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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橙子
关键词:磷
原作:阿漓
文体:小说
正文:
冬春两季,这座小煤城里从无太阳,细光维系着肿胀的、灰青的布景。
光线垂落的时候,山那边一阵鞭炮声响,却不见烟灰;一只发焦的麻雀自高空俯冲而下,和这声音一起沿一条被砍削过的水泥坡道滚落,跌向砖瓦更深处。
——砖瓦深处有一点火星浮动。
陆壬葭提着行李箱走过小巷,他缓缓吐出灰烟,再将烟气赶开。
烟卷上的红点烫散墙根下锅炉的水雾,烟雾后是番薯摊老板与黄毛尖头小孩儿,前者努着嘴聚精会神地扇了后者一耳光。 有人哭。有人奔跑。有人沾浆贴倒福。赌徒透过塑料门帘吼叫。赤肩少女急急拉扯蕾丝袜。一枚纽扣从巷子的一端歪歪扭扭滚向对面,而陆壬葭跨过它,默默朝前走。麻雀流过时,他抬头看了一眼,视线便被引向了坡道的顶端:
长长的、长长的水泥路上,起初似乎什么都没有。树枝下堆着几捆破旧的光絮,晃动了半阵子,才在眼底散了,才发现有两簇影子蠕动—— 一大一小的两个影子。细弱些的影子戴一顶白色棒球帽,刚开始走得慢,踉跄了一下,步子突然又轻起来,陆壬葭注视着它越过另一堵身影投下的浓暗、抢先拉开某道栅栏。不知是谁唐突地喊了一声,“衣服!”风跟着一紧,乱烟抹消了影子们,褐色、绛紫色,小道两侧是干枯的三角梅。
有一瞬间,陆壬葭以为这一切只是个幻象。
幻象?他没停下来思索,他的脚步依旧沿着这坡道向上。他的提箱里有衣物、钱夹、车站退返的差额、有证件和票根,这些东西比视网膜底的影像更具实感。他走得快了些、更快了些,直到墙上的爬藤植物悉数断裂,露出一扇半掩的铁门,门槛上有生锈的链子。一旁的铜牌遍布根系,上面写着:“……铁道部……”,还有一行加粗的“闲人免进”。
陆壬葭将烟掐灭。他扯开门,走向院内那盏并非为他点亮的灯:铁路局员工休息站的收缩门尚未合拢,台阶下摆着一把潮湿的空椅。进入前厅前陆壬葭屈起指节敲了敲门框,回声叩响招待处的一角:半透明的柜台、大前门纸盒、表格簿、座机电话、一个落满火屑的痰盂、一顶旧制服帽,收音机隐约闪烁着杂音。
陆壬葭清清嗓子。“您好。”他问,“您好?”那顶制服帽子终于晃晃悠悠地升起——前台嘟囔了几句,把小指放进耳洞里慢慢转着,掀开厚眼皮又很快放下。“大过年的,你他妈的就不晓得看下牌子?出去。”前台说。
“先生,我有一个房间。”
前台瞧了瞧陆壬葭:“下午开进来的车?证件给我看看。”
“我不是职工。有人打点过……”
“什么名字?”“陆壬葭。”“什么名字?”
“陆……”
前台手里的圆珠笔跳了芯。他翻开表格,他扬头凝视陆壬葭的脸,他的眼角变得浑圆。“你…来做什么的?”
“借宿一晚,明早七点走。”
“嗨呀。家里人这不急吗。”
“前方路段打滑。车停了。”
“打滑?妈的!怎么还真是这样。”
“先生,钥匙。”
“我说,考考你,你晓得铁轨在哪段结冰了不?”
“钥匙,先生。”
“……往前走,右手边第三间。钥匙在这里。” “谢谢。” 前台却不再回话。前台扭响了收音机,人声刺啦啦从匣子里流下。离开前陆壬葭回头望了望,却发现前台也在窥视他。坐班男人的手掌滑向铁匣子,压出一串酱紫色的嗡鸣。
“嗡……我市市民……私自调查……嗡……嗡……”
按照前台的指引,陆壬葭走向长廊。声控灯在他迈出第一步时开始工作:旋转把手、木门。“本台……多次劝阻市民……嗡……非法雇嗡嗡……个人隐私……”
而第三间房的门开着。房间里没有什么光,房门开着,睁开漆黑的门缝。门把手上挂着一件灰色浴袍,下摆垂落,挂出一张宽大的、松松垮垮的、呐喊中的脸:束带是鼻子,侧袋是眼睛。汽笛声由远及近,伴随叫喊与提示灯的闪光偃息,火车头发出的强光与廊灯的颜色混合,涂亮阴影中的尘土——闪电疾驰而过,水渍、纤细的脚踝……一张灰色的布脸,瞳仁里胡乱插着超市小票,眼窝别一只掰断了的奥特曼水晶公仔,眼睑深处一把发热的硬币。
那也许只是一次臆想、一场幻觉?陆壬葭的手僵在半空中,像跨过街角的纽扣那样,他试着将门悄无声息地关上——可这时,不知从何处挂起唐突的风。
门页向黑暗落去,砰——房内空空如也。窗扇洞开,面朝落满雪的铁轨。窗下,一只白色的小拖鞋歪倒在那里。
备注:又要考试了,又焦虑了,又删剧情了,我又成为谜语人了……考完试会修改的,会修改的!!!!啊啊啊啊啊
最后,老陆,你好惨,还要被我的焦虑差遣,对不起
免责mode:笑语/求知
Vol.240「器械」《【并非攻略】神圣黄金手术刀与米凯拉相关支线》
作者:维克
*艾尔登法环同人,伪攻略,大量捏造
Mode:随意
前置条件:在获得米凯拉的针之前,未到达鲜血王朝(获得纯血骑士勋章后不要立即使用)且王城未变灰城。另外请不要杀掉梵雷,他与任务后期物品神圣黄金手术刀强相关。
获得金针后,在祈祷室隔壁小房间(即获取旅行女巫套装的房间)一楼巨大腐败花朵处交互,选择“奉上米凯拉的针”,坐火,上二楼,左边墙壁附近会出现大量艾奥尼亚蝶,敲击墙壁,出现隐藏房间。
注:米凯拉的针在此处为钥匙作用,并不会消失,请放心大胆的癫火吧!
根据房间内的拘束带、钢架病床、蒸馏瓶与大量白破布可推断这是一间病房。在敞开的柜子里获得【净腐医官的服装】。
【净腐医官的头巾】
不可避免沾染上猩红腐败的头巾,其上永不干涸神人之血涌动。为袚除污染的医官们穿戴的防具。
“纯净黄金”米凯拉曾以鲜血浸泡白色亚麻布,以此对抗腐败女神的恶毒吐息。
屏风后还有一个蜷缩在地的白灵,与其交互获得提示。
白灵:玛莲妮亚大人,您还在痛苦吗……啊啊……血一直流,我感受不到我的皮肤了……救赎我吧,黄金树之根……
然后传送到黄金树大教堂,坐电梯下楼,途经拉达冈就是玛莉卡雕像与两个调香师,建议击杀路上的熔炉骑士。在获取古兰桑克斯雷电的围栏处,继续往前三个房间可见右侧一扇小门,门框上悬挂一束草药,穿戴全套【净腐医官的服装】与其交互可以开门,里面是一个布置与圣树病房几乎完全对称的房间,在操作台上可以获得道具【神圣黄金手术刀】。
注:如果找不到悬挂的草药,可以联系白灵所说“黄金树之根”寻找门上壁龛是否被树根缠满。
【神圣黄金手术刀】
为了剐去腐败皮肉,米凯拉以最纯净的黄金打造的手术刀。
其上有独特的医师纹样。
在腐败环绕的泥沼里,米凯拉曾轻柔地合上妹妹的双眼———
亲爱的玛莲妮亚,不要害怕,所有痛苦会消失在梦中。
接下来去找白面具梵雷,如果这时候支线没有断掉他应该在蔷薇教堂,与其交互,选择“出示神圣黄金手术刀”,出现以下对话:
梵雷:……噢,这精巧的器械,精巧的武器,是为了消化何物呢?
选择:问他关于纹样的事
梵雷:你所好奇的是这个?……好吧,我确实见识过———这是我某位慈悲同僚的印记,不愿追随尊贵之血,却寻求那位大人的爱与安慰……
梵雷:真是难以理解啊,宵小之辈的心思。
选择:问他同僚的下落
梵雷:我可不是百依百顺的侍从,亲爱的………唉,算了,就告诉你吧,作为鲜血王朝的骑士,你要记得这是蒙格大人给你的赐福。
获得【圣树医师的下落】
【圣树医师的下落】
白面具梵雷的写下的文件,其中记录着扼要的情报:
我的同僚曾言———他将随那位大人的脚步,在螺旋上升的某处获得永不止息的爱。
完成这段对话后就要卸磨杀驴了,使用纯血骑士勋章进入鲜血王朝,击杀半神“鲜血君王蒙格”,坐火,与米凯拉的干枯手臂交互,进入幽影地。如果不能交互可以检查自己是否购入dlc或者是否击杀半神“碎星将军拉塔恩”,完成后再传回神人坠眠之茧就能够继续流程了。
进入幽影地后传送到艾尼尔·伊利姆地区的螺旋塔赐福点,顺着阶梯上楼,最顶上有三个拷问官,建议击杀。坐电梯往下,在中途可见内侧墙壁上有一个隐藏门,多敲几下,趁机溜进去,里面是一个大房间,装潢类似塔之镇贝瑞特角人老婆婆的仓库,强烈建议把房间内的架子桌子全破坏掉,以免干扰视线。房间左侧有一个祭坛,靠近祭坛触发战斗“被绝望的看守者入侵了!”,击败红灵后获得武器【绝罚之刺】
【绝罚之刺】
缀有编制纹路的刺剑,其上的倒钩以明亮黄金制成。
追随米凯拉的骑士,奉命看守发狂医官的看守者使用的武器。
具有圣属性攻击。
绝望或许存在,但在下一个千年中一切都将化为爱。
在祭坛下的干尸处获得动作【救赎祈祷】
这就是神圣黄金手术刀支线的全部内容,感谢您的观看。
作者:爱斯人
在遇到你之前,世界是什么颜色的?
宇杰记不记得什么时候被送到了这里。
这里有苍白的、冰冷的、发霉的肮脏墙壁和一群穿着淡蓝色衣服的人。还有那弥漫了整间房间的、怎么也忽视不了的药水味。
宇杰的手脚不能动——很明显地,他被绑在了床上,用粗大的绳子。
他的喉咙很渴、很渴,不过他更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以及他在哪里。
一个年龄比他小的孩子,躺在他旁边的床上。
于是,宇杰开口问了。
“这是哪里?”
“这是第七人民医院。”男孩淡淡地回答。
什么?宇杰心里想,为什么我会在这里。
宇杰从来不认为他是神/经/病。精/神/疾/病/患者应该是什么样的?他们应该是衣衫褴褛、口齿不清、目光呆滞的。人人都会看不起他们,人人都会躲着他们。这样的他们才是真正的神经病。
而宇杰是什么样的?他,衣衫整洁。他的脸,每天都洗得干干净净。
他认为,让他在这里,把他绑起来,这是对他的侮辱。
他不过是想离开这个世界罢了,他对这个世界了解得太清楚了。
这个世界就是强者剥削弱者的牢房。
他就是那个被剥削的弱者。他,生为男人,他的拳头是无力。他被要求坚强,他的眼泪对于男性而言,不是痛苦的标志,而是懦弱无能的象征。
所以,他不会哭了,眼泪变成了血液。他拿着沾着铅笔灰的圆规,往自己的手臂上用力划开一道长长的血口。皮肤慢慢地绽开了,鲜血流不止,鲜红色的血液顺着手臂的肌理流下来。
所有人都沉默了,包括那些压迫者们的声音。
为什么他会被关在这里?
因为他写了一封与世界的告别信吗?
这难道是错的吗?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和世界告别呢?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我们愿不愿意来到这个世界上。
会不会有些不公平,当你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没有人问你愿不愿意来,但是,你想离开的时候,所有人都挽留着你,让你不要离去。
最后,带血的圆规和那封告别信,把宇杰送到了这里。
宇杰想要喝水,他用嘶哑的嗓子喊了两声。过了一会儿,一个年轻的护工走了过来,手上拿着水杯。
宇杰不适应这样喝水,大部分水还是从嘴里漏了出来,漏到了枕头上。
宇杰问护工:“为什么我会被绑起来?”
