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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
作者:蜂銀(敗)
狙中:阿千、臨淵、月溪明、格子、江櫞、鶴野、夜雨、高以讕、販賣機(首狙:阿千)
安德烈和他的朋友蹲在马路牙边抽烟,波各大潮湿闷热的空气糊在口鼻之间,被吐出的烟气吹散。
“我们得干件大事,安德烈,一件男人点的事。”朋友这样讲。安德烈侧头看了看朋友跟随着马路上的好车晃来晃去的脑袋,把烟灰抖掉。
“整天纠结怎么变‘男人点’可不算是男人。”他说。
朋友吐出最后一口烟来,把烟蒂扔在面前的地上,侧身拿右脚碾灭。他看着安德烈:“我的意思是我们得更男人点,做点其他街头上的傻逼都不敢做的大事。”这名年轻人稍微观察四周,向安德烈凑近点,压低声音接着说:“我跟‘那边’的人聊过了,他们愿意给我们个机会,只要送一份货去玻利维亚——”
“想都别想。”安德烈打断了他,“跟那边牵扯上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怕死?我认识的安迪可不是这么个娘炮。”
安德烈站起身,用食指拇指搓灭烟头:“我不怕死,只是不想死在他妈的莫名其妙的地方。”他低头看着朋友的眼睛,陌生但又熟悉的、在那些发狠的小崽子脸上才会看到的眼睛。
“说实话,到底是为什么?”他问。
朋友没有说话,他的头连带着眼垂下去。
“算了。”安德烈拍拍裤子上的灰,“我把枪借你。”
那是一把M1911,点45口径,7发子弹。柄上刻着他死鬼父亲姓的首字母D,拿在手里会感觉意外地重与冰凉,像牵起冷掉尸体的手。
安德烈的额头与枪口亲吻过很多次,他时常闭着眼睛想象子弹顺着6条膛线旋转,钻进自己的脑袋里绽放。枪口的目光穿过血肉的空洞,也许还能越过更长的距离。
把枪交给朋友的时候,安德烈莫名想起母亲带他和姐姐去玻利维亚遗弃,地中海的海风咸腥,那是浮游生物和死鱼的气味。气流吹开沙砾,雪白的贝壳碎片像以前寄宿学校的那个转学来的基佬被他们打断小腿后的骨茬子一般露出来。
啊——那个基佬,在地上翻来滚去求饶,显然他不知道能在波各大地面上站着的只能是“纯正”的男人。每个哥伦比亚的男孩都得明白这个规则,接着打架、流血、吸粉,嗅过篝火焚烧亲近的死亡的烟,接着一声不响地成为男人。
他大概不会再见到这把枪了。
几天后的晚饭餐桌上,姐姐聊起朋友的事:“你的那个朋友好像死了。”安德烈轻轻嗯一声,又听见姐姐说:“他妈妈之前接客,找了个卖粉的小头子,那傻逼好像嗨过量,死在他们家里。”
“你别接那种客人回来,”安德烈说,“太他妈麻烦。”
“我知道,安德烈。”姐姐不无凶狠地说,“我不是那种会害一家最后都在沙滩上被烧掉的傻逼。”
吃完晚饭,安德烈回到自己房间,他把灯灭掉躺在床上,摸索着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一支口红——母亲把他和姐姐推远一点,她的双眼不算明亮,浮肿的下眼睑像临近干涸的河床,才被水浸泡过的淤泥微微向上鼓起,伸脚一踩就会是一地的泥泞。
她最终会停止哭泣,她还年轻,摆脱了镣铐她还能遇见许多的人和许多双眼睛。她紧紧攥着那支用了一半的口红,塞进安德烈的上衣口袋。
这支口红已经干硬,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安德烈的手指扶过大地干涸般的裂痕,从头至尾,缓慢地确认五公分的距离。他温柔地含住口红前端,婴儿般缓缓吮吸苦涩,直到一切柔软。
安德烈用三根手指轻轻掂着这支口红,他感觉到铅涩味的,不温不凉的知觉在嘴唇上滑动——歪扭地、不连续地,沿着干涸表皮的褶皱覆盖掉不新鲜血液的暗红。
他在陈旧黑暗世界的中央蜷缩起来,云一般缥缈的暖意和寂静下,男孩那颗埋在同类尸体碎块与沙屑之间的眼睛发芽了。
他的视线上升,超过水面、超过信号灯,超过街道的薄雾与焚尸的浓烟,超过鸟群、超过积雨云。
沉重云层之上是安静的月亮,安德烈看着光从弥赛亚时间的缝隙之间泻过,模糊掉男孩未觉醒身躯的轮廓。波各大夜空的晚风软弱无力,托起这座城市年轻国王1.1千克重的眼。
眼看向遥远地中海的海岸,在那里,有海水的一场暖雨落下来 。
狭窄胸腔之中,疼痛的节奏迸发,和着年轻血液的春潮在他短而刚硬的红发之间奔流。
跳动呀,心脏。
跳动啊。
vol.227【感情】《辞呈》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背景:请喜欢日料店甜点的朋友们务必看下这个视频,这是日料店里常见的南瓜挞: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Du41177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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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呈
店长:
展信佳。
现正式向您提出辞呈,辞去“南瓜挞”咖啡厅女仆一职。
自您收留我来,已有十余载,如今我不再是少女的年纪,扮演的女仆也无法再取悦到客人。继续留在店中,只会成为您的负担,所以我决定自行离开,不再给您增添烦恼。
我此番离去,绝非是对您、对您的书店有所怨言。忆起十多年来的种种,我对您只有感激。尽管您一直在我面前扮演着一个愚蠢、肤浅、自作聪明的商人,但我知道您的作为,实际上保护了我,保护了一个愚蠢肤浅的人绝对不可能去保护的东西。不过不可否认,您确实有点子自作聪明,您以为您拙劣的演技可以欺骗到我,这是我所见到的,您最愚蠢的一面了。
我简单说下,这十年来您在我眼中是个什么样的人吧,这样也可以让我的感激变得更加真诚。
十年前的我,只是一个十岁的小女孩。所有人都以为我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鬼,不但没有将父母的罪迁怒于我,还将我塑造成了一个自小就被苦难教育戕害的受害者。一般的孩子,十岁多半没有把字识全,但请不要忘了,我家曾是书店,我的父母是苦难的歌颂者,我开智很早,父母对我实施着严苛的教育,每天逼着我听说读写,十年前我已经记事,自然知道发生了什么。
十年前,伴随着新青年的觉醒,苦难之城变成了快乐之城。人们意识到人应当快乐地活着,歌颂苦难、赞誉牺牲……上一辈人的天经地义变成了有违人伦,那些载了错误思想的书本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违禁品。我家里堆满了违禁品,觉醒青年们将这些违禁品一件件地卸在我父母托着的木板上——他们歌颂苦难,让他们遭受苦难是对他们的尊重与祝福,让他们被知识压垮是对他们的成全和奖赏。
我的父母被祝福和奖赏压垮了身子,接着又被笔记和书信呼了当头一棒。觉醒青年们在书店里找到了了订货单和留言簿,按图索骥,像挖土豆一样挖出了一串错误思想的拥趸。骨折和瘫痪没能杀掉我的父母,但对友人和爱书之人的愧疚能。
如果不是您的收留和收购,一个无依无靠的十岁女孩如何长到今天呢?
您将我连我家书店一同买下。
书店的书架被您重新扶起,您将架上的书换成了觉醒青年喜欢的彩色读物,您将半个书店改成咖啡厅,你让我穿上了连膝盖都盖不住的短裙,用最假的声音唤客人“主人”。
不得不说,这是我最不满的一点,你把我当洋娃娃打扮,还让我说蠢话,当我被客人调笑、骚扰的时候,当我被觉醒青年尊重、祝福的时候,你都没有站在我的这边。你就像一只皮皮虾,你不清醒、不进步,只是不想得罪你惹不起的人罢了。
这没什么不好的。
在快乐之城,追求快乐和回避苦难是绝对的正确,你只是做正确的事罢了。
而且相比你的优点,这些缺点并不足以让我厌恶你。
我在这里,再次,正式地,向您表示感谢。
感谢您留下了我家的书。
苦难之城的人背负着原罪,这里原本是思想犯的流放地,我们身上都流着思想犯的血。我家的书是思想犯和思想犯的后代写的书,它们记叙着有罪的思想,按进步青年的说法,是旧时代的大毒草。
有的毒草鼓励青年踏足未知险地,有的毒草鼓励青年质疑科学真理,有的毒草鼓励青年无私奉献,有的毒草鼓励青年为爱牺牲……这些毒草否定了物质的唯一性,将虚无缥缈的思想情感当做了生命的全部意义,最终只会得到一具残缺的身体、一个毫无意义的谎言。
我的父母因为贩卖这些书获罪,我家书店的客人因为在书信和留言中表达了对这些书本的喜爱获罪,把这些书留在书店——哪怕是书店上锁的仓库——也是非常危险的。
不知是不是您刻意安排,那天晚上您在吧台落下了钥匙,我则寻着灯光撞见了您偷偷看书的模样。
你知道我有多吃惊吗?
我真的没想到,在书店摆满卡通画和写真集,对赠品和工艺如数家珍,只会向客人推销哪本书哪个角色适合当妻子的您,居然会倚靠在仓库的书架上,流着泪读《真理亚》。
《真理亚》讲的可是试管婴儿和克隆技术成熟的时代,一名想要体验爱情、想要结城家庭、成为母亲的女性的故事啊。觉醒青年是反对生育的,觉醒青年将生育视为对女性的剥削。快乐之城里没有产科大夫,快乐之城里的所有人都将自己视为最后一代,毫无后顾之忧地挥霍着祖辈积累的财产。我没想到你会看《真理亚》看哭,毕竟我当时并不觉得您是会读书、会体验的人。
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那是你故意做给我看的。
但不管那次是不是故意的,我都要承认,您在那之后也是一名非常优秀的书友。
在愉快之城,不对他人读书指手画脚的,就已经足够优秀了。
我今天的辞职,您应该早已预料,或者说这本就是您一手安排的吧。
之前您指名我接待国外来的客人,特地吩咐了不能怠慢。您说这样的贵客可不能吃店里南瓜挞,让我带他去最好的点心店吃现烤的手工蛋糕。
他说他是书之国的旅行者,也是书之国的移民官。他邀请我到书之国,那是一个没有进步青年,只有爱书的人的国度,每本书都能在那里找到爱它的人,爱书的人也能在那里找到所爱的书。我的天,我有多久没有听过这句话了呢,这可是我父母曾天天挂在嘴边,我家书店的宗旨理念啊。这位贵客希望购买苦难之城的书,他承诺会将书好好存放在一个照得到阳光的房子里,让它们可以被人捧在手中阅读。
我只是一个寄人篱下的咖啡店女仆,书本的买卖我本无权过问,您能在卖书之前征求我的同意,我非常感激。我希望我家的书能有我们以外的读者,但卖书一事最终还是请店长定夺。
另外,您能将我作为一名爱书之人推荐给这位贵客,我感激不尽。我与他相谈甚欢,相见恨晚。
我从他那里得到了书之国的签证,您看到这封信时,我应该已经坐上了前往书之国的火车。
我将移居书之国,这也是我向您提出辞职的原因。
为感谢您这十年来的照顾,我附上两件饯别礼。
一是关于南瓜挞的。如果忘记把南瓜挞从冰箱里拿出来的话,可以放进烤箱150度热五分钟。
二是关于书之国的。我用我的签证保证您的人格,如果您对南瓜挞厌倦,或者对书之国有所向往,可以来书之国居住几日,签证已经为您申请下来。欢迎您来我的书店,如有需要,我可以为您准备女仆的装束^ _ ^
此致
敬礼!
您的书友xxx
xx年xx月xx日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缪斯的手指
当老爷将提议砍下小姐手指的庸医赶出家门时,我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我家小姐年幼丧母,生下便失去了嗓音。但仿佛是神为了弥补小姐的不幸,小姐得到了缪斯的馈赠。她小小年纪便展现出音乐上的才华,如同一只琴弦上的精灵,振动翅膀便能撒下灿烂的仙粉,呼来春天的暖风,手指轻轻一抚,便能融化冰雪,苏生万物。
她五岁便在音乐界崭露头角,七岁便穿着金色的礼服在音乐大厅演奏,每当国家有重要使节来访,便会有大臣恭敬地向老爷递上一封白底金边的邀请函……
我因母亲聋哑学过手语,有幸成为了小姐的贴身女佣。我虽会手语,但最重要的工作却是保护小姐的手指。我每天都为小姐擦护手油,我用最顶级的动物油脂和玫瑰蜂蜜涂在小姐手指的每一寸指节,让她白皙的手指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小姐如此完美,那必定有歹人心生妒恨,就像所有童话故事里的完美公主一样,小姐也遭遇了邪恶女巫的恶毒诅咒。
那是一场为底层穷人举办的慈善晚会,除了一般慈善会都会分发的食物和旧物,老爷们还心血来潮地为这些穷人准备了音乐。
小姐作为上流音乐家的代表,出席了这场晚会。她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完成了演奏之后,她便亲切地为穷孩子们分发起了糖果和点心。我与小姐专心于慈善,一时大意没有设防,突然,一只混进孩子队伍的矮小侏儒捉住了小姐分发糖果的手,在小姐那双涂满牛奶与蜂蜜的手上涂满了污泥一般的脏污。
我尖叫,冲上前去,想要扯掉那侏儒的脏手,但它如此用力地握住小姐的手腕,让小姐也疼得哭了起来。警卫很快赶到,拉扯起了两人,想把那侏儒和小姐分开。在侏儒的奸笑和警卫的呵斥间,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别弄伤小姐的手”。
我从未见过那侏儒一样的邪恶生物,它与小姐无冤无仇,却能毫不在乎地毁坏别人最珍贵的东西。警卫打断了那侏儒的双手,它不但不痛苦哀嚎,反而挥舞着断臂发出了刺耳的讥笑。我扶住惊魂未定的小姐,拿出手帕擦拭着她手上的脏污,那侏儒被警卫拖出了会场,但它却唱着诡异的歌,那歌声仿佛有魔力一样,不管那侏儒被拖出多远,都缭绕在我的耳边。
“你的好日子,你的好运气,到头了,统统到头了!”
啊,我的好日子确实到头了,我一生中最大的幸运就是能服侍在小姐的身边,但今天小姐在我的眼皮子底下遭遇了如此的不幸,她甚至因此伤到了她最为宝贵的手指,如论如何我都难辞其咎。就算回家以后老爷气得一枪崩了我,那也是我应得的。
我能活到今天,仍陪伴在小姐左右,全得益于小姐的仁慈。
小姐宽恕了我,并许我继续陪伴在她的左右,我仍给小姐擦护手油,但她的手却不再像以前那样洁白无瑕了。
她的手被那侏儒涂上了黑色的污泥,还被掐出了数道触目惊心的血痕。医生说她的骨头被捏坏了,污泥跟着伤口进入了小姐的皮肉里,小姐的手上永远都会留着几道黑色的印子。
那以后,小姐仍会练琴,但再没有出席过音乐会了。
门庭变得寂寥起来,不但请小姐演奏的人变少了,请老爷演奏的人也变少了。
老爷仍锲而不舍地寻找着全国各地的名医,不断地购买秘方膏药,家中值钱的东西被一一变卖,最后值钱的东西只剩下了小姐的那架名家手作的琴——但小姐早不再抚琴了,她的手被厚厚的药膏纱布包得像个沙包,根本无法拨动琴弦。
一个又一个的佣人因为说闲话被解雇,或者在被解雇前自己辞了职,等回过神来,家里只剩下了我一个佣人。
我的佣金被拖欠了一个月又一个月,但只要能与小姐和这个家共进退,那我也别无所求了。人不是只为金钱而活的,对我而言,长年累月与小姐共处的情谊,比佣人的佣金更加重要。
我最重要的工作仍是护理小姐的双手,但在小姐双手上涂抹的东西从香甜的护手油变成了刺鼻的药膏。那几道黑色的抓痕仍留在小姐的手背,我褪下小姐手上的纱布,忽然触到了坚硬温热的触感,我吓了一跳,这触感来源于指腹,绝不是指甲的触感,我一把撸掉了小姐手上的纱布,只见小姐的指尖变成了金色——那金色长在小姐的骨肉上,就像小姐的手指,是小姐的骨肉变成了金色的金属?是小姐的手指变成了金块?
