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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夜雨
“您恐怕吃不上新的麦子了。”
“再来,再说一次。”
“您恐怕是吃不上新的麦子了。”
“好,好啊!”那看似粗鲁的汉子正粗鲁地把杀过鱼的手往身上一抹,手背手心的鱼血全涂在了衣服上。他抹完伸出手,食指冲着一个矮小的男人。
“你的身份是?”
“我是有名有姓的巫师,为大王占卜来的。”
矮小的男人微微颔首以示尊敬。
“很好。”汉子全不顾鱼的腥气,挠了挠头,又把手放在鼻子前,思考了片刻,他又问了,“那...我是谁?”
“我不认识。”
“那就更好了。只不过,你想要什么来着。”
矮小的男人笑了笑,说道:“我是巫师。”
王常常梦见恶鬼。他梦见恶鬼环绕着他,想要吃掉他。因此王在现实里常常吃不下饭,身形也日渐消瘦。宫里伺候的人不懂为何会梦见恶鬼,于是也常被晕头的王送去当鬼。
落下的人头砸在地上,腥气几天都不会散。王进食才开始顺畅起来。
王的精神大概是坏了。
王从宫外请来有名的巫师为他卜卦,那巫人说:“大王,您恐怕吃不上新麦了。”
王来不及质问他,心里闪过了新麦的收割之日。从稍高的宫殿上往外看,农人的麦子还是青苗。王的手开始发抖,不过很快停了下来。他转过身来,低头看向台阶下矮小的巫人。
“巫,你说我吃不上明年的新麦,我不信。”
“你也要等到那一天。我死的那一天,或者,我吃下新麦的那一天。”
青衣青帽接踵相连,他们围成一圈,头顶青幡正伴着春风起舞。
地面青意已生得郁郁葱葱,一只泥牛正立在上面。它被从轿上搬运下来,今天的节目开始进入最后的阶段。
同样一身青色的王从兵士间走出,他手上握着一只长鞭。下一刻,他便挥舞长鞭向泥牛劈去。那就是劈,长鞭尖端的一段在力的传导下,此时已无坚不摧,轻易地便在泥牛上留下深深的痕迹。农人望着飞溅的碎片,心情期待。
数鞭下去,泥牛已看不出是牛。然而王的长鞭不停,甚至更加强力。牛头、牛身都已破坏殆尽,不留下一块“可供鞭打”的碎块。
再几鞭下去,地面便只剩下一摊碎片。王拖着长鞭施施然离场,他的鬓下稍稍结了一层细汗,除此之外便不见他其余的疲态。他没入兵士之中,消失在了人群的视线中。
春风仍然吹着,兵士们退去了。只留下农人冲进鞭牛的场地,开始捡拾地面的碎屑。他们认为这能带来丰收。
“他好像一点没受影响呢。”
“没有问题的,预言已经宣扬出去了。剩下的预言会帮我们完成。”
“王上,缓已经到了。”
“请他进来吧。”
缓是秦国的神医,此次来晋,是为了给王治病。缓相貌正是一副神医的模样,白发苍髯,笑容慈祥。
他跪坐下,刚抚上脉。那宛如泥人雕刻的笑脸便逐渐溶化。
“这病...”
“这病在肓的上面,膏的下面,针灸药物都不能达,已经不是医生能治的病了。”
王叹了口气,捂住右眼。
“您可真是神医啊。我要赏赐你。”
王放下手,说道。
“不过新麦已经近了。”
“听说了吗?王吃不到新麦就要死了!”
“你在说什么呢?是王活不到吃新麦的时候了!”
“有甚差别?”
“你!?”
“王要死了?可春社那天他还那么健壮。”
“是天发话了,由巫师说的。”
“可巫师说的...”
“有什么挂碍,人终有一死罢了。”
话语在人嘴上风传。讨论从王宫到民间又从民间回到王宫。
王已经彻底倒了。他日夜都在床上,嘴上只传出些呓语。新麦一天天成长,麦子的香气甚至飞进王宫来。但王依旧没有死。
“新麦收割了!”“今年又是一个丰年啊。”
“可惜王上已经吃不上了。”春社时抢到最多泥牛碎片的农人感概地说到,“新王上还能像以前那样挥鞭吗?”
矮小的巫师正走在昏暗的走廊上。此时已是夏天,天上的雷雨正在酝酿,正准备要炸醒掀翻世界上的一切
王上就在三个月前见他的那个大厅。
他依旧威势凌然,但面见他时的仪仗已不如三个月前了。武人或许熟悉了躺在床上的王上,站姿歪歪扭扭。
“新麦已经在炊了。再过半个时辰,我就能吃上新麦”
矮小的巫师微微颌首。
“我想来想去,病为何出?原因都是在你。”
“况且我没有死。”
“所以你要死。”
巫师的人头落地,腥气弥漫厅室。
人头被吊在梁上,一会要看着王上吃上一碗新麦制成的面条。
好像过往心忧都被抛在脑后,王沉重地一叹。他脚步虚浮地走向厕所。
王最终还是死了,脚踩空掉在了便池里。他最终也没吃上新麦。
没有主人的王宫很快便把消息传到了外界。众人谈论起王的死讯,如同理所应当。
“唉,王上三个月前就是要死的了!”
挂在梁上的人头滴溜溜转着。粗鲁的汉子从阴影里走出来。他解开绳子,把人头抱在怀里。
“巫,这件事没你就做不成。没有你的那句话,缓就不会害怕预言拒绝诊治,我也不能无视兵士在王宫行走。我感谢你。”
“王死了,你也死了,我却不能与你同去。我要在各国里宣扬你的事迹。”
“这也是你想要的,对吧。”
汉子将人头裹起,从门侧离开了。
Vol.207「猫」《一小时二十分钟的流浪》
作者: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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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动物警觉地打量四周,半个身子藏在草丛后面,摆出随时可以逃走的姿态。有那么一瞬间,孩子与它的眼神交汇,或许只是错觉,但就是那么一瞬间,孩子对眼前的猫猫生出了些许好感。尽管猫儿已经看向马路的另一边,似乎对人类的小男孩没有一点兴趣。
“你好啊,你叫什么名字,咪咪?小白?”孩子慢慢靠近,生怕那机敏地小家伙跑开,“你也无家可归了吗?”
猫咪没有回应,小家伙只是扬起脑袋,轻微地晃动着,打量着他。孩子也趁机观察起来,这是一只白猫,虽然沾染了尘土令它的皮毛欠缺了许多光泽,但仍能看出它曾经的魅力。它的瞳孔是蓝绿色的,很漂亮。孩子想不出用什么词形容它,只能真心实意地夸赞:“你真漂亮。”
猫咪发出一声细微的叫声权当回应,从那个人类幼崽身上收回目光,它盘坐下来,再次将注意力放在马路来来往往的行人身上。
它不怕人,它不是野猫。孩子想到了在社区里,时常会看见跑来觅食的那几只猫,野性十足绝不会与人亲近。别去碰那些野猫,如果你不想自己的身上被划几道口子的话。妈妈经常说,要是得了狂犬病,有你好受的。
“你不会咬我吧?你会拿爪子抓我吗?你身上会有狂犬病毒吗?”猫咪身上传来了不满的咕噜声,“啊,抱歉。”
“对不起。你身上当然不会有病毒,你看起来那么干净漂亮,甚至不像是在外面生活过。”孩子拉了拉自己衣服的侧边,孩子的衣服还算整洁干净,直到十几分钟前,他还有家可回,“你是走丢了?还是被赶出来的?谁会把漂亮的你赶出家呢,是因为不听话吗?”
不听话就会被赶出去,孩子还记得母亲把他关在门外时怒气冲冲的话:这么喜欢呆在外面,你就一直呆在外面好了,一整天就知道在外面疯玩!话还没说完,门就重重关上,发出“嘭”的一声。把孩子的一切话语都堵在外面。
“我成了流浪者,你是一只流浪猫,我们以后可不可以一起生活呢。” 生活,在孩子简单的世界里,就是住哪里吃什么。孩子抬头看了看昏沉下来的天空,感觉鼻子有些酸楚,“说不定我们可以去住天桥底。” 书里经常说,天桥底下是流浪汉的聚集地,然而孩子连天桥在哪里都不清楚。
猫咪依旧盯着路口的方向,一动不动,只有耳朵转了转。
“对于吃什么,我倒是有点想法,毕竟我也是有所准备。”孩子深吸一口气,挺直了身子,开始翻找自己的口袋,“我有前几天买菜省下来的,嗯~五块钱。”
孩子把下巴搭在手上,假装琢磨了下:“应该能撑三餐吧。我有点饿了,你要跟我一起吗,我打算去买肉饼吃。不来?那就没你的份喽。”
猫咪目送孩子消失在道路尽头的拐角,它重重地打了个哈欠,挪动身子转换姿势,继续认认真真的打量路经此地的行人们。每一个出现在视野里的人都不放过,有的人很快就会失去猫咪的关注,对某些人猫咪则会直直的盯着,直到走近看清他们的面容为止。它表现出十足的专注,和倾听小孩的烦恼时相比是天壤之别。
随着一连串快速的步伐地响起,猫咪站起身子,看到那个小小的身影再次出现,嚼着肉饼接近。
“太好了,你还没走呀。”孩子手忙脚乱地撕开肉饼,对着热气腾腾的肉馅“呼呼”了几下,用手指把比较大块的肉挑到地上,“给你给你。”
猫咪被突然落到地上的东西吓得退后了两步,先是在孩子和地上之间来回用目光探寻了几次,而后耸动鼻子怯生生地接近,在谨慎确定无害后,它才开始俯身享用起来。孩子则盯着猫咪继续啃他的肉饼,一人一猫很快用餐完毕。
吃过东西的猫咪看起来有活力多了,它拿身子蹭了蹭孩子,在他的两腿之间穿梭了几个来回,又抬头仔细打量小孩几眼,在确定没有更多的食物后,猫咪就走回原来的位置,重新坐下来,开始用舌头梳理皮毛。
孩子试探性地坐到猫咪身边,看起来猫儿已经完全接受了孩子的存在,当孩子伸出手抚摸猫咪时,它也只是轻轻地咕噜两声。
“你知道吗,咪咪,我不是贪玩才一整天不回家。我跑去火车站看火车,爸爸他已经很久没回来了。”父亲穿着正装在站台对他挥手告别时的身影,是孩子对父亲最近的记忆,那已经是一年半前的事情。父亲总是很忙,总是出差到各地,孩子总会跑去看火车,隔着铁丝网希望在那些快速闪过的人影中找出自己熟悉的那个人。尽管记忆里的父亲的样子早已模糊,但孩子相信只要看到自己就能回想起来。“说不定,说不定下一班火车上,爸爸就坐着那班火车回来了。只要我看到了,我肯定一眼能认出来。”
突然,猫咪竖起耳朵,从男孩的手边蹿了出去,向着不远处模糊的人影跑去。
“阿雅~阿雅~,对不起哦,把你看丢了。”那是三个长短不一的身影,其中的一个矮矮的冲过来抱起猫咪,开心地喊叫起来,“好乖好乖,阿雅知道我们会来找你对不对。”
“下次你可要看好它,不要再乱跑了。”
“好的~爸爸。”
……
“……原来叫‘阿雅’啊。”孩子仰起头,不知不觉天空已经暗沉下来,黑夜就快到了,“猫被带走了,如果可以能不能把我也带走啊。”
孩子站起身,感受着又一天的失望情绪,考虑着现在家里的母亲是否已经消气。“肯定会被骂得很惨。”
“晨儿,你在这里做什么?”
孩子惊讶的转头,惊喜和惊讶凝滞在他的脸上,声音传来的方向,那里站着熟悉的身影,尽管在黑暗中看不清楚面容,但声音和形体都和记忆中的如出一辙。
“晨儿?”
孩子使劲抹了抹眼泪,冲上去重重地抱住父亲:“我在等你啊。”
“公司那边临时放了假,我都来不及给家里打电话就去赶最末班的火车,你怎么知道我今天要回来的?”
“因为我一直在等你啊!”
END
2022.6.30
写这篇的前半段和后半段,心境完全不一样,导致跑调严重。感觉在中间还缺了一段,但一时半会儿想不清楚了,可恶
文/君莫非
秋,秀才要进京赶明年的春闱,途经一山时已至正午,虽说秋阳不及夏日毒辣,但到底赶了半日的路程,已是饥渴交加,便在山径边寻了一老树稍作歇脚。
正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秀才吃饭喝水间,有秋风吹过,只觉药香扑鼻。他暗忖:此处生有野艾,怪道如此草木繁盛之地却无秋蚊烦扰,干脆就在此午歇,下午赶路也好添些精神。又想:我若折上两枝艾杆,之后赶路也能少受蚊蚁叮咬之苦。
秀才说干就干,顺着刚刚的风头找去,果见一片青青艾丛,虽然入秋后的艾蒿略显干萎,但胜在气味浓烈。秀才喜上眉梢,小心翼翼地从小径上探步走去。那艾丛看起来有好些年头,生了一大片,杆杆都有半人高,想来根扎得不浅。秀才从袖中掏出用以防身的短匕,不甚熟练地割了三、四杆艾,拢成一把正准备回头,余光却瞥见艾丛之中似乎有一石冢。
秀才纳罕道:此地野岭荒郊,这坟墓却不似小户人家修得起的,可又无人祭拜,野艾倒比坟头生得还高。又道:我既采艾时发现了此墓,想来也与墓主人有缘,不若稍作祭拜,虽无贡品纸钱,也算表了心意。
近了坟墓,才发现墓前的石碑经年风吹雨打,又无人修葺,早已风化得不成样子。只依稀辨认出几个字来。
“侠……安……身后……”秀才越念越奇怪,这碑上所刻不像是墓主人的名字,似乎是墓志铭?
不过想到自己只是偶然途径此地,又是个年久失修的荒冢,即使想打听也无从下手,秀才只得放弃好奇,朝墓主人做了三揖。
回到树下,秀才把方才割来的艾蒿略作修整,分段别进了自己的袖口和前襟,又把剩余的艾杆收入行囊,垫在脑后,就这么伴着浓烈的艾香陷入沉睡。
再睁眼时,秀才却浑身动弹不得,眼前也不再是睡时的景象。还未等他有所反应,就听见身边传来说话声。
“大哥,你说咱们好端端的在这种树干嘛?”说话的是个年轻男人,约莫十七八岁,衣衫显得有些旧了,但还算齐整。
被他称作大哥的人就不大讲究了,头发乱七八糟地捆着,衣服也旧得发毛,古铜肤色,满脸胡茬,端是副土匪样貌,笑容满面地拍了秀才一巴掌,“明杰啊,你可听说过‘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老话?这山道难走,等树长成了给路人歇歇脚,也算功德一件啊!”
秀才这才意识到,自己这是附身在这树上了,不过听这土匪大哥所言,难不成他们种的就是自己中午休息的那棵?
