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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
如果她的朋友尚在此世,他们大概会“嘲笑”她的行为。
从前她就是最胆小的那个,总是躲在大家的背后,连实施“穹顶计划”的手术也一拖再拖到最后一个,然后还是泰恩好说歹说不断安慰下被艾尔温推进门去的。
——人生就是这样过一扇扇的门。巨大的排污管道里抽水风扇高速旋转,却因为高强度隔音玻璃的阻拦,只瞧见它们拼尽全力的样子,而无半点轰鸣。各种颜色的水流螺旋而行,是不同重金属和生物物质染就的,它们流向无数层过滤器和效度装置,最后流归大海。其实过程远比她描述的复杂,只是她也是个门外汉,从小到大最不喜欢的就是物理等等科学。
她只知道自己是这些仪器的总控、或者说能源,于是免不了每过一段时间便要到此处检查。那些辐射穿透她无机物的皮层,损害她的血管和大脑。她的记忆像是重连的短片,又像是频闪的放映,是了,他们会“嘲笑”她收养了一个孩子。
其实那算不上是个严格意义上的孩子,因为人类早已在世界上销声匿迹多年了,她作为被改造而成的人工智能,也只是保留了维持人性的思考器官和部分血管,用早已失传的“防腐技术”浸泡在舱室、遥远的“穹顶”里。
孩子是自称后影响生物的一种,不像她是利用无机材料变形为动物拟态,他们是活生生基因进化的奇迹,突破人类曾经认为的界门纲目科属种,融合其他动物的特征因子却保有类似人类的形态,更像是火过一时的玄幻般产物。童话的现实和科幻的差距在时间的波浪里变得模糊不清,一叠一叠推着她向自己的过往前去。哦对,她给那个孩子命名为迪普奥瑟。
迪普奥瑟的胆子和她一样小,这也是她当时驻足的原因,那么小小地蜷缩成一团,在海洋里是多么可怕的体验。泰恩他们把自己的沉睡舱推入洋流的时候说,闭上眼睡一觉就到了,或许还要睡两觉、三觉,但是最后总是会到的。她用鳍划开海浪,对迪欧奥瑟说,如果害怕的话就睡觉吧,等醒来我们就到了。
可是长明的基地,泛着蓝绿的光线,一成不变的,这样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最恐怖的并不是黑暗和寂静,而是难以看见的、虚无缥缈的未来。她在珊瑚丛中游弋,问迪普奥瑟喜欢什么颜色,“蓝色”的气泡在他嘴里冒到一半,又改口变为“红色”。
他们有蓝色与黑色的眼睛,却从未见过蓝色与黑色的珊瑚。
迪普奥瑟害怕她找不到于是放弃送给他珊瑚,就像她害怕找到珊瑚对方就会离开一样。
红色的珊瑚被磨制成锋利的匕首,这是她送给迪普奥瑟去冒险时保护自身安全的微不足道的礼物。
像她的鲜血一样,明明剩下的躯壳既不需要氧气也不产生二氧化碳,那些勤恳的搬运工依旧无休无止在体内流动着。
我不会死,可是他以为我这样就会死。她仰面躺在空旷的中心大厅里,鲜血晃晃悠悠往外氤氲漂浮——这片建筑群除去照明和“穹顶”的构造一模一样,但终究还是不同,不存在水压,也不存在心脏,为何胸腔还是像受到压迫和沉坠般难受?这是大脑的幻觉,明明肢体已经失去了,却还是像存在似的时不时让她想起。
他说,我不想佩兰芙死去,可不可以停止净化水源?辐射会污染你的记忆,最终紊乱成一个既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的人。
可是,这是我的使命啊?她将发辫松散开,迪普奥瑟尖锐稍长但顶端圆润的指甲像上好的梳子一点点为她整理着,淡青浅绿血管蔓延的手背如灿烂金色中颠簸的小船。她转头就看见对方比她见过人类都要长的睫毛低垂着,挂满晶莹大颗的泪珠。
可是我不想你死去……迪普奥瑟重复着,声音有些抖,与其看着你死去,我宁可先一步杀死你。他似乎下了无比庞然的决心,才把红珊瑚的匕首从她的胸口抽出,头也不回地离开。
如果不是那些泪珠像暴风雨的天空一般倾泻而下的话,这似乎就是一个很标准的故事结局了。她记得泰恩说过,躯体手术后就不会有痛觉了,痛觉是可选的,她央求着没有留下一丁半点。
你知道没有痛觉是很危险的吗?这样你就无法提前规避伤害了。泰恩敲着她的脑门,艾尔温只是无奈叹气。
可是,如果哪天要死了的话,一定会很痛吧?那种感受在空无一人的地方一定很可怕吧。
她离死亡还有很远、很远的距离,比睡眠舱沿洋流从海面沉到海底还要远数千、数万倍的距离。
如果她的估计没错,迪普奥瑟离死亡也有很远、很远的距离,比她更远。
再早一些的时候,大约在最初遇见和最终决裂的中点,他说要去寻找“永恒”以便不使她消亡。
那也只是她听过的传说,怎么可以当真?
是她的记忆还是情感被污染了呢,她只是笑着,任对方亲吻自己的眼睑,闻到迪普奥瑟脸颊滑落的海水般苦涩的气息。
PS.还是OC故事,前篇是VOL.217。VOL.222,VOL.237是同系列(前传)。写得其实有些仓促(故事想法倒是一直在),感谢阅读,如果有评论的话感谢感谢!
作者:阿千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正文:
这是一个理想的美好故事。
怪物过于巨大,将村落的土地全部占满,人们只能离开原来的地方。怪物也过于强大,轻易就能将村落摧毁,它抬起尖爪梳毛的时候会不小心勾破人类柔软的肚子。怪物的食量依然过于庞大,一年的收成也不能填饱它的肚子,不能满足它的食欲,怪物肚子的咕噜声就像是永无停息的惊雷令人恐惧。
于是怪物生活在山中。
怪物蜷起身子傍着山壁而眠。
每一天都是安静又寂寞的,怪物除了睡觉,便是等待。当它睡醒了,便张开翅膀,伸出爪子,舒展身体,当它舒展身体的时候,天空才能看到它的全貌,它的四肢扫过了山脊,它的尖爪就像树干那么硬长,当它收回四肢的时候,爪子上总是会勾上些树叶或者动物,那是它的食物,它扫过的地方,树枝会被压倒,巢穴会被倾覆,周围会变成一片荒芜,所以它总是很安静地蜷缩着。
今天也是饿着肚子的一天。
但是今天,一个矮小的人类来到了这里。他是一个骑士。他翻过了很多山,战斗过很多的怪物。他来到怪物面前的时候,已经浑身都是伤口与污泥。
他看着怪物,欢呼了起来。
“请听从我的请求。”
骑士说道。
“我希望你能成为我的伙伴。让我骑在你的背上与巨龙战斗。”
怪物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热情——这么讲也并不准确。人们一开始的时候总对它很热情,他们仰慕他的强大,只是那些仰慕与危险相比,不值一提。
骑士有些聒噪的声音不停,不停地劝说怪物和他离开,怪物将头埋进翅膀蜷起身体并不理睬。终于到了日落的时候,骑士也离开了,就和所有人一样。
每天都是安静又寂寞的。怪物照例甩了甩尾巴,震落了飞鹰。它勾起鸟的尸体,尖牙勾破了喉舌,倒刺刮去了羽毛,又是新的一天。太阳照到树林的时候,来了一只奇怪的生物,它就像一颗树,头部有着黑漆漆的茂密树冠,但是却用细长的双脚前进。那生活一步一个脚印缓慢地往前走着,每一步都在地上踩出了痕迹。
怪物不恐惧。它巨大又强壮,它从不恐惧。它只是看着那个生物慢慢接近。那个生物,卸下了巨大的“树冠”。怪物才看出来那是昨天的骑士。骑士在人类中也算是矮小的,但是他却似乎有着无穷的力量,他背着一只野牛的尸体一路走来,然后将野牛放在怪物的面前。
“这是我的礼物。上次来的太过于仓促。这次我带来了礼物。”骑士认真地说,他战斗的伤口还没有完全愈合,散发着血的味道,这让怪物的肚子响起了惊雷。
骑士没有被它肚子的声音吓到,反而笑了起来:“我听说过您的事,果然就像是天空的雷鸣一样威武。”
怪物用鼻子推开骑士,将地上的牛衔了起来,一仰头甩到了空中。那有两个骑士那么宽、立起来比骑士还高几个头的野牛,就像是一粒花生米一样落入了怪物的口中。
比起昨天来说,怪物已经很满足了,觉得肚子更饱了一些。阳光已经爬到了山壁之上,那是他一天中最喜欢的时候,阳光照在它的身上,让它感到暖洋洋的,它的心里就像是一团轻柔的羽毛一样温柔,它盘在石壁上,睡着了。
不知睡了多久,它醒了过来,它抖了抖身子,把骑士从它的身上抖落下来,就像抖落一只蒲公英。骑士在人类中也算是矮小的,他穿戴着盔甲就像是一只钢的球,从怪物身上倏倏地滚了下来,人仰马翻地躺在地上。怪物忍不住看着他。又忍不住用鼻子去顶他。骑士似乎明白了怪物是与他玩闹,大笑着抱住了怪物。
这让怪物无处可躲,想要甩掉骑士,但是骑士却抓得紧紧的。要知道的抓住一只兔子可比抓住一只蚊子轻松得多,怪物实在是拿粘人的骑士没有办法,有些烦恼得挥了挥爪子。这次爪子擦过了骑士的身体,将他身体划出一道长长的血痕。骑士躺在地上,微弱地喘息着。它轻轻地去舔骑士的身体,舌头上的倒钩只把伤口变得更深,那是进食用的倒钩。
这场景太过于熟悉了。
怪物知道自己是为何离开村子的。它将头埋在了翅膀之下,蜷缩起来。
太阳复又升起的时候,骑士已经不见了。今天也是安静又孤独的一天,怪物照常伸展四肢,没有骑士给它加餐,今天的肚子叫得比较大声,日子回归了往常。怪物总是一天饿过一天。
第十天,它睁开眼睛,地上放着好几只小型野兽,兔子狐狸之流。
骑士裹着伤口站在那里,看到它醒来笑得很是开心——骑士总是笑着。
“抱歉,受伤了总是更费工夫。”
怪物的舌头卷起一只只的野兽,囫囵吞进肚子,饥饿依然在那里,只是怪物觉得心里就像羽毛团一样,像太阳照在身上一样。
它伸出爪子,这次它小心翼翼地勾起骑士的盔甲,将骑士甩到背上。骑士落在它厚厚的毛发上,就像是落在棉花堆成的大海中,他的身体都埋在柔软的毛中,让他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可惜的是,丘陵起伏山岳连绵,将怪物埋在其中,它翅膀也过于巨大了,这里没有能让它展翅的空间。骑士似乎听懂了怪物的低低的呜咽。
“没有关系,我们去更宽的地方。”
怪物喜欢更宽的地方。
骑士憧憬怪物。
骑士是个矮小的人类,人们总是喜欢高大的骑士,人们说他从来不是成为骑士的料。他却不相信,他用智慧、用努力、用时间去弥补天赋的缺憾。他成为了合格的骑士。他独自一人也可以击杀苍穹上的恶龙,他是远近闻名的英雄。
只是人总是憧憬着自己所缺少的东西。骑士第一次听到怪物的传闻,就为它着迷。他跟随着传闻在各处辗转,他穿过密林虎穴,他走过高山大海。
他终于找到了怪物,他骑在怪物的背上,用他千锤百炼的智慧,告诉怪物前进的方向,他教会怪物怎么才能避免破坏村庄,让怪物练习如何收住爪子。
就像他用了很久很久去成为骑士,怪物只是需要一些时间。
【完】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你说,公司为什么要周五放假呢?”
