告别。
“那我们先走了队长!”
“明天绝对要和我们说红凯先生的事——”
好像也有不是告别的。
没带伞的遥辉只能呆呆地看着队友远去,下意识地把求助的目光投向自家队长。蛇仓挑了挑眉,把倒霉队员放置一边,向贸然造访的凯提问:“那么……凯,你来干嘛?”
还在发愁自己怎么回去要不干脆淋雨的遥辉总觉得队长咽下了某些词句。而蛇仓队长语气平和的话在凯耳中自动转译为了符合说话者往常最爱的阴阳怪气的“那么忙着拯救世界的大英雄又突然造访我这小小的防卫队干什么呀”,然后又自动提炼成了蛇的中心思想——“凯,你发什么疯?”
被发疯的候鸟晃了晃手中的伞,泰然自若地道出了他早就准备好的理由:“我来给你送伞。这雨很突然,我想你会需要。”
蛇仓队长无言地看了看窗外越下越大的雨,又看了看白板上的值班表:“今天我值班。”
队长的声音有点怪。遥辉想。
我知道!这就是地球人说的夹!泽塔说。
不,这是蛇仓队长在与伽古拉的战斗中倒下了。
红凯牌转译机发挥稳定,蛇仓队长短短一句话的背后是蛇恨不得把候鸟关进笼子里别明知故犯打扰自己工作的不满。凯把伞放到一边,故作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十分自然地接道:“那我等你下班。要帮忙吗?”
“军械库内部文件,不方便给外人看哦。”
“我不是未来的临时教官吗?”凯眨眨眼。
“你也说了是未来。”蛇仓队长微笑。完美的、非常符合军械库队长身份的温和微笑。什么咬牙切齿暗藏杀气,不存在的,一定都只是临时教官先生的臆想。
“那好吧。”临时教官先生遗憾地说,“那我就在这里陪你值班,然后一起回家吧。”
伽古拉牌转译机终于也勉为其难地运转起来,从红凯的话语里挑挑拣拣,拼凑出了“我想你了”四个字。蛇仓队长轻哼一声,似乎对这个结果不以为然,只是向已经开始原地热身准备和雨肉身拼搏的遥辉招了招手。
“遥辉。”温柔善良体贴细心的蛇仓队长从抽屉里拿出一把伞,扔给满脸坚定的倒霉队员,“明天再还我。以后记得带伞啊。”
“唉……唉?”凭借本能接住伞的遥辉看看手中的黑伞,又看看红凯先生放在墙角的另一把伞。凯对队长的举动似乎并不惊讶,只是拖过一张椅子悠然坐下,还对迷茫的年轻人露出一个笑。
“好了,快回去吧。”队长做出赶人的姿势。遥辉干脆放弃了思考,中气十足的一声“哦嘶”之后便兴冲冲地拿着伞出去了。
“太好了泽塔桑,幸好队长有备伞!不过红凯前辈这样就白跑一趟了……不对,队长把伞借给我了,所以红凯前辈也不算白跑?对了泽塔桑,你想起来红凯前辈是哪位奥特曼了吗?”
“哦哦,奥特想不起来!”
“这样啊……”
“你知道就算我没有带伞,这点雨也完全影响不了我的吧,大英雄?”
“……你这个字打错了,伽古拉。”
“喂,我不都说了这是军械库内部文件吗,谁让你看了。”
“但这不只是战损检讨吗?”凯问,在看到蛇眯眼的表情时明智地另起了一个话题,“你上次买的咖啡豆送到了,我帮你放进柜子了。”
“哼,今晚回去就检验一下你最近的练习成果。”
“果然要喝吗?啊,这里又打错了,伽古拉。”
“……啧。”
突然而至的雨仍在落着。有人挤在一把伞下笑闹着前进,有人举着伞冲出了百米冲刺的气势,也有人安然地待在室内,在雨声里暗自复习泡咖啡的步骤。
下雨天也不全是坏事。
END
作者:常涿
评论:随意
Summary:而后破格。
人们将狩猎野兽的方法代代传承下去,也把折磨同类的方法刻在书本、子嗣的脑子里。似乎只有研究透彻如何彻底摧毁人的精神与肉体(刑罚太简单、跌入火山融化也太简单)后,下一阶段才该到来,轮到生化病毒这类粗制滥造,生效甚快,和在角落里批量生长的霉菌一个性质、都称不上污染物的东西被推上市面。鉴于它的价值微乎其微,需要长久地滚雪球;每个以毁灭之名,行测试病毒威力之实的可怜虫反派,登神成圣的理想也极尽廉价。全靠不稳定的变异帮忙掷骰子,再从结果中挑选;期望的未来一派混沌,在以往不曾有参考,与人所向往的背道而驰,却被桎梏于人的常性。“反派”是虚影的附庸。
什么不虚浮?恶人永无落地之日吗?——低微的,可笑的。不一定非要笨拙,但得在犯罪中呈现足够的趣味性,这是他们甩脱一切重负,竭力思考的结果。史书记载大事,低层次的杀手只能往现实里找,他们不会为了夺取生化武器,绑架人质,冒着据点被射成筛子的风险吆喝军队求和;也不会堵着给士官送戒指的快递员,往盒里撒毒药,静候婚礼现场爆发混乱;没有计划、没有发展,计划无法给他们带来直接的利益,他们的犯罪就是个静止的点。要我说,唔,抢劫是最最典型的,其次是仇杀,有没有苦衷都行。排在最后的是冒名顶替,盗用他人身份,成为原先身份所不可能成为的人,是这类犯罪能达到的最高成就。
“西恩.列纳德”,假名。
“里昂.肯尼迪”,真名。
假证贩子把发现咽进肚里,弹了弹同行做工粗糙的护照,告诉他防伪贴纸下全是细密的气泡,拿它交差是砸整个行当的招牌,不如他提供张空白护照,同行把“西恩”的名字和照片贴上——一如既往。
自从海域出现奇怪的波动和失踪事件,小镇就半空了,整个地下产业链,倒卖人口、非法药物、如此等等……独留他们两个,每天起床,第一件事是对喷“你会为你愚蠢的坚持付出代价!”第二是检查彼此家宅中的武器储备和陷阱够不够,顺便瞧瞧对方是不是又挖到一个储藏军火的窝点,逼他招供,在地图上记下一笔。同行对小镇会迎来救星的笃定,使假证贩子确信在种种官方武装组织以外,还有暗中行动的势力,只是既没能力揪出来,“我也不好奇。”贩子和同行说。同行攀上高枝儿了:给政府做供应商,尽管只能见到特工的线人,帮忙转交贩子的手工活,活在夹缝里拿点差价,还是抱有轻蔑,觉得贩子不懂如何在国家和家族产业中抉择。
真可怜,他摆脱不了黑帮的阴影,还得每天熬夜和黑老大通电话,接任务……同行想。
部队怎么还没来强硬地驱逐居民,拉警戒线?我问了多少回了。难道他们只想派一个特工、一个士兵来?好吧,人少不必多。但事后必然会有大批的人来清理海岸线。贩子想,来的应该是北美分部,我知道他们会用什么枪。
略过里昂和克里斯如何大战海怪,摘取胜果;贩子如何混入BSAA部队,大大增长关于生化武器的知识,忧虑黑帮身份会让他受怎样的折磨,又恢复了坚持,认为潜入和伪装没错,他只是想见见诸位守护世界的英雄好汉;他拽着被打昏藏起的士兵一起上了飞机,回到BSAA总部认罪,称他的行为至少比暗地搜索生化武器,推动它们流通更“不构成威胁”。这个小小的镶边角色尽力解释和展现了他的价值,很遗憾,因为袭警和非法入侵,指挥没有任何通融,把贩子扔回了生活区,严密监视。贩子拿出最后一点儿乐观,抛出压箱底的秘密去勾引监视者:听说过里昂.肯尼迪吗,政府特工?
