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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旬夜
CP:楚路
要求:无声
备注:待修改
1、
他在这条河上走了很久,溯流而上,鞋面却丝毫没有被沾湿。远方雾霭沉沉的天幕似乎永远定格在阴天的黄昏。
他早就忘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来了多久,为什么而来。
一切概念在脑子里变得模糊,他只知道自己要顺着这条河道走下去,条路的尽头会有一间屋子,屋子里有什么他不知道,可他知道自己应该找到它。
然后,打开那扇门。
-
“靠!”
路明非从床上滚下来的时候,尾巴骨撞到了脚凳,疼得龇牙咧嘴。
手机充电线缠绕着他的手腕,让他像是当季上市的大闸蟹。而他的同居人兼大学学长从另一张床上抬起一张睡意惺忪的脸。“你怎么又在地上了?”
“别提了。”路明非一边和充电线搏斗一边站起身。“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老觉得自己睡觉在赶路,白天通勤都要人命,晚上做梦还在走路,见了鬼了。”
床头手机晨起闹钟刚巧一响。
“你先还我先。”路明非指了指洗手间。
“我上午外勤。不急。”
“得嘞!”路明非如蒙大赦一把窜进浴室,头也不回。
这是路明非和他师兄成为舍友的第二年,他们大学不是同一专业却在一个系,本来算不上什么朋友,结果实习期进了一家公司。两人不尴不尬下班,却发觉连地铁站都是一个站台下的,干脆互惠互利合租了一套房。
说来也奇怪,楚子航,他的舍友,一个在大学里的风云人物,据说家境殷实,父亲楚天骄还曾经上过某经济杂志封面,他妈苏小妍也是个貌美如花的大美人,两个人中龙凤生出一个楚子航人模人样的天之骄子,结果大学毕业了跑来和他实习同租一套房子。
路明非当初问楚子航为什么,楚子航细碎刘海下一双眼冷冷道。“我想靠自己。”
一句话,让路明非当场摇头给他鼓掌,他心里他家师兄什么都好,果然就是脑子有点病。
要换成他,巴不得现在爬回自己的家族企业,坐在什么总经理,执行官的位置上摇曳生姿。
但话说回来,谁会不羡慕楚子航呢。
路明非叼着他的隔夜吐司,死命在大厅全身镜前折磨他的领带。
不远处传来“铛铛铛”几声钟声。
他下意识吐槽,嘴一松,一口吐司连着番茄酱沙拉酱一起红红白白摔在瓷砖地上,像炸裂的脑浆。
连着钟声一起的还有他的手机最新来电。
上面跳跃着两个大字“诺诺”。
-
等路明非把自己捯饬得人模人样的时候,他家女朋友的敞篷车已经在楼下等了。
路明非这人说来也挺牛逼,实习的是国内百强企业,楚子航是靠着自己过硬的本事进去的。他呢,是靠“美色”进去的。
当初在校招的时候路明非广撒网,撒到的某家正巧是他花了大学四年刚刚才追上的女神,陈墨瞳他爹一手创办的公司。
路明非当初投简历,每家说的场面话都一样,都是前天晚上死命背了,到临了了复制黏贴,贴到陈墨瞳他爹家的时候,嘴皮都快说干了,大热天连企业名字都没看清。
要不说,路明非的确是个运气非常好的人。
比如,当年他妈快生了,没来由夜里心慌,半夜杀去医院做检查,直接脐带绕颈两圈半,提前给他剖了出来,捡了一条命;
后来上学了,一路成绩平平,什么都平平,高三那年稳定发挥,本来和名校无缘,奈何他报的专业招不满人,补档调剂把他给收了;
到了女朋友这里,陈墨瞳,陈董事长老来子,掌上明珠,自小一举一动人都在人保护之下,掌上明珠交的男朋友别说投简历了,家底都给摸清了。
路明非这个上门女婿就像个菜似的给自家女朋友亲爹夹盘子里。
可他无所谓。
冬日太阳暖柔得照在脸上,路明非跑下楼的时候,陈墨瞳站在小区外的雪地上,一袭红发被光线照的越发耀眼。
他的小仙女美得像是雪山上盛开的红莲花。
“上车吧。”诺诺扬了扬头发,在路明非在沾着吐司屑的脸上送上一枚早安吻。
路明非甜的飘飘欲仙,他坐在驾驶座上调后视镜,殷勤地问。“你这周末想去哪儿?”
少女扬起明艳的笑。“出国。”阳光照进车子里,将他们并肩的影子拉长。“这周你项目结束有假,我们去东京,去看天空树。”
2、
全公司都知道陈墨瞳想对路明非求婚。
这消息如果早两年,他们公司人听到一定觉得是见鬼了。
虽然现在也一样,只不过是见鬼两年已经习惯了而已。
毕竟陈墨瞳这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大美人会看上路明非,还爱得走了心打算嫁给他。一般人都觉得这大小姐多半是被路明非下了降头夺了舍。
但这大概就是霸道总裁爱上小白花的故事,不过路明非是棵小白草,给陈墨瞳这个未来大企业掌门人看上了罢了。
“喂,买刀吗?”
路明非提着超市买回来的两斤菜,盯着眼前的人,觉得对方是不是有病。
拦路的是个路边小贩,摆着个摊,摊主的脸似乎受过伤,整个一般是歪的,看着就是那种摆着摊在古董一条街哄外国佬的骗子。
大哥,这是刀。刀诶。路明非看着满脑子的官司。
一会我买了被警察当管制刀具收了,我还找谁要去啊。
“这刀没开刃。”那人似乎看出他的想法,露出一种巴结的笑。“我保证你肯定喜欢。”
还强买强卖了这不是?
路明非退了两步,却看那人从脏兮兮的大包里抽出了一个包着黑色布料的长条。“你看看,这个东西你肯定喜欢。”下一秒,黑色的纱布从那人手中滑落。露出黑色如墨的刀鞘。边角有银色暗纹如同流光一闪而过。
-
他咕嘟咕嘟落进那场梦里。
倒坠进星辰。
沉溺于不死的海。
-
“所以,你就买了这把刀回来了啊?”
楚子航大晚上回家看着路明非对着一把约四尺的长刀愁眉苦脸,简直无奈得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刀没开刃,但是,挺……挺漂亮的。”路明非抽了抽嘴角。今晚诺诺要陪自家老爹吃饭,他只不过想着楚子航没回来去超市买点东西自给自足。谁能想到……
“没开刃?”楚子航利落得抽出刀,刀面反射着明黄色的光线映在他的眼中竟一瞬如同金色火焰在眼底燃烧。
“怎么了?”楚子航看着他皱眉,路明非低头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握住了对方的手腕,力道极大皮肉都已凹陷了下去。
他觉得自己这样子特小气,不尴不尬得挠挠头。“我……我担心那家伙骗我,我刚也没拉开看过,要是开了刃伤到你就不好了……”
“没事,这刀还不错。”楚子航没有在意,把剑收回剑鞘中。
“我去洗个澡。”楚子航似乎对他失礼的行为并不在意。
“好。”
楚子航是个好人,天塌了都不生气。至少在路明非的记忆里,是这样。
路明非想了想,还是把那把刀到了杂物间里。 他心里有点冒泡,酸溜溜的,不知道在酸什么,还是在难过什么。
天上的月亮又圆又大。
晚风吹进阳台,凉爽又带着树木泥土的气味,像是把人包进不知名的小森林里。
等楚子航洗完澡,路明非已经开了两罐啤酒在小阳台上上头了。
“都tm什么安逸日子。”
路明非小酒喝进肚子像是在骂人。
说来这要是在夏天,夜色星空小啤酒,倒也不错。
不过碰巧现在入冬。屋外没有暖气,路明非冻得就像只得了癫痫的狗。
楚子航渡步走过来,对方身上还冒着刚洗完澡的热气。接过路明非哆哆嗦嗦递上的冰啤酒,自然地问了句。 “你心情不好?”
路明非觉得楚子航真牛逼,总能发现他心情不好。他在大冬天的风里和人贴近了一点,楚子航的暖意很快会被风吹散,就那一点,他觉得热乎着也没意思,还不如进屋。
可他又开始出毛病了,脚下不想动,人也不想动。于是,他又喝了口啤酒,仰头看着天空,吐出几口四不像的忧郁。“诺诺可能打算向我求婚了。”
这要是换别人八成要把路明非打死,说他在凡尔赛。
但楚子航没有,他低头开了啤酒,仰头喝了一口,没说话。
他等路明非接着说。
“我今天上班,小郑偷偷告诉我说诺诺让他连蜜月的地方都提前订好了。”
小郑是他们陈董的左右手。多好,恋爱自由和包办婚姻完美融合,他要登上人生巅峰了。
楚子航转头问。“你不想和她结婚?”
“想!”路明非脱口而出。“做梦都想!”
谁都不能抹除陈墨瞳在路明非心中的地位,那是他大学里最狼狈的时候,从天儿降的一团明艳的火,烧亮了他半边天。
“可我总觉得会遭报应。”
路明非伸手用啤酒罐和楚子航的碰了一下。“遭报应懂吗?”
他看向楚子航,对方目光平静,和冬日的月亮一样冷冰冰的。
“算了。”路明非自嘲地笑了起来。“我知道,是个人都会觉得我不知好歹,师兄你别骂我了。”
“别怕。”
“什么?”他转头对上楚子航的眼睛。对方坚定地朝他轻轻点头。“不用怕。有麻烦,我帮你解决它。”
“师兄。”路明非一阵爆笑。“你当演黑帮电影呢!”
3、
诺诺和路明非的出行这次搞得是风风火火,就连他去人事部请假的时候,人事主管都对他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
因为这次的旅行全程由路明非负责,于是他们做的是经济舱。
饶是环境恶劣,但跟着路明非这个五十音都没背全,连地标都看不清的男朋友,诺诺全程表现得很心大。
诺诺想去的天空树是日本的标示性建筑之一。路明非为了证明自己是个男人,决定先下手为强。占了旅游的主动权,并把求婚地点定在了东京天空塔350米的瞭望台上。准备在那和小巫女俯瞰整个东京的夜景,然后单膝跪地来个浪漫的求婚仪式。
可惜首先路明非资金不允许,其次还是个语言盲。从羽田机场下飞机之后,身材高挑一头红发的美女站在人来人往的机场出口,看着全程和无脑苍蝇似得,还强装镇定的路明非。显得格外惬意。“机场大巴去哪儿走啊。”
路明非这下正打着电话和楚子航求助,下一秒手机差点没飞了出去。
于是十分钟后,大发慈悲的小巫女终于用流利的英文拯救了这个迷失在十字路口的小羔羊。这其实并不是诺诺第一次救路明非了。当年他大一在陌生城市冻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也是这个红发少女把那辆鲜红的法拉利往他面前一停,救他于水火之中。
也是那次,路明非感受到了什么叫做一见钟情。
苦巴巴提着行李坐上车,小巫女光明正大得倒在路明非肩膀上打起了盹。其实在路明非觉得诺诺是一个很奇特的女孩。这个女孩,拥有一个美女该有的张扬跋扈,却有时候小鸟依人得能无条件的信任他。
这种矛盾的感觉,就好像他所爱之人,和爱他之人被同时装进了一个漂亮的小盒子里。让他有种难以名状的难过,却又不知这种感觉从何而来。当然,一个多小时后,当路明非带着到达预定好的酒店楼下,他脑子里已经没有空余去思考这些事了。
“什么情况?!”
“哟,缘分呐。”人模狗样的芬格尔道。
“那你……”路明非肩上背着诺诺的包一下垮到手腕上。他看着芬格尔身边衣冠楚楚的楚子航,颤颤巍巍。“师兄……”
“我前两天和你说过,我最近出差。”
你可没说你出差是来东京啊!
他在心里疯狂吐槽了一声,视线却不由落在楚子航绑着绷带的手腕上。
-
“所以你都打算求婚了还定两间房啊!你个没用的。”芬格尔滚在路明非的床上,颇有打算雀占鸠巢的嫌疑。“顺便都因为你这个不靠谱的把陈董家宝贝闺女带东京来。人一听你个日语盲加路痴,险些没把我们给手撕了。”
芬格尔是路明非同公司财务部的员工,只不过大学和路明非是同寝室的舍友,相处起来极度没皮没脸。
“还真是苦了你了……”懒得理他,路明非扭头看了楚子航。“手怎么了?”
“没事,出门不小心划了。”
从手心到手腕的绷带,还隐约渗出一点血迹。楚子航淡淡看了一眼,一张沉在阴影里,搞得路明非有些尴尬。印象里,楚子航极少生气,待人处事都一副春风和煦的态度。他也是极少看见对方沉着脸的模样。心下虽然有些疑问,他也不好多问,三个人贼头贼脑得打开PAD,帮路明非计划起了明天的行程。
芬格尔和楚子航两个人美名其曰出差,其实就是陈董事担心自己女儿受委屈,又不想让女儿生气觉得自己乱插手,拐弯抹角给路明非塞得两个救星。求婚时间计划在明天晚上,三个人折腾到大半夜,大致订好了整个求婚计划,还在芬格尔的帮助下模拟实施了几遍。
等人走了,路明非整个人脱力似得陷在床上。
4、
“咕噜——!”
视线里是一幢如同遗迹般沉与海底的木屋。
无数水流穿过他的身体,慢慢带去身子里仅剩无多的温度。他头朝下悬浮在其中。
四周都是安静的,静的只有他自己沉重的心跳声。
水底幽暗无光,四周的黑暗像是一张血盆大口,吞噬着那间长着礁石和浮动水草的屋子。这里是哪儿?他转了转脑袋里
屋里亮着灯,透过模糊的窗子能隐约看到里面做了一个人。他垂着脑袋一动不动,如同死了一样。
一瞬间,气泡从肺里吐了出来,遮住了眼前的视线……
“明非!路明非!”
“……”视线由模糊变得清晰。看到芬格尔那张放大特写的脸。“搞什么啊,这么重要的时候你也能睡?”四周都是来来往往的人群,天空树无论何时都是来往的游客。“票买好了。”芬格尔摇了摇他。
因为天空树的票要当天买,芬格尔这个标准助攻直接帮忙排队买了票。拍了下还在晃神的路明非的脑袋道。“精神点啊大哥!你是来求婚的!”
像是忽然意识到正事,路明非整个人跳了起来。“对对对对,我是来求婚的!”
