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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因为急性肠炎,我错过了夏令营的第一天。第二天一早,爸妈开车把痊愈的我送到了班车点,就匆匆去赶飞机了。我本来不想去这个夏令营,在家看VCD玩电脑多舒服,但我不得不来,因为爸妈要去南方看爷爷,不放心留我一个人待好几天,也不愿我闷在家里天天对着电脑。
等了半小时左右,夏令营老师带着我和另外三四个同样晚到一天的人上了班车。车程要两个半小时,我掏出书包里的随身听开始打发时间。不妙的是按下开关后,耳机里传来变速到0.5倍速的歌声——我忘买电池了,我本来想今天上车前去附近小卖铺买一板五号电池,结果把这事给忘的一干二净。
两个小时无事可做,这太可怕了。我看向我的邻座,是一个长得还挺眉清目秀的男生,他友善地向我点了点头。
他看了看我的包,说:“不听歌了?”
我摇了摇头,说:“没电了。”
他说:“哦……哎,你是哪个学校的?”
我说:“我二中,你呢?”
他说:“我西北私立的。”说完笑了笑。
我说:“哦,西北私立啊,我有个同学去了西北私立,叫张荃,胖胖的,你认识么?”
他抬头想了想,说:“张荃……张荃……没印象,几班的?”
我想了想,说:“具体哪个班我不太清楚,就胖胖的,头发有点卷……”
张荃是我编的名字,因为我根本没有同学在西北私立。主要吧,中学生交友需要一点破冰小技巧,只要能盘出那么一丁点关系,那咱俩就算朋友了,而且万一对面不是个善茬,也能显得自己哪都有人,有面子,不好欺负。省略20分钟垃圾话,我跟这个叫李枫的男生算是有点熟了,反正他应该也觉得尬聊总比干坐着好,而且打群架追女孩篮球漫画游戏新概念周杰伦,初中男生总归能有可以聊到一起去的东西。
我说:“还得坐两个小时,无聊死了。”
李枫凑了过来,指指窗外说:“来玩个小游戏。你看那个奥迪,车牌号94M16,把这几个数加起来就是20,它有4个数字,这样平均每位就是5,你能明白吗?”
我笑着说:“我去,数学高手。”
他又指另外一个车说:“0102C,这个就拉不平。”
“0111。”我接到。
他点了点头,说:“如果能刚好拉平,就直接报拉平的数字,如果拉不平,就报多出来的余数,报错了就算输。”
“7余2。”我指了指驶过的一辆A98P6。
“6余……不对,7。”车牌号是79199。
“嘿嘿,你说了6,我领先一分。”
高速公路上时不时就会有从旁边车道驶过的车辆,我和他不亦乐乎地玩起了这个简单的速算游戏。我们越玩越兴奋,报数的声音也越报越大,终于吸引了前后排的其他学生加入了我们,后来甚至连夏令营老师也玩了起来。
仔细想想,事情就是从这里开始变得……算了,我先讲下去吧。
班车到了。这个山脚小镇我和爸妈来过几次,镇中心最高的楼有三层,一层是饭店和台球厅,二楼三楼是给城里来玩的游客住的客房。我们到的时候夏令营正要开始第二天的行程,去一个附近山里的湖边。
夏令营里没有我认识的人,他们应该也已经自我介绍过一轮了,这样我,李枫还有其他几个晚到的就自然凑在了一起。进山的路上,我们又开始报车牌号算数,其他人看我们玩的这么开心,也三三两两加入了我们。
这游戏有那么好玩吗?当然没有,但是知道了规则之后,一旦看到车牌和电话号码这种一串数字,就忍不住会开始心算。我们甚至发明了各种技巧:凑十法、中间值法、平移法、凑多数乘法、奇偶匹配法……应该说这就是一种气氛吧,当身边的朋友都在讨论什么事的时候,自然而然就会想要加入进去,就算不想加入进去,思绪也会往那个方向发散。至少——这里我能想到的最合适的词,就只有“至少”了——到这里为止,都是我能理解并接受的程度。
我们玩挺high。我忘了是怎么开始的,不到二十个人的队伍里开始玩起了指东西喊话。
我们前面的一个短发女生指向路旁的一颗松树,喊到:“松树!”
队伍里其他人也跟着一起大喊:“松树!”
短发女生后面是李枫,他指着地面大喊:“路!”
所有人跟着一起喊:“路!”
轮到我,我指着路边一个大石头喊:“石头!”
所有人一起喊:“石头!”
我后面是一个矮个子眼镜男生,他指着天上喊:“太阳!”
所有人:“太阳!”
轮到队首的老师:“山!”
“山!”
……
这比算车牌号幼稚多了!连小学生都会觉得无聊吧!但我们还是玩得乐此不疲。连走带玩一路到了湖边。(我对山水自然风光没什么感觉,当然如果要说漂亮不漂亮,那肯定是漂亮的。)夏令营老师给我们讲解了一些当地的常见物种和民俗传说,我们听得津津有味。中午在景点吃了饭,下午开始往回走。一路上没有人再提起任何路途小游戏,就算有车从我们身边擦身而过,我们中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去报车牌算出来的数。一个人也没有,无比自然而顺理成章。
第二天上午我们坐车前往夏令营的下一站。
奇怪的是,今天路过的车牌号都非常特别,像什么A22Y2啊,什么6K55C啊,这让昨天的小游戏都没得玩。
“你看外面的电线。”今天换李枫坐在靠窗的位置。我看过去,高速公路旁的电线杆拉着电线顺着公路延伸,电线一段一段被抻成了反拱形。
李枫接着说:“蹦床玩过吧?”说完他往车窗上哈了一口气,画了一个向上拱起的弧线。我一下子明白了,我说:“把这个弧线看成一个跳跃的轨迹,如果能刚好从这段电线的最低点,跳到下一段电线的最低点,就记一分。”李枫开心的点了点头说:“对对对对,你也画一个,我跳过去就说‘咚’,你跳过去就说‘嗙’。”
我们在车厢里开始咚咚嗙嗙,渐渐全车都开始跟我们一起咚咚嗙嗙。路面不太平整,我们咚咚嗙嗙一下,随着车辆的晃动,外面的电线就好像真的跳动了一下——或许不仅是看起来,而是真的就跳动了一下?
第二天的活动跟第一天相似,我们下了车后来到了一个牧场,老师和牧民跟我们讲解了牛马的知识和习性,每个人轮流骑马——这当然是有趣的体验,不过我更想说的是后面的事情。
在牧场过了一夜,第三天我们直接从牧场开回市里的。那天风很大,路上所有的电线都被风吹得上下晃动,经过的车辆车牌号还是很特殊。
李枫说:“你们看外面,有车,有房子,有电线杆。咱们用枪来打这些东西,一个房子1分,一个变压器3分,一个车2分。”
我们伸出拇指和食指对准窗外,瞄着窗外飞驰而过的风景内容物开枪。然而很快,我发现这个游戏太复杂了,得频繁算分。于是李枫提出了一个新的玩法:我们把火力集中起来打一个东西。
“掐个表,一分钟,之后一起打车左边过来的第二个变压器。”李枫让我来计时,我因这种亲密信任而感到光荣。所有人陷入沉默,全神贯注听我读秒。
一分钟后第二个变压器如约出现,车厢里集体向它开枪,然后变压器爆炸了。我是说,变压器真的爆炸了,先是猛地爆出强烈的白光,然后冒出了黑烟和火花。没有人觉得有任何问题,整个车厢里发出“喔喔喔!”的欢呼声。
“再等一分钟,打第一个黑色的车!”
集体发射。目标的车胎冒出一股青烟,车辆以夸张的惯性甩出了路边,停在了戈壁滩上。
“喔喔喔!”
打房子,墙塌了。
“喔喔喔!”
又打变压器,又一个变压器爆炸了。
“喔喔喔!”
打石头,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因为大家瞄准的石头不太一样。
李枫拍了两下手掌,说:“没关系,我们重新来,这次我们打一个不会看岔的目标,大家集中精神。来,重新倒计时。”
“喔喔喔!”
我们的车辆向市区行进,一路上有一头牛、三头羊、十几颗树、十几栋房屋、一个无人的加油站、两辆大巴车、一个卡车的残骸、不计其数的树木和变压器发生损毁。我们只负责在安全的位置狂欢。
我们在市里下了车,老师简单讲了两句告别的客套话就散了,之后我们各自坐车回家。到家后我打开书包,一下子看到了没电的随身听,到这里我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从我的身上离开了,我变回了本来的我,这种感觉说不上是一种轻松感还是沉重感,身心没有任何的不适,只是先前好像被遮蔽的什么此刻睡醒了。
我怎么一路都没买电池?夏令营的其他同学他们都叫什么?为什么都没有跟他们交换qq号和电话?为什么没有问李枫他的qq号是什么?说到底,一路上到底是怎么回事?
此刻的我并没有对那些事感到特别在意,只是快速把东西收拾好,赶紧出门去网吧打魔力宝贝,都好几天没玩了。但在之后的日子里,我开始越来越对那几天的经历感到困惑,我决定去寻找一些蛛丝马迹。而那时的网络尚未发展到十几年后四通八达的程度,本地的报纸也只会关注市里和本省的大事,像某个偏远路段停止供电,或者路上发生几起车祸这种新闻,根本找不到踪影。八月底的某一天我终于忍不住又拨通了夏令营的联系电话,电话是旅行社接的,他们告诉我因为马上要开学,旅行社的所有夏令营活动也在几天前结束了,夏令营的老师都是他们临时找的,现在应该也都返回了原工作单位。旅行社这边只留了家长的联系电话,也根本分不清谁是哪期的家长,更详细的情况可能只有带团老师手里会有。我问他们要来了带团老师的联系电话,拨打过去发现已经欠费停机。
开学后,我开始到处跟同学打听他们有没有同学在西北私立,三问两问结果只有一个不太熟的同学有认识的人在那里(西北私立在城区另一个方向靠外侧稍远的位置,也不是什么重点学校,周围没有人去那边上学也很正常),我让他帮忙打听打听有没有一个叫李枫的人,他想了想问我找他有什么事。
之前开始打听的时候,身边的几个哥们问我为什么要找那个叫李枫的人,是要打他吗,还是怎么了。我把夏令营那几天的遭遇跟他们简单说了说,虽然我的口头表达能力不算优秀,也不会把一件平平无奇的事情说的很有趣,但是该说的部分我都告知无遗。所有人听完沉默了一会儿,说:
“然后呢?”
我猛地愣住了。周围人的脸上一半是困惑,一半是期待。
我尝试把刚才说过的重点加上下划线:“我们一车人,一起指变压器,一起开枪,变压器就爆炸了,指车开枪,车就抛锚了……”
然后呢?
“我怎么没听懂……”“我也没听懂。”
我像是在语音聊天室里上麦的时候忽然被房管禁言了一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因为我也开始搞不懂了。
“这是什么故事吗?”有个人问。
我“反正……总之就是要找西北私立有个叫李枫的男生……”
然后呢?
后来再跟别的同学打听的时候,我就只说找人,具体为什么就别问了。而此刻这个不太熟的同学也许能切实地做些什么,为此我有必要进一步哪怕稍微进一步跟他说点什么才行。我看向他,仿佛看到了那种一度曾禁言过我的困惑和期待。在我的印象里他是一个比较安静的男生,成绩也是一般般,只有安排值日生的时候才会跟他说上两句话。这里若简单找些理由来搪塞他,他应该也不是那种会刨根问底的人,但更关键的是,然后呢。
他看着我迟疑半晌,也没有要放弃打探的意思。
我说:“算了。”
再之后,我再也没寻找过那个夏令营中我有印象的人,也没有再去留意过相关新闻和消息,更没有前往我印象中发生不可思议事情的路段和地区。第一是我懒得折腾(真的),第二是我不知道我要找什么,该怎么找,第三是如果我找到了什么——然后呢?
这就是个没头没尾的故事,没有惊心动魄,也没有国色天香,甚至没有趣。我也再没有跟别人讲过。在我的记忆中这些事情都曾真实发生过,但——
算了。
作者:阿苔
评论:无声
其他:自家oc的同人,写的很烂,没有任何人应该遭罪看这个。
雪落纷纷,相当数量的小动物们都躲入巢穴中,沉入了甜美又沉静的梦乡。在居民性格鲜明迥异的红心王国,这可是一年中少有的“安分”时刻……特别是在他们的王蛮横任性到臭名昭著的情况下。
黑兔栾映又打了个哈欠。身为红心国王的贴身侍卫,他已经记不清上一次冬眠是在多少年以前了。即便如此,身体本能仍顽强抗拒着后天习惯,整个冬日他都昏昏沉沉困得要命,且严重程度随着气温的下降成倍递增。王曾看不下去这幅不成规矩的样子,甚至不惜脱掉自己仿佛出生就粘在身上的毛领披风,令扑克士兵将大厅烧热了好几个度。但最后他还是恨铁不成钢的发现这不如直接揪住身边人因困倦垂下来的长兔子耳朵向一边扯效率高。
“陛下,您叫我?”推开大殿门,冬日的城堡大厅较往日冷清许多……不,等等,怎么连半张扑克士兵都看不到呢?王座上也没有那个显眼华丽的红色影子。黑兔加快脚步向王座处走去,一路寻找着国王的身影,“陛下?”