护工冷冷地说:“因为你不肯吃药,还骂了护士。你不听话,这里的第一步就是静心。”
护工走了。
几个小时过去了,宇杰想要小解,但是,他意识到他的双手被拷着。他明白,他的某个部位将要被其他男人触碰到,想到这个,他就觉得恶心。
“放我下去!我吃药!我道歉!”宇杰歇斯底里地大叫。
护工走了过来,冷冷地问:“真的吗?”
“真的!求你了!”宇杰觉得自己的内心深处和腹部就快炸开了。
绳子终于被解开。宇杰询问了隔壁床的男孩厕所在哪里,然后冲了过去。
要听话,不然,就会失去尊严,失去隐私。
深深地刻在了宇杰的心中。
宇杰看了一下周围的人,真的和他想的一样,目光呆滞,进食和如厕都无法自己完成的人。
他们生活在一起,说明他们是一样的。
他们是一样的!
宇杰觉得自己快哭出来了。这仿佛是对他的侮辱一般。
这里,对于宇杰而言就是一个新的世界。
这里,不能使用智能手机,你无法知道今天是星期几,无法知道周围发生了什么事情。平时0.1秒可以跳出来的答案,现在无从知晓。
这里,一旦不吃药就会被绑起来,隐私就会遭到侵犯。
过了不知多久,晚饭时间到了。
今天的晚饭是粥。粥很稀,几粒切成片的咸菜,浮在米上面。味道和这碗粥一样又稀又淡。然后就是吃药。
药很苦,它的味道像苦味的花绽放在自己的嘴里。药丸有时候会卡在喉咙里,不小心被呕出来,接着,几个小时都是这个味道。
晚上,电视机里放着无聊的电视剧,坐在他旁边的男孩看得津津有味。
睡觉时间到了,宇杰睡不着,因为隔壁房的大爷唱着不知道给谁情歌。
今天是几号?好想知道世界上发生了什么。
半夜,宇杰觉得有点冷。结果,看到他的被子被旁边那个男孩卷走了,宇杰没有办法,他只能让护工拿了一另外床被子。
接下来几个星期,宇杰都很听话,他表现地很“正常”。无论他有多么想伤害自己。
后来,他的父亲来了,他面对父亲表现地很亲和,很温柔。
再后来,医生说,他可以出院了。
他喜出望外着离开这个地方,离开了这个存在人间的“新世界“。对于他而言,不过从一个牢房逃到另一个更大的牢房。
评论要求:无要求
作者:【八招】巫念桃
中靶:高以讕、伊西多、格子、林樹、德蔚、海稼軒
勝負結果:敗
一场姗姗来迟的雨。
雨滴顺着波夫涅的头发钻入眼角、耳朵、嘴唇,沿着手臂蜿蜒向下,流到地上,化作一条条银蛇游入他那双麂皮长靴,缠绕他的双足,使他无法前进。波夫涅企图甩开那些闪亮的爪牙。泥浆裹着蛇尸四溅。
波夫涅筋疲力尽。他跪倒在泥水中,意识迷乱。
早知道……早知道……波夫涅喃喃着。那天他喝了酒,神志不清,接下了这个活儿。他没有什么别的本领,空有一身蛮力,靠帮人抬棺送葬挣钱。这个小镇上很少死人,大家都尽力地苟延残喘,所以波夫涅的日子并不好过。但他不该接这个活儿。已经到到五月了——雨季。五月。神的狂欢节。他咀嚼着这个词。这是一个再古老不过的传说,每逢五月,众神都要举行一场盛大的宴会,他们在天上喝得烂醉,处处是翻到的银色的酒杯、零落的石榴和碾碎的葡萄泥,糜烂的酒香飘到人间成了雨前馥郁的水雾,淅淅沥沥的酒水滴落人间,则化作绵绵不断的雨。波夫涅则认为五月的雨是他们的狂欢的汗水、唾液与发泄物——瞧瞧吧,被雨水泡发的尸身、软烂的棺椁和脚下总也甩不干净的泥浆。
是个人都知道要避开雨季去世。那些即将奄奄一息的人,看着月份接近五时,总会想方设法多活儿一会儿,好撑过这段阴雨连绵的日子——谁也不希望自己的棺材里泡满了水。曾有个外来的送葬人在五月的某一天路过此地,他年轻气盛,不听居民的劝告,抬着棺椁质疑送葬,毫不意外的,大雨冲开了棺材板儿,灌满了狭小的空间,尸体顺着水流冲了出来,冲进了一户农夫的马厩。那匹马被这突如其来的尸体吓到了,受了惊,发了狂似的嘶鸣着闯出马厩,冲入另一户农夫的鸡舍,搅得鸡飞狗跳。一旁猪圈里的猪看着四处乱飞的鸡,兴奋地哼哼着,四肢雀跃地扒地,靠着一身蛮力撞毁栏圈,加入进去,把本已混乱的场面弄得更加糟糕……此时人们都围坐在家里躲雨,没有注意到外面的闹剧。等雨过天晴时——那已经是六月了,外头已经是一片狼藉。到处是断壁残垣——马厩的木栏坏了,鸡舍塌了,里头的鸡没了,房顶上都是鸡屎,猪圈垮了,稻草和木头在连日的大雨中腐烂。草坪被掀翻,露出腥臭的泥土。送葬人早就逃之夭夭。至于那倒霉的尸体,已经被踩得稀巴烂,谁也不知道它是谁的家属。那些不幸在五月死去的人,只好放在角落里,随便拿一块草席盖着。有时雨一连下十几二十天,趁雨喘口气的功夫,把草席掀开,尸体已经发胀流脓,惨不忍睹。总之没有人会在五月死,没有人会在五月送葬。
但波夫涅喝醉了。卑鄙的人趁着他醉,迫使他答应给一个死了三天的孕妇送葬。那是五月节的头几天,可天空出乎意料地没有一点儿下雨的征兆。尽管如此,也没有送葬人愿意答应这个活儿。谁说得准呢?他们异口同声道。
“你就可怜可怜她吧,小伙子?”那人的声音如夏日蚊子的呻吟,听不分明。那人似乎是掀开了一点儿棺材板,用一种梦寐的语调感叹道着:“你看看她,你忍心看着那该死的雨钻入她的身躯、贪婪地在其中游走、吞噬、胀大、变形、繁殖,直至这具躯体完全不属于她?”哪怕是醉了,那短短的一瞥也足以让波夫涅心惊胆颤。那微微隆起的白色布裙和裙边安然垂下的闪耀着莹润光泽的臂膀,无疑不使人怀疑棺椁里的人只是陷入安睡。可她的的确确是死了。
波夫涅见过她。她活着的时候是镇子里一道热闹的手势,年轻的小伙子彻夜在她屋前唱着情歌。但她已经死去,这些事不提也罢。只是她怀孕这件事来得莫名其妙,肚子稍微隆起,流言蜚语便如黄蜂涌入了家家户户。谁也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她的父亲整日愁容满面——他原本指望着她嫁一个好人家,他已经替她物色好了,就在她怀孕的前几天,她和那个被相中的小伙子还在镇子的篝火晚会上跳了一支舞。
每年四月的最后一晚,小镇都会举行节日宴会——这是这个偏僻、荒芜又寂寞的小镇唯一的隆重时刻。人们就好像冬眠的熊与蛇,在这一晚上跳个够,一直到最后一颗星落下天空,五月的第一滴雨落下的时候,大家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巢穴,躲避一整个月的雨季。波夫涅向来是不参加宴会的。向他们这样的运送尸体的人,从来不受女人的青睐。在那天晚上,波夫涅在木箱旁边喝酒,看着她和年轻的男子跳舞。多美啊,旋转的舞裙宛若盛放的花束。波夫涅拖着她的棺椁路过她足尖点过的地方,这里空余灰色的尘埃,打着转儿随雨水而去。
第二天——也就是五月的第一天,她便怀孕了,任谁都看得出来那微微隆起的肚子里装着一颗幼嫩的心脏。可谁也不知道孩子的父亲,就连她自己也手足无措。
“我只是夜里渴了,接了点窗外的雨水。”
她是这么说的。
“可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下一滴雨。”
这道声音出来,众人才惊觉,太阳依旧高高挂起——没下一滴雨。他们像是重新认识太阳似的,一而再、再而三地抬手确认。
小镇今年有三件怪事,一是女人无缘无故怀孕(当然流言里说的是她早已有情夫)。二是五月未雨。三是女人无缘无故地死了(流言里说的是她恬不知耻、颜面扫地后自杀,她们一家的确因为女儿的莫名的身孕而名声扫地。她父亲相中的小伙子因她突如其来的身孕勃然大怒,瞧那样子已然是把她心安理得地视作他的所有物,她的耻辱连带着让他也颜面无光似的,他走到哪儿都在怒斥她的不贞)。
没有人愿意在五月送葬。没有人愿意给一个声名扫地的女人送葬。
波夫涅接了活儿。不该接这个活儿。他想。可他不能违背良心。那女人的父亲是那样地哀求他。幸运的是,那位父亲没说要在什么时候送葬。波夫涅望着天数着日子试探着。五月的第十九天,天依旧蓝得发亮。行行好,您快些吧。那人央求他,天再热下去,她就该腐烂了!他心想着再等等,等到彻底不下雨——最好等到五月过去。再等等,再等等。行行好,行行好,就今天、就今天?会下雨的,我知道的,一旦开始送葬就要下雨。不,下不了,你看这天,你看着太阳,都锈在那儿……
就等到……等到……等到傍晚吧!他望着天,天始终蓝得发亮。傍晚到了,晚霞铺满了天空。那是波夫涅有生以来见过的最灿烂的晚霞。他无法用言语去描述眼睛看到的色彩,那鲜亮的橙、迷幻的红、复杂的橘……他闭上眼睛,那瑰丽的奇异的晚霞并没有消失,反而充盈了他的心灵。这是个好征兆呀!那人劝说。可他心里依旧惴惴不安,他望着天的尽头,那里,属于夜的黑已经悄然爬了上来。可他已经答应了。
波夫涅拖着棺材。前半夜,清爽的夜风拂过他的脸颊。虫鸣起伏不断。可他心里依旧惴惴不安。夜越来越深、越来越沉,虫鸣渐渐停息,湿冷的潮气从脚下蔓延。波夫涅累了,放下棺材抬头望,头顶已经看不见星星、看不见月亮、甚至看不见黑夜了。他坐了一会儿。湿冷的潮气中兀地涌来一股暖流。波夫涅浑身一哆嗦——没人比他更熟悉这种感觉、这种征兆——要下雨了。
先是簌簌的风声、叶声,接着从黑暗的深处传来野生而空洞嗡鸣——几乎是一瞬间的事,雨从天上落下来、地上涨起来、四面八方汇聚而来,亮白色的雨鳞照亮了黑夜,整个世界闪着冷色的银光。波夫涅被闪得睁不开眼。他什么也顾不上了,一把掀开棺材板,将里面的尸体捞出来背在背上——对不起对不起……他一面麻利地行动着一面忏悔。脚下的泥土开始流动,波夫涅慌慌张张地往前跑。雨张开雪白的獠牙。
如果你听过雨的声音、见过雨的身形、感受过雨的呼吸,你会毫不怀疑它是一种有生命力的活物——它们比毒蛇更坚韧、比猎豹更敏捷、比鲸更庞大……它们汇聚在一起形成亮白的巨物,那千万滴的雨不断变幻着前行的姿态,那闪白的一瞥不断在眼角跳跃,湿润的吐息近在波夫涅耳畔,他甚至感觉它那湿漉漉的舌头沿着他托着女人的手被舔了一圈,热辣而尖锐的刺痛令下意识要放手了。它们拉扯着他背上的女人——无数次,波夫涅都想要放弃,干脆就这么把她丢下吧,任她被雨水冲走,任谁都会理解他的,毕竟没有人会在五月死,没有人会在五月送葬,谁叫她太倒霉了。但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执着撑着他。或许是那个男人恳切的眼神。或许是那惊鸿一瞥。又或许只是单纯的职业道德。又或许只是雨太大了,波夫涅没法保证自己能一个人支撑到雨停。
它们差点儿成功了,波夫涅的手指自顾自地松开了,而波夫涅完全没有察觉。他只顾着向前跑,女人的半具身子已经坠入泥地里,雨舌争着抢着卷着她的脚踝往后,托着她的躯体使她不至于全然狼狈地跌倒在泥中。前方的雨看着小了。波夫涅咬咬牙,还是回头拽住她的双手。他感受到它们试图用力,却又担心扯坏她的身体,两相僵持之下,它们悻悻然松了口。波夫涅再次将她背到背上。几番颠簸下来,一直梗在她喉咙里的金属随之被撞了出来。可波夫涅无暇顾及这小小的插曲。他胳膊肘不小心打到她隆起的肚皮。一瞬间,四周的雨霎时凝固。