我和闺蜜坐在公共沙发上偷空调,一人一杯摇摇奶昔,望着明明是周末却人满为患的商场感叹,原来世界上只有自己是打工人。
“可能老板想过七夕吧。”闺蜜吸一口奶昔,然后掏出手机,仿佛没看见一般划掉客户发来的信息,点开黄色软件,问我中午吃什么。
“好问题,烤肉、火锅、西餐……”我也打开黄色软件,顺着商场推荐TOP一路下滑,“想吃点儿凉快的。”
“可是我想吃火锅欸。”
“近四十度的天儿,你跟我说你要吃火锅?”
“都入秋了,吃火锅咋啦!”
旋即,我点开一家火锅店的团购,把手机屏幕摁她面前,“那你跟我说,你是要吃这个一见钟情套餐,还是萍水相逢套餐,还是咱仨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套餐?”
“……为什么工作日团购不能用!今天明明是周五!!”
我一声嗤笑,周五咋了?只要是七夕,就算今天是周一,工作日团购都用不了。
“要不问问七七吧,他搁这儿上班,总能知道附近有什么好吃的。”闺蜜退出软件,拨通电话,但接通前又补了一句,“火锅。”
众所周知,我有几位闺蜜,但大学朋友不多,就几位损友。一位出国留洋,毕业后干起了“人贩子”的工作,在留学机构当外语老师;一位是已经因公殉职多年的警察,很多新故事我都是从他那里听来的;还有一位是人民公仆的上铺,现在也算是端的铁饭碗,不过是不怎么发工资的那种。
七七就是这位据说已经两年没发过工资的小可怜。
“喂,七七,上班呢?”
电话另一头,七七声音疲惫,估计接电话的时候没看来电显示,最开始的“喂”还很有礼貌,一听到闺蜜的声音,那态度瞬间嘲讽拉满。
“哟,您放假呢?”
我点开朋友圈,果不其然看到了闺蜜一大早发的动态,带着闺女赶大集去了。
“哎哟,这么客气干啥。”闺蜜笑着直奔主题,“十点半了,中午几点午休啊?约饭吗?”
“你在哪儿呢?”
“在你单位正后方的商场一楼喝奶茶呢。”
“……江江也在?”
“哟,这你都知道?”
闺蜜看了我一眼,默契地掏出蓝牙耳机,分我一只耳朵。
“呵呵,她不出门,你也不来这儿啊。”
老城区确实不太好走,闺蜜来这儿都不能开车,只能公交。从出门到商场,她只要在下公交的时候给我发信息叫我起床,我俩就能准时在商场大门口碰头。
“你就说来不来吧。”
“来。”七七顿两秒,“中午吃火锅?”
“吃,你选。”
“行,那十一点在四楼的火锅店等我。”
十一点五分,还在为选番茄拼酸汤还是酸汤拼麻辣锅底而剪刀石头布一决胜负的我俩见到了白白胖胖的七七同志。
不得不说,是真胖啊。
“你们单位的伙食可以啊。”我拍了拍手边空位,“能不能带我吃一顿……”
“停,打住。”七七竖起手掌打断我的读条,“说什么都不可能带你进去的。”
闺蜜坐在对面,眉毛一挑,“你俩背着我有事儿!”
“有个屁!”七七压不住这暴脾气,三下五除二把餐点好,送了我俩一人一个白眼,“江江这狗东西昨天给我发信息,问我能不能去我单位里参观,我寻思她又不是没去过,好端端的这是要干什么。”
“没成想,这是看上隔壁了。”他对我指指点点,“人家技术中心和研究中心刚挂牌,你就想着进去打探,你这是离着进玻璃房不远了啊!”
“可拉倒吧,我哪儿能住上玻璃房啊。”咱们这儿只有未成年进看守所才能住玻璃房好吧,别的都是铁栅栏。
“再说了,你们都用一个食堂,我就吃饭的时候看两眼……”
“你再逼逼我就把锅底扣你头上。”
“行行行。”我老实闭嘴,但眼神还在说话。
要是放平时,七七可能不会理我,但今天他答应出来吃饭,确实是有原因的,他看起来跟我俩有些话想说。
直到三碟子肉下肚了,七七才抿着芒果气泡水开口,“你俩最近,没干什么不该干的吧?”
我点了点从早上出门就一直在跳的眼皮,想破脑袋都没想出来最近有干啥缺德事儿。
“没吧?”闺蜜不太确信,“路怒骂人算吗?”
七七夹一块土豆出来,“没事儿最好,最近情况不太好,都注意点。”他咬一口太烫,又把土豆放回碗里,“今天上午工业园那边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轿车跟电动自行车撞了,伤者鲨鱼夹扎进头里,额头撞在挡风玻璃上磕伤,双腿被碎掉的电动车扎穿……”他停顿了一下,继续道,“还有左脚脚踝骨折。”
我敏锐捕捉到他不自然的停顿,“有说法。”我很确信。
七七叹气,“是,骨折是人为的。”
“司机在限速10的园区道路内超速到了60,电动车也有问题,逆行还解除了25限速设置。司机跟伤者是园区内相邻两家公司的员工,平日里也没啥交集,但司机撞人后一想到要因为车祸请好几天假,还要报保险,第二年要多花钱,还耽误上班少了全勤等一些列后果,气得下车踩断了伤者的脚踝。”
闺蜜倒吸一口凉气,“这人有病吧!”
“有病的还不止这些。”七七揉着眉心,挑着能说的讲,“还有今天早上市区不是下大雨来着。”
我咬着吸管点头,“对,可大一阵了,我都想着要是九点不放晴,今天就不出门了。”
“老城区那边的高档小区幼儿园,早上孩子们入园的时候正好开始下雨,老师们把孩子带进屋里,点着人数发现少了一个。给家长打电话,没人接,直到雨停,老师们又把孩子们放出来玩,这才有出门的大爷大妈们眼神好,说幼儿园旁边的河里有个小孩……”
“啊!”闺蜜发出爆鸣,“当妈的听不得这个!”
“孩子怎么样了?”
“送医院了。”七七吃完土豆,又加了一块,“但是捞上来的时候已经成条了。”
懂了,这是开始僵硬了。
闺蜜起身逃离现场,我让她顺便帮我带个茉莉豆花回来。并趁着她不在的空,转向七七,“你说这些,不是没有理由的吧。”
“啧。”七七放下筷子,“还得是你,能猜。”
“故事的全过程是,因为早上要下雨了,妈妈提前把孩子送去幼儿园,然后赶去上班。而孩子在幼儿园老师还没来全的时候入园,随后自己在院子里玩耍,不知道什么时候趁乱跑出幼儿园,去河边玩耍了。直到大雨来临,河边湿滑,小孩儿入水。”
“而送完孩子的家长,要在八点前赶到公司,电动车一路狂奔,不想地面雨后湿滑,看到来车时已经刹不住,两者相撞。”
“孩子爹呢?”我不禁发出疑问。
七七也因为这句话低头瞅我,“这就是我要说的了,你们公司最近没干啥亏心事儿吧?”
等等,这里面还有我公司的事儿?
不对,这么一说,我好像还真有印象。
“嘶——你说的,不会是上周我休假的时候,工厂切手的那个吧!”
