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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正文:
一、命
我是个算命的。听到这句话,你是不是想说,我是个骗子?或者,我算尽了别人,却算不清自己?
有时候,我自己也这样怀疑。我从小就饱经生老病死之苦,母亲因难产而死,父亲续娶,继母性情凶恶,我饥一顿饱一顿,缺衣少食,就这样长成了少年。我继母也生了一个弟弟,他眼里就跟没有我这么个哥哥似的。那天,我记得很清楚,我继母要送我弟弟上学去,却叫我去放牛。我躺在柳树下,肚子里直叫,又没有东西可吃,只好倒头去睡,醒来时却发现牛不见了。我找遍了左邻右舍,前村后村,连条牛尾巴都没看见。我知道,回到家里肯定要挨上父亲和继母的一顿毒打。想到父亲柳条鞭子的厉害,和继母的洗衣棒槌敲在孤拐上的滋味,我就打战。可是又不能不回去呀!要是我耽搁了,只怕会挨得更狠。于是我只好就这样,拖着两条腿,战战兢兢地走回家去。
可是继母和父亲都不在家。我只看见床上放着件崭新的褂子,大概是给弟弟做的吧。我忽然觉得悲伤起来,人家这么对我是应该的呀,我不是人家的儿子呀!或许我注定就要被这些人折磨死。都是命,是命要让我穿着这样破旧的衣服,光着一双脚,脚底满是扣子大的老茧,一直走到死路去。
可就在这时,我脑中突然一转念。大概命就是要这样驱使着我,但假如我偏不那么走呢?它要看我穿着小到吊上膝盖的裤子去死,可要是我……要是……
于是我脱下了自己的破衣烂衫,换上弟弟的新衣服,偷偷拿了家里的一些钱,就从那里逃出去了。我想到镇上去,却在路上遇到了一个算命的瞎子,我想何妨一试,后来他就成了我的师傅。
我师傅不是什么重要的人。你会注目瞎子吗,因为觉得他们不会看见?那他也不是真瞎,所谓的两只翻白的眼睛也不过是放进了我给他摘的花瓣。他对我还算过得去,没有理什么“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话,很尽职责地教了我算命的窍门。后来,一家客栈的寡妇老板娘戳穿了他扮瞎子的鬼话,他就留在了那儿,叫我吃了他俩的喜酒。我不爱当小二,就辞别了他,只身云游四方。
我不再是那个打着赤脚逃走的孩子了,我算了许多人的命。但静下来仔细想想,我却还是感到困惑。我从命的窥视中逃走了吗?还是它暂时把目光从我身上转开了呢?我算到的那些东西是真的吗,我花了大力气刻在脑子里的那些金科玉律,口诀歌谣,就是命运的守则吗——还是它随口呸出的一口唾沫呢?
我想往东方去。去年的冬天我就有此打算,现在,我还是在路边走。一条不大不小的黄土路,有疏疏几条车辙,从路边的林子看出去,可以瞅见湿润的田地和柔蓝色的长河。
有个和尚在路的那边诵经。我这才看见,这边的林子还掩藏着一座不大的寺,寺名“菩提”。我觉得有几分口渴,便上前问道:“师傅,我走了长路,不知道能讨口凉水喝么?”
和尚睁开双眼,道:“可以,请这边来。”
我进了菩提寺,喝了他一杯茶,他又请我歇一歇。他虽是个和尚,倒不拘束。寺虽然不大,但是看佛前香灰与蒲团,知道也不算香火冷清。和尚法号灵犀,知道我是个算命的后,忽然来了兴致。
“施主,你给多少人算过命?”
“大约总有几千个吧。”
“都是些什么人?”
“有男,有女,有县令,商人,衙役,婊子,小姐,丫头,老头儿,老太太。”
“那施主,你一次算命,要多少钱?”
“四十钱一次。”
“那,今天小僧就请施主你算一次命吧。”
我颇觉得诧异。“灵犀师傅,是你要找我算命吗?”
“不。”他笑了,“我们佛家,不信宿命,只信因果。施主,这边请。”
我跟他到了后院。一带粉墙低矮,翠竹潇洒,沿墙开了几块地。顺着他的手,我才看见在墙角,有一个兔子洞。他伸手进去,捧出了一只极小的灰色兔子,举给我看。
“施主,你给人算命,那也能给兔子算吗?”
“可以。”我连忙说。倒不是我夸口,我师傅教给我的窍门儿很多,不止有八卦阴阳,观气色,排八字,求签打卦,测字占星,我都懂得一些。“但灵犀师傅,你不信宿命,却让我给这只兔子算命,是有什么讲究吗?”
“这兔子原先是一窝,住在后院的长草中。只是我师父见后园久荒,就吩咐我把它开辟出来——也就是如今这副样子了。兔子失去了遮挡视线、庇护它们的草,便一只一只地,渐渐被苍鹰捕捉殆尽,如今只剩这么一只孤雏。”
“我不信宿命,只信因果,但因是我等僧人开荒,果是兔子被鹰攫取。我虽然于心不忍,可是苍鹰与兔子同为生灵,不能有所干涉。所以才请施主你来看看,它的命到底如何?”
灵犀师傅仍在地下蹲着,我就也蹲下来,瞧瞧这只兔子。它是毛绒绒软绵绵的一团,一动不动,只是微微地发着抖。两颗灰色的圆眼睛仿佛是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如此幼小又可怜的一团血肉。
我心头一动,答道:“灵犀师傅放心,这兔子……会好好长大的。”
他摸了它两下,小心地把它放回去,笑道:“那就借施主的吉言了。”
我们站起身,我向墙外望去:“灵犀师傅,外面种的是什么树?”
“是杨树。”
“假如全种上樱桃,那倒是很好。”
灵犀一笑。“樱桃树能结果子,当然很好。不过,这也是施主算出来的吗?”
我但笑不语。
谢过灵犀师傅的茶水后,我拿了钱,他送我到路边。我走了几步,又转过头去看他,他仍合掌站在路边,闭目喃喃地诵经,怎么也看不出来他有那种怜惜弱小的慈心,更会叫人忘记,他是个和我差不多年纪,而且英俊端秀的青年男人。
这不是什么好事。我没有掷钱,也没有掷珓。我是完完全全地看到,感受到了。兔子会活下去,那里有片樱桃林,而他的身边会有一个女婴,名字就叫芳樱,她的力量太大——她难道会把他毁灭吗,就像鹰天性就是杀戮一样?
我相信我感觉到了命。总算轮到我窥视它一次了吧?可是我怕得很,不知道自己要走多久,我只想赶紧逃到东方去,却不敢断言自己走在什么路上。
二、人
上灵下犀,这法号不好,因为灵犀一点通,未免聪敏太过,反而会使人易受蒙蔽,慧根浅薄。
这话是师傅评我的,我却看得很开,今生蹉跎过,那再修来世,也就是了。师傅听了我这样说,倒也不生气,只是摇摇头,一个人往禅房打坐去了,他不愧是个得道高僧。
我有时会想,我今生做了僧人,那也说不定是前世打了多少坐,念了多少经,乃至于捐了多少功德才换来的,若是我今生不修缘,不矢志成佛,那倘若来世再入了那滚滚红尘中可怎么好?多少贪嗔痴怨,五蕴六尘?可也得清心寡欲,善自修持。
但我不想念经的时候,就觉得我着实已犯了许多戒,再犯一条,也就好像柳叶落到已被落叶铺满的水面上,是九牛一毛的添头。说不定我下一世会投胎成一个女人,即使落发剃度做了比丘尼,比我如今还要勤奋地持戒,也是永世成不了佛。
女人不能成佛。男人有七宝,女人有五漏。话虽如此,其实我并未看出己身宝贵之处,至于女人,我见过的数目比未南飞的大雁都少。
又是一天早上。我照惯例做完早课,就去后园那里。一到了那,灰色的兔子妙妙就朝我跳过来。它有四岁,养得肥肥的,聪明又听话。我给它取名妙妙,意为“妙哉妙哉”,因为我觉得天女散花还是不足,再加以赞叹,手舞足蹈,那就无瑕可指了。
我把它抱在怀里,抚摸着它。
突然有个清脆的声音从上方传来:“它叫什么名字?”
是个女人。我虽然没见过几个女人,但总还见过男人。这其中的差别,相去不可以道里计。
我说:“名字是自称,兔子不会说话,又怎么会有名字呢。”
女人嗤地一笑。“你不是个老实和尚。”
“坐在树上的女施主,怕也不是什么正经施主。”
“你们和尚专爱打机锋,牙尖嘴利的,我是说不过!但出家人不打诳语,你可不要骗我。”
“小僧怎么敢,小僧倒是要谢女施主,没有坐在那些樱桃树上。它们才迁来没几年,小僧还指望它们开花结果。”
“它们会开花啊?”她显得有几分怀疑。
“女施主不是说过么?出家人不打诳语。”
她用那双眼睛瞧着我。妙妙如果真能口吐人言,那一定要对着这两丸美玉大喊妙哉妙哉。
她轻轻巧巧地从树梢一跃,就稳稳站到了墙头。
“对,但如果你是个在家人,那你嘴里的谎话,只怕数都数不清。”
我不必当个在家人就能做到这一点。不过,这点不必解释。她一来,我嘴里的话就变多了,这才是大事。我想,下辈子我大概真要去做个女人了。
“女施主,”我问道,“你会轻功?”
“一点点。”
“那要小心,不要摔下来。”
“要是摔下来了呢?你这地方,可是偏僻得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也没个郎中大夫,到时候只怕要劳烦小师傅了。说起来,我还不知道小师傅的名字。”
“要是摔下来了,那小僧又要询问一番女施主,譬如女施主究竟为什么要坐在树上,窥探本寺——小僧法号灵犀。”
她嘻嘻一笑,纵身便跳。我看清她穿的是双淡淡鹅黄的绣鞋,缝了米粒大小的珍珠做出花样。
“小师傅,我问的是你俗家的名字。你总不会忘记了吧?”
“施主,一入佛门,六根清净,四大皆空。不知道施主为什么要问这个?”
“我看你长得很像我的一位故人。”
“不知是谁?”
“我未嫁的丈夫。”
“女施主,”我大惊道:“这话可不能乱说!小僧自幼出家,什么未婚妻子是决计不可能有的!”
“哼。”她似笑非笑地盯着我,把我弄得心头发毛,这才从鼻子里出了一声,抬脚便走。不过走了三五步,忽然又转身凑了过来。这次,她的鼻尖实打实碰到了我的脸颊。冰凉的一点,像随时会化似的。“我的俗名叫袁呈。”这一句却又伴着暖热的气,云一般飘在人的耳畔,熏得发痒。
我不寒而栗,悚然地抬头去看她,彻底打灭了那些似有若无的心思机巧。她却勾着嘴角,投来一眼,这回真的走了。
自这一次后,袁呈常常来访。我并没有什么办法避开她。闭门谢客是不可能的,因为她身手矫健,要翻墙,开门,开窗,毫无难处。我的师傅年纪渐长,花在我身上的心思并不是很多。于是她就这样,登堂入室,不拜佛,不烧香,结鬟插戴,站在我面前,不屈不挠地打探。
她当然已经知道,灰兔子的名字叫妙妙。顺带也知道了我当年请人算的那一卦。“这人既没用金钱,也没叫你抽签,一只兔子有什么气色,别是他说了句吉祥话哄你吧?”
“他说的是真话。你看,妙妙都这么大了。”
“即使是真话,也保不齐不是信口胡说、凑巧蒙对的真话。倒是你,你们佛法禅宗把算命占卜看作邪戒,你却是为什么要信这些呢?还是说,你不信佛?”
“女施主……”
“叫我袁呈。”
“袁呈。”我只好说,“你说笑了。我自幼修佛,焉有不信之理。”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你连所见都不能勘破真实,何况佛法经书。”
“那是自然。”我心平气和地说,“倘若这个年纪就已经能勘破真实,小僧便会明白,红粉骷髅,又怎么会和你攀谈呢。”
袁呈被噎住,反而回嗔作喜,露出一个媚笑:“所以,你还看不破。”
“女……袁呈,小僧并非你的未婚丈夫,这话小僧说了已有数次了。”
“那又怎么样呢?我并不是因为觉得你像我的未婚夫才屡屡来找你的,而是因为你让我喜欢。”
“慎言!”我脸一阵发热,却被她抢白道:“你是觉得你做了别人的替代品吗?可是,你又怎么能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一个人呢?”
说毕,她就吻了上来。我推拒不得。
事情完结后,她还要和我相约,就定在三天后。
晚上我想了很久。她是个如风如影、捉摸不定的女人,而我是个破了戒的和尚。或许我此生注定无法成佛了。不过世上做和尚的人很多,其中,曾经有妻有子者有之,杀人放火者有之,奸淫妇女者有之。我只犯了这一次错。如果为此跌进那十丈软红中,那才是不值。我决定自己不再见她了。三天后,我没有赴约。
她跑来找我。头一句话就是“你为什么对我失约?”
“袁呈,我是个和尚。”我答道。
她的嘴唇动了动,忽然又扑上来亲我。她亲遍了我的嘴唇,鼻梁,眼睛,眉毛,额头,还想再往下,我推开她:“我已经错了一次,不能再错。”
“是,你已经错了一次,那再错一次又有多大区别?”说着,她就去解我的衣服。我攥住她的手腕。
“袁呈,你不明白吗?或许是没有区别,可我不愿再错。”
泪水从她的眼中涌出,依然是如此碧清的一双妙目:“世上有多少僧人?恒河中的一粒沙,对你的佛祖而言有多大区别?可是你对我却……”
“袁呈,是我对不起你。”我答道,“但我修佛不为佛祖,我为修来世。”
“修来世……你记得自己的前生吗?那人于你,不就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吗?”她愣愣地问。
我不能回答她,我估计了多少我前世的功德。于是我只能这样回答:“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前尘缥缈,然而总归是在,袁呈,我们前缘已尽,如果今生缘未尽,那来世再谈吧。”
她举起衣袖,静静地在烛光下拭泪。
她走后没有再来,我得以继续我的修行生活。每天仍然那样,到后园去看一看妙妙,眺望粉墙外的天空。
一个月过去,又是一个月。由冬入春,初夏时分,樱桃树第一次开花了。它有一股极淡的粉香,朴素无华的样子。
早课后。我喂完妙妙,又去路边诵经,却突然听见一阵哭声。依着声音寻找,竟然在一棵樱桃树下发现了一个女婴。她裹在淡紫色的襁褓里,哇哇地哭着,我一时间手足无措,只好等在那里,希望有个人能来抱她。
但是没有。最后,我把她留了下来。我心里似有所感:她的眉眼,她的笑容,都那么像一个人。我不敢去细想,红尘太深,稍不留意,便会沉溺其中。
或许她身上流着我的血,可我仍让她姓了袁。因为是在樱桃花下捡到了她,所以,她的名字就叫芳樱。
三、天
不得不说我遗忘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假如你是神,那你一定会理解我的,我们活得太长了,失去了记住一些事的心情。你不是神吗?那么,倘若你修得我们这些心境,说不定你也可以修炼成神——虽说我之所以是神,并不是因为修炼,而是生来如此。
我有一切。如果一切都任我处置,那么,即使他们没有写着我的名字,我想那也就是我的。
这样看来,我也一定拥有灵犀。或者岑适。或者林景龄。或者张寅。或者随便我爱怎么称呼他,因为一切都是我的,我有权利命名。
有一次他年纪很轻就死了。只有二十几岁,还未娶妻。我去看了很多次他的坟,立的碑渐渐歪斜,终于有一天,我去看的时候,发现它倒塌了。我想到土中他骨殖的虚影。
那也是我的。但我却不能有所为。
我也有我的责任。因为一切都是我的,所以我要保护它们。我小心翼翼地制作,修补,防护,这些过程是孤独非常的。
我遇到过很多人,把他们都忘记了。但我却还记得他,也许是因为他那座倒塌的墓碑,和在夕阳、疾风下,我渐渐明白我无法挽回的那些灰暗。我看到他,一次又一次地,挤出产道,被不同样貌、同样疲惫的汗涔涔的妇人接在手里,把他按上她们鼓起的乳房。我看到他鱼一般张开了嘴,哇哇大哭。我看到他慢慢地长高长大,有一天抬起眼睛来看看我,看看飞鸟之上,云层之上。然后他把眼光放了下去,他娶妻,生子,融进攒动的人群里,像水滴进大海那样杳无踪迹。然后在某一天,他死了,他的血液停止流动,在他的身体里干涸。所有这些旧的灵魂,所有的如藤般密密纠缠的缘分,一丝光也透不进来,剪不断,理还乱,于是我又明白,他是我的,但不只是我的。
于是我终于心血来潮,服从了我一时的冲动。
男人们的身体,感觉总是相差不太大的。但至少在那一天,他给我的感觉无比清晰。我几乎忘记了我有一天也会忘记他。我想:袁呈,灵犀,缘承灵犀,这段缘分是我写就的,他属于我了。
但他却对我说:“我不能再错。”
我哭了。我求他。我不知道要怎样向他说明。谁见过佛?为什么要为了那些虚妄的谵语而拿“来世”来搪塞我?他有几千几万,没有尽头的来世,世界生灭,死者再临——而我呢,我有什么?易逝的水与火,和茫茫的灰色的广漠?
他用静默把我赶走了。
而我在一天之后又回去,闯进他的房间。大声道:“灵犀……”
接着就愣住。是那个老和尚,他的师傅。
他朝我手掌合十,俯首行礼:“女施主。灵犀不在,他去后园看兔子了。”
我转身就想走,他叫住我:“女施主。”
“那些事情,老衲都知道。只希望女施主能高抬贵手,放过老衲这个唯一的弟子。”
我垂首片刻,道:“大和尚,你不要把我说得像什么邪魔外道。什么高抬贵手,什么放过?你知道些什么?”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灵犀愿意许下他的来世,女施主难道还不满足吗?”
满足?我呵呵笑了两声,脱口说道:“来世?大和尚你不要得寸进尺!有今世必有来世,既然今世已在那前世有何不可,他要抵押来世给我,你又怎么知道他前世没有抵押过!不只前世,”我喘一口气,“他抵押得太多,早就是我囊中之物了!”
老和尚猛然抬眼,眼里满是恍然。我心生不祥的预感,还未来得及再说些什么,就听到他缓缓道:“女施主,你怎么能够确定,前世的他就是今世的他呢?”他抬手止住想插话的我,续道:“女施主,刚刚是老衲估计错了,但你所说却令我大有所得……他前世已把今生许给了你,可是他并没有前世的记忆,前世今生有何相关,女施主,你又怎么能说,他们两个是同一人?”
“胡言乱语!”我厉声喝道,“没有记忆就不是同一个人吗——”
“当然!”他断言,“女施主,人因记忆得铸造——”
“人因行动得铸造!”我厉声道,“倘若是你,倘若我叫你忘掉你所有记住的东西,难道它们不曾发生吗,难道你这老和尚就不是这等可憎模样了吗——给我忘!”
他立时闭上眼睛,嘴角抽动,脸像被火烧似的抽搐起来。我硬生生控制住自己把他那个光头敲个稀碎的冲动,转身便走。他却在我身后,发出痛苦的、越来越低的声音:
“他什么都不记得……他已经改变……他是另一个人……”
最后,火哔哔剥剥的响,他的声音熄灭了。
我心里满是愤恨,直奔后园。灵犀就蹲在那里,耐心地抚摸着兔子,它是一大团灰扑扑毛绒绒的毛球,三瓣嘴一动一动的,在仔细吃着青草。
或许会有那么一世,它是人而他是兔子。
我想,人太多了,我丈量不尽。但我可以把他们标记为一个不断不断再来的人吗?记忆,这些别人灌输进他脑中的东西,也足以作为判断他是否改变的证据吗?记忆不断在变动,如果我有了新的记忆就不再是我,那我活得太久,遗忘得太多,难道有人会认为我不断地更新,不断地成为另外一个人?今天的我和昨天的我也是不同的,婴儿和成人也是不同的,失忆的人和记忆完整的人也是不同的,一块泥巴待在河底或者被挖掘起来,烧制成佛像,难道这就不是同一块泥巴?记忆不过是印象。不过是经过大量歪曲捏造的镜子里的虚影。不过是没有真实性的、海滩上的指印。
我后退一步,在原地坐下。灵犀已经不见了,他走了。
我摊开手掌,看着我的掌心,慢慢地缩小,慢慢由光滑无痕生出掌纹。
那也无妨。我活得太久了,太孤独了。我几乎感到厌倦,不再想要无限期地等待他从虚空中游到现实,然后在我的眼睛里再次消失。
或许这次真的会有所不同。他已经抵押了那么多,那么多前世,来世,只差一个今生。
我站起身,踉踉跄跄地朝那片樱桃林走去。我感到我的身体在一点点改变,在减少,变化,回归。
但如果我也是一个全新的、在一瞬间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一切会有什么变化呢?如果我也是那个老和尚老眼中的一个不会再来的人,如果我也做了他手里的兔子,如果这一切都颠倒了。
树还年轻。我的身上还残留一点未隐藏的力量,借助它,我预感到我的新名字会叫芳樱。
notes:摆烂后的发泄性写作,总体写得还挺顺的,灵感来源是紫萱和徐长卿,b站评论总是重复“他们三个(指徐长卿的前世)不是一个人”,使我联想起某篇重生文里的男主1认为重生前的男主2遇见的自己和自己不是一个人,认为自己只是个替身并且吃醋抑郁,我不解,我大为困惑,我想到某些人,他们认为某些有处情的人或者说处情本身就是对sex经验匮乏的自己感到的不安焦虑缺乏自信,我十分迷惑,不理解人们何以如此割裂,如此双标,如此热爱臆测。但我又联想到人们对于be美学的盲目追捧及自我感动。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人类的缺点真是层出不穷,使人无语,如入鲍鱼之肆,竟然有着不一样的臭味。
作者:巫念桃
评论要求:随意
a的师傅是一位民间乐人,眼盲,a便抱琴跟在师傅身侧,分给师傅一只眼睛。二人走街串巷,并无固定的落脚之所。师傅年轻的时候,尚弹得一手好琴,有一些矜持的架子,常常出没于当地一些达官贵族、富庶之家的清宴,a在一旁闭眼作壁上观——一个清秀洒逸的大瞎子和一个可爱的小小瞎子,往往能勾起妇人小姐们的恻隐之心,获得更多的酬劳。现在年纪大了,师傅腿脚也不甚便利,饮宴上另换了一批俊秀风雅如夏竹的乐师。如今师徒二人什么红白喜事婚丧嫁娶,哪里有活儿就往哪里跑,也不拘于琴,什么都干,a甚至听过师傅吹唢呐。
a长年累月地跟着师傅跑,并没有被熏陶出什么音乐才能,故事倒是天南海北地听了一堆。后来的后来,在某个下午,微风拨动帏幔,室内还带着一股冷意,望着满室沉沉的春光,a想起某一次师傅带着自己长途跋涉,路遇饿殍,师傅停下来,取琴,调音,弹奏安魂曲。又取出唢呐,把脸吹得涨紫,乐音也似乎有点走调。a取出包裹里备着的纸钱猛地一抛,盯着圆圆的白色纸钱被高高撒出,又飘飘然落在尸体旁。就是这样,就如这满室圆滚滚、飘飘然的光。简单的仪式完毕后,二人对着尸体长长鞠躬,往南方去了。
师傅说自己以前梦想成为一位有名的乐师。a问,为什么不是天下第一有名的,师傅捋了捋并不存在的胡子道说,我听过更美丽轻盈的琴声——乐声引来百鸟,催发百花。也见过更刻苦钻研的乐师,十年闭关方成一曲。这些年走南闯北下来我深知自己论天赋、论毅志也都不过尔尔,弹琴,只是因为自己习惯了琴,混口饭吃罢了。有名的琴师,能带着你吃到更好的饭。如今呢,我只希望自己能平平安安地老死。你呢,能找到一个混饭吃的营生。
可惜就像师傅没能成为有名的乐师一样,他也没能平安老死。起因是一位荒淫无度、暴虐无道的皇子听腻了宫廷宴乐,下令召全城乐师三日内入宫,无论年龄、乐龄、知名度,入宫即奏乐,一直到皇子满意为止。
这个消息传到师傅耳朵里时,已经过了一天。第二日,师傅院落里坐了一整天。a道,要不我们逃吧?师傅摇摇头,又能逃去哪?第三日,a起床时,师傅已经不在了。a起初以为师傅逃了,却并不感到难过。后来看见师傅的琴还挂在墙上,后知后觉地松下身子舒了口气。但转念又想,师傅不如逃了的好。a细心地调试师傅的琴,随意拨了几下——难听。清扫院落,对着花花草草讲故事,讲到红艳如鸽血夕阳铺满天边,师傅回来了——带着他血淋淋的断掌:“思来想去,我实在不想违背自己的良心,替——那样的家伙弹琴奏乐。只是我这么做,连累了你。我拖人算了一卦,你现在取琴赶去宫城,还有活路。”
a是最后一个抵达宫城门口的,彼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月亮高高挂着,真是风清月明的好天气。眼泪已经干了, 在脸上结了一层薄薄的膜,有点痒。
a听到悠悠的乐音,却见不到任何一位乐师。抬头,传闻中荒淫无度又暴虐成性的皇子正站在宫墙之上、月光之下,年岁不大,面若好女,一袭白衣松松拢着,乌黑的头发披下来,远远看着,当真是愿随月华流照君。
“你来晚了。”声音也与女子无二。
a一路背琴疾走,此时觉得十分疲惫。遂把琴在一旁,自己蹲坐下来:“敢问——他们呢?那些先我而来的乐师,他们去哪儿了?”
“死了。他们演奏的都是些庸俗不堪、呕哑嘲哳的乐曲,扰乱人的情感、折磨人的耳朵、增添人的烦恼。你呢,你要为我演奏什么呢?”
a只好诚实地说自己并不会弹琴,只会讲故事。“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讲故事,很多故事。大概会比乐曲来得有意思。”
于是a暂时留在小皇子身边,像一千零一夜里的山鲁佐德,给小皇子讲千奇百怪的故事,什么南海有鲛人泣泪成珠、其油可练成长明灯啦;大陆的南边有日光之城,城内人均无影子啦;天上有十个太阳,后羿射掉九个给嫦娥串项链啦;讲牛郎忘恩负义剖开老黄牛的皮最后在过鹊桥时掉下去摔死了啦……偶尔a也会讲自己和师傅走南闯北见到的人和事,讲饿殍遍地、讲易子而食,讲自己刚入宫时那夜,夜空中飘荡着的乐师幽魂,他们在月夜下奏曲高歌。a发现,小皇子的民生认知连稚子都不如。他从未出过宫城,虽身为皇子,却并未接受任何王道教育。
小皇子拜见老皇帝时,a也跟着,停在层层叠叠的纱幔后面。
只见小皇子散着长长的头发跪在老皇帝面前。“父王。”“你又忘了。”老皇帝放下茶盏,盯着低眉敛目的小皇子。小皇子从善如流地改口叫“阿君”,伏在老皇帝膝前。他的脸朝着a的方向,透过层层叠叠的湖蓝云纹软幔,像一轮新月倒映在水中,朦胧皎洁的样子,披散的长发恍若水中藻荇。
a低下头,想起关于这位皇子的一些传闻。这位被老皇帝当作女性使用的皇子,有着乌黑茂密的长发,披下来的时候,像极了他已故的母亲姜姬。这位著名的美人在将死之时,隔着厚重的帷幔与她的老皇帝告别。声音躲在帷幔后面,如珠玉在壶,有种空而脆的质地,她请陛下离开。姜姬重病已久,憔悴非常,自她病重以来,就再未与老皇帝相见。如今离去之时,又谢绝老皇帝再见一面的请求。三个时辰后,姜姬贴身宫女带着泪痕走出来,跪下,高高举起手里捧着的枯萎的芍药花瓣。据她所言,这些花瓣是姜姬所化而成。老皇帝遂把疆域内所有的芍药都移植到宫苑之内。
老皇帝曾派人去寻找与姜姬相似的女性,或眉眼、或鼻梁、或唇齿、或背影、或笑貌……这些姜姬的手办被收入后宫,很快就落灰了。这个只有有三分像。那个有五分。有更像的吗?有更像的吗?这个有七分。那个九分。没有更像的吗?没有更像的吗?……终于,老皇帝把目光放到了姜姬留下的孩子——一个日渐长大的小皇子身上。小皇子还小时,他尚且留着一分自己的模样。但随着年岁渐长,他愈渐像姜姬。
起初,老皇帝只是每日召见小皇子,聊以慰藉。偶尔,皇帝会讲一讲姜姬。姜姬喜着素服,佩简饰,善琴善舞。姜姬会哼唱异域小调。姜姬纤弱美丽。姜姬总是低头。姜姬姜姬。姜姬。姜姬。姜姬成了小皇子心中朦胧的符号。小皇子怀着一种忐忑又孺慕的心情,颔首低眉恭坐一旁。他不被允许抬头,因为他的眼睛比姜姬更圆润明亮,少了雾一样的哀愁。渐渐的,小皇子被要求饮食减半,他按照女子的食量进食,服用药物,生长得比同龄人更缓慢,也更瘦弱,他的双眼也笼上了同样的哀愁。此时,老皇帝已经无从分辨站在他面前的人是谁。小皇子穿上已故姜姬的旧服、佩戴姜姬生前留下的发饰出现在老皇帝面前。最终,他替代了他的母亲。他沿袭了母亲的美貌与宠爱,却没能继承母亲的琴艺,并不像母亲一样温和仁善,反而逐渐荒淫暴虐。
直到他当上皇帝。老皇帝暴毙那天早晨,仅有一人小皇人在跟前侍奉。老皇帝虽死的突然,却并不意外,他年老体衰,浑身散发着腐朽的味道,死在什么时候都似乎很合理。小皇帝并没有相衬的管理天下的才干,因着过去那些变态经历的缘故,比起治理国家,他在酷刑与折磨上更有天分。a一如既往地讲故事,间或想念师傅。a不确定断掌的师傅能否在这已然失去秩序的社会生存。
某一日,a一如既往前去给皇帝将故事,讲到嵇侍中血一事。在王师败绩、百官溃散之际,只有嵇绍端正冠冕,为晋惠帝挡住雨一般的飞箭。小皇帝很喜欢听这个故事,于是a讲了一遍又一遍,讲嵇侍中的血染红了晋惠帝的衣服。
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你会如嵇侍中一样吗?
a没听清。皇帝又问了一次——果真发生,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a并不想掉脑袋,只说:若您是晋惠帝,会立刻洗净衣物吧?
