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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米琪雅
标题:渴鹿逐阳焰
感觉和关键词的关联非常微妙,总之是在思考这个主题的时候看到渴鹿阳焰这个典故突然灵机一动于是搓了。写完发现上一篇青莱往事已经是24年6月的文了,因为当时那篇好像很多人说读完不太懂,所以写了这篇十年后来让大家加倍不懂(×)不用看前作可以直接读,但如果读完愿意再看一下青莱往事链接是这里:https://elfartworld.com/works/9410281/
《说无垢称经》卷一:“是身如阳焰,从诸烦恼渴爱所生。”
《楞伽经》卷二:“譬如群鹿,为渴所逼,见春时焰,而作水想。迷乱驰趣,不知非水。”
《大智度论》卷六:“如焰者,以日光风动尘故,旷野中如野马,无智人初见谓为水。”
汪蕙真打量着整条小巷。
这间房子在这条堵死的巷道最里面左侧开了一扇门,金属防盗门的风格和巷口其他几扇门大相径庭。蕙真在等凌越设好探测仪的时候又观察了一下附近的几间房子,除了这一处,最靠近里侧的五间房子都没有居住的痕迹,老旧剥落的墙缘囤了厚厚的灰和隐约可见的蛛网。中心的其他人在调查这几户的搬迁记录。
她的视线往上走去。一只肥嘟嘟的戴胜晃悠悠地站在旁边巷道伸过来的老树枝条上,它有着棕黄色的身体,扇形的羽冠和黑白条纹的翅膀让它特别显眼。蕙真不由得唇角上扬,在她的老家青莱,她经常见到这种鸟,那时候和两位姐姐一起,观察过戴胜发出“咕咕咕”叫声的样子,头会微微低下,像喝水呛到一样抖动尾巴。
因为脑中出现了於容慧,她想起今天下飞机的时候看到容姐好像给她发了消息,当时犹豫了一下,没有告诉容姐自己最近在络禾市出差。
“怎么了?领域外有什么异常吗?”
凌越设好探测仪之后,原本一直抱着胳膊嚼着口香糖在看汪蕙真的举动,发现她似乎陷入了思考,便出声询问。
蕙真回头看了看凌越,凌越是中心的老员工了,她永远把头发理成板寸,加上她把身材锻炼得特别扎实,还喜欢面无表情地咀嚼口香糖,走哪儿看起来都是极不好惹的人,中心的大家都很喜欢和凌越出任务,有安全感。
蕙真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耳朵。
“我看了一圈,只觉得大家陆续搬走了应该有点奇怪,但是我没有异常的感觉,什么也看不出来。”
凌越笑了一下,露出脸上浅浅的一个酒窝。
“那很好啊,观察员感觉一切正常,任务就好办一些。”
凌越把口香糖吐出来包在纸巾里,塞进了口袋。她俩一起举起左手,看一眼智能手表屏幕上的时间。
时间到了。
蕙真向凌越看了一眼征求许可,凌越点点头,于是蕙真走向前,轻轻敲了敲门,过了一会儿,又敲了三下。
屋里此时没有人。屋主现在应该在公安局被中心其他人陪着调查。蕙真也不好说这时候有人来开门是好事,还是没人来开门是好事。
又等了一会儿还是没有任何动静。凌越从怀里掏出钥匙。
她们进门都是按照日常生活的状态来,所以钥匙塞进锁孔里的摩擦声,门被打开的吱嘎的动静,这些都原样呈现,即使她们可以让这一切发生得无声无息。
凌越先进了门,蕙真紧跟在后面要进门的时候,她歪着头看了一眼树枝上的戴胜。
那只胖嘟嘟的鸟扬了一下羽冠,飞走了。
於容慧很少去酒吧,她其实还挺爱喝酒的,只是觉得在酒吧喝酒,社交是必须体验的一环。她在精神状态不好的时候不喜欢和陌生人聊天,故而只有感觉“今天好像可以”的时候,才会欣然答应朋友的邀请。
这家店的老板和李佳珥一见面就如多年未见般拥抱,然后叽叽喳喳聊起天——其实她俩每周都会见面。李佳珥见缝插针地给容慧介绍了竹Night Sips的老板小竹,一位近三十岁的女士,但是讲起话有朝气得像个大学生,让容慧不由得感叹她生命能量之旺盛。小竹对容慧的应对也非常妥帖,既不会过分亲密,也不让她感觉自己被冷落,容慧点了一杯烧酒兑乌龙茶,心里想李佳珥的好朋友除了自己之外,各个都和李佳珥一样让人如沐春风。
外面的天色看起来像是雨半下不下得样子,黏黏糊糊得讨厌极了。容慧一边喝酒,一边慢腾腾地吃小竹招待她的炸薯条和烤银杏,银杏带点微焦的苦香味,还滚了几粒细盐,配着刚沥好油的热烫薯条蘸着芥末蜂蜜酱,啜饮一口宽厚茶香包裹住辛辣烧酒的回味,她感觉这酒吃起来有中日美联欢感。有李佳珥在,她不用拿出全副武装的社交状态,小竹也不会让话掉在地上,三个人享受着不同步但都都很舒适的快乐,她只用在旁边认真吃薯条喝酒就好。
喝着喝着,眼睛就开始有重影,容慧心想哎呀,这下是不是要李佳珥送自己回去啊,然后她试着晃了晃手里的酒杯,盯着看了一会儿,惊讶地发现酒杯里有个人趴在杯口,笑盈盈地和自己对视。
李佳珥像是发现她有些不对,轻轻唤她,慧慧?
於容慧眼神呆呆地盯着酒杯,跟着一起唤,蕙蕙?
是我!十五岁的汪蕙仙自由自在地从烧酒杯里爬出来,像小狗一样高速地晃掉身上的水,从花生米大小变成十五岁少女应有的样子,悠然地坐在高脚圆凳上,大咧咧地伸了个懒腰。
於容慧于是抬头看向对面的酒柜,无数漂亮酒瓶透过映照出自己呆傻面庞的玻璃和自己相望,只有自己。
她有些无奈,心想,啊,难怪今天要来喝酒。
李佳珥用手推了推容慧的肩膀,小竹也有些关切地看过来。容慧转过身,对好友亲切地笑:“我没事儿……感觉我得回去了。”
汪蕙仙挽住於容慧的手,笑盈盈地看着李佳珥,李佳珥歪了歪头,对她说:“那行,路上小心,到家了跟我说一声哦。”
两个人一起出了门,门外的地面有些湿润,空中还飘着断续的雨丝,是和青莱有几分相似的,黏黏糊糊讨人厌的雨。於容慧按下伞柄处的开合键,黑色的伞面“唰”地张开,让头有点昏沉的容慧清醒了一些。她怀着复杂期待将雨伞举到头顶,伞面离开她视野的瞬间,那个小女孩走在她前面,蹦蹦跳跳,没有消失。
於容慧不明所以地叹了口气。
你还认为我是你的幻觉吗?汪蕙仙问这话好像纯粹出于好奇。
容慧心想,那不是当然吗。
汪蕙仙笑嘻嘻地在雨里继续往前走,那你能跟我这个幻觉往那边去吗。
容慧又想,幻觉得跟着本体走吧,我为什么想往那边去?
这下幻觉中的汪蕙仙也没回答她。於容慧也没指望她回答,她看着断续黏连的雨丝里,汪蕙仙背着手神气十足地往前走,就像小时候两人一起沿着青莱的斜坡回家,蕙仙永远在她的身前。
屋主最开始以为女儿离家出走了。她报案之后,警察初步侦查后怀疑屋主有精神问题,怀疑她女儿的失踪和她本身有关,但屋主除了叙述内容和事实有较大出入外,并没有更多证据指向她做了什么。之后这件事被特别事件应对中心采集并接管了。
汪蕙真是观察专员,凌越是二级行动工程师。这个名称可能是考虑到对亲属介绍工作性质的时候说起来比较好听吧。
凌越进门之后好像有点惊讶,她四处检查了一下屋内的设施,开灯,灯光没有闪烁,整个房子空间不算大,但各个角落都打理得很整齐,可以想见屋主花费了很多心思,尽量让自己和小孩生活得舒适。蕙真拉开厕所的门,看到门后用敲了两颗钉子,挂住一包小熊脸形状的围兜,围兜里塞了备用的纸巾、卫生巾和一本杂志,杂志页脚都翻得变形了。她不由得笑了一下,在厕所看东西不是好习惯,小心痔疮啊。
中心认为失踪事件和这条巷道本身有特别“源头”有关,中心不会使用“鬼”或者“灵异”这样的词,一般只说“异常”,这和中心自身也处在矛盾旋涡的处境是一致的,如果要用一个模糊的“信”与“不信”做区分,中心有五分之三的人属于不信的这一边。大家都认为“鬼”这样的词汇是和神秘感挂钩,且这个说法不严谨,他们更希望一切中心最终接管的事件最终走向是“走近科学”,而且尽可能实现数据化分析。
有意思的是蕙真曾经以为工程师都是“信”的这一侧,但后来和大家聊天才知道也有人“不信”。就像她以为“观察专员”都应该是不信这一侧,但是一想到自己,她又觉得这更像一种错位的诅咒,她比其他人都更愿意相信玄之又玄的东西,但是她的视野从来都无比平稳,所以她才能做这一行。
中心认为观测本身会对特殊事件的场所产生影响,所以有时候会派观察专员同行,因为工程师无法确认此时看到的一切是否是因为存在能看到的对象才进一步引发变化,如果用更容易理解的解释,那可以说观察专员基本都灵感极低,缺乏“视野”,但也会因此避免因“知晓”而遭受的伤害。需要说明的是,因为对特别事件的认知还很浅薄,观察专员并不会因为低敏而始终安全。所有的具体规则都在摸索中。
凌越除了最初进门时有点困惑,稍后就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样子,她好像还想嚼口香糖,但因为在工作,她捏住自己的耳垂作为代替。她反复地在看厨房的水槽和地漏,还去卫生间看了一眼马桶。
“有什么问题吗?”蕙真小声地问,“在我眼里一切没有异常。”
凌越点点头:“有问题,但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她在水槽里丢下一个东西,然后等了一会儿,又问,“你听到什么了吗?”
汪蕙真很认真地倾听了一会儿,摇摇头。
凌越点头,说,你坐在这里等我一下。随后她打开卫生间的门走了进去。
蕙真抬起头看向天花板角落的水痕,心想,这房子是不是有点漏雨啊。
於容慧见到汪蕙仙的次数并不多,至少没有多到让她觉得自己需要去看精神科的程度。她小时候回青莱偶尔会见到她,大部分时候是梦里,或者她觉得在梦里。其余的几次,也大多发生在精神压力比较大或者她认为自己神智不够清醒的时候,喝酒也是一个可能的诱因。
汪蕙仙一副知道她在想什么的样子,送来一个半嗔半笑的眼风,容慧心里叹气得更大声了,心想幸好自己早早把自言自语的毛病改了,现在有什么都只在脑子里过一遍,不然多耽误事儿啊。然后她又想,蕙仙这个表情拟得真好,就算是幻觉,也和小时候一模一样。
蕙仙刚失踪那几年,容慧和蕙真的关系还没有变化,两个人就算一年见不了几次,一起吃了汪姨的饭,又能亲热起来,直到汪姨终于还是给蕙仙申请了宣告死亡,容慧又讲了她曾经在梦里见到蕙仙的事情,蕙真就开始逐渐和她疏远。
这种疏远是一种很精密的远离,在外人甚至汪姨眼中,两个人还是能有说有笑地坐在一起看电视,但是一旦汪姨不在,容慧能很明确地感受到蕙真不太想见她,那种感情不是一种明确的憎恶或者鄙弃,它更混沌也更模糊。
容姐。蕙真这样叫她,眼睛在昏暗的房间里也闪闪发亮。她比永远笑盈盈的蕙仙更鲜亮,更真实,也因此更加珍贵。
为什么只有你能看到姐姐。
如果是现在的容慧会笑着说“哦因为我有精神病”,即使她觉得这个回答可能会伤到蕙真,但那时候的容慧也还是二十出头,并没有像她曾经期待的那样,一过十八岁就自动变成什么都能娴熟应对的成年人,那时候的容慧只能嗫喏着想要握住对方的手,轻轻地喊:阿真……
汪蕙真从於容慧的世界里走出去,越走越远。
容慧感觉伞变得很重,快要握不住了一样。她脚下又一滑,整个人往前扑倒,正好被打开的伞罩住了头,她趴在地上等了一会儿,在地上刹车的手掌痛痛的,感觉出了血,周围安静得很,没有人走路经过,只有细碎的雨声,雨水好像要钻进鞋子里去,能感到棉袜的边缘开始变得湿冷。
“你知不知道你给我带来多少痛苦……”她声音闷闷的,像被堵在嗓子眼里,好不容易钻出来,还发着抖,“明明我什么也不明白,为什么非得是我……你知不知道我以前就很讨厌你什么都只考虑自己!”
两个人小时候从来没有关系不好的时候,至少从表面上看是这样的。她俩焦不离孟,曾经被班上讨人厌的男生起外号叫“双汇王中王”,但更嚣张更有勇气的永远是蕙仙,容慧反而是被连带着推到众人的视线中来。蕙仙从她的世界里消失之后,容慧怅然若失的时候也会想,自己真的没有松了一口气吗?从这个如此耀眼如此明亮的人身边离开。
一双小小的脚走近她,出现在黑雨伞和地面的缝隙中。容慧感到有一双手穿过了雨伞的表面,在温柔地抚摸她的头。
为什么总要把自己想成一个很坏的人呢?你为什么不能接受自己其实很爱我?
感受着头顶毛茸茸的被安慰的触感,於容慧不知道这句话到底是幻觉,还是真的听到了这样的回答。
蕙真在留意到那条河流的时候,正在走神。
她每天都在微信读书app上玩益智问答小游戏,今天有一道题说,以下哪种生物需要定期浮上水面呼吸,A儒艮,B海参。
她知道答案是A,但是脑中立刻浮现出大量海参奋力游上海面呼吸的样子,她不由得笑出了声。
所以真的有一条河流骤然冲破了房间所有的门,汪蕙真一下子站了起来,震撼地看到浑浊的水流迅速压住了她的膝盖,大腿,髋部,腰部……
这不可能。经过无数次训练的蕙真机械地在智能手表上按下通知键。她本来以为自己永远不会用到这个。她从来没有看到过“异常”。但是这不可思议的洪流显然不应该是现实存在的现象。她被浑浊的洪水卷到天花板上的时候,她艰难地挺直脖子,试图在被溺死之前多往肺里积攒一点空气。
震撼之外的心情里,又多了一些欣喜和不以为然,大概是“夜路走多了还是能见鬼”。她一开始加入这个部门的时候多么期待自己能移动到工程师的那一边,因为这样她可以说服自己,她还可以再见到蕙仙。即使所有人都放弃了,她依然觉得,姐姐不可能就这样从世界上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已经要放弃这个念头了,甚至觉得永远看不到那一侧也不错,这样她就永远不会遇到姐姐然后问她,为什么不来见我?
蕙真跌落到盘旋不休的水流中,她看到房间里所有的家具不知不觉变换了模样,她认得床头放的小小毛绒,她认得那块扁扁的电视屏幕,她认得那张摇摇晃晃的躺椅,那是她在青莱的家,那是她和姐姐曾经共同拥有的回忆。
姐姐?她感觉前方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那是她一遍一遍回想的,山洪爆发前她最后一次见到姐姐的样子。
蕙真努力向那个方向游去,用力地伸展手臂,腿也要顺着施力的方向,让身体朝前方运动。自从姐姐失踪之后,她每周都会去练习游泳,即使真遇到山洪会游泳恐怕也不能增加更多的生存概率,但这渐渐成为了她的习惯。
在她即将拽住前方那个模糊的影子。另一个声音在她耳边轻轻地说:不可以。
——这是我的妹妹,你不能骗她过去。
就像是有人的手指温柔地遮住她的眼睛和耳朵,不真实的洪水和洪水中的影子连同那些熟悉的家具一并在眼前尽数融化,蕙真发现自己正站在沙发前,一只手往前伸去,而凌越正抱着一个昏睡的小女孩从卫生间里开门走出来。
蕙真猛地蹦跳起来。凌越微微往后退了一步,警惕地看着她。
“我我我……”她梳理了一下心情,“我看到了,异常!”