“恭喜你,答对了。”那名违规操作设备,导致被机器把手指切了的倒霉蛋,就是这一家三口中的最后一个。
“……这算流年不利吗?”我的眼皮跳得更厉害了。
七七没有回答我,因为闺蜜已经拿着甜品回来了。
我们吃完饭,卡着七七上班点儿往外走,在一楼中空大厅的位置跟七七告别。他还要上班,但今天是我们的休息日,我和闺蜜商量好一会儿要去吃小甜水的。火锅店的甜品还行,勾起了馋虫,想吃点儿更好吃的。
就在我们挥手告别的时候,我的眼皮忽然不跳了。
一根啃干净肉的长竹签从天而降,擦着我的手落在脚边。
好消息,是竹签,就是扎着了也不严重。
坏消息,高空抛物,还找不到人。
闺蜜愣愣地看着地上的签子,手心冒汗。“报警吧。”
七七说:“我不接警,快走吧,别逛了。”
于是我的七夕休息日结束了。
“确实是流年不利。”
作者:北斋
评论:随意
穿过两侧拥挤的目光,倾盆大雨浇湿了短衫。长而弯曲的小路直通山上,一座隆起的小丘盖满了长草。回家吗?再等等。厌恶和鄙夷令人挪不开眼,密密麻麻如芒刺背。逃命一样往家跑,网状的运动鞋湿个通透。
回来了?怎么又不打伞!看不见路?哈,快进来,喝碗姜汤。从单开门的冰箱里取出两颗新鲜姜头。一定要喝。被风吹了感冒。六边形网格地砖,头悬的老式灯泡被分成一个一个小块,左手一个贴着烧鸡花样的微波炉,它对面是个四方大个儿洗衣机。让她歇歇,我做给你。微蓝的亮光照得房间通明。窗户没开,碗橱原封不动关着。没吃过我做的吧。不锈钢盆盛满了水,两颗生姜清澈地翻滚。我哪儿也不去,现在可有时间天天晚上陪着。脸腮上两团红晕,头发剩了两缕,右手两根长毛搭被子一样盖在头顶,光洁的高额亮得晃眼。回来以后不找他们,他们也不来,就在家陪着你奶奶。看电视!还能做什么。高耸的颧骨托着黑镜框,笑起来露出被中华熏黄的假牙,口气中一股冰凉的、呛人的香味。双手从盆子里拿出来,用掌跟推眼镜,十根手指耷拉着,白里透红向下滴水。红糖20克,生姜4片,葱白3段。我那些同学倒是想来,但来了看谁。嗨,跟你说话多切了一片。多吃点姜,尤其是夏天。现在没人打扰,我可开心了。你躲开点儿上屋里坐着,别站灶台跟前儿。
怎么哭了?不想去啊。来,过来,让我好好瞧瞧。你瘦了。问我好不好?哈,我肯定没变。精神矍铄,身体倍儿棒。就是戴了这口假牙吃不出味。对,一直穿着这件,奶奶给做的,暖和。带拉链的姜黄色套头毛衣,拉片是个圆环儿,工装蓝的围裙上沾满了面粉。现在的模样真好。碗橱上三个馒头、一条糖醋鱼、三块炸茄饼、一碟凉拌菜。一双筷子,香菜三分。别哭啊。什么事这么伤心?上气不接下气的。别跪地上,太凉了膝盖受不了。是累啦?去沙发睡会儿,姜汤煮好了我叫你。什么都记不住?没关系,书就该多看两遍。还是因为没有我过目不忘的能力?好,不笑不笑。我有那么多学生也及不上你一个。呦呦轻点轻点,我腰不行。老啦。
触感很柔软,脸碰脸暖烘烘的,腮侧鼓鼓囊囊塞了棉花,脖颈的皮肤下饱胀着塞满稻草。你终于找到喜欢的啦?好,这不容易,比我强。路不好走,但要往前,别回头。怕什么,我算过啦。嚎啕的嘴角向下撇,微蓝的光里听不见声。只是我再也帮不了你啦。
哎呀我的锅!真笨,煮姜汤也能糊锅。老啦,老啦……砂锅开始冒泡,浓黑的汤撞到碗边儿过渡成泛光的深红。喝完汤就该走了。
长而弯曲的小路狭窄得仅够一双脚,三人并排,却整整齐齐走出一条两米宽的大路。白色衣衫,黑色短发,垂头,无人交谈,一个模子刻出来,向着前头不知道什么地方浩浩荡荡地走。队伍很长,长到看不到尽头,也望不到尾巴。倾斜着,拐了弯,不拒绝什么人离去,不拒绝什么人归来。
不过还有话。湛蓝的眼眸调皮地眨了眨,两个脑袋跟着队伍缓缓挪动,又凑在一起像是合伙密谋什么。我有个心愿,帮我找个上有群山下有楼梯的地方。找到之后呢?眼眸浑浊但依然在笑。你可以踮脚向前看,也可以摇摇晃晃找个地方歇着。不必走那么快。虽然队伍不会等,但可以随时加入。被无数人簇拥着往前,交握的手分离了:理所应当,没有拒绝,只有顺从,只有向前。
我忘记有没有告别了。
碧绿的绒草踩上去像雨后的苔藓,柔软不滑,极舒服。两个人既不回头,也不呼唤,分道扬镳向着两个方向去了。隆起的小丘长草不尽,打理的人跟不上新生的速度:风化、侵蚀、恣意生长。源源不断的人加入长队,路过一个又一个小丘,不闻旁人的事,一门心思盯着脚下的路。往前的始终往前,留下的始终留下。
就这么看着。交叉着手搁在身前。看着。
就这么走着。摇晃着手垂在身侧。走着。
我还想照老年间的规矩,再喊喊:
“四角儿的跟夫,本家赏钱一百二十吊!”
“一百二十吊!”
宿草春风,纸钱翻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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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他活着,是梦里的我早就深信不疑的事实。很长时间我搞不明白,究竟是我送他走,还是他送我走?梦里时又是我召他归来,还是他召我归去?
【网站没有字体设置,文又不适合用引号。我不喜欢拘泥于常规。所以随意看吧】
康韦是个货车司机。他年近四十,记性不好,只记得婚姻生活里痛苦糟糕的那部分,所以他离婚了。平日里,他会在一张胳膊都伸不开的单人床上醒过来,但今天,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路边,旁边是自己的货车,已经熄了火。
他打算站起来,回到车上,但立刻摔了一跤: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腿不见了。裤腿里空空荡荡,左边这条腿像变戏法似的弄丢了,但万幸的是不疼不痒,而且右腿还在。他用一条腿跳来跳去,大声呼救,在附近搜寻,但一无所获。后来他发现,这样跳来跳去太辛苦,不如装作自己的左腿还在。这法子果然有效:他现在不但能正常走路了,甚至还能开车。
康韦沿着这条人烟稀少的道路一直向前开,不过开得不快。他得留心道路两侧:要是有路人看见自己的腿是怎么没的,兴许能把腿找回来。又或者,自己的腿就在路边哪棵树上挂着呢。
没过多久,康韦把车停到路边,小心地跳下车。这是因为路边走着一个短头发的年轻姑娘,康韦打算向对方打听一下有没有看见自己的腿。姑娘听见动静,转过身来,礼貌地看着他。
康韦磨磨蹭蹭地开了口:“姑娘一个人,上哪儿去啊?”
“去城里。”姑娘回答。
“这离城里可不近,要送你一段不?”
“不用了,我喜欢走路。”
见康韦没再说话,姑娘再问:“还有事吗?”
“啊……那个……”康韦挠了挠脑袋:“这一路上,你有没有看见腿?”
“腿?什么腿?”
“就是……男人的腿……”
姑娘瞪大了眼睛。康韦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话太冒犯,有股刺鼻的性暗示的味道,刚要解释,姑娘先开了口。
“难道你没有腿?”她的眼睛像一对杏仁似的瞪大了,像是难以置信。
“我有!”康韦激动地抬起手:“我是说,我本来有,但是现在好像弄丢了……”他越来越慌张,脑门上开始冒汗,在阳光下显得油光锃亮。
姑娘没再答话,留下一个尴尬的亟欲结束对话的微笑,转身向城里的方向走去。但这个表情在康韦脑海中定格了,他眼前只剩下这一件事。康韦像个运动健将一样追上去,在姑娘的尖叫声冲出喉咙之前,就一拳将她打晕。
太阳几乎要将道路烤化了。康韦从货车上找出砍树枝用的斧头,第一斧下去,姑娘的血就喷了他一脸。伤口在太阳底下愈合得很快,得抓紧时间。康韦一边挥下斧头,一边像个屠夫似的喘气,把自己忙到浑身又湿又热,才终于把腿卸了下来。他用力把新鲜的腿插在自己的屁股下面,一瘸一拐地走了两步,才发现这两条腿不一样长:姑娘比自己高一点。但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康韦爬上货车,猛踩油门,很快消失在道路尽头。
姑娘醒过来的时候,康韦和货车早就不知道去了哪里,道路上一点轮胎印也分辨不出。她发现自己的腿不见了,先是嚎啕大哭,然后装作自己有腿的样子,沿着道路去找自己的腿。但实在不行的话,别人的腿也成。
作者:贩卖机
那是发生在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那时候的我还只是个除了学校,对一切都分外感兴趣的小学生。嗯……硬要说的话,就是那种连路上的石子都得研究半天的小孩子吧。
那时我去学校所走的,是一条在居民区中绕来绕去的小路。比起走出小区,规规矩矩沿着柏油马路一直走,这条小路实际是要绕远一些的。但由于几乎没有什么车辆,周围又有许多小伙伴居住,可以结伴在道路上毫无顾忌地玩耍。我便一直经由这条路来回。
那条路经过一大片空旷的荒地。虽然以现在成年人的角度去看,恐怕不过是块只有足球场大小,一眼便能看完的杂草地罢了。但在小学时代的我眼里,大约有一整个公园那么大的面积。
在我对童年时代所剩不多的记忆中,一间荒废的铁皮屋,半截红砖墙,还有齐腰深的杂草中的各种昆虫,是我消磨时间的好去处。
我想那应该是春天开始不久的事情,草还没有长到可以掩盖地面的长度。那一天,在砖墙下,杂草之中,我发现了一个手提箱。那个箱子很新,外壳是银白色的,看上去与电视剧里的劫匪交易时会用来装纸钞的箱子一摸一样。它在太阳下反射着银色的光,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我被它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不由得停了下来。
毫无缘由地,我有一种想要触碰它,想将它打开的冲动。
我在手提箱前蹲下身子,手慢慢地伸向它,就在这时——
“嘭、嘭、嘭”手提箱中传来三声短促的敲击声。
我吓了一跳,手指僵直地停在仅仅一个指尖的距离。
“咚。咚。咚”又是三次敲击声,不过这次的间隔略长。
手提箱里有什么东西在敲打着箱体,对未知的好奇使我兴奋起来,但同时也让我对这个箱子产生了一些害怕的情绪。
万一——那箱子里面的东西跳出来攻击我怎么办?