“您说什么就是什么吧!”那厢被叫做明杰的年轻人显然对他土匪大哥的说法不置可否,若有所思道,“倒是让寨子里的弟兄们来认一认,可以当个地标使。”
“到底是你小子脑袋灵光!”土匪大哥相当高兴,一巴掌重重拍在明杰的背上,拍得他神色一僵。
“走了明杰!让弟兄们来见见咱这新地标!”土匪大哥完全没注意年轻人脸色的变化,兴高采烈地钻进树丛,离开了秀才的视线。
明杰表情无奈,慢吞吞地跟在后面,自言自语道:“大哥真是,一高兴就不知道收着点手劲,回去得找郎中要点红花擦擦。”
秀才听了,忍俊不禁,对着面前繁盛的草丛暗自思量:倘若这树真是我中午歇息时的那棵,这二位仁兄的年纪恐已逾百岁。想来是山精作怪,令我一睹前尘耳。只是不知我见到的那墓穴是哪位先人的?
正想着,只觉眼前一变,已是深秋时节,面前乌泱泱好大一群壮汉,围着一帮吓倒在地的百姓。
“大爷饶命,大爷饶命呐!我们乃江、江阴人士,受了水患才不得不想法子逃难,如今已是、身无分文了!实、实在拿不出什么财物孝敬大爷!求大爷们看在我等多灾多难的份上,就饶了我们的贱命吧!”
江阴水患?那似乎是前朝的事了。秀才在史书上读到过,那时前朝气数已尽,帝王昏聩,佞臣当道,两江地带恰逢水患,更是民不聊生。
秀才很快就在人群中辨认出他刚刚见过的二人,时间似乎过去了不止一年,最明显的便是少年身上的稚气褪去,多了几分沉静。
不过那位土匪大哥看起来倒是没怎么变,此时面无表情地听着那位百姓哆哆嗦嗦的陈述,端是匪气冲天。
气氛有些沉重,秀才看出那群百姓的惴惴不安,而山匪们不少都分心看向沉默着的土匪大哥。
“明杰,寨里还有多少余粮?”土匪粗声问道。
“大哥,前两天抢的那帮贪官油水很足,寨里的余粮已经够弟兄们过冬了。”明杰早有准备,当即答道。
百姓们都松了一口气。
“能匀出来一点给乡亲们做干粮吗?”没想到土匪大哥说的话更是出人意料。
“这……”明杰沉吟了一会,“要是大伙紧巴点过的话,倒是能匀出三五日的口粮,只不过……”
他显然有些犹豫。
“那你带弟兄们先回去,把那部分口粮带过来。”土匪大哥倒是爽快得很,“咱们紧巴点就紧巴点吧,也不是没过过,指不定过两天又有肥羊呢!”
“多谢大侠,多谢大侠!”一众百姓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纷纷感激涕零。
明杰无奈,招呼一声便带着大半山匪离开了,只有寥寥几人站在山匪大哥身边防备意外。
“还不知大侠尊姓大名?”方才说话的那名百姓大着胆子问道。
“王寻恩,不过一介匹夫,还担不起大侠二字。”那土匪,不,王寻恩话虽这么说,不过看得出他很高兴,摸了摸胡茬道,“还请诸位乡亲在此稍作等待。天色也不早了,这条路在山里还算平坦,乡亲们若信得过,我叫几个弟兄来给大家守夜,今晚就在此地凑合一宿,明早再赶路。”百姓感激,自不待言。
秀才心道:此地竟有过如此绿林豪杰,可惜我自诩遍读群书,也不曾见过名叫王寻恩的侠士。惋惜间,眼前又是一变。
“钦差大人,就是这棵树,那群匪人的老巢应该是在那个方向。”秀才定睛一看,十分诧异,原来是上次和王寻恩说话的那名百姓带着大批官兵,往山路上走去。
这这这……秀才没想到世上还有如此恩将仇报之人,一时脑中千言万语,汇成一句:无耻!
可惜他附身在树上,莫说骂一句,就是骂十句百句也不会有人听见,只有树叶刷刷地发出响声。
咦?此时无风,怎的树叶会响?
还不等秀才反应过来,一道又一道箭矢破空而来,官兵们不曾想会遭偷袭,一时间乱了阵脚,除去被流矢射中的,还有被自己人踩跌倒的,更有小人直接蹲下身子,试图用同僚的身体做盾。
箭雨之后,还不等剩余官兵们喘过气来,林中又炸起无数喊杀声,在山谷中有如万丈惊雷,震得众人脸色煞白,胆子小点的直接把兵器扔下,钻进道旁的树丛中跑了。为首被称作钦差的人也没好到哪里,嘴巴一张一合却不知该说些什么,握刀的手抖得有如筛糠,方才给他指路的人更是不堪,已经吓得跌坐在地上,眼睛直瞪着,仿佛随时会晕过去一般。
这等软兵弱将哪里是常年刀口上营生的山匪对手?不多时,绿林好汉们纷纷从草丛中现身,三两下就把尚有抵抗之心的官兵撂倒,其余的人被缴了武器,赶猪似的集中在一处,还特意关照了一下那位钦差和指路之人,把他们带到了王寻恩的面前。
“哟,这不是上次那位大人么,咱们不过一面之缘,您竟然还亲自劳动给咱们弟兄送来这么多利器,真是慷慨啊,寻恩在此谢过了。”王寻恩看起来一点都不生气,笑眯眯地朝那钦差一拱手,倒似真的是在谢他一般。
“你你你……”那钦差气得说不出话来,半晌才憋出一句:“大胆反贼!胆敢绑架朝廷钦差!你可知这是杀头的罪名么!”
“不劳钦差大人费心,我们大哥的脑袋有的是人惦记,您恐怕还得往后稍稍。”那位叫明杰的年轻人对此嗤之以鼻。
“哎,明杰,江湖的恩怨还是不要跟钦差大人多说了,浪费时间。”王寻恩一摆手,看向边上的另一位,“令夫人千金都还好吧?”
那小人以为王寻恩威胁他,吓得面无人色,尖着嗓子叫道:“侠士饶命,出卖你们是我一个人的主意,我卑鄙,我无耻,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可您们大人大量,千万别去找我妻儿的麻烦,她们真的很敬重您!求求您了侠士!!”说着,还往前爬了两步,十分用力地给王寻恩磕起了头来。
王寻恩叹了口气,倒也没拦着他磕头。待他连磕了几十个响头,脑门一片青紫后才轻轻一踢,将那人撂倒:“为什么把官兵引来?”
那人从地上爬起,连灰都不敢拍又跪作一团,畏畏缩缩地看了一眼钦差,道:“钦差大人贴了张告示……说近期要组织官兵剿匪……能提供线索的人就可以免除手续直接在山阳城落户……”咬了咬牙,又说:“这钦差坏得很!说什么灾年山阳余粮不足,要限制落户人口,手续费要整整十两银子!不落户的流民不许入城,也不许和城里人做买卖,他们,他们是想活活饿死咱们啊大侠!!”
“既然觉得他们坏,为什么还要帮他们呢?”王寻恩声音不是很大,脸上仍然带着笑,却把那人堵得脸色变了几变。
“有官府,管我们叫匪,没官府,管我们叫侠。人呐!”王寻恩似慨似叹,转身离去,只留下一声吩咐:“把他们都赶下山去吧。”
秀才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分明是得胜归去,那身影却看不出喜悦,反而十分落寞。
眼前又是一变。
远处隐隐传来喊杀声,却听不太真切。
“大哥,咱们的人把山遭都探过啦,全被大批官兵堵着,闯不过去呀!这样下去……”
秀才一看,是一个山匪跟着王寻恩从山上走来,两人的脸色都不大好看。
“我晓得,你不用说了。”王寻恩叹了口气,扶上了秀才附身的树干。
这树长了好些年,也有碗口粗了。
“其实大哥我一直想不明白,你当年为什么要放了那狗钦差?为什么又把明杰打发走了?”那山匪念念叨叨的,“这些年虽说也有不少新加入的弟兄,但到底比不上明杰呀!”
“是啊,都比不上明杰。”王寻恩笑了,“于明杰那孩子可不是池中之物,在咱们这小山寨当军师未免太屈才了。”
于明杰!秀才心头一震,这名字,不正是太祖开国时镇国将军的大名?
“唉,也是啊……要是明杰在,咱们也不至于被围死在山上。”山匪心有戚戚。
“行啦,别在这叽叽歪歪的跟个娘们似的。”王寻恩朝那山匪背上一拍,笑道:“谁说只有明杰有法子?我也有。走了,回山寨,吃完饭我跟大家宣布个事儿。”
这次的场景短得出奇,秀才本以为还有什么人要来时眼前景物又变了。
“霍大哥,是这儿吗?”一个身着武服的中年人站在秀才面前,侧身虚扶了一把身边的人,是个头发花白的瘸子。
“是啊,不用扶我,明杰。这段路我走过好些遍啦!”那位被称作霍大哥的老人拄着竹杖,脑袋朝秀才的方向一点:“你看那棵树,不就是大哥当年种的吗!”
于明杰顺着看了过来,打量了一会,笑了起来:“是了,好些年没见,这树也长这么大了。”
“就在这对面,咱们弟兄几个凑了点私房钱,给大哥盖了个衣冠冢。”老人说着有些哽咽,“大哥是为了我们才死的,为了我们才死的啊!”
于明杰手搭在老人的肩上,沉默了半晌才道:“大哥……到底是怎么死的?”
老人叹了口气:“那些天,咱们山头被官兵围着,不是之前你带着打的那种酒囊饭袋,那是真正在战场上厮杀过的兵痞子,我一眼就看出来了。”
“当时也不知道哪来这么多的闲兵,生生围了咱们一个月,一个月!又不是秋冬,寨里也没存那么多粮,我们省着省着,也眼瞧着粮食撑不了三天了。”
“那天大哥把我们都叫到大厅里,让王伯把剩下的饭菜全烧了,摆了一大桌,告诉我们下午有一场硬仗要打,吃饱了才有力气。可谁知道!”
霍姓老人说到这,泪流满面:“谁知道,大哥在自己的饭里下了毒啊!!”
于明杰一拳锤上树干,惊起了树梢理毛的雀儿。
“大哥说,让我们把他的脑袋交给那狗钦差,让我们全部投降,以后给人保镖护院也好,找块地种也罢,哪怕跟狗抢吃的!也比在山上耗死要强。”
“大哥,糊涂啊!!”
老人哭声嘶哑,在山里层层回响,恍若悲歌。
再睁眼时,秀才还是那个秀才,艾香呛鼻,把他从前尘中生生扯了回来。
他一伸手,摸到脸上满是冰凉的泪水。
秀才收拾好行囊,朝老树深深做了一揖,又凝视了艾丛良久,日头尚未西斜,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秀才走过的路上,不少人都捡到了一份没有署名的诗稿:
先人树木不求报
百年余荫蔽山郊
绿林豪杰今安在?
唯见荒冢漫青蒿
“大哥最后说,让我们不要在他的墓上写名字,一定要写点什么的话,就写‘侠者安求身后名’。”
全文完。
作者:喵哩
免责mode:随意
“你们看到那个帖子没?”平日最爱八卦的平头李在倒好第一杯咖啡后兴致勃勃的开了个头。不大的办公室里安放了八套桌椅,此刻一半的位置空着,显然他们已经接到任务出去办事了。
“什么贴?”老刘慢吞吞的接了一句,他的普洱还在泡着第二泡,艾灸按摩枕的力道刚刚好,微热的电机模拟着人手的力度和角度给他按摩着斜方肌,缓解那边因为长期坐办公室文书工作带来的酸痛。
“第五中学的事情呗,家长不仅在各个平台上发帖,还找了记者。”
“切,什么记者啊,不过是自媒体,才五十几万粉丝。”原本带着耳机的小薛放下了耳机,加入讨论。“这事有了营销号就肯定要闹大,搞不好最后又变成我们的事情。”
“难道这不本来就该是我们的事情吗?”小薛对面原本埋头打字的于昆抬起了头,略显凶狠的三白眼隔着厚厚的镜片瞪了小薛一眼,“人工智能滥用的所有问题本来就是我们该处理和协调的。”
“哈哈,副组长发话了,你是有什么内部消息啊?”老刘接过话头,免得那两个天生不对付的一大早就吵起来。
“我不是副组长。”于昆翻了个白眼,再次纠正同事的调侃。“但你说的对,我们之中确实有人要去解决第五中学的问题。”
“到底怎么回事啊?真的像那个家长所说,因为智教系统的歧视和错误安排,那个小孩才……”
“不好说,我们得去现场看了才知道。智教系统已经被暂时下线了,所有数据也已经封存,学校虽然还在正常上课,但是家长一直堵在门口,我们进去得低调一点。”
于昆站了起来,穿起了担在椅背上的工作夹克,人工智能和谐发展管理委员会的蓝色图标在后背上环绕成一个圆圈,中间是代表着地球和AI的抽象图案。
“谁和我去?”他看了一眼办公室,在第四处理小组里,一半的人都是通过关系进来,把智管会当作公立图书馆一样的政府养老机构,混个编制,拿点微薄的工资混日子,但也有像自己这样,真心觉得人工智能需要被监管和控制,防止发生天网危机的“杞人”。
“要查数据,不是我就是小薛,但是你看我这颈椎病又犯了,医生让我最近不要高强度低头看电脑,不然下次发病就不是当场晕倒这么轻的事情了。”老刘苦着脸,摸着自己的按摩仪,他说的半真半假,于昆也拿他这种老油条没办法,只好把目光投向了办公室里现在唯一的女同事。
“行呗,我也挺好奇他们那个智教系统的。告诉你们一个内幕消息,三刻公司的开发部门有我一个同学,搞不好这东西就是他参与开发的。”小薛全名薛宝宝,别看名字娇滴滴的,其实从穿着到性格都是个挺中性的模样,她锁上了自己的屏幕,把牛仔包利落的往身上一挂就做好了出门的打算。
于昆负责开车,他和薛宝宝平时也没多少交流,虽然一起工作也有八九个月了,但是对于这个办公室的新人,他多少有点看不惯。从花里胡哨的电脑装饰,到乱七八糟的桌面,到绝不加班一秒的任性态度,可以说哪哪看着都不顺眼。
车上两个人也一句话没说,薛宝宝开了个平板点点戳戳,也不知道是在玩还是在工作。于昆瞥了一眼副驾驶上低头忙自己的同事,把思绪集中到目前这个事情上来。
人工智能和谐发展管理委员会,简称智管会是针对目前越来越广泛的人工智能应用的一个调查和管理测评机构。作为代表着中立的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大部分时候他们都很闲,只是如果遇到一些因为人工智能产品产生的商业纠纷或者犯罪案件,会让他们协助参加调查。
调查的结果也就是一份报告,鉴别在该事件中人工智能是否存在问题。这份报告出来以后,怎么打官司就是律师的事情了。
这个工作说轻松也轻松,毕竟人工智能平稳发展的今天,出事的概率已经很小了,但头疼起来也真头疼。大部分的人工智能产品都属于黑箱产物,如果你界定他们有问题,就必须要拿出证据证明这一点,否则报告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就会大打折扣。
当然也有人会试图用钱来买通他们出具有倾向性的报告,于昆不敢说局里没人收过,但起码他自己是从来没干过。作为一个多少有点信仰的人,他可不会让几个臭钱蒙蔽了眼睛,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危害人类社会的人工智能。
五中位于老城区的中心地带,道路不宽,甚至还是单行的。上下班时间在遇到学生放学,通常会堵的一塌糊涂。还好今天到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了,路上的车辆明显减少。巨大的梧桐树挡住了整个街道,十一月的风还没有卷走所有的树叶,一半残留在树干上,一半堆积在道路的两旁。在青砖铸铁大门的旁边,一堆金色落叶之中,一个年纪四五十岁的女人,披散着头发,胸前抱着一个十来岁女孩的照片,摊坐在人行道上。
背后的白色横幅上歪歪扭扭的写着还我女儿命来的字样,稍远的地方则有几个人举着手机在拍照。
他们的车开过了前门,来到位于学校最北边的大门,这里通向学校的地下车库,而早已得到消息的门卫在检查过了证件之后也顺利的放他们进了车库。
刚停好车,就来了一男一女两个面色凝重的人,看上去就像教导主任似的。交谈之后才知道一个是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另外一个则是学校保卫科的主任。
寒暄之后,一行人往网络中心走去。薛宝宝东张西望的,嘴里小声的嘀咕着。于昆只好放慢了脚步,问她有什么问题。
“没什么,只是庆幸我生的早,要是像现在这样,上个学有几百个摄像头看着,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都被记录被分析,还没毕业我就要疯了。”小薛夸张的耸了耸肩,指着不远处的摄像头。区区一个地下车库,居然已经有不下十个摄像头,可以说任何一个角落都没有死角。
“监控到位不是好事吗,我们等下查资料也好查。”于昆皱了皱眉,他对于这套所谓的全能辅助教学系统也不感冒,但作为试点学校,应用这套系统也是经过论证的。隐私什么扽也是得到了家长的授权,真不愿意接受的孩子也直接选择了转学。
“呃,这也是目前我们面临的一个问题。”保卫科的汪主任站在不远处,脸上的神色有些不安。“所有的监控里关于那个同学的信息都没了。”
“什么?”于昆和薛宝宝同时喊了出来。
“又是监控恰好坏了的老把戏吗?”薛宝宝不满的嘟囔着,生怕别人听不到她的声音。
“如果是这样,那就不会请你们过来了,公安局早就把问题解决了。”阮副校长是个声音十分温柔的女性,她轻轻的叹了口气。“是只有陈妮娜的信息不见了,就仿佛她不曾在学校里一样。”
“什么?”