接着被一股不容拒绝的力量抓住毛绒尾巴强硬的拽到了柱子后面。
“穿上这个。”命令的语气,声音响起的同时怀中被塞入了一整套红白相间的华贵服饰。抬头望向那张与自己别无二致的漂亮面容,血色双瞳颇有威严的微眯着,唇角勾起一个不知是看热闹还是嘲讽的弧度。只穿着白衬衫里衣的红心国王胡斐放开栾映被抓的生疼的兔尾巴,再次发令:
“有不知好歹的垃圾要来袭击我。换上我的衣服坐上王座,今天你来扮演红心国王。”
斜靠着真皮椅背的黑兔栾映打了个哈欠。他强打着精神听取动物们的觐见,又时不时跑神偷偷打量着“侍奉”在椅侧的胡斐。真正的红心国王正穿着栾映那套深紫的侍者服在他平日的专属位置上站得笔直,垂着眸子不知在想些什么。于是栾映悄悄瞥向了陛下的头顶,一双兔耳呈V字形高高竖起,用兔族的身体语言告知来者自己并不好惹。又借住眨眼掩饰着望向陛下翘起的蓬松兔尾……‘真是一只优秀且骄傲的兔子,想必没有人能拒绝这幅身体。’被胡斐衣服上馨香诱人气味包围的原黑兔迷迷糊糊的想着,‘不知陛下有没有嗅到我的……’
手臂上传来的刺痛令栾映一个激灵坐直了,同时也拯救了向不可言说的深渊不断下滑的龌龊思想和身体反应。
“先下去吧。”栾映挥挥手制止了“砰”的跪倒在地大喊饶命的狮子大臣,乖乖侧头将耳朵凑向弯腰似是要向自己汇报情况的紫衣侍从。
“别以为我不知道。信不信我把你的眼睛挖下来喂狗,再把你满是废料的脑袋砍下来做垒球。”
刻意压低放慢的威胁带着丝丝气音,蛇一样爬上黑兔的身体缠上他的脖子。栾映打了个寒颤,顶着大臣们的视线忍耐着快要被拧掉块肉的剧痛,心里却突然升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快感。
“……实在抱歉,陛下。”
栾映态度诚恳的低声认错,耳边人不屑的哼了一声,又重重拧了他一下,才直起腰回到原来的状态。胳膊一定青紫了一大块,栾映心想。
但今天也一定会是愉快的一天。
从王座上站起身,栾映用轻蔑的目光缓缓扫过群臣,满意的看到众臣无一不因自己颤抖。“接下来是本王的休息时间,谁敢靠近,就砍了他的头。”说罢转身看向胡斐,“栾映与我一起。”
紫衣侍从的眼睛危险的眯起,与栾映对视着,像是在问他要搞什么名堂。但最终他还是温顺的垂下眼,将手置于胸口行了个标准的绅士礼,“……遵命。”一如黑兔从来的样子。
于是“红心国王”快乐的牵起“黑兔”的手,在众目睽睽之下带着自己前所未有顺服的陛下消失在了众人视线的尽头。
冬日的温室宛如白雪汪洋中的绿色孤岛。蓝雪花与各色蔷薇盛开在每个适合它们的角落,位于中央缠满了紫藤萝的白色花亭少了几分华丽却更显柔和与绚烂,是当之无愧的温室之眼。栾映与胡斐熟门熟路的绕过石砖铺成的小径来到紫藤萝的下方,这是他们平日里开茶会的地方。
“把我单独带到你这兔子窝里,是觉得两人更易抵御袭击?”
“这可是最令我骄傲的作品。”栾映得意洋洋的夸耀着,自己先在石凳上坐下了,“陛下身旁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发动袭击,和倾心于陛下的我待在一起毫无疑问是最安全的。况且我也在温室的周围设置了探查结界。”
“不过现在……不为我上茶吗?陛下。”
胡斐没说话,只是沉着一张脸瞪着栾映。
“您、您看,要是让其他人看到我们在这里干坐着,不会觉得奇怪吗?”
“我把您带过来已经省了您不少麻烦了,只用勉强做做样子。不像在其他人面前处理事务,您不仅要端茶倒水记录文书和那些奸臣周旋还要……”
胡斐打断了栾映的话,“我早该把他们都杀了,然后让你去负责所有的事。”
“……陛下,我还想多陪陪您呢。”这回轮到栾映苦着一张脸了。
“其他敢这么和我说话的都死了。”看着栾映苦恼的样子胡斐的心情好了不少,竟真的走到旁边的推车前准备起了茶具。栾映的视线随着他修长的身影来来回回,不久后又被他的黑尾巴吸引了。他抑制住一个哈欠,思绪又开始跑远:平时陛下看自己也是这种感觉吗?
“不过守在温室有一个很大的弊端,如果被敌人包围我们该怎样突破?”
“陛下,您有没有听过一个词叫狡兔三窟?”困倦的栾映笑得懒洋洋的,他用食指敲了敲大理石桌面,“这里有密道。虽然建造它的最初目的只是为我打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冬眠场所。”
“您没有冬眠过吧?解决叛乱后,请允许臣下邀请您好好睡上一觉。”
“兔子的脑子里果然都是废料。”茶盘被重重放在了桌子上,震的茶具哗啦响着,栾映颇有些心疼的看着。也就在这时,一只戴着白手套的手伸到了他的面前,捏着他的下巴强迫他抬起头来。四目相对,相似的红瞳闪烁着醉人的酒红色光芒。
“也好,最近正好无聊。”
(太烂了写不下去了就这样吧………………)
作者:【十一招】二九
免责声明: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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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成粉红色的座椅上,孤零零的手机响起铃声。
手术刀的刀刃停下来。戴着塑胶手套的右手将手术刀放到白布上,左手习惯性地从白布底下握住刀刃,顺着血迹擦过一遍。杜啧了一声,剥下手套,迅速地团成一团放在刀边。
手机还在响。她看到来电显示:梅原太一。
她呼出一口气,环顾四周。一个人也没有,大抵也不会有。夕阳从她头顶上彩虹色的幕布上滤下来,照得她身边其他的旋转茶杯透出小时候搪瓷存钱罐曾经闪耀过的神秘光亮。
粉色的旋转茶杯,和沿着中线剖开的大脑颇为相像。
她接起电话。
“怎么了?梅原。”她嘴边泛起讽刺的笑。“我没死。谁跟你说我死了?两个小孩?呵,是那对小兔崽子。我早知道她们偷偷看着我,一定有什么打算。行了,现在你知道我活着了,我就挂了。你说什么?想知道床底下蜡像的事?
“好吧——终于还是到了我要讲这故事的一天。小兔崽子们也在?那你把免提开开,也让她们听着吧。
“那尊蜡像的确是我,但可不是我定做的——我没有自恋到这个地步。定做它的人是我的未婚夫。是的,我曾经有过一个未婚夫,这事实在当下说出来,连我自己都难以置信……
“如果有人为你定做了一尊等身的蜡像,你会怎么想,梅原?我知道你会怎么想:你会想,绝不会有这样的人。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会有的。这就是我们俩的共同语言:我们都很固执地认为不会有人看见自己。而等到有人真把注意力倾注到自己身上的时候,你猜会怎么样?”
杜望向远方。夕阳慢悠悠地落下来,卡在两只曾是摩天轮厢体的锈方块之间。
她说:
“你会认为那就是爱。”
“从来没人正眼瞧过我。当我直视他们的时候,我看到的永远是他们微微倾斜的眼白。我的父母、我的姐姐——他们与我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却仍然能在面对我时准确地移开视线。只有发传单的人会注视我;但把传单塞到我手里之后,他们就会径直看我身后的人——仿佛我是透明的一样。
“你问为什么,梅原?是啊——为什么呢?我从记事开始始终在思考这个问题。是因为我太丑吗?照理来说,以平均意义的审美来估量,比我丑的大有人在;但反而足够丑了,也能吸引视线。那么我的错,必然是在于太平均了:既不丑也不美,无法给人留下任何印象,因此也没有驻足观看的价值。不光是我的脸、我的身体,我的存在本身就是如此!只是为了填满人间而存在的,连可悲也称不上的肉块。”
杜把手机夹在耳朵和肩膀之间,单手把玩着手术刀;她自己的眼睛被刀刃从中间劈开,只露出半片虹膜和眼白,从刀片对面的世界里冷冷地朝外看。
“我也曾经尝试过变得特别:没有什么成效。我试过努力读书,考过班上的前几名;但第一总是考不到的。试过竞选学生会干部,但从来都是落选。我加入过电影鉴赏社团,但也不过是坐在活动室的角落,注视着大屏幕上与我毫无关系的生活罢了;除了与其他人坐得近一些,又和坐在家里的沙发上看电视有什么差别呢?
“我一度以为我的人生就注定是这样无可救药的了:不会死,不至于想死,但也不过是活着。直到那个人出现,才非常彻底地改变了局面。
“你该猜到了:那人就是我的未婚夫。
“他是第一个正眼看我的人……如果对别的人说,这多荒谬啊!光是被正眼瞧着,就足以让我感到兴奋和得意了。我知道你是能理解的,梅原。还有小崽子们,你们也是知道的!尽管你们会正眼看彼此——这足够让六年前的我感到嫉妒了;但除了彼此以外,你们谁也没有。”
杜终于放下了手术刀。她自己的眼睛从她视线中消失了;她转而望向她对面的那双眼睛。那双眼睛是漆黑的,和她的眼睛一样。
“他不仅是正眼瞧我:他很喜欢我,尤其喜欢我的双手。从第一次约会到交往、订婚,他始终把我的手当成宝贝,每次见面都仔细地端详、抚摸。他带我去做美甲,给我买了无数的戒指、手链,其中还有定制的。
“我喜欢他吗?无疑是喜欢的。我相信他是爱我的;因此我无比感激他,总想着怎么报答他。我认为我被救赎了。我认为从此以后,我的人生就发生一百八十度的转折了;我不再是填空用的边角料,而是值得被仔细端详的、一个很特别的人了;尽管当他抓住我的手、饱含深情地细数它的美丽之处——具体到关节和血管的名称,因为我们都是医学生——我根本无法理解他在说什么;在我看来,那就是一双普通的、平均的手。但既然他珍视它们,那它们就有了勉强抓住电车扶手以外的、独特的存在理由。
“于是他变本加厉地爱我。他为我定做了一尊蜡像的时候,我并不感到害怕,只知道高兴;因为在我看来,那一定是出于爱的。
“一切轰然崩塌在某天:那天我从学校回家,看见他跨坐在蜡像身上,用手术刀从它手上切下手指。
“他对我哭诉、忏悔:他绝不会真的切我的手指……但他是多么想这么干呀!他实在无法抑止自己的欲望,于是只能定做一尊蜡像来做我的替代品……假如我的手指切下来又能重新长出来,那该多好呀!他就能一次又一次地把它们切下,一次又一次地重新爱我……
“你们听了都会害怕,是不是?可我一点儿也不害怕。我只是愤怒,愤怒到了极点。
“因为他对切下来的手指那么珍重:捧在手心、用嘴唇去吻,小心翼翼地揣进胸前口袋;而剩余的身体,他可以穿着鞋去踩。我仍然只是肉块——一双他所迷恋的手的基座而已。
“我如此恨他,以至于非杀死他不可。我已经开始做杀人计划;可我无可救药的命运就连‘杀了他’这样简单的愿望也不许我实现。那件事以后一周,他没回家;过了24小时,我报警;再过24小时,有人打电话告诉我,他遭遇车祸不治身亡,而且尸体已经火化了。没有人想到要和我这个未婚妻商量商量——尽管我地板上还躺着被他割去了全部手指的、我的蜡像。
“——这就是我和床底下蜡像的故事。”
杜很突兀地笑起来。她的笑声和手术刀刃一般尖利。
“梅原。你这是把你的乌鸦军团派过来了吗?”