他听到了雨的声音。那肃肃的、模糊的、湿漉漉的低吟。每一滴雨都变成了一面亮闪闪的镜子,反射着光晕似的声音,那声音在镜子间如同涟漪般回荡,从这个一滴雨到那一滴雨,从那一滴雨到下一滴雨……每一次回荡都迁出细细的线,波夫涅被这密密麻麻、越来越近的声音月裹越紧。
——〇〇
波夫涅被这两个字震慑住了。他的意识和身躯无法承受声音之重,他几乎快跪倒在地上,他使不上力气,也发不出声音,心跳如鼓槌,咚、咚、咚……一时间他分不清这是自己胸腔里发出的声音,还是那雨群的脚步声……他的身体一会儿冷得发颤,一会儿热得发烫。他口中无意识地喃喃着,随即一大块血从喉咙里涌上来。
他筋疲力竭地倒下了。随着他的动作,女人从他的背上彻底滑落在雨的怀抱中。她似乎是即将从一个很沉很美的梦境醒来似的,发出了娇憨的哼声。
波夫涅恢复意识时,浓醇的酒液正顺着他干涸的嘴角渗进口腔。他下意识抿了一口——比他过往尝过的任何酒都要香醇,比他闻过的所有花加起来都要馥郁,仿佛置身于阳光和煦的园林中,暖风柔柔地按着他的身躯,四周千万朵花懒洋洋地绽放,不知哪里来的乐音渺渺地游荡着,如一个个精灵的轻吻。只一口,就让他飘飘忽忽无法自持,他好不容易清醒的意识几乎又要沉醉在这柔软的香甜之中。他意识到自己正躺在谁的腿上,柔腻的软肉贴着他的脸颊。可他睁不开眼睛,也说不出话。他本该恐慌,可他此时却无比平静,心中一片安详。他感到幸福极了、充盈极了、满足极了。他陷入了一个无比的美梦中。
等波夫涅睁开眼,已经是六月中旬了。他眨巴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一片芭蕉叶下,眉毛上痒痒的,一挥手,一只肥硕的蜻蜓飞走了。他看看自己的手,看看自己的胸脯,又看看自己的脚,试探着动了动,随即站起身。他抬起胳膊,嗅了嗅自己的衣服,清清爽爽干干净净。他环顾四周——泥土在太阳的照射下发着光。等他细看,才发现那是一粒浑圆的金球。他捡起来,掂掂重量,随即把它塞进口袋里。真是好运气!波夫涅看着那片土地,皱着眉,很快他舒展眉毛,哼着歌走了。
六月的小镇干燥极了。太阳热辣辣地照着,把一切都照得发疼,空气发出尖而薄的啸叫。没人敢在这个鬼天气下出门。因此也没人发现那个名声扫地的女人的屋檐上铺着的稻草发出细细的烟。一开始很孱弱,随即拉长、变粗、气势汹汹地横贯整个屋檐——火势蔓延开来,火星随即跳到更多的地方,翻滚着、沸腾着、叫嚣着,如五月的大雨一般横冲直撞。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
小镇死了很多人。
波夫涅的送葬生意好极了。
作者:落水
关键词:社畜区活动文
文体:小说
正文:
在市区中心的偏远位置,有一条多年前建成的美食街,有些窄且矮小的仿古建筑,稍微有点坑洼的全石板路,墙边路口仍残留着的过去游客们络绎不绝时留下的痕迹,以及现在蹲在门口抽烟望天的饭馆老板,一同把整条街衬得愈发的冷清。
就连食客走近,老板或者伙计们也都只是懒洋洋地做了个手势,嘴巴开合了几次,似乎说了几句揽客常用的话语,但并没有让人听到什么声音。
显然,他们是因为冷清而失去了热情,而不是因为失去热情才令这里变得冷清。
至少他们是这么想的。
杨灭靖迈步走进这条街,对周围零星的招呼视若无睹,随意而散漫地在弯弯绕绕的小街上游荡着,他似乎在游荡着,却又似乎目标明确。
一路走到一家狗肉馆门前,他就停下了悠然的脚步。
走进馆子里,桌上还摆着似乎是上一桌客人留下的饭菜,老板娘围着围裙掀开厨房的帘子走了出来,围裙上沾染着些许鲜红的血迹,更多的已经了。
她本要去收拾桌子,不经意地抬头才见着站在门口的杨灭靖,连忙迎上来招呼他坐下。
她脸上带着些疲乏的笑,却也并不显得多么憔悴,把杨灭靖引进桌后迅速地抹了一遍桌子,随即掏出小本子来,站在一旁候着。
兴许是有些近视,她把本子抬得很高,几乎要贴到脸上去,缩着脖子准备记录的样子,像是一个等待老师布置作业的学生。
杨灭靖也没有看菜单,随意点了几道菜,老板娘就迅速离开了,顺带把之前一桌客人留下的碗碟一并收了回去。
随后厨房里就传出了炒菜的声音,杨灭靖微闭着眼端坐着,如雕像般杵在那里,街道外清冷的阳光经由地面漫照在他身上,为他打上了一层肃穆的光。
饭菜上桌的时候,老板娘站在他与门口之间,他身上的光被她阻挡,他这才深吸了口气,似活了过来一般睁开眼。
他吃得不快也不慢,途中又添了一次饭,把一桌的菜无论荤素都吃了个精光,当他吃到最后一点的时候,老板娘已经擦着手走出了厨房,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做了下来,单手托着腮。
似在看窗外,似在看他。
他吃罢回头,她对他微笑。
“味道你还喜欢吗?”
杨灭靖回头看向空空如也的餐盘,也笑了笑。
“喜欢,可惜不是我期待的味道。”
“那你期待什么味道?”老板娘挑了挑眉,他却不再答复,她于是环顾这件小店,已经无法再展露笑容。“在这样的小店里,你还能期待什么样的味道?”
“我熟悉的那种味道。”
说罢,杨灭靖掏出钱包站了起来,老板娘也跟着站了起来,却无法伸手去接他递过来的饭钱。
“你……果然是你。”
“可惜,你不是我想见那一个。”
杨灭靖把钱塞进老板娘的手里,老板娘瑟缩地退了半步,她看着他冷淡的双眼,终于不再挣扎,一如接受了某种令她沉重又令她放松的命运一般,接过了他给的饭钱。
杨灭靖信步走向门口,老板娘这才说出最后一句话。
“你应该去看看医生的。”
他回过头,老板娘已经失神地靠在了墙上,他终于发自内心地笑了。
随后转头向小街之外走去。
从那天起,这家狗肉馆再未开过门。
这是另一个已经被世界遗忘的城市,它破败得像是被反复使用了多年,然后被随手扔在了柜子里积灰的牙刷,刷毛底部还充斥着经年累月中慢慢填塞起来难以清洗的牙膏。
杨灭靖坐在一列老旧的公交车上,车厢里甚至还有一个专供售票员的专座,但并没有什么售票员坐在那里,只是像其他地方的公交一般在驾驶员座位边上的地方留出了专门刷卡扫码的位置。
车停下后,杨灭靖漫步走下了车。
他的面前是一个老旧的小区,八栋同样制式的筒子楼紧紧地并列在一起,楼道里堆满了居民们暂时弃置的生活用品,或者成堆的可回收垃圾,或者一些难以搬动的大件物品。
整栋楼都散发着一股已经老去的气息。
并且它还在继续老去,杨灭靖站在楼下,默默地看着楼上某一间没有开灯的房间,随后迈步走了上去。
赵蒲稜在自己的家里来回走着,他走得很急,以至于平日里稍有些不便的腿脚,都显得顺畅了一些。
别扭且顺畅的快速交错被三声轻柔的敲门声打断,这两只脚以一个尴尬的姿势停了下来,时隔几秒后才缓缓放下,这下它终于开始以不规则的停顿与弧线向门边移动了。
“我还是我。”
坡脚的主人赵蒲稜连门都没开,与杨灭靖隔门相对。
“别挣扎了。”
坡脚开始不安地抖动了起来,似乎是主人的习惯,也可能只是一种本能,它渐渐不堪重负,身体的着力点换到了另一只脚上,这使得它虚浮着踩在地上,于是愈发加剧了抖动。
老旧且劳损的膝盖在这阵抖动中发出了只有他本人才能听到的摩擦声,似乎并不是从他的胫骨传向耳朵,而是自心灵而起,进而直击灵魂。
“之前的每个人都跟你说过一样的话了,对吧?”
“大概吧。”
赵蒲稜扶着自己不停颤抖的腿,慢慢地坐到了地上。
“是不是在你眼里,从前的我那么成功,现在失败了,我就不是我了?”
“现在的你是谁,与我无关。”
赵蒲稜捂住了自己的脸颊,双手的手指逐渐收紧,用力地抓着自己的脸,使其表面留下了一道道鲜明的抓痕,其中部分因为长期没有修剪的指甲而被划破了,近乎凝固的粘稠血液从中被挤压而出。
似乎如他所说,他不是他,这也并非他的脸。
门内只剩赵蒲稜痛苦地揉搓自己脸庞时嘴中偶尔的呜咽声,门外是沉默。
门打开时,沉默随即将呜咽打破。
在一阵阵如破布被扯碎般的撕扯声中,一个奖杯从放在门边的纸箱中滚落。
奖杯被雕刻成了自行车的形状,上面写着赵蒲稜的名字与名次。
在纸箱里还有他获奖时的照片,他站在奖台上捧着奖杯,笑得如阳光般灿烂。
他的灿烂,被一阵枯萎粘腻得近乎发黑的红色晕染。
这是杨灭靖的最后一站。
不同于他之前去过的几个地方,这一次等待着他到来的人过得很好。
无论生理还是心理上,看上去都很好的那种好。
如其他人一般,他早已知晓杨灭靖即将到来,但他并没有惶恐,也没有紧张,更没有丝毫的失态。
他隔着老远就亲手为杨灭靖打开了门,将他迎到了室内,为他慢条斯理地泡好了一杯茶,甚至在泡茶的期间为其亲自烘焙了一盘精致的茶点。
“有一种病,病人无法与其他人产生任何情感上的关联,甚至无法与自己最亲密的人产生共鸣,进而以为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都被一个神秘的存在替换成了不相干的人。”
马利新把茶点放在桌上,从容落座。
“我没病。”
“我相信。”
马利新把茶点往杨灭靖的面前推了一点,盘子只移动了寸许,盛放在盘子上的点心却来不及停止,滚落在了杨灭靖面前。
“其他人不信,所以他们会怕你。”
“他们怕我,是因为他们真的被人换掉了。”杨灭靖把滚落的点心拾起,放回了盘中。“你不一样,你还在伪装,但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
“早在一年前,我和他们一样觉得你在开玩笑,你不会真的相信我们都被人换掉了,更谈不上替我们复仇,直到——第一个受害者死了。”
“他,以及他们,以及你,都不是受害者,我才是。”
“当然,你可以这么说。”马利新拿起了盘子,把上面的点心抖落,在点心下藏着的小刀露了出来。“在这一整年的时间里,我几乎都开始相信你说的是真的了。”
“我想过你恐怕真的生了病。”
马利新握住了小刀。
“我想过那些家伙是否真的被掉了包。”
马利新拿着刀的手伸到了杨灭靖的面前。
“我也想过,要不要在你找上门的时候杀了你。”
马利新把刀柄转向杨灭靖,随后递到了对方的手里。
“但我发现,你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基于一个谎言而已。”
“38个人,没有人会为了一个谎言去杀死这么多人。”
杨灭靖的目光镇定,马利新的神情惋惜。
“从第三个人莫名失踪开始,就没有人会再把你的话当成玩笑了,当第十个头像不再亮起的时候,再大的谎言,也该成真了。”
杨灭靖握住了手中的刀,正当他打算发力的时候,马利新反而抓住了他的手,以及他手中的刀。
“但谎言,终究是谎言!”
马利新的目光徒然锐利了起来,杨灭靖移开了自己的视线,转而看向自己被抓住的手。
“说到底,你和他们都一样,只是因为不肯直面事实而徒劳挣扎罢了。”
“不肯直面事实的,是你!”
“我……”
“所有人都以为老东作为群主,是第一个被你杀死的人,但是并非如此!”马利新没有让杨灭靖把自己的话说完。“你杀的第一个人,是小敏!”
“你喜欢她,她似乎也喜欢你,你不愿与她分隔两地,主动找上门,却发现这只是她在群里和你一起演的一场戏。”
“她被人调包了。”
“她当然被人调包了!因为她不爱你!”