“你们看了监控就知道了。”汪主任按了电梯,示意众人跟上。“哪怕是全班一起上课的监控录像,这个学生的所有镜头都消失了。不是视频文件缺少,而是录像里面没有她,仿佛就不存在这个学生一样。”
作者:栗头
评论:求知
杏小心地把炒饭从锅里盛出来,农村的大锅没办法像正常炒锅一样抬起来。她努力几次,最后还是留下一撮米饭没办法拿出来。厨房的灯没开,只有主屋的灯亮着。杏四处张望一下,没看到显眼的工具。她放下饭铲,一边想“就这样吧”,一边摸着月光出门。
农村周围没有无处不在的照明,有一段距离的村里公路上也是昏黄的灯光。主屋有几步路的距离,隔着门窗有淡淡的影子映下来。夜色刚刚降临,周围似模糊不模糊。只有隔壁奶奶们在门口谈天,时不时蒲扇的拍击声最为清晰。
杏推门进去,姥姥正准备出门接她。
“姥姥收拾桌子腿脚慢啦,我们杏还会炒米饭呢。”
这是她在老家住的第一天。
杏大学毕业,四处想想,跟母亲提了一嘴,收拾行李回了老家。
姥爷早年去世,姥姥自己在家,几位姨们住在附近,每天中午或者晚上不定时来看看姥姥。剩下时间姥姥跟临近的奶奶们聊天,偶尔去广场上溜溜弯,一个人倒也自在。
杏临到家前十分钟才给姥姥打了电话,姥姥在电话那头笑意盈盈。
“我们杏最近怎么样啊?”
“杏要回来了吗?好啊,怎么不早说,姥姥给你买排骨炖肉吃。”
杏从小跟着姥姥长大,姥姥平常话很少,但是一直让杏有隐隐的归属感。
姥姥早年间打毛线,做十字绣。杏呼呼哒哒在院子里四处跑,一会蹲着看蚂蚁,一会摆弄院子里面小小一亩花花草草。累了就在姥姥旁边的躺椅躺下,帮着姥姥收拾毛线,或者学着姥姥的样子打几针。姥姥总是耐心地教她,教不会也不拆掉有些错乱的针脚,就是那样继续织下去。有些围巾是给杏的,杏欢天喜地地四处跑,昭告全世界这条围巾是她和姥姥一起织的。有人有疑问她就自豪地指一下错针的地方。
“这里,这里肯定是我织的。虽然只有这里没有织好。”
杏一直这么成长起来,略带活泼的性格被姥姥一直包容得很好。等到离开姥姥要去上幼儿园的时候,杏可怜巴巴地趴在床上。
“姥姥,你能不能和我一起走。”
“姥姥也要看家呢,不过你想姥姥的时候姥姥就会出现的。就像你想妈妈的时候。”
姥姥到现在还会跟杏讲起来这些事情,像珍宝一样,时不时拿出来把玩一下。
姥姥还记得,第一天放学哭着给姥姥打电话,说想回老家跟姥姥一起织围巾。
姥姥每次回忆到这里,都会大笑。
“我们杏,那个时候小孩都说想回家,只有你在说想回家和姥姥织围巾。从小就怪听话呢。”
杏不再是小孩,也不是那样灵动活泼的性格。从小磨到大,十几年学生生涯让她从一个好动的小女孩变成一个温顺的姑娘。她也并不傻,清楚地记着自己逐渐改变的过程。
像是自身的保护色一样。
上次见姥姥还是在大三下学期,教室和宿舍内弥漫的考研考公的压力压得她喘不过气。她短暂地逃回老家,姥姥也不问她怎么突然回来,只是给她倒上杯水,让她顺顺喉咙。
“回来跟姥姥睡,我对我们杏只有一个要求,就是早睡。”
这次姥姥也是一样。上次杏回来的时候颓废得跟个小孩一样,每天只是坐着或躺着。姥姥看在眼里,没说别的,每天还是在小院子里织毛衣。偶尔把杏叫出来一起晒太阳。叫出来也不说话,两个人躺在躺椅上,蒲扇盖住脸,杏给姥姥买的小音箱在旁边吱呀呀地唱着戏。
姥姥说,织织围巾,看看野猫,听听戏,再跟人聊聊天,就是一天。
“考虑太多也是一天,歇一天也是一天。”
她念叨着,意有所指。
“你过得快乐我就快乐。”
几个姨听说杏又回来了,第二天热热闹闹凑了一大桌,连老带小,纷纷扰扰。杏已经习惯这样的亲戚,上次回来好歹是大学生。这次刚毕业回来会接受更多的盘问,她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
“杏考上研了吗?在看工作了不?”
“杏有对象了没,姨给你介绍一个,也是在外面上大学的……”
“……”
姥姥在杏旁边坐着,安静地吃着菜,偶尔插几句嘴,也都是向着杏说的。
“我们杏还很厉害呢。”
“杏还是很认学的”
“杏就是回来歇息下,是吧我们杏。”
姥姥提到杏的时候,都在说我们杏,我们杏如何如何。她对待其他几个孩子也是这样认真,但是很少在一直念叨小孩。
大家都知道姥姥偏爱她的杏。杏变了,也没变。最起码姥姥爱的那个部分还完完整整地从小保护到大,是她心里的小小港湾。她每次难受的时候都在想,姥姥最爱我,我不能让姥姥失望。
她开玩笑地对好友讲,这像渐变色一样,只不过我是变色龙。渐变也变得很快。
姥姥的杏和现在的杏之间渐变的杏,像绕口令一般的杏。
姥姥对小时候的杏说,你长成什么样子都爱你。
姥姥对现在的杏说,我们杏现在需不需要和姥姥一起睡觉?要不我们杏晚上睡不着,早上也起不来。
杏刷完牙回到屋里,褥子和毯子已经铺好,刚晒过的秋凉被还散发着太阳的气息。她拖拉着拖鞋走到床沿,再蹬下拖鞋,像儿时一样。
姥姥已经在床上好好躺着,旁边的音箱磁拉拉播放着村镇的晚间电台。主持人的声音透过电波传来。
“向您播放我们最后的晚间曲,来自弗里茨·克莱斯勒的爱之悲。祝您一夜好眠。”
伴着小提琴的声音,她熟练地从包里翻出一个发热眼罩,撕开包装后愣住。杏在姥姥身旁用不着这个东西,但简单想了想还是给姥姥递过去。
姥姥接住,诧异地问,“杏,这是什么新鲜小东西?”
杏耐心地给她解释着,让姥姥躺平。解释的间隙,眼罩开始蒸腾出丝丝热气,她手指接触到眼罩上传达的温度,熨得她心里慢慢平静下来。
她轻声地说,“姥娘,这个眼罩开始发热,它有温度设定,就像这个晚间曲一样,让您睡个好觉。”
姥姥温顺地躺着,像她二十年前一样,等待着她去关灯,两个人一同平静地躺在黑暗里,手牵着手入睡。
她撕下的包装纸放在一旁的桌子上,玻璃反射的一点月光,照得它亮亮的。
包装纸上写,四十一度,祝您好眠。
作者:轻拍拍
评论:随意
李存离开公司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半了。他的头发凌乱且略显油腻,眼神疲惫暗淡,与两年前那个意气风发的大学毕业生判若两人。
市里起了雾气,无论大厦还是楼房,都在深黑色的湿润气息中沉没已久。公交车站的广告牌亮着灯,照亮一张面容冷峻、但李存永远记不住名字的企业家的脸。李存走过发亮的广告牌,就像一条水族缸中的鱼,在寂静的城市夜晚里游动。
空气中的水汽使李存感到一丝丝寒意,他把手揣进衣兜,思考在雾气中一并放缓了。他觉得自己或许并不适合目前这份工作,更适合做些偏僻的远离人群的工作,比如守墓人之类的。如果,他迟缓地想,如果明天公司大楼没来由地崩溃坍塌,是不是可以不用来上班?
如果明天自己查出绝症,辞职后该怎样度过剩余的短暂时光?
如果城市里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另一个世界,那会是什么样子?
最近李存越来越频繁地陷入这些疑惑和遐想中。
雾气似乎越来越浓,地面也变得湿滑起来。李存走过一所小学的外墙,围栏上的爬山虎极为茂盛,在低矮的路灯下泛出浓厚的紫色。
在小学外墙的尽头转弯,穿过挂着不断闪烁红色的信号灯的狭窄马路,李存经过贴着“市环境卫生所”招牌的院落。平日总亮着的灯杆不见了,院落里一片漆黑,没有一点光传出来。
李存并没有注意到这些。
在拐进另一条街道小巷时,李存短暂地停下脚步。这个游魂般的的青年轻微地“啊”了一声,左手在衣兜里抓了抓,掏出来一只圆形黑色发卡。早上出门前明明放在桌子上,怎么会在衣兜里呢?李存有些困惑,但随即眼前的异样令他抛却了这个微不足道的困惑。
眼前居然出现了一堵墙。
这堵墙突兀地立在道路中央,大约两层楼高,红砖砌成,砖缝里是彻底凝固的粗糙水泥。从墙的顶端铺展下来生有宽阔掌状绿叶的攀缘植物,叶片稀疏,繁茂的藤蔓却像网一样将墙包住。
李存一下子清醒过来。他急忙转身,身后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来时的路仿佛连同城市一起消失在深海里。
他觉得这堵墙有些熟悉,思索过后,却很肯定自己从未在什么地方见到过这样一堵墙。
李存向墙的两侧望去。这堵墙的宽度已经远远超出这条小路应有的宽度,但墙的两侧尽头居然又多出两条小路。由于隔得太远,李存并不清楚这两条小路里究竟有什么,又通往什么地方。
要走过去确认吗?事到如今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吧,总不能指望有人来救自己。短暂的慌乱过后,李存勉强平复心情。最重要的是冷静,他想,可身体并不总能凭借想法控制。
他的呼吸随着紧张变浅了,呼出的气息混入浓重的雾中。
李存扶着这堵来历不明的墙,决定先向左走。起初是小心翼翼的碰触,砖的触感潮湿又坚硬,植物紫红色的茎光滑纤细,被手指捻动。后面他的胆子稍稍大点,几根手指同时抚上。
李存回想起自己童年时常常做的一个梦,梦中自己怎么也找不到回家的路,独自在空无一人的道路上徘徊。那个梦境里就有这样一堵高大的砖墙。
他终于来到砖墙的左端。路灯的灯光照在地上,雾气在漂浮。
墙的那边有什么?李存原地呼吸了好几下,身子走了出去。
这条小路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硬要说的话,雾气似乎比砖墙之前淡了一些。李存甚至可以透过雾气,看见远处深夜中的建筑轮廓。有一栋大厦格外高耸显眼,李存轻易分辨出那是如今已经改建为酒店的旧地标。
旧地标楼顶是个钟楼,每逢整点,便会敲响洪亮的钟声。旁边是自己家的老小区,当钟敲响六下的时候,只要回到家,爸爸妈妈总会用热乎乎的饭菜迎接自己。
李存本能地想要向前走去。但他最后没有这样做。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他们看到现在的自己,一定会失望吧。李存不敢向前走了。
他留恋地在原地站了很久,望着那栋高耸的大厦。
心情平复下来之后,李存沿着砖墙走向另一侧。砖墙还是那堵砖墙。他很快走到了砖墙的右侧。
湿润的气息涌进他的鼻端。地上的光摇曳不止,李存发觉照亮这条小路的不是路灯,而是火焰。
他走出砖墙。
燃烧的火把在小路两边排列延伸,噼啪作响。这条路的雾气是如此之浓,以至于火焰只剩下奶油般浅色的轮廓。
这条路的前方有什么,李存并不清楚,也没有任何头绪。火光一直笔直地延伸到极远处,最后完全没入黑暗。
他没有别的路可以走。李存在原地站了很久,像在缅怀另一种可能。然后他向前踏出一步。
文:君莫非
注:凑够字数先交着,不然老觉得写不完了心态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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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大雪,土路泞得狠,这鬼天气,谁愿意出门?
偏这赵家庄古怪,车来人往,比平时还热闹三分。为何?江湖传言,兽王刀要在此地现世。
“师父,这兽王刀到底什么来头啊?”少年坐在酒馆里,手里转着兽皮帽,坐不住似的张望着几乎坐满了的酒馆大堂。
被他称作师父的是个精瘦的中年男子,皱了皱眉头刚要说话,就被一道沙哑的声音打断了:“年轻人第一次出门吧,连兽王刀都不知道?”
少年倏地看向那位说话的老人,完全没注意到自己师父拧起的眉头。
老人嘿嘿一笑,刚要开口,只听吱扭一声,酒馆的门被推开了。
进来的是个和尚,脑袋上冒了点青茬,白色的戒疤就分外显眼。和尚身后背了个竹篓,上面攒着一掌厚的雪。
“少林寺也派人来了?”
“没长眼睛吗?看不到人身后背着的药篓?那是照识大师!”
那是谁?少年看向方才跟自己说话的老者,见人家脖子伸得老长,丝毫没有搭理自己的意思,又回头想请教师父,发现自己一向自矜的师父也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和尚。
少年琢磨着,这是遇上高人了?想也不想就高声喊道:“大师,这儿有空位!”