-
东京晴空塔展望台——TEMBO DECK。距离地面是350米的高度。
朝脚下玻璃望去,整个东京景色仿佛俯于身下。路明非曾经无数次想过他想诺诺求婚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场景。对方会不会拒绝,会不会笑话他的笨口拙舌,会不会呆滞得说不出话,会不会……
脚底踩着玻璃,他整个人像是悬浮于空中下一秒就要跌落下去。
他一步步走向诺诺,手里握着那枚戒指,就好像揣着一颗心脏。
他喜欢这个女孩,如果说有一天世界问他愿不愿意用自己的命去换诺诺的命,路明非都会大义凛然得说一句。“有何不可,要就拿去。”他觉得那样的自己一定就像屠龙的勇士。用一把长剑,或者用他的身躯挡在泪流满面的公主面前,然后扬起嘴角对那个人说道。不用还害怕。这毕竟是他喜欢的女孩儿啊。
张扬的小巫女摘下了他的墨镜。琉璃似得眼睛带着她独有的火热的红色,一瞬不瞬得注视着他。他知道四周一定都是人们望着脚底玻璃地面惊叹的声音,而那一瞬间,路明非觉得一切的声音都消失了。
——如果你喜欢的人要嫁人了。就跟她表白一下,就算为此要把她婚车的车胎打爆也没什么。
终于,路明非张开嘴,在离地450米的位置,看着那个红发飘飘的女孩,说出了他心中埋藏很久的话。就好像已经经过了好几年,久到足够让他从一个懵懂无知的男孩成长为一个独当一面的男人。他终于让心口那句掩藏依旧的话破土而出。他闭上眼睛,忽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喂……我说出口了啊。你看啊……
我都不用打爆他新郎的车胎……
“喂!路明非,你是高兴傻了吗?”
后背被人用力一踹。天空树玻璃窗透过午后的阳光。红发少女熟悉的眼正居高临下看着他,橙色的光线映着她红色的发尾。美好的不真实。
“还不快给人戴戒指啊。”芬格尔带着善意的调笑传来。他怔怔回头望了一眼四周鼓掌的路人,每个人脸上都是善意的微笑。他成功了吗?路明非努力回过神来。——脚下是离地百米的透明玻璃。
他单膝跪在地上,诺诺纤长白皙的无名指正被他握在手中,手中的戒指悬在指尖。
我……成功了吗?路明非再次质问自己,于是他抬起头,对上少女漂亮的枚红色眼睛。问道。
“你愿意嫁给我吗?”
红色长发的少女如同飞翔的鸟儿朝落下,下一秒,路明非丝绸般的长发掠过他的脸颊。诺诺拥抱了他,银色的指环顺势套入白皙的手指中。
“我愿意。”他听少女如是说。
那一瞬间,他似乎听见遥远的属于不知名野兽尖唳声响起,心口用力一震。
-
之后几天,路明非不断得接到的都是同事的道贺电话。朋友同事,七大姑八大姨,街坊四里,能知道全知道了。可路明非还来不及和人解释自己成为金龟婿的喜悦心情,就听说,陈墨瞳早在决定在日本办婚礼,所以陈董事早就场地酒店都选好。他都不用回国,再在日本待几天,他亲妈亲爹都能被一起运过来,参加婚礼。这感觉大约就像整个世界走了几个过山车,最后砰得一下把路明非撞进了鲜花堆里。——被幸福撞昏头,和被撞得头昏,二者皆有。
5、
婚礼由陈大老板亲自操刀,诺诺成了整个婚礼的第一意见来源,每天在婚礼现场和酒店来来回回提供意见。
可怜作为准新郎,路明非不但被剥夺了话语权,连干苦力的权利都没有。小驸马爷整天百无聊赖得抱着一本东京旅游指南,在犄角旮旯里瞎转悠。
接到路鸣泽电话的时候,路明非刚好不小心就拐到了不知哪里的居民区,一时半会竟然不知道怎么出来。
“放心,虽然我签证办不下来不能出国,不过老师这份份子钱可是不会少的。”
“老师,你就别玩我了好吗?”路明非整个哭笑不得。拐到一个出口发觉还是住宅区,干脆靠着电线杆子专心致志聊起天来。“老师最近过的还不错吧。”
“能差吗?今年负责高二,不用面对你这种榆木脑袋的学生,觉得命可长了不少。”路鸣泽比路明非大不了几岁,语气间尽是善意的调侃。路明非眯起眼睛,想着当初在高中时候的场景,虽然有些模糊,不过想想似乎应该是一段很快乐的时光。
“真好啊。”不远处长长的水泥路被夕阳渲染,他抬起眼睛看着湛蓝色的天空。
“说起来,明非,你在国外还是少出门吧。”路鸣泽忽然说道。
“恩?”
“在不属于自己的地方瞎逛,容易丢东西啊。”耳边传来的一阵凉意,路明非忽然浑身僵硬扭过头
。视线的尽头是一条阴暗的小巷。一个人正一瞬不瞬身后背着一把长刀,脏兮兮的破烂衣服,回头看着路明非勾起嘴角意味不明得笑了起来。那个人长得太具特点。几乎一半歪掉的脸,背上背着的一把长刀……分明是当初路明非在街上买的那一把。
——手怎么了?
——没事,出门不小心划了。
视线相接的瞬间,歪脸人快速闪身进巷子间。
“站住——!”路明非顾不得许多飞速得冲了上去。
“明非?怎么了?”耳机里传来嘶嘶的电流声。“老师,我遇到一个怪人,先不说了!”艰难侧身穿过巷子,他脚下生风,几乎是用尽全力追着那家伙的背影。
这卖假刀的有一模一样的刀并不稀奇,没开刃的刀具飘洋度海也五不可能。但是结合起楚子航手上的伤口,路明非就觉得分外诡异。
究竟是哪里有问题……
这种奇怪的违和感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心脏跳的飞快,好像下一秒就要从胸腔炸开一下。
“明非!”电话里路鸣泽声音严厉,却让路明非瞬间回过神。“老师,怎么了?”
脚下的速度却丝毫未停。那人似乎很熟悉这里的道路,路明非跟着那人好几条街,每次都只能看到他的一个背影或者衣角。““别……追……”手机那头传来滋滋啦啦的电流声。
“什么?”
“别……”那噪声越来越大。“喂……老师?”巨大的噪声像是被瞬间切断。
路明非忽然感觉哪里不对,慢慢停住脚步。潮湿阴暗的巷子冷的可怕,只有前方和后方冒出一点微弱的光线,身体像是浸在了寒冷的水里。
傍晚的街安静得诡异。
他像意识到什么,慢慢抬起头。不过几尺的距离,头顶屋檐上,歪脸人蹲在上面以一种诡异的姿势探出头来。他们几乎脸贴着脸,他清楚得看到,那人一张脸歪着。就像融化的蜡像。
“啪嗒!”
鲜红的血液落在路明非脸颊上,落下一张腐烂的脸皮。
露出一张他极其熟悉的脸、
——婚礼开始了。那人张嘴吐出一句难以辨认的话。“……”
咕嘟,像是水底慢慢升起的气泡。
6、
“陈墨瞳小姐,我在此郑重提问,你愿真心诚意与路明非先生结为夫妇,无论安乐困苦、富贵贫穷、或顺或逆、或健康或病弱,你都尊重他,帮助他,关怀他,一心爱他吗?”
高高的穹顶,用七彩琉璃雕刻这耶稣受难重生的彩绘。
路明非重新获得呼吸的瞬间,教堂斑斓的光芒映在他深黑色的瞳孔里。
这是你们的婚礼。
路明非一瞬不瞬眼前站着他喜欢的女孩,对方的白色裙摆,边缘上面有着精致的暗纹。美丽的女孩肤如凝脂,她低垂着眼,脸颊微微发红,在阳光下被照的透明。
祷告席一排排长椅上坐着他熟悉的人。他一眼认出了自己的父母,两位老人眼里闪了熠熠泪光,似乎在为儿子找到幸福而欢欣雀跃。
神父念起了结婚十次。
少女一双漂亮的双眼琉璃似得瞳孔只映着路明非一个人的样子。她说。“我愿意。”
接着,牧师穿着白色绣着十字架的牧师服朝他转过身。抱着圣经的手朝他伸出。“路明非先生,我在此郑重提问……”
“咕噜——!”耳边忽然响起密密麻麻的气泡声。
我愿意……
我愿意……
我愿意……
“你愿真心诚意与陈墨瞳小姐结为夫妇,无论安乐困苦、富贵贫穷、或顺或逆、或健康或病弱,你都尊重他,帮助他,关怀他,一心爱他吗?”
视线瞥过高高的神父台,在一切人群背后,站着一个人,那张脸让路明非瞳孔骤缩。
——你抓住你的机会。
他视线扫过深情注视他的诺诺,又看向台下充满祝福的人群。忽然弯下腰笑了起来,他像是个胃痉挛患者,边捂着肚子,边伸手看着自己的手指。“我的天,这戒指可真漂亮啊……”
他仔细端详着,笑着抹了把眼泪。“真的是漂亮啊……”
下一秒,他高高举起手中的戒指朝神父台上砸了过去,“去你妈的婚礼——!”
金属戒指擦过神父台上的人的脸。那人一动不动看着他,对方身后背着一把长刀,脏兮兮的脸上被金属边缘割除一道鲜红色的伤口。
戒指划破他的脸,伤口扩大,像一面倾塌的墙。接着,腐烂的人脸落了下来,露出血淋淋却完整的新面孔,那是,路明非的脸。
“你要参加婚礼吗?”神父台上的‘路明非’朝他勾起嘴角。下一秒,他像充爆的气球从中破开一样,在空中碎成无数火苗。
尖叫声在瞬间肆虐,圣洁明亮的教堂在瞬间宛如炼狱。教堂上坐着的一群人,一张张脸像是蜡像一样融化,流在地上变成滚烫的蜡油,从地下冒出气泡。祷告台下,路明非‘父母’‘亲人’扭曲的身体朝他冲了过来。他们按住了路明非的四肢,滚烫的蜡油浇头了他白色的西服,顺着皮肤烫出一个一个血泡。他像是一个异教徒接受着所有人的审判。路明非被迫单膝跪下仰起头。诺诺面色森然得走了过来,朝他伸出了手。
“我们该交换戒指了。”漂亮的少女如是说。
“戒指?”他看着她笑道。“没了,况且本来就不是给你的。”少女的脸开始变化,白色的婚纱慢慢燃起小小的火焰。她伸手掐住路明非的脖子,重复道。“我们该交换戒指了!”
神父台,上面有一本《马太福音》。
火苗在满地的蜡油上蔓延开,从它开始一点点点燃周边的一切,最早的是被橙红色的火焰一点点烧的边缘卷起,最后变成黑色的灰烬。路明非听到身边人的咒骂声,’诺诺‘扭曲着脸用力掐着他的脖颈。那个像极了诺诺的女孩在咒骂她——她的生命就快要消失了。她进入了一种对死亡恐惧的疯狂,火舌一点点舐上他白皙的皮肤。“戒指——!我们该交换戒指了!快啊!!快——!!”
身后禁锢的力量在一点点减小,无数囚禁他的无数躯体,此刻变成密密麻麻的蜡油淋在他身上,还未融化完全的头颅,下巴,甚至不知何人的脊柱从他手背上塌了下来。
——你抓住你的机会,喜欢的女孩总是会慢慢长大…然后离开你…有一天再也不回来。
可是……白痴师兄,我已经没有机会了。
他望着头顶那一幅幅七彩的耶稣受难图,自嘲得笑了起来。“路鸣泽——!”巨大气流瞬间爆开,震碎了整个教堂里所有的玻璃,头顶无数玻璃碎片落入沸腾的火海中。
那个恼人的声音在他脑内响起。“怎么?哥哥,售后服务不满意吗?”
7、
熊熊烈焰中的婚礼美丽而盛大。
路明非伸手将眼前燃烧的“诺诺”拥入怀里,面无表情得看着从教堂穹顶缓缓落下的身影。路鸣泽今天穿了一件纯白的小西装。刘海梳的油亮,叠在脑后。他胸前别了朵白罂粟,在熊熊烈火中显得娇艳欲滴。
小恶魔缓缓走了过来,眼中带着一种怜悯的笑意。“说起来,我在玫瑰和白罂粟之间选了很久。明明玫瑰比较适合今天的气氛,哥哥硬逼着我选了后者。抱得美人归有什么不好,难得的一份贴心客户回馈,哥哥好好收着不就好了。”
他将白罂粟伸在路明非眼前,一片片花瓣被诺诺身上的火焰引燃,开始慢慢萎缩,掉落。“哥哥,据说被誉为罂粟的男人,结局都是一步步走向毁灭。看来也是有理有据。”
干枯焦黑的花梗被捏在对方手中,白皙的五指穿过“诺诺”被火焰烧得焦黑的皮肤。美丽的女孩瞬间在路明非手中如黑木炭般一块块崩坏跌落。
“我要真和诺诺结婚凯撒会杀了我的。”路明非神色平静得说道。“我师姐的性格可不这样,盗版女神,画风崩坏,你这小鬼,做戏也不不给我来个全套。”
路鸣泽的身体也开始随着火焰的温度变得扭曲。盛大浪漫的婚宴,纯白色被焦黑和巨大的惨叫声取代。
小恶魔忽然像鸟一样摊开手,轻快得在熊熊烈火中转了一圈,定格,最后慢慢扭头看着他。“梦境这种东西,本来就是将潜意识藏进粉碎重组的记忆里。她不是诺诺,可有很大一部分却是。这里的一切都源于你的记忆,粉碎重组,换上一层新的外衣。”
路鸣泽扭曲的脸勾起一抹笑意。“喜欢你的绘梨衣,你喜欢的诺诺合二为一成了最爱你的人。你那不存在的父母从你出生开始就一心一意得爱着你,就连永远不可能幸福的楚子航也如你所愿成了个幸福平凡的普通人。你还有什么好不满意的,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会有人拉你一把。在这个世界里,你有爱你的人,你爱的人,一切全都是完美的。
可你又偏偏要放一个“自己”,在你最幸福的时候来提醒你这一切都是假的。”
手中焦黑的罂粟花梗刺穿路明非的心脏,鲜红血液迸溅。“呐,哥哥,有趣吗?亲手把自己的美梦撕破的感觉愉快吗?我真是没有见过比你更贪心的人了。”
“梦境也要。”
“现实也要。”
路明非捂住胸口痛苦得跪了下来,他嘴里呛出大量的血液。
路鸣泽跪下来抱住他的头。
“他在哪……”路明非努力睁开眼睛。
无数水流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浇灭了狂烈的火舌,冲碎了焦黑的残垣断壁。整个世界被无数的水流冲毁,路明非一头在进水中,如同无数次梦境中的一样。他看着剧烈的水纹掠过眼前,形成巨大的漩涡。水流的尽头,有一盏亮着暖黄灯笼的屋子。
那瞬间,一双永燃的黄金瞳在水底缓缓睁开。
8、
路明非其实一直很诧异,为什么自己会记得那么多关于楚子航的细节。比如第一次见到对方那人遥不可及的模样,比如在某个深夜闲来无事数下的一根根睫毛……
在他心中的楚子航比起现实中究竟多了几分不同,他不得而知。他并不足够了解这个人的一切。以至于他的喜欢在所有的孤独和恐惧面前显得那么孤木难支、摇摇欲坠。那个曾经说帮他抢新娘,帮他打爆车轴的人正静静坐在这间屋子里。
外面的河水被大门切割成两个空间。
空荡老旧的屋子,自身下头顶一张摇摇晃晃的白炽灯。细小的尘埃和小蚊虫顺着光线慢慢晃动。
老屋子里一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楚子航坐在屋子里唯一一张椅子上。他双手双脚被巨大铁链困在扶手和椅脚上。唯一不同的是,那双墨色的眼睛被金色取代,眼中暗涌的情绪翻滚不息。
“你来了?”楚子航开口,血之哀带来的巨大孤独感。连着路明非的双眼一起燃烧起来,瞳孔如蛇类瞬间收缩。他们平视着,路明非听到身上滴答滴答落下的水声,他伸出冰凉的指尖触碰对方的脸颊。毫无温度,像两具冰冷的尸体。
“师兄。”路明非慢慢蹲下身,半跪在楚子航面前。冷冰冰的人双眼微阖低头看着他,竟露出一种温柔的神情。
“师兄,你在哪儿呢?”
