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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凰
评论:笑语
PS.关于自家一对“兄妹”的故事。
十二岁之前,夏默尔伯爵家的两个孩子最喜爱的日常活动,就是每天上完伯爵夫人的地理课程后,被允许去温室里待上两个小时。
仆人们会提前准备好温热的红茶与新鲜的点心,在兄妹俩常坐的花坛边铺上毯子和软垫,又摆起椅子和小茶几,好方便两人在下课后从图书室直接带着他们想读的书过来,不管挑选光线好的角度还是能看见温室内景致的角度都能直接坐下,舒适地窝在靠垫里开始阅读。
午后三点本就是下午茶的时间,仆人们为两个孩子拉开温室厚重的玻璃门,看着他们坐进花草之间,在确认不会有什么问题后便都离开了——伯爵夫人也正在她自己的小客厅里等着点心和茶。
温室位于伯爵府邸的南边,是整个庄园里最僻静的地方。艾什利知道安和他一样喜欢这种不受打扰的感觉,高耸的玻璃顶下只有他们两人被翠绿的草木与各种绚丽的花朵簇拥着,偶尔从外面会传来知更鸟的鸣唱声,隔着一层玻璃听上去有些变调,更显得这个温室像是只属于两个人的世界了。
艾什利靠在藤条编制的扶手椅里,看着橙黄色康乃馨与蝴蝶兰组成的背景前坐着的自己的妹妹,注意到她今天的发型又换了一种样式。那一定是伯爵夫人心血来潮的作品,他想到,歪了歪头打算研究这些复杂的编发是如何穿插交织在一起的。
安低头盯着手里翻开的书本,没去在意哥哥的目光。她早已经习惯了这种注视,早从他们仍在母亲腹中时就是这样,彼此的存在感和自身同样理所当然,仿佛他们并非两个人,而是一个人被分成了两个部分。
于是艾什利就这样一直盯着安,研究了半天也搞不清楚继母是如何编出这样复杂的发型之后放弃观察转过了头,视线追随起一只穿梭于花丛中的蜜蜂,在它的身影消失后又回过头继续凝视着安。安端起放在一边的茶杯喝了口茶,抬头看哥哥一眼,又垂下眼睛继续去读自己的书。
他们都很熟悉这样短暂的眼神交流,两双相似的眼睛望着随年龄增长越发与对方相像的面容,在无声的对视间便能够知晓另一个人此刻所想的一切。因此艾什利知道当安的视线扫过自己时,她脑子里的念头仍旧停留在刚刚阅读的那一页书上,就像他也知道,只消这一眼,妹妹就能看出他刚刚又在想父亲时常对兄妹俩说的那段话。
“在你们来到这世上的十三个月以前,为你们的母亲和我证婚的神父就有双这样湛蓝的眼睛,”夏默尔伯爵望进自己小女儿蓝宝石般透亮的双眼,对两个孩子这样说道,“当时那是唯一一个愿意为我们证婚的神父,而你们的母亲那时对我说,希望将来的孩子也能有一双像那么纯净的蓝眼睛。”
如那个在双胞胎出生时去世的女人所期待的一般,她的女儿睁开眼的时候,海洋与宝石的光芒真的照亮了正被丧妻之痛折磨的伯爵的面庞,悲痛欲绝的父亲抱起两个婴儿,随着他们的哭声一起掉下了眼泪。
并不知道“母亲”意味着什么的艾什利与安从记事起就只自伯爵的叙述中获取破碎的线索,从自身一点点逆推着去描摹那个永远蒙着面纱的年轻东方女人的形象。她应该有着和孪生兄妹同样的漆黑发丝、秀气的鼻尖与温和的嘴唇,还有形状相似的眼睛和好似琥珀的虹膜,声音轻柔得像溪流里的水,微笑起来又仿佛春天从树叶间漏下的阳光。
几年后,当她的孩子们到了该去上学的年纪时,一直独身的伯爵为他们迎来了新的母亲。冠着同样高贵的姓氏、被娇纵着长大的独生女来到夏默尔家,原本以为自己会面对一个脾气古怪的鳏夫和两个与她百般作对的孩子,然而不过两年,新的伯爵夫人便在丈夫逐渐沉迷于“私人工作”后接手了家族的全部事务,包括代替不被允许继续进入夏默尔家的家庭教师,教授兄妹俩应学习的课程。
在这些年里,本就难以对孩子们表现亲密的伯爵彻底将自己关进了昏暗的办公室中,还常常一出门便好几个月不回家。但就算是这样,每次父亲走出办公室或是返回庄园时,都不会忘了拥抱两人,然后又对他们讲起早已死去的母亲。
艾什利就这样听着他和安从未经历的一切长大,被父亲的故事中所描述的“蓝眼睛”所吸引,便总是去看妹妹的双眼,越是仔细打量,就越觉得那双在阴暗处也能闪闪发光的眼睛比自己颜色黯淡、如同褪了色的水蓝色金属般的眼睛好看得多,仿佛最珍贵的蓝宝石。他就这样笃定地喜欢上了蓝宝石,而安也在无数次的凝望中习惯了哥哥清浅的目光下难以言说的喜爱。
于是直到他们十二岁前,温室中的下午茶都是每天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活动,在这期间的一次次对视也仿佛浇在松饼上的蜂蜜和放进茶里的方糖,适可而止却又不可或缺。
艾什利望着妹妹蓝盈盈的眼睛追着书本上的字句转动,看她翻了一页又一页,在喝完了杯中的红茶后合上了书,转过头与自己静静地对视。蓝宝石望着金属,艾什利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对面的人,突然轻声开口:“……安的眼睛好漂亮,我希望我能拥有你的眼睛。”
宝石的光泽闪了闪,安笑起来,放下手中的书本和茶杯,提起裙摆走到艾什利身边,跟他挤进一张扶手椅里,靠过去搂住了哥哥的脖子。
“那艾什利得永远跟我在一起才行。”她说道,直直地望进那双映着自己的眼睛。
第一百八十五次作业【审判官】原创《永恒流浪者之歌》
文:橙子
关键词:审判官
文体:小说
写的时候有放BGM:《旅人》陈致逸
正文:
事情还要从很多年前说起。我与我的家人们并非一直居无定所。曾经我们有自己的国家,有自己的土地,有自己的稻田和收获时该庆祝的节日。后来,远方来了几支军队,他们踏破我们的城墙——很多人屈服了,跪下来吻侵略者的脚背,成为异乡人的子民。
但仍有一小撮人不认同这种征服,这其中就包括我。我们的民族历史悠久,传说中不缺被人侵犯的例子,而我们的先祖从未萌生过退却的念头,最后关头他们总会带着守护神一路披荆斩棘,回归故土。一朵玫瑰困于荆棘丛中,若花朵原本属于我们,先祖宁愿自己遍体鳞伤,也不愿放任牢笼中的玫瑰萎谢。于是我们找出剩余的剑与枪,在一个没有星星的夜晚离开家乡,去寻找战无不胜的守护神。刚踏上征程,篷车里的女人们就搂着孩子开始唱古老的凯歌,我们每一个人都精神抖擞。
一开始我们以为不消一年便能够找到神祗回乡,再晚一点认为不会超过五年,再后来,再没有人想要去计算我们流亡的时间。
有一天晚上,我们正围坐在火边讨论回城的事。少部分人认为我们应当乘着兵器尚未生锈冲回故乡,但更多人顾虑消耗与实力,决定继续等待。
起初我们并未注意到火焰的光芒之外有不速之客造访,是它们中的其中一个主动从阴影中现身让我们察觉的。那生灵看上去和泥塑没什么两样,身上甚至爬满了各种植物、不知是谁刻下的古怪花纹,行进的速度却异常迅捷。我们操起火把恐吓它,它却在营地中坐下了。我们听见一个声音从泥塑内部发出:“小心火把,这种帐篷很容易点着。”
“你是什么东西?来这里干什么?”我抽出猎刀指着它问。
那具躯壳的主人摇晃起来,它似乎在笑,然而本应该是脸庞的部位却没有丝毫变化。“我们是以太团,和你们一样,也是过路的旅人。”它用平和的语调说,“我们已经走了很久,我们没有意愿去掠夺什么你们认为贵重的东西,以后也会像这样一直走下去。我只是想来看看和我们邂逅的客人。”
“你们不要食物?”
“我们不需要食用五谷与牛羊。”
“你们不要酒水?”
“我们只饮用朝露。”
“你们不要钱财?”
“我们不曾交易。”
“——那你来做什么?”
“我来听你们的歌。”以太团说,“记录所有旅途中能被记录的东西,这是我们毕生使命。只不过,如果非要交易不可,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来换。”
我收了刀,对它说:“那你讲一个故事给我们听吧,讲一个和所有被世俗放逐的旅人有关的故事。”
以太团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并不情愿,不过它信守诺言。以下是以太团在那个晚上所讲述的故事:
“我们是记录者,记录和传承是我们的天职——我们保存传说,传说也将会铭记我们每个人。往昔自当下一步步走向日落,此刻我可以透过先人的眼远望过去,竭力为各位勾画它的影子。
“我知道在各位的饮食文化里,食物有前菜和正餐之分,先得让肠胃适应了,才能大快朵颐。我们有许许多多小故事,如果不嫌弃的话,就先由我挑一朵小花来装点餐盘吧。
“也许是沼泽泥漫过树根的那一年,也许是灰野猪锐减的那一年,我们曾在一座小村短暂地歇过脚。登上山脊,我们看见巨岩将林峰自中部劈开,向上整理出一方青空;而你的视线要随游鸟坠入谷底,才能找见那点针脚般的村落。
“小村的路酷似羊肠——绳结上如此记载,但我还未见过羊肠——跌跌撞撞穿过围栏与泥墙,朝着山腰爬去,最终消隐于密林。我们抵达时恰逢群鸟归巢,家家户户门扉紧闭,乡道上却有短促而低沉的叩击声:笃、笃、笃,笃、笃、笃。寻声望去,我们看到一名男子:身形魁梧、衣衫褴褛,满把长须遮掩了他的面容与胸膛;他手里捏着一柄荆棘杖,杖头的荆刺缠着一只乌鸦的脚爪与羽毛——这男子便是故事的主角,我们称其为榆木斯通。榆木斯通和他杖上的乌鸦,那时正试探着别人的屋门。(讲到这允许我稍作调整,略去原作者对“漂亮胡子”连篇累牍的赞美)
“乌鸦是聒噪的乌鸦,男子是寡言的男子。每逢好心人家应门,榆木斯通才会开口,彬彬有礼地说明他的来意:他是虔诚的信徒,正在苦修途中。他的神授予他考验,要他敲过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扇门,饮下九百九十九十九户人家的井水,方能修成正果——取回他失落的心脏,成为一个完美的人,届时,神将招他去,做神永久的侍从。
“而他杖上的乌鸦常常打断榆木斯通的话,扯着嗓门嘲笑:斯通,斯通,你个傻瓜!忘了狗屁考验吧,你敲门是为了饕足、为了博得他人的欢心以填满自己的虚荣心,瞧瞧你那落魄又执拗的样子吧,斯通,人家笑话你呢!现在最要紧的是洗干净你指甲缝里的泥巴,好好儿解我下来,我要把你的眼睛啄出来,我要带着它们飞去充满金银脂粉的地方,在那儿我要寻一个如我的旧巢一般温暖的新家,我要把你的眼珠挂在视野最好的地方——啊,这样你才能看清人该是什么样!