我忙叫来老爷,老爷捉着小姐的手,却怎么都不能把金块从小姐的手上摘下。小姐手指在老爷的手里被掰折来掰折去,眼眶里渗出泪来。
老爷比谁都知道小姐的手的金贵,但小姐的手真的变成了金子,老爷却不再爱惜这双手了。
他穿着粗气,问我给小姐涂了什么药膏。
我哆哆嗦嗦地拿出药罐,他看了一眼,便披上大衣夺门而去。
他拖来了给小姐开药的医生,医生目瞪口呆地看着小姐金色的手指,发誓这决不是药膏的问题,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医生还舀了一指药膏涂在自己的手上,他坚称自己的药没毒,还当着老爷和我的面舔了一口。
老爷陆续叫来其他医生,他们也坚称自己的药没问题,只教了按摩手法的医生倒是安逸,他们被老爷一股脑儿的叫来,只需说这是药膏的错就行。
其中一个医生,是略懂巫术的巫医,他见了小姐的手指,便咬定小姐中了诅咒。这种诅咒会一点点把人变成金子,最后夺人性命。
一听小姐会死,我忙问医生治病的药方,结果医生说这毒无药可治,只能将变成金子的手指切下,这样还能保全没有变成金子的肉体。
老爷将这庸医赶出了家门。
这是当然的,小姐的手指可不是一般的手指,它可是缪斯的馈赠,现在她的双手只是变成了金子,如果得到医治,肯定能取回这份馈赠,让这个家重振旗鼓;如果听从这庸医的处方,早早切了小姐的手指,那就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老爷找到了琴的买家,用对折的价格将琴卖了。
他用卖琴的钱请了一个又一个懂巫术的医生,他们对小姐的诊断倒是一致,都说这是一种诅咒,不少医生还提到了同一个病症的名字——黄金症。
他们给出的处方,自然是将小姐的手指切下,当然也被老爷当庸医赶了出去。
小姐变成金块的部分一点点地向心脏蔓延,从手指蔓延到手腕,从手腕蔓延到手臂,然后她的脚趾、她的头发也变成了金子,医生说那是金子顺着血管到了这些地方。医生也不再提议切掉小姐变成金子的部分,改给小姐开了内服的药。
小姐的手脚都变成了金子,整日躺在床上。我也不用再给小姐护理双手,每日只需为小姐擦身、服药。
“你的好日子,你的好运气,要来了,就要到来了!”
我惊觉那是侏儒的歌,它是如此欢快,就像节日的乐曲,仿佛有一支庞大的节庆队伍,从窗下经过。我猛地推开窗子,窗下哪有什么节庆队伍?什么都没有。
老爷不再请那些无用的庸医。药也不再买了。
家里变得空空如也,不知何时起,宅邸的门口挂上了一块“待售”的牌匾。
小姐的手指还在手上,缪斯的馈赠却不在了。
我仍一日日为小姐擦拭双手和身体,她的腰背也变成了金子,全部变成金子只是早晚的事。小姐变成金子以后我会怎样呢?我是为了小姐才在这的,我的使命是保护小姐的手指,但现在小姐的手指变成了金子,小姐也快要不在了。
小姐能看见的血肉只剩下她的脸了。小姐出事后,我心中有愧,没敢对视过她的双眼。今天我鼓起勇气打量起她,发现她的脸就像戴上了石头面具一样了无生气。
小姐本就无法开口说话,所以一直安安静静。失去了手指以后,她无法动笔写字,也无法使用手势手语。我这才想起,自她出事以来,我就再没听她一个字。
她的耳朵变成了金子,我不确定她能不能再听到声音。我想用手语和她说些许话,却不知说什么好——说什么都没有用了,小姐的手指、小姐的性命、小姐的希望,早就不见踪影了。
我只能胡乱挥着手势,小姐的眼睛跟着我的手指左右移动,就像我曾经跟着小姐的手指一样。
我“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如果当时好好看好小姐的手指,就不会让那侏儒乘虚而入了。
我哭得如此伤心,甚至惊动了老爷。
老爷以为小姐没了,火急火燎地奔来,他发现小姐安然无恙,又把我训斥了一顿。
小姐并不是平躺在床上,她的腰背变成金子的时候,是靠坐在床上,所以她现在也以靠坐的姿势靠在床头,我的悲伤和父亲的焦躁,都被她看在眼里。
她咧开嘴笑了起来,然后变成了一尊快乐的金像。
一切都结束了。我失去了我的小姐,但心中却没有空虚和遗憾。
老爷结清了我的佣金,为了感谢我为小姐的付出,他给我的报酬相当可观,似乎是将卖琴剩下的钱都给我了。他对我唯一的要求是,为保全小姐的名誉,不可告诉别人她染上诅咒的事。
我离开了老爷的家,不久便找到了新的主人。我对小姐的忠诚似乎成为了一段佳话,新的老爷听到我的上家,二话不说地雇佣了我,为他热爱绘画和雕塑的聋哑儿子负责手语的翻译。
我在新老爷家中的工作非常顺利。
然后有一天,我在少爷交好的收藏家家中见到了一尊熟悉的塑像。
那是一尊做工精美的少女金像,她保持着靠坐的姿势咧着嘴笑着。
收藏家说这尊金像是他在拍卖场拍下的,因为这块金块的重量非常可观,竞争相当激烈。
他看重的是金块的纯度和质地。其实他不喜欢金像过于直白的表情,也不喜欢金像过于僵硬的坐姿,这金像只有发丝和体态的做工有点意思。他希望少爷能将它塑造成更加美丽圣神的姿态,令它能够配得上它的名字——《缪斯的手指》。
作者:【十一招】松清显
关键词:香薰
评论:随意
*部分内容致敬道格拉斯·亚当斯《银河系漫游指南》及加西亚·马尔克斯《幽灵船的最后一次航行》
我迟早要对他们撒一个天大的谎,她对自己说,此时距离她第一次见到那架幽灵飞机已经过去了快十年,那架钢铁巨物没有一丝照明,也没有一丝可见的生命力,某个春天的夜里,它缓慢地从小镇上空掠过,压得那么低,几乎触手可及,没有一点声响,像一只深海的银色巨鲸,我们抬起头的时候只见到它灰暗的腹部和优美的流线,硕大、辽阔、一望无垠,比整座小镇都要大,比钟塔塔顶还要高,它硕大无朋的身躯折射了惨白的月光,为所有的屋顶蒙上一层陨石的灰烬,有种难以言喻的完满之美。
她那时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还不用被无保障的房屋拆迁之类的问题困扰,但她现在还记得,那种死亡般的空气还在身边,闻不到一点生活的气味。她低下头,巨大的飞机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她抬起头时,它就又出现了,她就这样和一个幻觉般的庞然大物玩着捉迷藏游戏,对方则像头迷路的野兽,左顾右盼,缓慢地拖着它冷漠的机翼,最后大概是引擎或者运气出了什么问题,它突然改变了航向,那大到恐怖的头部向地面上的城镇建筑群急冲而下,在撞上去的瞬间灰飞烟灭,没发出任何动静就永远地消失了。到了第二天,她在完好无损的家中醒来,看见屋外一片祥和,邻居跟她打招呼,人们热火朝天地去赶集,他们坐在路边向来来往往的人吆喝自己的商品,会唱林肯公园的机械鹦鹅,能用魔术无限吐出硬币的塞钱箱,会占卜的木偶,能够使人忘记辛酸往事的器械,帮助消磨时间的香薰,有多种水果风味(她顺路买了一盒,用于对抗“飞机的噩梦”),人群熙攘,再熟络的居民都能在街道上迷失方向。
她没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直到八年后T和F两双胞胎第一次出现在镇上的那天,前者自称搬来这里前在一家没什么生意的小店当服务员,后者则直截了当地说自己是个宅在家的自由职业者,和她差不多,他们在小镇边缘租了间出租屋住着,一路上都在斗嘴,但看上去关系也不差。正是这两个陌生人跑来告诉她,小孩,时代变啦,我们要把你的屋子拆了腾出地方造公路,连帮忙的都找好了,已经没多少时间了,劳烦你自己去找新地方住吧。相关计划已经在上帝那里公示三个月了,不知道只能怪你自己没去关心地方事务,现在去看看还来得及。她跑到上帝那去找人,上帝笑眯眯地把她带到地下室,门上挂着个牌子写着“公示办公室”,她从角落里拉出一个旧柜子,从柜子最底端翻出了那沓文件,这下无话可说了,她想。
她没感到有多大的怨气,不如说她什么都没有,这样随意的生活能被容忍到现在已经是一种幸运了。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她去关心。那天晚上她被家里的味道熏得头昏脑涨,跑出家门在街上游荡,试图找家还在营业的馆子,突然又见到了那架钢铁巨鸟,沉默而缓慢地挪动着,最终重复了灰飞烟灭的命运,她掐了自己一把,确定自己比任何时候都清醒,于是她跑回家里,快看啊,她把刚刚睡着迷迷糊糊的邻居家门拍得山响,快看外面天上那架阴森森的飞机,她一口气跑到小镇边缘,找到那两个今天刚和自己说过话的人,T和F正在打游戏,快停停,都什么时候了,她敲着门叫道,快看外面天上那架阴森森的飞机!
T一把扔下游戏机,抬起头看了眼窗外,打开门把正准备跑去找上帝的她拦了下来,你醒醒,你脑子没出问题吧,这天上除了月亮和星星以外啥都没有,他指着天上说,哪有什么遮天蔽日的大飞机。她这才发现不仅天上已经什么都没有,邻居也没有跟来,大概回去睡觉了。虽然你平时也跟我一样什么都不干,但与其看这种东西都不如去山上看那些五花八门的鸟飞来飞去,看成群的知了在竹林里瞎叫,起码看了心情还能好点,F打着哈欠说。然而,在她顽固的软磨硬泡下,T和F总算是答应了第二天陪她守夜,那时候F还不知道这将是他最后一次度过夜晚。第二天F过来找她的时候,她正在换香薰,把那个已经油尽灯枯的玻璃瓶扔掉换上新的。T不在,F说,他出去买菜了,等他回来;话音刚落F就整个儿消失了,就像被蒸发一般迅速又无影无踪,手里的纸杯啪嗒一声落在空无一人的床上,看得她目瞪口呆。她冲出门外,和提着东西的T撞了个满怀,救命啊,见鬼了,F突然蒸发了!
她的叫声吓得街上的孩子们一阵号哭,人们惊慌失措,乘凉的老人们想起了小时候听曾祖父母讲的那些神鬼故事,有几个胆大的人跑了出来,和T一起跑回她的屋子,看到了洒在床上的纸杯。但他们的反应比谁都快,立刻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这是她的屋子。可惜他们没有费心去看什么坠毁的空气大飞机,因为这时候它已经蒸发了,在街上的人们还在喧闹的时候就不知不觉地完成了坠毁过程,即使她费尽口舌告诉大家真有巨型飞机,也没有谁会认真相信她,连T都失去了对她的最后一点信任,准备第二天就去把她出现了幻觉的事告知上帝。
我迟早要对他们撒一个天大的谎,她这样对自己说。她没有慌乱,小心谨慎地准备着自己的计划。她知道小镇外面有什么,向东边走是一大片无边无际的平原,正好适合让飞机平稳降落。她把香薰带在身上,向太阳升起的方向走,直到离开小镇,见到了那片一望无际的原野。她把香薰倒在原野上,那些液体流淌着排列成了三角形状,一接触到草叶就开始自动燃烧。整个下午,她小心地看护着这片弥漫着过度香气的三角形。直到夕阳终于西下,小镇里华灯初上,夜色缓慢地爬上她的头顶,平原散发出烧焦的气味。没有什么烟,但她确信足够让飞机看到它了。
她站了起来,遥望着整座小镇,还有小镇边缘那一小片集装箱改造的房子,其中一个就是她的家,它平静地伫立在那里,放眼望去是淡青色的天空。它从各种意义上说都普普通通,唯一觉得它很重要的人就是她,唯一觉得重要的原因是她正好住在屋子里。每天早晨她睡到自然醒——通常是太阳刚刚爬到头顶的时候。有时候她会洗个澡,整个屋子在温热的水蒸气中蒸腾,但大多数时间她就坐在那儿。她没有什么非做不可的事,她不喜欢自己的生命被生活所占据,这些东西不会突然减少也不是突然变多,但堡垒总要塌,风会吹垮它,有人会来拆了它,现在为了更重要的东西,她也不得不暂时和它说再见了。
她知道在不远处的东南方向,那股气息正向她背后的小镇压来,夜色那么沉重,那架和太阳同罪的巨大飞机正从远处的空中出现,它太大了,比世上最可怖的鲸鱼还要大,比最遥远的极地还要寒冷,一丝气味都没有,可能这就是死亡的空气。幽灵般的火舌在她身边噼里啪啦地响着,在夜色里很亮,她看见了那东西身上光滑而凌厉的钢铁,一整列舷窗里都不见一丝光亮,它将周身一个死寂的空间带进了这个世界,漂浮着许多荒诞不经的希望。飞机忽然停顿了一刻,略微转变了方向,她屏住呼吸——一定是它看见了。它径直朝她的方向来了,越来越近了,在一瞬间,火舌高高跃起,照亮了她的整个视野,那架飞机消失了,惶恐侵袭了她,不会吧,不会又是一场梦吧?下一秒,飞机再次出现在了她眼前,那么近,小镇的灯火终于照亮了它,它复活了,重新得到了生命,暖橘色的灯光从舷窗里亮了起来,引擎发出欢心雀跃的喘息,舱室里传来机务人员礼貌的招呼声、送餐车滚轮的碰撞声、乘客衣物的摩擦声、还有她跃动的心跳声。
来吧,她想,她转身向小镇里奔去,免得几分钟后被降落的庞然大物碾成肉泥,快了,她脑海里闪过无数人的脸,模糊的母亲的脸、儿时玩伴的脸、邻居的脸、双胞胎的脸、上帝的脸、她认识的所有人交织在一起的脸;马上就来了。她身后的半空中是缓缓向地面压来的金属巨兽,带着它那伸展的钢铁机翼,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跑进镇里。一声响彻云霄的怒吼,它鸣笛了,就在这最后一刻,她突然恐惧了,她忽然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她终于恐惧了,但一想到这一切都已经于事无补,这种恐惧又带上了可耻的甜蜜。几乎所有的人都跑出了屋外,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他们情愿自我欺骗也不愿相信这是她带来的,公路的计划在不言自明的气氛中化为了一纸空谈,飞机第二次鸣笛的时候,整个小镇都被它周身的银白光芒照得透亮。顷刻之间,火全灭了,它切开了原野上的地面,天光明亮,她站在那儿,看见所有人都大张着嘴,惊愕地看着这架超凡脱俗的巨大飞机,它是完美的造物,反射的银白色光芒如梦似幻,它有五十个小镇那么大,尾翼有三十五个钟楼那么高,弥漫着香薰那咄咄逼人的植物气味。在永恒的时间里它什么都不是,只是她希望的一点回响。
作者:喵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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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流通过加热丝,电能转变成了热能。冰冷的液体开始变得温暖,水分子活跃了起来。起先是壶底不断冒出、膨胀的一个一个气泡,然后是轻微的咕嘟,气泡与银灰色的金属内壁依依不舍的分开,被热闹起来的水推向表层。
热气聚集了起来,争先恐后的从那个狭缝冲了出去,尖锐的声音打破了寂静,在这间简陋的地下室里回荡。
“茶?”杜勒抬了抬眼皮,丢出一个选项。
塞满了地下室半壁江山的小混混们面面相觑,最后还是领头的那个骂骂咧咧的回道:“茶你老母,你小子到底交不交出来?”