“她爱我。”
“她当然爱你,一个死人可以对你产生任何感情,只要你愿意相信。”
马利新死死地盯着杨灭靖的双眼,杨灭靖则在这个过程中完全没有试着去把眼皮抬起。
“你不惜杀死了群里的每一个人,只为了说服自己,她爱你,而那个不爱你的,被你杀死的人,只是一个被调包的替代品。”
杨灭靖终于抬起了双眼,他的神色没有半点波动,一如往常般冷静地看向情绪逐渐激动的马新利。
“你们的爱情,终究只是一个代价太大的谎言而已!”
“你说完了吗?”
马新利松开了他握紧的手,松快地坐下,同样恢复了他将杨灭靖迎进门时的亲切笑容。
“当然,我说完了。”
马新利摊开手。
“你可以杀死我,来弥补你的谎言,而我也可以戳破你的谎言。”
马新利淡然一笑。
“进而杀死你的爱情。”
备注:梗来自于群里的玩笑,虽然历时好几天,但是酒喝太多了,我感觉完成得还是很不到位。
没有层层渐入的节奏感,令我非常气馁。
我决定再写一篇别的,以资鼓励。
免责mode:笑语/求知
作者:源源汪
前承:引子http://elfartworld.com/works/868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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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蓉眨了眨眼睛,困惑地反问道:“实在对不住,您方才说了什么?”
“来谢您的救命之恩。”门前站着个衣着颜色朴素但是料子一眼看上去就连魏蓉这个穷教书的都看得出来相当华贵的青年一脸平静地回答着。这理所当然的表情让魏蓉觉得是不是自己忘了什么时候在隔壁山里的小树林里救过什么小狐狸,人家现在修炼成精变身过来报恩了。
她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青年,长得五官端正,虽说不上是貌比潘安,但细看久了确实叫人觉得怪好看的。不过气质相当清朗,不像是戏文里会魅惑人心的狐狸精。
当然,这一切不过是她的胡思乱想。魏蓉盯着他的面容思索再三,并没有印象自己在何时替一个富家公子出过手——自己不过是一个穷教书的女先生,且先不论自己有没有救人于危难的这份高尚品德,就说自己身处的这个小村子一共就那么几户人家,今年最大的危险也就是东家的狗吓到了西家的鸡并追着它跑了三里路。难不成不是小狐狸,而是那天闯进自家院子的大公鸡吗?
魏蓉收回自己已经偏离了的想法又努力地回想了一下,并再次打量了一番面前的人,忍不住干笑道:“这位……少爷?您怕是认错人了吧。”
“不当如此。”那青年皱了皱眉头,他的眼神太过清明就连眼中一点点的困惑都能让人看得一清二楚,“约六月之前,您曾将一重伤之人送去医馆,难道不是吗?”他说完环视了一下四周,指着院角的一处栅栏说道:“我记得这处缺口,木桩朽了,断了一半,六个月前就是这样的。”
魏蓉不由得尴尬了一下。这处破损不大不小,本来三五日就能修好。但是在这乡野村庄里,大家都互通底细,鸡鸣狗盗之事极少,自己一个教书的也不养鸡鸭过活,一处破损并不影响自己的生活。因此这栅栏坏了她也懒得去修,一日拖一日竟已经拖了六月有余,居然突然被一个陌生人点明了,叫她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重伤之人?医馆?”她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喃喃地重复了几遍那青年的话,忽然之间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停顿了一下,“等等……”
这个词似乎触发了魏蓉的什么记忆。她的脑中忽然闪过了一些片段,再看面前的人的容貌,居然隐约间在那眼眉找到了一丝熟悉感。这时魏蓉是真的想起了什么,但是看着青年端正的面容又实在不敢确定,再次眯着眼睛盯了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说:“难道你是那个欠我医馆钱跑了的大胡子……?”
听了这话,青年先是稍稍有些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然后眼角一下弯起了一个弧度,笑意立刻就爬上了眉梢。这一弯倒像是春色压弯了柳枝,叫看着他的魏蓉不由得心头一颤,反应慢了半拍。过了片刻才意识到自己说得话有些不礼貌,连连摆手道起了歉:“对不住,对不住,我没有别的意思……”
“不必介怀,我当时确实狼狈。”似乎是因为照顾魏蓉的情绪,青年面上的笑已经褪去了,但是眼中却很难藏住东西,魏蓉还是从他的眼中看出了两分笑意,“当日事出紧急,不告而别。今日特来拜访,拜谢救命之恩。”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打被包好的什么东西,递给了魏蓉。
“不用这么客气……哎哟!”魏蓉刚想谦虚两句以表自己施恩不望报的高尚情操,却被塞进怀里的这个布包给搞懵了。她疑惑地看看青年,想也没想就径直打开了包着的布。于是一打银票就这么露了白,把毫无防备的魏蓉吓了一大跳。她反射性地把布料按了回去,似乎多露一份这一打银票就会不翼而飞了。她抱着包裹的手都抖了起来:“这、这是什么?”
“银票。”青年直白地回答。
废话我当然知道这是银票!魏蓉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我自然知道这是银票,我的意思是这一叠银票……是什么意思?”
青年眨了眨眼睛,似乎不太明白魏蓉的意思:“我来谢恩,这些自然是报酬了。”
魏蓉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手里的东西。虽然刚刚打开包袱就瞧倒了一眼,但是这银票的面值却看得真切。这一张张的,面值可都不小,而且用手捏一捏这厚度,里头少说也得有一千两吧。虽说魏蓉为了给他结清医馆的钱确实花了两个月的工钱,着实让她肉疼了许久,但是从天而降的千两银子拿着也太烫手了,心里头实在不安。
当下她就立刻把东西塞回了青年手里头。
“这我要不得。”
“为何?”
“这报酬太重了,我不能收。”
“你救人性命于危难之时,我心怀感恩想要酬谢于你,不过是一些银票,怎么就收不得?”
这家伙一脸的不解让魏蓉真是有苦说不出。
老实说,面对着这上赶着来白送的银子,你要说她一点儿都不心动那绝对是假的。那可是一千两银子啊,她一个穷教书的,不吃不喝干几年才能攒够这么多钱。但是拿着银票的时候,魏蓉脑子里总忍不住想到当时遇上这人时的场景,突然给这么多钱她心里实在是不踏实。
当时在河边见到他时,这人一身的血污,头发和胡子都结成了缕,也不知道几日没有清洗过了。他破烂脏污的衣衫上的裂痕一看就是刀剑割的,说不好就是被什么危险人物追杀而导致的,更搞不好他自己就是个危险人物。要是个行走江湖的侠客也就罢了,要是个官府通缉的罪犯那就糟糕了——况且就算是个侠客,说到底也是个混黑的,也是个惹不起的主啊。
当日就犹豫了许久要不要救他,生怕惹上什么大麻烦。但是后来围着这人转了八圈,还是觉得良心上过不去,不想见死不救,于是将他背去了村上的小医馆里,拜托了大夫救治他。
尽管三日之后这人就不告而别连账都没付坑了自己五两银子,魏蓉确实心疼了,但是其实走后数日之后也没人再来找事儿,自己也着实松了一口气。
现在看他收拾得干净整洁,一身衣服的料子光用看就知道不是平常人能用的,而且一出手就这么阔绰,搞不好真是做什么不法生意的,之前那次也是被人追杀所致。这一叠钱不知来处,魏蓉捏着实在觉得烫手。
她这种小人物可惹不得这种人。
“您瞧,我不过是将您送去了医馆,真的救了您命的还是大夫。”魏蓉眼神飘忽,努力地为自己找着借口,“虽说我确实替您付了医馆的钱,但也就是出了个钱,实在也算不得什么。就算当日不是我在场,便是换个人也一定是一样的做法。”她说着瞧了一眼面前的人,见这人仍旧要将钱往自己这里推,于是立刻话锋一转:“若是真的过意不去,那将五两银子还我便是,多的我可不要。”
这话让那人的手顿了一下,面庞上立刻浮现出了清晰的困惑和为难。
“这不好……”
魏蓉未免他说出更多婉拒的话,即刻打断了他:“这样吧,我再加一两。您还我六两算是酬谢,多的我是真的再不能要了。”
那人面上的困惑愈浓,估计是没见过收白送的钱还讨价还价的。然而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似乎再多做争论也显得过于刻意了,他轻轻地笑着叹了口气说道:“好罢。”于是招手叫来了自己的随从,从他那里拿来了六两碎银,交到了魏蓉的手里。
“多谢多谢。”魏蓉诚惶诚恐地接过了银子,原本瘪瘪的荷包一下子就被装满了,握在手里沉甸甸的。再抬头去看,刚巧撞上那人略显失落的眼神,这让魏蓉忽然又有点儿不是时候的心软。要说人长得好看就是占便宜呢,现在魏蓉看着青年这副表情,居然觉得自己刚刚的做法有点儿不上道。说到底那些担忧也都没什么根据,这再三地推拒了,等于是在人家的热情上连泼了三四盆凉水。细想想,是有点儿不识好歹了。
“哎……”魏蓉突然招呼了一声,“这钱我收着有愧,但人总是要吃饭的。要您还是觉得过意不去,请我吃顿便饭,这事儿就算了结了,您看如何?”
青年眼睛忽然亮了,立刻答道:“好。”这一瞬叫魏蓉看得又是惊讶又是好笑,居然这么一个小提议就让这青年人的情绪由低转高,还真是没有料到。
刚刚进来送碎银的随从早在马车旁候着了。青年带着魏蓉上了这架马车,随从就机敏地立刻扬起了鞭子,让马车动了起来。魏蓉也是第一次坐这样高级的座驾,又是软枕又是华饰,叫人忍不住感叹有钱人果真不愧是有钱人。刚欣赏完一圈,想起来忘了说去哪里吃更好,正准备说村口赵姐姐的小饭馆就很不错,便见那青年对着赶车的随从吩咐道:“去城中我常去的那家酒楼。”
“好叻,少爷!”随从的回答响亮又干脆。鞭子一甩,马车就飞奔了起来。魏蓉随着惯性向后靠了一下——已经多少年没坐过马车了,这车夫骤然一加速,她扶着车窗居然一时没反应过来。甚至连一句回绝的话都没说出口,魏蓉就要被马车带出村子了。
身边马车窗户上的帘子刚巧被风吹起来了,赵家姐姐的小饭馆就从外头一闪而过。
作者:雪咲(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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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心底里藏了一个人。藏了很久。
从学生时代一直藏到了工作多年。
很难说清这究竟自何时开始,何时他心里的友情成了“恋爱般的喜欢”,但在他遇到问题第一时间想到的求助对象总是那个人的时候,在他遇到开心的事总是想第一个与那个人分享的时候,在他见不到对方会感到寂寞的时候,他一次又一次,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了这一事实。
如果这个人是个女孩子,那倒好办,直接向她告白就好了。无论成功与否,总也不至于后悔。
可偏偏,对方是个男生,和他同样性别,还是那种严谨又认真、开不得玩笑的性格。要是说出了口,告白失败事小,大概率从今往后连朋友都做不成,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于是他明明是大大咧咧的性格,却唯独在这件事上小心翼翼。
他并不千方百计地试探对方对他的想法,亦不精心算计,只是一步一步、一点一点拉近两人的关系。
“T。”他总是那样熟稔地直接喊对方的名字,不加姓氏。从学生时代相识之初起便是如此。
从普通朋友到最亲密的挚友,他专注地享受每一寸共处的时光。
他们在春日的暖阳里一起赏樱,他状似不经意地拉起T的手,在成片的樱花树下奔跑。跑到开得最好的那一棵树下,他笑着问,看,这棵樱花开得这样好,像不像我们初遇时的那一棵?
T就微笑着回答他,是啊,很像。你也一样,认识这么多年,你一点都没有改变。
他知道,在T的眼里,这举动或许只是他天真直率的性格使然。
也许是好运的巧合,毕业后他们在同一个团队工作,成了最默契的搭档。
他们在子夜的星空下一起晚归。他细数着工作生活中的琐事,漫无边际地与T聊天,听对方叮嘱他“以后像这样早知道要晚归的日子,记得备上外套,小心不要着凉感冒。”
他笑说“你真是爱关心人”,然后在同路的最后一个路口与T互道晚安。
一年365天,他们恐怕有300天都要见上面,他却仍然觉得不够,时间还是太短。只要一两天不见,那就已经是“好久不见”。
连团队里的其他同伴们都会调笑他:“你是不是太黏着T了?”