一群乌鸦落在她周围的栏杆上,很规整地一字排开。
“杜老师,”梅原在她耳边问她,“那您让我处理的那些手指……”
“那些?当然是我未婚夫的手指了。”
“那怎么可能?”梅原问,“明明有远不止十根……”
“你不知道吗?”杜说。
“死掉的手指,是会重新长出来的啊。”
TBC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天天下雨,湿气浸得人腿疼。每个清晨,监狱长爬上青苔浸染的台阶时,总忍不住要抱怨几声。这该死的天气。然后,他就收拾起在漫长时间里被消磨殆尽的对犯人的恶意,继续去对付这帮卡莱辛人。最可恨的卡莱辛人,据说,他们所有人都有控制天气的能力。
在手臂上纵割一刀,深入血管,接着插进一根麦管,看血潺潺滴落,到滴满一小杯,将伤口妥善包扎起来。据说,这种放血疗法就可以克制卡莱辛人的能力。从前线战场带回的这批卡莱辛人,身穿他们传统的白袍,手脚都上了重镣。第一次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像鸟雏一样挤在一起,向所有阿耳戈人投以警惕的目光,一点也看不出他们在战场上的凶狠。其中有一个,上唇像猫嘴一样突出,眼皮也怪异地突出肿胀,显得眼神羞涩敛缩的,尤其具有亲和力。他懂得阿耳戈语,跟狱卒也搭话,虽然往往只是短短几句。在其他卡莱辛人跟狱卒起冲突的时候,他也要过来劝解,或辩驳,结局就是挨打。挨打了他也不会生气,只会笑。这种情况下他会引起注意是当然之理。监狱长看得出,有的士兵看他的眼神。卡莱辛人阴险狡诈,这些年轻人恐怕要吃亏。
怕什么来什么。一进大门,首先闻到的是一股微弱的男性体液味道。监狱长顿觉不妙,示意守门士兵不要发出声音后,他放轻了步子。沿路上的卡莱辛人还在睡觉。这是放血后虚弱的产物。窸窸窣窣的黏腻声音越来越近。走到尽头时他圆睁双眼,暴喝道:“你们两个在干什么?!”
一个年轻狱卒正把猫嘴卡莱辛人裹在身下耸动。猫嘴不挣扎,不叫喊,因为两人的嘴巴正忙着纠缠。这一声喊叫震醒了睡梦中的卡莱辛人,狱卒抬头看到监狱长更是魂飞魄散,从猫嘴身上滚落下来,慌得裤子都提不上来。猫嘴倒是镇静,随手抓起自己的白袍遮盖住重要部位。监狱长甚至觉得他是在笑。卡莱辛人发出怪叫,朝狱卒和监狱长做着意味不明的手势。冥冥中似有天意要让这一切更乱似的,守门人飞跑过来:“大人,国王陛下和兰德里克二王子殿下来了!”
靴声橐橐,什么都来不及隐藏,就已大白于众。
监狱长惶恐中先欲屈膝请罪,被国王做手势阻止。他垂头不敢作声,只能看到王子的黑靴向外迈出,腰际一轻,王子抽走了他的佩剑。隔着一道铁障,狱卒跪在地上,还在努力跟裤子搏斗,不过是瞬息之间,剑尖入喉,人倒地,一声闷响。铛啷啷,剑也坠地,王子扫过剑上鲜血,眼神中闪过一丝嫌恶。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王子的声音正正好响起:“把门打开。”
猫嘴边早已没了笑影。他的手脚比狱卒快多了,好好穿在身上的白袍看不出错处。他抬头,只瞥了王子一眼,又欲低头,但王子已死死掐住他的下巴,看到猫嘴残留着情欲红肿的嘴唇时,脸上肌肉微微抽动,猛然挥开他。
“父亲,就是此人。卡莱辛匪首之一,米尔卡。他们入城那天,我看见这人的脸,就觉得面相熟悉,他的父系有东方人的血统。”
兰德里克指认完犯人,迈过狱卒的尸体,走出门来。国王转头问监狱长:“他每天被放多少血?”得到与其他人一致的回复后,国王指示道:“提高成三倍。难怪最近天天下雨,以他的能力,放这么点血根本不够。把他带到审讯室。”
兰德里克在一旁轻声道:“卡莱辛人统一装束,匪首与普通人原本就难以区分,理应让所有卡莱辛人都放三倍的血。”
监狱长犹豫片刻才说:“……陛下,如果真让所有卡莱辛放三倍的血,那这些人恐怕活不到冬天。”
兰德里克这时才看一眼监狱长。监狱的昏暗光线里,他的眼神淡漠非常,不像看一个活物。少年的双唇鲜红光润,有水果的色泽,如同女孩般秀美,但说出的话却刀子一般:“让犯人仍有能力为非作歹,现在更在光天化日之下肆行淫秽,监狱长也难辞其咎。”
国王不置可否。直到监狱长已面无人色,他才缓缓道:“主犯已死,监狱长罚薪三月,这事到此为止。先给他们放血……不,不必了,直接把米尔卡带到审讯室去。我要亲自审问。兰迪,你跟我一起。”
在审讯室里,不意味着不放血。囚犯被固定在十字形铁架上后,脚边即放了一个铁桶。血啪嗒、啪嗒滴落,引得他低头看那层薄红。空气里血腥味慢慢重起来,兰德里克先是让侍从去烧薰衣草,不顶用,他又让人去取了一个香球来,凑在鼻端,眼睛还盯着囚犯。
国王看着他。他不能不开口了。
“米尔卡。”兰德里克道,“你我最后一次见面时,我万万没想到你会变成这么一个——淫棍。”
否认自己身份的最好时机已经过去了。何况米尔卡一直知道,自己的混血面貌在人群中有多显眼。他轻笑:“我的好朋友……”
“称呼我殿下。”
“……监狱里这么冷,这么潮湿,难道找一点慰藉也是罪过?”
兰德里克重重靠回椅子里,鼻翼翕张,用力呼吸着幽微的香气。心火才下去半截,他将话题拐回正道:“花言巧语,确实是你的拿手把戏。你在七年前就精于此道,阿耳戈人已经领教了你的利口。编造谎言,煽动叛乱,你承不承认?是否悔改?倘若悔改,”他的声线柔和些许,“或许能饶你不死。”
“死!”米尔卡失笑,“你拿死来吓我吗?殿下?不过是短短几个时辰,我熟悉了的脸就已经扭曲了,蒙上灰土,这样的事情我见过多少,你知道吗?你叫我们卡莱辛人。我们只是奥根人,我们只是想守护奥根而已。”
兰德里克几乎要跳起来,又强行按捺住自己。他转而征询一边的父亲:“血已经放够了,是否可以用刑?”得到父亲首肯,他就示意兵卒动手。
第一道皮鞭甩下去时,他险些掉落手中的香球。这不是他第一次参与审讯,也不是他第一次指挥兵卒动手。是人不一样。浸饱了人类血液的黝黑鞭子电光一闪,在米尔卡浅棕色的身体上撕开一道血路,肉皮卷起时,他的胃也缩成一团,苦楚地蠕动。第二鞭就会好得多。这是兰德里克的经验。
第二鞭没有更好。他恶心了起来。偏偏米尔卡还不叫。混蛋,为什么不撬开他的嘴?米尔卡不叫,那兰德里克代替他发声。“如果不是你妄言扯谎,卡莱辛人现在会安稳地活着。你掀起了战争,现在还委罪于人?可笑。”
每一次鞭子挥动,米尔卡的身体都尽力要缩起来,固定住他手脚的铁链铐都被带得响个不住。鞭子像雨线,雨是酸雨,冷而辣地划过每一记,在他身上交织成鲜红粉红的一张网。香球碰到了兰德里克的鼻尖,他深深地呼吸,眼睛只盯着米尔卡发青的脚尖,和流到脚尖的血痕。四周不知何时安静下来,他才意识到,哦,这一道刑罚过去了,暂时。
他抬起头,问米尔卡:“你改悔吗?”
米尔卡垂下的头一点点抬起来。即使是卡莱辛人,蟑螂一样的种族,贱民,受了伤也还是会痛。“我……”他一开始说话慢而无力,“没有说谎。我说的都是真话。字字属实。兰迪,你也心知肚明吧,我第一个告诉的人是你。我亲眼见到,国王卢卡斯,杀了奥利维亚王后!……”
“住口!”兰德里克猛然立起,吼得几近破音。“这里是什么地方,容你大放厥词?”他匆匆向父亲投去一眼。父亲的脸是一道寒冰的城墙。“继续用刑!”他睁大双眼,狂乱地扫视整间审讯室,突然尖厉地说:“拿烙铁来!烙他的脸!”
在真正烙到皮肤上之前,兰德里克又问了一遍犯人要不要忏悔,犯人仍抵赖说自己句句属实。先是小腹,再是胸口,然后是脸颊。这次,他一直叫到痛昏过去,然后一桶盐水泼下去,他又抽搐着醒来。
国王走了,大概觉得这种顽固的小子身上找不出什么乐趣。香球里的香,在烤肉香气的压制下,只能说聊胜于无。兰德里克还是一直嗅着。他走到米尔卡身边。米尔卡浑身沾着盐粒、洇开血丝,鞭痕交错,三个乌黑丑陋的烙痕,毁了那张脸,那具早上还在享受欢愉的身体。兰德里克越是呼吸,越觉得头昏目眩。
“米卡。”他呼唤道,“你改悔吧。认输吧。只需要你一句话——只要你说你当年撒了谎,立刻,卡莱辛和阿耳戈就能和平。”
被烫得变形了的皮肉牵动一下。米尔卡口齿不清地问:“和平?只要我说,一切都是假的,奥利维亚先王后是正常死亡,就能停战吗?”
“对。你们所有人,都可以回家。”
囚犯被烙的胸口也震动起来。镣铐发出清脆的响动。囚犯吃吃地笑,乌黑的烙印被牵扯得崩裂,溢出鲜血时,兰德里克也看到了他那对东方的眼睛里,淌下两道泪水。
“兰迪,以前我只是一个送菜进宫的小杂役,你对待我像我也是高贵的人。现在的你怎么变成这样?”
兰德里克让香球落在地上。
“那么你不肯悔改……”他下了结论。所有的兵卒都望着他,望着他抬手,拭去犯人污浊的脸上的泪水。米尔卡的脸烫得像火。
“你们卡莱辛人确实屡教不改。占据奥根如此富庶之地,你们也不过就是一群蛀虫。蛀虫不想着滋养国民,反而借势生乱,果然就应该被灭绝。”他转头示意,“继续。用刑。”
剩下的用刑场景,兰德里克没有再看。他先去看了那个他亲手杀死的狱卒,吩咐给死者家人一笔丰厚的安葬费。这件事还没了结,因此不能去见父亲。母亲薇薇安王后那里大概率会遇见不想见的人,可他无处可去。一个王子是太高贵了,当然不能如私生子一般,去什么厨房、马槽。
兰德里克的猜想没错。一进门,他哥哥戴安王子抽抽鼻子,就叫道:“好弟弟,你身上怎么一股尸臭味儿?腥味儿?”他母亲薇薇安王后坐在一边绣花,身边一个侍女也无。儿子来了她也依然是绣花,她做侍女时也这样,她是不会享受的。兰德里克怀疑她跟父亲睡觉时,不能动针绣花,恐怕也忙着分线。
见兰德里克不回答,戴安没趣地说:“我知道,你去审犯人了嘛。听说还杀了个狱卒。兰迪,你可戒戒你的杀人癖吧——何况,犯人不就是你小时候,和你一起玩的那个小卡莱辛吗,你忍心杀了他?”
“要是你真这么关心,就应该和我一起去审问,”兰德里克盯着他说,“长子的职责。”
“停!”戴安做手势表示认输,“好弟弟,妈妈被封为王后,咱俩合法化的时候,我就已经跟现在一样高了,做了这么多年的私生子,我难担国之大事啊。”实际上,他才比兰德里克大了两岁,又发育得早,如此而已。
兰德里克不接他的话,和王后一样沉默了一会,才问:“奥根有新动向吗?”
“能有什么新动向,相持而已。卡莱辛人骨头多硬你又不是不知道。不过,你那个小杂役被抓,影响估计不会小,毕竟卡莱辛人的最大优势就是控制天气,他是能力拔尖的那几个之一吧。”
“即使是这样,时间也太长了。”兰德里克皱起眉头,“已经花了七年的时间……我听说,奥根那里的植被经不起气候变化,这几年树木接连死去。再这样下去,就算战胜卡莱辛人又有什么用?奥根会被毁掉的。”
这块土地不能被毁掉。它是阿耳戈的国王连续几代来的梦想,好不容易,卢卡斯才通过和奥利维亚结婚获得了声称这块土地的权利。
他暂时忘记了监狱里关押的蟑螂,以及审讯室里特别的那一个,只一门心思想着这场已经让百姓厌烦疲倦的战争该如何结束。但是戴安一直是一个讨厌的人,神秘兮兮地凑过来问他:“我倒忘记了,听说,你早上和父亲一起去监狱的时候,撞见了……”
兰德里克一把推开他。戴安吃了一惊,转头对着薇薇安王后叫道:“母亲!你看兰迪!他这么对哥哥!”