“没有的东西,又让我怎么拿出来。”杜勒笑了笑,把手里滚热的开水倒入旁边的茶缸,早已泡了几轮的深褐色茶叶在沸腾的液体浇注下旋转飞舞,散发出细胞里最后一点香气。
“看样子你小子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了。”为首的家伙一甩手,一根长长的金属棍出现在手里,尖端还有一个鸭蛋大小的带刺金属锤,棍子在他挥舞的时候发出短促的啸叫,听上去打人很疼。
“大哥……这里没有电,为什么他能用电水壶烧水?”旁边一个略微佝偻的家伙在老大出手前,小声的嘀咕了一句。虽然声音并不高,但在这狭小又有回音的地下室,倒是清清楚楚的传到了每个人的耳朵里。
众人心中一激灵,他们刚才进来的时候就已经切断了整栋楼的电源,而更确切的证据是,他们都看到了热水壶的电线位置是空的,并没有电线插在上面,四周也看不到任何无线充电的装置。
“哼,难怪敢拿架子,也不过是区区一个发电者。”老大冷笑了一声,手中的金属棍点了点,顿时从把收到顶端窜过了几条细细得了蓝色电弧。
“在八区,十个超能者,有九个会发电,你这么点雕虫小技,又能吓唬谁。”
“派你来的人,难道没有告诉你,要找的是什么?”杜勒端起茶缸,吹了吹上面漂浮的茶叶沫子,大大的喝了一口,他总是觉得渴,但是在污染日益严重的今天,可以直接饮用的水已经越来越少了,最最便捷的让它安全可饮用的方法就是煮沸,所以他不管走到哪里都带着这个热水壶。
“少废话,只要把你抓回去,我的任务就完成了。”小头领突然发动了袭击,他抬起带点的短棍像用剑一样劈向目标,蓝色的电弧在这一刻凝聚了起来,变成了肉眼可见的刀刃,此时此刻那已经不再是一根金属棍,而是一把电弧剑。别说血肉之躯,就算是金属铠甲也可以轻松的切开。
而他的手下也没有闲着,而是熟练的散了开来,手里张开了带着钩子的网,那网用不知名的金属编织而成,在电光的照耀下,闪着寒光。
“下次接任务前,最好还是问清楚,这年头大家都是讨生活的,把命搭上了就不值得了。”杜勒抬手把茶缸中的水泼了出去,众人只觉得眼前突然起了一片白雾,然后脸上先是凉飕飕转瞬就火辣辣的刺痛了起来。
他们哀嚎着丢掉了手里的东西,忍不住捂住自己的脸庞,热气从刚刚被烫伤的皮肤上辐射出来,刺痛了他们的手,所有人仿佛被困在蒸汽锅炉之中,热量不断的从裸露的皮肤传达到身体的深处,他们慌不择路的往后逃去,幸运的家伙撞开了他们刚才堵住的大门,哭叫着跑到了走廊上。
其他人摸索着,跌跌撞撞的,一边骂娘一边往外挤,热闹了一阵之后居然全部都逃走了。
“你为什么不逃?”杜勒有点意外,那个被泼了最多气化茶叶水的头领居然还能站着,一团雾气包裹着他整个上半身,刚才还散发着电弧的金属棍也仿佛凝固了一样停在半空中。
“哼,你当我是那群无名小卒?一点点分子术还吓唬不了我。”头领故作冷静的开口,但他也没敢做任何其他动作。一层微薄的电网包裹着他的身体,帮他抵御着数百度高温的水蒸气。热量被空气隔绝,没有到不能忍受的地步,但他的全身也已经湿透,皮肤被蒸的通红。
“你确实有点点本事,这样吧,如果你告诉我谁让你来抓我的,我就放你走。”杜勒提着热水壶,慢悠悠的绕着头领转了起来,他的壶里还有大半下热水,如果给蒸汽加一点码,不知道这位仁兄的屏障还能不能抵抗得住。
“你想得美,嘴巴不牢的人,在我们这里怎么活得下去,你以为我不能和你拼死一搏吗?我还有……”
他没能继续说下去,因为一只薄如蝉翼的冰刃已经从背后贯穿了他的胸膛,电离子屏障可以隔绝水汽,但对物理性的直接攻击就没什么用了。
“真遗憾,既然你不能说,那就没有必要留了。”杜勒摆了摆热水壶,把从壶口射出的冰箭掰断。
“既然知道我是用的分子术,为什么还会天真的认为我只能加热呢?”他把壶里的水倒了,然后装进了防水袋里,重新背到了身上。一边摇头一边叹息着离开了这个不安全的歇脚点。
作者:【十一招】穆珛
关键词:抽屉
评论:随意
*感觉比论文还难写的每一秒.jpg没头没尾转折生硬行文干涩主题不明我先干为敬!
*灵感部分来源游戏头七……虽然感觉辱头七了
妈妈总说,抽屉里有鬼。
她说的是她房间里的那个抽屉。爸爸妈妈卧室墙角处,侧边贴着窗户的书桌,左右各有一个大抽屉。左边那个的钥匙早就不知丢到了哪里去,拉开时总是嘎吱嘎吱地响。而右边的抽屉常年上着锁,钥匙被妈妈贴身携带。我当然是不被允许去碰那个抽屉的,妈妈也不会在我在房间时打开那个抽屉。有时候我溜进卧室找她,她就会匆匆忙忙地把抽屉锁上,然后直勾勾地盯着我笑。
“小宝,抽屉里有鬼。”妈妈的声音很温柔,“你可别碰,知道吗?”
抽屉里怎么会有鬼呢?
电视里有时候会放恐怖片,对门的二胖爱看的杂志上也会写鬼故事。冷清清的家里,鬼会在天花板上,会在房门后头,会躲在衣柜只从缝里露出半只眼,可哪会在抽屉里?抽屉那么小,又塞满了东西,就算是鬼也嫌挤呀。
二胖说,妈妈就是想吓吓我,让我不敢去乱碰抽屉里的东西。“你妈妈肯定把糖都藏那抽屉里了。”他咬着巧克力嘻嘻笑,“你趁你妈妈不在偷偷去看看呗!”
“我才不要像你那样,偷家里钱买零食然后被爸爸妈妈打。”我对他做鬼脸。上周我可还听见他在家里嚎,那声音隔了两道门都清清楚楚的,二胖也好几天没出门来玩。只是后来我再见到二胖提起这事,他脸都不红一下,跟说其他人的事似的,这就是书上说的死猪不怕开水烫吧?
“有这事?哦,我那是为了送的卡片……哎,现在看已经没意思了。”果然,这次二胖也全不当一回事的样子。他三两口把巧克力吃完,然后拍了拍衣服上掉的碎屑,忽然眼睛一转,说:“说不定,那抽屉里有你姐姐的照片呢?”
我愣住了。我和二胖以前偷听过我们妈妈聊天,原来在我之前爸爸妈妈还有一个孩子,比我大了十来岁。姐姐漂亮又能干,还喜欢画画,想以后当个大画家!爸爸妈妈虽然不乐意,但拗不过姐姐坚持,最后还是答应了她,还在暑假给她报了画画班。只是在去上课的第一天,爸爸妈妈都有事就让姐姐自己坐公交去。在去公交站的路上,姐姐急着赶车就闯了红灯,然后……
然后妈妈就没再说话,只是捂着脸哭,说要是没同意姐姐去学画画就好了。二胖妈妈便安慰妈妈,说虽然大女儿不听话,但我是个乖孩子,以后一定会有出息的。
爸爸工作忙,一周都不一定能回一次家。妈妈辞了工作,专心在家里照顾我。她总跟我说要听话,爸爸妈妈年纪大了很费劲才有了我,就指望着我能好好学习,以后考个公务员给爸爸妈妈养老呢。我也一直是个乖孩子,二胖每次找我玩游戏我都不跟着去。既然妈妈说了不要碰抽屉,我当然也一直绕着那抽屉走。
可是,家里从没有姐姐生活的痕迹,我也没见过姐姐的照片。姐姐只存在于那次妈妈与二胖妈妈的对话中,如果不是二胖也听到了那些话,我都要以为是我做了场梦了。如果说家里真有什么地方藏着姐姐的照片,那也只可能是那个抽屉了。
“你姐姐死了嘛,死人就会变成鬼,这不就对了?”二胖还是笑嘻嘻的,我却不知为何打了个冷颤。“你就是想骗我被爸爸妈妈骂!”我不想再和他说这个,赶紧装作生气的样子跑走了。
回到家里,妈妈正在洗澡,卫生间传来哗啦啦的水声。妈妈的外套扔在沙发上,钥匙串就在外套兜里,方形的钥匙扣垂了出来,明明是黑色的,却好像在发光。
……虽然有可能被骂一顿,但我上次小考考了第二名,抵消一下应该还能算个乖孩子吧?
我咽了口口水,把钥匙串攥在手心里,推开了爸爸妈妈卧室的房门。抽屉的钥匙是第一把,黄铜色的。插进钥匙孔里时的声音老大,吓得我看了好几眼妈妈是不是还在卫生间里。左拧一下,右拧两下,咔嗒一声,抽屉开了。
和我想的不太一样,抽屉里别的都没有,只有一个又一个小小的布娃娃。娃娃只有我半个手掌那么大,好像没填什么棉花,一个个都瘪瘪的,小黑珠子充当的眼睛盯着天花板。我数了数,抽屉里有十几个布娃娃,全都长得一个样。
妈妈都这么大了,也会喜欢玩娃娃吗?还藏得这么严实,总不能这就是她说的鬼吧,妈妈也太爱吓唬人了。说起来,我总觉得这些娃娃都有些像我,难道是妈妈照着我做的?妈妈真爱我!这时候,我已经把姐姐的照片抛到了脑后,心里只有对娃娃的好奇。
娃娃的背后还贴了纸条。我拿起一个看了看。像是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条上,红色的笔写下了爸爸的字迹:x年x月x日,偷家里的钱买玩具,第五个。难道爸爸也一起做了这些娃娃?
不过,我对这个日期有印象。那是我以前不懂事的时候,见班上同学炫耀新买的玩具小车羡慕得不行。只是爸爸妈妈不愿意给我买,我就偷了爸爸的钱包……哎,那个时候我真是太坏了。结果在这一天被发现了,爸爸发了好大的火,后来我就不爱玩那些幼稚的玩具了。
我又拿起一个娃娃,这次的背后是妈妈的笔迹:x年x月x日,成绩太差还顶嘴,第七个。啊……虽然对这日子没什么印象了,不过我以前成绩是不太好,在班上老考倒数,妈妈为我操碎了心。后来我学习更努力了,成绩也慢慢提上来了。这么一说,这一抽屉的娃娃不会都代表我以前调皮捣蛋的事吧?但我已经都改了,爸爸妈妈怎么还记着这些……
我觉得脸有点发热,又羞又恼,把手里的娃娃丢回去不想再看了。不过这时候,我又瞟到在层层叠叠的娃娃的最底下有个白色的纸片。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把纸片抽了出来,是一张照片,上面一个女孩被年轻了许多的爸爸妈妈搂在中间,正对着镜头微笑。
我总算想起来我最开始来翻抽屉的目的了——是姐姐的照片!我新奇地打量着这女孩的五官,又抬头比照着墙壁上镜子中映照出的我自己。姐姐的眉毛和我不太像,但眼睛有点像,又黑又亮的。姐姐的嘴巴也像我……我举起照片,发现照片的背后也写了字。一串手机号码后是爸爸妈妈的批注:辜负了我们的爱。养失败了。新的要更好,要听话,要……
要没有缺点,要是完美的,要是爸爸妈妈最乖最聪明的孩子。明明从没有看过这段话,我却像是听到了爸爸妈妈的声音。爸爸的声音很低沉,妈妈的声音很温柔,满怀希望的,轻轻的,近在耳边的。
“小宝?”妈妈在我的身后轻声问,“妈妈不是让你别碰那个抽屉吗?为什么不听话?”
天黑了。我听到妈妈给爸爸打电话,声音很温柔,像每一次叮嘱我一样:“这个也不听话……偷偷翻抽屉……你再去要一个新的……”
我听到布料撕裂的声音,身体也像是被跟着撕开一样轻飘飘地分开,只是没有疼痛。我看到姐姐,看到自己。偷偷买玩具的我,成绩不好的我,见人不会打招呼的我,学不会奥数的我,挑食的我,不完美的我。好多好多我呀,爸爸妈妈。
母亲常说,抽屉里有鬼。
抽屉里怎么会有鬼呢?
vol.231【水底】如常
作者:【十一招】星云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本篇又名:《一切如往常一样》,讲述的是司九陆柒的故事,但是并不全然如此,建议配合前篇《【午睡】仲夏雨》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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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柳正在处理一场车祸,暴雨、远光、超速,诸多要素的叠加让车辆如同绝望的冰壶相碰,留下一地碎片。现在时间凌晨3:04,也许是惨烈的场景刺激了肾上腺素,他没多少困意,面对被雨冲淡的血迹也不如往常般平静。
快要结束了,但救护车的蓝灯好像还映在他的眼中久久不去。
司柳努力想要摆脱这种凝滞的眩晕感,但是直到下班了,他也没有彻底回过神来。
救护车蓝色的灯一直在闪,他的灵魂好像还站在原地,看着倾盆的雨流淌在地上沾染血红。
以至于站到家门前,司柳才有一种自己还活着——或者说从水底的窒息中生还,的感觉。
屋里隐隐有着说话的声音,在打开门之后那声音都更明显了。
陆医生的语调永远那么不急不缓的,“今天是我们确定关系3周年纪念日。”
他的双胞胎弟弟,司九,回答得还是那么冷淡,“嗯,我知道了。”但是熟悉的人却能感知到,他上扬的声音里面藏着多少愉悦。
“什么叫知道了,我问你准备了什么哪?”陆柒伸手揉了把他的头发。
“一点都没准备……嗯,对的。”司九的目光瞟向一侧,尽管他已经忍不住笑意,却还是掩耳盗铃似的遮住了脸。
“都没准备?”