我默默地与手提箱对峙。
“嘭、嘭、嘭”仿佛是察觉到我的迟疑,箱中之物再次敲击起箱壁。
“喂——你在那里做什么?快走了!”这份沉默很快就被不远处小伙伴的招呼化解了。
“来了,来了!”我赶忙小跑着离开。
但我的好奇心并不会因此停止,第二天经过荒地,我鬼使神差般地走向前一天发现手提箱的位置,那个箱子还在。
我停了下来。箱子仿佛察觉到有人在旁边一般地,动了一下。
对,没错,它,动了。似乎是内容物急着从手提箱内逃脱出来一样的,动了。
而后,箱内传出急切的拍击声和抓挠声。
那东西急切的想要从箱子里出来,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抓挠箱壁的声响越来越急切,越来越用力,甚至像极了指甲刮在黑板上的声音,刺耳而令人恐惧。我心生退意,再一次地,从它的面前,逃跑了。
之后的几天,我都选择走无趣的大路,只为避开那个奇怪的手提箱。
直到几天后的一个下午,我心不在焉的走在放学路上。天空阴沉的厉害,似乎快要下雨了。正当我边走边想着无关紧要的小事的时候,我的脚边传来嘈杂的人声,其间还夹杂着断断续续的哭声与怪异的笑声。我环顾四周,发现自己居然不知不觉中又走到了那片荒地,而那些奇怪的声响,正是从我脚边的手提箱中发出来的。
我再一次的燃起了打开它的冲动。
这冲动不断地催促着我,我从地上捡起一根小树枝,慢慢地、慢慢地向手提箱伸去。
我屏住呼吸,树枝的尖端一点一点地接近手提箱,各种各样的声音从手提箱中一齐发出来,机器轰鸣声、蜂鸣声、尖叫声、咆哮声、笑声……它仿佛为即将被打开而雀跃不已。而在这嘈杂声中,我紧张的仿佛听得到自己的心跳。
树枝更加的靠近了。
“喀嚓!”
与闪电同时发出的突如其来的惊雷使我丢下了手中的树枝。手提箱突然沉默了,它安静地看着我,我看着它,那种无法退散的莫名其妙的冲动促使着我再次伸出手去,“喀嚓!”又是一声雷鸣,伴随着这一声雷,黄豆般大小的雨点哔哩啪啦地砸向地面,同时也砸掉了我打开箱子的冲动。
我顶着狂风暴雨跑回了家,身后是依旧不断的雷声和细密不绝的雨。
这场雨一直下,直到第二天。那一天是周末,窗外的雨已经变成淅淅沥沥的小雨。
不知为何,我居然迫切的想知道手提箱在雨中怎样了,于是我随便编了一个什么理由,跑出门去。
手提箱还在原地,只是已经在一夜的风雨中完全湿透,变得破破烂烂。周围一圈的草与它的外壳都仿佛被烧过一般的焦黑。手提箱打开着,里面空空如也,除了存留的雨水之外什么都没有。
备注:就这样吧。电脑卡的我不想写备注。
_(:3」∠)_虽然说真的只是个普通的都市怪谈。但是似乎由于最近在听一些up讲鬼故事的缘故不知不觉写了个这种风格的玩意。
_(:3」∠)_写到一半感觉。啊。好像有种放了个【期待许久的东西结果打开之后啥玩意都没有】的核的感觉。
_(:3」∠)_但真的一开始没有这样的意图啦。
_(:3」∠)_只是普通的怪谈故事啦总之。
_(:3」∠)_这个月也在艰难努力的不咕咕。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我不想告诉你这两个人的名字,因此男方的姓名用的是代称,女方的名字本来就是化名
原作带有奇幻色彩设定,这两个人都是外国人
最近降温太厉害,按理来说应该穿棉袄,但住在这个屋子里的女人说她“不想这么早就把自己五花大绑”,所以她干脆点燃了壁炉。他们就这样在一个还算是秋高气爽的天气里,坐在壁炉旁边,穿着薄外套。她的衣服都只管好看,长度和厚度都和这个天气格格不入,上半身和下半身的对比更像是把春夏秋冬都穿在了身上。
“要喝点什么?”
什么都不需要,我们明明刚喝过茶。s还没回答,她就去她的那个橱柜里,挑挑拣拣,寻找合适的茶碗与茶叶。她的那个橱柜里除了茶碗就是茶匙,还有各种茶壶,茶碟,以及除了精致外空无一物的下午茶餐桌装饰物。
“你又要展示你的碗了。”s评价她站在碗柜前的背影。
“如果不喝茶,那我为什么要收集它们?”
这个女人,s到现在也不知道她到底叫什么。第一次见面时她对s介绍说她叫莉(liy),s总感觉自己对此感到熟悉,他很确信这只是一个昵称,但那人说她的名字真的只是一个单音节词汇,也不想告知自己的姓氏。那s还有什么可追问的呢?他都已经寄人篱下了,对待主人总得客气一点。
寄人篱下这个词也许不是很准确,听起来有种被迫投奔的悲苦感,但s的处境更像是被收留了。其实他也不太清楚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那一天他醒来,意识从空无一物中抽离,然后看到自己正处在温暖的室内,探索这个屋子时他碰到屋子的主人,莉,当时她正在给自己的植物算塔罗。
“你醒来了。”莉神色自若地向他打招呼,看起来好像他俩很熟一样。s当时并不认识她,或者说,s当时的脑子里干净地就像那个橱柜角落里积灰的碗一样,他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也不知道这里是哪儿。这种太久没用的碗拿出来倒茶之前还得好好地清洗,所以他连一点基础的思考能力都拿不出来。
然后莉告诉他发生了什么:莉在自己的屋子附近发现了倒在那里的s,并把他搬进屋子里。她声称自己并不认识s,也不知道他身上发生过一些什么,但她的态度怎么看都不像个陌生人,s问她“那你是如何知道我的名字”,她回答说:“塔罗告诉我的。”
塔罗,翻译一下就是“你的名字是我猜的”。可是塔罗什么时候有了传达字母的功能,它不是只有二十二张牌吗?
总而言之,总而言之,他暂且就用这个名字在此居住下来。莉没有要赶他走的意图,她每一天早上都问早餐想喝什么茶,午餐想喝什么茶,晚餐又想喝什么茶。还有下午茶、宵夜,这屋子里根本就没有白开水。曾经有一天莉说她想换换口味,然后泡了一壶意式浓缩。
“你终于遇到愿意陪你开茶会的人了吗?”
s知道他说话不应该这么尖锐,他现在可是暂居在别人的屋子里。但他总是忍不住,这可能是他本性的一部分,有对其他人言语攻击的天然倾向。既然这姑娘收留了s,那她就得忍受这一点。不过s也在怀疑她是否患有天然的迟钝,因为在这段日子里从没见过她对s的这些无法隐藏的刻薄反应出任何恼怒,s猜测她可能没听懂,又或者是压根不在意。
“茶会只需要一个人就可以办了。”她纠正,把那些好看的小碟子,小碗,茶壶,其他丁零当啷的东西摆在茶桌上,还有几碟糕点。她的收藏恐怕已经坚持了十几年,都过去这么多天了s还没见她拿出过两套一模一样的茶碗来。
“那么,早上好。”莉形式主义地说,s没回答。茶会就这样开始了,一般来说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不聊天,只是各自做各自的事情。莉会在这时候打围巾、刺十字绣、看报纸、绘图、写作,阅读各种技能书(烘焙、音乐、种植以及插花、裁缝与设计、礼仪、戏剧的发展历史),她几乎什么都干点,但都不精细,论技能水准称不上特长,论出现频率也算不上爱好。莉通常会在这时候给s准备几本书,一开始是和她自己看的一样,什么类型都有,后来s反馈她“我对艺术领域的学术研究没什么兴趣”,于是在那之后莉只给他提供小说书。
其实s更想看报纸,阅读当下的时事新闻,说不定有人正在寻找他这个失踪人士呢。不过按正常逻辑来思考这种可能性很小,过了这么多天也没有公职员人来上门调查已经说明了s大概率只是一个没人管的流浪汉。
他开始读小说。这是一本探索生老病死的文艺小说,题材很旧,但读起来比言情与奇幻冒险更有意思,至少更符合s的口味。书的主人显然几乎没有翻阅过这本书,连随书附赠的广告纸都还夹在里面,s便取出来当书签用。
莉打开电台。他们只有在早上才听广播,听一点早间新闻,基本上都是讲天气什么的,再播送一点本地咨询。莉大概不喜欢政治,一旦放到更大的国际局势部分时她就会关掉播音机。其实s很想了解,不过嘛,身为客人还是得有一点客人的自觉才行。
“——插播一条资讯。收到最新消息,当前,国际重要政治通缉犯【****·***】仍然在逃,该罪犯是国际犯罪组织【***】重要的一员——呼吁广大市民提供情报——”
这本小说写的很琐碎,如果不认真仔细阅读,上下文的剧情就会流水一样地从大脑滑过去。s不得不投入更多注意力分辨字句,于是播音机的声音像流水一样从他的耳朵流过了。通缉犯与犯罪组织的名字虽然传进了他的耳朵,却没能留下任何痕迹,想来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吧。他们现在居住的这个屋子位于山的角落,去镇上要走二十分钟,附近没有任何邻居,没有国际政治通缉犯会找到这里来。
莉关掉了收音机。
为什么是温室:因为这个男的就是播音机里的通缉犯
作者:江橼
评论:笑语
“你不觉得这画得像……”
“烤鱼?”
“烤鳗鱼。”
“……”目光微顿转向胞弟,“看来我还是不够了解你。”
“我觉得你已经够了解我了,姐。”胞弟倒是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起码你还能猜到是海洋生物。”
“……”
不,我只是饿了。
“好了,你的艺术课作业进度如何?”我看了眼手表,又望了眼窗外天色,提醒他,“我们该去餐厅了。”
“好的。”胞弟查看完笔记和相册,麻溜收起相机,随后架起胳膊,非常自觉的当女士扶手。
我没有拒绝,毕竟每次他献殷勤的时候,都是有求于我的。
等上了车,没了旁人,我故意没有搭理他,看他欲言又止的神情让我想到小时候的一些趣事——不过,这些不适合在晚餐前讲,留着下次再说。
大概是这件事真的很重要,胞弟踌躇许久,终于鼓起勇气开口了。
“姐,你最近……”他一边殷勤地将我手包拿走,一边搭话,“零花钱多吗?”
哦?借钱?
我有些意外,我可不觉得家里给的零花钱不够他造的——即便是脑子不清楚的花了90买白月光,剩下的也足够他再买10个。
“借钱?”