薇薇安王后的声音又轻又细,毫无王后的威严:“兰迪?对哥哥道歉。”然后她又低下头去,继续手中的绣活儿。
兰德里克当然不会道歉。他起身就走,把戴安留在那里叫骂。骂他神经不正常,难不成是嫉妒那个死人可以和小杂役睡觉,满嘴胡吣。
连续几天,他都觉得手上发烧,像卡莱辛人的眼泪有什么杂质。囚犯仍然不肯忏悔。兰德里克没有再去看。不过他向父亲提议,只审讯米尔卡一个,米尔卡当然可以尽情逞英雄,不如也把监狱里的那些其他蟑螂物尽其用。一个个在米尔卡面前碎割过去,米尔卡改口了很好,不改口也没有损失。
国王同意了。只是这样行刑人过于劳累,得给他们加些俸禄。
这几天实在冷得要命,又下雨。戴安要议婚,事务繁杂,不大到薇薇安这里来,兰德里克得以在看望母亲时毫无妨碍。说是看望母亲,更像坐化为母亲桌边的一尊人物塑像。母亲抽针引线时噌噌的微弱声响,和雨线敲窗的沉闷密声一起,旋转个无止无休。
母亲突然问:“戴安说,奥根人成了鱼饵。”
哥哥总是这样。播弄唇舌,给自己找是非。但是,很少开口的母亲开口了,兰德里克不能回避。“是。”
“兰迪,”母亲很少说话,因此她的话总那么直愣愣的,没有迂回,没有旁敲侧击,“做点好事吧。”
她的潜台词似乎是:做点好事吧,别和你爸爸一样。你怎么这么像他?你也会亲手杀死妻子吗?你也会强迫女人和自己在一起、给自己生下私生子吗?你也会把女人折磨成这样一种死灰槁木,连对着儿子也说不出话吗?
可她是凭什么?像父亲——难道孩子不能像父亲吗?难道孩子可以自己选择像谁吗?难道不是父亲把你抬举成了王后,把你的私生子抬举为王子、将来的阿耳戈人的统领?
“我做的是正确的事。”兰德里克咬牙说道。“我是在为阿耳戈人着想!战争必须尽快结束。我是阿耳戈人的王子,这是我的职责。”
是吗,母亲的眼睛这么怀疑。“你小时候,和米卡是朋友啊。”她也还记得米卡。米卡。
他和米卡第一次见面,他还是国王的私生子。奥利维亚王后生不出继承人,按道理来说他和戴安应该受到看重,但他俩一直以来都是“父不详”的侍女之子。好在母亲那时候是奥利维亚王后的得力女官,两个孩子的境遇并不糟糕。所以他没有想到会有人这么大胆,敢在他一个人坐在花园台阶上出神的时候,从背后捂住他的眼睛。
“猜猜你后面这个人是谁?”那人用气声发问。他猜是戴安。那人说不是。最后他生气地说“放开我”,那人才笑着松手:“对不起!我只是从来没在宫里见过和我一样大的人。我叫米尔卡,你叫我米卡就可以了。你叫什么?”
“兰德里克。妈妈和我哥哥戴安都叫我兰迪。”
那时候,兰德里克非常、非常寂寞。他敞开心扉接纳了这个混血孩子,对方和他一样的没有父亲。米尔卡不觉得做私生子有什么坏处,或许应该说,在他们奥根人眼里,不存在私生子这一回事。甚至男女也都没什么区别,他们是极其自由放纵的人。因此在米尔卡身边,为自己的身份而忧愁的兰德里克得以放下一切。他可以纯然地欣赏对方那双暗色的东方眼睛,像要藏起什么似的,在太阳下眯得很细,眨动时眼皮的褶皱优美地展开,像王后手中的羽扇。也许私生子毕竟不是百分百的坏事,如果米卡的父亲带给世界这样一双美丽的眼睛。
米卡看着他笑,只看着他,他感到整个东方在此刻独属于自己。
米卡是给王室厨房送菜的小杂役。他还有个师傅,他俩穿着样式相同的白袍,他师傅推菜车,米卡帮忙搬菜。他师傅也很英俊,他俩相处得很好,像父子。兰德里克应该嫉妒米卡有替代性的父爱,可他并不。反过来他嫉妒米卡和他师傅相处得那么好,对他师傅笑得那么开心,东方再次距离自己那么遥远。
有一天,他看见米卡笑着对他师傅挥手,一时冲动,把米卡从台子上推了下去。兰德里克也不知道自己那时候怎么了。他甚至都没有去扶米卡,只是自己跑开了。米卡摔昏了,摔破了额角,他好几天后才知道,因为那时候米卡才来找他——这之前,米卡的腿也摔得有点瘸,所以没法来送菜,只能在家休息。
米卡质问兰德里克,为什么要推自己,兰德里克回答不上来。并且坚持不肯道歉。兰德里克想的是:如果你要和我决裂,那就在这时候决裂好了。
可是米卡瞪了他半天,很无奈地说:“兰迪,你真是坏孩子!你怎么这么倔?像头驴!你见过驴吗?”
兰德里克没见过,只能摇头。
“算了。”米卡气呼呼地道,“原谅你这一次……但你得给我到花园去采草药,”他指指包着白布的额角,“要不然会留疤的。”
在米卡的指挥下,兰德里克去采了一种紫色的野花,这种花名叫飞燕草,有一片又长又尖的突出的瓣。采来花,米卡让他用从厨房偷出来的石臼捣烂花朵,用水淘去颜色,然后把烂花酱敷在额角伤口的痂上。他特意嘱咐兰德里克不要采到叶子,叶子有毒。
不过兰德里克从小到大没做过重活,有一次还是不小心混了叶子进去。那天下午,米卡偷偷溜进他的卧室,把午睡中的他推醒。
“我真要被你害死了。”
卧室分隔出两间,外间是薇薇安和戴安的,里间是兰德里克的,此时薇薇安睡在外间,所以米尔卡放低了声音,唯恐吵醒谁:“你是不是把叶子混进去了?哎呀,以后还是我自己来吧!中午的时候我头上血一直流,止都止不住,幸亏师傅带我去找了王后陛下,她那儿有止血的好药。”他揭开伤口处的白布,伤口涂着一层薄薄的黄色油状物,一股药气。兰德里克受不了这味道,听到他说师傅,说王后陛下,更觉得讨厌,一把推开他的脸,哑哑地低声道:“好难闻!”又说:“叶子那么可怕吗?”
“对你来说没事。对我不行,因为我是奥根人。王后陛下也是奥根人,她人真的很好。”
“那么,阿耳戈人不够好?”兰德里克并不太知道两种人的差别,这句话也只是接着米尔卡的话问的。米尔卡出乎意料反应很大:“不!”又意识到外间还睡着薇薇安,连忙捂住自己的嘴,小小声地说:“不是的。兰迪,任何人都是一样的。私生子和婚生子,平民和王室,奥根和阿耳戈……这是师傅告诉我的。”
他躺在兰德里克的身边。药气还是那么重。但是兰德里克又困了,而且米卡躺在身边的感觉很好。米卡一躺下来,兰德里克就把一只手搭在他身上。啊,药气还是好浓,如果不是这股难闻的味道,兰德里克可以钻进米卡的怀里。
“兰迪,我觉得你将来一定会继承爵位,成为贵族的。”
“胡说。”
“是感觉而已啦。但是兰迪,如果你将来真的成了身份高贵的人,你也要做一个为平民着想的高贵的人,可以吗?”
我答应你——兰德里克忘记有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了。
然后,东方离他而去。
然后,奥利维亚王后死去,米尔卡的师傅被士兵剁为肉泥。兰德里克听着米尔卡告诉他的,国王杀了王后,事情太过惊世骇俗他反而给不出反应,他只来得及叫米尔卡换上自己的衣服,谎称自己要去外祖母家,送米尔卡出宫,逃跑。
米尔卡走的时候,额角的伤疤依然没褪色。他没为师傅而哭,整个人都是受惊过度的样子,坐在马车上,最后一句话是:“兰迪,对不起。”
他对不起自己什么?兰德里克从来不知道。他的伤疤长好了吗,兰德里克没有特意去瞧,现在应该也看不出来了。从来兰德里克都尘封这段回忆,永远不愿去回想。然而此刻,雨声与针线声里,像某种呕吐反射,记忆不由自主地反上来。
“妈妈,你到底要我怎样?”兰德里克脸颊肌肉抽动,在一股无可遏制的愤恨下脱口而出。“好事,好事——我一直以来都在做好事!好事不是只有让谁活下去!有些人死了才是好事。有些人死了才能让更多的阿耳戈人好好活着!”
“你是王后。只知道绣花的王后!你们所有人都告诉我,甚至在我没合法前就告诉我,我应该为了所有的百姓考虑。这就是我现在做的。我甚至不是长子。但既然我成了阿耳戈人的王子,我希望阿耳戈人和平——为什么你们在我接受某件事后又要我推翻这件事?妈妈,你想要一个仁慈的儿子,那为什么你选择了一个最残忍的男人?”
母亲不回答他。雨声与绣线穿梭布匹的声音仍然回荡在这房间里,仿佛无穷无尽。
由于犯人始终不肯忏悔,最终被判以轮刑。秉着“与民同乐”的宗旨,国王、王后、两位王子都将与民众一起观看。
行刑日,天气终于晴朗了一回。犯人身穿崭新的白袍,袍子是特制的,布料粗粝,磨破了伤口,透出红色来。他乘坐囚车被带到刑场。一路上人们对他进行了各种各样污言秽语的辱骂,烂蔬菜水果都扔到他身上。不知谁扔了一块狗屎,屎粑粑飞溅,激起一片咒骂。
但人群中也有几个觉得这犯人可怜。他的脸被烙坏了,发炎感染,却仍能勉强分辨出五官是清秀端正的。个子不矮,却干瘪萎靡,一股腐坏的臭气,从他身上送至看客的鼻端。
兰德里克王子宣读审判后,犯人被剥脱衣服,露出伤痕累累的裸体,由兵卒绑缚到轮辐上。绑缚完毕,兰德里克上前去检查。
米尔卡的手臂上仍可见放血的痕迹。脸已经看不出来什么了。他身上已经没有活人的味道。没有那天早上淫乐的、欢欣的味道。兰德里克忍耐着这股恶臭。
一切都没有不妥。他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最后他问道:“米尔卡,你走的时候,对我说对不起。到底是为什么?”
苍白的、被血污染了的、猫似的嘴唇微微动了几下,然而没有回音。
他不说话,那么,由兰德里克来说:“还记得我们小时候吗?你告诉我,飞燕草的叶子对你们卡莱辛人来说有毒。我让父亲在那些剩下的蟑螂身上做了实验,确实有效。以后作战,我们会在箭头上涂上飞燕草叶子的汁液,你们的能力不再能够克制我们。”
猫样的嘴唇反而笑了。尽管在那张脸上,已算不上一个笑。
又像回到了那天审讯,血腥气中,竟错觉杂有一丝薰衣草的香味。
兰德里克走开,回到自己父亲的身边。
薇薇安王后只露了一面就回去了,兰德里克则较早退场,至于戴安,他一向认为,轮刑中锤碎犯人的手臂、大小腿、脊椎的部分,只是纯粹的暴力抡锤子而已,观赏性不大,只有在犯人的四肢躯干骨头都被打碎,软踏踏如水母,然后被编织到辐条上的那一部分才精彩,因此也就直等到那一部分他才姗姗来迟。从头看到尾的便只有国王一人。国王全神贯注,兴致颇高,自然要归功于兰德里克告诉犯人的那件事。连大儿子来了,也没得到国王的一个眼神。
戴安跟他弟弟不同,他喜欢坐舒适的椅子。而他弟弟的那把椅子,华丽冷硬有余,柔软安逸不足。但现在他弟弟不在,他父亲不管他,他又觉得自己的位置视野不够好。犯人全程一声不吭,他再看不到细节,岂非白来一趟?戴安王子忍受不了,便起身,换坐到了弟弟的椅子上。
这把椅子冰冷,硬邦邦。为了坐得舒坦,他握住扶手末端镶嵌的大块宝石,想往后伸伸懒腰,却摸到了一些湿濡的东西。
是血。坐过这椅子的另一个人,不知道为什么,手握得太紧,被未经雕琢的红宝石割破。
后记:一个三流作家观看了这场刑罚全场,将其记载在他的一本叫《异闻录》的小书中。或许是因为受刑者是卡莱辛人,但更有可能是因为这桩异事:整整四天四夜后,反叛者才死去,但悬挂的尸首一直没有鸟儿靠近啄咬,也没有生虫。在尸首自然腐烂一个月后,从烂穿的下巴里,掉下了一个塞着薰衣草的银质香球。
Fin.