“嗯,所以别一直怼着我拍了。”
“哈哈,你是笑了吗?让我看看。”
“没有……你别靠过来了!别啊——眼镜,眼镜小心你的眼镜……”
一阵摇晃之后,两个人都跌出了视频画面,电视屏幕上面只留下了客厅亮着灯时的模样。暖色的光芒变幻着照在司九的脸上,几乎掩盖了他浓重的黑眼圈。昏暗的光线下,司柳看见了一棵还没有来得及倒下的枯木,还立着,但是已经死去。
但是他只能无视这种错觉,皱着眉看着他面前塞满的烟灰缸,打开灯。室内亮起来,驱散了那股死气沉沉的氛围,但那也只是让司九稍微眯起了眼,而非多看一眼司柳。
“今天又抽了多少。”司柳几乎要被烟雾呛的说不出话来。
司九按掉嘴里快要抽完的烟,起身把窗户打开,但是雨丝立刻随着狂风挤进来,冰冷的触感逼得他不得不狼狈地合上窗。
司柳咳了两声,疲惫地招手,“别管那个了,你还是去睡吧。”
司九没有回答,他继续坐回沙发上,电视还在播放着光盘刻录的每一寸画面,那里面的陆柒和司九打闹了一会,就把相机换了个位置,开始慢慢地讲述第三年中他们的经历和情感变化,比如大家一起去了青海旅游,司九以为自己能行,结果被高原反应整的差点走不动路——这一段是陆柒在说。接下来都是司九在零零碎碎地讲,陆柒只是微笑着,时不时帮忙一起回忆。遇到两个人都记不清了,就大喊一声司柳/哥哥帮忙。
于是司柳的声音也进入了视频中,但是他的话总是拔出萝卜带出泥一样讲不完,两人不得不阻止哥哥过于发散的联想,把主题拉回来。
但这一切只是让司柳呼吸困难。
他几乎是靠意志,才把眼前茶几上那个盒子移开。他知道那里面是什么,一副眼镜、一件白大褂、一个奖章——以及一张死亡证明。
暴雨还在下,就在几天前的这么一场暴雨的凌晨。有个一心只想救人的医生被突然洪流卷进了水底,暗流汹涌,他徒劳地挣扎,却再也没有浮出水面。司柳又想起来了那场车祸,被撞的一方车里坐着三口之家,后座的妈妈一边用身体为孩子支起屏障,一边抓着失去意识的丈夫的手。
她说,“你不要死——”
可是陆柒就在司九和自己看不见的地方被水流卷走了。因为多人目击了这次落水,他甚至得不到一张失踪证明。
死亡证明送上门的时候,司柳正好不在。于是他也无从得知司九是怎么一人处理这巨大的冲击。他只知道他回来后,司九表现的好像一切正常。
可是半夜司柳怎么也睡不安稳,梦中的光怪陆离压在他身上。终于他一身冷汗地惊醒,看见司九正在外面看那个视频,静音的——然后,司柳终于看见了死亡证明。
司柳是在他们交往三个月时知道这件事的。除了开始的三个月,他几乎完全见证了这3年又11个月的漫长陪伴。他也知道每个周年纪念日他们都会录制这么一个视频,比年终总结还慎重记录下每一刻的时光。陆柒经常打趣到,在他们俩的葬礼上,这个录像合集会一直播放到宾客从感动万分变成这两个家伙怎么还没完啊最后哈欠连天。
司九回答说,那自己要变成鬼魂,谁不认真看就往谁脖子背后吹冷风。
陆柒啧啧称奇道这多损人啊亏你还是警察。
哈哈,我又在东想西想什么呢?司柳终止了回忆。总结已经快到了尾声,视频里的司九早就紧紧抱着陆柒不肯抬头了。
“别害羞嘛。笑一下,别躲啦。”陆柒的声音又响起,司柳确信那一刻司九的眼中闪过了一点亮光。但是视频就这么结束了,是那时候的司九捞过相机关闭了录制。
现在的司九也准备按下停止播放,但是屏幕闪了一下,跳回了开头。
“今天是我们确定关系三周年纪念日。”
视频关掉了,黑色的屏幕映着司九的脸,他拿出DVD小心地放回盒子里,跪坐在地上不知道想些什么。
司柳坐到他边上,身上还带着暴雨的湿冷。
可是该说什么?陆柒是他弟弟的爱人,也是他重要的家人,就连司柳自己都不愿相信他的死亡。
他有什么可以劝解的呢——如果不是陆柒,司九甚至不会与司柳和好。
也许是看出来他的为难,司九率先打破了寂静。
“你不用劝我。”司九低头看着装DVD的小盒子,“我知道我在干什么。”
司柳眼前又闪过蓝色的灯光和暴雨,眩晕和窒息感如潮涌来,“可是……”
“别当回事,我只是需要一点时间。”司九打断他,“你别说了,我现在什么都听不清,也没去这个精力去想了。”
你要说司九是个什么人,他开弓没有回头箭,是一个很难建立感情,断开却轻而易举的人。比起恍惚时还会想着陆柒什么时候回家的司柳,司九的生活好像一切如常,就像是早早就接受了陆柒的死讯,又像是生命中从未出现过这么一个人。
他唯一的不同就是在半夜一遍又一遍地,观看他和陆柒留下的那些DVD。
于是司柳明白,他怎么可能不在意那个几乎改变他一生的人。
“其实你可以……不用压抑着情绪的。”司柳斟酌着用词,“我只是担心你可能,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种情况是不对的。”
这根本不是平静啊!是被击碎了心灵支柱之后应激的自我封闭,司柳不敢想象这一切被压抑到极致之后的样子,他已经不想再看见电扇上的吊绳和另一个绝望之人了。
司九下意识地又想拿出烟,但烟盒已经空了,他随手捏扁了丢进垃圾桶,“没有,我明白你害怕什么。我真的不难过,真的。我只是……没有心情难过。”
他停下来,苦笑一声,“现在你又要感觉我在发疯了,但是我真的没有。司柳,谢谢你,我不好,不过会没事的。”
一切只是需要时间,时间可以让他反复去咀嚼感情直到疼痛的血肉伤痕变成寡淡无味该被吐掉的口香糖。就像那些他有过的浅薄联系一样,只是和陆柒的,他会需要更久,仅此而已。
而今天本该是陆柒结束援助回来的日子,一周后他们约定了去动物园看新出生的小熊猫,一个月后是他们本来的四周年纪念日,还有两个月,三个月,半年乃至无穷无尽的他们曾经一起畅想的或准备中或不切实际的未来——司九只需要独自面对而已。
夜里司柳躺在床上。急救的蓝灯和鸣笛还在脑中萦绕,他想不到陆柒在水底的时候是什么个情况,只觉得自己也像在水底般难以呼吸。
三年前,他几乎快要放弃和司九修复关系了,亏欠感快要被拒绝磨灭,可是他又如此不甘,不愿意相信弟弟就这么冷静地选择断开这一切。但陆医生也许真的有什么魔法,能让这个从不给别人第二次机会的孤僻孩子破例。他好像用着一种温和又无形的温度,悄无声息地融化了司九一直以来与现实世界的隔阂。
虽然陆柒比他们俩大了一岁,他还是一直坚持着辈分,称呼司柳为哥哥,明明司九都堂而皇之地直呼其名。司柳又突兀地想到,可是这么一个好人,一个心软且爱一切人,尤其偏爱司九的奇迹,已经没入无光的水底,从他俩的未来中消失了。
他还能听见微弱但不绝于耳的救护车笛声,并且在这耳鸣之中昏昏沉沉地陷入不安的睡眠。
第二天两人都不是早班,司九和他差不多时候睡的,此刻却已经买好早饭放到桌上了。司柳被他叫醒,梦游似的飘到餐桌上,机械地塞着油条。
他眯着眼睛看了一心两用,一边舀着豆花一边还不断打字的司九一眼,“这么早是谁找你,有案件?”
司九摇头,把手机放到了一遍,“没人找我,是我在发短信。”
“什么急事吗?”
“没有急事。我和陆柒发。”
司柳哦了一声,下一秒就剧烈咳嗽起来,司九嫌弃似的把早饭往自己的方向挪了一把。
“谁?”他有点不敢想。
“陆柒。”司九回答,他的黑眼圈还是很重,里面没什么情绪,显得如常般平静,“我没疯,我知道他死了,死人又没有鬼魂。”
这下司柳真的噎着了,嗓子眼被无数想说的话堵着,什么都咽不下去。
“我只是在给他发短信。”司九解释道,“我不想找别人聊这些,也不是什么需要去墓碑前解释的大事。只是我想说给他听,短信而已。而且我会把电话卡转到我自己名下的,这样它就不会被注销了。我不会再熬夜了——不想在解释为什么晚睡的时候想那些狗屁不通的理由。”
司柳无奈地发现,比起自己忧虑的一切,也许只是给死者发短信,反倒安全的多。
可惜一想到在浅薄的世俗眼里,自己看起来甚至比司九还深情,司柳就只想不合时宜地苦笑。
他的弟弟没有,也懒得去揣测哥哥复杂的内心。司九只是又打开手机,继续一手吃饭一手打字的高难度动作。
就如每个平常的早餐时间,一模一样。
——end——
司九殉职时间在一年半后,在此期间他没有一天停过短信。后来他和陆柒合葬在一起,可惜两人都是衣冠冢。
作者:八千鸟
自己玩的亲友企划同人,看不懂很正常,不要强求
睁眼。
“黎安?喂,醒醒,你怎么又睡着了啊。”研墨把手里的文章往桌上一盖,看着桌对面的人睡眼惺忪地伸展身体,皱了皱眉头。
“你最近是不是累过头了?”
“是研小墨你读的太无聊了而已。”刚睡醒的青年打了个哈欠,又恢复了往常那副笑嘻嘻的欠揍表情。“总之,还是谢谢研老师的安眠曲,睡了个好觉。”
“家里的事有这么忙的吗?”研墨不太好意思地移咬了咬下唇,“本来应该是我该干的活,现在都推给你了……”他认认真真地思索起来,“要不我还是分一部分吧?有些事我能一起做的,比如我可以一边——”
“不用。我走啦。”
模糊的人影抓起一旁的外套甩上肩,潇洒地迈开步伐,向着门外漆黑一片的深渊。
“等一下——”
睁眼。
不,不要走。
仿佛全身的血液,都流失殆尽。
沈黎安伏了一会儿,好缓解胸口如同溺水一般的窒息感。鼻腔又腥又咸,像灌过海水。口渴让他胡乱抓起桌上的瓶子,入口前空气中掠过的却是高度酒精的辛辣气味。
但头却没那么痛了。车轮驶过轨道接口的隆隆声从大脑的嗡鸣声中渐渐剥离出来,重新变成窗外有节奏地向后退行的路杆的一部分。
他起身,抚平了衬衫上的褶皱,把沾着血指纹的账单丢进了烟灰缸里,看着它燃烧成灰烬,然后抓过外套,跨过地板上盯着他昨晚下榻的椅子的那张脸,拉开了隔门。
临近到站的早晨,过道上热闹非凡。他穿行过正沉浸在旅行的兴奋中叽叽喳喳个不停的姑娘家眷,一如既往变成了她们压低声音的嬉笑调侃的话题。
“那是谁带来的呀?”
“你不要命了,那是研家的养子。”
“现在研家上上下下的事务都是他在管了。”
“他从商?这张脸这样浪费也太可惜了。”
“也不一定啊,反正我就挺愿意拿钱砸他!”
又是一阵嬉笑。
“但是研家那个不是被……”
“是亲生的那个逆子,据说之前和那种新党的匪人勾结在一起。”
“唉呀。”其中一人难掩得意,“我爸说,这种人就该教训教训。”
“你爸他?!”
“嚷什么,我爸哪会亲自动手。从商的哪个看他顺眼?一人踹一脚他也活不了!”
“那这小哥可真是坐收渔翁之利了,明明是个养子,这下彻底没了后顾之忧…”
这些声音不痛不痒地飘进他的耳朵里。这些小姐们本来就也没多避讳,顶多不在他面前说以表尊重罢了。
熟悉的站台逐渐出现在窗外。他靠在车门边,趁着五分钟后那女孩子撕心裂肺的尖叫所引起的骚乱下了车。
睁眼。他回过头,眼前重新出现上一次梦境里的脸。
“等一下,我还有事要说。”
“我要去一趟上海。”研墨轻轻松松地说。
“要不要我陪你去?”一种莫名的黏腻不适涂抹起这个空间,他想直接否决,话出口却走着固定的程序。
“不用,你有其他事吧。”
“到底有什么必要去?”
“我相信这样的世界也是会回到正轨的。秩序,友善,人们会记起自己的美德。”
听不懂。没有一个词在他的世界里合理地存在着。即使如此,他还是努力按照对这些东西的想象,露出了称得上温柔的神色,至少在研墨的世界里,不会太过于格格不入。
泥牛入海。
睁眼。
穿着白大褂的朋友在他身边忙碌,“你这个年纪搞成这个样子,消停点吧我的天爷。”
“对于刀,有的人的手,灵活在餐桌之上;有的人的手,擅长处理病痛;”他恍惚地说,麻药似乎已经开始发挥作用,“就像你的一样。而我的手,从触碰着它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是为杀戮而生。”
“我想知道一个答案,可我还没明白我到底想问什么,能回答的人就已经不在了。”
“我知道我永远得不到回答,但唯有在刀尖品尝着血腥的时候,我才能稍稍听到他的呼吸……感受着我的心脏还在真实地跳动,感受着我还并非一文不值。”
医生停下了,有些奇怪地看着他。
“啊,说的太严肃,吓到你了吧。是我一个家人啦。”
“这样。”那人松了口气,“但最重要的还是珍惜当下啊。”
我从来没有在失去前不珍惜过。
“你知道我以前曾经逃难过。”他勉强睁着眼睛,“我见过很多死在路上的人。我又疑惑又不安,在这样随随便便不讲道理就能抹杀掉一个人的存在的世界里,还有什么是公平,又有什么是正义的呢。”
迷糊间,那张倒在地上的脸,那个凌晨又在他脑内浮现。
“我活着又能怎样!死又于我如何!留给我的只有,只有,痛苦,虚无,生不如死,这种纠缠不清的东西,可是,”可是,“即使我死了!他就能完好如初了吗!!!”
“你告诉我,”“我活着、死了,都,都,没有意义了啊……”
“就是因为我珍惜过,很努力地珍惜过,很认真地珍惜过……我难以忘怀……”
不要陷落,不可陷落……如果自我结束,就什么都不会再有…
每每如此,他餍足地咀嚼舔舐自己心爱的痛苦。
为什么像两片飞旋的落叶一样,擦肩而过,刹那间就飞远了?
睁眼。
曙光落下来,带着那点苍白无力的慈悲。吐出的白汽弥漫在他脸上,升腾,扩散,然后交融在寒冷的空气中,前仆后继。
我还活着……
……研墨,我没有骗你。
作者:米琪雅
标题: Saoirse’s Eter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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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雪花落到她额头上的时候,她刚刚睁开眼睛。
这个时间外面本不应该这样亮。她迷糊地翻了个身,脑中还在无意识地回放着昨天看过的书籍的残片,抬头看到的是忘记关好的窗户,以及跃入眼帘的满目银白。
她在熹微的晨光里站了很久,久到衣领都要被落入的雪花濡湿。
她知道再过一会儿王国的号角即将吹响,这个国家一天的起息将开始流转运行。她知道国王和王后此时已经收拾整齐。国王礼服肩膀上的金色流苏和袖口的红色缎带都打理得清爽整齐,宫廷的仆人会用一整晚的时间熨烫好所有的折痕和边线,确保他出现在台上的时候一丝不乱;王后的玫瑰金色的礼服长裙上,所有的珍珠又被加固了一遍,薄如蝉翼的纱罩裙会被人小心地披在王后的身上,她的服饰的用色将和国王的权杖相应和,两人的一同出现将会让整个王国都陷入喜悦之中。
她听到大门被一层一层推开的声音,虽然所有的门轴早就上好了油,避免发出刺耳的响动,大门的重量仍然使得轰然的威严不自觉地传遍了城堡。她感觉到了仪仗队从城堡两侧的厚石道路走过的气势,她的天花板都被震得开始簌簌地掉灰,这让她鼻子发痒,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周遭喧嚣的声音渐起,然而即使如此,她还是能分辨出极为细微的,一位少女在城堡里奔跑的响动,像是从风暴中分辨一滴水滴让湖面泛起涟漪的声音。
在奔跑,在兴奋地停驻,在不耐烦地等候着什么,然后又开始奔跑,急匆匆地停下脚步,莫非是遇到了教导她仪态的女官?故作淑女地走了一条走廊,然后是什么呢?该去收拾一下,准备出现在世人的面前?