“额,是的。”我不知道胞弟这是羞愧还是什么,耳朵尖都红了。
“理由是什么?”我伸手又将自己手包拿了回来,点着包里的几张卡,思索它们的密码。“这个月才过去几天,你就都花完了?”
主要是我也没见他买什么东西啊!
“啊,其实也没干什么,就是……总之,姐你先借我点,下个月我肯定还你!”
看他低着头支支吾吾的样子,我脑袋里瞬间绷紧了弦。见不到实物,还花钱如流水,借钱的时候态度还如此急切,这配置,不觉得很眼熟吗?
下一秒,我“咔”得合上手包,没什么表情实则心里又愤又恨。
“你应该还记得薛家的儿子吧?哦,就是小时候来过家里的那个长得像女孩子的。”
待司机停车,我慢条斯理地下车,还特意整理了一下裙摆等胞弟这个蠢货下车。
“前些日子因为玩花的进去了,薛家找人托四爷爷把人捞出来,被四爷爷拒绝了……”
还没等我说完,胞弟就急忙打断,“姐,你误会了。”他还怕我不信,赶紧掏出手机上银行给我看余额。
嗯,还有5个,花得的确不多——个鬼啊!
一个月零花钱100多,他是如何做到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花出去95的!!
这是拌饭吃了吗?
“我没有乱花钱!是,是……”面对我审视的目光,他再次憋红了脸,一直磨蹭到餐桌坐下才再次开口。
“我最近认识了一个女生,我们……那啥,嗯,就是那啥了反正是。”
其实听到这里,我的内心已经毫无波动,安静得坐着等瓜。
我就想看看这蠢货还能说出什么让我震惊的事情。
“我们认识的时候她还有3天结婚,之后她跟未婚夫退婚,现在打算跟我在一起……”
我抬手让服务员把酒换成茶,没有给胞弟一个多余眼神,等着他继续说。
“就昨天,她问我能不能结婚。”
“噗——”
“咳咳咳!”听到这个消息,我差点被茶呛死,哦不,也许是被这个蠢货给气死的。
“然后你答应了!?”我几乎都能察觉到自己声音开始失真。
“那倒是没有。姐,我不傻好吧。”胞弟还很无语地看了我一眼,顺手递给我餐巾。“我找人查过了,那个女生不适合跟我结婚。”
“那你要钱干什么?”
“这不是……毕竟人家为了我,都退婚了,不但彩礼没留下,嫁妆还赔进去了,我又不会跟她结婚,就想着,想着……”
“补偿一下是吧?”
“对。”
补偿女生我倒是没什么意见,能用钱解决后续麻烦,何乐不为?但这么听下来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于是我给闺蜜打了个电话,让她帮忙查一下那个女生,没想到对方一听到名字就直呼好家伙。
“你家那个小子真的是你亲弟弟吗?”闺蜜吐槽到,“到底怎么才能做到这么蠢的?”
好问题,我也想知道。
“那妹子跟工作室一个员工认识,听我员工说认识五六年了吧,跟她未婚夫也是谈了一年多才决定结婚的。”
嗯,听起来好像还挺正常。
“感情很好?”
闺蜜迟疑了一下,没有正面回答。
“其实问题根本就不是感情问题……而是她未婚夫不行。”
“妹子是跟你弟弟那啥以后,觉得跟未婚夫凑合不下去了,才退婚的。”
“……”
谢谢,我现在已经不想吃饭了。
深吸一口气,一个眼刀扎在胞弟身上,我口气多少有些不客气,“你还有什么惊喜是我不知道的?”
闺蜜在电话那头接梗,“那妹子其实也有问题,她不能生。”
“这一年背着她未婚夫在外面乱搞,流了几次,早就不行了。这次想跟你弟弟结婚,恐怕是想坑冤大头。”
呵,想得的确挺好。
无论胞弟答不答应结婚,以这蠢货的性子,那女生的确是不亏的。答应结婚,以后就是江家的媳妇,没意外就算离婚也能带走个一两千;不结婚那么就是现场拿钱,而且说不定胞弟会连藏娇的金屋一起送给对方。
反正住过外人的房子他都不会再去第二次了。
“嗯,头是挺大的,还铁。”冷笑两声挂断电话,我挑眉望向对面一脸震惊的胞弟。
“这跟我知道的不一样!”
“你找谁查的她?”
“老王家的……草?不会吧?”说着说着,他忽然想起来了。
“呵,那你怕是忘了老王家嫖娼进去的事儿了。”而且这事上上次聚会四爷爷刚说过。
“脑子不用可以捐给需要的人。”
“嗯,你姐姐说的对。”就在我想要继续怼愚弟的时候,熟悉的声音在身侧响起。“hello,好久不见。”
“也许这个话题有些不合时宜,不过还是希望兔子小姐能听一下。”
我给了狸猫先生一个有话快说的眼神,别妨碍我骂人输出。
“我身体很好,也不缺钱。”他将一直攥在手里的东西展开,漂亮的钻石在灯光下炫彩夺目,“所以,我们结婚吧。”
“……”
我皮笑肉不笑的收下戒指,抬手指向对面胞弟,“先揍他一顿,我再考虑给你答案。”
“遵命。”
“顺便说,我零花钱很多,但就是不借给你。”
很好,今夜只有胞弟一个人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模式:随意
“莉莉娅,为什么你会来到这个地方?”迪亚特接过伊桑尼亚切好的牛肉并点头致谢。
“为了……”莉莉娅将正在咀嚼的牛肉吞咽下去,“为了找哥哥,他去了森林里的遗迹,本来一天就应该回来,但是却没有回来!”
“爷爷和我都很担心他,但爷爷病了,就只能我出来找他了。”莉莉娅接过迪亚特递过来的水咚咚咚灌下去,“不过天太黑了,在森林里转了几圈才找到这片空地。”
“这也太危险了!你一个小孩子怎么可以就这么随意跑到这地方来!”维克多眉毛直立,神色夸张地看着莉莉娅,“出了什么事情,也没人知道,要不是我们恰巧……”
“可是!”莉莉娅紧张地回看维克多,“哥哥应该一天就回来了,却两天都没有回家,我担心嘛……”说着说着,她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诶诶?你……”维克多没办法地挠挠头发,眼巴巴望向伊桑尼亚。
“……”伊桑尼亚暗自叹气,拿出一块方形的亚麻布手巾,替莉莉娅擦干眼泪,“莉莉娅不要哭,我们会帮你找回你哥哥的。”
“真的吗?”莉莉娅的眼泪没有停歇,但抬起了头,眼睛红红的,泪珠还在不住向下淌着。
“当然,既然碰上了,那就帮到底。”
“太好了!谢谢……”莉莉娅脸上还带着泪痕,却开心的笑着。
伊桑尼亚无奈地看着她,也跟着笑了起来,用手巾替她擦干泪痕,又抚平她乱乱的头发,“所以,不用担心了,他们会帮我们的,对吧?”
他发问的同时,看向维克多和迪亚克。迪亚克面带微笑,轻轻点头;维克多看了他们几秒钟,翻了翻眼睛,也没有反对。
“你看,这就解决了。”伊桑尼亚仍旧是笑着,将手巾留给莉莉娅。
“嗯!谢谢你们!”莉莉娅将最后一块熊肉丢进嘴里,咽下后站起来,擦擦嘴,兴奋地说道,“那我们走吧!”
“走?去哪?”维克多不解,手里的烤野猪肉还滋滋冒着油。
“去哥哥他们去的遗迹。”
“就不能吃完了这块肉再走吗?”
“哥哥已经走了两天了!”小姑娘双手叉腰看着维克多,脸颊鼓鼓的,“走了走了!”
“你这小姑娘!”维克多跳了起来,“刚刚还哭的可怜,看你可怜才答应的,怎么转眼就这么嚣张!”
说着他就要去抓莉莉娅,被迪亚克拦住,“别激动,别激动,冷静一点。”
“我们可以走了。”伊桑尼亚在莉莉娅和维克多吵嘴的时候,已经将地上的篝火熄灭,用叶子包好剩下的烤肉装进包里,那包里已经装满了切好的熊肉和野猪肉,而在包的外面,则是被简单处理过、从野猪和野熊身上剥下来的完整毛皮。
“这边走。”莉莉娅看了看周围的树林,辨别出东南西北,而后带着三个人往空地的西北方树林钻进去。
几个人跟着莉莉娅的脚步在树林里钻来翻去,大概走了约三十分钟的时间,就又来到了一处空地。
“就是这里了!”小姑娘指着一处位于空地周围的树丛,而那地方跟其他的树林并无不同。其他三个人看了看她指的所在,又互相看了看,转头又看向小姑娘。
“这是树林,遗迹在哪?”
“哼哼,等会你就知道了!”莉莉娅抬头看了看天,晴朗夜空,一轮硕大的明月如盘,正高高挂在他们头顶。
月光如薄纱般洒落,缓缓将莉莉娅指着的那片树林笼罩,随后,一道刻着花纹的双开石门出现在四个人的面前,就那么凭空出现。
“这是我跟哥哥在以前来这里探险时候发现的小秘密,遗迹的门只有在月光充足的时候才会出现。”
“……”三人沉默不语,迪亚特干脆走到门前细细查看起来。
门上的花纹大多属于带着叶子的藤蔓围绕在门的四周,具体是什么植物他不知道。借着月光的照亮,他隐隐约约看见一些并排刻着的线条从门的中心圆形图案向门的四周扩散,隐没于那些藤蔓之内。这些线条有的地方直棱直角,有的地方则是带着一些角度转了过去,线条内还隐约有淡蓝色的流光闪动,那是魔法能量正在活动的迹象。
“看出来什么了?”伊桑尼亚也凑到门前看着,“是逐光花的藤蔓,但好像没有看到喇叭形的花朵。”
“这上面刻着魔法纹路,可以吸收月光来填充魔法能量,至于这些能量被用来做什么,我不知道,也无法回答。”迪亚特站起身,将注意力从那些流光的图案中抽离。
“所以我们接下来要做什么?”
“那当然是进去!”莉莉娅挥舞着双手开心地叫喊起来,直直冲到门的面前,用力推了推,但门却纹丝未动,“这门好沉啊!”