“我们可是搭档!”他回答。
他知道这样不好,但总是忍不住再靠近一点。
想要和喜欢的人在一起,那应当是人之常情。
他也有一些略显大胆的算计,总是偷偷借着称赞来告诉对方,“我喜欢你。”
“你的内心温柔又强大,我很喜欢这样的品质。”
“我喜欢你专注的样子。”
“我喜欢你爱关心人的一面。”
“我喜欢你……”的全部模样。
他不厌其烦地说,那个人也渐渐习惯了听。当做是他有些过于夸张的称赞方式,对他回以感谢。
可那个人未必知道,他说的每一句喜欢,都是发自真心的告白。
他不介意对方不知道。
不如说,若是知道了,才叫他害怕。
但是无论如何,他都想要认认真真地说一次。在那个人的面前,不加修饰地、不加遮掩地,直白地说出“我喜欢你”这句话。
他的目光飘向了日历。
那么就决定在那一天吧。
那一个无论说了什么话,都可以当作玩笑对待的日子。
虽然俗套,但却管用。
等到那一天,就是唯一的机会。
他唯一的,可以在所有人面前宣告他的心情的机会。
“T——!我喜欢你!”
他打开休息室的门,在同伴们惊讶的目光中,向着他喜欢的人喊道。
看着那个人错愕的,甚至有些被吓到的表情,他心里竟也真的涌起了一股恶作剧得逞的快感。
“啊哈哈,骗你的,上当了?愚人节快乐!”
他朝T吐了吐舌头,像平时一样调皮地笑起来。
可T却已经迅速收拾好了刚才的表情,换上了一副略带惋惜的面容:“是吗?我原本想说其实我也喜欢你的。”
“诶?”
这下轮到他愣住了。
心跳敲击着胸口,速度越来越快,连带着耳膜里也传来了清晰的心跳声,鼓噪得让他担心会不会被周围人听到。
——不,不,或许都已经不是担心这个的时候了。脸颊的温度烧了起来,他猜自己现在一定满脸通红。周围所有在场的同伴一定都已经看到了他这副丢人的模样。
他看到T忍不住笑了起来。不同于平时工作中那种职业化的笑,笑得那样真切又自然,他认识T那么多年,也很少见到T笑得那么开心的模样,几乎让他看得入了迷。
他喜欢的那个人,眼角几乎笑出了眼泪,好久才抬眼看向他,连声音里都染上了温柔的笑意。
“愚人节快乐,不是吗?那么我也喜欢你。”
然后他听到那个人,用从未有过的温柔语气,喊了他的名字。
END
作者:德蔚
评论:随意
第一次见到陈昊青,是在昏暗的巴士。
在高铁站和朋友道别后,宁鸥就提着行李箱,转头在临近的巴士站上了车。
国庆七天,一场纵览山水的湘西之旅,难免带来身体疲惫。好友齐笙一向是靠谱的旅行特种兵作风,做好攻略就带着她四处进发。宁鸥则是个随性派,一般是有了好点子就打定主意行动,累了便就地躺尸,但却格外欣赏齐笙行动力满满的小太阳状态,于是也就兴致勃勃地一同跋涉。
巴士发车是在八点,而现在才六点。她本来想刷刷低脂小视频打发时间,身体却脱离了计划。刚卸下旅行包袱,安安稳稳地窝在皮质座椅上,困意就三番两次让正刷着的手机滑落,重重地砸向下巴。
挣扎几次后,宁鸥终于顺从地闭上了眼睛,打开专设的睡眠歌单,安然进入“节能”模式,恢复自己耗空的精力。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模模糊糊醒来,觉得车身随着引擎微微颤动,似乎也有乘客陆陆续续地检票登车,她挣扎地翻转有些睡僵了的身体,伸了个懒腰。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她虚虚地睁开眼睛,整节车厢为黑暗侵入,冷气丝丝侵入肌肤。零丁低声絮语在某个角落响起,或是偶有几盏壁灯被乘客打开。
“已经天黑了啊。”宁鸥心想。
睡着前带上的耳机仍在播放,此时正播着Lana Del Rey 的歌,女人奢丽的嗓音轻轻吟唱,醇厚的琴音就在脑海缓步行进,清淡的孤独、破碎的誓约,仿佛在梦醒的弥留之际缓缓拥抱。
微睁着双眼,宁鸥滑开手机解锁,将连播许久的音乐声调小,好让自己的耳朵缓一缓,静静地等着巴士闭门发车。
几声沉稳的脚步迈上台阶,接着就是和售票员的对话。这是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他沉静地说着什么,宁鸥没有听清男人究竟说了些什么,但在如水的夜色里,她觉得像是月光珍重地抚摸原野,琴声在川草中低鸣。
莫名地,她摘下了一只耳机,想抬起头看看。
陈昊青的影子就这样突然地撞进视线里,车前灯透过宽大的玻璃窗,微微映射进登车口,将他的身影投影而出。
模糊不清,像是雾里看花,只隐隐绰绰地瞧见挺拔的身姿,他穿着看不出材质的长外套,头上带着一顶鸭舌帽。
巴士一旁有车驰过,车灯在帽檐处反光。小小的一处,光芒微弱,一闪而过,宁鸥突然觉得有些发愣。
当时天色已经暗了,车载空调发出絮絮叨叨的嗡鸣,宁鸥蓦然觉得内心膨胀起来。
刚从昏睡中苏醒的大脑莫名转动:他会在哪里坐下呢。宁鸥有些木讷地看着他,眼见身影缓缓穿过走道,不想,他竟在她的身边停下。
没来得及收回视线,摆出习惯性的“忽视”礼仪,宁鸥愣愣地盯着,一时竟没有回过神来。
注意到宁鸥的注视,男人似乎展露出礼貌性的温和微笑,和煦地说道:“你好,我是你旁边座位的乘客。”
宁鸥这才抽过神来,她连忙撇开眼神,急忙接道:“你好你好。”说着,还不自觉地礼貌点头。陈昊青也就在一旁坐下。
“为什么自己这么慌张呢?”宁鸥在心里小声嘀咕着,心头有点尴尬地发紧。她伸手理了理膝上的书包,将它拉到小腹处抱着,继续靠着座椅小憩起来,企图在睡眠中把尴尬埋藏。
一旁突然微微亮了起来,宁鸥下意识地睁开了眼睛。陈昊青拿出平板,似乎打算播一部影片打发时间。
复古的动画风格,然后是天旋地转的太空,身着太空服的女人说道,“一定会去见他的。”伴随着火箭喷射的震动,驾驶舱中的女人望向前方,不管不顾地,坚定地注视着。
似乎注意到了宁鸥聚焦已久的视线,陈昊青转头看向她。
宁鸥却抢先一步说道:“你好,请问这是什么电影,感觉很有意思。”
“今敏的动画电影《千年女优》。”
他盯着宁鸥的眼睛,嘴角微弯,礼貌地问道,“你感兴趣吗,要不要一起看?”
鬼使神差的,嘴巴似乎先于大脑发出了声音,当宁鸥意识到,这一切有些不合时宜的暧昧,她的右耳已经挂上了蓝牙耳机。
电影继续播放,他们没有言语。
影片中的千代子,向着远道而来的采访者,娓娓讲述着她的一生。少年的雪中相逢,戛然而止的离别,然后是漫长的追寻。
当身为采访者的社长摇身一变,若剧中人般入戏之时,他们不约而同地噗呲一笑,宁鸥下意识地看了陈昊青一眼。
屏幕的微光照在他的脸上,眉目清明,沐浴在光线之中。而她也是,耳畔播放着相同的声音,她觉得,短暂地,这个世界上有两个人活在共同的现在。
宁鸥默默地转视屏幕。千代子在演绎的片段和生命的长河中奔跑着,她穿过人海,越过车流,带着一种名为明天的希望,走到茫茫雪原中。
在如梦似幻的真挚里,那个他回过身,挥手作别。此间相逢如露,然而,然而。
饰演角色的千代子,再次坐上了驶向深空的火箭,病榻上的女演员也和曾经的角色隐隐合一,看着璀璨的星海,她轻声说道:“也许不管怎么样都没关系,因为我喜欢追寻着那个人的自己。”
音乐渐进,影片浪漫得让宁鸥险些落泪,但在夜晚的巴士上,她试图憋住眼泪。
她移开眼神,不自觉地看向陈昊青。他看得很认真,眼眶中折射出晶莹的光,他哭了。泪水顺从地自他的脸颊滑落,洇入棉质外套。
宁鸥突然觉得有些手足无措,她感觉到,一种可见的柔软陈列在面前。
她想,在这个月光朗照的宁静夜晚,有旅人打马而过,而偶然路过的自己,就会鼻青脸肿地跌上一跤。
影片在稍显欢快的音乐中走向尾声。
宁鸥率先摘下了耳机:“谢谢你,这个电影很好看,我很喜欢。”
“嗯。”陈昊青抬起袖子揉了揉眼睛,好像因长期注视而双眼不适,他接过耳机,语气带着一种刻意的轻快,“你是在哪站下车?”