灾难由这次信息泄露开始,好奇发挥了极强的感染作用,一人传十人,也传进间谍的耳朵。与里昂关系良好的部分BSAA成员静悄悄失踪在了小水洼和海沟里,还有一队被挖空脑壳,绑在两条铁轨上,交换轨道的摇杆如野草一般摆动,半队人留了全尸,半队由法医和克里斯缝好。
军人身份外泄,甚至基地位置被摸清,诸如此类都有先例,BSAA对抗过太多极端情况,没心没肺的领袖甚至可以说,每个自以为是第一人的恐怖组织做出的事儿,都已经被前人玩了个遍。军人们有消化、进攻的经验,有向被害者家属道歉的经验,也有只身调查,冒了极大风险、取得优秀成绩、回来被关禁闭的经验。人是立体的人,人同样是透明、清晰、可预测的人。人是可被掌握的,负有深远的信念和无边的责任,在他们扛起复仇大业前,规章规定他们必须先回想一遍与死者共度的美好时光,从头感受何谓幸福。
如果问贩子在祸乱中究竟扮演什么角色,他会说我不知道,都是“西恩列纳德”造成的。贩子早在青年时期就订好了墓址,墓志铭写着:这里长眠着一位忠臣、一名孝子、一个好人,当他发现对他人造成的伤害已不可估量时,心和成了谎言的铭文一起碎了。
与此同时,军人们闷在会议室一起回想模糊得像电视机屏静电吸引的灰尘一样的喜乐,彼此身上的气味冲得他们头晕。
VOL239「珠宝」
作者:不死乡
mode:求知,笑语
仲里未梦弄丢过一个碎钻发卡。或许还弄丢了一串蓝宝石项链和一枚戒指,但是那些在后来也不那么重要了。总之,仲里未梦弄丢了一个碎钻发卡。
她知道自己丢到哪里去了,也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弄丢的。比较凑巧的是,她也知道有些东西就是找不回来了。就像是那一枚发卡一样,被遗落在了不存在的某段时间的角落里,随着那个黑夜消失得无影无踪。
后来过了很久,她都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自己身边的人,或许有的事情早就应该说了,无论是在八月二十四日之后,又或者是在出版社的包裹寄到家里那天,还是在她再次在楼下遇到五月雨信也的那个下午……还有很多时候,或许都应该和真壁说清楚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情。
也许哑巴是会传染的。她选择了缄口不言和拒绝,而这么做的报应就是,在真壁再次在教堂拿出来那一枚戒指的时候,她要面对二选一了。一时间,她的脑袋里面闪过了很多东西,就像是走马灯一样,每一个应该告诉真实情的画面都从她脑海中闪过。
最后仲里未梦笑得灿烂,就像是在某个不存在的日子做过的事情那样,揪住了男人的衣领,告诉他,自己才不要跟他在一起,让他快滚,滚到自己看不见的地方去,她才不要跟这种嘴都张不开还不把自己当人的家伙在一起过日子。随后她就像是学着Pork Soda里面唱的那样,攀上峭壁纵身一跃,在没摔死的情况下往远离岸边的方向游去,就像是每一个寻死的人那样,要游到海水变蓝为止。如她所愿的,她死得不能再死,就算是邪教徒的祭坛也救不了死得像她那样透彻的蠢货。
等醒来的时候,仲里未梦回到了属于三个人的家里,手腕上圈着红绳,耳朵上钉着琥珀耳钉,窝在温暖的被窝里面打哈欠。她哪里清楚自己这一窝是怎么凑起来的。她只知道三个人都很倒霉,总是容易给对方带来血光之灾的情况下还要待在一个屋檐下,简直是嫌命长。
从被窝里面爬出来洗漱的时候,真壁就像是往常那样已经做好了早餐端到了桌上,招呼她和信也一起过去吃饭。信也在客厅给鱼缸换完水后洒了几粒鱼食,放下袋子洗完手之后也坐到了桌子旁边,笑容灿烂地问安,就像是每个清晨那样。
不过似乎是少了什么。仲里未梦咬了咬牙刷,目光在五月雨信也只剩下耳洞的耳垂上停留了片刻后就回到了洗漱间,吐掉了泡沫。抬起头的时候,她看见自己耳朵上的耳钉在灯光的照射下有些刺眼。
是啊。少了什么。她想了想,但是也想不通信也会把自己的琥珀耳钉弄到哪里去,明明平时也该是随身戴着的才对。
坐到餐桌上时,她想起来昨天晚上梦见的事情抬起头去看真壁。他投来的目光里面带着她熟悉的东西,投向他们的时候,那种盛满了笑意,不像是在看人类的目光。
或许自己在某一天已经不是人类了?为什么真会这样盯着自己看呢?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她边吃着早餐边看着真壁,直到对方露出不太好意思的神情,问她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才挪开了视线,就此作罢。
或许他一开始就是这样的呢。想到这里,仲里未梦感觉得到自己身体里面似乎是有什么碎掉了,又或者是在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又弄丢了什么东西。但是无所谓了。
她看着真壁笑了笑,不知道自己弄丢的那些,无论是戒指,还是项链,又或是碎钻发卡……也许这才是对的呢。不是所有东西都应该留下来的,她也不知道。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计较什么东西。也许只有像梦里那样真的死得透彻,才能摆脱这种现状才对?不然无论如何都会被纠缠,对方也从来没有打算听的话,说什么都失去意义。