“听罢乌鸦的絮叨,榆木斯通面不改色——如若不然,他就不是榆木斯通了。他替乌鸦向主人家道歉,接着,为了不给主家带来不必要的困扰,也为了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烦恼,他只得拄着荆棘杖离开。
“第一位开门的是一个孩子。榆木斯通用野草编了只项圈给男孩的狗儿,乌鸦则大叫着孩子比狗好斗,注定活不长。
“第二位开门的是一位姑娘。榆木斯通祝福姑娘快乐幸福,乌鸦却反问他为何不折下初绽的野蔷薇。
“第三位开门的一名老者。榆木斯通协助他读神书,而乌鸦晃着脑袋点评老人的一口烂牙。
“再后来,两位旅人过了村子尽头,沿着小路走上了山岗。乌鸦从未停过嘴,男人也不再说话。他们穿过密林、趟过小溪、越过碎石,朝寸草不生的岩顶进发。榆木斯通到底是老了,他吃力地趴在岩壁上,蹒跚如负伤的老羊,他的无力自然而然引得乌鸦嗤笑。榆木斯通体力不支,终于松开了手,他与乌鸦随后落在顶峰下方的石块上。
“乌鸦顿时没了声息。山谷间独剩风声呼啸。
“榆木斯通长叹一声,山风掀开他的长须,露出他空洞的胸膛:原先心脏跳动的地方,只剩下一处游走着稻草与绒羽的凹陷——那是一只鸟巢。榆木斯通用颤抖的手举起荆棘拐杖,将奄奄一息的乌鸦送入胸中,接着他开始剧烈地呼吸与咳嗽,再接着他开始打喷嚏,荆棘刺入他的血肉,他一边微笑一边流泪。他们大概会在那儿撑过黎明,也许在那之后,他们会踏上一模一样的旅程,重复昨日的故事,但我们无从考证。
“我们走过很多路,自不知何方的山那头跋涉而来,又艰难地迈向不知何途的前方。我们见证过无数生命的悲喜,也与无数生灵擦肩而过——是这样,很多事情我们深深烙在身上,却已然抛诸脑后……但我们还记得,半个脚印里盛着那迢远的画面,我们对之投以的最后一瞥——在青苍的天空下,半哭半笑地,坐着那男子和乌鸦。”
我们礼貌性地保持着静默,也许以太团还想要告诉我们点什么,但是没有。营地中只剩下一点焰火雀跃的声响。一时间我以为这个故事的结局恰好戳中了吟游者的软肋,可当我抬眼时我看见的只是一张用刻刀划出的脸,连眼睑的纹路都未曾移动分毫。“记录到这里已经结束了。”那只以太团轻轻地说。
“这个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吗?那两名旅人之后又去了哪?难道不能有其他的结局吗?”
“记录本来如此。”
“可是传说故事总会有个好结局。主角不会永远流离失所,他总会找到归宿或方向。如果没有,那它绝不是一个完整的传说。”
“那是你想要的吗?”
“至少得让榆木斯通重新拿到一颗心啊。哪怕是木头做的,放在他身上也能发芽。”
以太团的躯壳中传出了悉索的笑声。“那么,我们祝愿你们如愿以偿。”
我不知道该如何接下它的话。“那现在,你想从这儿获得什么报酬吗?这世上理应没免费的,呃,劳动。一晚上的炉火?一把新的雕刻刀?还是简单地来口暖和的?”
“为什么要用这些交换呢?记忆是不会被人取走的,它只会变得更多。听到了,它就是你的,它也一直会是我们的——只要它还活着。”
“但是,难道你不想要……”我本想借着话头问清它接近流亡者们的目的,可刚打开酒塞,帐篷里的男人们立即寻声而来。
有急性子的年轻人将帽子折成酒斗的形状讨酒喝,仓促间帽檐缝隙里躲藏着的欧石楠不慎跌落,失主惊呼一声,赶忙扑向花儿,他十根指头胡乱地交拢,企图靠一张漏洞百出的粗网将宝石色的花朵再次隐匿起来,这引出一片窃笑与口哨。赠予那人信物的姑娘登时涨红了双颊,她劈手夺走酒壶,一股脑用这闯祸的液体泼了闯祸的爱人一头一身。小伙子狼狈地抹过脸,大叫着,捏紧拳头做出一副要捶打的假样子,跳起来追逐那鲁莽的女孩儿。他们一前一后团团绕着营地,分离时像鹿一样欢快地奔驰,相碰时却像狼一般相互撕咬。人群中有人哄笑,劈里啪啦地朝孩子们鼓掌,笑着笑着眼泪便从眼角滚到了嘴角,于是他们顺势将呛在唇边的烟草末吐出去,说,呸,这烟苦得发咸。
在湍急的笑闹中,以太团——这名被放逐者的陌客——只是静静端坐着,脸上挂着一成不变的表情和一双说不清停泊在何处的眼睛,面对时间之河这短短一瞬里所有的旅人,摩挲、编制它手上弯弯绕绕的绳结——仿佛一尊亘古的泥像。
你想要什么呢?——它并未回答我,我也没能杜撰出答案回答我自己。
也许它其实已经揭晓了谜底,然而这谜底因为风声而失落——毕竟若是不通过声音猜想,以太团的灵魂几乎无处可觅。
这晚过后,我再也没见过任何一只以太团。
我们听说故土新成立的王国倾颓了,但又有别的什么人爬上废墟顶端,把自己的旗帜插在那儿。这样的传言,我不知听了多少轮。可从未听说有人邀请我们带着剑回去——仿佛那片土地与我们从无半点瓜葛——这也许只是兵甲在劳顿中渐渐生锈了的缘故。每个夜晚当我闭上眼时,我都会想起那只躯壳愚钝的生灵,想起它飘渺的祝福。每当这时我都会爬出睡袋,去听篝火边的女人教孩子们唱家乡的歌,唱先祖如何披着光织就的斗篷凯旋而归,如何扫除家中的一切污秽,如何用双手重铸一座纯净的石头城池。有些音节随着车马碾过的尘埃一起嬗变或遗失了,但大多数曲子还保留着原先的样子。这样一来,我干枯的心便从中汲取了些许新的养分。
我和四十顶帐篷里的流浪者们继续走那条磕磕绊绊的路,有时候向左,有时候向右,有时候前进,有时候又朝来时的方向溃逃……最终,仅剩下我落在人群之后蹒跚。我甚至遇见了传说里时常被提及的灾厄预言者,他说他必须尽早赶上队伍的步伐,好替星斗传达他们命运的轨迹。我从泥地上爬起来,问他:“是我们的旅途要结束了吗?”他回答说,他也不清楚,他只是追随自然隐秘的感召前来,予流浪者们一个模糊的天机。
我告诉他,旅途只有结束和进行时两种状态,而跋涉仅仅是过渡态,它总会结束。预言者摇了摇头,他大笑道:“我倒是知道点别的事:有些家伙会踏上永恒的旅程,一代一代无穷尽地在路上徘徊。”
这个答案不能算作答案,正如没有好结局的传说那样。我把以太团和它的故事讲给他听。预言者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对我说,他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至少是讲述故事的以太团所认为的结局。他问:“你做好准备听了吗?”
我说好。
于是预言者靠着我僵硬的肩与肘,面对漫天星光躺下。以下是那个夜晚里故事真正的结局:
“……从此我们再没有见过他们。
“然而在我看来,自此之后,他们再未离开过我们。”
作者:米琪雅
标题: “为了番茄红酒炖牛肋条”
评论随意
我没做过,下次会做做看,菜谱来自隔壁群友发的视频。
应该很好吃吧!!!!