又过了一个月。有人找上a。那是一个春日沉沉的午后,微风波动帷幔,空气中尚存留一丝冷意。因为a素来被皇帝亲信,那人封好毒酒,请a鸩杀皇帝。为了天下,为了百姓。a想起小皇帝的那天的追问,一遍又一遍——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a对着空无一人的地方喃喃,我胆怯又卑劣,无法杀死一个听我讲故事的人。我懦弱又无能,既说不出此举是忠君,又无法对宫墙之外的哭声视若无睹。我只是无法承担、也不愿、不想承担任何重要的责任。a选择饮下毒酒自尽。
小皇帝没等到讲故事的人,等来了起义军的如集雨一般的飞箭。血染湿了小皇帝的衣袍,宛若一朵殷红的芍药。
*写到一半发现还有另一种结局,也可以看看:
又过了一个月。有人找上a。那是一个春日沉沉的午后,微风波动帷幔,空气中尚存留一丝冷意。因为a素来被皇帝亲信,那人封好毒酒,请a鸩杀皇帝。为了天下,为了百姓。a想起小皇帝的那天的追问,一遍又一遍——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你会同嵇侍中一样吗?
小皇帝又要听故事。a再一次讲了嵇侍中血。小皇帝说:这个我听过了,听腻了。a回答:您之前问的问题,还没有得到答案。小皇帝问:你想到了吗?a摇摇头:说实话,我不知道。a既没有用毒酒鸩杀皇帝,也没有用毒酒自尽,反而把酒倒掉。a向皇帝请辞。
连你也要离我而去吗?
a看着小皇帝的眼睛道,我很久没见到师傅了,我想念我的师傅了。
小皇帝放a离开。没几日,他站在宫墙上——好几个月前他站在这儿,站在月光下,下令斩杀了无辜的乐师,那些来了的、没来的。他等来了如集雨一般的飞箭,血染湿了小皇帝的衣袍,宛若一朵殷红的芍药。
Vol.209【夜色】颜色
评论:轻点
天鹅伊甸,纯白的学园,全寄宿制。
历史悠久,新建的校舍,花木葱茏,没有污点。所有的少女像无瑕的宝石被培养长大,高贵纯洁,别无雕饰。像天鹅一样优雅,像雪一样洁白,睡莲一样向着日出盛开,在日落后安静沉睡。
她们要成绩优异,各有一艺之长,穿着洁白的长裙制服如同天使。她们还要在擅长的领域各司其职,协助老师和前辈们管理这座学园。当闲暇时,就讨论图书馆的书籍与广播的新闻,或在优雅弦乐中阅读本月上新的杂志,心无旁骛地美丽优秀。
我也一样。在这样的学园生活,纯白的一员。擅长的事情是绘画,负责管理画室的颜料借取。按照申请的要求,用玻璃滴管取出需要的量分装进颜料盒,分发给申请人。下课时,没有用完的颜料仍然由我回收,放回到注满纯色颜料的玻璃盅里。当放学后睡莲开始入睡,再归还柜子的钥匙。
我的工作一直进行得有条不紊,但最近有一些事困扰着我。
明明取出归还都登记在案,但颜料总是莫名少那么一点。即使计算了转移过程中的损耗,也没有办法让差值回归正常的范围。正当我对着记录本苦恼时,她说:“有人偷偷使用了。”
她来自走廊另一头的班级,坐在窗边的位置。银白的长发,宛如天使。喜欢绘画,时常来申领颜料,今天也是。
“我是管理员,钥匙一直在我身上,谁能绕过我偷颜料呢?”
她托着一边的腮看着我,只是笑:
“那夜晚呢?”
“就算钥匙要在黄昏时放回办公室的柜子里,我们在夜晚休息,谁会在黑夜里跑到画室来呢?”
她仍然笑。
那天晚上她敲响了我寝室的门,拉着我就着夜色跨出了房间,在对睡莲们放心得疏于巡视的庭院里奔跑。
“我们要去哪儿?”“去抓小偷。”“可是这个时间我们应该在睡觉。”“睡觉可是会错过行窃的。”
纯白睡裙在纯白的校舍中拥有保护色,她拉着我走进办公室,示意我去看保管钥匙的柜子。在玻璃橱窗里,钥匙明知故问地消失了。
谁会在夜晚不睡觉跑到这里来呢?
那一回是震惊的我率先跑向仓库,门没有锁,而里面装着颜料的罐子果然被动过了。
画作不见多,画布不见少,唯独少颜料。它们去了哪儿?
我把目光投向她,于是她比出噤声的手势,又拉着我向画室所在的走廊走去。不知是不是因为对像我这样乖乖睡觉的人有恃无恐,画室的门没有关死,一束月光从门缝里泻在地板上,像水一样。
她示意我向里面看,于是我踮着脚尖凑上去。
月光下的美术教室,画架的森林与影子的岸之间,两个身影绣着银边。我知道她们是高年级两位十分受人憧憬的学姐,天鹅中的天鹅,睡莲中的睡莲,雪中的雪。
她们悄悄地,在月光底下向彼此袒露着肌肤,将储藏柜中消失了的棣棠花色与春水色的颜料绘画在对方的身体上,交融蔓延出春天一样的绿色,画出一片斑斓的花朵。好像对方的肌肤是画布,骨骼就是蒙着画布的画框,画上去的花随着身体的轮廓获得了蜿蜒的线条,因为呼吸的起伏而好像有了生命。撩起或散落在一边的洁白睡裙没有了实用意义,成了纯粹的装饰物。
“你可以呼吸的。”她注意到了我的震撼与悚然,出声提醒,那笑容似乎带着一点揶揄的怜惜。她在我因为过于震惊而惊动她们之前拉走了我,不远,就在隔一间的另一所画室。她坐在手足无措的我的对面,放着调色盘的桌子上。跷起一只脚,似乎在等着我提问,随后又知道我无法问出自己不知道的事物似的先开口了。
“她们在给对方染上自己的颜色。”
她们俩的眼睛就是那样的颜色。
我看了一眼她的眼睛。红色的。
“自己的颜色”对我来说是难以理解的。在这里的我们只拥有给定的颜色,我们是纯白、洁白、雪白的。
她说这里并不是一直都洁白,洁白就像雪一样,盖得住凋敝的大地,但下面一定有蕴藏着万千色彩的种子在萌发或等待萌发。
面对我困惑的表情,她笑了笑,从桌上捡起一支画笔在指尖上转着,看着我,自顾自地说起来:
“曾经有人在身上打孔,佩戴张扬的首饰,把染料刺进皮肤变成可以带进坟墓的印痕,被审判,处分。曾经有人憎恶空白的制服,在背后画上华丽或叛逆的图案,明示所爱,被指控,处分。曾经有人把这些作品画在校服的内侧,偷偷抄下诗句,绣下喜欢的花卉,被揭发,处分。曾经有人用可以洗去的颜料在衬衫的内侧创作,但衬衫是会被清洗的,被发现,处分。”
于是她们把这些不可宣之于口的颜色诉诸每天都会清洗的肌肤,涂抹之后或许仅留一日,到傍晚便会在沐浴时随着大量的冲水悄悄逃走。然后再次不眠而出,偷盗颜料,彼此沾污,彼此确认,日复一日,乐此不疲。
就像刚才我看到的那样,借着夜色分享一个绚烂的秘密,点亮烛火怕惊动了谁,便在月光底下在对方五寸之内呼吸。越过规则,打破幻想,野蛮却有生命力,令人着迷。
“……你不想试试吗?给我涂上你的颜色。”她看到我就好像已经知道了答案,径直将指间的笔放进我手里。我看得见,露出肩头的睡裙领子后边,桌上摆着偷来的颜料。
夜晚的她是有魔力的,我得这样承认。她弯下腰来,月光一样的长发落下半透明的帘幕,石榴色的虹膜令我干渴。
我不知道我的颜色是什么,但用偷来的色彩涂抹青春的肌肤的触感令我战栗。颜料柔滑如同奶油,皮肤像是白面包与牛奶的混血儿,又在冷色的月光下面有大理石样的静谧。她的体温从里面透出肌肤的表层,在我的手掌下那么温柔。她要我眼睛的颜色,于是在衣裙落下之前,她的肌肤上留下了泡沫与洋流。
管理颜料的我加入了隐藏在夜色下的秘密。我需要对此守口如瓶。
从那以后我发现了,这座学园不净是纯白无瑕的。
那些我曾经视为“天使”而憧憬的学姐们和同级们有各自的色彩。
我开始认得出那些并不温柔静穆的眼神,能够发觉谁是藏着秘密与颜色的,乃至能够分辨出她们的色彩。
月光洒落的画室角落是所有偷颜料的人的基地,现在也是我俩的巢穴。我在这里给她的手腕画下花环,她在这里给我画的背后画上,据她说,是白色的羽毛。因为我怕过于鲜艳的颜色从衬衫下面透出来。
但是我着了迷。我开始偏爱苹果,想在床头插一瓶玫瑰,容易被光照透的皮肤吸引。我愿意看着石榴而不吃直到它熟透,当我吃下它的时候,使我脱离饥渴的好像不是酸甜的汁液,而是红色。
有一天我突然顺理成章地萌生了一个念头,我说:“给我涂上你的颜色吧。”她石榴色的眼睛亮起来,笑得特别开心。
我将睡裙向上掀起,把肌肤绷成骨骼上的画布,将画布交给她的笔。她的呼吸在我五寸之内,那么柔软又甘美。她专注地描画,领口之下直到后背,笔尖上的颜料滑腻得如同奶油,在我的背上留下累累的玫瑰。
她的声音那么轻,又带着忧愁的喜悦,从我的肩上漫过来。
“就算有一天你会成为别人的夏娃,今夜你也只属于我莉莉丝。”
“就算这世界上存在着亚当,我也会跟着你走出伊甸。”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序
那是圣诞节的前夜。
屋子里弥漫着食物的气味。老北京过着这样富有西方味道的节日,分明得不搭调。
有些温柔的东西在空气里散开,似乎之前藏在角落里喋喋不休的违和,在一瞬间就散去了。
画面像老旧电影般闪着雪花……
他坐在亮着灯的大厅上。
桌上摆着亲朋好友串门带来的礼物。糖果食物被放在食盘上,五颜六色堆成一堆。“我想吃红色的糖。”耳边传来小孩软答答的声音。
“换奶糖好不好?”他看着眼前的人宠溺得笑了笑。
“不要,我喜欢那个红红的。”
“一会给你买。”他伸手揉了揉小孩的脑袋,软软得毛发,温柔而让人眷恋的触感,一如一件无价的宝物。
信号中断。
1、
我不知道这样得日子还要持续多久,然而这样微妙情况让我一定程度上有些抓狂。
现在是下午3点40分。
我的母亲在书房的阳台上喝下午茶。这是她每日必备的活动。
我不清楚这是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但在这段时间,我绝不会去打扰她。我曾经在她喝下午茶的时候推开书房的门进去找她。下一秒,她声色俱厉地将我推了出来。
那双眼里带着压抑的恨意和愤怒,让我这辈子不想再看第二遍。
从那之后,她便每次都讲书房上了锁,我也不再提及打扰。
然后她又变回那个爱我的母亲,而我也将继续当她的好儿子。
然而近来事情的问题却不在这里。
欧阳子昇,我的名字,带着旭日初升、蓬勃而上的意思,是我父亲当初文艺病发作在笔记本上排列组合出来的名字。
我一直觉得在我有生之年,世界上都不可能出现第二个和我名字一样的人。
同样姓欧阳,同样取了这两个别扭的字。
这多奇怪。
然而,在见到那个人的那一刻。
我右脚踢在了洗漱台上,撞倒了身后所有得东西。顺便伴着碎裂的瓶瓶罐罐,我的惨叫和铁质手环划过玻璃砖的尖锐声响,刺得我耳膜发麻。
这是千分之一还是万分之一的概率我不知道。那时候得我只是僵硬得倒在地上,看着镜子里的【东西】面无表情得靠了过来……我看着他嘴角勾起两个和我一样的梨涡,然后……对我SAYHI。
一样得外貌,一样得声音。一样的欧阳子昇。
世界万分之一的可能性。
我觉得我疯了。
-
“欧阳,你今天精神不太好啊。”店长把今天新进的材料放下,拍拍我的肩膀。“你照照镜子看看,黑眼圈真明显哦!”
他半调侃得关心着我,我闻言感激得点点头,应了句。“恩,我今晚会早点睡的。”
说罢,咧出一个大一些的笑。
因为天生脸上有两个梨涡,只要笑的开些就会露出来,似乎就会显得意外让人亲近,这是一个很便利的特征。
从去年开始,我就辍学回了家。
父亲在去年年初和母亲办齐了离婚手续,自此彻底两不相干。
我不知道我父亲对近来情况如何,但这件事对母亲的打击来的很大。她时而开始变得有些神经质。每个人都会有不安全感,而她更纤细敏感了许多。
于是,我在家附近找了一家面包店工作当做是陪她。
镜中人出现的第一天,我去找了我的半吊子心理医生。
他叫王旻之,是我的学长,大学主攻应用心理学方向。
他把我的情况定位成了臆症。
癔症的表现形式很多,包括痴呆,双重甚至多重人格。我觉得这和我估计没有多大的关系。至少,我觉得我并没有如他所说的,异常狂躁,缺失记忆,或者是听觉和嗅觉。
而我却没有,唯一不同的,只是多了一个人。
——哎哎,你能不能把电视转过来一点,我这角度看不见。
——你玩手机的时候能不能戴个眼镜,要不我只能看到你的脸看不到手机屏幕。
——你脸上长了俩痘,挺大的你不挤挤?
“你能不能闭嘴!”
“……对……对不起,我说错什么了吗?”
回过神来,同事正一脸惊恐的看着我。反光玻璃杯里,始作俑者对我伸了伸舌头假装四处看风景。
“对不起,我刚刚走神了。”我深吸一口气,找了块布把眼前的玻璃杯盖上。
世界上存在疯子,一部分人是被别人逼疯的,另一部分是被自己逼疯的。
我想,我是后者。
-
镜中人出现之后的一周,我开始试着把家里所有关于玻璃的东西都收了起来。
然而收效甚微。
世界上能映出你样貌的东西不止镜子。而是所有的反光物。这个道理放在这小王八蛋身上同样适用。只要有反光的地方,就会有他的影子。而且有一个规律,如果是远远的玻璃,他的声音就会很小。如果是很近的镜子,他的声音就几乎在耳际一样。而且根据反光物成像的效果,似乎动作迟缓度也会改变。
于是,你可以在全世界看到一张和你有七分相似却又完全不同的脸。
——我想要那个玉桂狗。【声音来自反光玻璃
——它很可爱,买它!【声音来自玻璃摄像头
——买它啊——!不行你走过去让我再看一眼啊啊啊啊!!【声音来自路边小水洼……
“老板,我要那个。对的,白的,耳朵贼大的那个,给我包起来。”被同样毫无波澜却不带喘气,复读机式攻击折磨了将近五分钟之后,我走进店里,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玩偶。
我的家连接着附近商业区,再后面有一条夜市,入夜依旧人迹不绝。
每日我都会习惯来这里逛逛,也并不买东西,只是总希望能在人多的地方走一走,哪怕被挤着,推搡着,衣服上沾满烧烤摊的油烟味也无所谓,这样总让我觉得有种还活着的真实感。
——哦,好可爱!你靠近玻璃给我看看。
软乎乎的玩偶被抓在手上,我低下头,那东西大大的耳朵上还有一个标签。
下一刻,我面无表情抓着公仔耳朵作出要扔的动作。
果不其然听到一声惨叫。“哇——!你干嘛!买了怎么还要丢哇——!”
我目光瞥向玻璃窗,心情莫名得好了一点。
身后人潮往来,镜子中的一切一如往常。而唯一的异常,是本该映出的我的身影被一个不同的“自己”给取代——他趴在玻璃那头,几乎把脸压扁在玻璃上,企图看清我手上的玩偶。
说起来,镜中我和我有些不同,模样似乎小我两岁。说话的腔调不像是本市,倒有些往南的强调,叫我名字的时候尾音还会微微上翘,听着软糯,却不让人讨厌。
他和我折腾了三天,成功得把我烦到同意他才是世上唯一的欧阳子昇。
然后我在他的面前彻底失去了本名,只剩下两个字——阿昇。
——阿昇,你怎么了?
玻璃里的人忽然抬起头,有些错愕得看着我。
我摇摇头,脚下忽然有些发软,感觉心跳开始加快。“没事。”身体不由自主向后倒了几步,眼前的一切事物扭曲在了一起。太阳穴在突突得跳跃着。
看来是有事了。
——喂,阿昇!阿昇你怎么了?!
来不及思考究竟是这家伙的出现害得我睡眠不足,还是什么其他不知名的原因。那天夜里,我脑子里最后的画面是头顶五光十色的霓虹灯。还有一只白色的玉桂狗从天而降,砸了我一个满怀。
2、
我一直以为,我20岁之后的人生会过得平平静静。
却没想到,有些事情在一朝一夕之间就改变了。
比如说,镜中的自己。比如说,恶性案件。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清晨,窗外刺目的光照在不远处的镜子上反光一片,还有忽远忽近的鸟鸣声。
屋子的主人正站在逆光里看着我,让他的身子浸泡一片似有若无的纯色中。
那干净的模样和记忆里初次见他的样子很像。
“王旻之?”
“你昨天昏倒了。”语调平稳,不带多余的感情。
“你把我搬回来了。谢谢。”
“大概吧。”
王旻之在里算是个风云人物,当年专业成绩数一数二。
在我的印象里他总是一副高人一等的模样。我很难想象。这样的人,会有一天脸色苍白却平静得对我说。
“欧阳,我可能要死了。”
那时,冬日的阳光暖暖得落在这座单元房内。
不算大的屋子里,摆放着满满的书记和散落的笔记。
我撑着还有点疼痛的大脑,坐着起来。王旻之蹲在我的床前,他平日总是一副运筹帷幄神情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
他咧开嘴露出白白的两个虎牙,眼里漆黑一片。
-
王旻之高我两届,我大二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在市立各大科室实习,我一直以为他之后的事业会平步青云,然而事实却截然相反,一年后,他在完成实习项目后,销声匿迹了小半年,最后出现在我附近的卫生院里。
我一直以为他是得罪了什么人。
然而他嘴里吐出的一个故事,却让一切朝着我难以接受的方向狂奔而去。
“我在精神病院见到她的时候,只是被安排给她做一些心理辅导。”
他端了两杯茶,递了一杯给我,床边坐下。屋子里没开暖气,温度低的渗人。那是一个深度分裂的精神病人。主人格与后继人格已经完全换位。
在一系列的判断之后,医院给出的方案是,为了决定为了主人格的安全,摧毁后继人格。
“第一次实习见到这样的案例太具有吸引力的。我瞒着所有人给她进行了一次深度催眠。
刚开始一切都很顺利。但在最后一次催眠中,出了问题,原来院内一直判断出错,那个所有人打算摧毁后继人格才是真正的主人格。”
“什么?”我抬头诧异地看着他。
“后继人格是主人格的自我保护意识,因此她逻辑清晰,拥有独立思想,并且完全符合一个正常人格的存在。而主人格却不是,她长时间在沉睡,甚至因此出现了大量记忆断层——为的是保护一个秘密。”他看伸手敲了敲自己得脑袋。“一个牵扯极大的恶性案件的决定性证据。就在她的脑子里。”
“不是,王旻之,你确定,那不是那个精神病人随口的胡言乱语。”我觉得有些可笑。“还有什么恶性案件,多恶性,爆炸案,杀人案,还是……”
“命案。”王旻之眼神中透露着强烈的疲倦。
“当初她因为精神问题不得作为人证出庭,但是一直被监视着。所有人都以为那个证据不存在,包括监视她的人。可是,我引导她说了出来。于是一切从这里全部出错。”
他深吸了口气,似乎想让自己看上去平静些。然而他毫无血色的嘴唇却将他的恐惧暴露无遗。“那个女孩身上有监听器,而治疗的全过程被窃听了。”
“那些人以为你找到了那份证据?”滚烫茶水的高温透过瓷器表面烫的我双手发疼。
“不,是我一直在努力让他们相信这一点。”他似乎想让我平静些,拍了拍我的背。“一个知道秘密的死人永远比活人来的让人安心,然而如果这个人手上握着决定性的证据,他就有资格让自己活着。”
“可是你根本没有找到对吗?”我急着反问道。
果不其然听到一声苦笑。“我只是在治疗过程中听到一些零星的片段。当时主人格的精神很不稳定,我进入治疗的过程主要能获得的只是一些场面和提示。那是几个地点和空间。我甚至不能判断哪个是正确的。”
“可你为什么会选择在现在告诉我这些?”趋利避害的本能让我下意识做出判断,这不是最近才发生的事情。
王旻之缄默了这么就,为什么忽然在这时候把这么危险的事情告诉我。“是他们最近做了什么吗?还是说,他们怀疑你手上藏有证据,所以开始试探你了……”
“因为他们看上你了啊。”
他微微侧开身子看着我,眼里露出一种无奈。“欧阳,并不是我把你救回来的。是你被人放在我家门口,你是他们送给我的一个警告。”
大脑被这些突如其来的信息逼得我有些短路。所以,我昨晚的昏迷,根本,不是一个意外?
他眼神带着歉意。“我没有父母,毕业后,我大部分人都断了联系。如今,在我的交际圈里和我联系最多的,很不幸,似乎只有你了。”
“大概要表示不老实就会对我身边人不利吧。”王旻之踌躇了几秒,还是开口。“我不确定自己什么时候会出事。所以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让你知道,至少让你获得主动权,如果……如果我真的死了,万一他们祸及到你,那时候你还能有谈判的权利。”
“你想让我找到证据?”
“他们目前还觉得你是局外人。我被监视着,有些东西我没办法亲自去找。但你可以。如果找到证据,没准,你还能救我。”他像个长辈一样拍了拍我的头,却又无可奈何得说了一句对不起。声音低沉,像是一只受伤濒死的野兽。
冬日的风吹进窗子,意外凛冽。我低头握住他的手,感受对方皮肤的冰冷和难以抑制的战栗。
这是真的吗?
可明明早在前一秒前,我还觉得死亡似乎离我们很远。
3、
入冬的凉意从空气皮肤渗透进四肢百骸。
打开灯的时候,屋子里空荡荡的,母亲早已经睡下。
手里攥着从王旻之给的的资料,我最终还是跌坐在门边。截止目前,我对一切都没有实感,大脑里全是王旻之的声音。“真是……开什么玩笑。”
然后抬起头的瞬间,玻璃窗上的巨大鬼脸吓得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小孩,你要死啊!”
——哈哈哈哈。
一阵肆意的笑声传进耳际。
一路上回来,小孩都没有说话,我一直以为他被刚刚的对话吓到了。结果看着他勾着梨涡笑的正欢的模样,心里竟莫名其妙得安定了下来。
“小孩,别闹了。太晚了。”我把声音放轻,免得吵醒母亲。
——说了要叫我名字的,你怎么耍赖皮啊!
“……”我偏过头没理他,坐在沙发上,看起那叠资料。
档案用简单的棉线钉孔绑在一起,照片上是一个白净漂亮的女孩。柔顺的长发和薄薄的平刘海,嘴角的笑很温暖的模样。姓名苏南。
心因性精神分裂。临床表现属于单纯形抑郁倾向。资料上对于病症的描述并没有太多,看来王旻之也知道,我们专业不对头给再多资料给我也是白搭。
——你真的打算帮忙找证据吗?
“恩。”毕竟关乎王旻之的生死,不是什么值得开玩笑的事。
敲了敲镜面让小孩老实些,我开始翻阅后面的资料。几张简单的病例报告后,附着王旻之的治疗记录。这些记录比起专业记录更像是日记。想来事刚刚实习的王旻之,对这样的实战治疗十分兴奋才写下的。
几乎能想象到对方神采奕奕的模样……
我叹了口气,接着看下去,自觉跳过了那些专业术语,直到医疗记录出现他们第四次见面,也就是王旻之开始给第二次苏南秘密治疗。
王旻之第一次见到了主人格。
【主人格性格特征阴沉忧郁,在深度昏迷中有几秒钟的情绪失控。】
【有些后悔,我是不是太自负了?】
王旻之在那次治疗中右手受了伤。也确实,很难有人会去相信,这样一个人格会是本体。然而就是那次,主人格在深度催眠下,报出了一串坐标数字。
抓过电脑,我试着输入坐标定位……
最后坐标地址最终显示的位置却让我大吃一惊。“商业中心?”
这坐标的位置竟然离我这么近,我有些惊讶。伸手快速得翻阅后面的资料。
果然,记录里,王旻之开始通过描述坐标地点的相关环境和特征,为女孩进行系统暗示。几乎像连环扣一样,出现了大量坐标指示,我皱着眉翻出城市地图,在电脑上输入所有坐标后,在地面上一一标注。
……全在本市?
我下意识皱眉看着手上的地图——此刻大大小小,各种红点密密麻麻,没有规律得出现在地图上。简直像是伤口撞击后渗出的血斑。
——这小姐的脑子里装的是旅游指南吗?
我愣了愣,看见小孩透过桌面的玻璃在里面指了指。
——喏,连你今天带我去的商业街都有。阿旻是不是把苏南脑子里的旅游攻略给暗示出来了。
“确实,倒像是一个人的日常活动区。最远的也不过是开车几小时的路程。可是她分明不是本地人……”忽然,我眼睛一咕噜转了一圈,意识到了哪里不对。“阿旻……你倒是挺自来熟的啊。”
“那不然呢,本欧阳子昇可是比你这个冒牌欧阳子昇平易近人得多。”镜子里的小孩又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摊摊手。想来是在和我对话的时候知道了王旻之的名字。真好笑,明明和对方都说不上话,还要故意这么叫来拉近距离。
我不去理他,继续研究手里的资料,意外得,上面有大量关于苏南的生活资料,包括兴趣爱好,喜好的食物,书籍。
看来王旻之和病人闲扯淡的时间也是花了不少。
“总之,过几天把这些地方都转一遍吧。”看资料忙到将近凌晨三点。我靠在沙发上,把头深深陷进靠背里。
小孩似乎觉得无聊也已经睡了。
我转头看向那个上锁的书房,想来今天母亲应该也在那呆了一个下午。这件事我不打算同她说,毕竟,她的精神状态不适合再接受任何具有波动的事件了。
褪去解谜的兴奋感后,是一阵袭来的疲惫和心慌。
我用力吐了口气,像是把肺里的气压光似得,脑子里渐渐变得空白,慢慢回忆着看到的资料,终于还是抵抗不住睡意闭上了眼睛。
然后,这天夜里,我似乎梦到了一个人。一身白衣在烟山云雾里走着。我努力睁大眼睛,却始终看不清她的模样。
4、
那天之后,我向店里请了一周的假,开始遵循着标记点寻找证据相关的东西。
不过是家小面包店,人手毕竟不够,从店长有些无奈的眼神里我大概也能想到,如果过两天找到合适的人,我就一周假期就会成为用久假期了。我在思考我这倒霉催的是不是都怪王旻之。
后来想了想。
我能容许王旻之从我生命中完全消失,也许是互相背叛,老死不相见;也许是分隔两地,逐渐疏远,但是却对不是以这样的一种形式。
-
清晨,雨后的生态公园泛着一股青草泥土的香气。这个生态公园占地1.2公顷,光是走一半都快走断腿。说起来算是这个城市郊外最大的一个天然公园,也是苏南的标注地点里,最远的一个地方——孤零零得标注在地图的东北角。
物反则妖。
这也正是我选择它的原因。
“救命……这地方真是大的离谱。”走了一个上午,我的脚几乎发麻,小孩在镜子里看风景看得津津有味,时不时还想让我绕个远路看看。
正午的太阳出来了,我摘下围巾躺在一张长椅上喘气。小孩叽叽喳喳闹了一会,终究是觉得无聊了,老实了下来。
——你确定要这么找下去吗?
“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只能碰碰运气,下午再去其他地方逛逛吧。”我抬起手上的镜子看着他,对方拨了拨有点长的刘海叹了口气。
——这么大一个公园,人家都是一家子来郊游,哪里像你一个人闷声走一天的。
“等等……”我下意识提高了音量。“你再说一遍!”
——这么大的公园,人家,一家几口来郊游?
——我说错了吗?
小孩有些迷茫得看着我。
我却笑了起来,回忆起昨晚王旻之给我的资料,某些奇怪的感觉冒了出来,但我觉得可能是对的。
直接伸手播了王旻之电话,不久对方懒懒而低沉的声音传了过来。“王旻之,你记不记得苏南资料里曾经提过她的老家。”
“确实提过。”对方似乎很疑惑我的提问,想了一会开口道。“苏南的老家只是个很普通的村子,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怎么了吗?”
“那个村子里有什么习俗吗?无论是哪个人格,有没有和你提过,她家乡有什么风俗特征。”阴天,隐隐约约透过云层的紫外线让人不由自主眯起眼睛。
打开地图,我找了个树荫处把上面的标注一个个看了过去。“无论什么,都可以随便说。”
“风俗……”王旻之的声线低沉好听,他似乎思考了好久,久到我看完所有的地图。他才慢慢开口。“水井。”
“水井?”
“恩。苏南曾经对我说,家门口有水井在她们那里寓意着阖家安康。所以每家门口几乎都有一个,有些甚至只是做出水井的模样,每年年初会在井前许愿,类似辞旧迎新……这算不算?”
我接着电话看向公园的标志,笑了起来。“当然算。”视线里,地图正中心的广场右边,一个红色的圆点明晃晃得标注这三个字——许愿井。
——一个大理石砌成的水井。
半径大约三米。
是给游客许愿专建的许愿井,并不是很深。
我探头下去。倒霉催的,正逢雨后,井里水位比往常高了许多。
但可以看到一排爬井用的铁质扶手,顺着井沿一节一节没入水中。
咽了咽口水,我脱去外套和围巾爬了下去,扶手冰凉粗糙,转头可以看见井壁生长着青绿成簇的苔藓。脚底下的水面上映出一张被水波扭曲的小孩脸。他喊:欧阳子昇你疯了,不要想不开啊。自杀不犯法,污染水源就没准了啊!!
不过因为不是镜子,声音也是小的可怜,惹得我不由想笑。
双腿没进水里,意料之外的凉。
我在祈祷一会没有公园保安过来怀疑我要跳井自杀,深吸一口气将整个身子没入水中。四周瞬间只剩下咕嘟咕嘟空荡荡的回声。睁眼借着隐约的光线辨认着井里的一切。一排排扶手顺着越累越弱的光线隐没在黑暗的井里。
好冷……
冬日的水温比我想象中来的可怕,不过一会双手已经开始发麻,我凭着触觉顺着扶手的纹路,一个个摸了过去。大部分扶手都有铁锈,如果不是下过雨,这些扶手大都应该暴露在空气里。但我知道,离我要找的地方应该不远了。
顺着扶手继续往下,估量着肺里的空气应该还足够。然后,终于在某一个光滑扶手的末端。触到了一个塑料环扣。这扶手一般应该淹没在水里,触不到空气,这么说来,仔细摸索了一下,果然。
一把钥匙。
开心得几乎要把嘴里的氧气笑出来,然而,在低头的一瞬间,心脏几乎被整个炸开——离我不到几寸的视线里浮现出一张脸。
那张脸在水里泡的发白,纯黑的瞳孔注视着我,如果没有认错,是苏南的脸。
“咕——!”