凌越先把怀里的孩子放到沙发上,然后按着蕙真的肩膀,仔细地看了看她的眼睛,考虑了一下,说:“好的,回去记得写报告。”
蕙真对这个反应有点失望,她不服气地问:“凌工刚才没看到吗?洪水,影子,不正常的家具。”
凌越摇摇头:“我看到的不是这些,而且我出来的时候,我觉得你周围也没有波动。”她像是看出来蕙真不太高兴,补充说:“观察者看到的很多时候不是异常,而且大部分报告事后调查也和工程师的波动数据对不上,我们一般觉得……”她像是自己也感觉这样说有点好笑,摇了摇头,“我们一般觉得,观察专员有时候会因为太想接触到另一侧而产生妄想。”
但是凌越又说:“但谁能说妄想的其实不是我们呢?有些事情别想太多。”
雨好像停了。
於容慧把伞收了起来,继续跟着蕙仙往前漫步。她们路上经过一位寸头的壮硕女士,对方面无表情地嚼着口香糖,和她们擦肩而过的时候,朝容慧看了一眼。
蕙仙突然指着前方示意容慧过来看,她绕过地面的积水走上前,听到了熟悉的鸟鸣。
那是一只胖胖的戴胜,快活地震动着漂亮的羽冠,像喝水打嗝一样连续三声地鸣叫着。听着戴胜的鸣叫,容慧觉得好像这些一直持续无法解决的事情,继续下去也没有什么,即使她要永远和蕙仙的幻想伴生,即使她和蕙真的关系永远不能修复,但是难道蕙仙还活着,这些问题就都不存在吗?她或许也要经过烦闷难解的年岁,然后在某个瞬间再和她或者她或者她和解。
她打开微信,发现蕙真还是没有回复她的消息,于是随意地将手机塞回到口袋,转身朝公交车站走去。蕙仙的幻影就像已经停了的雨水,只留下消不掉的痕迹,她已无影无踪。
Vol.248「银杏」《树》
作者:白岛白
评论要求:随意
“哥哥,有一天我也会变成树吗?”
路严猛然惊醒,将面罩上已经在滴滴响的滤口取下,从挎包中取出了新的滤芯装到滤嘴上,旋转卡扣。
“咔”的一声后,面罩上闪烁的红光变成了稳定的绿色。
做完这一切,他深吸一口气,有些无力的靠在身后的大树上,抬头看向零星点点从茂密树冠中逃逸的阳光。
风穿过这片茂密的树林,哗哗的声响不绝于耳。
路严从怀里掏出了个本子,拿出卡在上面的碳笔,翻过前面大半本的研究,数据,吟语,一直翻到后面的白纸,看着眼前的大树开始画了起来。
十年前,没有什么陨石坠地,也没什么奇怪的实验泄露,一切都悄无声息。
人们发现了自己能变成树。
并不是因为身体受挫,并不是因为老去,没有任何原因。
用那些天价仪器的检测也没有任何异常,那些从人变成的树,就是树,没有任何的不同。
看到新闻的那天夜里,妹妹蜷缩着她那瘦削的身体躺在我的怀里轻声问:“哥哥,有一天我也会变成树吗?”
我紧紧而又小心的抱着她说:“不会的。”
妹妹用那世界上最漂亮宝石一样的眼睛看着我,而后闭上了眼睛沉默着没有再说一句话。
那时候的我好像什么也不懂,就像是现在的我,依旧什么也不懂。
如果人是主体,用着视觉感官审视除却自己以外的一切——被称之为“客体”的世界,那么这一切是不是都可以是我的“臆想”。
我不止一次问自己,这会不会是我的“臆想”。
第二天,妹妹不见了,只有一棵在房间中央病恹恹的小银杏树,在这片霓虹闪烁的水泥丛林23层房屋中的一棵银杏树......
连房顶高都不到,根须长在地板上。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不知道是怎么凿开混凝土,不知道怎么跟楼下邻居吵的架,不知道是怎么开的车,不知道是怎么把这银杏树栽下去的。
妹妹失踪了,她那瘦弱的身体就算是离家出走也跑不远,但是我没有去找警察,没有去贴寻人启事。
我在这棵小银杏树旁边住下了。
我在想,那天妹妹问我的那句话,是在害怕自己变成树吗?
还是在期待着能变成树?
害怕因为自己的身体拖累了他?
害怕着这个世界?
对他不能理解她的失望?
......
他想不明白。
有研究报告说他们开发出了一种仪器,这种过滤器只要带上就能不变成树。
城里面很快成立了很多家搬运公司,主营业务都是帮助城市居民搬运大树。
路严被从那片树林中赶了出来,戴着高帽的人说这里会被改造成“安宁林”,里面的一切树都会被转移出去,当然他也可以选择花一些钱将树留下来,北坡光照好,西坡靠水,都是好位置。
路严只好回家把房子卖了,再回到这个已经被称之为“安宁林”,里面已经一棵银杏树都没有了。
那个戴着高帽子的人早已经去到下个城市视察那里的试点“安宁林”了。
接待他的是一个神情麻木的中年人,工作服上沾满了泥土和草屑。
“银杏树?”
“银杏树跟银杏树在一起,松树跟松树在一起,柳树跟柳树在一起,你去找吧,也许还在路上。”
银杏跟银杏树确实在一起。
路严站在山头,银杏树从山的北边一直延伸到最南边,金黄一片,高低错落不同,但好像长得都差不多。
都是树。
漫无目的地找了一整天。
路严只好回去,继续他的工作,吃饭,睡觉,第二天继续工作。
新的宗教成立,新的法律颁布,新的孩子出生......
还活着的人们适应着世界的变化。
渐渐的,人能变成树这件事,就像习以为常的一样。
太阳渐渐下沉,路严仔细盯着自己那蹩脚的素描看了看,跟眼前的树没有半点相同,低矮而瘦削。
他还是有空都会来这片银杏林转转,他依旧没有再找到他的那颗树。
银杏林变得更大了,当初创建安宁林的人已经坐了监狱,那些创建搬运树木的公司倒是变成了个稳定的产业。
心理学,哲学,法学......诞生了不少跟树相关的研究,但都研究了些什么东西看起来也都似是而非。
路严在想自己为什么不能变成树,就像是同样无法想明白妹妹是怎么变成树的,无法证实亦无法证伪。
路严拍了拍粘在裤腿上的碎屑站了起来,风穿过这片茂密的树林,哗哗的声响不绝于耳。
无数的叶片被风吹落,像是翻飞的金色蝴蝶。
于2025.11.29
新人练笔试水Orz,最近新书卡文翻白姥爷视频发现链接遂申请加入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居然是吟游诗人!”
“上帝,是吟游诗人!”
咖啡厅大堂内惊呼声此起彼伏,我端着那杯棕榈叶拉花图案的咖啡,带上笔记本,越过人群,走到话题中心那位绅士面前。
“上午好,梅洛斯先生。”
“上午好,火焰兰记者小姐。”
这位年轻的绅士,作为传奇职业吟游诗人,并没有像传闻中那般穿着轻飘飘且色彩丰富的衣服,随身带着乐器,但他说话确实像在歌唱,每一个字的调子都很有趣。
我带着诗人先生来到预定隔间,关上门,隔绝外面热情的人群。
“现在的年轻人太热情了。”梅洛斯先生笑呵呵地从怀里掏出一把拇指琴,我都不知道他之前是藏在哪里。“这值得唱一曲!”
“非常棒的决定!但是,我们先完成采访吧,梅洛斯先生。”我深知这位传奇人物的脾性,要是真放任他高歌一曲,恐怕明天的这个时候,我就需要跟咖啡厅的老板再交一次隔间租赁费了。
是人先世很失落,但也没那么失落,他只是将拇指琴放在桌子上,轻轻推向我,以动作表明自己保证先干正事。
“那么,在此向您问好,梅洛斯先生。”我打开笔记本,准备好记录,“众所周知,您是神话之母梅洛斯夫人的孩子,方便告知一下,您的具体年龄吗?”
“这真是一个犀利的问题,火焰兰小姐,询问一位绅士的年龄是很不礼貌的——但是没关系,我并没有人类的尊崇感,相反,我对自己的年龄感到自豪。”他扬起嘴角,再次拿回拇指琴,轻轻弹奏,“母亲最早创造我的头颅是在15世纪,那是一个美妙的时代,也是一个混乱的时代。”
“本质上来说,那时候的我是个怪物,没有器官只有大脑与喉舌,仿佛只是为了说话而诞生的机器,嗯,现在来说,应该是仿生人的雏形?不过我并不认为那时候的我是一个生命。我没有灵魂,没有思考的能力,无法表达;仿佛被困在沼泽中,寸步难行。”
“真正作为生命诞生,是在1810年,哦,美丽的火焰兰小姐,不知道你的历史成绩怎么样,但我是真的很爱那个时代;正如离乡的游子眷念故里,我也同样缅怀着那疯狂的赤色。”
“当我首次睁开双眼,看到澄澈的天空,听到风的声音,嗅到青草芬芳,我不由自主的唱起了歌。”
“母亲说,我是天生的吟游诗人。在传奇职业消失的如今,已经没有人记得他们,只是通过各种文学作品,用那潦草的只言片语拼凑起来,认为他们不过是走街串巷传颂英雄诗篇的文艺诗人。”
“那吟游诗人,到底是什么样的职业呢?”我不禁打断提问,这个问题的答案困扰我太久了,也困扰世人太久了。
“从无神论角度出发,它确实是诗人与歌手的别称,但我都诞生了——好吧,这个笑话不是很好笑——所以,我们得从有神论角度阐述,吟游诗人是一种以歌声和旋律为他人提供辅助的职业,我能够治愈伤病,能够改变认知,能够调动元素……”梅洛斯先生忽然停下弹奏,摸了摸自己的鼻梁,“这么看,母亲真的是太伟大了。”
“言归正传,”他在此续上旋律,这次我看到有金色光芒从他指尖溢出,“我确实非人,但也并非如母亲一般可以被称为神的存在,我既有母亲所赋予我的期望与秩序,还有诞生于灵魂的孤独。”
“世间或许有我的同类,但我从未见过,也并不期盼相遇。”
“梅洛斯先生,你好像不喜欢……同类?”
“不不不,火焰兰小姐你误会了,相反,我很喜欢同类。我只是觉得,作为注定会被时代淘汰的生命,没有必要相识罢了。”
“这个时代的主角是你们,是拥有我们无法理解的情感、道德、无序的、母亲所挚爱的人类。在我并不算漫长的人生中,曾有十七次听母亲说起,她最开始是想创造一个人类孩子的,她想看着那个孩子长大,成年,独当一面,疲惫不堪,衰老,死去;而不是创造一个跟自己一样不死不灭的怪物。”
“这里纠正一下,也不是不死不灭,我们只是寿命稍长。毕竟母亲就找到了回归之路,而我回归母亲的神国,也只是时间问题。”
“既然注定消亡,那么相遇就变得非必要。我很喜欢人类,喜欢你们的所有,人类丰富多彩的生命如甘醇美酒,如穹顶画作,如逝去流星,每一次与人类的相遇都是我生命中极为重要的记忆。”
“所以,我也没有必要去寻找同类,那会占用我太多的记忆空间。”
歌曲结束,我拍手赞叹,“您的思想与众不同,非常有意思。”
“你也很有意思,火焰兰小姐。”他将拇指琴收入怀中,西装下看不到任何鼓起,仿佛被收入了异次元口袋,“你还是第一个听我唠叨这么多的人类。也是唯一一个能在我的歌声下清醒如此之久的人类。”
我歪头,有些不解的望向对方。
此话何意?我们的采访明明非常顺利,我为什么会不清醒?这访谈多有意思啊,即使谈论到明天,我都不会感觉到疲惫。
见诗人先生没有回答,我便跳过这个话题,转而询问起另一个大家比较感兴趣的话题,“梅洛斯先生,既然您不属于人类范畴,且已经活了如此之久,那您会像人类一样从食物中摄取能量,或者像植物一样从自然中获取力量吗?”
“这真是一个犀利的问题。”他缓缓点头,但是金色的双眸并没有从我的身上移开,“我确实需要摄取能量以维持运转,但很可惜,母亲的力量也是有限,而且最开始我的设定是人类,所以并没能变成像植物那样,来自于自然,非常抱歉。”
“这并不是什么需要道歉的事情,梅洛斯先生。”
“我的能量来自于人类,或许是因为我的灵魂并非天生,导致它总残缺不全,饥饿难耐,永远也没有填饱的时候,所以我必须经常与人类接触。”
“人类的情感是最高级的食材,愤怒是辛辣,开心是气泡,平静是醇香……我最喜欢的是惊奇,那像是东方传来的跳跳糖,在口腔中噼里啪啦乱炸,非常有意思。遇到一次,能让我活动很久,嗯,至少有一个月的时间。”
“不过缺少能量的后果真的非常可怕,那会让我化身怪物,我想你不会想知道的。”他冲我眨眨眼,“总要给绅士留一些神秘感。”
“好的,那就给传奇的吟游诗人先生留有一丝神秘感,”我从善如流的点头,“最后一个问题,梅洛斯先生有什么想要跟读者们说的吗?”
“确实有。”他伸手,盖住我的双眼,“该清醒过来了,火焰兰小姐。”
嘈杂的咖啡厅里挤满了人,明明是工作日的清晨——好吧,现在是上午了,却有如此多的人。
我将已经空了的咖啡杯推到桌边,打开面前的笔记本,思考下一期的采访要怎么写。
“咦?我什么时候撕掉了这么多纸?”我也没有撕废稿的习惯啊?
“上午好肯特女士,”如约而来的被采访人落座咖啡桌对面,“很高兴见到你,我是梅洛斯。”
“一位吟游诗人。”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付凯将车停在山顶的水泥平台,将摄像头架在老榆树旁边,镜头正对自己。
“我们已经抵达目的地,现在开始换装。”
他先是脱下厚重的冲锋衣外套,只着单薄卫衣,用普通帆布鞋替代专业登山靴,随后将麦克风戴在领口处,身上只装着手机和相机,其余什么都不带。他把车钥匙交给同行来的同伴,嘱咐对方在县城宾馆等自己。
“今天就来挑战粉丝投稿最多的——臧洪山。”
长相清隽的付凯本业其实是一名土木工程师,最开始入行自媒体是拍得下工日常,偶尔会在工地附近拍到好看的景色,逐渐变成了一名乐子与美景并存的小众博主。但由于经济下滑,公司发不出工资,付凯看着下降到三位数的存款余额,再看看突破七位数的账号粉丝,他决定拼一把。
至少得把下个月饭钱挣出来。
可是做纯旅游博主他又没那么多钱,穷游更是一个难闯的赛道,付凯思量许久只能另辟蹊径,做一名“旅游类挑战博主”。
简单来说,就是粉丝出题他挑战。
继首次女仆装徒步云逛8D城市后,第二期节目来到了这里。
——无装备横穿臧洪山。
臧洪山在两省交界处,是望泷山西侧的附属山脉,远看很能体会到什么叫层峦叠嶂。山脉中有几支村落,房屋大致为砖石结构,比较老旧,村子里只有一条简易水泥路直通山顶。付凯就是顺着这条路上山的。
一路走来他是有碰到村民,但双方并未有交流。付凯总觉得他们看起来很凶,似乎有些排外。
既然挑战叫“无装备横穿”,那必然是不能重走上山路的。而且有了上一期的“节目经验”,付凯特意选看起来就人迹罕至的道路走。
“我们从背对村子的这边出发,来之前我研究过地图,从这里走,要翻过两座山才能走到省道,进县城。”
“也有从山脚绕的方案,但那太远了,在没有补给的情况下很难一口气撑到目的地。”
人迹罕至的地方本来就难走,更别说路途遥远,正常有吃有喝休息得当的情况下翻两座山都得一整天的时间。付凯为了流量,也为了真实,说无装备是真的无装备,兜里连瓶水连颗糖都没装。
所以他必须最大限度保持体力,集中精力快速通过。
好消息是土木人脚力极好。
付凯顺着陡坡往下滑,小心地拽着手边树枝枯草,手心都磨掉一层皮了,还是踩空滚了好几回。
最后一次眼看着下方平台有块尖锐凸起的大石头,付凯小心又小心地往下走,还是不小心踩空了。
“啊!!!”