她想起来了饲主那本书,至今为止它在五月雨信也的出版社仍然是畅销书,虽然已经过去了几年,但那个早就应该结束的故事或许还在继续,就像是当初她为这本书补的结尾一样。
只是期冀的安稳从来没有真的降临,反而是杂七杂八的事情一大堆,有点过于倒霉了。
客厅的沙发上,巨大的,叫塔克莉的熊玩偶也换上了裙子,柔软的触感让她都想不起来是什么时候,在哪里买过这么大的玩偶,包括家里那一缸鱼也是。真壁不是一个喜欢活物除了人类以外的宠物的家伙,按理来说应该不会养这个才对,他不抓一只猫把鱼都吃了都算好的。
真奇怪。仲里未梦都怀疑自己得了什么健忘症,在不大的年龄,就要面对丢三落四和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东西,真可怕。她窝在巨大的熊玩偶怀里叹气,想着五月雨信也也把耳钉弄丢了,干脆把自己的耳钉取下来,钉在了熊玩偶的耳朵上。
白色的茂密绒毛几乎要把耳钉遮住了,只有在阳光或者是灯光照射下,才会偶尔看见一点橙色金色的反光,或许不久之后,自己也会忘记这一茬事情。仲里未梦看着自己的“杰作”,托着下巴想着。
到那个时候,自己就会发现,自己又弄丢了一个琥珀耳钉,等某一天再摸到熊耳朵的时候,又会找到它。就像是小孩藏东西一样幼稚。
也许她就是不适合任何的珠宝首饰一类零碎的物件呢?她摸了摸自己的耳洞,上面的孔洞如果一段时间之后完全愈合,指不定自己还能弄丢一个耳洞,那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提前是自己以后不会再去佩戴什么耳饰,再打一个可就不是什么很有趣的事情了。
在五月雨信也第三次亲吻她的脸颊时,仲里未梦才是睁开了眼睛。她打了个哈欠,看见清晨的阳光照进屋里,五月雨信也看见她醒来,抱住了她。耳边的琥珀耳钉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她有点想不起来又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这一切都不是问题。她回抱住信也,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背,说,「早安,我爱你。」
关键字 宝物
笑谈
作者 喵哩
琼斯躺在破旧大楼楼顶,天空的蓝色正在变淡,再过半小时或者二十分钟,太阳就会越过四周建筑照射到他躺的这一小块水泥上。紫外线会迅速的穿透衣服,把属于吸血鬼的细胞一个一个的烤焦,只要能够忍耐十分钟,他就会变成一滩灰,在早春寒冷的风中碎成粉末。
“只要忍十分钟。”琼斯嘀咕着,鼓励自己。他不止一次试过用这种方法自杀,从被转变成吸血鬼的那个晚上,到抵达美洲大陆被他的转变者抛弃的那个晚上,到他好不容易被忍收留,而那个收留他的女孩因为车祸死去的那个晚上……
一次又一次,他每次都觉得活下去太痛苦了,然而皮肤被烧焦的味道和疼痛总是能迅速的打败他的决心,让他如同丧家之犬一样逃回不远处的楼梯。他从这栋楼建起来的时候就住在这里,送走了所有的邻居,领了两百年的救济金。靠着这些微薄的救济金,他在地下黑市购买冷冻血浆,苟延残喘。有时候还吃一些流浪的动物,大多数和他一样干枯瘦弱,虚弱的无法生存。
他努力的想点别的,让自己忘却东边的天空正在变红。他回想起自己出生的那个西班牙小镇,回想起失去家园,不得不偷渡上去美国的大船,不得不半夜从木桶里出来偷食物和水,然后被同样晚上出来觅食的吸血鬼袭击……
“永生是个骗局。”他嘀咕着。远处大楼上特朗普的竞选涂鸦正在微笑,而楼道口大门旁墙漆剥落的地方露出1920年的移民广告:“来美利坚开始新生!”
效率部门检查出有三百多岁的美国人领社保后,整个国家从上往下开始检查这些账户。琼斯原本有一张银行卡,用来领救济金,然而就在上周,他的卡被冻结了,一封纸质邮件被塞到他的信箱里,告诉他需要去社保局验证身份之后,才能重新激活。
抱着一丝希望,他去了。因为现在刚刚2月,天黑的很早,所以琼斯拿着社保卡在四点半天色刚刚完全变黑的时候,跑到了社保局。
芝加哥社保局大厅的荧光灯管滋啦作响,在琼斯青白的皮肤上投下监狱栅栏般的阴影。下午四点五十分,终于轮到他了,指纹扫描仪第五次拒绝识别他僵冷的手指。
“系统建议您进行活体血液检测。”自助服务终端吐出印着特朗普签名的提示单,插卡口还粘着前一位使用者咳出的血痰。隔壁窗口的老妇人正把孙子抱到虹膜扫描仪前:“乖,把眼睛睁大些,不然我们下周的食品券就没了。”
琼斯盯着服务指南第三十七条:“申请人需提供连续十二个月的心跳监测记录”。他死寂的胸腔突然刺痛——不是出于悲伤,而是天花板角落的人体感应摄像头正发出驱逐高频声波。
“下一位!”防弹玻璃后的职员指了指一直被自动终端拒绝的琼斯,示意他到5号柜台去,那边刚送走了最后一个用户。电子钟跳到16:50。琼斯惴惴不安的把社保卡递给柜员,柜员用带着乳胶手套的手接过去,在机器上扫描了一下。
红色的警报立刻就响了起来,整个大厅的灯都突然切换成了红色,保安几乎立刻拔出了武器,看向琼斯所在的柜台。柜员迅速的趴了下去躲到了柜台下面,大厅的卷帘门也开始快速下降。保安一手拿着枪,一手举起手机扫描他的瞳孔:“先生,您的生物信息显示上次更新在...1905年?”