路明非笑了起来。楚子航看着他,也轻轻扬起嘴角。金色的瞳孔如同永不熄灭的灼热火苗,两个怪物之间的心心相惜,让孤独交织在一起,像是一场悲伤的盛宴。“我要杀了你。”
“……”‘楚子航’点了点头。
刀面反射出的金属光芒晃过两人的脸。——“村雨”楚子航曾经的武器。
比起当初那个上战场不开挂都能死伤万次的废材,路明非早已对各色武器用得顺手纯熟。但他不想用枪杀死对方。即使眼前的人并不是真正的楚子航,但比起梦境中那个温和的人,眼前的楚子航却是完完整整的,属于路明非所有记忆所平凑出的人。
“打破这个梦境,我也不知道会面对什么。我要去找你了。”
最后的四分之一生命已经被作为交换。小魔鬼的最后客服给他织了一个人间美梦,本来好好沉睡让世界毁灭个干净就好了。
可是路明非如果死了。这个世界上,还有谁能记得楚子航。
他渺小得可怕,又觉得自己也许是个披荆斩棘的勇士。他也许能够颠覆整个世界,也许他还有力量能让所有人顶礼膜拜
。就像那个被全世界遗忘的人,只有自己能找得到他。
长刀贯穿楚子航的心脏,鲜红冰冷的血液溅上两人的脸颊。眼前的身影开始慢慢消散,他抬头看着他。放佛整个世界都只剩下他们彼此的目光。
梦境开始倾塌,从屋子疯狂掉落的碎屑和震动的空气开始一点点瓦解。
衰小孩伸出手来,像无措的野兽拥抱着将死的,唯一的同伴。低低得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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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会真的拥有一个世界,平凡无味,装着那些细枝末节的幸福。
我在某日醒来,与你擦肩而过。
我遇见我挚爱的女孩,让你来参与我的婚礼。
我站在教堂上,看你坐在祷告台上神情温和。真诚祝福。那是我一个渺小而真心的祈愿。
可惜梦境终会死去,幸福也将死去。
而我将带着痛苦,踏上真实,寻找你的足迹。
请稍作等待,我不日便至。
-END-
作者:月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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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姜元梓,是光华中学高二44班的学生,我的班主任是魏乐。
俗话说,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可为什么我没有看到呢?魏老师那么好的人,讲课有趣,平时虽然严厉,但是有时候也很温情,为什么他的家人会遇到车祸?魏老师的女儿我见过一次,很可爱的小女孩,周末有时候会到魏老师办公室找他,她会甜甜地叫我们哥哥姐姐,给我们唱歌听。魏老师的老婆很温柔,笑起来很漂亮。这么好的人为什么会遇到车祸啊?
我是后来才听人说的,之前只是有点奇怪,为什么魏老师会在开学没多久的时候好几天没来学校,来学校之后变得和以前有点不一样了。也不是说比以前变得更坏或者更好,只是,比以前更关心我们了,他会跟我们说天气冷了要加衣服,跟我们说不要总是吃零食,要去食堂吃饭,这样对身体好,有时候会发呆地看着我们,王欣雅说魏老师就像她妈一样唠叨。原来这就是家长对孩子的关心啊,魏老师这是在我们身上寄托了对孩子的关爱吗?
我的同学似乎觉得这样的魏老师不够威严了吧,他们渐渐开始不把魏老师的话放在心上,我们的班级评分往下掉了好多,课堂纪律也没有以前好了,以前上课捣乱的人会由魏老师来处理,但现在魏老师的话他们也可以不听了,其他任课老师也不怎么会管。
放假的时候,其他人都会兴高采烈地回家,因为回家对他们来说相当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相当于可以躺在温暖的被窝里自由自在地玩手机,真的很羡慕他们。我不想回家,回家就意味着酒瓶、大吼和被打,在我的记忆里,基本上都是姜大强用各种东西打我的画面,我有时候在想,这样也能成为父母吗?
或许家庭给我唯一的温暖,就是小时候妈妈会温柔的给我讲故事,会给我买好吃的,那时候姜大强虽然也喝酒,也会骂人,但是没有后来那样打我,而且那时候他工作很忙,回家的时候我都睡了,我醒的时候他已经走了。可是,妈妈她不在了,我有点想妈妈,可我已经不太记得清她的样子了,只记得一个模糊的温暖的身影。
我不想回家,特别是有一次姜大强因为我饭煮多了一点就用凳子把我右手打骨折之后,我就再也不想回去了,这样差点活活被打死的经历我再也不想经历了。骨折还是下午去学校的时候被魏老师看见,他把我送到医院去的。姜大强根本不会管我,他恨不得把所有的钱都用来买酒买烟。
学校放月假的时候是不允许我们留在学校的,但我不想回家,也没其他地方可以去,所以就先假装离校,然后偷偷溜到教室藏在桌子下面,避免被之后巡视的保安叔叔发现赶走。月假只有两天,我在放假的前几天攒了一些馒头和饼干,准备就着教室的水凑合着挨过去。
第一天还是很顺利的,结果第二天的时候我在教室写作业,正好被路过教学楼的魏老师看到了,他问我为什么不回去,我跟他说了我家里的情况,说我不想回去。我知道一般老师都会跟家长谈心,让双方相互理解的,我初中班主任就是这么做的。我不想给魏老师添麻烦,看魏老师很为难的样子,我就说我马上离开教室,但魏老师阻止了我,他问清楚我并没有地方去之后,纠结了一会,把我带到了他的教师公寓里,给我做了饭菜,自己却回到离学校很远的家里。
我真的特别特别感谢魏老师,我好想以后能够报答他,但是我却给他带来了灾难,真的很对不起,如果世界上没有我,或许魏老师就不会有这样的经历吧,对不起。
之后的月假,我也是在魏老师的教师公寓里度过的,那应该是我这辈子最轻松的假期,不用面对暴虐的姜大强,可以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写作业、看书、听歌,我对给我提供这一切的魏老师产生感激的情绪有什么不对,为什么她们要那么说?我确实更加亲近魏老师,魏老师也更加亲近我了,可我没有仗着魏老师的亲近来欺负其他同学啊,为什么她们要那么说,说我就算了,还说魏老师的坏话,说魏老师偏心,说姜大强让我做魏老师的干女儿,给魏老师送了好多礼物,让魏老师多照顾我,呵呵,我如果真是魏老师的干女儿就好了,我巴不得永远不见到姜大强。
可我万万没想到,我的同学因为魏老师的态度排挤我只是悲剧的开场。
快期末的时候,姜大强突然来学校找我,魏老师通知我的时候我甚至还没反应过来,以为还在梦里。姜大强要我去办退学手续,回去结婚。
结婚!我才十六岁,结什么婚!我什么都不知道,就被告知突然要结婚,这里面要说没点猫腻,谁信,谁信啊?
我不肯,姜大强就想强闯校门把我带走,我拼命挣扎,大喊救命,才在保安叔叔和魏老师的帮助下挣脱,我不知道魏老师什么时候来校门口的,但我深深记得,魏老师把我挡在身后,对姜大强说,我是他的学生,他有义务保护每一个学生。
我当时哭得昏天黑地,哭得脑子嗡嗡的,魏老师就把我带到了办公室,让我坐在里面先休息休息再去上课。
我以为暂时应该没事了,至少月假之前不会再出什么事了吧,可我真的太天真了,月假可能只对我们学生很重要吧,对其他人一点意义都没有。
仅仅过了一周,姜大强再次找上门来,这次他带着一群人堵在了校门口,要魏老师给他一个说法,要学校给他一个说法。姜大强造谣说魏老师软禁我,不让我回家,还强暴我,说我被迫几个月不回家,不仅如此,他还找到了魏老师当时看病的证明,说魏老师精神有问题,学校不能留着这样不正常的老师,这是对其他学生不负责任。
我真的要气笑了,魏老师如果真的有精神问题,那他的问题一定是对我们太好了,比以前、比任何人都要好!
可偏偏,学校和其他家长听了姜大强的话,短短两天,魏老师就被迫辞职,离开了学校,而几乎所有的学生和家长都在指责魏老师,凭什么啊,他们凭什么啊!
呵,魏老师走了,当然也没人敢拦着姜大强带我回去,姜大强以父亲的身份给我办了退学手续,把我带回家里。这次他倒没打我,可能是怕打坏了不好嫁人吧,呵呵。
他把我关在卧室,把手机抢走,饭通过卧室门上开的小口子递给我。他在客厅里跟别人说准备好了,问什么时候来这里娶我,我怎么会如他们的愿。我本来想用碗的碎片割腕的,但转念一下这样死的太平静了,我要给他们一个惊吓,正好,我的卧室有个窗户,从十四楼跳下去是个不错的选择。
遗书写到这里,当你们看到的时候,应该是从我的尸体里捡到的吧,很抱歉给无关的人造成了惊吓。
最后,我真的很想知道,像魏老师这样把我们当成孩子对待的好人没有好报,姜大强那样的人却能仗着父亲的身份决定我的人生,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这样的世界,难道不荒唐吗?
姜元梓,绝笔。
声明:为了行文便利,所有出场的生物都会被称作“人”即使他们可能不属于智人科
案:按理来说,本该是我爬上树。是我摘下了苹果,递给了与我同行的男人。于是一切便超出了欲望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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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平通过星期三的推荐进入了奈登的屋子。就在三个月前,她绝对无法想象那些人为什么要用烦闷这种愚蠢的理由来宣判五月的死因,但现在她有些理解了。她成功加入了打水的队伍。如今她每天都走在同样的路上,重复同样的工作,听同一个孩子哭喊,这一切都令她头痛。好在最近埃文娜消失地越来越频繁,这给了她机会和打水的人群混熟。她也有些理解了为什么这些女人喜欢起得很早,又在河边呆到快中午才回去。
午后的太阳照得姜平有些困。她随意地摇晃着孩子的摇篮,看着床头的玩具一闪一闪地反射着阳光,嘴里小声唱着催眠的歌。她只会这一种哄小孩的方法。以前这还是用来哄五月的。一边唱着,她回忆起了她还很小的时候。“她不太喜欢这种歌词,因为她们都没有见过那些歌词里描述的东西。但五月喜欢。“哦,不对,或许五月见过一些。”她半梦半醒之间这样想着,爬在摇篮边上彻底合上眼睛。
姜平仿佛回到了过去。“你该对她好些。”神殿藏书室内的五月一边翻书一边向她说。她说的大概是那个快要隐退的祭司。姜平这样想着,听五月道:“如果我的家是个更漂亮的地方,我也回怀念。就像这些镌刻上说的那样,那里有太阳,有花朵,还有清澈的河水,只要你见了,你也会觉得很漂亮。”她还没有那样地讨厌那个祭祀,和她的学徒。因为她觉得自己直接用眼睛看这些石刻也是一样的。直到她无法完成当时的入门课程。
想到这里,她的厌烦如同烈焰开始焚烧。很快,她所见的场面也如同那烈焰冲上了天空。她看见那高台上,一个人问:“你们为什么要阻止我们夺回原本就应该属于我们的宝物呢。”姜平终于意识到,是那种阅读魔法。没人应声。但显然有人感知到了这种魔法,开始害怕。“因为你们想要私吞吗?我见到你们当中,有人和龙有联系了。”那人又说。
于是顺着他的话,另一种恐惧开始蔓延。只是碍于上位者的威严,没有人敢出声和移动。接着,混乱的脚步和刀兵碰撞声响起,还伴随着尖叫。这里的所有人都是平民。那些有战斗力的已经被她带走了,姜平如此想。她背后传来灼热的感觉。她知道,那是龙焰。
饮血者。你最清楚那天。是谁剜下了龙心,又是什么把神庙变成了废墟。但从那天开始,你都听到了什么呢。
日头最后的余晖尚有温度,照在姜平的后背上,她热醒了。她看着黑暗的屋子,某个背阴处吹来一阵阴风,夹杂着陈腐的药味,又让她打了一个激灵。一个和这阵风一样阴暗的想法爬上了她的心头,她的后脊开始发凉。这是一种治淤血的药,猎人们常用。可是这间屋子里的人在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几乎都用不到。
最简单的解决方法当然是去找星期三确认这件事。但这让姜平想起了葬礼那天。如果那天她真的成功冲到火堆中央翻找五月的东西,会不会就和神庙是一样的结果。
这一切都让姜平想吐。于是她从窗户翻了出去,离开了众人日常活动的范围。她不想回去,却也不知道去哪里,就这样漫无目的地闲逛,直到天色暗下来,远处的高地上隐约亮起了火光。姜平看到那火光闪烁的方式,气笑了。原来那个爬虫一直在这个地方等自己。
她到的时候埃文娜正坐在火堆前。那个女人嘴里咬着兔子的脖颈,显然没有办法和人交流。姜平坐到了这个女人的边上,又发现了几只已经被咬断放干血的野物。她皱眉:“你好恶心。”说着拔出了刀,要去拿埃文娜嘴里的东西。但就在凑近时,姜平听见了吮吸声。凭她的判断,这只兔子应该不久前前还活着。她顿时又坐回了原来的地方,安静了下来。
终于,埃文娜放开了兔子,把嘴里的脏东西吐了出来。她顺势拿过了刚刚姜平的刀,这个动作引得姜平瞪了对方一眼。埃文娜仿佛没看见:“你没吃饭,就别嫌弃了。”
姜平终于没脾气了。
Vol.204「动力」回眸
作者:暮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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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青从来没有想过那个家伙会死,还是因为自己而死,这个笨蛋愚蠢至极的死法让他感觉就像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一样,即便已经咽下乃至消化,但恶心的味道却藏在舌底一般时不时地就冒出来。
太糟糕了,青心想,青从来没有想过他会为这样一个笨蛋郁闷到这个地步。
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就接受了来自时之女巫的帮助,他要再度回到过去改变这个事情。
任何事情必然是有代价的,然而那个以奇怪出了名的老巫婆只是说,你的代价已经有人支付过了,不相信的话,也可以亲自体验一下。
然后青被送回了那家伙死去的前一晚,他只有十秒,好好利用的话本应该就这样完美落幕。
但一看到那种傻兮兮笑着的脸,那个家伙在大决战来临之前还饶有兴致地不知道从哪变出一块蛋糕来,还说既然不知道你什么时候生日那就定为今天之类的傻话,在微弱烛光的照耀下那个人的脸庞也镀上一层温暖金辉,青近乎贪婪地盯着这张脸。
然后呢?