她不禁思考,这到底是臆想呢,还是真的有听到这一切呢。
“西尔莎公主。”门外传来了彬彬有礼的呼唤。她回过头,能看到罩着银色餐盖的餐盘已经送了进来,她信手拢了一下头发,欣欣然掀开了盖子。
惯例切掉烤的有点焦的吐司边缘,在煎蛋上撒下一点胡椒粉,她有些惊奇地发现今天送来的早餐多加了一杯红酒。
她的手指摩挲起杯沿,看杯内的酒液变换的波纹,看红色的液体上,慢慢浮现出西尔莎公主的面容。
西尔莎公主十五岁了。在这个国家,这意味着责任,庆祝,以及成年。
红酒在她的指尖极迅速地凝结成殷红的冰块,水晶杯同时发出轻微的脆响,杯面上出现一长条裂痕。
她对着裂开的红酒杯微微笑了起来。
在她的笑声中,冰雪从桌角开始凝集,沿着棱角爬上了洁白的餐布,骨瓷的餐具也毫不留情地被冰禁锢,来势汹汹的冰花在整张餐桌上盛开,继续恣肆地蔓延到整个房间,却在靠近铁牢的瞬间中断。
在这个精美的房间之外,狰狞的黑铁栅栏将出口完全围住,只在吃饭的时候会从另一处特制的窗口推进食物。
西尔莎在准备经历她的成人礼。礼炮的声音已经响起来了,国王王后唯一的女儿今年成年了。她可以想到公主兴奋的样子,快乐地接受着万民的崇拜和祝福,她可以想象在国王和王后的注视下,公主被邀请去跳第一支舞,她可以想象公主期待成年这一天有多久,在昨晚不眠不休地换了一套又一套礼服。
西尔莎公主在牢笼中,一个人,和一杯代表她成年的红酒。
祝西尔莎生日快乐。她躺回到床上,用冰雪在空气中画了一道华丽的祝语,随后眼睁睁地盯着它化为雪样的齑粉,簌簌掉落到自己身上。
二、
王后和她记忆里的样子改变了很多,或许是因为她已经很多年没有见到过王后的脸。
华丽的灰鼠皮织成的厚重斗篷,兜帽让王后的大部分脸都隐在蓬松的皮毛中。王后沉默了非常漫长的时间,终于开口讲话。
西尔莎公主现在过得很好。她虽然有些不喜欢宫廷里安排的课程,但是仍然很努力,在各个方面都优秀得一如既往,非常让人骄傲,她学习了烘焙糕点,弄得整个城堡弥漫了一周的香气,还试着学了竖琴,可惜不小心弄伤了手指,她越来越懂事,像是开始意识到自己将成为王国的继承人,必须要对臣民们负起责任。
她趴在书案上懒洋洋地看书,手指玩弄着散落的鬈发,王后的话飘进她耳朵里,又不冷不热地飘出去。她甚至觉得有些好笑,难道王后不认为对自己讲述西尔莎光辉灿烂的人生,是一种加倍的残忍么。
她没有特意走到牢门前,恭敬地躬身迎接王后大驾光临,虽然她脑内演练过这样的场景。
无视王后,或者十分恭敬地对待王后,她不知道哪一种更能让王后感到羞惭。
她在牢狱中度过的最初,曾经期盼过王后和国王的来临,然而时间慢慢过去,他们未曾来过。于是就像被关在瓶中的魔鬼歇斯底里的誓言一般,当她渴盼的这一刻到来,她却根本无法向对方流露出稍许的关心。唯一能清楚表达的,只有无声的冷漠和拒绝。尽管她自己也自嘲般地无法证实,对方是否真的会为她这粗劣的表现而受到伤害。
一直到王后开始剧烈地咳嗽,她扭头看过去,正看到王后掩住嘴巴的手绢上溅落的血迹。她朝王后的方向跑去,那个尊贵的女人却稍微惊惶地退后两步。
她便停下来,脸上的担忧神情不为人察觉地收敛至平静。
“您并不需要担心我会伤害您。”她这样说道。双手合十,打开的时候便悬浮着一大团坚硬的冰花,她手指朝前一点,冰雪的袭击咆哮着奔向牢笼外的人。
然而无论多凶暴的攻击,在撞击到牢门的时候都消褪无形。
“我在这里,您便是安全的。”
全世界都会是安全的,包括西尔莎公主。
她还记得给她建造这座监狱的巫师,有着让人生畏的灰白长胡子和星一样冷酷的眼神,他抚摸着长胡子,亲手在牢门外刻下了符咒。对国王和王后说,只有在这个房间里,她才不会造成任何伤害。她掐着自己的掌心,感觉自己的血液里都充满了细小的冰凌。
王后在她的监狱外,无声地掩住了脸,慢慢地伏下身去,含混地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她看着王后抖动的肩膀,也慢慢地蹲下去,隔着黑铁一样的沉默看她。
“妈妈,我并不恨您。”
在抬起泪眼的王后试图握住她抓着栏杆的手的时候,她盯着对方的眼睛,说了第二句。
“可是您希望我爱您的话,我做不到。”
她不知道如何做到她未曾得到过的东西,不,也许她得到过,在那面镜子到来之前,她得到过,在她还是一个依靠在母亲怀里撒娇,满世界疯跑,看到什么都好奇地探个究竟的小淘气的时候,她得到过。
看着王后衰萎地走向盘旋而上的楼梯,她觉得这或许将是她们最后一次见面。
五日后,王宫一片素白。
她站在窗口,又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和三年前西尔莎公主成人礼的那天一模一样,与此不同的是,响起的不再是庆贺的礼炮,而是缓慢又沉重的丧钟。
三、
她有时候会无法相信自己在牢笼中已经呆了这么多年,每天睁眼的瞬间仍然有恍惚的错觉,仿佛什么异常都没有发生。
除了冬天。
她已经可以在房间里轻松地用冰雪装饰出她想象中的华丽,也可以在墙壁上做一个和她等大的雪雕,她可以在夏天的时候把送进来的牛奶冻成冰沙,可以在无聊的时候将整个房间都铺满半米深的厚雪。
就如同西尔莎在学习一切将要用到的东西,她在学习如何去控制一切。
对她来说,冰雪就是一切了。
然而她仍然不知道怎样才能做到不伤害。她只知道只要呆在这里,她的力量就不至于引发恐惧。
西尔莎公主结婚的季节,依然是冬季。
她用冰块把自己隔离到房间里小小的一个角落,以避免自己听到过于欢喜快乐的庆典音乐,她试图想象出西尔莎挑选的婚纱的样子,可是脑海里只呈现出一片无瑕的纯白,仿佛被雪淹没了。距离皇后的逝去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四年?五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的成长似乎也停滞了,容貌和身体再也没有发生过变化。她并不欣喜,只觉连衰老和成长也都被剥夺了。
一如她的名字。
有时深夜里醒来,她能察觉到有人在牢门外看她,有时会听到轻轻的叹息,她不想探究是谁,便会执意让自己又陷入沉眠。
曾经抚摸着自己头顶,任凭自己玩闹的父亲母亲,从什么时候起,变成了别人的父母。她在思考着西尔莎的人生,如果没有那面镜子,今天在道路的尽头与爱人执手相望的幸福新娘,会不会就是她。
在某个晚会上相遇的健谈青年,又在西尔莎偷偷溜出门的街角偶遇,四目相望,心心相映,剑与玫瑰见证了每一次浪漫的花前月下,舞蹈,喝茶,一点点探查对方的心意,中间大概会有误会,会有吵架,但是一盒甜点和真诚的致歉就可以化解不快,彼此都经历了时间的考验,最终在神的注目下,许下神圣的誓言。
然后她才又一次醒悟,那个新娘就是西尔莎。
可爱的,美丽的,温柔的,自由的西尔莎公主。
在六岁的时候,西尔莎公主就是她。
在六岁那年的冬季,白雪第一次盖住地面的夜晚,西尔莎公主不再是她。
冬日的到来就像突如其来的失眠一样猝不及防,她不知何故无法如往日一样安恬地睡着。她偷偷离开了自己的房间,深夜在无人的走廊里奔跑玩耍,赤脚踩在干净的地板上,感受点点滴滴的微凉沿着脚底蔓上来。
她并不真的感觉到冷。
深夜照明的灯光被调暗到刚好可以看清,又不会太亮的程度,悬挂在高高的穹顶上,星星点点的光辉泻了一地,低头仿佛自以为自己在星空之中。她惊奇地看到有一扇门没有关闭,她便毫不犹豫地走进去,里面只有一面巨大的镜子,被阴险的黑布覆盖着。
她犹豫过,就像其他所有角色在面临人生重大抉择前一样,她手指触到了那块黑布,心里像是在想,看看又何妨?然而另有一个角落发出低沉的警告,但最终她决定了。
她满怀好奇地拽了下来。
镜子里面是另一个自己,透过镜子看过来,她与她四目相望,她看到镜子里的她,身后是无尽延伸的大雪。
伸手去触摸镜子的瞬间,镜面碎裂成无数的雪花,呼啸着四散飞去,而她看到对面站立着和她一模一样的女孩,用和她一样的震惊神色对望。
你是谁?我是谁?镜子对她开了最残忍的玩笑,她无数次回忆这一段,始终无法确认,究竟谁是谁的影子。
也许自己才是因镜子而诞生的妖物么?或许这样想会让自己感受到些许安心。
然而她不确信。
她试图上前去触碰对面的女孩,手掌感受到的满是无法言喻的奇异冰寒。她看到地面开始结起冰霜,她看到天花板开始飘落雪花,而她一无所知。
她和对面的女孩一起抱起手臂尖叫,不同的是她身侧有凌厉的雪随着旋风飞舞。父母从沉睡中惊醒,匆匆赶到这房间。她看到那个女孩扑到王后的怀里哭泣,她想做一样的事情,却看到他们眼中的恐惧。她不断发抖,强忍着让自己平静。
她惊醒了,揉了揉眼睛,这又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呢?
已经记不清了。
四、
深夜再也没有人来看望她,这里彻底荒芜了。
连饮食也不再有人提供,人们似乎遗忘了这里,但又并没有真的遗忘。宫廷里人人都传说着地下关押着可怖的妖怪,但是人人都小心地注意不要让新上任的女王和女王的丈夫听到这样的传说。
这是老国王去世之前便严格要求的规矩。
她不是很在意这样的冷遇,对她来说,连食物也变得毫无意义。
她感慨的是,唯一知道她身份的人也不在了,她和这个世界断裂了最后一丝联结。
在被巫师判定为必须呆在施了咒语的牢笼中后,她以出人意料的温顺接受了这个结局,大概是因为她自己也不清楚何以突然变成了怪物。她不想伤害别人,她会接受对众人来说的最优解法。当她进入这个房间的时候,另一个西尔莎的脑海里将清除掉这一段记忆,西尔莎将继续是王国的独女,享受最为荣耀的瞩目。
父亲母亲已经有了完美的西尔莎,这个国家已经有了完美的西尔莎公主。
那么这个怪物的西尔莎,就关起来吧。
在她十岁左右的时候,在她刚刚开始试图重新思考这一切的时候,那位巫师——或许是唯一能给她解答的人——去世了。
她产生了难以形容的怨恨。
“如果你可以多想一想,多想一想别的办法的话,结果会不会不一样?”
“如果你是错的呢?也许不把我关在这里,我也能学会不去伤害呢?”
没有人可以再给出答案了。
她托着腮倚在桌子上,从同样被包裹了黑铁栅栏的窗口向外望。又是一年的初雪,巫师多年前留在铁牢上的符咒还会在落雪的时候发出凛然的光。每当四季的轮盘拨回到冬季,记忆和感官都会更清晰。
冰雪的触感是多么神奇,越是寒冷,就越会感到温暖。
在老国王还活着的时候,西尔莎公主生了一个儿子。他诞生的时候,整个宫殿都清醒着,紧张着,而他第一声啼哭响起的时候,连地牢里的她都感觉到了集体的欢欣,她试着想象身心疲惫的西尔莎,初为人母,笨拙地抱起刚剪断脐带的儿子,温柔地抚摸他酷肖自己的脸颊。说不定眼睛会像他的父亲,但笑容会和西尔莎一模一样。大概连性格也会像她,也许从还在肚子里的时候,他就开始调皮捣蛋。
他会在三岁的时候摔伤,在胳膊上留下一个难以消退的疤痕,第一次换牙是在啃排骨的晚宴上,西尔莎会嗔怪地帮他擦嘴,然后从食余里发现他的第一颗乳牙,他拥有了自己的一匹小马,在宫廷花园里嚣张地踩踏了娇贵的玫瑰花圃,被父亲严厉地教训了。
她很擅长想象。
在老国王去世的葬礼上,那个男孩,大概会沉默地向祖父的棺盖上放置一枝白花。而西尔莎黑色的面纱下,会有一两颗眼泪流下吧,她的丈夫会安静地握着她的手,互相传递着彼此的温度。
从这个时候起,她开始思考怎样去死。
死亡是从被遗忘开始的。
五、
智慧女神对阿拉克涅说:愚蠢的挑战神灵的人啊,活着吧,永远地活下去。
身体变成蜘蛛的阿拉克涅悬在空中,仍然不停歇地织下去,她说:我想死。
如果她是因为挑衅了神灵才招致这样的厄运,可是我为什么要背负如此诅咒呢。
她对着自己雕塑的雪人喃喃自语。
西尔莎女王的王国覆灭之后,她一个人穿梭过这个国家所有的街巷,一遍又一遍。那些青灰色的砖块,红铜色的雕塑,墨黑色的灯柱,褐色的房顶,在战争中都被毁灭成焦黑的残存物,露出半张狰狞的面孔,被雪覆盖,雪又化开。她还来不及亲眼看看这个对她来说过早关闭了大门的世界,所能想象到的一切美好,就变成了只是想象。
黑色太刺眼了,还是白色吧。
于是她便让一切再一次覆盖上雪白。
那个冬日,她听到整个王国都在痛苦和哀求声里挣扎在惨烈火焰中,刀剑相击的声音对她来说是如此陌生,她从未料到这个国家的人们也会遭受这样的苦难,惨叫,哀嚎,呻吟,皇家的军队竭力奋战到最后一刻,仍然保护不了只是希冀过安稳人生的人民,城墙被冲击破损的声音她至今仍记忆深刻,迟缓而沉重,一下一下,终于打开了破口。
混乱中只有她的地牢沉默得仿佛死境。
一直到一队士兵冲到了她的地牢,她正不知道第几次尝试用冰贯穿自己的身体未遂。士兵震慑于这地牢里“怪物”的容颜,而她则震慑于多年来再一次看到活人。
沉默的瞬息被士兵的动作打破。
他抽出长刀,砍碎了巫师悬挂的符咒。
这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
一瞬间,她只觉头脑中一片空白,永不停歇的大雪再次覆盖下来,她既不知道自己过往,也不知道归处将在何方。她蹲下来抱住头,脑中是破碎的轰鸣。无法控制的力量从她的身体流泻而出,她在剧烈的头痛中仍然震惊于自己体内居然蕴含着如此惊人的力量,甚至有一瞬间她哀伤地承认,或许将她关起来是正确的。
然后一切声音都停止了。
当一切都真正安静下来,整个王国都凝固了。
她失去控制的力量冰封了一切。
死亡啊,她渴求的死亡没有降临到她的身上,而她带来了死亡。
她轻而易举地推开了丧失了符咒的狱门,面无表情地绕过丧失生命的士兵,几十年里第一次踏上盘旋的楼梯,她每走一步,地上就绽放出精致又脆弱的冰纹,她再没有低头去感叹自己的力量,因为她知道自己永远也无法真正控制它。她走到空阔的王宫花园里,天空是阴郁的灰色,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多年以来,第一次感觉到了冷。
她检阅被凝固在永恒里的人们的面目,她看到一位保护着幼童的将军,觉得他有一张熟悉的脸,她猜想或许这就是那脑海中臆想的,硌掉了乳牙的少年,西尔莎的儿子。她看到他紧紧抓着军刀,像一名真正的军人一样英勇无前,不曾退缩。她看到他怀里的少年恐惧的神情和空洞的瞳孔,情不自禁地捂住嘴巴,发出尖叫。
为什么要让她背负这种罪过,她并不曾因为获得力量而有过片刻快乐。
她花了非常漫长的时间将这王国的人予以安葬,然而无妨,对她而言,最不值得珍惜的便是时间。她试图记住这些人的脸,虽然那印象终究还是会在脑海中慢慢消去。她甚至不确信她在宫殿里找到的那位苍老的妇人是不是西尔莎女王,那位妇人已经老得超过她的想象,她看见女王的王位下藏着匕首,知道如有必要,她也将如军人一样奋战。
她并不知道西尔莎的统治究竟如何,但她对着女王的耳边轻轻地说,你是一位合格的女王。战争不是你的过错。
毕竟和女王相比,她自己更是一个错误,最终巫师的话得到了应验,她只会带来伤害。
只是,她终于自由了。
在每一个墓碑上都立起一枚六角形的冰花作为纪念后,她回到了完好无损的宫殿里。
从今日起,她将取回自己的名字。
从今日起,她将被加冕为王。
尾声:
西尔莎走了很远很远的路程,她给自己做了一架银雪橇,她可以驾着它前往她从未想过可以到达的地方。
人们称呼她为冰雪女王。有时有人传说她会跑到火山口去,故意给那些将要喷发出来的熔岩降降温,有时又会有人看到她出现在巨大的鲸鱼身上,从海里升起一块小岛一样的浮冰,也有人说着在冬日里邀请她进房间喝两杯,她就会融化在温暖的房间里。
也许每一个都是真的,也许每一个都不是真的。
当她经过那个村庄,看到那个孤独地在雪堆边拼着什么的男孩的时候,她停了下来,男孩的神色和容貌让她想起一些很久远的事情,非常久远,久远到她无法描述出到底是什么在她心底激起了涟漪。
她走过去,看着他的眼睛。啊,她发现了一些熟悉的碎片,那是当年她打碎的镜子,化作缤纷的雪,飘散到了世界各地。而现在,其中一片出现在这个孩子的眼睛里。
“你觉得冷么?”她问他,然后在他的额头给他印下一个吻。
她知道这个吻会让他暂时察觉不到冷,她也知道这个吻会冰冻他的心。
她带走了他。如果有人会来找他,那么他是幸运的,她知道怀着那样的执着来寻找这个男孩的人,可以解除他身上的寒冷。
在她的宫殿里,她看到男孩在继续用各种各样的碎片拼着那个单词,Eternity。
“如果你能拼出这个单词的话,那么你就是你自己的主人了。我将给你整个世界和一双新冰鞋,作为礼物。”
男孩抬头看她:“你保证?”