琼斯恐慌了一秒钟,但随即想起了自己的本能,他以吸血鬼天赋的高速冲出了大门,在凄厉的晚风中整整跑出去三个街区,才一头扎进了下水道,找了块干爽的地方躲起来哭泣。
他没有拿回自己的社保卡,因为他知道那东西对自己而言不再有用了。直到第三只耗子从他的脚上踩过去,他才重新爬了起来,裹紧了1950年的大衣,慢慢的往自己熟悉的街区移动。
“他们取消了夜间柜台。”穿褪色西装的醉汉踹翻自动贩售机,“说是防止吸血鬼冒领救济。”机器裂开的肚子里掉出几袋‘让美国再次伟大’压缩饼干,包装袋上的特朗普头像正在用旁边的紫外灯照射下变色。
“切,哪有什么真吸血鬼……”另外一个人嗤笑了一声,吸了一口不知道什么东西裹成的纸烟后,突然又笑的更大声了。“说他们是吸血鬼也没错……哈哈”
琼斯小心的绕开紫外灯照射的范围,走到了桥洞下。他口袋里还有一包从宠物医院偷来的冷冻血袋。流浪汉的尿液顺着水泥斜坡流到他脚边,在月光下泛着诡异的磷光。五十年前他还会为这种屈辱流泪,现在连泪腺都干涸的像沙漠一样。冷冻血液的味道腥臭,让人恶心,他喝了一口,又喝了一小口,突然呕吐了起来。为什么要这么活下去?
“您需要帮助吗?”穿防化服的市政清洁工用长柄钳夹起他的大衣后领。琼斯看着对方防护面罩上的反光,终于看清自己现在的模样:眼窝深陷如干涸的湖底,嘴角裂到耳根却笑不出来,因为营养不良和缺水,皮肤褶皱着,看上去仿佛七八十岁的老人。沙金的头发因为没有打理,看上去就像薄薄的枯草贴着头皮。
清洁工全身都是消毒水的味道,腰上还别着紫外线消毒灯。琼斯慌忙的后退,夺路而逃。隧道的黑暗拥抱他时,琼斯突然想起1947年在贫民窟看过的吸血鬼电影。银幕上的德古拉披着天鹅绒斗篷畅饮处子之血,而现实中的永生者正在翻找垃圾桶里的卫生棉条——那些干涸的血迹尝起来像过期三十年的番茄酱。
他一口气逃回了这里,躺在自己藏匿处的楼顶,等待着阳光直接照射在身上的那一刻。他又看了一眼楼道,为了防止自己逃回去,他甚至用铁链锁住了大门。然而他灵敏的听力可以听到有人正在往楼上走。
一步又一步,除了脚步还有其他东西敲击地面的声音,那个人走的非常慢,呼吸急促,心跳沉重。
“一个残疾的老人。”琼斯在心里想着,“今天可别想着晒太阳了,等我完事,你们自己找人撬开锁再说吧。”
他突然听见广东话版的《星条旗永不落》从生锈的大门后传来,古怪的电子音夹杂着噪音,还有老头低哑的抱怨声。
“该死的破玩意,又坏了。”。盲眼的老人走到了门后,靠了靠门,手指粗的铁链突然从门上掉了下来,就算是吸血鬼的眼力,都没看明白发生了什么。
那个佝偻的老者,两眼混白,白内障的眼球像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月亮。他脖子上挂着智能助听器,手里的半导体广播现在换台到了特朗普怒斥“中国病毒”的演讲片段。
“后生仔,”老人突然转向琼斯躺着的阴影,“你身上有棺材铺的味道。”
琼斯的獠牙刺破了舌尖,本能让他想攻击,天性让他想逃跑。老人用盲杖敲了敲面前的门槛,掏出了一个保温杯。
“我见过你这样的怪物,”老人从助听器上扯下一截电线,搅动着保温杯里的液体,“旧金山天使岛的铁笼子里,有个意大利人一到月圆就咬自己胳膊。”
保温杯里飘出的血腥气让琼斯尾椎发颤。那是混着当归味的O型血——唐人街地下诊所用的黑市偏方。
“帮我找样东西,”老人摸索着掏出怀表,表盖内侧的照片正在剥落,“花旗银行保险箱第114层,密码是我三个儿子的社保号。”他咧开缺牙的嘴,不是医生,也能从他牙龈上溃烂的紫斑看出他身患绝症。
“如果你愿意帮忙,这就是你的。事成之后,你要喝什么口味的,我管饱。”老人递出了保温杯,咧开嘴笑了。
作者:【八招】海稼軒
中靶:高以讕、林樹、格子、土木風、蜂銀、漢尼
勝負結果:敗
可能人一旦离乡便会迅速地发现自己无法改变的就是自己的出身,她当然也是,从前在村寨里的时候,碰上住日,她几乎是一天三次尝试进山又被祭祀的守卫被拦下来,而现在终于再也没有人在意她有没有好好窝冬,她却自己找了个洞窟,准备好好地睡上一冬再说。
然后她就被人刨出来了。