他初出茅庐,既不懂规矩也不通人情。这一嗓子喊出去,惹得整个屋子的人都对他怒目而视,方知犯了忌讳,登时不敢乱动,只是偷偷瞄向师父指望能帮自己解围。
他师父也没料到这傻小子能这么没眼色,脸上表情变了几变,挤出了个客气的微笑,向走过来的和尚颔首致意。
堂上气氛缓和了些,多了窃窃私语声,只是明里暗里的目光仍旧令人芒刺在背。少年老老实实低头喝茶,却听见师父同那位高人攀谈了起来。
“在下张文鹤,久闻照识大师圣名,不知大师冒雪赶路,是要往哪里去啊?”
和尚倒没什么架子,叫来小二点了茶水,和和气气地说:“不瞒施主,贫僧此行,是奉了师命,为兽王刀而来。”
两人的交谈声并不算小,旁人又是有意探听,照识此言一出,堂上又是一静。
“大师的意思是,少林也有心取得这兽王刀?”
“施主误会,魔刀认主,少林刀法自成一派,并无求宝之意。只恐这刀所从非人,沦为凶器,酿成大祸,是以派遣弟子前来探看。”
一旁的老者忍不住插嘴道:“听闻大师与少林寺久疏联络,此番专程请您走这一趟,想来极是看重这魔刀呐!”他刻意强调“极是看重”,言辞间流露敌意不小,比起方才的态度,可谓天差地别。
照识只是微笑。
老者激将不成,自讨没趣,也不敢真的挑衅这和尚,只得悻悻喝干了杯里的残茶,没好气地指使刚给照识上完茶的小二添水。
少年在一旁稀里糊涂听了半天,憋了满肚子的疑问,好容易等了个没人说话的空,左看右看又觉得气氛不大对劲,也不敢吭声。
照识见他窘迫,温声道:“小施主有什么问题便问吧。”
少年抬头,方才离得远没仔细看,这高人不像他想象那般威严,倒好似邻家的农伯,心中不由生出几分亲切。便将刚才没得到解答的问题提了出来:“大师,兽王刀是什么啊?”
“那是一把魔刀,拿得起便能使出顶尖的刀法。”照识说。
赵家主宅
“不过五百两银子的小生意,怎么劳动白梅夫人您亲自跑一趟。”
赵家掌事名叫赵宽仁,生了张和气生财的脸,只是眼神里闪着几分藏不住的精明。
被称作白梅夫人的女人约莫四十岁,保养得极好,只是眉目寡淡,不怒自威,看起来十分不好亲近。
她不紧不慢地喝了口茶,道:“都是生意,哪里论大小,赵庄主言重了。”
“听雪山庄在江湖上向来以信誉著称,您这一句话倒让在下明白了几分这口碑的来由。”
“赵庄主也跟江湖人打交道?”
“道上的人消息灵便,做生意嘛,多知道些消息总不是坏事。”赵宽仁呵呵笑着,面上看不出异样。
白梅也笑了笑。
“既如此,想必庄主对江湖上近来的传言也有所耳闻。”
“夫人指的可是兽王刀的传闻?”见白梅不紧不慢地品着茶,赵宽仁只得继续道:“近来庄子附近多了好些江湖人,想必大都是为此而来。不瞒夫人您说,在下与族内兄弟这几日一直悬着心,听说那兽王刀乃是江湖至宝,想来赵家庄是免不了纷争啦!”
“赵氏乃将门之后,又向来不涉江湖纷争。情况再乱,想来贵庄自保也是无虞。”
赵宽仁眉头舒了舒:“承您吉言。”
.TBC
vol.227【感情】《辞呈》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背景:请喜欢日料店甜点的朋友们务必看下这个视频,这是日料店里常见的南瓜挞: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Du41177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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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呈
店长:
展信佳。
现正式向您提出辞呈,辞去“南瓜挞”咖啡厅女仆一职。
自您收留我来,已有十余载,如今我不再是少女的年纪,扮演的女仆也无法再取悦到客人。继续留在店中,只会成为您的负担,所以我决定自行离开,不再给您增添烦恼。
我此番离去,绝非是对您、对您的书店有所怨言。忆起十多年来的种种,我对您只有感激。尽管您一直在我面前扮演着一个愚蠢、肤浅、自作聪明的商人,但我知道您的作为,实际上保护了我,保护了一个愚蠢肤浅的人绝对不可能去保护的东西。不过不可否认,您确实有点子自作聪明,您以为您拙劣的演技可以欺骗到我,这是我所见到的,您最愚蠢的一面了。
我简单说下,这十年来您在我眼中是个什么样的人吧,这样也可以让我的感激变得更加真诚。
十年前的我,只是一个十岁的小女孩。所有人都以为我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鬼,不但没有将父母的罪迁怒于我,还将我塑造成了一个自小就被苦难教育戕害的受害者。一般的孩子,十岁多半没有把字识全,但请不要忘了,我家曾是书店,我的父母是苦难的歌颂者,我开智很早,父母对我实施着严苛的教育,每天逼着我听说读写,十年前我已经记事,自然知道发生了什么。
十年前,伴随着新青年的觉醒,苦难之城变成了快乐之城。人们意识到人应当快乐地活着,歌颂苦难、赞誉牺牲……上一辈人的天经地义变成了有违人伦,那些载了错误思想的书本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违禁品。我家里堆满了违禁品,觉醒青年们将这些违禁品一件件地卸在我父母托着的木板上——他们歌颂苦难,让他们遭受苦难是对他们的尊重与祝福,让他们被知识压垮是对他们的成全和奖赏。
我的父母被祝福和奖赏压垮了身子,接着又被笔记和书信呼了当头一棒。觉醒青年们在书店里找到了了订货单和留言簿,按图索骥,像挖土豆一样挖出了一串错误思想的拥趸。骨折和瘫痪没能杀掉我的父母,但对友人和爱书之人的愧疚能。
如果不是您的收留和收购,一个无依无靠的十岁女孩如何长到今天呢?
您将我连我家书店一同买下。
书店的书架被您重新扶起,您将架上的书换成了觉醒青年喜欢的彩色读物,您将半个书店改成咖啡厅,你让我穿上了连膝盖都盖不住的短裙,用最假的声音唤客人“主人”。
不得不说,这是我最不满的一点,你把我当洋娃娃打扮,还让我说蠢话,当我被客人调笑、骚扰的时候,当我被觉醒青年尊重、祝福的时候,你都没有站在我的这边。你就像一只皮皮虾,你不清醒、不进步,只是不想得罪你惹不起的人罢了。
这没什么不好的。
在快乐之城,追求快乐和回避苦难是绝对的正确,你只是做正确的事罢了。
而且相比你的优点,这些缺点并不足以让我厌恶你。
我在这里,再次,正式地,向您表示感谢。
感谢您留下了我家的书。
苦难之城的人背负着原罪,这里原本是思想犯的流放地,我们身上都流着思想犯的血。我家的书是思想犯和思想犯的后代写的书,它们记叙着有罪的思想,按进步青年的说法,是旧时代的大毒草。
有的毒草鼓励青年踏足未知险地,有的毒草鼓励青年质疑科学真理,有的毒草鼓励青年无私奉献,有的毒草鼓励青年为爱牺牲……这些毒草否定了物质的唯一性,将虚无缥缈的思想情感当做了生命的全部意义,最终只会得到一具残缺的身体、一个毫无意义的谎言。
我的父母因为贩卖这些书获罪,我家书店的客人因为在书信和留言中表达了对这些书本的喜爱获罪,把这些书留在书店——哪怕是书店上锁的仓库——也是非常危险的。
不知是不是您刻意安排,那天晚上您在吧台落下了钥匙,我则寻着灯光撞见了您偷偷看书的模样。
你知道我有多吃惊吗?
我真的没想到,在书店摆满卡通画和写真集,对赠品和工艺如数家珍,只会向客人推销哪本书哪个角色适合当妻子的您,居然会倚靠在仓库的书架上,流着泪读《真理亚》。
《真理亚》讲的可是试管婴儿和克隆技术成熟的时代,一名想要体验爱情、想要结城家庭、成为母亲的女性的故事啊。觉醒青年是反对生育的,觉醒青年将生育视为对女性的剥削。快乐之城里没有产科大夫,快乐之城里的所有人都将自己视为最后一代,毫无后顾之忧地挥霍着祖辈积累的财产。我没想到你会看《真理亚》看哭,毕竟我当时并不觉得您是会读书、会体验的人。
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那是你故意做给我看的。
但不管那次是不是故意的,我都要承认,您在那之后也是一名非常优秀的书友。
在愉快之城,不对他人读书指手画脚的,就已经足够优秀了。
我今天的辞职,您应该早已预料,或者说这本就是您一手安排的吧。
之前您指名我接待国外来的客人,特地吩咐了不能怠慢。您说这样的贵客可不能吃店里南瓜挞,让我带他去最好的点心店吃现烤的手工蛋糕。
他说他是书之国的旅行者,也是书之国的移民官。他邀请我到书之国,那是一个没有进步青年,只有爱书的人的国度,每本书都能在那里找到爱它的人,爱书的人也能在那里找到所爱的书。我的天,我有多久没有听过这句话了呢,这可是我父母曾天天挂在嘴边,我家书店的宗旨理念啊。这位贵客希望购买苦难之城的书,他承诺会将书好好存放在一个照得到阳光的房子里,让它们可以被人捧在手中阅读。
我只是一个寄人篱下的咖啡店女仆,书本的买卖我本无权过问,您能在卖书之前征求我的同意,我非常感激。我希望我家的书能有我们以外的读者,但卖书一事最终还是请店长定夺。
另外,您能将我作为一名爱书之人推荐给这位贵客,我感激不尽。我与他相谈甚欢,相见恨晚。
我从他那里得到了书之国的签证,您看到这封信时,我应该已经坐上了前往书之国的火车。
我将移居书之国,这也是我向您提出辞职的原因。
为感谢您这十年来的照顾,我附上两件饯别礼。
一是关于南瓜挞的。如果忘记把南瓜挞从冰箱里拿出来的话,可以放进烤箱150度热五分钟。
二是关于书之国的。我用我的签证保证您的人格,如果您对南瓜挞厌倦,或者对书之国有所向往,可以来书之国居住几日,签证已经为您申请下来。欢迎您来我的书店,如有需要,我可以为您准备女仆的装束^ _ ^
此致
敬礼!
您的书友xxx
xx年xx月xx日
作者:原殊
评论:无声
(滑铲之作,谨慎阅读)
我一直认为我是个平平无奇的人,没有过什么中二时期,也没有浪漫的幻想。充其量我不过是一堆细胞,在物种上并不宝贵,在社会中也微不足道,所以我始终贯彻着自己的身份,浑水摸鱼地度过四年大学,象征性地考些证明,然后找一份中规中矩的工作,过得也能有几分闲情逸致。
前几天我在高中的群里看见通知,说他们打算举办一场同学聚会,那条@全体成员的消息下是各种积极的响应,而我诧异的却是我竟然在这个群聊里待到了现在。划拉了一下成员列表,用着本名的我还能有几分摸摸糊糊的印象,而其他人我则是一星半点也想不起来。毕竟我一向是个双向透明人,不仅在别人眼里透明,自己对其他人则更不上心,所以当班群讨论地热火朝天的时候都没有一个人提到我的名字,当然我也乐得清闲。我认真地对着这个群研究了一会儿,找到列表最底下的那个灰色头像,昵称起得还有几分当时流行的非主流的风格,恐怕号主已经把这个号码弃置好久了——这也是我唯一加了好友的人。
我很快腻烦了群里不断跳动的消息,干脆地点下退出群聊。不过这反而显得我这个下午更加无所事事,我从联系人里点进那个灰色头像,时间已久,记录什么的当然全都没有留下,这种时候就能证明大脑有着多么强大的存储功能,我费力地从记忆里捞出那个名字,安可。
我与她认识的时候是高二——虽然是同班同学,但高一上学期除了班委我几乎没和任何人说过话,那之后她又因家中出了变故暂时休学,直到高二才复学,无怪乎当时我对她完全没有印象。当时我的座位靠在角落里,是唯一的单桌,也因此被迫地和她成为了同桌。当她热情洋溢地叫出我的名字时我被吓了一跳,脱口而出:
“你不是转学生吗?”
霎时教室安静了下来,陷入一种些微诡异的尴尬的气氛,而我想的却是说不定这个转学生已经把班上的花名册给背了下来,是为了和同学打好关系?毕竟突然转学却是容易被排挤,那我刚才说的话确实有些不太礼貌…我游走着思绪,却没有意识到该说一些缓和气氛的话,直到她清脆的一声笑拉回了我的注意。
“说对了两个字,要说的话,不是转学,是转生哦!经历了一年的时间于此重获新生——叫我安可就好啦。”
前半段激昂的介绍到后面语气一转,她表演般地张开双臂,如果不是教室空间不够大或许还会像动漫里的特写过场一样转两圈,而说出名字的时候语调却格外地轻。班上发出一阵哄声,而她坦然地站在那里看着我,我感到有些目光聚焦了过来,轻轻呼出一口气:“你好,安可。”
我想她或许有些中二病在身上,也可能只是具有少年人特有的肆意张扬。即使休学了一年,她也在短短几天内就和其他同学打成了一片,我的桌子也再也不是被遗忘的角落,每天人来人往络绎不绝。但这些都没有影响到我,如果说一个人厌恶热闹与嘈杂,那他会被形容为一个喜静或者孤僻的人,而我没有什么个性,只擅长随波逐流,日子过得照样平淡如水。
临近期末的时候,学校出了一件大新闻,当然我只是听别人口口相传,简单来讲是隔壁优等生与语文老师的绯闻,各种猜测一直甚嚣尘上。我对师生恋没什么好感,但也算不得偏见,尤其还是隔壁班的事情,因此很快把这件事抛之脑后,大概一个月才得知了这件事的后续——语文老师不堪舆论困扰而辞职,而优等生则被她的父母关在了家里,连退学都没有出面。
这些一手消息基本都是安可告诉我的,我难得地产生了好奇之心,毕竟别人对此都是猜测,安可却一副确凿其事的样子。注意到我探究的目光,她神神秘秘地靠近我说道:
“我啊,去送别老师了哦。”
“果然因为舆论老师看起来很苦恼的样子啊,据说是要换个城市定居了,真是可惜啊。”
“虽然没有明说,但是我知道的,老师他们可是纯爱啊。”
我耸了耸肩,心里不太相信她对纯爱的定义,不过到后知后觉地想起了另一件事。
“最开始传出他们的绯闻的时候,也和你有关系吧。”
“因为是纯爱嘛,爱情是可以冲破世俗的枷锁的吧。”
她的脸上甚至带着向往的神情与纯粹的祝愿,笑容真诚而动人。我多多少少习惯了她异于常人的脑回路,说不定她还和那位优等生说过“爱要大胆说出来”之类的话,无论是想看热闹还是发自真心,我对别人的事向来没什么兴趣,于是三言两语地敷衍了过去。她倒是热情不减,话锋一转又说起了别的事。
随着步入高三,这件事已经完全没了热度,更何况高考迫在眉睫,八卦也几乎都销声匿迹了,只有安可仍然一副自在惬意的样子,完全没有对未来的忧虑。
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高考当然算得上是人祸,起码我单方面这样认为。在高考的前几个月,我们班上的一位男生突然倒地不起,虽然造成了一时的慌乱,但大家只是觉得或许他平时太劳累了,毕竟熬夜总有累计上来的危害性。安可自告奋勇地把他送去了医务室,我才发现她力气是真的不可小觑,扛着一个人下楼梯都能毫无压力。我当然没有跟着去的打算,只是在楼梯口晃悠晃悠地回到了教室。
而一节课还没完,学校里就响起了救护车的鸣笛,安可迈着轻快地脚步回来向我分享最新的消息——那个男生并不是因为学习压力或者作息紊乱晕倒的,而是因为急性食物中毒。这又牵扯出他的父母信了邪教,使用着教会提供的食材,还有一些据说能让人变得聪明的奇怪偏方,日积月累,终于在从家里带来的果干上出了事。当然这是接下来一个月的进展。那个男生保下了一条命,却不得不住院,必然是赶不上高考了,我们的班主任对此很是唏嘘,在班会课上把反邪教之类老生常谈的话题又拉出来讲了一遍。
我对此仍然没有兴趣,于是和安可交换着本子下五子棋。
“不过说到底,邪教是没办法被证明的东西吧。”
下着下着,安可突然在纸上写了这么一句话。我认真地找了一个落子点,堵住一个十字,然后在那句话上打了个勾表示自己看了。
“只要赞美着死后世界的话,是真是假就完全不会知道了。”
“啊,因为蒙受神灵的感召所以激动地昏了过去——继续这么忽悠人也可以 。”
“如果是真的就好了o(`ω´*)o真希望秦泽同学的幽灵可以亲自告诉我啊——”
“不过果然没有验证真假的机会吧,活得好好的呢。”
总之,因为安可在这些事上的分心,那次五子棋以我的大获全胜而告终。
我惊讶于我对那些事还有那么鲜明的记忆。我总是像一个旁观者,像在看一场记录着名为安可的人的校园生活的电影,而她的同桌也只是不用画上五官的路人甲。老实说我挺满意这种身份,或许也正因如此对少有的互动都印象深刻。就像胶卷的快进一样,下一次像这样的互动,似乎就是在高考之后了。
我们的考场就是相对的两间教室,因此要找人非常容易,虽然考完试我就想直接溜走回家,但安可似乎是提前交卷了特意在等我,毕竟当了一年半的同桌,一个饯别的邀请我也不至于拒绝,于是我跟着她来到了天台。
安可跨过天台的栏杆,一只脚悬空,然后转头看向我盈盈地笑:
“有没有被吓到?”