他几乎难以抑制自己的愤怒,下意识地就拍掉那蠢得令人发笑的甜腻产物,狠狠地朝这个毫无防备的大傻蛋的脸上来了一拳。
“安德尔你个白痴!!”
在这短暂的十秒结束前,这是青对他的好伙伴最后说的一句话。
2.
结果就是当青再度醒来,一切什么也没有变化,在青的记忆里他的搭档依然死去,时之女巫像是早就看穿了一切一般笑眯眯地看着他,这个明明已经活了几百年脸还年轻得像十几岁少女的怪人拍了拍他的脸让他回神,然后说
“想要在过去存在更久的话就算是我也有点吃力呢,所以你只有三次机会哦”
“不过也不是不可以第四次啦~只是到时候的话——”
“你肯定会死的。”时之女巫轻快的声音忽而变得严肃起来,青未能来得及看清这个女人的神情,便被漩涡吸了进去
3.
青回到了他和安德尔相遇的前一天。
此时的安德尔刚杀掉占领村庄的魔军将领,却很没有英雄样地边哼着不知道什么奇奇怪怪调的小曲边在河边赤裸着上半身洗衣服,而他还将在这里待上一整天,直到过去的自己跑过来硬是找他搭伙,而就像以前一样,作为勇者的安德尔感官敏锐,一下子就意识到了青的存在,于是他笑着朝青的方向挥了挥手。
“你好啊,朋友”
安德尔金色的头发还沾染着凝固的血迹,但那张脸上的笑容实在太过耀眼,以致于青都有霎那的恍神,就好像他此刻身在梦中,就好像这个家伙从来没有离开……
青下意识地想要如同以往一样呛回去,却很难得地只是点点头,不情不愿地嗯了一声,于是那个白痴就招了招手让他过来,这个家伙一向在自来熟的地方惊人的愚蠢。
“喂,笨蛋,你不怕我是坏人吗?”
安德尔听到这个问题似乎觉得很有意思,温和的蓝眼睛朝青眨了眨,而后笑着说“我知道的,你不是坏家伙。”
这种感觉实在太过熟悉,记忆中他的朋友曾经成百上千次说过这样毫无根据的傻话,所以青也和以往一样毫不客气地回答道
“莫名其妙!”
而后青起身一脚并把人踹入水中,最后在安德尔诧异的目光里,青冷不丁地抛下一句话
“喂,明天见到我的话,不管我说什么都不要答应!”
4.
青没有听对方的回答就走了。
青隐隐察觉出他并没有改变历史,但这样也不错,当他再度见到他的朋友,又得以重温过去熟悉的对话,至少现在青觉得,果然,至少他们的相遇这件事是不应该改变的。
5
在下一次的穿越里,他来到了刚与安德尔认识一个月的时间点,上一回的穿越果然失败了。
过去的历史和他记忆中的一致,安德尔仍然停留在了村庄里直到第二天,过去的自己以自己作为魔王军干部想谋反希望拉个强力助手找上了安德尔,这个以自身的强大与性格温和出名的家伙,只是眉眼弯弯地点头接受了自己听起来怎么也不靠谱的意见。
奇怪得要死。
青再度站在了安德尔的面前,他不能与过去的自己相见,好在时之女巫也总能让他恰到好处地让他出现在落单的安德尔面前。
“喜欢我、不喜欢我、喜欢我、不喜欢……”
昔日的伙伴蹲在地上扯花瓣,一瓣一瓣又一瓣,一个体型健硕的成年男子干这样小家子气的事情,青不无恶毒地心想,难怪这个家伙会死,想来也不一定全是他的原因。
“……青喜欢我!”
还得出了相当恶心人的结论。
“喂!你在干什么?”
“啊!……什么啊,原来是青啊,吓我一跳”被看见了在干奇怪的事情的过去拍档被吓得坐在地上,转头看见青时却露出了无比安心的表情,青盯着他手里那支只剩下花芯的野花,顿觉一个头两个大
“因为每次找你说话总是要被你骂,我总觉得被你讨厌了呢……不过现在看来完全不是这样,太好啦!”安德尔边说着边炫耀似地晃了晃手里的花
但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你搞错了。”
“嗯?”
“我说,你搞错了。”
“我讨厌你,现在也只是装作要和你做朋友而已。”
“是吗,看起来不像啊?”
“闭嘴!我说是就是!”
“这样啊,那看来你经历了相当多的事情呢……”
安德尔好像知道一切一样说着,青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安德尔虽然是个笨蛋,但也不完全是个笨蛋,他一定知道自己并不完全是他所认知的存在,但在提前得到警告的情况下却还是选择了和过去的自己同行。
究竟为什么呢,青好像能想到答案
【既然你都那么说的话,我就更应该看看了嘛】
一定会这么说的吧
6
由于想到这样的回答实在太生气,青和安德尔打了一架。
按理来说应该打得昏天暗地,地动山摇,结果实际上青很快被制服了压倒在地上,不得不正对着安德尔的脸,安德尔气喘吁吁,但并不愤怒,甚至有点开心,这家伙就跟个狗一样把日常斗殴当成了友好交流,青偶尔也会怀疑这种家伙到底是在什么荒山野岭长大的。
“喂,白痴,明明听过意见了,为什么还要跟我一起走?”
姑且还是问了。
“这个……既然听到了那样的说法,就实在更想看看你了嘛”
青觉得更生气了。
7.
穿越时间是有限且飘忽不定的,青感到他在这个时空没有办法继续停留很久了,但就和上一回一样,他似乎什么也没有改变,只是见了这个人一面。
“喂,白痴,你会想死吗?”
“不会的,我还有目标想要完成。”
青躺在地上,安德尔也躺在他的身旁,青仍然觉得不明白,也觉得有些无可奈何,在空虚的愤怒之后,他的再来一次就像是再度见证安德尔踏向死亡的过程。
没有什么办法吗?
“安德尔。”青似乎想到了什么,深吸了一口气,转过头来看着他的同伴。
“这种话我只说一次,不要问我为什么,未来我会死,而只有你一直好好活着,你才能够救我。”
这是谎话。
“白痴,记住了,你要活着才能救我。”
完完全全的谎话,但青满意地看到安德尔的表情终于有了波动,于是他丢下最后一句话
“说讨厌你,其实是假的。”
掉入漩涡的青临走前只看到安德尔伸出的手,与他无声的嘴型
【我知道】
8
抱着这总该是最后一回了吧的青,结果又再度穿越了时空,他的记忆似乎就像停滞在过去一般没有改变的痕迹,反倒是第二次穿越结束后他才恍然大悟一样想起,怪不得有那么一天安德尔灰头土脸又表情沮丧地带着晚餐回来,看起来就像是跟熊大战了一场一样。
结果,就好像命运一样,他最后一次来到的是最开始揍了人一拳后就走掉的时间点,安德尔身上还有一半的蛋糕,另一半掉在地上,而青表情扭曲地凭空出现在安德尔的面前。
两个人的表情说不出谁比谁更尴尬。
9.
沉默了半晌,青说出了第一句话
“安德尔,你果然是白痴吧?”
“怎么这样说呢,你不是还说过喜欢我吗……”安德尔似乎能跟分辨出这是不同的青,也似乎隐约察觉了真相,但他一点也不生气,只是很可惜地看着蛋糕。
“好友,你是想阻止我死是吗?”
安德尔仍然看着蛋糕,却冷不丁地冒出这样一句话,青的手下意识地握紧,而后松开,但很快他就又觉得愤怒,或许是因为他是魔物,又或许是因为面前这个人,他无论如何压抑本性,似乎都很容易被这家伙轻易勾起怒火。
“你…为什么非得是你死?就因为、因为你能阻止魔王吗?”青几乎是咬牙切齿地问道,他拽着安德尔的衣领怒吼道
“你凭什么不经过我允许就死!”
安德尔既不挣扎,也不反抗,只是有些错愕,而后却又有种答案被肯定了的坦然
“因为我喜欢你啊,就算你和我的喜欢并不一样,我也想要满足你的愿望”安德尔再度笑了起来,他长得就让人觉得和善,一笑更是眉眼弯弯,只是和以往的温和不同,他脸上是坚毅而不可改变的决心。
“你不是想要做魔王么,现在的魔王如果没有死的话,你是做不了魔王的吧。”
“去他的魔王!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我得杀了你才能杀了那个玩意!”
“毕竟是寄存了所有魔力的分身,虽然有了自己的意识没办法控制了,不过本体死掉的话是最快的解决方法不是吗?”
“……你有病吧!”
10.
结果他们又打了一架。
青压着安德尔打得手痛,这个家伙就跟个粗壮的麻袋一样一声不吭,直到青收手了坐在一旁,安德尔才小心翼翼地也坐起来,但又格外大胆地摸了摸他的脑袋。
这个笨蛋明天就要死掉了。想到这里,青想要拍掉那双脏兮兮的手的心情就消失了。
“我很快就走了。”
“嗯。”
“喂,没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我喜欢你。”
“……白痴!”
青并不觉得不好意思,也无法感受到心动,喜欢这种情绪对他来说本来就是陌生的,安德尔通过他的朝夕相处与牺牲变得特别,而魔物占有欲的天性使他无法忍受被剥夺特别的存在。
失败了。青心想。
他好像用尽了所有的机会,只是证明了无论如何这个人都要死去,且这种死去是不可逆转而命中注定的。
但很快,他又想到了唯一的可能性。
“姑且问一句,你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大概……是和你旅行的过程中吧。”
“你是因为喜欢我才想自杀的是吗?”
“嗯。”
青叹了口气,他很少有这样消极的动作,他觉得自己多半是被这个大傻蛋传染了,以至于明明他们两个细究起来都不是人类,却获得了独属于人类才有的愚蠢,但这样似乎也并没有不好,他大力地给了朋友一个拥抱,而后转身离去。
安德尔没有阻止他,他只是温柔地闭上眼轻声说道
“再见了,好友。”
再见了,安德尔,我要前往那个唯一能跟救你的可能性。
11
青终于来到了最后一个他所能前往的时空,不是在他们相遇之时,亦不在结束之前,而是在更久远的,魔王还未强行使自己变成人类踏上旅途之前。
而这一次也不同以往,青几乎一来到这里就感到莫大的痛苦,挤碎内脏一般,难以呼吸的疼痛让他顷刻间就吐了一口血,鲜血洒在魔王漆黑的斗篷上很快就看不见了,当青吃力地抬起头来,对上的是魔王无波无澜的一双眼。
“你是谁?”魔王问道。
“我是你的朋友。”青回答道。
这个回答让魔王皱了眉头,但他对这个突然出现在自己房间的不速之客十分警惕,即便这个家伙怎么看都已经要死了,却也没有一点放松的样子。
“来自未来的朋友,是吗?”安德尔很聪明,一下子就猜了出来,念到朋友的时候似乎停顿了一下。
但青已经没有时间再获取这个还未相识的朋友的信任了。
“喂,笨蛋魔王……”青抓着魔王的肩膀,这个称呼让魔王感到很不愉快,但这种前所未有的经历带来的新鲜感很快压过了他的不悦,所以魔王只是继续听着这个将死之人的话。
“绝对,不要因为你那狗屁好奇心变成人类踏出城堡…………”
只是短短的不到两分钟的时间, 青就已经无法在支撑自己了,他一边说着一边无力地向后倒下,但魔王接住了他。
“未来的我,没有救到你吗?”
“闭嘴!”青因为这句话又吐了一口血,但这样的力气反而让他费神,所以他喘了许久才接上下一句话
“…我的事情,与你无关。”
“活下去。”
“一定,要活下去……”
12
这是这个不知道姓名的朋友最后留给魔王的话,他来得突然,死得也干脆,魔王垂眸不语,内心却若有所感。
“哎呀呀~如何,不想再度考虑一下我的提案吗,尊贵的魔王陛下?”白发白衣的女人不知从何处微笑着走来,和刚刚的态度截然相反,魔王几乎是立刻就发动了攻击,但这样的举动也并未伤到时之女巫分毫。
魔王只是看着这位朋友的尸体。
“我可以让你变成人类,这样您就能从无趣的魔王生涯里解放了。”
“我有一个要求。”魔王终于回过头来看着女巫,这个充满着怪异气息的女人似乎能跟明白他要说什么,但他还是说道
“如果未来,他有什么愿望的话,帮他一回吧。”
这样的话,他的朋友就不会死了吧。魔王心想。
「我是一个预知者,但我只能预知接下来发生的五秒。所以我讨厌这个能力。
就算我感觉到生活即将发生的闹剧,短暂的五秒并不足以让我改变自己存在的时间线,甚至让我加倍痛苦……」
壶九目光一顿,胡乱地把草稿纸塞到口袋里。
晚上似乎要下雨了,她望着灰蒙蒙的窗外六七只盘旋在校园中庭花园的绿色蜻蜓,逐渐伏下身子。“没有带伞啊……如果是电影里的预知者,那全校只有我一个人能撑着伞回家”
思考没有办法证明一切。就像她没有力气地趴在最后一排的桌上,即使知道自己马上就要被老师喊到名字,也无法回答出她已经悄悄看过一遍的问题。
“壶九?你来回答这一问!”
“在!”她已经听到背后的同学们哄堂大笑的声音,拍桌子的声音,起哄的声音,噪音成为每个张开的嘴伸出的一条线在她的背后扭动着、纠缠着。
“我觉得……这个问题……呃……”她心虚地低着头,盯着转着笔的手指。
“哦,看来壶九并没有认真听这节课,看来……”
“只能让她站一节课才能好好听我讲话了。”乘着老师刻意拖长的语气,她在脑海中自顾自地接上这句话。
“只能让她站一节课才能好好听我讲话了。”老师得意地看着她,点了下一个幸运儿继续回答问题。壶九用手借力撑着桌子,却没想后座的男生准备用力推桌子,她还没来得及反应,保证膝盖伸直微小的空间就已经被占据了。她屈着膝盖,靠双手撑在座位上,头无力地垂下来。
她跟着大脑自动播放的声音念道:“壶九,你为什么站都站不直?”她对自己冷漠的声音感到迷惑。到底这些话是谁说的,难道是我在刻意伤害自己吗?