这次想要写很可爱很惬意的一篇,感觉还不错><
卡莉用叉子戳在两个硕大的番茄上,饱满的番茄果肉从切好的刀口处拥挤地露出来,她看着它们在灶台上被快速地炙烤,外皮遇热皱缩的状态让她满意,与此同时,卡莉敏锐地察觉丰盈的鲜味物质散逸在小小的厨房。
她将叉子放到托盘上打算给番茄去皮,有一道银白的电芒从她的视网膜上轻盈地穿过。轻微的目眩。又来了。上一次有这种感觉是三天前切洋葱,当时卡莉一边流着眼泪一边感到脑中一轻。她和三天前一样熟练地伸出左手往下方抓去,拖来让人安心的高脚凳。卡莉把屁股挪到柔软有弹性的布艺凳面,然后一脚踩在底部的踏板上,让高脚凳和自己的身体形成舒适的支撑状态。上次阿丽娅回来絮絮叨叨地让她一定要在厨房放一个。只要感到不太舒服就拖出来坐一会儿。阿丽娅看来真的很怕自己这个壮如牛的老妈因为做番茄炖菜而猝死在家里。
卡莉意识到自己正一边休息,一边对着烤了一半的番茄咧嘴大笑。她对女儿的心情和女儿对她的心情固然不同,但大多时候可以互换理解:不在身边的时候会有几分想念,再一起超过三天就在心里互相诅咒。两个女人都跟狮子一样喜欢有自己泾渭分明的领域,不过,心情好的时候想到对方,心情会更好。这应该还算母女关系和睦。
烤过的番茄在托盘上流出汁水,卡莉伸手给它去皮。她有点急躁地把番茄皮丢到水槽里,随后将番茄切块。旁边煎过肉的深锅里,切碎的洋葱和胡萝卜正发出滋滋的声音,她小声地吟唱了一句咒文,锅铲自己跳进来开始搅拌,等洋葱也变成半透明的褐黄色,她就把番茄一起加进去,就像在炖什么魔药。
卡莉在做魔药方面没有任何天赋,但是她对下厨很有兴趣。她做饭的时候每一条皱纹都会严肃地收紧而显得虔诚。番茄丁洋葱丁和胡萝卜逐渐混合之后,她往深锅里咕嘟咕嘟地倒进去半瓶红酒,正好是上周的午餐会上请大家喝过的剩下的那半瓶。她手随意地抓了一把燃烧粉,红酒立刻在锅子里跳跃出漂亮的玫红色火焰,酒香气和之前的番茄鲜味二度融合。
煎出漂亮颜色的牛肋条已经等待了好一会儿,最后在前置工作统统结束后,它和浓郁的蔬菜酱汤以及两三种卡莉看心情添加的香草一起放进了深锅。她会把这口深锅盖好盖子,丢进和女儿一个年纪的烤箱里,接下来的三小时她就可以去做自己的事情,而不用一直盯着灶台。
封盖之前,卡莉用勺子刮了一点汤汁品尝,嘴巴微张,露出有点疑惑的表情。她很确信自己这次放的调味料和过去几十年放的没有什么区别,她不是那种所有调料都精确称量的严谨厨师,但是她向来对自己拿捏“适量”的直觉很有自信。可是这次尝起来需要补盐,这不是什么好的信号。要么是她的手开始失去控量的肌肉记忆,要么是她的舌头开始失去对细微风味的觉察。有一种不太愉快的心情在她的胸腔里发酵,但她随后耸了耸肩,往锅里又加了一些岩盐,同时把错乱的心情像扔掉番茄皮一样扔出去。她上上次和女儿争吵的时候也对类似的事发表过高见。“这不是病,阿丽娅。你老妈不需要去诊所排两小时队然后被问了一大堆问题再给一些无关痛痒的小药丸,那些药丸还不一定有薇薇安随便做的草药汤有用。”她在女儿甩门而出前讲完最后半句,“我只是老了,人都会有这一天。”
二十岁的卡莉做这道菜的时候不会因为目眩而坐在高脚凳上。不,她思考了一下,二十岁的卡莉甚至不会用烤番茄的方式去皮,她选择把这些直接搅碎在汤汁里,她年轻的时候一切以方便为第一考虑,番茄皮只当是给这道菜丰富口感层次,直到她后来吃了其他人去皮之后的酱汁,才不得不承认多这个步骤确实提升了整道菜给人的幸福。
她曾经用过削皮刀,后来是开水烫一下,最后确定火烤一下的方式最快且最香。她以前自己就能吃完做的这满满一锅,现在却要和自己的四个好友一起慢慢聊天共享一整个午餐,如果一不小心贪嘴多吃了两口,晚上肚子就会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口腔会泛点甜腻的嗝气,如果吃了口气重的别的什么东西,这个味道会更难言。睡觉也不再像年轻时头贴枕头就立刻入眠了,曾经不论是在潮湿的冰洞里还是夜风吹拂的草原上,她只要合上眼睛,梦神就会殷勤地将她拥入怀中,但现在的夜晚她要戴好老花镜对着夜灯看一个多小时的书,像熬鹰一样让身体自己感到疲惫,爬上轻柔又有支撑力的床时,大脑才能得到相对平稳的休憩,如果晚上喝多了水,半夜还会爬起来两次。她清晨苏醒的速度和时间看起来和年轻时候没有什么区别,她依然可以天光刚亮就睁开眼睛,但二十岁的卡莉能在五分钟内跳起来完成清晨洗漱,现在的卡莉要五分钟时间来意识到自己真的醒了,她偶尔会觉得自己的灵魂已经从身体上半悬,在睡梦中转过身盯着自己的身体,思考她才六十八岁,怎么就这么多不太对劲的地方,一不小心哪里没对上,就难以严丝合缝地贴合回去。
薇薇安给她派发过自己的药剂,据说经常喝可以改善睡眠。康妮说喝起来像过期的红茶,薇薇安很受伤地表示“我是洛尼亚城最优秀的药剂女巫!”卡莉从来都不介意喝她给的任何东西,反正如果有什么不对的症状,她保证让薇薇安自己也受一遍,凯瑟琳则是那种你说不上来她到底喝了还是没喝的类型,她们几个心里都知道薇薇安的确是最优秀的药剂女巫,但那已经四十年过去啦,朋友们。她们四个人四十年前就喜欢每周三的时候相会在一起,提前一周决定在狂野的啤酒喝到饱吧台彻夜狂欢,或者在新开的大胃王挑战赛上共度佳节,不论是洛尼亚城最红最潮流的融合菜系小酒馆还是需要熟人预定穿过曲里拐弯巷子才能吃到的百年私房老店,她们都曾在那里共度一个快乐的半天。这习惯保留到她们都老了的现在,曾经有别的人加入,也有别的人离开,最后还剩了她们四个。每周三,雷打不动,和老朋友的小别重逢。
上周三,在饱食之后有些昏昏欲睡的午后,凯瑟琳小口吃完焦糖布丁,轻声宣布自己不一定参加下周的午餐会。卡莉猛地抬起头,把注意力从一直没剥开的坚果壳移到凯瑟琳的脸上,这位优雅的女士今天带了银色的面纱,她饱含魔力的面纹在面纱后面发出莹润的光。凯瑟琳伸出左手,像从餐桌上舀起一勺蛤蜊汤一样轻柔地在空气中采撷了丝丝缕缕的某种物质,她将它注入一枚棕色的小烧杯里,让其余三个人谨慎地嗅闻。
薇薇安皱起了眉毛,“卓达鸟群的腥气。”她很肯定地下了判断。康妮走到阳台看往天空的最南端,没有任何邪恶禽潮的痕迹。“还在远方,但一周内会到洛尼亚城,你们知道的。”凯瑟琳将手中的烧杯轻巧地在翻扣在桌面上,当她手移开,那里已经空无一物,“我还没有退休,如果魔潮下周会按照路线来到这座城堡,我周三只能等战斗结束后领鸟肉三明治。”其余三个人一起发出哎呦的叹气声。平心而论洛尼亚城为战士们提供的食物并不差,但再不差的东西吃了几十年不变也会让人受不了,何况那天可是周三啊,大家本来决定各自带一份自己的拿手好菜一起度过悠闲的午后。
“我会带番茄红酒炖牛肋条过来,这可不能少了你。”卡莉终于剥开了坚果壳,她小心地咀嚼并咽下之后,才讲出这句话,“阿丽娅每次都抱怨自己怎么不是吃这道菜最多的人。”凯瑟琳在面纱后面露出笑容,“感谢你的热情邀请,我的朋友。我尽力而为。”她为自己的酒杯添了一些红酒,补充道,“希望下周三的时候,大家都身体健康。”
身体健康是一句没有人不爱听的好话,尤其是大家平均年龄六十五岁之后,在她们足够年轻足够狂妄的时候,大家并不在意健康,只在意能不能在战斗中活下去(甚至很多人也不在意能不能活下去),而现在,健康和活下去已经直接关联。她们都有了逐渐浑浊的眼球,散发出微妙老人气味的皮肤,以及阴雨天总会痛痒得让人心烦的某几根骨头,这种情况下,听几句身体健康的好话,至少让人心情舒畅。
卡莉花了三个小时把自己卧室做了大扫除,她换了红花纹的床单,那个颜色让她想起自己放在烤箱里慢炖的红酒酱汤汁,这道菜炖好之后要冷置一晚上,让酱汁的味道更全面地入侵到牛肋条里,这样吃的时候才会软烂又有一点嚼劲,她们四个居然没有人牙不好,或许真要感谢薇薇安一直派发的药汤。她迟疑地考虑了一下,还是决定先感谢自己从小维持刷牙的好习惯。她打开锅盖品尝了一下,露出满意的笑容。然后她探头看向窗外的天空,最遥远的南端,在几乎察觉不到的地方,有隐隐的红色鸟群挥舞着不详的羽翼朝洛尼亚城袭来。
卡莉看了看锅里颜色非常完美的牛肋条,只要一想到明天她们一起吃这么美味的东西,她就不得不咽两次口水。“你如果不来,我可不会给你多留一口,你这个非要返聘回去给洛尼亚城打工的老女人。”她低声暗骂了一句凯瑟琳,然后她将锅盖盖好放回去,围裙也有条不紊地解下来挂好。她站在自己的穿衣镜前,把袖子挽起来,尝试着用肘部在空中画圆,观察着自己已经有所衰老的肌肉线条,她尝试着像在军队时那样拉伸和调整自己的每一个部位,感受今天的自己有没有比昨天更好一些。
很不幸,她只能感觉自己和昨天差不多,可能更糟,她还保持着年轻时候训练的习惯,但是她老啦,她在身体最强壮的时候技艺平平,而现在她虽然有了熟练的技巧,身体却逐渐衰退,不管她怎么努力地爱护身体,她非常清楚自己是一只即将飞往终焉之山的鸟,此刻仍灼热燃烧的生命火焰,谁也不知熄灭会在何时来临。年轻的时候以为死亡的到来是一个瞬间的事情,是战斗的时候被人一箭穿心,或者被恶毒的魔法正中脑门,啪!火光就此化为青烟。四十多年过去了,她知道死亡不是那样轻易到来的客人,她能在每日的光影里感受到她,死亡就像自己亲爱的姐妹,和自己生活在同一片屋檐下,她的每一次呼吸,每一次咀嚼,每一场有梦或无梦的酣眠,都在向她走得更近。二十岁的时候一年是如此漫长,让她急不可耐,而六十八岁的时候一年只占自己生命的六十八分之一,它便显得短暂且混沌,她只得贪婪地紧紧抓住。那么好吃的番茄红酒炖牛肋条,她不能容许居然会有一种可能指向大家无法共同分享。
卡莉微微昂起下巴,对着镜子露出霸道的笑容。“是的!大人!我会用生命保护这个国家。”她重复着刚从军的时候立下的誓言,“而我现在,至少可以保护和朋友们一起相聚的快乐。”
她把头发牢牢扎好,打开了卧室里的一扇通往地下的隐藏门,她知道里面放着什么,包括她已经去世的丈夫的衣柜,两人过去收藏的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她顺手拿起女儿八岁的时候送给自己的祝福手环套了一下,然后发出“啧”的一声,套不进去,她早该知道。卡莉把那个朴素得过分的箱子一把掀开,里面是她最后一次执行任务时候还在穿的轻甲:她心里有数,这个尺码考虑了一些放量,她现在应该还穿得上;还有每年都会送去保养一遍的武器:一把很大的重弓和一把寒光凛冽的宝剑;还有她那把康妮眼馋很久的无声马笛。她含在口中轻吹了一声,很快,她就听到花园里传来了熟悉的动静,那只全身由白骨组成的马在她的花园里不耐烦地小跑了起来,或许还踢坏她两盆花。
第二天的午餐会,四个人全部准时出现,无人缺席,只不过凯瑟琳用黑色的布条盖住了眼睛,康妮的左手绑了绷带,薇薇安的肤色比平常显得更苍白了一些,卡莉则一直按住自己的腰。
她给挚友们端上垫着滑嫩土豆泥的牛肋条,熬煮浓缩过的红酒酱被她装在长嘴小壶里,每人往自己的盘子上淋了一些,诱人的香气弥漫在整个房间。大家一起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陶醉地感受这股香味,然后一起因为牵动了伤口龇牙咧嘴起来。没有人谈论昨晚各自去做了什么,但很明显本应今天袭来的卓达鸟魔潮危机被解决了。
“这才是周三该过的日子。”卡莉哼哼唧唧地吃着裹了酱汁和土豆泥的牛肋条,一边懒懒地靠在了舒适的椅子上,过了一会儿,才有点气馁地补了一句,“下次再多炖一小时,薇薇安,有没有对牙齿好的汤剂?”