我摇了摇头,无奈地向她走了过去,学校的教学楼共有八层,虽然不算是太高,掉下去仍然没有什么生还的可能,我瞥了一眼楼下,出于好心地告诫:
“可不要太相信学校栏杆的质量啊。”
安可完全不听劝,姿态放松地仰在栏杆上,有种摇摇欲坠的危险感。我听见楼下传来一些人的惊呼,于是默默后退了两步,退到视野盲区之外的位置。
“我说,你相信来世吗?”
就在我以为安可要像一个吟游诗人一样仰望天空,然后浪漫告别的时候,她突然冷不丁地开口。
“我不知道,反正也无法被证伪,不就是信则有不信则无吗?”
“嗯…你还记得那个男生吧,神明啊来世什么的,真令人好奇。”
饶是我也能从她的话语里听出一些不对,犹豫地刚想开口,又被她已不容置喙的语气打断了:
“我说你,当了一年半的同桌了,好歹应该加个好友吧。”
“…如果真的有来世,那样你就会知道了。”
我有无数个否认的说辞,作为同学的担心,朋友——虽然不一定能算——的关怀,哪怕是过路人也在楼下声嘶力竭地劝说她不要冲动。而我呢,或许说一句来世会没有记忆,或者直接不同意她这个要求,都可以轻松化解掉逼近的危险。但我没有劝说,也没有拒绝,因为这是别人的事,旁人无权置喙,大概如此。
我只问了一句:“期限呢?或许我也会换掉这个号码。”
“十年怎么样?不然的话五年应该也是可以的…”
她低着头认真的盘算着,我加上她的好友,我想我确实把她当成一个朋友,虽然轻飘飘又没有实感,但这就像互动电影的meta元素一样,我并不讨厌,反而同样认真地回应着她说的话:
“那就十年吧。”
她嫣然地笑着,我不禁想象,初次见面时的她是否就是某种转世?所以她始终像浮游不定的流云,不怀有任何沉重的心绪。
然后她一跃而下,我没有上前查看情况,也没有多做留恋,而是转身出了教学楼。毕竟我今天原定的计划就是要早些回家的,这下更得加快脚步。之后关于安可的新闻似乎也在沸沸扬扬的报道,但我并不怎么关注网络,身边反而像是无一人关心此事。不过我知道安可的今生已经结束了,所以我也从不好奇,只是一直用着同一个社交软件与同一个号码,在群聊与联系人上都保持着尽可能的简洁。
我看着那个灰色的头像看了一会儿,然后叹了口气,点开主页再按下了删除键:
“十年,已经到了啊。”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缪斯的手指
当老爷将提议砍下小姐手指的庸医赶出家门时,我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我家小姐年幼丧母,生下便失去了嗓音。但仿佛是神为了弥补小姐的不幸,小姐得到了缪斯的馈赠。她小小年纪便展现出音乐上的才华,如同一只琴弦上的精灵,振动翅膀便能撒下灿烂的仙粉,呼来春天的暖风,手指轻轻一抚,便能融化冰雪,苏生万物。
她五岁便在音乐界崭露头角,七岁便穿着金色的礼服在音乐大厅演奏,每当国家有重要使节来访,便会有大臣恭敬地向老爷递上一封白底金边的邀请函……
我因母亲聋哑学过手语,有幸成为了小姐的贴身女佣。我虽会手语,但最重要的工作却是保护小姐的手指。我每天都为小姐擦护手油,我用最顶级的动物油脂和玫瑰蜂蜜涂在小姐手指的每一寸指节,让她白皙的手指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小姐如此完美,那必定有歹人心生妒恨,就像所有童话故事里的完美公主一样,小姐也遭遇了邪恶女巫的恶毒诅咒。
那是一场为底层穷人举办的慈善晚会,除了一般慈善会都会分发的食物和旧物,老爷们还心血来潮地为这些穷人准备了音乐。
小姐作为上流音乐家的代表,出席了这场晚会。她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完成了演奏之后,她便亲切地为穷孩子们分发起了糖果和点心。我与小姐专心于慈善,一时大意没有设防,突然,一只混进孩子队伍的矮小侏儒捉住了小姐分发糖果的手,在小姐那双涂满牛奶与蜂蜜的手上涂满了污泥一般的脏污。
我尖叫,冲上前去,想要扯掉那侏儒的脏手,但它如此用力地握住小姐的手腕,让小姐也疼得哭了起来。警卫很快赶到,拉扯起了两人,想把那侏儒和小姐分开。在侏儒的奸笑和警卫的呵斥间,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别弄伤小姐的手”。
我从未见过那侏儒一样的邪恶生物,它与小姐无冤无仇,却能毫不在乎地毁坏别人最珍贵的东西。警卫打断了那侏儒的双手,它不但不痛苦哀嚎,反而挥舞着断臂发出了刺耳的讥笑。我扶住惊魂未定的小姐,拿出手帕擦拭着她手上的脏污,那侏儒被警卫拖出了会场,但它却唱着诡异的歌,那歌声仿佛有魔力一样,不管那侏儒被拖出多远,都缭绕在我的耳边。
“你的好日子,你的好运气,到头了,统统到头了!”
啊,我的好日子确实到头了,我一生中最大的幸运就是能服侍在小姐的身边,但今天小姐在我的眼皮子底下遭遇了如此的不幸,她甚至因此伤到了她最为宝贵的手指,如论如何我都难辞其咎。就算回家以后老爷气得一枪崩了我,那也是我应得的。
我能活到今天,仍陪伴在小姐左右,全得益于小姐的仁慈。
小姐宽恕了我,并许我继续陪伴在她的左右,我仍给小姐擦护手油,但她的手却不再像以前那样洁白无瑕了。
她的手被那侏儒涂上了黑色的污泥,还被掐出了数道触目惊心的血痕。医生说她的骨头被捏坏了,污泥跟着伤口进入了小姐的皮肉里,小姐的手上永远都会留着几道黑色的印子。
那以后,小姐仍会练琴,但再没有出席过音乐会了。
门庭变得寂寥起来,不但请小姐演奏的人变少了,请老爷演奏的人也变少了。
老爷仍锲而不舍地寻找着全国各地的名医,不断地购买秘方膏药,家中值钱的东西被一一变卖,最后值钱的东西只剩下了小姐的那架名家手作的琴——但小姐早不再抚琴了,她的手被厚厚的药膏纱布包得像个沙包,根本无法拨动琴弦。
一个又一个的佣人因为说闲话被解雇,或者在被解雇前自己辞了职,等回过神来,家里只剩下了我一个佣人。
我的佣金被拖欠了一个月又一个月,但只要能与小姐和这个家共进退,那我也别无所求了。人不是只为金钱而活的,对我而言,长年累月与小姐共处的情谊,比佣人的佣金更加重要。
我最重要的工作仍是护理小姐的双手,但在小姐双手上涂抹的东西从香甜的护手油变成了刺鼻的药膏。那几道黑色的抓痕仍留在小姐的手背,我褪下小姐手上的纱布,忽然触到了坚硬温热的触感,我吓了一跳,这触感来源于指腹,绝不是指甲的触感,我一把撸掉了小姐手上的纱布,只见小姐的指尖变成了金色——那金色长在小姐的骨肉上,就像小姐的手指,是小姐的骨肉变成了金色的金属?是小姐的手指变成了金块?
我忙叫来老爷,老爷捉着小姐的手,却怎么都不能把金块从小姐的手上摘下。小姐手指在老爷的手里被掰折来掰折去,眼眶里渗出泪来。
老爷比谁都知道小姐的手的金贵,但小姐的手真的变成了金子,老爷却不再爱惜这双手了。
他穿着粗气,问我给小姐涂了什么药膏。
我哆哆嗦嗦地拿出药罐,他看了一眼,便披上大衣夺门而去。
他拖来了给小姐开药的医生,医生目瞪口呆地看着小姐金色的手指,发誓这决不是药膏的问题,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医生还舀了一指药膏涂在自己的手上,他坚称自己的药没毒,还当着老爷和我的面舔了一口。
老爷陆续叫来其他医生,他们也坚称自己的药没问题,只教了按摩手法的医生倒是安逸,他们被老爷一股脑儿的叫来,只需说这是药膏的错就行。
其中一个医生,是略懂巫术的巫医,他见了小姐的手指,便咬定小姐中了诅咒。这种诅咒会一点点把人变成金子,最后夺人性命。
一听小姐会死,我忙问医生治病的药方,结果医生说这毒无药可治,只能将变成金子的手指切下,这样还能保全没有变成金子的肉体。
老爷将这庸医赶出了家门。
这是当然的,小姐的手指可不是一般的手指,它可是缪斯的馈赠,现在她的双手只是变成了金子,如果得到医治,肯定能取回这份馈赠,让这个家重振旗鼓;如果听从这庸医的处方,早早切了小姐的手指,那就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老爷找到了琴的买家,用对折的价格将琴卖了。
他用卖琴的钱请了一个又一个懂巫术的医生,他们对小姐的诊断倒是一致,都说这是一种诅咒,不少医生还提到了同一个病症的名字——黄金症。
他们给出的处方,自然是将小姐的手指切下,当然也被老爷当庸医赶了出去。
小姐变成金块的部分一点点地向心脏蔓延,从手指蔓延到手腕,从手腕蔓延到手臂,然后她的脚趾、她的头发也变成了金子,医生说那是金子顺着血管到了这些地方。医生也不再提议切掉小姐变成金子的部分,改给小姐开了内服的药。
小姐的手脚都变成了金子,整日躺在床上。我也不用再给小姐护理双手,每日只需为小姐擦身、服药。
“你的好日子,你的好运气,要来了,就要到来了!”