“枫浦。”
“大学城么。”陈昊青语气平静,并不意外。
宁鸥想多说一点,“嗯,假期和朋友特种兵旅游回来,湘西玩了一圈,现在回学校。”
“湘西自然风光很美,之前拍照去过。”
有一搭没一搭地,宁鸥和陈昊青开始聊起之前湘西旅行的景色,和一些趣事见闻。她说起云雾弥漫的天门洞,感叹自己时机不巧,不得见峭壁奇景。陈昊青就翻出手机里存的照片,和她分享起当时的观感。
不知道过了多久,话题行进到沱江畔的民宿。宁鸥打了个哈欠,说起自己和朋友刚跋涉一天,想回到民宿躺尸,就看见旅店的小猫睡在房门口,安详又温柔。于是二人只好倒回客厅的沙发,小憩一下。真是淡淡不幸,又只好无奈一笑。
陈昊青轻轻地笑了,眼睛弯弯的,他说,“一天过后,可能小猫也困了。”
“很有可能!”又打了一个哈欠,宁鸥赞同地点点头,“唉,可能我也困了。”
陈昊青看了眼手机的时间,手机屏幕亮起微光:“应该还有大约一个小时到枫浦,要不要休息一下。”
宁鸥点点头,设了个闹钟,就靠着椅背尝试进入睡梦,陈昊青似乎也靠着椅背休息,两人沉默无言。
夜间的巴士摇摇晃晃向前,宁鸥很快就睡着了,初秋车内冷气却嘶嘶,吹得自己几番辗转,迷迷糊糊醒来几次,但强烈的困意还是让她沉沉睡去。
“滴滴”,包里的手机振动起来。
宁鸥挣扎地睁开眼睛,发觉自己身上盖着一件外套,一旁的座位已经空了。
“已经下车了吗?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她想,心里莫名混起一丝酸涩和期待。
不一会儿,到站了,车门滴滴地轻响,示意乘客下车。宁鸥提起行李,走下车。
刚一下车,微潮的热风就将她裹了个满怀。接着身后的门就不留情面地关上,一溜烟,巴士已消失在马路尽头。
像宁鸥喜欢的作家写的,车往前噔噔的跑,那些车上的他们就这样一个个的死去了。一切不过只是打了个盹,做了个不近情理的梦。
灯光昏黄,夜风拂起发丝,宁鸥觉得有些茫然,却又不自觉地攥了攥臂弯的那件外套。她拖起行李走在晚间的步道上,秋叶簌簌飘落,恍恍惚惚地落在眼前。
街灯溶解在粼粼的江面,如同月色绢布的细密暗纹,莹莹发亮,宁鸥觉得刚才所见的身影,也这样静谧地投入心湖,漠然无声,却有若青蝶掠起,振动涟涟轻涛。
那时的她很久没有记起这样的一个人,但她不会想到,这样的相遇本就是恰好的机缘,一切似乎静听命运的冥冥回响。
开了个分享会,讲述自己写作方面的一些经验。PPT发在群里了。
自由讨论时间,一个哲学厨同事问了一个问题:怎么去平衡创作时的酒神和日神。我说我可以同时维系两个人格,酒神的迷狂和日神的理性可以同时共存在我的意识里,看状态在五五开和七三开或者九一开。
然后反思梳理了一下自己的一些调和感性和理性的心路历程,写了一个短文试图阐述自己的体验。
创作中的迷狂、心流与理性的平衡。
在我比较艰难的那段时间里,我觉得我克制不住内心的狂乱,焦躁和盛怒。我觉得我的负面,过度感性的那一面像是要挣脱孱弱的躯壳,自我毁灭似的,而我理性和自制的那一面正在竭尽全力与它搏斗,试图将它制服,并且因为这种无明的缠斗而精疲力竭,做不了任何事。
在那段时间里我接触到了黑塞的《荒原狼》(非常感谢那位推荐了这本书的朋友),在这本书里黑塞非常明确地描绘出我们想象中的那个粗野、狂暴的破坏性的人格(如同SCP系列里波斯佬描绘的赤红之王),或许这个人格的出现正是因为我们被现代性所规训,而人类并非那么理性、那么彬彬有礼的动物,在我们内心深处对这种规训天然存在反动,而这种反动逐渐显现为我们内心的荒原狼。
而在《荒原狼》的结尾处,主人公通过一系列心灵体验获得了领悟,理解到自身的性格并非是人与狼的二元对立,而是千变万化,充满无限可驾驭的可能性。他理解到自己可以支配千万个面具,于是原本强盛的支配他身心的魔人,变成了他口袋里的一张面具,成为万花筒般的人的可能性的沧海一粟。
在故事中黑塞描绘出一种理想的心灵成就,不拘泥于形式和个性,却又可以随时调用各种个性的“我即是所有人”。通过佛教哲学式的“原本就不存在一个所谓的真我”来抵达“我成为千万人”的可能性。
在理解并感受这一面后,我个人就能够以“你无非是我无数个侧面之一”的觉悟来摄服原本不停闹腾的过度敏锐的感受性,控制自己的脾气,并持开放性态度地去进一步成为不一样的人,在原有的基础上选取一个相对理想的侧面进行发展。
回到创作中来,我可以熟练地切换于感受性极强的侧面和理性极强的侧面,也基于此等领悟。从实际的方法论上来说,我个人的工作方法是先求得感性的一面,即先用仪式去召唤出内心的酒神,让情绪化的那一面出场。
总得来说,这种仪式比较实用的是体力劳动(比如做家务)和洗澡,它实际上是隔绝你和外界资讯,强迫你集中注意力的一种手段。当你的身体在做一些机械重复的工作的时候,你的大脑实际上处于闲置状态,于是会自发性地倾向于开始思考、幻想和感受。纯粹的冥思也可以做到,但现代人自制力下降,并且各种信息平台令全世界的情报触手可及,所以“将自己与世界隔离”这件事变得很困难,需要用一些手段。
而具体在感性层面,当你集中之后,去重温你曾经接触过的感动,那些触发你感性的场景和情节,让你获得一些感性;同时我会以此类场景为模板去进行同质化的构造,一步步深入,类似的要素、类似的人物关系、类似的反转和类似的“感动”。将“感动”或者说“激情”提纯,抽去一切外部结构组成,思考其最核心的本质,寻找到那个让自己动心的“点”。
卓越的英雄主义、无可动摇的意志力、强烈的压倒一切的情感、宏大浩瀚的情景、难以忘怀的对比……我们从前的那么许多积累中那些最精华的、代代相承的那些不朽的、可以跨越时空引起所有人共鸣的伟大之物。
人的一切思考都基于自己的过往经验。
那些伟大的共鸣感觉,曾经深深吸引和打动过你,也同样可以深深地吸引和打动他人。你则有一种感觉,想要以一种情景、一种强烈的冲突去呈现它。于是你逐渐会触摸到你要的东西,用你手中的元素组合成一个戏剧结构,它呼唤着那些伟大的情绪和触动,你知道这就是你要表达和展现的东西。
你精疲力竭却又充满兴奋地把它记下来,把它的核心形式写下来,然后缓缓打磨和思考,如何呈现,如何更好地呈现,你的技艺是否足以驾驭,如果不能,去哪个文本那里做分析和学习。炽热的余温在那个构思中残留,你依然不时地被它所激活,通过模拟、感受和体验陷入一次次如痴如醉的迷狂,但你脑后的那个理性的,基于创作经验的判断在轻声细语地把住舵,提醒你要做出理性和合理的判断:你已经从炽海里找到了你要的东西,但它要变成坚锐沉重的无匹之物,你需要把它淬火,用冷而透彻的智识和手腕去把它在现实中固定下来。
创造故事在我看来确实像是一种铸造。那种炽热又醉人的感性,源头来自人内心强盛的生命力,而从你心里流出来的意念,又得通过冷静和理性的技艺来凝结成实体,在不断的锻打中抛去杂质和不必要的冗余结构,最后呈现出坚利而沉重的质地。你知道这是拿来杀人的,它得足够好,足够美,才能让人一见面就被捅个透心凉。
以上是那篇解答同事问题的短文。我们又接着这个话题聊了一会儿。
应该说,我的比较理想化的创作过程是感性为先。先有情绪到情景到故事到整理和思考和归纳主题再到修改。
另外,我写东西有一种进攻性,就我写一个故事的时候,下意识地会觉得这是一柄匕首,要拿去穿透读者。同事则说他写东西像是在构建一座堡垒。我分析了一下,说他写东西是“等一个有缘人”,我则是商业性的“我要用它把见到的每一个人都捅穿”的感觉。同事写东西是从“哲学命题”或者说一个想要探讨的议题开始,我则是以一种情绪和冲动为开始。
后续一点很发散的随想:
我所提到的唤起酒神(感性和迷狂)的仪式,各种劳动、家务、运动,都是非常身体性的行为,似乎真的和古老的酒神仪式有共通之处。在身体的机械行为中,精神获得了某种自由。
会联想到我很喜欢的诗人王年喜,在煤矿中酝酿诗歌;以及Coolcate写紫雨幽蝶是在站岗的时候,以及村上春树的长跑癖好。
在村上春树的自传里,他认为运动对作家的脑部神经有益处,但从我们所讨论的角度来看,也是因为长跑的过程唤起了他感性中的强烈激情吧。
作者:魇
评论:笑语
题目:她来自星辰
我坐在这间空旷的屋子里,看着门框和天花板渐渐模糊,继而融合成一团扭来扭去的曲线。这是我的老毛病,一旦休息不好或者情绪不稳定,视野中的一切就会像某些恐怖传说一样,显现出一些恐怖的形状。我试图说服自己,这是一种常见的情况,我可以通过闭眼、深呼吸,攥拳后放开等动作来缓解。然后我闭上眼,深深地吸气,想象氧气在肺泡搭上血红细胞的快车,再缓慢地将它吐出,同时我将一直攥着的拳头松开,再攥紧。
门响了,我不得不睁开眼去看。这里毕竟不是我家,是派出所,甚至不是我住处的片区,我有义务配合警方的一切调查。走进门来的是两位警察,女子穿着制服,走在前面,男子穿着棕色的皮质夹克,坠在女警身后——之所以我认识他,是因为当我拨打报警电话后,第一位出现在我面前的警察就是他。
“就是她。”那个男警察用还燃着的香烟指了指我。
女警察像是有些责备地看了他一眼,扭过头来看着我。“我姓任,你叫我任姐就行。”她说,从屋子另一边拉了一把椅子,坐到了我对面。
“你好。”我说。
“你挺难受的吧。”任姐说,“要不要先喝点水?或者你想哭的话也可以,我可以叫老王先出去等着。”
我摇摇头,“不用……按照你们的流程问吧,虽然我知道的也不多。”
门口的男警察发出一声响亮的嗤笑,任姐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没关系。”她对我说,“知道多少说多少。”
“你们不做纪录吗?”我问,“之前看电视剧里……”
任姐似乎也想笑了,“这不是正式的询问。”她说,拍了拍我的胳膊,“我只是来看看你。”
我沉默地看着她,希望她能通过我的表现明白我的状态——如果你只是一个普通的实习编辑,去只拜访过两次的美术老师家取稿子,却发现那位老师惨死在家里,在巨大的冲击后仅剩的神志只够你勉强掏出手机报警和等着警察来,你也很难保持平常心。“我不太舒服……我感觉很糟糕。”我很慢地说,“我没见过那么多血……我月经来得很少。”
“你太瘦了。”任姐说。她扭过头对老王喊:“你去买点面包牛奶,再拿点水果过来。”
老王远远地喊了一句“得嘞!”门口便清净了。
“吓坏了吧。”任姐又看向我,“放心,你是在帮她,她肯定会很感谢你的。”
我看着任姐,我觉得她说得对,我是被吓得不轻,但我不是很确定任欣是不是会感谢我。一来我们算上这次也只见过三面,二来这三次见面中两次都让人觉得不大愉快。“她也姓任。”我说,“那个……死者。你认识她吗?”
“不认识。”任姐说,“虽然这不算个大姓,但中国多少人呢。”
她应该是想讲个谐音梗笑话,我听得出来,但现在我真的笑不出来,她应该也能原谅我。“其实我不确定……我的意思是,我不确定她会不会感谢我。”我说,“你应该都知道了,我是个实习生,一共只见过任欣老师三次——还是算上这次。第一次见面我们之间闹得就不太愉快,第二次还好,第三次……”
任姐又拍了拍我的胳膊。
我又得深呼吸了,任姐没有说话,甚至看起来并不太在意的样子。我顾不上感激,只是尽最大努力把状态调整到可以继续正常交流。“我第一次去拜访她……任欣老师,是李姐给我的任务,她说任欣老师是比较容易接触的类型,适合我这样的纯新人去接触。我记得刘哥在边上笑,就像刚刚的王警官一样,李姐说了刘哥几句,什么‘你追不到人家就开始诋毁’之类的。她告诉我真的不用担心,任欣老师人真的挺好。”
“你们现在的出版社不都是无纸化办公吗?”任姐说,“不是在网上收稿子就行了,还要去人家家里拿?”
“任欣老师是画在纸上的。”我说,“她给我们社供稿很久了,编辑和读者都很喜欢她的作品,装裱好的实体画也能拍卖……”
“能卖多少?”任姐问,虽然看起来她并不想知道答案。
“我不知道。”我说,“总之我就因为这个,去了任欣老师家。她人确实不错,问我喜欢喝什么,还说稍微等一下就好,她要收拾收拾……我们一开始聊得真的很好,直到……”
直到我们聊到了那时一部风评不错的动画片,我说我很喜欢里面的一对角色,男的温柔大方,女的英气逼人,两人的相处也非常甜蜜。我越说越高兴,却见任欣不说话也不看我,只是拾掇桌上的东西。
我真的不知道哪句话说得不对,但又不好问,只得讪讪地住口,支支吾吾地说要拿稿子回去。任欣把装好的稿子递给我,又给了我一个苹果。她说她也很喜欢那个男角色,也很喜欢那个女角色,路上要小心。
回到社里,我把稿子交上,接着偷偷问李姐到底是怎么回事。李姐只是笑了笑,说任欣哪儿都好,就是太犟了,以后跟她交流,顺着她说就好。我有点懵,但也只能点点头。
那个苹果很松脆,不太甜,像老式的糕点一样。我之前没吃过这种,又不好意思问任欣老师这在哪儿能买到,我觉得我大概有点怕她,但她明明一点儿都不吓人。
“她,任欣,是不是喜欢那个女的和别的男的?”任姐还是忍不住笑了笑,“你把人家喜欢的一对给拆了吧。”
“我不知道……对,不……不对,任欣喜欢那个男的和别的男的。”我又开始支吾了,“我当时又不知道……”
“没事没事。”任姐说,“你都知道了,她也知道了,那第二次应该聊得挺好?”