我的双手脱开扶手,肺里的空气被吓得全部挤了出来。
身体失去依凭,四肢在水里胡乱挣扎,耳边全是被我拨乱的水声。大量的水呛进我的气管里,我几乎整个人在水里痉挛。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得下沉,耳边挣扎传来的水流声渐渐消失。我知道寒冷开始吞噬我得意识,然而却没有能力去改变这一切,只能静静看着越来越远得水面……
“欧阳!”
5、
《创世纪》曾记载,人有灵而存,因为灵体的存在记载着意识与记忆,人的一切行为皆发自灵魂。当灵魂附着与一个新生的肉体,人将得到重生。
那被附着的肉体,残旧的灵魂,死否也就意味着死亡。
惊醒般睁开双眼,我听到自己大声吸进了一口气。
脖颈还残留着窒息的感觉。
大脑疯狂运作着。就在清醒前,我清楚记得苏南面目狰狞得掐着我的脖子。
“欧阳,你还好吧。”头顶传来王旻之带着担心的声音,下一秒是小孩的。
——阿昇,你终于醒啦!
我使劲转过头,桌上的铁质钥匙在阳光下泛着冷光,松了口气。
王旻之的屋子依旧是一年四季处女座整齐的模样。迷迷糊糊间他伸手蹭过我的眼角,湿哒哒的痕迹,我才意识到自己哭了。
“王旻之,苏南的钥匙。”声音意外沙哑,大概是被冷水冻得不轻。
逆着光,我看不清王旻之的模样,只听到他叹息一样的声音,幽幽说了一声谢谢。我只觉得头疼欲裂,又不敢再睡过去,只好开口道。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保安发现的你。刚好打了你通讯录里最近的一个联系人,我就被叫过去了。”
“原来是这样。”我点了点头。
那我昏迷前听到的那声欧阳……算了……
大概是幻觉。
-
因为溺水的原因。
我在家高烧了几天,寻找证据的计划暂时搁浅。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睡得迷迷糊糊,却老是梦到苏南的脸。这个女孩说不出不漂亮,但是在井里产生了那样的幻觉,总让我有些抗拒。
我没去打扰母亲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后,决定去街上买药,有了药,多多少少一觉到天亮,倒也不会在梦里瘆的慌了。
买完药已经是傍晚,商业街人来人往。天空上晚霞已经染红了半边天,映照着鳞次栉比的建筑,镀上一层橙红色,路上全是学院区放学回家的孩子。
——阿昇。
“怎么了?”我紧了紧围巾看着他。
——我记得王旻之有提过语言引导,你不试试吗?
语言引导,大概就是通过语言再现情景的一种催眠模式。王旻之曾经建议对我进行引导催眠,让我与苏南的思维相融合,更利于找到证据。可惜,他的如今大多数活动暴露在监视下,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
“你说现在?”我有些疑惑得看着他。
——在阿旻在和苏南的记录中层提到过,她小时候喜欢在傍晚到街区散步。
“你是说?”
我望了一眼四周,引导的环境确实很符合,可是,我看着这比王旻之还要半吊子的小孩,内心是在信不过。而且,不得不说,我对见到苏南是很抗拒的,可证据的事情毕竟不能再拖了。犹豫了一下,我拨了王旻之的电话。
“闭上眼,首先想象你脑海里构建一个空间轮廓,不用太清晰……”王旻之低低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了过来,我闭上眼,试着去遵循他的指示调整呼吸。四周开始变得安静,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意识开始剥离。渐渐的,内心有个低沉的声音响了起来。像一阵柔柔暖暖流动过的水流,眼前黑暗的画面开始渐渐染上色彩……
视线里,橘红的夕阳下,苏南远远得站在街上。
来来往往的人潮从她身边经过。她攥着书包带四处张望着。那人似乎来迟了,苏南站了很久,直到天色变得昏暗,好看的眉眼皱了起来。然后,她穿过人潮视线忽然定格住。忽然,眼底像被点亮了一样。
她笑了?蹦蹦跳跳得靠近我,然后……拉住我的手?夕阳的余晖将她眼眸映照得流光溢彩。她的眼眸温暖得注视着我,胸口汹涌流过不知名的情绪。下一秒,几乎下意识抬脚跟了她的脚步,那双小手拉着我穿过一条条小巷,就像脑海里闪过千遍万遍的画面一般。
“欧阳?欧阳??!”
——阿昇,阿昇你听得见吗?!
清醒的瞬间,我已经站在一家小店门前。我抓着门把手,玻璃门里映出小孩慌乱的神色。
“欧阳子昇,你没事吧?”电话里王旻之的声音透着一点着急。
“我?”呆呆得低下头,指尖似乎还带着苏南握着我的温度,柔软纤细的手,曾经紧紧握在上面。“我怎么了……”
“……”电话里传来一阵低低的呼吸声,王旻之似乎在压抑着什么。过了一会,对方平静的声音传了过来。“你现在在哪里。”
“一家……二手店?大概。”我下意识推开店门走了进去。店里的光线并不好,老旧过时的装饰品有些还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王旻之……我……”双脚径自走到一家玩具钢琴面前,我挂断了电话。
拆开钢琴底座的电池板。意料之外,也是意料之中——一块没有规则的羊皮纸。
——居然……成功了?
手机那头通话已经挂断,我握着手里的羊皮纸,发现自己整只手竟然在抑制不住的颤抖。
——阿昇?
“小孩……我好难受……”转过头看着镜子里的小孩,我捂住嘴蹲在地上难以抑制得抽搐了起来……
6、
两天后,我搭上前往C市车的时候正好是晚上10点。
车窗外映照出一闪而过的光线,这辆夜间的火车正以它最平稳的速度向前行驶。王旻之在我身边睡着,车厢蔼蔼灯光打在他眼睑上投下一层浅色阴影。两个小时前,这个人逃过了监视,包的严严实实得到了我家楼下,把我生拉硬拽上了最后一班火车。
而列车的终点,是苏南的老家。
这些日子,或多或少从苏南留下的坐标里找到了一些东西。但都是一些破损的羊皮,上面标注着地标。一切又开始变得毫无头绪。王旻之却忽然提议,不如去苏南的老家看看。虽然要了解苏南,更好的是进一步进行催眠对话,但苏南现在完全被隔离开来甚至禁止与外人接触。无论如何,直接去医院的行为都无异于找死。
我打开镜子,小孩竟然意外得睡着了,他身后的场景与我相同,但看动作他似乎躺在床上,毛茸茸的脑袋靠着玻璃。看着他的样子,我脑子隐隐的不安愈演愈烈。
其实从内心底里,我就很抗拒这次旅行,或者根本不算旅行只是自救心动罢了,但是最近甚至在寻找苏南留下的坐标时,我的内心都带着一种强烈的厌恶感。
我甚至没有告诉王旻之,从那次引导催眠后,我开始愈发频繁得梦见苏南。
我看见她近在尺咫的脸。一双眼睛注视着我,明明是一张笑脸,内心的恐惧而厌恶感却如泥沼间伸出的一只只触手扼住我的脖子。
那到底算什么。
“我睡了多久?”转过头,对上王旻之悠悠转醒得脸。
“半小时而已,睡吧,到了我叫你。”伸手掖了掖他身上的薄毯,王旻之神色很疲惫,我甚至很难把他和我记忆中的人联系在一起,记得当初见面和他是在一场跨系辩论会上,他作为裁判朝我抛了个赛后奖励的胸花,“刚表现不错啊!”
穿着西装的王旻之,那时候眉目间还带着一种熠熠生辉的神采,那似乎,是我和他成为朋友的契机。
“欧阳,你会怪我吗?”疲惫不堪的人静静看着我。
我以为他问的是不是把我牵扯进来的事,然而他眼底里闪过一些难懂的情绪,像是有些藏匿于深海的秘密渐渐翻滚交织着,让我没来由心头一颤。
“快睡吧,到了终点站,我们还有很多要做的事。”我想笑着安慰他,却发觉心里的不安让我连提起嘴角的力气都没有,只能避开他的视线,看向窗外——入夜的车窗外,寂静一片,只有偶尔村落亮起的一闪而过,又遥远的灯。
-
苏南的老家在一座小山坳里。后山是一片翠绿的竹林。即使是入冬的日子,依旧有大片苍翠劲竹于林中毅立。村里大部分人都出外工作,留下的都是些老人孩子,苏南的老家就在这片竹林之中。
还没歇息多久,一下车小孩就醒了。
此刻在镜子里喋喋不休,似乎根本不是来找线索而是真的来旅游的。
——阿昇阿昇,这里和我老家好像啊。
“是吗?”我垂首在苏南抽屉里翻着。两分钟前,我和王旻之成功点满了溜门撬锁的技能点。翻墙之后,成功把小门上的锁给砸了。标准的私闯民宅,好在苏南家与四周隔绝,否则这么大的动静,王旻之费尽心机才躲开那些人的监视,下一秒估计就要被警察叔叔给监视上了。
屋子里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
苏南上学之后,就全家搬迁到了市里,老家这里几乎没有再住,我草草翻了几下并没有太多发现。但可以断言,苏南对家乡的印象极为深刻。
刚刚进屋时,门口就有一口水井,而最初找到的钥匙也在水井之中。
风吹过竹林发出苍老低沉的声响,像是远远的邀请。
——我们去竹林看看吧。
我点了点头,几乎没犹豫。
山中竹林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我和王旻之决定分头行动。他留在原处,而我去附近找找有什么特别的建筑。
一片竹林很大,不过远处有一个标示性的哨塔到不至于迷路。
一路无聊,我开口问了个憋了很久的问题。“小孩,你说你的老家和这里很像?”
——是啊。过年我会回来这里。对了,转头,不对,退后两步,对,就是那个。
“砍了……一半的竹子?”
——我老家也是这样一片竹林,我14岁的时候,曾经砍了一棵作为纪念,时间久了竹子的会形成一个孔洞,看来苏南家的风俗和我家很像。
“平行世界?”我吐出一句藏了很久的猜想。
——什么?
“我的意思是,你是真的。”
——我当然是真的。
看着对方有点炸毛的样子,不由得想笑,我看着四周开口。“毕竟一个人,就算人格分裂对一个人的记忆知识储备没有影响。两个人格即使再不同,也不可能拥有超出本体固有的知识和记忆。
就像刚刚一样,我不可能知道你家乡拥有的习俗,况且砍竹子当纪念这种事我也从没听过。更不可是潜意识的记忆。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你和我都是真实存在的,只是因为某种原因,彼此见到了。”
——哦,那既然是平行世界,为什么我会比你小这么多啊。
“平行世界并不是绝对而是相对的。
你听过一个理论吗,所有时间并不是完全平行的两条直线,而是错综复杂得交织在一起,人往往因为一个决定而改变了未来,而在这个决定的时间点就将分出两个平行世界。
即A与B。在A世界的分叉口便是通往B的大门,但扭曲的时间线,使得你可能接通的B世界是A作用后的的任何一个时间点。所以你见到比你大了几岁得我也不是不可能的。”
——这么说,我甚至可能是决定你未来关键的决定因素哦!
镜中人像是听到什么值得自豪的消息,扬起了下巴。
“也许吧。”我笑了笑,本打算再聊聊关于更多那个世界的事。
然而下一刻,我的双手双脚都开始冰凉。
——不远处的视线里,一个女孩真从竹子后探出头来对我笑,那双眼空洞洞得漆黑一片。
苏南!
7、
——阿昇!你怎么了!忽然跑什么呀!?
双手双脚不是自己的,我感觉整个背脊开始密密麻麻得爬上一阵冰凉。
大脑却明显做出了完全不同得反应。
耳边全部是风吹过竹林的声响,悉悉索索响成一片。
我不由自主得朝着那个影子所在的方向狂奔而去。视线里,少女白色的身影宛如鬼魅一样消失在竹林后,下一刻出现在更远的地方,却依旧回头望着我。
内心那种恶心厌恶的感觉翻涌起来,整个胃都在搅动。
停下来……
停下来,停下!停下!为什么停不下来!?
——阿昇!你回答我啊,不是,危险!
小孩得声音变得很慌乱,然后渐渐得变得模糊不清,连一点声音也没有留下。四周安静得只剩下我的呼吸。抬头,远处得苏南正朝我伸手,女孩的嘴角微微上翘着,像是一种温柔的邀请。我听到心跳在耳边鼓噪,好像,很久很久以前,我也曾经站在这里。
前面一个白色的身影在前头跑着。
那是苏南的记忆?
手心里的冷汗越来越多,我紧紧攥着镜子。
即使我看到镜子里映出的根本不是小孩的模样,而是一片空空如也。
所有镜像都消失了,这不正常,我努力分离着自己的意识,至少除了身体以外,我的精神不能崩溃。然而,随着身体朝着竹林深处迈进,远处的哨塔的轮廓在眼前越来越清晰。我的五感开始变得迟钝。包括视线,听觉。
我跟着那片白色的影子一路向前,走进了一间漆黑的屋子,无数的台阶一层连着一层。
我的四肢都在机械得往上爬,脚步声,呼吸声,水滴声,楼顶上传爱女孩子玩耍的嬉闹声,像是魔咒一样在脑子里回荡着。像是被鬼魅魇住一样。
我咬着牙让自己保留自我意识,只觉得额头冒出了一排细细的冷汗,随着呼吸声和双脚的攀登,正慢慢流下来。直到踏上最后一级台阶……
视线豁然开朗——
视线里,巨大敞开的窗子前,白衣少女的身上笼罩着一层薄薄的光线,在阳光里回过头。
她的眼里褪去了灰暗,像是被身后照进的白色光线点上了色彩。风吹起她柔软的头发。
【过来这里。】
她朝我伸出一个怀抱,像是即将飞起得鸟儿。就像着魔一样我慢慢伸出手,指尖触碰,像是触碰到了某个时光里的记忆,心脏用力骤缩,喜悦、悲伤、还是懊悔,所有情绪在心头呼啸而至,我下意识得拥抱了她!
“子昇!快停下来!”
一阵桌椅倾倒,砸在地面的巨大声响。
惊醒的瞬间,我发现自己倒在一个人的怀里。
意识还没有恢复,我只能依稀辨认声音的来源。“王旻之?”
我听到头顶上传来一阵急促的呼吸。他紧紧圈着我,我试图转头,却在视线恢复的瞬间惊出一身冷汗。将近二十米的哨塔,此刻,我正跌坐在一扇下边框离地不过20厘米的窗前,一只脚已然悬在窗外。
只差一步,我就会粉身碎骨……
“你刚刚差点当着我的面跳下去……”他的喘息地厉害,似乎还心有余悸。
双手双脚已经失去了力气,我只能用仅剩的力气紧抓着王旻之的手免得我滑出窗外。
——阿昇……你快吓死我了!我刚刚叫你,我一直叫你为什么都不回答我啊……
小孩带哭腔的声音也从镜子里传了出来。
我张了张嘴,发现喉头沙哑得几乎说不出话,只能示意王旻之把我拉回去。可他也被吓得没太大力气,最后我们两个人几乎从窗户边上爬了回来。
我坐在地上大口喘气,大脑里某个声音从刚才就开始喋喋不休,我咬了咬牙,很久,开口道。“学长,天花板。”
“什么?”
“苏南留的东西,在天花板上。”我的声音冷的自己都吓了一跳。视线却仔细盯着他的表情,几乎不敢错过一丝一毫。
内心一个答案几乎就要破土而出。
“我刚刚,看到苏南了。她藏了一个东西在天花板上。拿下来。”
我看不见自己的神情有多可怕,但我却明白我此刻的想法有多卑鄙。屋檐狭长,正好遮住部分光线。
然而不出意料得,王旻之站在阴影里,慢慢点了点头。几乎毫不犹豫得翻上天花板,薄薄的尘落了下来。落进我的眼里,刺目的疼。
8、
在苏南指示的哨塔顶端找到的是一大块羊皮,上面是蜿蜒的水路和地形,却被挖出了很多小角。而从坐标地点离找到的羊皮,正好标注着地点。
如果没有猜错,凑齐羊皮的那天,我们就能找到那个所谓证据藏匿的地点。
回程的途中,我和王旻之几乎没有对话。
窗外呼啸而过的光影和来的时候别无二致。小孩的模样隐隐约约映在玻璃上,他似乎也被吓坏了,累的又睡了过去。
我知道,王旻之在这趟列车到站的瞬间,就要再次进入那个被监视的屋子,每日受着即将死亡的折磨。
我甚至觉得自己藏着这样的想法很恶毒,然而那个念头在大脑中却盘踞扎根剔也剔不掉。
内心那个藏了许久得声音愈演愈烈。
人总是这样,当他在相信一件事的时候,便会用无数的理由加以搪塞,即使那些理由蹩脚得毫无依据。反之亦然,当人开始怀疑一个人的时候……那些情感就像大雨淋过的濒死藤蔓,在一夜之间密密麻麻得爬上内心所有的角落。
“王旻之。”我侧过头装作不经意般吐出一声疑问。“你是在哪家医院遇见苏南的。”
然而等了很久,回答我的只有王旻之沉睡般,平静有序的呼吸。
-
我记忆里关于王旻之这个人的了解只多不少。
印象里,他对他的专业到了几乎痴迷的地步。
他曾经说笑似得和我谈论过一些著名的心理实验。其中有一个有趣的案例。
曾经有人以15美元雇佣了20个学生。分成两组分别扮演“守卫”和“犯人”的角色。“守卫”对“犯人”有绝对的约束作用。
最开始,两方都没有经验,守卫与犯人之间并没有太大的等级区分。而到了后期,在这样的模拟不断进行的过程中,犯人在反抗过程被守卫粉碎之后,渐渐进入了一种消极的情绪。这种消极的情绪随着日子的推移与日俱增,犯人对守卫开始由最开始的反抗到唯命是从。甚至在实验的后期,面对守卫的虐待,犯人也习以为常。
心理学的主要力量不是控制和修改,而是大量的潜移默化……
他告诉我这句话的时候,眼里闪着的我极少看到的光彩,两个虎牙露出来,像是在讨论世界上最美的事物。
——阿昇,你休息一下吧。
“我没事。”
——你黑眼圈很严重了。
“托你的服,我看不到啊。”我转头对上小孩担忧的眉眼,笑了笑。“我可先说,你别为了让我看到黑眼圈,给你自己弄两个啊。”
——算了吧,我才不要。
嘴角勾了起来,露出两个梨涡,我看着他,像配合似得,扬起了嘴角。
从苏南回来后,我对坐标地点的寻找并没有停止。相反,我加快了速度,开始花更多的时间寻找苏南留下的地标。
母亲似乎有些担心,不过好在她似乎从某个时刻开始,就不再过多阻止我的私事。
之后的事情来得很顺利,甚至可以说顺利得几乎可怕。
不过三天,我找到了7块碎片。图标剩下的地点只不过最后三个,地图上的标志也越来越清晰……
与此同时,我开始疯狂得梦见苏南。几乎整晚的梦境里,都是苏南的影子。我在梦境里走过所有她曾经去的地方。苏南喜欢红色,喜欢在傍晚在街道上散步,喜欢荡秋千,喜欢吃红色的糖果,喜欢听人弹琴……
苏南就像是一个种子,在我心中落下,满满用我的血液灌溉成一个越来越清晰的轮廓。
有时候,我甚至怀疑……我自己就是苏南。或者说,欧阳子昇就像是一个即将被替代的肉体,苏南的灵魂开始慢慢得驻扎了进来……
——阿昇,你不是不爱吃糖吗?
小孩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低头看着手里那颗红色的糖果。
那是在找地标的时候,被某个店老板强迫买下的,红色的,苏南爱吃的糖。那一秒我觉得我就像个监狱里的囚犯,手里被抛进一块烧红的烙铁。
“是啊。”
我转头看向玻璃窗里的小孩,声音冷静得不带一丝感情。“是苏南的糖。”
9、
没有人可以阻止一个疯了的人。我的大学导师半开玩笑说王旻之是个学术分子。可惜没人告诉过他,欧阳子昇就是因为和他疯了半斤八两,所以才成为了他的朋友。
我花了三天时间,开始全面调查王旻之这个人。从接触这场“杀人案”以来,我的思维和行动力第一次达成了最高度运作。我查到了他所有的实习资料,包括联系了大学期间的导师。毕业论文,实习期间的所有报告。分析了所有苏南可能出现的医院,最后开始逐一排查。
王旻之料定我不会这么做。
毕竟,如果真的存在所谓的监视者,我着手调查苏南的行为会立刻引起他们的注意。甚至导致王旻之告诉我秘密的事情直接曝光。
没人愿意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但是,王旻之算错了一点。
苏南的存在已经迫使我成夜成夜失眠,哪怕偶尔入梦中,我也会见到苏南的脸,一脸微笑的掐着我的脖子,直到我窒息地从梦中惊醒。这样的过程在梦境里循往反复。让我已经开始我分不清幻觉还是现实,高度的精神紧绷,让我渐渐失去了对现实世界死亡的恐惧。
于是我在想,如果因此王旻之死了,那我就陪他一起。是我欠他的。
然而世界似乎不允许我这么做。
从最后一家医院出来的时候,冬日的太阳打在我的身上。
刺目的阳光,照得我天旋地转。医院档案科护士的声音还在我耳边清晰可闻。
【对不起,我们这里并没有叫做苏南的病人。】
你看,王旻之,世界都不让我一起陪你死。
我一直以为当这个猜想被证实的时候,我的内心会崩溃。
然而,我发现自己十分冷静,没有所谓的监视者。没有所谓的证据。更没有所谓得杀人案。王旻之的命正好好得握在他自己手上。
——心理学的主要力量不是控制和修改,而是大量的潜移默化。
——如果有机会,我也想做一次这样的实验。
从王旻之告诉我苏南的存在开始,我便觉得有些东西一直说不通。包括他刻意规避的细节,在此刻一瞬间暴露无遗。
如果说王旻之的治疗过程被全程录音。那为什么监视者没有第一时间杀掉他,而是让他拥有了寻找证据的时间。外加苏南根本不是本市人,然而她给王旻之的所有坐标都是本市。
一个精神高度分裂处于崩溃边缘的人,在脑海里藏得不是模糊的地点而是精确的坐标,这本身就让人不可思议。
唯一的可能是王旻之故意在治疗报告里添加了这些坐标。
他甚至捏造了苏南这个人。那么目的又是什么?从我第一次在水里幻想出苏南险些溺水,到后来险些跳楼,王旻之都在第一时间并救我了,他为什么会那么快赶到?
在哨塔上,我特意告诉他,我看见了苏南。用的是看见这个词。他却完全没有表现出诧异,就好像我能看见苏南是他意料之中的事一样。
那唯一的解释只有一个,他全程都跟在我身后。他了解我的全部状态,了解苏南这个人格对于我精神的侵蚀到了什么地步。
从到到尾,被监视的人不是他。而是我,我就像一个实验体一样被王旻之监控着。而目的只有一个,构建出他手上那个名为苏南的人格。
从头开始,我一心想救王旻之,为了争取时间一直在他的暗示下行动。他用人最恐惧的死亡麻痹了我的内心。包括心理暗示、包括回到苏南的家乡。他是一个足够合格的心理师,在他的暗示下,我了解了苏南这个人,在大脑里构建了苏南这个人,却又因为他而不得已继续深入下去。
那么直到我完全找完所有坐标的时候会怎么样呢?
是不是,就如他所愿,完全变成一个名为苏南的,成为世界上那个根本不存在的人?他果然是一个很棒的心理师,有趣的实验,他几乎成功得杀死了欧阳子昇这个人格。
我应该给他鼓掌吗?
——阿昇……
——阿昇,你别这样,我害怕。
“阿昇。”我看着天空,空洞的蓝,一望无际。“你叫我,阿昇……”
双腿像是失去力气一样跌坐下来,眼前是一片空白,我只隐隐约约听到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那声音越来越弱,最后染上哭腔。
“对啊……我是阿昇,我不是苏南……我是欧阳子昇……我不想变成苏南……”
——阿昇,你怎么了?
“我很好……我还活着,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了……”我看着镜子里的小孩。几乎绝望得笑了起来。直到泪水呛进我的嗓子,变成撕心裂肺的咳嗽。
10、
入夜的市立医院,来来往往都是人。
消毒水的味道,急症室传来的嘈杂人声。三甲医院的基础设备一向完善。包括中心的大医院离我家和王旻之租的那间小楼都很近。
车程大约只要十分钟,这却是我这辈子过得最艰难的十分钟。
我不记得我是怎么从最后一家医院回来的。
等我意识清醒的时候,我已经站在王旻之家门口。
那扇门半掩着,和往日一样,只是没有开灯。
我那一路上一直想着,要怎么把全部的资料甩在王旻之脸上,要怎么狠狠给他两个拳头。然后风从门缝吹过,我闻道了一股古怪的铁锈味。
那味道引起人下意识的厌恶,直到我进门打开灯的时候,我才意识到,那不是铁锈,而是血。
整齐的屋子此刻满地的书页和杂碎的玻璃。王旻之平日充满光泽的眼睛空空得看着天花板,白色衬衣和身后的地面已经被血液染红。
他脖颈处裂开的口子,血液顺着地面蜿蜒成一片大红,染湿了地上的研究资料。我冲上去捂住他伤口的时候,那张染血的脸上眼睛动了动。我才意识到他还活着。
“学长?!学长你别说话,我帮你叫救护车。没事的,你别睡,你看着我!”双手都在颤抖,血液染红了手机屏幕,到处都是红色。
我用左手用力握着右手手腕压抑住自己的颤抖。几乎要咬碎我的后牙槽,然后有什么东西滴滴答答滚烫得流了一地,和血液滚烫得混合在一起。
那一刻,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感觉到绝望,是真正的绝望。直到那双带着温暖血液的手轻轻搭在了我的头上。
他气若游戏得说着什么,我只能把耳朵贴近他得嘴唇,王旻之几乎已经没有力气了,我辨认了很久,隐隐约约听明白了一句话。
“……别报警。”
然后,我就这样捂着他脖子上撕裂的伤口,血液从我的指缝间漏出,像是没完没了了一样。在救护车到来的那几分钟,我一直抱着他,感受血液慢慢离开那个我熟悉的人的身体,渐渐变得冰冷,好像我的心脏也随着他一起慢慢被掏空。
-
王旻之没有父母,他在外省的舅舅在第二天终于赶了回来。
那个男人抓着我冲过来问我究竟发生什么的时候,天花板上的等忽然闪了一下。我转头看向那张带着痛苦和愤怒的脸。一股强烈的恶心从我的胃里升起。
之后的事情,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唯一记得的是,我全身带血得跪在医生面前求他救人的时候,全世界响起了一个声音。
——你害死他了。你害死王旻之了。
那天,我回到家胃里翻江倒海,我把自己关在洗手间,将所有吐的不能吐得全部一股脑呕了出来,到吐出胆汁,到最后什么都被请了个干净,只有一阵有一阵的干呕声。
我抬头看见镜子里的人,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狼狈模样,只是从小孩崩溃惊恐的表情里,我读到了一种名叫恐惧的东西。
之后的两天,我把自己关在了屋子里。
大脑放弃思考,我不知道王旻之是死了还是活着。我更不敢问。
脑中画面都是最后一眼见到他时,王旻之勾着我的手,用已经睁不开的眼睛注视着我,然后被快速推进手术室。
而我全身上下都是他的血,鲜红的,滚烫得,几乎要刺穿我的皮肤。
我不想再想了,苏南也好,王旻之也好,欧阳子昇也好,或者也好,死了也好。无所谓了。我成功用最卑鄙的心揣测了王旻之,用最卑鄙的方法证明了苏南不存在。
那又如何呢,王旻之真的死了,鲜血淋漓躺在了我得怀里。
屋子里一片黑暗,侧过头一点点微弱的光从窗子缝隙里漏进来,却丝毫打不到我的身上。
不知道我是不是哭了,还是眼泪被恐惧代替早已经留了个精光,我只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尸体一样,静静看着天花板上的纹路。
我想,要是真的有所谓的监视者要来杀我,就来吧。杀了我,给王旻之偿命多好。
我欠他的。
或者把我的命拿去把他换他回来吧,杀了我吧……
11、
“喏,拿着。”
手上被搭上一条干净的毛巾。
睁开眼的时候,眼前是个舞蹈教室,有着正午的阳光和四面反光玻璃。一个穿着白T的少年笑着看着我。少年翘起嘴角。那是个面容好看的孩子,不过十五六岁的模样,刚刚运动完,白净的脸上还残留着汗水。
“真是快累死了,一会训练完我们吃火锅怎么样。”白衣少年笑起来,阳光落在他眼里泛着光。看的我有些发愣。
“怎么啦,心里有事儿?别这么盯着我,瘆的慌。”似乎被我盯得不自在。少年忽然张开双手朝我扑了过来,对着腰窝用力挠了两下。
我自认为平日是不怕痒的,一时间竟然整个人笑的缩成一团。
“快停下啦!”我胡乱推着眼前的人。
“喂,你们俩别闹了,改属猴了吗?”
“嚯,我亲爱的儿砸你回来啦!”
一瓶矿泉水被砸了过来。“徐沐洋,真一天天给你欠的!”
阳光里,来人穿着一件运动背心朝我们走过来。湿哒哒的刘海贴在额头上,熟悉的眉眼被阳光打的几乎模糊。
心脏在一瞬间被擭紧,我几乎在一秒不管不顾将那人狠狠抱住。“王旻之!”
“……你还在……”把头埋进他的脖颈,黏糊糊的汗水贴在脸上,胸膛是他清晰的心跳。“太好了!你还活着!王旻之。”
“喂……喂阿昇……阿昇?”他有些无措得推开我。“你怎么了?”然后转过头看向另一个少年。“沐洋,阿昇怎么了,我就出去了一会,你对他做什么了?”
“我冤啊。不是,阿昇,你怎么了?”
阿昇……
我转过头看着他,少年眼里闪着关切的神情。下意识退了两步,眼神扫过王旻之。熟悉的眉眼,熟悉的声线,却隐隐透着违和,他的模样,不对,太年轻了……
——阿昇?
我转头看着身后的镜子。我们三个人站在明亮的屋子里。而我穿着件灰色短袖,却是不过十五六岁的模样。暖暖的阳光照在那两人的身上,刺目得让我眯起了眼睛……这里到底是哪?
——阿昇,阿昇?!你是不能听得见我?! 你醒醒!
心电图滴滴答答的声响,双眼被阳光刺入视线渐渐变得清晰。透明的输液管,滴滴答答的吊瓶。我听见耳边头发蹭过枕头的声音。还有玻璃杯里的小孩。
“我,现在在哪儿……”试图抬起手,骨骼却酸麻得使不出力气。
——你胃出血被送来医院了。
对上小孩的脸,他的模样有些模糊,声音却是清晰的。光影在面前旋转了好几分钟,我才迷迷糊糊对上他的视线,小孩似乎也憔悴了不少,此刻见我醒来,眼里盛着泪。一瞬不瞬看着我,让我心里莫名有些难受。
将近一分钟后,他有些缓慢却不大的声音透过玻璃杯传了过来。
——你完全是在自杀你知道吗?