我惊觉那是侏儒的歌,它是如此欢快,就像节日的乐曲,仿佛有一支庞大的节庆队伍,从窗下经过。我猛地推开窗子,窗下哪有什么节庆队伍?什么都没有。
老爷不再请那些无用的庸医。药也不再买了。
家里变得空空如也,不知何时起,宅邸的门口挂上了一块“待售”的牌匾。
小姐的手指还在手上,缪斯的馈赠却不在了。
我仍一日日为小姐擦拭双手和身体,她的腰背也变成了金子,全部变成金子只是早晚的事。小姐变成金子以后我会怎样呢?我是为了小姐才在这的,我的使命是保护小姐的手指,但现在小姐的手指变成了金子,小姐也快要不在了。
小姐能看见的血肉只剩下她的脸了。小姐出事后,我心中有愧,没敢对视过她的双眼。今天我鼓起勇气打量起她,发现她的脸就像戴上了石头面具一样了无生气。
小姐本就无法开口说话,所以一直安安静静。失去了手指以后,她无法动笔写字,也无法使用手势手语。我这才想起,自她出事以来,我就再没听她一个字。
她的耳朵变成了金子,我不确定她能不能再听到声音。我想用手语和她说些许话,却不知说什么好——说什么都没有用了,小姐的手指、小姐的性命、小姐的希望,早就不见踪影了。
我只能胡乱挥着手势,小姐的眼睛跟着我的手指左右移动,就像我曾经跟着小姐的手指一样。
我“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如果当时好好看好小姐的手指,就不会让那侏儒乘虚而入了。
我哭得如此伤心,甚至惊动了老爷。
老爷以为小姐没了,火急火燎地奔来,他发现小姐安然无恙,又把我训斥了一顿。
小姐并不是平躺在床上,她的腰背变成金子的时候,是靠坐在床上,所以她现在也以靠坐的姿势靠在床头,我的悲伤和父亲的焦躁,都被她看在眼里。
她咧开嘴笑了起来,然后变成了一尊快乐的金像。
一切都结束了。我失去了我的小姐,但心中却没有空虚和遗憾。
老爷结清了我的佣金,为了感谢我为小姐的付出,他给我的报酬相当可观,似乎是将卖琴剩下的钱都给我了。他对我唯一的要求是,为保全小姐的名誉,不可告诉别人她染上诅咒的事。
我离开了老爷的家,不久便找到了新的主人。我对小姐的忠诚似乎成为了一段佳话,新的老爷听到我的上家,二话不说地雇佣了我,为他热爱绘画和雕塑的聋哑儿子负责手语的翻译。
我在新老爷家中的工作非常顺利。
然后有一天,我在少爷交好的收藏家家中见到了一尊熟悉的塑像。
那是一尊做工精美的少女金像,她保持着靠坐的姿势咧着嘴笑着。
收藏家说这尊金像是他在拍卖场拍下的,因为这块金块的重量非常可观,竞争相当激烈。
他看重的是金块的纯度和质地。其实他不喜欢金像过于直白的表情,也不喜欢金像过于僵硬的坐姿,这金像只有发丝和体态的做工有点意思。他希望少爷能将它塑造成更加美丽圣神的姿态,令它能够配得上它的名字——《缪斯的手指》。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笑语
备注:同人 / 背景:《驱魔少年》神亚
1、
亚连沃克第三次见到那朵花苞的时候,手上的洗碗泡泡从手腕上滑了下去,渗进衣袖和手腕的衔接处,黏糊又冰凉。
他盯着那朵花看了好几秒。
胡乱地冲了下手掌,带着一路水珠跑了出去。
花蕾的生存期总是不算长。
有些花白日盛开,夜晚蜷缩,第二日绽放如初。
有些花朝生暮死,绚烂不过一刹。
而剩下最后一种,早在开放前,就已死在干旱或寒冷中。
它们从未拥有一秒花期。
——这朵花早该死了。
这是亚连沃克在昨天夜里下的结论。
近日入冬,前夜里下了霜。这种娇嫩又脆弱的漂亮东西总扛不过这种天气。
可奇怪的是它还活着。
沾水的手,指尖微微触碰花朵的边缘。寒冷中人的感知能力会减少。少年人却目光专注,指尖触碰时,隔着一点虚无的空气,他古怪地感觉到一阵少有的温暖。
一如水汽漫上眼眶。他忽然笑了起来。
-
【战后】一个简单又尘埃落定的词汇。
它意味着战争结束,胜负已定,继往开来。
这是属于幸存者的新世界。
他们高呼着属于胜利,同时歌颂圣洁持有者们在最后战役中的勇敢与奉献。
战后的世界产生巨变——诺亚消失了,一同消失的还有存在于人间上千百年的圣洁与恶魔。
最后战役那夜,沉睡的似乎神明睁开了双眼。
祂平等地收回了对人类全部的祝福与诅咒。
像是遵从了“某个人”的愿望,赋予了世界全新的安宁,与之对应的,祂切断了全部人类可以了解神和触碰神的路径,永远地离开。
无论是第一次大洪水中留下的诺亚,还是人类。
神赐予了最后的祝福,让他们继续平凡又孤单的继续生存在这个星球上。
像是某种爱,又像是某种惩罚。
驱魔人失去了神赐予的力量,沦为普通人,黑色教团的存在变得诡异又稀薄,在圣战后的几年,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
想来人们总是健忘的。
忘却痛苦,重拾笑脸,他们在曾经用鲜血筑起的土地上幸福生活,放声高歌。
也许在不久的百年后,他们将彻底忘记这场战争,忘记这世界上曾经存在过那些怪异和守护者,和那些暗无天日血淋淋的岁月。
然而,这也是那些曾经的牺牲者们共同的愿望。
2、
亚连沃克在战后,选择了离开教团在国外定居。
最后的落脚点不是英国,而是远在东亚的日本,同行的还有同在黑色教团的前元帅神田优。
为什么两人会选择一道,个中缘由许多人都不明白。
毕竟当年剑拔弩张的两个死对头,如今决定在彼此的往后余生低头不见抬头见。
想来也是需要一些勇气的。
亚连沃克这个寄生型的驱魔人,在失去圣洁后左眼在第二天就彻底失明,被寄生的左手被医疗班努力救了下来。但由于长期寄生化,他的左臂比常人脆弱许多,上面布满大大小小面积的红色纹路。像是某种新生血液流淌的痕迹。
许多寄生型驱魔人在战后,都不得不开始思考身体衰弱这个问题。
长期负荷圣洁后的身体脆弱不堪。
如果战争没结束,他们可以选择和带着圣洁的躯体一起消亡在战场上,而现在,他们必须坠落人间,思考怎么重新作为一个普通人该怎么生活。
亚连沃克第一次洗碗的时候,因为左眼失明,估算错了位置,盘子啪地一下,在地上碎成了好几瓣。
神田优插着手在后面嘲笑他。“白痴豆芽菜,你让我想到了水里的水藻,勾不住东西的那种。”
暖和的初秋光线落在白发少年人的脸上,他神色不虞地转头看向自己的同伴。
“呐,神田。”他银色的头发长了,落在肩上,松松扎了个马尾。他挑眉走过去对上神田优对的视线。“你刚刚,难道,是在嘲笑我吗?”
“啊,虽然身体是没用了点,但智力还没有完全退化到不能用呢。豆芽草。”黑发的同居人此刻露出赞赏的神色。这是神田优和亚连沃克相遇以来,少有的表示肯定的口吻。
亚连沃克闻言笑了笑,下一秒飞速将手上洗碗的泡泡糊了对方一脸。
泡沫反射着日光,神田优一脸面无表情地恼火。
亚连沃克则手背捂着嘴哈哈大笑。
秋日正好,他银色发丝在阳光下晃动泛着亮色,像是一道道从天上落下的星星。
-
战争后的几年内,黑色教团的整体属性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曾经的世界战力中心,如今在军方政府间平衡调整,教团的力量渐渐下沉至各个政治中心。
哪怕战争结束,他们依旧时刻掌控着世界的脉络。
只不过失去能力的驱魔人被彻底当成了弃子。
哪怕拥有考姆伊一干人的极力争取,被遣散也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那年,亚连沃克当年获得了一笔足以还清库罗斯欠下的借款,还能让他后半辈子随意挥霍的遣散金。他对此很平静,但不用在为了库罗斯的借金东奔西跑确实是一件好事。
只不过曾经在他身边金色小家伙,这次却没法再和当初一样,将这些金币往嘴里塞。
它不存在了。
一如某些摇摇欲坠的乌托邦。
“有用吗!哪怕是最后一点让步呢?凭什么连个家都不给他们留!”
那天亚连沃克抱着本部战亡成员的名单,站在会议大门外,听着考姆伊暴怒的声音,他伸出自己脆弱苍白的左手,伸向日光的位置,看着他们眨了眨眼。
想来这世界不需要失去力量的英雄,哪怕剩下唯一一两个让历史铭记。
人类只需要属于人类的历史。
世界已经开始朝着属于人类的新未来脚步大步向前。他们是前时代车轮下的残渣,理应被清除。
是时候走了。
他对自己说。
3、
初次搬到这座小镇的时候,亚连沃克身上还包着绷带。
房东幸田太太是个独居的老妇人。
刚搬家的第一天,神田看着屋子里的一切,少有的露出了满意的目光。
因为是少有的西方面孔,房东太太看着亚连沃克,有些好奇地问了他和神田的关系。
想来,这一黑一白的发色,说彼此兄弟,遗传学都不支持。
亚连沃克自然地笑了起来。“他是我恋人。”
他将准备好的礼物送给房东太太,后者露出了慈爱的神色“原来是这样。”
她摸了摸亚连沃克的脸颊。”虽然有些辛苦,但祝福你们。”
-
神田优和亚连沃克最后选择定居的地方是一个南部的边缘小镇,
连绵的山脉和稻田,远远能看见被供奉的老神社。
搬来那天,亚连沃克就和神田优在附近的小镇里逛了一圈。
那是祭典后的第二天,山脚下还残留了一些烟火燃烧后的残灰。他们逛了好一阵,靠在附近的长椅上休息。
四周都是和煦的风。
那时亚连沃克手上的伤还没完全愈合,像半个木乃伊似的在长椅上“啊——真是累死我了。”
身旁的神田优斜睨了他一眼,哼了一声却带着点上扬的笑意。
风和日丽,春光融洽。
想来神田优和亚连沃克第一次接吻,似乎也是这样的好天气。
只不过,回想起来当天死对头的心情都不太好。
一些鸡毛蒜皮的口角,下一秒自然而然进阶成了剑拔弩张的战斗,还顺带砍坏了教团食堂的桌椅。这已经是无数次神田优和亚连沃克的彼此日常了,只不过残留一丝理智的两人还是秉承着不破坏公务伤及无辜的原则,飞窜到了外面的空地上。
“嗞啦————!”
神之道化对上六幻,嗞啦窜出一阵火花,光影穿梭间又像是钢琴上的黑白键。然后,不知是谁担心刀锋过身子偏了方向,于是擦身而过成了空中撞车,两个死对头噼里啪啦就抱着彼此在地上滚了好几圈。
那大概也算不上一个吻。
两排牙磕在一起,顺带撞了半边脸,没面瘫已是万幸。
接着两个脑袋上冒着蒸汽似的热气,然后他们给了彼此一个仇人似的眼刀。
他们怒不可遏地分道扬镳,在离开的的道路上越走越快,然后感应到了某种奇怪的心跳声。
“可恶!”一切都很正常。
-
“神田!你敢相信吗!?”
亚连沃克第一次看到那朵花的时候,从厨房窜到客厅把这件事告诉了神田优。
他们平日是靠猜拳决定谁洗碗的。
那天胜利的神田优正躺在屋子的长椅上,对着全家冬天唯一有阳光直射的地方放松身心。
亚连沃克过去的时候对方正睡着了。
一把木质的长刀放在对方身侧。亚连沃克俯下身,听见了神田优平稳的呼吸。
他蹲在躺椅边,小心压低了声音。“呐——神田,你敢相信吗?我刚刚看见了一朵花,就在我们家窗外。”
他声音很轻,像是怕吵醒对方似的。“你说冬天要到了,它能活下来吗?”
经历过死亡的人总是浅眠。
神田优亦然,平日里亚连沃克总是怕吵着他。
阳光照在他们身上,将那点温暖渗透进皮肤,血液。墨色的双眼睁开,落在亚连沃克身上。“白痴豆芽菜,你刚说什么?”
亚连沃克看着神田优,下意识用目光去描摹对方的轮廓——异于常人的苍白皮肤,凛冽的眉峰。失去圣洁的寄生型驱魔师如今的视力只剩一半,为此能装下的东西也原来越少。
世界已经如此陌生。
于是,总会让人祈祷那些美好的东西能够长长久久。
沾着水的指尖轻轻碰了碰眼前人的鼻尖。少年人笑了起来。“花。冬天里的花。”
他一灰一浅的眸子在阳光里几乎透明,光落在他眼里。神田优静静看着,眉目里透出几分温柔。
“你说它会活下来吗?”亚连沃克问。
“什么?那朵花?”
“嗯。”亚连沃克点点头。
“会的。”神田优如是说。
4、
亚连在离开教团的前夜,在空旷的露台上见到了李娜丽。
少女的墨绿色长发在风中扬起,映着身后的银色月光,让人想起无数次她踏着黑靴恣意起舞的身影,而此刻她失去的飞行的能力,张开手臂扑进了他的怀里。
“亚连君!”
李娜丽拉近了和亚连沃克仅剩的几步距离。
贴近的胸膛能感觉到心脏的跳动,近在咫尺的啜泣声不容忽视。亚连沃克下意识伸手轻拍对方的后背。谁都曾为这样的女孩心动过,即使此刻也会将她温柔地放在心上。
亚连沃克垂下眼,他手上抱着厚厚的纱布,只能用残存的一点力气,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亚连君,为什么……一定要离开?”少女轻柔的声音却在质问。
为什么呢?
是啊,为什么。人们总爱向神明祈祷。
祈祷明日的口粮,祈祷灾厄远离,祈祷所爱之人复活。而他呢?
亚连轻笑了起来。“我想和神明再做一次交易。”
“什么?”少女在他怀中抬起头。
少年看着她。“我曾经一直在遵循着某个人的要求活着。李娜丽。”他喊了少女的名字。“你试过作为另一个人存在吗?走在不属于自己的路上,遵循着某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期待,一路往前。直到消失。”
墨绿色的瞳孔带着悲伤和疑惑,白发人笑了起来。“可我没有消失,一些意外,或者说,一切幸运,我本该消失却最终活下来。于是,活下来的我,这一次贪婪地要些更多一些——比如踏上一条不被任何人暗示,只遵从自己内心的路,而在这条路上,我希望能和我爱的人一起……”
“你爱的人……”少女微微一怔,她旋即目光掠过高高的教团塔楼落向某个方向。“是……”
银发少年将食指抵住嘴唇,有些耍赖似的笑了起来,他微微眨了眨左眼。
“秘密。”
-
秘密,就是这世界上永不会为人知晓的真相。
比如亚连沃克和神田优成为情侣这件事。只要亚连沃克不说,神田优能把这真相憋上一辈子。
神田优曾经逃离过教团。
在亚连沃克的帮助下,带着支离破碎的阿尔玛消失在诺亚方舟中。
从那一刻起,他真正逃离了两辈子都禁锢着他们的束缚,拥有了真正的自由。
可就在所以有人以为他将远走高飞的时候。
他回来了,并且成为了教团的新元帅。
那时候亚连沃克“叛逃”,被神田和提艾多尔找到的时,银发少年忍着圣洁的暴走的危险当场和神田优来了个标准又亲切的“会晤”。
六幻和退魔剑,咔嚓咔嚓地在空气里载歌载舞。
那股热闹,令人厌恶地就好像属于亚连沃克的所有一切都没有改变过。
那仅是一秒的错觉。
下一刻,神田给亚连沃克送来了一玻璃瓶子的金色碎砂——蒂姆更比。
那个小时候他拥抱着的,玩偶一样柔软的同伴,会在他难过时用翅膀抚摸他脑袋的朋友,此刻变成了陌生又细碎。
亚连沃克怔怔地看着它,呼吸有很长时间的停滞。
下一秒,他逃走的动作简直来的毫无犹豫。
可惜一段时间不见神田优步步紧逼的能力渐长。
那人缠住他进了方舟,两人瞬移落地之后的争吵像是扔进油桶的炮仗。
该死。逃不过,又逃不掉。
于是所有悔恨痛苦不甘和担心杂糅在一起。
属于亚连沃克地小丑的面具被揭开,露出笑脸后狼狈不堪的内里。
乱糟糟,噼里啪啦砸了一地。
那是第一次,亚连沃克在神田优面前如此狼狈的哭泣。黑发孑立的男子在不远处静静注视着他,亚连沃克哭了多久他就站了多久。
直到白发少年平静下来,他们四目相对,神田优收了手里的六幻,一步步走到他面前。
高马尾眼里是低沉沉地宿醉微醒般的杀意。居高临下连天灵盖都是黑的,唯有一双眼似乎下一秒就要将他千刀万剐。
亚连沃克看着眼前这个“死敌”,不知怎么地,觉得心头有什么东西沉稳地坠落。
恐惧依旧未散去,可莫名心不甘情不愿地找到了依凭。
但这是神田优,他的死对头神田优。
——他接受了那个本不该再出现的,神田优的帮助。
于是在某次战斗里,亚连沃克正踩着恶魔将退魔剑扎进对方脑袋,头顶的神田优一身而过,替他挡下了从身后来的攻击。对他说了一句。“我不会比你早死。”
那时,黑发在空中扬起,散着荷花香气,“死对头”的目光依旧冰冷。“亚连沃克,在我死之前,我的命都归你。”
那一刻,属于亚连沃克的所有感官能力被无限放大,又好像被无限收缩塌陷,最后一场大爆炸将他的心碎成镜面般的漫天雨幕,每一片都映上了神田优的样子。
被诅咒地眼眶一阵滚烫。
他回头看着神田优,微微吸了一口气。“……知道了。”
神田优这人不爱欠人情,面瘫又嘴臭。但因为锱铢必较,所以放弃了自由,放弃的所剩无几的光阴,仅将他所有剩余的一切都交给了他。
世界上有一个为亚连沃克而来的人。只为他而存在。
可恶,混蛋,简直强买强卖。
“你简直……”少年人呼吸滚烫又咬牙切齿。
……你简直犯规,神田优。
5、
亚连沃克曾和神田优畅想过未来的日子。
说不清好坏。
只是刚巧在战斗结束后,他们靠在残垣断壁里看月亮。
负伤的指尖不小心触碰到身边人的手腕,皮肤相触,意外地冰凉。
那次,平日里有点别扭的神田优一反常态地伸出握住了亚连沃克的指尖。
银发少年愣了愣神,他浅灰色的眼睛看了四周,发觉没有人注意,嘴角忽然扬起了笑容。
“神田——”他便自顾自地说。“要是能活下来……我是说,如果我们都还能活着,要不要去世界上不同的地方看看。就像我小时候跟着我师傅那样,走到哪里算哪里,如果万一遇到了喜欢的地方就住下来——”
“住下来做什么?”