“我用冰雪保证。”
她说完,给他一个微笑,看男孩在她脚下睡着。西尔莎站起身,向着远方望去。
她等待着,等待那个将融化男孩冰冻心脏的人。
等待是她漫长的岁月中,最擅长的一件事。
作者:讷
mode:随意
*确实很是赶工 内容不够充实预警 (目移)*
*理论上来说两位都是女性*
她张开手指,阳光从她的指间透过去,把她的五指衬得金灿而白皙,像熙照里温润的玉。她手的影子模糊地落在我身上。虽然睁开眼睛,我仍然躺在原处没有动弹,也没有出声。她在朝阳的光里放下举起的手,头也不回地说:“你醒了,下车吃早饭,我昨晚肚子饿把面包都吃完了。”我挪过视线,目光所及的便利店恰好在换班,一旁的圆形石墩边有中年男人在抽烟,香烟淡青的烟雾飘开来,转过脸我碰上她的双眼,她耸耸肩:“我的烟盒都空了。”她的眉眼都笼罩在刺眼的金黄朝阳中,有些朦胧,几乎像一个同样金黄的梦。
我是在另一个公路休息站碰到她的。在我站在阶梯上的时候。自这趟旅途开始前的人生中,我就已经有不时凝望某处、任思绪漫散的癖习。这样做时,我常常是不知道自己确实来说是在看着什么的。在这次凝视时,我忽而感觉意识逐渐回笼,从法国骑兵的胸甲上向回溯缩,重新在现下的实际中聚焦,此时我的视网膜神经为我勾勒出麦当劳打包纸袋的图像,紧接着是一只抱着纸袋的手。我的目光上移。于是,我第一次见到了她。
“喂,”虽然她冲我露出了略带讽意的笑,但却没有直接言道我盯着她看了半晌的事实,而是随即很快地对我一扬下巴:“你买没买啤酒?”
我低下眼,望见手中提着的鼓鼓囊囊的塑料袋。便利店就在我的斜后方,我刚刚从里面出来。我再次对上她的目光,摇了摇头。
“真糟糕,”她皱着眉头嘟囔,往纸袋里翻了翻,“我忘点可乐了。有没有可乐,不会咖啡也没有?”她再次问我。
我犹豫了一下,找出一听咖啡递给她。她满意地打了个响指接过,就在台阶上落座,开始吃喝起来。我犹疑地在她身边坐下。
“谢了,”我动作间她已经把半个汉堡塞进嘴里,脸颊鼓鼓的;她利落地扣开咖啡灌下小半瓶,含糊地同我道了谢。我摇头,也拿出一瓶咖啡啜下。她解决了汉堡,旋即进攻鸡翅等各类小食,纸袋里的食物掏完后她转过脸,问我:“你一个人?在路上旅行?”
我说差不多吧。我在手心里转着咖啡罐有些细长的罐身。
“哎。”沉默了一会儿她又开口,“你刚刚看着我,想什么?”
“法国骑兵。”我老老实实回答。
“法国骑兵?”
“法国骑兵的胸甲,铆钉是黄铜的。”
她看着我,随后被逗乐似的噗哧一声笑出来,并很快陷入一场大笑。笑声平息下来后她伸过手,拍了拍我的膝头。
“哎。我能不能跟着你开?”
我也看着她,有点惊讶,“你要去……”
“我去哪都行。”她打断我的问话,刚才的大笑已经完全从她身上平息了,没有留下一点痕迹,她平静地将长发从肩上往后抚去,“我去哪里都无所谓。”我的视线落在她的发尾上。她的头发染成金色,柔而顺滑,和我毛躁的马尾辫完全不同。
于是我们开始同行。她没有问我目的地,也没有问我的姓名。我也没有问她的。我在前面开车,她不紧不慢地缀在我后面。吃饭靠沿路的休息站解决,晚上则停在休息站里在车上睡觉。这也是我开始这场旅行时的计划。她醒的比我早时会猛敲我车窗喊我起来吃东西补充体力,睡过头时却怎么都叫不醒。歇在休息站、没有在开车时,我有时仍然会陷入我的“发散凝思”里。这时候,她会在我眼前猛甩个响指。
“又在想法国骑兵?”她带着打趣的微笑问我。
“在想人吃多少高油脂食物还能保持健康。”我看了看她手里抓着的三个油滋滋的热狗面包。
她咧嘴笑了。“无数个,”然后把其中一个塞进嘴里。
我们这样开了三天,没有下过高速。她的车在一个晴朗和熙的清晨熄火了。那时我刚离开便利店,提着塑料袋往回走,望见她插着兜,靠在她那满是灰尘的车前盖上。她的车显得很脏,因此看上去格外旧,能看出灰尘下黑色的车身。我对车的牌子一窍不通,也从未能辨出这是什么车。
她脸上没有什么神情,让我联想到深潭上一截浸水的浮木。“怎么了?”我问她。
“车子打不燃火了。”她说,往嘴边送了一支烟,她咬住烟尾,没有点燃。
“啊,”我愣了一下,转头张望,“不知道修车在……”
“不用了。”她打断我。“不用了,”她把烟拿下来,在手指间捻着,她忽然抬起头来,熟悉的笑容又回到她唇边。“哎,”她喊我,“我能不能坐你的车?油钱我会付。”
我看着她,再次有点惊讶。我踌躇着,暂时没有说话。
“摊油钱,绝对不乱动东西,跟你轮换着开,要是你愿意。”她掰着指头说,“再说,车里睡两个人晚上也安全些。”
我还是没有说话。我想起我们没有互问过姓名,没有问过旅行前的生活,没有问她为什么想跟着我开。
她抓抓头发,忽然开始在口袋里掏着。手机、零钱、身份证,她把这些全都塞在我手上,继续掏出驾照、两根头绳、一把橡皮糖和几个硬币,同样一股脑塞给了我。
“我的东西都放你那。”她向我展示如今空空荡荡的口袋,甚至掀了掀外套,“这样子总比较放心了吧?我现在身上什么都没有。你可以收到我不知道的地方。”
“你为什么想跟着我?”我忍不住问。
她看着我,随后咧开嘴露出一个笑。
“老天,我不知道。我跟着谁,不跟着谁都行。”她说,“不过跟着你也挺好的。”
“但是你的车,”我挪开了目光,投向她那辆命途多舛的车。
“真的打不燃了。你可以上去试试。”她耸耸肩。
“但是,你的车,该怎么办?”我把话说完,“就算你坐我的车,它……”
“没关系的。就放这里。”她说。
“但是……”我讶异地扬起眉。
“就放在这里。”她重复。她已经从车边起身,目光长久地凝视着这辆灰扑扑的车,随后闭了闭眼。她倾身从后座拎出一个松松垮垮的旅行包。
“如果你需要换洗衣物也放在你那里……”甩上车门时她指头勾着这个包,向我递了递。
我忙摆摆手,让她自己留着。她锁了这台将被她抛在身后的车,随后将自己安放在我的副驾驶上,伸手把包袱丢向后座。我从便利店的袋子里拿出自己的面包,又拿出帮她带的奥尔良饭团,两人一起默不作声地吃起来。吃完早餐,她从后视镜里递来一瞥,“我说,你是不是其实也根本没有要去的目的地?”
我的目光和她在后视镜里相遇了。“我不知道。”我诚实地回答。
“有想去的地方?”
我停顿了一会儿,还是摇头。“哪里都一样。”这样说的时候,我想起她的回答。
她沉默了一会儿,随后在副驾驶上伸懒腰,手臂亭蔓地舒展开来。我忽然有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这感觉是在这三天里就已经时隐时现的,仿佛她只是我的一个幻觉,我在车椅里的一段长梦。不过说到底,因为过于轻易的巧合而拥有一位素昧平生的旅伴就颇为戏剧性。伸完懒腰,她从车门的凹槽处啪地一声抽出地图。我回过神。她将地图展开来。
“去X城吧,”她说,“我想吃那里的牛肉粉。”
我发动车子。我们继续同行。
X城不近,对自驾来说犹远,而加上遇到她之前我独自开车的天数,我们的旅途也不过过去了一周半的时间。或许是长久在车途之中,有时候会觉得今天和明天的界限并没有那么分明。仿佛时间也变成了一大整块、无尽的、从车窗外不断飞掠而过的东西。我们下了车,在洗手间洗漱,随后走去买些热乎的食物。现在时间仍早,休息站的空气却已经有些嘈杂起来,大多是同样惯于在此歇息一晚的卡车司机。我们蹲在台阶的一角,各自啃着有些烫口的玉米棒。她清了清嗓子,大约是呛着了,接着把矿泉水瓶口递到嘴边。我看了她一眼。阳光架势稍弱,不再如刚起床时炽明,但仍在她金发的头顶熠熠发光。
吃完东西后我去洗手间洗手,返回车里,她已经坐在副驾驶上,扭头冲我高高扬起一本东西,笑得很揶揄:“原来你这么年轻。”
那是我的驾照。我摸了摸口袋,她摊开手,然后把它抛给我:“你自己落下的,大概掉出来了吧。在车子地板上。”
我无奈地看了她一眼,把驾照重新塞回兜里。她支起下巴看着我的动作,然后问:“你的车是哪来的?”
我把后视镜掰到自己舒适的角度,上一趟是她开的。“我爸爸的。”
她扬了扬眉,继续问,“你开出来……这么多天,令尊没有找你?”
“不会。”我简短地回答。
她瞥了我一眼,没有再说话。我们在车上又休息了一会儿,才开车上路。
就算是一开始我的计划,也知道一直不下高速是不可能的。基本上两三天一次,需要洗澡的时候就开到沿途某个镇子订房间,随后继续开车。短暂的与人接触也不太有落回实地的感觉,总是在高速疾驰的时候多些,长此以往,几乎都要记不得正常的物价是什么样子。她没有问过我为什么选择如此奇怪的旅行方式,在吃到额外难吃的休息站食物时也只是苦起眉头。我们仍旧从未谈论过去;她的身份证依然放在我这里,她也看过了我的驾照,但我们就像始终未互相知晓过姓名一样,就此忘在脑后。似乎开不到尽头的路,宛如从人生中腾离的生活,每一日相仿又并不相同的场景,她坐在我身侧,无论有没有在开车都反复哼着蹩脚的歌。那隐隐约约的不真实感并没有完全从我心中消散,不,它升腾起来,朦朦胧胧地笼罩在这里,我乐于不将它挥去,就算如今我的生活真以幻觉为基。如果不醒过来,一直长久地做梦下去,人怎么会知道是在梦境中呢?
“X城像永远开不到头似的。”她在休憩的间隙摊开地图,咏唱一般说。
“我们才往那开没几天呢。”我说。“一天也只开一点。”
“哎,要是到了之后发觉一点兴趣都没了,也不想吃牛肉粉,怎么办?”她问我。
我想了想。“那就换个目的地,再开去那里。”
她笑起来。“不错,我喜欢这样。”她又开始哼歌。
公路确实如同没有尽头一样,始终在前方延伸。好像只要想向前行进,就永远有路可以行驶。在开始这趟旅途后,我在夜晚不再做梦。我的睡眠宛如将电视机的电源键直接按下,陷入彻底的黑暗,直到天亮才重新启动。然而我窝在副驾驶的某个晚上,我模糊地做了梦。梦中也依然是同平常毫无二致的高速公路,车在其上向前快速驶着,是她驾车。白日的光恍恍胧胧地蒙在车厢内,她转过脸,很快地冲我一笑。
“简直过得像梦一样,对吧?”她轻盈地说。
我也微微笑了。我睁开双眼,在高速公路的夜晚里,在不断重新照耀又迅速掠向身后的路灯灯光中,看清了她的侧脸。她目视前方,专心开车。
角色有改名,人还是同一个人,当陌生人看也行,不妨碍。
——
“上回说道——”
食客手中扇子一合,左手拂过扇骨,右手一抬,又迅速向下一敲,将这扇子当做了惊堂木使,只听清脆地一声响,周围喝着酒吃着菜的客人们纷纷侧目,一位刚落座的客人连笠帽和防风布都没来得及解。
“殷家雇了一个发如银丝,眼如金玉的女子做护卫,时常能看到那女子一身干练装束,与殷家主同席吃喝闲聊。
“且说这位女子,也是如得天赐:眉如白羽,肌如初雪,腰如束素,齿如编贝!那叫一个美若天仙,一颦一笑仿若春风拂柳枝,轻雨落溪流!
“那人虽为女身,银丝如瀑,相貌美丽,各位却不可轻视!只因那奇女子晓得十八般武义,会张弓会耍鞭,使刀也用剑;不仅踏雪无痕,出手也是处处杀机、毫无怜悯。
“据说,她出身山林,得了狼群抚养,又受仙人点化,这是入凡世修行来了……”
……
“你瞧他说的,居然大半都是真的。”
红发的青年比她晚一步入堂内,也比她晚一步落座,左耳上垂着的红符已是脱了颜色,符上的笔画却是用朱砂描了一遍又一遍,此时随着他的动作晃悠晃,险些落在面前的酒碗里。
他一身黑衣,胸口绣着一丛紫竹,细看却像是笔直的蛇骨。胸口不羁地敞开一大片,露出锁骨和苍白的皮肤,端起酒,青年饮了半碗,抹了把嘴,从喉咙里挤出几声笑:“话接上回,你还没和我说完你的故事。”
对面,那白衣红带的女子脱下笠帽,解开裹着长发的防风布,“美若天仙”的面孔上露出一个平淡地笑,仿佛已经历遍了悠久长流的岁月,她一身气质不似十几二十的姑娘,倒真像是来自深山老林里,修行千百年的妖仙精怪。
女子不紧不慢地开口,嗓音温软,像上一趟单子那车主的丝绸:“你喊跑堂的上两道菜,我慢慢讲与你听?”
青年立刻举手,腿也翘上长凳了,朗声道:“来两碟菜!”
“好嘞!”
……
故事要从数年前开始,女子无名无姓,自有记忆起便与狼群同食同住。
林中有仙否?否。
林中有妖否?是。
妖不止一只,她就是那其中一只妖,也不知人类如何称呼她,笼统点,狼妖。
饮血食肉、风餐露营是她的前半生。
但或许是因为几十年无成长的身体,一位猎人在猎犬的指引下,找到了正在河边吃水的秋旻,并将她当做了人类的小孩儿,带回了所在的村子。
猎人教她识字,因为猎人曾经去考功名;猎人教她工具,她一身强悍的本事如虎添翼;猎人没给她起名字,只管她叫孩儿,她现在还记得那人叫她小名时的音调,每每想起便心头一暖,就连冬雪都变得可爱起来。
好似接触到了同样样貌、身体的存在,她本无变化的身体,开始长大。猎人三天两头在屋墙上为她刻痕,欣喜地买盐猎肉庆祝。那块木头被她带在身边,托人做成了她束发的簪。
猎人在她成年的第六年死去,是寿终正寝。她守了她渐凉的身体整整一夜,第二天唤来狼群为他刨了坟,就葬在山林附近。
她照常打猎,只是去村中交易的次数少了,在山林里呆的时间也久了:山神派花鹿来召她,蛇身人首的神带她认识其他模样各异的神明。
祂们都问她的名字,她说不知道。祂们问:不为自己起一个?