作者注:Huckleberry Friend出自歌曲《Moon River》,大约意为童年时期的好友,发小。机翻:让人想起一个无忧无虑,天真无邪,充满希望,温柔友谊的人。田园诗般的流浪者和梦幻般的惊奇者。与他们共享阳光灿烂的青春。引用:“当梅塞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在夏天他经常去采摘黑果木(很像野生的蓝莓),对他来说黑果木就是通往他无忧无虑童年的连接,而且也照应了马克吐温笔下的角色(哈克贝利-费恩Huckleberry-Finn)。”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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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很久以前,曾有一位伟大的王靠军队与魔法征服了整个大陆。西到罗塔恩尼亚,东到鹿国,北到赫特林安,南到彩云王朝,都是他王国的一部分。
王老了,要选出自己的接班人。
公主是王最聪慧的孩子,从丰收祭时该在第几颗星星升起时摆放羊头,到苏克萨地区黍米治疗病害的方法,她全都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人们称呼她为“星空的猫头鹰”。
公主对大主教说:“我排行第一,继承权最高,但走入权力的舞台正中央并非我的本意。我本只想做王国中真正领导人民的存在,但如果我的弟弟继承了王位,我会马上被许配给某个边陲地区的贵族,远远离开王国中心。我会成为一个政治工具,成为一枚棋子。这当然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所以现在我不得不争。主教大人,您不会忘记是我帮助您在教理辩论上击败了对手才登上了现在的位子吧,现在是您回报我的时候了。”
二王子是王最勇敢的孩子,王打下的领土中有三分之一是二王子冲锋陷阵的功劳,他的英勇故事在酒馆里被吟游诗人和冒险者传颂。人们称呼他为“大陆的雄狮”。
二王子对大将军说:“兄弟,我知道我的姐姐能带来繁荣,我的弟弟能带来稳定,但如果失去了和平,哪还有什么繁荣和稳定可言。你我虽然不是亲生兄弟,但这些年我们一起出生入死,远比真正的兄弟还要亲密,而这一切都源于当初我在父王的面前为你据理力争,让父王赦免了你的死罪,现在是你回报我的时候了。”
三王子是王最深不可测的孩子,王在外征战四方,全靠三王子在宫廷里维持各个利益方的平衡才能免除后顾之忧,不管是身前灯下还是千里之外,任何事情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人们称呼他为“王都的猎隼”。
三王子对丞相说:“父王还在的时候,他对我信任,我对他忠诚。但是我的姐姐和哥哥未必有父王的胸襟和眼光。如果他们继承了王位,必然会对我产生猜忌,而猜忌是权力牢笼里最致命的毒药,那么只有我成为了王,才能免于让自己死于这种毒药。我不用对你多说什么吧,总之,现在是你回报我的时候了。”
王威严地坐在王座上,老态溢于言表,只有双目依然炯烁。
“今天只有我们几个人,一个一个说吧。”王的声音低沉。
丞相上前,说:“吾王万岁。公主、二王子、三王子,这三位都是优秀的王国栋梁,今日王国的繁荣昌盛少不了三位大人做出的贡献,今后如果想要王国长治久安,三位同样缺一不可。然而王只能有一个,其他两位只能成为辅佐王的左膀右臂。虽然老臣相信无论传位给谁,都会将王国治理妥当,但若加以试炼,一定能选出真正适合成为王的人。”
王说:“你说说看,需要什么样的试练。”
丞相说:“王应当有洞察人心的才能,如此才能选能任贤,发挥每个臣子最大的价值。老臣提议让所有臣子和贵族投票,得票最多的那位,应该就是最得人心者。”
王身后的三王子轻轻抚摸着左手的扳指,丞相知道这是对他提议的肯定。王若有所思,把目光投向大将军。
大将军上前,说:“吾王万岁。我是个粗人,治国的道理我不懂,我就懂一个事情:一位合格的王,绝不能眼睁睁看着有人破坏我们的城镇,杀戮我们的人民。如今在王国里仍有不少妄图造反的宵小之辈,我提议给三位大人每人一支部队,一年后以战功来选出谁才有资格当王。”
王身后的二王子碰了碰佩剑的绑带,这是他和大将军之间表示一切顺利的暗号。王不置可否,把目光投向大主教。
大主教上前,说:“吾王万岁。苏神的魔法造就了王国,这是不争的事实,吾王是苏神忠实的仆人,神也认可了吾王,向吾王授予了魔法之力,由此,王国才能拥有如此辽阔的领土与年年丰盈的收成。能否取悦侍奉神,决定了苏神的光辉能否一直普照整个王国,我提议将王位的资格留给苏神最青睐的人。”
王身后的公主闭上眼睛威威颔首,大主教领会到了她的谢意。王不动声色,看向身旁。
王说:“你呢,你又有什么看法?”
所有人目光的交汇处,王身边的弄臣正在对着铜镜整理自己的胡须辫。王突然跟他说话,把他吓了一跳。
“吾吾吾吾王万岁!我我我我我的看法我我的看法是……让三三三三三位大人一一一起当王,然后……对,然后让他们三人成成成成成成亲!”
荒谬!放肆!哪怕是弄臣也绝不能说出如此亵渎常伦的笑话!众人的愤怒和指责如暴风雨般地——并没有袭来。
丞相见三王子没有任何表示,于是慢悠悠地说:“不妥不妥。但……又非完全不妥……”
大将军见二王子陷入沉思,于是慢悠悠地说:“王,弄臣的话可不能当真。不过这个办法好像……”
大主教见公主似乎在想些什么,于是慢悠悠地说:“虽然苏神的神谕确实说过,大地上可以存在一些三者结合的特例……”
王在王座上笑了两声,然后猛地垂下了头,溘然长逝。
次日,王宫发布诏书,王已被苏神召回天上的永乐境,王的三位优秀的子女将会共同治理国家。
弄臣收拾好自己的细软,领取了俸禄,辞别了王都,骑着他的小毛驴向北而行。他一路走走停停,碰到喜欢的城镇就多待一阵子,遇见有趣的伙伴就跟他们同行一段路。走着走着,他听说第三国王在出门打猎的时候死于非命。又走着走着,他听说第二国王被大主教下毒暗杀,第三国王其实没有死,死的是他的替身。再走着走着,他听说第一女王很久没有在公众面前出现,其实是死于难产,孩子是她和大将军的。后来又走着走着,他听说第一女王和大将军联合处死了第三国王,因为其实这个第三国王才是替身,号称是第二国王的人在边陲地区召集义勇军……
弄臣终于走到了赫特林安北边的海岸,怒号的海风卷着冰雪打在他的脸庞,如今他的面容经历过风霜雪雨,再也看不出当年弄臣那般滑稽而精致的模样,任谁看见都会说这是一位土生土长的赫特萨克勇士。勇士在风雪中走向海岬的尽头,那里矗立着一个无名十字架。他单膝跪地,将右手虎口放在喉结上,行了一个古老的赫特萨克礼,他对十字架默默说到:“厄拉神在上。父亲,母亲,你们的仇人已经死了,现在他的王国也摇摇欲坠。当年你们托梦给我,我虽不相信一句荒谬的戏言就能播下毁灭的种子,但我还是照做了,结果居然也成功了,这是为什么?”
一只渡鸦飞来,落在了十字架的顶端。在赫特林安传说里,厄拉神是通过把渡鸦汇聚在一起而现身的,每只渡鸦都是厄拉神的分身之一。
渡鸦说话了:“素吐克之子,当年你所说的并非戏言,乃是咒语。苏有魔法,我也有,而且我的魔法更加古老,更为玄妙。你的父亲当年救过我的分身,这个魔法是我对他的回报。”
勇士问到:“尊贵的厄拉神,我没有任何冒犯之意,但如果您真的想要回报我的父亲,为何不在我父亲即将遇害时拯救他的性命,为何不在开战当初击退来袭的军队,为何不帮助我们的战士踏平敌人的国土?”
渡鸦大怒,说:“若我如此做,你又如何回报我?你听好,我的魔法需要特殊的条件才能生效,那就是目标必须具备一种素质——‘贪得无厌’!”
说完,渡鸦气地嘎嘎叫着飞上了天空,盘旋了两圈飞走了。鸟粪从天上落下,砸在勇士面前的雪地上,砸出一个形状扭曲的坑。
作者: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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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从小就被教导,如果想得到些什么,就需要付出代价。这大概是没有太多明确的语言指导的,但身体会记得。偷吃了桌上的糖果,就会被踹一脚;偷看了弟弟的画报,就会被推得后背撞到墙上;偷玩了母亲的蛤蜊油,就会被掐大腿内侧。这先甜后苦的顺序从未被颠倒过,她做事或者不做都可能挨打,但挨了打,却不见有好处。大人们对此也有说法,他们说“你只是做了你该做的”,便不配得到什么好处,但做错了,就必须要被惩罚,即使没有人告诉她应该如何做才是对的,大概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吧。
李丽就这么长大了,读完了小学,读完了初中,甚至读完了高中。她成绩并不好,听了同学的话,想去读大专,但父亲给了她一个耳光,让她跟同村的王三瘸结婚。
李丽和王三瘸办了酒席,李家第二年盖起了二层自建房,房间一下子多了好多,一间放着弟弟小时候玩过的弹簧青蛙,一间放母亲陪嫁时带的花被面,还有一间父亲坚持不肯扔掉的木工活用具。李家人放啊放,总是放不满,于是只能空了几间。但没有一间房是留给李丽的,连她之前落在家里的两包卫生巾都被扔掉了。
同一年年底,李丽有了女儿。王家人看起来脸色不大好,但毕竟是头胎,人家也没多说,只说养好了下一个应该就能带把。月子里的鸡蛋很香,但李丽有些糊涂,这究竟算是先苦后甜,还是先甜后苦?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李丽看着女儿长大,却没再等来女儿的弟弟,甚至没有妹妹。王三瘸在床上只是应付几下就翻身去睡,李丽偷偷问了婆婆,却被骂了一通,说她伺候不好自己的男人,好不要脸。于是李丽学着化妆,买了大码的蕾丝内衣,学着网上那些短视频里的女人凹出各种造型,这下王三瘸连看都不看她了。过了一周,王三瘸说要去城里打工,从此便只有过年时才会回家。
好在王三瘸还是给钱的,李丽便只拿着钱去买菜来烧饭,剩的钱买些小鸡仔。她喜欢小鸡仔,嫩黄嫩黄的,吃饱了就随便叫两声,声音细细的。母鸡能下蛋,公鸡能吃肉,养鸡总是不赔本的买卖。于是又到年底,王三瘸回家,李丽也用养鸡赚的钱买了两部新手机,夫妻俩一人一台。
李丽挨了王三瘸一个耳光,她眼冒金星倒在地上,好久才能爬起来。客厅里只剩下小声抽泣的女儿,冬日斜着晒进窗子的阳光照亮了两个女人脸颊边上细碎的绒毛。李丽依着茶几坐起来,看女儿小心翼翼地靠近,伸手来擦她的眼泪。她想起之前母亲被父亲打倒在地时,自己也这样小心翼翼地做过同样的事,但母亲揪着她的手腕,掐她的胳膊内侧。李丽叹了口气,揪着女儿的手腕,把女儿揽到自己怀里,用女儿的头发擦了擦脸。
李丽想,我有弟弟,我的女儿又没有弟弟,她在哭,已经很难受了,就不要让她再难受了吧。
正月过了,王三瘸走了,带着李丽买的新手机。婆婆私下里警告李丽不要再跳脱,显得自己会赚钱一样,下次再买东西给丈夫,要说是用自己省下的钱,说是娘家补贴的更合适。李丽点点头,她开始鼓捣新手机,新的东西真好,不仅能接电话打电话,还看视频,打视频电话。娘家自然没人会陪她聊天,李丽就用新手机录视频发在网上,方便自己在晚上翻出来再看有阳光照着的景色。她录花花草草,录自己养的小鸡,录女儿在升起的太阳下追着蜻蜓跑。一开始这些东西没人看,但过了几个月,李丽收到了视频平台打来的钱,说是她被平台的鼓励计划选中,有了分红。李丽拿着钱买了更多的小鸡仔,给女儿买了小零食。母女俩在后院鸡笼边偷偷地吃,然后一起轻轻地笑。
李丽更不明白了,她这算是先苦后甜,还是先甜后苦?拍视频本来就是干活时顺便的,就像女儿捉蚂蚱喂鸡一样,怎么还能赚到钱呢?好在她现在说话也有人听,视频的评论区里人们说什么的都有,有建议她离婚去开养鸡场的,有建议她去争一份嫁妆的,有建议她既然老公不在家还按月给钱就安守现状的,还有男人发来照片问能不能发展恋情。李丽看了一眼那个人的长相,真丑,她想,王三瘸已经很丑了,婚外恋再谈个丑的就更不划算了,她把这个人拉黑,这大概就是她的拍视频赚钱后要付出的代价。
又过年了,王三瘸回家了,夫妻俩在床上还是没能亲热多久,但李丽不太在乎了。她只是想着让年快点过去,然后恢复到丈夫不在家时的生活,在那样的日子里她和女儿都会有隐秘的快乐。女儿没有弟弟也很好,等女儿长大了,也只生一个女儿,她去给女儿带孩子,一家女人都在阳光下面一边笑一边唱歌。
年过完了,王三瘸却没法出门,村口拦上了栅栏,出门时也要盖住口鼻。
家里不多的存款渐渐干涸,王三瘸的开销却越来越大,他要喝酒,一开始是晚饭时喝一罐啤酒,后来中午也要喝,最后一天三餐都要喝,酒也从啤酒变成了白酒。李丽不想拍他,但她现在无法出门,也只能拍一拍丈夫的醉相。那几期视频的播放量不高,大概丈夫作为视频封面实在不够吸引人,评论区有人骂男人好吃懒做,有人哀叹现在日子不好过,有人持续建议李丽不如离婚算了。
李丽又挨打了,王三瘸刷到了她发的视频,看到了评论区。做丈夫的脸都被女人丢尽了,这值得一顿好打。李丽哭着说,拍视频也有钱可赚,如今王三瘸不能出去打工,也总不让出门卖鸡蛋鸡肉,再断了这条来钱的路,以后家里吃饭都成问题。王三瘸把酒瓶砸在李丽的头上,骂她,就你会赚钱是不是?