后来的话被平静的声音打断。
少年人上挑的尾音上扬着,他好像是笑了。“在一起。”
那一刻,他并没有听到神田优的回答,只是感觉被握着的指节慢慢收紧。
下一刻视线被什么遮挡。
温吞的呼吸间。
亚连沃克只觉得墨色的发落在他身侧,他周身被荷花的香气密密匝匝笼罩着,他扣住神田优握着他的手,任由某个贴近的亲吻达成一个长久有效的誓言。
-
亚连沃克和神田优在小镇上住的三年,迎来了第一个访客。
书翁拉比。
这个把驱魔师当副业的人是他们教团里少有的几个还有“工作”的人。
忙忙碌碌不知道走了几个国家。这次似乎是特地过来的。“亚连——你们也太无情了,这么久了都不和我们联系。”
被人揣了个满怀的感觉并不算太差,但亚连沃克觉得不太好喘气。“拉……拉比,松点……”
“不要,我想你了!”
这些年,亚连沃克有断断续续和教团里的伙伴来过几封信,不过真人真是一个都没见。
久违的家人到来,红色的头发依旧扎眼,让亚连沃克心里少有的暖和。
拉比带着伴手礼,糯米团子打开的时候,亚连沃克像是长出了并不存在的猫耳朵,一秒窜了过去。
万年不变的胃口依旧是亚连沃克的标志。看着像仓鼠一样把嘴塞得满满的亚连,拉比伸手比了比他的脑袋。“亚连,你这几年又长高了吗?”他说话总是带着些鼻音,此刻熨帖地让亚连沃克翘起尾巴。
“有吗?”银发少年勉强从食物里抽开眼,朝一旁的人道。“神田,拉比说我长高了。你有觉得吗??”
“没。”插着手臂的黑发青年对着新来的“客人”一脸不爽。
拉比惊讶地迟疑了片刻。
随即,露出了投降的表情。“优……还是和以前一样嘛。”
“嘁。”
亚连沃克看着神田扭头的不耐烦样,咬着糯米团签子,勾着拉比往屋子里走。“不要理他拉比,他平日里对房东太太态度就好的很。装!”
拉比打了个哈哈。大概是他们离开教团之前所有人都不知道亚连和神田的关系,以至于他看着多年见面就鸡飞狗跳的两个人,就这么成了老夫老妻,心里着实有些颠覆。
但书翁不愧是书翁。
片刻后他开始愉快地参观这两人的小屋。
几年下来,亚连沃克和神田优屋子被改造地很有人情味。
装潢风格都很朴素,只是一楼却被摆了两张欧式躺椅,此刻面对着向阳的落地窗,简直就是专门用来犯懒晒太阳用的。
“房东太太说,不出门晒太阳容易骨质疏松。”亚连准备着午饭,在他身后解释。
“……骨质……疏松?”年轻的书翁的内心跌宕起伏。他给这两人的年龄做了个加法,思考了半天都扯不上骨质疏松这种话题。
“呐,亚连,你才18岁,你有这种自觉吗?”他觉得亚连沃克真的是,从骨子里冒出一种养老的气息。
后者面不改色。“就身体状况来说,我不止18咯。”
——寄生形驱魔师圣洁消失后,平衡打破,衰老也会快与常人。
“所以啊,预防一下骨质疏松是正常的。”顺便他指了指在一旁帮忙洗菜的神田优。“神田也是,他更不爱动。”
拉比掠过厨房忙碌的身影,看向正在躺椅上晒太阳的神田,忽然觉得神田优和亚连沃克简直是绝配。
-
说起来,亚连沃克第二次见到那朵花的时候,正是冬日倾盆的大雨。
那时候狂风席卷着雨水落在窗户上,噼里啪啦砸出一道道水痕,接着雨水河流一样覆盖了玻璃表面。那时候他站在厨房的窗子边,静静地看着那朵柔弱的花在大雨里被砸的东倒西歪。
亚连沃克忽然觉得心烦意乱。
忽然神田优站在他身后问他。“亚连,你在看什么?”
他不知怎么的转过身,紧紧拥抱住了对方。
他忽然问。“你会死吗!”
其实亚连沃克有很长时间都不恐惧死亡。
【一只手为了人类,一只手为了恶魔。】
那些自毁似的牺牲,将他放在了救世主的位置上,他将所有的伙伴护在身后。面对死亡和痛苦也巍然不动。所以哪怕遭受了“教团背叛”,哪怕遭受了“自我毁灭”,他依旧遵循着那条贯彻牺牲的道路一往无前。
只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位背负着神之枷锁的殉道者忽然有了私心。
于是那些遥远的死亡变得紧迫又可怕。
亚连沃克开始恐惧,开始患得患失,想着哪怕多一日也要努力呼吸。
脑海里,渐渐浮现出的是一双墨色的眸子,跳跃的生命,还有铺天盖地的冷冽的荷花香。
【我被你拉入人间,拥有了双脚,站在了真实之上。】
“白痴豆芽菜。”那时候的神田优明明在嘲笑他,却用了温和的语调,他说。“放心,我会活着,活很久很久。”
于是莫名其妙的眼泪落了下来。
亚连抱着眼前人,下意识不停说谢谢。像是对着上天,又像是对自己。
那是一种祈祷。
是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是所有悲伤都被避过后的万分之一。
“谢谢你还活着。”
6、
拉比在神田优和亚连沃克这儿住了三天。
期间,亚连给拉比介绍了那朵角落里的花。
那朵花近来还不错。它在寒冬里舒展着他柔软脆弱的身子,青色的花苞托着里面浅黄色的花瓣。瞧着像是要开了。
“也许再过两天就要开花了。”拉比说。
“是啊。”亚连沃克洗着碗,嘴里还嚼着拉比递过来的食物。这是现在唯一剩下的几个“伴手礼”了。还是今天早晨拉比在行李箱里发现之前忘给的。——估计马上就要没了。
“对了,忘了告诉你,李娜丽要结婚了。”拉比靠在窗边看着花,忽然道。
洗碗的少年微微一愣。下一秒,他被吓得糯米丸子卡了嗓子。“嗯……唔!”他满脸通红地好不容易咽下去,满手泡泡的手指着书翁直发抖。“拉……拉比?!!”
这么重要的事情你现在才说!
他的眼神暴露了一切。
“嘛~我忘了。”红发损友挠着脑袋,一脸不能怪我的表情。
“你,你在我们家三天!”
“啊啊……还不都怪亚连你做饭太好吃了,所以我一开心就忘记了。这不是才想起来。”
亚连沃克满脑子都是考姆伊哭出大海的画面,瞬间一头黑线。“……那个,我能问问,准新郎,还好吗?”
“还,好吧。”拉比摸着下巴点点头。“被考姆伊追杀了三天,躲过了几次投毒和暗杀。最后被新娘子找借口安排来找朋友参加婚礼了。”
亚连沃克愣了几秒,眼睛眨巴眨巴两下。“你——”
“对的。”逃过一劫的书翁摊开手抖了抖。“我还活着哦亚连~”
意外冲击着少年的心脏。一切有点意料之外又好像是在情理之中。
亚连沃克急于找人分享此刻的喜悦,忙探出身子朝客厅的神田喊。“呐!神田——有个好消息!”
对方还在躺椅上晒太阳,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拉比却拉住了他的手。神情有些严肃,他问。“我问,你愿意参加我们的婚礼吗?”
“我当然愿意了。”本来愉快的少年忽然愣了愣,慢慢挣开拉比的手。“……所以我要告诉神田啊。这么重要的事情……”
“优的话,我会想办法的。”
少年怔了怔,随即,他笑着挣开拉比往客厅走。“……我问问他。”
“我是说!”身后的手又用力拉住,脑子里像是有刺耳的嗡鸣声,极刺耳地一下。亚连沃克转过头时趔趄了一下。
要赶快走。
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
身后的声音却依旧喋喋不休,手被拉住了,要挣开才行。
“亚连,我是说,你,愿意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吗?”
少年低着头,片刻极慢地挣开对方的手。“我说了拉比,我得问问他……”
“问谁呢亚连?”祖母绿的双眼里满是悲伤。亚连沃克忽然想起自己见过这样的眼神。
“优他听不见了,你该知道的,我是来找你的!”
那一刻,濒死的冬日的花朵,在暴雨中苟延残喘,折断了嫩枝,又遇上了冬日的霜降。
亚连静静看着站在拉比身后的神田,那人一如既往清冷的神色,只是目光偏向了屋子的另一个方向。他如有所感地顺着方向望去,客厅躺椅上正躺着一个人。
那人眉目清冷,却有些消瘦,此刻正沐浴在阳光里,睡得平静又安稳。
是啊,他又听不见。
——亚连君,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离开?
——因为想和神再做一次交易。
——那是我恋人。
“神田,我看见了一朵花,在我们家窗外……”
如果它都能活下来,你是不是也能睁开眼,再看看我呢?
7、
那一天,亚连沃克在时间的边缘中,遇见了被囚禁的神。
那是一个洁白,残破,又诡异的人形。
祂没有嘴,却发出了声音。
灭世之日。千年伯爵利用梦之使徒罗德创造了无数个逆转时空吞噬空间。
心之圣洁持有者亚连沃克迎战当场,首当其中。
在那个被吞噬亚连沃克的空间里,神明纯白的躯体流出鲜红的血液,血液途径适格者的脚下,和亚连沃克亚连体内圣洁发出共鸣,从他左肩上长出沉重又巨大羽翼。
无数悲鸣笼罩而下。
他惨叫着跪地,在数不清的刺耳叫声中,他忽然听见一个温柔的女声,被无数人的声音堆叠在一起。他们是第一次洪水中死亡的“人类”。
他们问他。想活下去吗?
那瞬间,他眼前像是划过了无数的时间,目光掠过生死,掠过古老的战场和残垣断壁。
少年透过时间看见了死亡和战争。无数的血淋淋的哭嚎,以及所有即将实现的未来。一个个圣洁整齐排列铺展在他头顶上方,形成等边的十字,一如诺亚头顶上的圣痕。
——过去的“人类”给予了人类救赎,他们要挟了“神”,将祂拉下神坛。
给予渺小生灵一次活下去的机会。
神对他说,你想要什么。
——我可以完成你一个愿望。
那是仅剩的一个愿望。
亚连沃克把这个愿望送给了世界。他祈愿创造一个没有神明和恶魔的未来——一个只属于人类的世界。在那里会有无数新生命在此诞生,再平静消亡。
只是对应的,他没法再许另外一个愿望。
一个关于拯救那个遥不可及的,鲜血淋漓的,在神降夜前夕几近濒死的,他的爱人的愿望。
-
亚连沃克是在昏迷的第四天醒来的。
临时搭建的医疗中心只有一个薄薄的顶棚,大雨中顶棚的缝隙下雨水落在他的指尖。
治疗结束的神田优就躺在他隔壁的床上睡着。
抽离圣洁的左手满是绷带却没有一点力气,他体内的涅亚消失了,剩下一个空荡荡又残破的自己。
亚连沃克努力伸出右手,指尖触碰着神田优。说了声“早。”
却没有人再回应他。
第二驱魔师,本就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人。
六幻吞噬着神田优所剩无几的生命,却也给了他活下去的能量。而如今圣洁消失了,似乎也连着神田优灵魂一起剥离殆尽。
谁也不知道神田优为什么留了一口气。
也许是为的不比亚连沃克早死。
亦或者,只是心有不甘,没和这个获胜的人说一句“干得漂亮。”
只有亚连沃克,这个如今自保都未必够格的人,顶着教团里所有人的反对,独自带着神田优离开了。
他想,神田优遵守了他的约定没有死去。
那他也该遵守诺言,带神田去别的地方看看。走一步看一步,哪怕走到再也坚持不下,多一天也是好的。
他就这样日复一日往前走。一个虚弱的前任无默认,失去了左眼,还带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另一半,路并不好走。
他曾想,就这么和神田优死在一个陌生城市也不错。
结果某天,神田优“活了”。那天亚连沃克在处理早饭,锅里的热油和噼里啪啦的鸡蛋叫的聒噪。神田优靠在一旁的墙上,和他说“你这傻子,鸡蛋都煎焦了。”
亚连沃克愣了几秒,任由锅里的鸡蛋变成了焦褐色。
——神田优还在床上睡着。
他张了张嘴,古怪地笑道。“你不能醒过来吗?用那身体和我说话,你看看你现在瘦得就剩下骨架了。”亚连沃克面对“神田优”如是说。
后者看着他,一脸面瘫道。“豆芽菜,我回不去。”
他想,是的,他回不去,也醒不来。
可有一个神田陪他说说话总是好的,他就能坚持地更久一点,再久一点。
久到他甚至忘了,他一直是一个人,狼狈地,可笑地,无妄地,固执地守着一个可能永远不会醒来的心上人。
书翁此刻的手是冰凉的,抓着他的肩膀轻轻摇晃。“亚连,我是来找你的。”
8、
李娜丽的婚礼选在原黑色教团附近的礼堂。
亚连沃克将神田托付给了房东太太,这么多年,第一次踏上了只有他一个人的旅程。
华丽的教堂,从穹顶还能看见黑色教团的旧址。
婚礼那天,许多旧时的伙伴都出现了。亚连笑着和他们拥抱,回头他意外看见“神田优”正站在拉比身边,嫌弃地打量他。
因为李娜丽的坚持,拉比穿的礼服有一套加了东方元素。
中式的红礼服配上拉比红色的头发,让对方此刻看上去像个红晃晃的灯笼。
——这兔子是疯了?穿的这么丑?
亚连沃克猜到了神田要说什么,他瞪了神田优一眼,便走到拉比身边和人祝贺。
拉比大力拥抱了他。“亚连!我还担心你不来了。”祖母绿的眼里带着歉意。“抱歉,那天我不该……”
亚连微微摇了摇头。“拉比,垂头丧气可不像你。”
红发书翁闻言笑了起来。“这是第一次。”
“什么?”
“从你把优从教团里带走,来见我们的第一次。”
亚连沃克朝他笑了起来。他目光掠过拉比落在不远处的李娜丽身上,对方眸子里映着礼堂的光,但看着他喜悦地像是要落下泪来。
“对不起。”他说。“让你们担心了。”
-
礼堂的钟声响起,亚连沃克和神田优在一起,看着李娜丽被考姆伊牵着走进礼堂。一片玫瑰花雨里所有人陷入欢腾。神田优看着前方,忽然轻声道。“你该答应他的。”
“什么?”