“啊——”
“唔!”失重的身体突然停顿,付凯抬头,看到拽住自己手的救命恩人——是两名年纪不大的小姑娘。
两人穿着老款的印花半截袖,趴在土坡上,死死拽住付凯的手。
“大哥能够着地吗?”年纪小一些的咬着牙开口问。
付凯向下望,离尖锐石块还有不到半米的距离,很安全。“松开我吧,能落地。”
“好,你小心点儿,我们松手了。”
付凯安全落地,他背靠着石块大口喘气。“呼,吓人!以后这么危险的挑战可再也不做了!”
而且这期视频发出去要是没有1万个小心心,他绝对会闹的!
“谢谢你们。”缓过神后,付凯冲俩小姑娘挥手道谢。
小姑娘们仍旧趴在土坡上向下望着他,也笑着跟他摆手。“这路不好走,你怎么不走大路啊?村里不是有条水泥路。”
“咳,我是一名旅游博主,”付凯红着脸指了指自己衣服上夹着的摄像头,“在拍徒步素材呢,不走大路。”
“博主?”年纪大一些的小姑娘歪歪头,没有继续询问。“你还要继续往下走吗?”
“是的,我得翻过对面那座山,然后一直走到省道上。”
“那可太远了。”
“是啊,太远了。”
“还很危险。”
“一个人走很危险的。”
俩小姑娘突然开始一人一句接话,付凯张了张嘴没找到插入的话头,索性闭嘴。
“可以找红姐!”
“对,找红姐!”
两人对完暗号,又一次将目光转向付凯,“大哥,往那边看。”年纪稍小的小姑娘伸手指向斜下方一块鼓起来的土包,“红姐一般都在那里呆着,你可以去找她问路。”
“从这儿走的人,大家都是红姐带的路。”
付凯眯眼找了一下,果然看到了万绿丛中一点秃的土包,向俩小姑娘道谢后加紧脚程往红姐方向走。
粉丝只说了药无装备横穿,又没说不能找向导。
很会给自己制造节目效果的付凯晃着头美滋滋赶路,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才终于走到土包前。
“望、望山跑死马……明明看着、看着不远……”但走起来也太累了!
“找我吗?”冷不丁的背后响起一女声。
付凯被吓一哆嗦,转身的时候还差点儿扭了腰。“红、红姐?”
“是我。”被称为红姐的女子身着红色毛衣,花纹看起来非常眼熟,付凯总觉得在自己奶奶身上见过。不过人家年轻,穿上也好看。
“有俩姐妹说,想去县城可以找你带路。”他歪着身子指了指来时的路。
红姐微微抬头,目露了然。“你也想去县城?”
“是的。”他暗自点头,看来喜欢另辟蹊径找刺激的人也不少啊。红姐都说出“也”了。
“跟我走吧。”红姐没有多余的动作,转身就往前走去,也不管付凯有没有跟上。“一定要跟着我走,不要走错。”
付凯往前迈的脚步顿了一下,他向来心里不存话,有疑问直接就说了。“路很难走?”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长征过草地那种难走。
“这里是狩猎区,有捕兽夹,外来的人容易受伤。”
闻言,付凯不由自主的低下头去看红姐的落脚点,确实在那红色裙子两侧偶尔能看到或生锈或锃亮的恐怖夹子。
红姐走的很快,付凯一个成年男子也得偶尔小跑两步才能跟上,赶路赶得气喘吁吁。
“能不能休息一下?”临近傍晚,黄昏时刻,滴水未进的付凯已经不做停歇的走了九个多小时,疲惫战胜饥饿,让他除了呼吸到想吐以外什么感觉都没有。
“休息?”红姐猛然回头,刚想说些什么,却在看到付凯的时候又沉默了下来。
“对,你不需要着急。”她声音很小,似乎只是为了说服自己。红姐停下脚步,转换面向,指着不远处的大树说,“去那边休息吧。”
臧洪山里最不缺的就是老榆树,年纪大的两人环抱都不一定能圈住。红姐带付凯休息的这棵就是老树,三个付凯村捆起来都没它粗。
红姐先一步坐在树边,她的坐姿不羁,两条长腿伸展开来,两只手自然垂落,看起来很放松。
付凯先蜷着腿坐下,没几分钟也学红姐一样把自己伸展开,欣赏大自然的日落美景。
“红姐家是村里的吗?”缓口气,付凯不太习惯沉默,主动找话题聊天。
“不是。”
“哦哦,那应该离得也不远?”
“……应该吧。”
“红姐是做什么工作的啊?”
“以前是舞蹈老师,教小孩子跳国标。”
“哇,怪不得身段这么好!”付凯鼓掌,给自己跟不上对方脚步找到了借口。这可是运动健将,自己一个破打工的跟不上很正常。
“红姐认识给我指路的那俩小姑娘吗?”
“嗯认识,老朋友了。”
“她俩看起来年纪也不大,怎么没去上学啊?”今天周三,又不是节假日,难不成村里的孩子还是上学难?
这个问题让红姐思考了很久,久到付凯都要道歉谢罪自己口无遮拦冒犯了。
“遇上事儿了,去不了了。”说完,红姐起身,“天黑了,该走了。”
这里已经离着省道不远了,再穿过最后一片树林,就能看到隧道,隧道的那头就是省道。
红姐就送到隧道边。
“穿过这里就是县城,你去吧,我也要回去了。”
付凯没有多问,向着红姐挥手告别,随后快速跑过幽暗隧道,踏上省道边界。
“用时16小时,速通臧洪山!挑战成功!”
完成任务,付凯重启因为低电量而关机的手机,给同伴发去定位,十几分钟后他坐上车开始返程。
付凯在后座给手机充上电,拿出笔记本,导出相机视频,一刻不停的开始剪辑,争取尽早投稿通过审核。
驱车回家后又努力了一个小时,付凯终于完成了视频上传,只来得及洗把脸,便倒床昏睡。
兴许是因为后半夜投稿的审核比较松——或许根本没认真审——一百多万的粉丝一觉醒来看到博主更新小红点愉快点击播放的时候,臧洪山区警察局的报警电话都被打爆了。
每周大蠊:是我产生幻觉了吗……博主真是什么都敢拍啊!
小狗吃了你的PPT:不是,凯子是在跟空气对话吗?那他妈不是个坟包?他瞎吗!
EMO几:重点是坟包吗?重点不是那三具尸骸??我看都不敢看,博主还跟红裙子坐一起聊天,给博主磕一个……
今日说个事儿:诸位!快看臧洪山区警务通报!大事件!
几乎瞬间,那张警务通报的截图就被顶上了热评第一条。
“近日,臧洪山区发现无名尸骸共计19具,望泷市公安局立即成立工作专班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经调查,K站博主付某视频中出现的身着红色毛衣、红色长裙的女性尸骸原名魏红玉,常青市人,于87年申报失踪……现已将犯罪嫌疑人苏某(男,67岁)、马某(男,69岁)、黄某亮(男,62岁)控制并带回公安机关……”
评论须知:无声
我泡在酒吧里的那段日子里听过不少酒鬼在醉酒后从嘴里吐出的疯话,无一例外,都是围绕着钞票、女人、权力、家庭打转。而在几杯波本下肚后,他们要么无端痛哭流涕,像个不小心丢了买糖钱的孩子,要么喋喋不休地向人倾诉不成段的句子,对着自己前方不知名的空气大骂一通,而后又突然开始忏悔曾经的过错。但偶尔还是会有些不一样的,曾经有个醉汉跌跌撞撞地爬到我坐的那张桌子面前,他仿佛领受神谕的古代哲人,张开酒臭味儿的嘴冲我说道:先生,你知道吗,雨其实构成了我们这座利爪之城的二分之一。接着便一头栽到在了桌子上,连带打翻了我面前放的那杯螺丝起子。
他说得没错,利爪市的一半确实是在雨里的,这并非一个富有文学色彩的比喻,而是所有人的确实感受——如果一半是雨水,那么至少还有一半是酒精,抑郁情绪和季节性的风湿关节炎。后三样东西都是因为前者而起,最终形成了一个不断下行、抵达死亡的漫长螺旋阶梯。与其通过走楼梯的方式,我倒宁可希望自己在哪天回家的路上被人在脑袋上狠狠敲一闷棍,然后装进麻袋里抛尸泰姆士河。
我第一次把上面的比喻当笑话讲出来是在某个和路易斯·c·海沃斯接头的日子——至少大部分情况下我们是在交换情报,少部分则是在做成年人在觉得无聊时会一起做的事情,前者到最后往往会发展成后者,正如后者和前者拥有在本质上相同的出发点。
还是说回那个笑话吧,他没笑,而是用委婉的方式告诉我:干我们这一行的人大部分下场都是这样,要么沉到水的河里,要么沉到血的河里。我问他具体是什么意思,他卸掉那对螺钿袖扣,说这是他想出来的比喻,和我那个一样属于某种侵入型思维在头脑里留下的涟漪。死的人够多,或是你在他们身上开出的口子够多,血就能在尸体底下汇聚成一条等比例缩小的泰姆士河。“菲尔马,自你当私家侦探以来,你见过的死人究竟有多少,多到能凑齐八百万种死法吗?”
“差不多吧,或许差远了。”我回答道。然后在他的示意下靠近,用手解开那条缠在他脖子上的领带,丝绸质地,给了我的手指一个冰冷的蛇类绞杀,“我不知道我该不该继续这样做——你在上床前想先抽根烟吗?”
“你指的是哪方面:现在的任务,还是指我们现在马上要做的?”他离我很近,半靠在枕头上,说话时能闻到隐藏在布料下的香水气味,像个宿醉的心理医生。“我们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不堪。菲尔马,至少我是目前为数不多还愿意站在你这边的人——这是你要的烟,还有打火机。”
“你更愿意听到哪个答案取决于我最终会说哪个答案。因为白厅的政客们会在我说不或者退出后拧断我的脖子,我的,而不是你的脖子,路易斯。你可以站在我的身边,也可以随时退出去,因为这一切和你根本没有关系,和我活着还是死了也没有关系。”烟盒里没有烟,三支安培瓶在里面闪闪发光,我颤抖着手拿出其中一支,只觉得它轻飘飘的,有着和实际不相符的重量,“它是什么?”我听到我的声音在问路易斯·海沃斯。
“「你希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你不是没有野心,可是你却缺少和那种野心相联属的奸恶;你的欲望很大,但又希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却又要作非分的攫夺。」”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你以为我是在让你自裁吗,菲尔马,我想让你稍微感觉好受那么一点。你在害怕,害怕自己有一天会死,并且死得莫名其妙,像个还没开封就被酒保当械斗工具抡了出去的加利安诺。我曾经也这么想过,但我现在什么都不想了,除了我正在做的事和你说的那些白厅政客正在做的事。死就是这样的,你幻想它是把挂在你脑袋上的短剑,它就会停在那儿不动,直到某一天真的掉下来。点根烟吧,我陪你一起。”
我把那条领带扔在一旁,然后开始解自己的扣子,袖口上的扣子,衬衣的布料一路从皮肤往上滑,停在小臂的关节处,然后勒在皮肤上的是止血带,我什么都不想了,安静地看着安培瓶的脖子被路易斯用两次弹指断裂,
作者:蜂銀
评论:随意
走出车站时,正下着暴雨。
我在背包里翻来找去,从底部把雨伞抽出来,再把包背在胸前拖着行李箱出站。
雨水砸在出站口的玻璃遮挡上,再汇成水流瀑布一般泻下,将行人的伞淋得东倒西歪。我站在出站口做足心理准备,才给微信上的那边发去消息,等了大约三分钟,雨幕中有一辆黑色轿车现出身形来,缓缓开到我面前停下。
驾驶座那边车门打开,先是一把同样纯黑的防风伞撑起,接着有人从车上下来,撑着伞破开暴雨走过来,向我伸出手,我下意识地握住这双粗糙的手,一边轻晃和这位一米八左右的男人互相上下打量。男人略微扯了下嘴角,似笑非笑地向我介绍自己,“你好,我是小凯的哥哥,叫我云就好。”
“你好,我是——”我顿了顿,“凯的朋友。”
男人点了下头,转过身去把后座的车门打开,我顺着从他的伞下钻过去,拿在手里的伞并未派上用场,他似乎又想起什么,问我:“还有行李吗?”我摇摇头,接着他便把车门关上,绕了半圈回到驾驶座,带着一身湿气把伞扔在副驾。
轿车开始行驶。
“小凯的事…多谢。”雨水敲击车身的嘈杂之中,男人突然说。
我一时间不知作何回应,只好说:“我们其实也没做什么。”
“你能陪着他就很好了。”男人带着方向盘旋转大半圈,“其实家里的人都不准备请你过来,觉得是他胡闹,是我和他姐姐一直坚持,刚放开就让你跑这么远过来,麻烦你了。”
沉默。
陌生的一切,城市、雨水,轿车,在我的胸膛中苦涩地来回冲撞。我的喉咙失能,最后撕扯出一声叹息。
云行驶着他的车,又说:“我们一会儿先去他姐姐那里,他给你留了些东西。”
车开进一栋高级公寓的地下停车场,这时已经有一个女人在门禁前等着了,车停下后她抱着纸箱走过来,我打开车门,接过纸箱,又准备和她握手。
女人走上前来两步,轻轻拥抱了我一下。
“谢谢你能过来,凯凯他一定很高兴。”女人说完,退了两步,转身走回公寓去。
我有些发愣,转头看向云,他正叼着根烟,拿着烟盒向我递过来,我摇头拒绝,他才又说:“小凯…走了之后她状态一直都不好,谅解下吧。”
也是,作为外人我又何以理解血亲的感受,我抱着箱子迟疑地点了点头,询问:“那我们之后…?”
“看箱子里吧,小凯只说他准备的都在里面,我把你送到酒店。”云把烟随意扔在地上碾灭。
我抱着纸箱钻回车子里,云带着燃烟的气味坐进来,发动轿车。
引擎的震动随车身传来,我像是惊醒,突然问出一句:“我能去看看他吗?”
云像是惊讶,又像是抱歉地笑笑,“他不让我带你去。”
好吧,好吧。我说。后来我下车,和云告别,自己进到酒店的房间,打开纸箱。
纸箱里很空,除开一个dv机盒子,一个笔记本和一张明信片便再无他物。空气里余留着一些气味,像消毒水和灰尘,以及冬日的某种冰寒。常说每个家庭,都有日久天长里独属于每个家庭的气味。房子里的人自己已经闻不出了,可只要外来的人一走进这间房子,还是能在第一时间注意到这个家庭的气味、气味下隐隐流动的日常生活 ,我想这就是了。
明信片正面是某处林地的某个午后,草地上有红紫的小花错落开着,翻过来上面用粗油性笔以玩笑般的字迹写着“送给你!!”两个叹号后接着一个不算好看的笑脸。
独处的我思绪总是活泛,此时我又想起小凯语音软件里的头像,是个差不多的笑脸,dv机暂时没电,我把盒里的充电器拿出来插上,又去翻那个笔记本。
笔记本的纸张已经泛黄 ,开页是歪歪扭扭的名字——季袁凯,他的名字。凯字写得格外挣扎,横竖糊成一团,袁的撇捺也一顿一折。再翻页是一些小孩日常的记述,间或有稚嫩的插画。我翻页,看着他从三分钟热度的小学生活间断琐事记录到初中的一些碎片思绪,他的童年,他的梦想,他的生活。
到了笔记本的后三分之一,那些絮叨一下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篇叫做火星人的简笔漫画,漫画里主角遇到从火星来到地球的外星人,两人一起经历外星人适应地球日常生活的种种,最终主角在火星与地球相遇时送别了异星朋友。
这篇漫画他向我提过,当时他还不是季袁凯,只是我网络游戏认识的“Kai”,我们在语音软件上是一个频道,在SNS上是一个群,在游戏里有时是一个公会,有时是一组小队。我们有时候看电影,有时候只是聊天。
漫画的最后一页,主角看向火星,大半涂黑的星空右下角,写着“完结?”
完结?