大脑像是生锈的机器开始艰难得运作。我转动眼珠,试图寻找一些关于他所说的事情的记忆。
我记得我只是躲到了王旻之家里……
——连续3天滴水不进,阿姨找到你的时候都快疯了。
我皱起眉头,脑海里隐隐浮现出一些画面。
我只记得似乎躲开了所有人逃到了王旻之家里。然后,看着他得屋子发呆,我只是不想见任何人,也不想动,直到后来……原来,我是在自杀吗?
——欧阳子昇。如果你再做这样的事,我宁可自己先把你掐死。
我听到他几乎从牙里挤出一句话,却逼得我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
我下意识吸了口气,红着眼转头看着身边,空荡荡的病房一个人都没有。
——阿姨照顾了你好几天,刚刚只是有事就出去了。
他似乎知道我最想知道的是什么,叹了口气,说道。
——王旻之还活着。
“什么?”我听到喉咙发出磨刀石一样的声响,目光却紧紧盯着小孩。
——听说是伤口虽然危险,但所幸没有伤到大动脉,还是抢救回来了。
我睁大眼睛看着他,大脑里消化了好久,深呼吸试图让自己冷静一些,却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王旻之还活着,他还活着。
太好了,太好了……
我喉头几乎哽咽,在休息了许久后,脑中有些奇怪的情绪冒了出来,我转头看向杯子了的小孩。“我,我想问问……你是不是,认识一个叫徐沐洋的人?”
不出所料。
镜子里的人忽然睁大眼睛,像见鬼一样看着我。
——他是我的朋友,你在哪见到他的?
12、
许多人总会在绝望或失意时幻想着,世界上也许能有一个平行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他们铩羽而归的人生将重获希望。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也许死灰复燃,甚至开花结果。
“你们在跳舞。”我偏过头,看着玻璃杯里的小孩。
“我看见王旻之在那儿好好的,能蹦能跳。徐沐洋一把扑上来拥抱我,他叫我阿昇。”
“真好。”
我不知道自己是幸运还是不幸,终究是见到了他们。我伸出无力的手在眼前展开,像是要握住什么,却又什么也握不住。
只是有些眷恋地垂下眼睛。
“那里太阳好亮。照透了整间屋子。”
-
一天后,我申请把自己的病床挪到王旻之的旁上。
因为,王旻之的舅舅不能长期留在本市,母亲时不时来照顾我,也顺便能照顾到王旻之。
于是,那画面,愈发让我们像一对难兄难弟。
只不过,大部分的画面都是——我吊瓶,王旻之昏迷,我吃药,王旻之昏迷,我和小孩聊天,王旻之继续昏迷。
我想着,如果某天王旻之醒来,发现自己置身在一间空荡荡的病房里,而身边唯一的人正抱着镜子傻乐,内心应当是会很复杂的吧。
只可惜,大部分时间,他都在我身边睡着。冬日阳光偶尔从窗外漏进来,屋子里尘埃被染上暖黄,在屋子里浮动,慢慢落在他的鼻尖。
安静得,像一只冬眠得动物。
一周后,我被母亲接回了家。
因为胃部损伤,母亲开始限制我出门活动。
我大部分时间都吃着些流质食物,她不允许我出门,甚至阻止我工作。我只能在她不注意的时候溜出去,寻找苏南剩下的几个坐标线索。奇怪的是,我不再能看到苏南。她就像在我身体里死去了一样。
好在这对我的寻找羊皮碎片并没有造成太大影响。
她的记忆就像是某种物质融进了我的血液,并不难找。只是,每当想起来的时候,脑子都会难以抑制得疼痛。这使得我花了将近比原来多出三倍得时间,才把最后得碎片拼凑完成。
——那是一张地图,我看着上面的图案,像是走过了一条漫长曲折的道路。无力得倒在地上喘气。
是苏南得老家。
兜兜转转,我又被指引向那个地方。我翻过羊皮地图,后面画着一个刻着鸟兽浮雕的老式立柜。那是当初搜查苏南屋子的时候,后院屋子里立着的东西。只不过,我负责的是另一间,而这间屋子,却是王旻之负责的。
——你一定要去吗,阿昇,你现在的状态不好。再等等吧,等到阿旻醒过来。
“不用,没事的。”
身体陷进柔软的皮革里,过去发生的所有不可思议的一切像走马灯一样一幕幕间歇不断在眼前闪过。其实住院的那段时间里,我一直在想,即使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再怎么渺小得活在这个世界上,也终究有它要背负的东西。更何况是人。
我终究不是什么强大的人,什么杀人案,什么心理实验,什么找到证据救人于水火,都是离我太遥远的事。我能做的终究也只是去维护眼前能触碰的东西而已。而从王旻之昏死在我怀里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从此之后,关于王旻之的一切,我都摘不出去了。
他一直要我知道的,是什么?
始终费尽心机希望我找到的那个“证据”又是什么?我想,我有义务去弄明白。
不是为了别的——
我只希望,下次见到他的时候,不必再怀着辛酸愧疚垂头落泪,更不必再带着那样卑鄙的心里去揣测他对我的所作所为。一只蚂蚁有了在乎它的人,也终究能昂起头活下去。
而我,终究也要为我所做过的一切去背负责任了。
窗外,冬日的晴朗的傍晚漏尽了一地斜阳。
我睁开眼睛,对上小孩柔软的目光。
“你会陪我吗?”
我们面容别无二致,透过薄薄的玻璃,就像两个世界在悄然对峙。
时间慢慢从我们身边流过。
直到,夕阳攀上他皱起的眉眼。我看到他缓慢而坚定得点了点头。仿佛两个世界终究交织在一起,连城一条清晰绵长的红线。
13、
C市的天空总是带着一种湛蓝。
纵使在这样寒冷的冬季,依旧有娇嫩柔软的花开在枝头。伴着远山缱绻而来的风,和与这个时节不同的温情脉脉。
两天后,我遵循着王旻之的方法,在深夜乘坐了最后一班火车来到了C市。
阳光穿过花身晕上一层浅色的黄光,手里拿着羊皮卷,远处雾霭森森的竹林间视野可见度不过几米。我估摸着如果顺风顺水,傍晚可以赶上车回到家里。
“……”
——你又头疼了?
“没事。”用力按着太阳穴摇摇头,心脏跳得比往常都快。
我抬起头,茂密的竹林顶端隐没在薄薄的雾气里,阳光从上面漏下来,虚幻的光晕看得人不真实。
“雾气没散,连哨塔的位置都看不清了。”
我一路走着,几乎找不到一点可以辨认方向的建筑物。
——这样即使有地图也没用了。要不我们等两天,这天气来这也不利于找东西?
耳边传来电流一样的兹兹声,我勉强睁开半只眼。“走一步算一步吧。”
穿过雾气缠绕的阡陌纵横,像是被投身至野兽腹内,茫无目的却有种森森的阴沉。吸一口气,让肺部被冰冷的空气充满,大脑也变得清醒了一些。我试着回想着当初被苏南意识控制时候的画面,希望找出一些能辨别方向的方法。
这些日子,我常常呼唤的苏南的名字,希望她能在我脑子里活过来。至少我一直不相信苏南真的在我身体里消失了,就算是死了也不可能什么东西都没有留下。那些无从安置的经历与记忆,曾真真实实存在大脑里。如若不是子虚乌有,那它们一定曾经属于某一个人。不是苏南,那么又会是谁的呢?
双脚迈进树林深处,耳边是竹叶沙沙声响。雾气中冰凉的水汽开始渗进皮肤,忽然我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这种感觉?我下意识抬头,果然远处晦暗不明的光线里。
隐约浮现出一个黑影……
身体最快反应过来。那个人影离我不远,几乎几步就能追到。可它却像个引路人。每当我靠近的时候又消失出现在更远的地方。山林间冰凉的雾气刺进皮肤,脸颊和鼻尖都开始变得冰冷。穿过一条条竹林密布的小路,顺着青石板铺成的小径一路而下。水汽渗进我的脊梁,耳边只剩下我越发粗重的喘气声。渐渐得,我离它越来越近……
——阿昇小心!
脚下一空,下一秒我五脏六腑都被搅在一起,身体撞上密集的树干,手脚不知道被撞到还是挂到,一阵阵发麻。
等撞击停止之后,我只能感觉眼前一片漆黑,缓了很久我才恢复视觉和听觉。
“哈——!咳咳!”撑起身子大口咳嗽,肺里全是铁锈的味道。
——你没事吧?
寒冷的空气刺激着肺叶,我仰头看着映入眼前的景象,苦笑道。“呵……咳咳咳……她,她怎么来爱折腾我……”
一幢孤零零、古老的屋子在竹林间伫立着,树林间落叶被风吹起的声响席卷而来,枯黄的叶子在空中打卷又晃悠悠落在庭院门前,寂寞而萧条——苏南的屋子。
我又回来了。
-
——一定要进去吗?
“你觉得,都这样了,我还能走么?”笑了笑,我轻车熟路翻墙跳进了院子。
院子里小门上的锁依旧是当初我们破坏后的模样,摸上去已经落了一层薄薄的灰。
推开门进去,昏暗的大堂,穿过天井,耳边有隐约的水声。大脑里传来的疼痛伴随着兹拉兹拉的电流声,走马灯一般一闪而过的零星片段,伴随着诡异而模糊不清的声响刺激着我所有感官。
——再走五步跨过门槛,是内院,向右转是饭厅,向左走是楼梯,往前十步,是后堂……
内心像有个声音响了起来。在这瞬间,仿佛我就是这间屋子的主人,在几年前甚至十年前,正慢悠悠走过石板铺成的地面。
随着身体下意识得前进,直到我睁开眼视线里映入一个落满灰尘的雕花梨木柜子。
——是地图上的那个柜子。
“恩。”我打开羊皮卷,点了点头。
鸟兽虫鱼,和羊皮卷上的图案完全相同,我抬起手慢慢抚摸着上面的纹路。手微微用力,上面的灰尘扑簌簌落了下来。
拉开把手,伴着一声刺耳的嘎吱声,我看见里面静静躺着的一个白色保险柜。
“我记得王旻之家里也有一个类似的。”
如果不出意外,王旻之最终想让我找到的就是这个。
心脏里忽然用力跳了一下,膨胀恶心的感觉几乎让我吐出来。我咬了咬牙,从朝包里翻了翻,摸出一个冰凉凉的白色钥匙,那把在井里发现的险些要了我的命的钥匙。
——阿昇!
后堂里一个落满灰尘的大镜子,映出小孩的模样。我侧过脸看着他。
——要不……我们先把保险箱带回去,等回去再说。
我和他的距离不过几丈远,隔着镜面上薄薄的尘埃,我竟看不清他的模样。“为什么?”我一瞬不瞬注视着他,嘴角勾出一个略带无奈的笑。
“王旻之教你这么做的吗?”
其实,我并不想带着这样尖锐的口气与他对话。只是我没有力气去猜测为什么了。
为什么从王旻之出事之后小孩总是似有若无在阻止我继续找碎片?为什么在我睡着的时候,他会稔熟得请求王旻之快些醒来?为什么一路下来王旻之对我的引导里小孩也占了大部分?包括最初,建议我听从王旻之的语言催眠。
——阿昇……
“我累啦。”我伸手将保险柜取出来,冰凉的金属表面意外冰凉。“已经不敢再随便猜测了。我的一次错误让王旻之差点丢了命。我没胆量再试第二次。”
——阿昇,我没想过骗你!
——只是,可不可以不要现在。至少,等王旻之清醒之后!
“该结束都快点结束把。”我看着他勾起嘴角。“是死是活,都是我该承担的。”
钥匙塞进锁孔,可以听到钥匙抬起锁芯的圪垯声。就像是一间古老破旧的屋子,在多年的风云飘摇后,终究打开了尘封的大门……
14、
漫天的鹅毛大雪缓缓得落下,明亮的路灯下和往来路人,白色围巾被染成温暖的颜色。白雪覆盖的深夜,透过窗子隐约闪过人影。空气里弥漫着晚餐的味道。那是个沿着长长地铁线赶回家的人,打开门,屋内暖气融化了一身风雪。
【阿昇出门吗?记得把围巾带上。】
【好。对了,妈,为什么家里全是奶糖,你明知道他不喜欢这个】
就像在看一场老旧的电影,我看见那个人整理好衣服,关上大门,门外有雪秫秫落下,夹杂着风吹起漫天白色。
……
【你们谁是病人家属!病人需要输血!】
“兹拉——!”
救护车车轮和地面磨出尖锐的声响。来来往往的白色的人,是医院?有个女人跪在急救室前面哭。满地是血液被车轮碾过的痕迹。那个人是……妈妈?!
谁出事了?妈,告诉我谁出事了!妈,你看看我,到底谁出事了!
……
【你看到了什么!】
我?
【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雪……好大的雪……满地都是红色的……还有医院……都是人……
【还有呢?】
屋子里……有个保险柜,保险柜里有东西……
【里面是什么。】
不……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告诉我,里面是什么!】
……报告……是死亡报告!
【上面写着什么。】
我不知道……求你……别问了。
【上面写着什么,念出来!】
死……死因,失血过多引发呼吸衰竭。年龄——4岁。姓名——欧阳……
——阿昇,你看着我!你清醒一点!
【死因,失血过多,肾脏衰竭呼吸衰弱。死亡时间,凌晨2:45。年龄四岁。】
“唔……我……我……杀——!”
——阿昇,你说什么……你看着我,你想说什么?我?
【千玺,他已经走了。】
“我……呃——!要——!”
——你冷静点……阿昇,你看着我,你要说什么……
【确认死亡。】
“我要杀了你们!!”
-
那年暑假,再次见到王旻之的时候我已经住院将近一周。
他穿着一身白大褂一副称职医生的模样。
那时候正好是晚上,窗子外的银色月光镀在他精致的侧脸上,他漫不经心问了一句。“听护士说,你不肯配合治疗?”
“把我的束缚带解开吧……”喉咙干的像被火烧一样。为了让他放心,末了添了一句。“他们给我注射我镇静剂了,王旻之,我只是手疼……”
然后那张不算太过熟悉的脸靠了过来,头顶传来金属碰撞的声响,挣扎过多麻木的双手无力垂下。那是我一个月来第一次解开手铐入睡。他守在我的床边。
“你说算不算好笑,我的实习对象,竟然会是我的学弟。”
入秋的风呼呼从窗外吹进来,我听见他的呼吸平稳而缓慢,如同我的心跳一样,渐渐归于平稳。
从一年前开始,我就不再做那个梦。
梦里是纷纷扬扬的大雪,有个人拉着我的手在前面奔跑着。忽然他松开我的手,漫天的红色落了下来,手指感受到了冰冷的温度,鲜红的雪在皮肤化开,身体倒进一个鲜红的水池里。
那个人在我不远处昏迷着。
我挣扎着将他的下巴托出水面,冰冷的血水里,他皮肤惨白,我哭着喊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血水顺着他紧闭的眼睑留下宛如血泪。我就这样在水里挣扎着,直到失去所有力气,直到我和他双双沉入水底。
我想,我把自己留在那儿了。
-
——阿昇!你给我清醒一点!!
刺目的光线扎进我的眼底,恢复知觉的视线里。那张与我别无二致的脸离我不到半米,大半张脸隐没在碎裂的镜面下,血液渗进缝隙里,像是一张巨大的红色蛛网。我的拳头一下一下砸在玻璃上,正发出一声声闷响。
——你要杀了我吗!
——杀了王旻之之后,你还要杀掉你自己吗!
像是缺氧的鱼狠狠吸了一口气,肺里撕裂一样的疼痛。机械的拳头在半空中停住……
视线里,小孩双眼通红得注视着我,慢慢得像一只孤立无援的动物一样蜷缩起来。
我咬牙松开拳头,渗血的手掌触上他低着的脑袋,我听到他近乎绝望的啜泣,鲜血顺着镜面蜿蜒成长长的红线。
——阿姨只剩下你了……她只有你了,别这样,求求你……求求你,阿昇,我求你了……
我看着他,张开嘴,发不出任何声音。牙尖划过皮肉感觉不到一丝疼痛,我重新握紧拳头,全身开始颤忪。
在多少个年月里,我的世界曾经有那个人的陪伴。
所有喜悦孤单,所有的温柔。我想等着,等到他长大,等他变得有我这么高。等他开始喜欢上女孩子,等他离开学校,等到我们都垂垂老矣,我还能听到他喊我的名字。可我怎么忘了……树木失去了枝干终究要死亡的,即使它多想支撑住他枝干鸟巢里那个柔软纤弱的生命。
终究,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小穆死了……?”
小孩抬头看着我,眼里大滴大滴的泪水顺着脸颊流进衣领。我开口,语调平静,像在问他,又像在问我自己。
“阿昇,我弟弟没了……?”
——阿昇……
“小孩,我弟弟没了。”
古老的植物终于摇晃着倒下,露出破败的根系和苟延残喘的腐烂内里。
我颓然跪下,用鲜血密布的手捂住眼睛……
破碎的镜子混杂着血液碎在我面前,我看见漫天大雪得,雪地上溅落了密密麻麻的血迹和红色糖果,我抱着那个人,感受他满身是血身体在我怀里一点一点变冷……
【哥哥别怕,穆穆不疼……】
“呐……谁来救救他啊……”
喉头的呜咽声越来越大,我跪在地上,像是耗尽最后一丝希望般一遍一遍问着。
“谁来救救我弟弟啊……小孩,求你告诉我……谁能救救穆穆啊……”
那是我最想忘记的圣诞节。
有永远下不完的大雪,有满地散落的红色糖果,有尖锐刺耳的警笛声。热闹非常……
那是一个我近乎忘记的噩梦。终于在此刻,混杂着我深藏多年的愧疚与绝望,爆发成了溃不成声的嚎哭。
15、
一场漫长的告别。
-
这是我第二次来这间医院。
精神类疾病需要心理辅导和药物镇静。
比起上一次,我这次来的平静了许多。
满身是伤回到家里的时候,母亲一把把我抱进怀里痛哭不止。然而失去了王旻之的专属监护,我觉得来医院接受治疗是更好的选择。第一次是王旻之把我保出来的,我求他覆盖我脑子里关于小穆的所有记忆,然后他放弃了难得的留院机会,来我的身边做我的辅导医生,我至今都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做的最坏的决定。
在治疗期间,某些被刻意遗忘的片段慢慢浮现了起来。
我终于记起在那个夜里,我是是如何用椅子砸裂王旻之的后脑,又是怎样用钢笔割破他的喉咙后,面无表情得洗干净了双手,转身离开。我从小穆死后开始有伤人和自残的倾向。甚至在后期,情绪失控时会出现记忆断层。我想,如果不是我在大门前忽然恢复了神智,王旻之为了我葬送的不止有他大好的前程,还包括他的命。
——其实,第一次你在阿旻家醒来的前一个晚上他就发现我了。
——你没见到他的表情,我都不知道是哭还是笑,整个表情扭成一团。
——他说你一直处于一个崩溃的精神边缘,如果强行恢复记忆,可能造成人格崩溃。那时候的我可能就像一个从天而降的礼物吧。和你完全相同,却是一个精神正常可以扮演一个健全人格来引导你的角色。
我靠在病房的落地镜前,脑袋贴着镜面。
小孩靠过来,我们就像靠着一个普通的镜子一般,做着同样的动作。我闭着眼睛,听着他说话,感受着药物镇静带来的一丝丝困倦。
——那时候我还没决定是不是要帮他。
——只是看着他那天晚上一夜没睡,翻箱倒柜找了一堆资料,删改,打印。应该就是为了创造一个叫苏南的人。
“不错的计划。只可惜,他低估了我对正视小穆消失了这件事的抗拒。也没想到我真的会去查苏南这个人。”对于王旻之来说,编造一个故事,其实并不难。
以我的治疗记录为骨架,我遗忘的记忆的皮肉,创造出一个名为苏南的人格。
其实以他的能力,完全能做得天衣无缝。只是小孩出现的太过突然,而我的情况也日渐糟糕(删除记忆后的一年半,又开始出现自残行为)。这才是他露出了破绽,也因此,记忆混乱的我激发了第二人格,险些害了他。
其实,回想起来,一切又是这么得有迹可循C市的老家,我们全家出游的生态公园,他爱吃的红色糖果,我陪他玩过的游乐场,甚至‘苏南’将东西藏在哨塔的天花板上,都我和小穆过去的小秘密。
心理学如何神乎其技,也不能那么完美得塑造出如此完备得记忆。
除非,那些记忆,根本就是属于我的。
“嗳,小孩。我一直觉得王旻之有点傻。可没想到这么傻。”
——阿旻不傻,只是个太过在乎罢了。
是啊,称职,直到危及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在考虑我这个病人的安危。让我不要报警?究竟我是疯子,还是他是疯子?
“小孩”看着窗外孤零零的枯树,我吸了口气。
“在你的世界……王旻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
——阿旻……
一阵很轻的笑声——他是个超级烦人精诶。
“啊?”我扭头看着镜子里的人,小孩嘴角勾了起来,露出两个梨涡。
——阿旻比我和沐洋大一岁嘛,就老想管着我们,跳舞动作不对啊,表演的时候太紧张啊,反正成天絮絮叨叨的。可出了事,他又总是第一个挡在前面。所以我们一边嫌弃他,又一面靠着他。只不过呢,我们那的阿旻可比你们这的爱笑多了,很经常笑的和个叉烧包似得拦都拦不住。
“那倒是,我真没看见王旻之在我面前笑过几次。”
回忆里,那个所谓的时空,充满阳光的屋子里,王旻之嘴角带着笑容走进屋子。胸膛清晰的心跳,眼中自信的光彩,好在在那个世界里,他们都没有受到悲伤的侵害。
我闭上眼睛,眼皮透过一点橙红色的光线,犹豫了很久,像是温吞烧开的水,在脑子里细微翻滚了一阵,终究忍不住,轻声发出一丝声响。“小孩,你的世界里……有小穆吗?”
——有啊。
轻柔的声音,像在讲述一个令人神往的世外桃源。
“小穆他……现在怎么样了?”
——他呀,已经会叫哥哥了。
——不过,他叫不清,都叫我锅锅……
“真好。”像是错落时光里延伸出的一点温柔触角,轻轻在心头一点。嘴角不由得勾了起来。我感觉整个眼睛在发烫,有些氤氲的水汽冒上来,沾湿了眼角。
——阿昇,我困了……
“睡一觉吧,我也困了。”我轻轻脸颊贴在镜面上,窗外阳光落进来。屋子里流动着温暖的浅金色,似乎来自遥远世界的另一头,却柔柔得落在了心里得每一个角落。
-
之后的几个月,我的情况得到了基本控制。而小孩却开始频繁得入睡。
镜子里,他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少。我才知道,在他的世界里,只有入梦的时候才有可能见到我。
——最近好几次睡着了也见不到你了。
小孩耷拉着脑袋,像是有两个小触角蔫蔫得碰着地面。
“要好好工作啊小舞蹈家。”我坐在医院花园里抱着个小镜子笑着。“天天睡觉,小心表演出岔子。
”
我笑着打趣他,看着他气恼的模样,两人最终不自主得都笑出声。
其实,我和他都知道,离别的时刻,也许快要来了。
如果说,小孩的世界影响着我的世界。也许,正是我濒死的精神触发了我们之间的联系。
那如今的我,除去最初的药物镇静,现在已经进入治疗尾声。由于逐渐接受了小穆过世的事实,我的一切混乱记忆开始趋于正轨。
如此一来,恢复健康的同时,也意味着我和他之间相互影响的力量也将渐渐消失。
渐渐得大多时间,我又变成了一个人。
小孩在镜子里睡着。有时候他会忽然变了个模样出现。据说是在赶比赛还是什么之类的。特别某次那小孩忽然顶着一个爆炸头,笑的我在病床上打滚。我和他变得越来越像,或者说,我的精神开始不断恢复。
出院回家的那天下午,我第一次请求母亲让我进书房看看。
在一年之前,为了害怕我崩溃,母亲将所有关于小穆的东西,都放在了这间小小的屋内。这屋里,是所有有关小穆的一切。是他曾存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好证明。
我想象着无数个下午,我的母亲抱着小穆的照片,在书房里垂泪的模样。屋外是她疯了的大儿子,在更远的地方,是她已经离婚远走的丈夫。
“妈,我想弟弟了。”
逆光里,母亲用她并不宽厚却十分温暖的双臂,用力抱着我,一股温热顺着我的脖颈染湿了衣襟。我仰着头,感觉在某个遥远的国度,有只暖暖的小手正触碰着我的脸颊,那温度很熟悉,将我的心脏都变得柔软,我笑着看着他,直到一层滚烫的雾气模糊了双眼。
永别了。永别了。
尾声
“您所乘坐的X0622次列车已经进站。请还未上车的旅客抓紧时间。列车将在……”
“诶,妈,我知道了。东西都带了。齐了齐了,放心。”我夹着手机一用力终于把行李放上行李架。揉了揉快要麻掉的腰,找到位置坐下。
“阿昇,记得去学校报到的时候找陈导员,他会帮你安排宿舍的。记得不要吃辛辣的东西。你胃不好,要多喝粥。调理的中药也记得定时去药店开知道吗?”
“知道了妈。”我哭笑不得。“我又不是新生报到,只是复课而已。你儿子这么大了,会照顾好自己了。”
“那一定要记得,不能吃辛辣的,到学校就给我发消息。那你在车上睡一会,妈妈先挂了啊。”
“恩。好的,您快去休息吧。”
呼了口气,我把身体陷进靠背里。
我转过头,将手伸进眼前的阳光里,皮肤已经褪去了病态的白色。这半年时间里,我开始老老实实健身,无论是精神还是体力都好了很多。
身边一个女生推着行李,投来求助的眼神。
我下意识站起身,将行李塞进头顶的行李架。
“谢谢。”女孩在我身边坐下。“回学校吗?”
“是啊。”我点了点头。
“终点站?”
“恩。”
“这么说你是A大的学生?”
我想了想,B市比较知名的大学似乎真的只有A大了。也难怪。“同校?”
“今年大二。”女孩看着我,对我投来友善的笑容。顺长的头发绕过耳际,露出光洁白皙的侧脸。我透过她的脸,似乎看到盛夏校园里充满生机的花草和清新的空气。
嘴角不自觉勾了起来。“欧阳子昇,今年大二。”
列车终于缓缓得前行,整个车身微微震动后,平缓得加速。窗外的光影景色被拉伸成模糊的浅绿色。我靠在椅背上,看着窗户上模糊的剪影,女孩在我身边已经沉沉睡去。我看着自己模糊的模样,那双眼睛干净温和,和小孩有几分相似。
半年前,我在某个早晨,我洗完脸抬起头。镜子中的人,脸上的水珠顺着侧脸慢慢滑落,我眨了眨眼睛。看着镜子里的人回报我相同的动作。那双眼睛带着生命的神采,那么陌生,却也那么熟悉。直到很久,我终于慢慢开口说了一句。“嗨,好久不见。”
那是只有少数人知道的秘密,在某个我们都触不到的世界里,有个叫欧阳子昇的小孩正好好得生活着。他身边有他信任的朋友,有他亲爱的弟弟。
我还知道那个的小孩,曾经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曾与我并肩,同我微笑。那些清晰却不真实的记忆在我的大脑里,被阳光打上了温暖和模糊的颜色。
手机微微颤动。
划开屏幕,一条短信不期而至。阳光反射着液晶屏,将上面的文字映得模糊不清。我仔细辨认着上面的文字,慢慢得一字一字在心口默念,直到有些滚烫的情绪顺着嘴角攀爬成笑意。
【等你回来。】——王旻之。
时间给予里大把光阴。在这些呼啸而过的年岁里,藏匿着太多难以忘却的故事。
也许梦境里斩破黑暗的勇气。也许在无数绝望时凄楚的咆哮。
也许是寒冬里握住你的双手。终将化作时光的的馈赠。
在记忆里打上暖光的时间残像。
我看着窗外的光影,闭上双眼。
有什么温暖的东西在心口晃动着。伴着将来的梦沉沉睡去。
——远方之人,感谢你来到我的世界。
——由此相遇,不胜感激。
——若能白首,毕生不渝。
END.