王三瘸睡着了,女儿走到李丽边上,给母亲挑出头发里的玻璃渣,把手机递给李丽,告诉她,都录下来了。
这期视频发布不久,就被平台转为了“自己可见”,私信提醒李丽,这样的视频违反公序良俗。李丽又不明白了,既然这样的行为发生时,没人说它违反公序良俗,为什么把它录下来发出去,就违反了?她为了补上一期凑数,录了一个杀鸡的过程,那鸡扑腾得厉害,但被她牢牢按住,割了脖子放了血——血要打码的,这个亏李丽吃过了。评论区都说她干活利索,李丽终于高兴了几分。
又过了几周,王三瘸打李丽的次数越来越多。李丽若不是时时能看到女儿,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又回到了小时候,无论如何都要挨打。她也很奇怪,这本该是她适应的,但此刻她却不高兴了,只想着也把巴掌糊到那男人的脸上去,让他也尝尝痛的滋味。
于是在王三瘸又把李丽推倒在地时,李丽爬起来,摸起茶几上的一把水果刀,捅进了王三瘸的身体里。那手感居然跟杀鸡时也没多大差别,原来人和鸡都是肉做的。
派出所来了人,抬走了王三瘸,带走了李丽。女儿在哭,紧紧地攥着李丽的手机。
法律援助律师找到李丽,提出可以为她做无罪辩护,现在的情况好多了,她这种举动可以当做防卫过当处理。李丽不太懂,但她接受所有的结果,反正无论她做或者不做事,做得对或者错,都要付出代价,那照单全收就好。于是最终李丽被判了过失杀人,两年刑期,缓期执行。
李丽剪了短发,假装自己进了监狱,可脑袋一下子变得轻飘飘的,舒服得她几乎要飘起来。她带着女儿搬了出去,住在同村一个寡居老太太家的仓库里。她们还在养鸡,还在拍视频,虽然偶尔会碰到王家和娘家人,但他们似乎都看不见李丽和她女儿。李丽也不知道她这样生活算不算她有悔改之意,因为除了换了一个住处,似乎也没改变什么。这样的结果似乎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她感觉得到的比失去的要多。她可以和女儿一起笑,寡居老太有时也会加入进来,三个人一起,笑得窗框上的灰都被震落了。
作者:【十二招】柏志榮
Summary:
當貓也扁扁的,變成直線時,我意識到我不該繼續熬夜。
免責聲明:隨意
Notes/備註:
現實裡面沒有任何貓貓受到傷害。
應該是在去年春季的時候,我到腦科醫院去。我肯定那一天不是週末和節假日,因為我沒看到那些看起來就十分“初中生樣”的初中生——有時候是很有“高中生樣”的高中生,男生女生都有。我想不起來是要去幹嘛了,只記得換乘很多次地下鐵還有巴士上有人嘔吐在我隔壁的座椅上。
還比較能完整想起來的就是,那個地方實在很安靜,氣溫很舒適,實在很適合養病。對我來說,我大概這輩子也找不出從這裡離開的理由,除了住院費用應該會貴得很可怕。我走到住院部大樓的前面,看見一隻白貓趴在無障礙輪椅坡道上,一動不動,是在睡覺的樣子。我放低身體慢慢蹭過去想摸摸它的腦袋,它的耳朵動了幾下,又幾下。
老實說我不知道這些事情是不是真的,我躺在床上仔細回想,腦海裡的醫院大樓突然被壓平拉長成一條直線,我變得比40mP歌曲PV裡面的初音未來還要高了。那隻貓還是趴在那裡,耳朵動動,卻不睜開眼睛。或許它其實是一隻盲貓,一隻無畏的貓吧。
我站著看它,它不想看我,我和貓一直都在那裡,但其他的東西都已經變成一條挨了二向箔後的平直線條了。
當貓也扁扁的,變成直線時,我意識到我不該繼續熬夜。
作者:土木风
评论:随意
*不是一部好小说,但发了一通好牢骚;)*
她真是有点累透了。这是第三十天,三十天没有休息,都在干各式各样的杂活儿。这两周在包肥皂,把一块块淡蓝色、长方形的肥皂包在蜡纸里,贴好商标。这是百货公司的新货,据说卖得不错,不然她也不必包这么多:每天,几百块肥皂挨个由她拈起来,放下,包得妥帖,再拈起来,再放下。一块肥皂并不沉,每天的最后一块却总比第一块要沉得多。起初她一天能包一百块,后来熟练了,增加到两百块,三百块——两周下来,又只能包完一百来块了。放下最后几块肥皂时,她总能听见自己的手腕和脊背嘎吱作响。
今天,又是新的一天。她照常坐在那张小桌前,腰杆酸痛,眼皮发沉。关于睡眠、起床与通勤的记忆已经像天边的晨星那样模糊而遥远,她双眼刚刚睁开,眼前就是与工作相关的一切。刚刚放亮的天光从仓库那高而狭小的窗户里照进来,成箱的肥皂小山似的垒在桌边,蜡纸和商标静静地躺在桌面上。
干吧,她对自己说,还能怎么样呢?她拈起一块肥皂,开始干活,同时也开始遐想。当身体困在原地时,思维总是要自己找地方漫步的。她由肥皂的淡蓝色想到房东那条同样颜色的裙子,想到房租和其他一干零碎费用,想到月中发下来的工资,再想到自打离家起她干过的所有活计。这年头没工作的人很多,所以她能干的活也很多:写文章,教书,养马,当女佣。你要靠自己,她母亲说,家里的钱只够勉强维持生活。于是她在一份又一份的工作间辗转,直到落在这里。这是一份好差事,她的同事说,至少不用搬草料袋子,也不用整天站着,看人脸色。这份工作唯一的缺点就是没完没了。
她一直埋头干到中午,午饭铃响时才再次抬起眼皮,并发觉自己的屁股好像已经钉在了椅子上,拔起来时全身都像散了架,腿也好似忘记了如何站立。这是因为她保持同一姿势坐了一整个上午,没有活动,因为新的肥皂一箱接一箱地送过来。她像梦游似的吃过午饭,压根没注意自己吃的是什么,并再次坐在桌子前。干吧,她又对自己说,还能怎么样呢?世上哪有不没完没了的工作呢?
她继续手上的活计,只是无论打包的动作还是脑海里的思绪都一齐慢下来,许多声音在脑子里七嘴八舌地讲话。这边有一个嚷嚷起来:我累了!我浑身都难受,如果再不能好好躺下休息,我就要去死!那边又有一个说:那你死去吧,现在做的这一切正是为了让你活着呢。工作是做不完的,因为人要一直活着,活着要吃饭,吃饭需要钱,而钱要工作来赚——工作的人才有权利生活,正是让你想死的这些东西能让你继续活着呢。那也可以说正是让我活着的东西才让我想死——原来的那个声音又说。它们沉寂了一阵,因为她已经累得没有精力想东想西;再响起来时,就是一个不知从哪闯进来的大嗓门,一直大叫着腰痛。确实,她的脊柱像一根钢钎似的穿在她脊背里,被一次次弯下又直起的动作锻打着,这会儿终于烧红了,无时无刻不在灼痛它周围的皮肉,直立时像一条烙铁,弯曲时像屠宰场里吊起猪肉的铁钩。她脑海中那个喊痛的声音于是不断嚎叫着,一直嚎到傍晚时分,那高高的窄窗里斜射进夕阳的金光来,从染成亮橙黄色的仓库角落中冒出一个声音,说:
“埃莉诺,能帮我拿一下上面那个篮子吗...?”
是同事。她一下子清醒了,好像从方才那些混乱思绪所构成的水面中抬起头来、又抹了一把脸一样,麻利地起身去帮人家的忙,庆幸于终于可以离开座位片刻。她爬上梯子顶端,取篮子时竟有那么一瞬希望自己能失足摔下去,后脑勺磕碎在铁制的货架上,这样就能好好地睡上一觉。可惜没有发生这种好事。她向同事告别,回到自己桌前,却发现怎样也不能使自己再拈起一块肥皂,或再折起一张蜡纸。人一旦疲惫到某个程度,再继续下去只能依靠惯性;现在这种惯性被打断了,她卡住了。
她茫然地望着这一切。桌椅,蜡纸,商标,淡蓝色的肥皂的山丘,一切都在迅速消逝的日光中拉扯出长长的、暗淡的影子。她看着它们逐渐隐入暗蓝色的空气里;迟缓地,她抬起一只手——恶狠狠地给了自己一巴掌。
有什么干不了的?她问自己,你还想怎么样?你还有什么要求,贪得无厌的东西?你要靠自己——别人能受得了,你怎么就不行?
她点起煤油灯,继续她的工作——一边打包,一边在心里用她能想到最恶毒的词汇辱骂自己,辱骂那个哀嚎着腰痛的声音,辱骂嘎吱作响的手腕,辱骂这座仓库、她的雇主以及一切她所能看见和想到的东西。过了大概两个小时,当她已经感受不到自己的后背,肩颈也酸痛到麻木时,她甚至突然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快活,浑身充斥起某种亢奋的干劲。好啊,有本事累死我,她想,如果工作就是为了让人干到死去为止,干吗不早些死呢?干吗不节省些时间呢?假如人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劳作而不是创造,假如人活着唯一的目的就是工作,那为什么不直接工作到死去为止,偏要用休息来延缓这一过程呢?生活是其他人的事——只怪她生来就没有这个运气。她是如此劳累,以至于无比确信:再干下去,这没完没了的奴役就会折断她疼痛的脊柱,并因这一想法而感到解脱。然而这种干劲也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她的眼皮就半垂下去,脑袋里仿佛塞满湿木屑,晃动时只能听见沉闷的沙沙声。什么想法也没有了,无论是哀嚎的,抱怨的,怒骂的,还是之前那些沉思,统统浸湿在疲惫的黑水里,只有眼前的一双手还在机械地重复翻折的动作,把商标贴在蜡纸上。
“埃莉诺?”迷蒙中,她听见有人叫她的名字:“你睡着了,埃莉诺?”
她猛地抬头,发现雇她的那位经理正站在她的桌前,用指节不满地敲着桌面。她局促地在椅子上绷直身子,看那中年女人清点着一旁包装好的肥皂,竟又感到害怕,好像丢掉这份赖以生存的工作竟比死亡本身还恐怖。终于,她看见她的上司直起身来,好像很不耐烦似的皱着眉头,说:
“你回家吧。”
“回家?”