蛇尾揽过她的脖颈,带着长辈的安抚,山神说那代表你的灵魂,修仙修道,灵魂是自己给的。
在白露那天,她给自己起了名字,跑遍了山上的每个地方,与飞禽走兽介绍自己:秋旻。
过去几年,天公似是要降罚,一场暴雨摧毁了麦田,山上的流石土沙惊走了鸟兽,那一天,她没有猎到任何鸟兽。
一场暴雨接着便是连月的干旱,饥荒开始后,村中人四处找食。树皮、草根、土石……秋旻看见他们炖的一锅汤里,浮着几根手指。她脑袋中好似有一片薄雾迸散——是啊,人也是肉、骨头做的。
兽性如梦初醒,人性冷眼旁观,她没去喝那锅汤,只是杀了烧汤的人,然后在一个晚上离开了这里。
应当是有六年的流浪,她遇上过拍花子,好奇想看戏法,结果被绑进车里,当做“奇人异物”博噱头、引人眼球。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在一处山林行路时,她杀了那些人,养了一阵被拐来的几个小孩,占山为匪。
这匪当得也算窝囊。不劫镖不劫钱,给点食水金银就放行,没有也能拿稀罕物品来,只是有多稀罕就看这人的口才和秋旻的判断。给不出来但特别惨的直接赶走,给的出来却不想给的杀了挂树枝做腊肉。一来二去,居然还和一伙行商的搭上线,偶尔做做菜人生意。
……
“我以为妖怪都吃人呢?你没吃过啊。”青年似乎也知道这事儿不能在太平地儿讲,一张俊脸却笑得蔫儿坏,压低了声音打量她的面容,见她毫无反应便撇嘴:“哎味道确实不好,吃了也犯恶心。”
秋旻拿起筷子,尝了一口下酒菜,手指没有留着尖细的指甲,而是修剪圆润、恰到好处地体现那双手的纤长干净。她将自己打理地很好,一身白衣却纤尘不染,即使坐在这嘈杂的堂中,也不会周围格格不入,但即使非常低调,也难以掩盖她身上的异质感。
青年一口喝完杯中的酒,给自己满了第二杯,举起酒杯和她碰了一下:“不过那会儿,你这也算是个好人了,干我们这行的就喜欢你这种匪…人。都要走硬来的,多少命都不够搭的!你瞧我们头儿,身上干干净净,还不是因为他会干事儿。欸,后来呢。”
“后来么,那群孩子自己想当头头,我便取了些金银食水继续走。”秋旻抬手,指尖从桌左到桌右,在空气中轻点:“穿过墨珏城,又去了银莲。”
“哦,没劲。我还以为你会把他们全杀了。”青年撇嘴,似是故意的:“都说妖怪残暴凶狠,是因为你不是一般的妖怪么?”
女子终于抬头瞥了他一眼,筷尖轻敲碟子边缘,目光左挪一点,定在他左耳的符上:“会画聻符?你师傅倒是有点本事。
但有本事的人,总是早死。”
小心欠债,迟早要还。”
她这就知道了?
青年惊讶半晌,一个眨眼敛了心神,摆出吊儿郎当的样子:“好嘛,我错了。”
“姑娘辛苦,有些人就是没脑子的,天天就惦记着见血。”
毫无征兆地,又一个人坐了下来。此人眸子清亮,紫珠般的眼眸藏在睫毛下,一身正装整齐服帖,胸口也修了个紫竹。他坐下时手里已是端了一只空碗,只见他往桌上一放,给红发青年使了个眼色。
“头儿,怎么跑这来了?喝酒啊。”青年瞧瞧自己手里的酒,给人倒上了,接着默不作声地挪了挪屁股,离加入故事会的紫眸青年远了点。
“初次见面,白姑娘。我就是骨竹镖局的老板,姓伏名虺。”伏虺温和地介绍完自己,瞥了一眼红发青年,没好气道:“你管我作甚?我还没教训你上一趟镖多花了多少铜子儿银钱呢!”
“头儿,那老儿看我年轻欺人太甚,我杀他就算我积德了。”红发青年不在意地说道,似乎总算想起来还没介绍过自己,于是掐着酒壶拎起来,给秋旻酒碗里满上酒:“白姑娘好哇,我叫九日,名谣,除了‘红毛儿’,你怎么叫我都行哈!”
秋旻向两个人各点了点头,伏虺只是来打个招呼,喝完酒又急匆匆地走了。
秋旻似笑非笑地瞧了九日一眼,又端起酒碗,抿了一口,意味深长地道:“我叫你阿旭可好?”
九日谣看着她的笑,一愣,耳朵面孔皆攀上一抹红色,支吾了一下,又不好撤回前言,只好啄米般点头:“都行都行!”
……
大家长当腻了,孩子们也长大了,她便沿着时而泥泞,时而干裂的黄土路走。这次走得久了些,五年的流浪,饥荒、洪灾、山崩……都被她熬过去了。久违驻足在一个镇子上,她应了一处商会的邀请,做了门面与护卫。
商会生意一般,连带着秋旻也悠闲自在,拿着工钱在镇上闲逛,买些稀奇的吃食。时而随商会老板出席商谈,这时她便要遮起半边脸,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日子悠闲自在,久违在人类社会之中停留,精神也是越发慵懒起来。
变化发生在一年后。
上一任官员似是因病死去,接任的是个没本事的废物,每日不是听曲便是玩乐。恰逢上游飘尸,死人堵塞了半截河流,尸体就在水中腐烂发臭。
秋旻曾见人报官,却不见官兵出动处理,于是向商会主人发出提醒:瘟疫或要开始了。
事实证明,她的预言是对的。很快,第一例病患出现,然后是第二例、第三例……
平民哪有钱财买药治病,偏方土方没用,只能在家等死。
半夜常有人出走,去了河边的投水,去了对岸的上吊……没人葬他们,尸体就被冲走、被吊着,随着水流与风摇摇晃晃。
商会主人姓殷,前两天刚从别处重金求来一只剔透翠绿的翡翠,以红绳吊起,做成了一枚平安扣。他夫人前几日刚生下一名女婴,秋旻也帮着接生了,这平安扣便是给女儿的。
可瘟疫谁管你是殷家千金?女婴患上病后,不出三日便停了呼吸。殷夫人日日以泪洗面,患病加之失子悲痛,终于也垮在了床榻上。麻绳偏挑细处断,商会的渠道因瘟疫受到影响,不许殷家出入,入不敷出,殷老板也逐渐衰弱下来。
那月后,殷老板解了她的契约,握着夫人的手,一起将这没用上的平安扣给了秋旻。
秋旻的手腕被两只消瘦的手一同握住,出于怜悯与尊重,她没有挣扎,只是摊开五指,不肯去握那掌心的平安扣。
她最后还是收下了,连带一柄长剑一起。
那长剑并非用来砍杀,而是象征荣耀,殷家本想在上面雕天狗,辟邪祟,却不知从何处打听到自家这位护卫常去山中森林,和狼群说话,与飞鸟玩耍,竟在上面刻了一头白狼。
那枚剔透翠绿的翡翠平安扣就坠在剑柄上,被管家从合葬棺上取下,双手奉给她。
……
“我杀了官府的无能儿,开仓散财,能走的人都走了,一把火烧了所有东西。那讲故事的,嘴里说的也不一定都是假的。”秋旻端着酒碗,平静地好似在讲他人的故事,“平安扣以红绳坠挂,我怕它经不起风吹雨淋,这才挂在身上。”
哒。
酒碗被轻轻放下,秋旻抬眼看向九日谣,金眸明亮,嘴角微弯,整个人好似一轮明月,却透出一丝凌厉:“如何,满意这个故事吗?还想问些什么?阿、旭?”
他这辈子从未被人这么亲昵地叫过!耍我玩儿呢!
九日谣像被烫到,俊脸上满是不自在,红眸下意识闭上逃开视线,身子也后仰到一个夸张的弧度:“别玩儿我了姑奶奶,是我嘴欠,下次一定不在你面前嘴欠了!”
“乖小孩。”秋旻抿了口酒,悠然自得地模样也是养眼至极,叫人生不起脾气。
她初来乍到,不惯着这小混蛋的臭脾气,实力也在他之上,小混蛋只能吃哑巴亏,老实认错。
“可你不是有两个吗,还有一个呢?”
秋旻低头指尖拂过衣裳,红腰带上绑系着一枚质地不菲的白玉。也是在白日,看不出来,若是这小混蛋晓得它在夜中莹如白雪、亮如半月,想必是要借去把玩三日。
“?”她突然的沉默让九日谣倍感疑惑。
秋旻忽然狡黠地笑了,清清嗓子,学着台上的讲故事的食客道:“她出身山林,得了狼群抚养,又受仙人点化,这是入凡世修行来了。”
这时,九日谣听见那讲故事的食客恰好接话:
“只见那女子——
腰坠两枚平安扣,身怀武艺十八般。
金眸银剑行世间,白发素衣不染尘。”
作者:巫念桃
评论:随意
浓稠的夜,腥黄的雨,没有月亮。
淅淅沥沥、淅淅沥沥,越织越密、越下越紧,宛如蛛网一般的黄雨。
黑色的树影在雨中扭曲地私语,嘈嘈切切,切切嘈嘈。细耳去听,那树音也是扭曲的、嘶哑的、如鬼魅般听不分明。
倏忽一道闪电——
世界快速闪灭。
在那惨白的一瞬间,坟地里的衰草绷直着向上、向上,此刻它全然没了草的纤弱,硬挺着如不甘的僵尸的手,恨不能死死拽住那闪电,叫它照亮一切,在这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它是唯一的荧光。好教周遭的梦里的梦外的人都看看,看看哪——透过离离衰草,透过黄泥石沙,透过蛇虫碎卵——地底下尸首的胸腔,那被河水泡得饱胀的鲜红心脏正渴饮着渗透下来的雨,发出有节奏的咚、咚、咚的音律。
咚、咚、咚。
咚、咚、咚。
我从床上惊醒时,下意识看向客厅的方向。
有人在敲门。
“给您放门口了——”
传来遥遥的呼喊,我也提亮嗓门应和了声,这才松下身子,汗津津地倒在床枕上,好一会儿才神形合一。等到梳洗完毕,走到门口,先是通过猫眼往外小心一探——什么也没有。我暗笑自己被一个梦吓到了,打开门,忍不住惊呼一声——鞋柜上放着一大捧玫瑰,深绿色的包装纸,外罩浅绿色的纱网,中间用浅黄色缎带打上一个纤细精致的蝴蝶结,衬得玫瑰愈发娇艳。满怀欣喜地将其抱起,好沉!玫瑰中间插了一张喷了香水的粉色卡片,捻起来,低低地念着——
遗憾情人节当日不能陪你左右,特买玫瑰聊表心意。
脸不住地发烫。
咬着下唇,做贼似的左右看看,幸好正是午睡时分,走廊外没有人。这么一大捧玫瑰,太招摇了,若是让左邻右舍看见,指不定明天传成什么样。又略遗憾,没人路过,这捧花只能自己欣赏。单身女子被人送花,虽容易招致风言风语,但总归是件荣耀事。
将它抱回客厅,窝在沙发上,脸贴着花束,蹭着柔软的花瓣,好似接触到情人亲昵的抚摸。馥郁的玫瑰花香幽幽地钻入身体,熏得身体都泛出美妙的红。
忍不住埋怨起来,百货公司就这么忙?情人节也不叫人放假?只顾着自己的业绩去了。又想,怎么买这么大捧,有九十九朵么,实在是浪费——小小一束足以。只恨自己第一次恋爱,不会养花,拿这捧热烈的浪漫束手无策。
我从中抽出一朵最艳丽的修掉刺剪去一截茎,在镜子前对着头发比划,最后简单扎了个丸子头,将其插在侧面。左欣右赏,会不会太招摇了?却又暗自得意。一切收拾好后,我前去上班。
一路上都是挨挨挤挤的情侣,手挽着手肩依着肩,遇见这样的,我加快脚步从旁傲然穿过,不屑露出半分羡慕,长他人士气。也有吵架的,女子背过身去,男子不耐地哄着,我便一步分作三步偷偷旁听——两手空空,活该被骂,女人真该擦亮眼睛!
平时不过十几分钟的上班路程,今日竟走了快半小时。踏进百货公司,冷气从头罩下,我的心也一下子空了。说不羡慕是假的,无论吵也好甜也好,总归是两个人在一起。哪像我,男友是百货公司的经理,我又在百货公司下属的饰品专柜做销售,两人忙到一块去。他所在的办公室在三楼,我在一楼,偶尔他会出来倚着走廊的扶手,看向我的方向,我在下面朝他笑,这隐秘的见面令我感到欢喜。
我们的相识简直是浪漫小说里的情节,雨天借伞,一来二去便相识相知。他是我理想的男友类型,光是一双多情的眼睛就令我心跳不已。更不消说我们在文学上有许多共同话题,我爱尤瑟纳尔的故事集,那神秘清隽的想象与戛然而止的故事令我神往不已,可每当我将其推荐给其他友人,得到的无不是敷衍着的“有空再看”。唯有他不仅读了,还与我爱着同一个短篇。在收到送回的书本,看着里面写着批注的便利贴时,我的心流淌了一地。此后我便主动出击,追到男友。因此,当我得知男友比我年长许多时,我虽惊讶(我以为他至多比我大五岁),却也很快接受。当他低顺着眉眼,用那一汪秋水的眼睛望着我说“我在这里无亲无友,你给予了我不少慰藉”时,我的心酸得发皱。这个可怜的、英俊的大龄男人!我迫不及待去爱他。
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不敢相信。
刚到柜台,同事小朱便眯着一双翘眼,指着我头上别着的红玫瑰,也不说话,只是娇伶伶地笑。瞧她那样子,说什么都藏在眼里了!我作势要拧她的脸,她才挥挥手变回正经样,擦拭展柜的玻璃去。只是眼睛是时不时往我这儿瞟。我受不住,朝她矜持地点点头,小朱立刻露出“我就知道”的表情。见她马上要开口问个没完,我立马假作要清点库存溜之大吉,随她怎么想去,我有更要紧的事。
时钟已经走到六点五十七分。我在盯着分针,心里跟着熟着:五十八、五十九、七点!
我满怀期待地看向柜台对面,那是一家临广场的咖啡厅,通体的落地玻璃,能无遮拦地看见里面忙碌的店员,柜台里摆放着精致的蛋糕切件和妙龄女郎风姿绰约的背影。没一会儿,一个熟悉的身影推开店门。门上的电子铃都会响起好听的音乐,咖啡混着甜点的香气从开合的门里散溢出来。我看着她靠近柜台,微微倾身跟店员点单。那位店员是个年轻的毛头小子,被这突如其来的靠近弄得面红耳赤。我想她一定是笑着的,红润的唇角微微陷进去,那是一个迷人而危险的弧度,就像陷阱中的红苹果。
我透过玻璃凝视着。
那位笨手笨脚的店员再次开口——“您要喝点什么?”
——意式浓缩。我想象着她开口的样子。
她每周三七点都会来这家咖啡厅,点同一杯意式浓缩,接着坐在靠窗的位置,也不喝,就这么消磨时光。来这里的女郎多得是,她美得独具一格。永远梳得饱满的乌黑光丽的秀发,搭配一身旗袍——她似乎格外偏爱绿色,墨绿的旗袍贴在身上,幽幽的绿光随着身体的幅度摇曳,使那轻薄的布片活过来似的,人人看它,它也看着人——丛林深处的绿蜥蜴一般滴溜溜地盯着你——一种令人呼吸一窒头皮发麻的美。所过之处一片辛辣潮湿的植物气息,地上仿佛都蜿蜒出一苔藓。
我曾暗自猜过她的姓,徐姓太俗辣,陈姓太中庸,叶姓太轻薄,配不上她那有分量的美。自那一天——我清晰地记得,或许很多人也同我一样清晰地记得——那是九九年八月二十五日七点整她推门走进咖啡厅,那时我正在给一位顾客介绍耳环,目光却越过展示台、透过落地玻璃落在她的侧脸、她的背影、她纤细的脚踝。我看着她坐在窗户边,周围的人的目光隐隐如鬼火罩在她身上。
那时我刚认识男友不久,见到这样的人,第一眼便自惭形愧。真是奇怪,我因为一个陌生女子感到自卑,或许是因为和男友的进展太顺利,又陡然遇到这样美丽的人,心里便忍不住泛起疑虑,他身边没有这样的人么?他为什么会和我走得近?越是想,眼睛越不自觉地追逐着她,渐渐地脑海里竟然不再是男友,而全是她的轮廓。我向来唾弃追着人看的色迷迷的男人,但现在我却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这让我面红耳赤。此后每个周三七点,或早一些或晚一些,她都如约而至,周而复始。我想应当姓周,周女士,zh——ou——周——我在心里念着,嘴里念着,越念越觉得是了,以至于我同她第一次搭讪,不小心将“周女士”脱口而出,惹她讶异。
“你知道我的姓?”