“挺好的。”我说,“我按照李姐吩咐的,顺着任欣老师的话说,让她多说,我少说,偶尔提提问题,任欣老师就看着挺高兴的。”
实际上我觉得那次任欣老师似乎有在讨好我的嫌疑……但直到现在我也不时提醒自己不要自作多情。任欣是一位和出版社合作了十多年的、业内闻名的前辈,而我只是一个本科在读的实习生,她大可不必因为一次不太愉快的相处而对我心怀愧疚。不论怎样,第二次和任欣老师的见面确实非常愉快,我们继续聊那部动画片,各自对结局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我还表达了那个我们都很喜欢的角色结局的感想,说他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有点遗憾,任欣说月有阴晴圆缺才是他真正的魅力,我深表认同……我取了稿子,任欣还送给我一张她绘制的那个角色的小卡片。
“我很喜欢那张画。”我说,拿出手机来给任姐看我拍下来的照片。任姐仔细地看了又看,说了一句“画得真好“。她似乎也不太会夸人,但我觉得就算是任欣听了这样的评价,也会很高兴的。
第三次见面……我又开始深呼吸,深深地呼吸,努力把空气扯进肺叶里去……实际上,让我最困扰的可能并不是那些血红色的画面,而是……
“任姐,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吗?”我长长地把气呼出去,直视着女警的眼睛。
那一瞬间,这位看起来闲适又端庄的女人似乎有点动摇,“我信。”她缓慢地说,“有一次……有一次我去查一个案子,尸体被绑了石头沉在水库里,大中午的,在我眼前,那具尸体就带着石头飘上来了。那个受害者特别特别瘦……”
我悄悄地松了口气,“其实第三次,我见到了任欣老师。”我说,“我是说,我们其实是见了面的。”
今天我的工作太多了,又是经期第二天,所以我把要去任欣老师家取稿子这档子事忘了个精光。终于加班完毕,我从工位上终于直起腰时,我在办公室的玻璃上看到了自己的倒影,夜空中的星辰,和……星光中的任欣。
我的办公室在十七楼。
与其说我当时是被吓到麻木僵直,不如说我当时已经没有任何能力去接受“我正在经历一个恐怖事件”,我居然和窗外的任欣对视了一阵,才在她比比划划的肢体动作指导下拿起放在一旁的手机,查看起工作备忘录,看到了“取任欣稿件”这一条。然后我顺手点开了打车软件下了订单,收拾东西准备出发。
在起身的一瞬间,我猛然惊醒,原来刚刚我趴在工位上睡着了。我拿起手机,工作日志上的“取稿”的标注是未完成,而打车软件提示我,司机还有五分钟到达办公楼楼下。
我头昏脑涨提包下楼,坐上车,然后……
“案发现场王警官去看过了,其实我大概都不如他看得仔细。”我说,“我到那里的时候发现大门就没有锁,我没多想,走进去才发现……然后我就报了警。”
我没什么好说的了,任姐似乎也能明白。她又拍了拍我的胳膊,起身走出去,过了一会儿,她带着一包卫生巾回来,告诉我厕所在走廊尽头。
凌晨时分,我从警局回到住处,简单梳洗后就沉入了睡梦中。我不记得那一晚做了什么梦,只记得第二天李姐让我和另外一位美术老师对接,去要当期需要的稿件。听说那位美术老师嘴巴平时很毒,但她并没有跟我抱怨,只是很快交上了稿子,还跟我说了一句“节哀”。
又过了一阵子,实习期满,我没有选择留下。李姐和我单独吃了顿饭,我们交换了非工作用的邮箱,她告诉我,如果有她能帮忙的事尽管找她。
之后又过了多久呢,我真的记不清了,毕竟我毕了业,换了城市工作,又在新的公司准备考研。在学习的间隙,我翻了翻很久没看的邮箱,才看到李姐发来的邮件。邮件里说,任欣的案子破了,凶手也被判了。入室抢劫转杀人,凶手是个十六岁的未成年男性,家里给找了个不错的律师,最后判了八年。
八年……任欣死的时候是三十六岁,而凶手杀了人,他出狱时,二十四岁。
邮件的附件是几张黑白手绘图的扫描件,虽然我不知道我能拿这些图片做什么,但我还是选择把它们下载到自己的电脑里,又在云盘备份了一份。我想,我这样做,任欣在星星中应该也会高兴的吧……
附:这篇大概用尽了我半年积攒的愤怒,大概大家都能看出来这里面的角色都并不是单纯的角色,而是代表了一群人这样……总之呢,作为文章,它肯定不够出色,但作为表达的载体,我真的尽力了。
作者:源源汪
魏蓉再醒来的时候,已经不在酒楼中了,但隐约觉得还带着些尚未散去的醉意。她迷迷糊糊地坐起来环顾四周,视线所及都是些熟悉的东西,用自己还清醒的一部分脑子分析,自己应当是已回到了居所中了。
睡意中尚夹杂着些醉意,使得魏蓉一时间脑袋仍旧有些空白。她空在床上坐了半响才想起来,昨日有个家伙找上门来坚称自己救过他的命,是来报恩的。自己虽想推脱但是最终还是跟着这人去到城中酒楼吃酒。不料两人相谈甚欢,自己三番五盏下来居然喝醉了,竟是醉得连怎么回来也不记得了。
堪堪回想起来昨日种种,魏蓉整个人仍旧是有些发愣的。毕竟这番事情想来,多少有些不真切,听着倒七分像是戏文里唱的奇遇,哪像是她这样的人会遇到的事儿?
直到魏蓉整着自己的衣衫时摸到了怀里那六两银子,这才敢确定那是切切实实发生过的事。
现下想来,魏蓉才有些后怕起来——那锦衣公子才不过是见了一面的人,并不是什么知根知底的朋友亲人,怎么头一回就能在人前喝醉呢?万一被卖了也没处说理去——当然她此时的想法还是带着些酒气的。毕竟谁见过拐卖人口什么话都还没说,先给对方一打银票的?退一万步讲,拐骗一个村头的女先生,蒙头一棍就完事儿了,何必投入这么多呢?
但胡思乱想又哪管得了那么多?又瞎想了一阵,魏蓉才掏出怀里的碎银子翻来覆去看了几遍,心中暗忖,这沉甸甸的银子是挺真切的,摸着手感真好。要说这人穷久了,蓦地掉下几两银子来,比起担心到底还是愉快多了些。说不得还是有些美滋滋的。
至于那些胡七八糟的事情,不管怎样都已经发生。既然多想无益,那就不如不想。魏蓉这么在心中如此安慰着自己,便将那些事抛诸脑后了。
回头过两天,正好能去城里书斋买几本有趣的书。要说这村里头的学塾毕竟只是大家筹钱办起来的,并非官家学堂,不过就是用来教教孩子最基础的东西罢了。平日里头她也就是带着孩子读读《三字经》与《百家姓》,再多的也没有,不过是学习识字罢了,也不是冲着考功名去的。况且小孩子哪里受得住这日日的枯燥,倒不如买几本杂记同他们讲讲,权当是长些见识。
算来算去,除去这些,这六两银子剩下来的还够她吃好几顿大酒。也省得每回去赵家姐姐的小饭馆吃菜,还总被人家笑话抠门。
这一番思索的美景更是让魏蓉顾不上想昨晚种种,甚至日后花钱时都没想起锦云乐半分。而自那之后,她仍旧是照着往常的习惯,三日一去私塾地教人读书写字,一切似乎都如往常,毫无变化。
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着,又是一个季度过去了。
魏蓉早将此事忘得干干净净。这六两银子说少不少,说多也不多,按照她的设想再加上日常花销,这么花下去也很快就没了。与那位锦云乐吃酒的一日也自就被当作是黄粱一梦,唯有拿着书本与孩子讲那杂记时还能忆起片刻罢。
只是谁能料到,突有一天,私塾的老夫子带了个孩子过来见魏蓉,说是有个姓锦的公子付了一大笔银子让先寄养在学塾里。老先生说完了还给了魏蓉二十两银子,说是那个公子给的,叫她多照看些。
魏蓉听完很是不明所以:“哪个锦公子?”
老夫子奇道:“那人叫做锦云乐,他说你俩相识……难不成竟是寻错了人?”
“锦云乐……”魏蓉又细细咀嚼了一遍这个名字,才想起来究竟是谁,“不是,怪我怪我,是我记性不好。许久没见,一时没记起来罢了。”
这一番话反倒叫夫子起了疑心:“你们可确是相识?怎的瞧来并不相熟。别是……”这话说到这里就停住了,但魏蓉听得出这没说出口的话。
这突如其来的,有个外人过来留了个无父无母的孩子叫人照看,本就不合礼数,原是看在是魏蓉熟人的份上才接收的。现在看到她这支支吾吾的样子,必是心生疑窦,怕是觉得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魏蓉心中暗忖,她与这锦云乐虽然有过一次相谈,也甚是投缘,但是到底之后是没什么交集。这突然有事,只怕不仅紧急且也不是小事。若不是没有更好的选择,恐也不会特来麻烦她。
既是大事,又与个孩子有关……
魏蓉不再多想,赶紧往回找补:“夫子莫多想,这人乃是个世外方人,不常与人来往,又鲜少有事托我,因此我一时没想到罢了。想来这次是有急事要走,才只与您留了口信。”
夫子犹豫了半响才半信半疑地点点头:“如此最好。”
魏蓉从眼角余光中见到一个少年的身影藏在不远处的拐角后,正偷偷看向这里。只见夫子向那个少年招了手,示意让他过来。少年则愣了一愣,立刻用手整理了一下额前的头发,才小跑着步过来。
夫子说道:“这就是那孩子。既然稍后讲堂就要开了,就由你领过去罢。”
“谢过先生。”魏蓉端端正正作了个揖。
待到夫子施施然走开,魏蓉才低头去看这少年。尽管他跑过来之前努力整理过了,但是一头黑毛还是乱糟糟的,大片的刘海几乎完全将眼睛遮没了,也不知这样他怎么看前路。这少年一直像是害羞似的低着头,魏蓉自然看不清他的长相。唯一能看清的就是他脑袋顶上一个大剌剌的发旋。他身上的衣服很新,但是略微有些不合身。魏蓉猜测是锦云乐给他买的,但是因为赶得急加上不了解孩子的身量,就随便抓了一件给他换上。
这少年局促地不断搓揉着衣袖,站在魏蓉身边一言不发,似乎对现在这样的状况很不安却又努力地不表现出来。
魏蓉想了想,蹲下来平视少年:“我叫魏蓉,是这家学塾的教书先生,以后也是你的老师了。你可以叫我先生,但是若是不想也可以不叫。”她作了个小揖,看上去怪好笑的,似乎是为了调和两人之间略显紧张的气氛,“你叫什么?能告诉先生吗?”
少年的脑袋稍稍抬起来了一些,魏嵘在那一堆杂乱的额发后看见了一双闪烁不安的眼睛。他张了张嘴,似乎有什么字词在他的口中形成,但是在脱出口的最后一瞬间又消散了。他只是无力地发出了一些不成词的声音来,然后沮丧地摇摇头。
魏蓉了然地笑了笑,也没有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只是向少年伸出了手:“我带你去讲堂罢?”少年并没有对这句话做出什么回应,只是看起来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他看着魏蓉伸出来的手和投过来的目光,紧张地搓了搓手指,却没有握住对方的手,反而犹豫再三后小心地拽住了她衣衫的一角。
魏蓉如有所思地看着少年,迈着既轻又慢的步子向讲学处的方向走去。
两人就这样沉默着走到了讲堂。魏蓉本还想按照过往的习惯向学生介绍一下这位突然出现的少年,没想到少年到了学堂后立刻往距离所有人最远的最后排角落处跑去坐下,一言不发地跪坐了——他习惯性低头弓背,显得像是缩成了一团。几个顽皮的学生马上投去了好奇的视线,见到他这样胆小瑟缩的奇怪样子立刻窃窃私语起来。
魏蓉站在讲堂前面全都看在眼里,却并未说什么,也不好说什么,只得先按照原本的安排讲起了《三字经》。一堂课中,所有学生都心不在焉,时不时转头去看那个少年,却又害怕先生责骂不认真听课而不敢正大光明地盯着。而魏蓉心中也想着少年的事,十分心思有三分也在那孩子身上,讲堂中的小动作也便视作无物了。
课毕之后,她如同往常一般被孩子们缠住了讲故事。刚开讲,她向少年的方向瞥了一眼,正见到少年如蒙大赦般地跑出了屋子。魏蓉原是想着课后能与他细说,但转念一想这不过是第一日,少年看来本性敏感,交谈也并不急于一时,便并未理会,白让这一日过去了。
第二日她放了课,又准备去寻少年,谁知刚收拾停当就发现他早已没了踪影。往后第三日,第四日也是如此。魏蓉竟是连着数日都没能和他搭上一句话。
每日魏蓉往往要到开课时才能见到少年带着书本与笔墨急急地赶来,而结束之后他便立刻匆匆跑走。原本没将少年的事太过放在心上,这一番下来,倒反叫魏蓉上了心思,心说今日必要抓住这个小兔崽子好好说道说道。
待到这日结了课,魏蓉打定了主意要逮着这个少年。于是即便如同往常一般被几个学生缠住玩闹了许久才得以脱身,她却也并不着急回家。既然少年不愿见他,那自己便上前去。
她缓步向夫子的住所走去——为了方便管理学塾,夫子就住在学塾后不远处,只需穿过一片小林便能到达。而少年由夫子安排了住处,找他询问最合礼数。
她走到夫子的屋前,刚准备敲门,却正听见不远处的林子里有打闹的声音。因为此处的林中有时会有野鸟来此筑巢,有些顽皮的孩子会趁老夫子不注意时过来掏鸟窝,算作游戏之一。魏蓉想着许是几个家伙又不长教训,过来骚扰那些无辜的鸟儿了,于是大步走去准备将孩子赶走,免得又遭夫子责骂。
不过走近了之后,她却停下了脚步。因为距离林子边缘尚有两三步处,里头的动静也听得更清楚了。
“撕拉——”
那是书本被撕碎的声音。
魏蓉放轻了脚步,身子向前探去,透过稀疏的树枝看见了里头正在发生的事情。五个孩子正把那个少年围在了中间,领头的小女孩正在将少年的书一页一页地撕毁,其他孩子则是像是好玩似的用脚不轻不重地踢着少年。少年瑟瑟发抖地捂着自己的脑袋在地上缩成一团,根本连抬头都不敢。
那女孩儿又继续撕了两页,见少年没有反应,无趣地将书丢在了少年的身上:“什么啊,怎么连这样都不说话?难道真是个哑巴?”说着她走近了少年,用手指使劲地戳着少年的头顶,“你倒是说话呀,齐家哥哥明明说你说过话的。”
然而少年只发出了不成词的呜咽声,浑身都在发抖,像是见到了天敌的小动物一样。
“而且你遮遮掩掩的到底是因为什么呀?跟我说说呀。”女孩满脸的好奇,既没有气恼也没有不满这样的负面情绪,只是单纯的好奇。几个人七手八脚地把少年的手拉开,让他没有办法再低着头遮盖他的脸。
处在这样的情形下的少年变得惊慌极了。他似乎从来没有这么用力地挣扎过,一时间几个孩子几乎按不住,差点滚成一团。男孩们抓着他的肩膀给了他脑袋一下才让少年停止了挣扎:“别动,我们又不是要干什么,就是想瞧瞧你的脸。”说着伸手抓住了少年的脑袋并把他一直遮住眼睛的额发往后捋去。少年害怕地几乎发不出声音,嘴微微张着颤抖着似乎要说什么,却只是发出像是受伤小兽一样喘息声,一双眼睛惊恐地盯着掀起他额发的男孩,泪水几乎要夺眶而出了。
那是一双异色的眸子。
左眼是与常人一样的深棕色瞳仁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是右眼却是如同最纯净的湖水般透明的蓝色。阳光照进被泪水盈满了的眼中,那眼底的蓝色仿佛是真的湖水似的在潋滟。
所有人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才惊慌地松了手。
片刻之后才反应过来,并颤抖地叫道:
“妖、妖怪!!!”