这话并不夸张,她暂时安家的地方真的已经在密林之中,又有意选在蛇窝附近,还在洞穴前有意堆了不少潮湿的木枝,认为已经足够安全等到冬天落下。
但发现她的那个人显然也并非常人,虽然她不过离寨半年,但她至少已经知道,在这片土地上,金发绝不是常见之物,况且这位金发的女子甚至美得惊人,恍若山间精魄。
那绿眼睛微微弯成月牙,完全不顾她的震惊和疑惑,只是向她伸出手来。她情不自禁地握住那双手,终于确认自己并非被蛊惑,却又比被下蛊还要更顺从地愿意跟随她。
出了洞穴她惊讶地发现自己再注意不到女人的金发,并非是它变换了颜色,而是她无法意识到它的异于常人,那双绿眼眸都似乎黯淡下来,就连美丽也成了世间可寻的奇迹。
女人领着她来到了一所宅子中,这是一座两进的宅子,可她竟然没有在这宅子中见到任何其他人。算不得宽大的宅子空落落的,却叫她感到极为罕见的熟悉,她几乎要问女人是否是她的前辈,却又收了声。
女人终于介绍了自己,说她姓贺,寡居于此,她只回说她姓湖,家中行二;女人说她不过拾柴时偶然所见她,她则回她也刚好是游历至此暂借天地一隅用以休憩;女人说冬日湿寒,不如暂且住下,她便回以感激言语,但她信了女人几分,她自己都无法确切地知晓。
至少,偶然这句话一定是不信的,不过反正她说的也没有几句实话,也算是相得益彰。
她也想过试探女人是否也是逃离乡中的前人,不然为何会那么巧合地找到住日后的她?住日是村寨一年中最重要的祭祀日,祭祀的正日所有人都会准备好自己一整年最重要的收获,然后在神灵面前满怀感恩地享用自己的飨宴,接下来就要迎接最为可怖的冬日。冬日的山林危机四伏,又几乎没有什么收获,但“呼咯”人是被山林祝福的存在,他们一旦开始窝冬,便能像长蛇一般睡过一冬,几乎不用为食水担忧。她虽然已经离开了村寨,但这种天赋的本领倒不会那么随意的离开她,故而她寻了个好地方,可这样的地方很难说是常人所能习惯的地方吧?只是在洞穴中女人展现的异常倒也像是被什么神灵所观赏的一样,她在乡时从未听到这类的传闻,又或者是她真的搞错了?
虽然看不出女人的年纪,但既然都说自己寡居,想来应当要比她要大一些,可她非但不喊贺夫人,也从来不喊一声姊姊,好在女人也不在意。
再没有比她们更奇怪的主客了,客人那么自然地每日沉睡,主人也从不考虑邀请客人一同进餐。宅子虽有两人,但却仍然没有几分生活的痕迹,只有很偶尔的时候,当她睡醒过来(第一次正是深夜最冷的时候),会走到月下的密林中捡一些菌子就着露水吃了,然后在带着满袋菌菇回来的时候,会在大门前见到女人。
女人那个时候一般烧了一锅水,她则将刚带回来的野物下锅,然后静静地看着女人吃下那些只能用语言称呼的野菌。
她多想问女人是如何准确地找到她的啊,可又担忧这样的故事一被戳破就将不存在。女人只是笑,她说谢谢款待,在蒸腾出的水汽中显得模糊又安定。
女人说自己其实不太喜欢月亮,后来她便有意等到天光才回来,还是在门前看到女人,也不知道等了她多久。
她有时候醒来的时候也会不觉肚内饥饿,便去主屋寻女人,第一次的时候没有碰到,只见到屋内女人留下的墨笔,她不识字,只觉得美丽。后来她再去主屋的时候,女人便已经在书桌前待她了,从千字文开始,她一点点学习村寨之外的那些东西。
她第一次知道自己的名字用文字写出来应该是湖图,也终于知道为何先头打过交道的人为什么说她的名字可笑,但她仍然不知道女人的名字。
她问过女人知不知道住日,女人说在书中见过,却第一次见到真正会如此行道的人。其实女人找不到那本书在哪,可她信了女人说的每句话,可能是终于确认女人不是自己的前辈——她甚至有兄长,只是不住在同处,那些属于女人的奇异恩典似乎只是幻觉——她知道那当然不是幻觉,像她们一族被神明所眷顾的冬天一般。
那些浮华世间所不明白的奇遇当然是存在的,只是遇者从不踏破这个迷宫,偶尔在花园中相遇,也只是并行一段,又心照不宣地分离。
当第一声雷声响起,山、林、水、兽都将醒来,便是住日结束的时候,她向女人辞行,终于问出那个问题:“妳的名字是?”
女人摸了摸她的头,笑得格外狡猾:“小糊涂,你不是早就知道了吗?”
昵称糊涂的湖图也笑了笑,向她道别:“贺溪,冬天过了,我要走了,最后送我一程吗?”