作者:粉毛枭
一些打卡文
一些宝可梦二创,oc是宝可梦拟人仅借用种族,世界观为原创宝可梦世界观。
摸鱼的,可以随便评但是不要打我晶咣咣(抱头)
(是主线——)(一些疯狂科学晶光花姐姐和黑道乌鸦头头大叔互相黑吃黑)
记忆回流的时间完全在意料之内。
根据残缺的自己曾经不知道从哪捡到然后被当做玩具和幼稚收藏品塞在角落的名牌和信息卡,很快就会有新的荒野探险小队赶过来……或者说是上杆子来给她做新的实验材料了。
海德拉特随意地瞟了一眼岩洞地面上被拆得支离破碎的报废机械。那些被拆解成块状的塑料,铁片和断开的毛刺刺的电线都散落一地,丝毫看不出它曾经躺在研究所废墟里时还是个姑且可以形容为“高科技工具”的设备。这是一台小型的宝可食物合成机,个头小巧又散发着淡淡的树果香味,只可惜由于故障无法再使用了。抱着把一切资源利用到极致的个花准则,趁着上一次记忆还没有开始模糊,海德拉特紧赶着把它从两公里以外的废弃建筑里捞回了洞穴,作为让她再一次找回自我的道具。显然,在算计自己的方面她成功了,就连何时因情绪过载而苏醒都推敲得一清二楚,精确到时。
但是海德拉特暂时还没有时间自豪,也没有时间去打扫那被扑咬得一地而且黏着湿漉漉的毒液和花粉的机器残渣,她必须快点找到那些家伙,然后用他们的脑袋瓜为自己的真理笔记再填一笔——没准还能够捡来些有用的战利品,好比说这次的小队大概会带来的传说中的超级太阳能板,对于这种到处都没有电只能自己另想办法的野生林地来说,那可真是太有用了。在心中暗自拟定了作战方案之后,海德拉特十分麻利地捞上笔记本飘离了岩洞,然而……
在洞穴深处几乎感觉不到,而现在却尤其明显的是……铺天盖地的湿土气。这种青草和泥浆混合在一起的气息被风裹挟着,在海德拉特刚一露头的时候毫不留情地袭击了她的面门。好在晶光花不用呼吸也不怕凉,豆大的雨点啪嗒啪嗒地在她坚硬的发块上砸,海德拉特也没有多不舒服,倒是被这突发状况激得清醒了。只是感觉到一阵回味无穷的头大感涌上心头,有种想往天上狠狠砸一光束的冲动。
暂且不说这种暗无天日的鬼天气太阳能小组会不会出来,大雨和流向混乱的林风早就把附近的气味蒙蔽得难以识别,雨声在此刻变成了嘈杂的背景音,平时脚踏落叶都能够听得一清二楚的地面,现在反而什么也辨不出了。对于林中的生物,这无非是一个预示着草长莺飞,很快就可以迎来树果和菌类盛宴的好天气,而对于海德拉特……不但久违的狩猎要泡汤了,也许现在还要考虑自己的笔记本和藏书会不会受潮发霉这档事,还有计划内的催化自己下次苏醒的方法,推动中心城里新事件的诡计,以及……嗯,有那么多事情要做。
总而言之此时此刻海德拉特感觉自己的太晶核心快要烧了。燃起来了兄弟。
然后在某个瞬间——一个黑色的影子尖啸着迅速地朝着海德拉特的脸扑来,打断了她长时间的沉默的思维风暴。
啊,她怎么忘了这码事。
乌鸦——一种在市区与林区早出晚归地徘徊,以叫声扰民和智力很高著称,要命的是,最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的……脾气倔强而狡猾的鸟。对于它们来说,海德拉特金灿灿的,总是发着幽幽微光,又含着一圈闪烁不定的浅青光环的眼睛,无疑是相当漂亮和金贵的宝石……装饰在巢里刚刚好。
人类总是说乌鸦现在已经不代表什么祸患了,就像他们已经不再畏惧和讨厌阿勃梭鲁了一样。但是对于海德拉特本花,那就是妥妥的,百分百的一场浩劫……当然,是在时间上的,也许说是骚扰会更贴切。海德拉特一点也不害怕这些大胆又执着的小东西,在她的宝石攻击面前,天上飞的鸟类往往都处于弱势,但是,拉帮结派地一起来找她麻烦的除外。虽然造不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对付一群阴魂不散的乌鸦也确实浪费她宝贵的清醒时间,还要冒着本子被啄,物资被洗劫一番的风险,这让海德拉特不禁狠狠地握紧了拳头……直向真理之眼可以对鸟使吗?如果可以让它们不再对自己的两个眼珠子虎视眈眈的话……
海德拉特神情复杂地环顾了一下绕在自己四周藏匿着,呈现出包围态势的鸦群。如此有组织有纪律的军团,很难说不是某位城市里的乌鸦头头派来的……如果单纯是想要她身上的宝石的野鸦群倒还好一点,只要赶走就能够解决问题,但如果是不远万里飞来针对她来特地刺探情报,是想要她的底细和那本神秘的笔记的专职探子,那就留不得了。
在下一只乌鸦得到信号飞冲而来袭击时,海德拉特的眼色一凛。她迅速腾空跃起,在半空灵巧地打了个圈,让那只大鸟扑了个空。于此同时,海德拉特的身周浮现起数块拳头大小的半透明宝石,无声地散发着规律的波动悬在空中,仿佛是蓄势待发的弓箭。乌鸦很快就反应过来自己的攻击被闪过,翅膀一斜就又朝着她俯冲而下。而它也是聪明的,它当然感觉得到那些宝石里蕴藏着蠢蠢欲动的能量。在第一块宝石逐渐溶解聚合成小型光束炮径直朝着它的胸腔刺来的时候,它一拍翅膀就钻进了树的枝杈,融入了漆黑的树影。显然,其他乌鸦都只是静静地监视着……而这一只则是过来专门试探敌人的攻击方式和消耗体力的。
“……”
这玩意还懂埋伏?那还真是训练有方啊。海德拉特一时无话吐槽,只是仰头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好在她也彻底想明白它们的主人到底是谁了……很好很好,计划内本来就有那家伙的份,作为一名理想远大而且超级理性超级自律的研究员她保证对这个棋子一丁点怨念的私货都不会加的。
在长达两分钟的沉默后,鸦群终于开始出动了。
随着头目的一声聒噪的鸣叫,无数黑色羽毛组成的旋风迅速地朝着海德拉特袭来。乌鸦们组成了密集的列队,显然是被谁指导过一样炉火纯青地——乘着顺风试图将她卷入其中。有一瞬间海德拉特想要抽出自己的石质藤鞭像搅拌机一样把这群难缠的敌人毫不留情地绞打成血肉和羽毛的碎屑,但这并不明智,毕竟这是在家门口。她并没有迅速收拾一地动物残骸的能力,即使要吃数量也太多了点。而倘若如此,在雨后那些垃圾必然会引来更大的麻烦,比如更加凶猛的野兽,甚至是多管闲事的侦探……。
于是海德拉特选择转移阵地。
晶光花的漂浮速度不算快,相比乌鸦,她的体型也确实太大了。仅是用逃的,她想自己全速也跑不了多远,顶多……几百米。秉承就近原则,海德拉特盯上了附近的小河。刚刚好的距离,和岩洞不算太近,而且是活水,如果要空战,水里的食肉鱼会解决一切。何况,河面上一干二净没有遮挡,如此一来,鸦群的林间游击战术就不再奏效了。
雨还在下,生长着零零散散水草的河面被雨珠打出层层叠叠的涟漪,只勉强能够倒映出上空的景象。海德拉特并不准备飞太高,而是只停在距离水面一两米处。这种距离潜水也做得到,即使她实际上并不怎么这样做,水属性是克制她的——然而好处在于水流不急,而且她并不会窒息,可以作为一种回避措施。鸦群很快就追上了她,在她的上方聚成了一片黑压压的乌云,迅速地朝她涌动起来,要把她裹在其中。
海德拉特并没有躲,甚至露出了一丝得逞的笑容。她的石质发块微微翕动,捕捉着每一丝周身擦过的气流。她的手臂上带锯齿的石瓣臂甲也开始微微发光,肉眼可见地,顺着棱角分明的石质脉络,有什么流动着的物质正在淌过,然后从浅青色的花瓣与指甲尖端渗出,和雨水一起滴落在脚下的水面上。随着紧紧包围的鸦群开始向内俯冲,海德拉特用力张开双臂和每一片花瓣,陀螺一般地高速旋转起来。
旋转的攻击并不能造成太大的伤害,顶多可以刮破皮肤,形成一道道体表的擦伤。而在这之下的,真正的主菜是她猛烈的毒液。她主动散出的毒粉极易被风雨刮走,而在包围圈中则截然相反。乌鸦们就像攥住了一块具有强辐射的矿石,收也不是,放也不是。头目当机立断地啸叫一声,将部队散开,这才让浓郁的花粉在潮湿的空气中缓缓散了。此刻,由于吸入了太多毒粉,又被淬毒的花瓣割伤,鸟群的速度已经开始变缓,也有几只已经开始贴着水面飞行,看起来昏昏欲睡。海德拉特抖开背后的六条石鞭,莲叶般的圆锯在尖端嗡嗡作响,她饶有兴趣地端详着被毒素缓缓削减着体力的敌人,似是在考虑要不要再扑上去挨个咬一口然后观赏它们从河心开始向树丛逃离却在半路不敌毒性跌入水中的模样。可惜纵然她十分恶趣味,倒也还没有闲到这种地步。收尾这种事还是越快越好,毕竟……由于做了太多冷静的思考,她已经开始有点发晕了:是记忆的阀门开始关闭的征兆。
圆锯运作,瞄准,明亮的光束也开始在手中聚合,发出能量波动的嗡鸣。水中游荡的食肉鱼似有所感,纷纷游到下方等待着什么……也许在它们眼里,这就是一场来自面相不善但出手阔绰的莲花仙子的大自然的馈赠吧。随着矫健的蓝色身影在空中悠哉而迅捷的游动,在光束翻飞中,河面传来了扑通扑通的落水声,然后……随着最后一丝血腥味在风中散尽,陷入一片仅剩雨声的沉寂。
当黑色的羽毛都尽数飘入河流,海德拉特才收起了张牙舞爪的六条武器。她如自己所想的没有去啃咬任何一只乌鸦,脸上却是一副难掩的放松而餍足的神色。她并没有立即返回,而是飘向了一旁盛开白色睡莲的深水区。她伸出手往花瓣丛中一捞,便掏出了躲藏在其中的毛绒绒的小家伙。
一只白色的乌鸦,个子瘦小,一看就像抢不到饭饿瘦了的样子……不,拿起来细看的话,分明是一只鸽子。海德拉特挑眉,轻轻拨弄着瑟瑟发抖的小东西的羽毛,它身上的染色剂还未被雨淋得彻底掉光,在那尖端还沾着一抹浅浅的黑。它翅膀的羽毛底下,有两个小小的装置——海德拉特仔细扳开鸽子的翅膀瞧了瞧又嗅了嗅,那似乎是用来伪装成乌鸦气味的道具。或许这是为了让鸦群在极长途跋涉后能够精准找回基地报信的措施!她想,手指下意识地搓了搓鸽子软软的小脑袋。有点惊魂未定的鸽子被突如其来的温柔动作安抚了,又也许是因为中毒而精神恍惚失去了危机感,也轻轻磨蹭着海德拉特的掌心,发出了一声似鸽似鸦的撒娇般的轻鸣。海德拉特的眼睛微微暗了暗,又很快将那抹不知名的神色掩去了。
“嘻嘻嘻……。瞧瞧你,连自己是个什么都不知道了。”她勾起嘴唇,轻轻瞥着手心里蜷缩着的鸽子尖酸地嘲笑到。她把手抬到自己的眼前,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快要和这个小家伙一样恍惚了,漂浮的脚步也有些不稳,清醒的时间显然不多了。海德拉特与那双小红豆一般的,晶莹剔透的眼睛静静地对视着,浅青色的光环闪动,把视线轻车熟路地锁在一起。鸽子的脑容量并没有十分大,海德拉特很快就翻找到了相关自己的记忆。
“注视着你梦寐以求的宝石,然后忘记吧。”海德拉特催眠般地低吟,黄澄澄的水晶眼珠散发出柔和的水色波动,喉咙里持续不断地发出水晶碰撞的空灵轻响:“只是路途猛兽凶险,暴雨滂沱,能够找到归途的……”
“只有鸽子。”
她俏皮地眨了眨眼睛,手中的鸽子也在一瞬间像是断了线的木偶般瘫软,昏睡。海德拉特捏着鸽子,用最后的清醒漂浮到岸边的树下,慵懒地伸了一个舒服的懒腰,也静静地陷入了一场睡眠……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够真正苏醒的睡眠。
vol.230【午睡】仲夏雨
作者:【十一招】星云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司九终于下班时,仲夏的天很不给面子地下起了大雨,他孤立无援地站在警局门口,计算打电话叫司柳给他送伞的可能性。
当司九不抱希望地拨出哥哥的号码却无人接听时,心头的大石头就彻底落地——咚一声把自己给砸死了。
要么在执勤,要么在巡逻。总之指望司柳是不成的了。
雨水从檐篷上飞泻,几乎形成了一块雨幕。司九看了眼脚边桶里同事的雨伞,略微有些心动。
结果他门口徘徊了十分钟,愣是没有往里迈出一步。天人交战,天胜了,司九不想和人社交的心情超过了不想淋雨。
最后司九还是如罗丹的代表作一样在大门口沉思——要不算了,虽然他本来就推迟了下班时间,但家里也没有人,再去办公室坐一下午得了,万一有人电瓶车被偷了,网恋被诈骗了,小孩走丢了呢?技侦科的事总是不会少的。
雨滴砸在地上,司九感觉脚尖似乎被浸湿了。他退到门边上,雨云遮住了光线,让本该酷热的午后变得昏暗却清凉。
这让司九郁闷的心情变好了些。他望着大雨有些出神,灵魂似乎飘飘荡荡地游在雨云里,直到一道光在他眼前出现,亮晃晃地,让他眯起眼来。
那是车灯——远光,近光,又是远光,近光。熟悉的车身,这安静的提醒,司九感到自己心头蒙着的雨雾被几下抹去。他几乎是跳下台阶,几步到了车边往驾驶位的窗户看去。
但是比他更快的是一把亮黄色的雨伞,从车门里探出来,撑开。一只手扯着司九的衣袖把他拉进雨伞下,司九先是一把抱住了伞下的陆柒,再才是哼哼唧唧地松手,飞快地钻进了后座。
陆柒收起伞,把车门关上,又回到了驾驶座,他取下眼镜摸出眼镜布擦干水渍,重新戴上,转头就看见司九的脸在他边上。
“怎么了,和个小孩一样。”他有些好笑道。
“你不是今天要值全天班吗?”司九问,“不管那群小孩?”
“同事后天有事情,就和我换了下班。本来快到家了,看见下雨就想着你没带伞呢。”陆柒反问道,“吃过午饭了吗?”
“吃了食堂,要是知道你会回来,我就不吃了……”司九努力地挤在两前座之间那个狭小空间里。
陆柒拉下安全带扣好,转头把司九按回后座,“你也系好安全带,真不怕你哥查你啊?”
司九轻哼了一声,往他脸上啃去,陆柒一偏头,只让他蹭着了边,像个轻盈的吻。
“马上。”司九说着,又黏糊糊地贴过来,这次不用牙了,只是像小动物一样蹭着,直到又被陆柒按回去,才磨叽地系上安全带。
“这么粘人。我当时怎么没发现呢?”陆柒发动了车。
“图片仅供参考,一切以实物为准。”司九回答,“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好啊,那我要上315举报你。”陆柒笑了一声。
雨势依然很大,雨刷还没到底,刚刮过的地方又被点点水痕覆上了。司九一开始还看着路,渐渐地视线凝在了陆柒的侧脸上不动了。
陆柒睨了他一眼,“你……”
司九没听见他的话,只看见了他带笑的唇一张一闭。半晌回过神来,才揉了揉眼,“什么?”
“我说,今天别用功了,陪我睡一会?”
司九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不会闲着,总是在看些专业书籍,或者琢磨开锁的技巧。有时候陆柒夜班回家,还会看见抱着书睡姿不端的司九。
明明已经是快30的人了,还是会在睡前护着台灯不让陆柒关,嘴里还叫着再看一会儿就看一会儿五分钟后就睡真的相信我。明明有个医生男友,却还是不愿意养成良好作息,结果就是被当成小朋友一样管教。
司九没有吱声,不知道想了什么,隔了几分钟才回答,“我不想去床上,我们在沙发上躺一会儿怎么样?”
“当然可以啊。”陆柒说着,拐了个弯。
家里那个沙发很大,看上去有种华而不实感,但躺起来确实舒服。不过司九平时不爱躺在那上面,那是司柳爱待的地方。
陆柒停下等红绿灯,心里想着到时候要从房间抱一条空调毯出来。
“要到了。”司九突然肯定地说。
“嗯?啊,真的呢。”陆柒看了眼红绿灯的读秒,“你居然真的有在看路吗?我还以为你光盯着我看了呢。”
“我没有看路,只是这个拐弯的感觉很熟悉。”司九纠正道。
绿灯亮了,陆柒轻踩油门驶过路口,“所以你确实一直在看我?”
“……也没有。”
“你肯定一直在看我。”
司九放弃了嘴硬——他干脆不说话了。
五分钟后,他们到了,陆柒不顾司九的反对,坚持要先绕一圈小区里看看有没有车位,最后还是停在了小区外。
司九迟了一会儿才推开车门,陆柒已经撑着伞在外面等了。
“不打伞吗?”他问。
“和你一起走。”司九说着钻到了伞下。
陆柒把伞换到右手,稍微抬高了一点适应司九的视线。两个人就这样挤挤挨挨地走回小区。
坐上电梯时司九看了眼表,下午一点。
打开家门的下一秒,司九已经风似的刮过玄关,沉进沙发不动了。陆柒觉得好笑,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你今天真的很困吗?”
司九侧过脸,只露了一只眼睛,额头前那撮白发正好翘出来。
“我知道为什么司柳喜欢躺沙发了。”他闷闷地回答。
陆柒揉乱了他的头发,回房间去抱毯子。司九的视线追着他直到被门挡住,才脸朝下地埋进沙发,腾出一只手整理头发。
就在他拨弄了一半时,迎头被毯子盖住了。
陆柒摘下眼镜,把外套叠好放在一边——他春夏秋冬都是一件外套加内搭的配法,好像冷热变化于他不存在似的。司九就不一样了,夏天只穿短袖制服衬衫,下班后还要把领口扣子偷偷解开一颗。
在司九手忙脚乱地把自己从法兰绒毯子里解救出来时,陆柒已经打开了空调,还把蚊香点着放在了角落。等到司九露头后,他已经掀开毯子钻了进去。
沙发很大没错,但也不足以让两个大男人肩并肩躺着,司九像条不安分的鱼一样拱来拱去,最后干脆伸手捞过陆柒抱在怀里。今天陆柒穿的衣服比较宽松,司九可以很轻松地手伸进去,从下到上环住,享受肌肤相贴的感觉。
他们是情侣,但所做过的最接近欲念,却又最无关欲念的举动,就是这样的拥抱。
陆柒调整了一下姿势,转过身看着司九,他的爱人,长了一副凌厉的眉眼,此刻却因为困倦显得十分柔和。急促雨声和空调运作时的嗡嗡声渐渐融成了夏日午后独有的催眠音。只不久,司九就已经困得几乎睁不开眼。但他突发奇想地强撑着,凑到陆柒耳边问,“陆医生……你当时为什么不愿意和我出去呢。”
陆柒其实也感到了浅浅的睡意,他努力回想了一下,“我们第二回见面的那次?”
司九点头。
“我那个时候还不敢相信你是警察……第一次见面,我看见这个——”他搓了搓司九额前极具特色的小撮白发,“还以为你是,嗯……哪里的小混混呢。”
“我不是一开始说了我是警察嘛……”司九的声音渐弱下去,好一会才迷迷糊糊地追问,“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不同意和我出去。”
“哪有人第二次见面就约会的……”
“可我第一次……”司九后面的话已经不成语句了,只剩下几个含含糊糊的音节。
“第一次什么?”
司九勉强哼了一声。
陆柒凝神听,只感觉到绵长的呼吸撒在耳畔。
其实第二次见面,司九一把抓住那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跟踪狂时,就已经在陆柒心里烙下除不去的印记,他拒绝,是因为不想表现出失态——谁能想到那时候,他每次呼吸时都会回想起司九从阴影里抬头一笑,路灯的光线洒在他身上的模样。那凌厉的眉眼突然间,像是在那荆棘从中随意一瞥,看见了数不清正开放的淡紫花叶一样。
陆柒看着刚刚睡着的司九,不见平时的严肃,只有抿起时仿佛在微笑的唇,与微微颤动的睫毛。
渐渐地,眼前变得模糊,思维也迟缓下来,陆柒几乎是无意识地模仿司九的呼吸频率,眼睛慢慢闭上,陷入安静的沉眠。
雨势变小了一些,瓢泼的狂野渐渐温和下来,变成淅淅沥沥的小雨。客厅里没有开灯,只有两人的呼吸声交织着,一如他们最普通的每一天一样交织。
不知过了多久,门锁咔咔响了,司柳人还没进门,声音已经先一步挤进来。
“哇今天外面雨好大啊我执勤险些看不清……”他看见沙发上交叠的两人,立刻闭上了嘴,刚摸上电灯开关的手也放了下来。
司九在梦中微微皱眉,动了一下,又被陆柒抱紧了,两人都没有醒来。
司柳放轻动作,小心翼翼地从他们身边走过,瞟了一眼两人的表情。
他无声地笑了一下,喃喃自语道,“原来是在午睡啊……”
——end——
*猜你并不想知道,但是我觉得有必要说明一下:陆柒后来在抗洪救灾中意外去世。而司九在他死后不久因公殉职。
作者:轻拍拍
评论要求:笑语
每天下班回家的路上,我习惯四处张望。路上的风景虽然没有新意,但路上的人对我来说总是陌生的。我记不住他们的面孔,也记不住他们的发型、衣着和举止,所以哪怕是擦肩而过的重逢也可看作初次见面。
没错,我每一天都会与许多个人初次见面,然后下一天,再下一天。假如每条商业街同时行走着一百个人,上班单程经过三条街,每天往返一次,那么二十四小时我便会有六百次初次见面。
“但这还不够多,”阿欢坐在超市门外的水泥砖上,盯着手里的一枚硬币,“这座城市去年的常住人口是一千二百万。”
我挑了挑眉毛,惊异于她居然知晓这样具体的数字。从这里向东,下一条街区坐落着有名的商务写字楼,使得附近的商铺在工作日生意格外兴旺。进出超市的劳动人民络绎不绝,而阿欢几乎可以与其中一半的人攀谈两句。
阿欢认识许多人,许许多多的人。目送一位与阿欢告别的休闲西装男子离开超市后,我忍不住说,“现在我几乎以为你认识其中的六百万人。”
“哪有那么夸张,”她将视线转回我身上,“不过我正在努力,我想认识每一个人,每座城市的每一个人,北京、上海、东京、纽约、柏林、莫斯科……”
“为什么?”
“这样无论我在哪里就都会有朋友啦!”阿欢天真地笑起来。
真是令人羡慕的愿望。我把视线放回到马路对面,正前方是一片餐饮广场,五光十色的电子招牌在夜晚格外耀眼。“铁锅烀羊肉,烤全羊,烤羊腿,烤羊排……”我开始念招牌上的汉字,“你有吃过这一家吗?”
“没有诶,这里饭店这么多,怎么可能吃得过来嘛。”阿欢回答。
“这个世界这么多人,可以认识得过来吗?”反问脱口而出,我甚至没来得及察觉到其中的讽刺意味。当我听见这句远算不上高明、攻击性大于原本意义的问题时,后悔与难过的情绪立刻呕吐物般上涌。
阿欢没有立即回答。我小心翼翼地观察她的表情,她的眼青向下滑了些许,接着弹了回来。
“那我可要尝一尝!明天是周五,晚上来这一家吃吃看吧!”笑容重回她的脸上。我也笑起来,但暗自心惊不已。我面前是一个确凿的、比我更加强大的人格。
“七十三,”阿欢坐在水果店旁的石台阶上,将这个数字手写进智能手机。
“你在数什么?”我掏出纸巾擦了两下地面,才在她旁边坐下。
“我今晚来到这里之后,前面停过的电动车数目,”她将手机息屏,目光再次开始四处搜寻。阿欢口中的前面大概指的是从左边的居民小区入口,到右边的街口拐角。这条街道年初经历了一番高效但缺乏必要性的休整,现在人行道极其宽阔,电动车足足停了两排。
“水果店的味道好香,”我抽了抽鼻子。成熟瓜果的甜味混为一团,自水果店门口蜿蜒出来,使我不由得担忧那些水果的香味是否会很快消散一空。那样水果反而成了没有味道的蜡块,或者快餐店夜晚丢出来的那只炖了一整天汤的鸡。
我将这些话解释给阿欢,阿欢听了咯咯直笑,“炖汤的鸡店家会自己吃掉的,怎么会丢出来嘛!”她首先反驳了我想象中最易发现的矛盾,停了几秒,接着说,“这是人多力量大,水果多甜味浓,在被人们吃掉之前,香味是绝不可能消失的。”
这一次我没有反问,但心里仍止不住怀疑。果真如此吗?我确切地吃过毫无香味的苹果,如何证明它不是由于香气流失殆尽呢?这确实是无法证明的,因为那只苹果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了。
我有些无聊,再次向附近的店铺招牌张望。有一家橘色的灯牌,大半被树冠遮挡,只能看见前面“Bea”三个字母。我正要与阿欢搭话,阿欢却抢先与一位刚从水果店走出的穿着短褂的中年女人讲起话来。
“刘阿姨,我下个月要回山西啦!”阿欢笑眯眯地说。
接下来的话我没有听清,也许是听清但随即遗忘了。女人走后,我问阿欢,“你要回山西?”
“对啊,本想晚点跟你说的。”我从她的神情里感受到一丝怯懦。
“还回来吗?”
“这个嘛,天知道哦。”她仰起头。城市的天空失去了原本的颜色。
随后的两分钟里我们没有进行任何对话。我想我大概是生气了,为什么这样重要的决定现在才告诉我?一对情侣牵着一条宠物狗经过,那是一条黑白色的边牧。我的视线跟着那条边牧移动了几秒钟,最后停留在一伙儿青年人身上。三男一女,男生中有两个瘦的,一个胖的,不知道讲了什么快乐的事,女生正在哈哈大笑。
对阿欢而言,我并不是什么重要的角色,我的身份与这条商业街上的一百个人没有任何区别,我们的相识不过是一天夜里她忽然从马路边跳进非机动车道,差点被我撞到而已。我们每次见面大多凭借天意和运气,遇见了便一起坐会儿。
这座城市有一千二百万人。
“那里你有很多朋友吗?”我问阿欢。
“我有一些朋友,而且我会交更多的朋友。”阿欢笃定地说。
我们并肩坐着,眼前停放的电动车有来有往,可总数依旧越来越少。从两排变作一排,从亲密变作稀落。晚风中带着凉意,不久前的盛夏仿佛只是一场错觉。
我与阿欢距离太远了,感受不到她身体的热量。我们有相似之处,但也有不同点。
我们用不同的方式对抗孤独。
阿欢离开后,我的出行习惯发生了一点变化。我会尽量避开行人众多的街区,刻意挑选罕有人迹的路线。我有时选择的路线,会经过一处无人问津的小公园。由于限电政策,本应遥远相望的路灯成了摆设,公园里漆黑一片。这时能看到的唯一光源是公园对面的电子宣传栏,蓝汪汪的,令我想起坐在阿欢身边望见的店铺招牌。
我与所有人保持距离,这样一千二百万人口对我而言只是遥不可及的数字。而阿欢选择以比山峰还要雄伟的决心去了解和接纳每一个人,与他们联合成一簇花团,一只蚁球。但那太松散了,我想,在你离开后,他们会以你想象不到的速度遗忘你。
我尽情抨击着阿欢的异见,因为她不再能反驳我。她距离我有一千一百五十七千米,哪怕是光,也要在这条路上耗费零点零零三八秒。
一个人距离另外一个人,一颗心距离另外一颗心。并非特指阿欢与我,这样的距离会产生在每一个人身上,这座城市的一千二百万人,这颗星球的七十四亿七千二百三十六万九千二百八十五个人。
作者:土木风
免责声明:随意
*叙事结构与部分叙述方式灵感来自凯勒《自身幸福的锻造者》
*建议现役社畜或曾当过社畜的老师观看,有愚蠢老板的观看体验更佳
盖瑞·查普曼是城中新来的聪慧人士,一颗冉冉升起的商业新星。此人青年才俊、仪表堂堂,浑身上下环绕着一圈盎格鲁-撒克逊的灵光,又生着一张伶俐的好嘴,来到这群普鲁士佬中间不消两月,就已风风光光地把一间家具商行开起来,房租都不需交。
企业家同僚们——按他的叫法——更惯用的称呼是各行各业的小店老板、小作坊主、小东家们——听他发表完那雄伟而不失条理的小小演说,没有不上赶着把自家生产的好东西给他过目,期盼与他强强联手、赚个盆满钵满的。在他们看来,那敏捷的才思与洋气的举止无一不是成功人士的证明,何况他说曾在伦敦开过商行,那地方没点能耐可立不住脚啊。如此他很快混得风生水起,狭小的会客室里常爆发出一阵阵爽朗的哄笑,前几位企业家刚红光满面地出门去,下一拨宾 客又来了。他回旋于这些人脉之间,过了几个月才猛然发觉:自己的店里还一件家具未曾卖出去呢。
说起城中这些家具店:早在查普曼来之前,这里曾掀起过一阵新式家具风潮,有的在桌面上饰一块波斯毛毯,有的照模照样地做出拿破仑一世皇宫里的沙发和圈椅,却绷上中国画样式的丝绸;另一些店主更有志向,干脆造出些鸡脚椅子、狮口床头之类彻头彻尾的新潮玩意。可惜大众的审美仍是粗鄙的,这些店接二连三地倒闭了,剩下的不过三家:一家在城东,一家在城西,所出售的家具价格亲民、样式朴素,两家商品如出一辙,来自同一工厂;另有一家在城中心,已有近两百年历史。他们用料名贵、款式考究,桌椅边几无不镶珠嵌玉、典雅无比,无论是寻常人家还是小有富裕者,路过橱窗时都低头急步而过,生怕多看一眼就要收钱。如果有人胆敢细瞧底下的标价,那更是要吓一跟头了。这家店的主顾大多是城中巨富或贵族人家,另有一辆大厢马车,专门送货给几城之隔的宫廷。查普曼调查这些对手时,曾见那车停在他家门口,马儿的皮毛油光锃亮,鼻孔喷出的气都好似掺了金粉在里头。他当即下定决心,要以城中心这家为榜样,且要做得比他们还要新、还要好,独具特色,绝不做与另两家相同的模板货。城里人一定早已厌倦了一成不变的桌椅板凳;而先前的新式家具,他指出,太注重外表上的创新,忽略了实用性。倘若谁能研制出外形美观之余,价格实惠、用途也便利的新式家具,定能引得市民争相抢购,其研发者成为本城家具行业的龙头企业家也是指日可待的事。
房东听了他这席话,连连称是,当即免去他铺面的租金,答应待他生意兴隆再来分成,喜笑颜开地走了。话虽如此,对于这新式家具该怎么做,他也只算是稍有头绪。光是装修店面,他从英国带来的那笔薄财就已用去一半;为了尽快开业,还不得不从城外唯一那家工厂订了一批便宜家具过来,款式自然是与城东城西卖的一模一样。此时此刻,他看着那满当当的人脉记录本,再瞅一眼空旷得能赛马的售出入账册,愈发觉得当下就是该大干一番的时候。于是,趁家具厂的厂主前来拜访这位新主顾时,他先将工厂生产的桌椅沙发都大夸一通,又绘声绘色、慷慨激昂地把对房东说过的话再陈述一遍,接着摆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儿睨着人家,实则心里打鼓,瞅着人家的反应。
“好啊,好啊!”那年轻人一拍大腿叫道,“我看这事儿能成!你有什么想法?要什么样的桌子,椅子,还是柜子?怎样我都给你搞来——咱俩一块儿漂漂亮亮地把这事儿干起来,准叫我爸爸那老木头脑袋大吃一惊!”
这位青年企业家——与查普曼约摸一样年纪的——原来是厂主的独子。老厂主生了急病,临时把厂子交托给他来管,顺便叫这位公子哥提前熟悉生意上的事务。查普曼强压着心中的喜悦,神秘兮兮地关上门,向他讲起自己的构想。“这主意还需完善,”他说,“但请您听后一定保密:它价值非凡,可不是人人都能来瓜分一笔的。”
您看——他讲,当今这世道对人的区分,没有比男女更鲜明的了。男人和女人不仅长得不一样、穿得不一样、想得不一样,每日的行程也都不一样。以读书为例,只有男人在劳碌一天之后,还有回家读书的意趣;妇女则是脑子空空,大字不识一个哟。而白天男人外出拼搏时,女人就端坐在家里,用丈夫赚钱买来的胭脂香粉往脸上涂抹,接着就悠哉游哉地对别的男子送起秋波来,或是出门与女伴一起游玩逛街去了。如此,书桌只有男人在晚上用,梳妆台则只有女人在白天用;无论是一天的什么时候,必有一张桌子是空着的。倘若能将二者合二为一,既腾出一张桌子的空位,价格也会比两张桌子要实惠得多。毕竟,以贵厂的产能,控制成本是不成问题的——单以上这些,就已使得青年厂主瞪大了双眼;待查普曼说到:等商行靠桌子有了名气,还能以同样的思路在沙发、座椅等一应家具上都搞上一通时,那双眼里已放出光来,一双手激动地搭上查普曼的肩膀。就这样,两位青年企业家一拍即合,约定之后再见一次面,正式把这事商谈一番。他们怀着相互的敬意,又闲谈了一两个钟头;临别时查普曼再三叮嘱对方别把事情讲出去,生怕这绝妙的主意传到竞争对手的耳朵里。他怀着激动又忐忑的心情回屋歇下,不断回味起方才的谈话,感到疲倦、满足又充实,仿佛已经干成一件大事。夜里睡觉时,还梦见有金子铸成的小精灵在会客室里跳舞呢。
过了三天光景,他新雇的打杂小伙卡尔终于捎来一张信笺,邀他去工厂一聚。为此他穿上最好的行头,专雇了一辆马车去城外,到那儿却吓了一跳:会客室里除那年轻厂主外,竟还坐了一个陌生人,已在很热烈地讨论他那想法了。
见他进门,两人一齐起身迎接,看上去互相十分熟悉,更是令他心中警铃大作。小厂主介绍说,这是他家合作十余年的木材场老板,此番前来是为商议桌子的用料种类和价格。那原木似粗壮的中年人连忙起来与查普曼握手,连声夸赞他年轻有为、视野广大,竟能构想出这样前途无量的企划;落座之后,又不顾他推拒,执意要为他倒上酒、点上雪茄,热情得好像这是自个儿家的客厅,查普曼则已跟他认识了十几年似的。真比本地这些蠢老板们厉害多喽——木材厂老板说,同时沉思似的吐烟凝视着天花板——唉,真好,年轻人!大地方来的年轻人!你们这生意可千万要带上我啊!我这人不善言辞、实诚、讲义气,这是出了名的;手中的木料又好又实惠,这也是出了名的。唉,真是见了面才知道世上竟有这么聪明的人!您别当这是恭维,要知道,我这人从不说假话,我们这些中年人脑子当真没有你们活络——先供料还是先结款,不过是说一声的事儿;千万要带上我啊!