“月休两天,你忘了么?下周一再来上班。要是不愿歇,明天就来帮忙卸货。”
“要休息的,”埃莉诺说,“谢谢您。要休息的。”
她飞快地收拾好东西,走出仓库大门,很快就将这一天的事情全都忘了。夜空看起来和昨晚下班时差不多,几颗星星孤零零地垂在漆黑的夜幕底下。她驻足望了一会,感受冷风拂过自己脸上的绒毛。
生活啊,她想。接着,她夹起包,佝偻着疼痛的背,快步回家去了。
作者:安米的影
评论要求:随意
***
第一发炮弹的啸叫象某种类似鸟类濒死的颤音,它从云层裂隙间钻出,爆炸声尚未奏响。在士兵们还未反应过来之前,更密集地尖啸又响了起来。
这次所有人都听清了,“敌袭!!”城墙上的士兵声嘶力竭地喊了起来。
埃尔斯随着声音走上了卡尔德瑞恩的城楼:铺天盖地的都是兽人的炮弹,那一道道轨迹在空中划出汇聚向城墙的抛物线,但却突兀地撞到了一层半透明辉光,在发出一声闷响后消失。
在城市的角落,四座高耸的塔楼正与王城正中心的高塔一同涌出纯净地能量,撑起一座覆盖整个城市的法术护盾。巨大的护盾隔绝了城墙内外,让已经烧到脚边的战火仿佛停留在另一个世界。
埃尔斯数着护盾外溃散的炮火,那些爆炎的火焰徒劳地撞击着光幕。他脸上绷紧的肌肉还未有丝毫放松,城楼上响起了新的响动,埃尔斯转过身去,达尔科按着佩剑走了过来。
“您认为护盾还能撑多久?”达尔科向埃尔斯发问。
“按现在的攻势,七天吧,如果再加强火力的话,也许更短。”埃尔斯叹了口气,“你知道的,“我们的法师大部分都跟公主殿下一起在艾瑟拉回归神的怀抱了。”
“难道就没其他办法了吗?”
埃尔斯抚摸着城楼上的砖石,卡尔德瑞恩屹立于此三百余年,见证了人类最鼎盛时的荣光,可如今,也要见证人类的灭亡了吧。
“公主殿下最后传来的神谕,‘当最后一个人类死亡,世界就会毁灭‘。如果能让兽人相信,也许能允许我们投降吧。”
“投降……”年轻的骑士目瞪口呆,“就没有胜利的办法了吗?”
埃尔斯没有回答,只是看着城外。达尔科也跟着望过去——地平线被某种污浊的潮水吞没了,褐色的兽皮帐篷、漆黑的帆布、锈蚀的铁灰盔甲连成混沌的浪涌。炮火从营地的深处飞出,掠过营火堆升起的酸烟。
达尔科喉结动了动,那些曾经属于人类文明标志的炮火现在正为人类敲响丧钟。沉默在两人之间仿佛能够凝结出水,直到下一声护盾上砸出的闷响。
“我明白了,但我要去试试。”
“去吧,做点什么,总比坐着等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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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脚牲畜,跪候伟大的王” 牛头人卫兵将斧柄重重砸进地面。
达尔科站在兽人营地外数十米出,刺鼻的臭味却已经开始渗入锁甲的缝隙。
索尔格从营帐中走出,伴随着欢呼声,赞美声。
“虫子!索尔格的牙已经抵在了你们可笑的城市的脖子上,现在,你来到索尔格的营帐,让我听听蛆虫如何用唾沫打造谎言。”
达尔科的脊背划出臣服的弧度,“伟大的兽人王,人类愿意向您投降,只求您放过眼前仅剩的可怜人类,我们愿为仆从,成为您战靴下的尘灰。神谕有言,‘当人类灭亡,世界就会毁灭‘,还请放过我等”
“神谕!你还敢提神谕。”索尔格獠牙间迸出火星。“”
“兽人王阿!这是神明的旨意,请相信我们,我们绝不会以神的名义说谎。”
索尔格的左蹄突然陷入地面三寸。“那就让你们的神来跟我说。”
“既然如此,那我们会战至最后一人。” 达尔科的尾音被疾风绞碎,身影消失在原地。
索尔格挤出冷笑:“虫豸的伎俩。”,他右手巨剑猛然横挥,剑脊图腾泛起血光,无数道月牙状光刃犁开地面,裹挟着砂石覆盖前方数十步扇形区域
空气晃了晃,在索尔格前几米处露出达尔科的轮廓,骑士保持着冲锋的状态,看到索尔格再次举起的武器,再无犹豫,某种晶体碎裂的脆响响起,随后化作了一道火光。
气浪短暂地震散了浑浊的空气,但却转眼就被填满。除了兽人王身上的几道伤痕,什么都没留下。
索尔格发出一声嘶吼,盯着城市的目光几乎要喷出火来。
“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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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尔格坐在王位上,体验着皮革带来的柔软。
远处的惨叫声逐渐已经平息了下来,传令兵突然走了过来:“陛下,您出来看看吧,天色好像不对劲。”
“怎么了?”
传令兵犹豫着开口:“好像是下雨了”
“下雨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您还是亲自看看吧。”
索尔格从椅子上弹起来,越过地上的尸体,“走”。
宫殿外面已经安静了下来,兽人士兵们不约而同地抬头望着天空,窥视着这从未见过的场景:
天空褪去了深邃的穹形,扁平了,坍缩成一张发皱的油画,所有的云都凝固了,冻结了,变成照片中定格的图形。但在画布中,许多黑色的雨点突兀得渗出来,保持着匀速的刻度,固执地向下坠落。
当第一滴黑雨触地时,没有光芒,索尔格亲眼看见一丛枯草在无声中坍缩成绝对光滑的黑曜石镜面——不是覆盖,而是那片空间本身被替换成了纯粹的虚无。
索尔格大吼一声,手上巨剑血光一闪,数道绿色的咒术裹挟着尖啸扑向雨幕。可那些巨大的绿色轨迹在遇到那脆弱的小点后却直接消失,如同直接被吞噬了。
索尔格环顾四周,却发现视线可及之处没有一处不见那不可思议的黑色。再次抬头,只见雨滴已经接近头顶,自己映在黑色球体表面的倒影开始融化,身体被来自四面八方的雨幕合围。
在最后一点光线消失前,索尔格仿佛听到极远处传来了一点人声,“人类怎么又这么弱,再开一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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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这篇主要是在做场面描写的练习,试图提升画面感,但是可能没有非常成功。灵感来自游戏《世界盒子》。
给它饵食
文:讷
mode:随意
/
*«博德之门3»邪奥戈cpcb都可以,读前请注意。没有写完,这篇是上。
*(谁想和我一起丸博德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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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塔什曾在窗台上撒下面包屑,款待飞来的小鸟。这一举动没有什么深意,只是因为早餐的面包味道过酸没有讨好他的舌头,不如看看能否招惹屋檐下叽喳的生物。同一时间被款待的还有白龙裔的盟友,对方倒并不挑剔,把银盘里盛的面包与烟熏肉都吃得一干二净,戈塔什回首时甚至看到盘底在阳光下闪过一道锃亮的反光。毛绒绒、圆滚滚的小鸟在窗台上挤挤挨挨地一蹦一跳,啄食着不合他口味的面包,间或不怕生地蹭一蹭他的手指。戈塔什漫不经心地站着,将一只手肘搭在窗台边,琢磨着要换个厨子,回过神来发现邪念正望向他的指间。小鸟们吃得正欢,还没有散去,他因此看上去很像正在逗鸟——尽管他其实没有这层兴致。
“只是一时兴起,吾友,”他向邪念解释道,可能是因为他忽然想起邪念在这里吃早餐的原因,他们在此前商量计划的细节而对方正是里头那个巴尔神选;邪念摇摇头,不置可否,“只是一群小东西,当然,随你高兴。”他大概是表示他没有在盟友手边抢下这点死亡的兴趣,旋即走过来和戈塔什一起看了一会儿鸟,然后开始问有没有多余的食物可供他带走。“奥林根本不懂什么叫早饭,”他说,“但她懂因为低血糖拿不稳刀而来找我乱闹。”戈塔什闻言叹了口气,挥挥手让他去找厨房要。他再一挥手,把窗台上的鸟都赶跑了,再唤人来收拾掉残余的面包屑,留下鸟粪可比酸味的面包更让人头疼。
他处理工作,手头忙起来忘掉了午餐,到了午后才摇铃让厨房重新准备。大约是肚子饿起来不太好受,他起意便去厨房转了一圈,发现邪念一点都不客气,打包的时候甚至带走了整整一条大火腿。早上那批酸味面包也被全捎完了,这他倒没意见,但还是忍不住闭了闭眼。他不信奥林一顿早餐能吃完这么多,但想起对方一天到晚精力过剩、上窜下跳搞血呼啦差之艺术的身姿又不禁有几分动摇。戈塔什用完了餐,外面的太阳也降到了一个明亮而不晒人的角度。今日天气宜人,博德之门在朗朗蓝天里纯澈得像童话里裁出来的城市,戈塔什目光落得悠远,慢慢欣赏着阳光下烁烁反光的一片片屋顶,再佐以正徐徐铺开的他们蓝图中的未来光景,一切简直赏心悦目得有点过分。他心情颇好,不计较像被礼貌的游荡者洗劫过的厨房,出门一路散步过广场边,在一家风味颇佳的冰淇淋店门边稍一驻足,仰头欣赏招牌上优雅线条绕出的示意图案,这时脖颈忽然攀上一阵凉意——一眨眼的功夫,远处胖墩墩踱步的白鸽都没被惊起,一双冰凉的手捂住戈塔什的嘴,可称十分粗暴地将他拽入冰淇淋店旁的小巷。
这逼仄的空间称为小巷有点勉强,只是两边房屋外墙夹出的窄窄一条。戈塔什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想法是他记得为这事杜里瓦尔——冰淇淋店老板——和对方一直有点纠纷——隔壁是哪家来着?他余光晃过一淌金色的发辫,金得有些发白,紧接着是血的味道,随之触觉也忠实地递上反馈,现在贴着他后脖颈的冰凉并不只有手指。戈塔什甚至觉得脖子上有点黏腻,他猜对方没有擦手也没有擦匕首。戈塔什一时分不清自己是想翻白眼、叹气、骂人、被血腥味熏得略微腿软亦或四者兼有,但最后还是通通忍了回去,戈塔什深深吸了口气,吐出时连带开口:奥林。
身后的人不说话,不过他想来也不会有别人了。戈塔什此前从来没有单独见过奥林,他和奥林第一次照面时她看上去还是个身形单薄的小女孩——缀在白龙裔身边,邪念说这是奥林,我的妹妹;戈塔什便望过去投以微笑,令妹真可爱,他的社交细胞占上风,又虚情假意地续上我一直想有一个小妹妹。奥林这时候看了过来,她苍白无瞳仁的双眼直直与戈塔什的双眼撞上了,戈塔什一瞬间不禁愣了愣,很难表述他那一刻为何会有那种感觉,似乎他的内里被奥林这初次见面的第一眼径直撞破了,看到了底,但奥林其实并没有在看,或者说她就算看到了也并不真的去看,她只看向眼前胡子不刮的年轻男人,只想看他身上插一把匕首是否会有意思,但她已经从邪念那里知道不能杀死戈塔什,于是不会变成尸体的戈塔什在她眼里岂止无趣,简直烦人透顶。戈塔什估计他和邪念在奥林身上还有一两句闲谈,估计奥林也开口说过话(尽管大概不情不愿),但他全都不记得了。在他的印象里,在剩下的他和邪念商谈的时间中,奥林始终很不耐烦地待在旁边,玩弄着匕首和其他巴尔小道具,不停碰出细碎的声响,因为烦躁,她频繁交换着双脚的重心,脚尖啪嗒啪嗒踩着地面。戈塔什去回忆时才发现,在他与邪念交谈的时候,始终分着一缕注意力绕向旁边的奥林弄出的动静,于是他也记得,在谈话告一段落的空档,他和邪念都停下来,邪念侧头看向他的妹妹,而奥林恰在此时一舒胳膊,她长长的、编成发辫的金发甩开来,奥林语速很快地说话,每一个字都像是她拔出匕首时迸出的一连串血珠,她指着窗外说:哥哥,我会杀了广场上那几只白鸟,我现在就能去!
戈塔什猜那几只鸽子当时逃过一死,因为他关于奥林的印象还有一项,邪念一直不满意奥林在杀戮上的花里胡哨,他觉得那是开小差。专门跑出去费事手刃几只鸟估计也在此列,那简直微不足道,充其量可以当做点缀,但没有正餐的话又点缀什么呢?反正最后奥林看上去也不满意,她怒气冲冲地又一甩她的辫子,然后呢,戈塔什的记忆不深刻,和邪念聊完天后他邀请他们共进晚餐,所以三人又一起吃了饭。奥林的盘子也混乱得像谋杀现场,可能是因为当晚他们恰好吃红烩牛肉。她还是不太耐心,没有说话,不过和邪念一样也没放过食物。在那之后戈塔什几乎见不到奥林,理论上说其实见不到才是好事,间或的一两面也是由于邪念,不过两人根本也不是天天能黏在一起的兄妹。他对奥林的认识更多源于邪念之口,而白龙裔也是偶尔提起。戈塔什在后颈要命的黏凉里分神想了想,他形成的印象中奥林好像永远不高兴——烦躁,索要着任何东西但又只懂得如何取走小命。他分心的这几秒明显感觉身后的人越来越尖锐,戈塔什回过神,他知道奥林不会杀他,但终究心里一时有点没底,他想躲开后面贴着他的匕首,但小巷太窄没地方躲,戈塔什最后背过手去,扣到了那只手腕,他慢慢往旁边牵引开,那点凉意终于散去了,他说,你要做什么,你怎么跑来上城区了?