文:aikeye
关键词:【瘟疫】
文体:小说
标题:没想
备注:其实就真的是没想罢了,而且有很强烈的既视感,但就这样吧【】
“医生,你可以决定了吗?”
亲爱的,你要做的决定也太多了一些。
–
首先是朦胧的一片黑暗,我睁开眼,眼前没有辽阔的天花板,只有逼近眼前的桌面,被我枕着的手已经麻了,想要起身却又好像被昏昏沉沉的胃袋吊着,只要再激烈一些那么就会徒增恶心感,使那些翻搅着的岩浆即将涌出。
缓缓的慎重的我尝试着起身,但仍避免不了左摇右晃的身姿,让我想起了企鹅。它们现在一定也在极地的某个地方好好活着吧,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了一样。
不,确实,对于它们,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我一起身,四周的灰尘就开始扬起,明明之前大家都忙的不可开交没时间整卫生的时候都没什么灰尘的说,并且我记得我睡前应该也有稍微打扫过的吧,怎么会变成这样?这样下去可过不了卫生审核。
果然灰尘这东西跟忙碌一点都不相配啊。
“呃——”把双手向天上伸去,把疲惫感尝试着喊了出来,整了个大大的懒腰。
满足了之后拍了拍自己的白大褂换看着四周“那么,该去工作了。”
–
早上的第一件事情是去停尸间数清楚有没有遗漏,虽然停尸间已经满了,但搬运尸体的灵车还没过来,有时候会在想那个不守时的司机是不是也躺在这里的某处,但就算一个个这样看过去也看不出来什么,那张脸从一开始就没认真看过,稍微有点后悔,幸好的是尸体不会再增加了。
大家的环上面写着不同的名字,但死因却是一模一样的。奇怪的美感增加了。
刚进来的时候打了一抖嗦,毕竟大量的电力都是为了维持这里的冷气,如果哪天停电的话可就头疼了,那个时候就把这里锁起来吧。
希望不会炸开。
第二件事,检查医院里的所有房间。不是什么必要的事情,因为昨天也检查过了,但是如果哪里突然冒出一具尸体的话还是要想办法解决,毕竟常温下不仅会发臭还会吸引大量苍蝇,液体也很难清理,不快点处理的话不行。
而且说不定,还能见到活人。
末日的这种感觉应该会有幸存者来医院寻找物资的吧,虽然不起眼但药品怎么说也算是生活必需品,尤其是现在。
偶尔也会期待这种展开,所以检查会进行三次,因为很重要。
医院很大很安静,这种理所应当的事实是我职业生涯以来第一次感受到。
想要跟别人交流,但只要张开嘴就感觉自己像是在自言自语。
到中午了,虽然太阳被云遮盖了起来,但恰如其时的明亮告诉我应该要吃午饭了,虽然没有什么烹饪手法,但是能优哉游哉的开罐头来吃也不错。
以前就算可以吃午饭也是吃那些随便做做的外卖,虽然是热的却没有时间来品尝味道,不过说不定细细品尝会更糟,毕竟那些玩意都粗糙得跟猪食差不多。
然后人逐渐减少,时间也变得充裕,但并没有人变得开心,食物变得寡淡淡漠了起来,当收音机接收不到其他信号的时候,伴随着重物从楼顶落下的声音来作配料。
最后下午,该怎么过去才好。
–
对我来说这世界上应该已经没有工作了才对。
那为什么还要继续这样无意义的劳动?
可以的话,在医院里面裸奔也没有关系的,更疯狂一点我也可以去天台当鸟。
但我非常的害怕啊。
害怕切身的痛苦,害怕死后的毫无意义,害怕收音机里的白噪音,害怕尘埃落下。
曾经催促着我快下决定的声音消失了,一切的一切都变得如此寂静。贪生怕死的我也变得豁达了起来。
想起窗外的天空,想起极地上甩着羽翅的企鹅,想起过往的事。
我有好好的检查所有人,做好了每一件事,带好口罩,消毒,以及护理病人,该做的事情都已经做好了为什么还会变成这样。
我睡的时间越来越长了,从我主观意识上的下午一直睡到第二天白天,远处的钟楼也不响。我不是住院医师所以只能睡在桌子上,很难受,但是毫无办法。
没有人来更换清洁被单,所有床位都有一股汗味以及尿味,我只能全部扯下来直接睡在床板上,这不比睡在桌子上好多少,找一间没有异味的病房也变得很难。还不如睡在工作间,虽然全都是灰尘,不过今天就特别例外吧。
生命真是有够平等的,人类的意义也就这样罢了。
那么接下来我的工作也结束吧。
停尸间的大家也一定在某处等着我。
我躺在那铁块床上,冰凉的铁柱咯着我的腰,让我庆幸我一直睡在桌子上。
难得一遇的晚饭就决定是柜子里剩下的所有药,不会有人再需要它们了。
我会成为这世界上的最后一具尸体,躺在属于活人的病床上,逐渐变得腐烂不堪,滋养其他生命以及蛆虫,重新回归于自然之中。
end
评论要求:都可
Vol.240「旧相片」《显像开端》
作者:夏获无
评论要求: 随意
“1839年路易斯・达盖尔发明银版照片的时候,曝光时间是30分钟,在那之前曝光所需的时间要多得多。1839以来,曝光一张相片所需的时间越来越短,如今”,理查德放下手中的相机,宝丽来公司的标志在昏暗的环境下若隐若现,“六十秒就能凝固历史。"
“我想你说的历史不是指那些发黄发糊的废纸片。”奥利弗斜靠着身子,坐在椅子的靠背上,相较于他的两位客人,奥利弗在自己的屋子里表现得要随意很多:“宝丽来的即时显影相纸要不了几年就褪色成一团浆糊了。无法将时间保存下来,那我们的相片还有什么意义。”
另一位客人捧着一杯热可可坐在稍远一点的位置,玛乔丽·艾森静静地坐着。在他们这些摄影爱好者之间,讨论摄影技术是常有的事,尤其是他们这个新近成立的摄影同好会,相关争论就更多了。奥利弗热爱他在暗房里的传统事业,理查德是新技术的拥趸,而玛乔丽,为了维持这个三人摄影小组的平衡,宣布持中立态度。
“这是一种趋势,奥利弗,这些年每个行业都在向前发展,我们已经有了烘干机、搅拌机、面包机,这些都是电动的,还有自动洗衣机和自动制冷机,当然还会有自动相机。相片的保存技术同样在发展,我们相较于1947年已经有十足的进步了。”理查德从容地调整金丝眼镜在自己鼻梁上的位置,在他们争论的话题中,时代是站在自己这一边的,理查德就是如此坚信这一点。
“当然,当然,如果你喜欢吃快餐,在堂前喊一声,一分钟后就能吃到面包片夹肉片,当然不会有人说你的不好。不过我嘛,还是更喜欢吃精心调制的佳肴美食。”奥利弗起身摸向墙角的旋钮,在骤然亮起的灯光下,一张本就足够惨白的脸庞显现出来,就像一张过度曝光的相纸,在白炽灯的照射下,奥利弗的皮肤呈现出不显眼的冷青色,他鼻梁和嘴角因硝酸银灼烧而带上黑色瘢痕,“见鬼,我让房东帮我换灯泡,她就给我整了一个小太阳,是想把我的相纸全烧了吗?”
“兰德太太毕竟是外行。”
“算了,最近我已不在家里处理相片。”奥利弗将灯光调回合适的亮度,如同舞台灯光之下,向他的两位朋友行了一礼,然后露出矜持的笑容。
“刚刚理查德提到了技术。那么现在,两位,假如我说,有一种相片,银盐颗粒密度可以达到每平方英寸两百万颗,相当于一个火柴盒大小就能塞下伊斯曼公司最新产品的分辨率,而且这种相纸在暗室中从浸入显影液到完成定影不会超过三十秒。这样的相片,难道不是一种最先进的技术吗?”