听见最后这句话,查普曼终于确信:这是一位朴实的正人君子,值得结交的合作伙伴。三个新朋友当即凑在一块,商讨起这门生意的方方面面。他们首先就这读书化妆桌——或化妆书桌——的名称进行了一番辩论,对于两项功能谁前谁后,三人各执一词。年轻厂主认为其用于化妆的时间更长,应当放在主位;查普曼则认为读书才是真正高贵的功能,更浅薄的那一项无论如何都该是次要的。最后还是木材场老板一拍脑袋,定下“书妆桌”这一新词,既组合词义,又顺应谐音。三人为这天才的决定畅饮几杯,天就快黑了。他们醉醺醺、笑眯眯地出门去,约好明天老地方见。第二天,卡尔在城外奔波一趟,带着两份推迟会面的口信来到他的雇主屋前,发现查普曼自己也没起来床。他们直到这周末才再次聚在一起,决心要敲定桌子的设计。对此查普曼已有了些想法:首先,既然这一产品需要同时讨好男人与女人的审美,那么在外形上,是时候抛弃世纪初那些宫廷味儿的曲线,转而采用优雅的直角;每一条边都要无比地直,轮廓上不能有一点圆滑和坑洼在。这大胆新潮的设计应当成为后续本店所有家具的标杆。当顾客凑近端详那平直的桌腿与桌面,首先会闻见典雅的木头香气,其次惊叹于那不加涂饰的漂亮原木色泽;为此,出于对木材场所提供木料的认可,查普曼讲——他这周里可拒绝了一家油漆厂的邀请呢。瞧,不是什么人都能加入合作的!
对此另外两人点头称是。而在用途上,他接着说:它应当兼具置物和收纳的功能,尤以后一点为重要。鉴于它身兼二职,需要装下的东西自然是常规桌子的两倍,且取出时一定要方便,不能有任何阻碍。为实现这一需求,年轻厂主连忙说,可以打造两个立柜,辅以能够折叠的镜子,以及厂里独创的双桌面工艺,即:两层桌面用机械构造相连接,通过摇动手柄,能够灵活调整哪个在上头,哪个在下头。谁要用属于自己的那层,只要摇上摇下就可以了,不需费心去收纳桌上的陈设。另两位企业家对这技术啧啧称奇,当即敲定就这么办。他们很快请人画好设计图,传了几轮,看了几番,这个提提意见、那个来点儿灵感,改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干脆把绘图的工人叫来会客室坐了一下午,才终于敲定下来。
三位老板把手握了又握,各自深吸一口气,终于面对最重要的时刻,那心情比起等候妻子分娩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在过去半个月的相处里,查普曼已经用自身的才华与人品,充分获得了另外两人的敬意;因此,他们说定,木材与加工都不结费用,而是同店面的房租一样,待合作成功后一起分成,并签了合同。老实说,若不是查普曼有合作的决心,这便宜可轮不上他俩占呢!货款是死的,成品能卖出的钱可是无穷无尽的呀。三人对这结果颇为满意,暗自都觉得占了好处,高兴得痛饮了一整瓶威士忌,又去城中的饭馆大吃一顿,喝了不少啤酒。席间兴致最高涨的时候,查普曼突然问两位本地企业家:
“先生们,我刚来这座城市不久,还不甚熟悉——我想知道,咱们城里大概有多少户人家呢?”
“四百户。”年轻厂主说。
“四百户?哎呦,我刚搬来那年可没这么多人!”木料场老板惊叹道。
他马上又要扯起自己那些闲经历来,天知道这两周里因他这张嘴,一行人浪费了多少时间!查普曼赶紧为他续上一杯啤酒,接着说:
“四百户!——先生们,我提议:”
他举杯站起来,脸上容光焕发:
“我提议——我们该有这样的自信,即只要是看到我们产品的家庭,没有不买的道理——伦敦的商界流行这样一句谚语,一个人的财产与其野心是匹配的;有多大野心,就开拓多大的疆土——当然,谨慎仍是一种好品质;我就此建议,先生们,第一批‘书妆桌’的生产数量应当提升到两百张!”
桌上沉寂了半晌;之后,年轻厂主猛地一拍桌子,叫道:
“四百张!就这么定了!谁家若是不买,那是他们的损失。”
“我看你们就是胆子太小。为什么不把隔壁镇也算上?八百张正合适!”木料场老板打了个酒嗝,也喊道。
全饭店的人都扭头望过来,他们却丝毫不觉得尴尬或者丢脸什么的;要知道这些可不是路人,是未来的主顾,是要把金币银币高高兴兴地送到他们手里的人啊。查普曼却突然退缩了,好说歹说,终于劝动他们先定两百张为止。三位企业家酒足饭饱、心满意足,东倒西歪地分别由人送回家去了,不断感叹:多好的一桩合作,还有两个知己!这门生意可千万要好好干;要是如此的好机会和好友谊能被当作寻常事物来看待,世上就再没有所谓的幸运了。
不幸的是,命运常常先使人稍尝甜头,趁人飘飘然之际,就要抬起它的尖头皮鞋来踹你了。两百张桌子生产了一半时,三位伙伴像平常一样,约好在家具厂小聚。他们边喝边聊,开怀大笑,气氛比以往都热烈,因为书妆桌的巨幅海报刚贴出不到两周,就已来了两位顾客。要知道,按照查普曼在伦敦的经验,新产品的头三件往往是最难卖的;待到口碑三传三十,三十传三百,订单就要滚滚而来了。这任务转眼间可完成了三分之二呐!在这项成就上,三个人都有功劳,三位企业家缺一不可,这足值得碰十几次杯,互相恭维一个半钟头来庆祝。酒瓶很快见底了,年轻厂主站起身,暂别两位同样满面红光的朋友,要去拿他父亲珍藏的佳酿来。回来时,他竟空着双手,脸色煞白,方才的神气劲儿不见踪影。他畏畏缩缩地来桌边坐下,马上又弹起来,双手垂在身前互相捏着,眼神不安地瞟向门外,好似马上就要大祸临头,或者要让刽子手拉出去砍头了似的。
“怎么啦?”查普曼问,”坐下呀!”
“咱们喝得太多,你家那抠门老头不乐意啦?”木材场老板眯着眼打趣道。
“比那还差,”年轻厂主慌慌张张地说,“比那还差。”
话音未落,一旁的屋门上就传来嗵、嗵、嗵三声沉重的叩响;年轻人当即浑身一哆嗦,顶着一张视死如归的、解脱般的小脸跑去开门了。一个干巴巴的矮瘦老头儿跨进门来,先瞪了他儿子一眼;目光扫到木料场老板处时,老脸上绽出一个露齿微笑,点了点头;之后嘴角就撇下去,那刻薄的、傲慢的眼神死死地钉在查普曼身上,将他上上下下打量个透。
这不是大病初愈的老厂主是谁?查普曼连忙站起身来,先恭喜他康复,又赞美起他家厂房之大、产品之好、他本人之精神矍铄、他儿子之年轻有为,话里话外不忘透露出这合作关系的成功与亲密。老厂主却只盯得他脊背发毛,待他说完才开口:
“看样子,就是您与我儿子签了合同咯?”
“那当然是。”查普曼回答。
“那我就有话直说了。这批桌子的成本太高,我们负担不起。这桩合作呢,就只好到此为止喽。您回头找见证人来把合同销了吧。”
这话在查普曼听来,真无异于五雷轰顶!他呆愣愣地瞪着老爷子,老半天才说:“可是,可是——您的担忧我可以理解,可无论是我们还是您儿子,在这件事上都已付出了许多...”
“我知道。哼,可不是许多!都记在工厂的账面上呢。”
“您不用担心成本的事;我们已渡过最难的一关,接下来涌来的订单必会让您大吃一惊的。”
“那么,我问您,这桌子开始售卖多久了呢?”
“令郎给出的样品半个月前到达店里。”
“卖出几张了呢?”
“一位客户在刚上架时便一眼看上,当即买走了,非常喜欢;另一位是颇有名望的议员,是为自家儿子购买的,临走还说要向邻里、同僚推荐一番呢...”
“两张!两张!您信不信,我抡动这老胳膊老腿,打一批歪桌子拉到集市上叫卖,都能卖个三五张出去?我的老天!半个月,两张!这生意我干不了,您找别人去吧。”
“您说的这是什么话?您经营这么多年,总该明白做生意急不得的道理吧。”
“是我讲得还不够清楚么?我说不干就是不干,您还赖在这干吗呢?若是好处不够,已经生产的那一百张破烂儿就当送您了,忙您的去吧!午安!”
老头不耐烦地摆摆手,活像打发叫花子,他儿子像个鹌鹑似的窝在一旁,不敢吭声。查普曼只好扭过身,不情不愿地梗着脖儿向外走去,心想之后再从长计议。他已打算好了:这点屈辱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别把老头儿惹毛了,合作泡不泡汤可不是一句话能说了算的。这种人半辈子都生产一样的东西,自然排斥新事物;只要把书妆桌的优越前景讲解明白,对方的态度定会大变样,谁讨好谁还不一定呢。
第二天他就再次来到家具厂,说是来解除合同,实则拎着精致的礼物,是直奔着老厂主去的哩。他围着人家绕来又转去,老头儿的烟斗还没拿出来,他火柴已经划着了;一句句漂亮话中间不时地提一提他这桌子的设计理念。每过一个钟头,他就掏出怀表发发牢骚,抱怨那见证人怎么还没到,天知道他压根还没联系人家呢!老厂主余怒未消,对他这一张笑脸却不好发火,只好任他跟着。这给了他很大的鼓舞,认定是他所讲的起了作用。第二天他故技重施,趁热打铁,又足足在工厂献了半天殷勤,老头的脸色却不及前一天好了,不到下午就撵他赶紧离开,别在这碍事。他提出继续合作这码事,老头只是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趾高气昂地走了。他心神不宁地在大街上瞎逛了一下午,感觉事态无可挽回,自己将要坠下万丈深渊似的。当晚他愣没睡着,翻来覆去地想着,很快调整好心态,决定放手一搏。第三天他不得不带见证人去,因为同样的伎俩使不了第三次了。他到工厂时,老厂主、小厂主与木料场老板已在会客室里聊开了。他听见里面觥筹交错、笑声连连,稍稍有了些信心;敲门,说明来意,向老厂主介绍见证人——老头儿只是点了点头,让他们落座。
纸笔都已摆在桌面上了。查普曼却慢吞吞地拿起笔又放下,清了清嗓子,再次问老厂主:
“我得向您确认一下,毕竟此事关乎我们两家的未来发展——您当真没有继续合作的意愿了么?”
“我已经告诉过您没有,您死了这条心吧。”老头子不耐烦地回答。
“那么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查普曼深吸一口气,支支吾吾地说:
“照您这样做,应当算随意毁约,按约定俗成的规矩,您该给些补偿...”
“你说什么?”
“我说,您得给点补偿——不是指那一百张书妆桌,当然,那是您分内的,而是最起码应该把约定的第一批生产完...也就是说您至少应该做足两百张桌子,再加上运送的费用,以及因毁约产生的仓储租金...否则,对您这种行径,我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向我结识的企业家同僚广而告之...”
话还未说完,老头已暴怒地跳起来:
“你给我滚!你这个蠢货!你这头驴!还规矩呢,不知羞耻的东西!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玩意,你还想威胁我吗?一百张桌子喂不饱你的!我偏就把这合同撕了,你能怎么地吧!有把我烦透了的这两天功夫,不如上木匠铺自己学学打钉子,眼高手低的混帐蛋!圆白菜脑袋!脑壳里塞了刨花的东西,还自称企业家咧!给我滚!”
他抬起脚来去踹查普曼的屁股,后者一扭身躲开了,老头子气得弯着腰大喘起气来,把另外两人吓得够呛。查普曼也上前去扶,立刻又遭了一脚,不得不拔腿就跑,老头子咒骂着在后面追,嘴里仍喊着:“滚,给我滚!”
“爸爸,爸爸!”小厂主大叫着去拉他爹,头上当即挨了一巴掌,立马把嘴闭上了。木料场老板也上来拉人,可惜他早喝得东倒西歪,压根儿使不上力。查普曼就这样给踹出了会客室,愣是一路赶出工厂大门才算完,老厂主还故意当着他的面儿,把那铁栅栏门给锁上了。
“再让我看见你,非叫人来把你打个臭死,”老头警告说,“谁还不认得几个朋友似的!”
说完,他就气哼哼地上楼了。年轻厂主见状,立刻凑到栅栏门一侧,一脸歉疚地对查普曼说:
“真是对不住,我爸爸他就是这脾气,您别往心里去——这事儿怎能闹得这么让人难过呀。不管怎么样,那一百张桌子我都得雇车给你运过去,只是后面的恐怕无能为力啦。唉,可惜这门好生意,恐怕我是没办法跟你们一块走下去了——你们有需要的,一定要找我,我能帮就帮;千万别忘了我这个朋友啊。”
年轻人说着,几乎要抹泪了;查普曼也深受感动,两人隔着栅栏拥抱一下,又聊了几句,楼上就传来老头喊他儿子的声音,查普曼也拍拍方才追逐途中蹭的一身墙灰,怅然若失地回住处去了。
合同的见证人站在一旁,默默地看完这场闹剧,摇了摇头。
“说是圆白菜脑袋,真是有失偏颇啊。”
“怎么讲?”木料场老板迷迷瞪瞪地问。
“起码圆白菜不会假装自己聪明呀。”
话虽如此说着,这年轻英国脑瓜中的聪明才智,可是货真价实的。刚消沉了不到半天,查普曼就已想明白:只要货物与另一位伙伴还在,事情总归会有办法;再过两天,就遣卡尔把木料场老板请来,又在自己的小会客室里谈笑风生了。有此一遭,他们决定先按兵不动,待手中的一百张书妆桌很快售卖出去,再寻找新的厂商,凭销量来谈价格。谁料一周、半个月、一个月过去了,愣是没等来第三个顾客,连先前卖的两件也退了一个。
退货的妇人来势汹汹,连珠炮似地讲:首先,这双层桌面中间的空隙过窄,每次换桌面时,新摇上来的桌板总会将下层的东西推落个干干净净,不知打翻了多少瓶瓶罐罐。她将两层之间的距离调宽,桌下便又没地方放腿,只好抻直了胳膊够着去用。谁知不到两周,桌面之间的连轴又松脱了,上层桌面嘎吱作响、摇摇晃晃,只得靠墙安放;偏那摇杆又需要空间才能转动,因此每切换桌面时,又不得不将桌子搬出来些,换好再推回去。至于立柜太累赘、折叠镜子太沉重等小毛病,更是多得懒得说了。简而言之,单这一张桌子,竟使她折腾来折腾去,天天遭丈夫数落。倘若他们不肯把这玩意退了,她非要在店里闹起来不可。
查普曼赔着笑退给她钱,连声道歉,待人家走后却嗤之以鼻,只觉是她脑子愚笨,使用不周。他围着样桌左看右看,心里仍不踏实,改日便带上礼物前去拜访第二个买桌子的议员,询问使用体验。那位绅士和蔼又热情地引他进屋,来到他儿子的卧房——方方正正的书妆桌摆在地上的一众玩具中央,众星捧月一样,那小孩正将两层桌面摇得上下翻飞,风车似的呼呼作响呢。
查普曼瞠目结舌地愣在原地,议员笑眯眯地对他讲:这孩子一向喜新厌旧,他曾买过许多昂贵的玩具,最终都在库房里落灰;像这样能使他连玩一个月而不减兴趣的,实在是很久没见过了。即使查普曼不来找他,他也要差人去家具行一趟,再订一张回来存着呢。他当场问查普曼要来记事本,约好送货时间,付了定钱;后者则全程瞪着俩傻眼,直到出门去才回过劲来。
他午饭都没吃,当即马不停蹄地回到店里,派遣卡尔出门进行调研——所谓调研,就是站在店门口拦下些有闲工夫说话的人——问问大众的购买意愿。结果是:卡尔问过的三十个人里,没有一人乐意买台书妆桌回家。其中二十个是种地的、给人做工的,或是拿微薄薪水的小职员,他们只要家里有张桌子就可以,不必将功能分那么讲究;另有两个穿金戴银,家中富裕,有专门的书房甚至化妆间,不需要这两张并作一张的抠搜玩意。剩下八个不穷也不富,单纯认为这设计蠢。查普曼瘫在椅子上,头晕眼花,缓了好一会才爬起来,急忙叫木料场老板前来议事。这位可靠伙伴很快到了,手里还拎了两瓶红酒,兴冲冲地叫他尝尝,对眼前的危机还半点都没觉察呢。
“出毛病啦,”查普曼叫道,“出大毛病啦!”
两人先凑在样桌前研究半天,搬着椅子来回试验——说起来,这还是他俩头一回坐在自己造的桌子跟前呢——得出结论:书妆桌的设计确实从最开始就有大问题。他们怪起家具厂这所谓新技术,怪生产工艺太差,又怪年轻厂主对工人的设计成果未加筛选,毕竟他干这一行,对不合理的图纸理应能够甄别——所有人中,只有他们俩自个儿没有问题。至于市场定位上的失误,两人苦闷地喝起酒来,期间大眼瞪小眼、谁也不说话。查普曼的手指不住地敲起桌面,嘴里不时发出烦恼的啧啧声,像是陷入沉思;木料场老板则一口一口抿着酒,期望他在迷糊之前想出什么来。这使查普曼不禁生出些不满,毕竟除去“书妆桌”这无关紧要的名字外,那颗愚钝的木料脑袋可再没出过能用的主意。红酒喝完,很快到了晚餐时间,他们出门吃饭,又去了签合同那天的饭店。这天是休息日,周围用餐的客人多是一对对夫妇与订婚情侣,街上也有许多男女一起出游,有的亲密无比、腻腻歪歪,有的缺乏激情,看着像是两个异性熟人碰巧搭在一块儿了似的。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闲天,查普曼望着这些成双成对的人们,突然一激灵,两眼放光,将刀叉往桌上一撂,拿起外衣就叫侍者结账。
“什么事儿呀?着什么急?”木料场老板惊诧地问。
“您慢慢吃吧!”查普曼激动地穿上外套,转眼已快走到门口了,“我知道这困局该怎样解了——真是天才的主意——您等着吧!明天您就会知道,我们面对的是怎样微不足道的小问题!”
他一路急走回店里,交代卡尔今日不用锁门,紧接着把自己关进办公室,点起煤气灯,在屋里不住地转着圈,时而写写画画,完善起自己的构思。卡尔第二天一早来到店里,惊讶地发现雇主一夜未睡,却比前一天还容光焕发、精神抖擞,态度比以往和善许多,嘴角挂着压不下的微笑。他再次差遣卡尔叫木料场老板过来,他自己则搬来记账用的小黑板,搁在会客室里。他的合作伙伴刚踏进门,他就一跃而起,迫不及待地问他:
“您还记得城中心那家家具店吗?”
“当然记得,他们的高档木材也是从我这拿的货呐。”
“那正好!”他清了清嗓子:“您看——”
“昨天晚餐时,不知您有没有注意到一件事:饭店里用餐的,以及街上路过的夫妻里,往往是穿着朴素的更亲密;凡是丈夫挂着金表链、妻子撑着丝缎阳伞的,反而生分得像陌生人似的。这是上流社会长久以来的一大弊病,即:权力与地位越是高涨,丈夫回家的时间就越少,也越不乐意看见妻子的脸。上到乔治四世与布伦瑞克的卡罗琳——当然,这在我们英国更知名——下到昨天坐我们邻桌的夫妻,都不过是这么回事儿。从古至今,贵族女子都在哀怨丈夫与自己生分,我却从中看到:那生疏了的距离刚刚好能摆一张桌子在里头!”
他在黑板上画起小草图来。首先,要舍弃掉鸡肋的双层桌面,拆下其中一张桌板,并为一张能供两人同时阅读的书桌;折叠镜仍保留在女人那侧,于此同时,增加专门的书箱与化妆品收纳柜。只要在丈夫阅读的时间里,妻子也能够加入其中,他说,对于男人来讲,将会感到一种被理解、被陪伴的温情与自豪,对女人而言也创造了共处的机会;对我们而言,则解决了定价不上不下的问题:改版之后,不卖泥腿子,只卖有钱人。如能加入足够多的高档设计,辅以书妆桌优雅、方正的外观,再将“男女主人共处”这一概念全力推向上流社会,能够创造的效益简直不可想象。
木料场老板先是听得目瞪口呆,又直拍大腿,连声称妙,就差蹦起来了。两人信心高涨,再次觉得超过城中心的家具店、成为本行业的龙头企业家是指日可待的事。就这么干,他们说,我有直觉,这事儿一定能成!唉,多天才的想法!可惜那老头子,什么时候才能知道他拒之门外的可是真金白银呐!两位伙伴就这新方案详尽讨论一下午,决定改变策略,按俗话说:“不要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不该把合作的希望都牵在一家工厂上,而应当广泛地拉人入伙,你出一点、我出一点,更高效也更保险。说干就干,他们回去各自准备礼物,翻阅自己的人脉联系册去了。
一周后,他们如约碰面,展示自己取得的成果。木料场老板带查普曼来到城中心,就在那家奢侈家具行的后身儿,竟藏了一家小小的木匠铺,铺面看起来已有年头,满地满桌都是工具、零件和锯下来的木屑。两个学徒穿着旧围裙,忙得热火朝天,细看却也井然有序,一个刨桌面、一个修椅腿,没人搞错什么东西。木料场老板讲:这位木匠虽不太有名,手艺却是一等一的好;外面那家店的家具,每被客人送回来修的时候,店老板收着高昂的维修费用,实际上扭头就把那些鎏着金、浮雕着飞禽走兽的沙发啊床头啊送到这家小店来,只需拿出比寻常修理多一点的钱,就能修得妥妥当当,珠子都不会掉一颗。
两人说话的当儿,木匠本人也从屋里出来了。他拍一拍满手的木屑,又在围裙上擦了擦,才走上前来,和查普曼实实在在地握了一下手。
“您好,”他问候道,“霍兹科普夫先生已向我介绍过您,呃...”之后却不知该说什么,眼神一个劲儿地往木料场老板那边撇。
“他一向话少,人却是一等一的靠谱。要不是我俩的父亲交好,我可请不动他呢。”木料场老板说,一边拍着木匠的肩膀,吓得后者浑身一震。
他们一块儿参观了木匠铺——一到这些工艺啊、样品啊,木匠就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讲解起来。这件儿是哪位巨富委托制造的仿品,那件儿是新学来的榫卯样式,适宜平价家具,又轻又牢固——两人边听边看,为其精巧而啧啧称奇,又坐下谈了些具体事项,很快敲定:一百张书妆桌都拉来由木匠改造,仍是不收费用,待销售之后分成——最后这点自然是看在木料场老板的面子上谈成的。两人拉着木匠吃了午饭,各自回去歇息了一中午,很快就到查普曼露一手的时候了。
他带着木料场老板来到店里,刚跨过家具行的门槛,就已听见楼上的喧哗大笑声。待他打开会客室的门——嗬!里头竟已满当当地全是人,个个儿穿着体面、面色红润,见他们来了,纷纷起来迎接。查普曼来到他们中间,跟这个握手,向那个寒暄,跟条鱼扎进水里似的,游刃有余地一头扎进这笑声和问候声的湖泊里去了。
屋内的先生们,自然各个都有响亮的大名;可惜查普曼先生这脑子,唉,哪儿都灵光,唯独记不住这许多又长又怪的德语姓氏,只好照旧按行业来称呼。在场的有:皮革厂老板;珠宝店老板;绸布行老板;微缩陶瓷画老板;灯具老板以及各行各业的其他若干企业家们。他们应查普曼的邀请齐聚一堂,要听听这到底是怎样一门生意。
查普曼早已把之前的构思整理成文,打磨出一套激昂又流畅的说辞。他使唤卡尔搬来小黑板,滔滔不绝地讲起来:“上流社会自古以来的一大弊病——...有钱丈夫与哀怨妻子...乔治四世与布伦瑞克的卡罗琳...要向上流社会贩卖这一概念:男女主人共处——顺便向各位初次前来的企业家介绍一下书妆桌沿用至今的设计理念:优雅新潮的直角、漂亮的原木色泽...超越城中心家具店,成为本行业的龙头企业家是指日可待的事...”
台下鸦雀无声;许多人都皱起眉头沉思着,这不由得使两个伙伴心中忐忑。屋那头却突然传来一声喝彩:
“好啊,讲得太好了!先生们,我可以确信这是一个脚踏实地的企划,因为查普曼先生所说的确是上流社会的一大事实——以我为例,我自己就常遭到妻子这种抱怨——观察如此细致的人,我认为,想出的点子也是不会差的。”
说话的是绸布行老板,他鼓掌时,有意把戴着宝石戒指的那只手放在上头,这使得坐在一旁的珠宝店老板瞥了它一眼,圆脸上露出轻蔑的神色。屋里因那发言而爆发出一阵哄笑,气氛热络起来,于是他也跟着鼓起掌,问查普曼是否打算在桌上镶嵌珠宝。
“是的,那正是我邀请您过来的原因。谁不知道您对珍珠宝石的卓越品味呢?”查普曼说。他骄傲地向人介绍起这位朋友:这是省内最好的珠宝商,供应的珠宝品质极高、光彩熠熠,有那么几颗甚至镶在普鲁士皇帝的冠冕上呢。坐在周围的几位老板连忙起来和人家握手,称赞起他胸前那枚闪烁着火彩的欧珀胸针。珠宝店老板一一恭维回去,这样你夸夸我、我夸夸你,再有查普曼回旋其中,会客室里很快掀起一波波夸赞的浪潮,企业家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和自己共处一室的竟是如此显赫的行业先锋们,虽从刚到时的闲聊就可窥见一点,但还是要详细了解后才知晓各自的厉害啊。
他们终于等到一个十足配得上自己身份的聚会,感到弥足珍贵,连带着对攒局的人和他的企划也多了些敬意,一边喝着木料场老板带来的酒,一边七嘴八舌地讨论起书妆桌各个部分的设计。灯具老板认为,桌上可以固定两只煤油灯用于照明,外观设计成与桌子配套的样式,直接由他供货。查普曼刚把这主意记在本上,卖软垫和各类儿童用品的老板又提出,既然要创造夫妻空间,自然也该有孩子的位置——建议在桌旁安装一套可替换的儿童桌椅,分为从婴儿到半大小孩的各个型号,每一年龄段搭配不同文具配件。查普曼一拍大腿,认为这是个绝妙的点子,并补充:应当按男孩女孩分不同款式,男孩大气、女孩精致,那些有一男一女两个小孩的家庭就会购买两张,带来双倍利润。大家点头称是;皮革厂老板,此前一直坐在会客室那头冷眼旁观,这会儿突然开口道:
“各位的思路都是对的,很有创意——但是,在我看来,当下的设计仍有一个点可以提升。”
“您请讲。”查普曼连忙说。
这位精明体面的中年人慢悠悠地吐出一口烟雾,问他:
“就说与桌子配套的座椅吧。如果单卖的话,一把打算卖多少钱呢?”
“三个金路易。”
“太便宜。”
“太便宜?”