我大窘,只觉得有火星子从耳朵烧到心脏。
那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雨。晚上八点左右,闪电突至,滚滚闷雷紧随而来,不消一会儿,大雨倾盆。她坐在窗边看外面形形色色狼狈躲雨的人。间或有人上前,手里拎着散,似乎是在询问是否要一同出行,她摆摆手把那些人打发走了。我只看了一眼便忙于眼前的工作,因下雨,不少人趁着躲雨的空档顺便看看耳环项链等首饰打发时间,只有我和小朱两人,忙得团团转。当晚的成交量不少。直到我忙完了,再望向咖啡厅的方向——那里已经开始打样,灯只留下在她周围的几盏。此时她显得格外寂寞。
雨还在下。
等我将一切盘点完,咖啡厅已经打样,她静静地站在玻璃外面看雨。百货公司里的灯也暗了下去。她几乎与黑夜融为一体。
我让小朱先走一步,自己攥着伞上前——
“一起走吗,周女士?”
“你知道我的姓?”
她的声音在夜里格外得柔和,带着一点讶异,好似暖风熏得游人醉。我几乎无所遁形。
我们一起走到车站,交换姓名,此后便是沉默,只有雨声、风声和来往车辆的轰鸣。黑暗把一切感官放大,我能嗅到身侧传来的暖烘烘的香气,她喷的什么香水?用的什么牌子的洗发水?真想问问,却不知该如何开口。偶然碰上随即分离的肩膀,如春柳拂水,泛起涟漪。
在我所等的公交即将到来时,我将伞留给她——“你用吧。”
她叫住我。
我回头,头发在风雨中凌乱,并不能看清她的身形。
香气扑面,脸上的发丝被拂去,我下意识屏住呼吸,顺着她的动作仰起脸——她靠得极近,我被她黑夜中依旧明澈的双眼摄住了心魂。直到眼下传来尖锐的疼——短短一瞬——又很快变为轻柔的抚摸——
“我今天一见你,就觉得你像极了我的……妹妹,”她顿了一会儿,声音发飘,“你让我感到格外亲切。”
指尖向下,一直到我的手腕处,她拉过我的手,一声轻微的细响,手腕被冰凉的金属贴上。 “这是我妹妹的手链,一直保管在我这里。你和它有缘,它是你的了。” 我素来没有戴饰品的习惯,陡一戴上,手腕觉得有千钧重。
旋即,那股香气连带着指尖的温度离开了我,她已经轻飘飘地后退。冰凉的雨滴落在我发烫的脸上。“车来了。”
公交车灯照亮了她的脸,美丽的、苍白的、惊心动魄的。
司机不耐烦地按喇叭,我匆匆忙忙投币上车,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车窗上倒映着我的脸,雨水打湿的头发被她抚到耳侧,眼下有一枚弯而锐利的指甲印。
回到家,打开灯,对着灯举起手腕,那串手链在灯光下泛着银光,好似她雨中的一双冷瞳。我竟生出了被她牢牢注视着的错觉,这让我脸热心跳。
到下一个周三。从早上开始我的眼睛就时不时地看表,看一次在心里算一次距离七点还差多久。我从未觉得一天如此漫长。 越接近七点,我越是感到焦虑,小朱用手不停地在我眼前晃,戏称“你的眼睛都快长在钟表上了!”我惊觉自己似乎着了魔,悻悻然低下头,心里祈祷着最好有客人来,让我分散注意力。只是在服务客人的时候,我的眼睛又忍不住咖啡厅那边瞟去,看看她今天来了没有。我强迫自己回神,打足十二分精神应对眼前的客人。
等到我休息时,她已经施施然落座在以往的位置,身边斜架着长柄伞——是我们上次一同使用的伞。恰巧她也回头,在她看我的瞬间,我第一反应是躲避她的视线。我多么像一位猥琐的男客啊!好一会儿我才肯抬眼,发现她还看着我,嘴角如同鱼钩一般微微凹陷,我是那甘愿上钩的鱼儿。
今日是情人节,她一个出人现在咖啡厅。她的男伴呢?她的男伴也抛下她为工作忙碌奔波吗?她有男伴吗?她也同我一样感到寂寞吗……我顾自陷入思绪,却不知何时她走到我所在的柜台前,她似乎有些近视,微微弯腰,细细地看着展柜里的耳环。带着卷儿的长发从一侧垂下,她用手撩着,一幅合宜的仕女图。
“这一款红宝石耳坠很衬您今天的旗袍。”
她抬眼,并不看我手中的耳坠:“你别着的这朵玫瑰好看。”
她的手虚虚地伸过来,轻纱罩面一般停在我耳侧,迟迟没有落下,我的心随着她的动作兀自快了许多,说话也磕绊起来:“这是男友送的……你的男伴肯定也为你准备了比这更美丽的花束。”
她收回手,抬头望上看了一眼——
“他今天忙,”神色意味不明,“我收不到了”。
我为她打抱不平,这么重要的节日他居然缺席,继而开始嫉妒这个我从未见过面的男人,他拥有这么好的女友,却不肯为她从工作中抽出身来,甚至不肯送她一捧花。这是何等鱼目的人!
她开口,带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笑:“他有一双多情的眼睛。你见了就会知道的。”字如毛绒滚珠,从我手臂滚过。
我将玫瑰取下来送到她面前。她将脸往旁边侧了侧,我顺势别在她耳畔。
“你男友送的,不要紧么?”
“家里还有很多,”我差点咬了舌头,“……你值得更好的,我是说,希望你不要寂寞。”
她仿佛才看到我手中的耳坠,捻起来对着灯光看了看,说:“帮我戴一下吧。”
她比我略高一些,我走到她身侧,请她坐在转椅上。 我将她的头发撩至耳后,冰凉的发丝从我手背滑过,如幽幽的蛇吐着信子。用手拈起耳坠——不知怎得,小小的耳坠几次从我手里滑落,我感到窘迫极了,脸也开始发烫,不敢呼吸。她的香水与上次那个雨夜是同一款,使我仿佛置身于雨林,被野蛮的香气熏炙着。我握着耳坠的手微微发抖,半天也没戴好。她的手覆上来,很自然地从我指间顺走耳坠,也不看镜子,就这么戴了上去,尖尖的勾子穿过她的耳洞,也穿过我的心。
她站起来买单欲走。我叫住她,却不知该说什么。
“下周这个时候,你还来吗?”
真是一句废话。
她从随身拎着的小包里拿出香水放在柜台上,推给我:“谢谢你的玫瑰。”
走前,她看向我的手腕,似乎只是闲闲一问:“今天没带那串手链?”
我下意识捂住——我怀揣着连自己也说不清的心思日日佩戴着手链——她既然送我,我又喜欢,为什么不能戴?可到底是怕被她发现,每此她到店时,我都忍不住将手背到后面去,生怕被她发现了,又要回去。这很没道理,没道理东西送了人被要回去,可我就是忐忑,做贼似的。
我便跟她讲起昨天的梦。这是很不应该的,甚至有些冒犯,我们并没有熟悉到可以互相谈论梦境的地步——这比同睡一张床还要私密,意味着精神上完全向对方打开。但鬼使神差地,我讲了——梦里那样的夜晚,那衰草离披,那凄凉坟地。那梦境令我头晕,以至于早起时疏忽了床头放着的手链。
她静静地礼貌地听着,头微微侧着,我一边讲一边想,她会想些什么呢?这个梦实在是没头没尾,她会觉得无聊么?会害怕么?我应该讲些别的令她高兴才是。
她走后,我拿起香水做贼似的躲进休息室,往脖子上喷了一点——熟悉的味道包裹着我,给人以耳鬓厮磨的错觉,想到这,我又慌忙把香味打散。我搞不懂自己的心了,我说什么、想什么全然不由我自己决定,好像有什么茫茫然之物摄住了我的心魂。在这最不该的时刻,我想到了男友,许许多多的事情如万花筒一般在我的脑海里旋转变换,越不去想越是要浮现,好像水上飘着的塑料球,怎么也按不下去,令人神晕目眩。就这么昏沉着昏沉着,我已然回到家,窝在沙发里,手里把玩着那一小瓶香水。香气浮沉中,男友突然开门,我下意识把香水塞进沙发缝里,抬头看他。望着他下巴处青色的胡茬——他曾经有过胡子么?再细回想,却只能想到磨砂玻璃似的脸,我竟然已经对他的脸陌生了。
男友走近,我下意识往旁边坐。
“你买香水了?”他往日低沉而温和的声音在此刻变成了水中的鹅卵石,寡淡无味。
下一个瞬间,我面前的这位英俊的男人的脸一下子变了——那是一种我从未在他脸上见到的怯懦到有些丑陋的表情,顺着他的眼睛,我看到了藏在后面的香水的一角。
女人的第六感真奇妙,在一瞬间我便想通了很多事情。
原来她感到寂寞是因为我。这样的想法既令我感到痛心,又带着一种奇异的滋味——一种短暂的头皮发麻的欢欣。紧随而来的是愤怒,对面前男人的愤怒,我盯着眼前的男人,我盯着他,他一句话不说。那一刻我明了,他并不打算向我解释一切,只是低垂着眼睛,像无数次使用过并得到奖励的婴儿一样滥用自己的脸蛋,企图令女人心软,以此逃脱自己的罪责。他依旧是英俊的,但这样的英俊如画皮,而我,有那么一瞬间依旧为这画皮而晃神。他是懦弱的,我也是。
我请他离开。他走时,还停留在门口回头望。在电灯的点缀下,那真是一双多情而莹润的眼睛。我毫不客气地关上门,用尽了最后的力气,最终脱力地蹲坐在门口。他也曾用这样的眼睛望过她吗?她又是如何回望这双眼睛的?想到她——她是否还沉溺在这双眼睛中?可他背叛了她!她期盼着他回去吗?我想到她灯光下寂寞的身影, 一阵冷一阵热,她一定什么都知道。她会怎么看我呢?在他与我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她怨憎过我吗?一想到她可能因此而对我产生怨憎,我就想把自己卷起来,缩到最小,再变成一颗子弹穿过他的脑袋。现在他回去了,她的寂寞会消失吗?她之后还会去咖啡厅吗?我们还能再见面吗……这些念头如大字报在我的脑海里旋转跳跃,放大缩小,令我头昏眼花,气力尽无。
我就这么浑浑噩噩在门边睡着了,第二天去工作也心不在焉,擦拭饰品时险些把它砸在地上,好在小朱及时从我手中抢救下这些“受害者”。她看我状态不对,勒令我去坐着休息。我真想把时钟拨到周三。
分针与秒针像棍棒,缓慢地熬着时间这一大锅麦芽糖。我是掉进去的老鼠,被煎熬得皮滚毛裂。
我望着咖啡厅来往的人,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都不是她。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想冲进那个人的办公室,质问他人在哪里。
我怕她不来,又怕她来,更怕她不是一个人来。
她一个人走进咖啡厅。依旧是意式浓缩,依旧坐在窗边,依旧很寂寞。她的爱人——可以这么说么——回到她身边,但她的寂寞却比已往更甚。往日丛林的繁茂与生命力被黑色的长裙吞噬,远远看去如夜色下的衰草。
为什么她不高兴?为什么她感到寂寞?我走上前,脚步越来越快——
临近却又慢了下来。
我是以什么身份去问?问到了又能怎样呢?我想做什么呢?我问的这些真的能帮到她吗?
但还是开口,话转了个弯:“你是他的——”
她伸出左手,我看到左手无名指根处的一截皮肤略白。
心下了然,随即问:“他成功回到了你的身边,你不高兴吗?”
她看着玻璃窗外,不知在想些什么:“我以为我会高兴。在我跟他结婚时,我也以为我会高兴。”她的眉头蹙起,似乎也在问自己这个问题。
“你呢?你知道我为什么不高兴吗?”
我摇摇头:“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离婚?”
她笑了一下,一下子锐利起来,两眼灼灼,带着一丝不甘心:“为了得到他我付出了太多。”
我想了想,跟她讲沉没成本,企图劝她及时了断脱身。她只是听着,什么表情也没有。一直到我口干舌燥,停下来时,她才轻轻地、轻轻地咧开嘴,声音似雪:“你不知道我付出了什么。”
说到这里,她朝我勾勾手:“跟我来。”
她叫了个的士,去距离这里七公里开外的一座山。那是这里有名的坟山。
下车,她头也不回地往前走。这几天一直在下小雨,进山的路湿软泥泞,两旁的野草有半人高,争先恐后往路中间挤。此时天色已晚,阴风阵阵,野草在夜色中张牙舞爪,时不时能感受到皮肉被草隔开的细痛。我不识山路,走得跌跌撞撞,她却如履平地,一袭黑衣似幽魂游荡,直直往坟墓边飘去。要不是她是活人,我简直要怀疑自己被鬼魂精怪所引诱,要骗去肉体凡胎。我叫住她,问我们去哪儿。她的声音被风从远处送来,她说去见她妹妹。
不知走了多久,在我即将坚持不住要放弃时,她说到了。
夜里我什么也看不清,只凭借感觉,感到自己被野草包围。风声渐紧,草与草撕咬着,发出刷剌剌的声音。
“你跟她长得真像。”黑暗里,一双冷手猝不及防抚上我的脸,指尖在脸上逡巡。我下意识瑟缩,却没有躲开,只是屏息等待,“就在这儿,她这儿有一颗小痣。已经消了啊。”我眼下一紧,那道指甲印永远刻在我的心里。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细细簌簌的声音,聚拢精神细看,是她蹲下来拨开野草抚摸面前的墓碑。
“我的妹妹先爱他——”她缓缓开口,“接着我也爱他。他只能属于一个人,怎么办?”
“怎么办?”
“他这样一个懦弱的人,用一双眼睛骗了我们,在我们之间犹豫不定,我只好逼他一把。我的妹妹死了,可他却跟我说他心里放不下我的妹妹,真是搞笑。”
“妹妹是怎么……” 我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拧紧了声音。
又是一阵沉默。直到云层褪去,一轮薄月探出头来,月光下,她的背影格外瘦削,声音也细骨伶仃——
“溺亡。”
“你说她一个怕水的人为什么会去河边,又为什么会溺亡?没有人救她吗?怎么会有人忍心不救她?”她抬头看月亮。旁边的野草在她脸上形成的阴影,像一湾黑色的泪。
她并不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寥寥数语讲得不清不楚,我听得不明不白。我想她或许只是想跟人说说话。
“我为什么从来没有梦见她?她不肯见我么?”
她没有等我的回答,自顾自站起来离去了。
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在咖啡厅出现,我也没有再见过她。打听了一下,在百货公司就职的男人也已经离开了。
某个晴朗的一天,我去花店让店员帮我包了一捧适合祭拜的花,搜寻记忆里的路线,再次来到梦里的那座坟前。到那里时,我看见坟前已有一大捧郁金香,看样子是这几天刚放的。我蹲下来,看了一会儿,起身准备走时,起风了,坟墓周围新长出来的草发出刷剌剌、刷剌剌的声音,好似从地下冒出的雨。
感情真是奇怪,我到现在还偶尔会想起她,想起她黑夜里伶仃的身影,想着想着,夏天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