贺溪笑了笑,陪着湖图走到了她把湖图刨出来的那里,旁边土块耸动,一个扁平的脑袋正探出头来,湖图没有留步,她往北,贺溪往西,不知何时才能再相见,但湖图不会停下脚步,而贺溪不会为她流动,她们早就知道。
作者:【十二招】洛瑶
本期关键词:【盲点 人格面具 落日夕阳 守护天使】
备注:同人属性,开心超人联盟的芬奇x莉莎
mode:无声
这片海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站在岸上眺望与天空相连的海平面,一眼望不到边。乘船到远处被浓重的雾笼罩着,隐隐约约看不太清楚的一座大型岛屿,需要两个多小时的时间。
海里有鱼,有虾,海面上也有鸟,时不时就俯冲下来叼走一条可怜的鱼。有些鱼有翅膀,开船时总能看到这些小家伙学习海豚跃出水面,透明的翅膀在阳光的照射下呈现七彩的光辉。也有海豚。每至黄昏,海平面上的巨大夕阳便剪影出一道道优美的弧线,像是海豚群在迁徙。
海上总是风平浪静。莉莎的船总是比别人更快更稳。因此客人也都喜欢坐她的船,去往陆上可能距离几十公里,而海上却只需数小时行程的村庄,去游历,去做生意,或是去探望他们的友人,亲人,甚至异地恋的爱人。
到底是做了多久的水手,才会让性格大大咧咧的她,都能记住这些小事呢。
有时没有什么客人,莉莎会用浆用力一推海岸,使船离开浅滩。她则坐在船里看着捕食的海鸟忽上忽下,被阳光染成金色的潮水起起落落,任凭风带着她的的船朝未知的方向漂浮,最后总能漂到这片水域的中央。
这时她便翻了个身,双手扶住船的边缘,俯身看着海面,看着深邃而不可见底的海底。船随着她的重力摇摇晃晃,几乎快与平面呈六十度倾斜,却从来没有翻过。莉莎在平静的,泛着一点儿波光的水面上看到自己的脸,水底的一条鱼因为受到惊吓而摆尾溜走,她的脸就如同张被揉成一团的纸,在涟漪中显得皱巴巴的,将她一惯的微笑扭曲得不成样子。
莉莎总是没来由得,对着水面上自己的倒影说:“芬奇,我知道你在。”
风平浪静的海面是你,又快又稳的船只是你,就连夕阳下海豚迁徙的剪影,都是你的杰作。
可我却看不见你。
唯独几个你存在的证明,只有绕着自己马尾的风,只有开船时忽然加速的一瞬,只有渔夫出海时不再掀起的巨浪,还有一座深深埋藏在海底的宫殿。
有次莉莎照例呈危险角度对着水面自言自语,船却突然翻了,她毫无防备地跌进海中。莉莎并不怕水,她水性很好,不一会儿便找回方向浮出水面。深吸了一大口空气,她忽然想起小心超人与伽罗和她说过的话,他们说芬奇自愿代替星河石守护地星。他们见到芬奇的最后一面,就是芬奇带着不甘却坚决的背影,一步一步走向贮藏星河石的雕塑。此后上升的海底宫殿沉回原处,淹没村庄的海水又退入海洋,海的中心卷起一股水龙卷,电闪雷鸣。而一切终归平静之后,就再没有见过芬奇。
莉莎确定自己用了毕生最大的力气将空气吸入肺中,然后下定决心又钻进了海底。她决定要去看看那海底宫殿,即使触不到芬奇,也想驻足在他最后停留过的地方。
但莉莎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她不是小心超人也不是伽罗,她只是一名普通的人类,做不到长时间地不摄入空气。莉莎甚至还没有看到那座宫殿的影子,就已经憋不住了。她涨得满脸通红,像一条卡在夹缝中的鱼,进退两难。而时间毫不留情地流逝,每分每秒。莉莎只觉得自己的力气正在被包裹她的海水一丝丝抽走,再没有能力重新浮出水面。
她想起芬奇误伤她的那件事。
可恶,我还没有见到你啊……
……
当莉莎再次醒来时,她睁眼就看到被夕阳染红的云,层层叠叠地向东飘去。她的船还是好好地浮在水面,载着她摇摇晃晃,向岸边飘荡。但她的衣服却是湿的,凌乱的头发一缕一缕向外淌着水。她呈大字躺在船里,就像海面上一片树叶中的一只蚂蚁,居无定所,前路迷茫,这辈子都靠不了岸。
她呆呆地望着天空展翅回程的海鸟。它们倦了,在海上自由地乘风破浪一整天,最终总要疲倦归巢。莉莎没来由地哭了。
她现在经常这样无意识地流下眼泪。陷入困境的时候哭,伤心难过的时候哭,就连对着无边无际的大海微笑时,眼泪也会不自觉的淌出来。莉莎原来不是这样,开朗爱笑的她天不怕地不怕,最怕的就是没有人陪她一起冒险一起欢笑。
可她最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那个她想要陪着的人永远留在了这片大海。芬奇变得虚无缥缈而又无处不在,莉莎知道他就在那儿,沉在海底的宫殿之中,但她碰不到也看不清,就连那座宫殿的影子都离她越来越远,就像是一场捉不住的梦。
莉莎感到一阵颠簸,她从甲板上爬起来,探头望向船外,原来是靠岸了。欧文站在岸上焦急地等她,见她探头,便急忙跑过去担心地问:“怎么在海上漂了这么久,是遇上什么危险了吗?”
“哪有,你要相信我,我的船可是这片海上最安全的。”莉莎向欧文露出一丝微笑好让他放心,欧文却是看出她落水了,依旧指着她的安全问题喋喋不休地大做文章。莉莎倒也不反驳,一边说着“下次一定一定会注意的啦”一边赔笑道。曾几何时,芬奇也和她说过类似的话。
“冒险的话,当然不能带你去。女孩子家家的,遇到危险怎么办。”芬奇坐在一颗果树下,将他的笔记本合上,对请求跟着他一起去冒险的莉莎正色道。
莉莎却不甘心,她不接受芬奇的说辞:“女孩子怎么了,我可厉害了,遇到危险也可以自保的,绝不会拖你后腿。况且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还是我救了你呢。”说着她有些赌气地拍了拍自己别在腰间的弓箭,好像在为她射死攻击芬奇的毒蛇邀功似的。
“莉莎,我知道你很有冒险精神,我也不怕你拖我后腿。”芬奇的脸色柔和了许多,带着无奈的神情说道,“但接下来我要去做的事太危险了,而且只关系到我的个人恩怨,我不愿把你卷进来。
“带上我吧带上我吧,哎呀芬奇,我们不是好朋友吗,有什么事情不能告诉我的呢……”
回到自己居住的小屋时天已转黑,暗蓝的天幕星星点点。莉莎洗了个澡便迅速跳上床钻进被子,很多客人选择在天刚刚转亮时就上船去到很远的地方,她得比那些人起的更早才行。莉莎伸手拿了床头柜上的笔记本想写些什么,自从当了水手,她就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把那些见识颇广的客人在坐船时与她的聊天记录下来,偶尔翻翻,生活才不至于那么无趣。
她打开日记本的时候才想起,今天她在海上飘了一整日,几乎什么都没有干。
莉莎想了想,提笔写道:“今天,我遇到了芬奇……”
下意识地写下了这行字,莉莎顿了顿笔,看着这本熟悉的笔记本,她抿了抿唇:“我想去芬奇在的那个海底宫殿,但是,我没能看到……”
“……他救了我一次又一次,他在守护地星。而我……只能陪着他,这是我唯一能做到、可以做到的事情。”
已近深夜,床头的烛火燃尽了最后一丝生命,火光剧烈地晃动了几下,便无可奈何地熄灭了。床上的少女靠着枕头早已入睡,枕边摊开的笔记本上有笔滑落。月光直射入窗棂,刚好照亮日记最后几行歪歪扭扭的字迹——
“从海的中央随风漂回岸边的时间,需要一整天。”
“像拉弓射箭一样当好一名优秀的水手,需要一辈子。”
fin.