“你的语气简直就像是推销员在做广告词了,奥利弗。”理查德和乔玛丽对视了一眼,随即女士露出一丝讨好的笑容,想要做进一步地询问,“我们是听说了很多关于你的相片……”
“再没有一名推销员会像我这样对自己的产品如此充满信心了。”奥利弗抬手打断了乔玛丽,“但我所追求的不是生意,一切为了摄影。在我的摄影讲座里来往的各式摄影爱好者,在全美国向我要求采购的摄影师之间,他们对于奥利弗这个名字趋之若鹜的唯一原因,那就是事实胜于雄辩。相片不会骗人。”奥利弗自信地,甚至可以说倨傲地,从暗袋里掏出几张纸片,分别递给自己的两名听众传阅。
相片展现了一组废弃庄园的镜头,这座庄园透过相片呈现出诡异的完美。晨雾缠绕着维多利亚式塔楼清晰可见,每片常春藤叶子也都纤毫毕现,连砖缝里的青苔都像能掐出水来,橡木门廊的雕花仿佛随时会刺破相纸,玫瑰丛的阴影稠密得如同实体。有一种野蛮的生机在其中生长。
“令人影响深刻。”理查德摘下眼镜,快速地瞥了一眼一旁的伙伴,他掏出胸口的手绢擦去额头的汗水时,乔玛丽仍盯着那几张相片着迷。
“乔玛丽,嘿,乔玛丽,你觉得怎么样?”
“啊,啊,抱歉,抱歉,两位,我有点走神了。”乔玛丽失态地露出笑容,呢喃道:“只是让我想起了我家的画廊,要是有这样一组镜头得到展出,人们就不得不承认摄影也会是一门艺术。”
“说得好,乔玛丽小姐,摄影是一门艺术,这完全正确,真正的摄影就是光的雕刻。说得好啊。 ”奥利弗激动地附和着,对于摄影,他似乎有聊不完的话想说。但理查德拦在乔玛丽面前先一步插嘴开了口,此举甚至可以说是粗鲁。
“关于摄影技法,拍摄角度之类的也很关键,我是说构图,当然还有一个合适的拍摄地点,在现代美国,像这样一座充满爱德华风格的庄园是很难得一见的。”
“啊,你是说这座杜邦的庄园,那位杜邦据说也是一名摄影的爱好者,半个世纪以前住在庄园里。虽然那里早就被废弃了,可还是留下不少摄影器材,完全称得上是一座摄影的宝地。我现在就住在那里,这里租住的屋子只当做会客的地方。事实上,我正在考虑买下那座庄园,然后修建一个摄影博物馆,可惜找不到庄园的关系者。”奥利弗突然惊呼道,“乔玛丽小姐,我的天,她看起来很不好。”
理查德快速转身,跪下身子,以专业的素养探触乔玛丽的脉搏,并扒开她的眼睑仔细查看。
“一定是我的错,不对,是这间太久没住人,沾满灰尘的屋子的错,我就应该直接在庄园里招待你们。我去喊救护车,什么,不需要吗?理查德你直接愿意送她过去,太好了,希望乔玛丽小姐没事。”
奥利弗急躁地像苍蝇似得在房间里盘旋了几个来回,理查德已经收拾起行李扶着乔玛丽走到房屋门口,这时,奥利弗像是想起了什么,喊住了客人。
“等等等等,这个,这个给乔玛丽小姐,算是一点赔礼,既然乔玛丽这么喜欢我的相片。另外,如果你们有需要的话,随时给我来信,我的相片,给你们打八折。”
理查德接过暗袋,能感受到其中包裹着十数张奥利弗的照片。他用一种令人发毛的眼神盯着奥利弗,看似漫长,不过一瞬。
“呃,怎么了?”
“……谢谢,奥利弗,谢谢,我差点忘了这个。”理查德仔细将暗袋收入手提箱之中,扶着乔玛丽离开了。
“下次再来啊,朋友们,下次直接到郊外庄园找我就好。慢走啊~”奥利弗看着他们远去,以一种研究者的纯真和热情目送他们离开
安塞尔・亚当斯教授 敬启:
至急!
此前你要我做的调查已有所眉目,眼下需要请您为三件事提供支持:
1 请多派遣几名调查员前来协助,乔玛丽眼下状态很差,人手严重不足
2 关于杜邦爵士此人,及其所建位于罗切斯特市郊外的庄园,有任何相关信息都可,十分需要
3 立即回收奥利弗·怀特寄出的全部相片,所有该类相片应该有荧光码作为标记,格式为“NS-19530925-XXX-XXXX”。另外,特定情况下,也要注意有荧光码标记为“BM-19050925-XXX-XXXX”格式的异常旧相片,这些相片样式虽为现代样式,看起来却非常古老,拍摄内容大多为1900年前后风格的建筑或人物。有一点是我们必须都很清楚且注意的,1905年荧光油墨远还没有到被发明的时候。
理查德·科恩
END
写于2025.3.29
(思路有点乱,可能之后还要做修改,作为跑团的开端来说可能还差点精细度,有些设定我自己也没想通)
文:拾阶
关键词:磷
原作:《摩登三国》
CP:曹操×陈宫
标题:《白磷》
徐州陷入战乱已有些时日,曹军杀伐不休,大有摧枯拉朽之势。有能力远离这是非之地的,早已拖家带口,收拾行囊奔逃出城,剩下些心存侥幸与有心无力的,听着一日日的坏消息,过得愈发麻木惶恐。
城一日未破,便多一日苟延残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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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颗“焰火”炸裂于城头时,所有人仰望半空,心下皆是茫然。
军中联络焰火,多是一颗光焰直上云端,光芒于至高处最盛,然后猝然熄灭,几十里外也能看清。这一颗,看这光芒四散的样貌,更应出现在新年时的花街。
这倒霉年岁里,谁会有闲心搞来花街焰火呢?
眼看火星渐近,不见有熄灭之意,倒愈发耀眼,反常近似妖异,随着一阵大风纷纷向街上吹拂而去。
接着,凄厉的惨叫声便再也不曾休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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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平四年,无论日夜,时有焰火于高空洒落,望之璨然如光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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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见过白磷的人都不可能忘记那副地狱一般的惨烈光景。
耀眼的火星从天而降仿佛神罚,在烧尽一切之前,绝不止息。烧伤财物林木已是万幸,一旦落在人体之上,立刻灼穿肌肤,穿肉刺骨。被灼伤者每每蜷缩在地,哀叫不已,水土无济,直至白磷彻底燃尽,在身上留下一块块烧穿骨头的焦黄创口。伤者不出几日便会要于溃烂感染。更有意志薄弱者,当场被活活痛死过去。唯有那眼疾手快又坚忍甚于常人的,白磷甫一刚沾上,便拔刀将皮肉剜除,才能捡回一条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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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公台坐在桌前,展开最新战报时,葡萄味戒烟棒摇了摇,最后啪地一声掉在了纸上。他抖着手将它塞回齿间深深吸了一口,沉默良久,直到听见廊外喧哗,方才披上外套出去查看。
血腥味混着杀伐气从敞开的大门涌入,正是刚从徐州赶回的自家主公一行。
所有人具是风尘仆仆,即便是为首的也没体面到哪去。曹孟德脚步虚浮,身披红色外套,被染成暗红色的衣摆一步一摇,头发散乱,嘴唇干裂,满脸憔悴之相,唯有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满是精光,仿佛是骇人的修罗杀神一般。
显然,这人的肉身已熬到极限,只靠着一股心劲撑着才不曾倒下。
“不必担心,我略作休整之后便回徐州去。”曹孟德嘶着喉咙,声音不大,在场者听清后俱是一惊。
陈公台闻言愕然,心念流转之间,皆是前方战报中白字黑字的种种惨象。
鸡犬无余,泗水不流。曹孟德已经杀红了眼,要拿整个徐州给曹父陪葬。
这世上还剩什么是能够阻止这个疯子的吗?陈公台在心中狠狠骂了一句,脚步却不曾停下:“主公!”
曹孟德闻声转身,脸上浮起一丝欣喜之意,眉头也舒展了些,又在看到他动作后顷刻冷了下来。
“主公!”陈公台跪在地上,与曹孟德四目相对。后者眼中浮起的恼怒之意并没能阻止他,陈公台深深地向地面俯下身去:“求您放过徐州的百姓吧。”
两人相识以来,陈公台第一次行此大礼,却是为了……忤逆。
曹孟德眼前一阵发黑。这一路昼夜兼程,几乎数天未曾合眼。如今终于赶回,却不想倾心托付的自家人们,一个个全站在外人那边!