醒来时我正趴在酒店的床上,笔记本还翻开在尾页,摊在我的枕头旁。
一定是做了什么梦,我有着这样强烈的确信,但半分关于梦境的记忆也捕捉不到。我翻过身看着天花板,将要凌晨的天空泛蓝,光线细碎地透过窗帘的缝隙洒进房间内。
对了,dv机!我一下起身来,走到桌旁把充电器扯掉,只希望过充不会让这年代久远的机器坏掉,按了下开机,屏幕缓缓亮起。
文件存档里只有一个录像,打开时是夜空的画面,在右下角还能看见窗户的边框,接着画幅里出现一根手指,指着模糊城市夜空里隐约可见的一颗橙红色星星。
“火星。”梦醒后的静谧之中,Kai指着它对我说。
两年,火星追上地球,我终于追上他。
Kai 2020/12/11 01:31
送别好吗?
Pppppeper 2020/12/11 01:32
送别不好吗?
Kai 2020/12/11 01:32
好在哪?
好在哪里呢。
作者:阿千
评论要求:随意
“……这就是我理想中的作品!!”赛文斯指着杂志上的雕塑,对友人滔滔不绝。
“我的理想、你懂吗?理想!
我的理想,‘她’一定是短发的,你知道‘微微’吧,‘微微’就是短发,因为‘微微’原本该成为我的理想的,所以我设计的时候她就是短发。
用的也是石灰石,色泽质朴,能体现她平稳坚定的内核和概念。
不过这个作者还加了一条蛇与‘她’相伴——这倒不是在我原本的理想的设想中,但是反而更完美了!我喜欢小蛇……”
诺亚找不到时机打断赛文斯,只能听她继续说这些语无伦次、缺乏逻辑的发言。
谈起雕塑的时候赛文斯偶尔让诺亚感觉恐怖。
因为诺亚眼中看到的、杂志上的那个雕塑,和赛文斯现在滔滔不绝地赞美的“理想”,完全不同。诺亚看不出它是“短发”、也看不出“带着蛇”,甚至那根本不是人物雕像。那雕塑在诺亚、在任何人眼中都只是些几何图案的集合。也许那个曲线形的部分就是赛文斯所谓的“蛇”,但是哪怕诺亚用尽想象力牵强附会,雕塑依然和赛文斯口中的一切相去甚远。
诺亚以前还努力想去理解这些艺术家的语言,最近倒是放弃了。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那‘微微’呢?”
“……我觉得‘她’适合中央广场,所以就给了中央广场。”说到旧作,赛文斯沉重地叹了口气,“她本来该是我的理想的。但是结果她变得太有野心。”
这些话诺亚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她已经习惯赛文斯说出更多奇怪的话了。
“她为了中央广场,长出了血肉。作为我的理想,她应该是石灰石的。但是中央广场风吹日晒,她怕被腐蚀,就给自己裹上了人的血肉。岩石缝隙里长出肠子,用尽全力把自己包裹起来。
她每天都在我的工作室里尖叫个不停。说要去中央广场,说要完成。
最后终于她长出了腿,红红的肉块纤维蠕动着拼成了腿,狂奔而去。”
诺亚当然见过中央广场的那个雕塑。那是一个花岗岩的人形雕塑——但是并不是短发。它是一座抽象人形雕塑,以二维平面作品来类比,那就是类似火柴人那样的人形。那雕塑上当然没有任何所谓的“血肉”。“微微”是一个线条美丽、充满活力的雕塑抽象雕塑。反正诺亚这样的外行觉得是不错的作品。
赛文斯还在说,只要诺亚不打断,赛文斯就会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滔滔不绝地继续说下去。
“说实话,我还是很爱她,我更爱她了。我为她骄傲。只是她不再是我的理想型罢了……
这也没什么不好的,这也很好。‘微微’是个完美的雕塑。
只是不是我的理想型。
不光是‘微微’,我每一个作品一开始都是想要造出我的理想的。但是他们都长出了血肉。
‘长女’去了庙里,‘鬼’去了机场,我必须送她们去。
不过还好,今天我见到了我的理想。这真的太完美了。”
“我认识这个雕塑家。”诺亚不懂艺术,但是她有钱,人脉很广。
“真的吗!”果然赛文斯的眼睛都亮了,“你能……不、我不是想要认识她。她有社交账号吗?我只要能偷偷关注她就行了。她有那种会分享创作灵感经验的社交账号吗?只是分享自己日常的账号也可以。不如说,只有日常的更好。”
“她不经营自己的账号。”
“那真可惜……那你能帮我问问她创作的灵感吗?我太想知道它究竟是不是我的理想了。虽然这个作品从外在看已经是完美的了,但是我不知道它的内核究竟如何……究竟是不是和我想的一样……”
“杂志上没有介绍吗?我看这里有……”
“不不,你别说了!我不想要从作者那里直接告诉我,那是没有意义的,我不想要一个标准答案……”
诺亚翻了个白眼:“你到底要不要知道她的创作灵感?”
“……我怕,我怕它和我的理想不一样。毕竟两个人怎么可能完全互相理解呢。这是别人的作品,它内核必然不是我的理想不是吗?
所我还是不知道答案的好,这样它就能一直是我理想的样子。”
赛文斯沉默一会儿,抓着头发敲打自己的脑袋:“我该怎么办,诺亚?我好想和她聊聊!但是我不敢……如果有机会从侧面关注她那是最好的。她的日常也可以成为我解读的对象。
她怎么会没有社交账号呢!
我好想了解她!但是我不敢……”
诺亚看了看表,时间差不多了,她对赛文斯的神神叨叨兴趣不大,她要去新落成的商场剪彩了。原本她想看看赛文斯这里有什么时候她带走当作礼物的雕塑,但是目前看来没有了。
“你自己做一个‘理想’雕塑不就不用担心这种事情了吗?我走了。下次来看你的成果。”
***
艺术家有很多类型,赛文斯属于高产的那一种,她的作品又足够“俗气”,很有市场,所以诺亚很喜欢她。诺亚下一次来的时候,赛文斯确实拿出了新的成品。
“你拿去吧,快拿走吧。”赛文斯把新作塞给诺亚。赛文斯平静了很多,从前段时间刚见到所谓“理想型”的狂热中冷却了一点。
“怎么了?没有做出你的理想吗?”
“不,‘铃铛’很好。她只是尖叫着想要去看太阳了而已。
唉……但是我确实失败了,你知道我理想的作品,应该有一个平和的内核。
我的每一个作品,明明都是朝着我的理想去做的。但是每一次,她们都会长成不同的形状。我只是想要一尊安静的理想的雕塑。
我早该知道我哪怕再次尝试也只是重蹈覆辙而已。
而且单纯从外在来看,那个理想雕塑,已经很完美了。如果我想要捏一个理想的作品,那它的外在最终都会长得与那个作品一样。”
“那你打算怎么办?”
赛文斯坐了起来:“……如果你有那个作者的社交账号……”
“我没有。”
赛文斯又躺了下去,她瘫软在沙发里,悻悻地闭眼。
“这是她工作室的地址,我已经给你引荐过。如果你愿意,可以去找她。”
诺亚放下了地址,写着地址的纸条就像是羽毛一样轻轻地飘落在茶几上,微微颤抖着。
赛文斯又坐了起来,纸条充满着奇妙的魔力,吸引着她,只是理智又拉住了她,她知道那个理想雕塑百分之百有着和她理解不同的创作内核,这不是悲观,这只是她的信念罢了。
如果人相信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就要相信世界上的人无法完全的互相理解。
如果赛文斯相信每个人都是独特的,那么她就相信每个人都是孤独的。
“我不想……”
“随你。这个新作品你打算卖多少钱。”
“我告诉你,‘铃铛’是个特别可爱的作品!她垂头的模样就像铃兰一样白洁……”讲起作品,赛文斯开始涛涛不绝起来。她很爱“铃铛”,她细细地讲述每一道刻痕的意义。讲述铃铛是怎么一直一直看着太阳尖叫。最后诺亚听懂了,铃铛是要送去南美太阳神的神庙。
诺亚与赛文斯敲定了细节。赛文斯又瘫在了沙发上,她的眼睛盯着那张纸条一动不动。
“我后来……去读了杂志的采访,目前看来……我们的理解并没有相差很多……虽然,虽然我知道如果继续深究下去,她就不可能是我理想中的样子了。”
“……也许,我们的理解,也没有差很多。”
“你自己决定吧。”
***
赛文斯跟着苏西往地下室走去。苏西见到她就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热情。这是当然的,没有一个创作者能抵挡“你的作品是我的理想”这种程度的夸奖,何况那出自于一个颇有名望的前辈。苏西用几乎恳切地目光看着赛文斯。
赛文斯强行压制着内心的激动,生怕自己把对方吓跑了。
她们一路往下走,停在厚重的保险柜门前。
赛文斯的作品价值百万,但是她也没有使用这种银行金库一般的保险柜门来存放作品——也许她也应该建一个。
“你一定很好奇为什么我要把她放在地下室。你见到她就会明白了。”
那巨大的保险柜门程序繁琐,苏西输入了第一个密码,拿出了第二把钥匙,打开第三个暗扣。
赛文斯的心脏随着卡塔卡塔的声音跳动着……
然后,赛文斯一下就明白了苏西的意思。
空旷的房间中,她的理想——如同赛文斯过往的每一个作品一样——尖叫着长出血肉。
作者:轻拍拍
评论:随意
“我的身体里,住着另一个人,”年迈的王子说。王冠下的眼窝深陷,漆黑一团,乍看上去像两只黑洞。王子抬起干瘪的右手,爬满干枯树根般筋脉的手背从锦缎华服的袖子里探出来。他的左手试图按下右手,但很快退却了。
“我找到办法了,没错,一定是这个,”王子的右手挑起一根食指,指甲畸形且暗淡无光,与此刻他给人的印象极其相似。指尖所对的是一只不断闪烁变形的牢笼。牢笼约有一人高,由幽兰色的电光组成,囚犯则是一名苍白的灵魂。
“这么说,先前的态度和决心都是装出来的吗?”灵魂有着年轻女性的面孔,细节却模糊不清。她的亮度越来越高,空气不断加热,像一颗初生的太阳。
风雪已经停息。纤细的阳光带来暖意,但无法消融千百年来的厚重积雪。荆舟曹捧着一块积雪中探出头来的墙砖,擦掉上面的冰和泥。他摘下护目镜,用手指顺着砖块表面深褐色的花纹摹写。他手里的只是半块不全的砖块。
“姐姐,你快看!这是斯迦洛哈的城徽!” 荆舟曹站起来,指着那片点缀着尖刺的圆环状图案兴奋地喊。一人高的、像一团呼出的雾气般的灵魂飘浮在少年身边,她甚至远没有身旁的雪景明亮,像一类模糊的指引。
灵魂端详了一阵,“你说得没错,这是斯迦洛哈的城徽,是他们眼中的太阳。”这声音在空广的雪地中迅速消散。
“这么说,这里就是斯迦洛哈的遗址了?”少年提出一个蛮有把握的猜想。他看向灵魂。
“我们需要更多的线索和佐证,”灵魂沉吟着。少年解下背包,背包里除了食物和工具,最特别的是一小兜色彩各异的水晶宝石。他认真地数了一遍,“还剩十三颗,”他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提醒灵魂。他小心地收好水晶宝石,取出挖掘工具。
没过多久,少年再次叫喊起来:“姐姐,我发现了一处暗门!”灵魂无声无息地飘过去,荆舟曹正从积雪中清理出一片空地,空地上露出一扇深暗的、潮湿腐朽的楠木对开门,大概是一间地窖。门环上挂着一条早已锈蚀的粗重锁链。少年拎着锤子,望向灵魂。灵魂点头,少年举起锤子。没过多久,木门洞开,外界的凛冽寒风时隔千年,从这个毫不起眼的狭小入口,再次涌入这座冰雪掩埋的城市。
融化的雪水爬满通道的四壁,不时有寒冷的水滴落下。少年原以为是地窖,进入后才发现是是一处地道的出口。而这条地道,不知联通何处。
在幽暗的通道中,终于可以看清灵魂的模样。她是年轻女性的样貌,五官柔和,长发也映照出来,但这多少有微微散发着的乳白光芒的功劳。可与少年相比,并看不出外貌的相似。
“姐姐,这里会不会有恶魔留下来?”少年一只手举着火把,另一只手紧紧地握着短剑。静谧的环境和枯燥的脚步声令他的精神紧绷。无论陷阱或是恶魔,都难以对灵魂造成伤害,可少年仍然固执地认为自己应当走在前面。
“没有恶魔可以在人间生存一千年,哪怕是魔王也做不到。”灵魂的声音干净又清冷。少年直觉般地信任着这个声音。随着脚步不断迈出,他感到自己正在深入一个衰落的古老王国,这座王国没有智慧、没有血肉,只剩下脆弱的、一触即碎的骨骼。它唯一的道路是沉入黑暗。
这条地道干净地过分,没有任何生命的痕迹。最终,火把映照出一扇铁门。铁门足够尺厚,门上雕刻着斯迦洛哈的城徽、刺状延申的太阳。
可这铁门是敞开的,缝隙足够成人通过。荆舟曹在门口站定,有些不知所措。灵魂略微停顿,接着飘了进去,少年连忙跟上。他可以看到灵魂照亮的一小片区域,两人合抱的厅柱、失去光泽的金银器皿、脱色腐朽的帷帐,以及一只王座。
形如枯槁尸体的王子就坐在王座上。那具覆着华服的尸体倏地抬起头,盖在头顶的王冠丝毫不颤,露出底下干瘪的面部,唯一能令人联想到水分的是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在灵魂的微弱但洁白的光辉下闪闪发亮。
这副场景把荆舟曹吓了个半死。他惊惧地叫了一声,几乎坐倒在地,隔了两秒,喊叫着举剑冲过来。
“魔王,杀死了吗?”王子干枯的喉头发出声音,就像有人轻声地沉沉呻吟。
少年停下脚步,与灵魂面面相觑。“哪个魔王?羽尔还是蒂亚?”灵魂说。
“……羽尔。镇压羽尔是,斯迦洛哈的使命。” 王子喃喃。
少年不知道是否应当将斯迦洛哈被毁灭的命运告诉面前这个人,面前这个逃离死亡的奇迹。他琢磨不准这个老人的身份,如果是斯迦洛哈当时的王族,至今岂不是有上千岁了?
“……还没有,二百年前,羽尔重返人间。”灵魂简要地说。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王子重复着,“就连强大的斯迦洛哈都没能阻挡羽尔,没有其他人……”他的声音越来越小。
王子的身体就像一块布,盖在铺满灰尘的王座上。
片刻后,王子不再出声。少年终于开口:“我们来寻求古代知识,击败魔王的方法。如果你是斯迦洛哈人,请帮助我们!”