作者:【一招】浅间
类别:原创
正文:
小长假节后第一天。
高铁站人丁凋敝。
云舟抱手站在出站口,独占一片黄桷树初长成的绿荫。
临近正午的五月,阳光烈烈,薛妍走出来的时候下意识抬手挡了挡眼。
算来已经半年没见,云舟却还是一眼认出她来。
——
走向她的最初几步带了点忐忑的僵硬,好在薛妍很快就发现了他。她笑着挥挥手,眉眼鲜亮,脸上并无勉强——于是云舟憋了一上午的紧张总算能呼出胸口。
他纠结了几天,还是选了简洁的体恤配长裤,但既担心已经毕业一年的自己撑不起这青涩的少年感,又担心她会腻味——好在从薛妍的反应来看,他还没被工作磨砺得油腻,而四年前能吸引她的装扮,现下的她依然喜欢。
云舟伸手接过薛妍不大的行李箱,领她去新规划的网约车接泊点。
上车,下车,一路无话。
解锁公寓房门之后他邀请她先进门,然后趁她弯腰换鞋,偷偷擦了擦手心的汗。
窗户开着,浅色的窗帘挡住一半湛蓝的天。
床品沙发和小物都是清爽的蓝白色调。
房间明显特意打扫收拾过,称得上窗明几净。
餐桌上铺着崭新的格子桌布,浅紫的蜻蜓花束把屋内染满馨香。
薛妍的脚步轻巧,带着点雀跃的味道。
云舟倚门看着,恍惚觉得她就像一只蜡烛——走到哪里,就把哪里浅浅点亮。
那烛光在屋内旋舞一圈,最后落到他身上。并借由一个吻,在他身体里燃起烈焰。
“我昨晚没睡。”
薛妍眉眼弯弯,说出两人心照不宣的邀请。
于是窗帘让昼夜切换,凌乱颠覆整洁。
在馥郁的玫瑰香气里,两人的身体一如既往的契合。
结束的时候时钟指向4点,下午的阳光让室温升腾。
云舟调低空调,拧了毛巾替薛妍擦洗,想洗个澡又怕淋浴声吵人,于是只放了盆温水默默把自己打理干净。
一进一出也不过几分钟时间,床上的人却已经睡熟了。
云舟不困,但仍忍不住躺到她身边。
半晌,又轻轻侧身过去,隔着被子虚虚揽了她的腰。
——
薛妍醒过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暗,房间里没开灯,只厨房那边透出点暖色。
她坐起来伸懒腰,没多大响动却让云舟探出头来,男人错开眼神不看她光裸的身子,只轻声说着浴巾和睡裙都已经放在了浴室里。
洗浴的时候隐约听到锅铲声响,等薛妍穿好睡裙走出来,餐桌上已经摆好了两菜一汤。
云舟正往盘子里铲最后一道菜,薛妍便先添饭并摆好筷子。
肚子早就饿了,两人对面坐下,薛妍尝了几筷子菜,笑眯眯开口:“半年不见,还是熟悉的好味道。”
云舟笑得眼里带光,嘴上却轻飘飘说“你喜欢就好”,伸筷子给她夹了块带脆骨的肋排,开口带了点压不住的颤:“这次准备住多久呢?”
“你方便的话就住到六月。”薛妍咔咔嚼着碎骨,又伸筷子去夹烧排骨的土豆,“不方便我待到你调休用完就走。”
云舟听完抿了抿唇,脸上看不出喜怒,半晌才叹出一句:“有什么不方便的,我恨不得你住一辈子呢。”
薛妍笑出声,伸长手揉揉他的头:“我就当你说的是真心话吧。”
云舟垂下眼,像是想说什么,最后却只抬手,再给她夹了块她喜欢的肋排。
云舟常常会想:如果他俩不是在酒吧遇见,如果他们不是遇见的第一晚就滚到了同一张床上,如果他能早早把话说清楚,而不是任她以月为单位地随意来去……也许,她就能相信他的诺言和真心。
但又也许——错过那一天他们便不会相遇,错过那一晚他们便不会再有交际,而用力紧握也许并不能把温暖的烛光留在掌心,只能让它熄灭消散。
云舟承受不起这代价,于是只能由她。
——
饭后薛妍帮忙收拾,云舟主力洗碗。
收拾好天已经黑透了,路灯光遥遥透进窗来。
薛妍说有一部想看的电影,云舟开电视投屏。
法语原音中文字幕,节奏很慢,情节全程都洋溢着机缘巧合的心血来潮。
薛妍看得认真,云舟却在异国他乡的腔调中不知不觉睡了过去——再睁眼,天光大亮,书桌上摆着不属于他的笔记本电脑,小碟子装了一个底的水,淹着几支女士烟。
薛妍站在公寓的小阳台上,微微仰头看着天光。
她看起来像是刚醒,云舟却知道她一夜未眠。
他起身走过去,难得在她面前露出懊恼的表情:“干嘛不叫醒我呢?”