数学老师说了一摸一样的话。
她努力扳直自己被木板凳死死卡住的膝盖,只听到背后传来一阵低声的笑。
她顶着雨水一路跑回家,水流淌过的地面不再粗糙坚硬,膝盖后的几道红痕仍然隐隐作痛,溅起的水花在脚下飞腾着。浅灰色的校服顶在头顶被雨敲打成深灰色家最后的一座石拱桥,壶九隐约想起以前看到过石洞下有两只躲雨的夜鹭在憩息。
转了三圈钥匙打开大门,转了三圈钥匙打开小门。她在地毯剁了五六脚,蹭掉脚底的雨水。拾起一双拖鞋穿上。不需要预知,她的家里照常烟雾缭绕。而母亲就藏在烟雾的最深处。
“咚——”她被脑子里的声音吓了一跳。五秒后又吓了一跳。
“九,你回家啦!”母亲穿着睡衣趴在门旁边笑着看她。手上的香还没有灭。“我在找张阿姨和你叔叔爷爷聊天。”
“没事啊,你们聊。”她低着头没有看母亲一眼。
“张阿姨说,今年她们那边又有一个新夏令营,要不要一起去看看。虽然说上次去的那个夏令营没有效果,但这次一定可以成功的。”母亲晃晃手机,黑色的屏幕传出一个低沉的女声,“再试试吧小九,成了来张阿姨这打工。”
“不用了,不用了。”她脱下外套,拎着包溜到了房间里。
壶九像是突然想到什么 对母亲卧室方向吼了一句“妈,记得把香灭了。”说完她把耳朵贴紧木门,隔着门母亲和张阿姨的声音似乎飘到很远的山谷里——
“唉,这小孩就是倔,没事的张大仙,我肯定凑好钱把她送过去。您都说了这么好的苗子怎么能浪费呀,唉。”张阿姨的声音像家里的一团迷雾,模糊不清,隔了一团纱在耳边直挠不停。
她背靠着门,望着自己没有开灯的房间,膝盖弯曲处瘙痒不已的伤口反复提醒她今天发生的一切。她一面听着门后的窃窃私语,一面摊开校服口袋里的纸,盯着白天看到的字,接着往下读——
「我没办法感知到自己的存在,我究竟是活在这提前的五秒,还是这落后的五秒。我只是把事情提前经历了一遍呢?还是同时存在于两个并存的世界呢?」
门把手突然吱呀一声,像指甲刮擦在黑板的声音一样刺耳。母亲微笑着站在门后:“九,你在门口干什么?身体不舒服吗?要不要妈妈帮你煮点药。”
一个纸团滚到了角落。
“不用啊妈妈,我就是在捡垃圾。”壶九压抑着干呕捡起纸团,扶着门站了起来。
“哪来的垃圾,今天我也没有扫到啊?给妈妈看看。”母亲看到她露出为难的神色,一把抓走了纸团,摊开读起上面的字,“这是谁写给你的?”
“啊……我不知道,路上捡到的。”壶九慌乱地说。
“这字可真丑,不会是哪个男同学给你的暗号吧。”母亲盯着她的眼睛。
“怎么可能啊!母亲。我知道的,爸爸他……不喜欢这样。”她刻意露出笑容。
“你知道就好。”母亲把纸团随手扔进垃圾桶,走进了烟雾消散的客厅,“来吃饭吧。”
壶九从垃圾桶里掏出纸团,看着最后一行缓缓出现的字,轻轻地念了出来:
“下一个我一定能活过这一天了吧!”
作者:江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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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的风终于还是刮到了我们这群便宜脱脂牛马的大草原上。
老高轻描淡写的跟我说她被辞退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是她老板能忍她这么久很不容易了——自从她母亲生病后,几乎每个月她都要请一周的假期,陪母亲住院化疗——第二念头是,老高总算能离开这月薪三千五的还全年无休的火坑了。
“早说让你跳槽,现在这个时间点儿不好找工作。”年底年终奖还没发呢,很多公司的缺儿都不知道在哪儿。
老高倒是无所谓,“仁至义尽罢了。”
我也听说过一点她跟这家公司的故事,不过是一个刚毕业设计专业大学生被慧眼识人的老板捡走,打下一片天地后又被职场黑暗给挤兑到边缘的老套路。老高很感激当时的老板给她展现拳脚的机会,也很感激老板在她遭逢变故的时候没有落井下石。
虽然我觉得她那老板实际干的跟落井下石也没什么区别。
但总而言之,两者和平分手是个好消息。
“怎么打算的?要不过年搞点儿兼职,我去给你打工。”我一边戴着耳机跟老外们开会,一边打字。
还有半个多月过年了,老外真是把这七天假期给当成了七年,每天都要问候好几回。
“看情况吧,我妈下个星期就去住院了。兼职可能没有,都没人知道我离职了……至于找工作,这不找着么。”老高打了老长一串,“我其实有看几个,现在就业环境真的好难……”
“对你来说确实挺难……专业对口就更难了。”老高是做设计的,而且主金银珠宝首饰的设计,曾经还和故宫合作过,她的设计品至今还挂在故宫橱窗上。
但这又有什么用呢,根本不赚钱。
工资都已经从毕业时候的四千六降到三千五了,还说啥。
“往好处想,起码你离开这个公司后,终于不用被吸血了呢。”我掰着指头给她算这个卦,“你五行属三水,名字补了双木,但是缺火缺金,你这前公司更是土水结合,你俩凑一起,除了你给它源源不断的提供创意外,根本赚不到一分钱。”
当然,所有折损都会有消耗殆尽的一天,老高被辞退就是她的“水”被耗尽的结果。
“如果说你们有个命里带金的金牌销售也就算了,呵,但它的金牌销售是你啊!你俩没有未来的!”
老高回了一排省略号给我,最后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你啥时候开始研究玄学了?”
也不是突然开始研究的,其实有一阵了。
但要说为什么开始搞这个……那确实是脑子抽风抽出来的。前一阵堂哥闺女满月酒,凑一起吃饭的时候头一回听说小闺女的大名,嘴比大脑反应快,直接问出了这孩子是不是五行缺水,一句话震惊一屋子人。
龙虎山道士给小闺女取名的时候确实说,孩子缺水缺木来着。
木我没看着补,水倒是补了不少……嗯,还补了点儿火。
这就搞得我最近看啥都是算它五行。
老高听完我的“顿悟”爽文,又一次回了一个问号,然后让我给她算算,手上准备面试的两家公司,哪个更合适。
反正都是胡说八道,我也不跟她谦虚,上来就是一通写写画画,老外麦上说了啥我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不知道。
“嗯,你选的这个宠物公司倒是待遇可以,但不适合你,竞争或者说纷争太多,你跟它八字不合。”
“这个传媒公司倒是还行,豁,能搞营销的都属火,旺你。”
我又顺嘴问了一句,这个传媒公司是做什么工作的。老高说就是短视频网站上常有的卖金玉首饰的公司,一个公司好几个账号,招她去是做产品设计的。
我随大流在麦上say bye,摘了耳机继续跟老高叭叭。
“还专业对口呢,就是这工资有点儿低……三千五底薪,看业绩发绩效。”作为一个传统的办公室打工人,从业十年没见过绩效,恕我真的不是很了解这其中深浅。
不过我还是挺推荐老高去的,毕竟可以做她最爱的设计工作,也算是给生活这杯苦咖啡中加糖球了。
“决定去传媒那儿了?”
“对,年后入职。”她骂完宠物公司之后,心情好了不少,“我还给你找了个活儿。”
“啊?什么活儿?”要知道我不搞兼职很多年了。
“我有个姐妹从北京回来过年,找你算姻缘。”
“这么看得起我么……”你别说,我还真挺心虚的。毕竟我这是半吊子的胡说八道啊,跟那些全职胡说八道的还有真专业人士没法比啊!
“没事儿,不要慌。”老高一派悠然,“说不对也没关系,不过是摆摊算命的价格从50一次降到10元一次么。”
我还真考虑过过年的时候去景区门口摆地摊算命来着。
“所以,这是上岗证?”
“……能不能说点儿好听的……”
我趁机要了老高姐妹的姓名和八字,然后坚定回答,“跟小姐姐说,这恋爱,咱不谈。”
“非得谈就找她姨啊姑啊的介绍对象相亲,只要别在她亲爸妈手底下相亲或者自由恋爱,怎么都行。”
“再有一个,姐妹相亲恋爱的时候,你别在她旁边叭叭,你三水,旺她,但是也迷惑她,别给人家造成误解喽。”
老高沉默,然后问,“我跟你怎么说?”
“嘿,”这我还真算过,“旺我!而且我金极,咱俩凑一起就是花钱,唯一区别是你只出不进,我边花边赚!”
“……滚,以后兼职都不带你了。”
老高愤然挂断电话。
毕竟这电话是她打给我的,花她的话费。
作者:【七招】夜雨
中靶:0/10 全勝
距离群山六十公里外,一个人正在以奇怪的方式前进着。他躺在地上,用脚发力推着自己向前。
他每蹬一次腿,便伸开手脚躺十分钟,看着天上的云飘来飘去。也没人催他,于是他便用这方式一次次拉近与山脉的距离。
直到草原上开始下雨,他一下子跳了起来,拉开一扇门跑走了。
门后是另一片没有下雨的草原。不过已经入夜。天空中没有云彩,月亮正是满月,因此很亮。
他的新的欲望还没有诞生。于是又一次躺在了地上,睡去了。
睡着的时候,他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一只大山雀对他说:
“你,你要到那座山去!我,我命令你。”那只大山雀神色十分“理所应当”。
他便也理所应当地点点头。
“是的,之前已经听你说过了。我正在路上。”
“好!你一定要早点去到那个地方,否则你我都赚不到大钱。”
大山雀单脚抓着树枝,单脚举起来摩擦,似乎是在表达“钱”的意思。
“我一直都在看着你!别给我偷懒!”
大山雀拍拍翅膀飞走了。
他抬头看向大山雀离去的方向,心里思考着,一天前进四百米究竟算不算偷懒。
一切都由定义决定。无论是单词也好,句子也好,长文也好,没有定义就什么也不是,既没有意义,更没有感情。
他站起来,看着远山。从前他在城市里上班时,视野里的高楼大厦看起来比山还高。只是走出几公里外后,便矮了下去。山高就高在,走了几十千米,也不见它高度的变化。
“操!”他大声发泄着,迈步往前走去。
大山雀顶开空中的透明翻盖门,钻进了一个颇为人工的地方。
虽然大小适用于鸟类,但是键盘鼠标的式样都是给人使用的。大山雀只能用它的小爪子移一下点一下,非常不便。按了几个键后,显示屏上显示需要指纹解锁,更是重重的一击。
显示屏在大山雀眼里像个沙袋。
“只能再往上走!”大山雀拍拍翅膀,又往上飞去。只是此处空间本就狭窄,它飞起两个鸟身便撞到了天花板。
此时它又往上一顶,竟然又是一个翻盖门。它钻出去。空间改变的同时,它的身体也有了变化。大山雀招牌般的两团白色消失了,小尖嘴也缩进去,翅膀伸长,皮肤替代羽毛...
它变成了一位裸女。说是裸女,其实只裸了上半身。下半身是从鸟儿变过来时,毫无变化,只是变大了的厚厚的绒羽。
它跑跑跳跳,来到一座显示器前,伸手一拍!
显示器立刻开始跑加载条,然后非常快速地显示出了,那个人在草原上前进的俯视图。像素太低,只有一个点表示他,十个点表示山脉。
他与山脉。只差了七个像素点。
“这他妈还看你妈啊!操!”她一脚踹在操作台上。
空气里湿气很重。这里已经是城市的较低层,因此并没有什么光线。如果愿意抬头,倒是能看到天上的雨滴在通过高层时,七彩的反光。
今天下的是暴雨。即使在最底层,也有密密麻麻的雨丝落下来。他贴着墙壁,头顶的雨檐实在太短。他不得不让背蹭上一层污渍。不过路还是得走,他紧贴着墙,好像电影里看过的间谍贴着高楼的玻璃。
这时他看见了,雨中有一个人影。那人影在雨里缓缓向他靠近。走到近前,他才发现了。那雨原来是穿过肩膀往下掉的。
“原来是全息投影。”他想。
“不然哪有人想在这雨里不带防护装置地走。臭到明天。”
好听的声音传过来。
“啊。”
他想接话,但又不知道该怎么接。
这时候该说,“对”还是“是”,还是“确实”呢?
这是他和大山雀的第一次相遇。
大山雀很快露出了她残暴的本性。具体的表现就是说脏话,并且伴随暴力。
他在吃了大山雀三脚后,得到了他的昵称。
鼹鼠。
“你住得太低了,光线也少,搞得你眼睛眯得像鼹鼠一样。以后你就叫鼹鼠,明白吗?”
大山雀女士住得只比鼹鼠高了一层。
但是鼹鼠真心认为这位女士是个大人物。因为她说了一个故事。
“我几年前走出过这座巢都。走了几千千米,爬上了一座山峰。”
“站在顶上,这巢都里住得最高的畜生们也没有我高了。”
“然后我对着巢都的方向,大声地喊。”
那女人现实里也在大喊:“我说:‘操!!!’”
“顶上的人也听不到。”
“旁边的人听得到。”鼹鼠说。
她冲过来,死死抱住鼹鼠。“我就喜欢你这一点。”
“你对周围的人很温柔,又对上面没什么野心。而且还是个脑机过敏者。”
“你只要这么做再这么做,我们就能自由啦。”
她抱着抱着,右手不知何时勒住了鼹鼠的脖子,越说越激动,勒得鼹鼠脖子一片红。
“明天就出发。”
底层的雨,在中层变得鲜亮起来。回廊的灯光为雨染上一层昏黄。山雀与鼹鼠沿着回廊走向灯火辉煌的地方。雨声因为就滴在回廊外的飞檐上,反而比远处的歌声更响。
鼹鼠表现得很宁静。他好像把整个人沉在水里,四肢都有股奇妙的漂浮感,既没有过分地紧绷也没有太过放松。
山雀看起来虽然也正常,但她就像追赶着什么,动作都比平时快一分。
计划就在今天开始。
一路上没有看见人。因为宴会已经开始。两人在回廊不断前进着,也没有什么老爷爷来盘问他们的来历。
歌声远远地传来。两人也不再前进,坐在栏杆上休息了起来。
半边的天空上闪着灯光,环城的航线时不时有飞车穿过。两个人像在热带丛林抬头看树冠。
顶层只有边缘散出几抹光晕。这座千万级的城市的夜晚居然是如此宁静。
“好安静啊。”现在空气里只有歌声、雨声和飞车穿梭的声音。这里虽然是巢都的边缘,但也和巢都中央并无区别。
“现在只要坐在这里就可以吗?”鼹鼠问道。
“那不然呢?”大山雀笑了。
天上似乎有无穷的雨正在落下来。大山雀坐在栏杆山摇摇晃晃,和着远处微弱的歌声摇摆着身体。
鼹鼠伸出手接住雨水,一闻,果然还是有股臭味。
“鼹鼠,你是脑机不耐受吧。今天第一次戴上脑机,有什么感受吗?”大山雀问道。
“很平稳呢。能看到不少以前看不到的东西。”
“那你能看到那个和那个建筑之间的巨幕吗?”大山雀指向一个地方。
“看不到啊。”
“那你听得到我的脚步声吗?”大山雀站在地上,开始跳一段踢踏舞。
“听得到。木头的声音。”鼹鼠回道。
“那不还是没听到!”