他一言不发,只盯着陈公台的后脑,看这人还有什么话好说。
却不想陈公台竟一心长跪不起,俨然无声的示威。
好。曹孟德气急攻心,怒极反笑,他踉跄一步,挥袖甩开身旁赶来搀扶的几双手,冲上前揪着陈公台的领子,将他从地上拽了起来。
嘶哑的嗓子吼得堪称凄厉。陈公台任由他摇晃着自己的衣领,闭眼垂泪,分不清是因为不忍看那张伤心欲绝的脸,还是自己从此彻底心如死灰。
这个疯子已经不可能停下来了,除非烧尽一切,或是烧尽他自己。既如此,便只能提刀剜肉,方能及时止损,为这一方百姓,为这天下留一线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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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信念支撑着他,直至白门楼之上。曹孟德恩威并施,他陈公台却油盐不进。盖因当年已下了决心,便不会回头。
这大概是他同这个疯子唯一的共同之处了吧!陈公台笑了笑,闭眼等待着刽子手闪着寒光的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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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孟德跌坐在地,呆愣愣地看着前方,轻轻打了个寒噤。
他感到有些冷,唯有脸颊溅上的血滴此刻烫得要命,仿佛白磷灼烧。
-FIN-
评论要求:笑语
作者:落水
关键字:剪影
文体:小说
正文:
赖江润是一个只在夜间活动的人,同时也是一个神圣的自由职业者,疯狂的游戏区主播,犀利的电影评论家,以及暴怒的外卖差评师和谨慎的快递解封员。
他住在一个老旧但地处市中心的小区里,房租处于不高不低的区间,享受着几步路就能走到最繁华区域的便利,但是从不走出小区周边一百米的范围。
留着一年多不理发养出的及肩长发,多数时候也不扎,随便拿个发箍卡起来就算处理完了发型。
有一个长年不活动加作息饮食不规律带来的肚子和眼袋,一双备受失眠与嗜睡双重折磨的无神双眼,总是靠耳机里凶狠暴躁的音乐来盖过阴魂不散的耳鸣,叼着低档烟的嘴角也不再像初入社会时的高傲。
总之,赖江润是一个相当普通,相当单纯且相当无聊的人。
如同一串1234567的数列,你在任何时候看他一眼,你都会知道下一个数应该是什么状态,这种预测毫无难度,几乎不存在观察和试验的必要。
当然,他本人不会有这种感觉,也不会想到这个方面,他会坚实且圆满地顺着数列所规定的方向继续生活下去。
现在已经到了深夜了,千千万万像赖江润一样的人已经起床了一段时间,现在正是他们活跃的时候,赖江润吃完了外卖,悠闲地靠在椅子上刷着最新的番剧,偶尔挪动一下屁股,喉咙随着椅子不堪的呻吟而发出了满足的声音。
这一集远比他预期的要难看得多,但他已经习惯了,他已经预期了自己的失望,因此还是他赢了,但一时间也就没什么东西好看了,他决定下楼买些零食,为后半夜的战斗做足准备。
这就是住在市中心的好处,24小时便利店随处可见。
随意地换上宽松的衣服,拿好积攒了几天的垃圾,赖江润只花了几分钟的时间就再提着大袋的零食和冷饮回到了这个房间,这是他多年来机械地重复这一活动所带来的效率。
直到他做到椅子上猛灌了一口可乐并打开了游戏才回想起了刚刚的情景和以往有些许不同。
在他半夜出门买东西的时候,他对门的门口时常会放着一个黑色的垃圾袋,由于打包得很整齐,他还特意留意并猜测过里面放的是什么东西。
这显然是在晚上不想去扔的垃圾,先放在门口,第二天出门时顺便就带出去了。
在他刚刚出去的时候他也看到了这一袋垃圾,而在他回来的时候,这袋垃圾已经不见了。
这并不是一个奇怪的情形,也许在他下楼的时候人家也把垃圾带走了,可是……今天的电梯因为检修只有一个是可以用的,他买零食的小卖部就在楼道边上,而他没有看到任何人下楼。
除非那人为了丢垃圾,特意从十一楼走楼梯下楼,而这并不比离奇消失的垃圾袋要显得正常多少。
一袋垃圾能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他如此安慰自己,却还是忍不住在脑海中想象一个人在深夜的楼道里,偷偷拿走了别人门口的垃圾袋的画面。
越想,就越是难以摆脱对这袋垃圾去向的好奇,他看向自己的房门,由于他没开房间的灯,只有电脑屏幕的光笼罩在他周围的区域,他的房门隐藏在一片模糊的暗光中。
感觉上,好像是门外的黑暗透过门缝钻了进来。
也许那袋垃圾并没有被人拿走,他只是记岔了,自己吓自己而已,只需要打开门再看一眼就可以确认这一点。
但是大半夜的突然打开自己家门,去看对面的门口是否有一袋垃圾的行为,着实还是让他有些莫名的羞耻感,即使并不会有人看见这一幕。
他决定从猫眼上瞟一眼。
可是还没靠上去,他就后悔了,此时的他站在门边,周围是一片暗淡的黑,他的身影在屏幕侧光的映照下在门上投出了一片模糊而宽大的投影,猫眼位于投影的头部,仿佛在门上浮现出了一个有着深邃黑色独眼的巨人,他正在和这个巨人对视着。
他从不是一个善于和别人对视的人,而现在他就站在这里,想要移开自己的目光,却又隐隐感觉,如果这么做的话会产生某种不好的后果。
他也不想把灯打开,或者说他想,却不想因为这种奇怪的原因打开灯,这种感觉同样出自于他并不会被人发现的羞耻感。
僵持没有意义,他最终还是硬着头皮往猫眼上凑了过去,当他把眼睛贴近猫眼的时候,那种和某人对视的感觉再次强烈了起来。
此时他紧闭着左眼,右眼从猫眼中接收到的就是他整个世界的光,这阵光晦暗且不停晃动着,他没有察觉到自己的呼吸已经变得急促了起来,匆匆往对面门下的阴影处扫了一眼就把头缩了回来。
没有,那袋垃圾确实不在那里。
只是……现在他又无法判断是否有人在他进入家门以后才把垃圾拿走了,这无疑令他陷入了另一个困境之中。
多年来第一次的,他在深夜时分失去了所有的活力,躺在床上反复回想着刚刚所看到及感受到的画面。
光!
有一道光,他猛地坐了起来。
他在猫眼里看到了一道光,那道光就扒伏在那道门旁边的窗框上。
这是一个L型的楼道,他家在短的这一边上,他对门的那一家在靠着走廊的这一面有着一道窗户,这道窗户同样朝向着他家,事实上,从他的房间看出去,穿过客厅和厨房延伸出去的玻璃,恰好能够看到那扇窗。
而在他从猫眼上往外看的时候,有一双眼睛也贴在那扇窗上,看着自己家的方向。
他慢慢地转过头,客厅里和刚才一样黑,他屏幕的光芒几乎只在厨房里映出了一小片轮廓,再往外看出去,一切都融入了一片漆黑之中。
但他还是感觉得到,就在这片漆黑中,有一个稍暗了些许的人影被禁锢在了一个窗框上,人影的头部有着两个闪烁着些许微光的眼睛,静静地,一动不动地,朝自己看着。
如果我打开门的话,确实会有人看到。
赖江润忍不住这么想到。
那间房里住的是一个如自己一般孤单的老头,这老头很少出门,他如果要丢垃圾,绝不会把它放在门边,因为那是每天固定出门的上班族才会选择的方式。
如果这个老头如同赖江润一般的话,他也会把垃圾积存到了一定的程度再拿去丢掉。
那么,这个垃圾袋到底是为什么要放在那里?难道这不是要丢弃掉的东西,一开始就是被人放在了这里,就在他出门去买零食的这几分钟里,老头打开了门,把袋子拿了进去?
搬走吧,明天就搬,这个念头从他的脑海中一闪而过,然后被他迅速地否决了。
他从不是一个善于或习惯于做改变的人,他可以用同样的麻木的机械的方式生活多年,已经准备好了自己的余生就如此度过,更希望自己就是这么过完这一辈子。
或许,在他内心深处,这片地处市中心附近却又老旧的小区,这个虽然就在繁华喧闹边缘,他却从不踏足而出的家,就是他与尘世最贴近的方式。
在之后的日子里,赖江润再也没有见到过那个老头,但是每当他经过那扇窗,没当他在夜里用视线扫过任何他没看到的地方,他都会感觉到一个双眼发着微光的剪影贴在窗框上。
该死,那个老头到底在不在那里?那袋垃圾到底又去了哪里?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年轻的女孩搬进了对面的屋子。
每当她从走廊里走过,每当她离开,每当她回家,她都会觉得,自己的每一个动作似乎都会有一种奇怪的,似乎被人盯着一般的羞耻感。
但她也说不上为什么。
免责mode: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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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神经乳头投射的视野上所表现的一个垂直椭圆形的视野缺损区,被称生理盲点。因为在视乳头处仅有神经纤维,而没有感光结构,所以此处不能感光成像,呈现盲点。由于此盲点在视野内所占面积甚小,并且为视网膜上邻近部分的活动所代偿,因此平时不被人们觉察。
“而我,我就是那个唯一能看见盲点的人。”
黄头发的年轻人神情狂热,舔了舔舌头,继续说道:“你根本猜不到我在视觉盲点里看见的是什么!”
“谢谢,不需要?”茫然的上班族握着咖啡,左脚已经迈开,用身体做出更肯定的拒绝。
“你就是主人公!”黄毛一把拉住上班族,唾沫飞溅:“这个世界就是为你而生的,你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所有一切,太阳、云朵、树木、路边的野狗,全都是为了你才在这里出现!”
路边野狗被黄毛的声音吓了一跳,走开了。
“放开我。”上班族冷下脸,虽然他本身也没什么表情。
“你听我说完。”黄毛松开了手,指向了路边的老头:“举个例子,你知道这个人是谁吗?”
“我没兴趣知道。”
“他是机械降神!所有难题的最终解决方案,在作者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时,他随时毫无道理的出现,平铺直叙一段从未铺垫过的背景,然后用强大的力量解决一切问题!”
老头运气凝神,朝前方吐了一口痰。
“你再纠缠我就要报警了!!”
“你想不想知道我的身份?”
黄毛眨眨眼,按住了上班族拿起手机的手。
“我是反差型角色!每次故事没什么噱头的时候,就要靠我反差来救场!比如你以为我是一个好人,那我就会变成一个坏人。”
没等上班族反应过来,便被黄毛一记重拳打在脸上,啪的一下坐在地上,头晕眼花,想凭本能站起反抗,折腾了半天却还是坐在地上。
“你……”
“别急!”黄毛一声呵斥,就把三叠张红彤彤的钞票放在上班族面前,磕头认错。
“你看。”黄毛补充道:“当你觉得我是坏人时,我又会变成好人,是不是很神奇?“
“你有病!”上班族破口大骂:“你是真的有病吧!我真的要报警了!不对!我就是要报警!”
“看来你是不太懂反差角色的魅力。”
黄毛冷笑一声,撕下黄毛,登时黑发如瀑布垂下,好一个玉树临风的美娇郎!
“别急,还有!!”
黄毛又冷笑一声,轻拍脸庞,方方正正的棱角柔和起来,连肌肤也光滑如玉,好一个能顶半边天的巾帼枭雄!
”当你以为我是男人时,我就会变成一个女人!没想到吧,陈真!“
陈真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他又把嘴张大了些,扭着头,半响终于发出了声音。
“你到底是谁?”