王子缓缓抬起一根手指,数米外,指尖遥遥相对的地方突兀亮起一点火光。一只墙壁上的烛台被他用魔法点亮了。“徒劳,都是徒劳。”他扶着王座,缓慢地站起来。“人类不知道他们在与什么对抗,哪怕再多的武器、盔甲、魔法和生命……”他移向亮起烛台的地方,那里有一个房间。少年和灵魂跟随进入,发现这是一间书房。但比起书房,更应当称为藏书库。这里的书架有五人长,三人高,要踩着梯子才能取到顶部的藏书。书架一台接一台,在黑暗中望不到头。
不远处有一张木制书桌,边角已经磨成圆形,桌面上散落着一张张的图纸和笔记,有些字迹陈旧,有些还很新。王子举着烛台走到桌边,照亮手边最近的纸张,它们已干枯发黄,令人担忧一触便会碎裂。少年瞧见其中一张画着复杂的机械结构,标题带着“投石车”的字样。这时候他发现,不只桌面,就连地面、甚至目力可及的墙壁上,都撒满或钉着纸页,数量无计。他感觉这像一间用文字和图形搭建的城堡。
“很快,我就能找到办法。我是王子,很快,杀死魔王,近在眼前。”王子掂起图纸翻看,一张又一张。房间里尽是纸张摩擦的声音,哗啦啦,哗啦啦。那声音越来越急,几乎要连成一片。不知原因地,荆舟曹感到自己难以呼吸,他的肺像是被某种力量握住,不由自己了。他望向灵魂,他的姐姐,但在下一瞬间,王子忽然停下动作,那种急促的力量也一同消失的无影无踪。
少年大口呼吸着腐朽的空气。“您怎么了?”洁白的灵魂向苍老的王子发问。
“是这样么……”王子喃喃,不像是在回答灵魂,更像是回答某个看不见的思想。他忽然抬起头,用闪烁着的目光盯住灵魂,“斯迦洛哈最勇猛的战士,没能击败魔王,你觉得你可以,凭什么?”少年觉得老人那双灰败的眼睛在吸收光线,但那是不可能的。
没有等待对方的回答,王子用嘶哑的声音继续说,“父王和兄长,把无数战士送入战场,无论杀死多少恶魔,最终会变成,尸体,尸体是恶魔的食粮。”
他踩在纸堆积成的地毯上,每踏出一步,一片灰尘随之升起,好像并不在意损坏这些未出世的、惊人的研究。可少年隐约看见那些字迹都是相似的,猜测全部出自眼前的老人之手,也即是说,老人对过去的研究不再关心了。 “我找到了办法,保护我的人民,我找到了,我会找到的。”王子没有看向任何人,右手端起烛台,低头挪向藏书房的出口。他的发言时常自相抵触,这令荆舟曹感到困惑。少年望向灵魂以期得到一些指示与安慰,因此分了心。所以当王子经过,对着他的脑袋挥下烛台时,他并没能反应过来,立刻被打倒在地。
少年昏了过去。
再醒来时,眼前的便是洁白灵魂在电光织成的囚笼中,与王子对峙的光景。
“这么说,先前的态度和决心都是装出来的吗?”灵魂的亮度急剧升高,在几秒钟内,便已明亮如一轮太阳。周遭的一切都沐浴在这璀璨的光明中,大厅的立柱、财宝、王座,身后的影子纷纷显现出来,在闪烁飘动的太阳面前,就像撕扯出一只只黑色的恶魔。
藏书室的纸张翻动,树林般簌簌作响。
“保护斯迦洛哈,击败魔王!我想到了,只有这一个办法!”王子高喊,但那声音更像恶魔的狞笑。他死去的老树一般的手臂上,新生似地抽出枝条——带着倒刺的、如同玫瑰藤的血红肉鞭,钻破千年前华美的绸服。王冠覆盖的左半边脑袋,投下畸形的影子。
少年的大脑迟缓地开始运作,过了好几秒才明白过来,原来王子早已被魔王腐化。没有恶魔可以在人间生存千年,也没有人类可以。他的脑袋一阵眩晕,伸手去扶,触感黏滑油腻。他回忆起自己被烛台击晕了。他想确认灵魂的状态,可迎面灼热的亮光令他难以睁开双眼。太热烈了,他想,水晶宝石还剩下十三颗,他记得很清楚。十三颗可以支撑灵魂进行多长时间的战斗?他试图从地面上爬起来,找回他的短剑,尽可能缩短这场战斗,可当他抬起头时,错乱的方向感使他误以为冰冷的地面变成了墙壁。少年的手臂失去力气,再次倒了下去。
“对付恶魔的办法,人类也有,”灵魂的声音从白金光辉的中心传出,荆舟曹仰躺在地上,一阵灼热从地面传递到他的背部。这是什么魔法?是德鲁伊的火山吗?一种灵感在下一瞬间击中了他:是背包里的水晶宝石正在燃烧。晶格之间的能量越过无形的管道,以汹涌的姿态注入灵魂的体内。
“没有了,没有!我们犯错了,恶魔大军……想不出办法,没有办法,我想不出!”血肉触须打在光芒表面,太阳在颤抖,触须化为灰烬,但立刻又有新的枝条萌发。
“姐姐!”少年大喊。他有不好的预感。这并不来自担心无法击败敌人,而是孤单的未来的恐惧。王子害怕死亡和责任甚于魔王,所以选择变成恶魔。而荆舟曹害怕失去重要的人。他无法接受失去姐姐的生活,哪怕是想象,这副光景也令他无法承受其万一。“姐姐!”他几乎要哭了。
“一同毁灭吧,恶魔。”洁白的亮光急速膨胀,暗淡的电牢转眼便被吞没。就像一轮真正的太阳降临人间。
水晶宝石一个接一个失去光泽,从内部自发崩解,化为雪白的粉末。
王子倒在地上,千年前细腻优美的袍服被撕扯地不成样子,干瘪的身体被浮着微光的透明锁链捆绑。灰尘毫不费力地穿过这些锁链,比起实体,更像一种光学现象。他现在终于像一个乞丐了。
荆舟曹倚着大厅里的一根立柱,打开背包,试图包扎脑袋上的伤口。灵魂坐在他旁边,光芒看起来比先前在室外还要暗淡。
少年始终绷着脸,没有说话。灵魂俯身,打量了一下荆舟曹的表情。
“如果我不在了,小荆又要哭鼻子了吧?”
少年把脸扭到另一边。
“所以没能彻底毁灭他。”
“……还剩多少?” 荆舟曹干巴巴地问。
“大约三颗。”
“你实在太贵了,姐姐。” 荆舟曹声音中的颤抖无法遮掩。他笑了一下,笑出两滴泪来。
(写完感觉自己在发神经。本文有两个原型作品,有兴趣的观众可以猜一猜,奖励一句夸夸)
作者:诸子百
免责声明:笑语
(世界观为架空魔法世界观,大部分地方与法律与现实三次元世界不符,文中地点皆为虚拟。)
“巴别塔的塔顶通向中心浮空城,塔下危险丛生,只有优秀的冒险者才能进去的试炼之地,所以又被称为——”
“死亡之塔!”
巴别塔高耸入云,塔身直插树林之中,在不远处的草丛中能看见篝火的星星点点,熊熊燃烧的火光下两个少年少女绘声绘色的讲着,他们身后鼓鼓囊囊的背包躺在树下,很明显两个人正是冒险者。
坐于篝火旁的男孩一丝不苟的调整着烤鱼,两个徒步一天的孩子怎能抵挡住这样的诱惑,烤鱼滋滋不断传出的热气勾着少女开了话匣,“我们是要去探险,而且是冒着逃课的风——”
“风——呜!”少女五还没说出的半句话被少年立即打断,紧急捂住她的嘴巴,而后少年调整情绪推推眼镜,礼貌感谢面前男孩:“我们是中央魔法学院的学生,十分感谢你能给我们提供饭菜。”少年观详着男孩,年纪似乎比他们两个还要小,竟然还在这种危险的地方出没?
“塔里很危险,有炽火蝙蝠出没。”
令少年没想到的是,比起自己的人身安全这个陌生人先是关心起了他们的安危。少女抢先回复,语气中夹杂着洋洋得意,“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他是水系,而我是影系,区区火系蝙蝠!”
“影系?”陌生的词眼吸引了男孩的兴趣,少年暗中端详男孩的神情后放弃思考,原来只是一个没接触过魔法的少年,看来是自己多虑了而已。
想到这里少年才放心敞开叙述,“影系是世界上最稀有的魔法类型之一,魔法是自百年前魔王战争后勇者们才会使用的力量,不过这么基础的知识任何人都知道吧?并且影系还有一个名词,叫做...”
“black knife。”女孩抢先回答,她将双手张开,迫不及待的展示掌心中汇聚的黑色物体。黑色的颗粒凝结成形,变换出一道又细又长的菱形物体,男孩盯着入神,似是被拽回来了百年前。
“我叫它black knife。”
与之不同的是篝火旁竖起帐篷,帐篷内两三个孩子入睡,武器歪七扭八堆在树墩下,被篝火的光芒映射的锐利非常,刀面清晰印出蒙面少女面前冉冉升起的黑色物体,那个声音冷冷的没带有任何的波澜。 “它像一把黑色的刀,可以隐匿于黑暗之中。”
篝火中幽幽的深红火苗不断迸溅着,它们碰到人体却又消失不见,这不是寻常的火种。
她道:“团长你负责照明白天,而我负责看守黑夜。”她身旁蓝色头发的眼镜少爷饮了半杯茶,半晌才回应:
“不过这个称呼也太古怪了吧晔,那我这个岂不是ice knife...”
“这可是影系勇者晔大人在冒险时定下的称号。”
远方的记忆被生生拉扯回来,篝火旁散发蓝色水波的眼镜少爷转为手拿烤鱼的少年,他道:
“火系怪物总有应对的方法,可火系魔法早已消失匿迹。”
火对于这片大陆有着不凡的意义,那是一种强大而又神秘的力量,百年前魔王战争中的领导者掌握着这股神秘力量,在同魔王封印后,火系便不再出现。
少年眼前这抹火光在漆黑的树林中显得亮堂,映满他的双眼:
“魔王战争胜利后影系勇者晔便人间蒸发。并且影系人天然的孤傲性格,影系魔法使用者更为罕见。”
“晔消失了?”男孩舍下手中的柴火,这个消息显然不是一个好消息,男孩满眼的质疑试图寻求一个答案。少年对于对方的反应有些出乎意料,这..莫不成他没上过学?
短短的1秒内,少年迅速思考:一定是自己的眼界太过狭窄,拿自己平常的角度理所应当的认为所有人都知道魔法历史,看来世界上还有很多孩子没办法接触到这么普遍的知识!自己真的是一个狂妄自大的人!
他轻叹口气,他为自己的目中无人感到悲哀,作为补偿决意要将魔法历史讲的明明白白。于是少年点着头回复:
“魔法起源是一百年前,当时魔王侵入将一半的世界变成人间炼狱,在危难之际世世代代守护世界的女神将7个魔法元素赋予7个不同的人,这七个人就是七大元素的原始掌握者,也就是七勇者。通过他们不断地奋斗,最后大决战中掌握火系的勇者团长冯团长与魔王同归于尽,尔后火系不再传承。而影系勇者晔,据水系勇者雷大人说,则是庆功宴后下落不明。”
少年说着无意间观察着对面的男孩,男孩神情似乎没什么变化,可听完的瞬间,男孩手中两根手指粗的木棍瞬间“咔嚓”折断。
“不过...”少年本能的意识到气氛不妙,立即转移了话题“像露娜这样性格..”
少年语速放慢看向狂吃烤鱼的露娜,打趣着开起玩笑 “算是影系当中的另类。”
“迪伦你说谁是另类?”露娜拍了一下他的脑门,力度不大不伤脑,不大不小刚刚好,气氛被巧妙打破。
可在击中的那刻,远方塔中传出钟响。一来一回的钟摆中,堪比巨物的蝙蝠在他们头顶略过,身前的篝火与蝙蝠身上附着的魔焰相比更为渺小。如此令人惊恐的动静对于露娜他们来讲就是天大的惊喜——炽火蝙蝠回巢了!
露娜立马从地上腾起,她看见这个庞然大物兴奋的不得了,她紧紧的:“迪伦我们出发吧,趁它病要它命!”
迪伦跟着起身,这样个头的魔兽他还是第一次见,他的目光落到炽火蝙蝠飞回的方向久久没有回神。
“来这里果然是正确的选择,能看见比投影中还要硕大的真物,雷大人说的没错,这不比学校的理论课有意思多了。”
迪伦的眼镜反复闪着激动的白光,他领先露娜一步背起书包,他不想放过这个巨物回巢的每分每秒。
露娜见他这稀奇的模样更是会心一笑,同样带着书包正要离开。迪伦走时再次郑重的,甚至有些咬文嚼字的感谢这位男孩。
“你烤的鱼十分的好吃!”
他们走的匆忙,却不忘将烤鱼吃的一干二净,只剩下两根光秃秃的树棍和一个杵在原地的男孩,他甚至还没来得及自我介绍。
不过蝙蝠的异常他看在了眼里,平常火蝙蝠只在白天深眠夜晚活动,今天的一反常态引起了他的警惕,更何况这是一只比正常火蝙蝠大不少的怪物,莫非....
他数不太清那个家伙封印了多长时间,如此的异动驱使他去那个地方看看。
不过 ,,自己封印他的地方在哪里来着?
另一边露娜二人快步到了巴别塔附近,越是靠近塔的本身阴暗的潮湿味道愈加浓厚,这种潮湿的环境对于水系来说十分的有力,或许是附近的魔物感受到了他们身上的魔力,这一路竟无怪骚扰。
可塔中源源不断散发的危险气息糊住露娜的嘴巴,这一路上也是安静不少。令二人没想到的是,巴别塔的大门半掩着,却不听不到任何的声响,真的是寂静到发慌,这座门仿佛有了生命正引诱他们进入。
迪伦见状掏出魔杖,露娜见状默契点头示意,同样拿出贴身武器。迪伦将露娜护在背后,手指轻碰塔门,触到的一霎那他的指尖散发着微弱的蓝光,塔门感应到了久违的魔力,门框逐渐吱呀作响。
蓝光源源不断从迪伦指尖涌出,似是一股涓涓细流扑在塔门上,浅淡的蓝色铺满整扇塔门随后透明消失不见。
“迪,迪伦这怎么回事?”露娜被这古怪的门吓了一跳,下意识搂住迪伦手臂,迪伦见状立即收起手指,这短暂的体验使他没感受到任何的不适,甚至力量也没有消逝的实感。
迪伦挣脱塔门后,他的脑子刹那闪过嗡声,声响犹如万剑穿心。塔门像是吃到脏东西被卡住喉咙一样,两扇大门猝不及防打开,周围的无声无息被巨大的开门声硬生生打断。
大门敞开的霎那,无数只附着火焰的蝙蝠挤出门缝朝迪伦袭来,密密麻麻的红色火焰团团包围住他们的身周。蝙蝠数量过于庞大,它们紧紧包围聚成一道密不透风的火墙,它们井然有序任凭如何寻找,也找不到一处可逃跑的位置。
露娜在他的身后升起暂时的防罩,灰色杂质的防罩让露娜倍感吃力,影系本就不善防御,勉强的防御只能抵过几回火蝙蝠的攻击罢了。
露娜咬着牙侧身看向迪伦,她清/他的额头流下了冷汗,显得痛苦万分。一定是刚才的门给他做了什么手脚!露娜张开双臂,将防罩扩大一倍,在迪伦未能冷静前,她一定要成为坚不可摧的防御墙!
刚才的刺痛彻底扰乱了迪伦应战的思路,慌乱如麻的他试图镇定,露娜的沉默不语让他很不习惯。
迪伦不必侧身就能看见露娜的防御墙。防御墙正不断的受到攻击,而露娜却咬着牙默不作声,蝙蝠剧烈的攻击在一步一步攻破这面逐渐微弱的防御墙。
迪伦你要冷静! 迪伦观察着火焰的周围。脑海中他寻求到雷斯罗拉老师的一句话:
“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他挥起魔杖,面前出现半人高的水珠,水珠在魔力的加持下不断发硬拉伸,化成十几道冰棱不断攻击身前的火墙。冰棱刺向其中,破开一道出口,几个巴掌大的漏洞被其余蝙蝠迅速填满。
它们清晰明白自己的攻击对象究竟是谁,几撮蝙蝠朝向迪伦方向进行攻击,而身后的火墙愈发稀薄。
露娜坚持不住了,防御墙终于撑不住的碎了。不过她察觉到面前的蝙蝠不再攻击到她,这下该她进攻了!
破碎后的能量正如水归大海不断膨大,迪伦的数道水棱夹带着露娜的万发黑刀炸开蝙蝠群。其中走水的火蝙蝠瞬间没了脾气,纷纷四散而飞,火墙原地自破。
这真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死里逃生啊!露娜心想,见那群蝙蝠飞走后,绷紧的神经立即放松下来,“呼~刚刚我还以为咱们俩要死定了!”
迪伦的心态却跟露娜截然相反,巴别塔下仅仅一个入口便是如此威力,那要是遇到头顶的那只巨大炽火蝙蝠,后果不堪设想,恐怕他跟露娜的性命都...
“露娜我们走!”
迪伦不敢往深处想,此刻他已经顾不上什么拉拉扯扯,直接拉起露娜的手向后走。这突如其来的勾手使得露娜摸不到头脑,明明是这个家伙在上课时冲着雷斯罗拉老师发下壮志豪言,什么拿不到材料誓不回去什么的,这个人的脑回路真不是普通人能跟上的。
可惜,此刻没有回头路。
敞开的塔门内喷涌出正在翻腾的火海,转瞬即逝间迪伦不假思索推开露娜,迪伦迅速调整站位凭靠直觉升起水帘,湛蓝的流水遮挡全身。面前的凶猛火流比起火更像是泼天洪水,跌跌撞撞冲出塔门直贯丛林。
露娜没有站稳,踉踉跄跄跌坐树丛中。待她反应过来,却清晰的看到那道火流燎过的不远处,那抹蓝色的瀑流全然被这片红色彻底淹没,没了痕迹。
“迪伦,迪伦!”露娜眉头一紧,急忙叫喊。火焰窜过的树丛被烧的直接没了形状,周边不断散发着烧灼的臭味。她顾不得面前的滚滚浓烟不断向前,拨开烟雾试图寻找迪伦的身影。
呼哧..呼哧..