Vol.197「天赋」《囚笼》
作者:格子
威廉王大街上车水马龙,泰晤士河的水声淹没了心绪。帕里斯双手撑在栏杆上,眺望远方的伦敦。1890年代是最黄金的时代,蒸汽时代犹如夏季的热风,将浮躁的人心吹得甚嚣尘上,汽船的鸣笛繁荣了大海,铁道的撞击贯穿南北东西,群星璀璨与遍地污泥并存,贵族绅士们在前街喝下午茶,贫民窟的妓女在漏水的房间里接客。男人的放荡叫做多情,女人的欲求则是“精神病”……
船满载着货物从桥下驶过,荡起的水花清澈冰凉。
“你还是这么准时,帕里斯。”苍老的声音由远及近。
“李斯特老师的约,我自然不能迟到。”他叹了口气,摘下帽子握在胸前向对方行礼。
“那么,我的提议你考虑的如何了?”老人精神矍铄,拿着一根镶金的黑色手杖,看向他的眼神温和而慈爱,“学费那边我可以去交涉,学会那边有两个老家伙对你很感兴趣,你可以选择他们的方向继续深造……”
“对不起,老师。”他猛地打断了对方的话,抱歉地弯下腰去,用力咬了咬舌尖把眼泪憋回去。
“果然还是放弃了?”老人看着少年,笑得有些无可奈何。
“对不起。”他没有解释理由,只是再次道歉。
“选择了的路,就好好地走下去。不用跟我道歉……”老人顿了顿,没忍住再次开口,“照顾好自己啊帕里斯。如果,嗨,也没什么如果,你什么时候改变了心意,还可以来学会找我。”
少年没有回答,依旧保持着欠身的姿势,抓着帽子的手指有些泛白。
老人的脚步声逐渐远去,少年缓缓蹲在桥上,用帽子捂住了自己的脸。
……
疏于打理的房子依旧能看出一星半点旧日的豪华,但里面的人早已腐烂成泥,男人的打骂声和女人的哭声混杂在一起,帕里斯急走了两步,一把将烂醉的男人拉起来甩到一旁:“你怎么又在撒酒疯!”
“哟,看看这是谁回来了?真把自己当这家的主人了?要不是这个贱人生不出儿子,你这个下面没把的假货能当我塞克里特家的长子这么多年?呵。现在管到我头上了,告诉你,只要老子一天没死,这家里就还是我说了算!”男人跌跌撞撞被甩开,撞倒了墙角的酒瓶,嘴里骂骂咧咧着老一套。
帕里斯扶起瑟缩的母亲,把她送去妹妹的房间,又摸了摸妹妹的头,替她们关好门,才走出来,站在醉的一塌糊涂的男人面前:“是,因为你没有儿子,所以我这个冒牌货以男人的身份活了十多年,跟那些少爷们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学习体术。所以现在我就能把你扔进泰晤士河里,横竖里面的浮尸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说不准你还能碰到妓女里的老相好呢。你要试试吗?”
“白眼狼!辛辛苦苦养你长大,就养了个白眼狼,我捡只猫养都比你强。”男人眼神恐惧了起来,把自己又往墙角塞了塞。
少年冷笑地直起身:“没错,你养了只白眼狼,而现在狼长大了,随时能咬断你的喉咙,我要是你,就识相一点,不要招惹这头狼。”
男人嘟嘟囔囔地缩在墙角不敢还嘴,过了一会儿响起了微微的鼾声,竟是自己睡着了。
少年叹了口气。
他是帕里斯·赛克利特,也是珀莉丝。
赛克利特家族扭曲的观点让即便是旁系远亲的他们也深受其害,为了那一点点可怜的继承权,被冠以赛克利特之姓的家庭,长女要伪装成男人养大,直到母亲生下儿子,长女就将所有的收获让渡给这位真正意义上的长子,自己则变回一无所有的待嫁少女,成为家族从始至终的牺牲品。
然而性别的错乱并不是结束,只是开始。因为生不出儿子,不得不忍耐着父亲的殴打和辱骂的母亲,软弱美好又不懂世事的妹妹,还有坐吃山空,却指望着有个儿子就能从本家继承财富的酒鬼父亲……混乱的家庭没有给少女停滞的时间,开拓的新风吹不进阴暗的房间,仓皇的人们沉湎于旧时代的遗沼,哪怕是熟悉的噩梦也比未知要让人安心。
帕里斯捂着胸口,重重喘了两口气。
她拒绝了恩师的举荐,放弃了心爱的学业,远离了亲近的同学,只是因为在某一天,她收到了一份邀约。
“能帮我们的只有彼此。”
那个高大的女人这样说道。
屋子里站着被剽窃论文,却因为是女性而不被相信的科学家助理,站着才情出众却只能作为某某公爵附庸存在的贵妇,站着塞克里特本家刚刚将继承权还给婴儿长子,留了长发的长女——说起来帕里斯还要喊她一声堂姐,还站着普通的家庭妇女、浓妆艳抹的站街妓女……
带她来的表姐告诉她,这场聚会的雏形,起源于那场恐怖又著名的连环杀人事件,在无能的警方迟迟无法抓住凶手的时候,有一些人悄悄地行动了起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走夜路的妓女,在狭窄的小巷里,每隔一段就能看到一盏昏暗的油灯挂在门前,为她们照亮回家的路,也表明着【如遇危险,可来求助】。
后来随着杀手的销声匿迹,这样的恐慌不再蔓延,但很多家还是保留了门前放煤油灯的习惯。
“我们联合,可以抵御恐惧。”
“我们联合,可以对抗霸凌。”
“我们联合,可以反击歧视。”
“我们联合,可以寻找公平。”
她们中有的人是长头发,有的人是短头发,有的人皮肤细腻光滑,有的人手心粗糙干裂,有人衣着华服,有人衣衫褴褛,但她们都握着彼此的手,在彼此的眼神中看到了希望。那一瞬间,珀莉丝憋着泛红的眼眶,意识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
经过她们的帮助,珀莉丝很快以帕里斯的身份与苏格兰场搭上了关系,她聪明、热情、观察细致,还有着同伴情报的帮助和跟着老师学到的丰富知识,很快便在案件和证人中游刃有余、得心应手起来。与之相对的,苏格兰场的消息被隐蔽地传递给伙伴,涉案的人被她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有嫌疑的人被她努力摘出漩涡。
每个人都说,珀莉丝小丫头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她们感谢她的努力,称赞她的付出。
她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帕里斯”存在的意义。
……
“亲爱的朋友,你在想什么?”对面的男人探头过来,异国的口音把她拉回了现实,她不动声色地收下对方塞来的鼓鼓囊囊的信封。
“不,没什么。迪奇先生。”她扬起职业性的笑容,与对方对视一眼。
迪奇·伊格纳缇伍兹,这当然不是对方的真名,放着手枪的腰包和来自西西里岛的信息昭示了他的出身,但一如帕里斯也并非自己的真名,这并不妨碍他们很快地熟络了起来,“帕里斯”欣然接下了对方的寻人委托——尽管“商人”并非商人,“侦探”也不是侦探,“生意”不是生意,“委托”也并非委托。大约又是豪门纠纷,外人见证之类的烂俗戏码,但横竖有人愿意出钱,而她乐意配合演戏。
这位意大利来的“商人”倒是热心的很,上午去拜访知情人士,下午去勘测失踪现场,碰上其他势力的械斗愣是从乱战中抢回一只高跟鞋说是线索。看得她心惊胆战,生怕一个不察给自己结账的委托人就丧命街道。
对方倒是毫不在意,还兴致勃勃地拖她去找那只鞋的定制店。
那天伦敦一如既往地充满了雾气,以至于她差点没认出贴了胡子增宽了脸型的对方,而穿着妹妹的一身裙装,束腰高跟的她更是在对方面前晃了三圈都没被认出来。
“塞克里特先,咳,小姐可真好看。”
虽然只是礼貌性的夸赞,仍然让她红了脸,低声抱怨裙子太重伪装太厚,这糟糕的天气让她热得很。
进了鞋店的两个人就自然地转换了姿态,她骄矜得仿佛挑剔的贵族少女,从缎面不够流行,到钻石过分浮夸,再到如果跟下等人一起定制,传出去怕是要成为笑柄,时不时还向迪奇撒娇,让他承认自己说得对。两个人一唱一和将负责接待的店员耍的团团转,不得已,对方只好告诉他们,那不够流行的款式,指向有名的高级色情俱乐部杜鹃,其中出入的贵族才是他们接受委托的原因。
得到了信息的她心满意足,而迪奇像是不过瘾般,对着店员提出了一大堆“高贵中透露着亲和”“华丽又不太浮夸”“简洁但不朴素”“高挑而又舒适”的要求,等对方愁眉苦脸地记下这一串要求后,两人才施施然离开。
二人相携出门,拐过街角后对视一眼,同时大笑起来。
奇怪透了。
这一周就在这样的鸡飞狗跳奔波结束,终于从杜鹃俱乐部将看似失踪实则离家出走的大少爷送回了宅邸,今天,他们的旅途也要结束了。
“帕里斯,我想,也许你可以跟我一起回意大利,到西西里去。”
伦敦桥依旧繁忙而热闹,金发的男人的邀约像是之前开过的所有玩笑一样漫不经心。
“你有适合那片土地的天赋。”
她不是不心动的。
就这样放下一切离开,到完全陌生的西西里岛去,到路途遥远的异国他乡去,到认可自己的人身边去,离开这个烂透了的家和伦敦……这是小时候梦里才会有的生活,这是自己一直渴望的、一直求而不得的生活……
……
“对不起。”
……
少女缓缓蹲在桥上,用帽子捂住了自己的脸。
泰晤士河的水声清亮,长长的裙摆在风中摇啊摇。
迪奇离开的那天她没去码头,而是再一次换上裙装,站在伦敦桥上,看着一艘艘渡轮驶向远方。
她不知道哪艘船上载着那位自己不敢道别的“朋友”,自己忍痛放弃的未来。
他仿佛一场极易破碎的泡沫美梦,被海浪一卷,便远远飘去。
在汽笛的轰鸣声里,珀莉丝离开了伦敦桥。
繁复的长裙再次被压进箱底,昏黄的煤油灯在门前高高挂起……
他是天赋异禀的帕里斯,而她是被囚于帕里斯的珀莉丝。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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