“我是来拯救这个世界的,你可以叫我卡米拉。”
目睹了不可思议的变身的陈真脑袋晕晕乎乎,又过了半响,才捂着头迷蒙地回应:“这不是外国人的名字吗?”
“这就是反差的一部分了!”
陈真在一丝幽香的搀扶下站了起来,又见手中被塞入了三叠钞票,入手的触觉无疑便是真钞,感觉被打肿的脸也温暖起来。眼前这位拟人的存在,有病是一回事,有钱又是另一回事,事情要辩证的看,等对方没钱再批判有病的部分也不算迟。
“你的脸是怎么变的?”
他握紧了手中的钞票,抓住这让他变得温柔的力量。
“这是知晓本质的特权。”卡米拉朝着你wink了一下。
“我不知道你想干嘛……”陈真想了半天,还是没能理解卡米拉的话,但他很快接受了这一事实而不感到气馁,毕竟要理解疯子并非易事。
“你是这个世界的主角,你的命运决定了这个世界的走向。地球另一端正在酒吧狂欢的大学、随轮船履行的海鸥、正在鞠躬道歉的日本首相,所有生命的命运,都会因为你的经历一起幻生幻灭,你的终结就是世界的终结。”
“所以……”
“我们的故事不能有太多冒险和超自然的力量,那太危险了。”
“同时,也不能和推理刑侦扯上关系,谁知道凶手会不会突然发疯对主人公下手?”
“现代都市言情也免了,虽然最近几年他们的主角没怎么得癌症,但虐主手段千变万化,一不小心被编剧玩死了就不好收场了。”
“可以的话,这个故事也不能太无聊,要是被编辑半路腰斩,谁知道作者会发什么疯。”
“噱头,必须要有噱头!”
卡米拉大叫着,张开双臂,拥抱太阳。
“我就是噱头!”
“你行吗?”你笑了一下,半分薄情半分嘲弄。
“我可以!我是反差型角色,任何时代的故事都不可能缺少反转!”
卡米拉死死盯着视野盲区,在那小小的一点里,无数的观众站了起来,开始鼓掌。
“为我欢呼吧!”
陈真扯了扯卡米拉的衣角,于是她回头看去。
“我的脸还是很痛,你这点钱,我很难不报警……”
卡米拉一把抓住陈真,像拎着衣服一样将他凌空提起。
“恋爱轻小说!除了胃疼不会再有人身伤害的题材!已经开始上班不是问题!”
“俗套。”你打着哈欠评价道。
陈真的皮鞋在空中晃呀晃。
“题材不怕俗,最怕讲不好!”卡米拉一脸坚定,对陈真说道:“故事开始!”
备注:随便写写,故事结束了
作者:爱斯人
原创伪日系BL文 cp:男性路人角色A&裕
幼虫想变化为蝶,振翅飞翔,必须要破茧而出。可破茧而出,必定伴随着痛苦。不经历破茧痛苦的幼虫,无法飞翔,甚至,无法张开它的翅膀。每一只蝴蝶,翅膀上都带着滴滴鲜血。
我是A,年龄是17岁,高中二年级。今天,我第一天踏入转学高中大门。我们学校在县内是一所名门男子高中,以学生学习成绩优秀而出名。
新来乍到的我,可以适应这里的生活吗?
心跳加速的我拉开了班级的门。突然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女生。她坐在窗边,绑着马尾辫,窗外的微风拂过,吹起她的发丝。暖阳温柔地照到她的脸上、她的睫毛上、她嘴唇上。窗外绿色的树木仿佛在闪闪发光。
那一刻,我屏住了呼吸。我觉得她是一副画。而我的踏入会弄脏她的颜色。
“你好,”她微笑着开口了:“你是新来的转校生吗,我是这个班上的裕?”
我被吓到了,很明显地,这是男孩子的声音。
我发现我差点忘记了一件事:这是男校。
那一刻,内心深处涌起恶心的感觉,从头到脚地。所以,这家伙其实是女装癖吗?在男校穿女装,真的很奇怪。话说,有女装癖的话就去读男女共校的那种高中啊,读什么男子高中啊!
这些话我没有说出口,但是默默决定远离这个怪咖。作为普普通通的人,混进普普通通的人群里就可以了,在人群中突出的家伙,除非你很优秀,否则就会成为被排挤的对象。我只是一个刚刚进学校的新生,不想被排斥。让我度过普普通通、平凡的高中岁月吧,跟大家一样就好。
于是我随便应付了他的提问。
几分钟过去了,几个同学有说有笑地走进来了,好像在聊着篮球社的话题。过了一会儿,又走进来了几个同学。他们都不理睬裕。裕则自己在座位上涂指甲油。这验证了我认为他会被排挤的猜想。女生制服的红色短裙在青灰色的男生制服裤子中,是如此扎眼。还好,没有和这个家伙谈熟。我才不想成为一个拯救者。
我成为了,一个在穿着一样颜色校服的同学中,一个不起眼的存在。
时光慢慢流动着,我发现裕总是独来独往的,或者说本就应该这样。他吃饭、回家都是一个人走。他的便当也像女孩子一样精致。下课时会拿着镜子化妆。他好像没有朋友。
四月的时光在课本和书桌、粉笔和黑板中流逝,像花瓣一样飘在空中,不一会儿就随风飘散了。
五月的某天,在中午吃便当的时间里听到了一件事情。
“裕那个家伙和校长在交往哦。”
“真的假的?以他们的年纪差都可以做父女了吧哈哈哈!”
“好恶心,话说校长年纪这么大了,那里还行吗?”
“校长也是一个怪人,会和这种人在一起。”
“怪人和怪人,那不是挺般配的吗,真是好好笑。”
这些流言如果是真的。那他真是活该被排挤,一个脑子正常的人会去和校长谈恋爱吗?估计是没有人愿意理他吧。我心想。
校长是一个头秃了的中年男子,长得像干瘪的树枝一样丑陋,而且身上有一股怪味。
他们的事情,变成了别人嚼了无数次的口香糖,沾满了口水,染上了污渍,粘在了墙上,令人厌恶。如果是我的话,肯定会去找一个可爱温柔的女生吧。既然恋爱是宝贵的,就让它保持珍贵的。和丑如猪的人恋爱,蠢人会做的事情。
为什么要和别人不一样呢?为什么就不能一样呢。
父母从小教育我们:和别人一样就好。
因为,人类是一个群体,所以人类才如此强大,比任何生物都强大。什么样的人就该做什么样的事情,这样社会的齿轮才会运转。至于,
少数的奇形怪状的零件,应该被遗弃和放置。
春风拂过,绣球花谢了,六月到了。
期中考试快要来临了,我依旧努力地复习,虽然很痛苦。晚上学习得很晚,甚至到了白天,灯也是亮着的。
第二天,我睡眼惺忪地去上学,然后看到了裕。他的手臂受伤了,是淤青,很明显,因为夏季的女生校服是短袖,所以我看得很清楚。
但是我没有理睬她。是现任的恋人弄的伤口吗?那确实是活该呢,谁让他找怪人校长谈恋爱呢。话说这个家伙,成绩不怎么样吧。估计每天晚上都和那个猪头校长在一起吧,难怪没有时间学习呢。
我冷淡地等着一天结束。什么都不重要,现在最重要的是把这一天过完。
渐渐地,我发现了他手上的伤口越来越大,痕迹也是越来越狰狞。
最后,他甚至就不在出现在学校里。
他的座位永远是空的。
某一天,在看新闻的时候,看到记者说有人自杀了。有人从一座高楼跳了下来,是一个休学的高中生。
我猛然想到,可能会是他。
但是我,没有时间去想了。因为我要过完我的普普通通一天。
他的事情成为了恶心话题的中心。照片也被传来传去。因为他社交账号被挖了出来。
最后,想要飞翔的幼虫,没有翅膀就飞了出去,粉身碎骨。
而我们依旧在茧中。
评论要求:笑语
●絕句●
○無題○
〔七絕|平水韻一東〕
霜兵雪馬嘯雲中,冰箭寒刀奪戰功,
任遣金戈催傲骨,吾心勝日笑冬風!