大山雀笑得更开心了。她弯着腰,盯着自己的脚尖。脚尖掠出,脚跟跺下,踩出旋律。
“怎么样,我跳得还不错吧。”
她又跳完了一段,直起背。鼹鼠盯着她。她看向远处。
“还是有点太黑了。回去吧。”
鼹鼠顺从地跟在她的身后。
“不对,我要检查你的脑机开了没有。”大山雀一个转身抓住鼹鼠的脑袋,然后看向鼹鼠耳后,“很好。”
“现在已经脱离了检测区域了。那我把我的脑机重新开起来了哦。”
大山雀重新扭开旋钮,扑面而来的就是十几个警告信息。
“无有权限......哎,关掉关掉。”
造型各异的飞车穿梭着,带着炫目的光效。它们绕过燃烧的巨幕冲入巢都的内部。指示灯一段一段响起,并有机器人将它们指引到各自的道路上。背后歌声传来的地方,一尊百米高的人像从地面站起,一圈烟花绕着她的腰间炸开。她的歌声空灵而有穿透性,仿佛巢都的另一头也能听见。
大山雀摸着头“哎呦哎呦”地叫起来。鼹鼠什么反应也没有。
“你当然什么事都没有。快点,扶我回去。”
鼹鼠终于在草原上醒来,站起来往山走去。他的心情高涨,仿佛有一只飞鸟要从他的胸中撞出来。他终于跑了起来,越跑越快,像风一样。在这草原上没有阻挡,只有月光照在他的身上。
他头顶投下一道黑影。他知道,那是大山雀在跟着他。
他来到山的地方。他掉了下去。
无数信息冲进他一个月前装上的老式脑机里。鼹鼠掉进一片黑暗。没有东西能将他从黑暗中捞出来。脑机已经完全被涌入的信息占领。
在外面山雀已经将他的身体放入冰水中,避免他被大量的信息烧坏脑子。
鼹鼠的眼前突然爆出一块紫色。紫色没有形状,只是鼹鼠的大脑在高喊,你获得了一块紫色。脑机正在努力读取信息,让他们能转化成具体的脑信号,出现在鼹鼠的眼前。紫色、黄色、红色,无数的颜色出现在鼹鼠的眼前。紫色很近,而与它为邻的黄色却好像远到了天际。脑机无法正确读取这段数据,将它以乱码的形式出现在了鼹鼠的脑海里。
错觉、幻觉相互叠加消灭。
“这只是个证明,鼹鼠。”山雀的声音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这证明,我们看见的东西,谁也没能理解。”
几百年前,码农把年代久远的代码称作屎山。因为各种原因,代码难以阅读,难以修改,又因为一些别的原因,代码甚至难以取代。
承载整座巢都虚幻与真实的也是一座巨大无比的屎山。人们在屎山的最高层敲敲打打,却不清楚下方到底是什么。巢都的诞生距今已七十余年,在当初建造他的时候,脑机还使用的是鼹鼠安装的老式脑机,甚至还在借用政府部门的数据库。七十年里,巢都也建立了自己的计算中心。但在从老版本到新版本的更迭中出现了问题。巢都在早期实现了太多需求,整体更迭会相当不易。因此他们改动了其中一部分,而留下了一部分还在使用原来的逻辑。巢都的某一部分,可能是飞车路线计算,也可能是广告投放顺序,大到巢都的福利发放,小到早晨阳光的入射状态。巢都的最基础的一部分,就裸露在鼹鼠的脑海里。
鼹鼠还在沉睡着。在他脑海里经过的信息不停地被山雀导出,分析。大部分都无关紧要,只有少数能指引他们前往正确的地方。
鼹鼠沉在冰水里,大山雀也躺在他的身旁。容器之外,是一片黑暗的房间,只有老式的空调还在运作。
不知过了多久,鼹鼠被山雀摇醒。他全身通红地躺在床上。比起身上像要融化似的痛苦,他的精神更是暂时丧失了部分机能。
滚滚而来的乱码如同草原上的野火,烧去了他脑里的某些结构。他可能在未来几个月能都无法辨别远近。
山雀的脸看起来就在他眼前一厘米处,却遮住了他百分之九十的视线。
山雀笑着。她摸着他的脸。她拥抱着他。那人体的触感传入鼹鼠的脑海。那是没被信息烧掠过的草原。那触感勾起了他的记忆,而记忆会让他重新回来。
“信息作为资源无关紧要,有人要有人不要。但计算处理信息的能力是真正的黄金。”山雀竖起食指说。
“有钱人把握着信息与算力。他们本来应该和古代的有钱人一样死去把钱传给下一代。这样一代传一代总有一天他们的算力份额都会被花完。但算力不仅仅是金钱,也是长生药。”
“他们用算力将自己带进长久的梦境,他们用算力网罗世间合适的肉体,他们用算力计算自己继续活着的可能性。”
“直到他们的大脑真正死去。”
“算力不会顺延给他们不知哪来的子孙。而仅仅会作为他们的份额从此永远不会被使用。”
“鼹鼠,我叫你鼹鼠好吗?我们要深入这座屎山。从那里将这些流散的黄金重新挖出来。拥有了这些黄金,即使是最尊贵的巢都的神灵,也要为我们所用。”
“你明白了吗?鼹鼠。”
那个女人的手指轻轻从鼹鼠的三棱髻滑落。
鼹鼠点了点头。
作者:五朵云
免责mode:笑语 求知
礼拜日,布莱梅和家人一起到教堂,去参加表弟的洗礼。刚刚满月的婴儿被高高抱起,放声大哭,极其不成比例的头和躯干让他看起来简直像另一个物种——就是这个个体,几年后会长成一个满地乱跑的小男孩,然后会变得和其他男人一样——想到这里,布莱梅几乎咯咯笑起来。
在仿佛无穷无尽的哭喊声中,神父缓慢、富有节奏感地念着祷词,那是布莱梅十分熟悉的一串意向:受洗的人,将免除一切疾病、痛苦、磨难,生活在无尽的美好之中。
祷告结束,神父捻起一枝橄榄树叶,点在金色的水盆里,接着把水洒向婴儿的头顶,同时念出那句至关重要的咒语。片刻之间,婴儿的哭泣停止,眼神茫然地朝四周看去。布莱梅的小姨和姨夫进入他的视线时,婴儿仍带泪痕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布莱梅大叫一声:“好呀!”人们开怀大笑,鼓起掌来。大家都欢庆着这奇妙的一刻,他们的小镇迎来了一位新的居民。
在奥美拉斯,每个人都会经历洗礼,洗礼过后,等待人们的就是没有痛苦的生活。看到婴儿从初生时动辄嚎啕大哭、歇斯底里,到洗礼后变得如天使般温和的巨大转变,没有人会怀疑这一点——从那一刻起,世界从黑恶的地狱、陌生的他者,变成了舒适、温暖、永恒光明的乐园。
对布莱梅来说更是如此。周遭的一切都让她感到可亲可爱:空气永远清新,花朵散发甜香,门前流过的小溪如水晶一般透亮,炉子上的面包松软可口,亲人朋友们又总是那么和善、愉快、兴致勃勃。
——当然也有例外。
回家路上,布莱梅路过隔壁的院子时,不由自主地往里张望,果然看到邻居家的女孩吉亚达正在浇花。她大声招呼:“早上好!”吉亚达在花丛中抬头看向她,勉强地微笑一下,眉宇间像笼罩着终年不散的云雾。
布莱梅愣了一下,快步走到花园的栅栏跟前,关切地问:“怎么了吉亚达?”
“没什么。”吉亚达回答。
是的,吉亚达就是那个例外。她不像布莱梅或者她的任何一个朋友那样,几乎任何时候都带着笑容,而是时不时就会露出忧郁、伤感的神色。今天布莱梅表弟的洗礼本来也邀请了她和她母亲科特女士,但她们也向来很少参加私人聚会;她们住在镇上最四通八达的地方,却仿佛离群索居,时刻充溢小镇的欢乐气氛不能感染她们分毫。
布莱梅听说,科特女士是二十年来唯一一个从外面来到奥美拉斯定居的人——也就是说,她没有受过洗礼。那时吉亚达才不到一岁,但她也拒绝了教堂给女儿洗礼的请求。她是个炼金术士,没有丈夫,独自带着吉亚达,以出售各种炼金制品为生:异常牢固的黏胶,鲜亮的染色剂,有特殊功能的墨水,加速植物成长的药剂。镇上的居民提到她们,都会感叹:“真是一家怪人。”
布莱梅同意这一点,不过这并不能阻止她产生其他的想法,比如说爱上吉亚达。
怎么有人会不爱她呢?从某一刻起,布莱梅只要见到吉亚达,脑海中就会回荡着这句话。她的焦糖色卷发,猫一样的眼睛,修长的脖子,还有声音,月光般冰凉、湿润的声音——她觉得吉亚达每个地方都是完美的。
此时此刻,她站在吉亚达家的花园门口,感到一种深入心灵的迷醉。上午十点半,太阳还不至于刺眼,恰好足够给空中飞舞的蜂蝶翅膀洒上一片鳞光,香草的气味似乎也在召唤着布莱梅,她目眩神摇,眼里只剩下吉亚达的侧影——老天啊,就连她视线避开自己、忧伤地低下头的样子都那么美。
布莱梅的心脏剧烈地跳动,拼了命才忍住翻过栅栏、直接抓起吉亚达的手按在胸前的冲动。她几乎把半个身子都探进去:“有没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
吉亚达露出为难的表情,手指点在一片郁金香的叶片上,沉默了片刻,最后还是叹口气说:“没有。你理解不了。”
“可是你从来都没告诉过我。”布莱梅锲而不舍,“如果告诉我呢?如果我理解了呢?”
吉亚达看向她,眼神里混杂着感动、悲伤和怜悯。
“不一样的。”她摇摇头,“你没有感受过痛苦,而语言终究不能替代感受。”
布莱梅从未如此希望自己没有受过洗礼。对痛苦的感受像一道天堑横在她和吉亚达之间。她永远理解不了吉亚达,只要她不能理解痛苦。这都是因为她接受了洗礼,而吉亚达没有。
突然之间,一道思绪电光般闪过她的脑海。“你为什么不去接受洗礼呢?吉亚达,你应该去!”只要吉亚达也接受洗礼,她们不就可以互相理解了吗?那个时候,她的爱意就可以完完整整地传递给吉亚达,她们会有多幸福!
布莱梅还没为自己的想法兴奋两秒钟,吉亚达就狠狠地打断了她的幻想。“我不能。”她的声音一下子紧绷起来。
“为什么?洗礼没有年龄限制,你现在可以为自己的生活做出选择了呀!”
“这不是选择的问题,布莱梅。”
“你是在回避我的问题吗?”
就连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布莱梅都显得单纯是由于不解,而不带一丝质问。吉亚达有时候也不能理解她:人怎么能这样,面对任何人和事都不感到不快?也许过去是因为她接触的人都和她一样,他们可以永远其乐融融地共同生活,可是就连面对我,这样一个异类、怪人,她也从来没有难受过吗?
吉亚达在那一刹那产生了一种激怒她的欲望,即便她明知这既不可能、又不道德。她深吸一口气:“是的,我在回避。因为如果我正面地回答你,我会说那是因为我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我,痛苦是人生而在世不能缺少的感受,像你们那样每天无忧无虑的生活是不真实的,而就算现在我已经能够自己思考和选择我的生活,我也不能想象没有痛苦的日子,我已经深信那是我的血和肉、我心脏的一部分、我灵魂完整的必需品,哪怕用它换来永恒的快乐我也不愿意!”她越说越激动,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下。
布莱梅难以抑制的怜爱之心让她失去一切思考能力,伸出手去擦掉吉亚达的眼泪。
“更何况我不能把我的痛苦转嫁到——”
吉亚达说到一半,突兀地停下来。
布莱梅接道:“什么?”