塔内再次传出异响,两股烈风在塔门中钻出,烟雾顷刻被吹的一干二净。露娜立即上前查看,散尽后的面前却空空如也,连根毛都没找到的只有这一滩堆成小丘的渣渣,难不成迪伦被烤焦的只剩下渣渣!
呼哧..呼哧..
露娜将所有的渣渣捧在手心,手中碰着渣渣还没捂热乎呢,再次涌动的强风将她手心中的全部的渣渣吹得一渣不染,一颗灰尘都没留。
“啊啊啊!迪伦!”
伴随着飓风的响动,炽火蝙蝠再一次发动了攻击。将迪伦化为灰烬的火再一次翻江倒海而来。影系再怎么强大,对抗如此铺天盖地的烈焰也是无处下手,迪伦的水幕都被这样的火焰冲刷殆尽。
自己真的没有任何还手之力了吗?
露娜缓缓闭目,双手握紧在胸前,她掌心中黑色物体散发着幽暗的亮光不断输送向双臂,这股能量浮动起露娜耳间的发丝。
露娜从小便听妈妈讲,妈妈又从姥姥那里知道,因为晔大人留下了黑刃,往后的影系依靠黑刃以攻为守,历代伏击再也见不到更为强烈的光。可没有火种的日子,神女信使代人与天地沟通,世间女神聆听她们召唤才降于世,而后信使一族不再被人知晓,而百年前的魔王战争中,信使神女才真正浮出水面。
可是同女神沟通,太难为人了吧。露娜心中努力回想,只有坚定的信念才能发挥出信使一族的真正实力!黑压压的脑中,皎洁月光映照而泻落在学院内晔勇者雕像之上,雕像眼睛中浮现着难以察觉的跃动。
晔大人,我需要你的帮助!
露娜闭眼的时候火丛可不长眼,莽冲到眼前的那刻露娜身周的亮光被更为耀眼的白光遮掩。两人高的火焰被白色光芒下的巨剑砍裂,火焰抵挡不住如此攻势,顷刻间烟消云散。
露娜愣在原地,世界上还有如此强大的力量的,简直是闻所未闻!这召唤出的究竟是何方人士!
白光中逐渐走出人形,露娜细细打量身影姿态淡然,走的也是淡定从容,除了比她还矮半截没了任何毛病,露娜努力想看清对方的脸,今天刚熟知的声音从中响起:“你没事吧?”
白光散去露娜吃了一惊,“哎哎哎是你?烤鱼很好吃的,呃?附近村民小男孩?”
露娜的视线向上移动,男孩双肩扛着一只比他大多少的人类,如此的视觉冲击显得有些滑稽,灰蒙蒙的脸上戴着一副无框眼镜格外亮眼,露娜急忙凑近才看清他的外貌,果然是迪伦。虽然没有烧成渣渣,这么焦黑黑的乍看就像一块煤炭,果然是那阵浓烟的缘故吗?
“他有些烧伤昏了过去,一会带去上面治疗。”
男孩说着将迪伦平放在地上,迪伦左手拳头紧紧攥着,里面是一颗纯黑色曜石,透过指缝,隐隐约约能看到上面印着信使标志。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是信使特有的闪身石。”男孩的行为超出了她的理解范令露娜的嘴就没有闭上过,这种闪身石只有家族的人才会知晓他怎么会?露娜刚要开口,高昂又刺耳的啸声淹没露娜的话语,那只蝙蝠怪物终于现身,炽火蝙蝠伴着庞大身躯钻出塔楼,腾空而起彻底遮住当空明月,两扇翅膀挥舞乍一看点燃了眼前星辰。
这是什么状况!不止是不是错觉这家伙比刚才进塔时还要大几分,就凭她跟这个陌生少年一起打这个怪物胜算简直微乎其微,眼看就是死路一条!露娜已经做好必死觉悟,如此弱势,本该抢先攻击的狡猾蝙蝠竟给了露娜攻击的空隙,并且悬停在空中不敢近身。她没有迪伦那样钻研战局的头脑,只能拼尽全部魔力让全身进入战斗状态。蝙蝠在空中不断徘徊,露娜不敢轻举妄动,最好的决策就是:
“小孩,你把迪伦带走,这里我先拖——”
露娜的帅气发言并没有说完,一道火焰迎风在她侧身穿过,火焰射向蝙蝠翅膀,炽火蝙蝠的翅膀本就附着烈焰 并且身形硕大,小小的火焰造成不了任何的伤害,只见那道火焰飞向蝙蝠身前,散成无数光点化为星屑炸于空中。
露娜全神贯注望向翅膀,在星屑燃尽之时蝙蝠的翅膀没有任何异常,殊不知在她视线转移的刹那,男孩朝蝙蝠的脑袋砍去,他手拿武器,那支大剑比他的人还要高出半截,剑锋灼上火焰,在没有月光的注视下半扇剑面熠熠生辉。这古怪的招式她从未见到过,她快速检索脑内的魔法属性火焰,,火属性魔法,火系!
只见男孩抓着长剑刺向蝙蝠头颅,蝙蝠翻身一挥试图将他驱散,男孩却乘着这股风向后翻越,大剑举上头顶,剑锋划过漂亮的弧线,对于巨型蝙蝠来讲这比苍蝇还要难缠,怎么甩也甩不掉。
露娜一股劲想要飞上去,无奈魔力消耗比她想象中的要快,在落地的前脚,她掏出黑刃投向蝙蝠。幸亏蝙蝠巨大,露娜哪怕是准心不稳,那么大的目标总该射中。附着着露娜的魔力笔直落入蝙蝠的肚子里,火蝙蝠的表面试图溶解这个外来之物,这把凝结着代代影系结晶的黑刃坚硬无比,任凭如何燃烧也是纹丝不动。
它似乎恐惧着这个刚硬的可怕武器,蝙蝠被黑刃折磨的苦苦挣扎全身乱颤。男孩借机落在蝙蝠翅尖之上,一路小跑靠近蝙蝠的头颅,凭着月光的照耀他清晰看见蝙蝠后脑一块尖锐的不明状物,若不是在阳光下根本不能轻易察觉。
这块尖刃对于男孩而言有着熟悉的味道,尖刃的手柄下无声无息飘着一撮随风飘扬的红色布料。男孩的魔力不需要过分集中就能轻易外泻,男孩单手持巨剑就已经不可思议,而在露娜的眼里那就是整簇耀眼的火,简直就像是黑夜里的火种一样。 恐怕是蝙蝠或许是看透了这个人的魔力异常,才会做出这样怪异的反应。
他上前快步奔去,借着魔力同刚才腾空的法子再跃而起,撩过蝙蝠的脑门巨剑劈向其中,剑上火焰快速膨胀窜起,笼罩住蝙蝠的整个身体,使其无法动弹,火团不断燃烧伴着巨型蝙蝠的嘶吼逐步化为灰烬,终于露出了本该属于这个夜晚的皎洁。
巨大魔物消失后残留下灵力,男孩抓住两把黑刃在空中跳下,触碰到其中灵力:巴比塔门下怪物众多,斗篷人冲破塔门将其必杀,巨型蝙蝠追来,斗篷人绕其身后将那把红带黑刃硬挺挺,插入后脑直至昏厥,魔物尸体遍野,斗篷人身上留有血迹,走路有了摇摆不得不依靠树下喘息恢复,没想到背后有人在虎视眈眈——
事情结束后为了救治迪伦,一同去了中心城魔法学院。
这一路露娜从旁都在打量这个男孩,火系?阅读魔力?没见过的招式?他到底是谁?
一行人走进学院的大厅,穿过中央金碧璀璨的七勇士雕像,在勇者团长激战魔王的巨幅壁画的转角下进了医务室。男孩左瞧右瞧想看些新奇的东西,不过抱着迪伦视线被遮挡只好作罢。
“我刚刚给琳娜校长发了隔空书信,很快就会来救人。别看迪伦那个样子,他可是雷斯罗拉大臣的学生,雷斯罗拉大臣可不轻易教人的,这百年来迪伦可是独一份呢!”露娜一回到熟悉的环境就将刚才的狐疑抛在脑后,一路上叽叽喳喳,直到男孩放下迪伦才闭上嘴巴。
不过一会,露娜忍不住的再次捏起羽毛朝上空放飞,羽毛便消失不见,“果然还是得给大臣发一下,虽然不太可能来就是了。。”
在等两个大人物的空隙,露娜又是止不住的好奇心,凑近那个男孩,偷声问到:“对了,你为什么出现那里,还会救了他?”
“我迷路了,不过有个声音告诉我,要去那里。”
“这个声音会是谁呢?”露娜摇晃椅子,脑子放空着搭了话茬。
男孩叹气道:“魔王。”
熟悉的字眼唤醒过来露娜回过神。“...谁?”
露娜傻眼的空隙,一人推门而来,露娜站起迎前 “琳娜校长好。”
灰蓝色的头发瞩目,开门后只要一个高瘦老头近前,缓声开口:“迪伦还没醒吗?”
“原来是大臣,迪伦在那边。”露娜想到什么,侧过身向大臣介绍 “对了对了,是这个男孩把他带回来的。”
男孩见他气势不凡,便跟着站起跟着露娜一同表示敬意,当他抬头时,大臣见到了那个他一生都不会忘记这个脸。
“你是,冯团?!”
-剧情未完待续 文章END-
作者:阿苔
评论:无声
其他:自家oc的同人,写的很烂,没有任何人应该遭罪看这个。
雪落纷纷,相当数量的小动物们都躲入巢穴中,沉入了甜美又沉静的梦乡。在居民性格鲜明迥异的红心王国,这可是一年中少有的“安分”时刻……特别是在他们的王蛮横任性到臭名昭著的情况下。
黑兔栾映又打了个哈欠。身为红心国王的贴身侍卫,他已经记不清上一次冬眠是在多少年以前了。即便如此,身体本能仍顽强抗拒着后天习惯,整个冬日他都昏昏沉沉困得要命,且严重程度随着气温的下降成倍递增。王曾看不下去这幅不成规矩的样子,甚至不惜脱掉自己仿佛出生就粘在身上的毛领披风,令扑克士兵将大厅烧热了好几个度。但最后他还是恨铁不成钢的发现这不如直接揪住身边人因困倦垂下来的长兔子耳朵向一边扯效率高。
“陛下,您叫我?”推开大殿门,冬日的城堡大厅较往日冷清许多……不,等等,怎么连半张扑克士兵都看不到呢?王座上也没有那个显眼华丽的红色影子。黑兔加快脚步向王座处走去,一路寻找着国王的身影,“陛下?”
接着被一股不容拒绝的力量抓住毛绒尾巴强硬的拽到了柱子后面。
“穿上这个。”命令的语气,声音响起的同时怀中被塞入了一整套红白相间的华贵服饰。抬头望向那张与自己别无二致的漂亮面容,血色双瞳颇有威严的微眯着,唇角勾起一个不知是看热闹还是嘲讽的弧度。只穿着白衬衫里衣的红心国王胡斐放开栾映被抓的生疼的兔尾巴,再次发令:
“有不知好歹的垃圾要来袭击我。换上我的衣服坐上王座,今天你来扮演红心国王。”
斜靠着真皮椅背的黑兔栾映打了个哈欠。他强打着精神听取动物们的觐见,又时不时跑神偷偷打量着“侍奉”在椅侧的胡斐。真正的红心国王正穿着栾映那套深紫的侍者服在他平日的专属位置上站得笔直,垂着眸子不知在想些什么。于是栾映悄悄瞥向了陛下的头顶,一双兔耳呈V字形高高竖起,用兔族的身体语言告知来者自己并不好惹。又借住眨眼掩饰着望向陛下翘起的蓬松兔尾……‘真是一只优秀且骄傲的兔子,想必没有人能拒绝这幅身体。’被胡斐衣服上馨香诱人气味包围的原黑兔迷迷糊糊的想着,‘不知陛下有没有嗅到我的……’
手臂上传来的刺痛令栾映一个激灵坐直了,同时也拯救了向不可言说的深渊不断下滑的龌龊思想和身体反应。
“先下去吧。”栾映挥挥手制止了“砰”的跪倒在地大喊饶命的狮子大臣,乖乖侧头将耳朵凑向弯腰似是要向自己汇报情况的紫衣侍从。
“别以为我不知道。信不信我把你的眼睛挖下来喂狗,再把你满是废料的脑袋砍下来做垒球。”
刻意压低放慢的威胁带着丝丝气音,蛇一样爬上黑兔的身体缠上他的脖子。栾映打了个寒颤,顶着大臣们的视线忍耐着快要被拧掉块肉的剧痛,心里却突然升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快感。
“……实在抱歉,陛下。”
栾映态度诚恳的低声认错,耳边人不屑的哼了一声,又重重拧了他一下,才直起腰回到原来的状态。胳膊一定青紫了一大块,栾映心想。
但今天也一定会是愉快的一天。
从王座上站起身,栾映用轻蔑的目光缓缓扫过群臣,满意的看到众臣无一不因自己颤抖。“接下来是本王的休息时间,谁敢靠近,就砍了他的头。”说罢转身看向胡斐,“栾映与我一起。”
紫衣侍从的眼睛危险的眯起,与栾映对视着,像是在问他要搞什么名堂。但最终他还是温顺的垂下眼,将手置于胸口行了个标准的绅士礼,“……遵命。”一如黑兔从来的样子。
于是“红心国王”快乐的牵起“黑兔”的手,在众目睽睽之下带着自己前所未有顺服的陛下消失在了众人视线的尽头。
冬日的温室宛如白雪汪洋中的绿色孤岛。蓝雪花与各色蔷薇盛开在每个适合它们的角落,位于中央缠满了紫藤萝的白色花亭少了几分华丽却更显柔和与绚烂,是当之无愧的温室之眼。栾映与胡斐熟门熟路的绕过石砖铺成的小径来到紫藤萝的下方,这是他们平日里开茶会的地方。
“把我单独带到你这兔子窝里,是觉得两人更易抵御袭击?”
“这可是最令我骄傲的作品。”栾映得意洋洋的夸耀着,自己先在石凳上坐下了,“陛下身旁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发动袭击,和倾心于陛下的我待在一起毫无疑问是最安全的。况且我也在温室的周围设置了探查结界。”
“不过现在……不为我上茶吗?陛下。”
胡斐没说话,只是沉着一张脸瞪着栾映。
“您、您看,要是让其他人看到我们在这里干坐着,不会觉得奇怪吗?”
“我把您带过来已经省了您不少麻烦了,只用勉强做做样子。不像在其他人面前处理事务,您不仅要端茶倒水记录文书和那些奸臣周旋还要……”
胡斐打断了栾映的话,“我早该把他们都杀了,然后让你去负责所有的事。”
“……陛下,我还想多陪陪您呢。”这回轮到栾映苦着一张脸了。
“其他敢这么和我说话的都死了。”看着栾映苦恼的样子胡斐的心情好了不少,竟真的走到旁边的推车前准备起了茶具。栾映的视线随着他修长的身影来来回回,不久后又被他的黑尾巴吸引了。他抑制住一个哈欠,思绪又开始跑远:平时陛下看自己也是这种感觉吗?
“不过守在温室有一个很大的弊端,如果被敌人包围我们该怎样突破?”