“据我所知,城中心那家家具店里最普通的皮面座椅,都要七个金路易一把。下面说的这些都是我多年以来的经验,最好认真听:只要是卖给有钱人的东西,就应该把派头和面子搞起来——三个金路易,啧啧。年轻人有创立家业的勇气,还是值得嘉奖的;只是要学习的还很多呐。以这桌子的尺寸,我看只能搁在客厅——如此,就更要无比气派,贵族人家才乐意买。我供给出这么多优质皮革,往往是最昂贵的那些卖得比中等价格的要好,同样的道理。记住了:要贵就该贵得彻彻底底才对。”
这一席话真令人茅塞顿开!查普曼眼前一亮,立刻邀请人家合伙,皮革厂老板却摆了摆手,说要再考虑考虑。他生性多疑,对这门生意的效益还有待观察。方才因担心成本而没能开口的老板们却一窝蜂地涌上来了,这个说自家能供应最美、最精细的陶瓷微雕画,那个说能为座椅与桌头绷上从中国海运而来的昂贵丝绸。不过两个钟头,这世上最庞大、最气派的桌子就已初具雏形,配备下午茶小边桌和镶金茶具,甚至附赠一瓶香水,用以增添优雅的檀香气味。一群人将酒杯碰了又碰,木料场老板又提出要带各位看看木匠铺,见一见本城最踏实的手艺人,金点子未来的实现者。一群人浩浩荡荡地从家具行出发,个个挺着胸脯、腆着肚皮,像一片满面红光的云似的飘到木匠铺去了,把狭小的店面挤得立不下一根桌腿,给木匠吓了个够呛。这可怜人局促地让人拍着肩膀,听着一句又一句的称赞与玩笑话,介绍样品时声音都哆嗦。最后一位老板的身影刚消失在拐角处,他就叫学徒闭店谢客,连今天剩下的几件活儿都不干了。
可怜的木匠尚不知道,他的清静日子已经到头了。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查普曼只忙三件事:拎着礼物到其他企业家的会客室里去;派卡尔邀请其他企业家到他的会客室里来;去木匠铺。他拜访的那些人,凡是初次认识的,他就把那套构思再讲一遍:贵族的弊病——贩卖概念给上流社会——优雅的直角——简而言之:成为龙头企业家指日可待。书妆桌的企划很快名震全城,企业家们口耳相传,查普曼的大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只有即将花钱的顾客不知道。对于那些已经认识的企业家,他则以联络感情为主,今天送点茶叶,明天带一盒昂贵点心,几颗脑瓜凑在一起互相吹捧一番,离开时彼此都对这桩合作更满意。就连谨慎的皮革厂老板,在这样的攻势下也渐渐改变了主意——毕竟查普曼总是一副求知好学的态度,使他终于能履行梦寐以求的、教育年轻人的职责;并且脑子灵活,两人常常想到一块儿去。他终于同意入伙,只先出几块皮料用于打样,查普曼便照常马不停蹄地带着皮子往木匠铺去了。
这段时间,他的记录本上每多出一个新伙伴,木匠铺就要接待至少三次来访:一次是查普曼带新认识的老板来参观;一次是卡尔送来清单,告知需要添加的新功能、新配饰;一次是查普曼亲自过来验收成果。除此之外,每隔几天,查普曼又会带一众老板前来游览一通,对已经改好的书妆桌指手画脚地提些新意见。每一处改动都将要复刻到一百张桌子上去,他们说,因此必须格外审慎,严加筛选。有时,刚造好的马上又要拆掉;过上几天,补钉孔的木膏都干透了,又通知要重新装上。木匠被烦扰得苦不堪言,原先的工作全部抛下,一天到晚除折腾书妆桌外再干不了别的事。他曾就若干不合理的结构提过意见,却都被查普曼委婉地拒绝,要么就是表面上尊重他的意见,过了三天又来问他能不能做。后者打心眼里觉得,一个敲钉子、切木板的人懂什么生意呢?他对结构啊、工艺啊虽不太了解,但他知道:这桌上无论砍掉哪一部分,都代表一位合作伙伴的退出,这当然是不能接受的。而当木匠终于鼓起勇气向他请辞,说自己干不了这活儿——第二天,木料场老板便敲起他的店门。这大老粗回来前正拉着绸布行老板、珠宝店老板四处游玩,到铺子里时还穿着乡下度假时的衣服,一见到木匠就热情地上前拥抱,又是回想两人小时候,又是抹着眼泪追忆木匠的父亲——当天下午,查普曼就又遣卡尔送来修改清单,这事自然也就不了了之了。
很快,新版书妆桌就已初具规模,体量庞大,足以占据任何一家贵族客厅的正中央。它也十足配得那位置,处处都是最好的用料,贝母拉手、描金浮雕,奢侈的皮革软垫与丝绸饰面,方方正正的桌面、书箱、桌腿、化妆品收纳柜与旁边的下午茶桌、儿童边桌都饰以镶嵌珍珠的真金包角,在那化妆镜的最顶端还嵌着一幅无比精巧、栩栩如生的陶瓷微雕画,可以按客户需求来定制。自从有了它,查普曼每次来木匠门前,都有一套固定的程序:先在城中心家具店门口驻足一阵,细细端详橱窗里的陈设;再来到木匠铺的院子里,把书妆桌仔细看上一看;脸上挂起轻蔑又自豪的微笑,然后才进屋找木匠议事。这天,他照常走进院来,却猛地跳起,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草草冲屋里招呼一声,就一溜烟地跑回去了。
第二天,他再次来到木匠铺,身后的卡尔搬着一箱茶叶。“这说来话长,”他神秘兮兮地对木匠说,“您只要把箱子改成能塞进立柜的尺寸就可以了。”
原来,托查普曼这张嘴的福,除去部分必要的零件与工艺是由他自己垫钱外,参与合伙的老板大多是与先前一样,只供货不结款,后面再来分成。他昨日动笔一算,这才发现:留给他与木料场老板的竟已所剩不多了。为此他火速联系了一位熟识的茶叶商,凭他那套理论拿下优惠的价格,将一箱茶叶作为桌子的附加品——反正桌上本就有下午茶的全套装备。凭这一点,价格还能够再往上调动不少,与茶叶成本之间的差额自然是由两人净赚。并且,有了这一招后,再拉多少人来合伙也不怕了。
如此,万事大吉;这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新产品,定要让人们啧啧惊叹,称奇道绝。新的巨幅海报与传单很快由人画好、印好,交由卡尔进行宣传工作。这小伙近几个月总被他差遣来、差遣去,来来回回地喊人传信,每天要为店铺开门、锁门、清点、算账,做日常打扫,有时还要随他拜访客户撑场面;现在又多了一桩差事:出门去贴海报、发传单。从此,每到烈阳正盛的中午时分,桥边、路灯下总能看见他递给人单子的身影。这样发了一星期,新款书妆桌的第一张订单仍未到来。查普曼于是气势汹汹地责问他:为什么不在人最多的下午出门?
“因为下午您会给我别的活儿。”卡尔回答。查普曼哑口无言,从此只好专门空出他的下午,让他带着传单到最繁华的街道去。又过了一周,销量仍是可怜的零蛋;查普曼路过中央大街的时候,看见卡尔在屋檐底下傻站着,只一个劲儿地往外伸出捏着传单的手,连推销语都不会说。他耐着性子教他,说了几句漂亮话做示范——第二天推销语是有了,来回来去不过他昨天讲的那几句,且记得颠三倒四的。查普曼勃然大怒,当即着手要招伶俐的伙计,看见人家要的工资,又心疼地捂紧了钱袋,只好摆摆手让卡尔接着干去了。
“都是宣发不力,可惜,唉,这年头机灵点的伙计可真难招啊!”他展示第一个月的销量时,唉声叹气地对企业家们说。
在座的老板们顿了一顿;随后,其中几位带头表示谅解。毕竟,谁手底下没几个笨员工呢?做事既要合老板心意,又要能为老板赚到钱,这两点要同时做到,不知有什么难的。大家纷纷附和,屋里的气氛却还是沉闷无比,仿佛已投入的所有成本正化作一块巨石悬在他们头上。直到绸布行老板说:要知道,城中心家具店都要半个月才开张一次——如此高贵而富有品味的大家伙,起初顾客少也是难免的事——并举杯吹嘘起自己的经历,关于高端客户如何难缠,一旦走了运,订单又是怎样如流水——查普曼又立刻接上:正是如此,新产品的头三件可是最难卖的啊!皮革厂老板之前说得对,只要品质过硬,销路一定是不用愁的;紧张的空气这才缓和下来。刚一个月呢,老板们一边碰杯一边说,一个月能看得出什么!做生意急不得呀。
话虽如此,当第二个没有销量的月份到来时,企业家们还是决心不再坐以待毙,焦急地寻思起办法来。既然有城中心家具店这一奢侈家具的典范,那么书妆桌所遇见的挫折就不能归于太贵、太上流,只可能是不够贴心、不够新颖。于是,这个说要给座椅增加多种可替换的垫子,因为城中心家具店有一款椅子就是如此,很受上流社会欢迎;那个说要增加一台留声机,附带用于安放它的小几;这种精巧机械刚在大洋彼岸发明出来,迟早走进千家万户,深受富有音乐品味的贵族喜爱...这两样都加上后,查普曼侧的利润再次变得微薄,他于是故技重施,谈来一位肉铺老板,为书妆桌附带上每月定额的香肠配送服务——毕竟在普鲁士,即便是富贵人家也要吃香肠的。这会儿室内养猫渐成潮流,他们又在桌旁增加了猫窝、猫食盆与猫水盆。对此,查普曼甚至想按公猫与母猫分不同款;可惜生产养猫用具的老板不愿与他赊账,便只好作罢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设计上的新点子也像蘑菇似的一个个往外冒;有趣的是,卖不出货的时间越长,老板们提出的主意就越天马行空,一个赛一个有创意,一个比一个有野心,好像他们正在规划的已不是什么凡间事物,而是影响地球运转的伟大构想;好像所有人都在为同一个玩意儿出主意,却不想看见它真正上市的那一天似的。到后来,点子的价值已由谈论它时所带来的乐趣与满足来决定了,即:能够换来多少吹捧;聊起它时大家怎样亢奋,脸有多红,喝了几杯酒。只可怜了两位干活的人,每冒出一个新点子,木匠就又少不了一通敲敲打打;待他改完,卡尔又要抽空把这一新卖点仔细抄写在几百张传单上,拿去大街上分发。每次卡尔来木匠铺传信,两人对上眼神,都要吓上一跳:好一双憔悴无神的眼睛,已经要被日复一日无意义的、不适合的劳作磨灭掉生活的希望啦。
“您得告诉我,这什么时候是个头儿。”有天,木匠终于忍不住了,拉住查普曼说。
“您为什么这样问?”查普曼诧异地说,“我们不是在做合伙生意吗?再说了,最近要改动的不是比先前少很多了吗?”
木匠一下子给问的支支吾吾,不知怎么回答。他是个手艺人,可也隐隐觉察出来:这样一款桌子是无论如何也卖不出去的。许多愚蠢的设计,他制作之前就已告知他们不可行,仍要装了又拆、拆了又装,专业的建议却一律不采纳。对他来说,这些才是真正的折磨;它们就像摩擦麻绳的岩石一样,快要把他磨断了。他已经难以休息,连做梦都是在拆拆改改。可惜他这张笨嘴,半天也不知道怎么讲,只好涨红了脸,挤出些身体不适、要回乡修养之类的借口来。简而言之,他说,我就是想知道什么时候能不干,以及能不能先结出工钱...
查普曼板起脸来,先教给他做生意不能半途而废、随意毁约的道理,并搬出老厂主来当负面例子——见木匠不敢抬头了,又缓和下来,说等这一批修改告一段落再说。
“我们也不是强求的人,不会让您白干活的,”他说,“但是您要理解,这年头大家都不好过;您现在走呢,也给我们带来很大麻烦。——没准等您改完了,我们的资金流动起来,还能照说定的给您分成呢。”
木匠只能点头答应,回到拆拆装装的日常里去。过了两个月,查普曼终于宣称:书妆桌的改版已取得阶段性成就,邀请大家前去观摩。当企业家们再次像片云一样,腆着肚皮、说说笑笑地飘到木匠铺时,眼前的景象真叫所有人大吃一惊!一张庞然巨物矗立在院里,堪比一座金碧辉煌的奥林匹斯山,宙斯带着他的所有孩子住在上面都嫌宽敞;其上设施包罗万象、应有尽有,可以说,包揽了一家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只可惜缺了恭桶和厨房。在这张桌子容纳之下的两个大人和一两个小孩,能读书、能化妆、能玩耍、能抚摸爱猫,天黑了可以点起煤油灯,累了可以将座椅放倒休息,饿了可以使用镶金餐具吃蛋糕,渴了可以为自己泡上一壶红茶,连烧水用的小茶炉都已配齐了。拉开立柜,里面更是琳琅满目:香水、茶叶、香肠、书籍、蜡烛、灯油,折叠镜子,替换用的坐垫、备用零件,随时能够拆装的隔板、拉杆以及一干各种事物,整整齐齐地列在柜子里向它们的主人问好呢。是的,这一产品不仅功能繁多,其自身也解决了自己的许多问题:例如,那过于繁杂的配件和赠品刚刚好装满其自身的收纳,不必占用主人家的库房;桌边的猫食如果散发出腥气,刚好能用上附送的香水...
眼前这座壮丽的景观,就概念而言,已完美无缺了。若使用得当,它不仅能使它的男女主人共处,还能使丈夫在一整天里都找不到离开的理由。木匠紧张兮兮地站在一旁,见老板们对它叹为观止,啧啧称奇,暗暗松了口气。两个月来,他还能继续活着,全凭对自由的向往;这会儿,他已一天都忍不了了。他捏着手里的榔头柄,眼睛一个劲地瞟查普曼,意思是:既然大家都满意,那我可以撤了吧。
谁料查普曼却转过身向老板们那边,说:
“诸位先生——我们应当有精益求精的精神,因此,我想请大家看看还有什么可以修改的地方。请畅所欲言;毕竟,像诸位这样的人物,现场听取您们意见的机会可不是每天都有啊。”
话音刚落,场上顿时一片寂静,老板们当真摸着下巴思考起来,这使木匠感到一阵绝望。
“我觉得,”灯具老板说,“我就是觉得——桌子底下还有点单调。”
“我懂您的意思!”绸布行老板一跃而起:“若是在桌面底下绷上绸布,那么当主人弯下身去捡东西时,一抬头也能赏心悦目——这样改不需要拆桌腿吧?”他问木匠。
木匠的喉咙滚了滚,回答:
“要拆。”
“这么麻烦!那能改吗?”
他真想说不能;可他这手艺人的本能快过脑子,“能改”两个字稍不留神就脱口而出了。
“啊,既然如此,”木料场老板说,“我早看这桌腿有点长;这能顺带锯一锯吧。”
“...能...”
“那不如一起把包角换了。”珠宝店老板说,“从我的审美来看,包角用的金材略有一点——一点点——金黄了;当然,纯金是档次的体现,但过度的金黄色已经掩盖了珍珠的色泽...”
“这么说的话,陶瓷微雕画的镶边我倒嫌不够金黄呢。”
“那么就辛苦您换一下吧,施莱纳先生——过几天我叫人把重新打好的金材给您送来。”
木匠没有回话。他呆若木鸡地站在那,半天才缓过劲来,求助似地看向查普曼。
“查普曼先生...”他哆哆嗦嗦地小声说,“您说好...”
“我曾说好待桌子销售出去,给施莱纳先生高于一般比例的分成;现在看来,先生们,确实是值得的。他是我们当中最辛苦的,虽不太跟得上时代,可就以方才那些好想法为例,若不是有他,还有谁能如此及时地让我们看到成果呢?”查普曼凑过来,一把搭上木匠的肩膀,“还有哪位藏着宝贵的建议,不愿让我们知道呀?”
“我有一个,”一直没说话的皮革厂老板突然开口道,“但它太新潮,只怕在座的各位难以接受。”
“瞧您说的——您虽然比我们更有经验,可创意也一点没少;您的新潮点子,我们都已受教过许多了。您直说吧。”
“这是一个概念上的想法。”皮革厂老板说。查普曼感到手臂底下木匠的身子一震。
“您起初的概念,叫什么来着?男女主人共处——在我看来——其实有点小了。不敢构想,这也是年轻人的通病之一——在现在这一场合来看,更适合的概念不如叫:构建舒适温馨的家庭空间...”
“您的意思是,将感情价值扩大化?把全家人都囊括在概念中?真不愧是您啊,这图景真比原先大多了!”
“那是当然;产品上的改动我看不用太大,大家可以集思广益一下。首先,整体形状上需要变化...”
“啊...啊...”木匠瞪大了眼睛。
“哈!我有想法!”绸布行老板说,“既然是舒适空间,那么现在的长条形桌子可没有空间的样子,要我看,应该改成更能把人围在里面的...”
“圆形或U形,我看合适。”珠宝行老板说。
“那岂不是相当于重做么?”
“送您一句老话,我们共勉:推翻重来才是通往成功的道路啊,霍兹科普夫先生。”
“我觉得方才两位说的有道理;在我看来,这样的形状与原先的直角设计也不冲突,甚至能营造更加新潮的效果;但是,我还有一个新想法——”
“啊!”木匠大叫一声。
“配合新的桌面设计,把原先的立柜改为圆弧形...”
“这样看,我有些玫瑰切割的宝石,大概正搭配;改天和金材一起送来吧。”
“...还有座椅...”
“...儿童的空间要做得更大,大多数富贵人家可不止一个孩子呢!至于猫窝...”
“我看应当在游戏空间上做一些革新...”
“大人的娱乐设施还一件没有呢!”
“都很好,都很好,先生们——我全都记下了;虽然已说过许多遍,我还是要感叹:与诸位合作实在是荣幸啊!改日我就遣人把新的设计图送到各位府上,很快可以打造新的样品...”
“...您觉得怎么样?”查普曼这才想起这些想法的实施者就站在他身边,扭过头来问道。
木匠——他把手中的榔头猛地往桌上一撂,发出一声惊人的巨响;往上看,那张脸已皱缩在一起,像一只干瘪了的酸橘子。他痛苦地双手捂脸,发出些尖锐的嘶嘶声,又突然松开,脚嗵嗵地跺了几下地,终于伸开双臂,大叫着奔出门去。老板们呆愣愣地看着他沿着中央大街奔跑,奔向城门外的旷野,身影在金色的麦田中越来越小,最终消失在地平线上。再也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这人!他就这脾气,大家别往心里去。”约摸过了半分钟,木料场老板终于开口道。
老板们哄笑起来。
“说起来,有家新来的木匠与我是故交,改天向诸位介绍一下啊。”珠宝店老板说。
他们再次聊得火热,又像云一样成群结队地飘出木匠铺,说说笑笑地去订好的饭店了。
一个星期后,企业家们挤在查普曼的会客室里,一个个面色凝重、一言不发,沙发前的茶几上摆着一张小小的单据。
施莱纳木匠铺——抬头上写着。那是木匠的学徒刚送来的。既然他们的师傅已经发疯失踪了,合约自然也失效——那小伙说——那么,先前那么多工时应当按正常工钱来算。这账单一式两份,且已移交市政盖过章,无论如何是抵赖不了的。他将纸撂在桌上就走了,留老板们望着那一长串数字发呆,谁也不说话。屋里静寂了十分钟光景,又有人来敲门了。查普曼强颜欢笑,引进来一位戴着袖章、留八字胡的体面先生。
那人昂首阔步地走进来,一屁股坐在主位上。“上午好——都是老熟人呀。”他面带微笑环顾四周,说。
“想必在场诸位都认得我,那么我便有话直说了——我们城里近日有项生意企划很出名;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尤其要做奢侈家具,说白一点,多赚富人的钱,这更是有利于我们市的整体商业发展...市长很重视...政策也支持...诸位都是有经验的生意人了,我想问问诸位,对奢侈品相关的税收条例,可曾有所了解吗?”
“我有了解。”珠宝店老板说。
“您不了解。”那人说。
他洋洋洒洒地解释了很多——本市法律规定,奢侈品的价格一旦超过某一限度,就要收取高额税款,其比例高得令人咋舌,无论是多好的一门生意,恐怕都要赔上全部利润——从未有人见过这一法条,也没有人听说过,但它确实存在,其效用的唯一证明是那只袖章,或者市长的私人印章也可以——简而言之,只需要一盖、一划,它也可以不存在,不过嘛,那就需要一点额外的东西...
那人说完,笑眯眯地走了,临走颇有礼貌地向屋里的人告别,却没人有心思回应他。老板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片刻之后,皮革厂老板突然拍案而起,骂道:
“有件事我思量已久,还是决定向诸位讲一讲——那就是:你们这些人里,没一个人给我应有的尊重——今天我实在是忍不了了!首先是霍兹科普夫先生,每次倒酒您都将我的杯子倒满,没有人教过您那是不合礼仪的吗?再以及,查普曼先生——毋庸置疑的是,我是在场的企业家中最年长,最有经验的——您每次都安排我坐在现在这座位,让太阳晃着眼睛,是何居心呢?更别说坐在我旁边这两位,一直是挤来挤去——我再也受不了了;我不愿和一群没有礼貌的人合作——再见!我再也不愿呼吸这里的空气了,我要到懂得尊重人的地方去。”
他大发一通脾气,垮着脸走了。其他老板见状,也纷纷找起借口来,这个突然想起有约要赴,那个托辞说腰疼。到最后,屋里只剩下查普曼与木料场老板。两人大眼瞪着小眼,查普曼颇为感动地去拍好朋友的肩膀,却没有回应,只听见一阵鼾声。原来这人是喝得太多,睁着眼睛睡着了。
查普曼愣在原地,一时竟不知该做什么;卡尔冷不丁地出现在身后,把一张纸递给他。那是又一张账单——他从英国带来的财产早已花完,送礼物、垫付材料与工艺的钱财都是从银行贷的;人家正催他还钱哩。
他突然怒上心头,一把将账单撕成两半,连着小伙一起推出门去。“滚!”他骂道,“蠢货,瘟东西,别再让我看见你!”
他这才发现,卡尔身上已背着行囊了。小伙子麻利地下楼,一溜烟地关门离开,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你就是这样从他那儿辞职的?哈!可惜这蠢货,还做着发财梦呢!”
“就是这样。反正他现在跟我没关系了。”
“说起来,我父亲从事家具行业,倒知道一点后面的事。”
“怎么讲?”
“他们这生意,据说是继续做了;毕竟还有那么多张桌子搁在木匠那,不用可惜...起初是单拆出立柜来卖,只是既不好看,也没特色,干脆全部拆光,重新利用木料。钱是一点也没有了,成本也一缩再缩;他们老板来拜访我父亲时,说是一个铜币也出不来,还仍然把那设计理念挂在嘴边,什么优雅的直角,什么收纳...”
“最后做成了什么呢?”
“抽屉。”
“抽屉?”
“最普通的抽屉,原木色的。仍卖不出去,谁家还缺抽屉啊。据说后来很快倒闭,回伦敦去了。”
“就这么完了?”
“就这么完了。”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无声
备注:近期磕CP产物,无视就好
1、
他去吻他的唇边,能感觉到气息的翻涌。
柔软的皮肤像是陌生又温暖的领域。
那时候他想。
或许秋尚宇的吻有魔法呢。
他是被女巫禁锢在人间的亡灵,在丛林深处沉睡了千百年,而他的骑士跋山涉水来解除了层层屏障。
森林里有朵蔷薇花,红的艳丽。那是他的心脏。
他想,如果他能醒过来,要把这朵花送给他。
送给他的秋尚宇。
-
入冬的城市里都是薄薄的霜气。
在玻璃外面可以看到穿梭的人群和干枯掉落的树木。
四周融进浅淡的灰调。
张宰英留学这几年,经常和秋尚宇通话联络。
他家尚宇大学毕业进了家国内知名游戏公司,当初毕业前设计的游戏很成功,成为了对方不错的一块敲门砖,如今他正在参与制作一款大型手游,张宰英和他通话的时候时常有些睡眠不足。
“该睡了,哥。”
“你那不是才吃晚饭吗?这么早睡。”
“我说你该睡了,凌晨三点了。”
张宰英在深夜异国他乡,看着手机上的时间从三点零五分跳到零六分。喧闹市中心依旧亮起的广告牌。他觉得自己的心顺着深夜的霓虹,与距离九千多公里外的另一颗心紧密连接。
他说,我想你了。
他说。“尚宇啊,我想你了。”
叹息与亲昵相互混杂,被磁性的嗓音搅弄在一起,像是一记深水炸弹。
电话那头是某人错乱的呼吸声,片刻之后回了句。“我也是。”
-
那年完成学分之后,张宰英还是按原计划出了国。
虽说是异国他乡,却有他梦寐以求学习和创新的土壤,是他向往的地方。
所有人都觉得这个决定是意料之中。
只有他明白,这才是真正的意料之外。
在遇到秋尚宇之前,张宰英的生命是泼开的色盘,狂烈得像一场绚烂的夏日焰火。
迸溅着五彩斑斓的贪婪和求知欲,从内核里衔着对世界的俯视和挚爱。
他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因为一个人开始犹疑不定本就规划好的人生。
秋尚宇是个平稳运行的机器,和他是世界的黑白两端。
色彩浓烈的末日狂欢,和1/0数据构建的程序世界。
好像本身就不该有交集。
张宰英曾想,当初小组作业,如果自己不是忙于个展,而是抽出时间,老老实实参加几次小组活动,从搭便车里摘出来,他是不是就不会注意到自己那个固执到可爱的小组长。
他甚至不会记得秋尚宇的名字。
平稳又圆满度过他的大四,在所有人簇拥和祝福里踏上飞往美国心仪大学的航班。
走向他本该制定好的人生。
可后来他又想,不可能的吧。
只要让他见到秋尚宇。哪怕一次面对面,一次视线相遇,说上一句话,他的大脑就会接收关于“秋尚宇”的一切。面容,目光,有点可笑的鸭舌帽,固执的脾气。
秋尚宇是这个人也许为了吸引他而诞生的。
“啊,尚宇啊,上帝是为了让我们相爱才创造我们彼此的吧。”
那时候张宰英双手交叠在脑后,和秋尚宇在学校林荫道上散步。
“学长,你又在发疯了吗?”
他听秋尚宇这么说,微微侧头,果不其然看见对方充满嫌弃的眼神,还有那比常人白的皮肤与偷偷泛红的耳根。
他想,果然,还是会爱上的吧。
张宰英收到通知时,本来想放弃出国的计划,就在国内和秋尚宇一起建立一个工作室。
当他把这个想法告诉秋尚宇时,对方静静看着他,看了很久,像要从他冷静的CPU里分析出张宰英人生最合理的规划。
然后,经过将近一分钟的权衡利弊之后。
那人冷静地说,哥,你出国吧。
那时,张宰英像是被堵着脖子拎起来的鹅,发出“嘎嘎”的扑腾。
他其实有点生气,冒出一种少有的愠怒和失落。
“所以,分开两地也可以?你不会舍不得我?秋尚宇,你这小子都不想着会念我的吗?”
“会。”眼神干脆,回答的语气也干脆。“会舍不得,但是哥的梦想如果在那里,那你就要去。”
他看他的眼神认真,微微泛红带着水色,那时候秋尚宇看着他,似乎没意识到自己快哭了,于是眼泪把睫毛微微染湿的时候,张宰英低头吻住了他。
秋尚宇,一个平稳运行的机器。
有着自己的目标,自己为人处世的一套法则。
给自己定了一个又一个框架,等着一步步完成。
张宰英是他的意料之外。
是这套高效运行程序里的冒出的bug,努力修掉了一个,结果又冒出一百个,程序出错,运行失败,CPU处理异常,强行重启最后冒出一连串红色警报。
ERRO!
ERRO!
ERRO!
ERRO!
……
……
他们相恋。
-
张宰英和秋尚宇第一次正式接吻是在燕石洞的餐厅里。
逃班比上班还勤快的临时工,张店员,特意让他家老板晚上早点滚回去,留个门,让他和他心上人独处的时间。
他想确定一些事情。
也想让秋尚宇,确定一些事情。
那日的“秋机器人”像是在机器报销边缘,大约做了亏心事,系统错乱了找不到解决办法,整个CPU运转得冒热气。
酒一杯杯喝下去的时候,张宰英看着对方越来越对不上焦的眼神,忍不住觉得无奈又有趣。
要怎么去理解这个让他意外的怪物机器呢?
——大概是保存不上的作业文件,在重启的瞬间竟然重新加载至最新工程。
那是意外收获的美好。
嘴唇似乎还留着那人触碰的感觉。
工作室的沙发上,当张宰英半梦半醒里感觉到有人喊他。
那时候张宰英想着,好啊,这么快就做梦梦到秋尚宇了吗?你可真是色中饿鬼。
可当他清晰感觉到落在他脸上,咫尺的温热呼吸。
他才意识到,原来是秋尚宇真的在他身边。
他要做什么呢。他想。
是要在我脸上涂鸦,还是想要趁机偷偷朝我泼水?
而结果都没有。
春日花瓣落了水面,不轻不重,却涟漪阵阵——秋尚宇吻了他。
他喊他“哥。”轻吻他嘴唇。
却没有预告。
他想,秋尚宇真是个过分的人。
-
张宰英想过自己喜欢上秋尚宇的原因。
是因为前后性格反差,也许是因为对方单纯模样好看,也许是因为对方逗起来可爱。
而似乎所有原因都不值得让他朝着爱的方向义无反顾。
他曾在冬天见过未死的花。
干枯落叶的草坪上,一大片种植的郁金香只剩下青黄的叶子,他滑板被踩下的瞬间,目光落在那片青黄相接的颓败中——那儿有一朵花。
在一小片叶子和杂草的缝隙间,小生机勃勃又旁若无人得开在那里,似乎谁也看不见,可它就固执得开着,在这片冬日里开得古怪又好看。
就像秋尚宇。
那个小小个子,却总是出人意料,甚至敢于站在一切规则反方向认真对抗。
“是你自己吃亏吧,给自己树敌人。”
“世上这样的人本来就多,他们都被我一个个打败了。”
张宰英觉得自己像是看见了一个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小骑士,刀剑也不锋利,铠甲又不坚硬,背脊却挺得笔直。
看着古怪又可笑。
可他被他的古怪和固执吸引,盯着看,瞧着,逗弄着,观察着,再一步步接近。
小骑士忽的回头看他,脱下面具,露出里面稚嫩脸和一点和善的笑。
他就魂牵梦萦了。
“尚宇啊——”
“mo?”
“你是怪物吧,怪物。我肯定!”
出国那年,远在千里之外的法国机场上,某个打着国际通话的人,眯着眼睛看着机场内摆渡车来来往往。那时他说话声比起抱怨更像撒娇。
而目光所及之处,异国的天空和国内的没什么不同。
张宰英是个喜欢热闹和新鲜事物的人。
异乡情结在他这里并不管用,按计划他应该联系学校,然后今夜找附近最好的酒吧找点入学前的乐子。
而他现在却打着电话和他那位并不懂风花雪月的心上人诉衷肠。
“十四个小时,就十四个小时没见,尚宇啊,我开始想你了。”
电话那头忙于学业折磨的秋先生回了一个“알아요。”面无表情挂了电话。
张宰英的风花雪月在异国他乡吹成碎片。
而一分钟后,手机里传来消息。“是十四小时三十六分钟。”
下一秒,张宰英对着那串有零有整的数字笑得花枝乱颤。
-
他想,他是什么时候爱上秋尚宇的?
是在某个不知名的呼吸间,是在某个对视中,是在某个午后被无限拉长的独处一室里。
还是他概括的十四小时,与对方多出的那三十六分钟。
秋尚宇有他的一套出事规则。
哪怕喜欢上了什么人,也会觉得喜欢是个病毒,并努力在脑子里想着怎么删除这个意外出现的bug,看起来不近人情,事儿多又讨人厌。
可他却又柔软得简单。
一板一眼,固执的可爱。
不停断地在张宰英心里开出花,一朵一朵,一大片一大片。最后花团锦簇了,成了繁盛的春天。
-
在国外的第二个冬天,市区在入秋前后下了一场雪。
新闻播报几十年一遇的盛景。
张宰英百无聊赖拍了张照片给他家秋尚宇。
冬日窗外的积雪不厚,天空晴了,露出一些亮色。
隔壁邻居家里带着狗散步,狗也没怎么见过雪,用鼻子拱了一下,下一秒,脚上装了弹簧似的一路跑起来。
邻居拽着不住它,在后面被拖着追。
异乡人靠在窗边的沙发上。
他发了个消息。“尚宇啊,要睡了吗?”