但吉亚达闭上了嘴。
“转嫁痛苦?那是什么意思?”布莱梅的风格是穷追猛打。
“你能把它忘掉吗?求你了。”
“喔吉亚达,我愿意忘记它,可是我恐怕做不到!而且我一定会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的。”
“我不该说出来。”吉亚达双手捂住脸。
“是秘密吗?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不……不是这个原因。”吉亚达无力地哽咽着说。
“好吧。你总是有很多不能告诉我的事情,我也知道你有自己的理由。不过我想让你知道,我愿意和你分担——什么都行。就算我实际上并不能理解。”
(还没铲完,今晚一定会铲完的,读者大人们可以等我铲完再评qwq
作者: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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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吹起的时候,我走在无人的荒漠中,头顶是万里茫茫星河,它们在各自的领地里散发着可以焚化一切的光和热,这些光和热在我的眼里汇聚,却也不过如初春的微风一般地薄凉罢了。
不见月亮,它大概已经落到地平线的那一头去了,天边还有些许余晖,大约是它照亮的,但我默默走了很久,也没判断出它究竟是在升起,还是在落下。
春风吹过的时候,我已来到沼泽,有蚊虫在盘旋着追随我,它们似乎在渴求我的血液,我的肉。水蛭,蜱虫,还有挤进我浮肿皮肤里的卵,好生忙碌,好生热闹,却好似与我无关。
前方好像有路,是干净的、悬在沼泽上方的石板路,蜿蜒曲折,不知通向何处。
我踏上了这条路,随意地走了一段,蓦然回首,发现干净的石板上已经沾满了泥泞的印记,看到它突兀的肮脏,我这才感觉到发自全身的瘙痒。
但伴随着瘙痒,我仍旧继续走了下去。
夏日的艳阳高照在大地上的时候,我正漂在一条河中,途径高原的时候,这条河水相当磅礴,裹挟着万吨泥沙一路从峡谷、山间倾泻而下,彼时我既不在水里,也不在水面上,我在水和空气的分界中,我在水和空气之外与泥沙相拥,水流声敲打出了震人心魄的节奏,我们伴着这节奏摇摆,晃动,来回旋转,时而飞跃,时而跌落。
此时我已经来到了平原上,水流缓慢,像是在悠然渡步,泥沙早已经沉淀在了漫长曲折的河道里,离我而去。曾经我脏污如河底腐烂的泥沙,可当我察觉身旁只有清水流过时,它们已替我完成了清洁,身上再没有半点肮脏的地方。
我就如此在水面上独自漂浮着,阳光热烈,地面上有灼灼热气在蒸腾,水面上,则有一层看不见的薄雾在徐徐发散,光线不断偏折,将我露在水面上的躯体烘烤得皮开肉绽,水面下的身体倒是安然无恙,只是略有些浮肿,膨胀。
河水仍在不断流淌,而我仍不知它将通向何方。
夏日将尽时,我已经来到了一片森林,之前的河水已经汇聚成了一片湖泊,湖泊之外再没有别的河流,大概是与某个暗河相连通,我尝试过去寻找这条暗河,但湖水太深,最终无果。
森林茂密,高耸的巨木仿若最繁华的闹市区,天空被切割成了斑驳的星星点点,飞鸟蛰虫鸣叫不止,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应当还有更多的动物在活动着,相比于之前的沼泽和荒漠,这里显然具有更加热烈的生命气息,但它太热烈了,以至于我已经无法继续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参与者。
这是一片青绿色的闹市高楼,就像我的生活还未发生如此剧变之前那般,我走在这样的地方,甚至在这样的地方生活,却又毫无疑问地只是一个无人察觉的过客,所以我并不关心这里的住客,而它们显然也并不关心我。
当文明还在的时候,我强忍着种种不适,凭着命要冲到那些聚满了人群的荒岛之中,无数次想要逃离,却又终究无法离去。
而现在,文明已经消散,荒岛们也都成为了真正的荒岛,里面也早已没有了半个还活着的他者,我终于逃出来了,而逃过了万水千山后,又想要再逃转回去。
这是为何?我不知。
只好继续行走,继续纠缠。
如此,秋风吹起时,我终于走出了这片丛林,秋风吹落时,我终于找到了一片废墟。
这曾是一个偏僻闲逸的村庄,田野早已长满了杂草,房屋也早已腐烂,崩塌,但仍可以看出些许曾经的模样。
就是这里了吧,我想。
我回过头,身后仍跟随着数十个如我一般行将就木的活尸,在我满世界游荡的时候,它们也同样地随意游荡着,偶尔就会有那么几个跟上来。
我曾想过它们是否和我一样,还在早已腐化成了泥浆的大脑里残留下哪怕一点点的神志,但尝试沟通几次后,我已经断了这个念想。
在我用这具干枯拙涩的身体试着生火的时候,它们就这么站在一旁,如从前一般用一种近似疑惑的神情看着我。
或许是错觉吧,若我不是这幅模样,我大概也不会从这种呆滞、破损乃至皮肉脱离的面容上解读出“疑惑”这种情绪,反而应该像那些幸运的人一样尖叫着逃开的吧。
不得不说,人类的文明自火焰中萌发,给它再高的赞誉也不为过,虽然它很难出现,至少对我来说很难,而当它真的出现的时候,我仿佛在这片火光中看到了一切。
面前已经破落的木屋在转瞬间就变成了一座篝火,它们似还有些许本能,向后退却了些许,我难得想要笑一下,可惜控制这个表情的肌肉已经在旅程中遗落了,只好转身,直面这片愈发汹涌的火光。
最后的秋风突然而至,木头燃烧得像是一阵雨,滴滴哒哒,毫无节律地、轻轻点点地散乱响起。
火光摇曳着,我也摇曳着。
凉爽的秋风托起我,托起风,又托起了火。
最终,秋风吹过,我融入了火。
我大概听到了一些嚎叫声,它们原来可以发出这样的声音,大概是在为我送行吧,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只觉得聒噪,扰了我听这阵风和火。
听?我为何要听?秋风已经吹过,我已化成了火,我为何还可以听?
火焰中的光景从纷繁变得晦暗,灰烬随风而去,或落在地面,我本该如这阵火一般,顺风而起,随风而尽。
我为何还在这里?
我在哪里?
啊,是了,我一直都在。
它们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他们没能杀死我,所以他们都死了,我也没能杀死我自己,所以我还一直活着。
我看见一座荒废的山村,它似乎刚刚经历了一阵猛烈的大火,空气中仍有木材、杂草、砖石,以及肉被焚烤的气味。
地上飘满了灰白色的灰尘,就像是一阵脏透的雪。
冬天的第一阵风来了,把这些灰尘卷起,露出了下方焦黑的残骸。
我看了它一眼,又再看了一眼,似乎有某种奇特的感觉浮现,但不知道究竟如何。
风又变大了一点点,啊,别催了,我知道……我应该是知道该上路的了。
我这就走。
倒吊人
作者:【十一招】星云
免责声明:静默
观前tip:本文还只是初版,结尾没想好写不出来了。。。待我什么时候改了再看吧(悲)
那是个斯巴奇·洛普兹不怎么喜欢的晚夏午后。圣路易斯的天气一如既往湿答答的热,有种让他以为自己的手指都会黏在一块地错觉。虽然一年四季都是深棕大衣是他自己决定的。但这不妨碍他讨厌这样的天气。也许下一次可以去地中海沿岸的哪个国家来体会一下干燥的阳光和沙砾。那才是他喜爱的。比如以色列的沙漠?那他可以找到些有趣的和他相似的小家伙。
哦,别提了吧,想想看经济条件还有语言?如果是有谁会乐意搬离自己家可爱的小店,那一定不是他。
是的,他可爱的,舒适的小店,或者说秘密基地,或者说住所。多棒的地方,只属于他一个人的。
对,只准属于他一个人!
所以是谁进来了,是,谁?!
我们假设目光的狠厉程度代表杀伤力的话,那么门口那块正在营业的牌子可能已经被挫骨扬灰一万次了。因为他在出门前,锁了门拉上了窗帘并挂上了今日休假的牌子,而不是这个该死的,愚蠢的,还画着花草边框的“正在营业”!
门没有锁,所以他咬牙吸了口气拉开门进去。正巧和那个身处柜台的“闯入者”对上了视线。
棕黑色的眼睛,因为消瘦显得有些突出的颧骨,还有那一头怎么理都理不顺的暗金色自然卷发。
多眼熟啊,那不是我的脸吗。
并且对方还使劲儿眨眨眼好像他才是那个见到闯入者的一样。
就像进了鬼屋照镜子似的。好吧,这个状况确实见鬼。他上前一步准备来上一句如今小偷都这么敬业的时候,就像踩中对方尾巴一样。那人小小的惊呼一声当即蹲下躲在了柜台后面,甚至带出了一阵卡拉卡拉的声响。
这算什么?掩耳盗铃吗?
洛普兹几步跨过去准备揪出这个找死的家伙,而然,他没有——不是他大发良心,而是那里空空如也,就好像刚刚那家伙就是一场幻觉。
当然不可能,就算洛普兹几乎不看医生,他也可以很确定自己没有幻视这种东西。
所以尽管不确定,他还是拉开了那个不可能让一个成年男子容身的柜子。
我的小店,什么时候,出现了活板门?!洛普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要知道他确实有一个满是不可见人的危险物品的小房间,但是。谁会在自己店的柜台下面装活板门!
他试着拉了一下,没有拉动,应该是被插销一类的东西锁住了。
有什么声响一路从地下往右边去。凭着辨识应该是某种比较硬质的布料摩擦的声音。
右边?不...不可能。想想看如果自己真的有个活板门,那绝不会在敌人发现这个的情况下贸然弄出声音。那么这一定是某种调离的小把戏,只需要滑轮就做得到。
这么来看,应该在...左边!
左边是楼梯下的杂物间,拉开门里面只是一堆清洁用品和一架折叠自行车,矮小狭窄。显然不是什么藏人的好地方,但是也不至于这么小。那么被占据了的空间是用做了什么?——通道。
往这边上去是二楼房间。洛普兹顺着台阶,从口袋里拿出钥匙——至少赌一赌他的房门没变。
赌赢了。他推开门。
和他的住所很相似的布局,但是几乎每件东西都是黑色棕色驼色白色这一类的暗沉的颜色。毫无疑问地住在这样地方的家伙一定是个无聊蠢蛋。关上门,走进玄关。里面也是静悄悄的,只有时钟在滴答作响,就像没有人一样。
但是不可能,他就是有这种感觉,那人在这,在某个地方。有时这种小动物的直觉出乎意料的准确,尽管大部分时候它们只是普通的迷信。但是——这次不会错的,就是这种感觉。
好吧,想想什么是他原来的地方没有的。
——一座巨大的,古朴的,就像是来自中世纪的落地钟。和一墙的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钟表。
看上去他很喜欢这些东西。
“我想这就是我们的区别了,对吗?”他拉开钟匣。“我可不会藏在这么显眼的地方。”
“斯巴奇·洛普兹。”
真不敢相信这么一个狭小的钟匣能藏进一个人。但他就是做到了。
瘦小的暗金卷发男人就像毒蝎一样蜷缩在钟匣里,那双和他一模一样的眼睛里满是惊慌,在被喊出姓名的那一刻瑟缩着向后挤。
“很不幸,我可不会犯蠢狼犯的傻事。不是躲躲藏藏就能逃避的,小绵羊。”他说着,伸手想要将他拉出来。
斯巴奇极其激烈的反抗,企图再把自己缩向角落,即使这只是个窄而浅的钟匣子。烦躁之下他一把握住那人脚踝向外拉扯。
对方终于开口了:“放开!放开别碰我——”
谁在乎你怎么想,他心里嘀咕着,手上继续使劲。直到另一道暗金色的影子闪在他面前。确切地说,有一条蝎子的尾巴在他面前,而蛰针离他不超过五厘米。
显然,他的视线重新转向的那条尾巴的主人,对方的眼里依然满是惊慌和恐惧,就像自己每次举起刀时,猎物的眼神一样。但是,“很高兴认识你。”他松开手后退几步以示无害,“现在我可以完全确定了。”
对方依然没有松下戒备,那条长长的蝎尾逼得他退出近两米。此刻那人才算稍微轻松点的样子将尾巴盘在身上。
他伸手解开自己的衣服扣子,此举又吓得对方一个激灵抬起尾巴。
“放松,放轻松。”他脱下外套又开始解衬衫扣子,“我又不会真吃了你。”
直到衬衫也滑落在地,他赤裸着上半身朝那仍在微微发抖的人笑了笑转过去。身后传来一声不敢置信的吸气声和几乎是死而复生般放松下来的喘息。
摸摸那些取代了皮肤的,金色的蝎甲,他没有转头而是高声说话,“我也叫斯巴奇·洛普兹,你好啊。我该说什么好呢?欢迎另一个世界的我?”
不过他看了看房间布局和窗外那看着就不像圣路易斯的灰蒙蒙的天空。
“或者说你该这么欢迎我。”
后面那人没有回话的意思,只有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他转过头去,对方正好站稳。于是他发现一个刚刚没来得及注意到的点,正好解释了为什么一个成年男人可以躲进这种稀奇古怪的小地方——“老天啊,你小时候是被虐待长大的吗?”
对方几乎是下一秒就再拉开钟匣企图钻进去,反应大得离谱。
看来是真的?他摸摸下巴思考。
“别激动,我只是随口这么一说。”他弯腰捡起衣服往身上套,没有什么道歉的意思。
他看起来多高?可能算上蓬松的卷发也不过是到他唇的高度,也许连170都没有。高领毛衣在他身上显得空空荡荡的,毫不怀疑的,那家伙肯定是瘦得只有骨头了。
“可以称呼我洛普兹,如果你对于喊自己名字比较介意的话。”他说,“斯巴奇,告诉我,这是哪里,什么时间。”
“柏林,8月25日。”斯巴奇轻声答到,“...2003。”
好的,他回到了同一时间的德国首都,而不是他的圣路易斯。等等...
“所以你是德国人对吗?”他大概能理解这一墙的钟和沉闷的布局了。
对方小心翼翼地点了点头。
哇哦,那为什么你有个实打实的英语名字呢?
洛普兹敲了敲头决定放弃思考这个问题,毕竟相对来说这可不是最重要的,至少没有怎么回去重要。
尽管这里也是“斯巴奇·洛普兹的小店”,但不是他的那个!不管怎么样要回去。自从意识到这点开始待在这地方就让他浑身不舒服。很难说,就像是自己的领域完全被另一个人占领改造了一样。
可实际上他自己才是那个闯入的不是吗?这点很是让他气愤,相信每一个走着走着从美利坚到了德意志的人都会有这种感觉。好吧,这种假设就是别人不可能享受到的。
不要提另一个疑似受虐儿童一般的...另一个自己?同位体?哦管他呢!
谁会想到的全美出名——至少本地有名,的恐吓犯的同位体是个去他...哦,柔弱的胆小的小可怜?
这种人是他最不乐意找的目标,他们太容易吓到了,完没有任何的成就感。
可是,这算什么?难道老天让他不知为何来到这的目的就是——来见证一下自己同位体的凄惨生活以唤起自己那点早捻成灰了的良知?
那算是愿望落空咯。洛普兹扣上外套的最后一颗扣子。此刻他只有满心的不屑和鄙夷。
是的,他们也许可以好好坐下来聊聊,但是这改变不了什么。就像那家伙的恐惧难以消磨一样,洛普兹瞧不起胆小鬼。
自大?也许这么形容自己并不夸张,洛普兹对自己的那些所作所为可没有付出过什么良心谴责或者惨痛代价,这一点足够他来鄙视这个被现实打击到只会躲躲藏藏的懦夫了。
也许是察觉到了视线里面过于明显的嫌恶,斯巴奇只是微微挺直身子,仍坐在钟匣里。低垂着眼睛看向地面,就好像不看对方他就不存在一样。
尽管,这不见得会让对方对他的印象好多少。这只是一种习惯。
寂静在此刻蔓延,双方并未觉得尴尬,海面的平静无法代表它底下的暗流,不是吗。
“所以,你对于现在的情况有什么想法吗?”洛普兹突然出声。
对方像是吓到似的抬头——直到现在洛普兹还没见他不在担惊受怕状态过呢——“...没有。”
他的声音很轻,就像沙漏中那些细小的沙砾。
“很不错。”他同样面无表情,“我也没有头绪。不过有些事我得再确认一下。”
“第一个,卧室,左手边的床头柜上有一束钢丝做的假花,提起来之后顺时针两圈可以打开暗门,对吗?”
斯巴奇的表情变得极其古怪,大概是那种自己用的头发圈儿突然放进玻璃柜展示的尴尬表情,而且,呃——那发圈儿还是起球的。
“实际上...应该是把底座逆时针转两圈...”他说。
“很不错的逆向思维。”洛普兹假装真情实感地夸奖。
斯巴奇表情更尴尬了。说真的,自己是不是干了件蠢事,这家伙看上去就不会区分讽刺和夸奖,哦,他不会真的以为自己在夸他...吧?