“你那点力气,当然不行啦,让开让开。”维克多满脸不屑,将莉莉娅拉到了一遍,自己伸手去推那两扇门,但门依旧没有任何动静,就如老树生根。
“切……”莉莉娅用手和眼睛对维克多做了个鬼脸,似乎是在说——你看你也不行!
“没关系,下次就成功了。”维克多搓了搓双手,再次推向那两扇石门,这次他用了九成的气力,脸上因用力过猛而充血,变得通红,脖子上也多出一道道青色的条纹,但门仍旧没有任何反应,仿佛他的力气都不存在。
“这可恶的门,我就不信了……”维克多松开手,在门前喘了几下,待自己平静,力气恢复之后便又起身站直,看样子想要第三次进行挑战。
“我给你帮忙。”伊桑尼亚刚刚一直没有动作,直到他打算再次挑战之时才走到了一扇门的旁边。
“不需要,你去旁边歇着就行了。”维克多摆了摆手,再次酝酿,准备第三次推门。
“如果我们的时间够多,那你挑战多少次都可以,但现在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伊桑尼亚冷静地解析现在的情况,他们确实没有很多时间耽搁在这两扇门前,毕竟不知道莉莉娅的哥哥——迪肯现在的情况是什么样了。
“……”虽然维克多有些不愿意,还是勉强点头同意。
一、二、三!
两个人在“三”出口的同时,双手一起用力推向石门。
吱嘎嘎,石门的中间出现一条细缝,细缝慢慢变宽,幽幽黑暗慢慢展现在几个人的眼前。在月光的照耀下,青色的石梯泛着白光,这光没有蔓延多远就被淹没在黑暗之中。
迪亚特从背包里掏出一根火把,用燧石互相摩擦,迸发的火星将火把引燃,照亮几个人的面容,“走吧。”
他率先走上阶梯,他的脚落在石梯上的瞬间,两边石壁上突然亮起团团蓝色的火光,顺次递延到遗迹之内。整个遗迹的墙壁由人工修整过的石块构成,墙上还画着一幅幅壁画,壁画的颜色脱落,至令有些地方看起来模糊不清。
“这地方,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墓室,或者说陵墓。”伊桑尼亚拿起散落在房间内的破碎陶罐看了看,古铜色的手指上粘上一层古久的灰尘,“看样子很久没人来了,除了……”
他指了指房屋中间的一排不那么清晰的脚印,“这里,看数量应该是莉莉娅说的那只探险小队还有迪肯留下的痕迹。”
来遗迹的路上,莉莉娅简单将带走哥哥的人告诉了他们,那是五个人的探险小队,带队领头的人是一头金发,绿色眼瞳,肤色呈深棕色,背着一个大背包,还有些胡子茬,经常把玩一个匕首,自称卡尔所。
剩下的四个人——
一个人背着一把大大的斧子,说话声音很大,听起来经常吵吵闹闹的,就跟维克多差不多,这句话引来维克多的一个白眼,他叫肯特;另一个人腰里配着一把长长的剑,还有盾牌背在后面,不那么吵闹,经常跟金发的队长确认事物,他叫拉特。这两个人都是黑色的头发,也都背着包。
剩下两个人是女性,其中一位有着一头蓝色的长发,手里面经常捧着一本书在看,小小的蓝色光球时常飘在她的周围,她被称作芙力朵;另一位则是一头红色的短发,常常抱着一把略有些旧的鲁特琴,唱歌很好听,经常唱歌谣给莉莉娅,她被称为阿雷斯。
他们五个人在莉莉娅家住了五天,红色头发的阿雷斯还给病中的爷爷乔·方特进行了诊断,查出乔·方特得了一种慢性病,会逐渐失去身体的力气,拖延过久会有生命危险。
阿雷斯刚好知道治疗这种病的方法,镇上的药店可以找到大部分的药品,但关键的一种治疗药材——幽蓝蘑菇却并不在其中。
“你们知道幽蓝蘑菇哪里有吗?”阿雷斯给乔·方特看过病之后,找到迪肯和莉莉娅问到。
“不知道。”莉莉娅摇了摇头,有些担心的看着爷爷,“必须要这种蘑菇吗?”
“是的,否则药的效用无法发挥。”
“我知道可能在哪!”迪肯思索一阵之后,突然用左手捶向右手的手心,“曾经在酒馆里听人讲过,传说中镇子周围有一个遗迹,那个遗迹就有这种幽蓝蘑菇。”
“可是没人见过那个遗迹,我们也不知道它在哪……”莉莉娅看着哥哥。
“有人见过,就是我们!”迪肯笑着,开心地看向莉莉娅,“你还记得我们某次曾经在林间空地里看到过的那两扇门吗?很漂亮的那个!”
“那里就是遗迹吗?”莉莉娅在哥哥的提醒下也想起了这件事,“这么说……”
“爷爷有救啦!”迪肯抱起妹妹莉莉娅转了几圈,在爷爷的身旁手舞足蹈。
得知幽蓝蘑菇可能的所在地,在第二天的中午,一切整备好之后,探险小队便在迪肯的带领下离开小镇,去寻找那座隐藏的遗迹,一走就是两天。
“这么个破烂地方,看样子不会有什么宝藏。”维克多随意翻了翻周围已经有些朽烂的箱子,竟然从箱子中找到看起来还有些新的小皮口袋,里面还有三枚金币,意外收获!
他将三枚金币收在口袋,注意力转到房间尽头的门上,不是入口,而是通向其他房间的门。
迪亚特此时也看到了在尽头的这扇门,在那之前,他的注意力被墙上的壁画所吸引。画面由单线条图画构成,两个圆形上面架着一个四四方方的架子,看上去更像是一个没有顶盖的盒子,体型硕壮的男人站在盒子里,手指前方,在他的旁边坐着一个人,手握一个圆形、中心带轴的圆形物体。
在怪异架子的前方,是一排排扛着长枪的士兵,三角形的枪头看上去烁烁放光。士兵组成的方阵继续向前前进,而在他们的对面,是一个骑马的人带领同样的方阵正在对列,壁画到此为止。
看过一会,迪亚特看明白大部分的画面,但那个四四方方的架子不知道是什么物品,平时也没见过。就在这时候他听到了维克多弄出来的动静,转头看去,对方正在敲着房间尽头的石门。
“你在干什么?”他走过去有点好奇的问到。
“敲敲门,顺便查查看这门附近有没有什么危险。”
“那有危险吗?”
“没有。”维克多非常确定,伸手就将面前的石门一推,石门沿着门轴转动,一分为二,露出门后面隐藏的房间,空空荡荡,只有零散箱子和倒塌柱子散落在靠近墙边的地方。
“看上去毫无问题。”维克多拿起一块石子沿着地面丢了出去,石子咕噜噜在地上滚了几滚,撞到了另一侧的墙上才停下。等了几秒,仍旧是毫无动静。
见此,他的胆子大起来,迈步直接踏进房间。突然觉得脚下一空,自己的身体就向下栽去。就在此时,他的身后伸出来一只手将他的手臂抓住,拉回原本的房间,同时伊桑尼亚的声音响起,“小心点。”
“谢谢。”这时他才看清刚刚出现的深坑,深大约十五尺左右,地板贴在左右两侧的坑边,宽五尺长十五尺。
“居然是陷坑,怎么对石子毫无反应?”
“落石陷阱一般只对有重量的生物或者物体才有反应,那块小石子重量不够,肯定不会有反应。”迪亚特蹲下查看陷阱几秒钟之后,才起身解释道,一旁的伊桑尼亚也点点头以示同意。
“那要怎么过去?”维克多看了看周围,“跳过去吗?”
“我们可以跳过去,莉莉娅怎么办?”听到伊桑尼亚的问题,迪亚特和维克多同时看向莉莉娅,似乎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你们是谁?”就在几个人犯难的同时,在他们的身后传来陌生的声音与陌生的脚步声,沿着楼梯走下两人,一名矮人一名精灵,矮人的手中一把匕首闪着幽光,精灵的腰间挂着一本朴实的素面书籍,书籍侧边贴着密密麻麻的标记。
提问的声音是矮人的粗嗓子,走在前面的那个矮人也呲牙笑了笑。
“你们又是谁?”并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维克多反而反问回去。
“询问别人之前,不是应该先回答问题吗?”
“询问别人之前,不是应该先介绍自己吗?”
这两个人你来我往,这对问题转了几个来回,都没有得到答案。
“我是迪亚特,这两位我不便代为介绍。”终于,迪亚特打断两条问题的循环,将自己的名字报了出去。
“原来是迪亚特先生,我叫格里菲尔……”精灵跟着迪亚特的后面介绍到自己,说了很长一串精灵的名字,最后总结道,“不过为了让你们可以记住,你们叫我格里菲尔·洛·莫莱多米斯就可以了。”
“……”维克多揉了揉已经有些犯困的眼睛,在听到“就可以了”这几个字之后,才振奋自己的精神,“维克多·波尔曼。”
“杜卡特·麦肯斯,你们有人喜欢喝麦酒吗?”
“谢谢,不过可以等一会在喝,伊桑尼亚见过两位。”
本来打算摸一个活动主题搞事,然后发现没有以春秋作为主意象,那就算了。但是这么写真的很有趣。
蟪蛄春秋
庄子在倚靠着桌子做梦的时候,梦到一只蟪蛄走到他面前曲起前肢,像人一样拜了拜,开口说道:“我听闻您的《逍遥游》道理十分深厚,但为什么要用我们的生命来举例子呢?因为我们生命短暂而嘲笑我们,这样的做法是正确的吗?”
庄子直立起上身坐着,说道:“并不是这样的呀!”
“虫子的生命短暂,难道野草的生命就不短暂了吗?野草的生命短暂,难道牛羊的生命就不短暂了吗?牛羊的生命短暂,那人的生命也是一样的。我们头顶青蓝色的天空;千万年来没有变更过颜色;我们脚下坚实的大地,千万年来没有变换过形状。即使有,那对于我来说也太久太久了。我的生命是如此短暂,身体如此脆弱,在天地面前,我们是并没有区别的。你现在与我对话,依赖的是你所具有的智识,我只不过也是一样的罢了!”