“你该把我送回去。”神田优目光沉沉看着远处。
伤重的驱魔师,本该被送去教团集中治疗中心,哪里会有政府的支援,让驱魔人安安稳稳度过余下的一生。如果不是亚连沃克强行带走他,神田优此刻也应该在那里。
是他硬生生把神田优的一切背到了自己身上。
“亚连,你太钻牛角尖了。”神田不常叫亚连沃克名字,哪怕他们在一起后也是豆芽菜豆芽菜的叫。亚连沃克内心一怔,眼前的神田“身体”渐渐透明,在空气中消失了。他说。“别让自太累。”
阳光透过教堂穹顶落在少年人伸出的空空指尖。
亚连沃克怔了片刻,回过神,台上的旧友已经开始交换戒指。耳边是热闹的欢呼声,白鸽被放出礼堂,掠过一片自由的影子。
【你是否愿意,和他相伴一生,无论富贵,贫穷,疾病还是健康……】
“……我愿意。”亚连沃克阖眼,低头按住自己的心口。
我愿意。
9、
小镇入了冬了,所有的树木被盖上了一层皑皑白雪。
亚连沃克洗碗的时候,看到屋外的花也被埋在了雪下。
差了几天,它终究是错过了花期。
拉比和李娜丽度蜜月在赤道边缘享受着他们冬日里没有的阳光。他们给亚连和神田寄来了信,少年从字里行间想象出了那两个人美好的蜜月生活。
新年后的那几天,亚连沃克在整理家里旧物的时候,找到了些有趣的东西。
是他们曾经的团服。
当初离开的时,他把一些旧物小心翼翼折好塞在了箱子底下,本想着再也不会打开,而如今,被尘封着,除了多了些褶皱和沉甸甸的时间味道,依旧是熟悉的手感和模样。
他有些怀念地试穿了一下,发觉衣服竟然大了些,回过神才注意到胸前纽扣背后神田优的字样。
脸上没来由地一阵发烫。
明明相处了这么多年,可好像他们之间的亲密都停留在了遥远的战前。
他似乎还来不及和神田优有多亲密。
少年人一下在蹲在地上,羞赧地将头埋在膝盖和手臂里。
鼻尖嗅到了旧衣服的气味,却带着那一点弱不可闻的莲花香。
他小心伸手拥抱住自己。胸前却被什么东西卡住一样,他伸手去检查。发现神田衣襟口袋里塞了个东西。
是亚连沃克的照片。
不知道什么时候拍的。
上面的亚连正靠在教团的餐厅桌上睡着,似乎是饿太久直接睡着了。
亚连举起照片在阳光里看着,想着神田优这种闷骚人少有的浪漫——这是他们是战斗前夜穿的那一套衣服,那是他们赴死前唯一相伴的东西。
亚连笑着将手中的照片放在心口,就好像那人在某次战前,在死亡之前将他藏在胸前一样。
那天,他走下楼梯。
阳光透过落地窗照进屋子,照在神田身上,是温暖的淡黄色。
少年人走至神田优面前,将双手撑在躺椅两侧,表情中多了一丝难以察觉的古怪。
“我开始后悔了。”
躺椅上的人依旧安稳地熟睡着,亚连沃克看着神田的眉眼,有些自嘲的说。“这几年我常会有一个想法,如果当初我许愿让你活下来该多好。想了好几次,那是我曾经,绝不可能有的念头。”
曾经的亚连沃克愿意为他人付出一切乃至生命。
于是神明给予了世界一次全新洗牌的机会,也给予了亚连沃克爱和自私的权利。
所以他后悔了。
他终于明目张胆地贪婪,后悔没向神明乞求另一个愿望。
为什么活下来的不是你呢?
多么过分的念头。
让人觉得自私又恶心。
少年眼中泛着水色,他张了张嘴,有些难以抑制地颤抖着。“……是你把我变成这样的,混蛋神田。”
这么自私的我,不完整的我。如此卑劣的我。
被你丢下的我。
他将照片抓在心口,难以抑制地放声大哭。“快点醒过来吧。否则,我永远只能是一个人。”
那日是落雪后回暖的天气。
阳光照在户外有冰雪消融后苏醒的生命。
就好像神明亲吻世间给予的一次复生。
少年眼角的泪落在爱人枯瘦的指尖,温暖地顺着指缝一点点落下。在这里的三年,每一年的孤独每一年的期待,每一次的呼吸都是为了等待一个人的到来。
温暖的午后。
熟睡多年的人动了动指尖,像是遵循着某种指引,慢慢扣住了属于他的那人的手腕。还太多虚弱的身体,连触碰都没有力气。却让少年浑身一怔。
他低头,对上一双有些陌生却熟悉的墨色眸子。“……A……llen”
他来不及呼吸,甚至来不及喜悦,只是一瞬不瞬看着那双久违的眼。 “上次你说的那朵花……开了吗?”神田问他。
这是他们分离的第四个年头。
也许会有第四年,第五年,在那些遥遥无期的孤独未来里。
有人从一片昏暗中醒来。
于是,那些期待,在心头开出五颜六色的花,所有的分离被光阴眷顾。
那就今天吧。
入春的天地一片生机,窗外冬日枯死的花朵正抽出细嫩的芽。
远处山上,小镇老旧的神社香火鼎盛。
在那绵延的群山后,春日出海渔船,越过洋流,跨过大西洋;在那更遥远的西方,异国年轻的小姐靠在窗边品着当日的下午茶,空无一人的黑色教团外,曾经举办过无数次婚礼的礼堂,今日又响起了属于新人的钟声。
这是被神明眷顾洗礼后的世界。
这个世界没有战争,日复一日,生机勃勃。
而他们存在于此。
“好久不见。”
于是自此后,人间万千美景,千万人群。
他们都可以一起去看了。
-END-
作者:【十一招】松清显
关键词:香薰
评论:随意
*部分内容致敬道格拉斯·亚当斯《银河系漫游指南》及加西亚·马尔克斯《幽灵船的最后一次航行》
我迟早要对他们撒一个天大的谎,她对自己说,此时距离她第一次见到那架幽灵飞机已经过去了快十年,那架钢铁巨物没有一丝照明,也没有一丝可见的生命力,某个春天的夜里,它缓慢地从小镇上空掠过,压得那么低,几乎触手可及,没有一点声响,像一只深海的银色巨鲸,我们抬起头的时候只见到它灰暗的腹部和优美的流线,硕大、辽阔、一望无垠,比整座小镇都要大,比钟塔塔顶还要高,它硕大无朋的身躯折射了惨白的月光,为所有的屋顶蒙上一层陨石的灰烬,有种难以言喻的完满之美。
她那时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还不用被无保障的房屋拆迁之类的问题困扰,但她现在还记得,那种死亡般的空气还在身边,闻不到一点生活的气味。她低下头,巨大的飞机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她抬起头时,它就又出现了,她就这样和一个幻觉般的庞然大物玩着捉迷藏游戏,对方则像头迷路的野兽,左顾右盼,缓慢地拖着它冷漠的机翼,最后大概是引擎或者运气出了什么问题,它突然改变了航向,那大到恐怖的头部向地面上的城镇建筑群急冲而下,在撞上去的瞬间灰飞烟灭,没发出任何动静就永远地消失了。到了第二天,她在完好无损的家中醒来,看见屋外一片祥和,邻居跟她打招呼,人们热火朝天地去赶集,他们坐在路边向来来往往的人吆喝自己的商品,会唱林肯公园的机械鹦鹅,能用魔术无限吐出硬币的塞钱箱,会占卜的木偶,能够使人忘记辛酸往事的器械,帮助消磨时间的香薰,有多种水果风味(她顺路买了一盒,用于对抗“飞机的噩梦”),人群熙攘,再熟络的居民都能在街道上迷失方向。
她没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直到八年后T和F两双胞胎第一次出现在镇上的那天,前者自称搬来这里前在一家没什么生意的小店当服务员,后者则直截了当地说自己是个宅在家的自由职业者,和她差不多,他们在小镇边缘租了间出租屋住着,一路上都在斗嘴,但看上去关系也不差。正是这两个陌生人跑来告诉她,小孩,时代变啦,我们要把你的屋子拆了腾出地方造公路,连帮忙的都找好了,已经没多少时间了,劳烦你自己去找新地方住吧。相关计划已经在上帝那里公示三个月了,不知道只能怪你自己没去关心地方事务,现在去看看还来得及。她跑到上帝那去找人,上帝笑眯眯地把她带到地下室,门上挂着个牌子写着“公示办公室”,她从角落里拉出一个旧柜子,从柜子最底端翻出了那沓文件,这下无话可说了,她想。
她没感到有多大的怨气,不如说她什么都没有,这样随意的生活能被容忍到现在已经是一种幸运了。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她去关心。那天晚上她被家里的味道熏得头昏脑涨,跑出家门在街上游荡,试图找家还在营业的馆子,突然又见到了那架钢铁巨鸟,沉默而缓慢地挪动着,最终重复了灰飞烟灭的命运,她掐了自己一把,确定自己比任何时候都清醒,于是她跑回家里,快看啊,她把刚刚睡着迷迷糊糊的邻居家门拍得山响,快看外面天上那架阴森森的飞机,她一口气跑到小镇边缘,找到那两个今天刚和自己说过话的人,T和F正在打游戏,快停停,都什么时候了,她敲着门叫道,快看外面天上那架阴森森的飞机!
T一把扔下游戏机,抬起头看了眼窗外,打开门把正准备跑去找上帝的她拦了下来,你醒醒,你脑子没出问题吧,这天上除了月亮和星星以外啥都没有,他指着天上说,哪有什么遮天蔽日的大飞机。她这才发现不仅天上已经什么都没有,邻居也没有跟来,大概回去睡觉了。虽然你平时也跟我一样什么都不干,但与其看这种东西都不如去山上看那些五花八门的鸟飞来飞去,看成群的知了在竹林里瞎叫,起码看了心情还能好点,F打着哈欠说。然而,在她顽固的软磨硬泡下,T和F总算是答应了第二天陪她守夜,那时候F还不知道这将是他最后一次度过夜晚。第二天F过来找她的时候,她正在换香薰,把那个已经油尽灯枯的玻璃瓶扔掉换上新的。T不在,F说,他出去买菜了,等他回来;话音刚落F就整个儿消失了,就像被蒸发一般迅速又无影无踪,手里的纸杯啪嗒一声落在空无一人的床上,看得她目瞪口呆。她冲出门外,和提着东西的T撞了个满怀,救命啊,见鬼了,F突然蒸发了!
她的叫声吓得街上的孩子们一阵号哭,人们惊慌失措,乘凉的老人们想起了小时候听曾祖父母讲的那些神鬼故事,有几个胆大的人跑了出来,和T一起跑回她的屋子,看到了洒在床上的纸杯。但他们的反应比谁都快,立刻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这是她的屋子。可惜他们没有费心去看什么坠毁的空气大飞机,因为这时候它已经蒸发了,在街上的人们还在喧闹的时候就不知不觉地完成了坠毁过程,即使她费尽口舌告诉大家真有巨型飞机,也没有谁会认真相信她,连T都失去了对她的最后一点信任,准备第二天就去把她出现了幻觉的事告知上帝。
我迟早要对他们撒一个天大的谎,她这样对自己说。她没有慌乱,小心谨慎地准备着自己的计划。她知道小镇外面有什么,向东边走是一大片无边无际的平原,正好适合让飞机平稳降落。她把香薰带在身上,向太阳升起的方向走,直到离开小镇,见到了那片一望无际的原野。她把香薰倒在原野上,那些液体流淌着排列成了三角形状,一接触到草叶就开始自动燃烧。整个下午,她小心地看护着这片弥漫着过度香气的三角形。直到夕阳终于西下,小镇里华灯初上,夜色缓慢地爬上她的头顶,平原散发出烧焦的气味。没有什么烟,但她确信足够让飞机看到它了。
她站了起来,遥望着整座小镇,还有小镇边缘那一小片集装箱改造的房子,其中一个就是她的家,它平静地伫立在那里,放眼望去是淡青色的天空。它从各种意义上说都普普通通,唯一觉得它很重要的人就是她,唯一觉得重要的原因是她正好住在屋子里。每天早晨她睡到自然醒——通常是太阳刚刚爬到头顶的时候。有时候她会洗个澡,整个屋子在温热的水蒸气中蒸腾,但大多数时间她就坐在那儿。她没有什么非做不可的事,她不喜欢自己的生命被生活所占据,这些东西不会突然减少也不是突然变多,但堡垒总要塌,风会吹垮它,有人会来拆了它,现在为了更重要的东西,她也不得不暂时和它说再见了。
她知道在不远处的东南方向,那股气息正向她背后的小镇压来,夜色那么沉重,那架和太阳同罪的巨大飞机正从远处的空中出现,它太大了,比世上最可怖的鲸鱼还要大,比最遥远的极地还要寒冷,一丝气味都没有,可能这就是死亡的空气。幽灵般的火舌在她身边噼里啪啦地响着,在夜色里很亮,她看见了那东西身上光滑而凌厉的钢铁,一整列舷窗里都不见一丝光亮,它将周身一个死寂的空间带进了这个世界,漂浮着许多荒诞不经的希望。飞机忽然停顿了一刻,略微转变了方向,她屏住呼吸——一定是它看见了。它径直朝她的方向来了,越来越近了,在一瞬间,火舌高高跃起,照亮了她的整个视野,那架飞机消失了,惶恐侵袭了她,不会吧,不会又是一场梦吧?下一秒,飞机再次出现在了她眼前,那么近,小镇的灯火终于照亮了它,它复活了,重新得到了生命,暖橘色的灯光从舷窗里亮了起来,引擎发出欢心雀跃的喘息,舱室里传来机务人员礼貌的招呼声、送餐车滚轮的碰撞声、乘客衣物的摩擦声、还有她跃动的心跳声。
来吧,她想,她转身向小镇里奔去,免得几分钟后被降落的庞然大物碾成肉泥,快了,她脑海里闪过无数人的脸,模糊的母亲的脸、儿时玩伴的脸、邻居的脸、双胞胎的脸、上帝的脸、她认识的所有人交织在一起的脸;马上就来了。她身后的半空中是缓缓向地面压来的金属巨兽,带着它那伸展的钢铁机翼,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跑进镇里。一声响彻云霄的怒吼,它鸣笛了,就在这最后一刻,她突然恐惧了,她忽然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她终于恐惧了,但一想到这一切都已经于事无补,这种恐惧又带上了可耻的甜蜜。几乎所有的人都跑出了屋外,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他们情愿自我欺骗也不愿相信这是她带来的,公路的计划在不言自明的气氛中化为了一纸空谈,飞机第二次鸣笛的时候,整个小镇都被它周身的银白光芒照得透亮。顷刻之间,火全灭了,它切开了原野上的地面,天光明亮,她站在那儿,看见所有人都大张着嘴,惊愕地看着这架超凡脱俗的巨大飞机,它是完美的造物,反射的银白色光芒如梦似幻,它有五十个小镇那么大,尾翼有三十五个钟楼那么高,弥漫着香薰那咄咄逼人的植物气味。在永恒的时间里它什么都不是,只是她希望的一点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