停,停,让思想回到暗门上。
“那么我猜你不是什么循规蹈矩的家伙,对吗?”洛普兹说,“不过那里面有化学实验台吗?”
斯巴奇朝他耸肩。
那么是没有。洛普兹气馁地想。
“第二,你有过犯罪记录吗。哦。我指那种会让某些穿正装的家伙砰砰敲门的记录,如果你从来没有被发现那不算。”他单手撑着下巴问。
啊,你说家里有秘密通道和暗门的人会是为了什么呢。好玩?
他双手环胸,沉默了片刻回答,“没有。”但是没等一会他又补充了一句,“...病历算吗?”
什么病历会被警局记录在案啊。
但是洛普兹没打算继续这个问题,可以看得出来对方这么配合是想尽快把自己送走,如果再继续问下去,他可不确定对方会不会因为被戳到痛点而又来一次突袭。毕竟斯巴奇现在抓自己的衣服的力道已经远远超过正常的抱胸了。
“行吧,那么第三——”洛普兹缓缓吐出一口气,“你的母亲,还活着吗?”
斯巴奇没有理他,就他们认识的几十分钟来说这算得上一件怪事。他做了个手势示意他让开,然后从钟匣里爬出来,反手关上门。
“她死了。”那个瘦小而胆怯的男人用一种前所未有的冷漠而僵硬的语气说。
“哦,哦。”洛普兹眨眨眼,片刻之后毫无障碍的接受了不同世界的相同设定之一,“好吧,我以为你是那种会让她搂在怀里又亲又抱的乖宝贝,毕竟你看上去,hmm,可怜兮兮的。现在看来我们也差不多嘛。”
斯巴奇听他说完了这段话,棕褐色的眼睛中盈满了自嘲的悲哀。
“她被警察击毙了,在她...谋杀了自己的丈夫后还试图掐死她的养子的时候。”斯巴奇是笑着说这话的,只是颤抖的肩显示出他并不平静的内心。
这让洛普兹难以置信地张嘴,“...操。”
这句话的信息量太大了,养子,谋杀,击毙。
“你很怀念她对吗?”这一次换真正的主人来发问了,“不,你的语气告诉我你在遗憾,后悔。”他肯定地说。
“你问的太多了,洛普兹先生,是不是该我了?”他的声音不温不火的很是轻柔。
什么样的病历会被警察记录在案?
“我只有一个问题,洛普兹先生。”他说,“在你的世界里,你的母亲没有在一个风雪的夜晚抛弃她刚刚出生的孩子。对吗?”
答案是肯定的,他已经从那人身上一切自己不可能拥有的特质里面推断出来了。
其实在发现对方是蝎尾而非背甲的时候,洛普兹就应该反应过来这么一件事实,那就是纯论攻击力而言,这个唯唯诺诺的家伙才是只能一击致命的毒虫。他的特质更危险,更显眼,不知道他是如何隐藏起来的但是——这意味着,他是更无法被接纳的异行者,也更容易对脆弱生命失去敬畏。
多么好笑的情节。荒诞极了——持盾之人存心迎接黑暗做了喜怒无常的剧目导演,负剑之人被荆棘围困伤痕累累却成了泥沼般恶意之下的笼中兽。
好一出大戏啊。
作者:唐木木
免责:随意
她迷路了。
自小在钢铁森林长大的人,一旦来到乡间田野,就像踏入杂草构成的迷宫,亦或是流入绿色的海洋。她环视一周,恍然察觉,自己似乎回到了原点。
可时间不等人,太阳已沉入地面,徒留昏黄的余晖带来些许光亮,月亮已高悬天空,只待夜幕的装点完成。
她叹了一口气,继续往前走。
远房亲戚在今日出殡,她是头一次参加乡间的葬礼。不过是途中稍有分神,回过头时,送葬队伍已不见踪影,徒留虫鸣在草间颂咏哀歌。
走了大半天,手机的电量只剩薄薄一层,与空白的信号相映成趣,而她调成的省电模式,现在看来,并无大用。
不知又踏出多少步,蓝黑色笼罩大地,远方由清晰可见逐渐变成模糊不清。口中干涩,脚腕酸痛,身体的疲惫让她顾不得环境,停住脚步,准备找个舒服的土丘坐下来歇歇。就在这时,远处终于出现一个人影。
那人似乎拿着一把铁锹,在土地中挖着什么,手臂一前一后挥动,用得吃力。
得救了,她禁不住露出笑容,快步上前打算问路。跨出几步后,她看见了茂密野草下摆放的物件。
长条的形状,有起有伏,并不规则,似乎是······人?
这里的土葬不用棺材吗?
她下意识感到不对,停住脚步。
躺着的身体陡然发出一声呻吟,证明他不是尸体。
但一分钟后,他就是了。
只见那人闻声扭头,高扬起铁锹,向下重重地砸去。
哐,哐,哐,
一下,两下,三下······
深色飞溅而出,浸染两旁野草的青。
铁器击打人体的声音砸入大脑,冲击让眼前一黑,身体僵硬在原地。
声音突然停滞,那个人影又将头转了角度,面部正对着她。
看到这一切的自己会被杀。
脑海中只剩下这一个想法,恐惧的本能让身体做出超乎寻常的快速反应,在大脑反应过来前,她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转身,逃跑。
沙沙沙沙,起初,奏响的是她的节奏,可一阵后,加入了另一个音符,田野中踩踏草丛的声响变大,融合。她不敢回头,喘息,心跳,风的呼啸,紧追的脚步,交织着,带着巨大的压迫力席卷而来。
风倒灌入嗓,像细碎的刀片划过咽喉,血腥气漫入口腔,每一次吞咽都能清晰地感受到喉间的干涩与疼痛。
她狂奔着,看不清脚下的路,一脚踏空,随之便是身体向前扑倒,狠狠地摔入土坑。
肾上腺激素曾让她短暂地忘记了身体的酸痛,可毕竟是一时的,运动惯性一被打断,疲倦便再次侵袭她的身体。土坑中的躯体沉重不堪,双手支在身体两侧,向上用力,却再次跌落。
呼哧呼哧的喘息声从身后传来,她急忙转过身,天空中连月亮也没有,只见一黑影在上方,居高临下地看着她,身体微微起伏似乎在平息奔跑后的气息。
血腥气混杂泥土潮湿的腥气萦绕在鼻腔,血液从他的下颌角滴落,他用手臂在脸上擦拭,却将液体抹得满脸都是。
每一滴血,都昭示着死者的生命。
“我不会杀你。”黑影说话了,是一个沙哑,仿佛被小刀剌过的声音。她听不出情绪,却觉得比任何冤魂的声音还要骇人。
那人向她伸出手,嘴巴开合,似乎还在说什么,灌入耳中的,却是诡异的“呃,呃,呃”声,像有什么在无形中扼住他的咽喉。
他顿住了,停在原地,她从那难辨的音调中仔细听出一个字——“命”。
命?她便不信命。
那人紧握着铁锹,缓缓地向后退撤退,半躬着身体,似乎随时都能朝她扑过来。
他会离开吗?他还会杀我吗?如果不杀我,又为什么要追上来?
铁锹在泥土地上拖出极长的痕迹,她的身体肌肉紧绷,浑身的毛孔张开,汗水沿着毛孔沁出,渗透衣衫,浸润皮肤,寒冷刺骨,她抖了一下。
那人举着铁锹,猛地朝她冲来,短暂的平静瞬间荡然无存。
猛烈的危机感刺入大脑,她下意识向旁一避,堪堪躲开一击,再次跌落于地。石块划开脸颊,殷红的血液顺着伤口流出,向下低落。
铁锹插入泥土中,那人握着木柄,使劲向上拔。
生死存亡之际,只有一个人能活下来。
生的本能让她化为野兽,她极快地爬起,抓起棱角尖锐的石块,用尽全身力气向那人后脑勺砸去。
一下,两下,三下······
深色的液体从他身下漫开,他挣扎几下,不动了。
四周静谧而黑暗,像世界闭上了眼。她跌落的土坑周围,是一个又一个凸起的图包,前面插着木板——这是一片坟地。
铁锹,土坑,黑夜,一切似乎在冥冥中已准备多时,在没有比这里更合适的埋尸地点。她不熟练地使用这陌生的工具,将土坑挖的更深。
那黑影呻吟一声,她高举手中的铁器,向下砸去,扼杀那人最后一线生机。一切已无法回头,她像是预感到什么,头向身旁偏了偏,随之看到一个正对她的身影。
那人转身就跑,恐惧瞬间驱使她追上,她看着那人跑过熟悉的道路,便急忙抄直线追赶,最终,看着那人跌入土坑。
好像有哪里不对。
喘息中,她抬头,映入眼帘的是无数土包。她后知后觉地发现,每个土堆的形状,每一个安插的木板,竟像复制粘贴般没有差别。
夜的寒意沁入身体。
这是她的荒冢。
作者:【十二招】庸某人
类别:原创
备注:本篇为coc官方模组《追书人》的后日谈,基本是自家pc和npc朋友的故事,存在对原模组的魔改,涉及部分模组内容与结局的剧透。标题为意大利艺术家安尼巴莱·卡拉奇1584-1585年绘制的一副油画。
mode:笑语
等几天后杰克再收到托马斯消息的时候,对面递过来的口信类似于“哥们带你吃顿好的”,那杰克必然不能跟兄弟客气,托马斯把地点约在了金博尔宅两个街区开外的牛排餐厅,想来是个不错的餐馆。
事实也的确如此,不枉杰克穿得比较正式,他掏出了自己作为水手来说已经养护得相当好的衬衫领带,托马斯也打扮得差不多,只是显然这人的衬衫比水手穿得要新且板正得多。
菜单琳琅满目,杰克压下他好悬没吹出来的口哨,水手的臭毛病,砸吧砸吧嘴,脸上是爽朗的笑眯眯:“老兄,没跟你开玩笑,我真不跟你客气了?”
“噢!不用替我省钱!”托马斯率先点了价格栏里最贵一档的牛排,“你这回帮了我这么——”说到一半他显然不想再提这件事,话头咽回去再重新捡起,“真的老兄,真的。不用和我客气。”
话说一半也好。杰克把眼神放回菜单上。
他和莫顿警官都没和托马斯说实话,道格拉斯最后的样子除了他们无人知晓,秘密经由他们两人承诺,无声息地回到墓地厚重的石板下。
这餐馆果然足够好。
白色喷香油滑的奶油蘑菇汤,上面撒着一点脆面包丁,同时还配着一只小篮子,里面是新鲜出炉麦香芬芳的面包卷。主菜就是托马斯刚点的牛排,厚切肋眼,小半米宽的巨大餐盘足够两个大小伙子吃到世界末日,肉本身更是外皮焦脆,甫一切开,鲜美的汁水从纹理间汩汩留下。他和托马斯都不喜欢生食的味道。
配菜是黄油煎过的豌豆,显然是时蔬,另外还有加了肉豆蔻的土豆泥,和着蘑菇汤汁吃美味绵密到舌头打卷。甜品则是柠檬蛋白派,雪山一样堆积起来的纯白色蛋白霜——在禁酒令横行的如今,人们的热情转向了甜品这种东西,于是一个二个的美味糕点都拼尽全力地引诱着食欲。
饮品,哥俩人根本没要,汽水么不够劲,特别饮料么这家正式的餐厅做得又不够特别,至于咖啡?噢,维持体面就得了,有这肚子不如再多吃两口牛排。
托马斯吃得直打饱嗝,杰克也没比他好到哪里去,衬衫的扣子都被撑起来,水手搓着自己的肚皮,心想果然还是应该点个饮料顺一顺,心念间就听到托马斯招了手:“嘿侍者!我们需要两杯冰水!”
杰克哈哈笑起来。
等待冰水要不了多久时间,杰克坐直身体,撑着下巴大量周围人,远洋出海每次动不动就是数年时间,当然休假离岸期也有足足数月,杰克乐得在不同环境中遇到不同的人,鲜活的人,毕竟他和托马斯就是这么熟悉起来的。
“嘿杰克,兄弟。”他看见托马斯也望向一边,话说得不是很痛快。
“这次真的谢了,但是……但我不知道,这事儿真就算这么过去了?”
到底是来了,杰克心想,也是,他怎么可能在今天这顿还人情的饭局上不提起他叔叔的事情呢?
“噢老兄,你也发现了,书没再少过。”杰克歪着头,手还是撑在下巴上,“我和莫顿警官都告诉过你结论,既然今天你请我吃这顿饭,就说明你也认可了这个结果不是吗?”
“对……是这样,但我……我就是停不下来地想。”托马斯无意识地摇了摇头。
“好吧。可以理解。”杰克习惯性地耸耸肩膀。
两杯冰水由侍者以托盘送上了桌面。
“是什么让你觉得这事儿没完?你想找书,现在也确实不再少了,对吧?又或者说,因为最终,还是没找到你老叔可能还活着的线索?”
杰克把冰水贴着桌面送到对方眼前,托马斯低声道谢,一只手握上了水露凝结的冰水杯。
“我不好说。”
“老兄,托马斯,这话我说出来可能不合适,但其实你也明白吧?你跟你老叔真有那么亲?”
托马斯转过来,眉毛鼻子皱成一团,脸上是种憋闷又别扭的表情:“就是这个啊兄弟,就是这个啊!”
“他除了我没剩下别的亲人了,兄弟,我不挂心?我哪能不挂心?!”
不能停下来的惯性困境,微妙的道德压力,托马斯迫切地想要消解这悬而未决的焦虑不适,因此他只能不停探究,追问他所委托的人,直至收获一个足以成为句号的明晰结论。
我的朋友啊,你就没想过,你叔叔就是不想让你知道呢。杰克盘了盘自己的寸头,咕咚灌了一口冰水。
“警察说你老叔已经死了,你不信。我和莫顿警官呢,你所委托的我俩告诉你的结论,你又觉得心里不踏实。”杰克抹了抹手上的水,换了一边撑住下巴,“来吧老兄,断联的亲戚而已,又不是欠债——你明知道你老叔是个可以靠着看书就活下去的人,对吧?”
书。
书确实不再无故丢失了。
侍者的托盘上这回是端正的账单,他们支付附后留下小费的硬币,两个街区,托马斯邀请杰克往金博尔宅的方向散步同行一点距离。
杰克点点头说好啊好啊,俩人于是从方才的餐品一路聊到杰克遥远的下一个假期,微风飒爽地拂过,托马斯突然说:“兄弟,你说他会过的好吗?你总去别的地方,去了别的地方的人,能过的好吗?”
“噢,多么显然。”杰克一胳膊压住托马斯的脖子。
“自由,老兄!自由——!你还有什么可问的!”
托马斯被挤的东倒西歪,摇摇头,笑了一笑。
“对,我再没什么可问的。”
—F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