蟪蛄说:“既然这样,那在您眼中,什么样算是最高境界呢?我愿意详细地了解它。”
庄子说:“完美对于人而言也是难以追求的啊!人的心灵不是干净的,思维不是坦荡的;人的心思在与外界交流时就像战火一样动荡,又像是风吹过树林那样难以止息。当面对财产是会显出渴求,面对艰难时却又退避。这样的人,怎么才能得到完美呢!”
蟪蛄说:“难道现世的生物就一定要被围困在这样的迷茫之中吗?”
庄子说:“并不是,真正的完美也是有可能达到的。既然人生的所有困顿都是因自身的渴求而起,那若是没有这样的渴求,不就可以与自然相和了吗!人只有抛却了自己,才会靠近真正的‘道’啊!但即使舍弃自己也只是接近道心,距离达到明道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太阳东升西落,水流向低处流,你我从鼻吸气,以口呼气,这是为什么呢?没有人能解答它们,好像冥冥之中有什么让这些东西遵循规律的主宰一样,这就是道。它没有一个具体的形状可以参考,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没有增长也没有损耗。寿命的长短只不过是数字的比较,而在你我眼中再大的数字,在天地面前只不过也是一瞬间罢了。”
“啊!天地之间又哪里有一个判定的标准呢?人所制定的标准都是出于自己的利益,谁能说你就是错的,我就是对的呢?人们之所以会产生差别,只不过是由自身发出的情感而已;而这种情感刚刚升起就马上消失了;在这种情感消失后,下一种情感又会立刻升起,人就是这样被困在自身之中的啊。以前的喜爱会变成之后的厌恶,以前的厌恶会变成之后的喜爱;又是如何为它们定义的呢?所谓的正确果真存在吗?所谓的错误果真存在吗?相似的事物聚集在一起,只不过是因为它们有这种天性罢了!而这种相似和差异果真存在吗?”
“万物死亡的过程都是一样的,万物新生的过程也都是一样的,一个物体死亡的过程正是另一个物体新生的过程;或许在道心之中,万物的生与死根本就没什么不同啊!喜怒是同一个本源,生死也是同一个本源;当你领会这一层精神的时候,你便证实到了道境界,而这才是恢复道心的第一步啊。”
蟪蛄十分惊讶,问道:“生与死怎么会是同样的事情呢!死去之后,身体会化为泥土。”
庄子说:“确实是这样的。但在泥土中会生长出新的菌丝,你怎么能说你的死亡不是它们的新生呢?而且你本来就由泥土中出生,死亡只不过是回到了你来的地方而已。我也是一样的啊!彭祖看我们不过是夭折的小孩,但天地面前八百岁的彭祖也是夭折的孩子罢了!一味的追求身体的长生有什么用呢,认识到道之本心才是更重要的事情啊。”
“真正的大道是没有名讳的,如果一定要把它说得清楚,那也就失去了道的本质;如果在听到’道’的道理之后还在思考这是否是道,那也就无法去贴近道心啊!真正的圣人,在面对利益时没有获取它的心思,在面对害处时没有躲避它的心思,在面对事物时没有必须得到它的心思,也没有等到最后再去拿它的心思。对当下的心念不管是明明白白还是稀里糊涂都不去管他,只有心里真正达到无所谓的时候,才算是有了道心的成就了。既然已经明白了道心,那即使在春天出生,又在同一年的秋天死去又有什么关系呢,它们本来就是一样的呀。”
蟪蛄听完,高兴地对庄子拜了拜,转身蹦跳着离开了。
Vol.248 「新年快乐」“新年快乐”
作者:忘箫
铁锈色的天空最后几颗星辰淡去,像熄灭的烟蒂。风卷过谷地,带着硝烟、烧焦的泥土和一种更厚重的、甜腻的腥气。夜视镜的幽绿视野里,裂谷狰狞的岩壁和下方堆积的扭曲金属与瓦砾的轮廓,逐渐被渗入的、更真实的灰白光线取代。零下二十度的严寒几乎凝滞了空气,只有偶尔不知从哪块残骸缝隙里漏出的嗤嗤电气声,或者短路的火花,证明这片死域还有除了他们之外的“活动”。
“墓碑”趴在半堵倾颓的混凝土墙后,身下垫着半张硬化了的变异狼皮。他缓缓移动着架在墙头的狙击步枪,枪管裹着脏污的破布,冰冷的枪托贴着他右脸颊的旧伤疤,带来一种近乎慰藉的刺痛。“夜莺”的镜片扫过谷底,扫过那些曾经是“掠食者”战士的物体。几个小时前,他们还咆哮着冲击他们最后的防线,现在,他们大多成了散布各处的、形状不规则的暗色团块,与冻结的泥浆和碎冰渣混在一起。
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水囊在昨夜最激烈的交火中被流弹划破,宝贵的液体早已渗入身下这片被诅咒的土地。视线边缘,谷地中央那片相对平坦的区域,一些身影在蹒跚移动。
是自己人。
“嗤…‘墓碑’,还喘气吗?”耳麦里传来“扳手”沙哑带喘的声音,电流的杂音让他的声音失真,像从另一个世界传来。
“墓碑”的喉结滚动了一下,发出一个模糊的音节,算是回应。他的目光没有离开瞄准镜。那些移动的身影开始拖拽地上的东西,不是装备,不是武器,是那些“东西”。
“医生”的身影在其中,瘦削,裹着沾满污秽的白大褂——那颜色现在更像一张用了太久没洗的抹布。他指挥着另外两个还能勉强站立的队员,“铁砧”和“跳蚤”,他们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像耗尽了力气。“铁砧”的左臂不自然地垂着,用一根从敌人尸体上扯下的皮绳草草捆在胸前。“跳蚤”则一瘸一拐,脸上糊满了黑红干涸的血痂。
他们开始在谷地中央清理一小片区域,用脚,有时用手,把一些较大的碎块踢开。然后,开始搬运那些更完整的“部件”。
“墓碑”的呼吸滞了一下。他看见“铁砧”弯腰,抓住一具无头尸体的脚踝,那尸体穿着“掠食者”标志性的、钉满碎金属片的皮甲,沉重地拖过覆着薄冰的地面。“跳蚤”则捡起几条断臂,像抱着几根潮湿的木头。他们把这些东西摆放在清理出来的空地上。
不是随意堆放,他们在有意识地排列。
一种冰冷的、非人的预感攫住了“墓碑”,他调整了一下焦距,视野中心更清晰了。那些残肢断臂——有些还连着部分躯干,有些只是孤零零的腿或手臂,甚至还有几个龇牙咧嘴、表情凝固在疯狂瞬间的头颅——被他们按照某种特定的形状摆放。
先是撇,然后是横,再是竖,横……
“操……”耳麦里,“扳手”也显然看到了,他低低骂了一声,后面的话语被一阵剧烈的咳嗽打断。
他们在用敌人的尸体拼字。
“墓碑”的手指无意识地扣在冰冷的扳机护圈上,胃里一阵翻搅,空的,只有酸液在灼烧。这不是他第一次在战后看到尸体被利用——“掠食者”自己就喜欢把俘虏的头骨垒成塔,或者把内脏挂出来风干——但由“医生”这个平时沉默寡言、总是埋头处理伤口的人来主导这种行为,总是带着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冷静的仪式感。
“医生”停下来,直起腰,似乎察觉到了来自上方狙击点的注视。他抬起头,隔着大半个谷地望向“墓碑”的方向。晨光熹微中,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疲惫的轮廓。但他抬起手,挥了挥,动作很慢,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意味。不是胜利的欢呼,也不是劫后余生的狂喜,更像是一种……确认。
确认他们还活着。
确认这场血腥的仪式需要被见证。
“墓碑”没有回应。他只是透过镜头,看着“医生”重新低下头,继续指挥摆放。另一个身影加入了他们,是“渡鸦”,她走路的样子像是随时会散架,但手里还紧紧攥着她那把改装过的步枪,枪托上刻满了划痕,每一条代表一次猎杀。她也开始弯腰拾取“材料”。
字迹逐渐成形。第一个字笔画很简单,在幽绿的视野里,由断裂的骨头、撕裂的肌肉纤维和冻结的黑色血液构成,扭曲,怪异,带着一种亵渎神圣的味道。
是“年”。
“扳手…你看到了吗?” “墓碑”终于开口,声音沙哑得自己都陌生。
“看到了…”扳手的声音带着一种奇怪的嗡鸣,像是他的改装下颚在轻微震动,“妈的…这群疯子…”
是啊,疯子。在这个他妈的世界里,能活下来的,谁不是疯子? “墓碑”扯动嘴角,想笑,却只牵动了脸颊的伤疤,一阵刺痛。
记忆的碎片不受控制地闪过脑海。不是关于刚才的战斗,而是更久以前。
在他还是个小鬼的时候,在某个摇摇欲坠的避难所里,听说过的“年”。摇曳的应急灯艰难的透出些微温暖,可能还有一点额外的配给食物,他记不清了,老人们模糊地提起“烟花”、“团聚”、“祝福”……那些词听起来像另一个世界的语言,美好得不真实,如同辐射云背后偶尔透出的、传说中的蓝色天空。
而现在,他们用死亡来庆祝“新生”。
第二个字拼了出来,在上一个字前面。“新”。结构更复杂,用了更多的躯干和纠缠的肢体,甚至有一个掠食者标志性的、戴着角盔的头颅被放在了顶端,空洞的眼窝望着铁锈色的天空。
谷地中,“医生”似乎对某个部分不满意,他走过去,用脚踢开一条位置不对的断臂,亲自弯腰搬起一具相对完整的上半身,调整角度,用力摁进冻土里,确保它不会倒下。
“跳蚤”终于支撑不住,跪倒在地,剧烈地呕吐起来,但他吐不出什么。吐完后,他用手背擦了擦嘴,喘着气,又挣扎着爬起来,继续去拖旁边一条穿着破烂的腿。
“快乐”。
这两个字拼得最快。“快”字用了很多手臂,指向不同的方向,带着一种诡异的、动态的张力。“乐”字的最后一点,是用“渡鸦”找来的一颗心脏完成的。那颗心脏大概属于某个特别强壮的掠食者小头目,肌肉虬结,虽然被刺穿,但似乎还在低温中微微抽搐着,被“渡鸦”精准地扔在了那个点的位置。
完成了。
“新年快乐”。
四个由人类残骸拼成的巨大文字,横陈在谷地的尸山血海中央。在越来越亮的晨光下,细节愈发清晰,血腥味仿佛能透过冰冷的空气和遥远的距离,直接钻进“墓碑”的鼻腔。一种巨大的荒诞感攫住了他,让他想放声大笑,又想抠动扳机,把那个由心脏构成的“点”打得粉碎。
就在这时,“医生”转向了狙击点的方向,还有其他所有散落在谷地各处、还活着的队员可能存在的方位。他深吸一口气,那口气在酷寒中化作一团浓白的雾,笼罩住他疲惫不堪的脸。然后,他用尽全身力气,声音嘶哑却清晰地喊了出来,穿透了死寂的峡谷:
“新——年——快——乐——!”