奥林还是没说话。戈塔什其实有点意外她就这么被他拉开了,毕竟捅伤和捅死也是两回事,捅伤之间亦有区别。他想这些做什么,巴尔的人才是专业的。他同样慢慢地谨慎地挪了挪身,一半是由于不想让墙壁蹭上他的袍子,戈塔什终于看向奥林,她正用匕首拨弄着长长的辫子,那刃上粘稠的暗红果然没有干透,这让她现在看上去就像是谋杀案的脚注,奥林微眯着眼,眉目间看上去颇有怒气;戈塔什扪心思索,有可能是因为他并不怕她,但这种细节恕他没心奉陪了。奥林的双眼对上戈塔什的双眼,奥林猛地把头一扬,颇为不屑地大笑起来:当然是杀人,班恩家的小暴君,你想看看我的杰作吗?戈塔什摆手说没必要。
奥林仍半眯着眼,说,我会杀了你,我现在就可以。戈塔什真心诚意地说:我知道。他想了想,很有耐心地问:你想吃冰淇淋吗?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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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坐在椅子上,两脚晾在空中,眼睛望向了窗外。
"我有一件家传的宝物,如果你们找到它,卖出得利的十分之一可以作为报酬……"
她语气里有点不自信,让牧师也有些不自信起来了。虽说他魅力高,因此被推举出来谈判,但优柔寡断是他的缺点,无法做出决定,本质上只能起到一个造型上的作用。
战士敲了两下桌子,这是加价的暗号。
"……非常抱歉……现在还不确定你说的宝物的价格,十分之一,可能好不足以支撑我们行动的成本。"牧师笑着说着,看向了自己的行李箱。牧师的心中其实有些不愿,毕竟委托人可是相当的可爱,让人忍不住想打好关系。
战士看出了牧师的小心思,但也不好当面说,便翻起了白眼。
委托人咽了咽口水,主要是被白眼吓到了,立刻补充道:"我能保证你们不会空手而归……那是我们家族在开拓这片土地时,从北方精灵手上……交易……不……夺来的红淞宝钻。"
精灵……战士忍不住向后看了看,那位游侠队友和魔法师一起坐在他们身后的椅子上,此前并没有和委托人特别说明他们的身份。
"宝贝,怎么会呢?这世上没什么宝物能比得上你……"
游侠轻佻地抚住魔法师的脖颈,细润无声地轻吻了一口。照理说背上没长眼睛是看不见的,怎耐战士有力敏双休,还掌握着少量的盗贼技巧,无可奈何地通过声音发觉了。
该死的办公室恋爱。
战士垂下眼,按住了额头,什么也说不出来。就在委托人还在为战士的神情有些惊慌时,没有得到下一步指示的牧师终于下定决心,自作主张起来。
"没问题,就交给我们吧!"
"荒废的前代领主宅邸,受仍在世的黑女巫诅咒,存在大量的亡灵生物和异空间陷阱。过去曾有地区的圣骑士试图解咒,最终和自己的随从一起消失其中,音讯全无。"牧师坐在自己的行李箱上,顿了顿,补充道:"也是由于圣骑士失踪,此地的教堂荒废了,引致异端与异教盛行。"
"没事的宝贝,我会保护你的宝贝。"
"小笨蛋,你又没有幽灵抗性,先等我帮你上一个保护咒吧。"
"哎!"战士喊了一声。
"哎!"战士又喊了一声。
"哎!"战士最后喊了一声。
"没事的领导,我们在商量对策呢领导。"游侠冲战士眨眨眼,战士不由得握紧了斧柄。
"这样也行吧,我需要站阵中支撑神圣护盾,后方的防御就只能交给游侠了,身处后卫方便总览全局也可以接应前方。"
"是的呀。"游侠拍了拍腰间的双剑,自从开始谈恋爱后,他说话就会有一种奇怪的腔调。他以前可不是这样的,过去常常不说话装酷,参与作战会议时也只是假装听懂地点头,字数最多的话是"我的双剑会划破长夜,带来曙光"之类的中二发言。
三十岁的精灵,其实也只是小孩而已。
牧师一直在想,魔法师算不算是恋童癖?毕竟她也已经是三十岁的成熟人类女性了。
石像鬼的身体碎裂,轰然倒塌,后花园上空的锁链也随之断裂,一副沉重的躯体掉了下来。
"你们终于来了。"
圣骑士满脸污垢与胡茬,眼中精光不减,即便盔甲蒙尘也难掩神圣光芒,牧师颔首行礼致意,战士见此情形,忍不住咕哝了两句"怎么这么帅啊",语气里除了羡慕还有几分嫉妒。
牧师察觉到了,自从队里有人开始谈恋爱后,战士就变得异常敏感,他也并非喜欢着他或她,只是心理失衡,也不知道如何面对自己那两位“突然两边关系变得比他更紧密”的朋友们。
这种莫名其妙的占有欲,牧师倒也并非无法理解。
“你们终结了此地的诅咒,我会向总教会申请一笔报酬……”
牧师并没有时间听圣骑士唠唠叨叨,只留下喜笑颜开的战士扭着屁股搓着手和圣骑士商讨报酬的多少。游侠哼哼唧唧地向魔法师展示自己膝盖的擦伤。无人在意的她拿起钥匙,插入了花园掉线之后的孔中,打开了密道的大门,这里就摆着此行的目的,红淞宝钻。
密道长而窄,终点的门后,这枚来自精灵一族的宝钻自顾生辉。牧师伸手将要取下宝钻,一丝阴影攀上了她的肩膀。
“这是我的宝物。”委托人轻声说道。
“原本就会交给你的。”牧师被胸前的银色匕首闪眼,不由得眨了眨眼。
“但这是红淞宝钻,蕴藏着强大的魔力……你们真的舍得给我吗?当初不管我怎么哀求,领主也不愿意让我看它一眼,就算被诅咒了,也想把秘密留到地狱里。”
哇喔,经典反转。
对于这样的情节,牧师在书里看过无数遍,接下来的剧情无非是反转再反转,最后好人得到了胜利,亦或是好人没有得到胜利,无论正还是反,故事都被讲透了。
于是,在黑女巫难以置信的目光中,牧师拉开了横在胸口的匕首,旁若无人地打开了随身的行李箱,里面是一个又一个人偶。与此同时,黑女巫连话也说不出口,四肢便萎缩成细木枝,像木桶一样倒在地上。异变没有就此停止,她精致的脸庞与小巧的身躯不断塌陷、碎裂,紧缩成一个鸡蛋大小的事物。
“真可爱啊。”
牧师捡起地上的人偶,脸上是止不住的笑意。
“这才是,我的宝物。”
作者:言辙
评论:随意
*《JOJO的奇妙冒险:石之海》同人,好奇宝宝人外对世界的一场小小探索。
*感觉太冗长了,应该改,但我暂时懒得改。
生命。它不停地想着这件事。
它和它的族群顺着水波飘荡,太阳光把海面照得很亮。它吃掉比它小的东西,然后繁衍。生存和死亡是如此自然而草率、混乱。生命和生命之间斗争,又或者不斗争,或早或晚地走向终结。
想明白的时候,它还很渺小,并且身处一个渺小的世界中。它身长大概只有两毫米,能感觉到光,但没有视觉,也没有听觉。它只诞生了两天,一周内就会死去。它暂时不知道这些,它希望它自己是特别的。它在海中漂浮着,等待——它知道自己在等,但不知道具体是等什么。
下午,太阳最亮的时候,一个男人对它说了话。男人说:“不可思议。”
紧接着它听见了。海声,而后是风声、间或的鸟声;沙子和树叶的声音,软体海洋动物和甲壳虫的移动;灰尘,细菌。它也看见了,摇晃的海岸和树丛,潮水,它的渺小的同类。原来这么小,它想着,控制它们向自己游过来。它越变越大,越变越高,勇气如同每一个细胞那样涌入、构筑它的身体。
它俯视那个男人。严格来说,不是男人本尊,是一个散发着银光的精神体。它学着他的样子,捏造出人类躯干和四肢。
“我给了你才能和记忆。我创造了你。”精神体说,嗓音庄重沉着,“我是白蛇,我要你帮我个忙。”
说着,白蛇离开海岸,走向海岛上的小屋。
它猜到那个人帮助了它,但它此时并不能听懂人类的语言。它学着男人迈开脚,刚踏上岸就被泥土吸走了水分,左脚迅速干瘪下去。它缩回水里,白蛇已经走到小屋门前,回过头看着它。
白蛇沉默不语,也没有动作。他看了它一会儿,移开视线四处眺望,然后看向远处的一个女人。顺着唯一一条土道,女人正向这边跑来,不断回头,惊慌失措。
“杀了那个逃犯,到我这边来。”白蛇慢慢地说。
它仍然没有听懂,但天然懂得杀戮。它的力量变得很强大,足以杀死人类,于是它就动了手。女人跑过海滩时,它抓住她的脚踝,把她压倒在沙地上,从皮肤底下钻进她的血管。女人尖叫,它被这声音弄得有点不舒服,同时觉得稀奇。
“痛!好痛啊!”女人捶打着沙地。
它让自己的细胞像一层油膜一样,覆盖住女人的肌肉和神经。女人很快不动了,它占据她的身体,从她的体内获取水源——或者说,获取生命。它支配这具躯体,同时取得了女人的记忆。它环顾四周,默念出人类给每一样东西所命的名。它沉浸地听了一阵海水和海风的声音,仔细感受风和太阳在皮肤上留下的感觉。它解读了刚才白蛇对它说的话,向小屋子走去。
“白蛇。”它对那个银色的精神体说。它发的音很标准,它感到高兴。
白蛇看了它一眼。“守护这些光盘。除了我之外,谁靠近仓库,你就杀掉谁。”拖拉机的废弃轮胎里叠放着很多碟片,“是光盘给予了你能力。你很幸运,你的灵魂匹配着这种才能。”
白蛇看向窗外,确认太阳的角度。“我要走了。”他无甚起伏地说,“尽好你的职责。”他消失了。
它操纵女人的身体在仓库中躺下,手指对着墙壁射出由浮游生物组成的小弹珠,在墙上留下黏糊糊的标记。名字。它想起来所有东西都有名字,它也可以给自己取个名字。它搜索女人的大脑。里面有很多书、电影、建筑物……很多被称作天才和智者的人……图画、雕塑、音乐……Foo Fighter,它可以叫这个名字。
F.F.在仓库里住下。拧开水槽上的水龙头,水源就不知疲倦地涌出来。它在屋里走动,时不时也走去沙滩、农田和沼泽。它很有好奇心,但不会走得太远,也不会离开太久,它记着光盘的事。那些亮闪闪的小东西对它而言很神圣,它的心中浮现出名为“感恩”的情感。不论白蛇有没有向它交代,它都对光盘感恩,为自己长存的、生机勃勃的智慧而感恩。白蛇本人倒是让它觉得冰冷又无趣。
水流在水槽中碰散了,发出水声。某一天,F.F.凑到水槽里喝水,想到这件事。对,这是件无关紧要的事,但它突然间出神地思考起来。
它用力挥起被泥土填满的废弃水管,向水槽砸去。水槽是混凝土造的,四壁造得很薄,一砸就碎了一地。碰,咔哒哒。水槽被砸烂了,发出的声音是水槽声。
F.F.把水管扔到地上。没有摔坏,但似乎不满它的粗暴对待,水管发出痛苦的嗡鸣。水管声。
风被树干的身体撞开,风声。风把树叶拽走,树叶声。
脆弱的那方发出的声音更大,而人类以被害者来命名每一种声音。F.F.转着眼球。
人类的肉体似乎没有什么声音。不是因为人类强大,是别的什么原因。用人类的手臂砸混凝土,手臂一下就会坏掉,发出的声音却很可能微不可闻。
也许是因为太脆弱了,就像微风,或者一片布,所能发出的声音总是非常小。
F.F.坐在屋中沉思。不,不光是脆弱,并且很柔软。枯死的叶子不够柔软,声音就更大。还有玻璃。它看向垂在门框边的灯泡。玻璃,它想着,起身把灯泡敲碎在墙上,玻璃也很大声,因为硬。
它停下了。它又想到一件事情。它把碎掉的半个灯泡压在手掌上,移动。它咬住嘴唇,玻璃碎片边缘在女人的掌心中下陷,手掌中的皮肉那么柔软,那么——
它用上狠劲划了一下。
“啊啊啊啊痛死了!!”它大声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