“我怕你不想。”薛妍笑着解释,“再说五一你也没休假,连着上了十几天的班呢。”
男人紧皱的眉头并未松开,于是她走近一步,伸手揉他脑袋:“再说,能自然而然地睡着是多好的事——你睡得那么好看,我可不忍心叫醒你。”
云舟眼睫一颤,心口也跟着一酸。
睡眠障碍中的ISI,通俗点的说法是“失眠程度”。
薛妍老早就到了22分以上的重度。
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全靠药物入睡,于是也长期和浑浑噩噩、头晕乏力、恶心反胃相伴。
直到有一天她意外发现,一场淋漓的床上运动居然也能给她一场黑甜无梦的睡眠——那个清晨,她大脑清醒,体感轻松,就像一夜间迎来了一场新生。
她理所当然地抛弃了药物。
也就此和本就不太有缘的“正常人的生活”,愈加渐行渐远。
云舟知道自己不是她第一个男人,甚至不是唯一的一个。
但看着薛妍被晨光染得温软的笑,仍忍不住眼里缓缓漫上水色。
他走近她,给她拥抱、亲吻、爱抚以及其他。
这是他对爱最高的表达。
可惜对她来说,不过一场黒甜睡眠的前兆罢了。
——
备注:五一回老家躺平看了几部法国电影,法国人神奇的精神状态真的让人很羡慕了。然后又刷到一个doi其实和精神疗法有许多重合之处这种说法,嗯……然后就码了这篇。一如既往的灵光一闪,且为了一碟醋包饺子。。。
mode:笑语 求知
作者:夜雨
无声
没写完
尼克的后备箱还放着一瓶威士忌,但油箱已经空了。
阳光打在挡风玻璃上,漾起丝状的四溢的光迹。绿油油的玉米田在他的眼前铺展开来。昨天晚上下了一场雨,地面还泥泞一片。
他走下他的车,从后备箱拿出那瓶酒,准备与这里的农家交涉。
一瓶酒,可能再加上一些现金,换取一桶油,遇上好心的农场主,说不准还能吃顿晚饭。
尼克开始他在玉米地里的跋涉。日光盛大,焦灼地面。他能感受到那股蒸腾而起的温暖厚重的泥土气息。他想起在叔叔彼得家的农场度过的夏天,只是那时还多了更厚重的牛粪味道。
现在也是个夏天。他把脚从泥土里拔起又落下。
尼克最觉得骄傲的就是他的脚。在他做扫地机器人上门推销的那段时间,他曾一天走遍了四个街区。他竭力地想让刚有孩子的父母相信,这扁扁的精灵会是他们孩子的好朋友,会保护孩子的健康;让独居的中年男人相信,这家伙会完美替代他消失的老婆,让家里纤尘不染,还有单亲妈妈、新婚夫妇、独居老人......
他想让他们都相信,为此他帮助他们、理解他们,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像一个——死销售的。
尼克做得还不错。他成功地在那几个街区营造了一种风潮,直到他的产品被证明并非那么实用。他的收入开始下降,于是他只能离开。
“每到夏天,汽车坐垫都烫得快要烧熟我的屁股。”他在离开的酒桌上这么说到。他摇晃着酒杯里球形的冰块,将威士忌一饮而尽。
尼克已经看见了田地中央的红色屋顶。他转过一个路口。米黄色的墙壁痕迹斑斑,门廊的地板已经断了好几根,还躺着一只老头椅。
尼克走上门阶,不出意外地传来尖锐的吱呀声。
“有人在吗?”他大喊道。“有人吗?”
这里不像有人住。尼克顺着窗户望进去,里面是典型的乔治式风格的装修,不过也已经是一副年久失修的样子。
绿油油的玉米田在他身后伸展。
“我不欢迎推销!”
“即便是威士忌的上门推销也不行吗?”尼克带着笑意大声喊到。
缓慢的脚步声伴着咿呀声从上方下来。
门被打开了。
一个秃顶的矮胖老头站在门口。
“我的车在那边抛锚了。”尼克晃着酒瓶,张开手臂。一个销售首先要足够自信,他不光要拥有对产品的自信,也要有对自己的自信。他尽可能打开他的肩膀,表现得积极而诚恳。
“我想用现金来换些油,这点酒就送给你。”
“这得看你的酒怎么样了。”那人嘟囔着。
“你这有冰箱吗?”
尼克站在门廊上,望着大片大片的玉米地。
“昨晚的雨下得真大,不是么?”
老人提出一只冰桶,把威士忌塞了进去。他躺在那张椅子上,摇晃着。
“我当时就躺在我的汽车里睡觉。车顶棚太响了。我就又开了一个晚上。”
“孩子,和我说说,你是从哪儿来的?”
“伊利诺伊,朋友。我从伊利诺伊州来。”
老人眯着眼,笑了。他舒适地窝在那张破破烂烂的椅子上。
尼克挑眉,这真是一把坚实的椅子。
“你的家人呢?”老人问,“我是说,你一直在外面......”
“不要见怪,我已经很久没和人说过话了。”老人把手放在冰桶里,露出享受的表情,“大概有个二十年了。”
“我为一家大型酒厂工作。我跑到各样小镇的餐厅上,如果他们愿意要我的酒,我就赚到钱了。”尼克认真地说,“我会寄大部分钱回家,留着部分生活。”
“希望玛莎一切都好。”
“玛莎?”老人眨了眨眼,“她是你的妻子吗?”
“是的,我爱她。”尼克露出思考的神情,仿佛在思念远房的亲人。
“我的爱人也叫玛莎,二十年前死了。”老人平静地说出了这句话,甚至带着些轻松。
一个怪老头,一个人住在破烂的接近倒塌的房子里。
“您一定很爱她。”
老人听了这句话后,露出了一个不置可否的表情。
“我可不知道。已经太久了,我早忘记了。”
“不过我倒是想起来一件事情。”老人从窗台拿下两个玻璃杯,“来陪我喝两杯吧。”
“我今天还要开车。”尼克摊了摊手。
“呃。”老人从冰桶里抽出那只威士忌,把酒杯摆在地上,“帮我拿下起子,就在屋里照片的边上。”
尼克走进屋子。他之前因为礼貌——或者是作为销售的技巧——他不太愿意走进别人的房子。
照片摆在很显眼的位置。相框因为年岁很久,又或者有人经常拿起来抚摸,花纹、甚至表皮也被磨坏,露出底下的木头质地。
照片上是一个女人牵着一个女孩。因为阳光很大,她眯着眼睛,嗔怪地盯着拍照片的人,牵着的女孩也露出了烦躁的表情。
谁会把这样的照片用相框框起来呢。
尼克抓起起子,转身出了门。
“现在的情况是,我只有一桶油了。”老人倒了两杯威士忌,从冰桶里拿出几个冰块扔进去。
“你也知道,我们农人最近很忙。我必须要这些油来......嗯,做一些事情。”
尼克记起还未抽穗的玉米田地。
“如果你愿意和我喝酒,回答我几个问题,我就愿意把这桶油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