回声在岩壁间碰撞,扭曲,变形。“快……乐……乐……乐……” 像是无数幽灵在谷地中应和。
“墓碑”闭上了眼睛,眼皮沉重得像焊在了一起,瞄准镜里的幽绿世界消失了,只剩下那片血腥的祝词烙印在视网膜上。
几秒钟,或者几个世纪之后,他感觉到身下的地面传来轻微的震动,是“扳手”操纵着他那台笨重的、满是弹坑的动力外骨骼,从隐蔽处走了出来,走向谷地中央。
“墓碑”终于动了。他慢慢地,极其缓慢地,收回了“夜莺”,每一个动作都牵扯着全身无处不在的酸痛和疲惫。他撑起身体,骨头发出咯吱的声响,像一台快要散架的旧机器。
他站起来,摇摇晃晃。
晨光此刻彻底驱散了夜色,虽然天空依旧是那种令人压抑的铁锈红,但光线确实亮了一些,勾勒出峡谷边缘锯齿状的轮廓,也照亮了谷底那片狼藉的、无声的盛宴。
他迈开脚步,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下斜坡,走向那行字,走向那些幸存下来的、和他一样满身血污和伤痕的同伴。
没有人说话。只有风掠过废墟的呜咽,以及远处,不知是辐射尘还是真正云层的缝隙里,透出的那一丝微弱的、苍白的光。
新年快乐。
——终——
Vol.210「背叛」《背叛》
作者:喵哩
评论:随意
(电视剧睡魔同人,噩梦成真续)
巨大的帐篷装载着梦想、音乐和喧闹,在数百人环绕的场地中央,身着鲜艳服装的艺人们正在卖力的表演。和普通的马戏团不同,这里主打的都是怪胎,所谓的PT的怪奇秀已经火遍了整个美国,每天都有大量的游客涌入到这座巨大的帐篷里,等待欣赏一场无与伦比的奇幻梦境。
PT•巴纳姆像往常一样站在自己的瞭望台上——一个位于观众席后高处的小台子,俯视着今天的观众,他们的痴迷、尖叫与疯狂让他十分满意,这意味着这些人回去后会积极的宣传这里的表演,带来更多的观众和更多的钞票。
脚下传来打火机清脆的咔哒声,他低头看向身后的隐藏楼梯,发现有个穿着亚麻色贴身西装的金发年轻人正靠在上面懒洋洋的吸烟。在光线不算明亮的帐篷里,他依然带着漆黑的墨镜,镜框完全遮住了眼睛。在周身素淡的色彩中,那副墨镜就像两个漆黑的深洞,引人注意。
“怎么,表演不够吸引你吗?”作为一个十分关心自己商品的老板,巴纳姆总是乐于倾听消费者的声音。
听到他的提问,那个年轻人似乎吃了一惊,猛地抬头,微微张开了嘴巴,薄唇下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
“啊,我没想到这里有人,只是想抽支烟。”他晃动了一下夹着烟的手臂,咧嘴笑了笑。
“来吧,这里的视野更好。”巴纳姆招了招手,不知道为啥,他觉得眼前的人有些眼熟,仿佛在哪里见过。“这里,你才能看清空中飞人的飞跃动作。”
年轻人从善如流的跨上了最后几阶台阶,他伸出了右手,友好的介绍了一下自己:“柯林斯。”
“巴纳姆。”马戏团主人带着一种自负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我认出你了,外面到处都是你的海报。还有那些报纸,总是有你的照片还有你的马戏团。”
“第一次来?”巴纳姆满意于对方的反应,得意的挑了挑眉,“有什么特别喜欢的节目吗?”
柯林斯依然挂着轻松的笑容,手指点了点下方:“这里是第一次,不过我以前看过你的博物馆,那可真是杰作。不少人从那边出来后,回家做了几晚的噩梦。”
“也包括你?”巴纳斯笑了,位于百老汇街头的怪胎秀博物馆已经烧毁多年,眼前的年轻人当年去的时候恐怕还是个孩子。
柯林斯笑的更厉害了:“我可爱死那些梦了。”
“喜欢噩梦?那可真是特别的爱好。”
“彼此彼此,你喜欢的这些……特殊的人士,也是另人印象深刻。”柯林斯靠近了点,像是在说一个秘密。“我特别喜欢那些身体结构特殊的,暹罗兄弟,三个乳房的女人,侏儒将军……”
“那可说不上是爱好,我只是提供他们一个工作的机会。这些特别的人,在社会上很难谋生,而大家对看到一些特别的事物总是饱含热情。我们无穷无尽的好奇心和探索欲,驱使着我们不断去发掘那些新奇的、陌生的、怪诞的事物,来刺激我们的头脑,愉悦我们的身心。”
柯林斯点头附和:“确实如此。更何况,他们会给你带来大量的金钱和名气。”
巴纳姆摆了摆手:“我更愿意称之为一种互惠的关系。”
“不错的尝试,双赢的局面。”柯林斯自言自语道,把目光转向了不远处的跳台。鼓点密集的落下,把气氛烘托的愈发热烈,穿着紧身亮片礼服的女孩,顶着一头氤氲的粉色头发从高台上轻盈的跃下,双手握住单杠,荡向帐篷的另一边。
她的搭档从另外一侧也荡了过来,伸长了双手准备接住飞来的同伴。然而千百次训练的成果在这一次出了意外,女孩的手并没能稳稳的落入男性搭档的手中。在众人的惊呼中,年长的杂耍艺人猛地往下一坠,仅靠脚掌钩住了自己的杆子,成功的抓住了即将坠落地面的女孩的一只手,把她从摔死的境地拉了回来。
观众们看到这有惊无险的一幕都大为激动,疯狂的鼓起了掌,以为这是最新的安排。然而身为马戏团老板的巴纳姆可明白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他勉强维持着自己的风度和柯林斯告别:“看样子我得去后台看看,你得一个人享受接下来的节目了。”
“当然没问题。”柯林斯悠悠的吐出一口烟气,慵懒的挥手告别。“我听说前两天你们的缩骨专家失踪了,好像到现在都没找到。我可喜欢他的节目了,本来应该在空中飞人后面的,对吗?”
巴纳姆的脚步顿了一下,然后转了回来:“你消息还挺灵通的啊,那家伙失踪前还预支了我半年的报酬,我怀疑他是看上那个女人跑了。”
“不,他没有跑。”柯林斯十分肯定的回答,“他的尸体装在一个行李箱里,今天下午在长岛的海滩被人发现了。”
巴纳姆往前走了两步,几乎和柯林斯脸对脸了才停了下来,仔细打量眼前的人。
“你的消息确实很灵通啊,请问来找我有什么事?”话说到这个份上,他要还看不出对方有目的而来,他就白混这么多年了。
“只是来谈谈。”柯林斯喷了一点烟雾在对方脸上,满意的看到那张自负的脸上一闪而过的恼怒。
“那这里可不是什么适合谈话的地方,要不来我的办公室?”巴纳姆试探的问道,双手展开,似乎是邀请,又似乎是戒备。柯林斯的身后,隔着细细的金属栏杆,就是直达地板快速通道。轻轻一推,就可以让他坠落十几米,摔得肝脑涂地。
“为什么不呢?”柯林斯似乎没有感觉到对方的杀意,而是轻松的耸了耸肩,贴身擦过了巴纳姆的身边,走向了楼梯。
办公室距离帐篷有点距离,是个小型的帐篷。从这里可以清楚的听到观众的欢呼和惊叫,但沉沉的夜色把发光的帐篷包裹的像一个远方的梦,虚幻而飘渺。
巴纳姆从容的走进了自己的办公室,借着倒酒的功夫,把枪揣进了怀里。他得搞清楚面前年轻人的身份,再决定下一步如何处置他。到了他这种地位,什么事情都经历过了。一个乳臭未干的家伙可别想从他手里捞到什么好处。
“威士忌?”他把酒杯递了过去,柯林斯毫不怀疑的接住,把酒杯在鼻子下面晃了晃,品味了一下酒浆散发的香气。
“所以,你花了5刀过来就是为了告诉我,我们团员的不幸遭遇吗?”巴纳姆靠在自己的书桌上,抿了一口酒,开门见山。
柯林斯举起酒杯,让灯光可以透过酒杯里的液体照射到自己的墨镜上,那些浓度不同的液体在酒精中扭曲成不易觉察的暗流,只有在光线下才能分辨出即将完全融合的药物。
“我只是好奇,你团里以前失踪的那些团员是不是也装在什么箱子里,沉在某处水底。”他喝了一口,舔了舔嘴唇。觉得麻醉剂对酒的味道影响不大,所以干脆一口干掉了杯子里的琥珀色液体。
“好奇心可是会杀死猫的……你是什么人,私家侦探?警察?”巴纳姆看着对方毫无知觉的喝下了可以让大象昏倒的麻醉剂,心里放松了不少,随意的问道。
“你可以把我当作某个寻找合伙人的创业者,我喜欢你兜售恐惧和猎奇的方法,我也喜欢你做事的风格还有你的影响力。”柯林斯摇了摇头,像是不胜酒力似的,扶住了一旁的椅子。
“为什么你会觉得我缺少一个合伙人呢?”巴纳姆保持着安全的距离,继续诱导对方谈话,拖延时间。
柯林斯扶着椅子缓缓的坐了下来,从西装里掏出了一把尖锐的匕首。他握住匕首,轻轻的指向马戏团长,用含糊的声音回答:“因为你的马戏团少一个飞刀手,像我这么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