“陛下,您有没有听过一个词叫狡兔三窟?”困倦的栾映笑得懒洋洋的,他用食指敲了敲大理石桌面,“这里有密道。虽然建造它的最初目的只是为我打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冬眠场所。”
“您没有冬眠过吧?解决叛乱后,请允许臣下邀请您好好睡上一觉。”
“兔子的脑子里果然都是废料。”茶盘被重重放在了桌子上,震的茶具哗啦响着,栾映颇有些心疼的看着。也就在这时,一只戴着白手套的手伸到了他的面前,捏着他的下巴强迫他抬起头来。四目相对,相似的红瞳闪烁着醉人的酒红色光芒。
“也好,最近正好无聊。”
(太烂了写不下去了就这样吧………………)
作者:【十一招】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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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成粉红色的座椅上,孤零零的手机响起铃声。
手术刀的刀刃停下来。戴着塑胶手套的右手将手术刀放到白布上,左手习惯性地从白布底下握住刀刃,顺着血迹擦过一遍。杜啧了一声,剥下手套,迅速地团成一团放在刀边。
手机还在响。她看到来电显示:梅原太一。
她呼出一口气,环顾四周。一个人也没有,大抵也不会有。夕阳从她头顶上彩虹色的幕布上滤下来,照得她身边其他的旋转茶杯透出小时候搪瓷存钱罐曾经闪耀过的神秘光亮。
粉色的旋转茶杯,和沿着中线剖开的大脑颇为相像。
她接起电话。
“怎么了?梅原。”她嘴边泛起讽刺的笑。“我没死。谁跟你说我死了?两个小孩?呵,是那对小兔崽子。我早知道她们偷偷看着我,一定有什么打算。行了,现在你知道我活着了,我就挂了。你说什么?想知道床底下蜡像的事?
“好吧——终于还是到了我要讲这故事的一天。小兔崽子们也在?那你把免提开开,也让她们听着吧。
“那尊蜡像的确是我,但可不是我定做的——我没有自恋到这个地步。定做它的人是我的未婚夫。是的,我曾经有过一个未婚夫,这事实在当下说出来,连我自己都难以置信……
“如果有人为你定做了一尊等身的蜡像,你会怎么想,梅原?我知道你会怎么想:你会想,绝不会有这样的人。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会有的。这就是我们俩的共同语言:我们都很固执地认为不会有人看见自己。而等到有人真把注意力倾注到自己身上的时候,你猜会怎么样?”
杜望向远方。夕阳慢悠悠地落下来,卡在两只曾是摩天轮厢体的锈方块之间。
她说:
“你会认为那就是爱。”
“从来没人正眼瞧过我。当我直视他们的时候,我看到的永远是他们微微倾斜的眼白。我的父母、我的姐姐——他们与我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却仍然能在面对我时准确地移开视线。只有发传单的人会注视我;但把传单塞到我手里之后,他们就会径直看我身后的人——仿佛我是透明的一样。
“你问为什么,梅原?是啊——为什么呢?我从记事开始始终在思考这个问题。是因为我太丑吗?照理来说,以平均意义的审美来估量,比我丑的大有人在;但反而足够丑了,也能吸引视线。那么我的错,必然是在于太平均了:既不丑也不美,无法给人留下任何印象,因此也没有驻足观看的价值。不光是我的脸、我的身体,我的存在本身就是如此!只是为了填满人间而存在的,连可悲也称不上的肉块。”
杜把手机夹在耳朵和肩膀之间,单手把玩着手术刀;她自己的眼睛被刀刃从中间劈开,只露出半片虹膜和眼白,从刀片对面的世界里冷冷地朝外看。
“我也曾经尝试过变得特别:没有什么成效。我试过努力读书,考过班上的前几名;但第一总是考不到的。试过竞选学生会干部,但从来都是落选。我加入过电影鉴赏社团,但也不过是坐在活动室的角落,注视着大屏幕上与我毫无关系的生活罢了;除了与其他人坐得近一些,又和坐在家里的沙发上看电视有什么差别呢?
“我一度以为我的人生就注定是这样无可救药的了:不会死,不至于想死,但也不过是活着。直到那个人出现,才非常彻底地改变了局面。
“你该猜到了:那人就是我的未婚夫。
“他是第一个正眼看我的人……如果对别的人说,这多荒谬啊!光是被正眼瞧着,就足以让我感到兴奋和得意了。我知道你是能理解的,梅原。还有小崽子们,你们也是知道的!尽管你们会正眼看彼此——这足够让六年前的我感到嫉妒了;但除了彼此以外,你们谁也没有。”
杜终于放下了手术刀。她自己的眼睛从她视线中消失了;她转而望向她对面的那双眼睛。那双眼睛是漆黑的,和她的眼睛一样。
“他不仅是正眼瞧我:他很喜欢我,尤其喜欢我的双手。从第一次约会到交往、订婚,他始终把我的手当成宝贝,每次见面都仔细地端详、抚摸。他带我去做美甲,给我买了无数的戒指、手链,其中还有定制的。
“我喜欢他吗?无疑是喜欢的。我相信他是爱我的;因此我无比感激他,总想着怎么报答他。我认为我被救赎了。我认为从此以后,我的人生就发生一百八十度的转折了;我不再是填空用的边角料,而是值得被仔细端详的、一个很特别的人了;尽管当他抓住我的手、饱含深情地细数它的美丽之处——具体到关节和血管的名称,因为我们都是医学生——我根本无法理解他在说什么;在我看来,那就是一双普通的、平均的手。但既然他珍视它们,那它们就有了勉强抓住电车扶手以外的、独特的存在理由。
“于是他变本加厉地爱我。他为我定做了一尊蜡像的时候,我并不感到害怕,只知道高兴;因为在我看来,那一定是出于爱的。
“一切轰然崩塌在某天:那天我从学校回家,看见他跨坐在蜡像身上,用手术刀从它手上切下手指。
“他对我哭诉、忏悔:他绝不会真的切我的手指……但他是多么想这么干呀!他实在无法抑止自己的欲望,于是只能定做一尊蜡像来做我的替代品……假如我的手指切下来又能重新长出来,那该多好呀!他就能一次又一次地把它们切下,一次又一次地重新爱我……
“你们听了都会害怕,是不是?可我一点儿也不害怕。我只是愤怒,愤怒到了极点。
“因为他对切下来的手指那么珍重:捧在手心、用嘴唇去吻,小心翼翼地揣进胸前口袋;而剩余的身体,他可以穿着鞋去踩。我仍然只是肉块——一双他所迷恋的手的基座而已。
“我如此恨他,以至于非杀死他不可。我已经开始做杀人计划;可我无可救药的命运就连‘杀了他’这样简单的愿望也不许我实现。那件事以后一周,他没回家;过了24小时,我报警;再过24小时,有人打电话告诉我,他遭遇车祸不治身亡,而且尸体已经火化了。没有人想到要和我这个未婚妻商量商量——尽管我地板上还躺着被他割去了全部手指的、我的蜡像。
“——这就是我和床底下蜡像的故事。”
杜很突兀地笑起来。她的笑声和手术刀刃一般尖利。
“梅原。你这是把你的乌鸦军团派过来了吗?”
一群乌鸦落在她周围的栏杆上,很规整地一字排开。
“杜老师,”梅原在她耳边问她,“那您让我处理的那些手指……”
“那些?当然是我未婚夫的手指了。”
“那怎么可能?”梅原问,“明明有远不止十根……”
“你不知道吗?”杜说。
“死掉的手指,是会重新长出来的啊。”
TBC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天天下雨,湿气浸得人腿疼。每个清晨,监狱长爬上青苔浸染的台阶时,总忍不住要抱怨几声。这该死的天气。然后,他就收拾起在漫长时间里被消磨殆尽的对犯人的恶意,继续去对付这帮卡莱辛人。最可恨的卡莱辛人,据说,他们所有人都有控制天气的能力。
在手臂上纵割一刀,深入血管,接着插进一根麦管,看血潺潺滴落,到滴满一小杯,将伤口妥善包扎起来。据说,这种放血疗法就可以克制卡莱辛人的能力。从前线战场带回的这批卡莱辛人,身穿他们传统的白袍,手脚都上了重镣。第一次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像鸟雏一样挤在一起,向所有阿耳戈人投以警惕的目光,一点也看不出他们在战场上的凶狠。其中有一个,上唇像猫嘴一样突出,眼皮也怪异地突出肿胀,显得眼神羞涩敛缩的,尤其具有亲和力。他懂得阿耳戈语,跟狱卒也搭话,虽然往往只是短短几句。在其他卡莱辛人跟狱卒起冲突的时候,他也要过来劝解,或辩驳,结局就是挨打。挨打了他也不会生气,只会笑。这种情况下他会引起注意是当然之理。监狱长看得出,有的士兵看他的眼神。卡莱辛人阴险狡诈,这些年轻人恐怕要吃亏。
怕什么来什么。一进大门,首先闻到的是一股微弱的男性体液味道。监狱长顿觉不妙,示意守门士兵不要发出声音后,他放轻了步子。沿路上的卡莱辛人还在睡觉。这是放血后虚弱的产物。窸窸窣窣的黏腻声音越来越近。走到尽头时他圆睁双眼,暴喝道:“你们两个在干什么?!”
一个年轻狱卒正把猫嘴卡莱辛人裹在身下耸动。猫嘴不挣扎,不叫喊,因为两人的嘴巴正忙着纠缠。这一声喊叫震醒了睡梦中的卡莱辛人,狱卒抬头看到监狱长更是魂飞魄散,从猫嘴身上滚落下来,慌得裤子都提不上来。猫嘴倒是镇静,随手抓起自己的白袍遮盖住重要部位。监狱长甚至觉得他是在笑。卡莱辛人发出怪叫,朝狱卒和监狱长做着意味不明的手势。冥冥中似有天意要让这一切更乱似的,守门人飞跑过来:“大人,国王陛下和兰德里克二王子殿下来了!”
靴声橐橐,什么都来不及隐藏,就已大白于众。
监狱长惶恐中先欲屈膝请罪,被国王做手势阻止。他垂头不敢作声,只能看到王子的黑靴向外迈出,腰际一轻,王子抽走了他的佩剑。隔着一道铁障,狱卒跪在地上,还在努力跟裤子搏斗,不过是瞬息之间,剑尖入喉,人倒地,一声闷响。铛啷啷,剑也坠地,王子扫过剑上鲜血,眼神中闪过一丝嫌恶。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王子的声音正正好响起:“把门打开。”
猫嘴边早已没了笑影。他的手脚比狱卒快多了,好好穿在身上的白袍看不出错处。他抬头,只瞥了王子一眼,又欲低头,但王子已死死掐住他的下巴,看到猫嘴残留着情欲红肿的嘴唇时,脸上肌肉微微抽动,猛然挥开他。
“父亲,就是此人。卡莱辛匪首之一,米尔卡。他们入城那天,我看见这人的脸,就觉得面相熟悉,他的父系有东方人的血统。”
兰德里克指认完犯人,迈过狱卒的尸体,走出门来。国王转头问监狱长:“他每天被放多少血?”得到与其他人一致的回复后,国王指示道:“提高成三倍。难怪最近天天下雨,以他的能力,放这么点血根本不够。把他带到审讯室。”
兰德里克在一旁轻声道:“卡莱辛人统一装束,匪首与普通人原本就难以区分,理应让所有卡莱辛人都放三倍的血。”
监狱长犹豫片刻才说:“……陛下,如果真让所有卡莱辛放三倍的血,那这些人恐怕活不到冬天。”
兰德里克这时才看一眼监狱长。监狱的昏暗光线里,他的眼神淡漠非常,不像看一个活物。少年的双唇鲜红光润,有水果的色泽,如同女孩般秀美,但说出的话却刀子一般:“让犯人仍有能力为非作歹,现在更在光天化日之下肆行淫秽,监狱长也难辞其咎。”
国王不置可否。直到监狱长已面无人色,他才缓缓道:“主犯已死,监狱长罚薪三月,这事到此为止。先给他们放血……不,不必了,直接把米尔卡带到审讯室去。我要亲自审问。兰迪,你跟我一起。”
在审讯室里,不意味着不放血。囚犯被固定在十字形铁架上后,脚边即放了一个铁桶。血啪嗒、啪嗒滴落,引得他低头看那层薄红。空气里血腥味慢慢重起来,兰德里克先是让侍从去烧薰衣草,不顶用,他又让人去取了一个香球来,凑在鼻端,眼睛还盯着囚犯。
国王看着他。他不能不开口了。
“米尔卡。”兰德里克道,“你我最后一次见面时,我万万没想到你会变成这么一个——淫棍。”
否认自己身份的最好时机已经过去了。何况米尔卡一直知道,自己的混血面貌在人群中有多显眼。他轻笑:“我的好朋友……”
“称呼我殿下。”
“……监狱里这么冷,这么潮湿,难道找一点慰藉也是罪过?”
兰德里克重重靠回椅子里,鼻翼翕张,用力呼吸着幽微的香气。心火才下去半截,他将话题拐回正道:“花言巧语,确实是你的拿手把戏。你在七年前就精于此道,阿耳戈人已经领教了你的利口。编造谎言,煽动叛乱,你承不承认?是否悔改?倘若悔改,”他的声线柔和些许,“或许能饶你不死。”
“死!”米尔卡失笑,“你拿死来吓我吗?殿下?不过是短短几个时辰,我熟悉了的脸就已经扭曲了,蒙上灰土,这样的事情我见过多少,你知道吗?你叫我们卡莱辛人。我们只是奥根人,我们只是想守护奥根而已。”
兰德里克几乎要跳起来,又强行按捺住自己。他转而征询一边的父亲:“血已经放够了,是否可以用刑?”得到父亲首肯,他就示意兵卒动手。
第一道皮鞭甩下去时,他险些掉落手中的香球。这不是他第一次参与审讯,也不是他第一次指挥兵卒动手。是人不一样。浸饱了人类血液的黝黑鞭子电光一闪,在米尔卡浅棕色的身体上撕开一道血路,肉皮卷起时,他的胃也缩成一团,苦楚地蠕动。第二鞭就会好得多。这是兰德里克的经验。
第二鞭没有更好。他恶心了起来。偏偏米尔卡还不叫。混蛋,为什么不撬开他的嘴?米尔卡不叫,那兰德里克代替他发声。“如果不是你妄言扯谎,卡莱辛人现在会安稳地活着。你掀起了战争,现在还委罪于人?可笑。”
每一次鞭子挥动,米尔卡的身体都尽力要缩起来,固定住他手脚的铁链铐都被带得响个不住。鞭子像雨线,雨是酸雨,冷而辣地划过每一记,在他身上交织成鲜红粉红的一张网。香球碰到了兰德里克的鼻尖,他深深地呼吸,眼睛只盯着米尔卡发青的脚尖,和流到脚尖的血痕。四周不知何时安静下来,他才意识到,哦,这一道刑罚过去了,暂时。
他抬起头,问米尔卡:“你改悔吗?”
米尔卡垂下的头一点点抬起来。即使是卡莱辛人,蟑螂一样的种族,贱民,受了伤也还是会痛。“我……”他一开始说话慢而无力,“没有说谎。我说的都是真话。字字属实。兰迪,你也心知肚明吧,我第一个告诉的人是你。我亲眼见到,国王卢卡斯,杀了奥利维亚王后!……”
“住口!”兰德里克猛然立起,吼得几近破音。“这里是什么地方,容你大放厥词?”他匆匆向父亲投去一眼。父亲的脸是一道寒冰的城墙。“继续用刑!”他睁大双眼,狂乱地扫视整间审讯室,突然尖厉地说:“拿烙铁来!烙他的脸!”
在真正烙到皮肤上之前,兰德里克又问了一遍犯人要不要忏悔,犯人仍抵赖说自己句句属实。先是小腹,再是胸口,然后是脸颊。这次,他一直叫到痛昏过去,然后一桶盐水泼下去,他又抽搐着醒来。
国王走了,大概觉得这种顽固的小子身上找不出什么乐趣。香球里的香,在烤肉香气的压制下,只能说聊胜于无。兰德里克还是一直嗅着。他走到米尔卡身边。米尔卡浑身沾着盐粒、洇开血丝,鞭痕交错,三个乌黑丑陋的烙痕,毁了那张脸,那具早上还在享受欢愉的身体。兰德里克越是呼吸,越觉得头昏目眩。
“米卡。”他呼唤道,“你改悔吧。认输吧。只需要你一句话——只要你说你当年撒了谎,立刻,卡莱辛和阿耳戈就能和平。”
被烫得变形了的皮肉牵动一下。米尔卡口齿不清地问:“和平?只要我说,一切都是假的,奥利维亚先王后是正常死亡,就能停战吗?”
“对。你们所有人,都可以回家。”
囚犯被烙的胸口也震动起来。镣铐发出清脆的响动。囚犯吃吃地笑,乌黑的烙印被牵扯得崩裂,溢出鲜血时,兰德里克也看到了他那对东方的眼睛里,淌下两道泪水。
“兰迪,以前我只是一个送菜进宫的小杂役,你对待我像我也是高贵的人。现在的你怎么变成这样?”