隔着十几个小时的时差,他估计着对方估计忙着毕业实习累得不行。
结果,十分钟后,手机里传来消息。
“没睡。”
他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挠挠头发,想着怎么对方这个点了还在熬夜。
下一秒,手机里跳出一个新的聊天框。明晃晃,言语分明地说。“来开门。”
他扭头朝窗外望去,薄薄的积雪上,午后光线反射出一点晃眼的亮,四周是斑驳的狗脚印和他邻居被拖动的错乱鞋印,而此刻上面被一道行李箱的滚轮和新的足迹覆盖。
他似乎在世界尽头看见一抹白雪,顺着千里之外的思念落在他心上。
秋尚宇穿着白色的羽绒服,裹着围巾正抬头看他。
张宰英像是愣住了一样,慢慢抬起手贴在耳边。
手机里的最新通话被接听。
“哥,来开个门。“
那天。
他在初秋看到一场大雪,而大雪带来了晴日。
还有他的心上人。
-END-
作者:尘聆
评论:无声
你好,作为一个天使却对人类过敏,这给我的工作增加了很多不确定性和难度。
在这个星球上,最多的生物就是你们人类,自然最多的死亡也同样。
像是微生物或者说一些你们讨厌的昆虫,或许数量上并不比人类少,但是存在感却相对稀薄。
我走在街道上,穿过甲乙丙丁熙熙攘攘的灵魂,就像鲶鱼在沙丁鱼群里游泳,或许你们会感到乍然一惊获得启示,或者痛哭流涕后悔前尘。但是最终谁都会走向被引渡的时候,就像我总要走向天堂汇报工作情况。
为什么你的业绩又是这么不堪入目?我的搭档前搭档和前前搭档无一不问过这句话。众所周知,每个摆烂的员工都会有一个兢兢业业的工作狂同事,以覆盖因为其人落下的内容。但升迁不会找到他们,更不会找到我,毕竟在引渡人类的时候,我过敏严重。
你们对花过敏会打喷嚏,对猫毛狗毛过敏会起疹子,很不幸,我的症状是掉毛。
天使为什么非得那么大的翅膀?我一边扇动翅膀,一边洁白长羽稀里哗啦往下飘。人类的灵魂大张嘴巴,为死后初见的神迹赞叹,殊不知这只是我的疾病表现。
于是我对搭档说,不行啊,再干几票我就要飞不起来了。走地天使,那还叫天使吗?
那当然,神的意志会与你同在。搭档很无情地回答。
你见过神吗?我摸着斑斑驳驳的大翅膀子,很是肉痛,对搭档的虔诚感到困惑。
对方稀里哗啦摇动着本子,那上面是本月引渡的灵魂数量,会随工作而不断自动增减。这难道不就是神的证明?他语气里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的自然。
是的,神说要引渡灵魂,而我们就是跑腿打工仔,至于什么恩泽从来没见过,只有报业绩时殿堂上光辉灿烂,扎得我眼睛生疼啥也看不清。
如果说有什么印象深刻,大概是曾经遇到过一个羽毛过敏的灵魂。
传闻在人死的时候会有天使来接引,伴随圣光同圣乐,他们有巨大的双翼,就像神一样拥抱所有尚带遗憾的灵魂。
阿嚏!……确实很遗憾,你可以不掉毛嘛,阿嚏!我真的过敏。那个灵魂一手捂口鼻,一手立起拒绝我靠近。
可是这样您就死不掉了啊?我感到有些困扰,就像为工作困扰一样。
之前是很期待去世,毕竟为这刻实在等待太久。他表情很痛苦,我只好又往后倒退几步。比之前更早,就在想如果真的有天使,到底该怎么面对了。
这点我倒是和他惺惺相惜,毕竟难兄难弟,如果这世界上没有过敏该多美好。
因为羽毛过敏,我花好大力气推广自己制作的合成羽毛制品,等它们变成爆款,我就不至于在大街上对男女士们的装饰大打喷嚏。他颓唐抽出手帕濞两把鼻子,虽然躯壳已然离去,但灵魂的记忆却在被引渡前都不会消失,这也多少算是种惯性。
是的,后来您就获得了和平奖,毕竟为世界的动物保护做出了宏伟的贡献。这份无私对于我们天堂来说是不可或缺的……我抽出搭档给的笔记,开始念接引台词。
等等,可是你没听到那只是因为过敏吗?他的五官再次痛苦扭曲,天堂都是像你这样的天使吧,我真的会死的——虽然已经死了。
但是这就是我们的工作啊,您不相信神吗?我抬头,有些诧异又在情理之中,确实有不少预定被引渡的灵魂压根只是听说我们工作体系的存在而毫不感兴趣。
他没说信也没说不信,只是长叹一口气,转而问,就非得要上天堂吗?
呃,也可以下地狱,但流程会有点复杂,或者你想一直游荡也行,申请又简单点。我在脑内努力搜刮现有规定,所以说我们这个活的意义到底在哪,其实完全无所谓吧。
他又长叹了一口气,所以你们天使都掉毛吗。
不,只是我过敏比较严重。我有些羞愧。
过敏?他抬头,我面带职业微笑,洁白长羽在风中翻飞,扑朔迷离折射彩色光晕。
是的,人类过敏。
算了。他沉默后道,所以天堂也是那样的吗?
是啊,是那样的。我不知道他在问什么,但又怕回答不是,还要被询问更多详细解释,估计也答不出来,而且对这个病症来说业绩太难了,有一个是一个吧。
我想,我们都是那样的吧。我合上手上的引渡词,抖抖已经所剩无几的翅膀。
作者:诸子百
上篇续集,想要了解指向两部前篇。世界观为架空魔法世界观。
雷斯罗拉日记
6月10日,今天阴天, 对水系魔法有力
我们解决完人虫,出了村庄上山时就遇到阴雨天气,我提议停止前进到山洞落脚,可没想到碰上伏击在山洞中残余的魔物,聪明又机智的我冷静分析后想出了绝妙的对策...
四周满是镶嵌洞壁的莹色钟乳石,山洞内更似白天,他们可没心情观赏山洞内的奇异景色,一条巨大的黑色长影卧在洞顶,不断的冲窜而来。
莱克率先一步支起盾牌,他手中半人高的透盾瞬间膨胀长开,暂时形成巨大的防护罩。雷斯罗拉透过这层带有魔力的盾罩下,在这条黑影中隐隐约约看见一颗人的头颅,几撮碎石堆被黑影的莽进冲得扬起,使得雷斯罗拉拉响警惕:
“大家闭上眼睛!”
如若这只魔物跟人虫那样,就不能直面它们的眼睛,雷斯罗拉是这般想的。
那条黑影没有停止前进的意思,那颗头颅越发逼近,众人有了击溃人虫的经验,同雷斯罗拉那样闭上眼睛。
一条尾巴悄无声息在对尾背后悄然冒尖,雷斯罗拉发觉那颗头颅凭空消失,尾巴处却长出人头,人头嘴巴吐出白昼样光芒,整条黑影试图朝队伍整个背后奇袭。
冯征军紧闭双眼之前,便收尽眼底全部战况,他转回身,背朝队伍单手拦住正要同样回头的晔,厉声要求:“你们不要回头。”
人头与长条状身子彻底分开,像个皮球一样无序的来回拍打,莱克的盾牌即便宽大也有挡不住的地方,所有人都在绷紧神经,6个少年少女下意识围住年纪最小最矮的琳娜,琳娜清晰感受到气氛的紧张,她也想帮忙!于是她握住法杖,魔力悄无声息落在七个人的身上,她语气有些犹豫,声音微弱却足够清晰:
“我给你们加了防御魔法,不知道有没有用。”
这样的用法让雷斯罗拉感到意外,清风般的魔力轻轻附着在身上,琳娜的魔力在身周流动。在雷斯罗拉诧异之时,那颗头颅朝向整个队伍中央袭击,一条粗有力的藤蔓从中出现,藤蔓枝丫包裹头颅并朝远处扔去,少有说话的俞抬头回收藤蔓,
“魔物其实是自然的化物,焦灼的情绪会屏蔽它们身上散发的魔力。”
他身旁的常勋忍不住吐槽埋怨:“在山下时怎么不早说?”
“太紧张,忘记了。”
‘人同样是自然的化物,静心便能感受到彼此魔力的存在。’
雷斯罗拉老师在课上曾这么说过,当下情绪也会影响对于魔力的判断,原来我是那么的不堪一击..被炽火蝙蝠攻击后在昏迷的朦朦胧胧中,仿佛看见了如白昼一样的能量温暖又不失明亮,像烤鱼时的那丛篝火。亮光耀眼,我果然是..喜..旁边的暗色...不知道露娜怎么样了...?
迪伦的手掌轻微握紧,这么细小的动作被露娜看在眼里,急忙握住迪伦的手,激动的心颤抖的手,露娜没能控制住音量兴奋的喊叫 “迪伦他醒了!”
迪伦床头一身白大褂模样的女生手拿板子低头书写,听到这般噪音紧紧眉头,“再不醒也会被你喊醒。”
他睁开双眼就看见露娜灰扑扑的脸,露娜着急忙慌与那个神秘人将迪伦带回来后,连脸上的灰尘都没有洗,她全身脏兮兮,像是跟从煤炭堆里游泳回来一样。
“露娜..”
“我就说那个闪身石很有用吧,当时看见那堆渣渣吓得我了不得!”
“露...”
“我跟那个烤鱼村民男孩把你带回来的,他力气好大一个人就将这么大只的你徒手抱了起来。”
“露....”
“而且是琳娜校长亲自治疗的,伤口已经全部愈合,不过你现在大病初愈哦一定要好好休息,山鞠也来帮忙了。”
“..”迪伦被强行噎住,露娜她语速太快根本来不及插一句话,他不得不捂住露娜的嘴巴,对山鞠问着“那个烤鱼村民小孩在哪里?”
山鞠手中动作并没停过,她道“他被大臣带到中央密议阁中,刚才校长也跟着过去。”
“中央密议阁可不是随便就能去的地方,,”
山鞠停笔,淡然道 “或许他将成为第一个精英班的插班生。”
迪伦回头看向不远处那道虚掩的密议阁大门,他想到了什么立即下了床。
“如果是这样!”迪伦的脸色很快难看下来,他的目光投向露娜胸前纽扣般大小的徽章,耀眼的精英图案在此刻变得扎眼几分。精英班,是一个有魔力的学生都会向往的殿堂,它高高在上触不可及。
趁迪伦松懈,露娜挣脱他的手,将刚起身的迪伦摁坐在床边。“不管插班生也好还是其他什么的,你的首要任务就是休息。”
迪伦的脸色没有因露娜的安慰而减淡半分,山鞠显然明白他的忧虑,精英班光鲜亮丽之下也有辉光照及不到的规定——排名制。小小的徽章只是精英班的门票,校袍领带才是屈辱的烙印。
山鞠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迪伦的担忧不无道理,迪伦有天赋又是大臣的钦定学徒,哪怕他不穿校袍也都知道他是金色领带,而自己的领带附有银色,她是仅次于金色的中等,在这个堪比军队的班中,只是一个不起眼的位置,更何况还是治疗系。
比起自己,露娜的位置危险的多,紫色的领带是末端,随时随地会被班级抛弃的位置。小小的末位那也是精英班的分子,多少普通班的人等不及往上爬。露娜强压着迪伦不要下床,山鞠暗中观察,眼神中闪过一丝复杂,看样子她没有什么自知之明。
山鞠撕掉板子上的纸张,小手一挥纸张浮在空中,卷成圆筒状从窗户口飞向密议阁大门外,“想知道他们在讲些什么,偷听就好了。”
迪伦的眼神同样开始复杂,一副“我知道你犯校规但是我也想听所以必须同流合污的”表情下,憋住了想要制止的欲望,紧紧闭上了嘴巴。
魔法话筒飘进大门,漂浮在大厅上方,巨大的厅门被后者开启,后者的脚步显得沉闷,一步一走有着分量,话筒趁机跟着钻进。在金碧辉煌的装潢下,一张洁白的纸张反倒是有了隐蔽性。
熟悉的脚步声让露娜手动捂上嘴巴,她跟迪伦对视后又跟山鞠眨眨眼睛,三人全都屏住呼吸。
“老夫听琳达讲冯团长还没死?一定是冒牌货!”
冯征军的屁股还没坐热乎,带有质疑的低沉嗓音出现在会议厅中。这个声音对于冯征军来讲无比陌生,他抬头端详,一个高大又强壮的年老男子正打量着他,不过在冯征军眼里这双带有锐利的眼睛似曾相识,只不过当时那个孩子还没有这样的威风凛凛。
“怎么莱克老师也过去了?”露娜小声问着。“这个体能怪物也去了?”听着话筒的声音,露娜忍不住露出嫌恶的表情。“上周体能课的蛙跳惩罚,回想起来现在大腿还疼,我们的体力怎么能比得上用剑又用盾的体能怪物!”
山鞠的表情倒是淡定,后退一步其实也能看出她的腿也在隐隐作痛,她提出疑问:“看那少年的身板也不像是岩系能力者,他怎么会?”说罢眼神投向迪伦。
“他的确不是岩系。”迪伦回复,突然他回想起之前蝙蝠一战,虽然意识不清还是能感受到的奇妙感觉,只在文献中记载过的。
“他是,”
“他是火系。”
冯征军单手凭空而甩,厅内窜起一把大剑,剑面附着一层炎火,他将剑扶倒在桌上,无言的回复面前的质疑。莱克老师靠近巨剑半分,足足两米长的巨剑看似散发着咄咄逼人的能量气场,实则不然。
他抬头与对面的校长眼神确认,琳娜校长伸出手掌感受其中魔力,这几年催眠邪术的盛行让她不得不做出这样的举动。
这种温暖带有热烘烘的气息,“是团长,是团长。莱克你记得当时的洞窟人虫战,就是那时感受到了大家的魔力,就是这样。”
她碧蓝色的眼睛瞬间锃亮几分,莱克听罢凑上前打量巨剑。
只剩雷斯罗拉这个高瘦老头,没有着急上面。
他的神情没有表现出过多的意外,不过他也不是什么未卜先知,他捧着茶杯的手微微颤抖,所有注意力落在了眼前的少年身上,此刻与对方碰上了眼神。
雷斯罗拉放下茶杯试图遮掩自己的激动,他扶了扶眼镜,缓声说话试图掩盖自己真心寒暄的话语,“你怎么才出现在我们面前?”
“才”这个字眼对于聪明人来讲,像是一把利刃狠狠地插入谈话者交谈的漏洞之中。雷斯罗拉的下意识的话术仿佛将二人气氛拉到冰点,用力过猛的遮掩化为责问,几十年前稚嫩的自己还留有破绽,经过这些年的官场磨砺,语调可以说是做到天衣无缝...吗?
冯征军没有被他突如其来的问候吓到,与其说是从容避过所谓的语言攻击,更不如说他并没有注意到雷斯罗拉使用的小伎俩,他真诚的回复 :“魔王大战时将魔王封印后,重伤的我昏迷在废墟中周边的村民将我救走,等我醒来后才知道已经过去了一年时间,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冯征军的处乱不惊与天然让雷斯罗拉没有感到意外,这个人当年就是这样的,魔王军威胁到城池的危难之际也不会崩溃的人。
雷斯罗拉心知肚明,当年击溃魔王后他们六人怎么也感受不到他的魔力,中央城池的废墟也全翻了个遍,他们还没来得及出王国四周探寻,残余魔兵气势汹汹卷土重来,国王为保国民避免灾祸央求他们将国土升起,发誓重新开始振兴王国,紧接队伍解散,剩余的几人彻底失去二次寻找的契机。
硬要说,是自己先放弃了冯征军。
“团长...院长说的莫不成是,,” 山鞠难得惊得瞪大双眼,前殿处伫立着的勇者塑像熠熠生辉,高大的身影仿佛能遮挡住任何的罪恶,只不过——
露娜跟着她的方向看向雕像,替她说出心里话 “我就知道书本是骗人的。”
迪伦善于观察任何的事物,这种天然的观察力使得他下意识的在烤鱼时,便细细端详了这位来历不明的少年。他想到冯征军的面庞,他分析着:
“他要说的不假,那半块头皮与右耳耳机恐怕就是那时留下的伤痕。”
迪伦偷偷瞄了一眼露娜,露娜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在这个自称冯团的少年身上,话筒中她听到了熟悉的字眼,全然忘记自己的处境才更为危险。
“你知道晔的下落吗?”
冯征军冷不丁问着,琳娜听见这个名字心中有了触动泛起阵阵涟漪。
三人对于这个话题这个人甚至是这个团队的解散,在余后的几十年里,他们不约而同的没有再提。面对昔日的团长她欲言又止,刚要开口却被莱克立即拉住,他摆摆头示意不要说话。
“我...我...”
雷斯罗拉没有察觉到旁边二人的异常举动,因为对面不断灼热的目光正在逼迫他回答。
琳娜摩挲着手中的魔杖,从前她的小短棍魔杖还需要队伍中的哥哥姐姐保护。自打上来后她的魔杖一年比一年长,等回过神来原本小又直的杖子早已跟等身扶仗没了区别。
她没办法割舍这把杖,杖子撑起就是整个学院与魔法世子们,可闭上眼那些经历与冒险又是历历在目,两者令她无法放下。
伙伴们的一路陪伴与队伍的分崩离析任她和莱克如何逃避都无济于事。
“晔..晔姐姐她失踪了。”琳娜终是开了口,“就像是人间蒸发一样,我们也无济于事。”
冯征军看到了琳娜的回应,琳娜说罢低垂眼眸,神情中强撑着镇静,微撇的嘴角依稀看出她13岁时委屈的模样。
雷斯罗拉没再说话,莱克抚着琳娜的肩头默默安慰。寂静的环境下,话筒在空中的流动音越发明显,若不是胆大心细的人估计很难发现。
此时的那边,巨大的信息量让病房里的三人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那个..我们偷听到这种事情,真的好吗?” 露娜听到晔这个名字后开始心虚,总感觉会降下什么天罚,隐隐觉得背后嗖嗖刮着凉风。
“放心,白色的话筒隐蔽性那么强他们不会发现的。”山鞠试图安慰露娜,她自制的小喇叭没出过差错的。“不过有一点可以确认迪伦,他对你所想的那个没有威胁。”
“不对,他们刚刚没有再继续说话。”迪伦本就皱紧的脸上又添了一丝紧张,他的脑子嗡嗡响,露娜背后的那阵风似乎吹到了他的背后,他感到事情有些不对劲。
医务室的窗户被人不合时宜的轻敲,紧接着山鞠面前腾空的话筒内却传出声响。
“不会发现什么?” 露娜抬眼,莱克老师的半张脸正怼在窗外,严肃的魔鬼老师露出这样的表情显得十分恐怖,院长在身后也是连连摇头。就连大臣的脸整个像是糊掉的锅底一样黑,“迪伦,你们稍后去战斗场。”
说罢纸质的魔法话筒瞬间摊成一张纸片,洋洋洒洒的飘落在地上一动不动。
完了,完了。
露娜此时失去表情管理,窃听被抓包了,怎么办!待老师走后,露娜转过身偷看山鞠,山鞠捡起那张纸,山鞠的表情并没特别的变化,她似喃喃自语:“干脆研究一下能不能隐形。。”
至于迪伦,迪伦一语未发。内心直接 翻腾海啸,本就是一片不算平静的水池顿时被搅得的天翻地覆。他带着这样沉重的心情去往了战斗场。
战斗场顾名思义,就是学生练习战斗的地方。而对于精英班的学生来讲,这里则是试炼场,这个特殊班级的班规同普通校规来讲更为严格,毕竟他们未来将要面对的是比平日里更要严峻的魔王军团,为此有了仅有精英班才有的规则——战斗场中,强者为王。
按照规则,一人发起战书后就要率先出现于场内,这次没有战书怎么打?迪伦一下子犯了愁,莫非是让自己与露娜自相残杀?这..也没有问题!迪伦坚定的握紧拳头,如果这样能够保住露娜,他哪怕是再次受伤也没有任何问题!
山鞠见无名战书,便有了跟迪伦一个念头:迪伦要跟露娜打? 怎么可能,这简直是一场毫无胜算的战斗,露娜也就只占了一个影系的名头进的班级罢了。
不过,天不随人愿。
三人进了战斗场内,却有一人等在那里,这人没有身穿校服十分瞩目,半天前他还只是第一次进浮空城的人而已。露娜一眼就认出,正是冯征军。
站于冯征军身后席位的是校长,大臣与莱克老师,三人站于观众席位高处,俯下身子便能与台下的三人轻松对话,雷斯罗拉大臣与迪伦率先对视,“迪伦与露娜擅自逃课 ,山鞠私自使用魔法制造窃听道具,三人严重违反了班级规则,与凯瑟琳娜.罗素院长商议后决定——”
冯征军在大臣话语间,向前一步单手摸空。一把巨剑瞬时腾现,对于这些需要趁手法器的学生来讲那把剑竟能随时随地出现与消失,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
“影系露娜,水系迪伦.罗拉,治愈系裘山鞠打倒勇者冯征军,即可免除惩罚。”
我们打勇者....真的假的?露娜站不住了,哈?这个雷老头子是痴了还是傻了?露娜心中有一百头金色草泥马飞过,还没等这个表情浮在她的脸上,莱克老师从最高处直接跳下,身旁的琳娜校长补充道:“并且是在莱克老师的支援下。”
莱克老师宝刀未老,结实的宽厚身材像一堵肉墙,能轻而易举挡在三人面前,此刻的胜算天平加入了这样一柄砝码,赢得概率此刻大了好几分。此刻战斗场顶上正升起防护罩,这意味着战斗马上开始。
防护罩的升起仅有1分钟的时间,迪伦快速反应过来,拉着莱克老师与二人聚成一团,迪伦压低自己的声量,他指着耳朵,用尽可能冷静的语气快速吐露出自己的部署想法:“老师,他的右耳或许是突破口之一,或许我们可以这么做。”
战斗场不似平常搏击擂台,他们可没有什么赛前放狠话环节,防护罩彻底覆盖天顶,战斗立即开始。
根据迪伦的部署,山鞠队尾为辅,她在队形还没散开之时掏出腰袋中的三块晶球,颜色各异的晶球在山鞠的驱使下附于三人身后,形成半透的防护透膜。与琳娜校长的法杖回馈的增益魔法不同,山鞠的晶球能够暂时抵御魔法伤害,这对于三个输出成员来讲,是最为明智的选择。
或许是多年战斗的从容,冯征军并没有着急率先攻击,迪伦率先出击两道水柱在地面升起,借着水色莱克的长剑破水而出,冯征军后退两步甩出剑花,拨开赫然出没的刀尖。趁其空隙迪伦率先跑向身侧,水柱自上而下落为水花,水花附着魔力散在空中蓄力伏击。露娜快步窜到冯征军身后,两只短刀即将径直刺向他的脖侧。
“当年他依赖巨剑所以不善近战,?要拉近距离,我们就有胜算。”
带有魔力攻击的水花随着露娜的短刀攻击不断逼近,依照迪伦的猜测,唯有舍下巨长武器才有暂时闪避的可能。迪伦一旁观察,果不其然那只巨剑被冯征军撇向空中随即消失,此刻的冯征军放弃了自己最擅长的攻击方式。冯征军避开露娜出其不意的双刃,不出意外水花正无序扑来。
迪伦松了口气,看来开头的计划万无一失!
没想到冯征军抓住露娜的手腕将她推向范围之外。他整个身体后倾躲掉部分水花攻击,那群小东西划过冯征军的身侧,迪伦尽力操控水花,刚刚的那幕出乎他的意料,冯征军这多余的动作目的是什么,要挟?还是吸引我们的注意力?
迪伦用魔力指挥急速回旋,再次朝向冯征军进行二次攻击,这次的攻击带有试探的意味,可对方却不给迪伦试探的余力。那只巨剑开始浮现,水花如箭矢般划过冯征军的脸颊,速度过快的一片水珠比刀片更为锐利,眨眼间那道伤口流有血痕。此刻冯征军却没再反击,向后撤半米距离。
这种行为让迪伦有些摸不到头脑,有攻击空隙却不反击只会白白失去黄金攻击时间...
“他是在救人,他知道水系攻击范围越远越广,越广越难操纵。”莱克老师支起护盾靠近迪伦,巨大的盾牌给足了安全感,老师的后半句话吸引了迪伦注意力,“他猜你的操纵距离是不足2米开外,若你继续攻击反而会伤了自己。”
“可是刚才我的漏洞他并没有反击。”对于熟读任何战术的迪伦来讲,这种行为使他费解。
“那个时代没有前人制作的魔力战斗系统,只有像这样不断的试错才能将这些转为自己的经验,就如这样。”莱克说完,那柄大刀毫不犹豫落在盾牌之上,火苗在剑尖零星冒出巨大火焰附着在岩盾表面。源源不断的火焰烧的盾面通红。那把剑又被冯征军加了一团火,火势更旺堪比刚才水柱,这简直是火柱,不,火型瀑布。迪伦没有察觉到莱克老师额头的汗水。
“教科书上写岩系的盾牌坚不可摧,可上面并没写若是遇到强火的进攻——”
顷刻间盾的魔力被剧烈的火势吞噬,护罩更是不堪重负当场碎掉。莱克迅速反应将力气全部用于抵抗这支火系武器上,两方不甘示弱,迟迟僵持不下。
山鞠再次掏出一颗晶珠落在莱克老师身上,她嘴里念着咒语,圆润的小珠子被彻底碾碎,蓝色的能量附在莱克老师的拳头上这股蓝色转瞬即逝,仅是3秒的附着机会莱克成功推翻巨剑的攻击,这么近的距离冯征军本能后跳,长剑无法发挥该有的力量,他再一次的舍掉武器。
迪伦肉眼观察着,可脑子却乱作一团,他是在铺设陷阱吗?还是引诱?他没办法看透这个人的行动想法,冯征军对于武器使用的娴熟度已经打乱了迪伦的全部指挥。
正在这时,一团黑影悄无声息靠近着冯征军侧身,迪伦再次慌了神,她怎么擅自进行攻击!话是这样埋怨的,迪伦的身体却很诚实的,他升起一堵两米的水墙扰乱冯征军的视线。
一道黑光直冲右方耳罩处,冯征军向左方躲闪,另一道黑光却迅速绕至左方,黑影闪现,这团黑色深不见底,堪比夜晚不可捉摸的影子。
黑影中露娜现身,单腿率先破出灰雾并重重砸向他的脑袋,像是有了预感,冯征军双手拦住露娜的攻击,令人没想到是这个防卫动作却落入了露娜的圈套。
露娜利用影系的伪装进行伏击,无声无息落为光影等待下一个机会。这时她才发觉露娜的动作矫捷非常,那双手下的空隙却成了她有利的攻击点。这套动作仅仅眨眼的一瞬,一脚勾住一腿借力,将人牢牢摔在地上。
山鞠将这一幕全部收在眼中,露娜利落的身形与她平日的表现截然不同,这是同魔法相比不同的力量。山鞠貌似忘记一件事,就算是精英班的末尾,那也是排名于万人之上的存在。
迪伦散下水墙,他不想让对方再有可趁的反抗之机,正要抓紧魔杖却被莱克拉住。天顶的防护罩逐渐散去,莱克手中的武器随着隐去,他道:“已经结束了。”
“可是他还有反击的机会,怎么会。”
莱克听见这样一句话不知从哪说起,小声叹气后敲敲迪伦的脑袋瓜:“说你笨,你也聪明,说你聪明,可也是个实心脑袋。”
“是打倒并非击败,他倒地的那一刻就已经输了。”山鞠上前,回收了灵珠看向不远处的露娜,这人还在死死压紧对方没有动弹,山鞠发出与莱克老师同款的叹气声:“她不愧也是个实心脑袋,迪伦你快去告诉她我们赢了。”
山鞠看迪伦走远后看向观众席中早已经站起的雷斯罗拉大臣与院长,用仅限莱克老师能够听见的音量讲,“这次战书玩了文字游戏,你们串通好故意让他输的,对吗?”
“没错,是故意安排的。”山鞠本以为莱克老师会有所隐瞒,她脱口而出后莱克老师却给出了非常爽利的答复,“不过只是吩咐团长稍微松懈而已。”
在会议厅之时,那只偷摸窃听的话筒被琳娜用魔法及时的屏蔽。“纸张是治疗室的诊纸,看手法是山鞠制作的魔法道具。”
“迪伦在下面是什么情况”这时雷斯罗拉才敢关切的问。
“他被附有魔王能量的炽火蝙蝠袭击,好在他有信使一族的闪身石庇佑。”冯征军回忆着昨天夜里的景象,“没想到还会有信使族人并且使用的相同元素。”
“自从魔王一战结束后信使一族才得以重见天日。”琳娜点头回应冯征军“可影系人大多不愿抛头露面,不过迪伦身边的那个女孩,即是信使又是影系的更为罕见。可像迪伦家事出身的也是稀有,毕竟他是,,”
“罗拉家族的继承人。”解除刚才尴尬气氛后,雷斯罗拉的茶杯再次没有离手。“这孩子性格死板,昨天魔物课他与我打赌拿到蝙蝠材料,他拉着露娜走后才发生之后的事情。”与冯征军交谈,仿佛回到冒险中篝火旁值班的夜晚,虽然那时的雷斯罗拉的架子也同现在一如往常的端着。
许久的敞开心扉,让雷斯罗拉冒出了许久以来没有过的想法,他有些难以启齿,他又将目光投向这个令他内心深处信赖的——少年身上。
少年在他的眼神中索取到了传递到的信息,同当年那样回应:“雷斯,需要我的帮忙吗?”
这句话真是雷斯罗拉的定心针,“需要你打一架,打一场你毫无胜算的架。”这句话冯征军认真执行着,直到被露娜重重摔倒在地上。
“你很强大,速度比我想象中的还要更快,我认输。”
听到这句露娜才敢松开手脚,冯征军的脑门上手腕上还留有她猛烈击打的印记。她坐在地上发愣,简简单单的两句话让她脑子迟迟未响应,“他认输,就等于...我赢了?”赢这个字似乎与她无缘。
“依照规则惩罚免除。”
直到这句出现,露娜整个身体才彻底放松下来,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委屈与激动。迪伦好巧不巧的上前,露娜一把将迪伦抱住,紧紧的抱住。
这才让迪伦意识到,原来她比任何人都知道,比任何人都明白。
莱克老师看着他们的背影感到欣慰,“好了,大功告成。”他转身与山鞠嘱咐,“话筒里的东西不要跟任何人讲。”
“嗯?讲些什么?我已经全部忘记了。”山鞠借机挤出一丝职业微笑,同老师礼貌告别“时间不早了,老师我先去整理病人档案了。”
“嘿,这小丫头,,”
落日余晖下处于空中的浮空城被染成一片霞红,城门处的几块悬浮盘在夕阳映照下如同潮海浮动,泛起波光粼粼。
短暂的浮空城一行后,冯征军还是选择回到地面上。
“下次我们还会再见面。”
冯征军摆着手,脚踏巨剑朝地面飞去,悬浮盘对于他来说,原来只是起到了一个装饰的作用。
浮空城百年内被魔力的滋养早以没了厚实的脚感,只有脚踏地面的那一刻,他感受到了大地的召唤。他落地的地点同巴别塔距离不远,刚好在丛林中。
太阳落下的时间十分短暂,天刚蒙蒙黑,悉悉索索的踩踏声愈加大胆起来,这富有节奏的不像野兽的步伐,一走一听中冯征军却听见那个声响,直至一处十字路口,他才停下脚步:“我说过下次会见面,没想到这么快就见面。”
“这一次接触,我却没有感受到你的气息。”
冯征军回头,那个人影才慢慢显露出来。
“难道你失去魔力了吗,雷斯罗拉。”
——end 待续(暂时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