●散曲●
○清秋調○
〔角調|中原音韻庚青韻〕
題記:
有女本良家,父死兄不賢,逼嫁某老賈。女另有意夫,從之夜逃。
未想夫亦不賢,好賭癮煙,負債甚巨,逼女入青樓,日索嫖資。
某日夫又至索金,女命狎司縛之沉於溺池,逼得休書,夫再不曾至。
聞之慨然,故作:
織羽翠籠鸚,慵慵醉昏燈,閒燒白玉鼎,懶食五芳羹。
撲棱棱北角四分亭,看誰家粉杏,窺玉郎風情,托靈鵲,寄雲屏,
撥落菱花鏡,細分明。
對秋聲乍驚,舊酒方醒,盲吹憨敲鈴,鬧管幽聽。
垂望銀瓶井,井底嘯飛鷹,清溪奪我清,白日奪我晴,
弱甲啼紅口含腥,野火一片盡將稻花烹,
風冷冷,雨泠泠,換你水妍山靜,蟬嘶蛙鳴。
露墮籬墻寒五更,看院家風景,咳,笑梧桐病,
我自天光射影,野徑獨行。
○重芳曲○
〔黃鐘宮|中原音韻江陽韻〕
題記:
思慕之甚,故作:
醉下臥蘭艭,蕊杯浮薔,葉盞醪芳。
纖纖輕羅月朗,細剪雲香,荇裡逗飛鴦。
拆絹撕帛揚揚,訪帝女瀟湘,惠文洛陽。
滿目春興紅浪,奉紫朝黃,積碧香,涉翠廊,
鶴音清嚮,鵾曲遙傷。
山外鸝聲泉歌讓,躍上千波塘。
蓯樓蕙榭蘿堂,霞飛霧漲,扶渠流巷,
疊玉岫蒼篁,悄抹霓霜,慢解白陽,鬆綰青江。
羞教輕窺東墻,
巫山茫茫,洛水湯湯。
(以下僅代表個人想法和吐槽)
一些學者認為評價這句話是“比擬失倫,推舉過當”,言下之意,柳永之詞根本不配與杜甫之詩相提並論。然而這句話後面還有一句,云“杜詩柳詞皆無表德,祗是實說。”
(出自 張端義《貴耳集》:“頂平齋自號江陵病叟。余侍先君往荊南,所訓:學詩當學杜詩,學詞當學柳詞。扣其所以,云:‘杜詩柳詞皆無表德,祗是實說。’”)
言下之意,柳詞與杜詩一樣,都是據實反映出各自的時代,只不過二人,一者在安史之亂大唐國力下降後,一個在宋真仁朝國力上升期,因此反應出面貌自然不同。現在很多學者對於古代詩歌(尤其是歌頌古代盛世、乃至帝王統治的作品時),往往先代入了當代的立場和價值觀(尤其是全面反對封建社會的立場),把表現“人民苦難”的作品認為是寫實的,把表現“昇平盛世”的作品認為是阿諛諂媚而應當唾棄甚至抹殺的,如果不得不說些許好話,也往往要在“歌舞升平”中找出那麼一絲“暗諷”之味為之正名。這種超出了文本而以階級立場先行的評價體系本身,才是應當加以批判的。試問,這些反對所謂“諛聖詞”的學者們,對於當今的“紅歌”又是作何論調?是讚賞或承認其藝術性,還是敢於承認“紅歌”與他們所反對的古代“諛聖詞”本質之相同,而加以批判?(一些學者專家批判民間流行文化比如流行歌和網文的論調我倒是見過不少,批判紅歌的卻未曾見過,如果有,請務必讓我拜讀。)
(柳永的《望海潮》說到底不過一篇投贈上層官僚之作,可是在他死後這首詞的依舊常唱不衰,以至於還有人編出“完顏亮因此詞而起揮鞭南侵之意”這種誰信誰傻逼的故事來,卻也從側面證明了《望海潮(東南形勝)》有多深入人心。)
今人能將自己生活的時代稱為盛世加以歌頌,古人自然也能,尤其是生活於國力上升期時的文人,自有對其社會欣欣向榮之感慨,與柳永同時或稍後的如范仲淹、歐陽修、蘇軾等,都表達過仁宗朝的盛世,曾任范鎮。
杜甫與柳永所處的時代不同,反應在他們作品中的風貌自然不同,而這風貌本身,並無貴賤之分。
有些學者從杜詩柳詞所描繪的人群不同而認為柳詞不配與杜詩相提並論,認為杜詩有人民性,而柳詞寫的多是南北二巷的煙花女子。那麼這裡就有一個問題了,請問,南北二巷的煙花女子是不是人民?請問對柳詞喜聞樂見的市井百姓是不是人民?老百姓都喜歡的東西,難道不能代表一個時代人民的審美趣味?
這裡就有一個悖論,如果你覺得柳詞的這些特征符合人民性,那麼你就無法反對將柳詞與杜詩相提並論;而如果你認為不能代表人民,那是為什麼?是下賤的煙花女子不屬於人民的範疇,還是所謂的“三俗”題材不能進入人民性,哪怕老百姓喜聞樂見?
那麼,你所認為的“人民性”,到底是什麼樣的人民,才配擁有?是必須擯棄三俗,直對苦難,視平民娛樂為敝屣,奉雅正為唯一審美的人民麼?
筆者好奇,這樣的“人民”全國能找出多少個。
接著,我們再來思考一下什麼叫【學】。要學的是什麼?能學的是什麼?是作者的經歷、性情?還是其表達的主題內容?皆非!要學、能學的,乃是寫詩填詞的【章法】。柳永之詞章法細密,有章可循。《詞律》《詞譜》共收錄柳詞154首(包括二書皆選和其一入選)作為相應詞牌的典範,正是取其音律之嚴謹、章法之細密可供學習者鑽研效仿,所謂“典範”是也。(正如我們說學習雷鋒精神,學的是他助人為樂的內在精神,而不是讓你學怎麼模仿他的外貌舉止,或是他做過什麼你也有樣學樣地跟著做什麼。所謂的學杜詩柳詞,學的是其詩其詞的作法,而不是杜和柳其人,著重點當在其詩其詞內在之章法,而非外在之題材表象。)
很多人,甚至連研究柳詞的學者,祗看柳永所寫的題材(表面),而忽略其下的創作章法(本質),一方面將柳詞常描寫的那些社會底層之女性,排除在當代文學理念中應被讚揚或同情的“人民”之外;另一方面又視所謂的“三俗”題材為低劣,否認其大眾性和普遍性(千百年未曾有變,只不過所謂的雅和俗的概念和它的具體範圍在不斷發生變化罷了),無視其所處之歷史階段和社會現實,這才會不假思索地得出如此結論。
有些人,自己脫離了“人民”,就開始以自己的想當然定義“人民”了,這與古代壟斷了社會發言權的貴族士大夫階級有何區別?
【完】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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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怎么是红色的?》
“为什么这个发是红的?”
看着这枚熟悉又陌生的牌,我凑近闻了闻,并没有辣油一类的味道。
“什么什么?你手里有发吗?”
东家把牌切好,从手里打了张南出来。
“什么红发,打出来看看?”
南家一个碰,把东家的南收进了手里,扔出一张九万。
“你们看,这张发是红的——”
我将那张发推到桌子中间,“碰!”南家迅速夺过我打出的红发,推倒两张手牌,将三张发扫到右手边的桌角。
“你们看你们看,只有我打出的那张发是红的,另外两张发还是绿的喂。”
“真的是红的耶,从冷冷的牌变成暖暖的牌了耶。”南家并没有为自己碰下的牌多做停留,打出了一张二条。
“但麻将牌的发不都是绿色的吗?又不是红宝牌,怎么会有红色的发啊?”
“对哦,红色的发按红宝算吗?我碰的这个算番吗?”
大家沉思片刻。
“不算。”
“算吧。”
“不算。”
只有南家想把它当红宝。于是三个人默契地手心手背,几轮平举后,南家的手背胜出,这张红色的发牌得到了一番的殊荣。
“你们都不知道这副牌里有个红色的发吗?上次来的时候有这个吗?”
“没吧。”
“没吧。”
“没……吧。如果有的话肯定有人问这玩意算不算红宝的。”
是了,如果只是牌上有块污渍的话,大家可能擦擦就过去了,但是如果是牌上的字变成了红色,那就可能涉及红宝牌的问题,会影响计分。这是非常敏感、几乎所有人都会问的问题。
我们这里打麻将的只有我们四个,但我们不一定能凑到一致的时间来打麻将,所以三人麻将、二人麻将的对局也偶有发生。虽然正常来说一副牌里只有两个五筒、一个五万、一个五条是红宝牌,但这毕竟是我们在社团里玩玩的麻将,基底是日本麻将的规则,但魔改规则的也不是没有。我本想着是不是有那么个桌的规则里有红发的宝牌,所以有人把一个绿发涂成了红色,但大家都说没见过这牌,那应该就不是我们之中的人做的。
“还有一个发呢?红的绿的?”我问。
没人回答。
“这个二条,你吃不吃?”南家问我。
“不吃。”
“那你打。”
“哦……”
我摸了一张红中,我突然好奇有没有中被涂成了绿色。我打出那张中,不过没人碰杠。
“这副牌是谁的?被画成这样都没关系吗?”
一套日本麻将并不便宜,如果是私人物品的话,一定会被细心保养,一张绿色的牌被涂成了红色这种事,如果牌的主人知道了,一定会勃然大怒的。
“这个嘛,我也不知道,我来这里的时候,这副牌就已经在这里了。”西家是大四的学姐,是我们这里最早入社的,“不过这个红色的发,以前应该是没有的。”
原来如此,这副麻将恐怕已经是所谓的无主物了,所以才会被人这样涂画。
我捡起那张被涂红的发,起身去了洗手间。
“喂,那是我的红宝牌,你要带它去哪里?”
我无视办公室里传出的声音,扑到了洗脸池前。我打开龙头,冲洗那枚被涂红的发。可惜这枚发的红色涂得非常深,光用水洗已经洗不掉了。
我凑近看那凹槽红色的涂色,虽然还红红的,但它多少洗掉了一点颜色,字色从红色变成了红中带绿。
“洗不掉。”我回到社团办公室,将麻将还给了南家,“你们上次……是什么时候打的麻将?”
“上次啊,是年前……吧,然后我就回家过年去了。”
“那不是上学期的事了吗?”
“然后社团也没其他活动了吧。”
“我也是,新年活动不是窗了吗?”
“唉,我们社什么时候能支棱起来?你看看隔壁,窗花对联,听说还摆摊给大家写福字和红包。”
“人家是古风社嘛,中国年搞点中国传统文化活动不是很正常吗?”
准确来说,古风社并不是隔壁,而是和我们共用一个办公室的仙女社团。虽然我们社团和她们风格迥异,但在人少、不配占有一个完整的办公室这点上,是一致的。
“我们就不能搞新年活动了吗?麻将不该是过年时候的传统活动吗?还是国粹。”
“但我们打的是日麻啊,国什么粹啊?”
“那不如去雀魂打段位咧。而且我们这里只有一副麻将啊,要搞活动的话,最多也只能坐四个人啊。隔壁的活动队伍都从社团楼排到教学楼了,他们还做了朋友圈和公众号。”
说着东家拿出手机找出了古风社新春活动的照片。
不愧是校内有名的仙女社团,照片里塞满了红色粉色的襦裙、马面裙,大红色的春联纸上是工整的对子,方形的红纸上写着各种字体的“福”字,还有漂亮小姐姐手持毛笔在书签硬纸上写下娟秀的吉祥话……
“啊,这个小姐姐是……李阳也在啊!”
李阳是我们社团稀有的男生,是不折不扣的中流砥柱,在需要苦力的场合,他是顶好的人选。而且他非常热心积极,不但会做我们的体力活,也会做隔壁古风社的体力活。
“等等!他手上的!”
“是发!”
啊,破案了。
在拿着漂亮书法书签的小姐姐边上,李阳举着一张发!
那张发上明显沾着印泥一样的红色涂料,连字的沟槽里都塞满了红色!
在他边上小姐姐拿着书签上,写着“恭喜发财”四个字,在书签的右下角,印着一个阴刻的“发”字。
“他把发当印章用啊!”
我咆哮道。