兰德里克让香球落在地上。
“那么你不肯悔改……”他下了结论。所有的兵卒都望着他,望着他抬手,拭去犯人污浊的脸上的泪水。米尔卡的脸烫得像火。
“你们卡莱辛人确实屡教不改。占据奥根如此富庶之地,你们也不过就是一群蛀虫。蛀虫不想着滋养国民,反而借势生乱,果然就应该被灭绝。”他转头示意,“继续。用刑。”
剩下的用刑场景,兰德里克没有再看。他先去看了那个他亲手杀死的狱卒,吩咐给死者家人一笔丰厚的安葬费。这件事还没了结,因此不能去见父亲。母亲薇薇安王后那里大概率会遇见不想见的人,可他无处可去。一个王子是太高贵了,当然不能如私生子一般,去什么厨房、马槽。
兰德里克的猜想没错。一进门,他哥哥戴安王子抽抽鼻子,就叫道:“好弟弟,你身上怎么一股尸臭味儿?腥味儿?”他母亲薇薇安王后坐在一边绣花,身边一个侍女也无。儿子来了她也依然是绣花,她做侍女时也这样,她是不会享受的。兰德里克怀疑她跟父亲睡觉时,不能动针绣花,恐怕也忙着分线。
见兰德里克不回答,戴安没趣地说:“我知道,你去审犯人了嘛。听说还杀了个狱卒。兰迪,你可戒戒你的杀人癖吧——何况,犯人不就是你小时候,和你一起玩的那个小卡莱辛吗,你忍心杀了他?”
“要是你真这么关心,就应该和我一起去审问,”兰德里克盯着他说,“长子的职责。”
“停!”戴安做手势表示认输,“好弟弟,妈妈被封为王后,咱俩合法化的时候,我就已经跟现在一样高了,做了这么多年的私生子,我难担国之大事啊。”实际上,他才比兰德里克大了两岁,又发育得早,如此而已。
兰德里克不接他的话,和王后一样沉默了一会,才问:“奥根有新动向吗?”
“能有什么新动向,相持而已。卡莱辛人骨头多硬你又不是不知道。不过,你那个小杂役被抓,影响估计不会小,毕竟卡莱辛人的最大优势就是控制天气,他是能力拔尖的那几个之一吧。”
“即使是这样,时间也太长了。”兰德里克皱起眉头,“已经花了七年的时间……我听说,奥根那里的植被经不起气候变化,这几年树木接连死去。再这样下去,就算战胜卡莱辛人又有什么用?奥根会被毁掉的。”
这块土地不能被毁掉。它是阿耳戈的国王连续几代来的梦想,好不容易,卢卡斯才通过和奥利维亚结婚获得了声称这块土地的权利。
他暂时忘记了监狱里关押的蟑螂,以及审讯室里特别的那一个,只一门心思想着这场已经让百姓厌烦疲倦的战争该如何结束。但是戴安一直是一个讨厌的人,神秘兮兮地凑过来问他:“我倒忘记了,听说,你早上和父亲一起去监狱的时候,撞见了……”
兰德里克一把推开他。戴安吃了一惊,转头对着薇薇安王后叫道:“母亲!你看兰迪!他这么对哥哥!”
薇薇安王后的声音又轻又细,毫无王后的威严:“兰迪?对哥哥道歉。”然后她又低下头去,继续手中的绣活儿。
兰德里克当然不会道歉。他起身就走,把戴安留在那里叫骂。骂他神经不正常,难不成是嫉妒那个死人可以和小杂役睡觉,满嘴胡吣。
连续几天,他都觉得手上发烧,像卡莱辛人的眼泪有什么杂质。囚犯仍然不肯忏悔。兰德里克没有再去看。不过他向父亲提议,只审讯米尔卡一个,米尔卡当然可以尽情逞英雄,不如也把监狱里的那些其他蟑螂物尽其用。一个个在米尔卡面前碎割过去,米尔卡改口了很好,不改口也没有损失。
国王同意了。只是这样行刑人过于劳累,得给他们加些俸禄。
这几天实在冷得要命,又下雨。戴安要议婚,事务繁杂,不大到薇薇安这里来,兰德里克得以在看望母亲时毫无妨碍。说是看望母亲,更像坐化为母亲桌边的一尊人物塑像。母亲抽针引线时噌噌的微弱声响,和雨线敲窗的沉闷密声一起,旋转个无止无休。
母亲突然问:“戴安说,奥根人成了鱼饵。”
哥哥总是这样。播弄唇舌,给自己找是非。但是,很少开口的母亲开口了,兰德里克不能回避。“是。”
“兰迪,”母亲很少说话,因此她的话总那么直愣愣的,没有迂回,没有旁敲侧击,“做点好事吧。”
她的潜台词似乎是:做点好事吧,别和你爸爸一样。你怎么这么像他?你也会亲手杀死妻子吗?你也会强迫女人和自己在一起、给自己生下私生子吗?你也会把女人折磨成这样一种死灰槁木,连对着儿子也说不出话吗?
可她是凭什么?像父亲——难道孩子不能像父亲吗?难道孩子可以自己选择像谁吗?难道不是父亲把你抬举成了王后,把你的私生子抬举为王子、将来的阿耳戈人的统领?
“我做的是正确的事。”兰德里克咬牙说道。“我是在为阿耳戈人着想!战争必须尽快结束。我是阿耳戈人的王子,这是我的职责。”
是吗,母亲的眼睛这么怀疑。“你小时候,和米卡是朋友啊。”她也还记得米卡。米卡。
他和米卡第一次见面,他还是国王的私生子。奥利维亚王后生不出继承人,按道理来说他和戴安应该受到看重,但他俩一直以来都是“父不详”的侍女之子。好在母亲那时候是奥利维亚王后的得力女官,两个孩子的境遇并不糟糕。所以他没有想到会有人这么大胆,敢在他一个人坐在花园台阶上出神的时候,从背后捂住他的眼睛。
“猜猜你后面这个人是谁?”那人用气声发问。他猜是戴安。那人说不是。最后他生气地说“放开我”,那人才笑着松手:“对不起!我只是从来没在宫里见过和我一样大的人。我叫米尔卡,你叫我米卡就可以了。你叫什么?”
“兰德里克。妈妈和我哥哥戴安都叫我兰迪。”
那时候,兰德里克非常、非常寂寞。他敞开心扉接纳了这个混血孩子,对方和他一样的没有父亲。米尔卡不觉得做私生子有什么坏处,或许应该说,在他们奥根人眼里,不存在私生子这一回事。甚至男女也都没什么区别,他们是极其自由放纵的人。因此在米尔卡身边,为自己的身份而忧愁的兰德里克得以放下一切。他可以纯然地欣赏对方那双暗色的东方眼睛,像要藏起什么似的,在太阳下眯得很细,眨动时眼皮的褶皱优美地展开,像王后手中的羽扇。也许私生子毕竟不是百分百的坏事,如果米卡的父亲带给世界这样一双美丽的眼睛。
米卡看着他笑,只看着他,他感到整个东方在此刻独属于自己。
米卡是给王室厨房送菜的小杂役。他还有个师傅,他俩穿着样式相同的白袍,他师傅推菜车,米卡帮忙搬菜。他师傅也很英俊,他俩相处得很好,像父子。兰德里克应该嫉妒米卡有替代性的父爱,可他并不。反过来他嫉妒米卡和他师傅相处得那么好,对他师傅笑得那么开心,东方再次距离自己那么遥远。
有一天,他看见米卡笑着对他师傅挥手,一时冲动,把米卡从台子上推了下去。兰德里克也不知道自己那时候怎么了。他甚至都没有去扶米卡,只是自己跑开了。米卡摔昏了,摔破了额角,他好几天后才知道,因为那时候米卡才来找他——这之前,米卡的腿也摔得有点瘸,所以没法来送菜,只能在家休息。
米卡质问兰德里克,为什么要推自己,兰德里克回答不上来。并且坚持不肯道歉。兰德里克想的是:如果你要和我决裂,那就在这时候决裂好了。
可是米卡瞪了他半天,很无奈地说:“兰迪,你真是坏孩子!你怎么这么倔?像头驴!你见过驴吗?”
兰德里克没见过,只能摇头。
“算了。”米卡气呼呼地道,“原谅你这一次……但你得给我到花园去采草药,”他指指包着白布的额角,“要不然会留疤的。”
在米卡的指挥下,兰德里克去采了一种紫色的野花,这种花名叫飞燕草,有一片又长又尖的突出的瓣。采来花,米卡让他用从厨房偷出来的石臼捣烂花朵,用水淘去颜色,然后把烂花酱敷在额角伤口的痂上。他特意嘱咐兰德里克不要采到叶子,叶子有毒。
不过兰德里克从小到大没做过重活,有一次还是不小心混了叶子进去。那天下午,米卡偷偷溜进他的卧室,把午睡中的他推醒。
“我真要被你害死了。”
卧室分隔出两间,外间是薇薇安和戴安的,里间是兰德里克的,此时薇薇安睡在外间,所以米尔卡放低了声音,唯恐吵醒谁:“你是不是把叶子混进去了?哎呀,以后还是我自己来吧!中午的时候我头上血一直流,止都止不住,幸亏师傅带我去找了王后陛下,她那儿有止血的好药。”他揭开伤口处的白布,伤口涂着一层薄薄的黄色油状物,一股药气。兰德里克受不了这味道,听到他说师傅,说王后陛下,更觉得讨厌,一把推开他的脸,哑哑地低声道:“好难闻!”又说:“叶子那么可怕吗?”
“对你来说没事。对我不行,因为我是奥根人。王后陛下也是奥根人,她人真的很好。”
“那么,阿耳戈人不够好?”兰德里克并不太知道两种人的差别,这句话也只是接着米尔卡的话问的。米尔卡出乎意料反应很大:“不!”又意识到外间还睡着薇薇安,连忙捂住自己的嘴,小小声地说:“不是的。兰迪,任何人都是一样的。私生子和婚生子,平民和王室,奥根和阿耳戈……这是师傅告诉我的。”
他躺在兰德里克的身边。药气还是那么重。但是兰德里克又困了,而且米卡躺在身边的感觉很好。米卡一躺下来,兰德里克就把一只手搭在他身上。啊,药气还是好浓,如果不是这股难闻的味道,兰德里克可以钻进米卡的怀里。
“兰迪,我觉得你将来一定会继承爵位,成为贵族的。”
“胡说。”
“是感觉而已啦。但是兰迪,如果你将来真的成了身份高贵的人,你也要做一个为平民着想的高贵的人,可以吗?”
我答应你——兰德里克忘记有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了。
然后,东方离他而去。
然后,奥利维亚王后死去,米尔卡的师傅被士兵剁为肉泥。兰德里克听着米尔卡告诉他的,国王杀了王后,事情太过惊世骇俗他反而给不出反应,他只来得及叫米尔卡换上自己的衣服,谎称自己要去外祖母家,送米尔卡出宫,逃跑。
米尔卡走的时候,额角的伤疤依然没褪色。他没为师傅而哭,整个人都是受惊过度的样子,坐在马车上,最后一句话是:“兰迪,对不起。”
他对不起自己什么?兰德里克从来不知道。他的伤疤长好了吗,兰德里克没有特意去瞧,现在应该也看不出来了。从来兰德里克都尘封这段回忆,永远不愿去回想。然而此刻,雨声与针线声里,像某种呕吐反射,记忆不由自主地反上来。
“妈妈,你到底要我怎样?”兰德里克脸颊肌肉抽动,在一股无可遏制的愤恨下脱口而出。“好事,好事——我一直以来都在做好事!好事不是只有让谁活下去!有些人死了才是好事。有些人死了才能让更多的阿耳戈人好好活着!”
“你是王后。只知道绣花的王后!你们所有人都告诉我,甚至在我没合法前就告诉我,我应该为了所有的百姓考虑。这就是我现在做的。我甚至不是长子。但既然我成了阿耳戈人的王子,我希望阿耳戈人和平——为什么你们在我接受某件事后又要我推翻这件事?妈妈,你想要一个仁慈的儿子,那为什么你选择了一个最残忍的男人?”
母亲不回答他。雨声与绣线穿梭布匹的声音仍然回荡在这房间里,仿佛无穷无尽。
由于犯人始终不肯忏悔,最终被判以轮刑。秉着“与民同乐”的宗旨,国王、王后、两位王子都将与民众一起观看。
行刑日,天气终于晴朗了一回。犯人身穿崭新的白袍,袍子是特制的,布料粗粝,磨破了伤口,透出红色来。他乘坐囚车被带到刑场。一路上人们对他进行了各种各样污言秽语的辱骂,烂蔬菜水果都扔到他身上。不知谁扔了一块狗屎,屎粑粑飞溅,激起一片咒骂。
但人群中也有几个觉得这犯人可怜。他的脸被烙坏了,发炎感染,却仍能勉强分辨出五官是清秀端正的。个子不矮,却干瘪萎靡,一股腐坏的臭气,从他身上送至看客的鼻端。
兰德里克王子宣读审判后,犯人被剥脱衣服,露出伤痕累累的裸体,由兵卒绑缚到轮辐上。绑缚完毕,兰德里克上前去检查。
米尔卡的手臂上仍可见放血的痕迹。脸已经看不出来什么了。他身上已经没有活人的味道。没有那天早上淫乐的、欢欣的味道。兰德里克忍耐着这股恶臭。
一切都没有不妥。他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最后他问道:“米尔卡,你走的时候,对我说对不起。到底是为什么?”
苍白的、被血污染了的、猫似的嘴唇微微动了几下,然而没有回音。
他不说话,那么,由兰德里克来说:“还记得我们小时候吗?你告诉我,飞燕草的叶子对你们卡莱辛人来说有毒。我让父亲在那些剩下的蟑螂身上做了实验,确实有效。以后作战,我们会在箭头上涂上飞燕草叶子的汁液,你们的能力不再能够克制我们。”
猫样的嘴唇反而笑了。尽管在那张脸上,已算不上一个笑。
又像回到了那天审讯,血腥气中,竟错觉杂有一丝薰衣草的香味。
兰德里克走开,回到自己父亲的身边。
薇薇安王后只露了一面就回去了,兰德里克则较早退场,至于戴安,他一向认为,轮刑中锤碎犯人的手臂、大小腿、脊椎的部分,只是纯粹的暴力抡锤子而已,观赏性不大,只有在犯人的四肢躯干骨头都被打碎,软踏踏如水母,然后被编织到辐条上的那一部分才精彩,因此也就直等到那一部分他才姗姗来迟。从头看到尾的便只有国王一人。国王全神贯注,兴致颇高,自然要归功于兰德里克告诉犯人的那件事。连大儿子来了,也没得到国王的一个眼神。
戴安跟他弟弟不同,他喜欢坐舒适的椅子。而他弟弟的那把椅子,华丽冷硬有余,柔软安逸不足。但现在他弟弟不在,他父亲不管他,他又觉得自己的位置视野不够好。犯人全程一声不吭,他再看不到细节,岂非白来一趟?戴安王子忍受不了,便起身,换坐到了弟弟的椅子上。
这把椅子冰冷,硬邦邦。为了坐得舒坦,他握住扶手末端镶嵌的大块宝石,想往后伸伸懒腰,却摸到了一些湿濡的东西。
是血。坐过这椅子的另一个人,不知道为什么,手握得太紧,被未经雕琢的红宝石割破。
后记:一个三流作家观看了这场刑罚全场,将其记载在他的一本叫《异闻录》的小书中。或许是因为受刑者是卡莱辛人,但更有可能是因为这桩异事:整整四天四夜后,反叛者才死去,但悬挂的尸首一直没有鸟儿靠近啄咬,也没有生虫。在尸首自然腐烂一个月后,从烂穿的下巴里,掉下了一个塞着薰衣草的银质香球。
Fin.
作者注:Huckleberry Friend出自歌曲《Moon River》,大约意为童年时期的好友,发小。机翻:让人想起一个无忧无虑,天真无邪,充满希望,温柔友谊的人。田园诗般的流浪者和梦幻般的惊奇者。与他们共享阳光灿烂的青春。引用:“当梅塞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在夏天他经常去采摘黑果木(很像野生的蓝莓),对他来说黑果木就是通往他无忧无虑童年的连接,而且也照应了马克吐温笔下的角色(哈克贝利-费恩Huckleberry-Fi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